《被木阁缩小后,我在古代当山神》
第一章 你妹妹什么时候搬走
深秋的梧桐叶一片片落在老旧的窗台上,细雨从早晨就开始下,给这座城市的黄昏蒙上了一层薄雾。
陆离坐在书桌前,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笔,目光落在摊开的考研英语真题上,却一个字也读不进去。
她起身越过书桌轻轻推开一丝窗缝,湿冷的空气顿时扑面而来,令她忍不住一哆嗦。
这套两室一厅的老公寓,是早亡的父母留下的唯一财产。每一处墙面的裂纹,都仿佛在记录着岁月的变迁。
“你妹妹到底什么时候回宿舍?”
老房子的隔音差,嫂子王玲玲的声音像一把冰冷的剪刀,剪碎了雨夜的宁静。
陆离的笔尖顿住了,在纸上留下了一个突兀的墨点。
“她在复习,小声点。”哥哥陆余的声音低沉,带着陆离再熟悉不过的疲惫。
“复习?国考不考却选择考研?她不知道家里什么条件吗?”
陆离闭上眼睛,俯下头,把额头抵在微凉的书页上。
这样的对话,自从她退寝回家走读起,就越来越频繁地在这个小小的家里上演。
“她是我妹妹,这里也是她的家。”
“家?这房子才多大?三个人住着转个弯都困难。她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姑娘,好意思一直赖着不走吗?”
陆离轻轻摘下耳机,雨声顿时清晰起来。
她记得八岁那年,父母去老家奔丧,因食品中毒双双离世。比她大了十岁的哥哥就成了她唯一的光,为这个破碎的家撑起了一片天。
那时刚读大一的哥哥毅然申请走读,靠着助学贷款和做家教,一边打工一边读书一边抚养她长大。
这十多年,他们兄妹俩一直相依为命。
“别担心,小离,只要你读得进去,哥哥会一直供你读完。”陆离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哥哥陆余这样对她说。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陆离把耳机塞回耳朵里,摩挲着书桌上摆放着的唯一一个摆件——小时候过年回老宅祭祖时爷爷送给她的木阁模型。
她极力想转移注意力,不去听隔壁的争吵声。
尽管如此,奈何老房子隔音实在太差,嫂子王玲玲的声音仍然像电钻一样钻进她耳朵里:“我不是不让她读书,可现实吗?你当初半工半读,还要照顾她,多不容易。你是她哥不是她爸,她现在都大四了,不该学着自立吗?”
是啊,她成年了,确实该自立了。
正出神间,手机突然震动,是室友林蓁蓁发来的消息:“小离,12月17日的校园招聘会你去吗?听说有好几家大厂会来。”
陆离盯着那条消息,耳朵里再次钻进王玲玲的声音。
“我不是不想养你妹妹,可是咱们现在连要孩子的空间都没有……”王玲玲的声音带着哽咽。
“玲玲,我是什么条件,你婚前就知道的,现在说这个没意思。”
“哼,是啊!我知道!我活该!恋爱脑罪该万死!当初也是眼睛被牛屎勾到,就迷上你这张脸,不管不顾地嫁了——”王玲玲的声音徒然变得尖锐。
“够了,你要是后悔,你要是真觉得和我在一起这么委屈……”
“哥!”陆离猛地起身拉开门,重重喊了陆余一声,打断了他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
主卧顿时安静,片刻后,房门打开。
陆离看着背光下英俊的哥哥此刻憔悴的神色,看着他身后不远处坐在床沿抹泪的嫂子背影,心里某个地方突然变得异常清明。
她直视着哥哥微红的眼睛道:“哥,嫂子,我有个决定要说。”
两双眼睛同时看向她。
“我不考研了。”
空气凝固了一瞬。
“什么?”陆余愣住。
“我说,我不考研了。”她重复道,声音比想象中平稳,“其实我早就该做这个决定了。难得现在有应届生的身份,我决定先参加国考,反正我都报名了,去试一试。”
陆余皱眉:“小离,你不用这样,你的复习都是为考研准备的……”
“我不是冲动。”她打断哥哥,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考虑很久了,觉得自己是时候走出校园了,如果能国考上岸是最完美的。就算没考上,还可以参加校招。我们班同学好多都已经在校招中拿到了offer,我也可以的。下个月还有好几个大厂来学校开招聘会呢,多投几个,说不定就上岸了。”
这天晚上,陆离在书桌前坐了很久。
明天早晨她就准备离开家回学校了,陆余以为她是搬回宿舍去住。实际上明天晚上住哪儿,她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新的宿舍都不好说。
因为她其实骗了陆余,她不是为了专心考研才搬回家住的,而是跟舍友有了化不开的矛盾,相处不下去才直接退掉了宿舍。
当初退掉宿舍的时候,她还暗自庆幸。多亏了当初高考报志愿没有选外省的211,而是选择留在了杭州本地读书,让她现在可以有走读这条后路,可是没想到……
她确实可以不走,因为这是爸妈留给他们兄妹的容身之所,但她不忍心让抚养自己长大、跟她相依为命的哥哥为难。
陆离用指尖戳着桌上木阁摆件的十字脊顶,这是她学习累了后最喜欢把玩的玩具,就像是她的娃屋一样。
木阁不大,也就A4纸大小。质地沉实,是那种老木头特有的暗沉光泽。造型也很精巧,重檐叠瓦,十字形的脊线在顶部优雅交汇,形成一个十字脊顶。细节处能看清榫卯结构和窗棂纹路,边角被摩挲得温润,看得出岁月的痕迹。
她决定这次离家,把木阁也带走。毕竟这是爷爷以前送给她的,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的东西。
“嘶……”
许是心情不好,她无意识间手重了,竟被脊顶螭吻尾尖戳破了指尖。
十指连心,那叫一个疼啊。
陆离的视线一瞬间就变得模糊,汹涌的泪水似决堤的洪流,再也堵不住。
泪水混着血液,不经意间,流到了木阁上。
微茫闪过,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章 变成了拇指姑娘
“咔哒。”
一声极轻微、仿佛机括转动的脆响。
陆离抽抽噎噎地低头,只见一道柔和却不容忽视的白光自脊线交汇处迸射而出,不偏不倚,正好笼罩在木阁旁边那台她做题计时的闹钟上。
光芒流转,像是一层急速收缩的水膜。
陆离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那圆润的闹钟,以惊人的速度塌陷、缩小,发出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
不过一两次呼吸的功夫,光芒敛去,桌上赫然出现一个硬币大的迷你闹钟。
陆离脑子有点懵,眼泪都没空流了。
她揉了揉模糊的眼睛,几乎是屏着呼吸,凑了过去,指尖带着难以置信的试探,轻轻碰了碰那迷你闹钟,真实的触感传来。
不是幻觉。
怎么回事?
她的目光猛地转回那座静默无声的木阁摆件,再看看自己已经凝住血的指尖。
木阁她跟小说里写的一样,滴血认主了?
刚才碰到的是哪里?
螭吻尾尖……
心脏在胸腔里剧烈擂鼓,陆离深吸一口气,带着一种混合了恐惧与强烈好奇的心情,再次伸出右手食指,精准地按向了那微缩的螭吻尾尖。
这一次,没有光射向别处。
那白光自顶点炸开,瞬间没入她的眉心,一股强烈的失重感从四面八方涌来,不痛,却让人晕眩。
仿佛整个空间都在扭曲、压缩。
她感觉自己像被扔进了高速旋转的离心机,视线里的景物——桌子、不远处的床铺、天花板——疯狂地拉长、变大、远离。
“砰!”
一声闷响,是她屁股落地的声音,触感异常坚硬,震得他尾椎发麻。
眩晕感缓缓退潮,陆离晃了晃脑袋,定睛看去。
然后,她彻底呆住了。
眼前的世界,已经彻底颠覆。
原本光洁的复合板材桌面,此刻望去是无垠的、带着木质纹理的平原,起伏的纹路犹如沟渠。
旁边那个她平时用来喝水的马克杯,此刻她得仰头看,伸手踮脚去够,都离杯沿还差一点,纸巾盒更是成了一个巨无霸。
至于桌旁立着的那盏读书用的落地灯,巍峨如山岳,灯杆弧线高耸入……“空”?
她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眼前放大的一切,一阵荒谬和惊喜感攫住了她。
皇天后土,各路神佛哎!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看了起点那么多金手指小说,这是终于轮到她了吗?
她就说看网络小说也不会完全无用!
又惊又喜地沉默半晌,陆离一骨碌站了起来,才要抬步,就被拖地的衣服绊了一跤。她身上原本合身的衣服,此刻都变成了披在身上的麻袋。衣服成了拖地长袍,内裤成了长裤,还挂不住腰,不断下滑,穿着空落落的。
她只犹豫了一秒,就挣脱了碍手碍脚的衣服,从变得比腰身还大的领口钻了出来。
太冷了,她在衣服山里翻了翻,发现把缩小的袖套当抹胸裙子倒是刚好。只是还不够,现在可是下雨的深秋,就算是室内也一样湿冷。于是她又扯下另一只袖套当披帛,虽然不伦不类,但好歹不哆嗦了。
接着她抓起口袋里变得有她手臂长的军工刀,走到跟自己一样享受缩小待遇的闹钟前,费了点力气提起来,像提一个水桶似的。
也就是说,同样是缩小,但她和闹钟以及衣服鞋子军工刀等的缩小比例不一样,她比这些非生命体都缩得更小。
她的目光再次投向金手指的源泉——那座木阁。
此刻,这木阁在她眼中,已不再是摆件,而是一座宏伟、精密、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巨大阁楼。
层叠的飞檐,镂空的窗格,紧闭的木质大门,上面还有块气派的牌匾,可惜是秦篆,不认识……一切都放大了数十上百倍,静静地矗立在一旁。
陆离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那座木阁走去,因为心神比较紧张,她连手里提着的闹钟都没放下。
当她站在阁楼的台阶前,深吸一口气,拾级而上,把手里提着的闹钟往门前檐柱上一放,攥紧右手的刀,上前两步,伸出左手,抵在冰凉的木门上,用力一推。
“吱呀——”
原本打不开的模型门,竟然真的被她推开了一道缝隙。
一股带着时光陈腐与尘埃气息的风,从门内吹出。
里面漆黑一片,深不见底。
好奇心像一只钩子,拽着她。
陆离回头望了一眼那片变得陌生而巨大的桌面世界,再次深吸一口气,抬脚跨过门槛,侧身进入门缝。
黑暗瞬间吞噬了她。
目不能视,她只能凭感觉往前走,脚下似乎是平整的地面,空气凝滞。
走了大概十几步?或许更多,前方隐约透出微光。
她加快脚步,向着光走去。
一步踏出黑暗,视野豁然开朗。
再抬头,却发现自己正站在楼阁的内部,回头望去,大门就在自己身后,仿佛刚刚她走的那些路都是错觉。
木阁内部宽敞高大,只是空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别的家具装饰。
这也正常,毕竟谁做摆件还会精细到摆件内部装饰呢。但只是这个外轮廓,都已经可以看出当年做此木阁摆件的木匠技艺之精湛了。
陆离一边感叹着这缩小后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的雕刻技术之高超,一边沿着内部的楼梯盘旋而上。
每一层都空空如也,没有任何家具摆设,只有纯粹的建筑结构美。
这座木阁陆离之前从外部看,也就三层,但现在缩小了从里面探索,才发现有五层。也就是“外三内五”的格局。
她一直爬到最高层。
在这里,她仰起头,天圆地方具象化呈现在眼前,在屋顶最高点的交汇处,镶嵌着一颗鸽卵大小的明珠。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她自己的呼吸声在胸腔中回响。
是不是就是这颗珠子散发出拥有缩小功能的光芒呢?
陆离想触碰那颗珠子,或许那是关键。但太高了,光滑的梁柱无处攀爬,四周空空荡荡的也没有个踩脚的地方。
她徒劳地试了几次,只得放弃。
这木阁里面什么也没有,看来得出去再想办法。
第三章 穿越时空了
陆离循着原路下楼,这次毫不犹豫地直接拉开了一扇大门,迈步而出,下了台阶,然后,像根钉子一样,被牢牢地钉在了原地。
门外,不是那熟悉的、堆着纸巾盒和杯子、书本的桌子。
而是漫天席地的荒草,堪比人高,远处,还有连绵的、望不到边际的巨型植物轮廓,在昏暗的光线下投下阴沉的剪影。
水声从下边很深的地方传来,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浓烈的、混合着腐殖土和陌生植物气息的味道,湿热,黏稠。
杯子、纸巾盒、书本……桌面上原本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包括脚下都不再是复合木,而是变成了泥土地!
只有那充满了现代金属质感的闹钟,还静静靠在檐柱边,在这片蛮荒的背景板下,显得格外突兀和诡异。
一阵带着植物清腥气的风吹过,草木相互摩擦,发出沙沙的、潮水般的声响,淹没了周遭一切。
陆离站在原地,渺小得如同一粒尘埃。
她这是……穿梭时空了?!
陆离扭头去看身后的木阁,万幸,木阁还在。
她谨慎地在周围视察一圈,发现自己此刻所处的地方是一片相对平坦的土地,植被茂盛,杂草丛生,不远处就是陡坡,面前则是一道草木稀疏的断崖。崖下,一条溪流在乱石间闪着光。
这不是山坡,也不是谷底,而是水流千万年切割与堆积后,遗留在半山腰的溪谷台地。
她居然从现代自己房间的木阁模型里,直接穿越到了山林!
这是什么奇幻剧本?小说照进现实?
也对,缩小这么离奇的事都出现了,再来个穿越也不奇怪。
陆离沉思片刻,最终决定还是尽快先找到回现代的办法再说。
“既来之则安之”这种话她不想听,她现在要听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闲来无事穿个越她能接受,但是她可不要留在这里啊!都已经千辛万苦读到了大四,怎么可能愿意回到原始森林,茹毛饮血!
现代社会再多不足,其便利性也不是荒野可比。
陆离环顾四周,当即决定先除草。
还好她刚才拿走了口袋里长年放着自卫的军工刀,而且对现在的她而言这小刀还变成了一把大刀,不论是砍人还是割草应该都不赖。
只是她刚拔出一棵荒草,就被里面“簌簌”的动静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只看到一条消失在草丛的蛇尾。
“……”陆离的头皮都炸开了,浑身汗毛直竖,深呼吸两口,低头看着自己沾了泥土的赤脚,忍不住缩了缩脚趾。
山林真可怕!
但再可怕也不能坐以待毙。割草,必须割草!就算回不去现代,她也不能让木阁的门前长满荒草啊!
好在之后除了一些蜈蚣、蠼螋、鼠妇之外,倒没有再遇到陆离最怕的蛇。埋头苦干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木阁门前就被陆离割出了一片平地,杂草堆积在旁边。
她又取了几根杂草搓成简易的草绳,然后把巨大的杂草一捆捆地捆好。
在把军工刀和闹钟拿进木阁后,陆离回忆了一下顶楼的层高,然后拖着四捆杂草进楼。
马不停蹄爬到楼顶,她把四捆杂草叠起来,爬上去试了下高度,接着又下去搬了俩捆杂草,这下终于够到明珠了!
陆离兴奋地想到,该能回去了吧?
念头飘过,天旋地转,下一秒,她就摔在了桌子上。
她连忙伸出手查看,但见手掌心有着青色的草渍,指甲里还嵌着些泥土,手上的痕迹仿佛证明之前的一切不是梦!
陆离一越而起,连忙去看那座木阁摆件,倒是还原样摆在桌子上,纹丝未动,但那消失的闹钟和缩小的身体都在告诉她这不是幻觉。
她得抓紧想办法恢复,不能一直是小人啊。之前她是被白光照了一下缩小的,现在想恢复是不是还得再照一下?
陆离正准备往木阁里面跑,去触碰那脊顶的明珠。下一秒,明珠仿佛有灵一般,自动射出一道白光笼罩住她。
片刻后,白光下的陆离慢慢恢复原样。只是刚才她还可以当长袍穿的袖套,此刻早已崩坏,碎屑就掉在地板上。
看来物品虽然可以跟着她穿越时空,但缩小后就不能再次放大。
陆离也不急着去穿衣服,而是再次伸出手,准备按在木阁顶上。但在最后一秒,她又停下了动作,转而只是心中默念白光。
如她所料,白光只要她心有所想,就可以操控。但想必是有距离限制的,否则她以后不是随便在哪,都可以拥有缩小的能力了嘛!
关于这一点,她待会就打算试验一下。
缩小后,陆离扶着墙,再一次穿越。
只是这次她直接出现在了之前离开的草垛上,也就是说在木阁内部,而不是跟第一次那样是在外面。
只见她利索地爬下草垛,跑到窗口往外一看,外面仍然是原始森林风貌,并非她那间朝北的小房间。
“难道木阁就是时空穿梭点?而明珠是穿梭的关键?我若是摘下这颗明珠,是不是就能随便在哪穿越?”
她反复思量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试试。
再次爬上草垛后,她伸手去抓明珠,想要把它抠下来,费了半天力都没成功。
她也不灰心,直接跑下楼,兴致勃勃地去搬自己那把对现在的她来说等于大刀的军工刀。
徒手抠不下来,那就上工具呗!
只是费了一番功夫后,顶上精美的雕刻倒是被陆离用刀划坏了不少,但嵌在里面的明珠却一点都抠不下来,仿佛已经与木阁融为一体。
忙活了半天的陆离一拍脑袋,自嘲道:“我傻了!我干嘛不恢复身体再抠?!”
想到此,她便再次默念穿越,回到了现代的房间,并且催动白光将迷你版自己恢复成原来模样。
然后她二话不说捧起木阁就去看顶上的明珠。
只是无论她怎么找,都没有在木阁的顶上看到明珠的影子。
她想了下,自语道:“原来之前是把珠子完全按进去了啊。”
如果她非要抠这明珠,那大概率得把木阁暴力拆了。可是这会有很大风险,万一明珠与木阁是完全绑定的,她把木阁暴力拆卸了后这宝贝会不会就直接损坏,再也显不出神奇了?
“算了算了,也不是非得执着于明珠,反正整个木阁都是我的。”
第四章 我有一座时空站
陆离虽然不打算拆明珠了,但木阁还是需要继续探索的。
在知道自己能在木阁来回穿梭之后,陆离的心情便放松了,潜下心,一直研究到窗外天色放明。
外面厨房传来王玲玲做早餐的声音时,陆离终于摸清了一些规律。
木阁内和现代的时间流速不太一样,木阁内的时间要快很多。
陆离通过对比推算,觉得两者的时间差可能是“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也就是说,理论上在“人间/木阁世界”待一天,回到“天上/现代”也就是四分钟。
更妙的是,她感觉自己好像是木阁世界的“神”,因为一旦她离开了木阁世界,里面的时间就静止了。
为了验证这一点,她特地把闹钟留在那个世界,看好时间来回穿越了三次对比。
这是一个绝对重要的发现,如果她愿意公开自己的木阁秘密,就此写一篇论文,说不定马上能拿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当然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陆离还是懂的。论文什么的也就想想,她不可能公开这个秘密。别说公开,甚至都没打算告诉哥哥。
此乃题外话,言归正传。
除了时间流速的不同,陆离还发现了穿越的规律。只要缩小后的人或物碰到木阁,不管是在门内还是廊下,哪怕只是手扶着檐柱,潜心冥想,就可以穿梭时空回到现代。之前折腾半天的除草爬高摸明珠,都是多此一举。
另外关于缩小这件事,陆离也有发现。非生命的物体,缩小的比例要比生命体少,以人为参照物,大约是五倍差。比如那闹钟,到了木阁世界对她而言就变成座钟,但被她拿着一起缩小进来的金鱼,却是跟她保持同样的比例。
陆离还十分严谨地为此写了个缩小公式:生命体和非生命体同步缩小,假设生命体缩小比例为a(a
第五章 开启新的篇章
杭州城在晨曦中苏醒,街上行人匆匆,车流如织。
陆离站在窗前,俯瞰着这座她生活了二十一年的城市。再过一会儿,她就要离开这里,前往木阁内的原始世界,开始她一个人的孤独之旅。
她打开手机备注,最后确认一遍采购清单:
·军用指南针(防震、防水)
·暴雨梨花针一套(配牙签十包)、蜘蛛侠吐丝器一个、激光笔一只、放大镜一个
·多功能急救包
·纯净水两桶、304不锈钢密封桶五个(选自带龙头款)、带把手的保温杯两只
·高能量压缩食品、风干肉类、鸡蛋、土豆、白菜、米、面、油、儿童版锅碗瓢盆等等。
·野外生存手册、军地两用人才之友(均电子版下载)
·太阳能庭院灯六盏、太阳能便携充电宝五个、小号强光手电筒一支、小号头灯一个
·儿童雨衣、儿童伞、防雨罩
·强效驱蚊剂、蜱虫防护喷雾、懒人蚊帐
·小号多功能折叠铲、防风火柴、迷你防风打火机
·便携雨量计(预判暴雨风险)、温湿度计
·防水记号笔
·洗漱用品等
·防火储粮容器若干
·几套玩具娃娃衣裤鞋
这些是她暂时能想到的最需要的东西,大部分可以在边上的大型超市里面买到,还有一些需要去专门的探险者店铺和小商品市场以及动漫周边店购买,她都已经找好了地址。
倒也不是不能网购,但网购最快也要两天才能到。据她推算,现实世界两天,木阁内就是两年呢,她可等不了。毕竟国考近在眼前,这时候就不省这些钱了。
多亏了陆离平时有勤工俭学,之前住校陆余也会每个月按时给她打生活费,银行卡里多少存了些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没钱可是万万不能的啊!等她摸清了木阁世界内的情况,她就尽快搞钱!
在杭州这座城镇化率达84.8%,常住人口超千万的省会城市里,无论穿什么奇装异服、买多少奇葩物品,旁人也很少关注,连邻居都不会好奇多看一眼。
因此陆离出门采购一点都不避着人,搬回来也是大大方方毫不扭捏。甚至还请了跑腿帮忙搬运,一点都不担心引人注目。
杭州城里跟爷爷奶奶家互相爱串门的乡下不一样,对门相见不相识都是常态。
等陆离把物资采购齐,就关好房门然后开始一样样缩小,再一样样把缩小后的东西放在木阁四周,或靠着木阁,或塞在廊檐下,为穿越做准备。
若不是在外界打不开木阁的门窗,她都想塞木阁里面的。
除了今天采购的物资之外,房间里面的床,陆离也打算缩小搬走。毕竟以后长期住在木阁,她也不能一直席地而睡。
至于床没了她哥和嫂子会怎么想,这她可不管。她都已经把房间腾出来了,拿走一些本就属于她的东西又有什么大不了。
陆离从小睡到大的这张床,是一张一米小床。到了木阁世界,根据缩小公式,应该就会变成一张对她而言相当于2.9米的无敌大床了,到时候她想在上面来回翻滚都没有问题。
这辈子还没睡过这么大的床,想想就开心。
为了方便归置,陆离特地先穿越一趟把物品都收到木阁世界后,再爬上二楼回到现代。这样她带着缩小后的木床穿越就可以一举穿到二楼,省去自己搬运的麻烦。
为了这张床,陆离可是不惜冒着消耗生命的风险多穿越了一次,可知床对她而言多重要!
为了对得起这一次额外的穿越,陆离把想到的自己缩小后可能搬不动,但又需要放在二楼的东西,都一次带了过去。
安置好之后,陆离回到现代,取出不锈钢吸管,开始给木阁加装下水道。
其实木阁本身也设计了许多排水孔的,但那排的都是雨水积水,并不是生活用水。既然要在里面生活,她还是希望能改造一个便捷倒水的装置。
至于这些改造到了木阁世界还有没有用,她也不确定,反正就先试试,也不费太多力气。
等忙活完,时间到下午一点,陆离肚子都饿得咕咕叫。
她去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鸡蛋面,又去卫生间洗头洗澡一番。如果可以,她甚至还想点个香,搞点仪式感。
干大事前焚香沐浴,也算是华夏子孙的传统嘛!
“可惜了,家里没有香座。”陆离摸了摸下巴,感叹一句。然后才回到房间,把木阁放到衣柜顶上,再脱下身上的衣服,默念变小。
待白光闪过,变成小人的陆离取过放在地板上的小衣服小鞋——这正是她今天比着袖套特意买的娃衣和娃鞋,缩小后虽然也不算特别合适,但至少能穿,再也不用穿袖套光脚跑了。
一切准备就绪,陆离沿着窗帘往上爬,爬到与衣柜顶部齐平的高度时再纵身一跃,跳到了衣柜顶。
这里经过她的打扫改造,现在不仅放置了木阁,还铺上了一块大大的干净的新毛巾当防震地毯。
以后若是有钱了,陆离还是打算搬走的。到时候租个无人打扰的房间,就把木阁堂堂正正放桌子上,不用爬上爬下那么费力。
再一次穿越至木阁世界,陆离没有急着出门探险,而是着手布置自己之后要生活的家。
但在忙之前,她要先出去看看,改装的下水管道有没有用。
她走到楼外安装不锈钢吸管的边角一看,赫然发现那边就跟她没改造之前一样。不锈钢吸管倒没有凭空消失,而是缩小后倒在了屋外。
看来木阁的外观并不能轻易改变,陆离之前是白忙活了。不过这也在她的预料之中,因此并不觉得失望,很快就接受了现实。不锈钢吸管她收了起来,说不定以后还有用。
收完不锈钢吸管,陆离抱出强效驱蚊剂围着楼阁外围喷了一圈。
再次回到楼阁之内,但见阳光透过雕花木窗棂,在光洁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陆离站在空阔的大厅中央,脚下是温润的木色,四周除了承重柱和门窗墙壁,再无他物,连呼吸都带着轻微的回声。
第六章 缩小后的世界
心情愉悦地看了片刻后,陆离开始归整堆在木阁廊檐和墙壁边上的物资。
先是一股脑儿搬进一楼大堂,然后上楼把床给铺了,放上她新买的懒人蚊帐。这深山老林的,肯定不少蚊虫,有了蚊帐就不怕了。
接着就把不锈钢密封桶一个一个往楼上搬。空的密封桶并不重,但就是体积巨大,陆离搬起来也还是有点费劲的。
多亏了此楼的楼梯间宽敞大气,不然都没法搬运密封桶。
把三个密封桶依次搬到上三层后,陆离就开始搬庭院灯。原本小小的悬挂式庭院灯,现在相当于她半人高,完全就是落地灯。
好在虽然看着巨大,但分量还行,陆离搬起来倒也不算特别费劲。
处置好了楼上的事务,陆离马不停蹄地下楼,开始整理一楼的物资。
首先就是往新买的钢架里放置锅碗瓢盆。她选的这些在现代是儿童迷你版,大小也就能煎个蛋。可是到了这个世界,对陆离来说那已经比她从前见过的所有锅碗瓢盆都大了,简直像是给巨人准备的,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
因为这个世界不方便使用煤气和电,所以陆离特地买了两个酒精炉子和一箱酒精块。别看只有一箱,给缩小后的陆离使用,那就等于翻了数倍,实惠得很。
楼阁内是没有设计烟囱和烟道的,当然更不会有油烟机,所以陆离把放置着锅碗瓢盆的钢架就安置在大门边。到时候要开伙就搬外面去。她可不想把家熏得满是油烟。
第一次搬家,陆离的东西算不上多,大部分还是鸡蛋白菜米面油盐、酒精块、火柴等储藏起来就行的物资,不需要大费周章整理,规规矩矩收在防火防潮收纳箱里就行。
别看她因为钱不多,买的很克制,但现在放眼望去,居然也占据了一楼大堂不少地盘。
主要是缩小的比例不一样,比如一颗寻常的超市鸡蛋,到了木阁世界,相对于陆离来说,就成了柚子大小,堪比鸵鸟蛋。一粒普通的大米,半个手掌那么长,刚好可以握在手里。
此刻陆离脑海中只冒出一个念头:楼上的房间可大部分还空着呢,等有钱了放开了买!
忙碌了大半天,当最后一盏庭院灯被放到一楼廊檐下后,陆离终于停了下来。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铺满了地板,照亮了木纹,也照亮了空气中缓缓飘浮的微尘。
这里终于不再是冰冷的建筑模型,而成了可安放身心的“家”。
这是第一个完全属于陆离一个人的家,看着眼前这一切,她不禁眼眶微湿。
她在木阁里忙了大半天,在现代也就差不多过去一分半而已,因此她心中再也没有了紧迫感。
一阵疲倦传来,她索性关了大门,上二楼休息。
这儿天黑得快,气温也降得快。刚才在一楼大堂还阳光满地,上了二楼再看外面就已经黑沉沉了。
她把放在阳台晒太阳的太阳能庭院灯搬进室内,打开开关,暖黄的光芒顿时驱散了所有黑暗。
陆离这个房间简单至极,整个二层跟一楼大堂一样,是全通的空间。
南面的中央放着一张目测2-3米的大床,上面罩着一个同样大的懒人蚊帐;墙边放着儿童版(当然现在已变姚明版)移动马桶,需要搭配降解剂使用:一收纳箱的纸巾及卫生纸(没办法只能准备卫生纸,卫生巾对于缩小后的陆离来说太大了):一个对着窗外的落地镜;一个倒满了娃哈哈纯净水的密封罐;一个完全可以当澡盆的新木桶,一个儿童版可爱牛牛造型的塑料盆。
虽然这些东西陆离都是往小了买,但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皆已变成巨物,堪称物美价廉。
比如在外界用降解剂,可能上一次厕所就要花五六块钱。但到了木阁世界,降解剂相对人来说变大好几倍,使用成本自然直线下降。
最令陆离满意的还是桶装纯净水,以及自带龙头的密封罐。把纯净水倒进不锈钢密封罐,有了自带的龙头,这就等于是自来水,方便得很。
且密封罐穿越到木阁世界后,一桶就跟她人差不多大了。以她的视角目测,现在这就是个直径2.3m、高2.4m的巨型不锈钢水箱,感觉可以用很久。
以后她不但吃喝煮饭要用纯净水,连沐浴洗漱都用它,完全不用心疼,就是这么豪横,用完再回现代补货。
要不是穿越次数的限制,陆离都想把每一个密封罐里都加满纯净水的,这样就等于每一层都拥有便捷的自来水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急,以后可以慢慢添的,她主要活动的一楼和二楼有了自来水,短期内她不会有缺水之虞。
而且木阁穿越的地方是溪谷台地,不远处就有溪流,水资源还是富裕的。真正纯天然的溪坑水,可比那些拿自来水冒充的矿泉水好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后,陆离左右睡不着,索性一骨碌爬起来,准备去看书。
学习已成习惯,长时间不学习她就难受。
三楼被她当成了书房,里面放着一个巨大的电子书,边上是巨大的太阳能充电宝(下面还配着玩具平板拖车,方便白天拖到阳台晒太阳充电)、以及几十本叠起来的变得跟A4纸差不多大的便签纸,和一盒粗壮的笔芯盒。
Kindle电子书,是陆离缩小后带过来的常用电子产品,是她闭关最重要的“修炼”道具。里面有她下载的无数书籍,从小说到教材到各类参考文献以及工具书,应有尽有,可比直接搬书过来方便多了。
这本电子书,还是陆离考上重点高中时,陆余让她自己挑选的礼物。因为心疼哥哥赚钱养家不易,陆离挑的是kindle最低版本的电子书,墨水显示屏,不带屏幕光的。简易版在现代不吃香,到了木阁世界反而成了优点——省电,充一次用半个月都没有问题。
她可以把手机和电脑都关机后藏在保险柜里,但绝对不可以离了电子书。
把kindle靠着墙用手机架固定,现在目测就是一本长1.2米、宽0.9米的巨型电子书。
除了电子书,配套的移动小wifi陆离也缩小带了过来。但很可惜,跟她猜测的一样,换了个时空,这款移动wifi就跟砖头一样,根本提供不了网络了。这东西算是废了,好在这样的损耗在她的承受范围内。
陆离穿越之前,可是把电都充足了的。
第七章 这不是无主的山
“咕咕——”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站在电子书前认真看书的陆离,肚子里传来了一阵叫声。
她这才意识到饿了,关了电子书,结束学习。
借着二楼从楼梯间落下来的余光,陆离下了楼,径直走向庭院灯。
一楼有两盏庭院灯,一盏放室外,一盏用于室内照明。室外的是光线感应式的,一旦光线变暗就自动发亮,而室内的跟其他楼层的一样,需要手动开关。
暖黄色的灯光亮起,在这个清冷的夜晚照得人心里也暖暖的。
陆离拉上装着两个酒精炉子的简易版移动餐车,拉开门。
“呼呼呼~”
门一开,四面八方的风就迎面刮来,吹得她一哆嗦。溪谷台地室外的气温,比她想象得要低得多,白天和黑夜的温差也很大。
站在廊檐下,下方溪坑孱孱流水声连绵不绝,黑暗深处一片混沌的、潮湿的虫鸣,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从四面八方裹上来。近处灌木丛里还会猝然爆出一串“咕咕咕”的短促怪叫,又戛然而止,留下更深的寂静。
但就在这寂静快要成型时,一声悠长、粗粝、划破长空的虎啸,从对面黑沉的山脊后碾了过来。声浪压倒了林间一切声响,带着腥风和山君绝对的权威,在岩壁间碰撞、回荡,化作无数震颤的回音。
虫网瞬间被撕破,所有细碎的声响都冻住了,整座山林屏住呼吸,只剩下那吼声的余韵在峡谷间空洞地回荡,然后沉入更浓、更危险的黑暗里。
“我的天,这里居然还有老虎?”陆离脸上的神情怪异,害怕中又夹着兴奋,“这地方可真带劲。”
站在廊檐下,陆离面朝着割过草的平地,身后是两扇打开的大门,边上半人高的庭院灯亮着暖暖的光。
总体而言,木阁带着她穿越的这个地点,并不是一处宜居之所。只是相对整片山林来说,溪谷台地靠近溪流又有平地,还有缓坡可供开发梯田,也算能生活。
距离陆离的“诗与远方”是差了点,但总好过跟王玲玲或者她的讨厌室友同处一室。
观察完周围环境,陆离开始准备自己在木阁世界的第一顿晚餐。
她兴致勃勃地取出有柚子那么大的鸡蛋,用刀背小心敲开一个口子。浓稠晶亮的蛋清裹着拳头大小、橙红饱满的蛋黄,瀑布般涌进比她脸还大的洁白碗里,几乎满溢出来,看着就喜人。
花一份钱得数倍的量,这就是她卡到的又一个bug。
处理好鸡蛋,陆离转身进屋,从白菜堆里摘下一片芭蕉叶那么大的大菜叶。取出直径半米的大铜盆,放上纯净水,把白菜洗得干干净净,再把叶片铺开,几乎占满整个案板,把白菜切成宽条时,汁水丰沛地渗出来。
切割过的酒精块已经点燃,在炉子中静默地绽放着光芒,把大铁锅里的油烧得滚烫。
陆离先舀一勺金黄蛋液滑入,刺啦一声,浓郁的香气混着油烟气瞬间腾起,膨胀成厚实蓬松的金色云朵。接着加入白菜和纯净水同煮,奶白的汤汁很快翻滚起来,待水烧开再加入少许粗面条。
她又取出一个脸盘大的碗,将剩下的蛋液细心滤去浮沫,只加少许盐和纯净水,然后放在蒸锅里,架在另一个酒精炉子上,用小火慢慢煨着。
不一会儿,加足了料的鸡蛋面,浓郁的香气就飘了出来。陆离先挑起面条放进碗里,再端起锅,浇上混合着金黄鸡蛋和清甜白菜的浓白滚烫汤汁,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就新鲜出炉了。
最后她揭开蒸锅盖子,那碗蛋羹也已经凝成了完美的淡金色,颤巍巍的,像拢着一捧月光。
热气与香气,顿时飘香四溢。
“咻——”
夜色朦胧中,陆离感觉眼前闪过了什么东西,大概率是被灯光吸引来的动物。
既然晚饭已经做好,陆离也就不想继续待在室外了,不然要是吸引来奇奇怪怪的东西就不好了。
只见她把东西都搬进楼内,转身关好门,闩上,重新点燃酒精块,烧上热水,这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吃热汤热面。
等她把面吃完,热水也刚好烧开,除了取一些洗刷之外,其余都装进了两个保温瓶里。
在现代随手一握的保温瓶,现在可就是她的热水瓶了,晚上要用热水就靠它。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陆离就被窗外的虫鸣鸟叫吵醒。
城里有城里的车水马龙,山林有山林的自然清音,也不知道哪个更吵闹。
陆离望一眼房间里放着的温湿度计,显示此刻的室内温才七度,湿度有百分之六十,难怪她觉得那么冷。
赖床不是她的风格,下一秒,陆离就翻身而起,动作迅速地穿好衣服,走到边上的简易洗漱台洗漱一番,然后端着用过的水下楼倒在屋外。
早餐她懒得费劲,直接就着昨夜烧开现在已经变温的水,泡了奶粉和燕麦片。三两下解决了早餐,陆离拿上新鲜购买的丛林探险装备,关门出发。
今天她要好好地探一探这座山。
此处再往上就是深山老林了,极有可能闯进猛兽的地盘,她可没忘记昨晚山林深处的虎啸。所以她的方向是往下,除了探索山林,还可以顺便看看这个世界有没有其他的人类。
秋阳把山林叶片晒得金红,风卷着松涛掠过山脊,传来阵阵松香。
陆离抱着巨大的记号笔,一边用军工刀开路,一边往下走。与此同时,山下也有一群人正提刀上山。
他们不是进山砍柴的百姓,而是楼氏的庄丁,正在巡山。
陆离穿越而来的这座山,属于四明山的一部分。但却不是村落公山,而是已通过官府经界登记确权,有明确产权人的私山。
此山的主人正是当地四大家族之一楼氏,普通百姓不可擅自进入此山。
别说打猎了,砍柴都不行。
楼氏每日都会派人巡山,五日一大巡,不仅要提防盗砍盗猎,像现在这个山果成熟季,还会组织人手采摘野山楂、锥栗等野果,收集松脂、药材,再交由族中商号销往城内,这也是楼氏一族的财源之一。
像陆离这样背着装备大摇大摆在山上行走的,若是撞上楼氏庄丁,可非起冲突不可。
第八章 猎人陆上线
山道上,楼氏的几位庄丁挎着朴刀,腰悬铜哨,踩着枯黄的落叶簌簌前行。
领头的是个吊梢眉汉子,名唤楼三,乃楼家老宅的巡山庄丁头目。
“都给我警醒些!”楼三压低嗓子喝了一声,目光扫过林间的蛛丝马迹,“前儿南边山坳少了三株老松,定是有外村的泼皮来偷盗。这百步岗的一草一木,都是楼家的产业,谁敢伸手,砍断他的手!”
庄丁们应声散开,两人一组,分头巡视。
不多时,一个年轻庄丁蹲下身,指着树下的新鲜脚印,急声道:“三哥你看!这脚印,还有这折断的枝桠!”
楼三眉头一拧,提刀快步上前。果见山道旁的灌木丛被人踩得稀烂,地上还落着半块啃过的野山楂。
“定是附近村落的樵夫!”他咬着牙,从怀里摸出铜哨,“嘀——嘀——”短促的哨声穿透林莽,惊起一群山雀。
片刻后,分散的庄丁聚拢过来。
楼三朝山坡上毛竹林的方向努努嘴:“往那边搜!遇上樵夫便驱赶了事,若见着扛着木料、背着猎物的,不要废话,直接动手绑回庄里,交给管事发落!”
“是!”
一行人踩着枯叶,朝着竹林深处行去。
阳光斜斜切过四明山的林梢,在厚厚的腐殖质上投下明暗的光斑。空气里有股草木味儿,混杂着泥土的腥。
陆离单膝跪在一丛矮灌木后,呼吸压得又轻又缓,手里拿着现代带来的暴雨梨花针。
二十步开外,一只灰褐色的野兔正竖起耳朵,警惕地左右转动头颅,三瓣嘴急促翕动。它好像在一处草根下有所发现,正用前爪扒拉着什么。
陆离眯起一只眼,全凭感觉瞄准方向。
野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头,黑亮的眼睛朝她这个方向望来。
就是现在!
食指稳而疾地扣下机括!
“咻咻咻咻咻!”
十二根“木箭”飞了过去,暴雨般笼罩住灰兔的所有去路,才蹦起来,就被扎成了刺猬。
整个身子一挺,随即剧烈地抽搐起来,四肢在空中无意义地抓挠。
陆离缓缓吐出那口憋着的气,肩膀松弛下来。
首战告捷。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踩着松软的落叶走上前。
野兔已经不动了,兔毛上起码扎了七八根“木箭”。
说是箭,实际上都是陆离从现代超市买的牙签,成本实在低廉。经过缩小比例改变后,原本普通尺寸的牙签,现在变成木箭了,用来当暴雨梨花针的武器,绰绰有余。
原本在现代拿在手里玩的暴雨梨花针,在这个世界可以扛肩上当加特林用,要是换上绣花针杀伤力说不定更惊人。
陆离拔出兔子身上的牙签版木箭,从背包里拿出透明塑料喷壶把血迹喷干净,小心收回背上的小皮袋里——虽然牙签便宜,但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能回收尽量回收。
野兔很肥,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够她吃几天啦,她还没有吃过野兔肉呢。
今日巡山,她一路走一路被山林里面成片的锥栗树和山楂树吸引,停下脚步采摘了好多,以至于大半天过去,都没走到山脚。
除了野果,一路上还有许多连成片的云锦杜鹃。根据她的地理知识,云锦杜鹃一般都分布在中国的南部山林,北方也就陕西湖北等地有少量,而且基本都是长在海拔四五百米的地方。
也就是说,她穿越来的至少是座海拔五百米的山。很有可能还是浙江的地盘,毕竟浙江的地形就是山多,号称七山二水一分田。
陆离抬头看了看天色,林间光线变暗,天好像快要黑了,该往回走了。
今日虽然没有遇见人类,但收获可真不小。山楂、锥栗和野兔,把她随身带着的袋子都装得鼓鼓囊囊的。
陆离沿着来时标记的小径,往木阁所在的溪谷台地方向走。这条小径边上是一处陡坡,坡上岩石裸露,裂缝纵横。
正走着,一阵不同于寻常山风、更尖细些的呜咽声,断断续续地飘进耳朵。
陆离脚步一顿,侧耳倾听。
声音来自右手边一片风化严重的岩壁下方,夹杂在风过石隙的呜呜声里,时有时无,像是什么小动物在痛苦地哼唧。
陆离皱了皱眉,根据她昨晚新鲜看过的野外求生知识,山林里受伤的动物,有时候比健康的更危险。
但犹豫只持续了一秒,她还是拨开一丛挡路的荆棘,小心地靠了过去。
声音的来源是一个狭窄的岩缝,被几块崩落的碎石半掩着。
她蹲下身,凑近那黑黢黢的缝隙。一股淡淡的、尚未完全散去的腥臊味和一丝新鲜的血气钻入鼻腔。呜咽声清晰了些,能听出其中的虚弱和惊恐。
打开随身携带的迷你强光手电(当然现在已经不迷你,变得比一般的手电筒都要更大),调成散射模式,朝岩缝里照去。
光线驱散了黑暗,照亮了岩缝深处。
那里蜷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淡黄色的皮毛上沾着泥土和暗红的血渍。似乎感受到光线,那团东西动了动,艰难地抬起头。
陆离的呼吸瞬间屏住了。
那是一颗幼小的头颅,圆乎乎的,耳朵因为疼痛和恐惧向后撇着,几道墨色的条纹横过额顶,还未长开,带着稚气的模糊。一双蓝色的眼睛,在突如其来的光线下猛地收缩,随即死死地瞪了过来,里面盛满了纯粹的、野性的恐惧,还有无法掩饰的痛苦。
它试着咧开嘴,露出小米粒般的乳牙,想发出威慑的低吼,冲出口的却只是一连串破碎的呜咽。
是头小老虎哎!奶芙芙的,可能都还没有断奶,也就一条中型宠物狗的大小,好萌、好可爱!
它的身体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卡在里面,周围的皮毛被血濡湿、粘连。身下的石面上有拖行的痕迹和零星的血点,看样子是从上面不慎跌落,卡进了这个岩缝,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小虎崽徒劳地用前爪扒拉着身下的石头,试图把自己藏进更深的阴影里,或者站起来。但每一次移动,都带来剧烈的痛苦,让它浑身颤抖,呜咽声更加凄楚。
它的眼神在强光下慌乱地闪烁着,恐惧几乎要满溢出来,却依然倔强地、死死地瞪着光源后的陆离,眼神里有一种属于猛兽幼崽的奶凶。
第九章 收获一头萌宠
完全不需要犹豫,陆离放下肩上的背包,以及装着野兔的网兜和装着锥栗及山楂的尼龙袋,就开始着手准备救虎。
这么可爱的小老虎都掉在她眼前了,没有错过的道理。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别怕,小家伙,”陆离压低的声音里透着明显喜悦与兴奋,“姐姐我这就来救你。”
岩缝的走向勉强允许陆离侧身挤入,她吸了一口肚子,沿着粗糙的岩壁挤了进去。
每靠近一点,那股充满野性的血腥气就扑面而来。
陆离能清晰感觉到不远处小老虎急速起伏的呼吸,带着湿湿黏黏的腥气。
待挤到小老虎身边,她顿时像换了个人一样,动作精确而缓慢。
只见她用扩张钳小心地探入小老虎身体侧面的空隙,抵住岩壁。转动把手时,金属部件发出沉闷的“咔哒”声。小老虎浑身一颤,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呼呼”声,像是警告,也像是痛苦的呻吟。
岩壁极其缓慢地被撑开几毫米,为小老虎那被卡住的身体争取到一丝宝贵的空间。
“好了,就快好了……”陆离安抚着小老虎,眼神简直温柔得要滴出水来。
陆离的手从小老虎的下方穿过,这个动作几乎是将自己送到了它前爪和利齿的攻击范围之内。
小老虎的头猛地扭过来,温热的气息喷在陆离的小臂上,牙齿几乎擦过她的皮肤。但最终,它没有咬下去,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破碎的、威胁的咕噜声。
或许动弹不得的痛苦耗尽了它攻击的力气,又或许动物敏感的天性令它捕捉到了陆离的善意。
陆离的胳膊接触到它腹部的瞬间,小老虎整个身体绷紧如岩石,发出一声短促凄厉到极点的哀嚎,随即那声音便断了,只剩下身体无法控制的剧烈颤抖。
陆离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却十分沉着冷静,动作尽可能轻柔,拿云南白药喷雾剂给它身上的伤口喷了几下,然后一点一点地托着它的肚腹往上。
小老虎侧过头,用湿漉漉的鼻子无意识地碰了碰陆离的手背,毛茸茸的,让人恨不得马上撸一把!
这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
岩缝里的灰尘在光柱中缓缓沉浮,小老虎痛苦的颤抖着,但却极力忍耐。它不再看着陆离,蓝色的眼睛半闭着,只剩下睫毛在不停颤动。
“ok,搞定,走,以后你就跟着我混!”
把小老虎从最狭窄的岩缝中解救出来后,陆离直接把它拢进了自己怀里。
它没有挣扎,一双蓝色的眼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毕竟是还没有断奶的小崽子呢,还有天然的依赖性。
救下小老虎后,陆离再没有耽搁,一路沿着记号笔标记路线往回走,脚下生风。约莫半个时辰后,就回到了溪谷台地。
这一路上,小老虎一直安静待在陆离的怀里,不时抬眸看看陆离的下巴。当然,大部分的时间里,它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都是直勾勾地盯着陆离腰间挂着的野兔。
陆离对待小老虎和野兔那是截然不同的态度。
她在山间草丛中看到野兔影子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红烧,但是在岩缝里看到小老虎的第一个念头,却是亲亲抱抱举高高。
谁能拒绝一只有着水汪汪蓝眼睛的毛茸茸大猫呢!
“饿了吧,这可是姐姐我今生猎到的第一个猎物,赏你啦!”陆离把身上的东西往廊檐下的木地板上一甩,接着又把浑身都是大小伤口的小老虎,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木阁前面的空地上。
然后她伸手一捞,抓起被射成了刺猬、一路放干了血的兔子,递到小老虎的旁边。
小家伙歪着脑袋看了陆离一会儿,见她笑眯眯地蹲在一旁,满眼鼓励,顿时起劲了,一下就扑到了野兔上。
陆离兴致勃勃地看着小老虎撕咬野兔,满眼都是对这虎头虎脑小家伙的怜爱,以及对东一块西一块野兔的漠视。
没办法,人本质都是双标的。野兔于她而言是食物,但小老虎可是她第一个萌宠啊!
从小幻想养条狗,或者养只猫的陆离,进入木阁的第二天就实现了一个小目标——养上了一头凶萌凶萌的大猫。
小老虎嘴巴虽小,进食的速度却不慢。这只肥硕的野兔没几分钟的时间,就被它干得七七八八了。
陆离见它吃得一嘴狼藉,从边上的背包里撕了一片湿纸巾。
在现代平平无奇的普通尺寸湿纸巾,到木阁世界,对于陆离来说,就相当于一块小浴巾了,用来给小老虎做清洁是绰绰有余。
吃了陆离一只野兔的小老虎,很配合地任她搓圆捏扁。沾着血的肉乎乎的脚掌被她拿着反复擦,也不反抗。
“老虎不愧是老虎。”陆离满意地看着小老虎被擦干净的脚掌,喃喃道,“看看这脚掌,都有虎头那么大了。”
再过几个月,这一脚掌拍出去,怕不是可以劈山裂石哦。
她以前看过完达山一号的视频,当时它也不过是一只一岁的幼虎,随意的一掌就干碎了一块车窗玻璃。要不是那人启动车子的速度够快,估计车皮都能被它拍碎,这就是老虎的力量。
“小家伙,不知道你是什么品种啊?”陆离把擦干净的小老虎放到廊檐下的地板上,摸着虎头自语道,“我是从杭州穿越过来的,如果只是时空有变化的话,那你应该属于华南虎吧。看你这体型莫不是刚满月没多久?”
小老虎自然是没办法回答她的,只是把脑袋搭在前爪上,萌萌地看着她。对于这个救它于危难的两脚兽,它莫名产生了一股依恋。
“嗯,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陆离托着腮,看着小老虎舔自己有些湿意的毛,忽然灵光一闪,笑道,“瞧你这么软绵绵的,不如以后就叫绵绵吧,怎么样?”
“绵绵!绵绵!”说完就开始叫,一边叫,一边还伸手去撸小家伙的脑袋,加深它对自己名字的记忆。
“嗷呜!”
小老虎仿佛是在回应陆离,冲着她发出一声奶呼呼的虎啸。
不能威慑山林,但是足够取悦陆离。
“嘿,正好我带了一罐羊奶粉,本来是打算自己喝的,这下便宜你啦!”
可惜没有奶瓶,如果有奶瓶喂小家伙该多么有趣!
第十章 鄞县楼氏
“三哥,你看,这里有血迹,还有人的足迹!”年轻的庄丁甲大喊一声,把他们的头目喊了过来,“不过这足迹好小,看着不像是樵夫的,倒像是个女娘的。”
楼三凑近了一看,果然,在这片山楂林里看到一连串的凌乱脚印。跟他们之前在竹林看到的完全不同,这串脚印明显小得多。稍有经验的巡山人,都能推测出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
这年头,女人上山砍柴的也不是没有,但爬这么高的确实少见。尤其这一片是他们楼氏的地盘,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哪个女人敢有这么大的胆量来偷柴呢。
“奇怪,这么高的地方怎么会有女人足迹?”楼三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哈,估计是山下哪个穷酸家实在揭不开锅了,又怕被我们抓住,才爬那么高来我们楼氏山里偷野果,赶走便罢了。”有庄丁玩笑般说了一句。
“对对,一个女人而已,能偷多少东西,赶走了事,也省得惊动主人。”不少人附和。
“啊,不对!三哥,你看这是什么?”那位发现足迹的庄丁甲又有了新发现,激动地叫了起来。
一群人赶紧又围了过去,但见一颗山楂树的树干之上,赫然画着一个白色箭头。
这就不是单纯的偷点柴和野果了,这是有备而来啊!
“这山上真藏着人!”楼三又惊又怒,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这么大摇大摆地在他们楼氏的山上做标记,这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吗?!
“走,三哥,我们去搜山!”庄丁甲感觉立功就在眼前,顿时兴奋起来,“说不定是北边逃来的流民!”
赶个偷柴的穷酸樵夫和偷野果的穷娘们有什么意思,就要捉住这种嚣张的大盗,才有意思!
“不!”楼三抬手制止了蠢蠢欲动的众人,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下,“今日天色已晚,搜山找人不方便,明天点齐人马,我们再来。”
“三哥,那万一人逃走了,我们不是白忙活了嘛!”年轻庄丁很激动,立功拿奖就在眼前,怎么能因为天色而错过呢!
“逃了就逃了,只要别在我们楼氏的山上撒野,我管他那么多。”中年头目楼三就稳重得多。
对于底下的庄丁而言,抓到人肯定算立功,但对于他来说,要是搜山过程中出点啥意外,非但无功,还有可能吃挂落嘞。
黑灯瞎火时不可捉摸的情况太多,他才不要冒这个险。反正山就在这里,今年秋季山里的野果和草药也收得差不多了,剩下些零星的,也不怕人惦记。
楼三决定下山,其他人自然只有听命,只有那个发现标记的年轻庄丁有些不甘心。
他还想再劝劝,甚至主动请缨去搜,都被楼三拒绝了,无奈只好跟着大部队往下。
只是当所有人都不注意时,庄丁甲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脚尖一歪,悄悄脱离了队伍,独自向着箭头标记的方向追去。
他可不想一辈子就当个普普通通的庄丁,他要为前程拼一把!
明州鄞县楼氏大房宅邸,往日的书卷气被一股浓重的药味与隐痛的低吟所取代。
一场时疫悄然缠上了这书香门第,并迅速显露出狰狞的面目。
先是厨下老仆楼福,忽然发热、泻下不止,不过两日,便拉出带血的脓液,在榻上蜷成一团,不治而亡。
接着是二哥家那个天真可爱的五岁楼安,昨儿还能哭出声,今晨却已小脸青灰,四肢冰凉,在高热与抽搐中悄无声息地断了气。
一老一幼的相继离去,像两块巨石砸进死水,溅起更深的恐惧。
宅子里还有人陆续倒下,分别是楼镒的小妹,赵姨娘,以及三个伺候的下人。就连从小伴着楼镒长大的颇通武艺、身强力壮的书童楼路都着了道。
这些人的症状如出一辙:先是突如其来的高热,紧接着是绞扭般的腹痛,腹泻频急,不出几个时辰,那排泄物便混杂着骇人的黏液和脓血。
楼府高薪请来的几位名医,捻着胡须得出了相同的观点:时疫“赤痢”。
然而即便开了对症的方子,黄连、白头翁、木香之类煎服下去,却仍如石沉大海,赤痢凶猛,热度总是稍退复又燃起。
腹泻可是件要人命的大事,止不住,就救不活。
作为时疫发生时刚好在家的唯一男丁,年仅十九岁的楼镒,目睹这一切,都无心返回书院了。母亲和嫂嫂们都劝他回书院去,但是他怎么能抛下众人独自离开呢?
虽然他仅仅粗通医理,但他毕竟是男丁,只要留在这座宅邸,就是众人的心理依靠,所以他不能走。
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几天,读过的圣贤书教他“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也曾坚信医理药石。
可当熟悉的人一个个在相同的痛苦中迅速萎败,当名医们拱手摇头,说出“此疫戾气深重,恐非药石所能尽挽”时,一种深彻骨髓的无力和恐慌攫住了他。
整个家宅被笼罩在无形的、散发着腐臭的死亡阴影里。
他们大房早已经在厨下老仆楼福没了时就闭门不出了,除了远在泉州的二叔楼璹,以及在昌国县的父亲楼琛,托商船日夜兼程带回来当地的名医及药材之外,再无人敢上门。
这日晚间,楼镒独自立在庭院中,清冷的夜风裹挟着病室飘出的苦味与一丝若有若无的秽气。
他想起小时候听奶娘说过的传说,想起老宅那儿的老人们口中能驱邪除疫的四明山山神。一个此前绝不会出现在他脑海的念头,如同黑暗中迸发的野草,在他的心间疯长——或许,到了人力已穷的绝境,真的就只剩下那缥缈莫测的神力,是最后一根可抓的稻草?
他猛地转身,衣袂带起夜风,步履急促却坚定地走向主院。
夜色中,他年轻的脸庞半明半暗,声音带着一种孤注一掷的干涩,对惊愕的老母亲何氏道:“孩儿想去一趟四明山,求一求山神,为全家求一道平安符。”
这个决定,无关学识与理性,纯粹是一个被恐惧和亲情逼到悬崖边的年轻人,在本能驱使下,向一切可能的力量,发出的最卑微的祈求。
第十一章 可怕得很
夜色如墨,溪谷台地却亮着一团柔和的、不像凡火的光。那光从一座精巧木阁的廊檐下及窗棂缝隙透出来,稳稳地铺在台地边缘,仿佛为这荒山野岭镀了一层金。
楼氏的庄丁甲,凭着自己锐利的视线沿着一路标记的白色箭头追踪至此。
此刻他仰头看见那片光,心头猛地一热——找到了!
好个嚣张的盗匪,还敢大摇大摆点起火把呢!
他几乎要喊出声,握紧了手中大刀,疲惫被一股兴奋取代,脚步也不由得快了几分。
当他拨开最后一片挡眼的灌木,一座发光的木阁撞进眼里。
“这是灯笼吗?这灯笼好生奇怪。”庄丁甲脚步一顿,眉头就皱了起来。
恰在此时,阁楼廊下,一个绰约的人影站起身,抬起了手。
没有弓弦响动,没有箭矢破空。
庄丁甲只看见那人影指尖方向,夜空里骤然迸出一道极细、极亮、笔直如枪的蓝色光线!
“唰”地一声轻响,蓝色光线瞬间刺破黑暗,击中一只正在林梢上空盘旋的黑影。
那黑影发出凄惨的一声哀鸣,就“扑簌簌”地坠落下来,正落在台地边缘,离庄丁藏身的灌木丛不过十余步远。
一股奇异的、混合着焦糊与肉香的味道,随着夜风立刻弥漫过来。
庄丁浑身一僵,血液都凉了。
那是什么?
用手指射出的火?
不,那不是火,火怎么会是蓝色!火也不会那样直、那样亮、那样快!
难道是传说中的剑气?还是……
他的牙齿开始不受控制地打架,两腿软得像踩在棉絮上。
他再也不敢看那发光的小楼,更不敢看廊下那个模糊的人影。
目光惶乱间,又瞥见台地阴影里,趴伏着的小兽一身斑斓,身躯轮廓在微光下起伏,额头黄黑斑纹隐约可辨。
夜色中,所有的诡异组成未知的恐惧,堵住了他的嗓子眼,想叫都发不出声音来。
他再也不敢停留,连滚带爬地转身,手里大刀都差点掉了,可能还掉了别的什么东西,但是他根本顾不上捡,深一脚浅一脚地冲下山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赶紧逃!
他不知道的是,他以为的神火,只不过是陆离从现代带来的激光笔而已。
在现代小小一只,也就手指那么大,可是进入木阁世界,就像一根毛笔那么长了。
陆离这只还是功率相对比较高的蓝光激光笔,搭配上了她特意买的聚光透镜,威胁性顿时大幅提升。
有了聚光透镜加持的激光笔,能把激光能量密度提升10 - 20倍,不仅可以轻松点燃纸片、枯草等易燃物,还能很轻易地灼伤皮肤——当然陆离是不可能傻到用自己的皮肤试验的,所以她刚才对准了这只路过的鸟。
眼见鸟坠落下来,陆离微微蹙眉,收起激光笔,嘀咕了一句:“加了聚光透镜的威力也不大啊,只能烧个纸,都烤不了鸟,完全不能当激光武器的平替嘛!看来是我想多了。”
她走到台地边,拎起那只被灼晕了头的不知名飞鸟,满意地点点头,“正好,夜宵有着落了,野生的鸟肉烤起来应该比乳鸽好吃吧。”
一想到此,她就吸溜了一下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招呼了一声小老虎:“走,绵绵,咱们烤鸟吃喽!”
而山脚下,惊魂未定的庄丁甲连比带划,脸色煞白地对被他惊扰了而围上来的村民们嘶声喊道:
“山上有神仙!住的房子会自己放光!手指头一指就能射出蓝色天火,打下飞鸟!还有一头大虫守着门庭!可怕……可怕得很哪!”
他的声音在夜风里发着颤,那发光的小楼、指间的蓝光、巨兽的阴影,还有那股诡异的烤肉焦香,已在他心中烙成了一幅毋庸置疑的、关于不可知威能与恐怖的图腾。
一夜之间,四明山山神在夜间显像的传闻,便像长了翅膀,迅速在附近的十里八乡弥漫开来,连田里的田鼠都听说了这件事情。
而此时此刻正跟小老虎分食完烤鸟肉的陆离,意犹未尽地抹抹嘴,拿上激光笔,毫不犹豫地投入边上的山林。
这里的鸟,多得都吵得她睡不好觉,再打几只下来打打牙祭。
吃货的世界,有的吃就吃,没的吃创造条件也要吃,就不能饿着。
小老虎踩着猫步跟在陆离身边,犹如暗夜的影子,没有一丝声响溢出。倒是陆离没办法做到身轻如燕,把落叶踩得“沙沙”作响。
由于陆离和小老虎的闯入,黑夜的山林里顿时扑棱出好几双翅膀,惊起飞鸟无数。
陆离十分随意地按下激光笔开关乱照,只是迟迟都打不下飞鸟。
事实证明之前她一下就打中一只鸟,是撞大运了。实际上她还没有指哪打哪的准确度,还得好好练练。
在林子里折腾了半个多时辰后,陆离终于圆满打中了第二只鸟。都不用她亲自上前去捡,机灵的小老虎早就跑过去叼起来了。
回到廊檐下,陆离把小鸟从虎口夺下,扔进烧开的水里烫毛。
第一只鸟是烤着吃的,处理得比较粗糙,肉烤得有点柴,这第二只她要油炸。
身为一个从小跟着哥哥长大的女孩儿,陆离的厨艺水平早就锻炼出来了。她深知直接油炸是炸不出美味的,想要色香味俱全,那必须得先把鸟用酱料腌透了。
因为想好了要来木阁世界闭关,这种调料她自然不会不备,当下就动作利索地翻出来,开始调制酱料。
小老虎看她一通折腾,就是不分鸟肉,顿时意兴阑珊地趴在一旁,打了个哈欠,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
陆离调好酱料就开始腌制处理干净的飞鸟,如果要入味,那起码得腌制一晚上。她等不了那么久,五分钟后就取过腌制的飞鸟,拿起眼影刷改造的小刷子,薄薄刷上一层清油。
接着她开始往锅里倒油,待油锅开始冒烟了,就把飞鸟顺着锅边滑了下去——
“滋啦——”
那声响是尖锐而欢快的,金黄色的油面瞬间被打破,沸腾的油泡翻滚着包裹住飞鸟。
一股极复杂的香气猛地炸开,霸占了周围的空气。先是浓烈的油脂焦香,接着是酱料里面的八角、桂皮、花椒等混合气息,最后是肉香味。
小老虎被这味道勾得直起了身,又挨到了陆离身边。
第十二章 一个人的世外桃源
油炸了约莫五六分钟,陆离手腕一抖,筷子精准地夹住鸟颈,将其提了出来,悬在锅上沥油。
此刻这只飞鸟通体呈现出一种泛着红光的焦糖色,油亮得像上了一层釉。一滴金黄的油,从翅尖凝结、拉长,“嗒”地一声,落回油锅,激起最后一个小而热烈的漩涡。
陆离把它放在一旁的碟子里,关上了酒精炉子。小老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油炸鸟,但陆离没有发话,它倒也乖乖地没有乱动。
不得不说,丛林之王智商就是高,哪怕这还只是一只幼虎,也已经很通人性。
等稍微放凉后,陆离招呼小老虎一起开吃。丰腴的油脂和酥脆的表皮在她的味蕾炸开,令她满足地微微眯眼,这才是真正的夜宵嘛!
吃饱喝足的陆离,精力还很充沛,给小老虎擦干净油乎乎的嘴巴后,她就开始着手准备处理今天巡山的其他收获。
那一袋子野山楂,红果子攒成球,表面却布满褐色的细刺。
为了在切割了现代文明的木阁世界闭关,陆离可是准备充分。不仅把清单上的物资都买了,实地采购的时候又增加了很多东西,比如手套,这就叫有备无患。
她买的手套全都是儿童版最小型号,有食品级pvc材质的一次性手套,也有可以循环使用的乳胶材质的赶海手套。
当然,这些在现代是儿童版,到了木阁世界,早已经变成姚明版,甚至更大了。
保险起见,陆离直接戴了两副,先是一副防滑防刺的赶海手套,外面再套一副一次性手套。
然后她打了一盆水放在边上,再打开酒精炉子,点燃酒精块,用镊子一颗颗夹起野山楂,在灶火上一晃。
只听极轻的“噼啪”声,锥栗那些恼人的细刺,便蜷曲、发黑,化作一丝青烟散去,焦糊味里混着果子将熟未熟的酸香。
烧过的山楂立刻浸入冷水,热胀冷缩间,果皮微微皱起,用指甲轻轻一刮,那层薄薄的、带着烟火气的皮便褪了下来,露出里头嫩黄的果肉。
她把处理好的山楂果一一放进边上备着的干净大盆里,足足装了两大盆,红艳艳的,看着就喜人。
处理完野山楂,接下来就是锥栗。
刚从树上摘下来的锥栗,此时正一个个裹在毛刺扎人的壳斗里,像缩起来的小刺猬。
小时候陆离家里有一本dk博物大百科,酷爱看书的她,很多东西虽没有见过实物,也看过简介和色彩清晰的图片。而且身为吃货,对食材有一点小小心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锥栗不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板栗,它跟板栗不论是外形还是口感都有很大区别。前者是圆的,后者是扁的。前者肉多饱满,一果一肉,肉质细嫩甘甜,营养价值高,但产量低,而且一般都是长在高海拔寒冷的山区;后者则基本相反,唯一强过锥栗之处是产量大。
物以稀为贵,因此锥栗可要比板栗贵得多。这些锥栗要是让陆离花钱买的话,那她可舍不得。每次买一小包糖炒板栗,对于陆离来说都挺奢侈。
此时面对刺猬般的锥栗,戴着两副手套的陆离胸有成竹,直接就上手用力揉搓。
沙沙的声响持续不断,硬壳与硬壳互相摩擦、碰撞。偶尔有一两颗特别顽固的,便拿出羊角锤轻轻一锤,“咔”的一声脆响,褐亮如釉的栗子便滚了出来。
唯一恼人的是那些断不干净的细小绒毛,在庭院灯暖黄的光线里飞舞,沾上陆离的脸颊和脖颈,带来些许微痒。
一旁打瞌睡的小老虎,都被小绒毛刺激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一忙就是大半个时辰,山中不知岁月,连时间都仿佛变得无足轻重了。
“总算搞定。”陆离把最后一个锥栗壳丢进了垃圾桶,再起身打扫现场。
在垃圾归置好之后,她脱下手套,走下阶梯,在夜空下长长伸了个懒腰。
此时夜已深,没有虫鸣,连风也歇了。
月光是薄的,像一层凉水,缓缓地淌过溪谷。
陆离深深吸一口气,张开双臂拥抱天空,感叹道:“哇,好舒服啊!每一口空气都那么清新!”
正感叹着,她的眼前忽然掠过一抹幽绿,忽明忽灭,像是一根微小的火柴,随时会被夜风吹熄的模样。
“咦,这是什么?”陆离疑心是错觉,屏息再看——那光点又浮了出来,这次多了一颗,两颗……渐渐地,四周的黑暗仿佛被无数细针挑破了,漏出荧荧点点的绿光。
“(⊙o⊙)哇!是萤火虫!”陆离激动地喊了一声,角落里打瞌睡的小老虎竖了竖耳朵,似乎适应了她的一惊一乍,没有睁开眼睛。
城里鸽子笼内长大的陆离这辈子除了在书上,还没见过真正的萤火虫呢,现在居然见到了!
也许是被她的声音惊扰,原本掩藏在夜色中的流萤,从陡峭的崖壁间涌出,汇聚成一道道不断流动的、绿色的光瀑,缓缓倾泻而下,照亮了沉睡峡谷的每一道褶皱。
这纯粹由生命点燃的光芒,比月光亲近,也更震撼人心。
那一刻,陆离感觉自己的呼吸都与山林融为一体了。
作为习惯了手机屏幕与霓虹灯的现代人,她心中关于“光”的所有认知,在此刻被彻底颠覆。它们如此脆弱,却又如此磅礴,将整片溪谷变成了一座会呼吸的星图。
“我的天,太美了吧……”陆离忍不住喃喃道,这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好可惜,哥哥看不见。”
如果陆余此时还是单身,她不会对哥哥隐瞒关于木阁世界的秘密。但是现在陆余的生命中已经有了比她更同频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再分享了。
也许再亲近的兄妹,终有一天也会由家人变成亲戚。
想到此,陆离的心情就变低落。在陆余新组的小家庭里,她是多余的,是兄嫂不睦的源头。
“没关系!我可以一个人!”陆离忽然对着寂静的山林大喊了一声,山林默默收下此间情绪,还了她一道悠远的长吟。
“一个人~一个~人……”
第十三章 进山求神
今日是陆离进入木阁世界闭关的第三日了。
这三日里,前两日的白天她都在抲山。暴雨梨花针、蜘蛛侠吐丝器、激光笔等等她从现代带来的装备那是轮番登场,助她收获不少野果和猎物,满足了自己的野趣。
第三日,玩够了的陆离本来是打算下山去好好走一走,寻寻人烟的。
结果晨曦尚未穿透窗棂,她便被冻醒了。
今日的山林有着异样的寂静。之前那潺潺的溪流,叽叽喳喳的鸟鸣,沙沙的草木摩擦声——全都消失了。
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只剩下一片微微泛着白光的静。
房间里的温湿度计上显示,室内温也仅仅只有五度,室外的寒冷就可想而知了。
陆离披上珊瑚绒的拖地长袍,推开木窗,一阵清冽且冰冷的空气顿时涌了进来。呵出的气,立刻凝成一团白雾。
窗外,已然是白茫茫一片。
昨日还苍翠葳蕤的山林,此刻惟余莽莽。
边上的常绿阔叶林,树冠顶着一团团厚厚的“棉絮”,失去了往日锋利的棱角,所有的轮廓都被雪柔化了。
远处的山脉在茫茫雪雾中若隐若现,与雾霾蓝的天空温柔地交融。
万籁俱寂,仿佛能听见雪花簌簌落地的声音。
“居然下雪了,山上的气候还真是说变就变啊。”陆离有些惊喜地伸出手,不顾寒冷地接了几片雪花,冰冰凉凉的融在掌心。
南方人可是很少能见到雪的,如果这是今年的初雪,如果这是南方,如果木阁穿越的世界确实还有其他人类,那么她说不定还能见到上山赏雪之人。
结果也确如陆离所料,还真有人上山了,但不是为了赏雪,而是为了求神。
今日一场自北方而来的寒潮席卷明州府,昨天还是艳阳高照的秋季呢,一秒就有入冬的感觉了。
在明州府就是这样的,一年只有夏冬两个季节,体感上的春秋可能加起来都不到十天。
寒潮令本就被病魔缠绕的鄞县楼氏大房更加雪上加霜,今日就又病倒了一个,还是他们大房主持中馈的长房儿媳王氏。
她一倒下,整个府里都差点乱了。楼镒年迈的母亲不得不撑起病体主持家事,掩不住的绝望笼罩全府。
如今城里的名医、甚至外面的,都已经求遍了,药石无医,神明就是他们最后一棵能抓住的稻草了。
爱,也许就是一场天时地利的迷信。
一大早,楼镒就带亲从一人,不顾寒潮,打马来到四明山下。
他刚一进入楼氏庄子放下马匹,就有人来报四明山的异象。
“你说什么?山上真有神明?”听了庄头楼三的汇报,楼镒心中又惊又疑。
他虽然已经来到山下,准备放下马匹就带着金银财宝徒步进山求神了,但是其内心深处对于有无山神这件事,还是心存疑虑的。
书读得多了,就会怀疑一切。
此刻听楼三这么一说,他如何能不惊疑呢?当即叫来那位据说亲眼目睹山神大发神威的庄丁李四,详细询问。
李四信誓旦旦自己亲眼见到山上溪谷台地的位置,于夜晚凭空降下一座会发光的楼阁,还有斑斓大虫守在山门外。
山神抬手间就有蓝色神光射出,一下子就能把撒野的夜枭烧成焦炭。
李四的描述七分真里带三分夸张,倒是令见多识广的楼镒一时都分不出真假。内心深处告诉他,这就是个目不识丁没见识的乡下人的臆想,但他又希望是真的。
“行,你准备一下,前面带路,今日我便去拜一拜山神。”楼镒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是!小官人!”李四连忙答应。
虽然李四对两天前的遭遇还心有余悸,但是那些诡异跟升职加薪比起来,好像又不是什么事儿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他一个穷庄丁呢。
楼镒原本想要去的是四明山的公山,因为那边有一座简陋的山神庙,世代受山下百姓的供奉。但既然现在有庄丁说在自己家的私山内见到了山神,那他改一座山头去拜也不是不行。
反正无论是朝廷的公山还是他们楼氏的私山,这一片区域的山脉都属于四明山,山神出现在哪座山峰都不奇怪。
这次上山的一共十人,前头带路的是年轻庄丁李四。
后面首位是身着一袭黛紫色圆领窄袖骑射袍的楼镒,外披一件玄色纱面白狐狸里子的大氅,上面布满含蓄的浅色暗纹刺绣,在光线流转间隐隐浮现。一身打扮将其高大的身材衬托得愈加挺拔与清俊,尽显少年意气及低调的奢华,可见其对此次求神的重视。
紧跟在楼镒身后的是他的亲从秦戈,再后面则是楼三与六个挑着担子的楼氏庄丁,里面装着五牲、水果、糕点与清香。
这些祭品中价值最大的是秦戈随身携带的装着金铤的木匣子,但最难搞的却是五牲之一的牛。
众所周知,牛作为农耕文明里的绝对主力,向来都受到官府保护,私屠耕牛可是重罪。
为了表示虔诚,楼镒可是特地请托了关系,购买了一个通过官府检验、被批准屠宰的老牛头。这才耽搁了两天,不然他早就进山了。
一行人披荆斩棘地爬了大约一个时辰后,终于爬到了溪谷台地的下方的灌木丛,也就是李四第一次见到陆离用激光笔打下飞鸟的地方。
“小官人,上面就是了。”带着一行人走到这里,那夜的记忆浮上心头,李四又有点腿软走不动路了。他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爱钱了。
好在楼镒不以为意,向身后的秦戈使了个眼色,后者二话不说就越过了脸色变虚的李四,提刀劈开灌木丛,生生劈出一条小径来。
穿过小径,楼镒一抬头,便看到了屹立在上方台地上美轮美奂的楼阁,心中不由一怔。
李四说的居然是真的,在这危岩环耸的百仞台地,竟然真伫立着一座楼阁。
这片溪谷台地,楼镒并非第一次到达。两个月前,他还与友人进山秋猎过。他可以很肯定,那时山中绝没有这座楼阁。
短短两个月内在百仞高山打造一座这样的楼阁,绝非人力所及。
“嘭!”
楼镒将佩剑扔给秦戈,一抬手,机灵的楼三就点了三炷清香送至他的手里,其他人则赶紧将祭品在正前方一块大石头上铺开。
楼镒为表诚心,打算从山门磕到庙门。
第十四章 初遇
“四明山山神在上,某明州楼子权,谨以清香,拜谒尊前。
窃惟天地有好生之德,神明持造化之钧。今岁沴气流行,药石无功,牖户有彻霄之泣。某家中数人染疴,喘如风匣,灼若燔薪。
今长嫂亦头眩足软,粥米难进。每一视之,肝肠如沸。
伏望尊神施恩,驱邪祛祟,令阖家安康,弟子诚心祷祝,恭请神明垂怜。
若得神明庇佑,亲友痊愈,某当亲赴山庙,为尊神重塑金身、宣扬功德。”
楼镒说完以头伏地,神色肃穆,极为虔诚。
在其身后的众人自然随着他一起磕头,说不来那么文绉绉的话,只是低喃求神保佑。
原本裹着白色珊瑚绒睡袍坐在门前空地上烤火吃野果的陆离,在楼镒一行人刚走到灌木丛前时,就因为小虎崽绵绵的警觉而察觉异样了。
等秦戈开始砍灌木丛时,她早已拿起激光笔,背起暴雨梨花针,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居高临下地盯着众人了。
山上一下子就冒出来这么多男人,小心为上。
小虎崽躲在陆离的白色睡袍下,蛰伏得更彻底,连呼吸声都不闻,几乎与周遭雪景融为一体,果然不愧为山林之王。
底下这群人的身份泾渭分明,任何人一望便知,绝不会搞错。
穿着一身劲装提刀开路的男人明显是个护卫,在他身后负手而立的裘氅少年则肯定是主子。至于后面那群布条裹头、穿粗布麻衣的糙汉想必是跟班随从,或者地位更低的人。
从他们的穿着打扮来看,如果不是拍戏的话,那这里就是古代啊!陆离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一是因为她是缩小后从木阁穿越而来,心中早做好了穿越古代的准备;二是那为首少年的气质实在突出,一眼望过去就两个字可以形容:矜贵。
这是演员演不出来的气质,而且边上也没有任何跟拍设备,其他人对他的恭敬亦过分明显。以现在那些电视剧的制作水准,不可能会请到一群连群演都有完美无瑕演技的演员。
当看到那矜贵少年穿过灌木林,忽然持香下跪的时候,陆离呆了一下,不理解这是什么神展开。
好在她反应也快,下一秒就竖起耳朵凝神去听少年嘴里的文言文,勉强听出个大概。
原来他们这群人居然是上山求神拜佛来了。
这是把她的木阁当成山神庙了吗?
她扭头去看自己的那座木阁,牌匾上写的秦篆经过AI查询,她已经搞懂是什么意思了——无间阁。
要说这么一座隐于山间的精致楼阁被古人当成神庙,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这群人是怎么知道自己在这里的?难道在她没有穿越过来时,木阁就已经在这个时空存在了?
她再去看这群人,这次终于把注意力从那名叫楼子权的清俊少年身上移开,发现他身后的那群随从身旁还放着不少箩筐,装了不少东西。
不会都是贡品吧?
没容她多想,楼子义已经祈祷完毕,开始插香了。
紧接着,一股奇异的香味直冲陆离飘来,一下就没入她的眉心。
陆离只觉浑身一震,舒服得险些呻吟出声。
楼镒话音落下后,整个天地一片安静。
陆离在现身与藏匿之间只犹豫了几秒,就站了出来,居高临下地俯瞰道:“行。”
楼镒闻声抬头,只见前方树下赫然出现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背上背着个同样古怪的箭筒,在她的奇怪斗篷下方,还趴着一头虎崽,一时呆住。
这,是“山神”?
还是山神座下的女冠?
陆离手里攥着放大版的激光笔,心情紧张中又带着一丝兴奋,神经绷得紧紧的,死死盯着众人。
她跑出来将错就错装山神,是有原因的。
刚刚那股扑面而来的奇异清香,令她这个看多了起点玄幻小说的人,一下子就联想到“信仰之力”上。
这不得把握机会!
她也不怕穿帮了底下那群男人能把她怎么样。
背上的暴雨梨花针主要攻击方式是“牙签”,格调不高。就算换上绣花针,依然算不上神奇。毕竟古代自三国起,就有诸葛连弩的。相对于弩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杀器,她这种最远只能射个二三十米的动漫周边改造而来的武器,又算得了什么。
但经过改造的激光笔就不一样了。此时被她藏在袖子里,她只要抬手一按,就可以发出蓝色激光。虽然杀不了人,但烫一个窟窿也够吓唬人了。
最重要的是木阁就在她的身后,她随时可以穿越回现代,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她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大底气。
想到此,陆离便淡定地对着底下的楼镒招手:“你上来。”
这里面就数他最年轻、最好看、最面善,地位还最高,要忽悠肯定是奔着他去。
楼镒回过神,作揖道:“是。”
“哎,就你一个。”陆离看他身后那些人也要跟上来,顿时喊停。
楼镒抬手轻轻一挥,下令道:“尔等留在原地。”
“小官人……”秦戈欲言又止,满脸的担忧。
“没事。”楼镒给了他一个“优势在我”的眼神,从容不迫地接过装着金铤的木匣子,纵身上了台地。
陆离眼见少年轻轻一跃,就从底下“飞”上了平台,真大吃一惊,暗道:这古代人还真的会轻功啊!
要知道她每次回这里,都得绕一大圈坡地才行,这块陡峭的岩石她可爬不了。
好在她定力还行,内心虽然吃了一惊,但面上仍是一点不显。
见那少年走得近了,陆离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
刚才居高临下看他还没有什么感觉,此刻站在面前了才发现,这少年是真高,怕不是有一米九吧,气势太强了。
“你在这里等着。”陆离转身抱着小老虎进了木阁,不想靠他太近。
“是。”楼镒十分配合地停下脚步,陆离说啥做啥。
待陆离离开他的视线后,他环目一扫,将周遭景象尽收眼底,眉头不由微微蹙起。
之前乍然见此楼阁只觉神奇,此时走近了看,他才发现这座突兀地出现在此的无间阁,并不像山神庙。
因为里面连一座神像都没有,反而充满了尘世烟火。
无论是楼前平地上静静燃烧的篝火,还是篝火旁放着的锥栗、桃金娘、山楂等等野果,以及右边角落处黑色大桶内装着的食物残渣及生活垃圾,这一切都昭示着此间主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
楼镒心中微微闪过一丝失望,为自己的病急乱投医苦笑。
虽如此,他内心深处还是抱着一丝期望。毕竟这座无间阁出现在此,本身就已经代表了奇迹。
也许,就真的还有奇迹呢?
第十五章 发财了啊
不多时,陆离拿着纸笔下来,招呼楼镒进屋,递给他道:“把你家病患的情况写清楚,尤其是生病的症状。”
“是。”楼镒从陆离手里接过一张奇怪的彩笺,以及一支奇怪的笔,一时竟无从下手。
这支陆离从现代超市买的迷你口袋笔,到了木阁世界,对她而言就相当于普通毛笔的长度。虽说奇怪了点,但并不影响使用。
只是眼前的古代少年恐怕是不会用,握笔都是毛笔的握法。
陆离“噗嗤”一笑,莞尔道:“没用过炭笔吗?就跟炭笔一样使用,很简单的。喏,就这样。”
说完还抢回笔,在纸上示范了一下。
“……哦。”
“喏,写吧。”陆离重新把笔递给他,“一定要把他们的症状写得清清楚楚。哦,对了,落款还要写上年月。”
“是。”除了点头,楼镒也不知该作何反应。
在陆离的指引下,楼镒走到一张巨大的桌子前,将硕大的彩笺铺开,回忆刚刚陆离握笔的模样,沉下心,开始依次描写府里众人的病症。
陆离就在边上看着,一开始还因为对方大气舒展的字体暗暗点头,后面越看越无语。
繁体字就算了,竖着写也能忍,可居然还都没有标点符号,而且还是文言文。这要是能看懂,她陆离当初高考语文就可以满分了。
“哎,停停停!”陆离开口打断了他,“那个,天庭已经不流行你这个字体和写法了。这样,你另起一行,一个人的症状写一段,写完直接分行,不要连起来,可以吗?”
“可以。”楼镒被粗暴打断了非但不恼反而暗喜。
无论对方是不是诓骗他,至少看起来真的很不“正常”,说的词儿特别新鲜,他听都没听过。
接着便换了一列,“唰唰唰”把家里病人的病症都详细写在彩笺上,并落了款。
陆离看着落款上的“绍兴十四年甲子”几个大字,略一思索,倒吸一口冷气!
我的妈呀!这不就是南宋嘛!
她立刻问:“你有没有听说过苏轼、苏辙和王安石?”
楼镒察觉到她情绪的起伏,微觉诧异,但仍恭敬回道:“三位先贤大名如雷贯耳,天下无人不知。”
“真的是宋朝啊……那岳飞呢?已经被害了?”
楼镒听到“岳飞”二字,眉头微动,垂眸低声道:“是。”
接着便是无言的沉默。
当今朝野被秦桧及其党羽把控,一般人哪敢妄议岳飞,即便是世家大族对此亦讳莫如深。
纵然有同情其被无辜冤杀的,也不敢明目张胆悼念,最多只能对着西湖的方向悄悄焚一炷香罢了。
毕竟稍有不慎,一个“谤讪朝政”的罪名扣下来,足以株连全家。
强如实战功勋实打实地支撑起南宋半壁江山的韩世忠,也因为当面质问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触怒秦桧,被削去兵权,仅授予一个虚职醴泉观使,被迫闭门谢客。
楼镒自小就主战,心中对岳飞极为敬重,对秦桧党羽极其愤恨。
奈何他现在只是一个刚过解试的小小举人,人微言轻,什么也改变不了。
明年正月他还要去参加春闱。书院夫子都认为殿试策论大概率会涉及“和议与边防”、“民生休养”等话题,若是敢直言抗金,就要做好名落孙山的准备。
为了前途,他可是被夫子和父亲耳提面命地告诫了种种忌讳,诸多不言的。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深山中不知岁月的奇异女子,居然也会知晓岳少保,并似乎还对岳少保充满了感情。
虽然她直呼其名的行为与她展现出来的敬重情绪相悖,但这只是小小末节,总归此神秘女子是对岳少保抱有善意的。
这一发现,令楼镒的心都热了起来。
须臾,楼镒恭恭敬敬地将写好的彩笺递给陆离。与彩笺一起递上的是一个精巧的木匣子,里面放有两个一两重的小金铤。
别看就二两,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大手笔了。可以在临安城购置一座中等宅院呢。
像古装电视剧里吃个饭都掏一个元宝出来结账打赏的事,现实的世界里当然是不可能的。
南宋初期的市面上,一两黄金可兑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兑三贯铜钱,也就是最少三千文钱。
这一时期,匠人的日薪也就六七十文,百文算绝对高薪了。像他们楼氏庄子里的普通庄丁,月薪更是不过三四百文。二两黄金是一个庄丁十五年的年薪了!
普通百姓上香,祭拜多捐五至二十文;遇到大事,也最多捐三五十文,绝不会超出日常开销承受范围。
小商户、小地主之类祈福最多捐几百文。
即便是常以“檀越”身份供养寺院的富户乡绅之流,日常祭拜也至多捐几贯铜钱。只有在许愿应验后还愿,才会豪爽地捐数十贯——华夏大地不养闲神,不灵验的神自然是得不到大笔上供的。
而楼镒现在只是来求神,还没有应验呢,就已经抬了五牲和水果糕点上来,更是准备了装着二两金铤的木匣子,诚意不可谓不足。
陆离呆呆地接过木匣子,第一次收到上贡,竟然还感觉有些烫手。里面装着的是啥呀?根据常规判断,这种时候装的应该是金银财宝吧!
她进木阁世界的初衷之一就是搞钱,没想到才来三天,就真有钱财主动送上门了!
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既然对方这么上道,陆离便决心一定要想尽办法为对方搞来现代的“灵丹妙药”。
她当即放下怀里的小老虎,摸着它的脑袋道:“姐姐要离开一下,你就乖乖呆在这儿,帮我看家,知道吗?”
小老虎“嗷呜”一声,睁着一双湛蓝的无辜眼,在她的手心里拱了拱头,仿佛在回应。
“你也在这里等我。”陆离抬头对着楼镒道。
“好。”楼镒话音刚落,蓦然发现眼前奇装异服的女子不见了。
凭、空、消、失、了!
此时此刻,楼镒跟小老虎的表情出奇一致:目瞪口呆。
第十六章 回现代买药
在木阁世界待了三天的陆离,回到现代也就才过去了十几分钟。距离她哥嫂每日下班到家的时间,都还有好几个小时。
对于陆离来说,现代的时间必须争分夺秒,毕竟她头顶还悬着一顶达摩克利斯之剑——两天半以后有国考呢!
恢复正常后,陆离穿戴完毕就立刻拿起手机开机,然后对着这张记录了楼子权家人病症的微型彩笺一通拍。
多亏了现在手机的摄像头功能强大,才能把缩小后的纸上面的字都拍得清楚,可以放大了看。
调整完纸张字体大小,陆离就把照片导入ai,询问这样的症状是什么病,该怎么用药。
当然她也不会完全依赖ai,她还上了好医生app去挂号咨询了一下。
做完这些,陆离把随着意念一起带过来的生活垃圾小袋子,捏起来扔进了房间垃圾桶里。
然后又拿起超迷你小木匣子,试着催动白光照它,企图能让它恢复成在木阁世界的样子,遗憾失败了。
“哎!好好一个木匣子,变得只有半个手掌大了!”待她打开木匣子,看清里面的金铤之后,更是痛心疾首!
这缩小一下,损失了多少金子哪!
“不知道这种缩小的南宋物件,还算不算古董。”陆离一边捏起半根手指长的金铤,一边自言自语道,“还得找个古董店问问。”
她兴致勃勃地欣赏了一会儿这来自南宋的金铤,然后便又拿过手机,先看病症的查询结果。
根据楼子权书写的病人症状,以及他写的各中医统一诊断的“赤痢”,ai判断这大概率是细菌性痢疾,医生给的也是相同意见。不过后者强烈建议陆离去医院化验大便以便得出准确结果,仅凭网络治病是不保险的。
但是那些在南宋啊,而且对现代世界而言还是缩小状态,取粪便过来显然不现实,只能是陆离自己当赤脚医生,根据ai和网络医生的诊断买点药给他们治疗了。
她又上知网查了南宋的流行病等论文资料,发现根据现代医学和史学研究成果,在南宋时期,痢疾还真是一种已被明确认识、并频繁发生的流行病。
南宋时称之为“赤痢”,在现代医学视角下,最可能对应的就是由细菌(尤其是志贺氏菌)或阿米巴原虫引起的传染性痢疾。
结合楼家那些病人的症状: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发烧,粪便带脓血;严重者出现了高热、昏迷、病逝等后果,与细菌性痢疾的典型症状完全一致,可以说高度疑是了。
但凡对症,阿奇霉素或者头孢等抗生素吃下去,在南宋这个没有经受过现代医药洗礼的细菌世界,绝对是嘎嘎乱杀。
因为无法对南宋病人做皮试,为了把过敏概率降到最低,陆离决定购买阿奇霉素。另外再配一些治疗阿米巴原虫痢疾的药,以做备选。
判断得准不准,喂药后一天就见效。
虽说抗生素属于处方药,但去药店购买其实也很方便,手机上就可以申请好网络医生处方,自取还能省下配送费。
这次出门,除了给南宋楼家人买药之外,陆离还打算逛下超市,给小老虎买几罐羊奶粉,再买个奶瓶,买一张加热桌垫,顺便去古董店逛一圈。难得出门一趟,时间得规划好。
在现代消耗的每一分钟,都很宝贵。
好在根据之前的实验,她离开木阁世界后,那里面的时间对于她来说是静止的。如果按她待在木阁里面的时间比率走,那就不得了。等她买完药回去,里面都过去大半年了,黄花菜都凉了。
现代社会,处处方便,药店更是围着社区遍地开花,小区门口就有。
陆离在门口药店取完药,就走到地铁站,打算去网上查到的距离最近的古玩店看看。
刚为楼家人花了一笔药钱,现在陆离的银行卡里就剩七百六十八快钱了,得抓紧搞钱。
这两金铤能作为古董高价卖掉最好,若不行的话,她就当普通金子卖。现在金价正处于高位,怎么都不会亏的。
坐在地铁上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用手机疯狂搜索南宋初期的历史,以及绍兴年间的大纪事。
首先就是她最关心的货币问题。南宋主要流通的是铜钱,金铤一般只在大宗结算、赋税、赏赐、上供等情况使用。老百姓基本上不会接触到,只有官府、世家和大商户才会用到。
也就是说,能拿出两个金铤的楼子权跟陆离猜测的一样,就是位世家少爷。
只是可惜啊,铭刻着一两重的金子,到了现代被缩小成迷你金了。
原本古代的“两”跟现代的“两”就不一样,各个朝代又略有不同,宋代的一两也就约等于39克。现在穿越到现代,轻如羽毛,估计是连1克都没有啦!
看完货币和大记事,陆离又查起关于楼家的信息。
之前楼子权自报家门,说是明州楼子权。明州陆离知道,就是甬城的古称嘛。
她网上随便一搜,居然还搜出不少关于鄞县楼氏的信息,连现存的楼氏家庙遗址都有。果然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世家啊,爱新觉罗的姓氏都灭了,地方士族后人居然还存在。
只是奇怪,她家明明在杭州,怎么一穿越,却穿越到明州去了,不应该直接穿越临安吗?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规律,以后还得好好研究。
陆离一边感慨,一边继续查着楼氏资料。
资料上面对于绍兴十四年的楼氏家族,记载的非常详细,尤其是关于男子记载更是清楚。
就是没找到楼子权这个名字,可能因为这是“字”,并不是“名”。毕竟古人自报家门喜欢说字,不说名,比如“常山赵子龙”之类,等回去问问楼子权便是了。
此时楼家的当家人记载的是二房的楼璹,其有兄弟五人,均已中年。楼璹本身儿子有五个,绍兴十四年任提举福建市舶朝仪大夫,跟现代的海关职能差不多,南宋泉州是国际贸易大港之一。
看年龄楼子权肯定是楼璹的子侄辈,就不晓得是儿子还是侄子。
楼氏家族里,自楼异(楼璹的老爹)后最牛的人物当属楼玥,官至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是楼璹四弟的儿子,此时才六岁。
总而言之,在南宋的明州,拥有京官的楼氏绝对是一个大家族,但不是最大的世家。未来权倾朝野的史弥远所在的史家,才是明州第一世家。
正研究得兴起,西湖站到了,陆离下车。
第十七章 她是穿小说了吗?
西湖的水,漾着午后细碎的日光,岸边的梧桐树,也染上了慵懒的金霜。
一幢三层小楼静默地立于西湖畔,黛瓦粉墙,飞檐斗拱,像镌刻着一段旧时光。
一楼敞开的门楣上悬着块老木匾,上书“归一书斋”,字迹已被岁月磨得温润;二楼雕花木窗半掩,窗棂格子里透出古器物沉静的影子;三楼垂着湘竹帘,帘后悄无声息,里面是起居禁地。
凌九闭着眼,躺在二楼阳台上的竹椅里,手指轻叩着扶手,一下,又一下,不成调,却有种奇怪的节奏感。
“九~你真的不肯睁眼看看我吗?”在竹椅旁边不远处,一位妙龄女子声音娇脆,带着刻意的软糯,试图划破男子的安逸。
她几步蹭到他椅边,裙摆扫过地面。“你再帮我一次行不行?最后一次,我保证再也不烦你啦!这件事,对你来说又不难呀!求求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想去碰凌九搁在扶手上的手。
闲闲叩着竹椅的凌九,虽然闭着眼睛,但却仿佛浑身长满了眼睛,在她指尖即将触及自己时,淡淡开口。
“郑小姐,”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平平的,像楼下无风时的湖面,“请自重。”
“你——”郑恬猝然收回手,跺了跺脚,细高跟敲击地板,声音有些刺耳。
身为一个顶流女明星,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冷落,几乎忍不住要口出恶言。但看着凌九这张完美到极致的脸,竟又奇迹般地消了气。
谁还能跟他生气啊!
陆离停在小楼大门前,看着手机里的地图,有些犹豫地抬头。
这里门匾上写着“归一书斋”,不是古玩行啊,难道她找错了?
“小姐,你好,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吗?”店里一位穿着一袭明制汉服的女孩儿走上前来,笑眯眯地看着陆离。
“哦,我想问一下,这里只是书店吗?”
汉服女孩笑道:“一楼是书店,二楼不是。”
正说着,汉服女孩耳朵上挂着的无线耳机里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
也不知道她在耳机里听到了什么,看向陆离的目光都变得怪怪的:“我想你可能想去二楼看看。”
说完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陆离在对方的盛情下,顺势走进书屋,跟着她穿过两排书架,来到一座古色古香的楼梯前,只听汉服女孩道:“从这里上二楼,二楼经营古董。”
果然来对地方了!
陆离对着汉服女孩莞尔一笑:“谢谢。”
“不客气。”
陆离迈步上楼梯时,撞见一个戴口罩的女人踩着细高跟匆匆而下。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一双眼睛,红红的,梨花带雨、楚楚动人。
擦肩而过的瞬间,陆离莫名觉得那侧影有些眼熟,脚步不由缓了缓。回眸又看了对方一眼,却正好与其对上了视线,原来那女人也向陆离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陆离礼貌地一笑,对方却没有回应,飞快扭头离开了。
待爬到二楼,一个熟悉的名字突然跳进陆离的脑海里——郑恬,一位常年活在热搜榜上的腥风血雨体质的女明星。
楼道里安静下来,只剩方才郑恬身上残留的阵阵香气。
这里的二楼跟一楼完全不一样,一楼就是一座很普通的现代版复古书屋,但二楼给人的感觉却像是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古代。
北面整墙的多宝阁,不以金银炫目,只以影青瓷、素釉玉、紫砂器等等,错落出温润的光。正中一张实木大案,上面摆着一套笔墨纸砚和雕作卧虎形的玉质镇纸。
东窗下设一张木榻,榻边小几上,一炉熏香正吐出袅袅青烟,与窗外梧桐树的光影缠绕。
最特别的,是西墙悬着一柄未出鞘的古剑,剑穗的丝线已有些褪色,与满室书卷气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平衡着。
陆离分辨不出这些东西的好坏,只觉得一种厚重感扑面而来,这就是顶级中式审美吧。
一个字:贵!
如果她识货的话,更会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这里所有的桌椅家具,都是黄花梨木打造而成;所有的瓷器摆件都是活生生的历史,每一件都是古董珍品。
案上的墨是松烟,砚是端石,笔海里的几支毛笔是湖州狼毫,而那块镇纸则是和田籽玉。
“请问有人吗?”她欣赏了一圈之后,方才开口。
“有。”一道低沉且充满磁性的声音从阳台传来。
光听声音,就让人感觉耳朵酥麻,只希望声音的主人样貌对得起这把好嗓子。
陆离穿过房间,循声走到阳台。
但见一位衣着纤尘不染的男子面朝西湖,惬意地躺在竹椅上。
午后的阳光穿过稀疏的梧桐叶,洒在他的身上,光线里浮动着金色微尘,像是为他开了柔光。
以陆离的视角看过来,那男子连脸上那细小的绒毛都仿佛在泛着光。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她都有点不敢置信。
初遇楼子权时,她就已经暗暗惊艳过。此时再见此人,更是惊为天人了。
没想到她一天之内,竟然能见到两个这样的帅哥。她莫不是穿越到小说里了吧,起点的男主可不是这个风格啊!
“贵客自远方来,有何贵干?”男子终于睁开眼睛,目光平静地扫向陆离,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是一双绝对配得上男子的星眸,眼神里有阳光,奥特曼见了他都得自称弟弟——因为他真的好像光之子,在闪闪发光!
“我……我想卖一样东西。”一向沉着冷静的陆离,开口居然结巴了,“可以吗?”
嗐!美色误人啊!
极致的美,原来真的不凡。
男子屈起手,朝陆离摊开了掌心。
陆离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忙不迭上前递上那来自南宋的木匣子。
“这是南宋的小金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家祖传的。”
她一点都不担心木匣子会被男子抢走或者别的什么,因为此人天然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区区金子怎么可能入他的眼。
“超凡脱俗”四个字,今天总算是在陆离脑海里具象化啦!
第十八章 观你眉间金气乱
男子的手指干净而修长,连推开木匣盖子的动作都显得随意又好看。
他取出匣子里面放着的一枚小金铤,对着光,毫芒般的錾痕在骨节分明的指间一闪。
下一秒,男子嘴角淡淡一笑,将金铤又放回木匣。
“0.367克的足金,刻着南宋官制一两的铭文,五千吧。”语气淡得像是在说天气。
匣子合上时轻响了一声,男子目光掠过,像看一片叶子落下。
陆离惊讶于对方居然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克重,还是小数点的那种!这是对自己有多自信啊?
不足半克的金铤——不对,现在其实都可以算是金叶子了,对方开价五千块,这个价位已经超过了陆离的预期。
她拿到那金铤时就感觉轻如羽毛,觉得可能值不了太多钱。出门前还特地用王玲玲称糕点配料用的迷你电子秤,称了一下克数,心中是有点数的,对方估得跟她称出来的相差无几。
据闻五十年代的时候有个叫张秉贵的售货员,练就了“一抓准”的过硬本领。不用秤,想要抓多重的东西就能抓多重的东西。
眼前这个美男子看来也有这样的本领啊!
虽然金子克数跟金铤上面刻的、本来用于证明的铭文完全不一致,但对方显然还是认可了它的古董价值的。否则按现在的金价,就算算上加工费,那也就到顶一千,可值不了五千。
“行,那就卖了。”陆离当即就拍板决定。
两个金铤也值一万呢,就算她现在选择考研,学费都够了。如果在救活了楼子权的家人后,对方能再大方地“还个愿”,那她可就不缺钱了!
何况现在知道了她穿越的是南宋,背靠整个中华现代文明的她,有的是赚钱的法子!
有人、有市场就能流通起来,那还怕赚不到钱嘛!
可惜从南宋穿越来的物件都会变迷你,不然要是按这金铤在南宋的克数来,那她都暴富了!
真叫人心疼啊!
就在她不自觉地面露遗憾时,男子又仿佛随口一提:“金铤不值钱,倒是这乌木匣子,海黄纹理隐在焦色下,是南宋造办处的工。若单卖,五万我收。”
陆离双眼瞬间睁大,现实版买椟还珠啊!
金铤才五千,盒子值五万!果然物以稀为贵!
“卖,我卖了。”陆离嫣然一笑,“但我要现结。哦,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
空气安静了一会儿,才听男子道:“凌九。”
“零九?”陆离感觉这名字怪怪的。
“凌霄,九泉。”
“……”陆离无言以对。活久见,有人介绍自己名字居然用“九泉”,这是一点不避讳啊。
“我姓陆,单名一个离。”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对。就是《离骚》里的陆离。”陆离对眼前人的好感又多了一分。
能脱口而出《离骚》非名句的社会人,可真是稀有。还在校园里读书的人,都不一定可以做到。
当然最重要的是,帅哥就是随随便便一个优点都能立刻加码。
起风了。
一阵风过,梧桐叶飘落。凌九抬手轻拂,将原本可能要飘落在他身上的叶片拂转了方向。
“观你眉间金气乱,西方白虎动了煞。你,需要一枚符。”
真不敢相信一个这样云淡风轻的美男子,居然说出这种神神叨叨的话。
陆离蹙眉,但还是好奇问:“什么符?多少钱?”
“纸符,六万。”躺在竹椅上的凌九手一翻,两指就跟变魔术一样地夹住了一张姜黄色的符,上面用朱砂画着纹路。
“六万?!”陆离震惊,瞬间觉得眼前这人既不仙气了,也不顺眼了。
难怪这里看着处处那么贵,随便一张黄纸要卖六万,他能不贵嘛?!
“谢谢,不过太贵了。”陆离露出一个符合社会期待的礼貌微笑,婉拒。
“嗯,贵了吗?”他好像真疑惑,但没有收起符纸,又淡然道,“那送你。”
“……”陆离感觉自己被他玩坏了,搁这跟她玩反转呢!不知道穷人的心情随着金钱上下摇摆嘛!
先告诉她一张破符纸要卖六万,接着又说直接送,这是要让她领“六万”符纸的情?
那她当然是笑纳了,不拿白不拿。反正他们俩银货两讫,对方给的搭头,她为什么不要?
“好啊,那谢谢了。”陆离开心一笑,从凌九的指间抽出符纸,瞥了一眼上面的鬼画符,折了几折,小心放进口袋里。
只要不用她花钱,她就相信它真的值六万,肯定会好好戴着保平安的。
信则灵,不信则无嘛。
关于封建迷信这件事,现代青年就是这么弹性灵活。
被陆离直接抽走了符纸,凌九也不以为忤。但他好像倦了,又闭上了眼睛,浑身散发出懒洋洋的气息,对着空气说了一句:“吴蒙,出来收货。”
陆离还在奇怪呢,便听屋里“墩墩墩”走出个彪形大汉,体型跟南宋站在楼子权身后的那护卫有一拼,也不知道刚才他在哪个房间。
吴蒙撇一眼陆离手里的木匣子,对着竹椅的方向微微躬身:“我先带这位小姐下楼了。”
“嗯。”凌九淡淡应了一声,多一个字都不说。
帅哥虽帅,但过于冷淡。
陆离客随主便,二话不说跟着彪形大汉下去了。
之后就是按流程的拍照、签合同、写保函,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进门前,陆离的银行卡里只剩七百六十八块;出门后,她已经是一个万元户了!
走在西湖边上,看小鸟在叫,树叶在笑,风声在呢喃,只觉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既然有钱了,不如直接搬家吧!找一处依山傍水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想到此,陆离在湖畔站定,回眸去看归一书斋二楼的阳台。树叶婆娑中,隐约可见那道躺着的修长身影,悠闲得令人嫉妒。
命真好啊,在西湖边拥有这样一座视野极佳的小楼。深秋午后,躺在树荫下,吹着微风,赏着湖景,简直是人生理想。
她收回目光,掏出手机,当即就开始找西湖边的房子。
第十九章 真的是山神啊
推开门,左边是简易厨房,右边是一间干湿分离的卫生间。再往里走,入目的是米白色的墙壁和浅木色的地板,一张连着书桌的衣柜、一张床,这就是这小小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
房间里唯一的亮点,便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能毫无保留地将窗外美景都框进来。
中介观察着陆离的神色,声音里带着骄傲:“小姑娘,你看这180度的湖景,漂亮吧?别看这面积小,朝向和光照那是一流的,全杭州也找不出几套……”
陆离没应声,只走到窗前。
窗明几净,关闭的窗户将鼎沸的人声滤去了大半,只剩下一种悠然的静谧。
推开窗户,风伴着花香迎面吹来,带着湖畔特有的微凉的清润。
午后的湖面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鳞光,像一匹被揉皱的锦缎。山上宝塔的影子在对岸的山峦上勾勒出纤细的轮廓,三两艘游船,仿佛随意泼在画布上的墨点。
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无论何时欣赏,都令人心旷神怡。
有钱真好!
可以住湖景房了!
“就要这个房间吧。”陆离打断了中介推销的话,下了决心。
“哎,好好,那我们这就签合同,付三押一,门禁卡给你,你再录一下指纹,今天就能搬进来。你放心啊,楼上也是个女孩子,你们一起住着很安全的。”
陆离没有多做评价,一个月三千五的房租,能租到拥有西湖景观的房间,还有单独的厨卫,她已经心满意足。
这套小小的loft公寓,做的是双钥匙的设计,入户大门打开后,左边是楼梯,右边就是她的入户门。二楼跟她的一楼,都有自己单独的入户门,厨房、卫生间各自独立,互不影响,完全没有普通合租生活空间会重叠的烦恼。
二楼因为比一楼多了一个储藏室,所以租金还要高五百,陆离无需那么大的空间,能租到一楼就很满意。
签完合同付了钱,拿到大楼的门禁卡,在指纹锁上录下了自己的指纹,陆离立刻就坐地铁回家。
今天就搬家!她不用在衣柜顶凑合了!
陆离的搬家非常迅速,一个行李箱的事,最重要的也就是爷爷给她的祖传木阁。
她打了一辆车,走之前,在饭桌上给陆余留下新鲜取出来的一沓一万元的现金和一张纸条。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只是想证明自己并非累赘。
最后看一眼这套她从小住到大的老房子,陆离毅然决然地关上了门,离开了家。
打车来到西湖边新租的公寓楼里,陆离小心翼翼地把祖传木阁放在落地窗前。
此时已经是傍晚,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把西湖点缀得格外美丽。
陆离心情很好地站在落地窗前欣赏日落,直至最后一道阳光沉入湖底,她才依依不舍地拉上窗帘,准备洗漱一下再穿越。
洗完澡站在镜子前吹头发的时候,陆离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大跳。
“啊,白发!”她震惊地凑到镜子前,不敢置信地摸着脑袋上的几根不可忽视的白发。
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她是故意挑染了呢!
“不会吧!难道是穿越后时间流速的不同,加快了衰老?”陆离郁闷地抓着这缕白发,苦恼道,“那我也只是在里面待了三天,没理由一下长好几根白发啊!”
她的脸色变幻了好几次,脑海里莫名浮起那被她带着穿越而死翘翘的金鱼。
也许根本不是衰老,而是穿越黑洞消耗了生命力!
深吸一口气,陆离对着镜子狠狠地拔掉几跟白发,自言自语道:“就算是消耗生命力,我也要穿越!”
吹完头发,她出了浴室准备变小。眼角瞥见自己脱下来放在沙发上的衣服,猛然想起今日得到的那一张号称价值六万的符。
她当即从口袋里掏出来,捏在手里,一起变小。然后折叠了几下,塞进了娃衣口袋里,不管灵不灵,总是一个心理安慰。
接着她开始拆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和补液盐的包装,上面这些印着现代企业和生产年份的字,不方便她拿到南宋装神弄鬼,换一个符合时代特征的小瓷瓶就没有问题了。
反正拆封后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以及补液盐,只要不是加水溶解了,好好保存在避光密封的容器里,在有效期内都可以用。
除了药品,她拿到了六万巨款后,又去采购了不少物资,如醋、香皂、A4纸、各种香料如胡椒等,满满装了一大箱。
当陆离带着缩小后的物资进入木阁世界时,映入眼帘的是两张目瞪口呆的脸。
对于陆离来说,她已经回到现代好几个小时,卖了金铤和盒子,还租好了房子,搬了家,欣赏了西湖日落。
但对于楼子权和小老虎来说,她也就离开了不足一秒,快得好像幻觉一样。
如果不是这两个的反应能力都远超寻常,换成一般人甚至都不会感受到她曾经离开过那么一瞬。
“神……神仙……”这下楼子权是真的变成有神论者了!
刚才女神的消失绝不是他的错觉。因为,她的衣服换了,而且她的身旁不远处,还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材质古怪的箱子。
“等等!”
又穿越了一次,陆离现在只想先去照一照镜子,看看她的白发是不是又变出来了。
还好,这一次没发现白发。
下楼把装着阿奇霉素和补液盐的瓶子递给楼子权时,陆离是真心实意希望这些药能一次见效。倒不是药品准备得不够充分,而是担心她这“山神”的能力会受到质疑。
她还打着以后靠楼子权在南宋发财的主意呢,必须得一击即中啊。
由于缩小比例不同的关系,服药量需要重新分配,好在根据缩小公式计算一下也不难。
令陆离想不到的是,身为南宋古人的楼子权,数学竟然也可以。她以为古代人对数学都一窍不通呢,看来真正一窍不通的是她的历史。
“哦,对了,想要避免被传染得人越来越多,切记让府上的人勤洗手,多蒙口,只喝开水;病患之物,要用沸水或石灰处理;宅中沟渠定期清理,不要让污秽淤积。”
陆离把现代防疫知识跟楼子权随便讲了讲,对方全神贯注地听着,如画的眉目里流转而出的全是钦佩,给足了情绪价值。
“是,谨记真人教诲。”最后的最后,楼镒恭恭敬敬地拱手道谢。
第二十章 救命的神药
确保楼子权理解了应该要怎么给病人喂药、喂多少药量之后,陆离就让他下山了。
走之前,楼镒又特地郑重报了一次家门。包括姓名、年龄、祖籍、家中长辈以及家庭地址通通详细说了一遍,仿佛生怕陆离不知道今日来求神的人是谁。
也正是因为他详细报了姓名,陆离才发现,这家伙居然就是楼琛早逝的那个幺子。看来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很可能他会死在这一次的疫病之中。
楼镒走之前,把用以祭拜的五牲和糕点、水果全部留下,甚至还想给陆离留一个庄丁打扫山门。
东西陆离都笑纳了,清洁工就免了。
真让人留下来,到底是服侍还是监视,那可不好说。
楼氏宅院西厢房内,满是草药和炭火的味道。
这场来势汹汹的时疫,现在已经不仅是他们楼氏大房有病症了。周边其他人家也陆续出现了相同症状,搞得人心惶惶的。
原本主持中馈的王氏,年富力强,鲜活伶俐,如今却斜倚在榻上,面如金纸,气若游丝,高烧不退,不到半个时辰就要出恭一次。
她是今天才倒下的,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开了黄连、白头翁,甚至用了贵如黄金的犀角,灌下去的药汁如同石沉大海。伺候她的贴身嬷嬷和婢女,一个个也是胆战心惊。
同样的病痛像阴燃的火,在十几间厢房里折磨着家中老幼。
整个楼家宅院笼罩在绝望的寂静里。死亡的气息,比祈福的线香更浓。
何氏口蒙着布,远远看着西厢房内又一次提着染血的污秽出来的婢女,眉头紧锁,喉咙忽然一阵发痒,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吓得她边上的贴身嬷嬷陈家的忙不迭道:“老夫人,别站这儿了,这里污秽多,别冲撞了你,大娘子会好起来的。小官人已经去山里为大家祈福了呀!”
就在这时,楼镒大步流星地走来。
“小官人!”陈家的惊喜叫了一声,“是小官人回来了!”
何氏才望过去,楼镒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她的面前,作揖道:“母亲,孩儿已求得神药,已喂小妹服下药,这就给长嫂送去。”
说罢欲抬步往西厢房去。
“不。”何氏急得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好孩子,赤痢凶猛,你身子单薄,别进去了,药交给奴婢们便是。”
“身子单薄”的八尺薄肌少年失笑,但见母亲紧紧抓着自己的胳膊,满脸担忧的模样,到底是没有违逆母令,当即叫了婢女过来。
“去兑两杯凉开水过来。”
“是,小官人。”王氏房里的丫鬟当即去取水,片刻即回。
楼镒便拔出药瓶的橡胶塞子,取一调羹的细腻白色药粉放入凉开水里,轻轻一搅,透明的凉白开很快就变成白色,跟用草药熬出来的药汁截然不同。
“此药一日一次即可。”楼镒一边说,一边又取出另一只瓷瓶,拔了橡胶塞子,如法炮制地冲了第二杯药水,“此药每隔一个时辰就要喂一次,直到好转。待会儿去我院子里取一些给大嫂备着。”
“是。”端着两杯药水的婢女下去了。
府里除了楼镒的大嫂王氏,还有不少同样染了赤痢,甚至比王氏症状更严重的病人,也急需服药救命。
楼镒对何氏道:“母亲,府里的病人还很多,我先下去忙了。”
何氏贴身嬷嬷陈家的看了一眼何氏的脸色,插嘴道:“权哥儿,府里这么多的家丁、婢女和嬷嬷们,哪就轮到你忙这些了。你一大早去山神庙求来神药已是辛苦,只管吩咐下去让他们忙便是。可万万不能靠太近,把自己给染了呀!”
何氏对着边上的侍女道:“去请张大夫过来。”
“是。”当即便有家丁领命而去。
“镒儿,术业有专攻,既求了药,剩下的事便交给大夫们操心吧。”对于何氏来说,现在整个府里最重要的人,当然是自己的小儿子了。他的安危是重中之重,绝不能让他跟沾了病气的人多接触。
让楼镒直接交出神药,他还有点不舍得,不过母亲的话也不能全不在意,于是道:“那就请张大夫来我的院子里吧。”
“是。”
西厢房里,王氏的贴身丫鬟端着药水上前,语气里满是希冀:“大娘子,小官人求的神药来了,说是灵验得很,我扶你起来喝药。”
又拉又烧被折腾得浑身无力的王氏,在丫鬟的搀扶下勉强坐了起来,接过药,看着浑浊的白色液体皱了皱眉,又想到这是家里小叔弄来的神药,必不会害她,一咬牙,仰脖喝了。
“这药……药……”她想要说话却因为有气无力而说得断断续续。
“药怎么了大娘子?”丫鬟们心里一揪,这个是小官人送来的药,就是有问题也只能是没问题啊!
“这药……是……是甜的。”大喘气的王氏终于把话说完,屋子里的丫鬟们顿时都松了一口气,吓死人了。
“看来小官人真求到了神药呢。”贴身丫鬟捡着好话说,“大娘子,来,这还有一杯药呢。这个药小官人说了,一个时辰就得吃一次。”
持续了数日的病魔,在黎明前悄然退去。
王氏的高热也消退了,不再痛苦地蜷缩在床上,陷入了平静的睡眠。
同一时间,府里被赤痢折磨得痛苦不堪的其他病人亦都有好转。那折磨得人生不如死的里急后重的腹泻,停止了。病人的排泄物虽然仍不正常,但那触目惊心的血和脓,肉眼可见地减少了。
楼镒拿回来的药效如桴鼓,为这座被绝望笼罩的宅邸带来了新的生机。
第二天清晨,原本陷入昏迷的楼小妹睁开了眼睛,微弱地喊了一声“奶娘”。
昼夜不停照顾她的奶娘喜极而泣,连忙把这个好消息报给了主院的老夫人何氏。
接下来几天,那白粉末调制的药一天一次继续喂下去。那个什么“补液盐”也从一个时辰一次,变成了半天一次、一天一次。
府里病人的脸色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红润,眼睛重新有了神采,就连本来病情最严重的人都能喝下小半碗米汤。
这场几乎要击垮楼氏的瘟疫,在短短两三天内,就快速颓败。
这不是慢郎中们熟悉的“调理见效”,这简直是……神迹。
消息像风一样刮过明州城。
第二十一章 声名远播
楼氏家族有赤痢神药之事,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在全县传开。其他也有类似病患的人家,闻讯赶来,半信半疑地求药。
楼镒并不吝啬,仔细询问症状,高热、腹痛、脓血便,符合这些情况的他才给。然后将那珍贵的药粉分出去,并附上严格到刻板的服用和补水说明。
阿奇霉素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南宋世界,效果是碾压性的。这里的细菌根本没有领教过这么厉害的药,全无抗药性,被阿奇霉素嘎嘎乱杀。
无论病人之前被什么“名方”、“秘药”耽搁了多久,只要服下楼镒给的药,无一例外,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好转、康复。
那些被病魔攥住咽喉的生命,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被释放了。
楼镒的三叔一听到好消息,便打马来到楼氏大房城南画锦坊的家中,他们楼氏大房的宅院门槛几乎被踏破。
楼镒三叔领虚职,日常就负责打理家族事务,正适合接待各方人马。
痊愈的病患和家人携重礼而来,想要叩谢恩人。
楼镒便告诉他们,这药是四明山神赐下的。他们如要感激,便给山神娘娘多上几柱香。
四明山百步岗脚下十里八乡都在传,山神降下了琼楼玉宇在楼氏私山内,楼家的药,就是在那里求来的。
只是传闻再夸张,也只是传闻,无人得见,楼氏的私山可不是人人都可以踏入的。
于是乎,四明山公山上原本已经渐渐破败的山神小庙,倒是重新又变得红火起来。把个快要放弃庙宇、出门游方讨饭的庙祝乐得合不拢嘴。
一场雪之后,山中可说是一日入冬。
雪不算厚,匀匀地铺了一层,至多没过脚踝。但这薄薄的一层,已足够点化万物。莽苍的台地,此刻成了一张洁净的、微微起伏的生宣。
溪水瘦了,却更清了。溪流瘦骨的声响,被这蓬松的雪吸去了大半。
阳光被一层极薄的冬云滤过,落在溪谷里,便成了一种缺乏热度的、淡金色的箔片。
空气是清冽的,被雪滤过一遍,又添了几分沁入骨髓的冰凉清爽。深吸一口,凉意直抵胸腔最深处,整个人都通透了。
陆离这几日都在溪谷台地的木阁里闭关,除了自习国考内容,就是思索怎么利用时空隧道在南宋发家致富之事。
不过她不出门,倒并不纯粹因为学习和思考,而是下过雪之后,山间小径更加难行,采山难度倍增。
离开了木阁,陆离就失去了原地穿越的实力。要是出点啥意外,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她不想冒险。
好在陆离已经习惯了孤独,一人一虎在山中生活,竟一点不觉得无聊。
她现在考研和考公的心思都淡了很多,想的最多的,还是怎么合法地致富。
毕竟在南宋发财对她来说不难,但是怎么把南宋的资源在现代变现,是个难题。
现在国家霸霸们对个税和个人金融都管得那么严,如何“合法”称为一个古董小姐,可不简单啊。
就买卖那一个木匣子和两个小金铤,都让她签了不少字,还出了保函呢!要是她弄出更多的古董,还不知道会被查成什么样。
或许等时机成熟了,她可以开一家古董店掩人耳目。
“嗷呜~”就在这时,小老虎站在毯子外,冲着陆离奶声奶气地嗷了一嗓子。
陆离回过神,笑道:“绵绵,又饿了?这就来喂你。”
她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给小老虎泡好奶,抱着它用奶瓶喂的时候。每当此刻,心里的满足感简直可以溢出来。
最近山中气温骤降,常温下就已经等于是天然冰箱的环境了。而且这冷又恰到好处,并不像东北那种零下几十度,能把食物都冻碎,倒是方便了陆离储存食物。
楼子权送来的五牲,用来投喂小老虎再好不过。
陆离回现代的时候查过资料,幼虎每日进食总量约为1.5公斤的肉,200毫升的奶。但它胃容量小,所以需要喂食多餐。像南通野生动物园一个月以上的小老虎,每天需要吃5-6顿。
喂完小老虎,陆离盘膝坐在充满电的石墨烯加热毯子上,继续思索发财大计。
她坐的这张“发热毯子”是由桌垫变的,pvc材质,防水可擦洗。
原本尺寸为0.6米*0.5米*0.01米的石墨烯加热桌垫,缩小后对于缩得更小的陆离来说,就相当于是一张约3米*2.5米*0.015米的地垫了,铺在大堂地上正合适。
使用恒温加热地垫,可比烤火舒服多啦!因为木阁纯木结构的关系,烤火只能在门前平地上。四面八方的山风吹着,火再旺都冷。而地垫就不一样,摊在地板上,打开加热功能,不仅坐在上面暖,半个房间都被烘得暖暖的。
唯一的麻烦是,每次陆离要拿三、四个太阳能充电宝的电,为其供电,还得跑上跑下的。
没有固定电源的世界,还是不方便啊!陆离琢磨着等过段时间,要去买一个小型脚踏式发电机,静音又便捷。
不过她喜欢的发热垫子,对于小老虎来说是鸡肋。毕竟老虎乃纯阳之体,雪地里都能呼呼大睡的。
正当她惬意地坐在发热垫子上看电子书、逗小老虎的时候,山下正有一行人挑着装满东西的担子上山来。
这些不是别人,正是被陆离的“神药”救活的楼氏家人。
此次领头的依然是楼镒,除此之外还有二房四子楼锐、三房次子楼釿、四房三子楼钥。
楼氏主枝一共五房,除了老五家因为娘子刚好在坐月子,大儿子也不过一个三岁小儿,实在派不出人,其他四房皆派了代表上山,足见其诚意。
这一行人里面,年龄最大的是楼锐,今年二十岁;年龄最小的是楼钥,今年才六岁。
之所以让这么一个小不点代表三房祭神,是因为他的二哥大病初愈,经不起折腾,大哥前段时间又摔坏了腿,更加爬不了山,可不就得聪明伶俐的老三出马了。
好在也不用他全程自己爬,其父特地派了一个身强力壮的护卫陪着,进山没多久就把楼钥背背上了。一路背背停停,倒也轻松。
第二十二章 上山还愿
“子权,你真确定我们家的山上有一座山神庙?”累得半死不活的楼锐问道。
这崎岖的山路,真是让他这个平日里只爱坐马车的胖子有点难受。
“是不是山神庙不确定,但肯定是一座神庙,等会儿你们看了便知。”
“好吧。”楼锐爬得气喘吁吁,都有点羡慕趴在护卫背上的两个小堂弟了。
这山是真高啊!尤其越往上,山路越难行。很多甚至都没有路,得临时劈开一条路来。
“噫吁嚱,危乎高哉!山道难,难于上青天。”楼锐一边艰难地爬,一边苦中作乐地改编诗仙李白的诗。
爬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后,山上开始出现雪的痕迹。
前方的路又没了,庄丁提起镰刀开路,众少爷们就在后边等着。
“哇!有雪,好玩,我要给山神娘娘做一个雪人。”楼钥一下就从家里护卫背上跳下来,跑到雪丛边,开始捏起雪来。
楼釿亦忍不住感叹:“这里还真的有雪,在山下连雪的影子都没见着。”
楼镒笑着说:“这雪现已化冻,某当日进山求药时,它才刚下,那才叫美。”
“这两日寒潮来袭,山上下雪也是正常。”楼锐喘了一口气道,叉着腰哀叹,“唉,上面有雪那就更难爬了。子权,还要爬多高啊?”
“快了,听到溪水的声音了吗?就到了。”
正说着,一只不知名的山鸟,“倏”地从某片雪景里窜出,划过淡金色的光,留下一道短促的、略带惊慌的弧线,复又消失在另一片沉静的雪景里。
陆离正盘膝凝神于电子书,伏在边上的小老虎原本懒洋洋地阖着眼,忽然一骨碌翻起身,两只耳机警地竖起,转向窗户。
陆离心下一动,起身走到窗边,推开了木窗。
山风夹着冰雪与草木的气息涌进来,同时传来的,还有隐约的、扁担颤动的吱呀声。她俯身望去,但见一行人正从小径拐弯处缓缓转出。
陆离很快就认出了里面最高的那个,不是前几日来过楼子权又是谁。
他又带了一群人过来,除了挑着担子、头裹布巾的劳动人民,很明显还有好几个跟其一样的锦袍公子。
陆离略一思索,便明白大概是药品生效了,这是楼家人一起来送礼吧。
“走,绵绵,我们去会会南宋的公子哥儿。”陆离拿上激光笔,招呼了小老虎一声,关了电热垫子和电子书的开关,不急不缓地下楼。
她刚走出木阁,在廊檐下站定,便听到底下此起彼伏的自报家门之声。片刻后,一股沁人心脾的檀香味儿传了上来。
很显然,这是楼子权一行人在底下上了香。
陆离深深吸一口气,感觉之前看书导致的疲劳一扫而空。
这一次穿越回来,她还特地买了几袋沉香和檀香做试验。可惜点燃后并没有特别之处,跟之前她吸到的那一口楼子权供的香,完全不一样。
而现在,她第二次闻到了这股令人浑身舒坦的香。也不知道是因为楼家的香比现代的香更正宗,还是因为信仰的关系。
正想着,底下又传来了楼子权彬彬有礼的声音:“在下楼子权,有幸得真人赐下神药,救我楼氏数条性命,特与家中四位堂兄弟一起上山拜谢还愿,望真人拨冗一见。”
“给你的药效果如何?”
“回真人,神药效如桴鼓,服下便见效,家里人身体都已康复。”
陆离闻言嘴角溢出一丝笑,她就知道现代的抗生素在古代凶猛得很:“那很好。你们上来说话吧。”
“多谢真人。”
楼镒抱着楼钥,仍是跟上次一样纵身一跃,直接上了平台。其他人没有这个身手,乖乖绕道上来。
陆离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一大一小,疑惑道:“不是说还有四个堂兄弟吗?怎么就带来了一个?”
楼镒作揖道:“我与小堂弟先行一步,其余人稍后便到。”
说罢轻轻推了楼钥的背心一把,后者当即上前一步,有模有样地一边行礼,一边自报家门:“真人在上,请受楼钥一拜。”
“楼钥?”陆离心中一动,“你是四房楼璩之子?”
万万没想到,山中的真人竟然知晓自己父亲名讳,而且好像也知道自己,楼钥当即喜形于色,声音都飘了:“正是小子。”
陆离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小不点,这人小鬼大的模样,还真是跟寻常的六岁小儿不一样。难怪未来能当上吏部尚书,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名字,果然从小头角峥嵘。
楼镒对于陆离竟然知晓楼钥乃四叔之子,也非常意外,而且还隐约有些不爽快。
真人居然知道楼钥这黄口小儿,却不知道我……
他上一次自报家门时,陆离对楼氏还两眼一抹黑呢,而且至今不知道这座山是他们楼氏的私山——因为没有人跟她说,现代的史料又不可能那么全、那么准。
要不是查过资料,她也不会知道楼钥。
虽说这小子未来能当上吏部尚书,不过中华上下五千年,那么多的六部尚书,陆离才能记住几个啊!
南宋赵构这个时期,不查资料的话,陆离一共就记得岳飞、秦桧等寥寥数人。
须臾,其他三个楼氏子弟带着一群挑担的庄丁和护卫,终于绕道爬上了溪谷台地,见到了“玉宇琼楼”以及疑似得道真人的陆离。
早在上山的途中,他们就从楼镒那儿打听了真人的样貌。此时见了奇装异服的陆离,丝毫不露异样。
但是对于这座突兀伫立在百仞溪谷台地的楼阁,他们内心还是很震动的。不是说这个高度建不了庙宇,而是正常情况下,没有人可以无声无息地在他们楼氏的地盘上大兴土木啊!
只是心中虽震撼,但包括最小的楼钥在内,都隐藏得很好。
陆离看着他们抬上来的整猪、整羊、整牛、整犬、整鸡,以及锦缎经卷和糕点果皮,披红挂彩停在楼前平地上,暗暗咋舌。
之前楼镒来求药的时候,拿的只是牛头和猪头,她都已经觉得很夸张,现在全变成整头了,真大手笔。尤其是牛,在南宋非常不好搞,这下不愁小老虎的食物了。
目光从贡品上移开,陆离默默看向众人。
庄丁们放下东西后,在护卫的带领下默默向陆离行了一礼,便悄然退去。剩下几个锦袍公子依次上前报上姓名,接着便是感激的话语轮番轰炸。
陆离袖管里藏着激光笔,怀抱着小老虎,站在廊檐下的木地板上,只静静听着,并不搭腔。
第二十三章 来一杯维生素泡腾片
眼前这群人,最胖的那个也不过二十岁,其他人完全是乳臭未干的少年长相,看起来都很好说话的样子。
即便如此,陆离也不会掉以轻心。
她总感觉古代世家子弟只要不是纨绔,那心眼儿就不可能少。像她这种还没有出社会的学生,跟他们比起来谁更老辣还真不好说。
等众人感激的话告一段落,年龄最小的楼钥一脸天真无邪地好奇问:“你是山神娘娘吗?”
楼氏其余人亦竖起耳朵默默看着她,带小家伙的好处就是童言无忌,不怕唐突。
对于楼钥这个问题的答案,自从送出药后,陆离就一直在思索。
她如果想要在南宋快速站稳脚跟,最方便的就是和楼氏合作。
若冒充山神,接触久了,难免穿帮——毕竟她的原地消失大法只在木阁内有效,总不能永远都待在木阁里面吧!那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她总要下山逛逛,见识一下南宋的风土民情的。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还想去这个时代的临安看看。
这个时期,有李清照、陆游、朱熹等等千古名人,还有一个才两三岁的辛弃疾,多有意思啊,怎么都要会一会他们。
最重要的是,冒充山神有个很大隐患——如果楼氏的人真信了她,到时候一天到晚向她许愿,今天要求财,明天要求官,后天又要求子,她岂不是变成为楼氏服务的工具神了!
千万别以为不可能,华夏大地自古就没养过闲神。
不灵光的神,他们才不在乎。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说自己是修道之人,有些道行,但还不是神仙。
这样的身份,既受人尊敬,又不会被过于怀疑,也不会引来朝廷注意。
当下便笑道:“吾辈不过修道之人,略有些道行,哪里担得起神的称呼。”
楼钥嘴角一咧,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不是山神娘娘也厉害。”
“小弟唐突,还望真人见谅。”楼镒轻轻拉了一把楼钥,上前一步,双手递上一个匣子,恭敬道,“多亏真人赐下的神药,令我族人性命得保。区区薄礼,不及性命之万一,请真人笑纳。”
陆离放下小老虎,顺手接过木匣子,沉甸甸的,心中暗喜,心想里面不会又多了几个金铤吧?这匣子会不会又是好木料?这送药的回报率真高!
面上仍是淡淡道:“有心了。”
她出手送药本就不是做好人好事,收下报酬理所当然,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
“你们爬山爬了半天也累了,寒舍简陋,不介意进来用杯粗茶淡水吧?”
“真人客气。”、“多谢真人。”、“某之荣幸。”客套的声音此起彼伏。
能被邀请进屋,众人自然一万个愿意。
他们早就对眼前这个仿佛拔地而起的、纯木结构的楼阁好奇不已了。
对陆离来说,留饭是不可能留饭的,这又不是真的道馆庙宇,还能提供个斋饭什么的。但人家大冷的天辛辛苦苦爬到山上来给她送礼,总不能连水都不给人喝一口。
之前楼镒救人心切,拿了药就急着走,这一次,总得招待一下,顺便说说商业合作的事。这几天她可一直等着他们呢。
不过陆离本身不爱喝茶,而且那日匆匆回现代,又是买药、又是搬家、又是采购的,根本想不起来招待用的茶叶,是以只能用勉强可以充做饮料的维生素c泡腾片来替代了。
众人跟着陆离走近楼阁大堂后,吃惊地发现自己好像来到了巨人国。这里的一切都像是给巨人用的,尺寸与寻常人格格不入。
门边有一个巨大的铁皮箱子,底下有个奇怪的装饰,不知作何用途。唯有楼镒看出端倪,感觉这看起来像是控制水流的装置。
正中一张超大的桌子,边上放着一张同样巨大的凳子。
靠墙处垒了几个巨大的玻璃箱子,其经精致程度以及透明度,一看就是价值昂贵的大食玻璃,而非本土制造的脆玻璃。
玻璃箱里装着的东西一样巨大,有半人高的白菜、粒粒饱满晶莹的大颗粒白米、柚子那么大的鸡蛋,以及一些他们叫不出名字的土黄色疙瘩(土豆)。
还有几个同样巨大的铁皮柜子,不知藏着怎样的宝贝。
五人中也就楼镒最淡定,毕竟他上一次已经见识过。
对他来说,相比这些外物,陆离这个人本身更神秘。
别人不知道陆离的神奇,他可是亲眼所见对方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还变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箱子。
关于这件事他并没有跟别人提起,但深深印在心里。每日三省吾身之时,总要想一想陆离的。
此时陆离淡定地取出五花八门的海碗,个个都有脸盘那么大。
然后打开今晨新鲜灌了开水的热水壶,倒了一些热水,再直接去水龙头那儿接了些纯净水。
她放水的动作把一群人都看呆了,暗道:原来这铁桶里头装着水,取水竟然如此方便,太神奇了。
唯有楼镒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陆离取出半个手掌那么大的泡腾片,等分了六份放进水里。但见那水竟如滚汤般“嘶嘶”沸腾,有细微的白雾升腾,水色化作清澈透亮的琥珀,颜色着实喜人,跟三勒浆似的。
待他们捧着海碗,顿时闻到一股奇异的、似橘非橘、酸中带甜的清气,若有若无萦绕在鼻尖。
大家都有些疑虑,不敢随便下口。还是楼镒和楼钥最信任陆离,毫不犹豫端到唇边喝了几口。
楼镒还没说什么,小不点楼钥惊喜地瞪大眼睛:“水是甜的!味道像橘子,又比橘子甜!”
说完又把小脑袋埋在碗里,“吨吨吨”喝个不停。
“哈哈,竟是甜的?”,“待某好好尝尝。”,“谢过真人。”
剩下三人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终于放下心来。但觉入口微酸,旋即化为甘甜,一股清气直冲顶门,起早赶路爬山的困乏都仿佛一扫而空。
“好!”
“甜!”
“琼浆玉液啊!”
“真是仙家手段!”
三人为掩盖之前的犹疑,纷纷夸张地夸奖起维生素水。话里七分真感叹,三分假惊喜。
陆离给自己也泡了一杯,她手中的是全场唯一一个正经琉璃杯,盛着橘黄色的维生素水,格外晶莹好看。
见她也端起杯子喝下了这橘黄色的甜水,众人更放心了。
第二十四章 合作
看大家都喝得挺高兴,陆离给外面侯着的庄丁和护卫也泡了一桶维生素c泡腾片,并搭配了一个水瓢。
楼镒一看陆离竟要亲自送,连忙接过水桶,招呼了一声,让他的贴身护卫秦戈过来自取。
众庄丁和护卫万万想不到还能有他们的份,均是喜不自胜。
平常若是进庙或者去别的地方,主子们有主子的去处,下人们自然也有下人们歇脚的地方。
但此地却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楼阁,一位孤零零的得道高人,没有门房也没有厢房。他们这群庄丁和护卫,都已经不指望能吃上水了。没想到峰回路转,竟然还能有这等仙酿。
喝完维生素水,楼氏五兄弟对视一眼,由年龄最大的胖子楼锐开口道:“多谢真人款待,叨扰已久,我等便告辞了。”
“诸位且慢。”陆离站起身,拎了一个大篮子,走到储物柜前捣鼓了一会儿,片刻后篮中便整整齐齐码着几块拆了包装的乳白色香皂。
这些在现代平平无奇的香皂,缩小穿越之后,对于这个世界就变得足有盘子大。在深秋稀薄的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一股清冽的、混合了草木与花蕊的幽香静静弥漫开来。工业香精的威力可是很强的。
“这是……肥皂团?”小不点楼钥探过脑袋,好奇地凑上前看陆离拿着的香皂,“好大啊!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肥皂团!”
“……”陆离默了片刻。
说实话她在超市采购的时候,以为香皂能在南宋市场一鸣惊人呢。搞了半天已经有了呀,连名字都差不多!居然被小家伙一眼就认出来。
“嗯,是跟肥皂团差不多。不过这些加了牛奶、花瓣、和高级香料,用它洁面沐浴,除了能涤污去垢,还可以使皮肤如牛奶般丝滑,花瓣般长久留香,应该……算是高档货吧。”
虽然陆离还没经过商,但现代随处都是广告,从小耳濡目染,这些营销的话语也是信口拈来。
她将皂块一一分与众人,随意道:“山中清苦,无以为赠,聊表心意。”
楼镒等人连忙作揖推辞:“真人厚爱,愧不敢受。”
“不必客气。”陆离语气平静,目光掠过几人的锦衣玉袍,最终落定在最好看的那张脸上,“其实,我尚有一事,也想请诸位相助。”
楼镒被陆离目不转睛地看着,耳朵渐渐发红,脸色倒是很平静,心中一动,道:“能为真人效劳是某的荣幸。”
陆离看着他红彤彤的耳朵一愣,暗自惊讶,这还真的是个敏感的男主啊!只是盯着他看都能把人看害羞了?!
旋即她又回过神,再次走到储物柜前,搬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
由于过于沉重,还差点搬不动,眼明手快的楼镒立刻上前接过布袋:“某来,是放桌子上吗?”
“嗯。”陆离点头,跟着走到桌边,解开系绳,将袋口微倾——
簌簌轻响中,一粒粒浑圆饱满、深褐近乎墨色的颗粒滚落,在巨大的复合木桌面跳跃,发出细碎清脆的撞击声。阳光斜照,那些小颗粒表皮皱褶间,竟隐隐折射出暗红油亮的光泽。
刹那间,屋内空气仿佛凝固了。
楼氏好几个人倒抽一口冷气,双眼圆睁,下意识向前半步。
小不点楼钥更是失声惊呼:“哇!好大好大的胡椒!好多好多哇!”
声音都意外地变了调。
便是楼锐等人都差点抱不住大肥皂,喉结剧烈滚动,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颤抖的声音:“如此品相……如此之多……”
胡椒,在大宋,不仅是调味珍品,更是堪比金银的硬通货。
官员俸禄有时以此折支,豪富之家斗富炫耀,海外贸易巨额利税所系。
眼前这一袋,颗颗饱满,堪比核桃大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且颜色深浓,香气虽被布袋所束,仍有一缕霸道辛烈的气息逸出,绝非市舶司那些经年辗转、香气散逸的寻常货色可比。
陆离看着几个人吃惊的模样,心里顿时爽了,终于把这些南宋古人镇住了吧!
脸盆大的香皂不稀奇,核桃大的胡椒还是很稀奇的吧!
但她心里得意,面上却不显,似乎浑然不觉他们的震惊,只将布袋重新系好,语气寻常得像在说今日天气:“这些,连同方才赠与诸位的牛奶香皂,在城里可能售得善价?”
“岂止善价!”吃货楼锐激动得声音发颤,“真人有所不知,这等极品胡椒,一斤便抵得中等人家数月用度!若投入市场,必是世家贵胄争求之物!”
倒是楼镒稳重些,看见这些胡椒也不是很激动,斟酌道:“真人莫非欲售此物?只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此重宝,恐引觊觎。”
“对。”陆离抬起眼,目光清亮坦率,“所以我需借诸位之力。我不便常离此山,于市井行情、买卖关节,更是陌生。诸位若愿代为售卖,所得银钱,三七分账——我七,楼氏得三。如何?”
一听到这些,楼锐等人倒犹豫了,毕竟楼家不是他们当家。他们这一群人,目前除了已经考上举人的楼镒,其他人还在书院寒窗苦读呢。
楼镒抬眸道:“真人信重,某必尽心。只是事关重大,可否容我们下山告知家中亲长,细细参详,再行回禀?”
顿了一下又道:“真人放心,便是家中长辈有所疑虑,某亦有两间私铺,必不会有负真人所托。”
楼锐等人听楼镒说得这么斩钉截铁,顿时羡慕不已。他们这一辈里,也就楼镒在今年考上了举人才得到了家族奖励的私产,其他人机会来了也抓不住啊!
太悲愤了,简直要以头抢地!
陆离对着楼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当然,我不是很急。你可以先带一点下去,或试售,或自用,权作信物。”
现代就二十几块一斤的胡椒,她不心疼。
深秋暖阳,将远山染成暖金色。
一行人沿着来时小径下山,步履比来时轻快,心思却比来时沉重。
一个发财的机会摆在眼前,族里会怎么决定呢?
楼镒蓦然回首,只见溪谷台地那座楼宇静静沐浴在阳光中,门扉大开,但那奇女子的身影已不见,唯有那阳台奇怪的玻璃座反射着淡淡天光。
第二十五章 谈判(上)
此后几天,陆离依然安心闭关,考研人就是特别耐得住寂寞。
楼氏上山给她送的五牲礼加上糕点果品,够她和小老虎吃很久了。
这些礼品中,最让陆离开心的就是一个刻着五两铭文的金铤,以及装金铤的小木匣。也不晓得这两样拿到凌九的古董店里卖,他会开个什么价。
不过陆离并不急于拿到现代变现,她要继续深耕南宋,等赚到足够多的金子后,再出去不迟。
这一日,是个阴天。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压着山峦,空气湿闷,带着风雪欲来的黏稠。
陆离起了个大早,做完考公的策论练习,接着就抱着小老虎看窗外的风景,目光时不时扫过被楼氏一行人清理出来的小径。
她的第六感告诉她,今天应该会有客上门。
大概中午十一点的样子,台地下的山道有了动静。
来的却不是楼镒,而是那个胖子楼锐,以及一个陆离此前没有见过的新面孔。
她猜想对方应该也是楼氏族人,这从他的衣服材质上很容易看出来。
古代跟现代不一样,现代几万块一件的衣服跟几百一件的,在普通人眼里并不好区分,但是古代的贵重衣物就全方位碾压廉价的粗布麻衣。
看到来的人不是她记得最牢最帅最高的楼镒,她还有点小失望。
但片刻后,她便调整好了状态,接下来恐怕有一场硬仗要打。
楼镒对她的友好态度,是非常明显的,而且一看就是个“之乎者也”常挂嘴边的士子,想必对于商事也是不了解的。他这个年纪,大概率还在书院寒窗苦读,为科举奋斗吧。
既然今天来的人不是他,那么楼家就应该是派出专业人士来跟她掰扯利益了。
也好,会砍价的才是真买主,合作有戏。
陆离对着窗户深深地深呼吸一口,伸了个懒腰,暗自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她走到一楼,开门迎客。
须臾,一个穿着青灰色细布直裰的男子,不疾不徐地走上山来。在他身旁不远处的,是气喘吁吁跟着的锦衣胖子楼锐及几个护卫。这一次,并没有头裹布巾的劳动人民模样的人跟着。
青衣男子二十七八的年纪,身量比胖子楼锐高些,看起来也稳重得多。
眉眼间少了楼镒那种少年人的飞扬,也不同于楼锐的憨厚,多了几分持重与审慎。
他走到楼前停下,隔着三丈的距离,拱手为礼,姿态标准又透着疏离。
“真人安好。在下楼伯贤,家中老大。”他声音平稳,不高不低,恰好能让人听清,“族中琐务,多由在下经手。前几日几位弟弟年少,未能将事理陈说清楚,反劳真人挂心,特来致歉,并与真人细商合作之事。”
陆离抱着小老虎上前,点头致意,声音冷淡道:“原来是楼大官人。合作模式及分成,我已告知令弟,不知贵府还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还未请教真人尊姓大名?”字伯贤的楼镕并不意外陆离的冷淡,也不急于切入正题,显得非常从容不迫。
“免贵,姓陆,单名一个离。”陆离不是南宋闺阁女子,对于自报姓名这事毫无芥蒂,当下便报上姓名。
楼镒来了两次都没有问她名字,一会喊她山神,一会喊她真人,她都觉得别扭呢。只是他不问,她便也懒得说。
“原来是陆真人,失敬失敬。”
“呼呼……堂哥……呼呼……你怎么站在外面说话?”胖子楼锐终于在护卫的帮助下走到了这儿,“呼呼”直喘气,连向陆离行的礼都是变形的,可见是累够呛,“见……见过真人……呼呼。”
陆离被他的模样逗笑,莞尔道:“外头风大,都进屋坐会儿吧。”
“多谢多谢!”楼锐笑嘻嘻地抱拳拱了两下,毫不客气地快步上前,“真人,你可得再给在下来一杯琼浆玉露,让某缓一缓。爬一趟百仞高山,真是要了某的老命了。”
“当然,管够。”对于维生素泡腾片,陆离并不小气,她囤了好多呢。
这次来的人不多,便是护卫全进屋也不会挤。但他们显然比较注重等级,两位主人进屋后,就自觉一左一右站在门口守着。
陆离也不强求,入乡随俗嘛,她也没必要太讲究“一视同仁”。
给两位公子哥儿泡了两海碗泡腾片后,手一指,请他们在一张长凳上落座。
没办法,陆离的家具有限,桌椅板凳实在稀缺。上一次大家还都是席地而坐呢,这次她把长凳让出来,自己能有个树桩坐,那都是日夜砍伐的结果。
胖子楼锐这一次双手接过维生素水,就“吨吨吨”地灌,跟当时的小不点楼钥差不多,再无疑虑。
楼镕对着明显不符合招待礼仪的大海碗,也没有露出异样,捧着喝了两口,开口赞道:“陆真人奇思妙手,竟随手泡出此等佳酿,不知如何称呼?此物甘甜清冽,大有市场啊。”
陆离闻言倒是高看他一眼。商业嗅觉挺敏锐的嘛,难怪被派出来跟她谈判,真是太看得起她了。
“此物叫果韵生香,主要提取自橙子和橘子等水果,有预防风寒、冰肌美白之效。未来若是时机成熟,也不是不能卖。只是现在原料都已过了季,我手上也没有多少存货,以后再说。”
贪多嚼不烂,先用胡椒和香皂打开南宋市场,看看情况再谈其他。
她可不能一下子把现代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卖,那不是搞钱,是找死。
“果韵生香?”楼锐啧了一声,感叹,“好名字!一听就好吃的很!镕堂兄你听到了,这糖水还能预防风寒呢,可不比板蓝根好喝得多!以后陆真人若是拿出来卖了,某可要第一个买!”
吃货的世界,对于好吃的东西永不落后。
陆离嫣然一笑:“不用等到卖的时候,待会儿你下山就可以带一些走。虽然东西没有多到能开卖,但送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那如何使得!”楼锐连忙掩面道谢,“太让真人破费了,惭愧惭愧!”
楼镕在一旁微微一笑,再次喝了一口维生素水,便放下了海碗。
陆离坐正身体,知道肉戏来了。
第二十六章 谈判(下)
“陆真人,某尚有一疑惑,请真人赐教。”楼镕客客气气地起身作揖道。
陆离抬手示意其落座:“坐着说话就行,不必拘礼。山中人对这些俗礼不太讲究,你别介意,有什么问题,只管开门见山说就是了。”
楼镕从善如流地坐下,问道:“那在下就直言了。之前陆真人让小弟带回来的大胡椒以及肥皂团,可有明确的来源证明?是一次性买卖呢,还是长久的生意?”
陆离信口胡诌了一番:“肥皂团是我自己研制,可以源源不断提供。胡椒乃隐世师门精心培育播种,没有来源证明。我带出来的都是自己的存货,未来也能继续提供,但不会过多。师门中耐不住苦修,出山入世的仅我一人。”
“这样啊,在下了解了。陆真人手上的肥皂团和胡椒,均大到世所罕见。肥皂团切割后售卖倒不稀奇,然则那大胡椒,委实奇异。楼家上下,实感钦佩,亦深觉合作之必要。”
楼镕话锋一转,笑意微敛,显出几分务实者的诚恳:“然则,正因重视,家中长辈细细核计了其中艰难。陆真人或有所不知,于明州乃至临安开设新铺,售卖此等惊世之物,所需打点之关节、耗费之银钱、承担之风险,远超寻常商贾买卖。”
他站起身,从袖中取出一卷纸,上面工工整整用颜体楷书写成一份行卷,双手递过:“此为初步估算。铺面需选址最繁华之街市,非重金不可得;雇佣可靠伙计、护卫,所费不赀;官府、市舶司备案,打点各处胥吏,以防他人眼红构陷,更是无底之洞。更遑论,陆真人所示大胡椒,大宋境内无法自产,均是舶来品,官府管控极严。”
他目光似不经意般扫过大堂墙边摆在玻璃储物柜之内的核桃般胡椒,眼神深处掠过一丝精光,“想必此物在蕃坊亦是奇货,加之来源莫测,骤然市之,若无足够根基,恐反招祸端。还有那大肥皂团,虽是清洁护肤妙品,但我大宋市场上,肥皂团从高到低,各个价位品类繁多,欲入高门内院,亦需一番经营。”
“而真人让小弟传达的合作,是以销售收入分成,真人承担货物成本,而我楼氏承担经营成本,是否如此?”
“不错。”陆离点头,这就是她想的。她在现代拿货成本低廉,这样的合伙模式她稳赚不赔。
楼镕苦笑:“此法虽然简单,然则双方成本均不透明,恐非长久之计。以某之见,除本分利才是长久之道啊。”
楼镕自接触家族商事以来,所有的合作都是除本分利,还没有听过过有按销售额分成的合约。这令楼氏深觉陆离果然是刚出山的人物,于商事完全是一知半解。
“除本分利?”陆离沉吟了片刻,心想,除本分利那不就是风险共担嘛,不够麻烦的!若这样她还不如直接把东西批发卖给楼氏,搞什么合伙。
见陆离半晌不说话,楼镕便又继续道:“若真人执意以销售收入分成,你七我三分账却是行不通。
虽看在陆真人拿出神药救我楼氏大房性命份上,楼氏理应同意。然楼家毕竟非我大房一家之言,且前期投入如山,风险俱担,长久看来,恐难以为继。
家中长辈之意,是为长远计,不若以一年为期,四六分账。楼家占六,看似多了,实则涵盖了所有前期投入、关系打点及日后扩张之成本。
陆真人占四,看似亏了,但无需担忧任何杂务风险,只管专心研制肥皂团,提供大胡椒,乃至……其他妙物即可。
某以为,胡椒关系巨大,安全本身就是最大的成本。”
楼镕说着,又从袖中取出另一张纸递给陆离,“此为明州城内药行街一处铺面的地契副本,暂作诚意。若陆真人同意此方案,此铺即刻更名‘雪沫斋’,上架肥皂团及胡椒。”
“当然了,若陆真人只是要卖掉大堂内玻璃箱中的存货,不做长远计。那我楼家可以分文不取,帮您担了这风险售卖。”
风穿过大门,带来外面清凉的草木气息。
楼镕的话条理清晰,利弊摆得明白,软中带硬,既展示了实力,也点出了风险,就差没明说,卖胡椒需要拿他们家的隐形资源作保了,更将四六分账包装成了对陆离这个技术方、物资方的一种“保护”和“专注”的成全。
陆离的目光落在那张地契副本上,又移到楼镕看似诚恳的脸上。
他的话,也并非全无道理。在南宋这个时代,没有背景,胡椒这种奢侈品确实容易惹麻烦。楼家出的不仅是铺子和人手,更是一张在南宋明州地界行之有效的保护网。
陆离俯身抱起在她的裤脚上爬个不停的小老虎,摸了摸它的脑袋。
心想,自己现在可不就像是这只小老虎,虽然身份厉害,可是还没有太强的自保之力啊!
她若是一直待在山中木阁之内,那当然天下无敌,可那样就等于坐牢了。不自由,毋宁死。
陆离停下手上撸虎的动作,道:“香皂易得,品质难求。胡椒有价,其源在我。”
她抬起眼,看向楼镕,声音清晰而平稳:“以销售收入四六分成,可以。”
楼镕没有立即回答,陆离也不催促。反正她选楼家,不过是因为楼镒自己求神撞上来的。实在不行,下山再找明州其他三大世家呗,比如那史家。
“好。”片刻后,楼镕抬头。
“嗯,但我还有要求,”陆离紧接着说,语气不容置疑,“分成按月度结算,账目我需过目。首批货物胡椒一百斤,香皂一百块。后续提供何种新物、何时提供,由我决定。楼家负责一切售卖、安保、官府往来,不得探问制作之法与来源。”
她轻轻一笑,起身走到庭院灯前,伸手在灯上一按。
原本平平无奇的玻璃灯座,忽然在她的手下散发出璀璨光芒,即便是日光也不能遮掩其芒。
楼镕和楼锐均神色一变,后者更是差点把手里喝空的大海碗都摔了。
自从楼镕开始谈正事后就没有开过口的楼锐,指着玻璃庭院灯结结巴巴地问:“这这这,这是什么啊?灯吗?怎怎怎地不见火?”
“此乃电灯,用的是我师门秘籍电力,非寻常的萤火之光。”
“电灯?”楼锐按捺不住走上前,细细观摩着眼前这座玻璃电灯,眼中带着难以置信之意。
陆离展露实力的目的达到,笑着向楼镕伸出手:“合作愉快。”
楼镕脸上从容的神情终于崩裂,一时竟然反应不过来——她伸出手是什么意思?难道竟然是要与我握手?
陆离见他面部表情奇怪,忽然反应过来,这里是南宋,可不是现代,男女授受不亲呐!
她在楼镕正准备伸出手之前收回了手,狠狠撸了两下虎头。还得好好研究研究南宋风土民情!
楼镕悄然收回手,上前一步,又取出一份行卷摆放在硕大的桌子上:“细则皆在此,请陆真人过目。若无异议,三日后,某便亲自来签订契约,并取首批货物。”
陆离微微颔首:“可以。”
第二十七章 小蟊贼
楼镕不再多言,看一眼还在庭院灯边上“啧啧”惊叹的胖子楼锐,道:“打扰真人许久,我们该走了。”
楼锐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发光的庭院灯上收回来,跟着堂兄拱手告辞。
陆离兑现承诺,给他们都包了几块维生素泡腾片做回礼。
在他们临下山之前,陆离状似无意地问起:“今日楼子权怎么没有一起来?之前他可是说好要跟我谈合作的。”
楼镕笑道:“舍弟因疫情在家中耽搁了许久,他中了秋闱,即将动身前往临安赶考,为春闱做准备,是以被留在家中收拾行囊。”
“哦,原来是这样啊。好的,那再见。”
楼镕和楼锐两人作揖告别,带着护卫转身下山,步伐依旧稳健,但比来时似乎轻快了一些。
陆离放下小老虎,走到门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消失在小道上的背影,然后才缓缓展开那张行卷,纸张触手微凉。
风一吹,手更冷了。
她走回屋内,将行卷放在桌上,皱着眉看竖着写的古代版合同。
只看了几分钟,她就感觉头昏眼花了。
合同这个东西本来就繁琐,现代简体字版的都得细细推敲,更不要说南宋这种竖着写还没标点符号的文言文繁体字了!
她放弃了阅读,长叹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算了,下次回现代,让ai帮我看吧。不过面对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ai也未必有这个能耐。”
因为上次穿越后出现白发的关系,陆离近两周没有想过穿越了。
在木阁里面待着,倒也并不感觉衰老得快,不仅没有再长出白发,甚至还觉得自己的皮肤变嫩了呢!以前脸颊处隐隐约约的几粒小雀斑,现在都看不见了。
山风“呼呼”地吹,陆离关紧大门,带着小老虎转身上二楼:“绵绵,走,带你吃奶喽!”
小老虎踩着猫步跟了上来,虎头虎脑的样子可爱极了。
陆离把两张行卷和一张地契复写纸收好,跟楼氏合作算是初步达成了。
她出这个时代无法复制的大胡椒,和工业化的巨大香皂;而楼家出人、出力、出关系、出铺子,承担所有世俗的繁杂与风险。
拿五成,是退让,也是务实。
在这南宋的天空下,她想让这些来自异世的种子生根发芽,开出足够她安身立命、甚至改变些什么的花来,楼家这样的“土地”目前正适合。
第一步,总算迈出去了。而接下来的路,或许比这山间的风雨,更加莫测。
此后又过三天,楼镕果然如约再次来到山上,代表楼氏与陆离签订了合作契约。留下了一个三两金铤的定金,取走了一百斤的胡椒和一百块大香皂。
这时候陆离才真正明白这两样东西在南宋的价值。
她原本以为胡椒在宋朝和唐朝一样,价比黄金呢。事实上因为宋朝海上贸易发达,胡椒远没有唐朝那么高价了。
即便如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胡椒仍然是高攀不起的奢侈品。
绍兴十四年的胡椒,民间零售价约五百文每斤。而陆离的胡椒品质与众不同,个个大如核桃,运作一番,卖个六百文每斤不成问题。
也就是说,一百斤胡椒能得钱文,折银约25两,换算成金铤约2.5两。
至于肥皂团,南宋市场零售价二十文起,贵族用的添加了名贵香料和药材的,可售卖三百文一块。
陆离拿过来的香皂,成分自然是远远比不上南宋贵族真正用香料和药材制成的肥皂团的。
可是现代香皂有工业化作弊啊,论最终的清洁效果及留香程度,那现代香皂可以吊打南宋的高端肥皂团,可能只在护肤上略有不及。
然而护肤是最不可量化的,只看怎么营销、怎么吹。
毕竟都是科技与狠货,现代老百姓都只有被拿捏的份,何况八百多年前的南宋人。
陆离一块现代的香皂,因为缩小比例的关系,可以再切割成至少十五块市场上售卖的肥皂团。因为是刚开始推入市场,每块作价200文,那就文,折银约125两,折金也有12.5两。
陆离在现代买这些香皂十元三块,而胡椒是28元一斤。根据线性缩小比例,100斤的胡椒,其实就是她在现代一斤多的量。
暴利啊!
南宋初年一个县级官员年俸约38.5两白银。她卖香皂的钱相当于这样的官员约3.25年的薪水,是一笔非常巨大的财富了。
陆离当即决定,下一次回现代继续买香皂。香皂比胡椒还安全,香皂南宋人都可以自制,不像胡椒纯进口,被官府盯得紧。
普通的十块钱三个的香皂要买,那些什么洗脸皂、除螨皂、祛痘皂等几十上百块的高端香皂更要,定要把南宋的女人哄成胚胎!
当然了,胡椒她也不会放弃。又可以卡缩小比例的bug,又可以进行时空贸易,不赚就是亏钱。
楼家的人走后,陆离越算越高兴。
从父母离世后就一直拼命读书、努力活着的陆离,难得有那么开心的时候。
果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有了钱,她感觉自己隐居的日子都变得轻松悠闲了起来。
每日早睡早起,偶尔挖挖野菜、摘摘野果。
深秋的夜,山中本应只有松涛与兽鸣。
那声短促的“啊”划破寂静时,陆离睡得正香呢。声音不大,透着猝不及防的惊吓,而非凶戾。
半夜被吵醒,陆离来不及恼火,第一反应先是伸手抓住放在床头的强光手电筒。
黑夜里,这款适合野外生存的强光手电筒,能一瞬间爆发出短暂致盲的强光,比什么武器都好用。
趴在床尾地板上的小老虎绵绵,立刻支棱起耳朵,弓起身体,湛蓝的眼睛在暗处发光,仿佛暗夜精灵。虽然它才不到两个月的样子,但对一切动静都充满捕猎般的好奇。
陆离赤脚下床,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毛团子,直接拎起它暖烘烘的后颈,谨防它忽然蹿出去。她侧耳细听,没有后续的惨叫或碰撞,只有一点窸窣,像是有人绕着什么东西打转。
她心里顿时有了底。
木阁廊檐下,一直放着一座庭院灯的,是入夜即亮的光感设置。但到后半夜就会进入节能模式,只有感应到热量靠近才会发光。
看来,楼外半夜造访此地的梁上君子,是被她那忽然自动亮起的灯光给吓出了尖叫,并直接唬住了。
陆离悄无声息地走到阳台,凭栏外是沉沉的墨色山影,唯独她这小楼前方一片空地,被大放光明的庭院灯照得清晰如白昼。
冷白的光束切割开夜色,也切割开所有魑魅魍魉,徒留下一个不知所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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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我就是这里的神
楼下那个贼,却出乎意料的……不像个贼。
那是个少年,衣衫褴褛得几乎挂不住身,单薄的粗麻衣裤到处是破口,露出下面瘦骨嶙峋的肢体。头发长久未理,乱蓬蓬地遮住部分脸庞,裸露出的皮肤在冷白光下显得格外苍白,五官却是出奇的端正,毫无猥琐之气。
此时他正微微佝偻着背,极其谨慎地、一步一步围着庭院灯打转。脑袋歪着,满是泥污的手想碰又不敢碰,眼睛瞪得极大,里面充满了惊疑、恐惧,还有一丝掩不住的好奇,仿佛在凝视什么不属于人间的诡谲妖火。
绵绵在空中蹬了两下腿,被拎着后颈皮,它似乎有些不得劲。陆离索性将它抱在怀里,像撸猫一样撸着它的圆脑袋。
山风沁凉,吹得人越发精神。
陆离静静看着楼下那少年像只困在光笼里的幼兽,因未知而颤栗,却也被那“光”本身牢牢吸引。
看来,她这山中木阁被传出去了呀,这么快就有人光顾了。
少年忽然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缓缓抬起头。目光撞进陆离沉静的眼眸里,他猛地一颤,踉跄后退半步,脸上瞬间血色褪尽,比看到自动亮起的灯还要惊恐。
陆离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那样看着他,手依旧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小老虎毛茸茸的脑袋。
庭院灯兀自散发着稳定而惨白的光,把一上一下两个人的身影都照亮。一个在光下惶惑如尘埃,一个在光影交界处静谧如幽兰。
须臾,少年忽然抬手,不待他有下一步动作,陆离已然早一步吐出两个字——缩小。
少年惊恐地惨嚎出声,陆离微微一笑。
在木阁里,我就是神!
“去,绵绵,把他叼上来,小心一点,别咬死了。”陆离放下小老虎,给它下了个指令。
人工投喂之下,奶粉牛肉管饱,绵绵的个头长得很快,已经比一般的中型犬都要大了,而且很通人性。
陆离训练它的成就感特别高,因为很多东西都是一教就会。
此刻得了令,当即蹿下了楼。陆离老神在在地打开二楼的太阳能灯,并把加热毯也打开了,待会儿她就准备在这里“严刑拷问”小贼。
只是过了好一会儿,她都没有听到楼下的动静。
陆离微微蹙眉,高声唤:“绵绵?绵绵?”
往日里一听她的声音就会屁颠屁颠出现的小老虎,这次居然没有回应。
陆离脑袋里忽然闪过一道念头,豁然起身,跑到窗边往外一看,大惊失色:“我的天呐,我怎么穿越回来了!”
她刚刚根本没有动穿越的念头啊,她只是动了把小贼缩小的念头而已!
难道只要把木阁里的人缩小就自动触发穿越线?!
毕竟若以陆离为参照物,她本身能进入木阁,就因为是缩小状态。而穿越到南宋后,所遇到的人与缩小状态的她也是一般无二。那么也就等于所有人对于时空隧道而言,本身就是缩小状态。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动了缩小的念头,就跟穿越没有区别了——因为人在那个时空本身已经没办法缩小了,想要“缩小”条件成立,就是回到现代。
陆离懊恼地拍了一下脑袋,白白又穿越了一次,自己不会变老吧?!
她连忙跑到镜子前,仔仔细细地对镜检查。结果倒是挺喜人,并没有白发出现。
“难道那一次的白发是意外?还是量变引起了质变?”陆离喃喃自语了一句,并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太久。
既然穿越回来了,那索性再出门采购些东西。
陆离调整好心态,想着既来之则安之吧,反正她也确实需要在现代办不少事,当即拿上装着金铤的木匣子走下楼。
当她不急不缓走到大门口时,她又惊住了。
木阁的穿越规律是这样的,像桌椅板凳床、柴米油盐酱等非生命的物质,只要在木阁里面,不用她思索,就会自动跟着一起穿越时空。
但生命体,比如死掉的金鱼和她新养的小老虎,还有南宋山里的蚊子、飞蛾等等,除非她动了念头,否则不会跟着穿越。
此时此刻,刚才跑下去的小老虎确实直接跑出了时空,并没有跟着一起穿越,但是那个被她动了缩小念头的贼,跟着一起过来了!
南宋的人,竟然可以跟着她一起穿越!那她岂不是也能带着辛弃疾李清照什么的穿越啊?!
还有一个重要变化,以前她从木阁内部穿越回现代,会直接瞬移到木阁外。但这一次多增加了一个人,木阁内部在现代这个时空,居然也能打开了。
“啊!”小贼刚刚才经历了一番莫名其妙的天旋地转,下一秒就猛然看到站在眼前的陆离,吓得喉咙都叫破了声。
陆离被打断了思维,皱眉冷冷道:“都怪你这小贼,害得我白白穿越了一次,哼!”
她狠狠剜了小贼一眼,喝道:“让开!”
早就被一连串变故吓懵了的小贼,赶紧往边上一让。
其实小贼并非小贼,此人本是南宋一位落难的逃荒人,姓陈,怕不好养活,取了贱名二牛。
父母皆死在了逃荒的路上,剩他一个流浪到了明州地界。然后在四明山脚下又听说了关于楼家山神的传说,想着趁天黑偷上楼家私山,去求求神,碰一碰运气。
也是他运气不错,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居然还是摸到了木阁所在的溪谷台地。然后就见到了骤然亮起了玻璃座,以及一位不似凡间人的奇女子。
他正要抬手纳头便拜,却猛然又有一股黑暗袭来。等目光再次能视物时,刚刚还在楼上的奇女子,已经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冷着脸叫自己让开。
他都吓懵了,不知道眼前的女子究竟是人还是神。
这个问题他不用疑惑太久,因为很快他就发现眼前的一切都变了。
原本黑暗的天光忽然大亮,紧接着出现的一幕成了他无法理解的事。
风声停了,夜枭之音也没了,山林整个都不见了!前方入目的是几根高耸入云的柱子,顺着柱子抬头望去,发现顶端是一块巨大无比的木板,仔细看,竟然像是一张巨人睡的床!
没一会儿,在卫生间变大又换好衣服的陆离,再次回到房间。
当她踩着拖鞋蹲在陈二牛的身前,硕大的一张脸凑了过来,把陈二牛吓得倒退着摔一屁墩:“神……神仙……饶……饶命……”
第二十九章 洗刷刷
陆离蹙眉看了衣衫褴褛的拇指小子一会儿,嫌弃道:“瞧你那乱草包一样的头发,里面不会长满了头虱吧?不对,经过时空隧道,头虱什么的应该都消失了,那就好。”
说完,她伸出两根手指,捏着小贼后背褴褛的衣服,一把把他提了起来,朝卫生间走去,完全无视掉小贼乱蹬的腿和失声的嘴。
进入里面后,她关掉了洗水池的放水开关,直接把拇指小子丢了进去。然后转身走到厨房那儿,取了个橱柜里上个租客留下来的一次性纸杯,倒了一杯温水,再拿到拇指小子面前,往里面挤了一坨沐浴露,命令道:“脱衣服,跳进去,给我把自己洗干净。”
看拇指小子犹犹豫豫地开始脱衣服了,陆离就离开了卫生间。
虽然这家伙现在对她来说小得跟手指一样,那玩意儿估计比米粒也大不了多少,但是她也不能接受,怕看到了长针眼。
拿到手机的陆离,看了下时间,此时已经快六点半了,陆余应该已经下班。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给陆余打个电话时,手机响起来,来电显示正是陆余。
陆离暗自吸一口气,接起电话:“哥,你下班了?”
“嗯。你呢?吃饭了没?不是说搬回宿舍吗?怎么把房间的床都搬走了?你在外面租房了?不打算回家了?还有那一万块是怎么回事?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你一下子那么多问题,叫我回答哪个好。”陆离随口道,“我也有打工啊,一万块钱有什么稀奇。”
“用不着,你自己留着就行。”陆余又问了一些话,都被陆离敷衍了过去。
挂掉电话后没多久,陆离的手机支付宝上就跳出来一个通知。原是陆余给他转了一万五千元过来,上面写着:不敢拿穷人的钱,怕我还不起利息。你好好读书,不用担心别的。
陆离盯着转账看了一会儿,终究是没有再转回去。
放下手机,陆离走到落地窗前,“唰”地一下拉开了窗帘,夜西湖的美景尽收眼底。
底下是游客们鼎沸的人声,各类环肥燕瘦的古装美女倚靠在湖边,赏着美景,拍着照。
不远处的湖面上一艘三层龙舟披着灯火缓缓游弋,琉璃飞檐与雕梁全都闪闪发光,煌煌然一座浮动的仙山楼阁倒映在粼粼的水面上。
陆离被眼前的美景打动,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来自西湖的湿润空气,感叹道:“住在西湖边真好!”
无论白天有怎样的烦恼,晚上回家坐在窗前,吹吹来自湖畔的风,所有的不愉快都可以烟消云散了。
这充满生活气的人间烟火,可比深山老林鲜活多了。
“啊!还是喜欢热热闹闹的人间烟火气啊!”
不过陆离在现代的时间吃紧,也没有太多的空闲欣赏夜西湖。稍微感受了一下后,她便重新关窗拉上了窗帘。
她抽了两张餐巾纸,再次回到卫生间,眼睛看着淋浴房的方向,并没有看向洗手台,问道:“你洗干净了没?”
洗手台里传来细小的声音:“快……快了……马上。”
陆离凭感觉把两张餐巾纸放进了洗手台,说道:“一张纸给你擦干身体,一张纸裹着自己,好了喊我。”
“是……是……”小人结结巴巴地回话。
对于他来说,在卫生间的环境下,陆离的声音简直就像是“隆隆”的雷鸣,在四面八方回响。
他赶紧爬出已经被他洗得乌漆麻黑的“水桶”,爬了几步拿起洁白如云的餐巾纸,小心翼翼地给自己擦干。
事实上,他以为这就是柔软的云,看着巨大无比,但是拿在手里却软绵绵的,甚至在吸了他身上的水之后,还会碎成一片一片的,像极了吸饱雨的云。
一想到自己竟然拿天上的云擦了身体,陈二牛就激动地几乎要仰天长啸了。
没想到楼氏山中不仅有神仙,还有通往天庭的道!
他这晚冒着被抓的风险偷溜进山,在爬山的途中数次因为天黑差点没摔死,但现在都有了回报,这些苦一点都没有白吃。
陆离当然不知道陈二牛的想法,她在听他弱弱地喊出“好了”后,就扭头看洗手台的场景。但见裹在被水弄得破破烂烂餐巾纸里的小人,目前只露出一个脑袋,湿漉漉的头发贴着头皮,露出整张脸来,倒是出奇的清秀。
虽然不如楼镒那么精致,但也已经属于是她在南宋见到的第二好看的人了。比起那些护卫和裹着头巾的劳动人民,可要醒目太多了。
毕竟楼镒、楼镕他们还有锦衣玉袍衬托,而眼前此贼,现在连件衣服都没有,就可怜巴巴地裹在餐巾纸里!
湿头发贴头皮都不显得丑的人,五官肯定是很能打的。
有点颜控的陆离忽然就觉得,这家伙养着似乎也可以。放在现代就是她的宠物小人,吃不了她几粒米;放回南宋还可以给她看家护院、打扫卫生。
至于怎么拿捏他,无非就是“赏罚分明、恩威并施”八个大字。
一个穷得衣服都破破烂烂的南宋贼子,她不信自己降不住。何况阴差阳错之下,她还带着他穿越回了现代,让他见识到了“巨人”状态下的自己,待会儿稍微吓一吓,定叫他俯首帖耳。
当然了,再带他穿越回南宋,他会不会发生跟金鱼一样丢命的事,这就不是陆离能控制的了,只能说祝他好运。
在心中默默决定了眼前小人的未来,陆离这才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一看一次性水杯里已经看不清本来颜色的泡沫水,她顿时深深皱起了眉。
“我的天呐,你这是多脏!”陆离嫌弃得不行,赶紧掀开马桶盖子把杯子里的污水倒了,重新又接了温水,放了沐浴液,放回洗手台,催促道:“继续给我洗!我看你起码得洗个十来次才能洗干净!”
“是……是……”陈二牛被陆离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吓得差点瘫软在地。
陆离给他放好水便又离开了卫生间。
这一次,她不再欣赏美景,而是打算打开手机地图,开始做采购计划了。
第三十章 收下小弟
在南宋待了半个多月,陆离有好多东西要补充。现在跟楼家达成了合作协议,不怕花钱了。
毕竟不出意外的话,她离暴富不远了,就看什么时候解决把南宋的钱变成现代的钱的问题。
就这样,陆离一边做着采购计划,一边算着时间给小脏人换洗澡水。
等对方陆续洗了五次,估计快把皮都搓下来一层后,陆离终于大发慈悲,给了他一套小衣服——一件从钥匙扣玩偶挂件上拆下来的毛绒连衣裤。
别说,这么一件可爱的小衣服给那小人穿上后,竟然把他都显出几分可爱来。
其实陆离不是没有别的小衣服,她为自己准备的娃衣有几套呢。只是她不愿意拿自己穿过的衣服给别人穿,别扭。
陆离再次用两根手指拎起小人的后背衣服,把他拎到书桌上,开始进行恐吓加拷问。
听到他自报姓名叫陈二牛之后,陆离顿时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如今洗得干干净净的脸,断然道:“给你改个名字,以后你就叫十一。”
“是,十一谢神仙赐名。”
“不要叫我神仙,以后你就做我的仆人。”
“是,主人。”
陆离被他“主人”两字叫得一哆嗦,总感觉不对劲:“也不要叫我主人,还是叫我陆真人吧。”
想来想去,好像还是楼镒他们给她按的“真人”头衔最好听,陆娘子怪怪的,陆小姐又不符合南宋潮流。
“是,真人。”陈十一自然是毫无二话,陆离说啥是啥。
他现在命都捏在人家手上,对方随便一巴掌下来,都能把他拍成肉饼,他怎么还敢有二话?
拷问完来历后,发现对方只是个可怜的流民并非贼子后,陆离再一次把他拎起来,放到木阁前,命令道:“我现在要出去,你要么进去睡一觉,只能睡一楼,要么就给我打扫卫生。”
“是,一定打扫得干干净净!”
“嗯,那就行。”陆离抽出一张湿纸巾,一张干的拖地巾,放在木阁前,正跟小人说着话,门口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陆离扭头看向门口,确定敲门声确实来自自己房门,这才起身走到门口,隔着门问:“是谁?”
“你好,我是住你楼上的。”外面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原来是合租人。
陆离打开房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位高挑微胖的成熟美女,瞧着年龄比陆离大好多。
“你好,我是蒋栖梧。”一边说,一边递进来一个水果盒子,里面都是切好的水果。
“谢谢。”陆离道谢接过,微微一笑,“我是陆离,今天新搬过来,请多指教。”
美女打量的目光早就投了过来,电光石火间,把陆离身上的衣服牌子、材质审视了一遍,得出结论:都是淘宝货。
但再一看脸,美女顿时又泄了气,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掐陆离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道:“哇,好嫩的一张脸啊!”
“我不喜欢别人碰我。”陆离条件反射般退了一步,皱眉看着这位合租邻居,对她的自来熟感觉不适,暗想还好租的是各自独立的小套间。
“啊哈哈,不好意思,看到年轻得能掐出水来的脸,就忍不住手痒。”蒋栖梧斜倚在门框上,问,“你几岁啦?看着像还在上学呀,这么小就搬出来住了?”
没想到这人眼力还挺厉害,陆离淡笑:“嗯,大四了,要出来实习。”
“噢!”蒋栖梧了然地点了头,叹道,“年轻真好啊。我要准备出去吃饭啦,拜拜!”
说完又一阵风似的飘走了。
陆离耸了耸肩,对这自来熟又风风火火的合租室友印象也不算太差。毕竟,别人还送了一盒切好的水果来不是吗。
她关上门,翻出个蘸酱油的小碟子,叉了一块西瓜、一块火龙果、一块芒果进碟子里,端到木阁前,对着里面撅着屁股擦地的陈十一喊:“出来吃水果。”
陈十一赤脚爬了过来,看到门前放着的一个跟他人一样大的碟子,以及几块他闻所未闻的巨大水果。
这个时期的西瓜对于南宋而言,还属于贵族专享。洪皓自金携种归宋,只在皇家园林种植培育,数量少、成本高。普通百姓难以触及,更不要说陈十一这种流民了。
至于芒果和火龙果,那更是连南宋皇帝都没见识过。前者最早出现在中华文献上的时间是明朝嘉靖年间,后者欧亚大陆上压根没有,原产于中南美洲,要到清朝后期的时候,才随着列强传入中国。
陈十一面对这三巨大的水果,惶然无措,压根不知道怎么吃。
陆离翻出一个酸奶杯里的小勺子,缩小后递给陈十一,虽然对他来说还是像锅铲那么大,但好歹能用了不是。
“舀着吃。这块西瓜的红囊可以全部吃掉,黑籽不能吃;这块黄色的芒果全可以吃;还有这块火龙果,籽你吃得下就吃,吃不下不吃。”
“是……是……神仙娘娘。”陈十一结结巴巴地回,眼睛不时瞟向巨大的散发着诱人香甜味的水果。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吃一顿饭了,更别提这些水果了,他从小到大就没见识过。
投喂完自己新收的小弟,陆离便准备出门采购去了。
各个品牌的香皂以及高品质胡椒,自然是她必囤之物。除此之外她还要买一只新手机,一套监控装置,一个大功率太阳能光伏板发电机,几件超小码防刺服,给小老虎补充几罐羊奶粉,再买一箱各种口味的维生素泡腾片,买几包饮料粉等等。
如果金铤和木匣能卖出一个好价格,那就再买一台大疆的植保无人机。
走之前,她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暗暗试了下能否把拇指小子放大,结果失败了,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落。
陆离租的临湖公寓距离凌九的小楼很近,走过去也就十分钟的距离。
凌九的小楼位置比她所在的小区更好,视野也更棒。当然了,房租肯定也是更贵。
陆离之前要租房时简单在网上查过,核心区稀缺点位比如断桥旁约5㎡商亭,年租金要280多万!普通商亭10-30万年租;周边商业街8-40平的店铺9-36万年租。
像凌九那归一书斋,每一层的建筑面积瞧着起码一百五十平以上,又是在西湖位置最好的地段之一,估计没个几百万年租都拿不下来。
“哎,社会的参差啊!古董行果然有钱。”陆离手插着兜,手里紧紧握着木匣子,一边赶路,一边感叹。
再次来到归一书斋前,发现里面有好几个看书的游客,有些还穿着古装、化着全妆呢。
第三十一章 凌九
其实陆离挺不理解归一书斋的,在这么繁华的地段开书店,这能赚到钱吗?
不过她又一想,也许一楼的书店人家根本就不在意,大头是二楼的古董行。毕竟天下霸唱不是在书里有写嘛,古董行就三年一开张,开张吃三年。
陆离第一次来的时候,对这里是否盈利毫不关心。之所以这次会想这么多,那是因为她已经动了自己也要开一家古董店或者礼品店的念头。
只有自己创业,才能合法把南宋的钱流动变现。
考公她还是会去考的,就算是对兄嫂的一个交代吧。证明一下自己的选择很多,不是累赘,不比任何人差。
抬脚进门,古装店员看到她,明显一愣,随即灿然一笑:“真的是陆小姐呀,晚上好!这一次,请直接上三楼吧,老板在三楼。”
“啊?”陆离诧异,接着又笑,“好。”
她有点奇怪店员殷勤的态度,不过就是下午来做了一笔六万的生意,居然就这么热情嘛?
陆离带着奇怪的感觉上了楼,古色古香的二楼果然只剩灯光没有人,继续往上,陆离还没见到人,先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饭菜香味。
这令她这个半夜从南宋被闹醒,然后直接穿越回现代的人,瞬间被勾起了馋虫,饿了!
她打定主意,待会儿卖了东西就去好好吃一顿,犒劳一下自己。
来到三楼,这里的灯光是暖黄色的。南面木格窗棂半敞着,漏进一方墨色的天。
屋里很静,静得能听见檀香灰落在铜炉里的细响。
榻边的小几上,一把天青釉的执壶斜着,壶嘴对着只同样釉色的盏。几案的另一头,宣纸镇尺下压着信笺。
窗台上,一只白瓷瓶里插着三两枝新摘的花,花瓣散着若有若无的清气,冷冽而矜持,混在袅袅的檀香里,形成一种奇特的、属于冬季的暖香。
刚刚在楼梯里闻到的诱人的美食烟火气,到了三楼反而淡了。
这层全无商业气息,倒像是一套古代公子哥的休憩处。
凌九就在那扇南窗下,单手支着脑袋,斜倚在一张木榻上。榻面木纹如水波,泛动着岁月沉淀后的温润光芒。
他闭着眼睛,睫毛在眼下投出两弯极淡的阴影,一只手随意搭在屈起的膝上,悠然至极。
陆离发现了一个盲点,挺冷的天,但凌九所躺着的木塌居然没有垫子。之前竹椅也是,冷冰冰的。
这人穿得那么单薄,是感觉不到冷吗?
正想着,凌九忽然淡淡开口:“陆小姐,有事?”
陆离猛地回过神,从口袋里掏出木匣子,上前几步轻轻放在木塌旁的高几上:“我家里还有个金铤要卖。”
凌九睁开眼,取过木匣子打开拿出金铤对着光线一照,便随意道:“南宋的金铤,民间私造的五两,实重1.79克,两万吧。”
要不是陆离心知肚明这就是南宋的货,就凭凌九这鉴宝的随意性,一般人都不敢信。
“下午一个金铤能卖五千,这个克数大了快五倍呢,只有两万?”
“不以克数计。”凌九随意地把木匣子递回高几上,仿佛只是放下一个不值钱的果壳。
“那行吧。”陆离想了想,虽有不甘心,还是同意了他的报价。毕竟不按古董卖,按克数钱更少。
她又拿起木匣子往前一递:“那你再看一下这木匣子,值钱吗?”
凌九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桃木所制,南宋普通工匠的手艺,过小,五千。”
陆离闻言大失所望,她自己是分辨不出木头区别的,被凌九这么一说,也觉得手里的木匣子没有上一个厚重好看了。
桃木,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木头,这一点她还是懂的。
但是也不能说楼家第二次给她送的礼不好。毕竟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里面的金子。第一次送了两个一两,第二次送了一个五两的呢!以南宋的物价来说,绝对是大手笔了。
“我还有一个金铤,也一并卖了,你给估个价。”陆离再次从口袋中掏出一个迷你小布袋,上面绣着精美的刺绣,里面装着一个三两金铤。
本来陆离今天还不想一口气把东西都卖掉,但现在前面两样的价格远低于她的预期,只能把手中剩下的这个金铤也卖了,不然她怕凑不够买植保无人机的钱。
这一个金铤,楼镕给她时就是包在丝绸袋子里的,并没有配盒子。可能送礼和做买卖的讲究不一样,送礼要包装精美,做买卖首要是低调务实。
凌九接过布袋,没有着急取出里面的金铤,而是把布袋的正反面都研究了一下,然后才取出金铤瞥一眼,淡然道:“金铤一万。布袋的绣工有点意思,三万。”
陆离一听,二话不说,取出里面的金铤,然后把布袋放到凌九的手上:“那我就只卖这个布袋吧。”
“嗯。”凌九的表情毫无起伏,仿佛什么都不能影响他的情绪,“去二楼找吴蒙交易。”
“哦,好。”陆离点点头,随即就要带着转身下楼。
凌九忽又开口:“给你的护身符,能使用六次,已消耗了三次。要补一张吗?还是六万。”
陆离微微一顿,心里一个念头掠过,但还是摇摇头:“算了,买一张符我就要倒贴了,以后再说吧。”
她微微偏头,想着这一次这个神神秘秘的凌九,会不会再把护身符当交易搭头送给她。结果让她失望了,凌九重新闭上了眼睛,根本不带再开口的。
好吧,没有就没有吧,不信则无。
陆离摇摇头,下去了。二楼的楼梯口,魁梧汉子吴蒙早已等在了那里。
“陆小姐,请。”
“请。”
从归一书斋做完买卖出来,陆离皱了皱眉,老是要签保函、写合同,怪让人心里发慌的,现在的古董店都这么谨慎呢!
但是一想到新入账的五万五,她又开心了起来。
上一笔交易后,她又是搬家又是付房租押金,还给陆余留了一万块钱,当时足足花掉了元,还剩元。今天陆余不仅还了她给的一万,还多送了五千利息,外加新赚的钱,她现在总存款有元了!
这赚钱的速度,真令人开心呐!
第三十二章 享受生活
从归一书斋出来,看了下时间已经不早,陆离也饿得很了。刚刚在凌九那儿闻到的饭菜香味,此时回味起来更香了,她也就更饿了。
也不知道那个总是懒洋洋躺着的家伙,此刻是在美滋滋地享受美食,还是在美滋滋地看她的金铤。大概率是前者吧,陆离实在想象不出来,那样脱俗的脸和气质,怎么满眼都是金子的样子。
被陆离猜对了,此时的凌九正独自坐在餐桌前安静地用饭。
他面前摆着的佳肴,一看就是星级酒店的大厨精心烹饪的结果,充满了中式“色香味”俱全的贵气。
但他的筷子和调羹却并没有伸向美食,只是静静搁在精致的陶瓷托垫上。
对着一桌子的美食,凌九好像并无多少食欲,整个人跟躺着的时候一样,仍是一副冷冷清清的模样。
倒是他右手拿着的小酒瓶,都不用倒在酒杯里,直接一口一口地被送进嘴里。
这是一个精致的酒鬼。
同一时间的陆离,走进了西湖边一家生意很火的小炒店,点了一份葱油大虾、炝蟹、烤鳗鱼、腐皮包黄鱼,还有一碗香喷喷的芝麻白米饭。
“哇!看着就食欲大开!开吃!”陆离掏出手机给首先端上来的红膏炝蟹拍了张照片,然后就蘸醋开吃!
她还没有独自一个人点过这么丰盛又昂贵的菜,是跟楼家的合同,让她有了满足口腹之欲的勇气。
生活和活着,区别是真大啊!
“决定了,待会儿还要买两包瑞士莲软心巧克力!”那个巧克力很贵,陆离只在别人的喜酒上吃到过,念念不忘。
既然想到了,那必须安排上。
就在陆离大快朵颐之时,她房间里待着的陈十一,也正在拿着堪比锅铲的塑料勺子铲西瓜吃。后来他还嫌弃不方便,直接把头埋在西瓜上,“咔嚓咔嚓”像蚂蚁一样啃着吃,别提多爽了。
老鼠掉进米缸里,瞬间具象化了!
同一时间最惨的,大概就是无颜面对陆离的楼镒了。他已经失眠好几天了,自从被母亲拘在家整理行囊后,就没睡好过。
楼母不是信不过楼镒的能力,毕竟他是全家第一个十九岁就考上举人的。但是吧,家族里分工明确,什么事该什么人做,就让什么人做好了。
吃饱喝足的陆离,把剩下没吃完的红膏炝蟹和烤鳗鱼打包带走。浪费是可耻的,缩小后拿到木阁世界,还可以继续吃。
接着她就目标明确地开始了大采购,担心无人机专卖店晚上关门早,陆离查了地址直接打车过去。
享受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后,包含低噪音螺旋桨的大疆四电两充全能套装,最终到手价8.5万人民币。
她谢绝了销售的免费培训方案,大学暑假里,她在崇明岛的舅舅家操作过类似的植保无人机,帮舅舅洒过好几次农药,早就玩得很溜了。
她也没有为无人机买保险,毕竟到时候是要缩小了带回南宋的,买保险纯浪费。
店家有送货上门的服务,但是要明天。陆离等不了,销售人很好,直接帮她联系了跑腿,当晚就送货。
这个大件买完,存款立刻瘪下去一大半。陆离一下子又危机感上来了,但该补充的物资还是得继续补充。
第二个目的地——大型商超。低端手机、太阳能摄像头、维生素泡腾片、饮料粉、羊奶粉、巧克力、几套新的娃衣等等一网打尽。
“好了,现在就剩防刺背心和太阳能发电机,这个得去野外探险用品店购买。”
第三个目的地到达,店员居然还记得陆离。毕竟美女嘛,总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对于陆离来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可是对于店家来说,那是她一天之内第二次光顾了。
“你真的决定要买这个码数吗?”店家打量了一下陆离的身材,好心提醒:“这个码太小,你可能穿不上。”
“没事,我是送人的。”陆离不想多解释,随口回了一句。
“那行,算你便宜点,凑整吧,两件两千,发电机三千六,一共五千六,支付宝还是微信?”
“都行。”扫码付钱,陆离采购完毕,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大件的比如发电机之类,陆离另叫了跑腿。
哎,这采购一趟,把她的存款几乎清零了。她又变成了穷光蛋,回南宋得赶紧搞钱!
啃完了一块西瓜就再也塞不下的拇指小子陈十一,在陆离离开的时间里,已经勤勤恳恳地打扫了一遍楼阁,见识够了各种神奇之物。
但相比木阁里面的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陈十一来说,陆离房间里面的巨无霸们,更加令人震撼。
他也是一个见识过“天庭”的人了,虽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金碧辉煌,仙气飘渺,但足够大、足够奇特,足以令人望而生畏。
陆离到家的时候,新买的无人机已经放在了家门口。
她把东西一样样搬进自己的小套间,再一样样开始缩小,然后直接塞进木阁里面。省去了她之后爬上爬下归整的时间,把个陈十一惊得目瞪口呆。
原来神仙可以缩小万物!
缩小好物资,陆离快速冲了个战斗澡。然后走出浴室把陈十一拎进卫生间,这样方便她自己缩小换衣服。
当她再次以小人的状态出现在陈十一面前时,他都已经震惊麻木了。
“你换上这衣服。”现在给陈十一穿的是钥匙扣小玩偶的衣服,未经缩小,是无法穿越时空的。陆离可不想待会儿见到光溜溜的陈十一。
“是、是,真人。”陈十一忙不迭答应。
待其换好衣服走过来,陆离指着木阁廊檐吩咐:“上来。”
“是。”
陆离扶着檐柱心念一动,两人便又一起穿越回了南宋。
看着这边的黑夜,陆离打了个哈欠。跑了一晚上,她也是累了,正好再上楼睡觉。
正要往上走,她忽然想到没有给这家伙准备被褥啊!
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才终于决定把自己的替换被褥先给他用。
明天就下山一趟,到南宋的集市上采购新的好了。
她把放在二楼的加热垫拿了下来,给陈十一打地铺用。
“晚上你就睡这吧,这垫子加热的开关在这里,这样使用。过一会儿被窝暖了,就关掉,听到了吗?不然第二天你就变成烤猪。白天你再把铺盖搬到四楼,四楼空着。”
“是,真人。”一听会被烤熟,陈十一吓都吓死,急急忙忙就关掉了加热开关。
之所以不让陈十一直接睡四楼,是因为陆离自己才睡二楼。没道理一个本应给她看家护院的小子,却睡得比她还高。那到底是他看门,还是她看门啊?
第三十三章 我没有法力
黑暗中,躺在香喷喷被褥内的陈十一,泪流满面。怕泪水弄脏了被子,他赶紧抬手抹掉。
一辈子都没有想过,他居然还能睡上这么温暖柔软的床铺;一辈子都没有想过,他居然成了神仙的仆人。
他舔了舔还残留着薄荷香味的牙齿,感觉一股暖流在胸腔涌动。一辈子都没想过,他居然还可以用上贵人用的揩齿药。
如果这是梦,就让他长睡不醒。
翌日清晨,太阳穿过回廊,晒进屋内,陆离被光照醒了,没有窗帘就是没办法好好睡懒觉。
她赤脚走到窗前,发现今日阳光特别明媚。再一看温湿度计,才一大早,温度竟有十一度。
连她这山中的气温都这么高,山下必然很暖了。亚热带地区的气候就是这么琢磨不定,骤升骤降十几度都司空见惯。
在床脚无聊追了好一会儿尾巴的小老虎,见陆离终于起床了,顿时嗷呜一声跳下来,围着她的腿打转。
不用说,这是催促她泡奶粉啦!
虽然这个小家伙的体型目测得有两个多月了,但是陆离不打算给它断奶,反正给它囤够了羊奶粉,喝一年都没有问题。
“哎呦,饿了是伐?”她笑着抱起小老虎,“走,姐姐带你喝奶去。”
陆离抱着小老虎下楼时,发现陈十一的铺盖早就收起来了,现在正在打扫门前院子。一楼地板被擦得油光发亮,想必是一点一点用手拿着毛巾擦出来的。
陆离自己搞卫生的时候,都是拿拖把随便应付,还没有把地板擦得这么光亮过。
看着干干净净的地板,她心情都变好了,有个勤快的田螺小子也不错嘛!
这样的人她可以通过卡木阁缩小系数的bug,养一百个!一点都不费钱!
她给小老虎泡好奶,把它放地上,看它自己瘫着肚皮,用已经堪比陆离拳头大的两只前掌,抓着玻璃奶瓶“吨吨吨”地喝。
搞定了小老虎,陆离就取了牙刷牙膏站在后门口洗漱。等她洗完,耳朵里正好传来陈十一的脚步声。
“真人,晨安。”
“嗯。你洗漱了吗?”
“是。”
“那就好。你过来,我告诉你这炉子怎么生火。对了,你会做饭吗?”
“我……我会。”陈十一说的有点心虚,因为他们家从前其实都是他娘掌勺,他只是负责烧火,且做的是粗茶淡饭。神仙的饭要怎么做,他根本一点头绪都没有。
“你把餐车推到门口去,我取早餐的食材。”
“是!”干体力活,这就没问题了。
陈十一高兴地应了一声,忙推着奇奇怪怪的餐车往大门口去。
陆离从储物柜中取出一个排球那么大的鸡蛋,再撕了两片巨大的青菜叶子。
霜打过的小青菜嫩得能掐出水来,陆离昨天特地从超市买的。
“早上就吃青菜鸡蛋面,你今天先看我做一遍。”陆离把青菜叶子丢进陶瓷大汤盆里,递给陈十一,“去水龙头那儿接点水,把青菜洗一下,洗完青菜的水再用来洗鸡蛋。”
“是。”陈十一连忙端着汤盆去了,水龙头怎么用,昨晚入睡前,陆离都已经教过他了。
这巨大的水箱里放出来的水,比边上的山泉水还要清冽。一辈子只吃过井水和河水的陈十一,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如此清澈的水。
用这个水洗菜,他都不敢太过用力。早上拖地的水,他全是去底下的溪潭里打的,可万万舍不得用如此神仙水。
等把青菜洗完,放进另一个准备好的碗里,瞧着水珠在青菜上青翠欲滴的模样,陈十一忍不住笑了。
他想,这样的生活真好。
洗完青菜接着就是洗比小老虎脑袋还大的鸡蛋,这个鸡蛋大得闻所未闻,但陈十一已经有点习惯了。
他知道这都是陆仙人从天庭拿下来的神物,天庭那儿,什么都大。
等陈十一洗完菜和鸡蛋,小心翼翼地捧过来,陆离就开始教他用酒精炉子。
“生火的时候旋开这个开关,然后往里面放酒精块,记住了,这些酒精块都是易燃物,使用时要小心。”她一边说,一边从移动餐车的抽屉里,取出一把模型枪式样的打火机。
在这个世界,原本不足掌心大的防风打火机,现在变得有手臂长了,比真手枪都要大许多。
打火机喷出来的蓝中带红的火焰瞬间点燃了酒精块,在陈十一震惊的瞳孔里倒映出两簇火苗。
“这这……这是仙器吗?”陈十一弱弱地说,“可……可是,我没有法力啊……”
陆离闻言顿时忍俊不禁,笑:“这不用法力,是科学!你依样画葫芦就行,别的不用管。”
“是,是。”除了点头,陈十一不知道自己还能干嘛了。
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让仙器喷出火来,而且还是蓝色的火!
陆离往烧热的不锈钢锅里倒入天然橄榄油,接过洗好的鸡蛋,在碗沿有技巧地一磕。清脆的“咔哒”声里,橙黄的蛋黄裹着透明的蛋清滑入碗中。
她用筷子快速搅动,蛋液在碗里旋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刺啦”一声,她把蛋液倒进锅里,蛋液迅速膨胀成金黄色的花朵,边缘泛起微微的焦黄。
蛋香瞬间弥漫开来,混着油炸特有的香气。
陆离麻利地用锅铲将蛋饼划成几块,然后加入两碗清水,盖上了盖子。
水很快沸腾了,白色水汽蒸腾而起,带着蛋香扑面而来。
陆离抓了一把面条,手腕轻轻一抖,均匀散开落入水中,先是沉底,随即又浮上来,在滚水里舒展、旋转。
面条将熟时,陆离再将洗净切好的青菜放入。翠绿的叶子在乳白色的汤里翻滚,像是白玉盘中嵌着的碧玺。
最后再撒盐、加一点胡椒等香料研磨而成的调味料。
关火,盛面。
乳白的面汤里,金黄的蛋块与翠绿的青菜相映成辉,令人胃口大开。
陆离给自己盛了一碗面,还剩有一大锅,对陈十一道,“剩下的都归你,吃不完的倒边上的垃圾桶里。”
“我可以吃完!”陈十一立刻表态。
倒垃圾桶!听听,神仙这是说的什么话!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舍得把这样的白面条和神仙蛋倒垃圾桶里!
半大的小子,他可以一口气吃掉一整锅!
第三十四章 永远做她的仆人
坐在餐桌前,陆离挑起一筷子面条,吹了吹,送入口中。鸡蛋的香滑、青菜的肥美、面条的劲道,在舌尖上轻轻漾开。
她觉得自己的厨艺又长进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在南宋开个小饭馆,披个饭馆小老板的马甲,听听南宋的八卦什么的。
正吃得高兴呢,边上忽然隐隐约约传来啜泣的声音。
她扭头去看,蹲在门口、脸埋在海碗里的陈十一,肩膀一抖一抖的。
陆离咽下口中的面,奇怪地问:“你哭了?”
“呜呜呜,真……真人……我实在是忍不住……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鸡蛋面……呜呜呜……”
陈十一哭得泪流满面,努力压抑着才没有嚎啕出声。他嘴上说是因为面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陆离让他跟她吃一个锅里的面。
口口声声说他是仆人,却一点都不嫌弃他,甚至还给他做饭吃!他就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给仆人做饭的主子!
自从父母离世后,见多了世间冷暖,靠偷鸡摸狗、捡些残羹冷炙艰难度日的陈十一,很久很久都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温暖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善良神通广大的神仙!
这样的仆人,他要永远永远当下去!
陆离自然不知道陈十一的心理活动,只是被他吃碗面条都哭得稀里哗啦的行为无语住了。
哎,果然还是个小少年啊。这动不动就哭鼻子的模样,跟他那恨不得撞上门框的麻杆身高一点都不匹配,像极了一米九还去看儿科的早发育小学生。
看着成熟强大,实际幼稚弱小。
“坐过来吃吧,这还有个木桩可以当凳子坐呢。别捧个海碗蹲在门口,像讨饭似的。”陆离小时候在奶奶家,这可是被奶奶严厉禁止的行为。
陈十一本来想说不用了,我不配上桌,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听话地搬起木桩坐到桌子的下首,斯斯文文地吃起面条。
他决定了,自己就不应该有太多想法,什么都听神仙主子的,那就对了。她叫自己坐,那自己就坐!
吃完早饭,陆离把碗一推,开心道:“洗碗洗锅的事就交给你了。”
她喜欢做饭,但是一点都不喜欢洗碗和洗锅!终于有人可以分担这个活了,爽!
陈十一自然别无二话,洗洗刷刷那不是他份内的事嘛,何须主人特意吩咐。
虽然不用洗碗了,但是陆离也没闲着,她搬起桌子和凳子,准备开始给木阁安装监控了。
新买的手机虽然没有网络,但是可以接摄像头的热点模式,实时查看监控画面。几十米范围内毫无卡顿,太适合深山老林了。
陈十一在底下的溪潭边洗完了锅碗瓢盆,上来看到陆离正踩在桌子加凳子上,不知道往屋檐放什么法器,连忙上前扶住。
“真人,你要放什么?让十一来吧。”他仰头看着高处的陆离,深怕她站不稳摔了。
虽然内心深处告诉他,她不会摔,她可是神仙啊,但还是莫名其妙会担心。
“我装个监控,这样才能放心出门啊。”因为已经把陈十一划进自己人的范畴,陆离现在讲话很随意,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
她不怕陈十一背叛,要是他真有这个胆子,她不介意让他尝一尝社会主义的铁拳。
“噢。”陈十一呆呆地抬头看着,对陆离的话是有听没有懂,只能给回一个音节表示自己听到了。
他的话不多,但眼里很有活。虽然不懂陆离弄的是什么法器,但是给她递个螺丝什么的还是不难的。
装完监控,陆离直接从凳子上一跃而下,拍拍手,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套监控设备一共有四个太阳能摄像头,两个装在前后,还有两个陆离打算装在东西两侧。这样一来,木阁外围就没有监控死角了。别说人,小鸟飞过都能记录下来。
爬上爬下忙了差不多半小时,整套监控终于装完。
陆离打开充满电的手机,连上摄像头的热点,屏幕画面顿时一分为四,把木阁的周遭尽数拍了进来。
“不错,可惜手机太费电了,不然一直开着监控画面才好呢。”虽然现在陆离为木阁配备了太阳能发电机,但是节约用电的意识已深入灵魂了,她还是无法做到奢侈用电。
在现代一个小尺寸的低端智能机,到了木阁世界,就像是台三十几寸的液晶电视,用来看监控那是毫毛毕现。
陈十一看到手机里出现的画面,非但不慌,反而兴奋地不得了,暗暗道:“这难道就是天庭的千里眼法器?竟然能把楼阁前后左右的画面,都收纳这小小一方天地中,太厉害了!”
唯一被手机里的画面吓一跳的是小老虎。不过小家伙正是好动的月份,初时的惊吓后,它就对手机画面失去了兴趣。啃完今天第一顿肉食,便蹦蹦跳跳地跑出木阁,往边上的树林扑鸟去了。
搞定了监控,陆离开始折腾无人机。
她在穿越之前把它折叠缩小后,塞在了木阁的廊檐下。以后门前这一块空地,就当成是无人机的起落台了。
这在现代对人类来说都不算小、最大载重可达六十公斤的植保无人机,结合线性缩小比例计算后可知,其对小人而言,运载能力已经无异于一架直升飞机了。
陆离就是打算用它来运人、运货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空袭。现代的域外战场上,大疆的无人机可是兵家必争之器,唯一的缺点是续航时间不够久。
搬出变得硕大无比的无人机智能遥控器,陆离就开始捣鼓起来。
她买的时候,已经让销售下载好了地图,但都是现代地图。八百多年过去了,还不知道变化多大呢。谨慎起见,必须进行试飞。
陆离调出在现代就预先规划好的飞行航线,点击执行。
无人机起飞的噪音,把忙着打磨树桩凳子的陈十一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适应了。天庭都去过了,神仙主子的法相都直面过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啊!
倒是陆离皱了眉,默默掏出两团纸巾,塞进耳朵里。
这已经是安装了静音设备后的无人机了,还是令人忽视不了,真不敢相信不加静音设备的植保无人机噪音该有多大。
她摸了摸下巴,冲着陈十一问:“十一,你上来时,可在山脚见到人烟?附近有村落吗?”
陈十一连忙拱手作揖,恭恭敬敬地回:“回真人,山脚附近并无人烟和村落,便是楼家庄子也是在山外两三里咧。”
原来如此,这样陆离就可以放心大胆测试了,不怕无人机下去一下子引起轰动。
第三十五章 试飞
这段时间,陆离数次尝试过下山,但均以失败告终。倒不是走不动,而是太容易迷路。哪怕带着指南针,想走出深山老林也不容易,实在是太多陡峭崎岖之处。
是以穿越南宋大半个月了,陆离始终都是在山里打转,至今没有到过山脚下。
事实上若不是楼镒他们上来跟她说了这百仞高山的情况,陆离都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山是哪一座。海拔高度之类,也是她后来回现代查资料才得知的。
在楼镒他们来过后,陆离也曾试着沿他们开辟的小径下山。奈何没有个帮手,有些路段根本不敢过,一失足就可能粉身碎骨。
毕竟八九百年前的山,跟现代铺着石头台阶的旅游山路,完全不一样。
楼家巡山的庄丁,天天在山里转悠,对此山每一条道、每一片树林、每一道悬崖峭壁都了如指掌,所以他们上山找陆离容易,陆离想下山却难。
这也是陆离砸锅卖铁、掏空钱包都要买植保无人机的原因。
五百米的高山,就算像后世旅游名山一样全铺上石阶,以陆离的速度也得走三个小时。遇到线路陡峭的,再加两个小时都有可能。但对于这款拥有“地形跟随”技术的无人机而言,最多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飞一个来回,都不用四分钟。
片刻后,第一次试飞结束,无人机顺利完成了专业测绘。调用预先规划好的测绘航线,点击执行后,自动起飞、自动拍照、自动降落,全程无需网络,也无需她再费心,方便得很。
经过两次试飞后,陆离把陈十一喊了过来,用安全绳固定好一个篮筐,再让陈十一爬进篮筐里坐好。
给他也绑上安全绳之后,陆离郑重道:“我要测试一下飞行器,需要一个人配合,你没有意见吧?”
陈十一早在陆离让他爬进篮筐时,就已经猜到她想要自己做什么了。虽然内心怕得要死,但仍然视死如归地回:“没有!真人需要十一做什么,十一就去做什么,绝无二话!”
陆离面对眼前这张诚恳到有点狂热的少年脸庞,忽然有些心虚。直接就上真人试验,会不会太草率了?
她沉吟了片刻,最终还是拍拍陈十一的肩膀,轻声道:“牢牢抓着安全绳。”
“是!”
这一次,陆离特意调慢了无人机的时速,跑到最上面的阳台,提着心目送其慢慢往山下飞去。
她以为会听到陈十一的嚎叫,但却并没有。这瘦削的少年,比她想象的要坚强得多。
也是,能一个人在黑灯瞎火的晚上爬山,来到深山老林中找到她所在之处,没点勇气和毅力是不可能的。
毕竟是第一次拿人命做试验,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陆离的心就一直悬着,一直到视野中再次出现无人机飞翔的影子,她才狠狠一挥手,兴奋自语:“成功了。”
陆离扶着陈十一爬出篮筐,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之前还因为劳动而面色红润的少年,此刻已然是惨白惨白的。虽然他并没有开口,陆离也心知肚明他必然吓得够呛。
作为弥补,陆离掏出一块牛肉干和一个变得足有拳头大的软心巧克力递给他:“吃点牛肉干和巧克力,补一补能量。”
“牛肉干?!”刚才被吊上半空都没有太失态的陈十一,在亲手握到一大块牛肉干时失声惊叫了。
“谢……谢主……真人赏。”陈十一有些语无伦次。
包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的巧克力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心神全被“牛肉”两个字吸引了。
从前他们家里没有闹饥荒的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长大攒钱买一头牛!这样以后开垦稻田的时候,就再也不用那么累了。
没想到牛现在还没有养上,牛肉先吃上了,也算是过上了贵族老爷的生活了!
陆离似乎也看出了陈十一的想法,笑着说:“不用大惊小怪,牛肉干而已,喏,那个箱子里装半箱呢,以后你想吃自己拿。南宋不让随便吃牛肉,但我的世界可以。”
陈十一一听眼泪又要涌上来了,神仙主子对他太好了,竟然说让他想吃随便拿,还是牛肉!
他以前有个堂姐被卖进地主家当丫鬟,别说随便吃肉了,就是饭都别想好好吃。
陆离瞧着他微微泛红的眼眶,忽然感觉自己有点不厚道。
这少年也太好忽悠了吧,替她卖命了一次,一个巧克力两块牛肉干和几句好话就哄好了。
嗯,这样的小弟还真不错,可以再来一打。
“你休息十分钟,等会儿我们进行二次试飞。”
“啊?”陈十一咬着牛肉干的嘴巴都合不拢了,还要飞?!
十分钟后,二次试飞如期进行。
这一次,陆离指挥着陈十一往篮筐里搬十数块大石头,起码是又一个陈十一的重量。然后再让陈十一爬进去,固定好,启动。
轰鸣声里,无人机稳稳向山下飞去。
载人飞行一共试飞了三次,把两块电池的电量都消耗得所剩无几了,陆离才作罢。
“完全没有到运载极限,下次去现代找人改装个不锈钢货架。”陆离看着篮筐和安全绳,摸着下巴自言自语了一句。
陈十一面如土色,在廊檐的台阶上瘫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虽然载人飞行成功了,但是陆离并没有马上亲身上阵。下山前,她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呢。
正当她为无人机的电池充电时,在边上树林里扑鸟的小老虎屁颠颠地跑回来了,嘴巴里还叼着两只鸟。
这小家伙,扑到了鸟没有直接大卸八块吃掉,却叼到了陆离的面前,绝对不是给陆离上供,只是忘不了陆离做过的烤鸟肉罢了。
“嘿,你这小家伙!”陆离失笑着蹲下身,撸了两把老虎头,接着接过它吐在地板上的两只大肥鸟,夸赞道,“不错啊,绵绵,这么大的鸟都给你扑到了,而且还是两只,捕猎本领见长嘛!”
小老虎绵绵在她的手掌心下舒服地眯起眼,虎嘴仿佛咧着笑。
第三十六章 下山
已经恢复过来的陈十一,非常有眼力见地询问陆离,是否需要他给鸟去毛。
虽然他没有处理过鸟,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杀鸡什么的,他完全不在话下。以前村子里过年要杀年猪了,都喊他去帮忙。
陆离偏头问陈十一:“你会处理鸟毛?”
“我可以试试。”
“那行吧,正好我也看看你酒精炉子会不会用了。”有人干脏活,陆离当然愿意。当即跟陈十一两个人重新把移动餐车搬到前院,开始放水烧锅。
小老虎兴奋地围着陆离打转,可能它也知道马上就有鲜嫩的美食可以吃了。
陈十一的脑瓜子非常好使,清晨陆离教他的酒精炉子使用办法,一点都不需要再重复,他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做下来,看得陆离暗自点头,对这个送上门来的小弟越发满意了。
两只鸟,两个人和一头小老虎分,完全不够吃的,属于刚有点滋味肉就没了。小老虎也不抱怨跟它抢肉吃的人类,吃完拿肉乎乎的脚掌擦擦脸,又扑腾着冲进了边上的树林。
陈十一负责收拾残局,陆离则抹抹嘴,准备下山携带的物资。
首先就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武器,激光笔和暴雨梨花针带上,蜘蛛侠吐丝器和多功能折叠铲也要备上,小号头灯到了这个世界变得很大,可以扣腰上。
再带上一些干粮,比如鸭肉干、猪肉脯、压缩饼干之类。然后拆开一包饮料粉,倒一些到小瓶子里封好口。
东西准备好之后,陆离取出对现在的她来说已变得超级大的防刺服,穿在外套里面,再闭上眼,给自己全身上下都喷了一顿蜱虫防护喷雾。
“十一,你过来。”自己准备完毕后,陆离把陈十一喊了过来。
“是。”洗完锅,刚把移动餐车搬进一楼大堂的陈十一,听到陆离喊,当即就停下动作跑了过来。
“闭上眼睛,屏住呼吸。”
“是!”
陆离拿起蜱虫防护喷雾,对着陈十一也是一顿喷。
准备工作都做完后,她让陈十一背着装着食物和多功能折叠铲的包,自己背上装好绣花针的暴雨梨花针,把蜘蛛侠吐丝器扣紧在左手臂上,再把激光笔塞进右手臂的袖子里,箍紧袖口,手里还握着一把巨大的多功能军工刀。
“好了,我们下山吧。”准备完毕的陆离,关上木阁所有的门窗,一脸凝重地走到无人机跟前,率先抬脚迈进了篮筐里。
陈十一有些结巴地说:“真真真人,我我我可以自己走下山。”
“等你走下山要到什么时候,快上来。”陆离可不是给陈十一做选择的,“你都飞过了,怕什么。”
“是……是……”陈十一视死如归地迈进篮筐里,尽量靠边蹲着,不敢挤着陆离。
根据陆离归纳整理的缩小规则,原本只能载重五十公斤的无人机,缩小后在这个世界载重量起码提升上百倍,同时运送陆离和陈十一两个人完全不应该有问题。
“呼——”长长深呼吸一口后,陆离抱着硕大的遥控器,按下了启动。
头顶传来无人机的轰鸣,篮筐轻轻一震,失重的感觉传来,虽有摇晃,但比陆离想象得要轻微得多。
木阁在视野里变小,连成一片的山林潮水般退去。
风第一次带着强劲气流迎面扑来,带着冬日清冽的凉意。安全绳绷直,大片山林在陆离的脚下平铺开来,仿佛一幅摊开的山水工笔画。
恐惧在升至某个高度时突然退散,飞鸟从篮筐旁掠过,发出一声惊恐的“呱呱”。
陆离嘴角扬起笑容,原来坐氢气球就是这个感觉啊!
小时候学校组织春游,自由活动的时候,同学们都自费去体验了氢气球。
一百元五分钟的价格,吓退了陆离。但同学们坐在氢气球上“哇哇乱叫”的模样,一直深深印在脑海里。
她对他们的评价是——又菜又爱玩。
她想如果她上去,肯定不会这么失态。
今日她果然做到了。
站在天空俯瞰人间,万物都变得静默。
不等陆离有更多的感慨,山脚出现在视野里,设定的降落高度到了。
无人机悬停在篮筐距离地面还有一米多的高度,陆离率先抱着遥控器跳了下去。
这么一点高度,对于一个暑假经常帮爷爷奶奶、舅舅舅妈轮流干农活的女孩而言,根本不成问题。
陈十一表现得也可以,虽然还是有些恐飞,但这一次也许因为身边多了个他心中无所不能的神,所以表现得非常镇定,脸色都不苍白了。
心中有信仰,就什么都不怕,精神的力量有时候就是这么玄妙。
操作无人机降落后,陆离折叠起机翼,取出一块迷彩布盖在上面,再随地取材从山地上薅了几丛杂草盖在上面,整个机身就与山林融为了一体。
陈十一起初还有些担心,觉得就这么盖着一块布不能保证神器的安全,但是跟着陆离走远些再回头去看,竟然第一时间都没有分辨出来,顿时大感惊奇。
“走吧,你在前头带路,我们去找找附近的人烟。”
“哦,好。”
“你不用一直回头看,放心吧,没人会偷,而且没车也偷不走。”
“哦,是,是。”
陆离淡定得很,她盖在无人机上的迷彩布,可是经过现代军队实战验证过的。在山林环境下就相当于披上了一层变色龙外皮,绝对很隐形。
现代科学研究发现,人类识别物体的首要方式是识别轮廓,特别是规则的轮廓。而迷彩布上不规则的、锯齿状的色块,能有效“切割”自然轮廓。
当人类骤然看到迷彩时,就无法轻易地将这些破碎的色块组合成一个完整的轮廓,从而导致延迟识别。
再加上山林又是一个高度复杂、破碎化的视觉环境。这里有阳光透过树叶形成的光斑,纵横交错的树枝、藤蔓、岩石,有被风吹动的植被、晃动的阴影。
迷彩布复制了这种混乱和复杂性,让人类在视觉扫描时,下意识地将迷彩图案归类为“无关紧要的背景噪音”,而不是“需要关注的威胁目标”,从而达到隐形效果。
当然了,陆离有底气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只有她懂得打开遥控操控无人机啊。
再说了,植保无人机在现代份量就不轻,到了这个世界,更加不是“小人”们能轻易搬动的铁疙瘩了,谁想不开来偷个不知价值的奇怪大家伙。
第三十七章 埋伏
“这片林子的树好整齐,看起来都长得差不多,是有人特意种的吧?”走在缓坡的小径上,陆离边左右张望边问。
“是,这块山麓缓坡应该是楼家的茶园,这些都是茶树。”
“这里还真是荒无人烟啊!”陆离感觉下了无人机后又走了好久还没走出山区,“不都是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吗?怎么这附近都没个樵夫、猎人什么的?”
“真人,这座山是楼家私山,不是朝廷公山。寻常老百姓可不敢进来砍柴打猎,惹不起的。”
“啊?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这整座山都属于楼家?”陆离有点意外,“地主连山都霸占呢?那么大一片四明山,不可能都是楼家的吧?”
“回真人,不是全部,就我们神楼所在的这一片山是楼家的私山。”
“也就是说我的木阁降临在了楼氏的地盘?”陆离摸着下巴恍然大悟道,“难怪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会是楼家的。”
真人说了“降临”,她果然是从天庭下凡到人间的。不知道她来这人间一趟是为了什么,历劫还是偷玩?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就算是偷跑出来,天庭的人也不会知道吧?她以后回天庭会再带着我吗?我是不是应该更听话一些。
陈十一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一堆,只是什么都不敢说出口。
“哦,对了,既然你说这是楼氏的私山,那你是怎么上山跑到我门前来的?你自报家门的时候可没说你也属于楼家……你不会是逃奴吧?”
“当然不是。”陈十一立刻否定,接着又讷讷道,“我,我是趁着天黑偷跑进山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呵呵,别紧张,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怕什么。”陆离笑着安抚了一句,又问,“既然这山是楼家的,那他们的庄园就在附近了?”
“是的,不过不在山脚,离这里也有两三里路。真人要去楼家庄子上吗?”
“不去了,先去别处看看。”陆离不想自己在南宋的社交都围着楼家,这次下山,主要是看看南宋的风土民情。
只是她心里难免嘀咕,怎么木阁会好巧不巧进楼家的地盘呢?还好她用现代药物救了楼家众人性命,一开始就立了得道高人的人设。不然的话,双方万一哪天意外碰上了,不知道会闹出怎么样的冲突。
她想了一下自己一vs多的场景,有点后怕。虽然她的身后是整个现代文明,但她本人毕竟还不是超人啊。
她甚至都弄不到一把现代的强力单兵武器——枪!只能退而求其次搞动漫周边,还得自己改造了才能勉强当武器。
不知道如果她带着木阁出国,在国外能不能买到枪支直接带进南宋。等赚到足够多的钱了,她一定要办个护照带上木阁出国试试。
没想到我居然是在楼家的地盘上,下次见了楼家的人,倒要问问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怎么一次都没提起。结算合伙费用的时候会不会问我要地租费?或许干脆直接买下这座山?但古代人好像都不会卖地产。卖山卖地,对他们这种大世家来说,应该是属于败家子行为吧。
陆离心中正想得起劲,不知不觉走出了茶林,来到了山下。
山脚下的官道上,石板缝里钻出的野草早已枯黄倒伏。
王二狗趴在道旁半人高的乱石后,已经很久没挪窝。
他蜷缩着身子,试图把破棉袄裹紧些。这件五年前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袄子,如今右肩豁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板结的乱麻和柳絮,一点都不保暖,穿了多年早已冷似铁,幸亏今日天气转暖了。
“还要等多久?”旁边传来压抑的咳嗽声,是王瘸子。
他趴在王二狗左侧,裹着件辨不出颜色的麻布衣服,左腿从膝盖以下就歪歪扭扭——去年冬天偷大户的粮,被家丁活活打折了腿,伤口溃烂,人贱命硬,竟然又自己长好了,只是腿短了一截,变成了瘸子。
王二狗没回头,眼睛死死盯着山道转弯处:“急个卵。王四说了,最近上山神庙祈福的人很多,还有好货呢。”
“王四王四,”王瘸子啐了口唾沫,“他那消息要真准,咱上回能扑个空?老三能饿死?”
两人都不说话了。老三饿死是十天前的事,三人分最后半块麸饼时,老三把自己的那份掰了一半给瘸子,说瘸子更经不起饿。第二天早上就没醒过来,身子硬得像岭上的石头。
山风忽然变紧了,王二狗感觉衣裳豁口处的柳絮都要被刮跑,忙用脏黑的手按住。
他突然开口,声音干涩:“要是这回真劫着了女娘,那我这袄子就能补上了。”
王瘸子愣了一下,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笑:“二狗,你他娘还在做这梦?破袄补了作甚?真要有娘子,咱这山头,连窝棚都漏雨,你留得住?你当我们真是山大王呢?”
“我就想想。”王二狗盯着自己开裂的手指甲,“你看这絮子,风一吹就跑。要是有块花布,红的绿的都行,缝上去,冬天就熬过去了。”
“红布?”王瘸子笑得更厉害了,笑得咳嗽起来,弓起身子像只煮熟的虾,“你当是娶媳妇呢?真要劫着娘子——”他压低声音,凑近些,“算大家的。王四说了,渡口码头的黑市,一个活女人能换三石粮。”
王二狗不吭声了,他眼前恍惚浮现出一块红布,像是多年前在县城集市上见过的,某个新娘子婚服的颜色。
那时候他还在码头上扛包,一日能挣四十文,能吃两个炊饼一碗热汤。后来金兵来了又走了,码头烧了,活儿没了,爹娘病死了,他就跟几个族兄上了山,落草为寇。
“来了。”王瘸子突然绷紧身子。
风把远处一道婉转动听的声音吹了过来,犹如楼氏庄园门口的风铃,清脆悦耳。
两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混杂着兴奋和贪婪的光——那是饿狼看见猎物时才会有的光。
王二狗激动的脸都红了,他真的很想要一个能帮他缝补衣裳的娘子。
第三十八章 抢劫
王二狗攥紧了手中的柴刀,那把刀锈得只剩刀口处还有点铁色。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到心脏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狂跳,每跳一下,右肩的败絮就飘出几缕。
王瘸子已经拖着瘸腿挪到预定位置,手中握着削尖的木棍。他们只有这两样“兵器”,加上还在山坡上望风的王四,一共三个人,三个被世道逼成鬼的人。
脚步声越来越近,王瘸子举起木棍,面黄肌瘦却凶光毕露,就等着猎物出现。
王二狗最后看了一眼自己肩头破败的大口子,然后握紧柴刀,从乱石后窜了出去。
他冲出去时,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竟是:要是真抢到了花布和娘子,该叫她帮自己选什么颜色补衣裳呢?
“站住!”
“不许动!”
“真是个小娘子!打扮得怪怪的,长得还怪好看咧。”
陆离才下山走到官道上不久,忽然就被冲出来的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拦住了路,不免吃了一惊。
她心中立马警铃大作!
不会吧?她才下山就遇到打劫的了?南宋的治安那么差?!这个时间不是都跟金兵休战了吗?不管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跑!”她对着跑她面前伸出双臂要跟人拼命的陈十一大吼一声,然后率先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神仙怕劫匪?!
愣了一下的陈十一赶紧追上。
“站住!不许跑!我们是官兵!”
鬼才信,陆离跑得更快了。
结果前方山坡上又冲下来一个黑影,人未到,破空声先至。
一支真正离弦的箭射在陆离的身上,挂在外衣上晃悠,把她激得一痛。要不是里面穿了特意花一千买的防刺服,她估计身上已经有个血窟窿了!
“啊!敢伤我主人,我跟你们拼了!”陈十一看到陆离被箭射中,顿时红温了,抄起多功能折叠铲就“嗷嗷”叫着冲了上去。
陆离心脏狂跳,几乎是本能反应,比陈十一更快一步,举起激光笔,朝箭矢射来的方向射去。
这不是普通激光笔,而是她改装过的功率比寻常要高的蓝光激光笔。在这个万物相对二十一世纪都缩小过的南宋,激光笔就跟个瞬发武器似的。
大太阳下,强光聚焦处,隐藏在灌木丛后的干枯枝叶瞬间冒烟起火。
“哇呀!”一声惊呼从那里传来,一个衣衫褴褛、瘦得皮包骨头的男子跳了出来,拍打着身上的火星。
看到为首的陆离只是个年轻女子,顿时面露凶光。
“臭娘们!找死!”从后头追上来的王瘸子,提着削尖的木棍,直冲过来。
陆离反手从背上取下暴雨梨花针抱在胸前,发射!
暴雨梨花针虽然不如古代真正的连发暗器——弩,但毕竟已经从一个玩具变得有一个手臂粗,近距离威力不容小觑。
“十一,趴下!”她扣动机关,原地旋转,十几枚钢针如暴雨般射出。
冲上来的王瘸子惨叫一声,胸腹瞬间中了四五针,像个刺猬一样倒下。
跟在后头的王二狗吓得魂飞魄散,扔掉手中的柴刀,“扑通”跪地。至于原本前头埋伏的王四,一见此情景,毫不犹豫地转身就往密林逃了。
“仙女饶命!仙女饶命!小的有眼无珠!”王二狗磕头如捣蒜。
陆离不敢大意,把射空的暴雨梨花针丢给陈十一,并再次举起激光笔,对准王二狗。
深秋时节,这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寒衣,肩头豁口处露出乱麻和柳絮,正是易燃之物。
强光聚焦处,寒衣迅速冒烟、起火。
“啊!神火!神火!”王二狗惊恐地脱下燃烧的外衣,连滚带爬地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十一抱着暴雨梨花针低吼着要追上去,被陆离一声喝止:“十一,回来!”
陈十一退回她身边,但眼眸仍死死盯着敌人逃跑的方向。
陆离拉着他躲到一棵大树后,屏息观察。
倒地的王瘸子一动不动,但看小说的经验告诉她,对方可能是在装死。
她快速给暴雨梨花针重新装上武器——牙签版箭矢,握着激光笔,小心翼翼地靠近。
五步、四步、三步...
就在她距离王瘸子仅两步之遥时,那人突然暴起,手中不知何时握着一把匕首,直刺陆离面门!
“死!”
陈十一的速度更快,一道影子闪过,他已整个人扑向王瘸子,把他死死压在身下。
王瘸子惨叫一声,匕首落地。陆离抓住机会,举起激光笔对准他眉眼——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王瘸子捂住右眼,痛苦地在陈十一身下挺动,像一只被按住了头、身体啵啵跳的磕头虫。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混合着被激光灼伤的焦糊气味。
陈十一死死压住他不放,直到那人因失血过多渐渐失去动静,最终昏死过去。
陆离这才松了口气,但心跳依然剧烈,抬手射出“蜘蛛侠吐丝器”。头带磁铁和吸盘的吐丝器射出去,瞬间就把王瘸子的匕首吸了过来。
她看了一眼这柄锈迹斑斑的匕首,脸色一沉。别看刀锈,真要扎人身上那可比锋利的匕首更厉害,毕竟铁锈还附带“魔法攻击”。
“十一,他怎么样了。”
陈十一一直压着他呢,检查后发现他的右眼肯定废了,身下一片血泊,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沉默着拔出王瘸子身上扎着的针,凶狠地朝着王瘸子的胸口扎下。
陆离眼疾手快地再次射出蜘蛛侠吐丝器,吸住钢针,拉偏了一点位置,使得最终只扎到王瘸子的胳肢窝里。
“真人,让我杀,跟你无关。”陈十一之所以二次动手,就是为表忠心。
“慢着。”陆离蹙眉,“这儿太显眼。”
她查过资料,南宋初年户口管理很严格,杀人更是重罪。她现在是黑户,并不想太早跟命案扯上关系。对方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也不是非杀不可了。
“不补刀,他也活不了了。”陈十一抬头看着陆离,目光隐约还带着一丝戾气,似乎是被血腥影响了。
陆离没有回答,第一次遇到劫匪,她没有害怕,只有一股劫后余生般的快感。
她摸了摸怀中的激光笔,又看了看刚刚奋不顾身的陈十一,眼神坚毅起来。这南宋的危险,远超她的想象。
就在这时,起火的方向传来微弱的呜咽声。
第三十九章 她没有错
陆离警觉地抬头,发现火势已经蔓延到一棵大树下,而树下似乎还绑着一个人!
“十一,跟上!”
陈十一手里牢牢握着从王瘸子腹部拔出来的“钢针”,没有再插进他的胸口,而是拉住陆离,自己迅速朝火源跑去。
靠近后,他看到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被粗麻绳紧紧捆着,火舌离他只有几步之遥。
少年满脸烟灰,裤子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坏了,正发出绝望的呜咽。
后走上来的陆离迅速取出军工刀割断绳索,拉出他嘴里塞着的杂草。陈十一则默默将少年拖离火源,然后就举起多功能折叠铲开始灭火。
秋干物燥,山林一旦完全着火那可不是小事,再想灭就困难了。何况再过去一点就是楼氏的茶园,烧了官道事小,影响到茶园事大,他不想惹麻烦。
脱离危险的少年浑身瘫软,跪在地上大口喘气,随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谢、谢谢两位大侠救命之恩……”少年抽噎着说,声音颤抖。
陆离俯瞰着他:“慢慢说,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谁抓的你?”
少年猛吸了几口气,才稍稍平静下来:“我叫石小川,是小溪镇上张记铁匠铺的学徒。师父让我来这边山神庙送一批新打的香炉和烛台,庙里的庙祝给了我工钱。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到那三个打劫的贼人……”
他擦了把眼泪,继续说:“他们抢了我的钱,还说……说要活埋了我……把我绑在这里,就去路边埋伏了……说是要再劫一票……”
陆离皱眉环顾四周,不置一词,暗道:古代果然人命如草芥,若不是自己今天恰巧下山,这小子恐怕真的要被活埋——说不准还会逼着他自己挖坑。
“你还能走吗?”陆离问。
石小川试着站起来,腿一软又坐了回去:“脚、脚麻了……”
拍灭了所有火的陈十一过来,一把扶起石小川。
他比石小川高得多,但也比他瘦得多。
片刻后,石小川勉强能自己站稳了。
陆离瞥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贼寇,皱眉问:“他怎么办?”
“我们……不报官吗?”生活在江南富庶之地颇有秩序的小溪镇上的石小川小声问。
“埋了。”外地流民陈十一有他更朴素的生存智慧。
陆离沉吟片刻,看着石小川,命令道:“他们埋伏打劫这么熟练,想必不是一次两次了,官府说不定还有悬赏。还有一口气在,既然你认为应该报官,那就你去,功劳归你了。”
“我……我吗?”石小川手指着自己鼻子,呆了。在他原本的设想里,他只是一个斗杀凶案的证人啊。
陈十一不用陆离说第二次,毫不犹豫拖起王瘸子的一只脚,拖到石小川的跟前,然后毫不犹豫地挥动折叠铲,铲起泥土掩盖路上的血迹。
石小川被陈十一大开大合的动作吓懵了,血腥味直冲鼻子。他一声不吭、脸色惨白地退了几步,忽然“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陆离皱着眉,默默离远了些。
她不是害怕血腥,而是嫌弃石小川的呕吐物。
她的内心有一点点迷茫,因为面对眼前血腥的一幕,她竟然不觉得恶心,心中十分淡漠,就仿佛陈十一拖的只是一条死狗。
根据所学知识,她知道正常人类的基因里,应该天生排斥同类血液,看到同类的肉会恶心,闻到同类的尸体会感觉特别臭……所以古代易子而食的人,都是泯灭了人性只剩求生欲的畜生,正常人宁可自己饿死。
她……不会隐藏着反社会基因吧?
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那年哥哥公司赶圣诞节的货,通宵在仓库上夜班装柜,她一个人在房间里睡觉。
半夜三更的时候,她被门口的动静吵醒。
黑暗把一切声音都放大,她听到脚步声在向房门靠近。绝对不会是陆余,因为她对陆余的脚步声非常熟悉。
外面的脚步声,很轻,刻意放轻了。
但在老房子的木地板上,依然无法完全消弭。那声音正从客厅传来,不疾不徐,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探索意味,一步一步,朝着房间的方向……
他来了。
兴奋像冰水瞬间浸透四肢百骸,令陆离大脑前所未有的冷静。
她一声不吭地掀开被子,冰冷的空气触到皮肤,激起一层战栗。赤脚下床,接触到更冰凉的地板,然后整个脚掌轻轻落下,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她就像一片脱离枝头的叶子,无声地“飘”下了床。
目光有条不紊地扫过书桌上的台灯,轻手轻脚地拔了插头,单手握住灯柱,将它从书桌上提起,沉甸甸又冰凉的金属质感,奇异地带给她前所未有的兴奋感。
她默默拉直了台灯上连着的电线,
脚步声已经很近了,毫无疑问正向她的卧室走来。
她赤足移动,悄无声息地滑到门后,将自己紧紧贴在墙壁与门扇形成的狭窄阴影里。这个角度,从门缝里透出的、走廊上那微弱的光,刚好被她的身体挡住。
她的脚心能感觉到地板木质纹理的每一丝细微的起伏,心脏跳得太快,撞击着耳膜。
她举着台灯,铜制的底座对准了门口的方向,手臂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冰冷的金属触感抵着掌心,呼吸被压到最轻,轻到只剩下血液在太阳穴奔流的嘶嘶声。
门外,脚步声停了。
就停在她的房门口。
死一般的寂静持续了几秒,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能感觉到一门之隔外,那个存在的呼吸,或许也正在倾听。
然后,她听到了最令人血液沸腾的声音——
门把手,极其缓慢地,开始转动了。
金属机簧发出细微到极致、却又尖锐到刺耳的“咔哒”声。
门缝透入的光影,倏然一变,门开了,一个提着菜刀的男人冒了出来。
陆离毫不犹豫地狠狠砸下台灯,并用电线死死勒住他的脖子。
要不是小偷凄厉的惨嚎引来了邻居,她可能在十一岁的时候,就喜提杀人经验了。
这之后,她感觉楼下经常给她送糖吃的赵爷爷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不再像以前一样笑眯眯,也不再给她糖了,看到她就躲开视线,跑得比谁都快,好像她是什么恶魔……
明明她是正当防卫啊,为什么却好像她才做错了。把小偷脑袋砸开了花,砸成了重伤,这不是她的错啊!
第四十章 因果循环
“真人,这里的血迹都掩盖好了,但是这家伙好像彻底没气了,怎么办?”
陆离被陈十一这一声打断了回忆,默了片刻,瞥了石小川一眼,淡淡道:“挖个坑埋了。这个脏活就交给你们俩了。”
“是。”陈十一毫无二话,当即四下张望寻找合适的挖坑埋尸之地。反正他的命已经被提在裤腰带上了,还有什么不能做、不敢做的?
“不……不报官了?”
石小川闻言则双目圆睁,内心极为纠结,期期艾艾的。
最近都说这里的山神庙很灵,香火开始变旺。这条道又是去山神庙的捷径之一,常有往来的人,如今打斗的痕迹那么重,血迹虽然被掩埋了,但新土跟旧石泾渭分明,想遮掩都不容易……
陆离瞧着石小川脸上精彩缤纷的神色,嘴角微微一挑,眼神变得越发冷漠。
没做好充足准备,她不可能带着杀人犯的嫌疑直面南宋官府。就算是现代,遇到劫匪反杀了对方,都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何况是南宋。
这个人既然卷入了此事,就休想置身事外。
石小川心里委屈极了,自己本只是一个无辜被抢劫的铁匠学徒,没有能力杀劫匪。可是如果动手埋尸了,那不就被卷入了这场命案里,说不准就会被按上杀人重罪了!
私自处理尸体绝对是重罪,就算杀掉的是劫匪,还是有可能面临“防卫过当”或者“不是登时击杀”两项指控,指不定得挨板子。
这世道,最束手束脚的就是他这种有家有户的良民了!要是流民和劫匪杀了人,反正他们也不在乎社会关系了,往山里一钻,官府不一定费那个劲搜山剿匪。
但他这样的良民有家有口的,保甲连坐体系下,邻保对异常事件多敏感啊,稍有不对就会举报自保,他怎么都逃不了。
可若是不听命,眼前两个奇装异服的人,看起来也不像是好说话的善类。他们俩都能把劫匪打得落花流水,更是面不改色就说要挖坑埋尸,对付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话又说回来,就算报官也很头疼。他虽然只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小小铁匠学徒,但是也知道跟命案扯上关系,不死也要脱层皮。
命案在他们大宋只能上报到县衙,连监镇都不能私自处理。
他现在身不由己卷入纷争,身为事主,哪怕死的是劫匪,也必定会被下大狱,说不准会被县衙关个十天半月。
不如……还是挖坑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真下定决心在一处隐蔽的荒郊野岭开始挖坑了,第一次干这事的几人才发现,这可真是个重体力活啊!
挖浅了,怕遇到暴雨、泥石流或者饿极了的野狗等,再次暴露尸体,那罪就大了;挖深一点吧,感觉没个一两天根本挖不好!
陆离后来等不及,拿着劫匪丢下的柴刀,也加入了挖坑的队伍。
“我靠,本来高高兴兴下山打算发财去的,现在倒好,光顾挖坑了!出门没看黄历啊!”日上中天,陆离抹了一把汗,气得想要摔掉这把铁锈斑斑的破柴刀。
遇到劫匪都没让她动这么大火,实战检验了她的“动漫武器”,她还挺兴奋,现在收拾残局才叫她火大!
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杀了人就跑,要不然做成人肉包子;金庸的武侠世界更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管杀不管埋;轮到她倒好,正当防卫后还要挖坑埋尸!
“真人,我们来吧,你站着放风就行。”
“靠你们俩要挖到什么时候去,天黑都不一定能弄好。”
“那……你用这一把铲刀?这个好挖些。”
“行吧。”
陆离是累得要骂人,而石小川则是急得要哭了。
他来送东西收钱,时间都是定好的。结果先是被劫匪绑了,现在又挖了半天坑。铁匠铺迟迟等不到他回去,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来。
他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找个什么样合适的理由搪塞。遇到劫匪这事肯定要说的,毕竟工钱是实实在在没了,被跑得最快的那个家伙抢走了,但是挖坑埋尸这件事,那是万万不可提的,不然他也完蛋。
只有陈十一最心无旁骛,反正无论是去镇上逛,还是挖坑埋尸,对他来说都一样,主人让干嘛就干嘛。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慢慢拉长……
就在坑挖到齐腰深时,陆离手中的多功能折叠铲突然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
不是石头,那触感不对,像是……
“等一下!”
陆离的心跳漏了一拍,蹲下身,掏出军工刀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扒开泥土。
夕阳恰好在这时把云层染成绯红色,照红了坑里的东西——一节森森的人类腿骨。
她猛地缩回手,平复一下情绪后,再次换了铲子小心翼翼地清理腿骨周围的泥土。
更多的骨头逐渐暴露出来,完整的肋骨、弯曲的脊椎、空洞的眼窝……这是一具完整的人体骸骨。
石小川早就受不住,又爬上去“哇哇”地吐。
陈十一皱着眉,站在陆离的身旁,沉声道:“难怪这里的土比其他地方好挖,原来是有人挖过了。”
骸骨身上压根没有衣物的痕迹——若是单纯腐烂,也会留下些许碎片的,但是没有,一丝都没有。
也就是说这是一具被扒光了丢进来的尸体。
谁会把人扒光了埋尸?
陆离转头去看坑外的劫匪,答案显而易见。
“真人,你看,这尸骨的左手好像攥着什么东西。”
陈十一蹲下身,用颤抖的手掰开那些已经僵硬的指骨,其中两节指骨还被利器砍断了,里面紧握着半截褪色的红绳。
“这红绳,像是给小孩子挂长命锁的。”吐完又继续回来的石小川说了一句,他小时候也有一把用这样的红绳系着的长命锁。
陆离突然想起刚才那劫匪腰间似乎也挂着什么东西。
她默默爬出坑,回到劫匪尸体旁。
夕阳下,清楚可见劫匪腰带内侧系着一截红绳,和尸骨手中的红绳一模一样的编织手法与质地。红绳上面原本肯定挂了东西,只是现在不见了,大概率是被处理掉了。
陆离低头看看陈十一手中的红绳,又看看坑中那具骸骨,最后看向脚边劫匪那张狰狞可怖的脸。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第四十一章 小溪镇
夕阳下,两具尸体——一具新鲜,一具已成白骨——叠躺在同一个坑底。
陈十一站在坑边,朝坑里扔下手中的红绳。
柴刀和铲子再次挥动,泥土纷纷落下,渐渐覆盖了一切。新尸与旧骨,若有未化解的仇怨,就让他们在这冰冷的地底纠缠一世,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吧。
当最后一铲土落下,陈十一用脚踩实了地面,又拖来一些枯枝落叶掩盖痕迹。
风吹过林间,发出呜咽般的声响。
“真人,他会出卖我们吗?”陈十一看着石小川渐渐远去的背影,问道。
陆离淡漠道:“他不敢。”
“他没有动手。”
“他动手埋尸了。”
沉默了片刻,陈十一又问:“真人,我们还出去吗?”
陆离抬头看看山那头的夕阳,半晌无语。真是出师不利,下山就遇劫匪,然后“吭哧吭哧”挖了一天坑,这叫什么事呀!
“去!下都下来了,怎么不去!”陆离最终作出了决定。
“是。”陈十一二话不说,收拾好东西就出发。
也不知道在荒无人烟的破路上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镇子的轮廓。
一条坡道的两侧是参差错落的屋舍,墙灰扑扑的,被岁月晕染出深浅不一的暗痕,像一幅被水渍洇开的旧画。袅袅炊烟中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陈腐气息,水汽和柴火烟气漫了过来。
水是这座小镇的主宰,自山峡间奔出的溪流,在镇口被一道沉默的巨影拦腰抱住,水声顿时从咆哮化为温驯的嗡鸣。沿着堰边,麻石垒砌的河岸便活了过来。
陆离站在刻着“小溪镇”三个繁体大字的门楼前,回身望去。来处是雾气迷蒙的山影,去处也是云层下沉郁的黛青色山影。
她这一路其实都是在沿着山脚赶路,始终没有离开四明山的范围。
山与平原在此角力,而小溪镇,就在这角力的缝隙里,扎下根,喧嚷地活着。
靠得近了,前头传来鼎沸人声。
南宋,她真的来了!
陆离定了定神,与一个个好奇、惊疑、戒备的路人交错而过,朝那片市井喧嚷走去。
“我们先找个成衣铺,换下这身衣服。”陆离说,“你认识成衣铺吗?”
陈十一点点头:“以前讨饭时走到过,在小镇的西面。”
“那我们走。”
“是。”
现在两个人身上的衣裤实在太显眼了,就算小镇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但他们还是很突出。
那些路人看过来的审慎又警惕的眼神,很让人担心他们下一秒会不会去官方举报。
太阳已经完全落入山中,只余些许余晖懒懒地缠在青黛间。
镇上的石板街,顺着水势蜿蜒,青石板被岁月磨得温润,缝隙里沁着永不干透的湿意。
临街的板门次第关闭,铁匠铺的叮当声刺破喧嚣,率先钻入陆离的耳朵,接着是茶肆的招呼、货栈的算盘声。扁担吱呀、吴语软侬的叫卖、铁匠铺断续的敲打,混在一起。
空气里混杂着炊饼麦香、渔肆的腥气,以及若有若无的、从山上带来的林木清气。
转过一个堆着湿柴的墙角,景象豁然铺开。
并非陆离想象中的规整街市,而是一个依山势略平处自然形成的隘口集市。
路面宽阔了些,仍是石板。两旁摊位挤挤挨挨,竹编的箩筐堆着沾泥的蔬菜,粗陶碗里盛着暗红色的酱料,也有摊开的粗布上直接摆着的几把蔫了的药草。不过现在这些摊子,多数都在准备收摊了。
穿行其中的行人,大多穿着深褐或青灰色的短衣,裤脚沾着泥点,步履匆匆。偶有头戴方巾、身着长衫的身影掠过,神色也挺匆忙。
所有人的脸上,都罩着一层薄薄的倦色,仿佛被生活磨砺了棱角,只剩疲惫。
陆离和陈十一的现代衣裤在这里变得更加刺眼,各种各样的打量目光从四面八方投来,粘在两人身上。
得抓紧找到成衣铺换下这身装扮。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不是没考虑过外出的服装,但是商超里面娃衣的品类不全,欧洲古代宫廷的裙子不少,中国的汉服却没有,她没买到。
陈十一带着陆离左突右奔,终于来到了一个卖粗布成衣的摊位。
陆离蹙眉,这摊子里衣服的颜色看起来像屎黄色,完全没有上身的欲望。
她左右张望,在旁边十米开外的门面房里看到了更合她心意的铺子——一间挂着绫罗绸缎的成衣铺。
店家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面皮黄瘦,正低头缝着布料。见门口有人进来,抬起眼,目光在两人身上一扫,又垂下,淡淡道:“小娘子怎的衣衫不整,莫不是遭了难?”
口音浓重,但勉强能懂。甬杭都是一个语系,几百年了,方言之间也就音调不同,还能沟通。
陆离尽量放慢语速,模仿古人腔调:“嗯,北边来的,路上不太平,行李失了,只剩我和小厮两人,想买套蔽体的衣裳。”
妇人没多问,这年月,南逃的“北人”并不稀奇。她抖开一件外层是平纹绢,内絮丝绵的交领袍并一条同色褶裙:“丝绵袍3贯500文,裙子300文。”
陆离直接套在身上试了下大小,刚刚好,保暖度也行。
“再来一套我家小厮穿的。”
听到此话的陈十一默默从陆离的身后走上前,妇人只感觉眼前一黑,柜台的光线都被这个高个子挡住了大半。
她点上了一盏油灯,然后取出一件素净的麻布对襟窄袖衫,一件貉袖,再搭一条深色宽松的直筒宋裤:“窄袖衫80文,貉袖丝绵夹里两贯,直筒裤60文,一共两贯140文。”
“男装不同款的来三套,女装就这套。”
陆离掏出最后一枚金铤,放在了柜台上。
妇人神色诧异,伸手接过,在手里掂了掂,又对着光眯眼看了看上面的字,神色缓和少许:“收你官制的金铤三两,可兑30两白银,折钱90贯,现下一贯铜钱可兑770文省陌,找你19贯320文,稍等。”
“19贯给我折成白银,不然太多铜钱不好拿。”
“好。那你拿好了,这里是十两的银铤一个,五两的银铤一个,一两的银铤四个,”妇人从柜台的抽屉里取了银两出来,然后就埋头数钱。铜钱都是用小绳结分串串好的,三百二十文数起来也很快。
陆离收好银两,对陈十一道:“剩下的钱你拿着。”
“是。”
第四十二章 原来这就是炊饼
“娘子可进里屋换装,外头也备有棚子,这位小哥自便。”
“好。”
陆离施施然去了里屋,抖开裙子,发现款式有点像马面裙,没有橡皮筋,就靠布带固定,丝绵袍也不复杂,同样以系带固定。
这种丝绵并非现代的棉花,而是蚕丝的下脚料。虽然是下脚料,但毕竟也是蚕丝,因此价格不便宜,且为了保暖,填充了很多很多,体积感很强。
陆离这辈子还没穿过这种,在现代要么是轻便的羽绒服,要么是聚酯纤维摇粒绒夹棉服,都不会太重。
“这衣服真重啊!”陆离拎了拎,感觉起码有三四斤,不由感叹了一句。心想下一次她回现代一定定制一些羽绒内胆娃衣,这样就不用穿这种厚重的丝棉袍了。
前些日子她看楼家的人穿的都是带毛的裘衣,这家店铺压根没货,看来这还算不上是一家高档店铺,也就比外面那个摆摊的略好些。
她将现代的拉链外套卷成一团,塞进摊主给的一个布袋里,再改了一下马尾辫,换成了公主半披发,这样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再次和陈十一走上街头时,那些直白的打量少了许多。
陈十一时不时地摸摸身上的衣服,眼眶又红了。这种大宋的本土服装,显然比之前陆离给他的“奇装异服”,更符合他的审美。
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地响着:“新漉的菽乳……”
“活鱼,没剩几条了,收摊便宜卖了……”
“香烛,山神庙里开过光的香烛……”
陆离走到一个卖馒头的摊子前,摊主揭开草盖,热气腾起,后面是一张被生活磨砺得异常粗糙的脸:“两文一个炊饼,来一个吗?”
“来三个。”陆离示意陈十一付钱。
陈十一掏出新鲜收好的六文钱递给摊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陆离从油纸袋里拿了一个馒头,掰开看了看,偏头再次确认:“炊饼?”
“昂!童叟无欺,白面的炊饼!”摊主挺了挺胸膛。
陆离“呵”了一声,暗道,原来武大郎卖炊饼,卖的就是馒头啊!
她以为的炊饼等同于兰州拉面里面的那种白饼,万万没想到在大宋居然就是馒头!
“我就要一个,剩下两个给你。”
“谢真人赏。”
两人继续在街上晃,天色渐暗,烛火亮起,许多摊子都收了,人声渐渐退去。
明州原来从古至今都没有夜生活啊!
须臾,两人来到码头边。
深秋了,脚夫依然赤膊,浑身都是遒劲的肌肉,喊着号子,将山里的毛竹、木排卸下,又将平原的稻米、盐包装船。
水门吱呀开合间,完成了吞吐。
“那边贴着什么?”陆离左看右看,看到了码头榜文墙上贴着一张写满字的纸。
她靠近几步,借着码头飘飘荡荡的烛火看清了纸上工整的楷书。
这是一张官方告示,大抵是劝谕农桑、申明禁约之类,落款处是“知鄞县事”史彦,钤着方印。日期处,赫然是“绍兴十四年五月辛卯”。现在南宋这里都农历十月了,这告示的纸和墨均磨损严重,看来是贴了几个月没更新。
绍兴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144年。岳飞早已死在风波亭,宋金和议已成,双方停战,东南一隅,暂得喘息。
而陆离脚下的这片土地,远离烽火前线,秩序井然,一切都在悄然复苏着。
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站在南宋土地上的实感。
张氏铁匠铺,粗大的烟囱早已歇了炊,只有余温尚在空气中隐隐浮动。
石小川拖着仿佛灌了铅的双腿,终于挪到了“张氏铁匠铺”那扇被烟火熏得黝黑的大门前。
他身上的纸裘沾满了泥土和草屑,脸色苍白,眼神里藏着惊魂未定的恍惚,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沉重。
“哎哟!小川!你这死小子终于回来了,你跑哪儿野去了?!”炸雷般的嗓音响起,率先发现他的是师兄张猛。
张猛身材魁梧像半截铁塔,正在院角收拾打铁的家伙什,见到他,立刻直起腰,铜铃大的眼睛瞪了过来。“师父一早就让你去山神庙送货收钱,你这太阳都落山了才滚回来?皮痒了是不是?”
这一嗓子,把铁匠铺里外的人都惊动了。
师父张铁匠撩开里间的门帘走了出来。
他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糙汉子,脸庞被炉火映得黑红,川字纹深刻,一双眼睛锐利得如他锤炼的刀锋。
见了石小川他没有立刻喝骂,只是上下打量,眉头慢慢锁紧。
师娘石氏也擦着手从后厨转出来,脸上带着关切:“小川,这是怎么了?弄得一身脏,脸也白煞煞的,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
铺子里帮忙的两个短工,还有隔壁听到动静探过头来的杂货铺掌柜,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在了石小川身上。
石小川感觉喉咙发干,心脏在胸腔里擂鼓。他不敢看师父的眼睛,垂着头,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在埋尸坑边就反复咀嚼过的说辞。
深吸一口气,再抬头时,脸上挤出了恰到好处的后怕和委屈,正要开口说话,被张铁匠忽然打断:“跟我到里间来,走了一天,先吃饭。”
“师父!”石小川心一热,猛然抬头,在见到师父那双锐利的眼睛时又心虚地低下脑袋,“是……”
他跟着张铁匠和石氏一起走进了里屋,收拾好家伙什的张猛也走了进去,杂货铺的老板见没有热闹可看,又回到了自己的铺子里,准备打烊了。
铁匠铺的里屋内,石氏快速给石小川递上了一碗青菜年糕汤:“今日做了年糕,晚饭就吃年糕汤,这一碗是特地给你留的,你快吃。”
“师、师娘。”石小川眼泪汪汪地看着石氏。
对方不仅仅是他的师娘,还是他的堂姑咧,“我……”
“先吃饭,吃饱了再说。”张铁匠拿起一根烟杆敲了敲,再一次发话打断了石小川。
“哦。”石小川把脸埋在碗里,在师兄、师娘以及师父的注视下,“呼噜、呼噜”吃得飞快,
石氏忍不住提醒道:“不急,慢慢来,吃年糕要细嚼慢咽,别噎着了。”
“嗯。”
张铁匠不说话,余光落在石小川沾了些可疑痕迹的腿边。
第四十三章 上去敲个门
这一天石小川倒并没有饿着,甚至可以说饱了口福。中午的时候,陆离分了很多饼干和肉干给他充饥。
这年头肉干很稀罕的,石小川虽然身在铁匠铺,但能吃肉的日子也不多。至于装在一个奇怪大袋子里的压缩饼干就更稀奇了,石小川怀疑那是贵人家的高级货。
只是可能因为心虚,面对眼前这碗青菜年糕汤,他还是吃得狼吞虎咽,好像饿了一整天似的。
片刻后,一碗青菜年糕汤就下了肚。
他放下筷子:“我好了,我去把碗筷洗了。”
“用不着你,现在你可以说说了,让你去山神庙收的钱呢?”
“师父、师娘、师兄,”他声音有些发颤,不是全装的,“钱……钱没了。我……我回来的路上,在……在山脚下的废弃官道那边,遇……遇到劫道的了!”
“什么?!”张猛一个跨步上前,抓住石小川的肩膀,“劫道的?你人没事吧?”
钱是小事,张铁匠更在意信誉,但张猛最先关心的还是人。
张铁匠的目光更沉凝了,他挥手示意张猛稍安勿躁,沉声问:“仔细说,怎么回事?几个人?你怎么脱身的?”
石小川咽了口唾沫,按照想好的“半真半假”剧本,开始叙述:“就……就两个人,蒙着脸,拿着把豁口的柴刀,从林子边突然跳出来,把我……把我拽了进去,用绳子捆了,扔在一旁。”
他撩起袖子,亮出手腕上的红痕。这实打实勒得近乎见骨的伤痕,大半天过去了,非但没好,反而变得越发狰狞,立刻增加了可信度。石氏低低惊呼一声,连忙上前查看。
“然后呢?”张铁匠追问。
“然后……然后他们说还要继续埋伏,说打听好了今天进山神庙里上香的人里有肥羊。他们在道旁一动不动地埋伏了好几个时辰。我趁他们不注意,就在石头上拼命磨麻绳,拼命磨、拼命磨。”
“磨断了吗?”张猛着急问。
“就快要磨断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人,但不是他们等的肥羊,应该是他们的同伙。”石小川努力让描述生动起来,“后来的那个背着个包袱,鼓鼓囊囊的。他们一开始低声说话,我也听不清,后来不知怎么,就吵了起来!”
他顿了顿,观察着众人的反应,继续道:“好像是因为……分赃不均?先来的那个嫌后来的拿多了,后来的却说全是靠他……三个人越吵越凶,最后就打起来了!”
“打起来了?”张猛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
“嗯!”石小川重重点头,脸上露出心有余悸的表情,“打得可凶了!拳打脚踢,还动了柴刀!我吓得缩在草丛里,一动不敢动。他们只顾着厮打,好像都打红了眼,流了好多血,根本没注意我。”
屋里顿时响起倒吸凉气的声音,石氏赶紧念了声佛。
石小川说到这里,语速加快,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就在这个时候,麻绳终于被我磨断了,我赶紧头也不回地拼了命地跑……钱……钱也没敢回头找。”
说完,他低下头,满脸愧疚:“师父,对不起,我以后会多干活的,一定把被抢走的钱挣回来。”
张铁匠没有说话,而是紧紧盯着石小川的头顶。
石小川不敢抬头,怕自己的眼睛泄露秘密,手心里已经全是冷汗。他知道师父是见过风浪的人,心思缜密。
半晌,张铁匠才缓缓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那边山神庙原本荒废已久……确实不太平,前些年也出过事,死过一个给孩子祈福的男人。你能囫囵个回来,算是祖宗保佑。”他拍了拍石小川的肩膀,“钱被抢了就抢了,以后再挣,人没事最重要。”
张猛重重拍了一下石小川的后背,力道之大让他踉跄了一步:“好小子!命够大!吓坏了吧?”
石氏已经心疼地拉着他往屋里走:“快进来,洗把脸,换身衣裳,看看这手腕勒的……阿弥陀佛,真是吓死人了。”
“姑姑……”石小川被师娘拉着,机械地移动脚步。
他感受到师父的目光似乎还在他背上停留了片刻,那目光像是能穿透皮肉,看到他心底埋藏的那个血腥的秘密,以及那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眼神冷静得可怕的“救命恩人”。
他知道,暂时过关了。
这个半真半假的故事——真实的遇劫、捆绑,虚假的劫匪内讧——听起来合情合理,掩盖了那两个奇装异服的存在,也解释了迟归和身上的痕迹。
但当他用热水擦脸,看着水里自己苍白惊惶的倒影时,手腕上的刺痛和掌心仿佛还残留着泥土的冰冷触感,都在提醒他:有些事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
那个下午,那个山林,那两个奇装异服的人和匪徒尸体以及被挖出来的白骨,都成了他必须背负的隐秘。
以后睡觉都不敢说梦话了!
铁匠铺炉火的温暖,一时半会儿都驱不散他骨子里渗出的那丝寒意。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必须在师父师兄面前扮演好这个受惊但幸运的学徒。
“张氏铁匠铺。”
逛的差不多了正带着大包小包准备离开的陆离,忽然听到一串铁环撞击声,抬头一看,牌匾上却正好写着张氏铁匠铺。
宋代百工杂役,各以器物为标识,倒是很形象。铁匠铺前挂一串铁环,不识字的人一看都知道这铺子是干嘛的。
陈十一不识字,但是也明白这是哪里,不由眉头微皱,想着白天的事,不免有些心事重重。
陆离嘴角一挑,对陈十一道:“你上去敲个门。”
“啊?”陈十一正想着他们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了,未料主子竟然反其道而行之,居然还要他上前敲门!
“怎么,有问题?”陆离偏头看他,夜色下,有些神色莫名。
“没、没有。”陈十一连忙走上前拍门,“店家,店家在吗?”
“谁啊?晚上都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哪有生意送上门不做的道理,开一开门吧,省得我们多跑一趟了。”
“吱呀——”
在陈十一孜孜不倦的敲门声中,铁匠铺的门到底还是打开了。
第四十四章 此风水之术
前来开门的石小川,一见到陆离笑意盈盈的脸,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居然敢跑上门来。难道他们不怕杀人埋尸的事情暴露吗?说到底,他也只是帮助埋尸,人可不是他杀的啊!
“你……你……”
陆离莞尔道:“怎么堵着门?生意不做了?”
陈十一上前一把推开石小川,为陆离开出道来。
陆离从容迈进铁匠铺,迎面又见到了一个虬髯大汉。
“小川,门口是谁?”声音像洪钟一般,中气十足。
在南方,这样的大汉可不多见,楼镒那位护卫秦戈,算是她目前为止见到的最高大健壮的宋人了,但脸也是很纯粹的江南人长相。而眼前这一位可能因为常年接触炉火的关系,不仅高大魁梧,脸庞也充满了北方人的粗犷。
“入夜了,两位还拍门不止,有何了不得的急事?”
陆离微微一笑:“山里人不容易,难得来镇里一趟,要买些农具。”
“就为这?敲门敲得跟打劫似的。”张猛吐槽了一句,一指堂屋的角落,“农具都在那,你们自己看吧。”
陆离对陈十一道:“你去挑几样。”
“是。”陈十一不知道陆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那不重要,反正主子让干嘛就干嘛。当下便默默上前,挑了江东犁、六齿铁搭、镐、方耙、钹镰和钩镰等六样农具。
张猛见此奇怪道:“你们这是什么农具都没有,才要开始买啊?外地来的?流民?这十里八乡可没有荒地,最近也没听到哪里有卖地的。”
在此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地界,就不可能有无主的荒地,就连附近的山坡都被开发成梯田了。至于卖地的败家子倒不是没有,但市场上若是真出现了土地买卖,必定会引起广泛讨论。作为信息最流通的铁匠铺一员,张猛表示最近没有听说。
陆离没想到这糙汉居然还挺细心,但她显然并不想为他答疑解惑。只施施然走上前,拿起陈十一挑出来的六齿铁塔看了一眼,摇头评论:“太差。”
接着又拿起方耙,还是一句“太差”。然后是江东犁、镐、钹镰、钩镰,都没逃过一句“太差”的评价。
她每评价一次农具,张猛的脸色就难看一分。等她全部点评完,后者脸色已然涨成了猪肝色,拳头捏得咯咯响。
“你二位到底是来买货的,还是来找茬的?这也差、那也差,你倒是有本事拿出些好的来!要是比我们铺子里的农具好,我就叫你一声爷爷!哦不,奶奶!”
“叫奶奶就算了,我并不想要那么大的孙子。”陆离神色淡定地从袖筒里抽出军工刀:“你看这把刀比之你这铺子里的东西如何?”
这是一把造型简洁奇异的短刀,胳膊大小,刀身是哑光的,毫无装饰,却布满一种奇异而规律的纹路,像层层叠叠的微缩波浪。光线流过,竟似活物,毫无寻常铁器的笨拙。
陆离拇指轻轻一推,“咔”一声轻响,一抹慑人的寒光便弹了出来。
张猛的嗤笑僵在脸上:“我的娘咧!这是灌钢打造的吗?别是中看不中用。”
“那你试试到底中用不中用。”陆离将刀柄调转,递向张猛。
他将信将疑地接过,入手只觉一沉——也不知道是生理沉还是心理沉。犹豫了一下,抓起旁边一根准备做锄柄的硬木柴,挥刀斜劈。
没有预想中的滞涩与撞击声。只有“唰”一声极轻的响动,像是快剪裁开厚布,木柴应声断为两截,断口平滑如镜。
张猛瞪大了眼,不信邪地又抓过一块废弃的厚牛皮。刀刃切过,牛皮无声分为两片。
铺子里一片死寂。
石小川以及里屋听到动静走出来的其他几位学徒,所有人的目光都粘在张猛手中的短刀上,目不转睛。
“用这个试试。”张铁匠不知何时也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块打废的旧马蹄铁,那是铺子里能找到的最硬、又不会令人心疼的东西。
张猛接过马蹄铁,摆好位置,深吸口气,双手握柄,低喝一声全力劈下!
“铛——!”
一声截然不同的、清越到刺耳的金铁交鸣炸开!
火星迸射!
马蹄铁被生生斩开一道深深的豁口,而更让人心惊的是——那把短刀的刀刃,竟然完好无损!
只有张猛被震得发麻的虎口,证明着刚才那一下有多结实。
“这不可能……”他喃喃道,“就算是鄞县城里的官炉行老,也没这个本事锻造这样的刀哇!”
一边说,一边颤抖着伸出手指想去摸那刀刃。
“别碰。”陆离轻声制止,从他手中取回军工刀。
陈十一这样不懂行的,对陆离手中的这把跨时代科技刀,反而没有什么感觉。但对于铁匠铺众人来说,这把军工刀,简直神兵利器!
就好像你不学物理,只知道杨振宁娶小娇妻;学了物理,你才知道他多么深不可测、遥不可及。
石小川白天的时候,心神全被“杀人埋尸”占据,无心其他。此时此刻,见此情景,也跟其他学徒一样震惊。
“这刀……”张铁匠干涩的声音响起,上前一步,川字纹皱得更深了,那双被炉火熏得锐利如鹰的眼睛,死死盯住陆离手中的刀,“这绝非普通捶打所能成。这钢……这钢火……”
他猛地抬头,目光如炬射向陆离:“敢问小娘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陆离“咔”一声合上军工刀,刀身摄人的寒光瞬间收敛。
她知道,火候到了。
“刀再好,终是死物。真正神奇之处乃是炉火,而炉火之魂,在于风。”
石小川喃喃地接话:“鼓风机。”
这个时期的南宋,不仅有灌钢法,还有水力驱动的器械,当然也有鼓风机。那些官营的大作坊内,甚至已有了水排。
水排就是利用水力驱动连杆机构,带动木扇或皮囊进行连续、稳定的鼓风。此物完全靠水力,节省了巨大人力,可以驱动大型炉灶,用于铸造大型钟鼎、钱币或批量生产兵器,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鼓风技术。
这项技术由东汉杜诗发明,在唐宋时期得到完善和推广。到了注重军备和商贸的南宋,官营冶铸作坊当然也继承并发展了这种高效设备。
千万不要因为大宋弱,就以为宋人不重视军事。实际上宋代是中国古代钢铁技术的巅峰期之一。
宋金绍兴和议虽达成,但大宋每年都要称臣纳贡,虽暂时安定,面对北方强敌,哪敢放松,对武器装备的质量要求自然也是极高。
第四十五章 我不止这点本事
陆离听到了石小川的话,瞥了他一眼,笑道:“不仅仅是鼓风机的问题,还事关风水。”
她的人设是有点道行的“真人”啊,怎么能纯科学呢!必须带点玄幻色彩,就算是普通的鼓风机,她也能吹出花来。
“观这铺子,前堂聚气,后庭却泄风。炉火乃金气之源,鼓风是其魂。魂气不畅,则金气不纯,锻打之物,终是凡铁。”陆离顿了顿,环顾周遭,缓缓吐出四个字,“风水有碍。”
“风水?”张铁匠锐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将信将疑的精光。
这年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头百姓,谁不对这玄之又玄的玩意儿存着几分敬畏?
何况说话的这一位确实与众不同。
从看到陆离和陈十一的第一眼起,张铁匠就注意到了太多不同之处。倒不是一个小娘子不带丫鬟带着小厮令他诧异,而是他们主仆身上的衣服褶皱新得完全不像是穿过的样子,脚上的皮靴也是奇奇怪怪,绝不是寻常式样。
陆离俯身捡起地上一块炭,在一旁的磨石上画了起来。
线条简单却精准,一个长方木箱,内嵌一块严丝合缝的木板,边缘裹以皮革,前后各设活门,又与一根推拉杆相连。
“此乃‘天地交泰往复风枢’。看似木器,实可引动地火天风,贯通一气。”她指着草图解释,“旧法皮囊,一吸一呼,气息有断。此新枢,推则前门闭而后门开,风入炉;拉则后门闭而前门开,新风续入。往复之间,气息连绵不绝,如江河奔涌,无有片刻停歇。炉温可臻极高之境,化铁如泥,去杂存精,所得非铁,近于钢矣。”
天知道陆离这些天在山中隐居看了多少本工具书。穿越三大神书之一的《军地两用人才之友》是必看,明代宋应星集大成的工艺百科全书《天工开物》,她都翻烂了——夸张手法,电子书翻不烂。
为了在南宋打开一片天,陆离看这些资料比看考公的卷子还积极。
此时就正好文绉绉地拿出来装逼。
张铁匠盯着那草图,眉头紧锁。
他是世代打铁的行家,虽不识几个字,但对鼓风的重要性了然于胸。陆离所说的“气息连绵”,他略微一想,心中便是一震。
这法子……似乎真能成!若真能不断风,炉子里的火……
“此物打造不难,关键在尺寸贴合,皮革密封。我可口授要领,你一试便知。”陆离继续抛出诱饵。
“贵客想要什么?”张铁匠看着陆离问,彻底收起轻视,再也不拿她当个寻常小女娘了。此时只觉得她浑身都散发着自信和从容的光,巾帼不让须眉。
陆离往后退了一步,笑:“我要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张铁匠沉默了,对于陆离说的这个概念他有点陌生,但也不是完全一头雾水。
因为此时的南宋,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技术入股条例,但是在市场上拥有特殊技能、管理才能或销售渠道的人,以其“人力”作为资本入股,参与利润分成,这在商队与店铺经营中十分常见,属于实践大于理论了。
只是,自己的铁匠铺世代都只属于他们张氏,要不要让人以技术入股,张铁匠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空气沉默了一段时间后,陆离干脆地起身道:“既然贵铺还拿不定主意,那我们就改日再谈吧。”
正欲抬脚出门,忽又道:“哦对了,我也不只是改风水增加炉温这点本事,还有炼丹的下脚料——淬火液,绝对比市面上任何淬火办法都高一大截。”
她晃了晃手中的军工刀,又给了陈十一一个眼色。后者立刻掏出自己拿着的、已经用枯草树叶擦干净的折叠铲,在张铁匠眼前晃了一晃。
就在两人前后脚迈出铁匠铺大门之时,一声“慢!”紧随而来。
陆离回眸,淡定地看着张铁匠:“想好了吗?”
张铁匠看着陆离笃定的眼神,又低头琢磨那前所未见的“风枢”草图。
对于铁匠而言,更高、更稳定的炉温,是梦寐以求的东西。那意味着更少的燃料、更快的效率、更优质的产品,甚至是……尝试锻造一些以往难以企及的材质的可能。
在大宋,官方的弓弩院、器甲所和民间匠坊竞争激烈,对铁器性能的追求达到极致。
张铁匠也不愿意一辈子在小溪镇经营一家小铁铺,勉强混个温饱。
而且她说还有独家淬火液,他们店里现在的淬火办法也是秘方——童子尿。他知道每个铁匠铺都有自己的独门秘籍,陆离这么说他一点都不怀疑,最重要的是干货就摆在眼前——那亮晃晃的短刀和铲子,非高技术的铁匠根本锻造不了。
这是一个摆在眼前的绝佳机会,他不可以错过!挣扎只在几个呼吸之间,对技术的渴望压倒了对陌生人的疑虑。
“成交!三七分,你三,我七。”张铁匠拍板,“淬火液的秘方交给我。”
陆离灿然一笑:“那仅仅入股这小小铁匠铺还不够,我会直接给你成品。但风水可以现在立刻改,不过不是三七分,而是四六,你六,我四。”
“好,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上好松木板,韧革,些许铁料做活舌与连杆。”陆离毫不犹豫地列出清单。
对于在南宋先往哪边发力,她是有计划的。跟世家大族搭上关系的路已经铺好,现在就是往民间发展的第二步了。
铁匠铺在南宋跟军工厂没有区别,只是民间不允许私自打造兵器罢了。但只要技术提上,那么往军工转型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陆离早就想好有机会就要开一家铁匠铺,今天凑巧又救了个铁匠学徒,还跟对方一起埋了尸。那么入股对方所在的铁匠铺,把对方的利益绑在自己的船上,就是一举两得之事。
陆离可不信什么诺言,现代有法律束缚的合同条款都有人不当一回事,更不要提纯靠人品的事了。说到底,杀人的也不是那小学徒。
当司马懿指着洛水发誓之后,承诺就一文不值。魏晋以降,凡禅代者皆效司马氏,而忠信扫地矣。
陆离不信任何人。
连陆余说过的话,都会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改变,这世上还能有谁比陆余更值得信任?
第四十六章 大王回山了
陆离说的那些材料,张氏铁匠铺里正好有现成的。张铁匠当即就带着几个学徒叮呤当啷忙碌起来。
陆离就负责在一旁指点江山,有些关键处也会亲自动手演示。张铁匠则发挥其老匠人的精湛手艺,带着学徒刨平木板,鞣革裁切,锻造小巧的铁制活门与合页。
过程中,陆离不断强调“密封”、“顺滑”、“往复无滞”,并将这一切都包装在“藏风纳气”、“枢机流转”的风水话语之下,誓把“得道真人”的人设保持到底。
陈十一频频看向外头,月亮越升越高,天色也越来越晚,他很担心走夜路不安全。
他这个担心也不是多余的,毕竟大白天两人都能遇到劫匪,更不要说是晚上了。
“真人,我们还回去吗?”终于,陈十一开口打断了兴致勃勃的陆离。
陆离这才反应过来,此时都快要深夜了。
“今日天色太晚,两位若是不嫌弃就在张某院子里借宿一宿。这位哥儿可与我那不成器的徒儿小川同住,另有一间空厢房可供陆娘子休息。”眼看成功在即,张铁匠十分不舍得陆离现在离开,当即提出留宿建议。
陆离想了想,最终还是婉拒了。
她受不了南宋寻常之家的卫生,别说铁匠铺到处都是铁沫子的味道,就是他们那不知道多久没洗一次的长头发,也挺令人害怕。
谁敢在外面瞎住啊,万一枕头上有个头虱啥的,她不得疯掉。
“事情也不急于一时,今日就到此为止吧,我明日再来,正好也该补上一份契约。”打定主意后,陆离当即带着陈十一转头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张铁匠眼看是留不住人,便对屋子里最魁梧的张猛道:“阿猛,拿上你的大铁锤,送陆娘子一段,夜路怕不安全。”
陆离淡淡一笑,也没有很坚决地拒绝。
她知道对方并非是为了护送她,更多的还是想要知道她的去处罢了。只是这点信任还是可以给对方的,陆离也不担心张猛耍花招。
在夜晚,她可是有强力武器的啊!
那原本的野外探险头灯,经过线性缩小后,如今只能拿来当腰灯。最强那一档的瞬间强光,在黑夜之下能让人短暂失明——虽然没有她床头放着的专门的强光手电筒那么厉害,可以造成永久性的伤害,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已经是降维打击了。
越夜越凶猛!
走出镇子,又往前大约一里地后,陆离对张猛道:“就送到这儿吧,天色已晚,不用多送了,后会有期。”
张猛拍了拍胸脯道:“天黑路凶,我就送你们到家才放心,有我在,劫匪不敢出现。陆娘子你不知道,山下晚上不安全,躲在里面的流民多得很,落草为寇可凶狠了。今日我家师弟走这条路还遇到劫匪咧,把给山神庙里干活的工钱都抢走了。”
陆离淡淡道:“我们有自保之力,张兄无需担心。”
说完看了陈十一一眼,后者心领神会地拿起多功能铲就给了路旁一丛灌木狠狠一铲,直接给灌木丛削了顶。
“……”张猛惊讶地张了张嘴,停下脚步,片刻后才感叹道,“好猛的钢!”
“这下你可放心了?”陆离歪着脑袋笑。
“放心,放心了,那我就送到这里了,后会有期。”张猛脸颊抽动了一下,暗道:到底是要我放心还是要我放行啊?
“后会有期。”陈十一抱拳回礼,目送张猛转身往回走之后,他才快步跟上陆离。
陆离没有点亮腰间的灯,这里的电量要留着当武器的。今夜有星星和月亮,凭借月色也能认清路。
“真人,那个石小川看来是没有出卖我们。不过我总觉得他师傅一直盯着我的鞋子瞧,他是不是瞧出了什么?”
“能在码头边开起来的铁匠铺,当家的铁匠必定不是寻常人,有点眼力也很正常。”陆离淡然道,“大家上了一条船,正要他们厉害些才好。暴雨梨花针呢?拿出来,时刻准备着。”
“是!真人,这个武器给你防身吧。”
“不用,我有更厉害的。”
比起准头不太行、只能发射一次、射完就得重新装填的暴雨梨花针,显然还是能瞬间致盲敌人的强光“腰”灯更好一些。最重要的是暴雨梨花针到了这个世界变得很重,陆离拿着嫌重!
好在回去的路上还算顺利,并没有再次遇到劫道的。
在这个贫瘠的世界,夜盲症的人很多的。晚上赶路的人眼瞎,劫匪又何尝不瞎。
两人再次回到山脚下时,夜色下,披着迷彩布的无人机已经完全与山林融合一体,凭肉眼根本分不清。最终还是陆离的蜘蛛侠吐丝器立大功,靠着顶端的磁铁找出了无人机。
随着无人机轰鸣声响起,陆离和陈十一带着大包小包坐进吊篮内,朝着山中的木阁飞去,眨眼就消失在地平线。
就在他们刚离开后不久,一直埋伏在附近的王二狗才捂着嘴,战战兢兢地从一棵树后面走了出来。
今日逃走后,他跟王四都觉得瘸子是凶多吉少了。但对于要不要回头找他这件事上,两人出现了分歧。
王四觉得不用,大家本来就是烂命一条,拦路抢劫更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的事情。死了就算自己倒霉,十八年后说不定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跟王瘸子关系相对亲近些、关系还没有出五服的王二狗,就主张回去看看。哪怕不能报仇,起码也给收个尸。
最终的结局就是两人因为意见不一而分道扬镳。
天黑后王二狗返回白天的打劫现场,虽然没有找到瘸子的尸身,但是意外捡回了他那件还没有被完全烧坏的衣服。
裹上后竟觉得比之前还暖和了些,这并不是他的错觉。白天陈十一为了灭火狠狠拍过衣服,正好误打误撞把里面本已结成铁块一样的柳絮、乱麻拍散了,保暖度自然就提升了,类似“捣寒衣”。
就当王二狗裹着破寒衣四处游荡之时,又意外遇上赶夜路的陆离和陈十一。
第四十七章 带你玩个自由落体
回忆起白日里陆离那神出鬼没的点火手段,仅剩一人的王二狗当然不敢现身,慌忙躲了起来。也因为此,他亲眼见到了两人坐无人机的场景,吓得他差点当场就尿了。
一直到他以为“妖怪”飞远之后,才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撒丫子狂奔。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大不妙的情况出现了。那天空中原本远离的“嗡嗡”声,忽然又变得重了起来,而且还有一道诡异的光从天而降,把他罩在里面,令他无论往哪儿躲,都无所遁形。最终吓得跪倒在地,不住磕头。
陆离坐着无人机起飞后不久,便因为居高临下,看到了尾随的王二狗。
当即操纵无人机又飞回原地,悬停于空中,从腰间拆下头灯,打开电源射地上的王二狗。
这感觉就像是在黑暗中玩弄一只无头苍蝇,看他在光圈里团团乱转,十分有意思。
一直到王二狗后来只会磕头,再也不敢乱转,陆离才降低悬停高度,饶有兴致地开口道:“你胆子不小嘛,居然敢跟踪我?”
“不敢,不敢,小人不敢!神仙娘娘饶命!”王二狗磕头如捣蒜,根本不敢抬头直视。
被神奇的光圈罩着,他半条命都吓没了,哪还敢有别的念头。
正磕头磕得头昏眼花之时,眼前忽然落下一根东西,吓得他大叫一声,后弹着摔倒在地。
因为直射灯光的缘故,王二狗这才看清楚,那落下来的东西,仿佛是一根绳子。
“拿起绳子绑在自己身上,尤其是四肢,绑牢一点。”陆离俯瞰着命令道。
王二狗不敢违逆,战战兢兢爬起来,乖乖用这条奇怪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绳子在自己的身上缠了几圈,狠狠打了好几个死结。
如果是白天,他可能会逃。但夜晚放大了他的恐惧。奇怪追着他跑的天光和飞在天上的怪物,令他浑身发软,根本生不起反抗的心思。
陆离看他绑好了,就操纵无人机垂直上下飞了几次,吓得他失声惨嚎。
确定绑的绳结的确很牢靠之后,陆离才操控无人机按原设定路线飞进山林,飞回楼阁。
也就是无人机的速度够快,如果再慢一点,王二狗估计不是被吓死,就是直接被绳子勒死。
当无人机停在楼阁门前时,王二狗早已瘫软成泥,浑身散发着尿骚气——不用说,这次是真的吓尿了。
自从起飞后就一直缩在吊篮角落里的陈十一,状态也没有太好,他还是有些恐飞。
陆离适才上上下下玩弄王二狗的同时,把陈十一也吓得够呛,等于被迫玩了几次自由落体,魂都要吓没了。只是他相对能忍,没有叫出声而已。
当他爬出吊篮时,脚都是软的。
陆离抱着一听到她回来的动静就像炮弹一样冲进她怀里的小老虎,看着陈十一的模样叹道:“你还得多练练,以后我们上下山都要飞行呢。”
“是……”陈十一话都说不利索,胡乱答应着。
陆离摇摇头,说道:“你缓一缓,缓够了,给我把这个人刷干净了拎进来。”
“是……”
“走了,绵绵,想我了没?”陆离也不拿东西,直接抱着小老虎就进屋了。
反正现在有“田螺小子”在,这种收拾整理的事情,当然是交给他喽。
“奇怪,今天怎么感觉山林好像特别安静。”陆离走进木阁大堂,感觉到了些许不一样的味道,她使劲嗅了嗅,“什么味道啊?”
又抱着绵绵闻了闻,还是觉得古怪。
明明空气里有一股很浓郁的虎味,但凑近了小老虎的肚皮,却又不明显,只剩一点儿奶味。
“嗷呜~”绵绵似乎是不满意陆离的磨蹭,拿肥大的肉掌轻轻拍了一下陆离的手,好似在催促。
“好啦好啦,你别急,这就帮你泡奶。”
她想着离开了一天,深夜才回,绵绵的奶粉都断顿了,肯定着急。但是没想到给它泡好奶,喂到它嘴巴时,小家伙却不像平时那么猴急,一副懒洋洋并不是很想喝的模样,边喝边玩。
“嘿,现在连奶都不爱了呢?”陆离失笑,但随即又微微蹙眉,一个念头忽然跳入她的脑海里。
“我说,不会是你妈妈来看你了吧?!”陆离豁然站起身,望着楼梯的方向顿了顿。
她心里在计算着母老虎躲在楼上的可能性,最终觉得应该是零。
就算母老虎真来过,也不可能选择它不熟悉的楼房,要待也只会去边上的树林里。
即便如此,陆离上楼时还是小心翼翼的,手里抓着一把从张氏铁匠铺拿回来的六齿铁搭。万一真有虎,起码也能吓它一吓。
好在最后证明是虚惊一场,宽敞的二楼一览无余,并没有老虎踪迹。
陆离打开手机,连通监控,调快速度查看她离开的一天里发生的事情。
视频播放过半时,画面外传来了一声虎啸,绝不是绵绵的奶音,而是真正的丛林之王的咆哮。
绵绵听到这声虎啸很兴奋,原本在门前空地上追自己尾巴玩的小家伙,登时就跑进了树林里,很快跑出了监控画面。
“还真的是虎妈找上门了啊……”陆离摸了摸下巴,虽然她没有在监控画面里看到母老虎的身影,但是听到了虎啸以及虎啸之后绵绵的反应,基本也能确定了。
“哎,绵绵啊绵绵,既然今天你妈妈都来找你了,你为什么不跟着它走,还留在家里等我呢?”陆离揉了揉小老虎的脑袋,用仿佛能与它交流的语气说了一句。
小家伙的毛一天比一天硬,撸着的感觉跟猫咪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很舒服,就好像在给手心按摩一样!
被陆离撸着,小老虎很受用,配合地眯起眼,把脑袋凑得更近。
“小家伙,你是不是享受惯了投喂,所以妈妈来接你,你也不走了?嗯?是不是这样?”陆离揉着小老虎的脑袋。
绵绵当然是无法回答陆离的,只是陆离自己已经断定这就是事实了。
“有你在,我这儿都被成年虎盯上了,你说还能不能留你?啊,能不能留?你自己说。”陆离像抱小孩一样抱起绵绵的两只前肢,把它提起来,自言自语个不停。
“嗷呜~”绵绵又回应了它一句,仿佛真的能听懂。
第四十八章 扬州居然是前线
就在陆离看着监控、撸着小老虎之时,陈十一在楼梯口喊:“真人,贼人洗干净了。”
“哦,那上来。”
二楼的空间跟一楼大堂是一样的,陆离拿来当卧室的区域不过只是小小一隅,边上她再隔个十间八间房都不是难事。
听到两人的脚步声,陆离搬了一张凳子,抱着小老虎走到大堂正中间的位置。
待两人踏上二楼的地板之时,陆离已经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小老虎绵绵就趴在她的膝盖上,歪着虎头打量着新来的人。
王二狗此时身上穿着的是今日陆离新给陈十一买的衣裤,后者是很不情愿的,这都是新的,他自己还没有穿过呢!
但是没办法,这家伙自己的衣服裤子破的破、骚的骚,总不能让他带着尿骚味或者光着身子面见主子,陈十一只好忍痛割爱。
陆离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王二狗,跟陈十一一样,这也是个瘦麻杆,明显的营养不良。方脸阔面、五官平平,唯一可取之处大约就是身高了。此时正心虚地跪趴在地,一双眼眸胆怯地垂着,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小……小的叫王二狗,原是扬州人士,前几年在扬州活不下去了,逃荒南下,一路到了明州。”
“扬州逃荒来的啊。”陆离感叹,扬州啊,居然也出现逃荒人了!
她知道这几年的扬州可不是“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扬州,而是辛弃疾笔下“烽火扬州路”的扬州,处于烽火前线,今年签了停战协议刚停战不久。
俗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哪怕是鱼米之乡的扬州,在乱世也养不活其子民。
哎,这该死的弱宋,居然连扬州这样的地方都能变成前线!
“继续说,这一路,你们杀了多少人?”
“小……小的没敢……”
“呵呵,废弃官道旁的山林内向西三百米处,一棵山楂树下,你再好好想想。”陆离冷冷一笑,“我不喜欢人骗我,想清楚了再回答。”
“是……是……小的不敢。”王二狗把头垂得更低了,“但小的真的没杀人,人、人都是瘸子杀的。”
“你抬起头。”
“是、是。”王二狗胆颤心惊地抬头,瞥了一眼璀璨灯光中的陆离,心一慌,赶紧又垂下眼。
陆离默默盯着这张平平无奇的脸片刻,又开口问:“白天逃走也就逃了,为什么晚上还要跟踪我?自投罗网?”
“没、没跟踪。”王二狗连忙辩白,“小的只是误打误撞冲撞了神仙娘娘,原本只是想找找瘸子的尸体,好歹给他埋了。”
“没想过报警?哦不,报官?”
“没没没!”王二狗连忙否认三连,“我们这样的贱命,死了就死了,哪敢报官,报官说不准死得更快。”
“呵。”陆离嗤笑一声,并不评价,又问,“你另一个同伙呢?”
“他不愿意回头找瘸子,我们就分开了,小的也不知道他钻进了哪个林子里。”
他当然知道王四会去哪个山洞,但他不能说,未来这说不定也是他自己的退路。
陆离自然也不信他,不过也没有去把劫匪赶尽杀绝的想法。这世道流民劫匪多了,哪里杀的完。眼前这个王二狗,如果不是撞到她手上来,她都没想理。
就这种平平无奇的大众脸长相,她可没有很大的兴趣。养一个陈十一这样高挑俊俏的小人才有意思嘛,养个心狠手辣又丑的劫匪有什么意思,看着都闹心。
不过现在既然抓都抓来了,总不能真的杀了喂虎,就先这样吧。
“下去吧,十一,他就由你看管了。”
“是。”
陈十一推着王二狗下楼,拿出一根绳子直接把王二狗绑在了大堂内的廊柱上。
然后就开始掏出大锅烧热水,把个王二狗看得吓死了,连连求饶,以为是要把他下锅了——不然为什么要弄那么大一口锅呢!这比他老家土灶上的锅还要大,都快赶上杀猪锅了!
陈十一被烦的不行,“啪啪”赏了他两巴掌:“闭嘴,再嚎惊扰了真人,就把你舌头割了下酒!”
王二狗顿时就闭上了嘴,不敢再求了,只是满脸泣涕横流,眼看又要崩溃。
“停!你给我止住,要是敢把新衣服尿湿,老子阉了你!”
“不敢,不会,神仙饶命!”
“切!”
陈十一冷冷一笑,转身回到移动餐车前,继续盯着水。
晚上他跟陆离在小溪镇上一路吃了不少东西,炊饼、肉包、乌贼浑子、蟹酿橙,还喝了一碗酒酿汤圆,芝麻馅的,现在肚子都还圆滚滚,饱得很。是以此刻他烧水不是为了煮夜宵,是为了给陆离使用。
他自己不讲究,以前流浪时能有个井水洗一洗就不错了,大部分时间他都不洗漱,根本不在乎污垢和虱子。但他知道真人喜净,把他带到天庭时,差点让他洗秃噜皮呢!
所以睡前洗漱,现在就是陈十一的规矩了。
刚刚他都是直接拎着吓尿的王二狗在边上的溪坑里面冲,冲了很多遍,连其乱麻一样的头发都被他割断了一半,就为了减少虱子的概率。
神仙给的香皂,他也没吝啬,切了一小块,狠狠搓洗王二狗!他不能让脏东西进木阁啊!
王二狗脏事小,把虱子带进木阁,那可就罪大了!
陈十一自己身上的虱子,都是在跟着真人上天庭时被绞杀的,他知道真人有多厌恶虱子。
烧完一锅水,陈十一分别装进两个保温瓶里,给陆离提上了楼。然后接着又放了一锅水,切了两块酒精块,继续烧。
王二狗看着眼前神奇的不需要添加柴禾,只放了两块奇奇怪怪的透明之物,就能持续燃烧的炉子,还有那更神奇的按一下就喷火的神器,脸色变化万千。
他不会是进了哪个妖怪的洞府了吧?
不点火就会亮的玻璃座,不烧柴就有火的炉子,按一下就喷火的神器……还有边上透明盒子里摆着的脑袋大的蛋、婴儿般的青菜、拳头大的黄疙瘩,这一切的一切,都颠覆了他的想象,越看越害怕了。
“你、我……我很柴,肉不好吃的……”
“嗤——”陈十一翻了个白眼,懒得回他。心想吓吓他也好,省得搞幺蛾子。
第四十九章 回现代
今天下山一趟,消耗实在大。午餐因为挖坑没有好好吃,晚餐也只是在镇上随便吃了点小吃。
许多东西比如那什么蟹酿橙之类的吃食,还有岁月代购,陆离压根吃不惯,都进了陈十一的肚子里。因此陆离感觉自己的能量没有得到充分补充,有点累了。
但是一想到木阁缺少的下水道系统,陆离就不想折腾了,提水倒水不够麻烦的,等会随便洗洗就得了。
反正她是打算回现代睡觉的,睡醒要去买淬火液。到时候她可以在现代的浴室里好好洗,源源不断地热水冲下来,那才叫舒服。
只是她忘了,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有小仆人的人了。洗澡水什么的,当然不用她再操心。
陆离嫌洗澡水搬上搬下麻烦,可是当有人给她把洗澡桶里面放满热水,准备好一切,就等着她去泡时,那她还有什么麻烦的呢,当然是享受喽!
在现代她还泡不起澡咧,只有淋浴房,并没有浴缸。而在木阁里,她那个超市买的小泡脚桶,都可以当成大浴桶了,绝对不比电视剧里演员泡的那种小。
脱光后,陆离钻进浴桶,仰面躺着,一边复盘今日下山的收获,一边想着什么时候空了,要给木阁搞一下装修。
现在里面一层层的都是打通的大堂,用来当展厅倒是很合适,但是用来生活起居就不是很方便。
有时候房间太大,讲话有回声,也不算好事——至少在风水上不好。
洗完澡,陆离喊了陈十一上来收拾残局。
陈十一想着不能耽误了主人休息,就给王二狗解绑了,让他一起加入倒洗澡水的任务中。
陆离就舒舒服服待在自己床边的毛毯上,跟小老虎玩。
最后看陈十一收拾得差不多了,她又想起一件事,说道:“明日下山,我们分开行动,你去找几个木匠,打一些家具来。”
“是。”陈十一应了一声,又道,“真人,我家从前就干木匠活的,我从小就帮爹一起干活。”
“啊?”陆离惊喜道,“你是木匠?!那这么说,你可以干装修喽?那太好了,明日我弄一些木头,像一楼大堂就可以多隔几个房间,这样你自己也能有个空间。”
“是!我明日就去办!”陈十一一听陆离还考虑到他的私人空间,顿时大受感动,恨不得肝脑涂地。
待两个人下去,二楼只剩下陆离之时,她开始准备穿越的东西。
虽然自上次穿越,她已经在山里过了一整天,但对于现代来说也就几分钟,还有漫漫长夜呢。
今天在小镇上除了买一些衣服被褥和小吃之外,大头的花费是一只磁州窑玉壶春瓶。
陆离并不懂瓷器的好坏,她就是无意逛到小镇一家瓷器店后,环目一扫,选了一只看起来体积最大的。然后一问,是磁州窑的玉壶春瓶,价格十八贯五百文,正好钱够,当即就拍板买了。
只是可惜呀,在南宋正常尺寸的瓷器,拿到现代就会变成迷你版了,还不知道能卖上多少钱。
她也不是没想过买个刺绣商品,凌九对刺绣开价还挺好的。
但今日她在小溪镇成衣铺见到的都很普通。虽然她不懂刺绣,可美是相通的,仅凭感觉,她都能确定铺子里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楼氏给她的那个装着金铤的布袋绣工精致。
这也很正常,市面上流通的普通货色,怎么可能跟上流世家内部私人订制的产品比。就是在现代,顶级奢侈品也不会在市井流通啊。
抱好装着玉壶春瓶的大木盒子,陆离心神一动,再次穿越。
当她睁开眼睛时,万物都已发生了变化。山林的夜风都已消失,窗外传来的是现代车水马龙之声。
她正准备脱下身上的古装,腰间忽然传来一阵刺痛,连忙拉开来检查,发现腰上红了一片,好像被什么东西烫着了。
“嘶~好疼!难道这新买的衣服有什么不对劲?”
陆离脱下衣服,仔仔细细地检查。最终发现问题不在于衣服,而是那张凌九送的符纸!
这张被她装在一个黄色小袋子里的护身符,此时已经自燃成一片灰烬了!诡异的是,除了她被轻微烫红的皮肤之外,其他的布料居然完好无损!
陆离的脑海里几乎是立刻浮起凌九说的话——给你的护身符,能使用六次,已消耗了三次。
她终于明白所谓的使用六次是怎么计算的了。很显然,是根据生命体的穿越次数来的。
拿到这张符纸后,她先穿越了一次,后来又带着陈十一来回穿越了两次,现在再一次穿越,按人次算,刚好六次。
陆离离开木阁,恢复真身,赤身进入卫生间,对镜自揽。没有白发,也没有苍老的痕迹。相反,她还面色红润,脸颊饱满,一看就元气十足。
“凌九难道是神棍?”陆离喃喃了一句,脸色变化万千。
回忆起凌九那个人,就一个词可以形容——不接地气。
要说他会些玄学,陆离是绝对相信的。
“靠,难道以后还真的得问凌九买死贵的符纸?”陆离郁闷地回到房间,穿好睡衣,关了灯,躺在床上越想越睡不着。
她有祖传的可以穿越时空的木阁,但因为时间和空间不同,穿越时空黑洞时会消耗很多能量。而凌九给的护身符,却好像可以抵消这种消耗。
“唉!算了,老命要紧,钱还是可以赚的嘛!”陆离想通了,就问凌九买符吧。
或许以后时间宽裕了,她也可以去拜访各处道教胜地看看,看经过神仙开光的护身符,会不会比凌九的更灵、更便宜。
现在她还抽不出时间来,只能花钱买时间。毕竟留在现代,就要面对即将到来的国考,而她还没做好充足的准备呢。
想通之后,陆离枕着柔软的乳胶枕,迅速陷入了睡眠。
她只有留在现代睡觉,时间才会快速流淌。
明天又要去归一书斋卖古董了,两天之内去了三次,也不知道会不会被盯上。
但陆离并不想换一家古董行交易。若是没有符纸的事,她或许还会考虑。现在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去买护身符,那还费什么别的劲呢!
第五十章 调戏美男
翌日清晨,路灯都还没有熄灭,陆离便早早起床了。洗漱完,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欣赏了一会儿西湖清晨的美景。
蟹壳青的天,刚拨开一道口子,漏出些鱼肚白的光。空气里泛着西湖水汽特有的清冽,混着草木将枯未枯时的涩味。
正静谧间,门外忽然传来开门声。随即而来的高跟鞋上楼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清晨的宁静。
“不会吧,这么一大早?”陆离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才六点钟不到。
不过她也懒得揣测对方的生活作息,既然被打断了赏景的兴致,索性收拾了一下,穿上外套,出门绕着西湖开始晨跑。
花大价钱租了西湖边的房子,怎么能不好好呼吸一下西湖的新鲜空气呢,总得让钱花得值得啊。
她特意选的归一书斋门前的道,刚跑过时,这里还是大门紧闭的状态;等她跑回来时,门虽未开,但灯光已然亮起。
陆离一看,早饭都不打算吃了,赶紧回家拿上在现代变得只有七厘米多一点的磁州窑玉壶春瓶,直奔归一书斋而来。
她不想在现代待太久,毕竟还有国考迫在眉睫。在现代的时间,总得分秒必争。等卖了瓷器换了钱,她还要去大采购呢。
陆离也不知道迷你的宋代瓷器能卖出个什么价,希望不要比她在南宋花的十八两银子还低。
当她拿着迷你玉壶春瓶出现在归一书斋门前时,大门已然打开了,时间卡得刚刚好。
“早上好,请问你们开始营业了吗?”陆离探头问了一句。
“营业时间还早,但老板说今早会有贵客临门,想必就是陆小姐了,请直接上楼吧。”一楼仿古吧台处坐着的汉服美女,一边对镜化着妆,一边笑着回答。
“谢谢啦!”陆离听她这么一说,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凌九算到她今天早上又要来做买卖?
走到二楼,但见阳台的竹椅上,凌九潇潇洒洒地坐着。
那扶手已被磨出温润的光,承着他疏朗的骨架。人就坐在那儿,没有刻意摆姿态,就像本就是这阳台的一部分。
晨曦中,他侧脸的轮廓有些模糊,仿佛开了柔光。他的面前摆着一张榧木棋盘,色泽沉静如夜。
一个人下棋?左右脑互搏?
陆离望着眼前的一幕,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连呼吸都不由自主放轻了。
就在这时,凌九的左手食指与中指捻着云子,轻轻叩下。
“嗒”的一声,清、脆、定,像一滴浓缩的夜,滴进晨曦,迅速晕开。
太阳这才真正拨开云雾,从阳台外那几棵高大的梧桐枝叶间稀疏地漏了下来,碎成了万千金箔。有些洒在棋盘格上,有些落在他的眉宇,有些落在他修长的手指上。
“陆小姐,早啊。”他看得极专注,却又仿佛什么都没看。目光落在纵横十九道上,却又像穿透了棋盘,落在很远的地方。
“早,凌老板好兴致,这是在干嘛?自己与自己下棋吗?我打扰到你了吗?”陆离到这时才敢开口说话,之前根本不忍打扰这一方的静谧。
“我在算。”
“算?算什么?”
“算天机。”
“……”陆离不知道该如何吐槽,索性转了话题,把包里藏着的小木盒拿了出来,轻轻放在棋盘的空处,“我又有一件老物件要卖,凌老板给掌个眼?”
凌九拿起木盒,打开后取出里面的迷你玉壶春瓶,对着光看了片刻,又放回木盒:“品相普通的宋代玉壶春瓶,非官窑出品。不过市井之物,经岁月沉淀,倒也有几分价值。十六万吧。”
“好,那这个木盒呢?”陆离对迷你瓶子十六万的价格没有异议,只希望木盒也能卖个好价。
凌九目光都没有分半丝给木盒,只淡淡道:“普通木匠桃木所制粗糙盒子,不值一提,且不具备稀缺性,两千。”
“啊?”陆离闻言小脸一垮,叹了一口气,“可这也是古董啊。”
“若非古董,二十也不值。”
“好吧。”
好在陆离有心里预期,一个在镇上瓷器店里随随便便买的瓷器搭送的盒子,怎么可能好得起来。
好东西还得从世家大族那里下手,楼氏给的一个刺绣的布袋子都能卖两万,这就是差距。
“陆小姐用过早餐否?”鉴定完毕,凌九也不下棋了,仰头躺倒在竹椅里,轻轻闭上眼眸。
风吹过,他的发丝拂动,仿佛在泛着金光。
陆离望着这一幕,鬼使神差地说:“没有,还饿着肚子,凌老板请我吃一顿吗?”
“好。”
凌九唇角似乎弯了一下,极淡,淡得如同掠过湖心的一丝风纹,还没漾开便散了。
晨风稍稍大了一丝,道旁梧桐叶簌簌作响,更多的光影在他的身上流动、跳跃、交融。
“吴蒙,多备一份早餐。”
“收到,九爷。”屋子里不知何处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一听就是个大汉发出来的。
陆离本来只是随意调戏一句,没想到凌九答应地那么爽快,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哦,对了,我还想买一道你之前给我的那个护身符。”
凌九手一翻,食指与中指之间便夹了一张土黄色符纸:“六万。”
“嘶~真贵,便宜一点。”陆离一边说,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过符纸抓在手里。
“童叟无欺。”
“真一分都不能便宜?”
“不能。”凌九淡淡道,指间一翻,又是一张符纸夹在修长的指间,“但可以多送你一张。”
“哎!行!”陆离喜笑颜开,果然买东西就应该厚着脸皮砍个价,“成交,六万就从我的款项里面扣。”
“好,吴蒙。”
“来咧!”一直不知道躲哪间屋里、耳朵却尖得很的大汉吴蒙,听到凌九召唤,立刻“吨吨吨”走了出来。
“陆小姐,我们去走一下程序?”
陆离起身道:“好啊,有劳。”
临走她还不忘抽走凌九手指间的符纸,两张六万呐!真的是心疼!
正当此时,楼下传来一阵喧哗声,紧接着就是高跟鞋“噔噔噔”跑动的声音。
陆离与高跟鞋的主人在楼道转角处狭路相逢,来人讶异道:“又是你?”
这一次她没有戴口罩,陆离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正是女顶流郑恬,但她怎么对自己好似有敌意?
第五十一章 吃瓜群众
跟在郑恬身后的汉服美女吐了吐舌头,对吴蒙耸肩道:“我真拦不住她,你可要帮我向老板做证。”
吴蒙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只张开手臂,用铁塔一样的身形把楼梯空间挡个严严实实:“郑小姐,九爷不想见你。”
“你让开,我有话要跟凌九说。”郑恬也不管这里还有一个陆离在了,上前就推吴蒙。
原本时间很紧的陆离发现有瓜可以吃,顿时心也不急了,一脸好奇地让在一旁,方便郑恬与吴蒙对峙。
吴蒙也不是个怜香惜玉的,面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而且还是有明星光环的,居然寸步不让,眉头锁得死紧:“郑小姐,请自重!你犯了忌讳,九爷不可能再见你。不要无理取闹了,我若是喊人就不好看了。”
“圈里大家都养啊,又不是只有我一个!怎么就犯忌讳了?”郑恬气急,“我现在有大危机,如果不帮我,我什么都不会管!你们想上热搜吗?”
吴蒙冷笑一声:“请便。”
接着他一歪头,对着领子讲话:“来两个人。”
陆离心想这领子里面是藏了隐形对讲机还是什么?怎么一家古董书店弄得跟007根据地似的。
郑恬一看推不开吴蒙,直接高声喊了起来:“九~凌九~求你了~再帮我设个风水局吧~我出一个亿~”
“一个亿!!!”陆离倒吸一口凉气,明星还是有钱啊!
“郑小姐何必这样,一个亿你拿去把该税的税了,该放的放了,说不准还能逃过一劫。”吴蒙冷冷开口,半点没有为“亿”所动。
该睡的睡了?还是该税的税了?
陆离心想这什么意思啊,不过女明星大概率是“税”吧,还从来没有因为“睡”翻车的。
不等陆离听到更多的八卦,楼梯上又跑上来两个飒爽利落的短发女子,一脸严肃地一人捞住郑恬一只胳膊,把她直接抬了下去,完全不理大明星的尖叫踢打。
这眼花缭乱的一幕看得陆离目瞪口呆,这个早真没有白起。
她要是个玩自媒体,今天的头条就被她承包了!难怪说郑恬是腥风血雨体质,她就见了她两面,每次都充满了故事感。感觉无论哪一次曝光出去,都能上头条的程度。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吴蒙吐出一口气,对陆离释放了一个歉意的笑容,“陆小姐,这边请。”
“没事没事。”陆离摆摆手,表示自己毫不介意,并识趣地忍住了好奇心,没有多问。
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的买卖程序走得很快。
“陆小姐,早餐已经备好,请跟我上楼。”交易后,吴蒙笑着引陆离上楼。
陆离毫不客气地跟了上去。
科学研究表明,女性每天凝望英俊男性几分钟,可以延长四至五年寿命。
凌九这样的人,都不止是简单用英俊可以概括的了,是好看到了极致。无论谁见了他那张脸,都会心情愉悦,一起吃顿早餐她不亏。
何况他会画符哎,陆离对此很好奇,有意拉近与凌九的关系。
早餐摆在了二楼阳台,原本的棋盘被撤了,换成了两张古色古香的长方桌并两张同样复古的矮凳。
桌上都摆着一碟精致的鲜切水果、一碟花纹繁复的糕点、一碗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粥,还有一罐跟这古色古香的摆盘格格不入的酒精凝胶。
陆离以为的情况是两人在一张桌上对座同餐,而实际却是一人一席。
看到这布局,她都愣了一下:“凌老板,你请人吃饭都是这么讲究的呢?”
躺在竹椅上的凌九睁开眼,并没有回答陆离的疑问,起身施施然走到其中一个多了小瓷瓶的长方桌前,潇洒落座,道:“请。”
颇有惜字如金之意。
“好吧,谢谢你的款待!”陆离看着这些美食也是饿了,不再纠结其他,开开心心落座,“我开吃啦。”
凌九淡笑,取过酒精凝胶往手上抹了一点。陆离客随主便,也挤了一些酒精凝胶在手上。
“水果味的,还挺好闻。”
“嗯。”
抹完手,陆离夹起一块精致的青色糕点,咬了一口,只觉满口生香。内里温润的枣泥馅裹着核桃碎涌出来,甜而不腻,带着焙烤后独有的焦糖香气,在舌尖化开绵长的暖意,这点心真的不错啊!
吃完一个精致的点心,陆离又舀了一调羹粥。这粥从表面看平平无奇,舀起来才发现里面另有一番天地,加了许多料,一勺入口,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香气。
她咽下之后偏头好奇地问:“这粥里都加了些什么料啊?口感好丰富。”
凌九回道:“茯苓,薏米,山药丁,莲子,芡实,桂花。”
“哇,这么滋补的粥吗?听起来好多中药。”
“药食同源。”
“真讲究。”陆离感叹了一句。不算预制八宝粥的话,这就是她迄今为止吃过的材料最复杂的粥了,不过两者的味道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凌九这儿的早餐也太美味了吧,陆离感觉比大酒店里的还强!
她当即埋首美食,不再说话。
只是很快,她又有了说话的欲望。旁边这一位实在古怪,陆离一碗粥都喝完了,他好像一口都还没有吃。只是拿了个跟她卖的玉壶春瓶差不多形状的瓷瓶,时不时送入嘴边喝着。
“你不吃吗?怎么没见你动筷子呀?你喝的是酒吗?”
“嗯。”
“看不出来啊。”陆离笑,“你居然会爱喝酒。而且一大早就喝酒,真悠闲。”
凌九闻言一顿,无声地笑了起来。
陆离今天看他笑了好几次,心情不错的样子,仿佛一点都没有受到之前大明星郑恬的影响,终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试探地问道:“凌老板,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凌九仿佛知道陆离要问什么,语气平和道:“他人因果,不沾为上。”
陆离:“……”
一句话就堵住了陆离旺盛的好奇心。
要是别人说这句话,陆离可能以为他在装腔作势。但是超凡脱俗又会画符并且有女明星开价一亿要他设什么风水局的凌九这么说,陆离忍不住就当真了,立即做了个往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唔,你说得对。”
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女明星的八卦虽然有意思,但如果知道了就会沾染上因果,那还是算了,明哲保身。
第五十二章 囤武器
在归一书斋蹭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餐后,陆离谢过凌九,带着两张护身符和钱离开。
加上之前的存款元,现在陆离的总存款有元,又可以放心大胆地采购了。
因此一出了归一书斋的门,陆离就打车直奔义蓬街的指定烟花销售店铺购买烟花。
在南宋下山第一趟就遇到打劫,让陆离的危机感加重。出不了国弄高端武器,先来点烟花也是好的。
加特林之类的大烟花,对着人射的话那也能射死人。更不要说经过线性缩小后,拿到南宋会从一个普通加特林烟花,变成危险系数极高的落地成盒烟花了。
坐在出租车上的时间陆离也没有浪费,直接点开购物网站的秒送,采购所需东西。
现在的外卖业务发达,不需要亲自上超市挑,直接手机下单便可。用完网站送的优惠券,甚至比亲自去现买更便宜。而且一家没货,还可以找别家补充,送货上门实在方便得很。
待她在手机上计算了半天优惠,采购完一大堆东西后,烟花销售点也到了。
陆离一口买了大型号加特林二十个,每个六十元,花费了一千两百元;十万响的鞭炮两卷,每卷一百五十元,花费三百元。
这两样是她的重武器,另外还采购了十盒摔炮,花费三百元。来都来了,她还花了几十元买了一些仙女棒之类的用来玩。
这些烟花过大,买完陆离便直接打车回家了。
淬火液她同样选择闪购的方式,在手机上下单。为了方便带到南宋,她买的都是浓缩液和浓缩粉,顺便还买了配套的测温贴片。
下完单,陆离把烟花送回家后,继续出门采购。
下一站她要去的是动漫周边店,打算买一些硬核武器。之前的蜘蛛侠吐丝器、暴雨梨花针和激光笔,都还是太小儿科。
这次她选的是左轮机械枪模型,连发六大弹的。别看只是玩具弹,打鸟还是轻轻松松的。到了南宋换上竹箭或者钢珠、摔炮,绝对是防身利器。
还有一把充电式电动连发加特林狙击枪,配了六十个弹链。经过线性缩小后到了南宋,把橡皮软弹替换成摔炮或者钢珠,不比暴雨梨花针弱,关键是能六十连发。
此外还有一个射程更远的手工制作回膛减震坦克式大炮模型玩具,装填鞭炮和铁片、钢珠后,就是她的大炮!
未来如果能开地图的话,陆离就试着去国外弄一些好货。
除了两样武器,陆离在这家店里还见到了不少动漫授权的3d打印古建筑模型,她当即花了五百买了一个。另外还买了好些diy迷你屋的水泥、砖头和橡木条。
一通采购完再次回到西湖公寓楼,时间已到了十点。
陆离刚把门口的东西都搬进自己的套间,合租室友蒋栖梧就踩着高跟鞋下来了,刚巧碰上。
“呦,小美女,真巧,这是刚回来?还是要出门?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一顿?我请。”蒋栖梧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后的眼下挂着淡淡的黑眼圈,不过讲话的声音倒是中气很足。
昨夜蒋栖梧陪客户玩了个通宵,五点多才上床,一觉睡到九点半,起床洗了个澡,化了个简单的素颜妆,戴上遮黑眼圈的眼镜就准备出门觅食了。
看在陆离颜值这么高的份上,她愿意跟她共进早餐。
不过很可惜,陆离时间紧,并没有用来交际的打算,于是歉意地笑笑:“现在都十点啦,我早就吃完了。不好意思呀,后天我要考试,这两天都打算闭关。我们改天再吃,我请。”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说好啦,下次你请,拜拜~”一边说,一边人已经往公寓外走廊去了。
陆离赶紧进屋,关好门窗,拉上窗帘,打开灯,开始一样样缩小。
这里面最要小心的是摔炮,现代就算不小心弄炸了也不妨事,因为火药量小。但是运到木阁后可就变大很多了,一个不小心后果严重。
等她把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缩小好,再次进入木阁时,这里的时间跟她离开时毫无差别。
3d打印的古风建筑模型,挨着木阁放好。那些diy迷你屋的砖头和木条,就直接放在了木阁廊檐上,至于烟花等需要好好保存的,她收在了顶层。
自从上次把陈十一带着穿越后,意外在现代世界也能打开木阁的门窗,大大方便了陆离搬运物资。
她只要以巨人的姿态把缩小的物件塞进她想塞的楼层即可,穿越之时,非生命体自会与她一起穿越。
因此当陆离塞好所有物资,再穿越到南宋木阁的二楼时,在尚未休息的陈十一眼里,就是凭空出现了许多东西。
那突兀地紧挨着木阁的二层楼房,堆在门外廊檐下的一大堆木头和砖头,大堂角落里新出现的各种新鲜果蔬,以及门前平地上紧挨着台阶的、一台草绿色的古古怪怪的四轮钢铁车,上面还架着一个不知什么作用的圆筒。
也就是陈十一跟着陆离一起去过天庭,一起飞过,见惯了神奇,这才没有被吓一跳。
至于王二狗,早就被陈十一又绑在了柱子上,哪里还能发现异样。
看着门口忽然出现的东西,陈十一也不敢乱喷,双手默默合十拜了一拜,就关上了门。
夜已深,也该休息了。
陆离倒是不困,毕竟对她来说,现在其实就是早上十点,哪里睡得着。
她索性上三楼坐在电子书前,开始阅读学习了。虽然说她现在心态越来越稳,并不想要再考研,甚至也不太想考公了。可学无止境,多看书肯定没有坏处。
一直学到灯光越来越暗,陆离才结束了当晚的自习。
她默默把太阳能庭院灯搬到阳台上,然后下二楼调整时差睡觉。
王二狗在黑暗中提心吊胆了一夜,不知不觉也睡了过去。第二天陈十一起来给他解绑时,他差点分不清今夕何夕。
“起来,干活了!”
陈十一可不愿意白养着一个劫匪,既然落到了他手里,主子又不急着杀,那就让他干活,不可能给他吃白食。
楼阁那么大,光是擦地板都得费不少功夫咧,多一个人也能给他分担不少活。
王二狗怕自己没用被杀,干活那叫一个卖力。
第五十三章 给宋人一点震撼
今日陆离还要下山,因此早餐一如既往地简单。
王二狗昨日已见识到了酒精炉子的使用方法,早上再见,已显得平静多了。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丰盛的、里面还有神仙鸡蛋和肉块的白汤面,居然还有他的份!
就算是在扬州城家里没有落魄的时候,他都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早餐呐!
瞧瞧这肉块,瞧瞧这比面还多的鸡蛋,这是他能吃到的东西吗?
王二狗一边吃一边哭,心想就算死了,也能做个饱死鬼了,太幸福了。
陈十一鄙视地看了王二狗一眼,有了人做衬托,他就显得很淡定了。
陆离没有虐待俘虏的兴趣,不过她也不放心留王二狗一个人在木阁。想了想,就吩咐陈十一把王二狗关进了新的古风建筑里。
正好那个建筑并没有设计活动窗页,除了上下两层的前后门,其余全封闭,用来关人是再合适不过。
对方就算能狠下心徒手敲碎窗玻璃,也还有窗格第二重阻拦,想逃出去也不容易。
昨日在小镇上买的锁,即刻派上了用场。
走之前,陆离还大发慈悲的给王二狗留足了干粮,有压缩饼干和肉干,当然最最少不了的是便盆。
这下别说锁门了,就是不锁,有肉又有粮,王二狗哪舍得离开呀?
今天下山,陆离把暴雨梨花针、军工刀给了陈十一,自己带上了左轮手枪和激光笔。
杀伤力更强的加特林狙击枪以及加特林烟花等等,拿到南宋实在有些过于体积庞大,并不适合随身携带。
毕竟南宋也是一个有秩序的王朝,她进的又是重镇,拿着过于庞大的武器,哪怕他们没见识过,肯定也会引起官方注意的。
再次乘坐无人机下山,陈十一显得适应多了。若不是怕太高调,直接飞到小溪镇,那才叫一个方便。
即便如此,光是节省掉的下山时间也很可观了。
他们到达小溪镇张氏铁匠铺的时候,天色还很早,镇上正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象。
“陆娘子,师傅在内堂等着了,这边有请。”早早就等在门口的石小川一看到陆离来了,立刻上前迎接。
陆离轻轻点了下头,一脸平静地迈进铁匠铺。
后面背着个大包的陈十一,默默跟上。
先签契约后改风箱,双方都能够接受。
分成和合作方式是昨夜就谈好的,契约是张铁匠连夜请小镇书摊上的老秀才写的,一式两份,各自画押签字。
随后陆离就跟着张铁匠走到未完工的风箱前,继续昨日的改造。
大约一个时辰后,一个外观古朴却内藏玄机的双动式活塞风箱终于成型。
它比旧皮囊更显厚重规整,那根光滑的推拉杆,仿佛蕴含着某种新的力量。
替换下老旧皮囊,将新“风枢”接上风道。张铁匠深吸一口气,看了陆离一眼,双手握住了推拉杆。
一推,一拉。
起初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动作变得流畅。
一呼一吸之间,不再是旧风箱那明显的停顿与喘息,而是一种低沉、持续、有力的呜鸣声从风箱内部传出,稳定得惊人。
炉膛内,原本温和跃动的火苗,仿佛被无形的鞭子抽打了一下,猛地向上一窜,颜色从暗红迅速转向亮黄、甚至白炽!
热浪扑面而来,远超以往,逼得张铁匠都忍不住后退半步。
投入炉中的一块生铁料,以前需要煅烧良久才开始软化,此刻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发亮,边缘甚至开始熔融滴落。
张铁匠的瞳孔被熊熊烈焰照得发亮,满是震撼。
他干了一辈子铁匠,从未见过如此猛烈、如此“听话”的炉火!他松开推拉杆,风箱的余韵仍让火焰持续高涨了片刻才缓缓回落。
他猛地转向陆离,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时失语。
这哪里仅仅是“风好了一些”?这简直是脱胎换骨!
张铁匠对着那依旧炽热、仿佛蕴藏着无限可能的炉火,激动得久久不能平静。
陆离拂了拂衣袍上并不存在的炭灰,望着那熊熊炉火,微笑道:“天地之气,已贯注此炉。假以时日,以此火锤炼,百炼精钢亦非难事。怎么样,我们的合作没叫你吃亏吧?”
张铁匠回过神来,看看那神奇的新风箱,再看看陆离,眼神已彻底不同,敬畏中带着难以言喻的感激与折服。
他用力点头,声音洪亮:“没有!没有!是陆娘子看得起我!日后但有所需,张氏这铺子,随时听候差遣!”
陆离笑着拱拱手,看向陈十一。后者立刻从有他大半个人那么大的抽绳式复古登山包中,取出一个装满了液体的细口大玻璃瓶,上前一步递给张铁匠。
陆离适时解释:“这是我昨日说的独门淬火秘方。使用时滴入十滴至一盆清水中搅匀,你可以试试,比起你用盐和尿是不是强很多。”
张铁匠一听到“尿”字就浑身一震,他的童子尿淬火液明明是秘方,怎么陆离却一口道破?
这些在张铁匠心中的秘方,官方早有总结。陆离作为后世人,有着时代的先知,道破太正常了,她甚至都没意识到这是张铁匠藏得很深的秘方。
当下也没在意他的震惊,能把淬火浓缩液从塑料桶分装到小口玻璃瓶中,已经是陆离对这个时代的尊重了。
张铁匠抱过大玻璃瓶,放好后,领着众徒对陆离作揖:“陆娘子请放心,淬火液绝不会出我张氏铁匠铺一步。”
陆离才不担心,凭这个时代的科技想要偷师她从现代采购的淬火液,基本不可能。
若要说偷,可能偷装着淬火液的玻璃瓶概率更大一些吧。南宋虽然也有自制玻璃了,但是质量不好。她这种堪比番邦进口的玻璃,引贼觊觎也不奇怪。
如果真能偷走淬火液,陆离倒也喜闻乐见。相比元朝,陆离当然更喜欢大宋。
从铁匠铺出来,去掉了一部分负重,陈十一倒是轻松了很多。
“我们再去镇上逛逛。”
她昨天把楼氏给的钱花光了,今天出门带上了神器——玻璃罐!
现代超市里面一个直径9cm、高11cm的琥珀色皇冠造型的玻璃罐只要28元。线性缩小后拿到木阁世界,就相当于一个直径45cm、高56cm的玻璃储物罐了,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等卖完玻璃罐,陆离就又有钱买买买了。
只是还没等她走到合适买卖玻璃罐的高档商铺,倒是先在小溪镇的码头上看到了一个南宋的熟人——楼镒。
第五十四章 看破红尘?也得考试
见到陆离的一瞬间,楼镒的眼睛都亮了,闪闪发光。
他高兴地大步走上前,作揖道:“真人,你下山了。一别数日,真人风采更胜往昔。”
少年面容白皙,眉眼间天生一段疏朗贵气,即便在这杂乱码头,衣袂也不惹半点尘埃,身后安静侍立着一个精悍随从秦戈。
陆离有样学样地还了一礼:“彼此彼此!你兄长说你要去临安赶考,怎么今日还会来小溪镇?”
“说来话长,我正是为真人而来。此处不是说话之地,我们找个茶楼雅座吧。”
“好啊。”
陆离反正也没什么要紧事,闻言立即同意,当下跟着楼镒去了镇上一座看起来非常气派的茶楼。
陈十一由秦戈带着在一楼大堂休息,而陆离则跟着楼镒进了二楼雅座。
“真人,请。”
“请。”
落座后不久,店家就有人奉上茶饼茶具,楼镒笑着挥退了本欲服侍的小二,对陆离道:“在下于茶道略有研究,今日就献丑了。”
“谦虚了。”陆离做了个“请”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等着。
根据她的历史知识,她知道宋人喝茶跟现代人不一样。现代就是拿热水泡茶叶,但在唐宋花样可就多了,宋主流的应该是点茶。
果不其然,楼镒在分了一块茶饼后,就拿出茶碾开始磨茶叶了。
“这雨后的龙井新饼,气味最是清锐。”
他的声音低低的,目光垂在茶碾的沉香木柄上。青石茶碾转动时发出规律的低鸣,碾轮下的茶叶正化作青碧色的雪。
楼镒的肩背绷得笔直,仪态甚至有些过分庄重。搞得陆离都不好意思过于弓腰驼背了,暗暗挺了挺背。
这古代的世家子,风度确实没的说啊,比现代富二代不知高出了多少档次。
注水温盏时,水汽濡湿了他浓密的睫毛,看得陆离羡慕不已,这比现代人种出来的假睫毛要自然且浓密多了!
真正的点茶仪式开始了。
茶筅握进掌心那刻,少年周身的气场忽然沉静。但见他左手指尖稳稳定住盏沿,右手执筅悬腕。
第一次注水如蜻蜓点水,将茶粉调成浓膏的瞬间,腕骨划出的弧度让束发的丝带从肩头滑落,他浑然未觉。
第二次注水时手臂带动宽袖展开流云般的轨迹,茶筅击拂的节奏由缓至急,盏中渐次腾起翠雾。
这是楼镒自十岁起就苦练的“蛟龙出海”手法,为的是雅集斗茶时表现的。
今日虽非斗茶,但对楼镒来说,却比斗茶更重要,因此格外认真。
筅影快得几乎化作虚影,肩臂肌肉在丝绵锦袍下绷出舒展的线条。
当楼镒抬眸想确认陆离是否在看时,骤然撞上她专注的目光,手下一乱,差点溅出茶沫。
“失礼……”他立刻垂眸,重新运腕,耳垂慢慢染红。
茶沫在盏中堆起雪山,洁白绵密,贴着盏壁缓缓升起,而陆离的注意力却从茶盏转移到了少年的身上。
因为她发现他的耳朵和脖颈忽然肉眼可见地变红了,令她当即就忍不住心里喊了一声:“不会吧,就因为刚刚那一下?也太可爱了吧,这敏感度分明是男主呀!”
最后一式“白乳浮盏”,茶汤表面浮现出细密的、如星河般的纹理。
楼镒双手奉盏向前,天目盏深邃的黑色更衬得茶沫如雪,指尖因用力微微泛白,声音倒是十分镇静:“请。”
陆离接过茶盏时,小指无意间擦过楼镒的食指关节,少年原本已经恢复正常的耳朵瞬间又爆红。
他默默收回手,握拳藏在了广袖里,脸上慢慢浮起一丝红云,眼睛都变得流光溢彩了。
“好茶。”陆离捧场地赞了一句,但你要她说得更多,那她是一句都说不出来的。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喝到宋代的点茶啊,哪里知道好坏。
“真人喜欢就好。”
两人默默喝了一盏茶,陆离正要再次开口询问找她什么事时,楼镒从袖中取出一个扁平的木匣子,递了过来。
“真人,你所需之物,俱在此了。”
“我需要之物?”
陆离好奇地接过木匣,指尖触及微凉的木面,轻轻打开匣盖,里面整整齐齐摞着三份文书,纸质不同,钤印各异。在窗外斜照进来的日光下,透着某种决定命运的沉甸甸的质感。
最上面一份,绢面细腻,抬头是端庄的楷体“度牒”二字,底下小字列明某观某法师名下弟子云云。中间一份,纸张略糙,是坊郭户的户籍,注明籍贯、人口、田产(无)。最下面一份,纸张最是普通,乃是一份乡村户的凭证,简陋,却也直白。
这这这!这果然是她需要之物啊!
身为大宋黑户,遇到抢劫犯都只能私埋了,不就是怕跟官府接触嘛,有了合法身份后就不一样了呀!
“多谢。”陆离抬头,真心实意地道谢。
这人还真是贴心,一备就备了三份!果然朝中有人好办事,不愧是她来南宋认识的第一个大宋人!
没有这份合法的身份,陆离在这陌生时空,终究是无根浮萍,万事难行。
楼镒笑看着陆离,眼神温和中带着几分世家子特有的、洞察世情的慵懒。
“举手之劳罢了。只是,”他伸手虚虚一点那木匣,“真人可要想好了,要选哪一份,往后日子可是天差地别。”
“嗯,我会好好选的。”陆离满脸笑容地抬头看他,“你倒没有弄错我的姓名。”
“家兄与我说过。”楼镒身子微微前倾,压低了声音,带着一丝奇怪的劝诱:“要我说,还是这张度牒最妙。”
他的指尖准确地点在绢面上,“入了道籍,便是方外之人,免了诸多俗役纠缠,清静又省心。只需按时去官观点个卯,诵些经文便是。”
陆离心下一动:“出家人果真如此便利?”
她确认般问道,手指已不自禁地抚上那份绢面度牒。
“自然。”楼镒双目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狡黠,“朝廷尊奉道教,对入了籍的道士,总有些优待。”
“不过,”他话锋微转,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例行查验也是有的。”
第五十五章 叫姐姐呀
“什么例行检查?”
“初次录籍或年节大查时,管事道官或许会考较几句经文,无非是验明正身,走个过场。”
“经文?”陆离抚着度牒的手指顿住。
“嗯,不多。”楼镒语气轻松,“通常也就《道德经》和《度人经》等等经书,都是道家根本,想必真人定然滚瓜烂熟。”
《道德经》……
《度人经》……
陆离脸上的肌肉几不可察地僵了一下。
《道德经》她倒是知道,老子写的嘛。“道可道,非常道”开篇,后世影响极大。可具体五千言,她也就能背出开头几句,以及中间零零散散一些名句。
要全文背诵?还是用这个时代的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版本?杀了她吧。
至于《度人经》,听名字像是道经,可她连这个名字都是第一次从楼镒口中听说。
内容?那是一个字都不知道。
就算她可以去现代查了背,也不知道其他还有多少经文!更何况,现代查到的未必是南宋官方原版!
要知道因为考古学的进展,连《诗经》这种几千年前的篇章都能在二十一世纪得到修正更新。现代经文与南宋不同,那再正常不过了。
原来在大宋当个道士居然还要考试啊!真服了!她还以为古代出家就是一句看破红尘,立地成佛,结果还要官方发合格证批准。
陆离忽然觉得不能小觑了古人,瞅瞅,哪怕是年年岁供的弱宋,都还有涉及宗教的管理条例。管中窥豹,其他方面也可见一斑。
陆离不怕现代的考试,身为应试教育一路考上来的小镇做题家,她很会应付考试。
但在大宋,只会简体字的她相当于半文盲啊,太容易露馅了。
她仿佛已经看见自己站在威严的道官面前,张口结舌,然后被当作冒充道士的奸细拖出去的场景……
那画面太美,不敢细想。
指尖下冰凉的绢帛忽然变得烫手起来。方才觉得是捷径,此刻看来,分明是条荆棘路。
pass!
看她收回了按在度牒上的手指,楼镒的眼中却是划过一丝笑意。
陆离最终拿起那份粗糙的乡村户文书,抬起眼,脸上已换上一副务实神色:“我虽然会些道法,但跟世人所知的不同。经文一道,实在是七窍通了六窍。只怕去了官观,也是徒惹笑话。还是……选这个吧。”
“那真人——哦不,娘子,可要收好户籍文书。”楼镒对陆离的选择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仿佛他早已知晓。
“娘子……”陆离在小溪镇听多了人这么喊,本应该习惯的,但此时从少年口中叫出来,却不知为何感觉怪怪的,“你还是直呼我名字吧,叫我陆离。”
“这……”楼镒呆了一呆,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这会不会……不太好啊?”
“好得很,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嘛!”说到这,看着眼前少年一脸唇红齿白奶敷敷的模样,陆离忽然又话音一转,“不然你叫我姐姐也行呀。在下今年廿十有一,肯定比你大吧?”
“……”今年才十九岁的楼镒(大宋讲虚岁),忽然感觉很不开心!
但他还是默默吸一口气,扬起一个腼腆笑容:“好,姐姐。”
“哎!楼弟!”陆离这辈子只当过妹,还没做过姐呢。家里有个大许多的亲哥哥不说,亲戚里的小孩都算上,她也是最小的一个。
此时听一个俊朗的少年开口喊自己姐姐,竟然产生了一股奇异的虚荣心。
“某名为镒,小字子权,姐姐喊我子权或镒弟便是。”
“行呀,以后就叫你镒弟了。”
“嗯。”楼镒望着陆离灿烂的眼眸,慢慢笑了。
确定了双方的称呼,楼镒又取出一张纸,对陆离道:“家中长辈议定,将百步岗姐姐所在的那座山,更名为仙人山。溪谷台地那一片及以上的山区,就此无条件租于姐姐二十年,权当供奉。其中收获亦归姐姐所有,这是租赁契约。”
“哇,那省了我许多事,替我谢过诸位。”
陆离得知自己所在的那座山属于楼氏后,本来就考虑着下次账期到时,跟楼镕谈一谈此事的。
没想到现在楼氏倒主动办好了,省得她多费口舌。至于供奉的责任,陆离粗粗一扫条文,概括起来也就是有力出力。以后楼氏遇到生病之类给个丹药、看个病、祈个福什么的,小事一桩,何况对方还会另有酬谢。
不过陆离有所不知的事,此事和她的户籍证明一样,并非楼氏管事之人想得周到。而是在合伙契约上没能帮上忙的楼镒,为了弥补他自己内心的羞愧,主动替她办妥的。
为此楼镒不惜叛逆了一回,推迟了去临安赶考的行程。一定要在离开之前,替陆离先解决了隐患。
在他看来,虽说陆离有些道法,但既然有她这样的能人,想必朝中定然也会有得道高人。世间万物,相生相克,这亘古不变之理。
有了合法身份就受朝廷保护,那就不一样了。有了租赁契约,家族中其余人就算另有想法,一时之间也没法改变。
正事谈完,陆离有点饿了,一看日头,感觉也到了饭点,当即道:“刚好也到午饭时间了,我们一起吃个午饭吧。”
“好。”
在南宋,普通老百姓是一日两餐,但是对于世家子弟楼镒而言,中午多用一顿点心也是常事。虽然不算朝食和哺食这样的正餐,但只要想,中午的小食点心也可以很丰盛。
楼镒有一种感觉,陆离应该刚出山,还没有怎么见识过他们鄞县的美食。
“姐姐,这间茶楼能提供的小食有限,若你没事的话,我带你去另一间酒楼尝尝吧?那边的大厨手艺尚可。”
“好啊。”有好吃的,陆离怎么会拒绝,当即就起身了。
南宋的点茶,其实她根本喝不惯,早就想停下了。
“那请姐姐稍等,某这就去唤人备车。”楼镒起身作揖后,便退出雅座,兀自下楼了。
陆离偏头看着窗外,看到窗户上支撑用的窗杆,忽然想到潘金莲就是因为窗杆掉下去砸到西门庆的头了,两人才勾搭上的,一时十分想笑。
也对呀,这西门庆和潘金莲还有武松,不都是在大宋嘛!宋江起义就在北宋末年,按时间算,这个时间武松还活着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实存在,能不能见一见。
第五十六章 是金钱的味道
楼镒给陆离备的马车,布帘上绣着一个“楼”字,这就肯定是楼家私有的了。楼氏既然在附近有山又有山庄,那么在扼住明州城水源的重镇有据点就不稀奇。
本土的世家势力遍布全城,这也很常见。别说古代了,现代的大企业不也是这样。
坐在南宋的马车里,陆离竟然不觉得很颠簸。这不科学啊,据她所知,橡胶轮胎要到十九世纪才被发明。现在的橡胶还在美洲大陆上,不为人知呢。
那这辆马车是怎么做到不颠簸的?陆离好奇极了,当下便拨开马车布帘,探头去看轮胎,赫然发现轮胎上面竟然裹着一层皮的!
打马跟在马车边上随行的楼镒,发现了陆离的动作,一拉缰绳靠近过来,问道:“姐姐,怎么了?”
“我就是觉得奇怪,这轮胎上竟然还裹了一层皮。”
楼镒笑道:“不怪姐姐奇怪,这以牛皮和棉花裹轮胎防震之术,是官家不堪临安道路颠簸,命工匠研制出来的。家中长辈觉得甚好,今年才给家中所有出行马车装上了。除牛皮与棉花外,另还有木质伏兔连接车轴与车厢,同样可以减震。”
“哦,原来如此。”陆离懂了,原来轮胎的雏形出自大宋啊!
宋代抛开武力不谈,文化科学方面还真的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啊!
对比此时美洲、非洲、澳洲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正陷于宗教和封建之争的欧洲黑暗中世纪社会;还有其他的一些游牧社会;大宋简直是天朝上国,文化璀璨。
要不是满清以野蛮战胜了文明,使得中华文明倒退,华夏也不至于受那两百多年的苦啊!
正感叹间,马车停了。
陆离钻出马车,扶着楼镒伸出来的胳膊下车,抬头一看,到了一个很气派的酒楼门口。
撩开厚厚的靛蓝门毡,市井的嘈杂便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丝竹之声。一楼大堂中央一方红毯上,舞女的绿罗裙旋成一朵芙蕖,美不胜收。
大约是陆离的目光太过直白,楼镒说道:“这是酒楼养着的歌姬和舞姬,勉强还能一看。”
“这还勉强啊?”陆离大为惊奇,“那很好看的该怎么样?”
“官妓的琴艺舞技会略好一些。”
“噢。”陆离了然,但又瞬间失去了兴趣。都是封建社会对可怜女人的剥削罢了,跟现代主动追求舞蹈艺术的是完全两码事。
楼镒敏感地捕捉到了陆离的不悦,当即转移了话题:“这家店掌勺的庖人祖上当过御厨,手艺尚可,姐姐一会儿好好尝尝。”
“好啊。”一说到美食,陆离的兴致又起来了。
楼镒掀开一间小阁子门上悬挂的绯绿帘幕,引陆离入内。
这里的包厢明显比之前的茶楼高了好几个档次,挂画、插花与满桌银器相映成趣。
两人坐下后不久,便有茶博士端着茶饼来上茶。刚刚才喝过楼镒的点茶,陆离可没有兴趣再喝茶了,挥手道:“直接上菜吧,茶就免了。”
“是。”茶博士笑容不变,微微躬身退下。
楼镒笑问:“姐姐是想要自己点菜呢,还是由某来代劳?”
“你来吧。”
“好。”楼镒也不推辞,他看出陆离对这些都不太懂,索性也不再多问,三下五除二就点完了菜。
很快,第一道蟹酿橙就端上来了。
“姐姐尝尝这个。”楼镒将荷叶盏推近些,盏中橙壳莹润如玉,揭盖时蟹香混着橙香蒸腾而起,“此乃名菜蟹酿橙,橙皮的清苦恰好解蟹膏的肥腻。”
陆离昨夜也点过这道菜,当时小店掌柜说是他们店里的招牌菜,结果那口感陆离根本不敢恭维。
今天这家酒楼端上来的蟹酿橙,单从“色香”二字上,就已经赢了许多,只是不知道“味”如何。
陆离夹了一口,果然如楼镒所言,橙皮与蟹膏相得益彰,竟然让她吃出了一点美味来。看来昨夜她是没找对地方,同一道菜,不同的厨师做出来味道差距巨大。
还未来得及发表意见,廊外忽然传来一阵刀声,极轻极快,如春蚕食叶。
“外面什么声音?”陆离眼眸微微睁大,暗想不是吧,难道出来吃顿饭,还能再遇到一次打劫?
“是厨子在切鱼脍。”楼镒话音刚落,第二道菜就被端上来了——鲜切鱼脍。
但见盛在冰纹银盘里的薄鲙,薄得仿佛能透出绯霞似的纹理。
不过好看是好看,但陆离不是很敢吃:“这是什么鱼?”
根据她所学的历史知识,唐宋古人吃的鱼脍好像都是河鱼……寄生虫不敢细想。
“此乃海鲈鱼,肉质鲜嫩无腥味,是鱼脍上品。”
陆离嘴角一抽:“海鲈鱼异尖线虫携带率有73.3%。”
楼镒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但是脑子转的快,也能明白她的意思,当即笑道:“这并非鲜杀的海鲈鱼,于冰库内冰了一天一夜,什么虫都该冻死了。”
“哎,你也懂寄生虫呢?”陆离有点讶异,所以古人那么爱吃鱼脍,然后还有很多被历史记载的寄生虫感染病例,都是因为吃货挡不住口腹之欲,抱着侥幸心理吃出来的吗?
“姐姐莫非以为在下读的全是四书五经吗?”楼镒眼带微笑,“《伤寒论》和《黄帝内经》均有九虫方面的记载,某略懂。”
“呵呵,好吧,是我小看了天下英雄。”陆离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汗颜,其实咱老祖宗确实很厉害的嘛!
听到楼镒说这海鲈鱼已经冻过一天一夜,她顿时也放心了。
切得这么薄如蝉翼的鱼脍,这才叫色香味俱全呢,比自助餐厅里的三文鱼可漂亮多了,她得好好尝一尝。
之后两人又吃了洗手蟹、黄鱼羹、海鲜荟萃,明州果然不愧是海边城市,全是海鲜。唯一的山珍是一盆烤鹿肉,味道也是令人回味无穷。
这一餐可以说是陆离吃过的最好吃的了,昨晚她还说自己跟南宋有着时代的代沟呢,今天就发现根本不是时代代沟,是金钱代沟!
昨天她吃的路边摊和苍蝇小馆,跟这种祖上有御厨的厨师做出来的,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这才叫美食啊!
第五十七章 一言为定
大快朵颐一顿后,小二上了制作精美的果脯与点心,跟现代的餐后水果异曲同工。
两人的话题也由美食自然过渡到生计。
“我那两样货物情况如何了?”
“姐姐的胡椒成色极佳,颗粒饱满,香气浓烈纯粹,家中老人见了都说是从未见过的珍品。至于那润肤香皂,”楼镒眼中笑意更深,“起初家母与姊妹们还嫌过于大块,切开不美观。试用之后,却是再离不开了。有她们做样,铺子里的香皂存货,短短几日已去了大半,想必大哥很快就会来找姐姐补货。”
陆离心中一块大石彻底落地,涌起一阵轻松与喜悦。看来她在南宋的发财大计是成功啦!融合了现代科技与狠活的香皂以及南宋人本来就喜欢的胡椒,果然不愁卖。
有了这条相对稳固的财路,再加上她手里这份合法的乡村户籍,她总算在这个世界初步站稳了脚跟。
心情放松之下,陆离语气也轻快不少:“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日后或许还有些新奇玩意,到时再劳烦你们了。”
“哦?”楼镒兴趣盎然,“还有新奇之物?那某拭目以待!”
接着话锋一转,又问:“姐姐今日来小溪镇,所谓何事?”
“没什么要紧事,既然出山了,便入世看看。”陆离并不打算说铁匠铺的事。
“是该走走,小溪镇背靠它山堰,是四明四镇中最繁华的一座。姐姐空了可以来县城看看,某家就在月湖旁,风景尚可。”楼镒笑了一下,看了看天色:“时辰不早,某需得赶回县城,明日要启程去临安。姐姐今日落脚何处?楼氏的庄子不远,姐姐若有需要,拿此玉牌便可便宜行事。”
“好,多谢了。”陆离接过玉牌,虽然她并不打算去住楼氏庄园,不过有备无患,拿着玉牌也没事。
“山上清苦,姐姐若有用得上人之处,尽管使人去楼氏庄子吩咐。”
“嗯。”陆离想了想,今日楼镒给她带来了那么多好东西,来而不往非礼也,便索性把陈十一喊了上来,叫他取出了那原本打算卖了换钱的玻璃罐。
楼镒对于玻璃罐倒并不在意,毕竟南宋也有。虽没有陆离拿出来的这么精美,但毕竟不算稀奇。
他反而对拿着玻璃罐的人比较好奇。事实上在今天刚注意到陈十一的时候,他就想问了:“不知这位是?”
“他是我新收的仆人。”
“噢。”楼镒的眼神在陈十一年轻的脸上停顿了两秒,淡漠道,“放下吧。”
陈十一默默把玻璃罐抱到桌子上,作揖退下。
“这玻璃罐还算好看,用来放些零食果脯很方便,就当是送你的饯别礼了。祝你此去临安,金榜题名。”
“谢谢,在下会努力。”楼镒作揖行礼。
陆离淡淡一笑,起身道:“吃完了,我们走吧。”
“好。”
走出酒楼,楼镒忽然又道:“姐姐,这辆马车就留给你使用。”
陆离问陈十一:“你会赶马车吗?”
陈十一羞愧地低下头:“我……我不会。”
“你看,他不会,我也不会。”陆离耸耸肩,“好意心领啦,等我把仆人调教出来后,自己去买。”
楼镒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只恋恋不舍地望着陆离。
“怎么了,还有事?”陆离等着他先离开呢。
“姐姐,此一别,还不知何时再见。”楼镒垂眸顿了顿,又抬头望着陆离,一双深邃的眸子仿佛能直抵心灵,千言万语凝成一句,“珍重。”
竟然莫名被他看出了一点离别愁绪,这就是看狗都深情的男主眼睛吗?
陆离摸了摸鼻子,道:“说不定,我过些日子就去临安玩了,到时候再约啊。”
“真的吗?”楼镒一听眼睛都亮了,“若你来临安,可去钱塘门兴庆坊张氏小宅寻某,那是某姨母家。此去临安,某便借住在那。若你来,自当为你向导。东坡先生有云: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极美,姐姐你一定要来。”
陆离闻言忍俊不禁,去了临安那就是她的地盘啦,哪用得着别人给她当导游。
这么一想,她还真的挺想去千年以前的临安看看呢,也不知道是何光景。
“好,到时候看。”
“嗯。”
楼镒翻身上马,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回眸对陆离道:“姐姐,不知是否听说过易安居士?”
“易安居士?”陆离脑子转了转,“李清照?”
“是。”楼镒看陆离一直懒洋洋的眼睛忽然亮了,便笑道,“姨母来信,她正在家中做客。”
“(⊙o⊙)啥?”陆离顿时有点激动,“说定了,我一定去找你!”
“好。一言为定!”得到了陆离肯定的答复,楼镒这才放心地打马离去。
送走了楼镒,陆离想着玻璃罐已经送人,现在又是穷光蛋一个,没剩几个钢蹦了,逛街也没意思,便索性上了楼氏的马车,对马夫道:“送我去仙人山。十一,你也上车!”
“'是!”
“娘子请坐好。”马夫等陈十一跳上马车,在他身旁坐好,便一甩缰绳,“驾!”
正当陆离坐着马车出城后不久,楼镒与亲从秦戈也弃马登船。
望着渐渐远去的小溪镇码头,在陆离面前腼腆温和的少年气质一变,斜倚着船舶朱漆栏杆,指尖一枚白玉环佩缓缓转动,“可曾打探过那人来历?”
声音像玉磬轻击,清越里带着冰片相触的寒意。
侍立在三步外的亲从秦戈立刻躬身,恭敬回复:“套过话了,是即墨来的流民。逃荒至此,父母皆亡于途。”
环佩停住了。
“倒是命硬。”他忽然轻笑,那笑意却未及眼底,“也是命好。”
“是,能攀上仙人,确实命好。”
“派人多巡逻,再不许发生有流民闯入之事。”
“是!”
“即墨……”楼镒唇角浮起一丝辨不出意味的弧度,“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
他忽然转身,丝绵锦缎衣摆拂过染着苔痕的栏杆:“金贼,可恨!”
秦戈的腰弯得更低:“小官人……”
当今朝廷的主流是止戈停战,一切仇金的言论都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攻击。
第五十八章 可怜慈母心
山路蜿蜒,马车碾过碎石,发出单调而沉闷的轱辘声。车厢变得有些颠簸,但坐在其中的陆离只是闭目养神,手指无意识地在膝上敲着某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节拍。
“吁——!”
马车猛地一顿,惯性让她向前微微一冲。
外头随即响起马夫粗鲁的喝骂:“哪来的村妇!没长眼睛吗?挡在路中间找死?!快滚开!”
陆离皱了皱眉,伸手撩开了车窗厚重的青布帘。
深秋午后有些惨淡的阳光斜照进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马夫挥舞鞭子的背影,以及更前方,路中央那个几乎蜷缩的身影。
那是一个妇人,穿着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粗布麻衣,上面密密麻麻,缀满了各色补丁,像一件沉重的百衲衣。她正艰难地、缓慢地,在山路上一步一叩首。
每一次俯身,她背上用破布带缚着的那个小小身躯,就跟着无力地晃动一下。
孩子看着有三四岁的样子,似乎睡着了,又或者……是更糟糕的情况。
妇人额头沾满尘土,脸颊瘦削,嘴唇干裂,只有那双望着山顶方向的眼睛,还烧着一点近乎绝望的虔诚。
“叫你滚没听见吗?”马车夫的鞭子即将甩出去。
“住手!”陆离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打断了马夫的咒骂。
马夫噎住,讪讪地放下鞭子。
陆离推开车门,在陈十一的搀扶下跳下马车。走近了,更能看清那妇人的狼狈与憔悴,以及她背上孩子那不正常的潮红面色和萎靡神态。
妇人被马夫一吓,本就惶恐,此刻见一位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娘子走来,更是瑟缩着想往路边挪,却因为体力不支和背上的孩子,动作笨拙又可怜。
“这位……嫂嫂,”陆离斟酌了一下称呼,语气尽量平和,“孩子病了?”
妇人猛地抬头,浑浊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一种混合着惊恐与希冀的光芒,像是溺水者看到了漂浮的稻草。
“小娘子,民妇不是故意挡路……我、我孩子病了,烧了三天,拉肚子拉得人都脱形了……听说山上有山神娘娘,十分灵验,我这就去求,这就去……”她语无伦次,一边说,一边又要就地磕头,背上的孩子随着她的动作发出一声细微痛苦的呻吟。
“别拜了。”陆离上前虚扶了一下,眉头紧锁,“孩子有病就找郎中,求神拜佛若是有用,还要郎中干嘛?”
这话说得直接,妇人呆住,茫然又无措。
“我略通些医术,”陆离淡淡道,目光落在孩子露出的半张脸上,“让我来看一看。”
“啊?哦!好,好!谢谢小娘子!谢谢小娘子大恩大德!”妇人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去解背上缚着的布带,动作因为激动和虚弱而颤抖不止。
陈十一见状,上前帮忙,小心翼翼地将孩子扶了下来。
脸颊烧得通红的孩子裹在一件纸衣袄子里,倒是没有补丁,双眼紧闭,呼吸急促,嘴唇干裂起皮。
陆离伸手探了探孩子的额头,触手滚烫。再轻轻翻开孩子的眼皮看了看,问妇人:“除了发热,腹泻具体是怎样的?是不是很急,里急后重,一次拉不多,但总觉得没拉完?大便里有没有像鼻涕一样黏黏的东西,或者血丝?”
妇人连连点头,眼泪扑簌簌往下掉:“是,是!小娘子说得太对了!就是这样……开始是水,后来就带了脓血,腥臭得很……孩子一直喊肚子疼,现在连喊的力气都没了……”
她描述的典型症状,让陆离心中最后的猜测得到了证实——这不就是楼镒他们家也得过的细菌性痢疾。
这种传染病,一旦在某一地出现了一例,就不可能只是一例。
“你们村里得了这个病的人不少吧?”
妇人脸一白,低头垂泪:“是。”
她太害怕眼前的小娘子扭头就走了。
这个病一开始就是她们家邻居的老公公先得的,已经病死了,现在就轮到了她的孩子!
“我能治。”陆离起身,居高临下地说,语气肯定。
妇人刹那间僵住,仿佛没听清,随即,巨大的狂喜和不敢置信淹没了她,她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又要磕头:“小娘子救命!求小娘子救救我苦命的娃!民妇做牛做马报答您!”
“嗯,你先在此处等着,看好孩子。”陆离制止了她的跪拜,转向楼氏的马夫,“就送到这里吧,这儿前面就是仙人山了,你回去吧。十一,你留在这里,照看一下这对母女。”
陈十一虽有些意外,但仍是恭敬应下:“是,真……陆娘子。”
陆离今天拿了农村户籍,已经决定放弃出家人身份了,陈十一自然也得改口。
“是是是,那小的这就告辞了。”马夫从一开始听到这病孩的症状时就吓得不住往后退了。
这不就是赤痢!
这个病别说农村穷人,就是他们楼氏的富贵人,也因此死了几个呀!要不是有小官人求来的神药,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呢!
此时一听陆离让他走,他是一刻不停打马调头就走。生怕晚一步,就被传染了,那可是要人命的疫病!
听着马车“咕噜噜”远去的声音,再看了一眼那气息微弱的孩子和几乎崩溃的妇人,陆离不再多言,转身快步朝着前方仙人山的山脚而去。
妇人紧紧抱着孩子,眼巴巴望着陆离离去的背影,又看看留下来的那位面容严肃的少年,眼泪无声地流淌,混合着脸上的尘土。
山风吹过,卷起路边的枯草,山神庙的影子似乎在树林缝隙里若隐若现。
片刻后,忽然一阵“嗡嗡”声传来。
妇人的心神全在孩子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前方山林异样的声音。只见她不停地用手去试孩子的额头,触手依旧滚烫,孩子的呼吸微弱却急促。
陈十一沉默地退后了几步,抬头望着半空中显得很小的无人机,心中也有些没底。
这听起来像是会传染的病!
就在妇人几乎要再次被绝望吞噬时,嗡嗡声重新传来。
第五十九章 山神显灵了
陆离去而复返。
她的手里拿着两包油纸,径直走到妇人身前,把水杯、油纸和保温瓶一字排开,打开油纸取了一点白色药粉,混入纯净水中递给妇人:“此药专治此病,一天一次,切不可多喂。少则为药,多则为毒。”
她言简意赅,把包着一些药粉的油纸递给妇人,“把孩子扶起来,慢慢喂他。”
妇人看着那从未见过的白色药水,眼中闪过一丝茫然,但对孩子生命的渴望压倒了一切。
她几乎是虔诚地接过药水,艰难地让孩子张开嘴,喂到嘴边。
好在孩子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大约也懂这是在救她的命,小心地吞咽了一下。
“这药……真能救我孩子?”喂完药,妇人紧紧抱着孩子,仰头看着陆离,声音颤抖。
她其实内心十分相信奇迹,只因她心中有朴素的价值观——贵人既然肯帮忙,就不可能是骗她,一定是菩萨心肠,不然哪有这个时间来理睬她们呢?
“一天一次,切记!还有此药,也是以温开水,或者凉开水冲泡,切记必须烧开又放凉的水,若拉得厉害就一个时辰一次,慢慢好了,药便减量,按时服用。两种药万不可搞错!”
这两种一种是抗生素,一种是补液盐,天差地别,搞错可是要出人命的。
陆离不厌其烦地叮嘱着护理要点:“回去用石灰处理排泄物,勤洗手,注意大扫除,病患之物用沸水煮。切不可喝生水,否则他好了,你们也得倒下。”
'“是,是,是!”妇人握着陆离给的两小包油纸,仿佛握着全世界。
“我给的药量不少,回村若有其他相同病症者,也让他们服药。此病会传染,光治你孩儿一人无用。”
“是是是。”
妇人看着怀中似乎因服药而稍稍安稳了一点的孩子,又看着眼前这位面容平静、眼神却带着不容置疑力量的美丽善良的小娘子,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最终化作汹涌的泪水,和重重地将额头磕在冰冷山路上的闷响。
“回去吧,别嗑了,折腾孩子也折腾自己。”陆离留下一句话,带着陈十一离开。
能不能救下这小孩,陆离也不敢保证。但是她知道,自己手中的抗生素,绝对已经是这个孩子最好的选择,已经是在南宋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命了。
山林里,嗡嗡嗡的声音再次响起。
背着孩子的妇人转身回眸,循着声音抬头望去,只见那小娘子似乎站在一个奇怪的篮子里,飞上了天空。
“神……神仙!”
妇人“噗通”一声跪下,心中激动地无以言表。
真的有山神!山神显灵了!
陆离在往上山上飞的途中,眼角瞥见另一座山头的红色屋顶,问缩在吊篮角落里的陈十一道:“旁边的山上,是不是有山神庙?”
“是的,大家都听说了楼氏的山神很灵,可这里是楼氏私山,大家进不来,所以就去了旁边的山神庙。”
陆离摸了摸下巴,说楼氏的山神灵,那不等于在说自己嘛。
正思索间,无人机便飞到了木阁前。
“十一,你先下去,我打算去隔壁的山神庙探探。”
“啊?哦。”陈十一看着悬停在半空的吊篮,心有戚戚焉,但还是硬着头皮,抓着绳索跳了下去。
被关在古建筑模型里面的王二狗,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吃着饼干和肉干,喝着最纯净的纯净水,舒舒服服躺了一天。
听到屋外的动静,他当即一个鲤鱼打挺爬了起来,趴在封闭的玻璃窗户前往外张望,很快就发现了渐渐飞远的无人机,以及向这里走过来的陈十一。
王二狗立刻抹了抹嘴巴,害怕上面还残留着食物残渣。那位漂亮的女菩萨不可怕,这个英俊的少年才可怕,昨夜打了他好几个巴掌。
他年龄要比少年大,但是身高完全被碾压,力气也是敌不过,只能认怂。最重要的是,吃了几顿饱饭的王二狗,已经铁了心要在这里当俘虏了!
就算少年天天打他骂他,他也不走!
操控着庞大的遥控器往隔壁山的山神庙飞去的陆离,也不太在乎会引起山神庙里人员的恐慌。
都已经来拜神了,就给他们“显个灵”呗。她相信满脑子封建迷信的信徒,会自动给她脑补好一切漏洞的。
只不过此时夕阳西下,天色有些晚了,白日里来求神的人,都已经陆陆续续离开。
夜里的山林虎豹豺狼横行,还是有点危险的。何况拜神讲究第一炷香,许多人都是一大早过来上香,下午上香的人,都已经寥寥无几了。
当陆离操控无人机悬停于山神庙上空之时,听到天空动静的庙祝及他带着的一个小道士从庙里走了出来。仰头望见飞在天上的无人机,以及无人机下吊篮里的陆离,一老一少震惊地嘴巴都合不拢了。
“师……师父,这……这是……是山神娘娘吗?”脸蛋圆滚滚的小道士仰头呆萌地问着师父。
“咯咯咯……”把各种经文都背得溜溜的庙祝却只会牙齿打颤学鸡叫。
陆离解下腰灯,打开最强那一档的灯光,直直罩着底下的两人,居高临下地凝望着。
老道士被光圈一罩,立刻跟烫着了一般跳开。
只是他跳得再快又哪里能有光快,陆离只需稍稍偏一点位置,光圈就追上了老道士。
可惜现在是黄昏,可惜这个不是强光手电筒,仅仅只是野外探照头灯。即便开到最大档,在夕阳的余晖下,也显不出威力,要不然估计老道士也得当场跪。
“居居居士……是是是……何方神圣?”老道士拉着小道士躲进了山神庙里。
他知道自己这个山神庙并不灵光,之前已经破落得不成样,要不是最近借了隔壁山神传说的光,他早该带着小徒弟去游方化缘了。
陆离打完招呼,关掉了头灯。
这是南宋呢,虽然买了太阳能发电机,也得省着点用,毕竟无人机是个吃电的大头。
“我是谁,不重要。”
她把无人机慢慢降落下来,只是还没等她跨出吊篮,山神庙内迎面冲来一股香味,冲得她脑袋一懵。
她立刻条件反射般抬手举起玩具枪就射。
“哒哒哒哒哒……”
第六十章 收编山神庙
山神庙里那尊本就彩绘斑驳、有点风烛残年之意的金甲山神像,被六连发的钢珠打得左半边身子都塌了,碎石和泥块散落一地,露出里面发黑的稻草和木架。
剩下半边还倔强地立着,一只完好的眼睛空洞地望着庙顶漏光的瓦缝。
一边的判官手里的笔刚好指向山神坍塌的胸口,一边的小鬼则咧着掉了半截的嘴,仿佛在嘲笑这场荒诞的崩塌。
它们把这残缺的山神衬得像个笑话。
老道士手里的拂尘都惊掉在地上。
一脸稚气的小道士,张着小嘴,目瞪口呆,眼前的一幕给他小小的心灵带来大大的震撼。
陆离僵在原地,她以为的危险,现在想来,其实不过是一股浓郁的香火。
只怪她手比脑子反应还快,就像当初砸那个入室小偷一样,毫不犹豫。她这个人,向来都是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风格。
刚刚那一股浓郁的香火冲进眉心之后,她的身体好像还出现了一点变化……
死寂。
只有山风吹过破窗的呜咽,和远处林子里莫名的鸟叫。
老道士先动了,他极其缓慢地转身,动作僵硬得像那尊还没完全塌掉的山神像。
他走到废墟前,蹲下,枯瘦的手指拂过一块彩绘碎片,上面还残留着一点金漆。
他的肩膀开始发抖。
“一百七十多……多年了。”他的声音干涩,片刻间就老泪纵横,“自建隆年间立像,香火虽断续,金身从未……从未……”
他突然抬起头看着陆离,浑浊的眼睛里有一种后者无法理解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惊恐,而是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
“你……你是何人?这……这是何妖法?为什么你会从天上飞来?”
陆离并没有回答老道士的话,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枪。现代的聚酯纤维质感让她瞬间镇定,她快速从腰上挂的布袋里掏出钢珠给手枪补上“子弹”。
泥塑的神像罢了,打了就打了,有什么大不了,能奈我何?
要是跟她玩横的,她连人都打!
这里是可以一走了之的南宋,又不用坐牢!而且再往上,就是最适合杀人越货的深山老林,她还有无人机在手!
这山神庙比陆离想象的破落多了,总共就一间庙宇,神像也就一人高而已。边上两间关着的门,想必就是这一老一小两个道士的住处了。
如此简陋,如此寒酸,又如此滑稽。
一老一少而已,她难道还怕他们吗?
肉乎乎的小道士这时蹭了过来,躲在他师父身后,探出半个脑袋,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萌萌地看着陆离,带着好奇、惊讶和兴奋,唯独没有恐惧。
老道士没理会徒弟,依然颤巍巍地盯着陆离,又看看残缺的山神,再看看判官和小鬼那近乎滑稽的姿态。
忽然,他极其轻微地、几乎难以察觉地扯了一下嘴角,那是一个荒凉到极致的、近乎笑容的表情。
“报应吗?”他喃喃自语,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山神老爷自己都不灵了……借别人的光……如何守得住……哎……”
老道士的话没说完,但那种深入骨髓的颓败和认命,迅速蔓延。
他缓缓弯腰,捡起了他的拂尘,拍了拍上面的灰,动作恢复了某种迟缓的平静。然后,他转向那半边山神像,深深作了一揖。
“神威……受损,弟子无能。”他的声音恢复平静,“今日之劫,或是天意。香火断续,金身蒙尘,非一日之寒。”
他转过身,不再看陆离,而是对他的小徒弟说:“徒儿,收拾一下。山神爷……暂时就这样吧。”
小道士“哦”了一声,蹲下身开始捡较大的碎块,一边捡,一边偷偷瞄着陆离。
陆离此时正在发呆,但她发呆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自己失手打坏了山神像,而是因为她的眼前忽然多出了一立方大小的光影空间。
“我的娘咧,我这是……开启了空间?因为刚刚的香火吗?”陆离暗自嘀咕,心念一动,就把手中的已然变成大型号的玩具手枪收进了空间里,再一动,手枪又出现在她的手里。
为了验证,陆离爬出吊篮,走进山神庙,走到小道士的身旁,蹲下身触碰到地上金甲山神的碎片,念头一转,这些碎片就悉数被转移到了她的空间里!
正在收拾的小道士和老道士,双双被这变故吓了一跳。老道士甚至吓得一屁股坐倒,手惊恐地指着陆离。
小道士虽然也吓到了,但可能初生牛犊不怕虎,很快就平静下来,歪着头问陆离:“你是山间的老虎精吗?”
师父说过,漂亮的女人是老虎,可凶了!眼前这个女人又漂亮,又会飞,又会隔空打神,还会挪移之术,肯定就是老虎精变的!
“吾乃隔壁山神。”陆离决定跟老道士摊牌了,“你们这庙的香火本来就借的我的光,我是来了结因果的。”
老道士神色一阵扭曲,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倒是小道士闻言蓦然睁大了本就很大的眼睛:“什么?你真的是山神娘娘?师父师父,她说她是山神娘娘!”
老道士猛地捂住小道士的嘴:“不要说……不要说……”
“小道童,伸手。”陆离不理会老道士,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包果脯扔进了小道童的怀里——这是她今日跟楼镒吃饭后打包的餐后果脯。
“跟着我混,我不会亏待你们。”陆离淡淡说了一句,“新的山神像,明日天亮之前会有的。”
说完,她抬起手,按动袖子里的激光笔,对着供桌上瓷盆里的黄纸,片刻间就把纸引燃了。
她这么做,主要是给他们点震撼。
“旧的神像,不要也罢。这就当是送它最后一程吧。”说完,陆离毫不犹豫地绕过供桌,朝着剩下半尊神像用力一推,推下了高台,摔得粉身碎骨,然后被她悉数收入了新得的空间里,塞得满满当当。
老道士已经整个人傻掉了。而年纪不足六岁的小道士,此时所有的心神都在用来抵抗怀中的诱惑——这一包果脯实在是太香太香了!比干瘪的贡品闻起来还香!
第六十一章 老虎报恩
陆离收拾完神像,拍拍手,转身毫不犹豫地往外走。走之前,还不忘把她身上剩下的饼干和肉干,都放在了供桌上。
她不在乎这两一老一少俩道士吃不吃肉,就当他们吃肉,毕竟开荤的道家并不少的。
“我走了,你们好好收拾一下山神庙。晚点我会再回来的。”陆离重新爬进吊篮,对着两人说了一句。
“嗯!嘶——”小道童吸了一口口水,用力点头。他已经对陆离产生了好感——因为她能变出好多好多好吃的!
他一点都不害怕陆离,他天天听的、拜的、学的都是有关于此的呀!此时让他见到了活的神,正说明了师父没有骗他呀!
飞离山神庙后不久,陆离在半空就忍不住又试验起了新得的神奇空间,并顺手把空间里破碎的山神像碎片丢进了岩石缝隙里。
身处深山老林的上空,她无惧法度,也不必在乎高空抛物。
回到仙人山溪谷台地,陆离刚跳出吊篮,原本忙着收拾木材的陈十一就扔下手头的活,急匆匆跑了过来。
“陆娘子!你可回来了!”他几步抢上前,压低了声音,手朝着台地下方的溪坑方向指,“奇事,真是奇事!刚刚我正在收拾,边上林子里哗啦一阵响,一头大虫叼着一头顶大的鹿,径直蹿到咱院门口!它把那鹿往地上一撂,瞅了我一眼,那眼神……竟像是通了人性,低低吼了一嗓子,转身就没影了。”
“那鹿呢?”
“我已让王二狗去溪坑边处理那头鹿了。”
陆离闻言心头一动,快步走到台地边缘,往溪坑望去。
果然,一头壮硕的梅花鹿躺在青石板上,边上还放着一盆装着血的碗,王二狗正处理着鹿。大约也是第一次接触,整个人手忙脚乱的。
下一秒,陆离忽然想到了什么,朝着木阁方向叫唤了起来:“绵绵!绵绵!绵绵!”
然而无论她怎么叫,那头原本一见了她就会冲进怀抱的小老虎,都没有出现。
陈十一在边上讷讷道:“陆娘子,绵绵它……它跟着大虫跑了。大虫一出现,原本扑鸟玩的小家伙就向它跑了过去,我瞧那大虫低头嗅了嗅它,又舔了两下,小崽子就跟着大虫的尾巴梢,一颠一颠没入林子了,头都没回。”
陆离转身垂眸,看了溪坑边的死鹿片刻,失落地叹气道:“果然别人家的孩子不能养啊,这就跟着亲娘跑掉了!”
这头鹿,大概率就是母虎付她的抚养费。嘿,细想起来,还怪讲究的!
既然小老虎跟着它娘跑掉了,不接受也得接受了。转念一想,有母虎教它兽语和捕猎本领,回归自然天地,也算是好的结局。
“那今晚就烤鹿肉吃吧,吃不完的冰起来,我今晚弄些冰块过来。”陆离转身,心思已转到另一件事上,“十一,去,拿个空布袋随我过来。”
“是。”
陆离走到木阁一楼大堂囤货的角落里,这里堆叠着几袋她从现代买的东北大米。都是十斤装的,经过线性缩小之后穿越到木阁世界,10斤就相当于83斤左右了。
陈十一拿来了布袋子,陆离毫不犹豫地吩咐:“拆一包,倒二十斤左右的大米进去。”
“是!”陈十一二话不说便利落地拆线、分装。
细长晶莹、粒粒饱满的大米形成一道小小的瀑布,腾起淡淡的米脂香气。约莫二十斤的米被装入布袋里,他随即扎紧口子。
陆离则从边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了两颗排球那么大的鸡蛋,撕了两片脸盆那么长的青菜叶子,放进一只漂亮的竹篮里。
这篮子原本只是工艺篮,放小白兔毛绒玩具的,才巴掌大小,拿到这儿却是正常尺寸,刚刚得用。
这些东西陆离都是给隔壁破落山神庙里面的一老一小俩道士准备的,以她背靠整个现代的力量,多养两个小人轻而易举。
而她准备的分量,足够让人惊喜,又不至于让人脱离掌控。
“把这些米和这篮子东西搬到外面吊篮上。”
“是。”陈十一一手布袋一手篮子,半点疑问也无地往屋外无人机的方向走。
待陈十一往吊篮里放好东西,陆离便取出被她收进空间的无人机遥控,开始捣鼓。
陈十一这时才好奇地问陆离:“陆娘子,你这是?”
陆离随意道:“隔壁的山神庙也是我的人了,给他们送点东西。”
“山神!”陈十一闻言肃然起敬。
他家仙人原来管的不止这一座山,连隔壁也是。
陆离自然是不知道陈十一脑补了什么的,听到他喊山神,不由轻轻一笑:“山神?若真有灵,也不会让它的弟子饿得面黄肌瘦。这世道,有时候,人比神可靠些。”
今日那座山神庙,说是庙,其实不过一间小小的石头房,论大小和精致度,甚至都比不上陆离从现代买的古建筑模型呢!也就屋顶的瓦片和檐兽稍微可以看看。
陆离按下无人机启动钮,旋翼开始低速旋转,搅起尘埃,发出低沉而稳定的嗡鸣,融入山谷的大自然白噪音里。
陈十一不由自主地退后两步,每次见到无人机升空,他眼里都混杂着敬畏与困惑。
吊篮缓缓离地,载着精米、鲜蛋和小青菜,稳稳朝着对面山腰那点孤寂的灯火飞去。
夕阳西下,墨色一点点浸润群山。无人机的指示灯在苍茫暮色中明明灭灭,恍若一颗低调的星辰,执行着它沉默的使命。
山神庙内,原本摆着泥塑山神像的位置空了,只剩一个基座,突兀地立在中央。两边的判官及小鬼,没有了神为中心都显得狰狞了起来。
老道士望着那处空白,又看看身旁鼓着腮帮子,像一只小仓鼠一样无忧无虑“咔嚓咔嚓”啃着果脯的小徒弟玄清,心里那点不安又浮了上来——今天傍晚发生的一切,太像是一场梦了!
那位自称山神的小娘子自天上而来,抬手间泥塑神像灰飞烟灭。
她是谁?是正神显灵,还是山精野怪?
老道士在这山中守着山神庙修道几十年,也没见过这样离奇之事。
“嗡嗡嗡……”
一阵声音由远及近,从云雾缭绕的山那头传来,低沉而稳定,越来越响。
第六十二章 小山村
听到无人机的声音,耳聪目明的玄清立刻蹦了起来,扯着老道士洗得发白的道袍袖子,雀跃不已:“师父你听!是山神娘娘的‘云辇’!山神娘娘又来了!”
老道士被他拽着,走到庙门外那片小小的石坪上。
抬头望去,一个形制古怪的“法器”正穿透薄雾,缓缓下降。
法器顶上几片长翼飞旋,带起强劲的风,吹得四周古树的枝叶哗啦作响,也卷起了地上的尘土和落叶。
法器下方悬着一个藤编的吊篮,正稳稳地朝着石坪中央落下来。
这是老道士一天内第二次见这飞行法器了,心里仍免不了惊悸。
这到底是仙家手段,还是墨家机关术呢?
不,墨家机关术不会如此神奇。
他认识墨家的隐居族人,如果他们有这个本事早就被朝廷引为座上宾了,何必隐居。
吊篮触地,顶上旋翼的嗡嗡声不止。
小道士玄清早已按捺不住,老道士一个没拉住,他便像只小猴子般窜了出去,三两步跑到比他人还高的吊篮边,努力踮起脚尖,两只小手扒着篮沿,使劲想把脑袋探进去看个究竟。
可篮子太深,他小小的身子徒劳地晃荡着,只能透过吊篮的缝隙看得见里面似乎有东西,却瞧不真切,急得他“哎呀哎呀”直叫。
“徒儿,莫要莽撞!”老道士呵斥了一声,脚步却也不由自主地加快。
走到近前,他先按住了躁动的小徒弟,这才定睛朝篮内看去。
只见吊篮里一边放着一个漂亮的竹篮,竹篮里有几片硕大的青菜叶子,还有两颗闻所未闻的大蛋,色泽形状倒像鸡蛋;另一边则是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
老道士伸手,把竹篮和布袋都提了出来。
“哇!好大好大的鸡蛋!师父,这是天上神鸡下的蛋吗?”小道士玄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把排球大的鸡蛋抱了出来,摇摇晃晃的样子吓了老道士一跳,慌忙抢过。
“小家伙你急什么?仔细摔了!”
老道士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手有些发颤,把鸡蛋和青菜叶子取出后,想了想,又把漂亮的竹篮放回去了。
过了片刻,“法器”果然提着吊篮又飞走了。
老道士这才去解那布袋的系绳。绳子一松,袋口敞开,里面是满满当当、颗粒晶莹的白米!
跟鸡蛋和青菜叶子一样,这米也是他闻所未闻的大白米。米色纯净,在暮色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一股淡淡的、属于谷物的朴实香气隐约飘散出来,钻进鼻腔。
“咕噜噜——”
一声悠长而响亮的肠鸣,毫不客气地从老道士干瘪的腹部传出,在突然安静下来的山门前显得格外清晰。
他老脸一热,却见小徒弟玄清根本没在意。小家伙此时整个脑袋几乎都要扎进米袋里,小手抓起一把白米,看着它们一颗颗都有他指甲盖那么大,如粗沙般从指缝流泻,嘴巴张得圆圆的,发出无意义的“哇”声一片。
老道士看着那硕大的白米、鸡蛋、青菜,再抬头望望暮色渐浓、深不见底的天空,心中五味杂陈。
那小娘子绝不是一般人,这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这非神非妖的存在,为何要关照他们这一老一少、守着破庙的穷道士?
最终,他还是对着那空茫的天际,深深作了一个揖,声音干涩却郑重:“老道……无量天尊,多谢……娘子赐食。”
山风掠过,林涛阵阵,仿佛某种沉默的回应。老道直起身,轻轻拍了拍还在对着白米欢喜的玄清。
“别看了,徒儿。”他的声音温和了些,“把东西搬进去。今日……师父给你做一碗水蒸蛋。”
夜幕降临,郑二娘未进村口,先闻哭声。
她背着四岁的囡囡,在村头老槐树下停了脚步。
哭声从祠堂方向传来,时断时续,像钝刀子割在心上。
她背上沉甸甸的,但心情却已经不似中午背着囡囡离开时那么沉重了。
听着哭声,郑二娘忍不住摸了摸怀中的油纸包,这是山神娘娘给的神药呢!
“娘亲?”趴在她背上的小团子,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似乎是奇怪她为什么停在村口。
“没事,囡囡现在还难受吗?”
“不难受了。”懂事的囡囡在她的背上摇摇头,软软地趴着。
“不难受好,不难受就好……”
郑二娘托了一下娃的屁股,继续往村里走。绕过祠堂时,她看见了草席裹着的尸身,露出一只失了人色的小脚丫。
她别过脸,加快了脚步。
家家户户门前撒着石灰,空气里弥漫着艾草与腐烂混合的气味。
推开自家院门,更浓的臭味扑面而来。
“死哪儿去了?”丈夫赵四从堂屋冲出,双眼赤红,“娘也染上了!你——”他猛地顿住,盯着她背上那睁着一双懵懂眼睛的女娃,“囡好了?请到郎中了?”
郑二娘摇摇头,解下背带,将囡囡抱进里屋。孩子的额头仍有些烫,但比早上好多了。
她迟疑片刻,从怀中取出两包油纸,放在桌上。
“这是……山神娘娘给的药,专治赤痢。”
赵四的眼睛亮了起来,像饿狼看见血肉。
他一把抓起油纸,拆开看着洁白如雪的药粉,呵斥道:“怎么不早说!”
转身就要往西厢婆婆屋里去。
刚迈出两步,他又收了脚,转身道,“你去。”
并将油纸包塞回二娘手里,语气不容置疑:“家里还要靠我干活,我不能靠太近。你去伺候娘服药。”
郑二娘的手微微发抖,她看着丈夫后退半步的动作,又看看手中的油纸包。
这是她给囡囡求来的救命药呀!
“愣着作甚!”赵四低吼,“那是你婆婆!”
郑二娘垂眼,吞下千言万语。她给囡囡掖好被角,触摸到女儿逐渐正常的体温,心里某个地方松动了一点。
接着从柜底翻出一块干净布巾,系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推开西厢房门,恶臭几乎令人窒息。
婆婆蜷在草席上,脸色蜡黄,身下的秽物已染脏了半条裤子。听到动静,老人浑浊的眼睛睁开一条缝。
第六十三章 后果是什么
“药……”老婆婆干裂的嘴唇翕动,“李婶家的孙子昨天喝了符水……今天下午没了……”
郑二娘跪坐下来,取了有些冷掉的水冲药。她扶起婆婆,感觉老人轻得像一捆枯柴。
“这是什么?”婆婆盯着白色的水,忽然警觉,“也是符水?”
“是我一路磕头磕到山神庙山下,山神娘娘看我心诚,显圣出来赐下的。”郑二娘低声说,“能治病。”
“山神娘娘?”婆婆咳嗽起来,喷出血丝,“你……你莫不是听了什么邪术……我不吃……”
“娘,试试吧。”郑二娘的声音很轻,“这是神药,很灵的,我给囡囡吃了点,现在烧退了不少。”
老婆婆猛地睁大眼睛,枯瘦的手抓住郑二娘的手腕:“你给女娃儿吃了?你——”
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她。
郑二娘抽出自己的手,趁机将药水送入婆婆口中灌下。老人挣扎了几下,终于咽了下去。
接着郑二娘也不说话,就开始清理秽物,更换草席,动作机械而熟练。
窗外天色渐暗,哭声不知何时停了,村庄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
婆婆的呼吸渐渐平稳,昏睡过去。郑二娘摸了摸她的额头,依然滚烫,但冷汗似乎少了些。
丈夫在院子里劈柴,斧头高高扬起,狠狠落下,木屑飞溅。一下,又一下。
里屋忽然传来囡囡洪亮的哭声。
郑二娘急急起身,脱下外套和布巾,擦擦手,朝着自己的心肝宝贝跑去——对她的丈夫、她的婆婆而言,囡囡只是个赔钱货,但对她来说,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宝贝!
没有人可以和她的宝贝相提并论!
她不知道这药够不够救下她的宝贝,所以她只给婆婆泡了很少的一点,另外一包压根没泡——反正婆婆也不要吃。山神娘娘说了,这一包要一个时辰喂一次呢,她要先保证囡囡的药量。
囡囡只是睡梦中的哭闹,并没有醒,也没有再拉。
今晚的哭声暂时停了,而明天,鸡鸣依然会响起,日子还得过下去。
郑二娘抱着囡囡久久不说话,她听见了囡囡渐渐平稳的呼吸声,也听见自己肚子的咕噜声——她一天没吃东西了。
“她娘。”赵四不知何时站在门口,声音有些异样,“晚饭……我热了粥。”
郑二娘没回头,只是将妞妞抱得更紧些。
“娘若好了……”赵四顿了顿,“这药,能让几家用?”
郑二娘终于转过脸,月光下,丈夫的脸上混杂着希望与恐惧,还有她熟悉的那种算计。
“不知道。”她说,声音平静,“山神娘娘没说。”
赵四怀疑道:“你莫不是被谁骗了吧?怎么山神爷变成了山神娘娘?”
“赐药后,山神娘娘飞走了。”
“真飞走了?”赵四怎么就那么不信,“你不会看花眼了吧?”
他虽然迷信,但是活这么久,何时见过神仙啊!
“真飞走了。”郑二娘脸上现出敬畏的神色,这模样,绝不像是撒谎。
事实上,郑二娘确实发自内心地认为,她下午就是遇到了山神娘娘带着判官和小鬼显圣了。判官驾马车下地,小鬼跟着山神娘娘飞天。
虽然山神娘娘的座驾很奇怪,但再奇怪,也飞天而去了啊。不是神仙,又会是什么呢?总不能是山间的精怪大发善心来救她的囡囡。
“行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药呢?”
“要先治好囡囡,这是我磕头求来的。”
郑二娘微微扬起脸,露出那片磕得青青紫紫的额头。
赵四啐了一口:“治治治!当然要先治好自家的。”
话毕转身摔门而出。
此时“山神娘娘”陆离,正抓着一块香喷喷的烤鹿肉在吃,并发出一声遗憾的叹息:“比今天酒楼里的差多了呀!”
陈十一羞愧地低下头:“我……我会努力的。”
“不怪你,今天那酒楼的厨子是御厨之后呢,你哪能跟他比厨艺。”陆离耸耸肩,“我就是随口一说。你们都吃啊,多吃点,那么一大头鹿呢!”
“可以拿到山下换钱。”陈十一说道。
“用不着,这么好的鹿肉当然自己享用,换钱的东西我多的是。”陆离可不愿意拿老虎送的野生鹿肉去换钱。
开什么玩笑啊,这可是老虎送的哎!
换钱她不会拿现代的工业品去换嘛!她还准备了好几个现代玻璃罐和镜子呢,还有胡椒、香皂、糖,太多了,去换钱不比鹿肉性价比高多了!
说到现代工艺品,陆离放下碗筷,擦擦手,准备上楼穿越了。
把人家山神庙里面的山神像打坏了,她得去现代弄一个。不过她并不打算买山神像摆件,而是另有想法。
回到现代,陆离恢复真身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她新得的空间。
结果令她哭笑不得,空间还是在的,但原本在南宋一立方大小的,现在只剩一个火柴盒大小,放个打火机都够呛。
不过,倒是能放不少小抄——可惜了,陆离没有作弊经验,纵有空间在手,也是不敢用的。
她先拉开冰箱,往冰冻层的抽屉冰了许多自来水,接着掏出手机,搜索附近有3d人像打印机的商场。她记得有个高中同学,曾经把打印出来的本人手办拿到学校显摆过。
现在科技发达,不止有拍立得照片,也有拍立得手办了。
打印自己的真人手办替代山神像,这是陆离在山神庙收到那股香火并因此激发出空间后,顷刻间就想到的。
香火这东西,好像真的有点用。就算没用,她也没什么损失。
至于后果?陆离根本不带怕的。
当收益远超成本的时候,风险算什么?
她能在山神庙收到香火,就说明人们信的是她而非泥塑神像。修仙不就是夺天之造化,抢他人之资源。不争不抢不可能成仙为神,纵观封神榜,没有一个神位是靠忍让得来的。
也许她的性格里,就是有一丝疯狂因子在。
不过既然要做3d人像,陆离还需要一套古装,现代装没有仙气。南宋的古装是迷你款,恢复真身的她可穿不了。
好在她现在就住西湖边,满西湖的古装美女呢。她只要去国贸中心随便转一转,就能做一套完整的古装妆造。
第六十四章 真人手办
在去做古装妆造前,陆离打算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农作物种子。
楼镒都已经给她送来了山林的租赁契约了,溪谷台地那边好多山地可以开发成梯田。她有仆人,又有播撒的无人机,不种白不种。
而且她也很好奇,现代的粮食种子拿到南宋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样的果来。
身负数万巨款的陆离,现在已经是个打得起车的富婆了。因此出门直接就喊了网约车,没有再浪费时间等公交。
现代社会,只要有钱,买什么合法商品都很方便。
陆离在菜场的农副商品店选了两斤高产黄心土豆种子,老板跟她保证,十天左右就能出芽。土豆这种在清朝养活了无数老百姓的高产粮食,那是穿越种田必备。
另外她还选了同样非常高产的两斤番薯种子,听老板建议直接买的带芽种。
至于还有一种高产的粮种玉米,南宋现在是农历十月份,不是很适合种植,等明年开春三四月份再说。
除此之外,陆离还顺手买了菠菜、茼蒿、小白菜这些生长周期短又耐寒的菜籽;还有胡萝卜、白萝卜、豌豆、蚕豆这些同样适合农历十月份种植的蔬菜。
买好了种子,陆离直接打车去国贸中心。
那里有好几层给西湖游客量身定做的妆造店,价格陆离在网上查了一下,从一百到几百不等。但她没有下单,打算到了现场再说。
她可没有时间干等着妆造,她要选直接能上手的。
陆离走进国贸中心,一路看过去,只觉这些妆造过于浮夸,下睫毛以及大卧蝉假到离谱。这样的妆造简直就是换头,她怀疑都不能通过人脸识别。
陆离去打印人像就为了收集信仰之力,如果搞得不像自己就没意义了。
因此她最终选了一家服饰高档、刺绣精致的店,只租衣服、做头发,不化妆,价格比那些粗制滥造的妆造要便宜,而且还不必排队。
做完造型,陆离就提着古装拖地裙摆,直奔有3d人像打印机的商场。那地方就在附近,走路比打车更方便。
两小时后,陆离拿着花钱加急赶出来的真人手办,左看右看,唯妙唯俏,由衷地感叹:“现在的科技真是太发达了!贵也是真贵!”
这一个30cm的手办,算上加急费,花了她一千九百块呢!
回去的路上,陆离一边走,一边刷着手机。
这两天忙着穿越、忙着在南宋发财、忙着查资料,好些时间没有闲心刷过手机了。
刚点开渣浪的首页,就被一个红得发黑的“沸”字吸引了注意力,这代表此新闻的热度沸腾了。
陆离定睛一看,热搜标题是这样的——#曝光了!郑恬的素人男友#
腥风血雨体质的女明星,果然一点不假。陆离点开新闻一看,这偷拍照片中浑身都仿佛发着光的男人,不是凌九又是谁?
照片里,郑恬就站在他的身旁,头顶只到他下巴的位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脸温柔地望着男人的侧脸。
高糊的偷拍照挡不住男人的帅气,照片里他连脸上的光晕都是恰到好处的。正因为绯闻男主太帅了,所以消息一出来就爆了,所有人都下意识相信了这个绯闻。
有眼睛的人一看就知道,郑恬绝对已经看了男人很久很久,这是发自内心的生理性喜欢,演都演不出来——至少郑恬给人的感觉是没有那么好演技的。
但陆离的脑海中却浮起郑恬歇斯底里,以致于吴蒙毫不留情地喊人把她叉出去的画面。就算两人有情况,恐怕也已经是过往云烟。
不知为何,陆离笃信这是假新闻,是郑恬自导自演。
但为什么呢?
像郑恬这样的顶流偶像,曝光恋情无异于自断前程。
之前就有一位男顶流特别豪迈地官宣了自己的女朋友,导致粉丝量断崖式下跌,事业也出现了分水岭,直线下滑。以致于后来者都不敢轻易效仿。
所以郑恬的举动,让陆离很是摸不着头脑,她不在乎粉丝和流量了吗?想着走着,归一书斋的门口就到了。
陆离被今日书店内外人头攒动的景象吓了一跳。她本来还想着把楼镒给的装着户籍文书的木匣子拿来卖掉,现在看来是不能够了。
这么多的人,不是举着手机就是架着长枪短炮,甚至还有开着补光灯直接在书店门口直播的。
陆离可不愿意贸然闯进奇形怪状的镜头里,她不喜欢别人的摄像头。
“这里怎么这么热闹,发生什么事了啊?”边上有游客奇怪地问。
“男朋友男朋友,郑恬的男朋友在这里!”
“真的假的?怎么可能!”
“来的都是郑恬粉丝吗?”
“还有一些是自媒体和狗仔。”
陆离在边上听了一会儿,又看了看吵吵嚷嚷的书斋内部,就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了,并没有上前去凑热闹的打算。
她回忆着张开双臂能堵住整个楼道的魁梧大汉吴蒙,以及两个飒爽利落仿佛007真人版的女子。心想有他们在,这群疯狂的粉丝和自媒体应该是上不了二楼的吧。
何况二楼全是价值连城的古董,看起来贵得要死的瓷器,也摆得到处都是。若是有人不长眼地挤进去,磕了碰了,有几个算几个,恐怕都得赔得倾家荡产。
想想看,这可是一张不起眼的符纸都要卖六万的男人!
陆离走远了些,仰头遥遥看向归一书斋二楼阳台的方向。
穿过栏杆的缝隙,发现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凌九竟然还是一如既往淡定地手执棋子,自己跟自己下棋。他的身影在树影下斑驳,仿佛世间万物都无法影响到他。
陆离忍不住笑了,心想:多亏了归一书斋是在西湖的核心区域,无人机永久禁飞。不然可能会享受到跟全红婵妹妹家一样,被无人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摄的待遇。
其实她还有点好奇,凌九被一群直播狂和追星狂缠上会是什么样。这几天,他应该都不能下楼了吧。
就在陆离收回目光的瞬间,凌九抬眸看了过来。人来人往之中,他的目光精准地落在陆离离去的背影上,若有所思。
一分钟后,陆离转入一棵梧桐树旁的小道,彻底在凌九的视野里消失。
凌九收回目光,神色平静地往棋盘上落下一子。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第六十五章 小老虎回来了
回到家中,陆离把新采购的东西一一缩小,塞进木阁。接着把自己的真人手办也缩小,直接放在了一楼廊檐之下。
这时门铃响起,是她闪购的冰块到了。
虽然说陆离自己也往冰箱里冰了水,但那么多的水要凝结成冰,没有四五个小时是不可能的,不想在现代浪费时间的陆离索性直接买了。
只要肯花钱,网上几乎什么都有的卖。
开门把冰块取出,一一放进新买的不锈钢大盆里,然后缩小了,直接挨着木阁的台阶摆放。
一切准备完毕,陆离脱下衣服,缩小后穿上南宋古装,摸出装着平安符的小黄袋子,抽出里面的平安符打开仔细看了一会儿。
字是看不懂的字,符是看不懂的符。不知是否心理作用,陆离觉得经过两次穿越,黄符纸上面的朱色笔迹似乎淡了一些。
“哎,两张六万,一共只能使用十二次,一次穿越五千块啊,真贵!得抓紧找个可替代的,不然被垄断了很可怕。”喃喃自语了一句后,陆离小心把符纸收好,塞进棉毛衫的口袋里。
她在南宋只买了外衣,并没有买内里,内里穿的还是现代的服饰。加厚棉毛衫什么的,就算是娃衣,也比古装更保暖方便。
木阁内,王二狗端着碗筷准备出来洗刷刷时,赫然见到廊檐下的陆离,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行礼:“见过神仙娘娘。”
结果他在那边作揖鞠躬了半天,却听不到任何动静,偷偷抬眼一看,吓得“啊”一声惨叫,倒跌在地。
“干什么,你叫魂啊!”在屋里收拾的陈十一呵斥。
正在这时,陆离从楼梯上款款而下,懒懒地问:“嚎什么呢?”
王二狗听到陆离的声音,偏头去看,再看看廊檐下一动不动的“陆离”,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这也有个陆娘子……”
现代高科技打印出来的手办,缩小后拿到木阁,就只比真人略矮,再加上各方面都惟妙惟肖,连眼睫毛都打印得一根不差,不怪王二狗迷糊。
陆离懒得对这个俘虏解释,只对陈十一道:“外面是我的神像,你跟他去把它搬进吊篮,一会儿我要去隔壁山头一趟。”
“是!”陈十一答应一声,走到屋外,见到陆离等身真人手办,也是吓了一跳。好在因为有了一点心理准备,倒是没失态。
他瞪了一眼还在地上仰倒着的王二狗:“还不快起来,跟我一起把神像请过去?”
“啊?哦,是是是。”王二狗一骨碌爬起来,点头如捣蒜,都不敢再看这逼真的手办一眼。
两人一手托着手办的脚,一手扶着腰,正欲抬起来,又险些双双摔倒。只因这手办的重量远比他们想象的轻多了,别说跟泥塑的神像比,就是跟真人比,也轻得多,也就21KG左右。
稳住身形后,两人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心有余悸。这要是真摔了,他们自己还无所谓,对神像可是大不敬了。
相比跟着陆离去过“天庭”的陈十一,王二狗此时满脑子的浆糊。
一直到两人小心翼翼地把神像搬进吊篮后,他才小声问陈十一:“哥儿,陆娘子……是人吗?”
陈十一瞥了他一眼:“是神。”
王二狗倒吸一口冷气,虽然他在这半山的木阁中见多了神奇之处,但跟亲耳听到“神”字还是不一样的。
原本他内心对陆离的身份猜测一直是在“妖怪”与“神仙”之间徘徊,甚至更多倾向于“妖怪”。此时听到陈十一笃定地回答,身子都发飘了。
他这样的人,竟然被神仙俘虏了。给神仙当狗,那也是狗神啊!谁敢说二郎神的哮天犬不是神呢?都说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在想什么呢?还不快去把碗刷了!”陈十一看王二狗脸上露出傻呆呆的表情,立即呵斥。
“是是是,小的这就去。”王二狗浑身一震,感觉干活都更起劲了!
陆离慢悠悠走到吊篮前,从口袋里面掏出一面丝巾,挂在神像的两只耳朵上。
太类真人,可能会产生恐怖谷效应,就遮半张脸吧。
陆离调整完丝巾,正欲爬进去时,忽觉身旁一阵风起,一股熟悉的味道扑来,竟然是之前跟母老虎走掉的小老虎绵绵回来了。
她当即大喜:“呀,绵绵!嘿嘿,你回来了?算你有良心,没有白养你。十一,快给绵绵泡点奶来。”
“是。”陈十一应声而去。
小老虎长得飞快,陆离现在抱久了就感觉手酸,喂完奶之后,就把它放进了吊篮里,说道:“既然来了,就跟着我一起去山神庙吧。”
“嗷呜~”小老虎当然是陆离说什么是什么。
“十一,再去搬一块肥皂团来,另外冰块我已带来,你去把剩下的鹿肉冰了吧。”
“是。”
放好香皂后,陆离便带着自己的真人手办及小老虎往隔壁山的山神庙飞去。
第一次飞上天的小老虎居然一点都不慌,被陆离抱着俯瞰山林时,还差点兴奋地要跳下去,多亏陆离反应快,一把按住。
“不要命啦!你还没有翅膀呢,就敢往下跳!”陆离轻轻拍了小脑虎的脑袋一下。
小老虎如通人性一般,在她的手心里蹭了蹭,仿佛在卖乖。
无人机飞抵山神庙上空之时,一老一小两道士听到动静,早早站在石坪上等着了。
看到陆离身边的神像,老道士吓了一跳,这这……这分明是这女妖的分身啊!
小道士玄清反而因年幼不知畏惧。
当小老虎从吊篮里飞扑而出时,玄清那叫一个又惊又喜:“师父,真的有老虎!”
山神的左右是判官和小鬼,从来没有听说过是小老虎的,这漂亮女人肯定是老虎精!
小家伙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师父快夸我,看我猜中了”的喜悦。
陆离眼神直视老道士:“道长,还不请神归位吗?”
“……”
老道士今晚的三观都被一连串的变故搅得稀烂,好在道家人都通透,能屈能伸。如今人在屋檐下,那就先低头。
他默默地焚香诵经,然后在陆离的协助下,一起把这具陆离的真人手办请上了莲花台。
第六十六章 种田了
手办落定那一刻,陆离只觉一股舒服到灵魂都颤抖的香味扑面而来。
她深深吸一口气,心情很好地看着老少两位道士:“以后每隔七天,我会给你们送一些物资过来。”
顿了顿又道:“别忘记了,要日日给我诵经上香!否则,就把你们扔进深山喂老虎!”
她取出一块脸盆大的香皂,放在了供桌上,对老道士道:“这是肥皂团,你们俩用它好好洗洗,下次见,不要再让我看到有虱子从你们的身上爬出来。”
可惜没办法把古风建筑模型直接搬到这儿来,不然再给山神庙扩一扩才好呢。现在就这一间小庙,真够寒酸的。
片刻后,陆离招呼了小老虎一声,坐上无人机离开。一老一小两个道士站在月色下,仰头目送她渐渐飞远。
“师父,我们这里还算山神庙吗?”玄清清脆的童音打破了夜的宁静。
“算。”老道士目光一沉,“当然算。神驻灵台,不假外求;道生虚室,自然显化。”
“什么意思啊,师父?”小道士听不懂,仰头继续问。
老道士摸了摸他的脑袋:“意思是只要心中有神,神就在心中。”
“哦。”小道士呆呆地点点头,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反正,不管是山神娘娘还是老虎精,他都喜欢呢!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果脯,满足地咬了一口,真好吃!
清晨的和平村,在一片哭声中惊醒。
又有人死了。
趴在床头的郑二娘猛地醒过来,第一时间去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冰冰凉凉的,她颤抖地把手指放在了孩子的鼻尖。
温热的呼吸喷在她的手指上,令她瞬间喜极而泣。
娃是睡着了,也是真的退烧了,而不是变凉了!
恰在此时,房门被从外面推开,赵四一边披上厚厚的夹着芦花的楮皮纸衣,一边朝房里探头张望:“囡怎么样了?娘那里你去看过没?”
郑二娘擦擦眼泪,给娃把被角掖好,默默起身走出房间后才说:“囡退烧了,我现在去看看娘。”
“嗯。”赵四瞥了郑二娘一眼,低声说,“阿大家的老头子没了,我现在过去看看,家里你自己顾着。”
“好。”
“那个,你给我说说,那药要怎么吃,保长家也有人中招了,我去给送点药。”
郑二娘回头看了一眼房间的方向,从怀中掏出一包装着药的油纸:“用凉开水冲半调羹,一天吃一次。”
“知道了,拿来给我。”赵四伸手就要来抓。
郑二娘连忙转身躲过:“我去分。”
说完不等赵四同意,就急急往屋里去了。
其实昨晚她已经为女儿藏起来一些药了,但仍唯恐不够,生怕赵四拿走太多。只有自己亲手分,她才放心。
郑二娘家的囡囡自从退了烧,身体就一日好过一日,恢复得比她奶奶快多了。
保长家也因为赵四及时送上的药,压住了疾病,没有死人。
村子里没有秘密,很快大家就都知道赵四家有救命的神药,纷纷来求。
赵四当然不可能白白给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自家娘子求来的药,岂有白白送人的道理。但都是一个村的,很多还是同族人,他也不敢过于要价。就是要个几十文,甚至几个鸡蛋、几斤米的,虽不多,好歹也算是些收益。
最重要的是在给药的过程中,赵四收获的尊重。
因为这药,村里因赤痢而死的人一共就三个。其余染病的人都被救了回来,算是平安度过了这场疫灾。
而提供了救命药的赵四,在村子中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
村里的人后来从赵四老娘的口中得知,这救命神药是山神娘娘看郑二娘心诚,显圣赐下的。
当日病得奄奄一息的赵家囡囡被郑二娘背出村时,很多人都见到了。因为她们的方向是往荒无人烟的山里去的,也不怕把病气传染给别的村,因此连保长都没有阻止。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病得快死的小丫头,竟然得了山神娘娘垂怜,亲自赐下神药救命。
没有一个人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如果不是山神娘娘显圣,这么可怕的赤痢怎么治得好呢?
其他都是虚的,只有摆在眼前的疗效是真实的。
跟赵家囡囡差不多时间染病的李婶家的孙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就在赵家娘俩从山神庙回来的当天下午夭折了。
两个娃,一个喝的是跳大神的给的符水,一个喝的是山神娘娘赐的神水。一个见了阎王爷,一个留在了人间,差距太大了。
跳大神的神婆谋财害命啊!
李婶家已经拖着孙子的尸体,去堵了神婆的门两次!夭折的小孩不入祖坟,叫他们如何不恨呢?
如果没有囡囡做对比,可能他们还没有那么恨。正因为有了对比,才更加心痛。
不同于小山村的几家欢喜几家愁,山中隐居的陆离,这些日子倒是过得非常充实。
她已经带领着陈十一和王二狗,把溪谷台地周边的一些山坡,修整出了梯田。
现代拿来的土豆块及番薯种,还有那些蔬菜种子,都已经被分批种了下去。这台农保无人机也第一次发挥出了它最原始的功能,给一整片梯田都撒下了细密的雾水。
在陈十一和王二狗眼里,那就是陆离施展了云雨诀的法术,心中对其越发敬畏。
播完种,看着眼前整整齐齐的梯田,陆离忽然又有了新想法。或许她还可以在这里搭一个玻璃花房,种些鲜花什么的。
隐居么,不能只是种田呀,总得来朵鲜艳的花调剂调剂。
她的目光又转向剩下那些未开发的坡地,不无遗憾地想:人口还是太少,好多地都浪费了。应该多养一些小人,反正又不是养不起。不然光靠现在的虾兵两三只,种田都种不过来。
唯一麻烦的是,她所在的溪谷台地海拔太高,气候相对山下还是有点不适宜生存。且上下山如果不是有无人机,就实在太费时间了。
但是若养了小人,总不能让所有小人都坐无人机,那得花她多少钱呐,关键是电力也供应不上,所以还得修一条山路。
不过这里是楼氏私山,修路之事,还得跟楼氏商量。
第六十七章 有仙则名
当清晨的薄雾还缠绕着村口的老槐树时,郑二娘已经提上竹篮准备出门了。
篮子里是新蒸的米糕,还冒着丝丝热气。这是还愿的供品,她特意揉了糖霜进去。
“锵——!!!”
锣声忽然炸响,又亮又急,像一把锋利的刀,割开了村子连日来的阴霾。
紧接着,鼓点跟了上来,咚咚咚,沉甸甸地敲在人心坎上。
不再是送瘟神时那种虚怯的闷响,而是饱满的、恨不得把胸膛都擂破的欢腾。
郑二娘听到铜锣之声,仔仔细细给囡囡穿上为新年准备的楮皮纸裘,胸口的位置还绣着“平安”字样。
孩子的小脸残留着病后的些许苍白,但眼睛已经恢复了黑葡萄似的亮光,正抓着她娘的衣角,直勾勾地看着她娘挎着的篮子。
她咽了一口口水,奶声奶气地说:“米糕是给山神娘娘的,囡囡不吃。”
“囡囡乖。”郑二娘一把背起她,用布绳固定着位置,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哽咽,“跟娘去给山神娘娘磕头还愿。”
推开院门,郑二娘愣住了。
窄窄的村路上,早已汇成了人的河流。
打头的是他们村的保正,村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他的独孙这次也病得很凶险,多亏了赵四及时给的山神娘娘救命药,才没有一命呜呼。
此刻,保正换上了一身全新的楮皮纸裘,亲自扛着一面系着大红绸的牛皮大鼓,鼓槌抡圆了砸下去,像要把积压的恐惧全砸出去。
他身后,四个精壮后生抬着一乘简陋却披红挂彩的神轿。
那是用旧门板和竹竿赶制的,轿帘是赵木匠家那床过年才舍得铺的、半新的红被面。轿子里没有神像,只端端正摆放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油纸,上面蒙着红布。
山神赐下的“神药”虽已用完,但那承载恩泽的两张油纸,便是山神显圣的见证,须得请去庙里。
再后面,便是全村的男女老少了。
男人挑着担,担子里是各家凑出的最体面的供品:褪去了烟熏的腊肉,露出油润的肌理;被捆着脚的鸡,咯咯叫着;堆成小山的新蒸的米糕,点着胭脂红;甚至还有一小坛浑浊却珍贵的家酿米酒。
女人和孩子们,手里也没空着,新做的糕点、刚摘的野花、新买的线香。
没有人特意组织,但人流自然而然地跟着锣鼓队,向着有着山神庙的山脚涌动。
说话声、笑声、孩子的欢呼声混在锣鼓里,织成一片暖烘烘的、生气勃勃的景象。
郑二娘想悄无声息地混入人潮,却被保长家眼尖的儿子瞧见了,喊赵四将她拉到了最前头。
她可是唯一见到山神娘娘显圣的人,还带回了救了全村人命的神药——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染了赤痢,但只要村里有一人得病,就是瘟神降临,老弱病残都难逃脱的。
朝廷公山上的山神庙,本就是十里八乡村民筹建的,为了方便祭拜,不像陆离木阁所在的楼氏私山溪谷台地海拔那么高,也就百来米的高度。
人们鱼贯而行,敲敲打打一刻钟也就到了。
别看这山神庙小,但此时此刻,却比大庙宇更令人敬畏。
庙前那块不大的石坪上,早就听到动静的老道士等在那里,空位很快就被黑压压的人头占满。
后来的人挤不进去,就跪在庙外的山坡上、石阶上。
保正放下鼓槌,从神轿里请出两张油纸,郑重地高举过头顶,一步步走向庙门。
所有的嘈杂在这一刻骤然低伏下去,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和风吹过破庙檐角的呜咽。
老人将油纸供在掉漆的供桌正中,转过身,面对村民,张了张嘴,没说出话,老泪先滚了下来。
他猛地撩起衣摆,朝着那尊脸上蒙着半截丝巾的活灵活现的女神像,直挺挺跪了下去。
“跪——”
老道士一声嘶哑地喊,像是打开了闸门。
坡上坡下,庙里庙外,不分老幼,所有人齐刷刷跪倒一片。
额头触到冰冷潮湿的泥土,却没人觉得凉,心里都揣着一团火。
其中最受震撼的是郑二娘,她激动地对着左右喊:“真的是山神娘娘!真的是山神娘娘!我见过她显圣的样子!就是这样,半点不差!她现身时甚至都没有蒙面!山神娘娘!山神娘娘啊——”
保长听郑二娘这么说,更是激动,苍老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撼动人心的力量:“巍巍山神,赐我仙药,活我子孙!此恩此德,永不敢忘!和平村世代奉祀,不断香火!”
“山神娘娘、山神娘娘——”
男女老幼的呼喊汇成一股洪流,冲上屋檐,荡开林梢,在山谷间激起隆隆的回响。
无数额头重重磕下,砰砰作响,混杂着再也抑制不住的、释然的嚎啕与感激的呜咽。
郑二娘紧紧搂着囡囡,把孩子的小手合十,教她磕头:“快给山神娘娘嗑一个,是她显圣化凡救了你呀!孩子,你是个福气大的!”
她抬头望着神像,仿佛又看见那日陆离婷婷袅袅的模样。心中最后的一丝不确定,此刻都烟消云散。
从此,她就是陆离最铁杆的信徒之一。
给山神的供品很快就堆满了供桌,漫到了地上。
线香插满了香炉,插不下的便密密地插在庙门口的泥地里,成百上千点猩红的光,在微风中明灭。
阳光终于完全跃出山脊,金灿灿地泼洒下来,照亮每一张流淌着热泪的脸。
老道士紧紧抓着拂尘,被眼前的一幕感动地老泪纵横。
他已经从村民的七嘴八舌中,听出了事情原委。就从这一刻起,他对陆离产生了真正的信仰。
能显灵的就是真神,管她什么来历呢!
这山川大地之上,甚至还有“老虎庙”啊。采参人进山前会去祭拜,希望借“山大王”的威风降服猛兽。
而他这间山神庙现在所供的神像,为村民们驱散了疫病,如何不配享受人间香火呢?
华夏大地,从来只有不灵光的神,才会被信徒抛弃——甚至鞭打。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第六十八章 送钱的人来了
木阁三楼,正在聚精会神学习的陆离忽然灵台一震。一道先天之炁形成的天籁之音在耳边响起,直抵灵魂。
她的视线瞬间失去了焦点,不知落在了哪处虚无。
足足一炷香的时间,陆离才被楼下陈十一切木头的声音拉回现实,不由地一怔。
片刻之间,她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之前学习带来的头昏脑胀都消失了,现在十分神清气爽。
“刚刚我是怎么了?”陆离从毯子上一跃而起,走到窗边,遥望山神庙所在的方向。
她有一种感觉,刚刚那梵音的出现,应该跟山神庙有关。
每次她吸收香火之时,都会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这一次的感觉尤其强烈。
念及此,陆离心神一动,召唤出空间查看,但并无变化,还是一立方大小的样子。
收回空间,没有犹豫太久,陆离关掉电子书,转身下楼。
她打算飞临隔壁山头看看。
楼下王二狗在拖地板,陈十一则正做着木工。陆离从现代买的小木头,到了木阁世界却是刚刚好的装修木材。
因此这几天陈十一除了下地,就是做木工,勤劳得快赶上996了。
至于俘虏王二狗,没什么特殊的技能,就负责打扫等粗活,偶尔也给陈十一打打下手。
“绵绵呢?又不见了?”陆离问。
“是的,一大早喝完奶就钻进林子里不见身影了。”陈十一放下手中的东西,躬身回复。
“哦。”陆离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自从小老虎与母老虎相认之后,白天基本都看不见身影。大概率是去深山寻母老虎了,好在晚上会吃饱归巢,陆离也习惯了。
虽然绵绵也是有妈的虎宝了,但陆离还是给它准备了不少肉的,晚上经常给绵绵加餐吃夜宵。
楼氏之前送来的贡品里,肉类绝大部分都是绵绵消耗的。对待自己的爱宠,她可是一点都不吝啬。小老虎长得比一般的野生小虎壮实多了。
等存货吃完,她还打算去现代超市买肉投喂。毕竟现代的食物拿到木阁吃,这很实惠。
正想着,陆离走到了无人机前。
她停顿片刻,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单手撑住吊篮的边缘,抬脚轻轻一跃,竟然被她轻而易举地翻越进来了。
以前陆离脑海中的种种设想,经常是脑子和眼睛会了,手脚不会,今日竟然同步了。
这是不是说明,今天这一口浓郁的香火,虽然没有增加空间,引起什么质变,但也确实提升了她的身体素质?
无人机缓缓升空,朝着山神庙的方向飞去。只飞了一分多钟,刚越过山头,陆离就按下了悬停,以避免被底下的人发现。
望着山神庙那边蔓延到山下密密麻麻的人形长龙,她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有这么多人同时给她上香,难怪隔了一座山头,她的感觉还是那么强烈。
只是不知道底下这群人,是为了什么都挤到了山神庙。按说以这座山神庙之前展露的破落来看,信徒应该不多啊。
信徒多的如灵隐寺,那富得恨不能用金砖铺地呢!而这座山神庙原本的山神像,可是惨得连彩绘都脱落了,两个道士也是一身褴褛。
陆离站在空中,默默俯瞰了一会儿众生相,然后便打道回府。
她打算晚上再过来一趟,问问老道士是怎么回事,顺便也给小道士带点维生素泡腾片吃。
小道士玄清是个可爱的小吃货,陆离非常喜欢投喂他。对他的喜欢,仅次于小老虎。
她甚至在上次回现代打印真人手办时,还特地给他在山下定制了好几套小道袍呢,过段时间就能取货了。
乖巧听话又萌萌哒的人类幼崽,可不比萌宠逊色。
在飞回木阁的途中,陆离居高临下,又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是楼镕带着随从上山来了,不用说,肯定是给她送账本和钱啦,毕竟双方的合作也有一个月了。
不过此时楼镕等人还在半道上呢,想爬到溪谷台地,起码还得一个小时,陆离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打扫一下,马上就有客登门了。”陆离下了吊篮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唯二的两个手下打扫房子和洗脸。
她自己则径自上楼,梳理之后与楼镕的谈话内容。
为了发财,陆离是做了不少准备的。
她并非财会方面的学生,对于账本这些之前是毫无接触的。跟楼氏的合作,除了出货之外,其余人员、店铺、渠道、账本都是楼氏提供。如果她再一头雾水,那说不定被卖了还要给人数钱。
所以必须得学习,这段时间她特意查过南宋的记账方法。
此时广泛被应用的是四柱清册法,是这个时空最先进的会计核算法。其影响力延续了数百年,是中国会计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同时也是高度适配古代中央集权财政管理的需求。
但对于一家私人商行来说,此法有许多不足之处,最明显的便是盈亏计算滞后且不精确。
陆离因此恶补了现代财会知识,虽然时间比较仓促,所学不精,但也不算睁眼瞎了。到时候跟楼镕提一嘴,但凡他们有商业头脑的,也该触类旁通。
约莫半个时辰后,正看着电子书上财会知识的陆离,听到了窗外传来的客人声音。
陈十一也在此时上楼通传:“陆娘子,楼大官人到了。”
“好,你先请他们落座,喝杯饮料吧。”
“是。”
由于不会南宋的茶道,所以陆离没有准备过茶叶,家里备着的还是维生素泡腾片。但适合南宋小人的桌椅板凳,陆离已派陈十一陆续下山补充好了,此时用来待客正好。
楼镕跟上次一样,一副儒商的模样,让人瞧着就心生好感。
“楼兄,别来无恙。”陆离一边走下楼,一边随意地抱拳行了一礼。
楼镕也不挑她的礼,笑着起身作揖回礼:“陆娘子,别来无恙。楼某今日来,带了账本及给陆娘子的分红。”
说完,他拿起边上放着的珠算摇了摇。
第六十九章 给你政绩给我钱
虽然楼镕很贴心地带来了珠算,但这注定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陆离的珠算水平还不如她的口算呢,毕竟都是小学的知识了,学完考完就丢,哪还能记得。
“用不着珠算,我随便看看就行。”
陆离取过账簿,就开始看了起来。
摆在她面前的,正是“四柱清册”。
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大柱下,一行行小楷记录着专营店铺月余的进出。
不说繁体字看得人皱眉了,内容也繁复得令人头晕。一笔胡椒的买卖,往往要在几处反复登记,方能勾稽平衡。
看陆离眉头微锁地翻着账簿,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喝维生素水的楼镕倒是很惬意。
对于这些账簿他本就胸有成竹,初次合作,里面一点弄虚作假都无,自然安心。
半晌后,陆离合上了账簿,抬眸对楼镕道:“楼兄,这四柱法乃单式记账,虽勾稽分明,却不够灵活。”
楼镕放下玻璃杯,笑道:“陆娘子有所不知,现在朝廷户部也是使用此法的。”
言下之意,这法子很先进的!
陆离道:“我且问你,若有一日,我提供的货品越来越多,既贩胡椒,又营肥皂团,还卖这养生浆。收支交错,‘旧管’、‘实在’,还能一眼看清究竟是赚是赔,赚在何处吗?”
楼镕苦笑:“不瞒陆娘子,这做生意记账之事,本来就颇为复杂。但我楼氏投入的账房人力亦不小,你可放心,再难再复杂,多费心时日,总会理清。之前有言在先,无论盈亏,该给陆娘子的收益不会少。”
“我与贵府合伙,拿出来的又都是好货,自然必须得双赢,不接受任何其他结果。”
陆离起身,走到无敌宽大的桌子前,将手边一叠空白便签纸拉到身前,老神在在道:“楼兄,你看我这借贷复式记账法如何?”
她提笔,不画竖柱,先在最上方写下货品、银钱、客欠、本钱、损益几列。
接着,取过某日第一笔流水:售出上等肥皂团一个,收银1.2两。
“四柱之法,重在货物本身增减,”陆离笔尖游走,“但我们或可换个念头:每一笔买卖,无非是‘得’与‘失’转换。”
她在货品下写“减:上等肥皂团一大块”,在银钱下写“增:1.2两”。
随即,在另一行简略标注“借:银钱1.2两;贷:货品(上等肥皂团)一大块。”
楼镕的眼神粘在了纸上:“借?贷?此非钱谷借贷之谓?”
“此处‘借’与‘贷’,非指借入贷出,而是记账符号。”陆离道,“可将其看作阴阳二气。一笔交易,必有来处,必有去向,必使二边总额恒等。这便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她接着模拟:“支付账房月俸五两。借:损益(薪工)五两;贷:银钱五两。”
“再比如贵府私人支取家用十两。则记借:本钱(楼东家)十两;贷:银钱十两。”
随着陆离笔下清晰分列的两栏,一项项交易不再散落各处,而是像被无形的丝线成对串联。
银钱减少,必有去处;货品减少,必有补偿。
楼镕起初只是疑惑地看着,渐渐地,神情变得郑重,脸上露出深思之色。
眼见陆离仅用半页纸,便将店铺一日纷杂交易记录完毕,最后左右两栏总计,数目竟然一丝不差地平衡。
更令他心惊的是,想知道今日是赚是赔,只需看“损益”一栏;想知道欠人多少、人欠多少,“客欠”与“应偿”赫然分明;想知道家底,“货品”与“银钱”结余也是一目了然。
“这……这是……”楼镕的声音都有些发颤,“如此一来,不止是记录过往,更能即刻看清当下财务状况,且每一笔皆有源流对应,不易篡改遗漏。尤其是合伙经营、多业并举之时,各人本金、利润分成、各类盈亏……”
他越说,眼睛里的光芒越亮,仿佛看到了一个全新的、秩序井然的数字世界。
“妙啊!陆娘子,大妙啊!若用此法,各处铺面伙计只需按此规则记录流水,即便我不在,回来后也能迅速汇总,查核全盘。而且,这‘借’、‘贷’平衡之法,本身便是极佳的查错手段!”
陆离点头:“正是。此‘借贷复式记账法’,核心便是这‘平衡’二字。无论交易多么复杂,最终必须借贷相等,如阴阳相济,天地守恒。以后我看账簿,也不用看这一大堆那么累人。”
楼镕激动地离席作揖,眼中光芒灼热:“陆娘子,此法可能传授于楼氏?楼某必备厚礼相谢,或者陆娘子也可直接开价!”
“更具体地传授,我没这个时间与精力。方法就是这个方法,已经告知楼兄了,你再琢磨琢磨,是否比现在的记账办法更好?”陆离淡淡一笑,并没有开价。
对于复式记账法,她现在也不过就只略通皮毛,说些理论罢了,但用来启迪本就浸淫商业多年的人够了。
有些事就像是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捅就破,接下来就是发展补充。
至于拿它换钱?之前她是没想,之后嘛,看楼氏的表现了。
楼镕抚掌而笑:“那是必然,此复式记账法妙哉妙哉。今日听陆娘子一席言,令楼某茅塞顿开。”
说到此,他又深深向陆离行了一礼:“陆娘子,请受小子一拜。日后但有驱使,在所不辞。”
在楼镕的眼中,面对此新奇记账法,不仅看到了他们楼氏家族做账的便利,更瞬间想到了他在翁山当县令的父亲。
若将此法写信告知父亲,由他来公开,那就是妥妥政绩呀!
可惜小弟楼镒今年才要去参加春闱,尚未金榜题名。不然由正经走科举进入仕途的小弟来公布,利益将比靠父荫入仕且已上了年纪的父亲更大化。
其二叔楼璹便是因在临安府於潜县当县令时创作《耕织图》,而一路官运亨通,成为他们楼氏目前的话事人的。
也就是这法子不是他楼镕原创,而是陆离提供。未免夜长梦多,他必须得立刻写信告知父亲,不然等一等小弟,或者等他自己中了秋闱……
罢了罢了,人不能太贪心。
楼镕当下便作出决定,回去定要禀告母亲,取出家藏宝物拿来酬谢,如此方能放心。
第七十章 时机未到
送走楼镕,陆离拿着第一批货的尾款对着阳光瞅了瞅。一个三两的金铤,卖给凌九说不定还不如装金铤的刺绣荷包值钱。
楼镕本来还想用会子支付,被陆离果断拒绝。她只接受金子,为此不惜牺牲一些汇率。下一次结算,不能按省陌来了,要以足陌计。
陆离毫不犹豫答应了,她可不敢赌南宋的纸币信誉——最主要的是,纸币拿现代一文不值。如果是完整版,说不定还有点古董价值,迷你版想以古董出,怕是也难。
纸币本身并无半分价值,这一点跟金子完全不一样。
这个月的收入实在不算多,且因不是首次拿货了,还没有预支定金。
但下一次,她的收入肯定能涨了。毕竟这次楼镕下山,要的货量比之前多许多。
黑胡椒和白胡椒各拿走一百斤,折金约2两;普通的十元三块香皂两百块,折金约20两。
这些都是按足陌即一贯等于一千文计的,损失了不少。
但是没办法,南宋绍兴年间,金银本来就不是常规流通货币。她非要都以金价计,只能按理论上的足陌来了。这是默认做法,倒并非楼氏坑她,陆离心中也有数。
除了这些常规的,这次陆离还另外提供了在现代都要每块几十的洗脸皂五十块(一块只能切分十小块);洗脸皂的小样赠品一百块(现代才硬币大小,但缩小后拿到南宋却是刚刚好巴掌大,大小合宜)。
新的洗脸皂双方并没有当场定价,交由楼氏看看市场反应后再定价。陆离给的定价指导,是得比着市面上最贵的肥皂团来。
正装精致的洗脸皂,二次切割后就不精致了,反而小样更适合包装成高大上的精品。因此正装会定价便宜点,小样则会包装成高奢。
陆离没办法在实体店里拿到更多的小样赠品(买也不行),因此只能在现代的网购app上下单了。
她已经尽量选看起来靠谱的店,比如标着十年老店的代购店、拼多多黑标、京东、苏宁这些。如果还是买到假货,那只能说没办法了,就让南宋人也感受一下后世华夏商人造假的能力吧!
其实陆离手中除了胡椒香皂,还有其他更好的东西的,比如镜子!
现代正常尺寸的桌面镜,缩小后带进木阁,就相当于落地镜了。
这种现代工艺制作出来的高清镜子,放在只能使用铜镜的南宋,就是奇珍,绝对价值连城,瞬间帮她实现财富自由都不是难事。
历史上,清晰的玻璃镜子要到十六世纪才由威尼斯工匠发明。一问世就风靡欧洲上流社会,不知有多少国家派出商业间谍去窃取镜子的秘密。
南宋打磨很光滑的铜镜,虽然也可以清晰照出人影,但维护很费钱费力,远不如现代镜子方便。
陆离若是现在把镜子投入市场,绝对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四面八方关注。
届时就算是楼氏这位地方名门望族合作伙伴,都未必挡得住外面觊觎的人。
毕竟哪怕是在明州地界,目前的楼氏虽然最鼎盛,却也算不上一家独大。当利益足够大时,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因此陆离认为此时还不是让镜子上市的时机,等她再积蓄些力量后考虑。
可惜了,她本来是想在现代多买一些玩具仿真枪,然后再收拢一些流民,加强一下自己的武装力量。结果大数据就给她推来个十九岁的军迷少年,因网购十几把仿真枪后被判了十多年。
哎,她也只能缓缓图之了。
之后的时间,陆离没有再出门,就窝在三楼电子书前学习。说好了要去参加国考,就一定去参加。
楼下的陈十一忙着做木工,敲敲打打的声音一点都影响不到陆离。她是个一旦专注某件事,就可以心无旁骛之人。
傍晚,山神庙人去楼空,重新归于宁静。
老道士带着小道士,收拾着人群散去后留下的狼藉。面对插得乱七八糟的香,老道士一点都不觉得麻烦,打扫起来甘之如饴。
毕竟对于任何一座庙来说,香火旺都是好事。
今天村民带来的贡品,虽然大部分供完神之后又被带走了,但总归还是留下一些的,足够他们一老一少吃好些天。
再加上这段时间陆离的投喂,两人现在一点都不用担心吃不饱了。
就在两人把庙门前石坪打扫出来时,天空中传来了熟悉的“嗡嗡”声。
正是陆离驾着无人机,于晚风中降临。
这次她是坐在吊篮边上过来的,只因吊篮里的空间被三个巨大的苹果塞满了。
这些陆离从现代带过来的不知道加了什么科技与狠活的苹果,放了都十多天了,还是新鲜得很,一点都没干瘪。
大苹果的直径有成人手臂那么长,四五十斤重。现代的水果拿到缩小后的木阁世界吃,就是这么有性价比。
待无人机停稳,陆离跳下吊篮,摸摸放下扫帚兴高采烈迎上来行礼的小道士脑袋,说:“今天给你带了好吃的,快去篮子里看看。”
小道士玄清早就已经闻到了苹果的香味,也看到了吊篮里冒出头的红尖尖。闻言左手包右手,拱于胸前,躬身至齐眉,似模似样地口呼了一声“无量寿”,然后抬头乖乖冲着陆离眨巴大眼睛。
经过几次踮脚试探,玄清已经很清楚,凭他的小身板是不可能够得着吊篮内的东西的。
陆离被玄清萌萌的小眼神逗乐,伸手捏了一把小家伙肉嘟嘟的小脸,然后招呼老道士过来,一起搬了两个巨大的苹果下来。
陆离掏出军工刀,随手就给玄清切了一块下来,让他捧着吃。这两个大苹果,足够一老一小吃好几天。
天气冷,也不怕会坏。
虽然说苹果的果肉接触到空气后氧化得特别快,但两个之前都吃糠咽菜的道士,显然是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小问题的。
逗完了小道士,让他捧着苹果块去一边啃,然后陆离看向老道士,开口问道:“今日山中为什么来了这么多人?”
老道士便把村民们吃了药,特意上山来还愿的事说了。
第七十一章 山间野猴子
末了,老道士忍不住问陆离:“陆娘子,那药是你赐给农妇的吗?真有可以治好赤痢的神药?”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陆离摸了摸下巴,“啊,不错,确实是我给的药。那日我回山,见到一农妇背着病殃殃的小孩子一路磕头,瞧着可怜,就顺手帮了一把。没想到,他们竟也识货,猜到我是山神。”
“大慈大悲无量观!”老道士闻言立刻给陆离端端正正行了一礼——跟玄清一样躬身齐眉。
这于他们道士而言,是只有敬神时才有的礼。
陆离瞧着老道士心悦诚服的神色,心情大好,又问:“那农妇今日也来了吗?见了我的神像怎么说?”
“激动万分,磕头不止。”
陆离摸了摸下巴,望着自己下半张脸戴着丝巾的神像没出声,眼睛咕噜噜转着,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主意。
半晌后,她才收回眼神,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油纸,里面放了几个巴掌大的维生素泡腾片,塞给小道士。
“这是维生素片,一片可分成六等分,泡温开水喝,能强身健体,抵抗风寒。但也不可贪吃,每日最多泡一小片足以,多了就成毒了。听到了吗,小家伙?”
“听到了,玄清谨记陆娘子吩咐,不会贪吃的!”小道士玄清连忙作揖保证。
“嗯,今天就这样吧,我走了。”陆离摆摆手,坐上吊篮,操控无人机飞离山神庙。
“恭送山神娘娘——”就在陆离升空之后,老道士忽然扯了嗓子来这么一下,倒把陆离吓一跳。
反应过来后,陆离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跪地行参拜大礼的一老一小道士,微微一笑:“地上凉,都起来吧。知道我是山神就好,别忘了日日给我诵经上香。”
离开山神庙的陆离,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操控着无人机,继续往上飞。
距离山神庙上方不远处,有一片竹林。吊篮擦过竹叶,惊不起一只山雀。虽也有“簌簌”声响起,但那几十双亮晶晶的幽绿眼睛,却不属于鸟,而是属于一群猴子。
此时它们个个吊在粗壮的竹子上,仰着头,看荡着小腿坐在吊篮边的陆离越飞越近,仿佛认得她。
陆离操控无人机悬停于竹林上方,一个翻身,进入吊篮,用力抱起鲜红浑圆的苹果,朝着竹林的空地往下抛。
“嘭!”
饱满至极的果肉四分五裂,崩出浆汁。清冽到近乎锋利的甜香,瞬间迸发出来,浓郁得陆离在上空都闻得到。
竹林里的“簌簌”声,变成了急不可耐的“吱吱”声。但猴子们只在竹林里跳来跳去,竟然没有一只冲向摔碎的苹果。
终于,第一只老猴从竹梢跃下,轻巧地落在苹果旁。
它褐色皮毛光滑,眼神里有种长者般的沉着,伸出爪,小心地从地上掏起一小块苹果果肉,嗅了嗅。仿佛觉得没有危险,又或者是抵抗不了野果短缺的冬季里新鲜的水果香味,犹豫再三,老猴终于把苹果块轻轻放进了嘴里。咬一口,嘎嘣脆。
其他猴子见状再也按捺不住,纷纷从竹梢跃下,围拢在碎裂的巨大苹果边上,抓耳挠腮地围着苹果转圈圈,竟然不争抢。
“呦,这可比峨眉山的猴子懂礼貌多了。”陆离在竹林上空看得好笑,索性寻了一处空地,降下无人机,从空间翻出军工刀扛在肩上,施施然走进猴群。
猴群自动往两边分开,为她让出道来。
很快,陆离便来到了苹果边上,用刀尖插起一块苹果果肉,递给离得最近的一只猴子。
那猴子仿佛能弄懂陆离的意思,速度飞快地接过果肉,然后又蹿上了竹子,吊在上面晃晃悠悠地看着陆离。
陆离继续用刀尖插果肉分给众猴,像一个猴王一样给她的子民布施。
她把一块块白玉般的果肉分出去,猴子们也是一个挨一个地伸手接过,送进嘴里。汁液有时从嘴角溢出,它们便伸出舌头飞快地舔去,露出满足的拟人姿态。
傍晚的山风里,只剩下这“咔咔”的咀嚼声和竹叶拂动的“沙沙”声。
就在陆离分完最后一块苹果果肉时,猴群边缘传来一阵细微的骚动。
一只瘦小得可怜的幼猴,正努力想扒上一只母猴的背。
那母猴背上已有一只幼崽,便有些不耐烦地耸动身体,抓着小猴的脑袋,随手一甩,甩在满是竹叶的泥地上。
它没有立刻爬起来,好像被摔疼了,就那样蜷着,小小的身体微微发抖,发出低弱得几乎听不见的呜咽。
猴群自顾自地清理着爪子和脸,没有谁多看它一眼。
这不知是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还是被母亲抛弃了的小猴子,在这山林里,像一片多余的叶子。
须臾,它抬起头,湿漉漉的黑眼睛茫然地转着,然后,对上了陆离充满兴味的目光。
它看了陆离一会儿,忽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细得像树枝的四肢支撑着它,一步一步,有些踉跄地,朝她走来。
不一会儿,小猴子就走到陆离脚边,仰头望着这个对它来说如同山峦的“巨物”,然后伸出前爪,钩住了她的裤腿。
陆离没有把它踢开,只是好笑地看着它。
它开始向上爬,爪子勾扯着布料,小小的身体蹭着她的小腿、膝盖,接着蹭蹭两下就跳到了陆离的肩膀上,将整个小小的身躯,窝进了她的肩颈之间。
陆离偏头,看着蹲坐在自己肩膀上的小猴子。看它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蜷缩起来,像一只毛球,只露出一点褐色绒毛的脊背,紧贴着她颈侧的皮肤。
周围吃食的猴子们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陆离。
老猴子的目光在陆离和小猴身上停留片刻,又转开了。
陆离半晌没动。
良久,她抬起手,摸了摸毛球脊背上柔软的毛。
它没有躲,反而更紧地朝她颈窝里缩了缩。
夜色渐浓,太阳的余晖慢慢消散,林子里的光线变得越来越暗。
“你这小家伙,怪会挑人的。”陆离一声轻笑,抬脚往无人机处走,“跟着我可以啊,就怕你到时候见了虎哥吓破胆。”
无人机重新起飞,天空就在此时飘飘荡荡下起了雪。
第七十二章 风雪夜,不出门
却说楼镕回到家中,并没有向族里的账房提及复式记账法一事。而是即刻入后宅,与其母何氏关门密谈了片刻,接着就去书房给父亲楼琛写信。
何氏寻出陪嫁重宝——一尊保存完好、长约一米的唐三彩枕头,交给楼镕。
翌日,陆离梦中只觉有人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猛然吓醒,睁眼一瞧,床尾蹲着一头小老虎,直直盯着她,可不就是“虎视眈眈”!
陆离失笑,抱过小老虎:“你今日还没出去野呢?你一个纯阳之体难道也怕风雪?”
“嗷~”小老虎奶声奶气地叫一声,仿佛回应。
陆离撸了一会儿小老虎,就感觉是在撸着一个硬齿梳,不由叹道:“绵绵啊绵绵,你这一日大过一日,毛长得越来越硬,姐姐我很快就不敢撸你喽!”
成年老虎毛似钢刷、舌有倒钩、轻轻一掌就有几百公斤的力,全力一击那得有数吨。什么铁链、车玻璃、铁栏杆在野生老虎面前都不堪一击。
陆离想象着绵绵长大后的雄姿,不禁喜不自胜。
未来虽然抱不了小老虎,撸不了毛,但是可以威风凛凛地当山大王啊!到时候出远门还可以把小老虎藏在车厢里,敢有劫道的,都不用她自己动手,绵绵一声虎啸就能吓退众人。
毕竟像武松这样敢打虎的英雄,也就只有在演义里了。
正跟小老虎乐着,床底下忽然又传来一阵“呜呜”的声音。
陆离低头一瞧,昨天那头跟着她回家的小猴子,正可怜兮兮扒着床脚,想靠近又不敢靠近。
毕竟也是有着高智商的猴啊,不像单细胞的大鹅那么猛,对双方的实力心知肚明,可不敢直面老虎的巴掌。
它没有在见到小老虎的第一时间吓得“吱吱”乱窜,已经算是胆子大了。
陆离对着毛发蓬松可爱的小猴子招招手:“呦,这是洗干净了呀。过来,洗干净就允许你上床了。”
昨夜带回小猴子后,陆离立刻将它扔给了陈十一,命他把它刷干净。
她自己也是立刻沐浴更衣,深怕小猴子身上带着什么虱子之类传染给她,那她会疯掉。
绵绵看到陆离的动作,不满地扭头瞪了小猴子一眼,吓得小家伙差点掉下去。
只见它瞧瞧虎视眈眈的绵绵,再瞧瞧笑意盈盈的陆离,终究还是一步一挪地朝着陆离爬了过来。
就快要靠近之时,小老虎绵绵忽地转头冲它龇了下牙,小猴子登时慌得“吱吱”乱叫冲进了陆离怀里,并迅速翻过肩膀,躲在了背后,只探出一双怯生生的眼睛。
透过薄薄一层纯棉睡衣,陆离都能感觉到它的颤抖。
这小东西,怕成这样还敢过来,倒是也聪明,知道谁是大靠山。
陆离笑着撸了一把小老虎:“绵绵,以后这就是你的异父异母兄弟了,别吓它。”
说完又把小猴子从后背抓了下来:“给你也取个名字吧,看你浑身蓬松的样子,就叫毛球吧。”
“毛球毛球,要记住自己的名字啊!”说完,便把小猴子拎到了床边地毯上,开始穿衣起床。
窗外一点白色漏进窗来,北风“呼呼”地刮着,雪还未停。
“看来今日是下不了山了。”
虽说有无人机,但是风雪天最好还是不开为上,出了啥意外后悔莫及。
按说才进入农历十一月,明州这片江南之地,本应没什么雪的。
但陆离所在的四明山溪谷台地海拔高,平均气温比山下低好几度,下雪并不奇怪。
也就是木阁自动穿越在此处,不然陆离是万万不会选择在海拔这么高的山里居住的。像隔壁山头山神庙所在的位置,那才宜居。
而她这块地,平常楼氏巡山的山丁都不会爬上来——海拔太高、地形太杂,除了猛兽和少量药材,几乎没有其他出产,不值得冒险。
这也是陆离初到山林好几天,都没有被庄丁发现的原因。后来还是她自己想着往下寻找人烟,才被发现了踪迹。
雪一下就是好几天,陆离也在木阁窝了好几天,废寝忘食刷题学习。
学倦了就趴到窗口,隔着玻璃听听风声,赏赏雪景,偶尔看看鹰击长空,倒也惬意。
因为风大难行,陆离好几天没有去山神庙看那一老一小道士,但却仍日日都能收到些许飘渺的香火。
虽然没有带来质的变化,但陆离隐隐感觉自己身体素质提高了。
首先就是耳聪目明,山中景色在她眼里都变得更加鲜活;其次是反应敏捷了,跟小老虎及小猴子打闹时感受最明显;最重要的一个变化是,脑袋好像变灵光了,看再久的书,刷再久的题,都再没有出现以前头昏脑涨的浆糊感觉。
这香火是真好呀!多多益善!
陆离自己也不太清楚,这些是不是都因为山神庙两个道士上的香,会不会也有其他信徒的功劳。
无论怎样,陆离都已经决定。等风雪停了,就把家里目前囤积着的绝大部分米粮菜蔬都搬到山神庙,让老道士以山神的名义给附近村庄布施。
想必经过一场寒潮,老百姓日子肯定不好过。虽然这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水平相对最好的大宋了,但农村这种靠天吃饭的地方,日子不可能会太好。
要知道一直到八十年代,农村都还是有人吃不饱饭的,更别提年年要给金贼交岁贡的南宋了。
之所以不派陈十一,或者她自己亲自出面,是因为陆离觉得距离产生美。保持适当的神秘感,信徒说不定更狂热。
毕竟“叶公好龙”这件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她还是不要去试探人心了。
同一时间小溪镇张氏铁匠铺,冒雪从山神庙回来的石小川一脸苍白地进门。
“怎么了,去送个东西怎么成了这幅样子?不要说这种天气,还有劫匪出来打劫?”师兄张猛问了一句。
“不,不是劫匪。”石小川失魂落魄,半晌才摇摇头,“我肯定是看错了。”
今日,他发现山神庙的神像换了,竟从山神爷成了山神娘娘,这还不是最诡异的。
最诡异的是,他瞧那蒙着布巾的山神娘娘神像,竟然很像陆娘子!
这怎么可能呢?
他今天不会迷了道,进了妖精洞府吧?!
第七十三章 墨家传人
风雪如刀,切割着山脉。
一支沉默的队伍,穿山越岭,踏雪南行。
他们的面容被风霜刻满沟壑,唯有眼睛亮得惊人,背着、扛着、推着些以油布严密包裹的物件。
雪橇在身后留下辙痕,旋即又被呼啸的狂风抹平。
他们是墨家最后的星火。
领头的老者,双手布满器械磨出的硬茧与冻疮。他怀里贴身藏着一封信,信纸已被体温焐热。
这是来自故友的信,信中字迹潦草,语气却前所未有地激动,宣称真神临凡,生活有了盼头。
故友在信末殷切写道:“……此间主人,仁德广被,非仙即圣。望速决断,南渡来投。”
这封信,像一道微弱的光,照进了墨家众人的心湖。
他们本就因北地沦陷而痛苦不堪,剃发易服是他们万万不能接受的,但大宋偏安一隅的鼠辈也不值得他们效力。
南渡之后入山避世,只觉前路茫茫,真不知何处可容下他们这些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奇技淫巧”之徒。
信中的“神迹”或许虚无缥缈,但老道士的为人老者清楚,绝非妄语之辈。更重要的是,信中透出的“飞天机关术”,是他无法拒绝的诱惑。
于是,他来了。
带着子孙后辈、祖传典籍、精巧模型以及沉重的理想来了。
与此同时,陆离终于在西北风稍歇之日,用无人机满载粮食物资飞临山神庙。
她把自己要布施的想法跟老道士说了后,剩下的就不管了,让老道士自己一趟趟地解下袋子,把物资搬进小小的庙里。
她则躲在小道士的房间,看他做作业——真有意思,道士还有作业!
老道士把所有东西都搬进屋里,绝大部分塞进了西厢储藏室,还有一部分塞不下的放在了正殿,接着就赶紧关庙门。
山上夜里冷,开着大门这小庙就一点儿热乎劲都没了。
就在此时——
“砰、砰、砰。”
沉重的叩门声,清晰传来,规律而坚定。
陆离与被打扰的小道士对视一眼,后者萌萌地放下笔,就准备跳下椅子:“这么晚了,还有人来上香呢!”
陆离却不觉得,她虽然不信任何宗教,但也知道上香都是有说法的。就没听说过谁会在夜里来山神庙上香——又不是除夕夜守岁!
她当下按住小家伙,竖起食指,对着他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走到门边,透过破旧的门板中间那硕大的缝,看了出去。
大门的门闩已被拉开,冰冷刺骨的夜风幽幽灌了进来,吹得庙里神像前的长明灯明灭不定。
昏黄的光晕,映出门外一群墨色的身影。老道士与对方互相行礼后,对面的人便鱼贯而入,挤进了这间小小的山神庙内。
还未等陆离有所动作,老道士便向房门走来。很显然,是来请陆离的。
陆离沉吟片刻,自己先打开了房门。
“道长,有事?”
她问的是老道士,目光却落在他身后的那群陌生来客身上,视线与对面的人群撞了个正着。
那一刻,陆离感到一种莫名的压力。
对方望过来的眼神,混杂着期待、探寻、好奇、以及深深的审视。
他们看着的,仿佛不是陆离,而是陆离身后的虚无。
“陆娘子,我来为你引荐一下,这位是墨家巨子,这是他的徒子徒孙们。巨子,这位是陆娘子。”
为首的老者迈步上前,肩上一片树叶飘落。
他深深一揖,声音沙哑却清晰,仿佛多年未曾如此正式地说话:“墨者姜遇,携门人弟子,共一十一口,冒昧南来。得闻此间有贤主,可容微末之学,可庇无用之身。风雪阻途,夤夜叩扰,万望海涵。”
老者姜遇的话语文白夹杂,带着古韵。
陆离好歹也是大学生,背过许多文言文,自然能听懂。“墨者”二字,更是如一道闪电劈进她的脑海。
墨者、巨子、墨家?诸子百家中的墨家?
上下等级严明的军事化组织?
机关术?兼爱非攻?
古代几何学、物理学的研究者?
这些都是历史上对墨家的描述。
汉武帝时期,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废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学说中强调的“大一统”、尊王攘夷、君臣纲常等思想,正符合封建皇帝的政治需求,从此统治了华夏两千多年,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墨家也因此被打压败落下去。
只是没想到,在南宋小小一座山神庙里,居然还能见到一群自称是墨家的人。
陆离看着眼前这群风尘仆仆、眼神却如寒星般坚定的人们;再看着他们身后背着的被寒霜浸湿的鼓鼓囊囊的行囊;最后看向门外无边的黑夜,一股荒谬感涌上心头。
竟然有传说里的墨家后人来投奔她!
随即,又有一丝喜悦浮上心头。
这不就是瞌睡来枕头了嘛!她本来就想着壮大自己的势力,已经让老道士留意关于流民的消息了。
老道士默默站在一旁,并没有插话。
但是很显然,他对眼前这些人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给他们双方引荐之时,隐隐有期待之色。
陆离问老道士:“你跟他们怎么说的我?”
“化凡的神。”老道士言简意赅。
陆离盯了他片刻,忽然笑了:“说的也没错。”
接着她转向墨家那群人,作揖回礼:“失敬失敬。你们……是来投奔我的?”
姜遇不答反问:“听闻陆娘子有一飞天机关,不知在下能否有缘一见?”
陆离看向老道士,眼神里仿佛在质问——没想到你这老道士嘴巴不严。
老道士似乎能看懂陆离的想法,正要开口解释,被陆离抬手打断。
一个守庙的老道士嘴里说些飞天遁地的奇闻,也很正常,并不能影响到陆离什么。何况她本来就希望老道士帮她装神弄鬼布道。
若是有人信了,她就多一些信徒;若是有人不信,那也只会当老道士在山里住久了得了失心疯。
此时陆离看着眼前这些人,对为首那位老者道:“飞天机关,我确实有。你想见识啊?可以。你们还有谁要一起见识一下吗?”
话音刚落,人群里便站出一位清瘦的青年:“我。”
有了带头人,接着又站出来三位。
“我。”
“我。”
“我。”
陆离扫一眼众人,放了个云点头:“那就都跟我来吧。”
第七十四章 打包带回木阁
无人机慢慢升空,山神庙以及周边的花草树木飞速在众人眼底缩小。
一阵风过,吊篮在半空微微摇晃。有的人脸白了,也有人眼睛亮了。
墨家巨子姜遇死死抓住吊篮边缘,骨节泛白。
“巨子,看那云!”年轻的墨者云逸指向东方,连声音都透着喜悦。
前方被月色浸染的云海,仿佛就在他们头顶翻涌。无人机螺旋桨的嗡鸣声,在稀薄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
姜遇深吸一口气,热泪情不自禁涌了上来。人,竟然真的能飞上天了!
他明白,这不是神话中的腾云驾雾,而是精巧至极的飞天机关术,是人定胜天的证明,也是他们墨家毕生最大的追求之一。
“风伯飞廉,雨师屏翳,”云逸喃喃自语,随即摇头,“不,这是《墨经》中‘力,形之所以奋也’的道理,是杠杆、滑轮、斜面推至极致的造物。”
陆离听到“杠杆”、“滑轮”、“斜面”等词汇,倒是对这年轻的墨者高看了一眼。古代社会的读书人,也不全都是之乎者也,也有理工类的嘛!
“姜先生,你感觉如何?”
“肺中气息略薄,耳中有闭塞之感。”姜遇如实回答。
“那是因为我们已经往上飞了好一段距离,空气稀薄也是正常的。”陆离笑着说了一句,“再往上飞,可能你们还会感觉头晕、恶心和耳鸣。”
“是极。有一年姜某在吐蕃的雪域高原,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陆离脑子转了转,吐蕃就是现代川西高原那一带喽,那不就是宋朝的“化外之地”!别说南宋了,就是北宋大约也没有将其纳入版图吧。
这老头在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还出国游呢,怪能走的!
姜遇当然不知道陆离心中所想,他看完了墨色的山川,又抬头看顶上的机械机关。
他知道,那才是飞天机关术的核心。而他们几人所在的吊篮,不过是个延伸物。
云逸突然指着下方的景象:“巨子,此深山之中竟有亭台楼宇!”
姜遇低头看去,果然看见一大一小两座隐藏于深山中的建筑,也是一愣。
其他三位见此情景,亦是惊讶不已。
“这就是白云深处有人家吗……”其中一位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们看到的正是陆离位于溪谷台地上的木阁,以及她从动漫周边店里买的古建筑模型。站在空中居高临下,重峦叠嶂之中的木阁,更显得幽深与神秘。
此时木阁的阳台上,太阳能庭院灯早已亮起。暖黄的灯光在夜色中照得整座木阁闪闪发光,犹如天上宫阙。
姜遇忽然想起《墨经·经说下》中的论述:“宇,弥异所也”。
空间,是涵盖一切不同处所的总体。
而此刻,他正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处”理解这一概念。
“陆娘子,”姜遇转向陆离,目光炯炯,“这飞天机关,可是运用了‘天衡’与‘地衡’之理?这旋转的桨片,是否暗合‘圆,一中同长也’的几何?”
陆离愣了一下,摸了摸鼻子,心想你要这么解释,那我可也糊涂了。
顿了片刻,她才放下手,笑道:“这飞天机关术啊,运用的是空气动力学,伯努利原理。简单说,就是桨叶上方的空气流速快,压力小,下方的空气流速慢,压力大,产生了向上的升力。”
墨家众人围拢过来,虽然听不懂“伯努利”是什么,但“压力”、“升力”这些概念与墨家对力学的朴素理解不谋而合。
一名中年墨者甚至从怀中掏出一卷纸与炭笔,急速地记录着什么。
“墨家避世百年,竟不知机关术已发展到如此地步。”姜遇长叹一声,眼中既有震撼,又有失落。
陆离道:“那倒也并没有,这只是我派师门的学术罢了,可不是南宋的水平。”
“哦,敢问陆娘子师承哪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材委员会。”
“……”
姜遇及四位弟子都有些尴尬,因为他们完全没有听说过。
“惭愧惭愧,老夫隐世不出多年,竟对如此强大的师门一无所知,委实孤陋寡闻,让陆娘子见笑了。”
陆离淡淡一笑,调皮了一下,她很开心。
无人机慢慢降下高度。
“敢问陆娘子,这螺旋桨,以何为动力呢?”一直默默观察的清瘦青年开口询问。
陆离微微偏头看他,却并不回答。
清瘦青年当即作揖自报家门:“在下公输明,字凌远,请陆娘子赐教。”
“公输?跟工匠行业的祖师爷鲁班一个姓?”
“正是祖师爷第六十九代传人。”说到此,公输明脸上现出一点失落,“家道中落,到某这一代,已仅剩某一人,孑然一身。”
陆离闻言轻轻点头,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此物用的是电力驱动。”
“电力?请恕在下愚钝,还请陆娘子再赐教。”不止公输明一个人疑惑,其他闻听此言的人都一脸好奇地看着陆离。
此时吊篮轻轻触地,却是木阁到了。
“以后有机会我会告诉你们。”陆离转向墨家众人,“现在,欢迎来到‘无间阁’。你们先爬下去,我去把剩下的人也接过来,与你们汇合。”
“陆娘子。”陈十一领着王二狗上前行礼,接着抬头看着陌生的几个人问,“他们是?”
“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十一,带他们好好参观一下。”
“是。”
墨家五人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这儿竟是陆娘子的地盘。
陆离不理满肚子疑问的众人,待最后一位墨者下了吊篮,立刻马不停蹄地操控无人机升空,往山神庙飞去。
她要把之前留在山神庙石坪上看他们飞走而目瞪口呆的那些人,都带过来。
对于陆离而言,木阁是大本营,山神庙只是收集香火的分支。
既然这群人来投奔她,那么当然是一股脑儿打包回木阁。
其实经过线性缩小后,植保无人机最大载重超数吨,一次带十几个人只是小儿科。
制衡载人数量的主要原因,是陆离配套的吊篮太小。
第七十五章 我的地盘听我的
第二次载人飞行也挺顺利。
剩下的人一听陆离要带他们跟巨子汇合,二话不说纷纷爬进了吊篮里。
巨子都跟着人飞走了,他们剩下这些墨者还能不追随嘛。
当陆离带着剩下的人再次飞回木阁,陈十一已带姜遇等人参观过木阁一楼大堂内的各处神奇,重新回到了前院恭敬等着了。
两方人员汇合,自是迫不及待地交流飞行心得。
虽然双方只分开了短短一刻钟,但实在有太多话要说。此处神奇宝贝如此之多,大大激发了众人的分享欲。
一时之间,木阁门前变得热闹非凡。
一直默默隐在边上的王二狗,忧心忡忡地问陈十一:“哥儿,他们这群人都是来投奔陆娘子的吗?”
“你自己没眼睛吗?”
陈十一压根不想理王二狗,他自己都还担忧着呢!新来的这群人的气质,一看就是文化人。一来来这么多,而且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这可比他更适合伺候主人,他都担心自己地位不保。
众人议论不止之时,姜遇却没有说话,只是在经过陆离允许后,带着痴汉般的表情,伸出布满老茧的手,触摸着无人机冰凉的金属框架。
半晌后,他又抬头看向浩瀚无垠的夜空。
他曾花费二十年研究“木鸢”,最大的成就是能让三尺长的木鸟滑翔百步。而眼前这载人飞天的机关,完全超越了他最狂野的想象。
“机关之道,终究是为了利民。”姜遇沉声道,“陆娘子,这飞天机关,能用于农田水利的勘察吗?能用于边境预警吗?能用于...”
“都能。”陆离打断他,“在我的地盘,机关术不服务于战争与王权。飞得比鹰高,看得比山远,不是为了向君王展示神迹,而是为了更了解所在的世界。”
“陆娘子高义。”
姜遇和陆离一开口,其余墨者的声音便迅速低了下来,像被放掉气的气球,“噗”一下就没了生息。
“姜先生,刚刚想必十一已带你参观过我的木阁,你觉得如何?”
姜遇沉默良久,缓缓道:“所见机关,精妙绝伦,但最令老夫震撼的并非机关本身。”他抬头直视陆离,“而是陆娘子这份坦然,机关不锁于密室,知识不藏于私室,陆娘子大义。”
陆离微微一笑:“因为这是我的地盘。”
“……”姜遇无言以对,沉默了好久。
他比在山神庙时更深刻地感觉到,眼前这位陆娘子的气势变化。
对方在这片台地上,有一股隐隐约约藐视一切的高傲。
陆离当然可以藐视一切了,因为在木阁范围内,她就是神啊!
谁不听话,一个念头就带着穿越到现代。到时候我为刀俎,人为鱼肉,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没有户籍的人罢了,随意处理掉,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绝不会触犯到现代的法制。
别说把一个无根无萍的古代“拇指小子”带到现代处理掉,就算是现代人,但凡是孑然一身、无人在意的社会边缘人,哪怕离奇失踪也不会引起官方注意的。除非尸体曝光了,不然根本不会形成案子——因为无人报案。
“陆娘子,你这样的本事,不曾被朝廷招揽吗?”姜遇问出心中疑惑,“如此机关术,任何君王都会垂涎。大宋如今内忧外患,正是迫切想要提高武器水准之时。”
“这些机关术我皆藏于深山。”陆离平静地说,“师门有训:科技若为权贵服务,终将成为压迫的工具;只有当它为人民服务时,才是真正的进步。”
姜遇闻言,目光从陆离转到陈十一,再转到王二狗,最后落在陆离脚边的小老虎身上。
他想起墨家历代先贤,想起那些因进献机关而被王室收纳,最终沦为战争工具制造者的前辈。
想起自己这一支隐于山林,只为乡民修桥补路、制作农具,却仍被官府猜忌,被乡绅排挤的岁月。
“陆娘子,”姜遇突然深深一揖,“墨家自墨子祖师创立,至今已逾千年。千百年来,我们奉行‘兼爱非攻’,钻研机关算术,欲以术利民。然列国争霸,要的是攻城利器,而非耕作之器;君王所求,乃长生仙术,而非民生小技。吾辈一生所学,最终竟不过得‘奇技淫巧’四字。”
他直起身,眼中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芒:“墨家分为三派后,其余两派早已湮灭在岁月之中。而我这一支因坚持‘非攻’,只为民用,有民相助,倒是得以苟活。然而,乱世之中,田园难全。我们空有技艺,却难展抱负,只能眼看百姓困苦而无能为力。”
陆离被老人目光中的神色打动:“姜先生...”
“请听老夫说完。”姜遇挥手打断,声音激动,“今日所见,让老朽明白,机关之道真正的未来不在于更锋利的剑、更坚固的炮,而在于能让农人轻松耕田,让织女快速成布的‘民用之术’!”
他后退一步,朝所有徒子徒孙看了一眼,接着转身向陆离行墨家最高礼节——右手握拳,置于左胸,躬身至膝。
“墨家第五十二代巨子姜遇,携墨者一十一人,愿追随陆娘子,习新式机关,践兼爱之道!”
墨家众人自然纷纷跟上,全都弯下了腰。
陆离看着眼前这群风尘仆仆却目光坚定的古人,心中涌起复杂的情绪。
片刻后,她郑重回礼:“姜先生请起,我接受你的追随。”
接着她看向众人:“那你们呢?”
众弟子闻言一愣,巨子都表态了,他们自然追随,怎地还有此一问?
姜遇却转头看向众人:“从今往后,陆娘子便是我们的头领,事实上的‘巨子’,尔等一切要以陆娘子的命令为先。”
“愿以陆娘子为先。”
“我们愿意追随陆娘子!”
众人纷纷表态。
陆离缓缓一笑:“好,一个一个都报上姓名来历。”
这才对嘛,在她的世界,就得她是唯一的老大。
听完大家的介绍后,陆离便对众人有了个初步的印象。
令她感到欣喜的是,她的记忆力好像提高了,竟然听一遍就记住了十二个人每一个的名字。
这放在过去都不敢想象。要知道在大学里,她可是花了一年时间才认清了班上所有同学呢——当然了,这跟她与绝大部分同学平日除了上课几无接触也有关系。
第七十六章 一群手艺突出的“田螺姑娘”
墨家这群人,虽然个个都是人才,但没有人才普遍的傲气,都是被社会毒打过而饱经风霜的模样。
尤其是里面最年轻的一个女孩儿,名唤何大娘(虽然叫大娘,但此大娘仅代表家中长女之意),才二八年华,却少年白发,面黄肌瘦,看起来比陆离还要年纪大许多。
据姜遇说,此女原是即墨人,跟陈十一是老乡。
即墨沦陷后,其被家人视为南渡的累赘,卖给了人贩子。后又被人贩子转手卖进大户人家,当上了预备役陪嫁丫鬟。再之后府里遇上金军兵匪,她便趁乱逃了出来,巧遇墨家一行人,被救了下来。
从此跟着众人,到如今也快两年了。虽不说日子过得有多好,但至少不受欺负、不挨打、不丢命了。
陆离没想到这何大娘小小年纪经历竟然如此丰富,不由也有些唏嘘。
普通老百姓在乱世的洪流中,真的太渺小了。能活着就算命大,还有更多、更倒霉的人,都被金人当成了猪狗宰杀呢!
既然知道了何大娘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那自然是不能再跟一群男人睡一楼地板了,因此陆离索性让她洗干净了睡自己的床上。
她的床在木阁世界有近三米宽,铺上被褥,两个人随便打滚都影响不到对方——当然了,就陆离这张睡了十几年的小破床,真要在上面打滚,那“咯吱咯吱”的声音都能听得人烦躁。
“除了大娘,你没有闺名吗?”
“以前的小姐给我取名羊毫。”
“这什么破名字,还不如大娘。”陆离知道“羊毫”,还是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同学告诉她的。
说男主为了表示自己对除了女主之外的所有女人都不感兴趣,就给所有的女仆按笔墨纸砚取名,令她好感动。
但陆离却很不以为然,好好的少女,给人取一个羊毫猪毫,这是根本没把仆人当人看。
事实上在宋朝的法律里,仆人也是良民。他们与主家是雇佣关系,并非主人的“财产”,享有自己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身体权。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仆人真跟有钱有势的主人发生了冲突,恐怕也不是一纸法律能护得过来的。毕竟大宋再开明,也只是一个封建王朝而已,并非现代。
“我给你取个新名字,你以后就叫甜甜吧。从前过的苦,以后都是甜,怎么样?或者你有更喜欢的名字?”
“没有,谢陆娘子赐名。”何羊毫,哦不,是何甜甜愉快地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其实对她来说,大娘也好,羊毫也好,甜甜也好,都只是一个代号,她本人根本没有精力在意。
她只要能太太平平活着,就感觉很好了。
被墨家巨子救了后,巨子有教无类,不因她是女子而嫌弃,让她也能拜入墨家门下,学习墨家学说,已感非常满足。
哪怕经常要跟着墨家巨子东躲西藏地奔波,她也不觉得辛苦。
能自由地活着,怎么会苦呢?
如今住在这神奇之物层出不穷的木阁里,日日吃白米饭、大青菜、大鸡蛋,还有各种香料做调味品,更像是神仙一般的日子了!别说陆离要叫她甜甜,就是叫她苦苦也无妨。
木阁自从有了墨家人的加入,陈十一就自动升级为管家,有关于木阁的装修改造工程,更是一日千里。
第一天就把陆离最头疼的下水道工程改造好了。她没有扔掉的水管,终是在专业人士的手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从此她再也不用捧着牙刷和水杯,站在后门口对着山风刷牙洗脸了。
到第二天,古风建筑物又被改造成了厨房及储藏室。烟道、水道一应俱全,简直跟搭积木似的。有了专门的厨房,自然也就不用每日把餐车推进推出了。
墨家诸人对于木阁这边的感受就是两个字形容——违和。
或者说是先进与落后的完美融合。
比如餐车,要说简陋吧,它连个专门安置的厨房都没有,每日还得搬进搬出。但偏偏它又很神奇,无论是可以燃烧很久还没有烟的酒精块,还是不需要点火就能自燃的打火机,都大大震撼了墨家诸人的三观。
陆离觉得墨家的人什么都挺好,动手能力也是一级强,唯一一个不好就是问题太多。
他们之间隔着整整8个世纪呢,三年都一代沟了,何况八百年。
陆离实在是没有耐心一一解答——关键是许多现代的物品,她也是只会使用不会制造啊。
最后陆离只能给墨家诸人画大饼,让他们先安心适应木阁的生活,以后若有合适之机,她会告诉他们为什么。
墨家诸人一想,是这个理。知识哪有这么轻易教授的道理,得先证明自己的价值。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陆离刷国考内容刷厌烦了,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拍视频的想法。
要是她把这群墨家后人改造木阁的过程拍下来,加工剪辑一下,那就是一个妥妥的“梦想改造家”题材嘛!还可以让现代的人见识一下不费一颗钉子的纯榫卯木匠活。
在现代那个ai横行的世界,网络上妖魔鬼怪都有。陆离拍个古装版的“梦想改造家”根本不必担心引来侧目。
而且拍视频开打赏还有一个好处……就跟某些斥巨资拍烂片一样。当然了,目前陆离还没这方面的经验,须得好好研究研究。
除了木匠活一流,墨家诸人之中还有两位铁匠活一流的。
陆离得知此事,当即派其中一位名叫云野的铁匠,代表她常驻张氏铁匠铺。
张铁匠心里不乐意,当初明明说好是技术入股的,现如今却派了个技艺高超的铁匠来砸场子算怎么回事。
奈何陆离让云野带来的一玻璃罐胡椒和淬火液实在太诱人了,最终张铁匠对于云野的到来,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张铁匠的几个学徒对此还是有点抵触的,唯有在山神庙被神像吓过一次的石小川接受度最高。
打不过就加入,石小川的生存智慧就是怎么朴素。
第七十七章 山神发粮了
就在陆离的木阁进行如火如荼的改造之时,山神庙里也有了新的动作。
庙殿西侧堆积着储藏室都塞不下的晶莹米粒,颗颗饱满如小指,静置在粗麻袋中,泛着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光泽。
还有泛着淡褐色光泽排球大小的蛋壳、脸盆般舒展的小青菜、直立如短矛的莴笋,以及一麻袋无论是烤着吃、还是水煮着吃,都很有饱腹感的陶钵大小的土黄色疙瘩,陆娘子称其为马铃薯。
最惹眼的,当然是被收在西厢储藏室内散发着复杂香料气息的暗红色肉干,一条就足够寻常人家吃好几个月(按每餐一片肉计)。
和平村的郑二娘,是寒潮过后第一个提着糯米年糕来山神庙拜神的。
他们家刚交了冬租,往年这时候家里米缸早就空了。今年靠着山神娘娘赐下的救命神药,换来了一些米面,再加上家里剩下的掺着糠的杂粮,和一缸腌菜,倒是不愁过冬。
她今日来山神庙上香,只为自己心安罢了。她怕自己在家里对着山神庙方向上的香,山神娘娘收不到。毕竟她还没把山神娘娘的画像请回家——不是她不想,而是草市上也没有,有的全都是山神爷。
没想到,上香完毕,那平日寡言的老道士,竟从身后拖出一个布兜,不由分说地给她塞过来一把巨米、一枚巨蛋、一片脸盆大的青菜叶子、一个碗大的土黄疙瘩,以及一条两指宽、手臂长的肉干!
郑二娘愣住了。
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她忍不住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好疼,不是梦。
“庙……庙祝,这……这真是山神娘娘赐给我的?”
“嗯,山神娘娘慈悲为怀,感念寒潮伤民,特赐神物,助各位信徒安度冬日。你回去,跟你村里人也说一声吧。”
郑二娘走出庙门,下了山,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回村里,一手高举着那枚骇人的蛋,一手紧紧护着竹篮里那些宝贝,暗哑的喉咙迸发出变调的叫喊:“山神娘娘发粮了!发粮了!”
“郑二娘疯了?”邻人探头,随即被那枚蛋惊得目瞪口呆。
“妈呀!脸蛋大的蛋!真是神物!”
饥饿的恐慌与对神迹的敬畏,像野火一样席卷了和平村。
先是左邻右舍,然后是整个村落,男女老少,能走的都往山上涌去,唯恐慢一步就轮不到了。
众人几乎都裹着单薄的纸衣,全是一张菜色的面庞,但眼中却燃着充满力量的希望。
山神娘娘多眷顾他们和平村啊,赐下了对付赤痢的救命神药,又赐神仙米和神仙蛋!
他们何德何能,定要赶快让画师画出山神娘娘像,家家户户请回家!
消息顺着和平村的姻亲血脉,沿着冻得硬邦邦的田埂,流向了十里八乡。
李家洼、张家集……越来越多的农民和佃户,像一股股汇流的浊水,朝小小的山神庙奔涌。
庙前的石坪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
老道士已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阵仗,上次和平村敲锣打鼓来山神庙还愿时,他已见识过人山人海的景象。
因此此时面对潮涌般的人,老道士强自镇定,用沙哑却极力清晰的嗓音宣布:“山神怜惜众生饥寒,特降恩赐!然神力有度,每日只布施至午时一刻!尔等排队领取,不得争抢!滋事作乱、心术不正者,不享神佑!”
蜂拥的人潮在最初的骚动后,竟勉强维持住了。或许是对神明的畏惧,或许是对粮食的极度渴望压过了混乱。
人们眼巴巴地看着老道士从山神殿内搬出那些不可思议的物件,巨大的米、菜、莴笋、黄疙瘩,以及足以令人心颤的风干调味肉干!
第一个领到物资的郑二娘是最幸运的,后续的人就只能每人领一样,没得选,分到什么是什么。
一人只能领一捧米,或一枚蛋,或几片巨大的菜叶,或一个碗大马铃薯,或一截长长的莴笋。
领到的人,有的当场跪下朝庙门磕头,有的紧紧抱住食物,仿佛抱住的是全部生机,眼泪顺着皴裂的脸颊淌下。
“这米真大啊……几粒就够煮一锅粥!”
“老天爷,这蛋够我全家吃几天!”
“这菜叶子,能煮好几顿!”
“这黄疙瘩……怎么吃?水煮还是火烤?”
窃窃私语和惊叹汇成嗡嗡的声浪,在山神庙前回荡。
小道士就搬着小板凳,手里剥着陆离给他的板栗,就坐在庙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众生。
他看到一双双因瘦削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里闪烁出新的生机;他看到那一双双接过神物的粗黑干裂、指甲缝满是泥垢的手,微微颤抖;他也看到了人群里面几个眼神闪烁、试图插队推搡的汉子,被师父毫不犹豫地伸手指出,在众人的怒目和鄙夷中讪讪退后。
上山的人太多了,即便老道士控制了每日发粮的时间与定量,但陆离送来的口粮还是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最后一点风干肉条被切下分完时,午时刚过一刻。
庙外仍黑压压地守着不少远道而来、不愿离去的十里八乡的人。
老道士对着人群挥挥手:“散了散了,今日神赐已尽!本月赐粮结束,下个月同一时间,山神自会再降恩泽!都回吧,心诚则灵!莫做坏事!”
人群久久不愿散去,甚至有没有领到的人嚎啕大哭了起来,试图往山神庙里面冲。
若非有第一批得了好处的和平村众壮丁自发在山神庙当守卫,倒要叫这些人冲了庙去。
“呔!你们这些蠢货,竟然在山神娘娘庙撒野!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快快滚下山去!下次记得赶早!自己来得那么晚,还好意思哭,真就吃屎你们都赶不上热乎的!”
又过了好半晌,人群才终于在骂骂咧咧以及哭哭啼啼中散去。
若不是和平村的村民许多手里都拿着铁塔等农具,说不定今日还真的会发生一些不可预料的冲突。
山神庙重归寂静,老道士看着空空如也的西厢储物室,又望向陆离经常飞来的方向,长长舒了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
今日迫不得已之下,他把自己跟小徒弟的口粮都一并送出去了,不然还真撑不到午时一刻。
虽然没有存粮了,但他心里却并不慌。因为他相信,神奇的陆离一定会给他们补充物资的。
第七十八章 是唐三彩啊,真发财了
墨家巨子姜遇询问何甜甜如何与陆离相处,套出了陆离的床结构不佳的讯息,当即决定要领着徒弟亲手替陆离造一张符合身份的隔间式床,也就是拔步床的雏形。
不过他看不上陆离在现代买的那些橡木条——虽然这些橡木条到了木阁世界就变成了大小合宜的木材,但对于见惯了好木材的墨家人而言,实在不算什么。
所以这几天,其他人都在忙着用自带的工具和现成的木材及砖头改造木阁,而姜遇则一直在山中溜溜达达,寻找隐匿其中的好木头。
这日天气难得晴好,又赶上山下草市的开市之日,陆离叫上陈十一,带上一玻璃研磨罐内研磨好的胡椒,准备以物易物。
与此同时,前往四明山的山道上,有两匹马踱步而来。正是趁着天气好的楼镕,带着随从,准备上山给陆离送宝来了。
那价值连城的唐三彩枕头,此刻就装在一个塞满了柳絮与丝绵的盒子里,外面裹着一层结实的粗布,由楼镕亲自背着。而他的随从,则精神高度紧张地护在边上。
两匹马的后面,跟着一群楼氏庄园的庄丁。之所以带上这么多人,当然是为了更好地开路。
虽然楼镕已不是第一次上山寻陆离,但毕竟通往溪谷台地的山路太远、太崎岖复杂了些,今日又身负重宝,多带一些熟悉山林的庄丁准没错。
陆离就快飞到山下时,便因为居高临下,率先瞧见了往山中来的楼镕一行人。
她还是按原计划把无人机停在了距离山脚还有一段高度的老位置,然后偏头对陈十一道:“前面楼家的人来了,东西拿上,把无人机遮一遮就行。”
“是。”虽然因为恐飞而缩在吊篮里的陈十一刚刚没有看到人,但既然陆离这么说了,他自然二话不说便开始行动。先是爬出吊篮,抖出迷彩布,遮住无人机,然后把装在布囊中的玻璃研磨器抱在怀里。
两人在山道缓坡走了好一会儿,快到楼氏的茶园时,终于与楼氏一行人碰个正着。
见到陆离和陈十一,颇有些意外,互相行礼后,楼镕上前道:“陆娘子这是要下山?打算去哪?楼某的马就在下面茶园草房里栓着,可送你一程。”
陆离不答反问:“楼兄这是干嘛?上山冬猎吗?”
今天也没到结算分红的日子,总不会是来找她的吧?
“在下是为陆娘子送宝来了。”
“哦~”陆离倒是想不出来了,“送宝,送什么宝?”
楼镕微笑不语,解下身上背着的东西,在陆离好奇的目光中,轻轻放在平地上,卖了个关子道:“不然就由陆娘子亲自拆开,如何?”
陆离微微挑眉,从善如流地蹲下来拆绑得死死的粗布绳结。心想能让楼镕亲自背的应该是好东西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倒是吊起了她的胃口。
至于为什么要给她送宝,她已经脑子一转想明白了。多半是因为自己给的复式记账法,当时楼镕就说过要重礼相谢的。
这些天刮风又下雪的,溪谷台地周围的山地难行,楼氏没有及时送礼过来,陆离都险些把此事忘记了。
打开木箱一看,发现里面放着的是一个陶瓷枕头。原谅陆离眼拙,完全看不出名堂。
但既然连楼氏的楼镕都这么郑重,还亲自背着,定然是个于大宋贵族而言都不一般的奢侈品。
虽然她无法理解大宋睡硬枕头的习俗,但是有人送她就喜欢呀!
“还请楼兄赐教,这陶瓷枕有什么讲究?”不懂就问,陆离一点都不担忧露怯。
她对于楼氏的价值,也不在于她对奢侈品的认知。
楼镕在这方面显然与陆离有共识,听到陆离的疑问他毫不意外,且丝毫不露异样,同样蹲下来,指着陶瓷枕头讲解道:“这是一只陶瓷枕,斑斓的釉色就是其灵魂所在。以黄、绿、白三色为主调,釉料在高温中自然流淌交融,形成如云霞般绚烂的色带。
绿釉凝厚处似春水深潭,黄釉明亮处如秋日鎏金,白釉则在间隙中透出陶土的本真。釉色边界氤氲朦胧,正是其独有的窑变之美。
而绚烂的彩釉技术则将大唐包容万象的气度永恒凝固,遂成为盛唐气象最瑰丽的注脚。”
经过楼镕的一通讲解,陆离感觉自己都懂得欣赏瓷器的美了。
但她耳朵里听到的重点又不只是美:“楼兄,我仿佛听到你说了盛唐?此陶瓷枕是唐朝的吗?”
“正是。唐三彩多为陪葬冥器,此枕是少见的生活用具,未曾陪葬过。”
陆离听到“唐三彩”三个字,人都精神了,当即赞叹:“唐三彩啊!浓缩了历史,真是个宝贝!从盛唐传至大宋,数百年间,经历几度兵荒马乱,想必你们收藏起来也颇为不易吧。”
“是,此乃外祖家祖上传下来的物件,作为家母的陪嫁带到了楼氏。而今借花献佛,送于陆娘子,希望你会喜欢。”
“这是令堂的陪嫁?送给我会不会不太好。”
陆离嘴上说着不好,眼睛是片刻也没离开这枕头。
“这是家母的心意,万望陆娘子莫要推辞。”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陆离假客套了一下,便顺势收下。
唐三彩枕哎!
我滴乖乖,哪怕陆离对古董完全不懂,可是也知道每一样唐三彩瓷器,在拍卖场上都是八位数及以上的存在呀!
她看故宫介绍片的时候,就曾看到过一匹唐三彩马,评论说若是拿到市场上卖,起码得好几个小目标!
唐三彩,昂首屹立于盛唐的流光之中。
眼前这只虽然不是唐三彩马,但也是唐三彩!而且还是宋朝贵族背书过的唐三彩,绝对真货!就算拿到现代变迷你,从几个小目标变六七位数,那都是一笔不小的横财!
为投桃报李,她将陈十一抱在怀里装满一玻璃研磨器的胡椒粉递给了楼镕:“此乃胡椒研磨而成,相比胡椒粉,此玻璃研磨器可能更有意思些。区区薄礼,就回赠于令堂。还请帮我向令堂问声好,有机会,我定然要登门拜访。”
“多谢陆娘子。”楼镕双手接过胡椒粉,递给身后的随从,再作揖道,“那楼某就在寒舍恭候陆娘子大驾光临了。”
第七十九章 证明一下自己
陆离与楼镕两人又客套一番,终究山道上并非说话之地,便各自分开,各回各家。
有了唐三彩枕,陆离可就对逛草市毫无兴趣了。
草市上是不可能捡到漏的,平民百姓的东西就算流传到后世,也难值几个钱,何况还是迷你版。
万一到时候人多拥挤,把唐三彩枕给摔了、磕了,那她才是哭都来不及。
她现在只想抱着唐三彩枕赶紧回木阁,好好供起来!
当下便带着陈十一往回走到遮起来的无人机处,重新飞回木阁。
众人见到陆离刚下山又回来,大感奇怪。
何甜甜迎上来接陆离:“陆娘子回来了。”
陆离小心翼翼地把装着唐三彩的大木盒递给何甜甜,“甜甜,你先帮我拿着。拿牢了,这是瓷器,摔不起。”
“是!”何甜甜接过之后,立刻紧紧抱在怀里,不敢有一丝马虎。
陆离跳出吊篮后,便立刻从何甜甜手中重新接回唐三彩,边走边说:“我上去把它放好,你不用跟来。”
“是。”
待陆离走开,何甜甜悄声用即墨话问陈十一:“十一哥,你们怎么会回来的那么快?”
陈十一听到即墨的乡音还是颇感亲近的,但是他并没有因此透露陆离半道而回之事。
木阁一下来了这么多有本事的墨家子弟投奔,但陆娘子出门还是带着他,他可得珍惜这份信任。不能因为多嘴多舌而坏事,当下只是淡淡应了一声“是”,并不回答。
何甜甜见此也不追问,淡淡一笑,便转身忙自己的去了。都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察言观色是基本生存技能。
此时的陆离来到了二楼自己的床前,小心翼翼地放下木盒。然后她盘膝而坐,再次打开木盒盖子,就托着下巴咧着嘴,好好欣赏了一番唐三彩枕。
对她来说,看的不是瓷器,也不是枕头,而是红彤彤的钱呐!
这枕头目测有近一米长,就算经过线性缩小,拿到现代也有约二十厘米,想必还是值钱的!
她幻想着最好能卖个几百万,这样她就可以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现在正是房价下行之机,若有钱能入手房子,简直再合适不过。
女人呐,终究还是要有一套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房,才有安全感!
在留着哈喇子幻想了半天后,陆离才恋恋不舍地盖上盖子。
看不见唐三彩后,理智又回到了陆离脑海里,这东西她可不能再直接拿去找凌九了。
这么值钱的东西,她必须得想一个妥善的变现办法才行,不能给自己留太多后患。
哎!要是她也有一家像凌九这样的古董店就好了。至不济,有一家工艺品精品店也行呀!那样的话,洗白南宋的宝贝就变得容易多了!
现在她一个双亲都不在的穷学生,贸然拿出这么值钱一物件,以新闻里说的去银行存个十万都要打收入证明的情况来看,太容易引起帽子叔叔关注了!
陆离默默坐着想了一会儿,脑海里渐渐有了一个想法。
“我得恶补几天学业,先把国考考了,再去处理唐三彩枕头的事!”陆离自言自语了一句,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
原本现代还剩一天就是国考的时间,她是打算把“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的bug卡到极致,再去考试的。
可是现在有了唐三彩枕头,她没办法静下心在南宋学习一年了。
本来有了穿梭时空的木阁后,陆离对于国考和考研的执念就渐渐消散了。都已经可以当时空倒爷了,她哪还用得着赚公务员那仨瓜俩枣啊!
如今她会去参加国考,更多的,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罢了。
在南宋木阁里又埋头苦学了七天,陆离抱着装着唐三彩枕的木盒,穿越回了现代。
此时在现代,仍然还是下午。
她提前回来,就是要好好倒个时差,明天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脱下衣服恢复真身,陆离进浴室好好洗了个澡。吹头发的时候,镜子里映出她的影子:长发及腰,眼神明亮,脸上的婴儿肥又明显了。
这些日子,她在南宋吃的好、睡得好,呼吸着山野最清新的空气,大概是胖了。
等走出浴室,刚打开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便起。
班级群弹出一条消息:“12月17日,深圳某公司校招,年薪20万起。”
陆离熄了屏,她现在对这些消息波澜不惊。
当天傍晚,她泡了一碗泡面就着两个卤蛋就睡了,并没有出门,也没有点外卖。
她怕吃到不干净的东西,导致腹泻什么的,还不如就吃泡面。
考场外黑压压全是人。
有穿正装的,有披羽绒服的,有还在低头看笔记的。
陆离把脸埋在围巾里,哈出的白气在晨曦下散开。
她的笔袋里装着几支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都是用惯了的老品牌、老型号。
她嘴里默默念叨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正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等着也是等着,不如再背背。
“陆离!”有人拍她肩膀。
是室友林臻臻,算是她在寝室里的好朋友。
对方此时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但笑容明亮:“你也来参加国考?真好!前几天我刷题刷到两点,终于把数量关系正确率提到75%了。不过昨天为了保持好状态,早早就睡了,你呢?”
“我也差不多。”陆离淡淡一笑。
“别背了,都要进考场了。”
“最后一个热点,乡村振兴……”
“陆离。”林臻臻突然问,“如果没考上怎么办?”
“凉拌。”陆离耸了耸肩,“我就想知道自己到底能考多少分,有没有这个实力。”
“你行呀!心态真好!17号的校招,你来吗?”
陆离摇摇头:“应该是不去了。”
“呦呵,破釜沉舟?”
陆离笑而不语。
铃声响起,人群开始移动,像一条缓慢的河流。
经过安检门时,陆离突然想起半年前的那个下午。她坐在自习室,翻开第一页《公考指南》,在扉页上写:“试一试,看看能走到哪里。”
现在她知道了答案:她走到了考场门口。
她拿着透明文件袋,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冬日的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在桌角的准考证上。照片是三个月前拍的,下巴比现在尖一些,眼神里有些茫然。
监考老师开始拆密封袋,纸张摩擦的声音格外清晰。
陆离深吸一口气,拧开笔帽。
第一道题是常识判断。她读题,思考,在答题卡上涂下第一个选项。
笔尖与纸张接触的瞬间,她所有的努力,都沉淀为此刻清晰的一笔。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飘飘荡荡落下,枝干伸向天空,仿佛在等待着下一个春天。
第八十章 潘家园
虽然陆离还是学生,但大四的课程压力已显着减小。而且她在大三下学期时就把学分修满了。
对她而言,学校里就剩一些选修课和专题讲座,可学可不学。
现在班上的人,一部分已经通过校招,进入企业实习;另一部分在为了考研埋头苦读;还有一部分人死磕国考、省考等公家铁饭碗。
陆离原本也是这群人中的一员,现在却不需要了。
她的人生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
国考结束之后的当天下午,陆离就坐上了飞往京城的飞机。
拥有十万存款的她,也可以去看看祖国的山川大地了。
当然了,此次之所以会这么急匆匆地就买机票飞京城,并不是陆离急于享受,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赚钱!
京城潘家园的傍晚,带着一种陈年的、沾着灰的感觉。
旧木头、尘土、铜锈,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日子太久了的霉味儿,混在冬季干燥的空气里。
园子里地摊挨着地摊,一眼望不到头。各式各样的瓷器和碎瓷片在粗蓝布上闪着幽微的光,像满地打碎了的旧梦。
一个摊主眯着眼,蹲在马扎上抽烟,灰白的烟雾笼着他黝黑的脸。他面前摊子上,摆着些瓶瓶罐罐。
陆离拖着38寸空行李箱停下来,目光扫过。
“老板,这青花小杯……”她拿起一个,釉面贼光未退,画工也软塌塌的,偏偏底足磨得倒有几分旧气。她虽不懂,也一看就觉得粗糙。
摊主的眼在烟雾后头亮了,像夜里瞧见灯火的虫。
他弹了弹烟灰,没立刻答话,先长长“哎——”了一声,带着胸腔里的共鸣,那是戏台上的角儿要开唱前的架势。
“您好眼力,”他把烟掐了,凑过来,手指着那杯子,指甲泛着焦黄,“这可不是一般的杯子。您瞅这发色,这晕散……老家拆老屋,梁上扒出来的。人说,‘梁上一片瓷,能抵十年吃’,我瞅着跟您有缘。”
陆离心里笑了笑,面上却更认真了些,把杯子对着光,眯起眼细看:“哦?是么。就是这色彩,怎么瞧着有点僵硬?”
“僵硬?”摊主的声音拔高了一点,像是受了天大的误解,“这叫‘古拙’!宋代的民窑气韵,就讲究个淡雅,神韵到了就成。您看博物馆里那些,不也这样?”
他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不瞒您说,好几个老板看了,都给这个数。”
他伸出三根手指,在陆离面前晃了晃。
“三百?”陆离问。
“哎哟!”他几乎要拍大腿,脸上的皱纹都挤成了痛心疾首的图案,“三千!您这玩笑开的。我这本都回不来。看您真喜欢,诚心要,给您个实价,一千八。再不能少了,这等于从我身上割肉了。”
陆离摩挲着杯子,眼神恰到好处地流露出一种“捡漏”前的挣扎与渴望。
最终,她放下杯子:“算了,我再看看。”
“哎哎哎,别呀,那您想要多少呢?”
“最多五百。”
“行吧,五百就五百,跟您有缘,亏本给您了!”
摊主手脚麻利地扯过一张旧报纸包好递给陆离:“您再看看这个玉壶春瓶,釉里红,虽有小伤,可这年份……”
最后,陆离从他这儿买了两件“大宋寄托款”,一件“唐三彩”,统共花了四千七。
扫码付款,“滴”地一声,钱货两讫。
摊主帮她装箱时,手稳当得很,嘴角却绷不住地往上翘。
陆离拎着沉甸甸的盒子转身时,眼角余光瞥见他迅速摸出手机,手指飞快地点着,脸上的红光掩都掩不住。
她猜想对方大概正在某个没有顾客的群里,分享着“宰冤大头”的喜悦。
逛到另一个摊子,地上铺着一块辨不出颜色的毡子,上头的东西更杂。一个中年妇人守着摊,手里打着毛线,眼皮都不抬。
陆离又相中了一个素色的瓶子,拿在手里掂量。
妇人停了针,抬眼,目光锐利得像鹰。
“北宋的,”她言简意赅,“后挂彩。胎子老,彩是新上的。玩的就是这个‘老胎新妆’的味儿。一口价,两千二。”
这说法倒新鲜,把低仿说成了有意的“二重奏”。
陆离摇摇头,放下,又拿起旁边一个天青色的笔洗,釉面质感像个塑料碗。
“这个好,”妇人立刻说,“宋韵。虽不是官窑,但这韵致难得。昨天有个搞收藏的老先生,看了半天,没舍得,今儿让您赶上了。三千八。”
笑死,这就三千八了!
按这个速度,她十万都没几件可买。
不过陆离也没拆穿她,又挑了几件“宋代吉州窑花瓶”、“宋代龙泉窑模印”。
每一件,妇人都能扯出一段似模似样的“传承”或“特征”,价钱从八百到五千不等,个个听起来都像是陆离捡了天大的便宜。
最后,陆离指着挑出来的五六件“宝贝”,说:“这些,一起,给个实在价。”
妇人眼神闪烁,手里的毛线针不动了,心里那算盘打得噼啪响,陆离几乎能听见声音。
她盘算的,不是这些东西值多少,而是眼前这个“冤大头”的油水能榨出几两。
“您真是行家,挑的都是有味道的。”她终于开口,报了一个抹了零头的总数,依然是个让陆离身后空气都发笑的数字。
陆离照例还了个价,几个来回,她做出痛心疾首、仿佛祖产被夺的模样,最终“勉强”成交。
钱货两清,妇人帮陆离打包时,那嘴角快咧到耳根了,毛线随手一扔,怕是急着要跟隔壁摊主炫耀今日的战绩。
路灯渐渐亮起,赶在潘家园闭园之时,陆离手里多了几个塞满废纸和“古董”的纸箱,沉甸甸地压着手臂。
后背能感觉到那些目光,烫地、凉的、窃喜的、探究的,织成一张网,笼在陆离这个“今日最后的肥羊”身上。
他们交头接耳,低语声像潮水般细细碎碎漫过来。
“瞧那位,真敢下手……”
“老刘今天可开张了,那破杯子他上次五十一对收的。”
“我那‘汝窑’笔洗也出了!嘿,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人傻钱多,速来。”
……
陆离拖着箱子,挤出熙攘的人群,耳边那些嘈杂的、充满生命力的市井声渐渐模糊。
她抬起头,看向潘家园上空那片被飞檐和广告牌切割成的蓝天,心里一片宁静的愉悦。
第八十一章 “捡漏”
到京城最重要的事情已做完,来都来了,自然还要去参观参观。
之前在京城飞机场刚下飞机的时候,陆离就拿了一张一日游的宣传单,报名了一日游。行程安排如下:
早起看升国旗——参观皇家寺庙——午饭——颐和园——故宫——天坛。
她报名一日游主要原因是听说预约故宫比较难约。虽然现在是淡季,但故宫这种景点想必淡不了。来都来了,不能光看一个天安门呀。
一日游的过程对陆离来说还算是蛮愉快的。虽然一大早起床上大巴前,导游又临时让他们买了一个单独的冰车,总价比一日游宣传册上高了。但对于陆离来说,这点加价在她预料之内,没有影响出行心情。
历史上的颐和园,是诞生于乾隆游西湖之后。他因为太喜欢西湖风景,所以就命工匠复刻了一个小西湖。
只是陆离来的是冬天,湖旁树木皆凋零,湖面还全结了冰。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都是滑冰、玩冰的人,跟下饺子似的,看不出多少西湖的影子。
走马观花般玩了冰车,游完三分之一的颐和园之后,导游就把大家都带到了故宫。
到这里,陆离放弃了跟随大部队再转道去天坛的路线,选择在故宫消磨到关门为止。
十元钱的珍宝馆,她看了;妃子都不让走的路,她走了;萧条得只剩下树干的御花园,她也游览了。
导游说,在八国联军没有对这里烧杀掳掠之前,御花园是有许多瑶花琪草的,这一点陆离绝对相信。
不然一个皇帝的御花园,总不能比他们杭州的路边花坛还简陋吧!
这之后三天,陆离又参观了天坛、教员纪念馆、人民大会堂、国家博物馆,然后还爬了长城,狂风那个吹啊,他们就跟被流放的流民似的。在明十三陵外面的商店里,陆离又买了几个唐宋的瓷器。
她还去了一趟白云观和国子监,被外面一路的“算命先生”赚走了几百块钱,拿了好多符箓。
说实话,这些算命先生看起来太假了。就是白云观里面的老道士,她都觉得不是很仙风道骨。
护身符虽然是买了一堆,但可能二十元一张的价值实在太便宜了,让她不太敢相信。反正见到的所有算命先生和道士,没有一个人,能带给陆离像凌九这样的高深莫测感。
第六天的时候,陆离带着满满一行李箱的瓷器,和一口袋的符箓,踏上了去西安古都的路。
兵马俑是肯定要参观的,古董街是不能不逛的,重阳宫和八仙宫的符箓也是必买的。
就这样,陆离一路去了几个古都,花了七万八千余元买各种各样的古董——她买的全是宋和宋以前的仿货,明清之类说得天花乱坠,她也是不会多看一眼的。
大半个月后,陆离把存款消耗得七七八八了,终于拖着满满两个大行李箱加一个满载的登山包,回到了杭州。
那些行李箱内的瓷器,她根本懒得打开再整理,直接连同箱子一起塞进了床底下。
这就是她想到的洗白办法——光顾全国各地有名的古董城。先去当一个“冤大头”,买一些乱七八糟的瓷器,然后以“捡漏”的名义,合理合法地拥有一个“唐三彩枕”。
那么多瓷器中,多一个真品不多,少一个不少。
到时候她咬死是捡漏来的,还是很可行的。毕竟她的唐三彩确确实实是真的,谁还能拆穿她呢!
真要来拆穿,怕不是得帽子叔叔用破命案的人力、物力投入进来。而这显然不可能,她又不是被挂上号的穷凶极恶之徒。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诞生千万富翁,杭州更是A8多如狗、A9遍地走,多她一个不多。大隐隐于市,她应该没那么倒霉就被集中资源调查。
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离不仅买到了瓷器,还让从来没有旅游过的她,一次旅游了个够。
回到西湖边的出租房,洗完澡躺在床上,陆离只感叹了一句,金窝银窝,不如家乡的狗窝。
北方冷热温差太大了,她还是更喜欢杭州。
连日奔波有些累,陆离本想一觉睡个昏天暗地。
但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
她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敲门声,见对方没有罢休的意思,这才爬起来去开门。
果然,门外的是楼上的邻居蒋栖梧。
这几天受北方寒潮影响,杭州也大降温,直接从十几度骤降至零下一度至五度。但眼前的美女,大衣里面竟然还穿着短裙配靴子,露出一截光腿——绝对是没有光腿神器的光腿。
“嗨,刚在楼上听到你回来的动静了。你这几天是出去玩了吗?没看你在家。”
“嗯,出门旅游了一趟。”
“不错哦!对了,今天是周末,上次说好请我吃饭的,不如就今晚,怎么样?就快到饭点了,你请客,我开车。”说完,她晃了晃手指上串着的车钥匙。
“行吧。”陆离现在虽然已经钱花得差不多了,但这顿饭是她几次拒绝邻居后允诺了对方的,是该兑现。
“好。”蒋栖梧上下打量了一下穿着居家服的陆离,“那你换个衣服,我等你。”
“嗯。”陆离转身进了套房,从衣柜里取出刚挂上去的衣服,正是这次出门旅游她新买的。
她就在床边换衣服,并没有关门,但是蒋栖梧也没有走进来,只是在门口滴溜溜地转着眼睛,打量着屋里的情形。
陆离的套房跟她租来时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毕竟她又不在这常住,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木阁里。因此整间套房几乎还是中介交付给她时的模样,厨房和过道更是干净得毫无人气。
见此情景,蒋栖梧微微一笑,对陆离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她自己是那种外表光鲜亮丽,但房间却一塌糊涂的女人,每周都靠钟点工续命,因此特别欣赏有“洁癖”的人,觉得这样的女人配得上“精致”二字。
陆离表里如一的干净,就令她很舒服。
“走。”片刻后,陆离拿着手机走了出来,连包都没带。
蒋栖梧看着换装后的陆离眼前一亮,笑道:“跟美女做邻居就是愉快,日常养眼呀!”
陆离笑:“彼此彼此。”
第一章 你妹妹什么时候搬走
深秋的梧桐叶一片片落在老旧的窗台上,细雨从早晨就开始下,给这座城市的黄昏蒙上了一层薄雾。
陆离坐在书桌前,手指无意识地转动着笔,目光落在摊开的考研英语真题上,却一个字也读不进去。
她起身越过书桌轻轻推开一丝窗缝,湿冷的空气顿时扑面而来,令她忍不住一哆嗦。
这套两室一厅的老公寓,是早亡的父母留下的唯一财产。每一处墙面的裂纹,都仿佛在记录着岁月的变迁。
“你妹妹到底什么时候回宿舍?”
老房子的隔音差,嫂子王玲玲的声音像一把冰冷的剪刀,剪碎了雨夜的宁静。
陆离的笔尖顿住了,在纸上留下了一个突兀的墨点。
“她在复习,小声点。”哥哥陆余的声音低沉,带着陆离再熟悉不过的疲惫。
“复习?国考不考却选择考研?她不知道家里什么条件吗?”
陆离闭上眼睛,俯下头,把额头抵在微凉的书页上。
这样的对话,自从她退寝回家走读起,就越来越频繁地在这个小小的家里上演。
“她是我妹妹,这里也是她的家。”
“家?这房子才多大?三个人住着转个弯都困难。她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姑娘,好意思一直赖着不走吗?”
陆离轻轻摘下耳机,雨声顿时清晰起来。
她记得八岁那年,父母去老家奔丧,因食品中毒双双离世。比她大了十岁的哥哥就成了她唯一的光,为这个破碎的家撑起了一片天。
那时刚读大一的哥哥毅然申请走读,靠着助学贷款和做家教,一边打工一边读书一边抚养她长大。
这十多年,他们兄妹俩一直相依为命。
“别担心,小离,只要你读得进去,哥哥会一直供你读完。”陆离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哥哥陆余这样对她说。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陆离把耳机塞回耳朵里,摩挲着书桌上摆放着的唯一一个摆件——小时候过年回老宅祭祖时爷爷送给她的木阁模型。
她极力想转移注意力,不去听隔壁的争吵声。
尽管如此,奈何老房子隔音实在太差,嫂子王玲玲的声音仍然像电钻一样钻进她耳朵里:“我不是不让她读书,可现实吗?你当初半工半读,还要照顾她,多不容易。你是她哥不是她爸,她现在都大四了,不该学着自立吗?”
是啊,她成年了,确实该自立了。
正出神间,手机突然震动,是室友林蓁蓁发来的消息:“小离,12月17日的校园招聘会你去吗?听说有好几家大厂会来。”
陆离盯着那条消息,耳朵里再次钻进王玲玲的声音。
“我不是不想养你妹妹,可是咱们现在连要孩子的空间都没有……”王玲玲的声音带着哽咽。
“玲玲,我是什么条件,你婚前就知道的,现在说这个没意思。”
“哼,是啊!我知道!我活该!恋爱脑罪该万死!当初也是眼睛被牛屎勾到,就迷上你这张脸,不管不顾地嫁了——”王玲玲的声音徒然变得尖锐。
“够了,你要是后悔,你要是真觉得和我在一起这么委屈……”
“哥!”陆离猛地起身拉开门,重重喊了陆余一声,打断了他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
主卧顿时安静,片刻后,房门打开。
陆离看着背光下英俊的哥哥此刻憔悴的神色,看着他身后不远处坐在床沿抹泪的嫂子背影,心里某个地方突然变得异常清明。
她直视着哥哥微红的眼睛道:“哥,嫂子,我有个决定要说。”
两双眼睛同时看向她。
“我不考研了。”
空气凝固了一瞬。
“什么?”陆余愣住。
“我说,我不考研了。”她重复道,声音比想象中平稳,“其实我早就该做这个决定了。难得现在有应届生的身份,我决定先参加国考,反正我都报名了,去试一试。”
陆余皱眉:“小离,你不用这样,你的复习都是为考研准备的……”
“我不是冲动。”她打断哥哥,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考虑很久了,觉得自己是时候走出校园了,如果能国考上岸是最完美的。就算没考上,还可以参加校招。我们班同学好多都已经在校招中拿到了offer,我也可以的。下个月还有好几个大厂来学校开招聘会呢,多投几个,说不定就上岸了。”
这天晚上,陆离在书桌前坐了很久。
明天早晨她就准备离开家回学校了,陆余以为她是搬回宿舍去住。实际上明天晚上住哪儿,她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新的宿舍都不好说。
因为她其实骗了陆余,她不是为了专心考研才搬回家住的,而是跟舍友有了化不开的矛盾,相处不下去才直接退掉了宿舍。
当初退掉宿舍的时候,她还暗自庆幸。多亏了当初高考报志愿没有选外省的211,而是选择留在了杭州本地读书,让她现在可以有走读这条后路,可是没想到……
她确实可以不走,因为这是爸妈留给他们兄妹的容身之所,但她不忍心让抚养自己长大、跟她相依为命的哥哥为难。
陆离用指尖戳着桌上木阁摆件的十字脊顶,这是她学习累了后最喜欢把玩的玩具,就像是她的娃屋一样。
木阁不大,也就A4纸大小。质地沉实,是那种老木头特有的暗沉光泽。造型也很精巧,重檐叠瓦,十字形的脊线在顶部优雅交汇,形成一个十字脊顶。细节处能看清榫卯结构和窗棂纹路,边角被摩挲得温润,看得出岁月的痕迹。
她决定这次离家,把木阁也带走。毕竟这是爷爷以前送给她的,完完全全属于她一个人的东西。
“嘶……”
许是心情不好,她无意识间手重了,竟被脊顶螭吻尾尖戳破了指尖。
十指连心,那叫一个疼啊。
陆离的视线一瞬间就变得模糊,汹涌的泪水似决堤的洪流,再也堵不住。
泪水混着血液,不经意间,流到了木阁上。
微茫闪过,一切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章 变成了拇指姑娘
“咔哒。”
一声极轻微、仿佛机括转动的脆响。
陆离抽抽噎噎地低头,只见一道柔和却不容忽视的白光自脊线交汇处迸射而出,不偏不倚,正好笼罩在木阁旁边那台她做题计时的闹钟上。
光芒流转,像是一层急速收缩的水膜。
陆离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看着那圆润的闹钟,以惊人的速度塌陷、缩小,发出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
不过一两次呼吸的功夫,光芒敛去,桌上赫然出现一个硬币大的迷你闹钟。
陆离脑子有点懵,眼泪都没空流了。
她揉了揉模糊的眼睛,几乎是屏着呼吸,凑了过去,指尖带着难以置信的试探,轻轻碰了碰那迷你闹钟,真实的触感传来。
不是幻觉。
怎么回事?
她的目光猛地转回那座静默无声的木阁摆件,再看看自己已经凝住血的指尖。
木阁她跟小说里写的一样,滴血认主了?
刚才碰到的是哪里?
螭吻尾尖……
心脏在胸腔里剧烈擂鼓,陆离深吸一口气,带着一种混合了恐惧与强烈好奇的心情,再次伸出右手食指,精准地按向了那微缩的螭吻尾尖。
这一次,没有光射向别处。
那白光自顶点炸开,瞬间没入她的眉心,一股强烈的失重感从四面八方涌来,不痛,却让人晕眩。
仿佛整个空间都在扭曲、压缩。
她感觉自己像被扔进了高速旋转的离心机,视线里的景物——桌子、不远处的床铺、天花板——疯狂地拉长、变大、远离。
“砰!”
一声闷响,是她屁股落地的声音,触感异常坚硬,震得他尾椎发麻。
眩晕感缓缓退潮,陆离晃了晃脑袋,定睛看去。
然后,她彻底呆住了。
眼前的世界,已经彻底颠覆。
原本光洁的复合板材桌面,此刻望去是无垠的、带着木质纹理的平原,起伏的纹路犹如沟渠。
旁边那个她平时用来喝水的马克杯,此刻她得仰头看,伸手踮脚去够,都离杯沿还差一点,纸巾盒更是成了一个巨无霸。
至于桌旁立着的那盏读书用的落地灯,巍峨如山岳,灯杆弧线高耸入……“空”?
她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眼前放大的一切,一阵荒谬和惊喜感攫住了她。
皇天后土,各路神佛哎!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看了起点那么多金手指小说,这是终于轮到她了吗?
她就说看网络小说也不会完全无用!
又惊又喜地沉默半晌,陆离一骨碌站了起来,才要抬步,就被拖地的衣服绊了一跤。她身上原本合身的衣服,此刻都变成了披在身上的麻袋。衣服成了拖地长袍,内裤成了长裤,还挂不住腰,不断下滑,穿着空落落的。
她只犹豫了一秒,就挣脱了碍手碍脚的衣服,从变得比腰身还大的领口钻了出来。
太冷了,她在衣服山里翻了翻,发现把缩小的袖套当抹胸裙子倒是刚好。只是还不够,现在可是下雨的深秋,就算是室内也一样湿冷。于是她又扯下另一只袖套当披帛,虽然不伦不类,但好歹不哆嗦了。
接着她抓起口袋里变得有她手臂长的军工刀,走到跟自己一样享受缩小待遇的闹钟前,费了点力气提起来,像提一个水桶似的。
也就是说,同样是缩小,但她和闹钟以及衣服鞋子军工刀等的缩小比例不一样,她比这些非生命体都缩得更小。
她的目光再次投向金手指的源泉——那座木阁。
此刻,这木阁在她眼中,已不再是摆件,而是一座宏伟、精密、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巨大阁楼。
层叠的飞檐,镂空的窗格,紧闭的木质大门,上面还有块气派的牌匾,可惜是秦篆,不认识……一切都放大了数十上百倍,静静地矗立在一旁。
陆离犹豫了一下,还是朝着那座木阁走去,因为心神比较紧张,她连手里提着的闹钟都没放下。
当她站在阁楼的台阶前,深吸一口气,拾级而上,把手里提着的闹钟往门前檐柱上一放,攥紧右手的刀,上前两步,伸出左手,抵在冰凉的木门上,用力一推。
“吱呀——”
原本打不开的模型门,竟然真的被她推开了一道缝隙。
一股带着时光陈腐与尘埃气息的风,从门内吹出。
里面漆黑一片,深不见底。
好奇心像一只钩子,拽着她。
陆离回头望了一眼那片变得陌生而巨大的桌面世界,再次深吸一口气,抬脚跨过门槛,侧身进入门缝。
黑暗瞬间吞噬了她。
目不能视,她只能凭感觉往前走,脚下似乎是平整的地面,空气凝滞。
走了大概十几步?或许更多,前方隐约透出微光。
她加快脚步,向着光走去。
一步踏出黑暗,视野豁然开朗。
再抬头,却发现自己正站在楼阁的内部,回头望去,大门就在自己身后,仿佛刚刚她走的那些路都是错觉。
木阁内部宽敞高大,只是空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别的家具装饰。
这也正常,毕竟谁做摆件还会精细到摆件内部装饰呢。但只是这个外轮廓,都已经可以看出当年做此木阁摆件的木匠技艺之精湛了。
陆离一边感叹着这缩小后身临其境才能体会到的雕刻技术之高超,一边沿着内部的楼梯盘旋而上。
每一层都空空如也,没有任何家具摆设,只有纯粹的建筑结构美。
这座木阁陆离之前从外部看,也就三层,但现在缩小了从里面探索,才发现有五层。也就是“外三内五”的格局。
她一直爬到最高层。
在这里,她仰起头,天圆地方具象化呈现在眼前,在屋顶最高点的交汇处,镶嵌着一颗鸽卵大小的明珠。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她自己的呼吸声在胸腔中回响。
是不是就是这颗珠子散发出拥有缩小功能的光芒呢?
陆离想触碰那颗珠子,或许那是关键。但太高了,光滑的梁柱无处攀爬,四周空空荡荡的也没有个踩脚的地方。
她徒劳地试了几次,只得放弃。
这木阁里面什么也没有,看来得出去再想办法。
第三章 穿越时空了
陆离循着原路下楼,这次毫不犹豫地直接拉开了一扇大门,迈步而出,下了台阶,然后,像根钉子一样,被牢牢地钉在了原地。
门外,不是那熟悉的、堆着纸巾盒和杯子、书本的桌子。
而是漫天席地的荒草,堪比人高,远处,还有连绵的、望不到边际的巨型植物轮廓,在昏暗的光线下投下阴沉的剪影。
水声从下边很深的地方传来,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浓烈的、混合着腐殖土和陌生植物气息的味道,湿热,黏稠。
杯子、纸巾盒、书本……桌面上原本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包括脚下都不再是复合木,而是变成了泥土地!
只有那充满了现代金属质感的闹钟,还静静靠在檐柱边,在这片蛮荒的背景板下,显得格外突兀和诡异。
一阵带着植物清腥气的风吹过,草木相互摩擦,发出沙沙的、潮水般的声响,淹没了周遭一切。
陆离站在原地,渺小得如同一粒尘埃。
她这是……穿梭时空了?!
陆离扭头去看身后的木阁,万幸,木阁还在。
她谨慎地在周围视察一圈,发现自己此刻所处的地方是一片相对平坦的土地,植被茂盛,杂草丛生,不远处就是陡坡,面前则是一道草木稀疏的断崖。崖下,一条溪流在乱石间闪着光。
这不是山坡,也不是谷底,而是水流千万年切割与堆积后,遗留在半山腰的溪谷台地。
她居然从现代自己房间的木阁模型里,直接穿越到了山林!
这是什么奇幻剧本?小说照进现实?
也对,缩小这么离奇的事都出现了,再来个穿越也不奇怪。
陆离沉思片刻,最终决定还是尽快先找到回现代的办法再说。
“既来之则安之”这种话她不想听,她现在要听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闲来无事穿个越她能接受,但是她可不要留在这里啊!都已经千辛万苦读到了大四,怎么可能愿意回到原始森林,茹毛饮血!
现代社会再多不足,其便利性也不是荒野可比。
陆离环顾四周,当即决定先除草。
还好她刚才拿走了口袋里长年放着自卫的军工刀,而且对现在的她而言这小刀还变成了一把大刀,不论是砍人还是割草应该都不赖。
只是她刚拔出一棵荒草,就被里面“簌簌”的动静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只看到一条消失在草丛的蛇尾。
“……”陆离的头皮都炸开了,浑身汗毛直竖,深呼吸两口,低头看着自己沾了泥土的赤脚,忍不住缩了缩脚趾。
山林真可怕!
但再可怕也不能坐以待毙。割草,必须割草!就算回不去现代,她也不能让木阁的门前长满荒草啊!
好在之后除了一些蜈蚣、蠼螋、鼠妇之外,倒没有再遇到陆离最怕的蛇。埋头苦干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木阁门前就被陆离割出了一片平地,杂草堆积在旁边。
她又取了几根杂草搓成简易的草绳,然后把巨大的杂草一捆捆地捆好。
在把军工刀和闹钟拿进木阁后,陆离回忆了一下顶楼的层高,然后拖着四捆杂草进楼。
马不停蹄爬到楼顶,她把四捆杂草叠起来,爬上去试了下高度,接着又下去搬了俩捆杂草,这下终于够到明珠了!
陆离兴奋地想到,该能回去了吧?
念头飘过,天旋地转,下一秒,她就摔在了桌子上。
她连忙伸出手查看,但见手掌心有着青色的草渍,指甲里还嵌着些泥土,手上的痕迹仿佛证明之前的一切不是梦!
陆离一越而起,连忙去看那座木阁摆件,倒是还原样摆在桌子上,纹丝未动,但那消失的闹钟和缩小的身体都在告诉她这不是幻觉。
她得抓紧想办法恢复,不能一直是小人啊。之前她是被白光照了一下缩小的,现在想恢复是不是还得再照一下?
陆离正准备往木阁里面跑,去触碰那脊顶的明珠。下一秒,明珠仿佛有灵一般,自动射出一道白光笼罩住她。
片刻后,白光下的陆离慢慢恢复原样。只是刚才她还可以当长袍穿的袖套,此刻早已崩坏,碎屑就掉在地板上。
看来物品虽然可以跟着她穿越时空,但缩小后就不能再次放大。
陆离也不急着去穿衣服,而是再次伸出手,准备按在木阁顶上。但在最后一秒,她又停下了动作,转而只是心中默念白光。
如她所料,白光只要她心有所想,就可以操控。但想必是有距离限制的,否则她以后不是随便在哪,都可以拥有缩小的能力了嘛!
关于这一点,她待会就打算试验一下。
缩小后,陆离扶着墙,再一次穿越。
只是这次她直接出现在了之前离开的草垛上,也就是说在木阁内部,而不是跟第一次那样是在外面。
只见她利索地爬下草垛,跑到窗口往外一看,外面仍然是原始森林风貌,并非她那间朝北的小房间。
“难道木阁就是时空穿梭点?而明珠是穿梭的关键?我若是摘下这颗明珠,是不是就能随便在哪穿越?”
她反复思量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试试。
再次爬上草垛后,她伸手去抓明珠,想要把它抠下来,费了半天力都没成功。
她也不灰心,直接跑下楼,兴致勃勃地去搬自己那把对现在的她来说等于大刀的军工刀。
徒手抠不下来,那就上工具呗!
只是费了一番功夫后,顶上精美的雕刻倒是被陆离用刀划坏了不少,但嵌在里面的明珠却一点都抠不下来,仿佛已经与木阁融为一体。
忙活了半天的陆离一拍脑袋,自嘲道:“我傻了!我干嘛不恢复身体再抠?!”
想到此,她便再次默念穿越,回到了现代的房间,并且催动白光将迷你版自己恢复成原来模样。
然后她二话不说捧起木阁就去看顶上的明珠。
只是无论她怎么找,都没有在木阁的顶上看到明珠的影子。
她想了下,自语道:“原来之前是把珠子完全按进去了啊。”
如果她非要抠这明珠,那大概率得把木阁暴力拆了。可是这会有很大风险,万一明珠与木阁是完全绑定的,她把木阁暴力拆卸了后这宝贝会不会就直接损坏,再也显不出神奇了?
“算了算了,也不是非得执着于明珠,反正整个木阁都是我的。”
第四章 我有一座时空站
陆离虽然不打算拆明珠了,但木阁还是需要继续探索的。
在知道自己能在木阁来回穿梭之后,陆离的心情便放松了,潜下心,一直研究到窗外天色放明。
外面厨房传来王玲玲做早餐的声音时,陆离终于摸清了一些规律。
木阁内和现代的时间流速不太一样,木阁内的时间要快很多。
陆离通过对比推算,觉得两者的时间差可能是“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也就是说,理论上在“人间/木阁世界”待一天,回到“天上/现代”也就是四分钟。
更妙的是,她感觉自己好像是木阁世界的“神”,因为一旦她离开了木阁世界,里面的时间就静止了。
为了验证这一点,她特地把闹钟留在那个世界,看好时间来回穿越了三次对比。
这是一个绝对重要的发现,如果她愿意公开自己的木阁秘密,就此写一篇论文,说不定马上能拿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当然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陆离还是懂的。论文什么的也就想想,她不可能公开这个秘密。别说公开,甚至都没打算告诉哥哥。
此乃题外话,言归正传。
除了时间流速的不同,陆离还发现了穿越的规律。只要缩小后的人或物碰到木阁,不管是在门内还是廊下,哪怕只是手扶着檐柱,潜心冥想,就可以穿梭时空回到现代。之前折腾半天的除草爬高摸明珠,都是多此一举。
另外关于缩小这件事,陆离也有发现。非生命的物体,缩小的比例要比生命体少,以人为参照物,大约是五倍差。比如那闹钟,到了木阁世界对她而言就变成座钟,但被她拿着一起缩小进来的金鱼,却是跟她保持同样的比例。
陆离还十分严谨地为此写了个缩小公式:生命体和非生命体同步缩小,假设生命体缩小比例为a(a
第五章 开启新的篇章
杭州城在晨曦中苏醒,街上行人匆匆,车流如织。
陆离站在窗前,俯瞰着这座她生活了二十一年的城市。再过一会儿,她就要离开这里,前往木阁内的原始世界,开始她一个人的孤独之旅。
她打开手机备注,最后确认一遍采购清单:
·军用指南针(防震、防水)
·暴雨梨花针一套(配牙签十包)、蜘蛛侠吐丝器一个、激光笔一只、放大镜一个
·多功能急救包
·纯净水两桶、304不锈钢密封桶五个(选自带龙头款)、带把手的保温杯两只
·高能量压缩食品、风干肉类、鸡蛋、土豆、白菜、米、面、油、儿童版锅碗瓢盆等等。
·野外生存手册、军地两用人才之友(均电子版下载)
·太阳能庭院灯六盏、太阳能便携充电宝五个、小号强光手电筒一支、小号头灯一个
·儿童雨衣、儿童伞、防雨罩
·强效驱蚊剂、蜱虫防护喷雾、懒人蚊帐
·小号多功能折叠铲、防风火柴、迷你防风打火机
·便携雨量计(预判暴雨风险)、温湿度计
·防水记号笔
·洗漱用品等
·防火储粮容器若干
·几套玩具娃娃衣裤鞋
这些是她暂时能想到的最需要的东西,大部分可以在边上的大型超市里面买到,还有一些需要去专门的探险者店铺和小商品市场以及动漫周边店购买,她都已经找好了地址。
倒也不是不能网购,但网购最快也要两天才能到。据她推算,现实世界两天,木阁内就是两年呢,她可等不了。毕竟国考近在眼前,这时候就不省这些钱了。
多亏了陆离平时有勤工俭学,之前住校陆余也会每个月按时给她打生活费,银行卡里多少存了些钱。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没钱可是万万不能的啊!等她摸清了木阁世界内的情况,她就尽快搞钱!
在杭州这座城镇化率达84.8%,常住人口超千万的省会城市里,无论穿什么奇装异服、买多少奇葩物品,旁人也很少关注,连邻居都不会好奇多看一眼。
因此陆离出门采购一点都不避着人,搬回来也是大大方方毫不扭捏。甚至还请了跑腿帮忙搬运,一点都不担心引人注目。
杭州城里跟爷爷奶奶家互相爱串门的乡下不一样,对门相见不相识都是常态。
等陆离把物资采购齐,就关好房门然后开始一样样缩小,再一样样把缩小后的东西放在木阁四周,或靠着木阁,或塞在廊檐下,为穿越做准备。
若不是在外界打不开木阁的门窗,她都想塞木阁里面的。
除了今天采购的物资之外,房间里面的床,陆离也打算缩小搬走。毕竟以后长期住在木阁,她也不能一直席地而睡。
至于床没了她哥和嫂子会怎么想,这她可不管。她都已经把房间腾出来了,拿走一些本就属于她的东西又有什么大不了。
陆离从小睡到大的这张床,是一张一米小床。到了木阁世界,根据缩小公式,应该就会变成一张对她而言相当于2.9米的无敌大床了,到时候她想在上面来回翻滚都没有问题。
这辈子还没睡过这么大的床,想想就开心。
为了方便归置,陆离特地先穿越一趟把物品都收到木阁世界后,再爬上二楼回到现代。这样她带着缩小后的木床穿越就可以一举穿到二楼,省去自己搬运的麻烦。
为了这张床,陆离可是不惜冒着消耗生命的风险多穿越了一次,可知床对她而言多重要!
为了对得起这一次额外的穿越,陆离把想到的自己缩小后可能搬不动,但又需要放在二楼的东西,都一次带了过去。
安置好之后,陆离回到现代,取出不锈钢吸管,开始给木阁加装下水道。
其实木阁本身也设计了许多排水孔的,但那排的都是雨水积水,并不是生活用水。既然要在里面生活,她还是希望能改造一个便捷倒水的装置。
至于这些改造到了木阁世界还有没有用,她也不确定,反正就先试试,也不费太多力气。
等忙活完,时间到下午一点,陆离肚子都饿得咕咕叫。
她去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鸡蛋面,又去卫生间洗头洗澡一番。如果可以,她甚至还想点个香,搞点仪式感。
干大事前焚香沐浴,也算是华夏子孙的传统嘛!
“可惜了,家里没有香座。”陆离摸了摸下巴,感叹一句。然后才回到房间,把木阁放到衣柜顶上,再脱下身上的衣服,默念变小。
待白光闪过,变成小人的陆离取过放在地板上的小衣服小鞋——这正是她今天比着袖套特意买的娃衣和娃鞋,缩小后虽然也不算特别合适,但至少能穿,再也不用穿袖套光脚跑了。
一切准备就绪,陆离沿着窗帘往上爬,爬到与衣柜顶部齐平的高度时再纵身一跃,跳到了衣柜顶。
这里经过她的打扫改造,现在不仅放置了木阁,还铺上了一块大大的干净的新毛巾当防震地毯。
以后若是有钱了,陆离还是打算搬走的。到时候租个无人打扰的房间,就把木阁堂堂正正放桌子上,不用爬上爬下那么费力。
再一次穿越至木阁世界,陆离没有急着出门探险,而是着手布置自己之后要生活的家。
但在忙之前,她要先出去看看,改装的下水管道有没有用。
她走到楼外安装不锈钢吸管的边角一看,赫然发现那边就跟她没改造之前一样。不锈钢吸管倒没有凭空消失,而是缩小后倒在了屋外。
看来木阁的外观并不能轻易改变,陆离之前是白忙活了。不过这也在她的预料之中,因此并不觉得失望,很快就接受了现实。不锈钢吸管她收了起来,说不定以后还有用。
收完不锈钢吸管,陆离抱出强效驱蚊剂围着楼阁外围喷了一圈。
再次回到楼阁之内,但见阳光透过雕花木窗棂,在光洁的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陆离站在空阔的大厅中央,脚下是温润的木色,四周除了承重柱和门窗墙壁,再无他物,连呼吸都带着轻微的回声。
第六章 缩小后的世界
心情愉悦地看了片刻后,陆离开始归整堆在木阁廊檐和墙壁边上的物资。
先是一股脑儿搬进一楼大堂,然后上楼把床给铺了,放上她新买的懒人蚊帐。这深山老林的,肯定不少蚊虫,有了蚊帐就不怕了。
接着就把不锈钢密封桶一个一个往楼上搬。空的密封桶并不重,但就是体积巨大,陆离搬起来也还是有点费劲的。
多亏了此楼的楼梯间宽敞大气,不然都没法搬运密封桶。
把三个密封桶依次搬到上三层后,陆离就开始搬庭院灯。原本小小的悬挂式庭院灯,现在相当于她半人高,完全就是落地灯。
好在虽然看着巨大,但分量还行,陆离搬起来倒也不算特别费劲。
处置好了楼上的事务,陆离马不停蹄地下楼,开始整理一楼的物资。
首先就是往新买的钢架里放置锅碗瓢盆。她选的这些在现代是儿童迷你版,大小也就能煎个蛋。可是到了这个世界,对陆离来说那已经比她从前见过的所有锅碗瓢盆都大了,简直像是给巨人准备的,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
因为这个世界不方便使用煤气和电,所以陆离特地买了两个酒精炉子和一箱酒精块。别看只有一箱,给缩小后的陆离使用,那就等于翻了数倍,实惠得很。
楼阁内是没有设计烟囱和烟道的,当然更不会有油烟机,所以陆离把放置着锅碗瓢盆的钢架就安置在大门边。到时候要开伙就搬外面去。她可不想把家熏得满是油烟。
第一次搬家,陆离的东西算不上多,大部分还是鸡蛋白菜米面油盐、酒精块、火柴等储藏起来就行的物资,不需要大费周章整理,规规矩矩收在防火防潮收纳箱里就行。
别看她因为钱不多,买的很克制,但现在放眼望去,居然也占据了一楼大堂不少地盘。
主要是缩小的比例不一样,比如一颗寻常的超市鸡蛋,到了木阁世界,相对于陆离来说,就成了柚子大小,堪比鸵鸟蛋。一粒普通的大米,半个手掌那么长,刚好可以握在手里。
此刻陆离脑海中只冒出一个念头:楼上的房间可大部分还空着呢,等有钱了放开了买!
忙碌了大半天,当最后一盏庭院灯被放到一楼廊檐下后,陆离终于停了下来。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铺满了地板,照亮了木纹,也照亮了空气中缓缓飘浮的微尘。
这里终于不再是冰冷的建筑模型,而成了可安放身心的“家”。
这是第一个完全属于陆离一个人的家,看着眼前这一切,她不禁眼眶微湿。
她在木阁里忙了大半天,在现代也就差不多过去一分半而已,因此她心中再也没有了紧迫感。
一阵疲倦传来,她索性关了大门,上二楼休息。
这儿天黑得快,气温也降得快。刚才在一楼大堂还阳光满地,上了二楼再看外面就已经黑沉沉了。
她把放在阳台晒太阳的太阳能庭院灯搬进室内,打开开关,暖黄的光芒顿时驱散了所有黑暗。
陆离这个房间简单至极,整个二层跟一楼大堂一样,是全通的空间。
南面的中央放着一张目测2-3米的大床,上面罩着一个同样大的懒人蚊帐;墙边放着儿童版(当然现在已变姚明版)移动马桶,需要搭配降解剂使用:一收纳箱的纸巾及卫生纸(没办法只能准备卫生纸,卫生巾对于缩小后的陆离来说太大了):一个对着窗外的落地镜;一个倒满了娃哈哈纯净水的密封罐;一个完全可以当澡盆的新木桶,一个儿童版可爱牛牛造型的塑料盆。
虽然这些东西陆离都是往小了买,但穿越到这个世界后,皆已变成巨物,堪称物美价廉。
比如在外界用降解剂,可能上一次厕所就要花五六块钱。但到了木阁世界,降解剂相对人来说变大好几倍,使用成本自然直线下降。
最令陆离满意的还是桶装纯净水,以及自带龙头的密封罐。把纯净水倒进不锈钢密封罐,有了自带的龙头,这就等于是自来水,方便得很。
且密封罐穿越到木阁世界后,一桶就跟她人差不多大了。以她的视角目测,现在这就是个直径2.3m、高2.4m的巨型不锈钢水箱,感觉可以用很久。
以后她不但吃喝煮饭要用纯净水,连沐浴洗漱都用它,完全不用心疼,就是这么豪横,用完再回现代补货。
要不是穿越次数的限制,陆离都想把每一个密封罐里都加满纯净水的,这样就等于每一层都拥有便捷的自来水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急,以后可以慢慢添的,她主要活动的一楼和二楼有了自来水,短期内她不会有缺水之虞。
而且木阁穿越的地方是溪谷台地,不远处就有溪流,水资源还是富裕的。真正纯天然的溪坑水,可比那些拿自来水冒充的矿泉水好得多。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后,陆离左右睡不着,索性一骨碌爬起来,准备去看书。
学习已成习惯,长时间不学习她就难受。
三楼被她当成了书房,里面放着一个巨大的电子书,边上是巨大的太阳能充电宝(下面还配着玩具平板拖车,方便白天拖到阳台晒太阳充电)、以及几十本叠起来的变得跟A4纸差不多大的便签纸,和一盒粗壮的笔芯盒。
Kindle电子书,是陆离缩小后带过来的常用电子产品,是她闭关最重要的“修炼”道具。里面有她下载的无数书籍,从小说到教材到各类参考文献以及工具书,应有尽有,可比直接搬书过来方便多了。
这本电子书,还是陆离考上重点高中时,陆余让她自己挑选的礼物。因为心疼哥哥赚钱养家不易,陆离挑的是kindle最低版本的电子书,墨水显示屏,不带屏幕光的。简易版在现代不吃香,到了木阁世界反而成了优点——省电,充一次用半个月都没有问题。
她可以把手机和电脑都关机后藏在保险柜里,但绝对不可以离了电子书。
把kindle靠着墙用手机架固定,现在目测就是一本长1.2米、宽0.9米的巨型电子书。
除了电子书,配套的移动小wifi陆离也缩小带了过来。但很可惜,跟她猜测的一样,换了个时空,这款移动wifi就跟砖头一样,根本提供不了网络了。这东西算是废了,好在这样的损耗在她的承受范围内。
陆离穿越之前,可是把电都充足了的。
第七章 这不是无主的山
“咕咕——”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站在电子书前认真看书的陆离,肚子里传来了一阵叫声。
她这才意识到饿了,关了电子书,结束学习。
借着二楼从楼梯间落下来的余光,陆离下了楼,径直走向庭院灯。
一楼有两盏庭院灯,一盏放室外,一盏用于室内照明。室外的是光线感应式的,一旦光线变暗就自动发亮,而室内的跟其他楼层的一样,需要手动开关。
暖黄色的灯光亮起,在这个清冷的夜晚照得人心里也暖暖的。
陆离拉上装着两个酒精炉子的简易版移动餐车,拉开门。
“呼呼呼~”
门一开,四面八方的风就迎面刮来,吹得她一哆嗦。溪谷台地室外的气温,比她想象得要低得多,白天和黑夜的温差也很大。
站在廊檐下,下方溪坑孱孱流水声连绵不绝,黑暗深处一片混沌的、潮湿的虫鸣,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从四面八方裹上来。近处灌木丛里还会猝然爆出一串“咕咕咕”的短促怪叫,又戛然而止,留下更深的寂静。
但就在这寂静快要成型时,一声悠长、粗粝、划破长空的虎啸,从对面黑沉的山脊后碾了过来。声浪压倒了林间一切声响,带着腥风和山君绝对的权威,在岩壁间碰撞、回荡,化作无数震颤的回音。
虫网瞬间被撕破,所有细碎的声响都冻住了,整座山林屏住呼吸,只剩下那吼声的余韵在峡谷间空洞地回荡,然后沉入更浓、更危险的黑暗里。
“我的天,这里居然还有老虎?”陆离脸上的神情怪异,害怕中又夹着兴奋,“这地方可真带劲。”
站在廊檐下,陆离面朝着割过草的平地,身后是两扇打开的大门,边上半人高的庭院灯亮着暖暖的光。
总体而言,木阁带着她穿越的这个地点,并不是一处宜居之所。只是相对整片山林来说,溪谷台地靠近溪流又有平地,还有缓坡可供开发梯田,也算能生活。
距离陆离的“诗与远方”是差了点,但总好过跟王玲玲或者她的讨厌室友同处一室。
观察完周围环境,陆离开始准备自己在木阁世界的第一顿晚餐。
她兴致勃勃地取出有柚子那么大的鸡蛋,用刀背小心敲开一个口子。浓稠晶亮的蛋清裹着拳头大小、橙红饱满的蛋黄,瀑布般涌进比她脸还大的洁白碗里,几乎满溢出来,看着就喜人。
花一份钱得数倍的量,这就是她卡到的又一个bug。
处理好鸡蛋,陆离转身进屋,从白菜堆里摘下一片芭蕉叶那么大的大菜叶。取出直径半米的大铜盆,放上纯净水,把白菜洗得干干净净,再把叶片铺开,几乎占满整个案板,把白菜切成宽条时,汁水丰沛地渗出来。
切割过的酒精块已经点燃,在炉子中静默地绽放着光芒,把大铁锅里的油烧得滚烫。
陆离先舀一勺金黄蛋液滑入,刺啦一声,浓郁的香气混着油烟气瞬间腾起,膨胀成厚实蓬松的金色云朵。接着加入白菜和纯净水同煮,奶白的汤汁很快翻滚起来,待水烧开再加入少许粗面条。
她又取出一个脸盘大的碗,将剩下的蛋液细心滤去浮沫,只加少许盐和纯净水,然后放在蒸锅里,架在另一个酒精炉子上,用小火慢慢煨着。
不一会儿,加足了料的鸡蛋面,浓郁的香气就飘了出来。陆离先挑起面条放进碗里,再端起锅,浇上混合着金黄鸡蛋和清甜白菜的浓白滚烫汤汁,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就新鲜出炉了。
最后她揭开蒸锅盖子,那碗蛋羹也已经凝成了完美的淡金色,颤巍巍的,像拢着一捧月光。
热气与香气,顿时飘香四溢。
“咻——”
夜色朦胧中,陆离感觉眼前闪过了什么东西,大概率是被灯光吸引来的动物。
既然晚饭已经做好,陆离也就不想继续待在室外了,不然要是吸引来奇奇怪怪的东西就不好了。
只见她把东西都搬进楼内,转身关好门,闩上,重新点燃酒精块,烧上热水,这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吃热汤热面。
等她把面吃完,热水也刚好烧开,除了取一些洗刷之外,其余都装进了两个保温瓶里。
在现代随手一握的保温瓶,现在可就是她的热水瓶了,晚上要用热水就靠它。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陆离就被窗外的虫鸣鸟叫吵醒。
城里有城里的车水马龙,山林有山林的自然清音,也不知道哪个更吵闹。
陆离望一眼房间里放着的温湿度计,显示此刻的室内温才七度,湿度有百分之六十,难怪她觉得那么冷。
赖床不是她的风格,下一秒,陆离就翻身而起,动作迅速地穿好衣服,走到边上的简易洗漱台洗漱一番,然后端着用过的水下楼倒在屋外。
早餐她懒得费劲,直接就着昨夜烧开现在已经变温的水,泡了奶粉和燕麦片。三两下解决了早餐,陆离拿上新鲜购买的丛林探险装备,关门出发。
今天她要好好地探一探这座山。
此处再往上就是深山老林了,极有可能闯进猛兽的地盘,她可没忘记昨晚山林深处的虎啸。所以她的方向是往下,除了探索山林,还可以顺便看看这个世界有没有其他的人类。
秋阳把山林叶片晒得金红,风卷着松涛掠过山脊,传来阵阵松香。
陆离抱着巨大的记号笔,一边用军工刀开路,一边往下走。与此同时,山下也有一群人正提刀上山。
他们不是进山砍柴的百姓,而是楼氏的庄丁,正在巡山。
陆离穿越而来的这座山,属于四明山的一部分。但却不是村落公山,而是已通过官府经界登记确权,有明确产权人的私山。
此山的主人正是当地四大家族之一楼氏,普通百姓不可擅自进入此山。
别说打猎了,砍柴都不行。
楼氏每日都会派人巡山,五日一大巡,不仅要提防盗砍盗猎,像现在这个山果成熟季,还会组织人手采摘野山楂、锥栗等野果,收集松脂、药材,再交由族中商号销往城内,这也是楼氏一族的财源之一。
像陆离这样背着装备大摇大摆在山上行走的,若是撞上楼氏庄丁,可非起冲突不可。
第八章 猎人陆上线
山道上,楼氏的几位庄丁挎着朴刀,腰悬铜哨,踩着枯黄的落叶簌簌前行。
领头的是个吊梢眉汉子,名唤楼三,乃楼家老宅的巡山庄丁头目。
“都给我警醒些!”楼三压低嗓子喝了一声,目光扫过林间的蛛丝马迹,“前儿南边山坳少了三株老松,定是有外村的泼皮来偷盗。这百步岗的一草一木,都是楼家的产业,谁敢伸手,砍断他的手!”
庄丁们应声散开,两人一组,分头巡视。
不多时,一个年轻庄丁蹲下身,指着树下的新鲜脚印,急声道:“三哥你看!这脚印,还有这折断的枝桠!”
楼三眉头一拧,提刀快步上前。果见山道旁的灌木丛被人踩得稀烂,地上还落着半块啃过的野山楂。
“定是附近村落的樵夫!”他咬着牙,从怀里摸出铜哨,“嘀——嘀——”短促的哨声穿透林莽,惊起一群山雀。
片刻后,分散的庄丁聚拢过来。
楼三朝山坡上毛竹林的方向努努嘴:“往那边搜!遇上樵夫便驱赶了事,若见着扛着木料、背着猎物的,不要废话,直接动手绑回庄里,交给管事发落!”
“是!”
一行人踩着枯叶,朝着竹林深处行去。
阳光斜斜切过四明山的林梢,在厚厚的腐殖质上投下明暗的光斑。空气里有股草木味儿,混杂着泥土的腥。
陆离单膝跪在一丛矮灌木后,呼吸压得又轻又缓,手里拿着现代带来的暴雨梨花针。
二十步开外,一只灰褐色的野兔正竖起耳朵,警惕地左右转动头颅,三瓣嘴急促翕动。它好像在一处草根下有所发现,正用前爪扒拉着什么。
陆离眯起一只眼,全凭感觉瞄准方向。
野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头,黑亮的眼睛朝她这个方向望来。
就是现在!
食指稳而疾地扣下机括!
“咻咻咻咻咻!”
十二根“木箭”飞了过去,暴雨般笼罩住灰兔的所有去路,才蹦起来,就被扎成了刺猬。
整个身子一挺,随即剧烈地抽搐起来,四肢在空中无意义地抓挠。
陆离缓缓吐出那口憋着的气,肩膀松弛下来。
首战告捷。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踩着松软的落叶走上前。
野兔已经不动了,兔毛上起码扎了七八根“木箭”。
说是箭,实际上都是陆离从现代超市买的牙签,成本实在低廉。经过缩小比例改变后,原本普通尺寸的牙签,现在变成木箭了,用来当暴雨梨花针的武器,绰绰有余。
原本在现代拿在手里玩的暴雨梨花针,在这个世界可以扛肩上当加特林用,要是换上绣花针杀伤力说不定更惊人。
陆离拔出兔子身上的牙签版木箭,从背包里拿出透明塑料喷壶把血迹喷干净,小心收回背上的小皮袋里——虽然牙签便宜,但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能回收尽量回收。
野兔很肥,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够她吃几天啦,她还没有吃过野兔肉呢。
今日巡山,她一路走一路被山林里面成片的锥栗树和山楂树吸引,停下脚步采摘了好多,以至于大半天过去,都没走到山脚。
除了野果,一路上还有许多连成片的云锦杜鹃。根据她的地理知识,云锦杜鹃一般都分布在中国的南部山林,北方也就陕西湖北等地有少量,而且基本都是长在海拔四五百米的地方。
也就是说,她穿越来的至少是座海拔五百米的山。很有可能还是浙江的地盘,毕竟浙江的地形就是山多,号称七山二水一分田。
陆离抬头看了看天色,林间光线变暗,天好像快要黑了,该往回走了。
今日虽然没有遇见人类,但收获可真不小。山楂、锥栗和野兔,把她随身带着的袋子都装得鼓鼓囊囊的。
陆离沿着来时标记的小径,往木阁所在的溪谷台地方向走。这条小径边上是一处陡坡,坡上岩石裸露,裂缝纵横。
正走着,一阵不同于寻常山风、更尖细些的呜咽声,断断续续地飘进耳朵。
陆离脚步一顿,侧耳倾听。
声音来自右手边一片风化严重的岩壁下方,夹杂在风过石隙的呜呜声里,时有时无,像是什么小动物在痛苦地哼唧。
陆离皱了皱眉,根据她昨晚新鲜看过的野外求生知识,山林里受伤的动物,有时候比健康的更危险。
但犹豫只持续了一秒,她还是拨开一丛挡路的荆棘,小心地靠了过去。
声音的来源是一个狭窄的岩缝,被几块崩落的碎石半掩着。
她蹲下身,凑近那黑黢黢的缝隙。一股淡淡的、尚未完全散去的腥臊味和一丝新鲜的血气钻入鼻腔。呜咽声清晰了些,能听出其中的虚弱和惊恐。
打开随身携带的迷你强光手电(当然现在已经不迷你,变得比一般的手电筒都要更大),调成散射模式,朝岩缝里照去。
光线驱散了黑暗,照亮了岩缝深处。
那里蜷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淡黄色的皮毛上沾着泥土和暗红的血渍。似乎感受到光线,那团东西动了动,艰难地抬起头。
陆离的呼吸瞬间屏住了。
那是一颗幼小的头颅,圆乎乎的,耳朵因为疼痛和恐惧向后撇着,几道墨色的条纹横过额顶,还未长开,带着稚气的模糊。一双蓝色的眼睛,在突如其来的光线下猛地收缩,随即死死地瞪了过来,里面盛满了纯粹的、野性的恐惧,还有无法掩饰的痛苦。
它试着咧开嘴,露出小米粒般的乳牙,想发出威慑的低吼,冲出口的却只是一连串破碎的呜咽。
是头小老虎哎!奶芙芙的,可能都还没有断奶,也就一条中型宠物狗的大小,好萌、好可爱!
它的身体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卡在里面,周围的皮毛被血濡湿、粘连。身下的石面上有拖行的痕迹和零星的血点,看样子是从上面不慎跌落,卡进了这个岩缝,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
小虎崽徒劳地用前爪扒拉着身下的石头,试图把自己藏进更深的阴影里,或者站起来。但每一次移动,都带来剧烈的痛苦,让它浑身颤抖,呜咽声更加凄楚。
它的眼神在强光下慌乱地闪烁着,恐惧几乎要满溢出来,却依然倔强地、死死地瞪着光源后的陆离,眼神里有一种属于猛兽幼崽的奶凶。
第九章 收获一头萌宠
完全不需要犹豫,陆离放下肩上的背包,以及装着野兔的网兜和装着锥栗及山楂的尼龙袋,就开始着手准备救虎。
这么可爱的小老虎都掉在她眼前了,没有错过的道理。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别怕,小家伙,”陆离压低的声音里透着明显喜悦与兴奋,“姐姐我这就来救你。”
岩缝的走向勉强允许陆离侧身挤入,她吸了一口肚子,沿着粗糙的岩壁挤了进去。
每靠近一点,那股充满野性的血腥气就扑面而来。
陆离能清晰感觉到不远处小老虎急速起伏的呼吸,带着湿湿黏黏的腥气。
待挤到小老虎身边,她顿时像换了个人一样,动作精确而缓慢。
只见她用扩张钳小心地探入小老虎身体侧面的空隙,抵住岩壁。转动把手时,金属部件发出沉闷的“咔哒”声。小老虎浑身一颤,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呼呼”声,像是警告,也像是痛苦的呻吟。
岩壁极其缓慢地被撑开几毫米,为小老虎那被卡住的身体争取到一丝宝贵的空间。
“好了,就快好了……”陆离安抚着小老虎,眼神简直温柔得要滴出水来。
陆离的手从小老虎的下方穿过,这个动作几乎是将自己送到了它前爪和利齿的攻击范围之内。
小老虎的头猛地扭过来,温热的气息喷在陆离的小臂上,牙齿几乎擦过她的皮肤。但最终,它没有咬下去,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破碎的、威胁的咕噜声。
或许动弹不得的痛苦耗尽了它攻击的力气,又或许动物敏感的天性令它捕捉到了陆离的善意。
陆离的胳膊接触到它腹部的瞬间,小老虎整个身体绷紧如岩石,发出一声短促凄厉到极点的哀嚎,随即那声音便断了,只剩下身体无法控制的剧烈颤抖。
陆离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却十分沉着冷静,动作尽可能轻柔,拿云南白药喷雾剂给它身上的伤口喷了几下,然后一点一点地托着它的肚腹往上。
小老虎侧过头,用湿漉漉的鼻子无意识地碰了碰陆离的手背,毛茸茸的,让人恨不得马上撸一把!
这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
岩缝里的灰尘在光柱中缓缓沉浮,小老虎痛苦的颤抖着,但却极力忍耐。它不再看着陆离,蓝色的眼睛半闭着,只剩下睫毛在不停颤动。
“ok,搞定,走,以后你就跟着我混!”
把小老虎从最狭窄的岩缝中解救出来后,陆离直接把它拢进了自己怀里。
它没有挣扎,一双蓝色的眼睛像宝石一样闪闪发亮。毕竟是还没有断奶的小崽子呢,还有天然的依赖性。
救下小老虎后,陆离再没有耽搁,一路沿着记号笔标记路线往回走,脚下生风。约莫半个时辰后,就回到了溪谷台地。
这一路上,小老虎一直安静待在陆离的怀里,不时抬眸看看陆离的下巴。当然,大部分的时间里,它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都是直勾勾地盯着陆离腰间挂着的野兔。
陆离对待小老虎和野兔那是截然不同的态度。
她在山间草丛中看到野兔影子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红烧,但是在岩缝里看到小老虎的第一个念头,却是亲亲抱抱举高高。
谁能拒绝一只有着水汪汪蓝眼睛的毛茸茸大猫呢!
“饿了吧,这可是姐姐我今生猎到的第一个猎物,赏你啦!”陆离把身上的东西往廊檐下的木地板上一甩,接着又把浑身都是大小伤口的小老虎,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木阁前面的空地上。
然后她伸手一捞,抓起被射成了刺猬、一路放干了血的兔子,递到小老虎的旁边。
小家伙歪着脑袋看了陆离一会儿,见她笑眯眯地蹲在一旁,满眼鼓励,顿时起劲了,一下就扑到了野兔上。
陆离兴致勃勃地看着小老虎撕咬野兔,满眼都是对这虎头虎脑小家伙的怜爱,以及对东一块西一块野兔的漠视。
没办法,人本质都是双标的。野兔于她而言是食物,但小老虎可是她第一个萌宠啊!
从小幻想养条狗,或者养只猫的陆离,进入木阁的第二天就实现了一个小目标——养上了一头凶萌凶萌的大猫。
小老虎嘴巴虽小,进食的速度却不慢。这只肥硕的野兔没几分钟的时间,就被它干得七七八八了。
陆离见它吃得一嘴狼藉,从边上的背包里撕了一片湿纸巾。
在现代平平无奇的普通尺寸湿纸巾,到木阁世界,对于陆离来说,就相当于一块小浴巾了,用来给小老虎做清洁是绰绰有余。
吃了陆离一只野兔的小老虎,很配合地任她搓圆捏扁。沾着血的肉乎乎的脚掌被她拿着反复擦,也不反抗。
“老虎不愧是老虎。”陆离满意地看着小老虎被擦干净的脚掌,喃喃道,“看看这脚掌,都有虎头那么大了。”
再过几个月,这一脚掌拍出去,怕不是可以劈山裂石哦。
她以前看过完达山一号的视频,当时它也不过是一只一岁的幼虎,随意的一掌就干碎了一块车窗玻璃。要不是那人启动车子的速度够快,估计车皮都能被它拍碎,这就是老虎的力量。
“小家伙,不知道你是什么品种啊?”陆离把擦干净的小老虎放到廊檐下的地板上,摸着虎头自语道,“我是从杭州穿越过来的,如果只是时空有变化的话,那你应该属于华南虎吧。看你这体型莫不是刚满月没多久?”
小老虎自然是没办法回答她的,只是把脑袋搭在前爪上,萌萌地看着她。对于这个救它于危难的两脚兽,它莫名产生了一股依恋。
“嗯,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陆离托着腮,看着小老虎舔自己有些湿意的毛,忽然灵光一闪,笑道,“瞧你这么软绵绵的,不如以后就叫绵绵吧,怎么样?”
“绵绵!绵绵!”说完就开始叫,一边叫,一边还伸手去撸小家伙的脑袋,加深它对自己名字的记忆。
“嗷呜!”
小老虎仿佛是在回应陆离,冲着她发出一声奶呼呼的虎啸。
不能威慑山林,但是足够取悦陆离。
“嘿,正好我带了一罐羊奶粉,本来是打算自己喝的,这下便宜你啦!”
可惜没有奶瓶,如果有奶瓶喂小家伙该多么有趣!
第十章 鄞县楼氏
“三哥,你看,这里有血迹,还有人的足迹!”年轻的庄丁甲大喊一声,把他们的头目喊了过来,“不过这足迹好小,看着不像是樵夫的,倒像是个女娘的。”
楼三凑近了一看,果然,在这片山楂林里看到一连串的凌乱脚印。跟他们之前在竹林看到的完全不同,这串脚印明显小得多。稍有经验的巡山人,都能推测出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
这年头,女人上山砍柴的也不是没有,但爬这么高的确实少见。尤其这一片是他们楼氏的地盘,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哪个女人敢有这么大的胆量来偷柴呢。
“奇怪,这么高的地方怎么会有女人足迹?”楼三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哈,估计是山下哪个穷酸家实在揭不开锅了,又怕被我们抓住,才爬那么高来我们楼氏山里偷野果,赶走便罢了。”有庄丁玩笑般说了一句。
“对对,一个女人而已,能偷多少东西,赶走了事,也省得惊动主人。”不少人附和。
“啊,不对!三哥,你看这是什么?”那位发现足迹的庄丁甲又有了新发现,激动地叫了起来。
一群人赶紧又围了过去,但见一颗山楂树的树干之上,赫然画着一个白色箭头。
这就不是单纯的偷点柴和野果了,这是有备而来啊!
“这山上真藏着人!”楼三又惊又怒,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这么大摇大摆地在他们楼氏的山上做标记,这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吗?!
“走,三哥,我们去搜山!”庄丁甲感觉立功就在眼前,顿时兴奋起来,“说不定是北边逃来的流民!”
赶个偷柴的穷酸樵夫和偷野果的穷娘们有什么意思,就要捉住这种嚣张的大盗,才有意思!
“不!”楼三抬手制止了蠢蠢欲动的众人,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西下,“今日天色已晚,搜山找人不方便,明天点齐人马,我们再来。”
“三哥,那万一人逃走了,我们不是白忙活了嘛!”年轻庄丁很激动,立功拿奖就在眼前,怎么能因为天色而错过呢!
“逃了就逃了,只要别在我们楼氏的山上撒野,我管他那么多。”中年头目楼三就稳重得多。
对于底下的庄丁而言,抓到人肯定算立功,但对于他来说,要是搜山过程中出点啥意外,非但无功,还有可能吃挂落嘞。
黑灯瞎火时不可捉摸的情况太多,他才不要冒这个险。反正山就在这里,今年秋季山里的野果和草药也收得差不多了,剩下些零星的,也不怕人惦记。
楼三决定下山,其他人自然只有听命,只有那个发现标记的年轻庄丁有些不甘心。
他还想再劝劝,甚至主动请缨去搜,都被楼三拒绝了,无奈只好跟着大部队往下。
只是当所有人都不注意时,庄丁甲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脚尖一歪,悄悄脱离了队伍,独自向着箭头标记的方向追去。
他可不想一辈子就当个普普通通的庄丁,他要为前程拼一把!
明州鄞县楼氏大房宅邸,往日的书卷气被一股浓重的药味与隐痛的低吟所取代。
一场时疫悄然缠上了这书香门第,并迅速显露出狰狞的面目。
先是厨下老仆楼福,忽然发热、泻下不止,不过两日,便拉出带血的脓液,在榻上蜷成一团,不治而亡。
接着是二哥家那个天真可爱的五岁楼安,昨儿还能哭出声,今晨却已小脸青灰,四肢冰凉,在高热与抽搐中悄无声息地断了气。
一老一幼的相继离去,像两块巨石砸进死水,溅起更深的恐惧。
宅子里还有人陆续倒下,分别是楼镒的小妹,赵姨娘,以及三个伺候的下人。就连从小伴着楼镒长大的颇通武艺、身强力壮的书童楼路都着了道。
这些人的症状如出一辙:先是突如其来的高热,紧接着是绞扭般的腹痛,腹泻频急,不出几个时辰,那排泄物便混杂着骇人的黏液和脓血。
楼府高薪请来的几位名医,捻着胡须得出了相同的观点:时疫“赤痢”。
然而即便开了对症的方子,黄连、白头翁、木香之类煎服下去,却仍如石沉大海,赤痢凶猛,热度总是稍退复又燃起。
腹泻可是件要人命的大事,止不住,就救不活。
作为时疫发生时刚好在家的唯一男丁,年仅十九岁的楼镒,目睹这一切,都无心返回书院了。母亲和嫂嫂们都劝他回书院去,但是他怎么能抛下众人独自离开呢?
虽然他仅仅粗通医理,但他毕竟是男丁,只要留在这座宅邸,就是众人的心理依靠,所以他不能走。
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几天,读过的圣贤书教他“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也曾坚信医理药石。
可当熟悉的人一个个在相同的痛苦中迅速萎败,当名医们拱手摇头,说出“此疫戾气深重,恐非药石所能尽挽”时,一种深彻骨髓的无力和恐慌攫住了他。
整个家宅被笼罩在无形的、散发着腐臭的死亡阴影里。
他们大房早已经在厨下老仆楼福没了时就闭门不出了,除了远在泉州的二叔楼璹,以及在昌国县的父亲楼琛,托商船日夜兼程带回来当地的名医及药材之外,再无人敢上门。
这日晚间,楼镒独自立在庭院中,清冷的夜风裹挟着病室飘出的苦味与一丝若有若无的秽气。
他想起小时候听奶娘说过的传说,想起老宅那儿的老人们口中能驱邪除疫的四明山山神。一个此前绝不会出现在他脑海的念头,如同黑暗中迸发的野草,在他的心间疯长——或许,到了人力已穷的绝境,真的就只剩下那缥缈莫测的神力,是最后一根可抓的稻草?
他猛地转身,衣袂带起夜风,步履急促却坚定地走向主院。
夜色中,他年轻的脸庞半明半暗,声音带着一种孤注一掷的干涩,对惊愕的老母亲何氏道:“孩儿想去一趟四明山,求一求山神,为全家求一道平安符。”
这个决定,无关学识与理性,纯粹是一个被恐惧和亲情逼到悬崖边的年轻人,在本能驱使下,向一切可能的力量,发出的最卑微的祈求。
第十一章 可怕得很
夜色如墨,溪谷台地却亮着一团柔和的、不像凡火的光。那光从一座精巧木阁的廊檐下及窗棂缝隙透出来,稳稳地铺在台地边缘,仿佛为这荒山野岭镀了一层金。
楼氏的庄丁甲,凭着自己锐利的视线沿着一路标记的白色箭头追踪至此。
此刻他仰头看见那片光,心头猛地一热——找到了!
好个嚣张的盗匪,还敢大摇大摆点起火把呢!
他几乎要喊出声,握紧了手中大刀,疲惫被一股兴奋取代,脚步也不由得快了几分。
当他拨开最后一片挡眼的灌木,一座发光的木阁撞进眼里。
“这是灯笼吗?这灯笼好生奇怪。”庄丁甲脚步一顿,眉头就皱了起来。
恰在此时,阁楼廊下,一个绰约的人影站起身,抬起了手。
没有弓弦响动,没有箭矢破空。
庄丁甲只看见那人影指尖方向,夜空里骤然迸出一道极细、极亮、笔直如枪的蓝色光线!
“唰”地一声轻响,蓝色光线瞬间刺破黑暗,击中一只正在林梢上空盘旋的黑影。
那黑影发出凄惨的一声哀鸣,就“扑簌簌”地坠落下来,正落在台地边缘,离庄丁藏身的灌木丛不过十余步远。
一股奇异的、混合着焦糊与肉香的味道,随着夜风立刻弥漫过来。
庄丁浑身一僵,血液都凉了。
那是什么?
用手指射出的火?
不,那不是火,火怎么会是蓝色!火也不会那样直、那样亮、那样快!
难道是传说中的剑气?还是……
他的牙齿开始不受控制地打架,两腿软得像踩在棉絮上。
他再也不敢看那发光的小楼,更不敢看廊下那个模糊的人影。
目光惶乱间,又瞥见台地阴影里,趴伏着的小兽一身斑斓,身躯轮廓在微光下起伏,额头黄黑斑纹隐约可辨。
夜色中,所有的诡异组成未知的恐惧,堵住了他的嗓子眼,想叫都发不出声音来。
他再也不敢停留,连滚带爬地转身,手里大刀都差点掉了,可能还掉了别的什么东西,但是他根本顾不上捡,深一脚浅一脚地冲下山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赶紧逃!
他不知道的是,他以为的神火,只不过是陆离从现代带来的激光笔而已。
在现代小小一只,也就手指那么大,可是进入木阁世界,就像一根毛笔那么长了。
陆离这只还是功率相对比较高的蓝光激光笔,搭配上了她特意买的聚光透镜,威胁性顿时大幅提升。
有了聚光透镜加持的激光笔,能把激光能量密度提升10 - 20倍,不仅可以轻松点燃纸片、枯草等易燃物,还能很轻易地灼伤皮肤——当然陆离是不可能傻到用自己的皮肤试验的,所以她刚才对准了这只路过的鸟。
眼见鸟坠落下来,陆离微微蹙眉,收起激光笔,嘀咕了一句:“加了聚光透镜的威力也不大啊,只能烧个纸,都烤不了鸟,完全不能当激光武器的平替嘛!看来是我想多了。”
她走到台地边,拎起那只被灼晕了头的不知名飞鸟,满意地点点头,“正好,夜宵有着落了,野生的鸟肉烤起来应该比乳鸽好吃吧。”
一想到此,她就吸溜了一下嘴,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招呼了一声小老虎:“走,绵绵,咱们烤鸟吃喽!”
而山脚下,惊魂未定的庄丁甲连比带划,脸色煞白地对被他惊扰了而围上来的村民们嘶声喊道:
“山上有神仙!住的房子会自己放光!手指头一指就能射出蓝色天火,打下飞鸟!还有一头大虫守着门庭!可怕……可怕得很哪!”
他的声音在夜风里发着颤,那发光的小楼、指间的蓝光、巨兽的阴影,还有那股诡异的烤肉焦香,已在他心中烙成了一幅毋庸置疑的、关于不可知威能与恐怖的图腾。
一夜之间,四明山山神在夜间显像的传闻,便像长了翅膀,迅速在附近的十里八乡弥漫开来,连田里的田鼠都听说了这件事情。
而此时此刻正跟小老虎分食完烤鸟肉的陆离,意犹未尽地抹抹嘴,拿上激光笔,毫不犹豫地投入边上的山林。
这里的鸟,多得都吵得她睡不好觉,再打几只下来打打牙祭。
吃货的世界,有的吃就吃,没的吃创造条件也要吃,就不能饿着。
小老虎踩着猫步跟在陆离身边,犹如暗夜的影子,没有一丝声响溢出。倒是陆离没办法做到身轻如燕,把落叶踩得“沙沙”作响。
由于陆离和小老虎的闯入,黑夜的山林里顿时扑棱出好几双翅膀,惊起飞鸟无数。
陆离十分随意地按下激光笔开关乱照,只是迟迟都打不下飞鸟。
事实证明之前她一下就打中一只鸟,是撞大运了。实际上她还没有指哪打哪的准确度,还得好好练练。
在林子里折腾了半个多时辰后,陆离终于圆满打中了第二只鸟。都不用她亲自上前去捡,机灵的小老虎早就跑过去叼起来了。
回到廊檐下,陆离把小鸟从虎口夺下,扔进烧开的水里烫毛。
第一只鸟是烤着吃的,处理得比较粗糙,肉烤得有点柴,这第二只她要油炸。
身为一个从小跟着哥哥长大的女孩儿,陆离的厨艺水平早就锻炼出来了。她深知直接油炸是炸不出美味的,想要色香味俱全,那必须得先把鸟用酱料腌透了。
因为想好了要来木阁世界闭关,这种调料她自然不会不备,当下就动作利索地翻出来,开始调制酱料。
小老虎看她一通折腾,就是不分鸟肉,顿时意兴阑珊地趴在一旁,打了个哈欠,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
陆离调好酱料就开始腌制处理干净的飞鸟,如果要入味,那起码得腌制一晚上。她等不了那么久,五分钟后就取过腌制的飞鸟,拿起眼影刷改造的小刷子,薄薄刷上一层清油。
接着她开始往锅里倒油,待油锅开始冒烟了,就把飞鸟顺着锅边滑了下去——
“滋啦——”
那声响是尖锐而欢快的,金黄色的油面瞬间被打破,沸腾的油泡翻滚着包裹住飞鸟。
一股极复杂的香气猛地炸开,霸占了周围的空气。先是浓烈的油脂焦香,接着是酱料里面的八角、桂皮、花椒等混合气息,最后是肉香味。
小老虎被这味道勾得直起了身,又挨到了陆离身边。
第十二章 一个人的世外桃源
油炸了约莫五六分钟,陆离手腕一抖,筷子精准地夹住鸟颈,将其提了出来,悬在锅上沥油。
此刻这只飞鸟通体呈现出一种泛着红光的焦糖色,油亮得像上了一层釉。一滴金黄的油,从翅尖凝结、拉长,“嗒”地一声,落回油锅,激起最后一个小而热烈的漩涡。
陆离把它放在一旁的碟子里,关上了酒精炉子。小老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油炸鸟,但陆离没有发话,它倒也乖乖地没有乱动。
不得不说,丛林之王智商就是高,哪怕这还只是一只幼虎,也已经很通人性。
等稍微放凉后,陆离招呼小老虎一起开吃。丰腴的油脂和酥脆的表皮在她的味蕾炸开,令她满足地微微眯眼,这才是真正的夜宵嘛!
吃饱喝足的陆离,精力还很充沛,给小老虎擦干净油乎乎的嘴巴后,她就开始着手准备处理今天巡山的其他收获。
那一袋子野山楂,红果子攒成球,表面却布满褐色的细刺。
为了在切割了现代文明的木阁世界闭关,陆离可是准备充分。不仅把清单上的物资都买了,实地采购的时候又增加了很多东西,比如手套,这就叫有备无患。
她买的手套全都是儿童版最小型号,有食品级pvc材质的一次性手套,也有可以循环使用的乳胶材质的赶海手套。
当然,这些在现代是儿童版,到了木阁世界,早已经变成姚明版,甚至更大了。
保险起见,陆离直接戴了两副,先是一副防滑防刺的赶海手套,外面再套一副一次性手套。
然后她打了一盆水放在边上,再打开酒精炉子,点燃酒精块,用镊子一颗颗夹起野山楂,在灶火上一晃。
只听极轻的“噼啪”声,锥栗那些恼人的细刺,便蜷曲、发黑,化作一丝青烟散去,焦糊味里混着果子将熟未熟的酸香。
烧过的山楂立刻浸入冷水,热胀冷缩间,果皮微微皱起,用指甲轻轻一刮,那层薄薄的、带着烟火气的皮便褪了下来,露出里头嫩黄的果肉。
她把处理好的山楂果一一放进边上备着的干净大盆里,足足装了两大盆,红艳艳的,看着就喜人。
处理完野山楂,接下来就是锥栗。
刚从树上摘下来的锥栗,此时正一个个裹在毛刺扎人的壳斗里,像缩起来的小刺猬。
小时候陆离家里有一本dk博物大百科,酷爱看书的她,很多东西虽没有见过实物,也看过简介和色彩清晰的图片。而且身为吃货,对食材有一点小小心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锥栗不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板栗,它跟板栗不论是外形还是口感都有很大区别。前者是圆的,后者是扁的。前者肉多饱满,一果一肉,肉质细嫩甘甜,营养价值高,但产量低,而且一般都是长在高海拔寒冷的山区;后者则基本相反,唯一强过锥栗之处是产量大。
物以稀为贵,因此锥栗可要比板栗贵得多。这些锥栗要是让陆离花钱买的话,那她可舍不得。每次买一小包糖炒板栗,对于陆离来说都挺奢侈。
此时面对刺猬般的锥栗,戴着两副手套的陆离胸有成竹,直接就上手用力揉搓。
沙沙的声响持续不断,硬壳与硬壳互相摩擦、碰撞。偶尔有一两颗特别顽固的,便拿出羊角锤轻轻一锤,“咔”的一声脆响,褐亮如釉的栗子便滚了出来。
唯一恼人的是那些断不干净的细小绒毛,在庭院灯暖黄的光线里飞舞,沾上陆离的脸颊和脖颈,带来些许微痒。
一旁打瞌睡的小老虎,都被小绒毛刺激得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一忙就是大半个时辰,山中不知岁月,连时间都仿佛变得无足轻重了。
“总算搞定。”陆离把最后一个锥栗壳丢进了垃圾桶,再起身打扫现场。
在垃圾归置好之后,她脱下手套,走下阶梯,在夜空下长长伸了个懒腰。
此时夜已深,没有虫鸣,连风也歇了。
月光是薄的,像一层凉水,缓缓地淌过溪谷。
陆离深深吸一口气,张开双臂拥抱天空,感叹道:“哇,好舒服啊!每一口空气都那么清新!”
正感叹着,她的眼前忽然掠过一抹幽绿,忽明忽灭,像是一根微小的火柴,随时会被夜风吹熄的模样。
“咦,这是什么?”陆离疑心是错觉,屏息再看——那光点又浮了出来,这次多了一颗,两颗……渐渐地,四周的黑暗仿佛被无数细针挑破了,漏出荧荧点点的绿光。
“(⊙o⊙)哇!是萤火虫!”陆离激动地喊了一声,角落里打瞌睡的小老虎竖了竖耳朵,似乎适应了她的一惊一乍,没有睁开眼睛。
城里鸽子笼内长大的陆离这辈子除了在书上,还没见过真正的萤火虫呢,现在居然见到了!
也许是被她的声音惊扰,原本掩藏在夜色中的流萤,从陡峭的崖壁间涌出,汇聚成一道道不断流动的、绿色的光瀑,缓缓倾泻而下,照亮了沉睡峡谷的每一道褶皱。
这纯粹由生命点燃的光芒,比月光亲近,也更震撼人心。
那一刻,陆离感觉自己的呼吸都与山林融为一体了。
作为习惯了手机屏幕与霓虹灯的现代人,她心中关于“光”的所有认知,在此刻被彻底颠覆。它们如此脆弱,却又如此磅礴,将整片溪谷变成了一座会呼吸的星图。
“我的天,太美了吧……”陆离忍不住喃喃道,这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好可惜,哥哥看不见。”
如果陆余此时还是单身,她不会对哥哥隐瞒关于木阁世界的秘密。但是现在陆余的生命中已经有了比她更同频的人,也就没有必要再分享了。
也许再亲近的兄妹,终有一天也会由家人变成亲戚。
想到此,陆离的心情就变低落。在陆余新组的小家庭里,她是多余的,是兄嫂不睦的源头。
“没关系!我可以一个人!”陆离忽然对着寂静的山林大喊了一声,山林默默收下此间情绪,还了她一道悠远的长吟。
“一个人~一个~人……”
第十三章 进山求神
今日是陆离进入木阁世界闭关的第三日了。
这三日里,前两日的白天她都在抲山。暴雨梨花针、蜘蛛侠吐丝器、激光笔等等她从现代带来的装备那是轮番登场,助她收获不少野果和猎物,满足了自己的野趣。
第三日,玩够了的陆离本来是打算下山去好好走一走,寻寻人烟的。
结果晨曦尚未穿透窗棂,她便被冻醒了。
今日的山林有着异样的寂静。之前那潺潺的溪流,叽叽喳喳的鸟鸣,沙沙的草木摩擦声——全都消失了。
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只剩下一片微微泛着白光的静。
房间里的温湿度计上显示,室内温也仅仅只有五度,室外的寒冷就可想而知了。
陆离披上珊瑚绒的拖地长袍,推开木窗,一阵清冽且冰冷的空气顿时涌了进来。呵出的气,立刻凝成一团白雾。
窗外,已然是白茫茫一片。
昨日还苍翠葳蕤的山林,此刻惟余莽莽。
边上的常绿阔叶林,树冠顶着一团团厚厚的“棉絮”,失去了往日锋利的棱角,所有的轮廓都被雪柔化了。
远处的山脉在茫茫雪雾中若隐若现,与雾霾蓝的天空温柔地交融。
万籁俱寂,仿佛能听见雪花簌簌落地的声音。
“居然下雪了,山上的气候还真是说变就变啊。”陆离有些惊喜地伸出手,不顾寒冷地接了几片雪花,冰冰凉凉的融在掌心。
南方人可是很少能见到雪的,如果这是今年的初雪,如果这是南方,如果木阁穿越的世界确实还有其他人类,那么她说不定还能见到上山赏雪之人。
结果也确如陆离所料,还真有人上山了,但不是为了赏雪,而是为了求神。
今日一场自北方而来的寒潮席卷明州府,昨天还是艳阳高照的秋季呢,一秒就有入冬的感觉了。
在明州府就是这样的,一年只有夏冬两个季节,体感上的春秋可能加起来都不到十天。
寒潮令本就被病魔缠绕的鄞县楼氏大房更加雪上加霜,今日就又病倒了一个,还是他们大房主持中馈的长房儿媳王氏。
她一倒下,整个府里都差点乱了。楼镒年迈的母亲不得不撑起病体主持家事,掩不住的绝望笼罩全府。
如今城里的名医、甚至外面的,都已经求遍了,药石无医,神明就是他们最后一棵能抓住的稻草了。
爱,也许就是一场天时地利的迷信。
一大早,楼镒就带亲从一人,不顾寒潮,打马来到四明山下。
他刚一进入楼氏庄子放下马匹,就有人来报四明山的异象。
“你说什么?山上真有神明?”听了庄头楼三的汇报,楼镒心中又惊又疑。
他虽然已经来到山下,准备放下马匹就带着金银财宝徒步进山求神了,但是其内心深处对于有无山神这件事,还是心存疑虑的。
书读得多了,就会怀疑一切。
此刻听楼三这么一说,他如何能不惊疑呢?当即叫来那位据说亲眼目睹山神大发神威的庄丁李四,详细询问。
李四信誓旦旦自己亲眼见到山上溪谷台地的位置,于夜晚凭空降下一座会发光的楼阁,还有斑斓大虫守在山门外。
山神抬手间就有蓝色神光射出,一下子就能把撒野的夜枭烧成焦炭。
李四的描述七分真里带三分夸张,倒是令见多识广的楼镒一时都分不出真假。内心深处告诉他,这就是个目不识丁没见识的乡下人的臆想,但他又希望是真的。
“行,你准备一下,前面带路,今日我便去拜一拜山神。”楼镒很快就作出了决定。
“是!小官人!”李四连忙答应。
虽然李四对两天前的遭遇还心有余悸,但是那些诡异跟升职加薪比起来,好像又不是什么事儿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他一个穷庄丁呢。
楼镒原本想要去的是四明山的公山,因为那边有一座简陋的山神庙,世代受山下百姓的供奉。但既然现在有庄丁说在自己家的私山内见到了山神,那他改一座山头去拜也不是不行。
反正无论是朝廷的公山还是他们楼氏的私山,这一片区域的山脉都属于四明山,山神出现在哪座山峰都不奇怪。
这次上山的一共十人,前头带路的是年轻庄丁李四。
后面首位是身着一袭黛紫色圆领窄袖骑射袍的楼镒,外披一件玄色纱面白狐狸里子的大氅,上面布满含蓄的浅色暗纹刺绣,在光线流转间隐隐浮现。一身打扮将其高大的身材衬托得愈加挺拔与清俊,尽显少年意气及低调的奢华,可见其对此次求神的重视。
紧跟在楼镒身后的是他的亲从秦戈,再后面则是楼三与六个挑着担子的楼氏庄丁,里面装着五牲、水果、糕点与清香。
这些祭品中价值最大的是秦戈随身携带的装着金铤的木匣子,但最难搞的却是五牲之一的牛。
众所周知,牛作为农耕文明里的绝对主力,向来都受到官府保护,私屠耕牛可是重罪。
为了表示虔诚,楼镒可是特地请托了关系,购买了一个通过官府检验、被批准屠宰的老牛头。这才耽搁了两天,不然他早就进山了。
一行人披荆斩棘地爬了大约一个时辰后,终于爬到了溪谷台地的下方的灌木丛,也就是李四第一次见到陆离用激光笔打下飞鸟的地方。
“小官人,上面就是了。”带着一行人走到这里,那夜的记忆浮上心头,李四又有点腿软走不动路了。他忽然间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爱钱了。
好在楼镒不以为意,向身后的秦戈使了个眼色,后者二话不说就越过了脸色变虚的李四,提刀劈开灌木丛,生生劈出一条小径来。
穿过小径,楼镒一抬头,便看到了屹立在上方台地上美轮美奂的楼阁,心中不由一怔。
李四说的居然是真的,在这危岩环耸的百仞台地,竟然真伫立着一座楼阁。
这片溪谷台地,楼镒并非第一次到达。两个月前,他还与友人进山秋猎过。他可以很肯定,那时山中绝没有这座楼阁。
短短两个月内在百仞高山打造一座这样的楼阁,绝非人力所及。
“嘭!”
楼镒将佩剑扔给秦戈,一抬手,机灵的楼三就点了三炷清香送至他的手里,其他人则赶紧将祭品在正前方一块大石头上铺开。
楼镒为表诚心,打算从山门磕到庙门。
第十四章 初遇
“四明山山神在上,某明州楼子权,谨以清香,拜谒尊前。
窃惟天地有好生之德,神明持造化之钧。今岁沴气流行,药石无功,牖户有彻霄之泣。某家中数人染疴,喘如风匣,灼若燔薪。
今长嫂亦头眩足软,粥米难进。每一视之,肝肠如沸。
伏望尊神施恩,驱邪祛祟,令阖家安康,弟子诚心祷祝,恭请神明垂怜。
若得神明庇佑,亲友痊愈,某当亲赴山庙,为尊神重塑金身、宣扬功德。”
楼镒说完以头伏地,神色肃穆,极为虔诚。
在其身后的众人自然随着他一起磕头,说不来那么文绉绉的话,只是低喃求神保佑。
原本裹着白色珊瑚绒睡袍坐在门前空地上烤火吃野果的陆离,在楼镒一行人刚走到灌木丛前时,就因为小虎崽绵绵的警觉而察觉异样了。
等秦戈开始砍灌木丛时,她早已拿起激光笔,背起暴雨梨花针,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居高临下地盯着众人了。
山上一下子就冒出来这么多男人,小心为上。
小虎崽躲在陆离的白色睡袍下,蛰伏得更彻底,连呼吸声都不闻,几乎与周遭雪景融为一体,果然不愧为山林之王。
底下这群人的身份泾渭分明,任何人一望便知,绝不会搞错。
穿着一身劲装提刀开路的男人明显是个护卫,在他身后负手而立的裘氅少年则肯定是主子。至于后面那群布条裹头、穿粗布麻衣的糙汉想必是跟班随从,或者地位更低的人。
从他们的穿着打扮来看,如果不是拍戏的话,那这里就是古代啊!陆离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一是因为她是缩小后从木阁穿越而来,心中早做好了穿越古代的准备;二是那为首少年的气质实在突出,一眼望过去就两个字可以形容:矜贵。
这是演员演不出来的气质,而且边上也没有任何跟拍设备,其他人对他的恭敬亦过分明显。以现在那些电视剧的制作水准,不可能会请到一群连群演都有完美无瑕演技的演员。
当看到那矜贵少年穿过灌木林,忽然持香下跪的时候,陆离呆了一下,不理解这是什么神展开。
好在她反应也快,下一秒就竖起耳朵凝神去听少年嘴里的文言文,勉强听出个大概。
原来他们这群人居然是上山求神拜佛来了。
这是把她的木阁当成山神庙了吗?
她扭头去看自己的那座木阁,牌匾上写的秦篆经过AI查询,她已经搞懂是什么意思了——无间阁。
要说这么一座隐于山间的精致楼阁被古人当成神庙,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这群人是怎么知道自己在这里的?难道在她没有穿越过来时,木阁就已经在这个时空存在了?
她再去看这群人,这次终于把注意力从那名叫楼子权的清俊少年身上移开,发现他身后的那群随从身旁还放着不少箩筐,装了不少东西。
不会都是贡品吧?
没容她多想,楼子义已经祈祷完毕,开始插香了。
紧接着,一股奇异的香味直冲陆离飘来,一下就没入她的眉心。
陆离只觉浑身一震,舒服得险些呻吟出声。
楼镒话音落下后,整个天地一片安静。
陆离在现身与藏匿之间只犹豫了几秒,就站了出来,居高临下地俯瞰道:“行。”
楼镒闻声抬头,只见前方树下赫然出现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背上背着个同样古怪的箭筒,在她的奇怪斗篷下方,还趴着一头虎崽,一时呆住。
这,是“山神”?
还是山神座下的女冠?
陆离手里攥着放大版的激光笔,心情紧张中又带着一丝兴奋,神经绷得紧紧的,死死盯着众人。
她跑出来将错就错装山神,是有原因的。
刚刚那股扑面而来的奇异清香,令她这个看多了起点玄幻小说的人,一下子就联想到“信仰之力”上。
这不得把握机会!
她也不怕穿帮了底下那群男人能把她怎么样。
背上的暴雨梨花针主要攻击方式是“牙签”,格调不高。就算换上绣花针,依然算不上神奇。毕竟古代自三国起,就有诸葛连弩的。相对于弩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杀器,她这种最远只能射个二三十米的动漫周边改造而来的武器,又算得了什么。
但经过改造的激光笔就不一样了。此时被她藏在袖子里,她只要抬手一按,就可以发出蓝色激光。虽然杀不了人,但烫一个窟窿也够吓唬人了。
最重要的是木阁就在她的身后,她随时可以穿越回现代,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她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大底气。
想到此,陆离便淡定地对着底下的楼镒招手:“你上来。”
这里面就数他最年轻、最好看、最面善,地位还最高,要忽悠肯定是奔着他去。
楼镒回过神,作揖道:“是。”
“哎,就你一个。”陆离看他身后那些人也要跟上来,顿时喊停。
楼镒抬手轻轻一挥,下令道:“尔等留在原地。”
“小官人……”秦戈欲言又止,满脸的担忧。
“没事。”楼镒给了他一个“优势在我”的眼神,从容不迫地接过装着金铤的木匣子,纵身上了台地。
陆离眼见少年轻轻一跃,就从底下“飞”上了平台,真大吃一惊,暗道:这古代人还真的会轻功啊!
要知道她每次回这里,都得绕一大圈坡地才行,这块陡峭的岩石她可爬不了。
好在她定力还行,内心虽然吃了一惊,但面上仍是一点不显。
见那少年走得近了,陆离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
刚才居高临下看他还没有什么感觉,此刻站在面前了才发现,这少年是真高,怕不是有一米九吧,气势太强了。
“你在这里等着。”陆离转身抱着小老虎进了木阁,不想靠他太近。
“是。”楼镒十分配合地停下脚步,陆离说啥做啥。
待陆离离开他的视线后,他环目一扫,将周遭景象尽收眼底,眉头不由微微蹙起。
之前乍然见此楼阁只觉神奇,此时走近了看,他才发现这座突兀地出现在此的无间阁,并不像山神庙。
因为里面连一座神像都没有,反而充满了尘世烟火。
无论是楼前平地上静静燃烧的篝火,还是篝火旁放着的锥栗、桃金娘、山楂等等野果,以及右边角落处黑色大桶内装着的食物残渣及生活垃圾,这一切都昭示着此间主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
楼镒心中微微闪过一丝失望,为自己的病急乱投医苦笑。
虽如此,他内心深处还是抱着一丝期望。毕竟这座无间阁出现在此,本身就已经代表了奇迹。
也许,就真的还有奇迹呢?
第十五章 发财了啊
不多时,陆离拿着纸笔下来,招呼楼镒进屋,递给他道:“把你家病患的情况写清楚,尤其是生病的症状。”
“是。”楼镒从陆离手里接过一张奇怪的彩笺,以及一支奇怪的笔,一时竟无从下手。
这支陆离从现代超市买的迷你口袋笔,到了木阁世界,对她而言就相当于普通毛笔的长度。虽说奇怪了点,但并不影响使用。
只是眼前的古代少年恐怕是不会用,握笔都是毛笔的握法。
陆离“噗嗤”一笑,莞尔道:“没用过炭笔吗?就跟炭笔一样使用,很简单的。喏,就这样。”
说完还抢回笔,在纸上示范了一下。
“……哦。”
“喏,写吧。”陆离重新把笔递给他,“一定要把他们的症状写得清清楚楚。哦,对了,落款还要写上年月。”
“是。”除了点头,楼镒也不知该作何反应。
在陆离的指引下,楼镒走到一张巨大的桌子前,将硕大的彩笺铺开,回忆刚刚陆离握笔的模样,沉下心,开始依次描写府里众人的病症。
陆离就在边上看着,一开始还因为对方大气舒展的字体暗暗点头,后面越看越无语。
繁体字就算了,竖着写也能忍,可居然还都没有标点符号,而且还是文言文。这要是能看懂,她陆离当初高考语文就可以满分了。
“哎,停停停!”陆离开口打断了他,“那个,天庭已经不流行你这个字体和写法了。这样,你另起一行,一个人的症状写一段,写完直接分行,不要连起来,可以吗?”
“可以。”楼镒被粗暴打断了非但不恼反而暗喜。
无论对方是不是诓骗他,至少看起来真的很不“正常”,说的词儿特别新鲜,他听都没听过。
接着便换了一列,“唰唰唰”把家里病人的病症都详细写在彩笺上,并落了款。
陆离看着落款上的“绍兴十四年甲子”几个大字,略一思索,倒吸一口冷气!
我的妈呀!这不就是南宋嘛!
她立刻问:“你有没有听说过苏轼、苏辙和王安石?”
楼镒察觉到她情绪的起伏,微觉诧异,但仍恭敬回道:“三位先贤大名如雷贯耳,天下无人不知。”
“真的是宋朝啊……那岳飞呢?已经被害了?”
楼镒听到“岳飞”二字,眉头微动,垂眸低声道:“是。”
接着便是无言的沉默。
当今朝野被秦桧及其党羽把控,一般人哪敢妄议岳飞,即便是世家大族对此亦讳莫如深。
纵然有同情其被无辜冤杀的,也不敢明目张胆悼念,最多只能对着西湖的方向悄悄焚一炷香罢了。
毕竟稍有不慎,一个“谤讪朝政”的罪名扣下来,足以株连全家。
强如实战功勋实打实地支撑起南宋半壁江山的韩世忠,也因为当面质问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触怒秦桧,被削去兵权,仅授予一个虚职醴泉观使,被迫闭门谢客。
楼镒自小就主战,心中对岳飞极为敬重,对秦桧党羽极其愤恨。
奈何他现在只是一个刚过解试的小小举人,人微言轻,什么也改变不了。
明年正月他还要去参加春闱。书院夫子都认为殿试策论大概率会涉及“和议与边防”、“民生休养”等话题,若是敢直言抗金,就要做好名落孙山的准备。
为了前途,他可是被夫子和父亲耳提面命地告诫了种种忌讳,诸多不言的。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深山中不知岁月的奇异女子,居然也会知晓岳少保,并似乎还对岳少保充满了感情。
虽然她直呼其名的行为与她展现出来的敬重情绪相悖,但这只是小小末节,总归此神秘女子是对岳少保抱有善意的。
这一发现,令楼镒的心都热了起来。
须臾,楼镒恭恭敬敬地将写好的彩笺递给陆离。与彩笺一起递上的是一个精巧的木匣子,里面放有两个一两重的小金铤。
别看就二两,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大手笔了。可以在临安城购置一座中等宅院呢。
像古装电视剧里吃个饭都掏一个元宝出来结账打赏的事,现实的世界里当然是不可能的。
南宋初期的市面上,一两黄金可兑十两白银,一两白银可兑三贯铜钱,也就是最少三千文钱。
这一时期,匠人的日薪也就六七十文,百文算绝对高薪了。像他们楼氏庄子里的普通庄丁,月薪更是不过三四百文。二两黄金是一个庄丁十五年的年薪了!
普通百姓上香,祭拜多捐五至二十文;遇到大事,也最多捐三五十文,绝不会超出日常开销承受范围。
小商户、小地主之类祈福最多捐几百文。
即便是常以“檀越”身份供养寺院的富户乡绅之流,日常祭拜也至多捐几贯铜钱。只有在许愿应验后还愿,才会豪爽地捐数十贯——华夏大地不养闲神,不灵验的神自然是得不到大笔上供的。
而楼镒现在只是来求神,还没有应验呢,就已经抬了五牲和水果糕点上来,更是准备了装着二两金铤的木匣子,诚意不可谓不足。
陆离呆呆地接过木匣子,第一次收到上贡,竟然还感觉有些烫手。里面装着的是啥呀?根据常规判断,这种时候装的应该是金银财宝吧!
她进木阁世界的初衷之一就是搞钱,没想到才来三天,就真有钱财主动送上门了!
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既然对方这么上道,陆离便决心一定要想尽办法为对方搞来现代的“灵丹妙药”。
她当即放下怀里的小老虎,摸着它的脑袋道:“姐姐要离开一下,你就乖乖呆在这儿,帮我看家,知道吗?”
小老虎“嗷呜”一声,睁着一双湛蓝的无辜眼,在她的手心里拱了拱头,仿佛在回应。
“你也在这里等我。”陆离抬头对着楼镒道。
“好。”楼镒话音刚落,蓦然发现眼前奇装异服的女子不见了。
凭、空、消、失、了!
此时此刻,楼镒跟小老虎的表情出奇一致:目瞪口呆。
第十六章 回现代买药
在木阁世界待了三天的陆离,回到现代也就才过去了十几分钟。距离她哥嫂每日下班到家的时间,都还有好几个小时。
对于陆离来说,现代的时间必须争分夺秒,毕竟她头顶还悬着一顶达摩克利斯之剑——两天半以后有国考呢!
恢复正常后,陆离穿戴完毕就立刻拿起手机开机,然后对着这张记录了楼子权家人病症的微型彩笺一通拍。
多亏了现在手机的摄像头功能强大,才能把缩小后的纸上面的字都拍得清楚,可以放大了看。
调整完纸张字体大小,陆离就把照片导入ai,询问这样的症状是什么病,该怎么用药。
当然她也不会完全依赖ai,她还上了好医生app去挂号咨询了一下。
做完这些,陆离把随着意念一起带过来的生活垃圾小袋子,捏起来扔进了房间垃圾桶里。
然后又拿起超迷你小木匣子,试着催动白光照它,企图能让它恢复成在木阁世界的样子,遗憾失败了。
“哎!好好一个木匣子,变得只有半个手掌大了!”待她打开木匣子,看清里面的金铤之后,更是痛心疾首!
这缩小一下,损失了多少金子哪!
“不知道这种缩小的南宋物件,还算不算古董。”陆离一边捏起半根手指长的金铤,一边自言自语道,“还得找个古董店问问。”
她兴致勃勃地欣赏了一会儿这来自南宋的金铤,然后便又拿过手机,先看病症的查询结果。
根据楼子权书写的病人症状,以及他写的各中医统一诊断的“赤痢”,ai判断这大概率是细菌性痢疾,医生给的也是相同意见。不过后者强烈建议陆离去医院化验大便以便得出准确结果,仅凭网络治病是不保险的。
但是那些在南宋啊,而且对现代世界而言还是缩小状态,取粪便过来显然不现实,只能是陆离自己当赤脚医生,根据ai和网络医生的诊断买点药给他们治疗了。
她又上知网查了南宋的流行病等论文资料,发现根据现代医学和史学研究成果,在南宋时期,痢疾还真是一种已被明确认识、并频繁发生的流行病。
南宋时称之为“赤痢”,在现代医学视角下,最可能对应的就是由细菌(尤其是志贺氏菌)或阿米巴原虫引起的传染性痢疾。
结合楼家那些病人的症状: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发烧,粪便带脓血;严重者出现了高热、昏迷、病逝等后果,与细菌性痢疾的典型症状完全一致,可以说高度疑是了。
但凡对症,阿奇霉素或者头孢等抗生素吃下去,在南宋这个没有经受过现代医药洗礼的细菌世界,绝对是嘎嘎乱杀。
因为无法对南宋病人做皮试,为了把过敏概率降到最低,陆离决定购买阿奇霉素。另外再配一些治疗阿米巴原虫痢疾的药,以做备选。
判断得准不准,喂药后一天就见效。
虽说抗生素属于处方药,但去药店购买其实也很方便,手机上就可以申请好网络医生处方,自取还能省下配送费。
这次出门,除了给南宋楼家人买药之外,陆离还打算逛下超市,给小老虎买几罐羊奶粉,再买个奶瓶,买一张加热桌垫,顺便去古董店逛一圈。难得出门一趟,时间得规划好。
在现代消耗的每一分钟,都很宝贵。
好在根据之前的实验,她离开木阁世界后,那里面的时间对于她来说是静止的。如果按她待在木阁里面的时间比率走,那就不得了。等她买完药回去,里面都过去大半年了,黄花菜都凉了。
现代社会,处处方便,药店更是围着社区遍地开花,小区门口就有。
陆离在门口药店取完药,就走到地铁站,打算去网上查到的距离最近的古玩店看看。
刚为楼家人花了一笔药钱,现在陆离的银行卡里就剩七百六十八快钱了,得抓紧搞钱。
这两金铤能作为古董高价卖掉最好,若不行的话,她就当普通金子卖。现在金价正处于高位,怎么都不会亏的。
坐在地铁上的时候,她也没闲着,用手机疯狂搜索南宋初期的历史,以及绍兴年间的大纪事。
首先就是她最关心的货币问题。南宋主要流通的是铜钱,金铤一般只在大宗结算、赋税、赏赐、上供等情况使用。老百姓基本上不会接触到,只有官府、世家和大商户才会用到。
也就是说,能拿出两个金铤的楼子权跟陆离猜测的一样,就是位世家少爷。
只是可惜啊,铭刻着一两重的金子,到了现代被缩小成迷你金了。
原本古代的“两”跟现代的“两”就不一样,各个朝代又略有不同,宋代的一两也就约等于39克。现在穿越到现代,轻如羽毛,估计是连1克都没有啦!
看完货币和大记事,陆离又查起关于楼家的信息。
之前楼子权自报家门,说是明州楼子权。明州陆离知道,就是甬城的古称嘛。
她网上随便一搜,居然还搜出不少关于鄞县楼氏的信息,连现存的楼氏家庙遗址都有。果然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世家啊,爱新觉罗的姓氏都灭了,地方士族后人居然还存在。
只是奇怪,她家明明在杭州,怎么一穿越,却穿越到明州去了,不应该直接穿越临安吗?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规律,以后还得好好研究。
陆离一边感慨,一边继续查着楼氏资料。
资料上面对于绍兴十四年的楼氏家族,记载的非常详细,尤其是关于男子记载更是清楚。
就是没找到楼子权这个名字,可能因为这是“字”,并不是“名”。毕竟古人自报家门喜欢说字,不说名,比如“常山赵子龙”之类,等回去问问楼子权便是了。
此时楼家的当家人记载的是二房的楼璹,其有兄弟五人,均已中年。楼璹本身儿子有五个,绍兴十四年任提举福建市舶朝仪大夫,跟现代的海关职能差不多,南宋泉州是国际贸易大港之一。
看年龄楼子权肯定是楼璹的子侄辈,就不晓得是儿子还是侄子。
楼氏家族里,自楼异(楼璹的老爹)后最牛的人物当属楼玥,官至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是楼璹四弟的儿子,此时才六岁。
总而言之,在南宋的明州,拥有京官的楼氏绝对是一个大家族,但不是最大的世家。未来权倾朝野的史弥远所在的史家,才是明州第一世家。
正研究得兴起,西湖站到了,陆离下车。
第十七章 她是穿小说了吗?
西湖的水,漾着午后细碎的日光,岸边的梧桐树,也染上了慵懒的金霜。
一幢三层小楼静默地立于西湖畔,黛瓦粉墙,飞檐斗拱,像镌刻着一段旧时光。
一楼敞开的门楣上悬着块老木匾,上书“归一书斋”,字迹已被岁月磨得温润;二楼雕花木窗半掩,窗棂格子里透出古器物沉静的影子;三楼垂着湘竹帘,帘后悄无声息,里面是起居禁地。
凌九闭着眼,躺在二楼阳台上的竹椅里,手指轻叩着扶手,一下,又一下,不成调,却有种奇怪的节奏感。
“九~你真的不肯睁眼看看我吗?”在竹椅旁边不远处,一位妙龄女子声音娇脆,带着刻意的软糯,试图划破男子的安逸。
她几步蹭到他椅边,裙摆扫过地面。“你再帮我一次行不行?最后一次,我保证再也不烦你啦!这件事,对你来说又不难呀!求求你了~”
她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想去碰凌九搁在扶手上的手。
闲闲叩着竹椅的凌九,虽然闭着眼睛,但却仿佛浑身长满了眼睛,在她指尖即将触及自己时,淡淡开口。
“郑小姐,”他的声音不急不缓,平平的,像楼下无风时的湖面,“请自重。”
“你——”郑恬猝然收回手,跺了跺脚,细高跟敲击地板,声音有些刺耳。
身为一个顶流女明星,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冷落,几乎忍不住要口出恶言。但看着凌九这张完美到极致的脸,竟又奇迹般地消了气。
谁还能跟他生气啊!
陆离停在小楼大门前,看着手机里的地图,有些犹豫地抬头。
这里门匾上写着“归一书斋”,不是古玩行啊,难道她找错了?
“小姐,你好,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吗?”店里一位穿着一袭明制汉服的女孩儿走上前来,笑眯眯地看着陆离。
“哦,我想问一下,这里只是书店吗?”
汉服女孩笑道:“一楼是书店,二楼不是。”
正说着,汉服女孩耳朵上挂着的无线耳机里忽然响起了一道声音。
也不知道她在耳机里听到了什么,看向陆离的目光都变得怪怪的:“我想你可能想去二楼看看。”
说完便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陆离在对方的盛情下,顺势走进书屋,跟着她穿过两排书架,来到一座古色古香的楼梯前,只听汉服女孩道:“从这里上二楼,二楼经营古董。”
果然来对地方了!
陆离对着汉服女孩莞尔一笑:“谢谢。”
“不客气。”
陆离迈步上楼梯时,撞见一个戴口罩的女人踩着细高跟匆匆而下。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一双眼睛,红红的,梨花带雨、楚楚动人。
擦肩而过的瞬间,陆离莫名觉得那侧影有些眼熟,脚步不由缓了缓。回眸又看了对方一眼,却正好与其对上了视线,原来那女人也向陆离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陆离礼貌地一笑,对方却没有回应,飞快扭头离开了。
待爬到二楼,一个熟悉的名字突然跳进陆离的脑海里——郑恬,一位常年活在热搜榜上的腥风血雨体质的女明星。
楼道里安静下来,只剩方才郑恬身上残留的阵阵香气。
这里的二楼跟一楼完全不一样,一楼就是一座很普通的现代版复古书屋,但二楼给人的感觉却像是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古代。
北面整墙的多宝阁,不以金银炫目,只以影青瓷、素釉玉、紫砂器等等,错落出温润的光。正中一张实木大案,上面摆着一套笔墨纸砚和雕作卧虎形的玉质镇纸。
东窗下设一张木榻,榻边小几上,一炉熏香正吐出袅袅青烟,与窗外梧桐树的光影缠绕。
最特别的,是西墙悬着一柄未出鞘的古剑,剑穗的丝线已有些褪色,与满室书卷气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平衡着。
陆离分辨不出这些东西的好坏,只觉得一种厚重感扑面而来,这就是顶级中式审美吧。
一个字:贵!
如果她识货的话,更会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这里所有的桌椅家具,都是黄花梨木打造而成;所有的瓷器摆件都是活生生的历史,每一件都是古董珍品。
案上的墨是松烟,砚是端石,笔海里的几支毛笔是湖州狼毫,而那块镇纸则是和田籽玉。
“请问有人吗?”她欣赏了一圈之后,方才开口。
“有。”一道低沉且充满磁性的声音从阳台传来。
光听声音,就让人感觉耳朵酥麻,只希望声音的主人样貌对得起这把好嗓子。
陆离穿过房间,循声走到阳台。
但见一位衣着纤尘不染的男子面朝西湖,惬意地躺在竹椅上。
午后的阳光穿过稀疏的梧桐叶,洒在他的身上,光线里浮动着金色微尘,像是为他开了柔光。
以陆离的视角看过来,那男子连脸上那细小的绒毛都仿佛在泛着光。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她都有点不敢置信。
初遇楼子权时,她就已经暗暗惊艳过。此时再见此人,更是惊为天人了。
没想到她一天之内,竟然能见到两个这样的帅哥。她莫不是穿越到小说里了吧,起点的男主可不是这个风格啊!
“贵客自远方来,有何贵干?”男子终于睁开眼睛,目光平静地扫向陆离,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这是一双绝对配得上男子的星眸,眼神里有阳光,奥特曼见了他都得自称弟弟——因为他真的好像光之子,在闪闪发光!
“我……我想卖一样东西。”一向沉着冷静的陆离,开口居然结巴了,“可以吗?”
嗐!美色误人啊!
极致的美,原来真的不凡。
男子屈起手,朝陆离摊开了掌心。
陆离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忙不迭上前递上那来自南宋的木匣子。
“这是南宋的小金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我家祖传的。”
她一点都不担心木匣子会被男子抢走或者别的什么,因为此人天然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区区金子怎么可能入他的眼。
“超凡脱俗”四个字,今天总算是在陆离脑海里具象化啦!
第十八章 观你眉间金气乱
男子的手指干净而修长,连推开木匣盖子的动作都显得随意又好看。
他取出匣子里面放着的一枚小金铤,对着光,毫芒般的錾痕在骨节分明的指间一闪。
下一秒,男子嘴角淡淡一笑,将金铤又放回木匣。
“0.367克的足金,刻着南宋官制一两的铭文,五千吧。”语气淡得像是在说天气。
匣子合上时轻响了一声,男子目光掠过,像看一片叶子落下。
陆离惊讶于对方居然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克重,还是小数点的那种!这是对自己有多自信啊?
不足半克的金铤——不对,现在其实都可以算是金叶子了,对方开价五千块,这个价位已经超过了陆离的预期。
她拿到那金铤时就感觉轻如羽毛,觉得可能值不了太多钱。出门前还特地用王玲玲称糕点配料用的迷你电子秤,称了一下克数,心中是有点数的,对方估得跟她称出来的相差无几。
据闻五十年代的时候有个叫张秉贵的售货员,练就了“一抓准”的过硬本领。不用秤,想要抓多重的东西就能抓多重的东西。
眼前这个美男子看来也有这样的本领啊!
虽然金子克数跟金铤上面刻的、本来用于证明的铭文完全不一致,但对方显然还是认可了它的古董价值的。否则按现在的金价,就算算上加工费,那也就到顶一千,可值不了五千。
“行,那就卖了。”陆离当即就拍板决定。
两个金铤也值一万呢,就算她现在选择考研,学费都够了。如果在救活了楼子权的家人后,对方能再大方地“还个愿”,那她可就不缺钱了!
何况现在知道了她穿越的是南宋,背靠整个中华现代文明的她,有的是赚钱的法子!
有人、有市场就能流通起来,那还怕赚不到钱嘛!
可惜从南宋穿越来的物件都会变迷你,不然要是按这金铤在南宋的克数来,那她都暴富了!
真叫人心疼啊!
就在她不自觉地面露遗憾时,男子又仿佛随口一提:“金铤不值钱,倒是这乌木匣子,海黄纹理隐在焦色下,是南宋造办处的工。若单卖,五万我收。”
陆离双眼瞬间睁大,现实版买椟还珠啊!
金铤才五千,盒子值五万!果然物以稀为贵!
“卖,我卖了。”陆离嫣然一笑,“但我要现结。哦,对了,还不知道怎么称呼?”
空气安静了一会儿,才听男子道:“凌九。”
“零九?”陆离感觉这名字怪怪的。
“凌霄,九泉。”
“……”陆离无言以对。活久见,有人介绍自己名字居然用“九泉”,这是一点不避讳啊。
“我姓陆,单名一个离。”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对。就是《离骚》里的陆离。”陆离对眼前人的好感又多了一分。
能脱口而出《离骚》非名句的社会人,可真是稀有。还在校园里读书的人,都不一定可以做到。
当然最重要的是,帅哥就是随随便便一个优点都能立刻加码。
起风了。
一阵风过,梧桐叶飘落。凌九抬手轻拂,将原本可能要飘落在他身上的叶片拂转了方向。
“观你眉间金气乱,西方白虎动了煞。你,需要一枚符。”
真不敢相信一个这样云淡风轻的美男子,居然说出这种神神叨叨的话。
陆离蹙眉,但还是好奇问:“什么符?多少钱?”
“纸符,六万。”躺在竹椅上的凌九手一翻,两指就跟变魔术一样地夹住了一张姜黄色的符,上面用朱砂画着纹路。
“六万?!”陆离震惊,瞬间觉得眼前这人既不仙气了,也不顺眼了。
难怪这里看着处处那么贵,随便一张黄纸要卖六万,他能不贵嘛?!
“谢谢,不过太贵了。”陆离露出一个符合社会期待的礼貌微笑,婉拒。
“嗯,贵了吗?”他好像真疑惑,但没有收起符纸,又淡然道,“那送你。”
“……”陆离感觉自己被他玩坏了,搁这跟她玩反转呢!不知道穷人的心情随着金钱上下摇摆嘛!
先告诉她一张破符纸要卖六万,接着又说直接送,这是要让她领“六万”符纸的情?
那她当然是笑纳了,不拿白不拿。反正他们俩银货两讫,对方给的搭头,她为什么不要?
“好啊,那谢谢了。”陆离开心一笑,从凌九的指间抽出符纸,瞥了一眼上面的鬼画符,折了几折,小心放进口袋里。
只要不用她花钱,她就相信它真的值六万,肯定会好好戴着保平安的。
信则灵,不信则无嘛。
关于封建迷信这件事,现代青年就是这么弹性灵活。
被陆离直接抽走了符纸,凌九也不以为忤。但他好像倦了,又闭上了眼睛,浑身散发出懒洋洋的气息,对着空气说了一句:“吴蒙,出来收货。”
陆离还在奇怪呢,便听屋里“墩墩墩”走出个彪形大汉,体型跟南宋站在楼子权身后的那护卫有一拼,也不知道刚才他在哪个房间。
吴蒙撇一眼陆离手里的木匣子,对着竹椅的方向微微躬身:“我先带这位小姐下楼了。”
“嗯。”凌九淡淡应了一声,多一个字都不说。
帅哥虽帅,但过于冷淡。
陆离客随主便,二话不说跟着彪形大汉下去了。
之后就是按流程的拍照、签合同、写保函,签字画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进门前,陆离的银行卡里只剩七百六十八块;出门后,她已经是一个万元户了!
走在西湖边上,看小鸟在叫,树叶在笑,风声在呢喃,只觉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既然有钱了,不如直接搬家吧!找一处依山傍水的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想到此,陆离在湖畔站定,回眸去看归一书斋二楼的阳台。树叶婆娑中,隐约可见那道躺着的修长身影,悠闲得令人嫉妒。
命真好啊,在西湖边拥有这样一座视野极佳的小楼。深秋午后,躺在树荫下,吹着微风,赏着湖景,简直是人生理想。
她收回目光,掏出手机,当即就开始找西湖边的房子。
第十九章 真的是山神啊
推开门,左边是简易厨房,右边是一间干湿分离的卫生间。再往里走,入目的是米白色的墙壁和浅木色的地板,一张连着书桌的衣柜、一张床,这就是这小小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
房间里唯一的亮点,便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能毫无保留地将窗外美景都框进来。
中介观察着陆离的神色,声音里带着骄傲:“小姑娘,你看这180度的湖景,漂亮吧?别看这面积小,朝向和光照那是一流的,全杭州也找不出几套……”
陆离没应声,只走到窗前。
窗明几净,关闭的窗户将鼎沸的人声滤去了大半,只剩下一种悠然的静谧。
推开窗户,风伴着花香迎面吹来,带着湖畔特有的微凉的清润。
午后的湖面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鳞光,像一匹被揉皱的锦缎。山上宝塔的影子在对岸的山峦上勾勒出纤细的轮廓,三两艘游船,仿佛随意泼在画布上的墨点。
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湖,无论何时欣赏,都令人心旷神怡。
有钱真好!
可以住湖景房了!
“就要这个房间吧。”陆离打断了中介推销的话,下了决心。
“哎,好好,那我们这就签合同,付三押一,门禁卡给你,你再录一下指纹,今天就能搬进来。你放心啊,楼上也是个女孩子,你们一起住着很安全的。”
陆离没有多做评价,一个月三千五的房租,能租到拥有西湖景观的房间,还有单独的厨卫,她已经心满意足。
这套小小的loft公寓,做的是双钥匙的设计,入户大门打开后,左边是楼梯,右边就是她的入户门。二楼跟她的一楼,都有自己单独的入户门,厨房、卫生间各自独立,互不影响,完全没有普通合租生活空间会重叠的烦恼。
二楼因为比一楼多了一个储藏室,所以租金还要高五百,陆离无需那么大的空间,能租到一楼就很满意。
签完合同付了钱,拿到大楼的门禁卡,在指纹锁上录下了自己的指纹,陆离立刻就坐地铁回家。
今天就搬家!她不用在衣柜顶凑合了!
陆离的搬家非常迅速,一个行李箱的事,最重要的也就是爷爷给她的祖传木阁。
她打了一辆车,走之前,在饭桌上给陆余留下新鲜取出来的一沓一万元的现金和一张纸条。
她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只是想证明自己并非累赘。
最后看一眼这套她从小住到大的老房子,陆离毅然决然地关上了门,离开了家。
打车来到西湖边新租的公寓楼里,陆离小心翼翼地把祖传木阁放在落地窗前。
此时已经是傍晚,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把西湖点缀得格外美丽。
陆离心情很好地站在落地窗前欣赏日落,直至最后一道阳光沉入湖底,她才依依不舍地拉上窗帘,准备洗漱一下再穿越。
洗完澡站在镜子前吹头发的时候,陆离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大跳。
“啊,白发!”她震惊地凑到镜子前,不敢置信地摸着脑袋上的几根不可忽视的白发。
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她是故意挑染了呢!
“不会吧!难道是穿越后时间流速的不同,加快了衰老?”陆离郁闷地抓着这缕白发,苦恼道,“那我也只是在里面待了三天,没理由一下长好几根白发啊!”
她的脸色变幻了好几次,脑海里莫名浮起那被她带着穿越而死翘翘的金鱼。
也许根本不是衰老,而是穿越黑洞消耗了生命力!
深吸一口气,陆离对着镜子狠狠地拔掉几跟白发,自言自语道:“就算是消耗生命力,我也要穿越!”
吹完头发,她出了浴室准备变小。眼角瞥见自己脱下来放在沙发上的衣服,猛然想起今日得到的那一张号称价值六万的符。
她当即从口袋里掏出来,捏在手里,一起变小。然后折叠了几下,塞进了娃衣口袋里,不管灵不灵,总是一个心理安慰。
接着她开始拆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和补液盐的包装,上面这些印着现代企业和生产年份的字,不方便她拿到南宋装神弄鬼,换一个符合时代特征的小瓷瓶就没有问题了。
反正拆封后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以及补液盐,只要不是加水溶解了,好好保存在避光密封的容器里,在有效期内都可以用。
除了药品,她拿到了六万巨款后,又去采购了不少物资,如醋、香皂、A4纸、各种香料如胡椒等,满满装了一大箱。
当陆离带着缩小后的物资进入木阁世界时,映入眼帘的是两张目瞪口呆的脸。
对于陆离来说,她已经回到现代好几个小时,卖了金铤和盒子,还租好了房子,搬了家,欣赏了西湖日落。
但对于楼子权和小老虎来说,她也就离开了不足一秒,快得好像幻觉一样。
如果不是这两个的反应能力都远超寻常,换成一般人甚至都不会感受到她曾经离开过那么一瞬。
“神……神仙……”这下楼子权是真的变成有神论者了!
刚才女神的消失绝不是他的错觉。因为,她的衣服换了,而且她的身旁不远处,还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材质古怪的箱子。
“等等!”
又穿越了一次,陆离现在只想先去照一照镜子,看看她的白发是不是又变出来了。
还好,这一次没发现白发。
下楼把装着阿奇霉素和补液盐的瓶子递给楼子权时,陆离是真心实意希望这些药能一次见效。倒不是药品准备得不够充分,而是担心她这“山神”的能力会受到质疑。
她还打着以后靠楼子权在南宋发财的主意呢,必须得一击即中啊。
由于缩小比例不同的关系,服药量需要重新分配,好在根据缩小公式计算一下也不难。
令陆离想不到的是,身为南宋古人的楼子权,数学竟然也可以。她以为古代人对数学都一窍不通呢,看来真正一窍不通的是她的历史。
“哦,对了,想要避免被传染得人越来越多,切记让府上的人勤洗手,多蒙口,只喝开水;病患之物,要用沸水或石灰处理;宅中沟渠定期清理,不要让污秽淤积。”
陆离把现代防疫知识跟楼子权随便讲了讲,对方全神贯注地听着,如画的眉目里流转而出的全是钦佩,给足了情绪价值。
“是,谨记真人教诲。”最后的最后,楼镒恭恭敬敬地拱手道谢。
第二十章 救命的神药
确保楼子权理解了应该要怎么给病人喂药、喂多少药量之后,陆离就让他下山了。
走之前,楼镒又特地郑重报了一次家门。包括姓名、年龄、祖籍、家中长辈以及家庭地址通通详细说了一遍,仿佛生怕陆离不知道今日来求神的人是谁。
也正是因为他详细报了姓名,陆离才发现,这家伙居然就是楼琛早逝的那个幺子。看来如果不是她的出现,很可能他会死在这一次的疫病之中。
楼镒走之前,把用以祭拜的五牲和糕点、水果全部留下,甚至还想给陆离留一个庄丁打扫山门。
东西陆离都笑纳了,清洁工就免了。
真让人留下来,到底是服侍还是监视,那可不好说。
楼氏宅院西厢房内,满是草药和炭火的味道。
这场来势汹汹的时疫,现在已经不仅是他们楼氏大房有病症了。周边其他人家也陆续出现了相同症状,搞得人心惶惶的。
原本主持中馈的王氏,年富力强,鲜活伶俐,如今却斜倚在榻上,面如金纸,气若游丝,高烧不退,不到半个时辰就要出恭一次。
她是今天才倒下的,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开了黄连、白头翁,甚至用了贵如黄金的犀角,灌下去的药汁如同石沉大海。伺候她的贴身嬷嬷和婢女,一个个也是胆战心惊。
同样的病痛像阴燃的火,在十几间厢房里折磨着家中老幼。
整个楼家宅院笼罩在绝望的寂静里。死亡的气息,比祈福的线香更浓。
何氏口蒙着布,远远看着西厢房内又一次提着染血的污秽出来的婢女,眉头紧锁,喉咙忽然一阵发痒,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吓得她边上的贴身嬷嬷陈家的忙不迭道:“老夫人,别站这儿了,这里污秽多,别冲撞了你,大娘子会好起来的。小官人已经去山里为大家祈福了呀!”
就在这时,楼镒大步流星地走来。
“小官人!”陈家的惊喜叫了一声,“是小官人回来了!”
何氏才望过去,楼镒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她的面前,作揖道:“母亲,孩儿已求得神药,已喂小妹服下药,这就给长嫂送去。”
说罢欲抬步往西厢房去。
“不。”何氏急得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好孩子,赤痢凶猛,你身子单薄,别进去了,药交给奴婢们便是。”
“身子单薄”的八尺薄肌少年失笑,但见母亲紧紧抓着自己的胳膊,满脸担忧的模样,到底是没有违逆母令,当即叫了婢女过来。
“去兑两杯凉开水过来。”
“是,小官人。”王氏房里的丫鬟当即去取水,片刻即回。
楼镒便拔出药瓶的橡胶塞子,取一调羹的细腻白色药粉放入凉开水里,轻轻一搅,透明的凉白开很快就变成白色,跟用草药熬出来的药汁截然不同。
“此药一日一次即可。”楼镒一边说,一边又取出另一只瓷瓶,拔了橡胶塞子,如法炮制地冲了第二杯药水,“此药每隔一个时辰就要喂一次,直到好转。待会儿去我院子里取一些给大嫂备着。”
“是。”端着两杯药水的婢女下去了。
府里除了楼镒的大嫂王氏,还有不少同样染了赤痢,甚至比王氏症状更严重的病人,也急需服药救命。
楼镒对何氏道:“母亲,府里的病人还很多,我先下去忙了。”
何氏贴身嬷嬷陈家的看了一眼何氏的脸色,插嘴道:“权哥儿,府里这么多的家丁、婢女和嬷嬷们,哪就轮到你忙这些了。你一大早去山神庙求来神药已是辛苦,只管吩咐下去让他们忙便是。可万万不能靠太近,把自己给染了呀!”
何氏对着边上的侍女道:“去请张大夫过来。”
“是。”当即便有家丁领命而去。
“镒儿,术业有专攻,既求了药,剩下的事便交给大夫们操心吧。”对于何氏来说,现在整个府里最重要的人,当然是自己的小儿子了。他的安危是重中之重,绝不能让他跟沾了病气的人多接触。
让楼镒直接交出神药,他还有点不舍得,不过母亲的话也不能全不在意,于是道:“那就请张大夫来我的院子里吧。”
“是。”
西厢房里,王氏的贴身丫鬟端着药水上前,语气里满是希冀:“大娘子,小官人求的神药来了,说是灵验得很,我扶你起来喝药。”
又拉又烧被折腾得浑身无力的王氏,在丫鬟的搀扶下勉强坐了起来,接过药,看着浑浊的白色液体皱了皱眉,又想到这是家里小叔弄来的神药,必不会害她,一咬牙,仰脖喝了。
“这药……药……”她想要说话却因为有气无力而说得断断续续。
“药怎么了大娘子?”丫鬟们心里一揪,这个是小官人送来的药,就是有问题也只能是没问题啊!
“这药……是……是甜的。”大喘气的王氏终于把话说完,屋子里的丫鬟们顿时都松了一口气,吓死人了。
“看来小官人真求到了神药呢。”贴身丫鬟捡着好话说,“大娘子,来,这还有一杯药呢。这个药小官人说了,一个时辰就得吃一次。”
持续了数日的病魔,在黎明前悄然退去。
王氏的高热也消退了,不再痛苦地蜷缩在床上,陷入了平静的睡眠。
同一时间,府里被赤痢折磨得痛苦不堪的其他病人亦都有好转。那折磨得人生不如死的里急后重的腹泻,停止了。病人的排泄物虽然仍不正常,但那触目惊心的血和脓,肉眼可见地减少了。
楼镒拿回来的药效如桴鼓,为这座被绝望笼罩的宅邸带来了新的生机。
第二天清晨,原本陷入昏迷的楼小妹睁开了眼睛,微弱地喊了一声“奶娘”。
昼夜不停照顾她的奶娘喜极而泣,连忙把这个好消息报给了主院的老夫人何氏。
接下来几天,那白粉末调制的药一天一次继续喂下去。那个什么“补液盐”也从一个时辰一次,变成了半天一次、一天一次。
府里病人的脸色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红润,眼睛重新有了神采,就连本来病情最严重的人都能喝下小半碗米汤。
这场几乎要击垮楼氏的瘟疫,在短短两三天内,就快速颓败。
这不是慢郎中们熟悉的“调理见效”,这简直是……神迹。
消息像风一样刮过明州城。
第二十一章 声名远播
楼氏家族有赤痢神药之事,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在全县传开。其他也有类似病患的人家,闻讯赶来,半信半疑地求药。
楼镒并不吝啬,仔细询问症状,高热、腹痛、脓血便,符合这些情况的他才给。然后将那珍贵的药粉分出去,并附上严格到刻板的服用和补水说明。
阿奇霉素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南宋世界,效果是碾压性的。这里的细菌根本没有领教过这么厉害的药,全无抗药性,被阿奇霉素嘎嘎乱杀。
无论病人之前被什么“名方”、“秘药”耽搁了多久,只要服下楼镒给的药,无一例外,都在极短的时间内好转、康复。
那些被病魔攥住咽喉的生命,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被释放了。
楼镒的三叔一听到好消息,便打马来到楼氏大房城南画锦坊的家中,他们楼氏大房的宅院门槛几乎被踏破。
楼镒三叔领虚职,日常就负责打理家族事务,正适合接待各方人马。
痊愈的病患和家人携重礼而来,想要叩谢恩人。
楼镒便告诉他们,这药是四明山神赐下的。他们如要感激,便给山神娘娘多上几柱香。
四明山百步岗脚下十里八乡都在传,山神降下了琼楼玉宇在楼氏私山内,楼家的药,就是在那里求来的。
只是传闻再夸张,也只是传闻,无人得见,楼氏的私山可不是人人都可以踏入的。
于是乎,四明山公山上原本已经渐渐破败的山神小庙,倒是重新又变得红火起来。把个快要放弃庙宇、出门游方讨饭的庙祝乐得合不拢嘴。
一场雪之后,山中可说是一日入冬。
雪不算厚,匀匀地铺了一层,至多没过脚踝。但这薄薄的一层,已足够点化万物。莽苍的台地,此刻成了一张洁净的、微微起伏的生宣。
溪水瘦了,却更清了。溪流瘦骨的声响,被这蓬松的雪吸去了大半。
阳光被一层极薄的冬云滤过,落在溪谷里,便成了一种缺乏热度的、淡金色的箔片。
空气是清冽的,被雪滤过一遍,又添了几分沁入骨髓的冰凉清爽。深吸一口,凉意直抵胸腔最深处,整个人都通透了。
陆离这几日都在溪谷台地的木阁里闭关,除了自习国考内容,就是思索怎么利用时空隧道在南宋发家致富之事。
不过她不出门,倒并不纯粹因为学习和思考,而是下过雪之后,山间小径更加难行,采山难度倍增。
离开了木阁,陆离就失去了原地穿越的实力。要是出点啥意外,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她不想冒险。
好在陆离已经习惯了孤独,一人一虎在山中生活,竟一点不觉得无聊。
她现在考研和考公的心思都淡了很多,想的最多的,还是怎么合法地致富。
毕竟在南宋发财对她来说不难,但是怎么把南宋的资源在现代变现,是个难题。
现在国家霸霸们对个税和个人金融都管得那么严,如何“合法”称为一个古董小姐,可不简单啊。
就买卖那一个木匣子和两个小金铤,都让她签了不少字,还出了保函呢!要是她弄出更多的古董,还不知道会被查成什么样。
或许等时机成熟了,她可以开一家古董店掩人耳目。
“嗷呜~”就在这时,小老虎站在毯子外,冲着陆离奶声奶气地嗷了一嗓子。
陆离回过神,笑道:“绵绵,又饿了?这就来喂你。”
她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给小老虎泡好奶,抱着它用奶瓶喂的时候。每当此刻,心里的满足感简直可以溢出来。
最近山中气温骤降,常温下就已经等于是天然冰箱的环境了。而且这冷又恰到好处,并不像东北那种零下几十度,能把食物都冻碎,倒是方便了陆离储存食物。
楼子权送来的五牲,用来投喂小老虎再好不过。
陆离回现代的时候查过资料,幼虎每日进食总量约为1.5公斤的肉,200毫升的奶。但它胃容量小,所以需要喂食多餐。像南通野生动物园一个月以上的小老虎,每天需要吃5-6顿。
喂完小老虎,陆离盘膝坐在充满电的石墨烯加热毯子上,继续思索发财大计。
她坐的这张“发热毯子”是由桌垫变的,pvc材质,防水可擦洗。
原本尺寸为0.6米*0.5米*0.01米的石墨烯加热桌垫,缩小后对于缩得更小的陆离来说,就相当于是一张约3米*2.5米*0.015米的地垫了,铺在大堂地上正合适。
使用恒温加热地垫,可比烤火舒服多啦!因为木阁纯木结构的关系,烤火只能在门前平地上。四面八方的山风吹着,火再旺都冷。而地垫就不一样,摊在地板上,打开加热功能,不仅坐在上面暖,半个房间都被烘得暖暖的。
唯一的麻烦是,每次陆离要拿三、四个太阳能充电宝的电,为其供电,还得跑上跑下的。
没有固定电源的世界,还是不方便啊!陆离琢磨着等过段时间,要去买一个小型脚踏式发电机,静音又便捷。
不过她喜欢的发热垫子,对于小老虎来说是鸡肋。毕竟老虎乃纯阳之体,雪地里都能呼呼大睡的。
正当她惬意地坐在发热垫子上看电子书、逗小老虎的时候,山下正有一行人挑着装满东西的担子上山来。
这些不是别人,正是被陆离的“神药”救活的楼氏家人。
此次领头的依然是楼镒,除此之外还有二房四子楼锐、三房次子楼釿、四房三子楼钥。
楼氏主枝一共五房,除了老五家因为娘子刚好在坐月子,大儿子也不过一个三岁小儿,实在派不出人,其他四房皆派了代表上山,足见其诚意。
这一行人里面,年龄最大的是楼锐,今年二十岁;年龄最小的是楼钥,今年才六岁。
之所以让这么一个小不点代表三房祭神,是因为他的二哥大病初愈,经不起折腾,大哥前段时间又摔坏了腿,更加爬不了山,可不就得聪明伶俐的老三出马了。
好在也不用他全程自己爬,其父特地派了一个身强力壮的护卫陪着,进山没多久就把楼钥背背上了。一路背背停停,倒也轻松。
第二十二章 上山还愿
“子权,你真确定我们家的山上有一座山神庙?”累得半死不活的楼锐问道。
这崎岖的山路,真是让他这个平日里只爱坐马车的胖子有点难受。
“是不是山神庙不确定,但肯定是一座神庙,等会儿你们看了便知。”
“好吧。”楼锐爬得气喘吁吁,都有点羡慕趴在护卫背上的两个小堂弟了。
这山是真高啊!尤其越往上,山路越难行。很多甚至都没有路,得临时劈开一条路来。
“噫吁嚱,危乎高哉!山道难,难于上青天。”楼锐一边艰难地爬,一边苦中作乐地改编诗仙李白的诗。
爬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后,山上开始出现雪的痕迹。
前方的路又没了,庄丁提起镰刀开路,众少爷们就在后边等着。
“哇!有雪,好玩,我要给山神娘娘做一个雪人。”楼钥一下就从家里护卫背上跳下来,跑到雪丛边,开始捏起雪来。
楼釿亦忍不住感叹:“这里还真的有雪,在山下连雪的影子都没见着。”
楼镒笑着说:“这雪现已化冻,某当日进山求药时,它才刚下,那才叫美。”
“这两日寒潮来袭,山上下雪也是正常。”楼锐喘了一口气道,叉着腰哀叹,“唉,上面有雪那就更难爬了。子权,还要爬多高啊?”
“快了,听到溪水的声音了吗?就到了。”
正说着,一只不知名的山鸟,“倏”地从某片雪景里窜出,划过淡金色的光,留下一道短促的、略带惊慌的弧线,复又消失在另一片沉静的雪景里。
陆离正盘膝凝神于电子书,伏在边上的小老虎原本懒洋洋地阖着眼,忽然一骨碌翻起身,两只耳机警地竖起,转向窗户。
陆离心下一动,起身走到窗边,推开了木窗。
山风夹着冰雪与草木的气息涌进来,同时传来的,还有隐约的、扁担颤动的吱呀声。她俯身望去,但见一行人正从小径拐弯处缓缓转出。
陆离很快就认出了里面最高的那个,不是前几日来过楼子权又是谁。
他又带了一群人过来,除了挑着担子、头裹布巾的劳动人民,很明显还有好几个跟其一样的锦袍公子。
陆离略一思索,便明白大概是药品生效了,这是楼家人一起来送礼吧。
“走,绵绵,我们去会会南宋的公子哥儿。”陆离拿上激光笔,招呼了小老虎一声,关了电热垫子和电子书的开关,不急不缓地下楼。
她刚走出木阁,在廊檐下站定,便听到底下此起彼伏的自报家门之声。片刻后,一股沁人心脾的檀香味儿传了上来。
很显然,这是楼子权一行人在底下上了香。
陆离深深吸一口气,感觉之前看书导致的疲劳一扫而空。
这一次穿越回来,她还特地买了几袋沉香和檀香做试验。可惜点燃后并没有特别之处,跟之前她吸到的那一口楼子权供的香,完全不一样。
而现在,她第二次闻到了这股令人浑身舒坦的香。也不知道是因为楼家的香比现代的香更正宗,还是因为信仰的关系。
正想着,底下又传来了楼子权彬彬有礼的声音:“在下楼子权,有幸得真人赐下神药,救我楼氏数条性命,特与家中四位堂兄弟一起上山拜谢还愿,望真人拨冗一见。”
“给你的药效果如何?”
“回真人,神药效如桴鼓,服下便见效,家里人身体都已康复。”
陆离闻言嘴角溢出一丝笑,她就知道现代的抗生素在古代凶猛得很:“那很好。你们上来说话吧。”
“多谢真人。”
楼镒抱着楼钥,仍是跟上次一样纵身一跃,直接上了平台。其他人没有这个身手,乖乖绕道上来。
陆离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一大一小,疑惑道:“不是说还有四个堂兄弟吗?怎么就带来了一个?”
楼镒作揖道:“我与小堂弟先行一步,其余人稍后便到。”
说罢轻轻推了楼钥的背心一把,后者当即上前一步,有模有样地一边行礼,一边自报家门:“真人在上,请受楼钥一拜。”
“楼钥?”陆离心中一动,“你是四房楼璩之子?”
万万没想到,山中的真人竟然知晓自己父亲名讳,而且好像也知道自己,楼钥当即喜形于色,声音都飘了:“正是小子。”
陆离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小不点,这人小鬼大的模样,还真是跟寻常的六岁小儿不一样。难怪未来能当上吏部尚书,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名字,果然从小头角峥嵘。
楼镒对于陆离竟然知晓楼钥乃四叔之子,也非常意外,而且还隐约有些不爽快。
真人居然知道楼钥这黄口小儿,却不知道我……
他上一次自报家门时,陆离对楼氏还两眼一抹黑呢,而且至今不知道这座山是他们楼氏的私山——因为没有人跟她说,现代的史料又不可能那么全、那么准。
要不是查过资料,她也不会知道楼钥。
虽说这小子未来能当上吏部尚书,不过中华上下五千年,那么多的六部尚书,陆离才能记住几个啊!
南宋赵构这个时期,不查资料的话,陆离一共就记得岳飞、秦桧等寥寥数人。
须臾,其他三个楼氏子弟带着一群挑担的庄丁和护卫,终于绕道爬上了溪谷台地,见到了“玉宇琼楼”以及疑似得道真人的陆离。
早在上山的途中,他们就从楼镒那儿打听了真人的样貌。此时见了奇装异服的陆离,丝毫不露异样。
但是对于这座突兀伫立在百仞溪谷台地的楼阁,他们内心还是很震动的。不是说这个高度建不了庙宇,而是正常情况下,没有人可以无声无息地在他们楼氏的地盘上大兴土木啊!
只是心中虽震撼,但包括最小的楼钥在内,都隐藏得很好。
陆离看着他们抬上来的整猪、整羊、整牛、整犬、整鸡,以及锦缎经卷和糕点果皮,披红挂彩停在楼前平地上,暗暗咋舌。
之前楼镒来求药的时候,拿的只是牛头和猪头,她都已经觉得很夸张,现在全变成整头了,真大手笔。尤其是牛,在南宋非常不好搞,这下不愁小老虎的食物了。
目光从贡品上移开,陆离默默看向众人。
庄丁们放下东西后,在护卫的带领下默默向陆离行了一礼,便悄然退去。剩下几个锦袍公子依次上前报上姓名,接着便是感激的话语轮番轰炸。
陆离袖管里藏着激光笔,怀抱着小老虎,站在廊檐下的木地板上,只静静听着,并不搭腔。
第二十三章 来一杯维生素泡腾片
眼前这群人,最胖的那个也不过二十岁,其他人完全是乳臭未干的少年长相,看起来都很好说话的样子。
即便如此,陆离也不会掉以轻心。
她总感觉古代世家子弟只要不是纨绔,那心眼儿就不可能少。像她这种还没有出社会的学生,跟他们比起来谁更老辣还真不好说。
等众人感激的话告一段落,年龄最小的楼钥一脸天真无邪地好奇问:“你是山神娘娘吗?”
楼氏其余人亦竖起耳朵默默看着她,带小家伙的好处就是童言无忌,不怕唐突。
对于楼钥这个问题的答案,自从送出药后,陆离就一直在思索。
她如果想要在南宋快速站稳脚跟,最方便的就是和楼氏合作。
若冒充山神,接触久了,难免穿帮——毕竟她的原地消失大法只在木阁内有效,总不能永远都待在木阁里面吧!那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她总要下山逛逛,见识一下南宋的风土民情的。如果可能的话,她甚至还想去这个时代的临安看看。
这个时期,有李清照、陆游、朱熹等等千古名人,还有一个才两三岁的辛弃疾,多有意思啊,怎么都要会一会他们。
最重要的是,冒充山神有个很大隐患——如果楼氏的人真信了她,到时候一天到晚向她许愿,今天要求财,明天要求官,后天又要求子,她岂不是变成为楼氏服务的工具神了!
千万别以为不可能,华夏大地自古就没养过闲神。
不灵光的神,他们才不在乎。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说自己是修道之人,有些道行,但还不是神仙。
这样的身份,既受人尊敬,又不会被过于怀疑,也不会引来朝廷注意。
当下便笑道:“吾辈不过修道之人,略有些道行,哪里担得起神的称呼。”
楼钥嘴角一咧,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不是山神娘娘也厉害。”
“小弟唐突,还望真人见谅。”楼镒轻轻拉了一把楼钥,上前一步,双手递上一个匣子,恭敬道,“多亏真人赐下的神药,令我族人性命得保。区区薄礼,不及性命之万一,请真人笑纳。”
陆离放下小老虎,顺手接过木匣子,沉甸甸的,心中暗喜,心想里面不会又多了几个金铤吧?这匣子会不会又是好木料?这送药的回报率真高!
面上仍是淡淡道:“有心了。”
她出手送药本就不是做好人好事,收下报酬理所当然,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
“你们爬山爬了半天也累了,寒舍简陋,不介意进来用杯粗茶淡水吧?”
“真人客气。”、“多谢真人。”、“某之荣幸。”客套的声音此起彼伏。
能被邀请进屋,众人自然一万个愿意。
他们早就对眼前这个仿佛拔地而起的、纯木结构的楼阁好奇不已了。
对陆离来说,留饭是不可能留饭的,这又不是真的道馆庙宇,还能提供个斋饭什么的。但人家大冷的天辛辛苦苦爬到山上来给她送礼,总不能连水都不给人喝一口。
之前楼镒救人心切,拿了药就急着走,这一次,总得招待一下,顺便说说商业合作的事。这几天她可一直等着他们呢。
不过陆离本身不爱喝茶,而且那日匆匆回现代,又是买药、又是搬家、又是采购的,根本想不起来招待用的茶叶,是以只能用勉强可以充做饮料的维生素c泡腾片来替代了。
众人跟着陆离走近楼阁大堂后,吃惊地发现自己好像来到了巨人国。这里的一切都像是给巨人用的,尺寸与寻常人格格不入。
门边有一个巨大的铁皮箱子,底下有个奇怪的装饰,不知作何用途。唯有楼镒看出端倪,感觉这看起来像是控制水流的装置。
正中一张超大的桌子,边上放着一张同样巨大的凳子。
靠墙处垒了几个巨大的玻璃箱子,其经精致程度以及透明度,一看就是价值昂贵的大食玻璃,而非本土制造的脆玻璃。
玻璃箱里装着的东西一样巨大,有半人高的白菜、粒粒饱满晶莹的大颗粒白米、柚子那么大的鸡蛋,以及一些他们叫不出名字的土黄色疙瘩(土豆)。
还有几个同样巨大的铁皮柜子,不知藏着怎样的宝贝。
五人中也就楼镒最淡定,毕竟他上一次已经见识过。
对他来说,相比这些外物,陆离这个人本身更神秘。
别人不知道陆离的神奇,他可是亲眼所见对方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还变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箱子。
关于这件事他并没有跟别人提起,但深深印在心里。每日三省吾身之时,总要想一想陆离的。
此时陆离淡定地取出五花八门的海碗,个个都有脸盘那么大。
然后打开今晨新鲜灌了开水的热水壶,倒了一些热水,再直接去水龙头那儿接了些纯净水。
她放水的动作把一群人都看呆了,暗道:原来这铁桶里头装着水,取水竟然如此方便,太神奇了。
唯有楼镒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
陆离取出半个手掌那么大的泡腾片,等分了六份放进水里。但见那水竟如滚汤般“嘶嘶”沸腾,有细微的白雾升腾,水色化作清澈透亮的琥珀,颜色着实喜人,跟三勒浆似的。
待他们捧着海碗,顿时闻到一股奇异的、似橘非橘、酸中带甜的清气,若有若无萦绕在鼻尖。
大家都有些疑虑,不敢随便下口。还是楼镒和楼钥最信任陆离,毫不犹豫端到唇边喝了几口。
楼镒还没说什么,小不点楼钥惊喜地瞪大眼睛:“水是甜的!味道像橘子,又比橘子甜!”
说完又把小脑袋埋在碗里,“吨吨吨”喝个不停。
“哈哈,竟是甜的?”,“待某好好尝尝。”,“谢过真人。”
剩下三人一边打着哈哈,一边终于放下心来。但觉入口微酸,旋即化为甘甜,一股清气直冲顶门,起早赶路爬山的困乏都仿佛一扫而空。
“好!”
“甜!”
“琼浆玉液啊!”
“真是仙家手段!”
三人为掩盖之前的犹疑,纷纷夸张地夸奖起维生素水。话里七分真感叹,三分假惊喜。
陆离给自己也泡了一杯,她手中的是全场唯一一个正经琉璃杯,盛着橘黄色的维生素水,格外晶莹好看。
见她也端起杯子喝下了这橘黄色的甜水,众人更放心了。
第二十四章 合作
看大家都喝得挺高兴,陆离给外面侯着的庄丁和护卫也泡了一桶维生素c泡腾片,并搭配了一个水瓢。
楼镒一看陆离竟要亲自送,连忙接过水桶,招呼了一声,让他的贴身护卫秦戈过来自取。
众庄丁和护卫万万想不到还能有他们的份,均是喜不自胜。
平常若是进庙或者去别的地方,主子们有主子的去处,下人们自然也有下人们歇脚的地方。
但此地却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楼阁,一位孤零零的得道高人,没有门房也没有厢房。他们这群庄丁和护卫,都已经不指望能吃上水了。没想到峰回路转,竟然还能有这等仙酿。
喝完维生素水,楼氏五兄弟对视一眼,由年龄最大的胖子楼锐开口道:“多谢真人款待,叨扰已久,我等便告辞了。”
“诸位且慢。”陆离站起身,拎了一个大篮子,走到储物柜前捣鼓了一会儿,片刻后篮中便整整齐齐码着几块拆了包装的乳白色香皂。
这些在现代平平无奇的香皂,缩小穿越之后,对于这个世界就变得足有盘子大。在深秋稀薄的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一股清冽的、混合了草木与花蕊的幽香静静弥漫开来。工业香精的威力可是很强的。
“这是……肥皂团?”小不点楼钥探过脑袋,好奇地凑上前看陆离拿着的香皂,“好大啊!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肥皂团!”
“……”陆离默了片刻。
说实话她在超市采购的时候,以为香皂能在南宋市场一鸣惊人呢。搞了半天已经有了呀,连名字都差不多!居然被小家伙一眼就认出来。
“嗯,是跟肥皂团差不多。不过这些加了牛奶、花瓣、和高级香料,用它洁面沐浴,除了能涤污去垢,还可以使皮肤如牛奶般丝滑,花瓣般长久留香,应该……算是高档货吧。”
虽然陆离还没经过商,但现代随处都是广告,从小耳濡目染,这些营销的话语也是信口拈来。
她将皂块一一分与众人,随意道:“山中清苦,无以为赠,聊表心意。”
楼镒等人连忙作揖推辞:“真人厚爱,愧不敢受。”
“不必客气。”陆离语气平静,目光掠过几人的锦衣玉袍,最终落定在最好看的那张脸上,“其实,我尚有一事,也想请诸位相助。”
楼镒被陆离目不转睛地看着,耳朵渐渐发红,脸色倒是很平静,心中一动,道:“能为真人效劳是某的荣幸。”
陆离看着他红彤彤的耳朵一愣,暗自惊讶,这还真的是个敏感的男主啊!只是盯着他看都能把人看害羞了?!
旋即她又回过神,再次走到储物柜前,搬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
由于过于沉重,还差点搬不动,眼明手快的楼镒立刻上前接过布袋:“某来,是放桌子上吗?”
“嗯。”陆离点头,跟着走到桌边,解开系绳,将袋口微倾——
簌簌轻响中,一粒粒浑圆饱满、深褐近乎墨色的颗粒滚落,在巨大的复合木桌面跳跃,发出细碎清脆的撞击声。阳光斜照,那些小颗粒表皮皱褶间,竟隐隐折射出暗红油亮的光泽。
刹那间,屋内空气仿佛凝固了。
楼氏好几个人倒抽一口冷气,双眼圆睁,下意识向前半步。
小不点楼钥更是失声惊呼:“哇!好大好大的胡椒!好多好多哇!”
声音都意外地变了调。
便是楼锐等人都差点抱不住大肥皂,喉结剧烈滚动,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颤抖的声音:“如此品相……如此之多……”
胡椒,在大宋,不仅是调味珍品,更是堪比金银的硬通货。
官员俸禄有时以此折支,豪富之家斗富炫耀,海外贸易巨额利税所系。
眼前这一袋,颗颗饱满,堪比核桃大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且颜色深浓,香气虽被布袋所束,仍有一缕霸道辛烈的气息逸出,绝非市舶司那些经年辗转、香气散逸的寻常货色可比。
陆离看着几个人吃惊的模样,心里顿时爽了,终于把这些南宋古人镇住了吧!
脸盆大的香皂不稀奇,核桃大的胡椒还是很稀奇的吧!
但她心里得意,面上却不显,似乎浑然不觉他们的震惊,只将布袋重新系好,语气寻常得像在说今日天气:“这些,连同方才赠与诸位的牛奶香皂,在城里可能售得善价?”
“岂止善价!”吃货楼锐激动得声音发颤,“真人有所不知,这等极品胡椒,一斤便抵得中等人家数月用度!若投入市场,必是世家贵胄争求之物!”
倒是楼镒稳重些,看见这些胡椒也不是很激动,斟酌道:“真人莫非欲售此物?只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此重宝,恐引觊觎。”
“对。”陆离抬起眼,目光清亮坦率,“所以我需借诸位之力。我不便常离此山,于市井行情、买卖关节,更是陌生。诸位若愿代为售卖,所得银钱,三七分账——我七,楼氏得三。如何?”
一听到这些,楼锐等人倒犹豫了,毕竟楼家不是他们当家。他们这一群人,目前除了已经考上举人的楼镒,其他人还在书院寒窗苦读呢。
楼镒抬眸道:“真人信重,某必尽心。只是事关重大,可否容我们下山告知家中亲长,细细参详,再行回禀?”
顿了一下又道:“真人放心,便是家中长辈有所疑虑,某亦有两间私铺,必不会有负真人所托。”
楼锐等人听楼镒说得这么斩钉截铁,顿时羡慕不已。他们这一辈里,也就楼镒在今年考上了举人才得到了家族奖励的私产,其他人机会来了也抓不住啊!
太悲愤了,简直要以头抢地!
陆离对着楼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当然,我不是很急。你可以先带一点下去,或试售,或自用,权作信物。”
现代就二十几块一斤的胡椒,她不心疼。
深秋暖阳,将远山染成暖金色。
一行人沿着来时小径下山,步履比来时轻快,心思却比来时沉重。
一个发财的机会摆在眼前,族里会怎么决定呢?
楼镒蓦然回首,只见溪谷台地那座楼宇静静沐浴在阳光中,门扉大开,但那奇女子的身影已不见,唯有那阳台奇怪的玻璃座反射着淡淡天光。
第二十五章 谈判(上)
此后几天,陆离依然安心闭关,考研人就是特别耐得住寂寞。
楼氏上山给她送的五牲礼加上糕点果品,够她和小老虎吃很久了。
这些礼品中,最让陆离开心的就是一个刻着五两铭文的金铤,以及装金铤的小木匣。也不晓得这两样拿到凌九的古董店里卖,他会开个什么价。
不过陆离并不急于拿到现代变现,她要继续深耕南宋,等赚到足够多的金子后,再出去不迟。
这一日,是个阴天。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压着山峦,空气湿闷,带着风雪欲来的黏稠。
陆离起了个大早,做完考公的策论练习,接着就抱着小老虎看窗外的风景,目光时不时扫过被楼氏一行人清理出来的小径。
她的第六感告诉她,今天应该会有客上门。
大概中午十一点的样子,台地下的山道有了动静。
来的却不是楼镒,而是那个胖子楼锐,以及一个陆离此前没有见过的新面孔。
她猜想对方应该也是楼氏族人,这从他的衣服材质上很容易看出来。
古代跟现代不一样,现代几万块一件的衣服跟几百一件的,在普通人眼里并不好区分,但是古代的贵重衣物就全方位碾压廉价的粗布麻衣。
看到来的人不是她记得最牢最帅最高的楼镒,她还有点小失望。
但片刻后,她便调整好了状态,接下来恐怕有一场硬仗要打。
楼镒对她的友好态度,是非常明显的,而且一看就是个“之乎者也”常挂嘴边的士子,想必对于商事也是不了解的。他这个年纪,大概率还在书院寒窗苦读,为科举奋斗吧。
既然今天来的人不是他,那么楼家就应该是派出专业人士来跟她掰扯利益了。
也好,会砍价的才是真买主,合作有戏。
陆离对着窗户深深地深呼吸一口,伸了个懒腰,暗自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她走到一楼,开门迎客。
须臾,一个穿着青灰色细布直裰的男子,不疾不徐地走上山来。在他身旁不远处的,是气喘吁吁跟着的锦衣胖子楼锐及几个护卫。这一次,并没有头裹布巾的劳动人民模样的人跟着。
青衣男子二十七八的年纪,身量比胖子楼锐高些,看起来也稳重得多。
眉眼间少了楼镒那种少年人的飞扬,也不同于楼锐的憨厚,多了几分持重与审慎。
他走到楼前停下,隔着三丈的距离,拱手为礼,姿态标准又透着疏离。
“真人安好。在下楼伯贤,家中老大。”他声音平稳,不高不低,恰好能让人听清,“族中琐务,多由在下经手。前几日几位弟弟年少,未能将事理陈说清楚,反劳真人挂心,特来致歉,并与真人细商合作之事。”
陆离抱着小老虎上前,点头致意,声音冷淡道:“原来是楼大官人。合作模式及分成,我已告知令弟,不知贵府还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还未请教真人尊姓大名?”字伯贤的楼镕并不意外陆离的冷淡,也不急于切入正题,显得非常从容不迫。
“免贵,姓陆,单名一个离。”陆离不是南宋闺阁女子,对于自报姓名这事毫无芥蒂,当下便报上姓名。
楼镒来了两次都没有问她名字,一会喊她山神,一会喊她真人,她都觉得别扭呢。只是他不问,她便也懒得说。
“原来是陆真人,失敬失敬。”
“呼呼……堂哥……呼呼……你怎么站在外面说话?”胖子楼锐终于在护卫的帮助下走到了这儿,“呼呼”直喘气,连向陆离行的礼都是变形的,可见是累够呛,“见……见过真人……呼呼。”
陆离被他的模样逗笑,莞尔道:“外头风大,都进屋坐会儿吧。”
“多谢多谢!”楼锐笑嘻嘻地抱拳拱了两下,毫不客气地快步上前,“真人,你可得再给在下来一杯琼浆玉露,让某缓一缓。爬一趟百仞高山,真是要了某的老命了。”
“当然,管够。”对于维生素泡腾片,陆离并不小气,她囤了好多呢。
这次来的人不多,便是护卫全进屋也不会挤。但他们显然比较注重等级,两位主人进屋后,就自觉一左一右站在门口守着。
陆离也不强求,入乡随俗嘛,她也没必要太讲究“一视同仁”。
给两位公子哥儿泡了两海碗泡腾片后,手一指,请他们在一张长凳上落座。
没办法,陆离的家具有限,桌椅板凳实在稀缺。上一次大家还都是席地而坐呢,这次她把长凳让出来,自己能有个树桩坐,那都是日夜砍伐的结果。
胖子楼锐这一次双手接过维生素水,就“吨吨吨”地灌,跟当时的小不点楼钥差不多,再无疑虑。
楼镕对着明显不符合招待礼仪的大海碗,也没有露出异样,捧着喝了两口,开口赞道:“陆真人奇思妙手,竟随手泡出此等佳酿,不知如何称呼?此物甘甜清冽,大有市场啊。”
陆离闻言倒是高看他一眼。商业嗅觉挺敏锐的嘛,难怪被派出来跟她谈判,真是太看得起她了。
“此物叫果韵生香,主要提取自橙子和橘子等水果,有预防风寒、冰肌美白之效。未来若是时机成熟,也不是不能卖。只是现在原料都已过了季,我手上也没有多少存货,以后再说。”
贪多嚼不烂,先用胡椒和香皂打开南宋市场,看看情况再谈其他。
她可不能一下子把现代的好东西都拿出来卖,那不是搞钱,是找死。
“果韵生香?”楼锐啧了一声,感叹,“好名字!一听就好吃的很!镕堂兄你听到了,这糖水还能预防风寒呢,可不比板蓝根好喝得多!以后陆真人若是拿出来卖了,某可要第一个买!”
吃货的世界,对于好吃的东西永不落后。
陆离嫣然一笑:“不用等到卖的时候,待会儿你下山就可以带一些走。虽然东西没有多到能开卖,但送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那如何使得!”楼锐连忙掩面道谢,“太让真人破费了,惭愧惭愧!”
楼镕在一旁微微一笑,再次喝了一口维生素水,便放下了海碗。
陆离坐正身体,知道肉戏来了。
第二十六章 谈判(下)
“陆真人,某尚有一疑惑,请真人赐教。”楼镕客客气气地起身作揖道。
陆离抬手示意其落座:“坐着说话就行,不必拘礼。山中人对这些俗礼不太讲究,你别介意,有什么问题,只管开门见山说就是了。”
楼镕从善如流地坐下,问道:“那在下就直言了。之前陆真人让小弟带回来的大胡椒以及肥皂团,可有明确的来源证明?是一次性买卖呢,还是长久的生意?”
陆离信口胡诌了一番:“肥皂团是我自己研制,可以源源不断提供。胡椒乃隐世师门精心培育播种,没有来源证明。我带出来的都是自己的存货,未来也能继续提供,但不会过多。师门中耐不住苦修,出山入世的仅我一人。”
“这样啊,在下了解了。陆真人手上的肥皂团和胡椒,均大到世所罕见。肥皂团切割后售卖倒不稀奇,然则那大胡椒,委实奇异。楼家上下,实感钦佩,亦深觉合作之必要。”
楼镕话锋一转,笑意微敛,显出几分务实者的诚恳:“然则,正因重视,家中长辈细细核计了其中艰难。陆真人或有所不知,于明州乃至临安开设新铺,售卖此等惊世之物,所需打点之关节、耗费之银钱、承担之风险,远超寻常商贾买卖。”
他站起身,从袖中取出一卷纸,上面工工整整用颜体楷书写成一份行卷,双手递过:“此为初步估算。铺面需选址最繁华之街市,非重金不可得;雇佣可靠伙计、护卫,所费不赀;官府、市舶司备案,打点各处胥吏,以防他人眼红构陷,更是无底之洞。更遑论,陆真人所示大胡椒,大宋境内无法自产,均是舶来品,官府管控极严。”
他目光似不经意般扫过大堂墙边摆在玻璃储物柜之内的核桃般胡椒,眼神深处掠过一丝精光,“想必此物在蕃坊亦是奇货,加之来源莫测,骤然市之,若无足够根基,恐反招祸端。还有那大肥皂团,虽是清洁护肤妙品,但我大宋市场上,肥皂团从高到低,各个价位品类繁多,欲入高门内院,亦需一番经营。”
“而真人让小弟传达的合作,是以销售收入分成,真人承担货物成本,而我楼氏承担经营成本,是否如此?”
“不错。”陆离点头,这就是她想的。她在现代拿货成本低廉,这样的合伙模式她稳赚不赔。
楼镕苦笑:“此法虽然简单,然则双方成本均不透明,恐非长久之计。以某之见,除本分利才是长久之道啊。”
楼镕自接触家族商事以来,所有的合作都是除本分利,还没有听过过有按销售额分成的合约。这令楼氏深觉陆离果然是刚出山的人物,于商事完全是一知半解。
“除本分利?”陆离沉吟了片刻,心想,除本分利那不就是风险共担嘛,不够麻烦的!若这样她还不如直接把东西批发卖给楼氏,搞什么合伙。
见陆离半晌不说话,楼镕便又继续道:“若真人执意以销售收入分成,你七我三分账却是行不通。
虽看在陆真人拿出神药救我楼氏大房性命份上,楼氏理应同意。然楼家毕竟非我大房一家之言,且前期投入如山,风险俱担,长久看来,恐难以为继。
家中长辈之意,是为长远计,不若以一年为期,四六分账。楼家占六,看似多了,实则涵盖了所有前期投入、关系打点及日后扩张之成本。
陆真人占四,看似亏了,但无需担忧任何杂务风险,只管专心研制肥皂团,提供大胡椒,乃至……其他妙物即可。
某以为,胡椒关系巨大,安全本身就是最大的成本。”
楼镕说着,又从袖中取出另一张纸递给陆离,“此为明州城内药行街一处铺面的地契副本,暂作诚意。若陆真人同意此方案,此铺即刻更名‘雪沫斋’,上架肥皂团及胡椒。”
“当然了,若陆真人只是要卖掉大堂内玻璃箱中的存货,不做长远计。那我楼家可以分文不取,帮您担了这风险售卖。”
风穿过大门,带来外面清凉的草木气息。
楼镕的话条理清晰,利弊摆得明白,软中带硬,既展示了实力,也点出了风险,就差没明说,卖胡椒需要拿他们家的隐形资源作保了,更将四六分账包装成了对陆离这个技术方、物资方的一种“保护”和“专注”的成全。
陆离的目光落在那张地契副本上,又移到楼镕看似诚恳的脸上。
他的话,也并非全无道理。在南宋这个时代,没有背景,胡椒这种奢侈品确实容易惹麻烦。楼家出的不仅是铺子和人手,更是一张在南宋明州地界行之有效的保护网。
陆离俯身抱起在她的裤脚上爬个不停的小老虎,摸了摸它的脑袋。
心想,自己现在可不就像是这只小老虎,虽然身份厉害,可是还没有太强的自保之力啊!
她若是一直待在山中木阁之内,那当然天下无敌,可那样就等于坐牢了。不自由,毋宁死。
陆离停下手上撸虎的动作,道:“香皂易得,品质难求。胡椒有价,其源在我。”
她抬起眼,看向楼镕,声音清晰而平稳:“以销售收入四六分成,可以。”
楼镕没有立即回答,陆离也不催促。反正她选楼家,不过是因为楼镒自己求神撞上来的。实在不行,下山再找明州其他三大世家呗,比如那史家。
“好。”片刻后,楼镕抬头。
“嗯,但我还有要求,”陆离紧接着说,语气不容置疑,“分成按月度结算,账目我需过目。首批货物胡椒一百斤,香皂一百块。后续提供何种新物、何时提供,由我决定。楼家负责一切售卖、安保、官府往来,不得探问制作之法与来源。”
她轻轻一笑,起身走到庭院灯前,伸手在灯上一按。
原本平平无奇的玻璃灯座,忽然在她的手下散发出璀璨光芒,即便是日光也不能遮掩其芒。
楼镕和楼锐均神色一变,后者更是差点把手里喝空的大海碗都摔了。
自从楼镕开始谈正事后就没有开过口的楼锐,指着玻璃庭院灯结结巴巴地问:“这这这,这是什么啊?灯吗?怎怎怎地不见火?”
“此乃电灯,用的是我师门秘籍电力,非寻常的萤火之光。”
“电灯?”楼锐按捺不住走上前,细细观摩着眼前这座玻璃电灯,眼中带着难以置信之意。
陆离展露实力的目的达到,笑着向楼镕伸出手:“合作愉快。”
楼镕脸上从容的神情终于崩裂,一时竟然反应不过来——她伸出手是什么意思?难道竟然是要与我握手?
陆离见他面部表情奇怪,忽然反应过来,这里是南宋,可不是现代,男女授受不亲呐!
她在楼镕正准备伸出手之前收回了手,狠狠撸了两下虎头。还得好好研究研究南宋风土民情!
楼镕悄然收回手,上前一步,又取出一份行卷摆放在硕大的桌子上:“细则皆在此,请陆真人过目。若无异议,三日后,某便亲自来签订契约,并取首批货物。”
陆离微微颔首:“可以。”
第二十七章 小蟊贼
楼镕不再多言,看一眼还在庭院灯边上“啧啧”惊叹的胖子楼锐,道:“打扰真人许久,我们该走了。”
楼锐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发光的庭院灯上收回来,跟着堂兄拱手告辞。
陆离兑现承诺,给他们都包了几块维生素泡腾片做回礼。
在他们临下山之前,陆离状似无意地问起:“今日楼子权怎么没有一起来?之前他可是说好要跟我谈合作的。”
楼镕笑道:“舍弟因疫情在家中耽搁了许久,他中了秋闱,即将动身前往临安赶考,为春闱做准备,是以被留在家中收拾行囊。”
“哦,原来是这样啊。好的,那再见。”
楼镕和楼锐两人作揖告别,带着护卫转身下山,步伐依旧稳健,但比来时似乎轻快了一些。
陆离放下小老虎,走到门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消失在小道上的背影,然后才缓缓展开那张行卷,纸张触手微凉。
风一吹,手更冷了。
她走回屋内,将行卷放在桌上,皱着眉看竖着写的古代版合同。
只看了几分钟,她就感觉头昏眼花了。
合同这个东西本来就繁琐,现代简体字版的都得细细推敲,更不要说南宋这种竖着写还没标点符号的文言文繁体字了!
她放弃了阅读,长叹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算了,下次回现代,让ai帮我看吧。不过面对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ai也未必有这个能耐。”
因为上次穿越后出现白发的关系,陆离近两周没有想过穿越了。
在木阁里面待着,倒也并不感觉衰老得快,不仅没有再长出白发,甚至还觉得自己的皮肤变嫩了呢!以前脸颊处隐隐约约的几粒小雀斑,现在都看不见了。
山风“呼呼”地吹,陆离关紧大门,带着小老虎转身上二楼:“绵绵,走,带你吃奶喽!”
小老虎踩着猫步跟了上来,虎头虎脑的样子可爱极了。
陆离把两张行卷和一张地契复写纸收好,跟楼氏合作算是初步达成了。
她出这个时代无法复制的大胡椒,和工业化的巨大香皂;而楼家出人、出力、出关系、出铺子,承担所有世俗的繁杂与风险。
拿五成,是退让,也是务实。
在这南宋的天空下,她想让这些来自异世的种子生根发芽,开出足够她安身立命、甚至改变些什么的花来,楼家这样的“土地”目前正适合。
第一步,总算迈出去了。而接下来的路,或许比这山间的风雨,更加莫测。
此后又过三天,楼镕果然如约再次来到山上,代表楼氏与陆离签订了合作契约。留下了一个三两金铤的定金,取走了一百斤的胡椒和一百块大香皂。
这时候陆离才真正明白这两样东西在南宋的价值。
她原本以为胡椒在宋朝和唐朝一样,价比黄金呢。事实上因为宋朝海上贸易发达,胡椒远没有唐朝那么高价了。
即便如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胡椒仍然是高攀不起的奢侈品。
绍兴十四年的胡椒,民间零售价约五百文每斤。而陆离的胡椒品质与众不同,个个大如核桃,运作一番,卖个六百文每斤不成问题。
也就是说,一百斤胡椒能得钱文,折银约25两,换算成金铤约2.5两。
至于肥皂团,南宋市场零售价二十文起,贵族用的添加了名贵香料和药材的,可售卖三百文一块。
陆离拿过来的香皂,成分自然是远远比不上南宋贵族真正用香料和药材制成的肥皂团的。
可是现代香皂有工业化作弊啊,论最终的清洁效果及留香程度,那现代香皂可以吊打南宋的高端肥皂团,可能只在护肤上略有不及。
然而护肤是最不可量化的,只看怎么营销、怎么吹。
毕竟都是科技与狠货,现代老百姓都只有被拿捏的份,何况八百多年前的南宋人。
陆离一块现代的香皂,因为缩小比例的关系,可以再切割成至少十五块市场上售卖的肥皂团。因为是刚开始推入市场,每块作价200文,那就文,折银约125两,折金也有12.5两。
陆离在现代买这些香皂十元三块,而胡椒是28元一斤。根据线性缩小比例,100斤的胡椒,其实就是她在现代一斤多的量。
暴利啊!
南宋初年一个县级官员年俸约38.5两白银。她卖香皂的钱相当于这样的官员约3.25年的薪水,是一笔非常巨大的财富了。
陆离当即决定,下一次回现代继续买香皂。香皂比胡椒还安全,香皂南宋人都可以自制,不像胡椒纯进口,被官府盯得紧。
普通的十块钱三个的香皂要买,那些什么洗脸皂、除螨皂、祛痘皂等几十上百块的高端香皂更要,定要把南宋的女人哄成胚胎!
当然了,胡椒她也不会放弃。又可以卡缩小比例的bug,又可以进行时空贸易,不赚就是亏钱。
楼家的人走后,陆离越算越高兴。
从父母离世后就一直拼命读书、努力活着的陆离,难得有那么开心的时候。
果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有了钱,她感觉自己隐居的日子都变得轻松悠闲了起来。
每日早睡早起,偶尔挖挖野菜、摘摘野果。
深秋的夜,山中本应只有松涛与兽鸣。
那声短促的“啊”划破寂静时,陆离睡得正香呢。声音不大,透着猝不及防的惊吓,而非凶戾。
半夜被吵醒,陆离来不及恼火,第一反应先是伸手抓住放在床头的强光手电筒。
黑夜里,这款适合野外生存的强光手电筒,能一瞬间爆发出短暂致盲的强光,比什么武器都好用。
趴在床尾地板上的小老虎绵绵,立刻支棱起耳朵,弓起身体,湛蓝的眼睛在暗处发光,仿佛暗夜精灵。虽然它才不到两个月的样子,但对一切动静都充满捕猎般的好奇。
陆离赤脚下床,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毛团子,直接拎起它暖烘烘的后颈,谨防它忽然蹿出去。她侧耳细听,没有后续的惨叫或碰撞,只有一点窸窣,像是有人绕着什么东西打转。
她心里顿时有了底。
木阁廊檐下,一直放着一座庭院灯的,是入夜即亮的光感设置。但到后半夜就会进入节能模式,只有感应到热量靠近才会发光。
看来,楼外半夜造访此地的梁上君子,是被她那忽然自动亮起的灯光给吓出了尖叫,并直接唬住了。
陆离悄无声息地走到阳台,凭栏外是沉沉的墨色山影,唯独她这小楼前方一片空地,被大放光明的庭院灯照得清晰如白昼。
冷白的光束切割开夜色,也切割开所有魑魅魍魉,徒留下一个不知所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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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我就是这里的神
楼下那个贼,却出乎意料的……不像个贼。
那是个少年,衣衫褴褛得几乎挂不住身,单薄的粗麻衣裤到处是破口,露出下面瘦骨嶙峋的肢体。头发长久未理,乱蓬蓬地遮住部分脸庞,裸露出的皮肤在冷白光下显得格外苍白,五官却是出奇的端正,毫无猥琐之气。
此时他正微微佝偻着背,极其谨慎地、一步一步围着庭院灯打转。脑袋歪着,满是泥污的手想碰又不敢碰,眼睛瞪得极大,里面充满了惊疑、恐惧,还有一丝掩不住的好奇,仿佛在凝视什么不属于人间的诡谲妖火。
绵绵在空中蹬了两下腿,被拎着后颈皮,它似乎有些不得劲。陆离索性将它抱在怀里,像撸猫一样撸着它的圆脑袋。
山风沁凉,吹得人越发精神。
陆离静静看着楼下那少年像只困在光笼里的幼兽,因未知而颤栗,却也被那“光”本身牢牢吸引。
看来,她这山中木阁被传出去了呀,这么快就有人光顾了。
少年忽然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缓缓抬起头。目光撞进陆离沉静的眼眸里,他猛地一颤,踉跄后退半步,脸上瞬间血色褪尽,比看到自动亮起的灯还要惊恐。
陆离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那样看着他,手依旧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小老虎毛茸茸的脑袋。
庭院灯兀自散发着稳定而惨白的光,把一上一下两个人的身影都照亮。一个在光下惶惑如尘埃,一个在光影交界处静谧如幽兰。
须臾,少年忽然抬手,不待他有下一步动作,陆离已然早一步吐出两个字——缩小。
少年惊恐地惨嚎出声,陆离微微一笑。
在木阁里,我就是神!
“去,绵绵,把他叼上来,小心一点,别咬死了。”陆离放下小老虎,给它下了个指令。
人工投喂之下,奶粉牛肉管饱,绵绵的个头长得很快,已经比一般的中型犬都要大了,而且很通人性。
陆离训练它的成就感特别高,因为很多东西都是一教就会。
此刻得了令,当即蹿下了楼。陆离老神在在地打开二楼的太阳能灯,并把加热毯也打开了,待会儿她就准备在这里“严刑拷问”小贼。
只是过了好一会儿,她都没有听到楼下的动静。
陆离微微蹙眉,高声唤:“绵绵?绵绵?”
往日里一听她的声音就会屁颠屁颠出现的小老虎,这次居然没有回应。
陆离脑袋里忽然闪过一道念头,豁然起身,跑到窗边往外一看,大惊失色:“我的天呐,我怎么穿越回来了!”
她刚刚根本没有动穿越的念头啊,她只是动了把小贼缩小的念头而已!
难道只要把木阁里的人缩小就自动触发穿越线?!
毕竟若以陆离为参照物,她本身能进入木阁,就因为是缩小状态。而穿越到南宋后,所遇到的人与缩小状态的她也是一般无二。那么也就等于所有人对于时空隧道而言,本身就是缩小状态。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动了缩小的念头,就跟穿越没有区别了——因为人在那个时空本身已经没办法缩小了,想要“缩小”条件成立,就是回到现代。
陆离懊恼地拍了一下脑袋,白白又穿越了一次,自己不会变老吧?!
她连忙跑到镜子前,仔仔细细地对镜检查。结果倒是挺喜人,并没有白发出现。
“难道那一次的白发是意外?还是量变引起了质变?”陆离喃喃自语了一句,并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太久。
既然穿越回来了,那索性再出门采购些东西。
陆离调整好心态,想着既来之则安之吧,反正她也确实需要在现代办不少事,当即拿上装着金铤的木匣子走下楼。
当她不急不缓走到大门口时,她又惊住了。
木阁的穿越规律是这样的,像桌椅板凳床、柴米油盐酱等非生命的物质,只要在木阁里面,不用她思索,就会自动跟着一起穿越时空。
但生命体,比如死掉的金鱼和她新养的小老虎,还有南宋山里的蚊子、飞蛾等等,除非她动了念头,否则不会跟着穿越。
此时此刻,刚才跑下去的小老虎确实直接跑出了时空,并没有跟着一起穿越,但是那个被她动了缩小念头的贼,跟着一起过来了!
南宋的人,竟然可以跟着她一起穿越!那她岂不是也能带着辛弃疾李清照什么的穿越啊?!
还有一个重要变化,以前她从木阁内部穿越回现代,会直接瞬移到木阁外。但这一次多增加了一个人,木阁内部在现代这个时空,居然也能打开了。
“啊!”小贼刚刚才经历了一番莫名其妙的天旋地转,下一秒就猛然看到站在眼前的陆离,吓得喉咙都叫破了声。
陆离被打断了思维,皱眉冷冷道:“都怪你这小贼,害得我白白穿越了一次,哼!”
她狠狠剜了小贼一眼,喝道:“让开!”
早就被一连串变故吓懵了的小贼,赶紧往边上一让。
其实小贼并非小贼,此人本是南宋一位落难的逃荒人,姓陈,怕不好养活,取了贱名二牛。
父母皆死在了逃荒的路上,剩他一个流浪到了明州地界。然后在四明山脚下又听说了关于楼家山神的传说,想着趁天黑偷上楼家私山,去求求神,碰一碰运气。
也是他运气不错,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居然还是摸到了木阁所在的溪谷台地。然后就见到了骤然亮起了玻璃座,以及一位不似凡间人的奇女子。
他正要抬手纳头便拜,却猛然又有一股黑暗袭来。等目光再次能视物时,刚刚还在楼上的奇女子,已经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冷着脸叫自己让开。
他都吓懵了,不知道眼前的女子究竟是人还是神。
这个问题他不用疑惑太久,因为很快他就发现眼前的一切都变了。
原本黑暗的天光忽然大亮,紧接着出现的一幕成了他无法理解的事。
风声停了,夜枭之音也没了,山林整个都不见了!前方入目的是几根高耸入云的柱子,顺着柱子抬头望去,发现顶端是一块巨大无比的木板,仔细看,竟然像是一张巨人睡的床!
没一会儿,在卫生间变大又换好衣服的陆离,再次回到房间。
当她踩着拖鞋蹲在陈二牛的身前,硕大的一张脸凑了过来,把陈二牛吓得倒退着摔一屁墩:“神……神仙……饶……饶命……”
第二十九章 洗刷刷
陆离蹙眉看了衣衫褴褛的拇指小子一会儿,嫌弃道:“瞧你那乱草包一样的头发,里面不会长满了头虱吧?不对,经过时空隧道,头虱什么的应该都消失了,那就好。”
说完,她伸出两根手指,捏着小贼后背褴褛的衣服,一把把他提了起来,朝卫生间走去,完全无视掉小贼乱蹬的腿和失声的嘴。
进入里面后,她关掉了洗水池的放水开关,直接把拇指小子丢了进去。然后转身走到厨房那儿,取了个橱柜里上个租客留下来的一次性纸杯,倒了一杯温水,再拿到拇指小子面前,往里面挤了一坨沐浴露,命令道:“脱衣服,跳进去,给我把自己洗干净。”
看拇指小子犹犹豫豫地开始脱衣服了,陆离就离开了卫生间。
虽然这家伙现在对她来说小得跟手指一样,那玩意儿估计比米粒也大不了多少,但是她也不能接受,怕看到了长针眼。
拿到手机的陆离,看了下时间,此时已经快六点半了,陆余应该已经下班。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给陆余打个电话时,手机响起来,来电显示正是陆余。
陆离暗自吸一口气,接起电话:“哥,你下班了?”
“嗯。你呢?吃饭了没?不是说搬回宿舍吗?怎么把房间的床都搬走了?你在外面租房了?不打算回家了?还有那一万块是怎么回事?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你一下子那么多问题,叫我回答哪个好。”陆离随口道,“我也有打工啊,一万块钱有什么稀奇。”
“用不着,你自己留着就行。”陆余又问了一些话,都被陆离敷衍了过去。
挂掉电话后没多久,陆离的手机支付宝上就跳出来一个通知。原是陆余给他转了一万五千元过来,上面写着:不敢拿穷人的钱,怕我还不起利息。你好好读书,不用担心别的。
陆离盯着转账看了一会儿,终究是没有再转回去。
放下手机,陆离走到落地窗前,“唰”地一下拉开了窗帘,夜西湖的美景尽收眼底。
底下是游客们鼎沸的人声,各类环肥燕瘦的古装美女倚靠在湖边,赏着美景,拍着照。
不远处的湖面上一艘三层龙舟披着灯火缓缓游弋,琉璃飞檐与雕梁全都闪闪发光,煌煌然一座浮动的仙山楼阁倒映在粼粼的水面上。
陆离被眼前的美景打动,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来自西湖的湿润空气,感叹道:“住在西湖边真好!”
无论白天有怎样的烦恼,晚上回家坐在窗前,吹吹来自湖畔的风,所有的不愉快都可以烟消云散了。
这充满生活气的人间烟火,可比深山老林鲜活多了。
“啊!还是喜欢热热闹闹的人间烟火气啊!”
不过陆离在现代的时间吃紧,也没有太多的空闲欣赏夜西湖。稍微感受了一下后,她便重新关窗拉上了窗帘。
她抽了两张餐巾纸,再次回到卫生间,眼睛看着淋浴房的方向,并没有看向洗手台,问道:“你洗干净了没?”
洗手台里传来细小的声音:“快……快了……马上。”
陆离凭感觉把两张餐巾纸放进了洗手台,说道:“一张纸给你擦干身体,一张纸裹着自己,好了喊我。”
“是……是……”小人结结巴巴地回话。
对于他来说,在卫生间的环境下,陆离的声音简直就像是“隆隆”的雷鸣,在四面八方回响。
他赶紧爬出已经被他洗得乌漆麻黑的“水桶”,爬了几步拿起洁白如云的餐巾纸,小心翼翼地给自己擦干。
事实上,他以为这就是柔软的云,看着巨大无比,但是拿在手里却软绵绵的,甚至在吸了他身上的水之后,还会碎成一片一片的,像极了吸饱雨的云。
一想到自己竟然拿天上的云擦了身体,陈二牛就激动地几乎要仰天长啸了。
没想到楼氏山中不仅有神仙,还有通往天庭的道!
他这晚冒着被抓的风险偷溜进山,在爬山的途中数次因为天黑差点没摔死,但现在都有了回报,这些苦一点都没有白吃。
陆离当然不知道陈二牛的想法,她在听他弱弱地喊出“好了”后,就扭头看洗手台的场景。但见裹在被水弄得破破烂烂餐巾纸里的小人,目前只露出一个脑袋,湿漉漉的头发贴着头皮,露出整张脸来,倒是出奇的清秀。
虽然不如楼镒那么精致,但也已经属于是她在南宋见到的第二好看的人了。比起那些护卫和裹着头巾的劳动人民,可要醒目太多了。
毕竟楼镒、楼镕他们还有锦衣玉袍衬托,而眼前此贼,现在连件衣服都没有,就可怜巴巴地裹在餐巾纸里!
湿头发贴头皮都不显得丑的人,五官肯定是很能打的。
有点颜控的陆离忽然就觉得,这家伙养着似乎也可以。放在现代就是她的宠物小人,吃不了她几粒米;放回南宋还可以给她看家护院、打扫卫生。
至于怎么拿捏他,无非就是“赏罚分明、恩威并施”八个大字。
一个穷得衣服都破破烂烂的南宋贼子,她不信自己降不住。何况阴差阳错之下,她还带着他穿越回了现代,让他见识到了“巨人”状态下的自己,待会儿稍微吓一吓,定叫他俯首帖耳。
当然了,再带他穿越回南宋,他会不会发生跟金鱼一样丢命的事,这就不是陆离能控制的了,只能说祝他好运。
在心中默默决定了眼前小人的未来,陆离这才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一看一次性水杯里已经看不清本来颜色的泡沫水,她顿时深深皱起了眉。
“我的天呐,你这是多脏!”陆离嫌弃得不行,赶紧掀开马桶盖子把杯子里的污水倒了,重新又接了温水,放了沐浴液,放回洗手台,催促道:“继续给我洗!我看你起码得洗个十来次才能洗干净!”
“是……是……”陈二牛被陆离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吓得差点瘫软在地。
陆离给他放好水便又离开了卫生间。
这一次,她不再欣赏美景,而是打算打开手机地图,开始做采购计划了。
第三十章 收下小弟
在南宋待了半个多月,陆离有好多东西要补充。现在跟楼家达成了合作协议,不怕花钱了。
毕竟不出意外的话,她离暴富不远了,就看什么时候解决把南宋的钱变成现代的钱的问题。
就这样,陆离一边做着采购计划,一边算着时间给小脏人换洗澡水。
等对方陆续洗了五次,估计快把皮都搓下来一层后,陆离终于大发慈悲,给了他一套小衣服——一件从钥匙扣玩偶挂件上拆下来的毛绒连衣裤。
别说,这么一件可爱的小衣服给那小人穿上后,竟然把他都显出几分可爱来。
其实陆离不是没有别的小衣服,她为自己准备的娃衣有几套呢。只是她不愿意拿自己穿过的衣服给别人穿,别扭。
陆离再次用两根手指拎起小人的后背衣服,把他拎到书桌上,开始进行恐吓加拷问。
听到他自报姓名叫陈二牛之后,陆离顿时觉得这名字配不上他如今洗得干干净净的脸,断然道:“给你改个名字,以后你就叫十一。”
“是,十一谢神仙赐名。”
“不要叫我神仙,以后你就做我的仆人。”
“是,主人。”
陆离被他“主人”两字叫得一哆嗦,总感觉不对劲:“也不要叫我主人,还是叫我陆真人吧。”
想来想去,好像还是楼镒他们给她按的“真人”头衔最好听,陆娘子怪怪的,陆小姐又不符合南宋潮流。
“是,真人。”陈十一自然是毫无二话,陆离说啥是啥。
他现在命都捏在人家手上,对方随便一巴掌下来,都能把他拍成肉饼,他怎么还敢有二话?
拷问完来历后,发现对方只是个可怜的流民并非贼子后,陆离再一次把他拎起来,放到木阁前,命令道:“我现在要出去,你要么进去睡一觉,只能睡一楼,要么就给我打扫卫生。”
“是,一定打扫得干干净净!”
“嗯,那就行。”陆离抽出一张湿纸巾,一张干的拖地巾,放在木阁前,正跟小人说着话,门口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陆离扭头看向门口,确定敲门声确实来自自己房门,这才起身走到门口,隔着门问:“是谁?”
“你好,我是住你楼上的。”外面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原来是合租人。
陆离打开房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位高挑微胖的成熟美女,瞧着年龄比陆离大好多。
“你好,我是蒋栖梧。”一边说,一边递进来一个水果盒子,里面都是切好的水果。
“谢谢。”陆离道谢接过,微微一笑,“我是陆离,今天新搬过来,请多指教。”
美女打量的目光早就投了过来,电光石火间,把陆离身上的衣服牌子、材质审视了一遍,得出结论:都是淘宝货。
但再一看脸,美女顿时又泄了气,情不自禁伸出手去掐陆离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道:“哇,好嫩的一张脸啊!”
“我不喜欢别人碰我。”陆离条件反射般退了一步,皱眉看着这位合租邻居,对她的自来熟感觉不适,暗想还好租的是各自独立的小套间。
“啊哈哈,不好意思,看到年轻得能掐出水来的脸,就忍不住手痒。”蒋栖梧斜倚在门框上,问,“你几岁啦?看着像还在上学呀,这么小就搬出来住了?”
没想到这人眼力还挺厉害,陆离淡笑:“嗯,大四了,要出来实习。”
“噢!”蒋栖梧了然地点了头,叹道,“年轻真好啊。我要准备出去吃饭啦,拜拜!”
说完又一阵风似的飘走了。
陆离耸了耸肩,对这自来熟又风风火火的合租室友印象也不算太差。毕竟,别人还送了一盒切好的水果来不是吗。
她关上门,翻出个蘸酱油的小碟子,叉了一块西瓜、一块火龙果、一块芒果进碟子里,端到木阁前,对着里面撅着屁股擦地的陈十一喊:“出来吃水果。”
陈十一赤脚爬了过来,看到门前放着的一个跟他人一样大的碟子,以及几块他闻所未闻的巨大水果。
这个时期的西瓜对于南宋而言,还属于贵族专享。洪皓自金携种归宋,只在皇家园林种植培育,数量少、成本高。普通百姓难以触及,更不要说陈十一这种流民了。
至于芒果和火龙果,那更是连南宋皇帝都没见识过。前者最早出现在中华文献上的时间是明朝嘉靖年间,后者欧亚大陆上压根没有,原产于中南美洲,要到清朝后期的时候,才随着列强传入中国。
陈十一面对这三巨大的水果,惶然无措,压根不知道怎么吃。
陆离翻出一个酸奶杯里的小勺子,缩小后递给陈十一,虽然对他来说还是像锅铲那么大,但好歹能用了不是。
“舀着吃。这块西瓜的红囊可以全部吃掉,黑籽不能吃;这块黄色的芒果全可以吃;还有这块火龙果,籽你吃得下就吃,吃不下不吃。”
“是……是……神仙娘娘。”陈十一结结巴巴地回,眼睛不时瞟向巨大的散发着诱人香甜味的水果。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吃一顿饭了,更别提这些水果了,他从小到大就没见识过。
投喂完自己新收的小弟,陆离便准备出门采购去了。
各个品牌的香皂以及高品质胡椒,自然是她必囤之物。除此之外她还要买一只新手机,一套监控装置,一个大功率太阳能光伏板发电机,几件超小码防刺服,给小老虎补充几罐羊奶粉,再买一箱各种口味的维生素泡腾片,买几包饮料粉等等。
如果金铤和木匣能卖出一个好价格,那就再买一台大疆的植保无人机。
走之前,她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暗暗试了下能否把拇指小子放大,结果失败了,说不上是高兴还是失落。
陆离租的临湖公寓距离凌九的小楼很近,走过去也就十分钟的距离。
凌九的小楼位置比她所在的小区更好,视野也更棒。当然了,房租肯定也是更贵。
陆离之前要租房时简单在网上查过,核心区稀缺点位比如断桥旁约5㎡商亭,年租金要280多万!普通商亭10-30万年租;周边商业街8-40平的店铺9-36万年租。
像凌九那归一书斋,每一层的建筑面积瞧着起码一百五十平以上,又是在西湖位置最好的地段之一,估计没个几百万年租都拿不下来。
“哎,社会的参差啊!古董行果然有钱。”陆离手插着兜,手里紧紧握着木匣子,一边赶路,一边感叹。
再次来到归一书斋前,发现里面有好几个看书的游客,有些还穿着古装、化着全妆呢。
第三十一章 凌九
其实陆离挺不理解归一书斋的,在这么繁华的地段开书店,这能赚到钱吗?
不过她又一想,也许一楼的书店人家根本就不在意,大头是二楼的古董行。毕竟天下霸唱不是在书里有写嘛,古董行就三年一开张,开张吃三年。
陆离第一次来的时候,对这里是否盈利毫不关心。之所以这次会想这么多,那是因为她已经动了自己也要开一家古董店或者礼品店的念头。
只有自己创业,才能合法把南宋的钱流动变现。
考公她还是会去考的,就算是对兄嫂的一个交代吧。证明一下自己的选择很多,不是累赘,不比任何人差。
抬脚进门,古装店员看到她,明显一愣,随即灿然一笑:“真的是陆小姐呀,晚上好!这一次,请直接上三楼吧,老板在三楼。”
“啊?”陆离诧异,接着又笑,“好。”
她有点奇怪店员殷勤的态度,不过就是下午来做了一笔六万的生意,居然就这么热情嘛?
陆离带着奇怪的感觉上了楼,古色古香的二楼果然只剩灯光没有人,继续往上,陆离还没见到人,先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饭菜香味。
这令她这个半夜从南宋被闹醒,然后直接穿越回现代的人,瞬间被勾起了馋虫,饿了!
她打定主意,待会儿卖了东西就去好好吃一顿,犒劳一下自己。
来到三楼,这里的灯光是暖黄色的。南面木格窗棂半敞着,漏进一方墨色的天。
屋里很静,静得能听见檀香灰落在铜炉里的细响。
榻边的小几上,一把天青釉的执壶斜着,壶嘴对着只同样釉色的盏。几案的另一头,宣纸镇尺下压着信笺。
窗台上,一只白瓷瓶里插着三两枝新摘的花,花瓣散着若有若无的清气,冷冽而矜持,混在袅袅的檀香里,形成一种奇特的、属于冬季的暖香。
刚刚在楼梯里闻到的诱人的美食烟火气,到了三楼反而淡了。
这层全无商业气息,倒像是一套古代公子哥的休憩处。
凌九就在那扇南窗下,单手支着脑袋,斜倚在一张木榻上。榻面木纹如水波,泛动着岁月沉淀后的温润光芒。
他闭着眼睛,睫毛在眼下投出两弯极淡的阴影,一只手随意搭在屈起的膝上,悠然至极。
陆离发现了一个盲点,挺冷的天,但凌九所躺着的木塌居然没有垫子。之前竹椅也是,冷冰冰的。
这人穿得那么单薄,是感觉不到冷吗?
正想着,凌九忽然淡淡开口:“陆小姐,有事?”
陆离猛地回过神,从口袋里掏出木匣子,上前几步轻轻放在木塌旁的高几上:“我家里还有个金铤要卖。”
凌九睁开眼,取过木匣子打开拿出金铤对着光线一照,便随意道:“南宋的金铤,民间私造的五两,实重1.79克,两万吧。”
要不是陆离心知肚明这就是南宋的货,就凭凌九这鉴宝的随意性,一般人都不敢信。
“下午一个金铤能卖五千,这个克数大了快五倍呢,只有两万?”
“不以克数计。”凌九随意地把木匣子递回高几上,仿佛只是放下一个不值钱的果壳。
“那行吧。”陆离想了想,虽有不甘心,还是同意了他的报价。毕竟不按古董卖,按克数钱更少。
她又拿起木匣子往前一递:“那你再看一下这木匣子,值钱吗?”
凌九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桃木所制,南宋普通工匠的手艺,过小,五千。”
陆离闻言大失所望,她自己是分辨不出木头区别的,被凌九这么一说,也觉得手里的木匣子没有上一个厚重好看了。
桃木,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木头,这一点她还是懂的。
但是也不能说楼家第二次给她送的礼不好。毕竟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里面的金子。第一次送了两个一两,第二次送了一个五两的呢!以南宋的物价来说,绝对是大手笔了。
“我还有一个金铤,也一并卖了,你给估个价。”陆离再次从口袋中掏出一个迷你小布袋,上面绣着精美的刺绣,里面装着一个三两金铤。
本来陆离今天还不想一口气把东西都卖掉,但现在前面两样的价格远低于她的预期,只能把手中剩下的这个金铤也卖了,不然她怕凑不够买植保无人机的钱。
这一个金铤,楼镕给她时就是包在丝绸袋子里的,并没有配盒子。可能送礼和做买卖的讲究不一样,送礼要包装精美,做买卖首要是低调务实。
凌九接过布袋,没有着急取出里面的金铤,而是把布袋的正反面都研究了一下,然后才取出金铤瞥一眼,淡然道:“金铤一万。布袋的绣工有点意思,三万。”
陆离一听,二话不说,取出里面的金铤,然后把布袋放到凌九的手上:“那我就只卖这个布袋吧。”
“嗯。”凌九的表情毫无起伏,仿佛什么都不能影响他的情绪,“去二楼找吴蒙交易。”
“哦,好。”陆离点点头,随即就要带着转身下楼。
凌九忽又开口:“给你的护身符,能使用六次,已消耗了三次。要补一张吗?还是六万。”
陆离微微一顿,心里一个念头掠过,但还是摇摇头:“算了,买一张符我就要倒贴了,以后再说吧。”
她微微偏头,想着这一次这个神神秘秘的凌九,会不会再把护身符当交易搭头送给她。结果让她失望了,凌九重新闭上了眼睛,根本不带再开口的。
好吧,没有就没有吧,不信则无。
陆离摇摇头,下去了。二楼的楼梯口,魁梧汉子吴蒙早已等在了那里。
“陆小姐,请。”
“请。”
从归一书斋做完买卖出来,陆离皱了皱眉,老是要签保函、写合同,怪让人心里发慌的,现在的古董店都这么谨慎呢!
但是一想到新入账的五万五,她又开心了起来。
上一笔交易后,她又是搬家又是付房租押金,还给陆余留了一万块钱,当时足足花掉了元,还剩元。今天陆余不仅还了她给的一万,还多送了五千利息,外加新赚的钱,她现在总存款有元了!
这赚钱的速度,真令人开心呐!
第三十二章 享受生活
从归一书斋出来,看了下时间已经不早,陆离也饿得很了。刚刚在凌九那儿闻到的饭菜香味,此时回味起来更香了,她也就更饿了。
也不知道那个总是懒洋洋躺着的家伙,此刻是在美滋滋地享受美食,还是在美滋滋地看她的金铤。大概率是前者吧,陆离实在想象不出来,那样脱俗的脸和气质,怎么满眼都是金子的样子。
被陆离猜对了,此时的凌九正独自坐在餐桌前安静地用饭。
他面前摆着的佳肴,一看就是星级酒店的大厨精心烹饪的结果,充满了中式“色香味”俱全的贵气。
但他的筷子和调羹却并没有伸向美食,只是静静搁在精致的陶瓷托垫上。
对着一桌子的美食,凌九好像并无多少食欲,整个人跟躺着的时候一样,仍是一副冷冷清清的模样。
倒是他右手拿着的小酒瓶,都不用倒在酒杯里,直接一口一口地被送进嘴里。
这是一个精致的酒鬼。
同一时间的陆离,走进了西湖边一家生意很火的小炒店,点了一份葱油大虾、炝蟹、烤鳗鱼、腐皮包黄鱼,还有一碗香喷喷的芝麻白米饭。
“哇!看着就食欲大开!开吃!”陆离掏出手机给首先端上来的红膏炝蟹拍了张照片,然后就蘸醋开吃!
她还没有独自一个人点过这么丰盛又昂贵的菜,是跟楼家的合同,让她有了满足口腹之欲的勇气。
生活和活着,区别是真大啊!
“决定了,待会儿还要买两包瑞士莲软心巧克力!”那个巧克力很贵,陆离只在别人的喜酒上吃到过,念念不忘。
既然想到了,那必须安排上。
就在陆离大快朵颐之时,她房间里待着的陈十一,也正在拿着堪比锅铲的塑料勺子铲西瓜吃。后来他还嫌弃不方便,直接把头埋在西瓜上,“咔嚓咔嚓”像蚂蚁一样啃着吃,别提多爽了。
老鼠掉进米缸里,瞬间具象化了!
同一时间最惨的,大概就是无颜面对陆离的楼镒了。他已经失眠好几天了,自从被母亲拘在家整理行囊后,就没睡好过。
楼母不是信不过楼镒的能力,毕竟他是全家第一个十九岁就考上举人的。但是吧,家族里分工明确,什么事该什么人做,就让什么人做好了。
吃饱喝足的陆离,把剩下没吃完的红膏炝蟹和烤鳗鱼打包带走。浪费是可耻的,缩小后拿到木阁世界,还可以继续吃。
接着她就目标明确地开始了大采购,担心无人机专卖店晚上关门早,陆离查了地址直接打车过去。
享受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后,包含低噪音螺旋桨的大疆四电两充全能套装,最终到手价8.5万人民币。
她谢绝了销售的免费培训方案,大学暑假里,她在崇明岛的舅舅家操作过类似的植保无人机,帮舅舅洒过好几次农药,早就玩得很溜了。
她也没有为无人机买保险,毕竟到时候是要缩小了带回南宋的,买保险纯浪费。
店家有送货上门的服务,但是要明天。陆离等不了,销售人很好,直接帮她联系了跑腿,当晚就送货。
这个大件买完,存款立刻瘪下去一大半。陆离一下子又危机感上来了,但该补充的物资还是得继续补充。
第二个目的地——大型商超。低端手机、太阳能摄像头、维生素泡腾片、饮料粉、羊奶粉、巧克力、几套新的娃衣等等一网打尽。
“好了,现在就剩防刺背心和太阳能发电机,这个得去野外探险用品店购买。”
第三个目的地到达,店员居然还记得陆离。毕竟美女嘛,总是令人印象深刻的。
对于陆离来说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可是对于店家来说,那是她一天之内第二次光顾了。
“你真的决定要买这个码数吗?”店家打量了一下陆离的身材,好心提醒:“这个码太小,你可能穿不上。”
“没事,我是送人的。”陆离不想多解释,随口回了一句。
“那行,算你便宜点,凑整吧,两件两千,发电机三千六,一共五千六,支付宝还是微信?”
“都行。”扫码付钱,陆离采购完毕,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大件的比如发电机之类,陆离另叫了跑腿。
哎,这采购一趟,把她的存款几乎清零了。她又变成了穷光蛋,回南宋得赶紧搞钱!
啃完了一块西瓜就再也塞不下的拇指小子陈十一,在陆离离开的时间里,已经勤勤恳恳地打扫了一遍楼阁,见识够了各种神奇之物。
但相比木阁里面的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陈十一来说,陆离房间里面的巨无霸们,更加令人震撼。
他也是一个见识过“天庭”的人了,虽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金碧辉煌,仙气飘渺,但足够大、足够奇特,足以令人望而生畏。
陆离到家的时候,新买的无人机已经放在了家门口。
她把东西一样样搬进自己的小套间,再一样样开始缩小,然后直接塞进木阁里面。省去了她之后爬上爬下归整的时间,把个陈十一惊得目瞪口呆。
原来神仙可以缩小万物!
缩小好物资,陆离快速冲了个战斗澡。然后走出浴室把陈十一拎进卫生间,这样方便她自己缩小换衣服。
当她再次以小人的状态出现在陈十一面前时,他都已经震惊麻木了。
“你换上这衣服。”现在给陈十一穿的是钥匙扣小玩偶的衣服,未经缩小,是无法穿越时空的。陆离可不想待会儿见到光溜溜的陈十一。
“是、是,真人。”陈十一忙不迭答应。
待其换好衣服走过来,陆离指着木阁廊檐吩咐:“上来。”
“是。”
陆离扶着檐柱心念一动,两人便又一起穿越回了南宋。
看着这边的黑夜,陆离打了个哈欠。跑了一晚上,她也是累了,正好再上楼睡觉。
正要往上走,她忽然想到没有给这家伙准备被褥啊!
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才终于决定把自己的替换被褥先给他用。
明天就下山一趟,到南宋的集市上采购新的好了。
她把放在二楼的加热垫拿了下来,给陈十一打地铺用。
“晚上你就睡这吧,这垫子加热的开关在这里,这样使用。过一会儿被窝暖了,就关掉,听到了吗?不然第二天你就变成烤猪。白天你再把铺盖搬到四楼,四楼空着。”
“是,真人。”一听会被烤熟,陈十一吓都吓死,急急忙忙就关掉了加热开关。
之所以不让陈十一直接睡四楼,是因为陆离自己才睡二楼。没道理一个本应给她看家护院的小子,却睡得比她还高。那到底是他看门,还是她看门啊?
第三十三章 我没有法力
黑暗中,躺在香喷喷被褥内的陈十一,泪流满面。怕泪水弄脏了被子,他赶紧抬手抹掉。
一辈子都没有想过,他居然还能睡上这么温暖柔软的床铺;一辈子都没有想过,他居然成了神仙的仆人。
他舔了舔还残留着薄荷香味的牙齿,感觉一股暖流在胸腔涌动。一辈子都没想过,他居然还可以用上贵人用的揩齿药。
如果这是梦,就让他长睡不醒。
翌日清晨,太阳穿过回廊,晒进屋内,陆离被光照醒了,没有窗帘就是没办法好好睡懒觉。
她赤脚走到窗前,发现今日阳光特别明媚。再一看温湿度计,才一大早,温度竟有十一度。
连她这山中的气温都这么高,山下必然很暖了。亚热带地区的气候就是这么琢磨不定,骤升骤降十几度都司空见惯。
在床脚无聊追了好一会儿尾巴的小老虎,见陆离终于起床了,顿时嗷呜一声跳下来,围着她的腿打转。
不用说,这是催促她泡奶粉啦!
虽然这个小家伙的体型目测得有两个多月了,但是陆离不打算给它断奶,反正给它囤够了羊奶粉,喝一年都没有问题。
“哎呦,饿了是伐?”她笑着抱起小老虎,“走,姐姐带你喝奶去。”
陆离抱着小老虎下楼时,发现陈十一的铺盖早就收起来了,现在正在打扫门前院子。一楼地板被擦得油光发亮,想必是一点一点用手拿着毛巾擦出来的。
陆离自己搞卫生的时候,都是拿拖把随便应付,还没有把地板擦得这么光亮过。
看着干干净净的地板,她心情都变好了,有个勤快的田螺小子也不错嘛!
这样的人她可以通过卡木阁缩小系数的bug,养一百个!一点都不费钱!
她给小老虎泡好奶,把它放地上,看它自己瘫着肚皮,用已经堪比陆离拳头大的两只前掌,抓着玻璃奶瓶“吨吨吨”地喝。
搞定了小老虎,陆离就取了牙刷牙膏站在后门口洗漱。等她洗完,耳朵里正好传来陈十一的脚步声。
“真人,晨安。”
“嗯。你洗漱了吗?”
“是。”
“那就好。你过来,我告诉你这炉子怎么生火。对了,你会做饭吗?”
“我……我会。”陈十一说的有点心虚,因为他们家从前其实都是他娘掌勺,他只是负责烧火,且做的是粗茶淡饭。神仙的饭要怎么做,他根本一点头绪都没有。
“你把餐车推到门口去,我取早餐的食材。”
“是!”干体力活,这就没问题了。
陈十一高兴地应了一声,忙推着奇奇怪怪的餐车往大门口去。
陆离从储物柜中取出一个排球那么大的鸡蛋,再撕了两片巨大的青菜叶子。
霜打过的小青菜嫩得能掐出水来,陆离昨天特地从超市买的。
“早上就吃青菜鸡蛋面,你今天先看我做一遍。”陆离把青菜叶子丢进陶瓷大汤盆里,递给陈十一,“去水龙头那儿接点水,把青菜洗一下,洗完青菜的水再用来洗鸡蛋。”
“是。”陈十一连忙端着汤盆去了,水龙头怎么用,昨晚入睡前,陆离都已经教过他了。
这巨大的水箱里放出来的水,比边上的山泉水还要清冽。一辈子只吃过井水和河水的陈十一,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如此清澈的水。
用这个水洗菜,他都不敢太过用力。早上拖地的水,他全是去底下的溪潭里打的,可万万舍不得用如此神仙水。
等把青菜洗完,放进另一个准备好的碗里,瞧着水珠在青菜上青翠欲滴的模样,陈十一忍不住笑了。
他想,这样的生活真好。
洗完青菜接着就是洗比小老虎脑袋还大的鸡蛋,这个鸡蛋大得闻所未闻,但陈十一已经有点习惯了。
他知道这都是陆仙人从天庭拿下来的神物,天庭那儿,什么都大。
等陈十一洗完菜和鸡蛋,小心翼翼地捧过来,陆离就开始教他用酒精炉子。
“生火的时候旋开这个开关,然后往里面放酒精块,记住了,这些酒精块都是易燃物,使用时要小心。”她一边说,一边从移动餐车的抽屉里,取出一把模型枪式样的打火机。
在这个世界,原本不足掌心大的防风打火机,现在变得有手臂长了,比真手枪都要大许多。
打火机喷出来的蓝中带红的火焰瞬间点燃了酒精块,在陈十一震惊的瞳孔里倒映出两簇火苗。
“这这……这是仙器吗?”陈十一弱弱地说,“可……可是,我没有法力啊……”
陆离闻言顿时忍俊不禁,笑:“这不用法力,是科学!你依样画葫芦就行,别的不用管。”
“是,是。”除了点头,陈十一不知道自己还能干嘛了。
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让仙器喷出火来,而且还是蓝色的火!
陆离往烧热的不锈钢锅里倒入天然橄榄油,接过洗好的鸡蛋,在碗沿有技巧地一磕。清脆的“咔哒”声里,橙黄的蛋黄裹着透明的蛋清滑入碗中。
她用筷子快速搅动,蛋液在碗里旋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刺啦”一声,她把蛋液倒进锅里,蛋液迅速膨胀成金黄色的花朵,边缘泛起微微的焦黄。
蛋香瞬间弥漫开来,混着油炸特有的香气。
陆离麻利地用锅铲将蛋饼划成几块,然后加入两碗清水,盖上了盖子。
水很快沸腾了,白色水汽蒸腾而起,带着蛋香扑面而来。
陆离抓了一把面条,手腕轻轻一抖,均匀散开落入水中,先是沉底,随即又浮上来,在滚水里舒展、旋转。
面条将熟时,陆离再将洗净切好的青菜放入。翠绿的叶子在乳白色的汤里翻滚,像是白玉盘中嵌着的碧玺。
最后再撒盐、加一点胡椒等香料研磨而成的调味料。
关火,盛面。
乳白的面汤里,金黄的蛋块与翠绿的青菜相映成辉,令人胃口大开。
陆离给自己盛了一碗面,还剩有一大锅,对陈十一道,“剩下的都归你,吃不完的倒边上的垃圾桶里。”
“我可以吃完!”陈十一立刻表态。
倒垃圾桶!听听,神仙这是说的什么话!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舍得把这样的白面条和神仙蛋倒垃圾桶里!
半大的小子,他可以一口气吃掉一整锅!
第三十四章 永远做她的仆人
坐在餐桌前,陆离挑起一筷子面条,吹了吹,送入口中。鸡蛋的香滑、青菜的肥美、面条的劲道,在舌尖上轻轻漾开。
她觉得自己的厨艺又长进了,以后说不定还能在南宋开个小饭馆,披个饭馆小老板的马甲,听听南宋的八卦什么的。
正吃得高兴呢,边上忽然隐隐约约传来啜泣的声音。
她扭头去看,蹲在门口、脸埋在海碗里的陈十一,肩膀一抖一抖的。
陆离咽下口中的面,奇怪地问:“你哭了?”
“呜呜呜,真……真人……我实在是忍不住……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鸡蛋面……呜呜呜……”
陈十一哭得泪流满面,努力压抑着才没有嚎啕出声。他嘴上说是因为面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陆离让他跟她吃一个锅里的面。
口口声声说他是仆人,却一点都不嫌弃他,甚至还给他做饭吃!他就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给仆人做饭的主子!
自从父母离世后,见多了世间冷暖,靠偷鸡摸狗、捡些残羹冷炙艰难度日的陈十一,很久很久都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温暖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善良神通广大的神仙!
这样的仆人,他要永远永远当下去!
陆离自然不知道陈十一的心理活动,只是被他吃碗面条都哭得稀里哗啦的行为无语住了。
哎,果然还是个小少年啊。这动不动就哭鼻子的模样,跟他那恨不得撞上门框的麻杆身高一点都不匹配,像极了一米九还去看儿科的早发育小学生。
看着成熟强大,实际幼稚弱小。
“坐过来吃吧,这还有个木桩可以当凳子坐呢。别捧个海碗蹲在门口,像讨饭似的。”陆离小时候在奶奶家,这可是被奶奶严厉禁止的行为。
陈十一本来想说不用了,我不配上桌,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听话地搬起木桩坐到桌子的下首,斯斯文文地吃起面条。
他决定了,自己就不应该有太多想法,什么都听神仙主子的,那就对了。她叫自己坐,那自己就坐!
吃完早饭,陆离把碗一推,开心道:“洗碗洗锅的事就交给你了。”
她喜欢做饭,但是一点都不喜欢洗碗和洗锅!终于有人可以分担这个活了,爽!
陈十一自然别无二话,洗洗刷刷那不是他份内的事嘛,何须主人特意吩咐。
虽然不用洗碗了,但是陆离也没闲着,她搬起桌子和凳子,准备开始给木阁安装监控了。
新买的手机虽然没有网络,但是可以接摄像头的热点模式,实时查看监控画面。几十米范围内毫无卡顿,太适合深山老林了。
陈十一在底下的溪潭边洗完了锅碗瓢盆,上来看到陆离正踩在桌子加凳子上,不知道往屋檐放什么法器,连忙上前扶住。
“真人,你要放什么?让十一来吧。”他仰头看着高处的陆离,深怕她站不稳摔了。
虽然内心深处告诉他,她不会摔,她可是神仙啊,但还是莫名其妙会担心。
“我装个监控,这样才能放心出门啊。”因为已经把陈十一划进自己人的范畴,陆离现在讲话很随意,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
她不怕陈十一背叛,要是他真有这个胆子,她不介意让他尝一尝社会主义的铁拳。
“噢。”陈十一呆呆地抬头看着,对陆离的话是有听没有懂,只能给回一个音节表示自己听到了。
他的话不多,但眼里很有活。虽然不懂陆离弄的是什么法器,但是给她递个螺丝什么的还是不难的。
装完监控,陆离直接从凳子上一跃而下,拍拍手,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这套监控设备一共有四个太阳能摄像头,两个装在前后,还有两个陆离打算装在东西两侧。这样一来,木阁外围就没有监控死角了。别说人,小鸟飞过都能记录下来。
爬上爬下忙了差不多半小时,整套监控终于装完。
陆离打开充满电的手机,连上摄像头的热点,屏幕画面顿时一分为四,把木阁的周遭尽数拍了进来。
“不错,可惜手机太费电了,不然一直开着监控画面才好呢。”虽然现在陆离为木阁配备了太阳能发电机,但是节约用电的意识已深入灵魂了,她还是无法做到奢侈用电。
在现代一个小尺寸的低端智能机,到了木阁世界,就像是台三十几寸的液晶电视,用来看监控那是毫毛毕现。
陈十一看到手机里出现的画面,非但不慌,反而兴奋地不得了,暗暗道:“这难道就是天庭的千里眼法器?竟然能把楼阁前后左右的画面,都收纳这小小一方天地中,太厉害了!”
唯一被手机里的画面吓一跳的是小老虎。不过小家伙正是好动的月份,初时的惊吓后,它就对手机画面失去了兴趣。啃完今天第一顿肉食,便蹦蹦跳跳地跑出木阁,往边上的树林扑鸟去了。
搞定了监控,陆离开始折腾无人机。
她在穿越之前把它折叠缩小后,塞在了木阁的廊檐下。以后门前这一块空地,就当成是无人机的起落台了。
这在现代对人类来说都不算小、最大载重可达六十公斤的植保无人机,结合线性缩小比例计算后可知,其对小人而言,运载能力已经无异于一架直升飞机了。
陆离就是打算用它来运人、运货的,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空袭。现代的域外战场上,大疆的无人机可是兵家必争之器,唯一的缺点是续航时间不够久。
搬出变得硕大无比的无人机智能遥控器,陆离就开始捣鼓起来。
她买的时候,已经让销售下载好了地图,但都是现代地图。八百多年过去了,还不知道变化多大呢。谨慎起见,必须进行试飞。
陆离调出在现代就预先规划好的飞行航线,点击执行。
无人机起飞的噪音,把忙着打磨树桩凳子的陈十一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适应了。天庭都去过了,神仙主子的法相都直面过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啊!
倒是陆离皱了眉,默默掏出两团纸巾,塞进耳朵里。
这已经是安装了静音设备后的无人机了,还是令人忽视不了,真不敢相信不加静音设备的植保无人机噪音该有多大。
她摸了摸下巴,冲着陈十一问:“十一,你上来时,可在山脚见到人烟?附近有村落吗?”
陈十一连忙拱手作揖,恭恭敬敬地回:“回真人,山脚附近并无人烟和村落,便是楼家庄子也是在山外两三里咧。”
原来如此,这样陆离就可以放心大胆测试了,不怕无人机下去一下子引起轰动。
第三十五章 试飞
这段时间,陆离数次尝试过下山,但均以失败告终。倒不是走不动,而是太容易迷路。哪怕带着指南针,想走出深山老林也不容易,实在是太多陡峭崎岖之处。
是以穿越南宋大半个月了,陆离始终都是在山里打转,至今没有到过山脚下。
事实上若不是楼镒他们上来跟她说了这百仞高山的情况,陆离都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山是哪一座。海拔高度之类,也是她后来回现代查资料才得知的。
在楼镒他们来过后,陆离也曾试着沿他们开辟的小径下山。奈何没有个帮手,有些路段根本不敢过,一失足就可能粉身碎骨。
毕竟八九百年前的山,跟现代铺着石头台阶的旅游山路,完全不一样。
楼家巡山的庄丁,天天在山里转悠,对此山每一条道、每一片树林、每一道悬崖峭壁都了如指掌,所以他们上山找陆离容易,陆离想下山却难。
这也是陆离砸锅卖铁、掏空钱包都要买植保无人机的原因。
五百米的高山,就算像后世旅游名山一样全铺上石阶,以陆离的速度也得走三个小时。遇到线路陡峭的,再加两个小时都有可能。但对于这款拥有“地形跟随”技术的无人机而言,最多不过两分钟的时间。飞一个来回,都不用四分钟。
片刻后,第一次试飞结束,无人机顺利完成了专业测绘。调用预先规划好的测绘航线,点击执行后,自动起飞、自动拍照、自动降落,全程无需网络,也无需她再费心,方便得很。
经过两次试飞后,陆离把陈十一喊了过来,用安全绳固定好一个篮筐,再让陈十一爬进篮筐里坐好。
给他也绑上安全绳之后,陆离郑重道:“我要测试一下飞行器,需要一个人配合,你没有意见吧?”
陈十一早在陆离让他爬进篮筐时,就已经猜到她想要自己做什么了。虽然内心怕得要死,但仍然视死如归地回:“没有!真人需要十一做什么,十一就去做什么,绝无二话!”
陆离面对眼前这张诚恳到有点狂热的少年脸庞,忽然有些心虚。直接就上真人试验,会不会太草率了?
她沉吟了片刻,最终还是拍拍陈十一的肩膀,轻声道:“牢牢抓着安全绳。”
“是!”
这一次,陆离特意调慢了无人机的时速,跑到最上面的阳台,提着心目送其慢慢往山下飞去。
她以为会听到陈十一的嚎叫,但却并没有。这瘦削的少年,比她想象的要坚强得多。
也是,能一个人在黑灯瞎火的晚上爬山,来到深山老林中找到她所在之处,没点勇气和毅力是不可能的。
毕竟是第一次拿人命做试验,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陆离的心就一直悬着,一直到视野中再次出现无人机飞翔的影子,她才狠狠一挥手,兴奋自语:“成功了。”
陆离扶着陈十一爬出篮筐,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里,之前还因为劳动而面色红润的少年,此刻已然是惨白惨白的。虽然他并没有开口,陆离也心知肚明他必然吓得够呛。
作为弥补,陆离掏出一块牛肉干和一个变得足有拳头大的软心巧克力递给他:“吃点牛肉干和巧克力,补一补能量。”
“牛肉干?!”刚才被吊上半空都没有太失态的陈十一,在亲手握到一大块牛肉干时失声惊叫了。
“谢……谢主……真人赏。”陈十一有些语无伦次。
包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的巧克力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心神全被“牛肉”两个字吸引了。
从前他们家里没有闹饥荒的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长大攒钱买一头牛!这样以后开垦稻田的时候,就再也不用那么累了。
没想到牛现在还没有养上,牛肉先吃上了,也算是过上了贵族老爷的生活了!
陆离似乎也看出了陈十一的想法,笑着说:“不用大惊小怪,牛肉干而已,喏,那个箱子里装半箱呢,以后你想吃自己拿。南宋不让随便吃牛肉,但我的世界可以。”
陈十一一听眼泪又要涌上来了,神仙主子对他太好了,竟然说让他想吃随便拿,还是牛肉!
他以前有个堂姐被卖进地主家当丫鬟,别说随便吃肉了,就是饭都别想好好吃。
陆离瞧着他微微泛红的眼眶,忽然感觉自己有点不厚道。
这少年也太好忽悠了吧,替她卖命了一次,一个巧克力两块牛肉干和几句好话就哄好了。
嗯,这样的小弟还真不错,可以再来一打。
“你休息十分钟,等会儿我们进行二次试飞。”
“啊?”陈十一咬着牛肉干的嘴巴都合不拢了,还要飞?!
十分钟后,二次试飞如期进行。
这一次,陆离指挥着陈十一往篮筐里搬十数块大石头,起码是又一个陈十一的重量。然后再让陈十一爬进去,固定好,启动。
轰鸣声里,无人机稳稳向山下飞去。
载人飞行一共试飞了三次,把两块电池的电量都消耗得所剩无几了,陆离才作罢。
“完全没有到运载极限,下次去现代找人改装个不锈钢货架。”陆离看着篮筐和安全绳,摸着下巴自言自语了一句。
陈十一面如土色,在廊檐的台阶上瘫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虽然载人飞行成功了,但是陆离并没有马上亲身上阵。下山前,她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呢。
正当她为无人机的电池充电时,在边上树林里扑鸟的小老虎屁颠颠地跑回来了,嘴巴里还叼着两只鸟。
这小家伙,扑到了鸟没有直接大卸八块吃掉,却叼到了陆离的面前,绝对不是给陆离上供,只是忘不了陆离做过的烤鸟肉罢了。
“嘿,你这小家伙!”陆离失笑着蹲下身,撸了两把老虎头,接着接过它吐在地板上的两只大肥鸟,夸赞道,“不错啊,绵绵,这么大的鸟都给你扑到了,而且还是两只,捕猎本领见长嘛!”
小老虎绵绵在她的手掌心下舒服地眯起眼,虎嘴仿佛咧着笑。
第三十六章 下山
已经恢复过来的陈十一,非常有眼力见地询问陆离,是否需要他给鸟去毛。
虽然他没有处理过鸟,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杀鸡什么的,他完全不在话下。以前村子里过年要杀年猪了,都喊他去帮忙。
陆离偏头问陈十一:“你会处理鸟毛?”
“我可以试试。”
“那行吧,正好我也看看你酒精炉子会不会用了。”有人干脏活,陆离当然愿意。当即跟陈十一两个人重新把移动餐车搬到前院,开始放水烧锅。
小老虎兴奋地围着陆离打转,可能它也知道马上就有鲜嫩的美食可以吃了。
陈十一的脑瓜子非常好使,清晨陆离教他的酒精炉子使用办法,一点都不需要再重复,他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做下来,看得陆离暗自点头,对这个送上门来的小弟越发满意了。
两只鸟,两个人和一头小老虎分,完全不够吃的,属于刚有点滋味肉就没了。小老虎也不抱怨跟它抢肉吃的人类,吃完拿肉乎乎的脚掌擦擦脸,又扑腾着冲进了边上的树林。
陈十一负责收拾残局,陆离则抹抹嘴,准备下山携带的物资。
首先就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武器,激光笔和暴雨梨花针带上,蜘蛛侠吐丝器和多功能折叠铲也要备上,小号头灯到了这个世界变得很大,可以扣腰上。
再带上一些干粮,比如鸭肉干、猪肉脯、压缩饼干之类。然后拆开一包饮料粉,倒一些到小瓶子里封好口。
东西准备好之后,陆离取出对现在的她来说已变得超级大的防刺服,穿在外套里面,再闭上眼,给自己全身上下都喷了一顿蜱虫防护喷雾。
“十一,你过来。”自己准备完毕后,陆离把陈十一喊了过来。
“是。”洗完锅,刚把移动餐车搬进一楼大堂的陈十一,听到陆离喊,当即就停下动作跑了过来。
“闭上眼睛,屏住呼吸。”
“是!”
陆离拿起蜱虫防护喷雾,对着陈十一也是一顿喷。
准备工作都做完后,她让陈十一背着装着食物和多功能折叠铲的包,自己背上装好绣花针的暴雨梨花针,把蜘蛛侠吐丝器扣紧在左手臂上,再把激光笔塞进右手臂的袖子里,箍紧袖口,手里还握着一把巨大的多功能军工刀。
“好了,我们下山吧。”准备完毕的陆离,关上木阁所有的门窗,一脸凝重地走到无人机跟前,率先抬脚迈进了篮筐里。
陈十一有些结巴地说:“真真真人,我我我可以自己走下山。”
“等你走下山要到什么时候,快上来。”陆离可不是给陈十一做选择的,“你都飞过了,怕什么。”
“是……是……”陈十一视死如归地迈进篮筐里,尽量靠边蹲着,不敢挤着陆离。
根据陆离归纳整理的缩小规则,原本只能载重五十公斤的无人机,缩小后在这个世界载重量起码提升上百倍,同时运送陆离和陈十一两个人完全不应该有问题。
“呼——”长长深呼吸一口后,陆离抱着硕大的遥控器,按下了启动。
头顶传来无人机的轰鸣,篮筐轻轻一震,失重的感觉传来,虽有摇晃,但比陆离想象得要轻微得多。
木阁在视野里变小,连成一片的山林潮水般退去。
风第一次带着强劲气流迎面扑来,带着冬日清冽的凉意。安全绳绷直,大片山林在陆离的脚下平铺开来,仿佛一幅摊开的山水工笔画。
恐惧在升至某个高度时突然退散,飞鸟从篮筐旁掠过,发出一声惊恐的“呱呱”。
陆离嘴角扬起笑容,原来坐氢气球就是这个感觉啊!
小时候学校组织春游,自由活动的时候,同学们都自费去体验了氢气球。
一百元五分钟的价格,吓退了陆离。但同学们坐在氢气球上“哇哇乱叫”的模样,一直深深印在脑海里。
她对他们的评价是——又菜又爱玩。
她想如果她上去,肯定不会这么失态。
今日她果然做到了。
站在天空俯瞰人间,万物都变得静默。
不等陆离有更多的感慨,山脚出现在视野里,设定的降落高度到了。
无人机悬停在篮筐距离地面还有一米多的高度,陆离率先抱着遥控器跳了下去。
这么一点高度,对于一个暑假经常帮爷爷奶奶、舅舅舅妈轮流干农活的女孩而言,根本不成问题。
陈十一表现得也可以,虽然还是有些恐飞,但这一次也许因为身边多了个他心中无所不能的神,所以表现得非常镇定,脸色都不苍白了。
心中有信仰,就什么都不怕,精神的力量有时候就是这么玄妙。
操作无人机降落后,陆离折叠起机翼,取出一块迷彩布盖在上面,再随地取材从山地上薅了几丛杂草盖在上面,整个机身就与山林融为了一体。
陈十一起初还有些担心,觉得就这么盖着一块布不能保证神器的安全,但是跟着陆离走远些再回头去看,竟然第一时间都没有分辨出来,顿时大感惊奇。
“走吧,你在前头带路,我们去找找附近的人烟。”
“哦,好。”
“你不用一直回头看,放心吧,没人会偷,而且没车也偷不走。”
“哦,是,是。”
陆离淡定得很,她盖在无人机上的迷彩布,可是经过现代军队实战验证过的。在山林环境下就相当于披上了一层变色龙外皮,绝对很隐形。
现代科学研究发现,人类识别物体的首要方式是识别轮廓,特别是规则的轮廓。而迷彩布上不规则的、锯齿状的色块,能有效“切割”自然轮廓。
当人类骤然看到迷彩时,就无法轻易地将这些破碎的色块组合成一个完整的轮廓,从而导致延迟识别。
再加上山林又是一个高度复杂、破碎化的视觉环境。这里有阳光透过树叶形成的光斑,纵横交错的树枝、藤蔓、岩石,有被风吹动的植被、晃动的阴影。
迷彩布复制了这种混乱和复杂性,让人类在视觉扫描时,下意识地将迷彩图案归类为“无关紧要的背景噪音”,而不是“需要关注的威胁目标”,从而达到隐形效果。
当然了,陆离有底气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只有她懂得打开遥控操控无人机啊。
再说了,植保无人机在现代份量就不轻,到了这个世界,更加不是“小人”们能轻易搬动的铁疙瘩了,谁想不开来偷个不知价值的奇怪大家伙。
第三十七章 埋伏
“这片林子的树好整齐,看起来都长得差不多,是有人特意种的吧?”走在缓坡的小径上,陆离边左右张望边问。
“是,这块山麓缓坡应该是楼家的茶园,这些都是茶树。”
“这里还真是荒无人烟啊!”陆离感觉下了无人机后又走了好久还没走出山区,“不都是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吗?怎么这附近都没个樵夫、猎人什么的?”
“真人,这座山是楼家私山,不是朝廷公山。寻常老百姓可不敢进来砍柴打猎,惹不起的。”
“啊?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这整座山都属于楼家?”陆离有点意外,“地主连山都霸占呢?那么大一片四明山,不可能都是楼家的吧?”
“回真人,不是全部,就我们神楼所在的这一片山是楼家的私山。”
“也就是说我的木阁降临在了楼氏的地盘?”陆离摸着下巴恍然大悟道,“难怪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会是楼家的。”
真人说了“降临”,她果然是从天庭下凡到人间的。不知道她来这人间一趟是为了什么,历劫还是偷玩?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就算是偷跑出来,天庭的人也不会知道吧?她以后回天庭会再带着我吗?我是不是应该更听话一些。
陈十一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一堆,只是什么都不敢说出口。
“哦,对了,既然你说这是楼氏的私山,那你是怎么上山跑到我门前来的?你自报家门的时候可没说你也属于楼家……你不会是逃奴吧?”
“当然不是。”陈十一立刻否定,接着又讷讷道,“我,我是趁着天黑偷跑进山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呵呵,别紧张,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怕什么。”陆离笑着安抚了一句,又问,“既然这山是楼家的,那他们的庄园就在附近了?”
“是的,不过不在山脚,离这里也有两三里路。真人要去楼家庄子上吗?”
“不去了,先去别处看看。”陆离不想自己在南宋的社交都围着楼家,这次下山,主要是看看南宋的风土民情。
只是她心里难免嘀咕,怎么木阁会好巧不巧进楼家的地盘呢?还好她用现代药物救了楼家众人性命,一开始就立了得道高人的人设。不然的话,双方万一哪天意外碰上了,不知道会闹出怎么样的冲突。
她想了一下自己一vs多的场景,有点后怕。虽然她的身后是整个现代文明,但她本人毕竟还不是超人啊。
她甚至都弄不到一把现代的强力单兵武器——枪!只能退而求其次搞动漫周边,还得自己改造了才能勉强当武器。
不知道如果她带着木阁出国,在国外能不能买到枪支直接带进南宋。等赚到足够多的钱了,她一定要办个护照带上木阁出国试试。
没想到我居然是在楼家的地盘上,下次见了楼家的人,倒要问问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怎么一次都没提起。结算合伙费用的时候会不会问我要地租费?或许干脆直接买下这座山?但古代人好像都不会卖地产。卖山卖地,对他们这种大世家来说,应该是属于败家子行为吧。
陆离心中正想得起劲,不知不觉走出了茶林,来到了山下。
山脚下的官道上,石板缝里钻出的野草早已枯黄倒伏。
王二狗趴在道旁半人高的乱石后,已经很久没挪窝。
他蜷缩着身子,试图把破棉袄裹紧些。这件五年前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袄子,如今右肩豁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板结的乱麻和柳絮,一点都不保暖,穿了多年早已冷似铁,幸亏今日天气转暖了。
“还要等多久?”旁边传来压抑的咳嗽声,是王瘸子。
他趴在王二狗左侧,裹着件辨不出颜色的麻布衣服,左腿从膝盖以下就歪歪扭扭——去年冬天偷大户的粮,被家丁活活打折了腿,伤口溃烂,人贱命硬,竟然又自己长好了,只是腿短了一截,变成了瘸子。
王二狗没回头,眼睛死死盯着山道转弯处:“急个卵。王四说了,最近上山神庙祈福的人很多,还有好货呢。”
“王四王四,”王瘸子啐了口唾沫,“他那消息要真准,咱上回能扑个空?老三能饿死?”
两人都不说话了。老三饿死是十天前的事,三人分最后半块麸饼时,老三把自己的那份掰了一半给瘸子,说瘸子更经不起饿。第二天早上就没醒过来,身子硬得像岭上的石头。
山风忽然变紧了,王二狗感觉衣裳豁口处的柳絮都要被刮跑,忙用脏黑的手按住。
他突然开口,声音干涩:“要是这回真劫着了女娘,那我这袄子就能补上了。”
王瘸子愣了一下,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怪笑:“二狗,你他娘还在做这梦?破袄补了作甚?真要有娘子,咱这山头,连窝棚都漏雨,你留得住?你当我们真是山大王呢?”
“我就想想。”王二狗盯着自己开裂的手指甲,“你看这絮子,风一吹就跑。要是有块花布,红的绿的都行,缝上去,冬天就熬过去了。”
“红布?”王瘸子笑得更厉害了,笑得咳嗽起来,弓起身子像只煮熟的虾,“你当是娶媳妇呢?真要劫着娘子——”他压低声音,凑近些,“算大家的。王四说了,渡口码头的黑市,一个活女人能换三石粮。”
王二狗不吭声了,他眼前恍惚浮现出一块红布,像是多年前在县城集市上见过的,某个新娘子婚服的颜色。
那时候他还在码头上扛包,一日能挣四十文,能吃两个炊饼一碗热汤。后来金兵来了又走了,码头烧了,活儿没了,爹娘病死了,他就跟几个族兄上了山,落草为寇。
“来了。”王瘸子突然绷紧身子。
风把远处一道婉转动听的声音吹了过来,犹如楼氏庄园门口的风铃,清脆悦耳。
两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混杂着兴奋和贪婪的光——那是饿狼看见猎物时才会有的光。
王二狗激动的脸都红了,他真的很想要一个能帮他缝补衣裳的娘子。
第三十八章 抢劫
王二狗攥紧了手中的柴刀,那把刀锈得只剩刀口处还有点铁色。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感觉到心脏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狂跳,每跳一下,右肩的败絮就飘出几缕。
王瘸子已经拖着瘸腿挪到预定位置,手中握着削尖的木棍。他们只有这两样“兵器”,加上还在山坡上望风的王四,一共三个人,三个被世道逼成鬼的人。
脚步声越来越近,王瘸子举起木棍,面黄肌瘦却凶光毕露,就等着猎物出现。
王二狗最后看了一眼自己肩头破败的大口子,然后握紧柴刀,从乱石后窜了出去。
他冲出去时,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竟是:要是真抢到了花布和娘子,该叫她帮自己选什么颜色补衣裳呢?
“站住!”
“不许动!”
“真是个小娘子!打扮得怪怪的,长得还怪好看咧。”
陆离才下山走到官道上不久,忽然就被冲出来的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拦住了路,不免吃了一惊。
她心中立马警铃大作!
不会吧?她才下山就遇到打劫的了?南宋的治安那么差?!这个时间不是都跟金兵休战了吗?不管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跑!”她对着跑她面前伸出双臂要跟人拼命的陈十一大吼一声,然后率先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神仙怕劫匪?!
愣了一下的陈十一赶紧追上。
“站住!不许跑!我们是官兵!”
鬼才信,陆离跑得更快了。
结果前方山坡上又冲下来一个黑影,人未到,破空声先至。
一支真正离弦的箭射在陆离的身上,挂在外衣上晃悠,把她激得一痛。要不是里面穿了特意花一千买的防刺服,她估计身上已经有个血窟窿了!
“啊!敢伤我主人,我跟你们拼了!”陈十一看到陆离被箭射中,顿时红温了,抄起多功能折叠铲就“嗷嗷”叫着冲了上去。
陆离心脏狂跳,几乎是本能反应,比陈十一更快一步,举起激光笔,朝箭矢射来的方向射去。
这不是普通激光笔,而是她改装过的功率比寻常要高的蓝光激光笔。在这个万物相对二十一世纪都缩小过的南宋,激光笔就跟个瞬发武器似的。
大太阳下,强光聚焦处,隐藏在灌木丛后的干枯枝叶瞬间冒烟起火。
“哇呀!”一声惊呼从那里传来,一个衣衫褴褛、瘦得皮包骨头的男子跳了出来,拍打着身上的火星。
看到为首的陆离只是个年轻女子,顿时面露凶光。
“臭娘们!找死!”从后头追上来的王瘸子,提着削尖的木棍,直冲过来。
陆离反手从背上取下暴雨梨花针抱在胸前,发射!
暴雨梨花针虽然不如古代真正的连发暗器——弩,但毕竟已经从一个玩具变得有一个手臂粗,近距离威力不容小觑。
“十一,趴下!”她扣动机关,原地旋转,十几枚钢针如暴雨般射出。
冲上来的王瘸子惨叫一声,胸腹瞬间中了四五针,像个刺猬一样倒下。
跟在后头的王二狗吓得魂飞魄散,扔掉手中的柴刀,“扑通”跪地。至于原本前头埋伏的王四,一见此情景,毫不犹豫地转身就往密林逃了。
“仙女饶命!仙女饶命!小的有眼无珠!”王二狗磕头如捣蒜。
陆离不敢大意,把射空的暴雨梨花针丢给陈十一,并再次举起激光笔,对准王二狗。
深秋时节,这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寒衣,肩头豁口处露出乱麻和柳絮,正是易燃之物。
强光聚焦处,寒衣迅速冒烟、起火。
“啊!神火!神火!”王二狗惊恐地脱下燃烧的外衣,连滚带爬地往林子深处逃去。
陈十一抱着暴雨梨花针低吼着要追上去,被陆离一声喝止:“十一,回来!”
陈十一退回她身边,但眼眸仍死死盯着敌人逃跑的方向。
陆离拉着他躲到一棵大树后,屏息观察。
倒地的王瘸子一动不动,但看小说的经验告诉她,对方可能是在装死。
她快速给暴雨梨花针重新装上武器——牙签版箭矢,握着激光笔,小心翼翼地靠近。
五步、四步、三步...
就在她距离王瘸子仅两步之遥时,那人突然暴起,手中不知何时握着一把匕首,直刺陆离面门!
“死!”
陈十一的速度更快,一道影子闪过,他已整个人扑向王瘸子,把他死死压在身下。
王瘸子惨叫一声,匕首落地。陆离抓住机会,举起激光笔对准他眉眼——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王瘸子捂住右眼,痛苦地在陈十一身下挺动,像一只被按住了头、身体啵啵跳的磕头虫。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混合着被激光灼伤的焦糊气味。
陈十一死死压住他不放,直到那人因失血过多渐渐失去动静,最终昏死过去。
陆离这才松了口气,但心跳依然剧烈,抬手射出“蜘蛛侠吐丝器”。头带磁铁和吸盘的吐丝器射出去,瞬间就把王瘸子的匕首吸了过来。
她看了一眼这柄锈迹斑斑的匕首,脸色一沉。别看刀锈,真要扎人身上那可比锋利的匕首更厉害,毕竟铁锈还附带“魔法攻击”。
“十一,他怎么样了。”
陈十一一直压着他呢,检查后发现他的右眼肯定废了,身下一片血泊,已经是出气多入气少。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沉默着拔出王瘸子身上扎着的针,凶狠地朝着王瘸子的胸口扎下。
陆离眼疾手快地再次射出蜘蛛侠吐丝器,吸住钢针,拉偏了一点位置,使得最终只扎到王瘸子的胳肢窝里。
“真人,让我杀,跟你无关。”陈十一之所以二次动手,就是为表忠心。
“慢着。”陆离蹙眉,“这儿太显眼。”
她查过资料,南宋初年户口管理很严格,杀人更是重罪。她现在是黑户,并不想太早跟命案扯上关系。对方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也不是非杀不可了。
“不补刀,他也活不了了。”陈十一抬头看着陆离,目光隐约还带着一丝戾气,似乎是被血腥影响了。
陆离没有回答,第一次遇到劫匪,她没有害怕,只有一股劫后余生般的快感。
她摸了摸怀中的激光笔,又看了看刚刚奋不顾身的陈十一,眼神坚毅起来。这南宋的危险,远超她的想象。
就在这时,起火的方向传来微弱的呜咽声。
第三十九章 她没有错
陆离警觉地抬头,发现火势已经蔓延到一棵大树下,而树下似乎还绑着一个人!
“十一,跟上!”
陈十一手里牢牢握着从王瘸子腹部拔出来的“钢针”,没有再插进他的胸口,而是拉住陆离,自己迅速朝火源跑去。
靠近后,他看到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被粗麻绳紧紧捆着,火舌离他只有几步之遥。
少年满脸烟灰,裤子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吓坏了,正发出绝望的呜咽。
后走上来的陆离迅速取出军工刀割断绳索,拉出他嘴里塞着的杂草。陈十一则默默将少年拖离火源,然后就举起多功能折叠铲开始灭火。
秋干物燥,山林一旦完全着火那可不是小事,再想灭就困难了。何况再过去一点就是楼氏的茶园,烧了官道事小,影响到茶园事大,他不想惹麻烦。
脱离危险的少年浑身瘫软,跪在地上大口喘气,随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谢、谢谢两位大侠救命之恩……”少年抽噎着说,声音颤抖。
陆离俯瞰着他:“慢慢说,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谁抓的你?”
少年猛吸了几口气,才稍稍平静下来:“我叫石小川,是小溪镇上张记铁匠铺的学徒。师父让我来这边山神庙送一批新打的香炉和烛台,庙里的庙祝给了我工钱。没想到回去的路上遇到那三个打劫的贼人……”
他擦了把眼泪,继续说:“他们抢了我的钱,还说……说要活埋了我……把我绑在这里,就去路边埋伏了……说是要再劫一票……”
陆离皱眉环顾四周,不置一词,暗道:古代果然人命如草芥,若不是自己今天恰巧下山,这小子恐怕真的要被活埋——说不准还会逼着他自己挖坑。
“你还能走吗?”陆离问。
石小川试着站起来,腿一软又坐了回去:“脚、脚麻了……”
拍灭了所有火的陈十一过来,一把扶起石小川。
他比石小川高得多,但也比他瘦得多。
片刻后,石小川勉强能自己站稳了。
陆离瞥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贼寇,皱眉问:“他怎么办?”
“我们……不报官吗?”生活在江南富庶之地颇有秩序的小溪镇上的石小川小声问。
“埋了。”外地流民陈十一有他更朴素的生存智慧。
陆离沉吟片刻,看着石小川,命令道:“他们埋伏打劫这么熟练,想必不是一次两次了,官府说不定还有悬赏。还有一口气在,既然你认为应该报官,那就你去,功劳归你了。”
“我……我吗?”石小川手指着自己鼻子,呆了。在他原本的设想里,他只是一个斗杀凶案的证人啊。
陈十一不用陆离说第二次,毫不犹豫拖起王瘸子的一只脚,拖到石小川的跟前,然后毫不犹豫地挥动折叠铲,铲起泥土掩盖路上的血迹。
石小川被陈十一大开大合的动作吓懵了,血腥味直冲鼻子。他一声不吭、脸色惨白地退了几步,忽然“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陆离皱着眉,默默离远了些。
她不是害怕血腥,而是嫌弃石小川的呕吐物。
她的内心有一点点迷茫,因为面对眼前血腥的一幕,她竟然不觉得恶心,心中十分淡漠,就仿佛陈十一拖的只是一条死狗。
根据所学知识,她知道正常人类的基因里,应该天生排斥同类血液,看到同类的肉会恶心,闻到同类的尸体会感觉特别臭……所以古代易子而食的人,都是泯灭了人性只剩求生欲的畜生,正常人宁可自己饿死。
她……不会隐藏着反社会基因吧?
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那年哥哥公司赶圣诞节的货,通宵在仓库上夜班装柜,她一个人在房间里睡觉。
半夜三更的时候,她被门口的动静吵醒。
黑暗把一切声音都放大,她听到脚步声在向房门靠近。绝对不会是陆余,因为她对陆余的脚步声非常熟悉。
外面的脚步声,很轻,刻意放轻了。
但在老房子的木地板上,依然无法完全消弭。那声音正从客厅传来,不疾不徐,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探索意味,一步一步,朝着房间的方向……
他来了。
兴奋像冰水瞬间浸透四肢百骸,令陆离大脑前所未有的冷静。
她一声不吭地掀开被子,冰冷的空气触到皮肤,激起一层战栗。赤脚下床,接触到更冰凉的地板,然后整个脚掌轻轻落下,没有发出丝毫声响。
她就像一片脱离枝头的叶子,无声地“飘”下了床。
目光有条不紊地扫过书桌上的台灯,轻手轻脚地拔了插头,单手握住灯柱,将它从书桌上提起,沉甸甸又冰凉的金属质感,奇异地带给她前所未有的兴奋感。
她默默拉直了台灯上连着的电线,
脚步声已经很近了,毫无疑问正向她的卧室走来。
她赤足移动,悄无声息地滑到门后,将自己紧紧贴在墙壁与门扇形成的狭窄阴影里。这个角度,从门缝里透出的、走廊上那微弱的光,刚好被她的身体挡住。
她的脚心能感觉到地板木质纹理的每一丝细微的起伏,心脏跳得太快,撞击着耳膜。
她举着台灯,铜制的底座对准了门口的方向,手臂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冰冷的金属触感抵着掌心,呼吸被压到最轻,轻到只剩下血液在太阳穴奔流的嘶嘶声。
门外,脚步声停了。
就停在她的房门口。
死一般的寂静持续了几秒,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能感觉到一门之隔外,那个存在的呼吸,或许也正在倾听。
然后,她听到了最令人血液沸腾的声音——
门把手,极其缓慢地,开始转动了。
金属机簧发出细微到极致、却又尖锐到刺耳的“咔哒”声。
门缝透入的光影,倏然一变,门开了,一个提着菜刀的男人冒了出来。
陆离毫不犹豫地狠狠砸下台灯,并用电线死死勒住他的脖子。
要不是小偷凄厉的惨嚎引来了邻居,她可能在十一岁的时候,就喜提杀人经验了。
这之后,她感觉楼下经常给她送糖吃的赵爷爷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不再像以前一样笑眯眯,也不再给她糖了,看到她就躲开视线,跑得比谁都快,好像她是什么恶魔……
明明她是正当防卫啊,为什么却好像她才做错了。把小偷脑袋砸开了花,砸成了重伤,这不是她的错啊!
第四十章 因果循环
“真人,这里的血迹都掩盖好了,但是这家伙好像彻底没气了,怎么办?”
陆离被陈十一这一声打断了回忆,默了片刻,瞥了石小川一眼,淡淡道:“挖个坑埋了。这个脏活就交给你们俩了。”
“是。”陈十一毫无二话,当即四下张望寻找合适的挖坑埋尸之地。反正他的命已经被提在裤腰带上了,还有什么不能做、不敢做的?
“不……不报官了?”
石小川闻言则双目圆睁,内心极为纠结,期期艾艾的。
最近都说这里的山神庙很灵,香火开始变旺。这条道又是去山神庙的捷径之一,常有往来的人,如今打斗的痕迹那么重,血迹虽然被掩埋了,但新土跟旧石泾渭分明,想遮掩都不容易……
陆离瞧着石小川脸上精彩缤纷的神色,嘴角微微一挑,眼神变得越发冷漠。
没做好充足准备,她不可能带着杀人犯的嫌疑直面南宋官府。就算是现代,遇到劫匪反杀了对方,都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不一定能全身而退,何况是南宋。
这个人既然卷入了此事,就休想置身事外。
石小川心里委屈极了,自己本只是一个无辜被抢劫的铁匠学徒,没有能力杀劫匪。可是如果动手埋尸了,那不就被卷入了这场命案里,说不准就会被按上杀人重罪了!
私自处理尸体绝对是重罪,就算杀掉的是劫匪,还是有可能面临“防卫过当”或者“不是登时击杀”两项指控,指不定得挨板子。
这世道,最束手束脚的就是他这种有家有户的良民了!要是流民和劫匪杀了人,反正他们也不在乎社会关系了,往山里一钻,官府不一定费那个劲搜山剿匪。
但他这样的良民有家有口的,保甲连坐体系下,邻保对异常事件多敏感啊,稍有不对就会举报自保,他怎么都逃不了。
可若是不听命,眼前两个奇装异服的人,看起来也不像是好说话的善类。他们俩都能把劫匪打得落花流水,更是面不改色就说要挖坑埋尸,对付他还不是小菜一碟?
话又说回来,就算报官也很头疼。他虽然只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小小铁匠学徒,但是也知道跟命案扯上关系,不死也要脱层皮。
命案在他们大宋只能上报到县衙,连监镇都不能私自处理。
他现在身不由己卷入纷争,身为事主,哪怕死的是劫匪,也必定会被下大狱,说不准会被县衙关个十天半月。
不如……还是挖坑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
但真下定决心在一处隐蔽的荒郊野岭开始挖坑了,第一次干这事的几人才发现,这可真是个重体力活啊!
挖浅了,怕遇到暴雨、泥石流或者饿极了的野狗等,再次暴露尸体,那罪就大了;挖深一点吧,感觉没个一两天根本挖不好!
陆离后来等不及,拿着劫匪丢下的柴刀,也加入了挖坑的队伍。
“我靠,本来高高兴兴下山打算发财去的,现在倒好,光顾挖坑了!出门没看黄历啊!”日上中天,陆离抹了一把汗,气得想要摔掉这把铁锈斑斑的破柴刀。
遇到劫匪都没让她动这么大火,实战检验了她的“动漫武器”,她还挺兴奋,现在收拾残局才叫她火大!
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杀了人就跑,要不然做成人肉包子;金庸的武侠世界更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管杀不管埋;轮到她倒好,正当防卫后还要挖坑埋尸!
“真人,我们来吧,你站着放风就行。”
“靠你们俩要挖到什么时候去,天黑都不一定能弄好。”
“那……你用这一把铲刀?这个好挖些。”
“行吧。”
陆离是累得要骂人,而石小川则是急得要哭了。
他来送东西收钱,时间都是定好的。结果先是被劫匪绑了,现在又挖了半天坑。铁匠铺迟迟等不到他回去,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来。
他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找个什么样合适的理由搪塞。遇到劫匪这事肯定要说的,毕竟工钱是实实在在没了,被跑得最快的那个家伙抢走了,但是挖坑埋尸这件事,那是万万不可提的,不然他也完蛋。
只有陈十一最心无旁骛,反正无论是去镇上逛,还是挖坑埋尸,对他来说都一样,主人让干嘛就干嘛。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慢慢拉长……
就在坑挖到齐腰深时,陆离手中的多功能折叠铲突然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
不是石头,那触感不对,像是……
“等一下!”
陆离的心跳漏了一拍,蹲下身,掏出军工刀小心翼翼地一点点扒开泥土。
夕阳恰好在这时把云层染成绯红色,照红了坑里的东西——一节森森的人类腿骨。
她猛地缩回手,平复一下情绪后,再次换了铲子小心翼翼地清理腿骨周围的泥土。
更多的骨头逐渐暴露出来,完整的肋骨、弯曲的脊椎、空洞的眼窝……这是一具完整的人体骸骨。
石小川早就受不住,又爬上去“哇哇”地吐。
陈十一皱着眉,站在陆离的身旁,沉声道:“难怪这里的土比其他地方好挖,原来是有人挖过了。”
骸骨身上压根没有衣物的痕迹——若是单纯腐烂,也会留下些许碎片的,但是没有,一丝都没有。
也就是说这是一具被扒光了丢进来的尸体。
谁会把人扒光了埋尸?
陆离转头去看坑外的劫匪,答案显而易见。
“真人,你看,这尸骨的左手好像攥着什么东西。”
陈十一蹲下身,用颤抖的手掰开那些已经僵硬的指骨,其中两节指骨还被利器砍断了,里面紧握着半截褪色的红绳。
“这红绳,像是给小孩子挂长命锁的。”吐完又继续回来的石小川说了一句,他小时候也有一把用这样的红绳系着的长命锁。
陆离突然想起刚才那劫匪腰间似乎也挂着什么东西。
她默默爬出坑,回到劫匪尸体旁。
夕阳下,清楚可见劫匪腰带内侧系着一截红绳,和尸骨手中的红绳一模一样的编织手法与质地。红绳上面原本肯定挂了东西,只是现在不见了,大概率是被处理掉了。
陆离低头看看陈十一手中的红绳,又看看坑中那具骸骨,最后看向脚边劫匪那张狰狞可怖的脸。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第四十一章 小溪镇
夕阳下,两具尸体——一具新鲜,一具已成白骨——叠躺在同一个坑底。
陈十一站在坑边,朝坑里扔下手中的红绳。
柴刀和铲子再次挥动,泥土纷纷落下,渐渐覆盖了一切。新尸与旧骨,若有未化解的仇怨,就让他们在这冰冷的地底纠缠一世,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吧。
当最后一铲土落下,陈十一用脚踩实了地面,又拖来一些枯枝落叶掩盖痕迹。
风吹过林间,发出呜咽般的声响。
“真人,他会出卖我们吗?”陈十一看着石小川渐渐远去的背影,问道。
陆离淡漠道:“他不敢。”
“他没有动手。”
“他动手埋尸了。”
沉默了片刻,陈十一又问:“真人,我们还出去吗?”
陆离抬头看看山那头的夕阳,半晌无语。真是出师不利,下山就遇劫匪,然后“吭哧吭哧”挖了一天坑,这叫什么事呀!
“去!下都下来了,怎么不去!”陆离最终作出了决定。
“是。”陈十一二话不说,收拾好东西就出发。
也不知道在荒无人烟的破路上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镇子的轮廓。
一条坡道的两侧是参差错落的屋舍,墙灰扑扑的,被岁月晕染出深浅不一的暗痕,像一幅被水渍洇开的旧画。袅袅炊烟中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陈腐气息,水汽和柴火烟气漫了过来。
水是这座小镇的主宰,自山峡间奔出的溪流,在镇口被一道沉默的巨影拦腰抱住,水声顿时从咆哮化为温驯的嗡鸣。沿着堰边,麻石垒砌的河岸便活了过来。
陆离站在刻着“小溪镇”三个繁体大字的门楼前,回身望去。来处是雾气迷蒙的山影,去处也是云层下沉郁的黛青色山影。
她这一路其实都是在沿着山脚赶路,始终没有离开四明山的范围。
山与平原在此角力,而小溪镇,就在这角力的缝隙里,扎下根,喧嚷地活着。
靠得近了,前头传来鼎沸人声。
南宋,她真的来了!
陆离定了定神,与一个个好奇、惊疑、戒备的路人交错而过,朝那片市井喧嚷走去。
“我们先找个成衣铺,换下这身衣服。”陆离说,“你认识成衣铺吗?”
陈十一点点头:“以前讨饭时走到过,在小镇的西面。”
“那我们走。”
“是。”
现在两个人身上的衣裤实在太显眼了,就算小镇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但他们还是很突出。
那些路人看过来的审慎又警惕的眼神,很让人担心他们下一秒会不会去官方举报。
太阳已经完全落入山中,只余些许余晖懒懒地缠在青黛间。
镇上的石板街,顺着水势蜿蜒,青石板被岁月磨得温润,缝隙里沁着永不干透的湿意。
临街的板门次第关闭,铁匠铺的叮当声刺破喧嚣,率先钻入陆离的耳朵,接着是茶肆的招呼、货栈的算盘声。扁担吱呀、吴语软侬的叫卖、铁匠铺断续的敲打,混在一起。
空气里混杂着炊饼麦香、渔肆的腥气,以及若有若无的、从山上带来的林木清气。
转过一个堆着湿柴的墙角,景象豁然铺开。
并非陆离想象中的规整街市,而是一个依山势略平处自然形成的隘口集市。
路面宽阔了些,仍是石板。两旁摊位挤挤挨挨,竹编的箩筐堆着沾泥的蔬菜,粗陶碗里盛着暗红色的酱料,也有摊开的粗布上直接摆着的几把蔫了的药草。不过现在这些摊子,多数都在准备收摊了。
穿行其中的行人,大多穿着深褐或青灰色的短衣,裤脚沾着泥点,步履匆匆。偶有头戴方巾、身着长衫的身影掠过,神色也挺匆忙。
所有人的脸上,都罩着一层薄薄的倦色,仿佛被生活磨砺了棱角,只剩疲惫。
陆离和陈十一的现代衣裤在这里变得更加刺眼,各种各样的打量目光从四面八方投来,粘在两人身上。
得抓紧找到成衣铺换下这身装扮。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不是没考虑过外出的服装,但是商超里面娃衣的品类不全,欧洲古代宫廷的裙子不少,中国的汉服却没有,她没买到。
陈十一带着陆离左突右奔,终于来到了一个卖粗布成衣的摊位。
陆离蹙眉,这摊子里衣服的颜色看起来像屎黄色,完全没有上身的欲望。
她左右张望,在旁边十米开外的门面房里看到了更合她心意的铺子——一间挂着绫罗绸缎的成衣铺。
店家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面皮黄瘦,正低头缝着布料。见门口有人进来,抬起眼,目光在两人身上一扫,又垂下,淡淡道:“小娘子怎的衣衫不整,莫不是遭了难?”
口音浓重,但勉强能懂。甬杭都是一个语系,几百年了,方言之间也就音调不同,还能沟通。
陆离尽量放慢语速,模仿古人腔调:“嗯,北边来的,路上不太平,行李失了,只剩我和小厮两人,想买套蔽体的衣裳。”
妇人没多问,这年月,南逃的“北人”并不稀奇。她抖开一件外层是平纹绢,内絮丝绵的交领袍并一条同色褶裙:“丝绵袍3贯500文,裙子300文。”
陆离直接套在身上试了下大小,刚刚好,保暖度也行。
“再来一套我家小厮穿的。”
听到此话的陈十一默默从陆离的身后走上前,妇人只感觉眼前一黑,柜台的光线都被这个高个子挡住了大半。
她点上了一盏油灯,然后取出一件素净的麻布对襟窄袖衫,一件貉袖,再搭一条深色宽松的直筒宋裤:“窄袖衫80文,貉袖丝绵夹里两贯,直筒裤60文,一共两贯140文。”
“男装不同款的来三套,女装就这套。”
陆离掏出最后一枚金铤,放在了柜台上。
妇人神色诧异,伸手接过,在手里掂了掂,又对着光眯眼看了看上面的字,神色缓和少许:“收你官制的金铤三两,可兑30两白银,折钱90贯,现下一贯铜钱可兑770文省陌,找你19贯320文,稍等。”
“19贯给我折成白银,不然太多铜钱不好拿。”
“好。那你拿好了,这里是十两的银铤一个,五两的银铤一个,一两的银铤四个,”妇人从柜台的抽屉里取了银两出来,然后就埋头数钱。铜钱都是用小绳结分串串好的,三百二十文数起来也很快。
陆离收好银两,对陈十一道:“剩下的钱你拿着。”
“是。”
第四十二章 原来这就是炊饼
“娘子可进里屋换装,外头也备有棚子,这位小哥自便。”
“好。”
陆离施施然去了里屋,抖开裙子,发现款式有点像马面裙,没有橡皮筋,就靠布带固定,丝绵袍也不复杂,同样以系带固定。
这种丝绵并非现代的棉花,而是蚕丝的下脚料。虽然是下脚料,但毕竟也是蚕丝,因此价格不便宜,且为了保暖,填充了很多很多,体积感很强。
陆离这辈子还没穿过这种,在现代要么是轻便的羽绒服,要么是聚酯纤维摇粒绒夹棉服,都不会太重。
“这衣服真重啊!”陆离拎了拎,感觉起码有三四斤,不由感叹了一句。心想下一次她回现代一定定制一些羽绒内胆娃衣,这样就不用穿这种厚重的丝棉袍了。
前些日子她看楼家的人穿的都是带毛的裘衣,这家店铺压根没货,看来这还算不上是一家高档店铺,也就比外面那个摆摊的略好些。
她将现代的拉链外套卷成一团,塞进摊主给的一个布袋里,再改了一下马尾辫,换成了公主半披发,这样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再次和陈十一走上街头时,那些直白的打量少了许多。
陈十一时不时地摸摸身上的衣服,眼眶又红了。这种大宋的本土服装,显然比之前陆离给他的“奇装异服”,更符合他的审美。
街上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地响着:“新漉的菽乳……”
“活鱼,没剩几条了,收摊便宜卖了……”
“香烛,山神庙里开过光的香烛……”
陆离走到一个卖馒头的摊子前,摊主揭开草盖,热气腾起,后面是一张被生活磨砺得异常粗糙的脸:“两文一个炊饼,来一个吗?”
“来三个。”陆离示意陈十一付钱。
陈十一掏出新鲜收好的六文钱递给摊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陆离从油纸袋里拿了一个馒头,掰开看了看,偏头再次确认:“炊饼?”
“昂!童叟无欺,白面的炊饼!”摊主挺了挺胸膛。
陆离“呵”了一声,暗道,原来武大郎卖炊饼,卖的就是馒头啊!
她以为的炊饼等同于兰州拉面里面的那种白饼,万万没想到在大宋居然就是馒头!
“我就要一个,剩下两个给你。”
“谢真人赏。”
两人继续在街上晃,天色渐暗,烛火亮起,许多摊子都收了,人声渐渐退去。
明州原来从古至今都没有夜生活啊!
须臾,两人来到码头边。
深秋了,脚夫依然赤膊,浑身都是遒劲的肌肉,喊着号子,将山里的毛竹、木排卸下,又将平原的稻米、盐包装船。
水门吱呀开合间,完成了吞吐。
“那边贴着什么?”陆离左看右看,看到了码头榜文墙上贴着一张写满字的纸。
她靠近几步,借着码头飘飘荡荡的烛火看清了纸上工整的楷书。
这是一张官方告示,大抵是劝谕农桑、申明禁约之类,落款处是“知鄞县事”史彦,钤着方印。日期处,赫然是“绍兴十四年五月辛卯”。现在南宋这里都农历十月了,这告示的纸和墨均磨损严重,看来是贴了几个月没更新。
绍兴十四年,也就是公元1144年。岳飞早已死在风波亭,宋金和议已成,双方停战,东南一隅,暂得喘息。
而陆离脚下的这片土地,远离烽火前线,秩序井然,一切都在悄然复苏着。
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站在南宋土地上的实感。
张氏铁匠铺,粗大的烟囱早已歇了炊,只有余温尚在空气中隐隐浮动。
石小川拖着仿佛灌了铅的双腿,终于挪到了“张氏铁匠铺”那扇被烟火熏得黝黑的大门前。
他身上的纸裘沾满了泥土和草屑,脸色苍白,眼神里藏着惊魂未定的恍惚,以及一丝不易察觉的沉重。
“哎哟!小川!你这死小子终于回来了,你跑哪儿野去了?!”炸雷般的嗓音响起,率先发现他的是师兄张猛。
张猛身材魁梧像半截铁塔,正在院角收拾打铁的家伙什,见到他,立刻直起腰,铜铃大的眼睛瞪了过来。“师父一早就让你去山神庙送货收钱,你这太阳都落山了才滚回来?皮痒了是不是?”
这一嗓子,把铁匠铺里外的人都惊动了。
师父张铁匠撩开里间的门帘走了出来。
他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糙汉子,脸庞被炉火映得黑红,川字纹深刻,一双眼睛锐利得如他锤炼的刀锋。
见了石小川他没有立刻喝骂,只是上下打量,眉头慢慢锁紧。
师娘石氏也擦着手从后厨转出来,脸上带着关切:“小川,这是怎么了?弄得一身脏,脸也白煞煞的,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事?”
铺子里帮忙的两个短工,还有隔壁听到动静探过头来的杂货铺掌柜,目光都齐刷刷地落在了石小川身上。
石小川感觉喉咙发干,心脏在胸腔里擂鼓。他不敢看师父的眼睛,垂着头,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在埋尸坑边就反复咀嚼过的说辞。
深吸一口气,再抬头时,脸上挤出了恰到好处的后怕和委屈,正要开口说话,被张铁匠忽然打断:“跟我到里间来,走了一天,先吃饭。”
“师父!”石小川心一热,猛然抬头,在见到师父那双锐利的眼睛时又心虚地低下脑袋,“是……”
他跟着张铁匠和石氏一起走进了里屋,收拾好家伙什的张猛也走了进去,杂货铺的老板见没有热闹可看,又回到了自己的铺子里,准备打烊了。
铁匠铺的里屋内,石氏快速给石小川递上了一碗青菜年糕汤:“今日做了年糕,晚饭就吃年糕汤,这一碗是特地给你留的,你快吃。”
“师、师娘。”石小川眼泪汪汪地看着石氏。
对方不仅仅是他的师娘,还是他的堂姑咧,“我……”
“先吃饭,吃饱了再说。”张铁匠拿起一根烟杆敲了敲,再一次发话打断了石小川。
“哦。”石小川把脸埋在碗里,在师兄、师娘以及师父的注视下,“呼噜、呼噜”吃得飞快,
石氏忍不住提醒道:“不急,慢慢来,吃年糕要细嚼慢咽,别噎着了。”
“嗯。”
张铁匠不说话,余光落在石小川沾了些可疑痕迹的腿边。
第四十三章 上去敲个门
这一天石小川倒并没有饿着,甚至可以说饱了口福。中午的时候,陆离分了很多饼干和肉干给他充饥。
这年头肉干很稀罕的,石小川虽然身在铁匠铺,但能吃肉的日子也不多。至于装在一个奇怪大袋子里的压缩饼干就更稀奇了,石小川怀疑那是贵人家的高级货。
只是可能因为心虚,面对眼前这碗青菜年糕汤,他还是吃得狼吞虎咽,好像饿了一整天似的。
片刻后,一碗青菜年糕汤就下了肚。
他放下筷子:“我好了,我去把碗筷洗了。”
“用不着你,现在你可以说说了,让你去山神庙收的钱呢?”
“师父、师娘、师兄,”他声音有些发颤,不是全装的,“钱……钱没了。我……我回来的路上,在……在山脚下的废弃官道那边,遇……遇到劫道的了!”
“什么?!”张猛一个跨步上前,抓住石小川的肩膀,“劫道的?你人没事吧?”
钱是小事,张铁匠更在意信誉,但张猛最先关心的还是人。
张铁匠的目光更沉凝了,他挥手示意张猛稍安勿躁,沉声问:“仔细说,怎么回事?几个人?你怎么脱身的?”
石小川咽了口唾沫,按照想好的“半真半假”剧本,开始叙述:“就……就两个人,蒙着脸,拿着把豁口的柴刀,从林子边突然跳出来,把我……把我拽了进去,用绳子捆了,扔在一旁。”
他撩起袖子,亮出手腕上的红痕。这实打实勒得近乎见骨的伤痕,大半天过去了,非但没好,反而变得越发狰狞,立刻增加了可信度。石氏低低惊呼一声,连忙上前查看。
“然后呢?”张铁匠追问。
“然后……然后他们说还要继续埋伏,说打听好了今天进山神庙里上香的人里有肥羊。他们在道旁一动不动地埋伏了好几个时辰。我趁他们不注意,就在石头上拼命磨麻绳,拼命磨、拼命磨。”
“磨断了吗?”张猛着急问。
“就快要磨断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人,但不是他们等的肥羊,应该是他们的同伙。”石小川努力让描述生动起来,“后来的那个背着个包袱,鼓鼓囊囊的。他们一开始低声说话,我也听不清,后来不知怎么,就吵了起来!”
他顿了顿,观察着众人的反应,继续道:“好像是因为……分赃不均?先来的那个嫌后来的拿多了,后来的却说全是靠他……三个人越吵越凶,最后就打起来了!”
“打起来了?”张猛听得入神,忍不住插嘴。
“嗯!”石小川重重点头,脸上露出心有余悸的表情,“打得可凶了!拳打脚踢,还动了柴刀!我吓得缩在草丛里,一动不敢动。他们只顾着厮打,好像都打红了眼,流了好多血,根本没注意我。”
屋里顿时响起倒吸凉气的声音,石氏赶紧念了声佛。
石小川说到这里,语速加快,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就在这个时候,麻绳终于被我磨断了,我赶紧头也不回地拼了命地跑……钱……钱也没敢回头找。”
说完,他低下头,满脸愧疚:“师父,对不起,我以后会多干活的,一定把被抢走的钱挣回来。”
张铁匠没有说话,而是紧紧盯着石小川的头顶。
石小川不敢抬头,怕自己的眼睛泄露秘密,手心里已经全是冷汗。他知道师父是见过风浪的人,心思缜密。
半晌,张铁匠才缓缓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那边山神庙原本荒废已久……确实不太平,前些年也出过事,死过一个给孩子祈福的男人。你能囫囵个回来,算是祖宗保佑。”他拍了拍石小川的肩膀,“钱被抢了就抢了,以后再挣,人没事最重要。”
张猛重重拍了一下石小川的后背,力道之大让他踉跄了一步:“好小子!命够大!吓坏了吧?”
石氏已经心疼地拉着他往屋里走:“快进来,洗把脸,换身衣裳,看看这手腕勒的……阿弥陀佛,真是吓死人了。”
“姑姑……”石小川被师娘拉着,机械地移动脚步。
他感受到师父的目光似乎还在他背上停留了片刻,那目光像是能穿透皮肉,看到他心底埋藏的那个血腥的秘密,以及那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眼神冷静得可怕的“救命恩人”。
他知道,暂时过关了。
这个半真半假的故事——真实的遇劫、捆绑,虚假的劫匪内讧——听起来合情合理,掩盖了那两个奇装异服的存在,也解释了迟归和身上的痕迹。
但当他用热水擦脸,看着水里自己苍白惊惶的倒影时,手腕上的刺痛和掌心仿佛还残留着泥土的冰冷触感,都在提醒他:有些事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
那个下午,那个山林,那两个奇装异服的人和匪徒尸体以及被挖出来的白骨,都成了他必须背负的隐秘。
以后睡觉都不敢说梦话了!
铁匠铺炉火的温暖,一时半会儿都驱不散他骨子里渗出的那丝寒意。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必须在师父师兄面前扮演好这个受惊但幸运的学徒。
“张氏铁匠铺。”
逛的差不多了正带着大包小包准备离开的陆离,忽然听到一串铁环撞击声,抬头一看,牌匾上却正好写着张氏铁匠铺。
宋代百工杂役,各以器物为标识,倒是很形象。铁匠铺前挂一串铁环,不识字的人一看都知道这铺子是干嘛的。
陈十一不识字,但是也明白这是哪里,不由眉头微皱,想着白天的事,不免有些心事重重。
陆离嘴角一挑,对陈十一道:“你上去敲个门。”
“啊?”陈十一正想着他们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了,未料主子竟然反其道而行之,居然还要他上前敲门!
“怎么,有问题?”陆离偏头看他,夜色下,有些神色莫名。
“没、没有。”陈十一连忙走上前拍门,“店家,店家在吗?”
“谁啊?晚上都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哪有生意送上门不做的道理,开一开门吧,省得我们多跑一趟了。”
“吱呀——”
在陈十一孜孜不倦的敲门声中,铁匠铺的门到底还是打开了。
第四十四章 此风水之术
前来开门的石小川,一见到陆离笑意盈盈的脸,顿时吓得目瞪口呆。
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人居然敢跑上门来。难道他们不怕杀人埋尸的事情暴露吗?说到底,他也只是帮助埋尸,人可不是他杀的啊!
“你……你……”
陆离莞尔道:“怎么堵着门?生意不做了?”
陈十一上前一把推开石小川,为陆离开出道来。
陆离从容迈进铁匠铺,迎面又见到了一个虬髯大汉。
“小川,门口是谁?”声音像洪钟一般,中气十足。
在南方,这样的大汉可不多见,楼镒那位护卫秦戈,算是她目前为止见到的最高大健壮的宋人了,但脸也是很纯粹的江南人长相。而眼前这一位可能因为常年接触炉火的关系,不仅高大魁梧,脸庞也充满了北方人的粗犷。
“入夜了,两位还拍门不止,有何了不得的急事?”
陆离微微一笑:“山里人不容易,难得来镇里一趟,要买些农具。”
“就为这?敲门敲得跟打劫似的。”张猛吐槽了一句,一指堂屋的角落,“农具都在那,你们自己看吧。”
陆离对陈十一道:“你去挑几样。”
“是。”陈十一不知道陆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那不重要,反正主子让干嘛就干嘛。当下便默默上前,挑了江东犁、六齿铁搭、镐、方耙、钹镰和钩镰等六样农具。
张猛见此奇怪道:“你们这是什么农具都没有,才要开始买啊?外地来的?流民?这十里八乡可没有荒地,最近也没听到哪里有卖地的。”
在此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地界,就不可能有无主的荒地,就连附近的山坡都被开发成梯田了。至于卖地的败家子倒不是没有,但市场上若是真出现了土地买卖,必定会引起广泛讨论。作为信息最流通的铁匠铺一员,张猛表示最近没有听说。
陆离没想到这糙汉居然还挺细心,但她显然并不想为他答疑解惑。只施施然走上前,拿起陈十一挑出来的六齿铁塔看了一眼,摇头评论:“太差。”
接着又拿起方耙,还是一句“太差”。然后是江东犁、镐、钹镰、钩镰,都没逃过一句“太差”的评价。
她每评价一次农具,张猛的脸色就难看一分。等她全部点评完,后者脸色已然涨成了猪肝色,拳头捏得咯咯响。
“你二位到底是来买货的,还是来找茬的?这也差、那也差,你倒是有本事拿出些好的来!要是比我们铺子里的农具好,我就叫你一声爷爷!哦不,奶奶!”
“叫奶奶就算了,我并不想要那么大的孙子。”陆离神色淡定地从袖筒里抽出军工刀:“你看这把刀比之你这铺子里的东西如何?”
这是一把造型简洁奇异的短刀,胳膊大小,刀身是哑光的,毫无装饰,却布满一种奇异而规律的纹路,像层层叠叠的微缩波浪。光线流过,竟似活物,毫无寻常铁器的笨拙。
陆离拇指轻轻一推,“咔”一声轻响,一抹慑人的寒光便弹了出来。
张猛的嗤笑僵在脸上:“我的娘咧!这是灌钢打造的吗?别是中看不中用。”
“那你试试到底中用不中用。”陆离将刀柄调转,递向张猛。
他将信将疑地接过,入手只觉一沉——也不知道是生理沉还是心理沉。犹豫了一下,抓起旁边一根准备做锄柄的硬木柴,挥刀斜劈。
没有预想中的滞涩与撞击声。只有“唰”一声极轻的响动,像是快剪裁开厚布,木柴应声断为两截,断口平滑如镜。
张猛瞪大了眼,不信邪地又抓过一块废弃的厚牛皮。刀刃切过,牛皮无声分为两片。
铺子里一片死寂。
石小川以及里屋听到动静走出来的其他几位学徒,所有人的目光都粘在张猛手中的短刀上,目不转睛。
“用这个试试。”张铁匠不知何时也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块打废的旧马蹄铁,那是铺子里能找到的最硬、又不会令人心疼的东西。
张猛接过马蹄铁,摆好位置,深吸口气,双手握柄,低喝一声全力劈下!
“铛——!”
一声截然不同的、清越到刺耳的金铁交鸣炸开!
火星迸射!
马蹄铁被生生斩开一道深深的豁口,而更让人心惊的是——那把短刀的刀刃,竟然完好无损!
只有张猛被震得发麻的虎口,证明着刚才那一下有多结实。
“这不可能……”他喃喃道,“就算是鄞县城里的官炉行老,也没这个本事锻造这样的刀哇!”
一边说,一边颤抖着伸出手指想去摸那刀刃。
“别碰。”陆离轻声制止,从他手中取回军工刀。
陈十一这样不懂行的,对陆离手中的这把跨时代科技刀,反而没有什么感觉。但对于铁匠铺众人来说,这把军工刀,简直神兵利器!
就好像你不学物理,只知道杨振宁娶小娇妻;学了物理,你才知道他多么深不可测、遥不可及。
石小川白天的时候,心神全被“杀人埋尸”占据,无心其他。此时此刻,见此情景,也跟其他学徒一样震惊。
“这刀……”张铁匠干涩的声音响起,上前一步,川字纹皱得更深了,那双被炉火熏得锐利如鹰的眼睛,死死盯住陆离手中的刀,“这绝非普通捶打所能成。这钢……这钢火……”
他猛地抬头,目光如炬射向陆离:“敢问小娘子,究竟是何方神圣?”
陆离“咔”一声合上军工刀,刀身摄人的寒光瞬间收敛。
她知道,火候到了。
“刀再好,终是死物。真正神奇之处乃是炉火,而炉火之魂,在于风。”
石小川喃喃地接话:“鼓风机。”
这个时期的南宋,不仅有灌钢法,还有水力驱动的器械,当然也有鼓风机。那些官营的大作坊内,甚至已有了水排。
水排就是利用水力驱动连杆机构,带动木扇或皮囊进行连续、稳定的鼓风。此物完全靠水力,节省了巨大人力,可以驱动大型炉灶,用于铸造大型钟鼎、钱币或批量生产兵器,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鼓风技术。
这项技术由东汉杜诗发明,在唐宋时期得到完善和推广。到了注重军备和商贸的南宋,官营冶铸作坊当然也继承并发展了这种高效设备。
千万不要因为大宋弱,就以为宋人不重视军事。实际上宋代是中国古代钢铁技术的巅峰期之一。
宋金绍兴和议虽达成,但大宋每年都要称臣纳贡,虽暂时安定,面对北方强敌,哪敢放松,对武器装备的质量要求自然也是极高。
第四十五章 我不止这点本事
陆离听到了石小川的话,瞥了他一眼,笑道:“不仅仅是鼓风机的问题,还事关风水。”
她的人设是有点道行的“真人”啊,怎么能纯科学呢!必须带点玄幻色彩,就算是普通的鼓风机,她也能吹出花来。
“观这铺子,前堂聚气,后庭却泄风。炉火乃金气之源,鼓风是其魂。魂气不畅,则金气不纯,锻打之物,终是凡铁。”陆离顿了顿,环顾周遭,缓缓吐出四个字,“风水有碍。”
“风水?”张铁匠锐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将信将疑的精光。
这年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头百姓,谁不对这玄之又玄的玩意儿存着几分敬畏?
何况说话的这一位确实与众不同。
从看到陆离和陈十一的第一眼起,张铁匠就注意到了太多不同之处。倒不是一个小娘子不带丫鬟带着小厮令他诧异,而是他们主仆身上的衣服褶皱新得完全不像是穿过的样子,脚上的皮靴也是奇奇怪怪,绝不是寻常式样。
陆离俯身捡起地上一块炭,在一旁的磨石上画了起来。
线条简单却精准,一个长方木箱,内嵌一块严丝合缝的木板,边缘裹以皮革,前后各设活门,又与一根推拉杆相连。
“此乃‘天地交泰往复风枢’。看似木器,实可引动地火天风,贯通一气。”她指着草图解释,“旧法皮囊,一吸一呼,气息有断。此新枢,推则前门闭而后门开,风入炉;拉则后门闭而前门开,新风续入。往复之间,气息连绵不绝,如江河奔涌,无有片刻停歇。炉温可臻极高之境,化铁如泥,去杂存精,所得非铁,近于钢矣。”
天知道陆离这些天在山中隐居看了多少本工具书。穿越三大神书之一的《军地两用人才之友》是必看,明代宋应星集大成的工艺百科全书《天工开物》,她都翻烂了——夸张手法,电子书翻不烂。
为了在南宋打开一片天,陆离看这些资料比看考公的卷子还积极。
此时就正好文绉绉地拿出来装逼。
张铁匠盯着那草图,眉头紧锁。
他是世代打铁的行家,虽不识几个字,但对鼓风的重要性了然于胸。陆离所说的“气息连绵”,他略微一想,心中便是一震。
这法子……似乎真能成!若真能不断风,炉子里的火……
“此物打造不难,关键在尺寸贴合,皮革密封。我可口授要领,你一试便知。”陆离继续抛出诱饵。
“贵客想要什么?”张铁匠看着陆离问,彻底收起轻视,再也不拿她当个寻常小女娘了。此时只觉得她浑身都散发着自信和从容的光,巾帼不让须眉。
陆离往后退了一步,笑:“我要技术入股。”
“技术入股?”张铁匠沉默了,对于陆离说的这个概念他有点陌生,但也不是完全一头雾水。
因为此时的南宋,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技术入股条例,但是在市场上拥有特殊技能、管理才能或销售渠道的人,以其“人力”作为资本入股,参与利润分成,这在商队与店铺经营中十分常见,属于实践大于理论了。
只是,自己的铁匠铺世代都只属于他们张氏,要不要让人以技术入股,张铁匠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空气沉默了一段时间后,陆离干脆地起身道:“既然贵铺还拿不定主意,那我们就改日再谈吧。”
正欲抬脚出门,忽又道:“哦对了,我也不只是改风水增加炉温这点本事,还有炼丹的下脚料——淬火液,绝对比市面上任何淬火办法都高一大截。”
她晃了晃手中的军工刀,又给了陈十一一个眼色。后者立刻掏出自己拿着的、已经用枯草树叶擦干净的折叠铲,在张铁匠眼前晃了一晃。
就在两人前后脚迈出铁匠铺大门之时,一声“慢!”紧随而来。
陆离回眸,淡定地看着张铁匠:“想好了吗?”
张铁匠看着陆离笃定的眼神,又低头琢磨那前所未见的“风枢”草图。
对于铁匠而言,更高、更稳定的炉温,是梦寐以求的东西。那意味着更少的燃料、更快的效率、更优质的产品,甚至是……尝试锻造一些以往难以企及的材质的可能。
在大宋,官方的弓弩院、器甲所和民间匠坊竞争激烈,对铁器性能的追求达到极致。
张铁匠也不愿意一辈子在小溪镇经营一家小铁铺,勉强混个温饱。
而且她说还有独家淬火液,他们店里现在的淬火办法也是秘方——童子尿。他知道每个铁匠铺都有自己的独门秘籍,陆离这么说他一点都不怀疑,最重要的是干货就摆在眼前——那亮晃晃的短刀和铲子,非高技术的铁匠根本锻造不了。
这是一个摆在眼前的绝佳机会,他不可以错过!挣扎只在几个呼吸之间,对技术的渴望压倒了对陌生人的疑虑。
“成交!三七分,你三,我七。”张铁匠拍板,“淬火液的秘方交给我。”
陆离灿然一笑:“那仅仅入股这小小铁匠铺还不够,我会直接给你成品。但风水可以现在立刻改,不过不是三七分,而是四六,你六,我四。”
“好,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上好松木板,韧革,些许铁料做活舌与连杆。”陆离毫不犹豫地列出清单。
对于在南宋先往哪边发力,她是有计划的。跟世家大族搭上关系的路已经铺好,现在就是往民间发展的第二步了。
铁匠铺在南宋跟军工厂没有区别,只是民间不允许私自打造兵器罢了。但只要技术提上,那么往军工转型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陆离早就想好有机会就要开一家铁匠铺,今天凑巧又救了个铁匠学徒,还跟对方一起埋了尸。那么入股对方所在的铁匠铺,把对方的利益绑在自己的船上,就是一举两得之事。
陆离可不信什么诺言,现代有法律束缚的合同条款都有人不当一回事,更不要提纯靠人品的事了。说到底,杀人的也不是那小学徒。
当司马懿指着洛水发誓之后,承诺就一文不值。魏晋以降,凡禅代者皆效司马氏,而忠信扫地矣。
陆离不信任何人。
连陆余说过的话,都会因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改变,这世上还能有谁比陆余更值得信任?
第四十六章 大王回山了
陆离说的那些材料,张氏铁匠铺里正好有现成的。张铁匠当即就带着几个学徒叮呤当啷忙碌起来。
陆离就负责在一旁指点江山,有些关键处也会亲自动手演示。张铁匠则发挥其老匠人的精湛手艺,带着学徒刨平木板,鞣革裁切,锻造小巧的铁制活门与合页。
过程中,陆离不断强调“密封”、“顺滑”、“往复无滞”,并将这一切都包装在“藏风纳气”、“枢机流转”的风水话语之下,誓把“得道真人”的人设保持到底。
陈十一频频看向外头,月亮越升越高,天色也越来越晚,他很担心走夜路不安全。
他这个担心也不是多余的,毕竟大白天两人都能遇到劫匪,更不要说是晚上了。
“真人,我们还回去吗?”终于,陈十一开口打断了兴致勃勃的陆离。
陆离这才反应过来,此时都快要深夜了。
“今日天色太晚,两位若是不嫌弃就在张某院子里借宿一宿。这位哥儿可与我那不成器的徒儿小川同住,另有一间空厢房可供陆娘子休息。”眼看成功在即,张铁匠十分不舍得陆离现在离开,当即提出留宿建议。
陆离想了想,最终还是婉拒了。
她受不了南宋寻常之家的卫生,别说铁匠铺到处都是铁沫子的味道,就是他们那不知道多久没洗一次的长头发,也挺令人害怕。
谁敢在外面瞎住啊,万一枕头上有个头虱啥的,她不得疯掉。
“事情也不急于一时,今日就到此为止吧,我明日再来,正好也该补上一份契约。”打定主意后,陆离当即带着陈十一转头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张铁匠眼看是留不住人,便对屋子里最魁梧的张猛道:“阿猛,拿上你的大铁锤,送陆娘子一段,夜路怕不安全。”
陆离淡淡一笑,也没有很坚决地拒绝。
她知道对方并非是为了护送她,更多的还是想要知道她的去处罢了。只是这点信任还是可以给对方的,陆离也不担心张猛耍花招。
在夜晚,她可是有强力武器的啊!
那原本的野外探险头灯,经过线性缩小后,如今只能拿来当腰灯。最强那一档的瞬间强光,在黑夜之下能让人短暂失明——虽然没有她床头放着的专门的强光手电筒那么厉害,可以造成永久性的伤害,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已经是降维打击了。
越夜越凶猛!
走出镇子,又往前大约一里地后,陆离对张猛道:“就送到这儿吧,天色已晚,不用多送了,后会有期。”
张猛拍了拍胸脯道:“天黑路凶,我就送你们到家才放心,有我在,劫匪不敢出现。陆娘子你不知道,山下晚上不安全,躲在里面的流民多得很,落草为寇可凶狠了。今日我家师弟走这条路还遇到劫匪咧,把给山神庙里干活的工钱都抢走了。”
陆离淡淡道:“我们有自保之力,张兄无需担心。”
说完看了陈十一一眼,后者心领神会地拿起多功能铲就给了路旁一丛灌木狠狠一铲,直接给灌木丛削了顶。
“……”张猛惊讶地张了张嘴,停下脚步,片刻后才感叹道,“好猛的钢!”
“这下你可放心了?”陆离歪着脑袋笑。
“放心,放心了,那我就送到这里了,后会有期。”张猛脸颊抽动了一下,暗道:到底是要我放心还是要我放行啊?
“后会有期。”陈十一抱拳回礼,目送张猛转身往回走之后,他才快步跟上陆离。
陆离没有点亮腰间的灯,这里的电量要留着当武器的。今夜有星星和月亮,凭借月色也能认清路。
“真人,那个石小川看来是没有出卖我们。不过我总觉得他师傅一直盯着我的鞋子瞧,他是不是瞧出了什么?”
“能在码头边开起来的铁匠铺,当家的铁匠必定不是寻常人,有点眼力也很正常。”陆离淡然道,“大家上了一条船,正要他们厉害些才好。暴雨梨花针呢?拿出来,时刻准备着。”
“是!真人,这个武器给你防身吧。”
“不用,我有更厉害的。”
比起准头不太行、只能发射一次、射完就得重新装填的暴雨梨花针,显然还是能瞬间致盲敌人的强光“腰”灯更好一些。最重要的是暴雨梨花针到了这个世界变得很重,陆离拿着嫌重!
好在回去的路上还算顺利,并没有再次遇到劫道的。
在这个贫瘠的世界,夜盲症的人很多的。晚上赶路的人眼瞎,劫匪又何尝不瞎。
两人再次回到山脚下时,夜色下,披着迷彩布的无人机已经完全与山林融合一体,凭肉眼根本分不清。最终还是陆离的蜘蛛侠吐丝器立大功,靠着顶端的磁铁找出了无人机。
随着无人机轰鸣声响起,陆离和陈十一带着大包小包坐进吊篮内,朝着山中的木阁飞去,眨眼就消失在地平线。
就在他们刚离开后不久,一直埋伏在附近的王二狗才捂着嘴,战战兢兢地从一棵树后面走了出来。
今日逃走后,他跟王四都觉得瘸子是凶多吉少了。但对于要不要回头找他这件事上,两人出现了分歧。
王四觉得不用,大家本来就是烂命一条,拦路抢劫更是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的事情。死了就算自己倒霉,十八年后说不定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跟王瘸子关系相对亲近些、关系还没有出五服的王二狗,就主张回去看看。哪怕不能报仇,起码也给收个尸。
最终的结局就是两人因为意见不一而分道扬镳。
天黑后王二狗返回白天的打劫现场,虽然没有找到瘸子的尸身,但是意外捡回了他那件还没有被完全烧坏的衣服。
裹上后竟觉得比之前还暖和了些,这并不是他的错觉。白天陈十一为了灭火狠狠拍过衣服,正好误打误撞把里面本已结成铁块一样的柳絮、乱麻拍散了,保暖度自然就提升了,类似“捣寒衣”。
就当王二狗裹着破寒衣四处游荡之时,又意外遇上赶夜路的陆离和陈十一。
第四十七章 带你玩个自由落体
回忆起白日里陆离那神出鬼没的点火手段,仅剩一人的王二狗当然不敢现身,慌忙躲了起来。也因为此,他亲眼见到了两人坐无人机的场景,吓得他差点当场就尿了。
一直到他以为“妖怪”飞远之后,才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撒丫子狂奔。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大不妙的情况出现了。那天空中原本远离的“嗡嗡”声,忽然又变得重了起来,而且还有一道诡异的光从天而降,把他罩在里面,令他无论往哪儿躲,都无所遁形。最终吓得跪倒在地,不住磕头。
陆离坐着无人机起飞后不久,便因为居高临下,看到了尾随的王二狗。
当即操纵无人机又飞回原地,悬停于空中,从腰间拆下头灯,打开电源射地上的王二狗。
这感觉就像是在黑暗中玩弄一只无头苍蝇,看他在光圈里团团乱转,十分有意思。
一直到王二狗后来只会磕头,再也不敢乱转,陆离才降低悬停高度,饶有兴致地开口道:“你胆子不小嘛,居然敢跟踪我?”
“不敢,不敢,小人不敢!神仙娘娘饶命!”王二狗磕头如捣蒜,根本不敢抬头直视。
被神奇的光圈罩着,他半条命都吓没了,哪还敢有别的念头。
正磕头磕得头昏眼花之时,眼前忽然落下一根东西,吓得他大叫一声,后弹着摔倒在地。
因为直射灯光的缘故,王二狗这才看清楚,那落下来的东西,仿佛是一根绳子。
“拿起绳子绑在自己身上,尤其是四肢,绑牢一点。”陆离俯瞰着命令道。
王二狗不敢违逆,战战兢兢爬起来,乖乖用这条奇怪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绳子在自己的身上缠了几圈,狠狠打了好几个死结。
如果是白天,他可能会逃。但夜晚放大了他的恐惧。奇怪追着他跑的天光和飞在天上的怪物,令他浑身发软,根本生不起反抗的心思。
陆离看他绑好了,就操纵无人机垂直上下飞了几次,吓得他失声惨嚎。
确定绑的绳结的确很牢靠之后,陆离才操控无人机按原设定路线飞进山林,飞回楼阁。
也就是无人机的速度够快,如果再慢一点,王二狗估计不是被吓死,就是直接被绳子勒死。
当无人机停在楼阁门前时,王二狗早已瘫软成泥,浑身散发着尿骚气——不用说,这次是真的吓尿了。
自从起飞后就一直缩在吊篮角落里的陈十一,状态也没有太好,他还是有些恐飞。
陆离适才上上下下玩弄王二狗的同时,把陈十一也吓得够呛,等于被迫玩了几次自由落体,魂都要吓没了。只是他相对能忍,没有叫出声而已。
当他爬出吊篮时,脚都是软的。
陆离抱着一听到她回来的动静就像炮弹一样冲进她怀里的小老虎,看着陈十一的模样叹道:“你还得多练练,以后我们上下山都要飞行呢。”
“是……”陈十一话都说不利索,胡乱答应着。
陆离摇摇头,说道:“你缓一缓,缓够了,给我把这个人刷干净了拎进来。”
“是……”
“走了,绵绵,想我了没?”陆离也不拿东西,直接抱着小老虎就进屋了。
反正现在有“田螺小子”在,这种收拾整理的事情,当然是交给他喽。
“奇怪,今天怎么感觉山林好像特别安静。”陆离走进木阁大堂,感觉到了些许不一样的味道,她使劲嗅了嗅,“什么味道啊?”
又抱着绵绵闻了闻,还是觉得古怪。
明明空气里有一股很浓郁的虎味,但凑近了小老虎的肚皮,却又不明显,只剩一点儿奶味。
“嗷呜~”绵绵似乎是不满意陆离的磨蹭,拿肥大的肉掌轻轻拍了一下陆离的手,好似在催促。
“好啦好啦,你别急,这就帮你泡奶。”
她想着离开了一天,深夜才回,绵绵的奶粉都断顿了,肯定着急。但是没想到给它泡好奶,喂到它嘴巴时,小家伙却不像平时那么猴急,一副懒洋洋并不是很想喝的模样,边喝边玩。
“嘿,现在连奶都不爱了呢?”陆离失笑,但随即又微微蹙眉,一个念头忽然跳入她的脑海里。
“我说,不会是你妈妈来看你了吧?!”陆离豁然站起身,望着楼梯的方向顿了顿。
她心里在计算着母老虎躲在楼上的可能性,最终觉得应该是零。
就算母老虎真来过,也不可能选择它不熟悉的楼房,要待也只会去边上的树林里。
即便如此,陆离上楼时还是小心翼翼的,手里抓着一把从张氏铁匠铺拿回来的六齿铁搭。万一真有虎,起码也能吓它一吓。
好在最后证明是虚惊一场,宽敞的二楼一览无余,并没有老虎踪迹。
陆离打开手机,连通监控,调快速度查看她离开的一天里发生的事情。
视频播放过半时,画面外传来了一声虎啸,绝不是绵绵的奶音,而是真正的丛林之王的咆哮。
绵绵听到这声虎啸很兴奋,原本在门前空地上追自己尾巴玩的小家伙,登时就跑进了树林里,很快跑出了监控画面。
“还真的是虎妈找上门了啊……”陆离摸了摸下巴,虽然她没有在监控画面里看到母老虎的身影,但是听到了虎啸以及虎啸之后绵绵的反应,基本也能确定了。
“哎,绵绵啊绵绵,既然今天你妈妈都来找你了,你为什么不跟着它走,还留在家里等我呢?”陆离揉了揉小老虎的脑袋,用仿佛能与它交流的语气说了一句。
小家伙的毛一天比一天硬,撸着的感觉跟猫咪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很舒服,就好像在给手心按摩一样!
被陆离撸着,小老虎很受用,配合地眯起眼,把脑袋凑得更近。
“小家伙,你是不是享受惯了投喂,所以妈妈来接你,你也不走了?嗯?是不是这样?”陆离揉着小老虎的脑袋。
绵绵当然是无法回答陆离的,只是陆离自己已经断定这就是事实了。
“有你在,我这儿都被成年虎盯上了,你说还能不能留你?啊,能不能留?你自己说。”陆离像抱小孩一样抱起绵绵的两只前肢,把它提起来,自言自语个不停。
“嗷呜~”绵绵又回应了它一句,仿佛真的能听懂。
第四十八章 扬州居然是前线
就在陆离看着监控、撸着小老虎之时,陈十一在楼梯口喊:“真人,贼人洗干净了。”
“哦,那上来。”
二楼的空间跟一楼大堂是一样的,陆离拿来当卧室的区域不过只是小小一隅,边上她再隔个十间八间房都不是难事。
听到两人的脚步声,陆离搬了一张凳子,抱着小老虎走到大堂正中间的位置。
待两人踏上二楼的地板之时,陆离已经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小老虎绵绵就趴在她的膝盖上,歪着虎头打量着新来的人。
王二狗此时身上穿着的是今日陆离新给陈十一买的衣裤,后者是很不情愿的,这都是新的,他自己还没有穿过呢!
但是没办法,这家伙自己的衣服裤子破的破、骚的骚,总不能让他带着尿骚味或者光着身子面见主子,陈十一只好忍痛割爱。
陆离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王二狗,跟陈十一一样,这也是个瘦麻杆,明显的营养不良。方脸阔面、五官平平,唯一可取之处大约就是身高了。此时正心虚地跪趴在地,一双眼眸胆怯地垂着,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小……小的叫王二狗,原是扬州人士,前几年在扬州活不下去了,逃荒南下,一路到了明州。”
“扬州逃荒来的啊。”陆离感叹,扬州啊,居然也出现逃荒人了!
她知道这几年的扬州可不是“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扬州,而是辛弃疾笔下“烽火扬州路”的扬州,处于烽火前线,今年签了停战协议刚停战不久。
俗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哪怕是鱼米之乡的扬州,在乱世也养不活其子民。
哎,这该死的弱宋,居然连扬州这样的地方都能变成前线!
“继续说,这一路,你们杀了多少人?”
“小……小的没敢……”
“呵呵,废弃官道旁的山林内向西三百米处,一棵山楂树下,你再好好想想。”陆离冷冷一笑,“我不喜欢人骗我,想清楚了再回答。”
“是……是……小的不敢。”王二狗把头垂得更低了,“但小的真的没杀人,人、人都是瘸子杀的。”
“你抬起头。”
“是、是。”王二狗胆颤心惊地抬头,瞥了一眼璀璨灯光中的陆离,心一慌,赶紧又垂下眼。
陆离默默盯着这张平平无奇的脸片刻,又开口问:“白天逃走也就逃了,为什么晚上还要跟踪我?自投罗网?”
“没、没跟踪。”王二狗连忙辩白,“小的只是误打误撞冲撞了神仙娘娘,原本只是想找找瘸子的尸体,好歹给他埋了。”
“没想过报警?哦不,报官?”
“没没没!”王二狗连忙否认三连,“我们这样的贱命,死了就死了,哪敢报官,报官说不准死得更快。”
“呵。”陆离嗤笑一声,并不评价,又问,“你另一个同伙呢?”
“他不愿意回头找瘸子,我们就分开了,小的也不知道他钻进了哪个林子里。”
他当然知道王四会去哪个山洞,但他不能说,未来这说不定也是他自己的退路。
陆离自然也不信他,不过也没有去把劫匪赶尽杀绝的想法。这世道流民劫匪多了,哪里杀的完。眼前这个王二狗,如果不是撞到她手上来,她都没想理。
就这种平平无奇的大众脸长相,她可没有很大的兴趣。养一个陈十一这样高挑俊俏的小人才有意思嘛,养个心狠手辣又丑的劫匪有什么意思,看着都闹心。
不过现在既然抓都抓来了,总不能真的杀了喂虎,就先这样吧。
“下去吧,十一,他就由你看管了。”
“是。”
陈十一推着王二狗下楼,拿出一根绳子直接把王二狗绑在了大堂内的廊柱上。
然后就开始掏出大锅烧热水,把个王二狗看得吓死了,连连求饶,以为是要把他下锅了——不然为什么要弄那么大一口锅呢!这比他老家土灶上的锅还要大,都快赶上杀猪锅了!
陈十一被烦的不行,“啪啪”赏了他两巴掌:“闭嘴,再嚎惊扰了真人,就把你舌头割了下酒!”
王二狗顿时就闭上了嘴,不敢再求了,只是满脸泣涕横流,眼看又要崩溃。
“停!你给我止住,要是敢把新衣服尿湿,老子阉了你!”
“不敢,不会,神仙饶命!”
“切!”
陈十一冷冷一笑,转身回到移动餐车前,继续盯着水。
晚上他跟陆离在小溪镇上一路吃了不少东西,炊饼、肉包、乌贼浑子、蟹酿橙,还喝了一碗酒酿汤圆,芝麻馅的,现在肚子都还圆滚滚,饱得很。是以此刻他烧水不是为了煮夜宵,是为了给陆离使用。
他自己不讲究,以前流浪时能有个井水洗一洗就不错了,大部分时间他都不洗漱,根本不在乎污垢和虱子。但他知道真人喜净,把他带到天庭时,差点让他洗秃噜皮呢!
所以睡前洗漱,现在就是陈十一的规矩了。
刚刚他都是直接拎着吓尿的王二狗在边上的溪坑里面冲,冲了很多遍,连其乱麻一样的头发都被他割断了一半,就为了减少虱子的概率。
神仙给的香皂,他也没吝啬,切了一小块,狠狠搓洗王二狗!他不能让脏东西进木阁啊!
王二狗脏事小,把虱子带进木阁,那可就罪大了!
陈十一自己身上的虱子,都是在跟着真人上天庭时被绞杀的,他知道真人有多厌恶虱子。
烧完一锅水,陈十一分别装进两个保温瓶里,给陆离提上了楼。然后接着又放了一锅水,切了两块酒精块,继续烧。
王二狗看着眼前神奇的不需要添加柴禾,只放了两块奇奇怪怪的透明之物,就能持续燃烧的炉子,还有那更神奇的按一下就喷火的神器,脸色变化万千。
他不会是进了哪个妖怪的洞府了吧?
不点火就会亮的玻璃座,不烧柴就有火的炉子,按一下就喷火的神器……还有边上透明盒子里摆着的脑袋大的蛋、婴儿般的青菜、拳头大的黄疙瘩,这一切的一切,都颠覆了他的想象,越看越害怕了。
“你、我……我很柴,肉不好吃的……”
“嗤——”陈十一翻了个白眼,懒得回他。心想吓吓他也好,省得搞幺蛾子。
第四十九章 回现代
今天下山一趟,消耗实在大。午餐因为挖坑没有好好吃,晚餐也只是在镇上随便吃了点小吃。
许多东西比如那什么蟹酿橙之类的吃食,还有岁月代购,陆离压根吃不惯,都进了陈十一的肚子里。因此陆离感觉自己的能量没有得到充分补充,有点累了。
但是一想到木阁缺少的下水道系统,陆离就不想折腾了,提水倒水不够麻烦的,等会随便洗洗就得了。
反正她是打算回现代睡觉的,睡醒要去买淬火液。到时候她可以在现代的浴室里好好洗,源源不断地热水冲下来,那才叫舒服。
只是她忘了,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有小仆人的人了。洗澡水什么的,当然不用她再操心。
陆离嫌洗澡水搬上搬下麻烦,可是当有人给她把洗澡桶里面放满热水,准备好一切,就等着她去泡时,那她还有什么麻烦的呢,当然是享受喽!
在现代她还泡不起澡咧,只有淋浴房,并没有浴缸。而在木阁里,她那个超市买的小泡脚桶,都可以当成大浴桶了,绝对不比电视剧里演员泡的那种小。
脱光后,陆离钻进浴桶,仰面躺着,一边复盘今日下山的收获,一边想着什么时候空了,要给木阁搞一下装修。
现在里面一层层的都是打通的大堂,用来当展厅倒是很合适,但是用来生活起居就不是很方便。
有时候房间太大,讲话有回声,也不算好事——至少在风水上不好。
洗完澡,陆离喊了陈十一上来收拾残局。
陈十一想着不能耽误了主人休息,就给王二狗解绑了,让他一起加入倒洗澡水的任务中。
陆离就舒舒服服待在自己床边的毛毯上,跟小老虎玩。
最后看陈十一收拾得差不多了,她又想起一件事,说道:“明日下山,我们分开行动,你去找几个木匠,打一些家具来。”
“是。”陈十一应了一声,又道,“真人,我家从前就干木匠活的,我从小就帮爹一起干活。”
“啊?”陆离惊喜道,“你是木匠?!那这么说,你可以干装修喽?那太好了,明日我弄一些木头,像一楼大堂就可以多隔几个房间,这样你自己也能有个空间。”
“是!我明日就去办!”陈十一一听陆离还考虑到他的私人空间,顿时大受感动,恨不得肝脑涂地。
待两个人下去,二楼只剩下陆离之时,她开始准备穿越的东西。
虽然自上次穿越,她已经在山里过了一整天,但对于现代来说也就几分钟,还有漫漫长夜呢。
今天在小镇上除了买一些衣服被褥和小吃之外,大头的花费是一只磁州窑玉壶春瓶。
陆离并不懂瓷器的好坏,她就是无意逛到小镇一家瓷器店后,环目一扫,选了一只看起来体积最大的。然后一问,是磁州窑的玉壶春瓶,价格十八贯五百文,正好钱够,当即就拍板买了。
只是可惜呀,在南宋正常尺寸的瓷器,拿到现代就会变成迷你版了,还不知道能卖上多少钱。
她也不是没想过买个刺绣商品,凌九对刺绣开价还挺好的。
但今日她在小溪镇成衣铺见到的都很普通。虽然她不懂刺绣,可美是相通的,仅凭感觉,她都能确定铺子里所有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楼氏给她的那个装着金铤的布袋绣工精致。
这也很正常,市面上流通的普通货色,怎么可能跟上流世家内部私人订制的产品比。就是在现代,顶级奢侈品也不会在市井流通啊。
抱好装着玉壶春瓶的大木盒子,陆离心神一动,再次穿越。
当她睁开眼睛时,万物都已发生了变化。山林的夜风都已消失,窗外传来的是现代车水马龙之声。
她正准备脱下身上的古装,腰间忽然传来一阵刺痛,连忙拉开来检查,发现腰上红了一片,好像被什么东西烫着了。
“嘶~好疼!难道这新买的衣服有什么不对劲?”
陆离脱下衣服,仔仔细细地检查。最终发现问题不在于衣服,而是那张凌九送的符纸!
这张被她装在一个黄色小袋子里的护身符,此时已经自燃成一片灰烬了!诡异的是,除了她被轻微烫红的皮肤之外,其他的布料居然完好无损!
陆离的脑海里几乎是立刻浮起凌九说的话——给你的护身符,能使用六次,已消耗了三次。
她终于明白所谓的使用六次是怎么计算的了。很显然,是根据生命体的穿越次数来的。
拿到这张符纸后,她先穿越了一次,后来又带着陈十一来回穿越了两次,现在再一次穿越,按人次算,刚好六次。
陆离离开木阁,恢复真身,赤身进入卫生间,对镜自揽。没有白发,也没有苍老的痕迹。相反,她还面色红润,脸颊饱满,一看就元气十足。
“凌九难道是神棍?”陆离喃喃了一句,脸色变化万千。
回忆起凌九那个人,就一个词可以形容——不接地气。
要说他会些玄学,陆离是绝对相信的。
“靠,难道以后还真的得问凌九买死贵的符纸?”陆离郁闷地回到房间,穿好睡衣,关了灯,躺在床上越想越睡不着。
她有祖传的可以穿越时空的木阁,但因为时间和空间不同,穿越时空黑洞时会消耗很多能量。而凌九给的护身符,却好像可以抵消这种消耗。
“唉!算了,老命要紧,钱还是可以赚的嘛!”陆离想通了,就问凌九买符吧。
或许以后时间宽裕了,她也可以去拜访各处道教胜地看看,看经过神仙开光的护身符,会不会比凌九的更灵、更便宜。
现在她还抽不出时间来,只能花钱买时间。毕竟留在现代,就要面对即将到来的国考,而她还没做好充足的准备呢。
想通之后,陆离枕着柔软的乳胶枕,迅速陷入了睡眠。
她只有留在现代睡觉,时间才会快速流淌。
明天又要去归一书斋卖古董了,两天之内去了三次,也不知道会不会被盯上。
但陆离并不想换一家古董行交易。若是没有符纸的事,她或许还会考虑。现在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去买护身符,那还费什么别的劲呢!
第五十章 调戏美男
翌日清晨,路灯都还没有熄灭,陆离便早早起床了。洗漱完,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欣赏了一会儿西湖清晨的美景。
蟹壳青的天,刚拨开一道口子,漏出些鱼肚白的光。空气里泛着西湖水汽特有的清冽,混着草木将枯未枯时的涩味。
正静谧间,门外忽然传来开门声。随即而来的高跟鞋上楼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清晨的宁静。
“不会吧,这么一大早?”陆离看了一眼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才六点钟不到。
不过她也懒得揣测对方的生活作息,既然被打断了赏景的兴致,索性收拾了一下,穿上外套,出门绕着西湖开始晨跑。
花大价钱租了西湖边的房子,怎么能不好好呼吸一下西湖的新鲜空气呢,总得让钱花得值得啊。
她特意选的归一书斋门前的道,刚跑过时,这里还是大门紧闭的状态;等她跑回来时,门虽未开,但灯光已然亮起。
陆离一看,早饭都不打算吃了,赶紧回家拿上在现代变得只有七厘米多一点的磁州窑玉壶春瓶,直奔归一书斋而来。
她不想在现代待太久,毕竟还有国考迫在眉睫。在现代的时间,总得分秒必争。等卖了瓷器换了钱,她还要去大采购呢。
陆离也不知道迷你的宋代瓷器能卖出个什么价,希望不要比她在南宋花的十八两银子还低。
当她拿着迷你玉壶春瓶出现在归一书斋门前时,大门已然打开了,时间卡得刚刚好。
“早上好,请问你们开始营业了吗?”陆离探头问了一句。
“营业时间还早,但老板说今早会有贵客临门,想必就是陆小姐了,请直接上楼吧。”一楼仿古吧台处坐着的汉服美女,一边对镜化着妆,一边笑着回答。
“谢谢啦!”陆离听她这么一说,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凌九算到她今天早上又要来做买卖?
走到二楼,但见阳台的竹椅上,凌九潇潇洒洒地坐着。
那扶手已被磨出温润的光,承着他疏朗的骨架。人就坐在那儿,没有刻意摆姿态,就像本就是这阳台的一部分。
晨曦中,他侧脸的轮廓有些模糊,仿佛开了柔光。他的面前摆着一张榧木棋盘,色泽沉静如夜。
一个人下棋?左右脑互搏?
陆离望着眼前的一幕,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连呼吸都不由自主放轻了。
就在这时,凌九的左手食指与中指捻着云子,轻轻叩下。
“嗒”的一声,清、脆、定,像一滴浓缩的夜,滴进晨曦,迅速晕开。
太阳这才真正拨开云雾,从阳台外那几棵高大的梧桐枝叶间稀疏地漏了下来,碎成了万千金箔。有些洒在棋盘格上,有些落在他的眉宇,有些落在他修长的手指上。
“陆小姐,早啊。”他看得极专注,却又仿佛什么都没看。目光落在纵横十九道上,却又像穿透了棋盘,落在很远的地方。
“早,凌老板好兴致,这是在干嘛?自己与自己下棋吗?我打扰到你了吗?”陆离到这时才敢开口说话,之前根本不忍打扰这一方的静谧。
“我在算。”
“算?算什么?”
“算天机。”
“……”陆离不知道该如何吐槽,索性转了话题,把包里藏着的小木盒拿了出来,轻轻放在棋盘的空处,“我又有一件老物件要卖,凌老板给掌个眼?”
凌九拿起木盒,打开后取出里面的迷你玉壶春瓶,对着光看了片刻,又放回木盒:“品相普通的宋代玉壶春瓶,非官窑出品。不过市井之物,经岁月沉淀,倒也有几分价值。十六万吧。”
“好,那这个木盒呢?”陆离对迷你瓶子十六万的价格没有异议,只希望木盒也能卖个好价。
凌九目光都没有分半丝给木盒,只淡淡道:“普通木匠桃木所制粗糙盒子,不值一提,且不具备稀缺性,两千。”
“啊?”陆离闻言小脸一垮,叹了一口气,“可这也是古董啊。”
“若非古董,二十也不值。”
“好吧。”
好在陆离有心里预期,一个在镇上瓷器店里随随便便买的瓷器搭送的盒子,怎么可能好得起来。
好东西还得从世家大族那里下手,楼氏给的一个刺绣的布袋子都能卖两万,这就是差距。
“陆小姐用过早餐否?”鉴定完毕,凌九也不下棋了,仰头躺倒在竹椅里,轻轻闭上眼眸。
风吹过,他的发丝拂动,仿佛在泛着金光。
陆离望着这一幕,鬼使神差地说:“没有,还饿着肚子,凌老板请我吃一顿吗?”
“好。”
凌九唇角似乎弯了一下,极淡,淡得如同掠过湖心的一丝风纹,还没漾开便散了。
晨风稍稍大了一丝,道旁梧桐叶簌簌作响,更多的光影在他的身上流动、跳跃、交融。
“吴蒙,多备一份早餐。”
“收到,九爷。”屋子里不知何处传来一道粗犷的声音,一听就是个大汉发出来的。
陆离本来只是随意调戏一句,没想到凌九答应地那么爽快,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哦,对了,我还想买一道你之前给我的那个护身符。”
凌九手一翻,食指与中指之间便夹了一张土黄色符纸:“六万。”
“嘶~真贵,便宜一点。”陆离一边说,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过符纸抓在手里。
“童叟无欺。”
“真一分都不能便宜?”
“不能。”凌九淡淡道,指间一翻,又是一张符纸夹在修长的指间,“但可以多送你一张。”
“哎!行!”陆离喜笑颜开,果然买东西就应该厚着脸皮砍个价,“成交,六万就从我的款项里面扣。”
“好,吴蒙。”
“来咧!”一直不知道躲哪间屋里、耳朵却尖得很的大汉吴蒙,听到凌九召唤,立刻“吨吨吨”走了出来。
“陆小姐,我们去走一下程序?”
陆离起身道:“好啊,有劳。”
临走她还不忘抽走凌九手指间的符纸,两张六万呐!真的是心疼!
正当此时,楼下传来一阵喧哗声,紧接着就是高跟鞋“噔噔噔”跑动的声音。
陆离与高跟鞋的主人在楼道转角处狭路相逢,来人讶异道:“又是你?”
这一次她没有戴口罩,陆离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正是女顶流郑恬,但她怎么对自己好似有敌意?
第五十一章 吃瓜群众
跟在郑恬身后的汉服美女吐了吐舌头,对吴蒙耸肩道:“我真拦不住她,你可要帮我向老板做证。”
吴蒙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只张开手臂,用铁塔一样的身形把楼梯空间挡个严严实实:“郑小姐,九爷不想见你。”
“你让开,我有话要跟凌九说。”郑恬也不管这里还有一个陆离在了,上前就推吴蒙。
原本时间很紧的陆离发现有瓜可以吃,顿时心也不急了,一脸好奇地让在一旁,方便郑恬与吴蒙对峙。
吴蒙也不是个怜香惜玉的,面对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而且还是有明星光环的,居然寸步不让,眉头锁得死紧:“郑小姐,请自重!你犯了忌讳,九爷不可能再见你。不要无理取闹了,我若是喊人就不好看了。”
“圈里大家都养啊,又不是只有我一个!怎么就犯忌讳了?”郑恬气急,“我现在有大危机,如果不帮我,我什么都不会管!你们想上热搜吗?”
吴蒙冷笑一声:“请便。”
接着他一歪头,对着领子讲话:“来两个人。”
陆离心想这领子里面是藏了隐形对讲机还是什么?怎么一家古董书店弄得跟007根据地似的。
郑恬一看推不开吴蒙,直接高声喊了起来:“九~凌九~求你了~再帮我设个风水局吧~我出一个亿~”
“一个亿!!!”陆离倒吸一口凉气,明星还是有钱啊!
“郑小姐何必这样,一个亿你拿去把该税的税了,该放的放了,说不准还能逃过一劫。”吴蒙冷冷开口,半点没有为“亿”所动。
该睡的睡了?还是该税的税了?
陆离心想这什么意思啊,不过女明星大概率是“税”吧,还从来没有因为“睡”翻车的。
不等陆离听到更多的八卦,楼梯上又跑上来两个飒爽利落的短发女子,一脸严肃地一人捞住郑恬一只胳膊,把她直接抬了下去,完全不理大明星的尖叫踢打。
这眼花缭乱的一幕看得陆离目瞪口呆,这个早真没有白起。
她要是个玩自媒体,今天的头条就被她承包了!难怪说郑恬是腥风血雨体质,她就见了她两面,每次都充满了故事感。感觉无论哪一次曝光出去,都能上头条的程度。
“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吴蒙吐出一口气,对陆离释放了一个歉意的笑容,“陆小姐,这边请。”
“没事没事。”陆离摆摆手,表示自己毫不介意,并识趣地忍住了好奇心,没有多问。
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的买卖程序走得很快。
“陆小姐,早餐已经备好,请跟我上楼。”交易后,吴蒙笑着引陆离上楼。
陆离毫不客气地跟了上去。
科学研究表明,女性每天凝望英俊男性几分钟,可以延长四至五年寿命。
凌九这样的人,都不止是简单用英俊可以概括的了,是好看到了极致。无论谁见了他那张脸,都会心情愉悦,一起吃顿早餐她不亏。
何况他会画符哎,陆离对此很好奇,有意拉近与凌九的关系。
早餐摆在了二楼阳台,原本的棋盘被撤了,换成了两张古色古香的长方桌并两张同样复古的矮凳。
桌上都摆着一碟精致的鲜切水果、一碟花纹繁复的糕点、一碗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粥,还有一罐跟这古色古香的摆盘格格不入的酒精凝胶。
陆离以为的情况是两人在一张桌上对座同餐,而实际却是一人一席。
看到这布局,她都愣了一下:“凌老板,你请人吃饭都是这么讲究的呢?”
躺在竹椅上的凌九睁开眼,并没有回答陆离的疑问,起身施施然走到其中一个多了小瓷瓶的长方桌前,潇洒落座,道:“请。”
颇有惜字如金之意。
“好吧,谢谢你的款待!”陆离看着这些美食也是饿了,不再纠结其他,开开心心落座,“我开吃啦。”
凌九淡笑,取过酒精凝胶往手上抹了一点。陆离客随主便,也挤了一些酒精凝胶在手上。
“水果味的,还挺好闻。”
“嗯。”
抹完手,陆离夹起一块精致的青色糕点,咬了一口,只觉满口生香。内里温润的枣泥馅裹着核桃碎涌出来,甜而不腻,带着焙烤后独有的焦糖香气,在舌尖化开绵长的暖意,这点心真的不错啊!
吃完一个精致的点心,陆离又舀了一调羹粥。这粥从表面看平平无奇,舀起来才发现里面另有一番天地,加了许多料,一勺入口,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香气。
她咽下之后偏头好奇地问:“这粥里都加了些什么料啊?口感好丰富。”
凌九回道:“茯苓,薏米,山药丁,莲子,芡实,桂花。”
“哇,这么滋补的粥吗?听起来好多中药。”
“药食同源。”
“真讲究。”陆离感叹了一句。不算预制八宝粥的话,这就是她迄今为止吃过的材料最复杂的粥了,不过两者的味道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凌九这儿的早餐也太美味了吧,陆离感觉比大酒店里的还强!
她当即埋首美食,不再说话。
只是很快,她又有了说话的欲望。旁边这一位实在古怪,陆离一碗粥都喝完了,他好像一口都还没有吃。只是拿了个跟她卖的玉壶春瓶差不多形状的瓷瓶,时不时送入嘴边喝着。
“你不吃吗?怎么没见你动筷子呀?你喝的是酒吗?”
“嗯。”
“看不出来啊。”陆离笑,“你居然会爱喝酒。而且一大早就喝酒,真悠闲。”
凌九闻言一顿,无声地笑了起来。
陆离今天看他笑了好几次,心情不错的样子,仿佛一点都没有受到之前大明星郑恬的影响,终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试探地问道:“凌老板,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凌九仿佛知道陆离要问什么,语气平和道:“他人因果,不沾为上。”
陆离:“……”
一句话就堵住了陆离旺盛的好奇心。
要是别人说这句话,陆离可能以为他在装腔作势。但是超凡脱俗又会画符并且有女明星开价一亿要他设什么风水局的凌九这么说,陆离忍不住就当真了,立即做了个往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唔,你说得对。”
菩萨畏因,凡夫畏果。女明星的八卦虽然有意思,但如果知道了就会沾染上因果,那还是算了,明哲保身。
第五十二章 囤武器
在归一书斋蹭了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餐后,陆离谢过凌九,带着两张护身符和钱离开。
加上之前的存款元,现在陆离的总存款有元,又可以放心大胆地采购了。
因此一出了归一书斋的门,陆离就打车直奔义蓬街的指定烟花销售店铺购买烟花。
在南宋下山第一趟就遇到打劫,让陆离的危机感加重。出不了国弄高端武器,先来点烟花也是好的。
加特林之类的大烟花,对着人射的话那也能射死人。更不要说经过线性缩小后,拿到南宋会从一个普通加特林烟花,变成危险系数极高的落地成盒烟花了。
坐在出租车上的时间陆离也没有浪费,直接点开购物网站的秒送,采购所需东西。
现在的外卖业务发达,不需要亲自上超市挑,直接手机下单便可。用完网站送的优惠券,甚至比亲自去现买更便宜。而且一家没货,还可以找别家补充,送货上门实在方便得很。
待她在手机上计算了半天优惠,采购完一大堆东西后,烟花销售点也到了。
陆离一口买了大型号加特林二十个,每个六十元,花费了一千两百元;十万响的鞭炮两卷,每卷一百五十元,花费三百元。
这两样是她的重武器,另外还采购了十盒摔炮,花费三百元。来都来了,她还花了几十元买了一些仙女棒之类的用来玩。
这些烟花过大,买完陆离便直接打车回家了。
淬火液她同样选择闪购的方式,在手机上下单。为了方便带到南宋,她买的都是浓缩液和浓缩粉,顺便还买了配套的测温贴片。
下完单,陆离把烟花送回家后,继续出门采购。
下一站她要去的是动漫周边店,打算买一些硬核武器。之前的蜘蛛侠吐丝器、暴雨梨花针和激光笔,都还是太小儿科。
这次她选的是左轮机械枪模型,连发六大弹的。别看只是玩具弹,打鸟还是轻轻松松的。到了南宋换上竹箭或者钢珠、摔炮,绝对是防身利器。
还有一把充电式电动连发加特林狙击枪,配了六十个弹链。经过线性缩小后到了南宋,把橡皮软弹替换成摔炮或者钢珠,不比暴雨梨花针弱,关键是能六十连发。
此外还有一个射程更远的手工制作回膛减震坦克式大炮模型玩具,装填鞭炮和铁片、钢珠后,就是她的大炮!
未来如果能开地图的话,陆离就试着去国外弄一些好货。
除了两样武器,陆离在这家店里还见到了不少动漫授权的3d打印古建筑模型,她当即花了五百买了一个。另外还买了好些diy迷你屋的水泥、砖头和橡木条。
一通采购完再次回到西湖公寓楼,时间已到了十点。
陆离刚把门口的东西都搬进自己的套间,合租室友蒋栖梧就踩着高跟鞋下来了,刚巧碰上。
“呦,小美女,真巧,这是刚回来?还是要出门?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一顿?我请。”蒋栖梧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眼镜后的眼下挂着淡淡的黑眼圈,不过讲话的声音倒是中气很足。
昨夜蒋栖梧陪客户玩了个通宵,五点多才上床,一觉睡到九点半,起床洗了个澡,化了个简单的素颜妆,戴上遮黑眼圈的眼镜就准备出门觅食了。
看在陆离颜值这么高的份上,她愿意跟她共进早餐。
不过很可惜,陆离时间紧,并没有用来交际的打算,于是歉意地笑笑:“现在都十点啦,我早就吃完了。不好意思呀,后天我要考试,这两天都打算闭关。我们改天再吃,我请。”
“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说好啦,下次你请,拜拜~”一边说,一边人已经往公寓外走廊去了。
陆离赶紧进屋,关好门窗,拉上窗帘,打开灯,开始一样样缩小。
这里面最要小心的是摔炮,现代就算不小心弄炸了也不妨事,因为火药量小。但是运到木阁后可就变大很多了,一个不小心后果严重。
等她把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缩小好,再次进入木阁时,这里的时间跟她离开时毫无差别。
3d打印的古风建筑模型,挨着木阁放好。那些diy迷你屋的砖头和木条,就直接放在了木阁廊檐上,至于烟花等需要好好保存的,她收在了顶层。
自从上次把陈十一带着穿越后,意外在现代世界也能打开木阁的门窗,大大方便了陆离搬运物资。
她只要以巨人的姿态把缩小的物件塞进她想塞的楼层即可,穿越之时,非生命体自会与她一起穿越。
因此当陆离塞好所有物资,再穿越到南宋木阁的二楼时,在尚未休息的陈十一眼里,就是凭空出现了许多东西。
那突兀地紧挨着木阁的二层楼房,堆在门外廊檐下的一大堆木头和砖头,大堂角落里新出现的各种新鲜果蔬,以及门前平地上紧挨着台阶的、一台草绿色的古古怪怪的四轮钢铁车,上面还架着一个不知什么作用的圆筒。
也就是陈十一跟着陆离一起去过天庭,一起飞过,见惯了神奇,这才没有被吓一跳。
至于王二狗,早就被陈十一又绑在了柱子上,哪里还能发现异样。
看着门口忽然出现的东西,陈十一也不敢乱喷,双手默默合十拜了一拜,就关上了门。
夜已深,也该休息了。
陆离倒是不困,毕竟对她来说,现在其实就是早上十点,哪里睡得着。
她索性上三楼坐在电子书前,开始阅读学习了。虽然说她现在心态越来越稳,并不想要再考研,甚至也不太想考公了。可学无止境,多看书肯定没有坏处。
一直学到灯光越来越暗,陆离才结束了当晚的自习。
她默默把太阳能庭院灯搬到阳台上,然后下二楼调整时差睡觉。
王二狗在黑暗中提心吊胆了一夜,不知不觉也睡了过去。第二天陈十一起来给他解绑时,他差点分不清今夕何夕。
“起来,干活了!”
陈十一可不愿意白养着一个劫匪,既然落到了他手里,主子又不急着杀,那就让他干活,不可能给他吃白食。
楼阁那么大,光是擦地板都得费不少功夫咧,多一个人也能给他分担不少活。
王二狗怕自己没用被杀,干活那叫一个卖力。
第五十三章 给宋人一点震撼
今日陆离还要下山,因此早餐一如既往地简单。
王二狗昨日已见识到了酒精炉子的使用方法,早上再见,已显得平静多了。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丰盛的、里面还有神仙鸡蛋和肉块的白汤面,居然还有他的份!
就算是在扬州城家里没有落魄的时候,他都没有吃过这么丰盛的早餐呐!
瞧瞧这肉块,瞧瞧这比面还多的鸡蛋,这是他能吃到的东西吗?
王二狗一边吃一边哭,心想就算死了,也能做个饱死鬼了,太幸福了。
陈十一鄙视地看了王二狗一眼,有了人做衬托,他就显得很淡定了。
陆离没有虐待俘虏的兴趣,不过她也不放心留王二狗一个人在木阁。想了想,就吩咐陈十一把王二狗关进了新的古风建筑里。
正好那个建筑并没有设计活动窗页,除了上下两层的前后门,其余全封闭,用来关人是再合适不过。
对方就算能狠下心徒手敲碎窗玻璃,也还有窗格第二重阻拦,想逃出去也不容易。
昨日在小镇上买的锁,即刻派上了用场。
走之前,陆离还大发慈悲的给王二狗留足了干粮,有压缩饼干和肉干,当然最最少不了的是便盆。
这下别说锁门了,就是不锁,有肉又有粮,王二狗哪舍得离开呀?
今天下山,陆离把暴雨梨花针、军工刀给了陈十一,自己带上了左轮手枪和激光笔。
杀伤力更强的加特林狙击枪以及加特林烟花等等,拿到南宋实在有些过于体积庞大,并不适合随身携带。
毕竟南宋也是一个有秩序的王朝,她进的又是重镇,拿着过于庞大的武器,哪怕他们没见识过,肯定也会引起官方注意的。
再次乘坐无人机下山,陈十一显得适应多了。若不是怕太高调,直接飞到小溪镇,那才叫一个方便。
即便如此,光是节省掉的下山时间也很可观了。
他们到达小溪镇张氏铁匠铺的时候,天色还很早,镇上正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象。
“陆娘子,师傅在内堂等着了,这边有请。”早早就等在门口的石小川一看到陆离来了,立刻上前迎接。
陆离轻轻点了下头,一脸平静地迈进铁匠铺。
后面背着个大包的陈十一,默默跟上。
先签契约后改风箱,双方都能够接受。
分成和合作方式是昨夜就谈好的,契约是张铁匠连夜请小镇书摊上的老秀才写的,一式两份,各自画押签字。
随后陆离就跟着张铁匠走到未完工的风箱前,继续昨日的改造。
大约一个时辰后,一个外观古朴却内藏玄机的双动式活塞风箱终于成型。
它比旧皮囊更显厚重规整,那根光滑的推拉杆,仿佛蕴含着某种新的力量。
替换下老旧皮囊,将新“风枢”接上风道。张铁匠深吸一口气,看了陆离一眼,双手握住了推拉杆。
一推,一拉。
起初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动作变得流畅。
一呼一吸之间,不再是旧风箱那明显的停顿与喘息,而是一种低沉、持续、有力的呜鸣声从风箱内部传出,稳定得惊人。
炉膛内,原本温和跃动的火苗,仿佛被无形的鞭子抽打了一下,猛地向上一窜,颜色从暗红迅速转向亮黄、甚至白炽!
热浪扑面而来,远超以往,逼得张铁匠都忍不住后退半步。
投入炉中的一块生铁料,以前需要煅烧良久才开始软化,此刻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发亮,边缘甚至开始熔融滴落。
张铁匠的瞳孔被熊熊烈焰照得发亮,满是震撼。
他干了一辈子铁匠,从未见过如此猛烈、如此“听话”的炉火!他松开推拉杆,风箱的余韵仍让火焰持续高涨了片刻才缓缓回落。
他猛地转向陆离,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一时失语。
这哪里仅仅是“风好了一些”?这简直是脱胎换骨!
张铁匠对着那依旧炽热、仿佛蕴藏着无限可能的炉火,激动得久久不能平静。
陆离拂了拂衣袍上并不存在的炭灰,望着那熊熊炉火,微笑道:“天地之气,已贯注此炉。假以时日,以此火锤炼,百炼精钢亦非难事。怎么样,我们的合作没叫你吃亏吧?”
张铁匠回过神来,看看那神奇的新风箱,再看看陆离,眼神已彻底不同,敬畏中带着难以言喻的感激与折服。
他用力点头,声音洪亮:“没有!没有!是陆娘子看得起我!日后但有所需,张氏这铺子,随时听候差遣!”
陆离笑着拱拱手,看向陈十一。后者立刻从有他大半个人那么大的抽绳式复古登山包中,取出一个装满了液体的细口大玻璃瓶,上前一步递给张铁匠。
陆离适时解释:“这是我昨日说的独门淬火秘方。使用时滴入十滴至一盆清水中搅匀,你可以试试,比起你用盐和尿是不是强很多。”
张铁匠一听到“尿”字就浑身一震,他的童子尿淬火液明明是秘方,怎么陆离却一口道破?
这些在张铁匠心中的秘方,官方早有总结。陆离作为后世人,有着时代的先知,道破太正常了,她甚至都没意识到这是张铁匠藏得很深的秘方。
当下也没在意他的震惊,能把淬火浓缩液从塑料桶分装到小口玻璃瓶中,已经是陆离对这个时代的尊重了。
张铁匠抱过大玻璃瓶,放好后,领着众徒对陆离作揖:“陆娘子请放心,淬火液绝不会出我张氏铁匠铺一步。”
陆离才不担心,凭这个时代的科技想要偷师她从现代采购的淬火液,基本不可能。
若要说偷,可能偷装着淬火液的玻璃瓶概率更大一些吧。南宋虽然也有自制玻璃了,但是质量不好。她这种堪比番邦进口的玻璃,引贼觊觎也不奇怪。
如果真能偷走淬火液,陆离倒也喜闻乐见。相比元朝,陆离当然更喜欢大宋。
从铁匠铺出来,去掉了一部分负重,陈十一倒是轻松了很多。
“我们再去镇上逛逛。”
她昨天把楼氏给的钱花光了,今天出门带上了神器——玻璃罐!
现代超市里面一个直径9cm、高11cm的琥珀色皇冠造型的玻璃罐只要28元。线性缩小后拿到木阁世界,就相当于一个直径45cm、高56cm的玻璃储物罐了,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等卖完玻璃罐,陆离就又有钱买买买了。
只是还没等她走到合适买卖玻璃罐的高档商铺,倒是先在小溪镇的码头上看到了一个南宋的熟人——楼镒。
第五十四章 看破红尘?也得考试
见到陆离的一瞬间,楼镒的眼睛都亮了,闪闪发光。
他高兴地大步走上前,作揖道:“真人,你下山了。一别数日,真人风采更胜往昔。”
少年面容白皙,眉眼间天生一段疏朗贵气,即便在这杂乱码头,衣袂也不惹半点尘埃,身后安静侍立着一个精悍随从秦戈。
陆离有样学样地还了一礼:“彼此彼此!你兄长说你要去临安赶考,怎么今日还会来小溪镇?”
“说来话长,我正是为真人而来。此处不是说话之地,我们找个茶楼雅座吧。”
“好啊。”
陆离反正也没什么要紧事,闻言立即同意,当下跟着楼镒去了镇上一座看起来非常气派的茶楼。
陈十一由秦戈带着在一楼大堂休息,而陆离则跟着楼镒进了二楼雅座。
“真人,请。”
“请。”
落座后不久,店家就有人奉上茶饼茶具,楼镒笑着挥退了本欲服侍的小二,对陆离道:“在下于茶道略有研究,今日就献丑了。”
“谦虚了。”陆离做了个“请”的姿势,兴致勃勃地等着。
根据她的历史知识,她知道宋人喝茶跟现代人不一样。现代就是拿热水泡茶叶,但在唐宋花样可就多了,宋主流的应该是点茶。
果不其然,楼镒在分了一块茶饼后,就拿出茶碾开始磨茶叶了。
“这雨后的龙井新饼,气味最是清锐。”
他的声音低低的,目光垂在茶碾的沉香木柄上。青石茶碾转动时发出规律的低鸣,碾轮下的茶叶正化作青碧色的雪。
楼镒的肩背绷得笔直,仪态甚至有些过分庄重。搞得陆离都不好意思过于弓腰驼背了,暗暗挺了挺背。
这古代的世家子,风度确实没的说啊,比现代富二代不知高出了多少档次。
注水温盏时,水汽濡湿了他浓密的睫毛,看得陆离羡慕不已,这比现代人种出来的假睫毛要自然且浓密多了!
真正的点茶仪式开始了。
茶筅握进掌心那刻,少年周身的气场忽然沉静。但见他左手指尖稳稳定住盏沿,右手执筅悬腕。
第一次注水如蜻蜓点水,将茶粉调成浓膏的瞬间,腕骨划出的弧度让束发的丝带从肩头滑落,他浑然未觉。
第二次注水时手臂带动宽袖展开流云般的轨迹,茶筅击拂的节奏由缓至急,盏中渐次腾起翠雾。
这是楼镒自十岁起就苦练的“蛟龙出海”手法,为的是雅集斗茶时表现的。
今日虽非斗茶,但对楼镒来说,却比斗茶更重要,因此格外认真。
筅影快得几乎化作虚影,肩臂肌肉在丝绵锦袍下绷出舒展的线条。
当楼镒抬眸想确认陆离是否在看时,骤然撞上她专注的目光,手下一乱,差点溅出茶沫。
“失礼……”他立刻垂眸,重新运腕,耳垂慢慢染红。
茶沫在盏中堆起雪山,洁白绵密,贴着盏壁缓缓升起,而陆离的注意力却从茶盏转移到了少年的身上。
因为她发现他的耳朵和脖颈忽然肉眼可见地变红了,令她当即就忍不住心里喊了一声:“不会吧,就因为刚刚那一下?也太可爱了吧,这敏感度分明是男主呀!”
最后一式“白乳浮盏”,茶汤表面浮现出细密的、如星河般的纹理。
楼镒双手奉盏向前,天目盏深邃的黑色更衬得茶沫如雪,指尖因用力微微泛白,声音倒是十分镇静:“请。”
陆离接过茶盏时,小指无意间擦过楼镒的食指关节,少年原本已经恢复正常的耳朵瞬间又爆红。
他默默收回手,握拳藏在了广袖里,脸上慢慢浮起一丝红云,眼睛都变得流光溢彩了。
“好茶。”陆离捧场地赞了一句,但你要她说得更多,那她是一句都说不出来的。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喝到宋代的点茶啊,哪里知道好坏。
“真人喜欢就好。”
两人默默喝了一盏茶,陆离正要再次开口询问找她什么事时,楼镒从袖中取出一个扁平的木匣子,递了过来。
“真人,你所需之物,俱在此了。”
“我需要之物?”
陆离好奇地接过木匣,指尖触及微凉的木面,轻轻打开匣盖,里面整整齐齐摞着三份文书,纸质不同,钤印各异。在窗外斜照进来的日光下,透着某种决定命运的沉甸甸的质感。
最上面一份,绢面细腻,抬头是端庄的楷体“度牒”二字,底下小字列明某观某法师名下弟子云云。中间一份,纸张略糙,是坊郭户的户籍,注明籍贯、人口、田产(无)。最下面一份,纸张最是普通,乃是一份乡村户的凭证,简陋,却也直白。
这这这!这果然是她需要之物啊!
身为大宋黑户,遇到抢劫犯都只能私埋了,不就是怕跟官府接触嘛,有了合法身份后就不一样了呀!
“多谢。”陆离抬头,真心实意地道谢。
这人还真是贴心,一备就备了三份!果然朝中有人好办事,不愧是她来南宋认识的第一个大宋人!
没有这份合法的身份,陆离在这陌生时空,终究是无根浮萍,万事难行。
楼镒笑看着陆离,眼神温和中带着几分世家子特有的、洞察世情的慵懒。
“举手之劳罢了。只是,”他伸手虚虚一点那木匣,“真人可要想好了,要选哪一份,往后日子可是天差地别。”
“嗯,我会好好选的。”陆离满脸笑容地抬头看他,“你倒没有弄错我的姓名。”
“家兄与我说过。”楼镒身子微微前倾,压低了声音,带着一丝奇怪的劝诱:“要我说,还是这张度牒最妙。”
他的指尖准确地点在绢面上,“入了道籍,便是方外之人,免了诸多俗役纠缠,清静又省心。只需按时去官观点个卯,诵些经文便是。”
陆离心下一动:“出家人果真如此便利?”
她确认般问道,手指已不自禁地抚上那份绢面度牒。
“自然。”楼镒双目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狡黠,“朝廷尊奉道教,对入了籍的道士,总有些优待。”
“不过,”他话锋微转,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例行查验也是有的。”
第五十五章 叫姐姐呀
“什么例行检查?”
“初次录籍或年节大查时,管事道官或许会考较几句经文,无非是验明正身,走个过场。”
“经文?”陆离抚着度牒的手指顿住。
“嗯,不多。”楼镒语气轻松,“通常也就《道德经》和《度人经》等等经书,都是道家根本,想必真人定然滚瓜烂熟。”
《道德经》……
《度人经》……
陆离脸上的肌肉几不可察地僵了一下。
《道德经》她倒是知道,老子写的嘛。“道可道,非常道”开篇,后世影响极大。可具体五千言,她也就能背出开头几句,以及中间零零散散一些名句。
要全文背诵?还是用这个时代的没有标点符号的文言文版本?杀了她吧。
至于《度人经》,听名字像是道经,可她连这个名字都是第一次从楼镒口中听说。
内容?那是一个字都不知道。
就算她可以去现代查了背,也不知道其他还有多少经文!更何况,现代查到的未必是南宋官方原版!
要知道因为考古学的进展,连《诗经》这种几千年前的篇章都能在二十一世纪得到修正更新。现代经文与南宋不同,那再正常不过了。
原来在大宋当个道士居然还要考试啊!真服了!她还以为古代出家就是一句看破红尘,立地成佛,结果还要官方发合格证批准。
陆离忽然觉得不能小觑了古人,瞅瞅,哪怕是年年岁供的弱宋,都还有涉及宗教的管理条例。管中窥豹,其他方面也可见一斑。
陆离不怕现代的考试,身为应试教育一路考上来的小镇做题家,她很会应付考试。
但在大宋,只会简体字的她相当于半文盲啊,太容易露馅了。
她仿佛已经看见自己站在威严的道官面前,张口结舌,然后被当作冒充道士的奸细拖出去的场景……
那画面太美,不敢细想。
指尖下冰凉的绢帛忽然变得烫手起来。方才觉得是捷径,此刻看来,分明是条荆棘路。
pass!
看她收回了按在度牒上的手指,楼镒的眼中却是划过一丝笑意。
陆离最终拿起那份粗糙的乡村户文书,抬起眼,脸上已换上一副务实神色:“我虽然会些道法,但跟世人所知的不同。经文一道,实在是七窍通了六窍。只怕去了官观,也是徒惹笑话。还是……选这个吧。”
“那真人——哦不,娘子,可要收好户籍文书。”楼镒对陆离的选择一点都不觉得意外,仿佛他早已知晓。
“娘子……”陆离在小溪镇听多了人这么喊,本应该习惯的,但此时从少年口中叫出来,却不知为何感觉怪怪的,“你还是直呼我名字吧,叫我陆离。”
“这……”楼镒呆了一呆,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这会不会……不太好啊?”
“好得很,名字就是用来叫的嘛!”说到这,看着眼前少年一脸唇红齿白奶敷敷的模样,陆离忽然又话音一转,“不然你叫我姐姐也行呀。在下今年廿十有一,肯定比你大吧?”
“……”今年才十九岁的楼镒(大宋讲虚岁),忽然感觉很不开心!
但他还是默默吸一口气,扬起一个腼腆笑容:“好,姐姐。”
“哎!楼弟!”陆离这辈子只当过妹,还没做过姐呢。家里有个大许多的亲哥哥不说,亲戚里的小孩都算上,她也是最小的一个。
此时听一个俊朗的少年开口喊自己姐姐,竟然产生了一股奇异的虚荣心。
“某名为镒,小字子权,姐姐喊我子权或镒弟便是。”
“行呀,以后就叫你镒弟了。”
“嗯。”楼镒望着陆离灿烂的眼眸,慢慢笑了。
确定了双方的称呼,楼镒又取出一张纸,对陆离道:“家中长辈议定,将百步岗姐姐所在的那座山,更名为仙人山。溪谷台地那一片及以上的山区,就此无条件租于姐姐二十年,权当供奉。其中收获亦归姐姐所有,这是租赁契约。”
“哇,那省了我许多事,替我谢过诸位。”
陆离得知自己所在的那座山属于楼氏后,本来就考虑着下次账期到时,跟楼镕谈一谈此事的。
没想到现在楼氏倒主动办好了,省得她多费口舌。至于供奉的责任,陆离粗粗一扫条文,概括起来也就是有力出力。以后楼氏遇到生病之类给个丹药、看个病、祈个福什么的,小事一桩,何况对方还会另有酬谢。
不过陆离有所不知的事,此事和她的户籍证明一样,并非楼氏管事之人想得周到。而是在合伙契约上没能帮上忙的楼镒,为了弥补他自己内心的羞愧,主动替她办妥的。
为此楼镒不惜叛逆了一回,推迟了去临安赶考的行程。一定要在离开之前,替陆离先解决了隐患。
在他看来,虽说陆离有些道法,但既然有她这样的能人,想必朝中定然也会有得道高人。世间万物,相生相克,这亘古不变之理。
有了合法身份就受朝廷保护,那就不一样了。有了租赁契约,家族中其余人就算另有想法,一时之间也没法改变。
正事谈完,陆离有点饿了,一看日头,感觉也到了饭点,当即道:“刚好也到午饭时间了,我们一起吃个午饭吧。”
“好。”
在南宋,普通老百姓是一日两餐,但是对于世家子弟楼镒而言,中午多用一顿点心也是常事。虽然不算朝食和哺食这样的正餐,但只要想,中午的小食点心也可以很丰盛。
楼镒有一种感觉,陆离应该刚出山,还没有怎么见识过他们鄞县的美食。
“姐姐,这间茶楼能提供的小食有限,若你没事的话,我带你去另一间酒楼尝尝吧?那边的大厨手艺尚可。”
“好啊。”有好吃的,陆离怎么会拒绝,当即就起身了。
南宋的点茶,其实她根本喝不惯,早就想停下了。
“那请姐姐稍等,某这就去唤人备车。”楼镒起身作揖后,便退出雅座,兀自下楼了。
陆离偏头看着窗外,看到窗户上支撑用的窗杆,忽然想到潘金莲就是因为窗杆掉下去砸到西门庆的头了,两人才勾搭上的,一时十分想笑。
也对呀,这西门庆和潘金莲还有武松,不都是在大宋嘛!宋江起义就在北宋末年,按时间算,这个时间武松还活着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实存在,能不能见一见。
第五十六章 是金钱的味道
楼镒给陆离备的马车,布帘上绣着一个“楼”字,这就肯定是楼家私有的了。楼氏既然在附近有山又有山庄,那么在扼住明州城水源的重镇有据点就不稀奇。
本土的世家势力遍布全城,这也很常见。别说古代了,现代的大企业不也是这样。
坐在南宋的马车里,陆离竟然不觉得很颠簸。这不科学啊,据她所知,橡胶轮胎要到十九世纪才被发明。现在的橡胶还在美洲大陆上,不为人知呢。
那这辆马车是怎么做到不颠簸的?陆离好奇极了,当下便拨开马车布帘,探头去看轮胎,赫然发现轮胎上面竟然裹着一层皮的!
打马跟在马车边上随行的楼镒,发现了陆离的动作,一拉缰绳靠近过来,问道:“姐姐,怎么了?”
“我就是觉得奇怪,这轮胎上竟然还裹了一层皮。”
楼镒笑道:“不怪姐姐奇怪,这以牛皮和棉花裹轮胎防震之术,是官家不堪临安道路颠簸,命工匠研制出来的。家中长辈觉得甚好,今年才给家中所有出行马车装上了。除牛皮与棉花外,另还有木质伏兔连接车轴与车厢,同样可以减震。”
“哦,原来如此。”陆离懂了,原来轮胎的雏形出自大宋啊!
宋代抛开武力不谈,文化科学方面还真的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啊!
对比此时美洲、非洲、澳洲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正陷于宗教和封建之争的欧洲黑暗中世纪社会;还有其他的一些游牧社会;大宋简直是天朝上国,文化璀璨。
要不是满清以野蛮战胜了文明,使得中华文明倒退,华夏也不至于受那两百多年的苦啊!
正感叹间,马车停了。
陆离钻出马车,扶着楼镒伸出来的胳膊下车,抬头一看,到了一个很气派的酒楼门口。
撩开厚厚的靛蓝门毡,市井的嘈杂便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丝竹之声。一楼大堂中央一方红毯上,舞女的绿罗裙旋成一朵芙蕖,美不胜收。
大约是陆离的目光太过直白,楼镒说道:“这是酒楼养着的歌姬和舞姬,勉强还能一看。”
“这还勉强啊?”陆离大为惊奇,“那很好看的该怎么样?”
“官妓的琴艺舞技会略好一些。”
“噢。”陆离了然,但又瞬间失去了兴趣。都是封建社会对可怜女人的剥削罢了,跟现代主动追求舞蹈艺术的是完全两码事。
楼镒敏感地捕捉到了陆离的不悦,当即转移了话题:“这家店掌勺的庖人祖上当过御厨,手艺尚可,姐姐一会儿好好尝尝。”
“好啊。”一说到美食,陆离的兴致又起来了。
楼镒掀开一间小阁子门上悬挂的绯绿帘幕,引陆离入内。
这里的包厢明显比之前的茶楼高了好几个档次,挂画、插花与满桌银器相映成趣。
两人坐下后不久,便有茶博士端着茶饼来上茶。刚刚才喝过楼镒的点茶,陆离可没有兴趣再喝茶了,挥手道:“直接上菜吧,茶就免了。”
“是。”茶博士笑容不变,微微躬身退下。
楼镒笑问:“姐姐是想要自己点菜呢,还是由某来代劳?”
“你来吧。”
“好。”楼镒也不推辞,他看出陆离对这些都不太懂,索性也不再多问,三下五除二就点完了菜。
很快,第一道蟹酿橙就端上来了。
“姐姐尝尝这个。”楼镒将荷叶盏推近些,盏中橙壳莹润如玉,揭盖时蟹香混着橙香蒸腾而起,“此乃名菜蟹酿橙,橙皮的清苦恰好解蟹膏的肥腻。”
陆离昨夜也点过这道菜,当时小店掌柜说是他们店里的招牌菜,结果那口感陆离根本不敢恭维。
今天这家酒楼端上来的蟹酿橙,单从“色香”二字上,就已经赢了许多,只是不知道“味”如何。
陆离夹了一口,果然如楼镒所言,橙皮与蟹膏相得益彰,竟然让她吃出了一点美味来。看来昨夜她是没找对地方,同一道菜,不同的厨师做出来味道差距巨大。
还未来得及发表意见,廊外忽然传来一阵刀声,极轻极快,如春蚕食叶。
“外面什么声音?”陆离眼眸微微睁大,暗想不是吧,难道出来吃顿饭,还能再遇到一次打劫?
“是厨子在切鱼脍。”楼镒话音刚落,第二道菜就被端上来了——鲜切鱼脍。
但见盛在冰纹银盘里的薄鲙,薄得仿佛能透出绯霞似的纹理。
不过好看是好看,但陆离不是很敢吃:“这是什么鱼?”
根据她所学的历史知识,唐宋古人吃的鱼脍好像都是河鱼……寄生虫不敢细想。
“此乃海鲈鱼,肉质鲜嫩无腥味,是鱼脍上品。”
陆离嘴角一抽:“海鲈鱼异尖线虫携带率有73.3%。”
楼镒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但是脑子转的快,也能明白她的意思,当即笑道:“这并非鲜杀的海鲈鱼,于冰库内冰了一天一夜,什么虫都该冻死了。”
“哎,你也懂寄生虫呢?”陆离有点讶异,所以古人那么爱吃鱼脍,然后还有很多被历史记载的寄生虫感染病例,都是因为吃货挡不住口腹之欲,抱着侥幸心理吃出来的吗?
“姐姐莫非以为在下读的全是四书五经吗?”楼镒眼带微笑,“《伤寒论》和《黄帝内经》均有九虫方面的记载,某略懂。”
“呵呵,好吧,是我小看了天下英雄。”陆离为自己的孤陋寡闻汗颜,其实咱老祖宗确实很厉害的嘛!
听到楼镒说这海鲈鱼已经冻过一天一夜,她顿时也放心了。
切得这么薄如蝉翼的鱼脍,这才叫色香味俱全呢,比自助餐厅里的三文鱼可漂亮多了,她得好好尝一尝。
之后两人又吃了洗手蟹、黄鱼羹、海鲜荟萃,明州果然不愧是海边城市,全是海鲜。唯一的山珍是一盆烤鹿肉,味道也是令人回味无穷。
这一餐可以说是陆离吃过的最好吃的了,昨晚她还说自己跟南宋有着时代的代沟呢,今天就发现根本不是时代代沟,是金钱代沟!
昨天她吃的路边摊和苍蝇小馆,跟这种祖上有御厨的厨师做出来的,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这才叫美食啊!
第五十七章 一言为定
大快朵颐一顿后,小二上了制作精美的果脯与点心,跟现代的餐后水果异曲同工。
两人的话题也由美食自然过渡到生计。
“我那两样货物情况如何了?”
“姐姐的胡椒成色极佳,颗粒饱满,香气浓烈纯粹,家中老人见了都说是从未见过的珍品。至于那润肤香皂,”楼镒眼中笑意更深,“起初家母与姊妹们还嫌过于大块,切开不美观。试用之后,却是再离不开了。有她们做样,铺子里的香皂存货,短短几日已去了大半,想必大哥很快就会来找姐姐补货。”
陆离心中一块大石彻底落地,涌起一阵轻松与喜悦。看来她在南宋的发财大计是成功啦!融合了现代科技与狠活的香皂以及南宋人本来就喜欢的胡椒,果然不愁卖。
有了这条相对稳固的财路,再加上她手里这份合法的乡村户籍,她总算在这个世界初步站稳了脚跟。
心情放松之下,陆离语气也轻快不少:“这可真是个好消息。日后或许还有些新奇玩意,到时再劳烦你们了。”
“哦?”楼镒兴趣盎然,“还有新奇之物?那某拭目以待!”
接着话锋一转,又问:“姐姐今日来小溪镇,所谓何事?”
“没什么要紧事,既然出山了,便入世看看。”陆离并不打算说铁匠铺的事。
“是该走走,小溪镇背靠它山堰,是四明四镇中最繁华的一座。姐姐空了可以来县城看看,某家就在月湖旁,风景尚可。”楼镒笑了一下,看了看天色:“时辰不早,某需得赶回县城,明日要启程去临安。姐姐今日落脚何处?楼氏的庄子不远,姐姐若有需要,拿此玉牌便可便宜行事。”
“好,多谢了。”陆离接过玉牌,虽然她并不打算去住楼氏庄园,不过有备无患,拿着玉牌也没事。
“山上清苦,姐姐若有用得上人之处,尽管使人去楼氏庄子吩咐。”
“嗯。”陆离想了想,今日楼镒给她带来了那么多好东西,来而不往非礼也,便索性把陈十一喊了上来,叫他取出了那原本打算卖了换钱的玻璃罐。
楼镒对于玻璃罐倒并不在意,毕竟南宋也有。虽没有陆离拿出来的这么精美,但毕竟不算稀奇。
他反而对拿着玻璃罐的人比较好奇。事实上在今天刚注意到陈十一的时候,他就想问了:“不知这位是?”
“他是我新收的仆人。”
“噢。”楼镒的眼神在陈十一年轻的脸上停顿了两秒,淡漠道,“放下吧。”
陈十一默默把玻璃罐抱到桌子上,作揖退下。
“这玻璃罐还算好看,用来放些零食果脯很方便,就当是送你的饯别礼了。祝你此去临安,金榜题名。”
“谢谢,在下会努力。”楼镒作揖行礼。
陆离淡淡一笑,起身道:“吃完了,我们走吧。”
“好。”
走出酒楼,楼镒忽然又道:“姐姐,这辆马车就留给你使用。”
陆离问陈十一:“你会赶马车吗?”
陈十一羞愧地低下头:“我……我不会。”
“你看,他不会,我也不会。”陆离耸耸肩,“好意心领啦,等我把仆人调教出来后,自己去买。”
楼镒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只恋恋不舍地望着陆离。
“怎么了,还有事?”陆离等着他先离开呢。
“姐姐,此一别,还不知何时再见。”楼镒垂眸顿了顿,又抬头望着陆离,一双深邃的眸子仿佛能直抵心灵,千言万语凝成一句,“珍重。”
竟然莫名被他看出了一点离别愁绪,这就是看狗都深情的男主眼睛吗?
陆离摸了摸鼻子,道:“说不定,我过些日子就去临安玩了,到时候再约啊。”
“真的吗?”楼镒一听眼睛都亮了,“若你来临安,可去钱塘门兴庆坊张氏小宅寻某,那是某姨母家。此去临安,某便借住在那。若你来,自当为你向导。东坡先生有云: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西湖极美,姐姐你一定要来。”
陆离闻言忍俊不禁,去了临安那就是她的地盘啦,哪用得着别人给她当导游。
这么一想,她还真的挺想去千年以前的临安看看呢,也不知道是何光景。
“好,到时候看。”
“嗯。”
楼镒翻身上马,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回眸对陆离道:“姐姐,不知是否听说过易安居士?”
“易安居士?”陆离脑子转了转,“李清照?”
“是。”楼镒看陆离一直懒洋洋的眼睛忽然亮了,便笑道,“姨母来信,她正在家中做客。”
“(⊙o⊙)啥?”陆离顿时有点激动,“说定了,我一定去找你!”
“好。一言为定!”得到了陆离肯定的答复,楼镒这才放心地打马离去。
送走了楼镒,陆离想着玻璃罐已经送人,现在又是穷光蛋一个,没剩几个钢蹦了,逛街也没意思,便索性上了楼氏的马车,对马夫道:“送我去仙人山。十一,你也上车!”
“'是!”
“娘子请坐好。”马夫等陈十一跳上马车,在他身旁坐好,便一甩缰绳,“驾!”
正当陆离坐着马车出城后不久,楼镒与亲从秦戈也弃马登船。
望着渐渐远去的小溪镇码头,在陆离面前腼腆温和的少年气质一变,斜倚着船舶朱漆栏杆,指尖一枚白玉环佩缓缓转动,“可曾打探过那人来历?”
声音像玉磬轻击,清越里带着冰片相触的寒意。
侍立在三步外的亲从秦戈立刻躬身,恭敬回复:“套过话了,是即墨来的流民。逃荒至此,父母皆亡于途。”
环佩停住了。
“倒是命硬。”他忽然轻笑,那笑意却未及眼底,“也是命好。”
“是,能攀上仙人,确实命好。”
“派人多巡逻,再不许发生有流民闯入之事。”
“是!”
“即墨……”楼镒唇角浮起一丝辨不出意味的弧度,“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
他忽然转身,丝绵锦缎衣摆拂过染着苔痕的栏杆:“金贼,可恨!”
秦戈的腰弯得更低:“小官人……”
当今朝廷的主流是止戈停战,一切仇金的言论都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攻击。
第五十八章 可怜慈母心
山路蜿蜒,马车碾过碎石,发出单调而沉闷的轱辘声。车厢变得有些颠簸,但坐在其中的陆离只是闭目养神,手指无意识地在膝上敲着某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节拍。
“吁——!”
马车猛地一顿,惯性让她向前微微一冲。
外头随即响起马夫粗鲁的喝骂:“哪来的村妇!没长眼睛吗?挡在路中间找死?!快滚开!”
陆离皱了皱眉,伸手撩开了车窗厚重的青布帘。
深秋午后有些惨淡的阳光斜照进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马夫挥舞鞭子的背影,以及更前方,路中央那个几乎蜷缩的身影。
那是一个妇人,穿着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粗布麻衣,上面密密麻麻,缀满了各色补丁,像一件沉重的百衲衣。她正艰难地、缓慢地,在山路上一步一叩首。
每一次俯身,她背上用破布带缚着的那个小小身躯,就跟着无力地晃动一下。
孩子看着有三四岁的样子,似乎睡着了,又或者……是更糟糕的情况。
妇人额头沾满尘土,脸颊瘦削,嘴唇干裂,只有那双望着山顶方向的眼睛,还烧着一点近乎绝望的虔诚。
“叫你滚没听见吗?”马车夫的鞭子即将甩出去。
“住手!”陆离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打断了马夫的咒骂。
马夫噎住,讪讪地放下鞭子。
陆离推开车门,在陈十一的搀扶下跳下马车。走近了,更能看清那妇人的狼狈与憔悴,以及她背上孩子那不正常的潮红面色和萎靡神态。
妇人被马夫一吓,本就惶恐,此刻见一位衣着体面、气度不凡的娘子走来,更是瑟缩着想往路边挪,却因为体力不支和背上的孩子,动作笨拙又可怜。
“这位……嫂嫂,”陆离斟酌了一下称呼,语气尽量平和,“孩子病了?”
妇人猛地抬头,浑浊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一种混合着惊恐与希冀的光芒,像是溺水者看到了漂浮的稻草。
“小娘子,民妇不是故意挡路……我、我孩子病了,烧了三天,拉肚子拉得人都脱形了……听说山上有山神娘娘,十分灵验,我这就去求,这就去……”她语无伦次,一边说,一边又要就地磕头,背上的孩子随着她的动作发出一声细微痛苦的呻吟。
“别拜了。”陆离上前虚扶了一下,眉头紧锁,“孩子有病就找郎中,求神拜佛若是有用,还要郎中干嘛?”
这话说得直接,妇人呆住,茫然又无措。
“我略通些医术,”陆离淡淡道,目光落在孩子露出的半张脸上,“让我来看一看。”
“啊?哦!好,好!谢谢小娘子!谢谢小娘子大恩大德!”妇人像是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去解背上缚着的布带,动作因为激动和虚弱而颤抖不止。
陈十一见状,上前帮忙,小心翼翼地将孩子扶了下来。
脸颊烧得通红的孩子裹在一件纸衣袄子里,倒是没有补丁,双眼紧闭,呼吸急促,嘴唇干裂起皮。
陆离伸手探了探孩子的额头,触手滚烫。再轻轻翻开孩子的眼皮看了看,问妇人:“除了发热,腹泻具体是怎样的?是不是很急,里急后重,一次拉不多,但总觉得没拉完?大便里有没有像鼻涕一样黏黏的东西,或者血丝?”
妇人连连点头,眼泪扑簌簌往下掉:“是,是!小娘子说得太对了!就是这样……开始是水,后来就带了脓血,腥臭得很……孩子一直喊肚子疼,现在连喊的力气都没了……”
她描述的典型症状,让陆离心中最后的猜测得到了证实——这不就是楼镒他们家也得过的细菌性痢疾。
这种传染病,一旦在某一地出现了一例,就不可能只是一例。
“你们村里得了这个病的人不少吧?”
妇人脸一白,低头垂泪:“是。”
她太害怕眼前的小娘子扭头就走了。
这个病一开始就是她们家邻居的老公公先得的,已经病死了,现在就轮到了她的孩子!
“我能治。”陆离起身,居高临下地说,语气肯定。
妇人刹那间僵住,仿佛没听清,随即,巨大的狂喜和不敢置信淹没了她,她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又要磕头:“小娘子救命!求小娘子救救我苦命的娃!民妇做牛做马报答您!”
“嗯,你先在此处等着,看好孩子。”陆离制止了她的跪拜,转向楼氏的马夫,“就送到这里吧,这儿前面就是仙人山了,你回去吧。十一,你留在这里,照看一下这对母女。”
陈十一虽有些意外,但仍是恭敬应下:“是,真……陆娘子。”
陆离今天拿了农村户籍,已经决定放弃出家人身份了,陈十一自然也得改口。
“是是是,那小的这就告辞了。”马夫从一开始听到这病孩的症状时就吓得不住往后退了。
这不就是赤痢!
这个病别说农村穷人,就是他们楼氏的富贵人,也因此死了几个呀!要不是有小官人求来的神药,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呢!
此时一听陆离让他走,他是一刻不停打马调头就走。生怕晚一步,就被传染了,那可是要人命的疫病!
听着马车“咕噜噜”远去的声音,再看了一眼那气息微弱的孩子和几乎崩溃的妇人,陆离不再多言,转身快步朝着前方仙人山的山脚而去。
妇人紧紧抱着孩子,眼巴巴望着陆离离去的背影,又看看留下来的那位面容严肃的少年,眼泪无声地流淌,混合着脸上的尘土。
山风吹过,卷起路边的枯草,山神庙的影子似乎在树林缝隙里若隐若现。
片刻后,忽然一阵“嗡嗡”声传来。
妇人的心神全在孩子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前方山林异样的声音。只见她不停地用手去试孩子的额头,触手依旧滚烫,孩子的呼吸微弱却急促。
陈十一沉默地退后了几步,抬头望着半空中显得很小的无人机,心中也有些没底。
这听起来像是会传染的病!
就在妇人几乎要再次被绝望吞噬时,嗡嗡声重新传来。
第五十九章 山神显灵了
陆离去而复返。
她的手里拿着两包油纸,径直走到妇人身前,把水杯、油纸和保温瓶一字排开,打开油纸取了一点白色药粉,混入纯净水中递给妇人:“此药专治此病,一天一次,切不可多喂。少则为药,多则为毒。”
她言简意赅,把包着一些药粉的油纸递给妇人,“把孩子扶起来,慢慢喂他。”
妇人看着那从未见过的白色药水,眼中闪过一丝茫然,但对孩子生命的渴望压倒了一切。
她几乎是虔诚地接过药水,艰难地让孩子张开嘴,喂到嘴边。
好在孩子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大约也懂这是在救她的命,小心地吞咽了一下。
“这药……真能救我孩子?”喂完药,妇人紧紧抱着孩子,仰头看着陆离,声音颤抖。
她其实内心十分相信奇迹,只因她心中有朴素的价值观——贵人既然肯帮忙,就不可能是骗她,一定是菩萨心肠,不然哪有这个时间来理睬她们呢?
“一天一次,切记!还有此药,也是以温开水,或者凉开水冲泡,切记必须烧开又放凉的水,若拉得厉害就一个时辰一次,慢慢好了,药便减量,按时服用。两种药万不可搞错!”
这两种一种是抗生素,一种是补液盐,天差地别,搞错可是要出人命的。
陆离不厌其烦地叮嘱着护理要点:“回去用石灰处理排泄物,勤洗手,注意大扫除,病患之物用沸水煮。切不可喝生水,否则他好了,你们也得倒下。”
'“是,是,是!”妇人握着陆离给的两小包油纸,仿佛握着全世界。
“我给的药量不少,回村若有其他相同病症者,也让他们服药。此病会传染,光治你孩儿一人无用。”
“是是是。”
妇人看着怀中似乎因服药而稍稍安稳了一点的孩子,又看着眼前这位面容平静、眼神却带着不容置疑力量的美丽善良的小娘子,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最终化作汹涌的泪水,和重重地将额头磕在冰冷山路上的闷响。
“回去吧,别嗑了,折腾孩子也折腾自己。”陆离留下一句话,带着陈十一离开。
能不能救下这小孩,陆离也不敢保证。但是她知道,自己手中的抗生素,绝对已经是这个孩子最好的选择,已经是在南宋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命了。
山林里,嗡嗡嗡的声音再次响起。
背着孩子的妇人转身回眸,循着声音抬头望去,只见那小娘子似乎站在一个奇怪的篮子里,飞上了天空。
“神……神仙!”
妇人“噗通”一声跪下,心中激动地无以言表。
真的有山神!山神显灵了!
陆离在往上山上飞的途中,眼角瞥见另一座山头的红色屋顶,问缩在吊篮角落里的陈十一道:“旁边的山上,是不是有山神庙?”
“是的,大家都听说了楼氏的山神很灵,可这里是楼氏私山,大家进不来,所以就去了旁边的山神庙。”
陆离摸了摸下巴,说楼氏的山神灵,那不等于在说自己嘛。
正思索间,无人机便飞到了木阁前。
“十一,你先下去,我打算去隔壁的山神庙探探。”
“啊?哦。”陈十一看着悬停在半空的吊篮,心有戚戚焉,但还是硬着头皮,抓着绳索跳了下去。
被关在古建筑模型里面的王二狗,晒着太阳,哼着小曲,吃着饼干和肉干,喝着最纯净的纯净水,舒舒服服躺了一天。
听到屋外的动静,他当即一个鲤鱼打挺爬了起来,趴在封闭的玻璃窗户前往外张望,很快就发现了渐渐飞远的无人机,以及向这里走过来的陈十一。
王二狗立刻抹了抹嘴巴,害怕上面还残留着食物残渣。那位漂亮的女菩萨不可怕,这个英俊的少年才可怕,昨夜打了他好几个巴掌。
他年龄要比少年大,但是身高完全被碾压,力气也是敌不过,只能认怂。最重要的是,吃了几顿饱饭的王二狗,已经铁了心要在这里当俘虏了!
就算少年天天打他骂他,他也不走!
操控着庞大的遥控器往隔壁山的山神庙飞去的陆离,也不太在乎会引起山神庙里人员的恐慌。
都已经来拜神了,就给他们“显个灵”呗。她相信满脑子封建迷信的信徒,会自动给她脑补好一切漏洞的。
只不过此时夕阳西下,天色有些晚了,白日里来求神的人,都已经陆陆续续离开。
夜里的山林虎豹豺狼横行,还是有点危险的。何况拜神讲究第一炷香,许多人都是一大早过来上香,下午上香的人,都已经寥寥无几了。
当陆离操控无人机悬停于山神庙上空之时,听到天空动静的庙祝及他带着的一个小道士从庙里走了出来。仰头望见飞在天上的无人机,以及无人机下吊篮里的陆离,一老一少震惊地嘴巴都合不拢了。
“师……师父,这……这是……是山神娘娘吗?”脸蛋圆滚滚的小道士仰头呆萌地问着师父。
“咯咯咯……”把各种经文都背得溜溜的庙祝却只会牙齿打颤学鸡叫。
陆离解下腰灯,打开最强那一档的灯光,直直罩着底下的两人,居高临下地凝望着。
老道士被光圈一罩,立刻跟烫着了一般跳开。
只是他跳得再快又哪里能有光快,陆离只需稍稍偏一点位置,光圈就追上了老道士。
可惜现在是黄昏,可惜这个不是强光手电筒,仅仅只是野外探照头灯。即便开到最大档,在夕阳的余晖下,也显不出威力,要不然估计老道士也得当场跪。
“居居居士……是是是……何方神圣?”老道士拉着小道士躲进了山神庙里。
他知道自己这个山神庙并不灵光,之前已经破落得不成样,要不是最近借了隔壁山神传说的光,他早该带着小徒弟去游方化缘了。
陆离打完招呼,关掉了头灯。
这是南宋呢,虽然买了太阳能发电机,也得省着点用,毕竟无人机是个吃电的大头。
“我是谁,不重要。”
她把无人机慢慢降落下来,只是还没等她跨出吊篮,山神庙内迎面冲来一股香味,冲得她脑袋一懵。
她立刻条件反射般抬手举起玩具枪就射。
“哒哒哒哒哒……”
第六十章 收编山神庙
山神庙里那尊本就彩绘斑驳、有点风烛残年之意的金甲山神像,被六连发的钢珠打得左半边身子都塌了,碎石和泥块散落一地,露出里面发黑的稻草和木架。
剩下半边还倔强地立着,一只完好的眼睛空洞地望着庙顶漏光的瓦缝。
一边的判官手里的笔刚好指向山神坍塌的胸口,一边的小鬼则咧着掉了半截的嘴,仿佛在嘲笑这场荒诞的崩塌。
它们把这残缺的山神衬得像个笑话。
老道士手里的拂尘都惊掉在地上。
一脸稚气的小道士,张着小嘴,目瞪口呆,眼前的一幕给他小小的心灵带来大大的震撼。
陆离僵在原地,她以为的危险,现在想来,其实不过是一股浓郁的香火。
只怪她手比脑子反应还快,就像当初砸那个入室小偷一样,毫不犹豫。她这个人,向来都是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风格。
刚刚那一股浓郁的香火冲进眉心之后,她的身体好像还出现了一点变化……
死寂。
只有山风吹过破窗的呜咽,和远处林子里莫名的鸟叫。
老道士先动了,他极其缓慢地转身,动作僵硬得像那尊还没完全塌掉的山神像。
他走到废墟前,蹲下,枯瘦的手指拂过一块彩绘碎片,上面还残留着一点金漆。
他的肩膀开始发抖。
“一百七十多……多年了。”他的声音干涩,片刻间就老泪纵横,“自建隆年间立像,香火虽断续,金身从未……从未……”
他突然抬起头看着陆离,浑浊的眼睛里有一种后者无法理解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惊恐,而是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
“你……你是何人?这……这是何妖法?为什么你会从天上飞来?”
陆离并没有回答老道士的话,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枪。现代的聚酯纤维质感让她瞬间镇定,她快速从腰上挂的布袋里掏出钢珠给手枪补上“子弹”。
泥塑的神像罢了,打了就打了,有什么大不了,能奈我何?
要是跟她玩横的,她连人都打!
这里是可以一走了之的南宋,又不用坐牢!而且再往上,就是最适合杀人越货的深山老林,她还有无人机在手!
这山神庙比陆离想象的破落多了,总共就一间庙宇,神像也就一人高而已。边上两间关着的门,想必就是这一老一小两个道士的住处了。
如此简陋,如此寒酸,又如此滑稽。
一老一少而已,她难道还怕他们吗?
肉乎乎的小道士这时蹭了过来,躲在他师父身后,探出半个脑袋,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萌萌地看着陆离,带着好奇、惊讶和兴奋,唯独没有恐惧。
老道士没理会徒弟,依然颤巍巍地盯着陆离,又看看残缺的山神,再看看判官和小鬼那近乎滑稽的姿态。
忽然,他极其轻微地、几乎难以察觉地扯了一下嘴角,那是一个荒凉到极致的、近乎笑容的表情。
“报应吗?”他喃喃自语,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山神老爷自己都不灵了……借别人的光……如何守得住……哎……”
老道士的话没说完,但那种深入骨髓的颓败和认命,迅速蔓延。
他缓缓弯腰,捡起了他的拂尘,拍了拍上面的灰,动作恢复了某种迟缓的平静。然后,他转向那半边山神像,深深作了一揖。
“神威……受损,弟子无能。”他的声音恢复平静,“今日之劫,或是天意。香火断续,金身蒙尘,非一日之寒。”
他转过身,不再看陆离,而是对他的小徒弟说:“徒儿,收拾一下。山神爷……暂时就这样吧。”
小道士“哦”了一声,蹲下身开始捡较大的碎块,一边捡,一边偷偷瞄着陆离。
陆离此时正在发呆,但她发呆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自己失手打坏了山神像,而是因为她的眼前忽然多出了一立方大小的光影空间。
“我的娘咧,我这是……开启了空间?因为刚刚的香火吗?”陆离暗自嘀咕,心念一动,就把手中的已然变成大型号的玩具手枪收进了空间里,再一动,手枪又出现在她的手里。
为了验证,陆离爬出吊篮,走进山神庙,走到小道士的身旁,蹲下身触碰到地上金甲山神的碎片,念头一转,这些碎片就悉数被转移到了她的空间里!
正在收拾的小道士和老道士,双双被这变故吓了一跳。老道士甚至吓得一屁股坐倒,手惊恐地指着陆离。
小道士虽然也吓到了,但可能初生牛犊不怕虎,很快就平静下来,歪着头问陆离:“你是山间的老虎精吗?”
师父说过,漂亮的女人是老虎,可凶了!眼前这个女人又漂亮,又会飞,又会隔空打神,还会挪移之术,肯定就是老虎精变的!
“吾乃隔壁山神。”陆离决定跟老道士摊牌了,“你们这庙的香火本来就借的我的光,我是来了结因果的。”
老道士神色一阵扭曲,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倒是小道士闻言蓦然睁大了本就很大的眼睛:“什么?你真的是山神娘娘?师父师父,她说她是山神娘娘!”
老道士猛地捂住小道士的嘴:“不要说……不要说……”
“小道童,伸手。”陆离不理会老道士,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包果脯扔进了小道童的怀里——这是她今日跟楼镒吃饭后打包的餐后果脯。
“跟着我混,我不会亏待你们。”陆离淡淡说了一句,“新的山神像,明日天亮之前会有的。”
说完,她抬起手,按动袖子里的激光笔,对着供桌上瓷盆里的黄纸,片刻间就把纸引燃了。
她这么做,主要是给他们点震撼。
“旧的神像,不要也罢。这就当是送它最后一程吧。”说完,陆离毫不犹豫地绕过供桌,朝着剩下半尊神像用力一推,推下了高台,摔得粉身碎骨,然后被她悉数收入了新得的空间里,塞得满满当当。
老道士已经整个人傻掉了。而年纪不足六岁的小道士,此时所有的心神都在用来抵抗怀中的诱惑——这一包果脯实在是太香太香了!比干瘪的贡品闻起来还香!
第六十一章 老虎报恩
陆离收拾完神像,拍拍手,转身毫不犹豫地往外走。走之前,还不忘把她身上剩下的饼干和肉干,都放在了供桌上。
她不在乎这两一老一少俩道士吃不吃肉,就当他们吃肉,毕竟开荤的道家并不少的。
“我走了,你们好好收拾一下山神庙。晚点我会再回来的。”陆离重新爬进吊篮,对着两人说了一句。
“嗯!嘶——”小道童吸了一口口水,用力点头。他已经对陆离产生了好感——因为她能变出好多好多好吃的!
他一点都不害怕陆离,他天天听的、拜的、学的都是有关于此的呀!此时让他见到了活的神,正说明了师父没有骗他呀!
飞离山神庙后不久,陆离在半空就忍不住又试验起了新得的神奇空间,并顺手把空间里破碎的山神像碎片丢进了岩石缝隙里。
身处深山老林的上空,她无惧法度,也不必在乎高空抛物。
回到仙人山溪谷台地,陆离刚跳出吊篮,原本忙着收拾木材的陈十一就扔下手头的活,急匆匆跑了过来。
“陆娘子!你可回来了!”他几步抢上前,压低了声音,手朝着台地下方的溪坑方向指,“奇事,真是奇事!刚刚我正在收拾,边上林子里哗啦一阵响,一头大虫叼着一头顶大的鹿,径直蹿到咱院门口!它把那鹿往地上一撂,瞅了我一眼,那眼神……竟像是通了人性,低低吼了一嗓子,转身就没影了。”
“那鹿呢?”
“我已让王二狗去溪坑边处理那头鹿了。”
陆离闻言心头一动,快步走到台地边缘,往溪坑望去。
果然,一头壮硕的梅花鹿躺在青石板上,边上还放着一盆装着血的碗,王二狗正处理着鹿。大约也是第一次接触,整个人手忙脚乱的。
下一秒,陆离忽然想到了什么,朝着木阁方向叫唤了起来:“绵绵!绵绵!绵绵!”
然而无论她怎么叫,那头原本一见了她就会冲进怀抱的小老虎,都没有出现。
陈十一在边上讷讷道:“陆娘子,绵绵它……它跟着大虫跑了。大虫一出现,原本扑鸟玩的小家伙就向它跑了过去,我瞧那大虫低头嗅了嗅它,又舔了两下,小崽子就跟着大虫的尾巴梢,一颠一颠没入林子了,头都没回。”
陆离转身垂眸,看了溪坑边的死鹿片刻,失落地叹气道:“果然别人家的孩子不能养啊,这就跟着亲娘跑掉了!”
这头鹿,大概率就是母虎付她的抚养费。嘿,细想起来,还怪讲究的!
既然小老虎跟着它娘跑掉了,不接受也得接受了。转念一想,有母虎教它兽语和捕猎本领,回归自然天地,也算是好的结局。
“那今晚就烤鹿肉吃吧,吃不完的冰起来,我今晚弄些冰块过来。”陆离转身,心思已转到另一件事上,“十一,去,拿个空布袋随我过来。”
“是。”
陆离走到木阁一楼大堂囤货的角落里,这里堆叠着几袋她从现代买的东北大米。都是十斤装的,经过线性缩小之后穿越到木阁世界,10斤就相当于83斤左右了。
陈十一拿来了布袋子,陆离毫不犹豫地吩咐:“拆一包,倒二十斤左右的大米进去。”
“是!”陈十一二话不说便利落地拆线、分装。
细长晶莹、粒粒饱满的大米形成一道小小的瀑布,腾起淡淡的米脂香气。约莫二十斤的米被装入布袋里,他随即扎紧口子。
陆离则从边上的储物箱里取出了两颗排球那么大的鸡蛋,撕了两片脸盆那么长的青菜叶子,放进一只漂亮的竹篮里。
这篮子原本只是工艺篮,放小白兔毛绒玩具的,才巴掌大小,拿到这儿却是正常尺寸,刚刚得用。
这些东西陆离都是给隔壁破落山神庙里面的一老一小俩道士准备的,以她背靠整个现代的力量,多养两个小人轻而易举。
而她准备的分量,足够让人惊喜,又不至于让人脱离掌控。
“把这些米和这篮子东西搬到外面吊篮上。”
“是。”陈十一一手布袋一手篮子,半点疑问也无地往屋外无人机的方向走。
待陈十一往吊篮里放好东西,陆离便取出被她收进空间的无人机遥控,开始捣鼓。
陈十一这时才好奇地问陆离:“陆娘子,你这是?”
陆离随意道:“隔壁的山神庙也是我的人了,给他们送点东西。”
“山神!”陈十一闻言肃然起敬。
他家仙人原来管的不止这一座山,连隔壁也是。
陆离自然是不知道陈十一脑补了什么的,听到他喊山神,不由轻轻一笑:“山神?若真有灵,也不会让它的弟子饿得面黄肌瘦。这世道,有时候,人比神可靠些。”
今日那座山神庙,说是庙,其实不过一间小小的石头房,论大小和精致度,甚至都比不上陆离从现代买的古建筑模型呢!也就屋顶的瓦片和檐兽稍微可以看看。
陆离按下无人机启动钮,旋翼开始低速旋转,搅起尘埃,发出低沉而稳定的嗡鸣,融入山谷的大自然白噪音里。
陈十一不由自主地退后两步,每次见到无人机升空,他眼里都混杂着敬畏与困惑。
吊篮缓缓离地,载着精米、鲜蛋和小青菜,稳稳朝着对面山腰那点孤寂的灯火飞去。
夕阳西下,墨色一点点浸润群山。无人机的指示灯在苍茫暮色中明明灭灭,恍若一颗低调的星辰,执行着它沉默的使命。
山神庙内,原本摆着泥塑山神像的位置空了,只剩一个基座,突兀地立在中央。两边的判官及小鬼,没有了神为中心都显得狰狞了起来。
老道士望着那处空白,又看看身旁鼓着腮帮子,像一只小仓鼠一样无忧无虑“咔嚓咔嚓”啃着果脯的小徒弟玄清,心里那点不安又浮了上来——今天傍晚发生的一切,太像是一场梦了!
那位自称山神的小娘子自天上而来,抬手间泥塑神像灰飞烟灭。
她是谁?是正神显灵,还是山精野怪?
老道士在这山中守着山神庙修道几十年,也没见过这样离奇之事。
“嗡嗡嗡……”
一阵声音由远及近,从云雾缭绕的山那头传来,低沉而稳定,越来越响。
第六十二章 小山村
听到无人机的声音,耳聪目明的玄清立刻蹦了起来,扯着老道士洗得发白的道袍袖子,雀跃不已:“师父你听!是山神娘娘的‘云辇’!山神娘娘又来了!”
老道士被他拽着,走到庙门外那片小小的石坪上。
抬头望去,一个形制古怪的“法器”正穿透薄雾,缓缓下降。
法器顶上几片长翼飞旋,带起强劲的风,吹得四周古树的枝叶哗啦作响,也卷起了地上的尘土和落叶。
法器下方悬着一个藤编的吊篮,正稳稳地朝着石坪中央落下来。
这是老道士一天内第二次见这飞行法器了,心里仍免不了惊悸。
这到底是仙家手段,还是墨家机关术呢?
不,墨家机关术不会如此神奇。
他认识墨家的隐居族人,如果他们有这个本事早就被朝廷引为座上宾了,何必隐居。
吊篮触地,顶上旋翼的嗡嗡声不止。
小道士玄清早已按捺不住,老道士一个没拉住,他便像只小猴子般窜了出去,三两步跑到比他人还高的吊篮边,努力踮起脚尖,两只小手扒着篮沿,使劲想把脑袋探进去看个究竟。
可篮子太深,他小小的身子徒劳地晃荡着,只能透过吊篮的缝隙看得见里面似乎有东西,却瞧不真切,急得他“哎呀哎呀”直叫。
“徒儿,莫要莽撞!”老道士呵斥了一声,脚步却也不由自主地加快。
走到近前,他先按住了躁动的小徒弟,这才定睛朝篮内看去。
只见吊篮里一边放着一个漂亮的竹篮,竹篮里有几片硕大的青菜叶子,还有两颗闻所未闻的大蛋,色泽形状倒像鸡蛋;另一边则是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
老道士伸手,把竹篮和布袋都提了出来。
“哇!好大好大的鸡蛋!师父,这是天上神鸡下的蛋吗?”小道士玄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把排球大的鸡蛋抱了出来,摇摇晃晃的样子吓了老道士一跳,慌忙抢过。
“小家伙你急什么?仔细摔了!”
老道士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手有些发颤,把鸡蛋和青菜叶子取出后,想了想,又把漂亮的竹篮放回去了。
过了片刻,“法器”果然提着吊篮又飞走了。
老道士这才去解那布袋的系绳。绳子一松,袋口敞开,里面是满满当当、颗粒晶莹的白米!
跟鸡蛋和青菜叶子一样,这米也是他闻所未闻的大白米。米色纯净,在暮色下泛着温润的光泽,一股淡淡的、属于谷物的朴实香气隐约飘散出来,钻进鼻腔。
“咕噜噜——”
一声悠长而响亮的肠鸣,毫不客气地从老道士干瘪的腹部传出,在突然安静下来的山门前显得格外清晰。
他老脸一热,却见小徒弟玄清根本没在意。小家伙此时整个脑袋几乎都要扎进米袋里,小手抓起一把白米,看着它们一颗颗都有他指甲盖那么大,如粗沙般从指缝流泻,嘴巴张得圆圆的,发出无意义的“哇”声一片。
老道士看着那硕大的白米、鸡蛋、青菜,再抬头望望暮色渐浓、深不见底的天空,心中五味杂陈。
那小娘子绝不是一般人,这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这非神非妖的存在,为何要关照他们这一老一少、守着破庙的穷道士?
最终,他还是对着那空茫的天际,深深作了一个揖,声音干涩却郑重:“老道……无量天尊,多谢……娘子赐食。”
山风掠过,林涛阵阵,仿佛某种沉默的回应。老道直起身,轻轻拍了拍还在对着白米欢喜的玄清。
“别看了,徒儿。”他的声音温和了些,“把东西搬进去。今日……师父给你做一碗水蒸蛋。”
夜幕降临,郑二娘未进村口,先闻哭声。
她背着四岁的囡囡,在村头老槐树下停了脚步。
哭声从祠堂方向传来,时断时续,像钝刀子割在心上。
她背上沉甸甸的,但心情却已经不似中午背着囡囡离开时那么沉重了。
听着哭声,郑二娘忍不住摸了摸怀中的油纸包,这是山神娘娘给的神药呢!
“娘亲?”趴在她背上的小团子,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似乎是奇怪她为什么停在村口。
“没事,囡囡现在还难受吗?”
“不难受了。”懂事的囡囡在她的背上摇摇头,软软地趴着。
“不难受好,不难受就好……”
郑二娘托了一下娃的屁股,继续往村里走。绕过祠堂时,她看见了草席裹着的尸身,露出一只失了人色的小脚丫。
她别过脸,加快了脚步。
家家户户门前撒着石灰,空气里弥漫着艾草与腐烂混合的气味。
推开自家院门,更浓的臭味扑面而来。
“死哪儿去了?”丈夫赵四从堂屋冲出,双眼赤红,“娘也染上了!你——”他猛地顿住,盯着她背上那睁着一双懵懂眼睛的女娃,“囡好了?请到郎中了?”
郑二娘摇摇头,解下背带,将囡囡抱进里屋。孩子的额头仍有些烫,但比早上好多了。
她迟疑片刻,从怀中取出两包油纸,放在桌上。
“这是……山神娘娘给的药,专治赤痢。”
赵四的眼睛亮了起来,像饿狼看见血肉。
他一把抓起油纸,拆开看着洁白如雪的药粉,呵斥道:“怎么不早说!”
转身就要往西厢婆婆屋里去。
刚迈出两步,他又收了脚,转身道,“你去。”
并将油纸包塞回二娘手里,语气不容置疑:“家里还要靠我干活,我不能靠太近。你去伺候娘服药。”
郑二娘的手微微发抖,她看着丈夫后退半步的动作,又看看手中的油纸包。
这是她给囡囡求来的救命药呀!
“愣着作甚!”赵四低吼,“那是你婆婆!”
郑二娘垂眼,吞下千言万语。她给囡囡掖好被角,触摸到女儿逐渐正常的体温,心里某个地方松动了一点。
接着从柜底翻出一块干净布巾,系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推开西厢房门,恶臭几乎令人窒息。
婆婆蜷在草席上,脸色蜡黄,身下的秽物已染脏了半条裤子。听到动静,老人浑浊的眼睛睁开一条缝。
第六十三章 后果是什么
“药……”老婆婆干裂的嘴唇翕动,“李婶家的孙子昨天喝了符水……今天下午没了……”
郑二娘跪坐下来,取了有些冷掉的水冲药。她扶起婆婆,感觉老人轻得像一捆枯柴。
“这是什么?”婆婆盯着白色的水,忽然警觉,“也是符水?”
“是我一路磕头磕到山神庙山下,山神娘娘看我心诚,显圣出来赐下的。”郑二娘低声说,“能治病。”
“山神娘娘?”婆婆咳嗽起来,喷出血丝,“你……你莫不是听了什么邪术……我不吃……”
“娘,试试吧。”郑二娘的声音很轻,“这是神药,很灵的,我给囡囡吃了点,现在烧退了不少。”
老婆婆猛地睁大眼睛,枯瘦的手抓住郑二娘的手腕:“你给女娃儿吃了?你——”
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她。
郑二娘抽出自己的手,趁机将药水送入婆婆口中灌下。老人挣扎了几下,终于咽了下去。
接着郑二娘也不说话,就开始清理秽物,更换草席,动作机械而熟练。
窗外天色渐暗,哭声不知何时停了,村庄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
婆婆的呼吸渐渐平稳,昏睡过去。郑二娘摸了摸她的额头,依然滚烫,但冷汗似乎少了些。
丈夫在院子里劈柴,斧头高高扬起,狠狠落下,木屑飞溅。一下,又一下。
里屋忽然传来囡囡洪亮的哭声。
郑二娘急急起身,脱下外套和布巾,擦擦手,朝着自己的心肝宝贝跑去——对她的丈夫、她的婆婆而言,囡囡只是个赔钱货,但对她来说,却是比什么都重要的宝贝!
没有人可以和她的宝贝相提并论!
她不知道这药够不够救下她的宝贝,所以她只给婆婆泡了很少的一点,另外一包压根没泡——反正婆婆也不要吃。山神娘娘说了,这一包要一个时辰喂一次呢,她要先保证囡囡的药量。
囡囡只是睡梦中的哭闹,并没有醒,也没有再拉。
今晚的哭声暂时停了,而明天,鸡鸣依然会响起,日子还得过下去。
郑二娘抱着囡囡久久不说话,她听见了囡囡渐渐平稳的呼吸声,也听见自己肚子的咕噜声——她一天没吃东西了。
“她娘。”赵四不知何时站在门口,声音有些异样,“晚饭……我热了粥。”
郑二娘没回头,只是将妞妞抱得更紧些。
“娘若好了……”赵四顿了顿,“这药,能让几家用?”
郑二娘终于转过脸,月光下,丈夫的脸上混杂着希望与恐惧,还有她熟悉的那种算计。
“不知道。”她说,声音平静,“山神娘娘没说。”
赵四怀疑道:“你莫不是被谁骗了吧?怎么山神爷变成了山神娘娘?”
“赐药后,山神娘娘飞走了。”
“真飞走了?”赵四怎么就那么不信,“你不会看花眼了吧?”
他虽然迷信,但是活这么久,何时见过神仙啊!
“真飞走了。”郑二娘脸上现出敬畏的神色,这模样,绝不像是撒谎。
事实上,郑二娘确实发自内心地认为,她下午就是遇到了山神娘娘带着判官和小鬼显圣了。判官驾马车下地,小鬼跟着山神娘娘飞天。
虽然山神娘娘的座驾很奇怪,但再奇怪,也飞天而去了啊。不是神仙,又会是什么呢?总不能是山间的精怪大发善心来救她的囡囡。
“行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药呢?”
“要先治好囡囡,这是我磕头求来的。”
郑二娘微微扬起脸,露出那片磕得青青紫紫的额头。
赵四啐了一口:“治治治!当然要先治好自家的。”
话毕转身摔门而出。
此时“山神娘娘”陆离,正抓着一块香喷喷的烤鹿肉在吃,并发出一声遗憾的叹息:“比今天酒楼里的差多了呀!”
陈十一羞愧地低下头:“我……我会努力的。”
“不怪你,今天那酒楼的厨子是御厨之后呢,你哪能跟他比厨艺。”陆离耸耸肩,“我就是随口一说。你们都吃啊,多吃点,那么一大头鹿呢!”
“可以拿到山下换钱。”陈十一说道。
“用不着,这么好的鹿肉当然自己享用,换钱的东西我多的是。”陆离可不愿意拿老虎送的野生鹿肉去换钱。
开什么玩笑啊,这可是老虎送的哎!
换钱她不会拿现代的工业品去换嘛!她还准备了好几个现代玻璃罐和镜子呢,还有胡椒、香皂、糖,太多了,去换钱不比鹿肉性价比高多了!
说到现代工艺品,陆离放下碗筷,擦擦手,准备上楼穿越了。
把人家山神庙里面的山神像打坏了,她得去现代弄一个。不过她并不打算买山神像摆件,而是另有想法。
回到现代,陆离恢复真身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她新得的空间。
结果令她哭笑不得,空间还是在的,但原本在南宋一立方大小的,现在只剩一个火柴盒大小,放个打火机都够呛。
不过,倒是能放不少小抄——可惜了,陆离没有作弊经验,纵有空间在手,也是不敢用的。
她先拉开冰箱,往冰冻层的抽屉冰了许多自来水,接着掏出手机,搜索附近有3d人像打印机的商场。她记得有个高中同学,曾经把打印出来的本人手办拿到学校显摆过。
现在科技发达,不止有拍立得照片,也有拍立得手办了。
打印自己的真人手办替代山神像,这是陆离在山神庙收到那股香火并因此激发出空间后,顷刻间就想到的。
香火这东西,好像真的有点用。就算没用,她也没什么损失。
至于后果?陆离根本不带怕的。
当收益远超成本的时候,风险算什么?
她能在山神庙收到香火,就说明人们信的是她而非泥塑神像。修仙不就是夺天之造化,抢他人之资源。不争不抢不可能成仙为神,纵观封神榜,没有一个神位是靠忍让得来的。
也许她的性格里,就是有一丝疯狂因子在。
不过既然要做3d人像,陆离还需要一套古装,现代装没有仙气。南宋的古装是迷你款,恢复真身的她可穿不了。
好在她现在就住西湖边,满西湖的古装美女呢。她只要去国贸中心随便转一转,就能做一套完整的古装妆造。
第六十四章 真人手办
在去做古装妆造前,陆离打算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农作物种子。
楼镒都已经给她送来了山林的租赁契约了,溪谷台地那边好多山地可以开发成梯田。她有仆人,又有播撒的无人机,不种白不种。
而且她也很好奇,现代的粮食种子拿到南宋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样的果来。
身负数万巨款的陆离,现在已经是个打得起车的富婆了。因此出门直接就喊了网约车,没有再浪费时间等公交。
现代社会,只要有钱,买什么合法商品都很方便。
陆离在菜场的农副商品店选了两斤高产黄心土豆种子,老板跟她保证,十天左右就能出芽。土豆这种在清朝养活了无数老百姓的高产粮食,那是穿越种田必备。
另外她还选了同样非常高产的两斤番薯种子,听老板建议直接买的带芽种。
至于还有一种高产的粮种玉米,南宋现在是农历十月份,不是很适合种植,等明年开春三四月份再说。
除此之外,陆离还顺手买了菠菜、茼蒿、小白菜这些生长周期短又耐寒的菜籽;还有胡萝卜、白萝卜、豌豆、蚕豆这些同样适合农历十月份种植的蔬菜。
买好了种子,陆离直接打车去国贸中心。
那里有好几层给西湖游客量身定做的妆造店,价格陆离在网上查了一下,从一百到几百不等。但她没有下单,打算到了现场再说。
她可没有时间干等着妆造,她要选直接能上手的。
陆离走进国贸中心,一路看过去,只觉这些妆造过于浮夸,下睫毛以及大卧蝉假到离谱。这样的妆造简直就是换头,她怀疑都不能通过人脸识别。
陆离去打印人像就为了收集信仰之力,如果搞得不像自己就没意义了。
因此她最终选了一家服饰高档、刺绣精致的店,只租衣服、做头发,不化妆,价格比那些粗制滥造的妆造要便宜,而且还不必排队。
做完造型,陆离就提着古装拖地裙摆,直奔有3d人像打印机的商场。那地方就在附近,走路比打车更方便。
两小时后,陆离拿着花钱加急赶出来的真人手办,左看右看,唯妙唯俏,由衷地感叹:“现在的科技真是太发达了!贵也是真贵!”
这一个30cm的手办,算上加急费,花了她一千九百块呢!
回去的路上,陆离一边走,一边刷着手机。
这两天忙着穿越、忙着在南宋发财、忙着查资料,好些时间没有闲心刷过手机了。
刚点开渣浪的首页,就被一个红得发黑的“沸”字吸引了注意力,这代表此新闻的热度沸腾了。
陆离定睛一看,热搜标题是这样的——#曝光了!郑恬的素人男友#
腥风血雨体质的女明星,果然一点不假。陆离点开新闻一看,这偷拍照片中浑身都仿佛发着光的男人,不是凌九又是谁?
照片里,郑恬就站在他的身旁,头顶只到他下巴的位置,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脸温柔地望着男人的侧脸。
高糊的偷拍照挡不住男人的帅气,照片里他连脸上的光晕都是恰到好处的。正因为绯闻男主太帅了,所以消息一出来就爆了,所有人都下意识相信了这个绯闻。
有眼睛的人一看就知道,郑恬绝对已经看了男人很久很久,这是发自内心的生理性喜欢,演都演不出来——至少郑恬给人的感觉是没有那么好演技的。
但陆离的脑海中却浮起郑恬歇斯底里,以致于吴蒙毫不留情地喊人把她叉出去的画面。就算两人有情况,恐怕也已经是过往云烟。
不知为何,陆离笃信这是假新闻,是郑恬自导自演。
但为什么呢?
像郑恬这样的顶流偶像,曝光恋情无异于自断前程。
之前就有一位男顶流特别豪迈地官宣了自己的女朋友,导致粉丝量断崖式下跌,事业也出现了分水岭,直线下滑。以致于后来者都不敢轻易效仿。
所以郑恬的举动,让陆离很是摸不着头脑,她不在乎粉丝和流量了吗?想着走着,归一书斋的门口就到了。
陆离被今日书店内外人头攒动的景象吓了一跳。她本来还想着把楼镒给的装着户籍文书的木匣子拿来卖掉,现在看来是不能够了。
这么多的人,不是举着手机就是架着长枪短炮,甚至还有开着补光灯直接在书店门口直播的。
陆离可不愿意贸然闯进奇形怪状的镜头里,她不喜欢别人的摄像头。
“这里怎么这么热闹,发生什么事了啊?”边上有游客奇怪地问。
“男朋友男朋友,郑恬的男朋友在这里!”
“真的假的?怎么可能!”
“来的都是郑恬粉丝吗?”
“还有一些是自媒体和狗仔。”
陆离在边上听了一会儿,又看了看吵吵嚷嚷的书斋内部,就毅然决然地转身离开了,并没有上前去凑热闹的打算。
她回忆着张开双臂能堵住整个楼道的魁梧大汉吴蒙,以及两个飒爽利落仿佛007真人版的女子。心想有他们在,这群疯狂的粉丝和自媒体应该是上不了二楼的吧。
何况二楼全是价值连城的古董,看起来贵得要死的瓷器,也摆得到处都是。若是有人不长眼地挤进去,磕了碰了,有几个算几个,恐怕都得赔得倾家荡产。
想想看,这可是一张不起眼的符纸都要卖六万的男人!
陆离走远了些,仰头遥遥看向归一书斋二楼阳台的方向。
穿过栏杆的缝隙,发现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凌九竟然还是一如既往淡定地手执棋子,自己跟自己下棋。他的身影在树影下斑驳,仿佛世间万物都无法影响到他。
陆离忍不住笑了,心想:多亏了归一书斋是在西湖的核心区域,无人机永久禁飞。不然可能会享受到跟全红婵妹妹家一样,被无人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拍摄的待遇。
其实她还有点好奇,凌九被一群直播狂和追星狂缠上会是什么样。这几天,他应该都不能下楼了吧。
就在陆离收回目光的瞬间,凌九抬眸看了过来。人来人往之中,他的目光精准地落在陆离离去的背影上,若有所思。
一分钟后,陆离转入一棵梧桐树旁的小道,彻底在凌九的视野里消失。
凌九收回目光,神色平静地往棋盘上落下一子。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第六十五章 小老虎回来了
回到家中,陆离把新采购的东西一一缩小,塞进木阁。接着把自己的真人手办也缩小,直接放在了一楼廊檐之下。
这时门铃响起,是她闪购的冰块到了。
虽然说陆离自己也往冰箱里冰了水,但那么多的水要凝结成冰,没有四五个小时是不可能的,不想在现代浪费时间的陆离索性直接买了。
只要肯花钱,网上几乎什么都有的卖。
开门把冰块取出,一一放进新买的不锈钢大盆里,然后缩小了,直接挨着木阁的台阶摆放。
一切准备完毕,陆离脱下衣服,缩小后穿上南宋古装,摸出装着平安符的小黄袋子,抽出里面的平安符打开仔细看了一会儿。
字是看不懂的字,符是看不懂的符。不知是否心理作用,陆离觉得经过两次穿越,黄符纸上面的朱色笔迹似乎淡了一些。
“哎,两张六万,一共只能使用十二次,一次穿越五千块啊,真贵!得抓紧找个可替代的,不然被垄断了很可怕。”喃喃自语了一句后,陆离小心把符纸收好,塞进棉毛衫的口袋里。
她在南宋只买了外衣,并没有买内里,内里穿的还是现代的服饰。加厚棉毛衫什么的,就算是娃衣,也比古装更保暖方便。
木阁内,王二狗端着碗筷准备出来洗刷刷时,赫然见到廊檐下的陆离,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行礼:“见过神仙娘娘。”
结果他在那边作揖鞠躬了半天,却听不到任何动静,偷偷抬眼一看,吓得“啊”一声惨叫,倒跌在地。
“干什么,你叫魂啊!”在屋里收拾的陈十一呵斥。
正在这时,陆离从楼梯上款款而下,懒懒地问:“嚎什么呢?”
王二狗听到陆离的声音,偏头去看,再看看廊檐下一动不动的“陆离”,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这也有个陆娘子……”
现代高科技打印出来的手办,缩小后拿到木阁,就只比真人略矮,再加上各方面都惟妙惟肖,连眼睫毛都打印得一根不差,不怪王二狗迷糊。
陆离懒得对这个俘虏解释,只对陈十一道:“外面是我的神像,你跟他去把它搬进吊篮,一会儿我要去隔壁山头一趟。”
“是!”陈十一答应一声,走到屋外,见到陆离等身真人手办,也是吓了一跳。好在因为有了一点心理准备,倒是没失态。
他瞪了一眼还在地上仰倒着的王二狗:“还不快起来,跟我一起把神像请过去?”
“啊?哦,是是是。”王二狗一骨碌爬起来,点头如捣蒜,都不敢再看这逼真的手办一眼。
两人一手托着手办的脚,一手扶着腰,正欲抬起来,又险些双双摔倒。只因这手办的重量远比他们想象的轻多了,别说跟泥塑的神像比,就是跟真人比,也轻得多,也就21KG左右。
稳住身形后,两人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心有余悸。这要是真摔了,他们自己还无所谓,对神像可是大不敬了。
相比跟着陆离去过“天庭”的陈十一,王二狗此时满脑子的浆糊。
一直到两人小心翼翼地把神像搬进吊篮后,他才小声问陈十一:“哥儿,陆娘子……是人吗?”
陈十一瞥了他一眼:“是神。”
王二狗倒吸一口冷气,虽然他在这半山的木阁中见多了神奇之处,但跟亲耳听到“神”字还是不一样的。
原本他内心对陆离的身份猜测一直是在“妖怪”与“神仙”之间徘徊,甚至更多倾向于“妖怪”。此时听到陈十一笃定地回答,身子都发飘了。
他这样的人,竟然被神仙俘虏了。给神仙当狗,那也是狗神啊!谁敢说二郎神的哮天犬不是神呢?都说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在想什么呢?还不快去把碗刷了!”陈十一看王二狗脸上露出傻呆呆的表情,立即呵斥。
“是是是,小的这就去。”王二狗浑身一震,感觉干活都更起劲了!
陆离慢悠悠走到吊篮前,从口袋里面掏出一面丝巾,挂在神像的两只耳朵上。
太类真人,可能会产生恐怖谷效应,就遮半张脸吧。
陆离调整完丝巾,正欲爬进去时,忽觉身旁一阵风起,一股熟悉的味道扑来,竟然是之前跟母老虎走掉的小老虎绵绵回来了。
她当即大喜:“呀,绵绵!嘿嘿,你回来了?算你有良心,没有白养你。十一,快给绵绵泡点奶来。”
“是。”陈十一应声而去。
小老虎长得飞快,陆离现在抱久了就感觉手酸,喂完奶之后,就把它放进了吊篮里,说道:“既然来了,就跟着我一起去山神庙吧。”
“嗷呜~”小老虎当然是陆离说什么是什么。
“十一,再去搬一块肥皂团来,另外冰块我已带来,你去把剩下的鹿肉冰了吧。”
“是。”
放好香皂后,陆离便带着自己的真人手办及小老虎往隔壁山的山神庙飞去。
第一次飞上天的小老虎居然一点都不慌,被陆离抱着俯瞰山林时,还差点兴奋地要跳下去,多亏陆离反应快,一把按住。
“不要命啦!你还没有翅膀呢,就敢往下跳!”陆离轻轻拍了小脑虎的脑袋一下。
小老虎如通人性一般,在她的手心里蹭了蹭,仿佛在卖乖。
无人机飞抵山神庙上空之时,一老一小两道士听到动静,早早站在石坪上等着了。
看到陆离身边的神像,老道士吓了一跳,这这……这分明是这女妖的分身啊!
小道士玄清反而因年幼不知畏惧。
当小老虎从吊篮里飞扑而出时,玄清那叫一个又惊又喜:“师父,真的有老虎!”
山神的左右是判官和小鬼,从来没有听说过是小老虎的,这漂亮女人肯定是老虎精!
小家伙眼神里都透着一股“师父快夸我,看我猜中了”的喜悦。
陆离眼神直视老道士:“道长,还不请神归位吗?”
“……”
老道士今晚的三观都被一连串的变故搅得稀烂,好在道家人都通透,能屈能伸。如今人在屋檐下,那就先低头。
他默默地焚香诵经,然后在陆离的协助下,一起把这具陆离的真人手办请上了莲花台。
第六十六章 种田了
手办落定那一刻,陆离只觉一股舒服到灵魂都颤抖的香味扑面而来。
她深深吸一口气,心情很好地看着老少两位道士:“以后每隔七天,我会给你们送一些物资过来。”
顿了顿又道:“别忘记了,要日日给我诵经上香!否则,就把你们扔进深山喂老虎!”
她取出一块脸盆大的香皂,放在了供桌上,对老道士道:“这是肥皂团,你们俩用它好好洗洗,下次见,不要再让我看到有虱子从你们的身上爬出来。”
可惜没办法把古风建筑模型直接搬到这儿来,不然再给山神庙扩一扩才好呢。现在就这一间小庙,真够寒酸的。
片刻后,陆离招呼了小老虎一声,坐上无人机离开。一老一小两个道士站在月色下,仰头目送她渐渐飞远。
“师父,我们这里还算山神庙吗?”玄清清脆的童音打破了夜的宁静。
“算。”老道士目光一沉,“当然算。神驻灵台,不假外求;道生虚室,自然显化。”
“什么意思啊,师父?”小道士听不懂,仰头继续问。
老道士摸了摸他的脑袋:“意思是只要心中有神,神就在心中。”
“哦。”小道士呆呆地点点头,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反正,不管是山神娘娘还是老虎精,他都喜欢呢!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果脯,满足地咬了一口,真好吃!
清晨的和平村,在一片哭声中惊醒。
又有人死了。
趴在床头的郑二娘猛地醒过来,第一时间去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冰冰凉凉的,她颤抖地把手指放在了孩子的鼻尖。
温热的呼吸喷在她的手指上,令她瞬间喜极而泣。
娃是睡着了,也是真的退烧了,而不是变凉了!
恰在此时,房门被从外面推开,赵四一边披上厚厚的夹着芦花的楮皮纸衣,一边朝房里探头张望:“囡怎么样了?娘那里你去看过没?”
郑二娘擦擦眼泪,给娃把被角掖好,默默起身走出房间后才说:“囡退烧了,我现在去看看娘。”
“嗯。”赵四瞥了郑二娘一眼,低声说,“阿大家的老头子没了,我现在过去看看,家里你自己顾着。”
“好。”
“那个,你给我说说,那药要怎么吃,保长家也有人中招了,我去给送点药。”
郑二娘回头看了一眼房间的方向,从怀中掏出一包装着药的油纸:“用凉开水冲半调羹,一天吃一次。”
“知道了,拿来给我。”赵四伸手就要来抓。
郑二娘连忙转身躲过:“我去分。”
说完不等赵四同意,就急急往屋里去了。
其实昨晚她已经为女儿藏起来一些药了,但仍唯恐不够,生怕赵四拿走太多。只有自己亲手分,她才放心。
郑二娘家的囡囡自从退了烧,身体就一日好过一日,恢复得比她奶奶快多了。
保长家也因为赵四及时送上的药,压住了疾病,没有死人。
村子里没有秘密,很快大家就都知道赵四家有救命的神药,纷纷来求。
赵四当然不可能白白给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自家娘子求来的药,岂有白白送人的道理。但都是一个村的,很多还是同族人,他也不敢过于要价。就是要个几十文,甚至几个鸡蛋、几斤米的,虽不多,好歹也算是些收益。
最重要的是在给药的过程中,赵四收获的尊重。
因为这药,村里因赤痢而死的人一共就三个。其余染病的人都被救了回来,算是平安度过了这场疫灾。
而提供了救命药的赵四,在村子中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
村里的人后来从赵四老娘的口中得知,这救命神药是山神娘娘看郑二娘心诚,显圣赐下的。
当日病得奄奄一息的赵家囡囡被郑二娘背出村时,很多人都见到了。因为她们的方向是往荒无人烟的山里去的,也不怕把病气传染给别的村,因此连保长都没有阻止。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病得快死的小丫头,竟然得了山神娘娘垂怜,亲自赐下神药救命。
没有一个人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如果不是山神娘娘显圣,这么可怕的赤痢怎么治得好呢?
其他都是虚的,只有摆在眼前的疗效是真实的。
跟赵家囡囡差不多时间染病的李婶家的孙子,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就在赵家娘俩从山神庙回来的当天下午夭折了。
两个娃,一个喝的是跳大神的给的符水,一个喝的是山神娘娘赐的神水。一个见了阎王爷,一个留在了人间,差距太大了。
跳大神的神婆谋财害命啊!
李婶家已经拖着孙子的尸体,去堵了神婆的门两次!夭折的小孩不入祖坟,叫他们如何不恨呢?
如果没有囡囡做对比,可能他们还没有那么恨。正因为有了对比,才更加心痛。
不同于小山村的几家欢喜几家愁,山中隐居的陆离,这些日子倒是过得非常充实。
她已经带领着陈十一和王二狗,把溪谷台地周边的一些山坡,修整出了梯田。
现代拿来的土豆块及番薯种,还有那些蔬菜种子,都已经被分批种了下去。这台农保无人机也第一次发挥出了它最原始的功能,给一整片梯田都撒下了细密的雾水。
在陈十一和王二狗眼里,那就是陆离施展了云雨诀的法术,心中对其越发敬畏。
播完种,看着眼前整整齐齐的梯田,陆离忽然又有了新想法。或许她还可以在这里搭一个玻璃花房,种些鲜花什么的。
隐居么,不能只是种田呀,总得来朵鲜艳的花调剂调剂。
她的目光又转向剩下那些未开发的坡地,不无遗憾地想:人口还是太少,好多地都浪费了。应该多养一些小人,反正又不是养不起。不然光靠现在的虾兵两三只,种田都种不过来。
唯一麻烦的是,她所在的溪谷台地海拔太高,气候相对山下还是有点不适宜生存。且上下山如果不是有无人机,就实在太费时间了。
但是若养了小人,总不能让所有小人都坐无人机,那得花她多少钱呐,关键是电力也供应不上,所以还得修一条山路。
不过这里是楼氏私山,修路之事,还得跟楼氏商量。
第六十七章 有仙则名
当清晨的薄雾还缠绕着村口的老槐树时,郑二娘已经提上竹篮准备出门了。
篮子里是新蒸的米糕,还冒着丝丝热气。这是还愿的供品,她特意揉了糖霜进去。
“锵——!!!”
锣声忽然炸响,又亮又急,像一把锋利的刀,割开了村子连日来的阴霾。
紧接着,鼓点跟了上来,咚咚咚,沉甸甸地敲在人心坎上。
不再是送瘟神时那种虚怯的闷响,而是饱满的、恨不得把胸膛都擂破的欢腾。
郑二娘听到铜锣之声,仔仔细细给囡囡穿上为新年准备的楮皮纸裘,胸口的位置还绣着“平安”字样。
孩子的小脸残留着病后的些许苍白,但眼睛已经恢复了黑葡萄似的亮光,正抓着她娘的衣角,直勾勾地看着她娘挎着的篮子。
她咽了一口口水,奶声奶气地说:“米糕是给山神娘娘的,囡囡不吃。”
“囡囡乖。”郑二娘一把背起她,用布绳固定着位置,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哽咽,“跟娘去给山神娘娘磕头还愿。”
推开院门,郑二娘愣住了。
窄窄的村路上,早已汇成了人的河流。
打头的是他们村的保正,村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他的独孙这次也病得很凶险,多亏了赵四及时给的山神娘娘救命药,才没有一命呜呼。
此刻,保正换上了一身全新的楮皮纸裘,亲自扛着一面系着大红绸的牛皮大鼓,鼓槌抡圆了砸下去,像要把积压的恐惧全砸出去。
他身后,四个精壮后生抬着一乘简陋却披红挂彩的神轿。
那是用旧门板和竹竿赶制的,轿帘是赵木匠家那床过年才舍得铺的、半新的红被面。轿子里没有神像,只端端正摆放着一张四四方方的油纸,上面蒙着红布。
山神赐下的“神药”虽已用完,但那承载恩泽的两张油纸,便是山神显圣的见证,须得请去庙里。
再后面,便是全村的男女老少了。
男人挑着担,担子里是各家凑出的最体面的供品:褪去了烟熏的腊肉,露出油润的肌理;被捆着脚的鸡,咯咯叫着;堆成小山的新蒸的米糕,点着胭脂红;甚至还有一小坛浑浊却珍贵的家酿米酒。
女人和孩子们,手里也没空着,新做的糕点、刚摘的野花、新买的线香。
没有人特意组织,但人流自然而然地跟着锣鼓队,向着有着山神庙的山脚涌动。
说话声、笑声、孩子的欢呼声混在锣鼓里,织成一片暖烘烘的、生气勃勃的景象。
郑二娘想悄无声息地混入人潮,却被保长家眼尖的儿子瞧见了,喊赵四将她拉到了最前头。
她可是唯一见到山神娘娘显圣的人,还带回了救了全村人命的神药——虽说并不是所有人都染了赤痢,但只要村里有一人得病,就是瘟神降临,老弱病残都难逃脱的。
朝廷公山上的山神庙,本就是十里八乡村民筹建的,为了方便祭拜,不像陆离木阁所在的楼氏私山溪谷台地海拔那么高,也就百来米的高度。
人们鱼贯而行,敲敲打打一刻钟也就到了。
别看这山神庙小,但此时此刻,却比大庙宇更令人敬畏。
庙前那块不大的石坪上,早就听到动静的老道士等在那里,空位很快就被黑压压的人头占满。
后来的人挤不进去,就跪在庙外的山坡上、石阶上。
保正放下鼓槌,从神轿里请出两张油纸,郑重地高举过头顶,一步步走向庙门。
所有的嘈杂在这一刻骤然低伏下去,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和风吹过破庙檐角的呜咽。
老人将油纸供在掉漆的供桌正中,转过身,面对村民,张了张嘴,没说出话,老泪先滚了下来。
他猛地撩起衣摆,朝着那尊脸上蒙着半截丝巾的活灵活现的女神像,直挺挺跪了下去。
“跪——”
老道士一声嘶哑地喊,像是打开了闸门。
坡上坡下,庙里庙外,不分老幼,所有人齐刷刷跪倒一片。
额头触到冰冷潮湿的泥土,却没人觉得凉,心里都揣着一团火。
其中最受震撼的是郑二娘,她激动地对着左右喊:“真的是山神娘娘!真的是山神娘娘!我见过她显圣的样子!就是这样,半点不差!她现身时甚至都没有蒙面!山神娘娘!山神娘娘啊——”
保长听郑二娘这么说,更是激动,苍老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撼动人心的力量:“巍巍山神,赐我仙药,活我子孙!此恩此德,永不敢忘!和平村世代奉祀,不断香火!”
“山神娘娘、山神娘娘——”
男女老幼的呼喊汇成一股洪流,冲上屋檐,荡开林梢,在山谷间激起隆隆的回响。
无数额头重重磕下,砰砰作响,混杂着再也抑制不住的、释然的嚎啕与感激的呜咽。
郑二娘紧紧搂着囡囡,把孩子的小手合十,教她磕头:“快给山神娘娘嗑一个,是她显圣化凡救了你呀!孩子,你是个福气大的!”
她抬头望着神像,仿佛又看见那日陆离婷婷袅袅的模样。心中最后的一丝不确定,此刻都烟消云散。
从此,她就是陆离最铁杆的信徒之一。
给山神的供品很快就堆满了供桌,漫到了地上。
线香插满了香炉,插不下的便密密地插在庙门口的泥地里,成百上千点猩红的光,在微风中明灭。
阳光终于完全跃出山脊,金灿灿地泼洒下来,照亮每一张流淌着热泪的脸。
老道士紧紧抓着拂尘,被眼前的一幕感动地老泪纵横。
他已经从村民的七嘴八舌中,听出了事情原委。就从这一刻起,他对陆离产生了真正的信仰。
能显灵的就是真神,管她什么来历呢!
这山川大地之上,甚至还有“老虎庙”啊。采参人进山前会去祭拜,希望借“山大王”的威风降服猛兽。
而他这间山神庙现在所供的神像,为村民们驱散了疫病,如何不配享受人间香火呢?
华夏大地,从来只有不灵光的神,才会被信徒抛弃——甚至鞭打。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第六十八章 送钱的人来了
木阁三楼,正在聚精会神学习的陆离忽然灵台一震。一道先天之炁形成的天籁之音在耳边响起,直抵灵魂。
她的视线瞬间失去了焦点,不知落在了哪处虚无。
足足一炷香的时间,陆离才被楼下陈十一切木头的声音拉回现实,不由地一怔。
片刻之间,她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之前学习带来的头昏脑胀都消失了,现在十分神清气爽。
“刚刚我是怎么了?”陆离从毯子上一跃而起,走到窗边,遥望山神庙所在的方向。
她有一种感觉,刚刚那梵音的出现,应该跟山神庙有关。
每次她吸收香火之时,都会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这一次的感觉尤其强烈。
念及此,陆离心神一动,召唤出空间查看,但并无变化,还是一立方大小的样子。
收回空间,没有犹豫太久,陆离关掉电子书,转身下楼。
她打算飞临隔壁山头看看。
楼下王二狗在拖地板,陈十一则正做着木工。陆离从现代买的小木头,到了木阁世界却是刚刚好的装修木材。
因此这几天陈十一除了下地,就是做木工,勤劳得快赶上996了。
至于俘虏王二狗,没什么特殊的技能,就负责打扫等粗活,偶尔也给陈十一打打下手。
“绵绵呢?又不见了?”陆离问。
“是的,一大早喝完奶就钻进林子里不见身影了。”陈十一放下手中的东西,躬身回复。
“哦。”陆离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自从小老虎与母老虎相认之后,白天基本都看不见身影。大概率是去深山寻母老虎了,好在晚上会吃饱归巢,陆离也习惯了。
虽然绵绵也是有妈的虎宝了,但陆离还是给它准备了不少肉的,晚上经常给绵绵加餐吃夜宵。
楼氏之前送来的贡品里,肉类绝大部分都是绵绵消耗的。对待自己的爱宠,她可是一点都不吝啬。小老虎长得比一般的野生小虎壮实多了。
等存货吃完,她还打算去现代超市买肉投喂。毕竟现代的食物拿到木阁吃,这很实惠。
正想着,陆离走到了无人机前。
她停顿片刻,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单手撑住吊篮的边缘,抬脚轻轻一跃,竟然被她轻而易举地翻越进来了。
以前陆离脑海中的种种设想,经常是脑子和眼睛会了,手脚不会,今日竟然同步了。
这是不是说明,今天这一口浓郁的香火,虽然没有增加空间,引起什么质变,但也确实提升了她的身体素质?
无人机缓缓升空,朝着山神庙的方向飞去。只飞了一分多钟,刚越过山头,陆离就按下了悬停,以避免被底下的人发现。
望着山神庙那边蔓延到山下密密麻麻的人形长龙,她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有这么多人同时给她上香,难怪隔了一座山头,她的感觉还是那么强烈。
只是不知道底下这群人,是为了什么都挤到了山神庙。按说以这座山神庙之前展露的破落来看,信徒应该不多啊。
信徒多的如灵隐寺,那富得恨不能用金砖铺地呢!而这座山神庙原本的山神像,可是惨得连彩绘都脱落了,两个道士也是一身褴褛。
陆离站在空中,默默俯瞰了一会儿众生相,然后便打道回府。
她打算晚上再过来一趟,问问老道士是怎么回事,顺便也给小道士带点维生素泡腾片吃。
小道士玄清是个可爱的小吃货,陆离非常喜欢投喂他。对他的喜欢,仅次于小老虎。
她甚至在上次回现代打印真人手办时,还特地给他在山下定制了好几套小道袍呢,过段时间就能取货了。
乖巧听话又萌萌哒的人类幼崽,可不比萌宠逊色。
在飞回木阁的途中,陆离居高临下,又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是楼镕带着随从上山来了,不用说,肯定是给她送账本和钱啦,毕竟双方的合作也有一个月了。
不过此时楼镕等人还在半道上呢,想爬到溪谷台地,起码还得一个小时,陆离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打扫一下,马上就有客登门了。”陆离下了吊篮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唯二的两个手下打扫房子和洗脸。
她自己则径自上楼,梳理之后与楼镕的谈话内容。
为了发财,陆离是做了不少准备的。
她并非财会方面的学生,对于账本这些之前是毫无接触的。跟楼氏的合作,除了出货之外,其余人员、店铺、渠道、账本都是楼氏提供。如果她再一头雾水,那说不定被卖了还要给人数钱。
所以必须得学习,这段时间她特意查过南宋的记账方法。
此时广泛被应用的是四柱清册法,是这个时空最先进的会计核算法。其影响力延续了数百年,是中国会计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同时也是高度适配古代中央集权财政管理的需求。
但对于一家私人商行来说,此法有许多不足之处,最明显的便是盈亏计算滞后且不精确。
陆离因此恶补了现代财会知识,虽然时间比较仓促,所学不精,但也不算睁眼瞎了。到时候跟楼镕提一嘴,但凡他们有商业头脑的,也该触类旁通。
约莫半个时辰后,正看着电子书上财会知识的陆离,听到了窗外传来的客人声音。
陈十一也在此时上楼通传:“陆娘子,楼大官人到了。”
“好,你先请他们落座,喝杯饮料吧。”
“是。”
由于不会南宋的茶道,所以陆离没有准备过茶叶,家里备着的还是维生素泡腾片。但适合南宋小人的桌椅板凳,陆离已派陈十一陆续下山补充好了,此时用来待客正好。
楼镕跟上次一样,一副儒商的模样,让人瞧着就心生好感。
“楼兄,别来无恙。”陆离一边走下楼,一边随意地抱拳行了一礼。
楼镕也不挑她的礼,笑着起身作揖回礼:“陆娘子,别来无恙。楼某今日来,带了账本及给陆娘子的分红。”
说完,他拿起边上放着的珠算摇了摇。
第六十九章 给你政绩给我钱
虽然楼镕很贴心地带来了珠算,但这注定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陆离的珠算水平还不如她的口算呢,毕竟都是小学的知识了,学完考完就丢,哪还能记得。
“用不着珠算,我随便看看就行。”
陆离取过账簿,就开始看了起来。
摆在她面前的,正是“四柱清册”。
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大柱下,一行行小楷记录着专营店铺月余的进出。
不说繁体字看得人皱眉了,内容也繁复得令人头晕。一笔胡椒的买卖,往往要在几处反复登记,方能勾稽平衡。
看陆离眉头微锁地翻着账簿,坐在椅子上慢悠悠喝维生素水的楼镕倒是很惬意。
对于这些账簿他本就胸有成竹,初次合作,里面一点弄虚作假都无,自然安心。
半晌后,陆离合上了账簿,抬眸对楼镕道:“楼兄,这四柱法乃单式记账,虽勾稽分明,却不够灵活。”
楼镕放下玻璃杯,笑道:“陆娘子有所不知,现在朝廷户部也是使用此法的。”
言下之意,这法子很先进的!
陆离道:“我且问你,若有一日,我提供的货品越来越多,既贩胡椒,又营肥皂团,还卖这养生浆。收支交错,‘旧管’、‘实在’,还能一眼看清究竟是赚是赔,赚在何处吗?”
楼镕苦笑:“不瞒陆娘子,这做生意记账之事,本来就颇为复杂。但我楼氏投入的账房人力亦不小,你可放心,再难再复杂,多费心时日,总会理清。之前有言在先,无论盈亏,该给陆娘子的收益不会少。”
“我与贵府合伙,拿出来的又都是好货,自然必须得双赢,不接受任何其他结果。”
陆离起身,走到无敌宽大的桌子前,将手边一叠空白便签纸拉到身前,老神在在道:“楼兄,你看我这借贷复式记账法如何?”
她提笔,不画竖柱,先在最上方写下货品、银钱、客欠、本钱、损益几列。
接着,取过某日第一笔流水:售出上等肥皂团一个,收银1.2两。
“四柱之法,重在货物本身增减,”陆离笔尖游走,“但我们或可换个念头:每一笔买卖,无非是‘得’与‘失’转换。”
她在货品下写“减:上等肥皂团一大块”,在银钱下写“增:1.2两”。
随即,在另一行简略标注“借:银钱1.2两;贷:货品(上等肥皂团)一大块。”
楼镕的眼神粘在了纸上:“借?贷?此非钱谷借贷之谓?”
“此处‘借’与‘贷’,非指借入贷出,而是记账符号。”陆离道,“可将其看作阴阳二气。一笔交易,必有来处,必有去向,必使二边总额恒等。这便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她接着模拟:“支付账房月俸五两。借:损益(薪工)五两;贷:银钱五两。”
“再比如贵府私人支取家用十两。则记借:本钱(楼东家)十两;贷:银钱十两。”
随着陆离笔下清晰分列的两栏,一项项交易不再散落各处,而是像被无形的丝线成对串联。
银钱减少,必有去处;货品减少,必有补偿。
楼镕起初只是疑惑地看着,渐渐地,神情变得郑重,脸上露出深思之色。
眼见陆离仅用半页纸,便将店铺一日纷杂交易记录完毕,最后左右两栏总计,数目竟然一丝不差地平衡。
更令他心惊的是,想知道今日是赚是赔,只需看“损益”一栏;想知道欠人多少、人欠多少,“客欠”与“应偿”赫然分明;想知道家底,“货品”与“银钱”结余也是一目了然。
“这……这是……”楼镕的声音都有些发颤,“如此一来,不止是记录过往,更能即刻看清当下财务状况,且每一笔皆有源流对应,不易篡改遗漏。尤其是合伙经营、多业并举之时,各人本金、利润分成、各类盈亏……”
他越说,眼睛里的光芒越亮,仿佛看到了一个全新的、秩序井然的数字世界。
“妙啊!陆娘子,大妙啊!若用此法,各处铺面伙计只需按此规则记录流水,即便我不在,回来后也能迅速汇总,查核全盘。而且,这‘借’、‘贷’平衡之法,本身便是极佳的查错手段!”
陆离点头:“正是。此‘借贷复式记账法’,核心便是这‘平衡’二字。无论交易多么复杂,最终必须借贷相等,如阴阳相济,天地守恒。以后我看账簿,也不用看这一大堆那么累人。”
楼镕激动地离席作揖,眼中光芒灼热:“陆娘子,此法可能传授于楼氏?楼某必备厚礼相谢,或者陆娘子也可直接开价!”
“更具体地传授,我没这个时间与精力。方法就是这个方法,已经告知楼兄了,你再琢磨琢磨,是否比现在的记账办法更好?”陆离淡淡一笑,并没有开价。
对于复式记账法,她现在也不过就只略通皮毛,说些理论罢了,但用来启迪本就浸淫商业多年的人够了。
有些事就像是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捅就破,接下来就是发展补充。
至于拿它换钱?之前她是没想,之后嘛,看楼氏的表现了。
楼镕抚掌而笑:“那是必然,此复式记账法妙哉妙哉。今日听陆娘子一席言,令楼某茅塞顿开。”
说到此,他又深深向陆离行了一礼:“陆娘子,请受小子一拜。日后但有驱使,在所不辞。”
在楼镕的眼中,面对此新奇记账法,不仅看到了他们楼氏家族做账的便利,更瞬间想到了他在翁山当县令的父亲。
若将此法写信告知父亲,由他来公开,那就是妥妥政绩呀!
可惜小弟楼镒今年才要去参加春闱,尚未金榜题名。不然由正经走科举进入仕途的小弟来公布,利益将比靠父荫入仕且已上了年纪的父亲更大化。
其二叔楼璹便是因在临安府於潜县当县令时创作《耕织图》,而一路官运亨通,成为他们楼氏目前的话事人的。
也就是这法子不是他楼镕原创,而是陆离提供。未免夜长梦多,他必须得立刻写信告知父亲,不然等一等小弟,或者等他自己中了秋闱……
罢了罢了,人不能太贪心。
楼镕当下便作出决定,回去定要禀告母亲,取出家藏宝物拿来酬谢,如此方能放心。
第七十章 时机未到
送走楼镕,陆离拿着第一批货的尾款对着阳光瞅了瞅。一个三两的金铤,卖给凌九说不定还不如装金铤的刺绣荷包值钱。
楼镕本来还想用会子支付,被陆离果断拒绝。她只接受金子,为此不惜牺牲一些汇率。下一次结算,不能按省陌来了,要以足陌计。
陆离毫不犹豫答应了,她可不敢赌南宋的纸币信誉——最主要的是,纸币拿现代一文不值。如果是完整版,说不定还有点古董价值,迷你版想以古董出,怕是也难。
纸币本身并无半分价值,这一点跟金子完全不一样。
这个月的收入实在不算多,且因不是首次拿货了,还没有预支定金。
但下一次,她的收入肯定能涨了。毕竟这次楼镕下山,要的货量比之前多许多。
黑胡椒和白胡椒各拿走一百斤,折金约2两;普通的十元三块香皂两百块,折金约20两。
这些都是按足陌即一贯等于一千文计的,损失了不少。
但是没办法,南宋绍兴年间,金银本来就不是常规流通货币。她非要都以金价计,只能按理论上的足陌来了。这是默认做法,倒并非楼氏坑她,陆离心中也有数。
除了这些常规的,这次陆离还另外提供了在现代都要每块几十的洗脸皂五十块(一块只能切分十小块);洗脸皂的小样赠品一百块(现代才硬币大小,但缩小后拿到南宋却是刚刚好巴掌大,大小合宜)。
新的洗脸皂双方并没有当场定价,交由楼氏看看市场反应后再定价。陆离给的定价指导,是得比着市面上最贵的肥皂团来。
正装精致的洗脸皂,二次切割后就不精致了,反而小样更适合包装成高大上的精品。因此正装会定价便宜点,小样则会包装成高奢。
陆离没办法在实体店里拿到更多的小样赠品(买也不行),因此只能在现代的网购app上下单了。
她已经尽量选看起来靠谱的店,比如标着十年老店的代购店、拼多多黑标、京东、苏宁这些。如果还是买到假货,那只能说没办法了,就让南宋人也感受一下后世华夏商人造假的能力吧!
其实陆离手中除了胡椒香皂,还有其他更好的东西的,比如镜子!
现代正常尺寸的桌面镜,缩小后带进木阁,就相当于落地镜了。
这种现代工艺制作出来的高清镜子,放在只能使用铜镜的南宋,就是奇珍,绝对价值连城,瞬间帮她实现财富自由都不是难事。
历史上,清晰的玻璃镜子要到十六世纪才由威尼斯工匠发明。一问世就风靡欧洲上流社会,不知有多少国家派出商业间谍去窃取镜子的秘密。
南宋打磨很光滑的铜镜,虽然也可以清晰照出人影,但维护很费钱费力,远不如现代镜子方便。
陆离若是现在把镜子投入市场,绝对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四面八方关注。
届时就算是楼氏这位地方名门望族合作伙伴,都未必挡得住外面觊觎的人。
毕竟哪怕是在明州地界,目前的楼氏虽然最鼎盛,却也算不上一家独大。当利益足够大时,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因此陆离认为此时还不是让镜子上市的时机,等她再积蓄些力量后考虑。
可惜了,她本来是想在现代多买一些玩具仿真枪,然后再收拢一些流民,加强一下自己的武装力量。结果大数据就给她推来个十九岁的军迷少年,因网购十几把仿真枪后被判了十多年。
哎,她也只能缓缓图之了。
之后的时间,陆离没有再出门,就窝在三楼电子书前学习。说好了要去参加国考,就一定去参加。
楼下的陈十一忙着做木工,敲敲打打的声音一点都影响不到陆离。她是个一旦专注某件事,就可以心无旁骛之人。
傍晚,山神庙人去楼空,重新归于宁静。
老道士带着小道士,收拾着人群散去后留下的狼藉。面对插得乱七八糟的香,老道士一点都不觉得麻烦,打扫起来甘之如饴。
毕竟对于任何一座庙来说,香火旺都是好事。
今天村民带来的贡品,虽然大部分供完神之后又被带走了,但总归还是留下一些的,足够他们一老一少吃好些天。
再加上这段时间陆离的投喂,两人现在一点都不用担心吃不饱了。
就在两人把庙门前石坪打扫出来时,天空中传来了熟悉的“嗡嗡”声。
正是陆离驾着无人机,于晚风中降临。
这次她是坐在吊篮边上过来的,只因吊篮里的空间被三个巨大的苹果塞满了。
这些陆离从现代带过来的不知道加了什么科技与狠活的苹果,放了都十多天了,还是新鲜得很,一点都没干瘪。
大苹果的直径有成人手臂那么长,四五十斤重。现代的水果拿到缩小后的木阁世界吃,就是这么有性价比。
待无人机停稳,陆离跳下吊篮,摸摸放下扫帚兴高采烈迎上来行礼的小道士脑袋,说:“今天给你带了好吃的,快去篮子里看看。”
小道士玄清早就已经闻到了苹果的香味,也看到了吊篮里冒出头的红尖尖。闻言左手包右手,拱于胸前,躬身至齐眉,似模似样地口呼了一声“无量寿”,然后抬头乖乖冲着陆离眨巴大眼睛。
经过几次踮脚试探,玄清已经很清楚,凭他的小身板是不可能够得着吊篮内的东西的。
陆离被玄清萌萌的小眼神逗乐,伸手捏了一把小家伙肉嘟嘟的小脸,然后招呼老道士过来,一起搬了两个巨大的苹果下来。
陆离掏出军工刀,随手就给玄清切了一块下来,让他捧着吃。这两个大苹果,足够一老一小吃好几天。
天气冷,也不怕会坏。
虽然说苹果的果肉接触到空气后氧化得特别快,但两个之前都吃糠咽菜的道士,显然是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小问题的。
逗完了小道士,让他捧着苹果块去一边啃,然后陆离看向老道士,开口问道:“今日山中为什么来了这么多人?”
老道士便把村民们吃了药,特意上山来还愿的事说了。
第七十一章 山间野猴子
末了,老道士忍不住问陆离:“陆娘子,那药是你赐给农妇的吗?真有可以治好赤痢的神药?”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陆离摸了摸下巴,“啊,不错,确实是我给的药。那日我回山,见到一农妇背着病殃殃的小孩子一路磕头,瞧着可怜,就顺手帮了一把。没想到,他们竟也识货,猜到我是山神。”
“大慈大悲无量观!”老道士闻言立刻给陆离端端正正行了一礼——跟玄清一样躬身齐眉。
这于他们道士而言,是只有敬神时才有的礼。
陆离瞧着老道士心悦诚服的神色,心情大好,又问:“那农妇今日也来了吗?见了我的神像怎么说?”
“激动万分,磕头不止。”
陆离摸了摸下巴,望着自己下半张脸戴着丝巾的神像没出声,眼睛咕噜噜转着,也不知道是在打什么主意。
半晌后,她才收回眼神,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油纸,里面放了几个巴掌大的维生素泡腾片,塞给小道士。
“这是维生素片,一片可分成六等分,泡温开水喝,能强身健体,抵抗风寒。但也不可贪吃,每日最多泡一小片足以,多了就成毒了。听到了吗,小家伙?”
“听到了,玄清谨记陆娘子吩咐,不会贪吃的!”小道士玄清连忙作揖保证。
“嗯,今天就这样吧,我走了。”陆离摆摆手,坐上吊篮,操控无人机飞离山神庙。
“恭送山神娘娘——”就在陆离升空之后,老道士忽然扯了嗓子来这么一下,倒把陆离吓一跳。
反应过来后,陆离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跪地行参拜大礼的一老一小道士,微微一笑:“地上凉,都起来吧。知道我是山神就好,别忘了日日给我诵经上香。”
离开山神庙的陆离,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操控着无人机,继续往上飞。
距离山神庙上方不远处,有一片竹林。吊篮擦过竹叶,惊不起一只山雀。虽也有“簌簌”声响起,但那几十双亮晶晶的幽绿眼睛,却不属于鸟,而是属于一群猴子。
此时它们个个吊在粗壮的竹子上,仰着头,看荡着小腿坐在吊篮边的陆离越飞越近,仿佛认得她。
陆离操控无人机悬停于竹林上方,一个翻身,进入吊篮,用力抱起鲜红浑圆的苹果,朝着竹林的空地往下抛。
“嘭!”
饱满至极的果肉四分五裂,崩出浆汁。清冽到近乎锋利的甜香,瞬间迸发出来,浓郁得陆离在上空都闻得到。
竹林里的“簌簌”声,变成了急不可耐的“吱吱”声。但猴子们只在竹林里跳来跳去,竟然没有一只冲向摔碎的苹果。
终于,第一只老猴从竹梢跃下,轻巧地落在苹果旁。
它褐色皮毛光滑,眼神里有种长者般的沉着,伸出爪,小心地从地上掏起一小块苹果果肉,嗅了嗅。仿佛觉得没有危险,又或者是抵抗不了野果短缺的冬季里新鲜的水果香味,犹豫再三,老猴终于把苹果块轻轻放进了嘴里。咬一口,嘎嘣脆。
其他猴子见状再也按捺不住,纷纷从竹梢跃下,围拢在碎裂的巨大苹果边上,抓耳挠腮地围着苹果转圈圈,竟然不争抢。
“呦,这可比峨眉山的猴子懂礼貌多了。”陆离在竹林上空看得好笑,索性寻了一处空地,降下无人机,从空间翻出军工刀扛在肩上,施施然走进猴群。
猴群自动往两边分开,为她让出道来。
很快,陆离便来到了苹果边上,用刀尖插起一块苹果果肉,递给离得最近的一只猴子。
那猴子仿佛能弄懂陆离的意思,速度飞快地接过果肉,然后又蹿上了竹子,吊在上面晃晃悠悠地看着陆离。
陆离继续用刀尖插果肉分给众猴,像一个猴王一样给她的子民布施。
她把一块块白玉般的果肉分出去,猴子们也是一个挨一个地伸手接过,送进嘴里。汁液有时从嘴角溢出,它们便伸出舌头飞快地舔去,露出满足的拟人姿态。
傍晚的山风里,只剩下这“咔咔”的咀嚼声和竹叶拂动的“沙沙”声。
就在陆离分完最后一块苹果果肉时,猴群边缘传来一阵细微的骚动。
一只瘦小得可怜的幼猴,正努力想扒上一只母猴的背。
那母猴背上已有一只幼崽,便有些不耐烦地耸动身体,抓着小猴的脑袋,随手一甩,甩在满是竹叶的泥地上。
它没有立刻爬起来,好像被摔疼了,就那样蜷着,小小的身体微微发抖,发出低弱得几乎听不见的呜咽。
猴群自顾自地清理着爪子和脸,没有谁多看它一眼。
这不知是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还是被母亲抛弃了的小猴子,在这山林里,像一片多余的叶子。
须臾,它抬起头,湿漉漉的黑眼睛茫然地转着,然后,对上了陆离充满兴味的目光。
它看了陆离一会儿,忽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细得像树枝的四肢支撑着它,一步一步,有些踉跄地,朝她走来。
不一会儿,小猴子就走到陆离脚边,仰头望着这个对它来说如同山峦的“巨物”,然后伸出前爪,钩住了她的裤腿。
陆离没有把它踢开,只是好笑地看着它。
它开始向上爬,爪子勾扯着布料,小小的身体蹭着她的小腿、膝盖,接着蹭蹭两下就跳到了陆离的肩膀上,将整个小小的身躯,窝进了她的肩颈之间。
陆离偏头,看着蹲坐在自己肩膀上的小猴子。看它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蜷缩起来,像一只毛球,只露出一点褐色绒毛的脊背,紧贴着她颈侧的皮肤。
周围吃食的猴子们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陆离。
老猴子的目光在陆离和小猴身上停留片刻,又转开了。
陆离半晌没动。
良久,她抬起手,摸了摸毛球脊背上柔软的毛。
它没有躲,反而更紧地朝她颈窝里缩了缩。
夜色渐浓,太阳的余晖慢慢消散,林子里的光线变得越来越暗。
“你这小家伙,怪会挑人的。”陆离一声轻笑,抬脚往无人机处走,“跟着我可以啊,就怕你到时候见了虎哥吓破胆。”
无人机重新起飞,天空就在此时飘飘荡荡下起了雪。
第七十二章 风雪夜,不出门
却说楼镕回到家中,并没有向族里的账房提及复式记账法一事。而是即刻入后宅,与其母何氏关门密谈了片刻,接着就去书房给父亲楼琛写信。
何氏寻出陪嫁重宝——一尊保存完好、长约一米的唐三彩枕头,交给楼镕。
翌日,陆离梦中只觉有人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猛然吓醒,睁眼一瞧,床尾蹲着一头小老虎,直直盯着她,可不就是“虎视眈眈”!
陆离失笑,抱过小老虎:“你今日还没出去野呢?你一个纯阳之体难道也怕风雪?”
“嗷~”小老虎奶声奶气地叫一声,仿佛回应。
陆离撸了一会儿小老虎,就感觉是在撸着一个硬齿梳,不由叹道:“绵绵啊绵绵,你这一日大过一日,毛长得越来越硬,姐姐我很快就不敢撸你喽!”
成年老虎毛似钢刷、舌有倒钩、轻轻一掌就有几百公斤的力,全力一击那得有数吨。什么铁链、车玻璃、铁栏杆在野生老虎面前都不堪一击。
陆离想象着绵绵长大后的雄姿,不禁喜不自胜。
未来虽然抱不了小老虎,撸不了毛,但是可以威风凛凛地当山大王啊!到时候出远门还可以把小老虎藏在车厢里,敢有劫道的,都不用她自己动手,绵绵一声虎啸就能吓退众人。
毕竟像武松这样敢打虎的英雄,也就只有在演义里了。
正跟小老虎乐着,床底下忽然又传来一阵“呜呜”的声音。
陆离低头一瞧,昨天那头跟着她回家的小猴子,正可怜兮兮扒着床脚,想靠近又不敢靠近。
毕竟也是有着高智商的猴啊,不像单细胞的大鹅那么猛,对双方的实力心知肚明,可不敢直面老虎的巴掌。
它没有在见到小老虎的第一时间吓得“吱吱”乱窜,已经算是胆子大了。
陆离对着毛发蓬松可爱的小猴子招招手:“呦,这是洗干净了呀。过来,洗干净就允许你上床了。”
昨夜带回小猴子后,陆离立刻将它扔给了陈十一,命他把它刷干净。
她自己也是立刻沐浴更衣,深怕小猴子身上带着什么虱子之类传染给她,那她会疯掉。
绵绵看到陆离的动作,不满地扭头瞪了小猴子一眼,吓得小家伙差点掉下去。
只见它瞧瞧虎视眈眈的绵绵,再瞧瞧笑意盈盈的陆离,终究还是一步一挪地朝着陆离爬了过来。
就快要靠近之时,小老虎绵绵忽地转头冲它龇了下牙,小猴子登时慌得“吱吱”乱叫冲进了陆离怀里,并迅速翻过肩膀,躲在了背后,只探出一双怯生生的眼睛。
透过薄薄一层纯棉睡衣,陆离都能感觉到它的颤抖。
这小东西,怕成这样还敢过来,倒是也聪明,知道谁是大靠山。
陆离笑着撸了一把小老虎:“绵绵,以后这就是你的异父异母兄弟了,别吓它。”
说完又把小猴子从后背抓了下来:“给你也取个名字吧,看你浑身蓬松的样子,就叫毛球吧。”
“毛球毛球,要记住自己的名字啊!”说完,便把小猴子拎到了床边地毯上,开始穿衣起床。
窗外一点白色漏进窗来,北风“呼呼”地刮着,雪还未停。
“看来今日是下不了山了。”
虽说有无人机,但是风雪天最好还是不开为上,出了啥意外后悔莫及。
按说才进入农历十一月,明州这片江南之地,本应没什么雪的。
但陆离所在的四明山溪谷台地海拔高,平均气温比山下低好几度,下雪并不奇怪。
也就是木阁自动穿越在此处,不然陆离是万万不会选择在海拔这么高的山里居住的。像隔壁山头山神庙所在的位置,那才宜居。
而她这块地,平常楼氏巡山的山丁都不会爬上来——海拔太高、地形太杂,除了猛兽和少量药材,几乎没有其他出产,不值得冒险。
这也是陆离初到山林好几天,都没有被庄丁发现的原因。后来还是她自己想着往下寻找人烟,才被发现了踪迹。
雪一下就是好几天,陆离也在木阁窝了好几天,废寝忘食刷题学习。
学倦了就趴到窗口,隔着玻璃听听风声,赏赏雪景,偶尔看看鹰击长空,倒也惬意。
因为风大难行,陆离好几天没有去山神庙看那一老一小道士,但却仍日日都能收到些许飘渺的香火。
虽然没有带来质的变化,但陆离隐隐感觉自己身体素质提高了。
首先就是耳聪目明,山中景色在她眼里都变得更加鲜活;其次是反应敏捷了,跟小老虎及小猴子打闹时感受最明显;最重要的一个变化是,脑袋好像变灵光了,看再久的书,刷再久的题,都再没有出现以前头昏脑涨的浆糊感觉。
这香火是真好呀!多多益善!
陆离自己也不太清楚,这些是不是都因为山神庙两个道士上的香,会不会也有其他信徒的功劳。
无论怎样,陆离都已经决定。等风雪停了,就把家里目前囤积着的绝大部分米粮菜蔬都搬到山神庙,让老道士以山神的名义给附近村庄布施。
想必经过一场寒潮,老百姓日子肯定不好过。虽然这是华夏历史上经济水平相对最好的大宋了,但农村这种靠天吃饭的地方,日子不可能会太好。
要知道一直到八十年代,农村都还是有人吃不饱饭的,更别提年年要给金贼交岁贡的南宋了。
之所以不派陈十一,或者她自己亲自出面,是因为陆离觉得距离产生美。保持适当的神秘感,信徒说不定更狂热。
毕竟“叶公好龙”这件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她还是不要去试探人心了。
同一时间小溪镇张氏铁匠铺,冒雪从山神庙回来的石小川一脸苍白地进门。
“怎么了,去送个东西怎么成了这幅样子?不要说这种天气,还有劫匪出来打劫?”师兄张猛问了一句。
“不,不是劫匪。”石小川失魂落魄,半晌才摇摇头,“我肯定是看错了。”
今日,他发现山神庙的神像换了,竟从山神爷成了山神娘娘,这还不是最诡异的。
最诡异的是,他瞧那蒙着布巾的山神娘娘神像,竟然很像陆娘子!
这怎么可能呢?
他今天不会迷了道,进了妖精洞府吧?!
第七十三章 墨家传人
风雪如刀,切割着山脉。
一支沉默的队伍,穿山越岭,踏雪南行。
他们的面容被风霜刻满沟壑,唯有眼睛亮得惊人,背着、扛着、推着些以油布严密包裹的物件。
雪橇在身后留下辙痕,旋即又被呼啸的狂风抹平。
他们是墨家最后的星火。
领头的老者,双手布满器械磨出的硬茧与冻疮。他怀里贴身藏着一封信,信纸已被体温焐热。
这是来自故友的信,信中字迹潦草,语气却前所未有地激动,宣称真神临凡,生活有了盼头。
故友在信末殷切写道:“……此间主人,仁德广被,非仙即圣。望速决断,南渡来投。”
这封信,像一道微弱的光,照进了墨家众人的心湖。
他们本就因北地沦陷而痛苦不堪,剃发易服是他们万万不能接受的,但大宋偏安一隅的鼠辈也不值得他们效力。
南渡之后入山避世,只觉前路茫茫,真不知何处可容下他们这些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奇技淫巧”之徒。
信中的“神迹”或许虚无缥缈,但老道士的为人老者清楚,绝非妄语之辈。更重要的是,信中透出的“飞天机关术”,是他无法拒绝的诱惑。
于是,他来了。
带着子孙后辈、祖传典籍、精巧模型以及沉重的理想来了。
与此同时,陆离终于在西北风稍歇之日,用无人机满载粮食物资飞临山神庙。
她把自己要布施的想法跟老道士说了后,剩下的就不管了,让老道士自己一趟趟地解下袋子,把物资搬进小小的庙里。
她则躲在小道士的房间,看他做作业——真有意思,道士还有作业!
老道士把所有东西都搬进屋里,绝大部分塞进了西厢储藏室,还有一部分塞不下的放在了正殿,接着就赶紧关庙门。
山上夜里冷,开着大门这小庙就一点儿热乎劲都没了。
就在此时——
“砰、砰、砰。”
沉重的叩门声,清晰传来,规律而坚定。
陆离与被打扰的小道士对视一眼,后者萌萌地放下笔,就准备跳下椅子:“这么晚了,还有人来上香呢!”
陆离却不觉得,她虽然不信任何宗教,但也知道上香都是有说法的。就没听说过谁会在夜里来山神庙上香——又不是除夕夜守岁!
她当下按住小家伙,竖起食指,对着他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走到门边,透过破旧的门板中间那硕大的缝,看了出去。
大门的门闩已被拉开,冰冷刺骨的夜风幽幽灌了进来,吹得庙里神像前的长明灯明灭不定。
昏黄的光晕,映出门外一群墨色的身影。老道士与对方互相行礼后,对面的人便鱼贯而入,挤进了这间小小的山神庙内。
还未等陆离有所动作,老道士便向房门走来。很显然,是来请陆离的。
陆离沉吟片刻,自己先打开了房门。
“道长,有事?”
她问的是老道士,目光却落在他身后的那群陌生来客身上,视线与对面的人群撞了个正着。
那一刻,陆离感到一种莫名的压力。
对方望过来的眼神,混杂着期待、探寻、好奇、以及深深的审视。
他们看着的,仿佛不是陆离,而是陆离身后的虚无。
“陆娘子,我来为你引荐一下,这位是墨家巨子,这是他的徒子徒孙们。巨子,这位是陆娘子。”
为首的老者迈步上前,肩上一片树叶飘落。
他深深一揖,声音沙哑却清晰,仿佛多年未曾如此正式地说话:“墨者姜遇,携门人弟子,共一十一口,冒昧南来。得闻此间有贤主,可容微末之学,可庇无用之身。风雪阻途,夤夜叩扰,万望海涵。”
老者姜遇的话语文白夹杂,带着古韵。
陆离好歹也是大学生,背过许多文言文,自然能听懂。“墨者”二字,更是如一道闪电劈进她的脑海。
墨者、巨子、墨家?诸子百家中的墨家?
上下等级严明的军事化组织?
机关术?兼爱非攻?
古代几何学、物理学的研究者?
这些都是历史上对墨家的描述。
汉武帝时期,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废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家学说中强调的“大一统”、尊王攘夷、君臣纲常等思想,正符合封建皇帝的政治需求,从此统治了华夏两千多年,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墨家也因此被打压败落下去。
只是没想到,在南宋小小一座山神庙里,居然还能见到一群自称是墨家的人。
陆离看着眼前这群风尘仆仆、眼神却如寒星般坚定的人们;再看着他们身后背着的被寒霜浸湿的鼓鼓囊囊的行囊;最后看向门外无边的黑夜,一股荒谬感涌上心头。
竟然有传说里的墨家后人来投奔她!
随即,又有一丝喜悦浮上心头。
这不就是瞌睡来枕头了嘛!她本来就想着壮大自己的势力,已经让老道士留意关于流民的消息了。
老道士默默站在一旁,并没有插话。
但是很显然,他对眼前这些人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给他们双方引荐之时,隐隐有期待之色。
陆离问老道士:“你跟他们怎么说的我?”
“化凡的神。”老道士言简意赅。
陆离盯了他片刻,忽然笑了:“说的也没错。”
接着她转向墨家那群人,作揖回礼:“失敬失敬。你们……是来投奔我的?”
姜遇不答反问:“听闻陆娘子有一飞天机关,不知在下能否有缘一见?”
陆离看向老道士,眼神里仿佛在质问——没想到你这老道士嘴巴不严。
老道士似乎能看懂陆离的想法,正要开口解释,被陆离抬手打断。
一个守庙的老道士嘴里说些飞天遁地的奇闻,也很正常,并不能影响到陆离什么。何况她本来就希望老道士帮她装神弄鬼布道。
若是有人信了,她就多一些信徒;若是有人不信,那也只会当老道士在山里住久了得了失心疯。
此时陆离看着眼前这些人,对为首那位老者道:“飞天机关,我确实有。你想见识啊?可以。你们还有谁要一起见识一下吗?”
话音刚落,人群里便站出一位清瘦的青年:“我。”
有了带头人,接着又站出来三位。
“我。”
“我。”
“我。”
陆离扫一眼众人,放了个云点头:“那就都跟我来吧。”
第七十四章 打包带回木阁
无人机慢慢升空,山神庙以及周边的花草树木飞速在众人眼底缩小。
一阵风过,吊篮在半空微微摇晃。有的人脸白了,也有人眼睛亮了。
墨家巨子姜遇死死抓住吊篮边缘,骨节泛白。
“巨子,看那云!”年轻的墨者云逸指向东方,连声音都透着喜悦。
前方被月色浸染的云海,仿佛就在他们头顶翻涌。无人机螺旋桨的嗡鸣声,在稀薄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清晰。
姜遇深吸一口气,热泪情不自禁涌了上来。人,竟然真的能飞上天了!
他明白,这不是神话中的腾云驾雾,而是精巧至极的飞天机关术,是人定胜天的证明,也是他们墨家毕生最大的追求之一。
“风伯飞廉,雨师屏翳,”云逸喃喃自语,随即摇头,“不,这是《墨经》中‘力,形之所以奋也’的道理,是杠杆、滑轮、斜面推至极致的造物。”
陆离听到“杠杆”、“滑轮”、“斜面”等词汇,倒是对这年轻的墨者高看了一眼。古代社会的读书人,也不全都是之乎者也,也有理工类的嘛!
“姜先生,你感觉如何?”
“肺中气息略薄,耳中有闭塞之感。”姜遇如实回答。
“那是因为我们已经往上飞了好一段距离,空气稀薄也是正常的。”陆离笑着说了一句,“再往上飞,可能你们还会感觉头晕、恶心和耳鸣。”
“是极。有一年姜某在吐蕃的雪域高原,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陆离脑子转了转,吐蕃就是现代川西高原那一带喽,那不就是宋朝的“化外之地”!别说南宋了,就是北宋大约也没有将其纳入版图吧。
这老头在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还出国游呢,怪能走的!
姜遇当然不知道陆离心中所想,他看完了墨色的山川,又抬头看顶上的机械机关。
他知道,那才是飞天机关术的核心。而他们几人所在的吊篮,不过是个延伸物。
云逸突然指着下方的景象:“巨子,此深山之中竟有亭台楼宇!”
姜遇低头看去,果然看见一大一小两座隐藏于深山中的建筑,也是一愣。
其他三位见此情景,亦是惊讶不已。
“这就是白云深处有人家吗……”其中一位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们看到的正是陆离位于溪谷台地上的木阁,以及她从动漫周边店里买的古建筑模型。站在空中居高临下,重峦叠嶂之中的木阁,更显得幽深与神秘。
此时木阁的阳台上,太阳能庭院灯早已亮起。暖黄的灯光在夜色中照得整座木阁闪闪发光,犹如天上宫阙。
姜遇忽然想起《墨经·经说下》中的论述:“宇,弥异所也”。
空间,是涵盖一切不同处所的总体。
而此刻,他正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处”理解这一概念。
“陆娘子,”姜遇转向陆离,目光炯炯,“这飞天机关,可是运用了‘天衡’与‘地衡’之理?这旋转的桨片,是否暗合‘圆,一中同长也’的几何?”
陆离愣了一下,摸了摸鼻子,心想你要这么解释,那我可也糊涂了。
顿了片刻,她才放下手,笑道:“这飞天机关术啊,运用的是空气动力学,伯努利原理。简单说,就是桨叶上方的空气流速快,压力小,下方的空气流速慢,压力大,产生了向上的升力。”
墨家众人围拢过来,虽然听不懂“伯努利”是什么,但“压力”、“升力”这些概念与墨家对力学的朴素理解不谋而合。
一名中年墨者甚至从怀中掏出一卷纸与炭笔,急速地记录着什么。
“墨家避世百年,竟不知机关术已发展到如此地步。”姜遇长叹一声,眼中既有震撼,又有失落。
陆离道:“那倒也并没有,这只是我派师门的学术罢了,可不是南宋的水平。”
“哦,敢问陆娘子师承哪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材委员会。”
“……”
姜遇及四位弟子都有些尴尬,因为他们完全没有听说过。
“惭愧惭愧,老夫隐世不出多年,竟对如此强大的师门一无所知,委实孤陋寡闻,让陆娘子见笑了。”
陆离淡淡一笑,调皮了一下,她很开心。
无人机慢慢降下高度。
“敢问陆娘子,这螺旋桨,以何为动力呢?”一直默默观察的清瘦青年开口询问。
陆离微微偏头看他,却并不回答。
清瘦青年当即作揖自报家门:“在下公输明,字凌远,请陆娘子赐教。”
“公输?跟工匠行业的祖师爷鲁班一个姓?”
“正是祖师爷第六十九代传人。”说到此,公输明脸上现出一点失落,“家道中落,到某这一代,已仅剩某一人,孑然一身。”
陆离闻言轻轻点头,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此物用的是电力驱动。”
“电力?请恕在下愚钝,还请陆娘子再赐教。”不止公输明一个人疑惑,其他闻听此言的人都一脸好奇地看着陆离。
此时吊篮轻轻触地,却是木阁到了。
“以后有机会我会告诉你们。”陆离转向墨家众人,“现在,欢迎来到‘无间阁’。你们先爬下去,我去把剩下的人也接过来,与你们汇合。”
“陆娘子。”陈十一领着王二狗上前行礼,接着抬头看着陌生的几个人问,“他们是?”
“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十一,带他们好好参观一下。”
“是。”
墨家五人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这儿竟是陆娘子的地盘。
陆离不理满肚子疑问的众人,待最后一位墨者下了吊篮,立刻马不停蹄地操控无人机升空,往山神庙飞去。
她要把之前留在山神庙石坪上看他们飞走而目瞪口呆的那些人,都带过来。
对于陆离而言,木阁是大本营,山神庙只是收集香火的分支。
既然这群人来投奔她,那么当然是一股脑儿打包回木阁。
其实经过线性缩小后,植保无人机最大载重超数吨,一次带十几个人只是小儿科。
制衡载人数量的主要原因,是陆离配套的吊篮太小。
第七十五章 我的地盘听我的
第二次载人飞行也挺顺利。
剩下的人一听陆离要带他们跟巨子汇合,二话不说纷纷爬进了吊篮里。
巨子都跟着人飞走了,他们剩下这些墨者还能不追随嘛。
当陆离带着剩下的人再次飞回木阁,陈十一已带姜遇等人参观过木阁一楼大堂内的各处神奇,重新回到了前院恭敬等着了。
两方人员汇合,自是迫不及待地交流飞行心得。
虽然双方只分开了短短一刻钟,但实在有太多话要说。此处神奇宝贝如此之多,大大激发了众人的分享欲。
一时之间,木阁门前变得热闹非凡。
一直默默隐在边上的王二狗,忧心忡忡地问陈十一:“哥儿,他们这群人都是来投奔陆娘子的吗?”
“你自己没眼睛吗?”
陈十一压根不想理王二狗,他自己都还担忧着呢!新来的这群人的气质,一看就是文化人。一来来这么多,而且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这可比他更适合伺候主人,他都担心自己地位不保。
众人议论不止之时,姜遇却没有说话,只是在经过陆离允许后,带着痴汉般的表情,伸出布满老茧的手,触摸着无人机冰凉的金属框架。
半晌后,他又抬头看向浩瀚无垠的夜空。
他曾花费二十年研究“木鸢”,最大的成就是能让三尺长的木鸟滑翔百步。而眼前这载人飞天的机关,完全超越了他最狂野的想象。
“机关之道,终究是为了利民。”姜遇沉声道,“陆娘子,这飞天机关,能用于农田水利的勘察吗?能用于边境预警吗?能用于...”
“都能。”陆离打断他,“在我的地盘,机关术不服务于战争与王权。飞得比鹰高,看得比山远,不是为了向君王展示神迹,而是为了更了解所在的世界。”
“陆娘子高义。”
姜遇和陆离一开口,其余墨者的声音便迅速低了下来,像被放掉气的气球,“噗”一下就没了生息。
“姜先生,刚刚想必十一已带你参观过我的木阁,你觉得如何?”
姜遇沉默良久,缓缓道:“所见机关,精妙绝伦,但最令老夫震撼的并非机关本身。”他抬头直视陆离,“而是陆娘子这份坦然,机关不锁于密室,知识不藏于私室,陆娘子大义。”
陆离微微一笑:“因为这是我的地盘。”
“……”姜遇无言以对,沉默了好久。
他比在山神庙时更深刻地感觉到,眼前这位陆娘子的气势变化。
对方在这片台地上,有一股隐隐约约藐视一切的高傲。
陆离当然可以藐视一切了,因为在木阁范围内,她就是神啊!
谁不听话,一个念头就带着穿越到现代。到时候我为刀俎,人为鱼肉,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没有户籍的人罢了,随意处理掉,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绝不会触犯到现代的法制。
别说把一个无根无萍的古代“拇指小子”带到现代处理掉,就算是现代人,但凡是孑然一身、无人在意的社会边缘人,哪怕离奇失踪也不会引起官方注意的。除非尸体曝光了,不然根本不会形成案子——因为无人报案。
“陆娘子,你这样的本事,不曾被朝廷招揽吗?”姜遇问出心中疑惑,“如此机关术,任何君王都会垂涎。大宋如今内忧外患,正是迫切想要提高武器水准之时。”
“这些机关术我皆藏于深山。”陆离平静地说,“师门有训:科技若为权贵服务,终将成为压迫的工具;只有当它为人民服务时,才是真正的进步。”
姜遇闻言,目光从陆离转到陈十一,再转到王二狗,最后落在陆离脚边的小老虎身上。
他想起墨家历代先贤,想起那些因进献机关而被王室收纳,最终沦为战争工具制造者的前辈。
想起自己这一支隐于山林,只为乡民修桥补路、制作农具,却仍被官府猜忌,被乡绅排挤的岁月。
“陆娘子,”姜遇突然深深一揖,“墨家自墨子祖师创立,至今已逾千年。千百年来,我们奉行‘兼爱非攻’,钻研机关算术,欲以术利民。然列国争霸,要的是攻城利器,而非耕作之器;君王所求,乃长生仙术,而非民生小技。吾辈一生所学,最终竟不过得‘奇技淫巧’四字。”
他直起身,眼中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芒:“墨家分为三派后,其余两派早已湮灭在岁月之中。而我这一支因坚持‘非攻’,只为民用,有民相助,倒是得以苟活。然而,乱世之中,田园难全。我们空有技艺,却难展抱负,只能眼看百姓困苦而无能为力。”
陆离被老人目光中的神色打动:“姜先生...”
“请听老夫说完。”姜遇挥手打断,声音激动,“今日所见,让老朽明白,机关之道真正的未来不在于更锋利的剑、更坚固的炮,而在于能让农人轻松耕田,让织女快速成布的‘民用之术’!”
他后退一步,朝所有徒子徒孙看了一眼,接着转身向陆离行墨家最高礼节——右手握拳,置于左胸,躬身至膝。
“墨家第五十二代巨子姜遇,携墨者一十一人,愿追随陆娘子,习新式机关,践兼爱之道!”
墨家众人自然纷纷跟上,全都弯下了腰。
陆离看着眼前这群风尘仆仆却目光坚定的古人,心中涌起复杂的情绪。
片刻后,她郑重回礼:“姜先生请起,我接受你的追随。”
接着她看向众人:“那你们呢?”
众弟子闻言一愣,巨子都表态了,他们自然追随,怎地还有此一问?
姜遇却转头看向众人:“从今往后,陆娘子便是我们的头领,事实上的‘巨子’,尔等一切要以陆娘子的命令为先。”
“愿以陆娘子为先。”
“我们愿意追随陆娘子!”
众人纷纷表态。
陆离缓缓一笑:“好,一个一个都报上姓名来历。”
这才对嘛,在她的世界,就得她是唯一的老大。
听完大家的介绍后,陆离便对众人有了个初步的印象。
令她感到欣喜的是,她的记忆力好像提高了,竟然听一遍就记住了十二个人每一个的名字。
这放在过去都不敢想象。要知道在大学里,她可是花了一年时间才认清了班上所有同学呢——当然了,这跟她与绝大部分同学平日除了上课几无接触也有关系。
第七十六章 一群手艺突出的“田螺姑娘”
墨家这群人,虽然个个都是人才,但没有人才普遍的傲气,都是被社会毒打过而饱经风霜的模样。
尤其是里面最年轻的一个女孩儿,名唤何大娘(虽然叫大娘,但此大娘仅代表家中长女之意),才二八年华,却少年白发,面黄肌瘦,看起来比陆离还要年纪大许多。
据姜遇说,此女原是即墨人,跟陈十一是老乡。
即墨沦陷后,其被家人视为南渡的累赘,卖给了人贩子。后又被人贩子转手卖进大户人家,当上了预备役陪嫁丫鬟。再之后府里遇上金军兵匪,她便趁乱逃了出来,巧遇墨家一行人,被救了下来。
从此跟着众人,到如今也快两年了。虽不说日子过得有多好,但至少不受欺负、不挨打、不丢命了。
陆离没想到这何大娘小小年纪经历竟然如此丰富,不由也有些唏嘘。
普通老百姓在乱世的洪流中,真的太渺小了。能活着就算命大,还有更多、更倒霉的人,都被金人当成了猪狗宰杀呢!
既然知道了何大娘还是个待字闺中的少女,那自然是不能再跟一群男人睡一楼地板了,因此陆离索性让她洗干净了睡自己的床上。
她的床在木阁世界有近三米宽,铺上被褥,两个人随便打滚都影响不到对方——当然了,就陆离这张睡了十几年的小破床,真要在上面打滚,那“咯吱咯吱”的声音都能听得人烦躁。
“除了大娘,你没有闺名吗?”
“以前的小姐给我取名羊毫。”
“这什么破名字,还不如大娘。”陆离知道“羊毫”,还是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同学告诉她的。
说男主为了表示自己对除了女主之外的所有女人都不感兴趣,就给所有的女仆按笔墨纸砚取名,令她好感动。
但陆离却很不以为然,好好的少女,给人取一个羊毫猪毫,这是根本没把仆人当人看。
事实上在宋朝的法律里,仆人也是良民。他们与主家是雇佣关系,并非主人的“财产”,享有自己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身体权。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仆人真跟有钱有势的主人发生了冲突,恐怕也不是一纸法律能护得过来的。毕竟大宋再开明,也只是一个封建王朝而已,并非现代。
“我给你取个新名字,你以后就叫甜甜吧。从前过的苦,以后都是甜,怎么样?或者你有更喜欢的名字?”
“没有,谢陆娘子赐名。”何羊毫,哦不,是何甜甜愉快地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
其实对她来说,大娘也好,羊毫也好,甜甜也好,都只是一个代号,她本人根本没有精力在意。
她只要能太太平平活着,就感觉很好了。
被墨家巨子救了后,巨子有教无类,不因她是女子而嫌弃,让她也能拜入墨家门下,学习墨家学说,已感非常满足。
哪怕经常要跟着墨家巨子东躲西藏地奔波,她也不觉得辛苦。
能自由地活着,怎么会苦呢?
如今住在这神奇之物层出不穷的木阁里,日日吃白米饭、大青菜、大鸡蛋,还有各种香料做调味品,更像是神仙一般的日子了!别说陆离要叫她甜甜,就是叫她苦苦也无妨。
木阁自从有了墨家人的加入,陈十一就自动升级为管家,有关于木阁的装修改造工程,更是一日千里。
第一天就把陆离最头疼的下水道工程改造好了。她没有扔掉的水管,终是在专业人士的手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从此她再也不用捧着牙刷和水杯,站在后门口对着山风刷牙洗脸了。
到第二天,古风建筑物又被改造成了厨房及储藏室。烟道、水道一应俱全,简直跟搭积木似的。有了专门的厨房,自然也就不用每日把餐车推进推出了。
墨家诸人对于木阁这边的感受就是两个字形容——违和。
或者说是先进与落后的完美融合。
比如餐车,要说简陋吧,它连个专门安置的厨房都没有,每日还得搬进搬出。但偏偏它又很神奇,无论是可以燃烧很久还没有烟的酒精块,还是不需要点火就能自燃的打火机,都大大震撼了墨家诸人的三观。
陆离觉得墨家的人什么都挺好,动手能力也是一级强,唯一一个不好就是问题太多。
他们之间隔着整整8个世纪呢,三年都一代沟了,何况八百年。
陆离实在是没有耐心一一解答——关键是许多现代的物品,她也是只会使用不会制造啊。
最后陆离只能给墨家诸人画大饼,让他们先安心适应木阁的生活,以后若有合适之机,她会告诉他们为什么。
墨家诸人一想,是这个理。知识哪有这么轻易教授的道理,得先证明自己的价值。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陆离刷国考内容刷厌烦了,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个拍视频的想法。
要是她把这群墨家后人改造木阁的过程拍下来,加工剪辑一下,那就是一个妥妥的“梦想改造家”题材嘛!还可以让现代的人见识一下不费一颗钉子的纯榫卯木匠活。
在现代那个ai横行的世界,网络上妖魔鬼怪都有。陆离拍个古装版的“梦想改造家”根本不必担心引来侧目。
而且拍视频开打赏还有一个好处……就跟某些斥巨资拍烂片一样。当然了,目前陆离还没这方面的经验,须得好好研究研究。
除了木匠活一流,墨家诸人之中还有两位铁匠活一流的。
陆离得知此事,当即派其中一位名叫云野的铁匠,代表她常驻张氏铁匠铺。
张铁匠心里不乐意,当初明明说好是技术入股的,现如今却派了个技艺高超的铁匠来砸场子算怎么回事。
奈何陆离让云野带来的一玻璃罐胡椒和淬火液实在太诱人了,最终张铁匠对于云野的到来,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张铁匠的几个学徒对此还是有点抵触的,唯有在山神庙被神像吓过一次的石小川接受度最高。
打不过就加入,石小川的生存智慧就是怎么朴素。
第七十七章 山神发粮了
就在陆离的木阁进行如火如荼的改造之时,山神庙里也有了新的动作。
庙殿西侧堆积着储藏室都塞不下的晶莹米粒,颗颗饱满如小指,静置在粗麻袋中,泛着一种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光泽。
还有泛着淡褐色光泽排球大小的蛋壳、脸盆般舒展的小青菜、直立如短矛的莴笋,以及一麻袋无论是烤着吃、还是水煮着吃,都很有饱腹感的陶钵大小的土黄色疙瘩,陆娘子称其为马铃薯。
最惹眼的,当然是被收在西厢储藏室内散发着复杂香料气息的暗红色肉干,一条就足够寻常人家吃好几个月(按每餐一片肉计)。
和平村的郑二娘,是寒潮过后第一个提着糯米年糕来山神庙拜神的。
他们家刚交了冬租,往年这时候家里米缸早就空了。今年靠着山神娘娘赐下的救命神药,换来了一些米面,再加上家里剩下的掺着糠的杂粮,和一缸腌菜,倒是不愁过冬。
她今日来山神庙上香,只为自己心安罢了。她怕自己在家里对着山神庙方向上的香,山神娘娘收不到。毕竟她还没把山神娘娘的画像请回家——不是她不想,而是草市上也没有,有的全都是山神爷。
没想到,上香完毕,那平日寡言的老道士,竟从身后拖出一个布兜,不由分说地给她塞过来一把巨米、一枚巨蛋、一片脸盆大的青菜叶子、一个碗大的土黄疙瘩,以及一条两指宽、手臂长的肉干!
郑二娘愣住了。
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她忍不住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好疼,不是梦。
“庙……庙祝,这……这真是山神娘娘赐给我的?”
“嗯,山神娘娘慈悲为怀,感念寒潮伤民,特赐神物,助各位信徒安度冬日。你回去,跟你村里人也说一声吧。”
郑二娘走出庙门,下了山,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回村里,一手高举着那枚骇人的蛋,一手紧紧护着竹篮里那些宝贝,暗哑的喉咙迸发出变调的叫喊:“山神娘娘发粮了!发粮了!”
“郑二娘疯了?”邻人探头,随即被那枚蛋惊得目瞪口呆。
“妈呀!脸蛋大的蛋!真是神物!”
饥饿的恐慌与对神迹的敬畏,像野火一样席卷了和平村。
先是左邻右舍,然后是整个村落,男女老少,能走的都往山上涌去,唯恐慢一步就轮不到了。
众人几乎都裹着单薄的纸衣,全是一张菜色的面庞,但眼中却燃着充满力量的希望。
山神娘娘多眷顾他们和平村啊,赐下了对付赤痢的救命神药,又赐神仙米和神仙蛋!
他们何德何能,定要赶快让画师画出山神娘娘像,家家户户请回家!
消息顺着和平村的姻亲血脉,沿着冻得硬邦邦的田埂,流向了十里八乡。
李家洼、张家集……越来越多的农民和佃户,像一股股汇流的浊水,朝小小的山神庙奔涌。
庙前的石坪很快被挤得水泄不通。
老道士已不是第一次面对这个阵仗,上次和平村敲锣打鼓来山神庙还愿时,他已见识过人山人海的景象。
因此此时面对潮涌般的人,老道士强自镇定,用沙哑却极力清晰的嗓音宣布:“山神怜惜众生饥寒,特降恩赐!然神力有度,每日只布施至午时一刻!尔等排队领取,不得争抢!滋事作乱、心术不正者,不享神佑!”
蜂拥的人潮在最初的骚动后,竟勉强维持住了。或许是对神明的畏惧,或许是对粮食的极度渴望压过了混乱。
人们眼巴巴地看着老道士从山神殿内搬出那些不可思议的物件,巨大的米、菜、莴笋、黄疙瘩,以及足以令人心颤的风干调味肉干!
第一个领到物资的郑二娘是最幸运的,后续的人就只能每人领一样,没得选,分到什么是什么。
一人只能领一捧米,或一枚蛋,或几片巨大的菜叶,或一个碗大马铃薯,或一截长长的莴笋。
领到的人,有的当场跪下朝庙门磕头,有的紧紧抱住食物,仿佛抱住的是全部生机,眼泪顺着皴裂的脸颊淌下。
“这米真大啊……几粒就够煮一锅粥!”
“老天爷,这蛋够我全家吃几天!”
“这菜叶子,能煮好几顿!”
“这黄疙瘩……怎么吃?水煮还是火烤?”
窃窃私语和惊叹汇成嗡嗡的声浪,在山神庙前回荡。
小道士就搬着小板凳,手里剥着陆离给他的板栗,就坐在庙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众生。
他看到一双双因瘦削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里闪烁出新的生机;他看到那一双双接过神物的粗黑干裂、指甲缝满是泥垢的手,微微颤抖;他也看到了人群里面几个眼神闪烁、试图插队推搡的汉子,被师父毫不犹豫地伸手指出,在众人的怒目和鄙夷中讪讪退后。
上山的人太多了,即便老道士控制了每日发粮的时间与定量,但陆离送来的口粮还是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最后一点风干肉条被切下分完时,午时刚过一刻。
庙外仍黑压压地守着不少远道而来、不愿离去的十里八乡的人。
老道士对着人群挥挥手:“散了散了,今日神赐已尽!本月赐粮结束,下个月同一时间,山神自会再降恩泽!都回吧,心诚则灵!莫做坏事!”
人群久久不愿散去,甚至有没有领到的人嚎啕大哭了起来,试图往山神庙里面冲。
若非有第一批得了好处的和平村众壮丁自发在山神庙当守卫,倒要叫这些人冲了庙去。
“呔!你们这些蠢货,竟然在山神娘娘庙撒野!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快快滚下山去!下次记得赶早!自己来得那么晚,还好意思哭,真就吃屎你们都赶不上热乎的!”
又过了好半晌,人群才终于在骂骂咧咧以及哭哭啼啼中散去。
若不是和平村的村民许多手里都拿着铁塔等农具,说不定今日还真的会发生一些不可预料的冲突。
山神庙重归寂静,老道士看着空空如也的西厢储物室,又望向陆离经常飞来的方向,长长舒了口气,抹了抹额头的汗。
今日迫不得已之下,他把自己跟小徒弟的口粮都一并送出去了,不然还真撑不到午时一刻。
虽然没有存粮了,但他心里却并不慌。因为他相信,神奇的陆离一定会给他们补充物资的。
第七十八章 是唐三彩啊,真发财了
墨家巨子姜遇询问何甜甜如何与陆离相处,套出了陆离的床结构不佳的讯息,当即决定要领着徒弟亲手替陆离造一张符合身份的隔间式床,也就是拔步床的雏形。
不过他看不上陆离在现代买的那些橡木条——虽然这些橡木条到了木阁世界就变成了大小合宜的木材,但对于见惯了好木材的墨家人而言,实在不算什么。
所以这几天,其他人都在忙着用自带的工具和现成的木材及砖头改造木阁,而姜遇则一直在山中溜溜达达,寻找隐匿其中的好木头。
这日天气难得晴好,又赶上山下草市的开市之日,陆离叫上陈十一,带上一玻璃研磨罐内研磨好的胡椒,准备以物易物。
与此同时,前往四明山的山道上,有两匹马踱步而来。正是趁着天气好的楼镕,带着随从,准备上山给陆离送宝来了。
那价值连城的唐三彩枕头,此刻就装在一个塞满了柳絮与丝绵的盒子里,外面裹着一层结实的粗布,由楼镕亲自背着。而他的随从,则精神高度紧张地护在边上。
两匹马的后面,跟着一群楼氏庄园的庄丁。之所以带上这么多人,当然是为了更好地开路。
虽然楼镕已不是第一次上山寻陆离,但毕竟通往溪谷台地的山路太远、太崎岖复杂了些,今日又身负重宝,多带一些熟悉山林的庄丁准没错。
陆离就快飞到山下时,便因为居高临下,率先瞧见了往山中来的楼镕一行人。
她还是按原计划把无人机停在了距离山脚还有一段高度的老位置,然后偏头对陈十一道:“前面楼家的人来了,东西拿上,把无人机遮一遮就行。”
“是。”虽然因为恐飞而缩在吊篮里的陈十一刚刚没有看到人,但既然陆离这么说了,他自然二话不说便开始行动。先是爬出吊篮,抖出迷彩布,遮住无人机,然后把装在布囊中的玻璃研磨器抱在怀里。
两人在山道缓坡走了好一会儿,快到楼氏的茶园时,终于与楼氏一行人碰个正着。
见到陆离和陈十一,颇有些意外,互相行礼后,楼镕上前道:“陆娘子这是要下山?打算去哪?楼某的马就在下面茶园草房里栓着,可送你一程。”
陆离不答反问:“楼兄这是干嘛?上山冬猎吗?”
今天也没到结算分红的日子,总不会是来找她的吧?
“在下是为陆娘子送宝来了。”
“哦~”陆离倒是想不出来了,“送宝,送什么宝?”
楼镕微笑不语,解下身上背着的东西,在陆离好奇的目光中,轻轻放在平地上,卖了个关子道:“不然就由陆娘子亲自拆开,如何?”
陆离微微挑眉,从善如流地蹲下来拆绑得死死的粗布绳结。心想能让楼镕亲自背的应该是好东西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倒是吊起了她的胃口。
至于为什么要给她送宝,她已经脑子一转想明白了。多半是因为自己给的复式记账法,当时楼镕就说过要重礼相谢的。
这些天刮风又下雪的,溪谷台地周围的山地难行,楼氏没有及时送礼过来,陆离都险些把此事忘记了。
打开木箱一看,发现里面放着的是一个陶瓷枕头。原谅陆离眼拙,完全看不出名堂。
但既然连楼氏的楼镕都这么郑重,还亲自背着,定然是个于大宋贵族而言都不一般的奢侈品。
虽然她无法理解大宋睡硬枕头的习俗,但是有人送她就喜欢呀!
“还请楼兄赐教,这陶瓷枕有什么讲究?”不懂就问,陆离一点都不担忧露怯。
她对于楼氏的价值,也不在于她对奢侈品的认知。
楼镕在这方面显然与陆离有共识,听到陆离的疑问他毫不意外,且丝毫不露异样,同样蹲下来,指着陶瓷枕头讲解道:“这是一只陶瓷枕,斑斓的釉色就是其灵魂所在。以黄、绿、白三色为主调,釉料在高温中自然流淌交融,形成如云霞般绚烂的色带。
绿釉凝厚处似春水深潭,黄釉明亮处如秋日鎏金,白釉则在间隙中透出陶土的本真。釉色边界氤氲朦胧,正是其独有的窑变之美。
而绚烂的彩釉技术则将大唐包容万象的气度永恒凝固,遂成为盛唐气象最瑰丽的注脚。”
经过楼镕的一通讲解,陆离感觉自己都懂得欣赏瓷器的美了。
但她耳朵里听到的重点又不只是美:“楼兄,我仿佛听到你说了盛唐?此陶瓷枕是唐朝的吗?”
“正是。唐三彩多为陪葬冥器,此枕是少见的生活用具,未曾陪葬过。”
陆离听到“唐三彩”三个字,人都精神了,当即赞叹:“唐三彩啊!浓缩了历史,真是个宝贝!从盛唐传至大宋,数百年间,经历几度兵荒马乱,想必你们收藏起来也颇为不易吧。”
“是,此乃外祖家祖上传下来的物件,作为家母的陪嫁带到了楼氏。而今借花献佛,送于陆娘子,希望你会喜欢。”
“这是令堂的陪嫁?送给我会不会不太好。”
陆离嘴上说着不好,眼睛是片刻也没离开这枕头。
“这是家母的心意,万望陆娘子莫要推辞。”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陆离假客套了一下,便顺势收下。
唐三彩枕哎!
我滴乖乖,哪怕陆离对古董完全不懂,可是也知道每一样唐三彩瓷器,在拍卖场上都是八位数及以上的存在呀!
她看故宫介绍片的时候,就曾看到过一匹唐三彩马,评论说若是拿到市场上卖,起码得好几个小目标!
唐三彩,昂首屹立于盛唐的流光之中。
眼前这只虽然不是唐三彩马,但也是唐三彩!而且还是宋朝贵族背书过的唐三彩,绝对真货!就算拿到现代变迷你,从几个小目标变六七位数,那都是一笔不小的横财!
为投桃报李,她将陈十一抱在怀里装满一玻璃研磨器的胡椒粉递给了楼镕:“此乃胡椒研磨而成,相比胡椒粉,此玻璃研磨器可能更有意思些。区区薄礼,就回赠于令堂。还请帮我向令堂问声好,有机会,我定然要登门拜访。”
“多谢陆娘子。”楼镕双手接过胡椒粉,递给身后的随从,再作揖道,“那楼某就在寒舍恭候陆娘子大驾光临了。”
第七十九章 证明一下自己
陆离与楼镕两人又客套一番,终究山道上并非说话之地,便各自分开,各回各家。
有了唐三彩枕,陆离可就对逛草市毫无兴趣了。
草市上是不可能捡到漏的,平民百姓的东西就算流传到后世,也难值几个钱,何况还是迷你版。
万一到时候人多拥挤,把唐三彩枕给摔了、磕了,那她才是哭都来不及。
她现在只想抱着唐三彩枕赶紧回木阁,好好供起来!
当下便带着陈十一往回走到遮起来的无人机处,重新飞回木阁。
众人见到陆离刚下山又回来,大感奇怪。
何甜甜迎上来接陆离:“陆娘子回来了。”
陆离小心翼翼地把装着唐三彩的大木盒递给何甜甜,“甜甜,你先帮我拿着。拿牢了,这是瓷器,摔不起。”
“是!”何甜甜接过之后,立刻紧紧抱在怀里,不敢有一丝马虎。
陆离跳出吊篮后,便立刻从何甜甜手中重新接回唐三彩,边走边说:“我上去把它放好,你不用跟来。”
“是。”
待陆离走开,何甜甜悄声用即墨话问陈十一:“十一哥,你们怎么会回来的那么快?”
陈十一听到即墨的乡音还是颇感亲近的,但是他并没有因此透露陆离半道而回之事。
木阁一下来了这么多有本事的墨家子弟投奔,但陆娘子出门还是带着他,他可得珍惜这份信任。不能因为多嘴多舌而坏事,当下只是淡淡应了一声“是”,并不回答。
何甜甜见此也不追问,淡淡一笑,便转身忙自己的去了。都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察言观色是基本生存技能。
此时的陆离来到了二楼自己的床前,小心翼翼地放下木盒。然后她盘膝而坐,再次打开木盒盖子,就托着下巴咧着嘴,好好欣赏了一番唐三彩枕。
对她来说,看的不是瓷器,也不是枕头,而是红彤彤的钱呐!
这枕头目测有近一米长,就算经过线性缩小,拿到现代也有约二十厘米,想必还是值钱的!
她幻想着最好能卖个几百万,这样她就可以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现在正是房价下行之机,若有钱能入手房子,简直再合适不过。
女人呐,终究还是要有一套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房,才有安全感!
在留着哈喇子幻想了半天后,陆离才恋恋不舍地盖上盖子。
看不见唐三彩后,理智又回到了陆离脑海里,这东西她可不能再直接拿去找凌九了。
这么值钱的东西,她必须得想一个妥善的变现办法才行,不能给自己留太多后患。
哎!要是她也有一家像凌九这样的古董店就好了。至不济,有一家工艺品精品店也行呀!那样的话,洗白南宋的宝贝就变得容易多了!
现在她一个双亲都不在的穷学生,贸然拿出这么值钱一物件,以新闻里说的去银行存个十万都要打收入证明的情况来看,太容易引起帽子叔叔关注了!
陆离默默坐着想了一会儿,脑海里渐渐有了一个想法。
“我得恶补几天学业,先把国考考了,再去处理唐三彩枕头的事!”陆离自言自语了一句,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
原本现代还剩一天就是国考的时间,她是打算把“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的bug卡到极致,再去考试的。
可是现在有了唐三彩枕头,她没办法静下心在南宋学习一年了。
本来有了穿梭时空的木阁后,陆离对于国考和考研的执念就渐渐消散了。都已经可以当时空倒爷了,她哪还用得着赚公务员那仨瓜俩枣啊!
如今她会去参加国考,更多的,是想证明一下自己罢了。
在南宋木阁里又埋头苦学了七天,陆离抱着装着唐三彩枕的木盒,穿越回了现代。
此时在现代,仍然还是下午。
她提前回来,就是要好好倒个时差,明天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脱下衣服恢复真身,陆离进浴室好好洗了个澡。吹头发的时候,镜子里映出她的影子:长发及腰,眼神明亮,脸上的婴儿肥又明显了。
这些日子,她在南宋吃的好、睡得好,呼吸着山野最清新的空气,大概是胖了。
等走出浴室,刚打开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震动便起。
班级群弹出一条消息:“12月17日,深圳某公司校招,年薪20万起。”
陆离熄了屏,她现在对这些消息波澜不惊。
当天傍晚,她泡了一碗泡面就着两个卤蛋就睡了,并没有出门,也没有点外卖。
她怕吃到不干净的东西,导致腹泻什么的,还不如就吃泡面。
考场外黑压压全是人。
有穿正装的,有披羽绒服的,有还在低头看笔记的。
陆离把脸埋在围巾里,哈出的白气在晨曦下散开。
她的笔袋里装着几支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都是用惯了的老品牌、老型号。
她嘴里默默念叨着:“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正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等着也是等着,不如再背背。
“陆离!”有人拍她肩膀。
是室友林臻臻,算是她在寝室里的好朋友。
对方此时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但笑容明亮:“你也来参加国考?真好!前几天我刷题刷到两点,终于把数量关系正确率提到75%了。不过昨天为了保持好状态,早早就睡了,你呢?”
“我也差不多。”陆离淡淡一笑。
“别背了,都要进考场了。”
“最后一个热点,乡村振兴……”
“陆离。”林臻臻突然问,“如果没考上怎么办?”
“凉拌。”陆离耸了耸肩,“我就想知道自己到底能考多少分,有没有这个实力。”
“你行呀!心态真好!17号的校招,你来吗?”
陆离摇摇头:“应该是不去了。”
“呦呵,破釜沉舟?”
陆离笑而不语。
铃声响起,人群开始移动,像一条缓慢的河流。
经过安检门时,陆离突然想起半年前的那个下午。她坐在自习室,翻开第一页《公考指南》,在扉页上写:“试一试,看看能走到哪里。”
现在她知道了答案:她走到了考场门口。
她拿着透明文件袋,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冬日的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照在桌角的准考证上。照片是三个月前拍的,下巴比现在尖一些,眼神里有些茫然。
监考老师开始拆密封袋,纸张摩擦的声音格外清晰。
陆离深吸一口气,拧开笔帽。
第一道题是常识判断。她读题,思考,在答题卡上涂下第一个选项。
笔尖与纸张接触的瞬间,她所有的努力,都沉淀为此刻清晰的一笔。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飘飘荡荡落下,枝干伸向天空,仿佛在等待着下一个春天。
第八十章 潘家园
虽然陆离还是学生,但大四的课程压力已显着减小。而且她在大三下学期时就把学分修满了。
对她而言,学校里就剩一些选修课和专题讲座,可学可不学。
现在班上的人,一部分已经通过校招,进入企业实习;另一部分在为了考研埋头苦读;还有一部分人死磕国考、省考等公家铁饭碗。
陆离原本也是这群人中的一员,现在却不需要了。
她的人生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星辰大海。
国考结束之后的当天下午,陆离就坐上了飞往京城的飞机。
拥有十万存款的她,也可以去看看祖国的山川大地了。
当然了,此次之所以会这么急匆匆地就买机票飞京城,并不是陆离急于享受,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赚钱!
京城潘家园的傍晚,带着一种陈年的、沾着灰的感觉。
旧木头、尘土、铜锈,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日子太久了的霉味儿,混在冬季干燥的空气里。
园子里地摊挨着地摊,一眼望不到头。各式各样的瓷器和碎瓷片在粗蓝布上闪着幽微的光,像满地打碎了的旧梦。
一个摊主眯着眼,蹲在马扎上抽烟,灰白的烟雾笼着他黝黑的脸。他面前摊子上,摆着些瓶瓶罐罐。
陆离拖着38寸空行李箱停下来,目光扫过。
“老板,这青花小杯……”她拿起一个,釉面贼光未退,画工也软塌塌的,偏偏底足磨得倒有几分旧气。她虽不懂,也一看就觉得粗糙。
摊主的眼在烟雾后头亮了,像夜里瞧见灯火的虫。
他弹了弹烟灰,没立刻答话,先长长“哎——”了一声,带着胸腔里的共鸣,那是戏台上的角儿要开唱前的架势。
“您好眼力,”他把烟掐了,凑过来,手指着那杯子,指甲泛着焦黄,“这可不是一般的杯子。您瞅这发色,这晕散……老家拆老屋,梁上扒出来的。人说,‘梁上一片瓷,能抵十年吃’,我瞅着跟您有缘。”
陆离心里笑了笑,面上却更认真了些,把杯子对着光,眯起眼细看:“哦?是么。就是这色彩,怎么瞧着有点僵硬?”
“僵硬?”摊主的声音拔高了一点,像是受了天大的误解,“这叫‘古拙’!宋代的民窑气韵,就讲究个淡雅,神韵到了就成。您看博物馆里那些,不也这样?”
他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不瞒您说,好几个老板看了,都给这个数。”
他伸出三根手指,在陆离面前晃了晃。
“三百?”陆离问。
“哎哟!”他几乎要拍大腿,脸上的皱纹都挤成了痛心疾首的图案,“三千!您这玩笑开的。我这本都回不来。看您真喜欢,诚心要,给您个实价,一千八。再不能少了,这等于从我身上割肉了。”
陆离摩挲着杯子,眼神恰到好处地流露出一种“捡漏”前的挣扎与渴望。
最终,她放下杯子:“算了,我再看看。”
“哎哎哎,别呀,那您想要多少呢?”
“最多五百。”
“行吧,五百就五百,跟您有缘,亏本给您了!”
摊主手脚麻利地扯过一张旧报纸包好递给陆离:“您再看看这个玉壶春瓶,釉里红,虽有小伤,可这年份……”
最后,陆离从他这儿买了两件“大宋寄托款”,一件“唐三彩”,统共花了四千七。
扫码付款,“滴”地一声,钱货两讫。
摊主帮她装箱时,手稳当得很,嘴角却绷不住地往上翘。
陆离拎着沉甸甸的盒子转身时,眼角余光瞥见他迅速摸出手机,手指飞快地点着,脸上的红光掩都掩不住。
她猜想对方大概正在某个没有顾客的群里,分享着“宰冤大头”的喜悦。
逛到另一个摊子,地上铺着一块辨不出颜色的毡子,上头的东西更杂。一个中年妇人守着摊,手里打着毛线,眼皮都不抬。
陆离又相中了一个素色的瓶子,拿在手里掂量。
妇人停了针,抬眼,目光锐利得像鹰。
“北宋的,”她言简意赅,“后挂彩。胎子老,彩是新上的。玩的就是这个‘老胎新妆’的味儿。一口价,两千二。”
这说法倒新鲜,把低仿说成了有意的“二重奏”。
陆离摇摇头,放下,又拿起旁边一个天青色的笔洗,釉面质感像个塑料碗。
“这个好,”妇人立刻说,“宋韵。虽不是官窑,但这韵致难得。昨天有个搞收藏的老先生,看了半天,没舍得,今儿让您赶上了。三千八。”
笑死,这就三千八了!
按这个速度,她十万都没几件可买。
不过陆离也没拆穿她,又挑了几件“宋代吉州窑花瓶”、“宋代龙泉窑模印”。
每一件,妇人都能扯出一段似模似样的“传承”或“特征”,价钱从八百到五千不等,个个听起来都像是陆离捡了天大的便宜。
最后,陆离指着挑出来的五六件“宝贝”,说:“这些,一起,给个实在价。”
妇人眼神闪烁,手里的毛线针不动了,心里那算盘打得噼啪响,陆离几乎能听见声音。
她盘算的,不是这些东西值多少,而是眼前这个“冤大头”的油水能榨出几两。
“您真是行家,挑的都是有味道的。”她终于开口,报了一个抹了零头的总数,依然是个让陆离身后空气都发笑的数字。
陆离照例还了个价,几个来回,她做出痛心疾首、仿佛祖产被夺的模样,最终“勉强”成交。
钱货两清,妇人帮陆离打包时,那嘴角快咧到耳根了,毛线随手一扔,怕是急着要跟隔壁摊主炫耀今日的战绩。
路灯渐渐亮起,赶在潘家园闭园之时,陆离手里多了几个塞满废纸和“古董”的纸箱,沉甸甸地压着手臂。
后背能感觉到那些目光,烫地、凉的、窃喜的、探究的,织成一张网,笼在陆离这个“今日最后的肥羊”身上。
他们交头接耳,低语声像潮水般细细碎碎漫过来。
“瞧那位,真敢下手……”
“老刘今天可开张了,那破杯子他上次五十一对收的。”
“我那‘汝窑’笔洗也出了!嘿,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人傻钱多,速来。”
……
陆离拖着箱子,挤出熙攘的人群,耳边那些嘈杂的、充满生命力的市井声渐渐模糊。
她抬起头,看向潘家园上空那片被飞檐和广告牌切割成的蓝天,心里一片宁静的愉悦。
第八十一章 “捡漏”
到京城最重要的事情已做完,来都来了,自然还要去参观参观。
之前在京城飞机场刚下飞机的时候,陆离就拿了一张一日游的宣传单,报名了一日游。行程安排如下:
早起看升国旗——参观皇家寺庙——午饭——颐和园——故宫——天坛。
她报名一日游主要原因是听说预约故宫比较难约。虽然现在是淡季,但故宫这种景点想必淡不了。来都来了,不能光看一个天安门呀。
一日游的过程对陆离来说还算是蛮愉快的。虽然一大早起床上大巴前,导游又临时让他们买了一个单独的冰车,总价比一日游宣传册上高了。但对于陆离来说,这点加价在她预料之内,没有影响出行心情。
历史上的颐和园,是诞生于乾隆游西湖之后。他因为太喜欢西湖风景,所以就命工匠复刻了一个小西湖。
只是陆离来的是冬天,湖旁树木皆凋零,湖面还全结了冰。放眼望去,密密麻麻都是滑冰、玩冰的人,跟下饺子似的,看不出多少西湖的影子。
走马观花般玩了冰车,游完三分之一的颐和园之后,导游就把大家都带到了故宫。
到这里,陆离放弃了跟随大部队再转道去天坛的路线,选择在故宫消磨到关门为止。
十元钱的珍宝馆,她看了;妃子都不让走的路,她走了;萧条得只剩下树干的御花园,她也游览了。
导游说,在八国联军没有对这里烧杀掳掠之前,御花园是有许多瑶花琪草的,这一点陆离绝对相信。
不然一个皇帝的御花园,总不能比他们杭州的路边花坛还简陋吧!
这之后三天,陆离又参观了天坛、教员纪念馆、人民大会堂、国家博物馆,然后还爬了长城,狂风那个吹啊,他们就跟被流放的流民似的。在明十三陵外面的商店里,陆离又买了几个唐宋的瓷器。
她还去了一趟白云观和国子监,被外面一路的“算命先生”赚走了几百块钱,拿了好多符箓。
说实话,这些算命先生看起来太假了。就是白云观里面的老道士,她都觉得不是很仙风道骨。
护身符虽然是买了一堆,但可能二十元一张的价值实在太便宜了,让她不太敢相信。反正见到的所有算命先生和道士,没有一个人,能带给陆离像凌九这样的高深莫测感。
第六天的时候,陆离带着满满一行李箱的瓷器,和一口袋的符箓,踏上了去西安古都的路。
兵马俑是肯定要参观的,古董街是不能不逛的,重阳宫和八仙宫的符箓也是必买的。
就这样,陆离一路去了几个古都,花了七万八千余元买各种各样的古董——她买的全是宋和宋以前的仿货,明清之类说得天花乱坠,她也是不会多看一眼的。
大半个月后,陆离把存款消耗得七七八八了,终于拖着满满两个大行李箱加一个满载的登山包,回到了杭州。
那些行李箱内的瓷器,她根本懒得打开再整理,直接连同箱子一起塞进了床底下。
这就是她想到的洗白办法——光顾全国各地有名的古董城。先去当一个“冤大头”,买一些乱七八糟的瓷器,然后以“捡漏”的名义,合理合法地拥有一个“唐三彩枕”。
那么多瓷器中,多一个真品不多,少一个不少。
到时候她咬死是捡漏来的,还是很可行的。毕竟她的唐三彩确确实实是真的,谁还能拆穿她呢!
真要来拆穿,怕不是得帽子叔叔用破命案的人力、物力投入进来。而这显然不可能,她又不是被挂上号的穷凶极恶之徒。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诞生千万富翁,杭州更是A8多如狗、A9遍地走,多她一个不多。大隐隐于市,她应该没那么倒霉就被集中资源调查。
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离不仅买到了瓷器,还让从来没有旅游过的她,一次旅游了个够。
回到西湖边的出租房,洗完澡躺在床上,陆离只感叹了一句,金窝银窝,不如家乡的狗窝。
北方冷热温差太大了,她还是更喜欢杭州。
连日奔波有些累,陆离本想一觉睡个昏天暗地。
但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
她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敲门声,见对方没有罢休的意思,这才爬起来去开门。
果然,门外的是楼上的邻居蒋栖梧。
这几天受北方寒潮影响,杭州也大降温,直接从十几度骤降至零下一度至五度。但眼前的美女,大衣里面竟然还穿着短裙配靴子,露出一截光腿——绝对是没有光腿神器的光腿。
“嗨,刚在楼上听到你回来的动静了。你这几天是出去玩了吗?没看你在家。”
“嗯,出门旅游了一趟。”
“不错哦!对了,今天是周末,上次说好请我吃饭的,不如就今晚,怎么样?就快到饭点了,你请客,我开车。”说完,她晃了晃手指上串着的车钥匙。
“行吧。”陆离现在虽然已经钱花得差不多了,但这顿饭是她几次拒绝邻居后允诺了对方的,是该兑现。
“好。”蒋栖梧上下打量了一下穿着居家服的陆离,“那你换个衣服,我等你。”
“嗯。”陆离转身进了套房,从衣柜里取出刚挂上去的衣服,正是这次出门旅游她新买的。
她就在床边换衣服,并没有关门,但是蒋栖梧也没有走进来,只是在门口滴溜溜地转着眼睛,打量着屋里的情形。
陆离的套房跟她租来时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毕竟她又不在这常住,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木阁里。因此整间套房几乎还是中介交付给她时的模样,厨房和过道更是干净得毫无人气。
见此情景,蒋栖梧微微一笑,对陆离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她自己是那种外表光鲜亮丽,但房间却一塌糊涂的女人,每周都靠钟点工续命,因此特别欣赏有“洁癖”的人,觉得这样的女人配得上“精致”二字。
陆离表里如一的干净,就令她很舒服。
“走。”片刻后,陆离拿着手机走了出来,连包都没带。
蒋栖梧看着换装后的陆离眼前一亮,笑道:“跟美女做邻居就是愉快,日常养眼呀!”
陆离笑:“彼此彼此。”
第八十二章 冬至
夜风徐徐,陆离坐在蒋栖梧的3系宝马车副驾上,好奇地看着她挂在内视镜上的黄色小布袋,像极了道观里配套的符箓收纳袋。
“这个里面是放着平安符吗?”
“是啊,我妈在玄妙观里给我求来的。”
“玄妙观,苏州的?灵不灵?”
“是苏州的,灵不灵么,不好说,反正挂上后,我还是跟人家擦碰了好几次。”
陆离笑:“这应该不归符箓管,归你的车技管。你专心开车,我不说话影响你了。”
“哈哈!你放心,现在我和车磨合好了。”
片刻后,两人来到一家装修很新的餐厅。双美同行,自是收获一堆注目礼。
因为是陆离请客,便由她点餐。
这家店环境虽然优雅,但价位却很亲民。陆离按自己的喜好点了一份蔬菜两份海鲜,然后就把菜单推到蒋栖梧面前:“你看看。”
“差不多了,今天冬至,就再来一份酒酿圆子核桃羹吧。”
陆离愣了一下:“今天冬至了?”
“是啊。”蒋栖梧笑,“也不是什么大日子,你没注意到吗?”
陆离连忙翻出手机,正准备看日历时,电话响起,是陆余。
她起身道:“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请便。”
陆离拿着手机就往餐厅洗手间的方向走,边走边接通了电话:“哥。”
“小离,旅游回来了吧?今天冬至,我做了羹饭,回来吃饭。”
每年清明、冬至以及父母的生祭、死祭,陆余都是要做羹饭的。清明会带着她上坟,其他三个日子只在家里上香。
因为每年都是陆余在做这些事,以致于陆离都不太会刻意记着。今年当起了时空倒爷,更是完全忘记了。
她回头看了眼坐在位置上等着她的合租室友蒋栖梧,沉吟片刻后,骗陆余:“我还在外地,还没回来。”
其实蒋栖梧不是理由,最主要的还是她不想回家见到王玲玲。等她拥有了独属于自己的房子,她可能才愿意回去见一见王玲玲。
她想,爸妈会理解她的。他们应该也不会愿意看到一个回家后不开心又多余的她。
陆余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行吧。那你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我又重新给你房间买了张床,寒假早点回家。”
“再说吧。”陆离不待陆余再说话,连忙又开口道,“好了,哥,我不跟你说了,我要整理东西了,就这样吧,拜拜。”
回到饭桌上时,陆离已经恢复从容。蒋栖梧没有八卦地问她电话内容,只是招呼她赶紧落座吃圆子。
第一道被端上来的菜,就是酒酿圆子核桃羹,满满一大盆。
两人一人舀了一碗热乎乎的,用调羹舀起吹一吹,送入嘴里。带着酒味与桂花香气的圆子,糯叽叽的很好吃。
“这家店的这道菜做得还挺正宗的吧?”蒋栖梧笑着问。
“嗯。”陆离对此没有很大感觉。她不太爱吃甜食,每年也就冬至和元宵节才会吃圆子。
“陆离,你是本地人吧?”
“是啊。你呢?”
“我苏州的。”
“苏州的也来杭州吗?”
古语有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地方的人,很少会离开自己的“天堂”去外地。
蒋栖梧笑着说:“我嫌待在父母身边烦,索性跟公司申请调到这边来了,离他们远一点,杭州跟苏州比,有不一样的美。”
“嗯。”这个陆离绝对认可,苏州是江南园林的顶峰,杭州则是江南山水的顶峰,各有各的美。
“哎,不说这个。对了,既然你是本地人,那你听说过西湖边的归一书斋吗?”
“嗯。怎么了?”
“你之前不是问我车上护身符的事嘛,我听我一本地公子哥儿朋友说,归一书斋的老板,是一位很厉害的风水大师,他就会画符,不过画的符很贵很贵。”
陆离知道,她说的是凌九,便道:“我也略有耳闻。”
蒋栖梧提到这事,似乎很有分享欲,便接着又说:“你不知道那归一书斋的老板有多奇葩。我不是听说了他的符灵光嘛,那段时间又刚好追尾了一辆迈巴赫,比较水逆,就想着去买一张。结果你猜怎么样?”
“怎么样?”
“我连老板的面都没见着。次次去,看店的小妹次次都说老板不在,没有符箓可卖。我问她们老板手机号,她居然说他们老板不用手机。真绝了,市长都还开通热线呢,他比市长牌子还大。”
陆离笑了:“他们是不想卖吧。”
“谁说不是呢,我后来也回过神了。他们一楼开着家一看就是亏本经营的书店,显然是不缺钱的主,哪里看得上我这种小散客。像我那朋友家里做的房地产大项目,才请得动他看风水。我估计啊那老板就和南方的白大师一样,只给顶级权贵和大明星服务,看人下菜碟。”
“那没有吧……他不是这样的人。”陆离听到蒋栖梧这么说,下意识地就反驳了一句。
她跟凌九做的第一笔买卖,也就几万而已。但对方似乎并未嫌弃……还赠送了她一张护身符。
“怎么,你见过那老板?哦,是了,前段时间闹上热搜过。那人帅是真帅,帅得发光,颜值即正义嘛,我懂。”
陆离不想评论这些,转而问:“那你怎么不叫你朋友帮你代买呢?”
“嗨,他也就是个吃喝玩乐醉生梦死的富二代,人家大师一样不鸟他的。那个帅哥很有性格,要不怎么能跟腥风血雨的郑恬闹绯闻。”
“绯闻只是烟雾弹吧?现在郑恬不是被软封杀了嘛,新剧都被压下去了。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都没有出官方通报,只是她各大网站的社交媒体账号都被禁止关注了。”
“好像是这样,我不太关注娱乐八卦。要不是上了头条,我都懒得点开看,娱乐圈乌烟瘴气的。”
陆离也是因为凌九,才特意搜了搜绯闻后续的——后续就是没有后续,以郑恬的软封杀告终。
提到凌九,陆离又恨不得马上去书斋找他做买卖了。
现在有了“合法”的来源,她可以把唐三彩枕拿出来换钱了,也不知道凌九这次会开个什么价。
她已经决定,待会儿要多拿几样东西去。那些从各大古董街买来的“捡漏”货,也得带上一些。
第八十三章 真发财了
跟蒋栖梧一顿饭交流下来,陆离发现这人很有意思,很会来事。难怪一个苏州人,在杭州朋友那么多,比她一个本地人还要吃得开。
“现在时间还早,去过酒吧吗?跟我一起去怎么样?晚上我们几个朋友约了去跳舞,大家认识认识,好几个本地富二代哦。”
“算了,我刚旅游回来,有些累了,你去玩就好。”
“真不去呀?你……有男朋友了?”
“哈哈,没有,忙着读书都来不及。”陆离反问,“所以你是跟男朋友去玩?那我更不能当电灯泡了。”
“没!姑奶奶刚分了一个,现在啊,是跟朋友去玩,顺便也再物色物色新人!你真不想去就算了,我先送你回家。”
“不用,我打车就行。”
“别客气,我要去的酒吧就在西湖边,本来也要经过我们小区的。我把你带出来的,不能吃完一顿饭扔下你就走呀!”
“哈哈,那好吧,那我就再搭个顺风车了。”
到小区门口,陆离率先下车,蒋栖梧继续往酒吧开。
回到家,陆离站在窗口望着归一书斋的方向,终究是没急着马上去找凌九。
她决定还是先睡一觉,明天以一个饱满的精神状态去做生意。
一夜无梦的陆离,一觉睡到大天亮。
昨天半夜蒋栖梧喝醉了回家,叮里当啷发出不少声音,都没能惊醒她。
醒来时已经快八点了,她起床先去卫生间冲了个澡,然后穿上新衣服,把长发梳起一半,做了个漂亮淑女的公主头。
然后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西湖的新鲜空气吹进房间。
深吸一口气后,陆离从床底下拖出一个装满瓷器的大行李箱,打开取出一件,再把已变成只有约二十厘米长的唐三彩枕,用同样的报纸包好。摸了摸里面垫得满满的海绵,才把唐三彩枕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拉上箱子后,她又感觉不放心,重新打开拉链,把包着报纸的唐三彩枕塞进原本的木盒里,然后才再次拉上拉链。
“搞定!”
陆离一直等着早餐的外卖送到,吃完了才拉上行李箱出门。
当她小心翼翼拎着行李箱来到归一书斋门口时,这里已经开门营业了。
自从上次热搜过后,书店人气似乎高了不少,才九点刚过,一楼阅览区已经有人在看书了。
陆离进门直奔收银台找汉服小姐姐,不等她开口,对方已巧笑倩兮地给她指了指楼梯,示意她上楼。
陆离还以为经过上次热搜后,上楼程序会变多,没想到还是一如既往。
蒋栖梧吃的闭门羹,她倒是从来没遇上。
走上二楼,一片幽静,与底下的喧嚣格格不入。
通透的阳台上,西湖的水光毫无遮拦地泼洒进来。而凌九,就躺在一片光的湖泊中央。
还是那张老竹椅,只见他一只手搭在扶手上,指节修长,腕骨清晰,松弛地握着一把合拢的玉柄折扇。另一只手自然垂在身侧,指尖几乎要触到地上光影的边界。
阳光从天空毫无保留地浇下来,仿佛将他整个人都镶嵌进了一道流动的绚烂金边里。金边内有微尘舞动,像金色的星屑,围绕着他,起落沉浮。那被金边勾勒得清晰又柔和的身体线条,不似人间所有。
陆离站在阳台门边,望着眼前这一幕,都不好意思开口打扰。
好在片刻后,凌九自己睁开眼望了过来,微微弯起唇角,笑意很浅:“陆小姐,好久不见。带了什么好风物来?”
他的瞳仁如一汪深渊,映着西湖的天与云。看到提着硕大行李箱的陆离没有惊讶,没有探寻,只是很平静地望着她。
陆离回过神,轻轻放平行李箱:“好久不见。我这几天出去旅游,逛了好多古董街,买了一些东西回来,麻烦你帮我看看,我有没有捡到漏。”
“麻烦你打开箱子,一一取出。”
“哦,好。”陆离心想这人还怪谨慎的,这是怕她拿坏的讹他吗?
当下拉开行李箱,小心翼翼取出放着唐三彩的木匣子,打开,然后一手一个把其他的瓷器也拿了出来,铺在地上。
陆离第一次看到凌九起身,高大的身材把她身前的阳光都挡住了,压迫感扑面而来。
好在下一秒,他就蹲了下来,目光扫着这些瓷器,忽然轻轻一笑,伸出修长的手,一把抓过唐三彩枕,道:“陆小姐终于拿到一件好货。”
说罢起身,竟是半分眼神都没有分给剩下的一地瓷器。
他将唐三彩枕托在手中,并没有急着翻看底部或细察胎土,只是就着漫射的天光,静静地看。
阳光在三色釉面上跳跃,那斑斓的色彩仿佛活了过来,虎纹隐隐流动。千年前的繁华与凶猛,仿佛化作枕上安卧的瑞兽,静静地躺在凌九的掌心,也落在他平静无波的眼眸里。
“千年前的梦。”他忽然开口,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小了些,仍是个好物件。”
他的眼神再次看向陆离,那双犹如深渊的眼眸里有了一点极淡的、属于鉴赏家的锐光。
“陆小姐想怎么卖?”
陆离笑了笑,不答反问:“它值多少?”
凌九也笑了,这次笑意深了些。
他将唐三彩枕轻轻放回陆离手中,指尖微凉,像上好的瓷器,令陆离心中一动。
陆离垂眸,盯着手中的唐三彩枕,发现上面的虎首正好朝着西湖的方向,波光映入虎眼,竟似有了生命。
“值多少?”凌九身体向后,重新靠进竹椅的怀抱,目光投向浩渺的湖面,“值千金。”
风从湖上吹来,带着水汽和隐约的花香,拂动他额前细碎的发丝。
他从折扇的机关中抽出一支玉笔,神色坦然地道:“手。”
陆离乖乖伸出左手,凌九便用玉笔轻轻写在她的手心上,没有墨,但一笔一划清楚分明,痒痒的,热热的,直抵心灵。
陆离的脸几乎是肉眼可见的红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当这个数字真的出现在手心里,她还是难免激动。
第八十四章 人不可貌相
“陆小姐若觉得合适,便让吴蒙替你办妥手续。若不合适……”他顿了顿,合上眼,声音渐次轻缓下去,似要再度融入这片阳光里,“或可考虑拍卖。”
陆离虽然很激动,但没有立刻决定。
她紧紧握着手心,几乎一瞬间就热出汗了。
三千万!
凌九写下的是三千万呐!
有了这笔钱,陆离感觉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可以躺平了!
她的掌心,仿佛还留着玉笔笔尖那惊心动魄的触感。
身后,只有西湖亘古不变的温柔的潮声。
“拍卖要多久?”
“明年春季有一场拍卖会。”
“没有更早的吗?”
“单独开一场,也需这么长时间宣传造势。”
“也就是说最少也得三个月……要是我直接卖,不会有什么后患吧?”鬼使神差的,陆离问了一句,接着又玩笑道,“捡了这么大一个漏,我有点头晕晕的。”
凌九笑出声来,声线令人沉迷:“以后会习惯的。”
他仿佛什么都知道,又仿佛什么都没说。
陆离长长吐出一口气:“成交。”
“好。”凌九闻言还是很平静,只有陆离自己的心怦怦跳个不停。
或许上拍卖场她能拿到更多的钱,但也可能流拍。更重要的是,相比公开的拍卖,她还是喜欢低调的私下交易。
闷声发大财,才是硬道理。
“我还想要一些护身符,作为这笔交易的赠品,怎么样?”
凌九笑,眉眼弯弯:“可以。”
陆离赶紧移开眼,感叹:帅得好犯规啊!
凌九还挺大方,一口气给了十张护身符,陆离喜不自胜地收进口袋里。
后续事宜,依然还是大个子吴蒙处理。不过这一次跟以往又有一些不同,吴蒙没有直接带陆离下楼,而是先请到了二楼一间古色古香的茶水室,然后电话摇来了一位注会。
“陆小姐,这笔交易金额不小,由我们专业的刘会计为您服务更妥当些。”
“好啊,我都没问题。”陆离对此自然是没有异议的。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效率更高。
陆离这次以“捡漏”的名义卖唐三彩枕,若是能提供原始交易凭证,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成交价-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 20%。
她这半个多月来,能提供的最大古董单件成交价才一万,增值额无敌高。若是按这个税率来,最少得交五百多万的税。
陆离听懂了刘会计的言下之意,当即抱歉一笑,说自己从小就喜欢这些东西,买了太多,太杂,有些还是现金交易,根本不记得这笔交易的具体日期和金额了。
那么就按转让收入的3%来交个人所得税,约90万。陆离果断接受了这一方案。
至于还有一些微不足道的印花税之类,她已经毫不在意了,该交的就交!
有凌九的古董行帮她依法代扣代缴,提供完税证明,她都不必担心被秋后算账。
因为数额巨大,当天还无法钱货两讫。好在归一书斋的效率很高,没让陆离辗转反侧太久,第二天就让她成为了新鲜出炉的水灵灵的千万富翁!
看着躺进银行卡里的钱,陆离二话不说,直接杀到附近的房产中介。
然而在跟着中介跑了几趟所谓能看到西湖的住宅房后,陆离不由大失所望。
这些距离西湖很近的房子自然是豪宅无疑了。但是景观好的吧,陆离买不起;陆离买得起的吧,只能拿望远镜去看西湖。
她现在租住的这套公寓倒是价格合适、景观也还行,但有个很大的缺点——并非住宅楼,只有四十年的商业产权。
商业产权的缺点注定了它不能作为定居的首选,就算不考虑学区之类因素,单单一梯多户,商住两用,就可以劝退不少人。
比如陆离租住的这一套,边上的邻居就有开美容美甲店的,楼下还有摄影工作室,往来人员繁杂。作为出租房可以凑合,花大价钱买下来就不值得了。
最后陆离做了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既然西湖景观区没有合适她的房子,那就选一套可以看到钱塘江的大房子,最好距离西湖也不要不远。
预售的新房陆离不感兴趣,她就要买精装修的现房。到时候稍微装修一下,加点软装就可以入住。
她很快就在网上锁定了几个楼盘,直接打车过去。
售楼部的暖气开得很足,扑面而来的热浪让陆离被寒风吹得发麻的脸颊微微发刺。
她站在门厅边,不动声色地搓了搓冻得有些发红的双手,指尖慢慢恢复知觉。
杭州这鬼天气,气温忽上忽下十几度是常态。昨天还艳阳高照,最高温有十五度呢,今天的最高温就变得比昨天的最低温还低一度,冷得令人猝不及防。
刚刚有一段路太堵,陆离受不了直接下车顶着寒风走过来的。
售楼处大厅空旷,巨大的落地窗外是冬日下午灰白的天光。空气里弥漫着新地毯过于甜腻的香氛味道。
前台后面坐着个妆容精致的年轻女人,裹在单薄的制服里,正低头刷着手机,指甲上是冷调的酒红色。
听到脚步声,她立刻放下手机站起了身,视线在陆离身上扫了一圈——普通的米白色羽绒服,拉链拉到下巴,深色牛仔裤,一双看起来保暖但绝不时髦的雪地靴,肩上挎着一个磨损了边角的帆布包,一张素净的脸被寒风激得有些发白,眉眼倒是清纯得惊人。
但正因为这份清纯的学生气,与此处售楼中心高奢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她又垂下眼,语气平平,没什么热情:“欢迎光临,我是这儿的置业经理。看房需要提前预约,请问您有销售对接吗?”
陆离呵出一小团白气,刚要开口,厚重的玻璃门又被推开了。
一股凛冽的寒风抢先窜入,随即是嘈杂的说笑和脚步声,带着室外的冷意。
“阿姨,快进来,里面暖和!就是这里,就这个位置的江景房,景观一流,以后我和阿哲的婚房选这儿,绝对体面!”
娇滴滴的女声,裹着刻意的亲昵和炫耀。
是陈诗雨。
这声音太熟悉了,同窗共寝三年,只一个字陆离都能听出来。
但她没有回头,只是拉高了一点羽绒服领子。
第八十五章 有怨报怨,爽
一群人簇拥着进来,带进一股寒气。
被围在中间的穿着浅驼色羊绒大衣的女孩,就是陆离的室友陈诗雨。
但见她妆容明丽,新烫的卷发梳成好嫁风的式样,温婉可人,亲热地挽着一位穿着lv外套,踩着香奈儿的靴子,戴着卡地亚项链,挽着cf包包的中年妇人。
旁边还有个穿着大鹅羽绒服、神色略显疏懒的高个子男生。
“挺会挑地方。”中年妇人看了一眼周遭环境,说了一句,语气莫测。
原本敷衍待客的置业经理见到来人,脸上迅速堆满笑容,丢下陆离,绕过前台,快步迎向那群人:“几位贵宾来看房?想看什么户型?我们这儿还有珍藏的江景房,只剩几套了哦,很适合做婚房。”
“我们就要看江景房。”陈诗雨微微抬头接了一句。
“好啊,各位贵宾请先到这儿坐一会儿,我给大家泡一杯热茶,我们边喝边谈,了解清楚了再去现场看……”
置业经理滔滔不绝地说着,陈诗雨笑靥如花地听着,眼风随意掠过大厅,看见一道人影,笑容骤然冻结在唇边,连带着眼底那点飞扬的神采也凝固了。
不知怎的,陆离顷刻就感受到了这道目光,转过身,目光平静地看过去。
陈诗雨身边的男生,正无聊地打量着售楼中心,目光落到陆离脸上时,忽地一顿,随即挑起眉,带着点意外的兴味:“诗雨,这不是你们系那个大美女陆离吗?”
陈诗雨脸上冻住的弧度像被硬生生扯开,重新组装成那副陆离熟悉的、混合着阴阳怪气和隐隐敌意的表情。
另一个站在沙盘附近、制服穿得一丝不苟却难掩生涩的女销售,犹豫了一下,目光在形单影只的陆离身上停留了片刻,迈步走了过来,对陆离露出一个略显局促的笑:“您好,一个人来看房吗?我是置业顾问小刘,可以为您介绍一下……”
那边,置业经理还在口若悬河,陈诗雨的目光却越过她,落在陆离身上。
“真巧啊,陆离。”她开口,声音清脆,像掺了冰碴,“我们也快半年没见了吧?”
她顿了顿,眼尾微挑,那股熟悉的、带着打量和轻蔑的意味流淌出来:“你怎么也在这儿?这儿可不是随便逛逛的商场,你不是走错了吧?”
小刘的笑容僵在脸上,有些不安地看了看陈诗雨,又看了看沉默的陆离。
陈诗雨身旁的男友杜哲兴致颇浓地看着这一幕,他的母亲也审视着衣着朴素的陆离:“你们都认识?”
“是的,阿姨,她是我以前的室友……”
“我们学校出了名的美女。”杜哲一句话就把陈诗雨未说完的话堵在了嗓子里,一股酸意几乎顷刻涌上喉头!
偏偏杜哲还要笑着说一句:“你好,没想到你和诗雨还是室友。”
“你好。”陆离对着这群人放了个随意的云点头,平静地看向小刘,“麻烦你,带我看一下带江景的户型,我要看实地。”
陆离选这个楼盘,就是因为这儿有没卖光的现房,可以现场直接看。
“好啊,可以的。就是带江景的户型都是楼王,全是大户型,在总价方面……”
“价格不是问题。”陆离淡淡说了一句。
来之前,陆离就已经查过这小区剩余房源的单价,完全在她的射程之内,只看她喜欢不喜欢。
所有人听到陆离这一句都愣了一下,果真人不可貌相,这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口气还挺狂。
置业经理听到这话更是猛地回过头来,望着陆离的眼神里带着怀疑,这怎么看也不像是能一个人作出一两千万决定的样子啊!
陈诗雨直接讥笑出声:“陆离,你怕是不知道这儿的单价吧。虽然现在边上都在降,但这儿地段好,可还是要十万一平的,你爸妈没了……”
“多谢你提醒。”陆离打断她的话,“不过我也很奇怪,你以前连开房的费用都要省,还把男朋友带回宿舍过夜,逼得我不得不搬回家住,怎么现在居然能来这上千万的楼盘看房了?”
本来陆离不想搭理陈诗雨的,但先撩者贱,还给她留什么面子啊!
她敢攻击她父母,她就让她知道什么叫骂人专揭短。
“什么?!”中年妇女被陆离这炸雷般的话炸得头发都要竖起来,立刻甩开了陈诗雨亲亲热热挽着她的手。
杜哲更是怒目而视:“陈诗雨!她说的是真的?!”
“不,不是!”陈诗雨没想到陆离一个恋爱都没谈过的处女竟然也能这么没脸没皮,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顿时恼羞成怒,“你!胡说八道!你才带男朋友回寝室!”
一边说一边朝着陆离冲了过来,陆离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甩过来的手腕,狠狠推了出去。
经过信仰之力的加持,她现在可是非常敏捷的:“到底是谁胡说八道去问一问我们以前的室友不就一清二楚了。你不会记性这么差吧,我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跟你差点闹到辅导员那儿的嘛!”
“啪!”一声巨响传来。
是当众丢了面子的杜哲狠狠踹了一脚旁边的椅子:“陈诗雨,你好样的!在我这装纯!我们完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冲出售楼中心,陈诗雨顾不得跟陆离撕,赶紧追了上去:“不是,阿哲,你听我解释——”
旁边两个置业顾问都被这一幕惊呆了,反而那个之前生气发难的中年妇女,此刻倒是又恢复成一开始那幅带点傲气的本地富太太模样了。
她上下打量了陆离一眼:“小姑娘,今天的事还要谢谢你,不然这样没规没矩的女孩进了我家门,那我们阿哲可要吃大亏了。走,阿姨请你喝杯咖啡。”
中年妇女并不在乎儿媳妇人选是不是处女,只要别让她听到太离谱的情史就行。偏偏这个准儿媳不但做事离谱,做人也很离谱,居然会跟一个闹过矛盾又知晓她黑历史的室友当众吵起来。
“客气了,阿姨。咖啡就算了,我还要看房。”成功Ko对手的陆离心情大好,笑容都盛了几分,看向置业顾问小刘,“小刘是吧?麻烦带我去看看现房呗。”
小刘呆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啊,好,好的!
第八十六章 现在的我,你高攀不起
因为是现房,从售楼中心到小区高层楼栋区很近。即便如此,售楼中心还是派出了小型观光接送车。
也就是现在房产不景气了,再早两年,陆离想要来买楼王栋的房子,还得先验资,有些好的房源更是需要托关系。
陆离现在要去看的,就是小区内楼王栋的几套中低层,分别是三楼、五楼和十一楼。
她本人最心仪的楼层是五楼,便要求先看五楼。
电梯直达五楼,门打开的瞬间,饶是陆离早有心理准备,也不由轻轻吸了口气。
眼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电梯厅,与隔壁邻居之间由镂空板隔开。
“陆小姐,这儿是一梯一户,电梯间就全属于您,您可以把这里完全利用起来,装个鞋柜什么的。”小刘指着电梯厅对着陆离说了一句,然后走到大门前掏出智能卡打开房门,迎陆离入内。
进门就是玄关,开发商精装了鞋柜与置物柜,往里走,270度的全景飘窗将江景毫无保留地呈现在眼前。
江水在冬日阳光下泛着碎金般的光芒,能看到对岸西湖群山,空间大得令人恍惚。
“这里的层高是三米一,很舒适的高度,完全不会有压抑感。”小刘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陆离的反应,“客餐厅面积就有六十平,这边隔了一间江景书房,若是您不需要,可以把墙打通,那么客厅的面积会更大,观景效果更好。您看这个视野,整个地块都难找第二处。”
陆离缓缓走到窗前,手指轻轻触碰冰凉的玻璃。从这里望下去,是小区绿化及外面的沿江公园和樱花跑道,城市的喧嚣仿佛被过滤掉了,只剩下江水奔流的声音。
“这里能看到日落吗?”她忽然问。
“能!当然能!”小刘急忙回答,“本户型主打的就是一线江景。西面几乎无遮挡,每天傍晚太阳落下江面,那种绚丽的景象...无法用语言形容。”
陆离转过身:“就这套,我买了。”
小刘眼中闪过一丝狂喜,但仍努力维持着专业态度:“太好了!请问您想要什么样的付款方式?我们对全款、商贷,以及混合贷有不同力度的优惠,全款最高能申请到136.8万的优惠额度,商贷……”
“全款。”陆离打断她,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
她才不要做房贷的奴隶。当时空倒爷,以后她钱有的是,用不着留什么资金做其他投资。
小刘的嘴巴微微张开,随即笑靥如花:“全款好!我们公司对全款客户有特别优惠,我这就去申请额度,并准备合同!”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陆离坐在售楼中心的水吧里,随意地翻了翻合同。
厚厚一叠,她压根没有细看,因为知道这种合同都是房产商的固定格式,里面或许含不少霸王条款,但想买就得接受,根本没有给买家修改的空间。
不过置业顾问小刘倒是很认真负责,还是尽量给陆离仔细解读条款内容,还主动提醒了几个需要注意的细节。
“陆小姐,还有这一条,关于露台封闭的规定。如果您想改成玻璃房,需要提前申请,这个面积就算是赠送的。我们现在就先签个改造合同,交房前会给您直接封好。”
陆离点点头,在需要签字的地方一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约过程中,她偶尔抬起头,能看到刚刚那个对她不冷不热的置业经理,频频朝这里张望。
最后一页签完,小刘长舒一口气,眼眶有些发红:“陆小姐,谢谢您信任我。这是我入职以来签的第一单,而且还是这么大的单子……”
“保持初心,未来可期。”陆离扬起一个笑容,算是对她的鼓励。
她早就看出来这个小刘很生嫩了,但没经验可以练,态度才是关键。
财务人员过来完成最后的付款流程,当poS机吐出那张长长的凭条时,整个售楼中心仿佛都安静了一瞬。
两百三十九平的房子,两千六百零九万,一次性付清!
就在这时,那置业经理端着一碟精致的点心走了过来,脸上挂着过分热情的笑容:“陆女士,签约辛苦了!您叫我小杨,这是我们特意为您准备的点心,楼外楼大厨亲手做的,您尝尝看。”
陆离看了一眼碟子里的迷你蛋糕,礼貌但疏离地点点头:“谢谢,放桌上吧。”
小杨没有离开的意思,她语气亲昵得仿佛两人是老朋友:“陆女士真是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能全款买下这套房。真是眼光独到,这户型确实没得挑。对了,我们加个微信吧,以后有什么问题随时联系我,物业那边我也熟。”
说着,她已经掏出手机,调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二维码。
陆离没有动,只是平静地看着她:“不用了,我已经加了小刘的微信。有什么事情,我会通过她联系。”
小杨举着手机的手僵在半空,脸色瞬间变得极为精彩,尴尬、懊恼、不甘在她脸上交织,笑容几乎挂不住:“那……那也好。不过我是置业经理,有些事可能更方便……”
“如果真的需要经理处理,我相信小刘会找到合适的人。”陆离站起身,拿起帆布包,“今天就到这里吧,小刘,后续的手续就麻烦你了。”
小刘连忙点头:“陆小姐您放心,我会跟进每一个环节的!这是现房,很快就能交付到您的手里!”
小杨终于放下了手机,表情复杂地看着,嘴唇动了动,最终只挤出一句:“那...陆女士慢走。”
小杨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那个逐渐远去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今天白白损失了一笔大单子!好大一笔提成便宜了新来的!
谁能想到呢,这样一个看起来都没有毕业的小妹妹,竟然能全款拿下一套两千六百多万的豪宅!
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这么低调,全身没有一件名牌。长得这么漂亮,还这么有钱!真真是叫人羡慕嫉妒恨!
她的圈子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同样的优质客户,可惜了,先前小看她了。
杭州城里卧虎藏龙,以后再不能以貌取人啊!
第八十七章 底气有了
现代的生活节奏很快,办事的效率也很高。房产商急于回笼资金自然积极,就连办证中心的行政人员也毫不拖沓。
只隔了一个工作日,陆离就接到了小刘打来的电话,告诉她可以去领房产证和钥匙箱了。
领到钥匙的那一刻,陆离竟然很平静。
回忆起来,这段时间她最兴奋的时刻,还是凌九在她手心里写下三千万之时。
当初感受着掌心里的字迹,陆离觉得这是自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但仅仅过去三天,买房花了2609万,交税交了约39.15万,再加上卖古董直接代扣代缴的90万,拿房又交了第一年约1.78万的物业费,现在陆离还剩下约260万。
新鲜出炉的千万富翁跌落成了百万富翁。
站在空荡荡的客厅,看着270度的风景,陆离又有了危机感。这房子虽然没有房贷,但每年的物业费要1.78万左右,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因此陆离又有了再买一套物业费低廉的小房子,以做退路的想法。
原来人的贪欲就是永无止境。
看着躺在银行卡里的钱,陆离再一次按掉了不知道是哪家打来的电话——这两天,卖保险的、卖理财的、做投资的,都不知道从那儿得到的消息,纷纷给陆离打来了骚扰电话。
之前陆离只是不接外地电话,如今看到本地座机,她都下意识地挂断了,烦不胜烦。
但理财确实是要做的,260万放银行存着就现在的利息而言,约等于亏钱。
欣赏了一会儿窗外的风景,陆离便直接往客厅飘窗的大理石上一坐,翻出帆布包里的手账本,摊开,提笔。
笔尖划过纸面,沙沙作响,一条条清晰的理财计划被她列了出来。
第一部分104万,占总数的40%,是“压舱石”。不做大投资,只为在任何风浪里,给自己留一份不慌不忙的底气。
其中的52万,用于大额定期存款。
接着,她再写下36万,准备去精心挑选一款三年期国债。利率可以不高,但由国家信用背书带来的安全感,是任何高息都难以比拟的。
剩下的16万,她计划放入可以随时申赎的活期基金里,以做应急。
第二部分100万,可以稍作冒险的投资。
先是26万,选择一个风险等级为R3的银行理财。
然后是50万,到时候仔细筛选几只聚焦于人工智能、半导体等前沿科技的成长型基金。
最后还有24万,写到这,陆离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她打算买黄金!
黄金今天大跌了一次,总体还是属于千元以上高价位。但无论金价如何波动,黄金她就是爱囤!
她计划好了,要去银行的金库亲手挑选金条。黄金那种沉甸甸握在手里的感觉,是数字资产永远无法替代的满足感。
“就是爱实体的黄金。”她在此项计划旁边写下这行小字,并画了个微笑的表情。
到时候也可以拿一根放到大宋,那用起来才爽——当然了,比起花掉黄金,她更热衷于买卖香皂、胡椒、玻璃和镜子等等现代的便宜货!
时空的汇率,不赚白不赚的。
写到第三部分,陆离收起笑容,顿了片刻,才郑重列了一个名为“家”的账户,资金30万。
这笔钱她不会进行任何有波动的投资,而是准备分散存在几张常用的银行卡、支付宝和微信理财通里,确保随时可以取。
新年将至,其中至少一半的钱,她要为哥哥买一份礼物,她得好好想想。
然后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舅舅舅妈、姑姑大姨……所有她爱的和爱她的亲戚,她都要为他们精心挑选礼物。
想象着他们收到礼物时惊喜的笑容,她就觉得很快乐!
至于怎么跟大家解释这笔钱,她已经想好了——奖学金!
最后剩下的26万,陆离打算拿来买物资。米面油盐、肉干、饼干等等粮食储备;还要买一些搭迷你屋的各种木条、砖头、水泥,糯米胶等等等等;再就是各种现代几十上百块的工艺品,比如精致的小镜子、小玻璃罐、玩具武器、煤炭等等。
嗯,另外还要去办个护照,为去国外买武器做准备。到时候如果能直接通过木阁塞到南宋最好,若是不能,大不了就当纯旅游。
反正,她这辈子还没出国见识过呢,是可以出去走走。
计划列完,陆离合上手帐本,对着窗户“呵”了一口气,用手指在上面画了一个笑脸。
赚钱开心,计划花钱也很开心。
看着窗外的美景,陆离不想回出租屋了,她打开手机软件,在各大app疯狂下单。京东下单床、柜子和洗烘一体的洗衣机,在美团、闪购分别下单窗帘、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
至于其他的?暂时用不上。
虽然开发商交付的只是简易的精装,没有衣柜,也没有任何家具。但厨卫的大家电是全套有的,比如冰箱、燃气灶、油烟机、洗碗机、燃气热水器、智能浴缸、智能马桶、毛巾烘干架等等,还都配的国际大牌。
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和地暖也都是配好的,有这些,陆离觉得够够的了。她不打算花大价钱装修,就这样能住。
在豪宅里面过极简生活,又富又穷的矛盾感,想想就有意思。她要是愿意开直播,说不定还能吸引不少人打赏哩。
就这么刷着手机买买买,时间过得飞快。等生怕顾客反悔退货的京东打来送货电话,陆离这才惊觉,竟然已经是傍晚了。
夕阳西下,染黄了大片钱塘江面,美不胜收。对岸的西湖群山之中,也渐次亮起了灯火。
陆离打开门,让京东的送货员搬东西进屋。
“你们的效率真高啊,我今天才下的单,就送上门了。”
两个送货小哥面对如此年轻的美女,都有些惊讶,随即憨憨地一笑:“本地仓库有货,速度就快。”
几乎是和送货小哥前后脚的功夫,陆离接到了安装师傅的电话,约好半小时后就来安装。
在此过程中,美团和闪购上买的东西也到了。
看着自己的新家一点点充盈起来,陆离笑了,随后决定跟新家说拜拜了。因为,她从超市买的物资也已经陆陆续续送到出租房,她要去接收物资,并为穿越南宋做准备了。
这一次,她在现代待得够久了。
第八十八章 天阶功法
万籁俱寂的山林,只有偶尔的一声鸟鸣响起。
木阁枕着溪谷台地,与满天星子一同沉睡,廊檐的阴影斜斜地铺在木地板上。
起初,是极轻微的、几乎被溪声吞没的“噗”的一声。
一包用布袋子扎着的物事,凭空出现在廊檐的木地板上。紧接着,又是一包落在旁边,挨得紧紧的。
然后,一包,又一包……
那“噗”、“噗”的声响,渐渐密了起来,像某种巨大而温厚的心跳。是上好的大米,粒粒饱满硕大,有几个口子没扎紧的漏出几粒莹白色,在星辉下闪着润泽的光。
它们渐渐堆叠、垒高,仿佛一双看不见的大手在操作,秩序井然得近乎诡异。
很快,廊檐的地板被塞满了,高高的粮垛触到了檐下的风铃,风铃却不响。
后来的麻包便漫过木地板,直直坠下去,“咚”地一声闷响,落在檐下的泥地上。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三楼阳台,那平日除了一盏太阳能庭院灯空无一物的阳台,在夜色中也“活”了过来。
先是门被推开,一袋雪白的面粉飞了进来,妥帖地倚在墙角。
接着,陶瓮装的油、成堆的布、用油纸包裹着的肉干……像被一只看不见的巨手,硬塞了进来。
第二天清晨,天光尚未完全亮起,上了年纪的姜遇便起床了。
他溜溜达达地走到大门口,对着晨曦伸了个懒腰,忽然感觉今天哪里有些异样,扭头一看,被廊檐下堆积如山的物资吓了一跳。
“这这这……”
生怕自己地位不保而同样起得比鸡早的陈十一走到外面,看到新出现的物资,瞥了一眼姜遇,冷笑道:“大惊小怪。”
在现代赶着时间办完了护照,按计划安排好了钱款,采购齐了物资的陆离,终于是再次缩小回到了木阁。
此时她正在自己的床上睡得昏天暗地,而跟她同床异被的何甜甜,被楼下窸窸窣窣的声音叫醒,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只是才穿戴好站起身,就被窗口堵得满满的物资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床沿,质量本来就很一般的木床顿时发出响亮的“嘎吱”一声。
何甜甜赶紧又站了起来,看向陆离的方向,发现对方虽然拉高了被子,但好像没有被闹醒。
何甜甜轻手轻脚走到窗口,望着窗下地板上摆得满满的巨大的袋子,一脸后怕。
这是什么时候塞进来的?又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她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呢?按说她不可能睡那么死啊。
其实也怪不了她,因为陆离带物资穿越时空,其实也就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完全可以做到悄无声息。
这一次,她可真的是大采购,再加上能卡线性缩小的bug,四楼、五楼两个大厅都被她塞满了。单单养木阁这些人,吃到地老天荒都可以。
墨家的人还没有亲眼见到楼上的物资,否则更要三观震荡。现在就只一些陆离堆在木阁外墙的少量物资,已经让他们看傻了眼。
一群人睡在一楼大厅,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动静,谁都不知道这些物资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这时候陈十一和王二狗就显得很淡定,因为他们俩不追求“所以然”,“知其然”就够了。
别说区区物资,就是木阁边上现在充做厨房和储藏室的小楼,不也是凭空出现的嘛!见识多了也就习惯了。
他们俩的思维里没有任何理论概念,笃信主人是化凡的山神娘娘,神通广大就对了。
等陆离睡醒洗漱完下楼时,被一群如饥似渴的目光吓了一跳。
“怎么了,今天不装修了,一个个的看着我干嘛?”
“陆娘子,外面……”
“哦,外面是我拿回来的。”陆离打断了对方的话,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十一知道,你们问他好了。十一,把这些物资整理一下,分出一部分来,下午我要去趟山神庙。还有飞天机关我改良过了,你们去把吊篮撤了,去换上外面的配套钢架。”
“是!”陈十一高声应了一句,并狠狠瞪了墨家一群人一眼。
都说了主人法力无边,拿出什么东西都不奇怪。偏偏这群墨家的读书人还要怀疑来、怀疑去,真就书呆子,书读得越多越傻。
见陆离并不打算为大家解惑,墨家一群人也只好散开,带着满腹疑虑各忙各的去了。
年轻墨者云逸,跟着陈十一去给无人机换吊篮。在看到镶嵌着大块透明玻璃的钢架小屋时,两人都呆了一下。
好大的手笔啊!
眼前这钢架有一间小屋大小,加装了玻璃,比飞天机关的体积可要大多了。钢架内部还结构分明,两边各做了五层置物架,可以摆放不少物资,中间空着一块,至少可以容纳数十人。
以后搬运物资,再也不用吹冷风,也不用跟货物挤在一起了。分门别类、井井有条,看起来就是舒服。
等改装完毕,两人去请来陆离验收。看着新鲜出炉的货运无人机,陆离还挺满意。
“不错不错。对了,十一,这次我还拿来许多新衣服。待会儿你喊齐人,我给大家分衣服。”
“谢陆娘子赏!”
这次陆离东西是买得真多,除了口粮和衣服,她为墨家诸人准备的最上心的一样礼物是电子书。
跟她自己的那款一样,没有内置灯,但省电,适合南宋木阁这种缺电的地方用。
当看到摆在手机支架上的电子书开机后,里面出现了一行行的字,墨家诸人再一次惊呆。
“陆娘子,这……这是何物?跟你那留影机关似乎很像。”姜遇领着一群墨家人排排站,好奇地瞅着电子书。
“这是电子书,里面装着足以改变这个世界的知识。”
这本电子书内,陆离导入了小学至高中的数学、化学、物理教材。
所谓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一个一穷二白的文明,就要从数理化开始。
为了方便这群古人阅读,陆离特地设定了繁体字。也是现在科技发达,简体和繁体的转换就一个设定的事,不然要特意找繁体教材,倒也是个难题。
当墨家这群人中对数学和物理最有研究的公输明,见到电子书内简单明了的知识后,顿时想对着陆离纳头便拜。
朝闻道,夕死可矣!这样的知识,陆娘子竟就这样传给了他们,叫他们何以为报!
君以士待我,我必以士报之!
看到墨家这群人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围在电子书前啧啧称奇,陈十一有一点吃味。
陆娘子好像给他们传授什么天阶功法了,瞧他们一个个感激涕零的模样!
不行,我也要识字,我也要修炼!
第八十九章 投喂小道士
“陆娘子,这么多东西放上去,这机关真的还能飞起来吗?”
傍晚,送飞陆离前,云逸围着无人机转了一圈,有些担忧。
“放心,这么一点重量,对它来说小意思,这机关的最大载重有十几吨——哦,也就是两三百石。”
云逸闻言眼眸微微睁大:“竟然如此厉害?那是云某多虑了。”
告别了众人,陆离再一次飞上了天。
改装成全钢结构后,飞行起来比吊篮稳多了,陆离一点都感受不到晃动。
她已有一阵子没去山神庙了,倒是有些想念,尤其在小道士玄清梳着似模似样道髻迎出来时,更觉爱如潮水。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类幼崽!
果然她不是厌童,她只是讨厌熊孩子。可可爱爱、乖乖巧巧的人类幼崽,她还是很喜欢的。
“陆娘子!”玄清仰着小脑袋看着陆离,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
“嗯,来了,这几天做功课没有偷懒吧?”在小道童亮闪闪的期待目光下,陆离打开钢门门栓,走下了钢架。
“没有,玄清已经能把《道德经》默写完整。”小道童一脸求夸赞地仰头看着陆离。
陆离伸手轻轻掐了一把他的婴儿肥:“真乖,奖励你几套新道袍!”
这一次在现代待的久,陆离可是在网上定制了不少娃衣呢,尤其是小道袍,各式各样都有。
“多谢陆娘子。”
“咕咕~”
就在这时,小道童的肚子叫了起来。
他连忙尴尬地捂住小肚皮:“玄清失礼了!”
陆离仰倒,这小道童一板一眼的太有意思了:“饿了?难道你们还没吃晚饭?”
这一老一小跟普通宋人百姓一样,一天吃两顿,按说晚饭应该是在下午三四点,而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
小玄清没回答,扭头看了老道士一眼。
陆离抬眸望去,这才察觉面前的老道士一副面黄肌瘦饿过头的模样,不由大吃一惊:“不是吧,怎么这个样子?庙里断粮了?我不是上次给你拿了好多粮食过来?”
“都……都分光了……惭愧惭愧……”
陆离:“……”
说好的死道友不死贫道呢?
“那还等什么,快去起灶生火吧,我给你们煮个好吃的,填饱肚子才是人生第一大事。”
“是,是是。”
老道士主要也是没想到陆离这一次会长达十天没过来,若不是还有一些白日里乡亲们的贡品可以吃,早就得啃野草了。
陆离在离开南宋之前,为了国考心无旁骛地闭关,确实是想不到他们。
“道长,我看这庙里可以养几只鸟,送送信也方便。下次再遇有什么特殊情况,也能及时通知我。”
“鸽子却是不好养。”老道士苦笑一声。
“鸽子没意思,养个老鹰什么的还能放哨,等我过些天去山崖边转转,看看能不能弄到一只小鹰来。”
一边说,一边已经畅想着左手鹰、右牵虎的好日子了
“养鹰自然是更好些,只是还有一事,老道还不知道陆娘子的洞——宫所在,就算有了信使恐不知去向。”
老道士本来要脱口而出洞府,临出口又硬生生改成了宫。
“洞宫?”陆离都要听笑了,“你想说洞府吧!”
“不敢不敢!”老道士连忙否认,“老道失言了,还请陆娘子赎罪。”
“这都不是事,等有了鹰之后再说,现在赶紧先做晚饭。”陆离已经又一次听到小道士肚子叫了。
罪过罪过,竟然让这么萌的小道童饿着肚子。明明说好了,要把这一老一小养起来的。
她打算给这一老一小来一锅酒酿圆子核桃羹,虽然她自己并不是很爱吃甜的,但小道童喜欢呀。
她就喜欢投喂小道童。
这罐超市买的工业化酒酿,卖相上佳,米粒饱满微透,浸在清亮的汁液中,令人望之口舌生津。
小道童玄清眼睛都恨不得黏在上面,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小圆子也是现成的,只不过拿到南宋变成了大圆子,包装也从塑料替换成了玻璃罐。
陆离倒水,盖上盖子。水沸了,圆子下锅,沉底,再慢慢浮起,在滚水里舒展成半透明的模样,捞起来浸在一旁早就准备好的纯净水里,会更q弹。
重新起锅,清水烧开,放入圆子。等它们再次浮起,便舀入几勺酒酿。
“道长,火要小一点。”陆离对着烧火的老道士说了一句。
“好。”老道士放缓了往锅里塞柴的动作,火很快就小了。
酒酿不宜久煮,否则那点微醺的香气就散了。随着酒酿的米粒在汤里散开,汤汁渐渐变成温柔的乳白色。
不一会儿甜香味便从锅里飘出来,整个屋子瞬间都感觉变暖和了。轻轻一嗅,空气中还散发出醇厚的甜,带一丝恰到好处的酒意,不烈,却足够唤醒冬日的味蕾。
重新往锅里倒入圆子,片刻后,开始勾芡。
这一步也是关键,水淀粉要薄薄地淋入,边淋边搅,直到汤汁变得莹润透亮,能刚刚好裹住圆子,又不显黏腻,这样吃起来才不甜不腻。
最后撒一把干桂花和碾碎的核桃末。
遇到热气,桂花沉睡的香气瞬间苏醒,金黄的花粒在乳白的羹汤里点点绽放。
舀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热气袅袅。
“给,小家伙,小心烫。”
“多谢陆娘子赐汤。”小道童似模似样鞠了一礼,然后双手捧过碗,乐滋滋坐到桌子前,晃荡着小脚丫,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碗。
陆离知道,她在等师父上桌,古代人规矩足,长者不动筷,小辈是不会先吃的。
虽然不饿,但陆离还是给自己和老道士都舀了一碗。
总不能两个道士吃饭,她在边上干看着,那怪尴尬的,还不如一起来一点。
“多谢陆娘子。”老道士熄了灶堂里的火,向陆离道过谢后,坐到桌子前。
“客气客气,吃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舀一勺,圆子软糯,酒酿甘醇,桂花的香气在舌尖轻轻炸开,顺着喉咙滑下去,一路暖到胃里。
“好吃,好好吃!”得了“开吃允许令”的小道士,把头都要埋在了碗里。
大大的碗,小小的脸,看着就令人食欲大开。难怪现代能流行吃播,确实看人类幼崽进食能开胃。
吃完早饭,小道士踩着小板凳在灶台用热水洗碗,陆离则带着老道士卸无人机上的物资。
第九十章 神仙饶命
晚上,陆离和何甜甜一起躺在窗前暖暖的电热毯上,一声不吭地望着天花板。
“陆娘子……”
“嘘——”
在做面膜呢,说话容易导致长皱纹——虽然这个说法其实很没有道理,但陆离宁可信其有。
陆离现在有钱了,各种大牌好口碑的护肤品,自然也可以买起来了。什么神仙水、男朋友面膜、精华液、黑绷带、鱼子酱等等,她都买了。一部分放在现代,一部分拿到南宋用。
在这里,还可以卡线性缩小的bug,护肤品单单她一个人用,用到过期都用不完。
因此身为山中维二的女性,何甜甜自然也享受到了跟陆离共用护肤品的待遇。
事实上,不止是何甜甜,还有陈十一等几个年轻人,陆离也都各自给他们分装了护肤品的,谁说男人就不能保养啦!
除了做面膜,陆离刚还给小少女染了头发。可怜的娃,小小年纪经历战乱、被抛弃、奴役、流浪等各种各样的苦日子,都未老先衰,满头斑驳了。
她要用现代的科技与狠活,把小少女被乱世抢走的青春抢回来。
染黑了头发后的何甜甜,确实也是瞬间年轻好几岁,再加上绫罗绸缎的新衣服一换,顿时就明艳起来。
等陆离再把她皲裂的皮肤拯救回来,绝对也是个养眼的小美女。毕竟单以五官论,何甜甜长相不差的,不然当初可能也轮不上陪嫁丫鬟的职位。
二十分钟后,闹钟响起,何甜甜一个翻身爬起来,跳下床去关掉闹钟。
陆离穿好鞋,对她招招手:“走,我们去把面膜洗了。”
“是。”
经过墨家的水道改装后,陆离可以直接在二楼洗漱台洗脸,生活质量瞬间就拔高了很多。
现在就缺挖化粪池了,娃屋配套的抽水马桶,这次她可是都带了过来,就等着墨家诸人好好研究之后改造。
一想到以后可以过上有抽水马桶的好日子,陆离就要笑出声来。
这群远道而来投奔她的成熟技术工,用起来实在太香了!
老道士是真上道,给她送来这么多好用的人,不枉她时时投喂。这墨家人,可比满口“之乎者也”的普通南宋读书人稀缺多了!
关键是人家本身就习惯了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跟她的木阁太适配了。
“陆娘子,洗干净就好了吗?”这时何甜甜的声音,打断了陆离的思绪。
“当然没好。”陆离拿出一个原本是旅行装小罐、到这儿变成大罐的黑绷带面霜,“再薄薄涂上一层润肤霜,今晚的护肤程序才算完。”
“哦,好的。”何甜甜听话地学着陆离的模样,在分给她的护肤罐里舀了一点点面霜,涂抹在脸上。
“有一股淡淡的香气,真好闻。”
“香气是它最微不足道的优点,能让皮肤变嫩才是卖点。”陆离笑着说了一句,“好了,护肤完毕,可以关灯睡觉了。”
翌日,木阁除陆离外的所有人都早早起床开始忙碌起来。有沐浴焚香之后坐在电子书前开始学习的,也有锯木头做家具的,还有调水泥拿红砖砌灶的。
只有陆离还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完全没有注意到,周遭有一丝丝肉眼不可见的烟气没入她的眉心。
这些信仰之力,绝大部分是天蒙蒙亮就进山神庙上香上供的信徒贡献,还有极小部分,竟是坐在电子书前的墨家子弟贡献。
若是陆离知道传播科学知识还能得信仰之力,大概会大跌眼镜。
太阳高升,当陆离睡醒之后,只觉浑身神清气爽,仿佛喝了一碗琼浆玉露。
“好奇怪,今天怎么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陆离一边起床穿衣服,一边思索着身体的异样。
吃早餐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胃口好像变小了,竟然只是一小碗汤饭就饱了。
一楼大厅已经隔出不少地方,之前随意堆着床褥的角落,就地改造成了独立单间。有了门和墙的阻挡,再也不见凌乱了。
虽然木阁多了许多人,但反而一天比一天井井有条。果然人多不会乱,懒才会。
今日陆离决定下山看看,除了惯常带在身边的陈十一,还多带了一个何甜甜。
改装了钢架的无人机,飞起来比之前的吊篮更稳,一向恐飞的陈十一,今次都感觉好多了。
至于何甜甜,小姑娘人小胆子大,倒是不怕,但也没有与陆离并排站着俯瞰山景,而是选择与陈十一一起蹲在角落里,照顾老乡的面子。
这一次,陆离操控无人机下山,与前来巡山的楼氏庄丁不期而遇。
一群人躲在树林里,张着嘴,瑟瑟发抖。
直到无人机“嗡嗡嗡”地飞远了,他们才敢吐出憋着的气。
“三……三哥,这就是住在我们楼氏山上的仙人吧?”
“是她没错了,另外两个,恐是仙仆。”楼三心有余悸地吐出一口气,“竟然真的会飞。”
“嗡嗡嗡——”
“那声音怎么又回来了?”楼三感觉自己幻听了。
“三三……三哥,你你你,抬抬抬头看。”
楼三猛一抬头,天上的钢铁巨兽之中,一张似笑非笑的美女脸,正俯瞰着他们。
“噗通!噗通!”
楼三等一群人膝盖一软,情不自禁下跪:“神仙娘娘饶命——”
“饶命啊!饶命!”
“神仙饶命!”
一堆讨饶声此起彼伏响起。
待他们喊累了,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之后,陆离才施施然开口:“饶命不难,看你们嘴巴紧不紧了。”
“小的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楼三闻言登时明白过来,低下头,连声表态。
“啪!”随着一袋重物落下,头顶的嗡鸣声渐渐远去。
陆离本来也不想大摇大摆开无人机撞见人,一般都是停在楼氏茶园外几十米处的缓坡,距离山脚还有一段距离呢。
但谁叫今日那么巧,这群巡山的庄丁爬这么高,又这么敏锐呢。既然撞见了,陆离索性就光明正大现身了。
倒飞回他们藏身的树林,恐吓了一番,扔下一包大米,然后大摇大摆往山脚下飞去了。
第九十一章 好大的胆子
待无人机的嗡鸣声完全消失之后,跪趴在地上的楼氏庄丁才敢抬起头来。
“三哥,前面有一包东西。”
“你去看看。”
“我……我吗?”
“你们俩,一起去看。”
“好……好吧。”
两庄丁提着刀,硬着头皮走到麻布袋前,先拿刀轻轻戳了一下,发现没有动静。两人对视一眼,又去挑袋子口的绳子。
“哗啦——”
本来就没有立得很稳的袋子顿时倒下了,露出里面的大米。
“三哥,这……这好像是大米!特大特大的大米!”
一群人围了上来,打开麻袋看着里面见所未见粒粒硕大的大米,面面相觑。
陆离把无人机停在山脚下后,看到好几匹拴着的马,身上披着印着“楼”字的马鞍,正在悠哉悠哉地吃着草。
陆离不由摸了摸下巴:“可惜了,不会骑马,要不然能节省不少脚力。”
“陆娘子,不会骑马没关系,还有马车啊。”机灵的少年陈十一马上接了一句。
“哈哈,说的是。”陆离笑了一声,“走吧,没的马骑,我们只能靠十一路公交车了。”
“哦。”
陈十一和何甜甜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茫然。
十一路公交车是什么东西?原谅他们俩孤陋寡闻,真是想拍马屁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陆离发现自己一到南宋,法治观念就直线下降。刚刚看到楼氏的马,她之所以可惜自己不会骑马,就是因为如果她会骑,说不定就会上前把那马“借”走了。
这些马,正是被楼氏庄丁带过来吃草的。庄丁们日常除了巡山之外,也会牧马。牧马人此时就躺在山坡上,陆离没看到而已。
要是陆离想把马骑走,庄丁估计再怕都会动手拦一拦。毕竟劫财如劫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些都是肩高四尺七寸以上的良马,一匹最少也要四五十贯钱。而他们庄丁的月薪才三四百文,丢了这样的马,他们要十年不吃不喝才赔得起。
就在陆离靠两条腿往小溪镇赶路之时,镇上张氏铁匠铺外,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监镇陈砚在巷口站了半晌,暗暗观察着张氏铁匠铺,只觉他们家院墙上飘出的青烟,都透着一股少见的力道。
片刻后,他撩起青绸官袍的下摆,跨过那道被铁屑染得发黑的木门槛。
铁砧的敲击声有一瞬的迟滞。
张铁匠停下锤子,云野也是悄悄抬起了头。
前者在粗布围裙上揩了揩手,迎上前来,脸上每条被炉火熏出的皱纹都透着小心:“什么风把陈监镇你老人家给吹来了,小川,快,去里面泡一壶茶来。”
“不忙,我不是来找你喝茶的。”
“那是……是上回交的农具赋税数目有差池?”
陈砚没答话,目光像被什么牵着,绕过那些挂着的镰刀、锄头,落向炉子后面那个呼呼作响的物件上。
那是个木箱,形制与常见的单排气囊风箱不同,约半人高,前头伸出的拉杆又粗又长,被磨得油亮。
最奇的是声音——不是寻常“呼——嗒——”的间歇抽气,而是连绵不绝、沉稳有力的“呼哧——呼哧——”,像一头巨兽在均匀地吞吐。
炉火随着这节奏,一浪一浪地涌起明晃晃的白亮,那是铁将融未融时才有的颜色。
“看看你们新打的犁头。”陈砚终于开口,声音平淡。
张铁匠忙不迭捧过一件刚淬好火、还带着青黑氧化皮的犁铧。
陈砚接过来,入手沉实,边缘线条利落。
他伸出指甲,在刃口边缘轻轻一刮,发出极轻微的“铮”声。又举起,对着天光细看,铁质均匀,隐隐有流水般的纹路。
这已是官冶中上品的成色,民间铁铺,罕有能及。
“火候足,铁汁匀。”陈砚放下犁头,拍了拍手上的灰,“用的炭,怕也不是寻常柴炭吧?”
“回陈监镇,是从游方货郎那儿买的石炭,耐烧些。”张铁匠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陈砚点点头,像是随意踱步,已到了那奇异风箱的侧面。
这下看得更清楚了,但见木箱两侧各有一块活动木板,随着拉杆往复,交替开合。
拉杆推进时,一头排气鼓风,另一头竟同时吸气蓄力;拉出时,则刚好相反。如此循环,风力竟无片刻中断,怪不得炉火能一直维持巅峰的热烈。
他抬起头,才要问话,忽然指着云野问:“这是谁?你们铁匠铺的新学徒?”
云野上前作揖回禀:“在下云野,墨家子弟。自北逃荒而来,进了铁匠铺谋生。”
张铁匠在一旁补充:“嘿嘿,回陈监镇,我是瞧这小子有点本事,长得端正,不像是坏人,所以才留在了铺子里。才来没一个月哩,跟保甲报备过的。”
陈砚指着风箱看向云野:“这东西,有点意思。你的手艺?”
“不是。”云野额头渗出细汗,在炉火映照下亮晶晶的,“是我家主人的。”
“你家主人是哪个?”
“他家主人是我。”
恰在这时,陆离施施然进了铁匠铺。
陈砚抬眸,看着逆光而来的陆离,只觉面善——这是当然的了,但凡是去过附近山神庙的人,就没有不觉得陆离面善的。
这还是她给神像戴了面纱后的效果。不戴面纱的话,说不定她能一呼百应,拉起一只邪教队伍。
“陆娘子,你来了,这位是陈监镇。”张铁匠连忙上前给双方做介绍,“陈监镇,这位是我们铁匠铺的技术股东,陆娘子。”
陆离看着陈砚,心想,这还是她见到的第一位南宋官员呢,位卑权重的基层干部,气势很足。
“小女子陆离,见过陈监镇。”陆离对着陈砚作揖行礼。
“这是你的手艺?”
“不错。”
“你好大的胆子。这分明是官营工坊的技艺,严禁民间私传的,你竟说这是你的手艺?”
双动式活塞风箱最早的明确图文记载,见于北宋的《演禽斗数三世相》,虽然民间未普及,但官营早有。
陆离抄袭这款设计是临时起意,可没有做过详细背调,她就是看铁匠铺里风箱老旧,瞬间想到了改良版而已。
第九十二章 演员
铺子里的空气陡然一凝,几个铁匠学徒手下动作都慢了,偷偷觑着这边。
炉火噼啪作响,映得每个人脸上明明暗暗。
陆离却不慌不忙,甚至往前踱了两步,伸手拍了拍那具泛着新木光泽的风箱,发出沉实的“咚咚”声。
“陈监镇不要血口喷人呐。”她开口,语气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相似,只因它们都叫风箱,都用了双动活塞之理。正如天下刀剑皆开刃,却未必出自同一炉。”
她指尖划过风箱流畅的弧形箱体:“陈监镇倒是再仔细瞧瞧,县衙官营所作,真是这般形状?在下不怕当面与官营众人对峙。”
陆离可以确定,目前南宋官府掌握的风箱,绝对比她的落后。因为她这个版本是明清时期的改良版,就算起源是在宋朝,现在也一定技术不够成熟,她怎么可能算抄袭。
陈砚眯起眼,他自然见过官造之物,仍是传统的方正箱体,拼接之处需以铁箍加固,与此物浑圆一体的模样大相径庭。
但除此之外,并无太大差异。这两者在功能上孰优孰劣,他也不确定。
只是他看张氏铁匠铺最近出品的东西比官营的质量还好,所以前来一探究竟。
大宋朝廷对铁匠铺及相关冶铁业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牢牢控制了原料和兵器生产这两大命脉。仅允许民营铁匠铺制造一些农具、厨具等民用品,而且大部分都是官收后统一售卖的。
另有“榷货务”等机构,控制主要矿源,使重要原料贸易均在朝廷掌控之中;又通过发放许可证控制民营冶炼户数量;并有专门的铁课、商税将其全方位纳入监管视野。
多管齐下,这也是陈砚能这么快就发现张氏铁匠铺技术提升的原因。
“云野,当初在北地时,你可曾见过类似风箱?”陆离问墨家子云野。
云野不负所望,拱手回道:“回陆娘子,在北地时,云某确实见识过类似风箱。然那是方形箱体,受力在于棱角,压力一大,极易从接缝处崩开。”
他又指着眼前的筒形风箱道:“而陆娘子这筒形风箱,却是巧妙将内部径向的挤压之力,转化为箱壁圆周上的切向拉力。木料受拉,远比受挤压来得坚韧。故而,此箱所能承受之风压,远非方箱可比。”
陆离闻言点了下头,露出欣慰表情。
这小子不错,短短时间内就帮她打好补丁了,果然当初把他送到铁匠铺来是明智之举。关键时刻,可比张氏一门靠谱多了。
云野解释完后,陈砚眼中闪过一丝惊疑。他毕竟不是专业铁匠,却不知道云野说的是真是假。
但看这墨家子及其主人说的有板有眼,从从容容,大抵是真的。
且人靠名树靠影,墨家这块招牌,在机关军械制造等方面,还是有口皆碑的。
他原就是拿话术炸一炸陆离,抓住对方窃取官营技术的把柄,拿捏一番,好将其操控于股掌之中。
却没想对方能毫不怯场,胸有成竹地一一反驳,为自己正名。
既然如此,当下又念头一转,赞道:“好好好,此圆筒风箱既能省工增效,于国于民皆有裨益。你琢磨出此物,有功。”
“然而此物的价值,已非一家一铺之事。我需呈报县衙,乃至工部。往后如何,自有上宪裁夺。或许,”他声音放缓了些,“你这陆娘子的大名,能连同风箱载入一册半卷,也未可知。且将其理其法,明载笔录,详加斟酌,交于本官吧。”
陆离闻言心中毫无波澜,甚至有些想笑。
装得多么大义凛然呐,好像真是为了国家大事,而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威逼不成,又来利诱,还想用道德绑架她?
从厉声恐吓到温声赞许,转换得如此丝滑,果然政治家才是世界上演技最好的演员。
可惜他看错人了,在南宋,陆离可以毫无道德可言。
想从她这儿空手套白狼,想得美呢!
她一个复式记账法能换来一个唐三彩枕,而这陈监镇,竟然想给她画大饼?
在电诈时代洗礼过的现代人,能被忽悠住吗!看不起谁呢!
幸亏今天过来了,不然瞅张铁匠对这位陈监镇点头哈腰的样子,说不定把这功劳就白白拱手送上了。
事实上,今天下山,本来陆离就是要对风箱进行二次改良的,不过现在嘛……
看来暂时也不必急,既然朝廷爪牙这么多,把铁匠铺看得这么严,她无法光明正大发展自己这一块,那就干脆换钱好了。
不过,她可不愿意跟面前这位腹黑的陈监镇做交易,信不过他。
但见她随意摆了摆手,仿佛拂去一丝烟火气:“山野之人,偶有所得罢了,不值一提。”
绝口不说改装参数等信息,更别提能提升产品质量的最重要的淬火液了。
陈砚见状,再次厚颜提了一遍,就差明着命令。
张铁匠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直抹额头冷汗,最终还是用求助的眼神看着陆离:“陆娘子……”
两害相权取其轻,很好!
陆离冷笑一声:“既然陈监镇问了,张师傅还不动笔画给他吗?”
“是,是是……”就在张铁匠取出纸,用木炭在上面“沙沙”作画时,陆离已经在脑海中演练了数遍把陈砚一枪爆头的场面。
她的随身空间里,此时正放着玩具仿真枪呢。经过线性缩小并加强后,近距离之下,陈砚绝难逃脱。
但是这样未免太粗暴了,除非她想马上揭竿造反,不然恐怕在南宋不好混下去。
毕竟陈砚大小也是一位基层监镇呢!类比现代,一镇之长小老百姓也不敢惹啊。
造反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此时签下绍兴和议没两年,老百姓难得有休养生息之机,过太平日子多好啊,谁愿意起战乱。尤其是明州远离前线,怕是更加没有“人和”。
陆离倒是也能直接扯起“山神下凡”之旗子,背靠现代物资用来笼络人心,想必也会有一定追随者,但——她来大宋的主要目的是发财,又不是统一天下当皇帝。
难道要等她把江南文明打得稀巴烂,统一天下称霸世界之后,再搜刮宝贝发财嘛!
她还不如直接去临安做生意!
想到临安,看着画完草图的张铁匠,陆离忽然笑了:“有劳陈监镇费心了,其实区区风箱的微末改进而已,小女子前些日子,就已经写信告知了楼氏,不然岂不枉做他家供奉。”
“什么?”陈砚惊疑不定地打量着陆离,“陆娘子是楼氏供奉?”
何德何能哦……
陆离取出楼镒送的玉佩,往前一递。既然不造反,就比谁后台硬呗!
? ?这两天乙流了,药吃了也没完全压下病毒,烧得浑身骨头疼,写书奇慢,第二更晚一点了。
第九十三章 田野里的小孩子
陈监镇走后不久,陆离取了铁匠铺的分红,放下给云野的口粮。等了没一会儿,陈十一提着一个小麻袋来到铁匠铺,陆离便带着他离开。
“怎么样,东西卖得顺利吗?”
“顺利。”陈十一双眼放光道,“陆娘子,你不知道,原来镇上粮铺高价回收我们的大米哩!”
“他们如何知道这大米?”
“就之前山神庙给十里八乡发粮的时候,那些舍不得吃的人家卖出来的。粮铺里对外宣传这米是开了光,吃了无病无灾,可受官人娘子们的欢迎。”
“想不到保健品放八百多年前一样有市场。”陆离摸了摸下巴,喃喃自语了一句。
“那这次一袋子米,你换了多少钱?”
“回陆娘子,一石大米换了五贯钱,比普通大米足足高了近一倍咧!”一边说,一边把装着钱的袋子递给陆离。
“很好。”陆离对此结果表示满意,把钱收进了背上的布囊里,“我们回去。”
“是!”
陈十一心中笃信陆离是神,对于她显出任何神迹都不觉得离谱。而何甜甜受墨家教导,多少有点科学论,每次见到无法用常识解释之事时,三观总是很受震撼。
她心想,陆娘子背上这平平无奇的行囊里,到底藏了多少乾坤呐!之前能放下一石米,现在又能放下一袋子铜钱,实在令人惊奇。
出了小溪镇,陆离这一次并没有选择直接回山,而是租了一辆驴车,前往楼氏庄子。
最后陈砚离开之时,陆离已与他算是达成初步共识——关于风箱之事,她和楼氏吃肉,他喝汤。
而现在,陆离就是要去楼氏庄子里送“肉”。
画一张图纸对她来说很简单,她取出空间里收着的铅笔和便签纸,三两下就画完了。
车辙碾过青石板路的声响还未歇,远远地,那片灰瓦白墙便从绿荫后探出一角飞檐来。像一轴洇了水汽的江南画卷,在田野尽头徐徐展开。粉墙已有些斑驳,却更添了时光浸染的温润。
正看得出神,田埂那侧忽然扬起一阵清亮的笑闹声。
七八个泥猴似的孩子,正埋头寻着什么。有个扎冲天辫的小丫头眼尖,举起黑乎乎的小手:“快看!这儿有个大的!”便有几颗小脑袋凑过去,争着看那指缝间的东西。
陆离示意驴车师傅停车,才辨出他们是在捡拾田里的野果,心里某处轻轻一动。
“喂——”陆离朝田里唤了一声,向他们招手,“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抬头,脸上还沾着泥点子,一个个都瘦瘦小小的,眼睛却亮得像雨后洗过的星子。
这就是古代乡下的小孩子呀,没有一个小胖墩,全都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他们犹豫着,你推我搡,到底还是那个扎冲天辫的丫头带头,踩着田埂过来了。
其他孩子便也呼啦啦跟着,围成半个圈,好奇又怯生地打量着陆离。
“伸出手来。”陆离笑着说。
小手们迟疑地、一只只摊开在她面前。掌心有泥,有细小的划痕,也有日头晒出的健康颜色。
陆离从空间内取出湿纸巾,一只小手一只小手擦干净,然后又取出随身带着的浅褐色花生酥,轻轻放在每只小手上。
他们捧着,像捧着什么易碎的珍宝,竟没有立刻吃。
还是那冲天辫小丫头先小心翼翼咬了一小口。她眼睛倏地睁圆了,含糊地、惊喜地“唔”了一声:“甜的!”
笑得糖渣都漏风。这一声像是号令,其他孩子才忙不迭地把酥糖送进嘴里。
喀嚓、喀嚓,细碎的脆响伴着满足的叹息。糖渣沾在嘴角,他们也舍不得擦,用小舌头灵巧地舔进去。
孩子们吃完糖,依旧围着陆离不散,眼里褪去了最初的陌生,多了些亲昵的依赖,吱吱喳喳、七嘴八舌地地说着话。
“什么娘娘是不是要去楼家啦”、“前面就到了”、“很大的园子”、“里面有会说话的鸟儿”之类的
孩子们的描述稚嫩而跳跃,却奇异地令陆离感觉开心。
“走了。”
陆离朝孩子们挥挥手,驴车的车辙再次响起,把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笑闹声留在了身后。
“陆娘子,你真是大慈大悲,这群孩子遇到你真幸运。”一直比较沉默寡言的何甜甜,看着那群小孩子,不知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感叹出声。
陆离淡淡一笑:“这算什么大慈大悲。”
投喂这群小孩子,不过是为了取悦她自己。
在边上跟着跑的陈十一重重点头:“我们娘子是大慈大悲的山神娘娘!”
赶车的驴车师傅闻言都笑了一声:“娘子好心肠啊。”
很快走到庄子大门前,打发走了驴车师傅,一位门房老头从角门迎了上来。
“你们是?”老头有点疑惑,面前三人这衣着看起来不像是穷酸,尤其打头的那位小娘子,雪肤花貌的一看就不简单。
但是为什么是租驴车来的呢?
陆离一声不吭地递上楼镒给的玉佩,门房老头拿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恭恭敬敬地还过来,满脸堆笑:“原来是小官人的客人,请这边进。”
又对着门房边观察的一个小厮道:“快去通知管家,小官人的客人上门了。”
“是!”
“请贵客稍等。”
没一会儿,就有两个粗壮的仆妇抬着一顶步辇过来。
何甜甜扶着陆离坐上步辇,与陈十一一左一右护在边上,朝庄子内部走去。
里面亭台楼榭,抄手游廊,目不暇接。陆离忍不住感叹,古代的贵族就是会享受。中式奢侈,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
片刻后来到一间雕梁画栋的正房,陆离被扶下步辇,早有一位老管家模样的人等在那儿。
陆离也不废话,拿出画好的图纸给老管家:“这图纸劳烦你去送给楼镕,他看了自然知道。”
“是。”老管家双手接过,瞥一眼,小心翼翼藏入怀里。
送完东西的陆离也没有多待,她拒绝了老管家留宿的建议。
余光中看见今天被她的无人机吓了一跳的庄丁,笑着说:“就由他们送我。”
老管家这才证实了心中的想法,果然是那位隐居山林的奇女子。
第九十四章 照妖镜吗?
回到木阁才刚下了无人机,王二狗就冲过来告诉了陆离两个坏消息——她养的兔子和鱼都死了。
这兔子和鱼正是陆离从现代带回来的,特意在它们身上贴了庙里买的开光护身符。没想到都没撑过几天就死了,看来都是些骗人的。
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行了,我知道了,鱼晚上加餐,兔子就喂绵绵吧。”
“是,陆娘子。”
“对了,去帮我把楼上的一面镜子搬下来,我要带去山神庙。”陆离扭头吩咐了何甜甜一句。
“是。”
这时公输明走上前来,拱手行礼道:“陆娘子,我能否跟你一起去山神庙?”
“怎么了?有事吗?”
公输明眼神瞟了两下无人机,不好意思道:“就是想多接触接触这飞天机关。”
陆离笑:“也行啊,这都是傻瓜式操作,不难的,你跟我一起去,我教教你。”
陆离已经决定去临安发财了,教会公输明怎么使用无人机也不是不行。她大概率是要离开几个月时间的,毕竟古代车马很慢。
“多谢陆娘子!”公输明兴奋地行了一礼。
公输明虽然对横着写的简体字(他们称之为俗体)有些不习惯,但并不会看不懂。
毕竟是公输家的人,脑子还是很灵活的,陆离对着遥控器屏幕讲解了两遍,就大概地懂了。
飞到山神庙之后,陆离下了无人机,公输明却还不舍得:“陆娘子,我就在飞天机关上等你吧。”
“也行。”陆离无所谓,“你不要乱飞坠机就行。”
“不会不会。”公输明连忙保证,“在下不会乱来的。”
“行吧。”陆离搬着经过线性缩小、在南宋变成了半身镜的小镜子,走进了山神庙。
此时老道士正带着小道士跪在神像前做夜间功课,虔诚得很,檀香味的线香插在香炉里,散发出淡淡的烟气。
陆离很怀疑他们对着自己神像背的经文有没有效果,她自己都对经文一窍不通,只知道几句“道可道,非常道”。
见到陆离进来,小道士一骨碌爬起来,对着她行了一礼:“陆娘子,有礼了。”
“嗯,有礼了。陆离还了一礼,笑嘻嘻招手,“小玄清,过来,给你看个宝贝。”
小道童闻言迈着小短腿,凑到陆离身前,探出脑袋一看,呼吸骤然停止。
时间仿佛凝固了。
他瞪着镜面,一双大眼睛几乎要掉出来。
“师、师父……”他的声音在颤抖,不是恐惧,而是兴奋,“这里面……有个人!”
老道士皱眉呵斥:“胡闹!铜镜照人,有何稀奇——”
但他的训斥戛然而止。因为他也凑过来看了一眼。
陆离看见他枯树般的手开始发抖。
那不是他们庙里铜镜模糊的轮廓,也不是水中晃动的倒影。
那是纤毫毕现的、会呼吸的真实——他看见自己额头上每一条沟壑般的皱纹,看见左眉梢那道从未看清过的旧疤,看见瞳孔里那个微小而清晰的、目瞪口呆的自己。连睫毛投下的阴影,都精确得像用最细的毛笔描上去的。
更可怕的是,他微微侧头,镜中人竟也侧头;他眨眼,镜中人也眨眼——同步得没有一丝延迟,仿佛那不是倒影,而是另一个被囚禁在透明琉璃中的、活生生的灵魂。
他当然知道贵族人家的铜镜可以打磨得纤毫毕现,但是他可以确定,绝没有眼前这面镜子这么清晰!
“妖……法宝?”老道士喉结滚动,声音干涩得如同砂纸摩擦。
他猛地将镜子翻转,背面那只咧嘴笑的卡通老虎让他更加惶恐——从未见过的画风,这绝不是人间该有的东西。
小道童歪着脑袋问:“山神娘娘,这是照妖镜还是什么呀?”
“这是镜子。”陆离捏了一把小道童最近被养肥了一点的脸颊。
“陆娘子,拿这面神奇的虎镜来此是何意呢?”老道士有些奇怪。
陆离老神在在道:“这是墨家新出的镜子,极为难得,暂且放庙里。”
“墨家?”老道士怎么有点不太相信呢,墨家于机关方面虽厉害,却好像还没这么厉害。
不过陆离说是墨家,那就是墨家吧,老道士也不是非要反驳:“请问陆娘子需要老道做些什么呢?”
“你什么都不用做,有人问了,就实话实说便可。”陆离说完又取出一些装在小瓷瓶里的常用药,“我要去一趟临安,最近不会再来山神庙了。这些是日常感冒药,这瓶是退烧的,这瓶是缓解症状的,还有这些是应对赤痢的,都给你备着。”
一老一小生病了都很要命,陆离当然要提前做些安排。
“多谢陆娘子记挂。”老道士有点感动,“老道也略通些岐黄之术。”
“哎,你这中药吃起来太慢,没有我这些药有效果,听我的便是。每一份我都附了详细说明。”
“是。”老道士双手接过药品,一鞠到底。
而小道童,已经偷偷又凑到镜子前,对着里面那个清晰得不可思议的世界,尝试着做了一个鬼脸。
陆离又逗了一会儿小道士,这才准备离开:“我走了,老道士,这次你可别再把自己的口粮都送光了,凡事先紧着自己。另外,不要忘记每日给我上香。”
“必不敢忘。”老道士带着小道童一起作揖,目送陆离登上无人机飞走。
“陆娘子,你是打算出远门吗?”在飞往木阁的途中,公输明忽然问了一句。
“不错,我要去临安。”陆离点头,“你刚刚听到了?”
“在下并非故意……”公输明被陆离问得有点不好意思。
“哎,没事没事。”陆离摆摆手,“这件事我等会儿也是要说的。”
“那陆娘子,若你要去临安的话,不知会带几位随从呢?”
“陈十一和何甜甜吧。”陆离想好了,陈十一是用惯了,而且少年长得帅,带出门有面子。至于何甜甜,则是因为性别,总得有个女仆。
“在下建议,把云逸云师弟也带上吧。”公输明解释道,“云师弟武艺高强,山长水阔,路途漫漫,能护得陆娘子周全。”
“云逸武艺高强?”陆离倒还不知道呢,不过公输明这么说了,那肯定没错了,“行啊,那就再带上云逸。”
第九十五章 捉鹰后再出发
陆离站在货架上,打着手电筒,沿着悬崖峭壁找老鹰的巢。
老鹰在白天是电眼娃娃,到了晚上就是睁眼瞎,有夜盲症的。因此要捉它,就得挑晚上的时间。
说好了要养一只鹰的,就得在出发临安之前捉到,否则又得拖到猴年马月去了。
一直往上飞了许久,陆离的灯光终于锁定了一个巢。
这个巢穴简陋得很,由粗大的枯枝搭建,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稳固感。
被手电筒的灯光一照,老鹰吓得怪叫一声,飞出了巢穴。
灯光下,巢里剩下两只灰褐色、毛茸茸的幼鹰蜷在里面,睡得正沉,对头顶这束来自钢铁世界的光毫无察觉。
它们的羽毛还没长齐,绒毛在光柱下泛着柔软的、金色的光边,胸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就是现在。
陆离调整无人机的角度,向悬崖靠近,岩壁的质感扑面而来——潮湿的苔藓,风化的岩面,以及一种属于荒野的、原始的腥气。
她打开窗玻璃,抬手放出扣在手上的蜘蛛侠吐丝器,轻微的“噗”声被风声吞没。
吐丝器精准地抓住一只幼鹰,缩回到了她的手上。这款蜘蛛侠吐丝器实战不太行,但用来隔空取物倒是很方便。
幼崽被捉走,老鹰似乎有点慌,围着无人机盘旋,但不敢轻易攻击。
毕竟这台无人机在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小家伙了,看起来挺唬人,声音还有点大,老鹰可能也有基本的判断能力。
陆离一击得手,就带着小鹰离开了悬崖,往下飞去。
小鹰在她的手下只是微微抽搐了一下,便继续睡着。它的体温透过薄薄的手套传递过来,温热而脆弱。
如果不是那只老鹰逃得快,其实陆离本来打算抓走大的。现在得了一只小的,总算聊胜于无吧。
回到木阁,提心吊胆的众人平安等来了陆离,见她果真如愿捉到了小鹰,纷纷恭喜一声,这才转身准备洗漱睡觉。
这陆娘子也是怪能折腾的,地上的猛禽养了一只,天上的猛禽她也想去招惹,倒叫别人担心得很。
“陆娘子,这机关是我这两天抽空做的,给你防身。”在陆离要上楼前,公输明喊住了她。
“这什么?怎么有点像暴雨梨花针呀!”
“就是根据你那暴雨梨花针改的加强版,里面加了些许火药,射程延长了,百米之内很准。”
“哇!”陆离开开心心接了过来。
动漫周边店里工业化的玩具暴雨梨花针,得经过线性缩小拿到南宋才有杀伤力,而且射程大约也就五十米,再远一点就没有准头了。但公输明的这个,一下提升了一倍。
“还有这个袖剑,受暴雨梨花针启发,我改了一下,能连发六次。百米之内,伤人于无形。”
“好好好。”陆离很开心,“谢谢。”
“在下应该做的,陆娘子何必客气。”
绍兴十四年冬,陆离带着陈十一、何甜甜,以及云逸,牵着小老虎绵绵,还有小鹰飞飞,启程往临安去。
清晨码头上,桅杆如林,西北风挟着咸湿气息拂面而来。
陆离与几位商贾同乘一漕船,沿浙东运河西行。
船过鄞县,两岸桑田渐密,不过寒冬腊月里倒并无农人身影。
艄公是个健谈的老者,边摇橹边道:“客官是第一次去行在?如今临安可比从前热闹多啦,西湖花船,瓦子勾栏,夜夜笙歌。”
同船一位绸缎商人接口:“正是,自官家定都以来,北地南迁的匠人、商户络绎不绝,城里新起了不少酒楼茶肆。”
陆离坐在船舱内,没有参与众人的闲聊,只顾欣赏沿途的风景。
午后船抵余姚,码头泊满装载货物的货船,工役吆喝着搬运,有许多力夫赤身背着货物,仿佛感觉不到严寒。
陆离带着三人上岸,找了一间茶寮歇脚,偶遇一北归的文士,谈及故土,他黯然道:“十五年未闻汴梁钟鼓矣。”
茶寮主人端上越州日铸茶,清香沁人,却化不开眉间乡愁。
文士口中的汴梁就是北宋的都城了,如今早已沦陷,在大金的掌控下了。他想要再听到汴梁的钟声,那估计是没戏。
赵构这个太监皇帝,都被金兵吓痿了。自从他把最能打的岳飞给冤杀了后,便可知道他再不可能主动去收复失地了。
偏安一隅,对他一个捡到皇位的人而言,就是莫大的幸福了。国仇家恨对他来说大概是无所谓的。
宋朝也就北宋还能有一两个能力不错的皇帝,南宋是没一个好货的,反正陆离是一个都看不上!
宋徽宗赵佶和宋钦宗赵桓父子二位不用说,被俘虏了还不自杀以保全名节,竟然还搞出什么牵羊礼,真不够丢人的。岳飞就不该心心念念救他们,引起赵构的猜忌,枉自送了性命。
次日换乘较小的舢板,水道渐窄,两岸民居白墙黑瓦,时有石拱桥跨河而过。孩童在岸边追逐纸鸢,笑语洒落水面。
行至上虞,见官道上数骑驰过,扬尘蔽日。
船家低声道:“是枢密院的急脚递,听闻岳相公旧部又有动静。”
满船人顿时噤声,只余橹桨划水声。“岳”这个字,仍然还是禁忌。
第三日过绍兴府,河道陡然开阔,漕船、客舟、渔艇往来如织。
远望府城,酒旗招展,听闻此地新酿黄酒香醇,可惜行程匆匆,未得品尝。
同船有位福建来的海商,携着南洋香料与琉璃器,言谈间提及海外诸国见闻,陆离也听得津津有味。
离临安愈近,运河上船只愈密,时有拥堵。
第四日黄昏,终于望见临安水门。
城郭延绵,炊烟袅袅,远处凤凰山麓宫阙隐现。
排队入城时,听得前方守卒盘查,夹杂着各地方言——汴梁官话、吴侬软语、闽粤土音,倒是热闹的很。
陆离于暮色中踏入临安街道,青石板路被雨水洗得发亮,两侧楼阁悬灯笼渐次亮起。
酒肆传来琵琶声与笑语,夜市已然开张,炊饼香气混着脂粉味飘散空中。
忽闻更鼓声自皇城方向传来,深沉悠远。这座城如此繁华,仿佛靖康之变已是遥远旧梦。
陆离没有去寻客栈,而是根据楼镒之前跟她说的地址——钱塘门内西侧的睦亲坊张氏小宅,直接摸上门去。
之前楼镒说李清照也在做客呢,希望现在她还在。
带着马上就可以见到历史名人的期待,陆离还有点小兴奋。
第九十六章 夜投临安
走到半路,夜空中飘起了毛毛细雨。雨不大,但在寒冬腊月里,就仿佛为寒冷附加了湿哒哒的魔法攻击,冷得人打颤。
“客官,到了。”马车在钱塘门内西侧的睦亲坊深处停步,“门楣悬着褪色灯笼的,便是张家小宅了。”
陈十一掏出铜钱付账,何甜甜看了一眼陆离,抬脚上前,手指叩在包铁木门上,声音闷闷的。
“哆哆!哆哆!”
半晌,门隙探出老仆昏黄的眼灯:“夜里何人?”
“在下陆离,是贵府楼镒之友。”陆离抹去额前雨水,递出楼镒的玉佩,“有劳通禀。”
门“呀”地开了尺宽。
老仆引陆离等四人穿过窄窄门道,灯笼掠过白墙时,照见墙根几丛细竹,叶尖垂着晶亮雨珠。
这宅院小而精巧,入门即见丈许见方的天井,西北角立着湖石,石缝里一株老梅枝干虬曲。虽未着花,但月形漏窗后透出的暖黄烛光,恰好将它剪成宣纸上的墨影。
正堂帘子一挑,楼镒已提着袍角奔出来:“姐姐!你终于来了!”
他扭头朝内急唤:“姨母,这便是我常提起的我们楼氏供奉陆离,山外高人之后,上次赐药救我楼氏不少性命!”
堂内走出位四十许的妇人,靛蓝褙子浆洗得极挺括,发髻只簪一支玉梳。想必这便是楼镒的姨母何氏了。
她目光落在陆离肩头水渍上,未问来历,先转头吩咐:“快去厨下烧姜茶。”
这才温声问陆离:“孩子,从何处来?可用过饭了?”
陆离作揖答话,并送上“豪礼”——一面墨家“制造”的镜子。
何氏听说陆离这次来就是见识一下临安城,眼中最后那点审慎便化了:“来便来了,何故还要备礼,快进来暖着。你姨父今夜在御前当值,明日才回。”
她说话间,已有老仆接过陆离递出的礼物——被包裹在丝绸里的镜子。
现代的论斤卖的丝绸碎布,拿到南宋用却是正好。
“姨母,我先带姐姐去客房了。”
“去吧。”
楼镒引陆离穿过回廊。
廊宽仅容二人并肩,外侧设美人靠,内侧粉墙上开着各式花窗,菱形的、扇面的、海棠的,每一扇都框着后院小景,移窗易景,雅致极了。最妙是一窗竟借了邻家探过墙头的老紫藤,在灯笼光里垂成紫蒙蒙的烟霭。
“这宅子原是姨父升团练使时置办的,”楼镒低声说,“虽小了些,但姨母聪慧,硬是把三进院隔成五处小园景,你瞧——”
他指着廊尽头月亮门内,“那本是堆放杂物的窄院,姨母请人凿了小池,池边叠石种芭蕉,雨天听雨打芭蕉声,比什么丝竹都清雅。”
陆离一路走来目不暇接,心想这还小呢,这至少占地一、两亩吧!放后世的杭州,这个地段、这个面积,得十几个小目标吧。
陆离被安置的客房原是书房,北墙书架仍在,南窗下已添了竹榻。
窗台上白瓷瓶供着两三枝梅花,满室幽淡冷香。
何氏亲自抱来被褥:“这屋子窄些,但夜里能听见后巷更漏,你们年轻人可能喜欢。”
更鼓从巷深处传来时,楼镒端来姜茶与陆离并坐窗前。
雨大了,檐滴落在下面石钵里,叮咚,叮咚,衬得夜更静。
“姨父常说武官之家更要懂些雅事,”楼镒指着窗外,“你看那池边石灯,是他亲手凿的。”
陆离顺着望去——昏黄光晕里,雨丝如银线穿入池中,漾开圈圈涟漪。
“甚美。对了,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姨父姨母呢。”
“随我一起唤姨父姨母便是。”
“那恐怕不妥吧。”
“我姨父现任右武大夫、成州团练使,如姐姐不愿随我称呼,那便叫张团练或张官人。至于姨母,你唤一声姨母张恭人便是。”
“好。”顿了顿,陆离又问,“姓张的武官,你姨父跟张俊有什么关系吗?”
楼镒闻言眼睛微微睁大,旋即又笑了:“姨父乃清河郡王之堂弟。”
陆离在知道木阁穿越的世界是南宋后,认真查过当代名人的。靠背刺岳飞,促进宋金和议、协助赵构收三大将兵权而封清河郡王的张俊,她自然也仔细查过生平。
没想到这么巧,竟然是楼镒姨父的堂兄。
“你姨父是张楧啊!”
楼镒微微挑眉:“正是。”
“哦,对了,易安居士呢?”
“天色已晚,易安先生精力不济已躺下,明日楼某为姐姐引荐。”
“好。”陆离真心实意地笑了,又与楼镒说了两句,外头小厮走动的声音陡然变大,楼镒知道这是姨母在催促呢。
毕竟陆离虽是顶着楼氏供奉的名,到底男女授受不亲,夜里不便多处,当下告辞退下。
片刻后,楼镒来到正堂前跟何氏请了晚安,便回他的住处,继续挑灯夜读,为春闱冲刺。
陆离则在何甜甜的伺候下更衣洗漱:“十一和云逸,可有妥善安置之处?”
“他们随府里男仆睡通铺。”何甜甜回了一句。
“那就好。”要不是为了接近李清照,陆离完全可以订客栈上房的。随便卖掉几个装满胡椒的玻璃研磨器,大约也够开销了。
“希望明天不要下雨,那我就带你们好好逛逛临安。”陆离望着窗外细雨说了一句。
虽然西湖的风景不同天气有不同的美,但寒冬腊月里,她还是不喜欢湿哒哒的感觉,偏偏江南雨水又多。
晚上陆离睡竹榻,何甜甜就在地板上席地而睡——陆离倒是喊她一起上榻,但因竹塌狭小,何甜甜不愿挤着陆离。
本来值夜的丫头就是睡主人床榻旁的,她这样睡也正常。
陆离倒是有些担心,江南湿气重,席地而睡怕受寒。不过何甜甜坚持,她也只能随她去了。有绵绵这个纯阳之体在边上躺着,也能给一点热度的。
她取出空间里为绵绵和飞飞准备的肉,先喂了绵绵,再把肉切成一丝丝肉条,一根一根夹给飞飞。
仰着小脑袋,张着长嘴的飞飞,等投喂的样子逗乐了陆离。
听到陆离一边喂鸟,一边笑出声来,绵绵不满地甩了一下尾巴。
“啪——”一声,虽然还没进化成钢鞭,威力也不小了。
第九十七章 吃早餐
次日陆离醒来时,雨已停了。
晨光透过花窗,在砖地上投下摇曳的竹影。前院传来压低的人语,应是张楧下值回来了。
陆离整好衣冠推开房门,闻见炊饼与新米的香气,混合着雨后草木的清气,在这精巧的院落里淡淡地弥漫开来。
似张楧这般中级武官,俸禄虽不丰厚,但团练使的“杂给”往往灵活,其妻子何氏又能持家,方能在皇城根下经营出这般既有武人简朴、又有文人意趣的天地。
张楧解下腰间佩刀挂在厅堂,像往常一样走向内室,脚步却在门槛外顿住了。
房里那张他熟悉的乌木桌上,赫然放着一个物件。
约莫一尺见方,被一匹光润如水的丝绸妥帖地包裹着,丝绸在顶上打了个精巧繁复的蝴蝶结,结子端正,每一道褶皱都透着精细。
“这是什么?”他扬声问,目光却未离开这物件。
何氏闻声从侧间出来:“是昨夜来投奔的客人。”
她擦擦手,解释道:“是我外甥楼镒的朋友,来临安转转,特来拜望。这是她带来的见面礼。”
张楧“唔”了一声,妻子外甥的朋友?
他走近了些,丝绸是上好的丝绸,就是看不出来历。那蝴蝶结打得极漂亮,不像是寻常仆役的手艺。
他心下生出一丝混杂着警惕的好奇,武将出身的他没什么耐心细解,伸出粗粝的手指,勾住结扣,三两下便扯开了丝带。
光滑的丝绸顿时散落,如褪去的潮水,露出里面一方平整的物件。
不是预想中的书画卷轴,也不是锦盒玉器。那是一片坚硬的、从未见过的物事,被细致的木框围着。
张楧随意地拿起来,打算翻看背面是否有题款。就在这一刹那——
他的动作猛地僵住,呼吸骤然停滞。
那物件里面,竟清清楚楚地映出了他自己的脸!
不是铜镜那般昏黄模糊、轮廓涣散的影,而是纤毫毕现,每一根眉毛,眼中瞬间掠过的惊骇,甚至下巴上新冒出的、泛着青黑的胡茬,都清晰得令人头皮发麻。
窗棂透入的第一缕天光,落在那片奇异的光滑表面上,竟亮得刺眼,仿佛将一小片银亮的日光,拘禁在了这方寸之间。
“哐当!”他手一颤,那物件差点脱手,慌忙按在桌上,心脏在胸腔里擂鼓般咚咚狂跳。
他死死盯着里面那个同样惊恐瞪视着自己的“张楧”,半晌,才极其缓慢地、试探着伸出手指,去触碰“里面”那张脸的鼻尖。
凉的,硬的。
指尖传来的是实物光滑冰冷的触感,与“里面”那个虚幻却无比真实的影像截然分开。
这矛盾的感觉让他脊背窜上一股战栗,继而,战栗化作了滚烫的狂喜。
“宝物……这是真正的宝物啊!”他声音发颤,压低着,却压不住那股从心底冲上来的炽热。他猛地抬头,看向不知所措的妻子,“那人竟送如此重礼,如今人在哪里?说了什么?有何所求?莫非是想用此宝搭上堂兄?”
“怎么了,这是何物?瞧你这般模样。”何氏被他眼中骤然燃起的光吓到了,不答反问,并走上前细看究竟。
张楧不再多问,让开一点位置,让自己的妻子亲自看。
何氏见了镜子里的自己,先是一惊,后又一喜:“呀!这镜子竟比湖州石家念二叔的铜镜还清晰!果真宝贝!”
“你外甥这朋友,来历不小啊。”张楧贪婪地注视着镜中无比清晰的自己,一个念头如同野火般在脑中蔓延开来,瞬间烧尽了最初的惊骇。
如此神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若将它献给堂兄……
他那位如今深得帝信,虽已无直接统兵权,却居太傅高位、眼高于顶的堂兄,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
可这个,绝对没有!
这清晰如直面真人的镜子,绝对是高级货!
堂兄见了,会如何?
惊诧、赞叹、爱不释手……自己这个平日只能依附仰赖他的堂弟,拿出这样的宝贝,在他心中的分量,是否会截然不同?
张楧脸上的肌肉因激动而微微抽动,他小心翼翼、近乎虔诚地重新用那匹丝绸将镜子包裹起来。
他试图还原那个蝴蝶结,却怎么也打不出原先那种精巧的模样。
“官人,让我来。”见到张楧重新包裹起镜子的行为,何氏便秒懂。这样的宝贝,当然是要往上献的了,留在家中自用,未免奢侈。只是陆离送出如此重宝,又有何所求呢?
张楧倒是瞬间想好了,不管送礼之人图什么,反正已先送到了他的手里,主动权在他,见机行事便是。
此时的陆离正欣赏着院子里的景色,与晨读完的楼镒碰个正着。
“姐姐,你起来了。这是我早上命人去买来的李记的七宝素粥,味道不错,特来与你一道享用。”楼镒端着放了两碗粥的木托盘,笑意盈盈地过来。
“好,谢谢。”陆离正好饿了,“吃饭前要先去找你姨母请安吗?”
“姨母家没这么大规矩,姐姐不必拘礼。”
“那就好。”陆离点点头,“我刚从山里下来,对于世间规矩都不太懂的,还请镒弟多多提点了。”
“那是自然。”楼镒在小几上摆好粥之后,对何甜甜道,“你也下去用早膳吧,门外秦戈等着,他会带你去。”
“是。”何甜甜看一眼陆离,行礼后退下。
“一段时间不见,姐姐身边又多了许多人。”
“嗯,他们都是墨家子弟,集体投靠我了。”
“墨家?是最擅长机关术的那个墨家吗?”
“正是。”
“姐姐好本事,竟能引来这群人相投。”楼镒拱手表示佩服。皇帝发榜广招天下隐世才子时,都没吸引来几个真才实学的,似墨家这种古老学派的,更是一个都没有。
不过有一说一,真有墨家的人来投,未必能在朝廷得到重用,毕竟现在都是独尊儒术。
他楼镒自己,也是儒家子弟,学的是儒家经典。
“对于春闱,你准备得怎么样了?”陆离随意问了一句。
其实她本来想帮楼镒做个弊的,奈何回现代查资料时只查到了这一年的状元,至于考卷内容历史上可就没有流传了。
毕竟是八百多年前的事,许多记载都丢失了。
第九十八章 李清照
“楼某三岁启蒙,六岁入塾,十岁外出进书院求学,到如今已经十数载,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
“三岁启蒙?”陆离闻言暗暗咋舌,“看来你已胸有成竹了。”
江浙沪一带都是流行讲虚岁,古代人也一样。三虚岁,月份小一点的也就一周岁多些,居然就要启蒙了,可真卷啊!
难怪老朱后来要改成南北卷,就江浙沪这从古卷到今的势头,不改卷子,朝堂全是江浙沪学子了。
“尽力而为吧。”楼镒倒是很谦虚。
陆离又想起昨夜想了一晚上的疑惑,忍不住问:“有一事挺奇怪的,你姨父是张俊的堂弟,而易安居士却是主战派……”
“姐姐,慎言。”楼镒第一次打断了陆离的话,偏头看了窗外一眼,才就着座位伸手作揖道,“抱歉,姐姐,在下失礼了。但如今临安乃天子脚下,有些话却是不能说了,须小心祸从口出。”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复杂至极的表情,望向窗外低声道:“姨父一介武夫,听命行事,却是不涉足这些的。且易安先生是因我姨母缘故,才来家中小住。”
陆离挑了挑眉,也能理解。
如今朝堂上秦桧结党营私,权柄正盛,连韩世忠都被打压得只能闭门不出,别人又能怎么样。
想为这个国家做些事,也只能先委屈求全了。
但凡有主战思想的,都别想能考中进士。才华横溢如陆游,都只能等秦桧死后才有机会,且因为“主战”,仕途始终不顺,多次被贬,甚至罢免。
陆离能感觉到楼镒也是主战派,只不过到了临安把这想法隐藏了起来。
科举也像是命题作文,思想若是跟皇帝背道而驰,自然得不了高分。
哎!所以陆离才说南宋烂!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哪个有点志气的皇帝,不一心想着大一统呢,唯南宋诸多皇帝能接受偏安一隅。
当下她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免得眼前的小子为难。
吃完早餐,陆离就迫不及待地问:“我们现在可以去拜见易安居士了吗?”
“若我所料不差,易安先生此时或许正与我姨母在共进早餐,待我前去看看。”楼镒起身回道。
“我跟你一起去好了,顺便跟你姨母请个早安。”陆离把碗一放,也站了起来,拿上礼物,“我刚刚好像还听到你姨父声音了呢,说不定你姨父也在。”
“姨父若轮上夜值,会吃完早膳回家,到家便补觉。”楼镒一边解释着,一边带陆离往正堂走去。
但此时的正堂屋里,却没有出现往常会与主家一起用早餐的李清照,只余张楧夫妻两个。
只因一大早,何氏便派下人给李清照送了早餐过去。李清照多聪明一个人,瞬间明白人家今天早上有事,不想外人打扰。
陆离进了堂屋没发现类似李清照的六十老太,只发现多了一个沧桑的老男人,还挺失望。
“姨父,姨母,早安。”楼镒见到张楧坐在正堂也挺诧异,只是面上不显。
“嗯,子权,你来了。这位是?”张楧见到陆离时明显吃了一惊,因为他默认来投靠的楼镒朋友是男性,万万想不到竟然是一位女人……何氏也没来得及与他说清楚。
他们家怎么竟吸引这些奇女子——厢房里还住着一位李易安,面前又来一位身负重宝的陆娘子。
既然是位娘子,那她送重宝的原因就不应该是为了前程,总不会是想进宫当女官吧……倒反而叫张楧看不懂了。
“回姨父,这位是陆离,乃山中高人之后,现为我楼氏供奉,曾以良药救我嫂嫂和幼妹性命。”虽然奇怪姨母竟然没有告知姨父陆离来历,但既然问了,楼镒当然就再正式介绍一遍。
陆离也上前行礼:“给姨母张恭人、张团练请安。”
“快请坐。”何氏笑着扶起陆离,“何必多礼。”
又问楼镒:“可带着客人用过早膳?”
“回姨母,用过了。”楼镒回道,“若姨父姨母没事,我们便告退了,我带姐姐去拜访易安先生。”
“哦,那你们就去吧。”张楧闻言站起身,“我先去睡一觉。子权,等空了你陪姨父好好喝一杯。”
“好。”
楼镒带着陆离穿过回廊,径直往李清照所住的厢房而去。
这一次,陆离总算没有再跑空。此时,刚用完早膳的李清照,正在习字。
楼镒带着陆离在屋外行礼:“易安先生,早安。楼某友人陆离,来姨母家中做客,听闻先生在此,素仰清辉,拜请一见。”
“进来吧。”屋里一道苍老但字字清晰的声音响起。
楼镒掀开门帘,引陆离入内。
穿越八百多年的时光,陆离见到了李清照的模样,跟她想象的有点不太一样。
她以为她会更……更潦倒,更凄苦,甚至更怨愤些的。毕竟,史书就是这么描绘的,国破家亡,收藏遗失,漂泊寄居,孤独终老等等。
可眼前这人,尽管消瘦,尽管已华发丛生,但那挺直的背脊,那专注于笔下的神情,尤其是鬓边那一点红色残梅,都与她预想的全不相同。
她竟不敢惊扰这份沉静,楼镒亦默默立于一旁,不发一言。
半晌,李清照终于搁下了笔。笔杆与砚台轻轻一碰,发出极轻微的“嗒”的一声。
她并未立刻抬头,目光仍凝在刚写的字句上。纸上是两行墨迹尚新的行楷,笔画间有种瘦硬的风骨,又隐隐透着倦意:“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
这是千古名句,陆离不由自主便接着往下背了:“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
李清照缓缓转脸,看向走近前的这一对意气风发的少年。
目光相接时,陆离见她唇角微微向上弯了一下,瞬间柔和了脸上过于清晰的骨骼轮廓。
“难为你还读过老妇这首酸词。”她开口,声音不高。
陆离放下手里的东西,上前一步,长揖到地:“在下陆离,久仰易安居士大名,今日叨扰……”
话未说完,已被李清照轻轻抬手止住。那手势也是疲倦的,却自有不容置疑的意味。
“虚名罢了,不必多礼。”她指了指书案对面两张藤椅,“坐。”
第九十九章 卖镜子?
陆离没有立刻落座,而是先送上自己为李清照准备的礼物——一瓶香水,还是100ml正装版的。
只见她“duang”地一下,把玻璃香水瓶放在李清照的书案上,笑道:“居士,此乃香水,可喷于前襟、手腕和耳后,持久留香,希望你会喜欢。”
站到近前,陆离这才更看清李清照的面容。
肤色苍白而干净,鼻梁挺直,眼角与唇边已有细密的皱纹,下颌的线条即便在衰老松弛后,仍能寻见昔日的清峻轮廓。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眼睛,望过来时,似乎能穿透人的内心。
她看了陆离片刻,目光转向书案上那硕大的玻璃瓶——在现代可以握在手里的香水,经过线性缩小后拿到南宋,就变得有一个热水瓶大小了。
陆离这辈子还没有送过别人这么奢侈的礼物呢,足足花了她一千多大洋。
也就只有李清照这样让她辛苦背过许多词句的偶像,才能有此待遇。
“香水?”李清照看着装满金黄色液体的玻璃瓶,“你是说,里面的水,是香的?”
陆离看着楼镒:“你帮我扶着瓶子。”
楼镒毫不犹豫伸手扶住玻璃瓶,陆离微微一用力,拔掉了占据一半高度的香水盖子,然后用手掌按下喷头。
“嗤——”
一道细密的水雾喷出,顿时满室生香。
“好香,有柑橘和木兰的香味……等等,好像还有雪松和麝香。”腰间就挂着金香球的楼镒,对香味显然还挺有研究。
“看不出来啊,你的鼻子还挺厉害!”陆离赞了一句,“这款香水的前调正是柑橘和木兰花香;中调是玫瑰、茉莉和依兰;最后的尾调是雪松、麝香与香草,会带来一点微醺感。”
“原来这香水融合了如此多种香,真了不起。”楼镒目光亮闪闪地看着陆离,仿佛她说的不是香水,而是什么绝世秘籍。
李清照看着面前这一对少年人,忽然笑了,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眼中那潭寂静的水,似乎才真正有了些许活泛的微光。
她收起书案上《金石录》的文稿,笑道:“这样的宝贝,老妇受之有愧,还是你们年轻人自用吧。”
“那不行,居士,这可是我特意为你选的。这款香水其实有个名字,叫‘真我’,寓意女性觉醒之意,我觉得特别适合居士,务请笑纳!”陆离笑意盈盈地拱手在前,行了一个不是很标准但却令人很有好感的礼。
“真我?呵呵呵。”听到陆离这样说,李清照忍不住笑了起来,“老妇年逾花甲,竟然还有人送这样一瓶‘真我’香水,讨我开心。小娘子,你有心了。”
陆离微微一笑:“居士喜欢就好。”
“只是我这无用之身,却不能回报你什么了。”
“居士何出此言?能与居士说上一席话,已是在下荣幸。”陆离对于此刻的自己定位很清晰——榜一迷妹。
不敢想让李清照写一篇什么《赠陆离》之类的诗词歌赋,只想在临安的这段时间,能常常过来跟她聊聊天,就是莫大收获了。
楼镒这时瞥见了书案上《金石录》的手稿,就势请教起来,陆离也是好奇聆听。
《金石录》她虽然没有看过内容,但好歹上了十几年的学了,还是听说过的。
该着作是李清照晚年进献给朝廷的,在后世的文学和史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正是有了无数像李清照这样的宋代文人,对古物、历史考证的严谨学风,以及文脉传承的文化使命感,才让疆域小小的南宋,成了华夏正统。
而野蛮当道的大金,即便占据再大的领土,也难获认可。
在李清照的房里坐了大约一个时辰后,陆离才拉着楼镒心满意足地告辞出来。
“姐姐接下来想去哪儿?之前楼某说过,待姐姐来临安时要给你做向导的,今日天气也不错,可要出去逛逛?”
“算了,春闱迫在眉睫,你还是留在家里用功吧,我带上我的仆人自己逛就行。”
“春闱也不是一两日之功,姐姐不必为我担心。”楼镒淡淡一笑,“事实上,来到临安这些日子,楼某每日访友论学,不亦乐乎。”
“呦呵,小日子过得挺丰富的嘛!”楼镒这么说,陆离还是相信的。
历来“两耳不闻窗外事”苦读书的人,只有那些借宿于寺庙、客栈下等房的寒门学子;官宦子弟或富二代,日子肯定很丰富的。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们这就去各自准备准备,半个时辰后出发吧。”有个南宋贵族土着当地陪,也没什么不好的,陆离当然愿意。
为了方便出门,她打算换一套男装。
至于楼镒,把陆离送回房之后,却并没有回他自己的套房,而是来到正堂处。
今日早上的事,陆离一个新来的外人不觉得奇怪,楼镒却是察觉出了异样的。
“姨母,姨父还睡着吗?”楼镒掀开门帘,走进了屋里。
何氏放下手中的针线活,招呼楼镒落座:“你姨父还在里屋歇着哩。怎地,今日你竟乖乖在家,没有出门?”
平日里楼镒白天都是不见人影的,不是去西湖诗会,就是去书院听讲座,要不然就去参加酒肆茶坊的唱和活动,只有晚上回来了才会挑灯夜战。
“待会儿还是要出门的。”楼镒笑着说了一句,挨着何氏坐下,放低了声音道,“早上你和姨父,何故都等着我们?是有什么事吗?”
“你个小机灵鬼,什么都瞒不过你。”何氏笑着拍了楼镒的胳膊一下,“你可知那位陆娘子送了何见面礼?”
“什么?”
“一面比铜镜清楚十倍的神奇镜子!”
楼镒闻言立刻明白过来:“姨母觉得姐姐另有所求?”
“不然呢?总不能无缘无故送此重礼。你跟姨母说说,这陆娘子,到底什么来历?”
“山中高人之后,我早同你讲过,姨母还不信我吗?姨母放宽心,凡事有我呢。”楼镒得到了想要知道的消息,没有在正堂多留,“外甥先告退了,晚些再来陪姨母说话。”
“去吧去吧。”
“镜子?”走在回房的路上,楼镒自语了一句,“难道她要在临安卖镜子?”
第一百章 陆游
临安的腊月,是浸在一种潮冷的灰青色里的。风从西湖的水面上刮过来,穿过巷陌,便带上了料峭的寒意,直钻骨缝。
街衢上行人敛袖缩颈,步履匆匆,石板路被湿气润得幽暗。
车厢被厚重的麻布帘捂得严严实实,却仍有丝丝腊月的寒气,从不知哪个缝隙钻进来。
陆离伸手将帘子撩开一条缝,喧嚣就漏进车厢。
临安冬日的街道,是寒冷而热闹的。
如果说大宋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点,大约就是生机勃勃的商业环境和经济发展了。这是一个藏富于民的朝代,而临安城就是全世界最富裕的城市。
挑担的货郎扁担两头颤悠悠的,一头是还冒着白气的炊饼,另一头是红绳扎着的腊肉。
更远处,勾栏瓦舍的轮廓已在薄雾中显现,虽未开市,但已有伶人在咿咿呀呀地吊嗓子。那声音被寒风扯得细长,飘飘忽忽,像一缕抓不住的游丝。
“姐姐,前面就是御街了。”身旁的楼镒忽然凑近了些,少年干净的气息混着淡淡松香扑面而来,瞬间压过了车厢里炭盆的燥意。
“御街?普通老百姓还能上御街呢?”
“当然可以。”楼镒似乎奇怪陆离为什么这么问,“御街商铺,闻钟而起,热闹得很,怎会不许百姓进入。除非官家出巡,才会提前封道清场。”
“御街还有商铺呢?”陆离笑了一声,“难怪大宋商业发达。”
论民风开放程度,大宋还是很顶的。大唐都城还有宵禁,临安都没有,至于明清,不提也罢。
不多时,马车转入御街。
人声骤然鼎沸,像一锅煮沸了的、加了各种调料的汤。
可以看到街边支起了不少彩棚,虽离春节还有些日子,但卖门神、桃符、年画的摊子已连成一片鲜亮的颜色。
还有书生模样的支着摊子给人写春联的,而他的摊子边上也不时有人抱着一卷新写的春联走过,墨迹未干,在风里招摇着,别有一番书香气。
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带着浓重的土腔。
“雪梨——脆生生甜津津的雪梨咯!”
“刚出屉的蟹黄馒头!”
“荆筐,上好的湖州荆筐!”
“临平贡蔗,脆甜解酒~”
陆离听着甚至觉得颇为亲切,土话果然也有传承。
“真热闹。”她轻声说,眼里映着窗外流转的光景,亮晶晶的,“停车,十一,你去买几段甘蔗来。”
“好。”陈十一跳下马车,很快跑到了卖甘蔗的摊子前。片刻后,他又怀抱着几段两头切好的甘蔗回到了马车上。
“大家一起吃。”陆离让陈十一给外头赶车的车夫递了一段,又给楼镒也分了一根,“在外面吃东西,你没有什么讲究吧?要是觉得不雅观,那就看我们吃。”
楼镒笑着接过:“姐姐说笑了。”
陆离都不在乎形象,他一个大好男儿还能扭捏了不成。
“可惜了,南宋的摊贩还是不够会做生意啊。”陆离边啃青色的甘蔗皮,边怀念现代会把甘蔗切块的水果摊。
“哇,这甘蔗真脆,真甜,真的是什么临平贡蔗吗?”
“不是。”在这方面楼镒自然有发言权,“此甘蔗也就勉强入口,与千挑万选出来的临平贡蔗不可相提并论。姐姐若喜欢,我倒是知道哪家有真货,我们这就去吗?”
正说着,马车忽然颠簸了一下,同时外面一阵清越的铃铛声在旁边响起。
陆离伸出唯一干净的小手指挑起帘子,望了出去。
原是一队骆驼,驮着香料与皮货,正不紧不慢地穿街而过,颈下的铜铃摇碎满地阳光。
“嘿,临安城里居然还能见到骆驼!”陆离惊呆了,一边把吃完的甘蔗渣扔进边上的垃圾桶,一边抽出湿纸巾擦手,同时给楼镒也递去一张。
“骆驼自然是有的,以前开封府设有橐驼坊,现在那机构也搬到了临安府,带来好些骆驼。”楼镒笑,“不过刚刚那队骆驼非官府的,应是从太原过来的商队。”
“都城到底是都城。”陆离感叹了一句,八百多年后的杭州,想看骆驼只能去动物园,“我们能去骑骆驼吗?”
“这个……”楼镒失笑,“恐怕不行。”
“好吧,我也就是说说。”
“吁——”
正说着,马车夫忽然一声厉喝,紧接着马车就来了一次急刹。
陆离反应敏捷地稳住了身形,好险没从座位上摔下去。而侧坐的陈十一,差点翻出车厢外。
楼镒收回护在陆离身前的手臂,蹙眉问:“怎么回事?”
秦戈已经打马来到边上回禀:“小官人,陆娘子,是旁边丰乐楼上忽然掉下来个人,险些被我们马车撞了。瞧那衣着打扮,也是位士子。”
“什么人这么倒霉?”陆离起身掀开帘子,直接跳下了马车,只见马车前面不远处果然躺着一个身着襕衫、头戴方巾的士子。
那人瞧着年岁也不大,虽然下巴上有些胡茬,但都很细嫩,此时仿佛摔蒙了,正一脸懵逼地仰头看着自己掉下来的窗口。
楼镒紧随着陆离下了马车,顺着她的目光看向丰乐楼二楼,看到几张熟悉的惊惶面孔,再往地上那人一瞧。
哎,我的天呐!
“怎么是你?”楼镒特别无语地走上前,扶起摔得七荤八素的人,“务观兄,你这是?没事吧?”
被称为“务观”之人,还有一个陆离绝对如雷贯耳的名字——陆游。
只是她现在还不知道,毕竟古代人不兴直呼其名,而她又压根不知道陆游的“字”。
“子权兄……我没事……”陆游在楼镒的搀扶下站了起来,眼前发黑,呛出一口浊气,“真不好意思,惊着了你的马。”
“小事尔。务观兄你怎么会好端端地摔下楼来?这可太危险了。”楼镒看陆游没有摔出大事,微微松口气。
这时楼上那群惊惶的脑袋才缩回窗口,也有赶紧跑下来的。
“哎,别提了,一言难尽,与人起了些口角争执,推搡中意外摔下了窗,真的是……也算陆某命大了。”
第一百零一章 姐姐还认识他呀?
楼镒和陆游两人还没寒暄两句,边上酒楼里就冲出来好几个人,叽里呱啦地上前关心“务观兄”的情况。
得知他摔下来并无大碍,只是虚惊一场后,众人又纷纷唾骂起楼上没下来的人,要拉着这位才刚摔下来的“务观兄”上去帮他讨说法。
“你们互相认识啊?”陆离在边上吃了一会儿瓜,总算是吃明白了。
这是一群学子在二楼争论模拟策问题——论当今国是,当以何者为先?
聊着聊着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动上手了。
结果这个倒霉的“务观兄”就在推搡中跌出了窗口,跌在了他们的马车前。
而且这群人肯定都是这一次赶考的贡士,跟楼镒竟然都认识。
“是,我们都是同期赶考的举子。”楼镒跟陆离解释了一句,但并没有说太多。
现场太嘈杂,根本不是说话的地方。
“姐姐,你先上马车吧,我随后就来。”
“不,我不急。”陆离看着面前这一堆“呱呱呱”的士子,瞧得正热闹呢,倒不是很想上马车。
“子权,你也来给评评理,有些人自己愿意在西湖边醉生梦死,却说我们空谈误国!务观兄只不过说了一句‘临安的酒太醇,软了诸君的筋骨’,就有人老羞成怒,动起手来!要不是务观兄福大命大,差点酿成大祸!”
“何必,何必呢!没有必要争论。”楼镒连连摇头摆手,他当然是不可能跟着他们上楼去争论的。而且他也是真心觉得根本没有必要与人争论,道不同不相为谋,争赢了也没有意义。
而刚刚摔下来的陆游,此时也是后怕得很,不愿意再上去吵了,一甩袖袍就准备走:“子权兄,借你的马车挤一挤,离开这是非之地,可否?”
这时陆游那在底下等着的、后知后觉的小厮才反应过来,哭天抢地跑到他面前,东摸摸西摸摸,好像生怕他有什么看不见的身体零件摔坏了。
楼镒当然也是不愿意借马车了:“务观兄,实在抱歉,今日我……”
“没事,那就挤一挤呗。”陆离打断了楼镒即将说出口的拒绝,率先爬上马车,掀开帘子。
陆游二话不说,紧接着就跟了上去。
“哎——”楼镒一看这还得了,赶紧迈步跟上。
陈十一不甘人后,立刻也要爬进去,被秦观一把拉住:“十一,你打算和谁挤?”
陈十一恨恨地一甩手,坐在马车外头:“我和车夫挤。”
两男一女,他怕他家神仙娘娘吃亏!
马车夫不情不愿地让了半个屁股的位置给陈十一,秦观翻身上马。
只留下陆游那被抛下的小厮,一脸风中凌乱。
“驾——”
马车向前,人群散开,小厮赶紧小跑步跟上:“哎,等等我!等一等我!”
看着陆游和马车离开,酒楼前刚还争执不止的众人也不说了,纷纷又进入了楼内。
少一个人,对他们来说不影响大局。在大街上争执有辱斯文,继续进楼舌战!
马车内,陆离还是坐正位,陆游坐她左边,楼镒仍是坐她的右边。
好在这双头大马车非常宽敞,三个方向都坐了人,也不见拥挤。
三方大眼瞪小眼,沉默了片刻后,陆游看着陆离犹豫道:“还未请教……”
刚刚人多嘴杂、眼花缭乱的,陆游压根没看清人。此时坐在马车里,他才恍然觉得面前这个穿着男装的人,仿佛是个女子。
他好像打扰了别人的好事。
楼镒还未来得及帮双方做介绍,陆离已经笑着回了一句:“我是陆离,兄台你呢?”
她就听楼镒喊他“务观兄”,但毕竟不是正式介绍。
陆游双手在袖中虚虚一拱:“适才仓促,未及通禀。小姓陆,名游,表字务观,越州山阴人氏。”
“什么?!”陆离大吃一惊,“你就是陆游?!”
楼镒和陆游都被陆离这一声冲破车厢的反问弄懵了,前者酸溜溜地开口:“怎么,姐姐莫非听闻过务观兄的才名?”
陆离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一边打量一边感叹:“那可不!”
想不到来到临安的第二天,她就在短短一天之内,见到了老年的李清照,又见到了青年的陆游!
楼镒又抢在陆游开口前笑道:“呵呵呵,务观兄真是了不起啊,居然连我这位自小隐居山中的姐姐都听说过你的才名,难怪年纪轻轻就能把嫂夫人娶进家门哩!”
“呵呵,子权兄,过奖过奖。”陆离斜着眼睛看楼镒,你小子,阴阳怪气要不要这么明显!
这个时期的陆游,顶多也就小有名气。
奠定其诗坛地位、广为传唱的震撼之作如《书愤》、《示儿》、《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等大多创作于中年及以后,特别是他历经宦海沉浮、投身军旅、遭受政治打击等诸多磨难之后。
而现在,他还是一个新婚燕尔、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呢,并没有后期那么深刻的感悟与名气。
甚至历史上,明年的春闱他名落孙山,上榜都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陆离听到楼镒说到“嫂夫人”三个字,倒是兴致勃勃,笑着开口:“原来陆兄已成婚呀,恭喜恭喜!唐婉是个好娘子,陆兄一定要珍惜!”
多余的话,陆离也没有说出口。
这是一个以孝治天下的时代,她再不把自己当南宋人,也不能骑脸输出你别听你老妈的话跟你老婆离婚啊。
别说在南宋了,放现代这都极其不礼貌。
首先人家这时候肯定刚结婚,其次人家跟你不熟,再次这是人家私事。
“没想到,在临安城还有认识婉儿的人。”陆游觉得很奇怪,“莫非陆娘子也是山阴人士?”
从陆离说出了唐婉两个字后,楼镒就不酸了,只剩下好奇。听见陆游的疑问,同样好奇地看着陆离。
“没有,不是。”陆离本来想说自己是临安人,又一想,不对呀,现在她拿的是明州户口。
这一次出门到临安来,还是请楼氏庄子上的管家给办的公验呢。上码头坐船开始就得查验,老严格了。
第一百零二章 雪下得那么认真
车里炭盆暖着,三个人围坐着,不时聊一两句。
多数都是双陆在聊,楼镒默默地不说话。
“这天气,倒适合去湖上看冬景。”陆游挑起车帘一角,呵出的气立刻凝成白雾,“只是三人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楼镒往外喊了一声:“停车!”
马车应声而停。
“去兴庆坊纪家桥,接国子监周必大同游。”
陆游闻言顿时精神一震,语气里有种不由分说的热切:“如此甚好,子充兄前日还与我论及苏子瞻的‘水光潋滟’,今日岂能缺了他?”
楼镒淡淡一笑,他只是想着反正已被打扰,不如再叫个人分担注意力。而向来与陆游极为投缘的周必大,就很合适。
车轮转向,不多时,从国子监内迎出了同样年轻的周必大。
虽然这小子未来坐到了宰相高位,但是很遗憾,其对于ai而言竟然属于籍籍无名之辈。陆离在查南宋这一时期历史名人时,ai竟没有推荐他,以致于陆离对他一无所知。
周必大与楼镒同岁,都是虚十九,比陆游小一岁,气质却显得很沉稳,身上披着一件半旧的鹤氅,笑着钻进车厢:“务观啊务观,你这兴致总是来得像急雨。子权兄定然也是被你拉来的,是也不是?”
“嘿嘿,还真叫子充兄你猜对了。”陆游抚掌而笑。
“这位兄台是……”这时,周必大发现车上还有一位与楼镒坐在一起的小少年,面容俊美得像个女孩子。
“在下陆离。”
“啊,失礼失礼,是在下眼拙了,原来是位小娘子。”陆离一开口,周必大就知道他错了。
主要是他也是想不到会有一位年轻小娘子,跟他们几个大男人挤在一个车厢里,一眼过去想当然地认为是公子哥了。
虽然宋朝男女之间,并不像明清一样那么严防死守到变态地步,但也很少见到男人聚会带女人就是。
“无妨无妨。”陆离对自己今天的男装还挺满意。她还以为是自己打扮得英气,才导致别人认错了。
四人汇齐,马车复又前行。
不多时穿过钱塘门,西湖便在眼前铺展开来,跟千年后一样美丽。
冬日的湖面敛去了春日秾丽,像一块微漾的苍玉。远处的孤山、保俶塔,都淡成了水墨画里的影子。
车子在一处临湖的酒肆前停下,店招上写着“归一楼”三个字,旗子在风里有气无力地飘着。
陆离下车看到酒肆小楼的外观,却是一愣,只觉得十分眼熟。
待看到旗子上“归一”两个字,她才醒悟过来,这不就跟八百多年后凌九的那间归一书斋小楼一模一样嘛!
难道凌九那小楼竟然是一处存在了近千年的古建筑,而且连招牌名字都没变?!
“怎么了,姐姐?”看陆离有些走神,楼镒忍不住关切地问。
“没,没事。”陆离收回目光,“我们进去吧。”
“好。”
酒肆内跑堂的人没几个,但却收拾得干干净净。
推开木窗,整片西湖便跌进了眼里。
点了黄酒,几样时鲜:蒸得正好的湖蟹、醋鱼、茭白肉片,还有一碟盐炒冬笋。
酒刚温上,话匣子也开了。起初是品评湖景,说着说着,便转到时局文章。
陆游的声调渐渐高了起来:“如今这临安,楼阁日新,夜夜笙歌,可曾有人北望?”
他的手无意识地在桌沿敲着:“我昨夜读《剑南诗稿》,只觉字字都是铁马冰河……”
果然是到死不忘写下《示儿》,让全天下的小孩都要背出“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陆游!
他的主战及统一思想真是毫不遮掩,如此年轻气盛、锋芒毕露,能被录取才怪了。现在朝堂上与其说都是秦桧的声音,不如说是太监皇帝赵构的本意。
陆离知道,楼镒和眼前这个周必大,也必定都是与陆游三观一致的——哪怕他们没有陆游表现得那么露骨,不然不会变成朋友。
陆游话音未完全落下,窗外忽然有了异样。
先是极细微的、几乎听不见的窸窣声,像春蚕在啃食桑叶。
接着,一片、两片、无数片莹白的、绒毛似的雪片,悠悠然从铅灰色的天幕里飘落。
“哇!下雪了!”陆离扑到窗前,一股清冽的、混合着水汽与雪意的风灌进来,吹动了他们的衣袖与发带。
她伸手去接鹅毛大雪,兴奋地不行:“临安竟然下雪了!是了,小冰河期快来了,气候是要变冷了。”
南宋的临安,是有很多雪景的,跟后世的杭州不一样。断桥残雪这处风景之所以如此着名,就是在南宋时期,有无数诗人给它写下了华丽篇章。
“小冰河期是什么?”楼镒好奇地问。
“应该算是一种地理现象,通俗的讲,就是气候会比前朝冷许多。有些地方会闹水灾,而有些地方却会闹旱灾,庄稼收成都受影响,老百姓日子会很难。”
“陆娘子竟还懂这些。”话音落下,周必大便感叹,“哎!世道艰难!”
“百姓困苦。”陆游也紧跟着一句。
四个人都静了下来,齐齐望向窗外。
陆离知道,其实他们几个并不懂“小冰河期”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感叹地是别的。
这场雪来得突然,却下得认真。世界在短短片刻间,改换了颜色与质地。
陆游看得有些痴了,他忽地起身,站在窗前。雪花有几片调皮地落在他的眉梢,瞬间化成细小的水珠。
“你们看,”他指着湖面,声音里有一种被震撼后的低沉,“这像不像……一幅正在挥毫的巨画?天为纸,雪为墨,而湖山是那永远画不完的意境。”
楼镒端起温热的酒盏,接了一片雪花在杯沿,看它慢慢融化:“务观此喻甚妙。这雪落无声,却仿佛在言说万千。”
周必大接着低声道:“它落在临安的画栋雕梁,也落在汴京的断壁残垣……”
这句话让小小的酒肆里又静了一静,炭火噼啪响了一声。
远处有钟声传来,是净慈寺的钟声混在雪幕里,嗡嗡的,显得格外悠远,仿佛来自时间的深处。
第一百零三章 跟陆游一起看雪看湖看江山
陆游重新坐下,举起酒杯:“来。为这场不期而至的雪,为我们此刻同在的湖山,饮一杯。”
四个青瓷酒杯碰在一起,清脆的声响,暂时驱散了那突然袭来的、无声的沉重。
热酒入喉,一股暖意蔓开。
窗外的雪愈发大了,将远处的景物都笼罩在一片流动的、朦胧的白纱之后。
“这样的大雪天,就要配拨霞供。”楼镒在夹了两筷子冷菜之后,招来小二加菜。
待这道“拨霞供”上来,陆离不由笑了,这不就是火锅嘛——一个生炭的小火炉,架上一口汤锅,又端来几盆切得薄如蝉翼的肉片。
陆游笑:“兔肉切得不错,这庖子有点手艺,大雪天就要这么吃。”
一边说,一边夹起一片兔肉放进锅里涮,只烫了几下就夹出来吃了。
连吃法都跟火锅如出一辙,名字倒是取得好听。
“陆娘子,为何发笑?”周必大好奇地偏头问。
自从陆离提过“小冰河期”这个概念后,周必大就对她兴趣很大,已经主动找她说了好几次话,每次都是一副听得兴致勃勃的样子。
楼镒之前盘算着把陆游的好基友周必大喊来,让他们俩捆绑着玩的计谋,算是落空了,现在他只觉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说呀,这菜名取得有趣,吃法却很接地气。”陆离笑着问了一句,“为什么会叫拨霞供呢?”
楼镒立即殷勤地解释:“是因为肉片在滚汤中涮熟的颜色宛如云霞,才得名‘拨霞供’。”
陆离看了一眼自己刚刚烫熟的薄如蝉翼的兔肉,确实像是云霞,赞同道:“这么说来,这名字却是形象。”
烫熟了肉,陆离并不直接送进嘴里。一来她不喜欢吃滚烫的东西,二来她不喜欢清汤寡水地吃火锅。
“这汤未免也太清汤寡水了,幸好我有带秘密武器,看我的。”
说完,陆离就伸手从自己的包里往外掏出一瓶调味料——外销给欧美老外的货,是他们喜欢的手指长的迷你调味器,专配户外烧烤的,里面装着研磨好的香料粉。
这东西经过线性缩小拿到南宋使用,却刚好有普通调料瓶的长度,又精致又方便。
当然了,还一看就很贵。
“这玻璃器是舶来品吗?”陆游问。
“何以见得?”周必大不懂就问,与朋友一起不需要扭捏。
在奢侈品这方面的眼光,陆游和楼镒都要比周必大好得多。因为前两者家庭条件优渥,同样身为官宦之后的周必大,却因为幼年失怙,而家道中落,颇为清寒。
这一点,只从三人的衣着上,也是可以很轻易地分辨出来的。
古代的服饰好就是好,一目了然地好,无论是材质还是上面的绣样,都看得出绝对重工。不像现代某些奢侈品衣服,卖卖几万一件,却毫不起眼,甚至还可能是一次性货色。
陆离嘴角一挑:“这不是舶来品,是我们民族自己的劳动结晶。”
楼镒微微挑眉,感觉陆离在胡说八道。不过他选择保持沉默,不会拆陆离的台。
“不是舶来品?”陆游有些不相信,伸手从陆离手里接过玻璃调料瓶,仔细打量了一番,断言道,“透明度如此之高的玻璃器,宋人做不出来。”
玻璃在大宋不算特别稀奇了,本地匠人也会烧制。只是本土货有着透明度低、易碎、泡不了热水等等缺陷,品质低廉。而阿拉伯、波斯等国运来的舶来品,透明度较高、质量好,一般人可用不起。
陆离手里这款可是来自最先进的二十一世纪,其中蕴含的科技含量自然非但大宋碰瓷不了,西域也比不了。
陆游不信也是合情合理。
陆离却老神在在地说:“普通的匠人不可以,但墨家的匠人可以呀。”
“墨家?春秋战国时期的墨家吗?此等古老学派,居然还没断了传承?”周必大和陆游异口同声地问。
陆离微微一笑:“当然。我就是墨家的人。”
她现在就是实际上的墨家巨子,说自己是墨家的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且她也没有胡说八道,她觉得未来墨家的人一定可以做到。
在出发临安之前,她可是给墨家的人留下了一本装满了现代科技的电子书的。区区玻璃而已,普通菜鸟穿越者都可以烧出来,给墨家人一段时间,肯定也可以。
“失敬失敬!”陆游和周必大纷纷对着陆离拱手,“难怪陆娘子如此与众不同,原来竟是名家之后。”
他们都是为了科举而从小努力的儒家学子,自然不会去学墨家之类的旁门左道,但不妨碍他们欣赏之意。
尤其是眼前这位自称墨家的人,还是一位女子,这就更添分了。
因为男子去学墨家,肯定是脑抽自断前程,但女子不一样,肯学习的女子学什么都算上进。
与市井间对女子的无才要求不一样,陆游、周必大这些真正有才华的士子,还是希望女子也能有一点才学的。
陆游之妻唐婉,就是一位才女。正因如此,才与陆游琴瑟和鸣。只不过女子有才有思想了,和婆婆的关系可能就处不好,毕竟蠢人才听话好控制。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听着两人夸自己,陆离笑说了一句,“瓶子里装的是黑胡椒、孜然、八角、茴香、陈皮、丁香等研磨调配而成的调料粉,大家根据口味自己倒,比单纯沾盐肯定要好吃得多。”
“呵!陆娘子出门还随身带着此等好物呢,那在下可就不客气了。”周必大毫不客气地抓过调料粉,给自己的碟子里倒上一些,方便沾取。
楼镒默默喝了一杯酒,然后一把从周必大手里抢了过来,给自己烫好的兔肉上均匀撒上调料粉,再不动声色地把碟子推到陆离面前。
他觉得陆离吃的太慢了,肉都被对面这两头猪抢光了!
一顿雪天的火锅吃完,陆离表示非常满足。西湖的雪景可不常见,能坐在西湖边一边赏雪一边烫火锅吃,关键还有历史名人作陪,人生一大乐事!
第一百零四章 耳朵边的声音
这场雪,一直下到后半夜才停。
陆离躺在客房的床上,听着床边新加的睡榻上何甜甜平稳的呼吸声,自己却怎么都睡不着。
今夜非常奇怪,她总感觉有人在她的枕头边说话,跟幻听了一样。
她试过用现代带的柔纸巾塞耳朵堵住声音,也试过直接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还试过心里面默默地数羊……但就是无法阻止这奇怪的声音钻进耳膜,吵得她睡不着觉。
在第一百零一次翻身后,陆离终于放弃般地叹了口气,从被窝里伸出手,摸了摸躺在床下的小老虎绵绵。
小家伙也正闭着眼睛睡觉呢,被熟悉的手摸了脑袋后,习惯地往掌心转了转脑袋,跟撒娇一样。
陆离借着窗外枝头上白雪反射进来的夜光,垂眸看着绵绵身上的花纹。心想明天出门的话,就把绵绵一起塞马车里带出去吧。反正南宋也没有颁布什么大型宠物禁养法,就算她牵一头猛兽上街也不怕被人追究。
后来陆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再次睁开眼睛时,天还未亮,耳朵边奇怪的“嗡嗡”声又开始了。
折腾了一晚上的陆离,以为自己会因为睡眠不足而头疼,但事实上她却非常神清气爽。
这感觉,似曾相识。
陆离忽然福至心灵,她不会是感受到了信仰之力吧!
在这么远的临安,也能收到山神庙里信徒的香火吗?
她连忙坐起身,沉下心查看她的随身空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感觉空间确实比以前变大了一点。
睡了一夜好觉的何甜甜听到了陆离的动静,带着些倦意地开口:“陆娘子,你是要起夜吗?”
“我要起床了。”陆离已经睡不着了,索性不躺着了,她的心中有一道声音,仿佛一直在召唤她靠近。
听到陆离说要起床,何甜甜赶紧也起来了。
她披上外套,先去点燃了油灯,然后走到陆离床前,开始伺候她穿衣。
陆离身上的衣服,除了最外面的衣服是略有一些复杂的古装之外,里面穿着的是保暖内衣和羊绒衫,穿脱都非常方便,根本无需何甜甜帮忙,三下五除二就穿戴完毕。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打更人打更的声音,不远处的诸山寺观也开始鸣钟,这预示着天快要亮了。
“陆娘子,才五更天。”何甜甜说了一句。
“嗯,一日之计在于晨,五更天正是出门的好时候。”陆离不打算麻烦府上的人备马车了,她打算带着自己的人出门租车去寺观。
掏出自己空间里备着的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陆离喊上何甜甜一起去屋外树前洗漱。
等她这边洗漱完毕,陈十一也来到她屋外例行等着了。
见到陆离今日这么早就起床,陈十一还是挺意外的,陆娘子给他的感觉一向是要睡到自然醒的,这两日却都起得很早。
“陆娘子,你是睡不习惯张宅的床榻吗?要不然今日我去外面酒店瞧瞧,有没有合适的套房?”陈十一上前问陆离。
“不必了,先在这儿借宿几天再说。”陆离到临安又不单纯是为了旅游,她主要是想在这些高官达人圈子里用镜子等现代“宝贝”以物易物、换些南宋宝贝的。
若是离开张宅自己住,不一定更方便,毕竟富贵圈子也是需要引路人的。
这也是她会给楼镒的姨母送镜子的原因。
“十一,你去瞧瞧云逸起了吗?若起了,也不必惊动旁人,我们几个自己去临安街上找个早餐铺子吃早餐。”
“他已起了,我就就去叫他。”陈十一不用去看就能回答,因为他们俩是一起起床的。
只不过他洗漱完就赶紧来到陆离房前等候差遣,而云逸则在下人院子里晨练。
“嗯,喊上云逸后不必来这儿,我们就直接在侧门汇合吧。”陆离吩咐了一句。
“是。”
正当陆离准备带着人从侧门出去时,同样起得很早的楼镒听到动静,在半路的回廊上堵到了陆离。
楼镒作揖道:“姐姐这是要出门吗?怎地不派人去叫我,我好为姐姐备车。”
“你昨天已经陪了我一天,今日就好好在家用功吧。马上就要春闱,我也不好每日打搅你。”
楼镒笑:“谈何打搅,姐姐这就见外了。”
说完也不跟陆离假客套,直接安排人去备马车了。
“姐姐是想去哪儿逛?我来安排吧。”
“我刚刚好像听到附近寺观的钟声了,想去看看。”
“这简单。若姐姐想去寺庙上香,灵隐寺、昭庆寺和净慈寺都在钱塘门附近。若是想逛逛临安的早市,吃个早点,就去钱湖门瓦,那是城楼下老百姓的商贸与活动场所。这些地方我都可以带姐姐去。”
“灵隐寺……”陆离虽然对南宋的灵隐寺也挺好奇,不过不是现在,“算了,不去灵隐寺。我想要去附近的山神庙看看,这里有山神庙吗?”
“附近的山上应当有,只是无甚名气,得一路问问人,就由楼某为姐姐开路吧。”
“那行。走,我们就去山神庙。”既然楼镒自己都觉得不用待在家里闭门用功,那陆离也就随他去了。
有个贵族子弟当地陪,总比她自己摸索着强。既然有楼镒在,那陆离出门也就不用带那么多人了。
她把绵绵和飞飞留给了云逸和陈十一照顾,只带上了何甜甜。
楼镒说的没错,钱塘门外、西湖边的山中,果然也有山神庙存在。
不过陆离当然不可能再像在明州四明山之前那样,直接用无人机碾压。她今天只是想去别人的地盘看看而已。
她想搞清楚,整晚一直在她耳朵边叫着的声音是什么?是不是香火的声音?
下过雪的路并不好走,南宋马车没有轮胎,只有个简简单单的木轱辘,在这种天气和路况下,反而成了优势。
楼镒的护卫秦戈,照旧骑着马跟在马车边上,何甜甜则陪着陆离,跟楼镒一起坐在马车车厢里。
途径早市时,听到路上有人卖炊饼,陆离买了几个当早餐。
南宋的炊饼其实就是白馒头,当然谈不上好吃,主要就是听到炊饼想到潘金莲和武大郎,买个热闹。
第一百零五章 献宝镜
正当陆离和楼镒赶着马车往山脚去时,张楧也裹着裘衣出门了。
今日他晚了一步,马车又被妻子的外甥捷足先登,他只好顶着寒风骑马。身为一个中等武官,他家仅能供得起一辆马车。
昨夜陆离与楼镒夜归向何氏请安时,何氏顺嘴提了一提镜子之事,得到陆离解惑。因此,今日张楧便迫不及待来清河郡王府上献宝了。
清河坊内张府朱门敞阔,鎏金铜钉在晨曦里耀着光,门侧两列锦衣仆役垂手立着,往来车马皆轻蹄缓行,不敢稍扰。
张楧缓步至府前,早有熟识的管家迎上,躬身笑道:“楧官人来了,郡王在花厅歇着。”
张楧颔首回礼,随管家入府。
穿朱廊,过月洞门,一路见廊下皆挂着羊角宫灯。阶前侍立的仆役俱是青衣束带,连洒扫的小厮都步履轻稳,半点喧哗无有,果是郡王府邸的规制。
行至花厅外,便闻内里笑语隐隐,管家掀了锦帘通传:“郡王,楧官人到了。”
厅内笑语稍歇,张楧趋步进门,对着上首端坐的张俊躬身行礼,声线恭谨:“兄长。”
上首张俊身着锦袍,玉带束腰,虽年近六旬,面色仍显矍铄,抬手虚扶:“楧弟来了,快坐。”
厅内张子厚、张子颜等嫡系子弟皆起身颔首,口称“楧叔”。
张楧一一回礼,方按序坐于下首偏席。
虽只是一顿很平常的早餐,但席上摆着的珍馐依然令人侧目。官窑青瓷碗碟盛着江鲜湖味,旁侧侍妾执壶添酒,皆敛声屏气。
厅内诸人或附议张俊所言,或恭听教诲,无一人敢高声。满室皆是勋贵府邸的庄重,衬得张俊这清河郡王的权势,如厅中燃着的沉香,无处不在。
“楧弟今日一大早过来,可有要事?”张俊毕竟是个武将,问了张楧几句府中军备采买之事,便开门见山发问。
他的目光落在张楧抱进来后放在身侧的一块被丝绸包裹着的东西上。
“堂兄容禀,”张楧开口,声音因激动而略显紧涩,“楧昨日觅得一件稀罕宝物,特来献与堂兄赏鉴。此物……或不当存于世间。”
张俊被他这番说辞勾起兴趣,微微直起身:“哦?这么稀奇?掀开来。”
张楧深吸一口气,抱着东西上前,端端正正摆在张俊面前的空地上,解开丝绸带子,露出里面静静躺着的一面镜子。
初看之下,其形制并非宋人惯见的葵花、菱花或桃形,而是一规整的椭圆,框架的雕刻一眼望去匠气十足。
然其最奇处在于镜面——它并非青铜打磨而成,再清晰都透着一股昏黄,而是一种从未见过的、通透晶莹的模样,坚硬、平整,光洁得不可思议,将花厅内的烛火、窗棂、乃至张俊袍服上的织金纹路,都冷冷地、分毫不差地映照其中。
张俊的瞳孔骤然收缩。
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边那侍妾手里拿着的价值不菲的湖州石家镜,两相对比,石家镜中那个昏黄的自己,此刻竟显得如此陈旧、黯淡,犹如蒙尘往事。
“这是……何物所造?”张俊的声音沉了下来。
“据墨家子言,此乃‘玻璃’所铸,掺以化学秘法,使其背面可鉴人。彼称之为‘玻璃镜’。其法极秘,产量稀如星凤,背面涂抹的那什么铝,比黄金更难得。”
“端近点,我再看看。”
张楧连忙抱起镜子,小心翼翼递上前。
张俊看着镜中景象,刹那间,呼吸一窒。
镜中之人,眉眼须发,纤毫毕现。额间新添的皱纹,鬓角初染的霜色,眼角因军旅生涯与朝堂沉浮而累积的疲惫与深沉,全都无所遁形。那不是铜镜里经过柔化的、带有温情古意的影像,而是一个无比清晰、无比真实、甚至有些冷酷的形象。
他能看到自己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也能看到属于一位历经战阵、位极人臣者的审视与锐利。
这面镜子,仿佛不是映照容貌,而是直接照见了皮囊之下的神魂。
花厅内一时静极,只闻炭火偶尔毕剥作响,以及张俊逐渐加重的呼吸声。
他轻轻转动身体,从各个角度端详自己,从正冠到抚髯,动作缓慢而专注。
一旁的张楧屏息凝神,不敢打扰。
几位张俊亲子,虽好奇地围在一旁,却不敢高声议论。
良久,张俊摆摆手,张楧缓缓退下。
张俊闭目片刻,再睁开时,眼中已恢复了惯常的沉稳,只是深处仍残留着震撼的余波。
“楧弟,”他开口,语气听不出喜怒,“你可知,现今市面上,一面‘湖州真石家念二叔’上好的葵花镜,作价几何?”
张楧忙躬身:“弟略知,铭文清晰、铜质精纯者,约需‘行在会子’十数贯,若遇喜好者,二三十贯亦有可能。”
“不错。”张俊看了侍妾一眼,对方立刻恭敬地捧上那面石家镜,“此乃‘湖州铸鉴局’监造,已是官制上品。然其照人,如雾里看花。商贾百姓,以此为常,甚而坊间为争‘真石家’、‘真正石家’之名号,诉讼不绝。皆因所见不过如此,所求亦不过如此。”
他话锋一转,目光如电,射向张楧:“而你此镜,照人如直面本心,洞幽烛微。此非人间照妆之器,实乃……窥神之镜。其值,不可仅以金帛计。”
张楧额角见汗,深深一揖:“弟不敢妄测。只觉此物神奇,合该献与堂兄。或悬于静室,以正衣冠,省身心;或……他日若官家问及珍玩奇技,堂兄亦有非凡之物可对。”
张俊不置可否,忽然问道:“那墨家子,可曾说此法可能习得?”
“贱内试探过,其口风极紧,只言此法乃数代墨家秘传,所需物料、火候,皆非中土所有,更非寻常工匠所能参透。”
“嗯。”张俊似乎早有所料,“此物,我收下了。你,有心了。”
他顿了顿,又道:“明日,让账房支取会子二百贯与你,不必推辞。”
张楧大喜过望,这赏赐不仅能让他过个富裕的好年,更意味着极大的信任。
他连忙拜谢。
第一百零六章 神奇的山神庙
天光未亮,通往山上的路被白雪覆盖。朔风“呼呼”地吹着,马车里炭盆毕剥作响,车轮碾压着碎琼乱玉,迤逦前行。
陆离拨开窗帘一角,随口道:“这山路竟挺宽敞。”
“这条乃南来北往的重要商贸要道,官府时时维修,驷马并行都不难。”
陆离点头:“比四明山强些。”
楼镒笑:“那是因为姐姐你所在的山峰并非交通要道,且又是我楼氏私山。除了山脚下的茶园重要些,平日无甚紧要,因此未开发山道。”
正说着,车厢随着山势忽然摇晃了一下,像一叶身不由己的小舟。
陆离叹了口气:“这车厢是真颠簸。”
虽说铺了石头、修了山道,但山路到底难行,马车时不时就摇晃一下,仿佛无休无止,晃得人头晕。
也不知晃了多久,朔风的咆哮似乎弱了一丝。
赶车的车夫一声闷哑的吆喝,马车在一阵更用力的摇晃后停住。
掀开帘子,朔风立刻劈头盖脸打来。
陆离眯着眼看去,前方不远,山路的拐弯处,影影绰绰立着一座建筑的轮廓。
很低矮,几乎要被旁边几株瑟缩的老松和层层积雪压垮。
想来那就是山神庙了,没有想象中朱红的墙、飞扬的檐,只有一种与山石同色的、沉黯的灰黑,覆着厚厚的雪被,只在檐角处,垂下几根透明的冰凌。
这景象一点都不杭州,也就是在进入寒冷期的临安才会出现。
“姐姐,山神庙到了,小心脚下。”楼镒抬起胳膊,扶着陆离下了马车。
眼前的庙门是两块厚重的木板,漆色斑驳,被岁月和风雨啃噬出木头的原筋。
此刻,它虚掩着,门缝里漏出一线极其微弱暖黄光晕,在门前的石阶上投下一小片颤巍巍的、几乎要被雪淹没的淡影。
石阶只有三五级,却覆满积雪,边缘被风吹出坚硬的雪壳。
踩上去,“咯吱”一声,深陷下去,一种虚浮又坚实的触感从脚底传来。
“就下了半天一夜的雪,竟然就能这么厚。”陆离低头看着陷入雪里的鞋子,感觉挺新鲜。
这鞋子不是现代买的娃娃版皮鞋,而是南宋小溪镇买的古代版靴子,纯手工的针脚,十分细密,就是鞋子里塞的柳絮不够暖和。
虽然棉花这玩意在南北朝时期,就从印度等地传入边疆地区了。但长期局限于边疆,中原地区还是主要使用丝、麻、葛,始终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种植,市面上能买到的棉花制品自然也极少。
目前宋人冬天主要的御寒之物,穷人是纸裘、柳絮和乱麻,而富人则多是皮草和丝绵。
棉花的种植一直到宋末元初,才因政府推动而在中原大力推广,加上纺织技术——尤其是黄道婆的革新,棉布生产效率和质量大幅提高,成本下降,这才开始大规模流行。
此后就因其性价比高的原因,迅速取代麻布,成为大众最主要的衣料。
陆离摸了摸下巴,心想要不然回去在自己的地盘上试试种棉花吧,提早来一场纺织业的革命。
正想着,秦戈上前推开了庙门。
这过程异常沉重,门轴发出“嘎——”一声漫长而枯涩的呻吟。
“姐姐,请。”
陆离和楼镒先后迈进庙门,顷刻间,庙外狂暴的风声便像被隔开了一层,变得模糊。
一股混杂着陈年香火、灰尘、木头潮气的味道,直冲天灵盖。
这座山神庙跟陆离那一座一样,里面很小,一眼就能望尽。
正中是一尊模糊的山神泥塑,彩绘早已黯淡剥落,表情在摇曳的长明灯烛光里,显得慈悲而漠然。两边一个判官,一个小鬼。除此之外空无一人,竟连个庙祝都没有。
供桌上积着薄灰,一盏油灯如豆,火苗稳定地燃烧着,照亮了下方几个早已干瘪的供果,和一只边缘缺口的陶碗。
秦戈和何甜甜掏出准备好的贡品纸钱,开始洒扫布置。
楼镒和陆离让在一旁,打量着这座破庙。
陆离问:“这里怎么会连个守庙人都没有?”
楼镒道:“并不是所有的庙宇都有人固定看守。许多规模较小或地方较偏的山神庙、土地庙,乃至城隍庙,都是由附近信徒或村民自发打理。此庙没隔厢房,想来也是这个情况。”
“是嘛。”陆离对这些不懂,楼镒说什么,她就听什么。
这样比起来,她收的那座山神庙,还有一个专门守庙管理香火的老道士,和一个他养的小道士,规模竟然算大了。
此时,秦戈与何甜甜收拾好了山神庙,摆好了贡品,请两位主子上前。
楼镒捻着香行礼:“神明庇佑。”
待他拜好,插好香,陆离也拿着香上前。
只是她才弯腰要拜,金甲山神像顶上却忽然“簌簌”掉屑,仿佛要塌了似的。
“怎么回事?”陆离抬头看屋顶,忽然一道黑色的阴影压了下来。
“姐姐小心!”
一股死亡般的窒息与黑暗袭来,陆离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感觉到被楼镒死死抓着的手。
寂静中,时间仿佛过了很久,又仿佛只是一瞬。
一口气通畅,眼前豁然开朗。
“这……这是哪里?”楼镒吃惊地环顾四周。
陆离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熟悉的窗棂,熟悉的水箱,熟悉的电热毯……
这不是她的木阁二楼嘛!
她原本的破床不见了,而且还出现了几道新墙和新门,但这确确实实是她的木阁!
因为那带着现代水龙头的储水箱,是她亲自放的位置;那充做地毯的桌垫,也是她亲自采购的,上面还有被绵绵爪子抓过的痕迹呢!
为了这道痕迹,绵绵还狠狠挨了陆离一顿批评!
怎么回事,她怎么一下子从临安的山神庙回到了她的木阁里?
而且还带着楼镒一起,没有了秦戈,也没有了何甜甜。
“姐……这……这地方怎地如此眼熟。”
陆离长长吐出一口气:“你眼力不错,这是我的木阁,你来过几次的,只是没上楼。”
“啊?!”楼镒惊呆了,“我们……我们……”
陆离从他的掌心抽出自己的手,恢复淡定道:“我们穿越了。”
“穿……穿越?”楼镒一脸呆滞,他怎么都听不懂!
第一百零七章 小人奇幻之旅
陆离走到窗外,往外一看,忽然乐了:“没想到在临安都能穿回来。”
木阁外头已不是溪谷山林,而是巨大的窗户,这说明她是直接带着楼镒和木阁穿回了现代。
她掏出贴身包包里放着的护身符,拿出来细看,觉得颜色淡了些,暗自道:“幸亏护身符没摘下来过,不然这突然的穿越把我穿老了。”
“姐姐,你说什么?”楼镒走到了她身边,往外张望。
“没什么。”陆离往楼梯口走,“你先在这儿呆着,我去去就来。”
“哦。”原本要跟着陆离下楼的楼镒闻言停下了脚步。
只是他也没有原地不动,而是把二楼里里外外先看了个遍,甚至还绕着阳台走了一圈,带着满心疑惑回到屋里。
他看到的景色令他感觉说不出的怪异,外头有一面巨大的玻璃窗,然后还有巨大的床与柜子,他好像来到了一个巨人国。
陆离径直走出木阁,去变身换衣服了,而楼镒则在探索木阁。
陆离不让他往下走,他就往上走,看到了三楼奇怪的书房和堆满巨大物资的四楼、五楼。
待他再次回到二楼时,外头传来隆隆的声音,仔细听,发现正是陆离在唤他。
他走到二楼阳台上,赫然见到一张硕大的脸,就在阳台前不远处。
“姐……你,你怎地变了……”楼镒望着眼前熟悉的巨脸,心中一惊。
陆离微微一笑,朝着木阁的阳台伸出手:“跳下来,我接着你。”
楼镒喉结动了一下,暗暗吸一口气,看着贴着阳台的堪比小舟的巨手,只觉嗓子发痒。这世界是怎么了?
“快呀!”陆离又往上移了一下掌心。
楼镒扶着栏杆,纵身一跃,跳进陆离的掌心。
陆离托着他站起身,来到窗口,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
“姐姐,这是哪儿?”楼镒扶着陆离的手指当栏杆,初时的震惊过去,现在满心好奇。
“这也是临安,不过是八百多年后的临安。”
“意思是我们通过山神庙来到了未来?”
“差不多吧。”
“为什么……这一切都那么巨大?”
“这个嘛,我也不好解释。”关于这方面的事,陆离自己都没搞明白呢!
反正一直以来,除了她以外的任何物体,缩小后都是无法再恢复的。
在窗外看了一会儿后,陆离把楼镒放在房间里的书桌上,说道:“你先待这儿,小心些,别乱走,摔下去要命的。”
对于现在的楼镒来说,这书桌的边缘就跟悬崖一样了。
“是,我会注意。”
话是这么说,楼镒还是围着书桌走了一遍。
陆离打开手机一看,南宋这么长时间过去,在现代却还没过去一天呢,距离出国考成绩都还有一周。
回都回来了,陆离也就不急着再穿回南宋了,索性把搬家的事搞定了。
至于楼镒也是一样,来都来了,就让他在现代待几天,权当是奇幻之旅吧。
陆离坐在椅子上,拿着手机一顿操作之时,楼镒抬头看着她,犹豫了片刻后问:“姐姐,未来的世界里,我大宋收复中原了吗?”
“你大宋后面的皇帝一个个都这么没用,怎么可能收复失地呢?最有可能统一全国的岳飞,已经被太监皇帝赵构杀了。”陆离目光不离手机地吐槽。
回到了现代,她说话百无禁忌,提起赵构毫无一丝尊敬之意。
楼镒早就察觉出陆离对于权贵和官家的蔑视,只是之前他认为是因为陆离来自隐世之地的缘故,如今知道是因为她来自未来,不免思绪混乱,有太多疑问想问。
“大宋没有统一中原,那现在……”
“现在啊?现在也是大一统啊!不过距离你大宋可已经隔了好几个朝代。”
“那金贼呢?”
“哦,那群野蛮人没有文化底蕴,腐败得比南宋朝堂还快,早就被蒙古灭了,最后是蒙古统一了全国,建立了元朝。”
“什么?竟然是野蛮战胜了文明?大宋竟灭于游牧民之手?”
“游牧民怎么了,人家脑子不行,四肢发达啊,一个打你们十个,枪杆子里出政权懂不懂。打仗不是比谁文化高,而是看谁武器硬。”
楼镒闻言半晌没说话,陆离也正好在手机上一顿买买买。
“好了,别失落了,一会儿带你去见识一下大千世界。”陆离对于楼镒还是很有耐心的,尤其现在对方还是个小人状态,瞧着萌极了,跟养了个小宠物似的!
还有谁的宠物比她的有意思,一个古装的小人哎,建模还这么帅!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疑问,别急,刚刚给你下单了ipad,等会教会你怎么用,想知道什么你自己查。”
“哦。”楼镒也没什么好说的了,现在我为鱼肉,只能听陆离的了。
他盘膝坐在书桌上,手撑着膝盖托着脑袋,歪头看陆离拿着一个巨大的发光盒子一顿点点点,心中好奇却也不问,只是默默观察。
这个世界颠覆他想象的东西太多,问也问不过来。
陆离眨了一下眼睛,上下睫毛就像扇子一样。楼镒看着那长长的睫毛,不知想到了什么,唇角微微扬起。
不多时,门外敲门声响起,是外卖员陆续把她买的的东西送到了。
现在有钱了,她想买什么就买买买。
第一个拆盒的就是ipad,拆完登陆自己的账号,连上网。她让楼镒站在边上,先是改成繁体版,然后告诉他怎么操作。
楼镒站在巨大的发光盒子边上,看陆离一顿眼花缭乱的操作,除了惊叹还是惊叹。
ipad都是傻瓜模式的,老年人都可以迅速入门操作,更别提能在古代考科举的少年郎了。
楼镒只是古,不是傻,这些对他而言也就小儿科,几分钟后就学会了,然后他就沉迷了。
陆离为了方便他查看,特地给他配了一支触屏笔,对他来说就跟长矛似的。
在古代只垄断在富贵之家的知识,在现代随便看。
楼镒第一个要查的,就是宋史。
陆离帮他下载了几个正版,一一登陆。另外还有知网,陆离也是大方表示他想买哪篇论文就买哪篇,账号里面还有她充值的一百多块钱。
同时告诉他怎么简单区分论文的好坏,别当冤大头买了大学生毕业论文。
第一百零八章 欢迎回家
从出租车上下来,陆离紧紧抱着自己的木阁,就像抱着全世界一样。她抬头看着小区气派的大门,看了足足有十几秒,然后笑了,轻声对自己道:“欢迎回家。”
新家的简装在这几天已经全部完成,陆离终于可以抱着她的木阁搬进来了。
西湖边的公寓还有一个多月才到期,但陆离不打算继续留在那里了。不仅仅是因为公寓的走廊外来人员太多,人来人往很吵,更因为这个新年,陆离想在自己的新家过。
楼镒此刻就靠在木阁的墙上,透过窗户望着外面奇幻的钢筋水泥巨人世界。
陆离走动时的摆动,让木阁一直处于震动的状态,但楼镒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节奏。
他现在的感觉非常复杂,这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看完了宋史,也看了宋之后中国的简史,对于历史犹如沧海桑田般的变幻,他感觉无所适从。
如果大宋的未来注定是失败,他不知道自己拼命努力科举上岸的意义是什么。
说到科举,他不可避免地查阅了南宋的各时期的科举考题——没有人能在答案摆在眼前时忍住不看的。
只是很遗憾,宋代的科举考题并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留下来,唯有状元的名字倒是一届届清晰可查。
查不到具体的考卷,楼镒也不失望。
现在的他,可以熟练运用ai帮他分析情况了,对于本届春闱最可能的考题做了多方位的分析。对于如何应对考试,他已经胸有成竹。
在输入了现代应试数据,以及拥有时代先知的几重优势之下,ai分析出来的考点、要点,可比他自己押题可怕多了。
毕竟人类但凡可以预知十分钟后的事情,都可以成圣。而现在,他知道了八百多年后的事。
只是虽然做好了准备,但要说有多兴奋,却也并没有。
因为楼镒在查自己家族历史的时候,发现自己这一支居然无后——不是他孤独一世,而是根本就没有活到老。
家族历史上,甚至没有记载他的死期。楼镒两个字,别提名留青史,竟然连在自己家的族谱之中都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很容易就可以推测出来,他一定死在毫无成就之前。对社会、对大宋、对家族都毫无贡献。也许,历史上他根本就没有参加这次春闱。没有陆离的出现,他可能就死在了今秋那场赤痢疫病里。
正想着,楼镒感觉脚下一震,下一秒,晃动的感觉消失了。
他知道,应该是到目的地了。
“好了,到了。”陆离抱着木阁径直来到自己的主卧套房,把木阁轻轻放在了床头柜上。
听到声音的楼镒走出木阁,来到阳台,抬头看着空中那张美丽而巨大的脸。
“姐姐,这就是你的家吗?”
陆离微微一笑:“对,这里就是,我们还要在现代待几天。你放心,不会耽误你春闱考试,在那之前,我会送你回去。”
她并没有告诉楼镒,现代和南宋时间流速的对比。因为她现在也不确定是否没变化,毕竟这一次,她是直接从临安的山神庙穿越回来的,而不是通过南宋的木阁。
入住新家的第一餐,陆离叫了一份标着“名牌”标识的外卖,点了葱油白蟹、葱油海瓜子、盐水杂螺、红烧小黄鱼、刺身拼盘、酱香鸡爪煲等好几样菜,摆满了一桌。
然后她托着楼镒,让他直接站在餐桌上陪自己一起吃。
楼镒也是拥有自己的小碗、小筷子小调羹的,甚至还有现代小衣服,都是陆离给他在现代定制的。
只要肯花钱,网上什么东西都可以按自己的心意定制。当然了,精细度就不能要求太高了。
对于墨家和陈十一等一群人来说十分精致的新衣服,对于楼镒来说,就是奇装异服。跟他本身那些由府里裁缝量身定制出来的衣服比,肯定还是有差距的。陆离之所以给楼镒买,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打扮欲。
看着小人换上自己挑选的小衣服,多有意思啊!这样的机会也不多,回去南宋后,楼镒肯定是不要穿的。
也就是在现代,只能任凭她搓圆捏扁。
“你吃呀,就吃这么一点吗?”陆离给楼镒的小碗里投喂了一两样菜,他就放下了碗筷。
“在下吃饱了。”
“好吧,那剩下的都我吃了。”
哎!吃那么一点点,投喂小人的乐趣都少了一半。
还有这么一大桌呢,看来只有她一个人慢慢吃了!
其实这次如果不是意外带着楼镒一起穿越了,陆离原本是打算邀请合租室友蒋栖梧来新家一起吃个暖屋酒的。
但现在嘛,为了避免小人被别人发现,她离开的时候,都没有特意跟对方告别。只是发了条短信,说她要回家住了。
吃完饭,把剩余的菜包好保鲜膜冰进冰箱,把脏的碗筷丢进了精装修厨房自带的洗碗机里,陆离心情很好地按下了开关键。
“有钱就是好,碗都不用洗了。”
这全屋家电里面,最令陆离满意的就是洗碗机了,其次是她花了一万多买的洗烘一体的洗衣机,和四千多块的拖地机。
晚上八点,陆离拿起小木桶,给楼镒放好了洗澡水,塞进木阁里,笑道:“沐浴时间到,你洗完出来,我再来收水。”
“好。”楼镒垂下眼眸,耳朵微微发红。
最近几天陆离都是这么给楼镒准备洗澡水的。她自己也会趁这个时间进浴室洗澡,等她洗完吹干头发出来再喊一声,楼镒就会湿着头发走到阳台,红着耳朵告诉她洗好了。
然后陆离就伸手进木阁,把小木桶拿出来,倒掉水之后再用沐浴液洗一洗木桶,倒扣在卫生间里晾干。
有一次她突发奇想用吹风机的冷风,给楼镒吹头发。结果虽然不至于吹得飞起来,但也差点没把他吹散架,后来陆离就放弃了这个异想天开的想法。
她只是想养着小人,可没想虐待小人。
洗完澡,处理完水渍,陆离看看时间,就快要到八点半,国考的成绩就要出了。
她托着楼镒回到房间,把他放在床头柜上:“你困了就进木阁睡觉。”
“我还不困。”
“哦,那你自便。”说完,陆离就爬上床,掏出手机准备查成绩。
“哎,等等!”在查之前,陆离又想到了一件事。连忙下床跑到柜子前,取出前几天新买的沉香和香炉,点燃,然后对着窗外的满天神佛祷告一番,这才掏出手机开查!
第一百零九章 我能
屋里的地暖温度似乎开高了,陆离的额角沁出一层薄汗。
浏览器页面跳转得很慢,有点折磨人的神经。
虽然陆离现在已经不想再去上朝九晚五的班了,但看着成绩页面的浏览器还是难免紧张。心脏在胸腔里撞得发疼,几乎能听见秒针一格一格碾过神经的声音。
终于,页面加载出来了。
陆离一遍、一遍、又一遍地看那几个数字。看总分,看行测分,看申论分,再看那个清晰无误的排名:1。
视线从屏幕移到木阁,再移回屏幕。
就在这时,手机轻轻一震,来消息了。
她点开一看,是室友林蓁蓁发来的消息。
【陆离,我进了进了!第二名!】
【你呢?】
陆离回了个1过去。
【哇靠!你牛!你跟我报的是同一个岗吧?】
【嗯。】
没有再看手机,陆离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面开发商配置的简易吸顶灯,放空了脑子。
须臾,陆离起身,走到窗边。
楼下小区的路灯,星星点点地点缀着黑夜,昏黄的光晕裹着匆匆归家的行人。对面楼宇的窗户亮起温暖的灯火,这个世界照常运转,没有任何不同。
其实也就那么回事,陆离笑了。
从窗口走回床前,倒在床头,坐下,目光掠过面试信息:面试的时间大致会在年后,形式是结构化,1:3的比例……
喜悦像一束黑夜里的烟花,绽放后便归于平静。
点开通讯录,陆离给陆余拨通了电话。铃声只响了一下就被接起,好像电话那头的人也一直攥着手机在等待。
“喂?”陆余的声音很稳,但尾音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
“哥。”陆离叫了一声,顿住了,喉头发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随即,陆余的声音陡然亮了起来,带着一种如释重负的笑意:“过了?”
“嗯,过了。第一名。”
“厉害!老妹厉害!”陆余的声音里透着明显的喜意,背景里似乎还有嫂子王玲玲的笑声。窗外,霓虹渐次亮起,璀璨如星河,城市的夜生活还在继续。
陆离长长吁出一口气,笔试过了。对于哥哥,对于过去,总算是有一个交代了。
一种迟来的、沉重的真实感,混着极度紧绷后的虚脱,海潮般漫上来,鼻子忽然就酸了。
笔试只是拿到了入场券,如果现在她还打算继续朝这个方向努力的话,就应该报一个面试班,去强化培训了。
但她已经不需要了,她已经证明了她可以。
等未来收到官方公告后,她只需要根据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就可以,除了会有一段时间的限考期,其他并无影响。
她是第一名,林蓁蓁第二名,她们俩是竞争对手,她放弃了面试,必然有利于林蓁蓁。
这就权当是她送给好朋友的毕业礼物吧,陆离打算等待除夕夜时,再告诉对方。
“姐姐,你是有什么好消息了吗?”盘膝坐在阳台上的楼镒,一直在仰头默默观察着陆离。
放大的巨脸,可以让他轻易捕捉到陆离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他能清晰感受到陆离从紧张、到喜悦,再到如释重负的变化。
陆离抱着抱枕撑着脑袋,懒懒地看着旁边床头柜上的楼镒,笑道:“我啊,上榜了。”
“现代的科举?”
“对。”陆离笑,并朝着楼镒伸出一根手指,“把我的好运分给你。”
楼镒呆了一下,连忙站起身,也伸出一根手指,轻轻与陆离比他腿还粗的手指相触。
一瞬间,仿佛有一道电流通过手指击中他的全身,令他脊椎发麻。
“谢谢。”
“好了,洗洗睡吧,明天放松一天,带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陆离关了灯,缩进了被窝里。
房间里开着的地暖让她一点都感受不到冬日寒冷,只觉得舒服。
“晚安。”楼镒轻轻说了一句,转身走进木阁,爬上一张颜色鲜艳、材质古怪的床(是陆离买的玩具塑料迷你床)。
翌日一早,陆离就取出了一个内部中空的太空人挂件,让楼镒爬进里面。
“这样应该就不会有人注意到你了。”陆离拿着太空人挂件左右看看,觉得楼镒藏在里面非常隐蔽。
太空人挂件的内壁冰凉,楼镒紧紧贴着弧形透明罩,指节因用力而微微泛白。
他其实并不喜欢这个钢铁外套,但陆离喜欢,他就配合。
陆离把挂件的绳索放长,挂在肚脐眼的位置。
“如果你待在里面不舒服,就踹我,我能感觉到。”她低头对着挂件说,这个角度,她是看不见楼镒的。
“好。”挂件里传来楼镒的声音,隔了一层金属,闷闷的。
“里面空气有的吧?会不会呼吸困难?”陆离有点不放心,毕竟这个挂件是封闭式的。
“不会,有很大的缝隙。”
“好,那我们就出门了。”
“嗯。”
走出小区,车流如铁甲洪流在楼镒眼前倾泻而下。
他恍惚觉得那是岩浆在某种钢铁沟渠中奔涌,带着大地深处的咆哮。
远处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整座建筑都仿佛在晨曦中燃烧了起来。有奇怪的轰鸣声由远及近,楼镒本能地闭上眼睛,一架飞机拖着长长的白线,在他眼前割裂长空。
楼镒心中的临安不是这样的。
临安御街有茶博士悠长的吆喝,有油锅里的滋啦声,还有瓦肆里远远传来的嘌唱。
就是没有此刻灌入耳膜的无数破碎电子乐和人潮混成的庞杂声浪。
一股混合着尾气和陌生甜腻的气味钻进挂件缝隙,楼镒忍不住咳嗽起来,外面的空气里有太多他辨不分明的成分。
一辆双层公交车缓缓停靠在站台,车身上《清明上河图》的局部广告赫然在目。
虹桥、漕船、熙攘的北宋百姓被印在会移动的铁盒子上。
他瞪大眼睛,几乎要贴到玻璃罩壁上。画的色彩很古怪,承载它的载体更古怪,它的速度,它穿行的街道,无一不荒诞绝伦。
太空人挂件随着陆离的步伐轻轻摇晃,每一次晃动都切割出新的魔幻图景。
巨大的发光字在玻璃幕墙上浮现又变换;人们手持发光板(手机)埋头疾走,脸上映着幽幽的光;广场上,有人对着一个黑色圆杆歌唱,声音被放大到震耳欲聋,周围聚拢的人群举着同样的发光板对着歌者……
楼镒感觉脑袋很疼,不是因为这些嘈杂的声音,而是一种认知被连根拔起、抛入虚空后的失重。
他曾熟读经史,知晓沧海桑田之变,可当“桑田”真的在他眼前炸裂成玻璃与钢铁的森林,“沧海”蒸腾成霓虹的光雾时,那些圣贤之言都轻飘得像灰烬。
这直冲眼眸的真实景象,比在ipad中见到的更刺激。
第一百一十章 来喝茶啊
“我带你去西湖。”
钢筋水泥的世界没什么好看的,陆离很快就决定打车直奔西湖。
这一路楼镒都保持沉默,怕不小心暴露了身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须臾,两人来到西湖边,陆离找了张面对着西湖的长椅落座。
虽是寒冬腊月,西湖却依然人山人海。
“西湖的游人还是这么多。”楼镒坐在陆离的肩膀上,感叹了一句。
“今天不是周末,人都不算多。”
“周末?”
“是了,你们大宋是没有周末概念的。在现代一周分为七天,干五天活,休息两天。”
“原来如此。大宋官员也有旬日,每十天休息一天。”
“还是当官好啊,现代普通工作单休的也很多。”
楼镒笑笑,没有说话。
士农工商,想必哪个朝代“士”都不会差吧。
望着眼前的西湖,水光潋滟处,保俶塔的轮廓依然温柔。
一艘仿古大龙船出现在视线里,在湖面缓缓游曳。有那么一刹那,时空仿佛重叠了。
楼镒几乎能闻到记忆中湖面飘来的荷香,听到画舫里传来的箫管。
“妈妈!那里有个小人在动!”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楼镒猛然一僵,隔着墨色单向透明面罩,对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是个约莫三四岁的女娃,粉色蝴蝶结在头顶一跳一跳,萝卜般的手指正指着自己。
年轻母亲笑了:“那是阿姨的吊坠啊。”
“可是他真的在动!”小女孩一脸好奇地靠近。
陆离扶着太空人的脚猛然起身,离开座椅,上前两步来到栏杆边。
她没有想到小女孩的眼睛那么尖,也许是因为她坐着,刚好在小女孩的视野范围内。
母亲温柔却不容置疑地拉开孩子:“宝宝看错啦,那是阿姨的小玩偶。走,带你去码头坐船。”
小女孩被半拖着走,还不住回头:“可是那里面真的有小人呀,他还穿着古装!”
“那是宇航服,太空人才这么穿。”母亲的声音逐渐远去。
陆离偏头看着肩膀上全身都包裹在宇航服里的楼镒,不解道:“这样都能看得见吗?孩子的眼睛真尖。”
“是,毕竟不是隐身。我们回去吧,以免我暴露了给你带来麻烦。”
他在ipad上查过,这个世界没有记载过小人,更没有穿越的古人,这些都只存在于人类创造的作品之中。
“好啊,那就回去吧。”陆离也感觉没意思了。
带着小人儿逛西湖还得偷偷摸摸的,话都不敢大声说,比不上跟真正的楼镒在西湖边赏雪喝酒有意思。
往回走时,陆离经过归一书斋,脚步下意识地停了。
她望着面前的小楼,对肩膀上的小人道:“你看面前的小楼,像不像我们昨日喝酒的酒肆?”
“此楼太庞大了,又或者是我变得太小了,无法看清全貌。”
陆离抬头,朝着小楼的二楼望去,正好对上了凌九的视线。
双方的视线意外交会,却都很坦然,不退不避,凌九抬起手,淡淡打了个招呼。
“陆小姐,又见面了,上来喝杯茶吗?”
“好啊。”
很奇怪,楼上楼下的两人起码相距二十米,周遭来来往往那么多人,那么嘈杂的环境,但陆离却能清清楚楚听到凌九的声音,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嘴巴已经先答应了。
楼镒看不到陆离的视线,但却也听到了那道充满磁性的男声,心中不知怎地一咯噔。
陆离把太空人从肩膀上抓了下来,放进羽绒服的口袋里。
楼镒抬起手,扒着口袋边,一双星眸隐藏在太空人头盔里。
走进归一书斋,里面坐着几个认真看书的人。收银台后的汉服小姐姐听到动静抬头,看到是陆离,站起身两眼弯弯道:“老板在楼上。”
陆离冲着她微微一笑,点了下头,径直去了楼梯口。
还没有爬上二楼,远远已经闻到了茶香。
凌九还是老样子,今天气温这么低,他还是悠然自得地坐在阳台竹椅上,吹着湖面的风,行云流水地泡着茶。
“坐。”他抬手指了下对面,魁梧大汉吴蒙刚把一张雕花木椅放下。
见到陆离,吴蒙搬开一些椅子,客气地引陆离入座:“陆小姐,请。”
“谢谢。”陆离道谢后坐下。
吴蒙无声无息地退了下去,只留凌九认真地泡茶。
冬日稀疏的阳光,斜斜地切进来,落在他随意卷起的袖口上,露出一截劲瘦的手腕。
水将沸未沸,在壶底攒着细密的气泡。
陆离看着凌九修长的手,问:“这是什么茶?雨前龙井?”
她不懂茶,瞎猜了一个,毕竟龙井是杭州特产嘛。
凌九笑:“是龙井,御前十八棵,听过吗?”
陆离摇摇头:“我其实对茶没有研究。”
“看出来了。”
茶叶落在素白茶则里,蜷曲着,墨绿中透着老玉的黄。凌九垂眼看着,嘴角有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热气氤氲而上,在他眉目前散开。两杯茶倒好,他淡淡说了一句:“请。”
“谢谢。”
陆离看着热气腾腾的茶,并没有动。小时候,陆余总是强调不可以喝热汤热茶,对食道不好,她习惯了。
“凌老板,你这间小楼是古建筑吗?”
“为什么这么问。”
“就是觉得好奇。”
“算是。”
“算是?”
“有部分框架重建过。”
“那就真是古建筑了。呵呵,什么时候的建筑啊?宋朝吗?”
凌九抬眸看着陆离,笑道:“更久。”
陆离眉眼微微一动,目视凌九:“多久?”
“一千三百多年。”
“哇哦~跟白素贞修炼的时间差不多了。”陆离笑着耸耸肩,“那这小楼得多值钱呀,竟然还没圈地保护起来,还租给你开店。”
“可能,因为小楼的产权属于我。”
陆离“啧”了一声,翘起大拇指:“土豪!”
凌九闻言淡淡一笑,目光瞥过陆离装着楼镒的口袋,端起茶杯静静喝了一口。
陆离也端起身前茶杯,吹散些许热气后,喝了一口。
茶汤如丝般滑过喉咙,香气从口腔蔓延至鼻腔,真正的“口齿生香”。
“这茶好香啊。”陆离感叹,她这不懂茶的人,一口下去都感觉有点爱上了。
“喜欢就多喝两杯。”
“一定,一定。”
第一百一十一章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从凌九那儿喝完茶出来,陆离就带着楼镒直接回家了。
到家第一件事,便是把楼镒从太空人挂件里面放出来。
“闷坏了吧,你先休息一会儿,我点的外卖马上到了。”陆离把楼镒放在饭桌上,又走回玄关处,换了一套居家服。
待陆离换好衣服回到客厅,楼镒才开口道:“姐姐,今日那凌九,似乎发现我了。”
“怎么会?要是发现你了,他还能这么淡定?这世上可没有你这样的小人。”
“我自幼习武练气,对他人视线最是敏感,确定他肯定发现我了,只是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他保持了沉默。”
陆离摸了摸下巴,回忆凌九永远一副云淡风轻、智珠在握的模样,说道:“那也有可能,这家伙本来就神神叨叨。”
“姐姐,你要小心此人。我观其心思深沉,恐非易于之辈。”
“知道啦。”陆离不以为意,主要是对方对她来说真的有用。不说那可以帮助抵消穿梭时空副作用的符纸了,就是南宋古董这烫手玩意,也得靠凌九变现。
她是可以去另外找古董商,但做生不如做熟,何必呢。
楼镒听出陆离语气中的敷衍,暗暗蹙眉,但并未多说。
可恨在这个世界他竟只是个小不点,有力无处使。
楼镒深吸一口气,攀着桌脚丝滑地滑了下来,他打算去找ipad继续恶补有关于现代的一切。
偌大的房子,哪怕很多房间不住人,但家务活依然可观。陆离忙着用拖地机打扫卫生,并未注意到楼镒。
这几天除了倒腾新家,陆离也抽空去看了附近转让的店铺。
她计划盘一家精品店,为以后的古董销路做准备。之前花了十万在古董市场上收来的东西,有店铺后就都可以上架卖了。
她开的店,宗旨就一个——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所以她也不急着亲力亲为地去处理,直接找了一家代理公司,委托对方去办。
待陆离把地拖好,外卖也到了。她刚拿到饭桌上准备喊楼镒吃饭,结果发现上面的小人不见了。
“楼镒?楼子权?你跑哪去了?”陆离很慌,心想他不会摔下饭桌了吧!
“姐姐,我在这里,书房。”楼镒听到陆离着急的声音,连忙运转丹田之气,高声回应。
他怕声音小了陆离听不见,毕竟现在他对于陆离而言只是个手指大的小人。
陆离循声来到客厅隔出来的小书房,看在书桌上摆弄ipad的楼镒,无语道:“你人小小的,居然这么能跑,你是怎么上下的啊?”
楼镒抓着桌脚纵身而下,落地后对着陆离作揖道:“其实不难。”
陆离:“……”
“好吧,算你厉害。”陆离上前,朝着楼镒摊开手心,“上来吧,饭到了,我们吃饭。”
“好。”
“对了,等会用完餐,我就准备带你穿越回南宋了,不过我不确定我们是回到山神庙,还是会回到我的木阁,你想好怎么应付你家仆人了吗?”
“秦戈乃某亲随,倒是无妨。至于马车夫,我亦有说法,姐姐不必担心某会泄密。”
“我是无所谓,毕竟我来去自如。”陆离耸耸肩,“好了,那快吃饭吧。”
两人用完饭,陆离垃圾丢了,然后也不避讳楼镒,就当着他的面,把新准备的物资一样一样缩小,
这一次其实也没准备太多,主要是想着万一回到山神庙,东西多了也不好拿。
楼镒一脸呆滞地看着陆离缩小万物,强忍着才没开口询问。
“好了,搞定。”陆离把楼镒放到木阁三楼阳台,嘱咐道,“我要换衣服,你待在里面别出来,听到没?”
“是!”楼镒闻言耳朵瞬间红了,连忙作揖保证,“非礼勿视,姐姐放心。”
“嗯。”陆离看着楼镒走进了木阁里面,关上了阳台的大门,这才手撑着床头柜,缩小自己。
从衣服山里钻出来,换上早就备好的小衣服后,陆离把之前缩小的物资一一收进空间里。这空间虽然不大,但用来收这点东西还是够了。
待一切准备好,陆离走到楼梯口喊:“楼镒,好了,你下来吧,我带你走。”
“好。”下楼后的楼镒立刻就发现刚刚堆在门口的物资不见了,不过他也没问。
偌大的木阁,这点东西随便收纳,不见了也不奇怪。他倒是没有联想到随身空间上——没有经过网络小说洗礼的人,是不会凭空出现这样的脑洞的。
陆离一手按在护身符上,念头一转,眼前一黑,再睁眼时,鼻尖气味已不一样。
神像倾倒的刹那,楼镒已挡在了陆离身前,右掌平平推出,印在那尊斑驳的金甲山神胸口。
木胎泥塑的神像往旁倾斜,发出一声沉闷的、如同朽木断裂的“咔嚓”声。它在半空中解体,金漆剥落,露出灰褐色的内里,最后轰然碎成一地残骸。
扬起的尘埃在破庙屋顶漏下的几缕光柱中翻滚,每一粒都映着奇异的光。
两人穿越时空在现代待了好些天,但对于山神庙的其他人而言,也就一个眨眼的瞬间,因为心神都被倒塌的山神像吸引,甚至没有发现两人的异样。
“陆娘子!”何甜甜连忙上前查看陆离的身体,“你没事吧?有没有被砸到?这山神像怎么说塌就塌了!”
“神像无故倒塌,不是吉兆啊。”秦戈皱眉,上前帮着楼镒掸灰。
楼镒退开一步,与陆离交换了一个眼神,再看秦戈和何甜甜的神态,心中了然。
时间果如陆离所言,他们离开了那么久,但对于大宋而言却如同静止,连武艺在身的秦戈都没有察觉。
“无妨,只是这庙是拜不得了。姐姐,楼某先送你回去,再唤人来修缮。”
陆离眼珠滴溜溜一转,心中起了一个念头,这是天意要她占了这座庙啊!否则好端端的,为什么神像会倒?旁边的小鬼和判官都没事。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陆离做出了决定:“好,先回去,晚些时候,我与你一道过来。”
楼镒顿了一下,才道:“好。”
第一百一十二章 新的地盘
入夜,张俊府上的人给张楧家送来了赏雪宴的请帖。何氏让楼镒传话,邀请陆离一起参加,陆离欣然同意。
张府唯有一人不去,那便是易安居士李清照。对于主战派的诗人而言,张俊纵然贵为郡王,权势滔天,也不值得交际。
陆离欣赏李清照的风骨,但她自己并没有要跟张俊等人划清界限的意思。于她而言,宋朝丢掉半壁江山之痛,并不刻骨。
她只不过是一个时空倒爷,赚点时空差价罢了。
如果说南宋有什么人,是陆离完全不屑于见的,大概也就只有那在岳王庙前跪了几百年的秦桧了。
至于张俊,好歹也算中兴四将之一。虽然后期主和了,至少不像秦桧这等从金国留学回来的败类那么无耻,勉强还可一见。
不过宴会是明天的事,不急着准备,当晚陆离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先做。
山神庙倒塌的神像残骸已经处理掉了,破落的屋顶,楼镒也下山就请了城里的泥水匠去修缮。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给那座山神庙重塑山神。
陆离要去,那就算天再黑、路再滑,楼镒也是没有二话的。
跟着陆离来了一场时空穿梭之旅,楼镒现在对陆离更亲近了一步——因为他们是拥有同一个秘密的人。
这夜出门,陆离没有再带何甜甜,而是带上了陈十一。原因无他,陈十一也是跟着她穿越过的人,属于心腹了。
雪夜山路难行,楼镒的亲随秦戈,亲自驾着马车上山。陈十一就坐在秦戈边上,跟着学习驾车的技巧。
车厢内,陆离抱着汤婆子坐在主位。楼镒坐在她的右手边,心里想着事,嘴上的话就少了,一路都很沉默。
摇摇晃晃到了山神庙前,楼镒扶着陆离下车:“姐姐,小心脚下。”
“嗯。”陆离跳下马车,拢了拢披风,掏出一只露营手电筒,道,“走,我们进去。”
“好。”
楼镒在现代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灯光,此时对手电筒已经见怪不怪。倒是秦戈好奇地看了好几眼,但并没有多说。
“秦戈,你就留在马车里,为我们放风。”
“是,小官人。”本来把马拴在树上后就准备跟上的秦戈,闻言顿住了脚步,二话不说转身进了车厢,拨开一些门帘,观察着黑洞洞的山路。
陆离打着手电筒,带着楼镒和陈十一前后脚地走进山神庙,反手关上了门。
看着庙里正中央空荡荡的神位,陆离微微一笑,把手电筒塞楼镒手里:“你们俩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是。”
两人刚低下头,眼前的陆离便消失不见了。
顺利从山神庙穿越回现代的陆离,恢复真身,穿好衣服,掏出手机直奔有3d人像打印机的商场而去。
距离她上一次打印自己的真人手办,也就隔了一个多月,而商场电脑两个月才清理一次内存,现在还留着她上一次建模呢,倒是方便了很多。
只要钱到位,加急打印一点问题都没有。
一个半小时后,陆离就拿到了自己的真人手办,急匆匆回了家里。
她到家时,请的跑腿在动漫周边小店里买的迷你屋建筑材料也送到了,一点都不耽误事。
本来她是打算直接买一套仿古迷你建筑的,后来一想又怕不好处理。
毕竟现在是在还没有摸清规律的山神庙穿越,带着迷你屋万一弄巧成拙就不好了。
而只带材料就不一样,没搭起来前,占地面积不大。
准备完毕后,陆离再次穿越回南宋。
看着凭空出现的一堆材料,以及一座等身高的陆离真人手办,恐怖谷效应下,楼镒吓了一跳。
“这……这是?”
陆离莞尔一笑:“这是新的山神像。”
楼镒:“……”
他现在也不确定陆离究竟是人还是神。说是人吧,她可以穿梭时空;说是神吧,在现代她又表现出种种普通人的一面。
她一样要五谷轮回,一样要睡觉,甚至还要亲自打扫卫生……
“来,别愣着了,你跟十一两个人,把我这座神像摆正了。”
“啊,哦。”楼镒回过神,上前摆好神像。
然后两个人看着陆离掏出一条丝巾,蒙住了神像半张脸。
“好了,完美,大功告成。”陆离拍拍手,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神像。
“姐姐……这神像怎地如此像你?”楼镒终是忍不住开口询问。
陆离看着楼镒,不答反问:“你有没有办法给这间山神庙找一个庙祝什么的管理香火?要是没有人看管,这里很快就会破败的。”
“不难,明日我便派人去打听打听。此庙之前就点着长明灯,虽没有常驻的庙祝,但也不是荒庙,必然有人在维护的,到时候使些钱粮便是。”
“嗯,你帮我找个合适的人,他的开销我可以负责。”陆离心想随便卖掉一面镜子,也就够养活一座小庙了,“哦,这里还有一些建筑材料,明日你再请些泥水匠,给这座山神庙加固下,再搭个庙祝生活起居的地方。”
“好,小事耳,楼某会办妥。”
“嗯,麻烦你啦!”
“姐姐何必客气,能为姐姐办事,是小弟的荣幸。”楼镒是真心这么觉得。
这一趟穿越之旅,虽然才短短几日,但凭借近乎过目不忘的好记性,楼镒记住了许多许多有用的知识,未来能带来的好处难以估量。
若非今夜陆离还要上山,本来楼镒是打算闭门默写的。
一直在边上默默整理的陈十一,听着两人的对话,心里不停地犯嘀咕。
为什么短短一日,陆娘子跟楼家子之间就好像有了什么大秘密呢?
回去他一定要找个机会问问今日跟着陆离的何甜甜,白日里到底发生了何事。
摆好神像,陈十一取出两盏长明灯点亮,又取了三根线香点燃,在神像前虔诚地拜了三拜,然后把香插进香炉里。
“轰——”
随着香插下,陆离感觉浑身一震,一股灵气直冲天灵盖。
她心念一动,发现自己的随身空间又有变化了。这一次,空间足足增加了一倍,瞧着得有两个多方。
果然,这山神庙就该是她的地盘!
第一百一十三章 赏雪宴
回去的路上经过西湖,风雪夜的湖面,竟然仍有丝竹管弦声遥遥飘来,光听着都充满醉意。
陆离不无嘲讽地道:“如果单论幸福指数,只剩半壁江山的南宋竟然活出了盛世感觉。”
“呵呵。”楼镒苦笑不已,“终有统一之时。”
“那是,天下分久必合。”陆离眨了眨眼睛。
楼镒明白,陆离说的统一是未来蒙古对华夏的大一统了。但,这不是他想看到的统一。
他默默吸了口气,心中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黑暗之中,赶车的秦戈把陆离的评价听得一清二楚,微微皱眉。
南宋,是什么意思?
嘲讽我大宋只剩南方吗?
秦戈暗暗叹了口气,自家小官人时不时要冒一句大不韪的评论,现在连家里的供奉也是。感觉日子过得提心吊胆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因言获罪了。
至于坐在一旁的陈十一倒是无甚感觉,在他的世界,一切以陆离为主。
绍兴十四年腊月二十七,临安城又一次飘起了大雪。
清河郡王府的仆役们天未亮便忙碌起来,沿着回廊铺设新制的青锦地衣,又在梅园的石径上撒了细盐防滑。
银作局的匠人连夜赶制的三十六盏莲花雪灯,此刻正悬在临水阁的檐下,待夜幕降临便要放出温润的光芒。
张俊披着黑貂大氅站在暖阁窗前,望着窗外越下越密的雪片。
这位年逾五十、位居太傅之位的清河郡王,脸庞被岁月和战场的风霜雕刻得棱角分明,一双眼睛却依然锐利如鹰。
他的手指轻轻敲击着紫檀窗框,嘴角噙着一丝难以捉摸的笑意。
“郡王,楧官人一家到了。墨家子也来了,是两位女子。”管家躬身禀报。
“哦,女子?”张俊转过身,目光扫过暖阁内陈设的价值连城的玉器古玩,每一件都记录着他从士兵到郡王的传奇,也见证了他敛财的手段,“请他们到梅轩休息吧。”
“是。”
梅轩内,炭盆烧得正旺。
张氏子弟与一些被邀请的达官贵人打成一片,其乐融融。
张楧已除去狐裘,正与妻子何氏欣赏墙上一幅李唐的《雪江图》。
他们的两个儿子,十三岁的张云和八岁的张霖,则围着表兄楼镒,在窗下抓雪捏小雪人。
陆离在一旁帮忙,对于玩雪,她也很有兴趣的。
此时张俊大步走了进来,众人纷纷见礼。
张楧亦连忙起身行礼:“堂兄。”
“自家兄弟,不必多礼。”张俊摆手笑道,目光落在两个堂侄身上,“云哥儿又长高了,霖哥儿这眉眼,越来越像弟妹了。”
何氏微微欠身:“堂兄过誉,今日叨扰了。”
“哪里的话,腊月赏雪,正是团聚的好时候。”张俊示意众人落座,仆役随即奉上热茶,“这是北苑新贡的龙凤团茶,官家前日赏的,你们尝尝。”
茶香氤氲中,张楧轻抿一口,赞道:“果然清香醇厚,非寻常茶品可比。”
“你若喜欢,走时带些回去。”张俊随意地说,仿佛赠送的是普通土产而非御赐珍品。
“谢堂兄赏!”张楧连忙躬身道谢。
张俊又看向自己的胞弟张保,“听说官家有意重修太庙礼器,此事可是你在负责?”
张保点头:“正是。眼下已绘制新器形制三十六种,待开春后便可交将作监制作。”
看里面的老头子们在谈论朝中事务,陆离悄悄拉着楼镒溜出了梅轩。
一进王府就被引入梅轩,清河郡王府的景致,陆离还没有好好欣赏呢。就算天气寒冷,也挡不住她旺盛的好奇心。
两人一人拿一把油纸伞,听着雪花簌簌落下,心情好极了。
“郡王府还有一片占地十亩的梅园,里面养了数百株红梅、白梅,今日有雪点缀,定然极美。姐姐要去看看吗?”
“好啊、好啊。”
楼镒显然不是第一次来清河郡王府,熟门熟路地带着陆离来到梅园,一大片梅花景致扑面而来,美不胜收。
陆离左右看看,没看到旁人,便从空间里取出一个针孔摄像头(当然拿到南宋就不针孔了):“你帮我拿着这个,对着我和梅园。”
“好。”楼镒好奇地看着手掌大的黑盒子,“这是什么?”
“摄像头。”
“噢。”楼镒点点头,他知道摄像头,在现代见过。ipad上也有,能留影,十分神奇。
陆离放下油纸伞,在梅园中接雪花、闻梅花,造花瓣雨,玩得不亦乐乎。
可惜了,这么大一座园林式建筑毁于战火,未能流传到后世的杭州。
“咦,你看那亭子!”陆离指着园中八角亭,亭内似有人影晃动。
楼镒凝目望去,认出几人身影,低声道:“这是郡王的几位女儿女婿。”
正说着,一名青衣小婢匆匆走来,向二人行礼:“两位官人娘子,原来你们在这里,宴席将开,还请随我去临水阁。”
“好。”楼镒收起摄像头交给陆离,后者不动声色地收入空间。
临水阁内,银炭盆散发出融融暖意,却无一丝烟气,这是最顶级的炭。
二十四张紫檀食案,已按宾主次序排开。
全是值钱的宝贝啊!陆离摸着木头,暗暗流口水。她是分不清具体木头,只凭感觉就觉得贵!
正中主位自然是张俊,左侧为首的是当朝参知政事万俟卨,其下依次坐着几位张俊麾下的将领,张楧夫妇也在其中。
右侧还有几位文官清流相陪。
陆离和楼镒以及张家两小子,就坐在张楧等人的后面,就像课堂上坐角落里的学生一样。
张俊举杯起身,黑貂大氅在烛光下泛着幽幽光泽:“今日恰逢下雪,蒙各位同僚不弃,共聚寒舍。这一杯,先敬天地赐此瑞雪,佑我大宋来年五谷丰登。”
众人齐声应和,饮尽杯中酒。
有心人都注意到,张俊祝酒时只提“大宋”,却未言及“北伐”“恢复”等语,这在几年前的武将宴席上是不可想象的。
自绍兴十一年岳飞遇害、宋金和议已成,朝中风向确实变了。
一道道珍馐如流水般呈上——雪霞羹、蟹酿橙、酒蒸羊、莲房鱼包……每上一道菜,便有侍女轻声报出菜名与制法。
万俟卨抚须笑道:“王爷府上的庖厨,怕是连宫中尚食局也要自叹弗如。”
张俊大笑:“不过是些粗陋野味,诸位不嫌弃就好。”他拍了拍手,“来,上那道‘冻雪晶脍’。”
八名侍女各捧白玉碗而入,碗中盛着剔透如冰的鱼脍,其上点缀着细碎的翡翠芹芽,宛如雪中春色。
这道菜需取钱塘江最新鲜的鲈鱼,在冰窖中切片摆盘,全程不能见一丝热气,是极考验功夫的时令佳肴。
陆离却不敢下筷,江鱼生吃啊,她怕有寄生虫。
她可以面不改色地吃醉虾和红膏呛蟹,也可以对三文鱼、金枪鱼刺身大快朵颐,但就是无法对河鱼下嘴。
第一百一十四章 这是秘密
宴至半酣,暖阁外忽然传来丝竹之声。
十二名身着素罗衣裙的舞女踏雪而入,在厅中铺就的波斯地毯上翩翩起舞。
她们的衣袖十分宽大,旋转时如雪花纷飞,乐师以笙箫相和,奏的是一曲《梅花三弄》。
陆离看得入神,不觉轻声对楼镒说:“果然不愧是王府,比春晚还好看……”
楼镒琢磨着“春晚”二字,心想这大概是未来世界的宴席吧。
舞毕,张俊忽然道:“今日雪景难得,只是赏雪吟诗,未免辜负。我有一件新得的玩意儿,请诸位一同观赏。”
他示意管家,不多时,两名壮仆抬着一座半人高的镜子进阁。
此镜以铜为骨、以木为架,装饰简单,但却照得阁内之物纤毫毕现,宛如把人框进了镜中。
满座惊叹。
万俟卨离席细观,连连称奇:“如此宝镜,是玻璃制成的吗?竟比湖州‘石家念二叔’铜镜更甚三分,真乃奇宝!”
张俊嘴角微挑,淡淡道:“不过是个玩物。”
话虽这么说,但在场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张俊有些得意。
陆离看看张俊,再看看那面成了宴会c位的只花了她二十多块钱的桌面镜,摸了摸下巴,也很得意。
宴席持续到申时三刻,雪渐渐停了。宾客们酒足饭饱,纷纷告辞。
张俊亲自将万俟卨送至府门,转身回来时,见张楧和张保一家已在梅轩等候。
“今日可还尽兴?”张俊问道,此时他已卸去郡王的威仪,只是寻常兄长模样。
“承蒙兄长款待,孩子们都很欢喜。”张保回答,犹豫片刻,还是低声道,“只是那玻璃镜……未免太过奢靡,恐招人非议。”
张俊笑了,笑容中有几分讥诮,也有几分无奈:“你以为我不知?只是如今朝中,越是奢华,越是安全。”
他望向窗外渐暗的天色:“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鹏举那年,我也以为从此可以整军再战……谁知最后是这般结局。”
这话说得极轻,几乎消散在空气中。
张保心中一凛,不敢接话。
张楧忙扯开话题:“我家外甥权哥儿明年就要参加春闱,还望兄长指点一二。”
话题转到子侄教育上,气氛才缓和下来。
说是指点,但平民出身、凭借战功与政治嗅觉崛起的武将张俊哪懂文人的事,又不是岳飞和辛弃疾。
他转头看向楼镒,随便问了几句他的课业,便满意地点头:“年纪轻轻就中了举子,不错不错,是个读书种子。云哥儿和霖哥儿,要向你们表兄学习。”
“是,谨遵伯伯教诲。”一大一小俩孩子在何氏的提醒下,连忙作揖回答。
“不用拘礼,去暖阁找哥哥们玩去吧。”张俊笑着说了一句。
闻弦歌而知雅意,何氏和堂嫂立刻带着孩子们退下了。待屋里只剩张俊、张保、张楧三兄弟以及陆离、何甜甜和楼镒时,张俊这才将目光落在陆离身上:“你们是墨家子?”
陆离上前一步,作揖回道:“正是,小女子陆离,见过清河郡王。”
“墨家子弟何甜甜,见过清河郡王。”何甜甜感受到张俊打量的目光,也是落落大方地上前一步行礼。
张俊如鹰般的目光上下扫描陆离和站在她身后的何甜甜,好奇道:“墨家现在连女弟子也收?”
“墨家从来有教无类。”陆离迎着张俊的目光,不卑不亢地回。
“好个有教无类。”
张俊换了个姿势,倚在榻上,手边青瓷盏中茶汤尚温,他却懒得碰。
“本王征战多年,自问见过不少稀罕物事。大食来的琉璃盏、倭国的螺钿盒,都算得精巧。可这玻璃镜,倒是真稀奇,活像里头藏了个画中人。”
陆离垂眸笑了笑,何甜甜则有些紧张。后者也是昨天才知道,陆娘子把那神奇的玻璃镜说成是墨家秘技之事。
“这玻璃镜究竟是怎么做的呢?莫非真有什么仙家手段?”张俊老神在在地问。
“王爷谬赞。”陆离声音不高,却稳稳当当落在氤氲的香气里,“此物确非凡品,却也不是什么仙家手段。玻璃自大汉起就有工匠烧制,我们墨家只不过在玻璃的基础上加了百十道工序。此物最难的,还是玻璃后面镀的那一层铝,是从西域引进的材料中用秘法提取,极为难得,因此成本颇高。”
张俊闻言目光微动,似笑非笑:“莫怪本王孤陋,这墨家跟儒家不同,听闻先秦时便断了传承的。”
梅轩里静了一瞬,陆离淡淡道:“郡王明鉴。墨家断的是显学,不是匠作。有些门人避世而居,一代传一代,只为守住那几样安身立命的手艺,不与外人道。”
说到这里,陆离抬眼,正正对上张俊的目光:“秘法不外传。传了,就不是墨家了。”
语气谦和,却一字一字咬得瓷实,没有半分转圜余地。
张俊捻须不语,张楧和张保想要开口,被张俊挥手打断。
炭火烧得正旺,兽金炉中添了沉水香,融融暖意裹着幽微的甜,将窗棂外檐角的积雪都衬得虚渺起来。
梅轩外隐约传来前厅的丝竹声,隔了几重帷幔,听不真切,像隔水听笙。
张俊征战数十年,从行伍小卒做到郡王,早不是当年那个会被“祖训”二字堵住话头的人。
可眼前这个小娘子,说话时眉眼平静,不见惶恐,也不见卖弄,倒叫他不好再逼。
况且,人家已经很识相地又送上一面镜子了——今日陆离上的礼,是一面十元钱的欧式复古掌心镜,拿到南宋不大不小,正好可当桌面镜。
“也罢。”张俊忽然一笑,抬手示意侍者添炭,金丝炭落进炉中,炸开细碎的星火,“祖训不可违,本王不强求。只是这镜子——”
“镜子是卖的。”陆离接口,唇边浮起一点笑意,“墨家子弟也得吃饭。郡王若是看中了,尽管遣人来。我这次下山,还带了随身小镜和几面大镜,照人照物,分毫不爽。”
说着,自袖中取出一枚薄薄的纸张,双手呈上。
“这是小女子拟的货单。价目、尺寸、交货期限,一一注明。郡王若有别的主顾要引荐,弟子另有一分谢仪。”
张俊接过纸,低头扫了一眼,并未立刻作答。炭火映在他侧脸上,明明灭灭。
第一百一十五章 桃花一朵
威尼斯工匠在十五世纪发明玻璃镜后,威尼斯共和国立刻将此技术列为国家机密,维持高价垄断近两个世纪。
在那两个世纪里,一面优质玻璃镜售价堪比名画,成为欧洲贵族与富商彰显财富的符号,甚至被用作外交礼物。
陆离怎么可能轻易卖了。秘法不卖,有时候比卖了,更值钱。
张俊是历史上出名的懂聚敛财富的人,用他的圈子做广告并给他点分成,倒是可以。
良久,张俊将陆离给的报价木牌搁下,语调里添了几分意味不明的喟叹:“你这小娘子倒是巾帼不让须眉。这般做生意,倒叫本王想起年轻时候。那时在西北军中,见那些回鹘商人,牵着骆驼穿大漠,水囊干瘪、嘴唇开裂,也不肯贱卖一块玉。问他为何,他说,价贱了,往后就没人知道这玉的好。”
他顿了顿,看向陆离。
陆离没有回避他的视线。
“是。”她答得轻,却稳,“也不是。”
“价贱了,玉依旧是玉。但秘法若贱卖了,后世的匠人便再没机会做出更好的玉来。”
梅轩里又静了片刻。
外头似乎起了风,檐角铁马叮当轻响。
张俊忽然笑出声来,不是先前那种矜持的笑,倒像是真被逗乐了。
“好罢,好罢。”他将纸张拢入袖中,“本王不同你争这个理。只是有一桩,往后京城里若有人问起这镜子是何处来的,你须得说,是清河郡王府先用上的。”
陆离躬身一礼:“这是自然。”
离开王府时,天色已完全暗下。何氏带着她的两个儿子坐在自家马车里,陆离带着何甜甜,坐的是一辆今日临时租赁的马车。
其余人骑马的骑马,走路的走路。
雪天路滑,大家走得都不快。
陆离掀开车帘一角,望着窗外掠过的一盏盏灯笼,暗暗道:“这张俊能有今日,果然不只是靠武力和战功,知进退、识时务的墙头草功夫,才是他屹立不倒的原因吧。”
所以张俊只是一个碌碌凡人,而岳飞才是英雄。
与陆离的马车并行的是楼镒的马,他的身后一左一右跟着的是秦戈和云逸。
夜色中,楼镒的目光冰冷如水。
他心中默默地想,在这临安城里,有些事看得做不得,有些事做得说不得。
张楧一行人的车马渐行渐远,人群身后清河郡王府的灯笼,在雪夜中仍然明亮如昼。
王府内,张俊独自坐在暖阁里,手中把玩着一面小巧的玻璃镜,不时看看镜子里须发皆有些斑驳的自己。
雪又悄悄下了起来,落在窗前,落在这座他用一生经营得来的府邸的每一个角落。
却在这时,暖阁帘子被掀起,是张子仁进来了。
他站在门边,没坐。
今年二十的张子仁,是张俊最小的儿子。
前头四个哥哥,两个随父亲征战,两个在朝中领差事。唯有他,因是幼子,自幼养得娇些,十八岁荫补秘阁修撰,整日与书卷、字画打交道。
张俊去年起,就在考虑为他寻一门合适的亲事,最好是文官清流,也好在以后给他帮衬。
“父亲,儿有一事,想问父亲意见。”张子仁开门见山地说了。
“何事?说来听听。”张俊也是直接问。
没有外人在场,武将父子之间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
“儿想求取墨家女。”
张俊没接话,只将手里的镜子倒扣着放至一旁。
“墨家女。”
三个字落进暖阁里,炭火噼啪响了一声。
张俊的手指顿在镜子上:“那个叫陆离的小娘子吗?”
能造出如此精妙绝伦镜子的墨家子弟,前几个月凭神药救了堂弟发妻的姐姐一家,最近来到临安,暂居堂弟张楧家中。
其身世来历,他刚派人去查,却还没有查清楚。单凭今日的初印象,倒是不错的。
“今日这么多人,你何以独独记得她?我看她年纪,却是不小了。”
“我今日在梅园见过她,当时她……她在园子里赏雪,令人见之难忘。”
他抬起眼,烛火映在他年轻的脸上:“儿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笑得那么坦然、那么明媚,全无一丝闺阁女子的娇气。”
张俊沉默着。
他想起自己年轻时,在西北边关,见过一个党项女人的眼睛。
那女人是俘虏,被绑在营中,满帐将领都在商议如何处置,她听不懂汉话,却直直看着每一个人,不低头,不求饶。
后来他放了那女人,部下不解,他说不出所以然。
如今看着五郎的眼睛,他忽然想起那双眼。
“她来历不明。”张俊终于开口,声音沉下去,“墨家弟子,行踪诡秘,又身怀异宝,你可知多少人盯着她?”
“儿知道。”
“你大哥娶的是赵相公家的女儿,二哥娶的是吴郡王家的嫡女,三哥、四哥,哪一个不是与勋贵联姻?”张俊看着儿子,“你是幼子,不必你冲锋陷阵,也不必你撑起门楣,唯独亲事这一桩,还得娶一门好亲,往后在朝中,路也好走些。”
张子仁抬起头,声音稳得不像二十岁的毛头小子:“父亲。大哥他们的亲事,是为张家结盟。儿不过微末之流,却是不用,只想为自己结一个小家。”
暖阁里静下去。
雪似乎大了些,窗棂上积起薄薄一层白。
张俊没有立刻应声,他看向案头的镜子,又看向儿子垂在身侧、攥着袍角的手。
那手攥得太紧,指节泛白。
原来他也紧张,只是不肯露怯。
“墨家女……”张俊慢慢开口,“你可知她手上的东西,价值几何?”
张子仁怔了一瞬:“父亲是说——”
“我说什么了?”张俊打断他,语气淡下去,“我什么都没说。”
他站起身,绕过书案,走向暖阁深处那架多宝阁。
阁上陈设简单,几件旧瓷,一卷未裱的舆图,还有一只匣子。他背对着儿子站了片刻,没有去碰那只匣子。
“查一查。”他的声音低下去,“查清楚了,再来说话。”
张子仁站在原地,喉间动了动。
片刻后,回道:“是。”
他退出暖阁,脚步极轻。
门帘落下时带进一阵寒气。
张俊仍背着身,看着多宝阁上那只匣子。匣子里是他年轻时从西北带回的一把匕首,党项匠人所制,刀鞘磨损,刃口如新。
那党项女人的眼睛,他记了三十年。
炭火又爆了一声。
张俊将凉透的茶泼进盆里,热气腾起,须臾散尽。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平静的夜
回到张氏小宅,众人稍微寒暄了两句,便各回各房。
陆离从云逸那儿接回小老虎绵绵,抱在怀里。寒冷的雪夜,阳气十足的绵绵堪比一只暖炉。
云逸与陈十一分别向陆离汇报白日工作情况。前者主要是照顾小老虎绵绵以及小鹰飞飞,无甚大事;后者今天去了山神庙做监工,也是一切顺利。
待两人走后,何甜甜仔细关好了门窗,然后才小声开口道:“陆娘子,今日赏雪宴上镜子可是大放异彩了。想来明日就会在临安城勋贵圈里传开,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清净。我们如今借居在楼小官人的姨母家,我瞧他们……好像对镜子也有些想法呢。”
“不必担心,想要卖宝贝,这点风险总要担的。财帛动人心,他们有想法很正常。无论我选择从哪方面入手,只要拿出镜子来,关注和风险就是难免的。既然如此,选择在这里,好歹还有楼氏背书。”
毕竟现在陆离跟楼氏一部分的利益可是绑在一起的,他们还要等着陆离的供货呢。
何甜甜听陆离早有成算,便不再多说什么,出门去给她打热水去了。
陆离走到窗前,推开一点窗户,望着外面飘飘荡荡的白雪,一边摸着小老虎的脑袋,一边轻声道:“姐姐我呀,要发财喽!”
她给张俊留的价目,十元小镜子按一两金铤计价;二十几元买的中等镜子,按十两金铤计;至于最大的穿衣镜,那只能以物易物,非官窑珍品不换。
除了镜子,陆离还准备了好几样压箱底的好货,比如现代买买都要好几百的琉璃香薰炉、造型独特的机械八音盒。
就在陆离盘算着发财大计之时,楼镒的亲随秦戈刚得了他的吩咐,连夜动身前往明州。
此去不为别的,最主要是为了弥补陆离身世的漏洞。
之前楼氏为陆离准备的身份,只是应付官府抽查的。但现在楼镒要做的却是要瞒过临安的顶级勋贵,那就不能马马虎虎操作了。
自打在赏雪宴上看到张俊拿出镜子的那刻起,他就知道陆离的身份不安全了,必须再上几道保险。
他可以百分百肯定,张俊绝对会派人去明州把陆离查个底朝天。
他已跟着陆离去过现代,对方也没有向他隐瞒来历的意思,因此他深觉自己必须对得起这份信任。
若是让权贵和官家知晓了陆离来自无限神奇的未来,那可就后患无穷了。
以他的观察,陆离穿越时空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大概率就是木阁和山神庙。权贵对于陆离绝不是毫无威胁,他必须把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关于那处可以让陆离来去自由的山神庙,也必须好好控制在手里,得需要不少人手。
这次让秦戈回明州,除了办理陆离的身份外,同时也是去调些心腹过来,到时候就在临安城另外租一处小院安置人马。
至于办这些事所需要的钱财,单凭他的月例那肯定是不够。就算加上他考中举子后家里族里给的奖励,怕也捉襟见肘。
但楼镒在现代的那些天里,也不是整天都只顾着研究历史和考试的,他还顺便记了些网上随处可查的“秘方”——比如蒸馏酒的办法。
单此一样,就可以运作出巨额财富,更别提他记的还不止这一个。
这些事情,在他心中甚至比参加春闱更重要!
当然了,春闱他也不会放弃。毕竟无论什么时候,想顺利地办事都离不开权势。
上天让他遇到陆离,误打误撞地跟着穿越一场,必定是天降大任于斯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临近年底,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山中尤甚。
自打得了山神庙赐下的仙粮神药之后,附近的村民就变得虔诚起来,无论寒风如何凛冽刺骨,十天里总要抽出一天进庙上香祈福。
某一天,一位村民低头上香时,在山神庙的神案下,见到了一面发光物体——绝不是铜镜。
他在冬日给地主家做短工时,见过上等的铜镜,没有这么亮,也没有那么清晰。
那物体的表面亮得像结了冰的水面,凑近了,还被里面蓬头垢面的人影吓了一跳。
若不是有庙祝在旁壮胆,他险些夺门而逃。正因为壮起胆子多看了一眼,他才认出来里面的人影竟是自己。
他想问庙祝这是什么,老道士神神叨叨说了一通“道法”,他根本听不懂。但有一句他听明白了,这是一面镜子!
之后他下山逢人便讲,山神庙里出了面镜子,照人照得像魂魄脱了壳。
第二日村里的寡妇去看了,她跪在镜前哭了半个时辰,说镜子里她男人还穿着三年前那件破袄,站在她身后,不言不语。
第三日猎户去看了,他说不对,那不是照人,那是照业障。他在镜里瞧见前年冬天套住的那头母鹿,鹿肚子是鼓的。
再之后,说法就乱了。
有说那是西边大食国来的宝物,玻璃做的,海运到明州港,不知怎的流落山神庙中。
有说那不是玻璃,是冰魄,是山神娘娘收的千年寒冰化成,专镇山中邪祟。
也有老人压低了声音,讲起早年间四明山闹过大虫,这怕是哪任老道长留下的照妖镜,如今自个儿显灵了。
最骇人的那个说法,是从给人抓魂画符的神婆嘴里出来的。她去庙里张了一眼,连退三步,脸色刷白,说那镜子里困着东西,不是人,是魂,孤魂野鬼锁进去,就出不来了。
这话传开,连着好几天没人敢进山神庙。
陆离大概也想不到,她留在山神庙里本来想借着山神娘娘的影响力打广告的镜子,倒把信徒吓退了。
若不是山神庙真的显过灵,给大家发过仙粮仙药,救了和平村好几个赤痢重症患者,可能从此又要衰落下去。
受过山神娘娘大恩的郑二娘是在流言四起后,第一个不顾风雪上山进庙的,她是山神娘娘最忠诚的信徒!
有她开路,和平村的村民也反应过来了。纷纷到庙里为自己的胆怯请罪,庙里香火才又渐渐恢复。
老道士也是抹一把汗,后来索性把玻璃镜藏进了他跟小道士休息的房里。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一辈子没吃过这么饱的饭
雪已经下了三天。
山门外的石阶被埋去半截,脚印踩上去,先是一陷,再一滑,留不住形。风从谷底卷上来,把殿脊上的积雪扬成白雾。
几个泥水匠蹲在廊下和泥,灰土是从山下背来的,和着细沙、糯米浆,掺进剪短的麻丝。
一个中年汉子挽着袖口,赤手在拌料桶里翻搅,虎口裂着血口子,被石灰渍得发白。
他不吭声,只是翻,像揉一团发不动的死面。旁边年轻些的往桶里添水,水是从庙后泉眼挑的,一路结着薄冰碴子,倒进去时腾起白汽。
山神庙很小、很破,要修补,就得先把残砖卸净。
两个匠人站在脚架上,一个递,一个接。递的是整砖,接的是碎砖,碎砖顺着手边溜下去,砸在雪里,闷闷地响。
架子上的人不戴手套,手指冻成红萝卜,弯一下都脆。可他们接得稳,没有一块失手砸到人。
殿里神像倒是十分与众不同,并非常见的山神爷的神像,而是一座戴着面纱的山神娘娘像,色彩和造型都有别于其他。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山神娘娘的像,与旁边的小鬼和判官绝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领工的老匠人蹲在柱础边,用指甲剔旧灰缝。
他七十多了,眼睫上都结着霜花,可手还稳。他要把旧墙的尺寸、砖缝的深浅都摸一遍,这是祖宗的手艺,不兴画图,就兴摸。摸够了,起身,往西墙根走了几步,踩实一处雪,说:“檐柱这儿起。”
“好咧!”众人一声应和!
虽然是寒冬腊月,但这个活大家都干得高兴!
年前工钱比市价高不说,伙食也令人震撼。米饭敞开了供应不算,每餐还必有羊肉汤,有时候还会加一道水煮大蹄髈!
泥水匠们每到饭点就激动,平时看见肉沫都香,更别提这整锅的肉了,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多的肉!
他们会按人头分好每一块肉,然后都舍不得当场吃了,会放在饭盒里,晚上带回家与家里人分享。
雪还在下,新搭的简易厨房里饭菜的香味已经飘了出来,大家顿时更起劲了,一点都感觉不到冷和累。
陈十一也脱了斗篷,撸着袖子一起忙。虽然他是监工,但也并非光看不干活。他喜欢和大家一起忙,看着山神庙一点一点变大、变新,显得生活充满希望。
除夕夜,楼镒、陆离两人,都没有留在张宅吃年夜饭。
对于离家漂泊的人而言,去哪吃饭、守岁都一样。既然如此,那就出来嗨啊!
在除夕前成功做成了几笔买卖的陆离,现在是大富翁。
今夜,她很豪爽地用一面小镜子,包下了一艘西湖的双层花船,呼朋唤友过除夕。
船在湖心,岸已远。
孤山以北,御街两侧,皇城九重门内,到处都是爆竹声,热闹非凡。
而西湖这头,却只剩水声舔舐船底。
陆离和楼镒立于船头,看着花船的仆从将最后一盏灯笼系上船篷。六角琉璃穗子在风里转,光晕落在水面,惊散一尾越冬的银鲦。
舱内炭盆新添了炭火,苍术与松枝的气味缠着酒香,从二楼船舱的竹帘缝隙间漏出。
“这哪里是守岁,分明是逃岁。”帘内传来笑声,带着庐陵口音,年轻,清亮。
说话的正是周必大,此刻蹲在炭盆边,煞有介事地用竹筷翻弄几块麻籸饼。
他眉宇间那点书生意气尚未被日后的官场磨去,此时还是生嫩举子一枚。
陆离回现代后查过周必大,已经知道了这位未来是拜相的牛人。
“子充此言差矣。”陆游搁下手中的酒杓,倚着船窗向外望,“若真逃得掉,满城人为何还要‘卖痴呆’?”
只比周必大年长一岁的陆游,常常是一副愤世嫉俗的忧郁口吻。
窗半开,湖风吹进,他腰间那枚从父所赠的旧玉佩轻碰窗棂,叮的一声。
“那你是想去巷口买些痴呆回来,还是想卖些聪明出去?”
这声音不高,甚至带着几分病后初愈的沙哑,却如一粒冷豆投入沸汤,舱内顿时静了。
年过花甲的李清照,倚在靠窗的隐几边,膝上搭一袭藕色披帛。她的鬓间已无簪珥,只松松挽个髻,手里握着一只建窑黑盏,盏中茶汤有些凉了,她也不饮,只就着灯色看那浮起的乳沫。
陆游起身欲揖,她摆摆手:“今夜不论年庚,只论湖山。”
“好,说得好!”年近五十、相貌魁梧的刘章,大声应和。
这船舱里,如今就数他和李清照年龄最大。但易安居士并不科举,而他却还在屡败屡战。
楼镒在现代查过明年的春闱,因此今夜是特意邀请的刘章。原因无他,只因这位四十八岁的老举子大器晚成,将是未来乙丑科的状元。
刘章字文孺,龙游人,出身贫寒。现居北山寺院里,日常交际并不多。但因楼镒这段时间有意结交,倒也热络起来。
对于楼镒而言,明知历史而不进行政治投资,那就枉费他穿越一场了。
大器晚成的刘章,未来是帝师。
当然了,楼镒之所以结交他,并不单单因为他是他们这一科的状元,还因为敬佩其为人。
历史记载,刘章发达而不忘本。即便考了三十年才考上状元,但却宁愿外放都不附秦桧,一辈子两袖清风。
这样的人,可不就是他楼镒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拉拢的对象嘛!
“好,今夜咱们都是同龄人!”
楼镒笑着说了一句,示意仆从将食盒布开。
蟹酿橙、鳖蒸羊,羊脂与甲鱼裙边煨在一处,正是临安人最得意的“南北双拼”。
周必大见那道假煎肉上桌,忍不住笑:“这葫芦与面筋,倒比真肉还像三分。”
他拈一片入口,又忙斟一盏酒压味。
“哇——嘶!这酒?!”习惯了大宋低度数酒的周必大险些被这浓郁的酒味呛到,一口闷下去,从喉咙到胸口,都是热乎乎的。
“这酒怎么了?反应怎么这么大?”陆游、刘章和李清照也是纷纷举杯,但因为有了周必大的前车之鉴,三人只是浅酌。
陆离轻嗅了一下,然后抿了一小口,瞬间感觉被辣到:“这酒度数不低啊!”
楼镒慢慢挑起唇角:“这酒乃小弟以秘法亲酿,如何?”
“劲道!”
“厉害!”
“牛!”
四个大拇指朝楼镒伸来,就连李清照也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第一百一十八章 墨宝啊墨宝
酒过三巡,帘外忽然传来零星爆响,隔着水,闷闷的,是城中开始放爆竹了。
周必大侧耳听了片刻,忽然叹道:“去岁今日,我在庐陵守岁,邻里小儿绕街叫卖痴呆,五文钱一份,竟也有人买。”
“那是吴中旧俗。”李清照动了动,将冷茶倾入唾盂,声音淡淡的,“我在青州时,明诚曾教孩子们唱‘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那词是我写的,他记性倒比我好。”
她顿了顿,黯然道:“后来那些稿子,过江时都沉了。”
没人接话,炭火噼啪一声,爆起一粒火星。
陆离忽道:“易安居士,今夜湖上有月,有酒,何妨……”
她顿住,又觉得“赋词一首”四字太轻飘、太不合时宜。
李清照看她一眼,这个年轻娘子的脸上有一种过于郑重的诚恳,笑道:“你倒是很像我一位故人之女。”
“姓孙的吗?”陆离问。
李清照真诧异了:“你认识孙家?”
“不认识,只因为易安先生而对他们略有耳闻罢了。”
陆离之所以跟个算命先生一样猜中李清照口中的“故人之女”,是因为那个女人正好就是陆游第二任老婆孙氏。
这件事也是陆游记载了才流传下来的。
说是李清照见孙氏聪颖,起了爱才之心,想把毕生所学都对其倾囊相授,但却遭到了婉拒,理由是“才藻非女子事也”。
陆离前几天查资料查到这一段时,隔着历史的长河,都能感觉到李清照超越时代的才识与孤独,也算是真正的“众人皆醉我独醒”了。
听到陆离这么说,李清照唇角微微牵动,淡淡笑了一下,抬手将窗推开半尺。
冷风灌入,灯穗摇曳。
湖面不知何时飘来几盏河灯,大约是城里的人放的,烛火将熄未熄,载沉载浮,往南屏山方向漂去。
“试年庚罢。”楼镒忽道。
边上候着的仆从会意,立即捧上一只剔红漆盒,里头是新制的消夜果:十般糖、澄沙团、蜜姜豉、炒槌栗,还有一副牙牌。
周必大眼睛一亮,陆游却皱眉:“除夕聚博,乡俗谓之试年庚,以输赢卜来年休咎,未免……”
“未免什么?”李清照竟先伸出手,拈起一枚牙牌。
陆游不语了,周必大和刘章都起了兴致,他不能一个人扫兴。
牙牌布开。
周必大掷出“六赤”,陆离不会玩这个,楼镒在她耳边低声教她。
笑声响起,陆游输了,却不懊恼,只凝神看那牌路。
在楼镒的帮助下,陆离连赢了三局,面上现出喜色。玩游戏嘛,不计较输赢的,但是只有赢了才能让人开心啊!
“用这些果子没意思,输的人赋诗一首,写在纸上哈,给赢的人做个留念!”早在包船前就想好了要这群人笔墨的陆离,终于是找到机会毫无痕迹地提出要求了。
她准备的纸也无敌大,就为了让大家把字写大一点,方便她拿回现代!
当然了,就算拿到现代变得太小无法变现也不要紧。待会儿她就拍成照片,让后世的人见识一下陆游、李清照以及周必大等人真正的墨宝,也算是一种文化传承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她也不是时时刻刻钻在钱眼里的。
笑语声声中,夜深了。
西湖起了雾,岸边的万家灯火被水汽晕成一片暖红,恍如另一个世界。
除夕夜正常是要守岁的,但那得是在自己家里。如今这艘船上的人,没有一个是本地人,那就无所谓了。
年纪已过六十的李清照第一个离开牌桌,走进里面供休息的船舱睡觉。
第二个离开现场的,是同样上了年纪的四十八岁老男人刘章。
陆游和周必大已经喝大了,全无平日里的君子风度,勾肩搭背地推杯换盏,不时痛骂金贼,畅想北定中原之日。
得到了四位大佬墨宝的陆离,是全场除楼镒外最清醒的一个了!此时她正对着满桌子的墨宝流口水,就连后期陆游喝大了写废的纸,她都没舍得处理掉。
清醒时有清醒时的风骨,醉了有醉了的洒脱,在陆离眼里,这些字放现代都是可以上热搜的程度。
尤其是未来的状元郎刘章,瞧这一手字,拿到现代往网上一传,绝对上头条!
“姐姐,你若是困了,后面有准备好的厢房。”船虽然是陆离用一面小圆镜包的,但具体的接洽事宜,却是楼镒的人去跑的。因此船上的具体安排,也是楼镒最清楚。
他特意为陆离留出了风景最好的那一间湖景房,让何甜甜守在里面,谨防被别人占了。
但陆离现在很兴奋,一点都没有睡意。
其实现在也就是晚上十一二点的样子,对在现代习惯了晚睡的陆离来说,根本不算个事。
以前高三的时候,她哪一天睡觉早于十二点过啊!
当下陆离一边整理这些文墨,一边摇头道:“我不困,你不用管我。你想睡就回房睡吧。”
“某也不困。”楼镒当然不可能自己先去睡,难得有机会跟陆离一起守岁,他开心还来不及呢!
若是可以的话,他想和陆离一起迎接新年的第一道阳光。
陆离整理完文墨,扭头瞥一眼边上喝得兴起,从勾肩搭背到抱头痛哭的陆游和周必大两人,微微蹙眉:“这两人是彻底喝大了,你这个酒到底几度啊?”
楼镒回道:“至少是寻常酒的五倍浓度。楼某做过燃烧试验,蒸馏后的酒燃烧时间比寻常酒长五倍左右。”
“哦,难怪他们俩不胜酒力。”陆离摸了摸下巴,“你一个世家子怎么会懂这个啊?不是从现代学的吧?”
楼镒望着陆离,压低声音道:“正是,在网络上无意间发现的办法,想着回来试一试,竟一试便成了。”
陆离看着楼镒,总觉得他好像还有未竟之言,不过也没寻根究底,只是感叹:“你还挺厉害。”
这是陆离的真心话。在现代的时候,她就给了楼镒一个联网的ipad,她以为他光消化宋代历史都会耗费很久心神,没想到他竟然快速缓过神,还在短短几天内记住几个发财小妙招!
这记性和适应能力也太强了。
楼镒耳朵微微一红,垂眸道:“姐姐过誉。”
第一百一十九章 新年看日出
船舱里,烛火将尽,残泪堆满灯盏。
陆离是被一阵轻微的摇晃弄醒的,睁开眼,先入眼的是楼镒那张充满青春气息的玉面。
她揉了揉眉心,问:“现在几点?”
“卯时了。”楼镒端来一个搭着布巾的水盆,以及一面陆离的玻璃镜,“姐姐梳洗一下,我带你去个地方。”
陆离转过身,放好小镜子,拿起布巾沾了热水,对镜简单梳洗了一下,又漱了口,然后才转回身道谢。
通过窗外透进来的青灰天色来看,此时天色还早。
船舱里炭盆的火还未完全熄灭,但已只剩些暗红的余烬,偶尔噼啪一声。
陆离身上盖着一件男式鹤氅,一看就是楼镒的,沉沉的全是墨香和船上的水汽。
她脱下给了楼镒:“还你。”
楼镒蹲在陆离身侧,见她看他,一边接过鹤氅,一边竖起食指向唇边比了比。
陆离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另外一边,陆游和周必大一人抱着一只酒瓮,东倒西歪地躺在船舱地板上睡得人事不知。
周必大的脚还翘在几案上,不成体统。陆游则更夸张,整个人趴在矮几上,脸埋在臂弯里,发髻散了大半,几缕碎发垂下来,随着船身的轻晃微微摆动。
几上的杯盏早被扫到一旁,一只银杯滚落脚边,里头剩的半杯酒,映着窗纸透进来的微光,晃晃悠悠的。
楼镒压低声音,气息拂在陆离耳畔:“姐姐,要日出了,去看吗?”
陆离怔了一瞬,才明白他说什么:“走。”
昨夜除夕守岁,玩得太嗨,喝得也有点多,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真应了李清照的那句“浓睡不消残酒”。
两个人轻手轻脚踩着舱板往外挪。没走几步,陆离脚下不知踩到什么,软软的,低头一看,是陆游掉的一只靴子。
她忍住笑,绕了过去。身后那两位仍兀自睡得昏天黑地,周必大还翻了个身,咂咂嘴,不知嘟囔了句什么。
掀开厚厚的幕帘,清晨的冷气扑面而来,激得人一哆嗦。
甲板上铺着一层薄薄的霜,踩上去有极细微的咯吱声。
船身静静泊在西湖湖心,四望无人,只有远远的孤山和雷峰塔的黑影,像墨痕似的淡淡地横在天边。
远方水天相接处,透出隐隐的灰白。
片刻后,那灰白慢慢变亮,染上一点极淡的鹅黄,像是谁用清水调的藤黄,在宣纸上轻轻点了一笔,洇开一圈若有若无的晕。
陆离和楼镒就那么并肩站在甲板上,谁也没说话。
风从水面贴过来,带着枯荷和残雪的味道。楼镒的肩头落着薄薄的霜,发丝也被风吹得微微扬起。
船舱里隐约传来周必大的鼾声,断断续续,倒像给这寂静打着拍子。
须臾,天边那一抹鹅黄渐渐漫开,泛起淡淡的绯红。
湖水仿佛也醒了,近处的水面开始映出天光,粼粼的,碎碎的,像撒了一把碎银。湖面有早起的鸟儿掠过,叫了一声,又没了声息。
太阳终于在此时一跃而起,天光大亮。
楼镒转过身,脸庞映着金光色的天光,身上的丝袍熠熠生辉,作揖道:“万福!”
陆离似模似样地鞠躬回了一礼,双手合抱,举至胸前道:“万福!”
顿了顿,陆离又说了一句:“新年快乐!”
楼镒没有愣住,立刻有样学样回了一句:“新年快乐!”
礼毕,两人相视而笑。
陆离转过身,继续看向水天相接之处。
1145年,南宋绍兴十五年,同时也是乙丑牛年,她迎接了临安城的第一道阳光,第一次看到了西湖的日出,心情颇好。
她问楼镒:“你昨夜一整晚都没睡,就在守岁吗?”
“还是小憩了片刻的。”楼镒笑回。
“挺能熬夜的嘛!”陆离夸了一句,“过年了,距离你的春闱是不是没几天了?”
“还有月余。”
“时间过得很快的。”陆离歪头看着高了自己大半个头的楼镒,笑问,“我可以带你卡时间bug,你要不要跟我去现代偷偷地学,然后惊艳众人呢?说不定,还能改变历史,抢了刘章的状元之位。”
面对此诱人建议,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但楼镒并未犹豫,因为他有自己的打算:“多谢姐姐,只是楼某十数年寒窗苦读,又已知晓历史走向,条件已得天独厚,对本次礼部试尚有把握,想尽早一试。至于状元之位,得知我幸,失之我命,不必强求。”
“好吧,你心态还挺好。”陆离耸耸肩,并无所谓,反正她也就是随口一说。
楼镒喉结动了动,本欲张口说些什么,但又咽了下去。
他微微侧身,眺望北方,暗暗道,不急,再等一等。
“子权兄,陆娘子,这么冷的天,你们俩在甲板上作甚?”身后忽然传来周必大的声音,宿醉之后,他出来透透气,就看到了并肩而立的陆离和楼镒。
晨曦之中,两人沐浴在阳光下,气氛暧昧,宛如一对金童玉女。
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周必大立刻上前打破了这一份和谐。
楼镒转身,上下打量了周必大一眼,失笑道:“子充兄,船上有梳洗之处,你要不要先正一正衣冠?”
现在这模样,可着实失礼了。
周必大没想到楼镒这么开门见山,顿感汗颜,以袖遮面道:“是极,那周某去去便来。”
楼镒唤来仆从,领周必大下去。
陆离等到周必大的身影消失在船舱里后,才笑着说:“你故意取笑他干嘛?”
楼镒笑而不语。打搅他的美好时光,取笑的就是那没眼色的家伙。
除夕夜结束,新的一年来临,船上诸人一一醒来,一起共进早餐之后,船便靠了岸,早就订好的马车如约等在岸边,把众人一一送回各自住处。
新年伊始,张宅人来人往颇多,李清照觉得不便,已提出告辞。
她在清波门租了一间小院居住,只带了一个仆从。搬家的时候,还是陆离和楼镒一起帮忙的。
作为李清照乔迁新居的贺礼,陆离送了她一面缀满珍珠的欧式复古玻璃镜,在现代就脸盘子那么大,拿到南宋后直径约一米。
有了这面大玻璃镜和陆离之前送的那瓶大得夸张的香水,李清照如果能善加利用的话,晚年生活应当不会再如历史上那般清贫了。
其实本来陆离是想跟李清照合租的,毕竟当初陆离选择投奔楼镒,最大的原因就是李清照也在。
但李清照不知为何婉拒了陆离,她似乎更赞成陆离借居张宅。
楼镒本来对李清照的离开如临大敌,几次盛情挽留,但得知李清照劝陆离留下后,他又开始殷勤地帮助搬家了。
第一百二十章 奇怪的请帖
回到张宅不久,陆离就收到一张来自清河郡王府上的请帖,发帖人是跟陆离毫无交情的张俊儿媳萧氏,邀请她同游孤山的皇家道观。
“这萧氏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陆离反复看着请帖,都没搞明白对方的意思。可惜今天大年初一,楼镒有一场文会要参加,已经离开了,不然陆离还可以跟他打听打听。
现在只能退而求其次,去问问楼镒的姨母何氏了,毕竟这请帖也是何氏的人转交给她的。
“姨母张恭人,不知这郡王媳萧氏是个什么样的人?贸然收到一张请帖,小女子深感惶恐。对她一无所知,怕赴会时有所唐突,还请姨母张恭人指点一二。”
何氏今日代收这张请帖时也略有奇怪,此时陆离来问了,便略略介绍了一下萧氏背景:“萧氏乃清河郡王次子子厚之妻,是兰陵萧氏齐梁房后裔,其父现是礼部郎中萧紘,地位清贵。如今郡王府上第二代,便是以萧氏为首。”
“为何?不应该是长媳吗?”
“哎!子琦走得早……”
“哦。”陆离懂了,长媳守寡了,“奇怪了,陆某最多与其在赏雪宴时远远见过一面,话都没说一句,不知她为何邀我同游。”
何氏笑道:“大约是好奇墨家机关术,你们墨家向来神秘,难得你现在下山入世,有人想了解也不奇怪。你尽管赴会便是,我让王嬷嬷陪你去,你无需过于担忧。”
“如此,便谢过姨母张恭人了。”
从何氏院子领了王嬷嬷出来,陆离想了想,把自己的三个人全叫上了,连绵绵和飞飞都没有落下。
到门口时,张家马车早已备好。今日便由新鲜学会赶车的陈十一负责赶车,云逸肩膀上站着飞飞,骑马跟在边上,何甜甜和王嬷嬷则同坐车厢,随侍陆离左右。
因为车厢里多了一头五个多月的小老虎,王嬷嬷显得很僵硬,头皮都是发麻的。
要不是何氏下令,她才不要跟着这怪怪的墨家娘子出门。哪有正经贵女出门带个老虎的呢!
绵绵日常奶和肉管够,养得膘肥体壮,如今体长已有一米五左右,体重也有近百斤。就算陆离再怎么说它是人工饲养的,听话不咬人,也还是令人害怕。
平日里陆离都让云逸窝房里照顾它,不会带出门。但今天不一样,她要去赴一个莫名其妙的贵女邀约,必须得把自己的武力都带上。
她深信,一切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纸老虎。
便是飞飞,虽说还不足月,但长得却很快。羽翼基本长齐,站立时有三四十公分高,瞧着也挺唬人,就是还不太会飞。
当然了,陆离带上虎与鹰,主要是为了突出她墨家下山入世弟子与众不同的人设,并不是为了打斗。
真要遇到什么凶险情况,陆离还是更信任收在空间里的仿真枪等武器。
正当超载的张家马车慢悠悠往孤山皇家道观驶去时,张俊二儿媳萧氏,与表妹翟玲同坐一车,也向孤山赶来。
年节里的临安城还未从除夕守岁的困倦中彻底醒来,孤山脚下的皇家道观,却已扫净了阶前残雪。
陆离到时,清河郡王府的马车早已在山门口等着了。
见陆离先下了马车,把象征性带着狗链的绵绵教给云逸,带着何甜甜与王嬷嬷,向绘着“清河”二字的马车走去。
陆离此前虽然只见过萧氏一面,对她的样貌已经不太记得了。但是不要紧,她身边跟着张家的王嬷嬷啊,她对清河郡王府上的人可都熟悉得很。
可能对方早就坐在马车里暗暗观察了,见陆离走到近前,便掀起帘子,在侍女搀扶下下车。
人未见,声先到:“这位是陆娘子吧?最近这临安城贵女圈里,最当红的便是你了,人人都在为你们墨家的玻璃镜痴狂。”
陆离躬身行礼,客套道:“不敢当。小女子陆离,见过萧安人。”
这个称呼当然也是王嬷嬷提点的。
宋代妇女的称呼主要看其丈夫的地位。萧氏之夫张子厚,受父荫入仕,官至正六品左武大夫,遥领从五品康州刺史的荣誉头衔。萧氏作为其正妻,受封安人。
“陆娘子快快免礼。大节下的,奴本该在家陪舅姑吃酒,只是想着你在京中无甚亲友,怪冷清的。”萧氏说着,拿眼风扫了扫落后两步的表妹,“正好我这妹妹从湖州来,也说要瞧瞧孤山的梅,便邀你同游,人多热闹些。”
陆离听得一头雾水,跟你也不熟啊,请我干嘛?
如果说是要买镜子,拿钱或者物来张宅换就行了,何必绕这么一大圈子。肯定是另有图谋的,因此心中对萧氏留着三分警惕,嘴上只道客气。
“给你们做个介绍,这位是墨家传人陆离,这便是我的表妹翟玲。”
双方互相见过礼,再默默打量了对方一眼。
陆离今日是一袭利落的窄袖装,款式较为简单,发型也是何甜甜帮忙梳的简单发髻。
而翟玲打扮得就很隆重鲜亮,加了假发,梳着高髻,戴金累丝蝴蝶簪,一身蜜合色的织金褙子裹着削肩,鸦青的抹额里压着一粒指甲大的珍珠,说话时偏过头去,那珍珠便映着雪光一闪一闪的。
身为自小就受到许多审视的美女,陆离敏感地察觉到,对方似有暗暗攀比之意。看她的衣着打扮较为简单后,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陆离只能在心里默默吐槽一句:莫名其妙。
大年初一,皇家道观里香客不多。大殿前摆着几张方桌,几个妇人正围坐着吃茶,时不时爆出一阵笑。
萧氏领着两人往东边回廊走,一面走一面指点着廊上的碑刻:“这是徽宗皇帝当年南巡时留下的御笔,听说是画的一枝杏花,可惜漫漶了……”
话音未落,廊子尽头转出个锦衣公子来。
那公子生得白净面皮,眉清目秀,手里拿着一卷书,正低着头边走边看,险些撞上来。
他猛一抬头,目光正正落在陆离脸上,愣了愣,旋即红了脸,侧身往旁边让了让,眼角余光却还在陆离身上溜了一遭。
萧氏看在眼里,心里便有些不自在。
第一百二十一章 乱点鸳鸯谱
宋朝人偏爱道教,像灵隐寺这样后世比较着名的佛教景点,在此时反而没那么受欢迎。
文人墨客以及贵妇少女们,无论有没有这方面信仰,皆爱进道观烧香。仙家修道之地,倒成了少年少女艳遇的温床。
萧氏轻轻咳嗽一声,对那公子哥道:“子仁,你怎么也在这里?不在家陪父王兄长吃酒,倒来道观里躲清闲?”
好像真是偶遇一般。
张子仁作揖:“二嫂。”
又向陆离和翟玲拱了拱手:“听说今日道观里有法会,想着来给母亲供一盏灯。”
“原是如此。那忙完了吗?”萧氏点点头,问了一句。
“已供上了,现下时间还早,便四处看看。”
萧氏顺势道:“既遇见了,便一起逛逛吧。这是墨家陆娘子,上次在府里赏雪宴见过的。这是我表妹,闺名叫翟玲。”
张子仁的目光这才移到那表妹脸上,也只平平扫过,又飞快地看了陆离一眼,口中应着:“是,见过陆娘子,见过翟小姐。”
“子仁哥哥万福。”翟玲款款行了一礼,动作妩媚至极。
陆离却只微微颔首,神情淡淡的。
通过对话,她已经知道眼前这公子哥的身份了——张俊的小儿子,跟她估计差不多年纪。
真奇怪张俊那样一个三大五粗的武将,竟然会生出一个这样眉清目秀的书生样儿子。
一行四人便沿着回廊往后面走。
萧氏挽着陆离走在前头,说话间有意无意挡着她的视线。她的表妹翟玲落在后头,与张子仁并肩走着,时不时拿团扇掩着嘴,低声说些什么,可张子仁只一味地点头,眼睛却不住地往前面陆离身影上溜。
陆离浑然不觉,只抬眼看着廊外的一株绿萼梅。那梅花开得正好,疏疏落落几枝,衬着殿脊上尚未消尽的残雪,清冷冷的,倒像她现在的处境。
莫名其妙,她干什么要跟这群名不见经传的古人应酬。她还不如女扮男装,去西湖边丰乐楼找楼镒和陆游他们玩呢。
就算要消磨时间,也要跟陆游、周必大、刘章、李清照这些名人在一起才有意思嘛。
可惜辛弃疾现在还只是个穿开裆裤的小豆丁,不在临安城,不然还可以加上一个辛弃疾。
见陆离仿佛走神了,萧氏轻轻拍了拍她的胳膊,笑道:“看,这梅开得不错,就是忒素净了些。阿玲那院里有一株红梅,年年正月开得跟火烧云似的,子仁若是得闲,改日去看看?”
张子仁还没应声,陆离忽然回过神来,回眸一望,目光在那翟玲和张子仁脸上停了停,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心中有些明白了。
这王府二少奶奶,似乎要给小叔子和自家表妹牵红钱呐!只是不知道拉她来干嘛,难道是要她这个穿越者以不合封建规矩的粗鄙,衬托翟玲端端正正的闺秀气质?
“二嫂说笑了,要看梅,我王府的梅园才最盛。”张子仁淡漠地回了一句,算是婉拒,又看向陆离,目光亮亮的,“陆娘子,上次赏雪宴雪太大,都没有安排室外的游览,你还没有见过梅园景致吧?可来找二嫂带你逛逛,必不会失望。”
张子仁虽然就是在梅园对陆离一见钟情的,但是也不能直接透露啊。何况梅园确实是个好借口。
萧氏闻言心里咯噔一下,面上却不动声色,“是了,陆娘子,阿玲,你们若是有空呀,都可以来王府找我。我带你们去逛梅园。”
“好呀,先谢过表姐了。”翟玲掩口轻笑了一笑。
陆离没理这话茬,抬手一指前方问:“那边是三清阁吗?是不是有道长在讲经啊?我好像听到声音了,不如我们也去瞧瞧?”
“好。”张子仁第一个响应,“陆娘子,你对道家经文也有兴趣吗?”
“还行吧。”陆离淡淡回了一句,心里有点怪异的感觉。
为什么她好像觉得这个张子仁,对她比对盛装打扮的翟玲还要热络呢?
奇怪,像他们这种等级分明的古代贵族,不应该根据家世背景来选择交际对象吗?对她献什么殷勤呐,又不像楼镒知晓她的神奇。
不多时,四人来到三清阁,里面果然聚着不少人。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道士正坐在蒲团上讲《道德经》,声音苍老而平缓,满屋子都是檀香的气味。
四人找了个角落站着听了一会儿,陆离觉得这老道讲得有趣,听得认真,张子仁便也装模作样地认真听,眼睛却时不时往她侧脸上瞟。
那翟玲听得不耐烦,大冬天的还拿团扇扇着风,一双眼睛控制不住地时不时往张子仁身上溜。
萧氏把这一切互动都看在眼里,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今日这局,本是小叔子张子仁亲自开口委托她办的。那时候她才知道,自家这个一直对男女之事不开窍、眼高于顶、连通房都不要的、二十二岁还一直定不下婚约的小叔子,竟然看上了山野之徒。
说是墨家子弟,实则肯定不过是被墨家老辈收留的出身低贱的孤女罢了。
她明着碍于嫂子身份,对请托不能不周全,便答应给张子仁和陆离牵线。暗地里则另外做个顺水人情,也邀请了自家表妹。
她知道表妹自去年宴会上见了小叔子一面后,就念念不忘。好歹是自己娘家人,模样性情都知根知底。若真成了,日后她在张家也有个助力。
今日看到陆离一袭素装过来,再对比自家表妹的鲜艳妍丽,本是心中暗喜的。料想年轻男子一旦开了窍,不可能不对浓颜心动。
岂料小叔子竟不按理出牌,一双眼仍是黏在陆离身上一般,都分不出半点余光给表妹。莫非是看多了秾丽的大家闺秀,开始爱上淡颜碧玉了?
好气啊!白费她一番力气了,早知道喊那小家碧玉的堂妹一道来,说不定还有奇效。
萧氏正想着,讲经的老道士忽然停了下来,合掌道:“今日有贵客,老道便讲到这里。”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穿玄色氅衣的中年男子,身后跟着几个仆从,气度不凡。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别爱我,没结果
萧氏一眼认出那是军功赫赫的咸安郡王韩世忠,及其十五岁的长子韩彦直,连忙拉了拉表妹的袖子,示意其站规矩些。
张子仁对于韩世忠父子的到来却浑然不觉,只痴痴地望着陆离被香火熏得微微泛红的脸颊。
陆离忽然偏过头,正正对上他的目光。
张子仁连忙低下头去,耳根子都红透了。
陆离冷淡道:“张官人为什么一直看我,可是我身上有什么不妥?”
声音不高不低,恰好够几人听见。
萧氏和翟玲脸上的笑都僵了一僵,而张子仁则直接被问得面红耳赤,讷讷道:“哪里哪里。是在下失礼了,还请陆娘子勿怪。”
“知道失礼就好。”
“陆娘子……”翟玲欲说些什么,被萧氏使了个眼色拉住了。
陆离扯了扯嘴角,转过身,就差赏一个白眼。她才不在乎是不是落了张子仁脸面,越要脸,她越可以直说呢。最怕那些没脸没皮又有点权的流氓,被拒绝了只当你欲拒还迎,纠缠不休乃至强取豪夺。
千万不要对她有想法,没结果的。而且她也不愿意为了古代男人,跟古代女人起冲突。
瞧那翟玲,这点时间下来,看她眼神都不对劲了,好像她欠了她八百万一样。
陆离这辈子最讨厌这样的女人,跟她那个室友陈诗雨一个德行。重点都找不准,不去撩该撩的人,却想在她身上找不痛快,难道她好欺负吗?!
没点绿茶的本事还想当绿茶,毫无自知之明。
这时,翟玲忽然捂着嘴打了个小小的喷嚏。
萧氏回过神来,低声道:“这里烟气重,我们去外面走走吧。后山还有一片梅林,听说开得正好。”
翟玲自然赞成,她本来就不爱听老道士讲经。现在经不讲了,更不想在这里被烟熏。
陆离虽然对老道士口中所谓的“贵客”好奇,但也看不着热闹。因为老道士引着那中年男子离开大殿了,显然是要私聊。
四人于是出了三清阁,沿着石阶往后山走去。
“刚刚进来的那人是谁?看着好有气势,应该不是普通人吧?”陆离好奇地问。
她看得出来,萧氏应该是认识的。
“是咸安郡王。”萧氏回了一句,多一个字都不提。
虽然自三年前绍兴议和后,韩世忠就退出了军政权力中心,成了闲散勋爵,过着“跨驴携酒,从一二童奴游西湖以自乐”的隐士生活。但其余威犹存,在水师中很有影响力,旁人还是莫议论的好。
张子仁刚才全副心神牵挂在陆离身上,没瞧见人,此时听萧氏说了才反应过来。不过他毕竟已经进入官场,比萧氏自然只有更谨慎,当下亦是闭口不言。
陆离在脑海中想了很久咸安郡王是谁,终于反应过来是韩世忠。顿时又很有回去找他聊聊的冲动,这可是民族英雄。如果她赞助他军粮武器的话,能不能改变历史?
恰在这时,翟玲脚下一绊,轻呼一声,身子往旁边歪了歪。
张子仁就在她身侧,伸手虚虚扶了一把。
萧氏眼睛一亮,心中对表妹暗暗点了个赞。
可张子仁扶完便立即收回了手,连看都没看翟玲一眼,只快走两步,追上前面的陆离,低声道:“陆娘子当心,这石阶滑。”
陆离回头看他一眼,目光清凌凌的,落在他脸上,却没说一个字。
奇怪了,这人好歹也是王爷儿子,竟然也这么殷勤。她都冷淡成这样了,还不退?
别说他不过就是长得眉清目秀,略有几分颜色,就算他有楼镒那般英俊,陆离也是不会对他有好感的。
张俊这种差一步就应该跪在岳王庙前的人的儿子,谁要沾上啊!
萧氏在后头看着,心里那点盘算倒是渐渐沉了下去。
后山的梅林果然开得好。白的、粉的、红的,层层叠叠,云蒸霞蔚。
翟玲这下算是可以发挥了,一会儿指着这株说“这花开得真好看”,一会儿又指着那株说“这株的香气最浓”,声音清脆得像黄莺。
张子仁却只是敷衍地应着,目光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陆离的身影。
陆离在一株白梅前站住了,仰着头看那满树繁花。阳光从花枝间漏下来,在她的脸上落下一片斑驳的光影。
张子仁不知不觉走到她身边,轻声道:“陆娘子喜欢白梅?”
陆离没有回头,只淡淡道:“白的清净。”
“我也喜欢白的。”张子仁脱口而出,随即又觉得这话说得唐突,连忙住了口。
陆离淡淡一笑,仍是没有看他。
张子仁被她这淡笑晃得有些恍惚,好一会儿才道:“我……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只是见了这白梅,便觉得好。”
一阵风过,一朵白梅被吹落,陆离抬手接住。
不远处,萧氏拉着翟玲的手,指着另一株红梅道:“阿玲你看,这红梅开得多好,真真是‘万木冻欲折,孤根暖独回’。”
翟玲却噘着嘴,闷闷地应了一声。
萧氏看着她那张委屈的小脸,心里叹了口气。她原以为自己安排得周全,两下里都不耽误,却没想到年轻人的心思,哪里是旁人安排得了的?
陆离看了看天色,转过身来,对萧氏道:“萧安人,时间不早,在下有些乏了,想先回去了,你们怎么安排呢?”
萧氏从梅花间抬起脸,笑道:“时辰确实不早,我们也走了罢。”
又看向张子仁:“小叔怎么说?”
“在下也逛够了,便护送嫂嫂一程。”
张子仁今日来这皇家道观本就全为了陆离,现在正主都要走了,他岂有留下之理。他只是遗憾时间过得太快,竟没有与陆离说上多少话。
快走到山门前时,张子仁诧异道:“那辆马车前怎的好像有一头大虫?”
翟玲面露害怕地“呀”了一声,才道:“是陆娘子养的,之前下马车时吓了我好大一跳。”
又转向陆离道:“陆娘子,临安城不比山野,这样的野兽却是不应带出来的,今日是我们还好,哪日冲撞了贵人,那可不得了。”
陆离还没开口,张子仁已经帮她说话了:“原来这竟是陆娘子养的小宠,陆娘子真真有古人之风。在下读盛唐史时,总被那些英姿飒爽的长安贵女风采折服。当时的女郎不仅穿胡服骑马上街,还盛行养各种奇珍异兽。”
“不过是我们山里人的一点野趣罢了,张官人过誉了。”陆离快步走到自己的马车前,对众人作揖道,“萧安人、翟小姐、张官人,告辞。”
第一百二十三章 手有余香
萧氏站在山门口,看着陆离的马车渐渐远去,又看看身边怅然若失的小叔子,再看看委屈得快哭出来的表妹,忽然觉得有点冷。
她拢了拢身上的织金披风,勉强笑道:“走吧,回家去。再不回去,舅姑该念叨了。”
张子仁恍恍惚惚地应了一声,眼睛却还望着陆离马车消失的方向。
良久,他叹了口气。陆离的冷淡,他如何感觉不出来,只是少年慕艾,却不是短短时间内就可以释怀的。
翟玲咬着嘴唇,把手里的团扇绞得紧紧的。
萧氏叹一口气,今日这局,大约真是白费了,没有一人得偿所愿。
坐在马车里撸着绵绵脑袋的陆离,也在叹气。
五个多月的绵绵已经长成她抱不动的样子了,这让她有点失落。但她叹气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发现今日皇家道观里香火那么多,她却一点没蹭到。
“难道只有山神庙?”陆离自言自语了一句。
“陆娘子是要去山神庙吗?”纵然陆离说得很轻,但全神贯注且耳朵很尖的何甜甜,还是听到了。
陆离回过神,摸了摸下巴:“去山神庙看看也无妨。”
说完她的眼角余光瞥见一脸紧绷的王嬷嬷,便改口道:“先把王嬷嬷送回去后,我们再去山神庙。”
王嬷嬷一听陆离这么说,当即表态道:“怎敢麻烦陆娘子特意送老奴,前面就有一家驿站,老奴可在那儿下马车,换乘骡车回家。”
如果可以的话,王嬷嬷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在车厢里多待。这么大一头大虫虎视眈眈的,多可怕啊!
陆离闻言掀开帘子往外看,果然在前方百米处看到一面驿站的旗子。
作为南宋都城的临安,有着百万的人口,公共交通业还是很发达的。肩舆、驴马、骡车牛车等等各种私营、官营的选择很多。
“行,既如此,那就送你到驿站。”能少绕一些路,陆离自然愿意,她给何甜甜使了一个眼色。
“今日麻烦王嬷嬷了。”何甜甜从随身包里掏出两颗银瓜子递给王嬷嬷。
“哪里哪里。”王嬷嬷见到两颗白亮的银瓜子,眼睛都放光了,连忙向陆离道谢,“谢陆娘子赏。”
这银瓜子是陆离在现代网购时看到顺手买的,一颗66元,买了五颗玩。
一颗2.3克的实心银瓜子,经过线性缩小比例缩小后,拿到南宋相当于245克一颗,可以捧在手心。她请银匠融了,按银瓜子的样子重新做成2g左右一颗小银瓜子,以备不时之需。
此时拿出两颗做打赏,绝对是出手大方了,足以覆盖王嬷嬷坐骡车的费用。
要知道王嬷嬷的月薪也就两贯钱,平均每日收入约66个铜钱。两颗银瓜子有4克,相当于210文左右,她的三倍日薪了。
如果她选择走路回家的话,这就是净赚的——事实上王嬷嬷本就打算的是走回家。
虽然要走个把时辰,但对于走惯的人来说这都不是事。而且她还可以绕路边走边逛,再绕些路回自己家一趟,不比直接花钱坐车回主人家干活强嘛!
反正今天她领的任务是陪陆娘子出行,晚些回张宅也是正常的事。
在驿站把王嬷嬷放下后,陆离一行人便调转方向,直奔山神庙去。
山神庙的加固改建还没有完工,不过庙宇主体已经修得差不多了,现在主要是在边上扩建丹房和寮房。
因为过年,停工五日,从除夕到大年初四,初五起才正式复工。
陆离坐着马车到山下时,就感觉神清气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里的空气比城里清新。
她拨开帘子,深深吸一口气,感叹道:“还是山上舒服,山里的空气都好像是甜的。”
何甜甜、陈十一以及边上护行的云逸闻言暗吸一口气,互视一眼,没有任何感觉。
这就是他们与陆娘子的差距吗?
雪下得厚,山上的雪还没有完全化,车马难行,一行人速度变得很慢。
沿途还遇到好几个附近村子里来进香的农户。男人们大多穿着浆洗得发白的粗麻短褐,腰间系着草绳,胳膊肘和膝盖处打着厚厚的补丁。妇人们则裹着靛蓝的头巾,臂弯里挎着竹篮,篮里用粗布盖着贡品和三炷线香。
虽然新年都没穿新衣,但陆离瞧着这些人,人人脸上都带着喜色,交谈欢笑声不停。
经过一位挎着篮子、牵着俩孩子的妇人身旁时,陆离掀起窗帘,笑着问:“敢问娘子这是去做什么呢?”
“你说上山还能干嘛?”妇人气喘吁吁地脱口反问了一句,回头看到问话的人坐着马车,便又站定了,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上山祈福呢。”
“是去山神庙吗?”
“对。前头有座山神庙,本来是王员外家捐建的。前些年王员外走了没人管,渐渐败落了。但现在不知道是哪家好人,又去把山神庙修缮了一番。听上香回来的村里人说,如今这山神庙修得可气派了,还把山神爷的神像换成了山神娘娘。今天大年初一,左右没事,就带着孩子们上山祈个福。”
“你们怎么会想到去山神庙,而不是去三清殿或者灵隐寺这种大庙宇祈福啊?”
“因为近啊!”妇人理所当然地回,“别的地儿都太远,赶路不方便。而且大的道观入山的香油钱太贵了,我们乡下人也掏不起啊。”
“原来如此。”陆离懂了,南宋的这些宗教场所跟后世的旅游景点一样,许多都是要掏进去的香油钱的。
“谢谢你解了我的疑惑。”陆离让何甜甜掏出两颗银瓜子,招呼俩小朋友上前,“伸手手。”
俩小孩连忙伸出两只小手,陆离往他们的掌心一人放了一颗银瓜子。
“这这这……这如何使得。”妇人看到银瓜子,又惊又喜,连忙轻轻推了推俩小孩子,“还不快给贵人娘子道谢。”
“谢谢贵人娘子!”两道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
陆离冲他们微微一笑,放下帘子对陈十一道:“走吧。”
马车“咕噜噜”继续往前,隐约能听到妇人的声音。
“快把压祟银给娘亲,娘亲帮你们保管着,给你们买肉吃!”
“哦哦哦!吃肉喽!”
孩子们欢快的声音传来,仿佛能感染人,陆离听着也笑了起来。
原来从古到今孩子们的压岁钱,都是这么被大人以保管的名义骗走的啊。笑着笑着她又伤感起来,她也想被妈妈骗走压岁钱。
第一百二十四章 新年要施恩固粉
修缮过后的山神庙仍然不大,但确实相比之前的破落小庙要气派很多,单檐歇山顶,檐角挂着的铁马,在朔风里叮当作响。
庙门的石坪上还堆着不少建筑材料,由楼镒派人看守。
正殿的门大敞着,里面烛火通明。
神坛上的山神娘娘像被丝巾遮了一半面容,唯有那双眼睛,在光影里显得格外神圣深邃。
在这青黄不接的正月,神案上的供品却是非常丰富。
有巨大的白米和雪白的盐,米粒上插着三炷香,青烟袅袅地往上飘;边上是一壶楼镒蒸馏过的酒,酒液泛着米白色;后面还有遮了眼睛的活鱼、半扇羊肉、一个猪头、一盆年糕,以及若干糕点。
香客们依次在殿前的拜垫上跪下,没有准备好的蒲团,就是一块冰冷的青石板,但没有人犹豫。
陆离到时,正见到一个老农跪了下去。
他的棉裤膝盖处磨得透亮,露出里面干硬的柳絮。但见他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额头几乎触到了地面。
身后的妇人赶忙从篮中抽出三炷香,凑近长明灯点燃,双手捧着递上前去。
那香的烟气很冲,带着柏叶和杂木的味道,很快弥漫了整个殿堂,呛得人眼睛发涩。
很快又来了人,同样的流程,同样劣质的线香。
陆离被这香熏得不得不退出正殿,想了想,索性回到停在石坪上的马车厢里。
不多时,无数祷祝声向她涌来,嗡嗡地混成一片。
“山神娘娘保佑,开春雪水好,不要起虫灾……”
“保佑我家大小平安,栓柱的病能好利索……”
“保佑来年出行顺利,打猎一切平安……”
一个年轻的额头裹着头巾的后生挤到前面,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布包,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解开,里面是一把新麦。
他抓了一把,恭恭敬敬地撒在神案前的石地上,嘴里念叨着:“谢山神娘娘赏的粮食,今年再赏一口饭吧。”
陆离闭上眼睛,感觉脑瓜子也嗡嗡的。但不知为何,之前觉得很呛的劣质线香,渐渐好闻起来。
这儿果然是她的地盘,她在这儿能感受到一股股累积的香火扑面而来。
拜完了神,人们并不急着走。
有人在廊下避风处蹲着,抽两口旱烟;有人从怀里掏出冻得硬邦邦的干粮,就着庙里施的热姜茶,默默地啃着。
这时,一个衣衫单薄的妇人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挤到门边。孩子面黄肌瘦的,蔫蔫地靠在母亲肩上。
妇人想进殿,又看着里面人多,犹豫着往里探头。
旁边一个老婆婆看见了,拽了拽她的衣角,往里努努嘴:“抱进去,在神前拜拜,上柱香。”妇人感激地点点头,侧着身子挤进了殿门。
“祈求山神娘娘明年给个丰年,让我儿顿顿有饭,平安顺遂活到老……”
陆离听到了她的祷告,神色微微一动。她起初以为这也是个病儿呢,可听女人祷告的内容,却分明是饿成这样的啊。
她没办法拯救全天下挨饿的人,但或许,可以拯救一下她的信徒啊。
流量明星过年都会给粉丝们发红包,这种固粉小技巧,她必须也学啊。今天大年初一,这么好的日子,不如趁机显个灵。
显灵的办法也很简单,她穿越离开时,南宋的时间几乎是停滞的,即便她在众人面前玩穿越,也不会有人察觉她曾消失过。
想到此,陆离当即掀开幕帘,对着坐在马车头的云逸附耳悄声吩咐了几句,又摸摸被拘在车厢里不许出来的绵绵的虎头。
“别着急,一会儿有你发挥的时候,表现得好,今天给你加餐!”
说完便跳下马车,带着陈十一再次走入山神庙正殿。
殿内还挤着不少祈福的村民,那对母子也在。
“陆娘子……”
“嘘!”
陆离竖起手指放在唇部,向陈十一眨了下眼睛。
陈十一其实有点茫然,他不知道陆离进殿是要做什么,自己又该怎么配合。这神坛上放着的是陆离的雕像,总不能是自己拜自己吧?
下一秒,陈十一感觉眼前的陆离好像身影变虚了一瞬。
回到现代的陆离,还不能马上进行采购,因为现在是深夜。杭州是几乎没有夜生活的城市,这个时间点各大商超早就关门了。她想买东西,可选的范围有限,还不如睡一觉,等待天明。
昨夜守岁只趴着睡了一两个小时,接着又逛了半天道观,此时也是累了。
洗漱完躺上床没多久,陆离迅速进入了梦乡,一夜无梦。
翌日一早,陆离被窗外的太阳叫醒。
昨夜怕自己睡得太死,陆离特地没有拉上挡光窗帘,只拉了里面那层朦胧的白纱帘,阳光可以肆无忌惮地透过白纱帘洒进来。
接着便是大采购,主要就是米面油。这些东西别说南宋的老百姓了,便是现代的大妈大爷也爱啊。
但凡哪家店打广告发免费米面油了,包管有平日里走路都走不动的大妈大爷,一早就去排队。
“得让我的信徒知道,信我者,吃饱饭。我不仅是山神娘娘,还可以兼职财神娘娘。”陆离自言自语了一句,不停地在手机上下单。
米面好说,油就得挑一挑了,不能是色拉油,南宋的人不懂,还得买他们日常最常用的菜籽油。
除此之外,陆离也给绵绵和飞飞买了不少口粮。
半小时后,陆离下单的东西陆续由物业转送到门口。
当陈十一揉了揉眼睛,重新去看眼前的陆离时,异变突起。
哗啦——
一袋陆离特意开了口的米袋倾倒,里面的粒粒饱满硕大的大米滚落在神案前,片刻便铺满一地。
“这……这是什么?”
“米!是好大好大的米!”
“山神娘娘显灵了!”
“山神娘娘赐米!!!”
一大群本来被殿里凭空出现的异变吓一大跳的村民,瞬间又被大米壮起了胆。
某些叶公好龙的人,在见到白花花的大米后,激动地眼睛都红了,现场顿时一片混乱,开始哄抢。
陆离大喝一声:“住手!”
没有人听。
但随即而来的一声虎啸,吓得抢起来的众人立刻停下了动作,屁滚尿流地往殿内神像后面挤。
第一百二十五章 领年货了
正午时分,太阳终于冲破云层,照在庙门外的古松上。积雪开始融化,顺着松针滴落下来。
绵绵脖子上的狗链早已去掉,此时与肩膀上立着一只雏鹰的云逸,于众人惊诧畏惧退缩的目光中,一步一步朝正殿走来。
忽然,风停了。
庙前的松涛不再作响,山门里的香火青烟笔直升起。
飞飞停止了用鸟喙梳理羽翼,它抬头看了庙里的陆离一眼。
紧紧扣着云逸肩膀上护肩的爪子忽然一松,翅膀缓缓张开,开始扇动,带起的风,吹乱了云逸鬓边的发丝。
它飞越了屋檐,飞越了苍松,飞向无尽的天空。
这一刹那间,几乎抢走了绵绵的风头,所有人都抬头目送它起飞,看它在山神庙上空盘旋。
陆离走到殿外,抬头看着飞得越来越稳的飞飞,嘴角笑容越来越盛。
大年初一,雏鹰展翅,好兆头啊。
“嗷呜——”
绵绵在陆离的脚边叫了一声,又把众人吓得乱窜。
“别动!它是有灵的,不会胡乱咬人!乱跑会被攻击!”云逸大喝了一声,含着内功劲气,传送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所有人一听乱跑会被攻击,立刻停下了脚步,战战兢兢停在原地,不敢动作。
陆离蹲下身,揉了揉绵绵的脑袋,对众人道:“吾乃山神娘娘人间使者,今日山神娘娘显灵,见者有份。都进来领神赐之物吧,保你们来年平安顺遂。”
陈十一第一个响应,对着神像“噗通”一声下跪,口中高呼:“山神娘娘万岁!”
陆续又有人犹犹豫豫地跟着喊。
“山神娘娘……万岁……”
“山神娘娘万岁——”
“山神娘娘万万岁!”
第一个人壮着胆子进来了,是个老汉。
他从陆离手中接过两升巨大的白米时手抖得厉害,嘴里不住喃喃“山神娘娘保佑、山神娘娘保佑……”,倒退着出了门。
第二个、第三个……村民陆续进来,接过米面,又感恩戴德地倒退出去,消失在山道里。
庙里的气氛渐渐活泛起来,老虎带来的威压都仿佛轻了些。
一个领着孩子的妇人,领到一罐油时,孩子伸手去够,差点打翻,惹得众人一阵轻笑。
就在这时,庙门口的光线暗了一下。
陆离抬头,看见一个衣衫单薄、瘦得脱了形的妇人站在门槛外。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袄,一双裤管空空荡荡,腿细得像两根柴火棍。背上背着个孩子,衣服倒是没有补丁,只是布料也洗得发灰,边缘磨出了毛边。
她一进殿就抱着孩子跪在神像前,磕了几个头后,眼睛盯着神坛旁堆积如山的米袋。眼神中没有对边上老虎的畏惧,只有对粮食的渴望,像快要淹死的人看见最后一根浮木。
“我……”妇人开口,声音哑得像破锣,“我家男人前年腊月没了。”
庙里安静下来,几个还没走的村人低下头,有人叹气。
“家里的粮,腊月初十就吃光了。”妇人继续说,像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我把最后一把糠混着草根煮了水,喂了娃。昨儿个守岁,娃没哭,他连哭的力气都没了。”
她说着,低头看身边依偎着自己的孩子。那孩子一两岁的样子,脸瘦得只剩一双眼睛,闭着,眼皮薄得透明,能看见细细的血管。
何甜甜的眼眶红了,她看着那孩子攥着拳的小小的手,像一只冻僵的麻雀爪子,不知联想到了什么。
“把孩子给我。”何甜甜说。
妇人愣住。
“你腾出手来接东西,今天山神娘娘显灵呢!”
妇人笑了,把怀里的孩子递过去,动作僵硬而小心,像捧着一件一碰就碎的瓷器。
何甜甜小心翼翼接过孩子,那孩子在她怀里微微动了一下,没醒,又沉沉睡去。
陆离已经给她分装好了白米和白面,她装满了两升白米,又装了满满两升白面,另有一大罐菜籽油。
陆离这一次回现代,最难买齐的就是这些小袋子和小陶瓷罐了。也是她临时想起要给信徒发年货,又不愿意在现代耽误太久,都没有提前准备好。
本来只需要买一大块布,在南宋请成衣铺的裁缝做成袋子就行。油瓶也是在南宋买更方便。
“拿着,山神娘娘会保护你的,心诚则灵。”
妇人接过布袋,米面的重量让她身子一晃。
她低头看着袋子里雪白的米粒,一粒一粒,在烛光摇曳的殿内泛着微微的光。
她看了良久,忽然把布袋紧紧抱在怀里,把头埋上去,肩膀开始抖动。
没有声音。
庙里的人都看着她,没人说话。香炉里的香灰被穿堂风吹起一点,又落下。
终于,那抖动变成了抽搐,抽搐变成了压抑不住的颤抖。从她喉咙里发出一声极低的呜咽,像困兽,像风吹过破窗,不像人声。
“我的娃——”她终于哭出声来,破碎而嘶哑,“我的娃有救了——”
何甜甜抱着孩子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去擦那妇人的泪,却怎么也擦不完。
那孩子被这哭声惊醒,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母亲,小嘴瘪了瘪,也哭起来,哭声细得像小猫叫。
神坛上山神娘娘的像,垂着眼,眼角却仿佛含着一丝笑。
庙外的雪地上飞来几只麻雀,在人们踩出的脚印边跳来跳去,啄着什么。
妇人终于止住哭,站起身,向陆离深深福了一福,抱着孩子,拎着米面,转身走进雪地里。
远处,稀稀落落的爆竹声响起,是西湖边的游人在消遣。
领了粮食兴高采烈回去的村民告诉没有来的人,山神娘娘显灵了。起初大家还不信,但当去的人打开米袋子,给人看那绝对不是人间凡物的硕大白米时,大家都震惊了,立刻深信不疑。
山神娘娘显灵之事,一传十十传百,山道行人络绎不绝。
没有人敢耍诈多领,但也没有人舍得被落下,大家争先恐后地上山。
陆离起初还亲自分,到后来分累了,躲进了车厢里,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何甜甜、陈十一和云逸。
有小老虎绵绵压阵,现场井然有序,半分不乱。
? ?书友们新年快乐啊~新的一年,祝大家身体健康,财源滚滚~
第一百二十六章 茶送你,茶罐要钱
太阳西沉,把山川染成金色。
陆离睁开眼,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今日“显灵”送年货,她也香火大丰收,随身空间又翻了一倍,已有近四个立方大小了,性价比超高。
盘膝打坐近一个时辰,陆离现在浑身黏腻。她心念一动,下一秒,又回到现代了。
最近在南宋靠卖镜子换了几样官窑好货,不缺钱了,不怕消耗护身符。
论洗浴舒适度,那提桶倒水的南宋,终究是比不上智能化的现代浴室的。
花洒拧开,热水兜头浇下。
浴室里白汽蒸腾,瓷砖上的水珠连成一片。陆离闭眼站着,任凭热水顺着脸与脖子蜿蜒而下,在脚边打着旋儿流走。
挤了一大坨洗发水,在发丝间搓出泡沫,柠檬草的气味冲进鼻腔。冲掉时,水都浑浊了。
沐浴露挤在搓澡块上,揉出泡沫后擦洗全身。泡沫所到之处,污垢、油腻、汗渍一层层剥落,打着旋儿消失在地漏里。
陆离垂眸望着脚下的地砖,啧啧感叹。
下午打坐时她就有一种感觉,那一股股的香火冲入身体,令她发了好几身汗,跟小说里“脱胎换骨”的描述极为相似。
如今一看,果然。如果不是洗去了旧皮囊,她哪里会这么脏。
不知冲了多久,关水的瞬间,浴室静下来。镜面蒙着雾,隐约照出个人形,轮廓比进来时薄了些。
“呵,搓掉好几层皮了,我是不是瘦了。”
陆离拿出洗漱台底下的秤,光脚站上去一称,果然,足足瘦了十五斤!
“哇哦~赞!”
都不用费心减肥了。
心情极好的陆离,索性把智能按摩浴缸的水龙头也打开放水。接着穿上开发商送的毛巾睡袍,去冰箱里拿了一瓶快乐肥宅水和一盒巧克力,再拿上手机回到浴室,往浴缸里面倒上几滴精油,一小包泡泡浴液,准备一边刷剧,一边泡澡。
减肥十五斤成功,必须喝杯可乐、吃点巧克力庆祝庆祝!
回来一趟花费不少呢,不能白白浪费了。
喝完肥宅水,吃完巧克力,正刷着无脑爽剧,电话响起,来电显示是陆余。
陆离接通电话,按下免提。
“小离,在干嘛,早饭吃了没?”
“早吃啦,现在都几点了。”
“你在哪呢?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空旷。”
“哦,在五星级的卫生间里呢。”
“行吧。你什么时候放寒假?准备什么时候回家?”
“我找了份实习工作,寒假不回家了。”
“不是国考笔试都过了,还打什么工,专心准备面试不就行了。”
“不耽误的,刚好有机会,而且还包宿舍。”
陆余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开口道:“还在生哥的气?”
“没有,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哥,你想多了。”
“没有就好。过年早点回家,这永远是你的家,等你一起吃年夜饭。”
“嗯,我知道。”
兄妹俩没有再多说什么,挂了电话后,陆离便爬出浴缸了。
吹完头发,陆离不再想陆余,又想起另一件事,连忙调出随身空间。
果然,随身空间在现代也变大了。原本火柴盒大小的空间,现在横竖都可以放下一只手机了。
今天真是收获不小。
那就出门吃一顿好的庆祝庆祝吧。
顺便还可以问问委托的那家咨询公司,盘店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另外再把过年要给亲戚朋友送的礼采购一些。
回都回来了,就办点事情、刷点时间再走。总不能一直待在南宋,放弃现代的美好生活了。
也是凑巧,陆离才拿好东西走出大门,就收到林蓁蓁发来的信息:“小离,陈诗雨新拉了一个五人群,说跟你势不两立。你们又吵起来了?”
陆离:“她有病。没空搭理她。”
林蓁蓁:“她确实有病,你不搭理她是对的。友情提醒一下,千万不要把国考笔试过了的事,告诉寝室里其他人,怕传到她耳里给你使坏。”
陆离:“无所谓。对了,我不打算参加面试了。”
林蓁蓁:“ヽ(???)?!!!?你疯了?千军万马里杀出来的,你要放弃?”
陆离:“嗯,我想自己创业,公务员不是我的追求ㄟ(▔·▔)ㄏ”
林蓁蓁:“你厉害(°ー°〃)等你发财了罩着我。”
陆离:“莫问题。”
想了想,陆离又发去一条信息:“现在还在杭州吗?在的话出来,请你吃大餐。”
林蓁蓁:“真发财了?”
陆离:“低调,低调。”
林蓁蓁:“行!那必须来!地址发过来!小妹马上到!”
陆离想了想,发:“西湖归一书斋碰头,见面再定地址。”
林蓁蓁:“oK。”
电梯打开,陆离走出电梯,打了辆网约车,直奔西湖而去。
接近中午,归一书斋里看书的人不多,估计都去吃饭了。
陆离进门就问汉服小姐姐:“凌老板在吗?”
汉服小姐姐微微睁大眼:“陆小姐,您喊凌老板喔?”
陆离:“?不对吗?”
“没没没。”汉服小姐姐连忙摇头,“老板在楼上。您请上去吧。”
“好的,谢谢。”陆离从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送给汉服小姐姐,“送你的,很好吃。”
“谢谢。”汉服小姐姐顿时给了陆离一个大大的笑脸。
陆离脚步轻快地上楼,直接就往阳台去。
凌九与往常一样,悠闲地躺在阳台竹椅上。
“凌老板,好久不见,没打扰你吧?”对于陆离来说,确实是好久了,她在南宋都过了大半个月了。
但对于凌九而言,两人其实昨天才一起喝过茶。
只是陆离这么说,他也没有反驳什么,只微笑着睁开眼:“陆小姐,心情这么好?”
“哎,这么明显吗?”陆离确实心情还不错,她从包里掏出一个鸡蛋大小的陶瓷茶罐,“喏,这是好茶,送你喝。别看叶片迷你,但很难得哦。”
那是真的难得,毕竟这是赏雪宴当天,张俊给陆离的回礼——一罐皇家御茶。
“陆小姐有心了。”凌九接过茶罐,目光在上面停留了几秒,“茶罐也送?”
陆离微微一笑:“茶罐不送,只送茶。”
凌九莞尔:“那卖吗?官窑出品,虽小,但也值钱。”
就在这时,陆离的手机响起。
第一百二十七章 现代日常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陆离对凌九抱歉一笑。
凌九抬手做了个请自便的手势。
“蓁蓁,你到了吗?”陆离接起电话就往阳台栏杆边走,俯瞰底下的沿湖人行道。
“对啊,我到了,你人呢?还有多久能到?”林蓁蓁站在归一书斋的门前,左右张望。
陆离趴在栏杆上,笑着道:“你抬头看。”
林蓁蓁抬着脑袋咕噜噜转了一圈,终于在二楼阳台发现了笑意盈盈的陆离:“小离,你怎么跑上面去了?等我。”
说着便挂了电话往归一书斋里面走。她以为上下两层都是阅读室,一进里面就找楼梯。结果在里面转半天,都没找到楼梯口。
又去问吧台前捧着手机的汉服小姐姐:“你好,请问一下二楼怎么走?”
汉服小姐姐头也不抬地回:“不好意思哦,上二楼得提前预约,我没接到您的预约通知呢。”
话很客气,但态度非常敷衍。
林蓁蓁才要说话,陆离的声音已在背后响起:“蓁蓁。”
林蓁蓁转回头,开心地笑:“小离!”
又瞥见陆离身后的凌九,眼睛蓦然睁大,红鸾星顷刻乱动。
天噜啦,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人!
她半晌说不出话!
陆离笑着走上前拉着她说悄悄话:“这大帅哥是这家店的老板,名叫凌九。他说知道一处味道超好的饭馆,要请客做东,你接不接受吃饭多一个人?”
林蓁蓁猛点头:“接受接受!这么帅的帅哥请吃饭,这还有什么说的!”
说完又用胯轻轻顶了一下陆离,贱兮兮地笑:“老实交代,是不是有情况了?”
陆离呵呵一笑:“你想多了。”
说完扭头对凌九笑:“凌老板,我同学没意见,那我们走吧?”
凌九笑着点头:“那走吧,去地下车库。”
“好。”
刚刚陆离打完电话后,便叫停了交易。她原先以为以林蓁蓁磨叽的尿性,到西湖起码得一两个小时,没料到她来的这么快。
当即对凌九说自己要先跟朋友去吃饭,吃完回来再细聊,东西可以先给凌九。
陆离对自己的东西很自信,对凌九也很信任。
她的茶罐来自历史上出了名会敛财的清河郡王张俊,虽然缩小成鸡蛋大的迷你茶罐了,但也不影响其艺术价值和稀缺性,绝对保真。
她也不怕凌九给她调换了。
一方面是信任凌九,一方面是不相信一顿饭的功夫对方还能弄出个一模一样的赝品来。
何况做生意嘛,诚信为本,这才是长久之道,她相信凌九不会因小失大。
结果凌九的反应出乎陆离预料,他说得了陆离这般品质的茶叶,为聊表心意要带陆离去一家御厨后人的餐馆吃顿美食。
陆离想着拣日不如撞日,凭她对林蓁蓁的了解,餐桌上加一位凌九这个级别的帅哥陪吃饭,对方只有乐意没有二话的。
事实也果真如她所料。
三人来到地下车库,一辆黑色幻影早已停在门口,驾驶座的位置上坐着魁梧大汉吴蒙。
见了三人,吴蒙立刻下车,走到靠电梯门的车左边后座拉开车门,道:“陆小姐,请。”
陆离和林蓁蓁都是车盲,单凭直觉就觉得这车很贵!
陆离上车后,吴蒙又绕到右边开车门:“林小姐,请。”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得到的林蓁蓁消息,陆离有时候感觉吴蒙比凌九更神秘,总是神出鬼没的。
林蓁蓁一脸懵地上了车,刚坐下就凑到陆离耳边:“这帅哥有点男主感觉啊,霸道总裁系的吗?”
陆离把手指轻轻放在唇部,没有讨论这个话题。
凌九坐上副驾,也是由吴蒙开关车门。
这家伙似乎很适应别人的伺候,跟古代贵族有的一拼。
当然了,如果陆离知道吴蒙的年薪,大概就不会觉得他委屈了,只会羡慕!
她哥陆余应酬客户的时候比吴蒙更狗腿,赚得还没吴蒙十分之一多,她哥说啥了吗?
牛马是不会觉得被钱侮辱的,牛马恨不能天天被钱侮辱。
但凡有钱,陆余都不会夹在老婆和妹妹之间为难。
轿车很快便丝滑地驶出了地下室,汇入车流,一路向西。
大约开了二十多分钟后,来到一处绿化浓郁之地。
“到了吗?”陆离问。
“是。”凌九推开车门,“车位已满,我们先下车,吴蒙去找车位。”
“哦,好啊。”
正说着,吴蒙已经绕过车辆来到陆离这一边,为她拉开了车门。
“谢谢。”
“陆小姐客气了。”
三人下车,凌九带着陆离往餐馆走。还没到门口,已有一位陆离有点眼熟的高马尾女子为他们打开了大门。
“奇怪,我怎么感觉这人有点眼熟。”走进餐馆后,陆离忍不住回头看了那高马尾女子一眼。
对方露出符合社交礼仪的微笑:“老板,陆小姐、林小姐,包厢已经安排妥了。”
“好,辛苦。”凌九淡淡说了一句,面无异色地领着陆离和林蓁蓁往里走。
陆离恍然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天架着郑恬的女保镖之一!
经过信仰之力洗礼之后,陆离感觉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全方位的提升,过目不忘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只见过女保镖一次,而且才短短几秒,但她就是记住了。
这是一处小巧的中式庭院式建筑,进门就是大厅,已满座。往里有许多单独的包厢,环境清幽。
三人进包厢后刚坐下,林蓁蓁就按捺不住好奇地低声问:“小离,我有个问题很好奇,请问你跟那帅哥什么时候认识的,你怎么还叫他凌老板?”
她都憋一路了,按说都是可以出去一起吃饭的关系了,怎么还那么生疏地喊人家凌老板。
她是知道陆离的,如果没有好感,绝对不会跟男的虚与委蛇。
虽然见到凌九的第一眼,她就被帅迷糊了。但相比男人,朋友更要紧。她是不会为一个男的跟自己的好朋友闹嫌隙的,就纯好奇。
如果算时间,从凌九的角度看,其实大家认识不到两个月。但是从陆离的角度算,那就有半年了。
不过认识的时间其实不是最要紧的,《史记》里有总结“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有些人就是一见如故。
她没有回答林蓁蓁的疑问,只是笑问凌九:“凌老板,我们能不能换个称呼。大家都这么熟了,以后就直呼其名吧,怎么样?”
凌九笑:“好的,小离。”
第一百二十八章 金子做的菜
陆离摸了摸鼻子,“小离”两个字,以凌九那独特的低沉嗓音说出来,特别撩人,耳朵都听痒了。
菜单拿上来,林蓁蓁先看,看完用菜单挡住半张脸,眼珠子转过来看陆离,眉毛挑得老高。
陆离凑过去一看,炒青菜88,东坡肉688,红膏炝蟹888。
“这菜是金子种出来的?”林蓁蓁压低嗓子,“我算是长见识了。”
陆离捅她胳膊,示意对面还坐着个人。
反正今天不是她请客,地方也不是她挑的。
凌九拎起桌上新泡好的茶壶,往三个陶瓷茶杯里倒茶。动作不急不缓,袖子微微抬起,露出一截骨节分明的手腕。
包厢里的水晶灯把他侧脸勾出一道边,他像没听见她们嘀咕似的,把茶杯推到两人面前:“这茶也不错,老板自己焙的。”
“谢谢。”陆离开开心心接过,抿了一口没有感觉。
“谢谢,我不会点餐,还是凌老板你来吧。”
林蓁蓁也接过茶,顺便把菜单递给凌九,又凑到陆离耳边耳语:“这是真小说男主做派,你眼光厉害的!待会儿我一定多吃点。”
菜上来的时候,两人还在用眼神交流对这家店的惊奇。
三碟分装的红膏炝蟹冷盘,切得整整齐齐,蟹黄满满当当地要溢出来。
三盘量非常小的响油鳝糊,油还在碟子里滋滋响,蒜末在热油里炸成金黄色。
林蓁蓁夹了一筷子鳝糊。
放进嘴里的时候,她脑子里还在想88的青菜。
嚼了两下,她停住了。
陆离正要去夹炝蟹,看她表情不对,筷子悬在半空:“怎么了?”
林蓁蓁没说话,又夹了一筷子。
“你说话呀——”
“你吃。”林蓁蓁拿筷头指指陆离面前的那盘膳糊盘子,“你先吃。”
陆离狐疑地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嚼了两下,眼睛瞬间睁大了。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又伸筷子。
等凌九倒第二杯茶的时候,两人面前的鳝糊已经下去大半。
林蓁蓁嘴里含着东西,含糊不清地说:“这……这真的美味……”
陆离用力点头:“凌九,你哪儿找的店?太厉害了。”
凌九洒然一笑:“喜欢就好。”
第二道热菜是凤尾虾,同样分做三小盘。
开背的野生大河虾,油炸的尾巴微微翘起,铺在白色的盘子里,点缀上星星点点的配菜,菜如其名,犹如凤尾。
原来这虾贵在雕工啊!
“这简直是艺术品,我都不好意思下筷了。”
陆离感叹,这下她真信店老板是御厨之后。她在南宋也吃过御厨后人开的店,确实色香味俱全。
“这样子不会算三盘吧?”林蓁蓁更关心价位,刚刚菜单上她可看到了,凤尾虾要1288!
凌九道:“不会,只是厨师分装了。”
“哦,这样还好,不然一盘就五只虾要1288,雕得再好看也太吓人了。”
凌九笑而不语,显然这不是他关心的点。
“哎,都开吃了别想着价位,反正今天吃大户,我们只管享受。”陆离笑着看向凌九,“对不对?”
凌九眉眼一弯,予以肯定道:“对。”
林蓁蓁偷偷看一眼凌九,再看看笑容灿烂的陆离,露出一个看穿一切的笑容,夹起漂亮到像艺术品的凤尾虾,开始品尝。
片刻后,她把筷子一放,正色道:“我刚才说八十八的青菜是金子种的,我道歉。金子哪有这个好吃啊!”
陆离笑得肩膀直抖,也夹了一只凤尾虾送入嘴里。虾肉入口,绵密鲜甜,带一点湖鲜独有的香气,不见一丝腥味,味道绝了。
菜一道道上,陆离和林蓁蓁再也顾不上讲话,全情投入美食。尤其是后者,那吃相简直可以开吃播,分分钟治好一个厌食症患者。
凌九靠在椅背上喝茶,看她们俩风卷残云,嘴角微微弯了弯。
便在此时,门帘掀开,一个戴着围裙的中年男人探进头来,目光落在凌九身上,眼睛一亮,笑着走进来。
“凌老师!”他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知道您今天过来,我特地亲自下厨,还按您的习惯给分餐了。怎么样?还合您口味吗?”
他往餐桌上一扫,却发现摆在凌九面前的餐盘几乎未动,唇角顿时一僵。
凌九仿佛能看穿他的内心,淡淡道:“周老板,有心了,菜很不错。”
周老板想起这位的怪癖,又觉得他不动筷也很正常,恢复满脸笑容:“您是稀客!多久没来了?半年了吧?”
“差不多。”
“今天这顿一定得我请!”周老板说着就要往后厨走,“我再给您和朋友们加几个菜——”
凌九摆手道:“不必,菜够了,过犹不及。”
周老板不肯,又被凌九喊住说了几句话。
他叹口气,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搓了搓手:“凌老师,我这店能有今天,全亏您。”
陆离和林蓁蓁交换了一个眼神,筷子放慢了。
“当年我在那家米其林后厨干了八年,攒了点钱,以为出来自己开店也能成。”周老板指了指墙上那张日历,“结果开业半年,亏得差点连底裤都买不起。东西还是那些东西,做法还是那个做法,可就是样样不顺。”
“后来经人介绍,求上您的门,自从听了您的建议,把收银台挪了个方位,把门口那棵挡路的绿植搬走,又在后院砌了个小鱼池。”他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我当时还犯嘀咕,这能管用?结果弄好的当天,客流就翻倍了。现在这店,天天爆满,预订都得提前一周!”
凌九端起茶杯,淡淡地笑了笑:“此风水阵的阵眼是你的厨艺,关键在于你,不必谢我。”
“手艺好有什么用?这年头,手艺好的人多了去了。”周老板站起身,拍了拍围裙,“您坐着,既然您不愿意再添菜了,那我给您拿一壶我自酿的酒来。今天这顿,一定得我请,谁拦我跟谁急。各位慢慢吃哈,有什么需求只管喊服务员。”
周老板走后,林蓁蓁放下筷子,看看对面云淡风轻喝茶的凌九,语气里带着七分震惊、三分崇拜:“原来凌老板还是风水大师?失敬失敬,感觉好神奇!”
她长这么大,读了这么多年书,第一次见到活的风水大师,实在纳罕。
第一百二十九章 我本来没想收钱
陆离是早知道凌九有这方面本事的,此时也感叹道:“凌九你可真厉害!请问请你出手的条件是什么?我要开新店了,也帮我看一看风水呗,价格好说。”
陆离隐约记得上一次郑恬好像就是想请凌九出手,结果被拒绝了。而且合租室友蒋栖梧也提过,凌九不是什么活都接的。
今天恰好一起吃饭,天时地利人和,不妨一问。
林蓁蓁看向陆离:“小离,你认真的?真不去参加面试了?海关哎!这么好的机会,你要放弃?”
陆离颔首:“我已决定。”
又看着凌九弯了弯眉眼:“不过还得请你帮忙啊,我开店不求财源滚滚,只求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毕竟她开店的主要原因是合法洗白手里南宋的货物,自然不必在乎店本身的生意。
她现在手里有好几样好货,茶罐只是张俊赠送御茶时的搭头而已。要不是担心短时间内卖掉太多引来麻烦,她就直接把店铺买下来了,没有了房租更不用担心生意情况。
凌九放下茶杯,随意道:“可以啊。”
“真的?”看凌九答应地那么爽快,陆离倒是有点不敢信了。
“真的。”凌九回。
瞧郑恬、蒋栖梧以及刚才那周老板的模样,请凌九应该不是件容易的事。可现在陆离只是随口一提,他就答应了。
她总觉得自己从遇到凌九开始,无论是卖东西还是买东西都一直很顺。别人嘴里吃过的瘪,她好像从来没遇到过。
要不是凌九一直那么冷淡,也没提起要留她号码加她微信什么的,她都要自作多情地以为对方对她有一点意思了。
是因为她手里那些南宋宝贝,才引得他青眼有加吗?
“小离,小离,你走什么神呢?”林蓁蓁用手肘推了推陆离。
“啊,怎么了?”陆离回神看她。
“我刚刚问你呢,你真下定决心了?考虑清楚啊,放弃面试不但会失去应届生优势,还有禁考期的。”
“我决定了。”陆离回,“不会后悔。”
林蓁蓁见劝不动她,又求助凌九:“凌老板,你也劝劝她,她这想一出是一出的,怪吓人的。好不容易国考笔试第一名了,她居然要放弃面试。”
凌九垂眸倒茶:“人各有志,何必勉强。”
林蓁蓁闻言嘴角一抽,好吧,眼前这一位云淡风轻的是肯定看不上基层公务员岗位的,她怎么还问他呢,又看着陆离郑重道:“你别嫌我烦,你知道我们这群决定毕业工作的人,为了准备国考有多拼,我想你肯定也是一样。如果你不想当公务员,那笔试也不必参加嘛,还不会有禁考期。”
陆离也正式回复道:“当时参加笔试,是为了赌一口气,但现在选择放弃,是真的做好了决定。”
接着话锋一转,又俏皮道:“哎,我不参加,这个岗位就少了一个人,而且你变成了顺位第一,你该高兴啊。”
“你从参加笔试开始就想好会放弃面试?”
“对啊。”
林蓁蓁向她翘起大拇指:“行,你厉害,我谢谢你。听说有很多考公辅导班为了提高学员竞争力,甚至不惜虚假报名,你这是帮我干了考公辅导班干的事啊!”
陆离嘻嘻一笑:“不用谢,以后升官了记得照拂我就行。”
“行行行!”
两人插科打诨了一会儿,这话题算是彻底揭过了。
“哎,你怎么不吃啊?光喝茶吗?感觉你面前的菜都没有动。”吃得意犹未尽的陆离看到凌九面前摆着的佳肴,好奇地问。
“我最近在针灸,需要辟谷,吃得少些。”凌九解释了一句。
陆离睁大眼睛问:“中医针灸吗?为了保健?怎么还要辟谷啊?跟修仙似的。”
面对追问,凌九倒是没有露出半分不耐。只是也没有明确回答,笑一笑顾左右而言他就糊弄过去了。
“两位吃饱了吗?”凌九问。
陆离点头:“嗯,我饱了,蓁蓁你呢?”
“我也好了。”林蓁蓁把目光落在凌九面前几乎没动的餐盘上,“凌老板,这些菜你都不碰了吗?那……我能不能打包?”
凌九抬手道:“林小姐请随意。”
“好咧!”穷学生林蓁蓁一点都不怕丢脸,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天价菜,眼睁睁看着浪费,这也太暴殄天物了。
何况广大劳动人民才吃饱几年呀,身为未来光荣的人民公仆一员,勤俭节约从我做起!
打包的时候,周老板又过来了,手里拿着两壶酒:“凌老师,这两壶自酿的酒送您。我来给你赔个罪,说好了今天这餐我请的,谁知道前台小妹竟然收了钱。说是一个高马尾的女孩子菜刚上齐就去结了账,您看这事闹得。”
凌九接过两壶酒,笑道:“有酒足矣,多谢。周老板开门做生意岂能不收钱。”
周老板站在边上又客套了几句,这才把凌九一行人送出大门,殷勤地给凌九开车门,目送他们离开。
“老板,这大帅哥是谁啊?真的好帅啊,比明星都帅!”前台小妹跟出来一起送人,望着远去的幻影车尾,眼神还有点依依不舍。
周老板看她一眼,喟叹道:“别想了,是你想不起的人。看看人家这车,再看看他身边美女的质量,快收起不切实际的想法,干活去!”
“哦。”才十八岁水嫩年纪、看多了偶像剧和小说的前台小妹撅撅嘴,心里有点不服气,她觉得她的世界有无限可能呢!
凌九把林蓁蓁送到可以直达学校的地铁站,然后带着陆离继续回归一书斋,两人的交易还没做完呢。
一回到小楼二楼,陆离便迫不及待开口:“凌老板,我想好了,这茶罐呢也不卖钱了,就换你给我出手布置一下风水阵,怎么样?”
这是陆离在回来路上时决定的。
她想到六万一张的护身符,当初郑恬喊出的过亿价格,蒋栖梧请不动的经历,以及周老板感恩戴德的模样,综合这些考虑的。
反正茶罐是张俊送御茶的搭头,她连御茶都送了,不差一个茶罐!
凌九听陆离这么说,顿时笑了:“行啊。但我本来并不打算收你布置风水的钱。布置风水,看的是缘分,而非金钱。”
陆离:“……”
为了不吃亏,陆离脱口而出:“那你给我看完店铺的风水,还得再看看我新家。”
凌九看着她,道:“好。”
第一百三十章 回张氏小宅
陆离哈哈一笑:“我开玩笑的,住的地方不讲究这些。”
“随你。”
“那说定了,等我盘下店铺,就来找你看风水哦。”
“好。”
“哎,不对。是不是应该先看风水宝地,再去盘店?”
凌九笑:“看用途。”
陆离不解:“看用途?”
凌九淡淡道:“若以店铺生意为追求,则先看地址;若是其他理由,则另做安排。请问,你的店铺为何而开?”
“哈哈,还有人开店不为生意的吗?”
“不少。”凌九坐到竹椅上,“我瞧你也不像是为了生意。”
陆离摸了摸鼻子,心道这家伙还真敏锐,嘴上却说:“我当然也希望生意好。”
凌九闭上眼,淡淡道:“如此倒简单。”
陆离眼珠一转:“不过我第一追求的还是平安顺遂。”
凌九笑而不语。
“那就这样说定了,我先回去了,回头再联系你。”
“好。”
从归一书斋出来,陆离又坐车去附近的商超扫过年送礼的年货,然后大包小包扛回家。
高物业费的好处从进大门的那一刻开始。物业人员看到陆离的模样,立刻推来小推车帮忙送到家门口。
夜幕降临,在现代又待了一天一夜的陆离,准备再次穿越了。
今天除了买送人的年货,她还为穿越南宋补了不少货,缩小后全都收进新扩大的随身空间里,塞得满满当当。
随身空间有一个好处就是随便乱塞,而且可以堆叠起来,取的时候只需要心念一动即可,容量大而方便。
回到南宋马车上的陆离,穿着在现代洗干净烘干的古装,还是原来的模样。时间开始流转,无人察觉她曾离开过。
“十一、甜甜、云逸,走,回去了。”陆离掀开帘子说了一句。
“是!”
何甜甜按陆离的意思,给楼家看建筑材料的下人打赏了两颗银瓜子后,就回到马车厢。
“陆娘子……我……”回去的路上,何甜甜吞吞吐吐地开口。
“怎么了?有话就说。”
何甜甜看一眼陆离,又垂下眼:“就是今天那些粮食,出现得好奇怪……”
顿了顿,何甜甜抬眼看着陆离,神色微微紧张:“真的是山神娘娘显灵吗?”
陆离撸着绵绵的脑袋,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何甜甜一脸迷茫:“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陆离笑而不语,有些事不必说得太清楚,让手下自己脑补可能效果更好。
今日跟着陆离的三人,只有目不识丁又跟着陆离穿越过一场的陈十一最淡定,因为他笃定陆离是神仙。
读过书甚至对物理都有一些研究的云逸,受到的震撼最强,何甜甜次之。
看到马车下山,飞飞俯冲而下,重新落回云逸的肩膀上,神气活现地抖了抖翅膀。
云逸回过神,掏出一块五分干的肉干喂给飞飞,长长吁出一口气。
这一个下午,他的三观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比上次见到飞天机关还刺激。
毕竟飞天机关再逆天,也可以看出人力痕迹。但今天突兀出现的粮食,却好像只能用“神力”解释。
他是个无神论者啊……
到达张宅大门口,陆离和何甜甜带着小老虎绵绵下车,陈十一和云逸则要去车马行还租的车马。
“飞飞,飞回来!”看小雏鹰飞飞没跟上,陆离当即喊了一声。
小雏鹰呆呆的没反应,云逸一抖肩膀,它才后知后觉地起飞,径直朝陆离下榻的客房飞去。
沿途遇到几个打招呼的下人,陆离随便问了一个:“楼小官人回来了吗?”
“回陆娘子,楼小官人回来了,正在与大娘子说话。”
“好。”陆离点点头,摸了摸绵绵的脑袋对何甜甜道,“你带绵绵回我的屋里,我去给主家请个安。”
“是!”何甜甜接过象征性拴着绵绵的狗链,与陆离分开。
陆离才到正院门口,听到下人禀报的楼镒已经迫不及待掀帘走了出来:“姐姐,你回来了。”
“是。你的文会结束的还挺早嘛!”陆离笑着说了一句。
楼镒看着陆离却是一愣:“怎么才半日不见,姐姐竟瘦了许多。”
“你看出来了?确实瘦了许多呢。”陆离摸了摸脸,乐滋滋道,“意外之喜吧。”
楼镒:“……”
他委实不懂骤然消瘦,何喜之有。
不过既然陆离为消瘦而高兴,他也不必扫兴,转而道:“今日元日,夜里城里定然灯火辉煌,热闹得紧,姐姐要不要去逛逛?”
“好啊。”陆离当然有兴致,笑道,“我们先去城里逛,再去西湖。我带了烟花,我们去西湖边放。”
“好啊。”
就在这时,屋里响起了何氏的声音:“子权,陆娘子,外边冷,进来说会话吧。”
“好的。”两人异口同声答应了一声,走上两阶台阶,掀帘入内。
屋里点着熏炉,估计加了香,又香又暖和。但陆离被熏得有点慌,很怕待久了一氧化碳中毒。
她随身空间里的露营包内,倒是有一氧化碳报警器,不过在现代才手心那么大一个,线性缩小后拿到南宋就堪比脸盆,实在不宜此时取出来。
好在这些官宦人家用的都是上等木炭,燃烧相对充分,看不到烟气,应该还是安全的。
陆离与何氏也没有什么话题好聊,主要是何氏问她几个今日与清河郡王儿媳见面的相关问题。陆离随口答了几句,对于意外遇到张俊小儿子之事绝口不提。
从正院出来,陆离叹道:“早知道晚上还有活动,就不该把车马还了。”
“没事,楼某自有安排。”楼镒怕姨母今日也要用马车,早就派人与车马行约好了租马车的时间,做了两手准备。
“那就好。”陆离道,“既然要出去,那我们干脆到外面酒楼吃晚饭吧?”
“好啊。”楼镒当然没有异议,“御街有家酒楼,庖厨手艺很好。据说掌柜的是前两年才退下来的宫廷膳工。”
“哇,那有口福了,你安排哦!一会儿可以出发时来喊我。”
“好。”
两人分开,陆离回了自己的客房,撸着小老虎,把随身空间里的鲜肉条取了出来喂它。
她又发现了随身空间的一个好处——保鲜!
第一百三十一章 禁燃烟花?我去南宋放
御街的石板在月色与烛光里泛着温润的青光,每一块都被人群的步履磨得锃亮。
楼镒与陆离坐在酒楼沿街的靠窗佳座上,前者指着远处朝天门的轮廓,笑道:“姐姐,你瞧,北瓦新来了个傀儡戏班子,能演‘目连救母’,听说那傀儡的眼珠子会动。”
顿了顿又道:“当然,不能同后世影视相比。”
陆离笑道:“各有千秋吧,这都是非遗啊。等会我们过去,我去拍一点视频。”
陆离不担心掏出针孔摄像头拍摄会引来什么麻烦,虽然这摄像头拿到南宋放大了不少,但仍是一个黑匣子,又没有显示屏,谁会在意啊。
“好啊,那我们得吃得快些,这傀儡戏散场比较早。”
“嗯嗯,我们行动迅速。”
陆离今天中午在现代吃御厨后人做的菜,晚上到南宋吃退休的膳工烧的菜,非常有口福。
她都很难比较出哪方更强一些。
现代油盐酱醋香料齐全,都是很接地气的家常菜,特别对她口味;南宋调味品少,菜式对她来说也比较冷门,但架不住退休膳工手艺顶尖啊。
若论味道,双方差不多;单论雕工的话,陆离感觉可能南宋这边更胜一筹。
用完餐,陆离没有坐马车,与楼镒一起沿街走路,权当消食。
脚下的这一片土地,在八百多年后是现代杭州中山中路商业街的位置,后世同样热闹。
元日的夜晚,街边的商铺全敞开着门,有卖七宝羹的、点茶汤的、磨镜面的,各式各样。
陆离一路举着针孔摄像头,一路拍摄过去。挑担的小贩从她身旁挤过,担子里的油灯晃得人眼花。
再往前走,喝彩声如潮水般涌来。
“姐姐,北瓦到了。”
“这么快。”
前面勾栏前,已经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陆离踮脚望去,只见棚内灯火通明,一个艺人正在表演“乔坐衙”。
他头戴花冠,身穿红袍,却骑着一头竹扎的驴子,驴头会点头,驴尾会摇摆,活脱脱一个新婿上门的光景。旁边又有扮“乔乐神”的,扮作判官模样,戴着假面,手舞足蹈,引得满堂哄笑。
“妙哉!”楼镒看得入神,忍不住击掌,“这乔戏最见功夫,人仿物易,物仿人难。那傀儡虽假,情态却是真的。”
边上忽然有人道:“临安百戏,甲于天下。只是今夜还不算最盛,若是庙会之时,这御街上还有‘蛮牌狮豹’,几十人舞着,那才叫一个地动山摇。”
楼镒和陆离闻言双双扭头,正对上周必大的一双眸子。
“子充兄?怎地如此凑巧。”楼镒嘴角微抽,“只你一人夜游吗?”
“当然还有务观兄,只是刚刚人多,我们被冲散了。”周必大回了一句,在人挤人的空间里也无法作揖行礼,便对陆离点点头,“陆娘子,又见面了。你手里的是什么?看你一直举着。”
“没什么,一个小玩具。”陆离随口一说,眼睛又看向舞台。
周必大便也不再多言,继续看傀儡戏。
待傀儡戏收了场,人群渐渐散去,周必大才看到被挤在另一边的陆游及其小厮。
双方见礼后,陆离便提议:“你们可愿往西湖边走走?今夜是元日,我有些家乡的小玩意儿要去西湖边放。”
周必大奇道:“什么玩意儿,非得去湖边?”
陆游已抬步向前:“子充兄,陆娘子乃墨家子,必有秘藏,咱们跟去长长见识便是。”
夜渐深,西湖水面上笼着一层薄薄的烟霭。
远处的孤山如一抹淡墨,雷峰塔的影子沉默地立在岸边。
陆离假装从马车里取出一个炮筒般的物事,其实是从随身空间里拿的,又摸出火柴盒。
周必大凑近来看:“这是什么?炮仗?也不像,炮仗没这般粗长。”
陆离笑笑:“几位且往后退几步,遮住耳朵。”
点燃引信的那一刻,陆离听见“嗤”的一声轻响,紧接着,一道金红的火舌“咻”地窜入夜空,在十多丈高的地方,“砰”地炸开!
那是一朵金色的菊花,千丝万缕的光芒向四周迸射,将湖面照得亮如白昼。
紧接着第二发、第三发……绿色的垂柳、紫色的葡萄、大红色的牡丹,层层叠叠地在夜空中绽放。
陆游的身子猛地一震,手扶住了湖边柳树,仰着头,嘴微微张开,却发不出声音。
周必大更是呆立当场,手中的折扇“啪”地落在地上,也浑然不觉。
楼镒一双星眸更是闪闪发亮,抬头凝望着点缀满夜空的烟火。
又是一发升空,这回是一蓬璀璨的蓝,如流星雨般从天际洒落。每一颗火星熄灭前,又炸出细碎的金色星点,仿佛天女散下的金粉。
紧接着,带笛音的烟花呼啸而起,那尖锐而悠长的哨声划破夜空,在高处化作七彩的圆环,一环套着一环,缓缓扩散。
“这……这是……”陆游的声音有些发颤,他一生作诗九千首,此刻却词穷了。
远处传来惊呼声。
西湖边画舫上的游人都被惊动,岸边的更夫停了锣,就连已经入睡的净慈寺僧人也推开了窗。
人们纷纷涌到湖边,仰着头,看着那前所未见的奇景。
最后一发烟花升空后,化作漫天金红色的光点,久久不散,仿佛一整条银河倾泻在西湖之上。
良久,周必大才弯腰拾起扇子,声音涩得像含了砂砾:“墨家机关术真乃奇术也。某以为今天宫廷夜宴时放上空的单色烟火已是奇景,何曾……何曾见过这般景象?那紫色的,是如何烧出来的?那蓝色的,又是怎么配的药?”
陆离老神在在道:“此乃不传之秘。”
陆游忽然道:“原来这才是火树银花……”
楼镒却一言不发,只是望着夜空,望着那些正在消散的光点。
半晌,他才缓缓低语:“若是此等火药之术运用于军火……”
他顿住了,没有说下去。
陆离身体经过香火改造后五感六识都敏锐,听到了楼镒的低语,偏头看他,心想,这家伙倒是个当武将的料啊,大年初一的从烟花瞬间联想到军火。
楼镒却在这时看了过来,偏头在陆离耳畔低语道:“姐姐,接下来怕是有些麻烦。”
“啊?”
第一百三十二章 引起官家注意
楼镒说的麻烦,在第二天陆离还在睡懒觉时就上门了。
少府监的人先来。
之前年底事忙,玻璃镜虽然在南宋上层刮起了一阵风,但少府监的人还没有空理。可昨夜陆离又在西湖边大庭广众之下,搞出了多彩烟花之事。他们怕被其他部门抢了功,顾不得还在年假里就上门了。
从他们直奔张氏小宅而来,便知早已经掌握了陆离的情况。
陆离被迫早起,应付了少府监的人后不久,又迎来宫里的口谕。
正月十五元宵节,官家要亲自召见墨家子。与口谕同来的,是宦官和礼部的低级小官。
他们来跟陆离打个照面,教她面圣的礼仪和基本环节,比如怎么稽首、怎么称呼、怎么进退。另外还叮嘱了一些禁忌,比如不可直视皇帝、不可高声喧哗、应答要简洁谦卑等等,足足消耗了陆离一整个上午的时间。
等他们走后,陆离赶紧出门吃饭。
早上被少府监的人从被窝里催起,她都没来得及好好吃早饭,就吃了块糕饼垫肚子。一上午下来,饿得咕咕叫了。
何氏慢了一步,没能在陆离出门前喊住她,原本她还打算仔细问问陆离进宫面圣之事。
虽然被折腾了一上午,但陆离并不生气。
穿越南宋好几个月,终于可以走进皇宫,见一见太监皇帝赵构了,心里还是有点小期待的。
不过跟其他人的谨小慎微、诚惶诚恐不同,陆离的心态很放松。
她不是赵宋子民,又读多了站在历史的角度批判赵构的文章,自然对其没有敬畏之心。
但为了表示对南宋社会的尊重,陆离还是让何甜甜给她准备出一套本土版的浅素色常服。
她只是个素人,日常随便穿,但正式场合就不行。华丽鲜艳的服饰,都是有等级要求的。她这样的庶民,只能穿最普通、颜色最浅的常服。
转眼就到元宵节,临安城灯火连天。
皇宫大内,福宁殿前搭起了彩山,灯山上叠落万盏琉璃,照得殿阶前的金钉朱户都浮着一层暖光。
赵构亲临宣德楼,与民同乐。
楼下御街之上,以彩帛扎成巨鳌山灯,高十六丈,阔三百六十余步,上绘群仙故事,万灯齐燃,璀璨若星昼,欢呼声震地。
楼前有工匠数人,在给烟花点火。
今年元宵的烟花,一部分是越州来的匠人陈氏所制,压轴的则由陆离上贡。
第一支冲上天时,啪地炸开,竟不是寻常的菊纹,而是一串垂落的金柳,柳丝袅袅,飘了许久才散。
御街上人头攒动的百姓轰然叫好。
接着又是牡丹、又是石榴,色彩缤纷,红的、白的、蓝的、紫的、绿的……衬着黑沉沉的夜,久久不散。
赵构看得入神,忽然问:“这就是墨家子的烟花?她是匠户?”
身旁的知内侍省事老宦官弯了弯腰:“回官家,不是。她祖上在即墨,自幼失去双亲,被墨家巨子收养教导,教授机关术。去年因救了明州楼氏患赤痢的家眷,受楼氏供奉,现居钱唐门张氏小宅。”
“户籍呢?”
“在明州,乃民户。”
赵构笑了一声,没说话。
老宦官揣摩不透这笑的意思,只陪着小心。
烟花放罢,内侍引陆离上殿。
赵构问她身为女子,如何想到玩火药、制烟花。
陆离答道:“先贤有言‘妇女半边天,事事要争先’,女子未必不如男。”
赵构哈哈一笑,上下打量着陆离:“好一个女子未必不如男,那这烟花你是怎么做成的?怎地有这许多颜色?”
“民女想着新年要色彩缤纷一些才喜庆,就试着将火药和金属元素融合。
色彩主要源于金属元素的“焰色反应”。
不同金属在高温下会发出特定颜色的光,锶盐产生红,钠盐产生黄,铜盐产生蓝。将这些金属化合物与火药混合成色珠,点燃后,就可以看到色彩缤纷的烟花。”
“金属元素?谁教你的?”
“没人教,自己试的。试坏了三十多回,后来成了。”
赵构点点头,又勉励几句。
接着陆离又呈上一面嵌着珍珠、背面镀银的高端玻璃镜。照人时纤毫毕现,比磨得最好的铜镜都更光亮。
老宦官接过镜子,端到赵构身侧,供其对着烛火端详。
“这玻璃,也是你自己烧的?”
“非草民一人之力。”陆离的声音不高不低,“家师在游历世间时,曾从威尼斯人手中购得奇珍‘铝’,后草民在明州租了楼氏半座山,搭了一间窑,与我墨家师兄弟们一起配料,一起烧,群策群力,方得此宝镜。”
“这镜子还有番邦人之事?并非全大宋本土出品?”
“正是。而且铝为玻璃镜必备涂料,十分重要,家师当年所购不多,数量有限。”
“大宋贸易繁华,向来与外邦互通有无,购买应不难。”
陆离摇头:“官家有所不知,此物是由威尼斯一位炼金师偶然得之。想要再买,却也难找其人了。”
“威尼斯在哪里?炼金师又是做什么的?”
“听家师说,威尼斯在西域的西面,炼金师是一群妄想把普通金属通过化学实验变成黄金的幻想者。但其实验的副产物中,却常常会有意外之喜。”
赵构挥挥手,老宦官便把镜子交于小宦官拿着退下。
“你是哪里人?”
“原籍是即墨。”陆离顿了一下,“南渡后,在明州落了籍。”
“你父母做什么?”
“父母早亡。”
赵构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走到栏杆边,望着远处御街上仍未散去的人群。
灯影里,有卖糖的、卖面具的、卖彩色风车的,还有几个孩子举着纸扎的兔子灯跑。
那些卖东西的,大约也不是什么世袭的匠户,不过是寻常百姓,会一门手艺,便出来谋生。
他想起今日这两样东西,以及制作它们的奇女子。
陆离以女子身,得墨家传承,又制烟花,又烧玻璃,都不是祖传的技艺,乃自己琢磨加上师承而来。从即墨跑到明州,又跑到临安,建窑、配料、反复烧制方成。
若是有法令拘着他们,不许改行,不许自由迁徙,他们还会去试吗?
若他们不试,今夜这天上的色彩就要单一得多了,手里的玻璃镜子,又会在哪里?
赵构没有回头。
“赏。”
第一百三十三章 发大财了
“赐墨家陆氏子金带一条,钱百贯,官窑青釉葵瓣洗一只。”内侍拖长了声音喊。
陆离真心实意地叩谢皇恩,还是跟皇室做生意最赚!
南宋官窑的青瓷葵瓣洗如果能等比例带回现代,那一只就能让人实现财富自由。2018年的香港拍卖场上就拍过一只,成交价8100多万港元!
陆离在临安这么久,换掉了好几面镜子了,还没有这种等级的宝贝换过来。
元宵节的热闹还在继续,陆离的皇宫之旅则到此结束。在内侍的指引下,穿过重重守卫,陆离出了皇宫。
“姐姐,这儿。”楼镒在宫门外等了她很久,一见面就关切地问,“见官家一切顺利吗?”
“还行。”陆离回,“就是官家给的赏赐没给我带出来。”
“这个不急,日后皇城司自有专人送上。”楼镒瞧着陆离的神色解释了一句,笑道,“看来姐姐面圣真的很顺。”
“对呀,没理由不顺。”陆离爬上马车,“走吧,回去。”
“不看灯了吗?今天许多灯会。”楼镒也跟着爬上马车,陈十一负责赶车。
“不看了,在皇宫里看够了。”陆离说了一句。
过了片刻,楼镒看着陆离轻声问道:“姐姐,官家没提起火药之事吗?”
“问了怎么把烟花变成彩色的,算不算?”
“也算。”楼镒有些好奇,“我也想知道,姐姐方便说吗?”
陆离于是把之前跟赵构说的再复述一遍,顿了顿,她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在想怎么通过烟花改造火药之事?”
楼镒于昏暗的灯光中抬眸看向陆离,点点头,承认道:“是。”
陆离轻笑:“难道在现代时你没查过黑火药的配比吗?”
楼镒赧然道:“竟没有想到这一块,实在羞愧。”
“黑火药的经典配比是一硝二磺三木炭,但这是笼统口诀。实际上根据用途不同,配比也不同。”陆离觉得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直接就跟楼镒说了。
楼镒伸手行礼:“谢姐姐赐教。”
“不算什么。”陆离摆摆手,“只是你知道了黑火药配比又怎么样呢。若我没记错的话,我查到的资料里显示南宋对于火药原材料的管控很严格啊,不许私下交易的吧。”
楼镒沉默片刻,正要说话,又被陆离打断:“你别指望从后世购买,后世对这些管控也严。烟花倒是可以买,但现代烟花大部分使用高氯酸钾或氯酸钾作为氧化剂,而不是黑火药唯一且必需的硝酸钾,所以买了其实也白买。”
楼镒闻言淡淡笑道:“原是我想多了,多谢姐姐提醒。”
陆离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今天是元宵节,还是不要说扫兴的话了。南宋虽然武力很烂,但好歹文化璀璨、经济繁荣、百姓富足。
就比如说制造烟花的匠人,在宋以前的唐和宋以后的明,那都是很惨的,被固定匠籍,后代很难改变命运。
可南宋却不同,对匠人多是雇佣制,自愿生产为主,很少强制匠籍。可能只有军械库这种关键地方的匠人,要求才会严格些。
大宋的经商环境和社会环境比任何封建朝代都更宽松,唯一的短板就是武力。
陆离对南宋了解得越深,感情就越复杂。
说它不好吧,它经济那么发达,社会那么宽容,女子抛头露面什么的都不算事;说它好吧,它只守住了中华的半壁江山,年年要给野兽一样的金人交岁贡。
回到家,陆离倒头就睡。
今夜进皇宫其实消耗还是挺大的。虽说陆离心中并不把太监皇帝赵构当一回事,但是近距离接触时,有那么多毕恭毕敬的文臣武将做衬托,她还是感受到属于帝王的威压了。
元宵节过后两天,果如楼镒所言,皇城司给陆离送来了皇帝的赏赐,并带来一个生意机会——宫里的娘娘们都想要玻璃镜以彰显身份,问她手上还有多少,能不能都送进宫来。
陆离本来是要多少有多少的,但物以稀为贵,她也不能一下子在市场中投入太多,不然就不值钱了。
因此她回复皇城司的人,自己手头只剩十面镜子,再多却是没办法了,因为制作玻璃镜的原材料暂时没了。
这十面镜子,她想都用来换官窑瓷器,或者精美刺绣,不要钱。
宫里的娘娘们现钱不多,但官窑瓷器和宋锦、织金锦却不少。陆离想要以物易物,那正合娘娘们的心意。
于是经过一番运作,陆离顺利把十面镜子递进宫里,同时也收到了来自后妃的布料之王“宋锦与织金锦”,甚至还有一样后世拍卖场上赫赫有名的官窑六出葵口盘!
这生意做得,简直是一本万利。
陆离恨不得嚷一句:“这次第,怎一个爽字了得!”
这段时间除了做生意,陆离还时不时跑去李清照租住的小院去看她,跟她学习诗词歌赋。
并且她还给李清照送了一面比送给赵构还要精致的镜子,也是银镀的高端货。小小一面,在现代买都要接近两百。
除了拜访李清照,陆离也常跟着楼镒与陆游、周必大、刘章等人聚会,不仅陶冶了诗文情操,还大大满足了她的私欲。
出了正月后,这样的聚会骤然减少。因为楼镒、陆游等人都要闭门潜心准备春闱了。
也就这时候,陆离才能想起来回明州的事。
前一段时间,她在临安待得乐不思蜀,都想不起来回木阁了。
陆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了。
比起鸟不拉屎的四明山半山腰,到底还是住在西湖边更舒服呀!
这些日子里唯一让陆离有点糟心的,就是清河郡王府的提亲。
她万万没想到张子正居然没有放弃对她的想法,而张俊竟也能同意这门亲事。
她自然绝不会认为自己会配不上谁,但代入宋朝人的思维,他们俩明显是门不当户不对,一向利益为先的张俊怎么会同意呢?
莫非所图甚大?
第一百三十四章 媒人上门
陆离还不知道,清河郡王府已派人去明州把她查了个底朝天。有楼镒的提前准备,倒没有查出什么敏感信息。但关于风箱的改进,以及复式记账法的事情,却没能瞒过去。
通过风箱和复式记账法两件事,楼镒之父楼琛,大概率在致仕前还能更上一层楼。
张俊看到了陆离身上神秘的无限可能,自然觉得用小儿子的婚姻来换取并不亏。
张府遣来的媒婆姓周,是这带最有脸面的官媒,寻常人家请不动。
她穿着一身绛紫袄裙,头上簪着金箔喜字,被张府下人恭恭敬敬请进堂屋时,炭盆里正添了新炭。
“张恭人,老身周婆子给你道喜啦,郡王看上借住你们家的那陆氏小娘子,诚意十足地让老身来为幼子提亲。”
周婆子笑得眉眼弯弯,将带来的聘礼单子往桌上一搁。
那是清河郡王张俊府上的名帖,郡王为幼子张子仁来求娶陆离。
“是子正吗?”
“正是,小小年纪,已经是右文修撰了!有郡王做靠山,前途无量。”
何氏大吃一惊,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眼高于顶、二十啷当岁还没定亲的侄儿张子正,能看上无父无母的陆离。
纳妾倒是说得通,可居然是三媒六聘来求娶为妻!
“陆娘子现在何处?何不请来一叙。”
“周嬷嬷看座,我这就去请人。”何氏让周媒婆在椅子上坐下,转而目光深长地看了一眼王嬷嬷,“王嬷嬷,你去把陆娘子请来堂屋。”
“是。”王嬷嬷其实当日就看出来张子正对陆离有点意思了。
只是跟何氏一样,她也最多能联想到纳妾这块。何况当天还有位千金小姐同行,一看便知萧氏有意撮合。因此回来后,她只略略提了一嘴,说是萧氏是让陆离当陪客,其表妹在相看人。
谁知道最终这信息竟然偏差如此之大,王嬷嬷都呆了,瞬间对陆离刮目相看。
能让贵族放弃门户之见上门求娶的,绝对是个有福的小娘子,至少王嬷嬷的价值观里是这样的。
去客房请陆离时,陆离正一边看着书,一边对镜梳妆。
“陆小娘子,娘子有情。”
陆离微微偏头看她:“王嬷嬷,可知是为何事?”
这么一大早的,平日里何氏知道她会在房里逗弄小老虎和雏鹰,绝不会来打搅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王嬷嬷笑容满面道:“恭喜陆小娘子,贺喜陆小娘子,是清河郡王府遣媒婆来向你提亲哩!”
“提亲?”陆离声音微微扬起,心思略一转,便知道是为谁了,虽然心里不喜欢,但她还是起身了,“走吧。”
陆离带着何甜甜和小老虎往屋外走,王嬷嬷跟在后头:“这这这……小娘子,这去正院带着大虫,是不是……不太好啊?”
陆离提了提手上的绳子,笑道:“王嬷嬷别怕,牵着绳哩!”
王嬷嬷:“……就怕惊扰了娘子和王府的人。陆小娘子听我一句劝,还是别带了吧。”
陆离本意是想带着绵绵去吓吓媒婆,但现在看来是行不通。张宅里面的人到底不是她的人,下人们都不可能让她顺利把绵绵带到正院——除非她硬来。
“那行吧。”陆离放掉绵绵,俯身在它耳边说了一句悄悄话,绵绵就跳回了客房里。
陆离走近堂屋,先看到铺了一院子的礼物,眉头微皱。
和她一起赶来的,还有在自己房里听到动静的何氏两个孩子以及楼镒。
“姐姐……”
陆离冲楼镒点点头,没说话,踏上台阶进屋。刚露面,就迎来周媒婆锐利的打量目光以及一顿浮夸的夸赞。
陆离转身立在屏风后头,没吭声。
王嬷嬷忙上前打圆场,又是斟茶又是陪笑,说小娘子腼腆,还请周嬷嬷莫见怪。
周婆子摆摆手,自顾自说起张家的好处来:“清河郡王如今圣眷正隆,幼子子正生得俊秀,年纪与小娘子相当,且不是那等纨绔子弟,读书习武都有模样,已正经当差了。清河郡王听闻陆家女知书达理、品貌出众,这才遣老身来问。”
这话半真半假,提亲是真,别的“知书达理”之类评价就未必是真。
陆离默默听着,仍然不搭话。
周婆子又说了一车的好话,何氏与王嬷嬷在一旁帮腔,连张楧都听到动静从里屋出来,搓着手说这是天大的好事,陆离的福气来了。
只有楼镒反对道:“这也未必是好事,郡王府齐大非偶,且姐姐是修道之人。”
陆离终于从屏风后走出来。
“周嬷嬷辛苦。”她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楚,“烦请回禀郡王府,民女福薄,不敢高攀。”
周婆子的笑容僵了一瞬,似乎不可置信,这可是郡王为亲儿子提亲!
王嬷嬷急得暗暗扯她的袖子,压着嗓子说:“小娘子你这是做什么,那可是清河郡王府,得罪不得。”
何氏也笑着劝道:“说什么高攀不高攀,姑娘家总要嫁人,清河郡王这样的人家,满临安城打着灯笼也难找。”
陆离没搭腔,只看着周婆子:“民女寄居张家,本已是打扰。婚姻大事,怎敢麻烦主家,也不愿高攀郡王府。还请周嬷嬷回禀清河郡王,小女子乃墨家新一代巨子,一心扑在墨家机关大业上,却是不想考虑儿女私事,请体谅。”
周婆子干笑两声,说小娘子年轻,不懂事,这话就当老身没听见。
她又看向张楧夫妇,那眼神分明是在说:人在你们家,你们自己看着办,郡王府看中的人。
张楧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
他顾不得身份,把陆离拉到一边,压着嗓子急道:“陆小娘子,你这是要我们一家子的命?堂兄是什么人,他遣人来提亲,岂容人拒绝?你今日拒了,明日在临安还怎么待?”
楼镒上前一步,把陆离护在身后,对张楧道:“姨父放心,有事尽管推在楼氏头上便是。姐姐乃我楼氏供奉,楼氏自会护她。”
又看着陆离:“姐姐放心,只要你不愿意,没有人可以逼你,便是郡王也一样。”
周媒婆一听,眼睛斜看了高大帅气的楼镒一眼:“好大的口气,不知这位是?”
何氏连忙把楼镒和陆离都推出了门,笑道:“都是小孩子家家,不懂事的,周嬷嬷别介怀。”
第一百三十五章 离开临安
楼镒一路沉默地把陆离护送回客房,眉头紧紧拧着。他算是明白过来,为什么元日那天萧氏要请陆离一起赏梅了。
“姐姐……”
“我打算回去了。”陆离忽然打断他道。
楼镒一怔,神色有些不舍:“倒也不必,姐姐莫要担心今日之事,有我楼氏在。”
陆离笑看着楼镒道:“楼氏还不是你说了算。何况,楼氏在临安城里怕也说不上话。”
见楼镒还要开口,陆离直接道:“放心吧,既然不宜硬碰硬,我暂且避开就是。只是拒了亲,左右是要得罪清河郡王,也不方便借住你姨母家了,免得连累了他们。”
楼镒深深吸一口气,道:“那姐姐准备何时动身?”
“未免夜长梦多,我收拾收拾今日就走。”
楼镒作揖道:“委屈姐姐了。”
“谈不上委屈,本来也差不多该走了。”陆离摆摆手,“那就这样,你回房继续闭关读书,早日金榜题名。”
“借姐姐吉言。”
看楼镒转身离开后,陆离扭头对何甜甜道:“通知我们的人,准备离开。”
“是。”
当张楧与何氏安抚好周媒婆,送她出门后,正欲再去找陆离谈一谈时,才发现陆离竟然不告而别了,只给他们留下了一封告别信。
陆离不想跟人扯皮,直接离开表明态度。
夫妻俩面面相觑,张楧没好气道:“真是不识抬举。”
何氏虽然也不理解陆离,但却不能顺着夫君的说法,毕竟陆离是通过楼氏的关系过来的,当下只道:“也未必就是抬举。陆小娘子一身宝贝,身为女子能成墨家巨子及楼氏供奉,确实要谨慎些。”
“娘子你——”张楧无语,“你怎地还帮她说话。”
何氏淡淡道:“我说的是实情。就凭陆小娘子一手制玻璃镜的秘方,这天下想得到她的人多得去了。”
“哎,总之就是麻烦。”张楧甩袖,心情有些乱糟糟,“当初就不该让她住下,惹这些事。”
何氏神色越发淡了:“官人当初拿她送的玻璃镜子献给郡王时,却没有嫌麻烦。”
“好咯!好咯!”
张楧无话可说,转身走进里屋,继续补觉去了。昨夜通宵值班,累死他了。天大的事,睡醒再说。
陆离离开张宅,却并没有直奔码头,而是先去了山神庙。
那里的工事已经完工,秦戈在多方打探后,请了一位在破庙里艰难度日、准备游方讨饭的老道士,过来当了庙祝。
这也是自己收编的地盘,要离开了,怎么也得再去交代交代。
扶着陆离下马车时,云逸忽然开口:“陆娘子,护送你回明州后,我再回来这儿吧?这山神庙,总得有个人替你看着。”
陈十一和何甜甜闻言都看向云逸,表情各异。
陆离道:“不用,你又不是修道之人。”
云逸洒然道:“那简单,一些经文罢了,云某学就是了,定会通过管事道官的录籍考核,请陆娘子放心。”
“你认真的?修道可是改变信仰之事,你要放弃墨家学说?”
云逸跟着陆离往山神庙正殿走,想起庙里神那与陆离身形毫无二致的神像,眼神坚定道:“云某现在有新的信仰。”
既然云逸自己愿意,陆离当然同意,毕竟比起那老道士,还是云逸更得她的信任:“既然如此,那你也不必随我回明州,就留在庙里吧。放心,我自有自保之力。”
云逸想了想,躬身道:“是!云某但凭陆娘子安排。”
陆离点点头,抬脚往殿里走。
庙祝正给长明灯添油,听见脚步声,头也没回:“求签自己取,香火钱随喜。”
陆离没应声,仰头望着神龛里的神像,闭目迎接香火。
烛光映在她脸上,忽明忽暗。
庙祝转过身,手里的油壶一抖,滴了几滴在地上。
只见殿门口站着个年轻娘子,一身锦缎,鬓边沾着些山间雾气,端得眼熟。
庙祝猛然回头去看正中间的神像,再看回女子,一样的眉眼,一样的鼻梁,甚至连眼尾那颗小痣都分毫不差。
“你……”他嗓子发干,腿一软跪了下去,“山神娘娘显圣了?”
陆离转过头,目光落在他身上,平静得像在看一块石头。
“嘘!”她竖起一根食指,深深吸一口气,把扑满怀的香火都吸尽。
殿外无端起了一阵风,吹得帷幔翻涌,烛火明明灭灭。
庙祝伏在地上,浑身发抖,再不敢抬头。
陆离吸收完香火,看一眼云逸:“交给你了。”
云逸点头,上前一步,扶起庙祝,说道:“我是云逸,这位是修缮此庙的陆娘子,以后请多指教。”
庙祝抬头看看云逸,又看看陆离,低声道:“老道李元硕,请多指教。”
陆离把修缮一新的山神庙里里外外都看了一遍,颇为满意。
走之前,她给云逸留下一面镜子:“这东西给你应急,若遇需要大笔支出的,就换出去。”
“谢陆娘子,云某一定为你看好这山神庙。”
从山神庙下来,陆离又去了李清照所在的小院告别。
对于陆离这位忘年交小友的突然离开,李清照略有一些失落。山长水阔,此一别,再见不知何时,但她也没做挽留。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她早就习惯了。
待陆离带着何甜甜,坐着临安城里新近流行的轿子到码头边时,陈十一已经雇好了船。
船不大,胜在包船便宜。艄公是个四十来岁的钱塘人,蹲在船头抽旱烟。见陆离一行人来了,只把烟杆往鞋底磕了磕,站起身解缆绳。
坐在船上,望着渐渐远去的临安城,陆离有些怅然若失。
船过第一道水闸,两岸的房子矮下去,变成田,变成桑林,变成一丛一丛的芦苇。
有人在水边汲水,弯着腰,桶沉下去,提上来,桶里的天碎了,晃晃荡荡的。
艄公唱起歌来,声音不高,调子也简单,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
陆离听着歌,不知不觉靠着船舱睡了过去。醒来时满眼是水,才知道已经出城很远了,但还要走两天的水路才能到达小溪镇。
陈十一坐在船头,吹着冷风,心里却热乎乎的。
他不喜欢临安城,天子脚下,一砖头下去都能砸着个官,令人憋屈。况且还有那么多觊觎他们家陆娘子的贼子,委实可恨。
陆娘子可是化凡的神仙啊,岂是凡夫俗子能肖想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回到家了,嚣张起来
清河郡王府,焦急等待媒婆回音的张子正,已经心神不宁了一上午。
他总觉得父亲突然请媒婆上门去提亲,不是个好主意,但又抱有一丝侥幸。
等周媒婆带回提亲被拒的消息,张子正奇怪自己居然没有多生气。
虽然希望落空,但心中另一个声音又仿佛在说,她就是这样的女子,不会趋炎附势,不因他的身份而另眼相待,只遵从内心。
张俊对于陆离的拒绝非常不满,怎么有人胆敢拒绝?连他张俊的儿子都看不上,这墨家陆娘子到底还能看上谁?
“来人!去把楧官人叫来!”张俊打发媒婆下去后,立刻又吩咐了一句。
下面的人领了命,立刻出门通知去了。
“陆娘子,我们到小溪镇了。”何甜甜掀开船帘,笑着对里面的陆离喊了一句。
“终于到了啊。”
陆离钻出船舱,长长伸了个懒腰。
古代车马真的是很慢呐,这个距离放现代,不过就是两小时的动车而已。现在却坐了三天的船。
日头正盛,溪镇码头一片嘈嘈切切。
陆离站在船头,身后堆着十几匹绢帛,还有几包零碎货品,都是这一趟在临安府用镜子和烟花赚的。
最高端的一批布料以及瓷器,陆离早就收在随身空间里了。这些都属于是次一等,哪怕用驴驮子装,陆离也不会心疼。
船老大吆喝着撑篙搭板,陆离刚踏上湿漉漉的青石码头,一群人便呼啦啦围了上来。
“客官!货要卸么?小人力气大,一人顶俩!”
“东家雇车不?我家驴车稳当,走遍全县都是这个价!”
“莫听他吆喝,他那驴瘦得跟狗似的,客官看看我的车!”
几个短褐力夫挤在最前头,肩上搭着条脏兮兮的汗巾,眼睛里冒着热切的光。
稍后几步,停着两三辆驴车、一辆牛车,赶车的有老有少,有的坐在车辕上晃着鞭子,有的跳下来往前凑,恨不得把陆离一行人直接拽过去。
陈十一老鹰般张开双臂把陆离护在身后,嘴里呵斥着让开。
何甜甜掐着小腰,也是一脸泼辣地站在陆离身前。那些妄想伸过来拉陆离的手,都被她眼疾手快地一一拍开,用了老大的劲。
但他们俩的力量还不足以震慑码头边抢生意的众人,接着要闪亮登场的百兽之王才是主角。
只见绵绵在舱门口慢吞吞探出脑袋,黄底黑纹的大脸,琥珀色的眼睛半眯着,像刚睡醒。
它踩着跳板下来,爪子落在木板上,发出轻微的笃、笃声。
江水在它身下晃动,映出一团模糊的斑斓倒影。
最前面的那头灰驴猛地仰起脖子,发出一声撕裂般的嘶鸣,四蹄钉在地上,浑身筛糠似的抖。
它旁边的骡子直接跪了,膝盖砸在石板上,把车把式甩出去三尺远。
牛倒没叫,只是瞪圆了眼睛,鼻孔撑得碗口大,突然掉头就跑,拖着身后的板车横冲直撞,把两筐橘子颠得满天飞。
力夫们手里的麻绳全掉了。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膀大腰圆,刚才还拍着胸脯说“我这把子力气,扛三个箱子不喘气”的大汉,此刻两腿打着摆子,脸黑里透白,嘴唇哆嗦半天,挤出一个字:“娘希……”
绵绵张开嘴巴打了个哈欠,露出粉红色长满倒刺的舌头和尖利的牙齿,每一根都有小孩子的手指那么长,呼出的热气在码头的寒气里凝成白烟。
然后它甩了甩脑袋,耳朵扑棱扑棱响,脖颈上的鬃毛跟着抖动。
所有原本围住陆离三人的力夫和货运车夫们像炸了窝的麻雀,四散奔逃,草鞋跑掉了也不敢回头捡。
骡车翻了,牛撞翻了茶摊,茶壶茶碗碎了一地,滚烫的茶水冒着热气。
那头驴还在叫,叫得像杀年猪似的。
船头站着的船夫看着码头上狼狈的众人哈哈大笑,早就忘了之前自己被老虎吓得屁滚尿流的样子了。
之前要不是为了几两碎银,他真不想接这个心惊胆战的活!可现在看别人吓成那样,他又很快活,瞬间把这两天的憋屈都笑散了。
果然人类的快乐,就是比较出来的。
绵绵低下头,闻了闻地上被踩烂的橘子。
这些都是从秋天摘下来后藏到过年的橘子,闻着并不新鲜,完全比不上陆离给它投喂的美食。
它无聊地拨弄着其中一只完好的橘子,然后抬起眼看陆离。
陆离的身前早已经变得空荡荡,只剩下满地狼藉——歪斜的板车,散落的麻绳,踩烂的橘子,还有一顶不知谁掉的斗笠,在江风里骨碌碌打转。
“哎!”陆离蹲下身,摸了摸绵绵的脑袋,“你这小家伙,真是走哪都给我惹祸。”
她嘴里这么说,但眼神、动作和语气,无一不在传递赞许的讯息,就跟那些溺爱孩子的家长,在人前软绵绵地批评自家调皮孩子一个熊样。
绵绵开心地在她的掌心里拱了拱脑袋,完全没有被批评的觉悟。
“十一,你跟他们算一算,这些损失有多少,该赔的都赔了。”
“是。”陈十一应了一声,上前大声让人来认领损失。
陆离则掏出象征意义大于实用价值的狗链,给绵绵套了上去。还细心地帮它整理了一下脖颈处的软皮项圈,生怕把它勒不舒服了。
“放心吧,你们别怕,我家绵绵不咬人的。”
陆离眨巴着大眼睛,萌萌地看着远远躲开的众人。
但显然,这比跟人家说“我家的狗不咬人”更不可信,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来。
陆离没办法,对陈十一与何甜甜道:“没办法了,咱们分开行动。你们留在这租辆车把东西运回山,我跟绵绵先走吧。”
“好的。请陆娘子尽管放心。”
陆离大笑一声,跳上绵绵的背,俯身在它耳朵边说了一句话,绵绵便撒开腿,风驰电掣般朝小镇门楼跑去。
一路过去,他们势如破竹,没有遇到任何阻拦。
码头就在小镇口,没一会儿陆离和绵绵就跑了出去,在山脚下破烂的官道上疾驰。
风在耳朵边叫,像是欢迎他们回家一样。
“痛快!真痛快!”
“嗷呜——”
陆离迎着风扬手招了一下,笑得肆意又张扬!赔那一点钱,她一点都不在乎。一直拘束着绵绵,它难受,她也难受!
在临安城里,是龙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可不能这样嚣张地乱吓人。毕竟再厉害的虎,也不敢硬抗有着弓弩的人。
可一回到四明山脚下,那就不一样啦!
第一百三十七章 和苦日子说拜拜
陆离骑着老虎离开后,在陈十一银瓜子加铜钱的赔偿下,码头的混乱很快就平息了。
有好几个人甚至把赔偿当成了意外之财,满面笑容。平日里若是遇到强者搞事,他们这些苦哈哈多半只能自认倒霉。
等码头管理员听到大虫离开的消息再过来时,这边早已经恢复往日的秩序,仍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模样。
“让让,让让!”
一个四十来岁的车夫挤开人群,拉着头灰驴挤到陈十一跟前。
那驴不高不矮,皮毛干净,背上架着两只用竹篾编成方匾形状的驴驮子,搭在驴背两侧,装货稳当。
因为刚驮完一趟货回到码头等生意,没有被老虎吓过,这驴高昂着头。
车夫咧着嘴对陈十一笑:“客官是去临安府进货了吧?这些高档货,坐我的驴车最合适。大车进不去小巷,我这驴能给你送到店门口。绢帛怕压,我垫层稻草,保准妥帖。”
陈十一打量了一番,这驴车小巧,很适合走小镇街巷。
再看那驴,耳朵灵醒,蹄子结实,比旁边被老虎吓得耷拉着脑袋半天没缓过神的牲畜精神多了。
“价钱怎么说?”
“咱不哄人。”车夫伸出两根手指,“二十文,送到镇上任何一处。若是存店,我帮你一并吆喝熟识的邸店,保管公道。”
陈十一点点头,旁边几个力夫见生意黄了,嘟囔着散开,去围刚靠岸的另一条船。
陈十一、船家以及车夫把船上的绢帛一匹匹抬上驴背,两边竹篓各放几匹,再用麻绳扎紧,中间塞了厚厚一层稻草隔潮。
这边陈十一与何甜甜,领着驮满货的驴和车夫往山神庙的方向来;那边陆离骑着绵绵跑了一段后,也下来自己走了。
绵绵大约已有六个多月,正处于幼年期向亚成年期过渡的阶段。在陆离顿顿肉加奶的投喂下,生长迅猛,比同龄虎要大,体长已经达到近两米(含尾巴),肩高70厘米,威风凛凛。
虽然瞧着威风凛凛,但在陆离心中,它毕竟还是一个喝奶的小宝宝,不舍得骑太久,怕把它骑伤了。
而且这次回明州,因为云逸要留在山神庙帮她看地盘,陆离便把飞飞也留给了他。
两头萌宠,她现在只剩一头了,自然对绵绵格外宠爱。
等一人一虎来到山下后,陆离轻轻拍了拍绵绵的背,指着山路的方向道:“绵绵,认识回家的路吧?去给家人们报个信,说我回来了。”
木阁所在的溪谷台地若是纯靠两条腿爬上去,那得爬近两小时,陆离不愿意。
她并不是登山运动爱好者,能偷懒,就尽量偷懒。
绵绵到底是跟在陆离身边养大的,非常有灵性,可能有个五六岁小孩的智商。
在陆离一通比划和催促下,它很快明白过来,“嗷呜”一声窜入山林。
绵绵跑走后,陆离找了块相对干净的平地,从随身空间里掏出露营包、懒人帐篷、防潮毯。
先从露营包中取出驱虫喷雾,对着选中的位置一顿喷。然后一抖懒人帐篷,一秒就出现大致骨架,只需要把折叠处手动调整拼接一下,一个防潮防虫的单人小帐篷就搭好了。
陆离把它放在地上,再往里铺上一层防潮毯,脱了靴子爬进去,把露营包放一旁,又从随身空间里面掏出压缩枕和压缩毯。
这种真空包装只需要放一点气,就会立刻充盈起来。
很快,陆离便舒舒服服躺在靠枕上,盖着小毯子,一边吃属于绵绵的肉干,一边看书打发时间。
有了随身空间的陆离,过不了一点苦日子,干等着是不可能的事。
陈十一做事很谨慎,只让车夫送到通往山神庙的山脚下,就付了钱,让一人一驴离开了。
等他们走到拐角处,再也望不见这里时,陈十一才对何甜甜道:“帮我搭把手,我把这些东西背起来。”
“好,这么多你会不会背不动?我也可以背一袋。”
“不用,都给我架上来进行,等到了那边的山脚后再做打算。”陈十一心里觉得,先离开的陆离有很大概率会驾着飞行法器来接他们的。
比陈十一与何甜甜更早发现山脚下帐篷的是楼氏巡山的庄丁。
“三哥,你看,那儿是什么?”
楼三顺着手下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不确定地道:“怎么瞧着像行军帐啊?”
“行军帐那么小吗?这上面的图案也怪怪的。”
“怪怪的?”楼三仔细看过去,忽然反应过来,“快走快走,避开这里。这东西怪里怪气的,只有陆娘子才可能有!”
“哦,三哥说得对,那我们快换条山路,茶园后面还有条小山径。”
陆娘子的神秘与强大,在楼氏这群守着乡下庄子和私山的庄丁心中,是早就公认的。
都不用主家特别吩咐,他们早就达成了看到什么奇事都紧紧闭紧嘴巴的默契。
这是一次次看到陆离的神奇后,被吓出来的默契。
没办法,他们只是巡山的小小庄丁,怎么惹得起山里神通广大的高人呢!没看连主家都要退避三舍嘛,好好的一座山,愣是把一半让了出去呢!
等陈十一背着东西与何甜甜一起走过来时,公输明也驾着无人机下山了。
墨家的人在木阁门前的石坪上一看到跑上来的大虫,很快认出这是绵绵。猜到是陆离回来了,当即就通知正在屋里忙碌的公输明,让他赶紧停下手里的活,下去接人。
陆离在帐篷里听到动静,钻出来穿好靴子,然后把东西一样样再收回随身空间。
面对此诡异之事,陈十一早就习惯,何甜甜也锻炼出来了,只有天上飞的公输明吓了一跳,揉了揉眼睛不敢置信。
难道刚刚看到的东西都是他的幻觉?!
停稳无人机,公输明看着毫无异色的陈十一与何甜甜,越发肯定自己是太累,眼睛花了。
怎么可能那么大一个帐子会凭空消失嘛!
“陆娘子,你终于回来了。”公输明走下无人机,向陆离行礼,“绵绵先跑了回来,我们得了信,就赶紧下来了,让你久等了。”
陆离笑着道:“你现在开无人机挺稳的嘛!”
“是,多亏陆娘子离开时的教导。”公输明赧然一笑。
第一百三十八章 山大王回家了
公输明走向陈十一,帮他一起把背上的货物搬到无人机货架上。
公输明压低声音问:“只有你们俩吗?云师弟没跟回来?”
何甜甜同样低声回答:“他留在了临安的山神庙。”
“为何?”
“说来话长,回去再说。”
陆离进化后五感六识多强啊,把他们的对话尽收耳底,直接道:“我又收了一座山神庙,云逸留在那儿看家了。”
公输明连忙作揖:“恭喜陆娘子。”
陆离点点头,走上无人机:“上去吧,这次我来操作。”
“是。”
有无人机的帮助,陆离飞回木阁不消五分钟。
此时石坪上站满了人,全是等着迎接陆离回归的。王二狗混在墨家人的队尾,鬼鬼祟祟的。
这段时间陆离离开,王二狗感觉日子好过不少。只因墨家人不知他的底细,把他当成了陆离留下来的眼线,凡事都愿意与他商量商量,对他颇为尊重。
而陆离在的时候,负责看管他的陈十一对他那可老不客气了。
陆离让操纵无人机先看了周围开垦的梯田,发现长势喜人,距离收获不远了,笑道:“你们墨家人还会种田?”
公输明倒没有贪工:“略懂,不过主要有陆娘子你留下的二狗兄在,他是种田的一把好手。”
陆离微微挑眉:“这样啊。”
那看来这强盗在落草为寇之前是个农民,总算有点用处,不白养。
看完最关心的庄稼田,陆离把无人机降落在木阁前石坪空位上。
刚下无人机,便听众人齐声作揖道:“恭迎陆娘子回山。”
陆离摆摆手:“不必如此,都忙自己的事吧。”
众人这才散开,公输明默默走到姜遇面前,低声告知他关于云逸未归的原因。
陆离耳朵尖,听他说的挺全面,便也没有开口补充。
不过听着公输明说山神庙,她又想到了一件事。这是她在临安城收编那座山神庙时就想做的,只是因为当时在临安,不宜动静闹太大,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迟迟没行动。
现在回到自己的地盘,那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当然是大干特干了!
“姜老,明日你派几个人下山,去打探打探明州府各大小山里的山神庙,帮我把方位和情况记下来,到时候我要一一前去查看。”陆离在进木阁前,对墨家真正的巨子姜遇说了一句。
“是,老夫定会办妥此事。”
“有劳。”陆离带着陈十一,迈步走向木阁,忽然又左右四顾,“绵绵呢?它脚程快,我让它先上来报信的。”
“回陆娘子的话,小老虎绵绵来报了信后,就冲入山林不见了踪影,想是去玩耍了。”
“哦,好。”陆离点点头,“这段时间也是把它憋坏了。”
她在临安城除了卖镜子,其他时间必然外出。经常跟陆游、周必大等人聚餐,偶尔还带着李清照泛舟西湖,好不惬意。而绵绵就惨了,体型越来越大的小家伙,实在不宜带出去吓人。
临安城不比四明山,街上巡逻的人太多。她只能把小老虎拘在她所在的客房院子里,可不把它憋坏了。
此时回到山中,绵绵能乖乖留在木阁才怪,肯定要出去野。
“也不知道绵绵在城里待了两个多月,会不会忘记如何捕猎。”陆离摸着下巴担心了一小会儿,“这深山老林里可全都是猛兽啊。”
陈十一闻言有点无语地默了片刻。
体长两米的绵绵自己就是最猛的猛兽,还怕个鬼的猛兽,是怕一顿吃不下吗?
“陆娘子放心,这儿是母大虫的地盘,母大虫就是此山最大的猛兽,绵绵不会有危险的。它回归山林,自有母大虫教它捕猎。”
“也对,这山里有老虎,别的猛兽当然要退避三舍。”陆离一想也有道理,“就是不知道绵绵的爸爸在不在山里。都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这个陈十一就无法回答了,只能干笑:“那想必也是在的吧。听闻母大虫会在公大虫的领地内活动。”
陆离对陈十一刮目相看:“你还知道这事呢!确实是这样没错,母虎育仔捕猎的圈圈,就在公虎的大圈圈里。”
陈十一特狗腿地回:“都是陆娘子教的好。”
陆离笑了笑,站在木阁廊檐下,忽然道:“总觉得漏了什么。”
她看着面前光影斑驳的隔窗门想了一会儿,眼角忽然一道灰影闪过,抬头去看,就看到一只红屁股消失于檐柱。
“对,我还有一只猴子呢!”陆离想起来了,离开木阁前,她还养了一只小猴子,取名叫毛球,“毛球,下来,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了。”
然而之前黏着她讨编制的小猴子,现在却对她的呼唤理也不理,只在梁上的柱子后面探出半个小脑袋瞅着陆离,一脸好奇。
约莫是生活在人堆里的缘故,毛球虽然不太记得陆离了,但并不怕人。
陆离“嘬嘬”逗了一会儿,没成功。毛球不为所动,她顿时不服气了。
当即从随身空间掏出一只硕大的苹果,切下手掌大的一块,剩下的苹果则继续收回空间保鲜。
“下不下来?下来给我拜个年,就给你吃苹果。”陆离用小刀插着苹果肉,在空中晃了晃。
浓郁的果香味散开,小猴子顿时眨巴着大眼睛,坐不住了。
在陆离离开的日子里,光靠墨家人自己可弄不到水果。毕竟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山里的野果都没有熟。
何况就算弄到了水果,那也轮不到一只猴子。大家都是跟着陆娘子的,凭什么人不如猴。
陆离手中的苹果肉对毛球吸引力太大,小猴子高冷了没两秒,就跳到陆离面前,学着陈十一教的样儿双手合十不停地拜。
那一脸谄媚的样儿逗乐了陆离:“这才乖嘛,给你。跟着我,有好果子吃。”
陈十一在边上笑道:“陆娘子你养的动物全都有灵性得很,连这没养在身边的毛球,都比山里的傻猴子机灵!”
“确实。”陆离毫不客气地点头,“跟着我混的啊,都有美好未来。”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家里的田螺姑娘
逗完小猴子,陆离带着何甜甜走进木阁,陈十一则喊了在边上鬼头鬼脑偷看的王二狗一起搬货物。
才跨过门槛,陆离就愣了一下。
一层大厅一进门就能望到底的空旷,没了。除陆离离开前就隔出来的供墨家人居住的小房间之外,还被几道半高的书架和博古架巧妙地分出了几个区域。
靠东窗的地方,设了一副宽阔的案几,上面整整齐齐码着些墨锭和刻刀,还有一些她叫不出名目的精巧工具,在日光里泛着清冷冷的金属光泽。
案几旁立着个高几,上头搁着一盆剪过的兰花,叶子还沾着水珠,显然是有人时常照料的。
一楼竟然有书房与会客室了,以后楼家的楼镕再来送账本和钱,就不用坐在破凳子上喝海碗的茶了。
看完一层,陆离顺着楼梯往上走。楼梯新修了木扶手,打磨得光润极了,手感温凉,像摸着一块上好的玉。扶手尽头还雕了一个小小的葫芦,憨态可掬。
原本整个二层都是她的卧室,空空荡荡、简简单单,正中央放了一张硕大的摇摇晃晃的木床,然后就是马桶和水箱。但现在这一层被隔扇门和屏风分成好几个区域,一眼望去就很高级。
陆离凭感觉推开东面的隔扇门,这个位置的破木床不见了,入目的是一张几乎占据了小半间屋子的床,像是拔步床的雏形。
床架子上设了浅浅的檐,檐下镶着几块小小的透雕花板,刻的不是常见的戏文故事,而是些折枝的梅花、山石、兰草,刀法圆润,意境清雅。
床的四周立着柱子,挂着月白的帐子,风从半开的窗棂里吹进来,帐脚便轻轻拂动。
床前还带了一张宽宽的踏板,踏板上搁着一双崭新的软底布鞋,针脚细密,做工精致。
跟着陆离一起上来的何甜甜是个识货的,低声道:“陆娘子,这床通体由名贵的楠木打造而成。瞧其颜色、纹理,想是也有些年份,是好东西呢。”
“楠木。”陆离摸了摸下巴,“金丝楠木吗?”
她只听过这一种楠木,提起楠木只能想到这种。
“那倒没有金丝楠木那么好。金丝楠木拥有独特的金丝光泽,很好辨认,眼前这床没有此光泽,主体应是普通楠木。”何甜甜有些尴尬,原来陆娘子眼里的好要顶级的好啊。
在她的概念里,能被皇家选为宫殿建筑材料的普通楠木也很名贵了。
“哦。”陆离点点头,“这样啊,我对木头不太懂,随便说的。”
何甜甜目光扫视着屋内家具,忽然惊喜道:“陆娘子你看,这床头的梳妆台是金丝楠木。”
“哇喔,真不错。”陆离顺着何甜甜手指的方向走过去,摸了摸梳妆台打磨光滑的台面,赞了一句,“你们墨家的技艺真不错,这梳妆台做得好看。到时候这里再放上一面半身镜,简直完美。”
何甜甜闻言淡淡地笑,虽然不是直接夸她,但都是墨家子弟,她也与有荣焉:“若我猜的不错,此床应该是公输师兄和巨……和姜老一起打造。”
“嗯。”
陆离看着这硕大的楠木床,心里换算着拿到现代能有多大,值多少钱。尤其是那个金丝楠木梳妆台,就算缩小了也肯定价值不菲。她记得现代还有炒作手串的呢,那才多少木料,而她却拥有这么多,越想越美滋滋。
床的对面,设着一副南宋风格的衣架。两根立柱间搭着几根横枨,简洁得很,只在两端微微翘起,雕了两朵祥云。
旁边一张素面的书案,案上笔墨纸砚俱全。案头的笔挂是竹根雕的,天然一段姿态。
窗下的矮几上,摆着一套茶器,釉色青中泛白,素净典雅,温润如玉。
连墙上都端端正正地挂了一幅画,只是她不太懂画的好坏。
书案旁立着一把灯挂椅,椅背微微后仰,搭脑两端出头,弯成一个舒适的弧度,上面细细地缠了藤皮编织的坐垫,坐上去,定然是冬暖夏凉的。
早春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那张拔步床的帐子上,落在书案上,落在她自己的身上,暖洋洋的。
她只出去了两个多月,墨家这群人竟就默默把她的木阁装修成了中式贵族的模样,真是一群可爱的“田螺姑娘”啊!
当初离开时,陆离除了留些米面油盐肉干,都没给现金,只留了些现代买的玻璃制品和工艺品。
而墨家诸人凭借这些,还给她一个装修精美的木阁!
这可比现代的装修公司良心多了!
不知道上面怎么样。
看完二楼,陆离继续往上走,发现三楼、四楼、五楼并无变化,还是老样子,看来是时间不够。
也对,那么大一个木阁,短短两个多月时间,能把一二层装修好已经算神速了。
尤其她房里这张拔步床,她感觉正常情况下做个两年都正常。毕竟这床不仅仅是床,上面还有许多雕刻呢,更费时间。
还是得多招募人才啊,不然效率真低!
现在家里的人还是太少,得补充一些干杂活的小工,不能让家务活浪费了墨家这些技术人才的时间。
不过她木阁里的秘密多,招来的人必须全是她的信徒,不能是反骨仔,所以也不急。
巡视完自己的领地,陆离重新走进搬空了的无人机舱。她决定去另一座山头,看看她的山神庙以及小道士玄清。
此时已经是午后,山神庙里只剩下寥寥几个香客。
陆离远远拿望远镜瞧了一眼,决定先去后山找猴子玩,等这几个香客走了再来。
后山的猴子还是跟之前一样活泼,陆离把无人机降落在一处平地上,从随身空间里取出那切了一块的巨大苹果,又切下一块,对着猴群招招手:“过来吃。”
众猴子也没跟陆离客气,纷纷脚勾着竹竿,身体弯了过来讨苹果吃。
早春山里的食物并不丰富,猴子们日子过得比毛球苦多了,自然更受不了诱惑。
陆离喂完了果肉,把苹果核直接扔在地上,笑道:“从土里来回土里去,这才是最好的循环。”
结果她才刚拍拍手坐上无人机离开,猴群就对着苹果核疯抢。
“看来是真饿了啊。”陆离站在无人机上感叹了一句。
第一百四十章 收编四方
喂完猴子再往山神庙去,那几个香客都已离开。
无人机的嗡鸣声很快就把小道士玄清吸引出来,他仰着小脑袋看慢慢降落的陆离:“娘娘,你终于来了。”
没有陆离的日子,他的伙食标准差了一大截。虽然不至于挨饿,但是各种好吃的水果零食都没了,也很苦恼。
陆离等无人机停稳后,伸手捏了一把小道士的婴儿肥:“小玄清,你又瘦了呀,最近没好好吃东西吗?”
其实不是玄清瘦了,而是长大长高了,褪去一点婴儿肥。
“没啊,玄清没瘦啊。”玄清摸摸自己被陆离捏过的脸,一脸清澈的看着陆离,“虽然没有果脯零嘴了,但我现在能吃下一大碗饭了呢,都是白米饭!”
“哦,是吗?厉害。”陆离笑着夸了小道士一句,接着变戏法一样从随身空间里掏出一个硕大的沙糖桔,“喏,奖励你的。”
小道士双眼立刻发亮,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先作揖,再双手接过:“谢娘娘。”
陆离忍不住轻轻拍了拍他脑袋上的小道髻:“真乖。”
投喂完小道士,陆离抬头问老道士:“这里又扩建了寮房?我刚刚在天上发现了里面的新建筑。”
“回陆娘子,是的。现在香火实在旺盛,偶尔会有一两位游方道士前来借宿,原来的寮房有些小了,便索性盖了些新房子。”
“请的山下的泥水匠吗?”
老道士点点头:“只要了一半的工钱,只因他们都是山神娘娘的信徒。还有几位阔气的员外捐了钱,我们自己没花多少。”
陆离闻言不置一词,穿过山神庙的正殿,径直来到天井前。
看着面前新造的寮房,与临安城的山神庙建筑有不少差距,遂挑剔道:“这材料做工都很一般般啊,我记得我也送了不少建筑材料来,没用上吗?”
“已都用上。”老道士惶恐回道,“材料都差不多,造起来不易区分。”
陆离点点头,不再关注建筑,转身回到正殿,闭目感受着一股股香火袭来。
小道士玄清抬着小脑袋好奇地望着陆离,看她闭上了眼睛,偏头低声问默默站在一旁的老道士:“师父……”
老道士给了一个噤声的眼神,小道士连忙捂住小嘴,摇摇头,表示自己不说话了。
香火对于陆离来说,是离得越近,吸得越多。远了虽不至于完全感受不到,但也就是聊胜于无的量。
老道士看着陆离,神情有点复杂,但并没有开口打扰。
须臾,吸饱了的陆离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真想念这个味道。”
老道士一甩拂尘,说了一句:“无量观。”
玄清连忙放下怀里的大砂糖桔,跟在师父后面来了一句奶声奶气的“无量寿”。
陆离吸收完香火,检查(逗弄)了一会儿小玄清的功课,放下给他们的物资,便离开了。
这一口囤积了许久的浓郁香火,令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决心。
收编附近山神庙的事,她要立刻行动!
上一次打印3d人像时,她就特意多打了几个备着,都堆在木阁四楼的储藏室呢。顺利的话,全可以派上用场。
三天后。
陆离站在书案前,案上摊着一张公输明等人一起手绘的地图。
图上密密麻麻圈了三十七个点,那是这群墨家子与陈十一花了三天时间,查遍府志、问遍樵夫僧人,确定下来的所有大大小小山神庙位置。
大部分连名字都没有,只在图上标了个小小的三角。
陆离把地图折好塞进怀里,招呼了一声陈十一以及方位达人公输明,坐无人机下山。
原本放在楼上储藏室的真人手办,都已经被她收进了随身空间里,就等着找到山神庙大展拳脚了。
第一处山神庙在南面的南山坳。
说是庙,其实不过是石头搭的龛,一人高左右,仅能容纳个神像,简陋至极。
石头被山雨淋得发黑,缝隙里长着蕨草。
龛里供着一尊泥塑,肩膀上的彩绘早就剥落了,露出里头黄的稻草芯,边上甚至都没有小鬼和判官。神像面前摆着的香炉也仅是半个破碗,里头积着隔年的陈灰,插着三根枯竹签。
陆离把脑袋探进石龛里,跟那尊泥胎脸对脸看了一会儿。
“委屈你了。”她说。
然后伸手,一用力,把泥像请出来,搁在旁边的石头上。陈十一想上前帮忙,被陆离挥手阻止了,公输明则有些不解。
接着,陆离心念一动,一抬手,把自己随身空间里的真人手办端端正正放进石龛正中。退后两步看了看,觉得有点歪,又上前扶正。
公输明眼睁睁看着一座肖似陆离的“神像”凭空出现在神龛之内,三观受到极大震撼。
心中的疑惑终于得到了解答,原来陆娘子……真的不是凡人。这两天叫他们打听山神庙,竟然是为了要占据山神爷的神庙!
之前他不懂陆离说的云逸师弟留在了临安城新收的山神庙内,现在他懂了,原来是这么个收法。
“好了,走吧。”
临走时,陆离让陈十一和公输明把那尊泥像抬了起来,找了棵老松树,在树根底下挖个坑埋了。
挖坑真费时间,就算陆离准备充足,带上了现代盗墓者必备的挖坑工具,还是花了小半天。等两人忙完,太阳已经斜过去一竿子。
“应该买个农用种植小型汽油打洞机的。”陆离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了一句。
陈十一和公输明挖坑埋坑弄得一头汗,自然是没有听到。
三个人继续往山里走。
第二处庙在鹰嘴崖半腰,那地方根本没有路。
“陆娘子,我先上去探探路。”陈十一说着就伸手拽着藤条往上攀。
这一座山神庙比第一处还小,干脆就是个天然石洞,洞口堵着几块垒起的石头。
陈十一把石洞前的石头搬开,弯腰钻进去,里头黑咕隆咚,只有一线光从石缝里漏进来,照在供桌上。
供桌是一块天然的平板石,石头上歪着一尊木雕,虫蛀得厉害,拿手一碰,簌簌往下掉木屑。木屑里爬出几只白蚁,慌慌张张往石头缝里钻,此处也不知荒废了多久。
陈十一重新回到洞口,对着下面等着的陆离喊:“陆娘子,这个庙……不大对劲。”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一力降十会
“怎么说?”
“听老人们说,这种没有香火的荒庙属于野庙,已不算是正经神了,不能拜。”
陆离看看石洞周围的环境,确实也觉得没有必要浪费她一个手办。
这里就算有人祭拜,一年到头也最多就是猎户会来一两次,普通人有心也爬不上来啊。
“下来吧,那这处就算了。”
“是。”
等陈十一下来后,陆离看看天色,又看看地图,问公输明:“我们还来得及再去一座山神庙吗?”
公输明无需地图就能在脑海中回忆起距离此山最近的另一座山神庙,点头道:“如果我们立刻出发,中途不耽搁的话,是可以赶得上的,甚至还能再挖个坑。”
“行,那我们赶紧走。”陆离看着公输明说,“你带路。”
“是。”公输明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充当人肉地图。
鹰嘴崖下来,陈十一的衫子被荆棘勾破了一个小口子,手背上也划了几道血痕。
他没在意血痕,倒是对衣服的小口子心痛不已,这可都是新衣服啊!按理爬山办事应该穿旧衣服,但他被陆离抓住时唯一的一套破旧衣服已经被陆离扔了,现在全都是陆离发的新衣服,想换也没得换。
陆离很快就察觉到陈十一不断看衣服破口的行为,安慰道:“没事,这次去临安买了那么多布料,回去让何甜甜给你做件新的。”
“不用,不用。”陈十一连忙放下袖子,不再看破口,“补补就行了,不用做新的。”
“跟着我,用不着穿打补丁的衣服,就这样。”陆离果断道,“回去你和公输明,一人做一身新的。”
陈十一心口一热:“谢谢陆娘子。”
公输明也回头拱手道谢。
陆离摆摆手,抬头看了看日头,盘算着最好能在天黑之前再跑两处。
第三处到的还是一座无人看守的山神庙,但点着长明灯,有干瘪的野果贡品,也有一座小小的遮风挡雨的庙宇,比之前的两个可要高大上多了,可见是能收一些香火的。
跟第一处一样,陆离麻利地搬掉山神像,换上自己的真人手办。
她嫌挖坑慢,直接把换下来的山神像收进了随身空间里,打算回现代再处理。
到时候就算挖坑埋,也比在南宋省事啊,毕竟到现代就是缩小版了。
省去处理旧神像的时间,他们还能继续赶往下一处山神庙。
山神庙与土地庙一样,比不得正经大庙,许多都是附近村民凑钱凑力搭起来的,因此无人看守甚至没有庙宇只有一个神龛的很多。
陆离打算先把这些无人看守但还有人祭拜的山神庙里的神像都换了。连个庙宇都没有的,她就在地图上默默标记好,打算下次自己带材料过来造。
荒山野岭的也不必像在临安那么谨慎,到时候去现代买些几百块的古庙模型来加工改造一下,可以省好多力气。
第四处、第五处、第六处……
一连数日,陆离带着陈十一与公输明,跋山涉水,换掉十几座没有专人看守的神像。中间她还回了一趟现代,补充了真人手办以及庙宇模型。
跟她料想的一样,换掉神像,再由陈十一及公输明两个信徒上香祭拜后,就可以变成新的穿越点。这让她干起来动力十足。
遇到荒废的野庙,陆离就直接堵了或埋了——毕竟庙宇最重要的其实不是神像,而是信徒的香火。无人过来祭拜的,她修了也是白费力气。
这日,三人来到一座坐落于山阴处的山神庙。
背阴的一面爬满了青苔,湿气重得能拧出水来。
老庙祝提着盏昏黄的油灯,佝偻着背,领陆离及陈十一、公输明三人往里走。
老庙祝许久没见过这样富贵的香客,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
“这庙供的是山君,百年前显过圣,后来香火就淡了。但好在稀稀拉拉的总有来上香的人。”他推开门,油灯的光晃了晃,照出里头神像轮廓,“居士你睡东厢,两位就跟老道挤一挤吧。庙小,住房不多……”
话音戛然而止。
老庙祝揉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神像不见了。
不对,神像还在。
但那尊漆面斑驳、面容慈悲的山君像,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尊彩衣飘飘的仙女像。
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那仙女像的脸,好像有些眼熟。
“……老丈?”陈十一在后头轻声喊。
老庙祝没应声,他往前迈了一步,油灯凑近了些。
是很奇怪、前所未见的材质,还有一股陌生的奇怪的香味。塑的是个年轻少女,神圣端庄,眼神淡漠,默默俯瞰着他。
那神态太生动了,生动得像是活的。比此前他见过的任何一座神像都逼真……恐怖。
老庙祝的手开始抖,油灯晃得厉害。
光影在那泥像脸上跳动,那张脸也跟着活过来似的,眉眼弯弯的,嘴角噙着一点笑意,眼珠子正正地看向他。
“这……”他嗓子发干,“这是谁换的?”
没人答话。
他猛地回头,陆离就站在陈十一和公输明的中间,背着光,笑意盈盈地看着老庙祝。
她的模样跟神像一模一样!
“你是谁?是神……还是妖?”
老庙祝的腿已经软了,扶着门框往下出溜,手指颤颤地指着那神像的脸:“那是你?”
陆离一抬手,吓得老庙祝“啊”一声嚎叫,倒跌在地。
陆离叹了口气,她只是想从随身空间“变”点物资出来而已啊。
一袋袋东西凭空出现在神像前的空地上,昏暗的光线衬托得这一幕越发诡异。
油灯“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灭了。
黄昏的幽暗中,只听见老庙祝的喘息声,粗得像是拉风箱,还有陈十一和公输明一张一合的嘴,嗡嗡嗡地像在催命。
老庙祝被吓晕了过去,倒在地上闭上了布满皱纹的眼睛。
夕阳从破了的窗纸里透进来,照在那神像身上,为神像镀了一层金边。
陆离上前摸了摸老庙祝的脉搏,发现还挺强劲有力的,便让陈十一把他安置在一旁。
这些日子,这套流程她都已经玩熟啦!
遇到没专人管的山神庙,就直接换神像;遇到有专人看护的,也还是直接换神像!
什么阴谋诡计都不需要,随身空间一收一放,足以镇住任何反抗之心。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三十三座庙
公输明上前点香,按部就班地完成这数日来换神像的流程。
有人打理的庙,纵小也不脏,无需再打扫,米面蔬果肉干鱼,一应贡品摆上便可祭拜。
陆离闭目吸收完这一处的香火,睁开眼,对着公输明和陈十一点点头:“可以了。老规矩办事。”
“是!”
两人把陆离放在地上的物资分门别类整理好,再看一眼老庙祝,确定他并无生命危险,便关上庙门,洒然离开了。
待他们一出了庙,老庙祝立刻扶着供桌桌脚爬了起来。
他看着崭新的神像,再看看神像前新鲜、昂贵的贡品,心乱如麻。
好半天后,他才想起来去看那几个人留下的袋子。
一一打开,分别有硕大的米、洁白如云的面粉和细盐,还有一袋子的银瓜子,以及足足一整麻袋的巨大线香!
都是宝贝啊!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庙里其他都没变,除了那尊消失的漆面斑驳的山君像,以及安静立在神龛中的仙女像。
老庙祝拿起三根线香,“噗通”跪下:“难道……真是山神娘娘显圣了?”
风从破窗纸里灌进来,呜呜地响。
已经走出百米远的陆离忽然浑身一震,回眸定定望着这座破庙。
“陆娘子……怎么了?”公输明和陈十一也停下了脚步,好奇地看着陆离。
陆离抬手查看浮在半空又大了一大圈的随身空间,轻轻一笑:“那庙祝是个妙人。”
跪得还挺快的,而且可能因为本身就虔诚,身上的香火很重。
陈十一和公输明面面相觑,不明白那老庙祝怎么得了陆娘子欢心。
陆离回过神,对陈十一吩咐道:“记下这座山神庙,以后此处的份例比着玄清所在的那座来。”
“是!”
陈十一连忙掏出地图,学着陆离之前的样,在此处山神庙上画了颗五角星。
“这是明州府最后一座山神庙了吧?”陆离问公输明。
“回陆娘子,是的,能打听到的,我们都已经去了。除了六座荒废的,其余三十一座的神像,皆已替换好。”
“算上原有的,我一共有三十三座庙了呀!”陆离摸了摸下巴,心道,三十三重天……是巧合吗?
“走吧,回木阁。”
“是!”
这一段时间真没白忙活,又点亮了三十一个穿越点不说,还拓展了随身空间。
如果她打算争霸天下的话,粮草都不用担心了。既有随身空间,又背靠整个现代文明,不信金蒙宋在这方面能比得过她。
不过她曾经在大一的时候,玩过争霸天下的游戏。
明明带领人灭了金和蒙,完成了大一统,但被她信任有加的岳飞、韩世忠等人,却在她的大后方举起赵宋的旗,反了……
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气得她再也不要玩游戏了。
回到木阁,为了庆祝这段时间的收获,陆离在当夜办起了篝火晚会。
她派人在南宋买了纯天然养出来的鸡鸭鹅以及羊,从老猎人那儿买了新鲜的鹿,还有诸多符合南宋人口味的饮料及美酒,掏空了随身空间里备的水果。搭好现代露营烧烤架,摊开现代锡箔纸,撒上调料,让众人敞开了吃。
连后山的猴子,以及绵绵的兄弟姐妹们,她都没有落下,给它们也准备了美食。
这场狂欢持续到深夜,陆离先离了席,上楼走进自己的房间。
躺在楠木打造的雕花床上,陆离喝多了,躺着假寐。迷迷糊糊间,她忽然想到,好像过了春闱时间了。
“不知道楼镒考得怎么样。”她认识的考生里,别人在历史上都是有既定结果的,唯有楼镒是唯一例外。
想着想着,陆离彻底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于一片寂静中醒来。睁开眼,看着楠木床漂亮的顶架,总感觉有点不一样。
陆离翻身而起,脑袋有点痛。南宋的酒,太劣质了。好酒就算宿醉,第二天也不会有反应的。
习惯性地走到窗前去推窗,入目的却是一面硕大的现代落地窗。
“呵,竟然穿越回来了。我就说嘛,怎么完全没有虫鸣鸟叫声。”陆离搔搔头,她都不记得什么时候穿回来的了。
但既然已经回来了,便过完年再走吧,现在山神庙的收编已经告一段落了。
陆离走出木阁,恢复真身后,第一时间检查自己的随身空间。最初在现代真身下只有火柴盒那么大的空间,此时已然有一个多立方米了,能装不少东西。
里面还有不少陆离收进来的南宋瓷器和极品布料呢。
陆离两根手指支着下巴,自言自语:“我是不是可以去国外弄些枪支了,放随身空间里过海关,应该很容易吧。”
一旦有了枪,烟花爆竹这种不可控的“武器”,全可以淘汰了!
“决定了,立刻去办护照,弄签证!”
想到就做,陆离一点不耽搁,走进浴室冲了个澡,穿上衣服就出门了。
感谢政府“只让老百姓跑一次”的口号,陆离顺利办完护照,付了加急费,两天后就能拿。
接着就是选出去的国家,陆离当即掏出手机一顿查,外面能合法卖枪的国家不少,但游客想合法买,却几乎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
陆离收起手机,心想,看来想要买枪,得去菲律宾、萨尔瓦多这种混乱的小国家才有戏了。
可问题是,她毕竟不是真的神,去那么混乱的小国家,风险会不会大于收益?会不会有去无回?
也不知道在国外能不能开一个穿越点,当地有没有山神庙,到时候带上木阁试试看。
陆离打算多申请几个国家的签证,到时候想走就走。
从行政中心出来,陆离接到了咨询代办公司的电话,对方告诉她盘店的事情已经弄妥,营业执照也替她办下来了。前者需要她去跟前店主签合同付钱,后者更方便,只需要她本人在浙里办上人脸识别验证一下即可。
“辛苦了。”挂了电话后,陆离看了看自己的存款,决定再去归一书斋,找凌九换点钱。
去国外买武器,得多备一些资金。瓷器卖给外国人,她可舍不得啊,布料之类倒是可以试试。
第一百四十三章 凌九不在
陆离吃完午饭立刻赶到归一书斋,结果却被汉服小姐姐告知凌九不在。她一度以为会不会是托词,毕竟她不止一次听说过凌九拒绝别人的事。
“凌老板真的不在?”陆离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汉服小姐姐,试图从她眼神中看出真假。
汉服小姐姐诚恳地点头:“陆小姐,我可不敢骗你,是真不在。”
“那,你们老板的手机号有吗?”
“说出来您可能不信,但老板不用手机。只有办公室的座机号,可他现在不在。”
说完,她从收银抽屉中取出一张素白的名片。
陆离接过来一看,上面只写了凌九两个字和一串座机电话,别的一概没有,简单得不像商务人士,但倒很符合凌九一贯给人的风格。
“谢谢。”陆离拿着名片看了一眼,收进包里。
汉服小姐姐眉眼弯弯地笑:“陆小姐,如果你有什么古董生意要做,也可以上楼哦,楼上吴蒙在的。”
陆离本来已经打算离开了,听到她这么说,又调转了脚步:“行,那我就去楼上看看。”
“请。”汉服小姐姐并掌指向楼梯的方向,态度绝对恭敬。
陆离冲她礼貌地点了下头,便往楼梯去了。
陆离刚上二楼,就看到了坐在一张复古书桌后的吴蒙。对方戴着与他魁梧的身材格格不入的眼镜,在一盏光线极强的灯下研究一个鼻烟壶一样的东西。
听到脚步声,吴蒙抬起头,看到是陆离当下关了灯,放下手里的东西,摘下眼镜,像一座塔慢慢拔地而起,遮住半扇天光,客气地问:“陆小姐,您好,有什么需要吗?”
陆离看着吴蒙问:“凌老板在吗?”
“老板不在,有事出远门了,现在应该刚上飞机。”
“啊?”陆离长叹一声,“好吧。”
“林小姐要找老板吗?可能要过几天了。”
“既然他不在,也没办法了。”陆离这下是真信凌九不在店里了,“我来是想看个东西,你能帮我估个价吗?”
“可以啊,请问东西您带了吗?取出来放桌上,我来给您看一看。”吴蒙倒是一点不怯场,直奔主题。
“好。”陆离假装从包里掏东西,实际上心念一动从随身空间里取,“给,是这个瓶子。”
她把瓶子放在了桌子上。
这是一只用玻璃镜从南宋官太太手里换来的官窑瓷器。原本是正常花瓶的大小,拿到现代甚至比观音手里的净瓶还小了。
吴蒙示意陆离落座,那双蒲扇一样的大手在半空停了一下,然后食指和中指并拢,轻轻搭在瓶口边沿,像中医搭脉。
他眯起眼,指腹沿着瓶口转了一圈,极慢。然后手掌张开,虚虚笼住瓶身,却不触碰釉面,只有指尖偶尔点一下,点在下腹、足部,蜻蜓点水。
陆离看得有点愣,她没想到这么粗犷的吴蒙还有这样专业的一面。
比起古董商,他平时看起来其实更像是凌九身边的保镖。
可现在看他那双大手悬在巴掌高的小瓶周围,轻得像怕惊动什么。
此情此景,莫名令陆离想到一句话——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宋朝的东西。”吴蒙忽然开口,声音还是瓮瓮的,但低了八度,像是自言自语,“清凉寺窑,汝官釉。”
陆离微微挑眉,心道凌九这儿连手下人的眼力都这么好么,她找他们合作果然是找对了地方。
看着看着,吴蒙从桌边摸出一个放大镜,很小巧的,握在他手里像个玩具,低下头,鼻尖几乎要贴到瓶身,镜片沿着釉面缓缓移动。
他的呼吸都变慢了,半天不见胸口的起伏。
窗外的阳光细碎地洒进来,这一刻,陆离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凌九的影子。
他看了很久,很久,很久。
久得陆离都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角逼出一点眼泪。
吴蒙直起身,轻轻放下放大镜,把瓷瓶也放回原处,重新坐回椅子上。
“东西真,品相也好。”吴蒙看着陆离,“林小姐要直接卖吗?打算卖多少?开个价。”
陆离又一愣,吴蒙竟然让她自己开价。可她还真不好开,因为她其实不懂。
思索了一会儿,陆离打算就根据之前查过的宋代瓷瓶拍卖价,选一个合眼缘的随便报:“五千万。”
吴蒙:“……”
“陆小姐,春季在港岛有一场拍卖会,我们可以帮您运作参加。”
好吧,这不就是变相拒绝。
陆离懂了,但是她想要尽快变现去国外买武器啊,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待上:“那你能开个什么价给我呢?”
“我的权限最高只有一千万,再往上,得老板过目。”吴蒙诚恳无比地看着陆离,“但是我觉得这瓷器值不了这个钱。”
说话怎么还大喘气,陆离差点就要翻白眼:“你的意思,我这个宋朝官窑出品的瓷器,没有一丝泥腥味的,不值八位数?”
吴蒙默了片刻,叹气道:“陆小姐,其实……您这个瓷器过于小了,并不完全符合宋朝瓷器特征……如果您愿意出手的话,我可以开价一百万收下。”
“一百万太少了,这是宋朝瓷器,官窑的,保真,五百万。”
从五千万到五百万,陆离也是随心所欲的很。都是十几二十块的玻璃镜换来的,她不心疼。
要不是不可以一口气在市场上出手太多宋朝瓷器,她手里还有十几样咧!
这一趟去临安,真不是白去的,还有赵构赏的压箱底好货没拿出来呢。
“两百万。”吴蒙继续开价,“真不能更多了。”
说实话,他开这个价,都是因为老板平时对陆离另眼相待之故。
陆离有点失望,果然做生意,还是直接跟凌老板做爽快啊!
凌九给她开的价,她就从来没有失望过。
“那看来我们谈不拢,今天先这样吧。”陆离取回了瓷器。
“好的,随时欢迎您再来。”吴蒙起身极为客气道,“陆小姐您要去哪?我派人送送您。”
“不用送了。”陆离拒绝了对方的客套。
“那好的,那您路上小心,欢迎下次光临。”
吴蒙毕恭毕敬地把陆离送到楼下,像一座守望塔一样看着她离开,才转身进店。
“哎,老吴,今天没做成生意吗?”汉服小姐姐探出脑袋好奇地打探。
吴蒙耸耸肩,没回答,兀自上楼去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出发
回到现代,日子过得很快。
在拿到护照的那天,陆离工艺品店的手续也办妥了。接下来就要准备重新装修,迎接开业。
装修的事,陆离并不着急,眼看着快过年了,装修工也不好找,她就把动工时间定在了年后。
虽然从店铺转让下来的这一刻起,她就要承担房租的损失。但好在店铺位置较偏,租金还算便宜,不至于让陆离肉疼。
何况她为这家店定下的基调本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初期的亏损早就在她的预期中,她必须淡定。
本来留到年后办的事,除了小店装修,还有出国买武器。
但后来陆离发现,去东南亚小国竟然不用费时费力签证,他们都对龙大免签,只需要在入境前三天填个电子入境卡就行。
既如此,陆离二话不说,直接把计划提到年前。
还有大半个月现代这边过年,提前走,正好还可以避开春节旅游的特大高峰期。
她选的第一站,就是马尼拉。
网上找的地陪靠不靠谱,就看落地后的事情办得顺不顺了。
为了安全起见,陆离的随身空间里收了不少“武器”。虽然都是动漫玩具改装的,但紧要关头杀伤力其实也不可小觑。
毕竟人多脆弱啊,浑身都是弱点。
原本上飞机别说这些武器类玩具,就是挑痘棒也难通过安检。但现在有了随身空间,过海关就轻轻松松。现代的高科技,还没有到能看透她随身空间的程度,这令她对带回枪支信心大增。
腊月十五的马尼拉,刚经历过一次全国性寒潮,夜晚的气温降到了十八度。
月色白得瘆人,陆离踩着满地的垃圾,跟在地陪小赵的身后,往巷子深处走。
冷风灌进领口,带着马尼拉湾的咸腥。
小赵说跟老周约的地方在唐人街尾巴上,一家卖殡葬用品的铺子。
他说那儿安全,警察绕着走。
今夜的陆离戴着棒球帽和黑色口罩,全身牛仔套装,脚上蹬着一双加了钢板的登山靴。
牛仔外套的里面是好几千一件的防刺t恤和防刺背心,两件衣服的下摆都长到能盖住屁股,塞进牛仔裤内,可以完全护住腹部。再加上比寻常布料都要硬挺得多的牛仔,在装备上,也算是做足了准备。
很快,两人就走到了殡葬品铺子。
门口蹲着两只小小的石狮子,脸上涂着劣质金粉,被雨水冲得一塌糊涂。
小赵上前敲了三下玻璃门,里头没动静。正想再敲,门缝里伸出一只手,把他拽了进去,陆离连忙跟上。
传闻中的老周瘦得像根晾衣竿,眼睛却亮。他把陆离和小赵让到里间,掀开一块油渍麻花的帘子,露出个铁皮柜子。
“货在里头,自己挑。”
柜子里躺着六把枪,有两把黑色的,锃亮,握把上缠着防滑胶布;三把银色的,枪管细长,像条吐信子的蛇;还有一把旧得厉害,枪身上锈迹斑斑,跟刚从海里捞出来似的。
“都要,子弹也是有多少要多少。”陆离千里迢迢,连飞机都要坐几个小时,特地飞过来,不就是为了它们嘛!
这么一点点的量根本就不够。
老周愣了一下,随即笑了,露出一口被槟榔汁染黑的牙:“识货。你别看这枪旧,但是当年还打过日本鬼子。”
他把最旧的那把枪递给陆离,枪托冰凉,带着股机油和铁锈混在一起的味道。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在枪身上镀了一层白。陆离看着枪,突然想起一首歌。
惨白的月光光,勾出过往~
“想好了?真都要?”小赵其实被陆离吓了一跳,忍不住偷看了她一眼。
他当初在机场接到陆离时,都很不敢信。她的文字跟她的人,差距有点大。
这么一个看起来白白净净、美丽柔弱的女子,一开口就是要买枪,到底是要干嘛呢?
好在他虽好奇,却不多嘴,闷声发大财就是了。外国游客的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见陆离再次明确了全都要,老周没再说话,从抽屉里摸出个小布包,里头是一盒子码得整整齐齐、黄橙橙的子弹,怕不是有一两百发。
他把盒子推到陆离身前,跟枪摆成一条直线。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他忽然说,“你还有一天时间后悔。”
陆离没吭声,把枪和子弹都收进她硕大的登山包里——其实一瞬间已经转移到了随身空间,再把早就准备好的一叠现金递上。
从后门出来时,月亮已经升到正中,把巷子里的积水照得明晃晃的,一脚踩下去,溅起的水花也是白的。
从殡葬铺后门出来,巷子里黑得不见五指。
小赵走在前头,脚步飞快。说实话,他现在有点怕陆离。
这可是一个背了六把枪还面不改色的女人!
既然都买枪了,那肯定就不是寻常老百姓,小赵心中已经给陆离按上了好几个身份,什么黑帮大小姐了,大佬的女人了,各种各样猜测都有。
走到第三条巷子口的时候,陆离听见身后有动静。
不是脚步声,是那种故意放轻了、却又踩到碎瓦片的动静。
陆离慢慢放慢了脚步,侧着耳朵听,只剩风声,卷着几张旧报纸在地上打旋儿。
小赵也察觉到了异样,扭头看着陆离,低声催促道:“快走,拐过弯,前面就是大街。只要上了大街,有人,有车——”
话音未落,一根钢管抡过来,砸在他的肩胛骨上。
闷响,骨头像裂了条缝,他整个人往墙上撞去,脸擦过粗糙的砖面,火辣辣地疼。
堵住出口的是三个人,两个手里拿着钢管,一个攥着把折叠刀,刀刃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只有偶尔一晃,闪出点冷光。
“值钱东西都拿出来。”
一口口音浓重的英语,在夜里响起。
拿刀的那个站在中间,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眼皮耷拉着,像是没睡醒。
小赵靠着墙没敢动,嘴里“叽哩嘎啦”说着陆离听不懂的鸟语,对方也回敬着同样的鸟语。
第一百四十五章 这就是缘分
陆离啥也没说,双手一抬,原本空无一物的手上赫然出现两把枪,在惨白的月色下泛着冰冷而渗人的光。
这魔术般的手法,把三个拦路抢劫的黄毛吓一大跳,待看清陆离手上的东西,更是不由自主退开好几步。
陆离往前一步,作势瞄准。高中和大学晒得乌漆麻黑的军训,都不是白训的。此刻她握起枪来,也有模有样。
黄毛盯着她手里的枪,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
那俩拿钢管的也跟着往后退,钢管拖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他们一步一步退到巷子拐角,转身就跑。脚步声很快消失,只剩远处传来几声狗叫。
小赵靠在墙上,大口喘气。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风一吹,透心凉。
“老板,这一趟,要加钱呐!”
陆离手一动,原本在手上的两把枪,便又消失不见,看得小赵心脏“噗噗”乱跳。
“那是当然。”陆离的声音透过黑色的口罩传来,仍然是那么清亮柔软,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软糯,“这些还不够,再带我去几个好地方,有你的好处。”
小赵抹一把冷汗,发狠道:“好!”
两天后,在马尼拉满载而归的陆离,在酒店给小赵留下了只在马尼拉用了两天、用酒精擦得干干净净的离别手机,穿着露肩的鱼尾红裙,戴着个大墨镜,拖着个登机小行李箱,坐上了前往新加坡的飞机。
危险的事有惊无险地干完,现在她要来一场真正的说走就走的毕业旅行啦!
花园城市新加坡,我陆汉山来了!
金沙酒店上空的无边泳池,在落日里烧成一片金红。池水漫过边际,像要流进天空。
陆离站在空中花园往下看,滨海湾的繁华尽收眼底。
游人如织,船影点点。
她刚从环球影城出来,热得发昏,想着上来吹吹风,拍几张照,也算打卡了网红景点了。
只是没想到这一层人比楼下还多,三五成群聚在玻璃幕墙边上,举着手机往同一个方向拍。
顺着那些镜头看过去,一群人正从旋转楼梯上下来。
打头的是几个穿黑西装的,走在前头开道,脚步又快又稳。
中间走着个穿浅灰色亚麻衬衫的男人,袖子挽到小臂,手里没拿东西,倒像是来散步的。
他一边走一边听旁边人说话,神情淡淡的,偶尔点一下头,眼风扫过围观的人群,像是扫过一片透明的空气。
陆离愣在那里,手机差点从手里滑下去。
那人已经走到大堂中央,旁边一个穿唐装的老头子正弯着腰跟他说话,姿态恭敬得过了头。
他听完,伸手指了指远处那三栋楼的方向,嘴唇动了动,老头子连连点头,像是得了什么天大的指点。
“这是谁啊?”旁边有人小声问。
“大陆来的大师,风水符箓测字算命样样都顶。金沙请过来的,听说这一片的风水局就是他调的。”
“这么年轻?”
“人家祖传的,是真有眼力和本事,可有名。那些明星富商年年给他交钱,白大师见了他都毕恭毕敬……”
陆离没听下去,穿过人群往前走,走到那群黑西装跟前,被一只手拦住。
“小姐,这边不能——”
“凌九。”
声音不大,但那个人听见了。
他转过头来,看见她,弯出一个笑,眼底没有意外。
那个笑让旁边穿唐装的老头子愣了愣,也让拦着她的黑西装愣了愣。
“让她过来。”
她走到他跟前,眼睛亮晶晶的,满眼都是意外之喜。
“小离,真巧。”他也笑。
“那可不,异国他乡遇故知,真是太巧了。”陆离抬头看他,“我前几天去归一书斋找过你,你不在,原来跑新加坡这么远。”
凌九又笑了一下,旁边那个老头子眼睛尖,赶紧凑上来:“凌老师,这位是……”
“陆离,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三个字,让老头子眼里的光又变了变,立刻堆出笑:“哎呀,难得难得,凌老师的好朋友就是我的好朋友。今晚我做东,在楼下Jean-Ges定了位子,两位要是不嫌弃,一起用个便饭?”
陆离没说话,看着凌九。
凌九也看着她:“饿不饿?”
“还行。”
“那一起?”
“好啊。”
凌九没理那些黑西装,也没理那个殷勤的老头子,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带着陆离往电梯口走。
身后那群人愣了一秒,呼啦啦又跟上来,被他回头看了一眼,又呼啦啦停在原地。
电梯门合上的时候,陆离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刚才那气势,好像在拍电视剧啊。这样直接走掉,会不会不礼貌哦?”
凌九轻松道:“不会。”
米其林三星的餐厅在酒店底层,落地窗外就是滨海湾的黄昏。灯光璀璨的摩天轮缓缓转动,远处超级树的灯光秀即将开始。
老头子识趣地没有跟来,只差人打了个招呼。餐厅经理亲自出来迎接,把他们领到最好的位置,靠窗,安静,能看见整个海湾。
菜一道一道上。
前菜是鱼子酱配帝王蟹,主菜是黑松露和牛,甜品是热带风情的一座小冰山。
陆离吃得心不在焉,刀叉在盘子里划来划去,时不时抬眼看他。
“想说什么?”
“没什么。”她把一块和牛塞进嘴里,“就是觉得太巧了。”
“确实。”凌九望着窗外,眼神里有陆离看不透的深邃。
“看到你今天的样子,还真有点不习惯。”
“不习惯什么?”
“不习惯你这么……”她想了想,找不出合适的词。
“这么像个骗子?”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差点呛到。
他递过去水杯,自己也笑。
“其实刚才,”他顿了顿,“在那个楼梯上,看见你站在人群里,我愣了一下。”
“你早就看见我了?愣什么?”
“愣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他看着她的眼睛,“新加坡这么大,金沙这么大,你偏偏就站在那里,不早也不晚。”
窗外一艘游船驶过,船上的彩灯映在水里,流光溢彩。
陆离低下头,拿叉子戳着盘子里最后一块甜点,耳朵尖有点红。
“你是来给他们看风水的吗?”她岔开话题,“什么时候忙完呀?”
“不全是为了风水,事已经办完。”
“哦。我的店也盘下来啦,回国记得帮我也看看。”
“好。”凌九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笑意。
陆离的耳朵又有点烫了,顾左右而言他:“你看这餐厅风水怎么样?”
凌九四下扫了一眼,目光落回她脸上。
“菜不错,”他说,“人也挺好。”
陆离乐不可支道:“凌九,想不到你也会说这样的话。”
第一百四十六章 走,带你赢
用完餐,凌九问陆离要不要一起逛逛狮城。
来都来了,陆离当然选择逛。
两人在街头遇见卖榴莲的摊子,陆离开心地蹲下来挑:“这个季节竟然有榴莲卖哎!”
凌九在三米外的阴凉处站着,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把折扇。
陆离买完两盒榴莲走过来:“大师,你尝尝这个,猫山王,能破煞。”
“不必。”
“你不吃榴莲呀?”陆离看着他,“很甜的。”
“气味太浓。”凌九淡淡道。
陆离瞧他这幅大热天都还是云淡风轻的模样,调皮心起,举着一瓣凑到他跟前:“真的很好吃,试试看啊。”
凌九往后仰了仰,扇子抵住她手腕。
扇骨凉丝丝的,带着檀香味。
“真不要试试?”陆离笑看着他,眼中带着一丝狡黠,“哎,那我可自己吃了,臭到你了请海涵。”
说着就收回手,嚣张地准备开吃。
凌九垂眼看她,忽然低头凑过来,在陆离快吃到前抢先咬了一口,呼吸喷在陆离的手上,热热的。
她一瞬间就呆住了。
把榴莲咽下后,凌九淡淡道:“臭一起,就闻不到了。”
陆离大脑重新开机,尴尬道:“你厉害!那这块就归你!”
凌九微微顿了一下:“一口足矣,多的扔了。”
“行,你可真懂浪费。”陆离把凌九咬过的榴莲肉重新放回空盒子里,塞他手里,“给你了,随你处置。”
凌九失笑,一脸无可奈何。
处理完榴莲,两人接着逛,不时买点街头小吃——基本都是陆离在吃,凌九只碰过那一口榴莲。
后来两人又去坐了摩天轮。转到最高点的时候,新加坡海峡就铺在脚下,货轮像玩具似的往马六甲方向挪,陆离扶着窗框往外看。
“大师,这边都是水,风水怎么样?”
“水主财。”
陆离转过头看他:“那我们现在是不是掉钱眼里了?”
凌九笑了一下,那种很轻的笑,像风吹过罗盘上的针:“嗯。”
落地的时候天全黑了,滨海湾的灯光秀刚刚开始。人群往激光的方向涌,陆离被挤得晃了晃,手腕忽然被握住。
那只大手凉凉的,带着一丝淡淡檀木香,握了三秒就松开。
“人太多,”他说,声音淡得像在讲今天风向,“别走丢。”
陆离低头看自己手腕,又抬头看他已经往前走的背影,忍不住笑了。
“好无聊啊。”当鱼尾狮喷完第三口水的时候,陆离停下了脚步,“其实我觉得这里还不如杭州好玩。”
“杭州是天堂么。”凌九笑,顿了顿,忽然道,“要不,带你去赢钱?”
陆离好笑:“哪有必赢的事?十赌九输啊。”
她来新加坡已经两天,去过两次金沙娱乐城了,但一次都没想过进赌场。她对于各种赌博游戏都不太知道,也没多少兴趣。
凌九取出一枚古朴的铜钱,往上一抛,铜钱在空中快速翻滚了几下,落在他伸出来的手背上:“今日行财。”
“这么简单就算好了?”陆离凑上前好奇地看着他手背上的古铜钱,“你还随身带古钱呢?”
凌九笑着把铜钱收起来:“去玩吗?我带你赢。”
他都这么说了,陆离岂会反对:“走!”
金沙娱乐城的冷气开得很足,但气氛热闹,陆离穿着吊带小裙子都还是感觉热。
满场都是人,陆离都不知道该去哪儿。
“跟我来。”凌九领着她往里走。
“好呐,今天我跟你共进退。”陆离跟上他的脚步,笑着说了一句。
两人在一张牌桌前站定,凌九开始观察。
不是看庄家的脸,也不是看赌客的筹码。他在看牌,看已经出过的牌,看在座每个人的表情和每一次加注的幅度。
陆离在旁边等了几分钟,无聊地开始用指甲轻轻刮凌九的折扇玉骨。
“别闹。”凌九轻轻说,语气却没什么责备的意思。
“你在看什么?”
“算牌。”
陆离愣了一下,笑得眉眼弯弯,低声凑到他耳边:“想不到啊,大师,连玩牌你都能算。请问是算术的算,还是算命的算啊?”
凌九收回视线,低头看她,表情淡淡的,但眼底有一丝笑意:“有区别吗?”
“当然有了。”陆离笑,“一个是封建迷信,一个是科学技术啊!”
“呵呵。”凌九笑出了声,“那你猜猜。”
接下来的四十分钟,陆离见证了一场近乎表演的屠杀。
凌九下注的方式很奇怪,前几把他几乎不玩,偶尔跟两注,输也就输最小的筹码。
陆离在旁边看着急了,他只是一边扇着折扇,一边低声跟她解释:“高低算牌法,现在小牌出得太多,真数还没转正,不急。”
陆离不懂“高低算牌法”,但她听得懂“不急”这两个字,于是索性站在一旁:“行,反正我的筹码都给你了,帮我赢,你说的哦。”
她不爱玩牌,但是挺爱站在一旁看凌九玩的。心想这个男人侧脸的线条真不是一般的好看啊,头骨、眉骨和鼻梁骨也太优越了吧!
玩了十五分钟,局势开始逆转。
凌九第一次推出一摞筹码,整整二十万。
陆离的注意力从男色回到牌桌上,看着场上的局面,指甲差点掐进肉里。
凌九赢了。
第二十分钟,他加注到五十万。
又赢了。
第三十五分钟,桌上的筹码已经堆得像一座小山。
陆离都放弃了帮他计算,根本算不清。
第四十二分钟,庄家换了一个人,但没什么用。
“有一百万了。”凌九看了看筹码,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小赌怡情,差不多了,收手?”
“一百万了?!是新元哎!”陆离小嘴微张,猛点头,眼睛里全是星星,“收手,收手!适可而止。”
又忍不住感叹:“你是妖怪吗?”
“不是。”凌九仿佛很认真地想了想,回,“只是专业对口。”
陆离忍不住笑出声来,凑过去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凌九也笑了。
监控室里,值班经理盯着屏幕,眉头拧成麻花。
画面定格在凌九脸上,旁边是他进场时的证件扫描记录——中国大陆护照,二十七岁,无业。
第一百四十七章 赢钱也不开心了
“无业?”赌场值班经理看着屏幕冷笑了一声,“无业人员四十分钟赢一百万,你信吗?”
安保主管在旁边抹汗:“人脸识别过了,系统没报警,应该不是黑名单上的人……”
“我没说他有问题。”经理站起来,来回踱步,“叫个人去牌桌上问问,看他想不想喝点什么,顺便拍清楚他的手。”
两分钟后,一个穿着马甲的侍者端着香槟塔走向凌九的牌桌。
陆离正开心地数筹码,凌九却先一步抬起头,对着侍者的方向看了一下,然后准确无误地看向监控摄像头所在的位置。
不是对视,是点头。
像和老朋友打招呼那样,轻轻点了一下头。
经理的后背一瞬间湿透了。
“把这张脸发给上面。”他说,声音有点干。
不知道为什么,被那人隔着屏幕看一眼,他却好像被看穿了内心,有些心悸。
赌场上的人,很相信第六感的。
几分钟后,老板的电话打了回来。
经理接起电话的时候手都在抖,赌场的幕后老板很少亲自过问这种小事,通常只有涉及真正的大人物才会惊动到他。
“不用管他了,让他玩。”老板的第一句话。
经理愣了一下:“老板,他赢了——”
“我知道他赢了多少。”老板打断他,语气里听不出喜怒,“我还知道他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在拉斯维加斯赢了八百万,威尼斯人想请他进小黑屋聊一聊。结果第二天,威尼斯人的母公司给他在摩纳哥包了三个月的套房,求他赏脸再去玩几把。”
经理沉默了。
“他以前在普林斯顿学数学的,毕业论文做的是博弈论在非完全信息游戏中的应用,被业内评价为‘彻底改变了二十一点算牌模型的底层逻辑’。”老板顿了顿,忽然笑了,“知道为什么拉斯维加斯所有赌场都有他的照片,但没有一家拦他吗?”
“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不屑靠这个赚钱。”老板说,“他是风水大师,我捧重金请他来,他都不来的。今夜来我们赌场,应该只是兴之所至。”
经理张了张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
“行了,不用管了。”老板最后说,“让餐饮部送瓶好酒过去,记我账上。跟他说欢迎光临,让他玩尽兴。”
一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经理亲自来到凌九的牌桌前,双手递上一瓶罗曼尼康帝。
“凌先生,这是我们老板的一点心意,感谢您今晚光临金沙。有任何需要,随时吩咐。”
陆离睁大眼睛,看看酒,又看看凌九。
凌九接过酒,放在桌上,表情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替我谢谢你们老板。”
西装经理点头离开。
陆离盯着他看了足足五秒钟,然后小声问:“你是不是也给这儿布置过风水,所以你能把把赢?”
凌九失笑:“布置风水也有讲究的,赌场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
“那为什么他们……”
“因为我刚才算牌的时候,顺便算了算他们能承受的最大损失。”他说,语气淡淡的,“算完之后发现,比起让我不开心,让我开心地离开对他们来说更划算。”
陆离愣了一下,然后笑得花枝乱颤:“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厉害。”
赢了钱,陆离要与凌九五五分账。虽然筹码都是她出钱买的,但全是凌九一个人赢来的,独吞有点说不过去。
结果凌九潇洒表示无需分账,若是赢得开心,下次有了好茶叶,记得再送一点给他。
“好啊,没问题,那我无论如何都要再帮你弄一些。”陆离开玩笑般保证。
凌九朝她举杯:“那我等着。”
之后两人就离开了赌场,今夜赢的钱,自有专人打进她的账户。
除了钱,赌场还贴心为她赠送免费的酒店服务。欢迎她在新加坡游玩期间入住金沙酒店。
“服务这么好,我们赢了钱,他们还送免费酒店!”陆离真大开眼界了。
凌九淡淡道:“博彩业,多的是心理学家。”
陆离眼珠转了转,好像有点明白了,笑嘻嘻地自恋道:“所以想从赌场赢钱全身而退,还得是我这种不贪的人呐!”
“所以呢?怎么选?”
“当然是过来住呀!”陆离来新加坡自由行,挑酒店时的第一选项,本来就是金沙酒店。
最终让她放弃计划的原因,是其几千新元一晚上的高昂价格。穷人乍富,舍不得这般花钱如流水啊。
现在有免费的房间,她自然是笑纳了。
赌场方面会这么大方,无非是希望她再去玩,好把钱再输回去,她才不上这个当。
她是只住不赌!
凌九又被她洋洋得意的小模样逗笑了,道:“那陪你去取行李?”
“好啊。”
送他们过去的车,又是一辆幻影。
陆离好奇地摸摸车饰:“这车跟你店里的那辆好像啊,连内饰都像。”
凌九淡淡点头:“确实。”
“我过年也打算给我哥买辆车。”陆离兴致勃勃地问,“这车是什么牌子啊,多少钱一辆?”
“劳斯莱斯,你可以好好挑挑,相信你哥哥会喜欢。”
“嘶~这就是劳斯莱斯!”
陆离心道,她要是真送她哥这车,恐怕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她虽然不懂车标,但是没去过美国也吃过汉堡,劳斯莱斯的大名还是听说过的。
英国女王当年访华,就坐的这个车。
陪着陆离取来行李退了房,回到金沙娱乐城后,时间已然来到晚上九点半。
凌九提出告辞:“时间不早,你早点休息。”
“哦,好的。”陆离办好了入住手续,看着离开的凌九忽然又喊了起来,“哎,等一等。”
凌九回眸:“嗯?”
陆离冲着他扬扬手:“加个微信呗!”
凌九有一瞬间的失神,接着抱歉道:“我没有手机。”
“嗯?!”陆离露出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你认真的?”
“真的。”
“行,你厉害。”陆离把手机攥在手心,干笑道,“那没事了,拜拜!”
凌九在原地站了两秒,兀自冲着已经转过身跟前台小妹说话的陆离点点头,转身离开。
过了五秒后,陆离转头。大厅里,空荡荡的,已经不见凌九的身影。
她微微蹙眉,有点搞不懂凌九。
今日的凌九,表情动作虽然还是跟往常一样淡淡的,但行为却是很热情的。
无论是主动邀请她吃饭、带她赢钱,还是贴心地为她准备赢钱凭证让她回国交税时好有备无患,甚至陪她取行李,种种种种,无一不显得殷勤。
谁能想到,最后居然不给私人电话呢!
陆离瞬间有点儿生气!
第一百四十八章 持靓逞凶
陆离站在落地窗前,欣赏夜景。
窗外,滨海湾在夜色里依然热闹。
摩天轮还在缓缓转动,下面的船影亦在缓慢移动,更远处是马六甲海峡模糊的轮廓。
“真高啊。”陆离感叹了一句,收回目光,转过身,走到柜子边,那里还放着她未打开的行李箱。
她带的东西不多,为了不办托运手续,大件的外套和水乳等护肤品都被她塞在了随身空间,小行李箱内只有夏天的衣物。
随身空间虽然也不算特别大,但是可以按她心意来,衣服类心念一动就压缩好了,基本不占地方。
距离陆离睡觉的时间还早,她决定拿上泳衣,去顶楼的无边泳池游会泳。
游泳是她为数不多的爱好,夏天基本都泡在学校的泳池里。中考的时候,她游泳可是满分。到了大学因为学校没有泳池,导致她这两年几乎都没下过水。现在有机会,当然要去游一会。
顶楼的无边泳池只为住客开放,陆离白天花钱上空中花园参观也顺便见过,但与泳池隔着玻璃墙,不能入内。
此时终于进来了,二话不说,跃入池内。
夜晚在无边泳池游泳,就好像躺在银河里一样,特别美、特别舒服。
游了几个来回后,陆离仰面朝天,让身体摊开。星空在高处旋转,城市在脚下生长。而她在中间,悬浮着,像一粒刚刚落定的尘埃。
“哗啦——”
陆离正闭眼享受着星空和流水,身边忽然传来动静,她睁开眼一看,水里站着的,竟然是刚刚才告别没多久的凌九。
主动开口要加微信却失败,陆离心中还憋着一点气,也不开口打招呼,就斜着眼打量凌九。
本以为能看到几块腹肌胸肌什么的,结果这家伙身上的泳衣比陆离一个女生的还保守。
凌九露在外面的俨然是长袖,那可以推测,底下必然也是长裤了。
说起来,白天她看到的凌九也是穿着长袖长裤呢。在这么热的热带国家里,像凌九这样把皮肤包得这么好的,还真是少见,难怪他露出来的手腕那么白。
“怎么不说话?”凌九笑着先开了口。
“您怎么还半夜来游泳呢!我以为像您这样手机都不用的老派,噶不是十点必须上床睡觉的嘛,不然不养生呐!”
一开口,一股浓浓的阴阳怪气味儿扑面而来。
凌九失笑:“我觉少,但你们女孩子,不都流行美容觉?”
“呦,对女孩子挺了解的嘛!失敬失敬。”
凌九:“生气了?”
他好像真的疑惑。
陆离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湿润帅脸,本来满腔的怒气,慢慢泄了。要不有句话叫“持靓逞凶”呢,她感觉按在凌九头上也行。
“我干嘛生气,你可是刚帮我赢了百万新元的财神爷,我感谢你还来不及。”说完陆离改变仰姿,朝着泳池边游去。
她刚靠上泳池边,凌九也游了过来,淡淡开口道:“我不用手机是因为不想被人打扰。”
听起来像是解释,陆离转过头看他:“不是,你真不用手机?那请问出门怎么买东西啊?”
其实陆离一直认为凌九只是不愿意加她好友而已,她不信二十一世纪ai都开始横行的世界,还有人不用手机。
“带着付钱的人就行。”凌九给出了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陆离竟无言以对。
沉默片刻后,她才叹道:“好吧,算我见识少。”
她捞起挂在脖子上套了防水袋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实在不能理解现代社会不用手机的人。
凌九在边上默默看着她打开前置摄像头,旁若无人地抬手自拍。
凌九提议:“我帮你拍?”
陆离看了他一眼:“你会用吗?”
“试试。”
“啊?”
“试试,这不难。”
他的表情让陆离不好继续板着脸了,但她本来其实也没想怎么拍,便放下手机道:“不用了,不拍了。”
戴着泳帽、素着颜,谁会想不开拍照啊,她刚刚只不过是被凌九无语到了才摆弄手机。
“那好。”凌九点点头,一纵身,像把剑一般破开水面,潜泳了出去,好长一段距离都没冒头。陆离看着他游开的方向忍不住想,肺活量还怪好的咧。
她收回目光,也开始游了起来。
游了大约四十分钟后,陆离爬上了岸,裹着浴巾躺在泳池边的沙滩椅上,并没有马上离开。
片刻后,水面破开。
陆离原本是抱着手臂仰躺着的,听见水声,下意识地转过眼。
一双手率先撑上池沿,骨节分明,被水浸润后显出一种冷感的白。紧贴肌肤的深色泳衣从手腕一路包裹到微凸的喉结,水珠顺着织物的肌理成线淌下,在夜色里泛着微光,勾勒出底下蓄势待发的、流畅的肌肉线条。
陆离心中默默评价,真是又禁欲,又性感啊。
凌九抬手,摘去那顶黑色的泳帽。
被帽子压住的湿发失去了束缚,蓬然散开,在微凉的夜风里轻轻颤动。
发丝是极深的黑色,此刻沾着水,碎成无数缕,凌乱地垂落在额前,有几缕甚至遮住了眉峰。水珠从发梢坠落,有的砸在他的鼻尖,又落回泳池,溅起肉眼不可见的微小涟漪。
灯火在他身后朦胧成一片光晕,他的面容隐在逆光里,只有那湿发下的一双眼,亮得惊人,像是揉碎了这城市全部的灯火。
陆离胸口憋着的怨气,经过凌九的解释以及一场酣畅淋漓的游泳,已经散得差不多了。此时见了一出美男出浴戏,更是完全忘记了刚才在为什么而生气。
边上不知何时走来一个路人甲长相的青年,恭恭敬敬地给凌九递上一条洁白如雪的浴巾。
他随意地拿起,边擦头发边问:“还不回吗?”
陆离克制了一下目光,淡淡回:“嗯,我要再躺一会儿。”
“好。”凌九把浴巾丢给候着的青年,“那晚安。”
“哦,晚安。”
陆离看着凌九离开的背影,心想,这家伙游个泳居然还有一捧浴巾的小弟,看起来还真不需要自己带手机。
难为他傍晚还亲自走路跟自己逛街,居然没带人——当然了,也许也带了,只是她没留意。就像刚刚那个递浴巾的路人甲小弟,他不走上前,她压根没注意到有这么个人。
第一百四十九章 开新图
回房后,陆离跳到床上,什么都不想,秒睡。
再醒来,已经是晨曦微露之时。
洗漱完,陆离从随身空间搬出她的宝贝木阁,端端正正摆在宽大的床尾凳上,开始准备穿越。
陆离查过资料,南宋绍兴年间,新加坡正处于室利佛逝王朝统治时期,尚未独立。
因为扼住了马六甲海峡的咽喉要道,这岛从古至今都没有荒芜过,一直是中国、印度以及西域诸国的贸易枢纽。
有人、有市场就有秩序,比直接穿越原始社会好。
不过安全起见,防虫药之类的野外必备物资,她还是都准备了。她甚至还给自己准备了一辆玩具版太阳能仿真电动越野车,线性缩小后,两者大小比例发生改变,正好可以凑合开。
除了这些,昨天陆离还在超市买了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还买了些压缩饼干、肉干、果干等易储存的干粮。
这些物资昨天买到手后,她就直接将其缩小塞进木阁里了,现在只需要准备好自己缩小后穿的小衣服及护身符即可。
由于不知道把木阁收进随身空间带出国,会对南宋明州那边的木阁造成什么影响,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在出国前,陆离已提前疏散木阁里的人。
她让他们都住到旁边的山神庙里了,顺便还从现代拿了不少木材、水泥、砖头过去。
当然,送建筑材料只是顺手为之,总不能空手来去,她并不指望等她回去能看到扩建好的山神庙。
因为根据穿越规则,当她离开后,南宋的时间几乎是停滞的。她每次穿越,都会回到她离开时的那个时间点。
“希望这次穿越对木阁不要有太大影响吧!”缩小前,陆离双手合十祷告了一下。
她已经在楼氏那座山里待出感情了,而且还开垦出了梯田。若是因为这一次试验直接影响了那边,那就很不开心了。
之前她把木阁从家里搬到出租房,再搬回新家,倒是毫无影响。
可那毕竟兜兜转转都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而现在木阁已经跟着她,来到了坐飞机都要坐五个半小时的热带国家新加坡。
缩成小人,穿上小衣服,陆离深吸一口气,退开木阁的门,默默念叨着:“穿越穿越穿越……”
当她双脚完全踏进木阁后,黑暗降临。
这仿佛又回到她第一次穿越的情形。果然,跨国穿越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陆离循着感觉往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黑暗中忽然出现许多幽幽发光的星星。仔细看,这星星的下方还漂浮着小字。
陆离一个一个看过去,发现竟然是山神庙1、山神庙2……山神庙33,一共三十五颗星,其中三十三颗都是山神庙,唯有两处不同,一个写着无间阁,一个写着未知之地。
无间阁,就是木阁牌匾上写着的字。
“难道这些都是穿越的坐标轴?”陆离兴奋了起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简直太方便了!
她仔仔细细地看着三十五颗星星所在的位置,可以确定,这些对应的就是它们的地理位置。
孤零零旋在最下面的这颗标注着“未知之地”的星星,肯定就是新加坡了。
想清楚后,陆离没有犹豫,伸手去点“未知之地”。
一道强光袭来,陆离闭上眼,再睁开时,周遭又变得幽暗。
陆离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座塌了一半的破房子里。
这绝对不是庙宇,因为废墟中没有任何宗教痕迹。
她正准备仔细看看,边上就“噼里啪啦”,倒下了一堆残垣断壁。
陆离连忙跑出去,生怕晚一步就被活埋了。
空气里弥漫着尘土和腥臭味,令人作呕。
跑出来后,陆离观察了一下,发现自己站到了一条破落的大街上。
一股淡淡的粉水正从路边水沟里漫出来,蜿蜒着流向看不清的暗处。
不对。
她猛地抬头。
这不像是南宋绍兴年间的新加坡啊!
这两边的建筑,跟陆离预想的古代新加坡完全不一样。
只是这些建筑的窗户都黑洞洞的,要么碎了,要么钉着木板。
还有一家挂着“海南鸡饭”的馆子,门板歪斜着,上面贴着一张白纸黑字的告示,墨迹淋漓,还没干透。
有字就好,只要不是现代,古代亚洲正常使用的应该都是汉字。毕竟古代的中国是天朝上国,欧美没有殖民之前,汉字是亚洲通用字。
陆离走上前,看布告内容,上面赫然用汉字写着几个大字——“大日本军司令官布告”。
大日本?
她快速扫过内容再看落款,这一看,差点看得昏过去,1942年2月18日!
这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全面侵略亚洲的时期嘛!
国内外的穿越时间点,竟然是不同的!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陆离本能地往骑楼柱子下一缩。
三个男人跑过去,赤着脚,裤腿卷到膝盖。其中一个回头看了一下,陆离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华人,三十来岁,眼睛里全是血丝,那种眼神不是害怕,是某种濒临崩溃的茫然。
他们没说话,很快就消失在巷子深处。
空气里有东西在烧,像是纸张、布料、还有别的什么,混着一股腌臜的气味。
远处传来卡车引擎的轰鸣,节奏短促、蛮横,每一声都像碾在胸口。
陆离开始往前走,经过一所会馆,大门敞着,里面桌椅翻倒,地上散落着账本和撕碎的锦旗。她认出了几个字:“筹赈祖国难民”。
墨汁洒了一地,干涸的痕迹像黑色的血。
有个老人蹲在墙角,一动不动。她走近了才发现,他在剥一小块树皮,手指在抖,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陆离就站在他面前两米的地方,老人完全没看她,眼睛空洞地穿透她,看着别的什么。
“老伯……”
老人慢慢转过头,用福建广东那边的土话口音问了一句什么。
陆离听不懂,但那个语气她懂了。
一辆军车的声音忽然由远及近,速度不慢。
老人猛地站起来,动作快得吓人,一把拽住陆离的袖子把她拖进旁边的窄巷。
陆离心念一动,把新买的那杆据说打过日本鬼子的枪扛在肩上。
第一百五十章 权衡利弊
巷子尽头是堵死的,堆着发臭的垃圾。两人贴着墙,老人用手捂住陆离的嘴。
那只手粗糙、冰凉,还有树皮的碎屑。
她没有感受到老人的恶意,只感受到了他的恐惧。
车灯从巷口扫过,发出惨白的光。
然后是日本兵的说话声,全是日语,她听不懂。但那种拖着长音的呵斥、靴子踩在碎瓦上的动静,懂的都懂。
脚步声过去之后,老人松开手,看了她一眼,摇着头,用生硬的国语说:“小姑娘,还不逃?明天……明天检证,男的死了,女的也不好过。”
陆离现在几乎过目不忘,立刻回忆起刚才看到的那张通知:“日本人的检证,为什么只针对华人?”
因为近代史过于惨痛,陆离的近代史学得很差。她很抵触这方面的资料,连抗日剧也是不要看的,更不清楚这一时期新加坡的情况。
老人没回答,他浑浊的眼珠动了一下,看向巷口外面的骑楼,又看向陆离,最后落在陆离格格不入的古代服饰以及手上巨大的长枪上。
老人什么都没再说,转身走了,佝偻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黑暗里。
陆离站在原地,感到一阵彻骨的冷。
她感觉不能这样没头没脑待下去了,虽然穿越一次会对生命造成未知影响,很费护身符,可这事必须穿回去查个清楚。
这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争时空啊,会死人的!她穿越是求财,不是当炮灰的。
陆离从巷子里钻出去,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一下街道。日本军车过后,街道变得格外安静,安静得甚至有些吓人。
不能再耽搁下去,要尽快回到穿越的时空点。
还好陆离虽然分不清东南西北,但记忆力变强之后对于走过的路、看过的建筑却记得很牢。此时也不需要区分东南西北,沿着看到过的建筑往原路退就行。
安静的街道上,她几乎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咚咚咚”地,短短一段路,越走越紧张。
还好她离开得还不远,很快就回到了穿越点。一靠近那片废墟,因心里强烈的穿越念头,她便消失在了原地,回到了木阁之中。
“呼~”陆离吁出一口气,“终于回来了。还是和平世界好。”
脱下衣服恢复真身,换上舒适的睡裙,陆离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就是对1942年新加坡的历史一顿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1942年2月15日,驻新加坡英军向日本投降,新加坡陷落,改名昭南岛。
那个日本军司令官布告内所谓的“大检证”,其实就是对华人的大屠杀!
检证其实就是变相让华人男人主动集中起来,方便他实施屠杀!
该死的日本鬼子,反人类的罪行罄竹难书。
不过,穿越的是这个时间点,她还有必要回去吗?
又不是穿越到了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她似乎没有必要为了外国华人冒险。那里又没有似南宋般的发财路径,对她最有用的,大约是那里的武器。
可战争陷落之地,她根本不可能去接触武器啊,那比在现代社会死得还快。就算她苟在其中,当个低调的时空倒爷,那也得冒着生命危险!
至于说阻止大屠杀,她更没这个能量。
在历史的惯性前,个人的力量就像螳臂当车。
现代的武器再高明,她也只能从黑市弄一些垃圾淘汰货,可能还不如那时候的日本鬼子手里的质量呢,更别说日军还有飞机大炮。
况且这次出国,她主要是为了买武器,顺便试验一下木阁穿越之事。现在这两件事,她都已经完成了。
她实在是犯不着为了已经是外国公民的华人而冒险,性价比太低。
陆离放下手机,决定先去楼顶无边泳池游个泳,再去一楼吃个免费早饭,吃饱玩好之后再思考。
天色尚早,泳池里一个人都没有。
陆离脱下白色浴袍,踩进水里,恒温的池水像绸缎裹着小腿。
泳池的瓷砖是蓝色的,池底还亮着灯,把水照得像蓝色透明宝石,能看见自己的脚趾在蓝瓷砖上泛着微光。
她戴好泳镜,把身体沉进水里,让水面没过肩膀,没过下巴,没过嘴唇。
她深吸一口气,潜了下去。
水下很静。
那种静不是耳朵里的,是浑身血液里的。
她睁开眼,看见自己洁白浑圆的手臂在淡蓝色的水里划动,像两尾找不到方向的鱼。泳池底部的灯光,一格一格掠过她的身体。
肺开始发紧。
她没急着上去,再待一秒、再一秒。
水压轻轻挤压着她的耳膜,心跳声变得很响,砰、砰、砰,像是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敲门。
终于,她蹬了一下水,向水面升去。
破开水面那一刻,新鲜的空气扑面而来。她大口喘气,水从头顶哗啦啦地落下来。
然后她抬起头,看到了壮观的日出。
就那么突然,一轮红日从远方的云层里探出来,不刺眼,温和地、稳稳地上升,像一只慢慢睁开的眼睛。
橙红色的光铺在天地间,也铺在她湿漉漉的睫毛上。
她浮在水里,把泳镜推到了头顶,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笑了。
旁边传来了脚步声,大概是其他早起的住客。
陆离并没有回头,只是怔怔地望着金黄色的天际线。
“小离,早。”身后传来的是凌九的声音。
陆离偏过头,看着穿着包裹住全身的泳衣的凌九,慢慢走入水里,不由笑出了声。
这家伙甚至还在贴身长泳裤外穿了一条宽松的游泳短裤。
“起得真早啊,凌老板。”陆离趴在泳池边,歪着脑袋看他。
凌九看了陆离光洁的额头片刻,开口道:“今日你悬针纹贯顶,山根有黑气,不吉之兆,最好少做事,多休息。”
陆离闻言心里“咯噔”一下。本来她就很信凌九的水平,加上此时她刚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场回来。凌九这么说,她岂会无动于衷。
“那我要怎么化解?有逢凶化吉的符吗?”陆离站在水中,抬头看着身边的凌九,“你再卖我几张呗!”
“不需要。”凌九看着她,“离开此地即可化解。”
陆离沉默了,在刚才看到日出的刹那,她已经做出了决定,但没想到凌九一出现就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第一百五十一章 开门见山
陆离把泳镜一戴,继续游泳去了。
既然没有逢凶化吉符,她就不想跟凌九讲话了,以免影响心情。
她是一定要再回去的,半途而废、知难而退不是她的风格。不说能救多少人,就是单纯去杀几个鬼子,也让人开心啊!
这不比cs游戏刺激多了吗。
凌九大约也明白了她的意思,之后就没再提起这个话题,只是默默游自己的。
半小时后,泳池里又来了其他人。早起选择游泳的客人,看来还是不少。
陆离和凌九先后上岸,披上白色浴袍。
凌九道:“一起上我那儿吃早餐?”
“你那儿?自助早餐不是在一楼吗?”
凌九轻摇食指:“美食需要专门烹调,那种流水化的没有灵魂。”
“莫非你的房间里有vip套餐?”陆离笑着说道,“行啊,等我先去换个衣服,一会儿来找你,你在哪个房间?”
凌九没有回答,对身后那个刚刚捧浴袍和浴巾的路人甲青年吩咐道:“你等着陆小姐。”
路人甲青年恭敬低头:“好的,老板。”
陆离看了一眼对方,没再说什么,摆摆手,先走开了,那青年紧随其后。
到了房间门口,青年默默站在一旁。
“麻烦你了。”
陆离点点头,懒得客套,径自进房关门,把人留在了门外。
其实陆离主要不是为了蹭一顿早餐,而是为了买护身符。
因为她想到的其中一个弄死小鬼子的办法,就是拉着他们穿回现代,然后她化身巨人,一锤子就能拍死他们!
这个办法很安全,唯一的缺点,就是频繁穿越对护身符的消耗了。
不过昨天才跟着凌九赢了100万新元,回国交完20%的偶然所得税,也还有80万新元呢,折人民币约435.36万元。
六万两张的符纸,可以买145张。加上她之前手里剩的11张,那就能有156张,够她穿越936次,就是不知道凌九手里有没有这么多存货。
“走吧,我好了,请带路。”冲洗完换好衣服吹好头发的陆离,打开门,对边上等着的青年说了一句。
“好的,陆小姐,请随我来。”青年露出憨笑,走在前面。
“电梯好像不在这个方向。”
“陆小姐,前面有专梯。”
“哦。”
陆离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配了专梯和私人贵宾抵达区的总统套房吧。就是不知道眼前这个青年是凌九的人,还是酒店的套房管家?
两人七拐八拐,穿过消防通道,终于坐上专梯,来到了凌九所在的套房。
阳光透过落地窗倾泻进来,在白色大理石地面上铺开一片耀眼的光。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陆离下意识地抬手挡了挡眼睛。两百米高空的早晨,光线亮得几乎不真实。
难怪刚刚问凌九是几号房,他没有回答。原来这儿跟普通房间根本不一样,专梯直达,根本没有标过房间号。
“长见识了啊。”陆离摸了摸下巴,心底感叹了一句。
青年笑着在前面引路,两人的脚步声被厚重的羊毛地毯吞没。
穿过玄关,客厅的玻璃茶几已经摆好一些餐点,白瓷茶杯边缘凝着细密的水珠。
凌九坐在靠窗的单人沙发上,闭目仰面躺着,沐浴在晨光之中,跟他在西湖小楼的阳台上躺竹椅里时的懒散模样一样。
“早。”他睁开眼,看向陆离,语气随意得像他们每天都这样见面。
“早。”
青年引着陆离在凌九对面的沙发坐下,杯垫的位置恰好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边上还摆着几碟非常精致的糕点,东西方款式都有。
茶几另一端,则摆着几碟切成块的热带水果拼盘。芒果的金黄和火龙果的玫红交叠在一起,边缘整齐得像是用尺子量过。
看得出来,这些糕点、水果以及茶,都是配菜,并非早餐的主食。
凌九笑:“再等一等。”
“好呀。”陆离笑眼弯弯,茶是刚好可以入口的温度,她端起来喝了一口,先暖暖胃,再捏一块糕点垫垫肚子。
“这糕点味道可以啊。”吃完一块,陆离又尝另一块。
在她忙着吃东西时,凌九低声对着边上的人吩咐了几句。
不一会儿,有中年华人厨师推着银质餐车过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助手模样的人。
凌九带着陆离坐到餐桌前,两碗白粥和两碟肉松摆在了桌上。
“早餐吃这个?”
陆离看到戴着白帽子的小年轻,郑重其事端出来两碗白粥和两碟肉松时,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
就这?
她还不如去一楼自助餐大吃一顿呢!
“就这。”凌九笑,“你会喜欢的。”
边上的华人厨师大约看出了陆离的鄙视,开口讲解道:“一碗究极白粥,讲究大道至简。不是简单的米加水,而是要米化为膏。
今日这粥选取短粒珍珠米,加少许盐和油拌匀,静置了半小时。盐提米香,油让米粒煮后更晶莹软滑。
先用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炖四十分钟,使水米高度融合,表面凝成一层细腻如绸的粥皮。这样才算一碗好粥。
两位,请慢用。”
说完,厨师微微一鞠躬,所有人都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陆离和凌九两人。
“一碗粥都说得这么神乎其神。”陆离笑,“总统套房里的服务果然情绪价值给得足足的。”
凌九所在的其实是主席套房,但他并没有纠正陆离的说法,只淡淡道:“尝尝看。”
“嗯。”
陆离捧起碗,舀起一调羹粥,轻轻吹了一下,略凉了些便送入嘴里,粥水米不分,入口即化,唯留一股甘醇在唇齿之间。
连吃完三口,陆离才惊叹:“真的好吃,刚刚那厨师没吹牛。”
有钱人也太会享受了,她以前喝的叫什么粥啊!
就是在临安也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啊!
不过她在临安也没去御厨的店里点过白粥就是,也未必是人家做不出来,下次她要试试,就去御街上那家家里有现役御厨的酒楼。
“喜欢就好。”凌九淡淡一笑。
两人默默吃粥,陆离还把搭配的肉松也吃完了。这肉松当然也不会是寻常的肉松,口感之好,自不必多提。
等把粥和肉松都干完,陆离抬头一看,凌九面前的肉松是一点没碰,粥也只吃了半碗。
她在正式吃早餐前,还吃了茶几上放着的好几块糕点和水果呢,而凌九那时候一口没动。
“你怎么每次都吃这么少,还在辟谷?”
“差不多吧。”
陆离放下碗,看着凌九,开门见山道:“你刚刚说我今天悬针纹贯顶,山根还有黑气缭绕,所以呢,我想着还是多买一点护身符吧。那个六万一张,买一送一的护身符,你现在手里还有多少?一百张有吗?都卖我行不?”
第一百五十二章 想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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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乖徒,悟性很高
“凌老师,请用茶!”陆离给凌九行了一个宋朝小辈向长辈敬茶时的标准礼,是她在临安的宴席上看到的,没想到在现代也能派上用场。
凌九笑着接过:“乖徒儿。”
这三个带着淡淡调侃之意的字,落入陆离的耳里,莫名令她脊椎一麻,好似过电了一般。
她什么都没有说,冲着凌九露出一个矜持而呆萌的笑。
再次提笔,凌九给陆离让了一些位置:“站过来。”
“哦,好的。”陆离站得离他更近了些。
陆离看不懂凌九画的符文,但却能莫名感受到其运笔的一股“气”。
他的符不像外面店里卖的那种印刷品,张牙舞爪地吓人,而是线条圆融,收放有度,而且……似有一股生命力。
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就跟陆离感受香火时差不多。
“你来临摹。”一张过后,凌九把笔递给了陆离。
距离太近,陆离都能看见凌九的睫毛在光里投下的细小阴影。
“好。”
她接过笔,庆幸以前在学校里参加过书法班,略会一点毛笔字,此时握笔在手,倒也似模似样,不心虚。
但见她手腕悬空,在黄符上对着凌九的符箓依样画葫芦,最后一笔收尾,朱砂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近乎燃烧的橙红。
“我画的这个……行吗?”陆离仰头巴巴地看着凌九。
“还行。”凌九道。
“哈,真的?那会有效吗?”
“不会。”
“……”陆离无语住了,“那你说还行。”
“第一次上手,确实还行。”
陆离一想也是,难道还指望自己一学就会?
“好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陆离自勉了一句。
一小时后,陆离画得手腕酸了,脖子也疼了,但还是没有一张可以被凌九评价为成功的,可见这东西无法速成。
便在这时,套房管家领着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女士进来。她穿着泰式服装,手里提着一只藤编箱子,微笑着双手合十,用带着泰语口音的英语轻声问好。
凌九挥挥手,两人便退了出去。
陆离好奇地问:“她就是按摩师吗?”
“是。”他接过笔,看着陆离道,“你去放松一会儿。”
“不学了吗?”
“不急于一时。”凌九道,“你不等着要符了?”
“要,要!”陆离眨巴两下眼睛,故意卖个萌,“那我不耽误你了,凌老师~”
凌九笑得很轻,嘴角微微一弯:“学过人体穴位吗?”
“没有。”
“那先把穴位认清了。”凌九拉开书桌抽屉,掏出一个画满经络穴位的小皮人,递给陆离,“这个送你。”
“画符还跟穴位有关?”
“有一点。”凌九道,“等你融会贯通之时,自会懂得。”
“好吧。”陆离捧着小穴人,望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穴位和经络,本以为自己会看得眼花,但实际却快速沉下心神,这些穴位经络的画面飞速印入脑海。
她在宋朝受香火日夜熏陶,已非当日的吴下阿蒙。
凌九不经意瞥了陆离一眼,神情微动,目光一下子就变幽远了,不知想到了什么。
陆离从沉浸中回过神,冲凌九扬了扬手里的小穴人:“凌老师,那我先去按摩喽。”
凌九没抬头,右手专心龙飞凤舞地画符,左手轻轻挥了两下,示意“去吧”。
泰女按摩师已经在按摩室里准备好了,精油的味道淡淡地散开,是柠檬草混着一点点生姜的气息。
“按摩需要脱下衣服哦,我来帮您。”泰女关上按摩室的门,满脸堆笑地上前帮陆离脱衣。
“哎,不用,我自己脱。”
陆离放下小穴人,取了一块毛巾,背过身一把脱掉上衣,抓着白毛巾挡住胸口,趴在按摩床上,脸埋进柔软的凹槽里。
按摩师往她背上倒了精油,接着手掌极有力道地压在她肩胛骨上,才几下,便让陆离十分酸爽地叫了出来。
按完之后,陆离趴着晾了一会儿背,按摩师取出一件真丝睡衣让她披上,换了一张美容床,开始仰躺着给她脸上做美容。
因为太舒服,陆离不知不觉睡了过去。但睡梦中,却全是炮火连天。
一幕幕人间惨剧在她面前上演。
赤脚在街上奔跑的红眼睛男人,脑袋上顶着一个黑漆漆的大窟窿,倒在海边,身上流出的血把海水染成了粉红色;那个把她拉到巷子里躲避日军的老人,直接炸碎在她的面前,花花绿绿的身体碎片铺一地……
陆离瞬间怒火中烧,从随身空间里掏出两把枪。原本的手枪变得像机关枪那么大,她左右肩各扛一只,冲着奸淫掳掠的小日本杀去。
砰砰砰砰!
子弹仿佛永远都打不完,一枪一个小鬼子!打得她酣畅淋漓,喷射而出的鲜血染红了她的双眼,她却只觉得痛快。
“小离,小离——”
不知是谁在喊她,像穿过迷雾的幽灵。
满目血色潮水般退去,陆离猛地睁开眼,跃入视线的是一张男人的脸。
陆离几乎没有思考,下意识地抬手狠狠打了过去。这一刻,不分美丑,见人就杀,谁靠近谁死。
下一秒,她的拳头落入了一只宽厚的手掌,力气极大,她根本抽不出。
“怎么睁眼就打为师?”
是凌九的声音。
陆离看着头顶上方的凌九,神识回体,这才反应过来,刚刚的屠杀只是一场梦,一身蛮力顿时松了。
实际上她一个小鬼子都没打死,却差点把刚拜的老师当日本人打了。
“我……我不是在做美容吗?”陆离看着凌九,呆呆地问了一句。
“做完了。”凌九放开陆离的手,“你睡着了,睡了很久。做了什么打打杀杀的梦?一直在喊杀杀杀。”
陆离抬眼,对上凌九漆黑的眸子。他的影子罩着她的身体,暖黄的落地灯在他们之间投下暧昧的光,把两个人的轮廓融在一起。
空气忽然就变得稀薄了。
“天……天黑了?”陆离不答反问,抱着被子坐了起来,发现自己还躺在舒适的美容床上。
“没有,才刚下午一点。”凌九按了一下床头的开关,窗帘缓缓打开,外面阳光正好。
陆离抬手挡了一下阳光,片刻后才适应光线。
凌九已转身离去,离开前留下一句:“百张符箓已好,起来吃午饭。”
第一百五十四章 穿越就被埋
午饭还是厨师私人定制的美味佳肴,陆离一口气吃了很多。也许是她堪比吃播的好胃口影响了凌九,他居然也多吃了几口。
吃完饭,陆离取了符箓要离开。
凌九拿出一个胳膊长的长方体大盒子,递给陆离,淡淡道:“这是一款新概念房车模型,海陆双栖,有点意思,送你玩。”
陆离心中一动,抬眼问他:“为什么忽然送我这个?”
凌九垂眸看她:“回礼。”
好,这理由够强大。她一个宋朝花瓶换回一辆玩具车。
“谢谢凌老师~”陆离抱着长方体盒子,调皮地微微一鞠躬,“那我走了。”
凌九挥了挥手,没做挽留。
从专梯出来,陆离直接捧着盒子往商超跑去。既然决定要去战场,那就必须得囤枪和囤粮。
枪已有,而且这里也买不到,现在就是去囤粮,顺便囤点药。
未来的日子,对于狮城古人而言,犹如人间炼狱。她能杀多少,就杀多少吧!恶魔少了,苦难自然也就少了。
采购完,陆离回到酒店房间,关上门并锁上所有门保险和门链条。
确保从外头绝不会误闯之后,陆离再次从随身空间取出木阁,摆放在落地玻璃门前。外头就是观景阳台,但陆离并不需要观景,所以她拉上了窗帘。
接着,陆离开始缩小新买的物资,然后一一塞进随身空间,接着又取出新买的娃衣,缩小换上。
最后,她看着此刻对拇指大的她而言变得无敌大的房车模型,摸了摸下巴。
有时候她真觉得凌九能洞悉一切,不然为什么送她正合适的新概念房车模型呢?
心念一动,木阁的能量把这一辆也缩小了。即便如此,对于现在的陆离而言,这车还是很大,堪比一座移动房子。
陆离走到车门的位置,驾驶室那端还插着一把锁。
她打开车门进去,驾驶舱的逼真度堪比真车,完全看不出模型的痕迹。一个个零件都是单独的,并没像寻常模型般融为一体。
以陆离的认知而言,就算是最贵的汽车模型,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吧,一般能等比例还原车的外观就算很好了。
她自己花了几百块钱买的那个汽车模型跟这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她买的那辆是正宗玩具车,虽然线性缩小后对小人来说变大了,但仍比正常轿车小。
而且安全性和稳定性也很差,更是毫无车内饰可言,椅子之类全是塑模一体的。没有任何档位区分,只有前进和后退两个按钮,只能说勉强当个代步工具。
但凌九送的这一辆却完全不同,简直就像是把一辆来自未来的、科技感极强的真车缩小了!
陆离没有选择打开驾驶舱的隔断门进房车后部,而是下车,绕到房车的侧门,颇有仪式感地用钥匙开门进入。
一进来,她就呆住了。
如果说驾驶舱的逼真度让她诧异,那么后部的装修可以称得上瞠目结舌了,完全是一套移动的六星甚至七星酒店套房。
“我的天,这真的是模型?”
厨房区域,台面由整块雕刻的奢石打造,防指纹处理的岩板上,隐藏式电磁炉、水槽和咖啡机一应俱全。所有五金件都特殊打磨过,显得低调内敛。
卧室区域,一张2米*2米的宽阔大床上,铺设着长绒棉床品,床头被柔软的麂皮绒包裹着。床尾的衣柜里,还挂着好几件女款的真丝睡袍和洁白的浴袍。
最惊艳的是洗手间,竟有干湿分离设计。独立的淋浴花洒,热带雨林效果的墙壁,以及一只由整块天然水晶雕琢而成的台盆。
陆离回到客厅,摸着太空舱真皮沙发,看着边上红木打造而成的茶几,陆离久久无法合上自己的嘴巴。
奇怪了,这只是模型啊,怎么做到如此逼真的?果然是“新概念”啊!
有了这辆模型车,她自己那辆玩具车完全可以丢掉了,何必占空间!
看完大致装饰,陆离开始一一检查这些设施的实用性,结果又一次被震惊到了。
储藏类的柜子算是最简单了,能开灯也不稀奇,可是竟连浴室的淋浴设备都可以使用,车里面居然配备了全套水电系统。
陆离呆呆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回忆凌九当时送她这个玩具时的表情。
很遗憾,那家伙表情极少,她分辨不出。
“凌九啊凌九,你到底是什么人?”陆离默默问了一句。
“旺旺!”车厢里忽然传来一声混着电音的狗叫。
陆离循声看去,在角落里看到一只散发着金属光泽的电子狗,忍不住笑了:“居然还配了个电子宠物。”
“旺旺!”
电子狗回了她一句。
陆离俯身把它拿在手里细看,发现这东西的肚子内部竟然镶嵌着一块怪里怪气的荧白原石——就是从矿藏里拿来,完全没有经过人工加工的那种感觉。
好奇心驱动之下,陆离把石头从狗肚子里挖了出来。下一秒,原本精神奕奕的电子狗眼就熄火了,变得黯淡无光。
“不是吧?这东西是电池?!”陆离大开眼界,“这是什么微型电池?”
这只电子狗才比她的手掌大一点点而已,她现在可是缩小状态,可想而知这狗原本得多小,说是微型玩具都可以。
陆离把这颗占据了半个狗肚子的原石从小狗肚子里塞了进去,狗眼精芒亮起,又是“旺旺”两声。
“有点意思。”陆离把这只小狗放回原本的位置,继续研究房车里的东西。
大约摸索了一个多小时,陆离胸有成竹地走出房车,站在木阁的廊檐下,看着与木阁墙壁紧紧相依的大房车,抬手一甩,把之前收进空间的自己买的那破烂玩具车一丢,不要了!
接着她掏出一张白布裹住下半张脸,心念一动,时空变幻。
再睁眼,她又站在了之前离开的那片废墟之中。
那辆房车就静静停在废墟上。
“轰隆!”
远处传来一声爆炸声,整个街道都猛然一震。
这栋只剩下框架的二层小楼上,原本就摇摇欲坠的窗户,在这震动之下,连带着它周围的半面墙,以一种缓慢而决绝的姿态,向陆离这边倾倒下来。
“我靠!”陆离只来得及抱头蹲下,把自己缩成一团。
第一百五十五章 冒充志愿者
又是一声巨响,震得陆离耳朵嗡嗡的。
碎砖和灰尘劈头盖脸地砸在她背上,火辣辣地疼。
等了好一会儿,动静才彻底消失。
面前全是灰,陆离像一只土拨鼠一样,从一片狼藉里探出头来。
还好她机灵,有了上一次穿越的经验,这次她用白布遮住了口鼻,不然肯定被烟尘呛个半死——现代正常口罩经过线性缩小后,对她一个小人来说太大,戴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陆离慢慢站起身,拍打着身上的灰。
然后,她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
刚才那栋楼倒下的那半面墙,恰好填补了他房车和另一面断壁之间的那个豁口。
现在,从外面看,她的房车已经完全“消失”了,和这片废墟完美地融为一体。
寻常人根本看不出这里埋着一辆车,只会以为是一堆倒塌的墙壁和瓦砾。
陆离呆呆地看了好一会儿,忽然有点想笑。
新得到的房车被埋了。
这开局,真的绝了。
陆离绕着废墟走了半圈,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勉强能钻进去的缝隙,是之前那堵山墙和房车车身之间留下的。
她手脚并用地爬进去,先检查了房车的外壳。还好,都是些无伤大雅的皮外伤,居然没有出现任何大的撕裂和变形,质量真的是可以啊!
这要是陆离自己买的那辆玩具车遭此一劫,估计得被压成碎片。
她又趴下去看底盘。
这一看,她愣住了。
房车的底盘,离地面竟然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而她趴着的这地方,那些倒塌下来的横梁和碎砖,并没有直接把车压住,而是像搭积木一样,在房车周围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支撑结构。
房车的轮胎,每一个都恰好卡在几块大混凝土块之间的空隙里,被稳稳地托住,纹丝不动,卡得死死的。
开走?那估计是别想了。
除非用大吊车来吊,或者再丢一颗炮弹过来炸,再不然就是有专人来一点点清理,否则这里大概率就会一直这样了。
但是,陆离本来也没想把房车开到哪里去啊。
英国人已经投降,现在整座狮城都是日本人的天下。她如果开着这么豪华的房车上街,那不是分分钟成为日本人的靶子吗。
最重要的是,她在现代试过了,这车仿真度极高,跟普通玩具模型车只有前进和后退两个按钮不一样,需要真正的驾驶技术——而陆离,还不会开车。
这里是她的穿越时空点,为了安全起见,她本来就是要在这附近落脚的。现在好了,倒塌的房屋框架把房车夺目的外表遮住,她正好可以放心住在里面,反而省事了。
夜色中,陆离这边的动静闹得这么大,但周围看热闹的人却一个都没有。
乱世之中,人们的头顶每天都有炮弹飞过,房屋倒塌根本就不算个事,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出门围观。
陆离摸到了房车侧门,从随身空间掏出钥匙开门。
门内的世界与门外的满目疮痍完全不同,门内干净而舒适,不见一丝尘埃,而且纹丝不乱,连那只电子狗都稳稳站在原地。
陆离走到车窗边,拉开窗帘,看着边上那面满是历史痕迹的断墙。
别说,这风水,这隐蔽性,这冬暖夏凉的天然保温层。
上哪儿找去?
她忽然觉得,境况好像也没那么糟。
转过身,陆离往太空舱真皮沙发上一躺,长长呼出一口气,仰头望着车顶,思索着接下来的路。
首先,她需要一个安全的身份。
在现代查过资料后,她已经决定冒充国际红十字志愿者。不能表现得特别懂医疗常识,更不能表现出识字。少说多做,会简单包扎就行。
外面天还是黑的,夜晚出行风险很大。陆离决定先睡一觉,明天再出门看看情况。
翌日一早,陆离被炮声惊醒。
她穿好衣服下床,也不梳头,洗漱完就从空间里掏出一块硕大的压缩饼干,拆开简简单单地吃了。吃完检查了一下自己空间里的枪,每一把都已经装上了子弹。
然后,她推开车门,穿过缝隙,抓了一把灰抹在脸上,再次站到了街头。
有炮声响起,很远,又很近。
空气里飘着硝烟和热带植物腐烂的甜腥,到处都是溃逃的平民。
陆离抬头观察了一下,顺着人流,往有白墙尖顶的地方跑,那一般都是医院,教堂,红十字所在的地方。
经过一路小心谨慎地观察,她终于来到了伊丽莎白医院门口。
南洋的日头白花花地照下来,照得她有点恍惚。
此时医院门前已经乱成一锅粥。
伤兵躺满台阶,医护人员来回狂奔,根本没人顾得上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华人女子。
陆离抓住一个穿白大褂的外国护士,用英语说道:“我和队伍失散了,我会中英双语,我可以帮忙。”
外国护士只看了陆离一眼,就塞给她一件洗得发灰的白布罩衫,又扯下一条备用臂章绑在她胳膊上:“进去吧,帮忙照顾伤员。”
没有证件,没有登记,也没有背景审查。
此时的医院缺人缺到疯,陆离就这样顺利成了红十字临时义工。
她把白布罩衫套在身上,深吸一口气,迈上台阶,走了进去。
门里乱得像被飓风刮过,长椅歪七竖八地堆在两边,地上躺着人,坐着人,靠着墙根缩着人,都是华人面孔。有的裹着绷带,有的绷带已经被血浸透了。
空气里弥漫着碘酒、汗水和恐惧混在一起的味道。
几个穿着和陆离类似衣服的女人,手臂上带着白布红十字臂章,正蹲在地上分纱布,还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修女在给伤员喂水。
陆离走上前,正要开口。
忽然,门口传来了动静。
三个日本兵冲了进来,枪上的刺刀在日光里晃了一下,皮靴踩在石板上的声音,又重又急。
他们很有秩序,很冷静,像是在点名。
医院里的人像被什么东西攫住了喉咙,嘈杂声一下子低下去,低到几乎听不见。
陆离转过身,避免与他们对视,她怕自己忍不住掏枪。
光天化日的,掏了枪她恐怕也难逃。
为首那个矮胖军官目光像刀子一样在人群里剐了一圈,最后停在了一个女护士身上。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来就被抓走
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穿着熨帖的白护士服,帽子戴得端端正正,胸牌上的英文名字、医院编号,清清楚楚。
矮胖军官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开口:“You. british nurse. e.”
女护士脸色一下白了,但还是强作镇定,举起自己的证件,用英文回:“我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是一家医院。”
日本人根本没看她的证件,也仿佛听不懂她的话。
他指了指她胸口的牌,又指了指她的脸,重复了一遍:“british-educated. chinese. e.”
旁边的一位外国男医生上前一步,试图解释:“我们是医务人员——”
话没说完,枪托直接砸在他胸口。
两个士兵一左一右架住他:“闭嘴!”
女护士快速跟男医生说了句话,安抚住对方。她没有叫,也没有挣扎,只是抬起眼睛,最后看了医院里的人们一眼。
那一眼太长了,陆离觉得她是在看所有人,又好像是在看自己。
然后她就被拖出了医院。
大门在她身后轰然关上,把日光和喧嚣一起关在外面。
医院里静了一瞬,随即爆发出压抑的哭声和咒骂。
陆离站在原地,拳头攥得发白,脑子里嗡嗡作响,眼前全是那华人护士姑娘最后的一眼。
她站在医院里还不到十分钟,就看见一个华人被拖走。
那个姑娘和她一样年轻,一样穿白色衣服。唯一的不同是,那个人是真的红十字的护士,而她是假的。
“你是新来的?”一只手搭在她胳膊上。
陆离猛地回头,是一个圆脸的华人中年妇女,四十来岁,旗袍外面套着和她差不多的白外套,袖口也有bRcS的字样。
女人的眼睛红红的,但声音很稳。
“我……我的证件丢了,我是华人翻译,来报到的。”
女人看了她一眼,低声说:“我是阿英,你过来帮忙吧。记住,如果有人问,你是华人志愿队的,上个月就来了。”
“好的,阿英姐。”陆离点点头。
女人转身往里走,陆离跟了上去。
医院里的人又开始哭了,低低的,像风穿过废墟的声音。
她跟着阿英姐往里面走,走过那些躺在地上的人,走过那些缺医少药的伤口,走过那些茫然看着她的眼睛。
最终到了一间忙乱的处置室,阿英姐看着她给两个伤员包扎后,勉励了一句,便忙自己的了。
忽然,身后又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日本兵去而复返,站在处置室环视一圈,目光落在陆离身上。
“你。”他的枪口指着她,用生硬的英语问,“叫什么名字?”
周边所有人都僵住了,阿英姐的手紧紧握住陆离的手臂。
陆离正在给一个老人换药,手很稳。
被枪口指着的时候,她也只是抬起头,安静地看着那个日本兵。
她放下手里的纱布,站了起来。老人抓住她的手,被她轻轻挣开了。
她垂着眼睛,用毕生演技畏畏缩缩地回:“林……林秀英,红十字华人志愿队的。”
日本兵盯着她,眼神像在打量一件可疑的行李。
“你读过书?”
陆离胳膊一阵痛,是阿英姐收紧了抓着她的手臂。
在1942年的狮城,越正规,越精英,越有知识的华人,死得越快。
读书,是一块华人的催命符。
小日本恶事做尽,最怕的就是知识分子的笔杆子。
医生、护士、教师、侨领等所有能带头、能反抗、能在法庭上指证他们的华人,都是清算名单上的第一批。
“没……没有。”陆离低垂着脑袋,打死不认。
日本兵眯起眼睛。
“真没有?”
“没有!”陆离一直低头看鞋子,除了斩钉截铁咬死没读过书,再无其他话。
日本兵看了她很久,久到令陆离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露出了破绽。
“你读过书。”良久,日本兵往前跨了一步,盯着她的脸,笑了。
这一次不是疑问句。
“女华人,识字。”他伸出手,一把揪住陆离的领子,把她拖到跟前。
“红十字?”他嗤笑一声,另一只手扯了扯她手臂上的红十字臂章,用汉语说,“很了不起吗?”
陆离被他拖得踉跄了一下,花布头巾散开,掉在地上,露出一头乌黑顺滑的长发。
日本兵粗暴地一把抓过陆离的头发,放在鼻尖闻了一下,洗发水的香味根本遮掩不住。
靠,早知道昨天不要洗那么久的头。
陆离心里默默吐槽。
“有钱人家的小姐,大鱼!”日本兵的眼睛亮了,像闻到腥味的猫,拖着陆离往外走,“走!”
“等等!她真没读过书!”阿英抓住陆离不放,日本兵不耐烦地一脚踹过来,把她踹了一跟头。
陆离只来得及看阿英姐一眼,就被拖拽了出去,踉跄了几下,差点没摔了。
她身上痛,心里也恼火,眼睛死死盯着地面,强自忍着才没有从空间掏出枪来。
一路被日本兵拖着往大门走,陆离的脑海里在拼命地思考。
如果现在动手,说不定会连累医院里面的其他人。因为跟魔鬼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只要有一丝怀疑,他们都不会容情。
但如果现在不动手,出了门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前面那两个日本兵是不是等在外面,或者有更多的日本兵在等着?
一旦双方汇合,陆离恐怕也脱不了身。
死贫道……还是死道友?
必须死道友。
陆离不想死。
她猛然睁开眼,“嘤咛”一声向着日本兵倒去,就仿佛是被绊倒了扑在他怀里一样。身后是医院常闭的杂物间门,两人双双撞了上去,直接撞开了门。
香玉满怀,属于少女的淡淡的体香袭来,日本兵没有第一时间推开,反而乘势拉着陆离进了杂物间。
“噗!”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狠狠扎进了日本兵的胸口,快速一搅,又拔了出来。
鲜血溅了陆离一头。
日本兵目眦欲裂、不可置信地瞪着陆离,明明是手无寸铁的女人,手里怎么会忽然变出一把刀……
他死不瞑目。
陆离把软下来的尸首和带血的匕首,全收进了随身空间,不让血溅出更多,以免不好收拾。
第一百五十七章 捉迷藏
第二次杀人,这次杀的还是个日本人。
陆离闭目,深深深呼吸,让兴奋过度的大脑平静下来。她的左手抓住右手,缓和不由自主的颤抖。
半晌后,她才睁开眼,唇角微微扬起。
太爽了!
她居然真的手刃了一个恶贯满盈的日本兵!
“安息吧。”她对着空气轻轻自言自语了一句,“已经送他下黄泉了,你们如果还没投胎的,就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她好像是说给日本鬼子刀下的亡魂听,又好像是说给自己听。
总之说完这句话后,她就真的从内而外地平静了下来。
只见她从从容容地从随身空间取出一面镜子,靠墙放好,再取出湿纸巾,对着镜子仔细擦拭脸上的血迹。
衣服上的新鲜血迹也不难擦,用酒精湿纸巾仔仔细细多擦几次,就擦掉了。
处理好了自己,陆离又开始擦地上、门上和墙上溅到的血迹。
还好那一瞬间她害怕枪声太大,选的是刀。如果是开枪的话,那闹出来的动静就不是这么好处理的了。
收拾完一切,已经是一刻钟后的事情。
陆离整了整衣襟,重新用花布包着头发,营造出朴素的造型,然后才不慌不忙地打开门。
外面依然吵闹,门口并没有人盯着。
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空,一个女志愿者被日本兵拖走根本就不算事。没有人傻到冒着生命危险来一探究竟,也没有人在意陆离去了哪里。
陆离本来就是刚刚混进医院的人,除了那个阿英姐,恐怕就算是给她发白大褂和红十字臂章的外国女人都不会记得她了。
杀了一个日本兵,他身上背着的所有装备就都是陆离的了。她其实挺想好好处理一下,但强制忍住了,这个事情不急的。
她重新回到处置室,加入忙乱的众人之中,默默做事。
这里不断有伤员和哭泣的家属来来往往,医生护士以及修女、志愿者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没空管别人。
如此忙了半天后,陆离才又重新和阿英姐碰上头。
阿英惊讶地看着陆离:“你……你没事?日本人放你回来了?”
陆离耸肩:“我没事啊,他们要抓读书人。我真不是,就放了。”
阿英姐定定地看了陆离片刻,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拍拍她的肩膀:“没事就好。”
这一整天,陆离都没有再搞事。她就仿佛真是这个世界的人一样,扎根在医院,当一位没什么水平、但却勤勤恳恳的女志愿者。
因为很忙,大家吃饭的时间都是分批次的。
医院食堂提供的清汤寡水,陆离根本一口都吃不下,但是她也不想吃随身空间里的东西。一想到空间里面现在躺着个尸体,她就对里面剩下的食物产生了抗拒。
所以她宁愿饿着。
饿一顿,当减肥了。
趁着休息之机,陆离直接在处置室就拉出了随身空间。
反正除了她自己,别人也发现不了。
在她有意的安排下,那具尸首和他流出来的血,都集中在空间的一处角落里,与其他东西泾渭分明,并没有污染到其他东西。
随身空间呈现在陆离眼前的模样,是经过虚化的,就好像是投影仪投影出来的世界一样。
因此那尸首即便就横在陆离眼前,也不会让她感觉可怕——谁会对电视中的死人画面感到恐惧啊,反正陆离不会。
看着一滴都没有流开的血液,陆离不禁陷入了思考。原来即便是流动的血液,都可以在自己的意志下凝聚一处啊。
这还是她第一次知道这个特性,真是意外之喜。
有一个随心所欲的随身空间,就是好!还得继续发展信徒,扩大空间面积!
可惜不能往空间里面塞活物,不然抓鬼子会更方便。但,这个心念一动就可以把抓在手里的东西收进空间的能力,能不能用来抢劫呢?
下次再在日本人身上试试。
陆离天马行空地思索了一番,满意地摸了摸下巴,一挥手,挥散了空间画面,若无其事地继续干活。
一直关注着陆离的阿英,看到陆离在空中胡乱挥手,有点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天快黑的时候,门口又传来一阵嘈杂。
那个失踪的日本兵该到的点没到,终于引起了注意。
之前来过这里抓人的两个日本人,带着更多的日本兵重新杀回了医院。
那个矮胖的军官一进来就朝着天花板放了一枪,叽哩嘎啦骂了一通,陆离只听懂了一句“八嘎呀路”。
有个翻译模样的人,用英文把他的意思复述了一遍。
大家这才知道,是有日本兵在他们医院失踪了。医院被临时封了,谁都不许走,要等太君搜完才行。
那个被陆离捅死了丢空间的日本兵,是因为丢了一支钢笔所以才独自去而复返,意外抓了陆离结果被反杀,并丢进空间毁尸灭迹。
看日本人凶神恶煞地在混乱的人群中穿插搜索,阿英不知为何,心跳得很厉害。
她内心有一个几乎不可能的猜测——但当排除一切可能后,剩下的这个不可能也有可能是真相了。
她转过头,看着躲在人群里瑟瑟发抖、头都不敢抬的陆离,微微蹙眉,也许是自己想多了吧。
没有监控的时代,想要一个人无声无息地消失很容易。何况陆离直接把尸体丢进了空间,哪怕日本人把医院掘地三尺也是不可能找到的,因此她不怕。
她现在发抖的模样一大半是赶鸭子上架的演技,还有一小半是兴奋。
还有什么比杀了小鬼子,却让小鬼子找不到凶手更兴奋的事呢。
“我就站在这里,等着你来抓啊,你行吗?”
陆离微微抬头,看着那又矮又胖还有点气急败坏的日本军官,心里三分得意,七分冷漠。
“等着吧,总会轮到你。”
她垂下眼,默默地对自己说。
日本人在医院闹到了半夜,终究因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而退去了。
但查过历史的陆离知道,这还不是结局。就算没有这个被她毁尸灭迹的日本兵,这家医院也很快会迎来日本人的大清洗。
他们需要医院安置日本的受伤士兵,等控制了狮城所有势力后,日军马上就会把所有医院里的病人清空,只为他们日本人服务。
英国人的战地医院那儿,已经一半都是日本伤员了。这里最多也就明天吧,很快会轮到。
陆离有些悲悯地看了一眼众病人,但也无能为力。
第一百五十八章 战利品
夜色深深,走在回去的路上,陆离精神高度亢奋。
虽然这个狮城副本好像不能让她赚到什么钱,但是陆离却觉得比在南宋还有意思。
人呐,除了物质追求,也还是有很多精神追求的。
她房车所在地,位于牛车水厦门街,距离医院不算多远。
深夜的医院边上看不到黄包车,陆离只好凭记忆走回去,还好她现在过目不忘。
路上人很少,这两天有宵禁,最多的就是巡逻的日本兵了。
陆离从医院回到房车的途中,一路上被盘查了两次,不可谓不严,过关全靠了她臂膀上的红十字臂章。
以牛车水为中心的2.6平方千米的中国城,是华人华侨聚集区。日军空袭新加坡时,这里更是重点轰炸目标之一。因此这里到处都是倒塌的建筑物,满目疮痍、血水横流、臭不可闻。
日军占领狮城后,牛车水仍会成为重点监控区域。
日军之所以如此憎恨华人华侨,就是因为他们为中国的抗日战争提供了经济支援和理论指导。
山下这个鬼子司令认为,如果不是这些海外华人华侨的支援行为,他们早就占领中国了,不至于打了快十年还没拿下。
呵呵,华夏不过落后了两百多年,就让世界都忘记了华夏曾经的辉煌了,人人都以为华夏软弱可欺。
还好,陆离看到了未来。
她比这个世界里痛苦迷茫的华人都幸运,因为她成长在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世界里。
今日在医院帮了一天忙,陆离虽然没有主动打听,但是也得到了不少讯息。
顺利回到废墟之地,钻进缝隙,打开车门,回到房车上后,陆离才松懈下来。
到了自己的地盘,她就什么都不怕了。就算小鬼子拿炮来轰,她也能第一时间穿越时空、远离危险。
锁好车门链条后,陆离一挥手,再次召唤出随身空间,鬼子的尸体仍躺在边边。
这一次,她试着在空间内处理战利品,因为她不愿意房车被鬼子的血污染。
还好事情如她所料,非常顺利,空间按她的意志分离了鬼子的尸体与随身物品。
陆离把这些战利品与穿越前查过的资料在脑海中一一做对比,发现她的收获为:
九七式狙击步枪一杆。这是日军升级款的兵器了,配备了光学瞄准镜。通过这个武器可以推断,她杀掉的鬼子还是个战力很强、威胁颇大的狙击手!
九七式手榴弹三枚。此手榴弹俗称“香瓜手雷”,拿在手中颇具分量,一个就有近一斤重。它采用敲击式引信,需在硬物上磕击激活,延期时间为四至五秒,杀伤力挺强,而且不给对手拦截再扔回来的时间。
两个三十发的前弹药盒,一个六十发的后弹药盒,加上枪里面本身装配的五发子弹,一共一百二十五发。
“靠,小鬼子火力真足。”陆离忍不住骂了一句。
新鲜查过的资料,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里。这个时期的国军,精英能携带的弹药量不过三十发,而普通士兵最多十发!
至于我党更不用提,还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有枪。
国家存亡之际,先辈全是拿命在拼,用血铺路。
所以战场上交锋,我军牺牲人数远远大于鬼子。
如果电视里演的手撕鬼子等抗日神剧是真实的,那该多好。
搜刮完战利品,陆离暗自道:“果然抢的比买的好用,还得多抢几个小鬼子,不抢白不抢。”
她在菲律宾黑市买的那些淘汰货,经过线性缩小后,哪怕是手枪都变成了长枪。虽然性能可能比这时期的小鬼子武器强,可实用性和准确率肯定大大降低。
小鬼子的尸体暂时还不能丢了,陆离任其躺在空间一角,战利品则全压其上。
抬手挥散了空间画面后,陆离脱下身上的白袍子和白臂章,换上一件纯黑色的外套。
她推开门,穿过废墟缝隙,找了一处相对平缓之地,取出空间里她自己的真人手办。
扶正了等身高的手办后,陆离便悄无声息地融入夜色之中。
白天已经摸清楚了时间和地点,她现在要去救人了。
陆离的房车在厦门街街尾,她打算一路顺着摸过去。
她的目标很明确,寻找这里看起来相对豪华的房子。因为这些地方住的人,基本就是日本人第一批要屠杀的对象。
夜很深。
日本兵巡逻队的车,在路上缓缓地开。但有一些地方他们进不去——那就是炸得全都是碎墙、碎石的街道。
陆离犹如一只穿行其间的小松鼠,一脚一脚地蹦着前进。
没多久,陆离来到一座门缝里还亮着灯的小楼前。
她走上前,隐约能听到门内传来的说话声。只是当她抬手敲门时,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
“谁?”
“报信的人。”
“吱呀——”门开了一小半,开门的是个青年。
陆离跟他对视一眼后,望向屋内,发现里面三四个男人围着桌子,桌上摊着账本和信件,有人在往灶膛里塞纸。
看见她,所有人都一脸警惕。
好人家谁半夜三更敲别人的门。
“快走。”陆离开门见山地说,“后天所谓的大检证,说是良民登记,其实就是把人集中起来杀。日军要屠杀华人,有钱的、读过书的、有文身的、参加过抗日援中筹赈的,都得死。”
一个戴眼镜的男人站起来,警惕地看着他:“你是什么人?这话哪听的?”
“你不信?”陆离盯着他的眼镜,“你戴眼镜,必死。给你们两个选择,一是凌晨三点之前去厦门街巷尾被炸瘫的废墟处,那里有一座很好辨认的雕像,会有人带你们离开狮城。第二个选择是进山,往柔佛方向,越深越好,找到抗日义军,跟日本人打游击,今夜就走。”
另一个穿长衫的沉声道:“消息可靠?我们走了,家眷怎么办?”
“漂亮的女人带走,老妇及孩子可以留下。”陆离道,“言尽于此。无论如何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明天道路一旦清理出来,巡逻再加强,就更难逃脱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统统带走
电灯闪了一下,照出几个人脸上的挣扎。戴眼镜的男人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又戴上。
陆离推开门冲上前,一把抢过他的眼镜,摔在地上,一脚踩碎。
“你——”
“命重要眼镜重要?”陆离瞪着他,“我冒险出来通知,不想看你们磨叽。”
长衫男人喉结滚动了一下,转向另外两人:“……我去叫我阿妈和阿妹。”
“分头去叫。”陆离说,“一条街一条街地去通知,通知你们所有认识的有识之士,告诉他们日军要屠城。”
说完,陆离不再停留,扭头就往外走,她还要继续去游说别人。
半夜,牛车水中国城的各条街道悄悄活了。不是明目张胆地沸腾,而是悄无声息地苏醒。
门缝里透出光,又迅速熄灭;街上有脚步声响起,又刻意压到最低;有人在巷子里压低嗓子说着什么,潮州话、闽南话、客家话,像一锅煮沸的水被盖子压着。
一个穿着精致旗袍的漂亮女子抱着孩子站在一幢别墅前,愣愣地看着门口的陆离。
孩子还在睡,脸埋在母亲胸口。
“阿姐,走。”陆离放轻声音,“去厦门街巷尾神像处,抱着孩子走,现在就走。”
女人茫然地点点头,又回头看看别墅。
“别看了。”陆离推了她一把,“命在比什么都重要。”
女人再次点头,抱着孩子走入夜色,很快消失在黑暗里。
陆离继续逆流而上,专挑日本巡逻车进不来的小巷、被炸毁还没有清理干净的破路。
她走过一条又一条街,敲开一扇又一扇门。
有人信她,拖家带口地走了;有人不信,把门关得更紧;有人拉住她问东问西,被她一把甩开。
她只救能救的人,救不下的各安天命。
陆离回到废墟的时候,这里已经静悄悄地站了不少人,起码有一两百个。黑压压地一声不吭,其实还怪恐怖的。
看来相比躲进山中当游击队,大家都对离开狮城更感兴趣。日本人的武力还是给了大家不少震慑,能捡起枪选择进山当义军反抗的,毕竟是少数。
此时此地,实在不是可以演讲科普的时候。陆离站定,二话不说,就把所有人都带着穿回了现代。
一下子从黎明前最黑暗的时空,来到现代的下午,众人看着瞬间变亮的天色都懵了。
“这……这是哪里?”
陆离一挥手,把好几张因为消耗完能量而自燃的符纸,挥到了空中。
看着灰烬慢慢落下,她的心不由一痛。
这穿越一次,成本还真高啊!
除了这些沦陷之地的小人,陆离把自己的真人手办也一起带着穿过来了。
回到了安全的现代,她终于可以发表蛊惑人心的讲话了。
不过,以小人的姿态不够有威慑力。
因此陆离直奔套房自带的衣帽间去,在里面恢复真身,穿好衣服后,这才大摇大摆地再次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里是天庭,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她一开口就是编,“吾乃华夏山神,不忍瞧尔等死于士兵的屠刀,破例下凡救人。尔等在这里躲两天,便可躲过一切灾祸。”
声音在套房里回荡,冲进每一个小人的耳朵里。
她巨大的脸庞俯瞰着众人。不论是她的模样,还是她说的话,都给小人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众小人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反应。
不知是哪个机灵的小人最先反应过来,高举臂膀,口呼山神万岁。
其他人犹犹豫豫地跟上,最终汇聚在一起,形成山呼海啸般的呐喊。
陆离满意地点头,不管有没有效果,骗一波信仰总是不亏的。
她为了救他们躲避日本人的屠杀,可费了不少成本呢!足足有二十张符纸,在这一次穿越中消耗殆尽自燃了。
其他的符纸她收在空间里,并没有被影响到。
下一秒,陆离掏出手机,打开烧烤店里数签子的小程序,对着小人的头顶拍了一张照。几秒后,手机便把人头数清了——这一次跟着她一起穿越的,一共有一百八十二个人!
“一百八十二个人,但我护身符是20张,按一张六人次算,也就一百二十人次,还有六十二个缺口。”陆离摸了摸下巴,暗忖道,“也不知道那六十二个没有符箓护体的小人,会怎么样。”
她低着头,看着底下的小人问:“你们现在的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身体不适的。”
这么问,是为了让那六十二个没有护身符护体的倒霉蛋暴露出来,方便她研究。
果然,底下很快就有了动静,有不少小人反馈自己的头发变斑驳了,还脱了不少发。
陆离点点头,转移话题:“行吧,你们就先呆在这儿。看见这幢木阁了没?饿了、渴了、困了,就进去里面吃点喝点,歇会儿。本神仙现在要帮你们卡时间bug去了,你们的任务就是给我虔诚的祈祷,知道吗?”
“是。”有几个胆子大的人,积极回话。
陆离一颔首,起身走到卫生间,把空间里的小人尸体往智能马桶一扔,目光冷冷地看着马桶自动卷起一股水流,将手指大小的小人当作便便冲进了下水道。
默默看了马桶片刻,直到它自动盖上了盖子,陆离才离开。
她从空间取出一张符纸,贴身放好,变成小人,回到木阁,再次穿越。
废墟还是她离开时荒芜的样子,仿佛刚刚那一群默默站在黑夜里的人,都是她的幻觉。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陆离不打算继续出去找人了。睡一觉,明天醒来,她就留在废墟内的房车里守株待兔。
运气好撞上来的人,她就带走。其余不信邪的,就让他们成为这段惨痛历史的一部分。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她尽力了。
当她洗完换上真丝睡袍进入梦乡之时,废墟之上,又陆陆陆续续来了些人。
他们从天黑等到天亮,也没等到接应的人。正准备失望离去时,眼前开始旋转,再醒过神,天地已变幻。
是早起的陆离醒过来,感知到了他们,直接把人一波带走了。
四十六个人,加上之前的一百八十二个,她救人的数量轻轻松松突破了二百。
天彻底放亮之时,陆离发现日本兵在用刺刀逼着中国城里的华人,清理满是爆炸后遗物的街道。
第一百六十章 乱世孤儿
黎明时送走了那一批人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再出现在废墟前。
这时陆离的肚子叫了起来。昨天到现在,她就喝了几杯水,根本吃不下东西。
现在饿极了,终于又有了胃口。
她走到房车的厨房区域,从台面底下的柜子里取出干净的锅,决定给自己泡一碗泡面。
水龙头里面是有水的,水箱就安装在厨房上面的柜子里,有一个柜子那么大。
这里面的水是原本就在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水,陆离不敢拿来吃,但洗洗刷刷是没问题的。
饮用水她自带。
随身空间里有一桶她新买的新加坡本土纯净水,线性缩小后足够她用一整年。
在厨房摸索着的陆离,意外打开一个看起来像装饰一样的柜子,里面竟然是一台嵌入式冰箱,整整齐齐叠着好几个保鲜密封盒。
“这房车模型真的是牛。”陆离关上冰箱门,再次感叹。
水电都通的房车,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就太友好了。
陆离从空间取出泡面,掰了一小块,再撕下一片大白菜,磕了个大鸡蛋,取适量蛋液,剩下的放洗干净的保鲜盒里丢空间内——经多次实验,相比冰箱,空间的保鲜效果更绝。
吃完一碗简单的面,陆离决定出去走走。
陆离所在的这一片区域被轰炸得很厉害,不仅道路坑坑洼洼都是炮弹留下的痕迹,走在路上还得随时担心会不会有碎砖砸下来。
街边的铺子倒的倒、空的空,偶尔有两三家开着,也没什么人光顾。
华人是真勤劳,活一天就干一天活。
陆离走到一家卖肉骨茶的店停下,一股中药味扑面而来。
店里只有三四张桌子,全空着。
老板娘从后厨探出头来,看了陆离一眼,用闽南话问了句什么,陆离没听懂,眨巴了两下眼睛。
她又用口音蹩脚浓厚的国语问:“来一碗吗?只要三角银币,我家的肉骨茶正宗。”
“来一碗。”
一碗肉骨茶端了上来。
茶汤是深的,赭石色里透着酱赤的光,几块排骨微微露出汤面,骨头的两端已炖得酥烂,肉微微缩上去一些,显出纹理来。
蒜瓣是整颗的,在白浊的汤里若隐若现,早已炖得没了脾气,软糯糯的,筷子一碰就要化开。
几朵香菇浮浮沉沉,伞盖吸饱了汤汁,胀得圆润润的,黑亮亮地卧在碗边。
看起来果然很正宗,比陆离前两天在后世新加坡点的卖相好得多。
陆离对着店铺外眼巴巴看着的小孩子招手:“过来。”
小孩子惊讶地睁大眼,犹豫了一会儿,左右看看。
“别看了,就是你,过来。”
在陆离鼓励的眼神下,小孩子慢慢吞吞挪了过来。到门口时他又停住了,小心翼翼地看着老板娘:“阿旺婶。”
阿旺婶叹了口气,说:“进来吧,客人叫你,你就进来。”
小孩这才蹭到陆离桌边,不敢坐,就站在那儿,眼睛一会儿看看她,一会儿看看碗。
陆离把筷子掰开递过去:“坐下,吃吧。”
他接筷子的手有点抖,又看了陆离一眼,那眼神不像个懵懂的四五岁幼儿,太安静、太早熟了。
阿旺婶端了一小碗汤多料少的肉骨茶过来,放在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慢点,别烫着。”
小孩低头喝汤,发出轻轻的唏嘘声。
阿旺婶在陆离对面坐下来,把围裙解了又系上,系上又解开,好一会儿才开口:“他叫阿君,阿爸阿妈,上个月没的。”
陆离转过脸看她。
“日本人的飞机扔了两颗炸弹,把他家的厝炸塌了。”她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那孩子听见,“他阿爸阿妈两个人,把他压在身子底下,脊背都被砸烂了……邻居把他从缝里刨出来,一点伤都没有。”
“活是活下来了。”阿旺婶站起身,把旁边桌上的碗收了,接着说,“可这年头,大家都难,谁家也养不起个外人。隔壁阿婆前些天还饿晕过去一回……大家看见他,也就能给口吃的。”
陆离没说话,她知道,这样的小孩在这座中国城里比比皆是。
而一天后,还会更多。
小孩已经把汤喝完了,碗底干干净净。他抬起头,嘴唇上还沾着油星,又看了陆离一眼。
陆离问他:“还吃吗?”
他没点头,也没摇头,就那样看着陆离。
陆离便把自己的碗也推了过去:“吃吧,慢一些。”
小孩便又把头埋进了碗里。
陆离打量着小店里,最终把目光落在埋头干活的男人身上。
“你们不走吗?日本人明天就要开始大检证了,不怕吗?”
“走又能走去哪里?”阿旺婶端着碗往里走,边走边叹,“哪里都是一样的,我听人说,到处都在打仗。”
“去山里躲一躲,我听说很多人都进山了。”
“这哪行啊,去了就拿不到良民证,回不了城,在山里吃什么喝什么呢?”
“带上家里所有的粮食进山,藏个两三年,也许日本人就退了。”
阿旺婶摇摇头,没有接这个话,陆离便也不说了。
她知道大部分人还抱着幻想,觉得在英国人统治下可以苟活,在日本人手下也是一样。
留下从小鬼子身上搜刮来的一张五元叻币,陆离起身离开。
“哎,姑娘,找你钱。”老板娘追出了门。
陆离摆摆手:“多的就算是这孩子后面一个月的餐费。”
那小鬼子的口袋里胡乱塞着三百五十二元七角叻币,不用说,定然是占领狮城后不知从哪抢来的。
陆离出门就带上了钱。
五元钱别说养一个小孩一个月,就是养个成年人也够了。
她查过资料,这一时期狮城壮劳力一日的工薪平均为一元叻币,可以维持一个家庭数日的基本饮食。
她不是养不起那小孩子,只是没有地方养,只能就这样帮一把了。
接着她又逛了一圈街,认了个眼熟后,重新返回原路。
快回到废墟时,远远地瞧见三个扛着枪的小鬼子。
“sir!sir!”陆离扬起笑脸,兴奋地拼命招手,用英语向他们喊,“我发现了一个好东西要报告!”
第一百六十一章 修罗医院
三个日本兵被陆离的笑容晃花了眼,互相对视一眼,嘴角一挑,带着淫邪的笑朝着陆离围了过来。
陆离一脸天真浪漫地抓住其中一位鬼子的胳膊,连比带划地指着废墟处,嘴里叽里呱啦语速很快地说着英语。
日本兵听不懂英语,但是看得出来陆离有事情要告诉他们。
几双咸猪手搭上陆离的腰,随着她往废墟里钻。
一步、两步、三步。
咻——
再睁开眼时,三个日本兵惊呆了。
刚才的小美人不见了,废墟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奇怪的木楼,里面火药味十足。
三个人反应迅速地举枪,背靠背,小心翼翼地走到栏杆边往下望去,只见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头。
“八嘎,这是哪里?”
恢复真身的陆离扯过床单裹住身体,抓起床头柜上厚实的实木纸巾盒,趴在木阁前,冲着三个日本兵就拍了下去。
三人只觉乌云压顶,刚抬头,就看到天塌了。
“嘭!”
一声响。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传来,陆离微微抬起纸巾盒,没感觉到底下的动静。
再抬起一点,她顿时乐了。
三个日本小人已经成了三摊肉饼,形状还怪好看。
陆离嫌弃地抽了好几张纸,给实木纸巾盒的底部擦擦干净。
然后又用一团纸抓起三摊肉饼,往卫生间去。
还好,小人成了枪和子弹的肉垫,这两样东西完好无损。
肉饼照例扔进了智能马桶里,战利品擦干净,收进了随身空间。
这一次招手,缴获了三把长枪,357发子弹,9颗手榴弹,还有732元叻币。
用洗手液仔仔细细洗了三遍手,再用消毒湿巾把每一根手指都擦拭干净。
接着,陆离缩回小人,换上衣服,回木阁继续穿越,这一次她还顺便带走了自己的真人手办。
她来去的速度太快,那群被她留在木阁前的华人,压根都没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回到废墟的陆离,快速躲了进去。
她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寻那三个日本兵,来寻的话最好,来几个她抓几个。
不来寻的话也好,她的这个秘密小屋就更安全。
她从早上默默等到了下午,终究是没有再等到小鬼子啊!
“汪汪!”
这中间,因为等的无聊,她还发现了电子狗的新玩法。
这巴掌大的玩具狗,竟然不只是可以“汪汪”叫,眼睛还可以闪出紫蓝色的电火花,并伴有明显的“噼啪”声!
这是一只高压电击狗啊!
简直防身利器!
枪支固然威力大,可动静也大,使用起来难免有顾忌,但这玩意儿不一样啊!
陆离被它启发,决定回现代后,要多采购一些电击棍。
在国内这玩意儿属于管制品不太好买,希望新加坡可以轻松买到。
太阳下山后,天彻底黑下来前,陆离再次把自己的真人手办抱出去,放在废墟空地上。
大检证前还能救多少人,就看今晚的了。
明天起,人们都会被要求带上五天干粮,集中起来等待检证。
离开了她的时空穿越点,陆离就不敢浪了,她不可能去检证现场救人。
前半夜她一直没有等到人,后半夜的时候,人不知都从哪里悄无声息地冒出来了,渐渐聚拢在她的人像边。
陆离没有操之过急,而是耐心地陪着外面拖家带口的一群人等了很久。
这些人都是高素质人群,即便熬夜等在黑夜里,也没有喧哗。
其实他们也不确定,等在这里会不会真的有人来接应。只是昨夜他们的朋友把大屠杀以及如何逃走的消息告诉他们后,真的就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这么一大群人的离开,没有惊动小鬼子,仿佛是直接从人间蒸发。
所以今夜,他们也来了。
为一个不可能的可能,不确定的确定。
晨曦微露之时,陆离确定不可能再有人来了,挥一挥手,将所有人都带回了现代。
为了这群人,她起码得在狮城待三年。待到日本人投降,将新加坡重新交还给英国人时。
天上一天,人间一年,这个时间bug只能她亲自去卡。
天已大亮。
不同于前两天压抑安静的氛围,今天街上熙熙攘攘,全是人挤人的场面。
陆离仍然待在她的房车里,趴在窗口,默默观察着经过废墟的人。但凡有看起来像知识分子或者戴眼镜的人,她都悄无声息直接带着穿越。
因为护身符消耗到只剩十九张了,陆离再带人穿越,其实心里压力也挺大。
也就是这一天起,狮城的上空血腥味变得浓郁。
日本人所谓的检证非常随心所欲,看着文质彬彬的,衣服穿的好的,手里没有老茧的,统统杀,杀杀杀!
平均四个华人,就有一个被杀。
老弱妇孺会好一些,被杀的概率小很多,但是死的却也不少——因为天气太热了,队伍太挤了,气氛太恐怖了。
她们有的中暑而亡,有的被踩踏挤死,有的被误伤,有的甚至直接被吓死。
陆离走出了有着空调的房车,穿上白衣服,戴上十字臂章,投入了医院这个修罗场。
医院里原本的病人都已经被清空得差不多了,现在十个床位,八个是日本兵。
陆离的随身空间里,藏了一把在废墟中收集起来的带着铁锈的铁钉。
她已经三天没有洗手。经她包扎的日本伤兵,感染率直线上升。
现代外科刚发展起来时,人们在医院里治病死亡的概率远远大于在家里硬熬。
为什么?
就因为细菌和洗手消毒的概念,尚未被医学界纳入。
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才有了初步认识。而全球现代医学界都有这个卫生概念,那已经是二十世纪初的事了。
在狮城这座沦陷的城市里,在正规医生和护士被杀得差不多、大家都是菜鸟志愿者的情况下,一个因为救人忙到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的志愿者不洗手,这又算得了什么大事呢!
累极了的时候,陆离靠在医院的墙上稍作休息。
她身上累,心里却很高兴。
她要让日本人知道,有时候医院比战场还能死人呢。
这就是天罚!
第一百六十二章 人间炼狱
陆离站在中峇鲁路五号的骑楼下,手里还攥着昨晚没来得及换下的护士服。
这件白色的斜襟罩衫已经三天没洗了,领口蹭着灰,袖口沾着碘酒洇开的黄渍。
巷子口传来皮靴跺地的声音,整齐得不像人踩出来的。
两列日本兵端着枪跑过,枪口的刺刀反着太阳光,从她脸上晃过。
紧接着是一阵听不懂的日语吼叫,夹杂着潮州话的哭喊,还有小孩子尖细的嚎哭,像是被人捏住了喉咙硬挤出来的,听着令人毛骨悚然。
陆离捏紧了拳,往后退了一步,后背抵上骑楼的砖墙。
墙是凉的,上午的日头还没把它晒透。
她往医院的方向走。
一路上不断有卡车从身边驶过,车斗里站满了人,全是男的。从十几岁的少年到头发花白的老人,肩膀挨着肩膀,挤得像运猪车。
没有人出声,只有车板颠簸时骨头撞在一起的闷响,所有的人都脸色灰败、神情麻木。
有一辆车上,一个年轻男子隔着栏板看见她,忽然咧开嘴冲她笑了笑。
那笑容很轻,像病人快不行时松一口气的样子。
然后卡车拐过街角,那笑容就看不见了。
医院门口的棕榈树还在,叶子耷拉着,蒙了一层灰。
英国医生和护士都不见了。
昨天还看见几个英籍护士被宪兵押上车,棕发乱糟糟的,褐色眼睛瞪着天。
剩下的人挤在大厅里,有华人护士,马来助手,几个跑进来的难民。
一个马来男孩蜷在墙角,膝盖上裂了一道口子,肉翻着,灰白的骨头露出来。他母亲跪在旁边,用纱丽捂着孩子的嘴,不让他出声。
“这是怎么弄的?”陆离蹲下去,从口袋里摸出仅剩的一卷纱布,又偷偷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取了碘伏(之前的已经用光了)。
“刺刀。”那母亲说,声音干得像劈柴。
这样大的开放性伤口,原本的正确操作应该是要清创后缝合的,但现在医院里已经没有了正规的护士和医生——那些日本军医不算,没有人懂缝合,哪怕是最基础的。
陆离只能简单帮孩子把伤口包起来,并在纱布底下悄悄贴了一些免缝减张胶带。
刚给男孩包扎好,院子外面就响起一阵汽车刹车的声音。
不是一辆,是很多辆。
车门“哐当哐当”打开,紧接着是脚步声,混杂的、沉重的、被拖着的各种各样脚步声。
有人冲进了处置室,两个日本兵架着一个华人。那人左脚拖在地上,脚腕子扭成不可能的角度,血从裤腿里淌下来,在地上拖出一道湿痕。
后面跟着更多人,用枪托赶着,用手推着,一拨一拨涌进医院大厅。
陆离抬起头,看见第一个被架进来的人的脸。那是个中年人,脸被抽得肿起来,眼睛只剩两条缝。
她对他有印象,那天夜里她挨家挨户通知最有可能被杀的知识分子时,见过一面。她让他走,他不走。
他的右手手掌摊开着,掌心向上,上面盖着一个墨迹——一个四四方方的“检”字,被汗水洇得只剩下模糊的轮廓。
不对。
她记得那个字应该盖在衣服上,盖在袖子上,盖在手背上。但这个人,手掌上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个被汗水化开的墨印,像一摊洗不掉的污渍。
“手掌软的,都是知识分子。”旁边一个被推进来的年轻人忽然开口,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他们摸手。手上没茧的,押走,在海边处死。”
陆离低头看了看自己画着十字的红臂章,眼神冰冷。
几天过去,医院变成了一个古怪的地方。
没有麻药,没有消毒水,连干净的纱布都快没有了。她的空间里倒是有很多,但是她不能拿出来。
医护只能用剪刀剪开那些人的衣服,用凉开水冲洗伤口,用绷带勒紧止血的地方。
有一个被抬进来的年轻人,后背上被刺刀捅了三个洞,每一个洞都在往外冒血沫子。
陆离想按住,血从指缝往外涌,温热的,滑腻的,带着一股铁锈的腥气。
“不用了。”他忽然说,声音很轻,像平时问诊时说的“谢谢”。
陆离没停手。
“我过关了。”他又说,嘴角动了动,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说什么别的,“他们盖了章的。我过关了。可是出来的时候,有个兵看见我,说,你怎么这么白。然后就……”
他说不下去了,陆离也没让他再说下去。
她知道鬼子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看不顺眼、感觉可疑都杀。宁杀错,不放过。
“你能活。”她说,“一定能。”
在混乱之中,她给他用上了止血圣药云南白药,然后再缠上止血绷带。因为随身空间的存在,这一切她都做得悄无声息,无人察觉。
虽然这些人即使过关了,也可能活不到明天,但陆离还是忍不住出手相救。
鬼子杀人,她救人,救的没有杀的快。
陆离猛然起身。
她不想再待在这里了,救人不是她所擅长的。她没有缝合的技术,也没有救人的医术。虽然有药,可是不能光明正大拿出来救人。
她还是去给日本军医打下手吧,那是她所擅长的。
收割比播种简单,破坏比挽救容易。
陆离默默掏出了空间里的一把生锈铁钉,在掌心攥紧。
在这场人间炼狱里走一遭,她现在面对血腥越发麻木了,对于生命亦没有任何敬畏之心。
每个人都在用力活着,离开了时空穿越点,她也不过是一个被历史裹挟着往前的凡人。
医院里缺人,教堂里也缺人。
这里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骡马用。
到处都是伤员,陆离这个假冒的护士身份,现在已经彻底融入医院。
日本军医看到这位任劳任怨、精力充沛的女孩到来,顿时露出笑容,用蹩脚的国语喊:“秀英,快过来帮忙按人。”
麻醉剂没了,有时候需要护士充当“人肉麻醉”按住病人。
躺在病床上的人陆离认识,这是一位她亲手包扎过的日本伤兵,现在伤口发炎,情况严重到需要截肢了。
“嗨!”陆离板着脸,没有露出笑。
她要对她的病人保持人道主义同情,她的技术不好,但是她的心是好的。
她没日没夜比男人都拼命地参与各项抢救,就是为了跟死神赛跑呀!
第一百六十三章 伏击
3月初,惨无人道的大检证进入尾声,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
入夜之后,整个狮城像一块浸透了水的巨大海绵,黑沉沉地趴在赤道闷热的夜里。偶尔从某个角落传来一声铁皮屋檐积水滑落的滴答声,反而衬得四下里愈发死寂。
陆离脱下满身血腥的白大褂,舒展了一下身体。刚刚为了给一个日本兵截肢,她又去充当了“人肉麻醉剂”,这日子,真是又累又爽。
下班了,陆离浑身疲惫地走进夜色里。虽然每天都可以在医院里送小鬼子上路,不算没有收获,但这日复一日的日子,还是会令人枯燥。
这个时空的夜晚没有路灯,也没有星星,满街只有无穷无尽的阴影。
远处,大坡方向忽然爆出一阵枪响,很闷,像有人在湿透的棉被里捶打什么东西。
陆离忽然精神了,抬眸望去。
那边的枪声没有停,反而更密了,中间夹杂着手榴弹爆炸的闷响,橘红色的火光在几条街外的夜空里一闪一闪。
又有人在伏击鬼子的巡逻队了,肯定是抗日军那帮人。只有他们还会反抗,专挑夜里,打完就散,深谙游击战精髓。
陆离感觉浑身的血,都往脑门上涌。
她左右打量了一下,躲进了骑楼的阴影里。随身空间里小鬼子的狙击步枪被她拎在了手上,每晚入睡前她都摸一摸这些枪,已经对它们熟悉无比,但一发还没有打过。
街口日军设置的哨卡此时空无一人,那几个平时扎堆抽烟的日本兵,正端着枪朝枪响的方向哇啦哇啦地叫喊。
陆离悄无声息地从阴影里滑出来,贴着墙根,往另一头摸。
交火声越来越近,是在河边的货栈那一带。
子弹打在铁皮棚子上,发出撕裂布帛般的尖啸,间或有一两颗流弹不知从哪里飞来,打在她头顶的砖墙上,迸出一蓬火星和碎屑。
陆离弓着腰,钻进一栋半塌的骑楼,楼梯还在,咯吱咯吱响,每一声都像踩在自己心尖上。
她又兴奋又激动,控制不住地有些发抖。
很快,她爬到了三楼,这里的窗户早就没了,只剩下一个黑洞洞的窟窿。
她趴了下来,把枪管架在半块碎砖上,外面的一切突然变得清晰。
底下是一条窄巷,巷子尽头,货栈前的空地上,人影绰绰,枪口的火焰像毒蛇的信子一伸一缩。
十几个日本兵背对着她,正架着机枪朝货栈里疯狂扫射,弹壳叮叮当当地跳落在石板路上,清脆得很。
货栈里头,抗日军的火力被压得抬不起头,偶尔还击两枪,稀疏得让人揪心。
哎,敌人火力太猛,我方战力不足啊。
陆离把眼睛凑到觇孔后头,准星在黑暗里晃。她深吸一口气,憋住,让那根晃动的准星慢慢对准了底下那堆攒动的人影。
最边上一个,是机枪手,半跪着,后脑勺的轮廓在火光里一明一暗。
陆离的手指搭上冰凉的扳机,指肚贴着第一道关节,开始均匀地加力。胸腔里那颗心擂鼓似的,震得她耳朵里嗡嗡响,但她没动,任由那股凉意从枪身传到肩膀,再传到脊柱。
底下的喊叫声、枪声、爆炸声,忽然都远了,只剩下自己和那截准星,还有准星前端那颗一动不动的脑袋。
“咔哒。”扳机在她的持续施压下,终于越过了那道坎。
“砰——!”
枪托结结实实地撞在她锁骨上,肩膀火辣辣的疼。
底下的机枪声戛然而止,那个半跪的身影往前一扑,趴在那儿不动了。
日本兵炸了窝,嚎叫着转身,朝黑漆漆的骑楼胡乱开枪。
子弹像暴雨一样打在陆离周围的墙上,碎砖屑崩到脸上,生疼。
她没动,缩回脑袋,蜷在窗台下头,大口喘气,嘴里全是硝烟和石灰粉的苦味。
货栈里,抗日军的枪声重新响起来,比刚才密多了。
有人在喊,是带着闽南口音的国话:“打!狗日的弹药要没了!”
陆离又慢慢探出头去,底下的日本兵分成两拨,一拨继续朝货栈射击,一拨端着枪朝她这座楼逼近。
她把枪顺过来,瞄准了第二个,那个端着刺刀、跑在最前面的。
手指再次压上扳机,呼吸再次变慢。
“砰——”
又一个日本兵倒下,又一轮狂轰滥炸冲着骑楼而来。
子弹掀起的碎屑崩进她脖领里,滚烫,像火蚁在咬。
陆离掏出随身空间里面的一斤重的手榴弹,朝着墙面狠狠磕了一下,再使出中考扔铅球考满分时的巧劲,把手榴弹投了出去。
“轰——”围在一处互为倚靠的几个日本兵被炸开了花。
陆离露齿一笑,赶紧抬步换地方。
日本兵的火力都被她这边吸引过来了,毕竟能扔出手榴弹,这动静根本不像是一个人。
楼下,皮靴踩在碎瓦上的声音已经进了骑楼。日语短促的吆喝声在空荡荡的楼梯井里回响,一下一下撞在她心口上。
三个人,还是四个?
她听不出来,只知道脚步声越来越近。手电筒的光柱从楼梯转角扫上来,在墙壁上划出一道道晃动的扇面。
她慢慢往后退,缩回黑暗深处。
这几幢楼早就空了,房顶塌了一半,漏下来的夜光照见满地的碎木头和破烂布片,没地方躲。
楼梯口就在身后三丈远的地方,脚步声已经到了二楼。
陆离听见他们在二楼停住,挨间屋子踹门,枪托砸在门板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
有一扇门大概朽了,被一脚踹散,木头茬子崩落的声音里混着日语的咒骂。
手电筒的光开始往三楼晃。
陆离退到墙角,蹲下来,把枪横在膝盖上,一手拿着一颗手榴弹。心跳得太厉害,胸腔里像揣着一面鼓,她觉得楼下的人一定听得见。汗水从额角滑下来,流进眼睛里,蜇得生疼,她没敢抬手擦。
这不是在时空穿梭点,她无法凭空消失。
脚步声上了三楼。第一间,踹开;第二间,踹开;脚步声越来越近。
陆离身边这间是第三间,门早就没了,只剩下一个黑黢黢的门洞。
第一百六十四章 脱险
手电筒的光柱先从门洞里扫进来,在地上画了个半圆,又缩回去。
有人在门外说了句什么,另一个声音应和着,接着是靴底碾过碎瓦的咔嚓声。
他们进来了。
光柱在屋里乱晃,扫过塌了半边的屋顶,扫过墙根那堆烂布,从她头顶三寸的地方划过去,又划回来。
陆离屏住呼吸,一动都不动,只有心跳声大得吓人。
光柱停在那堆烂布上,停了很久。
陆离听见自己的血液在耳膜里轰隆隆地响,心脏一下一下撞着肋骨,每一次跳动都像在用拳头砸门。
手电筒的光在烂布上微微颤抖,持枪的人大概也在紧张。
忽然,楼下传来一阵剧烈枪响,紧接着是人的喊叫,日语,很急促。
手电筒的光猛地缩回去,有人用极快的语速说了句话,脚步声骤然乱起来,往楼下冲去。
皮靴在木楼梯上踩出一连串滚雷般的轰鸣,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夜色里。
陆离还是没动,仍蜷在墙角,枪横在膝盖上,后背贴着冰凉的墙壁。
夜风从没有窗户的洞口灌进来,吹透了她汗湿的衣衫,冷得她打了个寒噤。
过了片刻,陆离把手榴弹收回随身空间,抓着枪,贴着墙壁挪到门洞口,探头往外看。
楼梯井黑洞洞的,什么也没有。
下楼的时候,她在二楼拐角踩到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低头一看,是一支还没熄灭的手电筒,玻璃罩碎了一半,光从裂缝里漏出来,照着楼梯上凌乱的皮靴印。
大概是日本兵跑得太急,落下的。
这破烂玩意儿,陆离可看不上,绕过它接着下楼。
走到骑楼门口,她没急着出去,先贴着门框往外看。街对面,货栈那边还在冒烟,空气中飘着焦糊味,混着硝烟和血腥气。
几具尸体横在空地上,一动不动。
巷子口,有个人影一闪。
她端起枪,食指搭上扳机。
那人影没动,也没出声。
过了几息,忽然压着嗓子喊了句什么,是闽南话,她听清了。
“自己人?”
陆离没应声,慢慢往后退,退进骑楼的阴影深处。那人影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消失在巷子拐角。
夜风又吹过来,带着雨后的潮气和隐隐的血腥味。
陆离把枪收进随身空间,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脚步声轻得几乎听不见,很快就融进了黑沉沉的城市里。
放下枪,她就是这座城市里再普通不过、毫无威胁的妇孺。
她先去了红十字会为她安排的社区住所——前富商陈康之家。
这是一个侥幸逃过空袭摧残,但是却没能逃过大检证的华人家庭。原本三代同堂,有一位祖母和一对中年夫妇还有一双小儿女。
但在大检证中,这家男主人陈康由于衣着得体和文质彬彬的气质,被日本人不分青红皂白认定有威胁,与其他类似的男人一起拉去郊区活埋了。
其老母亲没能承受住打击,也跟着猝死了。现在就剩下一位眼神空洞的寡妇带着一位家里的老妈子,照顾一双不足十岁的小儿女。
陈家因为是独栋,房间多,被红十字会的人看中,安排为红十字会华人志愿者的居所——国际红十字会的外国领导为了减少“窝藏华人”的政治风险,把她们这些华人都安排在了大本营外面的华人社区。
除了陆离,还有三位华人志愿者也被安置在此。其中一位是陆离熟悉的阿英,她带着她四岁的小女儿一起。
陆离原本是跟一位姓陆的女志愿者共居楼下佣人房的,这家原来的小女佣逃回乡下了。两人的床铺之间,用一块自己拉的布隔开。
但是现在,这位女志愿者已失踪了八天。
在乱世中,失踪人口实在太多了,报上社区和红十字会后,也不会有下文。
“秀英,你回来了?”隔壁带着女儿住老人房的阿英,听到动静问了一声。
“是的,阿英姐。”陆离隔着门回道,“今夜日本人有个手术,我被喊去帮忙了。”
“哦,锅里温着一碗饭菜,是给你留的。”阿英说道。
“不用了,我吃过了。”
她们几个人住在这里,每个月由红十字会给房东交微量药品、维生素片以及40公斤大米作为食宿费(官方的战后物资配给每个成年人一个月才4.5公斤的米),但陆离几乎不吃这里的食物。
房东能省下口粮,自无二话,阿英也没再说什么。
回到佣人房,陆离伪装成躺在床上休息的样子,然后推开窗户,悄悄爬出窗,趁着夜色躲开巡逻队,回到她被埋在废墟架下的房车。
巧的是,两者都在厦门街,只隔了不到三百米的距离,对陆离来说很方便。
她很庆幸她住的佣人房靠围墙不远,虽然光线因此昏暗,但是方便了她的行动。
再加上同屋女青年的失踪,更加不愁穿帮了。
为了保住自己的独立空间,陆离已经用一大罐现磨好的咖啡粉,贿赂了红十字会里的英国护士长,让她不要再往这里安排人了。
之所以是磨好的咖啡粉,是因为现代的咖啡豆太大了,直接给容易惹事上身。这里可不是南宋,而是日本人控制的沦陷区。
南宋虽然弱,好歹都是人;而小鬼子非人,杀人不眨眼。
悄悄摸回了废墟之中的房车,陆离打开冰箱,从里面掏出冰镇过的纯净水倒了满满一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
太刺激了,她没有想到在cs里面当神枪手的自己,现实中也是一个神枪手。
由于她神勇的表现,原本被日本兵的火力围困在货栈里的抗日军,找到了突破口,逃了出来,四散离开,这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在沙发上坐了好一会儿,陆离脱掉外衣,脱下里面的防刺背心,走进浴室洗澡。
刚往胳膊上搓了两下,她就发现自己又搓下来厚厚一层黑泥。
“咦?这不可能。”陆离看着脚下的黑水,愣住了,就算今天出了不少汗,还去打了一场枪战,她也不可能这么脏啊!
片刻后,不知想到了什么,陆离关掉热水,闭目内视,静静感知。
片刻后,她便感觉到一股气自丹田涌出,顺着经脉缓缓流淌,运行了一个大周天。
陆离睁开眼,从随身空间掏出凌九送的人体穴位经脉模型,看了好久。
“我这是……又进化了吗?”
第一百六十五章 再次进化
这些日子下来,原本进化过一次、快算得上过目不忘的陆离,早就已经把人体穴位和经脉都认清并深深印在脑子里了。
自从懂了穴位和经脉,她每次躺在房车里,吸收着不知从何处涌来的淡淡香火,就能感觉到丹田热热的。
陆离之所以每天晚上都必须回到废墟中的房车内,就是因为在这儿她能感受到香火,浑身舒泰。
也许是她丢到现代的那几百个人,在虔诚地向她的手办祈福而产生的吧。也或者是留在这个时空的狮城未走的知情者,在给陆离上香。
总之陆离就算不在乎住得舒服不舒服,就为了香火,她也要每天冒险回来的。
一边杀鬼子,一边吸香火,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有香火就证明华夏老祖宗是对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惩恶即是扬善。
住在房车内,陆离原本最担心的是随时会断电,充电比较麻烦。这里眼线多,不像南宋的山里随她浪,可以光明正大弄来太阳能发电机。
但十几天过去,房车电力却一点都没有耗尽的样子。灯还是那么亮,智能马桶的反应也还是那么灵敏。
她后来想了想,觉得可能这房车是太阳能的。顶上兴许有太阳能板,透过空隙吸收太阳能。
凌九这家伙,手里的好东西太多了,她就说他不能就拿个破玩具模型换了她的南宋瓷器。
洗完澡出来,陆离用毛巾包着头发,把脏衣服扔进洗烘一体的洗衣机清洗,戴上围裙开始给自己做夜宵。
今夜这么痛快淋漓地打了一场,虽然没有拿到战利品,但也开心。
哪怕只有她一个人,也得吃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
何况,她还进化了呢。
看着自己越发莹润洁白的肌肤,陆离感觉以后出门得穿长袖,化丑妆,不然容易被盯上。
快吃完时,陆离听到外面悉悉索索的声音。
她并不担心在房车里面开灯会引起外面注意,因为把遮阳板都放下来后,光线是一点都漏不出去的。
外面的声音应该不是冲着她来的。
可能是早前陆离通知过消息但是又没走的那些人,反悔了来这里碰运气。
但是她早就已经收走了自己的真人手办,不再转运人到现代了——她怕把废墟的秘密彻底暴露,不方便她后续在狮城卡时间bug。
放下碗,陆离悄然起身,把灯关了,走到窗边,悄悄拉开一些遮阳板,望了出去。
原来她想错了,外面是几个小孩子在废墟里翻捡的动静。
陆离想了想,开门挤过缝隙,悄然走到几个孩子身旁不远处:“哎,你们在干嘛?”
黑夜中,她忽然发出声音,吓了孩子们一跳,其中有一个陆离见过的孩子——父母都被炸死了的阿君。
月色下,他也看清了陆离的脸,便小声回答道:“我……我们在找东西。”
“找什么东西?”
“找……找吃的。”
陆离叹了口气:“这里怎么会有吃的。”
她看着阿君问:“我给了肉骨茶店铺老板娘一个月的伙食费,你怎么还在街上捡东西吃?她没给你吃的吗?”
阿君连忙摇头,一五一十回答:“不是不是,阿旺婶有给我吃的。但是我……我很能吃……又饿了。”
陆离看了他和他身边两个跟他一样大的小孩一眼,问:“你们两个几岁了?家里大人呢?”
这一次,两个小孩仰头自己回答。
“我五岁了。”
“我七岁。她是我妹妹,我们阿爸出去很多天了,还没回来。”
陆离想,大约是去参加大检证了吧。都三月初了还没回来,大概率也是回不来了。
“那你们阿妈呢?”
两个小孩齐齐低头,声音低落道:“阿妈病了,在家里躺着。”
这个缺医少药的时代,病了也只能扛着了。
“你们的家呢?”
“在前面。”
陆离又问阿君:“你呢,你晚上睡哪里?”
阿君看看两个小伙伴,大一点的男孩回道:“阿君和我一起睡。”
陆离点点头,从随身空间取出一根足有手臂长的牛肉干,随手掰成了三份,分给了那三个小孩。
她又取出三包手掌大的、真空包装的压缩饼干,同样分给了三个小孩子:“这些给你们吃。很晚了,赶紧回去睡觉,不要在街上晃荡,鬼子兵会抓人的!”
想了想,她又从空间里取了两片切割好的普通片剂的布洛芬,递给那个小男孩:“这个药给你妈妈,能退烧。一次吃一片,一天两次。”
她不知道他们的妈妈得了什么病,但能压住高烧总比硬熬着好一些。碰到了,就顺手帮一把。
三个小孩拿着东西猛点头,然后一溜烟跑走了。
回到房车里,陆离把碗洗了后,掏出在这个时代买的日历本,在今天的日期上标了个记号,喃喃道:“杀人肃清快结束了,抢钱就要搬上日程了。”
根据历史记载,大检证之后,日本人成立南洋华侨协会,强迫年逾七旬的侨领林文庆博士担任会长,负责筹集总额为5000万叻币的奉纳金,新加坡华侨被分摊到1000万叻币。
这可不是后世的1000万元新元,而是一笔天文数字。
日本人要的也不全是纸币,而是等值的黄金、珠宝、股票、外币等所有硬通货。
这次经济掠夺对于日本人来说,不仅仅是为了搞钱,还为了打垮华人的经济系统。逼得他们不得不贱卖家产,一蹶不振。
陆离顶着一张华人脸,即便有红十字会做保护伞也不顶用。因为国际公约对于日本人而言,只是无足轻重的装饰。
面对日本人针对整个南洋华侨的经济勒索,陆离肯定会被摊派相应份额。
不过她现在手里还剩有从四个小鬼子手里抢来的1079元叻币,应该足以承担分摊到她头上的钱。
要是不够,那就再多抢几个。
像今天这样给鬼子放冷枪的机会,绝不会仅有一次的。
三月的狮城,雨季似乎永远没有尽头。
陆离一早起来,发现天又下起了雨。
洗漱完,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边听雨,一边透过缝隙看向外面的街道。
有一队捧着纸张的日本人匆匆跑过,大概率是去张贴布告。
跟历史上记载的一样,屠杀结束,勒索要开始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失踪人口的下落
白日里,陆离照例在医院忙碌,不是给日本军医打下手,就是给红十字的英国人打下手。
陆离感觉三年下来,她回现代能直接当个赤脚医生了。
夜里回到陈家,陆离掏出一袋子面粉和一大包牛肉干放在桌上。
“林姐姐,这是什么?”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陈家小女问。
阿英的女儿跟她一起玩,此时也巴巴地看着陆离。
陆离笑着摸摸两人的脑袋,看向这栋楼的女房东说:“我翻译干得好,英国人额外给的,放到公共厨房吧,算给大家的加餐。”
女房东看了陆离一眼,低声道:“好。”
陆离又掏出一块掰开的维生素泡腾片给两个小女孩:“这是维生素泡腾片,我从医院里拿的。往水里稍微放一点就是一杯好喝的维生素水,甜甜的,你们分着喝。”
小女孩没有拿,而是把目光移到了她妈妈的身上。
女房东对陆离勉强露出一个笑:“快谢谢林姐姐。”
距离她男人被活埋的时间才不到半个月,自己的家又被迫成了群居之所,她实在是笑不起来。
可陆离是个好心的姑娘,她知道。
“哦哦,谢谢林姐姐。走,阿囡,去喊我弟弟,我们一起吃。”
小女孩还不懂什么是离别,也不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爸爸了。听到妈妈同意她接受陆离的礼物,她只觉得开心。拉着阿英家更小、更懵懂的小女孩,去厨房找杯子和水了。
自从日本占领了狮城,市场就瘫痪了,陈家也从云端跌落。看着女儿面对维生素水都欣喜若狂,女房东只觉得心酸。
厨房里,陈家老妈子给三个小孩冲好维生素泡腾片后,就开始用陆离送来的面粉做面疙瘩汤。
陆离今天在给日本军医跑腿时,意外得到了一个很有用的消息,所以不急着回房车。索性坐在客厅里,与陆续回来的其他志愿者闲聊两句,刷个脸。
就在这时,门被猛地撞开,门板砸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
所有人同时转过头去,看向门口。
年轻的女志愿者阿彩站在那儿,脸色白得像纸,嘴唇发青,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缩成两个小黑点。
她扶着门框,胸口剧烈地起伏,好像刚刚跑了很远的路,又好像被什么东西追着,满脸惊惧。
阿英腾地站起来:“阿彩?你怎么了?”
阿彩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她喉咙里滚了几滚,像有块东西卡在那里,上不去,下不来。
女房东也站起来:“怎么了?”
陆离倒了一杯水,端过去给阿彩:“喝口水,坐过来,慢慢说。”
阿彩摇了摇头,往前迈了一步,腿一软,差点栽倒。
阿英赶紧上前扶住她,触手一片冰凉,阿彩的胳膊像刚从井水里捞出来。
“坐下,先坐下。”阿英把她按在藤椅上。
阿彩坐在那里,浑身抖得很厉害,藤椅跟着她一起抖,嘎吱嘎吱响。
“阿彩,”阿英蹲下来,握住她的手,“你说话呀。出什么事了?”
阿彩慢慢抬起头,看着她,看着众人。
“阿英姐……”阿彩声音嘶哑,像砂纸刮过木头,“我看到阿凤了。”
阿凤,就是陆离失踪了八天的那个同屋室友,也是红十字会的华人志愿者。
阿英愣了一下:“阿凤?她……她怎么了?”
女房东凑过来,声音发颤:“她去哪里了?她还活着伐?”
阿彩的嘴唇又开始抖,抖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陆离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阿彩,你在哪里看到阿凤的?”
阿彩流着泪,声音像被什么东西掐住喉咙之后硬挤出来的,断断续续,一字一字往外蹦:“圣安德烈学校……日本兵……我看见她……她……”
阿彩说不下去了,她把脸埋进手掌里,肩膀剧烈地耸动,但没有声音。
一点声音都没有,像一扇门被猛然关上,把所有的哭喊都闷在了里头。
阿英姐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女房东往后退了一步,撞翻了旁边的小凳,也没顾上去扶。
街对面,传来皮靴敲在石板上的声音,咔、咔、咔,走远了,又安静了。
那是日本的巡逻队。
陆离蹙眉,脸色冷得能结冰。
圣安德烈学校,在狮城沦陷后不久,就被日军强制征用,设立为慰安所。
阿凤在那儿出现,那么她的处境可想而知了。
这一顿晚餐注定难以消化,饭后众人也没了闲聊心思,纷纷回房,连平日里最爱唠嗑的老妈子都早早躺下了,嘴里还不停说着“作孽”。
反倒是陆离相对平静,毕竟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差点被小鬼子拉走呢!要不是她果断选择了反杀,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结果。
所以忍耐是不行的,反抗才有希望。
陆离坐在窗前,看着佣人房窗外极其狭小的一片天空,唇角露出一个冷笑。
今晚,她也要送日本人一个大礼。
深夜的街上早没了人,陆离从城墙根下的排水沟里钻出来,浑身湿透,却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她这辈子还没进过这样腌臜的地方,但在这个时空,这些都不算事儿了。
此时的她一身男装,脸上抹着黑灰,脚步坚定地赶往黑市。
这段时间在日军占领的医院里当志愿者,陆离得到了不少情报。
其中就有日军战略物资仓库的精确位置,以及给前线运送补给的几条路线图。
仓库里有什么?磺胺药粉、奎宁丸、成箱的医用纱布、美国产的午餐肉罐头、还有一桶桶战备燃油。
都是日本人的血,也是此刻新加坡华侨、游击队续命的药。
陆离的目标不是把这些情报交到谁的手里,那太慢,也容易被一锅端。
她要把这潭水彻底搅浑,让日本人的物资,像大太阳底下的水渍,无声无息地“蒸发”掉。
鱼市口,白天腥味冲天,夜里死寂一片。
但在死寂之下,还有一个地方是活的——泰和粮行后门的老崔茶馆。
茶馆门板紧闭,只有门缝里漏出一线昏黄的油灯光。
陆离上前,有节奏地敲了三下,停一停,又敲了两下。
第一百六十七章 干了
门“吱呀”开了一条缝,一张干瘦的脸在阴影里晃了晃,没看到人,但是看到了两把巨大无匹的枪……应该是枪,下面还压着一封信。
干瘦脸的男人连忙捡起东西,关上门,朝里走。
屋里烟气缭绕,坐着七八个人,看似在赌牌九,但眼神都不在牌上。
靠里一张八仙桌旁,坐着两个人。一个胖子,穿着黑绸衫,袖口挽着,露出一截白胳膊,手腕上缠着一串沉香木珠子。
他是朱七,这黑市上最大的“二道贩子”,号称没有他弄不来的货,也没有他不敢卖的货。胆大心细,手眼通天,有时跟日本人也做点生意。
他对面,是个精瘦的汉子,皮肤黝黑,穿着粗布褂子,脚上一双草鞋,膝盖上补丁摞补丁,眼睛却亮得像刀子。
“老大,一封信,还有……两把枪。”
“谁……卧槽,这是什么新式武器?德国货?”一群人都被瘦子抱进来的两把巨大的手枪震惊了!
看款式像自动手枪,可是这个尺寸又像是炮!
两把装满了巨大子弹的巨大手枪,威力不知,但很壮观,比寻常手枪要大个五六倍的样子,后坐力肯定跟狙击枪有一拼。
“谁送来的?”朱七和补丁男都坐不住了。
“不知道,开门就不见人了。”
朱七拧着眉,看向补丁男:“老陈,你怎么看?”
老陈摸了摸嘴唇上的短须:“最近我们山里来了好几个兄弟,他们说,在大检证开始前,有一位涂黑了脸的姑娘通知他们离开,说检证其实就是大屠杀。后来也确实被她说中了,没走的人,都被鬼子杀了。”
朱七微微挑眉:“还有这种事?”
他与他的手下因为伪装穷酸伪装得好,并没有被通知到,因此不知道。
老陈点头肯定道:“有,起码几百个抗日义士拖家带口撤走了,一点痕迹都不露。日本人完全没抓住马脚,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但这又跟现在的事有什么关系?”朱七不解,“难道你觉得是那娘们来送的东西?”
老陈沉声道:“老朱你不知道,上山的兄弟们说,那姑娘长得跟聚集点的神像一模一样。那神像都是在她出现时凭空出现,白天又无声无息消失。你看看这手枪,像是凡人用的东西吗?”
朱七拧着眉,看着两把巨大的手枪,半晌才吐气道:“确实不像普通人能弄的货色。我们……有神相助?”
“日本人屠杀平民、伤天害理,有天收也不奇怪。”
朱七没再说话,打开信封,摸出一张纸,摊开,把纸往中间一推。
纸上面是手写的仓库地址,那些磺胺、纱布、汽油、食物罐头等等字眼刺激着人的眼球。
两个人的呼吸顿时又重了,他们一把抓起那张纸,两张大头凑到灯下细看。
老陈的手已经按在了腰后,有点蠢蠢欲动。
许久许久,两人只喘气,不说话,屋里瞬间静得能听见灯花爆裂的声音。
“老陈,你怎么说?这信里连守卫换班情况都写了,再没有比这更详细的情报了,干不干?”
老陈没有说话,朱七虽是地下皇帝,但若真要跟抗日军拼起来,终究火力不足,更别提和日军比了。
“你看,这上面写着日军的运输队,逢单日走大路,逢双日走西门外的河堤。明天,是双日。”
朱七的手微微发抖,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他盯着老陈:“这单生意,你想怎么做?这东西烫手,弄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已经是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丧家犬了,还怕掉脑袋的事吗?”老陈反问,又接着说,“而且,我们有神助。”
他瞥了一眼边上的两把装满子弹的巨大手枪。
朱七摸了摸嘴,眯着眼,没说话。
如果这封信上的情报是真的,这可是一笔大财。
“这情报可靠吗?这东西真的不是日本人的陷阱?”
“可靠不可靠,试过才知道。”站在朱七边上一直没有开口的一位青年此时插口道,“这里现在是日本人的天下,如果是他们,早把我们一锅端了严刑拷打,还有什么秘密问不出?用不着费这个力气。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阴谋都不堪一击,用不着给我们设这种可笑的陷阱。”
他的声音压得更低,却像锥子一样扎进众人耳朵里。
“说的不错。朱老板,你有路子,有码头,能把罐头、燃油、纱布这些大件,化整为零。三两天之内,变成狮城几十个集镇的杂货铺里不起眼的油盐酱醋,最后安安稳稳地变成银元,这是你的本事。”
老陈站起身,走到巨大的手枪边上,轻轻摸了一下,道:“而我老陈,有人,有胆,有枪。药品、奎宁,这些急用的、要命的东西,都得归我。我会连夜取走,翻山回去,救活那些躺在山洞里的弟兄。这两把神赐的手枪,咱们就一人一把,明天就干。”
“日本人丢了东西,怕是要疯。”朱七也站起身,“但只要东西散到千家万户,他们就算把地皮翻过来,也只能查到空气。干!”
“好,干了!”
而这样秘密聚集的点,在黑市还不止一处,同样的场景在这个夜晚上演了好几出。
第二天,整个牛车水唐人街的气氛都很古怪。尤其是在看到日本人张贴的抢钱布告后,更是古怪到了极点。
今天的陆离没有再干护士的活,而是跟在国际红十字会的几个外国佬边上,跟他们去了教堂边上的难民棚当翻译。
教堂里的传教士今天在发鸡蛋——顺便传教,来了很多排队领鸡蛋的华人。
在这个正规市场崩溃,物资被统一分配的时期,一个鸡蛋的吸引力比其他任何时候都强。
陆离跟着外国佬看望被收留在难民棚的华人妇孺,一边做着实时翻译,英文水平突飞猛进。
二次进化后,陆离感觉自己体力、智力更上一层楼了,好像骨骼密度都变得不一样,今天她提起重物都感觉不到重量。
或许,她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学些武艺?
陆离想着,晚上回去问问现代的那群小人,新加坡哪里能学中国功夫。
就是不知道那些习武之人能不能逃过大检证,还有没有活着的。
第一百六十八章 回现代招教练
夜里回到房车,陆离穿越回现代,趴在木阁前对着底下一群茫然的小人道:“你们谁知道哪里有会中国功夫的人吗?”
陆离在1942年已经过了半个多月,在现代却只过了一小时。这群小人才刚刚从“巨人国”的震撼中回过神来,还没完全适应自己来到了异界。
此时听到头顶传来的声音,纷纷仰着头,露出迷茫的脸。
片刻后,有几位小人越众而出,抱拳回道:“巨神,我们是青峰武馆的,会些中国功夫。”
“你们武馆的人都来了吗?有没有留在那儿的?”陆离问,有最好,就不用从这里带人穿越回去,浪费穿越符。
回话的小人看看左右,才又开口:“有是有,但那几位师兄弟进山加入抗日军了,生死未知。”
陆离摸了摸下巴:“也是,要不进山,也活不过大检证。”
这样看来,她想习武,只能从现代带回去了:“你们有谁愿与我下凡?我需要一位教中国功夫的教练。”
接连好几个小人胸膛一挺:“我!”
陆离强调:“下凡后,一旦离开传送点,我也不能确保你们的安全,你们想好了。”
这几个小人对视一眼,还是异口同声道:“想好了。”
“那行。”陆离问,“那你们谁武艺最强?”
小人低头窃窃私语片刻,其余人退了下去,就剩下两位还在最前面,看来这两位是谁也不服谁。
“我们比一场。”
“不用比了,就他吧。”陆离随手点向那个看起来更年轻更英武的武者。
另外一位络腮胡中年人瞧了陆离一眼,默默退了下去,腹诽道:神仙也看脸……
颜控毫不遮掩的陆离表示毫无压力,带着选好的私人武术教练穿回了沦陷的狮城。
跟着陆离一起过来的是一位身材颇为瘦削的青年,跟陆离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在这里,我化名林秀英。这是我暂居之地,不能暴露,因此你出入也必须小心。如无必要,最好不出去。”陆离开门见山地说完要求。
“是,神……林小姐。”
陆离点点头:“现在自我介绍一下吧。”
青年当即抱拳回道:“我叫莫非,祖籍潮州,今年20岁,精通莫拳,也会耍耍流星锤,随父在广东街开青峰武馆。”
“莫拳,是广东那边的名拳啊,失敬失敬。”陆离客套了一句,“那就教我吧。”
莫非微微欠身:“是。”
他也不多话,退后两步,把衣服往腰带里一掖。
起势很静,片刻后,忽然动了。
左手从袖口穿出,五指并拢如刀,向前一探。不对,那不是探,是穿,像织布梭子穿过去,空气都给劈开一道缝。右拳跟着拧过来,腰胯一沉,脚底地板“砰”一声闷响。
陆离眼皮跳了一下,目光不由自主落在他踩过的地方——还好,地板没破。
莫非收住势子,转头看着陆离:“莫拳讲究‘穿手莫贴肩,贴肩定输赢’。出手要直,收手要快,肩窝里得留着一寸活气。林姑娘,您先试试扎个马步,这是武学基础。”
陆离没有立刻开练,而是低头边看边说道:“我们俩在这里练,貌似很费地板啊,等我再想想……有了。”
她从卧室取出了垫在床尾太妃椅下面的羊毛毯,又厚实又柔软又静音,实在是居家练武必备。
铺好地毯后,陆离站到方才莫非站的位置。学他的样子先站个二字钳羊马,两脚不丁不八,膝头内扣,像骑在羊背上。
站了数息,稳如泰山。
她心中越发对自己进化后的身体感到满意了。
“林姑娘,腰要塌,尾闾要收。”此时莫非随身取过沙发上放着的一只圆柱体靠枕,虚虚地在陆离后腰点了点,“这里,得坐下去。”
陆离按他说的调整,果然更稳了些。
莫非又站到她侧边,让她看他出拳。
这回陆离看得更清楚了,他出拳时拳头不是直线出去的,是先往外一翻,到尽头才猛然一拧,袖口带起一股风。
“这叫‘一拧三变’。”莫非边打边解释,“拳出去,路过的地方都得能变。人家拿你左手,你右手就得跟上;人家挡你前面,你后面就得补上。”
陆离试着打了一拳,软,飘,像根面条。
“得罪了。”莫非走过来,拿他的小臂贴上陆离的小臂,“我挡你,你怎么办?”
陆离想抽手,他的小臂却跟着走,贴得死死的。陆离便硬顶,他忽然撤了劲,导致陆离一个踉跄。
“莫拳不怕人挡,”他说,“怕的是你自己先断了劲,每拳都得往前挣,打出去!”
“好,我再试试。”陆离一拳一拳打,打到第七拳,忽然有个瞬间,感觉手臂里有什么东西流过,拳头也像自己活过来似的,“嗖”一下穿出去。
莫非眼神中闪过一丝诧异,赞许道:“真厉害,这感觉就对了。”
陆离嘴角上扬:“看来我是武学奇才。”
莫非狠狠点头,诚恳道:“你是我见过学拳最快的,我小的时候练这套拳,三年才有点样子哩!”
陆离心道,那当然,我这可是强化过的身体,硬件已经拉满了,相当于自带基本功,学起来当然快。
就在陆离跟着莫非躲在房车里学武艺之时,朱七和老陈等潜伏在黑夜里,准备偷袭日军了。
陆离给出的情报线路图非常精确,这得益于她强化后的记忆力——过目不忘、过耳不忘,让她能凭日本人各自的只言片语拼凑出完整的信息。
大屠杀结束之后的夜晚,日军迎来了激烈的一击。
陆离给出的两把装满子弹的手枪,虽然因为尺寸问题不能当手枪用,但却阴差阳错,被当成了迫击炮使用。
迫击炮要一颗一颗填充,而陆离给的手枪可以连发,短兵相接的时候,杀伤力惊人。
日本人没料到整座城都已经在自己的控制下了,还能被抗日军埋伏,仓促应战,吃了好大的亏。
仓库那边更是因为换防而损失惨重,几乎被掏空。
第二天一早,枪声停止,整个狮城的上空都飘着硝烟味。但这一次,陆离没有觉得难闻,只觉神清气爽。
日军被埋伏,立即展开了报复。但本来大家就已经是在他们的屠刀下任其宰割了,现在也不过就是老样子罢了。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与山里的联系
陆离的日子渐渐变得规律起来,在交了摊到自己头上的850叻币的奉纳金后,她的存款迅速缩水。
但相比她,寡妇房东更惨。因为陈家还有产业,被摊派到的更多。为了凑够份额,她不得不低价变卖了自己的所有首饰和丈夫留给她的股票及商铺。
好在这个家有陆离在,还不至于断炊。
日本人给成年人规定的每月定粮根本不够吃,但陆离总是可以带回白米和肉以及维生素为大家续命。
住在这间别墅内的众人,默契地对这一切三缄其口。
日子一天天过去,陆离已经在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活了三百六十五天。
这些日子以来,她的武艺突飞猛进,现在已经可以和莫非打得有来有往,甚至更强。
莫非对陆离忠心耿耿,不仅是武术教练,还承担了房车内所有打扫的活,顺便兼任保镖。
也从一开始的闭门不出,到现在已经可以借助陆离的随身空间,化身为黄包车夫,跟随在陆离左右,帮她办了许多原本她需要亲自去办的危险的事。
又到一年雨季。
这天夜里下着雨,莫非在洗碗,陆离站在车窗前,透过缝隙往外看。
街上静得瘆人,只有日本巡逻兵的皮靴声偶尔砸在石板上。
鬼子怕淋雨,岗哨在雨夜一般都缩在屋檐下。这时候,就是黑市最猖獗之时。
莫非就会趁着这时候往外跑,把陆离分出来的粮食,送到附近几个难民棚。
难民棚其实是几间塌了一半的店屋,几十号人挤在里面,老人孩子居多。
白天他们被赶出去干苦力,给日本人修工事、挖防空壕,干完活也没有吃的,只能挖野菜、捡烂番薯。
有人饿得受不了,去垃圾堆里翻日本兵扔的罐头盒,舔那点铁皮上残留的油星。
莫非第一次摸进去的时候,差点让一个老太太当成鬼。
因昼伏夜出,他脸色白得不像活人,手里却拎着一袋实实在在的大米——真正意义上的大米,每一粒都比指甲长哩。
“你是……”老太太抖着嘴唇问。
“别问。”他把米塞进她手里,“熬粥,多兑水,一人一口。”
后来去的次数多了,难民棚里的人见了他就跪。他不让跪,但拦不住。有个老伯非要问他的名字,说死后要给他立长生牌位。
“我叫……”莫非顿了一下,“我只是送粮的,这是山神娘娘赐的,你们拜山神娘娘就行。”
这之后,陆离便又多了一股香火。虽然没有神像,香火的吸收率要低很多,但聊胜于无吧。
这一天夜里,送完粮食出来的莫非,被一位难民跟踪了。
那难民也不是普通人,他吃完莫非给的半块压缩饼干,抹了抹嘴,说:“我练过功夫。家里是开武馆的,日本人打过来的时候,跟着‘星华义勇军’上过前线。”
莫非没接话,义勇军的事他知道,英国佬临跑路前仓促组建的华人部队,拿着打鸟的破枪跟日本正规军干了一仗,死了一多半。
他师兄也拉着他们武馆的人参与过,现在那些人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躲在山里。
“后来呢?”
“后来英国人投降了。”阿强说这话的时候,拳头攥得咯咯响,“我们这些没死的,躲进山里。日本人到处抓人,死了好多。我师父让刺刀挑了,师弟让人绑走,听说给拉到樟宜海边……”
他说不下去了。
莫非沉默了一会儿,又拿出剩下的半块压缩饼干推过去。
阿强没动,盯着他问:“你有门路弄到粮?”
“……有点。”
“我想求你件事。”
“说。”
“山里有队伍。”阿强压低声音,“抗日军。马共的,国民党的,都有。没吃的,没药,有人伤口化脓活活烂死,你要是能……”
莫非打断他:“你认识他们?”
“认识。我就是从山里出来的,想找粮。”
莫非看着眼前这个瘦得肋骨根根分明的人,忽然笑了:“你自己都快饿死了,还想着山里的队伍?”
阿强也笑了,笑得有点惨:“那是我兄弟。”
莫非没再问,他站起身说:“你在旁边骑楼塌掉的废墟处等我。”
阿强点头:“好。”
莫非身形如燕地快速离开,穿梭在街道阴影处,很快回到房车前。
开门进去,陆离正在里面悠然打拳。
“林姑娘,我遇到了一个人。”
“什么人?”
“山里的人,抗日的。”阿强顿了顿,继续道,“他们缺粮……”
“给他们吧。”陆离拳脚不停,手一挥,取出了一些空间里放的物资,“小心些,别被日本人抓到。出了这里,我保不了你。”
莫非重重一点头:“我懂。我会小心的。”
回到约定的废墟点,莫非卸下身上的大麻袋,里面装着两袋米、一大袋风干肉、一大卷尺寸惊人的纱布,一瓶堪比热水瓶大小的碘伏,一啤酒瓶大小的布洛芬混悬液,一袋子蒙脱石散,一盒去了包装的云南白药、一瓶阿奇霉素。
“拿去。”
阿强愣住了。
“愣着干什么?”莫非说,“这些药物都配有使用说明,万勿过量。走,趁着下雨天,我带你出巷子。山里的路你熟,自己走。”
阿强跪下去了,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头,额头砸在泥地上砰砰响。
莫非没拦,等人站起来的时候,他看见阿强眼眶红了。
“先生,您贵姓?”
“我姓什么不重要,这是……我家小姐的东西。”
“义士。”阿强把东西背在身上,临走前回头看他一眼,“帮我谢谢你家小姐。”
“嗯,以后你们每个月来这里一次,我会等你。”莫非领着他穿梭于夜色,最终在出城前终是忍不住问他,“如果有机会,帮我打听一下青峰武馆的人,他们也进了山。”
“好。”
这之后,阿强果然每个月来城里一次。
有时候半夜,有时候凌晨。他走路的动静比猫还轻,这是轻功,也算是练家子的基本功。
“日本人抓不着你?”
“抓不着。”阿强咧嘴笑,露出一口白牙,“山里的路我闭着眼都能走。鬼子进山,走三步绊一跤,我们的人在山头上看得清清楚楚。”
第一百七十章 逝者如斯夫
阿强从山里带回了青峰武馆的人的消息,很可惜,都阵亡了。现在聚在一起的抗日军有七八十号人,分散在几个据点。
有枪,但子弹少;有人,但粮更少。最难的是药,伤口感染、疟疾、痢疾,眼睁睁看着人死。
还好有陆离这个“时空倒爷”在,药和粮,她都有,比日本鬼子手里的还强。
为了双方安全性,陆离主要给粮,甚少给药,尤其是处方药。但她之前给的云南白药、布洛芬、蒙脱石散、碘伏、纱布还有治痢疾的阿奇霉素,就已经起了大作用,抗日军对她感恩戴德。
“告诉你们的人。”莫非说,“不要透露任何我们的消息。”
“那当然!”阿强点头,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塞给莫非。
“什么?”
“山货,兄弟们让我带的。”
莫非打开一看,是一包晒干的野菜,几块熏过的野猪肉,还有一小包盐。这年头,山里的盐比黄金还贵:“你们自己留着吧,用不着,小姐什么都不缺。”
阿强不接:“兄弟们说了,你家小姐给的粮是救命的。这些东西是心意。您不收,就是瞧不起我们。”
莫非叹了口气,收下野猪肉和野菜,把盐推回去:“我们真的不缺盐。”
“好吧。”从那以后,阿强每次来都带山货,有时候是几颗鸟蛋,有时候是一只兔子。
东西不多,但莫非知道,那是山里人勒紧裤腰带省出来的。
十二月的一天夜里,阿强带着一个人来到两人相约的地点。
那人四十来岁,脸上有道疤,穿着破旧的军装,不知是哪支部队的。
他看见莫非,先鞠了个躬,然后直截了当地说:“兄弟,我叫老郑,是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想跟你家小姐谈笔买卖。”
“买卖?”
“你们有粮,我们有命。”老郑说,“队伍要扩大,粮食不够。你们能供多少,我们按黑市价给钱——军用票,你们别嫌,这年头就这个。或者你们要金条、要首饰,我们想办法弄。”
莫非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们要多少?”
老郑报了个数,莫非顿了顿,道:“小姐不能见你们,一切会令小姐陷入险地的事,都不可以。但这个买卖,我可以去传个话。”
回去后,陆离听莫非一说马来亚人民军,当即就感叹:“这是一只铁骨铮铮的部队啊,这三年里,就数他们杀掉的鬼子最多。”
对于陆离知晓未来之事,莫非毫不惊讶。神仙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这不是常理嘛!
正因为莫非知道日本人会败北,他才能忍受现在所看到的一切。否则血气方刚的年纪,亲眼见到如此惨状,他早忍不住跟着阿强进山加入部队杀鬼子去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
一九四五年初,阿强带来一个消息,山里的队伍打了一仗,端掉日本人一个哨所,缴了十几条枪。
“莫兄,”阿强说,“队长请你转告小姐,那些粮,换成了子弹,打在鬼子身上了。”
莫非欣慰地点点头。
阿强又说:“还有一件事。队长说,等胜利了,他要请你去山里喝酒。喝他藏了十年的米酒。”
“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阿强往北边看了一眼,那边是马来亚的方向,是无边的雨林,是战火和硝烟。
“快了吧。”他说,“小鬼子,撑不了几年。”
莫非没说话,他知道时间线,陆离偶尔跟他提起过,说到八月份,日本就会无条件投降了。美国佬送他们“小男孩”,日本人顶不住,时间只剩几个月了。
但他一个字都没说,他绝不会把陆离跟他说过透露未来的话,往外说一个字。
就是睡觉他都捂着嘴,以防有梦话泄出。
莫非只是从怀里摸出一包肉干和维生素泡腾片,递给阿强:“带进山,给伤员吃。”
阿强接过去,又像第一次那样,跪下磕了头。
“阿强,”莫非说,“活着回来。”
阿强抬起头,咧嘴笑了:“莫兄,你放心。我命硬,死不了。”
他背上东西,消失在夜色里。
莫非站在骑楼阴影中,看着那条空荡荡的巷子。远处传来日本巡逻兵的哨子声,一声接一声,像夜枭在叫。
他收回目光,转身融入夜色。
跟阿强碰完面,他还需要去见一见地下势力越发壮大的朱七和几个黑市大佬。
陆离对于抗日军基本是亏本援助,比难民棚还亏——至少难民棚的人给她反馈了香火。但抗日军心中有更坚定的“人定胜天”的信仰,不信鬼神,不敬泥塑菩萨,只信手中的枪,所以是连香火都提供不了的。
好在陆离也不以为意。她帮助他们,只是因为想帮而已。只要他们多杀小鬼子,就是最好的回馈。
而除了这两方,跟地下黑市的大佬们的合作,那就有赚头多了。
一开始对方也不是没想过黑吃黑,但陆离也不是好惹的。在莫非把人引到穿越点之后,陆离也是狠狠灭了他们几个人,才把他们镇住。
而且莫非拿出来的物资,实在太令人心动。既然他们挖不出莫非背后的运输线,那么就必须合作共赢。
朱七甚至还凭此资源,搭上了日本内部的中层官员。
陆离挺讨厌朱七的,对方只不过是个唯利是图的黑社会商人而已,跟抗日军有本质区别。
但是她虽讨厌,也分得清主次。教员说过,要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
朱七虽然不是好人,但坏人也有坏人的用法。陆离通过他,在这三年里赚了不少黄金——这时期只有黄金有用,日本人发的香蕉币那就是一堆掠夺民脂民膏的废纸。
陆离还通过地下网络,搭上了瑞士银行的渠道,往国际账户里存了一笔不记名的钱。
在日本军事高压下的狮城待了快三年,陆离的收获其实也还不错。
她现在武艺傍身,略通医术,枪法高明,精通同声英语翻译,还悄悄学会了日语——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三年来,靠着偷学的日语,她可送出不少情报。
第一百七十一章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肉骨茶店的香气从巷尾飘出来,混着药材和蒜头的味道。
哪怕是在炎热的季节,这香味依然戳人。
陆离掀开店铺的竹帘进去,把酷暑挡在帘外。店里只有三张半桌子,那半张是靠着墙搭的木板,铺了块洗得发白的蓝布。
里面坐满了人,东西点的不多,都是下工了聚在一起来分享消息的。
“林姐姐!”
一个小孩赤脚从柜台后面窜出来,差点被板凳腿绊一跤。
他脑袋剃得光溜溜的,只在头顶留了一撮毛,像年画上的童子。
他便是陆离三年前遇到的那失去双亲的小孩阿君,现在跟着阿旺婶一家。
虽然他人在店铺里,但其生活所需开支其实都是陆离在承担。
陆离养不了小孩,没那个时间与空间,也没那耐心与经验。但她不缺钱和物资,出钱不出力,对她来说不难。
陆离伸手接住阿君,顺势把油纸包塞进他怀里:“接着。”
“是什么?”小孩眼睛亮起来,又压低声音,“是不是——”
“嘘——”陆离也压低声音,学他那样鬼鬼祟祟,“别让人看见。”
小孩捂着嘴笑,一溜烟往后院跑。
阿旺婶端着茶碗出来,冲着那背影虚虚拍了一巴掌:“死崽子,又缠着你林姐姐。”
她把茶碗搁在桌上,茶汤浑黄,是本地野茶树的老叶子煮的,有点涩,但暖心暖胃。
“嫂子,别忙。”陆离坐下来,把背囊靠在桌腿边。
“不忙不忙。”她往厨房方向瞟了一眼,声音轻下去,“今天有排骨,早上老陈去抢的,排了俩钟头队。”她比了个手势,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这一点点,但熬了一整夜,肉都烂在汤里了。”
老陈从厨房里探出半个身子,笑着向陆离点了点头,
他是个不善言辞的精瘦男人,左腿有些变形了,走路一瘸一拐,是大检证的时候被日本人打瘸的。
“下班啦?”他说。
“下班了。”陆离回。
老板娘端了碗过来,这碗粗糙,但洗得干干净净。
汤色浓褐,浮着一层薄薄的油花,两根排骨露出尖来,上面粘着一点点肉。或许说是骨头汤更合适,但那香气扑鼻,药材和肉味缠在一起,直往鼻子里钻。
“趁热。”她站在旁边,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今天胡椒放得多,味浓。”
陆离低头喝了一口。
小孩又跑回来,身后还带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是这家店小孩。
两个小家伙扒着桌沿看陆离喝汤,眼睛亮晶晶的。
阿旺婶作势要揪两娃耳朵,两娃缩着脖子躲,但脚底像生了根,就是不挪开。
陆离掰了半边油条给他们,一人一半撕开。小孩接过去,蘸着汤吃,满足地眼睛都眯起来了。
“这俩崽子。”阿旺婶摇头,但眼里有光。
她在旁边坐下来,是那种干惯了活的人特有的坐法——只搭半边椅子,随时准备站起来。
她比三年前瘦了很多,但好歹脸颊上还有点肉。不像最落魄的时候,颧骨撑着一张皮,眼窝深陷,像具会走路的骷髅。
为了缴纳摊派到的奉纳金,老陈一家把最后一点细软掏干净了,房子卖了挤在店里,连那口传了三代的铜锅都扛去了当铺,才勉强凑上。
阿旺婶站在空荡荡的店门口,眼睛干干的,没有哭,却让人不敢看。
陆离那天正好路过,也没说什么,只是留下了一袋大米。
后来她每次来,都会留下些东西。有时候是粮食,有时候是英镑,夹在买肉骨茶的账里。
阿旺婶默默接过,从来不推辞,也从来不道谢,只是下一回她来的时候,碗里的肉会多一块。
转眼已是三年了啊。
“林姐姐。”阿君已经把油条吃完了,舔着手指头,“你下个月还来吗?”
陆离低头喝汤,热气模糊了她的脸。
“不来了。”她说。
店里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看着陆离。
陆离轻轻一笑:“日本向中国投降了,我要回国了。”
“回国?”有人低声喃喃。
“嗯。”陆离点头,随口道,“我要建设我的祖国去,祖国需要我。”
阿君仰着头,看着陆离:“林姐姐,我长大了也要回去帮助祖国。”
“好,有志气。”陆离摸了摸他的脑袋,“就算你不回去,一直待在新加坡也没关系。但一定要记住,你是炎黄子孙,中国人,不能忘本。”
阿君用力点头:“嗯!”
从肉骨茶的店里出来,夜幕已然降临。
陆离仰头看着天上那轮缺了一口的圆月,心情不错。
马上就要月半了,也到了她该离开的时间了。
但在这之前,她还想布个局,验证一件事情。
若是失败了,最多就是三年赚的黄金赔进去,试过就不会后悔。而且这三年除了黄金,她本身也学会了一身本事,救了数以千计的人,也不算徒劳无功。
日本投降后,新加坡重归英国殖民管理。
陆离就在这权利交接的混乱时期,通过红十字会的英国人,走通了与殖民政府人员的沟通渠道,买下房车所在的废墟之地,以及其周边数个商铺。
她将产权证全部落在莫非名下,并把所有剩余的英镑都交给了他。
那些转移到现代的小人,陆离陆陆续续将他们传送回了这个时空。
许多人头发斑驳,变老了不少(因为陆离的穿越符不够,得紧着自己用),但他们的心理上却并没有时光流逝之感。对他们来说,时间不过是过去了三天而已。
当然,这些时空错位的后遗症,陆离可就管不了了。能带他们这群人逃过大屠杀,已经够好了。
陆离要走了,莫非这几天非常伤感。
三年来,他每夜都守在主卧外的沙发床上,已经习惯了为陆离指点武艺,为她洗衣做饭,为她拉车跑腿,听她的命令。
而现在,看着陆离把产业和钱都做出了安排,他便知道,分离的时间要到了。
他很不舍,可是也无法挽留。在他心中,自己与陆离之间是仙人之隔,挽留又有何用。
第一百七十二章 沧海桑田
“你……你还会再回来吗?”临离开的那天,莫非问陆离。
陆离望着渐渐降临的夜幕,道:“会吧,也许几十年后,我的化身会再来这里,但是不知道你还在不在。”
“我一定等着。”莫非沉声保证。
陆离沉思片刻,从空间掏出一张在新加坡游玩时买的拍立得照片,道:“这张照片留给你,几十年后会有人脸识别技术,能通过人脸识别的人,你就把替我打理的商铺分给她三成,七成归你所有。”
“好。”莫非郑重道,“此诺,定守一生。”
“嗯,以后的日子,要靠你自己了。我告诉过你今后新加坡的大事记,希望你能凭此信息有所作为吧。”
莫非抬头看着她:“我会的。”
顿了顿,他终是忍不住开口问:“凡人,能不能修仙?”
陆离愣住,仙与凡,不过是她哄骗小人的话,怎么还当真了。
她没有回答,只道:“你出去吧,我要走了。你站得远一些,站到街对面。”
莫非深深看陆离一眼,跪了下来,给她磕了一个头。
陆离也没拦他。
在莫非走到街对面后不久,陆离便带着房车穿越时空。
回到现代,陆离长长吁出一口凉气,正准备恢复真身,眼角余光瞥见了自己的真人手办。
“哎,忘了,应该把它留在那个时空的。”陆离摸着手办说了一句,但再一想,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方面是因为身处新加坡,她几乎感受不到南宋那边的香火;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最后一张能抵消穿越后遗症的符箓,就在刚刚消耗掉了。
在没有拿到新的符箓之前,她是不会再穿越的了。
人间弹指三年,天上仅仅三天。
变回真身的陆离去浴室冲了个澡,洗去一身尘埃,然后拿上泳衣,决定再上顶楼游一次泳。
潜入水下之时,憋着气,但却很自由。这种久违的感觉令陆离浑身舒泰,仰躺在水里,隔着水幕凝望深蓝的苍穹。
“嘭——”
旁边有个人忽然朝这边快速游来,陆离感觉对方要撞上自己了,赶紧一蹬腿,蹿开几米,浮出了水面。
边上的人速度顷刻慢了下来,也在水面探出脑袋,看着陆离略有些无语:“你没事吧?怎么憋那么久的气,看你半天没动静,吓死我了。”
原来竟是被陆离的超长潜水时间吓到的安全员。
“啊?”陆离抱歉地笑笑,“怎么我在水下待很久吗?”
“超久的好伐。”安全员想吐槽,但忍住了,反而竖起大拇指,“厉害的哦!”
“哈哈,看来我肺活量还可以。”陆离笑笑,转身开始游动。
半小时后,陆离爬上岸,才刚摘下泳帽和泳镜,面前就有人递来一条雪白的浴巾。
她一边伸手接过,一边抬头看是哪个服务员服务这么周到,入目的却是一张帅绝人寰的脸。
“凌九?你还在新加坡啊,我还以为你回国了呢。”陆离发自内心地惊喜,眼睛都瞬间亮了。
凌九淡淡道:“不孝徒,怎么直呼为师姓名?”
陆离裹着浴巾莞尔道:“啊,我错了,凌老师~”
凌九唇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问她:“吃饭了吗?要不要一起?”
陆离打量了凌九一眼,不答反问:“穿着休闲服,你不是来游泳的哦?”
凌九“嗯”了一声,面不改色道:“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陆离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算的。”
陆离看着凌九这张波澜不惊的脸,分辨不出他是说真的还是开玩笑,只得道:“好吧,算你厉害。我想去牛车水逛逛,要不就去那儿吃饭?”
“好。”
“那你等我下,我去换个衣服。”
“嗯。”
当年萧条凄惨的牛车水,如今已是车水马龙。
榴莲泡芙的奶油沾到了陆离的嘴角,凌九用两根手指夹着一块纸巾,像捏着符咒似的递过来。
“脏了。”
陆离接过纸巾,胡乱抹了两下,眼睛还盯着边上摊主手里那个新出炉的美食。
人潮从两人身边涌过去,南洋的日头把骑楼的影子切成一条一条,切在凌九身上,他往旁边挪了半步,刚好站进阴影里。
“你这个人,”陆离咬着泡芙含糊不清地说,“连影子都要挑风水好的地方站吗?”
“食不言。”他低头看了陆离一眼,嘴角那点弧度大概只有陆离能看见。
陆离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低头专心吃手里的小吃,吃完用湿巾纸擦干嘴,把垃圾袋往包里一塞(其实已丢进了空间),偏头对凌九道:“吃完啦,可以说话了。凌老师,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说。”
“之前你不是说事情已经办完了吗?怎么还没回国?”
凌九面不改色地说出一句让陆离险些招架不住的话:“等你。”
“等我?”陆离听到自己的心怦怦跳,“等我做什么?”
“等你一起回去。”
“噢。”陆离不说话了,默默朝记忆中的方向走,与凌九保持着一定距离,但影子却肩碰着肩。
原本陆离借居过的陈家别墅的位置,变成了一座小庙,香火气从虚掩的门里溢出来,混着街上肉干和药材的味道。
陆离推开那扇木门的时候,门轴响了一声,里面很安静,只有几个阿嬷在蒲团上跪着。
神殿里的光线奶黄柔软,供桌上的灯一盏一盏,照着神龛里的女神。她垂着眼,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手上拈着一枝什么花,袍子的褶皱在烛光里一明一暗。
陆离怔住了,抬头看着眼前的神像,总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轰——”
周遭的天地,似乎在这一刻静止了。
一缕清凉如水的奇异能量,自虚空中悄然探出,轻轻触及她的百会穴。就在这一触的瞬间,她浑身一颤,仿佛被一道精准的闪电击中。
紧接着,那缕能量骤然爆发,充满了原始的生命气息,以百会穴为门户,浩浩荡荡地奔涌而入。
那力量是如此的磅礴,冲刷过她的头颅,令她一瞬间耳鸣目眩。
凌九伸手轻轻按在她背心上焦处,低沉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放松,顺着气劲走。”
第一百七十三章 寻找过去的痕迹
陆离下意识地闭上眼,只觉一股精纯的灵气长龙自背心灌入,很快就追上了她脑内那股奔涌的乱流,被牵引着咆哮而下,瞬间贯通了她的任督二脉,充盈四肢百骸,最后心满意足地沉入丹田,化作一片氤氲的灵海。
她睁开眼,整个世界在她眼中已经截然不同。就连在空中飞舞的尘埃,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你……”
“嘘。”凌九轻轻嘘了一下,推着她往外,坐在边上一个供香客休息的亭子里,“凝神,内视,感受一下。”
陆离闭上眼,尝试内视,果然能感觉到一股丹田内缓缓流动的“气”。
半晌,她睁开眼,看着凌九:“你怎么知道?”
凌九淡然道:“感受到了。学一些内功吧,下次遇到这种事,既不会浪费灵气,也不会走火入魔。”
“走火入魔?”陆离吃惊,回忆了一下刚开始那一瞬间的头晕目眩,还真的很像是要走火入魔,不由一阵后怕,还好今天跟凌九一起过来,而不是她一个人,“谢谢。”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陆离定定地看着他英俊异常的脸,说:“你真的有好多秘密。”
凌九唇角微勾,与陆离目光交会:“彼此彼此。”
陆离忍住了没追问。
每个人都有秘密,这很正常。没有必要非得打破砂锅问到底,得有点边界感,她自己还不是也有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
“走吧。”陆离站起身。
“好。”凌九完全随她,也跟着起身。
在迈出庙门时,陆离又回眸看了一眼那小小的神殿。
她可以确定,这里面的女神像,就是她。虽然模样并非一模一样,但那也只是因为泥塑无法真实还原罢了。
也就是说,她在过去做的事,影响了这个时空,但这样就会产生祖父悖论……
她有点不明白,这到底是属于科学,还是玄学?也许也不能笼统地定义科学还是玄学。
大数学家、人类智商天花板之一的黎曼,曾说过空间并非像欧几里得提出的那样平坦,而是为曲面,并因此开创了微分几何。
爱因斯坦后来借助微分几何,找到了时空与引力的奥秘,其中就有关于时空穿梭的可能性。
人类现在探索到的,可能只不过是科学的小小一隅。
人体自身的密码尚未解开,世界的密码也未解开,谁又能说时空穿梭和脱胎换骨不是科学呢。
不过……为什么她在南宋没有引起蝴蝶效应?是因为千年的岁月实在太久了吗?
“在想什么?”凌九忽然问。
陆离回过神,笑道:“没什么,我们走吧。”
“好。”
“凌老师~你刚刚建议我学点内功,你是不是会?”
“略懂。”
“只是略懂?那你刚刚推进我身体里的气是什么?”
凌九笑而不语。
陆离偏头看他,见他是不打算解释了,便转而用夹子音道:“凌老师~那你教教我呗。”
“是要教你,否则你也画不成符。”
“画符还跟这有关呢?”陆离顿了顿,恍然道,“所以你才送我人体穴位模型,内功也要懂穴位对吧?”
凌九轻笑:“聪明。”
陆离对凌九的语气很是无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凌九见之摇头失笑。
两人很快来到一家米其林三星推荐的餐厅,点了几道招牌菜。
陆离看着一人一份分得清清楚楚的餐盘,忍不住开口道:“凌老师,你这个人好矛盾。”
凌九声音毫无起伏地问:“怎么说?”
就仿佛陆离说也可以,不说也可以,完全不好奇。
但陆离可忍不住不说:“你看你,用的东西待的地方全是中式化的,甚至有点古董化,可是呢,居然跟外国人一样喜欢分餐。”
凌九淡淡道:“中国自古便是分餐制,明清以后合餐制才成为主流。”
“哈哈哈!”陆离笑,“好吧,我说错了,你不是中西合璧,你确实是老古董。”
凌九失笑,为自己和陆离各倒了一杯水。
用完餐,夜幕已完全降临,两人继续在唐人街闲逛——准确地说凌九跟着陆离走,但陆离其实是在有意识地走回当初生活了三年的厦门街,寻找当年的痕迹。
阿旺婶家原先卖肉骨茶的位置,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家星巴克,边上的商铺也早已不是当初的模样。
没多久,陆离在一幢大楼前停下,这就是当年陆离房车所藏的废墟原址。
陆离抬头看着大楼牌匾,上书:莫氏航运大楼。
姓莫?
“怎么了,对这里感兴趣?”凌九问。
陆离看了下时间,又抬头看看灯光闪烁的大楼:“都晚上了,大楼上面还都亮着灯,他们这是还没下班吧?”
“嗯,在新加坡,晚上十点下班的比比皆是。”
“新加坡这么卷?”陆离有些吃惊,她还以为这里的人跟欧美一样刮风下雨就不上班,主打一个高福利、爱躺平呢。
“所以,你是要进去吗?”
陆离笑了:“是。”
她来牛车水,一大半的原因不就是想重回故地验证嘛。不过进去之前,先让她查一查这个大楼的背景。
网络世界,要查资料实在是太容易了,陆离才把问题输入浏览器,关于莫氏航运大楼的新闻就跳出来一堆。
这是一家成立于1966年的航运公司,从两条船起家,从事国际货运业务,近年来已从传统航运,转向提供产业综合供应链服务的多元化发展。
陆离在这些信息里看到了关键字眼——创始人莫非,不由露出了笑容。
但下一秒,她又收住笑。
八十年过去了,莫非应该早就不在人世了吧,他的后人还会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吗?
但不管怎么样,先进去看看再说。
推开大楼的大门,迎面就是一座大理石前台,后面坐着一位穿着短袖西装制服裙的前台小姐。
“您好,请问两位有预约吗?”对方说的是一口带着潮州口音的华语。
凌九站在陆离的身侧,并未开口,陆离上前一步说:“我找你们老板。”
前台小姐非常礼貌地笑:“不好意思,女士,如果没有预约的话,我这边就没办法让您进去哦。”
正在这时,侧边的大楼电梯门打开了,里面浩浩荡荡走出来一群人。
为首那人看到陆离明显一愣。
众人互视间,前台刚要开口招呼,那人抬手打断,面色复杂地走到陆离面前:“你……”
第一百七十四章 故人
老洋房的廊下,风铃叮铃当啷响起。
躺在一把摇椅里,背光吹着晨风的老人,没有立刻抬头。
直到陆离的声音响起:“好久不见。”
老人猛然睁开眼,慢慢站起身,膝盖咔嗒响了一下。
廊下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老人抬起头,看着从晨光里缓缓走来的陆离。
她穿着一袭吊带月白色休闲风度假裙,深棕色的秀发半披肩头,脸上洋溢着青春明媚的淡笑——眉眼弯弯的,和他最后一次见她时一模一样。
八十一年了,他都已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百岁老头,可她还是那么年轻,时光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林姑娘……不,陆姑娘,你回来了。”
莫非的话音落下去,廊下的风铃又响了一下。
陆离站在原地,看着他花白的头发,和微微佝偻的脊背,不由叹道:“莫非,你老了。”
莫非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得眼角皱纹全堆在一起。
“是,我老了,凡人终要老去。”
他想迎上去,腿却没动,只是慢慢把目光从陆离的身上,转移到她身旁那道修长俊朗的身影上,神色怔忪,心头猛地跳出一个词——才子佳人。
陪同陆离一起过来的凌九没有说话,淡淡看着眼前的一幕。
陆离仰头看着凌九:“我要和他单独说几句。”
凌九垂眸看了陆离一眼:“好。”
话毕转身往另一边走,带他们过来的中年男人微微鞠躬后,追着凌九而去:“凌大师,进屋喝口茶吧。”
看人走远了,莫非扶着案几往旁边让了让,露出身后一摞摞账本,码得整整齐齐,从地面一直堆到窗台。
“这是八十一年的原始凭证。”他说,“从你离开后开始记的。当初我用你留下的黄金和铺子开了新的武馆,英国人退出新加坡后,又改组成教育机构。之后想起你说的未来是海运的世界,我又买了船,慢慢扩大成了现在的莫氏航运,这些年的所有账本,都在这儿了。”
他说得慢,一句一句,像翻一本很旧很旧的书。
陆离侧耳听着,眉眼弯弯,嘴角带笑,声音还是那样,清清脆脆,像晨间从荷叶上掉下来的露珠:“航运公司是你创立的,不能算是我的产业,不用给我看账本。我当初说过,只要商铺的三成。”
当年的商铺放到现在的新加坡,价值也能折合成一个天文数字了,要知道新加坡房价可是全球最贵之一。
莫非抬手撸了一下自己苍老的面孔,叹了口气,说道:“我都是大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头了,财富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意义。若是你用得上,便都拿去吧。”
风铃又被风吹动,响了一下。
陆离往前走了一步,影子落在地上,细细长长的,和八十一年前一模一样。
莫非垂眸看着她地上的影子,仿佛是站不动了,神色黯然道:“对不起,我老了。”
他慢慢坐了下来,坐在那把摇椅上,靠进椅背里,按了一下旁边小茶几上的手机,垂下眼眸。
微风吹过,把账本吹得“哗哗”作响。
陆离看着莫非,感觉他比刚刚见到时更老了几分——刚才他看向她的眼神还很明亮,现在却变黯淡了。
好像他活这么久,只为了再见她一面,完成承诺一样。
“你老了,还有后代,留给他们好了,我只要约好的份额。”
馅饼虽香,但陆离不愿意在新加坡跟人打跨国财产官司。那么大一个产业,想想也不可能是创始人说一句送,他的子孙就甘心奉上的。
莫非没有立刻开口说话,一动不动地躺在摇椅里。
陆离看着他闭目的模样有点慌慌的,他不会见到她,完成了心愿……就走了吧?
“我没有后代。”半晌后,老人忽然又开口说了一句,“我练的是童子功,也许这是我长寿的秘诀,不然也等不到履行承诺的这天。”
陆离:“……”
当初这人问她凡人可不可以修仙的一幕,重新浮现在陆离脑海,不会真去追求长生大道了吧!
陆离看着他此刻苍老疲惫的模样,暗忖,虽然老了,但都活过一百岁了,而且还没老年痴呆,没卧床不起,也算是修炼成功了吧?
“你没有后代,那带我来这的中年人是谁?”对方自我介绍姓莫。
“是我的侄子。我老了,现在公司交给几个小辈打理。”
“哦。”陆离懂了,“那也挺好。”
她话音落下,院子里又来了几个西装革履的人。
双方打了个照面,西装男对着陆离轻轻点头示意,然后看向躺椅上的莫非。
其中一人上前恭敬道:“莫老爷子,文件我们都带来了,公证员也在。”
“好。”
莫非轻轻笑了,睁开眼与陆离对视一眼,又叹气道:“林姑娘,我累了,后面的事,我可能没办法亲自帮你处理了,就让律师们来吧。”
“好。”陆离正准备跟着律师们走,忽然又想到什么,回头问,“阿君后来怎么样了?”
“平安长大,我资助他去了剑桥大学读书。学成后,他留在英国,娶妻生子。中国改开后,他回国了。半年前,我的侄儿代替我去上海给他奔了丧。”
“他走了啊。”陆离微微有些唏嘘,在她印象中不过一个黄口小儿的阿君,竟然已过完一生,老死了。
“嗯。你若是再晚一点回来,也许我也躺进棺材里了。”
陆离轻轻一笑,当着三个律师的面,没有再说什么,转身离开。
一位律师走到陆离身边,一边把资料递给她,一边小声道:“这些转让文件莫老爷子早已签字画押,今天一早我们刚在公证员的见证下从银行保险柜里取出来,就等您签字确认,便可生效。”
陆离打开第一份扫了一眼,微微挑眉。居然给了这么多,那她以后都不用费劲搞钱了啊,可以躺平了。
里面不仅仅有价值九位数的商铺及现金,还有莫氏航运40%的股份转让协议——按昨晚陆离查到的资料看,这可是一笔折人民币至少五六十亿的财产。
莫非给她的回报,比她想要的还要多很多。
第一百七十五章 回国
面对这些丰厚的赠与文件,陆离克制住了自己,对几位律师道:“股份转让就算了,我放弃接受赠与。”
一听此话,处理此事的律师看陆离的眼神都变了。心想这也太厉害了,竟然能拒绝这么一大笔财富,神人啊!
“陆小姐,如果您不接受股份的话,莫老也安排了plan b,这是一份20%的干股赠与合同。”
“呵呵。”陆离失笑,这莫非,还真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啊,她没有看错他。
当年把他从现代带回房车,主要是为了练武。把商铺地皮等挂在他的名下,也是因为除他之外没有其他人更值得托付。
没想到只是一件投机之事,却无心插柳柳成荫,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难怪世界上那么多风投公司,投资有潜力的人,让别人帮自己赚钱,果然比自己搞钱更香。
小洋房内的客厅里,茶泡到第三泡,中年男人老莫才把紫砂壶往凌九那边推了推,壶嘴冲着自己。
凌九没动那杯茶,眼皮也没抬,只是盯着落地窗外的那棵老槐树看,好像树上能长出金子来。
“凌大师,好久不见,您什么时候来的新加坡?怎么不联系我,好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老莫笑眯眯地说着客气话。
凌九转过脸来,帅得让人感觉不真实的眼眸扫了一眼老莫,声音懒懒的:“莫总客气了。”
老莫脸上堆着笑:“应该的,您先喝茶。”
凌九这才将目光投在茶杯上,端起来,浅尝一口,淡淡道:“不错。”
“哪里哪里,能入您口就好。”听到凌九这样的评价,老莫顿时笑了。
别看眼前这个人年轻,但老莫可半点不敢怠慢。这位可是个真正的风水大师,灵得很。
前些年遇到政策变动,他刚准备给儿子放权,公司就开始了外忧内患,处处不顺,一直亏钱。最倒霉的是还遇到了海盗,其中一艘船被打沉了!
后来他得人引荐,知道了凌九。起初对方还不愿意远渡重洋来新加坡,是他又找关系又托人,才求得凌九出手。对方只是指点他改了几处公司风水,生意便立刻就顺风顺水起来,由不得他不信。
从此他便奉凌九为上上宾,地位堪比公司大客户。
今天泡的这一壶茶要七位数,是家里的收藏品。
只有凌九这样的贵客登门,他才舍得拿出来。
只是此时此刻,纵然有贵客在,老莫的心神却无法完全集中。
对于院子里的一老一少,他实在关心得很。
那女孩,真的是女神下凡吗?
堂爷爷的财产……
昨天晚上下班时见到陆离,可真是吓了老莫一大跳。
他没想到自家堂爷书房悬挂的所谓“女神”像,竟然真有其人,而且还跟新加坡上层圈子中赫赫有名的风水大师凌九站在一起。
他们莫家一直流传着关于“女神”的传说,是女神带着莫家先祖躲过了日本的大屠杀,而且后来堂爷爷做生意的起始资金,也源于女神的恩赐。
三十年前,唐爷爷彻底退出公司管理一线后,还保留了公司40%的股份,他说这是未来要留给女神“凡间化身”的钱。
但其实莫家后人对此根本不以为意。当年那批见过女神、受过恩惠的老人,早就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小辈们听说起这些,更多的是当成一个故事来听,认为这都是老人们的臆想与封建迷信而已。
但万万没想到,这人真的出现了,跟唐爷爷书房挂的相片里一模一样,连裙子都一样!
怎么会有这么诡异之事!
若非挂在唐爷爷书房里的那幅因为岁月侵蚀而褪色的照片,是他从小看到大的,他都要怀疑照片的真实性了。
但诧异过后,他接受得也很快。
尤其对方的身边,还跟着一位凌九这样迷一般的风水大师。
就在老莫在客厅喝茶喝得心焦之时,陆离出现了。
与她一起出现的,还有几位他们公司合作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公证员。
虽早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律师手中的文件,老莫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他与其中一位律师交换了一个眼神,对方轻轻点了下头,老莫暗自松了口气。
“我的事情已经办好了,凌老师,我们走吧。”陆离对着凌九笑了笑。
“好。”凌九放下茶杯,毫不犹豫地起身。
“别急着走,今天由我做东,一起吃个饭,如何?犬子已经在饭店等着了。”
但陆离和凌九婉拒了对方的盛情邀请,还是选择离开了。
回酒店的路上,陆离一直沉默不语,凌九也没问她。
他好像一直都这样,很少主动探听别人的事。
“凌老师,我准备回国了,你呢?”
“随时。”
“你是说,你也随时可以动身?”
“对。”
“那我看看最近的机票吧。”陆离掏出手机,开始查看机票信息。
“今天下午就有一班回杭州的航班,我让人去安排,如何?”
“好啊。”陆离一听也不看了,“那我省事了。”
放下手机后,她又笑了起来。
“笑什么?”
“没什么。”陆离瞎扯了一句,“我以为你这样的人,出入都是私人飞机呢。”
凌九淡笑:“有时候,也想看看人间烟火气。而且,大飞机比私人机更安全。”
陆离对着凌九竖起大拇指:“不愧是你。”
下午三点,陆离带着自己来时的那只轻便的小行李箱,跟凌九一起登上了厦门航空直飞杭州的飞机。
陆离刚发了一大笔横财,回国坐商务舱也不觉得心疼了。
望着飞机窗外的白云,陆离喃喃道:“就要过年了。”
她决定一下飞机就回家,回她和哥哥的老家。
虽然她这一次以现代的时空算,从菲律宾到新加坡,她一共也就离开了八天时间。
可事实上,她已经在异时空待了足足三年。
在这三年里,她亲眼见到了一场大屠杀,见多了生离死别,对许多事都看开了。
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人命如草芥,纸币是废纸,黄金也换不了多少粮食。
全家人都好好的,比其他一切都重要。
她心中对于嫂嫂的所有怨气,在这三年里完全烟消云散,现在只剩下对哥哥的想念。
第一百七十六章 半斤八两
三万英尺的高空,商务舱内的冷气打得很足,有种与世隔绝的凉。
陆离邻座过道那边,有人突然把一条柔软的羊绒毯递了过来,声音压得很低:“这个位置风口大,盖上点,别着凉。”
声音压得低,却字字清楚。
“谢谢。”
陆离侧过头,隔着一臂的距离,看到一张兼具少年感与英气的线条分明的脸,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哪里见过,下意识接了过来。
那人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毯子的包装还没拆,上面印着pRAdA的LoGo。
凌九余光瞥见陆离接过毯子,不动声色地按了一下铃。
“我看你在看那份杂志,”那帅哥指了指陆离手中那本航空读物,“翻到选秀这一页停了很久,是对娱乐圈感兴趣吗?”
陆离还没来得及回答,前面帘子一动,空姐朝这边过来了。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她弯腰看着凌九,笑容标准而亲切。
凌九淡淡道:“一块热毛巾,谢谢。”
“好的,稍等,”空姐立即反身去取,快速回来,把热毛巾放在凌九手边后,却没有立刻离开,“先生,本次飞行时间比较长,如果还需要什么,随时叫我。”
“不用了,谢谢。”
空姐点点头,又看了一眼他手边的水杯,转身之前,飞快地往他座位侧边的储物袋里塞了什么东西。
凌九没动。
陆离余光瞥见那张白色的小卡片边缘,挑眉看了看凌九线条流畅的侧脸,没吭声。
“所以,”旁边的帅哥又把话题拉了回来,“你喜欢哪个明星吗?”
“都还行。”
“那正好,我——”他话没说完,空姐又来了。
这次端着香槟。
“先生,这是我们新进的年份香槟,您要不要尝尝看?”她微微弯着腰,制服裙勾勒出好看的线条,声音轻柔得像在哄人,“我特地给您留了一杯。”
凌九从书本上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很淡,淡到陆离都觉得有点冷。
但他没说什么,只接过杯子,微微点头,放到了小桌板上。
空姐的笑容僵了一瞬,还是保持着专业,退开了。
陆离把视线收回来,继续看她的杂志。
帅哥被这插曲打断了一下,从旁边人手里接过一瓶水,拧开,递给陆离:“这个牌子的气泡水不错,你尝尝。”
陆离顿了一下,接了。
帅哥笑:“我感觉好像在哪见过你——”
“先生。”
一道声音从旁边插了进来。
陆离一愣,转头,发现凌九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手里的书,站起身,目光掠过那位与她搭讪的帅哥,用平淡得像在陈述今天天气的语气说:“你最近是不是凌晨三四点总会醒,醒了就睡不着,还伴有腰膝酸软,手心发热?”
帅哥脸上的笑容顿了顿,审视着眼前这位比圈里男明星还帅的脸,不答反问:“你也是圈内人?刚出道的?认识我?”
“不认识。”凌九的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随手把一条深蓝色的羊毛毯递给陆离,“我带了毯子。”
接着拿走那条陆离还没来得及拆的pRAdA毯子,还给边上的帅哥:“谢谢你的好意。”
他的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作为回报,提醒你一句,你近日会有一次桃花劫,严重影响事业,挑公关需挑聪明一点的。”
话毕越过陆离,去到头等舱的洗手间,对着镜子洗了洗手,又慢条斯理地把手擦干。
等回到座位时,陆离已经闭上眼,膝盖上平平整整铺着深蓝色的羊毛毯。
那帅哥不知什么时候坐正了身体,正襟危坐,戴着鸭舌帽和墨镜,身上盖着pRAdA的羊毛毯,再没往这边侧过身。
凌九坐下来,翻开书,重新看了起来。
帅哥蹙眉偷偷看了凌九好几次,一直在纠结要不要留一个对方的联系方式。
事实上,最近他确实被一桩桃花债缠上了,所以才跑新加坡去躲清闲的。
五小时后,飞机落地,商务舱的人第一批下飞机,走专门的vip通道。
还没走到出口,陆离便听到前面一阵嘈杂声,之前那位帅哥跟他们一个通道出来,此时已经戴上了口罩,一脸酷帅的样子。
陆离听着前面隐隐约约的呐喊声,脚步忽然慢了下来,恍然大悟道:“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他是那个选秀明星啊。”
她就说怎么会看他眼熟嘛,果然是见过。她的室友林蓁蓁是他的小迷妹,大一的时候省吃俭用给他投票来着。
凌九瞥了陆离一眼,淡淡道:“前面人多,走快一些。”
“哦。”
机场出口的玻璃门向两侧滑开,腊月的冷风立刻灌进来,带着南方城市特有的湿冷。
陆离缩了缩脖子,把围巾又往上拽了拽。从温暖如春的新加坡回到杭州,一下飞机她就把羽绒服和厚绒裤都套上了,可还是冷。
她拖着行李箱往前走了一步,又停住,侧过头看身边慢悠悠的凌九。
他倒是穿得少,只在单衣外披了一件羊绒大衣,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握着一杯殷勤的空姐塞给他的热烘烘的红茶,步履从容得不像刚飞了五个半小时,倒像是午后在自家院子里散步。
感应到陆离的目光,他微微偏头:“怎么了?”
陆离扬起笑脸:“没什么。”
就在这时,一直跟在后面的穿黑羽绒服的路人甲长相的小哥,快走两步到凌九身边,低语道:“老板,吴蒙到了。”
陆离的身体进化过后,五感六识都得到了加强,即便机场嘈杂,对方又压低了声音,但她还是听到了。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开口搭顺风车时,一辆黑色轿车打着双闪停在面前的临时停车位上。
“我的车到了。”凌九说。
“哦。”陆离点点头,拖起行李箱就往出租车等候区的方向走,“那再见,路上小心,这几天在新加坡承蒙照顾啦!”
才刚走了一步,衣领就一紧,是凌九伸出插兜的手,拉住了她羽绒服的帽子:“送你?”
两个字,问得云淡风轻,像是只随口一句客套话。
陆离拔出自己的帽子,侧过脸看他。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落在前方的车流上,仿佛她拒绝或者答应都无所谓。
第一百七十七章 衣锦还乡(1)
“这怎么好意思,”陆离弯了弯眼睛,语气里带着点夸张的客气,“都已经回国了,不好意思再耽误日理万机的凌老师的时间呀,我可以打车的。”
凌九垂眼看她,嘴角似乎动了一下,又似乎没有。
“哦?那算了。”他说,转身往车的方向走。
陆离僵在原地,真就客套一下啊?
三秒。
五秒。
他拉开车门。
“等等——”
凌九扶着车门回过头。
陆离拎着小行李箱小跑过来,到他面前站定,仰着脸冲他笑,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我想了想,既然你这么诚恳地邀请我,拒绝好像不太礼貌。”
凌九微微一笑,向后面的黑羽绒服小哥打了个手势,对方接过陆离的行李箱,转身放进后备箱。
“上车吧,乖徒儿。”凌九的声音有些闷,带着一丝压抑的笑意。
陆离报上了自己老家的地址,一个市区地段很不错的老小区。
开车的吴蒙听到了后笑着说:“陆小姐住那儿啊,听说那儿马上就要老房改造了。”
“年年都在说,年年没动静。”陆离吐槽了一句。
王玲玲骑着电瓶车顶着寒风回家,市区老小区边上都一个德行——车多路小。
王玲玲此时就被路边停满的车堵住了去路,她一只脚撑着地,一点一点小心地骑着电瓶车穿过车流,生怕遇到一个开门杀。
前头小区大门口,此时停了一辆扎眼的劳斯莱斯,还是带星星顶的那种。
王玲玲远远瞧见了,还没来得及酸,车门开了。
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这不是她那还在读大四的小姑子嘛!
她连忙举起手机,按下连拍,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照片立刻从微信给陆余发了出去,配文:你妹妹出息了,从劳斯莱斯幻影上下来的。
她盯着陆离弯腰和车里人说话,笑得温温柔柔,心里那点酸和妒忌搅在一起,烧得胃疼。这小姑子不是说在大厂实习吗?现在却从劳斯莱斯上下来。
不是被人包养了吧?
车里那人没露脸,王玲玲一点都没瞧见,但肯定是个老头子——因为陆离是在跟后座说话,说明开车的是司机。
以她浅见,没有年轻人出门会带司机,只有那些行政夹克老头才是这个作风。
富二代那都是开跑车的,就好像她们公司老板的加拿大籍儿子。
陆离直起身,车开走了。她转身就拖着行李箱往小区里面走,对周围打量的视线视而不见。
对于从小美到大的人来说,路人的注目礼早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了,习以为常。
王玲玲从车流里钻出来,电瓶车骑得飞快,到单元楼下的时候,陆离也刚好走到楼道口。
“哟,回来啦?”王玲玲嗓门亮得很,生怕楼上楼下听不见,“刚才那车真漂亮啊,谁啊?男朋友?”
陆离转身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她读不懂,不是得意,也不是慌张,就是……平静,像看一个不太熟的人。
“朋友。”
“朋友?什么朋友开劳斯莱斯啊?”王玲玲一边急急忙忙停车,一边嚷,“小离你行啊,什么时候认识的这种朋友?几岁啊?可不要跟大自己太多的人做朋友啊。那种老男人套路深,现在送钱送礼,到时候上法院打个官司,一分不少全能要回来的。”
陆离根本不等她,噔噔噔就往上跑了,声音从上面飘下来:“嫂子,电瓶车充电器拔一下,车棚外面物业贴布告了。”
王玲玲没顾上回话,手机响了,陆余回的:???
她噼里啪啦打字:我刚拍的!你妹从一辆劳斯莱斯下来的!亲眼看见的!
陆余半天没回,王玲玲给电瓶车充上电,关好车库门,转身进入常开的单元门楼。
她又发:你妹到家了吧,你问问啊,什么情况,是不是谈对象了,可别被老头骗了。
这一次陆余快速回:别胡说八道,没脑子吗?
王玲玲气:我没脑子还是你妹没脑子?
此时陆离爬上了四楼,家里的门锁还是老样子,得用肩膀抵着才能推开。
陆余正坐在餐桌上开着笔记本办公,看到陆离立刻抬头问:“你刚刚坐的劳斯莱斯?怎么回事?”
陆离拎着行李箱挤进逼仄的玄关,闻言翻了个白眼:“哥你消息是真灵通,嫂子给你打电话的?”
陆余“啪啦啪啦”打了几个字后,起身走到玄关边,帮陆离的行李箱拎进她的房间,并面容严肃地追问:“到底怎么回事?你一个大四的学生,怎么会坐上劳斯莱斯?这不是小事,老实交代。”
“哎,哥,你不要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嘛。”陆离现在是富婆,腰杆子硬了,不怕哥哥,“就是我一个朋友的车,他顺路送我。”
“什么朋友?”
陆离微微挑眉,反问:“你说呢?”
陆余继续十八连环问:“他几岁?”
“二十多岁呗。”陆离一眼就看见房间里那张新床,上面居然还铺了粉红色公主款式的四件套,心里又有点感动,不呛哥哥了,“是个正经人。哥我没学坏,你放心。”
门口传来了动静,是王玲玲回来了,她嚷了一句:“你们兄妹俩好好说,别吵架。我去做饭,今天特地在菜市场买了小离最爱吃的大闸蟹和花皮虾姑呢!”
陆余盯着陆离,看她脸上没有半分被抓包的心虚样子,才松了口气,但仍皱着眉头:“齐大非偶,还是要慎重。”
陆离白了陆余一眼:“哥,你会不会想太多了?好了好了,你工作还没做完吧?忙你的去,我要整理一下行李箱。”
陆余被陆离推出了房间,只好先压下一身爹味。
陆离没说错,他确实还没忙完。
最近中东一打仗,原材料飞涨,他原先一些下给工厂的单子纷纷作废了,工厂都得重新报价,采购合同得重谈,他跟国外的贸易合同也得重谈,增加了很多工作量。
陆离的行李箱里其实压根没什么东西,就一套在新加坡机场免税店给王玲玲带的礼物。
虽然她并不喜欢这个嫂子,可看哥哥的面上,该给的尊重她还是会给的。
第一百七十八章 衣锦还乡(2)
厨房里传来油锅的滋啦声,王玲玲一个人在厨房忙碌,往常会主动去帮忙的陆离,这一次并没有打算动手,而是拿着一个精美的纸袋,走到厨房门口,把袋子搁在橱柜台面上。
“嫂子,给你的。”
王玲玲手里的锅铲顿了一下,偏头瞟了一眼满是英文的袋子。作为一个外贸单证,她的英文还不错,立刻认出来了。
“海蓝之谜。”陆离说,“导购小姐推荐的,说适合熬夜党用。”
“这么客气干什么。”王玲玲翻炒的动作慢了,她把菜盛出来,端着盘子往客厅走,路过纸袋时,又看了一眼,看着已经坐在陆余旁边的陆离问:“这是你自己拿工资买的,还是那劳斯莱斯送的哦?”
“又在胡说八道什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要还给小妹。”陆余一听王玲玲说“劳斯莱斯”就来气,都没抬头直接骂了。
陆离手撑在餐桌上看着王玲玲,似笑非笑地说:“既不是拿工资买的,也不是劳斯莱斯送的,是天上掉下来的。”
王玲玲“哈”了一声,但碍于陆余,还是咽下了要出口的话。
陆余抬头瞥一眼陆离:“花这个钱干嘛?就算实习赚钱了也存着点,以后用钱的地方多。”
陆离看着陆余被电脑屏幕的光映照得格外苍白的脸,开口回:“没事,以后有钱。”
王玲玲从鼻子里笑了一声,很轻,转身又回厨房继续做菜。
“真的。”陆离看着陆余,低声道,“哥,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发了一笔横财。”
陆余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陆离,见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便认真问:“怎么回事?”
“前几天部门安排去新加坡旅游……”
“你出国了?”陆余拧眉,感觉这个妹妹真是大了,这么大的事没跟他说一声,以前学校里组织个一日游都会来说。
“嗯。”陆离早就在飞机上想好了要怎么给陆余透露一点自己的财富,“宁安船公司你知道吗?”
“知道,在新加坡的船公司。”陆余跟王玲玲都是做外贸的,跟船公司自然也是经常打交道。
陆离浅浅一笑:“这次去新加坡,自由活动时经过唐人街上的莫氏航运大楼,哦,宁安船公司就是莫氏航运的。本来想去参观参观,谁知道巧遇他们的总经理,说我长得像他们莫家的祖奶奶,非要送我一份祖奶奶的遗产,说是有算命先生很早就算过的,必须要给。”
手机磕在笔记本键盘上,陆余愣住了,感觉自己在听小说:“你说什么?”
陆离打开手机中的电子银行,给陆余看余额。
这张卡上有近八位数的余额,但其实只是她这次在莫家拿到的最小的一笔现金转账罢了。
真正大头的财产,到账手续都还没走完呢。包括凌九金沙赌场赢的那笔钱,也还没有完成交税申报手续,完全无法在银行卡中体现。
只是,单就这近八位数的余额,已经令陆余吓了一大跳,整个人都迷茫了。
“现在这社会这么癫了吗?这不会有什么阴谋吧?”陆余实在是无法接受陆离这个玩笑般的说法,这比她告诉他买彩票中了一千万还夸张。
陆离收起手机,淡淡一笑:“还不止这些,还有几样古董。”
“古董?”
“嗯。”陆离转身进房,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一个巴掌大的木盒子递给陆余,“说是宋代汝窑的瓶子,宋徽宗喜欢的款。哥,这个分你。”
说完,陆离又同时递上一张已经打印好的赠与协议,解释道:“这瓶子最少也值七位数,是我对你个人的赠与,不包括你的伴侣。”
陆余机械般伸手接过木匣子,仿佛不认识这个妹妹了。
在厨房忙碌的王玲玲感觉空气安静得有些诡异,扬声问:“你们兄妹俩怎么了啊?”
“没什么。”陆余抓过协议夹在了自己的工作文件当中。
陆离见此嘴角微微上扬,悄悄凑到他耳边:“哥,你就当我是中彩票了呗。明天我们就去挑车,你也该买一辆车了。”
“用不着,这横财你还是存着吧。”陆余把木匣子推给陆离,“这么宝贝的东西,那你就好好藏着,我不要。”
顿了顿,又道,“这事不要往外说。”
“哦。”陆离笑了,冲着陆余眨眨眼,“我知道,财不露白嘛,家里人我才说的。”
陆余点点头,接着又继续埋首笔记本前工作。
陆离惊讶地踢了踢他的脚:“哥,你就这反应啊?”
“不然呢?”陆余抬眼看她,头顶的水晶灯在他英俊的脸上切出一道干净的轮廓,“恭喜陆女士喜提巨额财富。以后出门小心点,建议现在开始练习戴口罩走路,低调做人。”
陆离没好气地又踹了他一脚:“你是不是我亲哥!”
“是。”陆余俯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所以我现在给你一个成熟稳重的建议——存着,别乱花,理财了解一下?”
陆离翻了个白眼:“晚了,我已经想好第一笔钱怎么花了。”
“怎么?”
“我说了啊,明天给你买车。”
陆余看着妹妹,摇头失笑:“可不敢用暴发户的钱。”
“哎呀!你又这样!”陆离抱住陆余的胳膊,“你天天挤地铁上班,有时候加班晚了连车都打不到,我早就想给你买车了!”
“你早想?”陆余挑眉,“你一个还在读书的小丫头,打工赚点零花钱,够买个车轱辘吗?”
“所以我现在有钱了啊!”陆离理直气壮挺直胸膛,直视陆余,“走吧走吧,明天就去!”
“明天周五,我上班。”
“请假!请年假!”
“……”
陆余看着自己妹妹亮晶晶的眼睛,忽然意识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她是认真的。
晚餐的时候,三个人各怀心事。
王玲玲一直在旁敲侧击打听劳斯莱斯,而陆余则在消化陆离告诉他的新加坡离奇遗产,至于陆离,她已经在想到底要给陆余买什么车了。
之前没有这笔莫氏横财时,陆离也打算给陆余买车的。不过就打算买个二三十万的,现在她都变成亿万富婆了,那必须得给哥哥安排一辆豪车啊。
还要安排一套豪宅,不过这些都只给她哥一个人,绝不让王玲玲有机会靠离婚暴富。
如果哥嫂一直好,这也等于是送给他们一家的。若有个万一,那王玲玲跟她有一毛钱关系吗?
第一百七十九章 衣锦还乡(3)
第二天上午九点,陆余被陆离拽进了保时捷4S店。
销售顾问是个西装革履的小伙子,目光在两个人身上转了一圈——男的二十七八岁,穿着普通的羽绒服和牛仔裤,但脸是真的好看,这世界美女很多,帅哥不多见;女的很年轻,扎着丸子头,素着一张小脸,天然去雕饰,看起来像大学生。
两个人虽然颜值都很高,但是吧,看着不像是保时捷的客户类型。
虽然如此,但他干销售的,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当即招呼:“两位想看什么车型?”
“卡宴。”陆离直接说。
“好的,这边请。”
陆余被陆离拉着走到展厅中央的一辆黑色卡宴面前。
陆离绕着车转了两圈,眼睛亮得吓人。
“哥,这辆好看!”
陆余没搭话。
“你坐进去试试!”陆离推他。
“不用了吧。”陆余半推半就地被她塞进驾驶座。
真皮座椅包裹性很好,中控台的科技感扑面而来,陆余握着方向盘,表情复杂。
陆离趴在车窗上,脑袋探进来:“怎么样?舒服吗?”
“舒服。”
“喜欢吗?”
陆余沉默了一下,转头看她。
“陆离。”
“嗯?”
“这是保时捷。”
“我知道啊。”
“一百多万。”
“我知道啊。”
“你确定这就要花掉这么多?”
“我确定啊!”陆离吐槽,“哥你烦不烦啊!我给你买辆车怎么了!你是我哥!你从小养我长大,我给你买辆车怎么了!”
陆余愣住了,因为他看到陆离的眼眶有点红,但她憋着没让眼泪掉下来,只是凶巴巴地瞪着他。
“你只比我大十岁,却一直像爸爸一样为我遮风挡雨。大学的时候打三份工,给我交学费、买衣服、买吃的,自己却好几年没买过一件新衣服,也不谈女朋友,更没有考研。”
陆余:“……”
“我现在有钱了,我想给你买辆车,怎么了?我不该对你好吗?”
展厅里安静了几秒钟。
销售顾问尴尬地站在旁边,假装在看手机。
陆余低下头,用指关节蹭了一下眼角。
“行。”他声音有点哑,“买。”
陆离的眼泪一下子掉下来,但她马上笑了,用手背胡乱抹了一把脸,转头问销售:“这辆能试驾吗?”
“能、能的!”
销售连忙去拿钥匙。
试驾结束之后,两人签了合同,全款,刷的卡。
销售的表情已经不能用“真诚”来形容了,简直是感恩戴德。
“恭喜陆女士!恭喜陆先生!这辆车三天后就能提!”
陆离点点头,心满意足地挽着陆余的胳膊往外走。
走到门口,陆余忽然停住脚步。
“怎么了?”陆离仰头看他。
陆余看着她,沉默了几秒钟,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陆离。”
“嗯?”
“以后别这样了。”
陆离愣了一下:“什么?”
陆余没说话,只是把她拉进怀里,抱了一下。
很轻,很快,像小时候她做噩梦醒来,他把她搂进被窝里那样。
“自己攒着。”他说,“以后你结婚、买房、养孩子,多得是要用钱的地方。”
陆离把脸埋在他肩膀上,闷闷地说:“这是天降横财,就是要快速花掉才好。”
“傻瓜。”
三天后,王玲玲的老妈拎着刚从乡下摘下来的一大袋子新鲜蔬菜,慢悠悠地往女儿家走。
刚到楼下,一辆崭新的黑色汽车缓缓驶来,流畅的线条在阳光下泛着内敛的光,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下意识往旁边让了让,却见那车稳稳停在了单元门口的停车位上。
车门打开,走下来的竟然是她的女婿陆余,和他那个拖油瓶妹妹陆离。
对于陆余这位女婿本身,王母是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小伙子人长得又高又帅,人品又好,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在外贸公司当销售员,一年也能赚个二十来万。
但是对于他的家庭,王母是极其不满意的。要真是父母双亡的天煞孤星就算了,偏偏还有个拖油瓶的妹妹,一直养到大学了,听说还要读研究生!
为了这个妹妹要读研究生的事,她女儿女婿差点没吵离婚。
这女婿什么都好,就是太扶妹魔了一点。
此时见到兄妹俩从这么高档的车上下来,王母惊得手里的塑料袋差点掉在地上。
她揉揉眼睛,确认自己没看错,那就是自己家的女婿和他那个拖油瓶妹妹啊!
兄妹俩最大的优点就是好看,放人群里特别显眼,绝不会叫人认错。
王母站在原地愣了几秒,直到陆余瞥见她,淡笑着跟她打招呼:“妈,你来了?”
“啊,是,是啊……”王母机械地应着,眼神却死死黏在那辆车上。
上楼的时候,她破天荒地没让女婿帮忙拎菜,一门心思全在那辆车上。楼梯上,她的嘴巴数次张了又合,最终在那兄妹俩插不进的闲聊中放弃。
直到陆余掏出钥匙打开门,她几乎是跟着冲进去的。
“小余!”门刚关上,王母就迫不及待地开口,“楼下那辆车不便宜吧?是怎么回事?”
王玲玲正在房间的床上叠衣服,闻言扬声问:“什么车?”
王母诧异:“小玲你都不知道呢?陆余开了辆好高档的车回来。”
说完,眼睛就直勾勾地盯着陆余。
陆余把车钥匙放在玄关鞋柜上,不紧不慢地换着拖鞋:“哦,那是小离送的。”
“小离送的?!”王母和王玲玲的声音都变了调,前者立刻看向边上慢悠悠换拖鞋的陆离,“小离啊,真是你送的?”
“嗯。”
王玲玲在屋里听不明白,“腾”地站了起来,叠好的衣服散落一地,但她已管不了,跑到房门口不可置信地看着陆离:“你送了你哥一辆车?你哪来的钱?不……不是那个劳斯莱斯给的吧?”
陆余脸色顿时黑了下去:“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没,没,我瞎猜的。”王玲玲脸色顿时有些讪讪的,但并没有回房,靠在卧室门边问陆离,“不过我真的糊涂了,到底怎么回事啊?你还在读大学啊,哪里来的钱哦。”
第一百八十章 福宝
陆离换好鞋,走到餐桌旁的椅子上坐下,倒了两杯水,那副淡定的样子,让王母恨不得上去摇她。
“哥,喝水吗?”
“好。”陆余接了过来,喝了一口,才开口解释道,“小离在新加坡旅游的时候遇到一个富豪,当地挺有名的华商。那家人看见她就喜欢,说她长得像他们家族的祖奶奶。”
王母和王玲玲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坐到陆余对面,眼睛瞪得溜圆。
“然后呢、然后呢?”王玲玲催促道。
“他们南面经商的人信风水,说遇到这么像他们家祖奶奶的人是缘分,就送了小离一笔他们祖奶奶的遗产。这件事就家里人知道可以了,不要往外传。”
“这……这还真的是天上掉馅饼啊,运气这么好。”王玲玲不可置信地喃喃。
“给了多少钱啊?”王母忍不住追问。
陆余没直接回答,挑了一下手中的车钥匙:“喏,大头已经买了车。”
“啊!这是保时捷的标志!”王玲玲震惊,“买的车是保时捷?”
“嗯。”
客厅里顿时静得只剩墙上的钟表走动声,片刻后,王母的笑声响起,连连夸赞陆离运气好:“哎呀,小离你后福好足咧。你小时候得了流感差点没命,是你哥没日没夜照顾你救回来的。老话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陆离淡淡一笑,轻声“嗯”了一下,不想多说,直接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以前她要是这么回房,王母必定蛐蛐她这么大的姑娘了,客人来了还关在房里不懂事。但现在,她只觉得这姑娘是真有福气、真有良心!
一个无父无母的小女孩,小时候靠哥哥养;长大要毕业了居然又天降离奇横财,竟没吃过什么苦!简直是福宝!
而且发财就惦记着哥哥,给哥哥买车!
就是那么多的钱全买了一辆车,王母有些替女儿女婿心疼。明明可以置换一套大房子啊,现在这房子都有些住不开。
像她们娘家人来一趟女儿家,都没办法过夜。还好她就住杭州乡下,连夜回去也方便。
王玲玲跟王母想到一起去了,朝陆余抱怨道:“那么多钱你们兄妹俩就直接买了车啊——”
王母连忙上前拍了一下女儿,打断道:“哎!买车好!买车很好!小余上班地方远,有辆车多方便啊,还是妹妹懂心疼哥哥。”
说完还白了女儿一眼。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白赚的,而且已成事实,怎么能再嘟囔叫人不愉快。
也就是小姑娘现在没结婚还能想着哥哥,这要是有了男朋友,那都不一样。
王母此时想到陆离是怎么想怎么好了。
之后家里的氛围就格外好,饭桌上陆离爱吃的海鲜全摆到了她的面前。
无论是王玲玲还是王母,均有些捧着陆离,说话再没有了之前的夹枪带棒和阴阳怪气。
下午,全家总动员,开始大扫除,这是陆家每年除夕前的必备项目。
像窗玻璃和窗帘之类,也就只有到年底这几天,才会好好擦一擦、洗一洗。
王母今天过来,除了送新鲜的农家菜,就是为了帮女儿一起大扫除。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陆离正忙着擦她自己房间的家具;陆余人高,被安排了拆窗帘的任务;王玲玲怕他摔了,给他扶着椅子;去开门的是在客厅拖地的王母。
拉开门,是一群看起来像社区工作人员的人,有举着工作证的,也有捧着文件夹的。
“401业主吧?我们是业委会的,来统计业主关于老屋改建的意见。”
陆离耳朵尖,在房间里听到了门外人的话。心想吴蒙还真是消息灵通,他刚提起,这就真有动静了。
“拆迁?这里要拆迁了?”王母直接忽略“老屋改建”四个字,惊喜万分地扬声喊人,“小玲,小余,快出来,有人说要拆迁!”
“不是,不算拆迁。”门外的人连忙否认。
陆离放下抹布走了出来,正好跟哥嫂撞个正着。
“我听见说是老屋改建。”陆离对着陆余说。
“嗯。这事这两年一直在提的。”陆余点了下头。
几人一起挤到门口玄关处,看着屋外的人。
“你们是401业主吧?”门外的人问。
“是。”
“今天业主群里发了消息,你们看了吗?”
“我们没有进群。”陆余嫌业主群天天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早就退群了。
“呀,怎么没进群啊,我现在拉你进群。”
“不用了,直接说事吧,是老屋改建征询意见吗?”
“哦,对,就是老屋改建的事。政府贴一点,自己再掏点,咱们这老屋就变新房了,房价肯定比现在高。你们年轻人这肯定懂的吧?”门外一个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解释,“今天我们业委会的先来统计下居民意见。怎么样,你们谁在这里签个字?意见栏里写个同意就行。”
说罢,他给陆余递上一张打印好的A4纸和黑色签字笔。
“大家都签了。”见陆余只是看,并不下笔,旁边拿文件夹的妇女“哗哗”地翻起其他A4纸,给陆余看别人的签名页,“看,都在这儿。”
旁边拉长了耳朵的王母,这下听明白了,当即就嫌弃道:“改建有嗦意思啦,自家还要掏好多钱的是伐啦?”
“比拆迁好啊。”中年男人当即道,“拆迁了把你赶到乡下角落头去,面积给的再大,又有啥意思啦?拆了重建还住这中心地段,老方便了。”
“拆迁有钱拿,有补偿,改建要自己家掏钱,这哪能一样啦!”王母对中年男人的说法嗤之以鼻。她虽然已经退休了,可还不到六十岁咧,把她当成老年痴呆哄啊!
“你们就放心签。”递笔的人笑,“又不是现在就拆,先摸底。”
陆余看着陆离:“小离,你怎么说?”
“随你啦,哥,你做主就好。”陆离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而且还打算给陆余买一套新房子,对老房子确实没什么想法了。
这里虽然有小时候的回忆,但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有新房住,她才不会怀念打个喷嚏隔壁都能听见的日子。
第一百八十一章 眼不见心不烦
陆余又问外面的人:“有初步估算过吗?每家大约要贴多少钱?”
“根据户型面积来,如果你们不打算扩面积,那用不了多少。六千到七千一平重建费,再加上一点公共设施、绿化、电梯什么的分摊费用,个人就承担百分之四十,你们自己算算。”
王玲玲拉了拉陆余:“那肯定要扩一点,现在才80平,两居室,不方便。”
“扩也可以啊,最大只可以扩百分之十,比其他地方一平都不让增加的好多啦。我们这小区的地段,你们也知道的。”
“别签。”王母以过来人的口吻道,“真要改建了,就不会有拆迁了。”
“哎呦,这位阿姨哎,现在市区的房子哪里还拆得动啦?不会拆咧!新房房价都在跌了,不改建这老小区房价只会越来越低。”
“那可不好说。”王母看着陆余,“小余你咋说啦?”
“签。”陆余提笔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小离,你也签一个。”
“啊,还用我吗?”
“嗯,房本是我们俩的名字。”陆余说出这句话后,王母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女儿。
“哦,好。”陆离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名字在家里的房本上。小时候父母的后事以及房屋过户的手续之类,全都是陆余办,她小屁孩一个,只管依赖,当米虫。
当初陆余和王玲玲要结婚,王母王父提出过要陆余房本加名,但被拒绝了。
陆余态度很坚决,可以不结婚,绝对不加名。王玲玲好不容易倒追到陆余,舍不得分手,捏着鼻子嫁了。
不过陆余还是按农村习俗,掏出了存款,给了十八万彩礼钱。王玲玲是独生女,爸妈添了几万,全给她存进了自己的小金库里。
这次改建扩房再装修的几十万,王玲玲是拿得出来的。
不过……她在心中暗暗盘算,要是要她掏钱,那必须加她的名。
业委会的人走后,王玲玲母女开始轮番讨论老房改建的事,话里话外要加名。
陆离听得脑壳痛,索性跟陆余说了一声,拿上手机出门了。
她去西湖边,找她的便宜老师学内功心法和画符去!
回国三天了,她确实该去归一书斋结一次账了。之前赊的一百张护身符的钱,还没有支付,新的护身符也还没有买到。
归一书斋还是老样子,门口熙熙攘攘,门内安安静静。
西湖无论什么时候去,都是人满为患。游客爱逛,本地人也喜欢。
陆离跟汉服小姐姐打了声招呼,笑着问:“你这个汉服是工作服吗?”
汉服小姐姐一脸受伤地捧着心:“陆小姐,你怎么这么问?我这汉服这么精致,怎么会是没有灵魂的工作服呢?”
“哈哈,不好意思。”陆离笑着道歉,“每次都见你穿汉服,还以为是你们店里的规矩。”
“没有啦!老板才不会管这些。”汉服小姐姐吐了吐舌头,“上三楼找他吧,他等着陆小姐呢。”
陆离本来都要上去了,闻言又扭头问:“在等我?他怎么知道我要来?”
这家伙可没有手机可供联系,如果不是因为改建的事,她今天就在家里大扫除了,过来归一书斋纯属临时起意。
汉服小姐姐笑得眼睛弯弯的:“嘻嘻,老板每天都等着陆小姐呀。何况他是算命大师,这难不倒他。”
算命大师?陆离嘀咕,不是风水大师嘛!
走上三楼,凌九还是老样子,懒洋洋地躺在阳台竹椅上。
“凌老师~”陆离小小地夹了一下音,“还躺着呐?我来跟你结之前赊的护身符的账呢。”
凌九睁开眼,看着陆离淡淡道:“钱的事,找吴蒙就行,他在二楼。”
“哦,那也不急,我走的时候再找他好了。”陆离笑,“反正每次都这样。你先继续教我画符呗!之前你说的,画符要练内功,对吗?”
“对。”凌九抬起手,两指之间夹着一张折起来的黄纸,递给陆离。
“这是什么?”
“内功心法。”
“真有这东西啊?”陆离展开一看,被上面的人体穴位经脉图以及边上的秦篆震了一下,“这就是天阶功法吗?用的古体字,看起来好难啊。”
“不难。”凌九淡淡道,“比画符简单。以后灵气吸多了,养出自己的气,自会水到渠成。”
“我要怎么养气?”陆离看着凌九的眼睛问。
“多做些好事。”凌九说。
陆离懂了,所谓的“灵气”,实则是香火吧!
“那我是先养气呢?还是先画符?”
凌九长身而起,洒然道:“先画符。过来,教你调朱砂。”
“好滴!”陆离愉快地跟在凌九身后,一起走到书桌前。
此后连续一周,陆余和王玲玲出门上班,陆离就来归一书斋跟着凌九学画符。
通过观察,陆离发现,凌九好像也不是很忙,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教她。
果然开古董店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啊!
这样悠闲的日子,陆离也很喜欢。
年后她盘下的店铺就可以开始装修了,她已经开始期待喝茶、下棋、看店的生活了。
“明天我不来了。”腊月二十八的时候,画完失败的符箓后,陆离对凌九说了一句,“我哥的春节假期开始了,我们要准备准备回乡下去。”
“好。”凌九淡淡应了一声。
“我本来还以为自己好歹能画成一张呢,没想到画的这些都徒有虚表。”陆离叹气,“哎,太难了。”
凌九轻笑:“学了几天便想速成,岂有这等美事。”
陆离搔搔头:“我以为我是画符小天才来着。”
“嗯,确实。”凌九应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多半只是拿她寻开心。
“我走啦!拜拜!凌老师,新年快乐,明年见!”陆离一边走一边招手,“等我从爷爷奶奶家回来给你带纯天然无污染的蔬菜!”
“好。”凌九笑看着她,跟往常一样,并没有亲自送下楼,但有吴蒙在底下等着开车送她。
陆离自己画符不成功,只得又问凌九买了现成的护身符十张。
最近一直在现代,还没有去看过南宋的小人们。等过完年,她要好好在南宋待一段时间。
第一百八十二章 老宅
黑色的卡宴缓缓驶进村口的时候,正蹲在桥头剥毛豆的几个老妇同时抬起了头。
车子在沿河的水泥路上慢下来,避让一只横穿过去的芦花鸡。阳光落在挡风玻璃上,反射出一片炫目的光。
有人眯着眼睛认出驾驶座上的那张俊脸:“哎呀,是陆国富的大儿子!”
车子在陆家老宅院子里停稳,引擎熄灭后的几秒钟里,整个小院仿佛被按了静音键,随即又嗡嗡地热闹起来。
隔壁的大伯公背着手踱过来,好奇地看着这辆停在小院的陌生轿车:“这是嗦车啦?”
“是卡宴。”陆余从驾驶座下来,笑着递烟。
“好车啊,赚到钱了啊。”大伯公笑呵呵地接过烟,对着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的陆家爷爷奶奶夸了一句,“你家大孙子出息了。”
陆爷爷和陆奶奶闻言一脸笑容,遮不住的开心。
陆余虽然自己不抽烟,但每次回爷爷奶奶家口袋里都会备一包用来分的。
今天是除夕,他带着老婆和妹妹回来吃团圆饭,刚在公墓地给爸妈扫完墓回来。
后座门打开,陆离先跳下来,像只俏皮的小鹿奔向两位老人:“爷爷奶奶!”
“哎~”陆爷爷、陆奶奶看着他们笑,“快进屋,你们伯伯和伯母在烧菜。今天用大灶烧的,煨了年糕,去吃一根。”
“哈,煨年糕我喜欢。”陆离蹦蹦跳跳就进屋了,留陆余一个人去后备箱拿年礼。
今年这些东西都是陆离备的,她早在第一次发财时就打算好了年礼的事,陆余也没跟她抢。
王玲玲今天穿了身羊绒裙套装,外搭一件羊绒大衣,头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耳朵上两粒珍珠在冬日的光里温润地亮着,慢悠悠地从副驾下来。
她站在车门边,微微仰着脸,看院子角落那棵石柚子树,像是在辨认什么,又像只是站在那里,让裙摆自然垂落成一个好看的弧度。
大伯公的儿媳妇抱着孩子凑过来,眼睛在车和王玲玲身上来回转:“这衣服好看哦,肚子里有小孩了吗?”
王玲玲笑容一僵:“还没,不着急的。”
说完赶紧追上陆余,跟着他们一起进了屋。
陆家大伯的房子在儿子结婚那年,推了翻新过。虽然是农村自建房,但瞧着很气派。
在这幢大洋楼边上的一栋墙皮都剥落成斑点狗的二层小楼,就是陆离兄妹俩的祖宅。当年他们爸爸留下来的,多年不住人,已破败不堪。
陆离站在后院,一边吃着喷香微焦的煨年糕,一边看着自家的老房子,对走过来的哥哥道:“哥,我们把老房子翻新一下吧?请设计师来设计个中式小楼,给爷爷奶奶住。”
陆大伯翻新楼房是为了给儿子结婚用的,扩大了建筑面积,还占用了陆爷爷老两口的地基,所以瞧着才那么宽大气派。
而陆爷爷和陆奶奶只住在另搭的平层偏房里,并没有住进华丽的主楼。
陆余扭头看陆离:“你是一点存款都存不住呀,都花了才开心?”
陆离“嘻嘻”一笑:“横财就是要使劲花。
“别一天到晚瞎花。”陆余按了下陆离的脑袋。
陆余都不知道陆离一共多少存款,以为就她上次给他看的不满八位数,其实几张卡加起来都已经突破九位数了。
而且这一笔新加坡的横财,确实跟大风刮来的一样简单,陆离花起来毫不手软。
“哥,你就说嘛,能不能翻新?政策允许吗?修好了让爷爷奶奶也享享福,现在那个西偏房夏天热死,他们又舍不得开空调。”
“政策是不让。”陆余闻言沉思片刻,开口道,“真要建也有办法。虽然爸妈都销户了,不能直接推倒重建,但如果我们先请人打一个钢铁外框架,以维修的名义边推边建就没有问题,很多人这么做。”
“嘿,那就好,过完年就办吧?哥,我把翻修老家的钱转你,你跑程序呢,我不懂。”陆离说着就掏出手机,打开手机银行,给陆余转账。
“你急什么?”陆余一把按住陆离的手,“还要先跟爷爷奶奶和大伯说一声,村里的事,我也没空跑,主要还得麻烦他们。”
“行吧。”陆离收起手机,“反正我不懂,哥你来沟通。”
“陆余,你在这呢,来来来,一起梭哈。”大堂哥过来抓陆余。
“我不会玩牌啊。”
“哎呀,一年一次而已,快来。”
陆余被堂兄弟们拉走了,陆离一个人站在后院吃煨年糕。吃完后,她再次打开手机银行,给陆余转了500万过去。
正在玩牌的陆余收到一条到账短信,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哪个小三发的信息呢?脸色都变了。”一向口无遮拦的大堂哥随口就瞎猜。
“又乱开玩笑,”陆余没好气地收起手机,“我这么正派的人会要小三?”
以往王玲玲是最不喜欢来兄妹俩的乡下老家的。每次一回来,老公就被堂兄弟们拉走,不是喝酒就是玩牌,压根没有时间陪她。而小姑子呢,宁愿陪着她的爷爷奶奶大伯大伯母讲闲话,也不会跟她聊天。
不过这一次,王玲玲却感觉前所未有的满意。因为保时捷以及诸多价值不菲的年礼的缘故,今天围着她的嫂嫂、婶婶很多,让她过足了众星捧月的瘾。
陆离给哥哥转完钱,就被大伯喊过去弄手机了。
堂哥没什么耐心帮他爹处理手机疑难杂症,每次都还得靠陆离或者其他的表兄妹们。
“姐!姐!”在陆离给大伯手机清理内存时,大门口传来了姑姑家刚上高一的表妹的声音。
陆离应声道:“哎,我在里面,小客厅这里。”
下一秒,表妹的脸就出现在房门口,先是跟她的舅舅打了声招呼,然后开心地走到陆离身边问她:“小离姐,你们什么时候到的啊?”
“一个多小时前吧,也不久。你一个人来的吗?”陆离把清理好的手机还给大伯,并从口袋里(实际上是随身空间)掏出一只周大福的盒子递给表妹,“喏,送你的新年礼物。”
“哇!谢谢姐!”表妹开心地接过礼物,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只金镯子,“天呐,金的,姐你发财了啊?”
“低调,低调,”陆离笑,“发了一点小财而已。”
小时候陆离放暑假时,姑姑经常会把她接到身边照顾,以减轻陆余的负担,也因此让陆离和表妹的关系很亲近。
第一百八十三章 南宋,久违了
晚饭后不久,即便大伯和大伯母盛情挽留,陆余还是带着老婆和妹妹回城了。
自家老宅接近危房,破落得不能住。而大伯家终究不是自己家,住着也不会舒服,还不如连夜回城。
反正现在有了车,也就半个多小时的路程,实在方便得很。
“有车真好啊。”连王玲玲都感叹了一句,她是最不喜欢在陆余大伯家借宿的人,“老公,明天我们回我娘家吧?”
“不都初二回吗?”
“哎呀,去年没车,所以才留在你爷爷奶奶家过除夕和初一。今年我们都回自己家了,初一就可以去我娘家了呀,不然待在城里也冷清啊。”
见陆余不接话,王玲玲又扭头找后座的陆离当援手:“小离你说呢?明天你也跟我们一起去我娘家。”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就好。”陆离表示拒绝。她才不要去王玲玲娘家呢,那不真的成了拖油瓶了。
最终陆余还是被王玲玲撒娇耍赖说服,决定明天去丈母娘家。但是他也不放心陆离一个人在家,便喊她一起。
陆离再三拒绝,并坚定表示自己很享受一个人睡懒觉的生活,才不要一大早就跟着他们起床。
陆余拿两个女人没办法,只好都随她们去。
翌日一早,陆离在房间刚听到哥哥嫂子离开的动静,便也一骨碌爬了起来,抓起手机打了辆网约车,直奔自己的大平层新房而去。
新房各方面都智能,大门的指纹锁还可以用手机远程设置一个临时密码,方便物业的人进来。
前两天陆离就点过物业的保洁服务,上门做过大扫除。今天一进门,屋子果然看起来很干净,一点都不见灰尘。
她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在随身空间里,房子里基本都是硬装和大件,根本不怕小偷小摸,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请人打扫。
陆离窝在新家硕大的沙发上,对着270度的钱塘江景放空了半天。一直到外卖的门铃响起,她才回过神。
去开门时陆离特地戴了口罩,并拿上一个装了一点现金的红包。大过年的,图个喜庆。
“小哥,这个给你,新年快乐。”陆离递上红包。
快递小哥嘴上说着“不用不用”,身体却很诚实地放缓了脚步,侧转了角度,在推辞了两下后伸手接过了红包,吉祥话语无伦次地脱口而出:“谢谢谢谢谢谢,有什么垃圾要我带下去的吗?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没有。”陆离拎着外卖袋子进屋,关上大门的瞬间,听到了外卖小哥兴奋到变声的叫声。
她扭头看着电子猫眼里亮起的画面,看着外卖小哥手舞足蹈地走进电梯,自己的心情也变好了。
“好了,万事俱备,可以穿越了!”陆离开心地自言自语了一句,拎起外卖袋子回到自己的主卧,拉上窗帘,把新买的东西一样一样缩小后,收进随身空间。
最后,陆离郑重地取出木阁,摆放在床头柜上,自己缩小后换上古装,走进木阁里。
“也不知道漂洋过海去了新加坡一趟,木阁在南宋的位置会不会有变化。”
随着她心念一动,光线变暗,代表传送坐标轴的星星浮现。
如她所料,原本代表新加坡的那一颗星星,已经消失不见。
陆离深吸一口气,点亮了“无间阁”的星星。
一阵强光袭来,再睁眼,眼前环境如旧。
“我还是在木阁里。”陆离大步走出去,看着外面熟悉的溪谷台地风景,松了一口气,“还是老样子啊。”
因为在去新加坡之前,她把墨家的人全都转移到了旁边那座山的山神庙,此时木阁之中,自然是一个人影都没有。
但就在下一秒,边上一道巨大的黑影忽然扑来。练了三年莫拳的陆离,反应敏捷地躲了过去,抬手就把从小鬼子手里收缴来的步枪,扛在了肩膀上。
只是她定睛一看,庆幸还没扣动扳机。向她扑来的不是别的,正是比一般的华南虎都壮得多的绵绵!
虽然都是浑身披着条纹的老虎,但陆离就是可以轻而易举地认出绵绵。
“嘿,是你这小家伙,吓了我一跳。你不跟着你妈妈捕猎,一直搁家守着呐?”陆离笑骂着揉了揉绵绵的虎头,给它投喂了一块从现代超市买的新鲜牛肉。
经过线性缩小后,这牛肉可以用“扇”来形容,全是最鲜美、细嫩的牛里脊,可把绵绵乐坏了,埋头就是一顿啃。
看到绵绵,陆离又想到家里另外一只萌宠小猴子,只是找了半天也不见踪影。她才想起来,之前让墨家的人带着小猴子一起去了山神庙。
陆离在溪谷平台来来回回转了一圈后,得出结论——她穿越新加坡沦陷期的那三年,对南宋这个时空一点影响都没有。
这里的时间仍然停留在她离开之前,仿佛南宋的整个世界都因她而转。
等绵绵把一扇牛里脊干完,陆离给无人机换上电池,往山神庙的方向飞去。
远远望去,山神庙前影影绰绰都是人,可只要稍微一细看,便可发现,这些人都是墨家子,并非香客。
她从现代穿过来时是早上,但这时空的时辰却还是她离开时的午后。
上香的人都是集中在上午的,这边山神庙地理位置偏僻,也没有借宿的游客和学子,因此一到下午,就很清静。
陆离从天而降时,墨家子弟都有些奇怪。
在他们的思维里,陆离其实才刚开着飞天铁盒子离开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又飞回来了。
他们猜不透陆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陆娘子,可有什么忘了?”有人上前问她。
陆离冲着这群墨家子露齿一笑:“对,忘了人。我已经办完事了,你们该回木阁的,都回去吧。这小小一座山神庙,也住不下你们这许多人。”
莫家诸人面面相觑片刻,很想吐槽说:你刚把我们像运羔羊一般运来,怎么转眼又让我们回去了?闹着玩呐?
但终究碍于陆离神秘的淫威,大家一句反对的话都没有。
在莫家子分批坐着无人机回木阁时,陆离走进山神庙,逗小道士玩。
正当这时,山门口忽然来了一队扛着“楼”氏旗子的人。
“他们来这里干嘛?”
第一百八十四章 中了探花
女眷们压低了的笑语,夹着仆妇的吆喝飘进了山神庙。
“仔细门槛,扶稳了娘子——”
陆离拉着小玄清趴在窗口,透过朦胧的窗纸抬眼看去,几顶青绸小轿已在庙门前落下,后面跟着七八个仆役,挑着担子,抬着食盒,红绸扎的物事在绿油油的山里格外鲜艳。
轿中人下来,一双玄色翘头履,稳稳踩在石坪上。
此妇四五十的模样,打扮得却格外鲜亮,石青色的褙子衬着绛红裙,鬓边压着点翠的钗。
另一顶轿子里下来的是一个年轻贵妇,一落地,便上前扶住老妇。
在后面还有位抱着襁褓中的孩子的年轻妇人,瞧着可能刚二十出头。
老妇身旁还有一个未出阁打扮的少女模样的人,正抬眸往庙里张望。
陆离虽是名义上的楼氏供奉,但对楼氏的人并不熟悉。她们曾经邀请过她赴宴,她没去。是以眼前这些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快,把香烛摆上。”年轻贵妇的声音带着笑,“拣那最大的香烧,让山神娘娘也知晓咱们家的喜事。”
老道士迎了出来,陆离听见他问:“娘子们这是来上香吗?”
“老神仙还不知道呢!”老贵妇身边一个嘴快的丫鬟抢着答,“咱们家五郎,殿试里头点了探花,报喜的今儿一早敲锣打鼓进的城门!去年要不是山神娘娘保佑,扛住了疫病祸害,哪有如今的风光。这等天大的好消息,家里就赶紧过来给山神娘娘上香,好好谢一谢。”
五郎?
探花。
陆离握着小道士的手顿住了。
楼镒在家里是排行老五的吧?而且楼家这次就楼镒一个有资格参加春闱的举子,所以……楼镒中了探花?
陆离脑海里浮现出楼镒动不动就脸红的俊脸,忽然笑了,发现这家伙确实很适合点为探花呢,赵构也算有点眼光。
那眼前的这些人,就是楼镒的家人了?
陆离转身来到寮房门边,凑到缝隙前观察正殿。
她的真人手办前,那老贵妇跪在蒲团上,背影微微颤抖,不知是哭是笑,两个年轻妇人一左一右围着她跪。
抱孩子的那个妇女和少女打扮的人一起跪在第二排,孩子咿呀一声,被母亲轻轻按住。
小小的山神庙,蒲团都不够,还是楼氏自带的。
陆离站在门后,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香火,忍不住微微一颤。
自从新加坡庙宇里那股灵气进入体内后,便一直如同冻僵的蛇,蜷成一团。
但此刻,有了不同。
陆离也说不上哪里不同,或许是庙外仆妇们的笑声太大了,大得令本该冷清的山神庙,都热闹起来。那小蛇,也被“闹”醒了。
这一瞬间,陆离想起凌九送她的内功心法,连忙闭目默背上面的口诀与经络图。
起初与往日无异,毫无感觉。渐渐地,一股细流,沿着经脉缓缓爬行,每过一处穴窍都像要冲破一层薄冰,咔嚓作响,痛感越来越强。
陆离连忙就地盘膝而坐,循着感觉,以意导气,一点一点往前推。
不知过了多久,那细流忽然一顿。
紧接着,陆离听见一个声音。
不是殿内依次响起的祭拜声,也不是庙外众人的欢笑声。
是她体内经脉的声音。
像冰封的河面下,传来第一声细小的崩裂。
陆离猛然收摄心神,不敢再有丝毫杂念。
那崩裂声越来越密,越来越近,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冰层之下苏醒、挣扎、撞击——
轰。
一股热流毫无征兆地从丹田深处涌出,不是她催动的,是自己涌出来的。
像地底的岩浆,瞬间冲破了冰层,沿着经脉狂飙突进。
所过之处,关窍一个个炸开,真气奔涌如江河决堤。
陆离身体剧震,额头上青筋暴起。
小道士在边上看得着急,但却也仿佛懂得这是关键时刻,只捏着拳暗暗替陆离加油打气。
陆离感觉经脉在被撕裂后重塑,痛苦与快意交织,每一次吸气都像要把整座小庙的香火都吸进肺里,再呼出的却是滚烫的白气。
小庙边上的池塘里,莲花悄然盛开。
陆离穿越重重嘈杂,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那狂飙的真气忽然平复下来。不是消退,是平复,如同百川归海,浩浩汤汤,从容不迫地归入丹田。
“呀!这池里的莲花全开了!”
庙外传来少女惊讶的声音,紧接着是一群人七嘴八舌的附和声。
“恭喜老夫人!贺喜老夫人!满池的莲花在午后盛开,罕见啊!预示着小官人仕途大吉,步步生莲啊!”
“恭喜老夫人!贺喜老夫人!”
“恭喜老夫人!贺喜老夫人!”
“好好好,赏,都有赏!”楼母眼角带笑,下令道,“再添一份香油钱!”
“谢老夫人!”
一群人兴奋地大喊,响声震天。
陆离睁开眼,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张肉嘟嘟的小脸。
“陆娘子,你,你还好吗?”
“我很好。”陆离长身而起,只觉身轻如燕,浑身松快,整个天地都仿佛不一样,“前所未有的好。”
她抬步走到小道士做功课的书桌前,取了朱砂放进砚台,再掀开酒瓶子倒了些许,从随身空间取出纯净水倒了些许,接着用毛笔顺时针研磨调和,直至糊状。
小道士玄清乖乖站在两米外看着。师父说过,别人在调和朱砂时,小孩子绝对不可以靠近,会中毒的。
朱砂墨完成,陆离抽出一张压在镇纸下的黄符纸,学着凌九的样子,提起毛笔,挥毫泼墨。
一炷香后,陆离画完最后一笔,顺势抬起手腕。一道金光在鲜红的朱砂墨迹上闪过,符纸表面灵气微动,仿佛活了一般。
“成功了。”陆离轻轻地说,既像是告诉小道士,又好像是对自己说,“但也不是太成功。”
刚刚在提笔时,她就感觉,自己丹田的灵气,顺着笔尖流到了符纸当中,但在收尾时,又下手重了些。
不出意外的话,她画的这张,应该是个一次性消耗品。
之前依样画葫芦时,连续画个半天她都不会觉得累。可现在只是画了一道符,她就觉得有些疲惫了。
陆离放下笔,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第一百八十五章 缩地成寸
“这道符,好奇怪啊。”小玄清趴在桌边,看着陆离刚画成的符,一脸茫然。
眼前这道符,跟他以前学的不太一样呢,小家伙迷茫了。
陆离沉浸在自我欣赏中,闻言随口问:“怎么奇怪了?”
小道士玄清看着符纸,思索了一会儿,奶声奶气地说:“这上面的朱砂,好像要活过来似的,会流动。”
陆离这才抬眼看着小道士,在他长了一些肉的脸上捏了一把,夸道:“小家伙有点见识。”
玄清顿时露出缺了一颗的小米牙,开心地笑了。
陆离也高兴,从随身空间掏出一颗手掌大的沙糖桔递给他:“给。”
“这……这是法术吗?”小道士又一次呆住,仰着脑袋呆萌地问。
陆离笑:“猜对啦!”
她以前也当着小道士的面隔空取物过,但因为速度快,小道士没注意。
这次就不一样了,她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变出来的,很难让人忽略。
“陆娘子,我长大了也能学法术吗?”玄清一脸认真地说,“我想要给穷人变很多很多好吃的,让大家以后不用求神拜佛都能吃得饱。”
“哎呦,挺有志向啊。”陆离闻言抚了抚小道士的脑袋,“是个当大师的好苗子。”
逗完小道士玄清,陆离拿起新画的符,心念一动,眼前便出现了一幅暗夜星空图。
她思索了片刻,点亮位于临安的那颗。
“唰——”
下一秒,在小道士玄清目瞪口呆之中,陆离完成了原地穿越。
再睁开眼时,陆离已经穿越到了临安的山神庙正殿。
正在殿门前挥刀练习的云逸,察觉到背后的异样,扭头一看,便见一道不知何时出现的清丽身影,站在神像前正怔怔出神。
云逸吓了一跳,才要提刀,那人已转过脸来,冲他微笑道:“云逸,是我。”
“陆……陆娘子。”云逸张口结舌,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何时来的?”
他一直就在门口练刀,根本没有听到任何动静,陆离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庙里的?
陆离没回答,只轻轻一甩袖子,把那张自燃的符纸扔了出去。她看着符纸在空中旋转飘荡,最终跌落成碎裂的灰烬。
果然跟她想的一样,她的符纸是一次性消耗品。
不过,一张可以用六次的符纸卖六万,她现在这种符纸,少说也价值一万了啊!也不能说失败。
这次点对点穿越,就是陆离新掌握的能力。也许,也是她进化的表现之一。
之前在木阁时,陆离其实有过猜测。
她觉得在同一时空下,这些星星互相关联。就像游戏中的时空卷轴一样,可以直接来回穿越。
但后来试了一下却失败了。
在木阁里召唤出星空,并不能进行点对点穿越。
事实上,陆离在新加坡的时候,也不是没试过点其他的星星。当时还想着会不会直接漂洋过海,从新加坡穿越回南宋的明州。
结果试了几次都不行,除了代表新加坡的那颗星星,别的她一颗都点不亮。
不过回到杭州后,又跟她在新加坡的情况反着来。除了代表新加坡的那颗星星,其他都可以点亮。
也就是说,至少在这次来到南宋之前,陆离还无法做到点对点穿越。
但就在刚刚对凌九教的内功心法略有突破后,点对点穿越的技能就点亮了。
这可比扩大随身空间,更令她高兴。
陆离转回身,站在自己的真人手办前,狠吸收了一口浓郁的香火后,才开口问:“这些日子可有发生什么事?”
云逸收拾好震惊的心情,收刀回复道:“无大事发生,一切安好。”
陆离看着供桌上新鲜的贡品,问道:“来这里祈福的人多吗?”
“还不错。人们一般都是清晨过来上香祈福,午时便不会再有人了。”云逸沉声道,“与那些可以接待游客、举子留宿的大道场还不能比,但若只论山神庙,却再也没有比我们这儿香火更旺的了。”
“那不错。”陆离对云逸的工作表示肯定,“你辛苦了。”
“不辛苦,在下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陆离轻轻一笑:“那就好。”
说罢,她一挥手,从随身空间掏出些现代买的米面油盐和新鲜牛里脊肉:“这些东西你收好。”
“是。”云逸再次被陆离凭空取物的本事折服,抱拳后,上前接过一大扇很不寻常的牛肉,挂在了厨房的吊钩上。
虽然他入了道教,但并不吃素。习武者不吃肉没有力气,那可不行。
待云逸把陆离给的东西都收进厨房后,便带着陆离去了厢房。
这座山神庙扩建过,特意增加了一套寮房,但并未对外开放,是陆离私人预留的。
扩建之时她就想过,建成后,她有空就可以来山神庙住住。
山上人少树多空气好,清净得很,比借宿在楼镒的小姨家要舒服多了。
此时天色已晚,但陆离还不想休息。在山神庙里外溜达了一圈后,她便对云逸说要下山去。
云逸也不说去了可能赶不及回来的话,只取出一顶帷帽递给陆离,再牵出自己的马,一副听凭差遣的模样。
“陆娘子想去哪里?”
“去看望一下易安居士。”
“好。”云逸牵着马,加快了速度,“天色不早,城门快关了,我们得快一些。”
陆离这才反应过来,古代的城门晚上是要关的。
不过她也没有改变主意,毕竟她的随身空间里还放着一辆房车呢。到时候无论是住店,还是找个无人处取出房车凑合一晚,那都不是事。
唯一有点麻烦的是,这次她是穿越来的,没有走官方手续,进城门时不知道会不会被严查。
即便如此,陆离也并不慌。
宋朝实行严密的保甲和邻保制度。百姓进城常需同行者或城内亲友、客店主人等做担保。若进城后作奸犯科,担保人也会受连坐惩罚。
她的身边跟着有正规身份度牒的云逸,怕啥。
总体来说,不是战时,平常时间过城门,主要是靠嘴上说的信息和社会关系担保。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陆离连被小鬼子控制的沦陷地都待过三年了,那可是用生命在演戏,还会怕南宋守门士兵的盘问嘛!
第一百八十六章 看望李清照
陆离及云逸二人,顺利通过城门盘问进得城来,两人直奔李清照所在的街坊。
天色将暗未暗,路边两侧的酒楼瓦肆已经迫不及待地点亮了灯笼,街上行人熙熙攘攘,轿子、马车、驴车挤得水泄不通。
南宋临安的夜生活,大约是历朝历代都城中最丰富的。
李清照的住处位于清波门附近的一处小巷深处,小院清幽,与墙外的市井喧嚣恍如隔世。
陆离叩响门环,开门的却是一张熟悉的俊脸。
“楼镒?”陆离略感意外,“你也在这?”
“啊,姐姐!”楼镒比陆离还意外,惊喜之色溢于言表,笑问,“你什么时候来的临安?现居何处?某写的信你收到了吗?”
“你还给我写信了?写的什么?”陆离好奇问。
楼镒脸红了红,低声道:“就是告知姐姐,某被官家点为探花了。”
“哦,信没收到,但这个消息我知道了。你娘带着人去你们家隔壁山头的山神庙上香了,刚巧见到。”
“姐姐已见过家母?”
“见到了,但没来得及打招呼。”陆离回道,“恭喜你啊探花郎。”
楼镒闻言俊脸一红,谦虚道:“侥幸,侥幸而已。”
“能进前三甲,没有一个是侥幸,你厉害!”陆离竖起大拇指真心实意夸了一句,接着又问,“我今天刚到临安,想起居士,便来探望。你今天怎么也在易安居士这儿?”
“可不是巧了。我也是刚到,想着易安居士近来身子不适,特来探望。”
两人站在门口说了好几句话,直到楼镒看到陆离身后背着袋子的云逸,这才想起来,连忙侧身让陆离进门,并说道:“里头还有务观兄和子充兄,都是路上遇见的。”
顿了顿,又低声补充:“他二人此次落榜了。”
陆离点头应道:“我知道。”
这一次春闱楼镒中不中,陆离确实查不到,因为他在历史上被她这只蝴蝶的翅膀扇了一下。但是陆游和周必大,那都写在史书上的。现代的信息那么发达,她怎么会查不到呢!
楼镒微微挑眉,带着陆离和提着东西的云逸穿过天井,果然听见堂屋内传来年轻的交谈声。陆游彼时不过二十出头,眉宇间虽有少年意气,却隐隐含着一丝落寞;周必大比陆游还小一岁,但却显得更沉稳些。
两人此时正与李清照谈论近日坊间流传的诗词唱和。
李清照靠在榻上,虽已年过六旬,历经家国巨变,但目光依旧平和。
她见陆离进来,也不意外,微微点头:“今日倒是热闹,老身这陋室,竟聚了这许多青年才俊。”
陆离笑着向李清照行礼:“我又回临安了,易安居士素来可好?”
“好得很,有你们惦记着,如何不好。”李清照淡笑一声。
几人纷纷起身见礼后落座。
今次陆游的话变少了,只是默默听着其余四人讲话。
不多时,他起身告辞:“天色不早,不敢多扰先生清养。”
李清照也不强留,只叹道:“你们年轻人,该去那御街上走走。这临安的夜色,比当年汴京的樊楼,另是一番滋味咯。”
陆离与楼镒、周必大等人,亦纷纷告辞。
四人出了门,巷口的风一吹,衣袂飘飘。
楼镒忽然道:“务观,你什么时候回乡?”
陆离开口道:“务观兄,你……”话没说完,陆游便苦笑一声打断:“在下落榜了。”
周必大拍了拍他的肩膀,没说话,他又何尝不是呢。
陆离:“……”
我可没想问这句,看来落榜还是很影响两人心情。
陆离铁口直断:“在下略懂面相,观两位兄台如此人才,这次不中,日后也必定高中,不必沮丧。”
“承蒙吉言了!”陆游与周必大纷纷抱拳。
“走!”楼镒一挥手,“咱们去御街喝酒,今晚我请客,算是给务观践行。你这一回去山阴,不知何时再见了。”
“好。”众人应和。
御街之上,灯火如昼。
几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最终登上一家名为“熙春楼”的酒楼。
这酒楼三层高,雕栏画栋,门口挂着贴金红纱栀子灯,正是临安城最繁华的去处之一。
四人拣了一间临街的阁子坐下,凭栏可见楼下御街车水马龙的景象,他们的随从则坐在楼下另开了一桌。
跑堂的殷勤地送上菜牌,楼镒正要开口,伙计却堆着笑推荐:“几位官人,小店近日新到一种佳酿,名为‘茅台’,只是……”他顿了顿,“价钱略贵些。”
“哦?”陆游来了兴趣,“如何个贵法?”
伙计压低声音:“这一壶,抵得上寻常美酒十壶。听说是从明州传来的新法子,腊酿蒸鬻,候夏而出,谓之‘大酒’,后劲极大,但醒来却不会引发头疼。”
楼镒微微一笑:“好,就来一壶!”
陆游却皱眉道:“子权,你这是看不起谁?一壶够我们四人喝?”
楼镒洒然笑道:“来,你告诉他们,一壶够我们喝吗?”
伙计陪笑道:“这位客官有所不知,此酒劲道特别大,一杯倒的客官非常多。”
“还有这么烈的酒?”
楼镒挥手让伙计出去,又老神在在道:“务观兄,子充兄,不是我小气,一壶茅台下去,绝对把你们俩都放倒。过量饮酒伤身呐,咱们小酌怡情。”
周必大一愣,旋即恍然大悟,指着楼镒笑骂:“好你个楼镒!这该不会就是你自己鼓捣的那个……那个什么‘蒸馏’的酒吧?”
“正是!”楼镒抚掌而笑,“那日后某便专心科举,将此事全权交给了兄长。没料到兄长速度这么快,连临安都铺到货了。”
陆游闻言也笑了起来,落榜的阴霾似乎被冲淡了些:“我说呢,原来如此。这么说来,这一壶,还真够我们喝的了。不过你这酒卖得贵啊!竟是寻常美酒的十倍,好黑心的家伙,哈哈!子充、陆娘子,今日我们放开了吃,狠狠宰他一顿。”
陆离凑到楼镒耳边悄然道:“好你个楼镒,去了一趟现代,学了不少东西嘛。”
楼镒亦低声耳语:“还要多谢姐姐给机会。第一笔分红到手后,我已在临安城购了一套宅子,正要送给姐姐当谢礼。”
“你们俩在说什么呐?”
“没事没事。”
第一百八十七章 你小子厉害啊
酒菜很快端上来。
酒壶是白瓷的,酒液倒入杯中,果然清澈透明,与寻常浑浊的米酒截然不同。酒香浓郁,带着一股凛冽之气。
楼镒举起杯:“来,第一杯,祝大家身体安康。”
四人饮尽。
陆游只觉得一道火线从喉咙直冲胃里,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脸腾地红了:“好烈!”
周必大也好不到哪去,斯文的脸皱成一团,却竖起大拇指:“够劲!”
陆离最是鬼精,她只喝了一口,还在嘴里含了老半天。
窗外的御街上,夜市正酣。
卖糖果的、算卦的、耍傀儡戏的吆喝声此起彼伏。远处瓦舍里传来隐隐的鼓乐声,与楼内的觥筹交错混在一起。
酒过三巡,陆游的话渐渐多了起来。
他望着窗外繁华的临安城,眼神却飘向了更远的北方:“如此江山,如此夜色,不知汴梁城里的父老,今夜可有酒喝?”
楼镒替他斟满酒:“务观,喝酒。总有一天,你会考中的。到时候你亲自领兵北伐,收复中原,我亲自蒸一锅最好的酒,在汴梁城头替你庆功!”
陆游默然,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陆离夹了一只虾尾,慢悠悠送进嘴里。
她其实挺好奇的,从日常相处中不难看出,楼镒是主战派。那他是怎么从秦桧一派的重重围堵之中脱颖而出,成为探花的,秦桧居然没有打压他吗?还是说,他隐藏得特别好?
想到这,陆离的目光又移到喝多了显露出少年气、正跟陆游勾肩搭背的周必大身上。
这位也很厉害。虽然历史名气没有陆游大,但是仕途可比陆游顺多了。历经高、孝、光、宁四朝,从寒门到位极人臣,可不简单。
夜深了,陆离等人的酒席散了,御街上的灯火却还没熄。
两边的店铺已经收了幌子,但仍有不少夜宵摊子支了起来。有卖汤圆的、卖鹅鸭签的、卖烤羊肉串的,什么都有,锅气裹着油脂香,一缕缕地往人鼻子里钻。
远处还有勾栏散场的人潮涌出来,笑声、骂声、锣鼓的余响,混成一片嗡嗡的潮音,沿着青石板路漫过来。
陆离从丰乐楼出来,脚底下有些飘。酒有些上头,凉风一吹,更晕了。
走在她前面的楼镒,步子倒是还很稳,半点没有醉意,只眼尾洇开一点薄红。
他先给喝多了的周必大和陆游,一人安排了一顶轿子送回去,然后扶着陆离上了马车:“姐姐,夜里更深露重,还请上车。”
“好啊。”陆离扶着他的胳膊上了马车,云逸和秦戈交换了一个眼神,默契地一个打马在前,一个勒马在后,护着马车行走。
陆离靠在马车厢的靠垫上,揉了揉眉心,对楼镒道:“你帮我在临安城里随便找个人烟稀少之地,晚上我野营。”
空间里装着豪华房车的人,就是这么任性。
“姐姐说笑了。”昏暗的光线中,楼镒一双眼睛却闪闪发亮地看着陆离,“在下已为姐姐购了宅子,这就带你去看。”
“哦,对。”陆离想起来了,“你刚刚说起过。”
接着她又笑了:“不过你用从现代学来的知识发了财,又不是我的功劳,不必给我分红。”
“饮水思源,若非姐姐带我穿梭时空,我也没机会学到这些。”
“呵呵,你也太实诚了吧!”陆离淡笑了一声。
他要送,那就收吧,她又不是还不起礼。
走出御街,喧哗就像是被抽走了。
马车不知何时拐进了一条窄巷,越发安静,只剩车轮“咕噜噜”的声音。
巷子深,两边的墙也高,遮住了大半月光。
“琼林宴结束了吧?你的官职下来了吗?做什么呢?探花应该是留京吧?”
楼镒压低了声音回:“授了承务郎,本是要入秘书省为从八品的正字,掌校典籍。”
“这职位不错,清贵,是前三甲的待遇。但听你语气,是有变化了?”
“清贵。”楼镒咀嚼着这两个字,嘴角扯出一丝苦笑,“确实是清贵,清得像白开水,贵得像庙里的泥塑,供人瞻仰,不沾尘埃。”
陆离被他这比喻逗笑了,问:“怎么?你不满意?那可是秘书省!考得差的人,削尖脑袋都进不去吧!”
“那也未必。”陆镒淡笑,他怎么会不知道秘书省的好处?
《两朝国史志》他倒背如流,秘书省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天文,校书郎、正字虽品秩不高,却是天子近臣,日后转任台谏、知制诰,前途不可限量。
可问题是,这绍兴十五年的朝堂,是秦桧的朝堂。
他想起前几日去拜访座师时,座师酒后的一句感慨:“如今这馆阁,哪里是读书的地方?是站队的地方!上一个不附和‘绍兴和议’的正字,如今在建州啃山芋呢。”
他可不想站队,更不想揣着满肚子的圣贤书,每日战战兢兢地看秦桧这种被后世嘲为“金国留学生”的奸臣脸色过日子。
“我这人呐,清贵不起来,就想去地方上,实打实地做点事。”楼镒自嘲了一句,然后又道,“知道自己中探花后,我便请姨夫走了清河郡王的路子,弄了常州签判,承务郎,从九品,虽是品级低了一级,可那是掌一州案牍、佐理政务的实缺。”
陆离沉默半晌,目光在楼镒脸上来回打量,仿佛头一回认识这个年轻人。
“你厉害啊,楼镒。”
这是她今晚第二次发出这样的感慨了:“常州可是两浙膏腴之地,转运使的衙门就在左近,漕米、商税、盐铁,哪一样不经签判的手?一州的赋税、刑狱、农田、水利,都在签判的眼皮底下。你小子,真有魄力。”
楼镒耳朵一红:“姐姐别取笑我了。”
就在这时,马车在一扇院门前停了下来。
“姐姐,到了,就是这里。”楼镒一马当先地跳下马车,扶陆离下车。
秦戈已掏出钥匙上前开门,门轴转动的声响,在寂静里格外清晰。
陆离跟着楼镒一起入内,里面是一方小小的天井。没有点灯,但月光是够的,白亮亮地铺了一地。
墙角种着一丛芭蕉,叶片阔大,被夜风吹得微微颤动,在粉墙上投下摇曳的影子。影子里还卧着一口陶缸,水面浮着睡莲,花已经合上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晚上睡房车
陆离站在天井中央,仰起头,看着头顶的一方星空,笑:“这地方倒是清静。”
秦戈进来,把小院各处的灯笼一盏一盏地点亮了。
楼镒引陆离走到廊下,推开一扇槅扇:“才过户了没几天,还没来得及好好收拾。不过也好,姐姐可按自己心意布置。”
屋里的陈设比她想象的简素得多,一张黄花梨的长案,案上搁着一套越窑青瓷茶具,旁边放着一只铜香狻猊。
靠墙一排书架,现在还是空的,倒是另一边的博物架上,已放了好几样素净的瓷器。
穿过厅堂,就是一处空旷的院子。
院子不大,白墙有些剥落了,露出里头青灰的砖,墙头上几片黛瓦斜斜地躺着,瓦缝间长出瘦瘦的瓦松,紫灰的穗子在风里轻轻摇。
靠墙还有几丛翠竹,细细的竿,疏疏的叶,影子投在白墙上。风来时,簌簌作响。
院中一口老井,井圈是整块青石凿的,被岁月磨得圆润,井口压着一个木盖子。
只看这个院子,陆离就很喜欢。
楼镒大约也觉察出她对此处的喜欢,便道:“这里还缺一张石桌和四把石凳,夏天在竹下纳凉,大约也是不错的。”
陆离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笑道:“那画面确实很美。”
没多久,楼镒便带着陆离逛完了整座小院。此时外头打更声响起,原来已到亥时了。
虽还有些不舍,楼镒仍是作揖告辞。
只是走之前,不免多看了云逸几眼。纵然是主仆,孤男寡女却也不便。
楼镒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陆离来自女人穿得比男人还少的时代,行事自然与大宋闺阁女子不一样,他应该理解。
有了清河郡王为子提亲一事,他是再不敢把陆离带回姨父家的。
楼镒走后,云逸去厨房给陆离烧热水。
陆离一个人站在院子里,从随身空间掏出凌九送的房车。
说起这辆房车,着实强大先进。尤其是太阳能的续航实力,堪称恐怖。在新加坡沦陷的三年里,哪怕遇到雨季,连续下半个多月的雨,房车里都没有出现过断电的现象。
她太好奇这房车的来源了,问凌九从哪里买的,她还想再入手几辆。
结果凌九告诉她这东西是他收来的,只此一辆,陆离只好作罢。
当云逸烧好热水,到后院找陆离时,被突兀出现在院子里,占据了大半院子空间的发光铁盒子吓了一大跳。
“这……这是什么?”他古怪地打量着眼前的房车,看到底下竟然还有几个好似车轮一样的黑圈圈,更懵了。
难道这是陆娘子又一样类似飞天器的神奇机关?
墨家的人全都有着旺盛的好奇心和强大的探索欲。初时的震惊过后,云逸当即上前两步,绕着房车走了一圈,伸手摸了摸车身,只觉好生光滑,竟比汝窑的瓷器还细腻。
就在这时,陆离打开房车门,招呼云逸道:“进来。”
云逸一边感叹,一边小心谨慎地上了房车。
从外面看,这就已经是一个神奇得不得了的发光大铁盒子了。到了里面,云逸才发现,外面的才哪到哪,里面的一切,才叫他瞠目结舌呢。
饶是云逸身为墨家子,见识过不少奇巧机关,还在陆离的木阁里见识过玻璃灯和酒精炉子等许多现代奇物,也还是被眼前的房车深深震撼了。
尤其是那只会汪汪叫的掌心机械狗,直接刷新了他的三观。
他有许多话想问陆离,却又卡在喉咙说不出口。
陆离也没想给他解释,只对他道:“今晚我就住这里,你随便在小院挑一间厢房住下就行。”
云逸张了张嘴,最终只应了一声:“是。”
临下车前,他又想起来后院最主要的事,连忙转头说道:“陆娘子,热水已经烧好,我给你提一桶过来吧?”
陆离摆手道:“不用了,你自己留着用。我这儿有热水。”
“哦,好的。”云逸眼睛瞟过房车里的水龙头,心下了然。
当初在山中木阁里,也有类似可以控制水流的水龙头,云逸是见识过的,也被震惊过。只不过木阁的水箱里放出来的水是冷的,难道这儿竟可以放出热水?
想到此云逸心中对陆离的敬畏又上了一个台阶,此非人力所为啊,陆娘子绝对不是凡人!
临安城虽然没有宵禁,但是晚上也要关城门的。陆离从傍晚进城起,就已经做好了晚上住房车的打算了。
即便现在有了楼镒安排的小院,她也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古色古香的卧室,固然很美很雅致,可是不方便啊!就算照明可以用露营灯代替,那还有洗澡和如厕这两样更重要的事呢。
相比床,内置浴室才是现代人不可或缺的东西。
如果没有这个条件也就罢了,既然有,就别委屈自己了。
当年在小日本的巡逻队眼皮子底下,陆离晚上都要偷摸潜入房车,更别说现在到了环境宽松得多的南宋了。
晚上躺在大床上,陆离打开了天窗,看了好一会儿星星。
以前在新加坡的废墟下,没有这个条件开天窗,现在南宋的小院里就不一样了,随便她怎么折腾。
拿枪的日本人和拿刀的古代士兵,威慑力终究还是不一样的。毕竟有枪七步之外最快,七步之内又快又准,就是武林高手也快不过子弹。
翌日七八点的样子,陆离刚洗漱完毕,就听房车外传来了脚步声。
“陆娘子,楼官人给你送早点来了。”云逸敲了敲车门,隔空说话。
他其实也不确定陆离能不能听见,对于眼前这个铁疙瘩的隔音效果他全无概念。
“知道了,你领他过来这里。”陆离打开房车车窗,对着云逸吩咐了一句。
“这……这里?”云逸担忧,“那这铁盒子?”
“没事。”楼镒连现代都跟着她去过,区区房车,又有什么好藏的。
在现代那段时间里,她让楼镒见识到的东西多了去了。
以这家伙可以考上探花的头脑,还不知道在ipad上学了多少现代技能呢!
? ?今天的第二更要到白天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李清照,我养了
楼镒见到房车的一瞬间,还是有点愣住的。倒不是没见过钢铁车,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难道陆离竟已可以随时随地开启时空门了?
秦戈没能进到后院,被云逸留在了前厅。虽然陆娘子觉得无关紧要,但云逸还是认为少一人知晓就少一点风险。
“姐姐,早安。”楼镒站在房车门前,向陆离作揖行礼。
“早安,进来吧。”
“陆娘子,这是楼官人带来的早点。”云逸手里提着菜篮子跟在后头。
“给我吧。”楼镒反手接过,抬步进入房车,“姐姐,这是车,还是房?”
在现代短暂留学了几天的孩子,还没有接触到这方面的知识。
陆离笑着引他在小餐桌旁坐下,笑道:“这既是房又是车,叫房车,穿梭古代和末日必备。”
楼镒一惊:“末日?百姓末日?”
“哈哈,这只是一个科幻概念,千年后人类也还好好的。”
“那便好。”楼镒把早点从菜篮子中一一端出,放在小餐桌上,“姐姐,请用早点。”
“好。”陆离坐下来,与楼镒一起分食美食,“对了,我记得资料里有写,南宋官多阙少,有些人回乡等个几年都不一定有缺。你呢,这官职现在有缺吗?”
楼镒浅笑:“在下侥幸入了前三甲,倒是不用待次乡居,常州签判恰好有空缺。未免夜长梦多,在下已写信告知家中,不日即将赴任。”
“哈哈,那不错。”陆离夸了一句,“还得考得好啊。”
楼镒耳朵微微发红:“姐姐过奖。”
“那这次的状元是谁?”
“是文孺兄。”
“哈,跟史书记载一样啊,看来蝴蝶的翅膀也没有扇得太大。”
楼镒淡笑赞同:“是。他授了镇江军签判。”
“啊,那他也要去地方赴任?”
“非也。”楼镒笑着解释,“文孺兄的镇江军签判只是官职,并不赴任。目前他还留居临安,可能会在几个月后进秘书省做正字吧。这些与他在史书上被记载的轨迹是一致的。”
“喔哦,”陆离恍然,“懂了。你的是地方实缺,他的是虚职。其实就是官场惯例的先授予官衔来确定身份和俸禄等级,再等着安排实际工作,对吧?”
“正是。”
“对了,等你去赴任后,顺便帮我打听打听当地的山神庙,还有人祭拜的有哪些。我有空过去看你。”
楼镒郑重道:“好,此小事尔,定不负姐姐所托。”
陆离吃完点心,去卫生间洗手,然后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一把从日本人手里抢来的手枪,和一盒子子弹,还有一件防刺服递给楼镒:“恭喜你进士及第,这是送你的防身礼物。”
“这是现代的枪支?多谢姐姐!”楼镒大喜,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后世中国不是管制了枪支吗?姐姐如何能拿到这么强的武器?”
楼镒当然是识货的,身为一个有主战思想的世家子,去了现代除了第一时间查看历史之外,就是看军事装备了。
对于现代的热兵器,他甚至了解得比陆离还多。有好几个夜晚,在陆离入睡后,他站在ipad前面刷了军事爱好者网站一整夜呢。
陆离云淡风轻地一挥手:“简单得很,我去国外从日本人手里抢来的。”
楼镒听到“日本人”三个字,蹙眉道:“这小小东瀛之地,在后世竟欺我华夏至此!有生之年,在下定找机会攻打东瀛,叫他们鸡犬不留,以报此仇!”
“哈哈!好得很,杀小鬼子好,到时候我为你提供粮草弹药支持!”陆离笑,她都没想到去找现在相当于原始社会的日本麻烦,没想到楼镒竟然要为未来的百姓报仇,倒有几分朱棣翻烂史书为汉高祖报白马之围大仇的快意。
“好,一言为定。”楼镒双目发亮地看着陆离,嘴角的笑意像长了翅膀一样,停不下来。
早饭后,陆离便让云逸回山神庙忙自己的事去了。他这个“庙祝”不在,人家都不好来上香祈福了。
有楼镒陪着陆离早已足矣,两人坐了马车去西湖。
此时已是农历四月下旬,临安城里榴花照眼。
一路过来,连风里都裹着栀子花的浓香,甜得有些发腻。
春末的西湖,像一块碧玉,岸边杨柳依依,榴花开得正艳。
湖边游人很多,画舫在湖面上来来往往,偶尔有箫鼓声从水面上飘过来,悠悠地散入柳烟深处。
到了中午,陆离都感觉到了一丝暑气,走一会儿便要寻个树荫歇一歇。
新科探花楼镒,年少中榜,正是春风得意,一路上都带着笑,此时指着远处一座山说:“姐姐,那就是孤山,林和靖当年隐居的地方。”
“梅妻鹤子那个?”陆离问。
“正是。”楼镒点点头,转头看着陆离,“姐姐可知道林和靖的故事?”
陆离回道:“略知一二,读过他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楼镒赞了一声好,又说:“可惜如今是快五月了,梅花早已凋谢,不然倒可以带姐姐去看看诗中描绘的美景。”
“上次来,看到了西湖雪景,也很不错。”
两人沿着白堤一直走到断桥,又在桥边的茶棚里坐了一会儿。
茶棚的老板娘竟然认出了楼镒,笑嘻嘻地端上来一碟绿豆糕,说是“送与楼探花解暑”。
楼镒有些不好意思,推让了几句,最终还是收下了。
陆离笑看着这一幕,打开折扇遮面,凑向楼镒道:“你们前三甲是不是打马游街过?可惜了,当时我竟不在,没看到你被掷果盈车的画面。”
“姐姐莫要取笑。”
傍晚的时候,陆离与楼镒一道,又去拜访了李清照。
那天晚上,三人聊到很晚,聊诗词歌赋,聊人生理想。楼镒坐在一旁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大部分时候只是静静地坐着。
期间陆离说起楼镒卖酒买院子的事,盛邀李清照同住。
她现在这间小院只有一间正屋两间厢房,小得很,光照也不是很好。跟着她的仆人就一个,过于冷清。而且还得付不少的房租,对于晚年的李清照来说,实在算不上好住处。
李清照推脱不过陆离的盛情,见她绝对不是客套,最终松口同意了,只是还需挑一个适宜搬家的黄道吉日。
夜风从窗子里吹进来,带着栀子花将开未开的香气。
这样悠闲又充实的夜晚,在人的一生中,其实并不太多。
第一百九十章 有人离开,有人过来
陆游走的那天,是个晴朗的黄道吉日,阳光已经有些晒人了。
陆离等人都没有去城外送他,他不让。
他说送别是最无用的事,“你送我,我送你,送到何时是个头?”
于是几人在前一晚聚了一场后,提前作别。
陆游离开的同一天,陆离叫上楼镒和周必大,并几个下人,去帮巷子深处的李清照搬家。
这条巷子极窄,车马难行,并肩走两个成年人都嫌挤。巷子两侧是灰白的墙,墙头上长着几蓬野草。日头晒下来,墙头草有些蔫蔫的。
李清照的东西少得令人吃惊,就一箱书画器物,一箱手稿,几件换洗衣裳,再就是一个旧铜炉和一方砚台。
全部家当,一辆板车就装下了。
“就这些?”周必大问,语气里有些不敢置信。
“就这些。”李清照淡淡地说,“颠沛了大半辈子,东西越搬越少,倒也省心。”
她没有多说什么,但陆离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释然。那些因为战乱而丢失的书画,散佚的词稿,以及再也追不回来的旧物,她都放下了。
或许,她也是不得不放下。
陆离的小院在清波门附近,离西湖不远,步行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到湖边。
原本放在后院的房车已经收了起来,这几天院子里虽然添了不少家具,但收拾得干干净净。还移栽了一颗梧桐树到后院,等到了夏天,就可以在树下纳凉了。
陆离住主屋正房,开门就是后院,前厅留给了李清照。
前厅朝南,采光极好。右边原本做书房用的地方,现加了一张实木床,正适合在此读书写字。左边是小小的茶水室,正适合用来待客。
李清照在院子里走了一圈,伸手摸了摸梧桐树的树干,又弯腰看了看芭蕉,最后在正厅门口站住了,望着里面的书桌和书架,许久没有说话。
“先生看还缺什么?”陆离问。
“不缺了。”她转过身来,夕阳照在她花白的头发上,镀了一层暖融融的光,“有张桌子写字,有张床睡觉,就够了。”
她顿了顿,又说:“其实这些年,我住的都是别人的房子。汴京的,青州的,莱州的,越州的,临安的,没有一处是自己的。住得久了,也就想明白了,人这一生,能有一张安稳的书桌,便是天大的福气。”
她说着说着声音渐渐低下去,像是在自言自语。
“先生往后就在这里安心住着,就当是自己家。小女子并不常住临安,以后这院子啊,就麻烦先生替我多看顾些了。”
李清照点了点头,没有道谢。
但陆离知道,她心里是领了这份情的。有些人说不出的谢意,比说出口的更重。
翌日楼镒又是一早就骑马来了小院。
李清照昨日搬家有些累着了,没有出门,只在茶桌前与两人说了两句,喝了盏茶。
陆离和楼镒出门继续游览临安,今日他们俩去看了钱塘江。
如今的马车还没有橡胶轮胎,街道又不像后世的水泥地那么平滑,因此坐马车其实是件很不舒服的事,所以今日陆离是骑马出门。
她这匹枣红小马,是一匹罕见的汗血宝马,前天才从一位胡商那儿花重金——一面现代镜子,换来的。
因为是小马,又被训过,脾气还算温和。纵然陆离没有学过骑马,也大胆骑了。
学了一身武艺,又杀了许多小鬼子的陆离,如今艺高人胆大。区区小马,何足挂齿。
临近五月,江水涨了一些,浩浩荡荡的,一眼望不到对岸。陆离抬手指着后世自己新家小区所在的位置,对楼镒说:“千年后,那里就是我家。”
楼镒感叹道:“时光穿梭真是神奇,好想再去一次现代。”
“你真想去吗?”陆离偏头问他。
“想。”楼镒目光灼灼地看着陆离,“可以吗?”
陆离洒然道:“可以啊,小事一桩。这次你再多学些技能回来,正好你要去地方上任,可以为当地老百姓办点实事。”
南宋虽然商业发达,经济繁荣,但前有狼后有虎,年年还得给金国朝贡。这么一大笔钱从哪里来?当然不会是从贵族的裤腰带里勒出来,只能是落在普通老百姓的头上——尤其是农民。
因此要说南宋富裕、百姓幸福指数高,陆离是不赞同的。多的是杜甫笔下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是,此番上任,在下必定鞠躬尽瘁,为一方百姓谋福祉。”
陆离闻言笑笑:“走,我们再去灵隐寺逛逛。”
“好。”
南宋的灵隐寺,古木参天,比城里凉快许多。大殿里香烟缭绕,佛像低眉垂目,一副悲悯的模样。
这里还不像后世那么多游客,原本借宿于此的赶考举子,无论上没上榜,都走得差不多了,如今大殿之内只有三三两两的人,甚至和尚比香客还多。
这个时期的社会,从皇家到民间,都更推崇道教,因此道观要比佛寺人气旺得多。
陆离站在佛像前,仰头看着它们,并没有上香。她是“山神”,隶属道家的,要拜也是去拜三清,不可能拜佛祖。
楼镒比她更绝,都没有进殿,只站在殿外等她。他是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弟子,唯一会去拜的只有城隍。见陆离出来,递给她一枚温热的茶叶蛋,是在山门口买的。
“许了什么愿?”他问。
“没许愿,也没拜。”陆离笑,“我的事不归他管。”
楼镒笑了一声,没有再说。
两人骑马回到城中,路上人来人往,速度便放慢了下来,正好慢悠悠地沿街闲逛。
春末夏初的临安城,热闹得很,处处都是好风景。
陆离正心情愉快地看着一个被爸爸宠溺地驮在肩上的漂亮女娃娃,忽然听见前头一阵喧嚷——
“放开我!你们做什么!”一个女子的声音又尖又颤,带着哭腔。
陆离勒住缰绳,循声望去,楼镒紧跟着停下。
只见前方一座茶楼侧面的巷口,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一左一右架着一名年轻女子往外拖着跑。
第一百九十一章 当街救美
那女子穿一件月白色的襦裙,发髻上的金钗歪斜欲坠,一张鹅蛋脸因为挣扎而涨得通红,眼角挂着泪珠,模样十分可怜。
她使劲掰着其中一个男人的手指,却哪里掰得动,只被拖得踉踉跄跄。更狼狈的是,她还缠过小脚,穿的是一双窄小的弓鞋。
略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缠过足的“三寸金莲”哪里能跑?
两个男人一边拖一边骂骂咧咧:“不识抬举的东西!我家七官人看得上你是你的福分,装什么贞洁烈女!”
在陆离看不见的某间院子里,还有个涂脂抹粉、穿金戴银的中年妇女在门口,急得直跺脚,却不敢出门上前拦,只在门内念叨着:“
无量天尊、无量天尊,路过的各路神仙,保佑我儿平安归来……”
那美娇娘还在奋力挣扎,两个驾着她的男人骂骂咧咧,全然不管她死活。
这么大个热闹,街上竟无一人围观,甚至那巷子还因此出现了一片与周围格格不入的“真空地带”。
陆离被眼前一幕气笑了,当即大喝一声:“住手!”
强拖着女人的两个大汉闻声凶恶地抬头,口中喝道:“滚开,你吴七官人的闲事也敢管?”
陆离眯了眯眼,翻身下马。
还没走出两步,身旁一只手忽然按住了她的胳膊。
楼镒微微皱着眉,沉声道:“姐姐,我去。”
“好,你小心。”陆离默默从随身空间里翻出一只在国外买的电击棍,拿在手中,像拄拐一样支着地(现代手掌大的电击棍,线性缩小后到了南宋,就跟棒球棍似的那么大了)。
“光天化日,天子脚下,强抢女人,你们好大的胆子,是不把王法放在眼里了吗?”楼镒一边走,一边开口,声音不大,但中气十足,显然是含了内力,巷口那几个人齐刷刷抬头看他。
“是谁这么大威风,敢管我吴某人的闲事?”在两个大汉和被拖在中间的女子后头,有一位公子哥越众而出,手拿折扇,一脸不屑地看着楼镒,上下打量一眼。
此人约莫二十七八岁,一身宝蓝色锦袍,腰系白玉带,头戴一顶时新样式的幞头,生得倒也白净,只是一双三角眼透着蛮横,嘴角挂着一丝不屑的冷笑。
他手持折扇,慢悠悠地走到那女人面前,拿扇子拍了拍她的脸,力道不轻不重,啪啪作响。
“哦,原来是新科探花啊。怎么,你不过一个小小的九品芝麻官,耍起威风来了?”
“原来是吴七官人。”楼镒也不废话,直接开口道,“官不在大,有心则行。食朝廷俸禄,自然要为朝廷办事。若是路遇如此霸道行径都视而不见,某又何必出仕?吴七官人若是执意要违法,就别怪在下不给颜面了。”
“呵!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居然敢跟爷爷我说起法来。给爷滚!”
“既如此,得罪了。”
楼镒从从容容地上前,径直走到那两个架着女子的男人面前,伸手一搭一拧——
咔嚓一声,左边那人的手腕就被他卸了关节,他“啊”地惨叫一声,松开了手。
右边那人还没反应过来,楼镒已经一肘撞在他肋下,他整个人像虾米一样弓着腰跌出去,后脑勺磕在墙角的石墩上,眼冒金星,半晌爬不起来。
那女子失了支撑,踉跄着往前栽,楼镒伸手虚虚扶了她一把,将她挡在身后。
“你——”吴七官人的脸色变了,三角眼里闪过一丝凶光,“你好大的胆子!给我教训教训他!”
“是!七官人!”
他身后四个随从得了令,“唰”地拔出腰间挂着的短刀,刀刃在日头下泛着冷光。
在边上掩着门偷看的百姓惊呼一声,“啪啪”关上了门。
吴七公子狞笑一声:“给我狠狠打!好好教教他做人!”
四个随从应声扑了上来。
楼镒叹了口气,说实话,这种货色,连给他热身都算不上,他亲自动手都跌份。
第一个冲上来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刀劈下来倒是有几分力道,可惜太慢。
楼镒侧身让过刀刃,顺手抓住他持刀的手腕,借力一带,他整个人便收不住脚,一头撞在对面墙上,“砰”的一声闷响,软倒在地。
第二个聪明些,没有贸然出刀,而是从侧面刺来,想攻其不备。
楼镒左脚一勾,挑起地上不知谁遗落的一根扁担,握在手里,反手一挑,“当”的一声,他的刀飞出去老远,落在青石板路上弹了两弹。
他愣神的工夫,楼镒扁担横着一扫,正中他腰侧,他闷哼一声,斜飞出去,撞翻了路边一个卖果子的摊子,杏子李子滚了一地。
剩下两个对视一眼,一个虚晃一刀吸引人注意,另一个绕到楼镒身后,举刀便砍——
“官人,小心!”那女子在楼镒身后惊叫。
楼镒头也没回,扁担往身后一戳,正正捅在那人小腹上。
他“呃”的一声,刀脱手落地,双手捂着肚子跪了下去,脸色涨成了猪肝色。
最后一个随从见状,刀举在半空,竟不敢落下,腿肚子直打颤。
“还来吗?”楼镒问他。
他“当啷”一声扔了刀,转身就跑,跑出两步,又急忙回头捡起刀,扭头再跑。
吴七官人此刻脸上的倨傲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难以置信的惊怒。
他往后退了两步,色厉内荏地指着楼镒:“你、你给我等着!别以为你是探花了不起,得罪我,我让你在临安城里吃不了兜着走!”
“好,我等着。”楼镒冷笑道,“现在,滚。”
吴七官人嘴唇哆嗦了两下,想放几句狠话,但看看躺了一地哼哼唧唧的随从,到底没敢再说。
他只是狠狠瞪了楼镒一眼,转身便走,带着残兵败将,一溜烟消失在了巷子尽头。
巷子里安静了片刻,偷看的百姓这才敢开门出声,有人小声叫好,有人拍手称快。
那美娇娘还在发抖,月白色的襦裙上沾了灰土,袖口也被扯破了一截,露出一小截细瘦的手腕,上面有几道红红的指印。
她抬起一双含泪的眼睛看看楼镒,又循着他的目光看向陆离,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感谢的话,却只挤出一句:“多谢……谢二位……”
声音细细的,像是风吹过琴弦。
楼镒对她视而不见,转过身,看着陆离:“姐姐,此是非之地,我们快走。”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不足挂齿
陆离正要开口,却见前方一个涂脂抹粉的中年妇女哭喊着扑了过来,口中呼着:“我儿受苦了,我儿受苦了。”
陆离和楼镒见此双双上马,既然那女人有人管了,他们好事已做完,便可以离开了。
“官人!”那追上来的妇人拦在两人马前,仰着头,脸上堆满笑,那笑里有惊惧,有讨好,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算计,“官人大恩大德,老身……老身感激不尽。敢问公子尊姓大名?改日也好登门道谢……”
她一边说,一边悄悄打量陆离与楼镒的衣着打扮。眼珠转了转,大约在判断两人的来头和那吴七公子比起来,孰轻孰重。
“不必了。”楼镒冷着脸,“让开。”
许是楼镒目光太冷,妇人不敢再拦,到底是让开了路。
“驾!”
那妇人在身后“哎”了一声,似乎还想追上来问,但陆离和楼镒两人骑着马,速度太快,转眼便将她和巷子甩在了身后。
两人现在走的这条巷子同样窄而曲折,两侧是高高的封火墙,青苔从墙根爬上来,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
楼镒一边骑着自己的马,一边还伸手拽着陆离的小马缰绳,闷头往前骑,直到拐了两个弯,彻底听不见身后的动静,他才松开缰绳,放缓了速度,让马慢慢踱步。
“怎么了,刚刚得罪的那人很了不得?”陆离问他。
“那倒不是,”楼镒拍了拍身上沾到的灰,苦笑又无奈道,“只是那地儿有些不太好,恐污了姐姐的名誉,因此离开得快了些。”
“这是怎么说?”陆离好奇问,但不待楼镒回答,她又明白过来,“哦,难道那就是烟花柳巷?”
楼镒闻言耳朵顿时红了:“正……正是。姐姐可能方才没瞧见那门口挂的灯笼,和那匾额上的字。那涂脂抹粉的妇人,大抵就是那里的老鸨,我们救的那个……”
他顿了顿,看着陆离,似乎在斟酌措辞。
“是个花魁?”陆离帮他补充,又好奇问,“你来过这种地方吗?柳三变可是为她们写下了不少流芳千古的诗词呢。”
楼镒正色道:“在下绝没光顾过,此地一来乌烟瘴气非我所喜,二来也是为仕途着想。姐姐说到柳三变,那也应该知道,他写了‘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仁宗帝看到后便批示:‘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陆离笑盈盈道:“哦对,你说的是,柳永虽然才华横溢,但屡试不第,论应试能力,你可比他厉害多了。”
楼镒忽然被夸,耳朵更红了:“姐姐谬赞,在下只是把心思放在科举上多些。”
陆离不知想到了什么,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巷子里一时很安静,只有风从墙头吹过来,带着远处街市上隐约的叫卖声。
她想起那女子倾国倾城的容色,想起她比寻常民女还要素净得多的月白色襦裙,想起她哭红的眼角,以及细瘦手腕上的红印……
也或许,刚刚她脸上的恐惧和绝望,并不是假的。
楼镒见陆离发愣,略一思索,猜出了她的心思,语气缓了下来:“这种事情,在临安城里多了去了。烟花巷里的姑娘,有几分姿色又有了点名气的,平日里被些恩客捧得高了,难免心气儿也高些。得罪了纨绔子弟,闹将起来,便成了方才那副光景。”
“是啊,这世道,女子总是更艰难些的。”陆离感叹。
后世的KtV公主,十有八九是读不好书又吃不了进厂打螺丝或踩缝纫机的苦;但这古代的烟柳女子,却八成都是被迫的,怎不令人同情。
就像刚刚那个女子,分明还是一张少女的脸,她能有什么错?错的定然是这个吃人的世道。在封建社会,美貌单出,必然是死牌。
楼镒淡淡感叹:“丢了大半江山,国朝年年要向金国进贡一大笔金银财宝,何止女子艰难,天下百姓都一样。”
顿了顿又道:“或许那种老鸨最该死。我们没出现时,她躲在后面根本不敢出声,后来我把人打跑了,她又追出来问人姓名。”
楼镒冷笑道:“她不是真感激我,只是怕吴七回头找她算账。她得知道得罪了吴家的人是谁,好有个说辞。”
“那个女子呢?”陆离问。
楼镒看了她一眼,沉默了一瞬。
“回去了吧。”他说,“她肯定签了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今日救了她一时,却救不了一世。今日被我搅了局,姓吴的气未必消了。”
楼镒顿了顿,大约是见陆离脸色不太好看,便收了话头,转而轻快道:“姐姐,我们走吧,我知道巷子口有家馄饨铺子,虾肉馄饨做得极好,皮薄馅大,汤底是用老母鸡吊的,我们去吃吃看。”
他率先往巷子深处走去,马蹄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嘚嘚声,在两面高墙之间来回弹跳,像一颗石子在水面上打出一连串的涟漪。
陆离跟在后面,往前几步,忽然回头看了一眼。
身后的巷子空空荡荡,只有风卷起几片枯叶,贴着墙根沙沙地走。
吃馄饨时,陆离又想起刚才的事,又问楼镒:“那个姓吴的纨绔什么来历?你认识他的吧。”
“谈不上认识,只是在诗会上见过几次。”
“他是不是背景挺厉害?”
“算是吧,其父是常州知州。”
“啊,常州知州?”陆离的调羹“当”一声跌入碗里,“那不是你的顶头上司?你做的常州签判,不就是知州的辅官吗?我勒个去,我给你找了大麻烦啊,真是对不住了。”
楼镒洒然一笑:“姐姐无需担忧,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那常州知州有八个儿子五个女儿,今日的吴老七不过是其不成器的七子罢了。既不能继承家业,也荫不了什么好官职。
我料想他也不会拿这种事去跟老子告状,只会徒增呵斥。何况就算他告状,书信哪有我的车马快。明日在下就去常州赴任,定然在他告黑状的书信送到前,先把我新官上任的三把火烧了。”
“你明天就走?”
“嗯,未免夜长梦多,明天就走。”
第一百九十三章 带你去现代留学
“还是我连累你了,不然你还可以在临安城多逍遥几日。”
“姐姐,万万不要这么说。人生在世,除非当一个软包子,否则哪能不得罪人呢?不成器的纨绔而已,得罪就得罪了,小事尔。”楼镒诚恳地看着陆离,“姐姐带我见识了那么多划时代的高科技,那才是真正的恩德。”
“哈!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们走,现在就再带你去现代留个学!”陆离放下调羹,抓起楼镒的手腕就走。
“啊?”
两人骑着马,一路向城门飞奔,总算是赶在城门关闭前出来了,之后一路向着山神庙而去。
当两人到达山神庙时,云逸正准备关闭山门。
“咦,就这么几天,山门都修好了?”陆离下马,把缰绳丢给了云逸,问了一句。
“是的。”云逸接过缰绳,“陆娘子,这马是?”
“我刚买的,连楼小官人的马一起,都交给你了。”
“哦,好。”
陆离领着楼镒进了山神庙大殿,下一秒就双双穿越回了现代。
她在南宋待了好些天,可现代连半天时间都没有过去,还是大年初一的早上。
楼镒前脚刚迈进山神庙正殿,后脚就到了现代的落地窗前,不免一愣。
陆离对着他说道:“你在这等着我,我去拿ipad。”
“好……好的。”楼镒听到声音回过神,连忙应道。
陆离去衣帽间恢复真身,换上了现代居家服,然后把放在书房的ipad给楼镒拿来:“给你。”
“谢谢姐姐。”
“不用客气,你就权当是在现代留学了。这一次,我会多在现代待一点时间,帮你好好做些上任的准备。不就是一个常州知州嘛,得罪就得罪了,没事,用现代高科技碾压他。”
她让楼镒还没上任就先得罪了顶头上司,怎么都得帮他。
“你放心,我已经帮你想到了破局办法。”陆离蹲在楼镒身前,看着床头柜上的他,从随身空间里掏出一个她自己的真人手办,放在楼镒的身旁。
“等你去了常州,找一家你来往最方便的山神庙,把里面的神像换成我的。等香火足够时,我就可以来找你。”
“这……”楼镒看着眼前比自己矮了稍许的陆离神像,“原来这就是穿越时空的关键因素吗?”
“不错。”陆离说完就转身往落地窗前的太空舱按摩椅走去,“你好好学习吧,一寸光阴一寸金呐。”
“好。”楼镒盘膝坐在ipad前面,开始如饥似渴地吸收现代知识。
“对了,如果你有什么要记的知识,木阁里有纸笔的。”
“好,谢谢姐姐。”
交代完楼镒,陆离就躺在按摩椅里边按摩,边打开手机。
结果发现微信里面的消息居然还很多,好多人发来了拜年短信。
身为美女,陆离的人缘其实也不算太差——至少异性殷勤者还是很多的,只是她自己不太爱搭理人。
给所有给她拜年的人都回复了一句手打的“新年快乐”后,陆离又进了父亲这边的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领了一大早表姐夫和小叔发的过年手气红包。
她运气爆棚了,两个红包都是“手气最佳”,这让陆离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得非常好。
虽然两个红包加起来还没有两百块钱,但就是高兴。
接着她反手也在群里发了个红包,数了群里的人头,按每人150-200的份额发了个大红包,引得里面的表弟表妹们一片彩虹屁。
接着她又去妈妈家这边的相亲相爱一家人群里,重复了同样的操作,又引来一片彩虹屁。
就在这时,微信电话响起,她瞥了一眼名字,是高中的班长。
他们的班长是学霸,高三前就因为竞赛拿奖被保送到了清华。之后两人其实没什么交集,也就过年过节接对方几条祝福微信,不知道现在找她是什么事情。
“老班长,有事?”
“陆美女,前几天群里的消息你看了吗?今天晚上同学会,一直没看到你接龙,我就电话问一下。”
“同学聚会?”陆离把群(包括家庭群,因为总有长辈分享各种偏方)都设置了免打扰,还真不知道这个消息。
“怎么,你不知道吗?那我现在来通知你,来吗?晚上五点半,新视界酒店。”
陆离想了想,晚上还确实没什么事,而且高中她也有几个要好的同学的,便同意道:“行啊。每个人A多少?”
“请了策划公司安排,初步预计是1000,多退少补。”
“可以。”
“行,那晚上见,不打扰了,新年快乐!”
“行,新年快乐。”
她刚挂了微信电话,楼镒的声音就传来了:“姐姐,你要出门吗?”
陆离道:“还早,晚上呢。”
“哦。”楼镒顿了顿,“我能一起去吗?还藏在那个太空人玩具里。”
“别了,你待在这学习吧。我去参加同学聚会,你跟着也很无聊的,万一被发现更是大麻烦。”
“行吧。”楼镒的声音有些低落。
“哦,对了,现在这里还在过年,晚上我住另一个家,不会回来这儿,你不用等我。”
“姐姐还有另一个家?”
“那可不,我可不是孤家寡人啊。”陆离说了一句,“我还有个哥哥。”
“哦,帮我向哥哥问好。”
“算了吧,要是知道你的存在,只会吓着他。”
楼镒闻言心情莫名有些低落,喃喃道:“也是,是在下思虑不周了。”
“正常,你礼貌惯了嘛。”陆离一边随口应了一句,一边翻看错过的微信群消息,也没听清楼镒的下一句话。
陆离发现,不止高中群发起了聚会,大学群里也有人发起了聚会提议。
相比高中,陆离跟大学同学的关系就要淡漠得多,她甚至还叫不全班上同学的名字。
7月毕业前的聚餐,她大概会去一次,算是告别学生时代。但现在只是杭州帮的聚会,那就大可不必。
到了下午,陆离提前洗头洗澡做准备。穿衣服的时候,她才发现,哥哥给她买的新年羽绒服,实在太孩子气了。穿上往镜子前一站,跟高中毫无区别嘛!
“不行,我得换个装备。”陆离自言自语了一句,“顺便买个撑场面的包。不知道大年初一哪家商场有开门。”
有钱了,干嘛还不消费。她房子里那么多的衣柜和大衣帽间,几乎都是空的呢。
第一百九十四章 有钱花
陆离站在新家附近的商场门口,整个人愣住了。
她原以为大年初一的商场应该是一座空城,除了顶楼的影院不会有几家店铺营业。
结果眼前全是逛街的人,像一锅煮沸的饺子,在热气腾腾地翻涌。
奶茶店门口甚至还有排队等的,连电梯口的休息长椅上都坐满了人,大家都不用走亲戚吗?
陆离不禁疑惑起来,心想,这年味是越来越淡了啊。
陆离深吸一口气,扎入人潮之中,漫无目的地逛了两家服装店,试了两件衣服,都不是很合心意,而且人多,有些嘈杂。
她逛得有点心不在焉,直到抬头看见一家店的橱窗——燕麦白的大衣穿在模特身上,灯光打得很讲究,从肩线到衣摆的垂坠感都恰到好处。
没有夸张的logo,没有花里胡哨的设计,就是一件干净利落的大衣,但那种质感隔着玻璃都能感觉到。
陆离推门进去,店里暖气很足,香氛是那种淡淡的雪松木质调,和外面喧闹的商场像是两个世界。
地面铺着深色的大理石砖,每走一步鞋底和地面接触的声音都比外面安静许多。
陈列架之间的间距很宽,宽到让人觉得不买点什么就不太好意思站在那儿。
店里只有两组顾客。一对中年夫妇在试鞋,然后就是陆离。
陆离扫了一眼最近的陈列台,想找到橱窗里模特身上那件同款,没找到,便又去看销售员。
她注意到有两位销售员看着她在低声说着话,其中一位的视线从她身上掠过去,像掠过一块无关紧要的路牌。
那种眼神陆离懂,也不算恶意,就是一种经过专业训练的、高效的筛选,就像她当初买房时遇到的那前台一样,人家就是彬彬有礼的冷淡。
两人自以为声音很低,但他们的对话却完全逃不过陆离进化过的耳朵。
“周姐,来客人了。”
“还是个学生,随便看看的,不用招呼。”
“这不好吧。”
“那你去。”
“但现在轮到……好吧,那我去了。”
陆离站在原地,手还插在羽绒服口袋里,看着那向自己走来的年轻销售。
“新年好!我是小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吗?”
陆离点点头,往橱窗的方向一指:“那件给我试试。”
“哦那件!”陈销售眼睛一亮,“那件是我们今年的春夏新款,虽然是春夏系列但全羊绒很保暖,适合现在穿。您很有眼光呢,请稍等,我给您拿合适的尺码。”
“好。”
陆离注意到,姓周的销售往这边看了一眼。
那一眼里的内容很复杂,有审视,还有一点“小陈又做无用功”的无语。
“您好,大衣给您,试衣间在这边。您把外套给我,我帮您挂起来。”
陆离脱下羽绒服递给她,换上大衣,站在全身镜前,自己都愣了一下。
大衣的版型比她想象的还要好,肩线刚好卡在肩膀边缘,不多不少,显得整个上半身挺拔起来。
衣长到膝盖上方,垂坠感一流,面料在灯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不是那种廉价的亮,而是深沉的、有层次的暗哑光泽。
她微微侧身,后摆的弧度也很漂亮,之前在别家店里试的都没有这效果。
“好看!”小陈看着陆离,语气真诚得不像是销售话术,“你肤色白,穿燕麦白特别衬您的肤色,而且您人高,撑得起来。这款还有一件红色的和一件烟灰色的,您也可以试试。”
陆离在镜子前转了转身:“内搭有推荐的吗?”
“您想要什么风格的?甜美还是干练?”
“简单点吧。”
“好的您稍等。”小陈销售快步走向另一个陈列区,很快拿了几套羊绒套装回来,有连衣裙,也有分体的套装,“这些您都试试,都是我们家的经典款,很多老客会回购。料子是baby cashmere,很软,贴身穿完全不扎。”
陆离接过来摸了摸,确实软,像摸着一团凝固的奶油。
陆离把她拿过来的几套都试了,搭配大衣整体效果更好,把人衬托得都高级了。
陆离站在镜子前欣赏了一会儿。
“您喜欢的话可以一套带上,”小陈在旁边小声说,“今天大年初一,商场有满万减八百的活动,加上我们品牌的新春折扣,两件一起的话——”
“多少钱?”
“大衣四万二,羊绒套装一万六千八,合计五万八千八,折后四万九出头。”
她说这个数字的时候语气很平静,没有那种“我知道你买不起但出于礼貌还是说一下”的试探,也没有那种“这个价格对你来说可能有点高”的暗示,就是很单纯地在报价。
陆离笑:“行,这几套内搭还有这件大衣的三个色都买了,有消毒柜吗?燕麦白的这一套帮我去了标签消下毒,我直接穿走。”
“都……都买了?”
“嗯。”
“好咧!”一口气做成了这么大一笔单子,小陈的声音都变激动了,带点儿颤音,“店里有空气洗,相当于杀菌消毒,需要半个小时,您可以先去休息室坐一会儿,喝杯茶看会儿书,好了我拿给您。”
“行。”陆离回到试衣间,换上自己的衣服,“开单吧,付完我先去逛逛,半小时后回来取衣服。”
“没问题。”
站在前台边上目睹一切的那位周姐,目光终于正式地、认真地落在了陆离身上。
她看到了什么?
一个穿着鸭鸭羽绒服和普通牛仔裤的年轻人,站在收银台前,拿出了一张百夫长黑金卡。
她的笑容凝固了零点几秒,像是高速摄像机捕捉到的表情裂缝——嘴角的弧度还在,但眼神骤然变了,从“疏离”变成了“惊愕”。
眼前这个衣着普通的女孩竟然是个优质大客户,今天消费的这一单,直接能让她成为她们店铺的VIp了,提成能有好多钱!
本来应该轮到她招待的,偏偏她这次看走眼,错失良机!此时看着小陈喜不自胜地打单,她真是快要维持不住笑意,懊悔不已。
陆离接过小陈打出来的单子,输入密码,签了单。
“好了,陆小姐,”小陈把小票递给了她,“我能加一下您的微信吗?衣服空气洗好后立刻通知您。您有任何问题也随时联系我,这是我的名片。”
“好。”陆离接过名片和小票,掏出手机加了对方微信。
“新年快乐,谢谢您。”小陈笑着,还是那种眼睛弯弯的笑。
“新年快乐。”
陆离转身往门口走,这一次,经过那周姐身边时,也接收到了对方从内而外的灿烂笑容:“欢迎下次光临,陆小姐。”
陆离淡淡扯了下嘴角,没有回应。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旧时光(1)
从这家店出来,旁边就是香奶奶家。
陆离转身进去,这次她都不用挑,因为早有几款心仪的。只是以前穷,只能网上看看,买不起。现在既然有钱了,那就都买上。
半个小时内,她不仅试了几款包,还顺手挑了一套搭配今日羊绒裙的耳环与项链,试了两双小皮鞋,全部拿下。
见到陆离竟然主动买配饰和鞋子,销售小姐姐乐得合不拢嘴。
来买包包的顾客她们并不稀罕,有时候某些畅销的款式,她们还要让对方配一些货才肯拿出包来卖。
可像陆离这样会买鞋子和首饰的,那她们就太喜欢了。而且买一个包的不稀罕,但陆离这样一口气买六个包,小姐姐还是很喜欢的。
陆离刷完卡,签完字,销售小姐姐热情地问她:“陆小姐,您要拍照吗?”
陆离笑问:“不是说香奶奶家店内不让拍照吗?”
“那是有其他顾客在时不行,怕大家会不小心拍到别人。但现在店内只有您一个,就没问题呢,我可以帮您拍。”
“哈,这样啊。”陆离接过装着包包的纸袋,“谢谢了,不过不用。”
“哦,那也行。那陆小姐您慢走,如有需要,我可以帮您拎到车上。”
“不必了,谢谢,新年快乐。”陆离拎着一串香奶奶的纸袋,回到隔壁的店铺。
这一次,陆离没有再受到冷落。
不仅小陈热情,其他几位销售看着她也是笑容满面。
“陆小姐,您慢走。如果您不嫌烦的话,我可以把我们店里每一季的新品发给您挑选。”换好衣服,小陈帮陆离拎着大包小包,送到店门口。
“好啊。那就谢谢了。”完成了大变身的陆离从小陈手里接过袋子,“就送到这吧。”
“您能拿吗?我可以帮您送到车上,反正店里基本都不忙。”
“不用了,这么几件衣服几个包,小意思。”对陆离来说,这确实是小意思。
“那行。”小陈把购物纸袋都交给了陆离,“陆小姐慢走。”
虽然碍于商场几乎无死角的监控,陆离不能直接把东西全部收进随身空间,但她也不用拎太久,只要去一趟无监控的卫生间就可以搞定一切。
等陆离走出商场大门,又是一身轻松的样子。
今天她背的包包是mini金球,这款包是断货王,店里有,店员都不一定会拿出来卖。
因为陆离今天买得多,最主要是还买了鞋子和配饰,销售小姐姐认定她是优质大客户,才主动把藏着的mini拿出来给了她。
陆离背包,纯粹就是为了搭配衣服。
毕竟唯一用得上包的手机,是一刻都不会离手的。而其他的东西,她都可以直接放空间,压根不需要放包里。
焕然一新,装备齐全,现在陆离可以奔赴同学会了。
陆离到酒店宴会厅前,刚刚五点十五分。
签到台那儿有好几位老同学在签到、拍照。
她特意挑了这么一个不早不晚的时间,该来的人差不多都来了,但场面还没热到需要她穿过人群做一整轮社交的程度。
“呀!陆离你来了!”走进小宴会厅,一个尖锐的女声从左侧传来。
陆离转头,在蛋糕台前看见一张有些模糊的脸。
她花了两秒钟才从记忆里翻出名字:齐敏,属于当初座位离她远而不太熟的高中同学。
齐敏见到陆离,三步并作两步冲了过来,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肩上的包,瞳孔里像装了探照灯。
“这是……断货王mini金球方胖子?要好几万吧?”齐敏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半个调,“这是真的假的啊?”
陆离还没回答,齐敏已经伸手,但又生生顿住,悬在半空,用眼神请示。
“假的,随便摸。”陆离笑了笑,微微侧肩。
齐敏的手指轻轻拂过那枚金色球体,表情近乎虔诚:“这也太好看了吧……这么精致,我看不像假的啊?”
这一声感叹像投进湖面的石子,涟漪迅速扩散开来。
又有三四个女生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有人在认真辨别真假,有人问陆离的近况,还有人追问她怎么买到的。
陆离耐心地一一回应,嘴角始终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她的余光扫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几位高中好朋友。
“班长到了!”就在这时,门口有人喊了一声。
陆离的目光越过面前几颗脑袋,落在那个刚刚推门而入的身影上。
方嘉树,她初中和高中六年的班长,永远的第一名,老师的心头宠,别人家的乖孩子,清华姚班的大学霸。
“大家好啊,你们到的都挺早啊。”他笑着抬手和众人打招呼,神情从容,眉目间那股沉稳的笃定和中学时一模一样。
方嘉树很快就看到了陆离,冲着她点了点头。
陆离看着老班长,只觉得很亲切。
读书时,他一直是她的后桌,当了她好几年的免费小老师。自从他被提前保送清华后,到现在也快四年没见了。
就在这时,陆离感觉自己的胳膊被人从侧面轻轻碰了一下。
她偏头,一张熟悉的、带着狡黠笑意的脸凑了过来。
“啧啧啧,”那人故意压低了声音,学着她的语气,“‘谁会花几万买个包啊,傻了吧’,陆离,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这么说的?现在呢?金球包都背上啦?终于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了吗?”
陆离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
她抬手就是一拳,轻轻捶在那人肩膀上:“徐进苒!你迟到了!知道吗!”
徐进苒,她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现在京城传媒大学读书。
三年半不见,她还是那副模样——胖胖的,满脸婴儿肥,短发,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属于是微胖界的翘楚!
徐进苒一把挽住她的胳膊,说:“我想死你了,咱们好久没见了,你怎么越来越美了,皮肤嫩得掐出水来了。”
两人刚毕业的时候,还一起去云南打短工 穷游过呢。
只可惜后来天南海北的,各自的生活和学习圈子都变得不一样,慢慢就从几天联系一次,到几个月联系一次了。
“你们两个在这里呐?”
第一百九十六章 旧时光(2)
一道清纯的身影从人群里挤了过来,天然卷的狮子发扎成了一个马尾辫,素面朝天,皮肤白净,整个人像一株出水的芙蓉。
“胡以宁,你又变白了!”徐进苒叫了起来,“羡慕啊,你跟陆离真是,一个赛一个的白,衬托得我好黑。”
陆离也冲着她笑,这位跟方嘉树一样,是陆离从初中到高中的同学,现在浙大就读。
别看两个人都在杭州,但其实也已经三年多没见。
“好久不见。”胡以宁上前,冲着陆离和徐进苒盈盈而笑。
今天来到这里的高中同学,基本都变成熟了,穿了正装、做了发型、化了妆,不再是当初青涩少年的模样。但胡以宁却一点都没有变,还是三年前的老样子。
她是学医的,本科有五年,比她们都忙些。
“胡以宁,你读医的,还要再多读一年吧?”徐进苒问。
“是啊,最后一年去医院实习,后面还要考研的,医生不读研难找工作。”胡以宁笑笑回,又看着两人问,“你们呢?”
徐进苒拨了下头发,笑道:“我已经在北京找好工作了,签了合同,过完年就先去实习。”
陆离也笑着回:“我也不读研,自己创业,盘了一家精品店,过完年就装修。”
“你厉害啊,当老板了!”徐进苒开心道,“下次空了去你店里看看。”
胡以宁闻言倒有些意外:“上半年记得还听你说在准备考研啊,不读了?”
“不读了。”陆离笑笑,“你知道的,比起你们,我本来也不擅长读书。”
“在聊什么呐?入座了,我们就坐这一桌吧。”
就在这时,方嘉树朝她们走了过来,招呼几人落座。
徐进苒很自然地坐到了陆离左边,胡以宁则坐她右边,这个座次和高中食堂吃饭时一模一样。
服务员过来倒茶,方嘉树接过茶壶,亲手给她们的杯子一一倒上水。
热水注入瓷杯的声音细细的,白气袅袅地升起来。
“你们三,”方嘉树放下茶壶,靠在椅背上,目光从左到右慢慢扫过她们的脸,“都没怎么变。”
“你也没变,”胡以宁托着腮说,“还是这么沉稳。”
“哈哈。”
徐进苒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忽然说:“其实变了的。”
所有人都看向她。
“以前在食堂,陆离坐我旁边的时候,包是随便往地上一扔就好。”徐进苒慢悠悠地说,“现在她会先把包放好,确认不会被蹭到,才坐下来。”
安静了一秒。
然后胡以宁笑得前仰后合,方嘉树无奈地摇了摇头。陆离伸手去掐徐进苒的胳膊:“好啊你,还跟我过不去了。”
“哈哈,那必须的。”徐进苒灵活地躲开,眼睛亮晶晶的,“一辈子的黑历史,以后还要讲给你的男人听呢!”
方嘉树闻言倒是顺势就问:“所以,美女们,都找对象了吗?”
“哪有空找啊。”徐进苒耸肩,又看向胡以宁和陆离,“你们俩有情况吗?”
胡以宁娇羞一笑:“我有男朋友了。”
“谁啊谁啊?”
“同校的师兄,也是我们医学院的。”
“哦哟,不错哦,照片看看。”徐进苒拉着陆离纠缠胡以宁,非要看她男朋友照片。
“没拍啦!”胡以宁点开男朋友的微信朋友圈,“就一张背影照。”
“那你呢?陆离?”方嘉树笑着追问。
陆离脑海里闪过一道身影,犹犹豫豫道:“可能……还不算。”
“哦,还不算,那就是有情况!”徐进苒和胡以宁异口同声道,“快交待一下,什么样的人?”
陆离只笑不回答,反问方嘉树:“班长你呢?”
“我……我刚刚失恋。”方嘉树看着几人淡淡一笑。
“咦~没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班长你魅力大,不愁的。”徐进苒笑着接了一句。
方嘉树喝了口茶:“有道理。”
水晶吊灯的光落在桌面上,把每个人的影子都照得很温柔。
陆离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天南海北的同学,此刻重新坐在一起,中间只隔了一张圆桌的距离,好像回到了过去。
“说真的,”胡以宁忽然开口,声音轻轻的,“上次我们几个这样坐在一起,还是高考前十天。”
没有人说话,大约都是陷在了回忆中。
那时候他们都以为,高考完会有大把的时间,暑假那么长,足够把三年的遗憾都补回来。
可是后来呢?
后来成绩出来了,志愿填了,录取通知书到了。
方嘉树和徐进苒去了北京,陆离和胡以宁留在杭州,别说不在同一座城市的,就是同一座城市不同校的人,都再没有聚过。
暑假的聚会一推再推,先是有人要旅游,后来是有人要学车,再后来是有人提前去学校报到。
那个“等考完再聚”的约定,就这样被搁置了三年半。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所以,”方嘉树端起茶杯,目光依次看过她们每一个人,“这一杯,敬重逢。”
四只茶杯轻轻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瓷器相触的声响。
这次的同学聚会因为请了策划公司安排流程,所以便不只是吃饭喝酒与吹牛,还穿插了许多有趣的游戏与表演环节。
散场时,时间已经快十点。
有些聊得不尽兴的,相约去ktv玩第二场。但陆离这个小圈子的四人,都没有再去第二场的打算。
“你们怎么回?我开了我爸的车,送你们?”
“好啊,班长,你把我们班三个美女都打包带走,不给我们其他人一点机会?”
“哈哈。”方嘉树笑,“那要她们三个分得开,你问问她们。”
“美女们,怎么说?”
便在这时,一辆黑色的保时捷缓缓开到酒店门口,副驾的车窗按下,露出了陆余那张英俊的脸:“小离,上车。”
“哦噢!男朋友?”
有人起哄。
陆离没解释,拉着徐进苒和胡以宁上车,笑着对门口一起等着的其他同学挥挥手:“拜拜同学们!后会有期!”
齐敏认出那是陆离的哥哥,对其他人道:“那是陆离她亲哥,我高中时碰到过他来接陆离。当时骑电瓶车呢,好帅好帅,现在都开保时捷啦,更帅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人生无常
陆离兄妹俩把徐进苒和胡以宁依次送回家后,再回家已经十一点多了。
王玲玲倒是还没睡,在家里等着两人。
“你们回来了?饿吗?给你们煮点宵夜?”
“不用。”
“我也不用。”陆离婉拒了王玲玲的好意,“困了,我先洗漱睡啦。”
“哦,行。”王玲玲跟着陆离走到卫生间门口,“小离,后天我表妹结婚,我们一起去喝喜酒哦。”
“你表妹?”陆离一边刷牙一边反问,“跟我八竿子打不着啊,我去不合适吧。”
王玲玲:“……话不能这么说,这不是也可以算亲戚的嘛。”
“呵呵。”陆离继续刷牙,没再说话,有时候她都理解不了王玲玲的脑回路。
“反正你在家里也没事啊,大过年的一个人多无聊,一起去喝喜酒还可以热闹热闹。”
“我有事啊。”陆离回,“后天姑姑家请吃年夜饭呢,我代表我们家去姑姑家走亲戚啊。”
“是吗?没听你哥说起啊。”
“可能因为你们要去喝喜酒,所以才不说的吧。”陆离刷完牙,抬手准备关门,“我要用一下卫生间。”
“哦,好吧。”
关上门,陆离从随身空间掏出护肤品,洗脸护肤。
半夜躺在床上,陆离刷着手机。
发现高中群里还很热闹,不少同学在群里分享着刚刚拍的照片。
就在这一片开心的氛围中,一位平常并不是很正经的同学,忽然发出了这样一句郑重其事的话:“大家都还没睡啊,那我在群里说个事。”
“什么事啊?”
“今天聚会时没提,是怕气氛太重。我们今天没来参加聚会的同学张蓉蓉,去年下半年查出来得了白血病。”
“啊,不是吧?”
“那个坐在前排、话很少的女孩?”
“这么年轻怎么会啊?”
陆离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三秒——张蓉蓉。
她在脑子里翻了一遍,像翻一本很久没动过的旧相册,终于在相册深处找到了。
那是坐在第一排,总是低着头看书,马尾扎得很低的小个子斯文女孩。
她拼命回想她的脸,却只得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像隔着起雾的玻璃。
三年同班同学,她们好像没有交流过。重点高中的生活,社交的环节并不多,大家似乎都只跟座位离得近的同学交流。
高中群里的消息还在继续。
“我家跟她们家是一个小区的邻居,我妈妈从她妈妈口中得知,她化疗已经做了好几轮了,费用太大,承担不起,家里准备卖房了。
我想着同学一场,大家是不是组织一下捐款,能帮一点是一点?”
“应该的。”
“同学一场,是得帮一把。”
“班长,组织一下吧,我把钱转你。”
有人在群里@了方嘉树。
而这时,陆离也收到了方嘉树发来的私聊消息:“我们打算组织几人去医院看望一下张同学,你去吗?”
陈默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一句:“去,算我一份。”
“好,我把你加进探望名单,定好时间一起。”
“嗯。”
回完这个消息,陆离放下手机,房间里很安静。
窗外有车经过,灯光扫过天花板又消失。
陆离想起高中那三年,自己坐在倒数第二排,而张蓉蓉则坐在离她隔着两排的正数第一排。
她不记得她说话的声音,不记得她笑的样子,也不记得她有没有参加过班级活动,她甚至不记得她的脸。
那三年里,两人呼吸着同一间教室的空气,听着同一个老师的课,在同一个铃声里冲去食堂,却好像只是彼此青春里最熟悉的陌生人。
但听到她得了如此重病,陆离依然有些难过。
不敢想象才二十出头、如花一般的年纪,生命竟然开始走向倒计时。
陆离翻身起床,坐在书桌前,翻出钥匙,打开锁着的抽屉,取出那本厚厚的高中相册,一张一张往前翻,翻到一张高三毕业照。
她的目光慢慢巡视着照片,一格一格地挪,终于在最右边找到了张蓉蓉,跟印象中的名字对上了号。
女孩站在第一排的角落,轻轻浅笑,带着青春的羞涩。
陆离看着照片里的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恍惚。
鬼使神差地,在这个时刻,陆离想到了凌九。
她翻出手机,给方嘉树发消息:“张蓉蓉的消息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啊?她的病是早期还是晚期啊?”
方嘉树:“年前知道的,可能,算晚期了吧。”
陆离:“所以你才组织的这场同学会吗?”
方嘉树:“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不全是。”
陆离:“你说,她还看得好吗?”
方嘉树:“我不知道,那得问医生。”
陆离放下手机,没有再回,转而给浙大医学院的胡以宁发消息:“以宁,你说白血病还有的救吗?”
胡以宁:“也有能活的,不能说绝对。”
陆离随手从贴身口袋里翻出一张小小的护身符,脑袋里不知道天马行空在想些什么。
胡以宁又发了消息过来:“你打算捐多少?”
徐进苒也在同一个时间发来一样的消息。
陆离给两人回:“一万吧。”
胡以宁:“这么多?那我得捐多少……”
徐进苒:“姐妹,你是真的富了!本来还想跟你一样,看来我跟不起,这是我一学期的生活费。”
其实陆离可以捐得更多,但她不想太扎眼。大家都还是穷学生,就算有大四开始实习拿工资的,钱也不会很多。
如有必要,她宁愿私下悄悄给张妈妈。
除了捐钱,她心里还另有打算。等明天中午走完亲戚,她就去西湖边的归一书斋碰碰运气。
希望店开着,希望凌九也在。
跟两个小姐妹私聊了一会儿,感叹了一下人生无常、珍惜当下后,陆离退出微信,关了灯,决定不熬夜了,要早点睡!
充足的睡眠才能带来更强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古代农民为什么天一黑就睡,除了缺乏夜生活,更多的原因还是为了“重启”身体。
干了一天的体力活,缺医少药又吃不好的情况下,睡眠就是最实惠、最直接的身体充能方式。
第一百九十八章 同时是天涯沦落人
大年初二,中午陆离跟着哥嫂一起回乡下,在小叔家聚餐。
席间还得到了一个好消息,爷爷和伯伯大年初一,就帮他们兄妹在村委打了招呼,可以大胆修房了。
王玲玲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脸色有些不愉。回去的路上就问怎么会想到要修老房子,现在小区要原拆原建,正是要用钱的时候。
陆离在陆余还没开口前便先回道:“修老家的钱,我会出,嫂子你不用担心。”
“哦,这样啊。”王玲玲扭头看着陆离,“那笔新加坡的横财,你是不是还剩下不少啊?一百万有吗?”
陆离笑而不语,在后座玩起了手机。
“你好好坐着,关心人家的钱干嘛。”陆余说了她一句。
“我就是好奇嘛,都是一家人,这有什么不能说的。”王玲玲怏怏地转回头。
“我不是说了,大头都买了这辆车了。”陆余没好气地怼了一句,“而且这是小离自己的隐私,跟你没关系。”
“哎,哥,你们明天是不是去嫂子娘家喝喜酒啊?”陆离不想听两人的争执,当即转移了话题。
“对,要去。”王玲玲转头看陆离,“你也一起吧。”
“她不用。”陆余直接帮她拒绝,“你表妹结婚她去什么,于礼不合。”
“这不是可以认识认识嘛,多走动就是亲戚了啊。”
“大可不必。”
“你什么意思,看不起我家亲戚呢?”
陆离听两人又要起争执,默默拿起无线耳机塞进了耳朵里。
结婚真烦啊,多一个人多许多事,她是不是应该独居?
“哥,你送我去西湖,下午我想逛西湖。晚上看电影,晚饭我自己解决,不回家吃。”
“那行吧,看电影到几点?我来接你。”
“不用了,打车方便的。”
“太晚不行。”
“知道啦!”
西湖是不允许放烟花的,过年也不行。
因此哪怕是初二的下午,跟往常好像也没有太大区别。
今日天气很好,阳光薄薄的,带着早春的慵懒,把沿路公路照得半明半暗。
陆离远远就看到归一书斋关着门,只是还不死心地走上前,隔着玻璃朝里望了望,确实没人。
正当她失望地要转身离去时,斜上方忽然传来一道声音,不高不低:“上来吧,门没锁。”
陆离退到远处抬头,果见二楼的阳台上,那把竹椅上依稀有个人影,一只手臂闲闲地搭在扶手上。
陆离眼睛旋即弯了起来,这个人的风格,一如既往。
她走上前推玻璃大门,果然一推就开。
店里暖烘烘的,又很安静,完全没有空调的嘈杂声,想必是开着地暖。
她轻手轻脚地走过书架,指尖划过一排书脊,故意绕了个弯,先在一楼转了一圈,看看有什么新书,然后才踩上楼梯。
“还特意绕一圈?”阳台上,凌九的声音响起,这回带了一点点笑意,很淡,像茶沫浮在水面。
陆离踏上最后一级台阶,扭头看见他了。
竹椅上,他半躺着,一条腿屈起,一本书搁在膝盖上,另一只手垂在扶手外,指尖捏着一枚木质书签。
阳光恰好落在他肩膀和一侧脸颊上,把那点懒散照得近乎透明。
他微微偏过头,目光从书上移到她脸上,没说话,只是略略抬了抬下巴,算作招呼。
“你就奇怪,你手里也没手机啊,怎么看到监控画面的?”陆离站在楼梯口,歪着头问他。
“脚步声。”他翻了一页书,声音平平的,“你的脚步声很好辨认,像个小弹簧。”
陆离噗嗤笑出声,走过去,在他旁边的矮凳上坐下:“你才像弹簧呢。喏,凌老师,这是我爷爷在大棚里亲手种的西红柿和黄瓜,很好吃的,送你。”
“谢谢,放着吧。”
“你过年也待在这儿啊?不回爸妈家吗?”
“不用。”凌九终于把书合上,随手放在边几上,“无父无母,孑然一身。”
“啊,不好意思。”陆离有些意外,顿了片刻,说,“其实我也差不多,同是天涯沦落人。不过我还有一个亲哥,你呢?”
“也无手足。”凌九说起这些神色很平静。
陆离默了片刻,说:“虽然没有亲人,但你一定有很多朋友。”
“嗯。”凌九淡淡一笑,重新阖上眼,靠在竹椅上,一副天塌下来也跟他没关系的模样。
那只捏着书签的手垂着,阳光在木质书签上镀了一层暖色,骨节分明,修长好看。
陆离盯着那只手看了两秒,忽然伸手把书签从他手中抽走。
凌九睁开眼看她。
“凌老师,我画符的技术成熟了不少哦,你要不要看看?”她理直气壮地看着凌九,“大过年的,既然你闲着也没事,不如继续教我画符呗?”
凌九看着她,没立刻说话,眼里的神色淡淡的,却有一丝极浅的纵容藏在深处。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自身。你还想我怎么教?”他把手枕到脑后,语气依然是那不咸不淡的调子,“手把手教?”
陆离眼珠子一转,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似笑非笑:“也不是不行。”
凌九伸出手指轻轻敲了一下陆离脑门:“调皮。”
陆离揉了揉脑门,没好气道:“很痛的。”
接着站起身,说:“我的符箓真的有了很大进步,不信我画给你看。”
“好,画吧。”
陆离也不指望这个能躺着绝不坐着、能闭眼绝不睁眼的懒人,会起身站在她边上指导,径自走到书桌前,取出空白符箓,研磨朱砂,准备画符。
当她沉下心神,调动丹田内灵气随着笔端游走之时,阳台竹椅上闭目养神的凌九,唇角微微扬起。
一炷香的功夫,陆离画完了符箓,看着一道金光在朱砂笔迹上一闪而过,长长松了一口气。
“成功了!”
她献宝般拿起符箓走到凌九身旁:“凌老师,你看,是不是成了?”
凌九伸手接过这张符纸,夸道:“孺子可教也。”
陆离没跟他闹,犹豫了片刻后问:“你说,这护身符能消灾祛病吗?”
凌九把符纸放回她的手心,淡淡道:“不能。”
第一百九十九章 救还是不救
“真的不能吗?”
“真的。”
陆离叹了口气:“我有个高中同学得了重病,本来还想着护身符会有用。”
凌九道:“治病要去医院。”
陆离在凳子上坐下,手肘撑在小边几上,托着下巴看凌九:“她得的是白血病,医院也不一定治得好。”
“符箓更治不好。”
“那你说该怎么帮她才好?”
凌九转头看着陆离:“她对你很重要?”
陆离摇摇头:“我甚至都不记得她的长相了,昨天翻毕业照才想起来。”
“那你为何如此?”凌九问,仿佛是真心疑惑。
陆离思索片刻,道:“毕竟同窗过。”
凌九默了片刻,喃喃道:“就这?”
“就这。”
他看着陆离,淡淡道:“符箓不行,但是丹药或可一试。”
“什么丹药?”
“回春丹。”
“怎么卖的?”
“无价之宝。”凌九淡淡道,“三年前一位香港人来求,给了三千万。”
陆离闻言倒吸一口冷气:“三……三千万?金子做的啊?”
凌九唇角微微扬起:“比金子贵。”
“那确实。”陆离嘴角微抽,又问,“一颗就能治白血病?”
“包治百病。”如果忽略掉凌九谪仙般的气质,他这一刻特像个江湖郎中。
“你应该知道的吧,要真有能包治百病的药,分析出成分,以此写论文,能拿诺贝尔化学奖了。”陆离斜睨着凌九,“那时就不只是区区三千万的事了。”
“原料绝迹。”凌九的神色还是淡淡的,“用一颗,少一颗。”
陆离看着凌九脱口而出:“那你是怎么得来的?”
凌九忽而一笑:“以后你会知道的。”
陆离微微蹙眉:“什么意思?”
凌九重又闭上眼睛,不回答了。
陆离等了一会儿,见他是不会再说了,便又拉回话题:“这个丹药真的管用吗?”
“嗯。”
“三千万一颗?”
“嗯。”
“我再想想。”陆离没有当场做出决定。
凌九轻轻地笑了,但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能不能用古董跟你换?”陆离又问,“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现金,我有点心痛。”
凌九闻言失笑,但仍道:“可以。”
陆离转身假装从包里取东西,实际上是从随身空间往外掏。
她拿了四五样迷你宋瓷出来,一字排开放在小边几上。
“凌老师,你看看,我这些古董,可值多少钱?”
凌九坐起身,一样一样拿起,对着阳光看了两眼再放下,分出两堆,指着其中一堆道:“这五样,可抵个三千万。”
“嘶,要这五样?”陆离一看都是自己手里的好货,感觉心有点痛。
之前一个唐三彩枕她都卖了三千万呢,五样宋瓷竟然也只值这么多。
虽然这些古董都是她用镜子换来的,没费多少本钱。
但为了能有这样一个交换的机会,前期她着实也费了不少功夫,并非大风一刮就成。
且顾忌着拿出太多镜子会引起贬值,以及被各方势力盯上的后果,她只做了第一波生意,至今还未进行二次收割。
上一次穿越去临安,她也没有再大张旗鼓卖过镜子,只跟一位胡商换了一匹马。
“那就这样吧,交换!”最终,陆离还是咬咬牙,成交了。倒不是一定会拿去救同学,只是听到有这样的药,就想囤一颗。
凌九笑着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瓷瓶,递给陆离:“给你。”
陆离看着这只小瓷瓶,虽然也就掌心大,但不知为何,总感觉这玩意儿似有流光在闪。
“这个瓶子不会也是古董吧?”
“不是。”凌九淡淡说道。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这瓷瓶虽然不是古董,但比寻常古董更值钱。
从凌九那儿出来,陆离直接回到自己的新家。
楼镒还被她一个人关在家里呢。她不在,对方就只能吃些干粮了,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事实证明陆离多虑了,一个主动求外放,并且马上就要走马上任的新科探花,并不是只会读四书五经的生活废材。
陆离回到家的时候,他刚把一锅鸡蛋面吃完。
“你还挺厉害啊。”陆离感叹。
楼镒放下餐具,起身向陆离作揖道:“借用了姐姐木阁内的物资,还请莫怪。”
“小事一桩啦。”陆离笑着说,“本来就同意了给你用的。不过我以为你会吃些水果干粮什么的充饥,没想到竟然还能自己动手做吃的。”
“只是略会一二。”楼镒看着陆离问,“姐姐,你的同学会结束了吗?”
“结束了。”陆离回道,“不过这几天我仍然要去老房子住,还是得留你一人在这。你的ipad还有电吗?没电了我帮你充。”
“有,我中午才充过。”
“欸?你还能自己充电?拿的动吗?”
楼镒腼腆一笑:“在下略有些力气,问题不大。”
“挺好挺好。”陆离点点头,“那我就放心了。那你继续忙你的,我也坐会儿。”
陆离坐到了窗边的老位置上,掏出手机看信息。
方嘉树给她发来了消息:“同学们都给我打来了捐款,你打算捐吗?”
陆离:“捐。”
说完就给方嘉树转了一万过去:“麻烦了。”
方嘉树:“明天上午我打算去医院看望张蓉蓉,你去吗?”
陆离:“好啊,几点?”
方嘉树:“八点半左右。”
陆离:“行,是哪家医院?到时候大门口汇合。”
方嘉树:“ok.”
随即发来一个微信地图。
片刻后,高中群里,方嘉树公布了这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同学们汇聚而来的捐款明细,并告知了明天早上就代表大家前往杭州医院看望张蓉蓉。
陆离扫了一眼捐款明细,她和方嘉树捐得最多,一人一万,接着就是那一开始提及这事的同学,他捐了三千,然后还有两千、一千的,大部分同学都是捐几百。
这样零零总总汇集起来,三十七个同学凑了四万零三百元。或许不算特别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
“楼镒,如果你有一颗能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会去救你交情并不深的同窗一命吗?她得了普通药物治不好的重病。”陆离一边问楼镒,一边从随身空间取出装着回春丹的瓷器把玩。
楼镒毫不犹豫地回:“不会,我会为他请名医,送药材,但不会给出重宝。人皆有远近亲疏,如此重宝,总要留着以防万一。”
第二百章 人各有命
走廊里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混着一股说不出的、属于“重病区”特有的沉滞空气。
护士站的白板上写着今日床位,三床,张蓉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化疗后骨髓抑制期。
班长方嘉树走在前面,推门的时候回头看了陆离一眼,压低声音:“表情别太沉重。”
陆离没说话,攥了攥口袋里的小瓷瓶。
一直到现在,她还没有决定好要不要拿丹药出来救人。虽然她相信凌九说的,但只要她做了,这风险就肯定存在。
张蓉蓉躺在靠窗的床上。
说实话,陆离第一眼都没认出她。本来就对她记忆模糊,靠毕业照勉强回忆起一点。
她因为化疗而瘦得脱了相,跟照片里完全不一样。颧骨高高地凸出来,脸颊凹陷下去,皮肤白得发灰,像一张被揉皱又铺平的宣纸。
头上戴着一顶毛线帽,看得出里面已经没有头发的痕迹,化疗后脱发的后遗症。
此时她闭着眼睛,手背上埋着留置针,两根管子连着头顶的输液架,药水一滴一滴往下走,走得特别慢,像时间在这个房间里被拉长了一样。
她妈坐在床边,五十出头的人,看着像六七十。头发花白,眼袋很重,手里攥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盒药。
看到陆离他们进来,她赶紧站起来,表情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感激。
“你们就是蓉蓉的同学吧?”她轻轻推了推张蓉蓉的肩膀,“蓉蓉,你同学来看你了。”
张蓉蓉睁开眼睛,看着陆离和方嘉树,反应了半秒,才露出一个笑。
那个笑让陆离心里揪了一下,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萦绕心头。
“班长,你们怎么来了。”她声音很轻,气息不够,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
方嘉树把装钱的快件封袋放在床头柜上,说全班同学凑的,让她安心治病。
张蓉蓉看着那个信封,想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出口,只是点了点头。
她妈妈在旁边已经开始抹眼泪了,嘴里一直说谢谢,谢谢你们,谢谢同学们,都好足咧。
陆离站在床尾,双手插兜,一直没怎么说话。
方嘉树和陆离在病房里待了大概二十分钟,说了几句“好好养病”、“会好起来的”之类的话后,便借口说还要回去走亲戚,一起告辞出来。
走出病房的时候,两人都松了一口气。尤其陆离,她最终还是没有把回春丹拿出来。
方嘉树看着陆离,轻轻道:“生病太可怕了,她跟我记忆中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
陆离叹气:“化疗很伤元气。”
两人并肩走到电梯口,方嘉树忽然说:“下半年,我可能去美国读书了。”
“去读研吗?”
“是。”方嘉树道,“申请了普林斯顿的,昨天通过了面试。”
“还要面试?”
“线上的。”
“恭喜你啊。”陆离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句,“普林斯顿可是数学圣地,你可真厉害。”
“哪里,只是会做点题而已。”方嘉树谦虚地说了一句,又道,“一起去喝杯咖啡?”
陆离摇摇头:“改天吧,我今天是真要走亲戚。”
方嘉树淡淡一笑:“好吧,那看来没机会了。”
一语双关,陆离装傻,没回应。
就在这时,陆离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很近,像是从走廊尽头那扇安全通道的门后面传出来的。是那种极力压抑的、断断续续的、属于成年男人的哭声。
不知道为什么,陆离的脚步自动停了。
“怎么了?”
“我想去下洗手间,你先走吧,拜拜。”
“我可以等你。”
“不用,你先走。”
方嘉树看了陆离一眼,没坚持:“好吧,再见。”
“再见。”
方嘉树离开后,陆离调转方向,循着哭声走过去,轻轻推开了安全通道那扇门。
不是因为男人哭得太响,而是陆离的耳朵太灵敏。
男人的哭声其实是压抑而克制的。
陆离抬头,透过楼梯扶手的间隙,看到转角楼梯台阶上坐着的男人,头发全花白了,双手捂着脸,肩膀一抽一抽地抖。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脚上是一双沾了泥点的旧皮鞋。旁边地上放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几个馒头和一包榨菜。
陆离看不清他的脸,但还是认出了他——张蓉蓉的爸爸。
刚才在病房里他一直站在窗边,没怎么说话,她甚至没太注意到他。
可陆离现在过目不忘、过耳不忘,一下就从众多声音里分辨出了他的哭声,
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一个人躲在这里哭。
不是嚎啕大哭,是哭都不敢出声的压抑哭法。
他把所有声音都压在手心里,漏出来的只有一点点破碎的气音,像一个人在深水里挣扎,水面以上风平浪静。
张蓉蓉是独生女,这是昨天陆离在同学群里得到的消息。独生女重病,对于已经快步入老年期的父母来说,大概跟天塌了差不多吧。
张蓉蓉有很爱她的爸爸妈妈啊。
陆离悄悄退出了楼梯间,转身往病房走。推门的时候,发现里面只剩张蓉蓉一个人,她妈妈也走开了。
陆离走到张蓉蓉面前,取出装着回春丹的小瓷瓶,轻声道:“张蓉蓉,我有一颗中药丹,能治癌,要现服。”
她倒出回春丹,朝张蓉蓉摊开手心。
那颗深褐色的小丸子躺在掌心,在病房的白炽灯下看起来平平无奇,像是一颗普通的药丸,一点都不符合其价值一套一线中心位豪宅的身价。
“你要不要试试?”
张蓉蓉垂眸看了看陆离掌心的药丸,又抬头看了看陆离。
她的眼神很复杂,有意外,有困惑,还有一丝怀疑。
她沉默了几秒,露出一个很轻很轻的笑,摇了摇头。
“谢谢你,”她说,声音还是那么轻,“但是……现在我这个情况,恐怕吃不了中药了。我白细胞只有零点几,吃的东西都要严格消毒,连水果都得用开水烫过才能吃。外面的东西……医生不让吃。”
她说得很委婉,很小心,甚至带着一点歉意,好像拒绝别人的好意是她的错一样。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多半是不信中药的。
陆离点了点头,把回春丹重新放回小瓷瓶里,藏进口袋。
“行,”陆离说,“那你好好养病。”
张蓉蓉又笑了一下:“嗯。”
第二百零一章 楼镒回家
陆离转身走出病房,走到走廊尽头,推开安全通道的门。
那个痛哭流涕的老男人已经不在了,楼梯间空荡荡的,只剩应急灯惨绿的光。
走出医院前,陆离又去了缴费处,给张蓉蓉的病床里预存了二十万的钱。
这是她放在活期存款里的所有钱。
同学一场,她也算尽力了。
之后陆离继续留在现代悠闲地过年,跟着哥哥去了一趟外婆家,吃了一顿团圆饭。
陆离给外公外婆舅舅舅妈等一众人,送上了精心挑选的礼物。
另外她还给几个表兄弟姐妹送了金饰,一视同仁的金镯子,男女同款,主打一个保值又不费脑。
就算嫌金子俗气的表姐,也没有不爱金首饰的,不戴收藏也开心,皆大欢喜。
到年初五,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神开工了。哪怕是杭州乡下,鞭炮和烟火也放得噼啪响。灵隐寺和财神庙,更是挤破了头。
陆离刷着手机上庙里人头攒动的情景,还有工作人员举着大喇嘛喊:“回去吧,排队还要四小时!山上没有水、没有茶叶蛋、没有烤肠,回去吧,都回去吧!”
陆离羡慕得直流口水,这得积攒多少香火啊。
南宋的山神庙要是有这个流量,她估计都可以直接飞升了。
过了初七,上班族开始上班,年就感觉过完了。
陆离趁着陆余他们开始上班,借口要回去实习,也离开家里,回到了新家。
陆余问她现在住哪里,她直接说跟同事一起住宿舍。陆余还有点不信,住宿舍为什么要把床搬走。
陆离总不能说自己把床搬南宋去了,现在可能都已经当柴劈了、烧了。于是只能继续编,说自己认床,睡不惯宿舍的小床。
也不知道陆余信了没有,反正是没有再揪着这个问题不放。
大四下学期,陆离的班级已经彻底没了理论课程安排。剩下的时间,大家考研的考研,实习的实习,躺平的躺平,找工作的找工作,写毕业论文的写论文,各忙各的,基本不用再踏入校园。
陆离去了自己盘下的店铺看了几次,请了工程队,签了按工程进度给钱的合同,装修的进度惊人。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装修工作就进入收尾阶段了。
与此同时,陆离兄妹俩在农村的老房子却才刚刚打了桩,搭了个钢铁外框架。
正月的最后一夜,陆离把楼镒放在客厅的边几上,自己则窝在鸟巢般的大摇椅内,两人一边分享美食,一边欣赏夜色。
这整整一个月的现代“留学”时间里,楼镒废寝忘食地学习,ipad上的各种电子书及知网论文资料,就足以让他足不出户也能了解天下大事。
偶尔趁着黑夜,陆离也会把他装在太空人玩具里带着出门逛逛,看看现代这个光怪陆离的钢铁世界。
“楼镒,你准备一下,我们待会儿就回南宋了。”
“好。”
这一个月里,楼镒一直是以小人的视角面对巨人陆离,习惯了在她的掌心站着看风景。
当陆离被木阁缩小后,再次以小人的姿态出现在楼镒身边时,他垂眸看着矮了自己大半个头的女子,都有些恍惚。
“怎么了?”陆离感受到他奇怪的情绪,偏头看他。
“没……没事。”楼镒醒过神,“姐姐,我们现在就回去了吗?这次在现代足足待了一月有余,回南宋,时间会有变化吗?”
“有没有变化,回去后你自己研究吧。”陆离微微一笑,招呼他进入木阁,然后召唤出穿越星图,点亮了名为“无间阁”的那一颗。
无间阁,便是木阁的名称,对应的是四明山溪谷台地上的木阁建筑。
点亮星星的一瞬间,再睁眼,两人已出现在南宋的山中木阁里。
“我们……不是回的山神庙。”楼镒环顾周遭,不可思议道,“姐姐,这是你的隐居之地!我们回到明州了!”
陆离淡淡一笑:“是啊。”
望着眼前的一幕,楼镒脑袋都有些发懵:“这是缩地成寸的法术吗?明明之前离开时,我们还在临安的山神庙里。”
“我有很多时空门,想去哪里去哪里。”陆离得意地说了一句,“好了,既然已经到了这里,我也不多留你啦。我让人送你下山,你这就可以回家了。”
“这……好吧。”楼镒作揖道,“这段时日麻烦姐姐了。”
“客气客气!”陆离摆摆手,“你记得去了常州帮我找山神庙就是。”
“定不负所托。”
当陆离带着楼镒忽然出现在木阁前院时,在外面忙的墨家子都被吓了一大跳。
“陆娘子、楼官人。”
初时的惊诧后,众人纷纷打起了招呼。
陆离向陈十一招了招手,对他道:“你去收拾一麻袋土豆和番薯藤来,然后找个人,开无人机把楼官人送下山。”
“是。”陈十一看到忽然出现的楼镒,眼睛都微微红了。
这家伙竟然跟主人一起忽然出现,定然是又跟着主人去过天庭了,他凭什么啊!陈十一觉得好气。
当然气归气,陆离吩咐的事,他是不会打一点折扣的。
现在木阁储藏室里的土豆和番薯藤,都不是从现代拿来的了,而是用现代的巨大种子在南宋收成的第一批。
这些新种出来的土豆和番薯,论个头,比寻常的要大许多。但跟现代的比,那又是小巫见大巫。
楼镒在现代留过学,自然是个识货的,看到土豆块和番薯藤,就对着陆离深深一躬:“姐姐,某替天下百姓谢谢你。”
“不用谢我。”陆离不以为意道,“我也只是顺手为之,有了这两样,我想就算你得罪了知州也不要紧。”
楼镒道:“那是自然。”
顿了顿,又道:“姐姐,等我上任后,便搞一片实验田,专种这两样东西。到时候,我再为你请功。”
“请功什么的就免了,这是送给你的上任礼。”
“不,一定要请。虽国朝女子不能在外为官,但姐姐若有了带回大产量粮种的功绩,官家定然会给你封个号的,到时你在这南宋才算真正有了身份。”
陆离摸了摸下巴,说道:“你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那就到时候再说吧。不过,现在已经过了土豆的种植期,这些是给你吃的,等到秋日,我再给你送新种。”
“多谢姐姐。”
“陆娘子,东西已经搬上无人机了,我这就送楼官人下山。”
“你?你不恐高了?还是换个人开吧。”
“不用。”陈十一挺了挺胸膛,“我已克服了飞天心魔。”
“那行吧。”
第二百零二章 来都来了
无人机升空,片刻间,群山便尽在脚下。
夕阳西下,陈十一攥着铁栏杆边缘,指节泛白。
他微微偏头,看到楼镒从从容容地站在一旁,正低头俯瞰山景。
他之所以从陆离那儿接下亲自送楼镒下山的任务,就是想要欣赏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第一次坐飞天法器的死样……
结果,这人居然一点都不慌。
他是装的,还是真不怕?
陈十一有点郁闷,不管对方是装的还是真的,都比他第一次坐飞天法器表现强。
便在这时,忽然一阵强风吹过,无人机轻轻一晃,下面连着的铁框亦跟着晃了晃。
陈十一下意识地绷紧了全身,而楼镒却毫不在意,甚至还往前倾了倾身,半个身子探出筐外,去看下方的云影。
“楼官人!”陈十一的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一寸,又被他生生压回来,“……当心些。”
楼镒侧回头,动作慢条斯理的。
夕阳余晖从他身后照过来,给他整个人镀了一层淡金色的轮廓,那双眼睛在逆光里显得格外幽深。
“现代科技是真方便。”
“什么?”
陈十一听不太懂,他虽然去过现代,但不知那是现代,只以为是天庭。
他在现代只待了短短几个小时,又因为不识字,跟楼镒所见识到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当初陆离不小心把陈十一带到现代时,他还只是一个夜闯木阁的毛贼。
陆离对他直接是恐吓和忽悠一套组合拳,最终收获了一个忠实拥趸。
而楼镒得到的待遇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是被陆离意外带回现代的,但那时陆离把他当朋友和合作伙伴。
意外来到现代后,不仅没忽悠对方,还给了他ipad和知网等账号密码,任其自由吸收现代知识。
更别提这次还是特意带楼镒去现代“留学”的了。
“到了。”
无人机停稳后,陈十一打开铁栏杆的保险闩,替楼镒把装满土豆种和番薯藤的麻袋拿了下来,放在一旁。
楼镒看着陈十一重新走回铁框内,微微挑眉:“你就把我放在这儿?”
陈十一面无愧色道:“我们娘子的飞天法器显眼,不能在山下乱飞,只能送你到这儿了。再往前,便是楼氏的茶园,想必有看茶园的庄丁。”
言下之意:你去找你自己人吧。
楼镒被陈十一气笑了:“你这小厮倒有些歪理。”
陈十一朝楼镒敷衍地做了个揖,按动无人机遥控,二话不说就起飞了。
楼镒看着飞走的无人机和陈十一,微微蹙眉,片刻后,便明白过来,不由嗤笑一声:“小小仆从,痴心妄想。”
他俯身拎起麻袋,也不嫌脏,直接就扛在肩膀上往前走了。这可是高产粮食,关系着农民的温饱、官员的政绩,谁会嫌弃这宝贝?
有一点陈十一说的没错,楼氏茶园的小瓦房里,的确住着看茶园的人。
没等楼镒走到这儿,远远看到他的庄丁,自己就屁颠屁颠地迎了上来,帮楼镒扛过麻袋了。
虽然他不理解为什么楼镒出门不带随从,还要亲自扛着这满是泥腥味的东西,但这不妨碍他上来献殷勤。
楼氏上上下下,如今谁不知道大房的小官人,今年过完年才刚二十岁,就已经进士及第,而且还被官家钦点为探花!
报信的人进城后,一路敲锣打鼓来到楼家,引得全城百姓围观议论。
照这趋势,这楼氏的第三代啊,八成就要是大房当家了,底下的仆人哪有不上赶着巴结的。
见到楼氏的人,楼镒立刻迫不及待地询问:“今天是什么日子?”
“回小官人的话,今天已经是四月底了,明天就是五月。”
“四月底?”楼镒又确认了一遍,“你确定没弄错?”
“那不会,庄子里有历书的。”庄丁被质疑了有些委屈。虽然他是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可是给人打工的怎么可能不知道日子呢,每个月都盼着发福利和薪酬的那天啊!
楼镒得到了确切的答复,再看一眼夕阳,喃喃自语道:“时间流速真的不一样。”
他在现代分明已经度过了二十九个日日夜夜,如今回到南宋,时间竟还是停留在他们离开的那天傍晚。
“小官人?你在说什么?”庄丁小心翼翼地问。
楼镒回过神,淡淡道:“没什么,走,你小心扛好这袋宝贝,我们一起回庄子里去。”
“好咧!”
楼家庄子离山脚不远,楼镒和茶园壮丁很快就徒步来到庄门前。
他打赏了那帮他扛麻袋的庄丁后,便吩咐门房:“把这袋子看好了,万万不可有失,明日我要带回城里。”
“是!小官人你放心,毛贼不敢来我们庄里。”
楼家庄养着的人多,附近的人不可能会想不开来这里撩虎须的。
“嗯。”楼镒抬步往里走,“叫人把饭菜送进我房里。”
“是。”
天色已晚,现在再去码头坐船,也来不及在城门关闭前回到楼家了,楼镒索性就在庄子里住下,明日一早再进城。
庄子里的管事见到楼镒忽然单枪匹马的过来,很是意外,还以为他是不是在路上遇到劫匪了。
不然正常情况下,官人们出门怎么可能不带个小厮、护卫呢!
楼镒也没有跟下人们解释的必要,双方就不是平等交流的关系。他唯一需要面对的,是楼氏一干人等。
抛下随从独自一人从临安回到明州,也没提前给家里来封信,今晚他必须得想个能蒙混过关的理由,以应对明日家里母亲、嫂嫂、妹妹们必然会有的疑惑。
至于说出陆离可以穿越的秘密?这根本不在楼镒的选项里。
翌日楼氏的人看到忽然回家的楼镒,果然吃了一惊。
楼母还以为楼镒是没有得到实际职位,回家等着的呢。毕竟这年头官多肉少,得不到分配也是常事。
结果楼镒却告诉母亲,他过两天就要去常州上任。
在临安的秦戈,上山神庙之前,楼镒就已经托人带了口信,要跟他兵分两路,直接在常州汇合了。
这次回明州,纯粹是个例外。他没有料到陆离能缩地成寸。
本来他是打算直接赴任的,但现在居然回到了家乡。来都来了。索性就住一两天,陪陪母亲。
? ?十一点就困了,第二更白天。大家也不要熬夜哦。
第二百零三章 赴任
时维五月,榴花照眼。
运河两岸的秧田新绿如织,嫩生生的禾苗刚插下不久,在初夏的风里轻轻摇摆。
一艘不起眼的乌篷官船自明州方向而来,沿着水道缓缓东行,船头插着一面小小的“签判”旗幡,被南风吹得微微翻卷。
此船中坐着的正是楼镒。
他回到家中后,想到与吴知州之子的冲突,并没有耽搁太久。祭了祖,翌日就出发来常州赴任,水路交替,一路疾行。
“楼官人,前面就是常州城了。”船家是个五十来岁的老把式,操着一口江北口音,指着前方隐约可见的城郭轮廓说道。
楼镒掀开帘子,站到船头。
五月的江南,草木葱茏。
常州城枕江通湖,自古便是三吴襟喉之地。
此时正是绍兴议和后的和平期,朝廷内都是秦桧喉舌,事多且腐,但江南膏腴之地依旧繁华。
运河两岸米铺、布庄、茶楼、酒肆鳞次栉比,码头上泊满了漕船和商船,脚夫们扛着麻袋来来往往,额上沁着细密的汗珠,一派繁忙景象。
意气风发的楼镒自出现在船头,就引来无数打量的目光,有好奇的,有敬畏的,有感叹的,不一而足。
有人窃窃私语:“签判船头那少年是谁?是新来的签判家属吗?”
“你这消息落后啦!新任的签书判官厅公事就是位少年郎啊!”
“啊!签判竟然如此年轻!这……能成事吗?”
“人家被官家钦点为探花,比状元郎足足年轻两轮,你说呢?”
“后生可畏啊。”
船靠了码头,早有州衙的差役候着。
“可是楼签判?”一个中年吏人迎上来,拱手行礼,“小人是州衙都孔目周平,奉吴知州之命,前来迎接。”
楼镒还了一礼:“有劳周孔目。”
周平是州衙的老吏,做事极为老练。
他一面吩咐人搬运行李,一面向楼镒介绍常州的风物人情:“咱们常州今年雨水调匀,秧苗已插了大半,看这光景,早稻收成应是不差。只是这几日天气渐热,知州吴公吩咐,楼签判初来,先安顿好了,再慢慢接手公事。”
楼镒点点头,迅速进入角色,一边走一边问:“刑名案件可多?”
“不算少。”周平略一顿,压低了些声音,“上月有两桩命案,还有几桩田产纠纷,都压在签判厅。这些案子还没来得及细审,就等着您来呢。”
楼镒心中了然,签判的职责之一便是参与州级司法,拟写判决书,相当于后世法庭的初审。这是签判最紧要的职事之一,稍有不慎,便可能铸成冤狱。
他想起在临安时听一位前辈说过:“刑狱之事,生死所系。签判一押,重若千钧。”
想到这里,他不由加快了脚步。
五月的日头已有些毒辣,穿过街巷时,路旁的槐树洒下斑驳的绿荫,蝉声初起,聒噪不休。
常州州衙位于城北,地势略高,据说这是为了取“坐北朝南,俯瞰全城”之意。
衙门不算恢宏,但规制齐整,青砖黛瓦,透着一股江南官署的素朴之气。
院中几株老槐树亭亭如盖,树影投在青石地面上,随风晃动。
签书判官厅在州衙东侧,是个独立的院落。
这里便是楼镒以后的日常办公之所了,也是知州、通判、幕职僚佐联合办公议事、联署用印的地方。
楼镒刚到签厅门口,便见几个属吏迎了出来。
“恭迎签判!”
为首之人三十出头,面白微须,穿着一身青色公服,拱手道:“在下签厅孔目陈恕,率签厅诸吏恭迎楼签判。签判一路辛苦了。”
楼镒微微一笑:“诸位不必多礼。今后共事,还望同心协力。”
他迈步走进签厅,目光扫过厅内的陈设。正中是一张宽大的书案,案上整齐地码着几摞文书,旁边搁着笔架、砚台和一方铜质签押印。
靠窗的几案上摆着一只青瓷小瓶,插着几枝不知谁新折来的石榴花,红艳艳的,给这素朴的官厅添了几分生气。
墙上挂着一幅字,写着“平恕”二字,笔力遒劲。
楼镒走到书案前,伸手抚过案面,指尖触到木纹的纹理,窗外蝉声阵阵,榴花似火,他心中忽然涌起一股沉甸甸的感觉。
从此以后,这常州的政务、刑名、税籍、差役,皆有他的一份责任。
南宋普遍实行“廨舍合一”制度,即办公区与居住区合为一体。
楼镒的官舍也在这州衙后院之内,有自己独立的院落。安顿好行李,他便去正厅拜见吴知州。
常州知州吴宗翰,字德甫,是个五十余岁的老臣,曾在台谏任职,后来外放到常州。
其人方正严肃,不苟言笑。从其众多异母子女来推断,不仅精力旺盛,还颇好女色。
楼镒在知道自己的职务后,早就借助家族势力打探过如今这常州府的几位官员背景。
到了正厅,吴宗翰正在批阅公文。见楼镒进来,搁下笔,上下打量了一番。
“楼镒?”
楼镒恭敬地行了一礼:“下官初到,诸事不熟,还望吴公指点教诲。”
吴宗翰摆了摆手:“不必拘礼。你是科甲正途出身,签判之职又极要紧——刑名、赋税、差役、水利,样样都要经你手。本州事务繁杂,老夫一个人顾不过来,正需你这样的青年才俊襄助。”
他顿了顿,又道:“眼下已入五月,再过些日子就是端午,百姓赛龙舟、饮酒聚会,容易生事。你且先熟悉案牍,等节后,有几桩积案要你理一理。”
楼镒躬身道:“下官明白。”
又与吴宗翰略聊了几句,楼镒便告辞出来。
出了正厅,他站在廊下,深吸了一口气。
五月的风,吹过州衙院落,传来隐隐的槐花香,混着墨香和青苔的气息。
楼镒还要再去会一会另一位顶头上司——通判洪遵。
洪遵字景严,饶州鄱阳人,乃名臣洪皓之子,与其兄洪适、其弟洪迈并称“三洪”,是个人物。
今年二十六岁,初以父荫入仕,又在绍兴十二年博学宏词科中了魁首,赐进士出身,含金量极高。
他跟其父都是因为反对秦桧才遭到贬斥,外放为常州通判。
楼镒在现代“留过学”,知其过去,更知其未来。其人在历史上的名声不错,值得交好。
以后啊,这常州就是他们年轻人的天下。
第二百零四章 现代留过学的猛人
空间里有了枪和子弹,藏在顶楼的烟花就没什么太大作用了,反而还有火灾隐患,于是陆离决定把它们都放掉。
不过溪谷台地这儿树木众多不合适,她还要把这些烟花都运到更上一层的碎石坡。
那里几乎看不到植被,只有一片碎石坡以及些许奇形怪状的裸露巨石,仰头还能看到无边无际的星空。
现代不让放的烟花,陆离在南宋一次放了个够。
那个夜晚,有抬头看到山顶闪烁光芒的人,以为又是山神显灵了,拿出线香往大山的方向一插,就地跪拜许愿。
此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竟然莫名其妙又给陆离贡献了一波香火。
放空烟花的第二天,陆离就决定开始改造通往山下的路。
光靠无人机上下还不够,反正有足够的水泥,可以参考现代的旅游景点,在山顶修一条滑梯,边上再修一条石阶。
墨家诸人对陆离修路的想法毫无异议,第二天就开始着手准备。
有无人机测绘辅助,修路一事顺利得很。就是人手不多,速度不快。
五月正是农忙季,十里八乡的农民都在忙于早稻插秧,下山招人不方便,好在陆离也不急。
话分两头,上任常州签判的楼镒,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午后的日光透过支摘窗投进来,在青砖地上画出一道道齐整的光格,尘埃在光柱里缓缓浮动。
楼镒坐在正中的书案后,身着官袍,面色清癯而眼神极亮,像深冬的溪水,冷而透。
此刻他左手压着一份武进县呈上来的田产纠纷案卷,右手执笔正在批一份无锡县的漕运文书。
他的身前案牍如山,三张长案上垒着半人高的文卷,左侧是钱粮赋税,中间是刑名诉讼,右侧是城防治安,分门别类,各以色签标识。墙角还摞着几箱待核的各县呈报,绳捆索扎,尚未拆封。
常州下辖武进、晋陵、无锡、宜兴四县,签判的位置空缺了好一阵子,累积的工作量多到吓人。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某些人为他这位新上任的签判特意准备的“厚礼”,只是楼镒无所谓,反正他年轻,多的是精力。
他本来就要展示一下能力,好为下一步的打算做准备。
签判身为州府僚佐之长,地位虽高于普通知县,但实权和品级却不如现管的知县。
在上任前,他就通过楼氏和现代的史料,对常州近年的情况做了全面了解。
武进县的前任知县卢白,因反对知州吴宗翰挪用县公款建造私宅而被参劾罢官。目前知县位空缺,正方便他以签判权知县事。
他得赶在吴老七告黑状之前,让这件事尘埃落定。
“楼签判。”
门口传来低低的唤声。
书吏张元站在门边,手中又捧着一摞文卷,脸上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为难。
他在这签判厅当差十二年了,见过的签判换了四任,却从未见过这样的。
这个年轻人到任不过大半个月,便将积压了两年的一百三十七件刑案全部清结。重新厘定了四县税赋簿册,能力之强,简直不像是个二十郎当岁的人。
可此刻他手中的这桩事,实在棘手。
“进来。”楼镒头也未抬,笔尖不停。
张元将文卷放在案角,犹豫了一下,低声道:“盐桥下的案子,尸格已经填了,仵作验明是溺亡。可苦主家属不依,说是被推下河的,今早抬着棺材堵了府衙大门。吴公让你……”
“我知道了。”楼镒搁下笔,终于抬起头来。
他看了一眼那文卷的封面,眉头微微一动,却没有立刻去翻,而是将手中刚批完的那份文书递给张元,“这份漕运的批文即刻送去转运司。另外,无锡县呈上来的义仓账目有问题,我已用朱笔标出了七处疑点,你让人送回去,限他们三日之内重新核算,不得敷衍。”
张元双手接过,心中暗暗咋舌——那七处疑点他方才瞥了一眼,每一处都精准得像是亲眼见过无锡县的书吏作假一般。
吩咐完手头的事,楼镒这才拿起盐桥案的文卷,展开细阅。
堂中安静下来,只听得见纸页翻动的声响。
片刻后,他忽然开口:“张元,盐桥下那片水域,水深几尺?”
张元一怔,想了想道:“回楼签判,大约……四五尺。”
“一个成年男子,在四五尺深的水中溺亡,尸格上却写着口鼻内有泥沙、指甲缝中有青苔。”楼镒的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在陈述一件极平常的事,“你去查一下,死者生前是否饮了酒。另外,让捕快去盐桥一带问一问,案发那日黄昏,桥上有无停过马车。若是推人入水,桥栏上应当留有痕迹。”
张元愣住了,他侍奉过四任签判,从未见过有人在尚未亲临现场之前,仅凭一纸尸格便推演出这般细致的查证方向。
他张了张嘴,下意识地问:“楼签判为何要查马车?”
楼镒抬眼看了他一下,目光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清冷:“苦主说是被人推下河的。若是在桥上推的,桥栏必有擦痕,死者衣背也应有与石栏摩擦的印记。
尸格上未记衣背破损,要么是仵作疏漏,要么推人之处不在桥上。
盐桥两岸皆有石阶通水,若是在石阶上推人,死者落水时必是背朝水面,那么指甲缝中不该有青苔——青苔在水下的桥墩与石壁上,面朝桥墩落水才有可能抓握到。
所以要么是溺亡后挣扎时抓到了桥墩,要么……凶手是从桥上将他扔下去的,他在水中挣扎时抓到了桥墩上的青苔。
而要从桥上将一个活人扔下去,需有足够的高度与力道,马车的高度正好。去查。”
这一番话如剥茧抽丝,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张元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躬身道:“是,下官这就去办。”
他转身要走,又被楼镒叫住。
“等等。”楼镒已经翻开另一份文卷,语速依旧平稳,“你顺路去一趟府仓,问一下仓使,去年武进县入库的秋粮中,有没有一批是从湖州调来的。若有,把数目抄给我。”
张元不解:“楼签判要查武进县的粮赋?可是呈报不是已经核过了吗?”
“核过了。”楼镒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几不可察的弧度,有种猎人发现猎物时的微妙兴奋,“但方才我看武进县的账目时,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第二百零五章 去常州
楼镒慢条斯理道:“无锡县去年报上来的漕运损耗是三成七,而武进县只有两成九。两县同属运河沿线,水路里程相当,仓储条件相近,损耗率不该相差如此之大。
要么无锡县虚报了损耗,要么武进县隐瞒了实情。而湖州粮向来水分偏高,若武进县去年接收了湖州调来的粮食,却不报损耗增加,那账目就一定有问题。”
张元彻底说不出话了。他站在门口,看着那个锦衣玉袍的年轻人端坐在如山案牍之间,仿佛看到了传说中脸如黑炭、心如明镜的那位名臣。
“还站着做什么?”楼镒又翻过一页文卷,语气淡淡,“去办吧。”
张元猛然回神,深深折服,躬身道:“是。”
他退出签判厅,轻轻带上门。
门外廊下,几个等候回话的县吏围上来,小声问道:“张书吏,签判怎么说?”
张元长长吐出一口气,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房门,低声道:“怎么说?他说了什么,你们照着办就是了。旁的不要多问,问多了,只会显得自己蠢。”
廊下安静了一瞬。
透过门缝,隐约能听见里面纸页翻动的声音,不疾不徐,像春蚕食叶,又像细雨入江。
那声音里有一种奇异的韵律,仿佛在告诉每一个侧耳倾听的人——这座府衙里,终于有了一个真正能理事的人。
“对了,张书吏,你听说了吗?楼签判前些日子让他职田里的佃户种了一亩好奇怪的藤,说是什么番薯藤。”
“番薯?番邦之物?”
“对。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瞎种番邦之物,不怕没收成吗?”
南宋签判的收入最基础的部分由月俸现金、春秋两季的衣赐、月度发放的禄粟组成。
此外还有职钱(岗位津贴)、添支(额外补贴)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收入,来源于职田。
职田内的租课收入全归官员个人所有,不用向国库纳税。
一般流水的官员是不会特意改变职田情况的,反正只要上交的租课足够就行。
而楼镒却一来就动了职田,还让人种了番邦之物。
不仅被点到的佃户心慌,旁人看着其实也很不理解。
在大家眼里,这属于是风险大于收益。
“你管那么多呢,那些职田本就是朝廷分给签判的,他就算把粮食都拔了改种花草,谁还能为了几个佃户去得罪他?”
“是是是,那是不能。”
两人说着就走远了,一心多用的楼镒,因练武而耳聪目明,自然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的,只是并不放在心上。
被下属议论几句而已,他左耳进、右耳出了。
之后楼镒一直忙到掌灯时分,他院中负责做饭的傔人(雇佣来的仆人,工资由朝廷发,属于签判的福利之一)来喊了两次。
最终还是秦戈过来,才把他从公房喊走。
“山神庙的事,打探得怎么样了?”
“回小官人,已经调查得差不多了。常州多平原,山不多,山神庙更是稀少。经过我这些日子实地考察,尚有香火的山神庙,也就三座,其中一座还仅有个小神龛,算不得庙。”
“你可都记下位置了?”
“都记下了。”
“好,交给我吧。”
“是。”
当晚楼镒就在陆离送的洋油盏照明下,给她写信,除了告知山神庙的情况,还盛情邀请她前来常州游玩。
虽然端午赛龙舟的热闹错过了,但马上还有一个本地仕绅办的游园会。听说园林里面种了许多琪花瑶草,想必陆离会喜欢。
陆离确实感兴趣,接到由楼镕亲自送来的信后,当天就带上陈十一和何甜甜,出发去常州。
三人一路也是陆路水路交替,还在某一天夜里遇到了水匪。
陆离只开了一枪,巨大的枪声和瞬间炸开的血雾就把所有人镇住了。
水匪们大喊了一声:“鬼啊!”就头也不回地调船走人了。
陆离吹了吹冒着烟火气的枪口,还有些怀念在新加坡的日子。
那三年里,她暗杀埋伏了不少小鬼子,收缴了很多枪支弹药。
自从离开那个时空后,她就再也没机会使用这些枪支弹药了。这些水匪倒是让她过了一把瘾——虽然只开了一枪就把人吓得做鸟兽散了。
之后的旅程很顺,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凶名在水路传开了,反正一直到常州,都再没有遇到劫道的。
陆离坐的船到码头时,秦戈早就已经带着轿子等着了。
由于轮胎技术不发达,以及江南狭窄巷道所限,轿子这个交通工具彻底在临安流行起来。
而临安的潮流自然也会带动其他城市纷纷效仿,一时之间,大宋上层人——尤其是女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都变成了轿子。
在南宋的城里出门喊一顶轿子,比在后世的街上喊出租车还方便。
陆离自己倒是对新鲜学会的骑马更感兴趣,但是既然秦戈准备了轿子,那就坐轿子吧。
此时已经快要五月底,但暑气还并不明显。
陆离坐着小轿,掀开轿帘,吹着风,颇觉惬意。
江南的春天太美了,虽然南宋的绿化带不如现代那么整齐,可凌乱也有凌乱的美。
而且因为轿子流行,驴、马、牛等牲畜车少,难闻的粪味就也少,城里的空气很好。
南宋属于温暖期和小冰河期的交界期,气温较前朝是要冷许多的。
这样的气候对于庄稼不算好事,但对于陆离来说却很舒服。
在现代的江浙沪可享受不到春天般和煦的风,像杭州通常都只有两个季节——夏季和冬季,穿长袖衬衫的日子都没几天。
不多时,轿子微微一停。
陆离注意到好像来到了一座很大的府邸,便问边上骑马跟着的秦戈:“是府衙到了吗?”
“是的,陆娘子,这是后院,我带你去小官人的院子里。今日知道陆娘子要来,小官人会早一些下衙的。”
“哦,跟他说不要耽误了工作,我也没什么事。”陆离看到墙根处有人鬼鬼祟祟地在张望,放下轿帘,“这府衙里面是不是住了不少人?”
“是的,除了知州吴公另建了私宅,其余的幕职官都住这里。就连通判也住在这里,与我们小官人比邻而居。”
第二百零六章 八卦传播速度
暮色漫过常州府衙的青瓦,通判洪遵刚散了衙,袍角还沾着案牍的墨香,便往楼镒的公廨走去。
他抬手轻叩门扉,望着里面正在整理文书的楼镒笑道:“子权,今日公务了了,同去巷口酒肆小酌几杯,解解乏?”
楼镒闻言连连摆手,脸上暗藏一丝喜色:“景严兄,对不住,今日家中贵客临门,实在走不开,改日我做东!”
说罢,匆匆将文书一合,连官帽都未及正,便脚步轻快地往外走。
洪遵看着一向沉稳的楼镒走着走着竟然小跑起来,微微吃了一惊,失笑道:“到底是什么贵客,竟然这么迫不及待,难道……是娇客?”
你别说,猜得还真准。
楼镒跑向自己的小院,晚风掀动他的官袍,额角沁出薄汗,却半点不觉累,只满心欢喜。
刚推开院门,便见夕阳洒在庭院小花园里的蔷薇上,陆离正立在花前,素手轻拈花瓣。
楼镒平息了一下气息,踏进院子,拱手笑道:“姐姐,我回来了。”
陆离早就听到动静,闻言回眸望来,调侃道:“怎么还用跑的,果然像个打工人了。”
楼镒耳朵微微发红,道:“散衙时辰到了,想着你在,便一刻也不敢耽搁。走,姐姐,带你去逛逛常州夜市,尝尝这里的吃食。”
“好啊。”陆离欣然同意。
楼镒换下官袍,与陆离一起上了马车,出了府衙。
常州城的夜市早已热闹起来,灯笼连成一片星河,叫卖声此起彼伏。
路过糖糕摊,楼镒叫停马车,下去买了两块澄沙团子,递到陆离手中:“姐姐,尝尝,软糯香甜,是常州特色。”
“是嘛,我尝尝。”陆离接了过来,咬了一口,糯叽叽的,味道确实不错。
又行至糟货铺,糟蟹的香气扑鼻,楼镒笑道:“这糟蟹是本地一绝,下酒最是相宜,等会叫人送来酒楼,姐姐你也尝尝。”
“好啊。”陆离客随主便,当然是楼镒安排什么就吃什么。
很快,马车在一栋酒楼前停下。
秦戈早就跑来提前安排好了雅座,此时已等在门口迎接。
“小官人,陆娘子,请随我来。”
今日酒店大堂中央,还有一老一少两个说书的。
陆离拨开帘子,看着那小嘴“叭叭”个不停的少女笑问:“这是来酒楼卖艺的吗?”
“是。”楼镒瞟了一眼,“一老一少,北地来的。”
“你连这都知道?”陆离看了楼镒一眼,满脸都是想不到你小子还挺会享受的意思。
楼镒连忙解释:“是这样的。自我来到常州,便在各大酒楼、戏院、茶楼都安插了耳目,以便能随时掌握民间舆情,是以知道。”
“呵呵。”陆离轻轻一笑,“别紧张嘛,我又没说什么。只是觉得这楼下的一老一少挺有意思的,像天机老人和孙晓红。”
“天机老人和孙晓红?”楼镒茫然,“请恕楼某孤陋寡闻,没有听说过此二位大名。”
“哈哈。”陆离开心地笑了,“是现代武侠小说里的人物啦,你当然不知道。”
楼镒看着陆离笑,也跟着笑了:“姐姐,来喝点酒吗?”
“不了不了。”陆离摆摆手,“只有我们俩,喝酒免了吧。你要喝的话,自便好了。”
“我也不喝。”楼镒并非好酒之人,见陆离都不要酒了,他自然也是不要。
于是两人只点了一桌好菜,坐在雅座里闲聊,一边享受美食,一边听楼下大堂里的一老一少说书。
陆离今日挺有兴致的,扔了几个银瓜子给说书人做打赏,并笑道:“有没有临安城的趣事给我们说说。”
一老一少看到盘子里落下的银瓜子,知道今天是遇到大方的贵客了,那少女仰头看向陆离他们的方向,笑道:“正有一件趣事值得一说。”
老头“咚”地一敲鼓,一唱一和地问:“什么趣事啊?”
那少女就道:“话说故事的主角啊,有三个,一是临安城里一位美艳无比的花魁,二是我们常州某不可说之人的公子,三就是新科探花了。”
陆离听到这,笑道:“新科探花,这说的不会是你吧?”
“难说。”楼镒微微蹙眉,他感觉也像。
接着少女就开始绘声绘色地描述某花魁如何如何惊艳,临安城内达官贵人如何如何捧她。
有一位公子哥约了几次都约不着面,恼羞成怒之下,竟点了家丁直接闯进楼内,拖了花魁就走。
可怜花魁一双三寸金莲,被拉得弓鞋都丢了一只。
陆离越听越稀奇:“这怎么感觉就是在讲我们那次遇到的事?这种事在南宋的市井传播速度居然这么快?”
“这定然是那位老鸨搞得名堂。”
“怎么说?”
“用一段英雄救美的故事给她家的花魁贴金,也算是风月场上惯有的伎俩了。”
“这么大胆?不怕那个什么吴七官人报复?”
“那自然是权衡利弊过的。”
果然,那少女接着就说到了新科探花恰好路过英雄救美之事,叙述之详细,仿佛亲眼所见。
只是有一点她说错了。
在她的话里,探花郎是凭着巧舌怼得纨绔面红耳赤,惭愧退去,但实际上楼镒当天完全是以德服人——武德也是德。
“八卦消息还真的是传得快啊。”陆离感叹。
楼镒解释道:“那是因为花魁就如后世之明星,关于她们的轶事自然引人关注。”
“消息这么快就传到常州了,那会不会对你有影响?”陆离关心地问,“我记得你说那个吴七是你顶头上司的儿子吧?”
她也是没想到,自己主动见义勇为一回,非但没有在故事里留下任何名字,倒给楼镒惹了一身骚。
“不会。”楼镒淡定地给陆离布菜,“我已经抢在影响发生前,办成了我要办的事。”
“你下手还挺快。”陆离夸了一句,又问,“办了什么事啊?”
“常州下辖的武进县县令空缺,我以签判权知县事,正好历练一下。”
“还可以这样操作啊?”
“是。”楼镒淡淡一笑,“此地茶盐酒税、商税、漕运丰厚,做什么都很方便。”
陆离看着他,懂了,这是说培养势力和人也很方便吧!
这小子要干嘛,能留中央的非要走后门外放;本来只是当幕僚官的,却还要管知县的事……不会是要造反吧?
第二百零七章 开新传送点
翌日一早,楼镒去上衙,陆离让秦戈带路,领着陈十一和何甜甜前往山神庙。
山间的风裹着松针的清苦与草木的湿气,卷过蜿蜒的青石小径。
爬山爬了一刻钟,几人便来到了半山腰的山神庙。
这庙年久失修,檐角的木瓦斑驳脱落,门前两株老柏歪歪扭扭立着,庙门虚掩,推开来便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闷响,惊飞了梁上栖息的几只麻雀。
庙内光线昏暗,唯有窗棂漏进的几缕晨曦,落在供台上那尊残破不堪的旧山神神像上。
庙虽破,但神像前头还有香火灰烬与几样山里野果当贡品。
陆离退出小庙,在庙后找了一处空地:“就这儿吧。”
跟在她身后的陈十一上前一步,举起手中的铁锹就开始挖坑,何甜甜则回到庙内开始打扫。
秦戈一脸茫然地看着挖坑的陈十一,上前低声问:“十一兄弟,你挖坑作甚?”
陈十一头也不抬地回:“埋神像。”
“埋山神像?”秦戈每个字都能听懂,但怎么就是不懂什么意思呢!
埋什么山神像啊,为什么要埋山神像啊?
他的目光转向山神庙,难道……是埋里面的这个?
这时陆离也取出一只巨大的洛阳铲(她已经尽量往迷你了买,但拿到南宋还是挺大),走了过来准备跟陈十一一起挖。
挖坑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尤其还要挖够一个能藏等身高神像的洞。
秦戈见陆离要亲自挖,连忙上前帮忙:“陆娘子,我来。”
虽然他不理解,但是也不能看着陆离亲自动手。他就是没想到陆离来山神庙是为了挖坑埋神像,不然也带一把铁锹了。
之前看到陈十一带着铁锹上山,他还以为是为了开路,告诉他这里的山路并不难走,陈十一也只是笑笑没解释。
挖了近一个时辰,坑终于挖好了,此时的山神庙内也已经被打扫得焕然一新。
陈十一拍拍身上的土,走进庙里,上前挽起衣袖,小心翼翼将旧神像从供台抱起。
这神像虽有些斑驳,却也是受了多年香火,他不敢轻慢,双手托稳,缓步走到庙后挖好的土坑旁,缓缓放入坑中,轻声道:“老神像值守山中多年,护佑一方,今换新颜,还望安歇。”
说罢,又开始填土掩埋。
秦戈在边上也跟着帮忙,在挖坑的过程中,他已经消化掉要埋山神像这件离奇的事了。
等两人把坑堆成一个小小的土冢,又捡了块青石立在旁侧,算作标记。
重回庙内时,秦戈看到,一座崭新的山神娘娘像,已经立于供台正中央,面朝着山门外的群山。
只是这山神像很是面熟。他看看神像,又看看陆离,心中涌起惊涛骇浪。
之前就知道陆娘子很神奇,但没想到这般神奇——这不是高人之后,是神之后啊!
不然怎么敢?
小官人知道此事吗?
调查山神庙的事,是楼镒吩咐他做的。
之前秦戈虽然在临安也忙过山神庙的事,但当时修缮期间,为避免蒙尘,神像是用红布盖住的。而他本人也不是那么虔诚的信徒,因此只是把其当做众多工作之一,并没有留意。
可今天就不一样了,亲眼见证了换神像之事,而且看三人的样子,还不是第一次做。
陈十一与何甜甜倒是很平静,祭拜的流程,早已在他们心中默念过数遍,不敢有半分差池。
先是净手。庙角有一口老旧的陶瓮,盛着山间清泉,两人先后舀起清水,细细洗净双手,再用干净的麻布擦干,心无杂念,神情肃穆。
接着是陈设供品。何甜甜从随身的竹篮里取出备好的供品,一一摆上供台:一盘饱满圆润的红枣,一盘晶莹剔透的糯米糕,一碟新鲜采摘的野果,还有一壶清酒,三只素瓷酒杯,整齐列在神像前方,供品简约却尽显诚心,不奢华,却皆是心意。
最后是点燃三炷线香。
只见何甜甜把线香凑到案头烛火上点燃,待香头燃起明黄火苗,轻轻晃灭,只留袅袅青烟。双手持香,举至眉心,朝着新神像躬身三揖,口中低声祝祷:“弟子何甜甜,今日恭请山神娘娘神像落座,镇守此山,护佑山间生灵安宁,护佑往来行人顺遂,护佑乡邻五谷丰登、无灾无难。弟子心诚,惟愿山神庇佑,感念不尽。”
祝祷毕,将三炷香稳稳插入供台中央的青铜香炉之中,青烟袅袅升起,绕着神像缓缓飘散,满室皆是淡淡的檀香。
陈十一上前,端起酒壶,将三只酒杯逐一斟满。
先端起第一杯,举过头顶,洒于供台前的地面,是敬天地;再端起第二杯,恭敬地递至神像前方,轻洒于供台边缘,是敬山神;最后端起第三杯,缓步走到庙门处,洒向门外的群山,是敬四方生灵。
每敬一杯,皆躬身一礼,动作恭谨,不曾有半分潦草。
敬酒完毕,便是行跪拜之礼。
何甜甜与陈十一依次双膝跪地,腰背挺直,双手合十,先是额头轻触地面,行一拜,起身;再拜,再起;三拜起身,而后又行三叩首,额头触地时,心中唯有虔诚,无半分杂念。
整套跪拜之礼,动作规整,沉稳有序,尽显对山神的敬畏。
秦戈旁观了全程,又敬又畏地看了陆离一眼,也上前跪拜。
他忽然想到,这神像是怎么出现的呢?
明明他们上山时除了陈十一手里拿着一把铁锹,何甜甜胳膊挽着一个篮子,别无他物。
偌大一座肖似陆离的山神像,就这么凭空出现在了供台上。
如果这不是神迹,那什么才是?
“陆……陆娘娘,我们……”跪拜完,秦戈小心翼翼地开口。
陆离莞尔一笑:“嘘——要保密哦。”
秦戈是楼镒的心腹,让他见识一些神迹也无妨。
山间的风吹进庙内,烛火轻轻摇曳,青烟悠悠散去,破旧的山神庙里,因这一尊新神、一场诚心祭拜,多了几分安稳与肃穆。
陆离站在边上默默吸收着香火,运转灵力,感受着灵气在丹田内缓缓转动。直到新供的九柱香都燃尽,才道:“走吧,去下一处。”
陈十一最后一个出来,确认供品、香烛皆安置妥当,才朝着神像再次深深一揖,缓步退出庙门,轻轻掩上了那扇老旧的木门。
之后又换了一座庙里的神像,陆离来常州的任务就完成了。
新增两个穿越点,方便!
第二百零八章 游园会
当夜,秦戈便将今日换神像、埋神像一事,向楼镒一五一十做了汇报。
“小官人,陆娘子她……是人吗?”
楼镒自己都不确定,自然回答不了。但他知道,陆离可以凭山神庙为节点穿梭时空,肯定不是普通人。
他在现代的网络上查过,普通的现代人也没有这样的本事。穿梭时空这种事只存在于人们的幻想里,或者是诈骗里——反正没有官方背书过。
“今日之事,莫再让旁人知晓。”
秦戈当即道:“是。”
在秦戈退下后,楼镒进房,走到后窗边,望着后院里的钢铁房车,若有所思。
此刻的陆离正悠闲地在房车浴室里泡澡。白天爬了一天山,腿都酸了,泡一泡澡,浑身放松。
凌九送的这台房车基本都被陆离拿来当“房子”用的,“车”的功能是从来没用过。
等她洗完、吹完头发,走出浴室,何甜甜连忙迎了上来:“陆娘子,我去取脏衣服。”
“不用了,我已经放进洗衣机里了。”
“洗衣机?”何甜甜疑惑,“是洗衣服的机关吗?”
“猜对了,聪明。”陆离笑着解释了一句,“用电驱动的。”
“我能去看看吗?”何甜甜好奇极了。
“去吧。”
今晚陆离继续睡在她的房车里,相比南宋雕刻精美的木床,她更喜欢自己房车上的床。现代高科技的产品,舒适度那是没得说。
南宋五月的天,气温非常舒适。
在车上的卧室里,陆离都不需要开空调,只打开车窗就可以很舒适地享受夜晚。
何甜甜睡卧室外的沙发床,比起下人房的通铺来,也要好得多。
楼镒本欲上前来敲门,但看到车窗上投下的朦胧人影时,他又止住了动作。
虽然在现代留学的日子里,他几乎天天以小人的姿态与陆离共处一室,陆离披散着秀发,穿着居家服窝在沙发里的慵懒模样,他已见识过无数次,但这里是南宋,他也已不是“小人”。
陆离在常州待了三天后,楼镒信里说的游园会终于开始了。
那园子藏在青果巷深处,从外面看,粉墙黛瓦,与寻常宅第无异。可一进门,便觉豁然开朗。
园子不算极大,却布置得疏密有致,正中一池碧水,池畔几块太湖石瘦透漏皱,石边一株老榆树正吐着新叶。
树下摆着几张黑漆长案,案上瓶花、香炉、茶具依次排开,已有十数位士人、贵妇三三两两散坐其间。
跟茶楼、酒肆、公共园林内的男女同游不一样,这里设了许多屏风、帘幕、幔帐等设施,将男席与女席隔了,并不杂坐。
比陆离之前在临安参加的几场活动要保守一些。看得出来,办这场游园会的主家门风比一般人家严。
要知道理学大家朱熹,此时才是个刚死了父亲,还在屏山书院苦读的小少年呢。
那些规范男女相处分寸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社会交往相对开放。
陆离和楼镒一入大厅,就被引他们入内的年轻士子杨峰及其老婆申氏,分别带入男宾区和女宾区。
女子们都打扮得很美,人人鬓边簪着花。
陆离跟这里的女眷都不熟,只和同住府衙内院的洪遵娘子胡氏见过一面。
看到陆离的发丝间还是空的,胡氏笑着摘下一朵蔷薇,向她走来:“今日游园,簪花是应有之仪,陆娘子,你也戴一朵?”
“好,谢谢。”陆离笑着接过,依样簪在鬓边。
众人见她面生,纷纷起身见礼。
申氏引荐道:“这位是楼签判家里的贵客,从明州来的墨家后人陆娘子,懂岐黄之术。”
“幸会幸会!”
陆离朝众人做了个云揖,众人也还礼不迭。
某位年长的老贵妇上下打量陆离一番,笑道:“明州自是繁华地,可我常州也别有一番气象,陆娘子可多游几天。”
“那是自然。”陆离客气地一笑。
申氏引她到一张木椅前坐下,命童子奉茶。
边上另有几位少女模样的人好奇地朝陆离围了过来,话里话外打听她与楼镒的关系。
原来在八卦这方面,自古都一样啊。
申氏命童子取来一只龙泉窑的簋式炉,炉中已燃着细细的沉香,一缕青烟袅袅升起,幽香沁人。
她转向众女,笑意盈盈道:“诸位来得巧,今日这香是前日刚从泉州来的沉水香,最是清冽不过,你们闻闻看。”
陆离就被安排在她的边上,离得最近,闻言凑近闻了闻,只觉那香气清而不俗,幽而不郁,确是上品。有人开口道:“这香好啊,焚香一事,最见心性。宴客会友、抚琴赏花,都少不得这一炉香。香入鼻,心便静了。心静了,才能品出这园中的妙处。”
陆离亦点头称是,心中却想,这仕绅贵妇们的讲究,果然不同寻常。
众人正闻着香呢,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笑声。
循声望去,只见池对岸的亭子里,几位年轻士子正围着一张小桌,不知在说什么,笑得开怀。
申氏转头回道:“他们倒是好兴致,姐妹们,我们也要玩尽兴了。不如大家来一场‘曲水流觞’如何?”
陆离也是在临安参加过几场宴会的人,知道这个游戏的玩法。
这园中虽无真正的曲水,却沿着假山石壁引了一道细流,水流潺潺,从石缝间穿过,汇入池中。
申氏命童子取来一只小巧的银杯,斟满酒,放在水面上,任其顺着水流缓缓漂下。
众人或坐或立,吟诗作对,杯停在谁面前,谁便要赋诗一首。
陆离虽然不会作诗,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啊,接过一杯酒,没在怕的。
‘曲水流觞’玩毕,众人又移步到园中的花圃旁赏花。
此时正是春末夏初,牡丹已谢,芍药正盛,几株重瓣的芍药开得碗口大,粉白相间,娇艳欲滴。
胡氏凑近了陆离道:“说起赏花,我常州太平寺的牡丹最是有名。当年苏东坡到常州,还专门去太平寺看过牡丹,作过诗呢。”
陆离对这个就不了解了,只问:“那太平寺如今还在?”
胡氏点头道:“在的,只是牡丹不如前朝盛了。不过寺中还有苏轼的诗碑,偶尔去逛逛,也颇能发思古之幽情。”
“是嘛,那有空我要去看看。”陆离摸着下巴说了一句。
苏轼的诗碑啊,后世都没流传下来。她要带上摄像头去录,这可都是璀璨的瑰宝呀!
她正想细问,却听园子另一头传来琴声。
循声望去,只见一间水榭中,楼镒端坐抚琴,琴声清越,如山间流泉,又如松风过岭。
众人纷纷安静下来,侧耳倾听。
陆离听着琴声在水面上回荡,微微张嘴,她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楼镒呢,果然“儒风蔚然”,也不知道是谁把他推出去弹琴的。
而且他的鬓边竟然也插着一朵花,再看旁人,连白胡子老头都在头上插花。
哈哈,有趣有趣!
南宋这男男女女都插花的风气,换到现代是不是要被骂没有阳刚气了,哈哈。
陆离想起前些日子微博的热搜,忍不住笑了。
第二百零九章 台风过境
一曲终了,众人还在回味,主人却来请大家入席。
宴席摆在花圃旁的一块空地上,几张黑漆长案拼在一起,上面摆满了各色器皿。
银匙箸瓶里插着匙箸,银厮锣里盛着净手的水,银钵盂和银唾盂放在一旁,供漱口之用。
仍然是男女分席,用屏风与纱帘隔开。
陆离心中暗暗赞叹,这排场,便是临安的官宦人家也未必比得上。
反正她上次参加张俊王府里的宴会,就觉得比这儿的俗气。
端上来的菜是常州本帮菜,清淡鲜美,佐以新酿的米酒,众人推杯换盏,谈诗论画,好不热闹。
席间,申氏悄声对陆离说:“今日不过是寻常游园,若赶上中秋或上元,那才叫热闹。到时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园子里搭台唱戏,彻夜不眠。”
陆离笑问:“你们常州人,一年到头都在游园么?”
申氏也笑了,道:“倒也不是游园,是惜时。人生苦短,若不趁良辰美景与好友相聚,岂不是辜负了这好山好水?”
陆离听了,举杯道:“说得好。来,我敬各位一杯,谢今日款待。”
众人举杯相碰,银杯相撞之声清脆悦耳,在暮春的微风中回荡了许久。
日影西斜时,众人告辞出园。
陆离坐在轿子里,回味着今日之事,颇觉有趣。
玩过了游园会,翌日,陆离便向楼镒辞行了。
虽然她现在常州也有了穿梭时空的节点,但身边还跟着陈十一和何甜甜呢——尤其是何甜甜,没见识过穿越,带着她不方便。
因此三人还是和来时一样,坐船回明州。
回到木阁后,陆离就开始一心一意搞基建了。
也不能全推给墨家的人嘛,好歹她才是此间主人。
六月匆匆而过。
七月以来,接连三场台风过境。
明州倒还好,只是擦过,太湖流域却大雨如注,江河暴涨,运河两岸一片汪洋。
楼镒所在的常州最是遭殃,武进、晋陵二县,圩田溃决,晚稻尽没水中,老百姓哀嚎痛哭,无济于事。
等水退去时,田中淤泥有半尺厚,稻禾早已烂掉,这一季农家几乎颗粒无收。
楼镒身为常州签判,又兼武进知县之事,在灾情初现时,便亲赴武进、晋陵两县踏勘。
原本锦衣玉袍的少年郎,那些日子里天天穿着草鞋,卷着裤腿,在洪水里走了整整三天。
亲眼看见农民不顾风雨,从水中捞出霉烂的稻穗,跪在田埂上嚎啕大哭。
回衙之后,他连夜拟了详实的灾情报告,加急送往镇江府路安抚使司及临安户部。
同时,他面见知州吴宗翰,请奏截留本州上供米四十万石以备赈济。
吴宗翰年近六旬,做事向来持重,甚至有些持重过了头。说得难听些,便是只管自己的乌纱帽,并不太想管老百姓死活。
“子权啊,”吴宗翰捻着斑驳的胡须,慢吞吞道,“截留上供米,是要朝廷批准的。你我擅自截留,罪名不轻。况且,本州常平仓、义仓历年积储,我也叫人盘过了,约略有六千余石。先放这些吧。”
“六千石?”楼镒蹙眉,“郡守,常州两县受灾,饥民少说也有七八万人。六千石,就算熬稀粥,也不过撑十天半月。何况——”
“何况什么?”
“何况常州今年秋税全免已是必然,明年春耕之前,百姓皆须仰仗官粮。没有四十万石,根本撑不过去。”
吴宗翰沉默良久,叹了口气:“你说的是实情。但截留上供米一事,须得我亲自具奏,请朝廷恩准。在旨意下来之前,不可妄动。
子权,我在官场二十年,见过太多好心办坏事的人。稳重二字,是宦海第一要义。”
楼镒还要再争,吴宗翰已经端起了茶碗,他只得告退。
水退之后第十天,常州城内的粮价便开始疯涨。
灾前,粳米每斗不过四十文。水退后三天,涨至八十文。又过了三天,一百二十文。
到九月初,市面上已经罕见粮食出售,偶有一两家米铺开门,标价高达二百文一斗。
而城中百姓手中余钱,早已在头几日的恐慌性购买中消耗殆尽。
常州城内有三大粮商:一是“源丰号”东主王德润,二是“恒裕号”东主孙仲和,三是“协盛号”东主周景安。
三人中又以王德润为首,其源丰号在常州、镇江、建康三府均有分号,资本最厚,囤粮最多。
这三人并非本地人,皆来自徽州,同乡同气,暗中早已联手操纵粮价。
此次台风洪水,他们非但不以为忧,反而视为千载难逢的良机。
九月初三,楼镒在签判厅召集三衙吏胥及各厢坊正,商议赈济事宜。
众人议定,先从常平仓拨粮二千石,在城中设七处粥厂,每日早晚两次施粥,勉强维持饥民不致饿死。
但谁都清楚,二千石撑不了多久。
楼镒再次找到吴宗翰,请他急发公文催请朝廷批复截留上供米一事,同时建议以官府名义出面向粮商采购粮食,平价投放市场,平抑物价。
吴宗翰犹豫再三,终于同意向粮商采买。他虽然不想管百姓死活,可若是闹饥荒造成流民太多、人丁流失,这对他政绩不利。
他派幕僚去与王德润接洽,询问能否以每斗六十文的价格采购三千石。
王德润坐在源丰号二楼的紫檀木椅上,慢悠悠地喝着茶,听完来意后微微一笑,伸出两根手指。
“二百文一斗。少一文不卖。”
幕僚大惊:“王东主,这也太——”
“太什么?”王德润放下茶盏,“常州现在缺粮,整个两浙路都缺粮。镇江、建康、湖州、秀州,哪一州不在抢粮?
我从江西、湖南运粮过来,水路千里,沿途要打点关卡,要雇船雇人,要防匪防盗。二百文一斗,已经是看在与吴知州多年交情的份上,给的公道价了。”
幕僚灰头土脸地回报,吴宗翰听了,沉默许久,最终叹了口气:“那就——”
“且慢。”
楼镒站在签判厅门口,面色冷峻。
他刚刚从城西粥厂回来,亲眼看见数千饥民排着长队,队伍中有抱着婴儿的妇人,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面色蜡黄的孩童。
粥厂的米已经见了底,负责施粥的吏员告诉他,最多还能撑五天。
第二百一十章 黄口小儿
“郡守,”楼镒向吴宗翰作揖,“二百文一斗,百姓根本买不起。官府若以此价采购,无异于以官银资助奸商,助长其气焰。”
吴宗翰皱眉:“那你意欲如何?六千石常平仓米已经放了一半,粥厂再过几日便要断炊。不向粮商买,粮从何来?”
“再等几日。”楼镒道,“我已派人打探过,钱德润、孙仲和、周景安三人手中囤积的粮食,加起来少说也有三四万石。他们现在捂着不卖,就是等着官府撑不住了,好高价兜售。
资本逐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砍头的风险。”
吴宗翰皱眉,他虽然没有在现代留过学,不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的这一经典描述,但一点都不妨碍他理解。
正规进士出身,他也是实打实地读书人,虽然年老但并不笨。
“那又如何?奸商历来如此。如今饥民越来越多,我们等不起。要是激起民变,你可知是什么后果?”
“我知道。”楼镒一脸冷厉道,“下官已想到破局之法,愿全权为此事负责。我会让这些粮商自己撑不住,放出粮来的。”
吴宗翰摇头:“荒谬。他们囤粮在手,粮又不会坏,有什么撑不住的?”
楼镒没有回答,只请吴宗翰放心,然后大步流星地回到自己的值房,取出大哥楼镕寄来的信。
信中提供了几个关键信息:
其一,明州府同样受灾,但程度较轻,本地粮价已涨至一百二十文一斗;
其二,建康府因有江东转运司的储备,粮价相对平稳,约一百文一斗;
其三,最关键的——江西、湖南两路今年丰稔,米价低廉,每斗不过三四十文。
已有不少商人从江西贩粮至两浙,但沿途税卡重重,加之各地官府为保本地供应纷纷出台“禁米出境”之令,贩运成本极高,风险也大。
楼镒连夜写信,秦戈连夜出行,亲自送信。次日一早,楼镒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贴出告示,宣布常州官府即日起不再干预粮价,任其随行就市。
第二件:他命人在城中各处要道及运河码头张贴榜文,广而告之——常州现缺粮食,欢迎各路客商贩米前来。
凡是运粮至常州的商人,常州签判厅将出具公文,免除其在常州境内的一切商税,并给予每石十文的运输补贴。
第三件:他找到吴宗翰,再次恳请紧急上奏,请求朝廷截留上供米二十万石,并开放各路“禁米令”,允许粮食自由流通。
吴宗翰听完这三件事,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
“楼镒,你疯了!”
老知州的声音都在发抖:“你不管粮价?还补贴商人运粮?你知不知道,那些徽州粮商巴不得你不管!你现在放开,他们明天就敢卖三百文一斗!”
“我知道,郡守,你听我解释——”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吴宗翰拍案而起,“你方才还说要打压粮商,现在倒好,非但不管,还要拿官钱补贴他们运粮?你这是助纣为虐!你、你——”
吴宗翰气得浑身发抖,手指着楼镒,半天说不出话来。
楼镒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色平静,等吴宗翰稍微平复了一些,才缓缓开口:“郡守,下官有一策,或可一举解决粮荒。
此策需要时间,虽不敢妄言必胜,但若依现状下去,常州的局面只会越来越坏。六千石常平仓米放完之后呢?我们拿什么施粥?到时候粮商开口要三百文一斗,我们买还是不买?”
吴宗翰沉默了很久,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放水养鱼。”楼镒说,“养的不是常州这里的鱼,而是从江西、湖南来的鱼。”
他将各地粮价及江西丰收的情况一一说给吴宗翰听,只是还没等他说完计划,就被吴宗翰严词拒绝。
“我不管你有什么高明计策,都绝不同意!别以为我不懂你的心思,你想兵行险招,却不知世事太过险绝,若有一环出了差错,便是满盘皆输。届时饥民暴动,朝廷追责,我们就完了!”
“郡守,”楼镒说,“若循规蹈矩,常州百姓恐将饿殍遍野。非常之时,须行非常之事。下官愿立军令状——若此策失败,所有责任,由某一人承担。”
“不可能!”吴宗翰毫不松口,“你不经我同意,擅自张榜,已是自作主张——”
“郡守,”便在这时,原本一直在房里不出声的洪遵开口,他看着楼镒,“我相信子权的能力,愿与他共担此责。”
吴宗翰望着站在一起的两个比自己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心中大怒。
这两个常州府衙的第二、第三把手联手,他除非跟大家鱼死网破,不然还能怎么办,脸色铁青地挥手:“行行行,你们去办,即日起,老夫告病!”
楼镒的告示贴出去之后,常州城内舆论大哗。
最先炸锅的,是州学里的士子们。
“岂有此理!”州学教授陈大康在讲堂上拍案怒斥,“楼镒小儿,身为朝廷命官,坐视粮商哄抬物价而不加制止,反而出榜招揽外地商人来常州高价卖粮!此与资敌何异?”
士子们群情激愤,联名写了一封公开信,痛斥楼镒“黄口小儿、媚商害民”,贴在了州衙门口的照壁上。
胥吏见了连忙扯下。
只是这里扯下了,码头、车马行、坊墙上,还是随处可能被贴一张,撕都撕不过来——且楼镒也并不要求人去撕。
城中百姓更是怨声载道,原本指望官府出手平抑粮价,没想到官府非但不管,还鼓励商人来卖高价粮。
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骂楼镒,说他定然是拿了粮商好处,官商勾结。
毕竟榜文是用的他的印章,以他的名义。
“听说楼签判是明州的世家子,家里商铺富得流油,跟奸商本就是一路,当然不会管咱们死活!”
“可不是嘛!他和那些粮商肯定是一伙的,拿了人家的好处!”
“我亲眼看见源丰号的伙计往府衙送过东西——”
流言越传越离谱。
第二百一十一章 粮商降价
就连签判厅内部的属吏们,也开始对楼镒颇有微词。
主管常平仓的司仓参军林勉之,是楼镒的直接下属,为人耿直,办事认真。
他实在忍不住,找到楼镒,开门见山地说:“签判,下官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你说。”
“如今城中粮价已涨至二百五十文一斗,百姓卖儿鬻女者比比皆是。
粥厂的米眼看就要见底,下官每日去施粥,看着那些饿得皮包骨头的孩子,心里像刀割一样。签判你不是没有慈悲心的人。
当初你在水里泡了三天,下官就在你身边。可你现在做的这些事,下官实在看不懂。”
楼镒沉默片刻,问:“你看不懂什么?”
“看不懂你为什么非但不管粮商,还要招揽更多粮商来。你就不怕他们把粮价抬到天上去吗?”
楼镒盯着林勉之,一字一句道:“林参军,我问你,如果现在市面上只有三家粮铺卖粮,而城里有一万个人要买粮,粮价会怎样?”
“自然是暴涨。”
“如果市面上有三十家粮铺卖粮呢?”
林勉之一愣:“那……竞争之下,粮价会有所回落。”
“如果市面上有三百家粮铺卖粮呢?”
“那粮价就会——”
林勉之忽然停住了,他好像隐约捕捉到了什么,但还没有完全想明白。
楼镒站起来,走到窗前。
窗外是签判厅的后院,一棵老槐树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
“常州缺粮,这是事实。但缺粮不等于只能被本地几个粮商拿捏。
天下之大,产粮之地甚多。
江西丰收,米价三十文一斗。湖南丰收,米价三十五文一斗。只要道路畅通,商贾有利可图,粮食自然会从低处流向高处。
这就是‘利之所在,民必趋之’的道理。”
他转过身,看着林勉之。
“我现在最怕的不是粮价太高,而是外地粮商不敢来。只要他们来了,那粮价就不是他们说了算了,是市场说了算。”
“市场?”
楼镒微微一笑,笑容中带着几分冷意:“你等着看王德润等粮商的反应。”
林勉之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而王德润的反应,果然如楼镒所料。
源丰号二楼,王德润、孙仲和、周景安三人紧急碰头。
“这个楼镒,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把官场当儿戏,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孙仲和第一个开口,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安,“他不但不管粮价,还免税招揽外地粮商。这不是存心要坏我们的事吗?”
周景安也皱眉:“我派人去打听过了,他确实发了公文给沿途各关卡,凡是运粮来常州的商船,一律免收过税。而且每石还给十文钱的补贴。这条件,说实话,相当优厚。如果江西的商人知道了……”
“他们很快就会知道。”王德润淡淡地说。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面色如常,但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发白。
“王兄,我们怎么办?”孙仲和问。
“降价。”
孙仲和和周景安同时一愣。
“降价?”孙仲和以为自己听错了,“现在粮价正往上涨,正是赚钱的时候,你让我们降价?”
“你们想一想,”王德润放下茶杯,“楼镒这一招,真正的杀机在哪里?”
两人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杀机在于他要打破我们的垄断。”王德润的声音依然平淡,但每个字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常州现在只有我们三家有粮,所以价格由我们说了算。
但如果江西、湖南的粮商都涌进来,市场上就不止我们三家了。
到时候,粮价就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市场说了算。与其等到那时候被迫降价,不如现在主动降价,把外地粮商挡在门外。”
孙仲和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我们把价格降到外地粮商无利可图的程度,他们自然就不来了。”
“不错。”王德润点头,“江西米价三十文,运到常州,算上运费、损耗、人力,成本大约在七十文左右。
如果我们把粮价降到一百文,他们每斗还能赚三十文,仍有利可图,还是会来。如果我们降到——”
“降到多少?”
“降到七十文。”
孙仲和倒吸一口凉气:“七十文?那我们的利润——”
“我们的成本也在四十文左右。七十文卖,每斗还有三十文的利润。”王德润冷冷一笑,“三十文虽然比之前少了很多,但总比让外地人进来抢生意强。
而且,我们三家联手,库存充足,足以撑住这个价格。那些外地来的小商小贩,能有多少本钱?能撑多久?等他们知难而退,粮价该是多少,还是多少。”
周景安迟疑道:“可是……如果那楼家小子还有后手呢?”
王德润瞥了他一眼:“什么后手?”
“我听说,他在催请朝廷截留上供米。如果真的批下来了——”
“不可能的事,放心吧,我们的吴大郡守不会陪着他疯。”
“王兄你是说……”
“我什么都没说。”王德润打断他,“你以为临安不缺粮?何况就算成了,朝廷的事没个一年半载下不来。等旨意到了,常州的饥荒早就过去了。眼下最要紧的,是把外地粮商堵在门外。”
三人商议已定,当即决定:从次日开始,源丰、恒裕、协盛三家粮铺同时降价,粳米每斗七十文。
消息传出,常州城中一片哗然。
百姓们奔走相告,粮铺门前排起了长龙。
七十文一斗,虽然比灾前还是贵了将近一倍,但比起前几日的二百五十文,已经无异于天降甘露。
楼镒听到这个消息后,眉毛微微一挑。
林勉之兴冲冲地跑来报告:“签判!粮价降了!七十文一斗!”
“嗯,他们果然降价了。”楼镒低声说,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不是好事吗?”林勉之不解。
“是好事,但还不够。”楼镒抬起头,目光锐利,“林参军,你以为粮商为什么降价?是发善心吗?”
林勉之一愣。
“他们降价,是为了阻止外地粮商进来。”楼镒一字一顿地说,“七十文一斗,这个价格,外地粮商运粮过来,扣除成本,利润微乎其微。很多人就会打退堂鼓。
这样一来,常州的粮食供应还是掌握在王德润几人手中。等他挤走了所有竞争者,他随时可以把价格再涨回去。”
林勉之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那怎么办?”
楼镒站起来,走到书案前,提笔写了一份新的告示。
“去,再加一把火。”
第二百一十二章 神仙显灵了
新的告示贴出去之后,整个常州城都震动了。
楼镒宣布:即日起,常州官府对运粮来常州的商人,除原先的免税和补贴之外,再增加一项奖励——
凡运粮一百石以上者,授予“助赈有功”匾额一块,并由签判厅行文其原籍州县,予以褒奖。
运粮五百石以上者,上报朝廷,请旨旌表。
更关键的是最后一条:官府将以每斗八十文的保底价格,收购所有运抵常州的余粮。
这一条,才是真正的杀招。
洪遵看到这条时,倒吸一口凉气:“八十文保底收购?子权,这——”
“这意味着,”楼镒平静地说,“任何一个江西粮商,只要能把粮食运到常州,最差也能以八十文的价格卖给官府,稳赚不赔。没有任何风险。”
“可是……官府的银子从哪里来?”
“常平仓的银子不够,我先从州衙的备用金里垫。另外,我已经上书请求截留上供米,只要朝廷批了,银子自然就有了。”
“如果朝廷不批呢?”
楼镒沉默了一下:“那我自己想办法。”
洪遵看着这个比自己还年轻几岁的签判,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
“子权,”他低声说,“你这是把自己的前程都押上去了。”
楼镒没有回答,他想起在现代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叫事儿。
他有权,有家族底蕴,还有后世的信息,想单纯赚钱太容易了。只要把镜子这项技术弄起来,钱就会跟流水一样涌来。
而且,他还有一个最大的仪仗,便是那物资丰富的现代。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走这条后患无穷的路。
楼镒望着窗外那棵老槐树,没有再多说什么。
当天清晨,陆离自常州山神庙出来,身后空无一人。
走不多时,她与上山砍柴的樵夫撞了个正着。
那樵夫约莫四五十的年纪,皮肤因常年暴晒而黝黑,看向陆离的眼神带着疑惑。
像陆离这样锦衣玉袍的小娘子,不应该出现在此山中。就算真有那起了兴致要踏青的小娘子,也绝不该单独出现在山中……
与樵夫擦肩而过后,陆离还能敏感地察觉到对方向她后背投来的目光。
陆离“啧”了一声,心道:大家都怪敏锐的。
她这样打扮的人单独出行,确实容易引人注目。
“嗷!”
陆离不知走了多久,山中忽然传来一声老男人的惊叫。
陆离扭头,疑惑地望向山林:“是那樵夫吗?”
可不就是樵夫嘛!
只见樵夫跌坐在山神庙门前,手指着山神像,脸上满是惊惧。
他刚刚在山径上遇到的,不就是山神娘娘显圣的灵身嘛!
世人大抵“叶公好龙”,真要让他们撞见真神了,第一时间还是害怕。
樵夫不知想到了什么,连忙收起手指,连滚带爬地扑在山神像前,磕头如捣蒜:“山神娘娘显灵,弟子冒犯了,弟子也是没办法啊,要养活一家老小,还请娘娘恕罪……娘娘饶命……”
这庙里的贡品多,自从闹饥荒后,樵夫得了这个秘密,就经常过来偷拿贡品。
如今见了真神显灵,如何不害怕。
陆离下了山,穿越大片农田。
本来这个时候,田间应是一派丰收景象。
会有金黄稻浪随风起伏,部分田地里也会有些豆类作物进入收获期。而农民们理应在忙碌而幸福地进行秋收。
可如今一路过来,田里却是一片荒芜,山中挖草根的人都比田里多。
“飓风害稼,民饥。”短短几个字,只是史书上轻轻一笔,对于农民而言,却犹如大山般沉重。
陆离轻叹了一口气,她已遥遥看到一伙流民了。
流民虽可怜,遇上了却很可怕。毕竟饥荒严重时,史书对他们的概括是“鬻子者众”,通俗点讲,就是易子而食的人很多!
想了想,陆离从空间掏出房车,钻进驾驶室,回忆着这段日子自学的驾驶书内容,开始摸索上路。
这里不会有人查她无证驾驶,只会把她当妖怪。
当妖怪也罢,神仙也好,陆离都无所谓了。
乡下之地,本就流言众多。
今年台风造成了这么大的灾害,还不知道会冒出多少乱七八糟的神婆和神子呢,出现一个钢铁巨兽的流言,又算得了什么。
陆离进化后,记忆力惊人,而这辆房车又是自动挡的,插入钥匙后,顺利启动,竟真的让她开起来了。
车的速度开得很慢,但再慢也不是流民的十一路“公交”可比。
面黄肌瘦的流民,眼中看到的是一辆钢铁巨兽在迎风而来,都吓了一跳,纷纷跳进田里、沟里躲避。
陆离开着房车冲过流民堆后,加快了车速,不多时,看到了一座还有人的小村庄。
她停下车,按下车窗,从随身空间里抛出一麻袋现代买的百斤大米。
现代一百斤大米,经过线性缩小后,拿到南宋就成了近5.3吨的粮仓,约等于南宋的90.6石,够一个三百人的小村庄吃半个月。
“叭叭!”按了一下喇叭提醒后,陆离继续往前。
守在村口观望的人,早就见到陆离那钢铁巨兽了。
待房车开走,连尾尘都看不到后,他才小心翼翼走上前,去看从房车里突然抛下的巨物。
结果一看之下,激动地脖子和脸都涨红了,朝着村里狂奔而去:“村长!村长!神仙发粮了!神仙发粮了啊!”
饿得路都快走不动的村长,听到喊叫声,硬撑着走出来:“猴娃,好好说,到底啥事?什么粮?”
猴娃往身后的官道一指:“那!那里有好多好多大米!神仙开着法器送来的,像一阵风。我戳了个洞,拿了一些,村长你看!”
说完,他把紧紧攥在掌心的一把巨大的大米,摊开在村长面前。
村长捏了一粒放进口中,“嘎嘣”一口,满嘴米香!
“是米!真的是米!”老村长泪流满面,“谢神仙赐米!谢神仙赐米!”
痛哭完,老村长抹一把眼泪,对身旁的少年道:“快,猴娃,快去挨家挨户,跟之前一样,按人头分!”
“是!”
这座村庄是一个同姓宗族村,因此村里人十分团结。
之所以村里还没有出现流民,就是因为台风过后,眼看今年颗粒无收,老村长当机立断,要求全村的粮都上交,统一管理,按人头重新分配。
老村长德高望重,家里是村里最富的,又是第一个把存粮都拿出来的,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纵有不愿意的,也不敢冒着被出族的风险跳出来反对。
第二百一十三章 开仓放粮
村民们很快就拿着家里装米的器具排队来到路上领米。
“速度快一些,远处好像有流民在移动,要被他们看到了,不免又是一场闹。”老村长的儿子不时眺望远方,催促着村民。
“是!”
此时正在开车的陆离,忽然感觉浑身一阵舒泰,这感觉似曾相识,心中不由奇道,难道有人跪拜我了?这样也能给提供香火灵力?
再试试。
陆离就这样一路走,一路当散财童子,一路收获香火灵力。
不过她只给村庄放粮,并不给流民。流民无纪律无组织,投喂反而易引发流血事件。
处理他们,还得是朝廷出面。
陆离把房车开到肉眼可见城门时,便跳下车,将房车收了起来。
心中有些小得意,原来开车也不难嘛!
边上的流民,亲眼看到一头钢铁巨兽变成一个娇俏美女,都吓一趔趄,扭头就逃。
少数几个胆子大的,朝着陆离的方向跪拜,祈求。
陆离瞥一眼众人,摇摇头,没做多余的动作,只身往城里去。
城门口的空地上,搭了不少流民棚和赈灾粥棚。
越靠近,越嘈杂。
像陆离这样打扮得清清爽爽的锦衣小娘子孤身进城的,还是少见。
已有几个人蠢蠢欲动想靠上来,但又被她身后跟着的十几个口中直呼“神仙娘娘救救我”的人唬住,看着陆离的目光有些惊疑不定。
这小娘子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为什么这些流民跟在屁股后面喊神仙?
陆离就这样空着手,拖着一群人来到城门口。守城的监门使没管陆离,放她进城了,但没有让那些流民进。
南宋因为商贸发达,对于人口流动管得相对宽松。老百姓进城走亲访友、没带什么大件货的话,基本不会被盘查。
虽然陆离一个小娘子孤身进城是比较奇怪,但毕竟衣着整洁,眼神从容,不像流民,因此人家不管。
进城后,陆离很快就雇了一顶轿子,直奔府衙。
得知她到来的消息,楼镒惊喜万分,当即就从办公楼跑回自家院子,气喘吁吁地看着站在院中的陆离。
“姐姐,你一个人来的?”
“对,听你信上说这里饥荒严重,我就过来看看。”
“明州还好吗?”
“那边还行,虽然也受了影响,但不至于绝收。”
“我们进屋聊。”
“嗯。”
楼镒领着陆离去了书房,把当前形势与陆离说了说,陆离当即就懂了。楼镒目前用的这手段,她看宋史的时候看到过,某位牛人也用过,很经典的经济手法。
“看来,根本用不着我给你开金手指,你也能搞定这事啊。”
“有姐姐为后盾,此计方可万无一失。”
“行吧。”陆离摸了摸下巴,“不过我并不喜欢铜钱,到时候给我的米钱,就用金铤吧。”
“是!”楼镒朝陆离郑重作揖,“楼某替常州百姓谢过姐姐。”
告示贴出去的第五天,第一船外地粮食抵达常州。
是来自江西隆兴府的商人李大全,运了三百石粳米。
他在路上走了十二天,过了七道税卡,但因为有常州签判厅的公文,所有税卡都予以放行,未收一文钱。
李大全的船队到达常州运河码头时,楼镒亲自到码头迎接。
他握着李大全的手,当着码头上数百饥民的面,大声说:“李大全是常州的恩人!”
三百石米当场卸船,其中二百石以每斗八十文的价格卖给了官府,剩余一百石在市场上以七十五文一斗的价格出售,虽然比本地粮商的七十文略高,但百姓们仍然争相购买。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出去。
而且民间还在流传,常州有神灵护佑,驾着钢铁巨兽,给没干过坏事、没爆发动乱的村庄赐下仙米。
楼镒一听到这个传言,就猜到多半与陆离有关。但为了谨慎起见,他还是派了人去乡下打听情况,结果自然是松一口气。
陆离旁观着,感觉一切尽在楼镒掌握,当下便辞别楼镒,回到山神庙,穿回了木阁。
十天后,又有三批粮食运到,分别来自江西吉州、湖南潭州和湖北鄂州,总量一千二百石。
半个月后,运粮来常州的商船络绎不绝,运河码头上樯帆如林。
来自江西、湖南、湖北、甚至远至两广的粮商,像嗅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蜂拥而至。
常州的粮食供应,在短短二十天内,从极度短缺变成了相对充裕。
市场上的粮价,在外来粮商的竞争下,开始松动。
先是跌到六十五文,然后是六十文,然后是五十五文。
王德润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
九月底的一个清晨,常州城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鼓声。
不是报警,而是告示。
签判厅的大门口,贴出了一张朱砂批注的醒目告示。
围观的百姓里三层外三层,人头攒动,议论纷纷。
楼镒站在签判厅的台阶上,身后是林勉之和一众属吏。
他面色沉静,声音洪亮,对着黑压压的人群朗声宣布:“诸位父老,常州签判厅奉安抚使司之命,即日起开仓放粮!”
全场寂静。
“本州常平仓、义仓此前陆续施粥用去三千五百石,又购买了一千八百石,如今还剩四千三百石,今日起全部投放市场。以每斗四十文的价格出售!每人限购两斗,凭户籍购买!”
轰——人群像炸开了锅。
四十文一斗!
这是灾前的价格!
“此外,”楼镒的声音压过了嘈杂的人声,“朝廷还准许常州截留供米,第一批十万石,不日即将投放市场,后续还有粮食在调拨之中!”
人群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有人喜极而泣,有人跪地叩头,有人把帽子抛向天空。
而在人群的外围,源丰号的伙计脸色煞白,转身就跑。
消息传到源丰号二楼时,王德润正端着一碗燕窝粥慢慢地喝。
听完伙计的汇报,他的手一抖,碗摔在了地上,碎成了几瓣。
“四十文……”他喃喃道,“他居然……开仓放粮了……而且真截留了供米!”
他的脸色从白变青,从青变紫,最后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败色。
第二百一十四章 大获全胜
孙仲和跌跌撞撞地冲进来,声音都变了调:“王兄!楼镒开仓放粮了!四十文一斗!我们的粮还怎么卖?”
周景安跟在后面,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朝廷竟给调拨了十万石,十万石啊!怎么弄来的?这市场……完了,彻底完了……”
王德润没有回答。他闭上眼睛,脑子里飞速地转着——
他终于明白了楼镒的全盘计划。
第一步:放任粮价上涨,同时以优惠政策招揽外地粮商。这是在“放水”——让鱼(粮食)先游进来。
第二步:以保底收购价消除外地粮商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粮食涌入常州。这是在“养鱼”——让市场上的粮食越来越多。
第三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在所有粮商都以为可以高价卖粮的时候,突然开仓放粮,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抛售官粮。
这一下,市场上的粮食瞬间从短缺变成了过剩。
粮商手中囤积的粮食,不但卖不出高价,甚至连成本价都卖不出去。
好一条玩弄市场规则的毒计!
这居然会出自一个活了二十年不到的小儿之手!
王德润缓缓睁开眼睛,声音沙哑:“我们手里……还有多少存粮?”
孙仲和算了算:“三家加起来,大约还有两万八千石。”
“成本呢?”
“平均每斗四十文左右。”
“现在市场上的价格是多少?”
“……已经跌到四十五文了。而且还在跌。”
王德润沉默了。四十五文,已经逼近他们的成本线。
而官粮还在以四十文的价格源源不断地投放市场。
如果他们跟着降价,就要亏本。如果不降价,粮食就烂在手里。
更可怕的是——楼镒手中还有十万石米,且后续还会增加。
那意味着,官粮的供应几乎是无限的。这场价格战,他们根本没有赢的可能。
“这个人,”王德润的声音低得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从一开始就在下一盘大棋。我们……都中了他的计。”
“什么计?”
“他用我们的贪婪,打败了我们。”王德润苦笑,“他故意放任粮价上涨,就是为了引诱我们囤积居奇。他招揽外地粮商,让市场上的粮食越来越多,我们的垄断地位自然瓦解。最后他开仓放粮,一举击穿价格。我们囤得越多,亏得越惨。”
孙仲和和周景安面面相觑,面如死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王德润沉默了很久,最终长叹一声:“降价。亏本也要卖。能回多少本是多少本。再拖下去,连这四十五文都没有了。”
当天下午,源丰号率先降价——每斗四十五文。
恒裕号和协盛号紧随其后。
然而,为时已晚。
官粮以四十文的价格大量供应,再加上外地粮商手中的存粮也在抛售,市场上的粮食供大于求,价格继续下跌。
到十月中旬,粮价已经跌到了三十五文一斗——比灾前还要低。
王德润等人以每斗亏损五文以上的价格,勉强卖出去了七八千石。剩下的两万石,彻底烂在了仓库里。
这一役,三大粮商合计亏损超过一万贯。
王德润更是元气大伤,源丰号从此一蹶不振。
十一月初,朝廷的正式批文下达,准常州截留上供米十万石,并免常州全年秋税。
与此同时,楼镒之前上书请求开放“禁米令”的建议,也被朝廷采纳。两浙路各州府的粮食流通壁垒被打破,粮价全面回落。
常州城内,粥厂陆续关闭。
饥民们领到了救济粮,开始准备明年的春耕。
楼镒还给百姓发了番薯藤、土豆种。
这一次的灾荒中,他把自己职田种的番薯都挖出来无偿放进粥棚(其实名义上说的是职田里种的,更多的是陆离直接通过山神庙卖给他的),许多老百姓都吃到了。
现在常州的老百姓把楼镒简直当神,他给什么都感恩戴德、深信不疑。
楼镒又组织百姓修复圩田、疏浚河道,发放稻种和农具,一切都在慢慢恢复。
吴宗翰扔掉了一张粮商送来的帖子,在签判厅里坐了很久,看着桌上一沓沓公文,忽然笑了起来。
能被官家钦点为探花的少年郎,确实有两把刷子。
但是,他是常州第一把手,左右都不会输。
“子权啊,”他走进签判厅,摇着头说,“你这个人,实在是……实在是让人又爱又恨啊。”
楼镒正在整理案卷,闻言抬起头:“郡守何出此言?”
“你当初要是早说你打算开仓放粮,王德润他们根本不会上钩。”
“正是。”楼镒淡淡一笑,“所以下官谁都没有告诉,包括郡守你。”
吴宗翰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好你个楼镒!连我都瞒过去了!你知不知道,那段时间我天天晚上睡不着觉,就怕你的计策失败,满城百姓跟着遭殃!”
“下官惭愧。”楼镒起身拱手,也不分辨吴宗翰说的是真是假,反正都不重要了,“是某的不是,让郡守担忧了。”
吴宗翰摆摆手,收敛了笑容,认真地看着他。
“不过,子权,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朝廷不批截留上供米呢?如果外地粮商来得不够多呢?如果本地粮商狠下心,放低价呢?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你都是满盘皆输。”
“想过。每一个可能失败的环节,我都想过。”
“那你为什么还敢这么做?”
“可能,年少轻狂吧,最坏的情况也不会比那时候更坏。”
吴宗翰看着楼镒,心中生出四个字“后生可畏”!
有勇有谋的世家子,能量太大了!
他沉默良久,缓缓点头。
“你有胆略,有心计,更有担当。常州百姓,该给你立一块碑。”
楼镒摇头:“郡守谬赞了。下官只是做了分内之事。百姓要谢,就谢朝廷洪恩,谢郡守运筹帷幄,谢通判鼎力支持,下官不敢居功。”
吴宗翰看着他,忽然感慨道:“我在宦海沉浮二十年,见过太多精于算计却无胆魄的人,也见过太多有胆魄却无担当的人。像你这样三者兼具的,凤毛麟角。”
他想起自己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不用科举靠父荫授官,却什么都干不成,只会给他捅娄子。
家中老七甚至还来信说什么楼镒不是好东西,为了个妓女跟他大打出手,简直可笑!恐怕是他的好儿子为了个妓女找楼镒麻烦,反被人教训了!
楼镒低下头,没有说话。
窗外,运河上的船帆在阳光下缓缓移动。
第二百一十五章 黑暗法则
远处的田野上,农人们已经开始翻耕淤泥覆盖的土地,为来年的春天做准备。
常州灾后复苏,麦苗青青。
楼镒因在赈灾中的出色表现,朝廷赏赐布匹、粮食等各种实物,还给他升了一级,从八品变成了正八品。
楼镒也为陆离请了功——那大产量的番薯,已有明确的收成,被写成奏折递到了官家面前。另外即将实验的更大产量的洋番薯(土豆),楼镒也没忘记提了一笔。
赵构虽然在军事方面软弱,但是内政上倒也还行,没有昏聩到是非不分的地步,随即便给了陆离这位“墨家女”封赏了“郡夫人”的名号,赐布匹、宝物若干。
陆离与楼镒在这场台风引起的饥荒下,都有收获。而企图发国难财的不良商人,也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
王德润变卖了源丰号的大部分资产,黯然离开了常州。
据传他临走前说了一句话:“我输给的不是官府,而是人心。”
孙仲和和周景安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两家粮铺勉强维持,但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操纵粮价了。
常州城的百姓们,后来编了一首民谣,在田间地头传唱:
台风吼,洪水流,
常州百姓断了粥。
粮商囤粮笑哈哈,
一斗要卖二百九。
楼签判,有胆谋,
招来四方运粮船,
开仓放米解民愁。
奸商亏得裤衩无,
百姓吃得肚子鼓。
若问此计叫个啥——
放水养鱼,愿者上钩!
楼镒听到这首民谣时,正站在运河边查看春汛的水位。
他听了一会儿,嘴角微微翘起,然后继续往前走。
这首民谣啊,是他自己派人编的。
他是受了现代某些国家大选的启发,暗中养了不少喉舌。
话语权也是一项特别重要的权利,不说完全掌握,至少也得合理利用。
身后,秦戈跟了上来,笑着说:“小官人,这民谣编得虽然粗鄙,倒也贴切。”
楼镒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夕阳落在他的身后。
常州的楼镒官途算是顺风顺水,而明州山中木阁之内的陆离,也收获了许多。
因为台风遭难的不只是楼镒所在的常州,明州的秋收也受到不少影响。
当时市场上的粮价虽然没有常州涨得那么离谱,但是也突破了一百文每石,老百姓一样负担不起。
陆离便在这时通过有庙祝看管的山神庙发力,卖平价粮。
说实话,明州本地各大操控物价的粮商不是没有想过用各种手段打压,只不过陆离也不是个软柿子,他们捏不动罢了。
官面上,陆离通过楼家给明州知州送了一套精美至极的玻璃制品,以及一面等身玻璃镜。
市场上,陆离背靠现代社会各大超市,还有着缩小比例的优势,对明州粮商进行降维打击那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
当初找上楼家合作卖香皂和胡椒时,她的实力还很弱小。可如今,她开辟了三十六个传动点位,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卖米都不需要再经过世家分润。
不管她这个山神娘娘灵不灵,山神娘娘的庙里每石卖四十文的米,是实实在在的,香火与人气自然蜂拥而来。
当然了,事情也不是全然一帆风顺。
毕竟只要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山神庙庙小、人少,却粮多。某些流民群体经有心人一挑唆,冲了山神庙抢粮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陆离与各山神庙之间又是单向联系,很难及时施救。
好在陆离在放下粮食之初,就料到了被抢劫的情况。告诉各庙祝但有人抢,只管弃粮逃跑,小命最要紧。
那些单纯抢粮食的流民,无论是不是受人蛊惑,陆离都没管——主要是人太多她想追究也追究不过来,难道还能冲着流民群拿机关枪扫射。
人已经惨到为了一口吃的抢劫,谁也不能要求他们有多高的道德标准了。
自从在新加坡得到了九位数的财产后,陆离对金钱就没那么执着。
毕竟她卖粮食,最重要的又不为钱,而是为了香火灵气。
但是那些不仅抢粮食,还打伤了庙祝,甚至推倒了她神像的刁民,陆离就不能不管了。
推倒神像之时,陆离是有感应的,穿越星空图上标志的那一颗星星,会变得一闪一闪,极不稳定。
陆离当时就穿越过去,凭空出现在山神庙,毫不犹豫抬枪射击了砸神像的人。
她特地挑的现代的手枪而不是新加坡沦陷时空得到的等比例手枪,就是为了造成一枪就爆血雾的视觉效果。杀鸡儆猴,一枪便止住了混乱。
所有人吓得就地跪倒,口呼:“神仙饶命。”
陆离趁势换了已经出现破损的神像——她的空间里放了许多自己的真人手办。
待一群人都给她上过香后,新神像吸收够香火灵气,顺利更新,完全没有出现陆离担忧的传送点失效之事。
当她凭空出现在一群冲庙的流民面前,抬手灭了一个,然后又凭空消失,得到的香火灵气,竟然空前绝后,比单纯放粮可强劲太多了。
难怪西游记里面,佛教的人都喜欢先放家里的畜牲下凡吃人祸害,然后再收拾自家的小妖怪。
这样传播信仰的手段,果然是要比按部就班感化灵光得多!
西游记不愧为名着,道尽世间一切真理。
事情传开后,有聪明的庙祝就想到了双向联系的妙方。自己不敢砸神像通知,但可以引导流民头脑发热动手。
但凡砸裂了穿梭点的神像,陆离这边就会有感应,一刻不停赶来,杀人立威,几次之后,冲庙抢粮的事情迅速减少。
没有亲眼见过的粮商们,自然是不信山神显圣还杀人这种荒谬事的。但是真要他们再动手,也害怕。
扯上鬼神,哪怕不敬,也不敢上前冲啊。
做生意的人多多少少迷信,为了不被缠上因果,各自请了大师花钱做法不提。
这一波之后,山神庙被人潮踏破门槛,陆离得到的香火灵气亦暴涨。
这段时间,除了卖粮,别的事情也没耽误。
墨家的人把下山的滑道建好了,上山的路也修得差不多。
陆离还从现代买了个旧外车轮胎,改装一下,就成了滑道工具。
隔壁山的山神庙,是改造幅度最大的。不过这些就不都是墨家子亲力亲为了。
他们只是派了两人过来总揽,七零八碎的活,都是就近请的泥水匠。
山神庙不仅给了铜钱,还管师傅们一天两顿饭。
在这样的灾年,能找到一个管饭的活,比什么都香,抢手得不行。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时间流速变了
陆离粮多钱多,请的人也多。
由此扩建了好几座寮房、丹房,一座山神庙弄得跟大庙宇一样。
虽然庙宇产权不属于陆离,名义上仍由官府管辖,但在陆离心中,这就是自己的地盘。
谁还能在这儿跟她大声说话啊,分分钟带回现代关起来!
其他各点的山神庙,陆离就没怎么大兴土木,只简单给些材料修修。
木阁和旁边的山神庙,距离陆离近,她当成了大本营经营;其他只是分部,她就不是那么上心。
好些地方连庙祝都没有,要不是还有些三瓜两枣的香火,陆离都不稀得开拓。
杭州与常州,陆离偶尔也会去转转。
去杭州当然是为了看望李清照。外地的饥荒与台风,对临安也有些许小影响——那就是物价稍稍涨了。
陆离给李清照送物资,李清照教陆离一些诗词歌赋及金石学知识。双方都默契地没有提师徒名分,但实则已经快相处成师徒。
偶尔陆离也会约上国子监的周必大喝两口,逛逛西湖。
有时候想起来了,陆离就去常州看楼镒。常州因为灾情严重,身为签判的楼镒就非常忙碌,不仅要跟各方势力斗智斗勇,还要安抚百姓。
陆离过去也帮不上太大的忙,也就是送点物资。
常州的两座山神庙都巨小,没有庙祝,不具备卖粮的天然条件。不过陆离还是在山神庙里塞满了粮食,以供信徒来祭拜时自取。
这两处山神庙时不时神奇长出来的粮食,后来还成了附近村民和猎户共同的“秘密”,香火自然也是越烧越旺。
日积月累之下,量变引起质变。
某一天,陆离打坐完一睁开眼,就感觉有些不一样。
陆离伸手观察自己的双手,只觉莹白如玉,宛如发光体,丹田内气息涌动,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感。
她走到窗前,望着窗外,有一种自己可以轻易跳下的强烈感觉。
不过,她没有跳。
有万分之一摔断腿的可能,她都不会做的。
她转身下楼,仰头看着阳台,轻轻一跃,便“飞”到了二层阳台。
要知道木阁是外三内五格局,明面上的二楼阳台,实际上有三楼那么高!
“我……我会轻功了?”陆离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腿,生出无限欢喜,心道,再这么升级下去,自己真的能成仙成神了吧?
为了庆祝这一次的突破,当天夜里陆离就让陈十一架起篝火,一起来了一场烤肉狂欢。
陆离多喝了几杯,提前退场上二楼,倒在自己那张精美绝伦的拔步床上。
她闭着眼,听着楼下热闹的歌舞声,慢慢陷入睡眠。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外面安静地有些不寻常,陆离起身走到窗前一看,原是穿越回来了。
既然回来了,那就去看看自己的店铺吧。装修好了,正要请凌九来看风水呢。对方答应了免费,这便宜可不能不占。
就在陆离恢复真身在衣帽间穿衣服时,她忽然愣住了,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
“不对!我上次来现代采购物资,离开时特地挑的晚上啊,”陆离喃喃自语,“照道理回到现代也还是晚上,怎么可能一夜就过去了?!”
她在南宋待半年,现代这边才过完一夜,可如今距离她上次回现代来采购,不过一周时间!
正常情况下,现代仍应该是夜晚。
“难道我昨夜喝多了,一上二楼就穿回了现代?”陆离又自问了一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现在南宋就应该仍然是黑夜——因为根据双方时空规则,她回现代,南宋的时间便几乎停滞。
为验证心中猜测,陆离又缩小身体,再次穿越回南宋。
窗外光线明媚、鸟语花香,一片新春景象。
“时间流速变了……”陆离喃喃地看着窗外,不知道这改变是好是坏。
为了验证心中猜想,陆离看了一眼地上放着的像个小水桶一样的闹钟,准备在这儿待一个小时后,再回现代看看。
刚才她穿越回来之前,已经打开手机,看了现代的时间,当时是早上六点。
干坐着也没劲,陆离索性带上如今已经快成年的大老虎绵绵,去巡山了。
绵绵对于捕猎的需求不大,因为陆离从现代买肉喂它完全可以做到量大管饱。
两个时空有着比例差,现代的物资拿到南宋特别实惠。
不过毕竟是老虎嘛,自从绵绵跟母老虎碰过头后,它还是会经常进深山跟着母老虎捕猎的,有时候还会给陆离带回鹿啊什么的猎物。
有绵绵坐镇,木阁这一片的溪谷台地,除了天上飞的鸟和死活赖在陆离身边的那只小猴子——如今也大了,其余的动物连毛都见不到一根,全躲得远远的。
带着绵绵巡山,又威风又安全,陆离是十分享受的,走累了就爬到绵绵背上,让它驮着。
别人近不得它身——哪怕是协助陆离喂食的何甜甜也不行,但是陆离可以。
绵绵的智商非常高,陆离感觉起码有八九岁儿童的水平,跟它说什么几乎都懂,可灵了,完全能分清大小王。
可能在它的认知里,陆离老大它老二,其他人都是他们的口粮。
跟绵绵把梯田、果园、花圃巡视完毕,时间差不多了,陆离跳下虎背,对它道:“姐姐要忙了,你去深山玩耍吧,不往下走,再吓着楼氏的人。”
“嗷呜~”
绵绵嚎了一嗓,仿佛回应。
陆离上二楼看了一眼时间,分秒不差,刚好过去了一小时。她当即穿回现代,变回真身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手机上的时间。
结果,时间已经来到了早上七点。
也就是说,南宋过了一小时,现代也过了一小时。
“时间流速变得相同了。”
陆离拧着眉,有点难以接受,这样以后就不好卡时间bug了。
“哎,算了,只能接受了,我也改变不了。”片刻后,陆离便又松开眉头,释然了。
“这样也好,本来我还担心时间过得比别人多,会不会比同龄人老得快。”陆离很快又找到了自我安慰的点。
不过这就真的只是纯粹自我安慰了。因为有了护身符的加持,穿越对她的影响其实并不大。
第二百一十七章 新店风水
自从练了内功,学会把吸收的香火灵力转为己用,陆离就感觉身体一日强过一日,浑身皮肉也是一天比一天紧致。
单看这次进化后的皮肤,都已经莹白如玉。书里描写的冰肌如雪,大约就是她现在的样子。
陆离再次满意地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的手,进浴室冲了个澡,然后穿上大衣出门。
虽然现代已经出了正月,但这两天倒春寒,天气还是有点冷的。
陆离打车直奔西湖归一书斋,下了车,经过一家商场时,她忽然又停住了脚步,想了想,转身进去买了样东西。
归一书斋内,原本闭目懒洋洋躺在阳台竹椅上的凌九,轻敲竹椅的手指忽然一顿,睁开眼,望着蓝天白云,凝神片刻,忽然又露出一个释然的表情。
没多久,陆离的脚步声在他的耳畔响起,但一直过了十多分钟后,她的身影才出现在二楼。
不是因为陆离走得磨蹭,而是凌九耳朵太尖,很远很远的时候,他就听到了。
“凌老师,我来了~”陆离俏皮的声音比她的身影先到,“你还记得你之前答应我的,帮我看看店铺的风水吗?”
“嗯。”凌九看着走到阳台的陆离,“你想什么时候?”
“随时啊,如果你有空的话,今天就可以。”
“行。”凌九干脆利落地起身,“那我们走。”
“哎,这么快?”
“怎么,”凌九垂眸斜睨着她,“你还有别的事?”
“没没没。”陆离摆手,“那我们走吧。”
比他们更快行动的是不知道在哪个房间躲着偷听的吴蒙,“咚咚咚”地就跑下楼了,还不忘抛下一句:“老板,我去地下室开车。”
“好。”
凌九淡淡应了一句,对陆离道:“走吧。”
“好啊。”陆离与他并肩而行,“吴蒙每天都躲在哪儿呢?”
“房间。”
陆离翻了个白眼:“说了跟没说一样。”
两人很快坐上吴蒙开的车,在陆离告知地址后,便一路向着她的精品店开去。
店铺已经装修完,货也进得差不多了。
陆离当初从全国古玩市场上淘回来的货,如今都摆上了博古架,倒也有几分点缀的作用。
只是世事往往计划赶不上变化。
陆离当初开精品店的初衷是通过洗白古玩致富,但如今哪怕没有这家店,她也已经财富自由了。
毕竟这年头银行卡里能有九位数闲钱的,想躺平绝对没什么问题——只要不被银行职员吞了钱,好在陆离的鸡蛋也没有放在一个篮子里。
“到了,凌老师,您给看看。”
店铺还没有开业,但陆离聘请的店长已经到位了,正在店里打扫卫生和清点货架,为开业做准备。
见到陆离带着人来,店长连忙迎上前:“老板,你来了,这位帅哥是?”
“他是风水大师,来给我们店铺指点风水的。”陆离笑着解释一句。
凌九朝店长点点头,露出一个符合社交礼仪的淡笑。
店长呼吸微微一顿,这人……帅得有点非人了啊。
“大师好,大师好!”
打完招呼,店长就麻溜地去假装忙碌了。
这男帅女靓的一对璧人,显然用不着她在眼前献殷勤。她还是识相点,离远些为好。
销售类牛马别的能力不说,察言观色还是可以的。
陆离偏头对着凌九做了个“请”的手势,笑道:“来吧,凌老师,拜托您了。”
凌九似模似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罗盘,开始对着店铺角角落落探查。
陆离惊讶地看看他的衣服口袋:“你的口袋可真能装东西,那么大个罗盘呢!”
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心里却在想莫非这家伙跟她一样有个随身空间?
再一想每次他掏东西的模样,好像都跟魔术师变魔术似的,手一翻就有……
她猛然抬头看着凌九,想从他的脸上看出点端倪。
但是,没有,凌九一如既往地淡然。
半小时后,凌九还真的给陆离这小小的店铺布置了一个风水阵,看起来非常像那么回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陆离觉得风水阵布下后,店铺里面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起来。
“门前那颗树枯了。”凌九淡淡道,“去联系人,换一棵。”
“枯了?”陆离循着凌九的目光望去,又走到近前观察半晌,才佩服道,“还真的是马上要枯死了。王店长,这事就交给你了。”
“哎,好。”
“这吊兰也可去了。”凌九又说了一句。
早就被凌九的神操作吸引过来的店长忍不住问:“大师,这吊兰也枯了?”
店里的绿植包括吊兰都是她采购的,为了吸店铺的甲醛,毕竟才装修好呢。没想到才刚摆上一天,就被风水师嫌弃了。
“没枯,就是多余。”
“那就扔了。”在这方面,陆离绝对相信凌九,“还有什么要改的吗?”
“可以了。”凌九垂眸看着陆离,“如你所愿,此店以后可以平安顺遂,不惹是非。”
陆离粲然一笑:“那太好了!凌老师,为了感谢你,今天我请你吃晚饭吧,怎么样?我亲自下厨,你有兴趣吗?”
这是陆离新学的招儿,请有钱有势的吃饭,就亲自下厨;请穷朋友用餐,那就去最好的酒店。
在南宋那么久,陆离三天两头地跑去小溪镇御厨后人开的店打牙祭,还特意还花钱跟人学过一两道菜,正好拿来表现。
凌九看着陆离,缓缓道:“有兴趣。”
“一言为定。”陆离笑,“我先回去准备准备,等你来哈。”
“好。”凌九道,“送你回去,顺便认路。”
“好呐。”
“我们走了。”陆离跟店长说了一句,“没什么事你也早点撤吧,等过两天开业了有的你忙。”
“好的,老板。我再擦一擦灰就走。”
看着陆离和凌九坐上劳斯莱斯离开,店长啧啧感叹:“果然是富二代体验生活啊。”
之前第一次看到店里准备的货品之时,她都担心东西不好卖,有些焦虑。
现在看到陆离和凌九的做派,她安心多了。既然是富二代,就不怕店铺很快倒闭。
第二百一十八章 你要怎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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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别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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