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光密教》 第1章 密教设定 【方猫本来是不想写这一章的,奈何只有第一章完读率高】 【读者可以直接跳过这一章,故事从第二章开始】 …… 世界是个活物,无光地狱也是个活物,是世界身上的寄生虫。 无光地狱是寄生虫,密教信徒就是寄生虫身上的寄生虫。 之所以被称为无光地狱,是因为地狱之内没有光,只有“天光”;天光只能照亮人眼看见的区域,且没有温度,是量子态的伤口。凡人绝不能将光带入地狱,如果凡世的太阳光照进地狱,会发生异变,被光照射的人会染上光蛰病,求死不得。 进入地狱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地狱之门,其二是地狱之窗。 地狱之门是无光地狱原本的窍门,好比人有七窍、有毛孔,地狱之门就是地狱的七窍和毛孔,通过地狱之门,人类可以通过一定代价(甚至算不上代价),轻松地进入地狱。 地狱之窗则不然,如果地狱之门是地狱原本的窍门,地狱之窗就好比在地狱身上刺开一道口子,通过伤口遁入其中;地狱之窗是无光地狱的伤口,极其危险,甚至有可能愈合,无光地狱对人类深恶痛绝,就是因为人类总是在它身上开窗。 无论是通过门还是通过窗,人类总是以寄生虫的姿态遁入无光地狱。 但没有人能进入无光地狱而不改变,当一个人发生足够多的改变时,地狱会反过来寄生在人身上,这种改变被称为“得炁”,也就是获得超自然能力。 根据密教信徒的信仰不同,得炁获得的能力也不尽相同,在无光地狱之内,统共有十三个大密教,分别信仰十三名地狱神祗: 第一,科教,信奉名为“讲师”的神祗;科教的教义是“相信科学”,主张和平,反对暴力,因此科教信徒(如果没有发疯)不会主动发起攻击。与之相对,科教信徒“得炁”之后,并不会获得超自然的神秘能力,但任何输给科教信徒的密教信徒会失去全部的能力,此之谓“愿赌服输”。 第二,武神祠(本书的核心密教,在申国叫武神祠,在美国叫沉默马戏团,在苏联叫俄狄浦斯剧院,在欧洲被称为纳萃医生),侍奉“戏武神”;戏武神是司毒之神,武神祠的戏子无一例外都是毒物,教义是“笑奉我主”。得炁之后,戏武神的徒子徒孙可以从体内发出毒气,但是毒气不分敌我,很多戏子是被自己毒死的,有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 第三,拜火教,第三史内最大的密教,分为沸腾司的蒸笼斋、熔毁司的天火教、红土僧的地火教,信仰的神明名为“铸匠”,又名“火神”,乃是司火之神。凡是得炁的火神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秃子(身披画皮的大祭司除外),通体光滑,好像玻璃,皮肤坚硬,免疫一般的刀剑;但是随着炁的累积,火神信徒会开始燃烧,最终变成炭,成了炭的信徒会彻底疯掉。 第四,兄弟会,第二史最大的密教,又名复仇信众,信仰“残面”,司刀剑之神、司枪之神;信仰残面的人,得炁之后将感知不到疼痛,因此勇不畏死。歼灭司白起在战国时期战无不胜,是因为他麾下的士兵勇不畏死,并不是因为他会用重机枪扫射敌军。兄弟会的教义是“人尽可杀”,此处的“人”泛指天地之间的一切生灵,包括神祗。 第五,黄金教,信仰黄金王,教义是“血肉苦弱,黄金不朽”。黄金王是司掌疾病的神只,黄金教的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病患,其中多半都是绝症患者。只要得炁,哪怕是躺在IcU里奄奄一息的病人,下一刻就能站起来在病床上蹦迪。可惜,这只是“回光返照”罢了:黄金王的信徒如果没有成为大祭司,最终都会病死。 第六,信仰崩离主的律师,没有教团名称;崩离主是分崩离析之神、司掌法律之神,残面生而残缺,崩离主却生而破碎。信仰崩离主的人自称律师\/法师,他们会将身体的一部分献给崩离主,取而代之,他们会得到崩离主的恩赐:或许是一对纽扣,或许是一滩热蜡,或许是一条丝线……此之谓得炁。 第七,神农村,信仰农神(一说神农)的人,教义是“与世无争”;农神信徒不喜欢纷争,他们喜欢种地,只要有地种,他们就很温顺,如果地不够种,他们会想办法抢一些地来种,种满植物后再离开,人送外号“绿蝗灾”。得炁的农神信徒会得到一把本命法器——用来耕地,当然也可以用来砍人。 第八,无名,信仰无名的信徒自然也没有教团,更没有教义;信仰无名的人多半是隐士,喜欢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但不同于农神信徒,这帮家伙并不团结,甚至彼此互不认识,因此没有公认的得炁。或许有?但是没人知道。 第九,常量教团,信仰常量,教义是“静静欣赏”;常量即是变量,变量即是常量,常量\/变量的信徒往往处于二者的叠加态,喜欢乱用“散开咒”“死光咒”这样的异教邪咒,因此恶名昭彰;据传,第一篡史者就是被一名常量祭司哄骗,才篡改了历史。得炁的常量\/变量信徒会人格分裂,某种意义上这更像是一种诅咒,常量信徒非常痛恨,变量信徒却非常喜欢。 第十,染血獠牙和鸿宾楼(以及后来的武都饭店),成员都是信仰煮的厨子;煮是司餐食之神,司香料与酒水之神,教义是“咥它”;得炁的煮的信徒将陷入永恒的饥饿,但考虑到修习煮的秘术需要不断进食,这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祝福;除此之外,得炁的信徒狂吃不胖,因此在和平时期,许多另有所图的女性会成为煮的信徒,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煮,单纯就是想减肥,这其中甚至有人成了大祭司。 第十一,珊瑚教,信仰珊瑚之神;珊瑚乃是司虫之神,第二史的末尾,珊瑚神战败,在濒死之前发出哀嚎,但祂并未喊出死咒,因而悬而未死,半入死门,是为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珊瑚教早已垮台,但是余党仍存,因为珊瑚半入死门,得炁的珊瑚信徒已经无法再获得超自然能力了,所以珊瑚教只剩下一些大祭司,没有什么底层成员了。 第十二,大灯塔,信仰蓝王,教义是“羽化飞升”;蓝王是司狩猎和艺术的神祗,大灯塔是蓝王的杰作,蓝王信徒誓死守卫大灯塔;得炁的蓝王信徒可以攀登大灯塔内的彩色扶梯,得到赏赐和启示,甚至可以羽化为绝美生物,通过大灯塔飞升。 第十三,琥珀教团,信仰琥珀神;琥珀是第二史新诞生的神祗,祂杀死了珊瑚,获得第三史中的一席神位;琥珀教信仰金钱,教义是“能捞则捞”,得炁的琥珀教成员会佩戴上活面具,这副面具能带给他们窥探事物内在价值的本领,但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十三大密教的规制和法则各不相同,但也有相同之处: 在密教内,没有得炁的新晋成员没有地位。 得炁的成员被称为信徒,师从某一大祭司,百分之八十的密教信徒终其一生都在这一层级。 凡是初具神格的信徒,会晋升为门徒,是潜在的大祭司人选,他们的身躯已然不是凡人,需要用画皮伪装。 具备神格的密教成员会成为大祭司,抛弃人躯,成为地狱神祗的神选之人,是各大密教的领军人物,大祭司与密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甚至有机会升格为神,这样从侧面说明,地狱神祗曾经都是人(或者说,活物,毕竟有的大祭司一开始就不是人类,比如腹痛居屋的大祭司就是一只袋鼠),都是从大祭司升格而来。 凡是拥有神格的信徒,都将获得一具“法相”。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法相,就是固体的生命力;如果把炁比作血液,法相就是血管。 人类的法相寄生在无光地狱的法相之内,以寄生的方式,蚕食无光地狱的炁,因此获得了超自然能力。 无光地狱是寄生在世界之上的活物,它的法相,就是“无间地狱”,无间地狱和凡世的连接之地名为“法门”。 无间地狱内有大恐怖,不可名状,因此凡人只能把法相投入其中窃取地狱的炁,万不可亲身进入,否则必死无疑,哪怕只是看一眼也会陷入疯狂。 第2章 前四后八 孙必振,男,二十三岁,长相一般,租房独居,工作于商京东王庭纪念馆旁的一家酒店。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服务生,孙必振却具备了古申国人的传统素质:贫穷。虽然没有穷到荡气回肠的地步,但孙必振不用交个税是不争的事实。像他这样的人活在商京,根本就谈不起恋爱,也正因如此,他迟迟不敢对自己的同事兼暗恋对象:来自尼朋的麻美表白。 麻美是孙必振的crush,她是个朝气蓬勃的女孩。虽然来自尼朋,麻美却能讲一口流利的中文,她和同事相处融洽,孙必振和她走得格外近,他们一起看过电影,一起去过游乐园,二人的关系非常暧昧,好像隔着一层纸,就差那么一戳。 麻美称孙必振为欧尼桑,自从商京承办09动漫展以来,这种尼朋式的称呼越来越流行了。孙必振特意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欧尼”就是“哥哥”,这让他既高兴又头痛:孙必振确实希望和麻美友好相处,但绝对不是以兄妹的方式。毕竟,兄妹要是戳破了那层纸,还得看骨科。 虽然和麻美暧昧不清,孙必振却是实打实的申国五好青年,他对“某某桑”“某某酱”这种东洋称呼非常反感,如果不是出自麻美之口,他会义正言辞的指正道:“什么桑啊,酱啊的,又不是尼朋人,请你不要再这样说话了。” 总而言之,孙必振和麻美是真真正正的“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如果孙必振大胆一点,勇敢地直抒胸臆,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情侣。 但孙必振没有,这并不是因为他懦弱或者反应迟钝。孙必振迟迟不敢对麻美表露心意,纯粹是对自己的收入水平有着清醒的认识:要浪漫,先浪费,但孙必振没有浪费的习惯,贫穷限制了他的行为能力。 某个稀松平常的星期五,十一点半后,下班的孙必振收拾好自己的男式围裙走出后厨,他看见了自己袖口沾上的酱汁,停下了脚步,自言自语地嘟囔起来。 “哎呀,这个估计很难洗掉……” 他用指甲抠了抠,如他所料,干掉的污渍块确实抠不下来。 凡世的太阳已经消沉,酒店的客人大多走光了,孙必振站在走廊内,漫不经心地抠袖口的污渍,这时候,麻美背着手笑盈盈地走到了他面前。 孙必振连忙挽起袖子,装作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看向麻美可爱的脸蛋。 “什么事?”孙必振问。 “欧尼桑,等下和我去看烟花好不好?”麻美歪着头问道。 如果换做其它女人,孙必振会认为这歪头的行为是做作,但麻美这么做他却认为是可爱,这就是赤裸裸的双标。 孙必振大喜过望,但他没有将喜悦表露在脸上,而是假装考虑了一番,考虑的时间恰到好处,最后赶在麻美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前,回复道: “行啊。” 就这样,一场约会开始了。 孙必振和麻美走在了星期五的街道上,浪漫氛围慢慢渲染,孙必振感觉如梦似幻,一种膨胀而满足的心理充斥着他的胸膛。孙必振认为,如此浪漫、如此暧昧的夜晚一定是满月!可惜,今夜无月,满月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换上便服后的麻美格外动人,看着那可爱的面孔、青春活泼的装束,孙必振几次在心里暗道:“天哪!这就是表白的最好时机!”但优柔寡断让他迟迟下不了决心。 二人步行了约一刻钟,来到一处人工湖边,他们心有灵犀地同时抬起头,望向湖对岸,时间仿佛变慢了,焰火先是悄无声息地绽开在天空,随后才传来声响。 孙必振在内心暗想:他一定会对今晚无法忘怀。 事实也如他所料。 欣赏完焰火之后,两人走在返程的路上,街边的路灯散发出诡异的昏黄,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刻意塑造暧昧的气息。 麻美低着头走在前面,她突然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起来,娇羞地低着头,转过身倒着走起来,沉默片刻后,她抬头盯着孙必振,抿着嘴唇,似是思考着什么。 最终,她开口了。 “欧尼桑,不要做欧尼桑了好不好?” 孙必振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当然,他只是单纯没听懂这句话的含义,直到麻美红着脸,跳出了街灯昏黄的光圈,小声解释道。 “欧尼桑,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新一轮的焰火响起,这是另外一家商京企业庆祝盈利的焰火,距离更近,声音也更响,恰如孙必振此刻的心情。 那一刻,孙必振感觉似乎有人往自己的耳孔里注入冰水,又好像有一些温暖而甜美的、柑橘味的东西涌上他的胸腔,他迟疑,他呼吸急促,但强烈的现实感让他战胜了语塞。 于是,孙必振鼓起了勇气!他要说出他很早以前就想说的那句话! “好的!其实我也喜欢你啊……” 在孙必振说出最后三个字前,一辆没有开远光、严重超载、行驶声音被焰火爆照声所掩盖的大卡车出现在他的面前。 麻美像一只脆弱的布娃娃,被卡车拖了出去,防滑轮胎和肢体摩擦,发出刺耳的、难以描述的刮擦声音。 因为天色昏暗,孙必振能看见的很少,但他感觉到,麻美的一部分飞溅在他脸上,就好像一个临别的亲吻。 这临别一吻留下的污渍,想必要比袖口上的酱汁难洗得多。 卡车摇晃着滑向路旁,留下了一条很长很长的轨迹,那轨迹在黑暗中好似褐色,但实际上是鲜红色的、质感富有光泽,如此残忍,如此戏谑。 孙必振来不及意识到命运对他开了怎样一个玩笑,他还沉浸在麻美对他表白的强烈喜悦当中,说出了那句他真正想说的话。 “我也喜欢你啊……麻美酱。” 此酱非彼酱,但麻美,两者都是。 远处,就连欺诈司本人也被这戏谑的牺牲惊得张大了嘴。 开启地狱之窗是密教信徒们惯用的把戏,为了防止异教徒开启本教的窗口,密教信徒们会在窗户上方架一些东西,有时是一桶水,有时则是一辆火车:一旦有人未经允许打开地狱之窗,架在窗户上的事物会掉下来,砸中开窗户的人。 很不幸,这次放在窗户上的东西不是水桶,而是一辆前四后八的卡车,卡车直接把麻美碾成了麻美酱。 受到巨大刺激的孙必振昏了过去,他倒在地上,恰好在地狱之窗关闭前坠入其中。 “不好!”躲在暗处的欺诈司心头一惊,他本不想伤及无辜,但奈何孙必振离他太远,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必振下坠。 欺诈司左侧,一个英俊的青年男人高兴地欢呼起来:“呜呼!欺诈司,那小两口儿都死了吧?甭糟践了,咱去他们家里happy下?拿点有用的东西!” 欺诈司苦笑起来,他饶有深意地看向青年男人,表情逐渐变成了似笑非笑,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一行人欢呼起来,欢快的空气充满了街道。 但孙必振感受不到,他顺着窗口下坠,落入了另一端,落入了无光地狱。 第3章 初入地狱 无光地狱,悲伤森林上空,窗口缓缓愈合,从中落下一个人影。 不同密教的信徒对这个地方的称呼也不尽相同,但此地有一个公认的名字,那就是“地狱”,这个名字来源自一个古老的传说。 据传,最早进入此地的凡人中有一名伦敦绅士,在一次密教之间的交流活动中,一名观众提问到: “请问先生,那边的景象如何?” 伦敦绅士沉默了良久,最终用沙哑而又严肃的声音说道,“……那就是地狱。” 自此,地狱这个称谓就流传了下来。 进入地狱的主要途径有二,其一是通过地狱之门,其二是通过地狱之窗。相比之下,前者更加稳定可靠:地狱之门是水平的,地狱之窗却是竖直的,毫无准备就进入地狱之窗很可能摔个半死。 孙必振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穿过窗口进入地狱时,他位于百米高空。 耳畔传来呼呼风声,孙必振哆嗦了一下,突然惊醒。 他望着深邃的紫红色天空,视线飞速下移,强烈的失重感传来,孙必振惊叫出声,反射性地闭上了双眼。 突然,自由落体的孙必振撞上了一层黏糊糊的网状物,他的身躯击穿了第一层蛛网,继续下坠,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蛛网被击穿,孙必振下坠的速度放缓了,坚韧的蛛丝缠住了他的身躯。 最终,孙必振停在了密林间,距离地面仅有不到半米,像一个银白色的虫蛹一样上下起伏。 孙必振悬挂在一片广袤的森林中,此地林木稀疏,树木全部枯死,干枯的树干被厚重的银白色蛛丝覆盖,像一团团巨大的白色,诡异而不真实。 此地名为悲伤森林,自司虫之珊瑚神发出濒死哀嚎后,珊瑚的子嗣纷纷发了疯,其蛛形纲子嗣在此地蛰伏繁衍,终将这片森林祸害得失去了生机。 孙必振在半空悬挂了大约半分钟,终于,紧绷的蛛丝再也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发出轻微的撕裂声,随即断裂开来。 蛛丝四散开来,露出了孙必振的身子,他重重地摔在松软的林地上,仰面朝天,剧烈地咳嗽起来。 痛苦和头晕感持续了大约半分钟,孙必振凭借尚有知觉的右手拨开脸上的蛛丝,勉强睁开了眼睛。他静静看着眼前有如大雪覆盖的森林,视线在错综复杂的蛛网中徘徊,感到一阵胸闷气短。这是每个初入地狱的凡人都会经历的排异反应,像高原反应一样,凡人往往难以适应地狱的气压和温度,因而会觉得胸闷、喘不过气。 孙必振渐渐适应了这片森林干热的空气,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第一反应是捏一把自己的脸:凡人初次进入地狱时,往往会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孙必振也不例外。 用力一掐,孙必振感到脸上传来痛楚,无比真实,他确信自己并非置身梦境,鼻子微微一酸,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他并不是为自己哭泣,而是为可怜的麻美酱哭泣。 但哭泣并不能解决问题,孙必振抽泣着,漫无目的地走动起来,内心的麻木感支配着他,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该到哪里去…… 地狱的地形永远在变化,没有固定的形态,如果没有经验丰富的向导引路,凡人很容易在地狱中迷失,但孙必振并不知道这些。 孙必振一边走,一边不经意地撕下脸上的蛛丝,完全没有意识到,身后有八双复眼正死死盯着他。 第4章 蓝王斥候 悲伤森林内无处不在的蛛丝是有来由的,珊瑚的蛛形纲子嗣在此地繁衍滋生,但毒性强烈的蜘蛛往往不产丝,产丝者乃是熊蛛。 熊蛛,顾名思义,是一种多毛的、獠牙发达的大蜘蛛,颜色棕黄且多毛,其状酷似棕熊,因此得名。 在悲伤森林内,绝大多数蜘蛛以同类为食,或者捕食被大灯塔的光吸引而来的畸形飞虫,但它们也喜欢食人。尤其是熊蛛这样体型巨大的蜘蛛,对于孙必振这样的“新鲜”来客抱有强烈的热爱。 此刻,一只躲在阴影中的熊蛛悄悄盯上了毫无防备的孙必振。 熊蛛距离孙必振约有五十米,但孙必振专注于前方的道路,却对身后的威胁一无所知。 熊蛛悄无声息地在蛛丝覆盖的地面上爬行,虽然身躯庞大,它的爪子却轻盈地掠过每一寸蛛网,丝毫不受阻碍。作为地狱特有的生物,熊蛛本身并不具备毒性,但其爆发力惊人,能在这片枯死的森林中迅速穿行。 然而,就在熊蛛即将扑向孙必振的瞬间,一道身影突然划破了林冠层,击穿层层蛛网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了熊蛛和孙必振之间。 熊蛛受到惊吓,猛地停了下来,毛茸茸的口器发出低沉的摩擦声,轻微晃动着,似是在等待对方露出破绽。 停在熊蛛和孙必振之间的是一名男人,他长得粗犷,脸上带着几天未刮的胡茬,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取而代之的是一颗玻璃的假眼,这使得他本就不讨喜的面容更显古板。他身穿沉闷的灰色夹克,背着一个同样沉闷的单肩包,左手紧握着一根深灰色的长钉子。 一身灰色的男人直面熊蛛,用钉子尖拦在了孙必振身前。 熊蛛没有多少智力,它只知道“眼前这玩意儿能吃”,殊不知灰衣男人才是猎人,它已经成了猎物。 熊蛛迅速向男人扑去,毛茸茸的口器剧烈摆动,獠牙外露,咬向了男人的脖颈。 独眼男人冷静地躲开了熊蛛的进攻,侧身从单肩包侧面抽出一个小药瓶,拆开封口,毫不犹豫地将药水灌入了口中。 此药名为“冰蛰”,是雷暴司专门为巡逻猎人配制的药剂,服用后,用药者的武器将被炁环绕,受到“冰蛰”伤害的敌人会暂时丧失活动能力。 为了加速药效的发挥,独眼男人低声念起了灵药咒: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 灵药咒在地狱信徒中流传广泛,咒语有没有效力是一回事,讨个吉利总归没有害处。 咒语念完,男人的独眼突然亮起,棕色瞳孔变成了幽白色。他挥起手中的大钉子,迅猛地冲向巨大的熊蛛,猛地将钉子头插进了熊蛛的背部。 熊蛛的伤口溢出一股棕黑色的液体,它没有发声的能力,只能用摩挲口器的方式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即便受到攻击,熊蛛依旧没有选择逃跑,足见它的智力并不高。 片刻后,“冰蛰”灵药生效了。熊蛛呆滞在了原地,虽然还能呼吸,但它的身体却动弹不得,只能任由独眼男人宰割。 独眼男人缓缓走上前,用钉子猛地刺入熊蛛脊柱与头部的连接处,然后一拳狠狠地敲打在钉子的尾部,钉子深深插入了熊蛛的脊髓。男人拔出钉子,熊蛛已然毙命。 男人轻轻甩了甩钉子,将上面的血迹和粘液甩去,回过头看向孙必振。 孙必振愣愣地蹲在地上,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些什么,思索片刻后,他选择保持沉默。 独眼男人冷哼了一声,举起沾满熊蛛血的钉子,指向远方。 “跟我来。”他没有多说,径直走向森林的另一头。 第5章 蝴蝶之门 现在有一道应用题: 小明刚交的女朋友刚刚被卡车创死,小明紧接着掉进了一处蛛网密布、杀机四伏的森林,就在小明身心俱疲时,一个冷峻的独眼男人当着小明的面,用钉子击杀了一只比西伯利亚虎还大的蜘蛛,救了小明的命,然后朝小明丢下一句“跟我来”。 请问:小明应不应该跟独眼男人走? 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只有一个。 目睹独眼男人轻松击杀熊蛛后,孙必振别无选择,只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对方身后。 男人将钉子收进包里,步伐沉稳而坚定,蛛网丝毫不能阻挡他的前行。每当孙必振跟不上时,他都会稍微放慢脚步,让孙必振不至于掉队。 此刻,孙必振心里充满委屈,他刚刚经历了两次巨大的冲击,一次是痛失女友(尽管他们刚刚才成为情侣不到三十秒),一次是险些被蜘蛛捕食,但他现在根本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孙必振好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萎靡不振地跟着独眼男人,由于路途漫长,他的衬衫早已被汗水湿透,身躯疲惫不堪,但他只能咬牙坚持。 在男人的引领下,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跋涉,孙必振终于走出悲伤森林,踏上了雷暴荒原的草甸。 蛛网渐渐稀疏,原本需要弯腰低头前行的二人总算能直起腰来。渐渐地,枯死的杉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辽阔的蓝紫色草原。 孙必振抬起头,眼前的天空变了颜色。 黑压压的乌云笼罩着整个天际,那并非普通的乌云,而是珊瑚之神的哀嚎,自圣战以来,珊瑚神的哀嚎笼罩了雷暴荒原的上空,引来了无数畸形飞虫进攻大灯塔。 地狱之内无有天日,只有地狱天光,但即使是地狱天光,也无法穿过珊瑚的哀嚎,远方,一束雷电在云层中肆意跳跃,那是雷暴司在同畸形虫群搏斗。 在雷电与乌云之间,一束旋转的淡灰色光柱穿透了厚重的云层,掩护着作战的雷暴司,但那并非天光,而是一种更为强烈的光,是辉煌而神圣的光,是蓝王大灯塔的光! 孙必振朝光柱的源头望去,隐隐约约看见一座灯塔矗立在山丘之上,蓝色草甸随风摇曳,闪电划破长空,草地犹如无尽汪洋,远方的灯塔则扎根在这片蓝色汪洋之中。即便被阴云遮蔽,灯塔的雄伟气势依然令孙必振感到无与伦比的震撼,他心头的失落感也稍稍消散了些。 不远处,草甸上已经有五人等候,孙必振远远望去,五人都穿着灰色夹克,多半是独眼男人的伙伴。 五名灰衣人看见了二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独眼男人举手示意孙必振停下,独自迎了上去。距离约十五米远,孙必振能清楚地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 独眼男人与同伴的对话如下: 一名矮个子男子声音带着几分不满,“你回来晚了,那边那个是?”说着,矮个男人指了指孙必振。 独眼男人冷静地回应:“不清楚。” 矮个子挠了挠下巴,语气显得有些不耐烦:“那你管他干什么?” 一名蒙面女人替独眼男人辩解道:“你别管这些,他带回这个人,自然有他的打算。” 独眼男人点了点头,语气略微有些迟疑:“是,虽然我司没发话,但我认为,就这么让一个无辜的人死在悲伤森林,我司会不高兴的。” 六人中身高最高的男人发话了,他声音低沉,而且带着浓重的斯拉夫人的弹舌音:“去你妈的!雷暴司说巡逻,没让你寻人!” 矮个子瞪了高个子一眼,后者便不再多言。显然,在这个小团队中,矮个男人的身份最为尊贵,多半是这个小团队的领袖。 蒙面女人刚才还在支持独眼男人,这时又突然换了立场,替高个子说起话来:“他说的也对,罗素,你打算拿这个家伙怎么办呢?”说着,她的目光转向了独眼男人。 原来独眼男人名叫罗素。 罗素耸了耸肩,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无论如何,既然我救了他,就应当放他一条生路。现在杀了他,我岂不是白救了?” 孙必振听到这里,顿时一身冷汗,他原本浑浑噩噩,一听对方有心杀害自己,忍不住颤抖起来,恐惧充斥全身。 高个子男人看见了孙必振的反应,指着他大声喊道:“喂,那小子在偷听!” 独眼男人转头看了他一眼,尴尬地笑了笑。但孙必振只觉得那笑容不怀好意,他的心脏猛地一紧,努力抑制住自己身体的颤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向对方。 矮个男人目光锐利,方正的面容透露出一股沉稳的气质,他迈步走近,问孙必振:“小子,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孙必振连忙摇头:“我也不清楚,我、我好像踩到了一个坑,然后就开始下落……” 矮个男人望向罗素,眼中闪过一丝狐疑,显然,他并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 罗素皱眉说道:“我猜他是从地狱之窗里掉进来的,世界上倒霉蛋那么多,总会有一两个遇上这种事。” 这个猜测一语中的,矮个子点了点头,转头追问孙必振:“你是哪里人?” 孙必振颤声回答:“我是申国人,来自商京。” 矮个男人与罗素交换了眼神,低声交谈了两句,缓缓点了点头,似乎是做出了某种决定。 最终,矮个男人揉了揉鼻子,走到孙必振身前说道,“虽然这件事不该我们管,但谁叫我们撞上了呢?长话短说吧,我们会送你回去,但也仅此而已。现在开始,我们必须蒙上你的眼睛:我们不允许外人观看大灯塔的光辉。” 孙必振连连点头,只要有活路,他不在乎这些。此刻的孙必振已经没有了傲气与脾气,恐惧让他变得谨小慎微,宛如一条失魂落魄的野狗。 矮个子见孙必振如此窝囊,挥了挥手,两名小喽啰迅速走上前,从背着的单肩包中取出一条银色纱布,熟练地裹住了孙必振的眼睛。 视线一片黑暗,孙必振剧烈地颤抖着,他担心对方只是想蒙上他的眼睛再杀害他,但他并没有胆子反抗,只能任由对方摆布。 蒙上眼后,孙必振感觉到一只大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紧紧掐住他的双肩,痛楚袭来,他怀疑自己身后站着的是那个暴躁的高个子。 “走!别傻站着!” 这么暴躁,果然是高个子没错。 高个子站在身后推搡孙必振,原来是在为他引路,孙必振只好按对方的意思前进。 脚下的草甸软塌塌,土地松垮、忽高忽低,踩在这种地面上,孙必振根本走不快。他身后的高个子急躁得不停说着俄语脏话,才走了不到半分钟,高个子便忍不住怒吼道:“喂,罗素!你他妈自己来带路!这活儿我干不了!” 说罢,高个子松开了手,悉悉索索的交谈声传来,过了十几秒,另一双搭在了孙必振肩上,这双手冰冷而有力,散发出冰蛰灵药的炁。 孙必振被这双手推着前进,速度依然缓慢。 走了大约三分钟,推他的人无奈地松开了手,孙必振呆呆地站在原地,耳边传来罗素的说话声。 “要不,我们给他灌点药?他虽然是一介凡人,但未免走得太慢了些。”罗素的声音带着一丝犹豫。 “药有的是!赶紧的,给这傻逼灌下去,走这么慢,等到了大灯塔珊瑚都死逑了!”高个子明显不耐烦地附和道。 交谈过后,众人似乎达成了一致。没等孙必振反应过来,只听见那高个儿骂骂咧咧地凑了上来,把一个玻璃触感的圆形瓶口怼在了孙必振嘴唇上方。 “喝!” 高个子只说了这一个字,孙必振衔起瓶口,一股发酵的酸腐气味涌进他的口腔。 药剂异常的酸,味道好像是醋栗混合着变质的甘蓝,孙必振本能地想要吐掉嘴里的药,但高个子大叫一声:“你敢!?这他妈可是猎头司的灵药!你吐一个试试?!” 孙必振吓了一跳,只好将那酸涩的药水咽了下去。 灵药,乃是密教信徒谋生的必备物资,从活血化瘀到起死回生,药剂的效力各不相同,代价也各不相同。 孙必振所服的酸涩药剂是猎头司的灵药,此药名为“水黾”,是由地狱中的一种大水黾加上五种酸涩莓果熬煮而成,服用之人可以行走无声,在崎岖路面上如履平地。凡是大灯塔的猎人,都需要服用此药,方能在雷暴荒原崎岖不平的草甸上行进。 但服用灵药皆有代价,服用水黾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服下水黾灵药后,孙必振猛烈地咳嗽了一阵,他感觉一股腐蚀性的液体流进了胃袋,顷刻之间贯通了内脏,径直流淌进了双脚。 短暂的适应之后,某人推着他继续前进,只是这次要轻松得多,走在软塌塌的草地上,孙必振却如履平地,他感叹于这药物生效之快,并不知道这一切早已标好了价码。 行进了大约二十分钟,孙必振感觉脚下的地面变陡了,他似乎正朝着山坡上方走去。 沿着山坡行进了五分钟,某种机械齿轮咬合的喀拉声响传来,孙必振被那响声吓了一跳,肩头的那双手拉了他一把,令他停下了脚步。 片刻后,独眼罗素取下了孙必振的眼罩。 孙必振眯起眼睛,突如其来的亮光令他眼球生痛,缓了好一阵后,他睁大眼睛,注视着眼前亮堂堂的大厅。 大厅极为宽阔,但天花板却异常低矮,离地不到三米。孙必振四下打量,发现大厅四周的墙壁上焊接着不同颜色的金属扶梯,样式古怪,不知是用来做什么的。大厅中央,六名穿着灰色夹克的人正聚集在一根方形石柱旁,低声讨论着什么,独眼罗素也在其中。 大厅的中心位置矗立着一根突兀的花岗岩石柱,石柱的顶部与天花板连接,巨大的柱身直立在地板上,石柱的两侧各有一扇地狱之门,因此格外醒目。 其中一扇门是棕红色的,上面刻着一颗虫蛹。棕色虫蛹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光泽,似乎在微微蠕动。此时,矮个男人正站在棕红色的大门前,抓着门把手不停地尝试开门,他越是用力,门板上的虫蛹扭动地就越激烈,似乎是在反抗,矮个男人满头是汗,但无论如何也打不开这扇门。 屡次尝试无果后,矮个男人松开了把手,长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摇着头向同伙们说道:“不行,邪术司走后,蝉蛹之门一直在闹脾气,送他走蝴蝶之门吧。” 说着,矮个男人指向了石柱上的另一扇门。 第二扇门是粉红色的,门板上雕刻着一只绮丽的蝴蝶。 蝴蝶张开翅膀,躯干上方镶嵌着三十多颗红宝石,作为蝴蝶的眼睛,这些“眼睛”大小不一、通红发亮,蝴蝶的头部也因为过多的眼睛显得格外肿胀。多眼蝴蝶的口器非常长,细长的口器由银丝编织,末端系在一只银制门把手上。 听矮个男人这么讲,一名人微言轻的喽啰发话了:“您要不要先和大祭司商量一下?开蝴蝶之门,恐怕不太值当,呃,我是说,不太安全。” “婆婆妈妈的,我来开门就是了,赶紧给这厮送走!!” 高个子男人站了出来,他拍了拍胸脯,显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矮个男人的胡子抽动了一下,似乎对高个子的话很反感,他兴许是受到了激将,鼓起勇气说道:“稍安勿躁,我来开门便是。” 说罢,矮个男人绕到了石柱另一侧,将右手按在了蝴蝶之门的门把手上。 门上的蝴蝶静静盯着矮个男人,眼神里满是渴望,三十余颗红宝石眼球散发出饥渴的光。 霎时间,大厅内的空气突然温暖了许多,众人脸上都显露出惊慌的神色。 见此情景,蝴蝶之门的门板“咔啷啷”地开合三下,仿佛在笑。 多眼蝴蝶的口器扭动了起来,它发出了愉悦的嗡鸣声,总共三十一颗红色的宝石眼球齐刷刷发出暗红色的光芒,正是那光,让原本冷清的大厅瞬间温暖起来,正是那光,充满了渴血的欲望。 温暖的光辉逐渐扩散,矮个男子原本饱满的右手逐渐干瘪,好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厚实的手掌慢慢地变薄了、丧失了血色。 矮个男人没有坐以待毙,他念起了驱厄咒,用全身力气转动右手手腕,试图拽开饮血的蝴蝶门。 饥渴的蝴蝶之门不愿意放走猎物,暗红色光芒扩散,粉色的门板居然向着柱子内部延申了至少三十公分,原本长方形的门板也变作了梯形,好像在和矮个男人掰手腕。 情况危急,矮个男人慌了神,他颤抖着将左手也按在了门把手上,双手并用试图开门,但他的力量在蝴蝶之门面前还是太过弱小了。 危急关头,独眼罗素率先尝试帮助,他冲上前去抓住了矮个男人的右臂,尝试帮助对方拽开门,但仅凭他们两人的力量仍不足以抗衡这扇粉色大门。隔着矮个男人,蝴蝶之门的触角朝着罗素伸来,打算把两人一起吸干…… 孙必振本质上是个善良的人,他有心帮助二人,但他实在太过害怕,畏畏缩缩,不敢上前,他只能静静看着挣扎的矮个男人和罗素,静静看着那扇吸血的地狱之门:血液顺着蝴蝶的口器汩汩流动,宝石眼球变得鲜艳,变得明亮,几乎是在燃烧。 蝴蝶之门的吸吮声在孙必振的脑海里响了起来,一句诗歌出现在了他脑海当中: “三十一目兮饮血,喙长五尺兮餐人。柱长方兮灯塔下,开不得兮蝴蝶门。” 暗红色的光芒吞没了尝试开门的两人,矮个男人的右手已经瘪了近一半,眼看他的右手就要被蝴蝶之门彻底毁掉! 痛苦,恐惧,疯狂,无助,矮个男人妥协了,他放下了自己身为门徒的骄傲,高声呼救起来。 这是孙必振第一次听到密教信徒们求救的话,他今后会不断听到类似的话:虽然密教信徒都有自己所信仰的神明,但地狱诸神反复无常,信徒们从来不会向神明求助,情况危急时,密教信徒求救的叫喊只可能是这三个字—— “大祭司!大祭司!!” “大祭司”三字一出口,一阵刮擦金属的声响从大厅右侧传来。 强烈的炁瞬间笼罩了大厅,孙必振向着右方看去,一名皮肤黢黑的长发男子顺着红色金属梯滑了下来,速度之快,仿佛他自始至终都站在那里。 此人长着一副亚洲人的面孔,赤裸着上身,下身则被一张棕色皮革裹住。 他是如此的瘦,瘦到肋骨外凸、锁骨醒目,却有一股莫名的力量感从他线条分明的身躯上涌出。 他目光锐利,从面部一直延伸到前胸,赭色的皮肤上有着大片灰白色的纹身,纹身是波浪形的,多数都是没有意义的装饰,但在他心口处,赫然是两个纯白色、彼此交织、笔画复杂而弯曲的符号。 此乃地狱铭文,地狱铭文见而知意,长发男人胸前的地狱铭文曰: 兵禽伐兽、剥皮猎颅之人,猎、头、司。 长发男人便是猎头司本尊,他腰间的皮革上挂着一圈兽骨磨制的尖锐骨钉,骨钉彼此碰撞,叮铃作响,发出风铃般的声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就连蝴蝶之门也静静地注视着他,停止了吸血的动作。 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不,不只是整个大厅,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猎头司的出现,让地狱都为之屏息凝神。 彼处寂寥无声,猎头司躬身走向蝴蝶之门,他轻轻推开罗素,右手攥拳,反手在那粉色的门板上轻叩了三下。 霎那间,蝴蝶之门的暗红色光芒消散了,矮个男人原本被蚕食了一半的右手也恢复了原貌,只因为猎头司出手了:“面子”这种东西不止在人间有用,蝴蝶之门凶残至极,但它照样要给猎头司面子。 矮个男人急忙收回了手,喘着粗气,脸上渗出了大滴大滴的汗液,毕恭毕敬地向猎头司弯下了腰。 “多谢大祭司救命……” “不谢。” 猎头司打断了对方的道谢,轻轻握住了蝴蝶之门的把手,扭动手腕,将那粉红色的大门拉开来,门的那边是一片鲜艳而富有生机的花海,飘着花瓣的风吹动猎头司的黑色长发,几片花瓣甚至随风飘进了门内,但一落地便化成了粉末。 “顺路而已。” 说罢,口是心非的猎头司便要迈步出门。 “大祭司!请您等等!”独眼罗素急忙呐喊。 猎头司回头看向罗素,收回了迈出半步的脚,淡然问道,“什么事?” 罗素迫使自己微笑,指向了不知所措的孙必振。在猎头司面前,他变得比孙必振还谨小慎微,低声下气地询问道: “如果方便的话,您能不能顺手送这人回申国去?” 眼见猎头司皱起了半边眉头,罗素急忙挥手解释道,“这个,您听我解释!他不是异教徒,而且呢,我想我,我……那个……” 罗素惶恐地说了一连串话,猎头司竖起了左手食指轻点罗素的额头,罗素害怕地浑身发抖,他虽然是猎头司的学徒,却对猎头司知之甚少。 猎头司收回手,罗素的额头上浮现起一块圆形的淤青。 猎头司面无表情,语气始终介乎于无聊和冷酷之间,他看着颤抖的罗素,询问道:“申国哪个城市?” “额……商京?” 罗素躲过猎头司的目光,看向瑟瑟发抖的孙必振。 “商京?”猎头司对这犹犹豫豫的回答并不满意,他又瘦又高,比罗素高出至少十公分,即使弯着腰,他依旧可以俯视对方。 “是!商京!没错!”罗素急忙确认道。 猎头司轻轻点头,关上了通往花海的门,随后朝着反方向拧动门把手,再次拉开门后,蝴蝶之门的对岸正是沐浴在夜色之中的商京街道。 清冽的空气吹进来,猎头司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他指指门外,对孙必振说了一句话。 “走吧。” 孙必振一刻也不敢多等,他狂奔出门去,将罗素、蝴蝶之门、猎头司统统抛在了身后。 当孙必振回过头来时,身后的炁已经消散,蝴蝶之门洞开的出口也不复存在。 孑立于商京的街道上,孙必振身后空无一人,有的只是街灯昏黄的光,以及一条缓缓飘落的丝织物:一条蒙眼布。 孙必振看着地上的蒙眼布,站立良久,此前发生的一切有如黄粱一梦,他痴痴地回想了片刻,自欺欺人道: “我一定是在做梦……” 怀着这种想法,孙必振转身踏上了回家的路,走在商京凌晨两点的街道上,他的脚步从未如此轻盈,这是那水黾灵药的效果。 孙必振朝着他租住的公寓走去,原本熟悉的路面现在却显得异常陌生,他身上的汗已经干了,恐惧也消散了。孙必振开始了自我欺骗,他迫使自己相信,麻美的死、熊蛛的攻击、吸血的蝴蝶门、威武的猎头司,都只不过阑珊一梦。 “只要明天我醒过来,麻美还会在的,我们还是会交往的,嗯,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这么想着,孙必振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脸上挂着愚蠢的笑,他哪里知道,他命运的剧本才将将翻开序章…… 第6章 俨然如梦 人类具有一种伟大而又偏执的美德:渴望奇迹。 举个例子:六是戏武神的圣数,有一种恶劣的赌博游戏名为俄罗斯轮盘,玩家向左轮手枪放入一颗子弹,朝着自己开枪,中弹的概率是六分之一,这种情况下,观众都乐意见他死。 但当玩家放入五颗子弹时,他存活的概率同样是六分之一,观众反而都希望他活下来。 这并不是由于人性中蕴含着某种幸灾乐祸的卑劣性,此等心态,无非是为了欣赏人世更多难得一见的现象——凡人渴求奇迹,就像鱼渴求水。 毫不意外,孙必振就是这样一个凡人,面对巨大的变故,他选择自欺欺人,相信这一切都只是俨然一梦,相信世上会有奇迹发生…… 城市已经入梦,唯有苦命之人还醒着。 孙必振朝公寓走去,沿着街道进入了单元楼,乘电梯徐徐上升。 在申国商京,高层的房租更加便宜,因此孙必振住在公寓顶楼,也即公寓第二十层,他按下“20”的按钮,电梯警示灯闪烁起来,红色数字不断变化,楼层数不断增加,0010,0011,0012…… 就在电梯将要升至第十三层时,电梯内惨白的照明灯眨眼般闪烁了几下。 照明恢复后,那年久失修的楼层显示器突然卡在了一个错误的数字:1134。 电器失灵,光照失明,此乃大祭司现身的预兆。但电梯的运行并没有停止,孙必振疑惑地看着那通红的显示屏,怪事实在太多,这一点小小的差错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孙必振仅仅是象征性地拍拍那显示器,随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随着一声清脆的“叮”,电梯门徐徐打开。 孙必振走出电梯,默默走到他那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公寓门外,他在裤子口袋里摸索片刻,万幸,钥匙还在。 孙必振掏出了公寓钥匙,拧开了门锁,却发现门根本就没关。 孙必振纳闷地推开门,看向屋内。 屋内的情景颇为混乱:为数不多的几件家具东倒西倒,床铺被推到了墙边,写字桌充当茶几被摆在了房间中央,上面散落着着酒水和干果。 十来个醉醺醺的人正围在茶几旁喝酒打牌,一对兄妹模样的人面对面坐在床铺上,正在分抽一盒南京烟,尚未熄灭的烟头落了一地,烟灰和烟叶撒在了床褥上。 孙必振一脸茫然地走进房间,十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他,但没有一人说话。 安静而诡异的氛围让孙必振感到有些不安,他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将钥匙放回口袋里。 随后,他走到茶几旁,注视着这群陌生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沉默持续了五秒,孙必振终于恢复了理性,一手抓着钥匙,脸上露出一副天然去雕饰的惊愕表情,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看谁,只能望着茶几大叫起来: “你们是谁!?我要报警!你们私闯民宅!” 坐在床铺上的吸烟男子急忙掐灭了香烟,在裤腿上擦擦手,假笑着站了起来: “别嘛!都哥们儿,何必招惹来条子?” 这名青年男子名为李德,来孙必振家开party的点子就是他提出来的。 李德亲眼看见孙必振掉进了地狱窗口,他以为孙必振必死无疑,于是才提出这个馊点子来。谁知party还没结束,屋主人居然活着回来了,李德只能在心里暗骂自己倒霉,满脸堆笑地凑到孙必振身旁。 “谁是你哥们儿!” 孙必振怒了,他越发坚信自己是在做梦,既然是做梦,怎么能在梦里受委屈! 于是,孙必振怒发冲冠地朝李德走了过去,誓要讨个说法,这下轮到李德郁闷了。 李德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陪笑道:“别啊!哥们儿,你听我说……” 看着狼狈不堪的孙必振,李德不知所措地笑起来,脑袋里寻思着各种瞎话。但他是剧毒司的弟子,不是欺诈司的弟子,没学过怎么说谎,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合理的借口来。 孙必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睁圆眼睛朝李德扑了上去,坐在茶几旁的几人急忙躲开,任由二人扭打起来。 孙必振一拳挥在了李德左脸上,李德自知理亏,没有还手,眼看孙必振又要打第二拳,他一把推开了孙必振,揉着脸,愧疚地笑着。 脏话涌到了孙必振嘴边,就在他即将说出恶毒的话语时,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脚掌奇痛无比,来到嘴边的脏话又被咽回了肚子。 剧痛从足部传来,孙必振“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水黾”药剂的副作用生效了:所有灵药都有副作用,水黾灵药的副作用会让服药者的足部静脉承受巨大的压力。倘若没有足量的炁护体,服药之人会罹患静脉曲张,甚至足部静脉爆裂而死。 孙必振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倒在地上,像蛆一样扭动起来,他想要呼救,可他连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最终,在武神祠一众戏子的围观下,孙必振沉陷在痛苦中,昏死了过去。 这时,坐在茶几旁边的欺诈司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他有着一副亚洲人的皮囊,体型偏瘦,看上去和人类一模一样。 欺诈司指着昏迷的孙必振,头也不回地问道,“你们谁干的?” 在场无人作声,李德捂着脸摇了摇头,表明这不是他干的。 没人敢对欺诈司说谎,这是常识。 欺诈司走近孙必振,俯下身抓住右手腕测量脉搏。仅仅依靠脉搏并不能查明病灶,欺诈司露出了严峻的表情。 “老大,咱润吧!生死有命,这家伙估计是心脏病犯了。” 李德扭头走到床边,拢了拢床上的香烟,将没抽完的烟一股脑地塞进了上衣口袋,顺手留了一根叼在了嘴上。 “不对,我测了脉搏,这不是心脏病。”欺诈司皱着眉头说道。 李德从怀中掏出打火机点燃香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笑道,“哎呀,别管了老大,让他自生自灭得了,等他醒了,还要找我们的麻烦哩。一个凡人倒是折腾不出什么,引来防剿局可就糟糕了!” 欺诈司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规整规整东西咱走吧,再说了,你现在也没治啊。”李德继续劝道,他收起火机,扭头朝自己的妹妹李敏递了个眼色,李敏却坏笑着白了他一眼,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欺诈司沉思片刻,摇了摇头。 “不,我们‘租用’了他的居所,必须有所表示。把东道主丢在这里等死,祖师爷会发怒的。” 说到这里,欺诈司富含深意地望了李德一眼,李德只好陪笑道,“您说的是,我和李敏来抬他吧。” 李敏朝她哥吐了吐舌头,走到孙必振旁边,抬起了孙必振的双脚。 就这样,遵欺诈司之命,李德和李敏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孙必振抬回了商京剧院,带他穿过铅粉之门,进入了断臂荒原中央的武神祠。 第7章 入武神祠 时光荏苒,自孙必振拜欺诈司为师起,已经过去了六天六夜。 孙必振为何突然成立欺诈司的弟子?这还要从六天前说起…… 没人知道欺诈司是用何方法救活了孙必振,但,总而言之,孙必振是活了。 醒转后,孙必振仍以为自己在做梦,他骂骂咧咧地,铁了心要报警,但是欺诈司只用一句话,就把孙必振拿捏的服服帖帖。 欺诈司说: “后生,你想让你女朋友活吗?” 听到这一句话,孙必振立马安分了,也顾不上自欺欺人了。莫非麻美还有救?可是他分明看见麻美变成麻美酱了啊…… “怎么?麻美她、她还活着吗?”孙必振迟疑道。 欺诈司笑道: “那怎么可能?我亲眼看见她被大卡车碾死了,都变成浆糊了,伯邑考都比她像人。” 孙必振的脸一阵白一阵紫,他怒骂道:“你这混蛋!我……” 欺诈司打断道,“但是,你想让她活吗?” “人死怎么能复生!你拿我寻开心是吧!?” 面对孙必振的气焰,欺诈司毫无反应,依旧不紧不慢地说道:“人是死了,但是死人不是不能复活。” 说着,欺诈司用炁震住了孙必振,缓缓讲起了呻吟公国的故事。 听着眼前这个陌生人给自己讲故事,孙必振一时间忘了生气,耐心听完后,他半信半疑地问道: “不是……那我问你,你的意思是,麻美酱还能变回麻美不成?” “是。”欺诈司简明扼要地回答。 欺诈司惜字如金,他只是说,想要复活麻美,孙必振必先成为他的外门弟子。 无需多言,孙必振当时就给欺诈司跪下了。 那天,武神祠的戏子们只听见了欺诈司的狂笑,笑声在武神祠内绕梁六日。 欺诈司王苏丹是戏武神的大祭司,武神祠香火不息,欺诈司门下也弟子众多。武神祠作为地狱之内的大密教,修习的是戏武神的法面之术。 虽说收了孙必振这个徒弟,欺诈司却没有传授孙必振修习炁的门道,他是个闲云野鹤一样的人物,很少教授弟子,负责教人功法的乃是剧毒司李林。 李林是欺诈司的同门,也是孙必振的师叔,为了成为一名真正的密教信徒,孙必振只能去拜访同为戏武神大祭司的剧毒司李林,向李林讨要修炼用药。 临行前,欺诈司嘱咐孙必振道,“剧毒司脾气远没有我好,而且他只收姓李的徒弟。如果他让你改姓,不改就不给药,你直接回来就是,不必被他为难。” 孙必振感激地点了点头,从武神祠前厅出发,踏上了求药的旅程。 戏武神的祠堂建在山丘环抱形成的天然屏风中,祠堂外是寂静无声的荒原,武神祠的信徒称之为“断臂荒原”。 红黑相间的荒原上长着无数断臂,断臂的手掌天然是红色的,恰如戏武神的六指蟒袍那般鲜艳。远远看去,荒原上密布的断臂宛如一朵朵红蔷薇,荒原宛如一片蔷薇花海,如此不可名状的美。 殷红色的花海中有一条苍白色的石质小路穿过,此路名为“苍白小径”,小径两旁的断肢会试图抓捕任何走在路面上的人或动物,一旦被它们抓住,必定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由此来看,断臂荒原并不适合旅游。 苍白小径两侧,伫立着许多巨大的石质手臂,它们有的平伸手掌,有的向小径伸出一根手指,好像路旁的天然灯柱。 自认为道行足够的信徒会尝试穿过小径和“灯柱”之间的断臂花丛,将一盏香炉挂在石臂伸出的手指上,以此表示对戏武神的虔诚。当然,其中不乏有失败者,他们化作了断臂花海的一部分,从另一种角度向戏武神尽忠…… 武神祠就座落在断臂荒原中央、苍白小径的尽头。 武神祠是一座灰黑色的祠堂,正门外立有一扇形似鸟居的石门,石门正上方挂着一块桃木的牌匾,上书四个地狱铭文:笑奉我主。 石门下方,刚刚睡醒的孙必振打了个哈欠,踏上了苍白小径,他的目标是氰之屋。 氰之屋是剧毒司的居屋。屋和门一样,都是地狱内独有的事物,凡是炼药需要的仪器,都只能在“屋”内获取。曾有人尝试过将屋内的炼药釜和蒸馏皿带到屋外去使用,但却招致了严重后果:屋内的事物是不能带出屋去的,凡是带出屋去,在屋外待得久了,就活了。 一旦活了,就糟糕了,就麻烦了……众人不知道具体麻烦是什么,只知道绝不可将屋内的器物带出,违反者人人得而诛之!正因如此,炼药的过程只能在屋内进行,为了炼制灵药,剧毒司长居氰之屋,很久没有抛头露面了。 氰之屋位于苍白小径的另一端,这是孙必振头一次独自穿越苍白小径,他生怕自己招扰到苍白路径两侧的断臂,蹑手蹑脚地走着,即便如此,他身上带有水黾灵药的效力,走起路来要比常人快上数倍。 孙必振沿着苍白小径爬上山丘,不出意外地来到了吊带袜身旁。 什么是“吊带袜”?这就说来话长了…… 武神祠正对着的山头上挂着一只吊带袜,这“吊带袜”并非什么袜子,而是一只活生生的怪物,它的名字叫吊带袜。 怪物原名叫suspender,这个名字显然是一个洋人取的,其来历已不可考。按理说,这个英文单词应该被翻译成“悬挂者”或者“悬挂物”,但武神祠的信徒们不喜欢直译。 说申文的戏子们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用投票为这个单词选择翻译,最终,“吊带袜”一词以大比分胜出,于是,这个怪物的中文译名变成了吊带袜。 吊带袜是一只身着戏袍、类似于人类男子的生物。它戴着一顶帽檐宽大、足以遮住眉毛的黑色戏帽,面部涂有铅粉。从远处看去,它的苍白五官模糊不堪,眼窝深陷、颧骨奇高、好似死人的皮肤,如此杰出的妆容,恐怕出自戏武神本尊之手。 吊带袜身长一米七九,它穿着熨烫整洁的戏袍,袍子上没有一丝褶皱,可惜这袍子是黑色的,不够鲜艳。 吊带袜之所以被称为吊带袜,是因为它吊在一根石头手臂之上,关于这一点,信徒们众说纷纭。 有的信徒说,吊带袜是在cosplay和珅,但和珅上吊用的是白绫,吊带袜用的却是麻绳。 也有人说它在cosplay崇祯,但崇祯应该穿龙袍,吊带袜穿的却是蟒袍。 总而言之,关于吊带袜究竟在cosplay什么角色,武神祠的信徒们从来没有达成一致,但有一点是他们公认的:吊带袜是和大祭司同一级别的生物,绝不可得罪。 吊带袜被吊在了祠堂正对着的小山包上,当戏武神的信徒们返回祠堂,必定会经过吊带袜上吊的“灯柱”,也必定要和这只生物打招呼。 没有信徒敢对吊带袜不敬,毕竟吊带袜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高悬大圣”,这名字真可谓“信达雅”。 作为武神祠的吉祥物,吊带袜从不对异教徒心慈手软,但对于戏武神的信徒,吊带袜完全是友善的,它甚至会和闲来无事经过这里的信徒聊天。只可惜没人能同它长谈。 吊带袜下方的断臂花海并不喜欢被打扰,同吊带袜长时间谈话会惊扰到断臂花海,小径两旁的断臂首先会愤怒地竖起小指——当然,这取决于说话者的身份,如果说话者说英语,这些断臂会竖起中指。如果制造噪音的家伙无视这一警告,花海会朝着苍白小径扩张,最终吞没路面,撕碎聒噪的家伙。 回归正题,孙必振沿着苍白小径走去,来到了吊带袜悬挂的山丘。 孙必振走近时,吊带袜发出了类似于磨牙的笑声,它身下的断臂们不厌其烦,纷纷识相地挪开了,腾出了一片安全的区域。 孙必振战战兢兢地朝吊带袜鞠了一躬,问候道:“大圣,您早。” 问候完后,孙必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沿路走着。 吊带袜呲牙笑起来,俯视着孙必振,在孙必振走得足够近后,他用那特色鲜明的尖利嗓音喊道:“小涸泽啊小涸泽,老夫好像见过你。” 涸泽,就是密教信徒们对没有炁的凡人的蔑称。 孙必振停下了脚步,对于高悬大圣这种非人的角色,他保持着绝对的恭敬态度。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我之前见过您。”孙必振如实说道。 “无妨,我问你,你这是要去哪里啊?”吊带袜笑得惨烈动人。 “氰之屋,我要向剧毒司讨点药。” “药?什么药?”吊带袜笑得更瘆人了。 “我也不知道,总之是修炼用的药。” “你分明是欺诈司的学徒,怎么会向剧毒司讨药吃?” 吊带袜居然知道自己的底细,这令孙必振着实吃了一惊,他回答道,“您问住我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吊带袜打断了孙必振的话,“得了,不就是药吗?何苦去氰之屋一趟?你过来,我给你药吃。” 孙必振呆在了原地,他哪里料得到吊带袜还有这种功能。 看着吊带袜下方那块没有断臂的空地,孙必振踌蹰着不知道如何是好,但吊带袜可没有这种耐心,它扶了扶自己的戏帽,吊在半空不耐烦地转起圈圈,欲擒故纵道: “你要不要?不要我就不给了。” “要!肯定要啊!” 孙必振丝毫不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他纵身一跃,跳到了吊带袜身下的空地上。周遭的断臂被他落地的声音吸引,正慢慢地挪了过来。 “喏,接好了。” 吊带袜停止了旋转,它从戏袍下方变魔术般摸出一只姜黄色的纸包,将纸包丢给了孙必振。 接住药包后,孙必振赶忙跳回到苍白小径上,避开了那些蔷薇断臂。孙必振松了口气,打量起这包药来:纸包并不怎么沉,姜黄色的油纸被鲜红色的细绳绑住,散发出轻微的香气。 “涸泽,你吃我的药,一日三次,忌辛辣油腻。”吊带袜慢慢说道。 孙必振盯着那包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回去吧,还愣着做什么?那些小细胳膊儿围上来了。”吊带袜好心提醒道。 孙必振这才回过神来,抬眼看去,小路两侧的断臂都朝他竖起了小指。无奈,孙必振只能轻手轻脚地转过身,沿原路返回了武神祠。 武神祠前厅内,欺诈司正在指挥羊八搬运一些锡罐。 “师傅,我回来了。”孙必振问候道。 “怎么这么快?李林不肯给你药?”欺诈司头也不回地问。 “不是,情节有些曲折,您看这个。”孙必振拎起右手中的药包。 欺诈司浅笑着转过身,看向姜黄色的纸包,即便博学如他,居然也不能一眼认出这副药的来源。 “这是什么?”欺诈司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他从来是不耻下问的。 “说来可笑,这是高悬大圣给我的药,我没多想就带回来了,您看吧。” 孙必振将药包递了出来,欺诈司摆了摆手,没有接过,仅是闻那药的气味,他便猜到了这副药的效力。 “不必看了,既然是吊带袜给你的,那就要看你敢不敢喝了。这样的事情此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我要警告你,吊带袜给的药,十次有九次都是泻药,它就喜欢开这种低俗的玩笑。” 孙必振挠了挠头,“十次有九次是泻药,那还有一次呢?” 欺诈司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这个你得问李林,他在当上剧毒司前吃过吊带袜的药,但我没吃过。” “还有这等好事?” 孙必振说着拆开了药包,药包内赫然是十五只面团捏成的小鹌鹑,鹌鹑的颜色各不相同,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颜色鲜艳,造型逼真,栩栩如生。 “是面点呐?”孙必振疑惑道,看向了欺诈司,希望他能解释一番。 结果欺诈司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我说了,我没吃过吊带袜的药。如果你不怕拉肚子的话,可以先吃几只试试看。” 孙必振点了点头,他倒是不怕拉肚子,捏起一只小鹌鹑,小鹌鹑居然扑腾着挣扎起来。 “它活了?”孙必振吓了一跳。 欺诈司面不改色地笑着,“当然是活的,无光地狱之内无有死物,只有活物。” 孙必振捏着扑扇翅膀的小鹌鹑,不知如何是好,但欺诈司一直盯着他看,似乎是在等他吃下去。 无奈,孙必振硬起头皮,将活蹦乱跳的小鹌鹑丢进了口中。 刚一进口,小鹌鹑就在他的嘴里发疯似的扑腾起来,孙必振含着鹌鹑,朝欺诈司投以期待的目光,欺诈司却只是默默看着、笑着,并未提供指点。 无奈,孙必振只好用舌头将小鹌鹑拨到了牙齿一侧,狠下心一口咬了下去,面点的馅料溢了出来,居然是红豆馅儿的。 “这、这是药吗?这不是豆沙吗?”孙必振一边嚼一边问道。 “吃东西时不要说话。”欺诈司提醒道。 孙必振只能先咽下嘴里的面鹌鹑,他只感觉一股辛辣的气息从喉咙一直流到了胃袋里,不出十五秒,他便感到肠胃里仿佛有一万只小鹌鹑在开party。 孙必振急忙将剩下的小鹌鹑裹在纸包里交给了欺诈司,火急火燎地奔着观众之门跑去。武神祠内是没有茅房的,想要解手只能先开门回到凡世,像孙必振这样的涸泽,只有一扇门供他开,那就是神祠前厅的观众之门。 欺诈司露齿一笑,他站在原地捧着那一包小鹌鹑细看,这些面点他此前都见过,每一种颜色的功效他都一清二楚。 第8章 观众之门 贼心不死的孙必振,在五天内吃光了全部十五只小鹌鹑,结果整整拉了五天肚子。这五天里,他瘦了两斤,面容憔悴。由于频繁跑厕所,他与“观众之门”已经混熟了。 何为观众之门? “门”,也就是地狱之门,是一种诡异的通路。武神祠内设有六扇门,分别是观众之门、硫酸之门、铅粉之门、几何之门、诳语之门和柠檬之门。而其中最安全的,便是观众之门,位于武神祠的前厅。 武神祠前厅内,观众之门位于白色墙壁上,门框与墙壁几乎融为一体,门板则是深邃的黑色。黑色的门板上画着一个高台,台上空无一人,台下却是鼓掌的观众。 诡异的是,台下鼓掌的观众纷纷背对着舞台,他们脸上没有耳鼻口,只有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门外。只要有人站在观众之门前,无论站在哪个方位,门上的观众都会紧盯着他,眼神里充满异样的渴望。 观众之门的门把手是纯银的,被塑造成了左手的形状,欺诈司曾严肃叮嘱过:绝对不要与那只银手握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孙必振第一次开观众之门时,欺诈司亲自陪同,二人穿过一条漫长的回廊,走了三百米,终于来到观众之门前。 观众之门上的眼睛看向了孙必振,孙必振也看向它们,门板上观众的眼神让他不寒而栗,不知为何,孙必振总觉得这些观众不喜欢自己。 他的直觉很准,这些观众确实不喜欢他…… “开观众之门需要鲜血。”欺诈司指着观众之门,开门见山地说。 孙必振脱口而出:“需要人血?” 欺诈司笑了:“怎么,你觉得人很高贵吗?用什么不好,偏要用人血?” “我看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邪修都要用人血做牺牲。”孙必振嘟囔道。 “什么邪修?以后少看这种小说。” 欺诈司说着,从画框下的石质书架里取出一只锡罐,拧开蜡封,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顿时扑鼻而来,孙必振忍不住皱了皱眉。 “平白无故用人血的,脑袋都不灵光。”欺诈司轻描淡写地说道。 “那这罐子里是什么血?”孙必振问。 “猪血。”欺诈司不慌不忙地回答,“析构司会定期购买猪血,专门用来开门。” 孙必振接过锡罐,一股腐臭气味传来,他勉强笑了笑,拿着罐子晃了晃,罐中的血液已经不再新鲜。地狱里没有电力,用不了冰箱、冰柜,能保存得住血液已经很不容易。 “所以,师傅,我该怎么做呢?”孙必振问。 “看好了,我演示一遍。” 欺诈司伸出右手,将手浸入猪血中,手上沾满了粘稠的血液。 观众之门上,三十多双眼睛用憎恶的眼神盯着欺诈司沾满猪血的手。 为了让孙必振看得清楚,欺诈司特意放慢了动作,叮嘱道:“关键在于速度,一定要快。” 言出法随,欺诈司迅速用沾满血的右手与观众之门的门把手击掌,孙必振惊讶地看到,一瞬之间,观众之门的银手试图抓住欺诈司的手,但终究慢了一拍,银质手掌被涂满了猪血。 下一刻,观众之门的门板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精雕细琢的画作开始逐渐消失,黑色的背景像日蚀一样扩散开来,最终,门板上只剩下三十多双眼睛依旧紧盯着他们。 与此同时,银制门把手改换了手势,变成了握拳的模样,攥拳挤压手心里的猪血。 “快,趁现在!” 欺诈司向孙必振使了个眼色,后者迅速伸手,旋转门把手,用力拉开了观众之门。 门后是一条通往申国武都的街道,耀眼的阳光照进门内,闪得孙必振几乎睁不开眼睛。 “好了,赶紧关上,太亮了。”欺诈司说道,“等它挤干了猪血,你也来试试,以往从未有人因为开观众之门而丢胳膊断腿,它是武神祠内最安全的一扇门了。” 孙必振合上了门,银制左手依然在紧握拳头,试图将手中的猪血挤尽。 “观众之门也被称作洁癖之门。”欺诈司解释,“这只银手很爱干净,不允许任何血肉之躯碰它。只要沾上血,它就会拼命清洁,只可惜它没有手腕,只能通过攥拳的方式清洁自己。” “原来如此。”孙必振恍然大悟,“我还以为这门也会吸血。” 闻言,欺诈司并未表现出惊讶,他的语调一如既往平静,但孙必振从他身上嗅到一股激烈的情绪,宛如发酵的水果。 “怎么,你见过其它的地狱门?”欺诈司问道。 “见过。”孙必振点点头,“在大灯塔里,我曾见过猎头司开启蝴蝶之门。” 这话让欺诈司颇为感兴趣,他侧身看向孙必振,脸上浮现出一抹深不可测的笑。 “你进过大灯塔?” 孙必振点了点头,“没错。” “详细说说。” 于是,孙必振将自己坠入悲伤森林后的经历完整复述了一遍,当他说到穿越蝴蝶之门时,欺诈司露出了邪性的笑容。 孙必振不解地看着师傅,以为他是在幸灾乐祸,忍不住问:“您觉得这段经历很有趣吗?我可是差点丧命啊!” “不,”欺诈司轻笑道,“确实凶险,谈不上有趣。但无论如何,你经历的事情为我提供了新的灵感。这很好,真的很好……” 说罢,欺诈司不再言语,转身走向武神祠的中央厅。 孙必振道行不够,无法跟随欺诈司进入中央台,只能留在前厅独自练习开门的技巧。 起初,观众之门还会象征性地为难他一番,不用猪血就不给开门,孙必振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往银手手心涂抹猪血。 但,这五天里,孙必振腹泻不止,每天都要跑十几次厕所,观众之门很快认下了他的长相。如今,只要孙必振一靠近观众之门,门便会自动打开,通向武都的一处洗手间,不需要他再用猪血胁迫了。 如果观众之门能说话,它大概会用脏话热情迎接孙必振,可惜它无法言语。 第9章 进屋求药 长达五天的腹泻让孙必振在观众之门那里混了个脸熟,但他吃下的那十五只小鹌鹑对修炼没有丝毫帮助,想要迈入法门,孙必振还是得去氰之屋,向剧毒司求药。 第六天上午,孙必振再度踏上了苍白小径,朝着氰之屋走去。 当一脸虚脱的孙必振路过吊带袜所在的山头时,吊带袜照例向他打招呼: “涸泽!涸泽!我的药可灵?” “大圣,让您见笑了,我拉了五天的肚子。” 孙必振停下脚步,想要和吊带袜理论一番,但吊带袜岂会和他一介凡人理论? “哈哈哈哈哈哈!你当真吃了!你吃了几只?” 孙必振一耸肩:“一十五只。” 吊带袜止住了狂笑,问道:“如此耐药吗?你吃到第几只才开始拉肚子?” “实不相瞒,我吃完第一只就腹泻不止。” “哈哈哈哈哈哈……”吊带袜再度狂笑起来,“笑煞人也!你已经知道不对了,还吃?你是馋还是傻?味道如何?” 这次孙必振学聪明了,他只是点头应了一声“味道很好”,随即低下头,闷头只顾走路,不管吊带袜发出怎样诡异的笑声,他都没有回头搭理。 地狱之内无有东南西北,只有前后左右,氰之屋位于武神祠前方。 孙必振发动水黾灵药的药性,快步走出了断臂荒原,翻过了最外围的山包,望见了巫毒沼地的地平线,氰之屋就建在沼泽和荒原的交界处。 孙必振站在山包上远远望去,氰之屋好像一口巨大的、倒扣的青铜鼎,鼎有四足,鼎身留有六处孔洞,烟气顺着孔洞徐徐冒出;大鼎通体冒着绿莹莹的光芒,天光照在屋顶,徐徐上升的烟气随之泛出湛青色的光斑,散发出强烈的灵药气息。 最初,戏武神的大祭司每天都要例行公事般拜访氰之屋,为的就是在屋内炼制灵药,分发给弟子们使用。但李林是个得天独厚的炼药天才,一般的药方,他只需细嗅一下就能道破秘方,而且炼出的药用料更省、效果更强。 如此这般,和剧毒司李林熟络的大祭司也懒得亲自炼药了,他们只需派人将捣好的药物送去氰之屋,由李林炼制便是。 剧毒司李林倒也乐得如此,他多数时间都待在氰之屋内,熬炼那些剧毒之物成了他的工作和爱好。 孙必振没有亲眼见过剧毒司,这是他头一次登门拜访,怀着满腹的好奇心,孙必振快步走下山坡,朝着氰之屋的大门走去。 沸腾的烟气从氰之屋屋顶上的孔洞冒出,烟气的颜色各不相同。孙必振看出那些烟气含有毒性,他不得已掩住了口鼻,以免自己被熏晕在半路。 两分钟以后,孙必振憋住一口气,走到了氰之屋门前。 氰之屋的大门是黄花梨木的,上面雕画有戏武神的神像,神像的下方挂着一颗纯金的铃铛。 孙必振敲响了铃铛,片刻后,一名穿着全套宇航服的男子推开了大门。由于长时间的烟熏火燎,原本纯白的宇航服变成了灰色,隔着这层灰扑扑的防护措施,男子说话的声音很不清晰。 “里进阿欸。” 宇航服下方传来模糊不清的声音,似乎是在说“你进来”,但孙必振没能理解男子的话,他愣在了门口,犹豫着自己要不要进去。 “你进来欸!” 男子抬高了音调,孙必振这才听懂,匆匆走进门中。 屋内充斥着中药气味,一条长而狭窄的走廊不知通向何处,沿着走廊两侧有许多风格迥异的灯饰,但无一例外都泛着绿光。 “你来找谁诶?”穿防化服的男子问道。 “求见剧毒司。” “见剧毒司作甚?” “求药。”孙必振小声嘟囔,但隔着宇航服,男子没能听清。 “求甚?” “求药!” “求药?随我来诶。” 男子领着孙必振朝走廊尽头走去,这走廊的长度远超孙必振预料,二人走了足有五分钟,方才来到一处拐角。男子指向左侧的庭室,大喊道:“剧毒司在左手边的房间!” 孙必振比出一个“oK”的手势,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左侧的大厅。 大厅内异常的凉爽,空气中泛着甘草的甜香,孙必振深吸一口气,感到心旷神怡。和向上无限高的走廊不同,孙必振能看到大厅的天花板,这让他略微放松了警惕,左右打量起来。 大厅里零散地摆着一些木制架子,除此之外,还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器皿,有的只有普通碗碟的大小,有的却比人还高,形状各不相同,但都被刷上了一层沥青,黑乎乎、油乎乎的。 孙必振小心的绕过这些器皿,朝着左手边的房间门走去。门紧闭着,孙必振在门上轻叩两下,那扇门“吱呀”一声自行打开了。 房间内略显昏暗,一盏象牙底座的油灯挂在了书架侧面,散发出黄绿色的温暖光芒,勉强足以照亮房间中的陈设。 房间中央是一张红木的茶几,茶几铺着一方绣着花鸟的锦缎,锦缎上摆着玉雕的香炉和几本茶色封皮的旧书,此外还有紫砂的壶和牙雕的烛台,只是烛台上没插蜡烛。 茶几后方是一把竹制摇椅,剧毒司就坐在摇椅中。 虽然起了个申国人的名字,李林却是地地道道的日耳曼人,他穿一身白色的袍子,坐在摇椅中,手里捏着一只玻璃盒子,盒子中满是黄白色的小虫。 剧毒司李林仰面张开嘴,正在将那些小虫倒入口中,他面上无须,但面颊左侧有一道巨大的伤疤,使他原本俊秀的长相毁于一旦。 看着摇椅中的剧毒司,孙必振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话,就在他逐渐冷静下来时,房间中的另一个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房间的右侧站着一名身穿全套苏式宇航服的人,她没有发觉孙必振的到来,自顾自地摘下了宇航服头盔,露出了一头乌黑的秀发。此人正是李德的妹妹,李敏。 李敏捧着宇航头盔,笑着朝剧毒司说道,“隔音效果真好!难怪我哥遇到张莲旭总要戴上这么个玩意。” “隔音效果确实好,来客人了你也没听到。”剧毒司幽幽地说,他将装有黄白小虫的玻璃盒子倒扣在茶几上,用舌头将嘴角残余的一只小虫扫入口中。 直到这时,李敏才扭头看见了孙必振,她立刻皱起了眉头。 “是你!你上次打了我哥!”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壮起胆子说道,“揍他一拳我还不解气呢!” 没想到李敏居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并没有袒护自己的兄长,反倒呲牙一笑,说道:“他是欠揍,但你很可能打不过他哦。” “怎么?打不过我就不敢打了吗?” “那你还真是勇敢啊,你特地来这里就是为了顶嘴吗?”李敏抱着宇航头盔,转过头看向剧毒司。 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有正事要办,他赶忙向剧毒司鞠了一躬,正色道:“恕臣无礼,剧毒司,臣乃……” “好好说话,已经二十一世纪了,少学那些有的没的。”剧毒司教训道,“是谁派你来的?我这里没有收到通知。” “师傅,他是王苏丹新收的外门弟子。”李敏提醒道。 孙必振没有理会李敏,自我介绍道:“我是欺诈司的弟子孙必振。” 剧毒司点了点头,“找我何事?” “我来向您讨些药吃。”孙必振小声说。 “讨药?”剧毒司收起笑容,从摇椅里站了起来,“讨什么药?你身上分明有一股药味儿,还要吃什么药?” 孙必振被剧毒司的反应吓了一跳,情急之下,他把自己吃了吊带袜泻药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又楚楚可怜地抱怨道:“就是这么回事,炁没炼成,倒是拉了五天的肚子。” 剧毒司没有刁难孙必振的意思,听完这些,他快意地笑了三声,点了点头,坐回了摇椅中。 “这么说,你是想要一些治腹泻的药物?” “不是的,我想要一些炼炁用的灵药。”孙必振低声下气地解释。 剧毒司笑了,他朝李敏摆了摆手,李敏便抱着宇航头盔走出了房间,只留下孙必振独自面对他。 李敏离开后,剧毒司朝孙必振招招手,开口道: “我门下的灵药皆有毒性,药方多达四十九种,这还没算其余大祭司的药方。我倒是不吝于给,但你求的究竟是哪一种呢?” “这个……欺诈司没有明说,我也不清楚。”孙必振如实答道。 “那你不如自己做主,你近前来看!” 说着,剧毒司向前探身,挥舞衣袖朝那红木茶几一甩,锦缎上方居然出现了三只不同颜色的面点:一只橘黄色的金鱼,一只青绿色的蟾蜍,以及一只茶褐色的小麻雀。 “我剧毒司有六大法门,三门主内,三门主外。但我的剑法不传外姓弟子,你不姓李,主外的法门我教不了你,你就从这三门主内的秘传中任选一门。” “麻烦您说得具体些。”孙必振低声下气地说道。 剧毒司倒也好说话,他倚着摇椅,悠哉游哉地介绍道: “你且看来,这第一法门是百毒不侵,顾名思义,修成可以生食铅丸、饮鸩解渴。 这第二法门是驾毒御蛊,乃是五毒之术,学成,可驾驭毒虫、施蛊下毒。 至于这第三法门,则是武神祠本门的司毒之法,修炼之后可以无中生毒、杀人无形。你中意哪一门?” “第三门!我选第三门!”孙必振毫不犹豫地喊道,“杀人无形,听着就厉害!” 剧毒司忍不住笑了,“那好,你自己挑吧。”说罢,他指向了桌上的面点。 “可是,我不知道这三只面点对应的是哪一门啊。” “我早知道你会选第三门,”剧毒司笑道,“面点只是口味不同,里面的药都一样。橙色是橘子口味的,绿色是薄荷口味的,茶色是经典红豆味的,你自己挑吧。” 第10章 续命之术 孙必振吃不惯薄荷味的面点,他对小鹌鹑产生了心理阴影,那小麻雀和鹌鹑太像,他光是看看就觉得肠胃痉挛,更别提吃了。最终,孙必振选择了橘子味的金鱼面点。 剧毒司点点头,命人为孙必振捏制面点,准备了足够他吃十五天的量,甚至贴心地为他提供了装药的背包。 临走前,剧毒司耐人寻味地说道,“后生,你既然选了这第三道法门,可没有反悔的理由——进得法门,可就出不得。” 孙必振不知道“法门”究竟是何意思,他千恩万谢地点着头,背着满满一包小金鱼,沿原路返回了武神祠。 欺诈司并不在前厅,前厅内只有羊八和水螈,他们正蹲在观众之门前玩牌,这两个家伙都不是人类,因此关系格外好。 水螈和孙必振是同门,他浑身长着鳞片,而且有一颗形似蜥蜴的脑袋,人类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总显得太过窄小,因此总是猫着腰,这家伙站直了至少有一米九五。水螈曾经是人,但因为意外变成了这副模样,虽然长相恐怖,他内里其实是个温柔的人。 比起水螈,羊八和人类的距离就更远了;它不是人,而是地狱内土生土长的邪祟:大羊人。它总是穿着一套破破烂烂的链甲,裤子大而宽松,走起路一步一响,这是那链甲发出的响声。 羊八是欺诈司从水晶平原捡来的邪祟,当时羊八已经快要死亡,欺诈司为其包扎疗伤。按照地狱的法则,受拯救的邪祟必须侍奉救主,直到主仆之一死亡为止。 因此,羊八一心想要咬死欺诈司重获自由,毕竟地狱的法则没有规定仆人不能咬死主人。若不是剧毒司用武力威胁它,羊八估计早就对欺诈司动手了:虽然它的脑袋看上去和山羊无异,口腔内却长有一排排鲨鱼牙那样的利齿,咬死凡人如吃饭喝水一般。 孙必振返回时,羊八正意气风发地丢下四张扑克牌。 “炸!”它大吼道。 水螈摇了摇头。比起羊八,他的中文说得非常差劲,因此很少开口说话。 “单走一个二!爆双!要不要?要不要?”羊八开心的抖起了肩,他身上的链甲哗啦啦地响着。 水螈看见了孙必振,朝他招了招手。羊八也扭过了头,用鼻子出了一阵气,这就算是向孙必振问好了。 “二位,看见欺诈司了吗?”孙必振问水螈。 水螈摇了摇头,丢下了扑克,朝孙必振走过去。 “诶!你跑哪去?我要赢了!你妈的!”羊八收拾好扑克,骂骂咧咧地跑开了,它还有欺诈司吩咐的事情要做,但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它偷懒玩牌。 水螈走到了孙必振旁边,指了指他背着的包。 “药,你的?” “是,我从剧毒司那里求来的药。” 水螈点点头,似乎是希望孙必振展示给他看。孙必振也毫不吝啬,他将背包放在地板上,拉开拉链,露出了满满一包的小金鱼。 水螈用布满鳞片的大手捏起一只小金鱼打量起来,紧接着问道,“这个,什么用的?” “修炼用的。”说着,孙必振抓起一只小金鱼丢进了嘴里,念起了现学现卖的灵药咒:“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 水螈摇了摇头,他似乎看不明白这药的效力,便将小金鱼丢回背包内,友好地拍了拍孙必振的后背,漫步离开了。由于面容恐怖,水螈在凡世没有合适的容身之所,一直居住在商京的神坛内,这几天来孙必振一直和他住在一起,两人的关系非常要好。 服药之后,孙必振感觉到药性在渐渐发作,他赶忙调整呼吸,盘腿坐在地板上,念起了剧毒司传他的炼炁咒: “精以太兮塑吾体,炼溯虚兮入法门。” 以太就是炁,但法门是什么呢? 咒语催发了药性,孙必振感觉到灵药的毒性慢慢涌了上来,他的额头慢慢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约半小时后,孙必振终于战胜了毒性,猛地站起身朝观众之门跑去。观众之门识相地打开了通往厕所的道路,但孙必振没能来得及迈入厕所,喉头一甘,将一股黑血吐在了厕所的地砖上,扶着门喘着粗气。 “多谢你了。”孙必振一边擦着嘴角,一边向观众之门道谢,虽然他不知道这扇活门听不听得懂。 “你怎么口吐鲜血?不是有猪血可以用吗?” 孙必振转过身去,发现欺诈司正微笑着,抱胸站在他身后。 “我不清楚,依您看呢?”孙必振声音微弱地反问。 “依我看,大概是你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欺诈司看着背包里的小金鱼,用右手拇指摸了摸鼻翼,似乎是在细嗅那药物的气味。 “我吃了剧毒司给的药,”孙必振以为剧毒司给的药多半有点毒性,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照这样下去,我大概多久才能得炁?”孙必振问。 欺诈司露出门齿笑道,“怎么?你就这么急于求死?” 孙必振感到非常纳闷,“您的意思是?” 见他迟迟不能开悟,欺诈司索性直言道:“剧毒司有三副灵药,一副司百毒不侵,一副司御毒炼蛊,一副司杀人无形。你肯定是选了第三副药,我没说错吧?” 孙必振只能点点头。 “不学百毒不侵,杀人无形只能自杀,剧毒司没告诉你吗?”欺诈司摇了摇头,“杀人无形的毒气需要从受润者体内释放而出,没有百毒不侵护体,剧毒的炁首先毒杀的就是你自己,学这法门又有何用?” 孙必振大惊,初来乍到的他哪里想得到这一层?难怪他选药时剧毒司憋不住笑! “您的意思是,我应该先练成百毒不侵?那我再去向剧毒司求药!” 欺诈司苦笑道,“要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你肉体凡胎,根本无法承受两种修炼用药的毒性,想要增强抗毒性,必须先学百毒不侵。” “这下可如何是好?欺诈司,您可有方法化解?”孙必振关上了门,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欺诈司所说句句属实,修炼“杀人无形”所用灵药的毒性,就连施毒者自己也承受不了,因此孙必振才会口吐鲜血。 “罢了,眼下还有一种方法,能保你性命,只是风险极大,你要学吗?” “要学!当然要学!” 孙必振没有多想,连连点头。 欺诈司慢慢言道:“戏武神有一种法术,用以挽回入错法门的戏子,其名为‘定续命’。定续命依靠大量服药来压制毒性,凭借药力和剧毒争先,修习之人先一步练成百毒不侵则平安无事,倘若练不成……” “练不成就如何?” “你猜这法子为何叫‘定续命’?”欺诈司笑道,“用了这‘定续命’,不成功,便成仁!” 孙必振大惊,他本以为修习法门秘术不过是多了些技艺,谁知这是一条不归之路。 但眼下他哪里有别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回答道: “学,我学!” 欺诈司点了点头,“定续命的功法,我可以传授于你,但修习所需的稀罕药引,还需你自己寻找,我无能为力。罢了,你近前来,我先传你第一副药,免得你一时三刻死在这里。” 第11章 药引之谜 六,是戏武神的命数,定续命同样有六种药方,欺诈司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孙必振,六味药分别是“三长两短”“五绝生境”“七死无悔”“九死一生”“十死无生”和“与天戏命”。 定续命乃是剧毒之药,这六味药的药性一个比一个强烈,所需的药引也是越来越宝贵,修习定续命的戏子们往往不是因为药方压不住毒性而暴毙,他们大多是因为凑不够所需的药引而毒发身亡。 万幸,虽然药引珍稀,定续命的药方却不难配制,欺诈司很快炼了出来,煎药完成后,欺诈司将一盅苦涩难以下咽的毒药喂给了孙必振。 服药过后,孙必振感觉通身舒适,丝毫不觉得这是毒药,对此,欺诈司警告他道: “药倒不难练,但如果你又开始吐黑血,就必须搭配以合适的药引,压住毒性,直到血液变回红色。” “多谢师父。”孙必振双手合十,恭敬地感谢道。 “先不急着谢我,药方我已经传授给你了,但怎么获得药引,只能靠你自己寻思。”欺诈司一边用勺子刮着药盅底部的焦糊物,一边说。 看着欺诈司心不在焉的样子,孙必振恭敬地问,“请您告诉我,定续命需要什么东西做药引?” 欺诈司抬头看了孙必振一眼,没有说话,而是默默放下了药盅,从袖子里取出一张黄褐色的符纸,递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符纸,只见符纸上写着打油诗一首: “若虫饮血垢,恶兽醉樽中; 锤落死异端,樱桃生蛆虫。 黄卵灭红日,青焰明白龙; 六祀悦我主,尽此才相逢。” 孙必振看着这几句诗,一脸懵逼,“师傅,您不要做谜语人,您直接告诉我需要什么药引吧!” 欺诈司不紧不慢地伸手一指。 “所需的药引已经写在这上面了。” “我看不太懂……”孙必振苦笑道。 “你看不懂,我就看得懂吗?”欺诈司耸了耸肩,端着药盅离开了,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孙必振坐在病榻上。 欺诈司走后,孙必振苦涩地看着手中的符纸,丝毫没注意到水螈静悄悄地靠了过来。 “孙必振,孙必振。” 孙必振吓了一跳,抬头看见是水螈,这才松了口气, “哥们儿,你别吓我,你走路一点声音没有……” “不好意思,你,怎么了?”水螈关切地问。 孙必振叹了口气,抖了抖手里的符纸。 “哥们儿,我好像要死了。” 孙必振苦笑起来,他本来是为了复活女朋友才拜入欺诈司门下,谁知现在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水螈歪着长满鳞片的脑袋,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眼球,说道,“给我,看看?” 孙必振倒也不瞒着他这个蜥蜴脑袋的朋友,把符纸递了过去。 水螈接过符纸,仔细地打量起来。 “哥们儿,你拿反了。” 水螈的脸微微红了,它局促地将符纸倒过来,交还给孙必振,“对不起,看不懂。” “没事,我也看不懂。” 水螈静静看着孙必振,突然有了主意。 “大师兄!大师兄看得懂!”水螈难得能说出这么长的句子。 水螈口中的大师兄指的是李德,李德是剧毒司的内门弟子,在武神祠内排行第一,是当之无愧的大师兄,但孙必振摇了摇头。 “拉倒吧,我才刚惹过他,现在又去求他,岂不是要叫人看笑话?” 水螈又说道:“大圣!大圣,一定懂!” 水螈所说的“大圣”是指吊带袜,孙必振想了想,觉得水螈虽然脑袋不灵光,但总归有些阅历,说不定吊带袜真能看得懂这张符纸? 反正眼下无迹可寻,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孙必振握着符纸点了点头。 “走,哥们儿,我们去见高悬大圣。” 第12章 大圣解惑 不多时,孙必振和水螈沿着苍白小径,来到了吊带袜所在的山丘。 巨大石臂下方,吊带袜高声笑着,周遭的断臂不安地舞动起猩红色的手掌。 “小涸泽!小涸泽!你又来见我!” 吊带袜的蟒袍舞动着,远看去,它好像一只黑色的章鱼,在半空中舞动着触须,它的笑声尖锐而高亢,人类无法发出这种笑声。 “大圣,我有事相求!”孙必振隔着猩红花海,抖了抖手中的符纸。 “但说无妨!”吊带袜笑道,它的七十二颗牙整整齐齐暴露在天光之下,反射出七色光芒,好似彩色LEd小灯泡间歇式闪烁。 孙必振不敢招惹断臂花海,他将符纸交给水螈,由水螈转交给吊带袜。 水螈虽然笨嘴拙舌,但身体灵巧,他纵身大跳,越过了断臂花丛,抱住了巨大石臂,迅速爬到了吊带袜身旁,用舌头将符纸递交给吊带袜。 吊带袜也不含糊,它接过符纸,直接塞进了嘴巴,嚼了起来。 “嗯,挺好吃,我喜欢这个贿赂……”吊带袜满意地笑着。 这操作不但惊了孙必振,就连老实巴交的水螈也看惊了,他指着吊带袜,嘴里蹦出了三个字:“吃反了。” “嗯?吃反了?”吊带袜把嘴里的纸浆吐到了手心里,看了看,“好像确实是吃反了,这首诗我认得,第一句是若虫,最后才是相逢。” 说罢,吊带袜又把纸浆塞回口中,嚼了五次三番后,咽了下去。 一听吊带袜认得这首诗,孙必振来了精神,虽然这张符纸并不是什么贿赂,但他也顾不上许多了,索性顺势而为地说道: “大圣,贿赂你收下了!可否告诉我,那首诗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啊?” 吊带袜先是哈哈大笑了三声,随后开口道: “六句诗,实则是六扇门,六个药引子,六次牺牲!” 孙必振聚精会神地听着,这时候,水螈悄无声息地凑到了他身旁,递给了他一张纸和一支笔。 “谢谢哥们儿,我确实得记下来。”孙必振埋头写字,丝毫没关注水螈究竟是从哪里摸出的纸笔。 “小涸泽,你不要自不量力,这六扇门可不是凡人能开的,药引子也不是凡人能拿取的。” 吊带袜说到这里就不再继续了,孙必振赶忙追问,“大圣!您能不能具体说说这第一句诗的含义?” 吊带袜笑了,它的帽子左右旋转起来,吊住它的白绫也左右旋转起来,但吊带袜没有左右旋转,而是像表针一样顺时针旋转起来,在空中疯狂打转。 如此杰出的表演看呆了孙必振,看呆了水螈,甚至看呆了周遭的断臂——尽管它们没有眼球。 “小涸泽!小涸泽!我闻到你身上的欲望! 地狱喜欢利欲熏心之人,我也喜欢! 这第一句诗,说的是一只变态发育的昆虫! 你要开一扇门,得到染血虫蜕!拿它做药引! 凡事皆有代价,你要晓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罢,吊带袜的话语变作狂笑,它停止了顺时针旋转,由于表演结束,周遭的断臂逐渐缓过神来,纷纷朝着水螈和孙必振靠了上来。 孙必振还在埋头记录,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断臂包围,幸好水螈反应机敏,他拦腰抱起孙必振,一个大跳,跳出了断臂的包围圈。 “走,我们快走。”水螈放下孙必振,心有余悸地望向徐徐靠拢的断臂花丛。 “幸好有你啊哥们儿,这次是我欠你的。”孙必振心怀感激地将纸笔装入口袋,和水螈一起沿着小径返回了武神祠。 第13章 食指灵药 武神祠前厅内,孙必振和水螈低头盯着笔记看,解读着高悬大圣留下的线索。 “不会这么巧吧?”孙必振盯着自己的笔记,喃喃自语道。 “什么?巧?”水螈看着孙必振的记录,尽力想要理解,但他实在看不懂。 “我是说,如果这个信息再抽象一点呢?哪怕它不要这么具体。可是,变态发育的昆虫、饮血、门……这不就是那扇吸血蝴蝶的门吗?太巧了吧?” 水螈根本听不懂孙必振在说什么,但他知道谁能听懂,于是,他趁孙必振思索时悄悄离开了,等他回来时,身后跟着羊八和欺诈司。 “妈的。”羊八没好气地喘着粗气,“狗日的王苏丹,你要老子搬瓶瓶罐罐,老子认了,别他妈天天遛狗一样遛老子!” 欺诈司没理会羊八的脏话,他来到孙必振身前,单刀直入地问道: “孙必振,你知道去哪里找药引了?” “这个嘛……貌似如此。” “细说。” 孙必振于是将自己的分析说了一番,听完孙必振的说法,欺诈司点了点头。 “那你现在作何打算?你要去大灯塔探探虚实吗?” 孙必振哆嗦了一下,摇了摇头,“师傅,我区区凡人,再回去悲伤森林,不是纯粹找死吗?” “这倒没什么,如果你只是担心路上有危险,我可以给你安排帮手。”欺诈司看向了羊八。 羊八大怒:“操你妈!王苏丹,你可莫来事!只要你把这小子交给我,老子分分钟吃了他个狗日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羊八却悄悄退到了房间一角,生起了闷气,似乎没有当真吃人的打算。它在欺诈司手下混了这么多年,从来都只是嘴上说说,没有当真吃过人。 “我让羊八送你过骤雨平原,你沿海岸线前去大灯塔,这样更快。”欺诈司说道。 “但那是否安全呢?”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 欺诈司抿嘴一笑,“比起这个,你更应该考虑拿什么贿赂大灯塔的大祭司。猎头司帮过你一次,这个恩情还没还,你又上门求情,总不能空手去吧?” 孙必振苦着脸点点头,“可是师傅,我没什么东西拿得出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让你空着手去,水螈,取灵药来。” 水螈很快取来一只药瓶,欺诈司接过,高举起来,展示给众人看。握在欺诈司手中的是一只鹅颈瓶,瓶身呈现草绿色,由彩色玻璃所铸,瓶身不透明,看不见里面的药液。 “此乃食指灵药,乃是我的至高杰作,此药入口,内脏悸动、血液倒流,痛苦万分、求死不得。” “这……”孙必振沉默了几秒,尴尬地笑了笑,“这东西有什么用呢?用来下毒吗?您是要我毒死大灯塔的祭司?我吗?真的假的?” “你莫急,听我说完。食指灵药,乃是用采自断臂花海的五百根断指熬煮而成,服此药后,无论是身染疾病,还是身负重伤,均可以剧痛为代价化解,乃是壮士断腕的保命之灵药。用这食指药作为贿赂,大灯塔的祭司多半会感兴趣。” 孙必振恍然大悟,接过灵药,激动地一时半会说不出话来。突然,他想到了什么,问欺诈司道:“师傅,既然这药能化解伤病,那它能化解剧毒吗?” 欺诈司淡然一笑,“戏武神乃是司毒之神,法门大成者百毒不侵,没有这个需求,因此这药没有解毒的功效。” 孙必振郁闷地点了点头。 “总之,你明白该怎么做了吗?”欺诈司问。 “明白了,多谢师傅!”孙必振抱着食指药大叫道。 “好的,你去吧,羊八会为你带路的。” 话音未落,羊八凑上来用手肘怼了怼他。 “喂!该走了,我负责带路,你赶快的!” 孙必振原本在微笑,可当他看见羊八那横向的瞳孔和流着口水、长满尖牙的嘴,想起羊八放出要吃人的狠话,浑身起鸡皮疙瘩,一时拿不定主意。 孙必振扭头看向欺诈司,却发现欺诈司和水螈都无声无息地离开了,羊八一个劲地催促他,他也只好收起食指药,匆匆收拾好行囊,跟着大羊人走出了武神祠前厅。 出武神祠,过断肢荒原,进骤雨平原速行二十里,遂至海岸线,其名为灰烬海岸。 踏上灰烬海岸后,孙必振已经有些疲倦,就在他打算叫羊八一起休息时,羊八却先一步开口了。 “小子,我就送你到这里,接下来的路,你自己走吧!” “啊?!”孙必振大惊失色,“羊八,你不要害我啊!欺诈司可是让你一路护送我的!” 羊八狞笑起来,身上的链甲哐哐作响,他的眼睛里冒出幸灾乐祸的光,口水四溅地笑了起来,“嗤嗤,你哪只耳朵听到王苏丹这么说了?” 孙必振这时才想起,欺诈司好像只说让羊八送他过骤雨平原,没有提到目的地。 这下孙必振慌了,他讨价还价道,“那你还是带我一起回去吧!这地方看着瘆人,我可不想遇上邪祟!” 羊八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来事!爷爷我不爱管闲事!” 说着,羊八夯起蹄子奋力一跳,仅一跳,就和孙必振拉开了至少十五米的距离。 “嗤嗤,你要有本事,就跟在我后面回去啊?爷爷我可管不了许多,跟丢迷了路,可是你自己的事情!嗤嗤……” 隔着十五米远,羊八坏笑起来。 孙必振无可奈何,他知道,自己多半跟不上羊八这个怪物,可他也没有胆子独自前进,只能低声下气地求情道,“羊八,求求你,你就带我回去吧……” “你莫来这套!王苏丹那厮要求的,老子照做了!” 脾气暴躁的羊八似乎心软了,补充道,“我还告诉你,骤雨平原比灰烬海岸还要危险,你不要跟在老子后面,你就沿着海岸走,兴许还有活法!跟着老子走啊……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罢,羊八一溜烟地跑远了,只留下孙必振独自站在灰烬海岸上。 天光之下,海风吹来,孙必振举目四望,灰色沙滩,粉色海浪,远方若隐若现的紫色草甸,无一例外,鲜艳,鲜艳的可怕。 羊八已经仁至义尽,孙必振自知没有选择:从一开始,他就没有选择。 孙必振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朝海岸那一端走去。 第14章 一念生死 孙必振独自走在浅灰色的沙滩上,他背着一个简易行囊,欺诈司给的灵药就装在其中。除了灵药,他还带了一些钙奶饼干和几瓶矿泉水,但也仅限于此了。 地狱内部没有白天黑夜之分,这里没有太阳,只有永恒的天光照亮人眼所见之处,但天光并不具备太阳光的效力,长期生活在地狱之中的人类会严重缺钙,因此需要定期服用钙片。 虽然钙奶饼干能否补钙尚值得商榷,负责食品管理的析构司还是大量采购了这种高糖高油的饼干,将其作为日常福利发给同事们。 水螈不止一次抱怨过他吃腻了钙奶饼干,羊八甚至一看到钙奶饼干就想吐,但初来乍到的孙必振却不挑食。 孙必振沿海岸前进,左侧的海面是粉红色的,沿岸漂浮着青绿色的藻类,雪白的浮沫伴着浪花打在沙滩上。 这片海域名为“奶昔之海”,海水富含重金属盐,因此颜色鲜艳;轻轻涌动的海水色彩艳丽,孙必振脚下的沙滩却是死气沉沉。 行进约半小时后,海岸上出现了一些海生动物的骸骨,灰色的巨大骨架并不完整,石化的肋条有如一根根灰色立柱,被一条长达四十米的脊骨连接;脊骨末端,海兽的巨大头骨已经埋入了沙滩中,只露出半个空洞的眼窝,黑洞洞的眼窝足有一人之高。 孙必振下意识地避开了这些令人不安的骨骸,但随着他不断前进,海岸上的骸骨逐渐增多了,海水的颜色也逐渐加深,由原先的粉红变成了紫红,青绿色的水藻也越来越厚。 孙必振尽力远眺,远处的天空正在由淡蓝转为深蓝,雷暴荒原的阴影若隐若现,他已经可以望见目的地的雷光了。 就在孙必振庆幸自己一路上平安无事时,他的右眼皮突然跳了起来,潜意识告诉他前方有危险,但他没有停止前进。 “右眼跳灾只是迷信,迷信,迷信……”孙必振自我暗示道。 又过了十五分钟,孙必振在浅谈上看到了一具还算新鲜的海鳗尸体。 海鳗的皮肤是亮灰色的,带有深褐色斑点,但它三分之二的躯体已经被水藻覆盖,只露出长着独眼的头颅和巨大的下颚。海鳗只有一颗眼睛,深红色的眼球长在海鳗的头部中央,此刻已经没有了光泽。 这地狱生物实在不堪入目,孙必振嫌恶地撇开了视线,刻意与浅滩保持着距离,沿着海岸快步前进。 当孙必振经过海鳗的新鲜尸体时,海鳗的下颚突然张开了,从中喷吐出一副骨质的咽齿。咽齿后方连接着肌肉和韧带,虽然没有伤到孙必振,但还是吓了他一跳。 咽齿淌着水落在了沙滩上,连一丝声音也没有发出,诡异的静谧笼罩着海岸。 确认自己毫发无伤后,孙必振长出一口气。 “估计是鱼的神经反射,”他回想起曾经学过的生物学知识,安慰自己道:“很多鱼在死后还会尝试捕食,别害怕,别害怕,别害怕,这玩意应该已经死透了。” 这时,海鳗的咽齿居然颤动起来,覆盖住海鳗身躯的青绿色水藻开始向它的头部扩散,虽然速度并不快,但孙必振还是有所察觉。 已死海鳗的神经反射没什么好琢磨的,但蠕动的水藻却让孙必振汗毛倒竖,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隔着十五米远远地观察起那些水藻。 形似浮萍的青色生物并不是藻类植物,而是密密麻麻的青色小虫。 蠕动的青色小虫实则是一种群居蟹类,科教将其命名为青色啃噬蟹,它们以腐肉为食,可以分解搁浅到海岸上的海兽,吃下血肉,留下骨骸。此刻,蟹群之所以朝着海鳗的头部移动,多半是听见了海鳗吐出咽齿的声音,因此聚拢在了一起。 孙必振松了口气,从背包里取出一袋钙奶饼干,撕开包装,掏出一块饼干嚼了起来,甜甜的饼干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弛了片刻。 孙必振继续走着,嚼着钙奶饼干,这时,他犯下了一个错误:一个愚蠢到极致的错误。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申国人,孙必振秉持着节约粮食的传统美德,但钙奶饼干实在太甜腻了,他实在吃不完。吃下半袋后,孙必振不堪重负,但他没有将剩下的半袋饼干装回背包,而是将吃剩的饼干丢向了浅滩。 浪费粮食是要付出代价的。 饼干洒落在灰色沙滩上,碎成了小块,灰烬海滩上的浪声戛然而止,就连空气也凝固了,仿佛有数千双眼睛看向那落地的饼干。 涌动的青色浪潮席卷而来,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蠢事,他汗毛倒竖,狂奔向海岸外侧的沙地。 青色啃噬蟹的浪潮漫过了饼干碎,但并未停止,而是朝着孙必振冲了过来,在水黾灵药的加持下,孙必振居然比蟹群的速度慢了三成。 青色啃噬蟹很少攻击密教信徒,这不符合啃噬蟹的习性:这种弱小的生物并不具备在岸上长期活动的能力,它们无法离开浅滩狩猎,因此也不会主动攻击附近的活物。此时此刻,这些小蟹发起进攻并非习性所致,而是有密教信徒在驱使它们。 凡世的宗教数以百计,地狱的教派却寥寥无几,无光地狱之内,成立密教的地狱神祗仰统共有一十三个。除十三个有教神外,另有许多具备神格、却没有神位立教的地狱神祗,蛰伏在地狱的角落,等待着有教之神神形俱灭,他们好登台替补。 此间玄秘,即使是欺诈司也无权道破,但欺诈司郑重警告过孙必振,除了异教徒外,还需要提防三个强大而野蛮的无教神:司海之盐神,司天光之无相神,司香氛之蔷薇神。比起有教神的变化无常,这些无教神往往更加危险。 海生生物一反常态地朝孙必振发起进攻,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司海盐神的苍白之眼盯上了孙必振,祂的覆满鱼鳞的手试图扼死戏武神的信徒。 “我仅仅是扔了一块完全无害的钙奶饼干!我没想得罪盐神!” 孙必振心里是这么想的,但他没有说出口,一边狂奔,一边默念戏武神的驱厄咒,试图用玄学的力量驱散追逐他的蟹群。 “伟哉我主,不吝赐救,神恩即显,灾祸勿近!” 孙必振的念咒声扩散到了青蟹的浪潮中,一个低沉的声音渐渐响起,以一种无神而机械的口吻吟咏道: “汝必溺死,为盐水所浸,为蟹所噬,为藤壶所苦。” 随着那声音越来越近,一个蟹群组成的人形开始浮现。人形所念的咒语是盐神的浸渍咒,这是一种驱使海生生物的巫蛊邪咒,等级远高于孙必振的驱厄咒。 邪咒生效,蟹群发狠了、拼命了、失心疯了,朝着孙必振的方向不断蔓延,尽管它们并不能在沙滩上呼吸,却还是不依不饶地前进着。 孙必振并不知道如何化解盐神的邪咒,他只顾的上奔跑,连回头望都做不到,更别提在这种狂奔状态下念驱厄咒了。 由于距离海水过远,青色啃噬蟹的浪潮中,赤裸上身的盐神信徒露出了原形;她的头发上挂满了水草,肢体末端长出了鳞片,这是信仰盐神的体征;她的眼睛和嘴唇都呈现出溺死者的特征,灰白而粗糙浮肿,眼球表面覆盖有一层淡白色的膜。 在她的上半身,从双肩直到腹部都有波浪形的纹身,乳房上方印有一行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地狱铭文曰: 召潮唤汐、驱使海兽之人,召潮司。 无教神的大祭司绝不亚于有教神的大祭司,孙必振哪里惹得起的?他只能朝着海岸外侧奔跑,可惜他肉体凡胎,气力终有穷尽,不出半分钟就被蟹群的前锋追上了。 小蟹开始啃噬他的鞋子,发出的“嘁哩喀喳”的声音,孙必振汗毛倒竖,他尝试加快脚步,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孙必振身后,盐神大护法突然面朝下方倒在了沙滩上,青色蟹群即刻散去,只留下这脊背上长着鳍和鳞片的女祭司独自一人倒在海滩上。 蟹群散去后,孙必振惊魂未定地继续跑着,过了半分钟,他才意识到蟹群的攻击停止了,但恐惧令他不敢回头看,又跑了几十步才敢缓缓转过头,发现异教的大祭司不知为何倒在了地上。 “什么情况?”孙必振疑惑不解地停下了脚步,望着被长发和海草遮盖身躯的异教祭司,他一时间脑袋空空。 孙必振不敢往回走,他远远盯着那异教徒,陆续有三个念头涌进了他的脑海。 身为凡人,孙必振的第一个念头代表他的人性: “莫非这厮在装死诈我?”他如此想。 孙必振乃是欺诈司的学徒,虽然欺诈司没有欺诈过他,但也害他吃了好几天的泻药,自己的上司尚且如此,异教大祭司就更不能轻信。正因如此,孙必振犹豫着不敢靠近。 但很快,这个保守的念头被另一个渐渐变强的念头所取代。 孙必振的第二个念头代表他的兽性: “猎头司肯定喜欢异教祭司的头颅吧? 倘若我将此人的头割下来献给他,猎头司必定大喜,到时连灵药都省下来了,岂不美哉?” 如此想着,孙必振不禁感到一阵窃喜。 利益往往是最能带给人勇气和力量的东西,孙必振不是什么圣人,他是个见利忘一切的凡夫俗子。他加入密教的初心,说的高尚些,是为了挽回爱情;说得功利些,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女友复活。只要拿取异教大祭司的头颅,他就离这一目标更进一步! 在这种诱惑的驱使下,孙必振鼓起勇气缓缓靠了上去。 颅献猎头司!孙必振怀抱着这种美梦,逼近了那个倒地不醒的异教大祭司。 很快,第三个念头出现在孙必振的脑海。 身为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遵守公序良俗的申国人,孙必振的第三个念头代表了他的神性。 孙必振走近后,万分谨慎地打量起来,他发觉异教大祭司的背部浮肿不堪,鳞片也失去了光泽、开始脱落:她似乎并没有很好地适应海洋,盐神降福于她,地狱的盐水却不会包容她。 孙必振壮起胆子将她翻过来,召潮司身上沾满了沙子,皮肤上满是开裂的创口,创口边缘已经被海水泡得发白,虽未结痂,却也没有血液流出,这恰恰是最严重的皮肤病的表现。她的侧腹则沾着不少细小的藤壶,藤壶的分泌物严重侵蚀了皮肤,留下一大片泛红的炎症。 看着召潮司身上的病灶让人不忍直视,孙必振不禁牙齿打颤,他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受得了吗?他未必就受得了!作为一个良善的申国人,他怎么能趁人之危?他若趁人之危,怎么对得起自己受过的教育? 一念天光变色,一念起死人而肉白骨,仅仅是一个念头,孙必振的命运走向一百八十度转弯。 孙必振义无反顾地从包中取出了食指药剂,取下胶布裹住的瓶塞,将那鹅颈瓶攥在了手里,狠下心,一咬牙,将这瓶灵药灌给了昏迷的召潮司。 要使灵药生效,服药者需要念灵药咒,但昏厥的召潮司现在做不到这点,孙必振于是将自己的手背搭在此人的嘴唇上,代替她低声念到: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伟哉我主,不吝赐救。伟哉我主,不吝赐救……” 虽然是异教徒,食指灵药的效力还是在召潮司身上显现了:她周身的创口闭合了,虽然身陷昏迷当中,她却被血液倒流、内脏结节的痛苦折磨得战栗起来。 食指灵药乃是欺诈司的杰作,这种治愈至死伤的药性极其强烈,清醒之人往往会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召潮司身处昏迷状态,昏迷起到了麻醉的效果,否则她很可能活活疼死。 “这可是欺诈司的灵药,你能不能活,全凭造化。”孙必振自言自语道。 半分钟过去了,召潮司开始七窍流血,她身上肿胀的创口也开始渗出血液。 召潮司的反应吓了孙必振一跳,他并不知道,七窍流血是饮用食指药的正常反应,他以为自己的治疗失败了,急忙伸手试探召潮司的鼻息。 没有呼吸! 孙必振急了,他赶忙测其脉搏。 没有脉搏! 最后,孙必振怀着侥幸心理去测她的心跳。 没有心跳! “她死了?!” 孙必振浑身发冷,面色变得惨白。 这下可好,孙必振陷入了迷茫:没救活异教徒,欺诈司施予的灵药却用掉了,他现在切实体会了什么叫“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在干什么啊!我在干什么!” 孙必振追悔莫及,他愤愤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他该拿这异教徒的死尸怎么办呢? 孙必振方才消散的兽性如今再度支配了他,他盯着泣血两行的召潮司,恶狠狠地说道,“既然如此,你这颗脑袋也没有别的用处了,不如让我拿去行个方便!休要怪我!” 在兽性的支配下,孙必振决定取此人的头颅献给猎头司,可惜他到底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生杀予夺的年轻人,虽然认定对方已死,孙必振颤巍巍地举起拳头,看着召潮司脸上那两行血泪,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就算下得了手,就凭他赤手空拳,也绝计取不了大祭司的头。 “罢了!就这么完整地带过去吧!整个带过去更好交差!”孙必振自我安慰道。 这么想着,孙必振强忍住恶心,背起了召潮司的“尸体”,一步步走向海岸尽头。 可是,孙必振不知道的是,召潮司其实还活着。 探不到呼吸,是因为召潮司并非人类:她是鲛人,用长在耳后的鳃呼吸。 摸不到脉搏,是因为召潮司的肢体末端覆盖着鱼鳞,隔着鳞片,就凭孙必振三脚猫的手法根本探不出来。 摸不到心跳,则是因为孙必振摸的是召潮司的乳房,隔着一层厚厚的脂肪根本测不出她微弱的心跳。 于是,孙必振傻乎乎地背着一个活的大祭司走向雷暴荒原。 雷暴平原渐渐近了,轰鸣的雷声已经清晰入耳,远处,大灯塔的光旋转在乌云之中,孙必振知道,他离目的地足够近了。 欲望驱使着他,鼓动着他,怂恿着他…… 灵药没了,只能拿这异教大祭司的尸首作为贿赂了,绝不能就这么丢下,即使再辛苦,即使再劳累,也要带过去,一定要带过去…… 如此想着,孙必振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汗顺着他的额头流淌下来,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的湿漉漉的脚印,绝大部分都是他的汗,少部分是召潮司“尸体”上渗出的水珠。 即使筋疲力尽,孙必振还是走得很快,水黾灵药辅佐着他,兽性怂恿着他,无光地狱蛊惑着他,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力量。 地狱最喜欢利欲熏心的人,它喜欢欲望,喜欢强烈的欲望…… 地狱察觉到了孙必振身上沸腾的欲望,为此,海岸线无形间变短了,这是地狱大发慈悲,否则,就凭孙必振的身体素质,根本撑不到雷暴荒原。 半小时后,孙必振脚下开始出现稀疏的蓝紫色草本植物,粉红色的海水也几乎消失了。他知道自己抵达了平原的入口,咽了口唾沫,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朝着远方的大灯塔走去。 第15章 第二十级 远在大灯塔的顶端,一双眼睛注视着雷暴荒原,最后落在了孙必振的身上。 大灯塔的猎人们信仰司光之神,蓝王。蓝王的圣数是二十一,因此大灯塔共有二十一层,塔内有彩色扶梯直通塔顶。猎头司所选的是红梯,而红梯也因此象征着狩猎。 彩色扶梯共有二十一级,根据教义,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抵达塔顶,可得飞升。 猎头司已经猎杀了十二只大野兽,四个邪祟,参与过无数战斗,至今未尝一败,现已处于红梯的第二十级,距离登顶只差一步,几乎可以与大灯塔的光辉并肩,和神明同行。 然而,他并未迈出这一步。 他似乎并不打算这样做。 其原因无人可知。 此刻,猎头司蹲坐在大灯塔二十层的窗前,俯瞰着平原。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的肌腱已经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变成了某种更为坚硬、更有效率的物质,他的内脏也变得紧凑且稳固。如今的他能轻松咀嚼骨骼,消化也不成问题,仿佛吃芹菜一样轻轻松松。 猎头司偶尔会羡慕启明司和邪术司,毕竟他们的外形更加符合俗世的审美,容易获得人们的喜爱,而他,只不过变得瘦而强壮,仿佛肉体被浓缩、升华了,最后只留下了骨骼。 但比起雷暴司,至少猎头司还维持着人形,但他明白:不同于上次,如今他身上的画皮已经脆弱得像鸡蛋壳,一旦破裂,就再也无法修复。 或许,这正是他迟迟不肯登顶的原因。 此刻,猎头司注视着下方萧瑟的草甸,雷光闪烁,他的心中没有丝毫波动。 但当一个背着异教徒的异教徒出现在远处时,他的兴趣久违的被勾起了;作为猎头司,哪怕相隔数十公里,他依然能分辨出对方炁的强弱。 “强的那个病了,健康的那个太弱。” 猎头司自言自语,饶有兴趣地凝视着那小小的身影,思索着他们为何敢在雷暴平原上堂而皇之地行走,朝着蓝王的大灯塔走来。 随着那人影渐行渐近,猎头司察觉到了更多细节: “背人的那个是雄性,被背的那个曾经是雌性,二人并非配偶,亦无血缘关系。” 再靠近些,猎头司甚至能嗅到那女人身上的盐腥味,随即认出了孙必振。 “我认识他,我曾经帮过他。” 猎头司依旧毫无表情,内心的好奇促使他走向红梯,双腿夹住梯子两侧,迅速下滑,很快便到达底层。 底层大厅里,三名猎人学徒蹲在一只临时小炉子旁,分食一块烤狼蛛排。狼蛛肉没有毒性,味道和鲜虾相似,但猎头司对此并不感兴趣,他早已不再需要食物。 为了避免碰到蝴蝶之门,学徒们将炉子架在靠墙的位置,尽量远离那镶嵌着地狱之门的柱子。见猎头司走入大厅,三名学徒慌忙站起,其中一人急忙擦掉嘴唇上的调料,把剩下的狼蛛肉塞给同伴,恭敬地说道,“猎头司大人?一切正常,您是……” 鞋钉在金属地板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猎头司走近属下,伸出右手拇指,替他抹掉脸上的调料。猎头司的手大而粗糙,他分不清轻重,这一抹差点把信徒的脸皮擦破,猎头司自认为是好意,但那名信徒却误以为这是惩罚。 信徒的呼吸急促,脸颊像被狮子舔过一样火辣辣地痛,但他不敢有丝毫反抗。 “来了两个异教徒,赶在巡逻队之前,把他们带来。”猎头司平静地吩咐道。 信徒们不敢多待片刻,连忙跑出大厅,甚至没来得及熄灭炉子的火。 留下的狼蛛肉依旧放在炉子上。 炭火中的狼蛛排散发着焦糊的味道,猎头司闻到了,低下身猛地吹了一口气,试图扑灭火焰。然而,他这一吹,火炉内外形成对流,新的空气涌进炉内,火焰反而更旺了。 猎头司依旧面无表情,但内心却涌上了微弱的慌张感。他赶紧伸手进炉膛,捂住里面燃烧的木炭和松香,终于把火灭了。 他抽出手,虽然没被炭火烧伤,也没有引起痛感,但手上却留下了黑色的炭痕。 他轻拍了一下手,见还不够干净,便四下张望,趁没人注意时,他将手按在下身的兽皮上摩擦。很快,兽皮上多了一个黑色斑块,但仍未能彻底擦净手上的炭灰。 做完这些,猎头司站在原地久久未动,直到他的属下带着孙必振和召潮司归来。 严格来说,这三名信徒是启明司的学徒,并不归他管,但大灯塔内的所有学徒都听命于他,这并非教义所规定,而是因为学徒们发自内心地敬畏猎头司。 “猎头司大人,异教徒已经带回来了!”为首的学徒说道,他用银匕首抵着孙必振的喉咙,另外两人架着昏迷的召潮司。 孙必振被蒙上了眼,双手被绑在背后,由于事发突然,他还挨了信徒的两拳。 昏迷中的召潮司并未蒙眼,信徒们也认为她死了,毕竟她七窍流血,气息全无,但迫于猎头司的命令,他们还是把召潮司的“尸体”背了回来。 “我要见大祭司!” 孙必振口干舌燥、嘴唇裂开,不断喊着这句话,一路上背着召潮司,他甚至没有时间喝一口水。 “我要见大祭司!我是来贿赂你们的!我要见大祭司!” “闭嘴!”用刀挟制他的信徒猛地用刀柄敲在他额头上,“站好!你面前的是猎头司大人!” 听到“猎头司”三字,孙必振悲喜交加,他猛地发力挣脱了对方的束缚,“哐当”一声跪倒在金属地板上,诚挚地说道:“我是欺诈司的外门弟子孙必振!我是来贿赂你们的!猎头司,您救过我,您大发慈悲再救我一次吧!您行行好!您救救我……” 孙必振说着,跪倒在金属地板上,连续不停地磕头,大厅内部回响起他磕头的声音。 猎头司依然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抱着胸站着,试图掩饰右手上的炉灰。 第16章 三个祭司 孙必振毫无尊严地哐哐磕头,这让三名猎人学徒大跌眼镜,他们一时愕然,竟忘了阻止孙必振。 持匕首的信徒愣住了几秒钟,但当他听到孙必振自称是欺诈司的学徒时,他立刻觉得一切都合乎情理,于是怒气冲冲地揪起孙必振,愤声道:“欺诈司?你以为我们是什么?谁会信欺诈司的话?” 孙必振几乎绝望时,猎头司终于开口了:“松开他。”说着,他若有所思地搓了搓双手。 三名蓝王信徒朝猎头司投去崇敬的眼光,他们认为猎头司搓手手,是打算亲自出手惩戒异教徒,哪知道猎头司只是在清理手中残余的炉灰。 握匕首的信徒急忙割断了孙必振的绳索,见猎头司没有行动,他又立刻为孙必振摘下了眼罩,可是猎头司依旧在搓手,另外两名信徒耸了耸肩,为召潮司也摘下了眼罩。 做完这一切后,猎头司才收回双手,审视着手心里的炉灰。确信已经擦干净了,他才看向了孙必振。 被这种目光审视,孙必振感觉浑身不自在。持匕首的信徒收起了武器,带着一副“你等着瞧”的得意表情看着孙必振。 “猎头司大人,您说吧,要不要我们直接了结了他?”持匕首的信徒急切问道。 “不必。” 猎头司的回应简洁而果断。他的目光从孙必振身上移开,转而看向昏迷中的召潮司。 “把她放下。” 背着召潮司的信徒照办,二人轻轻将召潮司的“尸体”放在金属地板上,令她仰面躺着。 猎头司察觉到召潮司仍活着,他看着召潮司胸口的铭文,若有所悟,接着说道:“你们都出去。” 三名信徒虽不明所以,但依然顺从地离开了。 就在这时,猎头司却突然叫住了他们。 “停!” 三名信徒心脏骤停,他们慌忙回头、汗如雨下,只看见猎头司用左手拇指指了指大厅里的炉子。 “把炉子搬出去。” 三人匆忙应命,连大气也不敢喘,急忙端起炉子离开了大厅。 信徒们离开后,猎头司站在原地,依旧保持沉默。 孙必振口渴极了,他指望猎头司能说些什么,但对方仍然不发一言。孙必振忍不住了,他接下背包,在里面翻找矿泉水,却发现背包里的水瓶被那三名信徒清空了,连一瓶也没有留下。 孙必振无奈地叹气,看着猎头司,心中默念:“至少说点什么吧……” 终于,猎头司开口了: “我问你。” 孙必振赶忙点头。 “我还没问,点头是什么意思?”猎头司看着他,眼神有些困惑。 孙必振赶紧摇头。 “摇头是拒绝回答吗?” 孙必振没想到猎头司这么容易产生误会,慌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您问吧,我有问必答。” 猎头司沉默了片刻,伸出右手指着昏迷的召潮司,继续问道:“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孙必振深知此时若撒谎必死无疑,沉吟片刻后,如实答道:“没有关系。” 猎头司没有回应,而是再次问道:“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孙必振有些发懵,但还是坚持回答:“没有任何关系。” 猎头司面无表情地质问道:“你在骗我?” 孙必振连忙摇头:“不敢,绝对不敢!”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猎头司再次追问。 此时,孙必振害怕极了,他不敢再如实回答了,只能圆滑地回答道:“您说什么关系就是什么关系!” “你说实话。” “说实话……实话就是没有关系。”孙必振耸肩摊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猎头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沉默良久后,继续问道:“既然没有关系,你为何救她?” 这个问题让孙必振头痛不已:他也想不通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念头才救了这个异教的女祭司。起初他确实心存善念,但如今对方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再用“善念”来回答这个问题,孙必振恐怕猎头司不会相信,就连他自己也不会相信。 毕竟,人是何其复杂,人性又是何其的矛盾,真诚中有多少做作,高尚中就蕴藏着多少卑鄙。卑劣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孙必振的心灵也是如此,因此,他迟迟回答不了这一问题。 猎头司似乎没有耐心等待他的回答,继续催促道:“说实话。” 孙必振只得答道:“因为……我身上正好有欺诈司给的灵药。” 这个回答显然不能让猎头司满意,他挥手示意:“再给你一次机会,如实回答。”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救她,我头脑太乱了,说不清楚。”孙必振低声下气地作答。 既然孙必振无法回答这一问题,猎头司倒也不为难他,开始了穷举式的提问: “因为好色?” 孙必振连连摇头,“您太抬举我了,您也不看看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猎头司仔细打量了一番召潮司,虽然他不知道凡人喜欢什么样的皮囊,但他觉得孙必振说得诚恳,不像是撒谎的样子,于是又问道: “因为她胁迫你?” 孙必振再度摇头,“绝无可能,她一个死人,拿什么胁迫我?” “因为同情?” 这个猜测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孙必振的心理,他生怕自己总是摇头会惹恼猎头司,于是便点头回应道,“既然您这么说了……我寻思,大概如此。” “很好,”猎头司似乎非常满意,虽然他并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但眼下这个话题只进行到此为止,猎头司转换话题问道,“说,你的贿赂是什么?” 此刻,孙必振已经被疲劳和猎头司的威吓折磨得失去了兽性,原本献头的打算现在被他彻底抛却在脑后,面对这个关键问题,他反倒语塞了。 见孙必振不开口,猎头司会错了意,问道:“怎么,你想贿赂的不是我?” 孙必振赶忙摇头。 孙必振摇头的意思是:“不是,我想贿赂的正是你。” 猎头司却理解成了:“没错,我不是想贿赂你。” 误会一旦发生,再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猎头司看着孙必振,若有所思,最后,他说道: “启明司在青梯二十一级,我无法知会他,你自己想办法。” 猎头司误以为孙必振想要贿赂的人是启明司,他感兴趣的问题已经统统问完了,心满意足地大步走出门去,呼喊门外的猎人学徒们进来。 信徒们困惑不解地远远跟在猎头司身后回到大厅内,猎头司本尊则沿着红梯返回了第二十层,只丢下三名信徒和孙必振大眼瞪小眼。 身为大祭司,启明司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必振的到来。猎头司离开后,启明司踩着正对着红梯的蓝青色金属梯,一步一步爬了下来。 三名信徒实正是启明司的学徒,他们对启明司的态度和对猎头司的态度完全不同:眼见启明司慢步爬下,他们迅速围了上去,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些什么,其大意无非是“孙必振是异教徒”“不可信任”“杀之后快”云云。 启明司没有穿鞋,他的双脚接触到了金属地板,在信徒们的簇拥下微笑着不断点头,慢步走向了孙必振。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去,启明司都要比猎头司更加像一名凡人。 启明司有着菱形的双眼,光从他的瞳孔中射出,只是并不强烈;除此之外,他完全就是一名人类,蓬松的褐发参杂着白发,眉毛也是褐色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这在诸多大祭司内是极其罕见的:大祭司长生不老,除非他们故意为之,否则不可能有皱纹。 启明司长着一张慈祥的脸,此刻,这张脸正微笑着,迈着颤抖的步伐接近了孙必振。 “年轻人,你想贿赂我?” 启明司说起话来要比猎头司流利许多,他眼中的光芒照在了孙必振脸上,却并不温暖,只是亮。 虽然搞错了对象,但孙必振反倒缓过神来,看着对方慈祥的面孔,他下意识地以为启明司比猎头司更好说话,于是顺水推舟地回答道:“是的,是的,我是想贿赂您……” “启明司大人!您不要上当,这异教徒的话万万不能信啊!”腰间别着匕首的信徒打断了孙必振的话。 启明司微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先听他说说吧。” 既然上司发话了,信徒们只好退到了侧面,为启明司留出空间。 在短暂的审视后,启明司的微笑并未发生变化,他背着手,用和蔼的声音问道,“你打算贿赂给我什么呢?” “虽然您问到这个了,但是……” “怎么?” 孙必振斜眼看向了启明司身后的信徒们,他想把这些和他唱反调的喽啰都支开,启明司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你们先回避一下,让我来接待这位客人吧。”启明司笑眯眯地吩咐道。 三名信徒各自应了一声,快步走出了大厅。 “那么,可以说了吗?”启明司将背在身后的手放到了身前,他的手非常白,手部的皮肤也异常光滑,有如一对玉雕,和他那苍老的面孔形成鲜明的对比。 “好的,”孙必振见大厅内只剩下了他、启明司和昏迷的召潮司,开口道,“既然您问到这个了,我就直说了——我想把这具盐神大祭司的尸首献给您。” “嗯?”启明司对此似乎有点兴趣,“那么,你想要得到些什么作为回礼呢?” 孙必振伸手一指不远处方柱上的粉红色大门,“我需要开蝴蝶之门,取一味名为染血虫蜕的药作为药引。” “嗯,这也不是不能考虑,然后呢?”启明司接着问道。 “只要您帮我开这扇门,这具异教大祭司的尸体,我拱手献出。” 启明司似乎还在等待孙必振说些什么,但孙必振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这就完了?”启明司抿嘴一笑。 “是的。”孙必振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听他这么讲,启明司再次背过手去,转身背对着孙必振,清了清嗓子,而后说道,“是我没有理解透吗?还是你没有理解透。” 被这句话让孙必振暗道不妙,他急忙向前走了半步,试图挽回启明司,“那个……” 但启明司根本没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不不不,年轻人,听我讲完。” 孙必振以为启明司并不打算拒绝贿赂,于是他静下心来,等待对方回复,谁知启明司接下来的每一句话都只能让他感到更彻骨的冰冷。 “你是不是没有意识到啊,放你走,我能得到的是一具尸体。” 说到这里,启明司转过身,眯缝着眼睛笑起来,他眼里的光渐渐淡了。 “但是不放你走呢?” 孙必振的思维飞速运转,他意识到,启明司的这句话揭示了三个不争的事实。 其一,启明司想要收下贿赂,但是不想提供回礼。 其二,启明司将这些话说给他听,显然没打算让他活着离开。 其三,虽然令人难以置信,但,启明司确实不比猎头司好说话。 死亡临近所带来的恐惧让孙必振说不出话,他的喉咙仿佛被棉花堵住,连呼吸也只能勉强维持。 很快,孙必振意识到自己身上的异样并非恐惧所致:他正在慢慢丧失呼吸能力。 启明司的双眼紧盯着孙必振,他那耐人寻味的笑里有着孙必振读不懂的深意。孙必振的身体酥软了,此刻他才发觉自己的炁被遏制住了,这说明启明司并不是临时起意,他从一开始便没打算放孙必振离开。 那光!是启明司眼中的光让他丧失了炁! 孙必振方才意识到这点:从启明司的双眼看到他起,他的炁便耗尽了。 身为蓝王大祭司,启明司的润名曰“光攫”,凡是被他眼中的光照射到的活物,都将在光的扼杀下渐渐丧失炁。炁,乃是鲜活的生命力,是一切法术的源泉,丧失炁,也就丧失了生命。 中了启明司的润,本就没有多少炁的孙必振变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仿佛被人攥住了喉咙,哽咽着,试图和启明司的炁对抗,但对方身为大祭司,经验和力量都远在他之上,即使是纯粹的意志力也远胜过他。 孙必振正在缓缓窒息,死门缓缓敞开,死门的信使站在他旁边抽着烟,他却看不清楚,眼下无人救得了他。 临死前,孙必振开始后悔自己来到此地,他开始后悔自己选择了同启明司谈判,他后悔上了启明司的当,他后悔啊,后悔啊…… 要是他选择和猎头司谈判,结局是否会好得多呢?至少猎头司不像是会暗下毒手的人,但谁看得出呢?谁料的到呢?谁曾想,谁曾想啊…… 孙必振的脸变得紫青,他跪倒在金属地板上,窒息让他失禁了。 启明司不再笑了。身为大灯塔的祭司之一,他不允许有异教徒玷污大灯塔的无上光辉,于是他呼唤大厅外的信徒们,想让属下们把失禁的孙必振拖出此处。他甚至不愿意亲手碰这肮脏的异教徒。 这临时的变故让孙必振得以喘气,但他深知自己必死无疑,就用最后的力气说出了他此刻最想说的一句话: “艹你妈。” 人无有不悔之死,身为一个申国人,临死前的孙必振被缺氧摧毁了全部的理智,他只能说出这句深入骨髓的话来羞辱对方。 启明司冷哼一声作为回应,用润重新攥住了孙必振的呼吸道。大厅外的三名信徒陆续跑进来,启明司高声吩咐道:“把这个异教徒拖出去。” 说罢,他降低音调,用只有孙必振听得清的声音低声言语,“切碎,撒到风暴洋,珊瑚的子嗣会争抢你的尸体,异教徒,你,还有你救的女人,都是祭品。” 孙必振彻底倒下了,他此时的神智不足以思考这句话的深层含义。 人类面临死亡时总共要经历五个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沮丧与接受。 很显然,孙必振只进行到了第二个阶段,被启明司扼住咽喉的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但愤怒并不能解救一个濒死的人——孙必振昏死了,他已经无法思考,也听不清启明司究竟说了些什么。 但另外一名大祭司却听得一清二楚。 第17章 刹那报偿 佛家将一天一夜称为三十须臾,一须臾为二十罗预,一罗预为二十弹指,一弹指为二十瞬,一瞬为二十刹那。 据此推算,一刹那乃是零点零一八秒。 一刹那,召潮司睁开了双眼,她的身体依旧虚弱,但她听见了启明司的威胁,于是暗念起了盐神的滑倒咒。 “水草缠绕,海泥裹覆。咸水遍地,难行寸步。” 对启明司而言,滑倒咒不过是小把戏,但用来应付三个猎人学徒却足够了。召潮司用生满鳞片的右手猛地拍击金属地板,一片墨绿色的液体顺着她手指间的蹼冒了出来,朝着那三个猎人滑了过去。 在这光滑的金属地板上,滑倒咒变得格外有效——三名猎人奔跑着,踩中了那些滑溜溜的液体,很快就失去了平衡,一个接一个地栽倒在地板上,狼狈不堪地痛叫起来。 召潮司瞬间起身,由于眼部病变,她看不清东西,但她凭借游走的炁分辨出了每个人的方位,这是每个大祭司必备的技能:观炁。 启明司被召潮司的把戏吓了一跳,他急忙瞪大双眼,试图用润钳制对方,但召潮司却先发制人,趁那两束光芒还未照到自己,她用灵巧的身法蹿到了启明司的身后,抓住了对方长袍的衣领。 启明司并没有坐以待毙,他从宽大的袖子里摸出一只试管,想要服用灵药扭转局势,但药未入口,试管便被召潮司抢了去。 召潮司不敢喝异教徒的药,她用力捏爆了试管,攥着一片玻璃碎片按在了启明司的后颈处。可惜,玻璃碎片太小、太细了,根本不足以划破启明司的皮囊。 受制于人的启明司忽然发力跑向前去,召潮司不留情面地用玻璃碎片扎向启明司的后背,碎片刺进了他的背部,但那碎片实在太小,这一击的效果聊胜于无。 “异教的杂种!你几时醒的?”启明司一边跑一边大叫,他在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并没指望召潮司回答。 召潮司早就醒过来了,但猎头司的凶猛气息让她迟迟不敢起身,猎头司和孙必振谈话时,她一直在佯装昏迷。不论猎头司有没有看穿她在装昏,至少启明司是真的没有看出。 如果说猎头司的气息是滔天巨浪,那么启明司的气息只能算是荷花池中的涟漪,召潮司自认为有把握战胜之,于是才选择在此刻出手。她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启明司和孙必振的对话,先不论孙必振是否当真救过她,至少启明司想杀她这一点毋庸置疑。既然启明司想要取她性命,召潮司自然要尽力反抗。 由于错误地估计了对方的实力,召潮司并没有追击逃到红梯下的启明司,她从地板上捡起另一块较大的碎片,转而跑向那些滑倒的猎人们。 猎人们不断尝试挣扎起身,但召潮司的滑倒咒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摔倒在地,站不稳脚跟,他们什么招数都使不出来。 大灯塔是蓝王的圣地,身处异教徒领地中的召潮司有如笼中困兽,但困兽所作的垂死挣扎往往是最疯狂的,召潮司已经做好了同归于尽的打算,她的炁因此显得格外恐怖,启明司居然被她的气息震慑到,自以为不敌。 事实上召潮司已是强弩之末,她对启明司发动的攻击完全是虚张声势,但在气势上,她却远远胜过了启明司。 大灯塔内,邪术司早已云游而去,雷暴司正在风暴洋上对抗虫群,启明司怯战、气息低落,只有猎头司的气息处在召潮司之上。 “喂!猎头司!救命啊!猎头司!救我啊!”启明司跑到了红梯下,用双拳锤击着红梯的金属杆,他尽可能叫得凄厉,希望能得到猎头司的回应。 红梯上方传来一阵熟悉的金属摩擦声响。 猎头司不耐烦地落在了地板上,右手里抓着一块骨骼磨制的尖钉。他用左手轻轻推开挡路的启明司,笔直地朝着召潮司走去,他的长发像活物一般舞动起来了,杀气弥漫。 “别过来!” 召潮司看不见来者,但如此强盛的炁只可能来自猎头司,她太清楚了,那可不是她能够对付的角色,为此,她挟持了那名腰间别着匕首的猎人。 “我晓得你有多大能耐,猎头司!但你想杀我,就要做好牺牲的准备:我一定会把死咒留给你!你这几个属下也要同我一起进死门!” 召潮司用手中的玻璃片划着猎人柔软的脖子,鲜红的血顿时就流了出来。由于看不清楚,她并没有抢夺猎人腰间的匕首,那猎人也被她的气势所震慑,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自己身上带着武器。 猎头司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停下了脚步。 眼见优势又回到了自己这边,启明司拍着手走到了猎头司身侧,他背部还插着那片玻璃,脸上却毫无痛苦的神情;他眯起眼睛笑着,眼中的光变得格外明亮。 “你知不知道,猎头司还差一级就能登顶了?杀了你,猎头司就升至第二十一级了。羽化飞升,死咒和他再无关系,哈!傻眼了吧?” 说罢,启明司露出了得意的笑,他背过手去,将身后插着的玻璃片拔了出来,沾着血的玻璃片被他丢在地板上。 那血,居然是乳黄色的。 “那就和他说再见吧!” 既然威胁无效,召潮司打算在临死前带一人垫背,她狠狠握紧手中的玻璃,朝着那紧闭双眼、颤抖着的猎人学徒刺了过去。 “停!”猎头司大吼。 这声吼叫让召潮司停顿了整整五秒,她机警地用人质的身体挡住了自己,确保启明司无法施展润,但猎头司的气势却令她发自内心地感到恐惧。 “你想做什么!?”召潮司咬牙切齿地紧握着玻璃片。 “放了他,然后我就放了你。”猎头司如是说。 启明司不敢相信地盯着猎头司: “你……你疯了吗!?猎头司!那不过是一个卒子,一个牺牲品,但她,她可是异教徒!异端的大祭司!杀了她!杀了她你就登二十一级了!与大灯塔同光!永恒近在咫尺!你在犹豫什么!?你他妈的在犹豫什么!!” 启明司的面孔像一颗丧失了水分的番茄那样红了起来,他无法理解自己的帮手为何会在这时候心软,为何猎头司能拒绝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理解不了,完全理解不了。 猎头司的气场好似靠岸的巨浪,他皮肤黝黑的面庞转向了侧面,似乎看着什么,却不发一言。 “你可当真?”召潮司迟疑道。 猎头司果决地点头,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诚意。 猎头司如海啸般的炁卷起了一阵疾风,炁扫开了周遭的一切,直接打开了不远处的蝴蝶之门,由于上一次开门后没有重新设置目的地,蝴蝶之门的目的地没有改变:申国,商京。 门后,冷冽的风顺着街道刮进门内,凡世的空气正源源不断地涌进。 “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猎头司的长发被风吹动,他用右手中的骨钉指向门外的夜色。 此刻,凡世正被夜色笼罩,门外的街灯也因为蝴蝶之门的缘故通通失去了光明,日月无光,星辰变色,商京正处在一日之间最黑暗的时刻。 召潮司踟蹰着,虽然她看不清门外的景象,却能够判断得出门后是凡世。 “你等什么?”猎头司用余光看向她。 “那个男人,我要带走。”召潮司腾不出手来指示,但猎头司很清楚她指的是谁。 猎头司,这个高、瘦、上身赤裸的男子,转过了头,一丝藏不住的笑跃然脸上。 就连他的老同事启明司都从未见过他这样笑,更别提那三名吓傻了的猎人了,只可惜召潮司和孙必振都看不见这一幕,否则,这抹浮世绘般的、既恐怖又戏谑的微笑将自此刻起永远留在他们的记忆之中。 杀气顺着那抹笑飘了过来,它是如此之浓,以至于可以用鼻子闻到,用舌头品尝到,召潮司以为他要反悔,谁知猎头司只是问道: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召潮司直接回答到,“没有关系。” 话音落下,杀气好像一块被丢进热咖啡的方糖,顿时溶解在了顺着蝴蝶之门刮进的冷风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猎头司的笑变了意味、变了成色,先前是玩味,如今是肃然起敬,他用右手握住骨钉,食指点了点蝴蝶之门后的夜色。 “你们,可以走了。” 召潮司没有再犹豫,她拖着不停挣扎的猎人凑到了昏迷的孙必振身旁。 她尝试用右臂挟持住猎人,尽可能弯下腰去够孙必振,但猎人的反抗非常剧烈,她根本碰不到倒地的孙必振。 就在这时,被挟持的猎人学徒终于想起了自己腰间的匕首,他顾不上手指间沾着湿滑的液体,趁召潮司不备悄悄抽出了匕首。 手中有了武器,他顿时目露凶光,反手持刀朝着异教徒刺去。 一刹那间,猎头司出现在了召潮司身旁,她根本来不及反应便被猎头司除了武器:玻璃碎片落在了金属地板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作为人质的猎人被猎头司丢了出去,猎人痛叫着摔倒在地板上,手中的匕首也滑脱,落在身旁,和那金属制的地板发生激烈的碰撞,呛啷啷的尖锐声音紧紧揪住了召潮司的心。 看见这一幕的启明司大喜过望,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则粉碎了他的喜悦。 猎头司用右手抓住昏迷的孙必振的衣领,左手则握住了召潮司的上臂,将这两个信仰不同的异教徒拖到了蝴蝶之门旁,轻轻将他们推了出去,顺手合上了蝴蝶之门。 猎头司的动作一气呵成,就好像他命中注定要这么做,就好像有一名导演提前告诉过他要这么做,就好像他事先演练过无数次,只是他命运的剧本完全由他自己书写,仅此而已。 “你……”启明司恼羞成怒,“你在做什么!?你分明都抓住她了!” “言出法随,不能食言。”猎头司如此回应。 启明司额头上的青筋开始鼓动,有什么尖锐的、锥形的东西在他的面皮下方戳刺,他的怒气赋予了他朝猎头司怒吼的勇气:“你有这个能耐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杀了她?!!你你你,妈的,你这纨绔的东西……” 猎头司抛出一个不耐烦的眼神,启明司纵有千般恼火也不敢和猎头司作对,他涨红着脸,朝着属于自己的青梯走去,不想再说话了。 第18章 流亡凡世 商京,凌晨清冷的风吹在孙必振脸上,令他苏醒了过来。一股浓烈的海盐味让他不住地干呕,但一只长满鳞片的手颤抖着捂住了他的嘴。 孙必振惊恐地看向那只手的主人。 是召潮司! 覆盖着白色薄膜的眼睛无神地盯着他,彻底晾干的长发缠在了他身上,孙必振闻到一股羸弱的炁,由疾病、苦痛和无助交织而成。 此刻,他们正躲藏在一处街灯照不到的角落,相互依偎在一堆随意丢弃的废旧家电间。 由于疾病和长时间缺水,召潮司已经濒临崩溃,她抓挠着自己身侧的藤壶,被食指灵药治愈的伤口又开裂了,血顺着她的腰流了下去。 孙必振不知所措,他原本以为自己死了,来到了死门背后的世界,但远处那熟悉的街灯和商京夜晚的气味告诉他,此刻,他身在凡世。 惊讶仅仅持续了片刻,孙必振看向虚弱的召潮司。 “你救了我?”孙必振用沙哑的声音问道,启明司的润伤到了他的喉咙,他说起话来异常艰难。 “水……”召潮司在昏厥前说出了最后的要求,说出这个字后,召潮司再度陷入了昏迷。 孙必振不知道死去的召潮司为何会活过来,又为何会救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商京的街道上。 气管处的伤痛仍未消散,有凝血卡在喉头,轻咳几声后,孙必振站起身打量四周,凭借模糊的记忆确定了自己的位置:这里就是他上次返回凡世的位置。 有过上一次的经验,孙必振迅速振作起来,无暇多想,他背起赤裸的召潮司,避开街灯,走向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孙必振的喉管正在淌血,他感觉一股血腥味正顺着嗓子眼涌上来,但比起他自己,召潮司的伤势明显更严重。 可惜,凡人的医院不会接待一个长着鱼鳞和鱼鳍的怪物,孙必振也不愿意冒那个险,他能做的只有带召潮司回公寓,另寻出路。 孙必振再一次被浑身的疲倦驱使着朝公寓走去。他背着召潮司,沿着街道的阴影处小心前进,最终安全进入了单元楼,乘电梯徐徐上升。 随着一声清脆的“叮”,电梯门徐徐打开。孙必振走出电梯,回到他那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公寓门外。 门没锁,屋门敞开着,屋内凌乱的陈设维持着原则,孙必振已经十多天没有回家了,居然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孙必振背着召潮司走进屋内,顺手带上了屋门,由于十几天没人打扫,屋里已经积攒了一层薄薄的灰层,但他现在没空打理,当务之急是解决召潮司缺水的问题。 孙必振打开主房间的灯,背着召潮司径直走进了洗手间。 孙必振租住公寓的洗手间很小,根本放不下浴缸,他只好将召潮司安置在马桶上,打开淋浴头,用温水冲洗召潮司身上的沙子和伤口。 看着召潮司身上的那些浮肿和藤壶,孙必振感到一阵不适,胃里翻江倒海,他忍不住“哇”地一声吐在了洗手间的地上,缓过劲后,他急忙用淋浴冲掉自己那些带血的呕吐物。 感到好受些了,孙必振关上了洗手间的灯,仅凭主房间的光亮也能勉强看清,而且不必看见召潮司身上那些可怖的皮肤病灶。 “恐怖如斯……这种折磨也只有大祭司能受得了,换成一般人类早就死了。”孙必振站在昏暗的洗手间内如此想道。 “是呐,一般人早就死了。”召潮司答道,原来她被身上的温水唤醒了。 昏暗的小房间内,孙必振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组织语言是一门艺术,但他显然没有掌握这门高深的技艺,于是他直接问道:“你是怎么搞成这副鬼样子的?” 召潮司倒也没有避讳,她不但听得懂,而且能够流利地讲申文。 “或许是一次背叛……地狱的咸水不会对任何人施以仁慈,我不能离海,却又无法避免咸水的侵蚀。有次,我用化形咒变成了一群青蟹,结果皮肤的痛楚消失了……自那之后,我就一直保持着蟹群的形状,慢慢记不起为人的事情,再之后的事我就记不得了,我在海里游了太久……” 说罢,她突然问孙必振道:“你为何不杀了我?” 孙必振浑身一颤,不知如何作答,毕竟他不是没想过这么做。 “这个……” 见他答不上来,召潮司没有再说话,而是捂住了她那苍白的脸,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孙必振不知所措,他也想哭,但如今的他只能呆呆地举着淋浴头站在原处;方才的呕吐令他的喉管又疼又痒,但他忍住了没有咳嗽。 哭了一阵后,召潮司从他手里抢过了淋浴头,她为自己淋着水,缓缓抓挠起侧腹的藤壶。 孙必振从头到脚都湿透了,他默默退出了洗手间,跑到主房间角落,从掀翻在地的衣柜里取出几套衣服。他为自己换了一套干净衣服,随手将湿掉的衣物丢在了房间中央的写字桌下。 写字桌上还留着不少饮料和拆封的干果,这些都是李德买来开派对用的——由于当时离开的太匆忙,他只顾的上把香烟带走,零食饮料留在了原处。 孙必振抓起一瓶苏打,拉开易拉罐大口喝起来,但那刺激性的饮料成分让他止不住的咳嗽,易拉罐也落在了地上,苏打洒了一地。 灵药没了,药引没得到,启明司要杀他,现在他的喉管受了重伤,有暴毙的风险,也无法联络欺诈司,孤单一人在凡世,滞留在这片狼藉之中。 孙必振停止了咳嗽,一屁股坐在了那滩苏打上,低下头哭出了声。 或许是听到了孙必振抽噎的声音,召潮司低声呼唤他道:“异教徒,过来。” 孙必振简单抹了两把眼泪,他下意识地不想让女人看见自己哭,强撑着站起身走到洗手间的门旁,他不愿对上召潮司那双能在黑暗中发光的眼睛。 “怎么了?” “听着,既然你不打算杀我,那么我恳请你帮我一个忙,”召潮司的声音伴随着水流声传来,“我伤得很严重,事实上你也是,我们都需要药物……但你也看见了,我这个样子,暂时无法出门狩猎,只有你能搞来我们需要的药物。” 孙必振盘算着自己还有一些存款可用,他不想在一名重病患者面前展现出自己的脆弱,于是,他故作坚强地答应道,“没问题,告诉我需要些什么。” 孙必振从大门旁的鞋柜中翻出了备用钥匙和笔记本,用一支预先留在鞋柜上的中性笔记下了召潮司所说的药物。只可惜,召潮司所说的药名他听都没听过,更不用说写了,只好用拼音先记下来。反正他没打算当真去买这些东西,毕竟现在是凌晨两点,提供这些药物的场所早已打烊,他只能先将药名记下来,择日再买。 记下全部药名后,孙必振将笔记本放回了原处,带着备用钥匙和一叠皱巴巴的零钱走出了公寓。 孙必振没有什么选择,他从来就没有选择,只能跑到街区外不远处的医院买来一些口服的消炎药。带着一袋现代医学的结晶,孙必振苦闷地走回了住所,他将那些药物一股脑地堆在了写字桌上,从中挑选出两板胶囊交给了召潮司。 “这是什么?”洗手间内传出召潮司疑惑的声音,她捏着那些胶囊问道。 “这是抗生素胶囊,也就是药。”孙必振解释,“你不知道?” 召潮司沉默不语,孙必振只好叹了口,一步一步将服药的方法教给她,即便如此,召潮司还是迟疑着不肯服药。 “我怎么知道这不是毒药?”她问道,但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这个问题太过愚蠢,如果孙必振想要害她,之前有的是机会,没必要等到现在。 召潮司不说话了,她默默盯着那板胶囊,发光的眼睛里有困惑,也有好奇。 在孙必振的帮助下,召潮司顺利服了药,但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洗手间,一定要待在淋浴中。 劝说无效下,孙必振只能允许对方继续沐浴,他太累了,蹒跚着走回自己的铺位,不顾床褥上的烟灰,和衣而卧,就此睡去。 第19章 热烈欢迎 孙必振一夜无梦,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上午十点。 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孙必振意识到自己呼吸困难,口腔和喉管里似乎淤积了什么东西,幸好还能勉强呼吸。他弯下身体,剧烈地咳嗽,淤血从口中喷出,洒落在凌乱的地面上。 “该死……”孙必振擦去嘴角的血迹和唾液,他意识到自己身体虚弱,必须在失去行动能力之前找到药物,否则他和召潮司都会病死在这里。 “异教徒,你还好吗?我听见你在咳嗽。” 召潮司的声音从卫生间传来,她的声音依然虚弱,但比起昨晚似乎好了一些。相较之下,孙必振的情况反而更为糟糕。 “我一点都不好。” 孙必振心里这么想,却强作镇定,口是心非地撒了个谎:“我还好,你等着,我这就去买药。” “你还记得药名吗?” “记得,都记下来了。” 孙必振抹了抹脸,从房间中央的写字桌上拿起一瓶绿茶,用饮料漱口,将鞋柜上的笔记本摊开,撕下写有药物清单的一页塞进裤子口袋,凭借强大的意志力拖动虚弱的身躯,蹒跚着出了门。 召潮司需要的药听起来都是中药,但最近的中药店在两个街区之外。孙必振深知,以他现在的体力,根本无法走到那里,只好强忍着不适,站在街头拦了一辆出租车。 几分钟后,孙必振顺利抵达了这家并不起眼的药店,确切来说,这是一家中医诊所。半年前,孙必振罹患胃病,曾在这里买过白术党参泡水喝,因为中药价格贵、见效慢,他并不喜欢这样,但同事劝说他试一试,盛情难却,他也因此得知了这家诊所的存在。 诊所被夹在一堆饭店之间,中药气味根本无法掩盖炒菜的油烟,难怪这家店生意并不好。这家诊所主要出售中药材,也提供代为煎药的服务,孙必振推门而入,但仅是推开一扇推拉门便让他费了一番力气,这让他感到一阵悲凉。 诊所内,中药气味忽浓忽淡,虽然不算难闻,但也并不讨喜。推拉门上挂着一只毛绒猴子,随着门的开合,它发出电子音的欢迎声:“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孙必振被吓了一跳,惊讶于一家中医诊所居然会有这样的小物件,也觉得莫名其妙,谁会愿意光临一家药店呢? 诊所的空间并不大,看店的伙计趴在柜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台彩电,电视里正在播放香港电视剧。伙计戴着一副白色的大口罩,短发耷拉到耳垂,左耳上戴着一枚银色耳环,俨然是一副非主流的打扮。 这种非主流的打扮让孙必振印象深刻。半年前他来这里买药时,店里的伙计还没有这么拉风,门口也没有那个会说“欢迎光临”的毛绒猴子。 半年未曾光顾,天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变化,但孙必振此刻并无心思去关注这些,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尽快买到药物。 伙计听见毛绒猴子发出的声音后,漫不经心地问:“取药吗?” “不,我自己带来了方子,现抓。”孙必振慢慢走到柜台前,取出那张写着药名的纸条,按照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字和拼音念了起来,但伙计及时打断了他。 “停,别念了,把处方给我,谁能记住你念的那些东西?” 伙计的声音又高又尖,孙必振感到不悦,但他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直接将写有药名的纸条递给了对方。 伙计皱起眉头,盯着字条看了几秒,小声嘟囔道: “啥,啥,啥,这写的都是些啥啊?” 他逐渐提高了音量,最后将字条拍在柜台上,说道,“兄弟,这活儿我们这里接不了。” 伙计把字条推到柜台边,伸出手指指着上面的字迹,“你看,这里只有药名,没有剂量。再说了,我们抓药需要处方单,你这不过是随手撕下来的纸,很多字都是拼音,谁敢照这个给你乱抓?” 孙必振还想求他通融一下,但伙计果断地摆了摆手。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退一万步讲……” 伙计从柜台下的暗匣里抽出一把温彻斯特1887型的杠杆连发霰弹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孙必振。 “……退一万步讲,你要的这些地狱草药,人间根本不生产。” 第20章 宾至如归 伙计用枪口逼着孙必振退到了墙角,他似乎没有立即开枪的打算,而是逼问道。 “你好大的胆,蹲下!你的同伙呢?说!” “完了!是防剿局!”孙必振下意识地想,他不知道的是,防剿局的调查员不会用枪械作为武器;枪乃是残面的法器,即使是其它密教的信徒也不敢使用,何况是调查员呢? 防剿局,是九七年由猎巫部和申国安全部整合形成的部门,主要负责对密教作战和反法术特别活动,是申国最大的猎巫人聚集地,也是众密教最忌惮的部门。 孙必振以为持枪的伙计是防剿局的调查员,一时间欲哭无泪,只能乖乖照做。才出龙潭,又入虎穴,他感叹于命运是如此不公。 “我没有同伙,我真的只是来买药的,我发誓……”孙必振举起双手,试图证明自己并无恶意,但伙计并不会轻易相信他。 “说,你是谁的人?”伙计用枪口怼了怼孙必振的脸颊。 孙必振自以为逃不过这一劫,淡然地苦笑,答道:“我是武神祠的人,欺诈司的弟子,我叫孙必振。” 谁知伙计不耐烦地用枪托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别耍滑头!” 孙必振来了脾气,“你杀了我,欺诈司肯定会替我报仇的!”这句话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底气,毕竟欺诈司未必知道是谁杀了他。 “你再撒谎我就开枪了!”伙计喊道。 “可我没撒谎啊!” “你真是武神祠的戏子?”伙计的眉毛弯成了弧形,他明显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但已经开始动摇了。 “不然呢?” “那你为何不直说?” “你会见人就说你是防剿局特工吗?”孙必振反问。 谁曾想,听到孙必振这么说,伙计的态度居然发生的一百八十度的转换。 伙计急忙将霰弹枪丢到了一旁,伸出双手扶孙必振起来,牵着他的手将他带到了柜台后。 “兄弟!实在是对不住!实在是对不住!”他一边道歉一边安抚着孙必振,“误会,都是误会,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这就去沏茶!” 孙必振露出惊讶的表情,“怎么,你要审问我?” “呀!实在是误会!天大的误会!我哪里知道你是武神祠的客人,多有冒犯,请见谅!” 伙计轻拍他的后背,将他搀扶到柜台后的板凳上坐下,又跑到入口处挂上了“打烊”的招牌,收起丢在地上的霰弹枪,锁上前门,拉上了门帘和窗帘,随后打开了店里的灯。只会说“欢迎光临”的毛绒猴子不停地叫唤着,伙计热火朝天地忙活起来。 孙必振坐在白炽灯的光芒中看着这一切,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药店伙计的这一系列操作让他头脑发胀,他完全无法理解一个调查员为何会如此对待自己。 伙计跑前跑后地收拾东西,很快就备好了茶叶和点心,他将热腾腾的茶点装在一只金属托盘里端到了柜台上,双手摆在身前鞠躬道,“请用茶。” “不是,你这,怎么一回事?”孙必振指着热气腾腾的红茶和碟子里的桃酥问道。 “我不是调查员啦,我是兄弟会成员、复仇司的教子,是自己人!你先用茶,我这就你装药,兄弟!”说着,伙计捡起柜台上的纸条,照着那些难懂的汉字和拼音拉开药柜、开始装药。 孙必振恍然大悟:兄弟会是地狱内数一数二的大密教,和武神祠自千年前就有来往,两大密教的信徒互通有无,言必称信。千年来,两大密教从来没有翻过脸,千年之好铸就的信任是无与伦比的,这就是为何孙必振身为异教徒,却能得到兄弟会成员的热情对待。 药店伙计的热情对待令孙必振发自内心地感动,他忍不住流下了热泪,冲上前拥抱了这名伙计,将眼泪鼻涕统统抹到了对方的白大褂上,压抑已久的负面情感喷薄而出。 “兄弟,我这两天真惨呐兄弟,我可太惨了……” 由于过大的身心压力,孙必振已经站不住了,他扑通一下跪在了地板上,环抱着伙计的腰杆无声地哭泣:他的喉管受了伤,不敢哭出声来。 药店的伙计本就矮他一头,穿着宽松的白大褂更显得矮小了,一米七九的孙必振跪下后刚好能搂住他的腰。伙计的脸簌地红了起来,就连脸上的白口罩都遮不住,“哎呀你松开,松开吗,这样我怎么给你装东西。” 他这么一说,孙必振反而抱得更紧了。伙计红着脸安慰他,费了好大功夫,终于让他平静下来坐回了原处,这才得以继续装药。 孙必振尝试着喝了一小口红茶,可他咽喉处的痛楚越发剧烈,这让他打消了喝水的念头,更不用提吃东西了。 十五分钟后,伙计将清单上的药足斤足两的装了几大包,他将裹药的纸包统统塞进一个塑料手提袋,将手提袋摆在了柜台上,十分有成就感地松了口气。 “药已发全!你点一点吧!” “还点什么?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些药,”孙必振苦笑道,“兄弟,你说吧,多少钱?我信得过你。” “不收钱,一点心意,就当是我给你赔礼道歉了。”伙计连连摆手。 孙必振感动至极,但他不敢在此久留,毕竟召潮司和他都需要这些药物治疗,晚一步都有生命危险。最后,孙必振郑重其事地握住了伙计的手,轻摇三下说道:“兄弟,大恩不言谢,改日,我孙必振一定亲自上门报答你!” 由于时间紧迫,孙必振并没有交代报答的具体内容,任由对方脑补了。 “啊?过了,过了,这个,这哪里收受得了……”伙计的脸又红了起来,腼腆地点着头。 但孙必振无暇多顾了,他必须尽快返回。两人握手后,伙计为孙必振打开了前门,亲自为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孙必振拎着药上了车,伙计还要挥着手目送他离开。如此暖心的经历让孙必振重新振作了起来,他感觉喉头的伤都痊愈了几分。 带着药回到那小而乱的住所后,孙必振将手提袋丢在了鞋柜旁,突然发觉到一丝异样:自进门起,他似乎没有听见水声。 孙必振怀疑有异教徒闯入了公寓,担心召潮司遭遇不测,他急忙呼唤道:“召潮司!”这声叫喊让他喉管内的伤口开裂了,只是他暂时还没有发觉。 “我在,别叫。”召潮司的声音从主房间的角落里传来。 孙必振伸头望去,召潮司正穿着他昨天丢在写字桌下的湿衣服,衣物湿溻溻的,原来召潮司用这种方式保持着皮肤的湿润。 写字桌上原本的干果被她吃光了,瓶装的饮料也被喝的一干二净,只剩下几瓶易拉罐装的啤酒未被饮用,估计是因为召潮司不会开易拉罐。 “我吃了些你的东西,如果可以,再给我点好吗?没有吃饱。”她的眼疾似乎有所好转,能够看清东西了,湿透的衣物遮住了她病变的皮肤,这让孙必振能够直视她而不感到反胃。 孙必振松了口气,他指了指鞋柜旁的手提袋,“行,你要的东西都买来了,你等着,我去整点吃的回来。” 孙必振想要去最近的超市买些食物,但就在他握住门把手的那一刻,他感到喉头一甘,一口血涌上来,他居然被自己的血呛住了。 孙必振咳嗽起来,鲜血从他的口鼻中喷涌而出,血混合着血痂喷在了门板上,遮住了猫眼。 门上的血漆黑如墨。 定续命的效力过了,毒发的孙必振膝盖一软,倒在鞋垫上,血顺着他的嘴角淌了出来,他不甘心就这么死去。失去知觉前,他拼尽全力用手背擦掉了脸上沾着的血,可惜并没有擦干净,只是让那些黑色的液体涂抹的更加均匀了。 “该死……药方、续命的药方是……” 垂死的孙必振试图将“三长两短”的药方告诉召潮司,但他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只能不甘心地张着嘴,脑海里想着那续命的药方,被嘴里的黑血呛得不停咳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孙必振好像蒙上了一层黑色的面纱,死门半开,死门的使者弹了弹烟灰,收起了钓鱼竿。 孙必振已经昏迷,没有看清死门的样貌,但他梦到了,梦到了那门,梦到了那死门…… 死门外,看门的白无常戴着“一见生财”的帽子,黑无常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戏子一位!里边儿请!”白无常热情洋溢地朝死门一挥袖子,白色的衣袖连同他青紫色的长舌头一起垂到了地上…… 孙必振以为这是他临死前产生的幻觉,他伸出透明的右手朝自己指了指: “鬼爷,您是在说我吗?” 白无常笑嘻嘻地说道,“小涸泽!快请进!阎王爷点名要听你唱曲儿!”说着,他扶了扶头顶耷拉下来的帽子,没有眸子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状。 孙必振感到一阵意想不到的狂喜:没想到他窝囊了一辈子,死后居然能被阎王高看一眼!这辈子算是值了! 就在孙必振得意洋洋地迈步走向死门之时,白无常冲过来赏了他两记耳光。 “你打我作甚!”孙必振捂脸怒道,“你打我……不对……不对,不对!” 白无常笑而不语。 两记耳光扇醒了孙必振,他捂着脸,看着白无常那张惨笑的鬼脸,仔细看去,这张脸哪里是白无常,这张脸他认识!这是高悬大圣的脸!这是吊带袜的脸! 孙必振恍然大悟。 “不对!不对!这次我不上当!我不上当!!!” 孙必振转过身,背对着死门拔腿便跑。 白无常望着孙必振远去的背影,呢喃道:“总算聪明了一次。” 第21章 推心置腹 难得聪明一次的孙必振背对死门狂奔,梦境紧追不放,他做了一个关于蜕变和新生的梦。 梦中,孙必振再次和启明司对峙。启明司笑得像一个顽童,一双发光的眼睛照在了他脸上,他因此动弹不得,喉管处传来钻心的痛楚,随着启明司的润渐渐发力,攥住他喉管的无形之手也渐渐收紧,他想要尖叫,但他叫不出声,因为梦里的他没有嘴。 就在那双手将要扼死他时,猎头司,那个高而瘦的男人,出现在了他面前。 猎头司举起自己的骨钉,径直朝自己胸前的纹身刺去,骨钉扎穿了他稀薄的皮肤,一种新的物质从他的皮囊里钻了出来:它有着最锋利的口器和最致命的足,复眼闪烁着怪异的光,绒毛沾着皮囊残余的血,缓缓从那血肉组成的茧房内爬出。 在孙必振看清那物之前,在他被启明司扼杀之前,一双长着鳞片的手将他捞出了死门之前的永眠领域,将他带回了凡世。 孙必振睁开疲倦的双眼,他正躺在自己的床褥上,身上盖着一条湿了半边的被子。 四周漆黑一片,他以为是自己失明了,急忙揉了揉眼,又发觉嘴里有一股苦涩的味道,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堵在自己的喉头。孙必振以为那又是瘀血,他想用咳嗽的方式将那东西咳出来,但召潮司阻止了他。 “别咳!我好不容易才把药塞进去。” 召潮司发光的眼睛正盯着他,孙必振只好点头,忍住了咳嗽的欲望。他什么也看不见,原来,自他昏倒已经过去了十四个小时,现在是夜里三点,他能活过来全靠召潮司尽力施救。 由于喉头卡着召潮司制作的药球,凝血和药物混合在一起,堵住了他的喉管,孙必振只能勉强呼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正因如此,孙必振只能乖乖躺在床褥里,失血加上久未进食,他现在浑身无力,只能听凭召潮司安排。 孙必振安静地躺着,他感觉一只湿漉漉的、长着鳞片的手正在抚摸自己的额头,那鳞片的触感令他毛骨悚然,但他抗拒不得。 良久,召潮司收回了手,“好在退烧了。孙必振,你正在死门边缘徘徊,我喂你喝了那‘三长两短’的方子,但治疗喉伤用的却是盐神的药方,能不能活全凭造化。” 说罢,召潮司合上了双眼,估计是为了避免弄湿床褥,她没有躺在床铺上,而是躺在了床边。 召潮司轻声讲,“我探了你的脉搏,总计四十八条生脉,三十三条熄灭了,只剩下一十五条,像麻雀一样扑腾。我惊讶于你的生脉本该尽数断绝的,此时竟然剩下了十五条,一定是有神通大能在庇佑你。” 听召潮司这么说,孙必振恍然大悟,他想起吊带袜送给他的十五只小鹌鹑,他本以为那只不过是十五剂泻药,却原来是十五剂保命的药引! 想到这里,孙必振对吊带袜是千恩万谢,虽然吃那些药会导致腹泻,但和暴毙而亡比起来,腹泻又算得了什么! “你有话要说吗?开不了口,你在心里想想也行。”召潮司意味深长地说。 孙必振确实想说些什么,但苦于开不了口,只能暗自神伤:“该死,我就要憋不住了。” 虽然已经很久没喝过水,孙必振却免不了要新陈代谢,膀胱传来的紧迫感让他不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就在孙必振对抗尿意时,召潮司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她的眼疾已经痊愈大半,如今已经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了。 “你慢点起来,我扶你去厕所。”她低声说道。 屋内黑灯瞎火,孙必振慢慢翻身起来,他情不自禁地想到,“要是能摸索着把灯打开就好了,可惜我看不清开关在哪。” 谁知就是这一个念头,召潮司便走到墙壁旁打开了灯。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被突然而来的光线刺得双眼胀痛,适应光线后,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能知道我在想什么?”孙必振想。 召潮司坏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哪知道你在想什么?瞎猜的罢了。” 平心而论,如果不考虑她脸上的鱼鳞和皮肤病,召潮司的容貌绝对称得上姣好,可惜孙必振此刻无心欣赏。 在召潮司的帮助下,孙必振顺利解决了新陈代谢的问题,他被搀扶着回到了床铺上。 召潮司弯下身,她的衣物下方敷满了药渣,一股浓烈的中药苦味萦绕不散,她为孙必振盖好被子,走到墙壁旁关上了灯。 “有趣的发明。”她在黑暗中嘟囔道。 “你究竟是何人?”孙必振想。 漆黑一片的房间内,召潮司那发光的眼睛回到了床铺旁,她蹲下身盯着孙必振,眼内幽蓝色的荧光是如此凄美。 “我记不清上一次来申国具体是什么时候了,但那时你们的皇帝姓爱新觉罗。这个姓很长,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似乎是担心有人偷听,但孙必振还是听的一清二楚。 “那你少说得有九十岁了?宣统皇帝是一九一二年退的位。”孙必振惊讶地想。 “远不止,只是我多数时间都在咸水里荒度了,印象里我才刚二十多岁,在那之后的记忆就都不见了。” “天哪,你变作螃蟹游荡了这么久?” 召潮司笑了,“化形咒能让人变成野兽,许多可怜之人一辈子都变不回去了,我算是幸运的那个。” 孙必振停顿了片刻,转而想到,“你为何能知道我想些什么?” “这是盐神的润,只要你沾了我的鳞,我就能读你的心。从地狱初逃到这里时,我喂你咽了一片鱼鳞。你不要怨我,那东西没多大,你的喉伤是那个眼睛发光的祭司干的,和我的鳞片无关。” “知道了。” 召潮司闭上了眼睛,躺倒在床铺下方。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地狱暂时是回不去了,你靠什么过活呢?”她问道。 “别说这个了,一想起来就头痛。”孙必振依旧不愿直视现实,当务之急是获取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可如今的他正处在死亡边缘,莫说返回地狱开蝴蝶之门了,就算他现在有方法返回,也不足以战胜启明司。 “地狱暂时回不去了,只能先在凡世养病,等你病愈后再说吧。”孙必振想。 “但你总得有饭辙吧,难不成要我养活你?这里是凡世,不是地狱,养病需要药物和食物,我上哪里去找?” “我有一点积蓄,足以撑过这段时间。” “可是你该怎么花这些钱呢?” 孙必振无声地叹了口气,“这个明天再想吧。” 召潮司没有再说话。 沉默良久后,孙必振想到,“你叫什么名字?” “召潮司。” “不,我是说姓名,我叫孙必振,你叫什么名字?” “就叫召潮司。” “别开玩笑,你就算告诉我又有何妨呢?” 召潮司没有回答,她似乎睡着了,又或许是在装睡。 第22章 危险采购 太阳照常升起,孙必振被胃部的酸楚唤醒。 召潮司早已醒来,药效发作后,她的状况比孙必振好多了。看到他睁开眼,召潮司便凑上前来,左手攥着一个湿漉漉的药团,温顺地说道:“该换药了。” 孙必振一时没弄明白召潮司的打算,以为她要用手把药团塞进自己的喉咙,默默做好了忍受疼痛的准备。 “张嘴。”召潮司命令道。 孙必振微微撑起上身,准备坐起来,但召潮司却按住了他。 “躺着,否则不太好换。” 孙必振虽然不理解,出于对召潮司的信任,还是乖乖地张开了嘴。 召潮司用右手食指轻触孙必振喉头,她的炁穿透皮肉直达喉管,接着,一颗药团从孙必振喉咙浮了上来,药团裹满淤血,变成了不规则的形状。看来药物生效了,孙必振的血液恢复了原本的红色,但他的喉伤依旧严重。 召潮司捏起新的药团,却没有塞进孙必振的嘴里,而是塞进了自己口中,她轻轻咀嚼几下,随即不客气地吻上了孙必振,用舌头将药团推送进了咽喉。 做完这些后,召潮司愤怒地盯着孙必振,质问道:“你居然敢嫌弃我?” 孙必振尴尬地摇了摇头,但召潮司已经看穿了他的内心。 “你问我为什么不用手?这还用问吗?因为害怕感染!你这xxx!”召潮司骂道,言辞中带着地狱特有的脏话,孙必振根本听不懂。 孙必振有些惶恐,召潮司赌气地蹲坐在墙角,他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了约十五分钟,孙必振终于妥协,抓住她的手,想道:“我道歉。现在我们得去买食物,先和好吧。”孙必振知道,关乎生存问题,召潮司应该不会为难他。 召潮司没有立刻回应,而是冷冷地走到了床边,“你说吧,怎么办?” 孙必振顿了顿,思索道:“我说不了话,你不认得路,我们必须通力合作。” “具体怎么做?” “首先,你能穿干净的衣服出门吗?你得遮住鳞片,但如果穿着湿衣服出去,肯定会引起路人的怀疑。” “是吗?那你等我一下,我得先制一份汲水药。” 说着,召潮司从旁边的药包里挑出几味药材,开始一丝不苟地咀嚼,将药材混合在一起。 这一幕让孙必振看得有些发愣,没想到召潮司竟然是靠口嚼的方式制药的,那么他喉咙里的药团多半也是如此。随即,孙必振又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让召潮司大为光火。 召潮司将嘴里的药渣吐到手中,擦掉嘴角的残渣,凶狠地瞪着孙必振:“怎么?你以为你吃的药是哪来的?难道你有制药工具?再敢挑三拣四的,我这就走,到时你非得病死在这里不可!” 孙必振在心中连连道歉。召潮司凭借盐神赋予的体质,恢复速度远超凡人,而他不过是肉体凡胎,活到现在完全是靠召潮司照顾,他确实没资格对召潮司的制药方式说三道四。 召潮司继续往嘴里加入药材,腮帮子逐渐鼓起,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花栗鼠。干嚼这些药物显然很不舒服,于是她跑到洗手间,就着自来水将药渣吞咽下去。 不久后,召潮司笑嘻嘻地从洗手间出来,露出一只手臂:“看,生效了。” 召潮司的皮肤表面聚集了一层薄薄的青色水珠,不仔细看几乎无法察觉。奇异的是,这些水珠并不会弄湿衣物,召潮司得意地用袖子盖住水珠,解释道:“这是汲水咒,是用地狱里七味鼠尾草炼制的灵药释放的咒术,虽然没有经过熬煮,效力不强,但至少能维持三五个小时。” 孙必振如释重负,指了指自己的衣柜:“太好了。你去取件宽松的外套遮住鳞片,我们这就动身。” 作为沿海城市,商京的冬天却相当寒冷,孙必振因此有准备足够的冬装。在他的指导下,召潮司用外套、围巾、手套和口罩完成了伪装。 召潮司穿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和常人没有区别了。当下正是立秋时节,秋风萧瑟、天气渐凉,她这身打扮并不算夸张。 “准备妥了,我们走吧。”说着,召潮司将所需的零钱和钥匙装进了外套口袋,扶起虚弱的孙必振,两人并肩走出了门。 在召潮司的搀扶下,两人顺利来到了最近的超市门前。 由于时间尚早,超市的正门还没有开,好在侧门还开着,前来购物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孙必振暗自松了口气,让召潮司扶着他进了店门。 超市内偏黄的灯光打在二人身上,召潮司从未见过这般景象:她见过赶集的热闹景象,但现代化的购物场所她还是第一次见。孙必振指了指挂在商品区货架上的塑料袋,让召潮司取了两个。 “我需要买一些流食,八宝粥、豆奶什么的,你需要些什么?”孙必振想。 召潮司小声耳语道,“我要吃肉。什么是豆奶?” “豆子的奶。”孙必振想。 召潮司居然毫不怀疑地点了点头,但她远比孙必振想象中聪明得多,她很快意识到孙必振是在开玩笑,“你是指豆浆,对吗?” “没错。” 孙必振指挥召潮司扶着自己,二人朝生鲜区走去,负责称重的店员还没有上岗,为了避免麻烦,他挑选了一些事先称好、贴上了条形码的生肉装进了塑料袋。孙必振做贼心虚一般躲着店内的其它顾客,由于他太过虚弱,提购物袋的活儿只能由召潮司来做,如果有人发现她一手扶着孙必振,另一只手还要提着商品,多半会感到好奇。 “如果有人多管闲事,那就麻烦了。”孙必振这么想着,领着召潮司来到了速食食品区,将一些罐装八宝粥一股脑地装进购物袋。装完这些商品后,孙必振又沿途挑选了一些可能用得到的东西,两个大号购物袋很快就装满了,幸亏召潮司臂力过人,一般人恐怕无法单手提起这么多东西。 两人最终来到了结账点。就在孙必振庆幸这一路有惊无险时,他抬头看了一眼负责结账的店员,一股冰凉的血液顺着他的脊背涌上了脑袋。孙必振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他赶忙低下头去。 站在柜台后方的收银员并没有穿制服,那是一名戴着方框眼镜的男子,短发,身着灰色羊绒背心和格子衬衫,胸前考究的领带上别着一枚银质胸针,胸针的形状正是防剿局的标志:高举双臂的宇航员,象征着人类对抗未知的大无畏精神。 孙必振一眼便认出了那枚胸针,他顿时慌了。 “完了!这次遇上真的防剿局了!” “防剿局?”召潮司知道孙必振在想什么,但她不知道防剿局是何来路,因此小声发问,“什么是防剿局?” 戴眼镜的男子显然听到了这句话,他神情严峻地握右拳于胸前,右手中捏着一个纽扣大小的金属制品,形似一支钢笔。 “防剿局,就是猎巫部。”男子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召潮司顿悟,“我听我妹妹说过,现在猎巫都改名叫防剿了吗?” 在眼镜男将右手中的金属制品递向脖颈的那一刻,召潮司用细小的声音说道: “放下那玩意。” 戴眼镜的调查员迟疑了,其实,此刻的他比孙必振还要紧张——他本来不该出现在这里,他也并不是在执勤,而是单纯在从事副业。 除了有编制的猎人外,防剿局调查员们经常身兼多职,毕竟,自武都运动会以来,防剿局已经很久没有过大动静了,对于没有编制的调查员而言,防剿局是按绩效发工资,没有任务可做,薪水就少得可怜。 眼下,戴眼镜的调查员内心只有一句话: “为什么我打个工也会撞上密教信徒?老天爷,给我发薪水也不能这么发吧!” 戴眼镜的调查员并不是入编的猎人,他只是一个文员,右手中拿着的“金属制品”是他身上唯一可以用来自保的道具。 调查员犹豫着,对方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浑身散发着可怕的炁,除了立刻开战,他是否还有其它选择? 孙必振也怀有同样的想法,他和召潮司都有伤在身,虽然有人数优势,但未必敌得过训练有素的调查员,现在还有的选吗?要是有得选,他可不想在这里惹上防剿局! 对峙的双方都很害怕:害怕对方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死。 “放下那玩意,不要让我说第三遍,”召潮司重复道,她一只手将购物袋放在了柜台上,另一只手则拽住孙必振,把他护在了身后,“现在放下它,然后给我们结账,这里就不会有人受伤。” 汗,出现在了调查员脸上,他心里清楚,手中的这支马瑟琳只足够他对付一般的密教信徒。但眼前这个身高一米七五的女人,显然不是一般的密教信徒。 在调查员眼中,深蓝色的炁在召潮司身后游荡,她的炁暴露了许多信息,其中有一条就是:她不好惹。 长达五秒钟的思考后,调查员将手中的金属管放在了柜台上。 钢笔模样的马瑟琳注射剂滚到了召潮司这一侧,她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捏起注射剂,将其装进了外套口袋。 “现在我给你们结账,请不要伤害这里的任何人。”调查员说。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调查员开始一件件地扫描商品,他始终用耐人寻味的眼神盯着孙必振,但后者低下了头,没有做出回应。 结账完毕后,孙必振掏出零钱丢在了柜台上,召潮司收好商品,二人相互搀扶着离开了。 望着二人离开的背影,调查员惊魂未定地叹了口气,良久,他抓起身旁柜台上的座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代号05743,转防剿局……” 话未说完,柜台上的座机被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捏爆了,零件洒落一地,座机的显示屏不甘地闪烁了几下,熄灭了,一同熄灭的还有调查员眼里的勇气。 召潮司摘下口罩,朝调查员笑了一下。 看着她满嘴的尖牙,调查员畏缩着后退了半步。 “我建议你在做事之前谨慎考虑,免伤和气。”召潮司指了指调查员身后的收银台,那里还有一部座机。 调查员回头一看,瞬间明白了召潮司的意思,于是,他掐断了座机电话的电话线,眼看召潮司还不满意(她还不知道电话线断了就无法打电话),他只好举起整台座机,重重地摔向地面。 逐渐有顾客被座机破碎的声音吸引,向着收银台靠拢过来了,调查员汗如雨下,他咽了口唾沫,恳请道,“求你了,放过我吧……” 召潮司并没有伤人的打算,眼看仅有的两台通讯工具都被摧毁了,她心满意足地重新戴上口罩,扭头走出了超市。 第23章 药理解读 回到住所后,孙必振心有余悸地躺在了床铺上,他担心防剿局的调查员会追上门来,惶惶不安,甚至连饥饿也抛在了脑后。 召潮司却非常高兴,毕竟她有东西可以吃了。和胃部孱弱的凡人不一样,她可以食用生肉,为此她迫不及待地脱下伪装,取出塑封的鲜肉,撕开包装就吃了起来。 吃饱后,她突然想起孙必振还没有进食,便笑盈盈地端着渗血的肉块走到床边。 “谢了,我不能吃生食,会得病的。” 孙必振有些发愣,指了指购物袋,召潮司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取来罐装八宝粥,帮助他取出喉咙中的药团,喂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了些粥。 勉强填饱肚子后,孙必振注意到召潮司又准备用口嚼的方式制药,急忙摆手制止她。他指了指购物袋中的木臼,示意她改用它来捣药。 交代清楚后,孙必振请求召潮司先制作两副药备用。召潮司没有拒绝,但她要求孙必振解释这味药的作用,否则绝不肯动手。 “我不是不信你,但这些药都是毒药。”召潮司指着用来制作“三长两短”的药材说道,“昨天情况危急也就罢了,既然你已经远离死门,为什么还要吃这些毒药?” 孙必振无奈一笑,这药方是欺诈司传给他的,他当然知道这药有毒。 “我知道你们武神祠的戏子都擅长捣鼓毒物,但这些药的毒性,凡人哪里能承受得了?仅从这药方来看,我就无法相信这药能救命!”召潮司说道。 孙必振苦笑着,解释起定续命药的情况,听他解释完,召潮司点了点头。 “按你说的,这药能压制毒性,但如果得不到合适的药引,你迟早会死,是吗?”召潮司问。 孙必振无力地点了点头。 召潮司露出严肃的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孙必振,你多半是被骗了,这副药根本没有药引!” “啊?是吗?”孙必振有些懵。 “你没学过药理?”召潮司抓起木臼中的几味药,一脸严肃地解释道,“这些药材都是凡世的植物。” “是的,定续命的第一副药只用了凡世药材,这没问题呀?”孙必振疑惑地问。 “不,这就是问题所在!地狱之药有药引一说,但凡世药材不需要药引。按照你的说法,药引应该有六个,但,”召潮司指了指木臼中的药粉,“这第一副药不该有药引,这和你说的‘六个药引’自相矛盾。” “少一个药引也无妨……少一个不好吗?原本要找六个,现在就只需要找五个。”孙必振侥幸地想。 “不,你没明白,关键不在这里。”召潮司摇摇头,“你根本没理解这副药的作用!这所谓的定续命,一副比一副毒性更烈!它并不是利用药物相生相克的机理来压制毒性,而是在用更剧烈的毒性掩盖你体内现有的毒药。” “什么意思?”孙必振不解地问。 “定续命根本没有解除或抑制你体内积存的毒素,它只是以毒攻毒,延缓了毒性的发作。换句话说,你一直处在回光返照的状态!” 召潮司停下了捣药的手,低头看着木臼中的药材,神情凝重。 “孙必振,你要想清楚,现在断药,我还有九成把握能救你。但如果你执迷不悟,等到这副药毒发,那时,连我也救不了你!” “可是,戏武神的修炼方式必须服用毒药。如果断了药,我这辈子也无法得炁啊。” “不得就不得,至少能保住命!”召潮司劝道。 “那怎么行?如果我现在放弃,先前受的苦又算什么?” “就算你依赖毒药炼成强大的炁又怎样?照样不能解毒!” 孙必振慢慢解释道:“这你就不明白了,只要赶在毒发之前得到炁,学成百毒不侵的法门,任何毒都无法杀死我,你大可放心。” “那要是学不成呢?” “学不成?学不成就等死呗。” 召潮司肃然起敬:“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拼命,究竟是为了什么?” 孙必振露出一丝苦笑,“图什么?你不说我都快忘了。当然是图一乐。你能读心,不用我再解释了吧?” 召潮司明白了,她黯然神伤地点点头,不再多问,继续捣起药来。 孙必振看穿了她的反应,不禁有些愧疚,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何会感到愧疚。 “你不必替我担心,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杀回地狱,向启明司老贼讨个说法,拿到我需要的第一味药引!”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呢?”召潮司淡然问道。 “这个我自有办法。” 第24章 应门之人 三天过去了,孙必振终于脱离了危险,到今天为止,他喉咙中的伤几乎痊愈,虽然还是需要静养,但至少他不再徘徊于死门之前。 相比之下,召潮司恢复的更快,她侧腹的病灶彻底愈合,甚至连疤痕都没留下;她不愧为密教大祭司,恢复力堪称恐怖。 孙必振很高兴召潮司能如此之快地从恶疾中恢复,现在万事俱备,是时候返回地狱了。 想要回到地狱,必须通过门窗,孙必振的目标是武神祠设在商京的铅粉之门。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武神祠喜欢把地狱之门设立在热闹繁华的地方,比如,铅粉之门就开在一家生意兴隆的电影院——商京剧院——内部。 孙必振还没成为密教信徒的时候就曾去过商京剧院,他和麻美在那里一起看过电影,若不是拜入欺诈司门下,孙必振做梦都想不到偌大的商京剧院居然是密教集会地。 临行前,召潮司问孙必振道:“孙必振,你打算怎么过去呢?距离远吗?” 孙必振摇了摇头,“不算很远,步行可以抵达。” 交代清楚后,二人收拾好残余的药物,趁着天黑踏上了旅程:之所以选择夜间行动,为的是避开防剿局的耳目。 近一小时的步行后,孙必振二人借着夜色,来到商京剧院的后门。 商京剧院的正门辉煌大气,后门却只是一扇窄小的防盗门,开在了一处不过十五米宽的巷子里,巷子左侧是高大气派的写字楼,右侧则是霓虹闪烁的商京剧院,这两者之间的巷子却孤寂落寞,偶尔堆着一些废弃建材,水泥路面坑坑洼洼,路政也不曾修补,毕竟此地鲜有人来。 商京剧院的后门就开在此地,锈迹斑斑的防盗门上贴着许多广告,门的两侧贴着破损不堪的大红色对联,对联是春节时析构司亲笔写的,上联书“析吾画境幻深梦长”,下联书“构余面影魂透神凉”,横批曰:“笑奉我主”。 防盗门上闪烁着一盏白炽灯,孙必振借着灯光,打量起那副对联,他突然想起什么,抓住了召潮司的右手,将她拽到身旁小声吩咐道,“我担心应门的人见了你可能会有误会,你先答应我,绝不可出手伤人。”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吩咐完,孙必振独自走到门前,在门板上轻叩了一下。 片刻后,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 “来者何人?” “欺诈司外门弟子,孙必振。” 门后的人对“孙必振”这个名字做出了反应,零点五秒后,防盗门被推开了。 应门的人名叫张莲旭。 …… 析构司有三个弟子,和剧毒司的弟子都姓李一样,析构司的弟子都姓张:张可薇,张可菿,张莲旭。 析构司对现世是不屑一顾的,别人的玩世不恭是装出来的,她的玩世不恭是生出来的。可菿、可薇和莲旭依次拜入析构司门下,析构司却要让张莲旭做大师兄,张可薇做小师弟。 作为初具神性的戏子,张可薇有些正经得过分:“师傅,叫我做小辈也就罢了,徒儿不解的是,我本女儿身,做不成大师姐,做个小师妹不行么?非要做师弟?” 析构司打了个哈欠,“没错,非要这样。” 于是张可薇不再说话,见小师弟没有意见,二师兄张可菿也不敢多说什么。 唯有张莲旭,从一开始就非常满意这个安排,倒不是说他占了个大辈分、占了便宜,而是说他很满意“大师兄”这个称呼。 要问为什么,只因为张莲旭是同性恋。 如果单是同性恋也就罢了,关键是张莲旭除了喜欢男人,还染有异装癖,喜欢穿女人的衣服。 如果仅仅是异装癖还则罢了,最要命的是张莲旭患有性别认知障碍:他明明是个女人,却自认为是个男人,然后还要穿女人的衣服,还要喜欢男人。 如果张莲旭是个零,这件事情也就自圆其说了,问题出在,他是个一。 这就倒反天罡了。 其实,张莲旭并非生下来就脑子有病,他刚拜入析构司门下时还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和他的小师妹张可薇一样正儿八经。 只可惜,张莲旭比他的小师妹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听劝:张莲旭不是个听劝的人。 在张莲旭十三岁的时候,张可薇十九岁,析构司让张可薇带着张莲旭炼炁,张可薇把这件事做得很好,只花了五个月,张莲旭已然可以单手拨开迭代之门的三重门帘。 析构司老不正经,虽然嘴上不说,她内心却暗自欣喜,为表嘉奖,她领着张可薇和张莲旭进了自己的书房,想让两个徒弟长长见识。 析构司的书房只有四平米,紧紧巴巴能容下三人,但此书房向上无限高,向下无限深,三条无限长的书架围着一条梯子,进门时重力是向下的,需抓紧扶梯,否则便有陷入无止尽跌落的风险。 这不是张可薇第一次进书房,但张莲旭却是头一次来。张可薇紧紧牵着张莲旭的袖子,领着她跟在析构司后边,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落入无尽循环。 张莲旭却毫不害怕,她也不是什么小孩子了,一十三岁的她甚至觉得张可薇有些碍事,所以故意加快脚步。可她刚沿着梯子向下爬了两步,重力就倾斜了,张莲旭站在了梯子上,感觉好像在滑滑梯,索性一屁股坐在了梯子上,打算就这么滑向前方。 张可薇胆战心惊地把她抱了起来,“怎么能这么做呢!万一摔倒了呢?” 张莲旭毫无愧疚之意,她在张可薇怀里抬头看向上方,上空的书架当中,满满当当摆着许多油纸裹覆的书,书脊上写着些乱七八糟的符号,有的是金文,有的是希伯来文,有的是拉丁文,甚至有地狱铭文。 走在最前面的析构司头也不回地说道:“不要翻那些带有地狱铭文的书。” 析构司没有解释为什么,只是说“不要翻”,对于张可薇这样听劝的人,这句话已经足够了,但张莲旭不是个听劝的人。 张莲旭不是没听清析构司的话,也不是听不懂“不要翻”是什么意思,一十三岁的她正处在叛逆期,她单纯只是不想服从析构司。 于是乎,当张可薇抱着她快步行走时,张莲旭趁她不注意,从身旁的书架上随手摸取一本冰蓝色的书,书脊上写着见而知意的地狱铭文。 这本书并不厚,书脊也瘦,地狱铭文写的又窄又拧巴,但好歹是写下了,其意思是: “线性空间的变换:由直到曲,由0到1,由离散到连续”。 张可薇注意到时已经太迟了——张莲旭翻开了这本书。 正是这本冰蓝色的书,彻底毁了张莲旭的取向。 后来有一次,张可薇和析构司两个人去武都饭店吃饭。张可薇本来是不喝酒的,但那天请客的东家是煮的大祭司,由不得她不喝。 于是,张可薇喝了大祭司的酒,她从小没喝过酒,这一喝却停不下来。喝凡人的酒不要紧,偏偏她喝的是大祭司的酒,这么一通喝,很快便醉了。 借着酒劲,正经无比的张可薇略带责备地质问析构司:为何要收集如此奇葩的书?既要收藏,又为何堂而皇之把如此邪性的东西放在一堆数学书当中?既然堂而皇之地放了,领她们进去时为何不说明白? 当着异教大祭司的面,析构司倒也没有生气,她先是闷声在张可薇脑门上敲了一记,然后按照逆序,分别回答了这三个问题: “首先,我说明白了,你大师兄不听劝,不是我的错。” “第二,我的收藏再邪性,也没有数学邪性。” “第三,至于我为什么要收集这些书?” 析构司耸了耸肩,“傻徒儿,你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当然是因为——好玩儿啊!” 从那时起,张可薇深刻地明白了两件事: 其一,不同于她师叔李林,析构司并不真正在乎自己的弟子。 其二,大祭司——无论它们看上去多么正常——都是疯子。 总而言之,张莲旭脑子出问题了,无药可救了。身为析构司门下大弟子,张莲旭第一眼便相中了与他同辈的李德。 李德是他本门师叔剧毒司的大弟子,长相英俊、身材高大。认识李德的武神祠小辈都知道,这位大师兄很是可靠,虽然嘴碎了些,但是从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 但,事情就坏在李德这张碎嘴上,对此,孙必振想必颇为认可。 张莲旭第一次见李德,也是在商京剧院的后门。 那一日,张莲旭随析构司到商京剧院,二人想要借铅粉之门一用。 析构司本没有多待的打算,但是她刚到剧院后门,隔着三百米就闻到了一股硫磺水的气味,还以为是剧毒司来了。 “不好!那老登要过来!”析构司从腰间摸出一顶女帽遮住了脸,把张莲旭推到了身前。 张莲旭有一米七七,析构司只有一米六三,她猫腰躲在张莲旭身后,硬要把张莲旭往门前推。 “你去开门,就说你一个人来的。”社恐发作的析构司小声使唤道。 不同于析构司,张莲旭脑子虽然不正常,但他没有社交恐惧症,于是他走近前打算敲门,没等他碰到门板,门却兀自开了,一张英俊的脸从门后探了出来,原来是一个男人。 这男人就是李德。 李德没见过张莲旭,但他认得析构司,也听说过析构司有三个弟子,于是他朝张莲旭一笑,看似是对张莲旭说话,实则是在招呼张莲旭身后的析构司:“师叔,您别来无恙?” 张莲旭的脸“哧”地一下红了、温了,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想要走近前,却挪不动腿,他感觉有蝴蝶在他肚子里乱飞,有小猫在他心脏上乱蹭,呆在了原地。 析构司认出了李德的声音,赶忙收了遮脸的女帽,从张莲旭身后走了出来:“艹,李德,你他妈在cosplay银耳吗?你叫硫磺熏过了?”析构司就是这样,她在同辈面前是社交恐惧,在小辈面前是社交恐怖。 李德嘿嘿一笑,“最近在用商京产的硫磺皂,洗完身上就是这个味道。” “干你娘,你身上这个味道,我还道是李林呢!赶紧换个香皂牌子!”析构司不客气地推开李德,走进门,轻车熟路地开铅粉之门去了。 析构司一走,就只剩下张莲旭傻站在门前,像超市揽客用的充气人偶一样有节奏地抖动着,从李德的视角看去,张莲旭就像一台运作中的人形空调外机,两个鼻孔只知道进气,却没有气往外呼。 见张莲旭愣在原地,李德想要招呼他进门。 如果李德这时候一本正经地打个招呼,又或者是闷头做个“请进”的手势,故事都不至于向下发展。 坏就坏在,李德生性顽皮,和他那外门师弟王不佞一样,李德总喜欢说玩笑话。 “小姐姐,这么干站着,是需要我抱你进去吗?”李德笑道。 话一出口,事情便焦。 张莲旭原本脑子一片空白,李德的话从他左耳朵钻进去,刚想从右耳朵钻出,却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吸回了张莲旭的脑仁儿。 当是时,张莲旭感觉有人顺着他的耳朵孔,往他脑袋里注凉水,一个激灵便清醒了,也听清了李德的话。 张莲旭下定决心,抱胸站住,点头回答道:“要。” 完了,这下轮到李德头脑空白了。 李德懵了,虽然不甚礼貌,他还是上下打量了张莲旭一番:张莲旭穿着一件莲紫色的旗袍,扎一个丸子头,脸上化的妆不怎么浓,不仔细看好像没有化妆,但从他红唇颜色的深浅又能看出他精心打扮过。 仅从一个人的外表,是没法看出此人脑子有病的,李德就是犯了这个错误。 “那个。”李德下意识地想要解释,但他赶忙收住了嘴,言多必失,他开始疯狂思考自己之前的话,是不是对方没有听出自己在开玩笑?是不是自己的话太过轻浮导致对方产生了误会? 张莲旭站在原地,其实他心里也慌,他看李德,比李德看他还紧张。但张莲旭好歹是析构司的弟子,虽然脑子有病,但一身举重若轻、化整为零的功夫已然大成,从他脸上看不出哪怕一丝忐忑。 李德动摇了,他开始尝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张莲旭了,“莫不是我先招呼她师傅,怠慢了她,随后又出言不逊,因此她故意捉弄我?” 李德一拍脑袋,觉得多半如此,叹息道,“糟了,人家生气了,早知道不开玩笑了。” 李德不知道张莲旭叫什么,他咽了口唾沫,抱歉地笑了笑,见张莲旭没有动静,他又咽了口唾沫。 “不好意思,我刚才开玩笑的,怠慢了你,我很抱歉。”李德直言道,他认为自己如此诚恳,对方总不至于听不懂。 但李德想错了:张莲旭早已神游在外,莫说听懂,他根本没听见! 因此,张莲旭仍抱胸站在原地,眼睛好像在看李德,又好像在看李德身后的东西。 张莲旭的眼神让李德浑身发毛,“糟了!糟了!”李德开始了无止境的脑补,“她知道我是开玩笑的!她就是想刁难我!” 人一旦想歪了,事情就完蛋了。 李德以为张莲旭是在刁难他,他也是个有脾气的主,见对方这么冷静,自己却乱了阵脚,李德不由得生自己的气,气自己的碎嘴,又气自己没胆子为碎嘴埋单。 人一生炁,炁就反过来操作人了。 李德“吭”了一声,冷了心,走到张莲旭身旁,把他抱了起来,回身进了门。 这一抱,张莲旭就赖上了李德。 过了一段日子,张莲旭独自跑上门去找李德,把话说开了,李德不由得为自己当初的想法感到好笑,自那之后,二人经常约在商京剧院见面。一来二去,李德始终没能看出张莲旭脑子有病。李德不是蠢,他单纯是被人的感情蒙蔽了双眼。 张莲旭也是如此,他脑补了无数爱情故事,自认为李德认可自己。 二人都以为话说开了,其实话说的不过心。 直到半年后,李德认识了张可薇,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他立刻和张莲旭掰了,自此之后,李德一直躲着张莲旭,张莲旭也因此记恨张可薇。 张可薇也很无奈,其实她本不打算戳破,但作为武神祠少数几个脑子正常的人,她实在不忍心看见可怜的李德蒙在鼓里。 问题就出在这里:虽然张莲旭和李德的爱情故事演砸了,他心里却一直喜欢李德,喜欢得掏心掏肺,喜欢得昏天黑地。 孙必振打李德那天,张莲旭不在场,但她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孙必振不认识张莲旭,但是张莲旭认识孙必振——自从张莲旭听说李德挨了孙必振揍之后,就从张可薇那里偷来了孙必振的照片,把照片钉在床头,日日夜夜按图钉,在心里杀孙必振几百回了。 第25章 入渊幻术 孙必振敲门后,门打开了,站在门后的人名叫张莲旭。 张莲旭穿的是旗袍,腰间系一条极长的碎花带子,他扎着一个丸子头,描眉画目、梳妆打扮一样都不落,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偏偏他自认为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喜欢李德的男人。 门一开,孙必振刚想问好,就被召潮司从身后猛力拖拽,像是被拦腰斩断一样朝后飞出了五米远。 就是这一拽,孙必振才没有身首分离。 孙必振刚刚站着的地方,张莲旭的碎花衣带横在半空,衣带尽头是一滴血。 孙必振倒在召潮司怀里,惊恐地摸了摸自己的喉头,轻轻一摸,他条件反射地收回手,喉头火辣辣地疼,他喉结的前端被削开了一个长达五厘米的口子。血顺着伤口缓缓流出,万幸没有触及动脉,只伤到了皮肉。 直到这时,孙必振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疯子的脑回路就像星空,人人看得见,但人人看不懂,张莲旭的脑回路更甚一筹,他的脑回路是浩瀚银河:出手之前,没人知道他想杀孙必振;出手之后,也没人知道他想杀孙必振,就连孙必振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召潮司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所以她知道张莲旭想杀孙必振,虽然她也看不懂张莲旭的脑回路,但她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孙必振捂着喉头,坐在地上,缓缓向后畏缩,召潮司半蹲在他身旁,像猫科动物一样哈气,嘶嘶叫唤,朝张莲旭释放着她的炁。 虽然尚未恢复到巅峰时期,召潮司的炁仍不可小觑,她的炁有如深海蔓延的暗流,在空气中翻腾。 谁曾想,张莲旭也非等闲之辈,他感知到召潮司的炁后,当即释放出了自己的炁。比起召潮司的炁,他的炁更加轻盈,比起海水,他的炁更像穿林而过的山风。 一来,召潮司刚刚痊愈,身体还没有恢复完全;二来,张莲旭实力过硬,面对具备神格的召潮司,他的炁居然不落下风。 炁的涌动一来一回,张莲旭眼中根本没有召潮司,他自始至终都盯着孙必振,于是乎,张莲旭轻轻迈动左脚,碎花衣带像盲蛛的长腿那样散开,整整八条衣带占据了半径五米的空间。 如此威压之下,孙必振傻楞住了,完全忘记了自己身上带着保命用的东西。孙必振本能地想要逃跑,但他此时是坐在地面上,只能不断蹬腿将自己推向后方。 趁张莲旭尚未发动进攻,召潮司将右手按在了地面上,开口念咒道: “见此间机杼,若一滴入渊。” 召潮司念的是地狱铭文,她一开口,张莲旭就知道她有大祭司之威能,不敢怠慢,赶忙发动进攻。他没有携带灵药,只能用炁操纵衣带进攻,此般招式名为“笤帚”,这个毫无艺术气息的名字当然是析构司起的。 “笤帚”乃是用炁操纵外物的法术,被炁操纵的衣带有着媲美刀剑的杀伤力,同时还保留了衣带的灵活性,八条碎花衣带从八个不同的方向发起攻击,凶狠至极。 但怪事发生了:张莲旭还没走出几步,他却感觉自己的个子慢慢变矮了,越是靠近召潮司,他就变得越矮。 张莲旭很快意识到,自己中了幻术,他的视线逐渐降低,这一方面影响了他攻击的准度,另一方面也导致他无法快速接近对方。 “哼,歪门邪道。”张莲旭冷哼道。 召潮司所用咒术名为“入渊”,虽说没有灵药加持,但以召潮司的炁,仅凭自身法力将张莲旭拖入幻觉也足够了。 张莲旭没有理会自己身高的缩减,他本就没有召潮司高,但凭借衣带的延伸,他的攻击范围却比赤手空拳的召潮司远得多。 电光火石间,张莲旭的衣带朝着召潮司刺去,“咻咻”两声过后,召潮司的右手抓住了其中三条,尖牙叼住了其中两条,另外三条她来不及躲,碎花衣带插在了她左手手心中,贯穿了她的手掌。 对于大祭司而言,这样的伤无足挂齿,召潮司合拢左手,将左右手中抓着的衣带拧在了一起。手掌中的衣带像蛇一样扭动着,她痛叫一声,直接抽出了左手,看似软塌塌的衣带居然切开了她的手掌,但她也借机钳制住了全部的八条衣带。 张莲旭的个子已经缩小为原来的一半,但他丝毫不惧,反而有些得意。 “你笑什么?”召潮司恶狠狠地呲牙问道,“还有什么招数,你就使出来!” “好的,包你满意。” 张莲旭身后,十六条纯白色的衣带飘了起来,直刺向召潮司。 如果说之前的八条衣带是利剑,那么这十六条纯白衣带则更像是钝器,看上去轻飘飘,实则势大力沉。 召潮司被白色衣带击中,她本以为可以防范住衣带的攻击,却被巨大的推力击飞到了写字楼外墙上,紧接着,白色衣带袭来,接二连三地钉在了她身躯上,像钉受难基督一样将她钉在了墙壁中央。 张莲旭自认为胜利了,他朝着孙必振慢步走去,却听见身后传来那个令他厌烦的声音: “异教大祭司,我师兄脑子出问题了,多有得罪。看在我的份上,可否不要杀他?他已经够狼狈了。” 张莲旭扭头看向身后,果然是他师妹,张可薇。 张可薇站在门里,她的穿着打扮更像一个现代上班族:白衬衫,黑西裤,利落的单马尾,方正的脸上戴一副银丝边眼镜。 如果说张莲旭算是“男生女脸”,那么张可薇就恰恰相反,她长了一张男人的脸,但这并不是个缺点,因为她的面相实在太好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张可薇就好像把“正人君子”四个字写在脸上一样。加上她那一本正经的性格,张可薇真是个表里如一的人。 此刻,张可薇扶着门框,默默看着浮在半空的张莲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张可薇很清楚这场架是谁赢了。 “你看着吧,这个混蛋动我男人,我必要杀之后快。”张莲旭指着地上瑟瑟发抖的孙必振,恶狠狠地说道。 “现在,人为刀俎,你为鱼肉,别再往前了。”张可薇警告道。 张莲旭没有理解张可薇的话,他已经杀红眼了,虽然衣带已经用完,但以他的实力,空手掐死孙必振绝非难事。 “够了,再往前一步,你就要死了。”张可薇一语点破。 此话一出,张莲旭才从幻觉中脱离,他抬头看去,召潮司正大大咧咧地蹲在地上,朝他露出可怖笑容,右手中捏着一捆衣带,随时准备松手。 张莲旭这才感觉到自己脚下的地面消失了,失落感让他慌张起来,他慌忙低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身躯已经落入水泥地面之下,只露出了肩膀以上的部分,如果不是召潮司抓着他的衣带,此刻他早已被水泥地吞没、窒息而死了。 这就是“入渊咒”的强悍之处,张莲旭的身材缩水看似是幻觉,其实不全是幻觉,他在幻境中视野不断下降,实则是在缓缓陷入液化的地面。身材缩小的幻觉只是障眼法,其真实目的是让张莲旭对下沉过程感到麻木。 “大祭司的幻术都是虚实结合,你中了幻术,这是其一,没看穿幻术的本质,这是其二。无论如何,是你输了。”张可薇一本正经地评判道。 召潮司不认识张可薇,她看向对方,伸出左手食指和中指,指向地面,“你也要和我打吗?”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张可薇要动手,她就松开张莲旭,让对方被水泥地淹死。 张可薇摇了摇头,“我替师兄向你道歉,请你拽他上来吧。你是和孙必振一起来的,肯定不是来惹事的。” 这时候,缩在一旁角落中的孙必振才探出脑袋,看向了张可薇,他怯生生地挥了挥手。 张可薇笑了,“我看到了。” “你认识我?”孙必振此前没见过张可薇。 “我叫张可薇,是析构司的三弟子,武神祠的人员登记工作是我负责的,”张可薇扶了扶眼镜,“幸好你回来了,失联超过五天,我们已经计划去申领你的人身意外险了。” “蛤?你们还给我上了保险?” “是的,”张可薇一本正经地解释,“干我们这一行,经常发生意外,所以保险金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喂,男人婆,”召潮司打断了张可薇的话,指着水泥地里的张莲旭,说道,“这个癫婆我就留在这里了,我不想放他出来,你们自己想办法。” 张可薇没有反驳:“行吧,这算他自作自受。你们进来吧,我回头想办法把他挖出来。” 见张可薇没有意见,召潮司收回了炁,十五平方米内的水泥地恢复了原貌,但也把张莲旭卡在了那里,动弹不得。 由于身体卡在坚硬的固体中,张莲旭心肺受压迫,无法顺畅呼吸,他痛地咬牙切齿,但召潮司才不管这些,她转头扶起孙必振,二人在张可薇的带领下走进了商京剧院。 第26章 献计献策 张可薇领孙必振二人到客厅坐下,她沏了茶,端来了两碟点心,一碟是黄油曲奇,一碟是核桃酥。 “茶是大麦茶,喝不惯可以换,有普洱、龙井、铁观音。”张可薇体贴地说。 孙必振腼腆地点了点头,召潮司则开始专心吃饼干。 茶点准备妥当后,张可薇先为张莲旭的所作所为道歉:“对于大师兄的行为,我很抱歉,但他脑子有病,实在是无法医治。所幸没有酿成大祸,我也只能恳请二位原谅他。” “没事没事,你看,我这不还活蹦乱跳的吗?”孙必振指向自己的喉头,伤口已经结痂了。 张可薇朝他们鞠了一躬,端一杯茶,坐在了二人对面,转换话题道: “孙必振,你失联了许多天,此番回来,需要我知会欺诈司吗?这些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导致我们联系不上你?” 孙必振心里明白,张可薇所说的都是些客套话,估计欺诈司这会儿已经知道了,于是他假模假样地点点头,将自己遇到召潮司之后的遭遇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听孙必振讲完故事,张可薇露出了同情的笑,“所以,你现在是打算返回地狱,去找启明司报仇?” “差不多就是这样。”孙必振点头道。 张可薇为自己倒了一杯茶,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缓缓说道: “这肯定行不通,大灯塔的祭司不止启明司一位,不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只要你打算杀启明司,大灯塔的其余大祭司不会坐视不管。 先不论你和这位盐神大祭司加起来能不能战胜启明司,仅就猎头司,你们就决计无法战胜,更不要提常驻大灯塔的还有雷暴司。 如果要入敌腹地去讨要说法,你们至少要应付三名大祭司,先不说我的看法,你自己认为这条路可行吗?” 孙必振认为张可薇的话非常中肯,他点头回答道: “师姐说的对,我也觉得行不通,依你之见,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张可薇啜饮一口茶水,思索片刻,开口道:“我给你出个主意,你若不喜欢,就当我没有说过。” 孙必振来了精神: “师姐果然靠谱!您快说吧,我洗耳恭听!” “不必恭维我,我所说的这个主意,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字:忍。” “忍?” 张可薇放下茶杯,神情严肃,“是的,就一个字:忍。原因如何,你听我分析。 首先,启明司想要杀人越货,确有此事,但结果是什么呢?你和盐神护法都还活着,所以,从结果上看,启明司没有得逞,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地狱,杀人和杀人未遂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此话有理。”孙必振皱起眉头,苦笑了一下,他心里明白,张可薇这番话不只是在说启明司,暗地里还有为张莲旭开脱的意味。张可薇不愧是析构司最得意的弟子,说话做事都无比细腻,这是李德、王不佞之流比不了的。 “其次,照你所说,欺诈司给你食指灵药用作贿赂,但你的灵药用来救盐神护法了,无论是启明司还是猎头司,都不欠你什么,所以你也不能指望空手套白狼。 如果你非要开蝴蝶之门,我建议你重新准备礼物,登门造访,既然知道启明司心地歹毒,那就不要和他说话,直接去见猎头司。按你的说法,猎头司似乎比启明司好说话。” 听张可薇说完,孙必振细细琢磨,豁然开朗,点头道: “师姐,您说的实在太对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忍人所不能忍之事,既然物理上批判不过启明司,那我就忍这一时!我现在就返回武神祠,重新预备一份礼物,去求猎头司出手开蝴蝶门。猎头司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两次帮过我,我寻思,求他办事,多半能成!” “你能看开就好,江湖不是打打杀杀,人情世故才是常态,”张可薇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既然你采纳我的意见,那我也就无需劝你什么了,只是有一件事你需要慎重考虑:既然启明司已经同你翻脸,你这次再去大灯塔,对方未必不会暗中使绊子坑害你。如果你要求猎头司办事,最好带一些见证人同去。” “哦?”孙必振明白张可薇的意思,但他一时想不到请谁作见证最为妥当,“那您看,我该请谁来作见证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认识的人中,谁既有凌驾于启明司的实力,又有足够的闲暇做见证人呢?” 说到这里,张可薇端起空空如也的茶杯,侧目看向了召潮司。 此刻,召潮司正在狂吃饼干,她把腮帮子塞得满满当当,饼干屑沿着她的嘴角冒出。 “看唔做什么?唔当然会去。”召潮司只顾往嘴里塞东西,说话时也不曾停止。 “不要误会,我只是惊讶于您豪迈的吃相。”张可薇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幸好召潮司不会计较这些。 “有召潮司随我同去,您觉得足够吗?”孙必振追问。 “你觉得呢?”张可薇反问。 “我觉得,恐怕有点悬。那个亮眼老登有许多属下,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小喽啰多了也是能打死掌门人的,我觉得,悬。” “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我去请欺诈司或者剧毒司出马?他们两个老人家肯定有足够的威慑力镇住启明司!” 张可薇摇了摇头。 “不行,如果欺诈司和剧毒司真有出手的意愿,他们早就动手了。可你失联了这么多天,他们都无所动作,可见你说动他们的概率不大。” 孙必振苦涩地点头。张可薇所说不假,武神祠的大祭司都是如假包换的乐子人,先不说欺诈司,孙必振之所以会落入如今依靠定续命延寿的境地,还不是拜剧毒司所赐?倘若剧毒司把话说清楚,他根本不会落入今天的境地。 “除此之外,我也不建议你带本门的师兄同去,他们或许足够可靠、会尽力帮你,但大祭司都是老谋深算之人,启明司肯定明白,杀你和杀你的同门没什么两样,他不会因为你带了师兄同去就收手的。” 听到这里,孙必振有些头皮发麻,他挠头问道,“师姐,您直说吧,到底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张可薇仰头看向天花板,思索良久,最后得出结论: “如果你想让启明司不敢轻易出手,最好是带一个异教大祭司的弟子同去,这个异教祭司名气越大越好。如此一来,启明司多半不敢动你。” “您能帮我找到这样的角色吗?”孙必振恳求道。 “爱莫能助。”张可薇耸了耸肩,她不是不想帮孙必振,只是她这样正常的人在密教信徒中是一反常态的存在,虽然在本门之中口碑绝佳,张可薇却没有任何异教的朋友可供差遣。 “唉……我上哪去找一个异教大祭司的弟子?还得是颇负盛名的大祭司的弟子?”孙必振托着腮帮子苦思冥想起来。 良久,一段暖心的记忆突然涌上了孙必振的脑海,他顿时有了主意,激动地一拍桌子,竖起左手食指指向天花板: “有了!我知道该请谁帮忙了!师姐,您这儿有没有现成的贿赂可供我用?就当是我欠您的!” 张可薇莞尔一笑,从西裤口袋里抽出一张黑卡,平放在了桌子上,缓缓推给孙必振。 “这张卡里有三万元,就当我替大师兄献上的赔礼吧,你只管花,但是不要往里存钱。” 第27章 复仇少女 上午十一点,商京一间中医诊所的门前,炒菜的油烟味弥漫四周。年复一年的烟熏火燎,使得诊所的推拉门早已挂上了一层厚重的包浆。 孙必振率先推开门走了进去,召潮司紧跟在他身后。 诊所内,柜台上的彩电正在播放着《古惑仔》,孙必振站在店铺中央,四下打量着,召潮司却显得不耐烦,她直接开口大喊道:“有人吗!” “有的,稍等一下啊。”二楼的门帘后传来伙计的应答。 孙必振望着二楼的房间,隐约看见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影一闪而过。 “欸?是你!你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来!” 二楼房间中传来伙计的说话声,他似乎认出了孙必振。 召潮司吸了吸鼻子,警觉地凑到孙必振身旁,低声问道:“那就是复仇司的属下?你确定?你当真?你没骗我吧?” “确定啊,有什么不确定的?”孙必振不知道召潮司在担心什么。 “你真的确定?” “我确定,不然还能是谁?” 召潮司闷不作声了,她似乎很不相信孙必振的话,但又不想出言反驳。 孙必振认识的人太少了,在寥寥无几的候选名单上,唯一满足条件的,便是药店里仅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伙计——药店伙计是残面信徒,既是异教徒,又有足够的背景,完美符合要求。 此番前来,孙必振是来请求对方帮忙的,即便对方拒绝,他也能把欠下的人情还清——孙必振算得上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也算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他打算用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来报答药店伙计的帮助。 五分钟过去了,孙必振和召潮司耐心地等待着。药店伙计终于撩开紫檀门帘,慢步走了下来。 她仍穿着白大褂,但这次她化了浓妆,眼影和粉底色彩鲜艳,脸庞如同一幅抽象油画,显得五官错乱、不堪入目。虽然化了妆,她还是戴着口罩,遮住了下半张脸。 “戏子先生,是回来报答我了吗?”女伙计来到孙必振身边,用手遮住口罩,笑道,“你想怎么报答我呢?哎呀,可千万不要以身相许啊,我可没那个打算!嘻嘻。” 女伙计脸上的骇人妆容让孙必振感到无比震惊,他不理解,也不愿理解这种化妆的“艺术”:对人类来说,这种艺术为时过早。通过她的穿着,孙必振认出她就是之前那个伙计,只是,他哪里想得到…… 孙必振愣在原地,召潮司却不管那么多,她气鼓鼓地把孙必振拽到角落里,小声质问道: “你不是说是个男人吗?这分明是个小姑娘吧?而且还是个花里胡哨的小姑娘!” “不,你听我说,她当时戴着大口罩,留个短发、裹得严严实实的,我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你闻不出来吗?!” “我是人啊!我是人啊!不要用你那常识去揣测人类!人类的嗅觉没有那个能耐!” “那你怎么不问清楚?现在怎么办?” “我哪里知道?你说怎么办?” “钱留下,我们赶紧走,离她远点,跟脑袋有病的人待在一起会被传染!” “别啊,我们还是……” 就在两人低声密谋时,一双大手突然落在了二人肩头。孙必振和召潮司缓缓转身,只见一个笑眯眯的光头男人站在身后。 “二位,有话不妨坐下慢谈。” 光头男人的面颊黑而粗糙,脸上错综复杂的伤疤交织成网,其中最显眼的一条伤疤从左额头斜延至脖颈。由于伤疤的缘故,他的容貌已毁不成样:鼻梁断裂,嘴唇歪斜,左耳残缺不全,唯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仍闪烁着光芒。 孙必振被眼前这个满脸伤疤的男人惊呆了,他猛然间嗅到了一股强者的气息。沉默片刻后,他回过神来,但召潮司已急忙将他推到身后,准备从正门逃脱——她比孙必振更清楚,这个男人的炁有多强。 召潮司作势欲逃,但光头伤疤男却忽然出现在门口,伸手拦住了她们的去路: “别激动,我不会动武的。” 召潮司露出尖牙,眼中满是戒备:“你怎么保证?” “这还需要保证吗?”男人摊开双手,手掌心同样布满了伤疤,“如果我真想加害你们,你们早就死了。‘人尽可杀’,此乃残面教义。” 召潮司认为他说得有理,便松开了右臂,站到孙必振身旁,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模样。 “敢问您是哪位?”孙必振小声问道。 “我叫马克沁,若不嫌弃,你也可以叫我复仇司。”伤疤男微笑着回答。 复仇司马克沁,上一场圣战的幸存者,残面的大祭司。面对这样的人物,孙必振恭敬地鞠了一躬。 “复仇司,久仰大名,在下是欺诈司的弟子孙必振。” 召潮司不愿鞠躬,冷哼一声,朝复仇司低了低头,勉强算是服软了。 “无需拘束,残面的神坛永远向戏子敞开大门。” 复仇司微笑着,目光温和,为了缓解孙必振的尴尬,他用严父般的语气对身后的女伙计喊道:“刘易斯,快去洗脸!你这副样子成何体统!” 原来女伙计名叫刘易斯,她也意识到自己妆容过于夸张,赶紧朝楼梯上走去。很快,二楼房间里传来洗脸的水声。 复仇司脸上显现出肉眼可见的尴尬,他连忙道歉:“实在不好意思,我一直把她当男孩养,她会炼药、会用枪炮,就是没学过怎么化妆,让你见笑了。” 孙必振可算喘了口气,他回头看了看召潮司,希望她能说些什么,召潮司却对他怒目而视。 孙必振倒吸一口凉气,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恼召潮司了,但现在他也顾不上这些了,当务之急是向复仇司阐明自己的来意。 刘易斯很快洗完脸回来了,她弱弱地站在复仇司身后,好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背着手,偷偷打量孙必振。 “唉,现在的化妆品实在是太难洗了,早知如此你就不要化妆啊。”复仇司轻轻叹了口气,将刘易斯推到了孙必振身前,介绍道,“她是我的教子,名叫刘易斯,你们要好好相处啊。” 不知为何,复仇司口中的“好好相处”听上去不像建议,反倒更像威胁。 “刚才我失礼了,请问戏子先生,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刘易斯小声问道,难怪她的声音又高又尖,原来她不是男子。 “叫我孙必振就好。”孙必振刻意避开了刘易斯的目光,看向了复仇司,“是这样的,复仇司大人……” “你见外了,叫我复仇司就好。”复仇司笑道。 “好的,复仇司大人,我这次来,除了报答刘易斯上次的帮助,其实还有一件事想要寻求帮助。” “但说无妨。”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从怀里掏出了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我想,您能不能派一名下属随我去大灯塔做一笔交易?当然,帮手什么也不必做,只要做个见证就行!这个工作没有什么危险性!为表诚意,我带了一点薄礼。” 孙必振递上了黑卡,“卡里是三万元整,不成敬意!” “你看看你,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复仇司先是接过了黑卡,转头又把黑卡塞回到孙必振胸前的口袋里。 “钱我不收,至于你想要的帮手,这里不就有现成的吗?”复仇司拍拍刘易斯的后背,刘易斯扭捏着靠了上来,“你别看她瘦,打架可是一把好手!信我的,带她去,准没错!” 孙必振大喜过望,他欣喜地看向召潮司,召潮司却撇开了头,不愿意看他。 “戏子先生,请多关照。”刘易斯走上前,乖巧地行了个屈膝礼。 孙必振浑身一阵哆嗦,虽然他不知道召潮司是在生哪门子气,但多半和刘易斯有关,考虑到这些,他低声下气地问复仇司道:“复仇司大人,您看,能不能换一名男帮手……” “怎么,你是在质疑我的判断力吗?”见孙必振想要换人,复仇司顿时拉下了脸。 “不敢!不敢!您的断言就是我的信仰!我和刘易斯一定会好好相处的!呵呵……一定!” 孙必振慌忙改口,复仇司重新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让开了出口位置,说道: “事不宜迟,既然你有事要办,我预祝你们马到成功!” 孙必振麻木地笑着,他拽住召潮司的衣袖,想要往门外走,但召潮司没好气地甩开了他的手。 刘易斯却凑了上来,一脸期待地用双手抓住了孙必振的袖子:“戏子先生,我们去哪里呀?” 面对此情此景,孙必振欲哭无泪。 第28章 铅粉之门 虽然成功获得了帮手,孙必振却高兴不起来:召潮司开始刻意地疏远他,而刘易斯则缠着他不放。 但无论如何,他好歹集齐了通往胜利的全部要素:一个复仇司的教子,一个盐神大祭司,以及用来贿赂猎头司的三万块钱。某种意义上,集齐这三要素已经算是胜利了,但孙必振并不这么认为。 虽然不知道猎头司对钱是否感兴趣,但孙必振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即使三万块钱不足以贿赂猎头司,再多跑两趟便是。只要有刘易斯从旁见证,启明司多半不敢乱来。 如此想着,三人一行回到了商京剧院后门。 剧院后门外的地面上,张莲旭已经脱身了,仅留下一个装满水泥的大坑,旁边竖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一行清秀的楷体字:水泥未干,字形方正、有板有眼,一看就是张可薇的手笔。 “不愧是大师姐,办事效率就是高!”孙必振在内心暗暗感叹。 孙必振叩响了剧院后门,这次开门的既不是张莲旭,也不是张可薇,而是另一名熟人:李德。 “呦!这不是孙必振吗?你果真还活着!” 李德是剧毒司李林的大弟子,也是武神祠门内排行第一的大师兄,他身材高大、长相英俊,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他浑身散发着一股硫化物的气味;李德修习的是硫磺法门,武神祠内,有道行修习这一法门的人屈指可数,李德就是其中之一。 “大师兄!”孙必振假意热情地拥抱了李德,他对大师兄并没有多大好感,毕竟他初次见面时就揍过对方,总觉得二人之间有所芥蒂。 拥抱过后,李德看向了孙必振身后,他嘴碎的毛病又犯了:“呦,师弟,你这艳福不浅啊?这二位是?” 召潮司瞪了李德一眼,撇开头看向了另一侧;刘易斯则眼含笑意地自我介绍道:“您好,我叫刘易斯,是孙必振的全职助理!” 刘易斯每说一个字,召潮司都要翻一次白眼。 “别站着了,赶快进来吧,这附近有好些个防剿局的调查员成天溜达、整天想着刷业绩,碰上他们就不好了。”李德说着便招呼三人进门。 进门后,李德照例安排三人坐下,然后沏了茶;说是沏茶,李德却没有那个闲情逸致,他只不过是把烧开的水和成包的茶叶摆在了茶几上,然后拎来了几袋钙奶饼干。 “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今天来时,核桃酥已经见底了,只剩下这个了。”李德解释道。 “无妨,应该是让人吃光了。”孙必振幽幽地看了召潮司一眼,后者回以一记瞪眼。 “我是不吃钙奶饼干的,师弟你们吃吧。”李德将三包饼干依次摆在了三人面前,孙必振和刘易斯都没有吃,召潮司却不在乎,她撕开包装吃了起来,饼干屑四下飞溅。 看着召潮司粗犷的吃相,李德竖起了右手大拇指:“大祭司真是好胃口,您要是不嫌弃,剧院里的钙奶饼干就都归您了。我们这帮戏子早就吃腻了,耐不住析构司铁了心要买,我寻思她成为大祭司前一定是山东人!” 说完,李德和孙必振都笑了起来,刘易斯不是申国人,没听懂这个笑话,但她看见两人大笑,也跟着轻笑起来。 “不开玩笑了,师弟,你这几天都遭遇了些啥?怎么就失联了?”李德躬身靠近孙必振,一副好奇的样子。 张可薇不但可靠,而且嘴严,她没把孙必振的事情告诉李德。于是,孙必振把自己的遭遇重新讲了一遍,李德听完这些,拍手叫道: “这不巧了吗这不?师弟啊,这么有趣的事儿,我必要掺一脚!别说了,这个忙我帮定了!去大灯塔的路,我熟啊!我来给你们带路,保证平安无事!” 此话一出,孙必振有些发懵:“怎么,去大灯塔的路有所变化吗?我上次是沿着灰烬海岸前往的,一路上没什么艰险,这次沿着原路去不就行了?” 李德笑着解释道,“你上次是从武神祠出发的,穿过骤雨平原才抵达海岸,想要原路抵达,首先得返回断臂荒原武神祠。 但是,回武神祠的门,一扇是观众之门——离得太远了我就不说了,一扇是开在这里的铅粉之门。咱们两个倒是可以通过铅粉之门直接返回武神祠,可是这二位女士怎么办呐?” “啊?为什么啊?”孙必振问,“你帮她们两个开门不行吗?” 李德无辜地笑笑,耐心地解释道,“师弟,你没开过铅粉之门吧?这扇门只有戏子能开,异教徒是无法开启的,就算有人帮忙也无济于事:门太小了,钻不过去就是钻不过去。” 孙必振恍然大悟,他听欺诈司提过铅粉之门,只是没有亲自开过,李德这么一说,他立刻回忆了起来。 铅粉之门是武神祠诸多地狱之门中最为轻巧的一扇,有多轻巧呢?这扇门只有五平方厘米大,厚度只有不到半毫米,总重量不过三克。 如此之小的门,恐怕只有昆虫得以穿行其间,实则不然:铅粉之门有一个特点,当有毒的生物靠近时,铅粉之门会自动扩张,直到毒物得以通行。 当然,开门也是有代价的——毒物穿过铅粉之门后,其体内的毒素会变成醋酸铅。 据传,古罗马时期,这扇门曾被用罗马贵族当作提炼醋酸铅的宝物,只因为古罗马贵族喜欢甜食,而醋酸铅虽然有毒,却是一种古老的甜味剂,在一些历史文献中又被称为“甜铅”。 由于这一特性,即使有毒生物得以穿过扩张的铅粉之门,它们也会被醋酸铅的毒性所折磨。但对于武神祠的戏子们,醋酸铅根本不是问题:戏武神的信徒无一例外都对毒有抗性,像醋酸铅这样慢性毒药根本不足为惧,只需用炁将其从体内逼出,即可免受毒害。 但对于戏子之外的人,想要穿越铅粉之门,除非他们已经身中剧毒,否则无论如何也无法穿过区区五平方厘米的门。 因此,孙必振和李德可以通过铅粉之门回到武神祠,刘易斯和召潮司却做不到,想要四人同行,只能另寻出路。 眼看孙必振愁眉不展,李德开口道:“不过嘛,我倒是知道一条路,可以快速抵达雷暴荒原,只要师弟你说句话,我这就带路!” “那太好了!就拜托你了,师兄。”孙必振郑重其事地朝李德鞠了一躬。 第29章 焦灼之窗 傍晚,商京的一处民巷内,六名男人围在一张石桌旁,似乎是在围观下象棋。 虽然秋意已经带来了萧瑟的风,气温像风筝坠地一样下降,石桌旁的男人们却穿着清凉的衣裤,无一例外。 街灯暖光发出的黄色吸引了些许飞蛾,但没有任何飞虫胆敢飞在那张石桌上方。 石桌位于黄色光圈中央,桌旁总共只有两张长凳,六个男人围在石桌旁,或立或坐,一侧四人,一侧两人。 人多一侧的棋手是个短发的中年人,他正襟危坐,尽管天气转凉,他额头上却浮着细细一层汗。 另一侧的棋手则年轻得多,他穿着短裤,大大咧咧地蹲在了长凳上,一只手搭在膝盖上,以腕为轴甩来甩去,另一只手摔打着一颗出局了的棋子,嘴里“乌鲁乌鲁”地念叨着一些常人听不懂的词语。 在他身后站着的男人又高又壮,此人的穿着并无特殊,但唯独他站的很直,其余众人的站姿都不像他这么紧绷,加上他长得高大,站在那里显得无比突兀。 笔直站立的男人眼神直指向棋盘,他的左手里捏着一只农民山泉的瓶子,瓶子里装着的却是褐色的茶叶水。 蹲在长凳上的棋手迟迟不肯落子,他盯着对手的炮,头也不抬地朝身后摇了摇手,“给我喝口。” 拎着茶叶水的男人刚要将瓶子递给棋手,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巷子入口,四个人下了车,朝着这边走来。 出租车吸引了他们的注意,站姿笔直的男人缓缓收回了瓶子,转头面向来者,其余五人也陆续扭头看向出租车。 出租车离开了,下车的四人朝着石桌走来,为首者是一名高大俊秀的男子。 “呦!神农丁!别来无恙!”为首的男子张开双臂,快步走了过来,似是想要拥抱蹲在长凳上的棋手。 棋手身后的壮汉毫不客气地露出了竖瞳,左手捏着瓶子,只一甩手腕,那瓶子就变作了一杆长枪,枪杆通红,枪尖晃着,反射着路灯的光。 壮汉踏着天罡步朝李德走了两步,拦住了他的去路。 李德连忙摆手,“呦,呦呦,兄台,不必如此,不必如此,我和神农丁老熟稔了,你是新来的,不知道吧?” “李德?你妈的,快过来帮我,老子要输了!”蹲在长凳上的棋手朝李德猛挥手,壮汉见二人当真认识,哼了一声,收起法相,放李德靠近了石桌。 李德刚一凑过去,就搂住了神农丁的脖子,“诶呀,神农丁,爹爹我好想你啊,你有没有想我啊?” “少几把废话,赶快给我分析一下,我现在该走什么?”蹲在长凳上的神农丁重新关注起棋局,但坐在他对面的棋手不乐意了。 “老丁,观棋不语,我是和你下,还是和他下?”短发中年人用右手敲了敲桌面表示不满。 “这还用问?我俩谁脑子好使,你就跟谁下。”神农丁露齿一笑,手里把玩着的棋子也被丢到了一旁,“当然了,肯定是我脑子好使,我脑子跟新的一样,我儿子的脑子就不太行,他整天都在想些阴谋诡计,用脑过度啦!所以你还是和我下吧!” “那你倒是落子啊。” 神农丁摇摇头,“不行,今儿我状态不好,都收了,收了吧,改明儿咱再下。” 说罢,神农丁从脚旁拎起一只木匣子,将石桌上的棋子一股脑地扫进了木匣,随后在石桌上磕了磕,指着李德的鼻子谈起了正事。 “这是李德,我亲生的哥们儿,和他处好关系对你们都有好处。”说着,神农丁朝壮汉递了个眼色,壮汉这才退到了他身后,孙必振三人得以靠近石桌。 “嗯……你就是剧毒司门下的李德?久闻大名,今日有幸得见,”短发中年人抱拳道,“我是神农甲的司农,我叫神农得豆。” 神农得豆指向身后三人,一一介绍道,“这是我的三个同事,神农种瓜、神农得瓜和神农种豆。” “久仰,久仰。”李德搂着神农丁的脖子抱拳,壮汉瞪了他一眼,但没有说什么。 站在外侧的孙必振有些困惑,他用胳膊肘戳了戳召潮司的腰,想要从她那里了解些信息,但召潮司哼了一声,抱胸生着闷气。 刘易斯看出了孙必振的困惑,她小声解释道,“这些人都姓神农,一看就是农神的信徒……” 召潮司突然打断了刘易斯的话,继续介绍道:“农神是地狱内最安分的神明,祂的教义是‘与世无争’,很多信徒都曾得过祂的好处。农神的信徒和他们的神一样安分守己,从不招惹事端,甚至不排斥异教徒,经常和其它密教往来。” 说罢,召潮司侧目瞥了刘易斯一眼,似乎是在宣示主权,但刘易斯比她矮一头,根本没注意到她的眼神。 收好象棋后,神农丁问李德道: “说吧,突然来找爹爹我,肯定没憋好屁,有什么事情?” 李德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道明了来意: “倒也没甚大事,就是想借窗户一用,这儿是三万整,你可要省着点花啊。” 说罢,李德将那张装有三万元的黑卡拍在了石桌上。 神农丁笑道,“成交,只要你孝敬爹爹,爹爹也会好好疼爱你。金贵儿,带他们去窗子那里。” 直到这时,李德才松开了神农丁的脖子,看向了那名站得笔直的壮汉。 “你一定就是神农丁的司农——神农金贵了?” 壮汉的嘴唇向下一歪,没好气地回答道,“我姓王,我叫王金贵。” “噢,不好意思金贵兄,是我想当然了。”李德露出了抱歉的笑。 在农神门下,只有内门弟子会改姓神农,外门弟子不被允许这么做;王金贵仍保留着原来的姓氏,要么是初入门径、道行尚浅,要么他是外门弟子。李德善于察言观色,他一眼就看出王金贵属于后者。 “天不早了,尽快办完,别耽误吃宵夜。”神农丁朝王金贵摆了摆手,王金贵应了一声,带着李德四人走向了民巷尽头。 趁王金贵不注意时,李德悄悄把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塞到了孙必振手中。 孙必振露出了诧异的表情,“欸?你不是拿它贿赂神农丁了吗?这是……” “嘘……”李德示意孙必振小点声,“我俩的关系,用得着行贿吗?演给外人看而已!再说了,在这儿就把三万块花了,你拿什么贿赂猎头司?拿着!别让人看见了。” 孙必振不禁对李德刮目相看,将黑卡悄悄塞进了怀里。 民巷的尽头是集中焚烧垃圾的大垃圾箱,在黄浦江以东,已经很少能看见这种大垃圾箱了,但在黄浦江以西,这种大垃圾箱随处可见。 大垃圾箱长宽均有五米,总共两个垃圾箱并排埋在空地中,平时是空的,只有周五晚上会集中焚烧。或许是最近刚烧完垃圾,垃圾箱周围的空气很浑浊,但孙必振一眼看出,那浑浊的空气并非焚烧垃圾所致,而是某种诡异的炁,正从垃圾箱中飘荡而出。 王金贵走到了垃圾箱旁,他倒不嫌弃垃圾箱脏,双手并用抓住了箱子一侧的把手,硬生生将一整个垃圾箱拎出了坑洞,露出了下方的地狱窗口。 附近的空气变得愈发浓稠了,黏糊糊的炁一丝一缕地从坑洞中涌出,蔓延开来,缠绕在孙必振的脚踝上,孙必振赶忙抖动双脚,那粘腻而温热的触感让他汗毛倒竖。 王金贵将垃圾箱搬开后,热浪随即喷涌而出,刺鼻的垃圾燃烧的味道缓慢扩散,几人围了过去,空气因为炽热而扭曲,一个冒着热气的火坑赫然出现在坑洞中央,直径约有两米。 “此乃焦灼之窗,我只管带路,具体怎么穿过窗户,你们自己想办法。”王金贵冷漠地解释。 坑洞深处传来不间断的“嘶嘶”声,如同烈火舔舐木柴,孙必振看着那不断释放热气的“窗口”,忍不住伸出手去试探,恰好,一缕带着火星的炽热气流从窗口渗出,迅速卷上他的指尖。 孙必振吃痛缩手,惊恐地发现自己的指尖被焦热烙出了一道黑痕,痛楚让他不由得倒退一步,却发现脚下的地面已经不再坚实,周遭的地面仿佛在一点一点地倾斜,向那个坑洞坍塌。 这时候,召潮司在孙必振背后猛拍一下,一股冰凉凉的炁顺着他的脊椎化开,孙必振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再看那焦灼之窗时,没有刚才那么瘆人了。 “多亏有你啊。”孙必振朝召潮司投以感激的目光,但召潮司面无表情地撇开了脸。 地狱之门是地狱之食道,地狱之窗却是地狱之瘘管,比门危险得多;除了通路危险外,地狱之窗还有愈合的风险,因此,密教信徒们只有在入地无门之时才会铤而走险,选择通过地狱之窗进入地狱。 有许多方法可以阻止地狱之窗愈合,纵火焚烧就是其中之一,这扇“焦灼之窗”就是在烈火焚烧之下才能长期保持通畅。农神的信徒们向异教徒出租这扇窗,至于异教徒是否有能耐穿过窗口,他们才不管呢…… 另一边,刘易斯捏着鼻子望向坑洞底部,抱怨道,“李德大哥,有没有搞错?这玩意怎么钻啊?” 王金贵听到了她的抱怨,不由得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但李德不慌不忙地从挎包里取出三只胶塞试管,分给了孙必振三人,同时解释道:“此乃‘避火诀’,是我自己酿的,你们用这个就行。” 李德师从剧毒司,剧毒司是酿药天才,李德也充分继承了师傅的绝学,他掌握不下三百种灵药的配方,这“避火诀”不过是冰山一角。 三人接过药剂,刘易斯和召潮司很快服下,孙必振却紧紧盯着手里的试管,迟迟不肯服药。 “看啥呢?为啥不喝?”李德问。 “没,没什么。”孙必振拔下试管的胶塞,迟疑着不肯服用,他一转攻势,反问李德道,“师兄,你自己怎么不喝呢?” 李德笑了,“因为我用不到啊,我走这条路走了多少次了,我心里有底。” 孙必振举着试管,心里却在发怵——他之前打过李德,但李德并没有报复,他担心李德会在药里加料,但刘易斯和召潮司正不耐烦地看着他,李德也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他实在不好意思不喝…… 于是,孙必振一咬牙,仰头喝干了药剂,药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这药水的味道和哇哈哈无异。 “这……这不对吧?”孙必振指着试管问,“这个味道……这不是哇哈哈吗?” “什么哇哈哈?这药就这个味儿。” 李德没有再多解释,见三名同伴均已服药,他带头跳入了焦灼之窗,刘易斯和召潮司紧随其后,只留下孙必振愣在原地。 孙必振看向王金贵,对方把垃圾箱抬了起来,朝他露出嗔怪的表情。 “别磨叽,赶紧走。”王金贵抱怨。 “我有些害怕,您行行好,能不能从背后推我一把?”孙必振双手合十,诚挚地恳请道。 “推你一把?”王金贵放下垃圾箱,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笑容,“可以,乐意之至。” 半秒后,在孙必振反应过来之前,王金贵已经抓起了他后背的衣服,像拎一条野狗那样把他拎了起来,丢向了焦灼之窗。 然后,然后就是一段漫长的下坠…… 孙必振不敢睁眼,也没法呼吸。起初,他只感到一堆油腻温暖的东西在摩擦他的面颊和手足,随着他的下坠,那油腻的东西开始变烫了:他的头顶开始发烫,逐渐烫得无法容忍了! 孙必振慌了神,他想施法庇护自己,但,一来,他的炁不足以蔓延到头顶,二来,此刻的他张不开嘴,根本念不了咒,只能默默忍受着头皮处传来的痛楚。 终于,在长达四十五秒的坠落后,头顶着火的孙必振落在了地面上,他的身上连一点火星都没有,头发却烧着了,而且火势仍在扩大。 “师兄!师兄救我啊!” 孙必振还是睁不开眼,他急得原地打滚,这时,李德跑过来,将一发碱水咒丢到了孙必振头顶。 碱水和火焰相碰,只听得“呲啦啦”一阵尖锐的爆鸣响过,孙必振头顶的火焰熄灭了,他的头发烧掉了五分之四,但好歹没伤到头皮。 “哈哈哈哈!”李德大笑起来,看着孙必振狼狈地爬起身。 “你找死!!”召潮司生气了,她一把薅住了李德的衣领,沙包大的拳头挥到了李德面门前五厘米处,却在中途停了下来。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耐,一经接触,她立刻读取到李德的苦心,悻悻地松开了他,走到一旁不说话了。 刘易斯扶孙必振站了起来,她不知道李德为什么要捉弄孙必振,但她看李德笑得开心,还以为这只是他们师兄弟间日常开的玩笑。 大笑后,李德走上前,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耐人寻味地说道,“师弟,莫怪师兄小心眼,如果我不这么做,张莲旭那癫婆迟早会弄死你。得,这就是以眼还眼,咱哥俩自此扯平啦!” 孙必振心有余悸地喘着粗气,他本想发火,但奈何李德说得在理,他也只好强装笑容,朝李德竖起了右手大拇指,赞道:“多谢师兄!” 第30章 注入故事 四人穿过焦灼之窗降落,落点位于一片广袤的花田中。 花田之中,时间似乎不再连贯,天光透过阴云,投射在无数花丛之上,心悸的紫与青不可名状,即使是最杰出的人类也无法调出这样的色彩。法国着名的地狱探索者克劳德曾探访过此地,对于此地,克劳德留下的评价是: “杂乱无章。” 孙必振四人位于花海中央,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去,绵延的花海似乎没有尽头;远处有倾斜的巨大柱状物隐约抖动,像石化的巨擘,又像将要坍塌的高楼,可惜,这些柱状物是缓慢运动的,无法当作地标,人类脆弱的方向感在此地聊胜于无,如果贸然走动,一定会迷路。 扑灭孙必振头顶的火后,李德正色道:“此地是蛞蝓花海,我们运气很好,落在了蝗虫较少的一侧。这里的蝗虫都是些老弱病残,没有威胁,只要朝着蝗虫前进的方向走,就能抵达雷暴荒原。” “蝗虫?哪里有蝗虫?”孙必振问。 李德耸了耸肩,指向远处的一根柱状物,“那些柱子一样的玩意儿,看见了吗?” 孙必振眯着眼睛看去,点了点头。 “那是蝗虫的腿,它倾斜的方向就是蝗虫前进的方向。”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嗯”了一声,他不知道蝗虫为什么会这么大,也不想知道。 对话结束了,四人开始朝着蝗虫腿倾斜的方向前进。 这段旅程枯燥无味,花海内的景色稀世罕见,但很快也就看腻了:刘易斯一直在打哈欠;召潮司虽然没有出言抱怨,但她脸上的乏味表情呼之欲出;孙必振一路上都保持着十二分的谨慎,四人当中数他最脆弱,孙必振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因此,他始终将右手插在衣兜内,手中握着他用来保命的东西。 或许是为了缓解气氛,李德提议道:“我看大家都无聊得慌,这样,我们来一人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吧?回复一下SAN值。” 在地狱之中,人的生命有如风中残烛,但相比于生命力,人的精神力显得更为脆弱,为了维持理智,抱团取暖的密教信徒们会用讲故事的方式平复心情,美其名曰“回SAN”。 “赞成!赞成!”刘易斯高举双臂喊道。 “我没意见,你呢?”召潮司看向孙必振。 “没问题,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oK,既然大家都同意,那谁想先讲?”李德问道。 “我来!我先来!”刘易斯跳起来抢答,“从前,有一只鸭子走进了烤鸭店,但是什么也没买。不耐烦的店员看着它说:‘你看你妈呢?’鸭子点了点头。” “完了?”没有理解笑点的孙必振问。 刘易斯口罩后方的双眼闪烁着兴奋的光,她一本正经地点头道:“嗯,完了。” 其余三人沉默了,孙必振和召潮司没有理解笑点,李德则完全理解,但他的笑点有些高,因此没有笑。 “怎么?不好笑吗?”刘易斯丝毫不觉得尴尬,“马老师是这么教我的,他说回SAN用的故事不能太复杂,最好不需要过脑子。” 孙必振绷不住笑了,他安慰道:“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这个故事对我们来说还是有些太超前了。” 刘易斯有些失落,指着召潮司说:“拜托,她就算了,你们两个可是戏子吔?戏武神又叫笑神,你们俩get不到笑点吗?” “鸭子的妈妈被烤了,是这个意思吧?”李德举手回答,“太可怕了,让我们为鸭妈妈默哀三十秒。” “拜托!不是这个意思欸!”刘易斯双手握拳,用小拳拳在李德胸口乱捶一通,险些把李德的肺叶捶出来,但李德是个要面子的人,他忍住了没有出声。 “好了,不要闹了,换我来讲吧。”孙必振调停道,“讲些什么呢?我想想……我就讲一个呻吟公国的故事吧。” “是那个起死人而肉白骨的呻吟公国吗?”刘易斯问。 孙必振点头道,“没错,我也是听欺诈司说的,不保真啊。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探险者,在他穿越地狱深处最热、最令人窒息的熔岩汪洋之后,熔岩尽头是凝固的地面,花岗岩和大理石交叠错落,但在那之后,地面开始变得平整,气温下降,甚至下起了雪。 在漫长而刻骨铭心的寒冷之后,探险者来到了一座冰块建成的城池前,在偌大的城门之上,悬挂着一块黑曜石雕刻的铭牌,其上用一十六种人类的语言雕刻了同样一十六个名字: 蜃景之城,镜子之城,起死人之国,呻吟公国。” 孙必振停止了讲述。 “怎么不讲了?讲啊!”刘易斯急忙问。 孙必振耸了耸肩,“不是我不想讲,这个故事是欺诈司告诉我的,就这么长。” “不带这样的!光吊人的胃口。”刘易斯抱怨。 一直闷不做声的召潮司这时开口了,“没关系,这个故事我听过。” 刘易斯转头看向召潮司,露出了期许的目光:“这么巧?你是听谁说的?” 召潮司抱胸浅笑道:“我是鲛人,呻吟公国是苦咸洋鲛人口口相传的故事,我自然听过。” “那你快讲吧!”刘易斯凑了上去。 “你求我,我就讲。” 召潮司露出了鄙夷的笑,她本以为刘易斯肯定会回绝,谁知刘易斯却双手合十,十分虔诚地恳请道,“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挖坑不填,我会死的!会死的!” 没能看到预期的反应,召潮司有些失落,但她很快振作起来,模仿孙必振的声音讲述道: “探险者来到了呻吟公国的国门前,他触摸了呻吟公国的国门,大门纹丝不动,但能杀穿地狱来到此地的探险者自然不是凡人。 探险者用力推门,大门洞开,门后仿佛若有光,既不是地狱天光,又不是凡世的阳光,而是烛火的荧光。 探险者穿过门洞,沿着冰块铺成的街道走去,沿途看见了无数冰块砌成的居所,居所有两层的、三层的,甚至四层的,无一例外都在门口点着冰蓝色的蜡烛。蜡烛的烛光也是冰蓝色,映照在冰块上,每一块冰都像镜子一样闪烁。 沿街走去的探险者在每一块冰中都看见了自己,他高声发问‘可有人在’,却无人回应。 穿过呻吟公国的街道后,探险者没有看到哪怕一个活人,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个死人,就在他倍感失望时,一只浑身覆盖着白雪的猫从街旁的冰屋中窜出,猫看见探险者后,惊恐地逃回了屋内,探险者紧随其后。 冰屋之内是冰块堆砌的家具和床,床上是一名眼窝深陷的死者,她抱着猫,用手比划着一种古老的手语:那是古巴比伦王朝‘金色太阳’时期,祭祀神官彼此之间交流使用的手语。 探险者大为震撼,他懂得这门手语,但已经太久没有使用过,于是,他用有些生疏的手语和死人沟通交流。原来死人没有听觉,也不会发出声音,它们只会用手语交流。 很快,公国的居民们听说了客人的到来,他们像庆祝节日一样庆祝探险者的造访,并召来了公国缔造者和公国守护者——呻吟公国的两名君主。 死人们不知道公国外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明清,更不用说美国、苏联。探险者将这些事情一一说给他们听,死人们都很惋惜,感叹他们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在长时间的庆祝后,探险者打算离开了,临行前,呻吟公国的两名君主送了许多礼物给探险者,希望他能保守公国的秘密,永远不要把这个故事告诉别人。 探险者感动至极,他指着无相天光发誓,直到今天也没有打破誓言。” 听到这里,李德停下脚步,扭头试探性地看了召潮司一眼,“这不对吧?呻吟公国的传说广为人知,如果这家伙信守承诺,这个故事怎么会流传下来?难不成故事是你杜撰的?” 召潮司似乎很不满,她变回了自己的声音,恐吓道:“异教徒,你没有资格质疑我。” “别,别这样,”孙必振赶紧上去拉住召潮司的衣袖,“师兄问的没错,这个故事逻辑不通……” 召潮司瞪了李德一眼,轻轻推开了孙必振,模仿他的声音继续讲述道: “探险者确实信守承诺,他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这个故事,但探险者的到来引起了呻吟公国死人们的注意,他们意识到,公国之外的世界或许有趣得多。 因此,探险者离开后,不断有死人选择离开公国,他们中有人成功走出了公国外的恶劣环境,将这个故事传了下来。” 召潮司讲完后,孙必振长出一口气,转换话题道:“你模仿我的声音模仿的好像啊,这是鲛人天生的本领吗?” “是啊,”召潮司翻起白眼,用自己的声音说道,“我会模仿人类的声音,引诱他们靠近,然后吃掉他们。凡人听到自己的嗓音,肯定按捺不住好奇心。” 孙必振通身一震,朝远离召潮司的方向后撤了半步,显然,他没有听出这是句玩笑话。 召潮司察觉了这点,她恶狠狠地补充道,“你真的是笑神的信徒吗?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我在开玩笑,不许当真!你后退半步是什么意思?过来!!” 吼完最后两个字,召潮司一把把孙必振拽到了身旁,但她突然意识到这个行为非常羞耻,于是又一把把孙必振推开。 或许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召潮司回头朝李德喊道,“你!该你讲了。” “oK,那我就开始讲了,这可是我压箱底的故事,故事很长,等我先喝口水。”李德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瓶娃哈哈,插上吸管喝了起来。 喝完后,李德很有素质地将饮料瓶装回包里,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讲述: “我要讲的故事,就是这片花田的故事……” “停,珊瑚神和琥珀神厮杀的故事我听过,换一个。”召潮司打断道。 刘易斯也点头附和道,“是啊,这个故事老掉牙了!没听过的恐怕只有孤儿了吧?” 孙必振指着自己的鼻子,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把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很想说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但又不想成为孤儿,只能忍气吞声。 李德笑着摇头,“我怎么会讲那么老套的故事呢?我要讲的东西,保准你们闻所未闻。好了,我不卖关子了——我要讲的是火车的故事。” 第31章 身临其境 “我要讲的,是火车的故事。 这火车呢,不是你们想的那种,普通的、老百姓坐的那种交通工具,而是一种贼大的、恐怖的怪物,它身长得有十五米左右,脚上全是那种结缔组织——好比是脆骨——长成的蹄子,密密麻麻的,足足有上百对,嘿!跑起来可真快啊! 在电机出来之前,火车就是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生物,无论是凡间还是地狱。直到地铁出现,它才从top one落了下来。但是地铁是死的,火车是活的,要说人世乃至地狱的活物,还是火车跑得最快。 那这火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按照科教那帮人说法,它算是一种昆虫。怎么说呢,它有坚硬的外骨骼,卵生,还有各种咱一般人看不懂的研究都说它是昆虫。就说它的卵吧,火车的卵,那可不便宜,贵得很,都被当做保健品卖。不过聪明的人都知道,火车卵黄可别拿来吃,一般都是拿来炼药的,或者拿去黑市换点好东西。 说到这火车吃什么,争议就大了。大部分人认为它是肉食性动物,你想,跑得那么快,草食性动物干嘛要有那么大速度?肉食性动物才有必要追逐猎物,速度才是命。可是呢,那帮科教的死脑筋不同意,他们说,谁能证明它吃肉?没有证据的事儿,咱不能随便说。还有人说,草食性动物也得有逃命的本能,不是光吃草就能活。争论来争论去,谁也没个定论,摸不透,谁也说不清楚。 为啥这件事儿就闹不明白呢?原因很简单,谁也没见过火车吃东西啊!火车自打孵出来那一刻起,它就没停过,跑得飞快,身子越来越大,速度也越来越快,只有死了,它才会停下来,你寻思谁成天自己找不愉快要去盯着这么个玩意儿吃东西? 要我说,这个事儿搁一般人身上也就完了,但科教的那些人啊,都是疯子!他们非要闹个明白,但又不敢直接去解剖活的火车,于是打上了死火车的主意。但是火车的尸体可不是什么寻常玩意儿,火车的肺、眼球、骨骼,甚至它的精囊,那都是值钱得紧。哪里发现了一头死火车,密教的人乌泱泱涌过去说肢解就给肢解了,分赃留下的零件儿也没啥研究价值,科教根本没办法搞清楚火车的真面目。 不过,科教的死脑筋还真有点儿执着,他们寻思火车应该是有胃袋的。至于那胃袋在哪儿,没人敢说清楚,没准儿是在肢解的时候叫人给弄坏了,谁知道呢?总之,没找到胃袋,科教的那帮人就不算完,非要刨根问底,整头火车来亲自看看清楚。 就是这么事儿,科教展开了狩猎火车的行动。我挺佩服这些疯子的,因为参与的那些人,大多都死得很惨,直到他们的项目经理——科教的人管他们的团体叫项目组,管他们的大祭司叫项目经理——下场,才成功狩猎了一头火车。 杀死火车的科教项目组欣喜若狂,他们将火车的尸体就地解剖,然后得出了结论:火车是杂食动物。哈哈哈哈哈哈哈,忙活半天,最后得了这么个结论,真是……抱歉,虽然很不礼貌,但我真的忍不住。 总之,科教的结论是,火车会吞下它撞上的一切食物,包括血肉和泥土,然后它的胃会将这些东西消化,有机物变成营养,无机物变成结石。火车通过肺排出结石,因此它们的肺非常强壮。” “抱歉打断一下,”刘易斯举手发言道,“李德大哥,这个火车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它和蛞蝓花海有什么联系吗?” “莫急,我很快就会说到。 科教成功揭示了火车的食性,可是啊,问题又来了:如果火车真是杂食动物,那它们跑那么快到底是为了啥?你说,若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是什么力量让它们拥有如此恐怖的速度呢?这一下,科教那帮人又不淡定了,立马集结了个新项目组,目标就更离谱了——他们居然想捕捉活的火车。 科教的计划在外人看来匪夷所思:他们的项目经理是赫赫有名的椋鸟司。椋鸟司坚信,火车并不是不可驯化的东西,反正只要有智力的生物,咱都能用办法驯服它。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火车要是没点儿智力,也不能够把科教那帮人折腾得跟孙子似的。 椋鸟司就想,既然他们能弄死火车,就能活捉它,既然能活捉,就能用古老的驯兽法子驯服它,寻思之后,椋鸟司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方案:用套索!就是那种套马的套索。 椋鸟司雇佣铸匠的信徒打造了一根死纲的锁链,死纲锁链坚不可摧,但也沉重无比,不但椋鸟司拿不动,就连打造锁链的工匠本人也无法举起。 眼看着大家都没法进展,一名异教的大祭司找上了椋鸟司,表示愿意提供无偿帮助。” 说到这里,李德两眼放光,继续道: “那名帮手,正是猎头司。” “猎头司?哪个猎头司?是我想的那个猎头司吗?”孙必振问。 “难道还有第二个猎头司吗?”李德笑着反问,“正是大灯塔的猎头司,向椋鸟司抛出了橄榄枝,他的目的无人知晓,但椋鸟司没啥理由拒绝。 你们刚不是问火车和蛞蝓花海有什么关系吗?这就说到了:两名大祭司齐心协力将死纲锁链搬到了蛞蝓花海,为什么选择这里呢?咱也不清楚,咱也不敢问,我估计他俩是拍脑门想出的主意,没啥逻辑。 准备好套索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火车了,椋鸟司做好了等待数十年的准备,但猎头司认为十年太长、只争朝夕,他有信心可以追上火车,并将火车驱赶到此地。 咱也不知道椋鸟司咋想的,这种话也信,总之,为了回报猎头司,椋鸟司将自己收集的火车踪迹全都说了出来,就这么的,猎头司踏上了追火车的旅途。 火车身躯庞大,它们跑过后留下的痕迹被称为‘轨道’,椋鸟司将轨道的位置告知猎头司后,猎头司开始沿着轨道奔跑,试图追上火车。 但是——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来了——猎头司失败了!” “他没追上火车?”孙必振问。 李德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换了个语调,继续讲述道: “猎头司出发十五天后,椋鸟司仍未得到音讯,他派出属下,沿着火车的‘轨道’一路寻找,很快,他们便找到了猎头司留下的痕迹。 首先出现在轨道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零件:两片耳朵,一个鼻子,几粒牙齿。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轨道上散落的零件似乎渐渐拼成了一个人形,科教的人一路走,一路将这些零件装进一个羊皮的口袋,很快,他们便攒够了一张完整的皮,加上零七零八的器官。 在他们心中,恐惧开始弥漫,经过讨论,他们认定猎头司是在减轻负重。 随着他们继续深入,轨道上出现的器官间隔越来越大,显然,猎头司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抛弃的东西了。 接着,轨道上开始出现一些重要器官,首先是一块融化的脑子,然后是一块头盖骨……科教的人们慌了,他们不知道该拿这些器官怎么办,只能先用瓶瓶罐罐盛放起来。 当走在最前面的科教信徒捡起一粒眼睛时,他们惊恐地发现,眼球后方依附的肌腱仍在蠕动。这个细节让他们确信,猎头司离他们不远了。 最终,他们在轨道上发现了仰面躺着的猎头司。 科教的人意志力非常顽强,负责寻找猎头司的人总共有五名,他们沿着轨道一路捡猎头司的零件,没有一个人发疯。 然而,当他们看见仰面躺在轨道上的猎头司时,五个人里疯了四个:四名遭受失心疯的信徒冲到了猎头司身旁,开始撕扯自己的皮肤、肌腱和器官,然后将那些东西拼在猎头司的残躯上。 唯一保持理智的信徒目睹了这一切——他也是五人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根据他的描述,那四名失心疯的科教信徒拼凑出一具人形后,那具人形忽然站了起来,带着两颗来自不同人的眼睛,无情地注视着他们,然后转身开始奔跑。 四名发疯的信徒追随着猎头司的步伐,但他们的失血过多,很快就倒地不起。 唯一幸存的科教信徒返回项目组,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椋鸟司。椋鸟司大怒,他认为失去了四名属下后,自己已经不再欠猎头司什么,于是他决定不再派人继续寻找猎头司,而是独自一人等待着火车的到来。 终于,猎头司最后放弃了追火车,空手而归。他归来后重新打造了一张人皮,也就是他如今披着的那张。 椋鸟司至今依旧在蛞蝓花田中默默守候,等待着火车的误闯。” 说罢,李德回头观察起三人的表情,并没有看到他期许的表情。 “怎么,这个故事不够新鲜吗?” 召潮司露出了嫌恶的表情,扭头看向了别处,刘易斯则问道:“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我可是掐着点儿讲的这个故事,你们猜怎么着?” 说话时,李德笑嘻嘻地拨开了身前的一处诡谲花丛,花丛后方,一节约半米高的巨大铁链露了出来,仅这一节铁环就有五米多长,质地光滑,闪烁着清冷的光,铸就这铁链的绝非生铁,而是死纲,其上镀有深褐色铭文,跃动的炁在铁链上舞蹈,铁链本身也随着炁的舞动嗡嗡作响。 “看吧,这就是椋鸟司留在这里的铁链,足有两千多米长,铁证如山!” 说着,李德纵身一跃,跳到了巨大铁环的上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看着李德脚下的“证据”,孙必振沉默了良久。 过了大约十五秒,孙必振双手插兜,小声问道:“如果你说的故事是真的,那么,椋鸟司至今仍在此地?” “是啊,那还有假?”李德笑道。 “你的意思是,椋鸟司是个好说话的人,不会攻击我们这种无辜的旅人,对吧?”孙必振接着问。 李德点头道,“你不知道吗?科教信徒绝不会主动攻击异教徒,他们反对暴力,只要脑子正常,他们是很好说话的。” “呃……椋鸟司脑子是否正常呢?” 对于这个问题,李德耸肩道,“我哪知道?按理说,在地狱独自待上个十年二十年,脑子正常的人也该疯了。” “那我建议你还是从铁链上下来吧,”孙必振把声音压得很低,“要是惊动椋鸟司就不好了。” 李德反应过来了,他哈哈一笑,从铁链上跳了下来,却没有落地,而是悬在了半空。 短短半秒内,一种味同金荞麦的苦涩炁浪充斥了整片花海,云层密布的天空中,就连天光也短暂的停滞了,李德没有落地,那苦涩的炁的密度实在太大,他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开始朝着天空缓缓上升。 失重感瞬间传来,一首断了三根弦、只剩d弦的梵阿玲奏响,紫而青的花海仿佛正在经历疾风骤雨,抖动着,凋零的花瓣却朝着上空飞舞。 天光变色,异象频生,此乃劫难之预兆。 糟糕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刘易斯尖叫一声,朝着上空飞去:四人中,她的体重最轻,因此最先失去了平衡。 “孙必振!”召潮司朝孙必振大喊,她尽力伸出了右臂,试图在保持平衡的同时朝孙必振施以援手,但她并没有任何着力点,如果贸然移动,只会和刘易斯一样失衡。 孙必振的头发根根竖起,某种威压让他感到彻骨的冰冷,仿佛有人,用一把冰冷的勺子触碰他的后颈。 这一刻,孙必振没有任何迟疑,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支马瑟琳,朝自己的脖子扎去…… 第32章 苹果傀儡 马瑟琳是一种邪祟针剂的名字,这支针剂是四天前,召潮司从防剿局调查员手里抢来的,如今交给了孙必振使用。 防剿局之所以能令诸大密教闻之色变,其一是因为他们吸纳了许多叛教分子加入,拥有强大的实力;其二是因为防剿局垄断了邪祟针剂的市场,更具体地说,这种能将邪祟能力临时转移到人类身上的针剂,只有防剿局有能力制造,效果相当于密教信徒们的灵药,只不过发作更快、副作用微乎其微。 孙必振注射的这支针剂名为马瑟琳,马瑟琳是一种夜行性邪祟,具有虚空行走的能力,常常出现在高楼大厦外侧袭击玻璃清洁工。 药力瞬间发作,孙必振的脸变得通红,又迅速恢复了正常,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没有意识到针剂已然生效,只好朝李德大喊道: “师兄!现在怎么办!?” 漂浮在半空的李德尝试开口说话,然而刚一张开嘴他便失去了平衡,向上方飞去,消失在了云层中,只留下了一个字—— “艹……” 孙必振突然很想笑,但当下的处境令他笑不出来,他急切地看向召潮司,希望对方能伸出援手,但他在召潮司眼里看见的只有愤怒和恐惧。 “保护好你自己!” 召潮司停留在原地高声大喊,语气异常冰冷。 起初,孙必振非常认同召潮司的话:就好比坐飞机遭遇空难,遇难者必须先为自己戴上氧气面罩,然后再去帮助别人。只有先保护好自己,才有余力帮助他人。 但当召潮司的双脚也离开地面,缓缓消失在孙必振视野中时,孙必振才意识到,召潮司所说的“保护好你自己”并不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指示,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实陈述。 召潮司并不是在教孙必振做事,只是她已经没有能力兼顾别人,甚至无法保护自己,才将眼下残酷的现实告诉孙必振——虽为大祭司,她也无力回天。 转瞬袭来的领悟让孙必振的心沉了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四人中实力最强的召潮司也无法对抗这股炁,那他就更无可能无法对抗了。 但,一个令孙必振头疼的问题出现了:连召潮司都被苦涩炁浪拖向了天空,为什么他自己却安然无恙? 孙必振飞速思考起来,他很快想到了唯一合理的解释:针剂生效了。 马瑟琳针剂没有使用说明书,孙必振也没有任何经验,因此,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马瑟琳针剂起效了,更确切的说,是马瑟琳针剂和水黾灵药产生了协同作用。 “水黾”是由地狱中的一种大水黾加上五种酸涩莓果熬煮而成,服用之人可以行走无声,在崎岖路面上“如履平地”。 “马瑟琳”则是一种虚空行走的夜行性邪祟,注射马瑟琳针剂的人可以在任意平面上攀爬行走,只要能“保持平衡”,即使平面的倾斜程度超过九十度也无妨。 综上,“水黾”让孙必振能够在任何崎岖路面上“保持平衡”,而“马瑟琳”能让他在“保持平衡”的前提下在倾斜超过九十度的平面上行走,天作之合恐怖如斯,即使强如召潮司也难以抗衡的强大升力,孙必振却依靠药性轻松克服,稳稳地站在了原地。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缓缓迈出了半步,这一步迈向了天空,孙必振开始了“虚空行走”,他踩着高密度的炁流徐徐向上,稳健地站立在了半空中,一如凭借热巧克力飞升十二厘米的尼卡诺尔神父。 如此虚空行走的绝学,就连孙必振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在半空中尝试跺脚,但脚一旦抬起就再也放不下去了,只能继续向上,没有坠落地面的风险,但也没有退路。 “这下只能靠我自己了,众人的安危系于我手!” 孙必振如此思考,一种沉重的使命感涌上心头,他迈步踏入虚空,像走台阶一样走向了云层。 地狱之内的云层皆是幻觉,实则并不存在,孙必振一路向上,云层也一路向上,突然,一些尖锐的事物从云层中冒了出来,坑坑洼洼的,好像一层破裂的筋膜。 孙必振吓了一跳,他赶紧停下了脚步,尖锐的事物也随之停止了涌现。 仔细看去,深绿色的尖锐物体像是某种结缔组织,孙必振试探性地向上走了两步,结缔组织逐渐露了出来,但并不完整。 确信那东西不会动后,孙必振壮起胆子继续向上攀登,很快,他意识到,头顶上方不断涌出的甲壳类物质是一只巨型蝗虫的腹腔,青白色的腹部薄膜已经破裂,干枯的巨大内脏裸露在外,内脏下方,肌腱和破损的组织呈现出石头的质地,能腐烂的区域早就腐烂殆尽了,剩下的只有一副空洞的甲壳,让人不忍直视。 随之孙必振向上攀登,那股金荞麦味道的炁越发浓烈了,炁的密度越来越大,他已经不需要再“攀登”,只需轻轻一跃,就可以像火箭一样上升数十米,然后再凭借药力恢复平衡。 通过“火箭式”的跳跃上升,孙必振进入了巨大蝗虫的腹腔。 踏入此地后,孙必振再也无法向上了,他跺了跺脚,苦涩的炁最高只弥漫到这里,按理说,李德等人此刻也应该在这附近,但他左右张望,除了缩水下垂的巨大脏器外并没有看到什么醒目的东西。 就在孙必振四处张望时,苦涩炁浪的源泉突然接近,孙必振汗毛倒竖,下意识地转过身,但身后什么也没有。 孙必振松了口气,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就在此时,他身后传来了低沉的话语: “小国王兮小木偶。” 孙必振再度转头看向身后,声音再度从他身后传来: “蒙那其兮将腐朽。” 孙必振再次转身,但阴森的话语不依不挠地从身后传出,就好像有人在他身后绑了一台收音机: “权柄深兮暗流涌。” “你是谁!?”孙必振有些恼火,一时之间,愤怒盖过了恐惧,他握住已经空了的马瑟琳注射针剂,将针头对准了身后的事物。 “心疑则无信则有。” “混蛋!直面我!” 孙必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原本是一个理智而冷静的人,但现在的他似乎有了用之不尽的怒气,他挥舞起注射针管,戳刺着声音的来源。 “君父之命臣子否。” 孙必振似乎无法伤害到对方,那个声音始终萦绕,但孙必振不在乎,他用针剂戳刺,每一下、每一击都结结实实地戳在了实处,他抬起注射针管,确信针头上有血,这就够了! “旧梦徒萦冷风扫。” “混蛋!你死定了!”孙必振吐出了许多恶毒的话语,有的是他学过的,有的他甚至闻所未闻。 “试问何人主此朝?” 突然,孙必振半信半疑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针筒,一阵霹雳惊雷般的战栗传遍他的全身,为什么……为什么血顺着针尖滴落,血的颜色却是黑色呢? “一席尘埃一抔土。” 即使迟钝如孙必振,此刻也从幻觉中脱离出来了。孙必振并没有看穿对方的幻术,但他很清楚,针尖上黑色的血液并非来自敌人,而是来自于他自己,只有他自己的血才是这种漆黑的颜色! 想到这点,孙必振浑身发抖,他停下了发动攻击的右手,用左手摸了摸脖子后方,又摸了摸脖子前方,果然,轻轻一摸,手上传来的粘腻触感无比熟悉,孙必振抬手看去,手上却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果然是幻术!”孙必振惊愕不已,虽然无法看穿,他还是凭借触觉捂住了脖子上流血的位置,止住了血。 就在此时,一颗硕大的、深褐色的苹果搭在了他的左肩上,孙必振诧异地扭头看去,苹果好像一张干瘪的人脸,一条硕大的裂缝像嘴唇一样裂开,似是在笑。 “此般幻术不可欺,我度君乃大祭司。” 孙必振开始冒汗,他以为对方的幻术还在生效,殊不知这张“苹果脸”并非幻术——对方就长这副摸样,干瘪苹果头,天然去雕饰。 孙必振想要进一步转身,但那颗苹果始终依附在他左肩上,似乎有一双干瘪的手搭在了他的双肩上,随着他的转身而转动,无论如何,孙必振都看不到对方的全身。 除了深褐色裂缝形成的“嘴唇”,苹果脑袋上没有其它器官,但在果柄的位置却披着一副白色的卷发,卷发干燥开裂,和那干枯的苹果倒是十分般配。 “祭司光临辉蓬荜,待客之道施以礼。” 苹果脑袋“开口”说道,说是“开口”,其实是张开了那条褐色的裂缝,一股水果发酵的酸腐气味从中冒出,孙必振几欲作呕,但他忍住了。 “今日幸得两味药,一员士兵一小丑。” 说到这里,苹果脑袋渐渐缩了回去,一双瘦削的、形同枯骨的手从孙必振肩膀后方伸出,指向了不远处的两条死钢锁链。 不同于蛞蝓花海中的死钢锁链,这两条锁链只有拇指粗细,锁链的一段挂在蝗虫腹腔上,另一端挂着两个昏迷的人,孙必振定睛一看,不由得心生寒意。 挂在锁链上的两人,一个是李德,一个是刘易斯。 “君自甄选中意者,我用挑剩者佐酒。” 言罢,那双手缩了回去,重新放在了孙必振肩上,干瘪的苹果脑袋又冒了出来,低声问道: “请君速买定离手,孰随君走孰下酒?” 孙必振慌了,虽然他不知道此处的“下酒”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但他很清楚,对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面对这种两难的选择,孙必振自然开不了口:李德是他的师兄,他不能出卖;刘易斯又是复仇司的人,要是卖了她,复仇司肯定不会轻饶…… 想到这些,孙必振已经无法思考了,他只能岔开话题问道,“你是椋鸟司吗?” 孙必振只是想用这个问题拖延时间,但谁曾想,这个问题掀起了轩然大波。 在他身后,苹果脑袋呜咽起来,金荞麦味道的炁开始波动,形同呜咽的声音传来,苹果脑袋吟咏道: “三翼椋鸟非我是,祭司安在莫我知; 受命于君守此地,直至火车入境时; 翳影乌沉寥孤寂,不见天光不见日; 此间花草寡滋味,徒以凡人做酒食!” 这段七言律诗既不工整也不对仗,但信息量极大,感谢申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孙必振不但听懂了这首诗的含义,而且提取到了关键信息。 “火车!对!火车!我带火车给你!你放了他们两个!”孙必振大叫。 此话一出,孙必振感到那双放在他肩头的手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呼呼风声传来,孙必振感觉脚下一沉,原本平稳的苦涩炁浪,此刻像海面一样翻滚起来,苹果脑袋复杂的心理活动通过炁的波动传达给了孙必振,他能感受到,身后的怪物正在经历头脑风暴。 终于,在长达半分钟的思考后,苹果脑袋探头说道: “君若诱引火车至,我又岂能馋酒食? 请君抬手救我出,蹉跎不复免我苦!” 眼看有戏,孙必振内心大喜,既然和这个苹果脑袋交涉并非不可能,孙必振想要进一步讨价还价,于是说道: “很好!这个忙我当然可以帮,只是我一个人办,恐怕没有两个人一起办来的快。苹果头,你能不能先放一个人帮我,等我带来火车,你再放第二个人?” 孙必振的本意是带李德回去搬救兵,想必复仇司不会对刘易斯见死不救,哪怕这个苹果脑袋有天大的本事,也一定无法战胜复仇司那样的得道大能。 出乎孙必振意料的是,苹果头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两味酒食尽归君,只待君归脱我困! 万幸得君成我事,俗物何足谢君恩?” 眼看对方这么诚恳,孙必振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他心虚地问了一句,“要不,你还是留一个人在这里?你就不怕我一去不返?” 话一出口,孙必振就后悔了,他恨不得给自己两记耳光:眼看着可以带两名同伴走了,他何苦多这句嘴!可恨他这张嘴比他这颗脑子快了半步! 谁曾想,苹果脑袋丝毫没有起疑,它心直口快地回绝道: “三生有幸得君助,用人岂可疑人毒? 凡夫两位随君去,速速成事救我出!” 苹果脑袋不光只是说说而已,言罢,它伸出了枯槁的右手,炁顺着它的手臂涌出,操纵远处的两条死纲锁链,将倒挂在半空的李德和刘易斯放了下来。 孙必振赶忙跑了过去,伸手试探了二人的鼻息,二人呼吸均匀,并无大碍,孙必振这才松了口气。 “好了,苹果头,放我们落地吧,我一定说到做到,带火车回来。” 这句话是孙必振的真心话,他是个言出必行的实诚人,已经做好了寻找火车的心理准备,因此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命令苹果头做事。 谁知苹果脑袋并没有立刻放他们走,而是十分感激地开口说道: “请君莫匆忙上路,我有一物助恩公! 沿此方向近前去,此物藏于蝗虫腹。” 苹果脑袋说着,伸手一指,指向了蝗虫腹腔的末端。 孙必振开心极了,没想到这个苹果脑袋还挺仗义,不但放人,还送东西。孙必振没有丝毫怀疑,朝着苹果头指示的方向走去,脚下的炁渐渐升高了,五分钟后,孙必振来到了蝗虫的马氏腺附近。 第33章 浪费食物 巨大蝗虫的马氏腺已经破碎,三十多根透明的、粗细各异的管子,有一多半都断裂了,在苹果脑袋的引导下,孙必振走进了其中一条管道。 管道中杂七杂八地堆放着许多衣物,都是苹果脑袋吃剩下的遗骸。虽然科教的造物往往不会主动攻击异教徒,奈何这个苹果傀儡的苹果脑袋已经干枯变质,甚至发生了异变……它能记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属实不易,把过路的密教信徒当成酒食只是它的个人爱好,和椋鸟司没有关系。其实此地也没有酒供它喝,所谓的酒,其实只是它那颗苹果脑袋发酵产生的酒精。 苹果脑袋伸手指了指,示意孙必振看过去,残骸之中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这些都是苹果脑袋从吃剩下的“酒食”身上搜刮得来的灵药。 盛装灵药的器皿各不相同,有细白的鹅颈瓶,铅红色的药管儿,古铜的药膏盒,苏蓝色的瓷质药碗,玉质的药鼎,金丝的药篮,靛青色的药炉,琉璃的药瓶,紫檀木雕成的药包儿,银光闪闪的药钵…… 在这些形形色色的灵药器皿之中,有一只格外醒目的塑料瓶——就是那种一元钱的矿泉水的瓶子——摆放在众灵药中央。塑料瓶和其余精致的器皿相比实在太过寒碜,但苹果脑袋恰恰指向了这只塑料瓶。 “此乃金不换灵药,送与恩公随君用。” 孙必振拿起灵药查看,果然,一股凛冽的炁从塑料瓶内传出,孙必振晃了晃瓶身,灰蓝色、混合着红色微粒的药盐沙啦啦地响起来。 “这是什么药?”孙必振问,有了上次喝水黾的教训,孙必振绝不敢贸然饮用药性未知的灵药了。 “此乃药盐薄荷殇,神司赐我守花场。 恩公切莫随意用,乱喝可要见阎王!” 孙必振点了点头,虽然他没听过“薄荷殇”这个名字,但白得的宝贝没有不要的道理,孙必振将药盐揣进了上衣内兜,朝苹果脑袋说道: “行了,药也拿了,我们回去吧,只要你放我们回到地面上,我一定把火车引到此地来!” 苹果头没有说话,而是温顺地指了指来时的路,孙必振回头走去,他并不是个贪心的人,虽然这里积累有许多稀罕的灵药,孙必振却不愿意冒额外的风险索要:他深知人心不足蛇吞象的道理。 就在苹果头抬手指路、孙必振迈步走出藏药管道的同时,一阵湿咸的炁传来,孙必振感觉背后多了一个人,苹果头的双手消失了,发酵苹果的酸朽味道也变淡了。 霎时间,两股强劲的炁扭打在了一处,孙必振本能地压低了身体,回头看去,只看见怒发冲冠的召潮司正抓着苹果脑袋瘦小的身躯,用尖牙撕咬着干瘪的果肉。 直到此时,孙必振才看清了苹果头的身躯:它的身躯是木头雕成的,非常的瘦小,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灰色浴袍,一双小腿比胳膊还要细。苹果头虽有强大的炁,却只是用幻术欺骗对手攻击自己,不敢硬碰硬,原来是因为它的身躯比凡人还要羸弱。 被召潮司扼住了脖子,苹果脑袋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苦荞麦味道的炁冲刷着召潮司的身躯,试图将她推开,但无济于事。 召潮司将双手插进了苹果的深褐色裂缝,硬生生将苹果脑袋掰开了,干瘪的水果碎屑四下飞溅,几条肥大的蠕虫掉了出来——这些蠕虫是珊瑚子嗣的幼虫,正是它们寄生在苹果傀儡身上,让没有进食需求的苹果头产生了吃人的欲望。 虽然苹果脑袋有着强大的炁和幻术,但它在召潮司这种等级的角色面前还是太过稚嫩,召潮司仅用一记“摸头杀”就掀开了苹果脑袋,撕下了果柄处的假发,用利齿撕咬起苹果头的手臂,像撕碎一个布娃娃那样将苹果头大卸八块。 “死!!” 召潮司凶神恶煞般大吼,在一分两半的苹果中掏挖起来,直到将全部的蛆虫都掏干净为止,苹果头在一阵抽搐后停止了挣扎,她这才松开了苹果头的浴袍,喘着粗气,走到了孙必振身旁。 “你流了好多血,在你脖子那里。”召潮司一边甩手一边说,她手上沾满了苹果碎屑。 原来,召潮司自始至终都没有被苹果脑袋的幻术影响,她被高密度的炁推送到蝗虫腹腔之后,躲在了蝗虫的腹部末端,蛰伏下来,等待着敌人现身。 看到孙必振和苹果脑袋出现后,召潮司怒火中烧,她认定苹果脑袋就是敌人,孙必振则是被挟持为了人质,因为担心孙必振的安危,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发起攻击,而是静待对手露出破绽。 孙必振走出管道时,苹果头抬手为他指路,召潮司认为这一破绽已经足够,她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凶残的攻击,最终成功得手。 孙必振沉默地看着召潮司,他当然没有理由责怪对方,但当他看向那一地的苹果碎屑,居然感到了三分落寞、五分心酸。 孙必振并没有染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只是,他真心认为苹果头并非大奸大恶,这个可怜的家伙只是一个被寄生虫操控的可怜傀儡罢了。孙必振确实有心解救它,但无论他心里怎么想,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苹果脑袋已经死透了,它的炁也开始消散。 炁开始消散了? 是的,炁,开始消散了。 “该死!”孙必振先一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迈步朝刘易斯和李德躺着的位置跑去,有水黾药力帮助,他比召潮司先一步跑到了李德二人身边,用力抓住了捆住二人的死钢锁链。 苹果脑袋消亡了,它的炁也随之消散,孙必振开始缓缓下沉:虽然水黾和马瑟琳的综合药性使他可以行走于虚空之中,但前提是有苹果脑袋的炁垫脚。 倘若没有高密度的炁垫脚,仅凭自己的炁,孙必振还没有能耐维持虚空行走,他必须在炁彻底消散之前想出办法! 召潮司追了上来,她的炁足够强大,但她不会虚空行走的法术,幸好,她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果断地从孙必振手里夺过了死纲铁链,吩咐道: “你顾好自己,他们两个交给我!” 召潮司顾不上解释自己的计划了,丢下这句话后,她一手拖一人,朝着蝗虫躯壳的末端跑去。 苹果脑袋的炁开始渐渐下沉,孙必振跟在召潮司身后跑了起来,但他的身体素质远不如召潮司,即使拼尽全力,他也跟不上召潮司的步伐,只能停在了半空中,看着对方“拖家带口”地奔向蝗虫的尾部。 召潮司的目标不是她之前躲藏的马氏腺,而是蝗虫的后腿。蝗虫的后腿通常长有小刺,这些刺用于帮助蝗虫在跳跃时更好地抓住地面,在巨型蝗虫身上,这些刺就像一个个小型阳台,站下三人绰绰有余。 赶在苹果脑袋的炁彻底消散前,召潮司及时登上了其中一个“阳台”,她将两条锁链缠在了双臂上,确保刘易斯和李德不会跌落。 就在她依靠着蝗虫腿休息时,一个阴暗的想法进入了她的脑海。 “诶呀,手滑了一下。” 虽然没有人在看,召潮司还是故作惊慌地喊了一声,然后松开了右手的锁链,拴着刘易斯的锁链朝着地面落去…… 苹果脑袋的炁消散了,孙必振已经返回了地面,他穿过诡异花田来到了召潮司所在的蝗虫腿下方,就在他仰头观察时,一个人形的东西重重落在了花丛中,掀起了巨量的尘土。 “不!!”孙必振悲痛地大叫,他冲向那团烟尘,思绪乱作一团。 烟尘散去,刘易斯坐在土坑里,口罩后方的脸露出茫然的表情。看见惊慌失措的孙必振后,她一脸娇羞地站了起来,用惺忪睡眼望向孙必振。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刘易斯一脸好奇地看着孙必振,询问他为什么满脸写着震惊。 这时候,召潮司抱着昏迷的李德落在了地上,她把李德丢在地上,凑了过来,看见刘易斯安然无恙,她的表情出卖了她的思维。 “你在想什么!?就这么把她丢下来?”孙必振觉得自己应该生气,但经历了刚才的事情,他已经没有力气朝同伴发火了。 “只是手滑了而已,不要大惊小怪,再说了,她这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吗?”召潮司冷冰冰地讲。 孙必振蔫了,他闷不作声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脖子上的黑血已经干了,像一块硕大的伤疤留在了孙必振脖颈处,汗浸湿了他的后背,不下二十处被针筒戳穿的破洞隐约渗出血色。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出格,召潮司不再和孙必振闹别扭了,但她也绝不肯道歉,只是静静看着孙必振脖子上的伤口,当孙必振回头对上她的目光时,她又静静撇开双眼看向了别处。 一行人在蝗虫腿旁的空地上休整起来,李德很快也苏醒了,他扶着额头问孙必振: “那个苹果怪物呢?是召潮司杀掉的吗?” 孙必振茫然地回答,“是,召潮司杀了它,你被它攻击了?” 李德惭愧地点了点头,他的实力远在苹果头之上,但他和孙必振一样,都中了苹果头的幻术,其结果就是,李德用自己的拳头击昏了自己,这才被苹果头捆了起来。 至于刘易斯,她不肯说自己的经历,但孙必振还是对她另眼相看:无论如何,她从近百米高的地方摔落却只是擦伤膝盖,这无论如何不是凡人能做到的事情。 虽然猜到刘易斯隐瞒了一些事情,孙必振却没有追问,毕竟,他自己也隐瞒了一件事:那瓶薄荷殇的灵药。 休息半小时后,李德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向各位道歉,但我并不是为了证明故事的真实性,才故意带各位走这条路的,更不知道这条路会有这种危险。” “他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证明他讲的故事是真的,但是他确实不知道这条路有危险,否则我早就杀掉他了。” 召潮司小声跟孙必振讲,她有读心的能耐,李德虽然是欺诈司的挂名弟子,撒谎不眨眼,却也瞒不过她。 孙必振麻木的点了点头,召潮司认为这是一种认可,歪嘴一笑,用挑衅的眼神侧目看向刘易斯,刘易斯则毫无反应:在鲛人召潮司看来,侧目而视是赤裸裸的挑衅;但在人类刘易斯看来,侧目而视是傲娇的长辈在悄悄关心她,毕竟她的叔叔们都是这么看她的。 “既然我们都还能走路,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尽早赶路吧,一切都还在可控范围内。”李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带头朝蝗虫腿指着的方向走去。 第34章 陈年往事 穿过蛞蝓花海后,雷暴荒原的阴影笼罩了孙必振一行人,大灯塔的光锥已然近了,远处,风暴洋的闪电之中,无数畸形飞虫围绕大灯塔舞动,孙必振他们并不能看清楚,但雷暴司却看得一清二楚。 既然要提大灯塔,就不得不提大灯塔的四名大祭司,这其中就有雷暴司。 蓝王圣数二十一,蓝王的猎人追随二十一位祭司,二十一位祭司中又有四位最为杰出,是为大祭司,分别是红梯猎头司、蓝梯启明司、灰梯雷暴司、青铜梯邪术司。 猎头司喜欢和人说话,但是不善于说话,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听他讲话。 猎头司的同事雷暴司则正好相反:他喜欢听人说话,但是很少有人敢跟他讲话,而且他沉默寡言,鲜少开口,也就没人知道他其实一直在认真听。 在诸密教的大祭司中,雷暴司听取了最多的秘密,但因为他从来不对人说这些事,也就没人知道他知道这些事,换言之,在保守秘密这件事上,即使是缄默司也比不过雷暴司:缄默司是想说但苦于不能说,雷暴司是干脆不想说,单凭这一点,缄默司就低雷暴司一头。 雷暴司具备神格后,皮囊早已损毁,他总要在大灯塔上空击穿雷暴、轰杀珊瑚的畸形子嗣,画皮总是被打烂、撕扯、破碎,久而久之,他也就懒得找鲛人购买画皮,索性终日以法相真身示人。万幸,雷暴司的法相真身比较符合人类的审美,凡人用肉眼直视不会立刻疯掉。 其年六百岁的雷暴司,法相乃是一只巨大飞蛾——这就是蓝王信徒们对羽化深信不疑的根本原因——飞蛾生有六翼,翼展宽约九米,身躯却仅有两米不到,通体呈灰色,脖颈以上覆盖有白色绒螯,身躯则满是灰白鳞片,复眼有三万六千颗,金属管般的锐利口器卷在胸前。 其实雷暴司可以讲话,但飞蛾没有嘴巴,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他不会说话。 其实雷暴司可以听见声音,但飞蛾没有耳朵,人们误以为雷暴司听不到声音。 正因为这两种幼稚的认知错误,总有大祭司当着雷暴司的放肆地述说秘密,这就是雷暴司有一肚子秘密的根本原因。 作为雷暴司的同事,猎头司其实不确定雷暴司能否听见人说话,更不知道他喜欢听人说话,但作为一名健谈却又找不到倾诉对象的大祭司,猎头司闲暇时常常找雷暴司讲话。 雷暴司当然没有理由拒绝,但他也没有开口答应,猎头司头一次问他想不想聊天时,他只是摇了摇毛茸茸的头。 雷暴司的意思不是拒绝,而是“无需多言,但讲无妨”,猎头司则理解成了“我听不见,讲也白讲”。 “不妨事,听不见也不要紧。”猎头司如是说。 雷暴司对此没有意见,因此没做反应。 猎头司以为雷暴司听不见,但还是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于是乎,两人就聊了起来,说是聊,其实就是猎头司慢慢地说,雷暴司慢慢地听。 雷暴司以为猎头司知道他在听,猎头司以为雷暴司听不见。 直到有一天,猎头司偶然聊到了锤子和钉子的话题。 锤子和钉子是蓝王的猎人们狩猎虫豸的用具,大灯塔吸引着珊瑚的畸形子嗣,这些巨大飞虫无一例外生有坚硬的甲壳,锋利的刀剑兴许可以戳破甲壳,却难以真正伤及飞虫的要害。 为此,蓝王将锤子与钉子赐给了原初猎人,也即第一邪术司,之后的猎人们纷纷效仿。虽然锤子的形式始终没变,钉子的形式却千变万化,在大灯塔下,至少有不下二十种“钉子”,从砍刀到流星锤,从武器到乐器,无论固体、液体还是气体,都可以被当做钉子使用。 猎头司谈到自己对钉子的看法,他举起左手,右手握拳作捶打状: “敲钉子,首先需要将钉子戳进虫子的壳里。” 猎头司能说出这么长的话实属难得,换做以往,这句话就已经是他能说出的全部内容了。但,也许是猎头司说到了兴头上,超常发挥的他居然吐出了下半句话: “然后用锤子敲打,把钉子扎进去(striked the nail in)。” 这句话像一根翎毛钻进鼻炎患者的气管一样,钻进了雷暴司的脑髓。 六百年来,雷暴司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心痒难耐过,他的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和“想要打喷嚏”别无二致的瘙痒感觉,这股瘙痒,这股抓心挠肝的不痛快,是一种不吐不快的欲望……这种欲望,有人称之为“表达欲”。 大祭司的欲望都很专一,雷暴司的表达欲早在他具备神格的那天就枯竭了,如今居然毫无预兆地回到了他身上。 雷暴司猛然抽动了一下,他的绒螯被静电逼地根根乍起,原本抱胸站着的他先是轻微地仰身吸了口气,然后又躬身,像剧烈咳嗽一般抖动身躯。 结果,从雷暴司口器中吐出的不是咳嗽声音,而是一句话: “砸,不是扎。(Struck, not striked.)” 自升格那天起,猎头司从没有被什么东西惊吓到过,如果硬要说有,雷暴司的这句话算半个。 自那之后,猎头司就不敢再当着雷暴司的面说话了,他倒不是忌讳雷暴司能听见,而是他担心自己的多嘴会毁了雷暴司的神格:在大灯塔,要问谁人最有威望,答案只可能是雷暴司。为了维护雷暴司的威望,猎头司宁可有话憋着不讲。 但,许多人不知道,人其实是可以被话憋死的,猎头司没有可以说话的人,他只能躲进蛞蝓花海,冲着天光说,冲着花海说,甚至冲着异教的巨虫说,但这都无济于事——人的话,必须说给人听,虽然大灯塔的猎人普遍认为猎头司不算人,但猎头司自认为是。 正因如此,当孙必振一行人踏上雷暴荒原时,孑立于二十层窗口的猎头司第一时间发现了他们。 “又是他们俩,这次还多了两人。”猎头司自言自语。 第35章 讨价还价 大灯塔内,独眼罗素和同伴们围在小火炉边,一边取暖,一边烤着两块虫子的肋排。 罗素靠在了一名蒙面女人身旁,女人名叫米拉,她用一把小刀子插在肋排上,将烤好的白肉切开,分给众人吃。 一名高个子男人凑了过来,他不怕烫,直接用手捏起一绺肉丢进了嘴里,连嚼都不愿意多嚼,囫囵吞了下去,一边还不忘抱怨: “婆婆妈妈的,你以为这是吃正餐吗?能吃就行,赶快的!吃完抓紧干活!” 高而暴躁的男人名叫马克西姆,是米拉的亲哥哥。 坐在火炉另一侧的红发矮个男人皱眉看了马克西姆一眼,他叫库尔特,是这里职权最高的人;库尔特用一枚长钉子扎一块白肉,递到嘴边吹了吹,然后不紧不慢地蘸了些盐,这才享用起来。 “我不知道这次袭击究竟要持续多久……已经有两名新人失踪了,虫群还在盘绕,雷暴司已经不眠不休作战十五个日夜了,大家都很紧张,害怕大祭司会败,害怕下一个失踪的就是自己。”罗素低下头,自言自语般嘟囔道。 “去你妈的!雷暴司天下无敌,不可能败!” 马克西姆不乐意了,他是雷暴司的学徒,他对同事从来都是骂骂咧咧的,唯独对雷暴司毕恭毕敬,在大灯塔下,马克西姆对雷暴司的信仰甚至胜过了对蓝王的信仰。 “我不是这个意思,”罗素说,“我是说大家‘害怕’雷暴司会败,这是事实,虽然我知道那是天方夜谭,但教龄小于十年的信徒未必清楚这点。” 马克西姆没有回答,他往火炉里添了一些碳,随后蹲在地上用一只号角朝火炉中吹气,每吹一次,火焰就变高一节。这不是幻术,也不是化学原理,而是他在用自己的炁升腾火焰,这是炁最基本的用法,无中生火。入门的信徒能用炁点燃香烟,经过训练后也可以像马克西姆一样用炁生火。 在马克西姆忙着加大火力时,库尔特开口了。 “我呢,说一句不该说的话,你们听也就听了,不要说给别人。” “你说吧。”罗素仍低着头。 “眼下的局势并不乐观,猎头司他老人家……是不是该准备羽化了?”库尔特眼里流露出虔诚的光,言语中满是恭敬,“如果猎头司能羽化,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了,他不是已经登到第二十层了吗?哪怕用雷暴司击落的虫子凑一凑,也能凑出攀登一层所需的祭品,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说些什么屁话!你要是有种,我替猎头司把你献了,这么一来猎头司不就登顶了?你敢吗?”马克西姆没好气地说。 “你要是真有法子,只要能救大灯塔,献了我又何妨?”库尔特一本正经地回答。 马克西姆肃然起敬,他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嘴上哼了一声,却不再说风凉话了。 蓝王圣数二十一,大灯塔也有二十一级,如今,库尔特位于蓝梯第十七级,罗素位于红梯第十五级,米拉和马克西姆都位于灰梯第十一级。攀登梯子的颜色不同,追随的大祭司也不同,因此,库尔特看向了罗素,问道: “罗素,你是红梯,你告诉我,攀爬红梯所需的牺牲献祭有什么特殊之处?” 罗素这才抬起头来,用无神的玻璃眼球看向库尔特,苦笑道:“没什么特殊的: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自古如此,大家不都是这样吗?” 库尔特摇了摇头,“如果当真如此,猎头司为何迟迟不肯登顶?我辈凡人狩猎地狱野兽确实困难重重,但猎头司有剥皮猎颅的大能,抹杀邪祟如吹灯拔蜡。” “会不会……” 罗素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会不会是因为猎头司不想飞升?” 此言一出,包括罗素自己在内的众人都笑了:凡人加入大灯塔都是为了羽化、升入永恒光明之中,成为像雷暴司那样的绝美生物,他们无法想象大灯塔下的信徒有谁会拒绝飞升。 就在四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时,大灯塔下齿轮啮合的门猛地打开了,一个惊慌但仍保有理智的猎人学徒跑了进来,手里握着充当钉子的剑。 “头儿!头儿!有异教徒!”学徒直奔罗素,他是罗素的下属,虽然在场的众人中库尔特地位最高,他却第一时间向罗素汇报。 “谁?”罗素猛地站起,已将钉子紧紧攥在手中,“是珊瑚教的人吗?” “不是,我们用望远镜观察过了。来的是两男两女,虽然都是异教徒,但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既不戴面具,也不穿奇装异服,长得就像普通人一样,完全分不清他们的身份。”学徒赶紧汇报,声音中带着一丝困惑。 “你们暴露了么?”罗素语气冷硬,独眼烁烁放光,眼神如刃。 “我不确定,应该没有吧。”学徒低下了头,悄然将剑刃收回鞘中。 罗素眉头紧锁,转向库尔特,两人眼神交流,默契地点了点头。随即,队伍开始行动,准备前往雷暴荒原迎接异教的不速之客。 然而,就在众人抄起钉子准备出发时,红梯上方突然传来一阵“呛啷啷”的响声。罗素骤然停下脚步,他清楚地知道这声音意味着什么。 半秒钟后,猎头司降落在地板上。 猎头司降落时,手中并未握着骨钉,这让罗素松了口气:如果猎头司握着武器现身,问题就严重得多了。 “罗素。”猎头司声音低沉,眼神中几乎没有感情。 “在。” “来人了。” “我知道,需要赶走他们吗?”罗素冷静地问。 “不,”猎头司摇了摇头,“蒙住他们的眼睛,带进来。他们身上没有敌意。” “明白。” 接受命令后,罗素带队奔赴雷暴荒原。 三十五分钟过去了,大灯塔的大门再度开启,罗素一行人领着孙必振四人进入了大厅。 孙必振等人被蒙上了眼睛,三人都很冷静,唯独召潮司气得发抖。孙必振软磨硬泡才让她同意戴上眼罩,但谁也不敢动手帮她摘,生怕摘了眼罩她会出手伤人。 “哎,哥们儿,别推我了!痒痒!”李德忍不住打趣道,站在他背后的马克西姆恼火地哼了一声,一把摘下了李德的眼罩,顺手把刘易斯的眼罩也解开了。 “算你们走运,今天雷暴司不在,否则你们根本进不了雷暴荒原!”马克西姆嘟囔着,悻悻地走开了。 罗素替孙必振摘下了眼罩,大厅内明亮的光让孙必振眼球胀痛,他揉揉眼睛缓了一会儿,慢慢适应了大厅内的亮光,发觉猎头司正站在大厅中央,静静盯着他看。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愣在了原地。 见孙必振说不出话,李德笑嘻嘻地开了腔:“嗨,说词儿啊!怎么见着领导就不会说话了?” 孙必振故作镇定地挤出一个笑容,朝猎头司拱了拱手:“猎头司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说事。”猎头司语气冷淡,似乎不想多费口舌,其实他有足够的耐心和兴趣学习如何说客套话,只是不好意思当着属下的面这么做。 “好的,好的,那我就直入主题了。您看,自从上次您大发慈悲帮助了我,我就一直记得您的大恩大……” 话没说完,李德一脚踹在他腿上,小声提醒:“说事!别废话。” 孙必振立刻反应过来,改口道:“总之,我们备了点儿薄礼,想请您再开一次蝴蝶之门。” 说着,孙必振从怀中掏出了那张用作贿赂的黑卡。 “这是三万元,如果您觉得少,我们可以再加。”孙必振举着卡鞠了一躬。 猎头司面无表情,只是挥了挥手,示意罗素带着猎人们退出大厅。罗素吩咐了一声,带着众人走出了大厅,并且关上了大门。 大门关上后,大厅里只剩下他们五人,孙必振紧张得心跳加快,尽管知道猎头司比启明司好说话,但他心里仍然没底。 沉默半晌,猎头司终于组织好了语言,开口道:“不行。钱,没有用处。” 孙必振愣住了,他早就猜到金钱可能打动不了猎头司,却没想到对方拒绝的这么干脆。正在他不知如何应对时,经验丰富的李德接过话头:“既然钱不行,您看什么东西合适?您吩咐一声!甭管是通行金箔还是灵药,只要我们能搞到的,都没问题!” 这句话正是猎头司最不想听到的,但他没有表露在脸上,而是面无表情地陷入了沉默。 猎头司的本意是“不行”,但李德的嘴皮子比他强太多,猎头司坚定拒绝的话语,到了李德那里却被巧妙解读为“钱不行,其他东西行”,这下猎头司没了主意,他是个实诚的大祭司,对自己说出的话无比负责,即使这句话模棱两可。 实际上,猎头司并不想帮孙必振这个忙,不是因为孙必振的礼物太过寒碜,也不是因为他没有同情心。猎头司不想帮忙,单纯只是因为他已经两次帮过孙必振了,如果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异教徒,属下们恐怕会心生不满。 因此,猎头司实则不想帮忙,但奈何他被李德抓住了话柄。思考片刻后,猎头司想到了一个好点子:他打算提出一个不可能达成的要求,如果对方不答应,他就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帮忙;如果对方答应,那也无妨,毕竟这个要求根本不可能达成。 这么想着,猎头司抱胸走近四人,用令人窒息、充满威压的声音说道: “珊瑚教的进攻越来越猛烈,我的属下累了,我帮不上什么。” 李德以为有戏,赶紧接下话茬说道,“这好办!您说吧,如何为您分忧解难?” 眼看李德上钩了,猎头司的声音轻柔了许多: “我知道珊瑚教的司书藏身何地,但如果我亲自去,他必定会遁逃。” 李德像相声捧哏一样接话问道:“依您的意思?” “你们把司书带来此地,我就开门。” “好嘞!您吩咐吧,那厮现在藏在何地?” 对于同一个问题,猎头司的回答却有三个: “华盛顿,武都,列宁格勒。” 李德有些困惑,他搓了搓手,扭头看了孙必振一眼,孙必振也是一脸不解。 好在猎头司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的目光掠过四人,眼见对方没有理解,进一步解释道,“申国古话有言,‘狡兔三窟’,珊瑚教司书藏身之地有三处,你们自己找。” “明白了,您给个具体地址吧!我们这就去办!” 猎头司没有直接报上地址,而是抬起了右手,朝着李德等人张开手掌,手掌中是四颗老鼠的头骨。 四颗老鼠头骨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头骨本身被药液染成了柠檬黄,幽绿色的磷火光芒从骷髅的眼眶中飘忽而出。 “此乃猎户之药,吃下去,药效不言自明。” 话音未落,猎头司瞬间闪到李德面前,将四颗老鼠头骨递交到他手中。 珊瑚神司书有着预知未来的神力,抓捕司书难如登天,就连猎头司自己都做不到。这些老鼠头骨是猎头司二十年前制备的灵药,当年,为了抓捕司书,他耗尽二十一味天材地宝,总共制作了二十一副药剂,并将灵药封存在老鼠头骨之中。 十七年来,猎头司不断尝试用灵药追踪珊瑚司书,每年消耗一颗头骨,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三年前,抵达大灯塔二十层的猎头司放弃了抓捕司书,而这四颗老鼠头骨就是仅剩的追踪灵药,猎头司自认为希望渺茫,索性交给孙必振他们用,反正他再也用不到了。 做完这些,猎头司慢步走向蝴蝶之门,将右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我送你们去武都。” 武神祠没有司书,李德因此不知道司书的能耐,他中了猎头司的计,没和孙必振商量,满口答应道,“没问题!没问题!您等我们好消息吧!” 猎头司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子一般在内心偷笑起来,他轻轻推开蝴蝶之门,门后是武都老城区的街道,灰暗的冷风顺着门洞吹入,武都的夜色像掺了板蓝根的高汤一样流入大厅,凡世的风吹动猎头司的长发,他没有回头,只是看着门外的夜空。 李德哪知道自己已经中计,他攥着四颗老鼠头骨,得意洋洋地朝孙必振使了个眼色。 “愣着干嘛?走着!” 孙必振赶忙拽了拽召潮司的袖子,领着她走向蝴蝶之门,李德和刘易斯紧随其后。 第36章 片刻解脱 申国武都,秋夜带来了深邃的星空和闪烁的街灯,孙必振一行四人随便找了一家还算体面的饭店,点了些热乎的家常菜,在包间里稍作休整。 李德一贯出手大方,菜谱一翻就点了一桌。四人都是又累又饿(除了召潮司,她只是饿,并不累),很快将一桌饭菜扫荡干净。 吃完后,李德随手把筷子一丢,靠在沙发垫上,用胳膊肘戳了戳坐在身旁的孙必振。 “哎,我问你个事儿。” “怎么了?” 李德瞟了一眼坐在他正对面的刘易斯,看向孙必振,撇了撇嘴,压低声音说:“这家伙是你从哪儿找来的?忒奇怪了点,吃饭还要戴着口罩,是怕咱看见什么啊?” 孙必振缓缓啜饮一口茶水,平静地回答:“哪里奇怪了?召潮司刚才把一整包湿巾吃了,戴口罩吃饭又有什么稀奇。” “嘿,也对!”李德咧嘴一笑,摸了摸鼻子,“行吧行吧,不说这个了。”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正了正脸色,朝孙必振说道,“师弟,我得撤了。” 说这句话时,李德抬高了音调,好让其余两人也能听见。 “撤?”孙必振一愣,手里的茶杯差点掉了下去。他赶忙坐直身子,表情变得紧张起来。“你这就要走?不帮我了?” 李德耸了耸肩,语气却格外轻快:“你别想歪啊,我不是不想帮你,只是我确实不能帮你。原因有三个,你听我说啊: 第一,带你到大灯塔这种小事儿不会得罪异教徒,我说帮就帮了,但,在武都抓异教徒?开啥玩笑,武都的异教徒哪有不认识我李德的?我一露脸,对方就知道我什么来路,要是惹上了厉害的角色,剧毒司会生气的! 第二,我本以为帮你的忙花不了一日夜,但现在眼瞅着快到第二天了,我得回商京顾我自己的事情。如果我一直赖在武都,商京那边万一出了事情,我可担责不起。 第三,你有召潮司护着,又有刘易斯这种后台梆硬的角色帮忙,我寻思抓个司书不是什么难事儿,犯不着再搭上一个我!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这就要启程回商京了,武都的事情,我爱莫能助。” 孙必振的脸色沉了下来,他最清楚,这间包房里只有李德能算得上可靠,他努力想说点什么挽留对方,但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毕竟李德所说句句在理,他心里一团乱麻,但又没有任何办法。 “多大点事儿吗!别苦着个脸,只要你把珊瑚教的司书带到商京,我照样帮你把他捆到猎头司面前,说到做到!”李德笑嘻嘻地举起了右手小拇指,“咱拉钩为证!” 孙必振苦笑一下,举起右手小指和李德拉钩起誓。 拉钩过后,李德将猎头司提供的四枚老鼠头骨用餐巾纸包了起来,交给了刘易斯保管。 “好了!我该走了,你有三万块,想必能自己找个住处,我就不多操心啦!”李德颇有深意地在孙必振肩上拍了拍,随即潇洒离去。 直到此刻,孙必振才明白李德离开的真实目的。 “糟了!糟了!”孙必振扭头看向召潮司和刘易斯,尴尬地问道,“你们带身份证了吗?” “身份证?什么是身份证?”召潮司一脸茫然。 刘易斯也摇了摇头,“我没有身份证,只有护照,但是护照我也没带。” 孙必振欲哭无泪,难怪李德这么急着走……但眼下必须先解决住宿的问题,他也只能不抱希望地问刘易斯: “刘易斯,你知不知道没有身份证的密教信徒该去哪里住宿?” 没想到,刘易斯居然点头了。 半小时后,三人来到了一处僻静的民巷,灰暗的街灯在秋风中摇晃,霓虹灯牌闪烁,街旁的红砖墙壁上贴着许多不堪入目的广告。 孙必振原本以为,刘易斯知晓某种密教营业的隐秘据点,但事实却让他大跌眼镜,刘易斯的选择十分俗套,甚至让人感到敷衍:刘易斯带他们找了一家黑旅馆。 看着一脸嫌弃的孙必振,刘易斯有些生气,“你这副表情是什么意思呀?难道你有别的去处?” “我实在没有主意,”孙必振无奈地说,“这……也行吧,好歹有地方休息。” 说罢,孙必振捂着脸走进了旅馆。 三人走到了柜台前,柜台后方坐着一位神情麻木的柜员,他不仅没有索要身份证,甚至连正眼都懒得看他们一眼。从始至终,柜员的注意力始终锁在那台老旧的黑白电视上,屏幕里正播放一场嘈杂的球赛。 收钱后,柜员随手将一把贴着房门号的小钥匙丢给了孙必振。 “别瞎叫,门不隔音。”收银员甩下这句冷冰冰的忠告后,继续沉浸在电视画面中,对三人再无一丝兴趣。 孙必振接过钥匙,没有精力去多想那句别有深意的叮嘱。他的疲惫已经远远超过了好奇心,眼下他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好好睡一觉。 虽然黑旅馆的房间简陋而阴冷,但至少,至少他们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经历了这一天的奔走和焦虑,孙必振只觉得身心俱疲,他简单地脱了外套,将自己摔进硬邦邦的床铺,闭上了沉重的双眼——在这一刻,他得到了片刻解脱。 第二天上午九点整,孙必振被某人光脚走路的声音吵醒了,他坐起身来,头昏脑胀地揉着眼睛。 孙必振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拉开了窗帘,阳光晒了进来,人间的阳光,如此温暖。 洗手间传来某人洗澡的声音,鞋柜上堆着某人的衣服。 孙必振眯着眼睛回过头,发现床上空无一人。 眼看床上没人,孙必振躺在了床铺上,放松伸展躯体,他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但血痂还留在原处,让他感觉非常痒。 孙必振转身侧躺,享受着难得的惬意:对他来说,躺在床上安安静静地休息已经算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从他进入无光地狱起,整整一星期了,他都没有好好睡过觉,昨晚是他这些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晚。 孙必振回想着自己这些天来的遭遇,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数次徘徊于死门前,曾经的生活恍如隔世,他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 孙必振放空大脑,目光呆滞地侧躺在床上,就在这时,洗手间传来了刘易斯的声音: “这地方连毛巾都没有,真是糟糕……” 话音未落,刘易斯便从洗手间走了出来,脚下淌着水,幸好她仍穿着一件衣服:一条口罩。 孙必振没有任何表情,直勾勾地看着刘易斯,内心毫无波澜。 刘易斯却反应激烈,她猛地惊叫一声,转身迅速跑回洗手间。 “流氓!”她愤怒地喊道。 “蛤?我流氓?”孙必振略显无奈地辩解,“我什么也没做,我就躺在这里,你自己光着身子跑出来的。”他翻身坐起,从鞋柜上取过两条粗劣的毛巾,丢到洗手间门口。 刘易斯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抓住毛巾,声音紧张地说:“我马上出来,你可不许偷看!” 孙必振叹了口气,转过身望向墙壁,小声嘀咕道:“你穿着裤衩光着膀子出去溜达一圈,也没人会觉得奇怪。” 记得孙必振第一次遇到刘易斯时,就误把她当成了男人,其原因无需多言。 就在孙必振面壁时,入口处传来了开门的声音,凭借对方炁的味道,他断定那是召潮司。 果然,召潮司笑盈盈地拎着一袋包子凑了过来。 “你可真是生了条好命,大祭司亲自给你买早点欸。”说着,她抓起一个包子塞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热腾腾的包子咬了一口,果然是肉馅的。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活着,活着真好。 第37章 猎户鼠颅 孙必振一行人整装待发,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站在武都街头,三个人都是一脸茫然。 刘易斯问孙必振:“现在该做什么?”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孙必振耸了耸肩。 “那你先把这个吃了吧。” 说着,刘易斯从兜里取出一只老鼠头骨,丢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也没有多想,直接把头骨丢进嘴里,用全力咀嚼。咀嚼持续了三分钟,没办法,骨头实在是太难吞咽了。 存放在老鼠头骨内的灵药名为“猎户”,乃是猎头司的秘方,服用之后,孙必振感觉双眼开始浮肿,他慌忙揉了揉眼睛,视野却开始变换颜色,先是淡淡的靛青,随后又变成了浅浅的棕红,最后,他的视野充斥着满满的柠檬黄,看天是黄色的,看地也是黄色的——眼睛是黄色的人,看什么都是黄色的。 孙必振感叹灵药生效之快,他睁大眼睛四处张望,高楼林立的武都变成了柠檬黄色,唯独一个方向是幽蓝色,格外醒目,孙必振猜测,那幽蓝色便是目标所在的方向。 “我们走吧,我知道路了。” “你确定吗?”刘易斯问。 “我确定。”孙必振自信地说。 半小时的步行过后,孙必振不自信了,在他眼中,那抹幽蓝色只是变大了一点点,这说明他们距离目的地还很远。武都乃是申国首都,楼房接着楼房,一环套着一环,仅靠步行恐怕难以抵达目的地,无奈,孙必振只好求助于同伴。 “那个,现在我又不太确定了,要不,你们也吃一个耗子脑袋?”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 二人倒也配合,各吃了一颗鼠头。 灵药生效后,召潮司看了看天,又看了看马路,一言不发:她对现代城市一无所知,因此无法确定方向。 刘易斯则不然,服药后,她围着一处公交车站走了两圈,仔细观察了公交站点图,两分钟后,她指着站点图上的某个区域,得出了结论: “十有八九就是这里。” “你是怎么判断的?”孙必振问。 刘易斯得意洋洋,抱胸解释道,“这有什么难的?我学过军事制图,只要站点图的方向没有标错,多半就是这里。” 说着,刘易斯用指节在图上敲了敲,她指着的是旧城区的一个小区,确实像是密教信徒会藏身的地方。 “坐标系上没有比例尺,但是凭我的经验,能划定一个大致范围,这个小区就是范围中心。”刘易斯自信地说。 召潮司突然冷不丁地嘲讽道:“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孙必振暗道不妙,赶紧凑上去好言相劝,但刘易斯也动了脾气:她最见不得别人嘲笑她的军事技能。 “有什么了不起?当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就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也做不到吧?” “你说什么!?”召潮司险些发狂,她咬着牙扑向刘易斯,幸亏孙必振及时拦住了她。 刘易斯却相当淡定,她轻描淡写地出言讽刺道,“我不知道,一个不会看地理图的人有什么资格质疑我的专业性。” “专业?!有种和我一对一专业厮杀啊!?你这……” 召潮司杀气外露,但一来孙必振拼命拽着她,二来逐渐有市民围上来看热闹了,为了不引来防剿局,她也只能作罢。 好说歹说之下,召潮司终于冷静下来,涨红着脸看向了别处。 “怎么不说话了?你要是有能耐,自己找路过去啊?我们打出租车去,你自己决定是否跟我们走。” 刘易斯仍在生气,孙必振双手合十、楚楚可怜地央求她,刘易斯这才作罢。 短暂的风波后,一辆出租车恰巧路过,孙必振拦下出租车,坐进了副驾驶,朝司机报了个地点。 刘易斯坐进了后排,但召潮司仍站在原地不肯上车。 “上车啊,愣着做什么?”刘易斯问她。 “你们走吧,我自己有办法过去!”召潮司气鼓鼓地说道。 “好的,如你所愿!司机先生,开车吧,不用管她。”刘易斯索性拉上了车门。 “好嘞,走着!”出租车司机忙不迭地按下了计价器的牌子,开始了计费。 孙必振还想再劝劝召潮司,但司机已经发动引擎,开向了目的地。 半小时后,武都旧城区,孙必振和刘易斯走下出租车,站在街道旁打量着附近的街区。 作为申国首都,武都的防剿局调查员格外多,但相比之下,调查员都集中在新城区,旧城区相对安全一些,因此密教信徒们更倾向于在旧城区扎根。 就在孙必振担心召潮司能否找到目的地时,街边传来某人熟悉的声音: “怎样?我说有办法就有办法。” 孙必振回过头,一眼便看见了抱胸站在街边的召潮司:她正倚着街边的电线杆,挑衅地盯着刘易斯。 “你是怎么过来的?”孙必振感到又惊喜又纳闷。 “很简单,我藏在车底下。”召潮司虽然在笑,但笑得非常勉强。 孙必振朝召潮司走了过去,召潮司却不自然地转动身体,保持着正对孙必振的站姿,孙必振每向前走一步,她就微微转身一点,始终保持着与他正面相对的姿态。 “你在干什么?”孙必振纳闷道。 “没什么,没什么呀。”召潮司绝对有事情瞒着孙必振,但孙必振没猜到具体是什么。 孙必振凑到召潮司身旁,看了一眼她的后背,发现她背后的衣服脏的一塌糊涂,估计是出租车底盘太低,她躲在车底,后背一路摩擦地面导致的。 孙必振恍然大悟,笑道,“多大点事嘛,没关系。”说着,他开始用力拍打召潮司的背部,灰和土扬了起来,无论如何也拍不干净。 无奈,孙必振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等回头我给你买一身新的吧,你也不能一直穿我的衣服。” 刘易斯大笑起来,她指着空气中飘散的灰尘,嘲笑起召潮司的狼狈模样,又突然意识到孙必振打算给召潮司购置新衣,这下她不乐意了:“你干嘛要花钱给她买衣服?” “你诚心找死……”眼见四下无人,召潮司摘掉了手套,露出了长满鳞片的手。 孙必振不想把精力浪费在无意义的争吵上,他赶忙跪在了二人之间,哀求道,“我也给你买!姑奶奶们,都消停一会儿吧!” 这下刘易斯反倒不好意思了,她低下头,默默站在了孙必振身后。召潮司冷哼一声,别过头去,默默戴上了手套,没有再说话。 孙必振清了清手上的灰,领着她们朝目的地走去,此刻的他已然心无旁骛,只想尽快找到目标人物,结束内斗、一致对外。 根据猎户鼠颅的指引,刘易斯很快做出了判断:目的地是不远处的一栋钢筋混凝土公寓,具体而言,是公寓二层。跟随幽蓝色线索的指引,孙必振等人很快来到了公寓入口。 这栋上世纪修建的老公寓没有安装电子门,孙必振将右手揣进了怀里,怀中是那瓶薄荷殇的灵药。有这灵药在,他顿时安心了不少,转头看向公寓内部。 门洞内只有灰扑扑的台阶,并没有安装防盗门,台阶积满灰尘,看来这栋楼确实老得够呛。 孙必振深吸一口气,带头走进了单元楼门,朝着二层走去。 三人依次上楼,召潮司始终保持着戒备,踏上台阶后,她突然哆嗦一阵,朝孙必振喊道:“有一股不好的气味,小心点。” 孙必振点了点头,但没有放在心上,老楼或多或少都会有怪味,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很快,三人来到了二层的门廊处。 门廊又窄又不透气,三人站在这里显得很拥挤,很难想象还有人住在这种地方:自九一年的大兴建起,武都的高楼大厦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涌现出来,新城区拔地而起,旧城区逐渐没落。绝大部分武都人都搬到了繁荣的新城区,只有一些安土重迁的老人留在了此地。 门廊狭小,三人本就站得紧凑,召潮司仍不放心,进一步贴到了孙必振身后,警惕着一切潜在的危险。她的举动让刘易斯非常不满,于是乎,刘易斯也贴到了孙必振身后,竖起右手,比出了“枪”的手势,她这奇怪的举动逗笑了召潮司。 “站这么近不嫌挤吗?还有,你比一个‘八’是要做什么?” 刘易斯略带怜悯地看了召潮司一眼,嘟囔道,“无知,这是枪,不是八。” “你说什么!?” 赶在召潮司发作之前,孙必振插嘴道,“都消停一会儿!我要敲门了!” 召潮司和刘易斯总算安静下来,在大是大非上,她们倒是相当一致。 孙必振敲响了房门,喊道:“您好!查水表!” 无人应答,但召潮司察觉到了门内的动静,小声警告道:“屋里有人,但是他多半躲起来了!我闻到他的炁了!” “刘易斯,密教信徒们彼此之间会串门吗?”孙必振回头问道。 “当然会啊,我那几个叔叔隔三岔五就来拜访。”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摇头道,“这么说,对方没理由装作不在家的样子,莫非是他害怕大祭司的气息?” 召潮司对这个假设嗤之以鼻,“别赖到我身上,那家伙大概是在害怕我们三个人的混合气息。” “她难得说对一次:任谁看到门口站着三个散发着不同炁的异教徒,都会感到害怕吧?”刘易斯居然同意了召潮司的观点。 “那怎么办?”孙必振没了主意。 “放着我来。” 召潮司拉开了孙必振,凑到门前,短暂的运炁后,一拳轰开了金属防盗门。 “啊这……”孙必振无语地笑了,虽然召潮司干的没毛病,但他就是忍不住想笑。 “进去吧。”召潮司朝门内一歪头。 三人走进屋内,屋子并不大,客厅里只有简单的陈设,除了主卧室之外的房间都敞开着,唯独主卧的门紧闭不开。如此看来,房屋的主人多半就躲在主卧室内。 孙必振于是走到主卧门前,高声叫道:“您好,我们没有恶意,只想和您谈一谈。” 这句谎话就连他自己都不信,但,反正他是欺诈司的学徒,说谎算不得什么可耻的行为。 屋内无人应答。 孙必振紧接着撒谎道:“您好!麻烦您开下门,我们真的是查水表的!” 过了十五秒,主卧内传来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 听见这动静,召潮司当机立断,一脚踹在了门板上,没想到这扇木门虽然看上去不起眼,实际上却异常坚固,召潮司能一拳锤爆金属门,却无法一脚踹开这扇木门,她接连补了好几脚,才成功踹开。 主卧内,玻璃碎片散落一地,屋外的风刮了进来,窗户被人砸碎了。 召潮司率先做出了反应:她以为躲在主卧室内的人砸碎窗户、跳窗逃走了,没来得及查看,直接跳出了窗户。 孙必振可没有跳窗的本事,他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客厅内的刘易斯突然大叫道,“你们快来看!我有新发现!” 孙必振转过身,只看见一只无名邪祟趴在门框内,正对着他。 第38章 初入法门 阿育耶,又称邪祟,是诞生自法门内的怪物,是地狱的免疫细胞,专门捕杀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何为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密教信徒们就是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根据习性,邪祟被密教信徒们分为三类:习惯昼伏夜出的邪祟被称为“夜行性邪祟”,习惯白天行动的则是“昼行性邪祟”,这两类之外的邪祟则被称为未知邪祟或无名邪祟。 孙必振眼前有若黑色巨蜥的怪物就是未知邪祟,它没有眼球,就连嘴巴也被缝住,此刻,它朝着孙必振摸索靠近。 孙必振大气也不敢出,他深知邪祟有多可怕:防剿局之所以令诸密教闻风丧胆,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邪祟的秘密,可以将邪祟的能力赋予给调查员。 未知邪祟像蝾螈一样抽动着肥大的尾巴,它吸嗅着孙必振的气味,缓缓靠近。 孙必振被无眼邪祟堵住了去路,他暗自盘算以自己的法力是否足以杀出一条路,但盘算来盘算去,他意识到自己多半不是邪祟的对手,只能极力保持冷静。 “你们快来看呐!我有新发现!” 刘易斯在客厅内叫起来,未知邪祟被喊声吸引,转身朝着客厅爬去。 孙必振慌了,他不敢让刘易斯一个女孩子独自面对这种怪物,无奈,他暗念起孵磷咒的口诀:“彼孵磷兮闻丧生,此间机巧见落命。” 武神祠的毒分七个等级,磷、硫、氰、氟、酸、酯、烷,作为武神祠的一员,磷,是孙必振所能使用的唯一毒物,也是等级最低的毒物。 施术之后,孙必振毅然决然地拽住了邪祟的尾巴,将咒术释放的磷毒注入它体内。 邪祟吃痛,转过了身,发出了蚊虫一般的嗡鸣声。 邪祟并不是人世间的生物,就连科教的大祭司也说不清它们诞生自何处,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邪祟是地狱法门内的生物,人类的肉身无法在法门内存活,邪祟则不然。 说时迟那时快,未知邪祟抱住了孙必振,它尽全力张开被缝住的嘴唇,深红色的血沿着接缝处渗出,四个凄厉的地狱铭文从嘴唇缝隙中流出: “法门里见。” 法门? 何为法门? …… 法门之内,皆是法相。 法门之内,孙必振猛地睁开了双手。 他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天穹是一颗又一颗鼓动着的肺泡,大地是柔软而覆盖着纤毛的血肉,他的藏身之地是一处汩汩冒血的创口,巨大的创口像洞窟一样,血液积聚成池,散发着柑橘植物的香气。 此地位于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孙必振挣扎着支起身子,双手在血泊中摸索,原本满是波纹的血泊反而渐渐平静,血水像是一面深红色的镜子,倒映出他扭曲的形象。 孙必振愣愣地看着自己,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竟无一丝遮蔽,他的身躯由无数蠕动的断手拼接而成,眼睛是手,鼻子是手,手是手,脚也是手。 孙必振想要尖叫,但他没有嘴唇,一双断手在他本该是口腔的位置开开合合,发不出声音。就算他能尖叫,又如何?如今他没有耳朵。 初入法门的信徒,往往会被自己的法相逼疯,孙必振也未能例外。 孙必振在血泊中疯狂奔跑,试图摆脱眼前的景象,试图忘记自己的存在。这里的寂静,比起阿鼻地狱的尖叫声,更能撕裂人的理智。这里没有时间,法门之内,度万年如一日,一切都无意义,在这片永恒之中,一切皆无意义。 孙必振无目的地奔跑着,险些掉出洞窟,就在千钧一发之时,本能暂时战胜了疯狂,孙必振停在了洞窟的出口处,他向外望去,意识到这里是如此的高,远方,一望无际的起伏的肺叶和血肉之中,无数邪祟漂浮、移动、相互吞食,它们像融化的蜡一样柔软,大的吞吃小的,小的四处逃窜。 孙必振所在的位置是一面巨大的、血肉融成的墙壁,墙壁上满是寄生虫撕咬形成的创口,每个创口中都长有一只寄生虫。 而他,或者说,他这具扭曲的法相,便是其中的一只。 此地乃是无间地狱的肺,凡是入了戏武神的法门,法相都寄生于此。地狱是活物,是寄生虫,法相则是寄生虫身上的寄生虫。 孙必振的法相没有脑子,他没法思考,只能依靠本能倒退半步,突然感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动,他回头看去,一只鬣蜥模样的邪祟从血泊中钻了出来。 正是那只黑色的未知邪祟。 邪祟可以自由穿行于法门内外,而凡世的物件无法带入法门,在此地,未知邪祟的嘴没有被缝住,它在血地上挣扎了片刻,爬起身,朝着孙必振张开了巨口,口中没有牙齿:它的牙齿被人拔光了。 邪祟开口说着什么,但孙必振听不见,他没有耳朵。 邪祟看不见孙必振,它趴在原地摸索着,朝着孙必振的方向蠕动着身躯。 一股嫌恶的感情涌来,孙必振扑了上去,他用几百只手撕扯邪祟的身躯,邪祟扭动起来,它本以为自己在法门内能够轻易占得上风,没想到孙必振法相的反击竟如此凶猛! 一阵撕扯后,邪祟退宿了,它挣脱开无数断手,遁入了血泊。 第39章 击杀邪祟 凡世,邪祟松开了孙必振,双方各自后退了半步,邪祟退缩了,它浑身上下浮现起许多血手印,那是孙必振的法相留下的咬痕。 凡世的记忆可以带入法门,法门内的记忆却无法轻易带回凡世。孙必振不记得法门内发生了什么,从他的视角来看,邪祟刚才紧紧抱住了他,又立刻松开,真是莫名其妙。 人类无法保留法门之内的记忆,但邪祟可以,它很快意识到,孙必振在凡世并不如他在法门内那么可怕,于是举起前肢缓缓上前。 孙必振只能一步步后撤,最终退到了窗台边,再无退路。他无奈地大声喊道:“召潮司!接住我!” 话音未落,孙必振便纵身跃出窗外,幸得召潮司听见呼喊,稳稳接住了他。 “是异教徒吗?!”召潮司紧紧抱住孙必振,露出犀利的目光。 “不是,是邪祟!是一只蜥蜴一样的……” 孙必振话未说完,他的脸色猛地变苍白了,原来是他体内的磷毒开始发作了,孙必振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头脑也不清醒了。 磷毒,乃是武神祠法门中最弱的毒物,但亦足以致凡人于死地。孙必振未习得“百毒不侵”,却先学了“杀人无形”,毒气一旦释放,首先侵蚀的便是他自己! 召潮司察觉到孙必振的异样,试图用读心的能力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孙必振意识迷糊,她难以获取任何信息。 虽然无法读心,召潮司却嗅到孙必振身上散发出的磷毒气味,她立刻猜到,孙必振应该是中了自己的毒! “你中了什么毒?!”召潮司焦急地问,她虽然能判断出孙必振是中了毒,却不知道他中的具体是哪一种毒。 “我……看见……黑船……”孙必振昏迷前吐出半句胡话,没能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武神祠的戏子,无一例外都会使毒,尤其是在剧毒司的门下。大师兄李德、二师兄王不佞,二人声名赫赫,凭的便是一手出神入化的施毒之术。正如常言所说:“沙林气下,众生平等;剧毒之前,四大皆空。”凡是与剧毒司沾亲带故的人,多半实力非凡,孙必振算是个例外。 虽然杀伤力惊人,武神祠的施毒之术也有其罩门,那便是:除非施毒者是剧毒司的本尊,否则,若毒害之对象不止一人,只要其中任意一人死亡,其余的中毒者便会自动解毒。此中玄秘难以道破,总之,毒素一旦感知到死亡的气息,便会迅速褪去,放过余下的生者,这一法则甚至包括了施毒者自己。 孙必振曾把这个法则告诉给召潮司,召潮司因此知道这点,她将孙必振轻轻放在地上,转身朝单元楼的墙壁走去,她没有选择绕回单元楼门,而是直接向上爬去,迅速爬进了二楼的窗口。 此时,邪祟从房间缓缓爬出,它并无恋战的想法,只想赶快逃离这里。 刘易斯察觉到主卧中有异常,慌忙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瞄准主卧室门。作为残面信徒,刘易斯能够无中生枪,然而这“枪”是炁化成的,很难瞄准,非常容易误伤自己、误伤友军,因此她不常使用。 邪祟冲出了主卧,左右摇摆着,却没有攻击刘易斯,而是寻找出路想要逃离。 刘易斯举枪射击,恰好此时,召潮司从窗外跃入,丢出了一发滑倒咒。两人的攻击均未能命中,邪祟察觉到危险,灵活地躲避,迅速爬上天花板藏入了阴影中。无名邪祟的能力不尽相同,眼前这只无名邪祟的能力便是隐藏身形。 五秒钟后,邪祟遁入了阴影,隐没在了天花板上,召潮司和刘易斯对视一眼。 召潮司在刘易斯脸上看到了一条大口罩和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刘易斯则在召潮司脸上看到了扭曲的炁和愤怒到颤抖的尖牙。 召潮司心里清楚,如果让邪祟逃走,孙必振必死无疑,于是她目露凶光,纵身跳向天花板,循着邪祟独有的炁追踪其动向。 刘易斯呆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见召潮司猛然扑向侧面,抱住了隐形的邪祟,将它牢牢按在地上;从刘易斯的视角看去,召潮司正在和空气搏斗,但她机敏地意识到那应该就是邪祟本体,举着“枪”对准了召潮司身下压制的“空气”。 邪祟竭力反抗,像鳄鱼一样翻滚起来,召潮司险些失去平衡,她咬牙坚持,朝刘易斯大声喊道:“动手!” 刘易斯一时拿不定主意:邪祟是隐形的,她害怕误伤召潮司,紧握“枪”不断尝试瞄准,但迟迟不敢开枪。 就在这危急关头,孙必振此前释放的磷毒终于生效了:孙必振的法相在邪祟身上留下了无数血手印,每一处手印都是伤口,磷毒随之深入,终于发挥效果了! 邪祟的反抗逐渐减弱,原本灵活的身躯变得沉重,隐形的身躯也渐渐暴露了,它无力再反抗,被召潮司完全压制住了。 召潮司稳住身形,按住邪祟肢体,将其腹部暴露在外。 刘易斯抓住机会,迅速开火,六发炁化作的子弹精确击中邪祟腹部,虽然未能穿透它的皮肤,但强烈的冲击波让它当场昏厥。 这下轮到召潮司出手,她将邪祟生撕活剥,血和内脏四下飞溅,刘易斯赶忙避开,好歹没弄脏衣服。 邪祟的皮肉异常坚韧,凡人难以用蛮力撕开,但召潮司并非凡人,她一根根折断邪祟的肋骨,暴躁地丢在地板上,然后用利齿撕咬邪祟的脏器。 无眼邪祟终于停止了挣扎,失去了最后一丝生气。 召潮司一脸愠色,她擦去满脸的血污,舔了舔唇,右手紧握着邪祟的心脏——心脏是透明的,形似树莓,仍在怦怦跳动。 邪祟的脏器是绝佳的补品,密教信徒们趋之若鹜,召潮司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东西。 看着那颗怦怦跳的心脏,刘易斯又害怕又好奇地问:“我好像听马老师说过……这是邪祟的心脏?邪祟的器官果真可以单独存活?”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将邪祟的心脏收到了怀里。 一身血污的召潮司和惊魂未定刘易斯相顾无言,这时,毒性解除的孙必振气喘吁吁地从正门跑进来了。 “邪祟死了?”孙必振气喘吁吁地问。 “你觉得呢?”召潮司指了指地板上那堆碎肉。 孙必振先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哎呀,真是有惊无险,先不管这玩意儿是哪里冒出来的,我们说正事。刘易斯,你刚才喊我,是有什么发现吗?” 刘易斯这才记起她的发现,“对!你们来看啊!这张地毯!” 刘易斯指向茶几下方,那里摆着一张超级加厚版的地毯,足有十五厘米厚;地毯被邪祟的血弄脏了,但明眼人应该能看出,这是一张相当考究的地毯,上面画着珊瑚蓝的花纹。 孙必振确实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地毯,但他对地毯这种东西不够了解,没有意识到这种厚度十分可疑,转而问道:“这地毯有什么问题吗?” “你看不出来吗?地毯下面肯定有东西!”刘易斯小声回答,“我在俄罗斯见过这种地毯,这种质地的地毯最厚也不会超过五厘米,可这张地毯至少有十厘米厚,下面肯定藏着什么!” 听刘易斯这么说,孙必振立即凑上去查看那沾满血的地毯。 第40章 异教司书 召潮司冲上去推翻了茶几,又一脚踢开地毯,厚重的地毯下方露出了一扇狭小的暗门。 暗门上镶嵌着银质的把手,难怪需要用厚重的地毯掩饰。孙必振拽开了暗门,露出了一个深邃的正方形空洞。 三人透过孔洞低头看去,由于没有光源,洞内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清楚。 “一楼和二楼是连通的吗?”孙必振扭头问召潮司道:“我们现在是在二楼,召潮司,你闻一下,楼下有人吗?” 召潮司露出了一丝难堪的表情,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摇了摇头。“我闻不出来,这个洞似乎不是通往楼下……” “啊?你闻到什么了?”孙必振疑惑地问。 召潮司迟疑了片刻,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似乎对自己的答案很不自信: “雪。” “雪?” 召潮司再度迟疑,她眼神迷离,但最终她选择相信自己的嗅觉,“是的,雪,很多很多雪。” 孙必振不再多问,他蹲下身来,伸手试探着,确实感觉到一丝寒意。 “没办法,只能先进去看看了……”说完这句话,他迅速跳了下去。 孔洞下方是一条蜿蜒的暗道,三人顺着斜向的通道一路下行。空气愈加冰冷,呼吸间仿佛能看到白气凝结。 走了大约半分钟,突然一阵刺骨的寒风袭来,孙必振不禁打了个寒战。继续前行了几步,眼前的景象突然发生了剧变——一片耀眼的白光毫无征兆地涌现出来。 孙必振立刻抬手遮住了双眼,直到眼睛适应了光亮,才逐渐看清眼前的景象。 孙必振定了定神,抬头看去,三人正站在一个布满积雪的小木屋前,木屋的外观陈旧,苍白的木质墙面与四周的积雪融为一体,屋顶上覆满了厚厚的雪层,周围寂静无声。 “这里是?”孙必振自言自语,声音微不可闻,他只是在自言自语,并不指望有人能给出答案,但刘易斯却冷静地开口了。 “这股寒意,这股斯拉夫人的炁……这里是列宁格勒,不会错的。” 孙必振心中一震,此刻,他明白了猎头司所说的,珊瑚教的司书有三个藏身之地的真正含义。 召潮司没有迟疑,另外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冲到了木屋门前,一步踹开了小木屋的门,闯了进去。 屋内传来了某人的尖叫,一阵急促的殴打声传来,召潮司似乎在暴揍某人,紧接着传来了某人的哀嚎 “饶命!饶命!” 片刻后,屋内亮起了灯光,召潮司的声音传来。 “你们进来吧,敌人已经投降了。” 召潮司不愧是大祭司,这么快就制服了对方,孙必振和刘易斯先后走进了木屋。 屋内堆满了杂七杂八的工具,一盏油灯亮着;屋主是一名大眼睛男子,他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眼球突出,仿佛得了甲亢一般。 大眼睛的屋主苦着脸沉默不语,召潮司见状举起了拳头,他这才开口道,“别打!你们问什么我都说!别打我!” “你就是珊瑚神的司书?”孙必振问。 男人哭丧着脸,不肯回答,但一看到召潮司举起拳头,他赶忙开口答道:“是!是!我是!我是珊瑚的司书!”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中文名字还是英文名字?” “废话,当然是中文名字。” 男人抿着嘴唇沉默了半秒,这才说道,“我叫林冲,就是水浒传里的那个林冲。” 孙必振点了点头,板着脸继续问道:“林冲,你为何要放邪祟袭击我们?” “我哪里敢放邪祟啊?你们莫不是闯进了主卧室?是,我家里是关着一只邪祟,但是我哪里敢放它出来?我关住它就花了不少力气,怎么会放它出来呢?” “你什么意思?”孙必振一皱眉头,仔细思量下,那只无名邪祟好像确实不是被“放”出来的,而是他和召潮司主动闯进了主卧室,这才遭遇了邪祟,可见林冲没有撒谎。 “饶命!我哪来的胆子招惹您三位!我看见您三位爷堵在门口,我躲还来不及呢,哪敢放什么邪祟?您要信我啊!谁看见门口站着大祭司不害怕啊?” 孙必振认为此话有理,“那个苏黎世邪祟是你关起来的?” “没错!是我关的,这个不假。”林冲连忙点头。 “你把这么个怪物关在家里做什么?”孙必振追问。 林冲郁闷至极,指着自己的眼睛回答道,“你是瞎……你是看不出来吗?司书都是瞎子,我也不例外,我需要邪祟的眼球重见光明,但剩下的部分就没什么用了。我缝住它的嘴,拔了它的牙,把它关起来,但它一直活蹦乱跳的,饿也饿不死,我也没办法啊!” 此言一出,孙必振点了点头,林冲所说基本符合实情,他没什么其它疑惑了。 “好了,问题问完了,现在,跟我们走吧。” 孙必振属实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顺利就抓住了珊瑚神的司书,直到此时,他都不知道密教的司书有着预知未来的能力。 听到这句话,林冲顿时蔫了,他低眉顺眼地放低身形,小声说道:“好的,好的,我跟你们走,你们是申国防剿局的调查员,还是苏联克格勃的调查员?” “怎么?你当我们是调查员?”孙必振笑了,“不,都不是,我们是密教成员,我是奉猎头司之命前来抓你的。” 听到“猎头司”三个字,林冲顿时慌了,满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孙必振。 “你这是什么表情?被同行抓不比被防剿局抓要好得多?调查员可不会给你好脸色。”孙必振打量着林冲的表情,他看出林冲在酝酿着某些东西,但他猜不透具体是什么。 林冲用只有他一个人听得清的声音呢喃:“不可能……不可能啊,我不可能算错,今天带走我的只可能是调查员,如果你们不是,那……” 突然,林冲好像下定决心一般站直了身体,用尽全力大叫起来: “调查员!!救我!!救我!!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 孙必振被暴起的林冲吓了一跳,就在他惊讶时,一颗烟雾弹飞进了狭小的房间。 第41章 猎人张 烟雾弹在房间内炸开,借此机会,林冲推开孙必振冲出了木屋。 孙必振顾不得房间内弥漫的烟尘,朝着屋外跑去,可就在他左脚刚要迈出门口的时刻,一把银质匕首飞进了屋门,正扎在孙必振左肩上。 匕首并不重,但巨大的炁裹覆在刀刃上,刀刃直接插进了孙必振的肩膀,将他带倒在地。 在众密教中,没有人会使用银这种金属,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 “调查员!?何时来的!?”孙必振大惊,他被匕首射倒在地,召潮司扑了过来,想要用身体挡住他。 但,不知为何,孙必振突然发怒了,他一把推开了召潮司,在烟尘弥漫的房间中央站起身来,摇晃着身躯怒吼道:“我做什么了吗!?凭什么刀我!!?欺人太甚!!!” “你自己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 门外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又一把银质匕首飞了进来,孙必振没能躲过,匕首又插在了他右肩上,这下对称了。 “你以为自己能在武都的大街上吃灵药还不被防剿局发现?开什么玩笑!” 孙必振感到一阵剧痛,然后,痛苦化作了愤怒,可惜他的双肩都被刀刃命中,即使愤怒驱使着他尽全力保持站立,即使他现在很想冲出去撕碎对方的脸,他也有心无力。 “这个声音是?”躲在房间另一角的刘易斯认出了对方的声音,没等她揭晓谜底,孙必振也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他妈的!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孙必振大怒,他觉得自己的智商被羞辱了。 屋外,调查员发出了中气十足的笑声,无异于认可了这个答案。 “武都防剿局第一支队,猎人张,现在开始执法!你们随时都可以投降,防剿局肯定会从轻发落。” 在申国防剿局,只有最杰出、最忠诚的调查员,才会被授予“猎人某”的称号,欺诈司曾经警告过孙必振,被冠以“猎人某”的调查员有着不亚于大祭司的实力,绝不可以招惹这类豪杰。 烟尘散去,满脸胡须,但精神十足的猎人张穿着一身出租车司机的靛蓝色制服,站在洁白的雪地中,林冲缩在他身后瑟瑟发抖,他宁可向调查员投降也不肯被孙必振抓住,想必有他自己的道理。 猎人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原来,自从孙必振当街服用猎户鼠颅起,武都防剿局就第一时间盯上了他,或许是忌惮召潮司的炁,又或许是担心伤及无辜,防剿局没有派出特战队,而是派遣假扮成租车司机的猎人张前去调查。巧合的是,或许是因为该路段出租车本来就少,猎人张开的出租车恰好被孙必振拦了下来。 孙必振和刘易斯上车后,猎人张之所以立刻按下计价器,就是想赶快出发,丢下三人中气息最恐怖的召潮司,但当他开出半里地后,隐约感知到召潮司依附在出租车底部。老谋深算的猎人张因此推迟了抓捕计划,一直尾随三人来到了林冲的住所。 孙必振三人站在门前时,猎人张就躲在楼层之间的缝隙间,当时,召潮司已经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可惜孙必振并没有当回事。林冲在猫眼后查看时,不但看到了召潮司的炁,还看到了猎人张的炁,如此杂糅的炁让他恐惧万分,因此通过地毯下的暗门逃到了列宁格勒的住处。 孙必振三人进门后,猎人张打算分散三人、各个击破,于是,他绕到了屋外,用炁击碎了卧室的窗户,然后绕回到单元楼门口,想要声东击西。 为了不暴露行踪,猎人张静步而行,因此走得很慢,等他回到屋门口时,刘易斯和召潮司正在和邪祟搏斗。 猎人张大喜,虽然他不知道邪祟是从那里杀出的,但他想让邪祟先消耗两人的体力,然后来个“黄雀在后”,可是召潮司将邪祟开膛破肚的景象实在过于惊人,连猎人张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即使强大如他,看见这种场景也难免犯怵,因此没有第一时间出手。 等猎人张做好心理准备时,孙必振从单元楼正门跑了回来,腹背受敌的猎人张只好重新隐匿身形,最终尾随三人来到了此处。 就是如此,当林冲发疯般大嚷大叫时,猎人张觉得自己必须出手了…… 此刻,猎人张拎着两把银质匕首,和屋内的孙必振对峙着。 孙必振怒发冲冠,他自认为没有害人的心思,堂堂正正、遵规守纪,可对方居然一上来就用刀子扎他,而且还扎了两把,这种冒犯的行为激怒了他,为此,愤怒支配着孙必振,让他忘记了自己和猎人张实力差距悬殊的事实。 “防剿局就有资格伤人吗?”孙必振的声音低沉而颤抖,他的双肩被匕首插得极深,虽然伤口未见鲜血,但那种钻心的剧痛却让他难以呼吸。 “防剿局没有资格向平民出手,但对密教信徒则不然。”猎人张冷冷地回答,“你加入密教的那一刻,就该明白走这条邪路的代价,而不是现在在这里口口声声抱怨。” “他妈的!我有的选吗!?” 痛苦和氯气一样,是一种绝佳的氧化剂,不但可以燃烧,而且有毒。 孙必振的愤怒好像氯气中安静燃烧的氢,火焰苍白,但不可小觑。他能够忍受生命受到威胁,可以忍受对方假扮出租车司机来戏弄自己,也能勉强忍受两把匕首深深嵌入肩膀的剧痛,但有一点,他无法容忍——就是自己被逼无奈地走到了这一步,却还得为此付出代价。 孙必振是温良恭俭让的五好青年,如此剧烈的愤怒并不是他的本性,而是猎户鼠颅的副作用:凡是服用了猎户之药的人,都会心生愤懑、一点就着。 那一刻,孙必振脑子里的某根弦断开了,作为一个勤劳朴实的申国人,他从来没有对同胞产生过如此大的恶意,但,现在,他只想杀了眼前这个调查员。 孙必振强忍剧痛,双手并用拔下了肩上的两把匕首,血喷了出来,染黑了他的衣服。 “召潮司,刘易斯,我恳求你们杀了他。” 说完这句话,孙必振立刻倒在了地上,剧痛使他丧失了意识。 刘易斯赶快跑了过,将孙必振拖到了没有积雪的空地上,避免他失温而死。 召潮司试探孙必振的呼吸,她不具备医疗常识,不知道伤口处的凶器不能轻易乱动,居然把插在孙必振双肩上的两把匕首拔了出来。 刘易斯本想说些什么,但她被召潮司身上的炁惊到,一时张不开嘴,只能呆呆看着面无表情的召潮司走向雪地。 “你看好他,我去杀了那个调查员。”召潮司平静地说。 握着匕首,召潮司在雪地上留下了一行脚印,她的头发被风吹动,几缕发丝遮住了她的视线,召潮司索性手起刀落,寒光一闪,一绺头发随风飘落。 “来战!”猎人张大喝一声,身上的伪装化作了碎片,露出了防剿局招牌的灰色防弹风衣,胸口赫然是一枚“防剿局”的银质宇航员勋章,风衣下方,他将一支金色的注射剂插在了侧腹。 针剂名为“湿婆”,是邪祟注射剂中最上乘的一种,注射药剂后,猎人张的风衣下方凭空多出了两条手臂,他的双眼里闪烁起冷血动物的光,瞳孔变成了金黄色,莲花芳香的炁从他周身散出,逼退了召潮司释放的幻术。 眼见幻术没有生效,召潮司迅速调整战略,手指掐诀,朝猎人张接连丢了三发滑倒咒,她没带任何灵药,只能靠强大的炁无中生咒,因此咒语效力不强,三发咒术都被猎人张轻松化解。 “汝必溺死!为咸水苦!”召潮司高声诅咒,此乃盐神的灾厄咒,咒术扩散开来,像一朵合拢的花冠包围住了猎人张。 “如知此态非全貌,见其一而知其三。”猎人张念动解厄咒,他的炁像一只大手,撑开了渐渐合拢的盐神灾厄咒。 这一轮交锋,双方的咒术不分上下,紧接着就该肉身拼杀了。 雪地上的两人对峙了半秒钟,突然同时动了起来,身影闪烁,厮杀在了一起,召潮司用两把匕首戳向猎人张的腹部,但猎人张用武器弹开了戳刺,他比召潮司多两条手臂,不但抵御住了攻击,还顺势发起了反攻。 召潮司没有躲避,而是以攻为守,干净利落地将两把匕首投了出去,丢弃武器为她换来了先机,猎人张只能动身防守,躲开了对方抛掷的匕首。 匕首没能命中,一把落在了雪地里,一把扎在了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扎进树干的并非刀刃,而是刀柄,足见这一击威力之大。 猎人张躲闪匕首的同时,召潮司双手握拳,接连两拳都被猎人张侧身躲过,但她手臂上的鳞片乍了起来,刮伤了猎人张的面颊。 这点小伤,猎人张根本不在意,他举起匕首反击,谁知召潮司居然没有躲闪,四把匕首的戳刺都落在了召潮司双臂上,没有命中要害。 作为大祭司,召潮司不会被这种程度的刺伤影响到,她甚至不觉得痛,但,就在她打算用牙齿撕碎对方的脸时,强烈的灼烧感从手臂上的伤口传来。 召潮司的攻击停止了,她用炁挣脱开猎人张的匕首,咬紧牙关后退几步,盯着自己手臂上的冒烟的伤口看,伤口没有流血,而是渗出了缕缕白烟,那是肉眼可见的炁:召潮司的炁正在流失。 “这不是银?”召潮司惊讶地盯着猎人张的武器,“这是……水银?” 猎人张哈哈大笑,笑声中透出几分讥诮,但更多的是钦佩。 “眼力不错,确实是水银,很少有人能看出来。” 猎人张手中的四把匕首转了一圈,寒光烁烁,这些匕首并不是凡人打造的武器,而是北风司打造的兵刃,匕首的刀刃看似是银,实则是极寒的水银:水银冰封,永不解冻,北风司将其命名为“漫长之冬”。 北风司是叛教投奔防剿局的第一名大祭司,传说,他为防剿局打造了无数精兵利器,漫长之冬就是其中的一套匕首,总共四支,每一支都锋利无比、吹发得过。 当然,作为神兵利器,漫长之冬并不仅仅是锋利,它们还可以削弱敌人的炁:银质兵刃可以切割炁,因此广受调查员青睐,而水银兵刃不但能切开炁,其留下的伤口还会使炁不断外泄,引发强烈的灼烧感。更何况水银本身就有剧毒,被水银兵刃击中的敌人即使大难不死,也会因为汞中毒而备受折磨。 可惜,纵有神兵相助,猎人张的炁还是敌不过召潮司,他很清楚,召潮司的炁已经开始流失,战斗拖得越久,对自己就越有利,因此没有率先进攻,而是默默站在原地,提防着召潮司的袭击。 “该死……”召潮司尝试用舔舐的方式封住伤口,但水银留下的伤口,即使是大祭司也无法瞬间愈合,她也知道战斗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只得硬着头皮攻了上去。 新一轮的交锋开始了,召潮司完全不躲避猎人张的刺击,猎人张却不得不躲避召潮司的攻击;哪怕召潮司命中一拳,猎人张都会顿时溃败,但她始终无法击中。 十五秒过去,疲于躲避的猎人张突然露出了破绽,召潮司自然不会放过这机会,她用右手拽住了猎人张的一只手臂,另一只手按在了猎人张的脖子下方,打算用牙齿撕咬对方的喉咙。 就在这时,召潮司突然通体一颤,推开了猎人张,捂住小腹逃开了,她低头看去,金紫色的血液浸湿了衣服,一把青铜制的降魔杵正插在她小腹上。 这支降魔杵上涂有兽用镇静剂,即使不能让召潮司丧失行为能力,也足以削弱她的战斗力。 果然,中了这招后,召潮司无法再和猎人张交锋,她捂着伤处缓缓后退,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 猎人张冷哼一声,既然杀手锏已经亮明,他也没必要继续伪装了,防弹风衣下,六条手臂亮了出来。 无论是“湿婆”针剂的名字,还是猎人张的武器数目,都是用于误导敌人的信息,虽然“湿婆”的传统形象是四头四臂,湿婆针剂实则能让注射者暂时获得六条手臂,猎人张起初只用四只手臂战斗,为的就是在对方意想不到之时用额外的两条手臂释放杀招,召潮司果然中计了。 “我棋高一着,你输了!”猎人张自信地迈步上前,银质匕首闪闪发光,“我知道大祭司死前会留下死咒,所以我不杀你,我只要带那个司书走。” 召潮司突然露出了诡异笑容,将腹部的降魔杵拔了出来,紧握在右手中。 “调查员,就仅此而已吗?”她退到了大树旁,握着染血的降魔杵,背靠大树支撑身体。 猎人张举起四把“漫长之冬”,慢步上前,打算将召潮司钉在树上,这时,召潮司用手肘猛击树干,积雪落了下来,猎人张没有躲避,打算用最后一击结束战斗。 积雪落下的瞬间,召潮司的身躯虚化了,雪穿过了她的躯体,直接落在了地上。 猎人张立刻意识到事有蹊跷,直觉告诉他,召潮司一定站在身后,于是他猛转身,后撤一步,却发现面前空无一人。 猎人张转身的那一刻,后背上传来一阵刺痛,他咬紧牙关,用炁抵御,但还是乱了阵脚,霎时间,杀气从四面八方传来,猎人张自知中计,再度转身,想要用四把匕首招架对方的攻击,可他还是少算了一步:如果召潮司真的站在猎人张身后,她肯定有机会直接攻击猎人张的头部,怎么可能退而求其次地攻击后背呢? 大树下,召潮司并不在此,降魔杵也不在,只有一把刀柄插在树干上的匕首,匕首上沾着猎人张的血。 召潮司出现在猎人张身后,用降魔杵全力刺向猎人张的太阳穴…… 召潮司有读心的神通,近身搏斗时,她的鳞碰到了猎人张的面颊,怎么可能被猎人张欺骗?她假装中计,为的是将猎人张拖入幻术,用她虚实结合的幻术静待时机、一招制敌。 猎人张抬手去防,但已然太迟,这一击他只能用头颅去硬接:降魔杵击中了太阳穴,猎人张居然飞了出去,倒在了雪地里。 猎人张并不是靠法术飞出去的,降魔杵击中时,猎人张发死力缩紧脖子,并用一记凌厉的收膝跳朝侧面跳跃。虽然没能避开攻击,猎人张已经用浑身解数将这一击带来的伤害缩到了最小,若不是冒着折断脖子的风险用全身吸收来自降魔杵的冲击,恐怕他真要死在召潮司手里。 召潮司攥着降魔杵,捂着流血的腹部追了过去,可当她看见雪地里的猎人张时,她露出了愤怒的表情:千算万算,每一步都算中了,可她还是输了。 猎人张没有死,他的左太阳穴汩汩冒血,身体颤抖,但他仍轻易将刘易斯钉在了雪地上,拖着孙必振退到了小木屋门前。 “这家伙,你应该不想让他死掉吧?”猎人张将四把匕首抵在了孙必振脖子上,“我很清楚,把伤员当作人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你们让我没得选:放我带着那个司书离开,我就放了他。”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被钉在雪地中的刘易斯向召潮司道歉,她的双肩上各插着一把匕首,匕首穿过肩膀将她钉在了地上。 残面的信徒感觉不到疼痛,刘易斯动弹不得、冻得发抖,召潮司却以为她是疼得发抖,因此更加愤怒,她咬牙切齿地朝猎人张走去,双眼几乎燃烧了起来。 “不要再靠近了,大祭司,我晓得你的厉害了,我们都好好的吧!”猎人张已经笑不出来了,他刚才险些丧命,现在还要靠不光彩的手段取胜,这些都让他面上无光,“我重复一遍:让我带着那个司书离开,我就放了这个男人。” 召潮司的脸上露出了一种人类无法模仿的愤怒表情,她的半张脸几乎要裂开、露出下方的法相真身,但她克制住了,用右手护住了面颊。 “好的,我……答应你,今天,暂时,不杀你。”她一字一顿地说。 “向你的神发誓。”保险起见,猎人张没有立刻松开刀子。 “我向盐神发誓,放了那个人,你今日就能活着离开……” “还要带走司书。”猎人张补充道。 “……而且能带走司书。”召潮司机械地补充一句。 猎人张满意地点了点头,松开了抵在孙必振脖子上的刀,“他流了很多血,我建议你们尽快带他去治疗,不要浪费时间追踪我。” 说完这句,猎人张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收起四把水银匕首,朝躲在木屋里的林冲走去。片刻后,他带着林冲消失在了木屋内。 第42章 再入法门 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孙必振的法相躺在镜子一般的血泊中,搓着双手,搓着几百双手。 法门之内,度万年如一日,在此地,人会疯掉,然后清醒过来,然后再疯掉,再清醒,以此反复。 孙必振已经记不得自己发过几次疯了,他只记得,他的肉身昏倒在了雪地当中,法相则苏醒了过来。 法相,就好比人的灵魂。对于凡人而言,法相和肉身是不可分割的,但对于密教信徒而言,即使肉身死亡,只要法相仍存,就不算完全泯灭。 密教信徒口中的死亡乃是“步入死门”,相比之下,孙必振的肉身正处在死亡的边缘,他的法相却毫发无伤,离死门很远,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就连孙必振自己也不知道。 孙必振的法相已经思考这个问题太久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肉身什么时候能苏醒过来,好让他重回凡世,就在他第三十九万五千次思考这个问题时,他身下的血泊抖动起来。 孙必振站起身,用双手看着身下的血泊,随后伏下身观察。 血泊开始像泉水一样喷发,一只银色的海蛇钻出了血肉揉成的地面,出现在了洞窟中央。 孙必振像看神明一样眨着手,他想说些什么表达自己此刻的震惊,但他什么都说不出。 海蛇缠在了孙必振身躯上,长满尖牙的嘴开开合合,似乎说着什么,但孙必振全都听不见。 过了片刻,海蛇似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它用自己的炁替孙必振捅开了七窍,说是七窍,实则是手掌心中的七个血窟窿。 借助这七个血窟窿,孙必振听见了海蛇呼吸的声音,闻到了一股海盐的气息,尝到了淡淡的咸味,看清了眼前银色海蛇的来历。 “你是,召潮司?”孙必振大惊,他没想到,召潮司居然能在法门内找到自己。 法门之内,一切法则均不存在,邪祟横行,十死无声,穿行于法门之内乃是向着死门狂奔,只有发疯的法相才会走出自己的藏身之地,在法门内乱逛,更不要说找人了。 海蛇口吐人言,“没时间了,吃掉这个。” 说罢,它将一颗透明的邪祟心脏吐了出来,这颗心脏有着一十六个孔洞和数不清的球状心室,此刻仍在有节奏地泵动。 凡世的事物无法带入法门,但邪祟的脏器是个例外:邪祟可以自由进出法门,邪祟的脏器也是如此。 孙必振看着那颗心脏,还没来得及开口,海蛇已经用尾巴将邪祟心脏塞进了孙必振的身躯。 剧烈的炁融化在孙必振的法相内部,他感到一阵狂喜,一种杀穿阿育耶的狂喜,一种杀穿孤独地狱的狂喜,虽然这些事情不曾有人做到过。 “谢谢你,谢谢你……”孙必振双手合十,一百多双手一一合十,朝海蛇表达感谢。 …… 凡世的记忆可以带入法门,但法门内的记忆无法轻易带回凡世。 凡世,列宁格勒,暴风雪封锁了木屋,孙必振在一片漆黑之中猛地苏醒,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肩膀,但他的身子被两个人压住了,动弹不得。 “你醒了?”召潮司的声音传来,她在孙必振的肩上捏了一下,问道,“还疼吗?” 孙必振在黑暗中摇了摇头,召潮司幽蓝色的眼睛可以看清,她于是没有再问什么,把脑袋靠在了孙必振肩上。 “对不起,我没能杀掉那个调查员。” “什么?你不必给我道歉,我当时气昏头了,我不该提那样的要求。”孙必振诚恳地说。 列宁格勒的暴风雪更加猛烈地刮着,一阵风突破了门缝,带入一股寒意,孙必振感觉身上压着的两人贴得更紧了,他头昏脑胀,搞不清当前的境况。 “我们这是在哪?” “列宁格勒。你昏过去了,失血严重,我们不认得路,只能把你拖进这里想办法止血,要不是我学过临床医学,你早就死翘翘了。” 刘易斯的声音传来,孙必振这才意识到她还醒着。 “呃……多谢。不过,现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开灯?” “这里没有电,油灯被调查员带走了,”刘易斯扭动身子,把盖着的大衣往上拽了拽,“调查员走了没多久,暴风雪就来了,天知道我们怎么那么倒霉,幸好这里有一堆厚实的皮大衣,我们才不至于冻死。” “你好些了吗?”召潮司问。 “我吗?我感觉还行。”孙必振回答。 “不,我问的是刘易斯。” “我?”刘易斯受宠若惊,“说实话,我不清楚,感觉不到疼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马老师就总抱怨伤口流血的问题,由于感觉不到疼痛,很多残面信徒都是失血死掉的。” “那应该问题不大,我没闻到血腥味。” 说到这里,召潮司闭上了发光的双眼,屋子再度陷入纯粹的黑暗。 “等暴风雪停了,我们就离开。”召潮司小声说,她的手放在了孙必振额头上,试探着对方的体温,“为你止血时,我们发现你的血已经很难凝固了,而且黑得像墨汁一样,再不找到药引,你必死无疑……已经没有退路了,必须追回那个司书。” 孙必振没有说话,他心里在想一件事,召潮司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凑到了他耳边,用纤细的话语轻声说: “她看不见。” 既然得到了这个答案,那就无所谓了,孙必振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召潮司的呼吸扑在了他面颊上,是一股海盐的气息。 他亲吻了她,尝到了淡淡的咸味。 第43章 猎人之人 申国,武都,防剿局总部。 尽管抓回了一名密教司书,猎人张还是高兴不起来。 防剿局的上司为了奖励他的英勇表现,特地给了他四十五天的休假。然而,面对这份难得的奖励,猎人张还是闷闷不乐,他用不光彩的手段赢了密教信徒,虽然结果不坏,但他久久不能释怀。 人要是心中有事,放假也无法开心,猎人张就处在这种情境下,包扎好伤口后,他连药也懒得取,直接去找自己的同事兼好友猎人王谈心了。 猎人王办公室的门上挂着一面陈旧的锦旗,上面写着“作战英雄”四个金黄色的大字。 猎人张推门而入,一股浓烈的墨水发酵的气味扑面而来,桌子后方,猎人王懒洋洋地看了来客一眼,见是猎人张,猛地跳了起来。 “老张,别来无恙。”猎人王端起一壶冷掉的茶水,从抽屉里取出纸杯,为猎人张倒了一杯茶。 猎人张端起纸杯,一口喝干茶水,坐在了办公桌上。 “我得了四十五天假,但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猎人张是单身汉,因为工作特殊,他迟迟没有对象,更别提结婚了。 猎人王却和猎人张不同,加入防剿局前他已经结了婚,还有一个儿子,二人虽是一般年纪,境遇却迥然不同,这样的两个人却成为了朋友。 “不知道干嘛?和我一样,我也不知道该干嘛。”猎人王笑道。 “你也放假?” “放假?我已经攒了百来天的假了。”猎人王拍了拍猎人张的肩膀,指着他太阳穴上的纱布,问道,“怎么,和人打了一架?” 猎人张点了点头。 “死了几个?” “倒是没死人,活捉了一个,”猎人张叹了口气,“对面是个大祭司,我没赢,但也没输。” 猎人王猜到猎人张心里有疙瘩,他坐到了好友旁边,轻声问,“你是挟持人质逃脱的?” “差不多吧,反正不光彩。” “你啊你,在乎这种事情干嘛?” 猎人王挤出一个微笑,拍了拍胸脯,“你就是少一点儿没心没肺的气概,你看看我,多大的事情我没见过啊?都小事儿,小事儿!” 猎人张点点头。 “行了,我给你指条明道,如果不知道干嘛,不如去帮我看看孩子!” 猎人王在猎人张后背上轻拍两下,猎人张振作起来,耸了耸肩。 “行,没问题,等审完了密教的司书,我就替你办这件事。” “咋,你还要审那个司书啊?交给猎人刘不就行了?” 猎人张摇了摇头,“不行,我还是想自己审,我怕猎人刘糊弄。” 猎人王一摊手,“你看吧,反正是你放假不是我放假,想做啥都随你,开心就好!” “行,我走了,想给你儿子带点啥,你就放我办公室,我改天带去。” 说完,猎人张大步走出了办公室,朝着审讯室走去。 敬业的猎人张不敢在同事们面前露出疲态,他昂首挺胸,一路上遇到的猎人和文职都朝他敬礼,猎人张一一回礼,总算来到了十五号审讯室前。 审讯室的大门由死钢打造,门上绘制有七十九种封禁咒术,涂着各种稀奇的涂料,猎人张在大门侧面的电路板上敲了两下,一个嘈杂的电子声音响起: “谁?” “我是猎人张,我想亲自审问我抓捕的犯人。”猎人张回答。 电子声立刻消失,大门缓缓打开,门后走出一个低眉顺眼的矮个男人,他穿着和猎人张一模一样的防弹风衣,理论上和猎人张是平级,但在气势上,他比猎人张弱了不止一分。 矮个男人是猎人刘,主要负责情报收集,猎人刘笑着朝门内一抬手,“张哥!您请。” 猎人张也不客气,迈步走进了审讯室。 审讯室内,墙壁被厚重的防弹材料覆盖,顶棚的灯光散发出冷冽的白光,墙角处的监控摄像头闪烁着红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房间内只有一把椅子,椅子是铁质的,焊死在了房间中央,林冲被固定在椅子上,不但被锁链锁住了双脚,手上更是戴着三副手铐:一副银的,两副铁的。 林冲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这些是猎人刘审问时留下的痕迹,但猎人张并不知道这点。 看见猎人张走进,林冲居然露出了笑容。 “我知道你会来!我从没算错过!” 猎人张面无表情地冷哼一声,朝猎人刘和他的手下甩了甩手,猎人刘点点头,带着下属们走出了审讯室,顺便关上了大门。 “你知道我会来?那三个异教徒都没有发现,你又是怎么察觉的?”猎人张问。 林冲笑了,他的双眼膨胀而外凸,看上去十分滑稽,每说一句话,他的眼球都要左右转动一圈,好像他不动眼睛就说不了话一样。 “我说的不是你会来抓捕我,我说的是,我知道你会来审讯我!” 林冲的笑容像极了咧嘴的鼹鼠,猎人刘感到一阵嫌恶,但他没有表露在脸上,接着问道:“我知道你们这帮装神弄鬼的家伙喜欢算命卜卦,我不在乎你算得准不准,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没等猎人张开口,林冲提前道出了他要说的事情。 “你想知道,那个在列宁格勒昏倒的男人究竟有没有罪过,对吧?对吧?” 猎人张心头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没错,你既然能猜得到我的想法,那你也该知道自己无路可逃。回答我的问题,我一定帮你申请减刑。” “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林冲一反常态地大笑起来。 猎人张是个守规矩的人,他不会折磨受审者,林冲显然知道这一点,狂笑过后,林冲饶有兴趣地开口说: “在你来之前,那个姓刘的猎人打得我七荤八素的,我怕我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于是我给自己算了一卦,你猜卦象怎么说?” “怎么说?” “卦象说,用门避开的,终究会用门遇到,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猎人张老实巴交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哈哈哈哈哈……” 猎人张皱起眉头,“别笑了,你是密教的司书不是?” “我是啊?我当然是!” “可我看你更像个疯医,神神叨叨的,一点不像司书。” 听猎人张这么说,林冲立刻收敛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调查员,实不相瞒,你进来之前,我给你也算了一卦。你是个好人,而且四舍五入相当于救了我一命,听我一句劝,我趟的水太深了,你把握不住,趁早撇干净关系,这是对你好!” “行,没问题。” 此话一出,林冲反倒懵了。 “我没算到你会答应,我还以为你会拒绝来着?你怎么答应的这么快?”林冲看向猎人张的双眼,对于眼前这个满脸胡须的中年人,他居然无法看透对方的心思。 “没什么,我答应我朋友要去看他儿子,我没闲功夫再管这些事了。” “好极!好极!你就该这么做!”林冲说完这句,又问猎人张道,“你说过的话,你还会反悔吗?”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怎么会反悔?”猎人张被林冲的话说的一头雾水,“不过,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怕我反悔哪句话?” “没什么,请你稍微后退一步行吗?” 猎人张歪头看向林冲,“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我看你站的太近了,我有远视症,你站远点,我看着舒服些。” 猎人张没有相信林冲的话,但他心想,反正没什么损失,退半步就退半步吧,有什么损失呢? 于是,猎人张后退了半步。 “行了,就这样吧,再见了,调查员,祝你武运昌隆!” “我还没打算走呢,你再见个什么劲?” 就在猎人张困惑之时,一扇长方形的白色门框出现在了审讯室的地板上,林冲连同金属椅子向下坠落,消失在了白门之中。 猎人张大惊,他赶忙朝着白门扑去,但偏偏晚了半秒。 门已经关闭了,猎人张扑了个空。 …… 林冲连同他身下的座椅一起落在了白门的出口下方,由于传送过程中的剧烈晃动,林冲几乎昏厥,当他眯缝着眼睛看向周围时,只看见几个熟悉的人影正围在身旁,为首者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女人。 “传送过来了,还挺准的。”说话的女子长着一张男人的脸,她面相方正,就好像把“正人君子”四个字写在脸上一样。 “多谢师姐,这次多亏了您。” “没什么,不把这个司书找来,不但你有危险,防剿局多半也要找我们的麻烦,我只是遵析构司之命办事,并非专门帮你。”张可薇一本正经地朝孙必振点点头,收拾起地板上的施法用具,走出了房间。 方才传送林冲的法术乃是析构司的独门绝学,其名为“白门”,是最高等级的武神祠法术,需要有一十五种珍稀的灵药辅佐才能释放,轻易不可施展。只因为林冲是算命的司书,虽然他没有叛教的可能,却有出卖武神祠戴罪立功的可能,因此析构司特许施展此术,将林冲传送进了商京剧院。 “‘白门’需要精准的坐标,你们怎么知道我的位置?”才出龙潭又入虎穴的林冲苦笑起来,他现在只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传送到此。 就在林冲疑惑不解时,召潮司走了过来,从林冲耳朵后方拔下一片鳞:这是她胖揍林冲时趁机插在对方耳后的,凭借这片鳞,她的读心能力持续生效;林冲被殴打时,他的心里一团乱麻,召潮司什么也读不到,可等他冷静下来时,召潮司就得知他内心所想,因此可以得知具体位置。 林冲欲哭无泪,他通过传送门逃到列宁格勒,最终又被三人用传送门活捉,卦象果真应验了:用门避开的,终究会用门遇到。 “刘易斯,把箱子拿过来。”孙必振指了指放在房间角落里的旅行箱。 “好了,我知道你们想做什么,请换一个稍大点儿的,谢谢。”林冲哭丧着脸说道。 “你不是会算卦吗?你不妨算一卦,看看我们会不会换。”召潮司露出了阴森的笑。 第44章 搬运行李 得知三人返回商京后,李德遵守约定,特意租了一辆车帮孙必振他们搬运“行李”。 看见行李箱后,李德上去就是一记大飞脚,把行李箱踹倒了后备箱里,又“梆梆”补了两拳,随后四人坐上小轿车,欢欣鼓舞地开往神农丁的住处。 当时正是中午,神农丁正蹲在石桌旁吃午饭,王金贵在他旁边站着吃。二人吃的都是盒饭,王金贵听见了汽车行驶的声音,把盒饭放到了桌上,拎起装着茶叶水的塑料瓶子,一脸不满地看向民巷入口,手里的塑料瓶子被他捏得“咔咔”直响。 没过多久,李德把车开了过来,王金贵想要上前,但被神农丁拦住了。 汽车停在了巷子外,李德嬉皮笑脸地下了车,没等他开口,神农丁先一步发话了:“别,好大儿,今儿你就算拿三十万、三百万孝敬爹爹,爹爹也不敢帮你忙了。” “我还没开口呢,你就给我否了?”李德有些惊讶,耸了耸肩,“别的先不提,你好歹给个说法吧?有说法我好跟同事交代。” 神农丁没跟李德继续耍贫嘴,解释道:“不是不想帮你,实在是帮不得:商京兴许还蒙在鼓里,但武都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了,都说有人从防剿局手里劫了一人,我一听就知道是你们整的。珊瑚教的人虽然长得寒碜,可我神农丁还要和他们做生意呢,没得商量,没得商量!” 神农丁一语道破玄机,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李德也不瞒着他了,索性说道:“老丁,你的顾虑我可以理解。但你也知道,从商京往大灯塔赶,只有你这儿最便捷,眼下珊瑚教的司书就装在后备箱里,再憋一会儿,保不准他要闷死在后备箱,你行行好,帮我这次,改日必尽人事!” 李德所说句句诚恳,神农丁把筷子插在饭里,空出右手捋了把头发,似乎是在思考。 眼见有戏,李德补充道,“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们办事办的干净,就算珊瑚教派个大祭司来查,我也保准他查不出来啥!” 王金贵握着塑料瓶站在神农丁旁边,直言劝谏道:“不能帮他们,犯不着为了一个人情惹恼珊瑚教。” “是,我晓得,”神农丁低着头,思考着什么,过了半分钟,他抬起头,看着王金贵,严肃地问道,“可是,金贵儿啊,犯不着什么啊?” “我是说,犯不着惹恼珊瑚教。” 神农丁乐了,“为啥会惹恼他们?我做啥了吗?” 直肠子的王金贵还没理解神农丁的用意,他劝说道:“您现在还没惹恼他们,可如果让珊瑚教知道,司书是从您坐镇的窗口进入地狱,他们肯定会怪罪于您的!” “不是,我就不明白了,”神农丁朝王金贵暗使眼色,装模作样地左右晃了晃脑袋,“珊瑚教的司书搁哪儿呢?这哪儿有司书?” “大人,您……”王金贵似乎有所醒悟。 “你啊你,少操心这些莫须有的事情,赶紧去,帮我儿子把行李搬到窗户那里,什么珊瑚教,什么司书,和我有啥关系?这儿有外人吗?啊?金贵儿啊?这儿有外人吗?” 王金贵大乐:神农丁没拿他当外人!虽然王金贵最终也没能理解神农丁的暗示,但并不妨碍结果是好的,王金贵感激地鞠了一躬,欢欣鼓舞地帮李德搬运起了“行李”。 看着王金贵干劲十足的背影,神农丁略带戏谑地说,“我这个司农,脑子不好使,就是干活儿勤快。” 李德和孙必振朝神农丁鞠了一躬,二人千恩万谢,但神农丁只是摆了摆手。 “谢个球?你们没来过这儿,这辆车是自己长腿儿跑过来的,一会儿还会自己长腿儿跑回去,你们就不必操心啦!” 说完,神农丁继续专心吃饭,李德走上前,将一张租车的凭据塞进了神农丁的上衣口袋,说了一声“感激不尽”,随即带着孙必振等人朝焦灼之窗走去。 半途中,孙必振不禁好奇李德和神农丁究竟有什么交情,他小声问师兄,李德只是抿嘴一笑,解释道,“我俩的交情?那可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等这次事情办完、庆功的时候,我再给你们讲吧!” 第45章 雷暴门童 蓝王是司灯之神,司钉之神,司灵感之神,司狩猎之神,第二史中诛杀珊瑚的凶手之一,是大灯塔之主,是大灯塔的猎人们信仰的地狱神祗。 大灯塔矗立于风暴洋和雷暴荒原的交界之处,曾几何时,大灯塔是寻求灵感的艺术家们的朝圣之所,法国着名的地狱探索者克劳德曾探访过此地,对于大灯塔,克劳德留下的评价是: “我曾以为,留住光就能留住你,但这光,如何留得住?” 克劳德的名作《大灯塔下的日出·印象》收藏在法国巴黎的musée d'orsay,后世以讹传讹,画作名的前半段遗失在了历史中,人们只记住了后半段。在画作的中央,一颗橘红色的光点辐射出浪漫色彩,凡人皆以为那是朝阳,但蓝王的信徒们却知道,那并非太阳,而是大灯塔的光锥。 大灯塔的塔身经历无止尽的虫群进攻,却仍光洁如新,塔身朝向风暴洋的一侧,赫然有一块长方形的斑驳,仔细看去,那是一行接一行的地狱铭文,是一个又一个名字。 自那场终结第二史的谋杀后,雷暴荒原被珊瑚的哀嚎所笼罩,珊瑚的畸形子嗣开始轮番袭击大灯塔,蓝王的猎人们前赴后继、坚守阵地,虽有雷暴司相助,仍损失惨重。 为大灯塔牺牲的猎人无有全尸,他们的名字被镌刻在大灯塔塔身之上,宛如一首未完待续的诗篇。 此刻,雷暴司本尊正默默站在大灯塔前的悬崖上,静静看着金属墙壁上的三十六万个名字。 凡人的寿命在他看来不过是弹指一瞬,然而这三十六万条生命如此沉重,沉重到他无法直视。 大灯塔下的猎人们不知道这些名字,启明司和猎头司也不知道,这三十六万个名字只有雷暴司知晓,在他记住的无数个秘密当中,这是他最不愿直视的一个…… 远处,风暴洋的巨浪发出崩塌般的呐喊,熟悉的哀嚎声传来,雷暴司微微一愣,转过身,毛茸茸的天蛾头颅望向大灯塔的光锥。起初,他以为珊瑚子嗣无止尽的袭击又将来临,可在哀嚎声中,却未见那畸形飞虫的身影。雷暴司心生疑虑,振翅而起,带起一阵刺耳的静电,飞向灯塔高处,俯瞰着雷暴荒原。 荒原之上,雷暴司看见了一股异样的炁:那是珊瑚的炁,是充满毁灭欲望、一心想要摧毁大灯塔的神祗的炁。珊瑚的炁正在凝结,似乎酝酿着什么。 司虫之珊瑚,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是什么吸引了祂的注意? 雷暴司的胸膛中升起一丝负面情绪,他从身后抽出一只长达一百五十公分的钉子,四只手臂上的鳞片渐渐合拢,像盔甲一样护住了他的躯体,随后朝炁的源头疾飞而去。 雷暴荒原的边界处,李德和孙必振携手推着行李箱前进,二人都以为大功即将告成,虽然累得浑身是汗,但还是乐此不疲。 李德身材魁梧,比孙必振高出许多,看着师弟累得气喘吁吁,他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鼓励道:“咱们就快到了,再加把劲!” 孙必振抬手指向远处的大灯塔,眼神有些疲惫:“这不还是很远吗?起码三十公里。” 李德笑了,“你忘啦?上次我们前脚刚踏入雷暴荒原,猎人后脚就围住了我们,这次肯定也是。只要蓝王的猎人们过来,这个箱子就让他们来推,咱们就能休息了!” 孙必振认可地点头,其实他完全可以让召潮司或者刘易斯来顶替自己,但作为一个传统申国人,孙必振受到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跟着两人身后的召潮司慢步走着,她远眺向大灯塔,发现了一个逐渐变大的银色斑点,赶忙喊道:“停下!有东西过来了!” “是猎人吗?”孙必振喘着粗气问。 “不是,好像是一只飞虫!” “不至于这么点儿背吧?大灯塔的猎人干什么吃的?让飞虫杀出风暴洋了?” 李德有些郁闷,他很清楚,大灯塔正遭遇虫群一轮又一轮的袭击,听到“飞虫”二字,下意识地认为召潮司指的是珊瑚的子嗣。 四人停止了前进,围着行李箱展开了防御姿态,但当空中的银色光点渐渐靠近时,召潮司变了脸色。 “不对!!是大祭司!!” 话音未落,暗淡的天光变了颜色,风声依旧,却变了旋律,诉说着雷电,诉说着风暴。 异象频生,此乃大祭司降临之先兆。 空中的银色光点已然消失,一只两米高的巨大飞蛾凭空出现在四人面前,他举起钉子,拦住了四人的退路,张开的双翼足有四米宽,翅膀上的亮灰色花纹不断变换,围绕着一行地狱铭文起起伏伏,地狱铭文曰: 消绝风暴,泯灭雷光之人,雷、暴、司。 地狱铭文见而知意,孙必振盯着那行地狱铭文,无法挪动双眼。 雷暴司的触角搭在了孙必振脸上,召潮司咬牙切齿地颤抖着,但她不敢刺激雷暴司,毕竟,雷暴司手中的钉子正指在孙必振喉头。 孙必振看着雷暴司的双翅,风声低语,雷暴司双翅上呼啸的炁诉说着一首赞美诗: “雷霆震怒兮空苍穹,风卷残云兮绝世雄。大灯塔下雷暴司,邪祟湮灭,鼠辈勿近。” 孙必振心有所想,出言成诗,居然呢喃着念出了声。 雷暴司记得这首诗,但他肚子里的秘密太多了,以至于他想不起来这首诗是谁创作的了,他没有发话,而是收起了钉子,等待着孙必振做出解释。 没等孙必振开口,李德率先发话了: “雷暴司,别动手,自己人!自己人!” 李德弓腰一笑,朝身前的旅行箱一指,“您瞧!我们和猎头司谈好的,珊瑚的算命司书,我们想法儿给您带来了!” 雷暴司歪了歪脑袋,他没听猎头司提过这件事,但自从他上次忍不住开了口,猎头司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也难怪他不知道此事。 虽然武力冠绝群雄,雷暴司的思想却很单纯,机敏的李德一眼看穿了雷暴司的想法,问道:“怎么,猎头司没跟您说?哎呀,肯定是贵人多忘事,您莫要怪他!” 听李德这么说,雷暴司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打量着满脸是汗的孙必振:对方累死累活地将敌人的司书抓来此地,他却兵戎相向,这成何体统? 雷暴司赶紧收起兵刃,复眼中露出了平静的光,他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用单手提起了旅行箱,另外三只手朝大灯塔的方向抬起。 李德最是善解人意,他点头哈腰道,“那就麻烦您带路了!麻烦您了!” 无需多言,李德等人跟随雷暴司走向了大灯塔,省却了推箱子的麻烦,一行人前进的很快,但没走多久,埋伏在荒原边界上的猎人们围了上来。 八九名猎人学徒举着钉子,从蓝紫色的高草丛中窜出,带头的猎人本想威风十足地喊一句出场词,但他一抬头,居然看见雷暴司拎着旅行箱,一双复眼困惑地看着他。 “我一定是熬夜太久,出现幻觉了,我居然看见雷暴司提着一个民工袋?”另一名猎人学徒揉了揉眼睛。 带头的学徒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收起钉子,猛掐多嘴的同伴,教训道,“什么民工袋?那是一个行李箱!就是颜色艳了点!” 猎人们围了上来,一一朝雷暴司问好:许多猎人终其一生都难见雷暴司一面,但雷暴司却是全体猎人的偶像。猎人们着迷一般盯着雷暴司看,有人太过激动,差点昏了过去,带头的猎人赶紧掐了他一把,让他清醒点。 “雷暴司大人,您怎么事必躬亲地来迎敌了?您不用管了,这四个人我们来押送吧!”带头的猎人说着,亮出了几条蒙眼用的黑布带,按照大灯塔的规矩,异教徒不得亲见大灯塔,即使受到邀请,也需要蒙眼进入。 雷暴司一言不发。 “那个,雷暴司大人,您看,小的是不是得给他们蒙上眼?”带头的猎人低声下气地问道。 雷暴司提着行李箱,一言不发。 带头的猎人额头上渗出冷汗,他挤出一个笑,试探性地问道:“您看,这个,蒙眼的活,还用不用,呢?” 雷暴司提着花色俗气的行李箱,一言不发。 雷暴司的意思是“无需多言,你只管做分内的事情”。 带头的猎人却没有李德那么优秀的理解能力,他将雷暴司的沉默理解为了:“不同意,不支持,不认可,不允许。” 猎人举着蒙眼布强撑着笑了笑,他在内心安慰自己:反正规矩就是大祭司定的,雷暴司就是大祭司,大祭司说什么就是什么。怀着这种想法,他收起了蒙眼布,朝属下们吩咐道:“为雷暴司大人开路!” 雷暴司毛茸茸的脑袋顿了一下,他以为规矩改了,但也没心思问,还是一言不发,提着行李箱继续朝前走去。 在诸般巧合下,孙必振四人得以睁眼走向大灯塔,以异教徒的身份亲眼观看大灯塔的光辉。 第46章 风暴将至 雷暴荒原的天穹被令人窒息的阴霾遮盖,天光不透,晦暗永存,坚硬而厚重的云团涌动着,像一只打鼾的睡兽,遮蔽了风暴洋频繁的雷光。 大灯塔的光锥刺破氤氲,发出柔软而刺眼的光明,很难想象这两个词可以形容同一个事物。明黄色的光旋转着,在阴云组成的大幕上投下光圈,几只来不及退场的畸形飞虫被光圈命中,瞬间化作了齑粉。 灯塔,屹立在风暴的中心,岿然不动。 大灯塔的轮廓在雷光分割的明暗之间时隐时现,沉默而威严。灯塔的基座巨大而雄伟,塔身穿越阴霾,通天冠日。 雷暴荒原的蓝色草甸在暴风雨来临前的呼呼风声中舞蹈,宛如波涛起伏的海,大灯塔自这片海洋中拔地而起,像暗礁,像孤帆。 它在期待着暴风雨,它是雷暴荒原之上高傲的胜利者。 风暴在酝酿,暴风雨要来了,珊瑚的子嗣停止了袭击。 短暂的宁静有如幕间休息,静谧而暗藏玄机,当台上的演员停止舞蹈,就该轮到台下的观众窃窃私语了。 只是,在这一幕戏中,观众究竟是谁呢? 孙必振一行人在雷暴司的带领下穿越了雷暴荒原,抵达了大灯塔正门。 雷暴司一言不发地开启了大灯塔的入口,一行人赶在雨点落下之前进入了大灯塔。 众人身后,大灯塔的金属门缓缓合拢。大厅中央,半球形的灯闪烁了几下,猎头司早就站在了那里,恭候多时了。 事实上,猎头司根本没想到孙必振等人当真能抓住珊瑚的司书:要知道,他本尊曾经一十七次狩猎珊瑚司书,每次都被对方躲过。猎头司是蓝王麾下最好的猎人,在他看来,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没有理由能做到,这并非傲慢,而是经验主义。 谁曾想,猎头司都未能做到的事,孙必振却做到了,可见经验主义是靠不住的。 猎头司抱胸站着,和雷暴司对视了一眼:自从上一次雷暴司忍不住开口说话后,二人已经许久没有这么面对面用眼神交流了。 雷暴司的眼神很好懂,他是在好奇猎头司有何计划,但他没有开口问,而是默默将手中的旅行箱放在了金属地板上。 寒光一闪,雷暴司的钉子划开了旅行箱,林冲滚了出来,在地板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李德本想说些什么,但眼下两位大灯塔的大祭司相顾无言,他不敢打破这种神圣的沉默,只能用手肘戳了戳孙必振,示意对方开口。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慢慢张开了嘴,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声带消失了。 不只是孙必振,在场的众人或许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声带毫无征兆地消失了。 但大祭司并非凡人,他们没有受到影响,良久,猎头司率先打破沉默,用眼神戳刺着瑟缩在地板上的林冲,问道: “司书,告诉我,珊瑚的死咒究竟是甚么?” 此言一出,雷暴司立刻明白了猎头司的打算。 第二史中,珊瑚死于谋杀,凡是具备神格者,临死都会留下死咒,大祭司如此,地狱神祗亦然。 但释放死咒是有代价的:死咒一旦出口,就代表着释咒者进入死门,再不归还。留下死咒的角色将永远成为历史,即使是神只也无法逃脱这一铁律。对于具备神格者,肉身毁灭并非终结,发出死咒步入死门才是真正的终结。 出于这个原因,濒死的珊瑚在发出死咒前呐喊出了一声哀嚎。死咒紧跟在哀嚎之后,直到哀嚎停止,死咒才会显露,珊瑚才会真正死亡。 但地狱神祗的诡计超出了凡人的理解能力:大灯塔的守护者们等待了数个世纪,珊瑚的哀嚎仍未停止,死咒仍不得而知。 珊瑚成了正在赴死的神,祂的炁化作复仇的飞虫,无数珊瑚的畸胎朝大灯塔发起猛攻,直到珊瑚步入死门为止,虫群的攻击都不会停止。 想要真正杀死珊瑚,必须揭露祂的死咒,但大灯塔的猎人们等了太久太久,珊瑚的哀嚎始终没有停止,甚至没有变弱的趋势。 无光地狱之内,珊瑚的哀嚎有如一声嘲弄的笑,只要这声哀嚎一息尚存,珊瑚就仍置身死门之外,虫群的疯狂进攻就不会停止。 这声几十年如一日响彻雷暴荒原的哀嚎,猎头司已然受够了,他试图抓捕珊瑚的司书先知,通过先知之口得知珊瑚死咒的内容:司书先知有着洞见未来的“润”,珊瑚的司书一定知道珊瑚的死咒内容。 此时此刻,珊瑚的司书先知就在猎头司面前! 猎头司走近林冲,用冷峻的目光看着对方,重复自己的问题。 “说,珊瑚的死咒,究竟是什么?” 雷暴司并不指望林冲会说实话——司书先知的神力来自他信仰的神明,如果珊瑚身死,司书也难成正果,但猎头司已经表明了态度,作为大灯塔下的首席祭司,他也需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为此,雷暴司朝猎头司走去,和猎头司并肩站在了一起。 两个具备神格的大祭司并肩而立,澎湃的炁如一幢高墙孑立在二人身后。 如此稀世罕见的场景吸引了在场的所有人,到场的猎人们无声地抽噎起来:在他们眼中,雷暴司和猎头司宛若神明。 林冲跪在地板上,无声无息地笑了,他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但他心里清楚,这是他的神做出的挣扎。珊瑚虽是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却仍保有神位,不会坐以待毙。 猎头司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扭头看向雷暴司。 “他的声带消失了,除了我们,这里所有人的声带都消失了。” 猎头司陈述事实,雷暴司只是点了点头。 就在两位蓝王大祭司手足无措之时,人群当中,另一名大祭司站了出来。 “我来助你!” 是召潮司。 召潮司穿过猎人的队伍,经过李德和孙必振,走到了林冲身边,朝瑟瑟发抖的珊瑚司书伸出了右手。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力,只要她再近一点,哪怕一点,珊瑚的死咒都将即刻公布于世。 就在召潮司将要触摸到林冲的前一刻,大厅侧面,墙壁上的蓝青色金属梯抽搐起来,一个裹着灰色长袍的身影出现在梯子前,佝偻着身子快步走向林冲,不由分说地推开了召潮司。召潮司一脸嫌弃地露出尖牙,走倒了一旁,出于嫌恶,她甚至不愿和来者说话。 来者正是启明司。 启明司双眼放光,并非寻常的白光,而是狂热的金黄色光芒。他眼中的光直直刺着林冲,兴奋异常地开口问: “终于,终于,终于来了吗?这就是珊瑚的司书先知?货真价实的异教徒?” 启明司搓着双手,他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忘乎所以。 猎头司以为启明司是在为大功业即将落成而狂喜,点头答道,“不错,只要逼他说出珊瑚的死咒,大灯塔就安全了。” 如此激动人心的时刻,猎头司说话反而变得流利了,他朝林冲走了过去,逼问道: “我最后问你一遍,珊瑚的死咒,到底是什么?” 启明司也凑了上去,他看着跪地不起的林冲,喃喃自语起来: “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若是这样,杀了这个异教的司书,至少能升一级吧?” “什么?” “我不求多,我只要一级,一级就好……一级就好!!” 猎头司迟疑时,变故突然发生。 启明司暴起,一只锋利的黑色手爪从他腹部侧面冒出,直刺向林冲的太阳穴。 …… 血…… 哀嚎…… 启明司哀嚎起来。 启明司的攻击没有落在林冲身上,在他击中林冲前,猎头司挺身挡在了二人之间。 启明司的手爪撕碎了猎头司的脸,皮开肉绽,鲜血四溅,猎头司的皮囊好像一件外套,被启明司残忍地撕开,露出了下方的法相真身。 看见猎头司真身的那一刻,启明司眼里的光熄灭了,他哀嚎着,双眼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黑色,眼中剩下的只有绝望。 那一刻,启明司想说的话有很多,但他最后说出口的只有十个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47章 卑劣之人 大灯塔二十一级,蓝色的金属门紧闭不开。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启明司绝望地趴在门前,用沾满异教徒鲜血的手抚摸着大门,眼里的光黯淡下去,他不明白,他不理解,他想不通。 启明司来到大灯塔二十一级已经足足一百一十年了,天蓝色的精致房间中原本堆满了杰出的画作和艺术品,如今却堆满了腐烂的异教徒尸体。 启明司将死人的躯体堆在门前,祈求蓝王打开大门,祈求加入侍奉蓝王的队伍,祈求蓝王让他羽化,祈求蓝王让他变得像雷暴司那样美丽动人…… “一定有什么弄错了,一定是,一定是……” 启明司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他问过猎头司,问过启明司,问过邪术司,问他们如何向上,问他们如何获得蓝王的青睐,三人的回答是都是一样的: “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 启明司原本深信不疑,但如今的他开始动摇了,他在二十一级呆得太久了,异教的祭司他杀不了,但他杀掉的异教徒堆积如山,即使如此,也换不来蓝王的垂怜吗?凭什么!凭什么!野兽、邪祟、异教徒乃至自己的手下,他什么都试过了,无一例外皆无效果,非得要异教大祭司的牺牲才够吗? 要不是……要不是猎头司坏他的好事,他本可以用盐神大祭司的血肉当作祭品,都怪猎头司,都怪那个木讷的家伙!都是他的错!! 启明司转过身,背靠在大门上,对猎头司的怨恨让他喘着粗气,在他额头下方,某种东西凸起,戳着他柔软的面皮,但启明司并不喜欢那东西,他感觉得到,那不是飞蛾,那不是他梦寐以求的飞蛾的华美身躯…… 一直以来,维持启明司理智的事情只有两件,其一是,他已然来到了二十一级,虽然他没对任何人说过,但他为此欣然自乐,他自认为距离永恒只有咫尺。 其二是,猎头司,那个讨人厌的家伙,至今仍留在第二十级,留在他脚下,这让启明司在绝望中感到了一丝欣慰。 “哪怕是猎头司,不也才到第二十级吗?有何可担心的?” 启明司如此安慰自己,他一直幻想着,终有一天,蓝色的大门会为他敞开,光明从门后照入,洗净他的身躯,他的皮囊会变成卵,然后变成蛹,绝美的飞蛾自此诞生,他羽化!他飞升!他多么开心!! 然而这一切只是启明司的一厢情愿,他始终以为羽化的玄机就在大灯塔第二十一级的大门之后,他始终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体内孵化的东西只是短暂的错误,只要跨过灯塔顶部的大门,他一定能重获新生。 可当他看见猎头司皮囊之下的东西时,当他看见这个只攀登到第二十级的大祭司的真身时,他用自我欺骗铸就的高墙轰然倒塌,墙后只有苦涩的真相和腥风血雨般的疯狂。 启明司一边大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大叫着后退到蓝梯旁边,他颤抖着,指着猎头司湿漉漉的触角和翅膀,咬牙切齿。他的皮肤下方,某种东西躁动起来,尖锐的凸起从他面部浮现,启明司陷入了真正的绝望,他大吼道: “假的!都是假的!都是骗我的!你没到顶层,凭什么能羽化!?凭什么!!!” 猎头司用四只手抚摸着自己的复眼,他眼中的世界充满了光明,他说: “没人说过羽化必先登顶。” 向来沉默的雷暴司也开口了。 “也没人说过登顶就能羽化。” 听见雷暴司开口,全体猎人都震惊了,他们纷纷跪倒在地,朝着两只灰色飞蛾膜拜,罗素甚至流下热泪,将玻璃眼球摘下,为的是让自己的两只眼睛都能见证这一刻。 “你骗我!你们合起伙骗我!我不上当!我不上当!” 说罢,启明司撕开了自己的脸,八条黑色的、沥青一般的触脚从他软塌塌的皮囊中钻出,撕开血肉,露出了黑色的腹部和头。 如此形态,孙必振看过去觉得好生熟悉,他恍然意识到,启明司皮囊下方的东西有一半是熊蛛,正是他初入地狱时在悲伤森林遭遇的熊蛛! 由于孵化尚未完成,启明司无法剥离人身,赫然成了一个半人半蜘蛛的怪物。 “他疯了。”猎头司得出结论。 雷暴司点头表示赞同。 霎时间,三股强大的炁对抗起来。 猎头司还不熟悉自己的新身体,他下意识地在腰间搜索骨钉,可惜他曾经的皮囊成了累赘:他实在不习惯赤手空拳,也用不惯别人的武器,只能在自己破碎的皮囊里翻找骨钉。 雷暴司则站在原地,亮出双翼,抵挡启明司的炁,为猎头司争取时间;若论实力,他自认为在启明司之上,但如今的启明司不同以往…… 启明司彻底疯了,他撕扯面孔时太过用力,半边颅骨和一滩脑髓落在了地上,一张完整的、苍老的脸皮落寞地耷拉在他脖子上方,他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思绪。 最糟糕的是,启明司的法袍里装着许多保命用的灵药,由于丧失了理智,启明司的身躯膨胀起来,压碎了藏在法袍内的试管。 灵药无一例外都有副作用,即使是大祭司也不会同时服用两种以上的灵药,但疯狂的启明司撕下身上的法袍,将混着玻璃渣、碎肉和灵药的法袍一口吞下。 霎时间,启明司的炁盖过了在场的众人,它原本就膨大的身躯现在变得红肿,沥青一般的甲壳胀裂开来,露出了猩红色的血肉,它的八只手爪原本还有轮廓形状,如今却在灵药的影响下融化了、沸腾了,变成了形似触须的物质,摸索着周遭的活物。 变故发生的太快,猎人们刚刚还在膜拜猎头司的羽化,突然之间遭到了启明司的背叛,手足无措,最靠前的一个猎人学徒被启明司的触须抓住了脚踝,他凄惨地张大嘴巴,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启明司的触须卷起猎人,左右甩动,猎人很快变得血肉模糊。何况启明司有八只手、八条腿,总共十六条触须大杀四方,疯狂和灵药的加持让他势不可挡。 众人的声带都消失不见,群龙无首的猎人们四下逃窜,慌乱之中,许多猎人张口结舌,尽力尝试喊叫,但始终无法叫出声。 猎人当中,以库尔特为首的蓝梯学徒们丧失了战意,他们尊启明司为师,如今启明司背叛了大灯塔、大开杀戒,这让他们失去了信念,不知所措。 其余猎人则不然,红梯学徒们纷纷抽出了武器,但他们人数很少,虽然勇猛,却难以扭转颓势。 独眼罗素的嘴一开一合,似乎是在发号施令,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看着自己的同伴被启明司抓走、残害。无法出声的罗素脸涨得通红,左手拔出了钉子,右手抽出了灵药,打算冲上去和启明司决一死战,但米拉死死抱住了他,让他无法参与战斗。 在这紧要关头,旁观者清的召潮司大吼道:“保护司书!!” 召潮司并不在乎林冲的死活,但她担心林冲死掉,猎头司恐怕会拒绝兑现承诺,因此发出了这句号令。虽然嘴上这么说,召潮司自己却没有行动,始终站在孙必振身侧,提防着三只露出法相的大祭司。 或许是因为召潮司的话,更多猎人动了起来,其中不乏有勇敢者,拔出武器扑向了发狂的启明司。 勇不畏死的猎人们尝试击破启明司的甲壳,但启明司挥舞起触须,恶毒的炁顺着它畸形扭曲的面孔喷出,靠近启明司的猎人无一例外都失去了意识,其中最倒霉的两人被启明司上下飞舞的触须砸成了肉泥。 乱象频发,猎头司不禁有些凌乱,他明明有四只手,却迟迟无法翻找出绑在腰间的骨钉。 猎头司以为自己还没熟悉这具飞蛾的躯体,可他不知道的是,绑在他皮囊上的骨钉和猎人们的声带一样,被珊瑚暂时剥夺了。 时间紧急,猎头司来不及多想,他必须发号施令,可是他脑袋空空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重复召潮司的话: “保护司书!” 猎头司发号施令,大厅内的猎人都动了起来,以马克西姆为首的灰梯猎人冲到了雷暴司身旁,他们齐刷刷地站在了雷暴司身后,看似是在掩护雷暴司,实则是躲在雷暴司身后谋求庇护。 唯独马克西姆绕过了雷暴司,直接冲向了启明司,他用牙齿咬碎了含在嘴里的灵药试管,血顺着他的嘴唇流下,但马克西姆根本顾不上擦拭,他掏出了锤子和钉子,想要借“冰蛰”灵药的效力钉住启明司。 “回来!!” 雷暴司试图拽住马克西姆,但马克西姆去意已决。 无论马克西姆的行为是鲁莽还是勇敢,都不妨碍他是一名杰出的猎人:他纵身跳过了几具死尸,将钉子扎在了启明司头部,右手抓着软柄铁锤,全力击打钉子尾部,长达十五公分的钉子径直没入了启明司的头颅。 启明司凄厉的哀嚎响彻大厅,它放缓了对其余猎人的攻击,手脚并用抓住了马克西姆的右臂,用力一甩,马克西姆的右小臂被扯了下来,锤子落在了地板上,发出惊人的响动。 马克西姆的右手仍紧紧握着锤子,不曾松开。 即使失去了锤子和右手,马克西姆仍未停止攻击,他用左手抽出另一枚钉子,拼命朝着启明司的身躯刺去。 冰蛰没能生效,启明司恼怒地还以颜色,用触须缠绕住了马克西姆的脖子,很快,窒息让马克西姆失去了力气,启明司用触须将他击倒在地,顺便扯断了他的另一只手。 倒地的马克西姆用最后的力气抬高头颅,将含在嘴里的血啐在了启明司脸上,他的瞳孔暗淡了下去,随即倒在了地板上。 马克西姆死了。 杀死马克西姆后,启明司狂怒地朝雷暴司挪动身体,但雷暴司用强大的炁死死顶住,二者僵持在大厅中央,距离不到五米。 眼见马克西姆战死,米拉绝望地扯下了面纱,不顾一切地朝着马克西姆的遗体跑去。 罗素慌了,在作战和保护爱人之间,他选择丢下武器,用力抱住了米拉,将她拖离了危险区域:大祭司的交锋不是凡人能够插手的,参与其中只会像马克西姆一样惨死。 “哥哥!”米拉哭嚎起来,罗素紧紧抱住她,流着眼泪退到了后方。 目睹自己最优秀的学徒死亡,听见米拉悲痛的哭嚎,雷暴司感到了强烈的负面情绪,他已经太久没有感受过这种人类的情绪了…… 雷暴司并不擅长一对一厮杀,但他已经把一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烈性灵药捏在了手里。 此药名为“雷暴”,与雷暴司同名,是他的至高杰作。此药乃是用风暴洋的一万三千道闪电击打钨钢炼就,经过闪电的塑炼,金属已经化作液态,服用此药,可用无中生雷,将方圆百米内的生灵化作焦炭。 只要服用这支灵药,雷暴司完全能够击杀启明司。 但他心软了。 雷暴司回想起自己身为人类时曾经历过的事情,天下无敌的他居然心软了,打消了释放杀招的念头。如果服用灵药,大灯塔内的猎人都会被殃及,对此,雷暴司无法接受。 雷暴司握着灵药,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力量护属下们周全,他一边挡住启明司的炁,一边观察着召潮司和李德的动向:猎人们浴血奋战时,这两人并没有任何动静,雷暴司担心他们会落井下石。 怀着这种想法,雷暴司盯着李德和召潮司,站在二人中间的孙必振却以为雷暴司是在看自己。 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看戏,赶忙将右手伸进了怀中,摸到了那瓶薄荷殇。 就在孙必振下定决心时,李德把右手放在了他左肩上,召潮司则把左手放在了他右肩上。 李德说不出话,但召潮司替他说了: “不要去,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李德和召潮司并非没有同情心,两人拦住孙必振的原因很简单:启明司是大祭司。 先不论他们能否战胜服用了大量灵药的启明司,就算付出惨痛代价获得了胜利,杀死大祭司的人也要承受死咒。无论输赢,参战都弊大于利,最佳的选择就是作壁上观。 雷暴司听到了召潮司的话,他没有怨恨对方袖手旁观,换做是他,多半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思索再三后,雷暴司收起了灵药,腾出一只手,将自己的钉子交给了身旁的猎头司。 “猎头司,只有你能办这件事了,抱歉。” 猎头司没有多言,他挣脱自己原本的皮囊,用四只手接过钉子,张开了翅膀,手握摩西之钉,用尖端指向启明司。 “卑劣之人,来与我厮杀。” 第48章 猎颅之人 雷暴司没有给武器起名字的习惯,但大灯塔的猎人们称他的钉子为“摩西之钉”。 摩西,是基督徒信仰中劈开红海的先知,摩西的木棍能切开红海,雷暴司的钉子则能切开风暴洋,因此得名“摩西之钉”。 猎头司举起摩西之钉,以霹雳惊雷之势杀向启明司。 启明司的注意力却停留在雷暴司身上:由于过度用药,它的躯体已经丧失了视力和听觉,唯有凭借对手炁的波动判断方位。 在场的人中,除去召潮司外,炁最为强盛者无疑是雷暴司,相比之下,猎头司已将炁收敛,启明司无法察觉,因而没有针对猎头司展开防御。 趁此良机,猎头司猛地跃起,凭借绝对的力量,将摩西之钉如雷霆般插进了启明司的头颅。他的两双手一起发力,一双手握在钉子上,另一双手合握在一起,猛力捶打钉子尾部。 雷暴司和猎头司都羽化成了飞蛾的形态,但两者的姿态却截然不同。雷暴司身长超过两米,翅膀硕大,绒毛质感蓬松如云;猎头司则不同,他羽化后的躯体不仅没有增大,反而有所缩水,但浓缩的身躯更加坚硬,鳞片如钢铁般层层叠叠、交织覆盖,绒毛如钢针一般坚挺锐利。 炁沿着飞蛾触角延展,猎头司的铁手猛力敲打钉尾,发出铿锵有力的金属碰撞声,摩西之钉深深扎进了启明司的头颅。 启明司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胡乱挥舞着触须,凶猛的炁直扑猎头司。 猎头司冷静地以炁抵御,然而,他在与启明司交手的瞬间惊骇地意识到,自己的炁根本无法与启明司的炁抗衡,甚至无法阻拦对方的攻势。猎头司急忙挥动双翼试图躲避,然而刚刚羽化的他尚未掌握飞行的诀窍,翅膀仅仅是一对摆设。 启明司的触须狠狠击中了猎头司的后背,猎头司痛苦地倒在了大厅的一侧。他滚动一番后艰难地站起,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目光转向启明司。 摩西之钉仍插在启明司体内,钉身闪烁着寒光。 眼见猎头司暂时丢了武器,雷暴司发动咒术相助,他用四只手同时掐诀,念起了蓝王的往生咒: “光照诸苦厄,拔一切业障,大灯塔下,得生净土……” 往生咒,顾名思义,是用来将敌人送去往生的咒语。 雷暴司发动咒语,一束辉光从摩西之钉中射出。 辉光从启明司的伤口中喷薄而出,它痛苦地叫唤,感觉有一只蝎子在自己体内乱窜,蛰得他好生的痛! 启明司的左半张脸还是人,右半张脸已经化作了蜘蛛,因此有两张嘴,此刻,它疼痛难忍,两张嘴异口同声念起了解咒的口诀。 “暗潮迭起众生心,阑珊神明救我命,散尽妖邪助我行!”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只因这并非蓝王的驱厄咒,而是珊瑚神的驱厄咒。 咒语生效了,启明司的十数颗眼睛齐齐放出白光,虽然看不见东西,但它四下搜索着释咒之人。雷暴司用翅膀遮蔽身躯,避开了白光,集束的光转而朝着猎头司射去。 往生咒乃是诸密教内最杀伐的咒,一旦念成,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惜雷暴司没能念完。雷暴司太挂念猎头司的安危,以至于停止了吟唱,大喊道: “快躲开!” 这一喊,雷暴司便失了分寸,当时,他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继续念咒,不去关注启明司的攻击。可叹雷暴司羽化数百载,仍没能克服人性的弱点。 猎头司听到了雷暴司的警告,他站直身躯,侧身夺过白光的锋芒,随后伸出手用力抓住了启明司射出的光束。 这一操作似乎超出了物理学的范畴,其实不然:那光束并不是真正的光,而是一条烁烁放光的触须。 猎头司看破了对方的伎俩,如果他选择侧身躲避,发光触须可以在半空中拐弯,倘若命中要害部位,注定凶多吉少。 看破启明司的花招后,猎头司用四只手拽住了光束,全力拉拽,霎时间,大厅中刮起了飓风,汹涌的炁将众人牵引向启明司,幸亏雷暴司及时出手,将这股炁拦在了半途。 大厅中央,启明司的头颅向下塌陷,它没有束手伏诛,而是用庞大的身躯和猎头司角力,就在双方陷入僵持的时候,雷暴司念动咒语,插在启明司体内的摩西之钉发出了嗡鸣,高频振动起来。 “神钉助我,灯下无浊!” 雷暴司用地狱铭文吟咏咒语,摩西之钉剧烈抖动起来,启明司的伤口裂开,自内而外的痛楚令它短暂丧失了意识,力气也随之瓦解。 猎头司得到了机会,他将全部的体重压在了光束上,这一拽,启明司丑恶的面孔裂开了。 一个通身发光的人形从启明司原本的皮囊里脱身而出,猎头司拉拽的光束就连在这个人形的头顶,远看去,启明司的头部好像一只发光的水螅。 猎头司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当务之急是取回武器,于是他丢下了触须,朝着启明司原本的皮囊奔去。 摩西之钉还留在启明司的旧皮囊中,猎头司一把将其拔出,紧攥武器,转身看向浑身发光的“新”启明司。 启明司已经恢复了意识,他手脚并用地立在了地板上,十数条发光触须连接着他的头颅,支撑着他崭新的身躯,他的新头颅上没有五官,甚至没有血肉,只有一行淡淡的地狱铭文,铭文曰: 光耀虫祖,神选救亡之人,启明司。 启明司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蓝王负我,可天不负我!!” 此话不假,明眼人都看得出,此刻的启明司成了珊瑚之神垂死挣扎的棋子,他的新身躯正是司虫之神的恩赐。 “受命于天!谁敢拦我!!”启明司说着便扭动身躯,朝着猎头司冲去。 大灯塔外,暴风雨降临了。 狂风与乌云都不足以营造这场暴雨,风暴洋漆黑的巨浪一浪接一浪地打在大灯塔的塔身上,一场分高下决生死的战斗开始了。 当舞台上的演员各自摘下面具开始厮杀时,观众是谁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留在台上。 猎头司握着摩西之钉,坚定地站在原地,炁比启明司稍逊三分。纵有雷暴司助力,面对如今被珊瑚神选召的启明司,也是胜负难料。 就在启明司和猎头司交锋时,一个矫健的身影用一记后空翻跳到了二人中间,三发凌厉的硫酸咒泼在了启明司身上,硫酸的烧灼并无法伤到启明司,但足够吸引他的注意了。 看着突然杀上舞台的戏子,启明司暴跳如雷,恼怒地问道:“天降大任于我,你何故帮他们不帮我!?” 李德拧了拧脖子,用炁打通了声带,嘲笑道:“一颗弃子,真当自己是角儿了?你且看我扮的是甚!” 说罢,李德亮出法面,一张黑色脸谱浮现在他脸上。 戏武神的信徒在进入法门之后,都会获得一张法面,对于申国的戏子而言,这张法面多半是戏剧脸谱。李德的脸谱横眉如铁,眉宇朝上,嘴角却冲下,这张一派正气的脸谱,画的正是《赵氏孤儿》中的义士公孙杵臼。 启明司尖声大叫:“我管你扮的什么!挡我者死!!” 李德高声回怼:“顽傲的叛徒,该死的是你!” 话音落下,大厅内静得可怕,李德和猎头司一左一右站定,呈夹击之势,将启明司围在中央,雷暴司则用炁掩护二人。 看似游离于战斗外的雷暴司恰恰承担着最大的压力:大能争锋,殃及凡人。雷暴司一边需要保护身后残存的属下,另一边还需要提防启明司对自己发动进攻,压力之大有口难言。 战场中央,启明司散发出纯白色的光,他的炁像扑天盖日的飞虫,盘旋在猎头司和李德身上。 “李德,小心!那白光是启明司的润!”置身事外的召潮司高声提醒,“被他双眼直视的人会丧失炁!” 话虽如此,可如今的启明司并没有双眼,李德根本不知道如何提防,索性转守为攻,他猛然低身冲刺,一记直拳瞄准启明司的胸口。 启明司冷笑一声,身体一侧,避开攻击的同时,右手如铁钳般扣住李德的手腕,猛地一拉,打乱了他的重心。 “开什么玩笑?你这种货色也够格来参与大祭司之间的厮杀?” 李德脸上戴着法面,启明司没看出他在笑,等他收回手时,却发现方才扣住李德的右手已经飘起了焦香。 “酸,浓酸,浓硫酸。”李德懒散地念动咒语,又一记硫酸咒洒落在启明司的头顶。 启明司这才意识到李德的厉害,可没等他缓过神,猎头司已经杀到,他只能先专心对付猎头司。 猎头司凌厉的一击戳在了启明司左肩上,但启明司似乎是故意为之,他借着拉扯李德的力道迅速后退一步,借机猛甩手腕,趁猎头司拔出钉子的空挡大喝一声: “亮!!” 字如其人,启明司果真亮了起来,强烈的光并不具备杀伤力,却闪地众人无法直视,隐没了启明司的身形。为了更好地隐蔽身形,启明司甚至隐藏了自己的炁。 由于没了炁的加持,李德挣脱了启明司的钳制,别开脑袋背对强光,慢步退到了猎头司身旁。 局势看似向启明司倾斜,猎头司和李德都无法判断启明司的位置,只能摆出防守姿态。 “蓝王欠我的,今日都要千百倍地还回来!!” 启明司躲在强光中,开始施法凝聚终结一击,为了确保这一击命中,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猎头司身上。 突然,一发石破天惊的拳击砸在了启明司后心处,贯穿胸膛,从他身前穿了出来。 这蓄谋已久的一击重创了启明司,他微微晃了晃,身上射出的强光也消散了,穿膛而出的手上沾满了发光的血液。 沾满发光血液的手缓缓抽出,在启明司胸口处留下了一个发光的孔洞,在他后背处,一片小小的鱼鳞滑落在了地板上。 启明司缓缓回头看去,只看见召潮司甩着手上乳黄色的血,一脸嫌弃地慢步退回到孙必振身旁,她嘴角沾着灵药药液,这一击显然不是临时起意。 “为什么?”启明司木讷地问。 召潮司嗤之以鼻,没有发话,她根本不想对眼前这个卑劣的叛教者开口。 方才,李德的强酸攻击只是表象,其真实目的是把召潮司的鳞片粘在启明司身上。虽然强光隐没了启明司的身形,召潮司却能凭借读心的能力判断敌人的位置,并趁对方最无防备的时候发出决定胜负的一击。 启明司自以为是神选救亡之人,哪里知道地狱的神祗远不止一名,此刻,他的狂妄,他的傲慢,他的背叛,尚未开始,已然结束。 “不应该是这样……” 启明司虚弱地跪在了地上,他身躯上的光已经消散,唯有胸前的伤口仍在发光。 李德收起法面,朝猎头司点了点头,猎头司心领神会。 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猎头司提着摩西之钉走上前,将钉子插进了启明司头颅中,念起了蓝王的往生咒: “ 光照诸苦厄, 拔一切业障, 大灯塔下, 得生净土; 归命蓝王光, 随此咒消长, 灯前燃香, 长跪合掌; 舍烦恼三千, 弃苦海无量, 长生不及, 地狱有常,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启明司应声而死,他不甘心地吐出了死咒,但这只是他最后的挣扎。 往生咒念完了,白光缓缓熄灭,摩西之钉停止了颤抖,启明司化作灰烬,终入死门。 无人能从死门归还,神选之人如此,神祗亦如此。 战斗结束了,一圈黑色的地狱铭文出现在猎头司握住钉子的手臂上,地狱铭文曰: “黄口小儿,随我同死。” 这圈黑色铭文就是启明司留下的死咒,是无法破除的咒术,每一条死咒都象征着一个大祭司的陨落。 猎头司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死咒,随后看向雷暴司,无奈地摇了摇头,雷暴司明白他的意思。 “没时间了,死咒会在三百次心跳后发作,你必须登上大灯塔第二十一级,舍弃肉身飞升而去。死咒无法加害飞升者,如果蓝王肯收留你,顶层的门自然会打开。”雷暴司说。 猎头司点了点头,“你会和我一起吗,朋友?” 雷暴司摇了摇头,“我还有事要办,等着我,我保证办完这些事就去找你,我发誓。” 猎头司没有再问什么,他将钉子递给雷暴司,但雷暴司没有接。 “送给你了。” “多谢。” “下次再见到你,就轮到你做听众了。” 猎头司没有嘴唇,但他的眼神在笑。 一片狼藉中,两位大祭司以飞蛾的姿态拥抱。 在这之后,猎头司带着摩西之钉,消失在了红梯上方。 第49章 封侯拜相 启明司死后,众人的声带都恢复了正常,就连猎头司丢失的骨钉也出现在了房间的角落里,落寞的骨钉等待着它的主人,但它的主人已经直面命运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雷暴司看着大灯塔内的一片狼藉,无力地走到了马克西姆的尸身旁,替他合上了眼睛。 “你很勇敢,做得很好。”雷暴司如此评价。 这一战,启明司的背叛导致大灯塔失去了二十五名猎人,不算猎头司,马克西姆是这二十五人中名位最高者。 为马克西姆合眼后,雷暴司走到了库尔特身边,将他的“雷暴”灵药交给了对方。 库尔特战战兢兢地看着雷暴司,作为启明司的门徒,他做好了受罚的准备。 雷暴司说: “我以大灯塔雷暴司之名,即日起,封你为代理启明司,赐你此药为证。我走之后,你要找到邪术司,让他务必回到大灯塔。从今日起,大灯塔内,勤杂事务归你处理,直到邪术司返回为止。” 库尔特感激涕零地跪在地上,哭泣道,“臣……遵旨。” 雷暴司的决定是英明的,虽然库尔特没有参与刚才的战斗,但考虑到他是启明司的学徒,放弃追随启明司本就是忠诚之举,旁观战斗无可厚非。 册封新任启明司后,雷暴司缓缓走到了相拥而泣的罗素和米拉身边。 罗素赶忙擦干净眼泪,朝雷暴司低下了头。 “罗素,我以大灯塔雷暴司之名,封你为猎头司第二。” 如果前任大祭司没有留下死咒,而是飞升或者下落不明,则继任祭司必须在祭司名后加上“第几”以示区别。 “臣遵旨!” 罗素跪在了地上,情绪复杂,眼泪夺眶而出,两只眼睛都是。 “邪术司回到大灯塔之前,一切猎人皆听猎头司第二号令。” 吩咐完这句话,雷暴司转身看向了孙必振。 孙必振有些害怕,他担心雷暴司会怪罪自己袖手旁观,但没想到,雷暴司只是默默走了过来,将两只手放在了他的左肩上。 “不要激动,异教祭司,我只是有话要说。” 雷暴司安抚低吼的召潮司,随后看着孙必振的双手,开口道,“我的朋友答应你的事情,他无法亲自兑现了,我替他兑现承诺。” 说罢,雷暴司捡起猎头司留在地板上的皮囊,将这张完整的人皮交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抱着人皮,一脸震惊,他不知道雷暴司给他这副皮囊要做什么,但雷暴司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此乃染血虫蜕,但现在还没有药效,必须经由猎头司之寓所回归本源,方能入药,你们随我来。” 雷暴司带领孙必振四人来到了蝴蝶之门前,他抬手一指蝴蝶门,门兀自开了,门后是鲜艳而富有生机的花海,飘着花瓣的风吹入门中,芳馨而宁静。 雷暴司指着花海解释道:“每一扇地狱之门都连接着一处寓所,这是猎头司的寓所,无论他是飞升还是死亡,寓所都将崩塌,你们动作要快。将他的皮囊放在花田中央,你们想要的药引自会出现,拿到之后,迅速离开,切不可多做停留!” 孙必振谨慎地点了点头,带着其余三人迈入门中,消失在了花田里。 送走孙必振等人后,雷暴司关上了蝴蝶之门,转身看向蜷缩在大厅角落中的林冲。 林冲已经被悲伤的猎人们遗忘了,但雷暴司没忘:他怎么会忘记一切的导火索? 雷暴司走到林冲面前,轻轻扶他起来。 “我不想再使用任何暴力,只要你告诉我珊瑚之神的死咒,我就放你离开。” 林冲睁大眼睛看着雷暴司,露出了一抹笑意。 “此话当真?” “我雷暴司从不食言。” 林冲几乎笑了出来,他凑到雷暴司脑袋旁,说出了珊瑚真正的死咒。 听到林冲的话后,雷暴司只是点了点头,缓缓走到蝴蝶之门旁,旋转门把手,推开了门,门外是华盛顿的夜空。 林冲看着雷暴司,露出了一波三折的眼神:先是嘲弄,随后是诧异,最后是钦佩。 “即使如此,你也要放我走?”林冲不敢置信地问。 雷暴司指着门外的星空,缓缓说道:“如果你见到白垩司,替我向他问好。珊瑚死后,我们之间再无瓜葛,你和珊瑚教的其它信徒,不要再来大灯塔了。” 林冲不敢笑了,他盯着雷暴司看了许久,最后留下一句话: “我们各为其主,但你是个英雄,我高看你一眼。” 说完这句,林冲夺路而逃,消失在华盛顿的夜色之中。 送走林冲后,雷暴司合上门扉,走到了红梯下方,朝着红梯缓缓诉说: “朋友,还剩最后一件事,等着我,我发誓了,等着我。” 说完这句话,雷暴司高举双翅,召集大厅内幸存的猎人到自己身前。 猎人们彼此相拥而泣,雷暴司被簇拥在众人中间,开口说道: “ 今日,我向诸位昭示珊瑚之神的死咒。 我恳请各位,让这句话成为你们的记忆,成为大灯塔的过去,成为逝去的历史。 珊瑚之神已然死去,祂留下的死咒只有一句: ‘将这条死咒公之于众的异教徒会死’。 就是这样,各位,我已经将它公之于众了,但我担心这还不够,我恳请各位在合适的时刻将这条死咒告诉更多人,只有这样,珊瑚才会真正步入死门,大灯塔才能真正安全。 我,大灯塔雷暴司,感谢各位为大灯塔做出的一切牺牲。 一切忠诚都会被铭记,大灯塔永不遗忘。 ” 说完,雷暴司朝泣不成声的猎人们鞠了一躬。 雷暴司活过数百载,今日,他说出的话语比他几百年来所说的总和还要多一倍。 大灯塔上方,珊瑚的哀嚎渐渐停止了,这个曾经死亡、正在死亡、将要死亡的神,终于进入了死门,走入了历史。 一条黑色的死咒出现在雷暴司手腕上,这条死咒比启明司留下的死咒大得多,颜色也更深,死咒曰: “知我者生,曰我者死。” 雷暴司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他虽然是大祭司,有死门不入的伟力,却也无法忤逆地狱神祗的死咒,此刻,死咒已经生效,换做一般的凡人早已暴毙而亡,但他仍坚持着,慢慢走向灰梯,拖着疲倦的身躯爬向上方。 “我去送您!”米拉擦干眼睛朝雷暴司跑去,但雷暴司拒绝了。 “不要跟着我,你到不了第二十一层。” 雷暴司回头走向灰梯,对着空无一人的墙角说道:“我恳请你,再给我五分钟。” 说完这句话后,雷暴司对空气点了点头,消失在了灰梯上方。 大灯塔外,暴风雨停了,哀嚎之外的天光终于照在了大灯塔上,照在了那三十六万个名字上,照在了雷暴荒原之上。 大灯塔内,雷暴司拖动着濒死的身躯,强撑着攀爬了五分钟。 “我发誓了……我没有食言……” 雷暴司已经说不出话了,他银灰色的鳞片和翅膀开始剥落,他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誓言,死门的信使已经网开一面,给予了他最大的同情和尊重,可惜,他没能如愿…… 雷暴司最终倒在了大灯塔灰梯第十五层,死去了。 大灯塔朝向风暴洋的一侧,在那由牺牲者名字组成的、未完待续的诗篇中央,几个新的名字缓缓浮现,其中有两个名字,因其卓越的贡献和大无畏的牺牲,字体被加粗了,格外醒目。 这两个名字分别是: 猎人,马克西姆·高尔基。 雷暴司,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 第50章 纷繁地狱 每一名大祭司皆有寓所,所谓寓所,类似于小型地狱,与法门直接相连,因此大祭司可以穿行于法门内外。 猎头司的寓所名为纷繁地狱,此地有繁花盛开、有清风和煦,视之不似地狱,反倒像人间仙境。 孙必振对此十分不解,他询问李德:“师兄,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李德抬了抬眉毛,“地狱。” “我不是说整体,我是说局部。” 李德抬了抬眉毛,“反正是地狱。” 召潮司朝李德呲牙,赶开了他,凑到孙必振身旁说:“别听他瞎说,这里是猎头司的寓所。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其上连接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孙必振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无法想象猎头司那样勇猛的人会害怕什么。 “我相信你,但是,这么恬静的地方,有什么可怕的?” 召潮司和李德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唯独刘易斯回答道:“或许猎头司在这里失去过什么?我去过马老师的寓所,那是一处战场,虽说没什么恐怖的,但马老师在那里失去了全部战友……”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人与人是无法相互理解的,他人即地狱。”李德幽幽地说。 四人来到了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有某种野兽践踏留下的纷乱痕迹,看着像马蹄印,但又不那么像,四人都认不出来。 “别傻愣着了,该干嘛干嘛,雷暴司警告过了,无论猎头司是飞升还是死亡,这里很快都会坍塌消失,必须赶快!”李德提醒道。 大树下铺着一张粘满污秽的毛毡,孙必振将猎头司留下的皮囊放在了毛毡中央,霎时间,皮囊受到了某种指引,漂浮起来,渐渐萎缩,最后化作了一只小小的灰色虫蜕,虫蜕上沾着一点猩红色的污渍。 “这就是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看着毛毡中央的药引,孙必振非常高兴,他将虫蜕捧在手中,没有多想,直接丢进了嘴里。 “欸?你怎么给吃了?”李德问。 “啊?这个药引不能直接吃吗?要不我吐出来?” “别了,吃就吃了吧,不影响。” 既然李德都这么说了,孙必振干脆嚼了起来,染血虫蜕有一股淡淡的汗味…… “呃,我感觉没什么不同,我没搞错吧?” 话未说完,孙必振突然感觉世界崩塌了,坠落感袭来,他以为是猎头司的寓所正在消亡,殊不知这只是他在经历药引的前世今生。 孙必振昏了过去,一时半会醒不过来,无奈,李德和召潮司只能用大树下的毛毡把他卷起来,像扛木头一样扛着他返回凡世:寓所的出口——也是蝴蝶之门的出口——敞开着,直通申国商京。 在毛毡中,孙必振做了一个梦,他变成了药引,不,他就是药引,他是若虫,而那毛毡是染血的虫蜕。 梦啊,梦啊,梦…… …… 喀日迪自从生下来时起就是他族人中跑的最快的。 这话也不全对,这里所说的“生下来”应该是夸张了些,毕竟一个刚学会走的婴儿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一个成人的。更确切地说,喀日迪比同龄人跑的更快。 具体有多快呢?这属实不好形容,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喀日迪六岁时跑赢了他的大。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喀日迪烧了他大的一张极好的毛毡,他的大提着马鞭一路追,喀日迪就一路跑,直跑的他大丢了马鞭、站在原地猛喘气,喀日迪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慢下半分。 这时候,喀日迪的大就明白了他儿绝非凡夫俗子。 喀日迪的大站在草甸上,用铜色皮肤的手搓着冻的发红面颊,张着嘴喘气,一口不太整齐也不太干净的牙齿露了出来,脸上全然是一副喘不过气的痛苦表情,眯缝着眼睛,愤怒地望着渐渐远去的喀日迪。 明知自己追不上,喀日迪的大缓了口气,鼻子猛吸一声,朝远处的喀日迪喊道: 跑!你能跑就不要回来! 喀日迪的耳朵很灵,他隔着半里听到了父亲的喊叫,只能调转方向,不情愿地跑了回来。 喀日迪的大揪着喀日迪的领子将他拽回了包里,用马鞭教育过后,他才想起来什么,指着那张被烧出了几个孔洞毛毡问道: 为什么要烧我的毡? 喀日迪答不上来,他盯着那张焦褐色的羊毛毡看了一会儿,说: “ 我会在毡里长出翅膀,这张毡不够结实,又不透光,我带着灯钻进去。 ” 喀日迪的大笑了,其实,他不在乎他儿为何要烧一条毛毡,他在乎的是自己跑不过自己的儿,于是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这件事似乎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喀日迪的大并不是一个值得战胜的对手,喀日迪真正展现他跑步的本领,是在他十一岁时。 喀日迪十一岁那年,他的族人已经知道了他善跑,但大家也只是把他当做一个跑得很快的小孩罢了:除了喀日迪的大,族人们都认为喀日迪能跑赢自己并不值得惊讶——他们都是极谦逊的人,没有人会自发地认为自己比旁人更加高贵,就是如此。 除此之外,喀日迪的族人们平时都是骑马的,本就不擅长奔跑,因此他们没有把马鞍下的喀日迪当一回事。 直到喀日迪学会了骑马,族人发现马背上的喀日迪从来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于是有人当众问喀日迪的大,为何他的二儿子从来不笑。 可我见他总是笑啊?喀日迪的大反问道。 我们从没见他骑马时笑过。族人解释说。 喀日迪的大挠了挠头,他觉得族人说得对,于是在次日亲自问喀日迪道: 喀日迪,你怎么不笑呢? 喀日迪呲牙道:这不是笑吗? 你这是呲牙,不是笑。喀日迪的大说。你骑马时沮丧的样子,让族人们看到了不好。 我实在不能不沮丧,这畜牲跑得太慢了,让我实在着急。 喀日迪拍了拍胯下的马匹说。 喀日迪的大笑了。 我从没听人这么说过,如果你嫌马慢,那你为什么不去和马赛跑?如果你跑赢了就不必骑马。 那就这么办吧。喀日迪回答。 于是,当着族人的面,喀日迪跑赢了他族人的马群中最快的一匹马。 放在从前,跑赢骏马的喀日迪已经是地面上最快的活物了,但如今的世界不同往昔,地面上还有比马快的事物。 喀日迪是他大的二儿子,那么他理应有一个哥哥。 但喀日迪从没有见过自己的哥哥,于是,十六岁那年,他又一次问自己的大,哥哥哪里去了? 与此前不同,这一次,喀日迪的大回答了这个问题。 喀日迪的大骑着马,带着跑步的喀日迪来到了一条轨道旁。 轨道像纷乱的马蹄印,蹄印之间长满了杂草和野葱,喀日迪看着轨道不解地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火车的蹄子印。喀日迪的大回答。 火车是什么? 火车是世上跑的最快的东西。喀日迪的大回答。 比马还快吗? 比马还快。 这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呢? 喀日迪的大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 “ 等你追上火车的那天,你就明白了。 ” 后来,后来,喀日迪就去追火车了。 这个故事有各种各样的版本,但结果都是一样的。 喀日迪的族人沿着轨道一路寻找,很快,他们便找到了喀日迪留下的痕迹。 首先出现在轨道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零件:两片耳朵,一个鼻子,几粒牙齿。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轨道上散落的零件似乎渐渐拼成了一个人形,族人们一路走,一路将这些零件装进一个羊皮的口袋,很快,他们便攒够了一张完整的皮,加上零七零八的器官,他们可以肯定,喀日迪已经抛弃了足够多的累赘。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族人们发现,轨道上出现的器官的间距在逐渐加大,看来喀日迪已经没有什么好抛弃的了。 当走在最前面的族人下马捡起一粒眼睛时,那粒眼睛后方依附的肌腱还在蠕动,族人们肯定,他们离喀日迪足够近了。 最终,他们在轨道上发现了仰面躺着的喀日迪。 喀日迪仰面躺在轨道上,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只剩下一口气。 族人们用毡裹着喀日迪,将他带回了营帐,用酥油涂抹他的创口,用奶和蜜喂他。 喀日迪活了,但他每每闭上眼睛,思绪都会回到那条轨道上,那片花田中,那棵青翠大树之下,那片火车奔跑留下的蹄印中央。 后来,喀日迪成了大祭司,那片花田,那片轨道经过的花田,成了他的地狱:纷繁地狱。 第51章 司书泄密 李德等人返回商京的同时,地狱内正发生着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寂寞林地内,一条灰蓝色的溪流静悄悄地穿过林地中的草甸,留下深浅不一的蓝色泥泞。这些泥泞上方流淌着肉眼不可见的透明溪水,凡人饮用这种水会发高烧,随后罹患多种恶疾而死,只因为这条溪流的另一侧是瘟疫森林。 寂寞林地最早是珊瑚神的领地,直到珊瑚发出了濒死哀嚎,同为地狱神祗的黄金王盯上了这片森林。黄金王是疾病与黄金之神,祂吞并了寂寞林地的大半,将其改名为瘟疫森林。 但是,关于瘟疫森林和寂寞林地的划分,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毕竟这两个区域实则是同一片森林,都覆盖着大片的地狱林木,没有显着的地标用以划分二者的界限。 只有珊瑚神的信徒们知道,穿过森林的透明溪流就是寂寞林地和瘟疫森林的分界:一旦跨越了这条灰蓝色溪流,就相当于进入了瘟疫森林的区域,在那里,就连空气都是有害的。但只要站在溪流的另一侧,即使空气是流通的,溪水对岸的致病菌也无法飘散到寂寞林地内,就是这么神奇。 两大神明隔岸而居,一直以来相安无事,虽然珊瑚曾经死亡、正在死亡、将要死亡,至少祂没有“已经死亡”,对于地狱神祗而言,只要尚未步入死门,他们的影响力就不会消失。 作为珊瑚麾下的居屋之一,水螅之屋座落在溪流旁,由于背靠溪流,这只水螅身上长出了许多囊肿和寄生虫,病害使它痛苦不堪。 不知何时,珊瑚神教的白垩司来到了此地,用他的润为这只水螅筑起了庇护所,建起一道石墙隔开了溪水,治愈了水螅的疾病。 凡飞升必有牺牲,凡受惠必有回扣,作为回扣,水螅自愿成为了白垩司的居所,得名水螅之屋,它也是少数几间不产灵药的“屋”之一。 今日,借着黯淡的天光,一名身披墨绿色兜帽、身穿修身灰色风衣的客人穿过了寂寞林地的晨雾,悄无声息地行走在布满虫尸的草甸上。 寂寞林地曾经危机四伏,但今日却格外平静,身穿风衣的客人来到了水螅之屋前,叩响了屋门。 眼见无人应门,客人摘下了兜帽,用那双格外大的、外凸的眼睛看向水螅之屋的窗口。 此人正是林冲,已死之神珊瑚的司书先知。 林冲心中充满了恐惧,他望着这只庞大而古老的水螅,不由得膝盖发软。水螅自愿被掏空了绝大部分内脏,毕竟它是一只腔肠动物,即使失去了百分之八十的内脏,身上还破了好几个洞,它还是活着,而且活得相当滋润。 由于有白垩司照顾它,这只大水螅保持着丰沛的活力,屋门就缝在水螅的口器上,水螅那长满苔藓的触手在林冲身旁摸索着,它闻出林冲并非异教徒,否则早就发动攻击了。 林冲犹豫着要不要再次敲门,屋门发出“嘎吱”一声,自行打开了。 林冲迈步进屋,小心翼翼地穿过螅螭的喉咙,踏入了铺满羊毛毡的客厅。 林冲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脚下的毛毡在随之扭动,触感犹如一大块果冻。走进客厅后,他闻到一股类似于生锈金属的气味,天光透过水螅的透明躯体射进屋内,照亮了客厅内的陈设。 客厅出人意料地宽敞,羊毛毡随着水螅的蠕动起起伏伏,上面摆放着一套木制家具,一张石英磨制的茶几上摆放着刀叉以及一盘吃剩的肉冻。 林冲看着淡粉色的肉冻,不禁感到尴尬,他没想到白垩司是这么的落拓不羁,居然把吃剩的食物随便摆放。传闻中白垩司是个严谨而事无巨细的男人,可他居然会在客厅留下一盘肉冻,这让林冲感到深深的失望,他犹豫着要不要改日再来拜访,毕竟他不是白垩司的臣,此番前来只是出于同僚的情分,犯不着闹得这么尴尬。 就在林冲思索时,书房中传出了白垩司的话语声,呕哑的嗓音令林冲浑身一颤。 “进来。” 林冲低下头快步走进书房,书房内摆着若干书架和一张书桌,桌上亮着一根粉白色蜡烛。 借着烛光,林冲微微抬头,看向书房内唯一的座位。 白垩司正坐一颗巨大的球形心脏中,半透明的棕黄色心脏被雕刻成了座椅的样子,椅背连接着几根粗大的“水管”,虽然被雕成了椅子的模样,它依然在有节奏地跳动着。普通的水螅没有心脏,但地狱的水螅是个例外。 坐在心脏中的白垩司戴着一副石质面具,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袍子,露在袍子外的皮肤都是灰白色的,就连胡须和长发也是灰白色。面具后方,白垩司深陷的眼窝中闪烁着深沉的光,他的身影在昏暗的烛光下若隐若现,在这烛光之中,他更像一尊雕塑,而非一个活生生的人。 林冲战战兢兢地走近,低声说道:“白垩司,我是珊瑚的司书林冲,有事禀报。” “你请说吧,我听着呢。”白垩司没有说客套话。 “你或许还不知道,珊瑚已然死了。” “是谁允许你说出这样失礼的话?”白垩司突然坐直了身体,一股呛人的炁缓缓传来,林冲赶忙解释: “我只是在阐述事实,珊瑚确确实实步入了死门,即使你此前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了。” “也是,我大概猜到了,寂寞林地里的虫儿死了不少。” 说着,白垩司自嘲般轻笑了两声,这两声笑让林冲顿感轻松,传言不假,白垩司果真通情达理。 “珊瑚已死,我这司书先知的身份快要保不住了。” “嗯,我知道了,所以呢?你此次来找我,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吧?” 对方居然一语道破了自己的来意,林冲顿生敬意,继续说道:“您猜的没错,我确实有自己的打算。” “这不奇怪,你我都知道,主上珊瑚神的死意味着什么。” 林冲咽了口唾沫,不敢继续往下说了:“您知道,我知道,这就够了,您不必特意说出来。” “和我说话不需要用敬辞,说‘你’就行了。” “您教训的是。” “又来了。”白垩司终于有了动作,他调整了坐姿,用右拳抵住面颊,露出一副不胜其烦的表情,“在我看来,主上已死,臣子无君于上,自然无需再顾忌什么。珊瑚死了,你我不再是上下级,以‘你’‘我’相称即可,不用说‘您’。” “您所说正是。”林冲点头道。 “罢了,罢了……你说吧,珊瑚死后,我是你找上的第几个大祭司?” 林冲鞠躬道,“您是第一个,倘若我有说谎,就让我死。” “你不必如此,我相信你的话。” “那您应当知道,您是第一个有权继承珊瑚神位的大祭司。”林冲慢慢叙述道。 白垩司突然坐直了身体,眼眶里的光停止了闪烁。 “你可当真?” “千真万确,这种事情,我无论如何不敢戏言。”林冲急忙鞠了一躬。 “你别紧张,慢慢说,别漏掉任何细节。” 于是,林冲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地狱神位自有定数,但珊瑚已死。历史之中,神祗即薨,往往由其大祭司继位。然而地狱之内,具备神格者众多,无教之神对神位垂涎久矣,您要知道,此路凶险异常,一脚地狱,一脚天堂。” “我知道了,说吧,倘若你我联手,你有几成把握?” 林冲自认为有五成把握,但深思熟虑下,他答道:“七成。” “七成?也就是说还有三成失败的可能,告诉我,失败的后果是什么?”白垩司的眼神像刀子一样。 林冲明白,眼下他在做的正是刀尖舔血的活计,但话已至此,他非说不可,于是毅然答道:“成,则神格大成,化身神祗,继承大统;败,则步入死门,再不归还。” “可以,我觉得足够公平,七成把握不少了。林冲,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报酬?冒这么大风险上门找我,想必你有所图。” 白垩司说着站了起来,一股石灰粉散播到了空气中,那是白垩司身上剥落的皮肤。 林冲赶忙低下头,实话实说道: “我有一事,既是我自己的事,又是您的事。” “此话怎讲?” “珊瑚嚎叫多年,未曾步入死门,如今却撞日而死,您可知道是谁害死了祂?” “不是黄金就是琥珀,只可能是他们作祟。” 林冲笑道:“您猜错了,并非黄金,也绝非琥珀。” 白垩司靠得更近了,他身上的石灰粉扑到了林冲脸上。 “那就是蓝王的猎人?” “这个答案几乎正确。” “说吧,不要再卖关子了。” 林冲点点头,正色道:“害死珊瑚的人来自武神祠,我有其地址。倘若您能杀死弑神之人,不但我大仇得报,您也能借机采买人心,您看如何?” 说着,林冲从风衣下方取出一块花色俗气的破布,这块破布是他被塞进行李箱时,从行李箱内部拽下来的。 白垩司点了点头,“你说的,句句在理。” 说罢,白垩司走到书架旁,从零散的书籍中取出一卷羊皮,将其摊开在书桌上。借着烛光,他朝林冲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细看。 “这是我所收录的刺客名单,你从这上面任选一人,带我的信物去见他,委托他去办这件事。” 林冲颤抖着走上前去,由于距离太近,他感受到白垩司身上透出的炁,不禁想起白垩司过去所做的那些惊世骇俗的事情:修建水螅之屋只是白垩司英雄事迹的一小部分,他最传奇的事迹莫过于三入断臂荒原——很少有异教徒能从戏武神的圣地里活着回来,白垩司不但活着回来了,而且三入三出。 白垩司用苍白的手掌轻轻拍打着林冲的肩膀:“选吧,孩子,刺客由我来贿赂,你只需要充当信使。” 听到这句承诺,林冲强忍笑意,指向羊皮卷上排名第一的名字。 白垩司轻轻点了点头,“选得好。” 羊皮卷上,林冲指着的名字由地狱铭文所书写,铭文呈现深红色,似乎是某种禽鸟的血,铭文曰: 见血封喉、刺王杀驾之人,郁刃司。 林冲咽了口唾沫,“臣斗胆一问,您打算拿什么去贿赂郁刃司呢?” 白垩司的眼眶再度亮了起来。 “问得好,你问得好啊……”白垩司喃喃道。 沉默良久后,白垩司望着瑟瑟发抖的林冲,自言自语般回答道: “你去告诉郁刃司,没有代价不可接受,想要什么,随他开口。” “我该拿什么信物去见他呢?大祭司都不是好说话的人。当然,您除外,您除外……” 白垩司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当着林冲的面掰断了自己的左手小指,将那截石雕一样的指头放进了目瞪口呆的林冲手中。 白垩司面无表情,身为大祭司,他居然没有复原断指的能耐,手指一断便是永远,足见他口中的“不惜代价”并不是戏言。 “去办吧。”白垩司说罢,坐回了原处。 第52章 庆祝派对 昏迷的孙必振是在庆祝派对上醒来的。 武都饭店内,李德租下了最大的一个包厢,并自作主张,把孙必振身上剩下的钱全用来撒币了。 武都饭店乃是天下第一的饭店,区区三万块还不够此地一天的流水,但李德何许人也?他在武都的人脉可以从祁连山排队到昆仑山,武都饭店的两名大祭司都认识他,女服务生喜欢他长得帅气,男服务生喜欢他出手阔气,就连后厨的勤杂也喜欢他,因为李德每次来,武都饭店都会提前挂上打烊的牌子,他们只要备好最后一桌菜就可以放工了。 正因如此,李德到来时,武都饭店上下一片欢腾,闻得意亲自掌勺,炒了九荤九素总共十八道菜。 按理说,掌勺的厨师不应该和客人一桌吃饭,但李德不在乎那些规矩,闻得意更不在乎。菜上齐后,闻得意把包厢房门一关,直接亮出了法相真身,给刘易斯和召潮司开了开眼。 瘫在椅子上的孙必振醒来时,看见身前是一张铺着红桌布的饭桌,钢化玻璃制作的餐桌转盘上摆着十八道争奇斗艳的菜肴,一个身穿黑色厨师制服、挽着袖子,没有脑壳儿也没有眼睛鼻子的男人正站在餐桌转盘中央,跳着后现代的舞步。 虽然男人舞动的姿势极其夸张,跳跃、翻滚、霹雳舞!鲜红的酒水在他的头颅中来回打转,但没有哪怕一滴落在餐桌上。红酒连成了一个整体,像三不沾一样来回滚动,随着男人的舞蹈上下摇晃。 这名舞姿妖娆的男性大祭司就是武都饭店的大厨,闻得意。 眼见孙必振醒了,闻得意停止了舞蹈,跳下餐桌,朝孙必振鞠了一躬。 孙必振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闻得意的脑壳上,他实在纳闷,为什么这个男人只有一张嘴,没有眼睛鼻子耳朵? “东家,什么叫作快活啊?快活就是和三五好友一起吃饭饮酒!!”闻得意转身朝着李德鞠躬,直起身后继续说道,“当年,匈奴人拿大月氏首领的头骨当酒器,今日,我以自己的头骨当酒器!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钟鼓玉帛岂足贵,但愿长醉不用醒!古今贤圣皆死尽,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敬各位!” 说罢,闻得意抓起四支玻璃酒杯,头朝酒杯再度深鞠一躬,葡萄酒流进酒杯,气味之芬芳浓烈,空前绝后。 闻得意为孙必振四人一人倒了一杯红酒,他的笑如此真诚,嬉笑的脸好像一只白净的瓷杯,三十六颗门牙咧到了耳朵根儿。 孙必振抓着酒杯,频频道谢,他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顾得上道谢。 “您看这孩子,真客气!别端着,这是福根儿,干了吧!” “闻爷,我敬您!”为了给其余三人做表率,李德率先举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李德身材魁梧,按理说酒量应该不错,可他这一抬头一低头,脸“嗤”地就红了,脸上挂着陶醉的笑,一边还不忘向闻得意展示酒杯,证明自己喝干了杯中之物。 召潮司和刘易斯对视一眼,看来这酒非喝不可了,那就喝吧…… 召潮司仰头饮尽,刘易斯则隔着口罩慢慢喝,酒水染红了原本是白色的口罩,留下了鲜红的印记。 没人能喝了闻得意的酒还不醉的,召潮司也不例外,酒一下肚,她突然笑了起来,一手搂住了孙必振,一手举着空杯子笑道,“好!好!好!” 刘易斯也醉了,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醉法。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欢说话,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欢睡觉,刘易斯则是后者,喝醉后,她倒在桌子上,陷入了安逸的睡眠。 “这怎么说话间就倒了一个?”闻得意为召潮司又倒了一杯,他回过神来,发现孙必振还没喝干第一杯酒。 闻得意是个“儒雅”的人,他从不逼人喝酒,但他也不会给驳他面子的人好脸色。眼见(虽然他没长眼睛)孙必振还端着第一轮的敬酒,闻得意不笑了,开始阴阳怪气起来。 “娃儿,你搁我这儿养鱼儿呢?这酒不含硫,不用醒。” 孙必振心头一惊,知道闻得意是在说自己,赶忙举杯喝干。 喝完杯中之物,孙必振舒坦了,闻得意笑了,世界美好了,餐桌飘荡起来,悦耳的电视节目声音,精美的鱼脍和雕花的菜心儿,象牙的筷子和镀金的勺儿。 “怎么样?怎么样啊,娃儿?我的味道如何?”闻得意问。 孙必振只回了两个字:“妙极。” 听闻此言,闻得意大笑起来。孙必振的回答让他很满意,只要食客给他面子,他自然要还之以礼。 闻得意一拱手,“过奖!改日有空,我到法门内敬你一杯。” 孙必振痴痴地笑着,点了点头,闻得意转身朝向了李德。 “您各位吃好喝好,我去后厨再预备一甜一咸两道汤。小凤!预备赠菜!蒸一屉毛豆,煮一笼花生!” 闻得意朝后厨喊了两嗓子,随即离开了包厢。 闻得意走后,李德红着脸说,“师弟,你出息了,红酒司高看你一眼!我来武都饭店少说二十回了,两道汤已经是最高规格的礼遇,你可倒好,人家给你赠菜!祖师爷知道了,面上有光啊!” 召潮司像蛇一样贴到了孙必振身上,摸着他的胸膛,笑嘻嘻地说,“我听说,煮的大祭司都喜欢让人吃自己,如果食客觉得好吃,他们能感觉到。” “是的!我也听说过!据说,如果食客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煮的大祭司还会哭呢!哈哈哈哈……”李德附和道。 “这么说,你估计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要不怎么说那酒是‘妙极’呢?妙极,妙极!” 召潮司学着孙必振的声音,李德被逗笑了,包厢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李德本来答应孙必振,要讲他和神农丁的故事,但他实在醉得厉害,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三人嘻嘻哈哈地笑着,为弑神的成功而庆祝,为孙必振得到药引而庆祝,也为他们自己庆祝。 殊不知无光地狱之内早已暗流汹涌…… 第53章 超前消费 昨夜酒入愁肠,醉成一滩的孙必振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了,他醒来时,刘易斯睡在床上,他睡在地板上,召潮司睡在他怀里。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赶紧爬起来,万幸他们身上都穿着衣服,证明无事发生。 召潮司被孙必振起床的声音吵醒了,她嘟囔一声,把孙必振拽倒在地,拽回了怀里。 “你之前说的话还算数吗?”召潮司妩媚地问。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汗如雨下,虚弱地说:“人喝醉后的话是不能当真的,我说什么了?” “什么醉不醉的?我说的是买衣服的事,前天你在武都说的。” 孙必振一拍脑门,确实有这么件事。 “哦,这个当然,当然算数。” “那我们走吧?” 孙必振懵了,赶忙问道,“现在?” “是啊,等刘易斯醒了,不就麻烦了?” 孙必振觉得有道理,他将手伸进怀里,怀中除了薄荷殇灵药,还有那张存钱的黑卡。昨晚李德用黑卡大撒币,早就把钱花光了,但孙必振并不知道这点。 “oK,我们走吧。” “我们去哪?需要我伪装一番吗?”召潮司问。 “不用,我有办法。” 十五分钟后,商京繁华的街道上,孙必振如履薄冰地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他始终关注着司机的神色。有了上次的教训,他对出租车产生了心理阴影,总觉得出租车司机都是调查员。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交流,孙必振牵着召潮司的手坐在了后排。所幸这一路平安无事,司机只在后视镜里看了二人一眼,什么也没说。 到达目的地后,孙必振递给司机一张百元整钞,等待着司机给他找零,这是他身上唯一一张纸币。 司机眯起眼睛,叼着烟接过钱,先对着光看了一眼,又捏着纸币的一边抖了抖,听了听响声,最后说道,“我找不开。”将整钞递了回来,“你下车去换钱吧,我在这儿等着。” 司机其实完全找得开,他只不过是担心这张钱是假钞。孙必振无奈地接过,打算下车去换零钱,但召潮司拦住了他。 “不用了,我有零钱。” “你有?你哪来的钱?” “前天买包子时找的零钱。”说着,召潮司点好了零钱,交给了司机,“给。” 司机看着召潮司手上的鳞片,又抬头看了看她的脸,什么也没说,默默收了钱,孙必振总算松了口气。 临出门前,孙必振在召潮司脸上贴了一张海绵老登的贴画,并提前串通好了供词:“只要有人问起身上的鳞片来,一口咬定那是贴画。” 今年,商京正在承办09动漫展,最近正是热闹的时候,陆续有动漫爱好者抵达商京共襄盛举。 为了区别于一般人,进行角色扮演的爱好者会在面颊上贴一张贴纸,证明自己正在参加动漫展,只穿内裤是为了cos海尔兄弟,只穿肚兜是为了cos小哪吒——只要脸上有贴纸,穿成什么样子都合理。 09动漫展出的会场就在附近,只要装作coser,不会有人在意召潮司身上的鳞片。 孙必振二人下车后,司机师傅望着他们的背影,看破红尘般深吸一口烟,幽然吐槽道:“cosplay?这年轻人,我艹……cosplay什么不好,非cosplay个奔波儿灞?” 孙必振带着召潮司来到了商京最繁华的购物场所——甲隆商厦。 甲隆是港京同胞投钱建设的购物场所,作为申国的五好青年,孙必振从没来过这种穷奢极欲的购物场所,但今日的他今非昔比了!如今的孙必振有三万块钱在手,虽然三万块对商京的富豪而言不过是毛毛雨,但对孙必振这样朴素的老百姓而言已经是一笔巨款。 孙必振手中握着黑卡,他手心里满是汗水,握着这张卡,孙必振自我感觉良好,挺胸抬头,一手捏着黑卡,一手牵着召潮司,自信满满地走进了打折区:作为五好青年,孙必振改不掉勤俭持家的习惯。 甲隆商厦是申国当时最大的购物中心之一,即使是打折区,也足足有五十排衣架,毛的、棉的、涤纶的、皮的、麻的、尼龙的,材质无所不有,款式琳琅满目,但都是所谓的“过气款式”。 二人徜徉在这片过气衣物的海洋当中,别说召潮司没见过这么多衣服,孙必振也没见过啊! 召潮司对所谓的“流行”嗤之以鼻,她挑选了两条牛仔裤和一件修身的衬衫,无一例外都是结实耐用的款式。 “你可以再选几件的,预算足够。”孙必振看着价签如此劝她,但召潮司傻笑着摇了摇头,她哪里知道孙必振在乎的其实是满减折扣。 来甲隆购物的人很少会进入打折区,因此没人注意到他们两个。挑选结束后,孙必振左手提着购物袋,右手牵着召潮司,来到了前台结账。 “同志,结账!” 说着,孙必振豪迈地将黑卡拍在柜台上。 女导购脸上有一颗显眼的媒婆痣,微笑得体,却略显僵硬。她接过黑卡,低头操作poS机刷卡。没过多久,导购抬起头,语气略带质疑地说:“先生,系统显示您的卡已销户了,是否需要我帮您剪掉?” 黑卡里的钱是李德花光的,卡却是张可薇注销的。作为武神祠公认的大师姐,张可薇办事巨细无遗,她一发现黑卡里的钱已经花光,便立即将其注销,避免防剿局追查卡号。这也是她在将卡交给孙必振时,特别叮嘱他“不要往里存钱”的原因。 孙必振傻眼了,他迟疑地将购物袋放在了柜台上,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召潮司想起了昨天的饭局,她小声说:“昨天,李德那厮好像是用你的卡结的账。” 这下,孙必振抑郁了,方才他还昂首阔步,一发现卡里没钱,他立刻变回了谨小慎微的样子。 “啊?这。” 孙必振语无伦次,他脸皮并不算薄,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当着召潮司的面把这些衣服还回去。 召潮司握着他的手,她有读心的能耐,已经看透了孙必振的想法。 “没关系,我有办法,你去正门等我五分钟,我马上就来。” 召潮司轻轻捏了捏孙必振的脸。 “你不会整出骚动吧?引来防剿局就糟糕了!”孙必振警告道。 “怎么会呢?放心吧。”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也只好将信将疑地走向购物区出口。 柜台后方,导购听到了二人的对话,略有些不耐烦,露出招牌假笑,冷冰冰地问道,“女士,您是要用现金结账吗?” 说话间,召潮司转过头来,看向导购身后的广告牌,深海洋流一般的炁涌现而出,她用一番感人至深的发言感动了导购。 导购仿佛窥见了法门的一斑,爱,死亡,疯狂,不可名状。 半分钟后,商场出口处,孙必振看见召潮司提着购物袋走了过来,赶紧迎了上去。 “办好了?你是怎么解决的?”孙必振问。 “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回去吧。”召潮司贴近,搂住了孙必振的胳膊。 “你搂我胳膊做什么?” “不行吗?那我松开?”召潮司的表情很不自然,孙必振还是头一次见她在说话时刻意藏起尖牙。 身为一个申国人,孙必振的智商无疑是不合格的,但他的情商勉强及格。 “不用,我就是问问。” 孙必振抬起头来,任由召潮司贴着自己的右臂,他静静看着洒满阳光的街道,感到一种愉悦的情绪慢慢支配了他的头脑。 二人结伴走在商京的路上,人世间的阳光照在大地上,孙必振从没感觉这么好。 另一边,商场内,甲隆商厦的大堂经理懵逼了。 大堂经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使调阅录像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总之,他们有一名导购突然疯掉了。 女导购连笑带哭、手舞足蹈、涕泗横流地蹲在柜台上,口中反复念着一句广告词: “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 这句话倒没什么具体含义,只不过是召潮司随意选的,但大堂经理并不知道,他伤透了脑筋,只能让保安先把导购抬到员工休息室去,他本人则火急火燎地拨通了报警电话。 电话接通了。 “您好!警察同志,这里是甲隆广场104栋,我要报案!我们这里有一名导购疯了!您赶快出警吧!” 电话那边,一个平静的声音安抚经理道: “同志,精神疾病您打120,找我们不太合适吧?” “哎呀!糟糕极了!您快救救我吧!我那个雇员,今天上午还好好的,她入职的时候也没有精神病史啊?您说我找120,人家能管吗?您行行好!” “同志,请您不要着急,先说一下具体情况。” “哎呀!我这里的一名导购,不知为何,平白无故就疯了!一直蹲在柜台上说什么‘没有什么不可能’,这叫人如何是好啊?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嘛!” 电话那边的声音停顿了片刻,问道:“您是说,精神失常者复读同一句话,是吗?” “是啊!她一直念着广告词,我看一定是她工作压力太大了!连续六天每天十二小时值班……您还在听吗?我该怎么办呐警察同志!” “您稍等。” 电话那边,接线员用非常小的声音朝同事说着什么,经理没能听清,那句话其实是:“转防剿局”。 第54章 窗外之人 孙必振带着召潮司返回公寓时,刘易斯已经醒了,但还处在宿醉状态,她坐在床铺上,迷迷糊糊地看着两人走进门。 床铺后方,窗帘还未拉开,屋内很暗,刘易斯揉着眼睛低声问道,“你们做什么去了?” 召潮司没有说话,她炫耀似的指了指自己身上的新衣服,但刘易斯头脑昏沉,根本没搭理她。 “你们回来之前,有人敲门来着。”刘易斯含糊不清地说着。 “哦?是李德吗?他可害惨我了!”孙必振一边换鞋一边问。 “不是,我记不清楚了,我记不清楚了。”刘易斯的声音越来越弱,加上她戴着口罩,孙必振就更听不清她说什么了。 “不是李德?那是谁?” “我不知道,你们自己看吧,他一直在咚咚咚的敲个不停,烦死了。” 说着,刘易斯指了指床铺后方的窗帘。 孙必振笑了,他还以为刘易斯在说醉话,于是他走上前去,一把拉开了窗帘。 凡世温暖的太阳光射进窗内,在公寓内留下一个长而扭曲的人形阴影,炁顺着窗户缝隙飘忽进来。 一股微微发酸的木材气味,像真菌生长的朽木,像死掉的木头,或者说,棺材。 窗外趴着一个面容模糊的人,他将脸紧紧贴在窗玻璃上,用舌头舔着玻璃表面,唾沫顺着玻璃流到了窗沿,看来他已经恭候多时了。 窗外之人挡住了阳光,面部细节隐没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楚。 孙必振吓得向后猛退三步,险些跌倒,幸好召潮司扶住了他。 “我没闻到他的气息!来者不善!”召潮司对孙必振耳语道。 或许是认出了孙必振,又或许是出于纯粹的好奇,窗外人蹲下身,仅凭脚尖的力量定在了窗沿上,用脚尖抹掉了他流下的那一滩口水。 刘易斯还未反应过来,仍站在床边揉着眼睛。她背对着窗户打了个哈欠,窗外的怪人用指节敲了敲玻璃,发出咚咚咚的响声。 “喏,看吧,我就说这家伙吵个不停。”刘易斯伸着懒腰抱怨道。 或许是不满于刘易斯的抱怨,又或许,他仅仅是在窗沿上蹲累了,窗外人慢慢拉开了窗户,保持着下蹲的姿势跳进了屋内,落在了床铺上。 窗外人变成了窗内人,他光着脚,右手中握着一把S形的匕首,匕首上沾满口水。 有四个字可以巧妙地形容此人:初具人形。 此人光着膀子,身上密密麻麻的骷髅纹身沿着肋骨分布,纹身是青紫色的,唯独他胸前的一行地狱铭文是白色的。 地狱铭文见而知意,孙必振下意识地念出了铭文的含义: “见血封喉、刺王杀驾之人,郁,刃,司。” 郁刃司留着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发,瘦削的面庞两侧纹着一对青色的手骨,就好像有一双骷髅的手捧着他面颊,他的肩膀和手肘处有大块的皴皮,脱落的皮肤同样呈现紫青色,周围长着细小的青紫色骷髅,距离皴皮越远,那些骷髅就越大、越完整。 青紫色的皴皮仿佛已经腐烂,紫青色纹身正在源源不断地从皴皮中长出,长在了皮肤上,长在了皮囊上。 郁刃司就好像一根潮湿的木头,纹身和皴皮像蘑菇一样长了出来,覆盖了他的躯体。 面对缓缓后退的孙必振和召潮司,郁刃司晃动着匕首,笑着。 孙必振从未见过如此之恶毒的长相:郁刃司笑得像一只公狒狒,獠牙外露、唾液横飞。 “下午好!下午好!下午好!” 郁刃司一边笑,一边站起身,他穿着一条沾满血痂的黄色防水裤,这种裤子只有两种人会穿:屠宰大牲口的屠夫,或者恐怖电影演员。 郁刃司赤裸的上半身上沾着不少血,天知道他是怎么躲过防剿局来到此地的,他用灰绿色的匕首刮擦着左肩上的皴皮,好像在挠痒痒,皴皮碎屑落到了床铺上。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感到十分恶心,刘易斯却打着哈欠,毫无兴趣地瞥了郁刃司一眼。 这一眼似乎惹恼了郁刃司,他伸出右手揪住了刘易斯的短发,将她拉到了自己身旁,将匕首抵在了刘易斯喉头。 刘易斯痛叫起来,郁刃司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的耳环,那把匕首萦绕在刘易斯耳旁,刮擦着,发出尖锐的笑声。 “混蛋!放开她!”召潮司大喊。 郁刃司居然照办了:他将匕首叼在了嘴上,用双手推开了刘易斯。 刘易斯从宿醉状态惊醒,惊慌失措地跑到了召潮司身后,惊魂未定。 “我不杀女人。” 郁刃司笑了,露出了嘴里密密麻麻的牙齿,牙齿细小而尖,像鲨鱼,只是鲨鱼的牙齿没有他那么黄。 “你少装蒜,我听说过,你连孩子都杀。”召潮司恶狠狠地道破了他的谎言,郁刃司在地狱的恶名实在太过昭彰。 “我确实不杀女人,我根本不想杀人。” 郁刃司张大嘴,舔着他那把沾满唾沫的匕首,兴趣十足地品味着自己的口水,始终保持着笑容。 “你要怎样?”召潮司向前迈出一步,张开右臂护着孙必振,但她并没有把握战胜对方,已经做好了奔逃的准备。 郁刃司的舌头是紫色的,牙齿又多又密又泛黄,他的笑容因此显得更加瘆人。 带着这样的笑容,郁刃司说着意义不明的地狱铭文,孙必振三人都能听懂,却都无法理解。 “笑啊,多笑笑,小伙子、小姑娘们,你要知道,笑是最好的装饰。殡仪馆的人喜欢给它们摆出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我不喜欢,我、我喜欢笑脸!” “你要做什么?”召潮司推着身后的二人,向后退了半步,缓缓朝门口靠近。 “我想要什么?嗯……我想要笑脸!” 郁刃司在床铺上蹬着脚,他的脚趾间全是泥垢,弄脏了床褥和被子。 召潮司无法和眼前的疯子沟通,她缓缓后退,悄悄念起了咒语,想要施咒引开郁刃司的注意,然后破门逃亡。 可惜,她的对手是郁刃司:郁刃司或许是个疯子,但他的法力远在召潮司之上。 召潮司迅速发动滑倒咒,丢出一团深蓝色的炁。 郁刃司叼着匕首,匕首的侧面射出一道墨绿色的光,光照在了召潮司的双眼上,切开了她的眼睛,滑倒咒也打偏了,落在了床榻上。 召潮司忍住疼痛,用右臂护住眼睛,她看不见东西了,只能选择逃跑,于是,召潮司转身抱住一人,推开门冲出了公寓,顺手摔上大门封住了后路。 门板闭合发出了巨大的响声,站在公寓内的孙必振被这一声巨响惊得浑身一颤。 由于双目受创,召潮司匆忙抱住的人是刘易斯,当她意识到怀中的人体重不对时,已经太晚了。 刘易斯感动至极地搂着她的腰,带着三分醉意,她以为召潮司为了救自己居然丢下了孙必振,无论如何也不肯撒手。由于太过感动,她甚至说不出话来。 “你撒开!” 召潮司气急败坏地吼着,但她看不见东西,观炁的能力也受到了影响,在走廊和电梯门之间来回打转,想要回去救孙必振。 召潮司在电梯门旁边盲目地摸索着,她其实是在寻找门把手,但刘易斯以为她想要进电梯,帮她按下了按钮。 过了片刻,电梯门打开了,召潮司以为是孙必振打开了门,冲了进去。 没等她反应过来,刘易斯已经按下了下行按钮,电梯门合上了,二人搭乘电梯向下。 孙必振就这样被丢在了公寓里。 公寓内,孙必振抬头看着郁刃司的笑脸。 “那个,大哥,郁刃司,呃……”孙必振看着郁刃司,恐惧让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 “笑啊,没听见我说吗?我让你笑啊!” 郁刃司大吼起来,他跳下床,举着匕首朝孙必振一步步走来,“我不要面无表情的!我要面带笑容的!” 直到此刻,孙必振才真正听懂了郁刃司的话:原来,郁刃司想要的是一具面带笑容的尸体。 “我想要笑脸!” 郁刃司的唾沫星子喷在了孙必振脸上,发出了腐蚀的滋滋响声。 眼看着那把S形的匕首逐渐接近,孙必振知道他没有选择了。 孙必振从怀中掏出冰粉药盐,这几天来,他一直这瓶薄荷殇揣在怀里,冥冥之中,他注定要在此刻服用。 孙必振用力拧开瓶盖,用力之猛,就连塑料瓶身都发出了喀啦啦的塑料扭曲的声音。他仰头将这些药物灌进了嘴里,药盐让他喉咙又痒又痛,但他忍住不适尽力将满嘴的药盐咽了下去。 薄荷殇,果然是薄荷味的。 第55章 初见死门 孙必振松开手中的空瓶,任由塑料瓶落在地面上。现在的他只能听凭命运吩咐,毕竟,这瓶药盐的效力和副作用他都一无所知。 郁刃司举着匕首靠了上来,狰狞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胆寒的微笑。他的脸上泛起涟漪,似乎有两种人格在他的躯体内挣扎厮杀,但理智的那个胜过了疯狂的那个。 “好了,兰凯尔,让我来和他讲话。这种货色怎么可能杀死珊瑚?多半另有其人。” 郁刃司突然开始自言自语,他的脸上一半是偏执和疯狂,另一半则是平静和狡黠。 “啊!不!你走开!你走开!” 郁刃司开始抽搐,他那疯狂的半张脸试图挽回,但宁静渐渐支配了他,他的表情变得完整而富有理性。 郁刃司慢慢站直身体,脸上没有了原先的疯癫气质。 “小伙子,我不知道你打算干什么,但我劝你先停下来,我不喜欢狗急跳墙、鱼死网破。”郁刃司说道。 但他说得太迟了,孙必振将一口鲜血吐在了地上:由于吞咽药盐太过急躁,加上药盐带来的剧烈副作用,他喉管的旧伤开裂了。 “该死……”孙必振抹了抹嘴,由于那清凉的薄荷气味,他没感到痛苦,只觉得一丝痒痒的感觉顺着嗓子冒了上来。 咯血,他在咯血。 “你听见我的话了吗?我让你停下来。” 郁刃司平举匕首,朝他点了点,这是休战的手势,但孙必振根本没听清他的话。 此刻,孙必振的视野被无数灰蓝色的雪花所占据,他闻到的是薄荷的芳香气味,听到的是雪花飘落的细微声响,看见的是灰蓝色的暴雪和摇曳的雪景。 地狱灵药学有一条铁律:只含植物成分的灵药最难炼制。因此,大祭司们炼制的至高杰作往往含有动物成分,比如邪祟的脏器和油脂。这瓶“薄荷之殇”却是个例外,它是由地狱的一十九种薄荷熬煮、精炼后得到的薄荷精华,仅由植物叶片炼成,极难炼制,是炼药者的炫技之作。 服此药者,脚下结霜,无中生雪,即使受创,伤口流出的血液也会瞬间冻结,甚至可以冻结敌人的武器和防具,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良药。 当然,这样强效的药剂也有一点点小小的副作用:服此药者,心脏停跳、血液结冰、五感皆失,一旦身体融化,用药者将暴毙而死! 看着渐渐冻结的孙必振,郁刃司缓缓叹了口气。 “唉,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兰凯尔?这家伙已经听不进去了,现在我们该找谁问话呢?” 结冰的孙必振丧失了意识,他的“润”在药性的激发下生效了。 郁刃司吸了吸鼻子,他闻到了空气中的刺鼻气味,不由得来了兴致。 “氯气?这家伙是剧毒司的下属,我们肯定找错人了,兰凯尔,我说什么来着?和白垩司有仇的是欺诈司,不是剧毒司,我早就告诉过你!” 在薄荷殇的加持下,孙必振修习的“杀人无形”之法门从磷毒提升到了氯毒,即便如此,氯气也不足以突破郁刃司的防御。 郁刃司自言自语地说着,孙必振释放的氯气丝毫伤不到他,他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孙必振,突然举起匕首戳向了孙必振的喉咙。 灰绿色的匕首直刺入了孙必振的脖子,但薄荷殇的效力瞬间冻结了伤口。 郁刃司拔出匕首,孙必振只是轻微摇晃了两下,他的双眼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皮肤乃至衣服表面挂着薄薄一层冰晶。 匕首带来的瘙痒感让孙必振短暂恢复了意识,他捂着喉咙,身体散发出异常的冰冷气息,不止如此,他的皮肤已经变成了蓝青色,同薄荷殇药盐的颜色完全一致。 “该死……这副作用也太剧烈了。”孙必振的视野依然充斥着雪花,看不见近在眼前的郁刃司。 “我总和兰凯尔讲,不要喝异教徒的药,疯子都懂的道理,你为什么不懂呢?”郁刃司的话非常应景,他举起匕首横劈向孙必振胸前。 孙必振本能地伸手去阻,S形的匕首直接切掉了他的十指。 十根长短不一的手指落在了地上,顿时碎成了粉末,孙必振吓得连连后退,撞在了鞋柜上,膝盖一软坐在了地面上,听着郁刃司的脚步声慢慢接近。 “除了会用毒,你就没有其它能耐了吗?” 郁刃司的眼神好似换了一个人,他的新人格玩味地打量着孙必振,忽然又提不起兴趣了。 “我问你,你如实回答就能活命,懂吗?” 郁刃司蹲下身,直勾勾地对上孙必振的双眼。 孙必振试图咽一口唾沫,但他嘴里的唾液早就冻成了冰渣,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摊开没有十指的手掌表示同意。 “很好,异教徒,告诉我,杀死珊瑚的戏子在哪?我给你时间组织语言,给我一个我听得懂的答案,我听不懂申文。” 孙必振这才反应过来,郁刃司之所以一直在说地狱铭文,原来是因为他不懂申文。 虽然恐惧至极,孙必振还是张不开嘴,他并非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他总不能告诉郁刃司,害珊瑚步入死门的戏子正是自己吧? 思索再三,孙必振鼓起勇气撒谎道,“我只会说申文!” 其实,这也不算撒谎,孙必振确实只会说申文,他虽然懂一些英语,但也仅限于听懂简单的英文对话,真要让他说两句英文,孙必振未必说得出口。 郁刃司皱着眉头,用匕首的手柄敲了敲孙必振的额头,金属手柄撞在他额头上居然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的血肉已经彻底冻成冰了。 “我听不懂申文。”郁刃司用地狱铭文说着,“讲英文或法语都行,不要说申文!” “可我只会申文!” 孙必振装出一副极度恐惧的模样,事实上他根本用不着装,他现在确实害怕至极。 “你叽里咕噜地说什么呢?我听不懂申文!”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有些生气了,他挠了挠肩头的皴皮,叹了口气,“罢了,我叫兰凯尔出来,他听得懂,但他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罢,郁刃司的脸好像被挤扁了一样,猛烈收缩,剧烈变化,前一刻的疯癫神情再度出现,郁刃司的肢体开始毫无规律地颤抖,似乎遭受了电击。 转变结束后,那个疯笑着的郁刃司重新出现了。 “快跑啊!快跑!跑啊!跑!快跑!” 郁刃司的疯狂人格狂笑着,右手捏着匕首,左手则在身上不停抓挠,居然将右手手肘处的皴皮扣了下来。 印着紫青色骷髅的皴皮落在了孙必振脚旁。 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处境危险,孙必振露出了笑:当人害怕到极点时,会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这笑容却令兰凯尔十分满意,他挥舞匕首,直接砍下了孙必振的头颅。 孙必振的笑脸冻结在了这一刻,起霜的头颅落在了地板上、滚到了他的脚旁,在地板上留下了一片白霜。 郁刃司哈哈大笑起来,他对自己的作品很是满意。 “是的!你解脱了!不用跑了!是的!” 话音落下,郁刃司再度切换人格,他捂住了额头,用理智人格的声线抱怨道,“我说什么来着?看看你做的好事兰凯尔!这下我们该怎么办?” 理智的郁刃司郁闷至极地盯着孙必振无头的身躯,沉默片刻后摇了摇头,就在他打算离去时,孙必振身上却传来悉悉索索的响声。 郁刃司缓缓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但无论是何种笑容,在他脸上都显得狰狞恐怖。 无首的孙必振正趴在地板上,摸索着寻找自己的脑袋。 “哈!有趣!” 郁刃司提起匕首走了回来,弯腰去捡孙必振的头颅,这时,一股异乎寻常的炁令他浑身一颤。 察觉到不对情况,郁刃司后撤一步,睁大眼睛盯着孙必振无头的身躯,眼神中充斥着两种情感:其一是困惑,其二是敬畏。 房间中的氯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致命的剧毒:沙林毒气。 “沙林气?!你是剧毒司的门徒?!” 发出这声惊叹后,郁刃司忙用左手掩住了口鼻,掐了一发兰凯尔学过的闭气诀: “鸣禽闭气,啸兽噤声,残面护我!” 郁刃司不怕五马分尸,不怕千刀万剐,唯独害怕毒气。沙林气乃是剧毒司的看家本领,“沙林气下,众生平等,剧毒之前,四大皆空”,沙林毒气恐怖如斯,即使有着闭气咒护体,他也不敢贸然上前。 郁刃司踌躇之时,孙必振已经捡起了自己的首级,抓着自己的头发,没有将脑袋装回原处,反倒用右手拎着头颅,朝郁刃司走了过来。 不知何时,孙必振断掉的手指尽数长了回来,新生的手指总共有十二根——每只手各六根。 随着沙林气体的弥漫,孙必振身上积蓄的药性不断挥发:水黾、染血虫蜕、薄荷殇,三种灵药的药性扩散开来。 郁刃司从未见过剧毒司本尊,这令他不禁猜测,他听说剧毒司就是申国人,莫非,莫非…… ……莫非眼前这厮就是剧毒司?! 情况诡异,郁刃司的自信心动摇了。 “敢问阁下就是剧毒司吗?”郁刃司捂着口鼻问道。 孙必振没有回答,他拎着自己的头颅,活动活动肩膀,挥舞着自己的头颅冲向了郁刃司。 郁刃司有些惊讶,他头一次见到有人拿脑袋当武器,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防御,只能用匕首护住头部后退了半步。 孙必振的攻击没有击中,他停下脚步,站在原地摆出弓腰的姿势,猛力将自己的头颅投向了郁刃司的心口。 郁刃司继承了兰凯尔的武艺,他发动移形换影,侧身去躲,但孙必振的头颅在半空中划出一条诡异的弧线,砸在了他的左臂上。 撞击没能伤到郁刃司,孙必振的头颅居然死死咬住了他的左臂,不肯松口! 另一边,孙必振的身躯冲上来,抓住了头颅的头发,断头撕咬,身躯拉扯,竟然将郁刃司拽到了身旁。 理智人格的郁刃司哪见过这种攻势?他顾不上反攻,猛力拉拽,收回了手臂,手臂上的一块皮肉被硬生生扯了下来。 郁刃司无动于衷,他快步退到了孙必振侧面,举起匕首防范着下一次攻击。 “阁下如此高明,想要扮猪吃虎,是我眼拙了。” 郁刃司捂住右手的伤口,轻轻一捏,像捏橡皮泥一样将伤口处的血肉捏合在了一起,止住了血。 孙必振的身躯弯着腰,头颅不断咀嚼,嚼碎的血肉被他咽了下去,从碗大的伤口里流了出来。 突然,孙必振直起身,举着头颅,冻成冰疙瘩的头颅张大嘴巴,巨量的炁从孙必振口中喷薄而出,凛冽的炁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 从孙必振口中吐出的不只有炁,还有音乐。 小小的公寓内突然响起了欢快的管弦乐:地狱中的奥菲欧。乐队指挥好像发了疯,曲速快的惊人,乐队内的弦乐全都换成了板胡,管乐则换成了唢呐。 房间内外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当然,还有沙林毒气。 中西合并的欢快音乐暗藏玄机,每一颗音符都是一股剧毒的炁,乐曲演奏的越来越快,剧毒的攻势也越来越猛烈;这法术名为“提头来见”,是戏武神不传的法门,孙必振居然能够无师自通,其背后一定有神明相助。 郁刃司大惊,“这是……戏武神的邪术!你到底是谁!?”他抬起匕首,斩断袭来的音符,孙必振的攻击却越发迅猛,他只有一把匕首,孙必振的乐曲却有上千个音符,郁刃司无法抵抗,背对着窗台快步后退。 孙必振不语,他捧着自己的头颅,毒气从口中释放而出,缓缓跟了上去。 郁刃司退缩了,他不愿和实力不明的对手厮杀,纵身一跃跳出窗户,就这么逃走了。 沙林毒气顺着窗户冒了出去,两分钟后,沙林气体毒死了一只无辜的麻雀,因此自动消散了。 欢快的乐曲随即停止,孙必振瘫倒在地,头颅滚落到了地上。 结霜的头颅在地板上滚动,缓缓朝向了洗手间。 洗手间的玻璃门不知何时碎裂了,破碎的马赛克玻璃装饰后传来潺潺水声,门扉半掩,其后有抽水马桶和盥洗池,池上的水龙头唱着欢快的歌,喷洒着棕黄色的液体。 水龙头旁,盥洗池上,坐着一具铜色的骷髅,它披着橘黄色的保洁外套,整齐的牙齿上叼着一卷烟,双手捏着人骨制成的鱼竿,一双空洞的眼眶盯着盥洗池内的鱼漂。 孙必振下意识地张开了嘴,他发出了一声微弱的惊叫,没有惊动钓鱼的骷髅,却惊动了盥洗池内不可名状的鱼。 盥洗池上的骷髅似乎说了一句地狱铭文组成的脏话,他转过头来,看向了半敞开的死门之外。 骷髅掐灭烟,摇了摇头,说: “还不到时候。” 说罢,死门关上了,孙必振又回到了现实。 孙必振无头的身躯再次动了起来,跪在地板上摸索着自己的脑袋,用长着十二根手指的手掌将脑袋捧起,重新接回了脖子上。 惊魂未定的孙必振抹掉了眼球上覆盖的白霜,渐渐恢复了冷静。但他刚一站起身,脑袋就又滚落到了地板上,无奈,孙必振只能捡起头颅抱在了怀里。 孙必振脑袋空空,他很清楚自己的躯体正在解冻,随时都有暴毙的风险,于是抱着脑袋站起身来,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有兜帽的外套穿上,将脑袋放在脖子上,然后戴上兜帽,将松紧带拉到最紧,有兜帽裹着,脑袋就暂时不会掉了。 穿戴整齐后,孙必振推开门走出公寓,迎面撞见了召潮司和刘易斯。 召潮司仍处在失明中,刘易斯搀扶着她走出了电梯。 “她非要回来救你,我劝不住。”刘易斯小声说。 “孙必振?你怎么回事,你的心不跳了!” 召潮司察觉到了孙必振身上的异样,她伸出右手,想要触碰对方,但孙必振避开了她的手。 “这里不安全,我们赶快走。还有,刘易斯,你认不认识接骨的大夫?” “接骨?你骨折了吗?”刘易斯问。 孙必振没有说话,而是当着她们的面松开兜帽,把脑袋提在了手里。 “喏,就是这么回事。” 召潮司看不见,因此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看见如此奇葩的景象,刘易斯的反应却很平淡,她自认为孙必振和召潮司的性命都系于她一人,因此格外镇定,一言不发地分析起来。 良久,刘易斯想到了办法,她扶着两名病患,火急火燎地赶往医院。 步行去医院恐怕来不及,焦急的刘易斯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扶着两人上了车,她自己则坐在了副驾驶上。 “去商京第一人民医院!”刘易斯吩咐道。 出租车司机没有理会她,而是看向后视镜中的二人:召潮司双眼冒血,孙必振则抱着脑袋,冻得瑟瑟发抖。 要是在十几年前,遇到这样的牛鬼蛇神,司机非得吓死不可,但今日非同往昔——21世纪的申国,没有什么不可能。 “cosplay啊?扮的挺真,一眼看不出是假的。最近的动漫展弄得挺热闹,我遇见了好些你们这样的顾客嘞,又是小哪吒又是海尔兄弟,但没有哪个比你们这个亮眼。” 司机淡然评价了一番,松开离合,朝着商京第一人民医院驶去。 第56章 郁刃之牙 上午七点,猎人张准时醒来,他翻身起床,到洗手间冲了个凉水澡。 猎人张是来商京休假的,他下榻于商京东王庭纪念馆旁的一家酒店,前些天,这家酒店附近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因此房间价格很便宜。猎人张不是个迷信的人,他不怕晦气,只要房间价格合适,他就很乐意住在这里。 擦干身体后,猎人张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他太阳穴上的伤几乎痊愈了,可惜还是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 “我得给猎人王的儿子买点东西。”猎人张自言自语,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猎人张穿上了制服,然后在制服外套上了一层伪装,走出门去。 吃完早餐后,猎人张回到房间,穿着衣服躺在了床上,继续睡觉:对他而言,休假就是换个地方睡觉,仅此而已。 对于掌握炁的人而言,睡眠是遁入法门的方式之一,睡梦之中,猎人张的法相在法门边缘游走。 猎人张的法相是一条浑身长满常青藤的猎犬,猎犬身躯上无有血肉,仅有木质零件,它的牙齿是木屑,舌头是叶片,眼睛是两颗红色浆果,皮毛由植物茎秆编织而成。 猎犬行走在法门的边缘,它踩在一滩乳白色的沙子上,远远看向空中浑圆的白色法门:凡是需要“请神上身”的密教信徒,他们的法相都会经由法门进入凡世,无一例外。 猎犬盯着法门看了片刻,它脚下的白色沙子四散爬开,法门之内无有死物,皆是活物,猎犬脚下渺小的沙砾,实则是无数白色小虫。 突然,法门侧面,一片朽木味道的炁袭来,卷起了地上的沙子,刮向了猎犬。猎犬俯下身子,身躯上的常青藤竖了起来,它看向炁的来源,一只长着两个脑袋的青紫色壁虎正沿着一根尖叫的神经节爬向此处,它身上沾着无数邪祟的残骸,显然是从法门深处厮杀至此。 猎犬隐匿身形,静静观察着壁虎的一举一动。 双头壁虎用长舌舔舐着自己干燥开裂的嘴唇,它身上的鳞片是由一颗颗人类颅骨拼凑而成,颅骨彼此碰撞,发出令人胆寒的声响。 远看去,壁虎好像长着两颗同样的脑袋,但猎犬定睛细看,却发现并非如此:壁虎法相的两颗脑袋并不一样大,颜色也并不一致,一颗脑袋是青黄色的,另一颗则是青紫色。 壁虎没有察觉到猎犬的存在,它沿着神经节爬向法门,一块块青紫色的皴皮落在了沙地上,白色小虫们争抢起来,蚕食着壁虎的皮屑。 壁虎离开后,猎犬警觉地抬起了前爪,想要跟上去看个究竟,但它机警地察觉到了另一股炁,一股滔天巨浪般的炁,一股带着沙林毒气和无尽疯狂的炁。 法门正对着的血肉虚空中,一袭红袍穿越气管,出现在法门前方。 不,不是红袍,而是白袍,白袍被血染红,因此变了颜色。 白袍下方的神只不可直视,但祂现身的那一刻,法门之内响起了《地狱中的奥菲欧》,只是乐队内的弦乐全都换成了板胡,管乐则换成了唢呐。 音乐声跑调、失谐、没有旋律,如此欢快而疯狂的音乐,如此杰出的梵婀玲演奏,如此谐谑的神格……只可能来自某一位不可名状的神只。 是了!是笑神!是笑神本尊! 猎犬不自觉地露出了诡异笑容,它抵抗着笑神的伟力,撇开了头,将自己的身躯埋在沙地里,维持着紧绷的理智。 不可名状之笑神将一只生有六指的、猩红色的断手伸进了法门,就像玩偶师操纵提线木偶,笑神本尊正操纵着什么…… 猎犬只感觉天旋地转,他向农神祈祷,保佑它不要被笑神发现。 终于,在一阵腥风血雨后,洁白的沙漠被笑神的肆意狂笑之声染成了红色,笑神大笑着离去,只留下一片殷红。 伴随着地狱神祗的离去,猎犬终于抬起头来,抖了抖身上的红色碎肉,看向纯白色的法门。 是什么事情,需要笑神躬亲操弄? 猎犬感到一阵好奇,它看向沙地上,看向那只双头壁虎留下的青紫色皮屑:食用了皮屑的白色小虫已经死了一大片,尽管如此,这些小虫还是前仆后继地朝皮屑爬动,它们吃皮屑,吃笑神留下的碎肉,也吃同类的尸体。 猎犬猜到,一定是那双头壁虎引发了笑神的亲临,它抖擞精神,朝着法门狂奔而去。 …… 凡世,猎人张从梦中惊醒,他用一记鲤鱼打挺翻身起床,带着一脸的冷汗走向窗户,一把拉开窗帘。 窗户开着,猎人张纵身跳了出去,追寻那股朽木的气息,在建筑物间跳跃前进——虽然没有接到通知,猎人张却是第一个发现郁刃司行踪的调查员。 按理说,猎人张没有必要参与此事。首先,他是武都防剿局的雇员,不隶属于商京防剿局;其次,他现在正在休假,没有工作的必要。 但出于好奇,也是出于对自己法相的尊重,猎人张走出酒店后,果断地为自己注射了一针“湿婆”,他用炁震碎了身上的伪装,掏出防剿局配发的迷你传呼机,警告总部道: “这里是猎人张,商京虹桥,疑似有大祭司现身。” 发出警告后,猎人张抽出藏在腰带后方的漫长之冬,朝着炁传来的方位跑去。 猎人张抵达地点时,正好看见郁刃司从窗户里跳出。 来不及多想,猎人张使出了飞檐走壁的武艺,追着郁刃司来到了单元楼屋顶上。 被沙林毒气逼退的郁刃司正处在理智人格的控制下,他发觉身后有人在追,下意识地以为是孙必振,冷哼一声,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对方。 “你是谁?” 发现追兵并非孙必振,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有些纳闷。 “这里是申国防剿局,猎人张,现在开始执法。” 猎人张踏一记天罡步,亮出了两只手臂,寒光闪烁的漫长之冬划开了防弹风衣,露出了尖利的刀刃。 郁刃司听不懂申文,但他见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玩儿匕首的,顿时来了兴趣,用地狱铭文说道: “有意思。” 话音未落,郁刃司横过手中的匕首,一道墨绿色的光朝猎人张的双眼射去。 没有任何速度比光速更快,但那墨绿色的光并非凡世之太阳光,而是地狱天光;地狱天光乃是地狱的皮癣,没有太阳光那么迅速,猎人张因此躲过了这一击,但他还是暗自心惊。 “天光?你是无相神的信徒!?” 这句话,猎人张是用地狱铭文所说,郁刃司有些诧异,没想到眼前这个满脸胡茬的中年人居然如此博学。 无光地狱之内,少有人能识破他的伎俩,怀着一丝钦佩,郁刃司狞笑道: “不错,正是天光,但我并非天光的信徒,我只是不学无术罢了。” 猎人张脸上的汗毛竖了起来,他深知,眼前这个疑似大祭司的男人绝非凡人,他没有把握战胜对方,是战是逃,成了一个问题。 从猎人张发出警报到现在不过三分钟,如果不出意外,商京防剿局需要至少五分钟才能抵达,但高手之间的战斗往往会在一分钟之内结束,支援赶到现场,顶多洗洗地、收收尸。 猎人张不愿逃跑,眼下,只有全力以赴,没有退路! 怀着鱼死网破的想法,猎人张不敢再隐藏后手,直接亮出了六臂,四把漫长之冬像切纸一样切开了防弹风衣。 除了四把匕首外,一杆枪身通红的长枪横在了猎人张身前,荷花香气弥漫开,猎人张的瞳孔变成了金黄色。 之前在列宁格勒同鲛人作战时,他需要用炁抵御鲛人的幻术,因此没有余力使唤法器,但这次不同了,这次,敌人似乎没有使用幻术,猎人张因此可以召唤法器助战。 “我乃防剿局猎人张,来与我决一死战!” 言出法随,猎人张举起法器长枪杀向郁刃司,二人的炁率先对抗在一处,像一张巨大的屏风立在了半空中。 原本湛蓝色的青天变作紫红,橘黄色的太阳被黑色和白色所取代,天日变色,丛生异象,此乃大能厮杀的预兆。 有法器相助,猎人张的攻击势大力沉,每一击都极尽凶狠。 郁刃司用匕首防范,可一寸长一寸强,匕首怎么挡得住长枪的攻击?虽然郁刃司迅速挥动匕首,拦下了五分之四的攻击,还是有五分之一落在了他身上。 皴皮和青紫色的血落在屋顶,扩散开,渐渐形成了一个恶毒的字符,猎人张的注意力太过集中在郁刃司身上,以至于没有发现这点。 郁刃司面有喜色,他突然说出了一连串的话,猎人张每命中他一次,他就说出一句话,连起来好像一首诗。 “伤害我!更用力地伤害我啊!把我掰开!把我切碎!把我撕烂!” 猎人张停止了攻击,后撤三步,看着满身创口的郁刃司,他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一直扩散到了发尖。 “你是残面的大祭司?”猎人张面无表情地问。 残面的神恩会让信徒感知不到痛苦,信徒不知道何为疼痛,因此不会规避致命伤,猎人张见郁刃司竟然对自己的致命攻击不管不顾,下意识地认为对方是残面的信徒。 郁刃司笑着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一答案。 “并非如此,只是,这具身躯从来不属于我,现在,你好好看看自己做了些什么吧,哈哈哈哈哈……” 话音落下,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个名为兰凯尔的疯狂人格。 兰凯尔占据身体后,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郁刃司疯狂地大叫起来,痛苦让他面目狰狞,青紫色的血顺着他高瘦的身躯流下,在屋顶上绘制出一个地狱铭文,铭文曰: “凡伤我者,十倍奉还。” “疼!!疼疼疼疼!!!” 郁刃司嘴唇歪斜,像野兽一样四肢着地,他的骨骼仿佛要脱离肉身,躯体剧烈颤抖,痛苦加剧了他的疯狂,或者说,正是这种无法忍受的苦痛折磨,才逼疯了名为兰凯尔的人格。 “真是疯子……”猎人张看穿了郁刃司的打算,举起长枪护在胸前。 郁刃司像提线木偶一般缓缓站了起来,他的左臂脱臼了,匕首捏在了右手中,发起了进攻。 伤势丝毫没有减缓郁刃司的动作,他口吐白沫,疯狗一样扑向了猎人张。 猎人张用长枪阻挡,但郁刃司根本没当回事,长枪刺入他的腹部,枪尖贯穿而出,被击穿腹部的郁刃司仍在向前。 猎人张面露难色,他向侧面猛推长枪枪柄,这一推,长枪枪杆直接撕开了郁刃司的肚子,但依然没能阻止郁刃司前进:哪怕浑身是洞、肚皮开裂、内脏流淌,郁刃司仍朝着猎人张杀去。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郁刃司右手持刀,在猎人张脸上猛戳三下。 猎人张则用四只手臂举起漫长之冬,将武器钉在了郁刃司的双肩上,用全力将他击倒在地。 四把漫长之冬扎在了郁刃司肩上,将他钉在了屋顶。 郁刃司动弹不得了,他抽搐着,无意识地挥舞匕首,口中念着一些凡人听不懂的语言。 猎人张也受了重伤,头部传来撕心裂肺的痛苦,左眼瞬间失去了视野,鼻梁上方鲜血流淌,但他用强大的意志力维持着理智,耗尽最后的力气捡起长枪,走向钉在屋顶上的郁刃司。 郁刃司的理智人格回到了身躯上,他露出了阴森的笑,称赞道: “恭喜你,你毁了我最喜欢的躯壳。” 猎人张已经听不见声音了,剧烈的耳鸣声充斥着他的脑海,猎人张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自己倒下之前,除掉郁刃司! 于是,猎人张举起长枪,不顾一切地朝着郁刃司的胸膛刺去。 说时迟那时快,郁刃司的头颅爆开了,一条长达半米的铁线虫破颅而出,朝着猎人张的面门冲去。方才它驱使兰凯尔刺伤猎人张的面部,并不是为了取胜,而是为了切开皮肤,方便它钻入面门、切换宿主。 并非只有人类才能升格成大祭司,只要具备神格,任何生物都可以成为大祭司。 郁刃司实则是已死珊瑚之神的直系子嗣,其名为郁刃之牙,它的真身乃是寄宿在兰凯尔颅内的铁线虫,兰凯尔只不过是遭到郁刃司寄生的傀儡。 “可怜的兰凯尔终于解脱了,现在轮到你了!”线虫张开口器,露出了鲨鱼一样又小又密的黄色牙齿,咬住了猎人张的面门。 万幸,猎人张留了最后一手:他掏出藏在袖子里的降魔杵,用全身力气刺向线虫。 尖锐的降魔杵扎进了线虫的身体,但郁刃司死死咬住他的面皮不肯松口,猎人张不惜代价地猛力一拽,他的左半张脸被郁刃司撕了下来。 郁刃司发出尖叫,猎人张用五只手攥住铁线虫又细又滑的躯体,第六只手握着降魔杵,将对方钉在了地上。 做完这些后,猎人张彻底失去了意识,事已至此,他已然心满意足,死而无憾了。 猎人张面带笑容和鲜血,身躯摇晃,随即倒在了屋顶上。 郁刃司痛苦地扭动着身躯,它没有眼睛,只能凭借炁分辨方位,但猎人张早已耗尽了炁,它因此分辨不出具体方位,只能胡乱摸索着。 终于,它的尾巴触摸到了一处血泊,那是猎人张流出的鲜血,凭借血泊的指引,郁刃司找到了猎人张的位置。 郁刃司狂笑起来:“哈哈哈……终归还是我胜了!” 狂笑过后,郁刃司用牙齿咬住屋顶的混凝土,闷哼一声,生生拽断了自己的躯体,挣脱了降魔杵的束缚。 一声惨叫后,郁刃司断成了两半,青紫色的血顺着断口流出,但它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只要能寄生在猎人张身上,一切牺牲都不足一提,他慌忙朝着血泊蠕动身躯,想要赶在血流干之前钻进猎人张的身体。 就在这时,一群申国土生土长的麻雀落在了郁刃司身旁,其中一只试探性地用喙啄了郁刃司一下。 被鸟喙击中,郁刃司本能地扭动起来,这一下反而激起了麻雀的捕食本能,它迟疑片刻,确信这条虫子只是大了点,没什么了不起的,于是用喙叼起了郁刃司。 “什么?” 失重感传来,郁刃司顿觉不妙,它用炁视察着周身的情况,只看到一群普通的麻雀。 “放我下来!凡世的蠢鸟,放我下来!!” 郁刃司用地狱铭文大喊,地狱铭文虽然见而知意,奈何麻雀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意义,它的眼里只有吃食,这正是“人为知己死,鸟为吃食亡”。 麻雀开始了吞咽,郁刃司三分之一的身体被它吞了下去,郁刃司害怕了。 “放我下来,求求你!放我下来吧!求你了!!” 郁刃司凄厉地求饶,但麻雀根本听不懂。 “不!!!不!!!你这低等生物!放开我!!混蛋!!畜生!!天杀的贼种!!!” 渐渐地,郁刃司的声音消失了。 饱餐一顿的麻雀扑扇着翅膀打算起飞,突然一顿,倒在了地上抽搐起来,很快死去了。它毛茸茸的胸脯上显现出一圈小小的黑色死咒,死咒曰: “卿宁酩酊,凝渺神离。” 这是一句只有地狱生物才懂的脏话,见而知意。 第57章 一因一果 诸地狱密教皆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算命的先知必先失明,治病的医师必先发疯。 人的事,自己看不清,所以要由瞎子来看;同样的道理,人的病,自己治不了,所以要由疯子来治。 程立果就是一名疯医。 这天,疯医程立果坐在办公桌后,偷看一张骨折ct图。就在他陶醉之时,办公室的门被踢爆了,刘易斯闯了进来。 复仇司马克沁是程立果的老顾客,刘易斯因此认识对方,为了救治孙必振和召潮司,她将二人带到了程立果这里。 “程老师,您快帮我个忙!” 话还没解释清楚,刘易斯就扶着另外两人,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 召潮司双眼汩汩冒血,孙必振则肤色发青,浑身的冰渣子扑簌簌地往下掉。 “先救他,我没事。”召潮司逞强道。 刘易斯只能松开了搀扶她的手,她心里清楚,孙必振的情况确实更严重,于是她把孙必振朝前推了一把。 “没事了,没事了,”刘易斯安慰道,“这是程立果大夫,我们有救了……” 孙必振抱着自己的脑袋,走到了程立果桌前坐下,将脑袋放在了桌面上。 “大夫,您看怎么给我抢救一下?”孙必振指了指自己的头。 程立果从办公桌上拿起一支记号笔,别在了左耳上方。 “来,同志,别着急,你先描述一下自己的感受。” “我……我有点冷。” “你是不是有点摸不到头脑?” 孙必振想要点头,但是他暂时做不到这点,只好动了动脖子。 “莫急,只要你还在喘气,我都能给你救回来。” “可是,大夫,我已经没有呼吸了。”孙必振的身子指了指他暴露在外的喉管儿,那里只有霜寒的白烟四散开来,既没有进气,又没有出气。 程立果露出了严肃的神情,他意识到这生意属实不好做:自他从医以来,断手断脚的患者他见得多了,断头的病患,他只见过三个,孙必振是第四个。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专业,程立果又从桌上拿起一只记号笔,别在了右耳上方,双手托腮,严肃地说道: “来,同志,你仔细讲一下,你是怎么变成这副样子的?” “这……从哪讲起好呢?”孙必振犹豫了。 “从头讲。”程立果不紧不慢地回答。 “从头讲?”孙必振的脑袋叹了口气,将自己的遭遇完整地讲述了一遍。 听完后,程立果从桌上拿起了第三只记号笔,嘟起嘴巴,将记号笔别在了嘴唇上方。 “程大夫,别玩了!救人要紧!”刘易斯急得大喊。 “你懂个什么?医学是非常严谨的学科。” 程立果一开口,嘴唇上的记号笔掉了下来,他只好拿起两支记号笔,插在了鼻孔里。 “行了,我准备好了,那个,小刘啊,你去把门堵住。” 刘易斯无奈地转过身,站在门框中,赶开了门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程立果站了起来,在办公室侧面堆放锦旗的箱子里摸索着什么,一面找一面解释,“你这个病属于是需要动手术的,比较费时,反正你一时半会死不掉,先等一下,我去给那位眼睛淌血的女同志治下眼睛。” “我不用,你先给他治!”召潮司捂着眼睛说。 “唉呀,听医生的话,我可是专业的。” 程立果说着,从箱子里摸出了一袋活动的眼睛贴纸,从中取出两颗合适大小的贴纸,走到了召潮司面前,先把她脸上的海绵老登贴画撕了下来,然后在她的伤口处贴上了两颗假眼睛。 召潮司的伤口当时就止住了血,但她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揭下,过一天就好了。” 说完,程立果转身走向孙必振,摸了摸长满胡须的下巴,从办公桌上取来两支中性笔,插在了耳朵里。 “至于你,你得等一下,我去给你准备手术。” 虽然嘴上这么说,程立果却只是走回箱子旁,继续翻找起来,良久,他翻出了一包淡黄色的维维豆奶。 “对了!就是这个!” 程立果撕开豆奶包装,将一整包豆奶粉倒进了嘴里,他含着豆奶粉,走回到孙必振身前,将慢慢解冻的脑袋架在了孙必振的脖子上。 “噗呼!”程立果猛吹一口气,将满口的豆奶粉喷在了孙必振脑袋和脖子的接口处。 孙必振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感觉脖子处奇痒无比,似乎有无数小蚂蚁在他伤口上爬,程立果赶紧捂住了他结冰的嘴。 “千万不敢笑!这是手术,严肃点!” 孙必振止住笑,程立果松了口气,抹抹嘴,念起了煮的赐宴咒: “成也吃席,败也吃席,伟哉我煮,赐我宴席。” 听着这句咒语,孙必振有些郁闷,他忍不住问道:“大夫,您这手术正经吗?” “什么手术?都是哄你的,这不是手术,这是法术。” 程立果耸了耸肩,疯子的思路就像星空,人人都看得见,但不是人人都看得懂。 豆奶粉凝固在了孙必振脖子上,过了片刻,孙必振睁开了眼睛,他能看见东西了。 “神医!真是神医啊!”孙必振高兴地大叫,“我算知道这里哪来这么多锦旗了!改天我必要亲自上门送您一面更大、更红的锦旗!” 程立果赶忙摆手,“别,千万别,送什么也别送锦旗了。” 既然“手术”已经生效,程立果把脸上插着的六只中性笔都放回了桌子上,苦口婆心地说道: “你能断头不死,并非我医术高明,而是薄荷殇的功劳。薄荷殇融化之前,没人能杀死你,但一旦凝冰融化,你还是难逃一死。 我用豆奶粉保住了你的肉身,但我是综合外科的医生,不懂内科。我能修复你的皮肉、骨骼和脊髓,却无法修复你的炁脉,想要接通,你只能去西京找我的大哥,他是内科医生,可以彻底治好你。” 孙必振问:“神医,我斗胆问一句,不修复炁脉有什么后果吗?” 程立果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炁脉断裂的人,不出半个月,就会变成我这种疯子。” “您真幽默!疯子怎么会有您这般神通广大的医术?” 程立果用右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我是疯子,不是傻子,你不要不当回事,谨遵医嘱,早日康复!” 说罢,程立果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张名片,交在了孙必振手里。 名片上书三个丹青大字,字曰:程立身。 丹青大字下方是一行小字,小字曰:江湖救急,包治百病。 小字下方还有一行小到不能再小的注释,注释曰:医师对治疗过程导致的割伤烧伤和肢体残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程立果指着名片说道:“我大哥也是疯医,他疯得比我厉害,居然在西京行医,西京可是黄金教的地盘儿,天知道他怎么想的。 我大哥叫程立身,我上一次见到他已经是一年前了,如今他在哪个单位,我也不清楚,你们只能自己寻找。” 孙必振感激地跪在了程立果身前,双手合十感谢道,“神医!再造之恩我永世不忘,您开个价吧,我孙必振砸锅卖铁也要报答您!” 程立身“呵呵”笑了两声。 “不瞒你说,你们身上有闻得意那小子的炁,我是看在他的份儿上才出手相助的! 你还好意思说什么报答?你们在医院里闹出这么大的乱子,够我写十份检讨了!赶紧走吧!闹出这么大动静,万一防剿局来了,我可救不了你们!” 程立果说得没错,若非猎人张发出的警报吸引了商京防剿局的全部注意力,他们在医院闹出的动静,肯定会引来调查员的关注。 孙必振惭愧地说了三声“抱歉”,和刘易斯一起搀扶召潮司,匆忙离开了。 三人走后,程立果走到门口左右打量一番,确信没有闲人,这才坐回到办公桌后,取出了抽屉里的ct图,松了一口气。 (第一卷完) 第1章 奔赴西京 “基督,安拉,佛陀,显然,我们是不信这些神明的。凡人所不知道的是,我们信奉的神明总有定数,但这个数字不是我能告诉诸位的。” ——节选自椋鸟司在大英博物馆发表的讲话 …… 商京的西火车站年久失修,更确切的说,这个诞生自“大兴建”的火车站从来都没有经历过修缮。 大兴建发生在1991年,距今整整十八年,但西火车站依然屹立不倒,除了部分建筑墙皮脱落、地砖老化外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 沿安检后的走道进入候车厅,候车厅内人并不多,毕竟此时是凌晨两点,真正等火车的凡人寥寥无几,而且大多带着困倦的表情,睡眼惺忪地盯着显示列车班次的屏幕,丝毫没有注意到三名喝醉了的男子绕过了安检,结队走向了候车厅二楼。 候车厅二楼是一些没有烟火气息的餐馆,没有人气的原因自不必说,除非迫不得已,谁会乐意在火车站里吃饭?这里的饭菜又贵又少,还未必好吃。 三名醉汉勾肩搭背,晃晃悠悠地走进了一家拉面店。他们选择这家面馆的原因很简单:此时此刻,只有这家店的灯还亮着。 三人嬉笑着聊着什么,推开那扇分明挂着“打烊”招牌的店门,走了进去。 为首的醉汉漫不经心地打了一个酒嗝,他是三人中最清醒的那个,考虑到他脖子上的大金链子,他或许也是最富有的那个。 戴金链子的醉汉将他的两个同伴搀扶到了座位上,随后拖长嗓音,朝着点餐的窗口喊了一句:“老~老板,点菜!” 后厨的灯开着,拉面店老板并不在窗口后方,透过那贴着各种菜单的玻璃,醉汉看出后厨空无一人。 醉汉不耐烦地发出“啧”的一声,他丢下同伴站了起来,用力挤了挤眼睛。 一眼望去,仅有一对男女坐在靠近柜台的位置,男人穿着灰色夹克,耷拉着脑袋,低头望着面前的一碗拉面。 面还散发着热气,但男人一口也没碰,只是呆呆地看着。 醉汉又看向坐在灰衣男人左侧的女子,他的双眼“嚯”地睁大了,发出了惊奇的笑声。 坐在灰短袖男人身边的女子身材曼妙,她穿着修身的衬衣和牛仔裤,侧脸在昏黄灯光的映衬下更显标志,虽然算不上倾城倾国,但也充分吸引了醉汉的注意。 “嗨,嗨,看那个!” 醉汉接连吆喝两声,用手背拍了拍同伴的面颊,精神焕发地伸出手指向了女子。 另外两人晕晕乎乎地顺着他的手看去,看见有美女,酒醉的二人也打起了精神。 酒壮怂人胆,仗着自己人多,戴金链子的醉汉慢慢靠近了那名灰衣男子。 “嘿,嘿嘿,兄弟,一个人吗?” 醉汉奸笑着拍了拍灰衣男子的后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吹牛的话,又抖了抖自己脖子上的金链。 “敢问兄弟叫什么名字,可否交个朋友?” 说话时,醉汉的两名同伴也凑了上来,三人都直勾勾地盯着女人看,不加掩饰地露出好色的目光。 按理说,灰衣男子不可能没有看出三名醉汉的来意,但他却慢慢抬起头,看向三人,语气平稳地说道:“我叫孙必振,很高兴在这个时候认识你。” 说着,孙必振露出了一个标准的微笑。 见孙必振如此天真,戴金链子的醉汉乐了。 “嘿,嘿,你看?”他扭头朝同伙笑道,“他还搁这儿笑呢!” 三名醉汉一齐坏笑了一阵,见孙必振没有反应,戴金链子的醉汉凑的更近了,打算对女子上下其手。 “我劝你不要靠近她,”孙必振突然露出了难堪的表情,一本正经地竖起了右手食指,“听着,我要是你,我就不会那么做。” 为首的醉汉不禁大笑三声。 “我要是说不呢?你怎的?” 说着,他得寸进尺,靠得更近了,眼见就要走到女子的背后。 “你们看上去不怎么清醒。”孙必振说。 “爷清醒着呢!” 话音落下,戴金链子的醉汉将双手搭到了女子肩上,他扭头提防着孙必振,却看见孙必振畏缩着朝另一边挪了挪身子。 醉汉嗤笑一声,“怎么?你不认识这个小xx吗?” “她不是xx,她是,呃,我女朋友,算是吧。”孙必振纠正道。 此话一出,三名醉汉先是愣了片刻,随即大笑起来。 “我艹,这个b养的,真是给爷逗乐了。”戴金链子的醉汉笑道,“你女朋友?那你是干什么吃的?你瞎吗?”醉汉在女子肩上拍了一下,满脸都是挑衅的表情。 听他这么说,孙必振严肃地回答道:“你可以侮辱她,但是最好别侮辱我,真的,我是为你好。” 三名醉汉又是一愣,然后笑得更厉害了。 “不是,妈的,我喝高了,你也喝高了吗?这话一般不都是反着说吗?”靠后的一名醉汉嘲笑道。 “不,你们听我解释啊,你们听我解释……” …… “……就是这样?然后呢?” 开往西口的火车上,刘易斯皱着眉头,紧紧盯着召潮司。 召潮司反过来瞪了刘易斯一眼,“看我干嘛?他们先找麻烦的!” 坐在召潮司身旁的孙必振无奈地耸了耸肩:“没办法,我已经警告过他们了,这不怪我。” “面馆的老板呢?”刘易斯露出了困惑不解的表情,“那么大一个活人,叫你给吃了吗?” 孙必振摇了摇头,“没有,怎么可能,那家店根本就没开门,是召潮司硬拽着我进去的。” “拽你进去干什么?”刘易斯问。 “我……我说我饿了,然后她非要给我做碗面……” “她会做饭?开什么玩笑?你觉得我信吗?” 刘易斯的脸上写满了狐疑二字,虽然她知道孙必振没理由骗他,但她还是忍不住吐槽几句。 孙必振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低下了头。 刘易斯神伤地拍了拍额头,“我上个洗手间的功夫,你们就惹出这么大乱子?唉,你未免也太瞧不起防剿局了吧?这下好了,我原本还心存侥幸,现在就等着调查员上门吧!” 孙必振的炁脉断了,神志不清、智力下跌,随时有发疯的可能。孙必振病重到这种程度,刘易斯居然成了三人中唯一靠谱的成年人,如今的她承担起了孙必振的监护责任,性格也悄然转变,原本花痴的少女,现在却变得像一个心力交瘁的老母亲。 就在刘易斯训斥孙必振的档口,召潮司别过脸去,面朝车窗张开了嘴。 借着玻璃的反光,她将右手伸进嘴巴,取出了牙缝中的半截耳朵。 …… 武都,防剿局。 十一号办公室的门上挂着一面陈旧的锦旗,上面写着“作战英雄”四个金黄色的大字。 一名文员推门而入,浓烈的墨水发酵的气味扑面而来。 办公室内陈设老旧,窗帘紧闭,透过微微泛黄的布料,一缕缕淡白色的阳光照了进来,连阳光也如此萎靡,仿佛是在拒绝外界的探访。 一盏闪烁不止的台灯散发着温暖光芒,洒在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上,在办公桌表面形成了重重叠叠的光影。在桌子的另一侧,一只陈旧的纸杯中残留着冷掉的茶水,散发着一股微苦的香气。 办公室内弥漫着压抑而苦涩的气氛,文员被这股气氛扼住了咽喉,他忍住颤抖的欲望,将一沓档案扔在办公桌上,灰尘顿时扬了起来。 堆积的档案堆积得更高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这个案子您非接不可。” 文员看向自己的上司,眼里并没有尊重或者敬畏,反倒是鄙夷和嫌弃。 桌子后方,一双懒散的睡眼睁开来,只是轻描淡写地瞟了一眼文员放下的文件,便挥了挥手,打发道: “我在休假。” 作为一名资深的龙套,文员深知此人的秉性,可惜,猎人张受了重伤正在休养,猎人刘则有公务在身,当下,武都防剿局除了他,再没人能接这个案子。 沉默片刻后,文员劝诱道:“您看,您家孩子正到了升学的年纪了。” “是,我知道,”桌后躺椅上的男人懒洋洋地答道,“我估计他都不认识我了。” “如果这个案子办好了,我想,上面会很好地处理您孩子的升学问题。” “呵呵,孩子自己上进就行了,上个破重点有个鸟用?金子到哪里不是金子?莫非,老子不帮忙,儿子就不上进了吗?” 虽然不想承认,但文员也觉得此话有理,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思考片刻后,他试探性地问道: “您对车牌号码感兴趣吗?我可以申请特批……” “没兴趣。” “那……如果可以给您在商京分一套房子……” “我在武都有房子,而且我就住武都,商京的房子顶个球用?我买来当坟地吗?”男人翻了翻白眼。 文员开始冒汗了,他并不是质疑上司的态度,而是产生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为什么同在防剿局工作,他需要为一沓文件奔波劳累半天,而他上司却阔绰到对商京的房地产不感兴趣? “我想,既然您对这些都没兴趣,那么您应该也对苏联人的勋章没有兴趣吧?” 说着,文员转身要走。 凛冽的炁疾速飞出,只听见“簌”的一声,一张轻飘飘的餐巾扎进了办公室的门板上,恰好赶在文员出门前命中。 巨大的冲力合上了门,发出一声巨响。 办公桌上传来玻璃炸裂的响声,整个房间顿时暗了下去,桌上的台灯熄灭了,灯泡爆炸溅出的玻璃碎屑刮伤了文员的侧脸。 文员害怕极了,瑟缩着护住了脑袋,只听见身后传来上司的声音: “有兴趣,这个我很有兴趣。” 文员吓得不轻,但还是强装镇定地转过身,对上了一双锐利如剑的眼睛。 “告诉我,什么勋章?” 上司的脸隐没在阴影中,文员看不清那具体是什么表情。 “一……一枚红星勋章。” “很好。告诉我是什么案子,尽量简洁,不要超过二百字。” 于是,文员把商京火车站的密教伤人案件简单解释了一遍。 “总而言之,根据受害者脸上的创口,我们可以确定伤人的生物不是人类,也不是任何已知的自然界动物。加上受害者的口头描述,我们认为那是一个……” “大祭司?” “是的,大祭司。这就是为何需要您来解决这个案件,局里的意见已经很明确了。” “好的,你可以走了,这案子我接了。” 猎人王摆了摆手,露出了四十五度的笑。 第2章 前情提要 孙必振三人正坐在通往西口的火车上,此行的目的是前往西京为孙必振寻医。 疯医程立果医术了得,他治好了召潮司的双眼,也接上了孙必振的脑袋,但唯独接不上孙必振断裂的炁脉。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有炁则生,无炁则死。孙必振炁脉断裂,如果不及时医治,很快就会疯掉。 为了救治孙必振,一行三人必须前往西京,寻找程立果的师兄,为此,刘易斯领着二人来到了商京火车站。 没想到,就在刘易斯上洗手间的功夫,召潮司心血来潮地带着孙必振钻进了打烊的面馆,还咬掉了一名混混的耳朵。 计划赶不上变化,召潮司伤人的事件很可能引来调查员。为了躲开麻烦,刘易斯不得不临时更改了行程,将目的地由西京改为了西口,一行三人匆匆逃进了前往西口的火车。 想要抵达西京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火车直达西京。但召潮司的鲁莽之举多半惊动了防剿局,直达西京的列车肯定会被调查员“重点关注”,因此,这一途径被刘易斯临时否决了。 第二种途径则是在西口下车,换乘其它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 机智的刘易斯事先准备了两套方案,一套可以直达西京,一套可以抵达西口,此时,第二套方案派上用场了! 在出发之前,刘易斯设法联系了李德,希望李德能派人帮帮孙必振,如果他抽不开身,派二师兄王不佞或者大师姐张可薇也是极好的。 可惜,李德有公务在身,无法离开商京;王不佞人在美国,担心一时半会儿倒不过时差来,也就没有答应帮忙;张可薇就更不用说了,武神祠信徒捅出大大小小的篓子,都是她在填坑,根本顾不上帮忙。 刘易斯不是武神祠的人,她本来没有义务照顾孙必振,但如果她对此事放任不管,以召潮司的抽象程度,没等孙必振找到西京的疯医,防剿局就会先找上门来。 无奈,作为三人中脑子最正常的人,刘易斯只能独自揽下这个重任。 此时此刻,刘易斯呆坐在座位上,默默看着坐在对面的孙必振和召潮司。 火车座位中,召潮司不断往孙必振身边凑,而孙必振苦着脸,一个劲地朝座位内侧挪动:由于炁脉断裂,孙必振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神志不清的他只觉得召潮司可怕,丝毫不觉得可爱。 看着这两个老登当着自己的面腻歪,有苦难言的刘易斯实在忍不住,说出了一句脏话。 “妈的,你们够了。” 火车慢慢前进着,此时已是拂晓,凡世温暖的阳光照进车窗。 借着闪烁的车灯和窗外的阳光,刘易斯这才注意到孙必振面色苍白、嘴唇发青。 此前,刘易斯一直沉浸在计划赶不上变化的苦恼之中,没有注意到孙必振的异样,此刻意识到孙必振面有菜色,她不禁有些自责,关切地问道: “孙必振,你脸色怎么不太好?” 听他这么说,召潮司赶忙向外侧挪了挪身子,也朝孙必振看去。 孙必振摊开手,苦笑着回答:“我早就说过,我肚子饿啊。” “该死,我把这茬儿忘了。自从昨晚起你就没吃过饭?” “等我算算……好像是,昨天只顾着逛街买衣服了,没顾得上吃饭。” 刘易斯急了,“那你岂不是饿了一整天了?” “这么说来好像……我是说大概……似乎的确如此。”孙必振低声下气地回答。 刘易斯抿着嘴,看着召潮司身上的新衣,似乎明白了什么,缓缓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乖乖坐着,我去给孙必振泡个杯面。” 说着,刘易斯站起身,从放在身侧的背包里取出一桶泡面,一边撕开包装,一边快步走向提供开水的车厢。 第3章 异教信使 刘易斯端着泡好的杯面返回,却发现座位上多了一人。 那是一名干瘦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冒着蓝光的眼镜,穿着一件褐色的呢子外套,不留胡须,头发也十分稀疏。 眼镜男坐在了靠外侧的位置,正对着召潮司,他的眸子隐约散发出奶白色的异彩,眼神藏在眼镜后方,不知是友善还是凶恶。 刘易斯倒吸一口凉气,她下意识地认为男人是防剿局的猎人,默默端着杯面走了上去,走到眼镜男的身旁时,眼镜男突然站起身,腾出了空位。 自始至终,召潮司都紧盯着眼镜男的一举一动,男人起身时,她从牙缝中发出了“呜噜噜”的低吼。 相比于紧张的二人,孙必振倒是非常冷静:他饿得难受,对眼镜男并不关心,捂着肚子瑟缩在座位上。 刘易斯站在原地,眼神飘忽在眼镜男和召潮司之间,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动手,但她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细思之下,刘易斯做出了决定:不如先吃饭。 刘易斯从眼镜男腾出的空位处走进了座位内侧,用余光警惕着眼镜男,缓缓坐下,将热气腾腾的杯面放在了桌上,轻轻推给了孙必振。 “给,快吃吧。” 孙必振接过杯面便吃,他饿得厉害,泡面烫得他连连吸气,但他还是一大口一大口地吃着。 眼镜男坐回了原处,缓缓开口了。 “三位,来西北有何贵干?” 眼镜男的眼神像空气中的丁达尔效应,透过蓝色眼镜,直指向召潮司,显然,眼镜男很清楚这趟列车上最具威胁的人是谁。 没等刘易斯开口,孙必振便抢答道:“看病。” 听到“看病”二字,眼镜男的眼神瞬间变得缓和了,他的视线缓缓挪到了孙必振身上,一种介乎同情和蔑视之间的情感在他眼神中流动。 “看病?看什么病?是要治你的六指吗?”眼镜男指着孙必振的手问。 遭遇郁刃司之后,孙必振的双手被切掉了手指,随即又长出了十二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孙必振摇了摇头,“六指是小问题,关键是,我的炁脉断了。” 眼镜男动作僵硬地转动脖子,四下看了看,确信没有旁人在听,接着问道:“怎么回事?” 孙必振一边吸溜杯面,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脖子:“一个大祭司把我的头砍了下来,商京的疯医给我接上了,唯独炁脉没有接通。” 眼镜男缓缓点头,他僵硬的动作不像是故意为之,更像是某种习惯。 “你呢,小姑娘?我看你从上车起就戴着口罩,你也有什么疾病吗?” 刘易斯不由得心头一惊:对方从他们上火车起就已经暗中观察了,可她居然没有发觉。 看着眼镜男苍白的面容,刘易斯淡淡地回应道:“并没有,我只是习惯戴口罩。” 眼镜男行动迟缓,而且格外在意疾病相关的话题,刘易斯怀疑此人是黄金教的信徒,于是继续说道:“我们没有敌意,但……您怎么称呼?” 刘易斯只把话说了半截,她想套出对方的名字,但眼镜男看穿了刘易斯的想法。 “你们没必要知道我的名字,叫我‘先生’就好。” “好的,先生,我想知道您在替谁工作?”刘易斯小心地发问,生怕触及到对方的逆鳞。 眼镜男没卖关子,开门见山地说: “我是鎏金司的信使。鎏金司无意兵刃相见,任何抵达申国西北的异教徒都会得到相同的对待,无一例外。” 刘易斯暗自松了口气,虽然来者是异教徒,但也比遇见防剿局的调查员要好。 地狱密教的总数不会超过二十,其中要数五大密教最为强盛,分别是信奉铸匠的拜火教、追随“讲师”的科教、供奉戏武神的武神祠、信仰残面的兄弟会,以及膜拜黄金王的黄金神教。 黄金神是司掌疾病的神只,黄金教的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病患,其中多半都是绝症患者。黄金教认为肉身病弱,羡慕黄金永恒,于是将神明比作黄金,渴望在黄金王的庇佑下脱离疾病折磨、获得金身不朽。 地狱神祗反复无常,但黄金王用足够的诚意回应了祂的信众:只要皈依黄金神教,疾病带来的苦痛将彻底消失。 对于绝症患者而言,即使前一刻还躺在IcU里,只要得到黄金王的神恩,下一刻就能站起来跳哥萨克舞。患者病得越重,得到的赐福也就越多,甚至能够获得超自然能力,也就是掌握“润”。 但凡事皆有代价,神恩也不例外。 黄金王能消除病痛,却会彻底抹杀疾病治愈的希望,除非叛教,否则,拜入黄金教的病人绝计无法康复,他们会陷入长时间的“回光返照”,在直达死门的高速公路上狂奔。 即便如此,仍有大量病患投入黄金神教的怀抱,毕竟,病急乱投医的人比比皆是,何况是失去全部希望的绝症患者呢? 眼镜男就是黄金王的信徒,他瘦弱而苍白,仿佛随时都可能倒下,但浑身上下又透露出一种诡异的坚韧,这正是黄金王信徒的典型特征。 刘易斯根本不想和黄金神教的人打交道,她生怕被传染上什么古怪的疾病,但为了不惹出麻烦,她尽可能保持着礼貌,客客气气地说: “先生,我们只想坐车到西口,到了西口我们就下车。” “为什么要在西口下车?众人都知道疯医出没于西京。”眼镜男问道。 刘易斯迟疑了片刻,她在思考是否要实话实说,思考再三,她决定撒个小谎。 “这纯粹是通勤问题,我事先买好了车票,琥珀教的宗旨是不退不换,我们也没办法。” 说着,刘易斯从包包里掏出了三张地狱巴士的车票,展示给对方。 看到物证,眼镜男满意地点了点头,动作僵硬地将脑袋转向了召潮司,改换语气,说道: “如果你们没有撒谎,那么,鎏金司欢迎你们来到西口。注意,按照我司的规定,如果想进入疱疹平原,你们必须在平原上光脚行走——只要光着脚,鎏金司就不会加害你们。” 留下这个古怪的要求后,眼镜男起身便要走,但刘易斯赶忙叫住了他。 “等等!” “还有什么问题吗?”眼镜男像一尊雕像般站在原地,干瘦的面颊上渐渐浮现出一丝不悦。 “您请稍等,出门在外靠朋友,我想麻烦您替我给鎏金司献上贿赂。” 说着,刘易斯在身侧的背包里翻找起来,很快便取出了一个小药包,这药是李德送给她的。 大师兄李德虽然不能亲自带孙必振前往西京,但还是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他不但提供了出行必须的钱款,还送了刘易斯一批价格不菲的灵药。李德特意叮嘱刘易斯,一路上遇到异教徒,可以用灵药上下打点,这叫“礼多人不怪”。 面对刘易斯的贿赂,眼镜男却屹然不动,非但不为所动,声音里甚至透露出一丝恼怒。 “你认为能够贿赂鎏金司?” “误会,您有所不知,在商京,我们管礼物叫贿赂。”刘易斯又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 听到这句话,眼镜男瞬间转换了语调,面无表情的瘦脸看上去也和蔼了许多。 刘易斯心里清楚,这份贿赂多半到不了鎏金司手里,但她想要的就是这个:黄金教门内人数众多,鎏金司就算有千手千眼也管不过来,只要拿下分管此地的小头目,就可以在黄金教的地盘上畅通无阻。 “一点点灵药,孝敬给鎏金司。”刘易斯学着李德的口气说道。 眼镜男动作迟缓地接过了包装,将其凑到鼻子旁闻了闻,露出了一个难以察觉的微笑。 沉默片刻后,眼镜男说出了刘易斯最想听到的一句话: “哎呀你看看你,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其实,眼镜男的原话是“我不保证鎏金司会收下这份礼物”,但意思都差不多。 第4章 通勤计划 刘易斯点了点头,试探性地问道,“既然话说到这里了,您可否高抬贵手通融一下,准许我们三个穿鞋走路?毕竟……” 眼镜男立马收敛了笑容,义正言辞地讲道:“那不可能,我司的规矩就是规矩。” 刘易斯猜到眼镜男肯定不敢忤逆鎏金司的命令,转而改口道: “规矩就是规矩,但鎏金司有没有可能准许我们穿双袜子?袜子不是鞋子,我想,穿一双袜子不会违反鎏金司的规矩吧?” 听她这么说,眼镜男迟疑了,看来有得商量,刘易斯赶忙追问: “您看,您说不能穿鞋,但是袜子不是鞋吧?” 眼镜男不自信了,事实上,他也不知道鎏金司为什么非要异教徒光脚走路,若有所思地呢喃道:“鎏金司说的是不能穿鞋吗?” “是,是说不能穿鞋。”刘易斯迅速回答。 “欸?我怎么记得……” 一旁埋头吃面的孙必振突然抬起头来打算插话,但召潮司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你别理他,他得了失心疯。”召潮司掩饰道。 思索片刻后,眼镜男慢慢点头: “我认为,一双袜子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你们可以穿袜子,我认为鎏金司不会在意一双袜子。” 见刘易斯没有再说什么,眼镜男将贿赂收进怀中,缓缓走向了下一节车厢。 眼镜男离开后,召潮司才松开了孙必振的嘴。 “为什么不让我说?”孙必振皱眉问道。 “你知道不穿鞋袜的后果吗?”召潮司翻起白眼质问道。 “能有什么后果?没鞋一样是走,能出什么问题?” 召潮司懒得回答这个问题,看向了刘易斯。 刘易斯默默叹了口气,孙必振炁脉断裂、智力下降,为了让对方听懂自己的解释,她不得不放慢语速。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不穿鞋不会出问题,但我们不走人行道。” “不走人行道?那我们走什么?车行道?” 刘易斯不禁头疼起来,她非常想揍孙必振一顿,但犹豫片刻后,她苦笑着摇了摇头:何苦和一个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较劲呢? 看着一脸单纯的孙必振,刘易斯一字一顿地解释:“我们不走人行道,也不走车行道,我们走疱疹平原。” 对于“疱疹平原”这个名词,孙必振感到十分熟悉,他好像听过这个词,但又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到的了。实际上,孙必振刚上车的时候,刘易斯就跟他解释过一遍,结果孙必振转头就忘记了,无奈的刘易斯只能耐着性子,重新解释一遍。 “我再说最后一遍,你记好了。疱疹平原是地狱内一片长满菌毯的大平原,充斥着细菌病毒,如果光脚在平原上行走,很快就会染上疾病,凡人是无论如何也活不下去的,必须借助外力保护自己,避免让平原的土壤直接接触皮肤。”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问:“你的意思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让我们光脚走路,就是诚心不想让我们好过?” “没错,不仅如此,异教徒也绝不会提供进入地狱的门路,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 孙必振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从哪扇门进入地狱呢?” “我们没有门可以用,只能租用异教徒的窗户。”刘易斯双眼中露出严肃的神情。 通往地狱的途径是丰富的,但密教信徒们将诸多途径归结为两种:安全的途径和危险的途径。 安全的途径便是通过“门”,门,实是地狱的七窍,是固定不变的通路,经过“门”,信徒们可以抵达地狱中固定的位置。 危险的途径则是通过“窗”,窗,实是地狱的瘘管,有愈合的风险,而且极度不可控。 门是水平的,窗是竖直的;门是常开的,窗是常闭的;如果把“门”比作直通车,那么“窗”就好比跳伞,通过“窗”进入地狱的人无法预判自己的落点,而且还会遭遇其它特殊情况,就比如,孙必振穿过焦灼之窗时烧着了头发。 除此之外,通过窗进入地狱还要面临另一重风险:地狱之窗有可能愈合。 窗是地狱的创口,从表面看去似乎敞开着,但谁也不知道窗的深处是否已经阻塞。刘易斯曾听闻过不下十起因“窗”阻塞引发的惨剧,每一起都让人毛骨悚然。 举个例子,曾有一次,一名年轻的科教信徒忘记携带必要的维生设备,贸然跃入一扇多年未启用的“窗”,结果不出所料地被卡在了半途。 科教是最看重声誉的密教,他们总是吹嘘教徒的暴死率几乎为零。于是,为了救这个死不足惜的愣头青,科教组建了一个十五人的项目组前往窗内提供救援,最终有十二人丧命在“窗”内。剩下的四名幸存者不得不使用同伴的内脏当做绳索,一步一步地踏着血迹逃出地狱之窗。 逃出生天的四名幸存者中,有两人彻底疯了,第三人则罹患了癫痫和失语症。最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个引发惨剧的年轻信徒,居然成了第四名幸存者,而且毫发无伤。他成为了地狱中最大的笑柄,成了耻辱的代名词,其他地狱密教纷纷拿他作笑料,甚至连科教的同胞也不待见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傻子米歇尔”(michefool)。 刘易斯把这个可怕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说给孙必振听,孙必振被哄得五迷三道的,最后追问道: “既然地狱之窗这么危险,我们为什么不走门呢?武神祠和兄弟会在西口都没有门吗?” 召潮司也看向刘易斯,附和地点点头:“孙必振说的对,走窗是不是太危险了?” “拜托!你以为我们有得选吗?”刘易斯无奈地回答,“门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被申国西北的异教徒牢牢把控着,武神祠在西部有没有门我不清楚,反正马老师手底下没有。” “盐神呢?召潮司你有办法吗?”孙必振扭头问召潮司。 召潮司摇了摇头,“盐神不是有教神,祂麾下无门可用。” 刘易斯平心静气地解释道:“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们穿越地狱之窗后,换乘大巴抵达目的地。” 听到“大巴”二字,孙必振顿时松了口气,捧起杯面,喝了一口热腾腾的泡面汤。 谁知,刘易斯继续说道:“异教徒提供的服务是一整套的,他们会提供大巴,但不是人世间的大巴,而是地狱巴士。票我已经订好了,应该不会出问题!” “唔……”孙必振顿时睁大了双眼,险些把汤喷了出来,“地狱巴士?” “没错。”刘易斯点头道。 “你说的‘巴士’,不会是和‘火车’一样的怪物吧?” “你猜对了,还真就是一样的怪物。”刘易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车到山前必有路,我能计划到这一步已经很辛苦了,你们多多体谅我啊!” 见刘易斯这么楚楚可怜,召潮司隔着桌子摸了摸她的头,孙必振则毫无反应,只顾一个劲地喝汤。 第5章 水痘之窗 火车驶入西口。 作为西北数一数二的大城市,西口市是个旱码头,它在西北的地位仅次于省会西京。 孙必振三人小心翼翼地溜出了火车站,好在他们一路上并没有遇见调查员,看来防剿局的警戒还没有波及到西口。 走出火车站后,孙必振四下张望了一番,一些出租车司机热情地邀请孙必振上车,孙必振傻乎乎地就要跟着走,幸亏召潮司冲上去赶走了那些司机:她并不开口说话,而是暴躁地朝揽生意的司机们竖起右手中指。 看见这样“友好”的手势,司机们都识相地走开了。 “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手势?”刘易斯倍感无语地问。 “前天吃饭的时候,李德教我的。” 召潮司得意洋洋地挥舞着中指,当时刘易斯喝醉了,因此不知道此事。 孙必振四处打量时,刘易斯正盯着一处公交站牌看,查找到目的地后,刘易斯带着二人朝一辆出租车走去。 或许是由于召潮司的那番“友好互动”,出租车司机没有给刘易斯好脸色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这倒省了不少麻烦,三人最终在西口的一处郊区下了车。 在刘易斯的带领下,三人在郊区徒步行进了约半小时,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西口郊区的荒芜景色中,晨雾渐渐消散,远处的建筑和绿化带渐渐清晰了。 公路旁边是一片干枯的草地,草地上散落着凋零的树叶,萧瑟而落寞;草地后方,一栋老楼投下长长的影子,在这片空旷的郊区,老楼算得上唯一一栋地标性建筑,它还没被市政拆除也算半个奇迹。 “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孙必振指着老楼问。 刘易斯没有心思多费口舌,她直接把一张广告单塞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一看,上面是一家租车公司,广告中间画着一栋破败阴森的建筑,正是他们眼前的老楼。 孙必振举着广告,不明所以:“所以,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不然呢?”刘易斯白了他一眼,一把夺过广告单,朝着破败的老楼走去。 老楼总共两层,原本是郊区的一家染料厂,但由于生意不景气而关闭了,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空壳。楼房正面的入口是一扇锈迹斑斑的卷帘门,上面除了铁锈,还布满斑驳的涂鸦,在一簇簇颜色暗淡的涂鸦中,赫然有一个亮橙色的、眼睛形状的涂鸦。 刘易斯指着亮橙色的涂鸦说道:“看来我们没来错地方,这是琥珀教的标志,只要有钱赚,这帮家伙什么生意都做。” 刘易斯带头走近卷帘门,踏入老楼投下的阴影后,空气变得有些阴冷,一股铁锈和湿泥土的气味散发而来。 哐,哐,哐。 刘易斯用右手指节在卷帘门上连叩三下,卷帘门颤抖起来,扬起了不少灰尘,刘易斯反感地收回手,在孙必振的后背上擦了擦。 约莫十五秒后,一个细弱的声音从门后传了出来。 “谁?” “租车的,快开门!” 刘易斯开门见山地报上来意,但对方并没有立即开门,反而追问道: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调查员?” “废话!调查员会说自己是租车的吗?” “调查员也不会说自己是调查员吧?”对方反问道。 “我要是防剿局的人,你还能活到现在?赶紧开门,别耽误时间!” “呃,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门后的人似乎没了主意,迟疑片刻后,门后传来了“咔啷啷”的开锁声,一个矮个子的男孩掀开了卷帘门,轻轻咳嗽了两声,挥手示意三人进去。 卷帘门后方散发出阵阵热气,与屋外的阴冷形成了鲜明对比,三人进门后,矮个子男孩立即关闭了卷帘门,将外面的阴冷与内部的热气隔绝开来。 “别把暖气放出去了,那对皮肤有好处,但对我们没好处。”男孩自言自语道。 听见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孙必振皱起了眉头,他很想知道男孩为什么和皮肤过不去,但他没来得及发问,就被刘易斯拽着往房间内部走。 琥珀教的男孩领着他们走进了一条昏暗的走廊,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设备,看起来像是废弃的染料生产线。 昏黄的灯光闪烁着,在空荡的走廊中投下歪曲的影子,四下皆是荒废的气息。矮个子男孩领着三人穿过走道,来到了染料厂中央的房间。 房间格外湿热,四下散落着许多干涸的油漆桶,凌乱的工具设备堆在房间四角,腾出了房间中央的空地,唯一醒目的事物就位于房间中央这片空地上:一扇地狱之窗。 不同于焦灼之窗,这扇地狱窗形似土丘,窗口是粉红色的,中间破裂开来,黄白色的脓肿缓缓渗出,脓液里隐约有一个十字星形的创口,创口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微微张合着,似乎是在呼吸。 看着这扇令人作呕的窗户,刘易斯几乎昏厥,但她强撑着站直了身体,不想把自己刚刚建立起的可靠人设毁掉。 矮个子男孩看似年轻,眼中却透露出一种老练的神色,他轻咳了一声,开口说道:“这就是我们提供的窗口:水痘之窗。保证通畅,没有风险,请将‘票钱’拿出来,让我检查一下。” 在密教之间,交易从来不是通过金钱进行的,金钱在地狱一文不值;无光地狱之内,唯一畅通无阻的等价物就是灵药,其次是宝石和黄金,最后是食物和淡水。 刘易斯没有多想,她担心自己再多盯着那窗户看一会儿就会吐出来,抓紧时间从背包里取出一只小纸盒,递给了矮个子男孩,盒子里是用于交易的灵药。 男孩接过纸盒,放在鼻子下方闻了闻,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他将小纸盒收入裤子口袋,掏出了三张绯色车票,说: “交易成立,此前发给你的车票只是个幌子,这三张车票才是有效票据,请妥善保管,预祝各位旅途愉快。” “幌子?犯得着这么麻烦吗?唉……” 虽然嘴上抱怨,刘易斯还是老老实实接过车票,装进了包包里。 男孩耸了耸肩,“甭管谁来,都要先验票钱,再发票据,这是规矩,规矩又不是我定的。” 说罢,男孩朝房间中央那颗巨大的痘痘指了指,离开了房间。 男孩走后,孙必振和刘易斯对视了一眼,二人都沉默着,窃窃私语般交换了意见,最后得出结论:请召潮司先做个表率,毕竟她是大祭司,身体素质最好。 看到孙必振和刘易斯如此之怂,召潮司露出了鄙夷的眼神,给了他们一人一脚,然后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水痘之窗。 第6章 疱疹平原 水痘之窗的出口位于一处棚屋,屋内没有什么陈设,只有简陋的木质地板,以及一口充满脓液的井。 孙必振三人从井里浮出,浑身沾满污秽。 穿过窗口后,刘易斯和孙必振并排趴在地板上,干呕了许久。 “失策……失策了,我还纳闷为什么这么便宜,原来是这回事……” 刘易斯欲哭无泪,毕竟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虽然她早料到通过“窗”进入地狱并不安全,但她没想到过程会这么恶心。 孙必振一边抹掉脸上的脓液,一边颤抖着想要站起来,站在一旁若无其事的召潮司伸手拽他,但孙必振被她那一身污物吓得一哆嗦,赶紧手脚并用的爬起,感叹道: “不愧是大祭司,轻易就做到了我们做不到的事!” “别那么矫情,不过是一些油脂而已。”召潮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头一个通过水痘之窗,窗口中凝固的油脂都沾在了她身上,孙必振和刘易斯跟在她之后,没有遭受多少阻力。 整顿片刻后,刘易斯清点了一下背包内的物品,确信车票和灵药都还在,振作起来,带头朝棚屋的出口走去。屋外正是地狱内第五大平原:疱疹平原。 疱疹平原上满是黄褐色的菌落,颜色各异的孢子植物遍布平原,一片死寂笼罩着荒芜的土地。即使是天光也无法完全照亮疱疹平原,平原上空弥漫着一层灰蒙蒙的毒雾,使得天光由淡白色变得隐隐发出猩红。 看着平原上字面意义的“地狱”景象,孙必振受到了精神伤害。 刘易斯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孙必振震惊的面孔,露出了一副“我说什么来着”的表情,戏谑地说: “就这鬼地方,凡人不穿鞋袜能行吗!我说什么来着?我说什么来着?” 对于刘易斯的嘲讽,召潮司发出了一声不满的嘟囔,毫不客气地脱掉了自己的鞋子。 刘易斯扶着额头劝说道:“大姐,你别闹脾气好不好。我是说凡人在这里不穿鞋袜要死,凡人!不包括大祭司!” 可惜,召潮司的脾气不是刘易斯能劝住的,她三下五除二地脱掉了鞋袜,露出了纤纤玉足,虽说是玉足,但她的脚踝两侧布满了青色鳞片。 召潮司用挑衅的眼神看了刘易斯五秒,随后把鞋和袜子随手一丢,幸亏孙必振眼疾手快,赶在鞋袜落地之前接住了它们。 “我先替你装起来,等出了平原再还给你。”孙必振皱眉说道,他想把鞋袜装到刘易斯的包包里,但刘易斯坚决不同意,他也只能先拿在手里。 风吹过疱疹平原,携带着一阵腥臭的气味,带着恶臭的孢子和诡异的炁。在刘易斯的带领下,三人避开平原上的植株,慢步走向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在地狱内经营租车服务的教会名为琥珀教,也即“琥珀商会”,他们的教义是“能捞则捞”。 丧心病狂的琥珀教觉得人间的生意不好做,甚至把触手伸向了地狱,在无光地狱之内,下至修脚理发,上至绑架谋杀,没有他们不敢做的生意,也没有他们做不出的事情。 行进一刻钟后,三人远远望见了琥珀教的地狱巴士。 橘黄色的菌毯上插着一个醒目的红色三角形标识牌,一只形似蚱蜢的巨大虫子停靠在标志牌旁边,细长而高耸的菌丝顺着它的关节连接处和眼孔长出。 菌丝随着巨虫的晃动摇曳着,粉色的孢子随之四散,一条木制的软梯从巨虫背上延续到地面,软梯上方是一个简陋的木棚。 一个叼着烟卷的矮胖男子依靠着车牌,站在菌毯上吸着烟,对他周身的孢子不管不顾。 孙必振扭头看向刘易斯,“这靠谱吗?” 刘易斯郁闷地摇了摇头,“看上去不怎么靠谱。” 无奈的是,眼下他们并没有多余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上去。 叼着烟卷的男人脸上长有一颗硕大的痦子,神情冷漠地看向三人,待三人走近后,他朝为首的刘易斯喊道:“上车先交票啊,诶,乘客!票!”说着,他拦住了打算上车的孙必振,不耐烦地喊道,“交票!没票不让上啊!” “我来我来。”刘易斯赶紧从包包里掏出三张车票,交到了男人手中。 男人露出了半个微笑,掐灭了嘴上叼着的半根烟,用发黄的手捏着烟头,指了指木制软梯,“上去吧,车上都是易燃物,禁止吸烟啊。” 刘易斯小声说了句谢谢,带头沿着木梯爬向棚屋。 棚屋内部摆着几个小马扎,负责驾驶的司机坐在棚屋的最前端,司机是一名蘑菇人,没有五官和双臂,脑袋上长着一丛连接地狱巴士的白色菌丝。 蘑菇人是原生地狱生物,本来和密教信徒相安无事,但在几十年前,密教信徒中传出一种谣言,谣言声称蘑菇人“味道鲜美”。 谣言一出,煮的信徒们蜂拥到蘑菇人居住的区域疯狂捕猎,然后他们失望地发现蘑菇人的味道非常差劲,而且多半有毒,很快失去了兴趣。 谣言不攻自破,但煮的信徒们打通了通往蘑菇人聚落的道路,陆续有密教信徒捕捉蘑菇人为己所用。蘑菇人没有脑子,是天生的牛马,但是他们智力低下,只适合从事重复性强、不需要思考的工作,比如开“大巴车”。 负责“开车”的蘑菇人穿着蓝色的工装,端坐在一个小马扎上,白白胖胖的菌柄形成了它的身体,看上去居然有些可爱。 孙必振看着蘑菇人司机,脸上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吐槽道:“这家伙没有脸呐。” “少见多怪,蘑菇人都没有脸,而且它没有耳朵,什么都听不见。”召潮司说。 “没有眼睛没有耳朵,那它要怎么开车?” “问得好,我也想知道。”召潮司扭头看向了刘易斯。 刘易斯眯起眼睛耸了耸肩,“别看我,我也不知道。琥珀商会的服务太不靠谱了,我这是第一次买,以后再也不上当了。” 召潮司翻了翻白眼,“罢了,我们几时出发?” 刘易斯看向棚屋下方,检票的男人还站在原处。 “不清楚,我去问一下检票员。” 刘易斯跳出了车厢,这时,召潮司突然把孙必振拽到了身旁,用力搂住他,贴着他的身子小声说道:“趁他们还没上来,要不要亲热一下?” 孙必振害怕极了,连连摆手,指了指蘑菇人司机:“不了不了,当着司机的面,太失礼了。” “它又没长眼睛,怕什么?” 孙必振的拒绝没有奏效,召潮司亲了上来,可惜情绪不到位,她很快松开了嘴,扮了个鬼脸,推开了瑟瑟发抖的孙必振。 “你该刷刷牙了,我都能闻到泡面的味道。”召潮司调侃道。 刘易斯沿着软梯爬了回来,脸上挂着笑容,利落地钻进棚屋,拍了拍裤子上沾着的真菌孢子,宣布道: “好消息,这趟巴士只有四名乘客,等最后一个人抵达后,我们就可以出发啦!” “你有问最后一名乘客是谁吗?”孙必振问。 刘易斯摇了摇头,“售票员没说,不过最多等半小时,半小时过了,即使人不齐也会发车。” 突然,刘易斯憋不住笑意,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孙必振一脸懵逼地问。 “你又被召潮司亲了?你的嘴唇外侧有一圈淤青,哈哈哈……” 孙必振无奈地苦笑,召潮司则尴尬地看向了别处。 “好了,不说笑了,至多还要等一个小时,趁这个功夫,我们来讲故事吧。” 刘易斯搬来一只小马扎坐下,如此提议道。 孙必振点了点头,召潮司也没有拒绝。 “那就还是我先讲吧!”刘易斯高举右手,讲了起来: “从前,有一只螃蟹走进了海鲜餐厅,但什么也没点。服务员看了它一眼,皱着眉头问,‘你瞅啥?’螃蟹挥了挥钳子,淡定地回道,‘我瞅瞅有没有熟人。’” 说完,刘易斯自顾自笑了起来,但她还是没能逗笑孙必振和召潮司。 “怎么?这次也不够好笑吗?”刘易斯眨巴着眼睛问。 “再努努力,说不定下次就成功了。”孙必振安慰道。 “好了,换我来讲吧……” 召潮司刚开口,棚屋下方突然传来“哐”的一声响,她立刻停止了讲述。 三人齐刷刷地扭头看向入口处。 第7章 异教同僚 棚屋下方传来木制扶梯嘎吱作响的声音,有人正沿着软梯爬向棚屋。 刘易斯猛地绷直上身站了起来,好奇地看向了棚屋的出口,召潮司也露出了凌厉的眼神,只有孙必振温顺地坐在原处,对门外的动静毫无兴趣。 片刻后,棚屋入口传来一声干瘪的笑: “呦吼……” 一个戴着圆顶矮帽、黑色圆框眼镜的男人颤颤巍巍地爬进门,吃力地将上半身探进棚屋内,他费力地拽着什么东西,迟迟不能进门,就这么不尴不尬地卡在了门框里,看着棚屋内的三人,怯生生地笑着。 四人相顾无言,沉默持续了十五秒,终于,男人开口了: “哥几个别光看,搭把手可好?” 刘易斯松了口气,快步走到门旁,一把将男人连同他拎着的东西拽进了棚屋。 刘易斯本以为男人拖着重物,因此用了八分力气,谁知男人拎着的行李并不怎么重,刘易斯用力过猛,闹了个人仰马翻。 男人摔倒在棚屋地板上,脚底打滑,半天没能爬起身来,“行李”也丢在了一旁,他穿着一身考究的黑色西装,却光着脚,脚底抹着一层黑色物质,脚底板看上去油光水亮的,也难怪他站不稳脚跟。 刘易斯慌忙爬了起来,目光转向了男人原本拎着的物件。看见那件“行李”,刘易斯眼睛一亮,脸上当即挂上了笑容。 落在地板上的“行李”,赫然是一把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 只有一种密教信徒会在身上带枪,那便是残面的信徒。信仰残面的密教名为兄弟会,残面乃是司枪之神,司刀剑之神,信仰残面的兄弟会成员以枪为法器,刘易斯也是其中一员。 既然来客是自己人,刘易斯十分恭敬地扶他起来,用行话问道: “兄弟(brother),你在哪个圣徒(saint)手下办事?” 听闻此言,男人慢慢爬起身,扬起眉毛,也不管地板上的冲锋枪了,扶起眼镜,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是歼灭司的属下,不认识圣徒。” 男人似乎还是站不稳脚跟,他抓来一只小马扎,坐在了马扎上,顺手捡起自己的冲锋枪。 刘易斯坐到了瘦男人的旁边,倍感亲切地说:“自己人!自己人!我是圣·马克沁的教子,马老师和歼灭司相互认识!” 男人似乎松了一口气,自我介绍起来,“幸会幸会,我也姓马,我叫马卫家。” 刘易斯热情地自我介绍了一番,然后用右手比出“枪”的姿势,指着马卫家的额头说,“人尽可杀。” “人尽可杀。”马卫家做出了同样的回应,兄弟会的人见面都是这么打招呼的。 乘客到齐了,售票员爬进了棚屋,坐在了蘑菇人身旁,用手指在蘑菇人背上比划了几下。地狱巴士缓缓启动,发出低沉的嗡鸣声。 地狱巴士前进途中,四名乘客聊起天来。 虽然刘易斯是女性,但兄弟会成员彼此之间仅以“兄弟”相称,这是不成文的规矩。 “兄弟,我没想到会遇到同道中人,你是去西口做什么?”马卫家问刘易斯道。 “我们不去西口,我们是去西京。” “哦,无所谓,反正都要经过简明镇。”马卫家看向孙必振和召潮司,接着问,“你们二位呢?也是去西京吗?” “对,我们三个是一起的。”孙必振答道。 “挺好的,欸?不是,你们怎么……你们怎么穿着鞋啊?” 马卫家突然意识到问题所在,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光脚,又看了看孙必振的鞋子,不由得惊叫起来: “不是,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吗?不能穿鞋啊!穿鞋会得罪鎏金司的!” 刘易斯笑着安抚道,“兄弟莫急,我们交了贿赂,一双鞋不是什么大问题。” 刘易斯于是把火车上的遭遇说了一遍,听完她的解释,马卫家还是有些担心,嘟囔道,“我是替你们着想,袜子和鞋还是有区别的。”看来,马卫家也不知道鎏金司不让外来人员穿鞋的初衷。 “放心吧兄弟,我们这边有大祭司坐镇,应该出不了什么问题。”刘易斯笑了笑,指向闷不做声的召潮司。 马卫家用鼻子发出长长的喘息声,显然不相信刘易斯的说法。 “算了,鎏金司要是想让咱们死,一双鞋大概也帮不上什么。” 孙必振开口问道:“鎏金司为什么和一双鞋子过不去?他不知道这里的地面有毒吗?” 马卫家扭头看向孙必振,缓缓点了点头。 “恰恰是因为地面有毒,他才不让我们穿鞋。”说着,他翘起了左脚,指了指他脚底板上沾着的黑色物质,微笑着解释道:“当然,为了办事情,我是不得不过疱疹平原呐,于是我就向歼灭司讨了一点灵药,抹在脚底,这样就不怕染上疾病了。可惜这个药滑溜溜的,不是很好走路。” 第8章 交通事故 出于礼貌,刘易斯详细地介绍了两名同伴,介绍召潮司时,她悄悄关注马卫家的微表情,但对方似乎没有太大的反应。 刘易斯有些诧异,一般而言,密教信徒对大祭司敬畏有加,但马卫家似乎是个例外。 除此之外,马卫家身上非常干净,这说明他不是从水痘之窗进入地狱的。 怀着种种疑问,刘易斯问道:“兄弟,我不明白,我们三个是不得已才选择这条线路的。但你不同,只要不带枪,防剿局应该不会找你的麻烦,你何苦光着脚来疱疹平原呢?” 马卫家对上了刘易斯的目光,歪了歪脑袋,嘴唇颤抖,却没有说话。 “当然,如果你不方便说,我也能够理解。”刘易斯急忙补了一句,她不想破坏当下的友好氛围。 “没有什么不方便说的,你说的很有道理啊!”马卫家耸了耸肩,“我也纳闷,为啥上司非得让我走这条线?按理说坐火车是省时又省力。” “歼灭司派你去西角,具体是做什么呢?”刘易斯问。 “这个嘛,歼灭司托我去买一张皮。” “皮?莫不是歼灭司要换画皮?” 提到画皮,刘易斯悄悄扭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召潮司一眼。 “别看我,我是鲛人不假,但我不会制作画皮。”召潮司猜到了刘易斯的心思,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画皮是一种人造皮囊,只有地狱鲛人有能力制作。由于大祭司的法相真身往往不可名状,必须用画皮遮盖才能行走于世、掩人耳目,因此大祭司往往会找鲛人订购画皮。 “我也不知道歼灭司是咋想的,他老人家根本用不着画皮,而且他也没说具体用途。”马卫家缓缓答道,“事实上,这副皮是一份快递,是上司托我买来送人的,具体的细节就不方便说了,请见谅。” “理解,理解。” 说罢,马卫家将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夹在两腿中间,枪口冲下,胳膊肘抵在枪托上,惬意地耷拉着胳膊,反问刘易斯道: “敢问兄弟,你们这一趟是去做什么?” “我们是去西京寻医……” 话音未落,地狱巴士的车身剧烈的摇晃了一下,巴士似乎遭到了什么东西的攻击。 天光闪烁,马卫家赶忙护住了他的枪,他从小马扎上摔了下来,滚到了棚屋的角落里,狼狈地捂住自己的帽子和眼镜,但无济于事,马卫家脚底打滑,站不稳身子,一个趔趄,他的帽子和眼镜纷纷跌落。 刘易斯凭借身法迅速站起,用胳膊抵住车厢的墙壁,稳住了身形。 孙必振坐的位置靠近窗户,巴士摇晃时,他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最近的窗沿,但召潮司很快扑了上来,拖着他躲到了车厢后部。 巴士外部传来一声尖锐的轰鸣,像是老式爆米花机发出的巨响。 随着这声巨响,前进的地狱巴士停止了脚步,缓缓下落,裹挟着一阵孢子烟雾,重重落在了疱疹平原的地面上,掀起了一阵腌臜的尘土。 车厢内本来没有照明,外部的烟雾又遮住了天光,棚屋内部顿时漆黑一片。 孢子烟雾漫入车厢,摔倒在地的马卫家连连咳嗽。 刘易斯戴着口罩,因此没有受到影响,她左右打量着,很快对上了召潮司的目光。 黑暗中,召潮司的双眼散发着幽蓝色的光,她的眸子介乎猫与蛇之间,不眨眼地吩咐道: “我留在这里保护孙必振,你们出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 刘易斯叹了口气,这个安排也算合理,她没有反驳。 地狱巴士蛰伏在了平原中央,事发时,倒霉的检票员站在车厢外,他被震落到了地面,巴士落下时恰好命中了他的上半身,检票员当场暴毙,只留下了半截身子以及一支燃烧的烟。 孢子烟尘缓缓落下,天光重新照进了车厢。 车厢内,刘易斯从包包里掏出了灵药。 这药是李德送给她的,其名为“硫磺水”。服用此药后,用药之人的炁会得到增强,只要炁未用尽,就可凭借双手无中生酸,因此得名“硫磺水”。 硫磺水灵药装在一支安剖瓶里,刘易斯左手捏着瓶底,用右手中指弹碎了瓶帽。 粉紫色的灵药随着棕黄色的玻璃碴子一起落下,炁顺着滴落的药液啃噬着瓶身,刘易斯皱起眉头,将药瓶塞进口罩后方,仰头一口饮下,脸上露出了苦涩的表情,咬着牙发出了“啧啧”声。 “兄弟,你这就嗑药了?”马卫家问。 刘易斯丢下药瓶,咳嗽起来,药液呛得她喘不过气:“有备无患!咳咳!” 马卫家眯着眼睛,狼狈地趴在地上,摸索着他的圆顶矮帽和眼镜,即便狼狈如此,他的嘴也没闲着:“要我说啊,准是地底下的那群得了光蛰病的玩意儿,他们总是来阴的,不会光明正大地打架,伤脑筋。” 说着,马卫家重新戴上了眼镜,整了整他的帽子,朝刘易斯伸出右手,刘易斯善解人意地拽他起来。 “谢了兄弟。” “不客气。” 马卫家举起冲锋枪,不假思索地开口道: “咱俩一起上吗?” “你觉得呢?” “那就一起上吧。” “行。” 忽然,一声“喀拉”的响声从车厢某处传来,站在车厢中央的二人同时看向了声音的来源。 声音来自车厢前端,由于刚才的巨大震动,车厢顶部的模板裂开了,一团硕大的菌丝陷进了车厢内,“喀拉拉”的声音就是从这团菌丝中传出的。 马卫家将枪口对准菌丝,二人屏息凝神,看向菌丝后方。 三秒后,穿着蓝色工装裤的蘑菇人司机踉跄着,从乱糟糟的菌丝中走了出来。 蘑菇人没有双臂,只有一双小短腿,它被菌丝缠住了身子,迟迟无法挣脱束缚,急得原地蹬腿。 刘易斯露出了一闪而逝的笑:“吓我一跳,原来是它啊。” “先别管蘑菇人了,地底下的玩意儿该上来了。”马卫家提醒。 “你说的‘地底下的玩意’具体指什么?”刘易斯问。 “兄弟,这玩意解释起来可就麻烦了,圣马克沁没跟你讲过‘疱疹平原倾糖事件’吗?” “抱歉,我学艺不精。” 其实刘易斯谦虚了,她并非学艺不精,只是复仇司马克沁没有教过她这些知识:复仇司马克沁是第三史才诞生的大祭司,他对发生在第二史的事件一无所知。马卫家知道第二史的历史事件,这从侧面印证了他绝非一般的密教信徒。 马卫家再次咳嗽了一声,解释道: “事件太复杂,一堆来龙去脉讲不清楚,总之,疱疹平原下方有一堆‘煮’的失败造物,它们本来没有攻击性,但被光蛰病感染后,居然开始吃肉了。” “那很好啊,我也喜欢吃肉。”刘易斯挠了挠头。 马卫家露出了无奈的笑,“兄弟,这一点也不好,我们就是肉。” “哦,你是这个意思。”刘易斯幡然醒悟。 马卫家左手持枪,右手扶了扶眼镜,嘴角朝下,哭丧着脸点了点头。 “那没办法了,我们总不能坐着等它们来吃吧?”刘易斯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 车厢外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马卫家凑到窗口旁,伸长脖子向外打量。 “有东西!” 马卫家大叫一声,侧身躲避,将枪口对准了地板。 两颗圆球形的物体悄无声息地弹进了车窗,落在地板上弹了几下,其后端连接着青红相间的血管和肌腱。 落在地板上的东西,是两只眼睛。 第9章 小熊软糖 地板上,两只眼睛弹动片刻后,像蟑螂一样快速游走起来。眼球转动着,泛白的瞳孔不断转动,似乎是在车厢中寻找目标。 “是哨子!”刘易斯小声喊了一声,迅速挪动步伐移到了眼球视野的盲区。 哨子,是密教信徒间的黑话,泛指敌人的侦察兵或前锋。 刘易斯个子比较矮,躲过了眼球的巡查,但马卫家似乎没有要躲的意思,他站在原地,用枪管对着那一双眼球。 “没必要躲,我听说它们视力很差。”马卫家说。 眼球扭转着,很快锁定了站在窗口旁的马卫家,它们先是定在了原地,很快又抖动起来,连接在眼球后端的肌腱也晃了起来。 显然,这对眼睛的视力并不差,它紧盯着马卫家的脸,青白色的瞳孔里不知透露着何种情感。 “好吧,看来也没差到看不见东西的程度。”马卫家苦笑道。 说罢,马卫家轻点扳机。 一束光在昏暗的棚屋内闪烁,短暂地照亮了倒在菌丝中的蘑菇人。 没有枪响、悄无声息,两粒眼球当即爆开,在车厢地板上留下了红白相间的污渍。 残面的信徒都会用枪,但只有门徒才能用炁为枪消音,马卫家开枪时毫无声响,其实力可见一斑。 眼球爆炸后,连接眼球的肌腱开始疯狂扭动,哆嗦着缩回了车厢外。 与此同时,车窗外传来了类似猿猴啼叫的声音,叫声凄惨,一阵急促而粘腻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刘易斯朝马卫家递了个眼色,后者只是笑着耸了耸肩。 “无论如何,那只是眼睛,并不耳朵,听不到我们说话,有啥话你就直接说。”马卫家笑道。 “你这两枪会激怒它们。” “不不不,哈哈,不。”马卫家依然轻松地笑着,“你搞错了。” “我搞错了?”刘易斯不解。 马卫家抬起左手中的冲锋枪,摇了摇枪口,刚上车时,他连枪都提不动,现在他居然能单手挥舞冲锋枪,足见他先前羸弱的样子是装出来的。 “你确实搞错了,我只开了一枪。” 刘易斯不敢置信,她用自己的润发射了一枚曳光弹,照亮了原本昏暗的车厢,看向地板,地上果真只有一个弹孔。 “哇!好厉害!大哥哥,这是什么枪法?”刘易斯花痴的毛病又犯了。 “现在不是聊这个的时候,我们去外边吧,这儿太窄,施展不开。”马卫家用枪指了指出口。 刘易斯点了点头,二人一前一后迅速钻出了车厢。 从地狱巴士身上跳下后,马卫家光着脚踏上了地表,二人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孢子烟雾,走到了巴士侧面。 马卫家左手拎着枪,右手平举在额头上,朝着渐渐消散的孢子雾气望了望,发出了一声感叹: “看来我想错了,我们应该待在车厢里的。” “什么意思?”刘易斯忙问。 “喏,你自己看吧。” 马卫家伸出右手食指,直指向远处的烟雾。 天光太暗了,刘易斯没法看透那层孢子,于是她举起右手,发出了一枚曳光弹,但曳光弹也不足以照亮烟雾。 马卫家猜到了她的目的,于是念了一段咒: “白炽开我眼,散尽五洲烟。” 借着咒语,马卫家朝远处的烟雾开了三枪,巨大的白炽火光从枪口喷出,强光闪烁,炁顺着平原游走。 刘易斯惊讶极了,她这才意识到,马卫家的实力不但在她之上,甚至是她望尘莫及的级别。 “大哥,你究竟何许人也?这可不是一般法术,你连灵药都没喝,就能发出这种级别的咒术?” “嘘,别说话。”马卫家将右手食指压在了刘易斯面前一寸的位置,示意她噤声。 马卫家发出的白色弹道以优美的曲线滑向了雾气,当它触摸到那可燃的孢子烟雾时,有如一颗种子触摸到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它发芽,然后它生根,火焰一边蔓延,一边落向了平原的地面,照亮了烟雾内部。 烟雾中是乌泱泱一片阴影,阴影蜂拥在平原表面,由于隔着烟雾,只能看清大致轮廓。 马卫家射出的子弹是炁构成的,只能存在片刻,没有杀伤力,火光只亮了一刹那便暗淡了下去。 无论烟雾中的阴影是什么,它们似乎被火光激怒了,烟雾中响起了呆板的鼓点,一种“啪叽啪叽”的脚步声开始逼近,刘易斯没了先前的从容,她举起右手,朝着烟雾胡乱开了几枪,但什么东西都没打中。 烟雾朦胧之中,怪物渐渐逼近了。 “我们怎么办!” 刘易斯扭头看向身旁,但马卫家早已扯呼。 远处,马卫家已经跑出了五十米,他头也不回地喊道:“当然是润(run)啊!” 刘易斯回头看了看,愣在了原地,口罩下方,她的半张脸在笑,另外半张脸抽搐着,花痴幻想当时就破灭了,刘易斯缓缓说出了一个优美的申国字: “艹。” 马卫家可以跑,刘易斯却跑不掉,原因很简单:她穿着鞋。 刘易斯也想拔腿就跑,但她脚上的胶底帆布鞋被数只黏糊糊的小手紧紧抓住了,动弹不得。马卫家脚上抹着滑溜溜的药剂,因此没被抓住。 小手从平原地表之下伸出,由于穿着鞋,过分紧张的刘易斯没有注意到。 现在,她注意到了。 刘易斯看向脚底,十几双透明的胶质小手粘住了她的鞋子。 “这是……软糖吗?” 没错,粘住鞋子的小手正是某种明胶软糖,软糖上沾着土、沙砾和霉菌,看上去十分恶心。 刘易斯尖叫起来,试图用蛮力挣脱,没想到居然奏效了,她不但挣脱了束缚,甚至将地表下的怪物一同拽了出来。 五颜六色的小熊软糖被刘易斯拽出了地面,每一只都只有她小腿那么高。 刘易斯第一眼看去,还觉得这些脏兮兮的软糖有些可爱,可当小熊软糖们抬起头时,刘易斯立刻尖叫起来。 小熊软糖的身体只是肮脏而已,但它们的头部发生了恐怖异变:软糖长出了人类的五官,但也仅仅是五官,没有五官之外的零件。 由于没有嘴唇和眼皮,小熊软糖的牙龈和眼球都暴露在外,它们眼球凸出,还有几只更惨,眼球甚至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小熊软糖们呼吸急促,叫唤着同一句话: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走开!”刘易斯一边甩着脚,一边大叫着,她举起右手开了几枪,但都打空了。 听见枪声,几只小熊软糖松开了手,缩回了地面下方,但还有几只不依不饶地抱着她,甚至得寸进尺地朝她身上爬去,黏糊糊的小手伸向她的面部。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小熊软糖们叫唤着,声音破碎而失真。 鸡皮疙瘩沿着刘易斯的脖颈向上蔓延,她打算念咒保护自己,但她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时,几只小熊软糖就用手脚堵住了她的嘴。万幸刘易斯戴着口罩,软糖小手没有直接伸进她嘴里。 地面下方源源不断地有软糖怪物钻出,接连抓住了刘易斯的脚、小腿乃至腰部,似乎想要把她拽进地面以下,刘易斯试图挣脱,她朝着地面开了几枪,由于气息紊乱,她的子弹没有起效。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小熊软糖们被枪声刺激到了,它们的叫嚷声变得更加响亮。 刘易斯难以维持平衡,她突然想起自己喝了“硫磺水”灵药,赶紧将双手对准头顶,用炁释放酸液。 两束透明的酸液从刘易斯的食指中喷出,转瞬便化成了酸雾,酸雾缓缓落下,包围了刘易斯。 小熊软糖们被酸雾打湿了,它们先是一愣,发觉无事发生,又开始念叨起来: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刘易斯慌了,她以为硫磺水没有生效,绝望地蹬着双脚。 突然,一只小熊软糖率先张开了沾满血污的牙口,咬向了刘易斯的腰部。 直到这一刻,刘易斯才醒悟过来,原来小熊软糖们喊着的并非“吃我”,而是“我吃”。 刘易斯是残面信徒,不知何为疼痛,但她能感觉到一张长着尖牙的嘴在吃她。刘易斯条件反射般全力抖动身体,试图甩掉身上的小熊软糖,但却用力过猛,一瞬间失去了平衡,仰面倒在了地上。 软糖小熊们张开满是污秽的牙口,朝她扑了上来,撕咬着她的身体,刘易斯慌了,脑子里只剩下了两个字: “要死。” 长着人类牙齿的小熊软糖们打算将刘易斯分食,就在这时,一颗红色小熊软糖突然捧着脸尖叫起来,其余软糖赶忙转头看向它,只看见尖叫的软糖正在缓缓融化。 尖叫着的红色小熊软糖像燃烧的蜡烛一样融化了,它的软糖躯体流淌到了地面上,眼窝融化了,眼球掉在了地上,然后是一颗又一颗的牙齿,最后,它化作了一滩糖水。 小熊软糖们沉默了,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都尖叫了起来,方才被刘易斯喷上酸雾的小熊软糖纷纷开始融化,侥幸躲过一劫的,也被这种景象吓得缩回了地下,逃之夭夭了。 刘易斯终于解脱了,她慌忙爬起身来,黏糊糊的糖水从她身上流下,搞得她很不舒服。 但眼下不是在乎这些的时候,孢子烟雾中,呆板的鼓点声越来越近了,迷雾中影影绰绰,小熊软糖的大军正在接近。 刘易斯很清楚,虽然硫磺水能溶解软糖,但她的炁未必足够,倘若耗尽了炁,再被小熊软糖抓住,那就必死无疑了。 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拔腿逃跑,刘易斯转头看向地狱巴士,突然想起召潮司和孙必振还在棚屋里。 “不好!我得先警告他们!”刘易斯这么想着,朝几乎散架的棚屋跑去。 刘易斯冲向棚屋的同时,一阵细若游蚊的念咒声突然传来。 专注于奔跑的刘易斯没能听清那是什么咒,兴许是残面的驱厄咒,也可能是什么释放爆炸的咒语。 总之,咒语落下后,刘易斯身后传来巨响,一层巨大的气浪袭来,刘易斯身后残余的几名追兵禁不住气浪的翻卷,被掀翻卷走,烟雾也被驱散了,露出了藏在烟雾中的软糖军队。 献出身形的小熊软糖们顿时乱作一团,在一阵窃窃私语般的交谈声后,它们迅速消失在了平原之上。正如马卫家所言,这群来自地底的软糖怪物不会光明正大地打架,一旦失去藏身的烟幕,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遁逃。 气浪不但赶走了小熊软糖,也把刘易斯掀翻在地,身上的糖浆沾满了灰尘,狼狈至极,她一脸懵逼的爬起身,愣在原地。 小熊软糖的鼓点早已停止,刘易斯回过头举目四望,平原上只剩下了飞舞的菌丝和灰尘。 这时,马卫家笑嘻嘻地朝刘易斯走了过来。 “兄弟,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说的‘润’指的是用润战斗,不是让你‘润’。” 刘易斯满脸通红,她抖了抖沾满脏东西的衣服,哭笑不得,只能岔开话题,无奈地问道: “你刚才用的是什么咒?怎么有这样大的威力?” “什么咒不咒的?那不过是老天爷放的响屁。” 马卫家一脸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单手拎枪的样子如此轻松,甚至令人怀疑他手上那把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只不过是一个塑料玩具。 但刘易斯很清楚,那是一把真正的冲锋枪,至少有五公斤重,普通人根本没法长时间单手握持。 考虑到这些,刘易斯根本不敢质疑马卫家,她甚至怀疑马卫家是否真有看上去那么年轻。要知道,马卫家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取一件画皮,而画皮正是一种易容术,只要穿上画皮,八十岁的老人也能伪装成十八岁的小伙,畸形的怪物也可以伪装成人形。 “唉,不提这个了,我想知道您脚底抹的东西是什么,能否分我一点?我可不想再被这些鬼东西缠上了。”刘易斯心有余悸地说。 “抱歉,独此一份,没有多余的。”马卫家摇了摇头。 两人扭头看向远处,一望无际的疱疹平原上没有任何标志物,地狱巴士多半是死了,没了载具,他们需要另谋他法离开这里。 刘易斯摸着腰上的齿痕,抱怨道,“我被咬了一口,所幸没有出血,但愿不要因为这个感染什么疾病。” “放心吧,残面庇护着我们。”马卫家安慰道。 “唉……这帮小熊软糖何苦找我们的茬?真是胡闹。” 马卫家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哪里知道?走吧,去看看那个巴士还有没有救,我们得想法子离开这里。” 两人慢步走到了地狱巴士旁边,刘易斯蹲了下来,打量起检票员的尸体。 “依你看?”刘易斯问。 “我看是死了。” “你指的是检票员还是巴士?” 马卫家拿脚拨了拨地上已然熄灭的中华烟,耸肩道,“都是。” “我现在在想……” “想搜刮一下?你搜吧,反正他死了,用不上了。” “不,我在想,我们有没有义务埋他?不过你说的对,反正他死了,我们搜一下吧。” 说着,刘易斯在售票员的裤子口袋里翻找了片刻,可惜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刘易斯擦了擦手,站了起来,“马老师曾说,管杀要管埋,我们给他埋了吧。” “是你杀的吗?”马卫家问。 “不是。” “那为何要你来埋?” 刘易斯想了想,觉得也对。 “你说得对,我们走吧。” 说罢,二人转身走向车厢。 车厢内部依旧灰暗,马卫家走进车厢时,召潮司像蛇一样缠在孙必振身上,用手肘怼了怼孙必振。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孙必振小声问道。 “一点小麻烦,我们已经解决了。”后进门的刘易斯说。 “你确定?”召潮司追问。 “不确定,但大概没问题了。”刘易斯侧目看向马卫家。 孙必振没有看懂刘易斯的暗示,但召潮司心领神会,她开口问马卫家道:“你想埋在哪里?” “埋?”马卫家露出了困惑的表情,又豁然开朗道,“哦,你们是说那个检票员,是吧?不用麻烦了,又不是我们杀掉的,就留在这里吧。” “不是,我说的是你,你想被葬在哪里?”召潮司冒着蓝光的眼睛杀气四溢。 马卫家和刘易斯同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诶,诶,大可不必,大可不必。”马卫家安抚道。 “他不是敌人,你不要这么草木皆兵的。”刘易斯也附和道。 见他们意见一致,召潮司质疑道:“你来之前,一切都好好的,但你一到,我们就遭受了袭击,你怎么解释这点?” 马卫家耸肩说道,“朋友,这用得着解释吗?” “怎么说?”刘易斯追问,其实她也放心不下。 “我是说,如果我想伤害你们,我早就那么做了,对吧?我没必要现身,更没必要和你们聊天。拜托!我们兄弟会的教义,‘人尽可杀’,你们应该知道吧?” 说着,马卫家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出“枪”的手势,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这个答案倒是非常令人满意,刘易斯和召潮司都点了点头。 兄弟会的教义是四个字:人尽可杀。这里的“人”泛指宇宙间一切生命。 第10章 蘑菇烧烤 感觉气氛有些尴尬,刘易斯赶忙打圆场道,“你不要为难马哥,他刚刚救过我,肯定不是坏人。” 马卫家露出了和善的微笑,将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的枪口压低,对于兄弟会的成员来说,这一举动是在向他人示好。 召潮司盯着马卫家看了几秒,最终转头看向了别处,发出了一声长长的鼻息。 孙必振松了口气,解释道,“她的意思是相信你了。” “感谢理解。”马卫家点头回应。 刘易斯也松了一口气,如果真要和马卫家打起来,她并没有把握能全身而退。 紧张的氛围消散,几人简单地聊了几句,都认为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走出疱疹平原,抵达简明镇。 简明镇位于疱疹平原和朗德尔雪域的交接处,镇子里有一扇“兔绒之门”,可以直通西京,是四人共同的目标。 地狱是活物,地狱内部的区域不断变化,没有固定的大小、形状,有的只是“相邻关系”,比如疱疹平原和朗德尔雪域就必定相邻。如果没有向导或者地标引路,凡人很可能在地狱内迷路受困。 考虑到这点,四人讨论起安全离开疱疹平原的方法。 “大哥,你有法子逃出这鬼地方吗?”刘易斯问。 “这个别指望我啊,我是不折不扣的路痴,来这里的路上我差点就迷路了。”马卫家无可奈何地耸耸肩。 结合马卫家来时迟到的事实,刘易斯没有怀疑什么,转头看向召潮司问道:“召潮司,你有法子吗?” 召潮司朝刘易斯翻了翻白眼,看来她也没有办法。 刘易斯又看向孙必振。 “你不会奢望我有办法吧?”孙必振摊开双手。 刘易斯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好了。” 说着,刘易斯从腰包里抽出一只绿色的小包,她将包裹拆开,原来是一片硕大的青绿色叶片,中间包裹着一团樱桃色的团状物。 刘易斯端起这颗药团,得意洋洋地模仿了一段哆啦A梦拿出道具时的音效: “挡当当当~当挡当,这是‘麋鹿鬃’,李德大哥送我的灵药。他早就料到我们可能会迷路,这剂药可以引导迷路之人找到归途,应对当前的情况是最好不过了。唯一的问题是……” “问题是什么?你倒是说啊。”马卫家问。 刘易斯解释道:“问题是,这药必须由一个认路的人来使用,如果没人认路,这个药就没法生效。” 听他这么说,马卫家当即拉长了脸,调侃道:“兄弟,如果眼下有人认路,还用这药作甚?” 刘易斯嘿嘿一笑,“此言差矣,眼下并非没有认路的人,噢,不对,先不管是不是人,那玩意绝对是认路的!” 刘易斯伸手指向了车厢前端,四人一同朝那里看去。 灰尘滚滚的车厢前端,穿着蓝色工装的蘑菇人仍困在菌丝丛中,时不时地扑腾一阵。 “原来如此,那还等什么?赶紧拿这个蘑菇试试药效。”马卫家笑着说。 孙必振看着蘑菇人,有些发懵:“可是,这个蘑菇人没有嘴啊,它连五官都没有,估计也没有消化道,怎么喂给它?” “无妨,把这些药糊抹到它身上就行。”刘易斯靠近蘑菇人,将叶片翻面,把药团“啪唧”一声拍在蘑菇人的菌盖上,然后均匀地涂抹。 蘑菇人没有反抗,它的棕色菌盖渐渐被药团染成了樱桃色,渐渐散发出一股菌菇独有的香味。 “蘑菇人没有痛觉吗?我记得李德大哥说过,这个药生效之后会散发出巨量的热。”刘易斯琢磨。 马卫家扶了扶眼镜,问:“人家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个药就是用来逼供的,通过折磨认路的人来得知路线?” 听他这么说,刘易斯也懵了。 “好像……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这么说,我搞错用法了?” “先不说这个,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菌菇的香味?”马卫家反问。 “我戴着口罩,什么也闻不到。” 马卫家循着香气嗅探,凑近蘑菇人的菌盖看了看,不由得叹了口气,满怀同情地说道:“香气就是从蘑菇人脑袋上发出来的,我看它好像是熟了。” “熟了?不会吧,你戳一下看看。” 马卫家调转枪口,在蘑菇人的菌盖上戳了戳,蘑菇人果然不动弹了。 “不止是熟了,它好像还死了。”马卫家苦笑道。 “好吧,这警示我们不要把麋鹿之鬃抹到头部。”刘易斯惋惜地说。 “认路的蘑菇人挂了,接下来怎么办?”马卫家问。 “我来看看,按理说,麋鹿鬃也该生效了。” 刘易斯凑到蘑菇人旁边,盯着散发香气的菌盖看了看,没看出任何端倪,自言自语道,“不能吧?难道这药真是用来逼供的?” “蛤?真就被我说中了?你说的那个李德没有给你说明书吗?”马卫家问。 “李德大哥通晓灵药学,他多半是以己度人了,所以没有给我使用说明书。”刘易斯懊恼不已地说。 听他这么讲,一直站在三人身后的召潮司实在绷不住了,她没好气地一把推开了刘易斯,从手背上剥下一片鳞,直接插在了还没死透的蘑菇人菌盖上。 “有我在,还用得着灵药?走吧!”召潮司拽起孙必振的袖子就往车厢外走。 “诶,哥们儿,她怎么走了?”马卫家忙问刘易斯。 刘易斯这才反应过来,拍脑门道:“忘了这茬了。这也倒好,不用瞎忙活了,我们直接跟她走吧,召潮司的润能阅读人心。唉,只是可惜了灵药啊!” …… 疱疹平原的孢子有如炊烟一般,摇摇晃晃地升了起来,又被天光和万有引力牵制在了平原之中。 已死的地狱巴士倒在孢子群中,几只地狱里特有的食腐鸟落在了车厢上方,为争夺一块菌丝缠绕的血肉而扑打起来。 食腐鸟的争斗没有持续多久,它们各自叼着肉的一端,眼睛却齐刷刷地看向远处的孢子烟幕,很快,它们眼中露出了禽鸟特有的机警,松开嘴里的肉四散飞去,掀起了一阵深粉色的孢子。 食腐鸟散去后不久,一个魁梧的人影出现在孢子组成的烟幕背后。 此人穿着防剿局配发的灰色风衣,戴着苏式军帽和迷彩色的防护面具,背上背着一块迷彩色的画板。 这一身打扮,在人间或许过于张狂,但在地狱之内却属于过分收敛了。 此人姓王,是调查员,按照防剿局的一贯叫法,他应该被称为猎人王。 眼下,猎人王走近了地狱巴士的残骸,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一支吸了一半的香烟。 猎人王用靴子踩住那支香烟,弯下腰捡了起来。 他拨开那支香烟的滤嘴,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是密教信徒的烟,这种香烟不产自凡世。” 猎人王丢掉了香烟,向前走了几步,用左手抬起巴士的底盘,右手抓住售票员的右脚,稍一用力,将上半身已经压扁的尸体整个从巴士下方拽了出来。 猎人王打量着死者的外观,目光聚焦到了售票员脸上近乎扁平的痦子。 死者的面部组织被压得支离破碎,没碎的也变的稀烂,唯独这颗痦子完好无损,可见这并非普通的痦子。 猎人王翻阅过琥珀教的卷宗,他很了解,活面具是琥珀教的标志,售票员脸上那硕大的痦子应该是活面具的幼体:“痦子”会逐渐长大,最终形成面具的形状,占据信徒的面部。 “原来是琥珀教的人,那就不奇怪了,他们什么生意都敢做。” 猎人王小声嘟囔了一句,迈着大步走进了几乎散架的车厢。 车厢内,猎人王发现了瘫倒在菌丝丛中的蘑菇人。 不知为何,惨遭折磨的蘑菇人仍活着,虽然它已经动弹不得,菌柄上却长出了几颗孢子肉芽,这是光蛰病的先兆,但猎人王没看出来。 蘑菇人的脑袋已经萎蔫了,菌盖整个瘪了下去,颜色也黯淡了许多,唯一醒目的便是它菌盖上沾着的麋鹿鬃灵药:药糊已经干燥结块,变成了药粉,颜色也由樱桃红变为了白色。 “麋鹿之鬃?”猎人王一眼认出了菌盖上的灵药。 猎人王通晓灵药学,他摘下右手手套,从那些药面中捏出一撮,张开嘴,将这些白色药面洒到了舌头上。 他闭上了嘴,用舌头将灵药均匀地抹在上颚,一幅清晰的方向图渐渐浮现在了他的脑海。 当然,比起这些药面,猎人王更感兴趣的是那片插在菌盖上的鳞片。 猎人王戴上手套,从腰间拔出一把三角形的金属片,用金属片的尖端挑出了那片鳞,拿近看了看,然后丢掉了。 一片鳞说明不了什么,但鳞片和灵药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猎人王钻出车厢,走到了地狱巴士的另一面,他的注意力瞬间被地狱巴士身上的炁吸引了。 猎人王饶有兴致地低下头,将靴子插到了巨虫背部的甲壳下方,用力一蹬,甲壳被剥开了,露出了下方的创口。 甲壳下方赫然是一颗小孔,组织和器官化成的流体从那个小小的孔洞中不断外溢,但甲壳上却没有对应的伤口,如此奇怪的伤口引起了猎人王的好奇,可惜他没有更多时间细看。 猎人王收回脚,任由甲壳复位。 “我必须承认,这一趟还是有一定风险的。”猎人王自言自语着,走向了麋鹿之鬃指示的方向。他知道自己该往哪走,他脑海中的方向图总共只有两站,起点不重要,重要的是终点。 终点指向了简明镇,那是一个密教信徒经营的小镇,猎人王对此非常清楚。 第11章 悬挂之人 在召潮司的带领下,孙必振一行人在平原上迅速前进。 四人的脚程很快,但地狱毕竟是地狱,它喜欢强烈的欲望,更喜欢折磨活物,尤其是有思想的活物。 科教的四大名着之一,由前白月司马丁所着的《古伦敦旅行指南》,曾明确指出,地狱的环境会受身处其中的活物的影响。如下片段引用自《古伦敦旅行指南》第三章: “我曾一十七次经过疱疹平原造访兔绒之门,每一次都有不同的目的,这些目的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重点是,由于抱有不同的目的,我的行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我去兔绒之门仅仅只是为了借用洗手间,或许是由于这种目的过于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地狱察觉了我的窘迫,那一次,我无论如何无法在预期时间内抵达目的地。诸位不要担心,我最终顺利解决了新陈代谢的问题,只是失去了一条裤子。 相比之下,当我按照惯例穿越平原时,地狱却又不耐烦地恭送我出了平原,路程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当时,原本需要五到八小时的路程,居然只花了我不到半小时。 以上的两个例子绝非偶然,我们须知,地狱反感例行公事,却对孤注一掷情有独钟,它格外喜欢折磨强者,其目的暂未可知,但试图揣测地狱的意志绝非明智之举。” 或许正是由于领路者是大祭司,地狱开始了对四人的折磨。 召潮司走在四人中的最前面,她起初满怀信心,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表情。 但在前进了约莫四小时后,召潮司的周身开始散发肉眼可见的黑气,她开始发出不耐烦的磨牙声音,原本平静的炁也渐渐扭曲,走路时左右摇摆的幅度也大大增加了。 刘易斯和马卫家很识相地没有去招惹她,而是让孙必振去试探性地询问,他们认为召潮司总不至于朝孙必振撒气。 孙必振走到召潮司前面,回头看了她的脸一眼,然后凝重地咽了一口唾沫,一言不发地又退了回来。 “为什么不问?你不至于害怕她吧?”刘易斯问道。 “呃……你们见过她生气的样子吗?”孙必振反问道。 刘易斯和马卫家都摇了摇头。 孙必振伸手一指走在最前面的、被黑气包裹的召潮司,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们去看看好了,还挺难得的。” 马卫家和刘易斯都一个劲的摇头。 “你们看看吧,我用人类的语言描述不出那种表情,就好像……就好像一条发怒的松狮,还得是剃了毛的那种。”孙必振不依不饶地劝道。 “我还年轻。”马卫家回答。 “我还年轻。”刘易斯异口同声地答道。 “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不是不敢在这个时候和她说话,只是我一靠近就张不开嘴,估计她不想让我说话。”孙必振解释。 “有这么夸张吗?”马卫家来了兴趣,“我去看看。” 说着,马卫家加快了步子,走到了召潮司身前,可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被浓烈的炁击中了面部,马卫家搂着冲锋枪倒在了地上,捂着脸翻滚起来,压扁了一丛又一丛的孢子花。 “怎么了?”刘易斯赶快跑了过去。 “没事,没事,我还活着,我好像被啥玩意儿蛰了一下。”马卫家松开手,脸上赫然是一个“丨”字。 刘易斯同情地拽马卫家起身,炁写就的“丨”字只维持了三十秒,但他们不敢再靠近召潮司了,只能远远地跟在她后边,小声嘀咕起来。 “怎么办,兄弟?咱还要跟着她走吗?”马卫家捂着脸问道,“我们走了至少三小时了吧?” “不止,按理说该到了,但现在还望不到雪域的边界,这不对劲啊。”刘易斯回应道。 朗德尔雪域以其纯白的颜色着称,但从三人的位置看去,无论哪个方向都望不见白色,有的只是游荡的、半透明的粉色:那是疱疹平原上的孢子云。 “咱现在就是一整个大写的折磨啊,”马卫家忍不住指了指自己的脚,“你们两位好歹是穿着鞋的,我可是光脚走了这么些路,这要是走错了方向……” 话音未落,一双灰色运动鞋砸在了马卫家腹部,马卫家吃痛后退了半步,光顾着抓住他的冲锋枪,那双鞋则落在了地面上。 刘易斯也吓了一跳,她认出了那双鞋,赶紧回过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只是无奈地耸肩摊手。 “她什么时候拿走的?”刘易斯嘟囔。 “原来她听得见啊?”马卫家委屈地看了刘易斯一眼,刘易斯则苦涩地点了点头。 马卫家用胳膊夹住枪,将运动鞋捡了起来,看着刘易斯问道:“那我是穿,还是不穿?” “你看穿不穿的上,穿的上就穿着,她肯定不会要这双鞋了。” 马卫家点点头,把鞋套在了脚上,居然能穿上,这貌似是个巧合。 “既然能穿你就穿着吧。”孙必振拍了拍马卫家的肩。 马卫家抿着嘴点了点头,“但愿穿鞋不会招来麻烦。” “哪来的麻烦?我们这一路上都穿着鞋,要是有麻烦早该出现了。”刘易斯笑道。 “如果之前的经历不算麻烦的话。”孙必振补充道。 就在三人交谈时,走在最前面的召潮司停下了脚步。她周身的炁一刹那便消失了,只剩下磨牙的声音愈发的响亮。 “有东西。”召潮司发出了警告。 “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孙必振哆嗦起来。 “莫不是鎏金司来了?不是吧不是吧?我才刚穿上鞋……”马卫家吐槽道。 隔着大概十米的距离,召潮司转身朝三人大喊道: “是异教的大祭司!” “你看看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马卫家苦笑道。 喊声还没来得及传到刘易斯耳中,疱疹平原的地面已经开始了皲裂。 橙黑色的地面发出了“桀桀桀”的摩擦声,仿佛有人在地面之下使用电动剃须刀,随后,一条缝隙裂开了,五条粗约一公分的金色绳索从缝隙中窜出,间隔整齐地冒出了地面。金绳延长向天空,一反常态地没有瘫软,而是笔直地上升,一直延长了十米左右。 孙必振等人呆呆地望着那些绳索,召潮司则皱起眉,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打算施咒,右手搭在了自己大腿外侧,那里绑着几支她随身携带的灵药,是她出发前特意准备的。 在四人紧张的注视下,五条绳索停止了延伸。 空气发出破碎的响声,五个人影钻出了皲裂的地皮,沿着绳索滑向上空。 五人身上裹着脏兮兮的布条,活像五具木乃伊,他们各自抓着一条金绳,身上裹着沙色的布,只露出了下半张脸,蜡黄色的皮肤上长着一对鼻孔和一排牙齿:他们的嘴唇和鼻子似乎被割掉了,也可能是因为疾病萎缩脱落了,仅存的半张脸上满是诡异病态,十分瘆人。 病态的面容昭示了他们的身份:这五人多半是鎏金司的随从。据传,侍奉黄金神的大祭司总是带着随从出行,随从数一律是五名,鎏金司也不例外。 随从们头部冲下,脚尖朝上,身躯无规律地痉挛着,以倒吊的姿势滑上了绳索末端。对于他们来说,重力似乎是相反的,又或者,重力在地狱从未存在过?谁知道呢…… 五名随从的出现预示着大祭司的到来,或许是出于傲慢,又或者只是行动不便,鎏金司迟迟没有现身。 瞠目结舌的孙必振闭上了嘴,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忍不住问召潮司道: “他们的主子呢?”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召潮司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这证明他铁定说错话了。 兴许是听到了孙必振的话,地下某处,一段呻吟般的话语传来: “我,向各位请求原谅,我,确实应该先和各位打个招呼。” 这一定就是鎏金司的声音了。 近乎呻吟的话语飘向天空,一柄长矛率先扎破了薄得接近透明的地衣层,矛尖冲上,以匀速滑向天空,末端绑着一条透明但熠熠闪光的丝线。 长矛朴实无华,柳木手柄,金色矛尖,没有花纹,矛尖边缘粗糙,仿佛未经打磨。 长矛下方,一人沿着透明丝线爬出,此人也没有鼻子和嘴唇,也裹着一身脏污的沙色裹布,但不同之处在于,他袒露着胸膛,并且长有六条手臂。 是鎏金司。 鎏金司以维特鲁威人的姿态爬出地面:最上方的手臂抓着丝线,将他的身躯拖向长矛;第二双手臂伸得笔直,向上扬起,仿佛是在做赞美礼拜;最下方的一双手臂平举着,手心朝外,手上裹覆的布条上画着黄金教的圣痕:红色倒十字。 在凡世,倒十字是谦卑的象征,但这里不是凡世,这里是地狱。 如果红十字象征着医者与救赎,那么红色倒十字就意味着疾病与折磨。 鎏金司袒露胸脯,布条散落,朝上滑落,由于疾病,他的皮肤和身上的裹布是同一种颜色,沙黄色胸膛的中央,赫然是两个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 消肌腐骨,蚀金化土之人,鎏、金、司。 “如果不出意外,他就是鎏金司吧?”孙必振这么想着,如此明摆着的事情,孙必振总要慢人一步才看出,这也不怪他,谁叫他现在是个弱智呢? 虽然从孙必振的视角看去,鎏金司好像一个人形气球,悬挂在半空中,头部朝上。但从五名随从的视角看去,鎏金司则是倒吊的姿态。 鎏金司爬到了丝线的尽头,用双脚夹住了矛尖,解放了全部六条手臂,先将三双手放在了胸前,缓缓合十,然后将手掌分开,亮出了手心中的鲜红倒十字,慢慢的,张开了臂膀,苦杏仁味道的炁从他身上落下,好像一场毒雨。 “我,鎏金司。” 他首先吐出了两个含义相同的单词,随后说道: “客套的话无需再说,我,相信,我,的信使会对每一位进入平原的客人阐明,我,的规矩。当然,如果你们没有见到信使,那么,我,对各位出色的潜行技法表示由衷的赞美,并对,我,手下信使的失责表示诚挚的歉意。 告诉,我,你们是否见过,我,的信使?” 鎏金司每次说“我”这个字,都要刻意停顿一下。说话时,他伸出一只左手,用左手食指指向自己,远看去,其姿态好像丢勒的自画像。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扭头看了召潮司一眼。 召潮司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她不擅长撒谎,摇头时脸上虽无表情,手脚却在不自觉地挪动,当然,她的脚是光着的。 “我,没有问你,盐神的大祭司,你做的很好。” 鎏金司伸出一只干瘪的左手,指向孙必振。 “我,说的是你们三位,穿着鞋的三位,你们见到,我,的信使了吗?” 被鎏金司指中的那一刻,孙必振的心脏停跳了五秒。 由于不敢擅自做决定,孙必振回头看向刘易斯,刘易斯和马卫家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来。 “怎么办?”孙必振小声问道。 刘易斯暗使眼色,她恨不得现在就缝住孙必振这张破嘴,要是孙必振的这句“怎么办”被鎏金司听见,他们就是不打自招了。 “我,正在等,异教徒。” 鎏金司用一根右手食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刘易斯郁闷极了,身为复仇司的教子,她确实可以用教父的名号做赌注,赌鎏金司不敢对他们出手。但考虑到是自己不守规矩在先,报上教父的名字似乎有损复仇司的威名,刘易斯犹豫着究竟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才好。 “我没见过。”马卫家耸肩答道。 刘易斯惊奇地看向了马卫家,马卫家的话意味着两件事:第一,他避开了鎏金司的耳目;第二,尽管没有见到信使,马卫家依然自觉选择光脚步行,这说明他对鎏金司的规矩早有所知。 “原来是这样吗?请允许我简单确认一下。”鎏金司伸出了全部三只右手,指了指右侧离他最近的一名仆从。 随从用双脚夹住金绳,变魔术般从身后抽出了一支卷轴,双手并用将其撑开,卷轴滑向天空,足有五米长。 随从将鼻孔面向卷轴,打量了片刻,点头回应道: “如其所言,此人不在文书上。” “另外两人呢?”鎏金司再问。 “他们在列。”随从回答。 “嗯,我知道了。” 说完,鎏金司的炁已经弥漫到了刘易斯面前。 召潮司下意识地将孙必振护在身后,用右脚将刘易斯向前推了半步,孙必振却认为这样不好,主动向前迈了一步,挡在了刘易斯和召潮司前面。 鎏金司对此没有发表看法,他的声音依旧平稳: “对于没有遇见信使的异教徒,穿鞋,我,表示完全理解,”然后他转动惯头部,朝向刘易斯,“至于你们两位,既然,我,的信使已经发出过警告,你们仍穿着鞋,那么,我,是否可以这么认为:你们并不畏惧,我,的长矛,并且乐于通过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彰显自己的勇敢?” 刘易斯已经汗流浃背了,她一时想不出回答方法,只能默默摇头,不去触怒鎏金司。 刘易斯沉默时,马卫家压低枪口说:“尊敬的大祭司,无论如何,那只不过是一双鞋子,您可否看在歼灭司的面子上放我的朋友一马?” 这句话让鎏金司沉默了将近半分钟。 有时候,沉默能说明很多事情。 “好家伙,看来用不到我说话了。”刘易斯暗想。 歼灭司为何有如此之大的面子?这就说来话长了。 在密教信徒之间广泛流传着一张名单,这张名单包含了若干名绝对不能得罪的大祭司的名讳。对于不同的密教,这份名单的长短和内容不尽相同(因为信徒们都很识相的把本教的全部大祭司加入了名单),但无论是哪个密教的名单,名单中总会出现五个固定的名讳,信徒们笼统地称之为“黑五”,代表了五名公认最杰出的密教祭司,他们是: 武神祠,剧毒司,李林。 科教,白月司第二,塞缪尔。 拜火教,沸腾司,闻章。 兄弟会,歼灭司,白起。 虽说是“黑五”,但公认的黑五却只有四个,因为不同密教对第五名“黑五”的定义不同,大家都喜欢把自己最喜欢的大祭司称作“第五名黑五”。 但无论如何,歼灭司是无可非议的“黑五”,这一点鎏金司心里清楚。 思索良久后,鎏金司直言不讳地问道:“你,和歼灭司,是什么关系?” “上下级。”马卫家不假思索地回答。 “是吗?那你为何认为,歼灭司肯为两名异教徒而触犯,我,的规矩?” 说着,鎏金司的炁已经压到了马卫家面门前一寸的位置。 如此强烈的炁压迫着刘易斯的内脏,让她痛苦地咬紧了牙关,但马卫家并没有畏惧,他耸肩说道,“我没有这么认为,我只是希望您能给歼灭司面子。您,不会不给这个面子吧?”马卫家学着鎏金司的语气,刻意在“您”这个字后停顿了一下。 鎏金司的炁在一瞬间提高到了峰值,但又瞬间恢复了平静,看来马卫家的话触怒了他,只是不好当场发作。 停顿片刻后,鎏金司朝左侧挥了挥手,离他最近的随从立刻收起了卷轴。 “我,为什么要给异教徒面子?” 鎏金司语气和缓,但就连孙必振都听得出来,这句话远没有他之前的话客气。 “这个就看您怕不怕歼灭司了,”马卫家笑道,“您要是不怕,那自然不用给他面子。” 如此直白的答复,就连召潮司听了都略感震惊。 马卫家刚说完,鎏金司的五名随从就散发出了浓烈的杀意,他们的炁远不如鎏金司的强大,但也能形成无形的威压。在炁的压迫下,站的最靠前的孙必振开始流鼻血,召潮司想上前保护他,但孙必振摆手拒绝了,他没有丝毫动摇。 鎏金司开口了:“我很喜欢你的幽默,年轻人。”他的声音没有丝毫变化,但刘易斯能够感受到他的炁比之前弱了三分。 “如果你们是想拿大祭司的名号来戏耍,我,——你们最好不要——如果你们戏耍了,我,你们就要为这一行为买单。” 鎏金司有些语无伦次,他略微停顿了一下,举起一双手,交叉十指,继续说道: “不过,鉴于你们撒谎的可能性很小,我,私以为,卖歼灭司一个人情也未尝不可。” 鎏金司伸出两只右手,指向四人正面对着的方向。 “如果你们想去雪域,朝这个方向继续走即可。还有……” 鎏金司举起右侧中间的手,握拳一甩手腕,再张开手时,一个黄白色的药包出现在他手中。 “这个小物件一定是你的。”鎏金司将药包轻轻丢给了刘易斯。 刘易斯眼疾手快地接住,定睛看去,药包的颜色无比熟悉。她将药包递到鼻子下方,假意嗅了一下,虽然戴着口罩闻不到气味,但她认出,这个药包就是她当初送给鎏金司信使的那个:没想到那家伙真的把贿赂交给了上司,没有自己私吞。 “下次,我希望你们能拿出更具吸引力的礼物。” 鎏金司又伸出两只左手,直指向马卫家。 “还有你,年轻人,替,我,向歼灭司问好。告诉他,大祭司有义务教授手下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 “一定,一定。”马卫家连连答应。 鎏金司没有再说话,他和随从们倒立着朝地面爬去,很快钻入了地面,地衣上的裂隙也缓缓合拢,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刘易斯终于松了一口,她感激地看向马卫家,“多谢马哥,我刚才都快吓昏了。” 话音未落,马卫家已经仰面倒在了地上,吓昏了过去。 刘易斯无语了,她以为马卫家是装的,走上去用手戳了戳,“不是吧?他真的吓晕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又怂又勇的人啊?” 第12章 简明小镇 孙必振用袖子把鼻血擦干净,回头看向召潮司,嘴一张一合,看他的口型似乎是在说: “看来你选的方向是对的,我们继续走吧。” 但他什么声音也没发出。 原来,孙必振陷入了失语,方才他独自承受鎏金司的威压,暂时失去了语言能力。炁能造成的侵害共有九种,分别是“失明”“失语”“失聪”“失心”“丧魂”“力竭”“抽筋”“剧痛”以及“暴毙”,相比之下,“失语”已经是相当温和的伤害了。 召潮司担忧地掰开孙必振的嘴,朝他嗓子眼里看了看,确信没有大碍,指了指昏倒在地的马卫家,“我来背他,你跟紧我。” 后续的路程再没发生什么意外,只是孙必振受到了炁的侵害,马卫家暂时昏迷,几人一路上再没说过话。 四人在沉默中前行,很快,周遭的景物开始发生变化,地狱似乎妥协了,向他们展示了前路。 远方的粉色逐渐变淡了,露出了丘陵的形状,一条雪线沿着疱疹平原粉色的地皮缓缓浮现,纯白的地块凸起,那是朗德尔雪域的边界。 “我们快到了!”马卫家打破了沉默,他扶了扶眼镜,却被召潮司摔在了地上。 “醒了就自己走路!”召潮司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朗德尔雪域并非是真正的雪域,它被称为“雪域”仅仅是因为它纯白的颜色。事实上,朗德尔雪域是一片由真菌菌毯覆盖的丘陵,白色真菌在雪域上方生成了有如树林的密集菌毯和绒毛状森林,其中栖息着被称为“鼠人”的原住民。所谓原住民,指的是地狱原生的智慧生物。 不同于疱疹平原,朗德尔雪域有原住民存在,因此没有密教或大祭司对其宣称占领,该地带也成为了地狱内着名的“无税港”“避税天堂”,不同密教的商贩聚集在此、共襄盛举,真可谓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热土。 不过,如果没有密教的庇护,任何人类聚落都不可能在地狱内存续。朗德尔雪域上有多个人类集会点,它们统一处在琥珀教的庇护下,向琥珀教递交保护费。 但考虑到来此地交易的通勤代价略有些大,如果没有“门”提供便利的交通,估计没有信众会冒着生命危险前来此处。正因如此,琥珀教费尽心机,将他们最安全的一扇门搬到了朗德尔雪域的边界,为的就是在此地经营他们的生意。 围绕这扇门,密教信徒形成了固定的聚落,甚至建立起了城镇,这都得益于琥珀教的不懈努力。虽然军事实力在一众密教中排不到前列,实力最强的几大密教却对琥珀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原因错综复杂,难以阐明。 孙必振四人朝雪域边界走去,在白色的“雪原”当中有一块显眼的褐色斑秃,那里有炊烟升起,就连天光都更明亮了些。这块“斑秃”就是朗德尔雪域边界上的小镇,简明镇(simplear town)。没人知道它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或许为这个镇子起名的人根本没动过脑子。 简明镇围绕兔绒之门建设,琥珀教非常重视,甚至派遣大祭司常驻此地,为的就是在地狱恶劣的环境中维持这个宝贵城镇的生命。 一番跋涉后,孙必振等人跨过了雪域外侧的绒毛地皮,进入了简明镇外的检查站。 检查站建在山麓上,虽说是山,其实就是一个不大的土丘。站外铺着难得的沥青地皮,地皮上零散的堆放着一些房屋,净是些低矮的木制建筑,比人还矮,这些屋子不是供人类居住的,里面住着一些鼠人,它们是原住民,不被允许进入镇子,但那并不妨碍它们在简明镇外形成聚落。 看见孙必振四人走近检查站,一群颜色各异的鼠人跑了上来,或许是害怕召潮司的炁,它们隔着十多米大声呐喊,不敢靠得太近。 这群鼠人中,有的受雇于镇内的人类商贩,它们举着写有客栈地址的广告牌子,大喊着“便宜”“very cheap”之类蹩脚的人类语言(甚至有可能不是人类语言),然后一路尾随,尖锐的叫声吵得孙必振耳膜生疼。 另一些鼠人的处境就比较凄惨了,它们没有人类雇主,举着的牌子干脆就是一些硬纸板,上面用蜡笔写着一些歪歪扭扭的字,内容也是不堪入目,大多是一些非法生意。 当然,所谓的“非法”完全是普通人类的看法——地狱没有法律,在这里,这些生意完全是合法的。 比如,一只瞎了一只眼睛、裹着深绿色甲胄的灰色鼠人,一边擦着粉红色的鼻子,一边用略带陕西口音的申文大喊着:“开业大酬宾!大酬宾!投毒、绑架、暗杀!一律半价!莫麻达!” 还有一名皮毛呈棕黄色,穿着丝绸衣服的鼠人,它要比那些只敢隔着十几米吆喝的同类更加大胆,居然跑到了马卫家旁边,拽了拽他的衣角,带着啮齿类特有的笑容小声说道: “先生,马杀鸡了解一下吗?绝对比人类姑娘更好。” 原来它是拉皮条的,马卫家反感至极地拿枪口捅了捅它的脑袋,皮条客吓得一激灵,拔腿便跑。 鼠人对人类抱有极其古怪的认知:一方面,它们很喜欢人类,因为它们能从人类身上获得利益,甚至得到一定程度的庇护。 另一方面,它们又非常害怕人类,因为密教成员往往不会轻易对人类兵戎相见,但杀一只鼠人却不需要经过深思熟虑——除非受到人类庇护,否则鼠人是没有人权的。这导致鼠人在密教信徒面前总是畏首畏尾,很难真正与人类建立伙伴关系。 鼠人们一路尾随孙必振等人来到了检查站的岗亭外,或许是看出了他们没有做生意的打算,鼠人们渐渐散开了,只有几只不甘心的灰毛鼠人仍举着硬纸板跟在他们身后。 检查站的岗亭不过是一个锈迹斑斑的保安室,镇子外侧用碎木和铁丝简单围了起来,唯一通往镇内的路被一扇金属网编织成的门阻挡,岗亭就设在门旁。 检察员坐在岗亭内,他戴着一幅灰色面具,面具还很新,这说明他的资历尚浅。在琥珀教内,面具越旧,地位越高,大祭司除外。 检察员的面具做出了一个哭丧的表情,瞥了孙必振他们一眼,抓起一个小号的扩音器说道: “出于防火的需要,这里不允许私自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都交一下。” 说着,检查员有气无力地指了指岗亭外的一个蓝色塑料垃圾桶,桶内满是打火机。 这时候,跟在孙必振等人身后的灰毛鼠们发了疯似地喊了起来: “打火机!打火机!我们有卖!” “火种!价格公道!” “Lighter! Neat price!” 难怪它们迟迟不肯离去,原来它们做的是火种走私的生意。 “喂,都注意点儿,别太放肆,我听着呢。” 检察员放下扩音器,懒散地指了指那些灰毛鼠人,但并没有其它动作,看来他并没有驱逐这些家伙的念头。即使是琥珀教也很清楚,想要完全禁火是不可能的,只要有利可图,鼠人们会想方设法把火源带进镇子。 走在前面的马卫家回头看了看三人,刘易斯摇摇头,孙必振也摇摇头,召潮司则懒得理他。 马卫家扭头看向检察官,举起了自己的枪,“枪算火种吗?” “你是残面的人吗?残面的枪不算,普通的枪算。” 检察官的话看似是双标,实则是有“科学依据”的:残面赐予信徒的润有两条,其一是感知不到疼痛,其二是开枪不需要子弹。因此,残面信徒从不随身携带子弹,只要炁还够用,残面的信徒就是一栋移动的军火库。 “如果枪不算,那就没有火种。”马卫家说。 检察员的眼珠在面具后方转了转,满不在乎地说:“你们最好没有,大祭司不会放过任何偷带火种入内的人。” “请问镇子内的大祭司是哪位?”马卫家问。 检察员的面具抖了抖眉毛,一幅得意的样子,“由于我教对兔绒门的格外重视,蓼荭司常驻于此。你们是不知道,大祭司他习惯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但是人家尽职尽责到了什么程度你们知道吗?你们肯定不知道!要不人家是大祭司呢,人家洗澡也要在镇内洗,明明兔绒门就在他旁边,可以回人间去洗的,但人家就是这么专业!你们是不知道,你们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屯水有多么麻烦吗?” “估计够麻烦的,我们就是冲着兔绒之门来的,多亏琥珀教在这里预备了这扇门,感谢您各位的恪尽职守。”马卫家非常礼貌地脱帽致敬。 “不客气,您几位请进吧。”检察员的语气柔和了许多,琥珀教的信徒讲究一个有理有面,只要足够礼貌,他们往往很好说话。 说罢,检察员走出岗亭,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用其中一把打开了进入镇子的门。 简明镇并没有多大,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最高的建筑也只有两层,这也不奇怪,毕竟这里的房屋都是信众们自行建设的,主要起到一个圈地割据的作用,没人会当真住在这些破屋子里。 一条炊烟从镇子中心升起,那里是简明镇上唯一一家餐馆,也是唯一一栋有火源存在的建筑。 “我们……去……餐馆,买点水喝吧。” 孙必振指着那条炊烟结结巴巴地说,他还没能完全恢复,但至少可以开口说话了。 “不必了吧?这里的物价高得吓人,而且不收现金,我看咱们还是过了兔绒之门,回到人间再买东西。”刘易斯解释。 孙必振认为他说的在理,点了点头,几人沿着沥青路面朝着镇中心走去。 沿路,孙必振左右打量着,镇内稀奇古怪的商铺旁站着叫卖的凡人商贩,他们大多戴着活面具;也有不戴面具的商贩,但他们多半没有摊位,只能将商品和灵药挂在身上出售,或者推着装满货物的手推车沿路一边吆喝一边兜售。 但孙必振一行人不是来这里购物的,沥青小路长而曲折,四人尽可能避开了嘈杂的声音,躲过了人多眼杂的地段,最终来到了简明镇中心地带。 第13章 失之子羽 简明镇中心是所有沥青小路的终点,这里只有两栋建筑,一栋是煮的信徒经营的餐厅,另一栋就是四人此行的目的地:琥珀教设立的神祠,兔绒之门就在神祠内。 神祠是这里少有的混凝土建筑,总共有两层;从外面看去,神祠呈现典型的后现代建筑风格,建筑正面呈现矩形,矩形的正中央是一扇铜门,门框、门槛和建筑墙壁都是灰色,唯独门板是蜜一样的颜色,也有人称这种颜色为琥珀色,其象征意味浓厚。 石块堆砌成的墙体上插着许多涂成亮黑色的金属丝,这些金属丝以同样的形态蜷曲着,磨尖的一端指向神祠屋顶的偶像:一块封存着寒武纪奇虾的巨大琥珀。奇虾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大型无脊椎动物,但那只是人间的说法;在地狱之内,奇虾从未灭绝,而是作为地狱五大洋内常见的水生生物存在。 包裹着奇虾的琥珀和铜质门板几乎是一般大小,二者颜色一致,形状也都趋近于椭圆,远看去有如一个直立的莫比乌斯环插在神祠正面。 望着那巨大琥珀里造型可怖的奇虾,马卫家笑道,“我以前就想说,他们把这玩意儿挂门上边儿,就不担心珊瑚的信徒骂街吗?” “这地方不让珊瑚教的人进,珊瑚和琥珀是死对头。”刘易斯解释,“而且,你没得到消息吗?珊瑚死了。” “我当然知道,虽说珊瑚早就该死了,但祂一连惨叫了好几个世纪了,没见祂有停下来的意思,前两天突然停了,大家都说祂终于死了。我寻思啊,整死珊瑚的一准就是琥珀教的人。”马卫家如此说道,殊不知将珊瑚送入死门的有缘人就站在他身旁。 听到马卫家的话后,召潮司意味深长地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结结巴巴地说,“看……看我干……干嘛?” “没什么,就是看看。”召潮司露出了淡淡的笑。 四人闲聊了一会儿,马卫家指着神祠门口,嘟囔道,“奇怪,我之前来时,这里还有补丁客站岗,怎么今天没看到?” 琥珀教内,信徒的面具越旧,其资历就越深,但太过破旧的活面具会有破损,佩戴者需要为活面具打上补丁。面具上的补丁多,说明面具主人实力强大,活面具上打满补丁的琥珀教信徒被称为“补丁客”,是当之无愧的精锐。 “兴许他们休息去了?”刘易斯猜测,“那个看大门的不是说镇里有大祭司坐镇吗?有大祭司在,补丁客再多也只能当拉拉队。” 观摩片刻后,刘易斯确信神祠外围确实没有琥珀教的人站岗,于是放心地走到神祠门前,推开了大门,探头打量,确定安全后,朝马卫家他们招了招手,四人先后走进神祠。 神祠内部没有照明,非常昏暗。 “上次来我就说过,他们真该装个电灯,哪怕台灯也行啊……”马卫家调侃道。 话音刚落,神祠一角,有人拉开了一盏台灯。 “事实上,我们听取意见了。” 台灯并不亮,但也好过没有照明,借着台灯的光亮,可以看清祠堂内的陈设。 大厅并不算宽敞,至多能容下五十人,正对着入口的墙壁上开着一个黑黢黢的洞,洞的周围画着许多神学意味浓厚的壁画;壁画上方的位置有一行马赛克拼成的字,字的内容是: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 这行字让那看不清内部的洞多了几分不详的气息。洞的正前方摆着一张案几,其上摆放着贡果贡品若干,供果有苹果、橘子,贡品有罐装八宝粥和萨其马。 奇怪的是,供果和八宝粥都摆成了宝塔状,唯独那盘萨其马只剩下了半块。 除了案几外,大厅内随意摆放着几把椅子,左侧的角落放着一架小钢琴,右侧的角落则摆放着书架、书桌和一些文具,台灯放在书桌上,书桌后坐着的就是点亮台灯的人。 更确切的说,它并不是人,而是一只白毛鼠人。 比起一般的鼠人,它明显更高大,五官的轮廓更清晰,毛色也更鲜亮;它穿着一件干净的橘黄色冲锋衣,裤子也是一样的颜色,这对鼠人来说难能可贵,因为鼠人们往往讨厌鲜艳的颜色,它们喜欢灰暗的颜色。 “不要愣在那里,你们是游客还是别的干什么的,倒是说话呀。”白毛鼠人望着发呆的四人,语气和缓地说道,它的声音要比一般鼠人平稳许多,吐字也非常标准,但比起人类,它的声调还是太高了。 “诶?我上次来时,这里好歹有武装人员,这次怎么就光有个鼠人?”马卫家看着比他矮两头的白毛鼠人,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抱怨。 白毛鼠人没有生气,它直勾勾地看向马卫家,辩驳道: “我也算是武装人员吧,别小看我呀,我也不是吃素的。” “是,我知道,你不吃素,你吃萨其马。”马卫家端着枪走近,枪口指了指案几上装着半块萨其马的盘子。 由于脸上长着毛,鼠人是不会脸红的,但白毛鼠人似乎是个例外,它脸红的如此明显,就连毛发都遮不住。 “吭……供果可以摆在那里,萨其马不吃就脏了,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你们没在这里住过,这里的空气不是很干净,食物暴露在这种空气里,很快就腐败了。还有,萨其马这个东西,如果不趁早吃就受潮了,一旦受潮,口感就大不如前了。”白毛鼠人略显激动地解释起来。 “知道了,知道了,现在能办正事了吗?我们是来借用兔绒之门的。”马卫家打断了它的话。 “我们有买票。”刘易斯从包包里取出三张粉色的票据。 白毛鼠人平复了心情,从书桌上捏起一支笔,微笑道:“还请把票给我,我需要登记一下。” 刘易斯很自然地将票递了过去,但马卫家却伸出手拦住了他。 “抱歉,容我多嘴一句,我们怎么知道你是琥珀商会的人?不是我多疑,只是,这么重要的场所,他们怎么会只派一只鼠人看管?上次我来这里,门口起码有两名补丁客,这次连个门卫都没有。何况你连面具都没有,这未免太突兀了。” 马卫家说的在理,刘易斯犹豫着收回了票据,朝白毛鼠人投以质疑的目光。 白毛鼠人叹了口气,捏着笔摇了摇,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 “不是吧……你们对鼠人的偏见这么大吗?我好歹是大祭司啊好不好?我堂堂大祭司,用得着补丁客保护吗?” 说着,白毛鼠人信誓旦旦用手指着自己,可惜只换来了马卫家的摇头。 “你觉得我信吗?看看这个,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大祭司!”马卫家用双手十指指向召潮司,召潮司则回报以一声低吼,她可不喜欢被人指。 马卫家赶快放下了手,他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召潮司从进门起就一直抱胸站着,丝毫没有把白毛鼠人放在眼里,但之前鎏金司现身时,她可是提前做出了预警。更何况,召潮司身上的炁强大而充盈,白毛鼠人身上几乎没有炁的存在,确实很难让人把它和大祭司联想到一起。 面对马卫家的质疑,鼠人露出了委屈的表情,它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可是,我真的是大祭司啊。” “那你证明一下啊,”马卫家指着鼠人毫不客气地说,看来他根本不相信对方的话,“你露出前胸叫我们看看,我们就信你。” 听他这么说,白毛鼠人既惊讶又恼火,它激动地摊开手摆了摆,“不行!我好歹是女孩子,怎么可以。” “你在瞎想什么?我们都是正经人类,没人会对鼠人感兴趣。”马卫家皱眉道。 “那你看胸是要做什么?流氓!” 此话一出,除了孙必振,其余三人都笑了起来,就连召潮司也没能憋住,露出了一闪即逝的笑。 笑得最厉害的要数马卫家:“就你这个演技,怎么敢假扮大祭司的?大祭司胸前都有地狱铭文,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在那里装什么装?” “我没有啊,可是我……我真的是大祭司啊。”鼠人都快急哭了,它哆嗦着将橘黄色冲锋衣的拉链拉到了最上方,右手死死攥着拉链不放。 “好了,不开玩笑了,”刘易斯开口安慰道,“你不是大祭司也没关系,只要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呃,一个鼠人,我们就相信你。” 或许是出于愤怒,白毛鼠人的声音高了八度,“我说了,因为我是大祭司!” “你是个毛的大祭司,你当咱没见过大祭司吗?咱能不能别浪费时间了?赶快的办正事吧。”马卫家有些不耐烦了,他举起枪口对准了白毛鼠人。 看见那黑洞洞的枪口,白毛鼠人急得掉下了眼泪,这多少让人有些于心不忍。 “好了好了,马哥,别吓唬它了。”刘易斯抬手压低了马卫家的枪,走到鼠人身旁,试图安慰它,“好了,好了,如果你真是大祭司,我有办法验证。”刘易斯蹲下身,凑近鼠人说道。 “是吗?怎么办?”见对方也是女性,白毛鼠人松开手小声问。 “这样。” 说时迟那时快,刘易斯以极快的手速拉下了鼠人工服的拉链,然后将冲锋衣整个拽到了它的腰部。 由于身上覆盖有毛,鼠人们往往只会穿一件外套,这只白毛鼠人也不例外,它的冲锋衣下方没有其他遮拦。 鼠人吓得尖叫起来,它的双臂还揣在衣袖里,没能够反应过来,只能下意识地护住胸前鼓起的一撮毛,但还是慢了一步。 即使只是一瞬间,刘易斯等人还是可以确认,鼠人胸前并没有铭文。 “果然没有。”刘易斯回过头朝马卫家说,二人像恶作剧得逞一般相视而笑。 白毛鼠人哭了起来,又急又气的它手忙脚乱,居然死活抽不出手,更拉不上拉链,只好转过身,用洁白的背部朝向刘易斯等人。 看见它的后背时,刘易斯和马卫家有如五雷轰顶。 刘易斯汗毛倒竖,马卫家汗流浃背,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深深的恐惧。 作为一种见而知意的文字,地狱铭文是有统一大小的,大一点或小一点都不能算作地狱铭文,也没法做到见而知义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大祭司胸前的地狱铭文会占据锁骨以下、乳首以上、两肩之间的全部皮肤,但身高不到一米八的白毛鼠人胸前明显没有那么大的空间。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象征大祭司身份的地狱铭文没有出现在白毛鼠人的胸前,而是出现在了它背部,占据了脊背的大半。 白毛鼠人的背部,竖着印有一列地狱铭文,铭文曰: 莪荭蓼蓼,荫翳蓬生之人,蓼、荭、司。 看着那列铭文,刘易斯“哐当”一声跪在了地板上,流出了忏悔的眼泪。马卫家则直接的多,他先故作镇定地摘下帽子,将帽子和枪放到了脚边,然后“扑腾”一声跪在了刘易斯身旁,“咣咣”地磕起头来。 召潮司自然没有道歉的可能,她抬头看向了天花板,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蓼荭司饶命,我狗眼看人低。”马卫家一边磕头一边喊。 “蓼荭司您大人……大鼠大量,我就是一小孩,我不懂事,嘤嘤嘤……”刘易斯稀里哗啦的哭了起来。 两人穷尽词库叫着饶命的话语,这才换来蓼荭司眼泪汪汪气鼓鼓的一瞥。她终于整理好了衣服,将拉链拉到了最上端,狠下心来捏扁了拉链的拉头,使其无法再使用,这才放心的转过身来。 “你们给我记住,下不为例。”蓼荭司气愤地说道。 “明白,明白,嘿,嘿嘿。您脾气实在太好了,换做别的大祭司我们恐怕早就死了。”马卫家捂着红彤彤的额头说道。 蓼荭司学着人类的表情翻翻白眼,冷冷地说道,“不乱杀人就是脾气好吗?” “对于大祭司这个身份来说,确实是这样。”马卫家满脸堆笑地说。 “是吗?那我可不算脾气好。”蓼荭司抱胸说。 这话让刘易斯和马卫家愣了片刻,随即又开始求饶。二人喊了将近两分钟的饶命,蓼荭司这才满意,指着孙必振说道: “你留下,其余的人出去。” 孙必振有些惊讶,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我?” “是的,你留在这里,”蓼荭司看向跪在地面的刘易斯二人,“你们还在等什么?” 召潮司刚想表示抗议,却被刘易斯和马卫家一人拽一条胳膊,连哄带拽地拖出了祠堂。马卫家连枪和帽子都没来得及拿,可见情况之紧急。 第14章 兔绒之门 待同伴们离开神祠后,孙必振以一种生死看淡的心态看向了蓼荭司,超乎恐惧的心情正在他颅内弥漫。 白毛鼠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刘易斯和马卫家的反应,孙必振本来不害怕眼前的鼠人,但同伴的强烈恐惧感染了他。 蓼荭司朝孙必振羞怯地笑了一下,然后沉默着不说话。 “那个,您让我留下有什么事情吗?”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道。 “明明是你们来找我办事的吧?”蓼荭司反问道,它覆盖着细细容貌的脸上还沾着几颗泪珠,面颊看上去非常的软萌,但孙必振却只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 蓼荭司以为孙必振是四人当中唯一相信它的人。毕竟,当马卫家等人讥笑、羞辱它时,孙必振却一脸平静地看着它,这使它感激万分。她并不清楚,孙必振没有反应,只是因为断了炁脉、头脑昏沉。 孙必振一脸懵逼地看着蓼荭司,此时此刻,他脑子里只有三个大写的汉字:“啥情况?” “你脸红什么?”孙必振害怕极了,他眼睁睁看着蓼荭司毛茸茸的脸变得越来越红。 “好啦,别盯着我看了,你们想要借用兔绒之门,对吧?”蓼荭司指了指案几后方的洞口。 “是的,没错。” 蓼荭司吐了吐舌头,“行吧,看在你没有和他们一样无礼的份上。” 原本事情就要这样简简单单的结束了,但就在这时,蓼荭司突发奇想,转而改口道,“不对,不能这么就放过他们,敢那样羞辱我,我决不轻饶!” 看着渐渐露出阴森笑容的蓼荭司,孙必振感觉自己快吓昏了,万幸他的自制力足够强,没有当场昏厥。 “大祭司,您究竟打算做什么?”孙必振颤抖着问。 “那还用说?当然是刁难你们。” 说罢,蓼荭司报仇雪恨般地奸笑起来,只是她的演技实在太差,根本没能骗过孙必振。 孙必振好歹是欺诈司的弟子,他一眼看出蓼荭司是在演戏,只是没有说破。 奸笑一阵后,蓼荭司问他:“怎么样?我看电视上的坏人都是这么笑的,我学的像吗?” 孙必振皱起一边眉毛,竖起左手拇指,评价道:“完全一致。” “那就好,”蓼荭司的一蹦一跳地走到了孙必振身旁,抬手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小声吩咐道,“一会我喊他们进来,你来演我的人质,我假装折磨你,你假装疼,我就威胁他们去钻兔绒之门,我解释清楚了吗?” “兔绒之门?那个,我想请问一下,这样会有危险吗?”孙必振举起右手食指问道。 “完全没有危险,”蓼荭司摇摇头,“兔绒之门是最安全的门,直接钻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非常吓人!但我就是要吓吓他们,这样他们才能长记性。” 鼠人的笑容和人类不同:人类双眼的朝向是一致的,即使发笑也不会改变这点,但鼠人笑时,双眼会朝向不同的方向。从人类的审美来看,鼠人的笑容要么疯癫,要么呆傻,而在孙必振眼里,蓼荭司的笑则是两者兼备,又疯又傻。 蓼荭司笑了五秒钟后,孙必振不再害怕了,这并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得勇敢,而是因为,他麻木了。比起勇气,麻木才是恐惧的真正克星,人类的赞歌就是麻木的赞歌。 “那个,大祭司,既然你是要让他们跨过兔绒之门,何必要我扮演人质呢?我直接告诉他们没有危险不就行了吗?”孙必振疑惑道。 “那怎么行?如果知道了没有危险,又怎么会害怕呢?”蓼荭司解释,“只要你好好演,事成之后我就给你一点小奖励。” “行吧,你确定没有危险?” “我保证。”蓼荭司叉腰说道,“绝,对,没有,危险。对了,你们是去西京吧?” 孙必振点点头。 “那就不用改目的地了。来,你先坐到这把椅子上,把手放到椅子背后,你先这样,再那样……” 神祠外,马卫家和刘易斯将耳朵紧紧地贴在门板上,试图听清祠堂内的对话,但那扇铜质门板施加了隔音的咒符,就连召潮司也听不清屋内的声音,更不用提他们两个人类了。 “我看那个大祭司不像是会杀人的样子,孙必振他应该不会有事吧?”马卫家问刘易斯。 “我哪知道?不过,要杀也是杀咱俩,和孙必振有什么关系?他太无辜了!” “咱就是担心呐,孙必振好像没你抗揍。” “那是当然,我好歹也是马老师的教子,孙必振就糟糕得多,他炁脉断裂,别说抗揍了,轻轻一推就能死喽。”刘易斯早已停止了哭泣,她和马卫家的卖惨都是表面功夫,反正他们感觉不到疼痛。 “那个鼠人应该不会揍他吧?他一直在那傻站着,没有跟咱一起笑啊。”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谁知道呢?” “大祭司都是疯子,无一例外,我看咱们这下惨了。”马卫家站起身嘟囔道。 “你说什么?” 召潮司凑了上来,马卫家赶忙改口:“我是说,大祭司多半是疯子,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你这样的。” 召潮司哼了一声,走到了门板前,炁顺着她的影子游走,她试图用炁渗进神祠内部,但很快失败了,就在她即将失去耐心时,神赐内传出了蓼荭司的喊声。 “你们进来!” 话音落下,召潮司双手并用,拎起刘易斯和马卫家的衣领,拖着二人便冲进了神祠。她一松手,两人便重重摔在了地板上。 蓼荭司关闭了台灯,神殿内依旧昏暗,天光顺着打开的前门照进大厅内,勉强足够照亮半个大厅。 刘易斯慌忙爬起,看向神祠内。 马卫家手忙脚乱地捡起眼镜重新戴上,刚刚爬起身,就在地上寻找起他的帽子和枪。他捡起帽子戴上,将枪端在了胸前,这才松了口气。 “人呢?”马卫家举枪四望,却没看到孙必振和蓼荭司的身影。 “进来,到这里来。” 蓼荭司的声音从案几后方的洞中传出,洞内摇曳着灯光。 刘易斯看了召潮司一眼,但召潮司没有理睬他,而是径直走向了那洞。 没办法,刘易斯和马卫家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召潮司身后,钻过那高约一米五的椭圆形洞口,进入了神祠另一侧的大厅。 洞内比大厅更加昏暗,唯一的照明来自蓼荭司手上的台灯。 台灯后方,孙必振被一颗橘子堵住了嘴,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双手被绑在了椅子背后,侧向面对着召潮司等人。 蓼荭司脸上带着阴沉的笑容,左手端着台灯,右手则攥着孙必振的手指,不断发出“桀桀桀”的邪恶笑声。它疯傻的笑容完全改变了它的气场,大厅内充斥着草本植物粉碎散发出的气味,一种说不出的威压顺着蓼荭司的身躯冒出,这是她的炁,不加掩饰的炁。 蓼荭司的变化吓了马卫家一跳,他不由得自言自语道,“卧槽!这娘们儿刚才还好好的,现在莫不是现出原形了!” “兄弟,少说两句吧,只怕它听得见啊。”刘易斯小声提醒。 “它笑得像个智障,大概率听不见。”马卫家小声回答。 这句话,蓼荭司当然听得见,它本来还有所动摇,听到马卫家这么说,它更加下定了决心。狂笑三声后,蓼荭司学着影视剧中的反派嗓音叫嚷道: “你们听好了!现在我手里有人质,如果你们不想让他受伤害,就乖乖按我说的做!否则,哼哼……我就撕票!” 这台词听得马卫家愣了一下,他本能的吐槽道:“不是,我没搞明白,你就一个人质,还要当我们的面撕票?你撕票了拿什么威胁咱?你想撕就撕呗。” 话刚说出口,召潮司就攥住了马卫家的脖子,单手将他拎了起来,牙缝中发出低吼,双眼射出幽蓝色的光,恶狠狠地瞪着他。 “姐,奶奶,姑奶奶,我就是这么一说,就是说说……”马卫家摊手解释。 召潮司松开手,马卫家心有余悸地后撤几步,不敢再多嘴了。 蓼荭司的注意力始终处在召潮司身上,确信召潮司没有多余的动作后,她又僵硬的笑了几声,说道:“也许我没解释清楚,我再说一遍,你们按我说的去做,如有不从,我就折断人质的手指,就像这样!” 说着,蓼荭司抓住孙必振的左手食指,用幅度夸张的动作将其掰断。 孙必振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嚎叫。 蓼荭司暗自感叹孙必振演技卓越,身为大祭司的它早已忘记,人类被掰断手指的痛苦不需要伪装。 召潮司发怒了,她几乎要在一步之内冲到蓼荭司面前,但蓼荭司及时将双手放在了孙必振的脖子上。 “不要轻举妄动,我可盯着你呢。” 蓼荭司迫使召潮司冷静下来,她将台灯的光从下到上打在了脸上,阴森森地说:“现在,让我告诉你们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蓼荭司将台灯发出的光对准大厅右侧,那里放着一只巨大的笼子,台灯的光照向笼内。 笼子是深褐色,形状近似鸟笼,但笼内关着的并不是鸟雀。借着光亮,众人看到笼内关着的是一只巨大的灰兔。 巨兔趴在一滩稀碎的草叶上,双眼血红,纯灰色的皮毛油光水亮,乍看上去,它似乎就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兔子。 这时,巨兔突然张开了嘴,它的头颅仿佛被横切开来,形成了一个鲜红色的凹陷,鲨鱼一样层层叠叠的牙齿布满整个口腔,口腔内壁和食道上覆盖着大量的黏液,但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巨兔的舌头并非普通的肌肉组织,而是一只完整的、剥了皮的兔子,无皮兔子体表的静脉不停抽搐着,证明它仍活着,是那尖牙巨兔的一部分,令人不忍直视。 有诗曰: 牙犀利兮剥其绒,颅横分兮兽中门。 尖牙兔子套剥皮兔子,这就是兔绒之门。 “你们不是想借用兔绒之门吗?我打算成人之美:你们谁想先来?”蓼荭司指着笼子上的方形投食口说道。 刘易斯和马卫家匆匆对视,随后异口同声道:“大祭司优先。” 召潮司倒是没有害怕,她用眼神仔细检查了蓼荭司的动作,确信自己没有任何偷袭的机会,最后转过头,用眼神羞辱了刘易斯和马卫家一番,然后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笼子的投食口,以跳水的姿势跳了进去。 刘易斯不忍心看,转过头去,只听见笼内传来咕噜噜的吞咽声,当她鼓起勇气直视笼内时,召潮司已经消失了,巨兔正张着巨口,等待着下一位新鲜的客人。 “你之前不是来过这里吗?”刘易斯小声问马卫家。 “来过。” “那你怕什么?” “我不是说了吗,我之前来这里都是关着灯的,黑咕隆咚的啥也看不清,谁知道那玩意看上去那么骇人。”马卫家解释,“而且那个白毛疯批一副脑子烧坏了的样子,谁知道它有没有使坏?” 这几句话,蓼荭司听得一清二楚,它恼火地指向马卫家,“下一个你来。” 马卫家哭笑不得地说道:“姑奶奶,至于吗?剥你衣服的又不是我,我就是管不住这张破嘴,罪不至死吧?” “我不管,该你了。”蓼荭司毫不客气地指指笼子。 “可是,你绑的人质我也不熟啊,要不你撕票吧,反正我无所谓。” 虽然嘴上这么说,马卫家却没有干站着,他摘下帽子,连同冲锋枪一起抱在了怀里,以一个优雅的反身跳跳进了笼子的投食口。 刘易斯目瞪口呆,他还没反应过来,马卫家就消失了。 “该你了。”蓼荭司看向刘易斯。 “您看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和解吗?”刘易斯举起双手,害怕极了。 “不行,赶紧去死。” 蓼荭司已经迫不及待了,唯一有威胁的召潮司已经离开,它更显得急不可耐,甚至有自己动手的打算。 刘易斯看见对方缓缓逼近,知道自己没有选择,一咬牙一闭眼,一头扎进了笼子。 倒霉的事情发生了:刘易斯身上沾满了小熊软糖的残骸,兔绒之门或许是尝到了这股甜味,迟迟不肯下咽,把刘易斯含在嘴里,用舌头舔了起来。 巨兔口中传来刘易斯情真意切的尖叫,蓼荭司十分满意。过了半分钟,等到刘易斯身上的糖浆都融化了,巨兔才把她咽了下去。 眼看三人都消失在了兔绒之门的尖牙巨口中,蓼荭司满意地点点头,松开了绑住孙必振的绳子。 孙必振捂着左手食指,疼痛让他冷汗直冒。 “你演的真好,我都看不出你是装的!”蓼荭司夸奖道。 “我真是谢谢你啊。” 孙必振面目狰狞地回应,其实他想说的无非是三个优美的申国字,但他忍住了没说。 “不客气,你觉得我演的怎么样?有吓到他们吗?” “敢问您是从哪学的这个笑和这个台词啊?”孙必振斗胆问道。 “怎么?演的不行吗?我看电影里的绑匪都是这么说话的。” “哪有电影会写‘赶紧去死’这种台词啊?” 蓼荭司顿时红了脸,它没有回答,扭捏着背过身去,待脸恢复正常后才转过身来,凑到孙必振身旁,在他耳畔小声说道:“喏,这是给你的奖励。” 说罢,它在孙必振的面颊上亲了一口。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倒是不在乎蓼荭司亲他,只是万一被召潮司知道了这事,那就不是断一根手指的事情了。 亲完后,蓼荭司满脸通红地低下头,将孙必振连同椅子举了起来。 “诶,诶!你这是要干嘛?” “送你去西京。”蓼荭司简明扼要地回答。 这句话在孙必振听来无异于“送你去西天”。 看着兔绒之门那张巨口,孙必振露出了笑容: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会不自然地笑。 “如果你需要帮助,随时可以来找我,只要我没疯,一定帮你,我记着呢。” 蓼荭司说完,将孙必振丢进了笼子。 第15章 单刀直入 地狱之内,猎人王根据麋鹿之鬃的线索穿越了疱疹平原,他的炁是如此骇人,以至于地狱生物避之不及,原本凶险的疱疹平原在他面前变得一马平川。 半途中,猎人王遇见了鎏金司的随从,但他们只是远远望了一眼便打道回府了,原因很简单:他们认出了猎人王身上的制服。 一身防剿局的制服足以吓退大祭司的随从,真可谓人靠衣服马靠鞍。如果说,警察穿上寻常百姓的衣服成为便衣警察,那么防剿局调查员穿上警服就成为便衣调查员,足见防剿局在人间的地位。 虽然防剿局在人间势力庞大,其在无光地狱内的势力却微乎其微,这不是没有道理的:防剿局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处理密教在人间制造的混乱,地狱不归他们管辖,这也是刘易斯等人选择从地狱偷渡到西京的原因。 出于这点,防剿局的特务在地狱好有一比:就好比鸟在水中、鱼在树上,即便有生擒祭祀之威能,想要出入地狱,他们还得依靠密教信徒的门和窗。 这也是无奈之举:防剿局管辖下的门屈指可数,窗就更不用提了,由于窗的不稳定性,开启窗的请示文件领导从来不给批,调查员们只能自己偷摸儿使用。 如上所述,当猎人王横跨疱疹平原时,连鎏金司都不敢找他的麻烦;可当猎人王望着朗德尔雪域连绵的白色丘陵时,他却禁不住头疼起来,自言自语道: “我上哪去找件衣服?” 猎人王头疼的事有两件。 其一,他进入地狱时头脑发热,竟然忘记了换衣服,穿着防剿局配发的风衣就下来了,而且没有带备用的衣服。 其二,防剿局在朗德尔雪域内没有设置“门”,如果目标人物通过简明镇内部的地狱之门返回凡世,他也只能冒险通过同一扇门返回,否则多半会跟丢对方。 正头疼时,猎人王已经跨过镇外的白色菌绒地毯,来到了简明镇的检查站点。 “麋鹿鬃”灵药的指引到这里就结束了,他只能凭借经验继续前进,但目标十分明确:无论猎人王追寻的人是谁,他们不远万里来到此处,肯定进入了简明镇。 猎人王来到了小镇外围的鼠人聚居地,原本围着检查站的鼠人们被强者的炁所吸引,呼啦一下涌了上来,但当它们看清猎人王的着装时,又呼啦一声作鸟兽散。 虽然被猎人王的着装吓跑,鼠人们却没有声张,连一句“防剿局来了”都没有喊,乍看之下这似乎有悖常理,细想之下却相当合理。 鼠人们只是暂住在镇子外围,它们的聚落除了销赃和雇凶以外没有其它价值,估计没人会费工夫洗劫他们的聚落。 “喊是不可能喊的,防剿局的调查员胆敢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里肯定有他的道理,何苦得罪调查员呢?” 抱着这种想法,鼠人们四散逃去,受雇于人的家伙兴许会去通报它们的主子,余下的鼠人则拖家带口地躲了起来。 原本吵闹的小镇边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一名穿着丝绸袍子、笑容微妙的黄棕色鼠人逆向而行,凑到了猎人王的腿边,恭敬地鞠了一躬。 猎人王低下头,看着黄棕色鼠人脸上的笑容,冷漠地问:“他们都跑了,你为何不跑?” “因为不怕。” “为何不怕?” 棕黄色鼠人嬉笑着反问:“不怕就是不怕,嘿嘿嘿……您是调查员吧?” “这还用问么?” 猎人王饶有兴趣地举起了右手,手中捏着一片裹着糖衣的灵药,随时准备服用。作为防剿局精锐中的精锐,猎人王是如此的谨慎,甚至对一只鼠人充满了戒备。 “您别误会,我不害怕并不是因为我有能力自保,而是因为我此前见过和您一样的调查员,他们都是很守纪律的人,像我这样的小商小贩,他们是不稀得伤害的。我想,您多半和他们一样。”鼠人操着一口地道的西北口音解释道。 “嗯,你猜的不错,我们确实比较守纪律。”猎人王认可地点了点头,“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也不和密教的人做生意,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我不想买你们种的蘑菇,也不想买打火机。” “猎人先生,我猜您一定是在找人吧?”鼠人窃笑道。 猎人王来了兴趣,他先是下意识地点头,然后摇头,最后仔细想了想,索性点头承认道: “是,被你看出来了。” “那您可来着了,只要您想找的人进过镇子,我就有办法让您找到他。” 说着,鼠人从丝绸长袍中摸出一只袖珍的白色马克杯,杯上写着一个英文单词:pass(指南)。 杯子中盛放着一种帛青色的药剂,药剂在常温下不断沸腾着,不断喷发出青金色的细小火花,散发着清雅的山谷百合香气。 “此乃‘松下童子’,您一定听说过这个药。”鼠人昂起脑袋,一脸得意地说道。 闻到那药水的香味后,猎人王险些喜形于色,他没想到鼠人们居然有制作这种药的工艺,但他抱胸站着,装出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做好了砍价的准备。一旦让对方知道了自己感兴趣,再想砍价就难上加难了。 “是吗?你具体说说吧。”猎人王明知故问道。 “那您可听好了,”鼠人开始了绘声绘色的讲述,“当年重耳为君后,分封群臣时不知何故,居然跳过了介子休。介子休于是携老母隐居于深山,他进山时用老母的衣衫做药引,炼就了这副灵药。因此介子休可以通晓山路,从山内采摘野菜野果为食,重耳却觅他不得。介子休能得此神通,全凭这‘松下童子’的灵药,这味灵药可以指点迷津、拨云见日,当然,价格也不菲呢,呵呵呵……” 猎人王点点头,“既然需要衣衫做药引,那还是算了吧,我没有目标的衣物。” “没关系,我有啊!” 说着,鼠人用左手举起马克杯,右手则掀起丝绸长袍,露出了长袍下方的口袋:丝绸袍子下方密密麻麻缝着近二十个小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着一沓黑白照片。 “您看那里!” 鼠人伸右手指向不远处的一间矮屋,矮屋上方,一只瘦小的棕毛鼠人探出头来,朝猎人王招了招手。 棕毛鼠人藏在矮屋房顶的杂物堆中,它手里捏着一个老式的胶卷照相机,躲在一条灰色的毯子下方,和背景混为一体。 猎人王居然没发现这个躲在暗处伺机照相的鼠人——鼠人们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身形,它们在这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 黄棕色鼠人搓手笑道: “实不相瞒,我们收集了十五天内所有到达此处的人类照片,并从他们身上获得了衣物纤维。只要您相中了某人,不消一刻钟,我们的药剂师就能调制出对应的追踪灵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 猎人王确实心动了,他听说过这味灵药,也确信鼠人们没胆子欺诈他。猎人王挠了挠鼻子,问鼠人道:“能否先让我看看你的照片?万一我要找的人不在其中呢?” “这个当然可以,我们最守规矩了,您请看吧!” 鼠人从口袋中取出那些照片,堆成一摞,踮起脚尖递给了猎人王。 猎人王翻看起来,简单看过几张后,他不禁惊讶于那些照片的清晰程度:没想到,鼠人们用粗劣的道具也能照出这样清晰的画片,真是鼠人不可貌相。 在查看了半沓照片后,猎人王发现了目标,他取出那张黑白照片,将其余的照片还给了鼠人。 “让我想想,我身上没有多余的灵药,也没带通行金箔,用宝石换可以吗?”猎人王举着照片问。 听猎人王这么说,鼠人露出了惊诧的目光,表情僵硬的点了点头: “当然可以,既然您知道规矩,那就方便多了,我给您报个价:五克拉!” 在地狱中,人间的货币是毫无意义的,信徒们用于交易的一般等价物首选灵药,其次则是一种名叫“通行金箔”的货币;所谓通行金箔,其实是黄金按一定的规格铸造成的小金条。除了通行金箔,另一种通用货币就是宝石,因其比黄金更轻、更方便携带,经验老道的信徒们往往更钟爱携带钻石而非通行金箔。 猎人王没有讨价还价,他摘下苏式军帽,从帽子里取出一只天蓝色的小布袋,从袋中倒出几颗白钻,摊开掌心展示给鼠人看。 “你要不要验一下?我估计只多不少。”猎人王客气地问。 鼠人哆嗦着毛茸茸的小手,将猎人王手掌中的钻石,一颗一颗,小心翼翼地捏到了口袋里,诚惶诚恐地说:“不必了,能和您做成生意实属荣幸,请您稍等片刻,我去取药。您放心,我是守信用的商人,不会拿了货款就潜逃的!” 猎人王对此没有意见,他收好钻石戴上帽子,将目标的黑白照片交给了鼠人,看着它一溜烟地消失在了棚屋建筑群中,静静等待着。 约三分钟后,鼠人捧着那只冒着青色火星的白色马克杯,一路嚎叫着跑了回来。 “诶呀,您看!这就是‘松下童子’呀!诶呀,烫,好烫!” 鼠人高举着马克杯,滚沸的药剂烫得它嗷嗷叫唤,手掌上的毛几乎被燎着了,但它依然高举着杯子不敢松手。 猎人王一把揽过马克杯,朝杯子里看了一眼,帛青色的灵药冒着火星,发出缕缕清香。 鼠人累得连连喘气,随后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焦黄的手掌,用颤抖的声音解释道:“这个药归您了,但我有个不情之请:请您不要告诉别人这个药是我卖给您的,我可得罪不起秘教信徒!” “知道了,我不会说的。” 猎人王端着马克杯,走向了简明镇的检查站。 在他身后,那只棕黄色鼠人摇了摇沾满唾沫的手,小声喊道:“很高兴和您做生意,欢迎下次惠顾!” 猎人王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头也不回地喊道:“我没见过你,我们也没做过生意。” 简明镇的检查站,锈迹斑斑的保安室里,戴着灰面具的检察员打了个哈欠,他自言自语道: “好无聊啊。” 话音未落,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猎人王朝着岗亭走了过来。 检察员打着哈欠,扭头看向了脚步声传来的方向,他的脸在那一刹那凝固了,表情好像冻在了他脸上,但活面具出卖了他的想法。面具的眼眶变成了圆角矩形,嘴巴则长大到了夸张的程度,面具上若隐若现的灰色肌腱抽搐着,完全是一幅“我今天就要交代在这儿”的表情。 没等猎人王开口,检察员率先做出了反应:他一脚踹开了岗亭旁边那歪歪扭扭的金属门,伴随着铁门前后摇晃发出的金属刮擦声,他迈着奔命的步伐狂奔向镇内,沿着漆黑的沥青小路,像孙悟空第一次看见大海那样奔跑着,沿路播撒着眼泪和鼻涕,用一种足以媲美女高音的音调,歇斯底里地尖叫着: “防剿局!是防剿局!防剿局!防剿局!” 尖叫声很快吸引了沥青小路两旁的密教商贩,他们一脸困惑地看向尖叫声传来的方位,然后转头看向另一边,望着检察员狂奔而去的背影,一脸懵逼地回味着“防剿局”三个字。 过了半秒钟,商贩们配合默契地收摊打烊,在短短十五秒内清空了沥青小路的两侧,只留下飘扬的孢子粉尘和一地狼藉。 检察员一路狂奔到了镇中央的区域,他顾不上喘气,双腿一软,跪在了镇中心的神祠前,朝神祠顶端的虫珀举起双臂,用尖锐到破音的喊叫呼唤道: “大祭司!!大祭司!!救命啊!!大!祭!司!!” 呼救之后,他一口气喘不上来,憋晕了过去,以头抢地,倒在了神祠前。 神游之际,他的嘴角依然抽动着,嘴型依稀是在念着“大祭司”三个字。 很可惜,神祠的青铜大门隔音效果惊人,当代菲迪皮茨的哭号并没有换来大祭司的注意,但在神祠附近,冒着炊烟的饭店里匆匆跑出几名厨师,他们统一穿着白衣白裤,戴着厨师帽,围着黑色围裙,双手沾满香料,浑身散发着胡椒的香气。 几名厨师当中,帽子最高的男人是厨师长,他快步跑了过去,蹲在检察员身旁,伸手探了探鼻息。 确信对方只是昏迷后,厨师长示意同伴们将检察员抬进餐厅,他本人则站起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目光坚毅地看向了沥青小路的尽头。 厨师长名叫张垒,他是染血獠牙的成员、胡椒司的门徒,是简明镇“李氏饭店”的二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李正熙的铁哥们。 张垒并不是琥珀教的人,他没有出手的义务,但染血獠牙和精于算计的琥珀教不同:染血獠牙的信众们信奉“煮”,信奉“煮”的人多半头脑简单但为人正直,张垒就是一个典例。 面对镇子另一端袭来的炁,张垒自认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有义务迎战来犯的调查员。 “不能让无辜的居民被调查员抓走!煮啊,保佑我吧!” 张垒自言自语,他摘掉了厨师帽,毕恭毕敬地叠放整齐,塞进了围裙上的口袋,又从袖口摸出一包调料。 调料包的开口被粉色的小夹子夹住,张垒取下夹子,抖了抖料包,仰头张开嘴,将里面的调料面吞进了喉咙。 张垒是个厨子,神经大条的他也没有随身带药的习惯,这包灵药是他装在身上用来提神的,其名为“咖啡椒”,顾名思义,是一种含有高浓度咖啡因的兴奋剂。 灵药的效力迅速生效了,张垒的表情变得扭曲,崎岖的小路在他的视野中变得笔直,以至于可以一眼看到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猎人王正迈着小碎步走向这边,他的右手端着白色小马克杯,不能走得太快,否则杯中的灵药会洒出来。 张垒没有多想:防剿局的调查员单枪匹马出现在这里,肯定是为了猎巫! 怀着这种刻板认知,张垒毫不犹豫地使用了“润”,他沿着小径走向前去,褐色的毛发逐渐浮现在他的体表。 染血獠牙的信徒们侍奉煮,煮是烹兽之神、盛宴之神、香料与酒之神,煮赐予张垒的润名为“德鲁伊”,他能化身为熊,因此被餐厅的同事们戏称为熊德。 张垒的身躯渐渐膨胀,炁顺着他咬紧的牙缝流出,身上的厨师服也发出线缝撕裂的声音,最后承受不住张垒膨胀的身躯,整个爆开,露出了棕熊的毛发。 化为棕熊的张垒将前爪重重拍在了地面上,响动沿着沥青小路冲向前去,惊动了闲庭信步的猎人王。 猎人王没有多想,不用动脑他也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于是他摘下护具,举杯将“山路”灵药一饮而尽,顺手把马克杯放在了地上,咂么咂么嘴。 “一股覆盆子的味道,”猎人王评价道,“味道不错。” 沥青小径上,张垒冲锋向猎人王,一时间地动山摇,熊的身躯如同滚动的巨石,向着猎人王所在之处猛烈冲击。 猎人王的步伐轻盈而敏捷,他在张垒逼近的前一刻跳到了小径侧面,张垒一头扎进了路旁的木屋中。 木屋被撞倒,墙壁被撞得半毁,木屑和灰尘四处飞溅。 张垒很快从灰尘团中杀出,他露出獠牙,咆哮着,试图用巨大的爪子将猎人王扑到,但又被猎人王躲过了。 几轮扑杀都被猎人王灵活地躲开,终于,在张垒猛烈的攻击中,猎人王抓住机会,灵活地转身,一脚踢在了张垒柔软的腹部。 张垒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随即停止了攻击,停在了路中央抖了抖毛,碎屑顺着他的毛发落在了地上,他面朝猎人王,死死盯着对方,倒退了几步。 张垒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气势,虽然熊躯力量惊人,却非常耗费体力;而猎人王甚至没有服药,仅靠自身实力就压制住了熊形的张垒,二人的差距已经很明显了。 “别打了,你打不过我的。”猎人王劝道,“我只是想借用兔绒之门,没有别的意思,你现在就离开,而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骗人!我才不信!” 头脑单纯的张垒不愿意信任调查员,他咆哮着重新发起了进攻,几轮交锋过后,张垒已经气喘吁吁,他肩胛高耸,眼神也浑浊了,看来他已经无法承受熊躯带来的重担。 但勇敢的张垒没有退缩,他吼叫着冲向了猎人王,这次的攻击要比之前几次慢许多。猎人王以为张垒真的累了,他也放慢了节奏,试图让张垒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死战到底的想法。 猎人王上当了。 张垒的冲锋猛地加速了,它佯攻一爪,猎人王稍有犹豫,张垒便趁机变回了人形,仅留下了熊的双爪,反身利落地送上一爪,猛地撕碎了猎人王的迷彩面具。 面具被撕裂的瞬间,血液飞溅在沥青路面上,原本隐藏在面具下的半张脸暴露在了天光之中。 猎人王发自本能地侧身躲避,强大的核心力量让他避开了要害,但张垒的利爪还是划过了他的左侧脸颊,带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这是轻敌的代价,但猎人王却没有丝毫动摇,他后退三步,站稳双脚,坚定地挺直身体,目光沉稳,呼吸平稳,他的炁像平静无风的水面一样静止。 猎人王看着气喘吁吁的张垒,赞叹道: “很好。” 猎人王伸出左手挠了挠脸上的伤口,防护面具的侧面被张垒的抓挠切碎,但也只是扯掉了猎人王面部的一块表皮,伤口徐徐渗出血液,很快就会凝固。 即使是脾气最好的猎人也不能对这种攻击熟视无睹,猎人王用左手从背后的画板中抽出了一张A4白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尔有所犯,必有代价。” 猎人王念起北风司的还击咒,将一早藏在右手中的糖衣药片捏碎,丢进了嘴里。 张垒认出了这句咒语,他心头一惊,弓腰直起身,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猎人王。 “那个咒我认得,你认识北风司?那个叛教的北风司?!” “是啊。” 猎人王笑了,他用右手双指夹住A4指,在身前比划出一个十字,A4纸顿时浸满了血,由白色变成了大红色,血顺着纸滴在了黑色的沥青路面上,好似繁花。 张垒目瞪口呆地看着猎人王,随后死死捂住了咽喉,突然袭来的痛苦让他浑身无力、视线模糊,止不住地犯困,最后,他身体一软,倒在了路面上。 猎人王丢了那张红纸,甩干手上沾着的血,顺手摘下破损的面具丢在了路旁,面无表情地走向前去,迈过了张垒的身躯。 跨过张垒时,猎人王自言自语一般说道: “我切的是腹部,你捂住喉咙做什么?” 沿着沥青小路,猎人王慢慢前进,最终来到了镇子中心的神祠前。 张垒的同事们躲在餐厅的玻璃窗后,战栗着看向屋外,当猎人王出现在他们视野中时,其中一人当场吓昏了过去。 猎人王没有理会这些家伙,他默默走到神祠门前,看着那黄铜铸成的大门,伸出右手,敲了敲。 “有人吗?” 猎人王很礼貌地站在原地等待着,过了大约三十秒,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后走出一只白毛鼠人,它穿着橘黄色的冲锋衣,下身则是同样颜色的裤子。不知为何,它上衣拉链的拉头瘪了。 “您是哪位?游客吗?有预约吗?”鼠人睡眼惺忪,鼓着腮帮子问道,它左手里还抓着半块没吃完的萨其马。 “你好,我想借用一下兔绒之门。”猎人王彬彬有礼地说。 猎人王背着手望向神祠内部,由于身高差距太大,他并没有看到为自己开门的人。 “哦,好的,你是在哪个站点下的单?有票据吗?” 蓼荭司似乎还没睡醒,语气带着满满的困倦,它把手中的半块萨其马整个塞进了嘴巴,也不管手上还沾着蜂蜜和葡萄干,揉了揉眼睛,然后抬头看向了猎人王。 身高一米九的猎人王站在身高一米五的蓼荭司面前,低下了头,面无表情。 二人对视的那一刻,半径五米内的空气凝固了。 地狱是个活物,它喜欢折磨凡人,也喜欢欣赏精彩的残杀或死斗,强者在它体内相遇一定会引来它的注意,时间为之变慢,仿佛停滞,这样的环境下,人与人的厮杀观赏起来才更尽兴。 炁涌动,像发酵爆开的面团,像海底喷发的火山,像剧烈燃烧的铜。 朗格尔雪域中,一束淡绿色的光一闪而逝,一件支离破碎的衣物飞上了高空,在天光的照映中闪烁着深绿色的荣光。 那是一顶苏式军帽,军帽上的红色五星已经完全蒸发,只留下软塌塌的帽子徐徐下坠,落向简明镇的边界。 猎人王撞碎了餐厅的外墙,倒在了一滩猪油中,在他的额头上,一条深紫色的瘀伤缓缓浮现。 “艹。”猎人王忍不住说出了脏话。 在嘈杂的尖叫声、建材落下的响声以及猪油流淌的粘腻声中,猎人王睁着眼睛看向天花板,他突然觉得,这么躺着很舒服:只要不起身,他就不用理会那些四散逃跑的秘教信徒,他就不用处理身上沾着的、很难洗干净的猪油,他就不必面对那个白色的、身高一米五的大祭司。 “我不知道这里会有大祭司……早知道就这么躺到退休就好了,我干嘛要接这个案子呢?”猎人王这么想到。 看着上方那摇摇欲坠的天花板,猎人王最终还是挣扎着站了起来,他抖落身上的猪油,伸出左手,试图从身后取出一张A4纸,但已经太晚了,那些纸已经被猪油浸泡过了,粘在一起,完全不能使用。 猎人王伸出右手,但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右臂已经不堪使唤了,大概是断掉了。猎人王咳嗽了三声,他知道自己当下该做什么。 猎人王的风衣破了好几处,一边的袖子断了,露出了整条左臂,他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向后厨。 黑色的沥青小路上,烟雾逐渐散去,神祠前的地面上渐渐露出一个长达五米的冲积扇。 巨响过后,躲藏在建筑中的异教信众纷纷跑向了荭司,想要寻求庇护,但当他们看清蓼荭司的表情时,又很快尖叫着跑开了。 蓼荭司袒露着上半身,脸上挂着一个凝固的笑,眼睛完全不眨,双眼分别指向一个方向,整张脸上唯一在动的是一双不停抽搐的眼皮。 带着这副疯狂而又呆傻的表情,蓼荭司笔直地走向餐厅,她的上衣化成了碎片,橘黄色的残骸随风飘扬。 蓼荭司胸前的绒毛完全炸起,走路时大幅摆动双肩,像癫痫发作一般抖动头颅,脸上的笑从六十度发展到了九十度。 “没有调查员能活着穿过我身后的门。” 蓼荭司念念有词,踏过破碎的门槛走进了烟雾缭绕的餐厅。 炁从上方涌入,挡在蓼荭司和猎人王之间的墙壁轰然崩塌,二人被烟幕所吞没,烟雾缓缓褪去,最终露出了对峙中的二人。 蓼荭司缓缓后退了一步。 “不要激动,调查员,兴许我们还有得商量。”蓼荭司松开了握紧的拳头。 猎人王正站在数不清的碎木和一大摊油脂中,他垂着右肩,袒露左臂,左手中抓着一把闪烁红光的热碳,碳上的火星鼓动着。他的嘴角叼着一只安瓿瓶,听见蓼荭司的声音后,他毫不犹豫地用牙齿咬碎了药瓶,玻璃渣刺破了他的嘴唇,灵药混着血,被他咽进了肚子。 品级越高的灵药,其副作用也越大,一切力量都是有代价的,若不是生命受到了威胁,猎人王不会轻易饮用这个药。 此药名为“雅克提”,并非防剿局的药,而是科教黑羊司的灵药,是一种纯粹的强心剂,用药者将获得短暂的药性庇护,血液升温、骨骼愈合,即使是脊骨断裂的病危之人,借着药性也能站起来跑马拉松。 当然,如此强大的药性,其代价也是显着的,服用雅克提的代价是,用药者会在药性退散后,心力衰竭,心脏停跳。 “这个药是李世界送给我的,没想到在这里喝了。”猎人王举着火种,脸上的笑容丝毫不逊于蓼荭司。 “放下,我们没必要闹到这个地步。”蓼荭司摊开手,示意猎人王保持冷静。 “不,很有必要。”猎人王咧嘴笑着,血顺着他的嘴角流到了下巴上,“但我保证,在你救火的时候,我会经过你身后的那扇门,只留下一片足以挽救的烂摊子,就像我身上这件大衣一样。” “你不必那么做,我会让你过门的,我不杀人。”蓼荭司举起双手,笑容渐渐变得和善。 “别装了,大祭司,你我心知肚明……”猎人王的笑突然变得凄惨,他抓着热碳的手松开了,任由火种落在了油脂当中,火舌顿时包裹了整个餐厅,并开始向外围蔓延。 “……看到那圈死咒我就都明白了。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杀人?” 在猎人王和蓼荭司的左臂前端,各有一圈黑色的地狱铭文,这种位于手臂的特殊铭文,密教信徒们称之为“死咒”。 地狱铭文见而知义,猎人王左臂上的死咒意为“毋见至亲,双双毙命”,而蓼荭司左臂上的死咒意为“宵小鼠辈,毋伤同类”。 蓼荭司脸上的笑消失了,它看着火光中的猎人王,冰冷地说道: “强心剂救不了你,我至少有五种方法杀死你,你过不了我这关。” “是,我知道,所以我准备了这个。” 猎人王将左手放到腰带侧面,从暗层中抽出了一团棉花,脱脂棉被他手心的高温引燃,徐徐化为灰烬,露出了藏在其中的药瓶。 猎人王抬起左手,将手中的器皿亮给蓼荭司看。 那是一只精美的鹅颈瓶,只有拇指大小,通体呈柠檬黄,瓶口则是橙色,用红色的蜡和松木封住,封口处贴着一张封条。 凡是药性强烈的灵药,都必须用特制的器皿封存,否则药性就会流失,也正因如此,经验丰富的信徒们仅凭装药的器皿就能认出灵药。 蓼荭司神情严峻,它知道这种鹅颈瓶装的是什么药:此乃北风司的灵药,“冰河世纪”。 对凡人而言,“冰河世纪”是一种自杀用的毒药,服药之后,用药者的炁会从外界吸取等比例的热,炁越充盈的人承受的热量越是惊人,周围环境的温度会直线下降,甚至能短暂接近绝对零度。 像猎人王这样有着海量炁的调查员,一旦服用冰河世纪,其所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蓼荭司很清楚,对方以冰河世纪相逼,她已经没办法再出手,否则只会同归于尽,但它仍放狠话道: “犯得上吗?从今天开始,琥珀教会悬赏你的人头,即使是防剿局也罩不住你。” 听到这句话,猎人王忍不住笑了一声,慢慢放下了烧焦的左手。 “想杀我的密教太多了,多一个也无所谓,再见吧,大祭司,祝你灭火愉快。” 说罢,猎人王带着胜利的笑容,笔直地走向神祠。 在他身后,蓼荭司站在火光之中,听着尖叫声此起彼伏。 地狱是活物,地狱内的火焰同样有着自己的想法。火焰熊熊燃烧,尖啸着蔓延至周围的木制建筑,沿着沥青铺成的小径一路扩散。 烟雾弥漫在空气中,房屋倒塌的声音与火焰噼啪燃烧的响声交织在一起,信徒们惊恐地逃窜,但火势蔓延得太快,有些人被火焰吞噬,发出凄厉的哀嚎声,有人被火焰扑倒在街道上,转瞬化作了焦炭。 蓼荭司踌躇了片刻,如果现在去追猎人王,这场大火将无法挽回,最终,她无奈地冲向了火海。 蓼荭司有着早晚各洗一次澡的习惯,下属们在小镇里囤积了一定的水,水塔就建在神祠后方不远处。蓼荭司冲向囤水的木制水塔,一拳击碎了水塔的腿。水塔摇晃起来,在一阵挣扎后蓦地倒塌,木头的嘎吱声格外刺耳。随着一声巨响,水塔轰然倒地,碎裂的木头飞溅,水流四散飘荡。 火焰发出嗡嗡的声响,有如受惊野兽般咆哮着,但蓼荭司很清楚,这点水量远远不足以扑灭这场大火,它使用炁聚集周围的水,吟咏起藏文的咒语: “氤氲织雾,生蓬洒落,清霖赐救,伟哉天泪。” 此乃琥珀神的天泪咒,随着蓼荭司将炁注入咒语,以炁生水,水面微微波动,渐渐升腾起雾气,很快便化作乌云,降下骤雨。 雨中,火焰渐渐熄灭。 蓼荭司被骤雨浇湿了皮毛,它身上的白毛耷拉下来,整个人瘦了一圈,狼狈而恼怒。 望着远处焦黑的废墟和茫然走在街道上的伤员,蓼荭司缓缓回头,看向大门洞开的神祠,露出满怀杀意的眼神。 第16章 故事大王 孙必振穿过兔绒之门的感觉很奇妙,对他而言,通过这扇门,就像通过一条长长的水滑梯,只是更黏、更温热。 兔绒之门的出口是一袋水泥,这袋水泥放在西京一处废弃铁道旁,当孙必振满身口水,从水泥袋子中钻出时,召潮司立刻冲上去搂住了他。 “别!别!我手指断了!”孙必振痛地大喊,他试图推开召潮司,但根本没有可能。 “感情你是真被当成人质了?”刘易斯正叉腰站着,耐人寻味地笑着,看着孙必振,她也沾了一身兔绒之门的口水,浑身都湿透了。 “不然呢?”孙必振很清楚,如果被召潮司知道了刚刚的事情,恐怕连另一只食指也保不住,于是他撒谎道:“那个鼠人把我捆在椅子上,还挝断了我的手指。它把我丢进兔子笼里时,我还以为我死定了。” “是吗?我还以为你们合起伙来骗我呢。”一旁的马卫家耸肩说道,他刚才害怕的样子根本是装出来的。 “怎么可能!我骗你们干什么?”孙必振一脸诚恳地说。 但孙必振的话或许可以骗过刘易斯和马卫家,但哪里骗得过召潮司?召潮司将手放到了孙必振的额头上,使用读心的能力,立刻识破了他的谎言。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看着召潮司一脸坏笑地凑近,惶恐地连连道歉,但也无济于事。 召潮司在他耳边轻轻说道: “喏,这是给你的奖励。” 然后,她掰断了孙必振的右手食指。 “姑奶奶,咱办事能不能考虑考虑后果?”刘易斯可没有读心的能力,在他看来,召潮司完全是一时兴起就折断了孙必振的手指,因此对孙必振充满了同情。 召潮司没有理睬他,而是独自走到了一边,将孙必振晾在了那里。 “刘易斯,你有带接骨的药吗?我现在有十二根手指,去医院肯定会被医生记住的。” “你别说,还真有。”刘易斯在包包里翻找起来,取出了一只黑色的小药瓶,喂孙必振服下,然后技巧娴熟地接上了他的断指,又用随身携带的绷带固定起来。 “喏,这就行了。”刘易斯满意地点了点头。 “多谢,你这包包真是百宝箱啊,什么都有。”孙必振看着自己包扎好的双手,感觉已经没那么疼了。 马卫家端着枪凑了上来,“得了,兄弟,咱们吃顿饭去吧?我请客。” 刘易斯摇了摇头,婉拒道:“马哥,考虑到我们早已惊动了防剿局,去饭店吃饭这种事情,我们真是想都不敢想。这一路上多受你照顾了,既然你要去西角办事,可别耽误了行程。” “哪里哪里,”马卫家客气道,“我知道你们担心暴露,既然如此,那就来日方长吧。我就此告辞了,改日再聚时由我请客!” 说罢,马卫家压低帽檐朝三人致敬,走向了巷口,消失在了城市的阴影中。 望着马卫家离开的方向,刘易斯失神了许久:直到分别为止,她都没能摸清马卫家的底细。 “我们也走吧,已经不早了,我们找地方休息,顺便买点水喝。”刘易斯说。 孙必振想起上次的经历,问道:“这次还要住黑旅店吗?” 刘易斯摇了摇头。 “不,上次住黑旅店只是无奈之举,现在想来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被防剿局的调查员盯上,肯定吃不了兜着走。这次我事先做足了功课,早已打听好了住处,我们乘出租车过去就行!” 约莫半小时后,三人来到了一家名为“西京小巴黎”的旅店,旅店的装潢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柜员看着三人进门,掏出了登记簿,喊道:“有预定吗?” 刘易斯走到柜台前,从包包里掏出三枚长方形的通行金箔,放在了柜台上。 柜员立刻丢下登记簿,转而掏出了一把温彻斯特1887型的杠杆连发霰弹枪,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刘易斯,质问道: “谁叫你来这儿的?” 这一幕让孙必振感到似曾相识,他忍不住吐槽道:“现在这么流行在柜台里放一把霰弹枪吗?” 刘易斯不慌不忙地解释:“兄弟,自己人,我是马克沁的教子。”说着,她用右手比出“枪”的姿势,指着柜员的额头说,“人尽可杀。” 柜员改换了表情,收起了霰弹枪,将三枚金箔推回刘易斯身前,严肃地回答:“人尽可杀。我谨代表圣卡拉什尼科夫,欢迎各位的到来。” 刘易斯指了指金箔,问道:“为什么不收?是没有空房间了吗?” 柜员连忙摆手道,“并不是,实不相瞒,在您三位之前,有一名歼灭司的信使赶到此处,替各位把单埋了,我不敢再收一次钱。” 刘易斯有些惊讶,她立刻意识到柜员所说的“歼灭司信使”正是马卫家,于是点了点头,收起金箔,带着孙必振和召潮司办理入住手续。 所谓的入住手续,其实就是用蜂蜜水把三个人的名字写在一张草纸上:这是残面信徒所信奉的古老仪式,其来源可以追溯到第一史,据说,只要名字沾了蜜水,就不会沾染血水。在东道主提供的草纸上用蜜水签名,代表客人承诺放下刀剑,相当于一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协议。 柜员端来了蜜水、草纸和一支充当蘸水笔的筷子,刘易斯率先签名做示范,她用筷子蘸了些蜜水,在草纸上写下了一行英文:St. Louis。 柜员没有多嘴,扭头看向召潮司和孙必振,说道:“您二位也来签一下名吧,讨个吉利,没有坏处。” 召潮司倒也没有拒绝,她从刘易斯手中接过筷子,用筷子尖在蜜水里蘸了蘸,写下了一行鲛人的文字,随后闷不做声地把筷子交到了孙必振手里:她还在生孙必振的气。 孙必振抓着筷子不知如何是好,他左右手各断了一根手指,包扎后鼓鼓囊囊的,握不住筷子,只好双手并用,别别扭扭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办理完成后,柜员没有急着交出房卡,而是友好地问道:“各位多半是来西京求医的吧?” “是,你怎么知道?来西京找疯医的人很多吗?”刘易斯问。 柜员歪头笑道,“岂止是多,要知道,黄金王盘踞此地已经长达一个世纪了,敢来这里的大夫,无一例外都是疯医,来找疯医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哦?”刘易斯来了兴趣,“你接着说,我们该上哪找疯医?” 柜员露出一副酒逢知己的笑,激动地说道: “你们算是来着了!疯医的下落,别人未必知道。我天天听那些寻医问道的顾客抱怨,耳朵都起茧子了,疯医的线索,就属我这里最多!” 孙必振也来了兴趣,恭敬地拱手追问:“那敢情好,请您多帮帮我们!” 柜员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讲了起来: “疯医的藏身地位于西京最欠发达的区域:西京北部的废弃地铁站。与武都不同,西京是沿河而建的城市,土质稀松,又很难划分内外环,因此迟迟没能修成完整的地铁线。 既然地铁线都没修完,又何来废弃地铁站呢?害,这就要从大兴建说起了。” 柜员所说的“大兴建”发生在1991年,当时,苏联援助的建材和建筑工程师涌入申国,无数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该事件被世人称为“1991大兴建”,简称“大兴建”。 柜员见孙必振等人听得入迷,讲得更起劲了: “91年那会儿,西京作为新兴城市,也在援助的名单上,但当时西京人口少啊,楼房足够市民们居住,因此住宅工程并不被看重。 另一边,苏联提供的建材恰巧适合地铁建设,于是西京市政府计划,初步铺设一条地铁线路,贯通整个西京老城区。即使放到现在,这条地铁线也不算是一项小工程,因此西京提供的建设方案非常周全。 但问题并不出在方案上,你们也知道,大兴建结束后,苏联撤走了绝大部分人力。那时的申国还没有地龙这种科技,没了专业对口的工程师,地铁的修建进展缓慢,资金和资源也被重新分配。 地铁竣工遥遥无期,西京的人口却蹭蹭上涨,城市的发展重心逐渐转移到了住宅领域,地铁工程被搁置了下来,只有部分线路完成了初步建设,其他未完成的线路则处于废弃状态。 这些废弃的地铁站在西京发展的进程中被人们渐渐遗忘,逐渐沦为了现代化大都市中的遗迹。因为它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人去关注,直到如今,这些废弃地铁站成了疯医这类人最佳的藏身地点!” 说到这里,柜员有些口渴,便举起刚才用来写名字的蜜水,喝了一大口,接着说道: “虽然大家都知道疯医就躲在地铁站,但西京废弃的地铁站有十多个,一一排查显然不切实际,就算有能耐逐个排查,耗费的精力也非同小可啊。 因此,想要在短时间内找到疯医,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西京本地的地头蛇,向他们询问疯医的所在。土生土长的地头蛇最熟悉西京的灰色生意了,他们一准知道疯医藏在何处。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知道西京本地的地头蛇是谁呢?” “多半是黄金教吧?”刘易斯猜测道。 柜员笑着摇了摇头: “你会这么想也有道理,西角和西口的绝大多数地区都处在黄金神教的管辖下,但西京是个例外:由于地处西角和西口之间,西京是有名的旱码头,这里商业氛围浓厚,琥珀教也打算分一杯羹。 因此,在西京,大小事宜都有琥珀教管理,大家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但珊瑚教除外,原因就不必我多说了吧?您各位应该清楚。 虽然珊瑚教的神好像是死了,但珊瑚教在西京的话事人没死,此人正是螳螂司。 传说,螳螂司生性好战、妄自尊大,一有机会就要袭击琥珀教。它有个外号,叫‘西京四号线杀人魔’,它曾在西京的地铁四号线斩杀了整整一车厢的补丁客,因此得到了这个长长的外号。 对于琥珀教而言,螳螂司是一个棘手的敌人,为了制衡它,琥珀教吩咐傀儡司出手,但傀儡司不肯离开商京——西京哪有商京富庶啊!于是,被派遣到西京的琥珀教信徒是个补丁客,江湖人称‘补丁侯’。 事情坏就坏在这:补丁侯是精锐,并他不是大祭司!补丁客地位虽高,毕竟只是琥珀教的门徒,并没有大祭司之威能。但凡琥珀教换个大祭司驻守西京,此地的局势也不至于发展成如今这样!” 柜员猛喝一大口蜜水,继续讲道: “螳螂司认为,琥珀教派区区一个门徒来应付自己,简直是奇耻大辱!它因此向西京的众密教下达了通牒,凡是和补丁侯打交道的人,一律视作它的敌人。 对此,补丁侯的回应也很直接:他向众人宣布,任何渴望在西京久住的信徒必须向他报备,否则就会被视作螳螂司的哨子。 正是如此,在西京这个地界,只要和琥珀教扯上关系,就必定会引来螳螂司的仇视,反之亦然。 无论是螳螂司还是补丁侯,都不是普通人得罪得起的啊。如此看来,向谁请求帮助似乎是个两难问题,我只能说到这里,该去找谁打听疯医的下落,只能由你们自己决定。” 柜员说完后,刘易斯点头道:“多谢,你说的内容和我得到的信息完全一致,我早就想到了一个两方都不得罪的解决办法。” “是吗?具体是什么办法?”柜员好奇地问道。 刘易斯和柜员不同,她不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人,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计划,于是推托道:“实在抱歉,今天太晚了,之后有空我再说给您听吧。” 柜员心领神会,三下五除二地将房卡分给了三人,朝电梯间一抬手,鞠躬道:“好好休息,本旅店七至九点供应早餐,祝您各位得偿所愿。” 第17章 解决办法 在西京小巴黎休息一夜后,孙必振醒来时已经是十点了,早已过了供应早餐的时间,他精神抖擞地换好衣服,走出房间,召潮司和刘易斯已经在门外等他了。 刘易斯上身穿一件圆领羊毛衫,下身换了一条浅棕色的卡其裤,连口罩也换成了米色,总算有了点女孩子的样子。因为孙必振起得太晚,耽误了行程,她略带怨气地说道:“我早就想叫醒你了,但是某个大祭司不让我这么做。”说着,她还侧目看了看召潮司。 孙必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指着刘易斯身上的新衣服问,“你哪来的新衣服穿?” “废话,当然是我自己买的,你要是再多睡一会,我还能再买一身。” “哦,挺好,这一身比你之前的白大褂好看多了。” 刘易斯顿时消气了,用右手拇指指了指电梯间,“走了,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在拍马屁。”话虽如此,就连口罩都遮不住她脸上的窃喜。 孙必振看看一身新衣的刘易斯,再看看仍穿着脏衣服的召潮司,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换一身干净衣服?” 召潮司目无表情地看向了别处,她还在为孙必振和鼠人亲亲的背叛行径生闷气。 刘易斯无奈地摊手道,“我本想给她也买一套新的,但她不肯,她说身上这套是你买的。” 孙必振点点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脏衣服,打趣道,“脏点就脏点吧,不妨事。对了,刘易斯,你的计划到底是什么?都到西京了,就没必要卖关子了吧?” “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具体来说,我们向琥珀教请求帮助,但不要留下真实姓名,让他们自己去猜我们的身份,这样就能在两方都不得罪的情况下得到帮助。”刘易斯解释道。 “你这么说未免太笼统了,诸多细节都需要把控。此外,怎么才能隐藏真实姓名还不引起怀疑?”孙必振追问。 “这个说来也不难,只需要假借大祭司的名号,就没人敢问你姓甚名谁了。”刘易斯笑道。 “你的意思是让召潮司去?” “不,让召潮司去风险太大,消息灵通的异教徒有可能识破我们的底细。我的想法是,派一个人假扮成其它教的大祭司,这样既不必亮出底牌,也能吓住琥珀教的小喽啰。” 听刘易斯这么讲,孙必振立刻拉长了脸,由于昨晚休息充分,他的智力暂时恢复到了正常水平,听到刘易斯提出的主意,他连连摇头,就连生闷气中的召潮司也摇起头来。 “怎么,你们都觉得行不通吗?” 孙必振和召潮司配合默契地一起点头。 刘易斯的主意遭到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大祭司在密教内备受尊敬,但假借大祭司之名坑蒙拐骗的事情却鲜少发生,只因为假扮大祭司有三大难点。 其一,大祭司前胸都刻有地狱铭文,地狱铭文见而知义,伪造起来颇具难度。 其二,知名度越高的大祭司越难模仿,但没什么名气的大祭司又很难吓住对方,如何权衡利益与风险又是一个问题。 其三,如果说密教信徒的炁是涓涓流水,那么大祭司的炁就是无边汪洋,想要伪装成大祭司,至少要有足量的炁,问题就在于,既然有大祭司级别的炁,又何苦冒着生命危险假扮大祭司? 综上所述,孙必振义正言辞地回复道:“刘易斯,不是我说你,但假扮异教大祭司无异于自寻死路,这其中的道理,就连我这个菜鸟都清楚。” “那也未必。”刘易斯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此话怎讲?” “想知道吗?嘿嘿,你们凑近点,我小声说,避免隔墙有耳。”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凑近竖起了耳朵,二人好奇的样子如出一辙。 刘易斯小声解释道:“我们假扮无教神的大祭司,无教神没有密教,暴露的概率最小。在诸多无教神的大祭司中,黄泉司应该是申国西北最出名的一位了,我们假扮他,肯定不会暴露!” 无教神,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密教侍奉的地狱神祗。虽然没有成立宗教,无教神和有教神的道行不分高低,祂们也能赐予信徒炁与润,甚至擢升信徒为大护法,召潮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是司海之盐神的大护法。由于大护法和大祭司没有本质区别,信徒们常常将两者混为一谈,将无教神的护法也称为大祭司。 “黄泉司?我没印象,他是哪位神祗的大祭司?”召潮司问,连召潮司都不知道黄泉司是谁,孙必振就更不知道了。 刘易斯小声介绍道,“传说,黄泉司是死门的信使,是死亡之神的大祭司,他的传说在申国密教中很是流行,但没人知道他具体长什么样子。” “嗯,这么说,我们确实可以假扮黄泉司……个鬼啊!”面对刘易斯的异想天开,孙必振忍不住吐槽道,“既然没人知道黄泉司的样貌,我们要怎么伪装才能骗过众人?” “很简单,在胸前画上地狱铭文,这样一来就没人敢质疑你了。”刘易斯一脸自信地戳了戳召潮司的前胸。 “地狱铭文见而知义,哪里是我们能画出来的?” “我们这里有现成的啊。”刘易斯又戳了戳召潮司的胸。 “我没搞懂,这不还是让召潮司去吗?”孙必振问。 “不,我的意思是,由你伪装成大祭司,去异教徒那里询问疯医的地址。” 孙必振绷不住笑了出来,“我吗?我去假扮大祭司?开什么玩笑?为什么你自己不去?” 刘易斯用右手轻轻拍拍孙必振的肩膀,满眼都是笑意。 “我们三个中只有你能伪装成黄泉司,原因很简单:黄泉司是男的。” 孙必振傻愣愣地点了点头,这个理由倒是非常充分,但他还是觉得这个方法不够安全,继续问道,“容我问一句,我该怎么把召潮司的铭文弄到我自己身上?” “我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问这句了!” 刘易斯模仿了一段哆啦A梦拿出道具时的音效,得意洋洋地从腰包中取出一瓶灵药。 “挡当当当~当挡当!此乃蜕皮药!是李德大哥给我的!”刘易斯举着灵药瓶摇了摇。 “李德不愧是剧毒司的大弟子,什么稀罕灵药都会炼。”孙必振吐槽道。 蜕皮药装在一只农夫山泉的塑料瓶子里,药液呈现出碳色,像芝麻糊一样,刘易斯举着瓶子介绍道: “只要把这个药涂抹在皮肤上,很快就会蜕皮,过程可能会有一点点疼,但对大祭司来说应该不成问题。” “蜕皮上的地狱铭文还有效吗?”召潮司满脸都是质疑的表情。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先试试再说吧,有办法总好过没有办法。” 说罢,刘易斯眨巴着眼睛,朝召潮司投以希冀的目光。 召潮司没有说话,而是用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她在刘易斯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然后一把夺过塑料瓶,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你去哪里?”刘易斯忙问。 “去洗手间,我总不能在这里脱衣服吧?”召潮司头也不回地说。 见召潮司被说服了,刘易斯回过头看向孙必振,眼含笑意地说:“趁这功夫,我去给你置办一身行头。嘿嘿嘿,你就瞧好吧……” 说罢,刘易斯一溜烟地跑进了电梯间,丢下孙必振一人留在房间门口。 孙必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他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只能默默打了个寒噤。 第18章 发挥想象 召潮司很快完成了蜕皮工作,她拎着一片皮肤走出房间,朝孙必振招了招手。 “过来,我用汲水咒把这张皮贴到你身上,先看看大小合不合适。” 蜕皮灵药不出意外地奏效了,虽然召潮司和孙必振的胸围大不一样,但召潮司何许人也?她是咸水洋的鲛人,制作画皮的天赋与生俱来。召潮司在皮肤上拉拉拽拽、扯扯扭扭,很快将皮肤完美贴合到了孙必振身上,乍看上去和天生的皮肤一样,绝无可能露馅。 约十五分后,刘易斯也回来了,她手里拎着两大兜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行头置办好了,你赶紧穿上试试吧。” 说罢,刘易斯将两大袋东西丢在了孙必振脚前。 亲自试穿后,孙必振对这身服装极不满意,但召潮司和刘易斯都笑得前仰后合,表示非常满意。 “刘易斯,你是在故意耍我吗?这一身装备,肯定会引来防剿局的!”孙必振抱怨。 “怎么会呢?防剿局只针对密教信徒,不针对精神病人。你这一身只会被人当成精神病,密教信徒才不会这么张扬呢。”刘易斯一边笑一边安慰道。 就连召潮司也笑着劝他:“这次你就听她的吧,我看了也觉得挺唬人,说不定真的能行。” 孙必振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算我这身装扮骗过了对方,可我没有大祭司级别的炁呀!如果对方考验我观炁的功夫,一下子就露馅了!” “这个好办,我和召潮司跟在你后面一起去,如果对方考察你的炁,我们一起帮你。如果实在倒霉,露出了原形,我们两个一起上,保准能够救你出来。” 说完,刘易斯掏出了两副防风面罩,自己戴上一副,另一副则交给了召潮司。 “只要遮住脸,哪怕事情朝最糟糕的方向发展,我们也能全身而退。”刘易斯自信地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浑然是一副悍匪的模样。 孙必振十分怀疑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但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也只能选择相信刘易斯。 下午一点整,穿戴好行头的孙必振步行来到了目的地,刘易斯和召潮司则隐藏在人群中,没有显露踪迹。这一路上,孙必振的回头率接近百分之百,万幸没人找他的麻烦,估计大家真把他当神经病了。 深呼吸半分钟后,孙必振鼓起勇气,走进了补丁候的据点:西京中部的一家大润发。 大润发内十分宽敞,但却鲜见顾客身影,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从食品到日用品,琳琅满目,但却显得格外冷清。收银员敲击键盘的声音不绝于耳,考虑到商场内并没有多少顾客,这些声音显得异常突兀,与空无一人的收银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穿着制服的店员在各个区域来回走动,但他们似乎并不是导购,只是时不时地检查货架上的商品,然后将一些来源不明的纸箱搬来搬去,众人脸上都带着麻木的表情,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表情,因为一众店员脸上都戴着灰色面具,这是琥珀教学徒的标志:由于道行不够,他们没有资格佩戴活面具,只能以普通的塑料面具代替。 孙必振迈步走进此地,带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他屏住呼吸,迈步穿过走道,经过一片购物车,经过一条条货架,无视店员们惊讶的眼神,径直走到了货架最后方、一间储物室的门前。 储物室门前站着两名刻意压低帽檐的门卫,孙必振走近后,他们听到了脚步声音,缓缓抬起头,只见两名门卫脸上都戴着活面具,足见孙必振没有来错地方:这里肯定是琥珀教的地盘。 深吸一口气后,孙必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台词表演起来。 “二位好,我来找补丁候。” 门卫们愣住了,他们的活面具露出错愕的表情,面具下方的眼睛里也写满惊讶,没办法,他们哪里见过孙必振这一身惊世骇俗的行头? 此刻,孙必振反穿着一身潜水服,银白色的潜水服上点缀着各种夸张的装饰,有荧光绿的发光线、中国红的流苏、各色水钻以及小型海洋生物模型。由于是反穿,潜水服的拉链留在了身前,拉链上方连接着一只巨大的老式潜水头盔,头盔由劣质塑料组成,上面插着色彩斑斓的各种羽毛。头盔和潜水服上用防水笔画着一些篆书的鬼画符,这些都是召潮司和刘易斯的杰作,散发出浓烈的抽象艺术气息。 两名门卫静静看着孙必振,活面具扭动着面部肌肉,面具背后的目光中透露出一丝困惑。 时间过去了十五秒,门卫们对视了一眼,觉得把孙必振晾在那里似乎不妥,于是同时开口了。 “你是谁?”戴红色面具的门卫粗声问道,声音里似乎带着几分警惕和不耐烦。 “您是哪位?”另一名门卫明显礼貌的多,他戴着白色面具,用更高的音调盖住了同事的话语。 虚张声势不怕遇上聪明人,只怕遇到头脑简单的愣头青。无需多想,孙必振打算挑软柿子捏,他看向白面具,用一种自信而平静的语气说道:“我乃黄泉司是也。” 门卫们先是一愣,随后再度交换眼神,显然对孙必振的自称颇为怀疑。 犹豫片刻后,红脸门卫的面具皱了皱眉,伸出右手紧握在门把手上,显然是不想让孙必振进门。 白脸门卫则谨慎一些,问道:“黄泉司,您老来见补丁候,有何要事要谈呐?”话虽如此,白脸门卫目光锐利地盯着孙必振,显然没有轻易上当,看来这两个门卫都不好骗。 孙必振并没有因为门卫的反应而退却,相反,他更加坚定地说道:“通知补丁候,我有事需要见他。具体是什么事情,你们没资格知道。” 大祭司从不回答问题,大祭司只会制造问题,对此,孙必振的演绎可谓天衣无缝。虽然没有强大的炁,但作为武神祠的戏子,孙必振的演技绝对是合格的。 门卫们沉默了,两人也算是吃过见过的老江湖,但这种情况他们还真是第一次见。试问一个自称大祭司的怪人来叫门,换谁不得多寻思寻思?万一对方真是大祭司,哪还有他们好果子吃? 对于门卫们的沉默,孙必振早有准备。 “你们是在质疑我吗?”孙必振瓮声瓮气地发问,一边解开了潜水服胸前的拉链,露出了胸前的地狱铭文:召潮唤汐,驱使海兽之人。最后的“召潮司”三个字被潜水服遮住了,没有露出来。 看见那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门卫们不敢再怠慢了,虽然他们不理解黄泉司为什么要驱使海兽,但,管他呢!黄泉司驱使海兽自然有他的道理! 白脸门卫急忙说道:“你稍等,我这就去请教上司。”说罢便拉开了身后的门,朝红脸门卫使了个眼色,二人争先恐后地走进,顺手带上了门。 孙必振没想到会吃闭门羹,但他并不着急,而是站在原地耐心等待起来。 过了半分钟,那名白脸门卫跑了回来,推开门朝门内一抬手,恭敬地说道:“上司请您进去详谈。” 孙必振拉上胸前的拉链,迈步走进门内,沿着走廊前进时,孙必振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狂跳,但他安慰自己道: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白脸门卫快步将孙必振领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前,办公室的大门没什么特殊的,值得注意的是贴在大门两侧的红底黑字对联。 上联:“能捞一点是一点”。 下联:“能捞一点是一点”。 横批:“能捞一点”。 如此惜字如金的对联就连孙必振都没见过,他差点愣在原地,幸好孙必振及时想起来自己的角色,将视线从对联上移开了:大祭司绝不会为一副对联而好奇。 白脸门卫恭恭敬敬地拉开了门,朝门内一抬手,孙必振刚一进门,门卫便合上了门,孙必振心头一惊,他怀疑自己进入了异教徒的圈套,但事已至此,不演下去就前功尽弃了,他也只能壮着胆子继续演下去。 办公室并不大,容下一张办公桌后显得有些狭窄,一些金银器皿摆在办公桌上,不但有招财进宝的金蟾,还有银质的烟灰缸和镶嵌珠宝的老式打火机,甚至有一台镀金的仿古咖啡机。 坐在办公桌后方的秃顶男人又胖又油腻,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好茶叶的气味,秃顶男人坐在真皮的旋转椅中,托着脸看着孙必振,脸上戴着一幅质地温润如玉的面具,面具面颊饱满,神情庄严肃穆。 虽然这副活面具不同凡响,但它表面并没有补丁,因此,孙必振猜测,这个秃顶男人并不是补丁候,而是补丁候的下属或者同事。 红脸门卫背手站在办公桌前,侧目打量着孙必振,朝旋转椅中的男人抬起右手,大声介绍道: “这位是我们的老大,杨喆丰总经理。” 红脸门卫的话印证了孙必振的猜想,他迟疑了片刻,装出不满的语气叱责道:“我要见补丁候,你们带我见他做什么?” 杨喆丰用鼻子发出一声笑,伸出左手食指指向孙必振,这样无礼的手势让孙必振一惊,而对方的下一句话更是让他魂不附体。 “开什么玩笑?你说你是黄泉司?” 孙必振没有选择,他能做的只有继续演下去,于是,他强装镇定,用冰冷的语气回复道:“怎么?你有意见吗?” 中年男人吭哧吭哧地笑了三声,伸手指着自己的面门说道: “你是黄泉司,那我是谁?” 此话一出,孙必振冷汗直冒,险些当场破功:莫非这么不巧,他们假冒黄泉司,结果就遇上了真家伙? 虽然倍感恐惧,孙必振好歹是欺诈司的弟子,他深知撒谎的要义。正所谓“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谎言已经开始,直到被拆穿为止都不能放弃,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今日,就算是真的黄泉司来了,他孙必振也要比真的黄泉司还真! “混账!!你敢冒名大祭司!?”孙必振大喝一声,他用尽力气想要释放一些炁,但他的炁脉断了,连一丝一毫的炁都发不出来,只能依靠纯粹的气势压倒对方。 虽然语气上尽显威严,孙必振其实已经汗流浃背了,若不是穿着潜水服,汗渍并不明显,恐怕他早已露馅。 面对孙必振的精彩表演,杨喆丰也是冷汗直冒:他哪里是什么黄泉司?他只不过是补丁候的下属,方才的话不过是一次试探。 杨喆丰本来料定孙必振是个冒牌货,自信满满地出言来诈对方,谁曾想孙必振扛住了压力,反倒在气势上压过杨喆丰一头,这让杨喆丰感到莫名的恐惧:万一对方真的是黄泉司,他岂不是死路一条? 两个虚张声势的人面面相觑,孙必振戴着头盔,杨喆丰戴着活面具,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表情,但是彼此都害怕对方弄死自己。 沉默片刻后,杨喆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用右手拍打自己的脸颊,活面具也露出了僵硬的笑。 “怪我,怪我没说明白,黄泉司大人,您别误会。您是黄泉司,我当然是杨喆丰呀!我不会说话,您可千万别误会!嘿嘿嘿……” 杨喆丰赔笑时,站在办公桌前的红脸门卫忍不住了,他面朝杨喆丰说道: “老大!你看他身上连炁的影儿都没有,大祭司会这个样子吗?” 说罢,他又指着孙必振叫嚣道: “你不是大祭司吗?你下个咒弄死我啊?啊?来啊?弄死我!” 虚张声势的人不害怕聪明人,怕的恰恰是红脸门卫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 孙必振心头的石头刚刚落下,现在又被红脸门卫给拎了起来。他通体一震,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保持沉默,脑中疯狂思索着对策。 “蠢货,你没见过大祭司隐藏气息吗?蓼荭司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吗?你没见识可以不说话,不要一开口就惹人生厌!”杨喆丰教训手下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杨喆丰实则是在指桑骂槐,他早就对孙必振的突然出现怀有戒备,手下的发言更加深了他的怀疑。老奸巨猾的杨喆丰如此想到:如果孙必振连手下的怀疑都不敢反驳,那他肯定是冒牌货无疑;就算他是真家伙,遭殃的也是手下而不是他自己。 于是,杨喆丰的面具假笑起来,他双手叠在一起搓着,站起身,十分谄媚地对孙必振讲: “你看,黄泉司,光听我说,我这个傻弟兄也不明白大祭司的厉害,要不您露一手给他看看?你千万别整那些霹雳惊雷之类的大法术,您就轻飘儿地露一手。” 孙必振傻了,他哪里晓得什么法术,此刻他连炁都释放不得。 杨喆丰见孙必振迟迟没有动,态度也越来越强硬了,他的话里开始浮现出嘲讽的意味:“您是大祭司啊,连小法术也不愿露一手,不能吧?” 话说到了这种地步,杨喆丰已经充分确信孙必振就是在装神弄鬼,他用双手托脸,讥讽道:“一个小法术都施展不出的人,不可能是大祭司。” 孙必振害怕极了,虽然害怕,但他身为欺诈司弟子的肌肉记忆没有遗失,做戏做全套,要装大祭司就装到底,孙必振索性眼一闭、心一横,怒气冲冲地答道: “没有什么不可能!” 此言一出,一股惊涛骇浪般的炁涌入了办公室:大概是召潮司她们出手了。孙必振借着这股气举起了右手,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回答: “没有什么不可能!” 杨喆丰当即变了脸色,他的身体先于面具一步做出了反应,本能地后退了半步,面具则愣了半秒,这才后知后觉地改换了脸色,堆笑道: “大祭司,玩笑,都是玩笑!您不要动怒,不要动怒,动怒伤肝呐。您有什么要求随时可以提!我们能答应一定答应!一定答应!” 眼见机会来了,孙必振毫不犹豫地问道:“罢了,告诉我,疯医今在何处?” 杨喆丰假模假样地笑起来,赶忙回答:“哎呀,您这个问题可把我问住了。那个老疯子总是在铁道里乱窜,谁知道他今天在哪儿?但是您别着急!你别急!我这边很快地帮您问清楚。这样,我这边儿现在就给您问,我也确实抽不开身,您先去跟随我的手下去后边饮些茶水,我随后派人给您答复。劳您轻飘儿地等待片刻,实属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嘿嘿……小冯,你带大祭司去!” 杨喆丰说罢,门外的白脸门卫走了进来,朝门外抬手道:“黄泉司,请您随我来。” 孙必振对杨喆丰的突然变化怀有警惕,但他仍尽责地扮演着大祭司的角色:大祭司是绝对不会害怕杨喆丰这种货色的。因此,虽然心理上害怕至极,孙必振还是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跟着白脸门卫走向房间外。 房间内,孙必振刚刚离开,杨喆丰便一屁股坐进了座位,一层细细的油汗浮现在面具表面,诚然是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 红脸门卫不解地看着他的老大,开口问道:“老大,你怎么突然改口了?那厮一看就是假扮的,他的炁看着挺强,真打起来未必干得过我!” “你放屁!”杨喆丰喝止了手下,强撑着站了起来,将双手背到身后,严肃地解释道:“就是这个星期,我得到消息,我们安插在武都的一名哨子精神崩溃了。被防剿局带走前,她已经疯了,只能说出一句话,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你猜她说了什么?” “什么?”手下茫然地问。 “她说:‘没有什么不可能’。啧啧,你觉得天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红脸门卫不敢说话了,即便再蠢,他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密教信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红脸门卫低下头表示歉意,“是我无礼了,还是老大您消息灵通、明察秋毫,那家伙果然来者不善!” “就是这么回事,看来他早就给我们打过招呼了,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有备而来啊。你快去汇报补丁候,这次可是条大鱼!” 手下刚要走,杨喆丰又叫住了他。 “且慢!” “您还有什么吩咐?” “这厮虽是无教神的人,但好歹是大祭司,万万不能让补丁候他们冒风险。派几个无关痛痒的学徒带他去三号地铁站,既然他要见疯子,那我就满足他的愿望。” 杨喆丰发挥想象力的同时,孙必振在白脸门卫的带领下来到了茶水间,一股浓郁的烟草味扑面而来,让他不禁皱了皱眉头。 茶水间内的陈设与他预想的有些不同:与琥珀教的传统形象格格不入,这里反而更像是一间普通的KtV包厢,房间里摆放着沙发、茶几和一台卡拉oK设备。 孙必振一边感叹自己的不幸,一边坐在了沙发上,沙发的松软让他感到一阵惬意,孙必振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沙发了。 白脸走到一旁泡起茶来,而孙必振则警惕地环顾四周,随时准备迎接危险。他暗自观察着房间的布局,寻找着逃生的路线,心中已经做好了拔腿就跑或者跪地讨饶两手准备。 茶水端上来了,白脸门卫满脸堆笑地提着一只瓷托盘,斟满茶水的茶盏就放在其中。 出于恐惧,孙必振不敢伸手去接:他担心白脸看出他的手在抖。 “就放在那里吧。”孙必振一动不动地说。 白脸毕恭毕敬地放下托盘,退到了一旁,静静看着孙必振。 孙必振看着杯中的茶,心中暗自犹豫。他怀疑杨喆丰可能会在茶水中下手,通过一杯茶水对他进行试探,但他无论如何不敢拒绝,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可是大祭司,一名大祭司怎么会害怕一杯茶水呢? 这么想着,孙必振尽全力控制住发抖的右手,缓缓伸手,端起茶杯,递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茶水。 口中涌上来的苦涩仿佛是剧毒的苦味,令人不寒而栗。孙必振喉咙一紧,险些被茶水呛到,只好装腔作势地含了一大口到嘴里。 茶很烫,孙必振感觉口腔里有核裂变在发生,他欲哭无泪,既不敢吐出来,又不敢贸然咽下这看似普通的液体,此时此刻,他心中有一万条羊驼奔驰而过。 孙必振望向白脸,只见对方的活面具仍然带着谦卑而平静的笑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这反倒让孙必振心头更是忐忑不安,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茶杯都有些不稳。 琥珀教的活面具不止是信徒身份的象征,同时也是一种桎梏。琥珀教信徒一旦戴上活面具,就会完全暴露内心的想法:他们真实想法会以表情的形式体现在活面具上。 “如此说来,这家伙内心一定是在偷笑,莫非他看穿了我的伪装?”孙必振内心如此想到。 孙必振越想越怕,他越看白脸越觉得不妙,对方仿佛是在欣赏他的一举一动,一旦他停止演戏,对方就会立刻采取行动。 看着白脸那高深莫测的笑容,孙必振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座森罗万象的迷宫中,每一步都是穷途末路,每一步都是十死无生。 然而,孙必振的理智也在警告着他,他不能因为一点点恐惧就失去自己身为戏子的尊严。 身为戏子,自己选的戏,含着泪也要演下去!如果连自己都骗不了,又谈何欺骗其他人? “去他妈的,我孙必振就是大祭司!我百毒不侵!” 怀着这种自欺欺人的勇气,孙必振咬紧牙关,使劲咽下了口中的茶水。 孙必振端坐在沙发上,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内心却紧绷着一根弦,时刻准备面对毒药带来的苦痛。 但一分钟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孙必振缓缓将茶杯放回了茶几,白脸见状,赶忙凑过来填茶。 此时此刻,白脸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不愧是大祭司!这么烫的茶,一口就闷了!牛逼!” 白脸本以为孙必振的强大超乎他的想象,他哪里知道,孙必振的强大全靠他的想象。 又过了大约半分钟,孙必振的心情逐渐稳定下来,他终于猜到那杯茶并没有被投毒,一种死而复生的快感让他不由得松了口气。 尽管被茶水烫的说不出话来,孙必振还是振作了起来,重获信心,准备好面对迎面而来的挑战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红脸门卫走了进来,面具也是笑意盈盈,仿佛刚才的尴尬场面并未发生过一般。 “大祭司,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红脸微笑着向孙必振道歉,语气中透露出满满的歉意。 孙必振故作冷漠地看着他,实则试图从对方的面具中读出其真实想法,但从那副面具上看,对方似乎真的感到抱歉,甚至可以说是,恐惧。 “莫非他们真的害怕我?” 孙必振知道杨喆丰并非简单人物,他的门卫也不会是无名小辈,对方的突然态度转变让他难以捉摸,不禁更加警惕起来。 “你可以告诉我疯医的地址了。”孙必振冷冷地说道,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作为戏子,他的演技确实出众。 “嘿嘿嘿……大人,您莫急,您莫急,您可是大祭司啊!怎么能这么冷落您呢?杨大人说了,我教招待不周,但一个导游好歹要给您安排一下,您看啊,杨大人让我这就带您去见导游,小的这里先祝您在西京吃好玩好!嘿,嘿嘿……” 孙必振从红脸的眼中看出来真切的恐惧,这让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第19章 疯猫杰米 下午三点五十,西京一处废弃地铁站内,脚步声沿着忽明忽暗的隧道传出。 三号地铁站废弃已久,隧道两侧墙皮脱落,贴满了小广告和诈骗广告,地铁轨道上布满锈渍,咸湿的气息顺着轨道滚滚而来,似乎这条隐没在阴暗之中的隧道通往某处海滨,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西京没有海。 隧道之内,手电光闪烁不断,四人沿着湿冷的隧道走向前方:走在后方的三人戴着怪异面具、身着黑色正装,他们都握着手电筒,但只有其中一人的手电还亮着,其余两人的手电筒已经很不争气地熄灭了;那仅存的、还在工作的手电筒也处在报废的边缘,挣扎着发出闪光。 借着闪烁的手电光,三人的面具一半隐没在了阴影中:三副般若面具分别被漆成了红色、蓝色和白色。 在琥珀教内,等级最低的信徒连佩戴活面具的资格也没有,但为了表明身份,他们往往会佩戴普通面具,这三副般若面具就是如此。 带蓝色般若面具的男人不经意地拍打起手电筒,试图让它恢复正常,但无济于事——手电继续自顾自地闪烁着,男人的拍打丝毫没有起效。 或许是注意到了同伴的呆傻行为,戴白色面具的男人发出“吭”的一声鼻息。 这声鼻息让走在最前面的男人通体哆嗦了一番,随即愣在了原地,但隧道内的光线实在太过昏暗,三名面具男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白面具赶忙道歉道:“失敬!黄泉司,您请继续!我只是……” 说着,白面具扭头瞪视着蓝面具,见他还在一个劲地拍打手电,便抬起左手朝他的后脑扇了一巴掌。 “还敲!还敲!灭了你负责?”白面具晃了晃右手中早已报废的手电筒,语气严肃地警告道。 蓝面具赶忙停止了拍打,挺胸抬头,一句话也不敢顶撞,看来三名面具人中要数白面具地位最高。 “您请继续,”白面具说着,抬手指了指黑洞洞的前路,“这里的炁强的过分,我们不能再失去照明了。” 听他这么说,孙必振故作镇定地抖了抖肩,继续朝前走去。他并不知道三名面具人没有察觉异常,一边迈着越发疲软的步子,一边强装出低沉的语气,责问道,“既然知道这点,为什么不多带几把手电?” “这个……我以为三把已经足够了,况且这玩意还蛮重的……”蓝面具低声下气道。 孙必振没有答话,他只是闷头走向前去,完全无视了身后蓝面具的小声抱怨。 四人在沉默中前进,孙必振走在最前面。 由于杨喆丰的“热情招待”,孙必振得到了这三个琥珀教喽啰作为“导游”;话虽如此,但这三个夯货完全指望不上,他们只知道孙必振要找疯医,以及疯医在三号地铁线内,一进地铁站,这三个家伙就缩到了孙必振身后,根本不敢带路,结果就是孙必振走在了最前面。 其实孙必振比三名喽啰更害怕,但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大祭司,绝不能露出怯色,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大踏步走向前去,内心暗自祈祷召潮司她们赶快来救自己。 根据计划,刘易斯和召潮司应该已经尾随他们来到了这里,但或许是担心琥珀教设有埋伏,又或许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她们两个迟迟没有现身,孙必振只能一步接一步地走下去。 前方的湿气越来越浓,黑暗弥漫,孙必振每走一步都要颤抖一下。 由于过分专注,当孙必振一脚踏进隧道内的积水时,水底的泥泞让他脚下一滑,根本没法保持平衡,一个趔趄摔倒在了积水中。 孙必振穿着潜水服,仅是摔倒并无大碍,但他害怕被身后的三个喽啰看出自己的窘迫,慌忙尝试爬起,结果适得其反,滑倒在了泥泞中,沾了一身的泥水。 孙必振滑倒的那一刻,三名面具人都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其中两人愣住了神,蓝面具则先是一愣,随后哈哈大笑了两声,又急忙用左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彼时彼刻,蓝面具和孙必振都以为自己死定了。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白面具:他毫不客气地反手给了蓝面具一耳光,险些扇掉了对方的面具。 “不敬祭司!你该当何罪?!你自己说!”白面具叫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白面具实则用心良苦,他实则是在变相地替蓝面具求情。 蓝面具也看出了同伴实则是在为自己说话,识相地“噗通”一声跪倒在了泥泞之中,接连不断地磕头谢罪道:“大祭司饶命!大祭司饶命!大祭司饶命……” 由于过分紧张,蓝面具跪倒时忘记了自己手中还握着最后一把手电,他只顾着磕头讨饶,右手中的手电被甩脱出去,径直落在了水中。 另一边,孙必振刚刚爬起身,过分的紧张令他产生了剧烈的耳鸣,蓝面具求饶的话,他一句也没能听清。 手电恰巧落在了孙必振脚边,顿时停止了闪烁,取而代之,它发出了一阵渐强的光,然后快速亮灭三下,最终彻底熄灭了。 四人被黑暗所笼罩。 直到这时,孙必振的耳鸣才有所缓解,他站在原地,颤抖着,耳中听见蓝面具一句又一句地求饶。 紧接着,蓝面具发出了一声诡异的嚎叫,又发出了一串类似于咳痰的声音。 随后是某种液体泼洒的声音,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到了孙必振的头盔上,他下意识地别开了脸。 约十五秒后,声音消失了。 隧道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又一个十五秒后,孙必振脚边的手电筒重新发出了光亮,借着这微弱的光,孙必振皱着眉头看向红面具和白面具。 白面具诚惶诚恐地站着,双腿不住地哆嗦,红面具则瑟缩着蹲在了原地,用手护住了脑袋。 最镇定的要数蓝面具。 在这种压抑的氛围中,他却丝毫没有恐慌,身体静静地倒在积水中,脑袋则滚落到了手电筒旁边,面具朝向上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积满淤泥的水滩慢慢变成了红色,孙必振一句话也没有说,他默默捡起了水中的手电筒,用袖子擦了擦头盔上沾染的血和泥水,静静看着白面具。 白面具慌忙移开了眼神,一把薅起蹲在一旁瑟瑟发抖的红面具,指着蓝面具的尸首教训道:“看见了吗?!这就是不敬祭司的下场!学着点儿!”说这些话时,他的双腿仍止不住地颤抖。 说罢,白面具喘着粗气,松开了红面具的衣领,朝孙必振低下头,指着蓝面具的头颅轻声说道:“罪有应得,罪有应得……黄泉司教训的是,您请继续,请继续……” 但孙必振只是握着手电,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的内心和胃袋都翻江倒海,有无数话语堵在他的喉头,可惜他一句也不能说。 此时此刻,孙必振想说的话共有三句: 其一,他不是什么黄泉司。 其二,蓝面具也不是他杀的。 其三,杀蓝面具的人——或者人以外的什么东西——此刻还在这隧道当中。 但他已经没机会说这些话了。 由于蓝面具的手电筒也损坏,现在唯一的光源被握在了孙必振手中,他将手电的光打向白面具和红面具中间,本意是想看清他们两人的反应,但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视线在二人之间徘徊时,在手电筒的光圈之中看见了一张香蕉黄色的、狂笑着的猫脸。 无论那猫脸有多诡异,孙必振都无法移开视线:他的身体由于极度的恐惧而僵硬,只能默默看着。 那张黄色猫脸咧嘴笑着,它没有牙齿和眼睛,张开的嘴和深陷的眼窝中塞满了密密麻麻的金红色玻璃状晶体,仿佛一个由晶体填充的毛绒玩具。 黄猫的身体很长,从上方垂下来,盘绕在白面具腰间,又用同样长的手臂盘绕住红面具,使其无法逃跑。 首先受害的是白面具。 黄猫的爪子上没有皮,完全由金红色晶体组成,它将一对前爪插进了白面具的喉咙,然后向上抬起,像揪葡萄一样整个揪了下来,切面居然异常平整。 红面具还没来得及看清发生了什么,同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了他身上,只不过,揪掉他脑袋的变成了黄猫的后爪。 眼见三个喽啰接连毙命,孙必振吓尿了,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腿流下,聚集到了他的鞋里,温暖了他的袜子。 他想呼救,但嘴张开来,却喊不出哪怕一个字。 孙必振愣在原地,黄猫的身躯靠了过来,像蛇一样绕在了他身上,黄猫的狂笑的脸也靠了过来。 就在孙必振自认为必死无疑的时候,猫却没有杀害他,而是用那对金红色的前爪挠了挠他的头盔。 头盔发出了刺耳的刮擦声,孙必振感觉那圈盘绕着他的黄猫躯体猛烈地抖动了几下,然后松开了他。 刺耳的声音让孙必振大气都不敢出,他静静看着黄猫像被人拎住尾巴的猫那样垂在他面前,狂笑着,用那没有眼球的双眼盯着他看。 一种很难被称作人声的话语声从黄猫的笑面内部传来,那种声音很像信号不良时的通话声,音调高低起伏,声音也时断时续。 “杰米不要这样的皮,杰米觉得你的皮太硬了,穿上不舒服。” 说话时,黄猫身上传来一股熟悉的气息,孙必振知道那是什么气息,这种气息在召潮司身上最为浓烈,在刘易斯身上只有一点,在他自己身上则一点没有。 这种气息,孙必振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神格的气息,是大祭司的象征。 莫非眼前这只狂笑的黄猫是某个发疯的大祭司? 孙必振鼓起勇气,握紧手中的手电筒,问道: “你是大祭司?” 黄猫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歪着脑袋看向孙必振。 “杰米不是大祭司,杰米不认识你。” 孙必振不敢乱动,虽然黄猫目前没有杀他的意图,但保不准受一点刺激就会立刻下杀手。 “你……你,我,我也不认识你。” 孙必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在如此肃杀的氛围中,他能说出话已经难能可贵。 “杰米认识大祭司,杰米认识翡翠司,翡翠司认识杰米。” “翡翠司?” 黄猫没有动作,它的爪子朝孙必振逼近了半米,但只是停在了空中,没有继续向前。 “杰米的皮破了,翡翠司没有给杰米皮,杰米自己拿皮。” 此话一出,孙必振大概猜到了眼前这个黄猫是什么来历。 地狱之内的鲛人掌握一门绝学,其名为“画皮”,可以生造人皮,掩盖异变。除了那些不想和凡人来往的大祭司外,想要掩盖真身的大祭司往往需要找鲛人订购画皮,他们的门徒也是如此。 但也有部分门徒,在具备神格后,其躯体剧变到了画皮都无法掩盖的程度,或者惨遭诅咒失去了原貌,无法靠画皮修补。这种情况下,负责任的大祭司会带他们到自己的封地居住,从此不返人间,也就避免了和人类打交道,孙必振的好哥们水螈就是这种情况。 可如果大祭司不负责任,后果就有些微妙了;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大祭司都不是负责任的老师;至少翡翠司不是。 孙必振眼前这只黄猫并非大祭司,他只是一个披着猫皮、初具神格的门徒,由于长时间蛰伏在地铁站内,他几乎忘了怎么说话,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太正常。 孙必振悄悄咽了口唾沫,眼下找到疯医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先在这只黄猫面前保住性命。 作为欺诈司弟子,孙必振在生死关头心生一计。 “你想要回自己的皮吗?”孙必振问道。 黄猫又歪了歪脑袋。 “杰米想要杰米的皮。”它回答。 “我可以帮你。”孙必振撒谎道。 听孙必振这么说,黄猫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杰米自己拿。” 说罢,黄猫将双爪插进了孙必振的喉咙。 孙必振感觉自己又一次身首分离了,他回想起杨喆丰的面容,脑海里满是恨意:那个秃顶胖子骗他来这里,根本是想借疯猫之手除掉自己! 恨意化作了愤怒,愤怒的滋味,比酒还烈,比蜜还甜,求之不得,避之不及。 第20章 噬魂夺魄 孙必振抓握住了黄猫的长臂,怒火在他心中蔓延,他脑海里响彻着一句话: “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愤怒更能带给人力量。 愤怒和喉咙上传来的痛苦让孙必振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他用双手攥住了疯猫的爪子,将它们从自己的喉咙里扯了出来。 血喷涌而出,孙必振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想要嚎叫,但根本发不出声音。 疯猫杰米为孙必振的气势感到好奇,它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猎物了。 “杰米要杀了你,杰米不喜欢你。”它悄声说道。 孙必振根本听不清这句话,他什么也看不见,痛苦带来的耳鸣也阻塞了他的听觉,此刻,他的行动全凭本能。 灵药是信徒们赖以维生的物资,没有灵药的信徒就像没有牙齿和爪子的老虎。疯猫杰米和孙必振都没有灵药傍身,在这情况下,孙必振处于绝对的劣势。这是因为,孙必振不过是肉体凡胎,疯猫杰米却是初具神格的门徒,它的结晶状肉体已经不是人类羸弱的血肉可以对抗的。 何况孙必振的喉咙被利爪撕开,血溅五步有如泉涌,他没有暴毙已经是奇迹。 此外,由于所有的手电筒都熄灭了,孙必振根本看不清对方,而疯猫却习惯了这种黑暗,在漆黑的隧道中如鱼得水,这种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如此看来,孙必振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但他显然忘记了这点。 孙必振一把扯掉了头盔,用右手捂住喉咙上的伤口,露出了凶恶的眼神,虽然他在黑暗中看不到任何东西。 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难逃一死,孙必振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件事:一命抵一命。 “或许我要死,但我决不让你活着。” 怀着同归于尽的狂怒心理,孙必振举起左手,润在他的左手食指上发出了亮蓝色的、电火花般的闪光。 狂怒没能打通孙必振的炁脉,但却激活了他本命的“润”;与炁不同,润是人与生俱来的潜能。 孙必振的润名为“噬魂夺魄”。 孙必振没有心思去管喉头的伤口了,他借着一闪而逝的光亮扑向了疯猫的躯体,像野兽一样撕咬起来。 疯猫杰米的肉体坚硬无比,孙必振根本无法伤害到它,他所能做的只是撕烂杰米的外皮。 但疯猫杰米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皮,它先是被孙必振的狂怒震撼到,随即又意识到对方在咬自己。 “不准咬杰米!” 孙必振听不见它的话,他用指甲、牙齿和微弱的炁攻击着杰米的表皮,撕扯下的每一块皮肤都被他塞进了嘴里,嚼食着,吞咽着,发出了一种缓慢而痛苦的咀嚼声。每嚼一下,他脖子上的伤口都会喷出一股鲜血。 热血溅在了疯猫的皮肤上。 杰米体表的皮肤并不是画皮,那不过是一张拼凑而成的皮草,是勿入隧道的野猫的皮。但对杰米而言,这张皮太宝贵了,它不允许有人吃它的宝贵的皮。 疯猫不喜欢这种感觉,太久了,太久了,这么长的岁月里,只有它吞吃别人的份,这还是它第一次被人吃。 杰米用爪子攻向孙必振的后背,它被孙必振抱住了腹部,后爪够不到对方,只能前爪进攻。 利爪很快插进了孙必振后背,但只是戳碎了几片肺叶。 孙必振仍没有停止进食,杰米拔出利爪,又戳刺了一轮,如此反复着,孙必振的背部已然是千疮百孔。 一个正常的人经受了这种伤害早该毙命了,但孙必振仍在撕扯、吞食杰米的表皮,丝毫没有因为后背上的致命伤而放缓。 此时的孙必振已经算不上人了,他已经没有思考的余力,是一个念头在支撑着他。 电影《盗梦空间》中有一句台词:“念头就像一种病毒,适应性极强,感染率极高。” 电影《v字仇杀队》中有一句类似的台词:“这张面具之下是一个念头,先生。” 或许,孙必振的皮囊之下已经没有血肉了,他的念头支配着残躯,全然不顾杰米的攻击,在浑身淌血、脏器受损、肋骨全部折断的状态下吞食着杰米腹部的外皮。 密教信徒们将这种支配肉身的念头称为“执念”。 按理说,杰米完全可以用炁或者润秒杀掉孙必振,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在长久的疯狂中,杰米忘记了自己的润,它甚至忘了如何运用炁。 为了不忘记自己的名字,疯猫用“杰米”称呼自己,除了这个名字,它已经记不住别的什么了。 这或许是孙必振唯一的优势:疯猫不但忘记了如何施展润,也忘记了如何防备润的攻击。 杰米有些厌烦了,它收回了爪子,困惑地看着黑暗中的孙必振。 “杰米不明白,换做以往,他们应该不会再动了。”杰米想着。它不明白,为什么孙必振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却还活着。 虽然困惑,杰米仍未感受到恐惧。杰米对孙必振破坏它表皮的行为感到反感,但它毕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疯猫体表的皮和人类的衣服是一种东西,撕碎一个人的衣服伤不到那个人本身。 困惑的杰米试图拽开癫狂状态的孙必振,但它恍惚间想起了什么。 一种情绪回到了它那结晶化的头脑中,一种古老的情绪。 爱手艺大师曾言:“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情绪是恐惧。” 杰米已经许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情绪了,它开始战栗,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你在吃什么?”杰米害怕地问道。 黑暗中,杰米首次露出了完整的身躯。 它躲藏在铁道缝隙中的、长达五十米的蜈蚣一样的身躯爬出了藏身之处,用长满晶簇的身躯缠绕住孙必振,试图用挤压的方式把孙必振的躯体压碎。 杰米很久没有这么做过了,因为挤压猎物会浪费掉一张皮,所以它很不喜欢用这招,但出于内心的强烈恐惧,它已经顾不上这点了。 不安蔓延着,杰米感觉使不上力气。 “停下!你在吃什么?停下!”它嘶嚎起来。 孙必振口中的咀嚼声变了,从最初缓慢的嚼食声变成了一种连贯的吮吸声。 在疯猫杰米的视野中,孙必振面部缓缓浮现出一张法面。 孙必振的法面并非脸谱,而是数十双血手,他口中的吮吸声有如一种急促的笑声,疯猫在这种笑声中挣扎起来,在隧道中扭动着躯体。 “你吃了什么!?吐出来!快吐出来!” 杰米像一只丢了脑袋的长虫那样抽搐着,它感觉到自己失去了一件绝对不能失去的东西,但那究竟是什么呢?究竟是什么东西绝对不能失去呢? 杰米想不起来了,它忘光了,都忘光了。 已经太迟了,孙必振咽下了最后一口炁,他脸上的法面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个满足的笑容。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得炁则生,弗得则死。 黑暗中,疯猫杰米松开了盘绕的躯体。 孙必振站在杰米面前,对着它无神的猫脸缓缓吐出一句话: “胡不死?” 杰米的肉身应声而死,它的法相则被无数血手拖入了法门…… 第21章 又入法门 法门之内没有时间,法相游荡在法门之内,寄生于地狱之法相,得地狱之炁滋养自身。 一般而言,肉体与法相的关系有三种: 对于凡人而言,法相与肉身是紧密相连的,因此凡人在法门之内无有法相,身死则魂灭。 对于通过灵药进入法门的密教信徒而言,法相寄生在法门之内,肉身则徘徊于人世,对于他们而言,身死并非终结,法相步入死门才是终局。 对于具备神格的信徒,他们有办法召唤法相通过法门进入凡世,辅佐自己炼药或战斗,这种召唤法相的术式名为“请神上身”,又名“得炁”,乃是密教信徒们追寻的至高技艺。掌握这一技能的人不但可以将法相带入凡世,甚至能将一些特殊物品带入法门,密教信徒们称这种人为“大祭司”,称大祭司的法相为“真身”。 一般而言,能被大祭司带入法门之内的物品都来自于邪祟:邪祟是法门内的原生生物,它们本就是法门的一份子,因此可以自由出入。邪祟的脏器可以脱离邪祟本身存活,因此保留了出入法门的能耐。 事实上,邪祟并非唯一能够出入法门的事物,某种程度上,人类的皮囊也可以出入法门,只是凡人无法在法门内存活,理智的密教信徒也绝不会将肉身带入法门。 但,失心疯的密教信徒则是个例外。疯子的思路就是满天星河,人人皆可见,人人看不懂,没人知道他们进入法门究竟图些什么,但总有疯子会这么做。这些肉身遁入法门的信徒将永远无法剥离肉身和法相,凡人是肉身裹着法相,他们则是法相裹着肉身,因此面目可憎。 疯猫杰米就是这样一个面目可憎的疯子。 法门之内,杰米在一处骨骼中安家落户,它的身躯由金红色的尖晶石组成。 法门之内无有日月,甚至无有天光,杰米在这处骨骼肆意挖掘,搅食其中的骨髓。 无间地狱的邪祟不断爬进此处,想要杀死杰米这只寄生虫,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只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战中,杰米的皮囊被邪祟的尖牙利爪撕破,露出了它原本的躯体。 杰米悲痛万分,它想要新的皮囊,尽管无人欣赏。 为此,杰米杀穿了无间地狱,从骨髓一路向上,途径煮统治的胃袋、戏武神的统治的肺、讲师统治的脑,最终来到了法门之前。 法门像纯白色的月亮悬浮于苍白沙地之上,杰米的脚踩在沙地上,感觉脚下有东西在喀拉喀拉的响,那是组成沙地的无数白色小虫在彼此吞吃。 杰米跳出了法门,回到了凡世。 对于杰米来说,它的法相和肉身交融在一起,法门的出口也变幻莫测,这一次,它落在了西京。 人世的太阳温暖而富有生命力,但杰米已经在无光法门之内生存了太久太久,久到它无法适应太阳。 杰米尖叫着逃窜,西京的市郊中回响起它的哀嚎,终于,它逃进了一处废弃的地铁站,灼热的阳光消失了,杰米蜷缩在地铁站的泥泞当中,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皮!对了,杰米要皮!” 为此,杰米静静等待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杰米抓住了一只猫,剥了它的皮,为自己披上,但杰米太大了,这张皮不够大,不够好。 然后,杰米遇到了许多人,他们都穿着两层皮,一层是布做的,一层是肉做的,他们的皮要么太硬,要么在剥皮的时候被戳破了,总之,都不能够令杰米满意。 尽管凡世寒来暑往,饥饿与孤独萦绕在杰米早已化作晶体的脑仁儿之中,但比起法门内暗无天日的无尽时光,杰米觉得凡世更好,杰米不想返回法门。 直到这天,杰米遇到了一个身披三层皮的人,它大为好奇,一眼相中了此人的皮。 杰米记不清自己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那个身披三层皮的人说了些什么,它先杀死了尾随在此人身后的几个喽啰,随后急不可耐地将爪子刺入了此人的喉咙。 谁曾想,这个身披三层皮的人类开始吞吃杰米的皮,杰米生气了,它在人类背上戳刺,戳出了许多血窟窿,却始终无法杀死人类。 过了几秒钟,杰米突然没了力气,它感到了久违的恐惧,嘶吼着让人类吐出他吃掉的东西。 但无济于事,杰米的炁被吃掉了,它的肉身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法相游荡在法门前。 与此同时,法门后伸出了百十双沾满血的手,抓住了杰米残存的法相。 “不!杰米不要回去!” 杰米意识到不妙,但已经太迟了。 孙必振的法相感知到了肉身的危险,居然杀穿无间地狱,来到法门前,亲自将杰米拖入了法门。 法门之内,纯白沙地之上,披着猫皮的杰米和无数双手扭打起来。 手撕扯着杰米的皮,指甲扣着杰米的躯体,但杰米的身躯是尖晶石,仅靠手抓把攥根本伤不到它。 杰米生气了,它嘶吼着一十七句不同的地狱铭文,撕扯那些六指的手。 孙必振的法相被撕碎了,无数断手洒落在苍白沙地上,像一张白纸上的泼墨腊梅,鲜艳绝伦。 “杰米恨地狱!!杰米要回去!” 杰米嘶吼着,望着高空中纯白的法门,在沙地上蹦蹦跳跳,它想回去,但它做不到。杰米已经脱离法门太久了,久到已经忘记了自己上一次是怎样逃离法门。 法门好像一颗无情的巨眼,注视着杰米,注视着无间地狱之内的苍生。 杰米跪在沙地上,它仅存的人性屈服了,屈服于命运不公,屈服于地狱无情,他痛叫道: “为什么是我!!” 地狱无言,法门亦无言,仿佛在说: “为什么不能是你?” 这句问答并非第一次发生,法门之内无有时间,度万年,如一日,杰米已经无数次提出问题,从未得到回复,发疯之前,他没有害过人,没有做错事,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局,不应该落得这样的报应。 或许苍生皆苦,但地狱从不挑食,苦一点,清热败火。 就在杰米无助地哀嚎时,沙地上的断手重新聚拢在一起,百十双断手掐着同一个诀,念着同一个咒: “ 龙兮龙兮,天下太平, 苦此久矣,终为泡影; 龙兮龙兮,如昼如夜, 红花遍野,尘嚣忘却; 龙兮龙兮,斧钺之诛, 芴乎芒乎,生门不入; 龙兮龙兮,无君于上, 不识夭殇,南面称王。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此乃戏武神的往生咒。 杰米反应过来时,已然太迟…… 纯白沙地上,赫然是一个巨大的六指掌印,掌印是鲜红色的,仔细看去,那红色尽皆是尖晶石粉末。 掌印中央,一块小小的猫皮躺在掌心中,很快被饥饿的白色小虫吞没,就连那些尖晶石粉末它们也没有放过,白色小虫们享受着这份饕餮盛宴。 很快,纯白沙地恢复了纯白。 第22章 狼狈为奸 孙必振遭遇危险时,召潮司和刘易斯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赶到呢?这就说来话长了。 视角回到刘易斯二人身上,当孙必振带着三个喽啰进入隧道后,刘易斯和召潮司紧跟着抵达了地铁站,在铁道的入口处等待着。 刘易斯靠在地铁站生锈的闸机上,漫不经心地捏了一发曳光弹,朝着铁道的入口看了看,随即摇了摇手,熄灭了手中的曳光。 “我们不能进去,里面太暗了,不开灯看不见路,但开灯肯定会打草惊蛇。” 召潮司不耐烦地磨着牙,“乌鲁乌鲁”地叫唤了一阵,说道:“那你待在这里,我一个人进去。”不同于刘易斯,召潮司有夜视能力,可以看清铁道内部。 “不行!你的眼睛在黑暗里会发蓝光,比灯还要明显,如果被琥珀教的人看见,不但孙必振有危险,我们之前的努力也全白费了!还是按照计划等三分钟吧。” 等待三分钟再进入铁道,一来可以避免惊动琥珀教的喽啰,二来可以提防琥珀教派出眼线跟踪他们。刘易斯所说在理,召潮司愤愤地哼了一声,盘腿坐在了地面上,头发像蛇一样扭动着,看来是在担心孙必振。 二人陷入沉默,百无聊赖地等待起来。 漫长的三分钟终于过去了,刘易斯指了指入口,“我们走吧,现在可以进去了。” 召潮司早就不耐烦了,她站起身,刚刚迈出了一步,突然察觉到了什么,猛地蹲伏在了原地。 一束淡蓝色的电流穿过召潮司刚刚站着的位置,击中了铁道外的闸机,在金属闸机间弹跳起来, 刘易斯暗叫不好,她下意识地朝包包伸出右手,但下一发闪电紧接着袭来,击中了她背着的包包,其中的瓶瓶罐罐被电流击碎,灵药洒落一地。 “糟了!”刘易斯苦不堪言,没了灵药,胜算就降低了七成。 眼见灵药被毁,刘易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她把破损的包包丢在地上,朝着铁道的入口跑去,想要躲进黑暗里,避开敌人的狙击。 突然,地铁站入口处传来一句撒娇般的话语,令刘易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要乱动嘛。” 这句话看似轻飘飘,实则蕴含着巨量的炁,夹杂着一条狠辣的咒术,其名为“枕旁风”,是一种蛊惑人心的咒术。理论上,“枕旁风”只能蛊惑异性,但在实践当中,只要炁足够充盈,蛊惑同性也未尝不可。 刘易斯显然不会乖乖就范,她咬牙扛住了对方的蛊惑,掐了一发残面的驱厄咒,跑向了铁道。 一记凌厉的闪电紧随其后,朝向刘易斯的后心飞去。 万幸,召潮司纵身飞扑,及时扑倒了刘易斯,二人倒在满是灰尘的月台上,躲过了一劫。 闪电砸在了铁道当中,大量的泥土被掀飞,一个三角形的蓝色咒文浮现在闪电造成的弹坑中,随即被落下的尘土掩埋。 飞扬的尘土隐没了召潮司二人的身形,或许是因为尘土阻挡视线,敌人的攻击暂停了。 趁这机会,召潮司悄悄将一只小试管塞到了刘易斯的手里,随后才翻身站起。 刘易斯心领神会,将试管攥在左手手心,起身时,她猛地发力将试管捏碎,玻璃碎片扎破了手心,血流了出来;刘易斯将沾满药液和血的左手塞进口罩下方,装出流鼻血的样子,实则偷偷舔舐着手心中混着血液的灵药。 召潮司死死盯着地铁站的入口,但她也被尘土挡住了视线,看不清攻击的来向。 入口处,敌人并没有显出身形,但既然已经兵刃相见,对方也没有继续隐藏自己的炁。霎时间,炁汹涌而入,地铁站口掀起狂风,刘易斯捂住口鼻站在风中,风中夹杂的雄黄气味令她毛骨悚然。 雄黄,是灵药的药引,而用雄黄做药引的密教有且只有一个:珊瑚教。 随着气浪散去,一名穿着竹青色汉服的女子出现在了地铁站门口,她身高五尺,梳着一对垂挂发髻,搽粉于面,轻举粉白色团扇遮住了嘴,微步轻摇,缓缓抬起头,看向了刘易斯。 “奴家让二位受惊了。” “是呢,没死成真是可惜了。”刘易斯压低声音,阴阳怪气道。 召潮司没有说话,她从口袋里抽出一根小试管,默默服下了里面的药剂,暗念了一段咒。 “奴家并非要害二位的性命,”青衣女子垂目说道,“奴家只不过是向二位问声好。” “开什么玩笑?这闪电就是冲着取我性命来的!”刘易斯忍不住吐槽,她瞥了瞥方才闪电击中的位置,那几台闸机已然泛起淡红,冒着缕缕烟气,显然是被闪电烤热了。 “相公莫要说笑,奴家那两声问候,不过是腐草荧光罢了,哪里伤得到相公呢?” “兄弟,你说人话行吗?”刘易斯苦笑道,“别一口一个‘奴家’了,我一个女生听得都直犯恶心。” 女子用团扇遮住嘴轻笑三声,缓缓答道: “哎呦!原来是个小姑娘!好生无礼,真是不识抬举呢。奴家还想多和你们聊聊,既然这么急着投胎,那可怨不得奴家下手稍重些。” 说罢,女子翻转团扇,团扇的另一面乃是深绿色,扇面上画着一幅国画: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但不同于人们所熟知的谚语,画面中的螳螂比黄雀更大,它并不满足于捕食鸣蝉,甚至朝黄雀伸出了利爪。 看见扇面上的画作,刘易斯惊呼出三个字: “螳螂司?!” “正是奴家。”女子答道。 当时,刘易斯只感觉膝盖一软,险些丧失了斗志;她只知道对方的炁强于自己,谁知眼前这个以扇遮面的女子就是号称“西京四号线杀人魔”的螳螂司? 刘易斯斗志涣散时,螳螂司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支十数人的队伍赶到了此地。 短短十几秒后,一队穿着黑色西装的补丁客出现在了地铁入口处,他们统一戴着打满补丁的活面具,面具的表皮已经破损,露出了干瘪而猩红的肌腱,牙齿和组织交结在一起,虽然面具的外形各不相同,但每一张面具看上去都显得苍老而丑恶,无一例外。 补丁客共计十五名,他们列队堵住了地铁站唯一的出口,两名格外高大的补丁客快步走到了螳螂司左侧,并排跨立,二人之间留出了半米的间隔,似乎恭候着某人的到来。 两名高大的补丁客身后,一名身穿白西装的补丁客缓缓走到了前排。 白衣补丁客消瘦干枯,比黑西装的补丁客矮了许多;或许是为了掩盖形体上的不堪,他用白色的服饰将自己整个套了起来:白西装、白手套、白色假领子,就连他脸上的傩面面具都是白色。 虽然衣着光鲜,白衣补丁客却散发出苍老的气息,白色的傩面千疮百孔,面颊深陷、颧骨高耸,好像一滩融化的热蜡,几乎和面具下方的血肉融为一体,区分不出哪里是人脸,哪里又是面具;苍白活面具后方的眼珠无神而干瘪,几处裸露的皮肤布满皱纹,灰白色的头发也所剩无几,形容枯槁,和他那身靓丽的西装形成了鲜明对比。 白衣补丁客走到最前方,侧身面向螳螂司,两名跨立的补丁客高声喊道: “琥珀商会,补丁候,驾到!” 伴随着下属的喊声,穿白西装的补丁候点了点头,面向螳螂司点了点头。 “别来无恙啊,螳螂司?” 螳螂司翻转团扇,羞涩地弯腰回礼: “别来无恙。” 看见这对传闻中的死敌同时出现,刘易斯又来了精神,她松开了左手,朝召潮司笑道:“他们两个都来了?那有好戏看了。” 或许是听到了刘易斯的话,螳螂司和补丁候都笑了起来。 “哎呦,小妹妹还真是爱开玩笑呢,哪里有什么好戏?不过是样板戏罢了。” 说着,螳螂司朝补丁侯挪动脚步。 补丁侯也慢步朝她走了过去,附和道:“一切都按照剧本演出,没有任何意外,也不需要反转。” 这几句话让机敏的刘易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恍然顿悟了。 难怪,难怪啊…… 难怪补丁侯不是大祭司却能坐镇西京。 难怪嗜杀成性的螳螂司却迟迟没有对补丁侯出手。 难怪珊瑚神本尊步入死门之后,西京的两大密教仍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刘易斯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人越走越近,最后并肩站在了一起,二人身后,一众补丁客都窃笑起来。 “该死!你们原来是一伙的?!”刘易斯惊叫道。 螳螂司瞥了补丁侯一眼,笑而不语。她的炁是在场众人中最强悍的,甚至超过了众人的总和,炁的味道犹如腥风血雨,充斥着整个地铁站。 螳螂司不语,补丁候却毫不避讳地承认了,甚至鼓起掌来,“恭喜你,小妹妹,朝闻道,夕死可矣。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精彩,我们苦心经营人设,不正是为了看到你脸上的这种表情吗?” “趁他们二人还能喘气,何不叫他们死个明白?”螳螂司妩媚地提议道。 “何苦呢?让他们早点投胎不好吗?铁道里还有黄泉司和疯猫等着我们呢。”补丁侯搓起手来,他缓缓摘下了白色手套,露出了皮包骨头的双手。 螳螂司笑了起来,拿手指一点补丁候的额头。 “得亏有奴家在,不然,夫君你啊,又要叫人骗了。奴家隔着两公里就闻出来了,这里总共只有三个大祭司,那边的鲛人算一个,奴家算一个半,铁道里的疯猫算半个,除此之外再没有大祭司了。” “你是说,黄泉司是假的?”补丁候的面具皱了皱眉,转头看向刘易斯,再度鼓掌道,“我敬佩你们的勇气,小妹妹,假冒大祭司需要十足的勇气,可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话应该由奴家来说才对。”螳螂司嗲声说道。 “那你再说一次好了。”补丁侯将手套塞进了上衣口袋,顺便从口袋中抽出了一管灵药。 “讨厌,你都说过了,奴家再说还有什么乐子?” 眼看着他们二人你侬我侬,刘易斯有些厌烦了。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余地了。”刘易斯念起了召潮司事先传授的灵药咒。 螳螂司即刻做出了反应,她翻转团扇,一束电光沿着扇面飞向刘易斯。 在闪电命中前,刘易斯的躯体像水一样摇晃起来,一霎时,她的身躯化作了一滩无色透明的液体,只在原地留下了一套衣服。 螳螂司赶忙看向召潮司,但召潮司也化作了液体消失不见,而且连衣服也没留下。 刘易斯二人逃生用到的灵药名为“液化酊”,是盐神法门内最出名的灵药,服此药后,用药者的躯体会被替换为水,随后出现在距离最近的水体中。但除非用药之人修习过盐神的法门,否则“液化酊”只能移走用药者的躯体,衣服和财物都会留在原地。 看着地面上的两滩水,螳螂司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她朝补丁候娇声喊道:“他们逃啦!” “是啊,我看见了。”补丁侯无奈地摊手耸肩,“但是没关系,亲爱的,他们肯定逃不远。” 由于盐神的液化酊实在太过出名,螳螂司和补丁候都知道此药的药效,螳螂司吸了吸鼻子,轻笑道: “鲛人的炁没有逃出地铁站,奴家估计,那药最多只能移动三千米,他们肯定还在隧道里。” 补丁侯指了指铁道入口:“我们现在进去吗?” 螳螂司用右手食指擦了擦眉心,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那个疯猫看着好生瘆人,奴家不想进去嘛。” 虽然螳螂司的实力远在众人之上,但她却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大祭司,补丁候很清楚她的脾气,他宠溺地摸了摸螳螂司的脑袋,笑道:“那我们就等在这里好了,反正三号线只有这一个出口,他们正面对付完疯猫,还要回过头来对付我们。” 螳螂司点了点头:“好,只要疯猫一死,奴家就带头追进去,杀了那个鲛人给夫君做飨宴。” “你说,那个鲛人不至于打不过疯猫吧?” “无妨,只要能和夫君多待一会儿,他们谁死都不打紧。”螳螂司娇羞地道破了自己的真实用意。 说罢,二人依偎在了一起。 二人身后,补丁客们面面相觑,他们知道螳螂司和补丁候的暧昧关系,但没想到,补丁候居然会对螳螂司这么言听计从。 只可惜,他们当中无人胆敢提出意见,毕竟,螳螂司可是杀过整整一车补丁客的“西京四号线杀人魔”,作为补丁客的他们没那个胆子。 螳螂司歪头靠在了补丁候肩上,二人无言地站在一起,静静相处了半分多钟。 突然,螳螂司站直身体,用团扇遮住下半张脸,朝补丁候露出了诧异的眼神,小声说道:“夫君,不对劲。” “怎么了?” 螳螂司露出了狐疑的眼神,看向了铁道入口:“疯猫的炁和鲛人的炁混在一起,越来越远了。” “你的意思是,疯猫和那个鲛人是一伙的?”补丁侯将干瘦的双手交叠在一起,“不,怎么可能,肯定是我想多了。那个假扮黄泉司的男人虽然不是大祭司,但多半有一定实力,我认为,他和鲛人合力杀了疯猫,但他们带上疯猫的尸体做什么呢?” “不清楚,夫君,让奴家去追吧?”团扇上方,螳螂司含情脉脉的一双眸子变成了猩红色。 “好的,你要当心,我带部队随后跟上去。” 话音未落,螳螂司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补丁侯缓缓转过身,朝补丁客们轻声道: “今日这单生意倘若成了,各位官升一级,发金箔二百条。” 此言一出,补丁客们的炁沸腾了,虽然他们仍保持着整齐的队列,他们脸上的活面具却露出了狂热的笑,无一例外。 补丁候对此很满意,他向来清楚属下的心理,知道如何最有效地激起这十五人的斗志,补丁客们汹涌的炁仿佛洪亮的欢呼声,在这片无声的欢呼当中,补丁候下令道: “荣耀归于琥珀,全体都有!随我上!” 第23章 地铁逃生 召潮司和刘易斯的身形缓缓聚拢,出现在了一滩浅浅的积水中。 液化酊是盐神门下的灵药,召潮司服用并无显着代价,刘易斯则不然:作为异教徒,服用液化酊不但会丢下随身物品,用药者从水体中现身后,其躯体内的空腔还会被水体填满,包括耳孔、胃袋还有肺。 刘易斯踉跄地爬起,水从她的耳朵中流出,但这只是个开始,赤身裸体的刘易斯剧烈地咳嗽起来,从肺里咳出了许多水,传送带来的晕眩让她分不清上下左右,肺积水带来的强烈痛苦让她只能跪地呕吐,一时半会缓不过来。 过了半分钟,刘易斯才把肺部的积水吐干净了,召潮司走过去想扶她起来,刘易斯却捂着脸,朝她举起了右手,阻止道,“别看我,帮我找东西遮住脸,拜托了。” 召潮司很无奈,她本打算从身上撕一块布下来,但她突然想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是孙必振买的礼物,即使情况危急、分秒必争,她还是犹犹豫豫地不肯撕毁衣服,左顾右盼起来。 幸运的是,召潮司很快在地上发现了一副般若面具,她惊喜万分地把面具捧了起来,谁知面具后还带着一个脑袋。召潮司并不嫌弃,她丢掉脑袋,把面具拿在手上看了看,一眼认出这副面具是琥珀教喽啰的,而且正是跟随孙必振进入铁道的喽啰之一。 召潮司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机警的光,她四下打量一番,发现三个喽啰的尸体就散落在地上,她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妙,不禁担心孙必振的安危,虽然她很想丢下刘易斯不管,但思索再三后,她觉得不能把刘易斯丢下这里等死,并不是她多么有同情心,而是单纯不想招惹复仇司。 召潮司动作利落地从一具尸体身上扒下一套西装,连同面具一起丢给了刘易斯。 “动作快!孙必振有危险!” 刘易斯在黑暗中摸索着,戴上了面具,随即掐诀发出一束曳光弹,照亮了漆黑的铁道内部。 借着短暂的白磷亮光,刘易斯迅速穿上西装,衣服已经穿好了,她才想起来问:“欸?你哪来的多余衣服?” 召潮司没空回答这个问题,她拦腰抱起刘易斯,十万火急地朝着铁道深处跑去,但没跑出两步,她就看到了瑟缩在一堆红色晶体后、浑身是血的孙必振。 孙必振身上的潜水服被撕烂了,他背上有十多处窟窿,伤势最深的地方甚至露出了肋骨,但至少他还活着,正怀抱着一块软塌塌的猫皮喃喃自语: “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了你……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了你……” 召潮司心痛万分,她不知道铁道内发生了什么,也顾不上问,把刘易斯丢在了地上,蹲下身,缓缓靠近孙必振。 “不怕,我来了。” 听见声音的孙必振猛地哆嗦了一阵,回过头看向召潮司;他脸上沾满了血,血已经干了,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那三个喽啰的。 “召潮司?” 孙必振认出了她,戒备消失了:孙必振安心地昏了过去,即便昏迷,他手里仍紧紧攥着那张沾满疯猫气息的皮。 召潮司赶紧抱住孙必振,捂住了他背上的创口,此刻,虽身为大祭司,她却感觉到深深的无助,愤怒和恐惧同时涌上她的心头,但召潮司用理智强压着两种剧烈波动的情绪,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失去理智,孙必振就真的没救了。 另一边,刘易斯爬起身,举着右手的曳光弹,打量着隧道壁上坑坑洼洼的洞,朝召潮司喊道:“召潮司!这里有许多洞,兴许能通往铁道外!” 刘易斯是残面信徒,抵达三号线之前,她就打听好了此地的构造,知道这条废弃的铁道只有一个出入口,螳螂司和补丁候肯定守在出口处,如果原路返回只有死路一条。 召潮司也清楚这点,她抱起孙必振,眼神坚毅地看向刘易斯。 刘易斯对上了召潮司的目光,她手中的曳光弹快要熄灭了。 “快!你有没有办法判断哪个洞口能通往外界?”刘易斯急切地问。 铁道内的洞窟都是疯猫杰米的作品,疯猫的身躯像蜈蚣一样细长,为了给自己制造藏身所,它挖掘了许多深而又深的洞,就连疯猫自己也不清楚这些洞通往何处,更别提刘易斯了。 沉思片刻后,召潮司做出了决断,她抱着孙必振走向了其中一处洞穴。 刘易斯追在她身后,由于情势危急,她也顾不上礼貌了:“喂!你确定要走这个洞吗?万一是死路就全完了!” 召潮司没有回头,一边前进一边回答道:“有风,就有出口。” 召潮司的声音越来越远,刘易斯担心被丢下,也没工夫再质疑了,赶忙追了上去。 二人沿着弯曲的洞穴行进,蜿蜒的洞忽上忽下,但确实有风迎面吹来,这说明召潮司的判断是正确的:此路确实通往外界! 在洞内前行五分钟后,二人隐约看见了光,召潮司急不可耐地冲了过去,就在她将要冲出洞口的一瞬间,刘易斯用尽全力拽住了她。 “停!!!” 召潮司身前,一辆全速行驶的地铁擦身而过,巨大的气流吹动孙必振的头发,但未能将他唤醒。 召潮司睁大眼睛,看着身前驶过的巨物,僵硬地问刘易斯: “这是什么?” “地铁!你疯了吗?被这东西撞上必死无疑!”刘易斯心有余悸地答道。 此地是地铁站四号线,疯猫从三号线挖通到此处后,怀着对地铁的恐惧不敢进入,但这条打通两条地铁线的隧道却留了下来。 地铁离去后,召潮司从洞口探出头,黑漆漆的隧道里闪烁着信号灯的光亮。 “还看什么?快走!异教徒很快就会追上来!” 刘易斯拽了拽召潮司的衣袖,召潮司回过神来,两人跳进了铁道。刘易斯指了指地铁离开的方向,一边跑一边解释:“往这边走!我们必须赶在地铁到来前跑出轨道,否则轮不到异教徒,地铁就能要了我们的命!” 召潮司温顺地“嗯”了一声,二人全速逃往前方,虽然刘易斯知道地铁站里肯定有很多无辜群众,擅自闯入一定会引来防剿局的关注,但她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必须先逃过异教徒的追杀! 幸亏二人身体素质过硬,狂奔十五分钟后,她们赶在第二趟地铁到来前看见了月台的光。 月台和铁道之间有玻璃屏蔽门阻隔,刘易斯跑到了最近的屏蔽门旁,用拳头猛击玻璃,屏蔽门晃动起来,刘易斯的指节变得淤青,玻璃屏蔽门却安然无恙。 刘易斯急得冷汗直冒,她抬手开了三枪,无中生枪的法术只在玻璃门上留下了三个浅浅的弹痕:申国的铁路建设天下第一,申国的地铁屏蔽门是一项集建筑、机械、材料、电子和信息等学科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莫说是她,就算是召潮司来了也难以破门。 召潮司抱着重伤的孙必振,无法帮忙,刘易斯扭头看向她,本想招呼她上来帮忙,却看见远方有两个小小的光电正在逐渐变大。 地铁来了。 刘易斯当即乱了阵脚,她高声呼救,用手握拳捶打起玻璃门。其实屏蔽门上有一对黄色把手,只要用力一拉就能停止地铁,但刘易斯不是申国人,她不知道申国的地铁设计有多么安全。 呼救声和玻璃门晃动的声音传进了月台,月台上等车的群众们先是一惊,随后立即反应过来:铁道里有人! 善良的群众们围了上来,焦急地看着屏蔽门后戴着蓝色般若面具的刘易斯。大家都没见过这种事情,因此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几名热心群众冲上去,想要帮刘易斯拽开门,但屏蔽门外侧没有门把手,仅靠手指根本使不上力气。 地铁马上就要进站了,几名围观群众大叫起来。 “怎么办!” “咋整啊!” “卧槽!卧槽!” 就在众人乱作一团时,一名戴眼镜的中年女人淡定地走到了站台柱子旁,用安全锤敲碎了玻璃罩,用力按下了大红色的紧急停车按钮。 正在进站的地铁发出了刺耳的刹车声,车灯发出的光亮照进了月台,地铁,在召潮司身前五米处,缓缓地,停下了。 车灯发出的光照在了屏蔽门上,回过神来的刘易斯看见了门上的黄色把手,她用力一拉,屏蔽门被打开了。 刘易斯没有松懈,她回头朝召潮司低声喊道:“跟我跑!绝对不要停!” 召潮司抱着孙必振,坚定地点头。 说完,刘易斯迈步跳上月台,推开围观的众人,冲向了地铁站出口,召潮司紧随其后。 火速离开的两人看懵了围观的群众,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着,嘈杂声音持续了三十秒,突然停了下来。 空气好像凝固了,众人同时缄口,有且只有一个原因。 铁道当中,一股强风袭来,强大的气流涌进月台,一股雄黄的臭味充斥了整个地铁站。 就在众人沉默着露出困惑表情时,铁道中传来了尖叫。 地铁的车灯闪烁起来,月台内忽明忽暗,由于空气无比安静,那撕心裂肺的、合唱般的尖叫如此清晰,站台上的众人不禁汗毛倒竖。 就在这时,两名地铁站的工作人员跑进了月台,其中一人大呼道:“怎么回事!谁按了紧急制动!?” 这声呼喊打破了沉默,原本呆呆站着的众人不约而同地涌向地铁站出口,很快,月台上只剩下了两名工作人员。 工作员甲看向工作员乙,睁圆眼睛问道:“他们都走了,咋办?” “还能咋办?这么大事情,赶紧汇报啊!”工作员乙举起了对讲机。 这时,月台的照明毫无预兆地消失了,就连地铁的车灯也一并熄灭,黑暗中只剩下闪烁的红色告警灯。 “这咋回事啊?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断电?” “谁知道!这一天天的烦死了!!” 突然,供电恢复了,两名工作人员对视,二人中间出现了一名女子。 女子身穿竹青色汉服,用一把粉白色的团扇遮住了嘴,眼眉低垂,轻声问道: “他们跑哪去了?” 工作员乙恼火道:“什么他们?谁啊?” 女子侧目看了工作员乙一眼,转而问道:“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几个人?” “什么几个人啊?疯婆娘,你哪里冒出来的!去一边去,我们这……” 工作员乙话未说完,他的身躯像一只被对半剖开的石榴那样裂开了,一些和石榴籽一样红彤彤的东西洒落在地,颜色鲜艳的像果汁一样的东西流开了。 工作员甲静静看着这一幕,不知为何,他在内心暗自发誓,今生今世都不再吃石榴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恐惧,凡人很难立刻作出反应。 当他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工作员甲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手脚并用地后退,狼狈地靠在了一根柱子上,大滴大滴的汗从他身上冒出,他想叫,但叫不出,他想哭,但哭不出。 举着团扇的女人转头看向工作员甲,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几个人?” 看着女人猩红的眸子,工作员甲失禁了,他的眼泪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声音微弱地回道:“一个,一个。” “很好,说吧,他们跑哪去了?” 女人像幽灵一样飘动向前,她淌过地板上的果汁,果汁染红了她的裙摆,裙摆下方不是腿,而是…… 是什么呢?什么裙摆?那不是旗袍吗?为什么旗袍的开缝下面没有腿,而是…… 是什么呢?那是旗袍吗?还是某种皮肤?她的皮肤就是这副模样吗?为什么皮肤下方没有腿和脚踝,而是…… 工作员甲失去了全部的理智,他露出了诡异笑容,双手握拳,竖起拇指。 然后把两根拇指插进了双眼。 果汁在工作员甲的脸上流淌,他哈哈笑了起来,但什么声音也没发出。 眼看对方已经完全疯了,螳螂司回头看向地铁站出口,不知为何,她居然跟丢了那个鲛人的炁。 不,不是跟丢了,鲛人的炁并没有消失,而是从多个方向同时传来,她分辨不出。 西京是个神奇的城市,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街上总有数不完的行人,好像这座城市的居民都不用上班一样,没人说得清为什么,但这就是现实。逃跑途中,经验丰富的刘易斯很清楚大祭司“观炁”的能耐,她将召潮司的鳞片抛向了人群和路过的车辆,让众人都沾惹上了召潮司的炁,以此阻断螳螂司的追踪。 螳螂司有些郁闷,她朝着地铁出口缓缓挪动身躯。 突然,一张死亡证明插在了她心口。 螳螂司停下来,轻轻抬手,抽出心口的文件,看着纸上染着的乳白色体液,她有些小小的情绪,这种情绪被凡人称为“恼火”。 “谁?”螳螂司抬头看向出口。 “防剿局。” 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站在铁道出口,他披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温暖的太阳光照在他背上,将他的身体轮廓塑造的有棱有角,沿着楼梯投下一条长而又长的影子。 恼火的螳螂司站在这条影子当中,她察觉到对方颇具实力,劝谏道:“不要挡路,调查员,你绝对,绝对拦不住我。” “抱歉,领导付我薪水就是让我挡在无辜群众身前,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天经地义。” 说罢,调查员苦笑起来。 这名调查员正是猎人王。 第24章 神选之人 猎人王为何会出现在此时此地?这还要从他纵火焚烧简明镇后说起。 “松下童子”指引着猎人王穿过了兔绒之门,兔绒之门的出口是一袋水泥,这袋水泥放在西京一处废弃铁道旁,穿过兔绒之门后,猎人王拖着残躯走向最近的街道。 猎人王很清楚,雅克提的药效快要过去了,一旦药效消失,灵药的副作用会让他心脏骤停。为了拯救自己,猎人王必须赶在药效消失前赶到医院。 天快黑了,步履蹒跚的猎人王来到了最近的一处公交站,他看着公交站牌上的站点图,在头脑中思索着对策。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猎人王自言自语,就在这时,一辆出租车恰巧驶过,这下可好,无需思考,猎人王拦下了出租车,将疲倦的身躯塞进了后排座位,朝瞋目结舌的司机吩咐道: “去最近的医院,要快。” 一般而言,遇上猎人王这种满脸是血的乘客,怕事的司机都是拒载的,但这名司机没有,他真是个好人。 猎人王关上车门后,救人心切的司机猛踩一脚油门,驱车驶往西京第一人民医院。 “同志,你是被车撞了?怎么这么惨啊!”司机关切地问。 猎人王不打算解释,索性“嗯”了一声。 “哎呀!撞你的肇事车畏罪逃了吧?真不是东西!你放心,我送你去医院!” 心系正义的司机热血贲张,他利用排水道连过十八个弯,把国产的出租车开出了赛车的气息,一路火花带闪电,直奔医院大门,冲进医院后,急刹停在了急诊楼前。 司机搀扶着猎人王冲进了楼门,两个医生打扮的人拦了上来。 看见猎人王的衣着后,两人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惊慌,站在原地,张开双臂拦住了司机,但司机哪顾得了那么多? “他妈的!你们是大夫吗?!没看见这人都快死了!拦我干什么!救人!!” 气势汹汹的司机义正言辞地怒吼,如此正气吓得两名“医生”通体一震,居然乖乖配合起来,取来担架和止血带,将重伤的猎人王扶到担架上,将他抬进了急诊室。 司机本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的态度,跟着两名医生进了急诊室。 急诊室内亮着白炽灯,灯光下,两名医生大眼瞪小眼,一言不发。 司机急了,拍手喊道,“你们干站着做什么!?吓傻了吗?止血啊!手术啊!救人啊!” 两名医生不敢怠慢,在司机的指挥下,他们从手术台侧面的柜子里取出一只托盘,托盘上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似乎是各种药物。 一名医生取出一只墨绿色的药瓶,朝同伴暗使眼色,但同伴连连摇头,他也只好放下墨绿色药瓶,转而拿起止血带,绑在了猎人王头上。 由于伤势过重,猎人王没意识到异常,他握住司机的手,感激地说道:“同志,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想托你办件事,你帮我打个电话,叫家里人过来……” 司机以为猎人王是要叫家人来商量后事,咬着嘴唇应了一声,将耳朵凑了上去,猎人王小声说了一串电话号码。 猎人王补充道:“我怕你吓到他们,你不要多说,就说个地址让他们过来就行。我姓王,你就说老王,他们能听懂。” 司机脑补了无数感人至深的离别故事,眼含热泪答应道:“老王,你等着!等着我!我这就去!不要放弃希望!”说罢,他默念着那串电话号码,离开了急诊室。 司机走后,猎人王倒在手术台上,昏死了过去。 站在手术台旁的两名医生都猛出一口气,其中一人擦着额头上的汗,问同事道:“怎么办?这是个调查员啊!” “你当我瞎吗?是个人都看出来了!” “那个傻逼司机唬得我一愣一愣的,为什么门卫没拦住他!” “他直接把车开进来了,谁敢拦?” “那现在怎么办?”满头大汗的“医生”指着昏迷的猎人王问。 “还能怎么办?抬都抬进来了,救吧!” “救?救调查员?” 另一名“医生”点了点头。 “疯了吧你!救调查员?大祭司知道了肯定会弄死咱俩!” “那你说怎么办?” “要我说,你就直接毒死他!然后我去把那个司机一并处理掉!”满头大汗的医生从托盘里举起墨绿色的药瓶,这是一瓶剧毒的氰化钾,正常的医院里不会有这种毒物,但此地显然不是正常医院。 “我看你才是疯了!毒死调查员?开什么玩笑?如果让他死在这里,防剿局肯定会派人来收尸,我们今天就会暴露!必须救活他!他活着我们兴许还能糊弄过去,你快去通知大祭司,我尽力抢救!” 说罢,决心施救的“医生”将手按在了猎人王的胸口,确定对方心脏停跳后,他从托盘里取出一瓶治疗心脏骤停的灵药,掰开猎人王的嘴巴灌了下去。 急诊室外,好心的司机在公用电话机上拨通了那串电话号码,短暂的占线后,电话接通了。 “喂?您好?”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柔弱的女声,司机险些哭出来,他反复深呼吸,平复心情,随后感同身受地说道:“您……您好,那个,女士,您老公,就是老王,他被车撞了,我把他救到医院里了。” 司机说着忍不住抽噎起来,他十分同情老王的遭遇,但这些都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电话对面的女人根本不是“老王”的妻子,而是防剿局的秘密接线员,她也一点都不柔弱。 听清司机的话后,经验老道的接线员立刻猜到了事情的原委,她沉着地问道:“麻烦您说一下具体的地点,我们马上赶过去。” 司机没有丝毫怀疑,把自己所在的医院地址告诉了接线员,得知地址后,接线员立刻挂断了电话,这是防剿局的规定:为防止通话被追踪,防剿局的秘密通话必须保证在一分钟内挂断。 但好心的司机并不知道这个规定,他只是摇了摇头,沮丧道,“唉,她受的打击太大了,可怜的人儿啊,连电话都扶不稳了……” 自认为做了好事的司机走向急诊室,这次,他被两名医生打扮的人拦在了门口。 “不许进去,病人情况危急,正在手术!” 这个理由非常充分,司机点点头,满意地走了。 此刻,这名西京活雷锋自认为该做的都做了,虽然没挣到车费,但他拯救了一条生命,于是光荣而自豪地走出急诊楼,驱车离开了医院。 傍晚九点,司机刚走不到半分钟,猎人王就被两名“医生”放在担架上,抬向了地下二层的太平间。 两名医生实则是黄金教的信徒,提议毒死猎人王的信徒资历更老,早已擢升为门徒,此刻,他恼火地看着同伴,抱怨道: “我说让你毒死他吧!你看,这不是还是要照我说的做。” 门徒的同伴只是一名信徒,论资历比不上门徒,但他还是不服气地反驳道: “你懂个屁!大祭司让咱把他带到停尸间,估计是要亲自施救。” “蛤?开什么玩笑,你脑子瓦特了吗?大祭司救调查员?你做的什么春秋大梦!”恼火的门徒指着担架上昏迷的猎人王,摘下了口罩,露出了溃烂的面容,“他救不了我们,却要救调查员!?怎么可能!!” 此言一出,信徒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二人沉默了。 门徒重新戴上口罩,平复心情,安慰道,“别在意,我言重了。你我皆是罪人,因此受绝症折磨,趁现在还能动弹,虔诚侍奉黄金主,争取升格,兴许还有救!别想着那些有的没的!” 信徒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无声地哭了起来。 “你看看你!哭个什么?不就是说了你两句!” “没什么。” 信徒擦了擦眼泪,二人抬着猎人王,朝着地下二层走去。 阴冷的停尸间内,沿着墙壁摆放着许多停尸柜,房间中央放着几张铺着白布的病床,那是用来让家属认领遗体的铺位,但眼下还空着。 两人将猎人王摆在了一张病床上,对视一眼,看向了床头正对着的停尸柜。 金属停尸柜上用大红色油漆写着序号,每一个序号都是一段故事,都是一段挣扎而后屈服的历史,简明镇神祠中的马赛克艺术字,放在此地或许更加合适: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 黄金神的圣数是五,象征五体,象征五官,象征人类面临死亡时总共要经历的五个阶段:否定、愤怒、讨价还价、沮丧绝望、大彻大悟。 写着大红色数字“5”的柜门内,一股苦杏仁味道的炁从中飘出,突然,停尸柜剧烈晃动起来。 站在房间中央的两人慌忙跪在了地板上,毕恭毕敬地注视着地狱之门的开启。 停尸柜门缓缓打开了,伸出了金属抽屉,其上躺着一具裹满沙黄色裹布的人躯,此人的六条手臂交叠在胸前,呈现出安详的死相,在他胸前,赫然是一行地狱铭文: 消肌腐骨,蚀金化土之人,鎏、金、司。 鎏金司绷直身躯站起身,和京剧中的“僵尸躺”完全相反,如此姿态无法用语言描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跪倒在地的两名信徒诚惶诚恐地膜拜道:“恭迎大祭司!” “平身。” 信徒们这才站起,注视着埃及法老一般站立在停尸柜上的鎏金司。 鎏金司没有拖沓,直接开口质问道: “我,很好奇,这名调查员是如何闯入此地的?” 信徒结结巴巴地回答:“他开车闯了进来,门卫没有拦住。” 鎏金司对此没有发表意见,他缓缓漂浮到二人身前,继续发问。 “我,需要知道,他到此地的事情,总共有几人知道?” 两名信徒对视一眼,纷纷摇头。 “摇头,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 门徒赶忙点头。 “大祭司,你有所不知,此人来时并不是独自一人。” “有个司机。”信徒提醒。 “对!有个司机!” “是的,那个司机是个捣乱分子!” “没错,要不是他……” 鎏金司抬起两只手,亮出了手心中的红色倒十字,打断道: “你们,一个一个,说。” 见大祭司表示不耐烦,信徒咽了口唾沫,门徒则继续说道: “总之,包括您在内,知道这名调查员在此的人至少有六人。” “六人?你怎么算的?”信徒急了,“咱们俩是两个,司机是一个,调查员算一个,你是说大祭司算两个吗?” 面对质疑,门徒不慌不忙地解释道:“莫急,你忘了,那名司机还打了一通电话,不论他打给了谁,电话对面的人一定知道这件事。” 听闻此言,鎏金司震怒了,他从虚空中抽出了一把长矛,矛尖指向了门徒。 “你是说,司机泄露了此地的地址?” 虽然语气平稳如常,鎏金司的炁却紊乱了,信徒们害怕至极,同时跪在地上,央求道: “大祭司饶命!” “大祭司赎罪!我们也是担心调查员起疑呀!如果拦着司机不让他通电话,岂不是更加危险?我们担心这是钓鱼执法呀!” 这个解释倒也合理,鎏金司收了长矛,不满地点头道: “告诉,我,现在这个调查员情况如何?” 门徒主动揽责道:“大祭司,我有罪,我用灵药治疗了他,他现在脱离危险了。” 真正治疗猎人王的信徒惊愕地看着同伴,但他太过害怕,不敢开口,鎏金司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也没有降下惩戒。 沉默片刻后,鎏金司点了点头。 “你们有罪,但罪不在此。此事,我,不再追究,从现在起,全力救治此人,我,要他活,不要他死。” 两名信徒同时抬头看着大祭司,眼神里满是诧异。 对此,鎏金司解释道: “你们能骗过他,就能骗过防剿局。吩咐下去,全体成员,继续演下去,躲过这一劫后,有赏。” 说罢,鎏金司躺回停尸柜中,柜门缓缓关闭,苦杏仁味的炁消失了。 两名信徒松了口气,门徒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同伴,困惑道:“还真被你说中了,大祭司要叫他活!” “还是大祭司英明,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你拉倒吧,依我看,他是不敢和防剿局……” 门徒说到一半没了声音,他不敢当着地狱之门的面出言不逊,及时住口,后怕地摇了摇头,朝床铺上昏迷的猎人王指了指。 “总之,现在万不能让他死了,我们赶紧抬他回去,如果防剿局派人来探望他,我们要演得比真医生还真!” 同伴点了点头,二人协力抬起猎人王,把他抬到了住院区。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并非遭密教渗透的医院,事实上,这家医院根本就不存在。 这家医院完全由黄金教虚构而成,医院内的医生和护士都是密教信徒假扮而成,对来此就诊的病患,根据患病情况不同,他们采取的对策也不同。 对于病重的患者,黄金教的“赐福”吸引力极大,凭借“消除病痛”的诱惑,黄金教吸引了大量患者加入;对于患小病前来就医的患者,他们出售一些货真价实的中成药将其打发走,确保他们不会起疑。 但对于身负重伤、需要抢救的伤员,黄金教却剥夺了他们最后的希望:乘救护车来到医院的重伤人员会被搁置在手术台上等死,死亡后,尸体会被丢进停尸间等待利用。 正因如此,在长达十年的苦心经营后,黄金教在无形之中操纵着虚构的医院,吸纳了无数信徒,获得了大量资源。 黄金教对重伤人员的残酷处置招徕了大量医闹事件,但黄金教乃是西京最大的密教,他们对医闹人员恩威并施、施法蛊惑,所有反抗的水花都被按压下去了,这家虚构的医院因此得以长存。 西京的地位无法和武都相提并论,一直以来,防剿局在此地的势力可以用“可怜”二字形容,虽然他们有能力掀翻任何密谋肇事的密教,但始终腾不出手调查西京的“假医院”恐怖事件。 谁曾想,猎人王的到来,打破了黄金教十数年的完美布局。 将猎人王安置进住院区后,黄金教的信徒们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不但做好了迎接防剿局的伪装,还做好了迎战防剿局的准备,两手准备一把抓,黄金教不愧是申国西北第一大密教。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医院内的信徒们焦躁不安,没人知道防剿局的哨子什么时候才到,就在他们紧张地提防一切动静时,猎人王醒了过来。 躺在病榻上的猎人王睁开了双眼,他穿着黄金教信徒们从剧组买来的病号服,左手臂上插着吊水用的针头,右手臂上插着测心率用的管子,导尿管套在尿不湿里,体温计插在降温冰袋上,黄金教信徒对医学一无所知,凡是能用在病人身上、证明他们专业性的东西,他们都一股脑地用在了猎人王身上,只为扮演好“医院”的戏份。 眼看猎人王醒了,一对坐在病榻前的信徒当即站了起来,身体僵硬地立正了。 男信徒高喊道:“我是医生!” 女信徒则喊道:“我是护士!” 二人拙略的演技漏洞百出,但猎人王刚从深度昏迷中苏醒,他头昏脑胀,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水,给我些水……”猎人王虚弱地说。 扮演“护士”的女信徒赶紧从一旁端来一只保温壶,倒了一杯开水,递给了猎人王。 扮演“医生”的男信徒好歹有些常识,他一巴掌拍掉了护士端着的纸杯,滚烫的开水洒了一地,医生教训道:“你傻吗?给发烧的病人喝开水?” “那该喝什么?”护士小声问。 “废话,既然要降温,那当然是喝冰水啊!” “还是你聪明,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冰……” 话未出口,医生赶紧捂住了护士的嘴。 “有冰!怎么会没有冰!正经医院都有冰!去,把那个冰袋里的冰取出来。”医生指了指放在猎人王额头上的冰袋。 “净会使唤人,你自己拿啊倒是……” 护士不满地嘟囔了一声,小心翼翼取下了猎人王头顶的冰袋,抽出插在冰袋中的体温计,将冰块倒进了纸杯,然后往里面倒入开水。 开水和冰块融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杯飘着冰块的温水,护士端着温水递给了猎人王,猎人王接过,一饮而尽。 缓过神后,猎人王放下纸杯,看着面前不安分的医生和护士,疑惑地问道:“这里是哪儿?” 由于之前的昏迷,猎人王已经记不清发生过什么了,他打量着病房内的陈设,回忆着自己的经历,但只能想起自己纵火燃烧简明镇后逃到西京,那之后的事情却想不起来了,就连救护他的好心司机也被彻底遗忘。 医生和护士对视一眼,没有理会猎人王的问题,窃窃私语起来。 这时,病房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病房内的三人齐刷刷地看向门口,一名“医生”跑了进来,气喘吁吁地喊道,“防……防止你们不知道,我特意来告诉你们,病人的家属来了!” 说完,报信的医生一溜烟地离开了,过了不多久,三名穿着灰色风衣的人闯了进来,为首者是一名留着波波头、戴着墨镜的女子。 “我们是病人家属!”墨镜女子跨立在病床前,高声喊道。 伪装成“医生”的密教信徒紧张极了,他举起右手食指,低声下气地问道,“呃……女士,您是病人的哪一系家属?” “我是他老婆,我姓宋!”墨镜女子中气十足地回答。 “那他们两个呢?”医生歪过头,指了指女子身后的两名风衣大汉。 “两个小叔子。”墨镜女子自信地回答。 明知眼前站着的三人就是防剿局调查员,两名密教信徒还是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医生小声说道:“伪装得太好了!要不是大祭司提前通知,这谁看得出来!” “谁说不是呢!防剿局就是专业。”护士小声附和道。 “二位,”墨镜女子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让我们家里人说两句话?” 医生和护士急忙点头,虽然他们都戴着大白口罩,仍能从他们眼中看出强装的笑意,两人绕过跨立的墨镜女子,匆匆离开了病房,甚至贴心地关上了病房的门。 外人离开后,女子摘下了墨镜,谦虚地笑了起来,回头看向身后的二人。 “怎么样?我演得还不错吧?” 两名大汉赞赏地鼓掌,真诚地赞美起来。 “演的太好了!” “影帝!” “也没那么好吧,嘿嘿……”女子笑了笑,转身看向了病床上一脸生无可恋的猎人王,自我介绍道:“老王同志,你好,我是防剿局西京分局局长,我姓宋,你可以叫我猎人宋。” “您好,宋局,我是武都防剿局的猎人王。” 一听对方是首都来的猎人,猎人宋露出了惊讶的笑,坐到了病榻旁,关切地问道:“我们接到了你的秘密来电,现在同志们很关心你的安危,你现在有什么需求吗?我们可以带你回防剿局治疗,当然,如果你想留在这里,所需的费用局里也会帮忙报销,你只需要保留相关的票据。” 猎人王苦笑着看了看左手上的输液管,又看了看右手上的心率测量带,“算了,医院都给我装了这么多设备了,现在转院估计麻烦重重,我还是留在这里吧,不麻烦你们了。” 猎人宋点头答道:“好的,局里尊重你的选择,今天太晚了,商店都关门了,因此才空着手来,对此我深感抱歉!明天下班后,我们会带着果篮来探望你,顺便把相关的费用缴清,你安心治疗吧,一切有我们!” 说完,猎人宋敬了个礼,领着两名下属离开了。 猎人宋走后,疲倦的猎人王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上午十点,猎人王还在睡觉,医院里的黄金教信徒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开会讨论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猎人宋和猎人王谈话的内容被门外负责偷听的信徒记录了下来,得知谈话内容后,信徒们乱作一团,他们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防剿局要开发票! “完了!全他妈完了!那个傻逼娘们儿要开票,我们哪来的发票啊!?” “如果防剿局拿不到发票,肯定会把这里翻个底朝天的!负责伪造票据的人呢?出来说句话啊!” 负责伪造重要文件的信徒薅光了所剩无几的头发,痛苦地朝众人解释道:“发票是没有的,绝不可能有。什么都能伪造,唯独发票这玩意伪造不了,先不说文件本身怎么伪造,我们连个正规的税号都没有,怎么开票?甭说了,累了,毁灭吧,赶紧的!” 一众信徒乱哄哄地吵了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防剿局今天就要发票,他们只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解决这个问题。 众人争吵了十几分钟,越吵越乱,就在局势陷入混乱时,一名德高望重的门徒高喊道:“都闭嘴!!” 此言一出,众人暂时陷入了沉默,纷纷看向了说话者。 说话者正是当初计划毒死猎人王的那名“医生”,他摘下口罩,露出了面部的病灶,高叫道: “我有一计,请诸位静听!” 在黄金教内,病灶越恶劣的信徒地位越高,此人露出脸上的恶性病灶,立刻震住了在场的众人。 众人屏息凝神,等待着门徒提出计谋。 “我们很清楚,发票,我们伪造不了,但我们可以伪造别的文件!” 说着,门徒高举起一沓纸质文件,坚定地说: “看吧!这是死亡证明!过去十年,我们伪造了无数死亡证明,从没有被识破过!” 说到这里,门徒放下文件,指着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质问道: “你!告诉大家,你有没有信心造出足以骗过防剿局的死亡证明?” 被指着的信徒冷静下来,思索了片刻,沉着地点了点头:“发票我造不出来,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开过发票!但死亡证明不一样,十年来我们积累了无数经验,如果只是一张死亡证明,我想,我有自信骗过防剿局!” “很好!各位都听见了吧?” 众人纷纷点头。 门徒举起手中的死亡证明,高叫道:“我们造不了发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能造死亡证明!所以,与其被逼去做我们不擅长的事情,不如主动做我们擅长的事!” “你是说?”另一名门徒若有所思。 “没错!我们杀了这名调查员,把死亡证明交给防剿局!告诉他们,出于愧疚,我们不收任何医疗费用,这样就可以避免开发票了!” 此话一出,信徒们都沉默了。 有胆大者质疑道:“你怎么知道防剿局不会因此调查我们!” “我不知道!”门徒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伪造死亡证明,我们可能被防剿局盯上,但是不这么做只有死路一条!现在,你们需要一个勇于担责的领袖来杀死这名调查员!而在我看来,黄金王指名了我!所以,谁打算和我一起?!” 黄金教的组织结构十分混乱,众人都是同事关系,虽然有门徒和信徒之分,彼此之间却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因此,当军心涣散时,正需要一名足以振奋人心的领袖带领众人度过难关。 门徒激昂的演讲打动了不少人,信徒们纷纷点头,虽然这个主意不是最好的,也不是天衣无缝的,但却是当下最可行的。 “您尽管吩咐吧!我听凭差遣!” 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率先表示了赞同,随后信徒们纷纷举起右手,高喊着加入了门徒的队伍。 信徒们营造出了狂热的氛围,他们将门徒捧到了高处,膜拜着,赞美着。 “帮助我们!解救我们!” “我们追随你!” “神选之人!” 门徒被热烈的崇拜包围,他满足地笑了,正是这一时刻,他的忠诚和无畏化作了一种更加珍贵的物质,依附在了他羸弱的肉身之上;这种物质,密教信徒们称之为“神格”。 在挺身而出的门徒的领导下,黄金教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备。 下午三点,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总算准备好了死亡证明,身负重任的门徒则预备好了武器和各种切割用具,打算趁猎人王休息时将他大卸八块。 就在门徒一丝不苟地打磨切割用具时,另一名信徒找上了他。 “谁?” 门徒警惕地举起手中的切肉刀,转身看向来客。 “是我啊,别激动,我。” 来者指了指自己,正是那名医治了猎人王的信徒,之前正是他和门徒一起把猎人王抬进了急诊室。 门徒嗤之以鼻,“怎么?你是来阻止我的吗?你害怕鎏金司那个懦夫?你打算做个乖宝宝,是吗?要我说……” “不,我是来支持你的。” “要我说,你就不该……什么?”门徒有些惊讶,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信徒眼里冒出了赤诚的光,他摘下口罩,露出了一张严重溃烂的脸,脸上的病灶和门徒的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门徒有些不解,从病灶上看,对方的道行似乎在自己之上,但他居然会改变意见支持自己? “你怎么改主意了?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杀人的打算。” 信徒重新戴上口罩,挠了挠头,“我也说不清楚,或许是从你主动揽责那一刻起,我就动摇了。” “至于吗?我就是不想鎏金司那个混蛋伤害无辜,你又没做错什么。” 信徒眼中露出了狂热的光:“没错!正是这种觉悟!正是你的这种觉悟吸引我!” 门徒指着自己的脸,露出了质疑的眼神。 “你是说,我的觉悟,让你改变了主意?” “是的!是的!!”信徒坚定地点头,虔诚地跪在了地上,搂住了门徒的小腿,“你是神选之人!你就是救世主!主!为了我们,杀了他!杀了那个调查员!!” 信徒眼含热泪地跪倒在地,亲吻门徒的脚尖,亲吻他踩过的地面,他的嘴唇因为疾病而破裂了,血染红了门徒的鞋子,染红了地板。 “起来,我的朋友,不可如此作贱自己。” 说着,门徒扶他起来,伸出了右手,展开了手心。 “如果你想表达对我的感激,亲吻我的手心。” 信徒流下了两行热泪,言语已经无法形容他此时的心境,加略人犹大以吻背叛耶稣,而他以吻宣誓效忠。 浑身颤抖的信徒郑重的亲吻门徒的右手手心,亲吻过后,他在门徒手心中看见了一个红色的十字:不是倒十字,而是十字。 门徒亲吻信徒的额头,轻声安抚道: “我们,都会得到救赎。” 第25章 死亡证明 下午四点,神选之人升格前五分钟。 猎人王醒了。他睁开眼时,阳光透过窗帘照进病房。事实上,当时已是下午,可他睡了太久,误以为这只是清晨的曦光。 猎人王的房间原本有两名信徒值守,但负责看守猎人王的“医生护士”二人组参加了上午的会议,两人商量了一下,认定猎人王已经死定,与其守在一个死人身旁,不如抓紧时间跑路。如果今天势必和防剿局有一战,他们两个可不想白白送命! 于是,二人组逃之夭夭,丢下猎人王无人看守。 二人组的心态并不是个例,假医院中早已人心惶惶,挺身而出的门徒只收获了寥寥几人的忠诚,大部分信徒都在摇摆,这也怪不得他们:绝大多数信徒加入黄金教都是为了摆脱病痛,他们在求生意志的驱使下加入密教,如今也在求生意志的驱使下背离信仰。世事常常如此吊诡:总有身体健康的人选择放弃生命,而这些身患绝症的人却无比珍惜身在人世的日子。 此刻,挺身而出的门徒忙于操控全局,他太过专注于宏观的远景,却没有察觉负责看守猎人王的信徒已经溜走。他太专注于促成猎人王的死亡,反倒忽略了眼前这至关重要的“细节”。 与此同时,病床上的猎人王对即将来临的浩劫浑然不知,他惬意地翻了个身,身体上的输液管一一滑落。猎人王拔掉了手背上的针头,从床上坐起,想找些水或食物,然而,房间里能用上的东西全都被匆匆逃亡的“医生护士”二人组带走了,他叹了口气,穿着病号服走出了病房。 走廊里空无一人,动摇的信徒正忙着收拾行装筹备逃亡,而最忠诚的那一批信徒,则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加紧准备,灵药、武器、战术一一落实,气氛因那将至的厮杀而凝重。 但猎人王对此一概不知,他挠了挠头,左右看了看,确信楼道里没有人,转身走进了隔壁的病房,想看看这里有没有水喝。 隔壁的房间中摆着许多纸箱子,箱子里装着一些杂七杂八的物件,有各种废纸,也有彩色的明信片和暖水壶,明信片是灵药的功效,暖水壶里则是制备好的灵药。黄金教信徒们把灵药存在这里,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前来探望的猎人宋发现了蛛丝马迹,埋伏在这里的信徒就会饮用灵药,以此为据点将猎人宋的人马截杀在医院内。 如此重要的房间至少需要派三至四人轮番值守,门徒本想亲自值守,但他无法事事躬亲,只能指派两名资历较深的信徒代替他坐镇。 问题就出在这里。受门徒任命的两名信徒并非不忠诚,而是太过忠诚——太过忠于自己。多年混迹密教的两人最清楚防剿局的恐怖,他们明白,万一真的和防剿局交战,值守在猎人王隔壁的人将首当其冲沦为炮灰。 没有人喜欢做炮灰,更不要说兼具能力和野望的人了……怀着对门徒的不满,两名负责值守房间的信徒临阵脱逃了。迫于鎏金司的淫威,他们不敢叛教,但忤逆门徒的胆子还是有的。 于是,这处至关重要的灵药储藏间,竟门户大开,恰巧还被猎人王看见了。 猎人王对明信片没有兴趣,他盯上的是暖水壶,由于伤势太重,他居然没能闻出暖水壶里装的是灵药。走进门后,他端起一只水壶晃了晃,确信里面有水,拎着就要走。 神选之人升格前四分钟,毫无防备的猎人王迎面撞上了一名“医生”。 猎人王吓了一跳,赶紧稳住阵脚,医生却摔倒在地,手上捧着的文件撒了一地。 “哎呀!实在抱歉,我没注意到你!” 摔倒的医生慌忙摆了摆手,“没、没事!”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冷汗却顺着医生的额头流了下来。 这名“医生”正是负责伪造死亡证明的人,他费尽心血捣鼓了整整一个上午,终于伪造出了足以骗过防剿局的文件,至少他自认为足够以假乱真!他带着死亡证明兴冲冲地去找门徒邀功,但门徒的反应非常冷淡,只是让他把准备好的文件放到灵药储藏间,方便后续取用。 被泼了冷水的信徒带着文件,垂头丧气地往储藏间走,谁知他迎面就撞上了猎人王。 猎人王一边道歉,一边蹲下身帮助“医生”捡拾掉在地上的文件。 “医生”慌了,他知道那叠文件全是伪造的死亡证明,没等猎人王发难,他手脚并用地爬起身,转头就跑。 “欸?你干什么去?” 猎人王举着文件想要交给对方,却发现医生已经逃走了。 无奈,猎人王只能带着文件走出门,他想着对方迟早会回来取走,便一手提着暖壶,一手拎着文件,回到了病房内,踱步到病床旁,随手将那一沓文件丢在了床榻上。 猎人王口渴极了,他从床头柜上取来一只纸杯,拧开暖壶盖,小心翼翼地倒出满满一杯热腾腾的褐色液体。液体冒着白雾,散发出淡淡的中药气味,猎人王端着杯子闻了闻,淡然道: “是茶叶啊?” 猎人王丝毫没有怀疑,一手端着暖壶,一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苦涩的味道让他禁不住皱起眉头。 “呸!这茶叶太苦了!” 他吐吐舌头,满脸嫌弃,然而喉咙干渴得像火烧一般,眼下他也没有别的东西可喝,只得硬着头皮将剩下的药汁一饮而尽。猎人王的脸缩成一团,苦涩消失后,他咂咂嘴,啐出了一堆细碎的药末。 “茶叶都泡成渣了!”猎人王嘀咕,语气里带着几分责怪。 神选之人升格前三分钟,猎人王放下杯子,环顾四周,直到此时,他依旧以为这里只是普通的医院,他喝下的不过是医生留下的茶水。 然而,当猎人王的视线落回床榻上的文件时,一股凉意从背脊窜起,他愣了半秒,顾不上放下暖壶,赶忙冲到床边,用颤抖的手慢慢拾起文件,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后,猎人王感到一阵晕眩,如入深渊,如坠冰窟。 这不是普通的病历或医嘱,而是一份又一份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上,赫然印着他本人的黑白头像。 猎人王汗毛倒竖,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暖壶掉在了地板上,玻璃内胆摔得粉碎,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额角沁出冷汗,瞳孔骤然收缩,双腿发软,心脏擂鼓般跳动……猎人王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但当他看见死亡证明上的日期正是今天时,他还是慌了。 早先的种种异样,像拼图般在他脑海中拼合完整,掀起了狂风巨浪。 难怪这里的“医生”和“护士”言行古怪; 难怪猎人宋到来时,报信的“医生”首先说出一个“防”字; 难怪刚才喝下的那杯茶水苦涩得像毒药。 猎人王的视线滑向地面,滚烫的褐色液体正缓缓蔓延开来,他定睛看去,地上哪里是什么茶水?分明是密教信徒的灵药! 面对蓼荭司时,猎人王也未曾有过如此强烈的恐惧,此刻,他却难以抑制浑身的颤抖,喃喃自语道: “这里是密教的据点!” 猎人王终于拨云见日,他慌忙在房间里搜索自己的衣服,但他的风衣和风衣里仅存的灵药早就被遁逃的“医生护士”二人组顺走了,什么也没剩下。 灵药是密教信徒的力量源泉,没有灵药的信徒有如赤手空拳,对调查员而言也是如此。 神选之人升格前两分钟,就在猎人王焦急地寻找自己的风衣时,走廊上传来了两人的脚步声。 清晰的脚步声渐渐近了,猎人王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向门口,多年行走于死亡边缘的经验告诉他,那种肃杀的脚步声,只可能来自一种人…… 想要取他性命的人。 脚步近了。 近了。 汗浸湿了病号服,猎人王咽下一口唾沫,只听见脚步声停在了门口:对方一定听见了刚才暖壶碎裂的响声,因此不敢贸然进入。 门外有两人,而猎人王孤身一人,他伤得厉害,既没有灵药护体,也没有法器傍身,有的只是所剩无几的炁,他别无选择,别无选择! 神选之人升格前一分钟,短短一分钟,故事顺利走向了高潮。 举着切肉刀和竖锯的门徒冲进了门,他没有戴口罩,溃烂的面容狰狞地咆哮着。 门徒自以为是神选之人,自以为要肩负教义和使命,自以为将要完成功业,自以为受神恩宠刀枪不入。 但这些都是他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半秒钟过去了,门徒的身躯从病房里飞出,重重撞在了墙上。 一张死亡证明插在门徒的胸膛上,他的左臂被斩断了,掉在了地上,血从他嘴里流出,从他胸前流出,从他断臂上的伤口中流出。 病房内,猎人王惊了:他没料到前来取他性命的异教徒如此不堪一击。 病房外,跟随门徒来到此地的信徒也惊了:他没料到猎人王惊弓之鸟般的一击如此强力。 就连门徒也惊了,他感觉到胸口的痛楚正在消散,痴痴地笑了起来。 猎人王顾不上许多了,他夺路而逃,与大惊失色的信徒擦肩而过。 猎人王逃走了,直到这时,信徒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嚎叫着扑了上去,跪倒在了门徒身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门徒吐出一口血,转头看向信徒。 “朋友,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才是救世主。” 信徒咬着嘴唇流下了眼泪,点头,然后再次点头。 门徒的虹膜渐渐发白,他被死亡证明击穿了心脏,已经命不久矣。 看着流泪的信徒,门徒收敛了笑容。 “朋友,我害怕,我在死门面前仿佛赤身裸体。” 直到此时,两名可怜的病人才看清了冷酷的现实:根本没有什么救世主。 丢下最后一句话后,门徒死去了,他临死的样子脆弱而丑陋,但他唯一的信徒毫不介意。 信徒痛哭流涕,他紧紧拥抱门徒渐渐冰冷的身体,在其耳畔诉说着自己的虔诚。 “我的救主,我的朋友,我的唯一的信仰,我背不起你肩上的使命,但我背的起你,让我救赎你,我们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很好,我们得救了,都得救了……”死去的门徒回答。 死人应该是不会说话的,但信徒听见了,他分明听见了门徒的话,他坚定地亲吻对方残破的额头,门徒额头上出现了一个鲜红的十字。 信徒背起了门徒的尸体,站起身来,看向了猎人王逃走的方向。他的嘴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鲜红的十字…… “我们,必得救赎。” 门徒的血肉融进了他的身躯,黄金王被取悦,升格的信徒露出了两张开心的笑脸。 他迈步走向前去,张开三条手臂,拥抱着凡世温暖的夕阳,就像拥抱他逝去的朋友,他背上的朋友,背负他的人?他背负的人? 无所谓了。 升格信徒重复道:“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的炁在医院内扩散,忠诚派的信徒们聚集了过来,升格信徒沿着走廊前进,它的身躯逐渐远离人形,它的形态逐渐向神靠拢。 看清升格信徒的人无一例外都疯了,他们狂热地拥上前去,摘下口罩,抓挠自己脸上、身上的病灶,然后用躯体中流出的蜜去涂抹升格信徒的身躯,这正是受膏。 受膏之后,发疯的人群唱起了圣歌,他们匍匐在地,体察着救赎到来的喜悦。 升格信徒没有停止步伐,没人知道它在想什么,但它似乎在追杀某人。 医院内,猎人王害怕极了,他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升格信徒的炁让他濒临崩溃,若不是他误打误撞喝下了黄金教的镇静剂,恐怕他早就疯了。 “我必须想办法出去!” 猎人王抓着一叠死亡证明,这些文件可以充当武器,但他剩下的炁不多了:方才那杀死门徒的一击耗尽了他三分之二的炁。炁是蓬勃的生命力,是精血,没有炁就没有体力。 此刻,猎人王逃到了医院一楼,他已经没心思考虑暴露身形的后果,笔直地朝着正门跑去。 门外,两名打扮成保安的黄金教信徒冲上来想要拦住他,猎人王只能丢出两张死亡证明,击伤拦路者。 “该死,该死,我几乎没有炁了……” 击退保安后,猎人王逃出了医院,他穿着病号服,神志不清地跑在街道上,一路上遇见的行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但猎人王不管不顾,一味奔逃。 由于升格信徒的影响,猎人王头脑混乱,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该做些什么,只知道自己要逃,逃得越远越好! 就在这时,一阵熟悉的炁传入了猎人王的鼻腔,仿佛有人往他鼻子里灌冷水。 猎人王一个激灵,苏醒了过来,他认出了那股炁,那股他苦苦追寻的炁,那股海盐味道的炁。 他忘不掉,他怎么可能忘得掉!正是这股炁的主人,让他穿过疱疹平原,让他进入简明镇,让他穿过兔绒之门,最终来到了西京……他遭受这么多折磨,都是为了抓住这股炁的主人。 清醒过来后,猎人王茫然地站在了大街中央,行驶的车辆都绕着他走,他好像一根电线杆子。 猎人王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正遭受升格信徒追杀,他看向人行道,寻找着那股炁的来源。就这样,猎人王穿过街道,走到了一处地铁站旁。 这时,猎人王看见了他一路追寻的人。 一名戴着蓝色般若面具的人冲出地铁站,她一边跑,一边把一些鳞片丢向街道,丢在了经过的汽车上。 那鳞片,那股炁,猎人王感到好生熟悉…… 面具人身后,一名长发女人紧跟着跑过街道,她抱着一名昏迷的男人。 “快点!我们躲进对面的地铁站!” 面具人朝女人大喊,随即消失在了街对面的地铁站入口处。 长发女人点了点头,身手矫健地跳过机动车道,也钻进了地铁站。 那股无比熟悉的炁,就来自长发女人身上。 突然,猎人王想起来了,他从鼠人手里买来的黑白照片中,正有这三人! 猎人王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不知所措:他已经没有炁了,就算追上那三人,他又能做些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 猎人王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傻笑起来。 傻笑着的猎人王无动于衷,他不知道自己一路追到此地究竟是为了什么,嫌犯从他眼前跑过,他却无能为力。 无力感支配着猎人王,他笑不出来了,他想哭,想要找人倾诉,想要找他的同事猎人张说话,可他连猎人张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猎人王觉得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他分明是作战英雄,是无数调查员敬仰的猎人啊!可他怎么就沦落到这副样子了! 这时,猎人王身后,地铁站里传来某人发疯的笑声。 这笑声让猎人王转过身,背对着太阳走向地铁站入口。 温暖的太阳光照在他背上,将他的身体轮廓塑造的有棱有角,沿着楼梯投下一条长而又长的影子。 影子当中,一只比升格信徒更加可怖的大祭司正在缓缓前进。 正是螳螂司。 看见螳螂司的那一刻,猎人王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上印着胡编乱造的名字和出生日期,但那张黑白相片和死亡日期却无比真实,这一切的一切的巧合,多么像一出喜剧!何其可笑!何其讽刺! 猎人王笑了,他用尽最后的炁,将一张印着自己头像的死亡证明射向螳螂司。 这一击根本伤不到螳螂司,她轻轻抬手,抽出心口的文件,抬头对上了猎人王的目光,眼神里一半是愤怒,一般是蔑视。 “不要挡路,调查员,你绝对,绝对拦不住我。” 猎人王苦笑起来。 “抱歉,领导付我薪水就是让我挡在无辜群众身前,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天经地义。” 第26章 猎人王 猎人王的出现,将两个本无关联的故事糅合在了一起。 地铁站外,远处传来了尖叫声,无辜群众们开始四散逃窜,升格信徒迈着正方形的步伐,朝地铁站走了过来。 地铁站内,螳螂司缓缓上升,她的旗袍下方没有腿,有的只是……是什么呢? 猎人王夹在二者之间,苦笑了一下,缓缓朝着螳螂司走去。 螳螂司一百八十度地歪头,微笑起来。 猎人王丢下了手上的死亡证明:他一点炁也没有了,没有炁加护,这些文件只是纸,一点用处也没有。 经过刚才的观察,螳螂司看出猎人王身上没有炁了,她知道,眼前这个调查员或许曾经很强大,但现在的他已经是强弩之末。螳螂司之所以没有立刻杀了猎人王,纯粹是想在他身上找点乐子,反正她跟丢了鲛人,现在也无事可做,不如拿眼前这个没有炁的调查员做消遣。 猎人王面无表情地迈步朝下走着,他估算着升格信徒离此地的距离。 突然,猎人王一跃而起,扑在了螳螂司身上,抱住她的身子摔向了下方。 二人摔落到了地铁站内,毫发无伤的螳螂司轻声笑了起来,她很欣赏猎人王的勇气,出于对这种勇气的赞赏,她决定慢慢折磨死对方。 猎人王向侧面翻滚,但爬不起身,螳螂司的炁迎面袭来,他本能地举起胳膊阻挡。 钢铁般的炁砸在了猎人王的右胳膊上,骨头立刻断了,他闷不做声,伸出断掉的胳膊护住脑袋,努力尝试爬起来,但他的右臂已经断了,热烈的痛楚让他头脑发昏,他爬不起来。 螳螂司缓缓走到了他身旁,用旗袍下方的东西把他翻了过来,脸朝上。 猎人王痛苦地咬着牙,他什么也说不出,什么也听不见,世界好像一台榨汁机,血肉横飞、充满噪音。 螳螂司拉扯他的左胳膊,猎人王的左臂立刻脱臼了,他胡乱挥舞着断掉的右胳膊,但那无济于事,螳螂司的炁绕过手臂,砸在了他的头上,猎人王头破血流了,他倒在了地上,终于痛苦地叫出了声,但他仍没有屈服,他仍在尝试起身,尽管他做不到。 这时候,补丁候的人马穿过地铁道,加入了战局。 见补丁候到了,螳螂司立刻收敛了许多,她举起团扇,遮住了下半张脸,慢步飘了过去。 补丁候整了整上身的西装,缓缓走到了螳螂司身侧,在他身后,十五名补丁客穿过屏蔽门爬上了月台。 “亲爱的,这个病人是怎么回事?”补丁候指着地上的猎人王问道。 “什么病人?这是一名调查员,只不过他穿着病人的衣服罢了。”螳螂司小声说。 补丁候看着螳螂司胸口处的破损,点了点头,转而问道,“我们现在该往哪走?” 提到这点,螳螂司没了声音,她眉眼低垂,小声推卸责任道,“要怪就怪这个调查员吧,我跟丢了。” 补丁候没有说话,他很清楚,螳螂司跟丢鲛人并不是调查员的罪过,但既然螳螂司这么说了,他自然不会驳螳螂司的面子。 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补丁候朝身后的属下们一抬手,指了指猎人王,吩咐道:“给我打。” 一声令下,十五双脚开始攻击倒地的猎人王。补丁客们本以为经此一役就能飞黄腾达,谁知螳螂司居然跟丢了目标,触手可得的功名利禄全都化为乌有!补丁客们大失所望、横生怒气,他们不敢对螳螂司撒气,于是把怒火全都发泄在了猎人王身上。 补丁客们又是踩,又是踢,又是蹬,连续一分钟的蹂躏后,躺在地上的猎人王一动不动了。 补丁候以为猎人王是死了,他一抬手,叫停了属下的踢打。 “我估计他死了,我们撤吧,如果防剿局的大部队来了,那就麻烦了。” 补丁候朝属下们一招手,挽起螳螂司,转身要走。 这时,奄奄一息的猎人王竟然苏醒了过来,在地上爬着,拽住了最近的一名补丁客的脚踝。 “补丁候!调查员没死!他还在动呢!”被抓住脚踝的补丁客叫道。 补丁候转过身,脸上的面具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那就继续打。” 十五名补丁客再次冲了上去,将猎人王踹来踹去。 猎人王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什么也说不出,他太痛苦了,他身上的病号服已经沾满了脚印和血,衣服破了,袖子断了,眼泪混着血流了下来。他哭了,这只是人类的本能反应,没人能因此谴责他。 病号服的袖子断裂了,补丁候看到了猎人王袖子下方露出的死咒,他高喊一声: “停!” 补丁客们赶紧停下了攻击,静静等待着补丁候的下一步指令。 补丁候赶紧凑了上去,他提起猎人王的左臂查看,这一看,果然是死咒。 看着猎人王左臂上黑色的死咒铭文,补丁候啧啧称奇:“怪啊,怪啊,你有能耐杀死大祭司,为什么会沦落到这副样子?” 猎人王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精神还站立着,可是他的躯体倒下了。猎人王仰面躺着,混着血液的泪水在他脸上渐渐凝固,他已经做了一切可以做的,现在死门临近了,他也不曾后悔。 补丁候蹲在猎人王身旁,俯下身,在他耳畔说了一句话: “铁骨铮铮,我敬你是条汉子。” 补丁候说完,从上衣兜里取出一双白手套,擦了擦猎人王脸上的血泪,将染了血水的手套丢在了猎人王身上,领着人马走向地铁站出口。 “夫君,你还是这么心慈手软呢。” 螳螂司靠了过来,补丁候挽起她的胳膊,二人结伴走向地铁站出口。 这时候,姗姗来迟的升格信徒站在了出口外,用它畸形的身体堵住了去路。 补丁候的活面具看向上方,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螳螂司则眯眼看着升格信徒的两张笑脸,疑惑道: “这丑东西是什么来头?” 补丁候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西京有这么号人吗?” 升格信徒俯下身,将肿胀的身躯挤进了入口,但它的腿太过瘦弱,无法在弓身的同时承担两人的体重,脚下一滑,失去了平衡,沿着楼梯滚了下来。 螳螂司侧身挡在了补丁候身前,她本以为升格信徒至多是体格大了点,没什么威胁,但当升格信徒的躯体接触到她时,螳螂司通体一颤,发出了甲烷燃烧般的尖叫。 “怎么回事!?” 补丁候被螳螂司搂在怀中,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他挂念螳螂司的安危,挣扎着想要探出头,但螳螂司死死搂住他,他动弹不得,只感觉螳螂司的躯体在剧烈颤抖。 升格信徒伸出三条手臂,朝螳螂司怀里抓挠,试图攻击补丁候,它的两种鲜红十字形的嘴巴念着梵文的话语,在场众人都听不懂,其实那是黄金王法门之中的往生咒: “ 法门驱业报, 净化一切尘, 舍我血肉苦, 得享无病身; 尘世诸苦厄, 随此咒安宁, 欲界焚香尽, 长跪奉金名; 空无边处果, 识无边处因, 无所有处病, 想非想处行,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往生咒乃是大乘咒术,此咒出口,无有不死伤者,何况这段咒出自升格信徒之口。 此咒一出,升格信徒的炁像热炭一样燃起来了,它的身躯之上涌出无穷多的水泡,热气逼人。 螳螂司身躯上的旗袍被升格信徒的炁烧穿,露出了一段白色的内脏,她转过头撕咬升格信徒,但她的人形头颅很快承受不住巨大的热浪,被升格信徒的炁撕开,露出了血肉下方的法相真身。 一个伞形的、生有六条触须的楔形虫躯露了出来,虫躯表面裹着一层类似胎膜的粘液,一颗三角形的、勉强可以称作头颅的事物代替她原本的人头。 螳螂司的嚎叫起来,两股剧烈的炁厮杀在了一起,螳螂司用力推开了补丁候,转身抓住升格信徒的三只手臂,全力堵在了地铁站入口,不让升格信徒继续下行。 补丁候摔在了地上,补丁客们都吓了一跳,冲上来扶起他,补丁候却赶忙摆手,吩咐道: “我没事,全体都有!快帮螳螂司!!” 补丁客们面面相觑,没人肯上前帮忙,他们是为了利禄才尽责办事,但为利益搭上性命就不值当了。 此前追杀孙必振等人,他们是乘胜追击,一如当年汉军追项羽,风险不大、一本万利,自然争先恐后。但现在不一样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楼梯上和螳螂司厮杀的怪物绝非善类,谁先上,谁先死,这种赔本生意,油滑的补丁客们绝不会做。 补丁候望着十五名站在原地袖手旁观的补丁客,怒骂道:“功狗!一帮功狗!” 补丁客们无动于衷,任凭上司如何骂,他们绝不会动摇。 补丁候很清楚,就算他许诺再多,也无法说动这些惜命的手下帮助螳螂司,无奈,他颤抖着从西装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支靛蓝色的安瓿瓶,发出了沙哑的狂笑。 “你们不义,就休怪我不仁了!!” 补丁客们都愣在了原地,就在他们思索这句话的含义时,补丁候用双手掰开了安瓿瓶。 瓶身破裂,瓶内的靛蓝色灵药瞬间挥发,补丁候鼓起腮帮用炁猛吹,将灵药气体吹到了补丁客们身上。 此药名为“令智昏”,是琥珀教傀儡司的独门秘药,乃是用地狱之内三十九种青金石研磨、发酵而成,是蛊惑人心的巫蛊之药。此药对人类并无效果,但活面具如果吸入了这种药,会受到施蛊之人的控制,乃是琥珀教不外传的大杀器。 补丁客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突然,一名补丁客捂着脸哀嚎起来。 众人都看向他,只见捂着脸的补丁客在地上痛苦地打起滚来,他脸上的苍白色活面具露出了诡异笑容,面具下方伸出了无数猩红色的肌肉纤维,钢针一样的肌肉纤维插进了补丁客的血肉中,夺舍了补丁客的躯体。 紧接着,其余补丁客纷纷捂着脸哀嚎起来,短短几秒后,他们低垂着脑袋,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呆立着,他们的肉身已经脑死亡,被活面具接管了。 补丁候同样吸入了这股药剂,他没有任何反应,高声指挥道: “全体都有!帮助螳螂司!” 听到命令的补丁客们嚎叫着冲向了楼梯上方。 螳螂司正在和散发高热的升格信徒角力,她听见了身后的动静,猛地卸力,将升格信徒推到了身体侧面,但她也因此失去了平衡,炽热的炁突破了她的阻拦,涌进了地铁站月台。 看到这一幕,补丁候慌忙命令道:“躲开!” 补丁客们终究慢了一步,十五名补丁客中,有七名被炁波及,巨量的热点燃了他们千疮百孔的活面具;活面具一旦烧着,身为傀儡的补丁客当即失去控制,跪在地上尖叫起来,失去了战斗力。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好像一首高调的赞美诗。 另一边,螳螂司抓住升格信徒的手臂,二者一起落到了地铁站内。 升格信徒身体笨重,迟迟爬不起来,螳螂司则身体灵活,她迅速扭动虫躯,数条触手一起发力,像鱿鱼一样游弋向高处,躲到了天花板上,用炁压制着升格信徒。 借此机会,补丁候捂着面孔号令道:“上!!” 被活面具夺舍的补丁客们朝升格信徒扑去,他们用非人的姿态发起攻击,抓挠、撕咬、踢打、拉扯,升格信徒的炁像微波炉一样炙烤着他们,很快,地铁站内飘起了烤肉的香气。 “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念着这句话,终于站了起来,它抓住一名补丁客的头,头发瞬间烧尽了。被抓住脑袋的补丁客仍在挥舞拳头,他脸上的活面具却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升格信徒对补丁客们的攻击浑然不顾,它提起这名补丁客,两张扭曲的笑脸盯着他,看。 “你被救赎了。” 话音落下,被升格信徒提起的补丁客像火柴一样亮了起来,他脸上的活面具被焚烧殆尽,某种意义上,他确实被救赎了:寄生在他头部的活面具被烧死了。 但凡事皆有代价,救赎也有代价。 作为代价,被“救赎”的补丁客变成了一根燃烧后的火柴,焦黑的骷髅面带骷髅特有的微笑,身躯倒在了地上,安详地进入了死门。 升格信徒一个接一个地“救赎”了其余的补丁客,很快,地板上就堆满了“火柴”,焦香的气味四散开来。 做完这些后,升格信徒拥抱着最后一名被“救赎”的补丁客,转身看向了补丁候,它随即松开了手,怀中焦糊的补丁客像一只断了线的提线木偶,四肢无力地倒在了地上,死相宁静,宛如一名搂住双膝的芭蕾舞演员。 原本,升格信徒只是想“救赎”猎人王一个人,但它被补丁客们的攻击吸引,转而盯上了补丁候。 补丁候后退了半步,面色凝重,他没想到这半路杀出的怪物竟然如此恐怖。 “你必得救赎,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迈动瘦弱的腿,缓缓走向补丁候,它的炁在欢呼,它在欢呼,它开始加速,原本瘦弱的腿越来越有力,它是如此渴望救赎众人,以至于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和速度。 躲在天花板上的螳螂司不会容许补丁候受到伤害,她跳了下来,挡在了升格信徒和补丁候之间。 升格信徒正在奔跑,但它的腿无论如何支撑不住两人份的体重,何况是两人份的高速奔跑。它瘦弱的小腿硬生生断裂,刹不住车的升格信徒径直撞上了螳螂司。 如果螳螂司有腿,或许她能稳住阵脚、挡住升格信徒的冲击。 但她没有。 升格信徒用三条手臂抓着螳螂司,巨大的惯性迫使二者撞向了后方的地铁屏蔽门。 申国的铁路建设天下第一,申国的地铁屏蔽门是一项集建筑、机械、材料、电子和信息等学科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但在设计之初,这种地铁屏蔽门根本没有考虑过抗高温,更没有考虑过抵抗超自然力量。 于是,在升格信徒的压迫下,地铁屏蔽门像糖纸一样皱缩了、融化了,螳螂司和升格信徒掉进了铁道,并不是螳螂司来时通过的铁道,而是对向的那条。 升格信徒没有因为断腿而受影响,小腿骨折的它站不起来,转而用爬行的方式移动,速度并不比之前慢。 螳螂司身上的灵药早就被升格信徒的炁蒸发光了,她现在只能用纯粹的炁与之对抗,但在神选之人面前,她的炁居然无法占上风,这令她感到十足的恐慌。 在第二轮交锋后,螳螂司推开了升格信徒,捂住自己身上冒出的水泡,后撤三米,念起了珊瑚之神的驱厄咒: “暗潮迭起众生心,阑珊神明救我命,散尽妖邪助我行!” 螳螂司是珊瑚的大祭司,她精通珊瑚神法门下的咒语,但她已经太久没有被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不知道珊瑚神步入死门后,珊瑚神法门的驱厄咒早已失去了功效。 念咒之后,螳螂司惊讶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水泡,居然没有愈合!她不知道驱厄咒没有生效,还以为升格信徒的伤害无法用驱厄咒治愈,这下她慌了。 但惊慌只持续了半秒,螳螂司毕竟是初诞大祭司,有一身强悍的炁护体,她很快冷静下来,用炁遏制升格信徒的热浪。 雄黄气味冲向了升格信徒,但它无动于衷,只是笑着,吟咏着黄金神的往生咒。 螳螂司飞速思考起来,她无法对抗升格信徒释放的高温,更要命的是,她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眼前这个黄金神的神选之人会使用“高温”这种攻击方式?要知道,“高温”从来都是司火之神的恩赐,为什么黄金神会赐予这个畸形怪物如此难缠的法门? 百思不得其解的螳螂司用炁拦住升格信徒,但这只是缓兵之计,就算她的炁再充盈,也终有穷尽;但升格信徒身上的热浪并非由“炁”造就,而是它本命的“润”,释放润无需用炁。如此一来,一旦她耗尽了身上的炁,肯定会败北。 细思之下,螳螂司觉得自己别无退路了,想要破解升格信徒的“润”,她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释放辟法咒。 珊瑚教的大祭司之间口口相传着一条非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的“辟法咒”,辟法咒并无使用门槛,亦无消灾解厄之功效。但面对看不明、猜不透的法术时,只要吟咏此咒,就有机会破除敌人的法术。之所以说“有机会”,是因为释放此咒只会有两种结果:结果一,释咒者识破敌人的法术;结果二,释咒者当即陷入疯狂。 辟法咒流传了下来,咒语的原理却被众人遗忘了。知道这条咒语的人只道它是绝境中用来豪赌的杀招,却不知道,辟法咒实则是与法相沟通的咒语——释放此咒后,施咒者会获得法相的部分记忆。 法相终日活在法门之中,无有天日,无有时间,其记忆包含大恐怖,阅读其记忆会导致疯狂,这就是法门内的记忆无法带回凡世的真正原因:法门里的记忆并非无法外传,只可惜,凡人无法克服阅读法相记忆带来的疯狂;凡是看过法相完整记忆的人,无一例外都疯了,致使众人皆以为法门内的记忆万万不可阅读。 辟法咒正是行走在疯狂边缘的咒术,其原理非常简单:阅读法相的完整记忆一定会失心疯,但仅仅阅读法相的部分记忆,兴许可以保持理智;使用辟法咒后,施咒者会获得法相十五秒内的记忆,如果施咒者没有发疯,就能获知法门之内不可名状的智慧,从而化解敌人的法术。 如若不然,则会泣血两行,陷入疯狂。 如是,螳螂司自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三角形的头颅高声念出辟法咒: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衣而知其神。尘埃障目无灼见,洞开一叶入法门!” 没错,珊瑚教口口相传的辟法咒,其实和地狱内流传最广的灵药咒同源,没人知道这些咒语来自哪位神祗,人们只知道,这些咒语与法门、法相息息相关。 咒语出口,一阵长达十五秒的记忆涌入了螳螂司的大脑…… 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螳螂司的法相躲在一处囊肿外,静静看着囊肿之中挣扎的法相。 血肉组成的囊肿内满是污秽,血池当着飘着两具人形的法相,他们搂抱在一起,对彼此说着鼓励的话语。两人都发着高烧,高烧导致他们身旁的血液沸腾了,蒸发了,变成了焦糊的粘液。 为了缓解痛苦,搂抱在一起的人形只能不断啃咬囊肿上依附的血管,从地狱身上获取更多血液,用来充当降温用的浴液。 螳螂司的法相悄然离开了,地狱法门之内,既无过去,又无未来,这段记忆是螳螂司的法相在暗无天日的法门内记住的一个片段,此刻,这个片段被螳螂司本尊看到了。 至此,螳螂司看破了升格信徒释放强热的原理:所谓的强热并不是祝福,而是诅咒,是高烧不止带来的副产物。 地狱神祗反复无常,从来就没有什么救赎,从来就没有。 “我们,必得救赎。”升格信徒念着这句话,匍匐前进着。 螳螂司知道了升格信徒的秘密,但她不懂医学,并不知道如何化解对方的高烧,只能怒吼道:“混蛋东西!你病死就病死吧,别带上我!” 这时,螳螂司的全部注意力都击中在升格信徒身上,因此没有注意身后;月台上仍在燃烧的补丁客们齐声尖叫,尖叫声盖住了一切杂音。 那一刻,螳螂司只感觉身后有东西袭来,她缓缓转身,但还没来得及侧过身,她已经飞了出去,连同升格信徒一起,在铁道中发出软塌塌的挤压声。 是地铁,疾驰的地铁撞向了二者,终止了纷争。 大祭司很强大,升格信徒也很强大,但没有什么比二十一世纪的申国地铁更强大!申国地铁!震撼人心! 一阵惊心动魄的刮擦声后,地铁有惊无险地驶去,只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颜色杂糅的血线。 按理说,正常行驶的地铁应该在站点前减速,但这趟地铁不然:地铁上空无一人,连驾驶员都没有,显然不属于正常行驶。 看见这一幕,补丁候愣在了原地,足足十五秒没能做出反应。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他大喊出一句话: “什么情况?!什么情况!!” 六神无主的补丁候瞠目看向铁道,麻木感充斥着他的全身。 申国的地铁不应该很安全吗?这趟疾驰的地铁是谁召唤来的? 在补丁候身后,一名双眼流血的工作人员叉开双腿坐在柱子下,他早就被螳螂司逼疯,昏死了过去,但在他身旁,浑身是血的猎人王面朝下方倒在地上,手里抓着工作人员的对讲机。 没人知道是怎样的毅力支持猎人王从濒死之中苏醒,也没人知道他是如何联系到防剿局的,但他成功了! 猎人王!作战英雄!无上光荣!无、上、光、荣!! 第27章 终结之恋 补丁候失去了知觉,他顾不上下一趟地铁很可能会袭来,盲目地跳下了铁道,走向了螳螂司的残躯。 升格信徒化作了一滩碎块,径直步入了死门。 但螳螂司还活着,她的躯体变得扁平,乳白色的血顺着浑身的伤口流出,她快要死了。 补丁侯跑了过去,跑进了黑暗,抱起了螳螂司的残躯。 螳螂司已经说不出话了,她似乎在笑,又似乎在抽噎。 黑暗中,补丁侯什么都看不见,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开这样一个玩笑。 地铁带来的爱情,终于被地铁带走。 补丁侯抱着螳螂司,走向月台,他的脑海被回忆填满。 一切要从1999年8月11日,西京三号地铁线的建设工程说起…… 自1997年起,西京被卷入密教的势力争夺,在长达两年的争斗中,势力较小者迅速溃退,由于竞争激烈,一些大密教考虑到西京不涉及它们的核心利益,为一座新兴的城市损兵折将得不偿失,也逐渐退出了西部。 到了1999年,最终在西京站稳脚跟的仅剩下琥珀教和珊瑚教。 琥珀教和珊瑚教势不两立,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两大密教开始源源不断地向西京输送人力物力,接连有三扇门、十五道窗被开启,先后有两名大祭司被指派就任,首先是琥珀教的傀儡司,紧接着,珊瑚教派出了螳螂司。 和区区二百岁的螳螂司相比,傀儡司显得老谋深算,他自诩爪牙遍布申国,指派大量下属奔赴西京,但傀儡司本尊自称从未到过西京。 傀儡司究竟有没有到过西京,史书未录,但他的爪牙——补丁候——确实亲自到达了西京,并且参与了针对螳螂司的作战。 1999年8月11日,彼时正值暑期,隧道的建设选择在夜间开工,一来可以减少通勤阻力,二来可以避开西京的湿热暑气;虽说西京并不怎么热,但奈何苏联人对暑热的抵抗能力不如本地人,出于这点考虑,工期还是排在了夜间。 凌晨3点,苏联人的工程队毫无征兆地退出了开发中的西京地铁站三号线。 一名好心的苏联工程师在临走前通知了申国的工程队,申国的工人们大多听不懂俄语,他们不知道苏联工程师神经兮兮念叨着的“阿巴赛”“但泽洛斯”是什么意思。然后,或许是意识到了申国工人听不懂外语,这名好心的苏联人拽住领队的袖子,指着隧道出口,要拉着他离开。 如果申国工人的领队足够称职,就不会发生之后的惨案,可惜他并不称职:他的俄语考试成绩确实在八十分以上,但,和许多申国人一样,他的俄语水平仅限于笔试,口语水平很差,以至于听不懂苏联工程师的高速俄语。 领队以为苏联工程师是有什么要求要提,本着尊重外宾的原则,他指派两名同事跟随苏联人离开。苏联工程师急了,他说出俄语的脏话,领队别的听不懂,唯独听得懂这句,于是他不再给苏联人好脸色看: “没什么事就走吧,别妨碍我们上岗。”领队一字一顿地对苏联人说。 苏联工程师无奈地摇了摇头,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苏联工程师带着两名申国工人离开了。 按照原本的规划,申国工程队进入了地铁三号线的中段,他们要做的工作是简单的掘进。 领队一边抱怨着苏联人的傲慢,一边领着工人们向隧道开挖的位置走去。随着他们接近挖掘地点,脚步声音越来越清晰,卤素灯的光芒在这狭窄的隧道里显得异常刺眼。 一名支护工悄悄从袖子里摸出一节烟蒂,小心翼翼地走到隧道尽头,他想在开工前偷偷吸点烟。然而,当他到达隧道的尽头时,突然感到一阵风吹来,风里夹杂着水果的甜腻气味,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地下隧道是不应该有风的,更不该有水果的香味。 支护工突然感到一种源自基因的恐惧,他在黑暗的隧道尽头战栗起来,脖颈僵硬地扭动,头灯的光束扫过墙面,他张开嘴,烟蒂掉在了地面上。 在支护工面前的墙壁上,深赭色的土质上布满了细小的裂缝,和寻常的土层完全不同,裂缝中透出微弱的粉红色光芒,似乎有一条发光的肌腱在土层下方泵动。 支护工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他看得更仔细了,那光芒并不是普通的光,而是一种类似于磷火的光,闪烁,闪烁…… 支护工抬起头,缓缓看向隧道的顶端,发现那条粉红色的肌腱一直延伸,一条很深的缝隙出现在他视野当中,缝隙中渗出紫罗兰色的干枯斑块,就像是人血干涸的血痂那样,从隧道另一侧冒出来了,此时此刻仍在不停涌现。 支护工的心砰砰跳个不停,他很清楚,这条隧道是单向通行的,另一侧什么也没有。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他试图用头灯的光线照亮缝隙,但他没法把头抬得那么高。 支护工喘起粗气,他咽了口唾沫,然后又后退了半步,朝身后喊道:“领队!领队!这里有点问题。” 远处,领队皱了皱眉头,显然对支护工的话感到困惑。他以为是隧道的支架出了什么问题,小声骂了一句,领着另一名工人走了过去。 约莫三秒后,隧道尽头涌出一道巨大的闪光,那是地狱天光突破窗口时的光锥。 地狱乃是活物,从地狱开凿向人间的隧道在此敞开,芳香烃物质涌入地铁道,气流沿着隧道鼓动,工人们都呆在了原地,看向隧道尽头。 隧道尽头,三名疯掉的男人瘫倒在地,将脸埋在了灰尘里,双手合十在头颅上方,以极其诡异的姿态进行着祷告。 “这不是我想要的。”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一个伞形的、有六只手臂的东西从窗口里扭动、挣扎着爬出,由于窗口愈合的很快,它用手臂撑着土层,试图把下半身拽出窗口,但它的力气过分的大,以至于硬生生拽断了下半身。 白色的内脏很快流了出来,伞形的东西用中文说了一句话: “糟践了。” 这句话的声音听上去像是来自某个女人,声音很细弱,却没人听清。 伞形的东西没了下半身,很快失去了重心,掉在了三名疯掉的男人身前。它身躯表面裹着一层类似胎膜的粘液,六只手臂中央是一颗形似三角形的、勉强可以称作头颅的事物,由于闪烁的卤素灯光的缘故,它的颜色也在闪烁,没人能说明白那是什么颜色,因为凡人没有见过,也不可以想象那种颜色。 伞形的东西就是螳螂司,她从地狱开窗来到此地,只因为琥珀教的补丁候约她在此地一决雌雄。 落地之后,螳螂司拔掉了领队的右臂,以头足目动物行动的姿态爬向隧道的入口,也就是工人们所在的方向。 第一名看清螳螂司的工人死于心力衰竭,之后的几人就很不幸,他们在螳螂司经过身边时只是看了那么一眼,便接连陷入疯狂,在水果味芳香烃的气浪中匍匐在地,啃食地面上那些乳白色的、螳螂司爬行过程中浸湿的土壤。 总共九人陷入疯狂后,第十名工人没有直视螳螂司,他只看到了大致的轮廓,因此保留了一丝理智:那是一个女人的上身轮廓,但唯一的不同在于,好像是乳房的地方其实是复眼,腰身则是六根有着三个骨节的细长手臂。 剩下的工人没能看清螳螂司,他们只看见一个濒临崩溃的同事尖叫着跑向这边,尖叫声只有一句话: “这不是我想要的。” 工人们不知道他究竟想要什么,但是他们知道,现在是时候逃命了,于是他们开始逃向隧道入口。 跑在最前面的家伙处在失心疯的边缘,因此跑得格外快,就在他踏上通往出口处的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向上方时,径直撞上了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 工人失去平衡,沿着楼梯摔回施工层,他爬起身时并没有喊痛,而是念叨着一句话: “这不是我想要的。” 看来他没能挺住,还是疯了。 戴面具的男人缓缓走下楼梯,来到了工人身边,毫不在意地迈步走了过去。 紧跟在面具人身后的是乌泱泱的一片人海,他们无一例外都身穿黑色正装,戴着支离破碎的面具,手里捏着各式各样的塑料饮料瓶,瓶子里统一装着明黄色的灵药。 面具人的大部队绕开了发疯的工人,在他们通过后,这名工人凭借强大的求生欲,短暂地恢复了理智,沿楼梯逃出了三号线,成为了那场浩劫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来到隧道入口处,领头的面具人停下了脚步,他的部队也随即停止前进,面具人的海洋几乎填满了这一段隧道,如果仔细清点,这里有总共九十七名戴着面具的人。 琥珀教的信徒必定佩戴活面具,且终身无法摘下,随着年月的积累,活面具会变得破旧。隧道当中的九十七张活面具格外破旧,面具的油漆剥落,暴露出内部腐烂的肌腱和血管,仿佛一张扭曲的肌肉网。有的面具的下颌松脱了,仅靠着一条纤弱的肌肉连接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从面具上脱落下来,这些肌肉纤维就是琥珀教信徒口中的“补丁”,当活面具老化开裂时,就需要用“补丁”拼接面具。 打满补丁的活面具证明这批人是琥珀教的精锐,由于面具打满补丁,他们被统称为“补丁客”。 补丁客们的领队正是补丁候,他比自己的属下们瘦得多,干瘪的身躯佝偻着,不像同伴们那样高大健硕。 瘦削的补丁候转身面向自己的部队,脸上的活面具猛地收缩,扭曲出一种病态的喜悦表情,由于破损严重,面具的笑容显得更加狰狞,红褐色的肌肉组织随着它的表情变化不断抽搐着。 补丁侯举起了缠满绷带的羸弱左臂,振臂喊道: “是时候了!” 话音落下,列队整齐的补丁客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饮料瓶,仰头将瓶中的药液喝下。 明黄色灵药名为“金漆”,是傀儡司的灵药。“金漆”并非增幅战斗力的药剂,而是一种强效致幻剂,众所周知,密教的致幻药剂有且只有一种功效:放大欲望。 九十六名补丁客的欲望足以吸引神祗的关注,有那么一瞬间,琥珀教所信仰的神明注视了西京地铁三号线。 神祗的视线还不足以洞开门扉,但打开窗口却绰绰有余了。与螳螂司从地狱开辟通路、钻到人间恰恰相反,补丁客们打开了一扇临时的窗,从人间直通地狱。 补丁候转过身,喜形于色,他念起缩减版的琥珀教往生咒: “我辈见诸,于斯更迭,往生往生,既往莫归……” 所谓往生咒,就是送人通向往生、把敌人变成死人的咒语。 此咒生效后,通往地狱的窗口出现在补丁候身前,一个长方形的青黄色窗口一闪而逝,从窗口中杀出一条白色的光束,仔细看去,居然是一辆完整的地铁! 流线型的地铁并非幻觉,琥珀教的信徒们早在地狱之内拼装了这辆地铁,为的就是在此地将它召唤出来。 没等水果芳香飘散至此,地铁现身带来的巨大气浪吹散了隧道内的芳香烃,轰鸣的地铁车身冲向了隧道尽头,一路掀起了无数火星,沿途摧枯拉朽,撞上的工人无一幸免,在前进了二百五十米后,这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改装地铁直直撞上了螳螂司。 有那么一瞬间,螳螂司说了一句中文脏话。 “他妈的。” 接下来的一瞬间,螳螂司扁了95%。 满是血污和泥土的车头撞上了这名大祭司,将她推向了隧道尾部,地铁继续前进了二百米,最终卡死在了她来时的位置。 隧道另一端,见地铁已然停止,补丁候指向地铁末尾的阙口,高呼:“取螳螂司首级者,必有重赏!必有重赏!” 这两句“必有重赏”在补丁客的人群中激起了波澜,他们的欲望刚刚经过了放大,此刻正是最利欲熏心的时候,于是乎,九十六名补丁客忘记了大祭司的恐怖,也忘记了螳螂司未必有首级,统统嚎叫起来,一股脑地冲向了地铁尾部的阙口。 补丁侯算不上身先士卒,但他也没有怯阵,而是慢条斯理地跟在大部队的最后,走进了地铁。 十五分钟后,车厢里就只剩补丁侯一人了。 补丁侯捧着螳螂司的头颅,在他身旁,九十六名补丁客的尸体堆积如山,血泊在他脚下扩散。 奄奄一息的螳螂司说: “为何不杀我?” 补丁侯捧起她的脸端详起来,有时候,人们不得不相信一见钟情。 “你真漂亮。”补丁侯说。 “你真丑。” 螳螂司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落在了补丁候脸上,补丁候突然兴奋起来,他抱起螳螂司的残躯,走出了车厢,走出了铁道…… 十年过去了,直到今日,补丁侯和螳螂司仍在一起。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补丁侯抱着螳螂司的残躯,走出了铁道,回到了月台上,他六神无主,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一处月台和之前的不是同一个。 防剿局已经有所行动,地铁站内空无一人,出入口都被封死了。 补丁侯把螳螂司的残躯放在了地面上,坐在了她身旁,说起了深情的话语。 “我本以为这份爱情会持续很久,没想到,它只持续了十年。” 补丁侯抬头看向天花板,他理应哭泣,但他无法哭泣。 “你知道的,亲爱的,我是怪物,你也是,我们应当长相厮守下去。” 螳螂司静静听着,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十年前,她曾凭借肉身抗下了地铁撞击的伤害,但那是琥珀教组装的地铁,和货真价实的地铁没有可比性。 补丁侯扭头看着螳螂司的脸,他伸出枯槁干瘪的手,抚摸着她。 “是时候了,吾爱,是时候了,你知道的。” 螳螂司用尽最后的力气,说出了她的最后一句话: “来吧。” 补丁侯站起身,举起双手,撕下了脸上的活面具,撕下了他自己。 活面具和干瘪的尸体之间仅剩肌肉纤维连接,补丁候挣扎着,操纵傀儡,将他自己放在了螳螂司的头上。肌肉纤维收缩,温柔地伸进了螳螂司头部,就像一个临别的吻。 活面具是一种寄生物,如果宿主死亡,它们会和宿主一起死去。 补丁侯满足地笑了。 十五分钟后,补丁侯和螳螂司一同死去,死门的使者靠在门框上,掐灭了烟,赞许地鼓起了掌。 补丁侯和螳螂司挽起手,二人一起走进了死门。 第28章 偶遇疯医 孙必振缓缓睁开眼睛,只看见一张憔悴而沧桑的脸正对着自己看。 这张脸眼窝深陷,灰白的胡茬凌乱地覆盖着下巴,眼睛赤红,仿佛长时间未曾合眼;如此瘆人的面容吓得孙必振大叫一声,一把推开了眼前的人。 面容憔悴的男人“哎呦”叫唤了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你做什么呀!”刘易斯略带责备地喊了一嗓子,赶紧过去扶男人起来,“就是他救了你!” 刘易斯戴着般若面具,孙必振第一眼没认出来,但听见她的声音,很快放下了戒备,道了声歉,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是一间清洁工具储藏室,周遭堆着许多扫除和簸箕,还有几个储物架子,上面放着杯子和保温壶等杂物。 召潮司正背靠着门,关切地看着他,却没有说话。 “这是怎么一回事?”孙必振正躺在一张被褥上,赤裸着上身,他身上的伤口神奇地消失了,就连伤疤也没留下。 刘易斯指着那名一言不发的男人,说道:“我们运气好,正好撞上了他。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疯医程立身!” 孙必振挠了挠头,还是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无奈,刘易斯只能把方才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半小时前,为了躲避螳螂司的追杀,三人躲进了另一处地铁站。 地铁站人多眼杂,并不适合藏身,但为了避开螳螂司的追杀,刘易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她拽着召潮司,召潮司抱着孙必振,三人闯过检票口,冲向了地下二层。 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吓了一跳,朝保安喊道,“喂!拦住他们!” 两名保安追了上去,刘易斯慌不择路地跑进了死胡同,虽然凡人保安远不如螳螂司可怕,但如果被他们抓住,免不了要惹上许多麻烦,因此她左右打量起来,寻找着藏身之处。 “要不,我去击昏他们?”召潮司提议。 刘易斯还未来得及回答,突然从暗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不要!别惹麻烦!” 刘易斯猛然回头,看到了一间清洁工具储藏室。 储藏室的门是纯白色的,门板微微打开,后面有一个人探头朝外看,此人蓬头垢面,穿着脏乱的清洁工制服,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你们要躲的话,就躲进来,不要惹麻烦。”男人低声下气地说。 召潮司瞬间提高警惕,冷冷地看着他,质问道:“你是谁?” “谁?”男人歪了歪头,眼神迷离,像是没有听清,“什么谁?” 刘易斯也愣住了,看着这个疯癫的男人,她看出对方并无敌意,低声对召潮司说道:“他说得对,先躲进储物间!” 召潮司冷峻地审视储藏室里的男人,似乎是在判断对方的危险程度,但保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只好妥协了,跟着刘易斯迅速钻进了储物间。 面容憔悴的男人关上了门,松了口气。 储藏室里面昏暗潮湿,堆满了各种清洁工具和破旧的扫帚,男人蹲在储物间的角落,低声喃喃自语:“麻烦多来麻烦多,多麻烦来多麻烦……”他呢喃的声音断断续续,完全没有条理。 刘易斯看向召潮司,指了指蹲在墙角的男人,小声说道:“这家伙好像疯了。” “疯了?”召潮司的声音中透着一丝疑惑,她狐疑地看了看男人,突然问道:“莫非,他就是我们要找的疯医?” “疯……疯医?” 听到“疯医”这个关键词,男人突然抬起头,眼中露出一丝短暂的清明,自我介绍道:“是啊,家里人都是这么叫我们的:我,我爹,我的两个弟弟,我们都是疯医。” 此言一出,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惊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她们费尽心思寻找的疯医,居然在这里遇上了!杨喆丰给的信息是假的,“西京小巴黎”的柜员说的话却句句属实——疯医果真躲在地铁站里! 刘易斯走到疯医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语气尽量温和,问道:“您就是程立身先生吗?” 男人点了点头,眼神又恢复了迷离,随即开始在储物间里翻找着什么,嘴里不停低语道:“只愿世上无人病,不怕药架生灰尘,啷里格啷,不怕药架生灰尘……” “太好了!您帮帮我们吧,我们的同伴快死了!”刘易斯抓住程立身的肩膀,指了指召潮司怀里昏迷的孙必振。转折突然发生,刘易斯把螳螂司的追杀抛在了脑后,直奔主题。 程立身扭头看了她一眼,一巴掌拍开了她的手,小声说道: “嘘,我治,但是你不要告诉别人是我治的。” 说罢,程立身拎起一条被褥,扑在了地板上。 医治的过程不可名状,刘易斯和召潮司都不忍直视,但,程立身的治疗总归是生效了。 “就是如此,我们误打误撞遇到了这名疯医,他确实疯的厉害,但是也确实医术精湛,若不是他,你早就死啦!”刘易斯拍着程立身的后背说道。 “医术精湛是庸医,能赚快钱才是名医。”程立身呢喃道。 孙必振点了点头,看得出来,程立身确实疯的厉害。 这是,孙必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左右打量起来,召潮司以为他是在找那张猫皮,于是从口袋里取出皱巴巴的猫皮,当着孙必振的面甩了甩。 “你一直死死抓着这个不放,我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但先替你保管了。” 孙必振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不是在找这东西,我是在找衣服。” 召潮司没有多说,从身后的挂钩上取下一套保洁外套,丢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披上外套,正色问道:“对了,程大夫,您接通我的炁脉了吗?” 程立身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捂住了自己的嘴,似乎是想笑,但又担心笑声引来好事的人。 屋内其余三人像看疯子一样看着程立身,过了半分钟,程立身才冷静下来,但是并没有回答问题。 “呃……召潮司?你能读下他的心吗?”孙必振抬起头,向召潮司投以希冀的目光。 可惜,召潮司无奈地摇了摇头。 “读疯子的心太危险了,即使是我,也有不敢直视的东西,疯子的内心藏着太多这种东西。” “明白了,那我自己观察下吧。” 说着,孙必振站起身,做了一套拉伸,确信自己的炁尚未恢复,他苦笑起来,朝程立身说道:“程大夫,您行行好,我的炁脉断了,您看能不能给我接上?” 程立身疯疯癫癫地甩了甩头,摆手回道:“治不得,千万治不得!” “为什么治不得?您是没有药物还是没有手术器具?我们给你找来!” 程立身连连摇头,他似乎清醒了一点,用人类勉强能够理解的话语解释道: “治不得,不是你治不得,是我治不得,使动不得,被动得。” 孙必振懵了,不止是他,召潮司和刘易斯也懵了。 孙必振皱起眉头,略带笑意地说:“我尝试翻译一下:您不能医治我,不是说我这个病没法治,而是说,您不能提供医治。是这个意思吗?” 程立身急忙点头。 “那,具体为啥不能治呢?您能不能说个清楚?” 程立身挠了挠头,布满血丝的双眼中满是恐惧,他看向孙必振,呢喃道:“非我不想治,有人不叫我治!” 说着,程立身从储物架上取来一盒蜡笔,又从架子下面抽出一张旧报纸,用大红色的蜡笔在报纸上画了一个小人。 程立身举起报纸,指着报纸上的红色小人,抱怨道: “就是他!他不让我治!” 孙必振三人看着报纸上的小人,恍然大悟。 程立身的画简略至极,却又无比形象:报纸上的小人长着一张大大的哭脸,有六条手臂,而且是倒吊着的。 第29章 故事补完 孙必振和刘易斯对视一眼,无需多言,二人都猜到程立身所画的小人正是鎏金司。 就在二人相顾无言时,召潮司哼了一声,满脸醋意地走到刘易斯身前,看着孙必振的双眼,抱胸说道: “好了,在疱疹平原时,我没来得及讲故事,现在我来把这个故事补上。” “好啊!好!讲故事!”疯医程立身坐在了地上,拍起手来,活像一个顽童。 虽然觉得现在不是讲故事的时候,孙必振还是点了点头,刘易斯猜到召潮司要讲的故事绝对藏有玄机,识相地腾出了位置,召潮司盘腿坐到了孙必振身旁。 召潮司清了清嗓子,朝孙必振露出温顺的目光,模仿程立身的声音讲述道: “虽然二百年里我都在海水里虚度光阴,但二百年前,我在咸水洋时就听过老鲛人讲述黄金平原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地狱中央有一片金黄色的原野,上面长着金黄色的草和金黄色的树,草是地狱的汗毛,树是地狱的毛孔,这片平原就是地狱的猫皮,地狱的原住民称其为‘黄金平原’。 当时,黄金平原是继骤雨平原后地狱内的第二大平原,农神的信徒在那里播种,收获颇丰,许多逃难者定居在平原上。” 说到这里,召潮司突然改换神色,眼神犀利地继续讲道: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那一天,一颗彩色彗星落在了平原中央,烧穿了平原的皮层,直至烧毁了整片平原,鲛人们管这件事叫‘大彗星’,但密教信徒们对此却有另一个称呼……” 说到这里,召潮司和疯医程立身异口同声地说出了同一句话: “黄金平原倾糖事件。” 一脸懵逼的孙必振看看刘易斯,看看召潮司,又看看程立身,挠了挠头,他虽然脱离了危险,但炁脉没有接通,还处在半弱智的状态。 “倾糖事件?”刘易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记得清清楚楚,马卫家也说过同样的话。 召潮司对此没有回应,继续讲述道: “即使是最长寿的鲛人也不知道那颗彗星的来历,他们只知道,彗星落入黄金平原后,彩色的、如同岩浆一般滚烫的糖液流淌在平原上,所过之地大火终日不熄,不但惨绝人寰,而且焦香扑鼻。 但密教信徒们知道,那不是普通的糖液,而是一名大祭司的残骸。 那是煮的大祭司,软糖司,的残骸。 虽然大家不知道软糖司为何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但事实就是如此:软糖司融化的躯体摧毁了黄金平原,无数人失去家园,地狱内第二大平原自此改了名姓,变作了疱疹平原。” “是的!是的!!”程立身兴奋地站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叫唤道:“鲛人也说得对!果真如此!果真如此!” 召潮司没有理会程立身,继续讲: “软糖司的残骸冷却后,只留下了一地疮痍。 地狱乃是一个活物,黄金平原是它的皮层,如今却被软糖司的残躯烧毁,生发疾病,起了疱疹,故此得名‘疱疹平原’。 我的故事讲完了,疯医,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召潮司站了起来,冷峻的目光看向了手舞足蹈的程立身。 程立身当即站直了身子,弱弱地说:“我一个疯子,有什么要说的?” 他突然话锋一转,大叫道: “他妈的当然有啊!!” 程立身拾起旧报纸,指着报纸上鎏金司的简笔画,大声说道:“他不让我治!我偏要治!我们程家世世代代行医!” 说到这里,他突然又露出了沮丧的表情,丢下报纸,双眼无神地说:“可是……我的柳叶刀被他夺去了,没了刀,我可怎么治病?” 话虽如此,程立身突然又精神了,双眼通红、亢奋地说道:“但是!我早就有主意了!我有一些好朋友,它们也想治病,它们帮我!它们帮我!!” 一惊一乍的程立身又跳起舞来,刘易斯和孙必振面面相觑,召潮司却不惯着他,冲上去一巴掌呼在了程立身脑门上。 这一记大比斗扇出问题了:召潮司扇程立身时,手腕部位的鳞片碰到了程立身的皮肤,程立身的记忆见缝插针,钻进了召潮司的脑海。 召潮司先是呆立了半秒,随即和程立身一起舞蹈起来,二人唱起了疯疯癫癫的歌谣: “我没添加香精!我也没添加防腐剂!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水果!A for apple b for banana,啦啦啦……” 召潮司一辈子没学过英文,此刻却无师自通,足见她读心能力的强悍。 听着二人扭曲跑调的歌声,刘易斯无奈地看向孙必振,“完了,这又疯了一个。” “怎么办啊?”孙必振忙问。 刘易斯耸耸肩,无奈地说:“李德大哥给我的灵药都丢光了,我也没治。” 就这样,刘易斯和孙必振坐在地上,看着召潮司和程立身发疯,歌词从banana唱到了watermelon,最后唱到x的时候,召潮司词穷了。 “欸?x for什么啊?” 召潮司看向程立身,程立身却摇了摇头,看来他也不知道有什么水果是x开头的。 程立身的反应好像泼了召潮司一身的冷水,她猛地清醒过来了,警觉地后撤一步,缩到了墙角。 “好险,所以我说不能轻易阅读疯子的内心!”召潮司心有余悸地自言自语。 “好了,水果,是时候该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了。疯医没法治病,待在这里也没用啊。”刘易斯吐槽道。 召潮司瞥了刘易斯一眼,没有发怒,反而得意洋洋地说道:“我在疯医的记忆里看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听到召潮司这么说,刘易斯来了精神,“是吗?你看到了什么?能治好孙必振吗?” “多半不行,但我看到了疯医的藏身之所。”召潮司露出了诡谲的笑容,似乎仍没从疯狂之中脱身。 刘易斯会错意了,问道:“什么意思?你是说除了程立身还有别的疯医吗?” “不,不是这个意思。这个疯医之所以能藏在这里,当然不是因为调查员愚蠢到放弃排查这么显而易见的藏身之地,他之所以能躲过防剿局,甚至帮助我们躲过一劫,是因为这个,这个!” 说着,召潮司冲到了门旁边,用力拉拽门把手,但门把手执拗地朝反方向拧动,门板像一条固执的狗那样弓身低吼起来,拒绝打开。 “我之前居然没看出来,但是无所谓了,反正……你们也看见了。” 召潮司松开了手,露出了不屑的笑,转身看向程立身,指着他说道: “这扇门不是人间的门,而是地狱之门,他也不是人。” 说到这里,召潮司毫不客气地撕开了程立身身上的清洁工制服,露出了他瘦削的胸膛。 程立身干瘪的胸脯上赫然是半个地狱铭文: 焦糖司。 密教大祭司胸前的地狱铭文理应有上下两句,上句是神格评价,下句是祭司名号,但程立身身上的铭文却只有下句,上句却不见踪影。 程立身像受惊的猫一样嘶叫起来,他捂住了胸膛,嗔怪道:“你平白无故撕我衣衫做什么?我就没几件衣服可穿,你还要撕掉我为数不多的衣物,欺负人!” 听到主人的话,召潮司身后的地狱之门从猫眼里愤愤地喷出了一股碘酒消毒液,吐在了召潮司背上。 对此,召潮司没有生气,她隔着破掉的清洁工制服掐住了程立身的脖子,将他拎了起来。 程立身当时就喘不上气了,他在半空踢打着双腿,痛苦地呜呜叫。 变故突然发生,孙必振和刘易斯都惊讶地站起身,劝道: “他帮了我们呀!” “别这样!他是医生!” 召潮司没有理会,她侧目看向地狱之门,威逼道:“不想他死,就乖乖开门!” 眼看程立身的脸慢慢变成了紫色,地狱之门妥协了。 门板发出了“嘎吱”的转动声,敞开了门,门外漆黑一片,无有阳光,甚至无有天光。 召潮司丢下了程立身,右手握拳抵住了门板,防止地狱之门闭合。 刘易斯和孙必振冲上来给程立身道歉,但他们显然低估了程立身的疯狂。 只见程立身拍起手,哈哈笑道:“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刘易斯无语了,她哪里想得到,程立身比程立果疯的厉害,而且厉害得多。 第30章 黄金矮林 召潮司警觉地看着门外,她有夜视能力,可以看清黑暗中的东西。 地狱之门不安地抖动着,似乎是在催促召潮司赶快离开,但召潮司怎么会听一扇门的话?她按着门板站在原地,头也不回地问程立身。 “说吧,这里是哪里?” 程立身凑了过来,面无表情,似乎忘记了召潮司刚刚欺负过他。 “这个门是我的门,但是门不是我的。” 程立身呢喃道,他脱下身上被召潮司撕破的工作服,光着上身走出了门,突然举起了右手。 一股焦糖香气传来,程立身的右手闪起了金红色的火焰,照亮了前路。 此乃以炁生火的法术,是密教信徒们的基本功,但一般的信徒至多能生出足以点烟的火焰,程立身却能生出遍布右臂的金红色火焰,可见他虽然是“半个”大祭司,但也有大祭司级别的炁护体。 程立身漫步走着,右手发出的火光照亮了四周:地狱之门开在一处长满金色根须的洞窟中,洞窟蜿蜒,不知通向何处。 召潮司怕疯医逃跑,赶紧朝刘易斯和孙必振喊道:“跟上!我扶着门!” 孙刘二人忙不迭地追了上去,二人出门后,召潮司松开了手,她身后的门板“砰”的一声合上了,原本白色的门板脱下了伪装,露出了原本的样子,橡胶质地的门把手化作一只白京巴的狗头,恼怒地朝召潮司低吼。 “还挺护主。”召潮司没有理会地狱之门的吠叫,紧跟着同伴走向了隧道深处。 程立身举着右臂作为火炬,行走在洞窟内,孙必振三人紧随其后。 洞窟起初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两人并肩行走,但随着他们不断前进,隧道渐渐开阔了,越来越多的金黄色根须出现在洞顶,地面上开始出现彩色的糖浆。 看着地上的糖浆,刘易斯突然想起了召潮司的故事,她扶着自己脸上的般若面具,小心地避开了地上的糖浆,但很快,彩色糖浆不再是零星分布,而是渐渐铺满了地面,刘易斯无法避开,她看见程立身踩在糖浆上没有问题,但还是放心不下。 就在她犹豫时,脑子不清醒的孙必振抬脚踩了上去,糖浆粘在了他的鞋底,除了发出啪嗒啪嗒的粘腻响声外,什么也没有发生。 刘易斯松了口气,以为是自己多虑了,大踏步踩在了一滩橘黄色的糖浆上。 脚一落地,橘黄色的糖浆凄厉地尖叫起来,尖叫声令刘易斯虎躯一颤,但又感到无比熟悉。 就在刘易斯踟蹰之时,两颗眼睛从糖浆上游飘了过来,盯着刘易斯看。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刘易斯赶紧收回了脚,指着那两颗飘在糖浆上的眼球判断道: “这是那些袭击我们的小熊软糖!” 召潮司和孙必振都听见了尖叫声,但他们朝刘易斯露出了困惑的目光,刘易斯无奈地摇头,抱怨道:“你们当时不在场,唉,真是倒霉催的。” 召潮司没有理会刘易斯的抱怨,她走过刘易斯身旁,一脚踩爆了糖浆中的两颗眼球。 眼球在橘黄色的糖浆中爆开,在五颜六色的地面上添加了一抹鲜红,尖叫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沉寂,只有三人的脚步声音回荡在洞穴内。 刘易斯在原地呆站了十几秒,眼看同伴已经走远,她赶紧加快脚步追上去, 糖浆很粘稠,粘在鞋底非常麻烦,由于刚才的遭遇,刘易斯下意识地认为橘黄色的糖浆都会尖叫,她刻意避开了橘黄色糖浆。 由于服用液化酊,刘易斯原本的鞋子遗失了,她现在穿着的是一双捡来的男士皮鞋,皮鞋比她的脚大了一号,每走一步都要提防鞋子滑落,因此前进的很慢。 召潮司乃是大祭司,身体素质强于常人,走在糖浆中毫不费力;孙必振更不必说,虽然他没有炁护体,但他好歹有水黾灵药的药力相助,因此也能在这黏糊糊的糖浆中快速前行。 除此之外,孙必振头脑不清醒,根本没意识到刘易斯掉队了;至于召潮司,她倒是巴不得刘易斯迷路走丢。 因此,不出五分钟,刘易斯就被落在了最后,程立身发出的光渐渐远去,刘易斯有些害怕了,她刚想开口喊三人慢一些,突然踩中了一滩沾着一颗眼球的绿色糖浆,糖浆尖叫起来,尖叫声盖住了刘易斯的叫喊声。 黑暗渐渐逼近,刘易斯害怕极了,她学着召潮司的样子,狠下心一脚踩爆了眼球。 尖叫声停止了,洞窟重归静谧,刘易斯突然失去了方向感,她慌张地左右打量,但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漆黑一片,光亮透过一层接一层的金黄色根须,若隐若现。 刘易斯害怕极了,她无助地叫喊起来: “孙必振!召潮司!我迷路了!孙必振!帮帮我!召潮司……” 这时,刘易斯隐约听到身后有“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她在黑暗中转过身,循着脚步声音摸索过去。 “召潮司?是你吗?孙必振?” 刘易斯的呼唤没有得到回应,她朝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伸出手。 却摸到了一团黏糊糊的软糖。 “啊!!” 刘易斯转身狂奔,不合脚的皮鞋落在了糖浆之中,她继续光脚奔跑,但没跑出几步,她就被地上的糖浆粘住了脚底板,摔倒在地。 刘易斯下意识地腾出一只手扶住自己的面具,跌倒在黏糊糊的糖浆中,仅靠一只胳膊怎么也爬不起来,面对未知的糖浆生物,她失去了理智,害怕地浑身发抖。事实证明,恐惧和痛感并不相同,感觉不到疼痛的人也会感到恐惧,刘易斯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 沙拉拉的根须摩挲声音传来,紧接着是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很快,脚步声停止了。 黑暗之中,刘易斯用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面具,瑟缩在隧道墙壁上。 无论那个由糖浆组成的东西是什么,此刻,它就站在刘易斯身前。 甜腻的气味扑在刘易斯手背上,她感觉得到,她闻得到。 当一个人恐惧到极点时,要么发疯,要么发怒,刘易斯属于是后者。 害怕至极的刘易斯转而发怒,她突然想起这里漆黑一片,没有人能看清她的脸,于是松开了扶住面具的手,抬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朝身前那个糖浆组成的东西开了三枪。 三发子弹精准击中了目标,发出了“噗嗤”的声响。 “诶呦!大蚊子!” 糖浆组成的东西用细嫩的声音说出这样一句话,如此稚气的声音让刘易斯大惊,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摸到了一双鞋子。 是身前的糖浆怪物递给她的,刘易斯仔细一摸,居然是她方才落下的皮鞋。 “你的鞋子掉了,我帮你捡了回来。” 糖浆怪物轻声细语地说,刘易斯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套在了脚上。 “来,我扶你起来,救主来了,我们得赶快过去!”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黑暗之中,糖浆怪物似乎伸出了一只黏糊糊的手。 刘易斯鼓起勇气牵起了这只糖浆组成的手,怪物拉她起身,牵着她朝隧道尽头走去。 走着走着,刘易斯看到了暗淡的光,她意识到怪物正领着她朝程立身前进的方向走去,于是放下了警惕,扭头看向身侧。 借着微弱的光,刘易斯看到一颗红色的小熊软糖。 红色小熊软糖浑身沾着许多金色的根须,它的身躯格外大,至少有两米高,而且不同于她在疱疹平原上遇到的那些长着眼球和牙齿的软糖,这颗红色小熊软糖没有血肉,它的头部完全由软糖组成,刻画出一张可爱的熊脸。 刘易斯既惊讶又好奇,她有许多话想问,但迟迟张不开口。 最终,在红色小熊软糖的带领下,前方的光越来越亮,隧道尽头是一个洞口,红色小熊软糖松开手,朝发光的洞口指了指。 “女士优先。” 刘易斯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钻了进去。 洞内是一处拱顶大厅,金黄色根须被修剪整齐,大厅周围的墙壁上架着一些玻璃酒瓶,瓶子发出淡乳白色的荧光,照亮了大厅内部。 程立身正站立在大厅中央,接受几十只小熊软糖的膜拜。 五颜六色的小熊软糖恭敬地跪在地上,朝程立身合十顶礼,除了颜色不同,它们长得和红色小熊软糖一样,柔软而可爱,脸上并没有瘆人的眼球和牙齿。 召潮司和孙必振结伴站在大厅侧面,小声交谈着,刘易斯刚想过去,一只黏糊糊的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是救主的朋友吧?”红色小熊软糖问。 “你说的救主是指程立身吗?”刘易斯反问。 红色小熊软糖点了点头。 刘易斯于是也点了点头,虽然她不认为程立身是朋友,但她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自由发挥一下无可厚非。 “太好了!救主他平时疯疯癫癫,我们很苦恼,你们正好可以帮助他呀!” 召潮司和孙必振凑了上来,听到刘易斯和红色小熊软糖对话,孙必振忍不住问:“敢问,呃,糖兄,如何称呼?” 红色小熊软糖摇头答道,“我们是软糖司的仆从,没有名字,救主也不会给我们起名字。” 孙必振委婉地笑了笑,指着那些对程立身顶礼膜拜的小熊软糖,问道:“那你们如何区分彼此呢?” “我们有代号,我的代号是1427,你可以用代号称呼我。” “1427是吧?好的,我记一下。”孙必振苦笑起来,以他现在的脑子,根本记不住十位数字,更别提1427了。 刘易斯直入主题,问道:“1427,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黄金矮林,是黄金平原被焚毁后残余的部分,位于疱疹平原下方。” “你们是……无意冒犯,是什么东西呢?”刘易斯打量着1427的软糖身躯。 1427耐心地解释道:“我们是软糖司的仆从。” “软糖司?软糖司不是死了吗?黄金平原倾糖事件不就是软糖司导致的吗?”召潮司皱起了眉头问道。 1427扶着下巴,发出了沉吟的嘟囔声,思考片刻后,它挠着软乎乎的下巴解释道: “对,但也不全对,软糖司没有进入死门,他只是焦了。” 说到这里,1427抬手指向大厅中央打着哈欠的程立身。 “救主就是半个软糖司。” “那,剩下半个软糖司呢?哪里去了?”刘易斯追问。 “在大疱疹里,另一半软糖司在疱疹平原上最大的疱疹内,救主和他合一之日,就是我们得到解救之时。”1427双手合十,恭敬地说道。 “解救?你们这不是好好的吗?解救什么?” 1427沉默了,良久,它用稚嫩而又深沉的声音回答道: “从光蛰病中解救我们,从血肉之中解救我们。” 第31章 疯医往事 听到“光蛰病”一词,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恍然大悟,只有孙必振还蒙在鼓里。 “光蛰病是什么?”孙必振一脸疑惑,他才加入密教不到一个月,对无光地狱的本质缺乏理解。 1427摇了摇头,“我不清楚。” 对此,召潮司严肃地解释道:“光蛰病,是凡世的光照进无光地狱后引发的疾病。地狱内只有天光,凡世的太阳光照进此地会引发剧变,具体原理,或许只有科教的大祭司能说清楚,我是讲不明白了。” 刘易斯补充道:“如果凡世的太阳光照进地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具体而言,会导致死物长出血肉,活物发生变异。如此说来,那些长着眼球和牙齿的小熊软糖,就是染上了光蛰病?” 1427点了点头。 “是的,这种病只有救主能治,但他已经很久没有救治我们了。” 刘易斯问:“可是,凡世的太阳光是怎么照进地狱的?你们难道挖穿了地狱的皮层?” 1427摇了摇头。 “不是的,我们从来没有挖穿地狱皮毛的打算,是黄金教的大恶人,大恶人霸占了大疱疹,霸占了软糖司的另一半。我们去讨要,大恶人戳破了疱疹,凡世的太阳光冲了进来,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染上了光蛰病。” 1427有问必答,在轮番追问之后,孙必振一行人总算搞清了事情的原委。 在地狱密教内,疯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而是一个世袭的名号,具体而言,想要成为疯医,首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精通医术。 第二,改姓程。 第三,发疯。 人的病,自己治不了,所以要由疯子来治,疯医并非生来就疯,而是后天主动发疯的。程立身在成为疯医之前,实则是软糖司的残躯。 自黄金平原倾糖事件后,软糖司的残躯融化为滚沸的糖浆,融化的软糖糖浆烧灼了黄金平原。 黄金平原实是地狱的皮毛,糖浆燃烧引发了剧烈皮肤炎症,疱疹丛生,导致黄金平原变成了今日的疱疹平原。 在疱疹平原上,软糖糖浆的分布并不均匀,一小半糖浆流入了地下,很快停止了燃烧,这部分冷却的糖浆变成了焦糖,化作了一具皮囊。 这具皮囊正是程立身,他原本叫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不妨仍叫他“程立身”。 除了化作程立身的这部分,绝大部分糖浆残留在疱疹平原地表,在疱疹平原中央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糖浆湖泊,湖泊被巨大疱疹覆盖,因此迟迟没有冷却。 化作焦糖司的程立身想要夺回自己的另一半躯体,谁知,司疾病之神黄金神对疱疹这种疾病心生爱怜,如果程立身和糖浆湖泊合而为一,疱疹平原的疾病最终一定会痊愈。 为了阻挠程立身治愈病灶,黄金神教派遣鎏金司驻守疱疹平原,程立身几次三番讨要无果,只能另谋出路:为了夺回自己的残躯,程立身用平原上尚未凝固的糖浆创造了三千颗小熊软糖,将其命名为“小熊软糖三千勇士”。 带着三千名平均身高两米三的小熊软糖战士,程立身在疱疹平原地下挖掘隧道,形成了如今的黄金矮林。 为确保万无一失,程立身还设法寻回了软糖司残躯上遗留的两件法器,一件名为“柳叶刀”,一件名为“金刚琢”。 自认为万事俱备后,程立身带领三千勇士,从地下杀向了大疱疹。 小熊软糖三千勇士勇不畏死,柳叶刀、金刚琢锐不可当,纵使鎏金司法力高强,也无法抵挡三千头软糖熊的滚滚洪流,无法战胜神器加持的程立身。 程立身本以为胜券在握,谁知鎏金司使出了一招毒计…… 疱疹平原是地狱病变的皮肤,距离凡世很近,在大疱疹附近尤甚,凡世和大疱疹仅有一皮之隔。 为了击退程立身的软糖军队,鎏金司用长矛刺破了大疱疹,凡世的阳光顿时涌进了无光地狱。 程立身和鎏金司有大祭司级别的炁护体,因此逃过了一劫,三千名小熊软糖勇士可就惨了:它们被涌进地狱的太阳光照射,纷纷染上了光蛰病,长出了血肉。 染上光蛰病的小熊软糖长出了眼球和牙齿,它们害怕至极,顿时溃不成军,四散逃开了。 程立身尽力掩护小熊软糖们逃离战场,金刚琢在混战中遗失,只剩下了柳叶刀护体。 这一战,鎏金司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遁逃的程立身带着幸存的小熊软糖遁入了黄金矮林,三千勇士死伤过半,存活下来的也无一例外都染上了光蛰病。 程立身悔不当初,他自认为是自己的无能才导致小熊软糖们受光蛰病折磨,一门心思想要治好小熊软糖们。 为此,程立身苦心钻研医学,最终成为了疯医。 疯医的疯狂会随着行医次数的增加逐渐加剧,起初,程立身还记得自己的目的,凭借柳叶刀的神威,尽全力医治染病的小熊软糖。 但随着他一个个治好小熊软糖,程立身的疯狂越来越严重,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初心,也忘了自己的目的,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要治病,要用柳叶刀切除病灶,至于要救谁,要切除哪块病灶,他却不记得了。 程立身的事迹可歌可泣,但医治光蛰病实在太过耗时,幸存的小熊软糖不下千名,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光蛰病会带来血肉,一旦长出血肉,就有了血肉的欲望。长出眼球和牙齿的小熊软糖开始感到越来越强烈的饥饿,但它们有牙齿,却没有胃袋,因此只能撕咬食物却无法吞咽,永远无法满足内心的饥饿。 在血肉和饥饿的双重折磨下,一些小熊软糖将自己撕成了碎片,化成了许许多多更小的软糖,这些软糖同样患有光蛰病,它们遁逃进了疱疹平原和黄金矮林之间的区域,下落不明。 成为疯医的程立身已经无力再组件军队讨伐鎏金司了,但鎏金司却不打算放过他。 自大疱疹一战胜利后,鎏金司和他的仆从一直在疱疹平原下方寻找程立身,想要永诀后患,但小熊软糖们隐藏的很好,鎏金司迟迟没能找到程立身藏匿的地点。 恼羞成怒的鎏金司又想出一条毒计,他开始抓捕那些被光蛰病逼疯的软糖,将它们融化,倒进疱疹平原地下,以此逼迫程立身现身。 但程立身当时已经成了疯医,他没有被黄金矮林内出现的软糖糖浆吓到,但也没有办法救治这些融化的糖浆,任由它们留在了隧道中。 可惜,疯医程立身躲得过一时,却躲不过一世。 一年前,武都举办运动会时,疯医程立身心血来潮,想要回武都观赛。 小熊软糖们好言相劝,但无济于事,程立身铁了心要回武都看比赛。无奈,小熊软糖们只能一路护送,果然被鎏金司在西京截胡,程立身被抓住了。 鎏金司本打算折磨死程立身,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程立身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亲率三千勇士杀进大疱疹的焦糖司了,他成了疯医,成了疯医程立身。 鎏金司知道,杀一个程立身只是小事,但只要杀掉一个疯医,必定会得罪天下的疯医。得罪疯医也是小事,但疯医们无一不是救死扶伤之辈,如果得罪了他们,保不准就有义愤填膺的患者找上门寻仇,其中不乏有密教的祭司。 因此,鎏金司不敢杀程立身,但也不会就这么放了他,仔细寻思后,鎏金司夺走了程立身的柳叶刀,把他打了个半死,丢在了西京…… 听完程立身的故事,刘易斯感动涕零,召潮司也赞许地点了点头,顿生敬意。 “这么说,只要帮程立身找回柳叶刀,他就能继续治病了,对吧?” 孙必振抓住故事重点,问1427道。 1427猛猛点头。 “没错!如果你们能从大恶人那里夺回柳叶刀,你们就是大善人啊!救主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对此,召潮司却摇了摇头,泼冷水道:“从黄金教的大祭司手上夺回疯医的法器,谈何容易?” 刘易斯无奈地附和道:“是的,我们半路上和鎏金司打过照面,那不是我们三人有能力对抗的角色。” 1427没有死心,它挠着下巴,劝说道:“你们先不要着急,今天上午,我们在抓住了两个小恶人,他们说什么‘逃走了’‘报应’,我们听不懂,但你们或许听得懂。” “逃走了?”刘易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谁逃走了?鎏金司吗?怎么回事?‘报应’又是怎么回事?” “具体怎么回事,我说不清楚,但我可以带你们去问问。” 说罢,1427领着孙必振三人走出大厅,沿着另一条隧道前进,来到了另一处洞窟门口。 洞窟门前站着两名手握木棍的小熊软糖,1427跟它们解释了一番,带着孙必振三人走进门。 洞窟内同样被淡乳白色荧光照亮,一男一女颓废地瘫在地上,男人是医生打扮,女人是护士模样。 眼看1427带着孙必振三人走进,这对卧龙凤雏一唱一和地开口道: “我说了一万次了,我是医生,不是什么小恶人。” “对呀对呀!我不是什么小恶人,我是护士!” 说着,医生和护士抬起头,看向了孙必振三人,口罩遮住了他们的下半张脸,却遮不住他们惊讶的目光。 “是你们!?” “你们怎么在这里??” 原来,被小熊软糖们关在此地的,正是顺走了猎人王财物的医生护士二人组。 第32章 卧龙凤雏 医生护士二人组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这还要从今天上午十点,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内的那场会议说起…… 会议结束后,医生找上了护士。 “欸,你信那个门徒的话吗?”医生狐疑地问。 “那铁定不信呀!”护士小声回答,“昨天你也看见了,那个姓宋的女调查员,我的妈呀!那是奥斯卡影后级别的演技呀!你想想,演个戏都这么专业,何况是本职工作呢?那两个小叔子的身板也不是盖的,这种层次的调查员,杀我们不是跟杀小鸡一样?” “我寻思小鸡也不是很好杀吧?”医生反问。 “我这是比喻!比喻你懂吗?” 医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声问道:“既然不信,我们赶紧收拾东西跑吧!” “嘘!”护士慌忙捂住了医生的嘴,左右看看,确信没有好事者偷听,这才小声回答道:“跑是一定要跑的,不能把命搭在这儿,但我们跑去哪里呢?” 医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总之,我们赶紧去收拾东西,别被人抢先了!” “收拾东西,自己收拾自己的不就行了?有什么好抢的?”护士不解地问。 “你傻呀!我说的是收拾那个调查员的东西!调查员这么厉害,他身上一定带着很多好东西!我们不抢着收拾,可就被别人收拾走了!” 护士觉得医生说的有理,点点头,二人串通一气,蹑手蹑脚地回到了猎人王休息的病房,将病房内有用的东西——包括猎人王的破风衣——全都顺走了。 带着一堆东西逃出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后,医生和护士心惊胆战地躲进了西京郊区,直到这时,他们才有空查看从医院里顺出的财物。 两人打开包裹,急匆匆地清点起来: “一只暖水壶,十五条毛巾,一支牙刷……你拿这些破玩意干啥?”护士嗔怪道。 医生白了她一眼,反驳道:“还不是因为你不敢进去!脏活全让我干了,你还要嫌弃!” 护士继续在包裹里翻找起来,掏出了猎人王的破风衣,二人眼睛一亮。 “这是那个调查员的外套!肯定有值钱的东西,赶紧,把口袋翻出来!”医生怂恿道。 护士听话地把外套的八条口袋翻了出来,没找到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反倒翻出了一张黑白照片。 二人疑惑地盯着黑白照片查看,照片中是简明镇检查站前的孙必振一行人,由于照片是从远处拍摄的,朗格尔雪域的白色背景格外醒目,医生指着照片叫道:“我认得!白花花的这个,这是简明镇!错不了!” “你激动个啥?认得又如何,不就是个破照片?” 医生竖起左手食指,指向上方,说道: “欸!我有个点子!” “啥点子?” 医生笑道:“我寻思,甭管照片里的人是谁,他们肯定不想让防剿局知道自己的行踪!我们手头有这张照片,不如趁机敲他们一笔!” 听到这个点子,护士难得聪明一次,吐槽道:“你可拉倒吧!还敲诈别人呢,先不说你怎么找上他们,就算你找到了,拿什么敲诈人家?” 医生指着猎人王的破风衣解释道:“这你就不懂了,密教信徒的事,怎么能叫敲诈呢?这叫报应,报应懂吗?只要我们拿这个风衣作证,他们肯定害怕,到时候我们再编几句瞎话,敲……报应他们个万八千的,不成问题!” 一听有利可图,护士也忘记了这个计划有多么不严谨,她好奇地问:“但是,我们怎么找到照片里的人呢?” “你看,这个照片是在简明镇拍的,这不是摆明了这几个人就在简明镇吗!”医生自信地分析道。 护士点了点头,“可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怎么去这个简明镇呢?” “这还不简单?找琥珀教的人吗!只要有钱,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于是,这对卧龙凤雏带着风衣和黑白照片,经由琥珀教开设的窗户遁入了无光地狱,落在了疱疹平原内部。由于担心招惹上鎏金司,他们不敢穿鞋袜,只能光脚行进。 二人很快在疱疹平原上迷失了方向,没等鎏金司发现他们,地下的小熊软糖先一步抓住了二人,把他们关在了洞窟中。 面对小熊软糖的审问,医生护士二人组一口咬定自己是从西京第一人民医院“逃走了”,来这里是想“报应”照片里的四个人。 二人举着黑白照片给小熊软糖们看,但小熊软糖们才不管那些,由于两人身上带着黄金教的炁,小熊软糖们坚称二人是“小恶人”,无论如何不肯放他们走。 正是如此,当医生护士二人组看见孙必振三人时,顿时热泪盈眶。 “报应啊!报应!这就是报应!”医生蹲在地上哭诉道。 “我起初还不太信你,现在看来,你确实是对的!报应!要他们报应!”护士指着孙必振的鼻子,安慰医生道。 孙必振和刘易斯一头雾水,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医生护士的脑回路,但召潮司可不会惯着这对卧龙凤雏…… 一通胖揍之后,医生和护士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就连破风衣和黑白照片也交了出来。 孙必振捏着黑白照片仔细打量,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调查员怎么会有这张照片?你们没有骗我们吧?” 医生和护士连连摇头。 “天地良心!我们所说句句属实啊!” “就是就是!我们哪里知道这张照片怎么来的?我们就是想赚点快钱罢了……” 召潮司已经阅读了医生护士二人组的记忆,确信他们没有说谎,仔细思量之下,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这两个呆子说的是真的,如果不出意外,防剿局的调查员应该会在今天晚上前往黄金教的据点。” 刘易斯也惊觉道:“如此说来,现在就是黄金教守备最薄弱的时候!” 召潮司坚定地点了点头,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摊手耸肩,笑道,“别看我啊,我一点主意也没有。” 刘易斯思考片刻,审问医生道:“说!鎏金司把疯医程立身的柳叶刀藏在哪里?” 医生欲哭无泪,捂着脑袋瑟瑟发抖。 “我哪里知道啊!我就是一个小卒子,我只知道医院里的大人物见鎏金司,都是在太平间里进行的。” 护士也一个劲地点头,“是啊!我们真的不知道那么多细节,鎏金司平时不会理睬我们这些小人物,只有门徒级别的家伙才能进太平间。” “是吗?太平间……”刘易斯点了点头,看了召潮司一眼。 “他们没说谎。”召潮司肯定道。 “疯医没有柳叶刀就没法治病,如果我们想夺回那把柳叶刀,现在就是最好时机。”刘易斯分析。 思量片刻后,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计划:防剿局肯定会派人去探望猎人王,到时候,黄金教的注意力一定会被防剿局的调查员牵制,他们三个可以趁机溜进太平间寻找柳叶刀。 听完刘易斯的计划,召潮司没有发表意见,其实,她觉得刘易斯的计划很好,但她绝不会夸奖刘易斯,只是闷不做声地点点头。 “对于这个方法,1427,你们会帮忙吗?我们需要返回西京。”刘易斯扭头问1427道。 1427拍手答道:“当然会,救主的门可以送你们回去。” “很好,那就这么办吧,但愿西京防剿局的人能惹出足够大的麻烦……” 第33章 猎巫行动 下午七点整,以猎人宋为首的防剿局调查员包围了西京第一人民医院。 接到猎人王从地铁站内发出的信息后,西京防剿局迅速行动,先是封锁了地铁线,用不知名的手段操控空无一人的地铁击杀了螳螂司和升格信徒。 西京防剿局办事效率惊人,确定补丁候、螳螂司和升格信徒都步入死门后,西京防剿局紧接着就集结了全部人手,包围了西京第一人民医院,铲除密教,在此一役。 医院外停着大大小小十五辆私家车,将这一路段堵得水泄不通,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无辜人员的进入:为了掩人耳目,防剿局配发的车辆没有统一的外形,这些私家车实则是防剿局的改装专车。 局长猎人宋穿着修身风衣,戴上了苏式防毒面罩,英姿飒爽地站在正门前,用模糊但坚定的声音朝对讲机下令: “全军发令,除恶务尽,出动!” 发布命令后,三十五名身穿防弹风衣的调查员冲进了医院,他们统一戴着防毒面具,锋利的匕首藏在袖筒里,手上握着各式各样的注射针剂,看来是打算和黄金教硬碰硬了。 此时已是下午七点十五分,太阳快要落山了,一旦进入夜晚,作战行动就会受到很大阻碍,为了速战速决,调查员们分为五个小队,从不同方向围捕黄金教信徒。 指挥行动的猎人宋带领第一小队守在正门处,第二小队负责围堵医院内出逃的密教信徒,总共三十五人的第三、第四、第五小队负责进入医院楼,正面对抗楼内的密教信徒。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总共有三栋建筑,分别是住院楼、主楼和急诊楼,由第三至第五小队分别负责,很快,负责住院楼的第三小队呼叫道: “报告!在住院楼附近发现大量密教信徒,全都失去理智,没有反抗,重复,没有反抗。” “收到,不要触摸失去理智的敌人,进入楼内,确保没有无辜人员受困。”猎人宋指挥道。 “收到。” 由于升格信徒的影响,医院楼内的黄金教信徒全都失去了理智,手脚并用地爬出了楼门,在地面上留下一条条黏糊糊的黑红色痕迹。 血,炁,疯狂,充斥着小小的住院楼,第三小队的调查员们无视了在地上乱爬的发疯信徒,躲在楼门两侧,探头朝门内看去。 院楼门内黑雾弥漫,这是污浊的炁在弥漫,由于黑雾的干扰,调查员们看不清楼房内部的情况。 为首的调查员举着一块形似盖格计数器的仪表,他看着爆表的读数,略显慌张地朝对讲机喊道: “报告,检测到炁,浓度超过了最大示数,我们看不清具体情况,请求注射镇定剂!” 防剿局配发的邪祟注射针剂并不只有灵药的作业,针剂本身还有安定剂的效力,可以帮助调查员保持理智,对抗邪恶的炁,因此在防剿局内部,邪祟针剂也被称作“镇定剂”。 对讲机内传来猎人宋的答复:“收到,批准注射,请务必和密教信徒保持距离!” 简短的对话结束了,第三小队的调查员纷纷抽出注射针剂,扎在了脖颈上。 带队的调查员丢下仪表,带队冲进了楼门,幸运的是,他们并没有遭遇反抗:住院楼受升格信徒的影响最为严重,楼内的黄金教信徒多半都疯了,要么像狗一样在楼道内爬来爬去,要么瑟缩在某个角落、捂着脸痛哭流涕。 不出十五分钟,猎人宋就收到了第三小队的回复: “报告,住院楼内没有无辜人员,全部密教成员均已陷入疯狂,请求收队!” 神经紧绷的猎人宋稍微松弛了些,她缓缓呼一口气,朝对讲机说道:“收到,不要接触任何人,我会派人送防暴钢叉过去,用钢叉把他们推出住院楼。重复,不要接触任何人!” 和第三小队的通讯刚刚结束,第四小队的对讲机又传来消息: “这里是四队,这里是四队,主楼内没有发现密教信徒,重复,主楼内没有发现密教信徒。” 黄金教内,信仰不坚定的信徒早已逃之夭夭,虔诚的信徒选择和门徒待在一起、聚集在住院楼,因此主楼内根本没有人。 但猎人宋并不清楚这点,她担心有诈,于是吩咐道:“收到,原地待命,提防密教信徒的埋伏。” 说完,和四队的通讯暂时挂断了。 现在只剩下负责急诊楼的第五小队了。 猎人宋接过和五队通讯的对讲机,询问道,“五队,收到请回复。” 怪事发生了:对讲机发出了嘈杂的电流声,并没有收到回复。 猎人宋惴惴不安地拉长对讲机的天线,重新询问道:“这里是猎人宋,五队,收到请回答。” 对讲机内传来吱吱嘎嘎的声音,似乎有人在大力揉搓对讲机的外壳。 猎人宋赶忙抓起联系四队的对讲机,“四队!立刻前往急诊楼,支援五队!收到请回复!” “收到,在路上了。” 猎人宋身后,一名高大的男性调查员问道:“老大,要不,我去看看?” “不,你在这里待着,我亲自去!” 说罢,猎人宋将三部对讲机插在了腰带上,从怀里抽出一只金色的注射针,扎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支针剂名为“星期八”,是一种昼行性邪祟的名字,这种邪祟可以在半径五米内瞬间移动,难以抓捕,对应的注射针剂也格外宝贵。注射此药的人可以继承星期八的瞬移能力,但根据用药者的身体素质不同,瞬间移动的时间间隔也各不相同。 猎人宋实力非凡,但每次瞬移后仍需等待五秒钟作为缓冲,如果贸然连续发动瞬移能力,很可能把自己瞬移到半空中,摔个半死;更糟糕的情况就是瞬移到地里,猎人宋有一名前辈就是因为连续瞬移,卡死在了水泥地里。 注射之后,猎人宋丢下针管,从风衣下方的暗兜内抽出了一把手枪。 站在猎人宋身后的男调查员看见了猎人宋的手枪,隐没在防毒面具后的双眼满是震惊。 猎人宋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见了。” “老大,你是……?” “没空解释,如果我活着回来,你再检举我也不迟。” “老大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但猎人宋没有功夫理会同事,她发动瞬移能力,一闪一闪地朝着急诊楼跑去。 猎人宋有“星期八”的瞬移能力加速,她是第一个赶到急诊楼外的,比四队快了不少。 急诊楼内有苦杏仁味的炁涌出,猎人宋端着手枪瞄准门洞,刚想冲进去,突然,一名浑身沾满污秽物的调查员奔命一般逃了出来。 浑身污秽的调查员戴着防毒面具,带血的呕吐物从他面罩后方渗出,他似乎看见了猎人宋,但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味奔逃。 猎人宋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她见过太多这种情况了,于是举起对讲机,吩咐道: “这里是猎人宋,五队的一名幸存者疯了,不要接触他,重复一遍,不要接触他。” 说完,猎人宋收起对讲机,举着手枪冲进了楼门。 急诊楼一层的大厅内,两名身上沾满呕吐物的调查员趴在地上,他们身后各有一条爬行留下的痕迹,看来他们是从楼梯间一路爬到了这里,不知为何,没能爬出楼门。 猎人宋小心地用脚尖把一名调查员翻了过来,让他仰面朝上。 翻身的调查员脸上仍戴着防毒面具,呕吐物顺着面具和脸的接缝处流出,看来他是被自己的呕吐窒息,因此昏了过去。 猎人宋觉得这两名调查员还有救,赶紧用脚把另一名调查员也翻了过来,掏出对讲机,呼叫道:“四队,四队,这里有两名幸存者,想办法把他们救出去。” 话还没说完,猎人宋就听见楼梯间内传来沙拉拉的响声,她收起对讲机,将手枪藏在身体侧面,瞬移进入了楼梯间。 楼梯间的底层有三名面朝地板的调查员,楼梯上还趴着两名,很可惜,他们已经牺牲了。 一个浑身裹着沙色布条、形似木乃伊的人正坐在楼梯上,在调查员的尸体上搜刮灵药,布条裹住了他的上半张脸,露出的下半张脸没有嘴唇和鼻子,只有黄褐色的牙齿。 此刻,“木乃伊”坐在楼梯上,望向猎人宋,呲牙笑了起来。 “调查员还真是不怕死,一个接着一个。” 话还没说完,猎人宋抬手就是一枪,直接射爆了“木乃伊”的脑袋。 “木乃伊”应声而死,他没想到调查员居然会用枪械,被打爆脑袋的尸体瘫软在楼梯上,缓缓滑了下来。 猎人宋用脚尖踩了踩,确信对方不是在装死,头也不回地走向了二楼。 “傻逼,你活该。”猎人宋中肯的评价道。 猎人宋瞬移到二楼的大厅,大厅空无一人,猎人宋立刻意识到危险并不在此,但她暂时不清楚该怎么办:五队的成员总共九名,到目前为止,她一共发现了八名,最后一名哪里去了? 急诊楼内的炁浑浊不堪,猎人宋的身体素质很好,但她“观炁”的功夫却不到位,只能凭借直觉回到了楼梯间内。 猎人宋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危险并非来自高处,那就应该来自低处。这么想着,她朝着地下一层漫步走去。 猎人宋又回到了一楼的楼梯间,她暂时不想使用瞬间移动的能力,以免需要使用时受到桎梏,因此只是迈步走过同事们的尸体,朝着楼下走去。 突然,猎人宋脚旁,一名调查员的尸体抖动起来,发出了咯吱吱的声音。 猎人宋沉着地举枪对准了楼梯上的尸体,试探性地蹬了一脚,尸体滑落到了楼梯底层,渗出了许多脏东西。 看着那些肮脏污秽的东西,猎人宋感到一股怒火在心头凝聚,她誓要让残害自己同事的家伙付出千百倍的代价! 这时,猎人宋突然意识到不对,她浑身一颤,低下头在地上寻找刚才被打爆脑袋的“木乃伊”的尸体,却没有找到。 “该死!尸体不见了!”猎人宋自责地说道。 “胡说,我不是在这儿吗?”发出咯吱响声的尸体回答。 猎人宋条件反射般地朝尸体开了三枪,尸体的应答声并没有吓到她,反倒是她开枪发出的响声吓了她自己一跳。 尸体没有继续说话,肮脏的东西顺着弹孔流了出来,咯吱吱的响声不见了。 从尸体中流出的并不是血液,而是黄褐色的污水,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猎人宋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中了密教信徒的幻术,她蒙在防毒面具后方的脸渗出了汗液。 对抗幻术是每一位防剿局调查员的必修课,但猎人宋不是个合格的学生,她并不清楚该如何对抗幻术,只能在幻觉中尝试寻找施术者。 猎人宋换了弹匣,缓缓退到了墙角,用手枪瞄准地上的五具调查员尸体。 为什么那具被爆头的密教信徒尸体消失了?短短一分钟之内,敌人应该没时间搬运尸体。 猎人宋思考起来:如果尸体不是被搬走的,那么敌人一定是用幻术掩盖了同伴的尸体。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偏偏要掩盖同伴的尸体?地上的调查员尸体和密教信徒的尸体有什么区别吗? 猎人宋突然猜到了问题答案:形似木乃伊的信徒只是被爆头了,未必就是死了! 虽然猜到了答案,猎人宋却不知道敌人藏在何处,她知道,绝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于是发动了瞬移的能力,将自己传送到了一楼大厅中。 密教信徒的幻术皆有施法限制,对于一般的施术者,施法目标必须位于视野当中,否则就无法发动幻术。 正是如此,猎人宋瞬移之后,脱离了对方的视野,幻术也不攻自破了。 大厅中央,木乃伊打扮的密教信徒张大嘴巴看着猎人宋,他的额头上确实有一个弹孔。原来,中枪是实情,爆头却是假象,密教信徒用幻术骗过了猎人宋。 “你?!”木乃伊倍感惊讶,他想要再次施展幻术,但猎人宋早有防备。 猎人宋连开三枪,两枪命中了胸口,最后一枪打在了头上。 稳准狠,三枪命中后,“木乃伊”没发出任何声音,他哆嗦着冲进了楼梯间,猎人宋赶紧追了上去。 木乃伊受了重伤,他再次发动幻术,让楼梯间内的五具尸体站了起来,但猎人宋无所畏惧,她用瞬间移动的能力绕开了尸体的围堵,传送到了地下一层,抬起右脚,恰好绊倒了跑出门的密教信徒。 身中四枪的木乃伊倒在了地上,他干瘦的身躯散发出苦杏仁的气味,尽管重伤在身,他仍坚持朝着停尸间爬去。 猎人宋没有给他逃走的机会,她一脚踩在了“木乃伊”的后背上,用手枪对准了他的后脑,清空了弹匣。 连开数枪后,猎人宋再次从幻术中苏醒,她看着自己脚底踩着的东西,根本不是密教信徒,而是第九名调查员的尸体。 “该死!”猎人宋恼怒地抬起头,看向停尸房,地上有一行滴滴答答的血迹通往那里。 由于担心再次陷入幻觉,猎人宋没有立刻追上去,而是深吸一口气,瞬间移动到了一楼大厅。 一楼大厅内,两名昏迷的调查员还留在原地,看来第四小队的调查员还没赶到。 猎人宋有些心急,从她发布支援命令到现在已经过去至少三分钟了,从主楼跑到这里花不了这么长时间,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第四小队没有及时赶到。 猎人宋不耐烦地掏出了对讲机,发令道: “四队,这里是猎人宋,速派人手支援我,携带足量镇定剂,重复一遍,携带足量镇定剂。” “收到。”作出答复的调查员嗓音有些沙哑。 猎人宋希望等四队的支援赶到后再进入停尸间,她的想法是明智的:虽然这个决定给了敌人喘息的时间,至少规避了再次陷入幻术的风险。第五小队已经有六名调查员牺牲,绝不能再盲目出击了。 过了不到十秒,四队的援兵就赶到了:三名披着风衣、戴着防毒面具的调查员冲进了楼门,看到猎人宋后,三人停在了门口处,没有进入大厅。 “进来,镇定剂呢?”猎人宋招手道。 一名调查员耸肩摊手,看来是没带镇定剂。 猎人宋叹了口气,但没有起疑,毕竟她才刚刚发出命令不到半分钟,这三个调查员就赶了过来,她以为这三人是第一批接到支援命令的四队成员,不是刚刚做出回复的人。 “罢了,你们先想办法把这两个伤员拖出去,等镇定剂到了我们再进入。”猎人宋指了指倒在地上的昏迷伤员。 听她这么说,一名调查员出列,伸手就要去拖拽地上的伤员,猎人宋急忙大声喝止: “停!你在做什么?不要接触!不要接触!你们的防爆钢叉呢?” 伸出双手的调查员无辜的耸了耸肩,猎人宋麻木地苦笑道:“好吧,这趟回去,你们队长可要挨训了!” 猎人宋顾不上现场教学,她抬起手枪指着楼梯间的防火门,提防着潜在的危险。 看到猎人宋的手枪,个子最矮的调查员反应剧烈,她指着猎人宋的枪,用手肘怼了怼一名同伴,但同伴没好气地走开了,没有理她。 四人站在大厅里等了一分钟,迟迟没有等到支援,猎人宋实在等不急了;她倒不是担心敌人卷土重来,她真正担心的是天色已晚,一旦太阳落山,“星期八”的效力就消失了。 星期八是名副其实的昼行性邪祟,在凡世,它的能力仅在白天有效,如果太阳落山,她不但会失去瞬间移动的能力,还要应付更加险恶的作战环境。 考虑到这两点,猎人宋看向第四小队的三名成员,问道:“你们害不害怕?” 出乎猎人宋的意料,三名调查员一致摇头。 “很好!很有精神!”猎人宋有了底气,抬枪指向防火门,“现在,敌人就躲在负一层,但是对方会使用幻术,我已经两次中招,眼下也没有镇定剂可用。 但我不想就这么放过凶手!你们三位,有信心和我一起下去吗?除恶务尽!” 三名调查员一致点头,这给了猎人宋极大的信心,她倍感欣慰地点头道:“那好!随我杀进去!” 无需多言,猎人宋带头冲进了楼梯间,三名调查员紧随其后,四人排成一条直线进入了地下一层。 地下一层的大厅内只有一名调查员的尸体,苦杏仁味的炁从停尸间内飘出,照明灯光闪烁,地面上残余的血滴已经干了,留下了黑红色的印记。 停尸间内传来某人的哀嚎,猎人宋招了招手,示意三人停下脚步。 但,不知是三名调查员没有看懂猎人宋的手势,还是他们被地上同事的尸体勾起了内心的复仇欲望,一名调查员跑到了猎人宋前面,径直冲进了停尸间。 猎人宋不想打草惊蛇,因此阻拦不得,只能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见状,猎人宋身后的两名调查员交换眼神,抢在猎人宋之前冲进了停尸间。 “卧槽,我手下有这么勇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猎人宋被三人的操作惊呆了。 猎人宋之所以能成为西京防剿局局长,靠的就是一个“勇”字:她丝毫不害怕负伤,每次执行任务都冲锋在前,因此步步高升,先是被升职为猎人,然后是队长,最后成了分局局长。 自她当上局长起,大大小小的猎巫行动执行了不下十回,哪次不是她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今天这三个手下居然挺身而出,冲在了她前面!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这是什么气概?这是铁血硬汉的英雄气概! 猎人宋感动极了!她无比欣慰地跟了上去,一进门,只看见三名调查员把“木乃伊”围在中间踹,不知为何,“木乃伊”居然没有施展幻术。 其实,被围殴的“木乃伊”并非没有施展幻术,只可惜,他的幻术在大祭司面前还是太过幼稚了。 密教信徒本就身中四枪,现在又被三个人踹来踹去,他痛苦极了,朝着墙壁上的停尸柜尖声叫道:“大祭司!大祭司!!救我!!” 听到“大祭司”三个字,猎人宋暗道不妙,她举枪对准了停尸柜,但什么也没发生。 鎏金司不是讲义气的主子,木乃伊成了一颗弃子,鎏金司才不会为了一个仆从正面对抗防剿局的猎人。 木乃伊也猜到了鎏金司的决定,他悲愤地嚎哭道:“大祭司!你为何背弃我!!” 悲愤化作了力量,木乃伊振作起来,冲出了三名调查员的包围,跑到了停尸柜前,试图拽开写着大红色数字“5”的柜门。 但这无济于事,没等木乃伊逃进地狱之门,猎人宋就连开数枪,这次,子弹一颗不落地命中了目标,彻底摧毁了木乃伊的头颅。 木乃伊的脑壳飞溅到了天花板上,黑红色、红黑色、红色和黑色的东西,一滩一滩地落在地板上,这名鎏金司的仆从、黄金教的门徒,就这么狼狈地步入了死门。等他进了死门,多半还要被六名调查员围殴。 就连猎人宋自己都没料到这几枪能够命中,她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枪,又看了看倒地不起的木乃伊,难以置信地说:“我……打中了?” 三名调查员一致点头。 “行,挺好,麻烦解决了……吧?” 猎人宋怀疑自己的胜利仍是幻觉,半信半疑地拿出对讲机,呼叫道:“四队,四队,收到请回答。” 过了半秒钟,个子最矮的调查员身上传来了同样的声音: “四队,四队,收到请回答。” 矮个子的调查员慌忙从风衣里取出对讲机,丢向了猎人宋,指着五号停尸柜大喊道:“召潮司!快开门!” 猎人宋下意识地接住了对讲机,她确实是巾帼英雄,但反应力未免有些太迟钝。 猎人宋盯着对讲机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孙必振三人打开了五号停尸柜,接连跳入其中,她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抬枪对准了停尸柜柜门。 “不许动!你们是谁?!” 猎人宋指着敞开的柜门,缓缓凑了上去,她低头看向停尸柜内部,只看见地狱的天光徐徐飘出。猎人宋恍然大悟,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停尸柜,而是一扇经过伪装的地狱门! 苦杏仁味道的炁顺着地狱之门飘出,猎人宋并不想进入,她摇了摇头: “罢了。” 虽然猎人宋不知道这三名“调查员”究竟是谁,至少他们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情。 看着地狱之门内始终如一的景象,猎人宋有些头晕,她试探性地朝门内开了一枪,这一枪却激怒了地狱门,停尸柜“啪”的一声合上了,猎人宋再次拉开五号柜门,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普普通通的灰尘和铁锈。 猎人宋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时,她腰带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 “报告!这里是一队,三队刚刚传来消息,四队遭到了密教信徒袭击……” “行了,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第34章 无尽隔间 孙必振三人穿过停尸柜内的地狱门,进入了鎏金司的寓所。 “诶呀……闷死我了……”孙必振率先脱下防毒面具,擦了擦脸上的汗。 召潮司和刘易斯仍戴着面具,二人打量着此地的结构,都丧失了说话的心情。 “怎么了?干嘛闷不作声?” 孙必振喘着粗气抬起头来,看到周围的景象,也丧失了说话的心情。 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只能通过唯一一扇地狱之门进入,其上连接无光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寓所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鎏金司的寓所名为无尽隔间地狱。 地面上铺着无穷无尽的棕色地毯,向左右前后无限延伸,地毯上是一个又一个的独立隔间,独立隔间彼此之间隔开很远,天光无法完全照亮隔间之间的空旷区域,只能照亮隔间内部。 每一个隔间内都摆着完全一样的陈设:黑色的、皮革开裂的椅子,一张积灰的办公桌。 每一张办公桌上都摆着相同的四件物品:蒙尘的机械键盘,闪烁的计算机屏幕,泛黄的座机电话,以及一颗被人咬了一口的腐烂苹果。 望着无尽隔间地狱的景象,孙必振目光死寂,嘴角微微翕动,最后,他评价道:“妈的,我们恐怕来错地方了。” 能让五好青年孙必振说出脏话,足见此地恐怖至极。 刘易斯严肃地审视起隔间内的陈设,良久,她得出了结论: “这些东西,看上去像是股票交易所的设施,这地方看上去就像一个无限大的股票交易所!” “是啊,现在我们该上哪去找柳叶刀?”召潮司抱胸站着,不耐烦地跺脚。 “先别想柳叶刀的事儿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出去?”孙必振哭笑不得地问。 面对这个问题,刘易斯和召潮司都不说话了,她们也没有主意。 无奈,三人只能先沿着隔间之间的棕色地毯前进,看看附近有没有安全出口。 半个小时过去了,三人得出了结论:无论朝哪个方向走,景象都不会发生变化——这里的隔间真是无穷无尽的。 无尽隔间地狱,名副其实。 孙必振三人在此地兜兜转转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召潮司忍不住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闷闷不乐地说道:“我受够了,就这样吧。” “不要放弃,我们才走了不到一小时吧?兴许再走走就走出去了?”孙必振安抚召潮司,但他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刘易斯没有劝召潮司,她走到一处隔间内,想从隔间内的物品上寻找一些线索。 孙必振站在召潮司身旁,帮她摘下了防毒面罩,轻声安慰道:“你肯定是戴面罩太久,缺氧了,摘下来是不是好多了?” 召潮司不是个扫兴的人,她看着孙必振的双眼,小声说道:“或许是吧……” 孙必振站在她身旁,二人聊了起来。 “话说,我的炁脉断了之后,脑子不清醒了,恐怕忘记了许多东西。你要是想起什么,一定记得提醒我,我觉得我肯定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但是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了。” “不至于。” 孙必振挠了挠头,“真的,我没开玩笑,我总觉得我忘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你是指忘记吃饭吗?那次是个意外。” “不是,吃饭只是件小事,算不得什么。” “那你是指这个?”召潮司从风衣下方取出一张猫皮,抖了抖,“这个东西带着邪恶的炁,对你的身体不好,我先替你保管。” 孙必振摇了摇头,摸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思索道:“好像不是,应该比这个要紧的多。唉,算了,不想了,只要疯医接上我的炁脉,我一定能想起来的!” 二人沉默了。 过了五分钟,刘易斯低着头走了过来。 “你有看出什么端倪吗?”孙必振问。 刘易斯摇摇头:“这里的办公桌上统共有四件物品,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 这时,召潮司想起了什么,问刘易斯道:“你之前说,你进入过复仇司的寓所,复仇司的寓所和这里相似吗?” 刘易斯再次摇摇头,“完全不一样,复仇司的寓所是战场,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而且特别黑。这地方要亮堂得多,可惜,除了亮,也就没有其它优点了。” 说到“亮”字时,刘易斯一拍脑门,有了新的主意:“对了,这地方亮堂堂的,天光是从哪里照进来的?” 说着,三人同时抬起头,看向了无尽隔间地狱的上空,只看见一望无际的黑色,什么细节也没有,好像一幅纯黑色的抽象画。 “这不对吧?怎么是黑色的?这不科学!”孙必振吐槽道。 “这里是地狱,正经人才不相信科学。”刘易斯接话道。 “对了,刘易斯,你进过复仇司的寓所,当时你是怎么出来的?”孙必振问。 “当时我就是牵着马老师的手出来的,那地方特别黑,我什么都看不清楚。” “也就是说,想要出寓所,必须有寓所的主人引路?” “不,也不是,我们上次从猎头司的寓所出来,也没有人引路啊,你忘了吗?”刘易斯反问。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忘了还是没忘,我干脆就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召潮司插嘴道:“他当时昏过去了,所以不知道这件事。” 三人沉默了。 无话可说的情况持续了五分钟,刘易斯打破沉默,提议道:“如果暂时没办法离开,我们先想办法找些食物和水吧。” “这鬼地方哪来的食物和水?”召潮司问。 “这个……事实上,每一个隔间里都有一颗苹果,只是……”刘易斯的声音越来越小,显然,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个主意有些太过离谱。 “你是说那颗烂苹果?别开玩笑了,召潮司估计可以吃那种东西,我们吃下去肯定会生病的!” 召潮司哼了一声,“我也不会吃那种东西,如果饿极了,我就先把刘易斯吃了。” 刘易斯叹了口气,她左右看了看,无尽隔间丝毫未变,这里唯一的食物,只有办公桌上的烂苹果。 “唉,闲着也是闲着,反正现在暂时还不饿,我们不如乐观一些,来讲故事吧!”孙必振提议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们两个都讲过了,现在该轮到我讲了。” 刘易斯朝孙必振投以赞许的目光,“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你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孙必振嘿嘿一笑,“那当然,我忘掉什么也不会忘记你们讲过的故事。好了,如果你们没意见,那我就开始讲了。” 孙必振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讲述: “我的故事是我杜撰的,你们就听一乐,不要当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名兢兢业业的交易员,他是模范员工,工作能力惊人。 一次,这名交易员连续加班十一天,最后在自己的隔间里病倒了,再也没有站起来。 交易员的死无人察觉,因为其他交易员都忙碌于自己的工作啊,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 直到交易员的尸体在隔间中腐烂了多日,直到刺鼻的臭味渗透整个楼层,才引来清洁工。等人们找到他时,他的身体早已干瘪,倒在散乱的交易合同和满屏跳动的股票数据前。 那时,交易所的管理者没有为他的死负责,反而发布了一份冷冰冰的通告,简短地将其归类为‘因健康问题导致的意外’。 交易员的同事们也很快忘记了他,继续埋头于屏幕前。 ” 讲完这个故事,孙必振打量起召潮司的表情,但召潮司只是鼓励地笑了笑。 “这故事是你现编的吧?”刘易斯问。 孙必振点头承认了,“是啊,你不觉得我编的很好吗?是不是特别符合当下的环境?” 刘易斯被逗笑了,“你这个故事,如果满分是十分,我只能给你三分。” “才三分啊?你呢,召潮司?你给几分?” “我给八分。” “你就宠他吧,三分我觉得都给多了。” 孙必振挠了挠头,傻笑起来:“我觉得这个故事怎么着都得有六分吧?至少有头有尾,不是吗?” “六分给少了,我,给十分。” 第35章 执矛之人 孙必振惊觉地看向身后,看向说话者,没等他做出反应,召潮司先一步把他扑倒在地,朝鎏金司发出低吼。 刘易斯果断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对准鎏金司。 此刻,鎏金司独自站在三人面前,他的长矛插在地上,矛尖向上,而他本尊就立在矛尖上方,用六只手比出六个不同的手势,干瘪而病态的脸上露出若有若无的微笑。 “我,恐怕没有邀请三位进入此地吧?” 鎏金司颔首看着三人,他的炁隐藏的很好,就连召潮司都没能提前发觉。 “你想做什么?”刘易斯质问道。 “我,只是想和三位问声好,仅此而已。”鎏金司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他的牙齿全都烂了,笑起来格外惨烈。 “你想厮杀吗?!”召潮司露出尖牙,但她的气势远不如立在矛尖之上的鎏金司。 鎏金司哈哈笑了三声,最终收敛了笑容。 “在,我,的寓所内,就要遵照,我,的规则。” 说罢,鎏金司跳下矛尖,举起长矛朝上方一指,无尽隔间地狱发生了变化。 远方的隔间纷纷折叠、变换,最终拼成了一张白色的平台,平台缓缓挪动,来到了四人面前,上面赫然是一副围棋棋盘。 鎏金司横过长矛,矛尖指向孙必振,不知为何,孙必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走到了棋盘面前,召潮司想要挽留,但她的身躯被一股不可忤逆的炁牵制,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必振走到了棋盘前。 “我,只说一遍:这是一场游戏,赌注是唯一的,不分高下,只决胜负。” 鎏金司抚摸着长矛的手柄,将矛尖对准自己的下颚,爱惜地介绍道: “这是,我,的法器,名为‘公平之矛’,被矛尖指中的人无法说谎,所以,请不要质疑我接下来说的话。 我,鎏金司,想和各位玩一场游戏,这场游戏是绝对公平的,没人能破坏游戏规则,哪怕是,我。 当然,规则很简单,这是一盘围棋,首先失去全部棋子的人会失去赌注。” 说着,鎏金司将长矛插在了棋盘旁边,露齿一笑,问孙必振道: “说吧,涸泽,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孙必振打了个寒颤,“不好意思,我还没同意和你下这盘棋。” 鎏金司没打算给孙必振选择,他轻轻舞动矛尖,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当然,没问题,如果你不想在棋盘上分胜负,我,很乐意同你在别处分个胜负。比如,矛尖上。” 孙必振直冒冷汗,他扭头看了看召潮司,召潮司脸上满是黑气,但她担心鎏金司伤害孙必振,因此不敢轻易出手。 无奈,孙必振看向鎏金司,咽了口唾沫,说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想要疯医的柳叶刀。” 鎏金司哈哈大笑起来。 “很好,没问题,如果你赢了这盘棋,疯医的柳叶刀就归你了。” 短暂的停顿后,鎏金司发问道: “但是,你打算拿什么做赌注呢?”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不知道有什么好拿来做赌注的,但鎏金司也没有为难他。 “你似乎没想好啊?那么,我,来替你想吧。” 鎏金司用一只右手指了指孙必振的脑袋。 “如果你输了,你就把脑袋留下。” “这不公平!”刘易斯大喊,“脑袋和法器不是同一级别的东西!这不公平!” 听到“这不公平”四个字,鎏金司的长矛嗡嗡颤动起来,看来鎏金司没有说谎,无论这杆长矛是否名叫“公平”,至少它确实看不惯不公平的事。 鎏金司面露不悦,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说的没错,小姑娘,那么,你告诉,我,你们有什么赌注,和柳叶刀这样的法器一样珍贵呢?” 刘易斯慌了,她思索着什么东西可以和法器等价,但苦思冥想也想不出来,他们三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带,更别提法器这样珍贵的东西了。 “不要消磨,我,的耐心。”鎏金司在棋盘上点了点,扭头看向了孙必振,“说吧,涸泽,你想拿什么来赌?你有什么抵得上一件法器?” 孙必振低头不语,他确实没有对应的赌注可以用。 这时,召潮司突然发话了。 “不对,你在欺骗我们!你的赌注根本不属于你!柳叶刀是程立身的法器,你根本没资格支配!” 听到这句话,公平之矛剧烈地抖动起来,它认可召潮司的说法,开始反抗鎏金司的控制。 有那么一瞬,鎏金司似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但他仍保持着平静,轻声笑了笑。 “盐神的大祭司,你很聪明。”鎏金司稳住长矛,改变了主意,“没关系,我,加注,连这把长矛一起作为赌注,这样一来,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公平之矛停止了抖动,召潮司冷哼一声,也无话可说了:她不知道鎏金司哪来的自信,将两件法器同时作为赌注,但她挑不出任何毛病。 “怎么样,涸泽?你想好没有?”鎏金司不依不饶地逼问。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他想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可以和两件法器相提并论。 “如果你们没有选择,就只能由,我,来选择了。” 鎏金司露出阴险的笑,他指了指孙必振的胸口。 “和脑袋相比,法器确实没那么重要,毕竟法器有许多,但脑袋只有一个。 但是,人有七片肺,少一片也能活,如果你不知道赌什么,就拿肺叶来赌吧。” 说罢,鎏金司指着公平之矛,等待着长矛的判决,长矛纹丝不动,看来是认可了鎏金司的提议。 “不要!孙必振!不要和他赌!”召潮司劝道。 “对!别信他!”刘易斯附和。 “你可要想好了,涸泽,机会只有一次,是棋盘上厮杀,还是矛尖上厮杀?”鎏金司冷笑着,炁沿着他的躯体流淌,气势逼人。 孙必振看着鎏金司的丑脸,看了看公平之矛,又看了看棋盘,露出了苦笑。 “行吧,我觉得足够公平。” 此言一出,棋盘旁边竖立的长矛发出了金色光芒。 赌注成立了。 鎏金司大笑起来,他用三双手为孙必振鼓掌,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对方想要什么,毕竟,这场游戏他只输过一次,也不会再输第二次。 “游戏开始了,涸泽,看在你是新手的份上,我,来下第一颗棋子!” 说完,鎏金司举起一只左手,将手掌按在了长矛尖端,用力一握,食指被粗糙的矛尖切了下来。 矛尖被鎏金司的血染成了红黑色,染血的长矛兴奋地抖动起来,看得出,它对这场血腥的游戏充满渴望。 当着孙必振的面,鎏金司用一只右手捏起切下的、还温热的食指,将指头插在了棋盘中央,然后朝长矛摊开手掌,故作谦逊地说: “涸泽,到你了,手指,脚趾,都可以当作棋子。” 见此情景,作为观众的刘易斯愤怒地大叫起来: “你这混蛋!!你有六只手,拿指头当棋子,谁下的过你?!” “小姑娘,话可不能这样说,”鎏金司装出一脸的委屈,指了指孙必振,“你看看你看看,你们说这样的话不害臊吗?我,只不过有六只手,这个涸泽每只手有六根手指,这不是很公平吗?” 长矛轻轻抖动了几下,最终还是认可了鎏金司的话,看来,它不想就此终止游戏。 刘易斯想起了此前的种种经历,她恍然大悟,怒吼道: “你这恶棍!!骗子!!混蛋!!下三滥!!你要求所有人光脚进入疱疹平原,就是为了数我们的脚趾?!就是为了确保你能赢得这个愚蠢到家的游戏?!!” 鎏金司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 “小姑娘,你以为这个规矩是谁设计的?当然是,我! 不瞒你们,这个游戏,我,输过一次。 那次,对手有上百根脚趾,她隐藏的很好,她骗过了,我。 我,不会再上当了,也不会再输了。” 鎏金司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抬手指向孙必振,威逼道: “落子吧,涸泽!违反规则,或者一刻钟内不落子,这杆绝对公平的长矛会贯穿你的咽喉!” “公平个屁!!分明不公平!!你这混……” 刘易斯愤怒的大叫,但鎏金司用炁封住了她的嘴,令她光能张开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快点,涸泽,我,等着呢。”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的面色改换了三四次,一次比一次脸色更差,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没有多少考虑的时间了,必须尽快落子。 无奈,孙必振狠下心,举起左手按在了长矛矛尖上…… 无尽隔间地狱之内,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 第36章 法门内外 法门外,无尽隔间地狱之中,孙必振面色惨白、满脸冷汗,他用右手捂住左手的伤口,咬紧牙关看着落在地毯上的断指。 “我,等着呢,涸泽。抓紧落子,别浪费时间。” 鎏金司的语气中满是不屑,他自恃有三双手一双脚,总共四十颗棋子,就算孙必振双手均有有六指,也不过二十二颗棋子,怎么可能胜过他? 孙必振痛苦地咬着嘴唇,他弯下腰,想要捡起地上的断指。 这时间,他突然感觉一阵反胃,“哇”地一声吐在了地上。 鎏金司面露不悦,虽然他的仆从总是因病呕吐,他也早就对呕吐物见怪不怪了,但他并不喜欢有人吐在自己的寓所里。 “涸泽,收拾干净你的污秽。” 鎏金司以为孙必振是因为过度疼痛才反胃呕吐,但当孙必振捡起呕吐物,丢在了棋盘上时,鎏金司还是感到久违的震惊。 孙必振面露喜色,他连断指也懒得捡了,指着棋盘上的东西,说道: “这东西是我吐出来的,理应算作我的棋子。” 立在棋盘边的长毛没有响动,看来是认可了孙必振的说法。 看着棋盘上还在蠕动的东西,不只鎏金司感到震惊,就连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棋盘之上,那件沾着孙必振唾沫的东西,赫然是一只六指断手。 …… 对于掌握炁的人而言,遁入法门的方式有二,其一是做梦,其二是用极大的痛苦令自己的肉身短暂失去知觉。 断指的剧痛让孙必振短暂地神游身外,他的神识来到了法门内,唤醒了自己的法相。 法门之内,由无数断手组成的法相在血泊之中打滚。 法门之内无有时间,度万年如一日,但在某一时刻,孙必振的法相突然开始流血。 由于孙必振的炁脉断裂,他的法相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突然之间,它身躯上传来撕裂的痛楚,组成它躯体的断手,有一半失去了一根食指。 沾满鲜血的食指一根接一根地从法相身上落下,它痛得抓挠起自己的伤口,但这根本没有用。 孙必振的法相发出凄厉哀嚎,吸引来无数邪祟。 邪祟们聚集到了血肉组成的洞窟之外,争先恐后地扑向血泊之中的断手法相。 疼痛啊,愤怒啊,憎恨啊,怨念啊…… 吃,杀…… 抓挠,撕扯…… 石榴果汁一样的溶液四处流淌,山楂酱一样的胶体在果汁中颤抖着,像瀑布,夹杂着邪祟的嘶吼,像音乐喷泉…… 邪祟们非常凶残,但孙必振的法相胜利了,它孑立在尸山血海之中,转动手腕,看向了洞窟的出口。 洞窟外乃是无间地狱的肺,不同于人类的肺左三右四,无间地狱的肺右四左三,有时形如泡沫海绵,有时形如液态金属,实时变换,不可名状。 直视肺叶必定会导致失心疯,但疯的次数多了,也就麻木了:人类的赞歌并非勇气的赞歌,而是麻木的赞歌。 孙必振的法相麻木地看着邪祟盘绕的肺叶。 肺叶像蜂巢一样吊在半空,流淌着鲜红色的、甜美的、有如蜂蜜的东西,无数形如蝙蝠的邪祟倒吊在肺叶上,它们就是守护“蜂巢”的工蜂,会朝一切觊觎肺叶的法相发起自杀式袭击。 有的法相无法抵御诱惑,从肺叶下方发起进攻,被惊动的邪祟朝它们伸出沾满血污的触须,露出珊瑚状的牙齿,撕扯、啃咬,它们会以不可名状的方式对抗不可名状的法相。 厮杀从未停止,有时是邪祟吞杀法相,有时则是法相吞杀邪祟,无尽的岁月无情地流逝,肺叶底部已经堆满尸体。 孙必振的法相对肺叶并不感兴趣,它只是想穿过肺叶,进入气管,抵达法门边缘,查明断指的缘由。 为了这个简单的目的,孙必振的法相看向堆满尸体的无尽深渊。 深渊好像在朝它笑。 于是,孙必振的法相举起一只手掌,用断指处渗出的血液在手心里画了一张小小的、鲜红的笑脸,算是朝深渊回以微笑。 当深渊朝法相微笑时,法相也在朝深渊微笑。 终于,做完这些后,孙必振的法相跳入了深渊,落在了尸体和食腐邪祟组成的汪洋之中。 徘徊在尸堆中的邪祟们纷纷看向孙必振的法相,它们迟疑了片刻,随即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无尽的厮杀,数次陷入疯狂,又从疯狂中苏醒,然后再次发疯…… 无数的邪祟杀啊杀,无尽的时光流啊流…… 最终,孙必振的法相胜利了,它杀穿了邪祟的浪潮,杀穿了无间地狱的肺,撕开血肉钻入其中,拖着沾满碎尸块的身躯穿越气管,抵达了法门的边缘。 法门的边缘是一片乳白色的沙地,沙地被透过法门的天光照亮,这是法门之内唯一有天光的地方。 天光不如太阳光那么有温度,但比起太阳光,邪祟们更加憎恶天光,因此不会在此地逗留,这片沙地因而成为了法门内最宁静的地点,许多与世无争的法相厌倦了厮杀,会来到此地冥想。 但孙必振的法相来到此地并不是为了冥想,它另有所图。 孙必振的法相举起手、睁开手,看向有如一轮圆月的法门,它将画着笑脸的手心对准了法门,由于无尽时光中的厮杀,这只手已经沾满血,笑脸也变成了流着血泪的笑脸。 孙必振的法相看着法门外的事物,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它顿感愤怒:它历经千辛万苦杀穿无间地狱的肺,居然只是因为自己的主子参与了一场愚蠢的棋局?! “他妈的,用什么当棋子不行,非要用手指?!”法相怒道。 怒从手头起,恶向手边生,孙必振的法相越想越气,越想越气! “他妈的,你喜欢手指?老子有的是手指!!” 如此想着,法相从身上扯下一只六指断手,恶狠狠地丢向了法门…… …… 看着棋盘上仍在爬动的断手,鎏金司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绝对公平的长矛没有异议,他也没有理由反驳孙必振。 但鎏金司毕竟老谋深算,他很快恢复了镇定,不过是一只断手,就算任由孙必振用又如何?他有四十颗“棋子”,数量悬殊,优势在他! 如此想着,鎏金司轻蔑地笑了一声,“没问题,你可以用这只手做棋子。” 孙必振并不满意,他反驳道,“这支断手应该算作六颗棋子!” “哼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涸泽。”鎏金司指着抖动的长矛矛尖,自信满满地说:“从折磨的角度看,切一根手指和切六根手指有着本质区别。这只手已经断了,再怎么切,你也感觉不到痛苦!如果你想获得六颗棋子,就必须在它们还长在你身上时切掉!” 或许是听到了鎏金司胡搅蛮缠的解释,法门之内,孙必振的法相怒发冲尉,它发了疯似地从自己的身躯上撕扯断手,一只接一只地丢向了法门。 法门外,孙必振突然跪在了地上,他弓着身子,不住地颤抖,陆续有断手从他口中吐出,有的是六指,有的是五指,但无一例外都沾满鲜血。 孙必振吐出的断手像蜘蛛一样爬动起来,很快集结在一起,整整齐齐地爬到了棋盘上,占据了棋盘的四分之一。 这下,鎏金司彻底慌了,他看向公平之矛,长矛兴奋地发抖,却没有阻止孙必振的意思,看来它认为这些断手算是孙必振身体的一部分。 半分钟过去了,孙必振终于吐干净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苦笑着指了指棋盘上列队整齐的断手。 “你自己说的,每只断手都算作一颗棋子,现在,轮到你落子了!” 棋盘上的断手纷纷翻过手掌,优雅地朝鎏金司竖起了小拇指。 鎏金司如何受得这种羞辱?他恼羞成怒,将一股苦杏仁味道的炁丢向孙必振。 “喜欢吐?我,要让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鎏金司的炁杀向孙必振,尚未命中,却被公平长矛切成了两半。 绝对公平的长矛悬在了半空中,矛尖转动,对准了鎏金司的喉头。 鎏金司虽然老奸巨猾,对于这把长矛,他却没有撒谎:此矛名为公平之矛,是前任鎏金司留下的法器,凡是在这把长矛面前立下的赌约,都必须得到践行,食言者必得惩戒。 “连你也背叛我!!”鎏金司怒吼。 公平之矛的牵制解除了,召潮司活动活动肩膀,冷眼看向自食其果的鎏金司,嘲讽道:“这把矛没有背叛你,你已经输了赌局,现在,这把矛属于孙必振!” 孙必振一脸懵逼地看向召潮司,指着鎏金司问道:“真的吗?那我岂不是可以用他自己的法器对付他?” 召潮司坏笑着点了点头。 这下孙必振来了精神,他朝长矛伸出右手,公平之矛应声而动,回到了孙必振右手中,发出了金色的光芒。 孙必振是申国五好青年,诚实守信,长矛十分满意,发出了兴奋的嗡鸣声。 法器在手,孙必振自觉胜券在握,他横眉看向鎏金司,将公平之矛立在了身侧,义正词严地说: “鎏金司!你已经输了!把疯医程立身的柳叶刀交出来,我们就此扯平!” 鎏金司病态的脸泛起了红色,他哪里受得了这种挑衅?何况对方还是一个没有炁的涸泽! “大胆涸泽!你该死了!!” 鎏金司满怀恶意,从背后摸出一支赭色的药包,他刚要拆开药包服用灵药,召潮司却抢在他之前扑了上去,抓住了他的三只右手。 “快!” 站在棋盘边的刘易斯举起右手,无中生枪,连开三枪,击中了鎏金司手中的药包,金色的药粉洒落一地。 趁鎏金司凌乱之时,孙必振抓起公平之矛,跳上了棋盘,将矛尖戳向了鎏金司的咽喉。 鎏金司变颜变色,乱了阵脚,但他并未丧失最大的优势:此地乃是无尽隔间地狱,是他的寓所。 无人能在大祭司的寓所内困住大祭司本尊,无人。 鎏金司抬起三只左手,掐诀念咒,孙必振已经将矛尖插进了他的喉咙,却不至于杀死他,虽然喉咙里插着长矛,鎏金司的声音依旧清晰: “无有因亦无有果,我命活兮我身脱!” 此乃黄金神的脱身咒,是保命的咒语,鎏金司施放法术,一道菱形的金光凭空一闪,鎏金司化作了一滩脓血,消失了。 “糟糕!” 孙必振举矛四顾,不见鎏金司的踪影,但公平之矛并不打算放过食言的鎏金司,毕竟鎏金司还没有把柳叶刀交出来,赌约尚未完成。 嗡嗡颤抖的公平之矛像探针一样指向了某个方向,牵引着孙必振。 “长矛好像在引导你,跟它走吧!”刘易斯建议道。 孙必振志得意满地点了点头,跟随长矛的指引跑向无尽隔间地狱的另一端,刘易斯和召潮司跟在他身后,把棋盘上满满当当的断手忘在了脑后。 跟随公平之矛前进十五分钟后,孙必振三人远远望见了鎏金司。 鎏金司正站在一处隔间内,怀里抱着一只硬纸箱,在箱子里翻找东西,他察觉到了孙必振等人的炁,抬起头来,隔着一百多米高声叫喊道: “你们想要就拿去吧!” 说罢,鎏金司从纸箱里掏出了一只餐勺,将勺子猛力丢向孙必振三人。 飞速射来的勺子闪烁银光,召潮司不知道这勺子是什么东西,下意识地冲到孙必振身前,抬手防御,想要抓住飞来的东西。 但刘易斯看破了鎏金司的阴谋,她来不及解释,抬手开枪,击中了半空中的勺子,顿时,金属相撞的清脆声音飘扬在无尽隔间地狱之内。 叮~ 勺子落在了召潮司身前五米处,她若有所思地俯身想要捡起来,刘易斯慌忙大喊: “不要捡!!” 召潮司是个听劝的人,她赶紧收回了手,猜到了些什么,用手臂拦住孙必振,朝后退了几步,低声对孙必振说道: “对,不能捡,多半有诈。” 召潮司没有猜到鎏金司的真实目的,但她谨慎的态度救了三人一命。 眼见孙必振三人没有上当,鎏金司恶狠狠地吼道: “欺人太甚!我,已经把法器给你们了!你们倒是捡起来啊!!” 孙必振一脸懵地看着地毯上亮闪闪的勺子,问刘易斯:“为什么不能捡?” 刘易斯拽着孙必振快步后退,严肃地解释,“绝对不能捡!你之所以能靠这把长矛追踪到鎏金司,就是因为赌约尚未完成。如果你捡起来,赌约就结束了,你将无法再用长矛追踪鎏金司!到时候我们会困死在这里!” 孙必振恍然大悟,他看向地上的勺子,就好像在看一只蝎子,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 一百米外,鎏金司被愤怒冲昏头脑,失了分寸,他用少了一根指头的手抚摸着自己裹满纱布的额头,恶狠狠地说:“为什么不乖乖上当?我,讨厌你们!” 第37章 信手拈来 刘易斯小声说道:“孙必振,听我说!从现在起,你只管握住长矛,我们两个去对付鎏金司!” 孙必振点了点头,紧紧握住长矛,“你们小心些!他恐怕不好对付!” 另一半,鎏金司狂笑起来,他抬起六条手臂,狂放地朝孙必振三人走来。 “我,都快忘了,何必这么躲躲藏藏呢?这里,是,我!的寓所!规则,我!说了算!” 说话间,无尽隔间地狱再次发生变换,附近的工作隔间开始缓缓朝着此地靠拢,拼成了一堵围墙,渐渐将孙必振三人和鎏金司围在了一起。 苦杏仁味道的炁飘了过来,鎏金司缓缓上升,悬浮在了半空,咧嘴狂笑起来。 “我,只消杀光你们,有没有法器又有何分别!?来,异教徒,规则改了,现在,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鎏金司将三双手合十,念起了黄金神的往生咒: “ 法门驱业报, 净化一切尘, 舍我血肉苦, 得享…… ” 鎏金司念了四句,尚未念完,忽而感觉脚下出现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井底空无一物,强烈的坠落感裹挟了他,他下意识地叫出了声,中断了念咒的进程。 看到这一幕,召潮司冷笑起来,“你的炁很强大,但你恐怕才当上大祭司不到一百年。” 鎏金司狼狈地挥舞着八肢,干瘪的脸涨得通红,咬牙切齿地威胁道:“异教徒,我,誓杀汝!” 召潮司的话戳到了鎏金司的软肋,他虽为大祭司,却是黄金教内最年轻的大祭司,至今还不到一百岁;虽然有着强悍的炁,鎏金司却看不透召潮司的幻术,足见他对大祭司们习以为常的作战方式并不了解。 大祭司的法术都是虚实结合,召潮司照例使用入渊幻术,鎏金司顿时无法招架,何况这里还是他的寓所! 颜面扫地的鎏金司落到了地上,他刚想爬起身,刘易斯就用无中生枪的法术击中了他的侧腹,突如其来的冲击将鎏金司击飞到了“围墙”上,他痛苦地“吭”了一声,呕出了一口脓血。 “我,好像被看扁了啊……” 鎏金司倚在墙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露出了阴森的笑。 “你们真的以为,我,没有帮手吗?我,只不过是不想弄脏寓所罢了。” 鎏金司言尽于此,他用一只手抓住自己的头颅,像提一个木偶那样将自己提了起来。 “不好!他要召唤帮手!!”刘易斯警告召潮司道。 召潮司沉着地冲向鎏金司,想要中断对方的法术,但已经来不及了,鎏金司已经站了起来。 海啸山呼的炁袭来,召潮司只能停下脚步防范。 与此同时,鎏金司将全部五根食指塞进了嘴巴,撕开了自己的面颊,随后尽力掰开下颚。 “米苋!米莱!米芷!米菔!” 鎏金司念出了四个名字,随即开始剧烈呕吐,四具裹满纱布的躯体从他口中钻出,站在了他身前,正是他的四名仆从。 召潮司深感不妙,她不敢再贸然进攻,退回到了孙必振身旁,掩护孙必振和刘易斯缓缓后退。 眼见对方的人数超过了我方,孙必振握着长矛的手渗出了汗液,他看向召潮司,忐忑不安地问:“怎么办?” 出人意料的是,召潮司对上了孙必振的目光,拍了三下手。 面对一脸懵逼的孙必振,召潮司严肃地说: “孙必振,记住这个暗号,我担心死门之后人满为患,如果我们走散了,你跟着拍手声走就能找到我。” “oK,记住了,咱们一起吧,相互有个照应。”刘易斯无奈地扶着额头,面对四名门徒级别的敌人,刘易斯也觉得自己死定了。 孙必振叹了口气,他还不想死,但召潮司都这么说了,他只能敲敲自己的脑袋,苦笑道:“亲爱的,我担心我这个脑子靠不住啊。” “那这样,我先死,然后我把死咒留给你,你只要看见死咒就能想起来了。”召潮司说。 “那你不如把死咒留给敌人,好歹能带走一个。”孙必振不甘心地说。 召潮司点了点头,指着眼前的五个敌人,问道:“那就听你的,你想带谁走?” “算了,你还是留给我吧,我真担心我记不住暗号。”孙必振苦笑道。 鎏金司听到了三人的对话,哈哈大笑起来。 “死到临头,还惦记着这种破事?放心吧,我,一定把你们三个埋在一起!” “那个,看在我是复仇司的教子的份上,我们能和解吗?” 绝境之中,刘易斯还想挣扎一下,但鎏金司丝毫不留情面。 “放心,复仇司不会知道的,你们会死得干干净净,渣都不剩!” 说罢,鎏金司抬手指向孙必振三人,命令仆从道: “是时候结束了,动手!干掉他们!”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鎏金司发布号令后,四名仆从无一人动身,而是齐齐转过身,面朝鎏金司。 鎏金司大为不解,“你们看,我,做什么?干掉敌人!这是命令!” “米莪呢?米莪为什么没在这里?”二哥米苋问道。 另两名仆从也发出了同样的疑问: “对啊,大哥呢?大哥怎么不在?” “为什么大哥没在?大哥他不是被你使唤去驻守西京的假医院了吗?他人呢?” 密教信徒是一种风险很高的职业,凡是被怂恿来这一行的,彼此都沾点亲带点故;鎏金司的五名仆从已经不只是沾亲带故了,他们五个不但都姓米,而且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米莪呢?为什么他缺席了?米莪现在在哪?” 米氏四兄弟看着鎏金司,等待着他回答。 鎏金司慌了。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被防剿局包围后,鎏金司派出米莪前去支援,但米莪向他求助时,鎏金司却置之不顾,米莪最终死在了猎人宋的枪口下。 鎏金司很清楚,米莪已经死了,但他不敢直说,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米莪在西京,暂时抽不开身,你们先杀掉这三个异教徒,米莪的事情回西京再说。” 米氏四兄弟没有多疑,他们转身朝着孙必振等人走来,这时,召潮司大叫道: “他撒谎!米莪分明被他害死了!”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力,方才争斗时,她摸到了鎏金司的皮肤,因此知道米莪呼唤的大祭司正是鎏金司。 听到此言,米氏四兄弟转头看向了鎏金司。 “她说的是真的吗,鎏金司?”米苋歪头问道。 “当然不是!她骗你们!她才是撒谎的那个!”鎏金司狡辩道。 这时,孙必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赶紧举起手中的长矛,将矛尖对准了鎏金司,高声喝问道: “鎏金司!我问你!是不是你,对米莪的求救置之不顾?” 被公平之矛指着的人无法撒谎,鎏金司也不能例外。 鎏金司结结巴巴地想要撒谎,但他无论如何也张不开嘴,眼看四兄弟缓缓走近,鎏金司打算破罐破摔了,高叫道: “是!没错!我,没有救他,但杀死他的人是调查员!是调查员啊!” “你为什么不救大哥?”米苋问。 “对!大哥那么信你,你为什么见死不救!?你今天必须给个说法!” 鎏金司本想撒谎说自己抽不开身,但他被公平之矛指着,说不出谎话,气急败坏的他转身想逃,却被米莱抓住了胳膊。 “混账!你害死了大哥!” 实际上,害死米莪的人是猎人宋,如果硬要算,孙必振三人也有份,但米氏四兄弟并不知道这点,他们只知道鎏金司对大哥米莪见死不救,心中的怒火熊熊燃起,现在,鎏金司就是他们泄愤的对象! “为大哥报仇!!” “大哥!大哥啊!!你害死了我大哥!!” “杀了他!!” 四兄弟爆发出了惊人的团结,他们一人抓住鎏金司的一条手臂,疯狂地拉拽,居然将鎏金司的三条胳膊硬生生拽断了。 鎏金司也顾不上许多了,他放出炁浪,暂时击退了四名仆从。 “反了!都反了!你们反了!!记得吗!你们侄子死的时候,是谁给他报仇的?是,我!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狗!狗!!” 但米氏兄弟已经杀红眼了,米苋和米菔扑了上去,撕扯着鎏金司剩下的三条手臂,米芷抱住了鎏金司的腰,防止他逃跑。 鎏金司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情绪去面对自己的仆从,他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需要对付自己的仆从,因此不知从何处下手,被四兄弟拽倒在地。 米莱一扣嗓子眼,朝鎏金司的头颅吐出黄绿色的液体,他吐出来的不是食糜,而是纯粹的酸;但不同于李德的酸,米莱吐出的酸浓度不高,但却充满了邪恶的炁,凡人如果沾染这种污秽,将止不住地呕吐。 黄绿色的污秽喷了鎏金司一脸,虽然他抵御住了米莱的炁,呕吐物的酸性还是烧灼着他的脸,狼狈的鎏金司抽动手臂,试图剥下面皮上残余的酸液,但米苋和米菔紧紧抓着他的胳膊,鎏金司徒劳无功地沾了一手的污秽。 “无有因亦无有果,我命活兮我身脱!” 鎏金司没有坐以待毙,他再度念咒,想要化作脓血逃离此地。 释放这种保命用的咒术需要大量的炁,这是鎏金司第二次释放脱身咒,效果远不如上次好,虽然他的躯体化作了脓血,三条断臂却留在了原地。 大祭司不会轻易抛弃自己的肢体,避免肢体落入精通邪术的异教徒手中,但此刻情势危急,鎏金司顾不上这些了,他化作脓血遁逃,只留下一地污秽和三条像蟒蛇一样扭动的手臂。 鎏金司逃跑了,四兄弟相顾无言,随即痛哭起来。 “我们快走!”刘易斯小声说了一句,三人悄悄后退了几步,却被米莱喊住了。 “不许走!” 二哥米莱机警地抬起头,张开被酸液腐蚀得只剩下骨骼的口腔,逼问道,“异教徒,你们怎么知道我大哥是被鎏金司害死的?说!” 听到二哥这么问,其余三兄弟反应飞速,包围了孙必振一行人。 孙必振拄着长矛,一脸无辜地解释道:“几位,千万别误会,我们可是亲耳听到了你大哥的呼救,亲眼见证了鎏金司弃之不顾。” 米莱慢慢走近,抬手指着孙必振的脸:“这么说,你们也对我大哥见死不救了?!” 刘易斯冷汗直冒,她害怕孙必振说漏嘴,但她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合适的说法,幸亏她戴着面具,否则她脸上的表情早就露馅了。 孙必振乃是欺诈司的外门弟子,别的功夫他没有,骗人的本事他却得到了真传,他想都不想,信口拈来: “绝无此事!我们和调查员展开了激烈战斗,但防剿局人数众多,我们刚打趴一队,半路又杀出三个调查员,把你大哥按在地上围着打,我们根本腾不出手帮他啊!” 孙必振并没有说谎,他只是陈述事实,并且创造性地叙述了围殴米莪的情节。 刘易斯不禁对孙必振刮目相看,她用手肘戳了戳孙必振,指了指他手中的长矛,但孙必振没理解她想干什么。 “拿你的长矛指着自己!”刘易斯提醒。 孙必振这才醒悟过来,将矛尖指向自己的下颚。 “看好了!我用公平之矛指着自己,证明我没有说谎!” 在公平之矛的桎梏下,孙必振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这下由不得四兄弟不信了。 “这么说,即使有你们三位相助,米莪大哥还是死了?” 米莱哭泣着,眼泪打湿了他脸上的布条。 孙必振毅然点头,回答道:“确实如此,这下你们该相信我了吧?如果没别的事情,我们就先走一步了。” 见刘易斯被公平之矛指着,米莱放下了戒备,好心提醒道:“慢着,你们打算上哪去?这里是鎏金司的寓所,没有他的允许,谁也出不去!” “啊?你们也不知道怎么出去吗?”刘易斯问。 四兄弟纷纷摇头。 米莱一边抽噎,一边解释:“此地名为无尽隔间地狱,只有入口,无有出口,因此从不设防,我猜,你们进来时一定没有遭到阻拦。” 米莱一语中的,按照惯例,穿越异教的地狱之门需要付出沉重代价,但孙必振三人穿过停尸柜的过程没有遭遇任何阻力,这有悖常理。 刘易斯点点头,米莱接着说:“那就对了,西京假医院里的那扇门只有鎏金司会用,就连我们兄弟几个也没用过。看来,我们现在都被困在这里了!” 米苋走上前,朝米莱讲道:“二哥,我们不能就这么放过鎏金司!他必须为大哥的死买单!” “是啊二哥!此仇不报,枉为人子!” 米莱停止了哭泣,擦了擦嘴,又擦了擦眼泪。擦嘴时,米莱的手沾满了酸,他又用沾满酸液的手揉眼睛,酸因此沾在了眼睛上,裹住双眼的布条被酸液腐蚀,露出了深陷的眼窝和干瘪的眼袋。 “三位,我有话要说。” 形同枯骨的米莱扶着自己的下颌骨,酸开始溶解他的眼皮,露出了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你们和大哥并肩作战过,这是其一;你们和鎏金司有过节,我们也想杀鎏金司,这是其二;你们被困在此地,无处可去,我们也是。 综合这三点,鄙人有一点想法,我们不如放下一切成见,团结起来,携手杀死鎏金司。如此一来,不但我们兄弟四人大仇得报,鎏金司死后,他的寓所会土崩瓦解,我们就能逃出去了。” 米莱思维缜密,此话一出,孙必振首先表示赞同,刘易斯思索片刻,也点了点头,唯独召潮司反驳道: “哼,说的简单,我且问你,杀了鎏金司,谁来承担他的死咒?” 面对这个问题,米莱毫不犹豫地拍了拍胸脯,“我来。” “别!二哥!我来扛!”米苋拦着道。 “我来!我要替大哥报仇啊!”米芷举手喊道。 见三个弟弟争吵起来,米莱大喝一声: “停!大哥死了,你们都得听我的,此事休要再争,我说了算!” “二哥!大哥已经没了,你要是也走了,我们三个病秧子该投靠谁啊?”米菔带着哭腔问。 “都争气点!如果我没扛住死咒进了死门,你们就去投奔东王庭的麻风王,他欠大哥一个人情,一定会善待你们的!” 交代完后事,米莱深吸一口气,对孙必振三人说道: “见笑了。我不奢求三位能皈依黄金教,只求三位在今日之事上拔刀相助,诛杀鎏金司那见死不救的恶徒!事成之后,我们兄弟四人一定记得你们的大恩大德,如此,你们意下如何?” 米莱看着召潮司,他能感觉到孙必振三人中就属召潮司的炁最强盛,下意识地认为她才是三人的领袖。 召潮司却朝孙必振指了指,“别问我,问他。” 米莱于是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自然不会拒绝,回答道:“当然没问题!我们有办法追踪鎏金司,你放心,他逃不了!” 米莱感激地点点头,朝召潮司颔首请求道,“我眼拙,判断不出您三位的来由,但我斗胆问一句,您多半是大祭司吧?等逮住鎏金司,我们兄弟四个恐怕还不足以取胜,我想请您多出点力。” “行吧,只要你来收尾就行。”召潮司翻了翻白眼,扭头看向了别处。 有了召潮司的首肯,米莱放心了,他看向孙必振,问道:“敢问仁兄,具体有什么办法追踪鎏金司?” “对了,说到这个,我们三个不能捡柳叶刀,但他们四个是不是不受限制?”孙必振问刘易斯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那就让他们四个把柳叶刀带上,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至少多了一份保障。” 说着,刘易斯朝不远处的地毯上一指,指着落在地毯上的柳叶刀,解释道: “那边那个勺子是疯医的法器,你们四个,谁去捡起来?” 米莱狐疑地看了看,没有作声,他不清楚孙必振三人为何不亲自捡,因此没有立刻行动。 “我来吧!我来!” 为表殷勤,四弟米芷跑了过去,弯腰捡起银光闪闪的勺子,转头看向孙必振,他举着勺子,乐颠颠地晃了晃。 “这个勺子就是法器?我还真没看出来……” 米芷话还没说完,勺子首先不乐意了。 只听见“轰隆”一声。 勺子在半空旋转,发出耀眼的光,最终落在了米莱脚旁,安然无恙。 米芷炸了。 第1章 密教设定 【方猫本来是不想写这一章的,奈何只有第一章完读率高】 【读者可以直接跳过这一章,故事从第二章开始】 …… 世界是个活物,无光地狱也是个活物,是世界身上的寄生虫。 无光地狱是寄生虫,密教信徒就是寄生虫身上的寄生虫。 之所以被称为无光地狱,是因为地狱之内没有光,只有“天光”;天光只能照亮人眼看见的区域,且没有温度,是量子态的伤口。凡人绝不能将光带入地狱,如果凡世的太阳光照进地狱,会发生异变,被光照射的人会染上光蛰病,求死不得。 进入地狱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地狱之门,其二是地狱之窗。 地狱之门是无光地狱原本的窍门,好比人有七窍、有毛孔,地狱之门就是地狱的七窍和毛孔,通过地狱之门,人类可以通过一定代价(甚至算不上代价),轻松地进入地狱。 地狱之窗则不然,如果地狱之门是地狱原本的窍门,地狱之窗就好比在地狱身上刺开一道口子,通过伤口遁入其中;地狱之窗是无光地狱的伤口,极其危险,甚至有可能愈合,无光地狱对人类深恶痛绝,就是因为人类总是在它身上开窗。 无论是通过门还是通过窗,人类总是以寄生虫的姿态遁入无光地狱。 但没有人能进入无光地狱而不改变,当一个人发生足够多的改变时,地狱会反过来寄生在人身上,这种改变被称为“得炁”,也就是获得超自然能力。 根据密教信徒的信仰不同,得炁获得的能力也不尽相同,在无光地狱之内,统共有十三个大密教,分别信仰十三名地狱神祗: 第一,科教,信奉名为“讲师”的神祗;科教的教义是“相信科学”,主张和平,反对暴力,因此科教信徒(如果没有发疯)不会主动发起攻击。与之相对,科教信徒“得炁”之后,并不会获得超自然的神秘能力,但任何输给科教信徒的密教信徒会失去全部的能力,此之谓“愿赌服输”。 第二,武神祠(本书的核心密教,在申国叫武神祠,在美国叫沉默马戏团,在苏联叫俄狄浦斯剧院,在欧洲被称为纳萃医生),侍奉“戏武神”;戏武神是司毒之神,武神祠的戏子无一例外都是毒物,教义是“笑奉我主”。得炁之后,戏武神的徒子徒孙可以从体内发出毒气,但是毒气不分敌我,很多戏子是被自己毒死的,有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 第三,拜火教,第三史内最大的密教,分为沸腾司的蒸笼斋、熔毁司的天火教、红土僧的地火教,信仰的神明名为“铸匠”,又名“火神”,乃是司火之神。凡是得炁的火神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秃子(身披画皮的大祭司除外),通体光滑,好像玻璃,皮肤坚硬,免疫一般的刀剑;但是随着炁的累积,火神信徒会开始燃烧,最终变成炭,成了炭的信徒会彻底疯掉。 第四,兄弟会,第二史最大的密教,又名复仇信众,信仰“残面”,司刀剑之神、司枪之神;信仰残面的人,得炁之后将感知不到疼痛,因此勇不畏死。歼灭司白起在战国时期战无不胜,是因为他麾下的士兵勇不畏死,并不是因为他会用重机枪扫射敌军。兄弟会的教义是“人尽可杀”,此处的“人”泛指天地之间的一切生灵,包括神祗。 第五,黄金教,信仰黄金王,教义是“血肉苦弱,黄金不朽”。黄金王是司掌疾病的神只,黄金教的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病患,其中多半都是绝症患者。只要得炁,哪怕是躺在IcU里奄奄一息的病人,下一刻就能站起来在病床上蹦迪。可惜,这只是“回光返照”罢了:黄金王的信徒如果没有成为大祭司,最终都会病死。 第六,信仰崩离主的律师,没有教团名称;崩离主是分崩离析之神、司掌法律之神,残面生而残缺,崩离主却生而破碎。信仰崩离主的人自称律师\/法师,他们会将身体的一部分献给崩离主,取而代之,他们会得到崩离主的恩赐:或许是一对纽扣,或许是一滩热蜡,或许是一条丝线……此之谓得炁。 第七,神农村,信仰农神(一说神农)的人,教义是“与世无争”;农神信徒不喜欢纷争,他们喜欢种地,只要有地种,他们就很温顺,如果地不够种,他们会想办法抢一些地来种,种满植物后再离开,人送外号“绿蝗灾”。得炁的农神信徒会得到一把本命法器——用来耕地,当然也可以用来砍人。 第八,无名,信仰无名的信徒自然也没有教团,更没有教义;信仰无名的人多半是隐士,喜欢自己过自己的小日子,但不同于农神信徒,这帮家伙并不团结,甚至彼此互不认识,因此没有公认的得炁。或许有?但是没人知道。 第九,常量教团,信仰常量,教义是“静静欣赏”;常量即是变量,变量即是常量,常量\/变量的信徒往往处于二者的叠加态,喜欢乱用“散开咒”“死光咒”这样的异教邪咒,因此恶名昭彰;据传,第一篡史者就是被一名常量祭司哄骗,才篡改了历史。得炁的常量\/变量信徒会人格分裂,某种意义上这更像是一种诅咒,常量信徒非常痛恨,变量信徒却非常喜欢。 第十,染血獠牙和鸿宾楼(以及后来的武都饭店),成员都是信仰煮的厨子;煮是司餐食之神,司香料与酒水之神,教义是“咥它”;得炁的煮的信徒将陷入永恒的饥饿,但考虑到修习煮的秘术需要不断进食,这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祝福;除此之外,得炁的信徒狂吃不胖,因此在和平时期,许多另有所图的女性会成为煮的信徒,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相信煮,单纯就是想减肥,这其中甚至有人成了大祭司。 第十一,珊瑚教,信仰珊瑚之神;珊瑚乃是司虫之神,第二史的末尾,珊瑚神战败,在濒死之前发出哀嚎,但祂并未喊出死咒,因而悬而未死,半入死门,是为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珊瑚教早已垮台,但是余党仍存,因为珊瑚半入死门,得炁的珊瑚信徒已经无法再获得超自然能力了,所以珊瑚教只剩下一些大祭司,没有什么底层成员了。 第十二,大灯塔,信仰蓝王,教义是“羽化飞升”;蓝王是司狩猎和艺术的神祗,大灯塔是蓝王的杰作,蓝王信徒誓死守卫大灯塔;得炁的蓝王信徒可以攀登大灯塔内的彩色扶梯,得到赏赐和启示,甚至可以羽化为绝美生物,通过大灯塔飞升。 第十三,琥珀教团,信仰琥珀神;琥珀是第二史新诞生的神祗,祂杀死了珊瑚,获得第三史中的一席神位;琥珀教信仰金钱,教义是“能捞则捞”,得炁的琥珀教成员会佩戴上活面具,这副面具能带给他们窥探事物内在价值的本领,但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十三大密教的规制和法则各不相同,但也有相同之处: 在密教内,没有得炁的新晋成员没有地位。 得炁的成员被称为信徒,师从某一大祭司,百分之八十的密教信徒终其一生都在这一层级。 凡是初具神格的信徒,会晋升为门徒,是潜在的大祭司人选,他们的身躯已然不是凡人,需要用画皮伪装。 具备神格的密教成员会成为大祭司,抛弃人躯,成为地狱神祗的神选之人,是各大密教的领军人物,大祭司与密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甚至有机会升格为神,这样从侧面说明,地狱神祗曾经都是人(或者说,活物,毕竟有的大祭司一开始就不是人类,比如腹痛居屋的大祭司就是一只袋鼠),都是从大祭司升格而来。 凡是拥有神格的信徒,都将获得一具“法相”。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法相,就是固体的生命力;如果把炁比作血液,法相就是血管。 人类的法相寄生在无光地狱的法相之内,以寄生的方式,蚕食无光地狱的炁,因此获得了超自然能力。 无光地狱是寄生在世界之上的活物,它的法相,就是“无间地狱”,无间地狱和凡世的连接之地名为“法门”。 无间地狱内有大恐怖,不可名状,因此凡人只能把法相投入其中窃取地狱的炁,万不可亲身进入,否则必死无疑,哪怕只是看一眼也会陷入疯狂。 第2章 前四后八 孙必振,男,二十三岁,长相一般,租房独居,工作于商京东王庭纪念馆旁的一家酒店。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服务生,孙必振却具备了古申国人的传统素质:贫穷。虽然没有穷到荡气回肠的地步,但孙必振不用交个税是不争的事实。像他这样的人活在商京,根本就谈不起恋爱,也正因如此,他迟迟不敢对自己的同事兼暗恋对象:来自尼朋的麻美表白。 麻美是孙必振的crush,她是个朝气蓬勃的女孩。虽然来自尼朋,麻美却能讲一口流利的中文,她和同事相处融洽,孙必振和她走得格外近,他们一起看过电影,一起去过游乐园,二人的关系非常暧昧,好像隔着一层纸,就差那么一戳。 麻美称孙必振为欧尼桑,自从商京承办09动漫展以来,这种尼朋式的称呼越来越流行了。孙必振特意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欧尼”就是“哥哥”,这让他既高兴又头痛:孙必振确实希望和麻美友好相处,但绝对不是以兄妹的方式。毕竟,兄妹要是戳破了那层纸,还得看骨科。 虽然和麻美暧昧不清,孙必振却是实打实的申国五好青年,他对“某某桑”“某某酱”这种东洋称呼非常反感,如果不是出自麻美之口,他会义正言辞的指正道:“什么桑啊,酱啊的,又不是尼朋人,请你不要再这样说话了。” 总而言之,孙必振和麻美是真真正正的“朋友之上,恋人未满”,如果孙必振大胆一点,勇敢地直抒胸臆,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情侣。 但孙必振没有,这并不是因为他懦弱或者反应迟钝。孙必振迟迟不敢对麻美表露心意,纯粹是对自己的收入水平有着清醒的认识:要浪漫,先浪费,但孙必振没有浪费的习惯,贫穷限制了他的行为能力。 某个稀松平常的星期五,十一点半后,下班的孙必振收拾好自己的男式围裙走出后厨,他看见了自己袖口沾上的酱汁,停下了脚步,自言自语地嘟囔起来。 “哎呀,这个估计很难洗掉……” 他用指甲抠了抠,如他所料,干掉的污渍块确实抠不下来。 凡世的太阳已经消沉,酒店的客人大多走光了,孙必振站在走廊内,漫不经心地抠袖口的污渍,这时候,麻美背着手笑盈盈地走到了他面前。 孙必振连忙挽起袖子,装作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看向麻美可爱的脸蛋。 “什么事?”孙必振问。 “欧尼桑,等下和我去看烟花好不好?”麻美歪着头问道。 如果换做其它女人,孙必振会认为这歪头的行为是做作,但麻美这么做他却认为是可爱,这就是赤裸裸的双标。 孙必振大喜过望,但他没有将喜悦表露在脸上,而是假装考虑了一番,考虑的时间恰到好处,最后赶在麻美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前,回复道: “行啊。” 就这样,一场约会开始了。 孙必振和麻美走在了星期五的街道上,浪漫氛围慢慢渲染,孙必振感觉如梦似幻,一种膨胀而满足的心理充斥着他的胸膛。孙必振认为,如此浪漫、如此暧昧的夜晚一定是满月!可惜,今夜无月,满月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换上便服后的麻美格外动人,看着那可爱的面孔、青春活泼的装束,孙必振几次在心里暗道:“天哪!这就是表白的最好时机!”但优柔寡断让他迟迟下不了决心。 二人步行了约一刻钟,来到一处人工湖边,他们心有灵犀地同时抬起头,望向湖对岸,时间仿佛变慢了,焰火先是悄无声息地绽开在天空,随后才传来声响。 孙必振在内心暗想:他一定会对今晚无法忘怀。 事实也如他所料。 欣赏完焰火之后,两人走在返程的路上,街边的路灯散发出诡异的昏黄,似乎世间万物都在刻意塑造暧昧的气息。 麻美低着头走在前面,她突然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起来,娇羞地低着头,转过身倒着走起来,沉默片刻后,她抬头盯着孙必振,抿着嘴唇,似是思考着什么。 最终,她开口了。 “欧尼桑,不要做欧尼桑了好不好?” 孙必振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当然,他只是单纯没听懂这句话的含义,直到麻美红着脸,跳出了街灯昏黄的光圈,小声解释道。 “欧尼桑,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新一轮的焰火响起,这是另外一家商京企业庆祝盈利的焰火,距离更近,声音也更响,恰如孙必振此刻的心情。 那一刻,孙必振感觉似乎有人往自己的耳孔里注入冰水,又好像有一些温暖而甜美的、柑橘味的东西涌上他的胸腔,他迟疑,他呼吸急促,但强烈的现实感让他战胜了语塞。 于是,孙必振鼓起了勇气!他要说出他很早以前就想说的那句话! “好的!其实我也喜欢你啊……” 在孙必振说出最后三个字前,一辆没有开远光、严重超载、行驶声音被焰火爆照声所掩盖的大卡车出现在他的面前。 麻美像一只脆弱的布娃娃,被卡车拖了出去,防滑轮胎和肢体摩擦,发出刺耳的、难以描述的刮擦声音。 因为天色昏暗,孙必振能看见的很少,但他感觉到,麻美的一部分飞溅在他脸上,就好像一个临别的亲吻。 这临别一吻留下的污渍,想必要比袖口上的酱汁难洗得多。 卡车摇晃着滑向路旁,留下了一条很长很长的轨迹,那轨迹在黑暗中好似褐色,但实际上是鲜红色的、质感富有光泽,如此残忍,如此戏谑。 孙必振来不及意识到命运对他开了怎样一个玩笑,他还沉浸在麻美对他表白的强烈喜悦当中,说出了那句他真正想说的话。 “我也喜欢你啊……麻美酱。” 此酱非彼酱,但麻美,两者都是。 远处,就连欺诈司本人也被这戏谑的牺牲惊得张大了嘴。 开启地狱之窗是密教信徒们惯用的把戏,为了防止异教徒开启本教的窗口,密教信徒们会在窗户上方架一些东西,有时是一桶水,有时则是一辆火车:一旦有人未经允许打开地狱之窗,架在窗户上的事物会掉下来,砸中开窗户的人。 很不幸,这次放在窗户上的东西不是水桶,而是一辆前四后八的卡车,卡车直接把麻美碾成了麻美酱。 受到巨大刺激的孙必振昏了过去,他倒在地上,恰好在地狱之窗关闭前坠入其中。 “不好!”躲在暗处的欺诈司心头一惊,他本不想伤及无辜,但奈何孙必振离他太远,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必振下坠。 欺诈司左侧,一个英俊的青年男人高兴地欢呼起来:“呜呼!欺诈司,那小两口儿都死了吧?甭糟践了,咱去他们家里happy下?拿点有用的东西!” 欺诈司苦笑起来,他饶有深意地看向青年男人,表情逐渐变成了似笑非笑,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一行人欢呼起来,欢快的空气充满了街道。 但孙必振感受不到,他顺着窗口下坠,落入了另一端,落入了无光地狱。 第3章 初入地狱 无光地狱,悲伤森林上空,窗口缓缓愈合,从中落下一个人影。 不同密教的信徒对这个地方的称呼也不尽相同,但此地有一个公认的名字,那就是“地狱”,这个名字来源自一个古老的传说。 据传,最早进入此地的凡人中有一名伦敦绅士,在一次密教之间的交流活动中,一名观众提问到: “请问先生,那边的景象如何?” 伦敦绅士沉默了良久,最终用沙哑而又严肃的声音说道,“……那就是地狱。” 自此,地狱这个称谓就流传了下来。 进入地狱的主要途径有二,其一是通过地狱之门,其二是通过地狱之窗。相比之下,前者更加稳定可靠:地狱之门是水平的,地狱之窗却是竖直的,毫无准备就进入地狱之窗很可能摔个半死。 孙必振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穿过窗口进入地狱时,他位于百米高空。 耳畔传来呼呼风声,孙必振哆嗦了一下,突然惊醒。 他望着深邃的紫红色天空,视线飞速下移,强烈的失重感传来,孙必振惊叫出声,反射性地闭上了双眼。 突然,自由落体的孙必振撞上了一层黏糊糊的网状物,他的身躯击穿了第一层蛛网,继续下坠,但随着越来越多的蛛网被击穿,孙必振下坠的速度放缓了,坚韧的蛛丝缠住了他的身躯。 最终,孙必振停在了密林间,距离地面仅有不到半米,像一个银白色的虫蛹一样上下起伏。 孙必振悬挂在一片广袤的森林中,此地林木稀疏,树木全部枯死,干枯的树干被厚重的银白色蛛丝覆盖,像一团团巨大的白色,诡异而不真实。 此地名为悲伤森林,自司虫之珊瑚神发出濒死哀嚎后,珊瑚的子嗣纷纷发了疯,其蛛形纲子嗣在此地蛰伏繁衍,终将这片森林祸害得失去了生机。 孙必振在半空悬挂了大约半分钟,终于,紧绷的蛛丝再也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发出轻微的撕裂声,随即断裂开来。 蛛丝四散开来,露出了孙必振的身子,他重重地摔在松软的林地上,仰面朝天,剧烈地咳嗽起来。 痛苦和头晕感持续了大约半分钟,孙必振凭借尚有知觉的右手拨开脸上的蛛丝,勉强睁开了眼睛。他静静看着眼前有如大雪覆盖的森林,视线在错综复杂的蛛网中徘徊,感到一阵胸闷气短。这是每个初入地狱的凡人都会经历的排异反应,像高原反应一样,凡人往往难以适应地狱的气压和温度,因而会觉得胸闷、喘不过气。 孙必振渐渐适应了这片森林干热的空气,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第一反应是捏一把自己的脸:凡人初次进入地狱时,往往会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孙必振也不例外。 用力一掐,孙必振感到脸上传来痛楚,无比真实,他确信自己并非置身梦境,鼻子微微一酸,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他并不是为自己哭泣,而是为可怜的麻美酱哭泣。 但哭泣并不能解决问题,孙必振抽泣着,漫无目的地走动起来,内心的麻木感支配着他,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该到哪里去…… 地狱的地形永远在变化,没有固定的形态,如果没有经验丰富的向导引路,凡人很容易在地狱中迷失,但孙必振并不知道这些。 孙必振一边走,一边不经意地撕下脸上的蛛丝,完全没有意识到,身后有八双复眼正死死盯着他。 第4章 蓝王斥候 悲伤森林内无处不在的蛛丝是有来由的,珊瑚的蛛形纲子嗣在此地繁衍滋生,但毒性强烈的蜘蛛往往不产丝,产丝者乃是熊蛛。 熊蛛,顾名思义,是一种多毛的、獠牙发达的大蜘蛛,颜色棕黄且多毛,其状酷似棕熊,因此得名。 在悲伤森林内,绝大多数蜘蛛以同类为食,或者捕食被大灯塔的光吸引而来的畸形飞虫,但它们也喜欢食人。尤其是熊蛛这样体型巨大的蜘蛛,对于孙必振这样的“新鲜”来客抱有强烈的热爱。 此刻,一只躲在阴影中的熊蛛悄悄盯上了毫无防备的孙必振。 熊蛛距离孙必振约有五十米,但孙必振专注于前方的道路,却对身后的威胁一无所知。 熊蛛悄无声息地在蛛丝覆盖的地面上爬行,虽然身躯庞大,它的爪子却轻盈地掠过每一寸蛛网,丝毫不受阻碍。作为地狱特有的生物,熊蛛本身并不具备毒性,但其爆发力惊人,能在这片枯死的森林中迅速穿行。 然而,就在熊蛛即将扑向孙必振的瞬间,一道身影突然划破了林冠层,击穿层层蛛网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了熊蛛和孙必振之间。 熊蛛受到惊吓,猛地停了下来,毛茸茸的口器发出低沉的摩擦声,轻微晃动着,似是在等待对方露出破绽。 停在熊蛛和孙必振之间的是一名男人,他长得粗犷,脸上带着几天未刮的胡茬,一只眼睛已经失明,取而代之的是一颗玻璃的假眼,这使得他本就不讨喜的面容更显古板。他身穿沉闷的灰色夹克,背着一个同样沉闷的单肩包,左手紧握着一根深灰色的长钉子。 一身灰色的男人直面熊蛛,用钉子尖拦在了孙必振身前。 熊蛛没有多少智力,它只知道“眼前这玩意儿能吃”,殊不知灰衣男人才是猎人,它已经成了猎物。 熊蛛迅速向男人扑去,毛茸茸的口器剧烈摆动,獠牙外露,咬向了男人的脖颈。 独眼男人冷静地躲开了熊蛛的进攻,侧身从单肩包侧面抽出一个小药瓶,拆开封口,毫不犹豫地将药水灌入了口中。 此药名为“冰蛰”,是雷暴司专门为巡逻猎人配制的药剂,服用后,用药者的武器将被炁环绕,受到“冰蛰”伤害的敌人会暂时丧失活动能力。 为了加速药效的发挥,独眼男人低声念起了灵药咒: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 灵药咒在地狱信徒中流传广泛,咒语有没有效力是一回事,讨个吉利总归没有害处。 咒语念完,男人的独眼突然亮起,棕色瞳孔变成了幽白色。他挥起手中的大钉子,迅猛地冲向巨大的熊蛛,猛地将钉子头插进了熊蛛的背部。 熊蛛的伤口溢出一股棕黑色的液体,它没有发声的能力,只能用摩挲口器的方式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即便受到攻击,熊蛛依旧没有选择逃跑,足见它的智力并不高。 片刻后,“冰蛰”灵药生效了。熊蛛呆滞在了原地,虽然还能呼吸,但它的身体却动弹不得,只能任由独眼男人宰割。 独眼男人缓缓走上前,用钉子猛地刺入熊蛛脊柱与头部的连接处,然后一拳狠狠地敲打在钉子的尾部,钉子深深插入了熊蛛的脊髓。男人拔出钉子,熊蛛已然毙命。 男人轻轻甩了甩钉子,将上面的血迹和粘液甩去,回过头看向孙必振。 孙必振愣愣地蹲在地上,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些什么,思索片刻后,他选择保持沉默。 独眼男人冷哼了一声,举起沾满熊蛛血的钉子,指向远方。 “跟我来。”他没有多说,径直走向森林的另一头。 第5章 蝴蝶之门 现在有一道应用题: 小明刚交的女朋友刚刚被卡车创死,小明紧接着掉进了一处蛛网密布、杀机四伏的森林,就在小明身心俱疲时,一个冷峻的独眼男人当着小明的面,用钉子击杀了一只比西伯利亚虎还大的蜘蛛,救了小明的命,然后朝小明丢下一句“跟我来”。 请问:小明应不应该跟独眼男人走? 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只有一个。 目睹独眼男人轻松击杀熊蛛后,孙必振别无选择,只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对方身后。 男人将钉子收进包里,步伐沉稳而坚定,蛛网丝毫不能阻挡他的前行。每当孙必振跟不上时,他都会稍微放慢脚步,让孙必振不至于掉队。 此刻,孙必振心里充满委屈,他刚刚经历了两次巨大的冲击,一次是痛失女友(尽管他们刚刚才成为情侣不到三十秒),一次是险些被蜘蛛捕食,但他现在根本找不到可以倾诉的对象,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孙必振好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萎靡不振地跟着独眼男人,由于路途漫长,他的衬衫早已被汗水湿透,身躯疲惫不堪,但他只能咬牙坚持。 在男人的引领下,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跋涉,孙必振终于走出悲伤森林,踏上了雷暴荒原的草甸。 蛛网渐渐稀疏,原本需要弯腰低头前行的二人总算能直起腰来。渐渐地,枯死的杉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辽阔的蓝紫色草原。 孙必振抬起头,眼前的天空变了颜色。 黑压压的乌云笼罩着整个天际,那并非普通的乌云,而是珊瑚之神的哀嚎,自圣战以来,珊瑚神的哀嚎笼罩了雷暴荒原的上空,引来了无数畸形飞虫进攻大灯塔。 地狱之内无有天日,只有地狱天光,但即使是地狱天光,也无法穿过珊瑚的哀嚎,远方,一束雷电在云层中肆意跳跃,那是雷暴司在同畸形虫群搏斗。 在雷电与乌云之间,一束旋转的淡灰色光柱穿透了厚重的云层,掩护着作战的雷暴司,但那并非天光,而是一种更为强烈的光,是辉煌而神圣的光,是蓝王大灯塔的光! 孙必振朝光柱的源头望去,隐隐约约看见一座灯塔矗立在山丘之上,蓝色草甸随风摇曳,闪电划破长空,草地犹如无尽汪洋,远方的灯塔则扎根在这片蓝色汪洋之中。即便被阴云遮蔽,灯塔的雄伟气势依然令孙必振感到无与伦比的震撼,他心头的失落感也稍稍消散了些。 不远处,草甸上已经有五人等候,孙必振远远望去,五人都穿着灰色夹克,多半是独眼男人的伙伴。 五名灰衣人看见了二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独眼男人举手示意孙必振停下,独自迎了上去。距离约十五米远,孙必振能清楚地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 独眼男人与同伴的对话如下: 一名矮个子男子声音带着几分不满,“你回来晚了,那边那个是?”说着,矮个男人指了指孙必振。 独眼男人冷静地回应:“不清楚。” 矮个子挠了挠下巴,语气显得有些不耐烦:“那你管他干什么?” 一名蒙面女人替独眼男人辩解道:“你别管这些,他带回这个人,自然有他的打算。” 独眼男人点了点头,语气略微有些迟疑:“是,虽然我司没发话,但我认为,就这么让一个无辜的人死在悲伤森林,我司会不高兴的。” 六人中身高最高的男人发话了,他声音低沉,而且带着浓重的斯拉夫人的弹舌音:“去你妈的!雷暴司说巡逻,没让你寻人!” 矮个子瞪了高个子一眼,后者便不再多言。显然,在这个小团队中,矮个男人的身份最为尊贵,多半是这个小团队的领袖。 蒙面女人刚才还在支持独眼男人,这时又突然换了立场,替高个子说起话来:“他说的也对,罗素,你打算拿这个家伙怎么办呢?”说着,她的目光转向了独眼男人。 原来独眼男人名叫罗素。 罗素耸了耸肩,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无论如何,既然我救了他,就应当放他一条生路。现在杀了他,我岂不是白救了?” 孙必振听到这里,顿时一身冷汗,他原本浑浑噩噩,一听对方有心杀害自己,忍不住颤抖起来,恐惧充斥全身。 高个子男人看见了孙必振的反应,指着他大声喊道:“喂,那小子在偷听!” 独眼男人转头看了他一眼,尴尬地笑了笑。但孙必振只觉得那笑容不怀好意,他的心脏猛地一紧,努力抑制住自己身体的颤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向对方。 矮个男人目光锐利,方正的面容透露出一股沉稳的气质,他迈步走近,问孙必振:“小子,你是怎么到这里的?” 孙必振连忙摇头:“我也不清楚,我、我好像踩到了一个坑,然后就开始下落……” 矮个男人望向罗素,眼中闪过一丝狐疑,显然,他并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 罗素皱眉说道:“我猜他是从地狱之窗里掉进来的,世界上倒霉蛋那么多,总会有一两个遇上这种事。” 这个猜测一语中的,矮个子点了点头,转头追问孙必振:“你是哪里人?” 孙必振颤声回答:“我是申国人,来自商京。” 矮个男人与罗素交换了眼神,低声交谈了两句,缓缓点了点头,似乎是做出了某种决定。 最终,矮个男人揉了揉鼻子,走到孙必振身前说道,“虽然这件事不该我们管,但谁叫我们撞上了呢?长话短说吧,我们会送你回去,但也仅此而已。现在开始,我们必须蒙上你的眼睛:我们不允许外人观看大灯塔的光辉。” 孙必振连连点头,只要有活路,他不在乎这些。此刻的孙必振已经没有了傲气与脾气,恐惧让他变得谨小慎微,宛如一条失魂落魄的野狗。 矮个子见孙必振如此窝囊,挥了挥手,两名小喽啰迅速走上前,从背着的单肩包中取出一条银色纱布,熟练地裹住了孙必振的眼睛。 视线一片黑暗,孙必振剧烈地颤抖着,他担心对方只是想蒙上他的眼睛再杀害他,但他并没有胆子反抗,只能任由对方摆布。 蒙上眼后,孙必振感觉到一只大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紧紧掐住他的双肩,痛楚袭来,他怀疑自己身后站着的是那个暴躁的高个子。 “走!别傻站着!” 这么暴躁,果然是高个子没错。 高个子站在身后推搡孙必振,原来是在为他引路,孙必振只好按对方的意思前进。 脚下的草甸软塌塌,土地松垮、忽高忽低,踩在这种地面上,孙必振根本走不快。他身后的高个子急躁得不停说着俄语脏话,才走了不到半分钟,高个子便忍不住怒吼道:“喂,罗素!你他妈自己来带路!这活儿我干不了!” 说罢,高个子松开了手,悉悉索索的交谈声传来,过了十几秒,另一双搭在了孙必振肩上,这双手冰冷而有力,散发出冰蛰灵药的炁。 孙必振被这双手推着前进,速度依然缓慢。 走了大约三分钟,推他的人无奈地松开了手,孙必振呆呆地站在原地,耳边传来罗素的说话声。 “要不,我们给他灌点药?他虽然是一介凡人,但未免走得太慢了些。”罗素的声音带着一丝犹豫。 “药有的是!赶紧的,给这傻逼灌下去,走这么慢,等到了大灯塔珊瑚都死逑了!”高个子明显不耐烦地附和道。 交谈过后,众人似乎达成了一致。没等孙必振反应过来,只听见那高个儿骂骂咧咧地凑了上来,把一个玻璃触感的圆形瓶口怼在了孙必振嘴唇上方。 “喝!” 高个子只说了这一个字,孙必振衔起瓶口,一股发酵的酸腐气味涌进他的口腔。 药剂异常的酸,味道好像是醋栗混合着变质的甘蓝,孙必振本能地想要吐掉嘴里的药,但高个子大叫一声:“你敢!?这他妈可是猎头司的灵药!你吐一个试试?!” 孙必振吓了一跳,只好将那酸涩的药水咽了下去。 灵药,乃是密教信徒谋生的必备物资,从活血化瘀到起死回生,药剂的效力各不相同,代价也各不相同。 孙必振所服的酸涩药剂是猎头司的灵药,此药名为“水黾”,是由地狱中的一种大水黾加上五种酸涩莓果熬煮而成,服用之人可以行走无声,在崎岖路面上如履平地。凡是大灯塔的猎人,都需要服用此药,方能在雷暴荒原崎岖不平的草甸上行进。 但服用灵药皆有代价,服用水黾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服下水黾灵药后,孙必振猛烈地咳嗽了一阵,他感觉一股腐蚀性的液体流进了胃袋,顷刻之间贯通了内脏,径直流淌进了双脚。 短暂的适应之后,某人推着他继续前进,只是这次要轻松得多,走在软塌塌的草地上,孙必振却如履平地,他感叹于这药物生效之快,并不知道这一切早已标好了价码。 行进了大约二十分钟,孙必振感觉脚下的地面变陡了,他似乎正朝着山坡上方走去。 沿着山坡行进了五分钟,某种机械齿轮咬合的喀拉声响传来,孙必振被那响声吓了一跳,肩头的那双手拉了他一把,令他停下了脚步。 片刻后,独眼罗素取下了孙必振的眼罩。 孙必振眯起眼睛,突如其来的亮光令他眼球生痛,缓了好一阵后,他睁大眼睛,注视着眼前亮堂堂的大厅。 大厅极为宽阔,但天花板却异常低矮,离地不到三米。孙必振四下打量,发现大厅四周的墙壁上焊接着不同颜色的金属扶梯,样式古怪,不知是用来做什么的。大厅中央,六名穿着灰色夹克的人正聚集在一根方形石柱旁,低声讨论着什么,独眼罗素也在其中。 大厅的中心位置矗立着一根突兀的花岗岩石柱,石柱的顶部与天花板连接,巨大的柱身直立在地板上,石柱的两侧各有一扇地狱之门,因此格外醒目。 其中一扇门是棕红色的,上面刻着一颗虫蛹。棕色虫蛹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光泽,似乎在微微蠕动。此时,矮个男人正站在棕红色的大门前,抓着门把手不停地尝试开门,他越是用力,门板上的虫蛹扭动地就越激烈,似乎是在反抗,矮个男人满头是汗,但无论如何也打不开这扇门。 屡次尝试无果后,矮个男人松开了把手,长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摇着头向同伙们说道:“不行,邪术司走后,蝉蛹之门一直在闹脾气,送他走蝴蝶之门吧。” 说着,矮个男人指向了石柱上的另一扇门。 第二扇门是粉红色的,门板上雕刻着一只绮丽的蝴蝶。 蝴蝶张开翅膀,躯干上方镶嵌着三十多颗红宝石,作为蝴蝶的眼睛,这些“眼睛”大小不一、通红发亮,蝴蝶的头部也因为过多的眼睛显得格外肿胀。多眼蝴蝶的口器非常长,细长的口器由银丝编织,末端系在一只银制门把手上。 听矮个男人这么讲,一名人微言轻的喽啰发话了:“您要不要先和大祭司商量一下?开蝴蝶之门,恐怕不太值当,呃,我是说,不太安全。” “婆婆妈妈的,我来开门就是了,赶紧给这厮送走!!” 高个子男人站了出来,他拍了拍胸脯,显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矮个男人的胡子抽动了一下,似乎对高个子的话很反感,他兴许是受到了激将,鼓起勇气说道:“稍安勿躁,我来开门便是。” 说罢,矮个男人绕到了石柱另一侧,将右手按在了蝴蝶之门的门把手上。 门上的蝴蝶静静盯着矮个男人,眼神里满是渴望,三十余颗红宝石眼球散发出饥渴的光。 霎时间,大厅内的空气突然温暖了许多,众人脸上都显露出惊慌的神色。 见此情景,蝴蝶之门的门板“咔啷啷”地开合三下,仿佛在笑。 多眼蝴蝶的口器扭动了起来,它发出了愉悦的嗡鸣声,总共三十一颗红色的宝石眼球齐刷刷发出暗红色的光芒,正是那光,让原本冷清的大厅瞬间温暖起来,正是那光,充满了渴血的欲望。 温暖的光辉逐渐扩散,矮个男子原本饱满的右手逐渐干瘪,好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厚实的手掌慢慢地变薄了、丧失了血色。 矮个男人没有坐以待毙,他念起了驱厄咒,用全身力气转动右手手腕,试图拽开饮血的蝴蝶门。 饥渴的蝴蝶之门不愿意放走猎物,暗红色光芒扩散,粉色的门板居然向着柱子内部延申了至少三十公分,原本长方形的门板也变作了梯形,好像在和矮个男人掰手腕。 情况危急,矮个男人慌了神,他颤抖着将左手也按在了门把手上,双手并用试图开门,但他的力量在蝴蝶之门面前还是太过弱小了。 危急关头,独眼罗素率先尝试帮助,他冲上前去抓住了矮个男人的右臂,尝试帮助对方拽开门,但仅凭他们两人的力量仍不足以抗衡这扇粉色大门。隔着矮个男人,蝴蝶之门的触角朝着罗素伸来,打算把两人一起吸干…… 孙必振本质上是个善良的人,他有心帮助二人,但他实在太过害怕,畏畏缩缩,不敢上前,他只能静静看着挣扎的矮个男人和罗素,静静看着那扇吸血的地狱之门:血液顺着蝴蝶的口器汩汩流动,宝石眼球变得鲜艳,变得明亮,几乎是在燃烧。 蝴蝶之门的吸吮声在孙必振的脑海里响了起来,一句诗歌出现在了他脑海当中: “三十一目兮饮血,喙长五尺兮餐人。柱长方兮灯塔下,开不得兮蝴蝶门。” 暗红色的光芒吞没了尝试开门的两人,矮个男人的右手已经瘪了近一半,眼看他的右手就要被蝴蝶之门彻底毁掉! 痛苦,恐惧,疯狂,无助,矮个男人妥协了,他放下了自己身为门徒的骄傲,高声呼救起来。 这是孙必振第一次听到密教信徒们求救的话,他今后会不断听到类似的话:虽然密教信徒都有自己所信仰的神明,但地狱诸神反复无常,信徒们从来不会向神明求助,情况危急时,密教信徒求救的叫喊只可能是这三个字—— “大祭司!大祭司!!” “大祭司”三字一出口,一阵刮擦金属的声响从大厅右侧传来。 强烈的炁瞬间笼罩了大厅,孙必振向着右方看去,一名皮肤黢黑的长发男子顺着红色金属梯滑了下来,速度之快,仿佛他自始至终都站在那里。 此人长着一副亚洲人的面孔,赤裸着上身,下身则被一张棕色皮革裹住。 他是如此的瘦,瘦到肋骨外凸、锁骨醒目,却有一股莫名的力量感从他线条分明的身躯上涌出。 他目光锐利,从面部一直延伸到前胸,赭色的皮肤上有着大片灰白色的纹身,纹身是波浪形的,多数都是没有意义的装饰,但在他心口处,赫然是两个纯白色、彼此交织、笔画复杂而弯曲的符号。 此乃地狱铭文,地狱铭文见而知意,长发男人胸前的地狱铭文曰: 兵禽伐兽、剥皮猎颅之人,猎、头、司。 长发男人便是猎头司本尊,他腰间的皮革上挂着一圈兽骨磨制的尖锐骨钉,骨钉彼此碰撞,叮铃作响,发出风铃般的声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就连蝴蝶之门也静静地注视着他,停止了吸血的动作。 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不,不只是整个大厅,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猎头司的出现,让地狱都为之屏息凝神。 彼处寂寥无声,猎头司躬身走向蝴蝶之门,他轻轻推开罗素,右手攥拳,反手在那粉色的门板上轻叩了三下。 霎那间,蝴蝶之门的暗红色光芒消散了,矮个男人原本被蚕食了一半的右手也恢复了原貌,只因为猎头司出手了:“面子”这种东西不止在人间有用,蝴蝶之门凶残至极,但它照样要给猎头司面子。 矮个男人急忙收回了手,喘着粗气,脸上渗出了大滴大滴的汗液,毕恭毕敬地向猎头司弯下了腰。 “多谢大祭司救命……” “不谢。” 猎头司打断了对方的道谢,轻轻握住了蝴蝶之门的把手,扭动手腕,将那粉红色的大门拉开来,门的那边是一片鲜艳而富有生机的花海,飘着花瓣的风吹动猎头司的黑色长发,几片花瓣甚至随风飘进了门内,但一落地便化成了粉末。 “顺路而已。” 说罢,口是心非的猎头司便要迈步出门。 “大祭司!请您等等!”独眼罗素急忙呐喊。 猎头司回头看向罗素,收回了迈出半步的脚,淡然问道,“什么事?” 罗素迫使自己微笑,指向了不知所措的孙必振。在猎头司面前,他变得比孙必振还谨小慎微,低声下气地询问道: “如果方便的话,您能不能顺手送这人回申国去?” 眼见猎头司皱起了半边眉头,罗素急忙挥手解释道,“这个,您听我解释!他不是异教徒,而且呢,我想我,我……那个……” 罗素惶恐地说了一连串话,猎头司竖起了左手食指轻点罗素的额头,罗素害怕地浑身发抖,他虽然是猎头司的学徒,却对猎头司知之甚少。 猎头司收回手,罗素的额头上浮现起一块圆形的淤青。 猎头司面无表情,语气始终介乎于无聊和冷酷之间,他看着颤抖的罗素,询问道:“申国哪个城市?” “额……商京?” 罗素躲过猎头司的目光,看向瑟瑟发抖的孙必振。 “商京?”猎头司对这犹犹豫豫的回答并不满意,他又瘦又高,比罗素高出至少十公分,即使弯着腰,他依旧可以俯视对方。 “是!商京!没错!”罗素急忙确认道。 猎头司轻轻点头,关上了通往花海的门,随后朝着反方向拧动门把手,再次拉开门后,蝴蝶之门的对岸正是沐浴在夜色之中的商京街道。 清冽的空气吹进来,猎头司的鼻子抽动了一下,他指指门外,对孙必振说了一句话。 “走吧。” 孙必振一刻也不敢多等,他狂奔出门去,将罗素、蝴蝶之门、猎头司统统抛在了身后。 当孙必振回过头来时,身后的炁已经消散,蝴蝶之门洞开的出口也不复存在。 孑立于商京的街道上,孙必振身后空无一人,有的只是街灯昏黄的光,以及一条缓缓飘落的丝织物:一条蒙眼布。 孙必振看着地上的蒙眼布,站立良久,此前发生的一切有如黄粱一梦,他痴痴地回想了片刻,自欺欺人道: “我一定是在做梦……” 怀着这种想法,孙必振转身踏上了回家的路,走在商京凌晨两点的街道上,他的脚步从未如此轻盈,这是那水黾灵药的效果。 孙必振朝着他租住的公寓走去,原本熟悉的路面现在却显得异常陌生,他身上的汗已经干了,恐惧也消散了。孙必振开始了自我欺骗,他迫使自己相信,麻美的死、熊蛛的攻击、吸血的蝴蝶门、威武的猎头司,都只不过阑珊一梦。 “只要明天我醒过来,麻美还会在的,我们还是会交往的,嗯,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这么想着,孙必振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脸上挂着愚蠢的笑,他哪里知道,他命运的剧本才将将翻开序章…… 第6章 俨然如梦 人类具有一种伟大而又偏执的美德:渴望奇迹。 举个例子:六是戏武神的圣数,有一种恶劣的赌博游戏名为俄罗斯轮盘,玩家向左轮手枪放入一颗子弹,朝着自己开枪,中弹的概率是六分之一,这种情况下,观众都乐意见他死。 但当玩家放入五颗子弹时,他存活的概率同样是六分之一,观众反而都希望他活下来。 这并不是由于人性中蕴含着某种幸灾乐祸的卑劣性,此等心态,无非是为了欣赏人世更多难得一见的现象——凡人渴求奇迹,就像鱼渴求水。 毫不意外,孙必振就是这样一个凡人,面对巨大的变故,他选择自欺欺人,相信这一切都只是俨然一梦,相信世上会有奇迹发生…… 城市已经入梦,唯有苦命之人还醒着。 孙必振朝公寓走去,沿着街道进入了单元楼,乘电梯徐徐上升。 在申国商京,高层的房租更加便宜,因此孙必振住在公寓顶楼,也即公寓第二十层,他按下“20”的按钮,电梯警示灯闪烁起来,红色数字不断变化,楼层数不断增加,0010,0011,0012…… 就在电梯将要升至第十三层时,电梯内惨白的照明灯眨眼般闪烁了几下。 照明恢复后,那年久失修的楼层显示器突然卡在了一个错误的数字:1134。 电器失灵,光照失明,此乃大祭司现身的预兆。但电梯的运行并没有停止,孙必振疑惑地看着那通红的显示屏,怪事实在太多,这一点小小的差错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孙必振仅仅是象征性地拍拍那显示器,随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随着一声清脆的“叮”,电梯门徐徐打开。 孙必振走出电梯,默默走到他那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公寓门外,他在裤子口袋里摸索片刻,万幸,钥匙还在。 孙必振掏出了公寓钥匙,拧开了门锁,却发现门根本就没关。 孙必振纳闷地推开门,看向屋内。 屋内的情景颇为混乱:为数不多的几件家具东倒西倒,床铺被推到了墙边,写字桌充当茶几被摆在了房间中央,上面散落着着酒水和干果。 十来个醉醺醺的人正围在茶几旁喝酒打牌,一对兄妹模样的人面对面坐在床铺上,正在分抽一盒南京烟,尚未熄灭的烟头落了一地,烟灰和烟叶撒在了床褥上。 孙必振一脸茫然地走进房间,十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他,但没有一人说话。 安静而诡异的氛围让孙必振感到有些不安,他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将钥匙放回口袋里。 随后,他走到茶几旁,注视着这群陌生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沉默持续了五秒,孙必振终于恢复了理性,一手抓着钥匙,脸上露出一副天然去雕饰的惊愕表情,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看谁,只能望着茶几大叫起来: “你们是谁!?我要报警!你们私闯民宅!” 坐在床铺上的吸烟男子急忙掐灭了香烟,在裤腿上擦擦手,假笑着站了起来: “别嘛!都哥们儿,何必招惹来条子?” 这名青年男子名为李德,来孙必振家开party的点子就是他提出来的。 李德亲眼看见孙必振掉进了地狱窗口,他以为孙必振必死无疑,于是才提出这个馊点子来。谁知party还没结束,屋主人居然活着回来了,李德只能在心里暗骂自己倒霉,满脸堆笑地凑到孙必振身旁。 “谁是你哥们儿!” 孙必振怒了,他越发坚信自己是在做梦,既然是做梦,怎么能在梦里受委屈! 于是,孙必振怒发冲冠地朝李德走了过去,誓要讨个说法,这下轮到李德郁闷了。 李德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陪笑道:“别啊!哥们儿,你听我说……” 看着狼狈不堪的孙必振,李德不知所措地笑起来,脑袋里寻思着各种瞎话。但他是剧毒司的弟子,不是欺诈司的弟子,没学过怎么说谎,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合理的借口来。 孙必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睁圆眼睛朝李德扑了上去,坐在茶几旁的几人急忙躲开,任由二人扭打起来。 孙必振一拳挥在了李德左脸上,李德自知理亏,没有还手,眼看孙必振又要打第二拳,他一把推开了孙必振,揉着脸,愧疚地笑着。 脏话涌到了孙必振嘴边,就在他即将说出恶毒的话语时,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脚掌奇痛无比,来到嘴边的脏话又被咽回了肚子。 剧痛从足部传来,孙必振“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水黾”药剂的副作用生效了:所有灵药都有副作用,水黾灵药的副作用会让服药者的足部静脉承受巨大的压力。倘若没有足量的炁护体,服药之人会罹患静脉曲张,甚至足部静脉爆裂而死。 孙必振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倒在地上,像蛆一样扭动起来,他想要呼救,可他连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最终,在武神祠一众戏子的围观下,孙必振沉陷在痛苦中,昏死了过去。 这时,坐在茶几旁边的欺诈司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他有着一副亚洲人的皮囊,体型偏瘦,看上去和人类一模一样。 欺诈司指着昏迷的孙必振,头也不回地问道,“你们谁干的?” 在场无人作声,李德捂着脸摇了摇头,表明这不是他干的。 没人敢对欺诈司说谎,这是常识。 欺诈司走近孙必振,俯下身抓住右手腕测量脉搏。仅仅依靠脉搏并不能查明病灶,欺诈司露出了严峻的表情。 “老大,咱润吧!生死有命,这家伙估计是心脏病犯了。” 李德扭头走到床边,拢了拢床上的香烟,将没抽完的烟一股脑地塞进了上衣口袋,顺手留了一根叼在了嘴上。 “不对,我测了脉搏,这不是心脏病。”欺诈司皱着眉头说道。 李德从怀中掏出打火机点燃香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笑道,“哎呀,别管了老大,让他自生自灭得了,等他醒了,还要找我们的麻烦哩。一个凡人倒是折腾不出什么,引来防剿局可就糟糕了!” 欺诈司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规整规整东西咱走吧,再说了,你现在也没治啊。”李德继续劝道,他收起火机,扭头朝自己的妹妹李敏递了个眼色,李敏却坏笑着白了他一眼,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欺诈司沉思片刻,摇了摇头。 “不,我们‘租用’了他的居所,必须有所表示。把东道主丢在这里等死,祖师爷会发怒的。” 说到这里,欺诈司富含深意地望了李德一眼,李德只好陪笑道,“您说的是,我和李敏来抬他吧。” 李敏朝她哥吐了吐舌头,走到孙必振旁边,抬起了孙必振的双脚。 就这样,遵欺诈司之命,李德和李敏一人抬头、一人抬脚,将孙必振抬回了商京剧院,带他穿过铅粉之门,进入了断臂荒原中央的武神祠。 第7章 入武神祠 时光荏苒,自孙必振拜欺诈司为师起,已经过去了六天六夜。 孙必振为何突然成立欺诈司的弟子?这还要从六天前说起…… 没人知道欺诈司是用何方法救活了孙必振,但,总而言之,孙必振是活了。 醒转后,孙必振仍以为自己在做梦,他骂骂咧咧地,铁了心要报警,但是欺诈司只用一句话,就把孙必振拿捏的服服帖帖。 欺诈司说: “后生,你想让你女朋友活吗?” 听到这一句话,孙必振立马安分了,也顾不上自欺欺人了。莫非麻美还有救?可是他分明看见麻美变成麻美酱了啊…… “怎么?麻美她、她还活着吗?”孙必振迟疑道。 欺诈司笑道: “那怎么可能?我亲眼看见她被大卡车碾死了,都变成浆糊了,伯邑考都比她像人。” 孙必振的脸一阵白一阵紫,他怒骂道:“你这混蛋!我……” 欺诈司打断道,“但是,你想让她活吗?” “人死怎么能复生!你拿我寻开心是吧!?” 面对孙必振的气焰,欺诈司毫无反应,依旧不紧不慢地说道:“人是死了,但是死人不是不能复活。” 说着,欺诈司用炁震住了孙必振,缓缓讲起了呻吟公国的故事。 听着眼前这个陌生人给自己讲故事,孙必振一时间忘了生气,耐心听完后,他半信半疑地问道: “不是……那我问你,你的意思是,麻美酱还能变回麻美不成?” “是。”欺诈司简明扼要地回答。 欺诈司惜字如金,他只是说,想要复活麻美,孙必振必先成为他的外门弟子。 无需多言,孙必振当时就给欺诈司跪下了。 那天,武神祠的戏子们只听见了欺诈司的狂笑,笑声在武神祠内绕梁六日。 欺诈司王苏丹是戏武神的大祭司,武神祠香火不息,欺诈司门下也弟子众多。武神祠作为地狱之内的大密教,修习的是戏武神的法面之术。 虽说收了孙必振这个徒弟,欺诈司却没有传授孙必振修习炁的门道,他是个闲云野鹤一样的人物,很少教授弟子,负责教人功法的乃是剧毒司李林。 李林是欺诈司的同门,也是孙必振的师叔,为了成为一名真正的密教信徒,孙必振只能去拜访同为戏武神大祭司的剧毒司李林,向李林讨要修炼用药。 临行前,欺诈司嘱咐孙必振道,“剧毒司脾气远没有我好,而且他只收姓李的徒弟。如果他让你改姓,不改就不给药,你直接回来就是,不必被他为难。” 孙必振感激地点了点头,从武神祠前厅出发,踏上了求药的旅程。 戏武神的祠堂建在山丘环抱形成的天然屏风中,祠堂外是寂静无声的荒原,武神祠的信徒称之为“断臂荒原”。 红黑相间的荒原上长着无数断臂,断臂的手掌天然是红色的,恰如戏武神的六指蟒袍那般鲜艳。远远看去,荒原上密布的断臂宛如一朵朵红蔷薇,荒原宛如一片蔷薇花海,如此不可名状的美。 殷红色的花海中有一条苍白色的石质小路穿过,此路名为“苍白小径”,小径两旁的断肢会试图抓捕任何走在路面上的人或动物,一旦被它们抓住,必定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由此来看,断臂荒原并不适合旅游。 苍白小径两侧,伫立着许多巨大的石质手臂,它们有的平伸手掌,有的向小径伸出一根手指,好像路旁的天然灯柱。 自认为道行足够的信徒会尝试穿过小径和“灯柱”之间的断臂花丛,将一盏香炉挂在石臂伸出的手指上,以此表示对戏武神的虔诚。当然,其中不乏有失败者,他们化作了断臂花海的一部分,从另一种角度向戏武神尽忠…… 武神祠就座落在断臂荒原中央、苍白小径的尽头。 武神祠是一座灰黑色的祠堂,正门外立有一扇形似鸟居的石门,石门正上方挂着一块桃木的牌匾,上书四个地狱铭文:笑奉我主。 石门下方,刚刚睡醒的孙必振打了个哈欠,踏上了苍白小径,他的目标是氰之屋。 氰之屋是剧毒司的居屋。屋和门一样,都是地狱内独有的事物,凡是炼药需要的仪器,都只能在“屋”内获取。曾有人尝试过将屋内的炼药釜和蒸馏皿带到屋外去使用,但却招致了严重后果:屋内的事物是不能带出屋去的,凡是带出屋去,在屋外待得久了,就活了。 一旦活了,就糟糕了,就麻烦了……众人不知道具体麻烦是什么,只知道绝不可将屋内的器物带出,违反者人人得而诛之!正因如此,炼药的过程只能在屋内进行,为了炼制灵药,剧毒司长居氰之屋,很久没有抛头露面了。 氰之屋位于苍白小径的另一端,这是孙必振头一次独自穿越苍白小径,他生怕自己招扰到苍白路径两侧的断臂,蹑手蹑脚地走着,即便如此,他身上带有水黾灵药的效力,走起路来要比常人快上数倍。 孙必振沿着苍白小径爬上山丘,不出意外地来到了吊带袜身旁。 什么是“吊带袜”?这就说来话长了…… 武神祠正对着的山头上挂着一只吊带袜,这“吊带袜”并非什么袜子,而是一只活生生的怪物,它的名字叫吊带袜。 怪物原名叫suspender,这个名字显然是一个洋人取的,其来历已不可考。按理说,这个英文单词应该被翻译成“悬挂者”或者“悬挂物”,但武神祠的信徒们不喜欢直译。 说申文的戏子们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用投票为这个单词选择翻译,最终,“吊带袜”一词以大比分胜出,于是,这个怪物的中文译名变成了吊带袜。 吊带袜是一只身着戏袍、类似于人类男子的生物。它戴着一顶帽檐宽大、足以遮住眉毛的黑色戏帽,面部涂有铅粉。从远处看去,它的苍白五官模糊不堪,眼窝深陷、颧骨奇高、好似死人的皮肤,如此杰出的妆容,恐怕出自戏武神本尊之手。 吊带袜身长一米七九,它穿着熨烫整洁的戏袍,袍子上没有一丝褶皱,可惜这袍子是黑色的,不够鲜艳。 吊带袜之所以被称为吊带袜,是因为它吊在一根石头手臂之上,关于这一点,信徒们众说纷纭。 有的信徒说,吊带袜是在cosplay和珅,但和珅上吊用的是白绫,吊带袜用的却是麻绳。 也有人说它在cosplay崇祯,但崇祯应该穿龙袍,吊带袜穿的却是蟒袍。 总而言之,关于吊带袜究竟在cosplay什么角色,武神祠的信徒们从来没有达成一致,但有一点是他们公认的:吊带袜是和大祭司同一级别的生物,绝不可得罪。 吊带袜被吊在了祠堂正对着的小山包上,当戏武神的信徒们返回祠堂,必定会经过吊带袜上吊的“灯柱”,也必定要和这只生物打招呼。 没有信徒敢对吊带袜不敬,毕竟吊带袜还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高悬大圣”,这名字真可谓“信达雅”。 作为武神祠的吉祥物,吊带袜从不对异教徒心慈手软,但对于戏武神的信徒,吊带袜完全是友善的,它甚至会和闲来无事经过这里的信徒聊天。只可惜没人能同它长谈。 吊带袜下方的断臂花海并不喜欢被打扰,同吊带袜长时间谈话会惊扰到断臂花海,小径两旁的断臂首先会愤怒地竖起小指——当然,这取决于说话者的身份,如果说话者说英语,这些断臂会竖起中指。如果制造噪音的家伙无视这一警告,花海会朝着苍白小径扩张,最终吞没路面,撕碎聒噪的家伙。 回归正题,孙必振沿着苍白小径走去,来到了吊带袜悬挂的山丘。 孙必振走近时,吊带袜发出了类似于磨牙的笑声,它身下的断臂们不厌其烦,纷纷识相地挪开了,腾出了一片安全的区域。 孙必振战战兢兢地朝吊带袜鞠了一躬,问候道:“大圣,您早。” 问候完后,孙必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沿路走着。 吊带袜呲牙笑起来,俯视着孙必振,在孙必振走得足够近后,他用那特色鲜明的尖利嗓音喊道:“小涸泽啊小涸泽,老夫好像见过你。” 涸泽,就是密教信徒们对没有炁的凡人的蔑称。 孙必振停下了脚步,对于高悬大圣这种非人的角色,他保持着绝对的恭敬态度。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我之前见过您。”孙必振如实说道。 “无妨,我问你,你这是要去哪里啊?”吊带袜笑得惨烈动人。 “氰之屋,我要向剧毒司讨点药。” “药?什么药?”吊带袜笑得更瘆人了。 “我也不知道,总之是修炼用的药。” “你分明是欺诈司的学徒,怎么会向剧毒司讨药吃?” 吊带袜居然知道自己的底细,这令孙必振着实吃了一惊,他回答道,“您问住我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吊带袜打断了孙必振的话,“得了,不就是药吗?何苦去氰之屋一趟?你过来,我给你药吃。” 孙必振呆在了原地,他哪里料得到吊带袜还有这种功能。 看着吊带袜下方那块没有断臂的空地,孙必振踌蹰着不知道如何是好,但吊带袜可没有这种耐心,它扶了扶自己的戏帽,吊在半空不耐烦地转起圈圈,欲擒故纵道: “你要不要?不要我就不给了。” “要!肯定要啊!” 孙必振丝毫不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他纵身一跃,跳到了吊带袜身下的空地上。周遭的断臂被他落地的声音吸引,正慢慢地挪了过来。 “喏,接好了。” 吊带袜停止了旋转,它从戏袍下方变魔术般摸出一只姜黄色的纸包,将纸包丢给了孙必振。 接住药包后,孙必振赶忙跳回到苍白小径上,避开了那些蔷薇断臂。孙必振松了口气,打量起这包药来:纸包并不怎么沉,姜黄色的油纸被鲜红色的细绳绑住,散发出轻微的香气。 “涸泽,你吃我的药,一日三次,忌辛辣油腻。”吊带袜慢慢说道。 孙必振盯着那包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回去吧,还愣着做什么?那些小细胳膊儿围上来了。”吊带袜好心提醒道。 孙必振这才回过神来,抬眼看去,小路两侧的断臂都朝他竖起了小指。无奈,孙必振只能轻手轻脚地转过身,沿原路返回了武神祠。 武神祠前厅内,欺诈司正在指挥羊八搬运一些锡罐。 “师傅,我回来了。”孙必振问候道。 “怎么这么快?李林不肯给你药?”欺诈司头也不回地问。 “不是,情节有些曲折,您看这个。”孙必振拎起右手中的药包。 欺诈司浅笑着转过身,看向姜黄色的纸包,即便博学如他,居然也不能一眼认出这副药的来源。 “这是什么?”欺诈司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他从来是不耻下问的。 “说来可笑,这是高悬大圣给我的药,我没多想就带回来了,您看吧。” 孙必振将药包递了出来,欺诈司摆了摆手,没有接过,仅是闻那药的气味,他便猜到了这副药的效力。 “不必看了,既然是吊带袜给你的,那就要看你敢不敢喝了。这样的事情此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我要警告你,吊带袜给的药,十次有九次都是泻药,它就喜欢开这种低俗的玩笑。” 孙必振挠了挠头,“十次有九次是泻药,那还有一次呢?” 欺诈司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这个你得问李林,他在当上剧毒司前吃过吊带袜的药,但我没吃过。” “还有这等好事?” 孙必振说着拆开了药包,药包内赫然是十五只面团捏成的小鹌鹑,鹌鹑的颜色各不相同,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颜色鲜艳,造型逼真,栩栩如生。 “是面点呐?”孙必振疑惑道,看向了欺诈司,希望他能解释一番。 结果欺诈司只是笑着摇了摇头,“我说了,我没吃过吊带袜的药。如果你不怕拉肚子的话,可以先吃几只试试看。” 孙必振点了点头,他倒是不怕拉肚子,捏起一只小鹌鹑,小鹌鹑居然扑腾着挣扎起来。 “它活了?”孙必振吓了一跳。 欺诈司面不改色地笑着,“当然是活的,无光地狱之内无有死物,只有活物。” 孙必振捏着扑扇翅膀的小鹌鹑,不知如何是好,但欺诈司一直盯着他看,似乎是在等他吃下去。 无奈,孙必振硬起头皮,将活蹦乱跳的小鹌鹑丢进了口中。 刚一进口,小鹌鹑就在他的嘴里发疯似的扑腾起来,孙必振含着鹌鹑,朝欺诈司投以期待的目光,欺诈司却只是默默看着、笑着,并未提供指点。 无奈,孙必振只好用舌头将小鹌鹑拨到了牙齿一侧,狠下心一口咬了下去,面点的馅料溢了出来,居然是红豆馅儿的。 “这、这是药吗?这不是豆沙吗?”孙必振一边嚼一边问道。 “吃东西时不要说话。”欺诈司提醒道。 孙必振只能先咽下嘴里的面鹌鹑,他只感觉一股辛辣的气息从喉咙一直流到了胃袋里,不出十五秒,他便感到肠胃里仿佛有一万只小鹌鹑在开party。 孙必振急忙将剩下的小鹌鹑裹在纸包里交给了欺诈司,火急火燎地奔着观众之门跑去。武神祠内是没有茅房的,想要解手只能先开门回到凡世,像孙必振这样的涸泽,只有一扇门供他开,那就是神祠前厅的观众之门。 欺诈司露齿一笑,他站在原地捧着那一包小鹌鹑细看,这些面点他此前都见过,每一种颜色的功效他都一清二楚。 第8章 观众之门 贼心不死的孙必振,在五天内吃光了全部十五只小鹌鹑,结果整整拉了五天肚子。这五天里,他瘦了两斤,面容憔悴。由于频繁跑厕所,他与“观众之门”已经混熟了。 何为观众之门? “门”,也就是地狱之门,是一种诡异的通路。武神祠内设有六扇门,分别是观众之门、硫酸之门、铅粉之门、几何之门、诳语之门和柠檬之门。而其中最安全的,便是观众之门,位于武神祠的前厅。 武神祠前厅内,观众之门位于白色墙壁上,门框与墙壁几乎融为一体,门板则是深邃的黑色。黑色的门板上画着一个高台,台上空无一人,台下却是鼓掌的观众。 诡异的是,台下鼓掌的观众纷纷背对着舞台,他们脸上没有耳鼻口,只有一双眼睛,紧紧盯着门外。只要有人站在观众之门前,无论站在哪个方位,门上的观众都会紧盯着他,眼神里充满异样的渴望。 观众之门的门把手是纯银的,被塑造成了左手的形状,欺诈司曾严肃叮嘱过:绝对不要与那只银手握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孙必振第一次开观众之门时,欺诈司亲自陪同,二人穿过一条漫长的回廊,走了三百米,终于来到观众之门前。 观众之门上的眼睛看向了孙必振,孙必振也看向它们,门板上观众的眼神让他不寒而栗,不知为何,孙必振总觉得这些观众不喜欢自己。 他的直觉很准,这些观众确实不喜欢他…… “开观众之门需要鲜血。”欺诈司指着观众之门,开门见山地说。 孙必振脱口而出:“需要人血?” 欺诈司笑了:“怎么,你觉得人很高贵吗?用什么不好,偏要用人血?” “我看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邪修都要用人血做牺牲。”孙必振嘟囔道。 “什么邪修?以后少看这种小说。” 欺诈司说着,从画框下的石质书架里取出一只锡罐,拧开蜡封,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顿时扑鼻而来,孙必振忍不住皱了皱眉。 “平白无故用人血的,脑袋都不灵光。”欺诈司轻描淡写地说道。 “那这罐子里是什么血?”孙必振问。 “猪血。”欺诈司不慌不忙地回答,“析构司会定期购买猪血,专门用来开门。” 孙必振接过锡罐,一股腐臭气味传来,他勉强笑了笑,拿着罐子晃了晃,罐中的血液已经不再新鲜。地狱里没有电力,用不了冰箱、冰柜,能保存得住血液已经很不容易。 “所以,师傅,我该怎么做呢?”孙必振问。 “看好了,我演示一遍。” 欺诈司伸出右手,将手浸入猪血中,手上沾满了粘稠的血液。 观众之门上,三十多双眼睛用憎恶的眼神盯着欺诈司沾满猪血的手。 为了让孙必振看得清楚,欺诈司特意放慢了动作,叮嘱道:“关键在于速度,一定要快。” 言出法随,欺诈司迅速用沾满血的右手与观众之门的门把手击掌,孙必振惊讶地看到,一瞬之间,观众之门的银手试图抓住欺诈司的手,但终究慢了一拍,银质手掌被涂满了猪血。 下一刻,观众之门的门板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精雕细琢的画作开始逐渐消失,黑色的背景像日蚀一样扩散开来,最终,门板上只剩下三十多双眼睛依旧紧盯着他们。 与此同时,银制门把手改换了手势,变成了握拳的模样,攥拳挤压手心里的猪血。 “快,趁现在!” 欺诈司向孙必振使了个眼色,后者迅速伸手,旋转门把手,用力拉开了观众之门。 门后是一条通往申国武都的街道,耀眼的阳光照进门内,闪得孙必振几乎睁不开眼睛。 “好了,赶紧关上,太亮了。”欺诈司说道,“等它挤干了猪血,你也来试试,以往从未有人因为开观众之门而丢胳膊断腿,它是武神祠内最安全的一扇门了。” 孙必振合上了门,银制左手依然在紧握拳头,试图将手中的猪血挤尽。 “观众之门也被称作洁癖之门。”欺诈司解释,“这只银手很爱干净,不允许任何血肉之躯碰它。只要沾上血,它就会拼命清洁,只可惜它没有手腕,只能通过攥拳的方式清洁自己。” “原来如此。”孙必振恍然大悟,“我还以为这门也会吸血。” 闻言,欺诈司并未表现出惊讶,他的语调一如既往平静,但孙必振从他身上嗅到一股激烈的情绪,宛如发酵的水果。 “怎么,你见过其它的地狱门?”欺诈司问道。 “见过。”孙必振点点头,“在大灯塔里,我曾见过猎头司开启蝴蝶之门。” 这话让欺诈司颇为感兴趣,他侧身看向孙必振,脸上浮现出一抹深不可测的笑。 “你进过大灯塔?” 孙必振点了点头,“没错。” “详细说说。” 于是,孙必振将自己坠入悲伤森林后的经历完整复述了一遍,当他说到穿越蝴蝶之门时,欺诈司露出了邪性的笑容。 孙必振不解地看着师傅,以为他是在幸灾乐祸,忍不住问:“您觉得这段经历很有趣吗?我可是差点丧命啊!” “不,”欺诈司轻笑道,“确实凶险,谈不上有趣。但无论如何,你经历的事情为我提供了新的灵感。这很好,真的很好……” 说罢,欺诈司不再言语,转身走向武神祠的中央厅。 孙必振道行不够,无法跟随欺诈司进入中央台,只能留在前厅独自练习开门的技巧。 起初,观众之门还会象征性地为难他一番,不用猪血就不给开门,孙必振也只能小心翼翼地往银手手心涂抹猪血。 但,这五天里,孙必振腹泻不止,每天都要跑十几次厕所,观众之门很快认下了他的长相。如今,只要孙必振一靠近观众之门,门便会自动打开,通向武都的一处洗手间,不需要他再用猪血胁迫了。 如果观众之门能说话,它大概会用脏话热情迎接孙必振,可惜它无法言语。 第9章 进屋求药 长达五天的腹泻让孙必振在观众之门那里混了个脸熟,但他吃下的那十五只小鹌鹑对修炼没有丝毫帮助,想要迈入法门,孙必振还是得去氰之屋,向剧毒司求药。 第六天上午,孙必振再度踏上了苍白小径,朝着氰之屋走去。 当一脸虚脱的孙必振路过吊带袜所在的山头时,吊带袜照例向他打招呼: “涸泽!涸泽!我的药可灵?” “大圣,让您见笑了,我拉了五天的肚子。” 孙必振停下脚步,想要和吊带袜理论一番,但吊带袜岂会和他一介凡人理论? “哈哈哈哈哈哈!你当真吃了!你吃了几只?” 孙必振一耸肩:“一十五只。” 吊带袜止住了狂笑,问道:“如此耐药吗?你吃到第几只才开始拉肚子?” “实不相瞒,我吃完第一只就腹泻不止。” “哈哈哈哈哈哈……”吊带袜再度狂笑起来,“笑煞人也!你已经知道不对了,还吃?你是馋还是傻?味道如何?” 这次孙必振学聪明了,他只是点头应了一声“味道很好”,随即低下头,闷头只顾走路,不管吊带袜发出怎样诡异的笑声,他都没有回头搭理。 地狱之内无有东南西北,只有前后左右,氰之屋位于武神祠前方。 孙必振发动水黾灵药的药性,快步走出了断臂荒原,翻过了最外围的山包,望见了巫毒沼地的地平线,氰之屋就建在沼泽和荒原的交界处。 孙必振站在山包上远远望去,氰之屋好像一口巨大的、倒扣的青铜鼎,鼎有四足,鼎身留有六处孔洞,烟气顺着孔洞徐徐冒出;大鼎通体冒着绿莹莹的光芒,天光照在屋顶,徐徐上升的烟气随之泛出湛青色的光斑,散发出强烈的灵药气息。 最初,戏武神的大祭司每天都要例行公事般拜访氰之屋,为的就是在屋内炼制灵药,分发给弟子们使用。但李林是个得天独厚的炼药天才,一般的药方,他只需细嗅一下就能道破秘方,而且炼出的药用料更省、效果更强。 如此这般,和剧毒司李林熟络的大祭司也懒得亲自炼药了,他们只需派人将捣好的药物送去氰之屋,由李林炼制便是。 剧毒司李林倒也乐得如此,他多数时间都待在氰之屋内,熬炼那些剧毒之物成了他的工作和爱好。 孙必振没有亲眼见过剧毒司,这是他头一次登门拜访,怀着满腹的好奇心,孙必振快步走下山坡,朝着氰之屋的大门走去。 沸腾的烟气从氰之屋屋顶上的孔洞冒出,烟气的颜色各不相同。孙必振看出那些烟气含有毒性,他不得已掩住了口鼻,以免自己被熏晕在半路。 两分钟以后,孙必振憋住一口气,走到了氰之屋门前。 氰之屋的大门是黄花梨木的,上面雕画有戏武神的神像,神像的下方挂着一颗纯金的铃铛。 孙必振敲响了铃铛,片刻后,一名穿着全套宇航服的男子推开了大门。由于长时间的烟熏火燎,原本纯白的宇航服变成了灰色,隔着这层灰扑扑的防护措施,男子说话的声音很不清晰。 “里进阿欸。” 宇航服下方传来模糊不清的声音,似乎是在说“你进来”,但孙必振没能理解男子的话,他愣在了门口,犹豫着自己要不要进去。 “你进来欸!” 男子抬高了音调,孙必振这才听懂,匆匆走进门中。 屋内充斥着中药气味,一条长而狭窄的走廊不知通向何处,沿着走廊两侧有许多风格迥异的灯饰,但无一例外都泛着绿光。 “你来找谁诶?”穿防化服的男子问道。 “求见剧毒司。” “见剧毒司作甚?” “求药。”孙必振小声嘟囔,但隔着宇航服,男子没能听清。 “求甚?” “求药!” “求药?随我来诶。” 男子领着孙必振朝走廊尽头走去,这走廊的长度远超孙必振预料,二人走了足有五分钟,方才来到一处拐角。男子指向左侧的庭室,大喊道:“剧毒司在左手边的房间!” 孙必振比出一个“oK”的手势,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左侧的大厅。 大厅内异常的凉爽,空气中泛着甘草的甜香,孙必振深吸一口气,感到心旷神怡。和向上无限高的走廊不同,孙必振能看到大厅的天花板,这让他略微放松了警惕,左右打量起来。 大厅里零散地摆着一些木制架子,除此之外,还摆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器皿,有的只有普通碗碟的大小,有的却比人还高,形状各不相同,但都被刷上了一层沥青,黑乎乎、油乎乎的。 孙必振小心的绕过这些器皿,朝着左手边的房间门走去。门紧闭着,孙必振在门上轻叩两下,那扇门“吱呀”一声自行打开了。 房间内略显昏暗,一盏象牙底座的油灯挂在了书架侧面,散发出黄绿色的温暖光芒,勉强足以照亮房间中的陈设。 房间中央是一张红木的茶几,茶几铺着一方绣着花鸟的锦缎,锦缎上摆着玉雕的香炉和几本茶色封皮的旧书,此外还有紫砂的壶和牙雕的烛台,只是烛台上没插蜡烛。 茶几后方是一把竹制摇椅,剧毒司就坐在摇椅中。 虽然起了个申国人的名字,李林却是地地道道的日耳曼人,他穿一身白色的袍子,坐在摇椅中,手里捏着一只玻璃盒子,盒子中满是黄白色的小虫。 剧毒司李林仰面张开嘴,正在将那些小虫倒入口中,他面上无须,但面颊左侧有一道巨大的伤疤,使他原本俊秀的长相毁于一旦。 看着摇椅中的剧毒司,孙必振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话,就在他逐渐冷静下来时,房间中的另一个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房间的右侧站着一名身穿全套苏式宇航服的人,她没有发觉孙必振的到来,自顾自地摘下了宇航服头盔,露出了一头乌黑的秀发。此人正是李德的妹妹,李敏。 李敏捧着宇航头盔,笑着朝剧毒司说道,“隔音效果真好!难怪我哥遇到张莲旭总要戴上这么个玩意。” “隔音效果确实好,来客人了你也没听到。”剧毒司幽幽地说,他将装有黄白小虫的玻璃盒子倒扣在茶几上,用舌头将嘴角残余的一只小虫扫入口中。 直到这时,李敏才扭头看见了孙必振,她立刻皱起了眉头。 “是你!你上次打了我哥!”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壮起胆子说道,“揍他一拳我还不解气呢!” 没想到李敏居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并没有袒护自己的兄长,反倒呲牙一笑,说道:“他是欠揍,但你很可能打不过他哦。” “怎么?打不过我就不敢打了吗?” “那你还真是勇敢啊,你特地来这里就是为了顶嘴吗?”李敏抱着宇航头盔,转过头看向剧毒司。 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有正事要办,他赶忙向剧毒司鞠了一躬,正色道:“恕臣无礼,剧毒司,臣乃……” “好好说话,已经二十一世纪了,少学那些有的没的。”剧毒司教训道,“是谁派你来的?我这里没有收到通知。” “师傅,他是王苏丹新收的外门弟子。”李敏提醒道。 孙必振没有理会李敏,自我介绍道:“我是欺诈司的弟子孙必振。” 剧毒司点了点头,“找我何事?” “我来向您讨些药吃。”孙必振小声说。 “讨药?”剧毒司收起笑容,从摇椅里站了起来,“讨什么药?你身上分明有一股药味儿,还要吃什么药?” 孙必振被剧毒司的反应吓了一跳,情急之下,他把自己吃了吊带袜泻药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又楚楚可怜地抱怨道:“就是这么回事,炁没炼成,倒是拉了五天的肚子。” 剧毒司没有刁难孙必振的意思,听完这些,他快意地笑了三声,点了点头,坐回了摇椅中。 “这么说,你是想要一些治腹泻的药物?” “不是的,我想要一些炼炁用的灵药。”孙必振低声下气地解释。 剧毒司笑了,他朝李敏摆了摆手,李敏便抱着宇航头盔走出了房间,只留下孙必振独自面对他。 李敏离开后,剧毒司朝孙必振招招手,开口道: “我门下的灵药皆有毒性,药方多达四十九种,这还没算其余大祭司的药方。我倒是不吝于给,但你求的究竟是哪一种呢?” “这个……欺诈司没有明说,我也不清楚。”孙必振如实答道。 “那你不如自己做主,你近前来看!” 说着,剧毒司向前探身,挥舞衣袖朝那红木茶几一甩,锦缎上方居然出现了三只不同颜色的面点:一只橘黄色的金鱼,一只青绿色的蟾蜍,以及一只茶褐色的小麻雀。 “我剧毒司有六大法门,三门主内,三门主外。但我的剑法不传外姓弟子,你不姓李,主外的法门我教不了你,你就从这三门主内的秘传中任选一门。” “麻烦您说得具体些。”孙必振低声下气地说道。 剧毒司倒也好说话,他倚着摇椅,悠哉游哉地介绍道: “你且看来,这第一法门是百毒不侵,顾名思义,修成可以生食铅丸、饮鸩解渴。 这第二法门是驾毒御蛊,乃是五毒之术,学成,可驾驭毒虫、施蛊下毒。 至于这第三法门,则是武神祠本门的司毒之法,修炼之后可以无中生毒、杀人无形。你中意哪一门?” “第三门!我选第三门!”孙必振毫不犹豫地喊道,“杀人无形,听着就厉害!” 剧毒司忍不住笑了,“那好,你自己挑吧。”说罢,他指向了桌上的面点。 “可是,我不知道这三只面点对应的是哪一门啊。” “我早知道你会选第三门,”剧毒司笑道,“面点只是口味不同,里面的药都一样。橙色是橘子口味的,绿色是薄荷口味的,茶色是经典红豆味的,你自己挑吧。” 第10章 续命之术 孙必振吃不惯薄荷味的面点,他对小鹌鹑产生了心理阴影,那小麻雀和鹌鹑太像,他光是看看就觉得肠胃痉挛,更别提吃了。最终,孙必振选择了橘子味的金鱼面点。 剧毒司点点头,命人为孙必振捏制面点,准备了足够他吃十五天的量,甚至贴心地为他提供了装药的背包。 临走前,剧毒司耐人寻味地说道,“后生,你既然选了这第三道法门,可没有反悔的理由——进得法门,可就出不得。” 孙必振不知道“法门”究竟是何意思,他千恩万谢地点着头,背着满满一包小金鱼,沿原路返回了武神祠。 欺诈司并不在前厅,前厅内只有羊八和水螈,他们正蹲在观众之门前玩牌,这两个家伙都不是人类,因此关系格外好。 水螈和孙必振是同门,他浑身长着鳞片,而且有一颗形似蜥蜴的脑袋,人类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总显得太过窄小,因此总是猫着腰,这家伙站直了至少有一米九五。水螈曾经是人,但因为意外变成了这副模样,虽然长相恐怖,他内里其实是个温柔的人。 比起水螈,羊八和人类的距离就更远了;它不是人,而是地狱内土生土长的邪祟:大羊人。它总是穿着一套破破烂烂的链甲,裤子大而宽松,走起路一步一响,这是那链甲发出的响声。 羊八是欺诈司从水晶平原捡来的邪祟,当时羊八已经快要死亡,欺诈司为其包扎疗伤。按照地狱的法则,受拯救的邪祟必须侍奉救主,直到主仆之一死亡为止。 因此,羊八一心想要咬死欺诈司重获自由,毕竟地狱的法则没有规定仆人不能咬死主人。若不是剧毒司用武力威胁它,羊八估计早就对欺诈司动手了:虽然它的脑袋看上去和山羊无异,口腔内却长有一排排鲨鱼牙那样的利齿,咬死凡人如吃饭喝水一般。 孙必振返回时,羊八正意气风发地丢下四张扑克牌。 “炸!”它大吼道。 水螈摇了摇头。比起羊八,他的中文说得非常差劲,因此很少开口说话。 “单走一个二!爆双!要不要?要不要?”羊八开心的抖起了肩,他身上的链甲哗啦啦地响着。 水螈看见了孙必振,朝他招了招手。羊八也扭过了头,用鼻子出了一阵气,这就算是向孙必振问好了。 “二位,看见欺诈司了吗?”孙必振问水螈。 水螈摇了摇头,丢下了扑克,朝孙必振走过去。 “诶!你跑哪去?我要赢了!你妈的!”羊八收拾好扑克,骂骂咧咧地跑开了,它还有欺诈司吩咐的事情要做,但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它偷懒玩牌。 水螈走到了孙必振旁边,指了指他背着的包。 “药,你的?” “是,我从剧毒司那里求来的药。” 水螈点点头,似乎是希望孙必振展示给他看。孙必振也毫不吝啬,他将背包放在地板上,拉开拉链,露出了满满一包的小金鱼。 水螈用布满鳞片的大手捏起一只小金鱼打量起来,紧接着问道,“这个,什么用的?” “修炼用的。”说着,孙必振抓起一只小金鱼丢进了嘴里,念起了现学现卖的灵药咒:“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 水螈摇了摇头,他似乎看不明白这药的效力,便将小金鱼丢回背包内,友好地拍了拍孙必振的后背,漫步离开了。由于面容恐怖,水螈在凡世没有合适的容身之所,一直居住在商京的神坛内,这几天来孙必振一直和他住在一起,两人的关系非常要好。 服药之后,孙必振感觉到药性在渐渐发作,他赶忙调整呼吸,盘腿坐在地板上,念起了剧毒司传他的炼炁咒: “精以太兮塑吾体,炼溯虚兮入法门。” 以太就是炁,但法门是什么呢? 咒语催发了药性,孙必振感觉到灵药的毒性慢慢涌了上来,他的额头慢慢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约半小时后,孙必振终于战胜了毒性,猛地站起身朝观众之门跑去。观众之门识相地打开了通往厕所的道路,但孙必振没能来得及迈入厕所,喉头一甘,将一股黑血吐在了厕所的地砖上,扶着门喘着粗气。 “多谢你了。”孙必振一边擦着嘴角,一边向观众之门道谢,虽然他不知道这扇活门听不听得懂。 “你怎么口吐鲜血?不是有猪血可以用吗?” 孙必振转过身去,发现欺诈司正微笑着,抱胸站在他身后。 “我不清楚,依您看呢?”孙必振声音微弱地反问。 “依我看,大概是你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欺诈司看着背包里的小金鱼,用右手拇指摸了摸鼻翼,似乎是在细嗅那药物的气味。 “我吃了剧毒司给的药,”孙必振以为剧毒司给的药多半有点毒性,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照这样下去,我大概多久才能得炁?”孙必振问。 欺诈司露出门齿笑道,“怎么?你就这么急于求死?” 孙必振感到非常纳闷,“您的意思是?” 见他迟迟不能开悟,欺诈司索性直言道:“剧毒司有三副灵药,一副司百毒不侵,一副司御毒炼蛊,一副司杀人无形。你肯定是选了第三副药,我没说错吧?” 孙必振只能点点头。 “不学百毒不侵,杀人无形只能自杀,剧毒司没告诉你吗?”欺诈司摇了摇头,“杀人无形的毒气需要从受润者体内释放而出,没有百毒不侵护体,剧毒的炁首先毒杀的就是你自己,学这法门又有何用?” 孙必振大惊,初来乍到的他哪里想得到这一层?难怪他选药时剧毒司憋不住笑! “您的意思是,我应该先练成百毒不侵?那我再去向剧毒司求药!” 欺诈司苦笑道,“要是有这么简单就好了。你肉体凡胎,根本无法承受两种修炼用药的毒性,想要增强抗毒性,必须先学百毒不侵。” “这下可如何是好?欺诈司,您可有方法化解?”孙必振关上了门,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 欺诈司所说句句属实,修炼“杀人无形”所用灵药的毒性,就连施毒者自己也承受不了,因此孙必振才会口吐鲜血。 “罢了,眼下还有一种方法,能保你性命,只是风险极大,你要学吗?” “要学!当然要学!” 孙必振没有多想,连连点头。 欺诈司慢慢言道:“戏武神有一种法术,用以挽回入错法门的戏子,其名为‘定续命’。定续命依靠大量服药来压制毒性,凭借药力和剧毒争先,修习之人先一步练成百毒不侵则平安无事,倘若练不成……” “练不成就如何?” “你猜这法子为何叫‘定续命’?”欺诈司笑道,“用了这‘定续命’,不成功,便成仁!” 孙必振大惊,他本以为修习法门秘术不过是多了些技艺,谁知这是一条不归之路。 但眼下他哪里有别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回答道: “学,我学!” 欺诈司点了点头,“定续命的功法,我可以传授于你,但修习所需的稀罕药引,还需你自己寻找,我无能为力。罢了,你近前来,我先传你第一副药,免得你一时三刻死在这里。” 第11章 药引之谜 六,是戏武神的命数,定续命同样有六种药方,欺诈司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孙必振,六味药分别是“三长两短”“五绝生境”“七死无悔”“九死一生”“十死无生”和“与天戏命”。 定续命乃是剧毒之药,这六味药的药性一个比一个强烈,所需的药引也是越来越宝贵,修习定续命的戏子们往往不是因为药方压不住毒性而暴毙,他们大多是因为凑不够所需的药引而毒发身亡。 万幸,虽然药引珍稀,定续命的药方却不难配制,欺诈司很快炼了出来,煎药完成后,欺诈司将一盅苦涩难以下咽的毒药喂给了孙必振。 服药过后,孙必振感觉通身舒适,丝毫不觉得这是毒药,对此,欺诈司警告他道: “药倒不难练,但如果你又开始吐黑血,就必须搭配以合适的药引,压住毒性,直到血液变回红色。” “多谢师父。”孙必振双手合十,恭敬地感谢道。 “先不急着谢我,药方我已经传授给你了,但怎么获得药引,只能靠你自己寻思。”欺诈司一边用勺子刮着药盅底部的焦糊物,一边说。 看着欺诈司心不在焉的样子,孙必振恭敬地问,“请您告诉我,定续命需要什么东西做药引?” 欺诈司抬头看了孙必振一眼,没有说话,而是默默放下了药盅,从袖子里取出一张黄褐色的符纸,递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符纸,只见符纸上写着打油诗一首: “若虫饮血垢,恶兽醉樽中; 锤落死异端,樱桃生蛆虫。 黄卵灭红日,青焰明白龙; 六祀悦我主,尽此才相逢。” 孙必振看着这几句诗,一脸懵逼,“师傅,您不要做谜语人,您直接告诉我需要什么药引吧!” 欺诈司不紧不慢地伸手一指。 “所需的药引已经写在这上面了。” “我看不太懂……”孙必振苦笑道。 “你看不懂,我就看得懂吗?”欺诈司耸了耸肩,端着药盅离开了,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孙必振坐在病榻上。 欺诈司走后,孙必振苦涩地看着手中的符纸,丝毫没注意到水螈静悄悄地靠了过来。 “孙必振,孙必振。” 孙必振吓了一跳,抬头看见是水螈,这才松了口气, “哥们儿,你别吓我,你走路一点声音没有……” “不好意思,你,怎么了?”水螈关切地问。 孙必振叹了口气,抖了抖手里的符纸。 “哥们儿,我好像要死了。” 孙必振苦笑起来,他本来是为了复活女朋友才拜入欺诈司门下,谁知现在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水螈歪着长满鳞片的脑袋,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眼球,说道,“给我,看看?” 孙必振倒也不瞒着他这个蜥蜴脑袋的朋友,把符纸递了过去。 水螈接过符纸,仔细地打量起来。 “哥们儿,你拿反了。” 水螈的脸微微红了,它局促地将符纸倒过来,交还给孙必振,“对不起,看不懂。” “没事,我也看不懂。” 水螈静静看着孙必振,突然有了主意。 “大师兄!大师兄看得懂!”水螈难得能说出这么长的句子。 水螈口中的大师兄指的是李德,李德是剧毒司的内门弟子,在武神祠内排行第一,是当之无愧的大师兄,但孙必振摇了摇头。 “拉倒吧,我才刚惹过他,现在又去求他,岂不是要叫人看笑话?” 水螈又说道:“大圣!大圣,一定懂!” 水螈所说的“大圣”是指吊带袜,孙必振想了想,觉得水螈虽然脑袋不灵光,但总归有些阅历,说不定吊带袜真能看得懂这张符纸? 反正眼下无迹可寻,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孙必振握着符纸点了点头。 “走,哥们儿,我们去见高悬大圣。” 第12章 大圣解惑 不多时,孙必振和水螈沿着苍白小径,来到了吊带袜所在的山丘。 巨大石臂下方,吊带袜高声笑着,周遭的断臂不安地舞动起猩红色的手掌。 “小涸泽!小涸泽!你又来见我!” 吊带袜的蟒袍舞动着,远看去,它好像一只黑色的章鱼,在半空中舞动着触须,它的笑声尖锐而高亢,人类无法发出这种笑声。 “大圣,我有事相求!”孙必振隔着猩红花海,抖了抖手中的符纸。 “但说无妨!”吊带袜笑道,它的七十二颗牙整整齐齐暴露在天光之下,反射出七色光芒,好似彩色LEd小灯泡间歇式闪烁。 孙必振不敢招惹断臂花海,他将符纸交给水螈,由水螈转交给吊带袜。 水螈虽然笨嘴拙舌,但身体灵巧,他纵身大跳,越过了断臂花丛,抱住了巨大石臂,迅速爬到了吊带袜身旁,用舌头将符纸递交给吊带袜。 吊带袜也不含糊,它接过符纸,直接塞进了嘴巴,嚼了起来。 “嗯,挺好吃,我喜欢这个贿赂……”吊带袜满意地笑着。 这操作不但惊了孙必振,就连老实巴交的水螈也看惊了,他指着吊带袜,嘴里蹦出了三个字:“吃反了。” “嗯?吃反了?”吊带袜把嘴里的纸浆吐到了手心里,看了看,“好像确实是吃反了,这首诗我认得,第一句是若虫,最后才是相逢。” 说罢,吊带袜又把纸浆塞回口中,嚼了五次三番后,咽了下去。 一听吊带袜认得这首诗,孙必振来了精神,虽然这张符纸并不是什么贿赂,但他也顾不上许多了,索性顺势而为地说道: “大圣,贿赂你收下了!可否告诉我,那首诗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啊?” 吊带袜先是哈哈大笑了三声,随后开口道: “六句诗,实则是六扇门,六个药引子,六次牺牲!” 孙必振聚精会神地听着,这时候,水螈悄无声息地凑到了他身旁,递给了他一张纸和一支笔。 “谢谢哥们儿,我确实得记下来。”孙必振埋头写字,丝毫没关注水螈究竟是从哪里摸出的纸笔。 “小涸泽,你不要自不量力,这六扇门可不是凡人能开的,药引子也不是凡人能拿取的。” 吊带袜说到这里就不再继续了,孙必振赶忙追问,“大圣!您能不能具体说说这第一句诗的含义?” 吊带袜笑了,它的帽子左右旋转起来,吊住它的白绫也左右旋转起来,但吊带袜没有左右旋转,而是像表针一样顺时针旋转起来,在空中疯狂打转。 如此杰出的表演看呆了孙必振,看呆了水螈,甚至看呆了周遭的断臂——尽管它们没有眼球。 “小涸泽!小涸泽!我闻到你身上的欲望! 地狱喜欢利欲熏心之人,我也喜欢! 这第一句诗,说的是一只变态发育的昆虫! 你要开一扇门,得到染血虫蜕!拿它做药引! 凡事皆有代价,你要晓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罢,吊带袜的话语变作狂笑,它停止了顺时针旋转,由于表演结束,周遭的断臂逐渐缓过神来,纷纷朝着水螈和孙必振靠了上来。 孙必振还在埋头记录,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断臂包围,幸好水螈反应机敏,他拦腰抱起孙必振,一个大跳,跳出了断臂的包围圈。 “走,我们快走。”水螈放下孙必振,心有余悸地望向徐徐靠拢的断臂花丛。 “幸好有你啊哥们儿,这次是我欠你的。”孙必振心怀感激地将纸笔装入口袋,和水螈一起沿着小径返回了武神祠。 第13章 食指灵药 武神祠前厅内,孙必振和水螈低头盯着笔记看,解读着高悬大圣留下的线索。 “不会这么巧吧?”孙必振盯着自己的笔记,喃喃自语道。 “什么?巧?”水螈看着孙必振的记录,尽力想要理解,但他实在看不懂。 “我是说,如果这个信息再抽象一点呢?哪怕它不要这么具体。可是,变态发育的昆虫、饮血、门……这不就是那扇吸血蝴蝶的门吗?太巧了吧?” 水螈根本听不懂孙必振在说什么,但他知道谁能听懂,于是,他趁孙必振思索时悄悄离开了,等他回来时,身后跟着羊八和欺诈司。 “妈的。”羊八没好气地喘着粗气,“狗日的王苏丹,你要老子搬瓶瓶罐罐,老子认了,别他妈天天遛狗一样遛老子!” 欺诈司没理会羊八的脏话,他来到孙必振身前,单刀直入地问道: “孙必振,你知道去哪里找药引了?” “这个嘛……貌似如此。” “细说。” 孙必振于是将自己的分析说了一番,听完孙必振的说法,欺诈司点了点头。 “那你现在作何打算?你要去大灯塔探探虚实吗?” 孙必振哆嗦了一下,摇了摇头,“师傅,我区区凡人,再回去悲伤森林,不是纯粹找死吗?” “这倒没什么,如果你只是担心路上有危险,我可以给你安排帮手。”欺诈司看向了羊八。 羊八大怒:“操你妈!王苏丹,你可莫来事!只要你把这小子交给我,老子分分钟吃了他个狗日的!” 虽然嘴上这么说,羊八却悄悄退到了房间一角,生起了闷气,似乎没有当真吃人的打算。它在欺诈司手下混了这么多年,从来都只是嘴上说说,没有当真吃过人。 “我让羊八送你过骤雨平原,你沿海岸线前去大灯塔,这样更快。”欺诈司说道。 “但那是否安全呢?”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 欺诈司抿嘴一笑,“比起这个,你更应该考虑拿什么贿赂大灯塔的大祭司。猎头司帮过你一次,这个恩情还没还,你又上门求情,总不能空手去吧?” 孙必振苦着脸点点头,“可是师傅,我没什么东西拿得出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让你空着手去,水螈,取灵药来。” 水螈很快取来一只药瓶,欺诈司接过,高举起来,展示给众人看。握在欺诈司手中的是一只鹅颈瓶,瓶身呈现草绿色,由彩色玻璃所铸,瓶身不透明,看不见里面的药液。 “此乃食指灵药,乃是我的至高杰作,此药入口,内脏悸动、血液倒流,痛苦万分、求死不得。” “这……”孙必振沉默了几秒,尴尬地笑了笑,“这东西有什么用呢?用来下毒吗?您是要我毒死大灯塔的祭司?我吗?真的假的?” “你莫急,听我说完。食指灵药,乃是用采自断臂花海的五百根断指熬煮而成,服此药后,无论是身染疾病,还是身负重伤,均可以剧痛为代价化解,乃是壮士断腕的保命之灵药。用这食指药作为贿赂,大灯塔的祭司多半会感兴趣。” 孙必振恍然大悟,接过灵药,激动地一时半会说不出话来。突然,他想到了什么,问欺诈司道:“师傅,既然这药能化解伤病,那它能化解剧毒吗?” 欺诈司淡然一笑,“戏武神乃是司毒之神,法门大成者百毒不侵,没有这个需求,因此这药没有解毒的功效。” 孙必振郁闷地点了点头。 “总之,你明白该怎么做了吗?”欺诈司问。 “明白了,多谢师傅!”孙必振抱着食指药大叫道。 “好的,你去吧,羊八会为你带路的。” 话音未落,羊八凑上来用手肘怼了怼他。 “喂!该走了,我负责带路,你赶快的!” 孙必振原本在微笑,可当他看见羊八那横向的瞳孔和流着口水、长满尖牙的嘴,想起羊八放出要吃人的狠话,浑身起鸡皮疙瘩,一时拿不定主意。 孙必振扭头看向欺诈司,却发现欺诈司和水螈都无声无息地离开了,羊八一个劲地催促他,他也只好收起食指药,匆匆收拾好行囊,跟着大羊人走出了武神祠前厅。 出武神祠,过断肢荒原,进骤雨平原速行二十里,遂至海岸线,其名为灰烬海岸。 踏上灰烬海岸后,孙必振已经有些疲倦,就在他打算叫羊八一起休息时,羊八却先一步开口了。 “小子,我就送你到这里,接下来的路,你自己走吧!” “啊?!”孙必振大惊失色,“羊八,你不要害我啊!欺诈司可是让你一路护送我的!” 羊八狞笑起来,身上的链甲哐哐作响,他的眼睛里冒出幸灾乐祸的光,口水四溅地笑了起来,“嗤嗤,你哪只耳朵听到王苏丹这么说了?” 孙必振这时才想起,欺诈司好像只说让羊八送他过骤雨平原,没有提到目的地。 这下孙必振慌了,他讨价还价道,“那你还是带我一起回去吧!这地方看着瘆人,我可不想遇上邪祟!” 羊八大笑道,“小子,你莫要来事!爷爷我不爱管闲事!” 说着,羊八夯起蹄子奋力一跳,仅一跳,就和孙必振拉开了至少十五米的距离。 “嗤嗤,你要有本事,就跟在我后面回去啊?爷爷我可管不了许多,跟丢迷了路,可是你自己的事情!嗤嗤……” 隔着十五米远,羊八坏笑起来。 孙必振无可奈何,他知道,自己多半跟不上羊八这个怪物,可他也没有胆子独自前进,只能低声下气地求情道,“羊八,求求你,你就带我回去吧……” “你莫来这套!王苏丹那厮要求的,老子照做了!” 脾气暴躁的羊八似乎心软了,补充道,“我还告诉你,骤雨平原比灰烬海岸还要危险,你不要跟在老子后面,你就沿着海岸走,兴许还有活法!跟着老子走啊……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罢,羊八一溜烟地跑远了,只留下孙必振独自站在灰烬海岸上。 天光之下,海风吹来,孙必振举目四望,灰色沙滩,粉色海浪,远方若隐若现的紫色草甸,无一例外,鲜艳,鲜艳的可怕。 羊八已经仁至义尽,孙必振自知没有选择:从一开始,他就没有选择。 孙必振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朝海岸那一端走去。 第14章 一念生死 孙必振独自走在浅灰色的沙滩上,他背着一个简易行囊,欺诈司给的灵药就装在其中。除了灵药,他还带了一些钙奶饼干和几瓶矿泉水,但也仅限于此了。 地狱内部没有白天黑夜之分,这里没有太阳,只有永恒的天光照亮人眼所见之处,但天光并不具备太阳光的效力,长期生活在地狱之中的人类会严重缺钙,因此需要定期服用钙片。 虽然钙奶饼干能否补钙尚值得商榷,负责食品管理的析构司还是大量采购了这种高糖高油的饼干,将其作为日常福利发给同事们。 水螈不止一次抱怨过他吃腻了钙奶饼干,羊八甚至一看到钙奶饼干就想吐,但初来乍到的孙必振却不挑食。 孙必振沿海岸前进,左侧的海面是粉红色的,沿岸漂浮着青绿色的藻类,雪白的浮沫伴着浪花打在沙滩上。 这片海域名为“奶昔之海”,海水富含重金属盐,因此颜色鲜艳;轻轻涌动的海水色彩艳丽,孙必振脚下的沙滩却是死气沉沉。 行进约半小时后,海岸上出现了一些海生动物的骸骨,灰色的巨大骨架并不完整,石化的肋条有如一根根灰色立柱,被一条长达四十米的脊骨连接;脊骨末端,海兽的巨大头骨已经埋入了沙滩中,只露出半个空洞的眼窝,黑洞洞的眼窝足有一人之高。 孙必振下意识地避开了这些令人不安的骨骸,但随着他不断前进,海岸上的骸骨逐渐增多了,海水的颜色也逐渐加深,由原先的粉红变成了紫红,青绿色的水藻也越来越厚。 孙必振尽力远眺,远处的天空正在由淡蓝转为深蓝,雷暴荒原的阴影若隐若现,他已经可以望见目的地的雷光了。 就在孙必振庆幸自己一路上平安无事时,他的右眼皮突然跳了起来,潜意识告诉他前方有危险,但他没有停止前进。 “右眼跳灾只是迷信,迷信,迷信……”孙必振自我暗示道。 又过了十五分钟,孙必振在浅谈上看到了一具还算新鲜的海鳗尸体。 海鳗的皮肤是亮灰色的,带有深褐色斑点,但它三分之二的躯体已经被水藻覆盖,只露出长着独眼的头颅和巨大的下颚。海鳗只有一颗眼睛,深红色的眼球长在海鳗的头部中央,此刻已经没有了光泽。 这地狱生物实在不堪入目,孙必振嫌恶地撇开了视线,刻意与浅滩保持着距离,沿着海岸快步前进。 当孙必振经过海鳗的新鲜尸体时,海鳗的下颚突然张开了,从中喷吐出一副骨质的咽齿。咽齿后方连接着肌肉和韧带,虽然没有伤到孙必振,但还是吓了他一跳。 咽齿淌着水落在了沙滩上,连一丝声音也没有发出,诡异的静谧笼罩着海岸。 确认自己毫发无伤后,孙必振长出一口气。 “估计是鱼的神经反射,”他回想起曾经学过的生物学知识,安慰自己道:“很多鱼在死后还会尝试捕食,别害怕,别害怕,别害怕,这玩意应该已经死透了。” 这时,海鳗的咽齿居然颤动起来,覆盖住海鳗身躯的青绿色水藻开始向它的头部扩散,虽然速度并不快,但孙必振还是有所察觉。 已死海鳗的神经反射没什么好琢磨的,但蠕动的水藻却让孙必振汗毛倒竖,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小心翼翼地凑了上去,隔着十五米远远地观察起那些水藻。 形似浮萍的青色生物并不是藻类植物,而是密密麻麻的青色小虫。 蠕动的青色小虫实则是一种群居蟹类,科教将其命名为青色啃噬蟹,它们以腐肉为食,可以分解搁浅到海岸上的海兽,吃下血肉,留下骨骸。此刻,蟹群之所以朝着海鳗的头部移动,多半是听见了海鳗吐出咽齿的声音,因此聚拢在了一起。 孙必振松了口气,从背包里取出一袋钙奶饼干,撕开包装,掏出一块饼干嚼了起来,甜甜的饼干让他紧绷的神经松弛了片刻。 孙必振继续走着,嚼着钙奶饼干,这时,他犯下了一个错误:一个愚蠢到极致的错误。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申国人,孙必振秉持着节约粮食的传统美德,但钙奶饼干实在太甜腻了,他实在吃不完。吃下半袋后,孙必振不堪重负,但他没有将剩下的半袋饼干装回背包,而是将吃剩的饼干丢向了浅滩。 浪费粮食是要付出代价的。 饼干洒落在灰色沙滩上,碎成了小块,灰烬海滩上的浪声戛然而止,就连空气也凝固了,仿佛有数千双眼睛看向那落地的饼干。 涌动的青色浪潮席卷而来,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干了蠢事,他汗毛倒竖,狂奔向海岸外侧的沙地。 青色啃噬蟹的浪潮漫过了饼干碎,但并未停止,而是朝着孙必振冲了过来,在水黾灵药的加持下,孙必振居然比蟹群的速度慢了三成。 青色啃噬蟹很少攻击密教信徒,这不符合啃噬蟹的习性:这种弱小的生物并不具备在岸上长期活动的能力,它们无法离开浅滩狩猎,因此也不会主动攻击附近的活物。此时此刻,这些小蟹发起进攻并非习性所致,而是有密教信徒在驱使它们。 凡世的宗教数以百计,地狱的教派却寥寥无几,无光地狱之内,成立密教的地狱神祗仰统共有一十三个。除十三个有教神外,另有许多具备神格、却没有神位立教的地狱神祗,蛰伏在地狱的角落,等待着有教之神神形俱灭,他们好登台替补。 此间玄秘,即使是欺诈司也无权道破,但欺诈司郑重警告过孙必振,除了异教徒外,还需要提防三个强大而野蛮的无教神:司海之盐神,司天光之无相神,司香氛之蔷薇神。比起有教神的变化无常,这些无教神往往更加危险。 海生生物一反常态地朝孙必振发起进攻,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司海盐神的苍白之眼盯上了孙必振,祂的覆满鱼鳞的手试图扼死戏武神的信徒。 “我仅仅是扔了一块完全无害的钙奶饼干!我没想得罪盐神!” 孙必振心里是这么想的,但他没有说出口,一边狂奔,一边默念戏武神的驱厄咒,试图用玄学的力量驱散追逐他的蟹群。 “伟哉我主,不吝赐救,神恩即显,灾祸勿近!” 孙必振的念咒声扩散到了青蟹的浪潮中,一个低沉的声音渐渐响起,以一种无神而机械的口吻吟咏道: “汝必溺死,为盐水所浸,为蟹所噬,为藤壶所苦。” 随着那声音越来越近,一个蟹群组成的人形开始浮现。人形所念的咒语是盐神的浸渍咒,这是一种驱使海生生物的巫蛊邪咒,等级远高于孙必振的驱厄咒。 邪咒生效,蟹群发狠了、拼命了、失心疯了,朝着孙必振的方向不断蔓延,尽管它们并不能在沙滩上呼吸,却还是不依不饶地前进着。 孙必振并不知道如何化解盐神的邪咒,他只顾的上奔跑,连回头望都做不到,更别提在这种狂奔状态下念驱厄咒了。 由于距离海水过远,青色啃噬蟹的浪潮中,赤裸上身的盐神信徒露出了原形;她的头发上挂满了水草,肢体末端长出了鳞片,这是信仰盐神的体征;她的眼睛和嘴唇都呈现出溺死者的特征,灰白而粗糙浮肿,眼球表面覆盖有一层淡白色的膜。 在她的上半身,从双肩直到腹部都有波浪形的纹身,乳房上方印有一行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地狱铭文曰: 召潮唤汐、驱使海兽之人,召潮司。 无教神的大祭司绝不亚于有教神的大祭司,孙必振哪里惹得起的?他只能朝着海岸外侧奔跑,可惜他肉体凡胎,气力终有穷尽,不出半分钟就被蟹群的前锋追上了。 小蟹开始啃噬他的鞋子,发出的“嘁哩喀喳”的声音,孙必振汗毛倒竖,他尝试加快脚步,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孙必振身后,盐神大护法突然面朝下方倒在了沙滩上,青色蟹群即刻散去,只留下这脊背上长着鳍和鳞片的女祭司独自一人倒在海滩上。 蟹群散去后,孙必振惊魂未定地继续跑着,过了半分钟,他才意识到蟹群的攻击停止了,但恐惧令他不敢回头看,又跑了几十步才敢缓缓转过头,发现异教的大祭司不知为何倒在了地上。 “什么情况?”孙必振疑惑不解地停下了脚步,望着被长发和海草遮盖身躯的异教祭司,他一时间脑袋空空。 孙必振不敢往回走,他远远盯着那异教徒,陆续有三个念头涌进了他的脑海。 身为凡人,孙必振的第一个念头代表他的人性: “莫非这厮在装死诈我?”他如此想。 孙必振乃是欺诈司的学徒,虽然欺诈司没有欺诈过他,但也害他吃了好几天的泻药,自己的上司尚且如此,异教大祭司就更不能轻信。正因如此,孙必振犹豫着不敢靠近。 但很快,这个保守的念头被另一个渐渐变强的念头所取代。 孙必振的第二个念头代表他的兽性: “猎头司肯定喜欢异教祭司的头颅吧? 倘若我将此人的头割下来献给他,猎头司必定大喜,到时连灵药都省下来了,岂不美哉?” 如此想着,孙必振不禁感到一阵窃喜。 利益往往是最能带给人勇气和力量的东西,孙必振不是什么圣人,他是个见利忘一切的凡夫俗子。他加入密教的初心,说的高尚些,是为了挽回爱情;说得功利些,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女友复活。只要拿取异教大祭司的头颅,他就离这一目标更进一步! 在这种诱惑的驱使下,孙必振鼓起勇气缓缓靠了上去。 颅献猎头司!孙必振怀抱着这种美梦,逼近了那个倒地不醒的异教大祭司。 很快,第三个念头出现在孙必振的脑海。 身为一个接受过义务教育,遵守公序良俗的申国人,孙必振的第三个念头代表了他的神性。 孙必振走近后,万分谨慎地打量起来,他发觉异教大祭司的背部浮肿不堪,鳞片也失去了光泽、开始脱落:她似乎并没有很好地适应海洋,盐神降福于她,地狱的盐水却不会包容她。 孙必振壮起胆子将她翻过来,召潮司身上沾满了沙子,皮肤上满是开裂的创口,创口边缘已经被海水泡得发白,虽未结痂,却也没有血液流出,这恰恰是最严重的皮肤病的表现。她的侧腹则沾着不少细小的藤壶,藤壶的分泌物严重侵蚀了皮肤,留下一大片泛红的炎症。 看着召潮司身上的病灶让人不忍直视,孙必振不禁牙齿打颤,他想,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受得了吗?他未必就受得了!作为一个良善的申国人,他怎么能趁人之危?他若趁人之危,怎么对得起自己受过的教育? 一念天光变色,一念起死人而肉白骨,仅仅是一个念头,孙必振的命运走向一百八十度转弯。 孙必振义无反顾地从包中取出了食指药剂,取下胶布裹住的瓶塞,将那鹅颈瓶攥在了手里,狠下心,一咬牙,将这瓶灵药灌给了昏迷的召潮司。 要使灵药生效,服药者需要念灵药咒,但昏厥的召潮司现在做不到这点,孙必振于是将自己的手背搭在此人的嘴唇上,代替她低声念到: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一而知其三。伟哉我主,不吝赐救。伟哉我主,不吝赐救……” 虽然是异教徒,食指灵药的效力还是在召潮司身上显现了:她周身的创口闭合了,虽然身陷昏迷当中,她却被血液倒流、内脏结节的痛苦折磨得战栗起来。 食指灵药乃是欺诈司的杰作,这种治愈至死伤的药性极其强烈,清醒之人往往会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召潮司身处昏迷状态,昏迷起到了麻醉的效果,否则她很可能活活疼死。 “这可是欺诈司的灵药,你能不能活,全凭造化。”孙必振自言自语道。 半分钟过去了,召潮司开始七窍流血,她身上肿胀的创口也开始渗出血液。 召潮司的反应吓了孙必振一跳,他并不知道,七窍流血是饮用食指药的正常反应,他以为自己的治疗失败了,急忙伸手试探召潮司的鼻息。 没有呼吸! 孙必振急了,他赶忙测其脉搏。 没有脉搏! 最后,孙必振怀着侥幸心理去测她的心跳。 没有心跳! “她死了?!” 孙必振浑身发冷,面色变得惨白。 这下可好,孙必振陷入了迷茫:没救活异教徒,欺诈司施予的灵药却用掉了,他现在切实体会了什么叫“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在干什么啊!我在干什么!” 孙必振追悔莫及,他愤愤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现在他该拿这异教徒的死尸怎么办呢? 孙必振方才消散的兽性如今再度支配了他,他盯着泣血两行的召潮司,恶狠狠地说道,“既然如此,你这颗脑袋也没有别的用处了,不如让我拿去行个方便!休要怪我!” 在兽性的支配下,孙必振决定取此人的头颅献给猎头司,可惜他到底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生杀予夺的年轻人,虽然认定对方已死,孙必振颤巍巍地举起拳头,看着召潮司脸上那两行血泪,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手。就算下得了手,就凭他赤手空拳,也绝计取不了大祭司的头。 “罢了!就这么完整地带过去吧!整个带过去更好交差!”孙必振自我安慰道。 这么想着,孙必振强忍住恶心,背起了召潮司的“尸体”,一步步走向海岸尽头。 可是,孙必振不知道的是,召潮司其实还活着。 探不到呼吸,是因为召潮司并非人类:她是鲛人,用长在耳后的鳃呼吸。 摸不到脉搏,是因为召潮司的肢体末端覆盖着鱼鳞,隔着鳞片,就凭孙必振三脚猫的手法根本探不出来。 摸不到心跳,则是因为孙必振摸的是召潮司的乳房,隔着一层厚厚的脂肪根本测不出她微弱的心跳。 于是,孙必振傻乎乎地背着一个活的大祭司走向雷暴荒原。 雷暴平原渐渐近了,轰鸣的雷声已经清晰入耳,远处,大灯塔的光旋转在乌云之中,孙必振知道,他离目的地足够近了。 欲望驱使着他,鼓动着他,怂恿着他…… 灵药没了,只能拿这异教大祭司的尸首作为贿赂了,绝不能就这么丢下,即使再辛苦,即使再劳累,也要带过去,一定要带过去…… 如此想着,孙必振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汗顺着他的额头流淌下来,他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串的湿漉漉的脚印,绝大部分都是他的汗,少部分是召潮司“尸体”上渗出的水珠。 即使筋疲力尽,孙必振还是走得很快,水黾灵药辅佐着他,兽性怂恿着他,无光地狱蛊惑着他,给了他源源不断的力量。 地狱最喜欢利欲熏心的人,它喜欢欲望,喜欢强烈的欲望…… 地狱察觉到了孙必振身上沸腾的欲望,为此,海岸线无形间变短了,这是地狱大发慈悲,否则,就凭孙必振的身体素质,根本撑不到雷暴荒原。 半小时后,孙必振脚下开始出现稀疏的蓝紫色草本植物,粉红色的海水也几乎消失了。他知道自己抵达了平原的入口,咽了口唾沫,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朝着远方的大灯塔走去。 第15章 第二十级 远在大灯塔的顶端,一双眼睛注视着雷暴荒原,最后落在了孙必振的身上。 大灯塔的猎人们信仰司光之神,蓝王。蓝王的圣数是二十一,因此大灯塔共有二十一层,塔内有彩色扶梯直通塔顶。猎头司所选的是红梯,而红梯也因此象征着狩猎。 彩色扶梯共有二十一级,根据教义,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抵达塔顶,可得飞升。 猎头司已经猎杀了十二只大野兽,四个邪祟,参与过无数战斗,至今未尝一败,现已处于红梯的第二十级,距离登顶只差一步,几乎可以与大灯塔的光辉并肩,和神明同行。 然而,他并未迈出这一步。 他似乎并不打算这样做。 其原因无人可知。 此刻,猎头司蹲坐在大灯塔二十层的窗前,俯瞰着平原。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那里的肌腱已经不再是血肉之躯,而是变成了某种更为坚硬、更有效率的物质,他的内脏也变得紧凑且稳固。如今的他能轻松咀嚼骨骼,消化也不成问题,仿佛吃芹菜一样轻轻松松。 猎头司偶尔会羡慕启明司和邪术司,毕竟他们的外形更加符合俗世的审美,容易获得人们的喜爱,而他,只不过变得瘦而强壮,仿佛肉体被浓缩、升华了,最后只留下了骨骼。 但比起雷暴司,至少猎头司还维持着人形,但他明白:不同于上次,如今他身上的画皮已经脆弱得像鸡蛋壳,一旦破裂,就再也无法修复。 或许,这正是他迟迟不肯登顶的原因。 此刻,猎头司注视着下方萧瑟的草甸,雷光闪烁,他的心中没有丝毫波动。 但当一个背着异教徒的异教徒出现在远处时,他的兴趣久违的被勾起了;作为猎头司,哪怕相隔数十公里,他依然能分辨出对方炁的强弱。 “强的那个病了,健康的那个太弱。” 猎头司自言自语,饶有兴趣地凝视着那小小的身影,思索着他们为何敢在雷暴平原上堂而皇之地行走,朝着蓝王的大灯塔走来。 随着那人影渐行渐近,猎头司察觉到了更多细节: “背人的那个是雄性,被背的那个曾经是雌性,二人并非配偶,亦无血缘关系。” 再靠近些,猎头司甚至能嗅到那女人身上的盐腥味,随即认出了孙必振。 “我认识他,我曾经帮过他。” 猎头司依旧毫无表情,内心的好奇促使他走向红梯,双腿夹住梯子两侧,迅速下滑,很快便到达底层。 底层大厅里,三名猎人学徒蹲在一只临时小炉子旁,分食一块烤狼蛛排。狼蛛肉没有毒性,味道和鲜虾相似,但猎头司对此并不感兴趣,他早已不再需要食物。 为了避免碰到蝴蝶之门,学徒们将炉子架在靠墙的位置,尽量远离那镶嵌着地狱之门的柱子。见猎头司走入大厅,三名学徒慌忙站起,其中一人急忙擦掉嘴唇上的调料,把剩下的狼蛛肉塞给同伴,恭敬地说道,“猎头司大人?一切正常,您是……” 鞋钉在金属地板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猎头司走近属下,伸出右手拇指,替他抹掉脸上的调料。猎头司的手大而粗糙,他分不清轻重,这一抹差点把信徒的脸皮擦破,猎头司自认为是好意,但那名信徒却误以为这是惩罚。 信徒的呼吸急促,脸颊像被狮子舔过一样火辣辣地痛,但他不敢有丝毫反抗。 “来了两个异教徒,赶在巡逻队之前,把他们带来。”猎头司平静地吩咐道。 信徒们不敢多待片刻,连忙跑出大厅,甚至没来得及熄灭炉子的火。 留下的狼蛛肉依旧放在炉子上。 炭火中的狼蛛排散发着焦糊的味道,猎头司闻到了,低下身猛地吹了一口气,试图扑灭火焰。然而,他这一吹,火炉内外形成对流,新的空气涌进炉内,火焰反而更旺了。 猎头司依旧面无表情,但内心却涌上了微弱的慌张感。他赶紧伸手进炉膛,捂住里面燃烧的木炭和松香,终于把火灭了。 他抽出手,虽然没被炭火烧伤,也没有引起痛感,但手上却留下了黑色的炭痕。 他轻拍了一下手,见还不够干净,便四下张望,趁没人注意时,他将手按在下身的兽皮上摩擦。很快,兽皮上多了一个黑色斑块,但仍未能彻底擦净手上的炭灰。 做完这些,猎头司站在原地久久未动,直到他的属下带着孙必振和召潮司归来。 严格来说,这三名信徒是启明司的学徒,并不归他管,但大灯塔内的所有学徒都听命于他,这并非教义所规定,而是因为学徒们发自内心地敬畏猎头司。 “猎头司大人,异教徒已经带回来了!”为首的学徒说道,他用银匕首抵着孙必振的喉咙,另外两人架着昏迷的召潮司。 孙必振被蒙上了眼,双手被绑在背后,由于事发突然,他还挨了信徒的两拳。 昏迷中的召潮司并未蒙眼,信徒们也认为她死了,毕竟她七窍流血,气息全无,但迫于猎头司的命令,他们还是把召潮司的“尸体”背了回来。 “我要见大祭司!” 孙必振口干舌燥、嘴唇裂开,不断喊着这句话,一路上背着召潮司,他甚至没有时间喝一口水。 “我要见大祭司!我是来贿赂你们的!我要见大祭司!” “闭嘴!”用刀挟制他的信徒猛地用刀柄敲在他额头上,“站好!你面前的是猎头司大人!” 听到“猎头司”三字,孙必振悲喜交加,他猛地发力挣脱了对方的束缚,“哐当”一声跪倒在金属地板上,诚挚地说道:“我是欺诈司的外门弟子孙必振!我是来贿赂你们的!猎头司,您救过我,您大发慈悲再救我一次吧!您行行好!您救救我……” 孙必振说着,跪倒在金属地板上,连续不停地磕头,大厅内部回响起他磕头的声音。 猎头司依然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只是抱着胸站着,试图掩饰右手上的炉灰。 第16章 三个祭司 孙必振毫无尊严地哐哐磕头,这让三名猎人学徒大跌眼镜,他们一时愕然,竟忘了阻止孙必振。 持匕首的信徒愣住了几秒钟,但当他听到孙必振自称是欺诈司的学徒时,他立刻觉得一切都合乎情理,于是怒气冲冲地揪起孙必振,愤声道:“欺诈司?你以为我们是什么?谁会信欺诈司的话?” 孙必振几乎绝望时,猎头司终于开口了:“松开他。”说着,他若有所思地搓了搓双手。 三名蓝王信徒朝猎头司投去崇敬的眼光,他们认为猎头司搓手手,是打算亲自出手惩戒异教徒,哪知道猎头司只是在清理手中残余的炉灰。 握匕首的信徒急忙割断了孙必振的绳索,见猎头司没有行动,他又立刻为孙必振摘下了眼罩,可是猎头司依旧在搓手,另外两名信徒耸了耸肩,为召潮司也摘下了眼罩。 做完这一切后,猎头司才收回双手,审视着手心里的炉灰。确信已经擦干净了,他才看向了孙必振。 被这种目光审视,孙必振感觉浑身不自在。持匕首的信徒收起了武器,带着一副“你等着瞧”的得意表情看着孙必振。 “猎头司大人,您说吧,要不要我们直接了结了他?”持匕首的信徒急切问道。 “不必。” 猎头司的回应简洁而果断。他的目光从孙必振身上移开,转而看向昏迷中的召潮司。 “把她放下。” 背着召潮司的信徒照办,二人轻轻将召潮司的“尸体”放在金属地板上,令她仰面躺着。 猎头司察觉到召潮司仍活着,他看着召潮司胸口的铭文,若有所悟,接着说道:“你们都出去。” 三名信徒虽不明所以,但依然顺从地离开了。 就在这时,猎头司却突然叫住了他们。 “停!” 三名信徒心脏骤停,他们慌忙回头、汗如雨下,只看见猎头司用左手拇指指了指大厅里的炉子。 “把炉子搬出去。” 三人匆忙应命,连大气也不敢喘,急忙端起炉子离开了大厅。 信徒们离开后,猎头司站在原地,依旧保持沉默。 孙必振口渴极了,他指望猎头司能说些什么,但对方仍然不发一言。孙必振忍不住了,他接下背包,在里面翻找矿泉水,却发现背包里的水瓶被那三名信徒清空了,连一瓶也没有留下。 孙必振无奈地叹气,看着猎头司,心中默念:“至少说点什么吧……” 终于,猎头司开口了: “我问你。” 孙必振赶忙点头。 “我还没问,点头是什么意思?”猎头司看着他,眼神有些困惑。 孙必振赶紧摇头。 “摇头是拒绝回答吗?” 孙必振没想到猎头司这么容易产生误会,慌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您问吧,我有问必答。” 猎头司沉默了片刻,伸出右手指着昏迷的召潮司,继续问道:“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孙必振深知此时若撒谎必死无疑,沉吟片刻后,如实答道:“没有关系。” 猎头司没有回应,而是再次问道:“她和你是什么关系?” 孙必振有些发懵,但还是坚持回答:“没有任何关系。” 猎头司面无表情地质问道:“你在骗我?” 孙必振连忙摇头:“不敢,绝对不敢!” “她和你是什么关系?”猎头司再次追问。 此时,孙必振害怕极了,他不敢再如实回答了,只能圆滑地回答道:“您说什么关系就是什么关系!” “你说实话。” “说实话……实话就是没有关系。”孙必振耸肩摊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猎头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沉默良久后,继续问道:“既然没有关系,你为何救她?” 这个问题让孙必振头痛不已:他也想不通自己是怀着什么样的念头才救了这个异教的女祭司。起初他确实心存善念,但如今对方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再用“善念”来回答这个问题,孙必振恐怕猎头司不会相信,就连他自己也不会相信。 毕竟,人是何其复杂,人性又是何其的矛盾,真诚中有多少做作,高尚中就蕴藏着多少卑鄙。卑劣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孙必振的心灵也是如此,因此,他迟迟回答不了这一问题。 猎头司似乎没有耐心等待他的回答,继续催促道:“说实话。” 孙必振只得答道:“因为……我身上正好有欺诈司给的灵药。” 这个回答显然不能让猎头司满意,他挥手示意:“再给你一次机会,如实回答。”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救她,我头脑太乱了,说不清楚。”孙必振低声下气地作答。 既然孙必振无法回答这一问题,猎头司倒也不为难他,开始了穷举式的提问: “因为好色?” 孙必振连连摇头,“您太抬举我了,您也不看看那是个什么玩意儿……” 猎头司仔细打量了一番召潮司,虽然他不知道凡人喜欢什么样的皮囊,但他觉得孙必振说得诚恳,不像是撒谎的样子,于是又问道: “因为她胁迫你?” 孙必振再度摇头,“绝无可能,她一个死人,拿什么胁迫我?” “因为同情?” 这个猜测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孙必振的心理,他生怕自己总是摇头会惹恼猎头司,于是便点头回应道,“既然您这么说了……我寻思,大概如此。” “很好,”猎头司似乎非常满意,虽然他并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但眼下这个话题只进行到此为止,猎头司转换话题问道,“说,你的贿赂是什么?” 此刻,孙必振已经被疲劳和猎头司的威吓折磨得失去了兽性,原本献头的打算现在被他彻底抛却在脑后,面对这个关键问题,他反倒语塞了。 见孙必振不开口,猎头司会错了意,问道:“怎么,你想贿赂的不是我?” 孙必振赶忙摇头。 孙必振摇头的意思是:“不是,我想贿赂的正是你。” 猎头司却理解成了:“没错,我不是想贿赂你。” 误会一旦发生,再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猎头司看着孙必振,若有所思,最后,他说道: “启明司在青梯二十一级,我无法知会他,你自己想办法。” 猎头司误以为孙必振想要贿赂的人是启明司,他感兴趣的问题已经统统问完了,心满意足地大步走出门去,呼喊门外的猎人学徒们进来。 信徒们困惑不解地远远跟在猎头司身后回到大厅内,猎头司本尊则沿着红梯返回了第二十层,只丢下三名信徒和孙必振大眼瞪小眼。 身为大祭司,启明司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必振的到来。猎头司离开后,启明司踩着正对着红梯的蓝青色金属梯,一步一步爬了下来。 三名信徒实正是启明司的学徒,他们对启明司的态度和对猎头司的态度完全不同:眼见启明司慢步爬下,他们迅速围了上去,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些什么,其大意无非是“孙必振是异教徒”“不可信任”“杀之后快”云云。 启明司没有穿鞋,他的双脚接触到了金属地板,在信徒们的簇拥下微笑着不断点头,慢步走向了孙必振。无论从何种角度看去,启明司都要比猎头司更加像一名凡人。 启明司有着菱形的双眼,光从他的瞳孔中射出,只是并不强烈;除此之外,他完全就是一名人类,蓬松的褐发参杂着白发,眉毛也是褐色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这在诸多大祭司内是极其罕见的:大祭司长生不老,除非他们故意为之,否则不可能有皱纹。 启明司长着一张慈祥的脸,此刻,这张脸正微笑着,迈着颤抖的步伐接近了孙必振。 “年轻人,你想贿赂我?” 启明司说起话来要比猎头司流利许多,他眼中的光芒照在了孙必振脸上,却并不温暖,只是亮。 虽然搞错了对象,但孙必振反倒缓过神来,看着对方慈祥的面孔,他下意识地以为启明司比猎头司更好说话,于是顺水推舟地回答道:“是的,是的,我是想贿赂您……” “启明司大人!您不要上当,这异教徒的话万万不能信啊!”腰间别着匕首的信徒打断了孙必振的话。 启明司微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先听他说说吧。” 既然上司发话了,信徒们只好退到了侧面,为启明司留出空间。 在短暂的审视后,启明司的微笑并未发生变化,他背着手,用和蔼的声音问道,“你打算贿赂给我什么呢?” “虽然您问到这个了,但是……” “怎么?” 孙必振斜眼看向了启明司身后的信徒们,他想把这些和他唱反调的喽啰都支开,启明司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你们先回避一下,让我来接待这位客人吧。”启明司笑眯眯地吩咐道。 三名信徒各自应了一声,快步走出了大厅。 “那么,可以说了吗?”启明司将背在身后的手放到了身前,他的手非常白,手部的皮肤也异常光滑,有如一对玉雕,和他那苍老的面孔形成鲜明的对比。 “好的,”孙必振见大厅内只剩下了他、启明司和昏迷的召潮司,开口道,“既然您问到这个了,我就直说了——我想把这具盐神大祭司的尸首献给您。” “嗯?”启明司对此似乎有点兴趣,“那么,你想要得到些什么作为回礼呢?” 孙必振伸手一指不远处方柱上的粉红色大门,“我需要开蝴蝶之门,取一味名为染血虫蜕的药作为药引。” “嗯,这也不是不能考虑,然后呢?”启明司接着问道。 “只要您帮我开这扇门,这具异教大祭司的尸体,我拱手献出。” 启明司似乎还在等待孙必振说些什么,但孙必振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这就完了?”启明司抿嘴一笑。 “是的。”孙必振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听他这么讲,启明司再次背过手去,转身背对着孙必振,清了清嗓子,而后说道,“是我没有理解透吗?还是你没有理解透。” 被这句话让孙必振暗道不妙,他急忙向前走了半步,试图挽回启明司,“那个……” 但启明司根本没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不不不,年轻人,听我讲完。” 孙必振以为启明司并不打算拒绝贿赂,于是他静下心来,等待对方回复,谁知启明司接下来的每一句话都只能让他感到更彻骨的冰冷。 “你是不是没有意识到啊,放你走,我能得到的是一具尸体。” 说到这里,启明司转过身,眯缝着眼睛笑起来,他眼里的光渐渐淡了。 “但是不放你走呢?” 孙必振的思维飞速运转,他意识到,启明司的这句话揭示了三个不争的事实。 其一,启明司想要收下贿赂,但是不想提供回礼。 其二,启明司将这些话说给他听,显然没打算让他活着离开。 其三,虽然令人难以置信,但,启明司确实不比猎头司好说话。 死亡临近所带来的恐惧让孙必振说不出话,他的喉咙仿佛被棉花堵住,连呼吸也只能勉强维持。 很快,孙必振意识到自己身上的异样并非恐惧所致:他正在慢慢丧失呼吸能力。 启明司的双眼紧盯着孙必振,他那耐人寻味的笑里有着孙必振读不懂的深意。孙必振的身体酥软了,此刻他才发觉自己的炁被遏制住了,这说明启明司并不是临时起意,他从一开始便没打算放孙必振离开。 那光!是启明司眼中的光让他丧失了炁! 孙必振方才意识到这点:从启明司的双眼看到他起,他的炁便耗尽了。 身为蓝王大祭司,启明司的润名曰“光攫”,凡是被他眼中的光照射到的活物,都将在光的扼杀下渐渐丧失炁。炁,乃是鲜活的生命力,是一切法术的源泉,丧失炁,也就丧失了生命。 中了启明司的润,本就没有多少炁的孙必振变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仿佛被人攥住了喉咙,哽咽着,试图和启明司的炁对抗,但对方身为大祭司,经验和力量都远在他之上,即使是纯粹的意志力也远胜过他。 孙必振正在缓缓窒息,死门缓缓敞开,死门的信使站在他旁边抽着烟,他却看不清楚,眼下无人救得了他。 临死前,孙必振开始后悔自己来到此地,他开始后悔自己选择了同启明司谈判,他后悔上了启明司的当,他后悔啊,后悔啊…… 要是他选择和猎头司谈判,结局是否会好得多呢?至少猎头司不像是会暗下毒手的人,但谁看得出呢?谁料的到呢?谁曾想,谁曾想啊…… 孙必振的脸变得紫青,他跪倒在金属地板上,窒息让他失禁了。 启明司不再笑了。身为大灯塔的祭司之一,他不允许有异教徒玷污大灯塔的无上光辉,于是他呼唤大厅外的信徒们,想让属下们把失禁的孙必振拖出此处。他甚至不愿意亲手碰这肮脏的异教徒。 这临时的变故让孙必振得以喘气,但他深知自己必死无疑,就用最后的力气说出了他此刻最想说的一句话: “艹你妈。” 人无有不悔之死,身为一个申国人,临死前的孙必振被缺氧摧毁了全部的理智,他只能说出这句深入骨髓的话来羞辱对方。 启明司冷哼一声作为回应,用润重新攥住了孙必振的呼吸道。大厅外的三名信徒陆续跑进来,启明司高声吩咐道:“把这个异教徒拖出去。” 说罢,他降低音调,用只有孙必振听得清的声音低声言语,“切碎,撒到风暴洋,珊瑚的子嗣会争抢你的尸体,异教徒,你,还有你救的女人,都是祭品。” 孙必振彻底倒下了,他此时的神智不足以思考这句话的深层含义。 人类面临死亡时总共要经历五个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沮丧与接受。 很显然,孙必振只进行到了第二个阶段,被启明司扼住咽喉的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但愤怒并不能解救一个濒死的人——孙必振昏死了,他已经无法思考,也听不清启明司究竟说了些什么。 但另外一名大祭司却听得一清二楚。 第17章 刹那报偿 佛家将一天一夜称为三十须臾,一须臾为二十罗预,一罗预为二十弹指,一弹指为二十瞬,一瞬为二十刹那。 据此推算,一刹那乃是零点零一八秒。 一刹那,召潮司睁开了双眼,她的身体依旧虚弱,但她听见了启明司的威胁,于是暗念起了盐神的滑倒咒。 “水草缠绕,海泥裹覆。咸水遍地,难行寸步。” 对启明司而言,滑倒咒不过是小把戏,但用来应付三个猎人学徒却足够了。召潮司用生满鳞片的右手猛地拍击金属地板,一片墨绿色的液体顺着她手指间的蹼冒了出来,朝着那三个猎人滑了过去。 在这光滑的金属地板上,滑倒咒变得格外有效——三名猎人奔跑着,踩中了那些滑溜溜的液体,很快就失去了平衡,一个接一个地栽倒在地板上,狼狈不堪地痛叫起来。 召潮司瞬间起身,由于眼部病变,她看不清东西,但她凭借游走的炁分辨出了每个人的方位,这是每个大祭司必备的技能:观炁。 启明司被召潮司的把戏吓了一跳,他急忙瞪大双眼,试图用润钳制对方,但召潮司却先发制人,趁那两束光芒还未照到自己,她用灵巧的身法蹿到了启明司的身后,抓住了对方长袍的衣领。 启明司并没有坐以待毙,他从宽大的袖子里摸出一只试管,想要服用灵药扭转局势,但药未入口,试管便被召潮司抢了去。 召潮司不敢喝异教徒的药,她用力捏爆了试管,攥着一片玻璃碎片按在了启明司的后颈处。可惜,玻璃碎片太小、太细了,根本不足以划破启明司的皮囊。 受制于人的启明司忽然发力跑向前去,召潮司不留情面地用玻璃碎片扎向启明司的后背,碎片刺进了他的背部,但那碎片实在太小,这一击的效果聊胜于无。 “异教的杂种!你几时醒的?”启明司一边跑一边大叫,他在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并没指望召潮司回答。 召潮司早就醒过来了,但猎头司的凶猛气息让她迟迟不敢起身,猎头司和孙必振谈话时,她一直在佯装昏迷。不论猎头司有没有看穿她在装昏,至少启明司是真的没有看出。 如果说猎头司的气息是滔天巨浪,那么启明司的气息只能算是荷花池中的涟漪,召潮司自认为有把握战胜之,于是才选择在此刻出手。她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启明司和孙必振的对话,先不论孙必振是否当真救过她,至少启明司想杀她这一点毋庸置疑。既然启明司想要取她性命,召潮司自然要尽力反抗。 由于错误地估计了对方的实力,召潮司并没有追击逃到红梯下的启明司,她从地板上捡起另一块较大的碎片,转而跑向那些滑倒的猎人们。 猎人们不断尝试挣扎起身,但召潮司的滑倒咒让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摔倒在地,站不稳脚跟,他们什么招数都使不出来。 大灯塔是蓝王的圣地,身处异教徒领地中的召潮司有如笼中困兽,但困兽所作的垂死挣扎往往是最疯狂的,召潮司已经做好了同归于尽的打算,她的炁因此显得格外恐怖,启明司居然被她的气息震慑到,自以为不敌。 事实上召潮司已是强弩之末,她对启明司发动的攻击完全是虚张声势,但在气势上,她却远远胜过了启明司。 大灯塔内,邪术司早已云游而去,雷暴司正在风暴洋上对抗虫群,启明司怯战、气息低落,只有猎头司的气息处在召潮司之上。 “喂!猎头司!救命啊!猎头司!救我啊!”启明司跑到了红梯下,用双拳锤击着红梯的金属杆,他尽可能叫得凄厉,希望能得到猎头司的回应。 红梯上方传来一阵熟悉的金属摩擦声响。 猎头司不耐烦地落在了地板上,右手里抓着一块骨骼磨制的尖钉。他用左手轻轻推开挡路的启明司,笔直地朝着召潮司走去,他的长发像活物一般舞动起来了,杀气弥漫。 “别过来!” 召潮司看不见来者,但如此强盛的炁只可能来自猎头司,她太清楚了,那可不是她能够对付的角色,为此,她挟持了那名腰间别着匕首的猎人。 “我晓得你有多大能耐,猎头司!但你想杀我,就要做好牺牲的准备:我一定会把死咒留给你!你这几个属下也要同我一起进死门!” 召潮司用手中的玻璃片划着猎人柔软的脖子,鲜红的血顿时就流了出来。由于看不清楚,她并没有抢夺猎人腰间的匕首,那猎人也被她的气势所震慑,一时之间竟忘记了自己身上带着武器。 猎头司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停下了脚步。 眼见优势又回到了自己这边,启明司拍着手走到了猎头司身侧,他背部还插着那片玻璃,脸上却毫无痛苦的神情;他眯起眼睛笑着,眼中的光变得格外明亮。 “你知不知道,猎头司还差一级就能登顶了?杀了你,猎头司就升至第二十一级了。羽化飞升,死咒和他再无关系,哈!傻眼了吧?” 说罢,启明司露出了得意的笑,他背过手去,将身后插着的玻璃片拔了出来,沾着血的玻璃片被他丢在地板上。 那血,居然是乳黄色的。 “那就和他说再见吧!” 既然威胁无效,召潮司打算在临死前带一人垫背,她狠狠握紧手中的玻璃,朝着那紧闭双眼、颤抖着的猎人学徒刺了过去。 “停!”猎头司大吼。 这声吼叫让召潮司停顿了整整五秒,她机警地用人质的身体挡住了自己,确保启明司无法施展润,但猎头司的气势却令她发自内心地感到恐惧。 “你想做什么!?”召潮司咬牙切齿地紧握着玻璃片。 “放了他,然后我就放了你。”猎头司如是说。 启明司不敢相信地盯着猎头司: “你……你疯了吗!?猎头司!那不过是一个卒子,一个牺牲品,但她,她可是异教徒!异端的大祭司!杀了她!杀了她你就登二十一级了!与大灯塔同光!永恒近在咫尺!你在犹豫什么!?你他妈的在犹豫什么!!” 启明司的面孔像一颗丧失了水分的番茄那样红了起来,他无法理解自己的帮手为何会在这时候心软,为何猎头司能拒绝他梦寐以求的东西,他理解不了,完全理解不了。 猎头司的气场好似靠岸的巨浪,他皮肤黝黑的面庞转向了侧面,似乎看着什么,却不发一言。 “你可当真?”召潮司迟疑道。 猎头司果决地点头,他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诚意。 猎头司如海啸般的炁卷起了一阵疾风,炁扫开了周遭的一切,直接打开了不远处的蝴蝶之门,由于上一次开门后没有重新设置目的地,蝴蝶之门的目的地没有改变:申国,商京。 门后,冷冽的风顺着街道刮进门内,凡世的空气正源源不断地涌进。 “你现在就可以走了。”猎头司的长发被风吹动,他用右手中的骨钉指向门外的夜色。 此刻,凡世正被夜色笼罩,门外的街灯也因为蝴蝶之门的缘故通通失去了光明,日月无光,星辰变色,商京正处在一日之间最黑暗的时刻。 召潮司踟蹰着,虽然她看不清门外的景象,却能够判断得出门后是凡世。 “你等什么?”猎头司用余光看向她。 “那个男人,我要带走。”召潮司腾不出手来指示,但猎头司很清楚她指的是谁。 猎头司,这个高、瘦、上身赤裸的男子,转过了头,一丝藏不住的笑跃然脸上。 就连他的老同事启明司都从未见过他这样笑,更别提那三名吓傻了的猎人了,只可惜召潮司和孙必振都看不见这一幕,否则,这抹浮世绘般的、既恐怖又戏谑的微笑将自此刻起永远留在他们的记忆之中。 杀气顺着那抹笑飘了过来,它是如此之浓,以至于可以用鼻子闻到,用舌头品尝到,召潮司以为他要反悔,谁知猎头司只是问道: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召潮司直接回答到,“没有关系。” 话音落下,杀气好像一块被丢进热咖啡的方糖,顿时溶解在了顺着蝴蝶之门刮进的冷风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猎头司的笑变了意味、变了成色,先前是玩味,如今是肃然起敬,他用右手握住骨钉,食指点了点蝴蝶之门后的夜色。 “你们,可以走了。” 召潮司没有再犹豫,她拖着不停挣扎的猎人凑到了昏迷的孙必振身旁。 她尝试用右臂挟持住猎人,尽可能弯下腰去够孙必振,但猎人的反抗非常剧烈,她根本碰不到倒地的孙必振。 就在这时,被挟持的猎人学徒终于想起了自己腰间的匕首,他顾不上手指间沾着湿滑的液体,趁召潮司不备悄悄抽出了匕首。 手中有了武器,他顿时目露凶光,反手持刀朝着异教徒刺去。 一刹那间,猎头司出现在了召潮司身旁,她根本来不及反应便被猎头司除了武器:玻璃碎片落在了金属地板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作为人质的猎人被猎头司丢了出去,猎人痛叫着摔倒在地板上,手中的匕首也滑脱,落在身旁,和那金属制的地板发生激烈的碰撞,呛啷啷的尖锐声音紧紧揪住了召潮司的心。 看见这一幕的启明司大喜过望,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则粉碎了他的喜悦。 猎头司用右手抓住昏迷的孙必振的衣领,左手则握住了召潮司的上臂,将这两个信仰不同的异教徒拖到了蝴蝶之门旁,轻轻将他们推了出去,顺手合上了蝴蝶之门。 猎头司的动作一气呵成,就好像他命中注定要这么做,就好像有一名导演提前告诉过他要这么做,就好像他事先演练过无数次,只是他命运的剧本完全由他自己书写,仅此而已。 “你……”启明司恼羞成怒,“你在做什么!?你分明都抓住她了!” “言出法随,不能食言。”猎头司如此回应。 启明司额头上的青筋开始鼓动,有什么尖锐的、锥形的东西在他的面皮下方戳刺,他的怒气赋予了他朝猎头司怒吼的勇气:“你有这个能耐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杀了她?!!你你你,妈的,你这纨绔的东西……” 猎头司抛出一个不耐烦的眼神,启明司纵有千般恼火也不敢和猎头司作对,他涨红着脸,朝着属于自己的青梯走去,不想再说话了。 第18章 流亡凡世 商京,凌晨清冷的风吹在孙必振脸上,令他苏醒了过来。一股浓烈的海盐味让他不住地干呕,但一只长满鳞片的手颤抖着捂住了他的嘴。 孙必振惊恐地看向那只手的主人。 是召潮司! 覆盖着白色薄膜的眼睛无神地盯着他,彻底晾干的长发缠在了他身上,孙必振闻到一股羸弱的炁,由疾病、苦痛和无助交织而成。 此刻,他们正躲藏在一处街灯照不到的角落,相互依偎在一堆随意丢弃的废旧家电间。 由于疾病和长时间缺水,召潮司已经濒临崩溃,她抓挠着自己身侧的藤壶,被食指灵药治愈的伤口又开裂了,血顺着她的腰流了下去。 孙必振不知所措,他原本以为自己死了,来到了死门背后的世界,但远处那熟悉的街灯和商京夜晚的气味告诉他,此刻,他身在凡世。 惊讶仅仅持续了片刻,孙必振看向虚弱的召潮司。 “你救了我?”孙必振用沙哑的声音问道,启明司的润伤到了他的喉咙,他说起话来异常艰难。 “水……”召潮司在昏厥前说出了最后的要求,说出这个字后,召潮司再度陷入了昏迷。 孙必振不知道死去的召潮司为何会活过来,又为何会救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商京的街道上。 气管处的伤痛仍未消散,有凝血卡在喉头,轻咳几声后,孙必振站起身打量四周,凭借模糊的记忆确定了自己的位置:这里就是他上次返回凡世的位置。 有过上一次的经验,孙必振迅速振作起来,无暇多想,他背起赤裸的召潮司,避开街灯,走向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孙必振的喉管正在淌血,他感觉一股血腥味正顺着嗓子眼涌上来,但比起他自己,召潮司的伤势明显更严重。 可惜,凡人的医院不会接待一个长着鱼鳞和鱼鳍的怪物,孙必振也不愿意冒那个险,他能做的只有带召潮司回公寓,另寻出路。 孙必振再一次被浑身的疲倦驱使着朝公寓走去。他背着召潮司,沿着街道的阴影处小心前进,最终安全进入了单元楼,乘电梯徐徐上升。 随着一声清脆的“叮”,电梯门徐徐打开。孙必振走出电梯,回到他那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公寓门外。 门没锁,屋门敞开着,屋内凌乱的陈设维持着原则,孙必振已经十多天没有回家了,居然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孙必振背着召潮司走进屋内,顺手带上了屋门,由于十几天没人打扫,屋里已经积攒了一层薄薄的灰层,但他现在没空打理,当务之急是解决召潮司缺水的问题。 孙必振打开主房间的灯,背着召潮司径直走进了洗手间。 孙必振租住公寓的洗手间很小,根本放不下浴缸,他只好将召潮司安置在马桶上,打开淋浴头,用温水冲洗召潮司身上的沙子和伤口。 看着召潮司身上的那些浮肿和藤壶,孙必振感到一阵不适,胃里翻江倒海,他忍不住“哇”地一声吐在了洗手间的地上,缓过劲后,他急忙用淋浴冲掉自己那些带血的呕吐物。 感到好受些了,孙必振关上了洗手间的灯,仅凭主房间的光亮也能勉强看清,而且不必看见召潮司身上那些可怖的皮肤病灶。 “恐怖如斯……这种折磨也只有大祭司能受得了,换成一般人类早就死了。”孙必振站在昏暗的洗手间内如此想道。 “是呐,一般人早就死了。”召潮司答道,原来她被身上的温水唤醒了。 昏暗的小房间内,孙必振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组织语言是一门艺术,但他显然没有掌握这门高深的技艺,于是他直接问道:“你是怎么搞成这副鬼样子的?” 召潮司倒也没有避讳,她不但听得懂,而且能够流利地讲申文。 “或许是一次背叛……地狱的咸水不会对任何人施以仁慈,我不能离海,却又无法避免咸水的侵蚀。有次,我用化形咒变成了一群青蟹,结果皮肤的痛楚消失了……自那之后,我就一直保持着蟹群的形状,慢慢记不起为人的事情,再之后的事我就记不得了,我在海里游了太久……” 说罢,她突然问孙必振道:“你为何不杀了我?” 孙必振浑身一颤,不知如何作答,毕竟他不是没想过这么做。 “这个……” 见他答不上来,召潮司没有再说话,而是捂住了她那苍白的脸,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孙必振不知所措,他也想哭,但如今的他只能呆呆地举着淋浴头站在原处;方才的呕吐令他的喉管又疼又痒,但他忍住了没有咳嗽。 哭了一阵后,召潮司从他手里抢过了淋浴头,她为自己淋着水,缓缓抓挠起侧腹的藤壶。 孙必振从头到脚都湿透了,他默默退出了洗手间,跑到主房间角落,从掀翻在地的衣柜里取出几套衣服。他为自己换了一套干净衣服,随手将湿掉的衣物丢在了房间中央的写字桌下。 写字桌上还留着不少饮料和拆封的干果,这些都是李德买来开派对用的——由于当时离开的太匆忙,他只顾的上把香烟带走,零食饮料留在了原处。 孙必振抓起一瓶苏打,拉开易拉罐大口喝起来,但那刺激性的饮料成分让他止不住的咳嗽,易拉罐也落在了地上,苏打洒了一地。 灵药没了,药引没得到,启明司要杀他,现在他的喉管受了重伤,有暴毙的风险,也无法联络欺诈司,孤单一人在凡世,滞留在这片狼藉之中。 孙必振停止了咳嗽,一屁股坐在了那滩苏打上,低下头哭出了声。 或许是听到了孙必振抽噎的声音,召潮司低声呼唤他道:“异教徒,过来。” 孙必振简单抹了两把眼泪,他下意识地不想让女人看见自己哭,强撑着站起身走到洗手间的门旁,他不愿对上召潮司那双能在黑暗中发光的眼睛。 “怎么了?” “听着,既然你不打算杀我,那么我恳请你帮我一个忙,”召潮司的声音伴随着水流声传来,“我伤得很严重,事实上你也是,我们都需要药物……但你也看见了,我这个样子,暂时无法出门狩猎,只有你能搞来我们需要的药物。” 孙必振盘算着自己还有一些存款可用,他不想在一名重病患者面前展现出自己的脆弱,于是,他故作坚强地答应道,“没问题,告诉我需要些什么。” 孙必振从大门旁的鞋柜中翻出了备用钥匙和笔记本,用一支预先留在鞋柜上的中性笔记下了召潮司所说的药物。只可惜,召潮司所说的药名他听都没听过,更不用说写了,只好用拼音先记下来。反正他没打算当真去买这些东西,毕竟现在是凌晨两点,提供这些药物的场所早已打烊,他只能先将药名记下来,择日再买。 记下全部药名后,孙必振将笔记本放回了原处,带着备用钥匙和一叠皱巴巴的零钱走出了公寓。 孙必振没有什么选择,他从来就没有选择,只能跑到街区外不远处的医院买来一些口服的消炎药。带着一袋现代医学的结晶,孙必振苦闷地走回了住所,他将那些药物一股脑地堆在了写字桌上,从中挑选出两板胶囊交给了召潮司。 “这是什么?”洗手间内传出召潮司疑惑的声音,她捏着那些胶囊问道。 “这是抗生素胶囊,也就是药。”孙必振解释,“你不知道?” 召潮司沉默不语,孙必振只好叹了口,一步一步将服药的方法教给她,即便如此,召潮司还是迟疑着不肯服药。 “我怎么知道这不是毒药?”她问道,但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这个问题太过愚蠢,如果孙必振想要害她,之前有的是机会,没必要等到现在。 召潮司不说话了,她默默盯着那板胶囊,发光的眼睛里有困惑,也有好奇。 在孙必振的帮助下,召潮司顺利服了药,但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洗手间,一定要待在淋浴中。 劝说无效下,孙必振只能允许对方继续沐浴,他太累了,蹒跚着走回自己的铺位,不顾床褥上的烟灰,和衣而卧,就此睡去。 第19章 热烈欢迎 孙必振一夜无梦,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上午十点。 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孙必振意识到自己呼吸困难,口腔和喉管里似乎淤积了什么东西,幸好还能勉强呼吸。他弯下身体,剧烈地咳嗽,淤血从口中喷出,洒落在凌乱的地面上。 “该死……”孙必振擦去嘴角的血迹和唾液,他意识到自己身体虚弱,必须在失去行动能力之前找到药物,否则他和召潮司都会病死在这里。 “异教徒,你还好吗?我听见你在咳嗽。” 召潮司的声音从卫生间传来,她的声音依然虚弱,但比起昨晚似乎好了一些。相较之下,孙必振的情况反而更为糟糕。 “我一点都不好。” 孙必振心里这么想,却强作镇定,口是心非地撒了个谎:“我还好,你等着,我这就去买药。” “你还记得药名吗?” “记得,都记下来了。” 孙必振抹了抹脸,从房间中央的写字桌上拿起一瓶绿茶,用饮料漱口,将鞋柜上的笔记本摊开,撕下写有药物清单的一页塞进裤子口袋,凭借强大的意志力拖动虚弱的身躯,蹒跚着出了门。 召潮司需要的药听起来都是中药,但最近的中药店在两个街区之外。孙必振深知,以他现在的体力,根本无法走到那里,只好强忍着不适,站在街头拦了一辆出租车。 几分钟后,孙必振顺利抵达了这家并不起眼的药店,确切来说,这是一家中医诊所。半年前,孙必振罹患胃病,曾在这里买过白术党参泡水喝,因为中药价格贵、见效慢,他并不喜欢这样,但同事劝说他试一试,盛情难却,他也因此得知了这家诊所的存在。 诊所被夹在一堆饭店之间,中药气味根本无法掩盖炒菜的油烟,难怪这家店生意并不好。这家诊所主要出售中药材,也提供代为煎药的服务,孙必振推门而入,但仅是推开一扇推拉门便让他费了一番力气,这让他感到一阵悲凉。 诊所内,中药气味忽浓忽淡,虽然不算难闻,但也并不讨喜。推拉门上挂着一只毛绒猴子,随着门的开合,它发出电子音的欢迎声:“欢迎光临!欢迎光临!” 孙必振被吓了一跳,惊讶于一家中医诊所居然会有这样的小物件,也觉得莫名其妙,谁会愿意光临一家药店呢? 诊所的空间并不大,看店的伙计趴在柜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台彩电,电视里正在播放香港电视剧。伙计戴着一副白色的大口罩,短发耷拉到耳垂,左耳上戴着一枚银色耳环,俨然是一副非主流的打扮。 这种非主流的打扮让孙必振印象深刻。半年前他来这里买药时,店里的伙计还没有这么拉风,门口也没有那个会说“欢迎光临”的毛绒猴子。 半年未曾光顾,天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变化,但孙必振此刻并无心思去关注这些,眼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尽快买到药物。 伙计听见毛绒猴子发出的声音后,漫不经心地问:“取药吗?” “不,我自己带来了方子,现抓。”孙必振慢慢走到柜台前,取出那张写着药名的纸条,按照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字和拼音念了起来,但伙计及时打断了他。 “停,别念了,把处方给我,谁能记住你念的那些东西?” 伙计的声音又高又尖,孙必振感到不悦,但他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直接将写有药名的纸条递给了对方。 伙计皱起眉头,盯着字条看了几秒,小声嘟囔道: “啥,啥,啥,这写的都是些啥啊?” 他逐渐提高了音量,最后将字条拍在柜台上,说道,“兄弟,这活儿我们这里接不了。” 伙计把字条推到柜台边,伸出手指指着上面的字迹,“你看,这里只有药名,没有剂量。再说了,我们抓药需要处方单,你这不过是随手撕下来的纸,很多字都是拼音,谁敢照这个给你乱抓?” 孙必振还想求他通融一下,但伙计果断地摆了摆手。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退一万步讲……” 伙计从柜台下的暗匣里抽出一把温彻斯特1887型的杠杆连发霰弹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孙必振。 “……退一万步讲,你要的这些地狱草药,人间根本不生产。” 第20章 宾至如归 伙计用枪口逼着孙必振退到了墙角,他似乎没有立即开枪的打算,而是逼问道。 “你好大的胆,蹲下!你的同伙呢?说!” “完了!是防剿局!”孙必振下意识地想,他不知道的是,防剿局的调查员不会用枪械作为武器;枪乃是残面的法器,即使是其它密教的信徒也不敢使用,何况是调查员呢? 防剿局,是九七年由猎巫部和申国安全部整合形成的部门,主要负责对密教作战和反法术特别活动,是申国最大的猎巫人聚集地,也是众密教最忌惮的部门。 孙必振以为持枪的伙计是防剿局的调查员,一时间欲哭无泪,只能乖乖照做。才出龙潭,又入虎穴,他感叹于命运是如此不公。 “我没有同伙,我真的只是来买药的,我发誓……”孙必振举起双手,试图证明自己并无恶意,但伙计并不会轻易相信他。 “说,你是谁的人?”伙计用枪口怼了怼孙必振的脸颊。 孙必振自以为逃不过这一劫,淡然地苦笑,答道:“我是武神祠的人,欺诈司的弟子,我叫孙必振。” 谁知伙计不耐烦地用枪托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别耍滑头!” 孙必振来了脾气,“你杀了我,欺诈司肯定会替我报仇的!”这句话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底气,毕竟欺诈司未必知道是谁杀了他。 “你再撒谎我就开枪了!”伙计喊道。 “可我没撒谎啊!” “你真是武神祠的戏子?”伙计的眉毛弯成了弧形,他明显不相信孙必振的说法,但已经开始动摇了。 “不然呢?” “那你为何不直说?” “你会见人就说你是防剿局特工吗?”孙必振反问。 谁曾想,听到孙必振这么说,伙计的态度居然发生的一百八十度的转换。 伙计急忙将霰弹枪丢到了一旁,伸出双手扶孙必振起来,牵着他的手将他带到了柜台后。 “兄弟!实在是对不住!实在是对不住!”他一边道歉一边安抚着孙必振,“误会,都是误会,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这就去沏茶!” 孙必振露出惊讶的表情,“怎么,你要审问我?” “呀!实在是误会!天大的误会!我哪里知道你是武神祠的客人,多有冒犯,请见谅!” 伙计轻拍他的后背,将他搀扶到柜台后的板凳上坐下,又跑到入口处挂上了“打烊”的招牌,收起丢在地上的霰弹枪,锁上前门,拉上了门帘和窗帘,随后打开了店里的灯。只会说“欢迎光临”的毛绒猴子不停地叫唤着,伙计热火朝天地忙活起来。 孙必振坐在白炽灯的光芒中看着这一切,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药店伙计的这一系列操作让他头脑发胀,他完全无法理解一个调查员为何会如此对待自己。 伙计跑前跑后地收拾东西,很快就备好了茶叶和点心,他将热腾腾的茶点装在一只金属托盘里端到了柜台上,双手摆在身前鞠躬道,“请用茶。” “不是,你这,怎么一回事?”孙必振指着热气腾腾的红茶和碟子里的桃酥问道。 “我不是调查员啦,我是兄弟会成员、复仇司的教子,是自己人!你先用茶,我这就你装药,兄弟!”说着,伙计捡起柜台上的纸条,照着那些难懂的汉字和拼音拉开药柜、开始装药。 孙必振恍然大悟:兄弟会是地狱内数一数二的大密教,和武神祠自千年前就有来往,两大密教的信徒互通有无,言必称信。千年来,两大密教从来没有翻过脸,千年之好铸就的信任是无与伦比的,这就是为何孙必振身为异教徒,却能得到兄弟会成员的热情对待。 药店伙计的热情对待令孙必振发自内心地感动,他忍不住流下了热泪,冲上前拥抱了这名伙计,将眼泪鼻涕统统抹到了对方的白大褂上,压抑已久的负面情感喷薄而出。 “兄弟,我这两天真惨呐兄弟,我可太惨了……” 由于过大的身心压力,孙必振已经站不住了,他扑通一下跪在了地板上,环抱着伙计的腰杆无声地哭泣:他的喉管受了伤,不敢哭出声来。 药店的伙计本就矮他一头,穿着宽松的白大褂更显得矮小了,一米七九的孙必振跪下后刚好能搂住他的腰。伙计的脸簌地红了起来,就连脸上的白口罩都遮不住,“哎呀你松开,松开吗,这样我怎么给你装东西。” 他这么一说,孙必振反而抱得更紧了。伙计红着脸安慰他,费了好大功夫,终于让他平静下来坐回了原处,这才得以继续装药。 孙必振尝试着喝了一小口红茶,可他咽喉处的痛楚越发剧烈,这让他打消了喝水的念头,更不用提吃东西了。 十五分钟后,伙计将清单上的药足斤足两的装了几大包,他将裹药的纸包统统塞进一个塑料手提袋,将手提袋摆在了柜台上,十分有成就感地松了口气。 “药已发全!你点一点吧!” “还点什么?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些药,”孙必振苦笑道,“兄弟,你说吧,多少钱?我信得过你。” “不收钱,一点心意,就当是我给你赔礼道歉了。”伙计连连摆手。 孙必振感动至极,但他不敢在此久留,毕竟召潮司和他都需要这些药物治疗,晚一步都有生命危险。最后,孙必振郑重其事地握住了伙计的手,轻摇三下说道:“兄弟,大恩不言谢,改日,我孙必振一定亲自上门报答你!” 由于时间紧迫,孙必振并没有交代报答的具体内容,任由对方脑补了。 “啊?过了,过了,这个,这哪里收受得了……”伙计的脸又红了起来,腼腆地点着头。 但孙必振无暇多顾了,他必须尽快返回。两人握手后,伙计为孙必振打开了前门,亲自为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孙必振拎着药上了车,伙计还要挥着手目送他离开。如此暖心的经历让孙必振重新振作了起来,他感觉喉头的伤都痊愈了几分。 带着药回到那小而乱的住所后,孙必振将手提袋丢在了鞋柜旁,突然发觉到一丝异样:自进门起,他似乎没有听见水声。 孙必振怀疑有异教徒闯入了公寓,担心召潮司遭遇不测,他急忙呼唤道:“召潮司!”这声叫喊让他喉管内的伤口开裂了,只是他暂时还没有发觉。 “我在,别叫。”召潮司的声音从主房间的角落里传来。 孙必振伸头望去,召潮司正穿着他昨天丢在写字桌下的湿衣服,衣物湿溻溻的,原来召潮司用这种方式保持着皮肤的湿润。 写字桌上原本的干果被她吃光了,瓶装的饮料也被喝的一干二净,只剩下几瓶易拉罐装的啤酒未被饮用,估计是因为召潮司不会开易拉罐。 “我吃了些你的东西,如果可以,再给我点好吗?没有吃饱。”她的眼疾似乎有所好转,能够看清东西了,湿透的衣物遮住了她病变的皮肤,这让孙必振能够直视她而不感到反胃。 孙必振松了口气,他指了指鞋柜旁的手提袋,“行,你要的东西都买来了,你等着,我去整点吃的回来。” 孙必振想要去最近的超市买些食物,但就在他握住门把手的那一刻,他感到喉头一甘,一口血涌上来,他居然被自己的血呛住了。 孙必振咳嗽起来,鲜血从他的口鼻中喷涌而出,血混合着血痂喷在了门板上,遮住了猫眼。 门上的血漆黑如墨。 定续命的效力过了,毒发的孙必振膝盖一软,倒在鞋垫上,血顺着他的嘴角淌了出来,他不甘心就这么死去。失去知觉前,他拼尽全力用手背擦掉了脸上沾着的血,可惜并没有擦干净,只是让那些黑色的液体涂抹的更加均匀了。 “该死……药方、续命的药方是……” 垂死的孙必振试图将“三长两短”的药方告诉召潮司,但他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只能不甘心地张着嘴,脑海里想着那续命的药方,被嘴里的黑血呛得不停咳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孙必振好像蒙上了一层黑色的面纱,死门半开,死门的使者弹了弹烟灰,收起了钓鱼竿。 孙必振已经昏迷,没有看清死门的样貌,但他梦到了,梦到了那门,梦到了那死门…… 死门外,看门的白无常戴着“一见生财”的帽子,黑无常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戏子一位!里边儿请!”白无常热情洋溢地朝死门一挥袖子,白色的衣袖连同他青紫色的长舌头一起垂到了地上…… 孙必振以为这是他临死前产生的幻觉,他伸出透明的右手朝自己指了指: “鬼爷,您是在说我吗?” 白无常笑嘻嘻地说道,“小涸泽!快请进!阎王爷点名要听你唱曲儿!”说着,他扶了扶头顶耷拉下来的帽子,没有眸子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状。 孙必振感到一阵意想不到的狂喜:没想到他窝囊了一辈子,死后居然能被阎王高看一眼!这辈子算是值了! 就在孙必振得意洋洋地迈步走向死门之时,白无常冲过来赏了他两记耳光。 “你打我作甚!”孙必振捂脸怒道,“你打我……不对……不对,不对!” 白无常笑而不语。 两记耳光扇醒了孙必振,他捂着脸,看着白无常那张惨笑的鬼脸,仔细看去,这张脸哪里是白无常,这张脸他认识!这是高悬大圣的脸!这是吊带袜的脸! 孙必振恍然大悟。 “不对!不对!这次我不上当!我不上当!!!” 孙必振转过身,背对着死门拔腿便跑。 白无常望着孙必振远去的背影,呢喃道:“总算聪明了一次。” 第21章 推心置腹 难得聪明一次的孙必振背对死门狂奔,梦境紧追不放,他做了一个关于蜕变和新生的梦。 梦中,孙必振再次和启明司对峙。启明司笑得像一个顽童,一双发光的眼睛照在了他脸上,他因此动弹不得,喉管处传来钻心的痛楚,随着启明司的润渐渐发力,攥住他喉管的无形之手也渐渐收紧,他想要尖叫,但他叫不出声,因为梦里的他没有嘴。 就在那双手将要扼死他时,猎头司,那个高而瘦的男人,出现在了他面前。 猎头司举起自己的骨钉,径直朝自己胸前的纹身刺去,骨钉扎穿了他稀薄的皮肤,一种新的物质从他的皮囊里钻了出来:它有着最锋利的口器和最致命的足,复眼闪烁着怪异的光,绒毛沾着皮囊残余的血,缓缓从那血肉组成的茧房内爬出。 在孙必振看清那物之前,在他被启明司扼杀之前,一双长着鳞片的手将他捞出了死门之前的永眠领域,将他带回了凡世。 孙必振睁开疲倦的双眼,他正躺在自己的床褥上,身上盖着一条湿了半边的被子。 四周漆黑一片,他以为是自己失明了,急忙揉了揉眼,又发觉嘴里有一股苦涩的味道,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堵在自己的喉头。孙必振以为那又是瘀血,他想用咳嗽的方式将那东西咳出来,但召潮司阻止了他。 “别咳!我好不容易才把药塞进去。” 召潮司发光的眼睛正盯着他,孙必振只好点头,忍住了咳嗽的欲望。他什么也看不见,原来,自他昏倒已经过去了十四个小时,现在是夜里三点,他能活过来全靠召潮司尽力施救。 由于喉头卡着召潮司制作的药球,凝血和药物混合在一起,堵住了他的喉管,孙必振只能勉强呼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正因如此,孙必振只能乖乖躺在床褥里,失血加上久未进食,他现在浑身无力,只能听凭召潮司安排。 孙必振安静地躺着,他感觉一只湿漉漉的、长着鳞片的手正在抚摸自己的额头,那鳞片的触感令他毛骨悚然,但他抗拒不得。 良久,召潮司收回了手,“好在退烧了。孙必振,你正在死门边缘徘徊,我喂你喝了那‘三长两短’的方子,但治疗喉伤用的却是盐神的药方,能不能活全凭造化。” 说罢,召潮司合上了双眼,估计是为了避免弄湿床褥,她没有躺在床铺上,而是躺在了床边。 召潮司轻声讲,“我探了你的脉搏,总计四十八条生脉,三十三条熄灭了,只剩下一十五条,像麻雀一样扑腾。我惊讶于你的生脉本该尽数断绝的,此时竟然剩下了十五条,一定是有神通大能在庇佑你。” 听召潮司这么说,孙必振恍然大悟,他想起吊带袜送给他的十五只小鹌鹑,他本以为那只不过是十五剂泻药,却原来是十五剂保命的药引! 想到这里,孙必振对吊带袜是千恩万谢,虽然吃那些药会导致腹泻,但和暴毙而亡比起来,腹泻又算得了什么! “你有话要说吗?开不了口,你在心里想想也行。”召潮司意味深长地说。 孙必振确实想说些什么,但苦于开不了口,只能暗自神伤:“该死,我就要憋不住了。” 虽然已经很久没喝过水,孙必振却免不了要新陈代谢,膀胱传来的紧迫感让他不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就在孙必振对抗尿意时,召潮司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她的眼疾已经痊愈大半,如今已经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了。 “你慢点起来,我扶你去厕所。”她低声说道。 屋内黑灯瞎火,孙必振慢慢翻身起来,他情不自禁地想到,“要是能摸索着把灯打开就好了,可惜我看不清开关在哪。” 谁知就是这一个念头,召潮司便走到墙壁旁打开了灯。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被突然而来的光线刺得双眼胀痛,适应光线后,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能知道我在想什么?”孙必振想。 召潮司坏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哪知道你在想什么?瞎猜的罢了。” 平心而论,如果不考虑她脸上的鱼鳞和皮肤病,召潮司的容貌绝对称得上姣好,可惜孙必振此刻无心欣赏。 在召潮司的帮助下,孙必振顺利解决了新陈代谢的问题,他被搀扶着回到了床铺上。 召潮司弯下身,她的衣物下方敷满了药渣,一股浓烈的中药苦味萦绕不散,她为孙必振盖好被子,走到墙壁旁关上了灯。 “有趣的发明。”她在黑暗中嘟囔道。 “你究竟是何人?”孙必振想。 漆黑一片的房间内,召潮司那发光的眼睛回到了床铺旁,她蹲下身盯着孙必振,眼内幽蓝色的荧光是如此凄美。 “我记不清上一次来申国具体是什么时候了,但那时你们的皇帝姓爱新觉罗。这个姓很长,我记得很清楚。”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似乎是担心有人偷听,但孙必振还是听的一清二楚。 “那你少说得有九十岁了?宣统皇帝是一九一二年退的位。”孙必振惊讶地想。 “远不止,只是我多数时间都在咸水里荒度了,印象里我才刚二十多岁,在那之后的记忆就都不见了。” “天哪,你变作螃蟹游荡了这么久?” 召潮司笑了,“化形咒能让人变成野兽,许多可怜之人一辈子都变不回去了,我算是幸运的那个。” 孙必振停顿了片刻,转而想到,“你为何能知道我想些什么?” “这是盐神的润,只要你沾了我的鳞,我就能读你的心。从地狱初逃到这里时,我喂你咽了一片鱼鳞。你不要怨我,那东西没多大,你的喉伤是那个眼睛发光的祭司干的,和我的鳞片无关。” “知道了。” 召潮司闭上了眼睛,躺倒在床铺下方。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地狱暂时是回不去了,你靠什么过活呢?”她问道。 “别说这个了,一想起来就头痛。”孙必振依旧不愿直视现实,当务之急是获取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可如今的他正处在死亡边缘,莫说返回地狱开蝴蝶之门了,就算他现在有方法返回,也不足以战胜启明司。 “地狱暂时回不去了,只能先在凡世养病,等你病愈后再说吧。”孙必振想。 “但你总得有饭辙吧,难不成要我养活你?这里是凡世,不是地狱,养病需要药物和食物,我上哪里去找?” “我有一点积蓄,足以撑过这段时间。” “可是你该怎么花这些钱呢?” 孙必振无声地叹了口气,“这个明天再想吧。” 召潮司没有再说话。 沉默良久后,孙必振想到,“你叫什么名字?” “召潮司。” “不,我是说姓名,我叫孙必振,你叫什么名字?” “就叫召潮司。” “别开玩笑,你就算告诉我又有何妨呢?” 召潮司没有回答,她似乎睡着了,又或许是在装睡。 第22章 危险采购 太阳照常升起,孙必振被胃部的酸楚唤醒。 召潮司早已醒来,药效发作后,她的状况比孙必振好多了。看到他睁开眼,召潮司便凑上前来,左手攥着一个湿漉漉的药团,温顺地说道:“该换药了。” 孙必振一时没弄明白召潮司的打算,以为她要用手把药团塞进自己的喉咙,默默做好了忍受疼痛的准备。 “张嘴。”召潮司命令道。 孙必振微微撑起上身,准备坐起来,但召潮司却按住了他。 “躺着,否则不太好换。” 孙必振虽然不理解,出于对召潮司的信任,还是乖乖地张开了嘴。 召潮司用右手食指轻触孙必振喉头,她的炁穿透皮肉直达喉管,接着,一颗药团从孙必振喉咙浮了上来,药团裹满淤血,变成了不规则的形状。看来药物生效了,孙必振的血液恢复了原本的红色,但他的喉伤依旧严重。 召潮司捏起新的药团,却没有塞进孙必振的嘴里,而是塞进了自己口中,她轻轻咀嚼几下,随即不客气地吻上了孙必振,用舌头将药团推送进了咽喉。 做完这些后,召潮司愤怒地盯着孙必振,质问道:“你居然敢嫌弃我?” 孙必振尴尬地摇了摇头,但召潮司已经看穿了他的内心。 “你问我为什么不用手?这还用问吗?因为害怕感染!你这xxx!”召潮司骂道,言辞中带着地狱特有的脏话,孙必振根本听不懂。 孙必振有些惶恐,召潮司赌气地蹲坐在墙角,他不知如何是好。 沉默了约十五分钟,孙必振终于妥协,抓住她的手,想道:“我道歉。现在我们得去买食物,先和好吧。”孙必振知道,关乎生存问题,召潮司应该不会为难他。 召潮司没有立刻回应,而是冷冷地走到了床边,“你说吧,怎么办?” 孙必振顿了顿,思索道:“我说不了话,你不认得路,我们必须通力合作。” “具体怎么做?” “首先,你能穿干净的衣服出门吗?你得遮住鳞片,但如果穿着湿衣服出去,肯定会引起路人的怀疑。” “是吗?那你等我一下,我得先制一份汲水药。” 说着,召潮司从旁边的药包里挑出几味药材,开始一丝不苟地咀嚼,将药材混合在一起。 这一幕让孙必振看得有些发愣,没想到召潮司竟然是靠口嚼的方式制药的,那么他喉咙里的药团多半也是如此。随即,孙必振又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让召潮司大为光火。 召潮司将嘴里的药渣吐到手中,擦掉嘴角的残渣,凶狠地瞪着孙必振:“怎么?你以为你吃的药是哪来的?难道你有制药工具?再敢挑三拣四的,我这就走,到时你非得病死在这里不可!” 孙必振在心中连连道歉。召潮司凭借盐神赋予的体质,恢复速度远超凡人,而他不过是肉体凡胎,活到现在完全是靠召潮司照顾,他确实没资格对召潮司的制药方式说三道四。 召潮司继续往嘴里加入药材,腮帮子逐渐鼓起,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花栗鼠。干嚼这些药物显然很不舒服,于是她跑到洗手间,就着自来水将药渣吞咽下去。 不久后,召潮司笑嘻嘻地从洗手间出来,露出一只手臂:“看,生效了。” 召潮司的皮肤表面聚集了一层薄薄的青色水珠,不仔细看几乎无法察觉。奇异的是,这些水珠并不会弄湿衣物,召潮司得意地用袖子盖住水珠,解释道:“这是汲水咒,是用地狱里七味鼠尾草炼制的灵药释放的咒术,虽然没有经过熬煮,效力不强,但至少能维持三五个小时。” 孙必振如释重负,指了指自己的衣柜:“太好了。你去取件宽松的外套遮住鳞片,我们这就动身。” 作为沿海城市,商京的冬天却相当寒冷,孙必振因此有准备足够的冬装。在他的指导下,召潮司用外套、围巾、手套和口罩完成了伪装。 召潮司穿得鼓鼓囊囊的,看起来和常人没有区别了。当下正是立秋时节,秋风萧瑟、天气渐凉,她这身打扮并不算夸张。 “准备妥了,我们走吧。”说着,召潮司将所需的零钱和钥匙装进了外套口袋,扶起虚弱的孙必振,两人并肩走出了门。 在召潮司的搀扶下,两人顺利来到了最近的超市门前。 由于时间尚早,超市的正门还没有开,好在侧门还开着,前来购物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孙必振暗自松了口气,让召潮司扶着他进了店门。 超市内偏黄的灯光打在二人身上,召潮司从未见过这般景象:她见过赶集的热闹景象,但现代化的购物场所她还是第一次见。孙必振指了指挂在商品区货架上的塑料袋,让召潮司取了两个。 “我需要买一些流食,八宝粥、豆奶什么的,你需要些什么?”孙必振想。 召潮司小声耳语道,“我要吃肉。什么是豆奶?” “豆子的奶。”孙必振想。 召潮司居然毫不怀疑地点了点头,但她远比孙必振想象中聪明得多,她很快意识到孙必振是在开玩笑,“你是指豆浆,对吗?” “没错。” 孙必振指挥召潮司扶着自己,二人朝生鲜区走去,负责称重的店员还没有上岗,为了避免麻烦,他挑选了一些事先称好、贴上了条形码的生肉装进了塑料袋。孙必振做贼心虚一般躲着店内的其它顾客,由于他太过虚弱,提购物袋的活儿只能由召潮司来做,如果有人发现她一手扶着孙必振,另一只手还要提着商品,多半会感到好奇。 “如果有人多管闲事,那就麻烦了。”孙必振这么想着,领着召潮司来到了速食食品区,将一些罐装八宝粥一股脑地装进购物袋。装完这些商品后,孙必振又沿途挑选了一些可能用得到的东西,两个大号购物袋很快就装满了,幸亏召潮司臂力过人,一般人恐怕无法单手提起这么多东西。 两人最终来到了结账点。就在孙必振庆幸这一路有惊无险时,他抬头看了一眼负责结账的店员,一股冰凉的血液顺着他的脊背涌上了脑袋。孙必振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了,他赶忙低下头去。 站在柜台后方的收银员并没有穿制服,那是一名戴着方框眼镜的男子,短发,身着灰色羊绒背心和格子衬衫,胸前考究的领带上别着一枚银质胸针,胸针的形状正是防剿局的标志:高举双臂的宇航员,象征着人类对抗未知的大无畏精神。 孙必振一眼便认出了那枚胸针,他顿时慌了。 “完了!这次遇上真的防剿局了!” “防剿局?”召潮司知道孙必振在想什么,但她不知道防剿局是何来路,因此小声发问,“什么是防剿局?” 戴眼镜的男子显然听到了这句话,他神情严峻地握右拳于胸前,右手中捏着一个纽扣大小的金属制品,形似一支钢笔。 “防剿局,就是猎巫部。”男子答道。 “哦,原来是这样,”召潮司顿悟,“我听我妹妹说过,现在猎巫都改名叫防剿了吗?” 在眼镜男将右手中的金属制品递向脖颈的那一刻,召潮司用细小的声音说道: “放下那玩意。” 戴眼镜的调查员迟疑了,其实,此刻的他比孙必振还要紧张——他本来不该出现在这里,他也并不是在执勤,而是单纯在从事副业。 除了有编制的猎人外,防剿局调查员们经常身兼多职,毕竟,自武都运动会以来,防剿局已经很久没有过大动静了,对于没有编制的调查员而言,防剿局是按绩效发工资,没有任务可做,薪水就少得可怜。 眼下,戴眼镜的调查员内心只有一句话: “为什么我打个工也会撞上密教信徒?老天爷,给我发薪水也不能这么发吧!” 戴眼镜的调查员并不是入编的猎人,他只是一个文员,右手中拿着的“金属制品”是他身上唯一可以用来自保的道具。 调查员犹豫着,对方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浑身散发着可怕的炁,除了立刻开战,他是否还有其它选择? 孙必振也怀有同样的想法,他和召潮司都有伤在身,虽然有人数优势,但未必敌得过训练有素的调查员,现在还有的选吗?要是有得选,他可不想在这里惹上防剿局! 对峙的双方都很害怕:害怕对方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死。 “放下那玩意,不要让我说第三遍,”召潮司重复道,她一只手将购物袋放在了柜台上,另一只手则拽住孙必振,把他护在了身后,“现在放下它,然后给我们结账,这里就不会有人受伤。” 汗,出现在了调查员脸上,他心里清楚,手中的这支马瑟琳只足够他对付一般的密教信徒。但眼前这个身高一米七五的女人,显然不是一般的密教信徒。 在调查员眼中,深蓝色的炁在召潮司身后游荡,她的炁暴露了许多信息,其中有一条就是:她不好惹。 长达五秒钟的思考后,调查员将手中的金属管放在了柜台上。 钢笔模样的马瑟琳注射剂滚到了召潮司这一侧,她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捏起注射剂,将其装进了外套口袋。 “现在我给你们结账,请不要伤害这里的任何人。”调查员说。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 调查员开始一件件地扫描商品,他始终用耐人寻味的眼神盯着孙必振,但后者低下了头,没有做出回应。 结账完毕后,孙必振掏出零钱丢在了柜台上,召潮司收好商品,二人相互搀扶着离开了。 望着二人离开的背影,调查员惊魂未定地叹了口气,良久,他抓起身旁柜台上的座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代号05743,转防剿局……” 话未说完,柜台上的座机被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捏爆了,零件洒落一地,座机的显示屏不甘地闪烁了几下,熄灭了,一同熄灭的还有调查员眼里的勇气。 召潮司摘下口罩,朝调查员笑了一下。 看着她满嘴的尖牙,调查员畏缩着后退了半步。 “我建议你在做事之前谨慎考虑,免伤和气。”召潮司指了指调查员身后的收银台,那里还有一部座机。 调查员回头一看,瞬间明白了召潮司的意思,于是,他掐断了座机电话的电话线,眼看召潮司还不满意(她还不知道电话线断了就无法打电话),他只好举起整台座机,重重地摔向地面。 逐渐有顾客被座机破碎的声音吸引,向着收银台靠拢过来了,调查员汗如雨下,他咽了口唾沫,恳请道,“求你了,放过我吧……” 召潮司并没有伤人的打算,眼看仅有的两台通讯工具都被摧毁了,她心满意足地重新戴上口罩,扭头走出了超市。 第23章 药理解读 回到住所后,孙必振心有余悸地躺在了床铺上,他担心防剿局的调查员会追上门来,惶惶不安,甚至连饥饿也抛在了脑后。 召潮司却非常高兴,毕竟她有东西可以吃了。和胃部孱弱的凡人不一样,她可以食用生肉,为此她迫不及待地脱下伪装,取出塑封的鲜肉,撕开包装就吃了起来。 吃饱后,她突然想起孙必振还没有进食,便笑盈盈地端着渗血的肉块走到床边。 “谢了,我不能吃生食,会得病的。” 孙必振有些发愣,指了指购物袋,召潮司明白了他的意思,便取来罐装八宝粥,帮助他取出喉咙中的药团,喂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了些粥。 勉强填饱肚子后,孙必振注意到召潮司又准备用口嚼的方式制药,急忙摆手制止她。他指了指购物袋中的木臼,示意她改用它来捣药。 交代清楚后,孙必振请求召潮司先制作两副药备用。召潮司没有拒绝,但她要求孙必振解释这味药的作用,否则绝不肯动手。 “我不是不信你,但这些药都是毒药。”召潮司指着用来制作“三长两短”的药材说道,“昨天情况危急也就罢了,既然你已经远离死门,为什么还要吃这些毒药?” 孙必振无奈一笑,这药方是欺诈司传给他的,他当然知道这药有毒。 “我知道你们武神祠的戏子都擅长捣鼓毒物,但这些药的毒性,凡人哪里能承受得了?仅从这药方来看,我就无法相信这药能救命!”召潮司说道。 孙必振苦笑着,解释起定续命药的情况,听他解释完,召潮司点了点头。 “按你说的,这药能压制毒性,但如果得不到合适的药引,你迟早会死,是吗?”召潮司问。 孙必振无力地点了点头。 召潮司露出严肃的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孙必振,你多半是被骗了,这副药根本没有药引!” “啊?是吗?”孙必振有些懵。 “你没学过药理?”召潮司抓起木臼中的几味药,一脸严肃地解释道,“这些药材都是凡世的植物。” “是的,定续命的第一副药只用了凡世药材,这没问题呀?”孙必振疑惑地问。 “不,这就是问题所在!地狱之药有药引一说,但凡世药材不需要药引。按照你的说法,药引应该有六个,但,”召潮司指了指木臼中的药粉,“这第一副药不该有药引,这和你说的‘六个药引’自相矛盾。” “少一个药引也无妨……少一个不好吗?原本要找六个,现在就只需要找五个。”孙必振侥幸地想。 “不,你没明白,关键不在这里。”召潮司摇摇头,“你根本没理解这副药的作用!这所谓的定续命,一副比一副毒性更烈!它并不是利用药物相生相克的机理来压制毒性,而是在用更剧烈的毒性掩盖你体内现有的毒药。” “什么意思?”孙必振不解地问。 “定续命根本没有解除或抑制你体内积存的毒素,它只是以毒攻毒,延缓了毒性的发作。换句话说,你一直处在回光返照的状态!” 召潮司停下了捣药的手,低头看着木臼中的药材,神情凝重。 “孙必振,你要想清楚,现在断药,我还有九成把握能救你。但如果你执迷不悟,等到这副药毒发,那时,连我也救不了你!” “可是,戏武神的修炼方式必须服用毒药。如果断了药,我这辈子也无法得炁啊。” “不得就不得,至少能保住命!”召潮司劝道。 “那怎么行?如果我现在放弃,先前受的苦又算什么?” “就算你依赖毒药炼成强大的炁又怎样?照样不能解毒!” 孙必振慢慢解释道:“这你就不明白了,只要赶在毒发之前得到炁,学成百毒不侵的法门,任何毒都无法杀死我,你大可放心。” “那要是学不成呢?” “学不成?学不成就等死呗。” 召潮司肃然起敬:“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拼命,究竟是为了什么?” 孙必振露出一丝苦笑,“图什么?你不说我都快忘了。当然是图一乐。你能读心,不用我再解释了吧?” 召潮司明白了,她黯然神伤地点点头,不再多问,继续捣起药来。 孙必振看穿了她的反应,不禁有些愧疚,虽然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何会感到愧疚。 “你不必替我担心,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杀回地狱,向启明司老贼讨个说法,拿到我需要的第一味药引!”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呢?”召潮司淡然问道。 “这个我自有办法。” 第24章 应门之人 三天过去了,孙必振终于脱离了危险,到今天为止,他喉咙中的伤几乎痊愈,虽然还是需要静养,但至少他不再徘徊于死门之前。 相比之下,召潮司恢复的更快,她侧腹的病灶彻底愈合,甚至连疤痕都没留下;她不愧为密教大祭司,恢复力堪称恐怖。 孙必振很高兴召潮司能如此之快地从恶疾中恢复,现在万事俱备,是时候返回地狱了。 想要回到地狱,必须通过门窗,孙必振的目标是武神祠设在商京的铅粉之门。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武神祠喜欢把地狱之门设立在热闹繁华的地方,比如,铅粉之门就开在一家生意兴隆的电影院——商京剧院——内部。 孙必振还没成为密教信徒的时候就曾去过商京剧院,他和麻美在那里一起看过电影,若不是拜入欺诈司门下,孙必振做梦都想不到偌大的商京剧院居然是密教集会地。 临行前,召潮司问孙必振道:“孙必振,你打算怎么过去呢?距离远吗?” 孙必振摇了摇头,“不算很远,步行可以抵达。” 交代清楚后,二人收拾好残余的药物,趁着天黑踏上了旅程:之所以选择夜间行动,为的是避开防剿局的耳目。 近一小时的步行后,孙必振二人借着夜色,来到商京剧院的后门。 商京剧院的正门辉煌大气,后门却只是一扇窄小的防盗门,开在了一处不过十五米宽的巷子里,巷子左侧是高大气派的写字楼,右侧则是霓虹闪烁的商京剧院,这两者之间的巷子却孤寂落寞,偶尔堆着一些废弃建材,水泥路面坑坑洼洼,路政也不曾修补,毕竟此地鲜有人来。 商京剧院的后门就开在此地,锈迹斑斑的防盗门上贴着许多广告,门的两侧贴着破损不堪的大红色对联,对联是春节时析构司亲笔写的,上联书“析吾画境幻深梦长”,下联书“构余面影魂透神凉”,横批曰:“笑奉我主”。 防盗门上闪烁着一盏白炽灯,孙必振借着灯光,打量起那副对联,他突然想起什么,抓住了召潮司的右手,将她拽到身旁小声吩咐道,“我担心应门的人见了你可能会有误会,你先答应我,绝不可出手伤人。”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吩咐完,孙必振独自走到门前,在门板上轻叩了一下。 片刻后,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 “来者何人?” “欺诈司外门弟子,孙必振。” 门后的人对“孙必振”这个名字做出了反应,零点五秒后,防盗门被推开了。 应门的人名叫张莲旭。 …… 析构司有三个弟子,和剧毒司的弟子都姓李一样,析构司的弟子都姓张:张可薇,张可菿,张莲旭。 析构司对现世是不屑一顾的,别人的玩世不恭是装出来的,她的玩世不恭是生出来的。可菿、可薇和莲旭依次拜入析构司门下,析构司却要让张莲旭做大师兄,张可薇做小师弟。 作为初具神性的戏子,张可薇有些正经得过分:“师傅,叫我做小辈也就罢了,徒儿不解的是,我本女儿身,做不成大师姐,做个小师妹不行么?非要做师弟?” 析构司打了个哈欠,“没错,非要这样。” 于是张可薇不再说话,见小师弟没有意见,二师兄张可菿也不敢多说什么。 唯有张莲旭,从一开始就非常满意这个安排,倒不是说他占了个大辈分、占了便宜,而是说他很满意“大师兄”这个称呼。 要问为什么,只因为张莲旭是同性恋。 如果单是同性恋也就罢了,关键是张莲旭除了喜欢男人,还染有异装癖,喜欢穿女人的衣服。 如果仅仅是异装癖还则罢了,最要命的是张莲旭患有性别认知障碍:他明明是个女人,却自认为是个男人,然后还要穿女人的衣服,还要喜欢男人。 如果张莲旭是个零,这件事情也就自圆其说了,问题出在,他是个一。 这就倒反天罡了。 其实,张莲旭并非生下来就脑子有病,他刚拜入析构司门下时还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和他的小师妹张可薇一样正儿八经。 只可惜,张莲旭比他的小师妹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听劝:张莲旭不是个听劝的人。 在张莲旭十三岁的时候,张可薇十九岁,析构司让张可薇带着张莲旭炼炁,张可薇把这件事做得很好,只花了五个月,张莲旭已然可以单手拨开迭代之门的三重门帘。 析构司老不正经,虽然嘴上不说,她内心却暗自欣喜,为表嘉奖,她领着张可薇和张莲旭进了自己的书房,想让两个徒弟长长见识。 析构司的书房只有四平米,紧紧巴巴能容下三人,但此书房向上无限高,向下无限深,三条无限长的书架围着一条梯子,进门时重力是向下的,需抓紧扶梯,否则便有陷入无止尽跌落的风险。 这不是张可薇第一次进书房,但张莲旭却是头一次来。张可薇紧紧牵着张莲旭的袖子,领着她跟在析构司后边,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落入无尽循环。 张莲旭却毫不害怕,她也不是什么小孩子了,一十三岁的她甚至觉得张可薇有些碍事,所以故意加快脚步。可她刚沿着梯子向下爬了两步,重力就倾斜了,张莲旭站在了梯子上,感觉好像在滑滑梯,索性一屁股坐在了梯子上,打算就这么滑向前方。 张可薇胆战心惊地把她抱了起来,“怎么能这么做呢!万一摔倒了呢?” 张莲旭毫无愧疚之意,她在张可薇怀里抬头看向上方,上空的书架当中,满满当当摆着许多油纸裹覆的书,书脊上写着些乱七八糟的符号,有的是金文,有的是希伯来文,有的是拉丁文,甚至有地狱铭文。 走在最前面的析构司头也不回地说道:“不要翻那些带有地狱铭文的书。” 析构司没有解释为什么,只是说“不要翻”,对于张可薇这样听劝的人,这句话已经足够了,但张莲旭不是个听劝的人。 张莲旭不是没听清析构司的话,也不是听不懂“不要翻”是什么意思,一十三岁的她正处在叛逆期,她单纯只是不想服从析构司。 于是乎,当张可薇抱着她快步行走时,张莲旭趁她不注意,从身旁的书架上随手摸取一本冰蓝色的书,书脊上写着见而知意的地狱铭文。 这本书并不厚,书脊也瘦,地狱铭文写的又窄又拧巴,但好歹是写下了,其意思是: “线性空间的变换:由直到曲,由0到1,由离散到连续”。 张可薇注意到时已经太迟了——张莲旭翻开了这本书。 正是这本冰蓝色的书,彻底毁了张莲旭的取向。 后来有一次,张可薇和析构司两个人去武都饭店吃饭。张可薇本来是不喝酒的,但那天请客的东家是煮的大祭司,由不得她不喝。 于是,张可薇喝了大祭司的酒,她从小没喝过酒,这一喝却停不下来。喝凡人的酒不要紧,偏偏她喝的是大祭司的酒,这么一通喝,很快便醉了。 借着酒劲,正经无比的张可薇略带责备地质问析构司:为何要收集如此奇葩的书?既要收藏,又为何堂而皇之把如此邪性的东西放在一堆数学书当中?既然堂而皇之地放了,领她们进去时为何不说明白? 当着异教大祭司的面,析构司倒也没有生气,她先是闷声在张可薇脑门上敲了一记,然后按照逆序,分别回答了这三个问题: “首先,我说明白了,你大师兄不听劝,不是我的错。” “第二,我的收藏再邪性,也没有数学邪性。” “第三,至于我为什么要收集这些书?” 析构司耸了耸肩,“傻徒儿,你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当然是因为——好玩儿啊!” 从那时起,张可薇深刻地明白了两件事: 其一,不同于她师叔李林,析构司并不真正在乎自己的弟子。 其二,大祭司——无论它们看上去多么正常——都是疯子。 总而言之,张莲旭脑子出问题了,无药可救了。身为析构司门下大弟子,张莲旭第一眼便相中了与他同辈的李德。 李德是他本门师叔剧毒司的大弟子,长相英俊、身材高大。认识李德的武神祠小辈都知道,这位大师兄很是可靠,虽然嘴碎了些,但是从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 但,事情就坏在李德这张碎嘴上,对此,孙必振想必颇为认可。 张莲旭第一次见李德,也是在商京剧院的后门。 那一日,张莲旭随析构司到商京剧院,二人想要借铅粉之门一用。 析构司本没有多待的打算,但是她刚到剧院后门,隔着三百米就闻到了一股硫磺水的气味,还以为是剧毒司来了。 “不好!那老登要过来!”析构司从腰间摸出一顶女帽遮住了脸,把张莲旭推到了身前。 张莲旭有一米七七,析构司只有一米六三,她猫腰躲在张莲旭身后,硬要把张莲旭往门前推。 “你去开门,就说你一个人来的。”社恐发作的析构司小声使唤道。 不同于析构司,张莲旭脑子虽然不正常,但他没有社交恐惧症,于是他走近前打算敲门,没等他碰到门板,门却兀自开了,一张英俊的脸从门后探了出来,原来是一个男人。 这男人就是李德。 李德没见过张莲旭,但他认得析构司,也听说过析构司有三个弟子,于是他朝张莲旭一笑,看似是对张莲旭说话,实则是在招呼张莲旭身后的析构司:“师叔,您别来无恙?” 张莲旭的脸“哧”地一下红了、温了,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想要走近前,却挪不动腿,他感觉有蝴蝶在他肚子里乱飞,有小猫在他心脏上乱蹭,呆在了原地。 析构司认出了李德的声音,赶忙收了遮脸的女帽,从张莲旭身后走了出来:“艹,李德,你他妈在cosplay银耳吗?你叫硫磺熏过了?”析构司就是这样,她在同辈面前是社交恐惧,在小辈面前是社交恐怖。 李德嘿嘿一笑,“最近在用商京产的硫磺皂,洗完身上就是这个味道。” “干你娘,你身上这个味道,我还道是李林呢!赶紧换个香皂牌子!”析构司不客气地推开李德,走进门,轻车熟路地开铅粉之门去了。 析构司一走,就只剩下张莲旭傻站在门前,像超市揽客用的充气人偶一样有节奏地抖动着,从李德的视角看去,张莲旭就像一台运作中的人形空调外机,两个鼻孔只知道进气,却没有气往外呼。 见张莲旭愣在原地,李德想要招呼他进门。 如果李德这时候一本正经地打个招呼,又或者是闷头做个“请进”的手势,故事都不至于向下发展。 坏就坏在,李德生性顽皮,和他那外门师弟王不佞一样,李德总喜欢说玩笑话。 “小姐姐,这么干站着,是需要我抱你进去吗?”李德笑道。 话一出口,事情便焦。 张莲旭原本脑子一片空白,李德的话从他左耳朵钻进去,刚想从右耳朵钻出,却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吸回了张莲旭的脑仁儿。 当是时,张莲旭感觉有人顺着他的耳朵孔,往他脑袋里注凉水,一个激灵便清醒了,也听清了李德的话。 张莲旭下定决心,抱胸站住,点头回答道:“要。” 完了,这下轮到李德头脑空白了。 李德懵了,虽然不甚礼貌,他还是上下打量了张莲旭一番:张莲旭穿着一件莲紫色的旗袍,扎一个丸子头,脸上化的妆不怎么浓,不仔细看好像没有化妆,但从他红唇颜色的深浅又能看出他精心打扮过。 仅从一个人的外表,是没法看出此人脑子有病的,李德就是犯了这个错误。 “那个。”李德下意识地想要解释,但他赶忙收住了嘴,言多必失,他开始疯狂思考自己之前的话,是不是对方没有听出自己在开玩笑?是不是自己的话太过轻浮导致对方产生了误会? 张莲旭站在原地,其实他心里也慌,他看李德,比李德看他还紧张。但张莲旭好歹是析构司的弟子,虽然脑子有病,但一身举重若轻、化整为零的功夫已然大成,从他脸上看不出哪怕一丝忐忑。 李德动摇了,他开始尝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张莲旭了,“莫不是我先招呼她师傅,怠慢了她,随后又出言不逊,因此她故意捉弄我?” 李德一拍脑袋,觉得多半如此,叹息道,“糟了,人家生气了,早知道不开玩笑了。” 李德不知道张莲旭叫什么,他咽了口唾沫,抱歉地笑了笑,见张莲旭没有动静,他又咽了口唾沫。 “不好意思,我刚才开玩笑的,怠慢了你,我很抱歉。”李德直言道,他认为自己如此诚恳,对方总不至于听不懂。 但李德想错了:张莲旭早已神游在外,莫说听懂,他根本没听见! 因此,张莲旭仍抱胸站在原地,眼睛好像在看李德,又好像在看李德身后的东西。 张莲旭的眼神让李德浑身发毛,“糟了!糟了!”李德开始了无止境的脑补,“她知道我是开玩笑的!她就是想刁难我!” 人一旦想歪了,事情就完蛋了。 李德以为张莲旭是在刁难他,他也是个有脾气的主,见对方这么冷静,自己却乱了阵脚,李德不由得生自己的气,气自己的碎嘴,又气自己没胆子为碎嘴埋单。 人一生炁,炁就反过来操作人了。 李德“吭”了一声,冷了心,走到张莲旭身旁,把他抱了起来,回身进了门。 这一抱,张莲旭就赖上了李德。 过了一段日子,张莲旭独自跑上门去找李德,把话说开了,李德不由得为自己当初的想法感到好笑,自那之后,二人经常约在商京剧院见面。一来二去,李德始终没能看出张莲旭脑子有病。李德不是蠢,他单纯是被人的感情蒙蔽了双眼。 张莲旭也是如此,他脑补了无数爱情故事,自认为李德认可自己。 二人都以为话说开了,其实话说的不过心。 直到半年后,李德认识了张可薇,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他立刻和张莲旭掰了,自此之后,李德一直躲着张莲旭,张莲旭也因此记恨张可薇。 张可薇也很无奈,其实她本不打算戳破,但作为武神祠少数几个脑子正常的人,她实在不忍心看见可怜的李德蒙在鼓里。 问题就出在这里:虽然张莲旭和李德的爱情故事演砸了,他心里却一直喜欢李德,喜欢得掏心掏肺,喜欢得昏天黑地。 孙必振打李德那天,张莲旭不在场,但她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孙必振不认识张莲旭,但是张莲旭认识孙必振——自从张莲旭听说李德挨了孙必振揍之后,就从张可薇那里偷来了孙必振的照片,把照片钉在床头,日日夜夜按图钉,在心里杀孙必振几百回了。 第25章 入渊幻术 孙必振敲门后,门打开了,站在门后的人名叫张莲旭。 张莲旭穿的是旗袍,腰间系一条极长的碎花带子,他扎着一个丸子头,描眉画目、梳妆打扮一样都不落,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偏偏他自认为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喜欢李德的男人。 门一开,孙必振刚想问好,就被召潮司从身后猛力拖拽,像是被拦腰斩断一样朝后飞出了五米远。 就是这一拽,孙必振才没有身首分离。 孙必振刚刚站着的地方,张莲旭的碎花衣带横在半空,衣带尽头是一滴血。 孙必振倒在召潮司怀里,惊恐地摸了摸自己的喉头,轻轻一摸,他条件反射地收回手,喉头火辣辣地疼,他喉结的前端被削开了一个长达五厘米的口子。血顺着伤口缓缓流出,万幸没有触及动脉,只伤到了皮肉。 直到这时,孙必振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疯子的脑回路就像星空,人人看得见,但人人看不懂,张莲旭的脑回路更甚一筹,他的脑回路是浩瀚银河:出手之前,没人知道他想杀孙必振;出手之后,也没人知道他想杀孙必振,就连孙必振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召潮司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所以她知道张莲旭想杀孙必振,虽然她也看不懂张莲旭的脑回路,但她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孙必振捂着喉头,坐在地上,缓缓向后畏缩,召潮司半蹲在他身旁,像猫科动物一样哈气,嘶嘶叫唤,朝张莲旭释放着她的炁。 虽然尚未恢复到巅峰时期,召潮司的炁仍不可小觑,她的炁有如深海蔓延的暗流,在空气中翻腾。 谁曾想,张莲旭也非等闲之辈,他感知到召潮司的炁后,当即释放出了自己的炁。比起召潮司的炁,他的炁更加轻盈,比起海水,他的炁更像穿林而过的山风。 一来,召潮司刚刚痊愈,身体还没有恢复完全;二来,张莲旭实力过硬,面对具备神格的召潮司,他的炁居然不落下风。 炁的涌动一来一回,张莲旭眼中根本没有召潮司,他自始至终都盯着孙必振,于是乎,张莲旭轻轻迈动左脚,碎花衣带像盲蛛的长腿那样散开,整整八条衣带占据了半径五米的空间。 如此威压之下,孙必振傻楞住了,完全忘记了自己身上带着保命用的东西。孙必振本能地想要逃跑,但他此时是坐在地面上,只能不断蹬腿将自己推向后方。 趁张莲旭尚未发动进攻,召潮司将右手按在了地面上,开口念咒道: “见此间机杼,若一滴入渊。” 召潮司念的是地狱铭文,她一开口,张莲旭就知道她有大祭司之威能,不敢怠慢,赶忙发动进攻。他没有携带灵药,只能用炁操纵衣带进攻,此般招式名为“笤帚”,这个毫无艺术气息的名字当然是析构司起的。 “笤帚”乃是用炁操纵外物的法术,被炁操纵的衣带有着媲美刀剑的杀伤力,同时还保留了衣带的灵活性,八条碎花衣带从八个不同的方向发起攻击,凶狠至极。 但怪事发生了:张莲旭还没走出几步,他却感觉自己的个子慢慢变矮了,越是靠近召潮司,他就变得越矮。 张莲旭很快意识到,自己中了幻术,他的视线逐渐降低,这一方面影响了他攻击的准度,另一方面也导致他无法快速接近对方。 “哼,歪门邪道。”张莲旭冷哼道。 召潮司所用咒术名为“入渊”,虽说没有灵药加持,但以召潮司的炁,仅凭自身法力将张莲旭拖入幻觉也足够了。 张莲旭没有理会自己身高的缩减,他本就没有召潮司高,但凭借衣带的延伸,他的攻击范围却比赤手空拳的召潮司远得多。 电光火石间,张莲旭的衣带朝着召潮司刺去,“咻咻”两声过后,召潮司的右手抓住了其中三条,尖牙叼住了其中两条,另外三条她来不及躲,碎花衣带插在了她左手手心中,贯穿了她的手掌。 对于大祭司而言,这样的伤无足挂齿,召潮司合拢左手,将左右手中抓着的衣带拧在了一起。手掌中的衣带像蛇一样扭动着,她痛叫一声,直接抽出了左手,看似软塌塌的衣带居然切开了她的手掌,但她也借机钳制住了全部的八条衣带。 张莲旭的个子已经缩小为原来的一半,但他丝毫不惧,反而有些得意。 “你笑什么?”召潮司恶狠狠地呲牙问道,“还有什么招数,你就使出来!” “好的,包你满意。” 张莲旭身后,十六条纯白色的衣带飘了起来,直刺向召潮司。 如果说之前的八条衣带是利剑,那么这十六条纯白衣带则更像是钝器,看上去轻飘飘,实则势大力沉。 召潮司被白色衣带击中,她本以为可以防范住衣带的攻击,却被巨大的推力击飞到了写字楼外墙上,紧接着,白色衣带袭来,接二连三地钉在了她身躯上,像钉受难基督一样将她钉在了墙壁中央。 张莲旭自认为胜利了,他朝着孙必振慢步走去,却听见身后传来那个令他厌烦的声音: “异教大祭司,我师兄脑子出问题了,多有得罪。看在我的份上,可否不要杀他?他已经够狼狈了。” 张莲旭扭头看向身后,果然是他师妹,张可薇。 张可薇站在门里,她的穿着打扮更像一个现代上班族:白衬衫,黑西裤,利落的单马尾,方正的脸上戴一副银丝边眼镜。 如果说张莲旭算是“男生女脸”,那么张可薇就恰恰相反,她长了一张男人的脸,但这并不是个缺点,因为她的面相实在太好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张可薇就好像把“正人君子”四个字写在脸上一样。加上她那一本正经的性格,张可薇真是个表里如一的人。 此刻,张可薇扶着门框,默默看着浮在半空的张莲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张可薇很清楚这场架是谁赢了。 “你看着吧,这个混蛋动我男人,我必要杀之后快。”张莲旭指着地上瑟瑟发抖的孙必振,恶狠狠地说道。 “现在,人为刀俎,你为鱼肉,别再往前了。”张可薇警告道。 张莲旭没有理解张可薇的话,他已经杀红眼了,虽然衣带已经用完,但以他的实力,空手掐死孙必振绝非难事。 “够了,再往前一步,你就要死了。”张可薇一语点破。 此话一出,张莲旭才从幻觉中脱离,他抬头看去,召潮司正大大咧咧地蹲在地上,朝他露出可怖笑容,右手中捏着一捆衣带,随时准备松手。 张莲旭这才感觉到自己脚下的地面消失了,失落感让他慌张起来,他慌忙低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身躯已经落入水泥地面之下,只露出了肩膀以上的部分,如果不是召潮司抓着他的衣带,此刻他早已被水泥地吞没、窒息而死了。 这就是“入渊咒”的强悍之处,张莲旭的身材缩水看似是幻觉,其实不全是幻觉,他在幻境中视野不断下降,实则是在缓缓陷入液化的地面。身材缩小的幻觉只是障眼法,其真实目的是让张莲旭对下沉过程感到麻木。 “大祭司的幻术都是虚实结合,你中了幻术,这是其一,没看穿幻术的本质,这是其二。无论如何,是你输了。”张可薇一本正经地评判道。 召潮司不认识张可薇,她看向对方,伸出左手食指和中指,指向地面,“你也要和我打吗?”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张可薇要动手,她就松开张莲旭,让对方被水泥地淹死。 张可薇摇了摇头,“我替师兄向你道歉,请你拽他上来吧。你是和孙必振一起来的,肯定不是来惹事的。” 这时候,缩在一旁角落中的孙必振才探出脑袋,看向了张可薇,他怯生生地挥了挥手。 张可薇笑了,“我看到了。” “你认识我?”孙必振此前没见过张可薇。 “我叫张可薇,是析构司的三弟子,武神祠的人员登记工作是我负责的,”张可薇扶了扶眼镜,“幸好你回来了,失联超过五天,我们已经计划去申领你的人身意外险了。” “蛤?你们还给我上了保险?” “是的,”张可薇一本正经地解释,“干我们这一行,经常发生意外,所以保险金对我们来说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喂,男人婆,”召潮司打断了张可薇的话,指着水泥地里的张莲旭,说道,“这个癫婆我就留在这里了,我不想放他出来,你们自己想办法。” 张可薇没有反驳:“行吧,这算他自作自受。你们进来吧,我回头想办法把他挖出来。” 见张可薇没有意见,召潮司收回了炁,十五平方米内的水泥地恢复了原貌,但也把张莲旭卡在了那里,动弹不得。 由于身体卡在坚硬的固体中,张莲旭心肺受压迫,无法顺畅呼吸,他痛地咬牙切齿,但召潮司才不管这些,她转头扶起孙必振,二人在张可薇的带领下走进了商京剧院。 第26章 献计献策 张可薇领孙必振二人到客厅坐下,她沏了茶,端来了两碟点心,一碟是黄油曲奇,一碟是核桃酥。 “茶是大麦茶,喝不惯可以换,有普洱、龙井、铁观音。”张可薇体贴地说。 孙必振腼腆地点了点头,召潮司则开始专心吃饼干。 茶点准备妥当后,张可薇先为张莲旭的所作所为道歉:“对于大师兄的行为,我很抱歉,但他脑子有病,实在是无法医治。所幸没有酿成大祸,我也只能恳请二位原谅他。” “没事没事,你看,我这不还活蹦乱跳的吗?”孙必振指向自己的喉头,伤口已经结痂了。 张可薇朝他们鞠了一躬,端一杯茶,坐在了二人对面,转换话题道: “孙必振,你失联了许多天,此番回来,需要我知会欺诈司吗?这些天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导致我们联系不上你?” 孙必振心里明白,张可薇所说的都是些客套话,估计欺诈司这会儿已经知道了,于是他假模假样地点点头,将自己遇到召潮司之后的遭遇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听孙必振讲完故事,张可薇露出了同情的笑,“所以,你现在是打算返回地狱,去找启明司报仇?” “差不多就是这样。”孙必振点头道。 张可薇为自己倒了一杯茶,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缓缓说道: “这肯定行不通,大灯塔的祭司不止启明司一位,不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只要你打算杀启明司,大灯塔的其余大祭司不会坐视不管。 先不论你和这位盐神大祭司加起来能不能战胜启明司,仅就猎头司,你们就决计无法战胜,更不要提常驻大灯塔的还有雷暴司。 如果要入敌腹地去讨要说法,你们至少要应付三名大祭司,先不说我的看法,你自己认为这条路可行吗?” 孙必振认为张可薇的话非常中肯,他点头回答道: “师姐说的对,我也觉得行不通,依你之见,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张可薇啜饮一口茶水,思索片刻,开口道:“我给你出个主意,你若不喜欢,就当我没有说过。” 孙必振来了精神: “师姐果然靠谱!您快说吧,我洗耳恭听!” “不必恭维我,我所说的这个主意,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字:忍。” “忍?” 张可薇放下茶杯,神情严肃,“是的,就一个字:忍。原因如何,你听我分析。 首先,启明司想要杀人越货,确有此事,但结果是什么呢?你和盐神护法都还活着,所以,从结果上看,启明司没有得逞,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地狱,杀人和杀人未遂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此话有理。”孙必振皱起眉头,苦笑了一下,他心里明白,张可薇这番话不只是在说启明司,暗地里还有为张莲旭开脱的意味。张可薇不愧是析构司最得意的弟子,说话做事都无比细腻,这是李德、王不佞之流比不了的。 “其次,照你所说,欺诈司给你食指灵药用作贿赂,但你的灵药用来救盐神护法了,无论是启明司还是猎头司,都不欠你什么,所以你也不能指望空手套白狼。 如果你非要开蝴蝶之门,我建议你重新准备礼物,登门造访,既然知道启明司心地歹毒,那就不要和他说话,直接去见猎头司。按你的说法,猎头司似乎比启明司好说话。” 听张可薇说完,孙必振细细琢磨,豁然开朗,点头道: “师姐,您说的实在太对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忍人所不能忍之事,既然物理上批判不过启明司,那我就忍这一时!我现在就返回武神祠,重新预备一份礼物,去求猎头司出手开蝴蝶门。猎头司虽然看上去可怕,但他两次帮过我,我寻思,求他办事,多半能成!” “你能看开就好,江湖不是打打杀杀,人情世故才是常态,”张可薇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既然你采纳我的意见,那我也就无需劝你什么了,只是有一件事你需要慎重考虑:既然启明司已经同你翻脸,你这次再去大灯塔,对方未必不会暗中使绊子坑害你。如果你要求猎头司办事,最好带一些见证人同去。” “哦?”孙必振明白张可薇的意思,但他一时想不到请谁作见证最为妥当,“那您看,我该请谁来作见证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认识的人中,谁既有凌驾于启明司的实力,又有足够的闲暇做见证人呢?” 说到这里,张可薇端起空空如也的茶杯,侧目看向了召潮司。 此刻,召潮司正在狂吃饼干,她把腮帮子塞得满满当当,饼干屑沿着她的嘴角冒出。 “看唔做什么?唔当然会去。”召潮司只顾往嘴里塞东西,说话时也不曾停止。 “不要误会,我只是惊讶于您豪迈的吃相。”张可薇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幸好召潮司不会计较这些。 “有召潮司随我同去,您觉得足够吗?”孙必振追问。 “你觉得呢?”张可薇反问。 “我觉得,恐怕有点悬。那个亮眼老登有许多属下,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小喽啰多了也是能打死掌门人的,我觉得,悬。” “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要不,我去请欺诈司或者剧毒司出马?他们两个老人家肯定有足够的威慑力镇住启明司!” 张可薇摇了摇头。 “不行,如果欺诈司和剧毒司真有出手的意愿,他们早就动手了。可你失联了这么多天,他们都无所动作,可见你说动他们的概率不大。” 孙必振苦涩地点头。张可薇所说不假,武神祠的大祭司都是如假包换的乐子人,先不说欺诈司,孙必振之所以会落入如今依靠定续命延寿的境地,还不是拜剧毒司所赐?倘若剧毒司把话说清楚,他根本不会落入今天的境地。 “除此之外,我也不建议你带本门的师兄同去,他们或许足够可靠、会尽力帮你,但大祭司都是老谋深算之人,启明司肯定明白,杀你和杀你的同门没什么两样,他不会因为你带了师兄同去就收手的。” 听到这里,孙必振有些头皮发麻,他挠头问道,“师姐,您直说吧,到底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张可薇仰头看向天花板,思索良久,最后得出结论: “如果你想让启明司不敢轻易出手,最好是带一个异教大祭司的弟子同去,这个异教祭司名气越大越好。如此一来,启明司多半不敢动你。” “您能帮我找到这样的角色吗?”孙必振恳求道。 “爱莫能助。”张可薇耸了耸肩,她不是不想帮孙必振,只是她这样正常的人在密教信徒中是一反常态的存在,虽然在本门之中口碑绝佳,张可薇却没有任何异教的朋友可供差遣。 “唉……我上哪去找一个异教大祭司的弟子?还得是颇负盛名的大祭司的弟子?”孙必振托着腮帮子苦思冥想起来。 良久,一段暖心的记忆突然涌上了孙必振的脑海,他顿时有了主意,激动地一拍桌子,竖起左手食指指向天花板: “有了!我知道该请谁帮忙了!师姐,您这儿有没有现成的贿赂可供我用?就当是我欠您的!” 张可薇莞尔一笑,从西裤口袋里抽出一张黑卡,平放在了桌子上,缓缓推给孙必振。 “这张卡里有三万元,就当我替大师兄献上的赔礼吧,你只管花,但是不要往里存钱。” 第27章 复仇少女 上午十一点,商京一间中医诊所的门前,炒菜的油烟味弥漫四周。年复一年的烟熏火燎,使得诊所的推拉门早已挂上了一层厚重的包浆。 孙必振率先推开门走了进去,召潮司紧跟在他身后。 诊所内,柜台上的彩电正在播放着《古惑仔》,孙必振站在店铺中央,四下打量着,召潮司却显得不耐烦,她直接开口大喊道:“有人吗!” “有的,稍等一下啊。”二楼的门帘后传来伙计的应答。 孙必振望着二楼的房间,隐约看见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影一闪而过。 “欸?是你!你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来!” 二楼房间中传来伙计的说话声,他似乎认出了孙必振。 召潮司吸了吸鼻子,警觉地凑到孙必振身旁,低声问道:“那就是复仇司的属下?你确定?你当真?你没骗我吧?” “确定啊,有什么不确定的?”孙必振不知道召潮司在担心什么。 “你真的确定?” “我确定,不然还能是谁?” 召潮司闷不作声了,她似乎很不相信孙必振的话,但又不想出言反驳。 孙必振认识的人太少了,在寥寥无几的候选名单上,唯一满足条件的,便是药店里仅仅有过一面之缘的伙计——药店伙计是残面信徒,既是异教徒,又有足够的背景,完美符合要求。 此番前来,孙必振是来请求对方帮忙的,即便对方拒绝,他也能把欠下的人情还清——孙必振算得上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也算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他打算用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来报答药店伙计的帮助。 五分钟过去了,孙必振和召潮司耐心地等待着。药店伙计终于撩开紫檀门帘,慢步走了下来。 她仍穿着白大褂,但这次她化了浓妆,眼影和粉底色彩鲜艳,脸庞如同一幅抽象油画,显得五官错乱、不堪入目。虽然化了妆,她还是戴着口罩,遮住了下半张脸。 “戏子先生,是回来报答我了吗?”女伙计来到孙必振身边,用手遮住口罩,笑道,“你想怎么报答我呢?哎呀,可千万不要以身相许啊,我可没那个打算!嘻嘻。” 女伙计脸上的骇人妆容让孙必振感到无比震惊,他不理解,也不愿理解这种化妆的“艺术”:对人类来说,这种艺术为时过早。通过她的穿着,孙必振认出她就是之前那个伙计,只是,他哪里想得到…… 孙必振愣在原地,召潮司却不管那么多,她气鼓鼓地把孙必振拽到角落里,小声质问道: “你不是说是个男人吗?这分明是个小姑娘吧?而且还是个花里胡哨的小姑娘!” “不,你听我说,她当时戴着大口罩,留个短发、裹得严严实实的,我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你闻不出来吗?!” “我是人啊!我是人啊!不要用你那常识去揣测人类!人类的嗅觉没有那个能耐!” “那你怎么不问清楚?现在怎么办?” “我哪里知道?你说怎么办?” “钱留下,我们赶紧走,离她远点,跟脑袋有病的人待在一起会被传染!” “别啊,我们还是……” 就在两人低声密谋时,一双大手突然落在了二人肩头。孙必振和召潮司缓缓转身,只见一个笑眯眯的光头男人站在身后。 “二位,有话不妨坐下慢谈。” 光头男人的面颊黑而粗糙,脸上错综复杂的伤疤交织成网,其中最显眼的一条伤疤从左额头斜延至脖颈。由于伤疤的缘故,他的容貌已毁不成样:鼻梁断裂,嘴唇歪斜,左耳残缺不全,唯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仍闪烁着光芒。 孙必振被眼前这个满脸伤疤的男人惊呆了,他猛然间嗅到了一股强者的气息。沉默片刻后,他回过神来,但召潮司已急忙将他推到身后,准备从正门逃脱——她比孙必振更清楚,这个男人的炁有多强。 召潮司作势欲逃,但光头伤疤男却忽然出现在门口,伸手拦住了她们的去路: “别激动,我不会动武的。” 召潮司露出尖牙,眼中满是戒备:“你怎么保证?” “这还需要保证吗?”男人摊开双手,手掌心同样布满了伤疤,“如果我真想加害你们,你们早就死了。‘人尽可杀’,此乃残面教义。” 召潮司认为他说得有理,便松开了右臂,站到孙必振身旁,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模样。 “敢问您是哪位?”孙必振小声问道。 “我叫马克沁,若不嫌弃,你也可以叫我复仇司。”伤疤男微笑着回答。 复仇司马克沁,上一场圣战的幸存者,残面的大祭司。面对这样的人物,孙必振恭敬地鞠了一躬。 “复仇司,久仰大名,在下是欺诈司的弟子孙必振。” 召潮司不愿鞠躬,冷哼一声,朝复仇司低了低头,勉强算是服软了。 “无需拘束,残面的神坛永远向戏子敞开大门。” 复仇司微笑着,目光温和,为了缓解孙必振的尴尬,他用严父般的语气对身后的女伙计喊道:“刘易斯,快去洗脸!你这副样子成何体统!” 原来女伙计名叫刘易斯,她也意识到自己妆容过于夸张,赶紧朝楼梯上走去。很快,二楼房间里传来洗脸的水声。 复仇司脸上显现出肉眼可见的尴尬,他连忙道歉:“实在不好意思,我一直把她当男孩养,她会炼药、会用枪炮,就是没学过怎么化妆,让你见笑了。” 孙必振可算喘了口气,他回头看了看召潮司,希望她能说些什么,召潮司却对他怒目而视。 孙必振倒吸一口凉气,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惹恼召潮司了,但现在他也顾不上这些了,当务之急是向复仇司阐明自己的来意。 刘易斯很快洗完脸回来了,她弱弱地站在复仇司身后,好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背着手,偷偷打量孙必振。 “唉,现在的化妆品实在是太难洗了,早知如此你就不要化妆啊。”复仇司轻轻叹了口气,将刘易斯推到了孙必振身前,介绍道,“她是我的教子,名叫刘易斯,你们要好好相处啊。” 不知为何,复仇司口中的“好好相处”听上去不像建议,反倒更像威胁。 “刚才我失礼了,请问戏子先生,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刘易斯小声问道,难怪她的声音又高又尖,原来她不是男子。 “叫我孙必振就好。”孙必振刻意避开了刘易斯的目光,看向了复仇司,“是这样的,复仇司大人……” “你见外了,叫我复仇司就好。”复仇司笑道。 “好的,复仇司大人,我这次来,除了报答刘易斯上次的帮助,其实还有一件事想要寻求帮助。” “但说无妨。”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从怀里掏出了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我想,您能不能派一名下属随我去大灯塔做一笔交易?当然,帮手什么也不必做,只要做个见证就行!这个工作没有什么危险性!为表诚意,我带了一点薄礼。” 孙必振递上了黑卡,“卡里是三万元整,不成敬意!” “你看看你,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复仇司先是接过了黑卡,转头又把黑卡塞回到孙必振胸前的口袋里。 “钱我不收,至于你想要的帮手,这里不就有现成的吗?”复仇司拍拍刘易斯的后背,刘易斯扭捏着靠了上来,“你别看她瘦,打架可是一把好手!信我的,带她去,准没错!” 孙必振大喜过望,他欣喜地看向召潮司,召潮司却撇开了头,不愿意看他。 “戏子先生,请多关照。”刘易斯走上前,乖巧地行了个屈膝礼。 孙必振浑身一阵哆嗦,虽然他不知道召潮司是在生哪门子气,但多半和刘易斯有关,考虑到这些,他低声下气地问复仇司道:“复仇司大人,您看,能不能换一名男帮手……” “怎么,你是在质疑我的判断力吗?”见孙必振想要换人,复仇司顿时拉下了脸。 “不敢!不敢!您的断言就是我的信仰!我和刘易斯一定会好好相处的!呵呵……一定!” 孙必振慌忙改口,复仇司重新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让开了出口位置,说道: “事不宜迟,既然你有事要办,我预祝你们马到成功!” 孙必振麻木地笑着,他拽住召潮司的衣袖,想要往门外走,但召潮司没好气地甩开了他的手。 刘易斯却凑了上来,一脸期待地用双手抓住了孙必振的袖子:“戏子先生,我们去哪里呀?” 面对此情此景,孙必振欲哭无泪。 第28章 铅粉之门 虽然成功获得了帮手,孙必振却高兴不起来:召潮司开始刻意地疏远他,而刘易斯则缠着他不放。 但无论如何,他好歹集齐了通往胜利的全部要素:一个复仇司的教子,一个盐神大祭司,以及用来贿赂猎头司的三万块钱。某种意义上,集齐这三要素已经算是胜利了,但孙必振并不这么认为。 虽然不知道猎头司对钱是否感兴趣,但孙必振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即使三万块钱不足以贿赂猎头司,再多跑两趟便是。只要有刘易斯从旁见证,启明司多半不敢乱来。 如此想着,三人一行回到了商京剧院后门。 剧院后门外的地面上,张莲旭已经脱身了,仅留下一个装满水泥的大坑,旁边竖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一行清秀的楷体字:水泥未干,字形方正、有板有眼,一看就是张可薇的手笔。 “不愧是大师姐,办事效率就是高!”孙必振在内心暗暗感叹。 孙必振叩响了剧院后门,这次开门的既不是张莲旭,也不是张可薇,而是另一名熟人:李德。 “呦!这不是孙必振吗?你果真还活着!” 李德是剧毒司李林的大弟子,也是武神祠门内排行第一的大师兄,他身材高大、长相英俊,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他浑身散发着一股硫化物的气味;李德修习的是硫磺法门,武神祠内,有道行修习这一法门的人屈指可数,李德就是其中之一。 “大师兄!”孙必振假意热情地拥抱了李德,他对大师兄并没有多大好感,毕竟他初次见面时就揍过对方,总觉得二人之间有所芥蒂。 拥抱过后,李德看向了孙必振身后,他嘴碎的毛病又犯了:“呦,师弟,你这艳福不浅啊?这二位是?” 召潮司瞪了李德一眼,撇开头看向了另一侧;刘易斯则眼含笑意地自我介绍道:“您好,我叫刘易斯,是孙必振的全职助理!” 刘易斯每说一个字,召潮司都要翻一次白眼。 “别站着了,赶快进来吧,这附近有好些个防剿局的调查员成天溜达、整天想着刷业绩,碰上他们就不好了。”李德说着便招呼三人进门。 进门后,李德照例安排三人坐下,然后沏了茶;说是沏茶,李德却没有那个闲情逸致,他只不过是把烧开的水和成包的茶叶摆在了茶几上,然后拎来了几袋钙奶饼干。 “不好意思,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今天来时,核桃酥已经见底了,只剩下这个了。”李德解释道。 “无妨,应该是让人吃光了。”孙必振幽幽地看了召潮司一眼,后者回以一记瞪眼。 “我是不吃钙奶饼干的,师弟你们吃吧。”李德将三包饼干依次摆在了三人面前,孙必振和刘易斯都没有吃,召潮司却不在乎,她撕开包装吃了起来,饼干屑四下飞溅。 看着召潮司粗犷的吃相,李德竖起了右手大拇指:“大祭司真是好胃口,您要是不嫌弃,剧院里的钙奶饼干就都归您了。我们这帮戏子早就吃腻了,耐不住析构司铁了心要买,我寻思她成为大祭司前一定是山东人!” 说完,李德和孙必振都笑了起来,刘易斯不是申国人,没听懂这个笑话,但她看见两人大笑,也跟着轻笑起来。 “不开玩笑了,师弟,你这几天都遭遇了些啥?怎么就失联了?”李德躬身靠近孙必振,一副好奇的样子。 张可薇不但可靠,而且嘴严,她没把孙必振的事情告诉李德。于是,孙必振把自己的遭遇重新讲了一遍,李德听完这些,拍手叫道: “这不巧了吗这不?师弟啊,这么有趣的事儿,我必要掺一脚!别说了,这个忙我帮定了!去大灯塔的路,我熟啊!我来给你们带路,保证平安无事!” 此话一出,孙必振有些发懵:“怎么,去大灯塔的路有所变化吗?我上次是沿着灰烬海岸前往的,一路上没什么艰险,这次沿着原路去不就行了?” 李德笑着解释道,“你上次是从武神祠出发的,穿过骤雨平原才抵达海岸,想要原路抵达,首先得返回断臂荒原武神祠。 但是,回武神祠的门,一扇是观众之门——离得太远了我就不说了,一扇是开在这里的铅粉之门。咱们两个倒是可以通过铅粉之门直接返回武神祠,可是这二位女士怎么办呐?” “啊?为什么啊?”孙必振问,“你帮她们两个开门不行吗?” 李德无辜地笑笑,耐心地解释道,“师弟,你没开过铅粉之门吧?这扇门只有戏子能开,异教徒是无法开启的,就算有人帮忙也无济于事:门太小了,钻不过去就是钻不过去。” 孙必振恍然大悟,他听欺诈司提过铅粉之门,只是没有亲自开过,李德这么一说,他立刻回忆了起来。 铅粉之门是武神祠诸多地狱之门中最为轻巧的一扇,有多轻巧呢?这扇门只有五平方厘米大,厚度只有不到半毫米,总重量不过三克。 如此之小的门,恐怕只有昆虫得以穿行其间,实则不然:铅粉之门有一个特点,当有毒的生物靠近时,铅粉之门会自动扩张,直到毒物得以通行。 当然,开门也是有代价的——毒物穿过铅粉之门后,其体内的毒素会变成醋酸铅。 据传,古罗马时期,这扇门曾被用罗马贵族当作提炼醋酸铅的宝物,只因为古罗马贵族喜欢甜食,而醋酸铅虽然有毒,却是一种古老的甜味剂,在一些历史文献中又被称为“甜铅”。 由于这一特性,即使有毒生物得以穿过扩张的铅粉之门,它们也会被醋酸铅的毒性所折磨。但对于武神祠的戏子们,醋酸铅根本不是问题:戏武神的信徒无一例外都对毒有抗性,像醋酸铅这样慢性毒药根本不足为惧,只需用炁将其从体内逼出,即可免受毒害。 但对于戏子之外的人,想要穿越铅粉之门,除非他们已经身中剧毒,否则无论如何也无法穿过区区五平方厘米的门。 因此,孙必振和李德可以通过铅粉之门回到武神祠,刘易斯和召潮司却做不到,想要四人同行,只能另寻出路。 眼看孙必振愁眉不展,李德开口道:“不过嘛,我倒是知道一条路,可以快速抵达雷暴荒原,只要师弟你说句话,我这就带路!” “那太好了!就拜托你了,师兄。”孙必振郑重其事地朝李德鞠了一躬。 第29章 焦灼之窗 傍晚,商京的一处民巷内,六名男人围在一张石桌旁,似乎是在围观下象棋。 虽然秋意已经带来了萧瑟的风,气温像风筝坠地一样下降,石桌旁的男人们却穿着清凉的衣裤,无一例外。 街灯暖光发出的黄色吸引了些许飞蛾,但没有任何飞虫胆敢飞在那张石桌上方。 石桌位于黄色光圈中央,桌旁总共只有两张长凳,六个男人围在石桌旁,或立或坐,一侧四人,一侧两人。 人多一侧的棋手是个短发的中年人,他正襟危坐,尽管天气转凉,他额头上却浮着细细一层汗。 另一侧的棋手则年轻得多,他穿着短裤,大大咧咧地蹲在了长凳上,一只手搭在膝盖上,以腕为轴甩来甩去,另一只手摔打着一颗出局了的棋子,嘴里“乌鲁乌鲁”地念叨着一些常人听不懂的词语。 在他身后站着的男人又高又壮,此人的穿着并无特殊,但唯独他站的很直,其余众人的站姿都不像他这么紧绷,加上他长得高大,站在那里显得无比突兀。 笔直站立的男人眼神直指向棋盘,他的左手里捏着一只农民山泉的瓶子,瓶子里装着的却是褐色的茶叶水。 蹲在长凳上的棋手迟迟不肯落子,他盯着对手的炮,头也不抬地朝身后摇了摇手,“给我喝口。” 拎着茶叶水的男人刚要将瓶子递给棋手,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巷子入口,四个人下了车,朝着这边走来。 出租车吸引了他们的注意,站姿笔直的男人缓缓收回了瓶子,转头面向来者,其余五人也陆续扭头看向出租车。 出租车离开了,下车的四人朝着石桌走来,为首者是一名高大俊秀的男子。 “呦!神农丁!别来无恙!”为首的男子张开双臂,快步走了过来,似是想要拥抱蹲在长凳上的棋手。 棋手身后的壮汉毫不客气地露出了竖瞳,左手捏着瓶子,只一甩手腕,那瓶子就变作了一杆长枪,枪杆通红,枪尖晃着,反射着路灯的光。 壮汉踏着天罡步朝李德走了两步,拦住了他的去路。 李德连忙摆手,“呦,呦呦,兄台,不必如此,不必如此,我和神农丁老熟稔了,你是新来的,不知道吧?” “李德?你妈的,快过来帮我,老子要输了!”蹲在长凳上的棋手朝李德猛挥手,壮汉见二人当真认识,哼了一声,收起法相,放李德靠近了石桌。 李德刚一凑过去,就搂住了神农丁的脖子,“诶呀,神农丁,爹爹我好想你啊,你有没有想我啊?” “少几把废话,赶快给我分析一下,我现在该走什么?”蹲在长凳上的神农丁重新关注起棋局,但坐在他对面的棋手不乐意了。 “老丁,观棋不语,我是和你下,还是和他下?”短发中年人用右手敲了敲桌面表示不满。 “这还用问?我俩谁脑子好使,你就跟谁下。”神农丁露齿一笑,手里把玩着的棋子也被丢到了一旁,“当然了,肯定是我脑子好使,我脑子跟新的一样,我儿子的脑子就不太行,他整天都在想些阴谋诡计,用脑过度啦!所以你还是和我下吧!” “那你倒是落子啊。” 神农丁摇摇头,“不行,今儿我状态不好,都收了,收了吧,改明儿咱再下。” 说罢,神农丁从脚旁拎起一只木匣子,将石桌上的棋子一股脑地扫进了木匣,随后在石桌上磕了磕,指着李德的鼻子谈起了正事。 “这是李德,我亲生的哥们儿,和他处好关系对你们都有好处。”说着,神农丁朝壮汉递了个眼色,壮汉这才退到了他身后,孙必振三人得以靠近石桌。 “嗯……你就是剧毒司门下的李德?久闻大名,今日有幸得见,”短发中年人抱拳道,“我是神农甲的司农,我叫神农得豆。” 神农得豆指向身后三人,一一介绍道,“这是我的三个同事,神农种瓜、神农得瓜和神农种豆。” “久仰,久仰。”李德搂着神农丁的脖子抱拳,壮汉瞪了他一眼,但没有说什么。 站在外侧的孙必振有些困惑,他用胳膊肘戳了戳召潮司的腰,想要从她那里了解些信息,但召潮司哼了一声,抱胸生着闷气。 刘易斯看出了孙必振的困惑,她小声解释道,“这些人都姓神农,一看就是农神的信徒……” 召潮司突然打断了刘易斯的话,继续介绍道:“农神是地狱内最安分的神明,祂的教义是‘与世无争’,很多信徒都曾得过祂的好处。农神的信徒和他们的神一样安分守己,从不招惹事端,甚至不排斥异教徒,经常和其它密教往来。” 说罢,召潮司侧目瞥了刘易斯一眼,似乎是在宣示主权,但刘易斯比她矮一头,根本没注意到她的眼神。 收好象棋后,神农丁问李德道: “说吧,突然来找爹爹我,肯定没憋好屁,有什么事情?” 李德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道明了来意: “倒也没甚大事,就是想借窗户一用,这儿是三万整,你可要省着点花啊。” 说罢,李德将那张装有三万元的黑卡拍在了石桌上。 神农丁笑道,“成交,只要你孝敬爹爹,爹爹也会好好疼爱你。金贵儿,带他们去窗子那里。” 直到这时,李德才松开了神农丁的脖子,看向了那名站得笔直的壮汉。 “你一定就是神农丁的司农——神农金贵了?” 壮汉的嘴唇向下一歪,没好气地回答道,“我姓王,我叫王金贵。” “噢,不好意思金贵兄,是我想当然了。”李德露出了抱歉的笑。 在农神门下,只有内门弟子会改姓神农,外门弟子不被允许这么做;王金贵仍保留着原来的姓氏,要么是初入门径、道行尚浅,要么他是外门弟子。李德善于察言观色,他一眼就看出王金贵属于后者。 “天不早了,尽快办完,别耽误吃宵夜。”神农丁朝王金贵摆了摆手,王金贵应了一声,带着李德四人走向了民巷尽头。 趁王金贵不注意时,李德悄悄把那张价值三万元的黑卡塞到了孙必振手中。 孙必振露出了诧异的表情,“欸?你不是拿它贿赂神农丁了吗?这是……” “嘘……”李德示意孙必振小点声,“我俩的关系,用得着行贿吗?演给外人看而已!再说了,在这儿就把三万块花了,你拿什么贿赂猎头司?拿着!别让人看见了。” 孙必振不禁对李德刮目相看,将黑卡悄悄塞进了怀里。 民巷的尽头是集中焚烧垃圾的大垃圾箱,在黄浦江以东,已经很少能看见这种大垃圾箱了,但在黄浦江以西,这种大垃圾箱随处可见。 大垃圾箱长宽均有五米,总共两个垃圾箱并排埋在空地中,平时是空的,只有周五晚上会集中焚烧。或许是最近刚烧完垃圾,垃圾箱周围的空气很浑浊,但孙必振一眼看出,那浑浊的空气并非焚烧垃圾所致,而是某种诡异的炁,正从垃圾箱中飘荡而出。 王金贵走到了垃圾箱旁,他倒不嫌弃垃圾箱脏,双手并用抓住了箱子一侧的把手,硬生生将一整个垃圾箱拎出了坑洞,露出了下方的地狱窗口。 附近的空气变得愈发浓稠了,黏糊糊的炁一丝一缕地从坑洞中涌出,蔓延开来,缠绕在孙必振的脚踝上,孙必振赶忙抖动双脚,那粘腻而温热的触感让他汗毛倒竖。 王金贵将垃圾箱搬开后,热浪随即喷涌而出,刺鼻的垃圾燃烧的味道缓慢扩散,几人围了过去,空气因为炽热而扭曲,一个冒着热气的火坑赫然出现在坑洞中央,直径约有两米。 “此乃焦灼之窗,我只管带路,具体怎么穿过窗户,你们自己想办法。”王金贵冷漠地解释。 坑洞深处传来不间断的“嘶嘶”声,如同烈火舔舐木柴,孙必振看着那不断释放热气的“窗口”,忍不住伸出手去试探,恰好,一缕带着火星的炽热气流从窗口渗出,迅速卷上他的指尖。 孙必振吃痛缩手,惊恐地发现自己的指尖被焦热烙出了一道黑痕,痛楚让他不由得倒退一步,却发现脚下的地面已经不再坚实,周遭的地面仿佛在一点一点地倾斜,向那个坑洞坍塌。 这时候,召潮司在孙必振背后猛拍一下,一股冰凉凉的炁顺着他的脊椎化开,孙必振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再看那焦灼之窗时,没有刚才那么瘆人了。 “多亏有你啊。”孙必振朝召潮司投以感激的目光,但召潮司面无表情地撇开了脸。 地狱之门是地狱之食道,地狱之窗却是地狱之瘘管,比门危险得多;除了通路危险外,地狱之窗还有愈合的风险,因此,密教信徒们只有在入地无门之时才会铤而走险,选择通过地狱之窗进入地狱。 有许多方法可以阻止地狱之窗愈合,纵火焚烧就是其中之一,这扇“焦灼之窗”就是在烈火焚烧之下才能长期保持通畅。农神的信徒们向异教徒出租这扇窗,至于异教徒是否有能耐穿过窗口,他们才不管呢…… 另一边,刘易斯捏着鼻子望向坑洞底部,抱怨道,“李德大哥,有没有搞错?这玩意怎么钻啊?” 王金贵听到了她的抱怨,不由得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但李德不慌不忙地从挎包里取出三只胶塞试管,分给了孙必振三人,同时解释道:“此乃‘避火诀’,是我自己酿的,你们用这个就行。” 李德师从剧毒司,剧毒司是酿药天才,李德也充分继承了师傅的绝学,他掌握不下三百种灵药的配方,这“避火诀”不过是冰山一角。 三人接过药剂,刘易斯和召潮司很快服下,孙必振却紧紧盯着手里的试管,迟迟不肯服药。 “看啥呢?为啥不喝?”李德问。 “没,没什么。”孙必振拔下试管的胶塞,迟疑着不肯服用,他一转攻势,反问李德道,“师兄,你自己怎么不喝呢?” 李德笑了,“因为我用不到啊,我走这条路走了多少次了,我心里有底。” 孙必振举着试管,心里却在发怵——他之前打过李德,但李德并没有报复,他担心李德会在药里加料,但刘易斯和召潮司正不耐烦地看着他,李德也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他实在不好意思不喝…… 于是,孙必振一咬牙,仰头喝干了药剂,药一入口他就后悔了,因为这药水的味道和哇哈哈无异。 “这……这不对吧?”孙必振指着试管问,“这个味道……这不是哇哈哈吗?” “什么哇哈哈?这药就这个味儿。” 李德没有再多解释,见三名同伴均已服药,他带头跳入了焦灼之窗,刘易斯和召潮司紧随其后,只留下孙必振愣在原地。 孙必振看向王金贵,对方把垃圾箱抬了起来,朝他露出嗔怪的表情。 “别磨叽,赶紧走。”王金贵抱怨。 “我有些害怕,您行行好,能不能从背后推我一把?”孙必振双手合十,诚挚地恳请道。 “推你一把?”王金贵放下垃圾箱,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笑容,“可以,乐意之至。” 半秒后,在孙必振反应过来之前,王金贵已经抓起了他后背的衣服,像拎一条野狗那样把他拎了起来,丢向了焦灼之窗。 然后,然后就是一段漫长的下坠…… 孙必振不敢睁眼,也没法呼吸。起初,他只感到一堆油腻温暖的东西在摩擦他的面颊和手足,随着他的下坠,那油腻的东西开始变烫了:他的头顶开始发烫,逐渐烫得无法容忍了! 孙必振慌了神,他想施法庇护自己,但,一来,他的炁不足以蔓延到头顶,二来,此刻的他张不开嘴,根本念不了咒,只能默默忍受着头皮处传来的痛楚。 终于,在长达四十五秒的坠落后,头顶着火的孙必振落在了地面上,他的身上连一点火星都没有,头发却烧着了,而且火势仍在扩大。 “师兄!师兄救我啊!” 孙必振还是睁不开眼,他急得原地打滚,这时,李德跑过来,将一发碱水咒丢到了孙必振头顶。 碱水和火焰相碰,只听得“呲啦啦”一阵尖锐的爆鸣响过,孙必振头顶的火焰熄灭了,他的头发烧掉了五分之四,但好歹没伤到头皮。 “哈哈哈哈!”李德大笑起来,看着孙必振狼狈地爬起身。 “你找死!!”召潮司生气了,她一把薅住了李德的衣领,沙包大的拳头挥到了李德面门前五厘米处,却在中途停了下来。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耐,一经接触,她立刻读取到李德的苦心,悻悻地松开了他,走到一旁不说话了。 刘易斯扶孙必振站了起来,她不知道李德为什么要捉弄孙必振,但她看李德笑得开心,还以为这只是他们师兄弟间日常开的玩笑。 大笑后,李德走上前,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耐人寻味地说道,“师弟,莫怪师兄小心眼,如果我不这么做,张莲旭那癫婆迟早会弄死你。得,这就是以眼还眼,咱哥俩自此扯平啦!” 孙必振心有余悸地喘着粗气,他本想发火,但奈何李德说得在理,他也只好强装笑容,朝李德竖起了右手大拇指,赞道:“多谢师兄!” 第30章 注入故事 四人穿过焦灼之窗降落,落点位于一片广袤的花田中。 花田之中,时间似乎不再连贯,天光透过阴云,投射在无数花丛之上,心悸的紫与青不可名状,即使是最杰出的人类也无法调出这样的色彩。法国着名的地狱探索者克劳德曾探访过此地,对于此地,克劳德留下的评价是: “杂乱无章。” 孙必振四人位于花海中央,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去,绵延的花海似乎没有尽头;远处有倾斜的巨大柱状物隐约抖动,像石化的巨擘,又像将要坍塌的高楼,可惜,这些柱状物是缓慢运动的,无法当作地标,人类脆弱的方向感在此地聊胜于无,如果贸然走动,一定会迷路。 扑灭孙必振头顶的火后,李德正色道:“此地是蛞蝓花海,我们运气很好,落在了蝗虫较少的一侧。这里的蝗虫都是些老弱病残,没有威胁,只要朝着蝗虫前进的方向走,就能抵达雷暴荒原。” “蝗虫?哪里有蝗虫?”孙必振问。 李德耸了耸肩,指向远处的一根柱状物,“那些柱子一样的玩意儿,看见了吗?” 孙必振眯着眼睛看去,点了点头。 “那是蝗虫的腿,它倾斜的方向就是蝗虫前进的方向。”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嗯”了一声,他不知道蝗虫为什么会这么大,也不想知道。 对话结束了,四人开始朝着蝗虫腿倾斜的方向前进。 这段旅程枯燥无味,花海内的景色稀世罕见,但很快也就看腻了:刘易斯一直在打哈欠;召潮司虽然没有出言抱怨,但她脸上的乏味表情呼之欲出;孙必振一路上都保持着十二分的谨慎,四人当中数他最脆弱,孙必振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因此,他始终将右手插在衣兜内,手中握着他用来保命的东西。 或许是为了缓解气氛,李德提议道:“我看大家都无聊得慌,这样,我们来一人讲一个有趣的故事吧?回复一下SAN值。” 在地狱之中,人的生命有如风中残烛,但相比于生命力,人的精神力显得更为脆弱,为了维持理智,抱团取暖的密教信徒们会用讲故事的方式平复心情,美其名曰“回SAN”。 “赞成!赞成!”刘易斯高举双臂喊道。 “我没意见,你呢?”召潮司看向孙必振。 “没问题,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oK,既然大家都同意,那谁想先讲?”李德问道。 “我来!我先来!”刘易斯跳起来抢答,“从前,有一只鸭子走进了烤鸭店,但是什么也没买。不耐烦的店员看着它说:‘你看你妈呢?’鸭子点了点头。” “完了?”没有理解笑点的孙必振问。 刘易斯口罩后方的双眼闪烁着兴奋的光,她一本正经地点头道:“嗯,完了。” 其余三人沉默了,孙必振和召潮司没有理解笑点,李德则完全理解,但他的笑点有些高,因此没有笑。 “怎么?不好笑吗?”刘易斯丝毫不觉得尴尬,“马老师是这么教我的,他说回SAN用的故事不能太复杂,最好不需要过脑子。” 孙必振绷不住笑了,他安慰道:“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这个故事对我们来说还是有些太超前了。” 刘易斯有些失落,指着召潮司说:“拜托,她就算了,你们两个可是戏子吔?戏武神又叫笑神,你们俩get不到笑点吗?” “鸭子的妈妈被烤了,是这个意思吧?”李德举手回答,“太可怕了,让我们为鸭妈妈默哀三十秒。” “拜托!不是这个意思欸!”刘易斯双手握拳,用小拳拳在李德胸口乱捶一通,险些把李德的肺叶捶出来,但李德是个要面子的人,他忍住了没有出声。 “好了,不要闹了,换我来讲吧。”孙必振调停道,“讲些什么呢?我想想……我就讲一个呻吟公国的故事吧。” “是那个起死人而肉白骨的呻吟公国吗?”刘易斯问。 孙必振点头道,“没错,我也是听欺诈司说的,不保真啊。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探险者,在他穿越地狱深处最热、最令人窒息的熔岩汪洋之后,熔岩尽头是凝固的地面,花岗岩和大理石交叠错落,但在那之后,地面开始变得平整,气温下降,甚至下起了雪。 在漫长而刻骨铭心的寒冷之后,探险者来到了一座冰块建成的城池前,在偌大的城门之上,悬挂着一块黑曜石雕刻的铭牌,其上用一十六种人类的语言雕刻了同样一十六个名字: 蜃景之城,镜子之城,起死人之国,呻吟公国。” 孙必振停止了讲述。 “怎么不讲了?讲啊!”刘易斯急忙问。 孙必振耸了耸肩,“不是我不想讲,这个故事是欺诈司告诉我的,就这么长。” “不带这样的!光吊人的胃口。”刘易斯抱怨。 一直闷不做声的召潮司这时开口了,“没关系,这个故事我听过。” 刘易斯转头看向召潮司,露出了期许的目光:“这么巧?你是听谁说的?” 召潮司抱胸浅笑道:“我是鲛人,呻吟公国是苦咸洋鲛人口口相传的故事,我自然听过。” “那你快讲吧!”刘易斯凑了上去。 “你求我,我就讲。” 召潮司露出了鄙夷的笑,她本以为刘易斯肯定会回绝,谁知刘易斯却双手合十,十分虔诚地恳请道,“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挖坑不填,我会死的!会死的!” 没能看到预期的反应,召潮司有些失落,但她很快振作起来,模仿孙必振的声音讲述道: “探险者来到了呻吟公国的国门前,他触摸了呻吟公国的国门,大门纹丝不动,但能杀穿地狱来到此地的探险者自然不是凡人。 探险者用力推门,大门洞开,门后仿佛若有光,既不是地狱天光,又不是凡世的阳光,而是烛火的荧光。 探险者穿过门洞,沿着冰块铺成的街道走去,沿途看见了无数冰块砌成的居所,居所有两层的、三层的,甚至四层的,无一例外都在门口点着冰蓝色的蜡烛。蜡烛的烛光也是冰蓝色,映照在冰块上,每一块冰都像镜子一样闪烁。 沿街走去的探险者在每一块冰中都看见了自己,他高声发问‘可有人在’,却无人回应。 穿过呻吟公国的街道后,探险者没有看到哪怕一个活人,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个死人,就在他倍感失望时,一只浑身覆盖着白雪的猫从街旁的冰屋中窜出,猫看见探险者后,惊恐地逃回了屋内,探险者紧随其后。 冰屋之内是冰块堆砌的家具和床,床上是一名眼窝深陷的死者,她抱着猫,用手比划着一种古老的手语:那是古巴比伦王朝‘金色太阳’时期,祭祀神官彼此之间交流使用的手语。 探险者大为震撼,他懂得这门手语,但已经太久没有使用过,于是,他用有些生疏的手语和死人沟通交流。原来死人没有听觉,也不会发出声音,它们只会用手语交流。 很快,公国的居民们听说了客人的到来,他们像庆祝节日一样庆祝探险者的造访,并召来了公国缔造者和公国守护者——呻吟公国的两名君主。 死人们不知道公国外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明清,更不用说美国、苏联。探险者将这些事情一一说给他们听,死人们都很惋惜,感叹他们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在长时间的庆祝后,探险者打算离开了,临行前,呻吟公国的两名君主送了许多礼物给探险者,希望他能保守公国的秘密,永远不要把这个故事告诉别人。 探险者感动至极,他指着无相天光发誓,直到今天也没有打破誓言。” 听到这里,李德停下脚步,扭头试探性地看了召潮司一眼,“这不对吧?呻吟公国的传说广为人知,如果这家伙信守承诺,这个故事怎么会流传下来?难不成故事是你杜撰的?” 召潮司似乎很不满,她变回了自己的声音,恐吓道:“异教徒,你没有资格质疑我。” “别,别这样,”孙必振赶紧上去拉住召潮司的衣袖,“师兄问的没错,这个故事逻辑不通……” 召潮司瞪了李德一眼,轻轻推开了孙必振,模仿他的声音继续讲述道: “探险者确实信守承诺,他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这个故事,但探险者的到来引起了呻吟公国死人们的注意,他们意识到,公国之外的世界或许有趣得多。 因此,探险者离开后,不断有死人选择离开公国,他们中有人成功走出了公国外的恶劣环境,将这个故事传了下来。” 召潮司讲完后,孙必振长出一口气,转换话题道:“你模仿我的声音模仿的好像啊,这是鲛人天生的本领吗?” “是啊,”召潮司翻起白眼,用自己的声音说道,“我会模仿人类的声音,引诱他们靠近,然后吃掉他们。凡人听到自己的嗓音,肯定按捺不住好奇心。” 孙必振通身一震,朝远离召潮司的方向后撤了半步,显然,他没有听出这是句玩笑话。 召潮司察觉了这点,她恶狠狠地补充道,“你真的是笑神的信徒吗?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我在开玩笑,不许当真!你后退半步是什么意思?过来!!” 吼完最后两个字,召潮司一把把孙必振拽到了身旁,但她突然意识到这个行为非常羞耻,于是又一把把孙必振推开。 或许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召潮司回头朝李德喊道,“你!该你讲了。” “oK,那我就开始讲了,这可是我压箱底的故事,故事很长,等我先喝口水。”李德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瓶娃哈哈,插上吸管喝了起来。 喝完后,李德很有素质地将饮料瓶装回包里,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讲述: “我要讲的故事,就是这片花田的故事……” “停,珊瑚神和琥珀神厮杀的故事我听过,换一个。”召潮司打断道。 刘易斯也点头附和道,“是啊,这个故事老掉牙了!没听过的恐怕只有孤儿了吧?” 孙必振指着自己的鼻子,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把话咽回了肚子里。他很想说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但又不想成为孤儿,只能忍气吞声。 李德笑着摇头,“我怎么会讲那么老套的故事呢?我要讲的东西,保准你们闻所未闻。好了,我不卖关子了——我要讲的是火车的故事。” 第31章 身临其境 “我要讲的,是火车的故事。 这火车呢,不是你们想的那种,普通的、老百姓坐的那种交通工具,而是一种贼大的、恐怖的怪物,它身长得有十五米左右,脚上全是那种结缔组织——好比是脆骨——长成的蹄子,密密麻麻的,足足有上百对,嘿!跑起来可真快啊! 在电机出来之前,火车就是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生物,无论是凡间还是地狱。直到地铁出现,它才从top one落了下来。但是地铁是死的,火车是活的,要说人世乃至地狱的活物,还是火车跑得最快。 那这火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按照科教那帮人说法,它算是一种昆虫。怎么说呢,它有坚硬的外骨骼,卵生,还有各种咱一般人看不懂的研究都说它是昆虫。就说它的卵吧,火车的卵,那可不便宜,贵得很,都被当做保健品卖。不过聪明的人都知道,火车卵黄可别拿来吃,一般都是拿来炼药的,或者拿去黑市换点好东西。 说到这火车吃什么,争议就大了。大部分人认为它是肉食性动物,你想,跑得那么快,草食性动物干嘛要有那么大速度?肉食性动物才有必要追逐猎物,速度才是命。可是呢,那帮科教的死脑筋不同意,他们说,谁能证明它吃肉?没有证据的事儿,咱不能随便说。还有人说,草食性动物也得有逃命的本能,不是光吃草就能活。争论来争论去,谁也没个定论,摸不透,谁也说不清楚。 为啥这件事儿就闹不明白呢?原因很简单,谁也没见过火车吃东西啊!火车自打孵出来那一刻起,它就没停过,跑得飞快,身子越来越大,速度也越来越快,只有死了,它才会停下来,你寻思谁成天自己找不愉快要去盯着这么个玩意儿吃东西? 要我说,这个事儿搁一般人身上也就完了,但科教的那些人啊,都是疯子!他们非要闹个明白,但又不敢直接去解剖活的火车,于是打上了死火车的主意。但是火车的尸体可不是什么寻常玩意儿,火车的肺、眼球、骨骼,甚至它的精囊,那都是值钱得紧。哪里发现了一头死火车,密教的人乌泱泱涌过去说肢解就给肢解了,分赃留下的零件儿也没啥研究价值,科教根本没办法搞清楚火车的真面目。 不过,科教的死脑筋还真有点儿执着,他们寻思火车应该是有胃袋的。至于那胃袋在哪儿,没人敢说清楚,没准儿是在肢解的时候叫人给弄坏了,谁知道呢?总之,没找到胃袋,科教的那帮人就不算完,非要刨根问底,整头火车来亲自看看清楚。 就是这么事儿,科教展开了狩猎火车的行动。我挺佩服这些疯子的,因为参与的那些人,大多都死得很惨,直到他们的项目经理——科教的人管他们的团体叫项目组,管他们的大祭司叫项目经理——下场,才成功狩猎了一头火车。 杀死火车的科教项目组欣喜若狂,他们将火车的尸体就地解剖,然后得出了结论:火车是杂食动物。哈哈哈哈哈哈哈,忙活半天,最后得了这么个结论,真是……抱歉,虽然很不礼貌,但我真的忍不住。 总之,科教的结论是,火车会吞下它撞上的一切食物,包括血肉和泥土,然后它的胃会将这些东西消化,有机物变成营养,无机物变成结石。火车通过肺排出结石,因此它们的肺非常强壮。” “抱歉打断一下,”刘易斯举手发言道,“李德大哥,这个火车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它和蛞蝓花海有什么联系吗?” “莫急,我很快就会说到。 科教成功揭示了火车的食性,可是啊,问题又来了:如果火车真是杂食动物,那它们跑那么快到底是为了啥?你说,若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那是什么力量让它们拥有如此恐怖的速度呢?这一下,科教那帮人又不淡定了,立马集结了个新项目组,目标就更离谱了——他们居然想捕捉活的火车。 科教的计划在外人看来匪夷所思:他们的项目经理是赫赫有名的椋鸟司。椋鸟司坚信,火车并不是不可驯化的东西,反正只要有智力的生物,咱都能用办法驯服它。你别说,你还真别说,这火车要是没点儿智力,也不能够把科教那帮人折腾得跟孙子似的。 椋鸟司就想,既然他们能弄死火车,就能活捉它,既然能活捉,就能用古老的驯兽法子驯服它,寻思之后,椋鸟司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方案:用套索!就是那种套马的套索。 椋鸟司雇佣铸匠的信徒打造了一根死纲的锁链,死纲锁链坚不可摧,但也沉重无比,不但椋鸟司拿不动,就连打造锁链的工匠本人也无法举起。 眼看着大家都没法进展,一名异教的大祭司找上了椋鸟司,表示愿意提供无偿帮助。” 说到这里,李德两眼放光,继续道: “那名帮手,正是猎头司。” “猎头司?哪个猎头司?是我想的那个猎头司吗?”孙必振问。 “难道还有第二个猎头司吗?”李德笑着反问,“正是大灯塔的猎头司,向椋鸟司抛出了橄榄枝,他的目的无人知晓,但椋鸟司没啥理由拒绝。 你们刚不是问火车和蛞蝓花海有什么关系吗?这就说到了:两名大祭司齐心协力将死纲锁链搬到了蛞蝓花海,为什么选择这里呢?咱也不清楚,咱也不敢问,我估计他俩是拍脑门想出的主意,没啥逻辑。 准备好套索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火车了,椋鸟司做好了等待数十年的准备,但猎头司认为十年太长、只争朝夕,他有信心可以追上火车,并将火车驱赶到此地。 咱也不知道椋鸟司咋想的,这种话也信,总之,为了回报猎头司,椋鸟司将自己收集的火车踪迹全都说了出来,就这么的,猎头司踏上了追火车的旅途。 火车身躯庞大,它们跑过后留下的痕迹被称为‘轨道’,椋鸟司将轨道的位置告知猎头司后,猎头司开始沿着轨道奔跑,试图追上火车。 但是——故事最精彩的地方来了——猎头司失败了!” “他没追上火车?”孙必振问。 李德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换了个语调,继续讲述道: “猎头司出发十五天后,椋鸟司仍未得到音讯,他派出属下,沿着火车的‘轨道’一路寻找,很快,他们便找到了猎头司留下的痕迹。 首先出现在轨道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零件:两片耳朵,一个鼻子,几粒牙齿。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轨道上散落的零件似乎渐渐拼成了一个人形,科教的人一路走,一路将这些零件装进一个羊皮的口袋,很快,他们便攒够了一张完整的皮,加上零七零八的器官。 在他们心中,恐惧开始弥漫,经过讨论,他们认定猎头司是在减轻负重。 随着他们继续深入,轨道上出现的器官间隔越来越大,显然,猎头司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抛弃的东西了。 接着,轨道上开始出现一些重要器官,首先是一块融化的脑子,然后是一块头盖骨……科教的人们慌了,他们不知道该拿这些器官怎么办,只能先用瓶瓶罐罐盛放起来。 当走在最前面的科教信徒捡起一粒眼睛时,他们惊恐地发现,眼球后方依附的肌腱仍在蠕动。这个细节让他们确信,猎头司离他们不远了。 最终,他们在轨道上发现了仰面躺着的猎头司。 科教的人意志力非常顽强,负责寻找猎头司的人总共有五名,他们沿着轨道一路捡猎头司的零件,没有一个人发疯。 然而,当他们看见仰面躺在轨道上的猎头司时,五个人里疯了四个:四名遭受失心疯的信徒冲到了猎头司身旁,开始撕扯自己的皮肤、肌腱和器官,然后将那些东西拼在猎头司的残躯上。 唯一保持理智的信徒目睹了这一切——他也是五人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一个。根据他的描述,那四名失心疯的科教信徒拼凑出一具人形后,那具人形忽然站了起来,带着两颗来自不同人的眼睛,无情地注视着他们,然后转身开始奔跑。 四名发疯的信徒追随着猎头司的步伐,但他们的失血过多,很快就倒地不起。 唯一幸存的科教信徒返回项目组,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椋鸟司。椋鸟司大怒,他认为失去了四名属下后,自己已经不再欠猎头司什么,于是他决定不再派人继续寻找猎头司,而是独自一人等待着火车的到来。 终于,猎头司最后放弃了追火车,空手而归。他归来后重新打造了一张人皮,也就是他如今披着的那张。 椋鸟司至今依旧在蛞蝓花田中默默守候,等待着火车的误闯。” 说罢,李德回头观察起三人的表情,并没有看到他期许的表情。 “怎么,这个故事不够新鲜吗?” 召潮司露出了嫌恶的表情,扭头看向了别处,刘易斯则问道:“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我可是掐着点儿讲的这个故事,你们猜怎么着?” 说话时,李德笑嘻嘻地拨开了身前的一处诡谲花丛,花丛后方,一节约半米高的巨大铁链露了出来,仅这一节铁环就有五米多长,质地光滑,闪烁着清冷的光,铸就这铁链的绝非生铁,而是死纲,其上镀有深褐色铭文,跃动的炁在铁链上舞蹈,铁链本身也随着炁的舞动嗡嗡作响。 “看吧,这就是椋鸟司留在这里的铁链,足有两千多米长,铁证如山!” 说着,李德纵身一跃,跳到了巨大铁环的上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看着李德脚下的“证据”,孙必振沉默了良久。 过了大约十五秒,孙必振双手插兜,小声问道:“如果你说的故事是真的,那么,椋鸟司至今仍在此地?” “是啊,那还有假?”李德笑道。 “你的意思是,椋鸟司是个好说话的人,不会攻击我们这种无辜的旅人,对吧?”孙必振接着问。 李德点头道,“你不知道吗?科教信徒绝不会主动攻击异教徒,他们反对暴力,只要脑子正常,他们是很好说话的。” “呃……椋鸟司脑子是否正常呢?” 对于这个问题,李德耸肩道,“我哪知道?按理说,在地狱独自待上个十年二十年,脑子正常的人也该疯了。” “那我建议你还是从铁链上下来吧,”孙必振把声音压得很低,“要是惊动椋鸟司就不好了。” 李德反应过来了,他哈哈一笑,从铁链上跳了下来,却没有落地,而是悬在了半空。 短短半秒内,一种味同金荞麦的苦涩炁浪充斥了整片花海,云层密布的天空中,就连天光也短暂的停滞了,李德没有落地,那苦涩的炁的密度实在太大,他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开始朝着天空缓缓上升。 失重感瞬间传来,一首断了三根弦、只剩d弦的梵阿玲奏响,紫而青的花海仿佛正在经历疾风骤雨,抖动着,凋零的花瓣却朝着上空飞舞。 天光变色,异象频生,此乃劫难之预兆。 糟糕的事情紧接着发生了,刘易斯尖叫一声,朝着上空飞去:四人中,她的体重最轻,因此最先失去了平衡。 “孙必振!”召潮司朝孙必振大喊,她尽力伸出了右臂,试图在保持平衡的同时朝孙必振施以援手,但她并没有任何着力点,如果贸然移动,只会和刘易斯一样失衡。 孙必振的头发根根竖起,某种威压让他感到彻骨的冰冷,仿佛有人,用一把冰冷的勺子触碰他的后颈。 这一刻,孙必振没有任何迟疑,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支马瑟琳,朝自己的脖子扎去…… 第32章 苹果傀儡 马瑟琳是一种邪祟针剂的名字,这支针剂是四天前,召潮司从防剿局调查员手里抢来的,如今交给了孙必振使用。 防剿局之所以能令诸大密教闻之色变,其一是因为他们吸纳了许多叛教分子加入,拥有强大的实力;其二是因为防剿局垄断了邪祟针剂的市场,更具体地说,这种能将邪祟能力临时转移到人类身上的针剂,只有防剿局有能力制造,效果相当于密教信徒们的灵药,只不过发作更快、副作用微乎其微。 孙必振注射的这支针剂名为马瑟琳,马瑟琳是一种夜行性邪祟,具有虚空行走的能力,常常出现在高楼大厦外侧袭击玻璃清洁工。 药力瞬间发作,孙必振的脸变得通红,又迅速恢复了正常,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没有意识到针剂已然生效,只好朝李德大喊道: “师兄!现在怎么办!?” 漂浮在半空的李德尝试开口说话,然而刚一张开嘴他便失去了平衡,向上方飞去,消失在了云层中,只留下了一个字—— “艹……” 孙必振突然很想笑,但当下的处境令他笑不出来,他急切地看向召潮司,希望对方能伸出援手,但他在召潮司眼里看见的只有愤怒和恐惧。 “保护好你自己!” 召潮司停留在原地高声大喊,语气异常冰冷。 起初,孙必振非常认同召潮司的话:就好比坐飞机遭遇空难,遇难者必须先为自己戴上氧气面罩,然后再去帮助别人。只有先保护好自己,才有余力帮助他人。 但当召潮司的双脚也离开地面,缓缓消失在孙必振视野中时,孙必振才意识到,召潮司所说的“保护好你自己”并不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指示,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实陈述。 召潮司并不是在教孙必振做事,只是她已经没有能力兼顾别人,甚至无法保护自己,才将眼下残酷的现实告诉孙必振——虽为大祭司,她也无力回天。 转瞬袭来的领悟让孙必振的心沉了下去,他很清楚,如果四人中实力最强的召潮司也无法对抗这股炁,那他就更无可能无法对抗了。 但,一个令孙必振头疼的问题出现了:连召潮司都被苦涩炁浪拖向了天空,为什么他自己却安然无恙? 孙必振飞速思考起来,他很快想到了唯一合理的解释:针剂生效了。 马瑟琳针剂没有使用说明书,孙必振也没有任何经验,因此,他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马瑟琳针剂起效了,更确切的说,是马瑟琳针剂和水黾灵药产生了协同作用。 “水黾”是由地狱中的一种大水黾加上五种酸涩莓果熬煮而成,服用之人可以行走无声,在崎岖路面上“如履平地”。 “马瑟琳”则是一种虚空行走的夜行性邪祟,注射马瑟琳针剂的人可以在任意平面上攀爬行走,只要能“保持平衡”,即使平面的倾斜程度超过九十度也无妨。 综上,“水黾”让孙必振能够在任何崎岖路面上“保持平衡”,而“马瑟琳”能让他在“保持平衡”的前提下在倾斜超过九十度的平面上行走,天作之合恐怖如斯,即使强如召潮司也难以抗衡的强大升力,孙必振却依靠药性轻松克服,稳稳地站在了原地。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缓缓迈出了半步,这一步迈向了天空,孙必振开始了“虚空行走”,他踩着高密度的炁流徐徐向上,稳健地站立在了半空中,一如凭借热巧克力飞升十二厘米的尼卡诺尔神父。 如此虚空行走的绝学,就连孙必振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在半空中尝试跺脚,但脚一旦抬起就再也放不下去了,只能继续向上,没有坠落地面的风险,但也没有退路。 “这下只能靠我自己了,众人的安危系于我手!” 孙必振如此思考,一种沉重的使命感涌上心头,他迈步踏入虚空,像走台阶一样走向了云层。 地狱之内的云层皆是幻觉,实则并不存在,孙必振一路向上,云层也一路向上,突然,一些尖锐的事物从云层中冒了出来,坑坑洼洼的,好像一层破裂的筋膜。 孙必振吓了一跳,他赶紧停下了脚步,尖锐的事物也随之停止了涌现。 仔细看去,深绿色的尖锐物体像是某种结缔组织,孙必振试探性地向上走了两步,结缔组织逐渐露了出来,但并不完整。 确信那东西不会动后,孙必振壮起胆子继续向上攀登,很快,他意识到,头顶上方不断涌出的甲壳类物质是一只巨型蝗虫的腹腔,青白色的腹部薄膜已经破裂,干枯的巨大内脏裸露在外,内脏下方,肌腱和破损的组织呈现出石头的质地,能腐烂的区域早就腐烂殆尽了,剩下的只有一副空洞的甲壳,让人不忍直视。 随之孙必振向上攀登,那股金荞麦味道的炁越发浓烈了,炁的密度越来越大,他已经不需要再“攀登”,只需轻轻一跃,就可以像火箭一样上升数十米,然后再凭借药力恢复平衡。 通过“火箭式”的跳跃上升,孙必振进入了巨大蝗虫的腹腔。 踏入此地后,孙必振再也无法向上了,他跺了跺脚,苦涩的炁最高只弥漫到这里,按理说,李德等人此刻也应该在这附近,但他左右张望,除了缩水下垂的巨大脏器外并没有看到什么醒目的东西。 就在孙必振四处张望时,苦涩炁浪的源泉突然接近,孙必振汗毛倒竖,下意识地转过身,但身后什么也没有。 孙必振松了口气,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就在此时,他身后传来了低沉的话语: “小国王兮小木偶。” 孙必振再度转头看向身后,声音再度从他身后传来: “蒙那其兮将腐朽。” 孙必振再次转身,但阴森的话语不依不挠地从身后传出,就好像有人在他身后绑了一台收音机: “权柄深兮暗流涌。” “你是谁!?”孙必振有些恼火,一时之间,愤怒盖过了恐惧,他握住已经空了的马瑟琳注射针剂,将针头对准了身后的事物。 “心疑则无信则有。” “混蛋!直面我!” 孙必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原本是一个理智而冷静的人,但现在的他似乎有了用之不尽的怒气,他挥舞起注射针管,戳刺着声音的来源。 “君父之命臣子否。” 孙必振似乎无法伤害到对方,那个声音始终萦绕,但孙必振不在乎,他用针剂戳刺,每一下、每一击都结结实实地戳在了实处,他抬起注射针管,确信针头上有血,这就够了! “旧梦徒萦冷风扫。” “混蛋!你死定了!”孙必振吐出了许多恶毒的话语,有的是他学过的,有的他甚至闻所未闻。 “试问何人主此朝?” 突然,孙必振半信半疑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针筒,一阵霹雳惊雷般的战栗传遍他的全身,为什么……为什么血顺着针尖滴落,血的颜色却是黑色呢? “一席尘埃一抔土。” 即使迟钝如孙必振,此刻也从幻觉中脱离出来了。孙必振并没有看穿对方的幻术,但他很清楚,针尖上黑色的血液并非来自敌人,而是来自于他自己,只有他自己的血才是这种漆黑的颜色! 想到这点,孙必振浑身发抖,他停下了发动攻击的右手,用左手摸了摸脖子后方,又摸了摸脖子前方,果然,轻轻一摸,手上传来的粘腻触感无比熟悉,孙必振抬手看去,手上却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果然是幻术!”孙必振惊愕不已,虽然无法看穿,他还是凭借触觉捂住了脖子上流血的位置,止住了血。 就在此时,一颗硕大的、深褐色的苹果搭在了他的左肩上,孙必振诧异地扭头看去,苹果好像一张干瘪的人脸,一条硕大的裂缝像嘴唇一样裂开,似是在笑。 “此般幻术不可欺,我度君乃大祭司。” 孙必振开始冒汗,他以为对方的幻术还在生效,殊不知这张“苹果脸”并非幻术——对方就长这副摸样,干瘪苹果头,天然去雕饰。 孙必振想要进一步转身,但那颗苹果始终依附在他左肩上,似乎有一双干瘪的手搭在了他的双肩上,随着他的转身而转动,无论如何,孙必振都看不到对方的全身。 除了深褐色裂缝形成的“嘴唇”,苹果脑袋上没有其它器官,但在果柄的位置却披着一副白色的卷发,卷发干燥开裂,和那干枯的苹果倒是十分般配。 “祭司光临辉蓬荜,待客之道施以礼。” 苹果脑袋“开口”说道,说是“开口”,其实是张开了那条褐色的裂缝,一股水果发酵的酸腐气味从中冒出,孙必振几欲作呕,但他忍住了。 “今日幸得两味药,一员士兵一小丑。” 说到这里,苹果脑袋渐渐缩了回去,一双瘦削的、形同枯骨的手从孙必振肩膀后方伸出,指向了不远处的两条死钢锁链。 不同于蛞蝓花海中的死钢锁链,这两条锁链只有拇指粗细,锁链的一段挂在蝗虫腹腔上,另一端挂着两个昏迷的人,孙必振定睛一看,不由得心生寒意。 挂在锁链上的两人,一个是李德,一个是刘易斯。 “君自甄选中意者,我用挑剩者佐酒。” 言罢,那双手缩了回去,重新放在了孙必振肩上,干瘪的苹果脑袋又冒了出来,低声问道: “请君速买定离手,孰随君走孰下酒?” 孙必振慌了,虽然他不知道此处的“下酒”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但他很清楚,对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面对这种两难的选择,孙必振自然开不了口:李德是他的师兄,他不能出卖;刘易斯又是复仇司的人,要是卖了她,复仇司肯定不会轻饶…… 想到这些,孙必振已经无法思考了,他只能岔开话题问道,“你是椋鸟司吗?” 孙必振只是想用这个问题拖延时间,但谁曾想,这个问题掀起了轩然大波。 在他身后,苹果脑袋呜咽起来,金荞麦味道的炁开始波动,形同呜咽的声音传来,苹果脑袋吟咏道: “三翼椋鸟非我是,祭司安在莫我知; 受命于君守此地,直至火车入境时; 翳影乌沉寥孤寂,不见天光不见日; 此间花草寡滋味,徒以凡人做酒食!” 这段七言律诗既不工整也不对仗,但信息量极大,感谢申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孙必振不但听懂了这首诗的含义,而且提取到了关键信息。 “火车!对!火车!我带火车给你!你放了他们两个!”孙必振大叫。 此话一出,孙必振感到那双放在他肩头的手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呼呼风声传来,孙必振感觉脚下一沉,原本平稳的苦涩炁浪,此刻像海面一样翻滚起来,苹果脑袋复杂的心理活动通过炁的波动传达给了孙必振,他能感受到,身后的怪物正在经历头脑风暴。 终于,在长达半分钟的思考后,苹果脑袋探头说道: “君若诱引火车至,我又岂能馋酒食? 请君抬手救我出,蹉跎不复免我苦!” 眼看有戏,孙必振内心大喜,既然和这个苹果脑袋交涉并非不可能,孙必振想要进一步讨价还价,于是说道: “很好!这个忙我当然可以帮,只是我一个人办,恐怕没有两个人一起办来的快。苹果头,你能不能先放一个人帮我,等我带来火车,你再放第二个人?” 孙必振的本意是带李德回去搬救兵,想必复仇司不会对刘易斯见死不救,哪怕这个苹果脑袋有天大的本事,也一定无法战胜复仇司那样的得道大能。 出乎孙必振意料的是,苹果头想都没想就回答道: “两味酒食尽归君,只待君归脱我困! 万幸得君成我事,俗物何足谢君恩?” 眼看对方这么诚恳,孙必振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他心虚地问了一句,“要不,你还是留一个人在这里?你就不怕我一去不返?” 话一出口,孙必振就后悔了,他恨不得给自己两记耳光:眼看着可以带两名同伴走了,他何苦多这句嘴!可恨他这张嘴比他这颗脑子快了半步! 谁曾想,苹果脑袋丝毫没有起疑,它心直口快地回绝道: “三生有幸得君助,用人岂可疑人毒? 凡夫两位随君去,速速成事救我出!” 苹果脑袋不光只是说说而已,言罢,它伸出了枯槁的右手,炁顺着它的手臂涌出,操纵远处的两条死纲锁链,将倒挂在半空的李德和刘易斯放了下来。 孙必振赶忙跑了过去,伸手试探了二人的鼻息,二人呼吸均匀,并无大碍,孙必振这才松了口气。 “好了,苹果头,放我们落地吧,我一定说到做到,带火车回来。” 这句话是孙必振的真心话,他是个言出必行的实诚人,已经做好了寻找火车的心理准备,因此可以毫无心理负担地命令苹果头做事。 谁知苹果脑袋并没有立刻放他们走,而是十分感激地开口说道: “请君莫匆忙上路,我有一物助恩公! 沿此方向近前去,此物藏于蝗虫腹。” 苹果脑袋说着,伸手一指,指向了蝗虫腹腔的末端。 孙必振开心极了,没想到这个苹果脑袋还挺仗义,不但放人,还送东西。孙必振没有丝毫怀疑,朝着苹果头指示的方向走去,脚下的炁渐渐升高了,五分钟后,孙必振来到了蝗虫的马氏腺附近。 第33章 浪费食物 巨大蝗虫的马氏腺已经破碎,三十多根透明的、粗细各异的管子,有一多半都断裂了,在苹果脑袋的引导下,孙必振走进了其中一条管道。 管道中杂七杂八地堆放着许多衣物,都是苹果脑袋吃剩下的遗骸。虽然科教的造物往往不会主动攻击异教徒,奈何这个苹果傀儡的苹果脑袋已经干枯变质,甚至发生了异变……它能记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属实不易,把过路的密教信徒当成酒食只是它的个人爱好,和椋鸟司没有关系。其实此地也没有酒供它喝,所谓的酒,其实只是它那颗苹果脑袋发酵产生的酒精。 苹果脑袋伸手指了指,示意孙必振看过去,残骸之中摆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这些都是苹果脑袋从吃剩下的“酒食”身上搜刮得来的灵药。 盛装灵药的器皿各不相同,有细白的鹅颈瓶,铅红色的药管儿,古铜的药膏盒,苏蓝色的瓷质药碗,玉质的药鼎,金丝的药篮,靛青色的药炉,琉璃的药瓶,紫檀木雕成的药包儿,银光闪闪的药钵…… 在这些形形色色的灵药器皿之中,有一只格外醒目的塑料瓶——就是那种一元钱的矿泉水的瓶子——摆放在众灵药中央。塑料瓶和其余精致的器皿相比实在太过寒碜,但苹果脑袋恰恰指向了这只塑料瓶。 “此乃金不换灵药,送与恩公随君用。” 孙必振拿起灵药查看,果然,一股凛冽的炁从塑料瓶内传出,孙必振晃了晃瓶身,灰蓝色、混合着红色微粒的药盐沙啦啦地响起来。 “这是什么药?”孙必振问,有了上次喝水黾的教训,孙必振绝不敢贸然饮用药性未知的灵药了。 “此乃药盐薄荷殇,神司赐我守花场。 恩公切莫随意用,乱喝可要见阎王!” 孙必振点了点头,虽然他没听过“薄荷殇”这个名字,但白得的宝贝没有不要的道理,孙必振将药盐揣进了上衣内兜,朝苹果脑袋说道: “行了,药也拿了,我们回去吧,只要你放我们回到地面上,我一定把火车引到此地来!” 苹果头没有说话,而是温顺地指了指来时的路,孙必振回头走去,他并不是个贪心的人,虽然这里积累有许多稀罕的灵药,孙必振却不愿意冒额外的风险索要:他深知人心不足蛇吞象的道理。 就在苹果头抬手指路、孙必振迈步走出藏药管道的同时,一阵湿咸的炁传来,孙必振感觉背后多了一个人,苹果头的双手消失了,发酵苹果的酸朽味道也变淡了。 霎时间,两股强劲的炁扭打在了一处,孙必振本能地压低了身体,回头看去,只看见怒发冲冠的召潮司正抓着苹果脑袋瘦小的身躯,用尖牙撕咬着干瘪的果肉。 直到此时,孙必振才看清了苹果头的身躯:它的身躯是木头雕成的,非常的瘦小,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灰色浴袍,一双小腿比胳膊还要细。苹果头虽有强大的炁,却只是用幻术欺骗对手攻击自己,不敢硬碰硬,原来是因为它的身躯比凡人还要羸弱。 被召潮司扼住了脖子,苹果脑袋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苦荞麦味道的炁冲刷着召潮司的身躯,试图将她推开,但无济于事。 召潮司将双手插进了苹果的深褐色裂缝,硬生生将苹果脑袋掰开了,干瘪的水果碎屑四下飞溅,几条肥大的蠕虫掉了出来——这些蠕虫是珊瑚子嗣的幼虫,正是它们寄生在苹果傀儡身上,让没有进食需求的苹果头产生了吃人的欲望。 虽然苹果脑袋有着强大的炁和幻术,但它在召潮司这种等级的角色面前还是太过稚嫩,召潮司仅用一记“摸头杀”就掀开了苹果脑袋,撕下了果柄处的假发,用利齿撕咬起苹果头的手臂,像撕碎一个布娃娃那样将苹果头大卸八块。 “死!!” 召潮司凶神恶煞般大吼,在一分两半的苹果中掏挖起来,直到将全部的蛆虫都掏干净为止,苹果头在一阵抽搐后停止了挣扎,她这才松开了苹果头的浴袍,喘着粗气,走到了孙必振身旁。 “你流了好多血,在你脖子那里。”召潮司一边甩手一边说,她手上沾满了苹果碎屑。 原来,召潮司自始至终都没有被苹果脑袋的幻术影响,她被高密度的炁推送到蝗虫腹腔之后,躲在了蝗虫的腹部末端,蛰伏下来,等待着敌人现身。 看到孙必振和苹果脑袋出现后,召潮司怒火中烧,她认定苹果脑袋就是敌人,孙必振则是被挟持为了人质,因为担心孙必振的安危,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发起攻击,而是静待对手露出破绽。 孙必振走出管道时,苹果头抬手为他指路,召潮司认为这一破绽已经足够,她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凶残的攻击,最终成功得手。 孙必振沉默地看着召潮司,他当然没有理由责怪对方,但当他看向那一地的苹果碎屑,居然感到了三分落寞、五分心酸。 孙必振并没有染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只是,他真心认为苹果头并非大奸大恶,这个可怜的家伙只是一个被寄生虫操控的可怜傀儡罢了。孙必振确实有心解救它,但无论他心里怎么想,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苹果脑袋已经死透了,它的炁也开始消散。 炁开始消散了? 是的,炁,开始消散了。 “该死!”孙必振先一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迈步朝刘易斯和李德躺着的位置跑去,有水黾药力帮助,他比召潮司先一步跑到了李德二人身边,用力抓住了捆住二人的死钢锁链。 苹果脑袋消亡了,它的炁也随之消散,孙必振开始缓缓下沉:虽然水黾和马瑟琳的综合药性使他可以行走于虚空之中,但前提是有苹果脑袋的炁垫脚。 倘若没有高密度的炁垫脚,仅凭自己的炁,孙必振还没有能耐维持虚空行走,他必须在炁彻底消散之前想出办法! 召潮司追了上来,她的炁足够强大,但她不会虚空行走的法术,幸好,她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果断地从孙必振手里夺过了死纲铁链,吩咐道: “你顾好自己,他们两个交给我!” 召潮司顾不上解释自己的计划了,丢下这句话后,她一手拖一人,朝着蝗虫躯壳的末端跑去。 苹果脑袋的炁开始渐渐下沉,孙必振跟在召潮司身后跑了起来,但他的身体素质远不如召潮司,即使拼尽全力,他也跟不上召潮司的步伐,只能停在了半空中,看着对方“拖家带口”地奔向蝗虫的尾部。 召潮司的目标不是她之前躲藏的马氏腺,而是蝗虫的后腿。蝗虫的后腿通常长有小刺,这些刺用于帮助蝗虫在跳跃时更好地抓住地面,在巨型蝗虫身上,这些刺就像一个个小型阳台,站下三人绰绰有余。 赶在苹果脑袋的炁彻底消散前,召潮司及时登上了其中一个“阳台”,她将两条锁链缠在了双臂上,确保刘易斯和李德不会跌落。 就在她依靠着蝗虫腿休息时,一个阴暗的想法进入了她的脑海。 “诶呀,手滑了一下。” 虽然没有人在看,召潮司还是故作惊慌地喊了一声,然后松开了右手的锁链,拴着刘易斯的锁链朝着地面落去…… 苹果脑袋的炁消散了,孙必振已经返回了地面,他穿过诡异花田来到了召潮司所在的蝗虫腿下方,就在他仰头观察时,一个人形的东西重重落在了花丛中,掀起了巨量的尘土。 “不!!”孙必振悲痛地大叫,他冲向那团烟尘,思绪乱作一团。 烟尘散去,刘易斯坐在土坑里,口罩后方的脸露出茫然的表情。看见惊慌失措的孙必振后,她一脸娇羞地站了起来,用惺忪睡眼望向孙必振。 “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刘易斯一脸好奇地看着孙必振,询问他为什么满脸写着震惊。 这时候,召潮司抱着昏迷的李德落在了地上,她把李德丢在地上,凑了过来,看见刘易斯安然无恙,她的表情出卖了她的思维。 “你在想什么!?就这么把她丢下来?”孙必振觉得自己应该生气,但经历了刚才的事情,他已经没有力气朝同伴发火了。 “只是手滑了而已,不要大惊小怪,再说了,她这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吗?”召潮司冷冰冰地讲。 孙必振蔫了,他闷不作声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脖子上的黑血已经干了,像一块硕大的伤疤留在了孙必振脖颈处,汗浸湿了他的后背,不下二十处被针筒戳穿的破洞隐约渗出血色。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出格,召潮司不再和孙必振闹别扭了,但她也绝不肯道歉,只是静静看着孙必振脖子上的伤口,当孙必振回头对上她的目光时,她又静静撇开双眼看向了别处。 一行人在蝗虫腿旁的空地上休整起来,李德很快也苏醒了,他扶着额头问孙必振: “那个苹果怪物呢?是召潮司杀掉的吗?” 孙必振茫然地回答,“是,召潮司杀了它,你被它攻击了?” 李德惭愧地点了点头,他的实力远在苹果头之上,但他和孙必振一样,都中了苹果头的幻术,其结果就是,李德用自己的拳头击昏了自己,这才被苹果头捆了起来。 至于刘易斯,她不肯说自己的经历,但孙必振还是对她另眼相看:无论如何,她从近百米高的地方摔落却只是擦伤膝盖,这无论如何不是凡人能做到的事情。 虽然猜到刘易斯隐瞒了一些事情,孙必振却没有追问,毕竟,他自己也隐瞒了一件事:那瓶薄荷殇的灵药。 休息半小时后,李德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向各位道歉,但我并不是为了证明故事的真实性,才故意带各位走这条路的,更不知道这条路会有这种危险。” “他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证明他讲的故事是真的,但是他确实不知道这条路有危险,否则我早就杀掉他了。” 召潮司小声跟孙必振讲,她有读心的能耐,李德虽然是欺诈司的挂名弟子,撒谎不眨眼,却也瞒不过她。 孙必振麻木的点了点头,召潮司认为这是一种认可,歪嘴一笑,用挑衅的眼神侧目看向刘易斯,刘易斯则毫无反应:在鲛人召潮司看来,侧目而视是赤裸裸的挑衅;但在人类刘易斯看来,侧目而视是傲娇的长辈在悄悄关心她,毕竟她的叔叔们都是这么看她的。 “既然我们都还能走路,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尽早赶路吧,一切都还在可控范围内。”李德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带头朝蝗虫腿指着的方向走去。 第34章 陈年往事 穿过蛞蝓花海后,雷暴荒原的阴影笼罩了孙必振一行人,大灯塔的光锥已然近了,远处,风暴洋的闪电之中,无数畸形飞虫围绕大灯塔舞动,孙必振他们并不能看清楚,但雷暴司却看得一清二楚。 既然要提大灯塔,就不得不提大灯塔的四名大祭司,这其中就有雷暴司。 蓝王圣数二十一,蓝王的猎人追随二十一位祭司,二十一位祭司中又有四位最为杰出,是为大祭司,分别是红梯猎头司、蓝梯启明司、灰梯雷暴司、青铜梯邪术司。 猎头司喜欢和人说话,但是不善于说话,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听他讲话。 猎头司的同事雷暴司则正好相反:他喜欢听人说话,但是很少有人敢跟他讲话,而且他沉默寡言,鲜少开口,也就没人知道他其实一直在认真听。 在诸密教的大祭司中,雷暴司听取了最多的秘密,但因为他从来不对人说这些事,也就没人知道他知道这些事,换言之,在保守秘密这件事上,即使是缄默司也比不过雷暴司:缄默司是想说但苦于不能说,雷暴司是干脆不想说,单凭这一点,缄默司就低雷暴司一头。 雷暴司具备神格后,皮囊早已损毁,他总要在大灯塔上空击穿雷暴、轰杀珊瑚的畸形子嗣,画皮总是被打烂、撕扯、破碎,久而久之,他也就懒得找鲛人购买画皮,索性终日以法相真身示人。万幸,雷暴司的法相真身比较符合人类的审美,凡人用肉眼直视不会立刻疯掉。 其年六百岁的雷暴司,法相乃是一只巨大飞蛾——这就是蓝王信徒们对羽化深信不疑的根本原因——飞蛾生有六翼,翼展宽约九米,身躯却仅有两米不到,通体呈灰色,脖颈以上覆盖有白色绒螯,身躯则满是灰白鳞片,复眼有三万六千颗,金属管般的锐利口器卷在胸前。 其实雷暴司可以讲话,但飞蛾没有嘴巴,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他不会说话。 其实雷暴司可以听见声音,但飞蛾没有耳朵,人们误以为雷暴司听不到声音。 正因为这两种幼稚的认知错误,总有大祭司当着雷暴司的放肆地述说秘密,这就是雷暴司有一肚子秘密的根本原因。 作为雷暴司的同事,猎头司其实不确定雷暴司能否听见人说话,更不知道他喜欢听人说话,但作为一名健谈却又找不到倾诉对象的大祭司,猎头司闲暇时常常找雷暴司讲话。 雷暴司当然没有理由拒绝,但他也没有开口答应,猎头司头一次问他想不想聊天时,他只是摇了摇毛茸茸的头。 雷暴司的意思不是拒绝,而是“无需多言,但讲无妨”,猎头司则理解成了“我听不见,讲也白讲”。 “不妨事,听不见也不要紧。”猎头司如是说。 雷暴司对此没有意见,因此没做反应。 猎头司以为雷暴司听不见,但还是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于是乎,两人就聊了起来,说是聊,其实就是猎头司慢慢地说,雷暴司慢慢地听。 雷暴司以为猎头司知道他在听,猎头司以为雷暴司听不见。 直到有一天,猎头司偶然聊到了锤子和钉子的话题。 锤子和钉子是蓝王的猎人们狩猎虫豸的用具,大灯塔吸引着珊瑚的畸形子嗣,这些巨大飞虫无一例外生有坚硬的甲壳,锋利的刀剑兴许可以戳破甲壳,却难以真正伤及飞虫的要害。 为此,蓝王将锤子与钉子赐给了原初猎人,也即第一邪术司,之后的猎人们纷纷效仿。虽然锤子的形式始终没变,钉子的形式却千变万化,在大灯塔下,至少有不下二十种“钉子”,从砍刀到流星锤,从武器到乐器,无论固体、液体还是气体,都可以被当做钉子使用。 猎头司谈到自己对钉子的看法,他举起左手,右手握拳作捶打状: “敲钉子,首先需要将钉子戳进虫子的壳里。” 猎头司能说出这么长的话实属难得,换做以往,这句话就已经是他能说出的全部内容了。但,也许是猎头司说到了兴头上,超常发挥的他居然吐出了下半句话: “然后用锤子敲打,把钉子扎进去(striked the nail in)。” 这句话像一根翎毛钻进鼻炎患者的气管一样,钻进了雷暴司的脑髓。 六百年来,雷暴司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心痒难耐过,他的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和“想要打喷嚏”别无二致的瘙痒感觉,这股瘙痒,这股抓心挠肝的不痛快,是一种不吐不快的欲望……这种欲望,有人称之为“表达欲”。 大祭司的欲望都很专一,雷暴司的表达欲早在他具备神格的那天就枯竭了,如今居然毫无预兆地回到了他身上。 雷暴司猛然抽动了一下,他的绒螯被静电逼地根根乍起,原本抱胸站着的他先是轻微地仰身吸了口气,然后又躬身,像剧烈咳嗽一般抖动身躯。 结果,从雷暴司口器中吐出的不是咳嗽声音,而是一句话: “砸,不是扎。(Struck, not striked.)” 自升格那天起,猎头司从没有被什么东西惊吓到过,如果硬要说有,雷暴司的这句话算半个。 自那之后,猎头司就不敢再当着雷暴司的面说话了,他倒不是忌讳雷暴司能听见,而是他担心自己的多嘴会毁了雷暴司的神格:在大灯塔,要问谁人最有威望,答案只可能是雷暴司。为了维护雷暴司的威望,猎头司宁可有话憋着不讲。 但,许多人不知道,人其实是可以被话憋死的,猎头司没有可以说话的人,他只能躲进蛞蝓花海,冲着天光说,冲着花海说,甚至冲着异教的巨虫说,但这都无济于事——人的话,必须说给人听,虽然大灯塔的猎人普遍认为猎头司不算人,但猎头司自认为是。 正因如此,当孙必振一行人踏上雷暴荒原时,孑立于二十层窗口的猎头司第一时间发现了他们。 “又是他们俩,这次还多了两人。”猎头司自言自语。 第35章 讨价还价 大灯塔内,独眼罗素和同伴们围在小火炉边,一边取暖,一边烤着两块虫子的肋排。 罗素靠在了一名蒙面女人身旁,女人名叫米拉,她用一把小刀子插在肋排上,将烤好的白肉切开,分给众人吃。 一名高个子男人凑了过来,他不怕烫,直接用手捏起一绺肉丢进了嘴里,连嚼都不愿意多嚼,囫囵吞了下去,一边还不忘抱怨: “婆婆妈妈的,你以为这是吃正餐吗?能吃就行,赶快的!吃完抓紧干活!” 高而暴躁的男人名叫马克西姆,是米拉的亲哥哥。 坐在火炉另一侧的红发矮个男人皱眉看了马克西姆一眼,他叫库尔特,是这里职权最高的人;库尔特用一枚长钉子扎一块白肉,递到嘴边吹了吹,然后不紧不慢地蘸了些盐,这才享用起来。 “我不知道这次袭击究竟要持续多久……已经有两名新人失踪了,虫群还在盘绕,雷暴司已经不眠不休作战十五个日夜了,大家都很紧张,害怕大祭司会败,害怕下一个失踪的就是自己。”罗素低下头,自言自语般嘟囔道。 “去你妈的!雷暴司天下无敌,不可能败!” 马克西姆不乐意了,他是雷暴司的学徒,他对同事从来都是骂骂咧咧的,唯独对雷暴司毕恭毕敬,在大灯塔下,马克西姆对雷暴司的信仰甚至胜过了对蓝王的信仰。 “我不是这个意思,”罗素说,“我是说大家‘害怕’雷暴司会败,这是事实,虽然我知道那是天方夜谭,但教龄小于十年的信徒未必清楚这点。” 马克西姆没有回答,他往火炉里添了一些碳,随后蹲在地上用一只号角朝火炉中吹气,每吹一次,火焰就变高一节。这不是幻术,也不是化学原理,而是他在用自己的炁升腾火焰,这是炁最基本的用法,无中生火。入门的信徒能用炁点燃香烟,经过训练后也可以像马克西姆一样用炁生火。 在马克西姆忙着加大火力时,库尔特开口了。 “我呢,说一句不该说的话,你们听也就听了,不要说给别人。” “你说吧。”罗素仍低着头。 “眼下的局势并不乐观,猎头司他老人家……是不是该准备羽化了?”库尔特眼里流露出虔诚的光,言语中满是恭敬,“如果猎头司能羽化,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了,他不是已经登到第二十层了吗?哪怕用雷暴司击落的虫子凑一凑,也能凑出攀登一层所需的祭品,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说些什么屁话!你要是有种,我替猎头司把你献了,这么一来猎头司不就登顶了?你敢吗?”马克西姆没好气地说。 “你要是真有法子,只要能救大灯塔,献了我又何妨?”库尔特一本正经地回答。 马克西姆肃然起敬,他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嘴上哼了一声,却不再说风凉话了。 蓝王圣数二十一,大灯塔也有二十一级,如今,库尔特位于蓝梯第十七级,罗素位于红梯第十五级,米拉和马克西姆都位于灰梯第十一级。攀登梯子的颜色不同,追随的大祭司也不同,因此,库尔特看向了罗素,问道: “罗素,你是红梯,你告诉我,攀爬红梯所需的牺牲献祭有什么特殊之处?” 罗素这才抬起头来,用无神的玻璃眼球看向库尔特,苦笑道:“没什么特殊的: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自古如此,大家不都是这样吗?” 库尔特摇了摇头,“如果当真如此,猎头司为何迟迟不肯登顶?我辈凡人狩猎地狱野兽确实困难重重,但猎头司有剥皮猎颅的大能,抹杀邪祟如吹灯拔蜡。” “会不会……” 罗素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会不会是因为猎头司不想飞升?” 此言一出,包括罗素自己在内的众人都笑了:凡人加入大灯塔都是为了羽化、升入永恒光明之中,成为像雷暴司那样的绝美生物,他们无法想象大灯塔下的信徒有谁会拒绝飞升。 就在四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时,大灯塔下齿轮啮合的门猛地打开了,一个惊慌但仍保有理智的猎人学徒跑了进来,手里握着充当钉子的剑。 “头儿!头儿!有异教徒!”学徒直奔罗素,他是罗素的下属,虽然在场的众人中库尔特地位最高,他却第一时间向罗素汇报。 “谁?”罗素猛地站起,已将钉子紧紧攥在手中,“是珊瑚教的人吗?” “不是,我们用望远镜观察过了。来的是两男两女,虽然都是异教徒,但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既不戴面具,也不穿奇装异服,长得就像普通人一样,完全分不清他们的身份。”学徒赶紧汇报,声音中带着一丝困惑。 “你们暴露了么?”罗素语气冷硬,独眼烁烁放光,眼神如刃。 “我不确定,应该没有吧。”学徒低下了头,悄然将剑刃收回鞘中。 罗素眉头紧锁,转向库尔特,两人眼神交流,默契地点了点头。随即,队伍开始行动,准备前往雷暴荒原迎接异教的不速之客。 然而,就在众人抄起钉子准备出发时,红梯上方突然传来一阵“呛啷啷”的响声。罗素骤然停下脚步,他清楚地知道这声音意味着什么。 半秒钟后,猎头司降落在地板上。 猎头司降落时,手中并未握着骨钉,这让罗素松了口气:如果猎头司握着武器现身,问题就严重得多了。 “罗素。”猎头司声音低沉,眼神中几乎没有感情。 “在。” “来人了。” “我知道,需要赶走他们吗?”罗素冷静地问。 “不,”猎头司摇了摇头,“蒙住他们的眼睛,带进来。他们身上没有敌意。” “明白。” 接受命令后,罗素带队奔赴雷暴荒原。 三十五分钟过去了,大灯塔的大门再度开启,罗素一行人领着孙必振四人进入了大厅。 孙必振等人被蒙上了眼睛,三人都很冷静,唯独召潮司气得发抖。孙必振软磨硬泡才让她同意戴上眼罩,但谁也不敢动手帮她摘,生怕摘了眼罩她会出手伤人。 “哎,哥们儿,别推我了!痒痒!”李德忍不住打趣道,站在他背后的马克西姆恼火地哼了一声,一把摘下了李德的眼罩,顺手把刘易斯的眼罩也解开了。 “算你们走运,今天雷暴司不在,否则你们根本进不了雷暴荒原!”马克西姆嘟囔着,悻悻地走开了。 罗素替孙必振摘下了眼罩,大厅内明亮的光让孙必振眼球胀痛,他揉揉眼睛缓了一会儿,慢慢适应了大厅内的亮光,发觉猎头司正站在大厅中央,静静盯着他看。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愣在了原地。 见孙必振说不出话,李德笑嘻嘻地开了腔:“嗨,说词儿啊!怎么见着领导就不会说话了?” 孙必振故作镇定地挤出一个笑容,朝猎头司拱了拱手:“猎头司大人,我们又见面了。” “说事。”猎头司语气冷淡,似乎不想多费口舌,其实他有足够的耐心和兴趣学习如何说客套话,只是不好意思当着属下的面这么做。 “好的,好的,那我就直入主题了。您看,自从上次您大发慈悲帮助了我,我就一直记得您的大恩大……” 话没说完,李德一脚踹在他腿上,小声提醒:“说事!别废话。” 孙必振立刻反应过来,改口道:“总之,我们备了点儿薄礼,想请您再开一次蝴蝶之门。” 说着,孙必振从怀中掏出了那张用作贿赂的黑卡。 “这是三万元,如果您觉得少,我们可以再加。”孙必振举着卡鞠了一躬。 猎头司面无表情,只是挥了挥手,示意罗素带着猎人们退出大厅。罗素吩咐了一声,带着众人走出了大厅,并且关上了大门。 大门关上后,大厅里只剩下他们五人,孙必振紧张得心跳加快,尽管知道猎头司比启明司好说话,但他心里仍然没底。 沉默半晌,猎头司终于组织好了语言,开口道:“不行。钱,没有用处。” 孙必振愣住了,他早就猜到金钱可能打动不了猎头司,却没想到对方拒绝的这么干脆。正在他不知如何应对时,经验丰富的李德接过话头:“既然钱不行,您看什么东西合适?您吩咐一声!甭管是通行金箔还是灵药,只要我们能搞到的,都没问题!” 这句话正是猎头司最不想听到的,但他没有表露在脸上,而是面无表情地陷入了沉默。 猎头司的本意是“不行”,但李德的嘴皮子比他强太多,猎头司坚定拒绝的话语,到了李德那里却被巧妙解读为“钱不行,其他东西行”,这下猎头司没了主意,他是个实诚的大祭司,对自己说出的话无比负责,即使这句话模棱两可。 实际上,猎头司并不想帮孙必振这个忙,不是因为孙必振的礼物太过寒碜,也不是因为他没有同情心。猎头司不想帮忙,单纯只是因为他已经两次帮过孙必振了,如果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异教徒,属下们恐怕会心生不满。 因此,猎头司实则不想帮忙,但奈何他被李德抓住了话柄。思考片刻后,猎头司想到了一个好点子:他打算提出一个不可能达成的要求,如果对方不答应,他就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帮忙;如果对方答应,那也无妨,毕竟这个要求根本不可能达成。 这么想着,猎头司抱胸走近四人,用令人窒息、充满威压的声音说道: “珊瑚教的进攻越来越猛烈,我的属下累了,我帮不上什么。” 李德以为有戏,赶紧接下话茬说道,“这好办!您说吧,如何为您分忧解难?” 眼看李德上钩了,猎头司的声音轻柔了许多: “我知道珊瑚教的司书藏身何地,但如果我亲自去,他必定会遁逃。” 李德像相声捧哏一样接话问道:“依您的意思?” “你们把司书带来此地,我就开门。” “好嘞!您吩咐吧,那厮现在藏在何地?” 对于同一个问题,猎头司的回答却有三个: “华盛顿,武都,列宁格勒。” 李德有些困惑,他搓了搓手,扭头看了孙必振一眼,孙必振也是一脸不解。 好在猎头司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的目光掠过四人,眼见对方没有理解,进一步解释道,“申国古话有言,‘狡兔三窟’,珊瑚教司书藏身之地有三处,你们自己找。” “明白了,您给个具体地址吧!我们这就去办!” 猎头司没有直接报上地址,而是抬起了右手,朝着李德等人张开手掌,手掌中是四颗老鼠的头骨。 四颗老鼠头骨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头骨本身被药液染成了柠檬黄,幽绿色的磷火光芒从骷髅的眼眶中飘忽而出。 “此乃猎户之药,吃下去,药效不言自明。” 话音未落,猎头司瞬间闪到李德面前,将四颗老鼠头骨递交到他手中。 珊瑚神司书有着预知未来的神力,抓捕司书难如登天,就连猎头司自己都做不到。这些老鼠头骨是猎头司二十年前制备的灵药,当年,为了抓捕司书,他耗尽二十一味天材地宝,总共制作了二十一副药剂,并将灵药封存在老鼠头骨之中。 十七年来,猎头司不断尝试用灵药追踪珊瑚司书,每年消耗一颗头骨,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三年前,抵达大灯塔二十层的猎头司放弃了抓捕司书,而这四颗老鼠头骨就是仅剩的追踪灵药,猎头司自认为希望渺茫,索性交给孙必振他们用,反正他再也用不到了。 做完这些,猎头司慢步走向蝴蝶之门,将右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我送你们去武都。” 武神祠没有司书,李德因此不知道司书的能耐,他中了猎头司的计,没和孙必振商量,满口答应道,“没问题!没问题!您等我们好消息吧!” 猎头司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子一般在内心偷笑起来,他轻轻推开蝴蝶之门,门后是武都老城区的街道,灰暗的冷风顺着门洞吹入,武都的夜色像掺了板蓝根的高汤一样流入大厅,凡世的风吹动猎头司的长发,他没有回头,只是看着门外的夜空。 李德哪知道自己已经中计,他攥着四颗老鼠头骨,得意洋洋地朝孙必振使了个眼色。 “愣着干嘛?走着!” 孙必振赶忙拽了拽召潮司的袖子,领着她走向蝴蝶之门,李德和刘易斯紧随其后。 第36章 片刻解脱 申国武都,秋夜带来了深邃的星空和闪烁的街灯,孙必振一行四人随便找了一家还算体面的饭店,点了些热乎的家常菜,在包间里稍作休整。 李德一贯出手大方,菜谱一翻就点了一桌。四人都是又累又饿(除了召潮司,她只是饿,并不累),很快将一桌饭菜扫荡干净。 吃完后,李德随手把筷子一丢,靠在沙发垫上,用胳膊肘戳了戳坐在身旁的孙必振。 “哎,我问你个事儿。” “怎么了?” 李德瞟了一眼坐在他正对面的刘易斯,看向孙必振,撇了撇嘴,压低声音说:“这家伙是你从哪儿找来的?忒奇怪了点,吃饭还要戴着口罩,是怕咱看见什么啊?” 孙必振缓缓啜饮一口茶水,平静地回答:“哪里奇怪了?召潮司刚才把一整包湿巾吃了,戴口罩吃饭又有什么稀奇。” “嘿,也对!”李德咧嘴一笑,摸了摸鼻子,“行吧行吧,不说这个了。”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正了正脸色,朝孙必振说道,“师弟,我得撤了。” 说这句话时,李德抬高了音调,好让其余两人也能听见。 “撤?”孙必振一愣,手里的茶杯差点掉了下去。他赶忙坐直身子,表情变得紧张起来。“你这就要走?不帮我了?” 李德耸了耸肩,语气却格外轻快:“你别想歪啊,我不是不想帮你,只是我确实不能帮你。原因有三个,你听我说啊: 第一,带你到大灯塔这种小事儿不会得罪异教徒,我说帮就帮了,但,在武都抓异教徒?开啥玩笑,武都的异教徒哪有不认识我李德的?我一露脸,对方就知道我什么来路,要是惹上了厉害的角色,剧毒司会生气的! 第二,我本以为帮你的忙花不了一日夜,但现在眼瞅着快到第二天了,我得回商京顾我自己的事情。如果我一直赖在武都,商京那边万一出了事情,我可担责不起。 第三,你有召潮司护着,又有刘易斯这种后台梆硬的角色帮忙,我寻思抓个司书不是什么难事儿,犯不着再搭上一个我!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这就要启程回商京了,武都的事情,我爱莫能助。” 孙必振的脸色沉了下来,他最清楚,这间包房里只有李德能算得上可靠,他努力想说点什么挽留对方,但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毕竟李德所说句句在理,他心里一团乱麻,但又没有任何办法。 “多大点事儿吗!别苦着个脸,只要你把珊瑚教的司书带到商京,我照样帮你把他捆到猎头司面前,说到做到!”李德笑嘻嘻地举起了右手小拇指,“咱拉钩为证!” 孙必振苦笑一下,举起右手小指和李德拉钩起誓。 拉钩过后,李德将猎头司提供的四枚老鼠头骨用餐巾纸包了起来,交给了刘易斯保管。 “好了!我该走了,你有三万块,想必能自己找个住处,我就不多操心啦!”李德颇有深意地在孙必振肩上拍了拍,随即潇洒离去。 直到此刻,孙必振才明白李德离开的真实目的。 “糟了!糟了!”孙必振扭头看向召潮司和刘易斯,尴尬地问道,“你们带身份证了吗?” “身份证?什么是身份证?”召潮司一脸茫然。 刘易斯也摇了摇头,“我没有身份证,只有护照,但是护照我也没带。” 孙必振欲哭无泪,难怪李德这么急着走……但眼下必须先解决住宿的问题,他也只能不抱希望地问刘易斯: “刘易斯,你知不知道没有身份证的密教信徒该去哪里住宿?” 没想到,刘易斯居然点头了。 半小时后,三人来到了一处僻静的民巷,灰暗的街灯在秋风中摇晃,霓虹灯牌闪烁,街旁的红砖墙壁上贴着许多不堪入目的广告。 孙必振原本以为,刘易斯知晓某种密教营业的隐秘据点,但事实却让他大跌眼镜,刘易斯的选择十分俗套,甚至让人感到敷衍:刘易斯带他们找了一家黑旅馆。 看着一脸嫌弃的孙必振,刘易斯有些生气,“你这副表情是什么意思呀?难道你有别的去处?” “我实在没有主意,”孙必振无奈地说,“这……也行吧,好歹有地方休息。” 说罢,孙必振捂着脸走进了旅馆。 三人走到了柜台前,柜台后方坐着一位神情麻木的柜员,他不仅没有索要身份证,甚至连正眼都懒得看他们一眼。从始至终,柜员的注意力始终锁在那台老旧的黑白电视上,屏幕里正播放一场嘈杂的球赛。 收钱后,柜员随手将一把贴着房门号的小钥匙丢给了孙必振。 “别瞎叫,门不隔音。”收银员甩下这句冷冰冰的忠告后,继续沉浸在电视画面中,对三人再无一丝兴趣。 孙必振接过钥匙,没有精力去多想那句别有深意的叮嘱。他的疲惫已经远远超过了好奇心,眼下他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好好睡一觉。 虽然黑旅馆的房间简陋而阴冷,但至少,至少他们有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经历了这一天的奔走和焦虑,孙必振只觉得身心俱疲,他简单地脱了外套,将自己摔进硬邦邦的床铺,闭上了沉重的双眼——在这一刻,他得到了片刻解脱。 第二天上午九点整,孙必振被某人光脚走路的声音吵醒了,他坐起身来,头昏脑胀地揉着眼睛。 孙必振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拉开了窗帘,阳光晒了进来,人间的阳光,如此温暖。 洗手间传来某人洗澡的声音,鞋柜上堆着某人的衣服。 孙必振眯着眼睛回过头,发现床上空无一人。 眼看床上没人,孙必振躺在了床铺上,放松伸展躯体,他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但血痂还留在原处,让他感觉非常痒。 孙必振转身侧躺,享受着难得的惬意:对他来说,躺在床上安安静静地休息已经算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从他进入无光地狱起,整整一星期了,他都没有好好睡过觉,昨晚是他这些天来睡得最好的一晚。 孙必振回想着自己这些天来的遭遇,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他数次徘徊于死门前,曾经的生活恍如隔世,他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呢? 孙必振放空大脑,目光呆滞地侧躺在床上,就在这时,洗手间传来了刘易斯的声音: “这地方连毛巾都没有,真是糟糕……” 话音未落,刘易斯便从洗手间走了出来,脚下淌着水,幸好她仍穿着一件衣服:一条口罩。 孙必振没有任何表情,直勾勾地看着刘易斯,内心毫无波澜。 刘易斯却反应激烈,她猛地惊叫一声,转身迅速跑回洗手间。 “流氓!”她愤怒地喊道。 “蛤?我流氓?”孙必振略显无奈地辩解,“我什么也没做,我就躺在这里,你自己光着身子跑出来的。”他翻身坐起,从鞋柜上取过两条粗劣的毛巾,丢到洗手间门口。 刘易斯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抓住毛巾,声音紧张地说:“我马上出来,你可不许偷看!” 孙必振叹了口气,转过身望向墙壁,小声嘀咕道:“你穿着裤衩光着膀子出去溜达一圈,也没人会觉得奇怪。” 记得孙必振第一次遇到刘易斯时,就误把她当成了男人,其原因无需多言。 就在孙必振面壁时,入口处传来了开门的声音,凭借对方炁的味道,他断定那是召潮司。 果然,召潮司笑盈盈地拎着一袋包子凑了过来。 “你可真是生了条好命,大祭司亲自给你买早点欸。”说着,她抓起一个包子塞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热腾腾的包子咬了一口,果然是肉馅的。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活着,活着真好。 第37章 猎户鼠颅 孙必振一行人整装待发,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站在武都街头,三个人都是一脸茫然。 刘易斯问孙必振:“现在该做什么?” “说实话,我也不清楚。”孙必振耸了耸肩。 “那你先把这个吃了吧。” 说着,刘易斯从兜里取出一只老鼠头骨,丢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也没有多想,直接把头骨丢进嘴里,用全力咀嚼。咀嚼持续了三分钟,没办法,骨头实在是太难吞咽了。 存放在老鼠头骨内的灵药名为“猎户”,乃是猎头司的秘方,服用之后,孙必振感觉双眼开始浮肿,他慌忙揉了揉眼睛,视野却开始变换颜色,先是淡淡的靛青,随后又变成了浅浅的棕红,最后,他的视野充斥着满满的柠檬黄,看天是黄色的,看地也是黄色的——眼睛是黄色的人,看什么都是黄色的。 孙必振感叹灵药生效之快,他睁大眼睛四处张望,高楼林立的武都变成了柠檬黄色,唯独一个方向是幽蓝色,格外醒目,孙必振猜测,那幽蓝色便是目标所在的方向。 “我们走吧,我知道路了。” “你确定吗?”刘易斯问。 “我确定。”孙必振自信地说。 半小时的步行过后,孙必振不自信了,在他眼中,那抹幽蓝色只是变大了一点点,这说明他们距离目的地还很远。武都乃是申国首都,楼房接着楼房,一环套着一环,仅靠步行恐怕难以抵达目的地,无奈,孙必振只好求助于同伴。 “那个,现在我又不太确定了,要不,你们也吃一个耗子脑袋?”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 二人倒也配合,各吃了一颗鼠头。 灵药生效后,召潮司看了看天,又看了看马路,一言不发:她对现代城市一无所知,因此无法确定方向。 刘易斯则不然,服药后,她围着一处公交车站走了两圈,仔细观察了公交站点图,两分钟后,她指着站点图上的某个区域,得出了结论: “十有八九就是这里。” “你是怎么判断的?”孙必振问。 刘易斯得意洋洋,抱胸解释道,“这有什么难的?我学过军事制图,只要站点图的方向没有标错,多半就是这里。” 说着,刘易斯用指节在图上敲了敲,她指着的是旧城区的一个小区,确实像是密教信徒会藏身的地方。 “坐标系上没有比例尺,但是凭我的经验,能划定一个大致范围,这个小区就是范围中心。”刘易斯自信地说。 召潮司突然冷不丁地嘲讽道:“这有什么了不起的?” 孙必振暗道不妙,赶紧凑上去好言相劝,但刘易斯也动了脾气:她最见不得别人嘲笑她的军事技能。 “有什么了不起?当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就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也做不到吧?” “你说什么!?”召潮司险些发狂,她咬着牙扑向刘易斯,幸亏孙必振及时拦住了她。 刘易斯却相当淡定,她轻描淡写地出言讽刺道,“我不知道,一个不会看地理图的人有什么资格质疑我的专业性。” “专业?!有种和我一对一专业厮杀啊!?你这……” 召潮司杀气外露,但一来孙必振拼命拽着她,二来逐渐有市民围上来看热闹了,为了不引来防剿局,她也只能作罢。 好说歹说之下,召潮司终于冷静下来,涨红着脸看向了别处。 “怎么不说话了?你要是有能耐,自己找路过去啊?我们打出租车去,你自己决定是否跟我们走。” 刘易斯仍在生气,孙必振双手合十、楚楚可怜地央求她,刘易斯这才作罢。 短暂的风波后,一辆出租车恰巧路过,孙必振拦下出租车,坐进了副驾驶,朝司机报了个地点。 刘易斯坐进了后排,但召潮司仍站在原地不肯上车。 “上车啊,愣着做什么?”刘易斯问她。 “你们走吧,我自己有办法过去!”召潮司气鼓鼓地说道。 “好的,如你所愿!司机先生,开车吧,不用管她。”刘易斯索性拉上了车门。 “好嘞,走着!”出租车司机忙不迭地按下了计价器的牌子,开始了计费。 孙必振还想再劝劝召潮司,但司机已经发动引擎,开向了目的地。 半小时后,武都旧城区,孙必振和刘易斯走下出租车,站在街道旁打量着附近的街区。 作为申国首都,武都的防剿局调查员格外多,但相比之下,调查员都集中在新城区,旧城区相对安全一些,因此密教信徒们更倾向于在旧城区扎根。 就在孙必振担心召潮司能否找到目的地时,街边传来某人熟悉的声音: “怎样?我说有办法就有办法。” 孙必振回过头,一眼便看见了抱胸站在街边的召潮司:她正倚着街边的电线杆,挑衅地盯着刘易斯。 “你是怎么过来的?”孙必振感到又惊喜又纳闷。 “很简单,我藏在车底下。”召潮司虽然在笑,但笑得非常勉强。 孙必振朝召潮司走了过去,召潮司却不自然地转动身体,保持着正对孙必振的站姿,孙必振每向前走一步,她就微微转身一点,始终保持着与他正面相对的姿态。 “你在干什么?”孙必振纳闷道。 “没什么,没什么呀。”召潮司绝对有事情瞒着孙必振,但孙必振没猜到具体是什么。 孙必振凑到召潮司身旁,看了一眼她的后背,发现她背后的衣服脏的一塌糊涂,估计是出租车底盘太低,她躲在车底,后背一路摩擦地面导致的。 孙必振恍然大悟,笑道,“多大点事嘛,没关系。”说着,他开始用力拍打召潮司的背部,灰和土扬了起来,无论如何也拍不干净。 无奈,孙必振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等回头我给你买一身新的吧,你也不能一直穿我的衣服。” 刘易斯大笑起来,她指着空气中飘散的灰尘,嘲笑起召潮司的狼狈模样,又突然意识到孙必振打算给召潮司购置新衣,这下她不乐意了:“你干嘛要花钱给她买衣服?” “你诚心找死……”眼见四下无人,召潮司摘掉了手套,露出了长满鳞片的手。 孙必振不想把精力浪费在无意义的争吵上,他赶忙跪在了二人之间,哀求道,“我也给你买!姑奶奶们,都消停一会儿吧!” 这下刘易斯反倒不好意思了,她低下头,默默站在了孙必振身后。召潮司冷哼一声,别过头去,默默戴上了手套,没有再说话。 孙必振清了清手上的灰,领着她们朝目的地走去,此刻的他已然心无旁骛,只想尽快找到目标人物,结束内斗、一致对外。 根据猎户鼠颅的指引,刘易斯很快做出了判断:目的地是不远处的一栋钢筋混凝土公寓,具体而言,是公寓二层。跟随幽蓝色线索的指引,孙必振等人很快来到了公寓入口。 这栋上世纪修建的老公寓没有安装电子门,孙必振将右手揣进了怀里,怀中是那瓶薄荷殇的灵药。有这灵药在,他顿时安心了不少,转头看向公寓内部。 门洞内只有灰扑扑的台阶,并没有安装防盗门,台阶积满灰尘,看来这栋楼确实老得够呛。 孙必振深吸一口气,带头走进了单元楼门,朝着二层走去。 三人依次上楼,召潮司始终保持着戒备,踏上台阶后,她突然哆嗦一阵,朝孙必振喊道:“有一股不好的气味,小心点。” 孙必振点了点头,但没有放在心上,老楼或多或少都会有怪味,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很快,三人来到了二层的门廊处。 门廊又窄又不透气,三人站在这里显得很拥挤,很难想象还有人住在这种地方:自九一年的大兴建起,武都的高楼大厦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涌现出来,新城区拔地而起,旧城区逐渐没落。绝大部分武都人都搬到了繁荣的新城区,只有一些安土重迁的老人留在了此地。 门廊狭小,三人本就站得紧凑,召潮司仍不放心,进一步贴到了孙必振身后,警惕着一切潜在的危险。她的举动让刘易斯非常不满,于是乎,刘易斯也贴到了孙必振身后,竖起右手,比出了“枪”的手势,她这奇怪的举动逗笑了召潮司。 “站这么近不嫌挤吗?还有,你比一个‘八’是要做什么?” 刘易斯略带怜悯地看了召潮司一眼,嘟囔道,“无知,这是枪,不是八。” “你说什么!?” 赶在召潮司发作之前,孙必振插嘴道,“都消停一会儿!我要敲门了!” 召潮司和刘易斯总算安静下来,在大是大非上,她们倒是相当一致。 孙必振敲响了房门,喊道:“您好!查水表!” 无人应答,但召潮司察觉到了门内的动静,小声警告道:“屋里有人,但是他多半躲起来了!我闻到他的炁了!” “刘易斯,密教信徒们彼此之间会串门吗?”孙必振回头问道。 “当然会啊,我那几个叔叔隔三岔五就来拜访。”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摇头道,“这么说,对方没理由装作不在家的样子,莫非是他害怕大祭司的气息?” 召潮司对这个假设嗤之以鼻,“别赖到我身上,那家伙大概是在害怕我们三个人的混合气息。” “她难得说对一次:任谁看到门口站着三个散发着不同炁的异教徒,都会感到害怕吧?”刘易斯居然同意了召潮司的观点。 “那怎么办?”孙必振没了主意。 “放着我来。” 召潮司拉开了孙必振,凑到门前,短暂的运炁后,一拳轰开了金属防盗门。 “啊这……”孙必振无语地笑了,虽然召潮司干的没毛病,但他就是忍不住想笑。 “进去吧。”召潮司朝门内一歪头。 三人走进屋内,屋子并不大,客厅里只有简单的陈设,除了主卧室之外的房间都敞开着,唯独主卧的门紧闭不开。如此看来,房屋的主人多半就躲在主卧室内。 孙必振于是走到主卧门前,高声叫道:“您好,我们没有恶意,只想和您谈一谈。” 这句谎话就连他自己都不信,但,反正他是欺诈司的学徒,说谎算不得什么可耻的行为。 屋内无人应答。 孙必振紧接着撒谎道:“您好!麻烦您开下门,我们真的是查水表的!” 过了十五秒,主卧内传来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 听见这动静,召潮司当机立断,一脚踹在了门板上,没想到这扇木门虽然看上去不起眼,实际上却异常坚固,召潮司能一拳锤爆金属门,却无法一脚踹开这扇木门,她接连补了好几脚,才成功踹开。 主卧内,玻璃碎片散落一地,屋外的风刮了进来,窗户被人砸碎了。 召潮司率先做出了反应:她以为躲在主卧室内的人砸碎窗户、跳窗逃走了,没来得及查看,直接跳出了窗户。 孙必振可没有跳窗的本事,他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客厅内的刘易斯突然大叫道,“你们快来看!我有新发现!” 孙必振转过身,只看见一只无名邪祟趴在门框内,正对着他。 第38章 初入法门 阿育耶,又称邪祟,是诞生自法门内的怪物,是地狱的免疫细胞,专门捕杀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何为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密教信徒们就是地狱体内的寄生虫。 根据习性,邪祟被密教信徒们分为三类:习惯昼伏夜出的邪祟被称为“夜行性邪祟”,习惯白天行动的则是“昼行性邪祟”,这两类之外的邪祟则被称为未知邪祟或无名邪祟。 孙必振眼前有若黑色巨蜥的怪物就是未知邪祟,它没有眼球,就连嘴巴也被缝住,此刻,它朝着孙必振摸索靠近。 孙必振大气也不敢出,他深知邪祟有多可怕:防剿局之所以令诸密教闻风丧胆,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邪祟的秘密,可以将邪祟的能力赋予给调查员。 未知邪祟像蝾螈一样抽动着肥大的尾巴,它吸嗅着孙必振的气味,缓缓靠近。 孙必振被无眼邪祟堵住了去路,他暗自盘算以自己的法力是否足以杀出一条路,但盘算来盘算去,他意识到自己多半不是邪祟的对手,只能极力保持冷静。 “你们快来看呐!我有新发现!” 刘易斯在客厅内叫起来,未知邪祟被喊声吸引,转身朝着客厅爬去。 孙必振慌了,他不敢让刘易斯一个女孩子独自面对这种怪物,无奈,他暗念起孵磷咒的口诀:“彼孵磷兮闻丧生,此间机巧见落命。” 武神祠的毒分七个等级,磷、硫、氰、氟、酸、酯、烷,作为武神祠的一员,磷,是孙必振所能使用的唯一毒物,也是等级最低的毒物。 施术之后,孙必振毅然决然地拽住了邪祟的尾巴,将咒术释放的磷毒注入它体内。 邪祟吃痛,转过了身,发出了蚊虫一般的嗡鸣声。 邪祟并不是人世间的生物,就连科教的大祭司也说不清它们诞生自何处,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邪祟是地狱法门内的生物,人类的肉身无法在法门内存活,邪祟则不然。 说时迟那时快,未知邪祟抱住了孙必振,它尽全力张开被缝住的嘴唇,深红色的血沿着接缝处渗出,四个凄厉的地狱铭文从嘴唇缝隙中流出: “法门里见。” 法门? 何为法门? …… 法门之内,皆是法相。 法门之内,孙必振猛地睁开了双手。 他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天穹是一颗又一颗鼓动着的肺泡,大地是柔软而覆盖着纤毛的血肉,他的藏身之地是一处汩汩冒血的创口,巨大的创口像洞窟一样,血液积聚成池,散发着柑橘植物的香气。 此地位于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孙必振挣扎着支起身子,双手在血泊中摸索,原本满是波纹的血泊反而渐渐平静,血水像是一面深红色的镜子,倒映出他扭曲的形象。 孙必振愣愣地看着自己,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竟无一丝遮蔽,他的身躯由无数蠕动的断手拼接而成,眼睛是手,鼻子是手,手是手,脚也是手。 孙必振想要尖叫,但他没有嘴唇,一双断手在他本该是口腔的位置开开合合,发不出声音。就算他能尖叫,又如何?如今他没有耳朵。 初入法门的信徒,往往会被自己的法相逼疯,孙必振也未能例外。 孙必振在血泊中疯狂奔跑,试图摆脱眼前的景象,试图忘记自己的存在。这里的寂静,比起阿鼻地狱的尖叫声,更能撕裂人的理智。这里没有时间,法门之内,度万年如一日,一切都无意义,在这片永恒之中,一切皆无意义。 孙必振无目的地奔跑着,险些掉出洞窟,就在千钧一发之时,本能暂时战胜了疯狂,孙必振停在了洞窟的出口处,他向外望去,意识到这里是如此的高,远方,一望无际的起伏的肺叶和血肉之中,无数邪祟漂浮、移动、相互吞食,它们像融化的蜡一样柔软,大的吞吃小的,小的四处逃窜。 孙必振所在的位置是一面巨大的、血肉融成的墙壁,墙壁上满是寄生虫撕咬形成的创口,每个创口中都长有一只寄生虫。 而他,或者说,他这具扭曲的法相,便是其中的一只。 此地乃是无间地狱的肺,凡是入了戏武神的法门,法相都寄生于此。地狱是活物,是寄生虫,法相则是寄生虫身上的寄生虫。 孙必振的法相没有脑子,他没法思考,只能依靠本能倒退半步,突然感到身后有什么东西在动,他回头看去,一只鬣蜥模样的邪祟从血泊中钻了出来。 正是那只黑色的未知邪祟。 邪祟可以自由穿行于法门内外,而凡世的物件无法带入法门,在此地,未知邪祟的嘴没有被缝住,它在血地上挣扎了片刻,爬起身,朝着孙必振张开了巨口,口中没有牙齿:它的牙齿被人拔光了。 邪祟开口说着什么,但孙必振听不见,他没有耳朵。 邪祟看不见孙必振,它趴在原地摸索着,朝着孙必振的方向蠕动着身躯。 一股嫌恶的感情涌来,孙必振扑了上去,他用几百只手撕扯邪祟的身躯,邪祟扭动起来,它本以为自己在法门内能够轻易占得上风,没想到孙必振法相的反击竟如此凶猛! 一阵撕扯后,邪祟退宿了,它挣脱开无数断手,遁入了血泊。 第39章 击杀邪祟 凡世,邪祟松开了孙必振,双方各自后退了半步,邪祟退缩了,它浑身上下浮现起许多血手印,那是孙必振的法相留下的咬痕。 凡世的记忆可以带入法门,法门内的记忆却无法轻易带回凡世。孙必振不记得法门内发生了什么,从他的视角来看,邪祟刚才紧紧抱住了他,又立刻松开,真是莫名其妙。 人类无法保留法门之内的记忆,但邪祟可以,它很快意识到,孙必振在凡世并不如他在法门内那么可怕,于是举起前肢缓缓上前。 孙必振只能一步步后撤,最终退到了窗台边,再无退路。他无奈地大声喊道:“召潮司!接住我!” 话音未落,孙必振便纵身跃出窗外,幸得召潮司听见呼喊,稳稳接住了他。 “是异教徒吗?!”召潮司紧紧抱住孙必振,露出犀利的目光。 “不是,是邪祟!是一只蜥蜴一样的……” 孙必振话未说完,他的脸色猛地变苍白了,原来是他体内的磷毒开始发作了,孙必振的视线变得模糊不清,头脑也不清醒了。 磷毒,乃是武神祠法门中最弱的毒物,但亦足以致凡人于死地。孙必振未习得“百毒不侵”,却先学了“杀人无形”,毒气一旦释放,首先侵蚀的便是他自己! 召潮司察觉到孙必振的异样,试图用读心的能力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孙必振意识迷糊,她难以获取任何信息。 虽然无法读心,召潮司却嗅到孙必振身上散发出的磷毒气味,她立刻猜到,孙必振应该是中了自己的毒! “你中了什么毒?!”召潮司焦急地问,她虽然能判断出孙必振是中了毒,却不知道他中的具体是哪一种毒。 “我……看见……黑船……”孙必振昏迷前吐出半句胡话,没能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武神祠的戏子,无一例外都会使毒,尤其是在剧毒司的门下。大师兄李德、二师兄王不佞,二人声名赫赫,凭的便是一手出神入化的施毒之术。正如常言所说:“沙林气下,众生平等;剧毒之前,四大皆空。”凡是与剧毒司沾亲带故的人,多半实力非凡,孙必振算是个例外。 虽然杀伤力惊人,武神祠的施毒之术也有其罩门,那便是:除非施毒者是剧毒司的本尊,否则,若毒害之对象不止一人,只要其中任意一人死亡,其余的中毒者便会自动解毒。此中玄秘难以道破,总之,毒素一旦感知到死亡的气息,便会迅速褪去,放过余下的生者,这一法则甚至包括了施毒者自己。 孙必振曾把这个法则告诉给召潮司,召潮司因此知道这点,她将孙必振轻轻放在地上,转身朝单元楼的墙壁走去,她没有选择绕回单元楼门,而是直接向上爬去,迅速爬进了二楼的窗口。 此时,邪祟从房间缓缓爬出,它并无恋战的想法,只想赶快逃离这里。 刘易斯察觉到主卧中有异常,慌忙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瞄准主卧室门。作为残面信徒,刘易斯能够无中生枪,然而这“枪”是炁化成的,很难瞄准,非常容易误伤自己、误伤友军,因此她不常使用。 邪祟冲出了主卧,左右摇摆着,却没有攻击刘易斯,而是寻找出路想要逃离。 刘易斯举枪射击,恰好此时,召潮司从窗外跃入,丢出了一发滑倒咒。两人的攻击均未能命中,邪祟察觉到危险,灵活地躲避,迅速爬上天花板藏入了阴影中。无名邪祟的能力不尽相同,眼前这只无名邪祟的能力便是隐藏身形。 五秒钟后,邪祟遁入了阴影,隐没在了天花板上,召潮司和刘易斯对视一眼。 召潮司在刘易斯脸上看到了一条大口罩和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刘易斯则在召潮司脸上看到了扭曲的炁和愤怒到颤抖的尖牙。 召潮司心里清楚,如果让邪祟逃走,孙必振必死无疑,于是她目露凶光,纵身跳向天花板,循着邪祟独有的炁追踪其动向。 刘易斯呆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见召潮司猛然扑向侧面,抱住了隐形的邪祟,将它牢牢按在地上;从刘易斯的视角看去,召潮司正在和空气搏斗,但她机敏地意识到那应该就是邪祟本体,举着“枪”对准了召潮司身下压制的“空气”。 邪祟竭力反抗,像鳄鱼一样翻滚起来,召潮司险些失去平衡,她咬牙坚持,朝刘易斯大声喊道:“动手!” 刘易斯一时拿不定主意:邪祟是隐形的,她害怕误伤召潮司,紧握“枪”不断尝试瞄准,但迟迟不敢开枪。 就在这危急关头,孙必振此前释放的磷毒终于生效了:孙必振的法相在邪祟身上留下了无数血手印,每一处手印都是伤口,磷毒随之深入,终于发挥效果了! 邪祟的反抗逐渐减弱,原本灵活的身躯变得沉重,隐形的身躯也渐渐暴露了,它无力再反抗,被召潮司完全压制住了。 召潮司稳住身形,按住邪祟肢体,将其腹部暴露在外。 刘易斯抓住机会,迅速开火,六发炁化作的子弹精确击中邪祟腹部,虽然未能穿透它的皮肤,但强烈的冲击波让它当场昏厥。 这下轮到召潮司出手,她将邪祟生撕活剥,血和内脏四下飞溅,刘易斯赶忙避开,好歹没弄脏衣服。 邪祟的皮肉异常坚韧,凡人难以用蛮力撕开,但召潮司并非凡人,她一根根折断邪祟的肋骨,暴躁地丢在地板上,然后用利齿撕咬邪祟的脏器。 无眼邪祟终于停止了挣扎,失去了最后一丝生气。 召潮司一脸愠色,她擦去满脸的血污,舔了舔唇,右手紧握着邪祟的心脏——心脏是透明的,形似树莓,仍在怦怦跳动。 邪祟的脏器是绝佳的补品,密教信徒们趋之若鹜,召潮司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东西。 看着那颗怦怦跳的心脏,刘易斯又害怕又好奇地问:“我好像听马老师说过……这是邪祟的心脏?邪祟的器官果真可以单独存活?” 召潮司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将邪祟的心脏收到了怀里。 一身血污的召潮司和惊魂未定刘易斯相顾无言,这时,毒性解除的孙必振气喘吁吁地从正门跑进来了。 “邪祟死了?”孙必振气喘吁吁地问。 “你觉得呢?”召潮司指了指地板上那堆碎肉。 孙必振先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哎呀,真是有惊无险,先不管这玩意儿是哪里冒出来的,我们说正事。刘易斯,你刚才喊我,是有什么发现吗?” 刘易斯这才记起她的发现,“对!你们来看啊!这张地毯!” 刘易斯指向茶几下方,那里摆着一张超级加厚版的地毯,足有十五厘米厚;地毯被邪祟的血弄脏了,但明眼人应该能看出,这是一张相当考究的地毯,上面画着珊瑚蓝的花纹。 孙必振确实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地毯,但他对地毯这种东西不够了解,没有意识到这种厚度十分可疑,转而问道:“这地毯有什么问题吗?” “你看不出来吗?地毯下面肯定有东西!”刘易斯小声回答,“我在俄罗斯见过这种地毯,这种质地的地毯最厚也不会超过五厘米,可这张地毯至少有十厘米厚,下面肯定藏着什么!” 听刘易斯这么说,孙必振立即凑上去查看那沾满血的地毯。 第40章 异教司书 召潮司冲上去推翻了茶几,又一脚踢开地毯,厚重的地毯下方露出了一扇狭小的暗门。 暗门上镶嵌着银质的把手,难怪需要用厚重的地毯掩饰。孙必振拽开了暗门,露出了一个深邃的正方形空洞。 三人透过孔洞低头看去,由于没有光源,洞内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清楚。 “一楼和二楼是连通的吗?”孙必振扭头问召潮司道:“我们现在是在二楼,召潮司,你闻一下,楼下有人吗?” 召潮司露出了一丝难堪的表情,沉默了一会儿,最后摇了摇头。“我闻不出来,这个洞似乎不是通往楼下……” “啊?你闻到什么了?”孙必振疑惑地问。 召潮司迟疑了片刻,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开口,似乎对自己的答案很不自信: “雪。” “雪?” 召潮司再度迟疑,她眼神迷离,但最终她选择相信自己的嗅觉,“是的,雪,很多很多雪。” 孙必振不再多问,他蹲下身来,伸手试探着,确实感觉到一丝寒意。 “没办法,只能先进去看看了……”说完这句话,他迅速跳了下去。 孔洞下方是一条蜿蜒的暗道,三人顺着斜向的通道一路下行。空气愈加冰冷,呼吸间仿佛能看到白气凝结。 走了大约半分钟,突然一阵刺骨的寒风袭来,孙必振不禁打了个寒战。继续前行了几步,眼前的景象突然发生了剧变——一片耀眼的白光毫无征兆地涌现出来。 孙必振立刻抬手遮住了双眼,直到眼睛适应了光亮,才逐渐看清眼前的景象。 孙必振定了定神,抬头看去,三人正站在一个布满积雪的小木屋前,木屋的外观陈旧,苍白的木质墙面与四周的积雪融为一体,屋顶上覆满了厚厚的雪层,周围寂静无声。 “这里是?”孙必振自言自语,声音微不可闻,他只是在自言自语,并不指望有人能给出答案,但刘易斯却冷静地开口了。 “这股寒意,这股斯拉夫人的炁……这里是列宁格勒,不会错的。” 孙必振心中一震,此刻,他明白了猎头司所说的,珊瑚教的司书有三个藏身之地的真正含义。 召潮司没有迟疑,另外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冲到了木屋门前,一步踹开了小木屋的门,闯了进去。 屋内传来了某人的尖叫,一阵急促的殴打声传来,召潮司似乎在暴揍某人,紧接着传来了某人的哀嚎 “饶命!饶命!” 片刻后,屋内亮起了灯光,召潮司的声音传来。 “你们进来吧,敌人已经投降了。” 召潮司不愧是大祭司,这么快就制服了对方,孙必振和刘易斯先后走进了木屋。 屋内堆满了杂七杂八的工具,一盏油灯亮着;屋主是一名大眼睛男子,他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眼球突出,仿佛得了甲亢一般。 大眼睛的屋主苦着脸沉默不语,召潮司见状举起了拳头,他这才开口道,“别打!你们问什么我都说!别打我!” “你就是珊瑚神的司书?”孙必振问。 男人哭丧着脸,不肯回答,但一看到召潮司举起拳头,他赶忙开口答道:“是!是!我是!我是珊瑚的司书!”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中文名字还是英文名字?” “废话,当然是中文名字。” 男人抿着嘴唇沉默了半秒,这才说道,“我叫林冲,就是水浒传里的那个林冲。” 孙必振点了点头,板着脸继续问道:“林冲,你为何要放邪祟袭击我们?” “我哪里敢放邪祟啊?你们莫不是闯进了主卧室?是,我家里是关着一只邪祟,但是我哪里敢放它出来?我关住它就花了不少力气,怎么会放它出来呢?” “你什么意思?”孙必振一皱眉头,仔细思量下,那只无名邪祟好像确实不是被“放”出来的,而是他和召潮司主动闯进了主卧室,这才遭遇了邪祟,可见林冲没有撒谎。 “饶命!我哪来的胆子招惹您三位!我看见您三位爷堵在门口,我躲还来不及呢,哪敢放什么邪祟?您要信我啊!谁看见门口站着大祭司不害怕啊?” 孙必振认为此话有理,“那个苏黎世邪祟是你关起来的?” “没错!是我关的,这个不假。”林冲连忙点头。 “你把这么个怪物关在家里做什么?”孙必振追问。 林冲郁闷至极,指着自己的眼睛回答道,“你是瞎……你是看不出来吗?司书都是瞎子,我也不例外,我需要邪祟的眼球重见光明,但剩下的部分就没什么用了。我缝住它的嘴,拔了它的牙,把它关起来,但它一直活蹦乱跳的,饿也饿不死,我也没办法啊!” 此言一出,孙必振点了点头,林冲所说基本符合实情,他没什么其它疑惑了。 “好了,问题问完了,现在,跟我们走吧。” 孙必振属实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顺利就抓住了珊瑚神的司书,直到此时,他都不知道密教的司书有着预知未来的能力。 听到这句话,林冲顿时蔫了,他低眉顺眼地放低身形,小声说道:“好的,好的,我跟你们走,你们是申国防剿局的调查员,还是苏联克格勃的调查员?” “怎么?你当我们是调查员?”孙必振笑了,“不,都不是,我们是密教成员,我是奉猎头司之命前来抓你的。” 听到“猎头司”三个字,林冲顿时慌了,满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孙必振。 “你这是什么表情?被同行抓不比被防剿局抓要好得多?调查员可不会给你好脸色。”孙必振打量着林冲的表情,他看出林冲在酝酿着某些东西,但他猜不透具体是什么。 林冲用只有他一个人听得清的声音呢喃:“不可能……不可能啊,我不可能算错,今天带走我的只可能是调查员,如果你们不是,那……” 突然,林冲好像下定决心一般站直了身体,用尽全力大叫起来: “调查员!!救我!!救我!!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 孙必振被暴起的林冲吓了一跳,就在他惊讶时,一颗烟雾弹飞进了狭小的房间。 第41章 猎人张 烟雾弹在房间内炸开,借此机会,林冲推开孙必振冲出了木屋。 孙必振顾不得房间内弥漫的烟尘,朝着屋外跑去,可就在他左脚刚要迈出门口的时刻,一把银质匕首飞进了屋门,正扎在孙必振左肩上。 匕首并不重,但巨大的炁裹覆在刀刃上,刀刃直接插进了孙必振的肩膀,将他带倒在地。 在众密教中,没有人会使用银这种金属,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 “调查员!?何时来的!?”孙必振大惊,他被匕首射倒在地,召潮司扑了过来,想要用身体挡住他。 但,不知为何,孙必振突然发怒了,他一把推开了召潮司,在烟尘弥漫的房间中央站起身来,摇晃着身躯怒吼道:“我做什么了吗!?凭什么刀我!!?欺人太甚!!!” “你自己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 门外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又一把银质匕首飞了进来,孙必振没能躲过,匕首又插在了他右肩上,这下对称了。 “你以为自己能在武都的大街上吃灵药还不被防剿局发现?开什么玩笑!” 孙必振感到一阵剧痛,然后,痛苦化作了愤怒,可惜他的双肩都被刀刃命中,即使愤怒驱使着他尽全力保持站立,即使他现在很想冲出去撕碎对方的脸,他也有心无力。 “这个声音是?”躲在房间另一角的刘易斯认出了对方的声音,没等她揭晓谜底,孙必振也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他妈的!你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孙必振大怒,他觉得自己的智商被羞辱了。 屋外,调查员发出了中气十足的笑声,无异于认可了这个答案。 “武都防剿局第一支队,猎人张,现在开始执法!你们随时都可以投降,防剿局肯定会从轻发落。” 在申国防剿局,只有最杰出、最忠诚的调查员,才会被授予“猎人某”的称号,欺诈司曾经警告过孙必振,被冠以“猎人某”的调查员有着不亚于大祭司的实力,绝不可以招惹这类豪杰。 烟尘散去,满脸胡须,但精神十足的猎人张穿着一身出租车司机的靛蓝色制服,站在洁白的雪地中,林冲缩在他身后瑟瑟发抖,他宁可向调查员投降也不肯被孙必振抓住,想必有他自己的道理。 猎人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原来,自从孙必振当街服用猎户鼠颅起,武都防剿局就第一时间盯上了他,或许是忌惮召潮司的炁,又或许是担心伤及无辜,防剿局没有派出特战队,而是派遣假扮成租车司机的猎人张前去调查。巧合的是,或许是因为该路段出租车本来就少,猎人张开的出租车恰好被孙必振拦了下来。 孙必振和刘易斯上车后,猎人张之所以立刻按下计价器,就是想赶快出发,丢下三人中气息最恐怖的召潮司,但当他开出半里地后,隐约感知到召潮司依附在出租车底部。老谋深算的猎人张因此推迟了抓捕计划,一直尾随三人来到了林冲的住所。 孙必振三人站在门前时,猎人张就躲在楼层之间的缝隙间,当时,召潮司已经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可惜孙必振并没有当回事。林冲在猫眼后查看时,不但看到了召潮司的炁,还看到了猎人张的炁,如此杂糅的炁让他恐惧万分,因此通过地毯下的暗门逃到了列宁格勒的住处。 孙必振三人进门后,猎人张打算分散三人、各个击破,于是,他绕到了屋外,用炁击碎了卧室的窗户,然后绕回到单元楼门口,想要声东击西。 为了不暴露行踪,猎人张静步而行,因此走得很慢,等他回到屋门口时,刘易斯和召潮司正在和邪祟搏斗。 猎人张大喜,虽然他不知道邪祟是从那里杀出的,但他想让邪祟先消耗两人的体力,然后来个“黄雀在后”,可是召潮司将邪祟开膛破肚的景象实在过于惊人,连猎人张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即使强大如他,看见这种场景也难免犯怵,因此没有第一时间出手。 等猎人张做好心理准备时,孙必振从单元楼正门跑了回来,腹背受敌的猎人张只好重新隐匿身形,最终尾随三人来到了此处。 就是如此,当林冲发疯般大嚷大叫时,猎人张觉得自己必须出手了…… 此刻,猎人张拎着两把银质匕首,和屋内的孙必振对峙着。 孙必振怒发冲冠,他自认为没有害人的心思,堂堂正正、遵规守纪,可对方居然一上来就用刀子扎他,而且还扎了两把,这种冒犯的行为激怒了他,为此,愤怒支配着孙必振,让他忘记了自己和猎人张实力差距悬殊的事实。 “防剿局就有资格伤人吗?”孙必振的声音低沉而颤抖,他的双肩被匕首插得极深,虽然伤口未见鲜血,但那种钻心的剧痛却让他难以呼吸。 “防剿局没有资格向平民出手,但对密教信徒则不然。”猎人张冷冷地回答,“你加入密教的那一刻,就该明白走这条邪路的代价,而不是现在在这里口口声声抱怨。” “他妈的!我有的选吗!?” 痛苦和氯气一样,是一种绝佳的氧化剂,不但可以燃烧,而且有毒。 孙必振的愤怒好像氯气中安静燃烧的氢,火焰苍白,但不可小觑。他能够忍受生命受到威胁,可以忍受对方假扮出租车司机来戏弄自己,也能勉强忍受两把匕首深深嵌入肩膀的剧痛,但有一点,他无法容忍——就是自己被逼无奈地走到了这一步,却还得为此付出代价。 孙必振是温良恭俭让的五好青年,如此剧烈的愤怒并不是他的本性,而是猎户鼠颅的副作用:凡是服用了猎户之药的人,都会心生愤懑、一点就着。 那一刻,孙必振脑子里的某根弦断开了,作为一个勤劳朴实的申国人,他从来没有对同胞产生过如此大的恶意,但,现在,他只想杀了眼前这个调查员。 孙必振强忍剧痛,双手并用拔下了肩上的两把匕首,血喷了出来,染黑了他的衣服。 “召潮司,刘易斯,我恳求你们杀了他。” 说完这句话,孙必振立刻倒在了地上,剧痛使他丧失了意识。 刘易斯赶快跑了过,将孙必振拖到了没有积雪的空地上,避免他失温而死。 召潮司试探孙必振的呼吸,她不具备医疗常识,不知道伤口处的凶器不能轻易乱动,居然把插在孙必振双肩上的两把匕首拔了出来。 刘易斯本想说些什么,但她被召潮司身上的炁惊到,一时张不开嘴,只能呆呆看着面无表情的召潮司走向雪地。 “你看好他,我去杀了那个调查员。”召潮司平静地说。 握着匕首,召潮司在雪地上留下了一行脚印,她的头发被风吹动,几缕发丝遮住了她的视线,召潮司索性手起刀落,寒光一闪,一绺头发随风飘落。 “来战!”猎人张大喝一声,身上的伪装化作了碎片,露出了防剿局招牌的灰色防弹风衣,胸口赫然是一枚“防剿局”的银质宇航员勋章,风衣下方,他将一支金色的注射剂插在了侧腹。 针剂名为“湿婆”,是邪祟注射剂中最上乘的一种,注射药剂后,猎人张的风衣下方凭空多出了两条手臂,他的双眼里闪烁起冷血动物的光,瞳孔变成了金黄色,莲花芳香的炁从他周身散出,逼退了召潮司释放的幻术。 眼见幻术没有生效,召潮司迅速调整战略,手指掐诀,朝猎人张接连丢了三发滑倒咒,她没带任何灵药,只能靠强大的炁无中生咒,因此咒语效力不强,三发咒术都被猎人张轻松化解。 “汝必溺死!为咸水苦!”召潮司高声诅咒,此乃盐神的灾厄咒,咒术扩散开来,像一朵合拢的花冠包围住了猎人张。 “如知此态非全貌,见其一而知其三。”猎人张念动解厄咒,他的炁像一只大手,撑开了渐渐合拢的盐神灾厄咒。 这一轮交锋,双方的咒术不分上下,紧接着就该肉身拼杀了。 雪地上的两人对峙了半秒钟,突然同时动了起来,身影闪烁,厮杀在了一起,召潮司用两把匕首戳向猎人张的腹部,但猎人张用武器弹开了戳刺,他比召潮司多两条手臂,不但抵御住了攻击,还顺势发起了反攻。 召潮司没有躲避,而是以攻为守,干净利落地将两把匕首投了出去,丢弃武器为她换来了先机,猎人张只能动身防守,躲开了对方抛掷的匕首。 匕首没能命中,一把落在了雪地里,一把扎在了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扎进树干的并非刀刃,而是刀柄,足见这一击威力之大。 猎人张躲闪匕首的同时,召潮司双手握拳,接连两拳都被猎人张侧身躲过,但她手臂上的鳞片乍了起来,刮伤了猎人张的面颊。 这点小伤,猎人张根本不在意,他举起匕首反击,谁知召潮司居然没有躲闪,四把匕首的戳刺都落在了召潮司双臂上,没有命中要害。 作为大祭司,召潮司不会被这种程度的刺伤影响到,她甚至不觉得痛,但,就在她打算用牙齿撕碎对方的脸时,强烈的灼烧感从手臂上的伤口传来。 召潮司的攻击停止了,她用炁挣脱开猎人张的匕首,咬紧牙关后退几步,盯着自己手臂上的冒烟的伤口看,伤口没有流血,而是渗出了缕缕白烟,那是肉眼可见的炁:召潮司的炁正在流失。 “这不是银?”召潮司惊讶地盯着猎人张的武器,“这是……水银?” 猎人张哈哈大笑,笑声中透出几分讥诮,但更多的是钦佩。 “眼力不错,确实是水银,很少有人能看出来。” 猎人张手中的四把匕首转了一圈,寒光烁烁,这些匕首并不是凡人打造的武器,而是北风司打造的兵刃,匕首的刀刃看似是银,实则是极寒的水银:水银冰封,永不解冻,北风司将其命名为“漫长之冬”。 北风司是叛教投奔防剿局的第一名大祭司,传说,他为防剿局打造了无数精兵利器,漫长之冬就是其中的一套匕首,总共四支,每一支都锋利无比、吹发得过。 当然,作为神兵利器,漫长之冬并不仅仅是锋利,它们还可以削弱敌人的炁:银质兵刃可以切割炁,因此广受调查员青睐,而水银兵刃不但能切开炁,其留下的伤口还会使炁不断外泄,引发强烈的灼烧感。更何况水银本身就有剧毒,被水银兵刃击中的敌人即使大难不死,也会因为汞中毒而备受折磨。 可惜,纵有神兵相助,猎人张的炁还是敌不过召潮司,他很清楚,召潮司的炁已经开始流失,战斗拖得越久,对自己就越有利,因此没有率先进攻,而是默默站在原地,提防着召潮司的袭击。 “该死……”召潮司尝试用舔舐的方式封住伤口,但水银留下的伤口,即使是大祭司也无法瞬间愈合,她也知道战斗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只得硬着头皮攻了上去。 新一轮的交锋开始了,召潮司完全不躲避猎人张的刺击,猎人张却不得不躲避召潮司的攻击;哪怕召潮司命中一拳,猎人张都会顿时溃败,但她始终无法击中。 十五秒过去,疲于躲避的猎人张突然露出了破绽,召潮司自然不会放过这机会,她用右手拽住了猎人张的一只手臂,另一只手按在了猎人张的脖子下方,打算用牙齿撕咬对方的喉咙。 就在这时,召潮司突然通体一颤,推开了猎人张,捂住小腹逃开了,她低头看去,金紫色的血液浸湿了衣服,一把青铜制的降魔杵正插在她小腹上。 这支降魔杵上涂有兽用镇静剂,即使不能让召潮司丧失行为能力,也足以削弱她的战斗力。 果然,中了这招后,召潮司无法再和猎人张交锋,她捂着伤处缓缓后退,嘴里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 猎人张冷哼一声,既然杀手锏已经亮明,他也没必要继续伪装了,防弹风衣下,六条手臂亮了出来。 无论是“湿婆”针剂的名字,还是猎人张的武器数目,都是用于误导敌人的信息,虽然“湿婆”的传统形象是四头四臂,湿婆针剂实则能让注射者暂时获得六条手臂,猎人张起初只用四只手臂战斗,为的就是在对方意想不到之时用额外的两条手臂释放杀招,召潮司果然中计了。 “我棋高一着,你输了!”猎人张自信地迈步上前,银质匕首闪闪发光,“我知道大祭司死前会留下死咒,所以我不杀你,我只要带那个司书走。” 召潮司突然露出了诡异笑容,将腹部的降魔杵拔了出来,紧握在右手中。 “调查员,就仅此而已吗?”她退到了大树旁,握着染血的降魔杵,背靠大树支撑身体。 猎人张举起四把“漫长之冬”,慢步上前,打算将召潮司钉在树上,这时,召潮司用手肘猛击树干,积雪落了下来,猎人张没有躲避,打算用最后一击结束战斗。 积雪落下的瞬间,召潮司的身躯虚化了,雪穿过了她的躯体,直接落在了地上。 猎人张立刻意识到事有蹊跷,直觉告诉他,召潮司一定站在身后,于是他猛转身,后撤一步,却发现面前空无一人。 猎人张转身的那一刻,后背上传来一阵刺痛,他咬紧牙关,用炁抵御,但还是乱了阵脚,霎时间,杀气从四面八方传来,猎人张自知中计,再度转身,想要用四把匕首招架对方的攻击,可他还是少算了一步:如果召潮司真的站在猎人张身后,她肯定有机会直接攻击猎人张的头部,怎么可能退而求其次地攻击后背呢? 大树下,召潮司并不在此,降魔杵也不在,只有一把刀柄插在树干上的匕首,匕首上沾着猎人张的血。 召潮司出现在猎人张身后,用降魔杵全力刺向猎人张的太阳穴…… 召潮司有读心的神通,近身搏斗时,她的鳞碰到了猎人张的面颊,怎么可能被猎人张欺骗?她假装中计,为的是将猎人张拖入幻术,用她虚实结合的幻术静待时机、一招制敌。 猎人张抬手去防,但已然太迟,这一击他只能用头颅去硬接:降魔杵击中了太阳穴,猎人张居然飞了出去,倒在了雪地里。 猎人张并不是靠法术飞出去的,降魔杵击中时,猎人张发死力缩紧脖子,并用一记凌厉的收膝跳朝侧面跳跃。虽然没能避开攻击,猎人张已经用浑身解数将这一击带来的伤害缩到了最小,若不是冒着折断脖子的风险用全身吸收来自降魔杵的冲击,恐怕他真要死在召潮司手里。 召潮司攥着降魔杵,捂着流血的腹部追了过去,可当她看见雪地里的猎人张时,她露出了愤怒的表情:千算万算,每一步都算中了,可她还是输了。 猎人张没有死,他的左太阳穴汩汩冒血,身体颤抖,但他仍轻易将刘易斯钉在了雪地上,拖着孙必振退到了小木屋门前。 “这家伙,你应该不想让他死掉吧?”猎人张将四把匕首抵在了孙必振脖子上,“我很清楚,把伤员当作人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你们让我没得选:放我带着那个司书离开,我就放了他。” “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被钉在雪地中的刘易斯向召潮司道歉,她的双肩上各插着一把匕首,匕首穿过肩膀将她钉在了地上。 残面的信徒感觉不到疼痛,刘易斯动弹不得、冻得发抖,召潮司却以为她是疼得发抖,因此更加愤怒,她咬牙切齿地朝猎人张走去,双眼几乎燃烧了起来。 “不要再靠近了,大祭司,我晓得你的厉害了,我们都好好的吧!”猎人张已经笑不出来了,他刚才险些丧命,现在还要靠不光彩的手段取胜,这些都让他面上无光,“我重复一遍:让我带着那个司书离开,我就放了这个男人。” 召潮司的脸上露出了一种人类无法模仿的愤怒表情,她的半张脸几乎要裂开、露出下方的法相真身,但她克制住了,用右手护住了面颊。 “好的,我……答应你,今天,暂时,不杀你。”她一字一顿地说。 “向你的神发誓。”保险起见,猎人张没有立刻松开刀子。 “我向盐神发誓,放了那个人,你今日就能活着离开……” “还要带走司书。”猎人张补充道。 “……而且能带走司书。”召潮司机械地补充一句。 猎人张满意地点了点头,松开了抵在孙必振脖子上的刀,“他流了很多血,我建议你们尽快带他去治疗,不要浪费时间追踪我。” 说完这句,猎人张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收起四把水银匕首,朝躲在木屋里的林冲走去。片刻后,他带着林冲消失在了木屋内。 第42章 再入法门 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孙必振的法相躺在镜子一般的血泊中,搓着双手,搓着几百双手。 法门之内,度万年如一日,在此地,人会疯掉,然后清醒过来,然后再疯掉,再清醒,以此反复。 孙必振已经记不得自己发过几次疯了,他只记得,他的肉身昏倒在了雪地当中,法相则苏醒了过来。 法相,就好比人的灵魂。对于凡人而言,法相和肉身是不可分割的,但对于密教信徒而言,即使肉身死亡,只要法相仍存,就不算完全泯灭。 密教信徒口中的死亡乃是“步入死门”,相比之下,孙必振的肉身正处在死亡的边缘,他的法相却毫发无伤,离死门很远,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就连孙必振自己也不知道。 孙必振的法相已经思考这个问题太久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肉身什么时候能苏醒过来,好让他重回凡世,就在他第三十九万五千次思考这个问题时,他身下的血泊抖动起来。 孙必振站起身,用双手看着身下的血泊,随后伏下身观察。 血泊开始像泉水一样喷发,一只银色的海蛇钻出了血肉揉成的地面,出现在了洞窟中央。 孙必振像看神明一样眨着手,他想说些什么表达自己此刻的震惊,但他什么都说不出。 海蛇缠在了孙必振身躯上,长满尖牙的嘴开开合合,似乎说着什么,但孙必振全都听不见。 过了片刻,海蛇似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它用自己的炁替孙必振捅开了七窍,说是七窍,实则是手掌心中的七个血窟窿。 借助这七个血窟窿,孙必振听见了海蛇呼吸的声音,闻到了一股海盐的气息,尝到了淡淡的咸味,看清了眼前银色海蛇的来历。 “你是,召潮司?”孙必振大惊,他没想到,召潮司居然能在法门内找到自己。 法门之内,一切法则均不存在,邪祟横行,十死无声,穿行于法门之内乃是向着死门狂奔,只有发疯的法相才会走出自己的藏身之地,在法门内乱逛,更不要说找人了。 海蛇口吐人言,“没时间了,吃掉这个。” 说罢,它将一颗透明的邪祟心脏吐了出来,这颗心脏有着一十六个孔洞和数不清的球状心室,此刻仍在有节奏地泵动。 凡世的事物无法带入法门,但邪祟的脏器是个例外:邪祟可以自由进出法门,邪祟的脏器也是如此。 孙必振看着那颗心脏,还没来得及开口,海蛇已经用尾巴将邪祟心脏塞进了孙必振的身躯。 剧烈的炁融化在孙必振的法相内部,他感到一阵狂喜,一种杀穿阿育耶的狂喜,一种杀穿孤独地狱的狂喜,虽然这些事情不曾有人做到过。 “谢谢你,谢谢你……”孙必振双手合十,一百多双手一一合十,朝海蛇表达感谢。 …… 凡世的记忆可以带入法门,但法门内的记忆无法轻易带回凡世。 凡世,列宁格勒,暴风雪封锁了木屋,孙必振在一片漆黑之中猛地苏醒,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肩膀,但他的身子被两个人压住了,动弹不得。 “你醒了?”召潮司的声音传来,她在孙必振的肩上捏了一下,问道,“还疼吗?” 孙必振在黑暗中摇了摇头,召潮司幽蓝色的眼睛可以看清,她于是没有再问什么,把脑袋靠在了孙必振肩上。 “对不起,我没能杀掉那个调查员。” “什么?你不必给我道歉,我当时气昏头了,我不该提那样的要求。”孙必振诚恳地说。 列宁格勒的暴风雪更加猛烈地刮着,一阵风突破了门缝,带入一股寒意,孙必振感觉身上压着的两人贴得更紧了,他头昏脑胀,搞不清当前的境况。 “我们这是在哪?” “列宁格勒。你昏过去了,失血严重,我们不认得路,只能把你拖进这里想办法止血,要不是我学过临床医学,你早就死翘翘了。” 刘易斯的声音传来,孙必振这才意识到她还醒着。 “呃……多谢。不过,现在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开灯?” “这里没有电,油灯被调查员带走了,”刘易斯扭动身子,把盖着的大衣往上拽了拽,“调查员走了没多久,暴风雪就来了,天知道我们怎么那么倒霉,幸好这里有一堆厚实的皮大衣,我们才不至于冻死。” “你好些了吗?”召潮司问。 “我吗?我感觉还行。”孙必振回答。 “不,我问的是刘易斯。” “我?”刘易斯受宠若惊,“说实话,我不清楚,感觉不到疼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马老师就总抱怨伤口流血的问题,由于感觉不到疼痛,很多残面信徒都是失血死掉的。” “那应该问题不大,我没闻到血腥味。” 说到这里,召潮司闭上了发光的双眼,屋子再度陷入纯粹的黑暗。 “等暴风雪停了,我们就离开。”召潮司小声说,她的手放在了孙必振额头上,试探着对方的体温,“为你止血时,我们发现你的血已经很难凝固了,而且黑得像墨汁一样,再不找到药引,你必死无疑……已经没有退路了,必须追回那个司书。” 孙必振没有说话,他心里在想一件事,召潮司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凑到了他耳边,用纤细的话语轻声说: “她看不见。” 既然得到了这个答案,那就无所谓了,孙必振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召潮司的呼吸扑在了他面颊上,是一股海盐的气息。 他亲吻了她,尝到了淡淡的咸味。 第43章 猎人之人 申国,武都,防剿局总部。 尽管抓回了一名密教司书,猎人张还是高兴不起来。 防剿局的上司为了奖励他的英勇表现,特地给了他四十五天的休假。然而,面对这份难得的奖励,猎人张还是闷闷不乐,他用不光彩的手段赢了密教信徒,虽然结果不坏,但他久久不能释怀。 人要是心中有事,放假也无法开心,猎人张就处在这种情境下,包扎好伤口后,他连药也懒得取,直接去找自己的同事兼好友猎人王谈心了。 猎人王办公室的门上挂着一面陈旧的锦旗,上面写着“作战英雄”四个金黄色的大字。 猎人张推门而入,一股浓烈的墨水发酵的气味扑面而来,桌子后方,猎人王懒洋洋地看了来客一眼,见是猎人张,猛地跳了起来。 “老张,别来无恙。”猎人王端起一壶冷掉的茶水,从抽屉里取出纸杯,为猎人张倒了一杯茶。 猎人张端起纸杯,一口喝干茶水,坐在了办公桌上。 “我得了四十五天假,但我不知道该干什么。” 猎人张是单身汉,因为工作特殊,他迟迟没有对象,更别提结婚了。 猎人王却和猎人张不同,加入防剿局前他已经结了婚,还有一个儿子,二人虽是一般年纪,境遇却迥然不同,这样的两个人却成为了朋友。 “不知道干嘛?和我一样,我也不知道该干嘛。”猎人王笑道。 “你也放假?” “放假?我已经攒了百来天的假了。”猎人王拍了拍猎人张的肩膀,指着他太阳穴上的纱布,问道,“怎么,和人打了一架?” 猎人张点了点头。 “死了几个?” “倒是没死人,活捉了一个,”猎人张叹了口气,“对面是个大祭司,我没赢,但也没输。” 猎人王猜到猎人张心里有疙瘩,他坐到了好友旁边,轻声问,“你是挟持人质逃脱的?” “差不多吧,反正不光彩。” “你啊你,在乎这种事情干嘛?” 猎人王挤出一个微笑,拍了拍胸脯,“你就是少一点儿没心没肺的气概,你看看我,多大的事情我没见过啊?都小事儿,小事儿!” 猎人张点点头。 “行了,我给你指条明道,如果不知道干嘛,不如去帮我看看孩子!” 猎人王在猎人张后背上轻拍两下,猎人张振作起来,耸了耸肩。 “行,没问题,等审完了密教的司书,我就替你办这件事。” “咋,你还要审那个司书啊?交给猎人刘不就行了?” 猎人张摇了摇头,“不行,我还是想自己审,我怕猎人刘糊弄。” 猎人王一摊手,“你看吧,反正是你放假不是我放假,想做啥都随你,开心就好!” “行,我走了,想给你儿子带点啥,你就放我办公室,我改天带去。” 说完,猎人张大步走出了办公室,朝着审讯室走去。 敬业的猎人张不敢在同事们面前露出疲态,他昂首挺胸,一路上遇到的猎人和文职都朝他敬礼,猎人张一一回礼,总算来到了十五号审讯室前。 审讯室的大门由死钢打造,门上绘制有七十九种封禁咒术,涂着各种稀奇的涂料,猎人张在大门侧面的电路板上敲了两下,一个嘈杂的电子声音响起: “谁?” “我是猎人张,我想亲自审问我抓捕的犯人。”猎人张回答。 电子声立刻消失,大门缓缓打开,门后走出一个低眉顺眼的矮个男人,他穿着和猎人张一模一样的防弹风衣,理论上和猎人张是平级,但在气势上,他比猎人张弱了不止一分。 矮个男人是猎人刘,主要负责情报收集,猎人刘笑着朝门内一抬手,“张哥!您请。” 猎人张也不客气,迈步走进了审讯室。 审讯室内,墙壁被厚重的防弹材料覆盖,顶棚的灯光散发出冷冽的白光,墙角处的监控摄像头闪烁着红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房间内只有一把椅子,椅子是铁质的,焊死在了房间中央,林冲被固定在椅子上,不但被锁链锁住了双脚,手上更是戴着三副手铐:一副银的,两副铁的。 林冲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这些是猎人刘审问时留下的痕迹,但猎人张并不知道这点。 看见猎人张走进,林冲居然露出了笑容。 “我知道你会来!我从没算错过!” 猎人张面无表情地冷哼一声,朝猎人刘和他的手下甩了甩手,猎人刘点点头,带着下属们走出了审讯室,顺便关上了大门。 “你知道我会来?那三个异教徒都没有发现,你又是怎么察觉的?”猎人张问。 林冲笑了,他的双眼膨胀而外凸,看上去十分滑稽,每说一句话,他的眼球都要左右转动一圈,好像他不动眼睛就说不了话一样。 “我说的不是你会来抓捕我,我说的是,我知道你会来审讯我!” 林冲的笑容像极了咧嘴的鼹鼠,猎人刘感到一阵嫌恶,但他没有表露在脸上,接着问道:“我知道你们这帮装神弄鬼的家伙喜欢算命卜卦,我不在乎你算得准不准,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没等猎人张开口,林冲提前道出了他要说的事情。 “你想知道,那个在列宁格勒昏倒的男人究竟有没有罪过,对吧?对吧?” 猎人张心头一惊,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没错,你既然能猜得到我的想法,那你也该知道自己无路可逃。回答我的问题,我一定帮你申请减刑。” “天机不可泄露!天机不可泄露!”林冲一反常态地大笑起来。 猎人张是个守规矩的人,他不会折磨受审者,林冲显然知道这一点,狂笑过后,林冲饶有兴趣地开口说: “在你来之前,那个姓刘的猎人打得我七荤八素的,我怕我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于是我给自己算了一卦,你猜卦象怎么说?” “怎么说?” “卦象说,用门避开的,终究会用门遇到,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猎人张老实巴交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哈哈哈哈哈……” 猎人张皱起眉头,“别笑了,你是密教的司书不是?” “我是啊?我当然是!” “可我看你更像个疯医,神神叨叨的,一点不像司书。” 听猎人张这么说,林冲立刻收敛了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调查员,实不相瞒,你进来之前,我给你也算了一卦。你是个好人,而且四舍五入相当于救了我一命,听我一句劝,我趟的水太深了,你把握不住,趁早撇干净关系,这是对你好!” “行,没问题。” 此话一出,林冲反倒懵了。 “我没算到你会答应,我还以为你会拒绝来着?你怎么答应的这么快?”林冲看向猎人张的双眼,对于眼前这个满脸胡须的中年人,他居然无法看透对方的心思。 “没什么,我答应我朋友要去看他儿子,我没闲功夫再管这些事了。” “好极!好极!你就该这么做!”林冲说完这句,又问猎人张道,“你说过的话,你还会反悔吗?”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怎么会反悔?”猎人张被林冲的话说的一头雾水,“不过,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怕我反悔哪句话?” “没什么,请你稍微后退一步行吗?” 猎人张歪头看向林冲,“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我看你站的太近了,我有远视症,你站远点,我看着舒服些。” 猎人张没有相信林冲的话,但他心想,反正没什么损失,退半步就退半步吧,有什么损失呢? 于是,猎人张后退了半步。 “行了,就这样吧,再见了,调查员,祝你武运昌隆!” “我还没打算走呢,你再见个什么劲?” 就在猎人张困惑之时,一扇长方形的白色门框出现在了审讯室的地板上,林冲连同金属椅子向下坠落,消失在了白门之中。 猎人张大惊,他赶忙朝着白门扑去,但偏偏晚了半秒。 门已经关闭了,猎人张扑了个空。 …… 林冲连同他身下的座椅一起落在了白门的出口下方,由于传送过程中的剧烈晃动,林冲几乎昏厥,当他眯缝着眼睛看向周围时,只看见几个熟悉的人影正围在身旁,为首者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女人。 “传送过来了,还挺准的。”说话的女子长着一张男人的脸,她面相方正,就好像把“正人君子”四个字写在脸上一样。 “多谢师姐,这次多亏了您。” “没什么,不把这个司书找来,不但你有危险,防剿局多半也要找我们的麻烦,我只是遵析构司之命办事,并非专门帮你。”张可薇一本正经地朝孙必振点点头,收拾起地板上的施法用具,走出了房间。 方才传送林冲的法术乃是析构司的独门绝学,其名为“白门”,是最高等级的武神祠法术,需要有一十五种珍稀的灵药辅佐才能释放,轻易不可施展。只因为林冲是算命的司书,虽然他没有叛教的可能,却有出卖武神祠戴罪立功的可能,因此析构司特许施展此术,将林冲传送进了商京剧院。 “‘白门’需要精准的坐标,你们怎么知道我的位置?”才出龙潭又入虎穴的林冲苦笑起来,他现在只想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传送到此。 就在林冲疑惑不解时,召潮司走了过来,从林冲耳朵后方拔下一片鳞:这是她胖揍林冲时趁机插在对方耳后的,凭借这片鳞,她的读心能力持续生效;林冲被殴打时,他的心里一团乱麻,召潮司什么也读不到,可等他冷静下来时,召潮司就得知他内心所想,因此可以得知具体位置。 林冲欲哭无泪,他通过传送门逃到列宁格勒,最终又被三人用传送门活捉,卦象果真应验了:用门避开的,终究会用门遇到。 “刘易斯,把箱子拿过来。”孙必振指了指放在房间角落里的旅行箱。 “好了,我知道你们想做什么,请换一个稍大点儿的,谢谢。”林冲哭丧着脸说道。 “你不是会算卦吗?你不妨算一卦,看看我们会不会换。”召潮司露出了阴森的笑。 第44章 搬运行李 得知三人返回商京后,李德遵守约定,特意租了一辆车帮孙必振他们搬运“行李”。 看见行李箱后,李德上去就是一记大飞脚,把行李箱踹倒了后备箱里,又“梆梆”补了两拳,随后四人坐上小轿车,欢欣鼓舞地开往神农丁的住处。 当时正是中午,神农丁正蹲在石桌旁吃午饭,王金贵在他旁边站着吃。二人吃的都是盒饭,王金贵听见了汽车行驶的声音,把盒饭放到了桌上,拎起装着茶叶水的塑料瓶子,一脸不满地看向民巷入口,手里的塑料瓶子被他捏得“咔咔”直响。 没过多久,李德把车开了过来,王金贵想要上前,但被神农丁拦住了。 汽车停在了巷子外,李德嬉皮笑脸地下了车,没等他开口,神农丁先一步发话了:“别,好大儿,今儿你就算拿三十万、三百万孝敬爹爹,爹爹也不敢帮你忙了。” “我还没开口呢,你就给我否了?”李德有些惊讶,耸了耸肩,“别的先不提,你好歹给个说法吧?有说法我好跟同事交代。” 神农丁没跟李德继续耍贫嘴,解释道:“不是不想帮你,实在是帮不得:商京兴许还蒙在鼓里,但武都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了,都说有人从防剿局手里劫了一人,我一听就知道是你们整的。珊瑚教的人虽然长得寒碜,可我神农丁还要和他们做生意呢,没得商量,没得商量!” 神农丁一语道破玄机,既然对方已经知道了,李德也不瞒着他了,索性说道:“老丁,你的顾虑我可以理解。但你也知道,从商京往大灯塔赶,只有你这儿最便捷,眼下珊瑚教的司书就装在后备箱里,再憋一会儿,保不准他要闷死在后备箱,你行行好,帮我这次,改日必尽人事!” 李德所说句句诚恳,神农丁把筷子插在饭里,空出右手捋了把头发,似乎是在思考。 眼见有戏,李德补充道,“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们办事办的干净,就算珊瑚教派个大祭司来查,我也保准他查不出来啥!” 王金贵握着塑料瓶站在神农丁旁边,直言劝谏道:“不能帮他们,犯不着为了一个人情惹恼珊瑚教。” “是,我晓得,”神农丁低着头,思考着什么,过了半分钟,他抬起头,看着王金贵,严肃地问道,“可是,金贵儿啊,犯不着什么啊?” “我是说,犯不着惹恼珊瑚教。” 神农丁乐了,“为啥会惹恼他们?我做啥了吗?” 直肠子的王金贵还没理解神农丁的用意,他劝说道:“您现在还没惹恼他们,可如果让珊瑚教知道,司书是从您坐镇的窗口进入地狱,他们肯定会怪罪于您的!” “不是,我就不明白了,”神农丁朝王金贵暗使眼色,装模作样地左右晃了晃脑袋,“珊瑚教的司书搁哪儿呢?这哪儿有司书?” “大人,您……”王金贵似乎有所醒悟。 “你啊你,少操心这些莫须有的事情,赶紧去,帮我儿子把行李搬到窗户那里,什么珊瑚教,什么司书,和我有啥关系?这儿有外人吗?啊?金贵儿啊?这儿有外人吗?” 王金贵大乐:神农丁没拿他当外人!虽然王金贵最终也没能理解神农丁的暗示,但并不妨碍结果是好的,王金贵感激地鞠了一躬,欢欣鼓舞地帮李德搬运起了“行李”。 看着王金贵干劲十足的背影,神农丁略带戏谑地说,“我这个司农,脑子不好使,就是干活儿勤快。” 李德和孙必振朝神农丁鞠了一躬,二人千恩万谢,但神农丁只是摆了摆手。 “谢个球?你们没来过这儿,这辆车是自己长腿儿跑过来的,一会儿还会自己长腿儿跑回去,你们就不必操心啦!” 说完,神农丁继续专心吃饭,李德走上前,将一张租车的凭据塞进了神农丁的上衣口袋,说了一声“感激不尽”,随即带着孙必振等人朝焦灼之窗走去。 半途中,孙必振不禁好奇李德和神农丁究竟有什么交情,他小声问师兄,李德只是抿嘴一笑,解释道,“我俩的交情?那可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等这次事情办完、庆功的时候,我再给你们讲吧!” 第45章 雷暴门童 蓝王是司灯之神,司钉之神,司灵感之神,司狩猎之神,第二史中诛杀珊瑚的凶手之一,是大灯塔之主,是大灯塔的猎人们信仰的地狱神祗。 大灯塔矗立于风暴洋和雷暴荒原的交界之处,曾几何时,大灯塔是寻求灵感的艺术家们的朝圣之所,法国着名的地狱探索者克劳德曾探访过此地,对于大灯塔,克劳德留下的评价是: “我曾以为,留住光就能留住你,但这光,如何留得住?” 克劳德的名作《大灯塔下的日出·印象》收藏在法国巴黎的musée d'orsay,后世以讹传讹,画作名的前半段遗失在了历史中,人们只记住了后半段。在画作的中央,一颗橘红色的光点辐射出浪漫色彩,凡人皆以为那是朝阳,但蓝王的信徒们却知道,那并非太阳,而是大灯塔的光锥。 大灯塔的塔身经历无止尽的虫群进攻,却仍光洁如新,塔身朝向风暴洋的一侧,赫然有一块长方形的斑驳,仔细看去,那是一行接一行的地狱铭文,是一个又一个名字。 自那场终结第二史的谋杀后,雷暴荒原被珊瑚的哀嚎所笼罩,珊瑚的畸形子嗣开始轮番袭击大灯塔,蓝王的猎人们前赴后继、坚守阵地,虽有雷暴司相助,仍损失惨重。 为大灯塔牺牲的猎人无有全尸,他们的名字被镌刻在大灯塔塔身之上,宛如一首未完待续的诗篇。 此刻,雷暴司本尊正默默站在大灯塔前的悬崖上,静静看着金属墙壁上的三十六万个名字。 凡人的寿命在他看来不过是弹指一瞬,然而这三十六万条生命如此沉重,沉重到他无法直视。 大灯塔下的猎人们不知道这些名字,启明司和猎头司也不知道,这三十六万个名字只有雷暴司知晓,在他记住的无数个秘密当中,这是他最不愿直视的一个…… 远处,风暴洋的巨浪发出崩塌般的呐喊,熟悉的哀嚎声传来,雷暴司微微一愣,转过身,毛茸茸的天蛾头颅望向大灯塔的光锥。起初,他以为珊瑚子嗣无止尽的袭击又将来临,可在哀嚎声中,却未见那畸形飞虫的身影。雷暴司心生疑虑,振翅而起,带起一阵刺耳的静电,飞向灯塔高处,俯瞰着雷暴荒原。 荒原之上,雷暴司看见了一股异样的炁:那是珊瑚的炁,是充满毁灭欲望、一心想要摧毁大灯塔的神祗的炁。珊瑚的炁正在凝结,似乎酝酿着什么。 司虫之珊瑚,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是什么吸引了祂的注意? 雷暴司的胸膛中升起一丝负面情绪,他从身后抽出一只长达一百五十公分的钉子,四只手臂上的鳞片渐渐合拢,像盔甲一样护住了他的躯体,随后朝炁的源头疾飞而去。 雷暴荒原的边界处,李德和孙必振携手推着行李箱前进,二人都以为大功即将告成,虽然累得浑身是汗,但还是乐此不疲。 李德身材魁梧,比孙必振高出许多,看着师弟累得气喘吁吁,他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鼓励道:“咱们就快到了,再加把劲!” 孙必振抬手指向远处的大灯塔,眼神有些疲惫:“这不还是很远吗?起码三十公里。” 李德笑了,“你忘啦?上次我们前脚刚踏入雷暴荒原,猎人后脚就围住了我们,这次肯定也是。只要蓝王的猎人们过来,这个箱子就让他们来推,咱们就能休息了!” 孙必振认可地点头,其实他完全可以让召潮司或者刘易斯来顶替自己,但作为一个传统申国人,孙必振受到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跟着两人身后的召潮司慢步走着,她远眺向大灯塔,发现了一个逐渐变大的银色斑点,赶忙喊道:“停下!有东西过来了!” “是猎人吗?”孙必振喘着粗气问。 “不是,好像是一只飞虫!” “不至于这么点儿背吧?大灯塔的猎人干什么吃的?让飞虫杀出风暴洋了?” 李德有些郁闷,他很清楚,大灯塔正遭遇虫群一轮又一轮的袭击,听到“飞虫”二字,下意识地认为召潮司指的是珊瑚的子嗣。 四人停止了前进,围着行李箱展开了防御姿态,但当空中的银色光点渐渐靠近时,召潮司变了脸色。 “不对!!是大祭司!!” 话音未落,暗淡的天光变了颜色,风声依旧,却变了旋律,诉说着雷电,诉说着风暴。 异象频生,此乃大祭司降临之先兆。 空中的银色光点已然消失,一只两米高的巨大飞蛾凭空出现在四人面前,他举起钉子,拦住了四人的退路,张开的双翼足有四米宽,翅膀上的亮灰色花纹不断变换,围绕着一行地狱铭文起起伏伏,地狱铭文曰: 消绝风暴,泯灭雷光之人,雷、暴、司。 地狱铭文见而知意,孙必振盯着那行地狱铭文,无法挪动双眼。 雷暴司的触角搭在了孙必振脸上,召潮司咬牙切齿地颤抖着,但她不敢刺激雷暴司,毕竟,雷暴司手中的钉子正指在孙必振喉头。 孙必振看着雷暴司的双翅,风声低语,雷暴司双翅上呼啸的炁诉说着一首赞美诗: “雷霆震怒兮空苍穹,风卷残云兮绝世雄。大灯塔下雷暴司,邪祟湮灭,鼠辈勿近。” 孙必振心有所想,出言成诗,居然呢喃着念出了声。 雷暴司记得这首诗,但他肚子里的秘密太多了,以至于他想不起来这首诗是谁创作的了,他没有发话,而是收起了钉子,等待着孙必振做出解释。 没等孙必振开口,李德率先发话了: “雷暴司,别动手,自己人!自己人!” 李德弓腰一笑,朝身前的旅行箱一指,“您瞧!我们和猎头司谈好的,珊瑚的算命司书,我们想法儿给您带来了!” 雷暴司歪了歪脑袋,他没听猎头司提过这件事,但自从他上次忍不住开了口,猎头司就再没和他说过话,也难怪他不知道此事。 虽然武力冠绝群雄,雷暴司的思想却很单纯,机敏的李德一眼看穿了雷暴司的想法,问道:“怎么,猎头司没跟您说?哎呀,肯定是贵人多忘事,您莫要怪他!” 听李德这么说,雷暴司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他打量着满脸是汗的孙必振:对方累死累活地将敌人的司书抓来此地,他却兵戎相向,这成何体统? 雷暴司赶紧收起兵刃,复眼中露出了平静的光,他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用单手提起了旅行箱,另外三只手朝大灯塔的方向抬起。 李德最是善解人意,他点头哈腰道,“那就麻烦您带路了!麻烦您了!” 无需多言,李德等人跟随雷暴司走向了大灯塔,省却了推箱子的麻烦,一行人前进的很快,但没走多久,埋伏在荒原边界上的猎人们围了上来。 八九名猎人学徒举着钉子,从蓝紫色的高草丛中窜出,带头的猎人本想威风十足地喊一句出场词,但他一抬头,居然看见雷暴司拎着旅行箱,一双复眼困惑地看着他。 “我一定是熬夜太久,出现幻觉了,我居然看见雷暴司提着一个民工袋?”另一名猎人学徒揉了揉眼睛。 带头的学徒吓出了一身冷汗,他收起钉子,猛掐多嘴的同伴,教训道,“什么民工袋?那是一个行李箱!就是颜色艳了点!” 猎人们围了上来,一一朝雷暴司问好:许多猎人终其一生都难见雷暴司一面,但雷暴司却是全体猎人的偶像。猎人们着迷一般盯着雷暴司看,有人太过激动,差点昏了过去,带头的猎人赶紧掐了他一把,让他清醒点。 “雷暴司大人,您怎么事必躬亲地来迎敌了?您不用管了,这四个人我们来押送吧!”带头的猎人说着,亮出了几条蒙眼用的黑布带,按照大灯塔的规矩,异教徒不得亲见大灯塔,即使受到邀请,也需要蒙眼进入。 雷暴司一言不发。 “那个,雷暴司大人,您看,小的是不是得给他们蒙上眼?”带头的猎人低声下气地问道。 雷暴司提着行李箱,一言不发。 带头的猎人额头上渗出冷汗,他挤出一个笑,试探性地问道:“您看,这个,蒙眼的活,还用不用,呢?” 雷暴司提着花色俗气的行李箱,一言不发。 雷暴司的意思是“无需多言,你只管做分内的事情”。 带头的猎人却没有李德那么优秀的理解能力,他将雷暴司的沉默理解为了:“不同意,不支持,不认可,不允许。” 猎人举着蒙眼布强撑着笑了笑,他在内心安慰自己:反正规矩就是大祭司定的,雷暴司就是大祭司,大祭司说什么就是什么。怀着这种想法,他收起了蒙眼布,朝属下们吩咐道:“为雷暴司大人开路!” 雷暴司毛茸茸的脑袋顿了一下,他以为规矩改了,但也没心思问,还是一言不发,提着行李箱继续朝前走去。 在诸般巧合下,孙必振四人得以睁眼走向大灯塔,以异教徒的身份亲眼观看大灯塔的光辉。 第46章 风暴将至 雷暴荒原的天穹被令人窒息的阴霾遮盖,天光不透,晦暗永存,坚硬而厚重的云团涌动着,像一只打鼾的睡兽,遮蔽了风暴洋频繁的雷光。 大灯塔的光锥刺破氤氲,发出柔软而刺眼的光明,很难想象这两个词可以形容同一个事物。明黄色的光旋转着,在阴云组成的大幕上投下光圈,几只来不及退场的畸形飞虫被光圈命中,瞬间化作了齑粉。 灯塔,屹立在风暴的中心,岿然不动。 大灯塔的轮廓在雷光分割的明暗之间时隐时现,沉默而威严。灯塔的基座巨大而雄伟,塔身穿越阴霾,通天冠日。 雷暴荒原的蓝色草甸在暴风雨来临前的呼呼风声中舞蹈,宛如波涛起伏的海,大灯塔自这片海洋中拔地而起,像暗礁,像孤帆。 它在期待着暴风雨,它是雷暴荒原之上高傲的胜利者。 风暴在酝酿,暴风雨要来了,珊瑚的子嗣停止了袭击。 短暂的宁静有如幕间休息,静谧而暗藏玄机,当台上的演员停止舞蹈,就该轮到台下的观众窃窃私语了。 只是,在这一幕戏中,观众究竟是谁呢? 孙必振一行人在雷暴司的带领下穿越了雷暴荒原,抵达了大灯塔正门。 雷暴司一言不发地开启了大灯塔的入口,一行人赶在雨点落下之前进入了大灯塔。 众人身后,大灯塔的金属门缓缓合拢。大厅中央,半球形的灯闪烁了几下,猎头司早就站在了那里,恭候多时了。 事实上,猎头司根本没想到孙必振等人当真能抓住珊瑚的司书:要知道,他本尊曾经一十七次狩猎珊瑚司书,每次都被对方躲过。猎头司是蓝王麾下最好的猎人,在他看来,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没有理由能做到,这并非傲慢,而是经验主义。 谁曾想,猎头司都未能做到的事,孙必振却做到了,可见经验主义是靠不住的。 猎头司抱胸站着,和雷暴司对视了一眼:自从上一次雷暴司忍不住开口说话后,二人已经许久没有这么面对面用眼神交流了。 雷暴司的眼神很好懂,他是在好奇猎头司有何计划,但他没有开口问,而是默默将手中的旅行箱放在了金属地板上。 寒光一闪,雷暴司的钉子划开了旅行箱,林冲滚了出来,在地板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李德本想说些什么,但眼下两位大灯塔的大祭司相顾无言,他不敢打破这种神圣的沉默,只能用手肘戳了戳孙必振,示意对方开口。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慢慢张开了嘴,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的声带消失了。 不只是孙必振,在场的众人或许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声带毫无征兆地消失了。 但大祭司并非凡人,他们没有受到影响,良久,猎头司率先打破沉默,用眼神戳刺着瑟缩在地板上的林冲,问道: “司书,告诉我,珊瑚的死咒究竟是甚么?” 此言一出,雷暴司立刻明白了猎头司的打算。 第二史中,珊瑚死于谋杀,凡是具备神格者,临死都会留下死咒,大祭司如此,地狱神祗亦然。 但释放死咒是有代价的:死咒一旦出口,就代表着释咒者进入死门,再不归还。留下死咒的角色将永远成为历史,即使是神只也无法逃脱这一铁律。对于具备神格者,肉身毁灭并非终结,发出死咒步入死门才是真正的终结。 出于这个原因,濒死的珊瑚在发出死咒前呐喊出了一声哀嚎。死咒紧跟在哀嚎之后,直到哀嚎停止,死咒才会显露,珊瑚才会真正死亡。 但地狱神祗的诡计超出了凡人的理解能力:大灯塔的守护者们等待了数个世纪,珊瑚的哀嚎仍未停止,死咒仍不得而知。 珊瑚成了正在赴死的神,祂的炁化作复仇的飞虫,无数珊瑚的畸胎朝大灯塔发起猛攻,直到珊瑚步入死门为止,虫群的攻击都不会停止。 想要真正杀死珊瑚,必须揭露祂的死咒,但大灯塔的猎人们等了太久太久,珊瑚的哀嚎始终没有停止,甚至没有变弱的趋势。 无光地狱之内,珊瑚的哀嚎有如一声嘲弄的笑,只要这声哀嚎一息尚存,珊瑚就仍置身死门之外,虫群的疯狂进攻就不会停止。 这声几十年如一日响彻雷暴荒原的哀嚎,猎头司已然受够了,他试图抓捕珊瑚的司书先知,通过先知之口得知珊瑚死咒的内容:司书先知有着洞见未来的“润”,珊瑚的司书一定知道珊瑚的死咒内容。 此时此刻,珊瑚的司书先知就在猎头司面前! 猎头司走近林冲,用冷峻的目光看着对方,重复自己的问题。 “说,珊瑚的死咒,究竟是什么?” 雷暴司并不指望林冲会说实话——司书先知的神力来自他信仰的神明,如果珊瑚身死,司书也难成正果,但猎头司已经表明了态度,作为大灯塔下的首席祭司,他也需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为此,雷暴司朝猎头司走去,和猎头司并肩站在了一起。 两个具备神格的大祭司并肩而立,澎湃的炁如一幢高墙孑立在二人身后。 如此稀世罕见的场景吸引了在场的所有人,到场的猎人们无声地抽噎起来:在他们眼中,雷暴司和猎头司宛若神明。 林冲跪在地板上,无声无息地笑了,他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但他心里清楚,这是他的神做出的挣扎。珊瑚虽是已死之神、将死之神、正在赴死之神,却仍保有神位,不会坐以待毙。 猎头司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扭头看向雷暴司。 “他的声带消失了,除了我们,这里所有人的声带都消失了。” 猎头司陈述事实,雷暴司只是点了点头。 就在两位蓝王大祭司手足无措之时,人群当中,另一名大祭司站了出来。 “我来助你!” 是召潮司。 召潮司穿过猎人的队伍,经过李德和孙必振,走到了林冲身边,朝瑟瑟发抖的珊瑚司书伸出了右手。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力,只要她再近一点,哪怕一点,珊瑚的死咒都将即刻公布于世。 就在召潮司将要触摸到林冲的前一刻,大厅侧面,墙壁上的蓝青色金属梯抽搐起来,一个裹着灰色长袍的身影出现在梯子前,佝偻着身子快步走向林冲,不由分说地推开了召潮司。召潮司一脸嫌弃地露出尖牙,走倒了一旁,出于嫌恶,她甚至不愿和来者说话。 来者正是启明司。 启明司双眼放光,并非寻常的白光,而是狂热的金黄色光芒。他眼中的光直直刺着林冲,兴奋异常地开口问: “终于,终于,终于来了吗?这就是珊瑚的司书先知?货真价实的异教徒?” 启明司搓着双手,他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忘乎所以。 猎头司以为启明司是在为大功业即将落成而狂喜,点头答道,“不错,只要逼他说出珊瑚的死咒,大灯塔就安全了。” 如此激动人心的时刻,猎头司说话反而变得流利了,他朝林冲走了过去,逼问道: “我最后问你一遍,珊瑚的死咒,到底是什么?” 启明司也凑了上去,他看着跪地不起的林冲,喃喃自语起来: “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若是这样,杀了这个异教的司书,至少能升一级吧?” “什么?” “我不求多,我只要一级,一级就好……一级就好!!” 猎头司迟疑时,变故突然发生。 启明司暴起,一只锋利的黑色手爪从他腹部侧面冒出,直刺向林冲的太阳穴。 …… 血…… 哀嚎…… 启明司哀嚎起来。 启明司的攻击没有落在林冲身上,在他击中林冲前,猎头司挺身挡在了二人之间。 启明司的手爪撕碎了猎头司的脸,皮开肉绽,鲜血四溅,猎头司的皮囊好像一件外套,被启明司残忍地撕开,露出了下方的法相真身。 看见猎头司真身的那一刻,启明司眼里的光熄灭了,他哀嚎着,双眼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黑色,眼中剩下的只有绝望。 那一刻,启明司想说的话有很多,但他最后说出口的只有十个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47章 卑劣之人 大灯塔二十一级,蓝色的金属门紧闭不开。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启明司绝望地趴在门前,用沾满异教徒鲜血的手抚摸着大门,眼里的光黯淡下去,他不明白,他不理解,他想不通。 启明司来到大灯塔二十一级已经足足一百一十年了,天蓝色的精致房间中原本堆满了杰出的画作和艺术品,如今却堆满了腐烂的异教徒尸体。 启明司将死人的躯体堆在门前,祈求蓝王打开大门,祈求加入侍奉蓝王的队伍,祈求蓝王让他羽化,祈求蓝王让他变得像雷暴司那样美丽动人…… “一定有什么弄错了,一定是,一定是……” 启明司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他问过猎头司,问过启明司,问过邪术司,问他们如何向上,问他们如何获得蓝王的青睐,三人的回答是都是一样的: “猎兽者升一级,猎邪祟者升二级,猎异教祭司者升三级。” 启明司原本深信不疑,但如今的他开始动摇了,他在二十一级呆得太久了,异教的祭司他杀不了,但他杀掉的异教徒堆积如山,即使如此,也换不来蓝王的垂怜吗?凭什么!凭什么!野兽、邪祟、异教徒乃至自己的手下,他什么都试过了,无一例外皆无效果,非得要异教大祭司的牺牲才够吗? 要不是……要不是猎头司坏他的好事,他本可以用盐神大祭司的血肉当作祭品,都怪猎头司,都怪那个木讷的家伙!都是他的错!! 启明司转过身,背靠在大门上,对猎头司的怨恨让他喘着粗气,在他额头下方,某种东西凸起,戳着他柔软的面皮,但启明司并不喜欢那东西,他感觉得到,那不是飞蛾,那不是他梦寐以求的飞蛾的华美身躯…… 一直以来,维持启明司理智的事情只有两件,其一是,他已然来到了二十一级,虽然他没对任何人说过,但他为此欣然自乐,他自认为距离永恒只有咫尺。 其二是,猎头司,那个讨人厌的家伙,至今仍留在第二十级,留在他脚下,这让启明司在绝望中感到了一丝欣慰。 “哪怕是猎头司,不也才到第二十级吗?有何可担心的?” 启明司如此安慰自己,他一直幻想着,终有一天,蓝色的大门会为他敞开,光明从门后照入,洗净他的身躯,他的皮囊会变成卵,然后变成蛹,绝美的飞蛾自此诞生,他羽化!他飞升!他多么开心!! 然而这一切只是启明司的一厢情愿,他始终以为羽化的玄机就在大灯塔第二十一级的大门之后,他始终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体内孵化的东西只是短暂的错误,只要跨过灯塔顶部的大门,他一定能重获新生。 可当他看见猎头司皮囊之下的东西时,当他看见这个只攀登到第二十级的大祭司的真身时,他用自我欺骗铸就的高墙轰然倒塌,墙后只有苦涩的真相和腥风血雨般的疯狂。 启明司一边大笑,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大叫着后退到蓝梯旁边,他颤抖着,指着猎头司湿漉漉的触角和翅膀,咬牙切齿。他的皮肤下方,某种东西躁动起来,尖锐的凸起从他面部浮现,启明司陷入了真正的绝望,他大吼道: “假的!都是假的!都是骗我的!你没到顶层,凭什么能羽化!?凭什么!!!” 猎头司用四只手抚摸着自己的复眼,他眼中的世界充满了光明,他说: “没人说过羽化必先登顶。” 向来沉默的雷暴司也开口了。 “也没人说过登顶就能羽化。” 听见雷暴司开口,全体猎人都震惊了,他们纷纷跪倒在地,朝着两只灰色飞蛾膜拜,罗素甚至流下热泪,将玻璃眼球摘下,为的是让自己的两只眼睛都能见证这一刻。 “你骗我!你们合起伙骗我!我不上当!我不上当!” 说罢,启明司撕开了自己的脸,八条黑色的、沥青一般的触脚从他软塌塌的皮囊中钻出,撕开血肉,露出了黑色的腹部和头。 如此形态,孙必振看过去觉得好生熟悉,他恍然意识到,启明司皮囊下方的东西有一半是熊蛛,正是他初入地狱时在悲伤森林遭遇的熊蛛! 由于孵化尚未完成,启明司无法剥离人身,赫然成了一个半人半蜘蛛的怪物。 “他疯了。”猎头司得出结论。 雷暴司点头表示赞同。 霎时间,三股强大的炁对抗起来。 猎头司还不熟悉自己的新身体,他下意识地在腰间搜索骨钉,可惜他曾经的皮囊成了累赘:他实在不习惯赤手空拳,也用不惯别人的武器,只能在自己破碎的皮囊里翻找骨钉。 雷暴司则站在原地,亮出双翼,抵挡启明司的炁,为猎头司争取时间;若论实力,他自认为在启明司之上,但如今的启明司不同以往…… 启明司彻底疯了,他撕扯面孔时太过用力,半边颅骨和一滩脑髓落在了地上,一张完整的、苍老的脸皮落寞地耷拉在他脖子上方,他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思绪。 最糟糕的是,启明司的法袍里装着许多保命用的灵药,由于丧失了理智,启明司的身躯膨胀起来,压碎了藏在法袍内的试管。 灵药无一例外都有副作用,即使是大祭司也不会同时服用两种以上的灵药,但疯狂的启明司撕下身上的法袍,将混着玻璃渣、碎肉和灵药的法袍一口吞下。 霎时间,启明司的炁盖过了在场的众人,它原本就膨大的身躯现在变得红肿,沥青一般的甲壳胀裂开来,露出了猩红色的血肉,它的八只手爪原本还有轮廓形状,如今却在灵药的影响下融化了、沸腾了,变成了形似触须的物质,摸索着周遭的活物。 变故发生的太快,猎人们刚刚还在膜拜猎头司的羽化,突然之间遭到了启明司的背叛,手足无措,最靠前的一个猎人学徒被启明司的触须抓住了脚踝,他凄惨地张大嘴巴,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启明司的触须卷起猎人,左右甩动,猎人很快变得血肉模糊。何况启明司有八只手、八条腿,总共十六条触须大杀四方,疯狂和灵药的加持让他势不可挡。 众人的声带都消失不见,群龙无首的猎人们四下逃窜,慌乱之中,许多猎人张口结舌,尽力尝试喊叫,但始终无法叫出声。 猎人当中,以库尔特为首的蓝梯学徒们丧失了战意,他们尊启明司为师,如今启明司背叛了大灯塔、大开杀戒,这让他们失去了信念,不知所措。 其余猎人则不然,红梯学徒们纷纷抽出了武器,但他们人数很少,虽然勇猛,却难以扭转颓势。 独眼罗素的嘴一开一合,似乎是在发号施令,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看着自己的同伴被启明司抓走、残害。无法出声的罗素脸涨得通红,左手拔出了钉子,右手抽出了灵药,打算冲上去和启明司决一死战,但米拉死死抱住了他,让他无法参与战斗。 在这紧要关头,旁观者清的召潮司大吼道:“保护司书!!” 召潮司并不在乎林冲的死活,但她担心林冲死掉,猎头司恐怕会拒绝兑现承诺,因此发出了这句号令。虽然嘴上这么说,召潮司自己却没有行动,始终站在孙必振身侧,提防着三只露出法相的大祭司。 或许是因为召潮司的话,更多猎人动了起来,其中不乏有勇敢者,拔出武器扑向了发狂的启明司。 勇不畏死的猎人们尝试击破启明司的甲壳,但启明司挥舞起触须,恶毒的炁顺着它畸形扭曲的面孔喷出,靠近启明司的猎人无一例外都失去了意识,其中最倒霉的两人被启明司上下飞舞的触须砸成了肉泥。 乱象频发,猎头司不禁有些凌乱,他明明有四只手,却迟迟无法翻找出绑在腰间的骨钉。 猎头司以为自己还没熟悉这具飞蛾的躯体,可他不知道的是,绑在他皮囊上的骨钉和猎人们的声带一样,被珊瑚暂时剥夺了。 时间紧急,猎头司来不及多想,他必须发号施令,可是他脑袋空空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重复召潮司的话: “保护司书!” 猎头司发号施令,大厅内的猎人都动了起来,以马克西姆为首的灰梯猎人冲到了雷暴司身旁,他们齐刷刷地站在了雷暴司身后,看似是在掩护雷暴司,实则是躲在雷暴司身后谋求庇护。 唯独马克西姆绕过了雷暴司,直接冲向了启明司,他用牙齿咬碎了含在嘴里的灵药试管,血顺着他的嘴唇流下,但马克西姆根本顾不上擦拭,他掏出了锤子和钉子,想要借“冰蛰”灵药的效力钉住启明司。 “回来!!” 雷暴司试图拽住马克西姆,但马克西姆去意已决。 无论马克西姆的行为是鲁莽还是勇敢,都不妨碍他是一名杰出的猎人:他纵身跳过了几具死尸,将钉子扎在了启明司头部,右手抓着软柄铁锤,全力击打钉子尾部,长达十五公分的钉子径直没入了启明司的头颅。 启明司凄厉的哀嚎响彻大厅,它放缓了对其余猎人的攻击,手脚并用抓住了马克西姆的右臂,用力一甩,马克西姆的右小臂被扯了下来,锤子落在了地板上,发出惊人的响动。 马克西姆的右手仍紧紧握着锤子,不曾松开。 即使失去了锤子和右手,马克西姆仍未停止攻击,他用左手抽出另一枚钉子,拼命朝着启明司的身躯刺去。 冰蛰没能生效,启明司恼怒地还以颜色,用触须缠绕住了马克西姆的脖子,很快,窒息让马克西姆失去了力气,启明司用触须将他击倒在地,顺便扯断了他的另一只手。 倒地的马克西姆用最后的力气抬高头颅,将含在嘴里的血啐在了启明司脸上,他的瞳孔暗淡了下去,随即倒在了地板上。 马克西姆死了。 杀死马克西姆后,启明司狂怒地朝雷暴司挪动身体,但雷暴司用强大的炁死死顶住,二者僵持在大厅中央,距离不到五米。 眼见马克西姆战死,米拉绝望地扯下了面纱,不顾一切地朝着马克西姆的遗体跑去。 罗素慌了,在作战和保护爱人之间,他选择丢下武器,用力抱住了米拉,将她拖离了危险区域:大祭司的交锋不是凡人能够插手的,参与其中只会像马克西姆一样惨死。 “哥哥!”米拉哭嚎起来,罗素紧紧抱住她,流着眼泪退到了后方。 目睹自己最优秀的学徒死亡,听见米拉悲痛的哭嚎,雷暴司感到了强烈的负面情绪,他已经太久没有感受过这种人类的情绪了…… 雷暴司并不擅长一对一厮杀,但他已经把一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烈性灵药捏在了手里。 此药名为“雷暴”,与雷暴司同名,是他的至高杰作。此药乃是用风暴洋的一万三千道闪电击打钨钢炼就,经过闪电的塑炼,金属已经化作液态,服用此药,可用无中生雷,将方圆百米内的生灵化作焦炭。 只要服用这支灵药,雷暴司完全能够击杀启明司。 但他心软了。 雷暴司回想起自己身为人类时曾经历过的事情,天下无敌的他居然心软了,打消了释放杀招的念头。如果服用灵药,大灯塔内的猎人都会被殃及,对此,雷暴司无法接受。 雷暴司握着灵药,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力量护属下们周全,他一边挡住启明司的炁,一边观察着召潮司和李德的动向:猎人们浴血奋战时,这两人并没有任何动静,雷暴司担心他们会落井下石。 怀着这种想法,雷暴司盯着李德和召潮司,站在二人中间的孙必振却以为雷暴司是在看自己。 孙必振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看戏,赶忙将右手伸进了怀中,摸到了那瓶薄荷殇。 就在孙必振下定决心时,李德把右手放在了他左肩上,召潮司则把左手放在了他右肩上。 李德说不出话,但召潮司替他说了: “不要去,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李德和召潮司并非没有同情心,两人拦住孙必振的原因很简单:启明司是大祭司。 先不论他们能否战胜服用了大量灵药的启明司,就算付出惨痛代价获得了胜利,杀死大祭司的人也要承受死咒。无论输赢,参战都弊大于利,最佳的选择就是作壁上观。 雷暴司听到了召潮司的话,他没有怨恨对方袖手旁观,换做是他,多半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思索再三后,雷暴司收起了灵药,腾出一只手,将自己的钉子交给了身旁的猎头司。 “猎头司,只有你能办这件事了,抱歉。” 猎头司没有多言,他挣脱自己原本的皮囊,用四只手接过钉子,张开了翅膀,手握摩西之钉,用尖端指向启明司。 “卑劣之人,来与我厮杀。” 第48章 猎颅之人 雷暴司没有给武器起名字的习惯,但大灯塔的猎人们称他的钉子为“摩西之钉”。 摩西,是基督徒信仰中劈开红海的先知,摩西的木棍能切开红海,雷暴司的钉子则能切开风暴洋,因此得名“摩西之钉”。 猎头司举起摩西之钉,以霹雳惊雷之势杀向启明司。 启明司的注意力却停留在雷暴司身上:由于过度用药,它的躯体已经丧失了视力和听觉,唯有凭借对手炁的波动判断方位。 在场的人中,除去召潮司外,炁最为强盛者无疑是雷暴司,相比之下,猎头司已将炁收敛,启明司无法察觉,因而没有针对猎头司展开防御。 趁此良机,猎头司猛地跃起,凭借绝对的力量,将摩西之钉如雷霆般插进了启明司的头颅。他的两双手一起发力,一双手握在钉子上,另一双手合握在一起,猛力捶打钉子尾部。 雷暴司和猎头司都羽化成了飞蛾的形态,但两者的姿态却截然不同。雷暴司身长超过两米,翅膀硕大,绒毛质感蓬松如云;猎头司则不同,他羽化后的躯体不仅没有增大,反而有所缩水,但浓缩的身躯更加坚硬,鳞片如钢铁般层层叠叠、交织覆盖,绒毛如钢针一般坚挺锐利。 炁沿着飞蛾触角延展,猎头司的铁手猛力敲打钉尾,发出铿锵有力的金属碰撞声,摩西之钉深深扎进了启明司的头颅。 启明司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胡乱挥舞着触须,凶猛的炁直扑猎头司。 猎头司冷静地以炁抵御,然而,他在与启明司交手的瞬间惊骇地意识到,自己的炁根本无法与启明司的炁抗衡,甚至无法阻拦对方的攻势。猎头司急忙挥动双翼试图躲避,然而刚刚羽化的他尚未掌握飞行的诀窍,翅膀仅仅是一对摆设。 启明司的触须狠狠击中了猎头司的后背,猎头司痛苦地倒在了大厅的一侧。他滚动一番后艰难地站起,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目光转向启明司。 摩西之钉仍插在启明司体内,钉身闪烁着寒光。 眼见猎头司暂时丢了武器,雷暴司发动咒术相助,他用四只手同时掐诀,念起了蓝王的往生咒: “光照诸苦厄,拔一切业障,大灯塔下,得生净土……” 往生咒,顾名思义,是用来将敌人送去往生的咒语。 雷暴司发动咒语,一束辉光从摩西之钉中射出。 辉光从启明司的伤口中喷薄而出,它痛苦地叫唤,感觉有一只蝎子在自己体内乱窜,蛰得他好生的痛! 启明司的左半张脸还是人,右半张脸已经化作了蜘蛛,因此有两张嘴,此刻,它疼痛难忍,两张嘴异口同声念起了解咒的口诀。 “暗潮迭起众生心,阑珊神明救我命,散尽妖邪助我行!”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只因这并非蓝王的驱厄咒,而是珊瑚神的驱厄咒。 咒语生效了,启明司的十数颗眼睛齐齐放出白光,虽然看不见东西,但它四下搜索着释咒之人。雷暴司用翅膀遮蔽身躯,避开了白光,集束的光转而朝着猎头司射去。 往生咒乃是诸密教内最杀伐的咒,一旦念成,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可惜雷暴司没能念完。雷暴司太挂念猎头司的安危,以至于停止了吟唱,大喊道: “快躲开!” 这一喊,雷暴司便失了分寸,当时,他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继续念咒,不去关注启明司的攻击。可叹雷暴司羽化数百载,仍没能克服人性的弱点。 猎头司听到了雷暴司的警告,他站直身躯,侧身夺过白光的锋芒,随后伸出手用力抓住了启明司射出的光束。 这一操作似乎超出了物理学的范畴,其实不然:那光束并不是真正的光,而是一条烁烁放光的触须。 猎头司看破了对方的伎俩,如果他选择侧身躲避,发光触须可以在半空中拐弯,倘若命中要害部位,注定凶多吉少。 看破启明司的花招后,猎头司用四只手拽住了光束,全力拉拽,霎时间,大厅中刮起了飓风,汹涌的炁将众人牵引向启明司,幸亏雷暴司及时出手,将这股炁拦在了半途。 大厅中央,启明司的头颅向下塌陷,它没有束手伏诛,而是用庞大的身躯和猎头司角力,就在双方陷入僵持的时候,雷暴司念动咒语,插在启明司体内的摩西之钉发出了嗡鸣,高频振动起来。 “神钉助我,灯下无浊!” 雷暴司用地狱铭文吟咏咒语,摩西之钉剧烈抖动起来,启明司的伤口裂开,自内而外的痛楚令它短暂丧失了意识,力气也随之瓦解。 猎头司得到了机会,他将全部的体重压在了光束上,这一拽,启明司丑恶的面孔裂开了。 一个通身发光的人形从启明司原本的皮囊里脱身而出,猎头司拉拽的光束就连在这个人形的头顶,远看去,启明司的头部好像一只发光的水螅。 猎头司没有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当务之急是取回武器,于是他丢下了触须,朝着启明司原本的皮囊奔去。 摩西之钉还留在启明司的旧皮囊中,猎头司一把将其拔出,紧攥武器,转身看向浑身发光的“新”启明司。 启明司已经恢复了意识,他手脚并用地立在了地板上,十数条发光触须连接着他的头颅,支撑着他崭新的身躯,他的新头颅上没有五官,甚至没有血肉,只有一行淡淡的地狱铭文,铭文曰: 光耀虫祖,神选救亡之人,启明司。 启明司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蓝王负我,可天不负我!!” 此话不假,明眼人都看得出,此刻的启明司成了珊瑚之神垂死挣扎的棋子,他的新身躯正是司虫之神的恩赐。 “受命于天!谁敢拦我!!”启明司说着便扭动身躯,朝着猎头司冲去。 大灯塔外,暴风雨降临了。 狂风与乌云都不足以营造这场暴雨,风暴洋漆黑的巨浪一浪接一浪地打在大灯塔的塔身上,一场分高下决生死的战斗开始了。 当舞台上的演员各自摘下面具开始厮杀时,观众是谁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留在台上。 猎头司握着摩西之钉,坚定地站在原地,炁比启明司稍逊三分。纵有雷暴司助力,面对如今被珊瑚神选召的启明司,也是胜负难料。 就在启明司和猎头司交锋时,一个矫健的身影用一记后空翻跳到了二人中间,三发凌厉的硫酸咒泼在了启明司身上,硫酸的烧灼并无法伤到启明司,但足够吸引他的注意了。 看着突然杀上舞台的戏子,启明司暴跳如雷,恼怒地问道:“天降大任于我,你何故帮他们不帮我!?” 李德拧了拧脖子,用炁打通了声带,嘲笑道:“一颗弃子,真当自己是角儿了?你且看我扮的是甚!” 说罢,李德亮出法面,一张黑色脸谱浮现在他脸上。 戏武神的信徒在进入法门之后,都会获得一张法面,对于申国的戏子而言,这张法面多半是戏剧脸谱。李德的脸谱横眉如铁,眉宇朝上,嘴角却冲下,这张一派正气的脸谱,画的正是《赵氏孤儿》中的义士公孙杵臼。 启明司尖声大叫:“我管你扮的什么!挡我者死!!” 李德高声回怼:“顽傲的叛徒,该死的是你!” 话音落下,大厅内静得可怕,李德和猎头司一左一右站定,呈夹击之势,将启明司围在中央,雷暴司则用炁掩护二人。 看似游离于战斗外的雷暴司恰恰承担着最大的压力:大能争锋,殃及凡人。雷暴司一边需要保护身后残存的属下,另一边还需要提防启明司对自己发动进攻,压力之大有口难言。 战场中央,启明司散发出纯白色的光,他的炁像扑天盖日的飞虫,盘旋在猎头司和李德身上。 “李德,小心!那白光是启明司的润!”置身事外的召潮司高声提醒,“被他双眼直视的人会丧失炁!” 话虽如此,可如今的启明司并没有双眼,李德根本不知道如何提防,索性转守为攻,他猛然低身冲刺,一记直拳瞄准启明司的胸口。 启明司冷笑一声,身体一侧,避开攻击的同时,右手如铁钳般扣住李德的手腕,猛地一拉,打乱了他的重心。 “开什么玩笑?你这种货色也够格来参与大祭司之间的厮杀?” 李德脸上戴着法面,启明司没看出他在笑,等他收回手时,却发现方才扣住李德的右手已经飘起了焦香。 “酸,浓酸,浓硫酸。”李德懒散地念动咒语,又一记硫酸咒洒落在启明司的头顶。 启明司这才意识到李德的厉害,可没等他缓过神,猎头司已经杀到,他只能先专心对付猎头司。 猎头司凌厉的一击戳在了启明司左肩上,但启明司似乎是故意为之,他借着拉扯李德的力道迅速后退一步,借机猛甩手腕,趁猎头司拔出钉子的空挡大喝一声: “亮!!” 字如其人,启明司果真亮了起来,强烈的光并不具备杀伤力,却闪地众人无法直视,隐没了启明司的身形。为了更好地隐蔽身形,启明司甚至隐藏了自己的炁。 由于没了炁的加持,李德挣脱了启明司的钳制,别开脑袋背对强光,慢步退到了猎头司身旁。 局势看似向启明司倾斜,猎头司和李德都无法判断启明司的位置,只能摆出防守姿态。 “蓝王欠我的,今日都要千百倍地还回来!!” 启明司躲在强光中,开始施法凝聚终结一击,为了确保这一击命中,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猎头司身上。 突然,一发石破天惊的拳击砸在了启明司后心处,贯穿胸膛,从他身前穿了出来。 这蓄谋已久的一击重创了启明司,他微微晃了晃,身上射出的强光也消散了,穿膛而出的手上沾满了发光的血液。 沾满发光血液的手缓缓抽出,在启明司胸口处留下了一个发光的孔洞,在他后背处,一片小小的鱼鳞滑落在了地板上。 启明司缓缓回头看去,只看见召潮司甩着手上乳黄色的血,一脸嫌弃地慢步退回到孙必振身旁,她嘴角沾着灵药药液,这一击显然不是临时起意。 “为什么?”启明司木讷地问。 召潮司嗤之以鼻,没有发话,她根本不想对眼前这个卑劣的叛教者开口。 方才,李德的强酸攻击只是表象,其真实目的是把召潮司的鳞片粘在启明司身上。虽然强光隐没了启明司的身形,召潮司却能凭借读心的能力判断敌人的位置,并趁对方最无防备的时候发出决定胜负的一击。 启明司自以为是神选救亡之人,哪里知道地狱的神祗远不止一名,此刻,他的狂妄,他的傲慢,他的背叛,尚未开始,已然结束。 “不应该是这样……” 启明司虚弱地跪在了地上,他身躯上的光已经消散,唯有胸前的伤口仍在发光。 李德收起法面,朝猎头司点了点头,猎头司心领神会。 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猎头司提着摩西之钉走上前,将钉子插进了启明司头颅中,念起了蓝王的往生咒: “ 光照诸苦厄, 拔一切业障, 大灯塔下, 得生净土; 归命蓝王光, 随此咒消长, 灯前燃香, 长跪合掌; 舍烦恼三千, 弃苦海无量, 长生不及, 地狱有常,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启明司应声而死,他不甘心地吐出了死咒,但这只是他最后的挣扎。 往生咒念完了,白光缓缓熄灭,摩西之钉停止了颤抖,启明司化作灰烬,终入死门。 无人能从死门归还,神选之人如此,神祗亦如此。 战斗结束了,一圈黑色的地狱铭文出现在猎头司握住钉子的手臂上,地狱铭文曰: “黄口小儿,随我同死。” 这圈黑色铭文就是启明司留下的死咒,是无法破除的咒术,每一条死咒都象征着一个大祭司的陨落。 猎头司看着自己手臂上的死咒,随后看向雷暴司,无奈地摇了摇头,雷暴司明白他的意思。 “没时间了,死咒会在三百次心跳后发作,你必须登上大灯塔第二十一级,舍弃肉身飞升而去。死咒无法加害飞升者,如果蓝王肯收留你,顶层的门自然会打开。”雷暴司说。 猎头司点了点头,“你会和我一起吗,朋友?” 雷暴司摇了摇头,“我还有事要办,等着我,我保证办完这些事就去找你,我发誓。” 猎头司没有再问什么,他将钉子递给雷暴司,但雷暴司没有接。 “送给你了。” “多谢。” “下次再见到你,就轮到你做听众了。” 猎头司没有嘴唇,但他的眼神在笑。 一片狼藉中,两位大祭司以飞蛾的姿态拥抱。 在这之后,猎头司带着摩西之钉,消失在了红梯上方。 第49章 封侯拜相 启明司死后,众人的声带都恢复了正常,就连猎头司丢失的骨钉也出现在了房间的角落里,落寞的骨钉等待着它的主人,但它的主人已经直面命运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雷暴司看着大灯塔内的一片狼藉,无力地走到了马克西姆的尸身旁,替他合上了眼睛。 “你很勇敢,做得很好。”雷暴司如此评价。 这一战,启明司的背叛导致大灯塔失去了二十五名猎人,不算猎头司,马克西姆是这二十五人中名位最高者。 为马克西姆合眼后,雷暴司走到了库尔特身边,将他的“雷暴”灵药交给了对方。 库尔特战战兢兢地看着雷暴司,作为启明司的门徒,他做好了受罚的准备。 雷暴司说: “我以大灯塔雷暴司之名,即日起,封你为代理启明司,赐你此药为证。我走之后,你要找到邪术司,让他务必回到大灯塔。从今日起,大灯塔内,勤杂事务归你处理,直到邪术司返回为止。” 库尔特感激涕零地跪在地上,哭泣道,“臣……遵旨。” 雷暴司的决定是英明的,虽然库尔特没有参与刚才的战斗,但考虑到他是启明司的学徒,放弃追随启明司本就是忠诚之举,旁观战斗无可厚非。 册封新任启明司后,雷暴司缓缓走到了相拥而泣的罗素和米拉身边。 罗素赶忙擦干净眼泪,朝雷暴司低下了头。 “罗素,我以大灯塔雷暴司之名,封你为猎头司第二。” 如果前任大祭司没有留下死咒,而是飞升或者下落不明,则继任祭司必须在祭司名后加上“第几”以示区别。 “臣遵旨!” 罗素跪在了地上,情绪复杂,眼泪夺眶而出,两只眼睛都是。 “邪术司回到大灯塔之前,一切猎人皆听猎头司第二号令。” 吩咐完这句话,雷暴司转身看向了孙必振。 孙必振有些害怕,他担心雷暴司会怪罪自己袖手旁观,但没想到,雷暴司只是默默走了过来,将两只手放在了他的左肩上。 “不要激动,异教祭司,我只是有话要说。” 雷暴司安抚低吼的召潮司,随后看着孙必振的双手,开口道,“我的朋友答应你的事情,他无法亲自兑现了,我替他兑现承诺。” 说罢,雷暴司捡起猎头司留在地板上的皮囊,将这张完整的人皮交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抱着人皮,一脸震惊,他不知道雷暴司给他这副皮囊要做什么,但雷暴司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此乃染血虫蜕,但现在还没有药效,必须经由猎头司之寓所回归本源,方能入药,你们随我来。” 雷暴司带领孙必振四人来到了蝴蝶之门前,他抬手一指蝴蝶门,门兀自开了,门后是鲜艳而富有生机的花海,飘着花瓣的风吹入门中,芳馨而宁静。 雷暴司指着花海解释道:“每一扇地狱之门都连接着一处寓所,这是猎头司的寓所,无论他是飞升还是死亡,寓所都将崩塌,你们动作要快。将他的皮囊放在花田中央,你们想要的药引自会出现,拿到之后,迅速离开,切不可多做停留!” 孙必振谨慎地点了点头,带着其余三人迈入门中,消失在了花田里。 送走孙必振等人后,雷暴司关上了蝴蝶之门,转身看向蜷缩在大厅角落中的林冲。 林冲已经被悲伤的猎人们遗忘了,但雷暴司没忘:他怎么会忘记一切的导火索? 雷暴司走到林冲面前,轻轻扶他起来。 “我不想再使用任何暴力,只要你告诉我珊瑚之神的死咒,我就放你离开。” 林冲睁大眼睛看着雷暴司,露出了一抹笑意。 “此话当真?” “我雷暴司从不食言。” 林冲几乎笑了出来,他凑到雷暴司脑袋旁,说出了珊瑚真正的死咒。 听到林冲的话后,雷暴司只是点了点头,缓缓走到蝴蝶之门旁,旋转门把手,推开了门,门外是华盛顿的夜空。 林冲看着雷暴司,露出了一波三折的眼神:先是嘲弄,随后是诧异,最后是钦佩。 “即使如此,你也要放我走?”林冲不敢置信地问。 雷暴司指着门外的星空,缓缓说道:“如果你见到白垩司,替我向他问好。珊瑚死后,我们之间再无瓜葛,你和珊瑚教的其它信徒,不要再来大灯塔了。” 林冲不敢笑了,他盯着雷暴司看了许久,最后留下一句话: “我们各为其主,但你是个英雄,我高看你一眼。” 说完这句,林冲夺路而逃,消失在华盛顿的夜色之中。 送走林冲后,雷暴司合上门扉,走到了红梯下方,朝着红梯缓缓诉说: “朋友,还剩最后一件事,等着我,我发誓了,等着我。” 说完这句话,雷暴司高举双翅,召集大厅内幸存的猎人到自己身前。 猎人们彼此相拥而泣,雷暴司被簇拥在众人中间,开口说道: “ 今日,我向诸位昭示珊瑚之神的死咒。 我恳请各位,让这句话成为你们的记忆,成为大灯塔的过去,成为逝去的历史。 珊瑚之神已然死去,祂留下的死咒只有一句: ‘将这条死咒公之于众的异教徒会死’。 就是这样,各位,我已经将它公之于众了,但我担心这还不够,我恳请各位在合适的时刻将这条死咒告诉更多人,只有这样,珊瑚才会真正步入死门,大灯塔才能真正安全。 我,大灯塔雷暴司,感谢各位为大灯塔做出的一切牺牲。 一切忠诚都会被铭记,大灯塔永不遗忘。 ” 说完,雷暴司朝泣不成声的猎人们鞠了一躬。 雷暴司活过数百载,今日,他说出的话语比他几百年来所说的总和还要多一倍。 大灯塔上方,珊瑚的哀嚎渐渐停止了,这个曾经死亡、正在死亡、将要死亡的神,终于进入了死门,走入了历史。 一条黑色的死咒出现在雷暴司手腕上,这条死咒比启明司留下的死咒大得多,颜色也更深,死咒曰: “知我者生,曰我者死。” 雷暴司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他虽然是大祭司,有死门不入的伟力,却也无法忤逆地狱神祗的死咒,此刻,死咒已经生效,换做一般的凡人早已暴毙而亡,但他仍坚持着,慢慢走向灰梯,拖着疲倦的身躯爬向上方。 “我去送您!”米拉擦干眼睛朝雷暴司跑去,但雷暴司拒绝了。 “不要跟着我,你到不了第二十一层。” 雷暴司回头走向灰梯,对着空无一人的墙角说道:“我恳请你,再给我五分钟。” 说完这句话后,雷暴司对空气点了点头,消失在了灰梯上方。 大灯塔外,暴风雨停了,哀嚎之外的天光终于照在了大灯塔上,照在了那三十六万个名字上,照在了雷暴荒原之上。 大灯塔内,雷暴司拖动着濒死的身躯,强撑着攀爬了五分钟。 “我发誓了……我没有食言……” 雷暴司已经说不出话了,他银灰色的鳞片和翅膀开始剥落,他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誓言,死门的信使已经网开一面,给予了他最大的同情和尊重,可惜,他没能如愿…… 雷暴司最终倒在了大灯塔灰梯第十五层,死去了。 大灯塔朝向风暴洋的一侧,在那由牺牲者名字组成的、未完待续的诗篇中央,几个新的名字缓缓浮现,其中有两个名字,因其卓越的贡献和大无畏的牺牲,字体被加粗了,格外醒目。 这两个名字分别是: 猎人,马克西姆·高尔基。 雷暴司,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 第50章 纷繁地狱 每一名大祭司皆有寓所,所谓寓所,类似于小型地狱,与法门直接相连,因此大祭司可以穿行于法门内外。 猎头司的寓所名为纷繁地狱,此地有繁花盛开、有清风和煦,视之不似地狱,反倒像人间仙境。 孙必振对此十分不解,他询问李德:“师兄,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李德抬了抬眉毛,“地狱。” “我不是说整体,我是说局部。” 李德抬了抬眉毛,“反正是地狱。” 召潮司朝李德呲牙,赶开了他,凑到孙必振身旁说:“别听他瞎说,这里是猎头司的寓所。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其上连接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孙必振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无法想象猎头司那样勇猛的人会害怕什么。 “我相信你,但是,这么恬静的地方,有什么可怕的?” 召潮司和李德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唯独刘易斯回答道:“或许猎头司在这里失去过什么?我去过马老师的寓所,那是一处战场,虽说没什么恐怖的,但马老师在那里失去了全部战友……”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人与人是无法相互理解的,他人即地狱。”李德幽幽地说。 四人来到了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有某种野兽践踏留下的纷乱痕迹,看着像马蹄印,但又不那么像,四人都认不出来。 “别傻愣着了,该干嘛干嘛,雷暴司警告过了,无论猎头司是飞升还是死亡,这里很快都会坍塌消失,必须赶快!”李德提醒道。 大树下铺着一张粘满污秽的毛毡,孙必振将猎头司留下的皮囊放在了毛毡中央,霎时间,皮囊受到了某种指引,漂浮起来,渐渐萎缩,最后化作了一只小小的灰色虫蜕,虫蜕上沾着一点猩红色的污渍。 “这就是定续命的第一味药引?”看着毛毡中央的药引,孙必振非常高兴,他将虫蜕捧在手中,没有多想,直接丢进了嘴里。 “欸?你怎么给吃了?”李德问。 “啊?这个药引不能直接吃吗?要不我吐出来?” “别了,吃就吃了吧,不影响。” 既然李德都这么说了,孙必振干脆嚼了起来,染血虫蜕有一股淡淡的汗味…… “呃,我感觉没什么不同,我没搞错吧?” 话未说完,孙必振突然感觉世界崩塌了,坠落感袭来,他以为是猎头司的寓所正在消亡,殊不知这只是他在经历药引的前世今生。 孙必振昏了过去,一时半会醒不过来,无奈,李德和召潮司只能用大树下的毛毡把他卷起来,像扛木头一样扛着他返回凡世:寓所的出口——也是蝴蝶之门的出口——敞开着,直通申国商京。 在毛毡中,孙必振做了一个梦,他变成了药引,不,他就是药引,他是若虫,而那毛毡是染血的虫蜕。 梦啊,梦啊,梦…… …… 喀日迪自从生下来时起就是他族人中跑的最快的。 这话也不全对,这里所说的“生下来”应该是夸张了些,毕竟一个刚学会走的婴儿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一个成人的。更确切地说,喀日迪比同龄人跑的更快。 具体有多快呢?这属实不好形容,一个真实的例子是,喀日迪六岁时跑赢了他的大。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喀日迪烧了他大的一张极好的毛毡,他的大提着马鞭一路追,喀日迪就一路跑,直跑的他大丢了马鞭、站在原地猛喘气,喀日迪也没有停下,甚至没有慢下半分。 这时候,喀日迪的大就明白了他儿绝非凡夫俗子。 喀日迪的大站在草甸上,用铜色皮肤的手搓着冻的发红面颊,张着嘴喘气,一口不太整齐也不太干净的牙齿露了出来,脸上全然是一副喘不过气的痛苦表情,眯缝着眼睛,愤怒地望着渐渐远去的喀日迪。 明知自己追不上,喀日迪的大缓了口气,鼻子猛吸一声,朝远处的喀日迪喊道: 跑!你能跑就不要回来! 喀日迪的耳朵很灵,他隔着半里听到了父亲的喊叫,只能调转方向,不情愿地跑了回来。 喀日迪的大揪着喀日迪的领子将他拽回了包里,用马鞭教育过后,他才想起来什么,指着那张被烧出了几个孔洞毛毡问道: 为什么要烧我的毡? 喀日迪答不上来,他盯着那张焦褐色的羊毛毡看了一会儿,说: “ 我会在毡里长出翅膀,这张毡不够结实,又不透光,我带着灯钻进去。 ” 喀日迪的大笑了,其实,他不在乎他儿为何要烧一条毛毡,他在乎的是自己跑不过自己的儿,于是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这件事似乎并不能说明什么,毕竟喀日迪的大并不是一个值得战胜的对手,喀日迪真正展现他跑步的本领,是在他十一岁时。 喀日迪十一岁那年,他的族人已经知道了他善跑,但大家也只是把他当做一个跑得很快的小孩罢了:除了喀日迪的大,族人们都认为喀日迪能跑赢自己并不值得惊讶——他们都是极谦逊的人,没有人会自发地认为自己比旁人更加高贵,就是如此。 除此之外,喀日迪的族人们平时都是骑马的,本就不擅长奔跑,因此他们没有把马鞍下的喀日迪当一回事。 直到喀日迪学会了骑马,族人发现马背上的喀日迪从来都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于是有人当众问喀日迪的大,为何他的二儿子从来不笑。 可我见他总是笑啊?喀日迪的大反问道。 我们从没见他骑马时笑过。族人解释说。 喀日迪的大挠了挠头,他觉得族人说得对,于是在次日亲自问喀日迪道: 喀日迪,你怎么不笑呢? 喀日迪呲牙道:这不是笑吗? 你这是呲牙,不是笑。喀日迪的大说。你骑马时沮丧的样子,让族人们看到了不好。 我实在不能不沮丧,这畜牲跑得太慢了,让我实在着急。 喀日迪拍了拍胯下的马匹说。 喀日迪的大笑了。 我从没听人这么说过,如果你嫌马慢,那你为什么不去和马赛跑?如果你跑赢了就不必骑马。 那就这么办吧。喀日迪回答。 于是,当着族人的面,喀日迪跑赢了他族人的马群中最快的一匹马。 放在从前,跑赢骏马的喀日迪已经是地面上最快的活物了,但如今的世界不同往昔,地面上还有比马快的事物。 喀日迪是他大的二儿子,那么他理应有一个哥哥。 但喀日迪从没有见过自己的哥哥,于是,十六岁那年,他又一次问自己的大,哥哥哪里去了? 与此前不同,这一次,喀日迪的大回答了这个问题。 喀日迪的大骑着马,带着跑步的喀日迪来到了一条轨道旁。 轨道像纷乱的马蹄印,蹄印之间长满了杂草和野葱,喀日迪看着轨道不解地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火车的蹄子印。喀日迪的大回答。 火车是什么? 火车是世上跑的最快的东西。喀日迪的大回答。 比马还快吗? 比马还快。 这和我哥哥有什么关系呢? 喀日迪的大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 “ 等你追上火车的那天,你就明白了。 ” 后来,后来,喀日迪就去追火车了。 这个故事有各种各样的版本,但结果都是一样的。 喀日迪的族人沿着轨道一路寻找,很快,他们便找到了喀日迪留下的痕迹。 首先出现在轨道上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零件:两片耳朵,一个鼻子,几粒牙齿。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轨道上散落的零件似乎渐渐拼成了一个人形,族人们一路走,一路将这些零件装进一个羊皮的口袋,很快,他们便攒够了一张完整的皮,加上零七零八的器官,他们可以肯定,喀日迪已经抛弃了足够多的累赘。 随着他们继续前进,族人们发现,轨道上出现的器官的间距在逐渐加大,看来喀日迪已经没有什么好抛弃的了。 当走在最前面的族人下马捡起一粒眼睛时,那粒眼睛后方依附的肌腱还在蠕动,族人们肯定,他们离喀日迪足够近了。 最终,他们在轨道上发现了仰面躺着的喀日迪。 喀日迪仰面躺在轨道上,花田中央,一棵青翠的大树下,只剩下一口气。 族人们用毡裹着喀日迪,将他带回了营帐,用酥油涂抹他的创口,用奶和蜜喂他。 喀日迪活了,但他每每闭上眼睛,思绪都会回到那条轨道上,那片花田中,那棵青翠大树之下,那片火车奔跑留下的蹄印中央。 后来,喀日迪成了大祭司,那片花田,那片轨道经过的花田,成了他的地狱:纷繁地狱。 第51章 司书泄密 李德等人返回商京的同时,地狱内正发生着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 寂寞林地内,一条灰蓝色的溪流静悄悄地穿过林地中的草甸,留下深浅不一的蓝色泥泞。这些泥泞上方流淌着肉眼不可见的透明溪水,凡人饮用这种水会发高烧,随后罹患多种恶疾而死,只因为这条溪流的另一侧是瘟疫森林。 寂寞林地最早是珊瑚神的领地,直到珊瑚发出了濒死哀嚎,同为地狱神祗的黄金王盯上了这片森林。黄金王是疾病与黄金之神,祂吞并了寂寞林地的大半,将其改名为瘟疫森林。 但是,关于瘟疫森林和寂寞林地的划分,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毕竟这两个区域实则是同一片森林,都覆盖着大片的地狱林木,没有显着的地标用以划分二者的界限。 只有珊瑚神的信徒们知道,穿过森林的透明溪流就是寂寞林地和瘟疫森林的分界:一旦跨越了这条灰蓝色溪流,就相当于进入了瘟疫森林的区域,在那里,就连空气都是有害的。但只要站在溪流的另一侧,即使空气是流通的,溪水对岸的致病菌也无法飘散到寂寞林地内,就是这么神奇。 两大神明隔岸而居,一直以来相安无事,虽然珊瑚曾经死亡、正在死亡、将要死亡,至少祂没有“已经死亡”,对于地狱神祗而言,只要尚未步入死门,他们的影响力就不会消失。 作为珊瑚麾下的居屋之一,水螅之屋座落在溪流旁,由于背靠溪流,这只水螅身上长出了许多囊肿和寄生虫,病害使它痛苦不堪。 不知何时,珊瑚神教的白垩司来到了此地,用他的润为这只水螅筑起了庇护所,建起一道石墙隔开了溪水,治愈了水螅的疾病。 凡飞升必有牺牲,凡受惠必有回扣,作为回扣,水螅自愿成为了白垩司的居所,得名水螅之屋,它也是少数几间不产灵药的“屋”之一。 今日,借着黯淡的天光,一名身披墨绿色兜帽、身穿修身灰色风衣的客人穿过了寂寞林地的晨雾,悄无声息地行走在布满虫尸的草甸上。 寂寞林地曾经危机四伏,但今日却格外平静,身穿风衣的客人来到了水螅之屋前,叩响了屋门。 眼见无人应门,客人摘下了兜帽,用那双格外大的、外凸的眼睛看向水螅之屋的窗口。 此人正是林冲,已死之神珊瑚的司书先知。 林冲心中充满了恐惧,他望着这只庞大而古老的水螅,不由得膝盖发软。水螅自愿被掏空了绝大部分内脏,毕竟它是一只腔肠动物,即使失去了百分之八十的内脏,身上还破了好几个洞,它还是活着,而且活得相当滋润。 由于有白垩司照顾它,这只大水螅保持着丰沛的活力,屋门就缝在水螅的口器上,水螅那长满苔藓的触手在林冲身旁摸索着,它闻出林冲并非异教徒,否则早就发动攻击了。 林冲犹豫着要不要再次敲门,屋门发出“嘎吱”一声,自行打开了。 林冲迈步进屋,小心翼翼地穿过螅螭的喉咙,踏入了铺满羊毛毡的客厅。 林冲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脚下的毛毡在随之扭动,触感犹如一大块果冻。走进客厅后,他闻到一股类似于生锈金属的气味,天光透过水螅的透明躯体射进屋内,照亮了客厅内的陈设。 客厅出人意料地宽敞,羊毛毡随着水螅的蠕动起起伏伏,上面摆放着一套木制家具,一张石英磨制的茶几上摆放着刀叉以及一盘吃剩的肉冻。 林冲看着淡粉色的肉冻,不禁感到尴尬,他没想到白垩司是这么的落拓不羁,居然把吃剩的食物随便摆放。传闻中白垩司是个严谨而事无巨细的男人,可他居然会在客厅留下一盘肉冻,这让林冲感到深深的失望,他犹豫着要不要改日再来拜访,毕竟他不是白垩司的臣,此番前来只是出于同僚的情分,犯不着闹得这么尴尬。 就在林冲思索时,书房中传出了白垩司的话语声,呕哑的嗓音令林冲浑身一颤。 “进来。” 林冲低下头快步走进书房,书房内摆着若干书架和一张书桌,桌上亮着一根粉白色蜡烛。 借着烛光,林冲微微抬头,看向书房内唯一的座位。 白垩司正坐一颗巨大的球形心脏中,半透明的棕黄色心脏被雕刻成了座椅的样子,椅背连接着几根粗大的“水管”,虽然被雕成了椅子的模样,它依然在有节奏地跳动着。普通的水螅没有心脏,但地狱的水螅是个例外。 坐在心脏中的白垩司戴着一副石质面具,他穿着一套白色的袍子,露在袍子外的皮肤都是灰白色的,就连胡须和长发也是灰白色。面具后方,白垩司深陷的眼窝中闪烁着深沉的光,他的身影在昏暗的烛光下若隐若现,在这烛光之中,他更像一尊雕塑,而非一个活生生的人。 林冲战战兢兢地走近,低声说道:“白垩司,我是珊瑚的司书林冲,有事禀报。” “你请说吧,我听着呢。”白垩司没有说客套话。 “你或许还不知道,珊瑚已然死了。” “是谁允许你说出这样失礼的话?”白垩司突然坐直了身体,一股呛人的炁缓缓传来,林冲赶忙解释: “我只是在阐述事实,珊瑚确确实实步入了死门,即使你此前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了。” “也是,我大概猜到了,寂寞林地里的虫儿死了不少。” 说着,白垩司自嘲般轻笑了两声,这两声笑让林冲顿感轻松,传言不假,白垩司果真通情达理。 “珊瑚已死,我这司书先知的身份快要保不住了。” “嗯,我知道了,所以呢?你此次来找我,肯定有自己的想法吧?” 对方居然一语道破了自己的来意,林冲顿生敬意,继续说道:“您猜的没错,我确实有自己的打算。” “这不奇怪,你我都知道,主上珊瑚神的死意味着什么。” 林冲咽了口唾沫,不敢继续往下说了:“您知道,我知道,这就够了,您不必特意说出来。” “和我说话不需要用敬辞,说‘你’就行了。” “您教训的是。” “又来了。”白垩司终于有了动作,他调整了坐姿,用右拳抵住面颊,露出一副不胜其烦的表情,“在我看来,主上已死,臣子无君于上,自然无需再顾忌什么。珊瑚死了,你我不再是上下级,以‘你’‘我’相称即可,不用说‘您’。” “您所说正是。”林冲点头道。 “罢了,罢了……你说吧,珊瑚死后,我是你找上的第几个大祭司?” 林冲鞠躬道,“您是第一个,倘若我有说谎,就让我死。” “你不必如此,我相信你的话。” “那您应当知道,您是第一个有权继承珊瑚神位的大祭司。”林冲慢慢叙述道。 白垩司突然坐直了身体,眼眶里的光停止了闪烁。 “你可当真?” “千真万确,这种事情,我无论如何不敢戏言。”林冲急忙鞠了一躬。 “你别紧张,慢慢说,别漏掉任何细节。” 于是,林冲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地狱神位自有定数,但珊瑚已死。历史之中,神祗即薨,往往由其大祭司继位。然而地狱之内,具备神格者众多,无教之神对神位垂涎久矣,您要知道,此路凶险异常,一脚地狱,一脚天堂。” “我知道了,说吧,倘若你我联手,你有几成把握?” 林冲自认为有五成把握,但深思熟虑下,他答道:“七成。” “七成?也就是说还有三成失败的可能,告诉我,失败的后果是什么?”白垩司的眼神像刀子一样。 林冲明白,眼下他在做的正是刀尖舔血的活计,但话已至此,他非说不可,于是毅然答道:“成,则神格大成,化身神祗,继承大统;败,则步入死门,再不归还。” “可以,我觉得足够公平,七成把握不少了。林冲,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报酬?冒这么大风险上门找我,想必你有所图。” 白垩司说着站了起来,一股石灰粉散播到了空气中,那是白垩司身上剥落的皮肤。 林冲赶忙低下头,实话实说道: “我有一事,既是我自己的事,又是您的事。” “此话怎讲?” “珊瑚嚎叫多年,未曾步入死门,如今却撞日而死,您可知道是谁害死了祂?” “不是黄金就是琥珀,只可能是他们作祟。” 林冲笑道:“您猜错了,并非黄金,也绝非琥珀。” 白垩司靠得更近了,他身上的石灰粉扑到了林冲脸上。 “那就是蓝王的猎人?” “这个答案几乎正确。” “说吧,不要再卖关子了。” 林冲点点头,正色道:“害死珊瑚的人来自武神祠,我有其地址。倘若您能杀死弑神之人,不但我大仇得报,您也能借机采买人心,您看如何?” 说着,林冲从风衣下方取出一块花色俗气的破布,这块破布是他被塞进行李箱时,从行李箱内部拽下来的。 白垩司点了点头,“你说的,句句在理。” 说罢,白垩司走到书架旁,从零散的书籍中取出一卷羊皮,将其摊开在书桌上。借着烛光,他朝林冲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细看。 “这是我所收录的刺客名单,你从这上面任选一人,带我的信物去见他,委托他去办这件事。” 林冲颤抖着走上前去,由于距离太近,他感受到白垩司身上透出的炁,不禁想起白垩司过去所做的那些惊世骇俗的事情:修建水螅之屋只是白垩司英雄事迹的一小部分,他最传奇的事迹莫过于三入断臂荒原——很少有异教徒能从戏武神的圣地里活着回来,白垩司不但活着回来了,而且三入三出。 白垩司用苍白的手掌轻轻拍打着林冲的肩膀:“选吧,孩子,刺客由我来贿赂,你只需要充当信使。” 听到这句承诺,林冲强忍笑意,指向羊皮卷上排名第一的名字。 白垩司轻轻点了点头,“选得好。” 羊皮卷上,林冲指着的名字由地狱铭文所书写,铭文呈现深红色,似乎是某种禽鸟的血,铭文曰: 见血封喉、刺王杀驾之人,郁刃司。 林冲咽了口唾沫,“臣斗胆一问,您打算拿什么去贿赂郁刃司呢?” 白垩司的眼眶再度亮了起来。 “问得好,你问得好啊……”白垩司喃喃道。 沉默良久后,白垩司望着瑟瑟发抖的林冲,自言自语般回答道: “你去告诉郁刃司,没有代价不可接受,想要什么,随他开口。” “我该拿什么信物去见他呢?大祭司都不是好说话的人。当然,您除外,您除外……” 白垩司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当着林冲的面掰断了自己的左手小指,将那截石雕一样的指头放进了目瞪口呆的林冲手中。 白垩司面无表情,身为大祭司,他居然没有复原断指的能耐,手指一断便是永远,足见他口中的“不惜代价”并不是戏言。 “去办吧。”白垩司说罢,坐回了原处。 第52章 庆祝派对 昏迷的孙必振是在庆祝派对上醒来的。 武都饭店内,李德租下了最大的一个包厢,并自作主张,把孙必振身上剩下的钱全用来撒币了。 武都饭店乃是天下第一的饭店,区区三万块还不够此地一天的流水,但李德何许人也?他在武都的人脉可以从祁连山排队到昆仑山,武都饭店的两名大祭司都认识他,女服务生喜欢他长得帅气,男服务生喜欢他出手阔气,就连后厨的勤杂也喜欢他,因为李德每次来,武都饭店都会提前挂上打烊的牌子,他们只要备好最后一桌菜就可以放工了。 正因如此,李德到来时,武都饭店上下一片欢腾,闻得意亲自掌勺,炒了九荤九素总共十八道菜。 按理说,掌勺的厨师不应该和客人一桌吃饭,但李德不在乎那些规矩,闻得意更不在乎。菜上齐后,闻得意把包厢房门一关,直接亮出了法相真身,给刘易斯和召潮司开了开眼。 瘫在椅子上的孙必振醒来时,看见身前是一张铺着红桌布的饭桌,钢化玻璃制作的餐桌转盘上摆着十八道争奇斗艳的菜肴,一个身穿黑色厨师制服、挽着袖子,没有脑壳儿也没有眼睛鼻子的男人正站在餐桌转盘中央,跳着后现代的舞步。 虽然男人舞动的姿势极其夸张,跳跃、翻滚、霹雳舞!鲜红的酒水在他的头颅中来回打转,但没有哪怕一滴落在餐桌上。红酒连成了一个整体,像三不沾一样来回滚动,随着男人的舞蹈上下摇晃。 这名舞姿妖娆的男性大祭司就是武都饭店的大厨,闻得意。 眼见孙必振醒了,闻得意停止了舞蹈,跳下餐桌,朝孙必振鞠了一躬。 孙必振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闻得意的脑壳上,他实在纳闷,为什么这个男人只有一张嘴,没有眼睛鼻子耳朵? “东家,什么叫作快活啊?快活就是和三五好友一起吃饭饮酒!!”闻得意转身朝着李德鞠躬,直起身后继续说道,“当年,匈奴人拿大月氏首领的头骨当酒器,今日,我以自己的头骨当酒器!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钟鼓玉帛岂足贵,但愿长醉不用醒!古今贤圣皆死尽,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敬各位!” 说罢,闻得意抓起四支玻璃酒杯,头朝酒杯再度深鞠一躬,葡萄酒流进酒杯,气味之芬芳浓烈,空前绝后。 闻得意为孙必振四人一人倒了一杯红酒,他的笑如此真诚,嬉笑的脸好像一只白净的瓷杯,三十六颗门牙咧到了耳朵根儿。 孙必振抓着酒杯,频频道谢,他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顾得上道谢。 “您看这孩子,真客气!别端着,这是福根儿,干了吧!” “闻爷,我敬您!”为了给其余三人做表率,李德率先举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李德身材魁梧,按理说酒量应该不错,可他这一抬头一低头,脸“嗤”地就红了,脸上挂着陶醉的笑,一边还不忘向闻得意展示酒杯,证明自己喝干了杯中之物。 召潮司和刘易斯对视一眼,看来这酒非喝不可了,那就喝吧…… 召潮司仰头饮尽,刘易斯则隔着口罩慢慢喝,酒水染红了原本是白色的口罩,留下了鲜红的印记。 没人能喝了闻得意的酒还不醉的,召潮司也不例外,酒一下肚,她突然笑了起来,一手搂住了孙必振,一手举着空杯子笑道,“好!好!好!” 刘易斯也醉了,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醉法。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欢说话,有的人喝醉了就喜欢睡觉,刘易斯则是后者,喝醉后,她倒在桌子上,陷入了安逸的睡眠。 “这怎么说话间就倒了一个?”闻得意为召潮司又倒了一杯,他回过神来,发现孙必振还没喝干第一杯酒。 闻得意是个“儒雅”的人,他从不逼人喝酒,但他也不会给驳他面子的人好脸色。眼见(虽然他没长眼睛)孙必振还端着第一轮的敬酒,闻得意不笑了,开始阴阳怪气起来。 “娃儿,你搁我这儿养鱼儿呢?这酒不含硫,不用醒。” 孙必振心头一惊,知道闻得意是在说自己,赶忙举杯喝干。 喝完杯中之物,孙必振舒坦了,闻得意笑了,世界美好了,餐桌飘荡起来,悦耳的电视节目声音,精美的鱼脍和雕花的菜心儿,象牙的筷子和镀金的勺儿。 “怎么样?怎么样啊,娃儿?我的味道如何?”闻得意问。 孙必振只回了两个字:“妙极。” 听闻此言,闻得意大笑起来。孙必振的回答让他很满意,只要食客给他面子,他自然要还之以礼。 闻得意一拱手,“过奖!改日有空,我到法门内敬你一杯。” 孙必振痴痴地笑着,点了点头,闻得意转身朝向了李德。 “您各位吃好喝好,我去后厨再预备一甜一咸两道汤。小凤!预备赠菜!蒸一屉毛豆,煮一笼花生!” 闻得意朝后厨喊了两嗓子,随即离开了包厢。 闻得意走后,李德红着脸说,“师弟,你出息了,红酒司高看你一眼!我来武都饭店少说二十回了,两道汤已经是最高规格的礼遇,你可倒好,人家给你赠菜!祖师爷知道了,面上有光啊!” 召潮司像蛇一样贴到了孙必振身上,摸着他的胸膛,笑嘻嘻地说,“我听说,煮的大祭司都喜欢让人吃自己,如果食客觉得好吃,他们能感觉到。” “是的!我也听说过!据说,如果食客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煮的大祭司还会哭呢!哈哈哈哈……”李德附和道。 “这么说,你估计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要不怎么说那酒是‘妙极’呢?妙极,妙极!” 召潮司学着孙必振的声音,李德被逗笑了,包厢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李德本来答应孙必振,要讲他和神农丁的故事,但他实在醉得厉害,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三人嘻嘻哈哈地笑着,为弑神的成功而庆祝,为孙必振得到药引而庆祝,也为他们自己庆祝。 殊不知无光地狱之内早已暗流汹涌…… 第53章 超前消费 昨夜酒入愁肠,醉成一滩的孙必振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了,他醒来时,刘易斯睡在床上,他睡在地板上,召潮司睡在他怀里。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赶紧爬起来,万幸他们身上都穿着衣服,证明无事发生。 召潮司被孙必振起床的声音吵醒了,她嘟囔一声,把孙必振拽倒在地,拽回了怀里。 “你之前说的话还算数吗?”召潮司妩媚地问。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汗如雨下,虚弱地说:“人喝醉后的话是不能当真的,我说什么了?” “什么醉不醉的?我说的是买衣服的事,前天你在武都说的。” 孙必振一拍脑门,确实有这么件事。 “哦,这个当然,当然算数。” “那我们走吧?” 孙必振懵了,赶忙问道,“现在?” “是啊,等刘易斯醒了,不就麻烦了?” 孙必振觉得有道理,他将手伸进怀里,怀中除了薄荷殇灵药,还有那张存钱的黑卡。昨晚李德用黑卡大撒币,早就把钱花光了,但孙必振并不知道这点。 “oK,我们走吧。” “我们去哪?需要我伪装一番吗?”召潮司问。 “不用,我有办法。” 十五分钟后,商京繁华的街道上,孙必振如履薄冰地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他始终关注着司机的神色。有了上次的教训,他对出租车产生了心理阴影,总觉得出租车司机都是调查员。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交流,孙必振牵着召潮司的手坐在了后排。所幸这一路平安无事,司机只在后视镜里看了二人一眼,什么也没说。 到达目的地后,孙必振递给司机一张百元整钞,等待着司机给他找零,这是他身上唯一一张纸币。 司机眯起眼睛,叼着烟接过钱,先对着光看了一眼,又捏着纸币的一边抖了抖,听了听响声,最后说道,“我找不开。”将整钞递了回来,“你下车去换钱吧,我在这儿等着。” 司机其实完全找得开,他只不过是担心这张钱是假钞。孙必振无奈地接过,打算下车去换零钱,但召潮司拦住了他。 “不用了,我有零钱。” “你有?你哪来的钱?” “前天买包子时找的零钱。”说着,召潮司点好了零钱,交给了司机,“给。” 司机看着召潮司手上的鳞片,又抬头看了看她的脸,什么也没说,默默收了钱,孙必振总算松了口气。 临出门前,孙必振在召潮司脸上贴了一张海绵老登的贴画,并提前串通好了供词:“只要有人问起身上的鳞片来,一口咬定那是贴画。” 今年,商京正在承办09动漫展,最近正是热闹的时候,陆续有动漫爱好者抵达商京共襄盛举。 为了区别于一般人,进行角色扮演的爱好者会在面颊上贴一张贴纸,证明自己正在参加动漫展,只穿内裤是为了cos海尔兄弟,只穿肚兜是为了cos小哪吒——只要脸上有贴纸,穿成什么样子都合理。 09动漫展出的会场就在附近,只要装作coser,不会有人在意召潮司身上的鳞片。 孙必振二人下车后,司机师傅望着他们的背影,看破红尘般深吸一口烟,幽然吐槽道:“cosplay?这年轻人,我艹……cosplay什么不好,非cosplay个奔波儿灞?” 孙必振带着召潮司来到了商京最繁华的购物场所——甲隆商厦。 甲隆是港京同胞投钱建设的购物场所,作为申国的五好青年,孙必振从没来过这种穷奢极欲的购物场所,但今日的他今非昔比了!如今的孙必振有三万块钱在手,虽然三万块对商京的富豪而言不过是毛毛雨,但对孙必振这样朴素的老百姓而言已经是一笔巨款。 孙必振手中握着黑卡,他手心里满是汗水,握着这张卡,孙必振自我感觉良好,挺胸抬头,一手捏着黑卡,一手牵着召潮司,自信满满地走进了打折区:作为五好青年,孙必振改不掉勤俭持家的习惯。 甲隆商厦是申国当时最大的购物中心之一,即使是打折区,也足足有五十排衣架,毛的、棉的、涤纶的、皮的、麻的、尼龙的,材质无所不有,款式琳琅满目,但都是所谓的“过气款式”。 二人徜徉在这片过气衣物的海洋当中,别说召潮司没见过这么多衣服,孙必振也没见过啊! 召潮司对所谓的“流行”嗤之以鼻,她挑选了两条牛仔裤和一件修身的衬衫,无一例外都是结实耐用的款式。 “你可以再选几件的,预算足够。”孙必振看着价签如此劝她,但召潮司傻笑着摇了摇头,她哪里知道孙必振在乎的其实是满减折扣。 来甲隆购物的人很少会进入打折区,因此没人注意到他们两个。挑选结束后,孙必振左手提着购物袋,右手牵着召潮司,来到了前台结账。 “同志,结账!” 说着,孙必振豪迈地将黑卡拍在柜台上。 女导购脸上有一颗显眼的媒婆痣,微笑得体,却略显僵硬。她接过黑卡,低头操作poS机刷卡。没过多久,导购抬起头,语气略带质疑地说:“先生,系统显示您的卡已销户了,是否需要我帮您剪掉?” 黑卡里的钱是李德花光的,卡却是张可薇注销的。作为武神祠公认的大师姐,张可薇办事巨细无遗,她一发现黑卡里的钱已经花光,便立即将其注销,避免防剿局追查卡号。这也是她在将卡交给孙必振时,特别叮嘱他“不要往里存钱”的原因。 孙必振傻眼了,他迟疑地将购物袋放在了柜台上,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召潮司想起了昨天的饭局,她小声说:“昨天,李德那厮好像是用你的卡结的账。” 这下,孙必振抑郁了,方才他还昂首阔步,一发现卡里没钱,他立刻变回了谨小慎微的样子。 “啊?这。” 孙必振语无伦次,他脸皮并不算薄,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当着召潮司的面把这些衣服还回去。 召潮司握着他的手,她有读心的能耐,已经看透了孙必振的想法。 “没关系,我有办法,你去正门等我五分钟,我马上就来。” 召潮司轻轻捏了捏孙必振的脸。 “你不会整出骚动吧?引来防剿局就糟糕了!”孙必振警告道。 “怎么会呢?放心吧。” 听她这么说,孙必振也只好将信将疑地走向购物区出口。 柜台后方,导购听到了二人的对话,略有些不耐烦,露出招牌假笑,冷冰冰地问道,“女士,您是要用现金结账吗?” 说话间,召潮司转过头来,看向导购身后的广告牌,深海洋流一般的炁涌现而出,她用一番感人至深的发言感动了导购。 导购仿佛窥见了法门的一斑,爱,死亡,疯狂,不可名状。 半分钟后,商场出口处,孙必振看见召潮司提着购物袋走了过来,赶紧迎了上去。 “办好了?你是怎么解决的?”孙必振问。 “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回去吧。”召潮司贴近,搂住了孙必振的胳膊。 “你搂我胳膊做什么?” “不行吗?那我松开?”召潮司的表情很不自然,孙必振还是头一次见她在说话时刻意藏起尖牙。 身为一个申国人,孙必振的智商无疑是不合格的,但他的情商勉强及格。 “不用,我就是问问。” 孙必振抬起头来,任由召潮司贴着自己的右臂,他静静看着洒满阳光的街道,感到一种愉悦的情绪慢慢支配了他的头脑。 二人结伴走在商京的路上,人世间的阳光照在大地上,孙必振从没感觉这么好。 另一边,商场内,甲隆商厦的大堂经理懵逼了。 大堂经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使调阅录像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总之,他们有一名导购突然疯掉了。 女导购连笑带哭、手舞足蹈、涕泗横流地蹲在柜台上,口中反复念着一句广告词: “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没有什么不可能……” 这句话倒没什么具体含义,只不过是召潮司随意选的,但大堂经理并不知道,他伤透了脑筋,只能让保安先把导购抬到员工休息室去,他本人则火急火燎地拨通了报警电话。 电话接通了。 “您好!警察同志,这里是甲隆广场104栋,我要报案!我们这里有一名导购疯了!您赶快出警吧!” 电话那边,一个平静的声音安抚经理道: “同志,精神疾病您打120,找我们不太合适吧?” “哎呀!糟糕极了!您快救救我吧!我那个雇员,今天上午还好好的,她入职的时候也没有精神病史啊?您说我找120,人家能管吗?您行行好!” “同志,请您不要着急,先说一下具体情况。” “哎呀!我这里的一名导购,不知为何,平白无故就疯了!一直蹲在柜台上说什么‘没有什么不可能’,这叫人如何是好啊?我们还要做生意的嘛!” 电话那边的声音停顿了片刻,问道:“您是说,精神失常者复读同一句话,是吗?” “是啊!她一直念着广告词,我看一定是她工作压力太大了!连续六天每天十二小时值班……您还在听吗?我该怎么办呐警察同志!” “您稍等。” 电话那边,接线员用非常小的声音朝同事说着什么,经理没能听清,那句话其实是:“转防剿局”。 第54章 窗外之人 孙必振带着召潮司返回公寓时,刘易斯已经醒了,但还处在宿醉状态,她坐在床铺上,迷迷糊糊地看着两人走进门。 床铺后方,窗帘还未拉开,屋内很暗,刘易斯揉着眼睛低声问道,“你们做什么去了?” 召潮司没有说话,她炫耀似的指了指自己身上的新衣服,但刘易斯头脑昏沉,根本没搭理她。 “你们回来之前,有人敲门来着。”刘易斯含糊不清地说着。 “哦?是李德吗?他可害惨我了!”孙必振一边换鞋一边问。 “不是,我记不清楚了,我记不清楚了。”刘易斯的声音越来越弱,加上她戴着口罩,孙必振就更听不清她说什么了。 “不是李德?那是谁?” “我不知道,你们自己看吧,他一直在咚咚咚的敲个不停,烦死了。” 说着,刘易斯指了指床铺后方的窗帘。 孙必振笑了,他还以为刘易斯在说醉话,于是他走上前去,一把拉开了窗帘。 凡世温暖的太阳光射进窗内,在公寓内留下一个长而扭曲的人形阴影,炁顺着窗户缝隙飘忽进来。 一股微微发酸的木材气味,像真菌生长的朽木,像死掉的木头,或者说,棺材。 窗外趴着一个面容模糊的人,他将脸紧紧贴在窗玻璃上,用舌头舔着玻璃表面,唾沫顺着玻璃流到了窗沿,看来他已经恭候多时了。 窗外之人挡住了阳光,面部细节隐没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楚。 孙必振吓得向后猛退三步,险些跌倒,幸好召潮司扶住了他。 “我没闻到他的气息!来者不善!”召潮司对孙必振耳语道。 或许是认出了孙必振,又或许是出于纯粹的好奇,窗外人蹲下身,仅凭脚尖的力量定在了窗沿上,用脚尖抹掉了他流下的那一滩口水。 刘易斯还未反应过来,仍站在床边揉着眼睛。她背对着窗户打了个哈欠,窗外的怪人用指节敲了敲玻璃,发出咚咚咚的响声。 “喏,看吧,我就说这家伙吵个不停。”刘易斯伸着懒腰抱怨道。 或许是不满于刘易斯的抱怨,又或许,他仅仅是在窗沿上蹲累了,窗外人慢慢拉开了窗户,保持着下蹲的姿势跳进了屋内,落在了床铺上。 窗外人变成了窗内人,他光着脚,右手中握着一把S形的匕首,匕首上沾满口水。 有四个字可以巧妙地形容此人:初具人形。 此人光着膀子,身上密密麻麻的骷髅纹身沿着肋骨分布,纹身是青紫色的,唯独他胸前的一行地狱铭文是白色的。 地狱铭文见而知意,孙必振下意识地念出了铭文的含义: “见血封喉、刺王杀驾之人,郁,刃,司。” 郁刃司留着短到不能再短的短发,瘦削的面庞两侧纹着一对青色的手骨,就好像有一双骷髅的手捧着他面颊,他的肩膀和手肘处有大块的皴皮,脱落的皮肤同样呈现紫青色,周围长着细小的青紫色骷髅,距离皴皮越远,那些骷髅就越大、越完整。 青紫色的皴皮仿佛已经腐烂,紫青色纹身正在源源不断地从皴皮中长出,长在了皮肤上,长在了皮囊上。 郁刃司就好像一根潮湿的木头,纹身和皴皮像蘑菇一样长了出来,覆盖了他的躯体。 面对缓缓后退的孙必振和召潮司,郁刃司晃动着匕首,笑着。 孙必振从未见过如此之恶毒的长相:郁刃司笑得像一只公狒狒,獠牙外露、唾液横飞。 “下午好!下午好!下午好!” 郁刃司一边笑,一边站起身,他穿着一条沾满血痂的黄色防水裤,这种裤子只有两种人会穿:屠宰大牲口的屠夫,或者恐怖电影演员。 郁刃司赤裸的上半身上沾着不少血,天知道他是怎么躲过防剿局来到此地的,他用灰绿色的匕首刮擦着左肩上的皴皮,好像在挠痒痒,皴皮碎屑落到了床铺上。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感到十分恶心,刘易斯却打着哈欠,毫无兴趣地瞥了郁刃司一眼。 这一眼似乎惹恼了郁刃司,他伸出右手揪住了刘易斯的短发,将她拉到了自己身旁,将匕首抵在了刘易斯喉头。 刘易斯痛叫起来,郁刃司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的耳环,那把匕首萦绕在刘易斯耳旁,刮擦着,发出尖锐的笑声。 “混蛋!放开她!”召潮司大喊。 郁刃司居然照办了:他将匕首叼在了嘴上,用双手推开了刘易斯。 刘易斯从宿醉状态惊醒,惊慌失措地跑到了召潮司身后,惊魂未定。 “我不杀女人。” 郁刃司笑了,露出了嘴里密密麻麻的牙齿,牙齿细小而尖,像鲨鱼,只是鲨鱼的牙齿没有他那么黄。 “你少装蒜,我听说过,你连孩子都杀。”召潮司恶狠狠地道破了他的谎言,郁刃司在地狱的恶名实在太过昭彰。 “我确实不杀女人,我根本不想杀人。” 郁刃司张大嘴,舔着他那把沾满唾沫的匕首,兴趣十足地品味着自己的口水,始终保持着笑容。 “你要怎样?”召潮司向前迈出一步,张开右臂护着孙必振,但她并没有把握战胜对方,已经做好了奔逃的准备。 郁刃司的舌头是紫色的,牙齿又多又密又泛黄,他的笑容因此显得更加瘆人。 带着这样的笑容,郁刃司说着意义不明的地狱铭文,孙必振三人都能听懂,却都无法理解。 “笑啊,多笑笑,小伙子、小姑娘们,你要知道,笑是最好的装饰。殡仪馆的人喜欢给它们摆出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我不喜欢,我、我喜欢笑脸!” “你要做什么?”召潮司推着身后的二人,向后退了半步,缓缓朝门口靠近。 “我想要什么?嗯……我想要笑脸!” 郁刃司在床铺上蹬着脚,他的脚趾间全是泥垢,弄脏了床褥和被子。 召潮司无法和眼前的疯子沟通,她缓缓后退,悄悄念起了咒语,想要施咒引开郁刃司的注意,然后破门逃亡。 可惜,她的对手是郁刃司:郁刃司或许是个疯子,但他的法力远在召潮司之上。 召潮司迅速发动滑倒咒,丢出一团深蓝色的炁。 郁刃司叼着匕首,匕首的侧面射出一道墨绿色的光,光照在了召潮司的双眼上,切开了她的眼睛,滑倒咒也打偏了,落在了床榻上。 召潮司忍住疼痛,用右臂护住眼睛,她看不见东西了,只能选择逃跑,于是,召潮司转身抱住一人,推开门冲出了公寓,顺手摔上大门封住了后路。 门板闭合发出了巨大的响声,站在公寓内的孙必振被这一声巨响惊得浑身一颤。 由于双目受创,召潮司匆忙抱住的人是刘易斯,当她意识到怀中的人体重不对时,已经太晚了。 刘易斯感动至极地搂着她的腰,带着三分醉意,她以为召潮司为了救自己居然丢下了孙必振,无论如何也不肯撒手。由于太过感动,她甚至说不出话来。 “你撒开!” 召潮司气急败坏地吼着,但她看不见东西,观炁的能力也受到了影响,在走廊和电梯门之间来回打转,想要回去救孙必振。 召潮司在电梯门旁边盲目地摸索着,她其实是在寻找门把手,但刘易斯以为她想要进电梯,帮她按下了按钮。 过了片刻,电梯门打开了,召潮司以为是孙必振打开了门,冲了进去。 没等她反应过来,刘易斯已经按下了下行按钮,电梯门合上了,二人搭乘电梯向下。 孙必振就这样被丢在了公寓里。 公寓内,孙必振抬头看着郁刃司的笑脸。 “那个,大哥,郁刃司,呃……”孙必振看着郁刃司,恐惧让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 “笑啊,没听见我说吗?我让你笑啊!” 郁刃司大吼起来,他跳下床,举着匕首朝孙必振一步步走来,“我不要面无表情的!我要面带笑容的!” 直到此刻,孙必振才真正听懂了郁刃司的话:原来,郁刃司想要的是一具面带笑容的尸体。 “我想要笑脸!” 郁刃司的唾沫星子喷在了孙必振脸上,发出了腐蚀的滋滋响声。 眼看着那把S形的匕首逐渐接近,孙必振知道他没有选择了。 孙必振从怀中掏出冰粉药盐,这几天来,他一直这瓶薄荷殇揣在怀里,冥冥之中,他注定要在此刻服用。 孙必振用力拧开瓶盖,用力之猛,就连塑料瓶身都发出了喀啦啦的塑料扭曲的声音。他仰头将这些药物灌进了嘴里,药盐让他喉咙又痒又痛,但他忍住不适尽力将满嘴的药盐咽了下去。 薄荷殇,果然是薄荷味的。 第55章 初见死门 孙必振松开手中的空瓶,任由塑料瓶落在地面上。现在的他只能听凭命运吩咐,毕竟,这瓶药盐的效力和副作用他都一无所知。 郁刃司举着匕首靠了上来,狰狞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胆寒的微笑。他的脸上泛起涟漪,似乎有两种人格在他的躯体内挣扎厮杀,但理智的那个胜过了疯狂的那个。 “好了,兰凯尔,让我来和他讲话。这种货色怎么可能杀死珊瑚?多半另有其人。” 郁刃司突然开始自言自语,他的脸上一半是偏执和疯狂,另一半则是平静和狡黠。 “啊!不!你走开!你走开!” 郁刃司开始抽搐,他那疯狂的半张脸试图挽回,但宁静渐渐支配了他,他的表情变得完整而富有理性。 郁刃司慢慢站直身体,脸上没有了原先的疯癫气质。 “小伙子,我不知道你打算干什么,但我劝你先停下来,我不喜欢狗急跳墙、鱼死网破。”郁刃司说道。 但他说得太迟了,孙必振将一口鲜血吐在了地上:由于吞咽药盐太过急躁,加上药盐带来的剧烈副作用,他喉管的旧伤开裂了。 “该死……”孙必振抹了抹嘴,由于那清凉的薄荷气味,他没感到痛苦,只觉得一丝痒痒的感觉顺着嗓子冒了上来。 咯血,他在咯血。 “你听见我的话了吗?我让你停下来。” 郁刃司平举匕首,朝他点了点,这是休战的手势,但孙必振根本没听清他的话。 此刻,孙必振的视野被无数灰蓝色的雪花所占据,他闻到的是薄荷的芳香气味,听到的是雪花飘落的细微声响,看见的是灰蓝色的暴雪和摇曳的雪景。 地狱灵药学有一条铁律:只含植物成分的灵药最难炼制。因此,大祭司们炼制的至高杰作往往含有动物成分,比如邪祟的脏器和油脂。这瓶“薄荷之殇”却是个例外,它是由地狱的一十九种薄荷熬煮、精炼后得到的薄荷精华,仅由植物叶片炼成,极难炼制,是炼药者的炫技之作。 服此药者,脚下结霜,无中生雪,即使受创,伤口流出的血液也会瞬间冻结,甚至可以冻结敌人的武器和防具,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的必备良药。 当然,这样强效的药剂也有一点点小小的副作用:服此药者,心脏停跳、血液结冰、五感皆失,一旦身体融化,用药者将暴毙而死! 看着渐渐冻结的孙必振,郁刃司缓缓叹了口气。 “唉,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兰凯尔?这家伙已经听不进去了,现在我们该找谁问话呢?” 结冰的孙必振丧失了意识,他的“润”在药性的激发下生效了。 郁刃司吸了吸鼻子,他闻到了空气中的刺鼻气味,不由得来了兴致。 “氯气?这家伙是剧毒司的下属,我们肯定找错人了,兰凯尔,我说什么来着?和白垩司有仇的是欺诈司,不是剧毒司,我早就告诉过你!” 在薄荷殇的加持下,孙必振修习的“杀人无形”之法门从磷毒提升到了氯毒,即便如此,氯气也不足以突破郁刃司的防御。 郁刃司自言自语地说着,孙必振释放的氯气丝毫伤不到他,他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孙必振,突然举起匕首戳向了孙必振的喉咙。 灰绿色的匕首直刺入了孙必振的脖子,但薄荷殇的效力瞬间冻结了伤口。 郁刃司拔出匕首,孙必振只是轻微摇晃了两下,他的双眼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皮肤乃至衣服表面挂着薄薄一层冰晶。 匕首带来的瘙痒感让孙必振短暂恢复了意识,他捂着喉咙,身体散发出异常的冰冷气息,不止如此,他的皮肤已经变成了蓝青色,同薄荷殇药盐的颜色完全一致。 “该死……这副作用也太剧烈了。”孙必振的视野依然充斥着雪花,看不见近在眼前的郁刃司。 “我总和兰凯尔讲,不要喝异教徒的药,疯子都懂的道理,你为什么不懂呢?”郁刃司的话非常应景,他举起匕首横劈向孙必振胸前。 孙必振本能地伸手去阻,S形的匕首直接切掉了他的十指。 十根长短不一的手指落在了地上,顿时碎成了粉末,孙必振吓得连连后退,撞在了鞋柜上,膝盖一软坐在了地面上,听着郁刃司的脚步声慢慢接近。 “除了会用毒,你就没有其它能耐了吗?” 郁刃司的眼神好似换了一个人,他的新人格玩味地打量着孙必振,忽然又提不起兴趣了。 “我问你,你如实回答就能活命,懂吗?” 郁刃司蹲下身,直勾勾地对上孙必振的双眼。 孙必振试图咽一口唾沫,但他嘴里的唾液早就冻成了冰渣,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摊开没有十指的手掌表示同意。 “很好,异教徒,告诉我,杀死珊瑚的戏子在哪?我给你时间组织语言,给我一个我听得懂的答案,我听不懂申文。” 孙必振这才反应过来,郁刃司之所以一直在说地狱铭文,原来是因为他不懂申文。 虽然恐惧至极,孙必振还是张不开嘴,他并非不知道问题的答案,但他总不能告诉郁刃司,害珊瑚步入死门的戏子正是自己吧? 思索再三,孙必振鼓起勇气撒谎道,“我只会说申文!” 其实,这也不算撒谎,孙必振确实只会说申文,他虽然懂一些英语,但也仅限于听懂简单的英文对话,真要让他说两句英文,孙必振未必说得出口。 郁刃司皱着眉头,用匕首的手柄敲了敲孙必振的额头,金属手柄撞在他额头上居然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的血肉已经彻底冻成冰了。 “我听不懂申文。”郁刃司用地狱铭文说着,“讲英文或法语都行,不要说申文!” “可我只会申文!” 孙必振装出一副极度恐惧的模样,事实上他根本用不着装,他现在确实害怕至极。 “你叽里咕噜地说什么呢?我听不懂申文!”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有些生气了,他挠了挠肩头的皴皮,叹了口气,“罢了,我叫兰凯尔出来,他听得懂,但他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罢,郁刃司的脸好像被挤扁了一样,猛烈收缩,剧烈变化,前一刻的疯癫神情再度出现,郁刃司的肢体开始毫无规律地颤抖,似乎遭受了电击。 转变结束后,那个疯笑着的郁刃司重新出现了。 “快跑啊!快跑!跑啊!跑!快跑!” 郁刃司的疯狂人格狂笑着,右手捏着匕首,左手则在身上不停抓挠,居然将右手手肘处的皴皮扣了下来。 印着紫青色骷髅的皴皮落在了孙必振脚旁。 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处境危险,孙必振露出了笑:当人害怕到极点时,会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这笑容却令兰凯尔十分满意,他挥舞匕首,直接砍下了孙必振的头颅。 孙必振的笑脸冻结在了这一刻,起霜的头颅落在了地板上、滚到了他的脚旁,在地板上留下了一片白霜。 郁刃司哈哈大笑起来,他对自己的作品很是满意。 “是的!你解脱了!不用跑了!是的!” 话音落下,郁刃司再度切换人格,他捂住了额头,用理智人格的声线抱怨道,“我说什么来着?看看你做的好事兰凯尔!这下我们该怎么办?” 理智的郁刃司郁闷至极地盯着孙必振无头的身躯,沉默片刻后摇了摇头,就在他打算离去时,孙必振身上却传来悉悉索索的响声。 郁刃司缓缓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但无论是何种笑容,在他脸上都显得狰狞恐怖。 无首的孙必振正趴在地板上,摸索着寻找自己的脑袋。 “哈!有趣!” 郁刃司提起匕首走了回来,弯腰去捡孙必振的头颅,这时,一股异乎寻常的炁令他浑身一颤。 察觉到不对情况,郁刃司后撤一步,睁大眼睛盯着孙必振无头的身躯,眼神中充斥着两种情感:其一是困惑,其二是敬畏。 房间中的氯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致命的剧毒:沙林毒气。 “沙林气?!你是剧毒司的门徒?!” 发出这声惊叹后,郁刃司忙用左手掩住了口鼻,掐了一发兰凯尔学过的闭气诀: “鸣禽闭气,啸兽噤声,残面护我!” 郁刃司不怕五马分尸,不怕千刀万剐,唯独害怕毒气。沙林气乃是剧毒司的看家本领,“沙林气下,众生平等,剧毒之前,四大皆空”,沙林毒气恐怖如斯,即使有着闭气咒护体,他也不敢贸然上前。 郁刃司踌躇之时,孙必振已经捡起了自己的首级,抓着自己的头发,没有将脑袋装回原处,反倒用右手拎着头颅,朝郁刃司走了过来。 不知何时,孙必振断掉的手指尽数长了回来,新生的手指总共有十二根——每只手各六根。 随着沙林气体的弥漫,孙必振身上积蓄的药性不断挥发:水黾、染血虫蜕、薄荷殇,三种灵药的药性扩散开来。 郁刃司从未见过剧毒司本尊,这令他不禁猜测,他听说剧毒司就是申国人,莫非,莫非…… ……莫非眼前这厮就是剧毒司?! 情况诡异,郁刃司的自信心动摇了。 “敢问阁下就是剧毒司吗?”郁刃司捂着口鼻问道。 孙必振没有回答,他拎着自己的头颅,活动活动肩膀,挥舞着自己的头颅冲向了郁刃司。 郁刃司有些惊讶,他头一次见到有人拿脑袋当武器,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防御,只能用匕首护住头部后退了半步。 孙必振的攻击没有击中,他停下脚步,站在原地摆出弓腰的姿势,猛力将自己的头颅投向了郁刃司的心口。 郁刃司继承了兰凯尔的武艺,他发动移形换影,侧身去躲,但孙必振的头颅在半空中划出一条诡异的弧线,砸在了他的左臂上。 撞击没能伤到郁刃司,孙必振的头颅居然死死咬住了他的左臂,不肯松口! 另一边,孙必振的身躯冲上来,抓住了头颅的头发,断头撕咬,身躯拉扯,竟然将郁刃司拽到了身旁。 理智人格的郁刃司哪见过这种攻势?他顾不上反攻,猛力拉拽,收回了手臂,手臂上的一块皮肉被硬生生扯了下来。 郁刃司无动于衷,他快步退到了孙必振侧面,举起匕首防范着下一次攻击。 “阁下如此高明,想要扮猪吃虎,是我眼拙了。” 郁刃司捂住右手的伤口,轻轻一捏,像捏橡皮泥一样将伤口处的血肉捏合在了一起,止住了血。 孙必振的身躯弯着腰,头颅不断咀嚼,嚼碎的血肉被他咽了下去,从碗大的伤口里流了出来。 突然,孙必振直起身,举着头颅,冻成冰疙瘩的头颅张大嘴巴,巨量的炁从孙必振口中喷薄而出,凛冽的炁瞬间充斥了整个房间。 从孙必振口中吐出的不只有炁,还有音乐。 小小的公寓内突然响起了欢快的管弦乐:地狱中的奥菲欧。乐队指挥好像发了疯,曲速快的惊人,乐队内的弦乐全都换成了板胡,管乐则换成了唢呐。 房间内外顿时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当然,还有沙林毒气。 中西合并的欢快音乐暗藏玄机,每一颗音符都是一股剧毒的炁,乐曲演奏的越来越快,剧毒的攻势也越来越猛烈;这法术名为“提头来见”,是戏武神不传的法门,孙必振居然能够无师自通,其背后一定有神明相助。 郁刃司大惊,“这是……戏武神的邪术!你到底是谁!?”他抬起匕首,斩断袭来的音符,孙必振的攻击却越发迅猛,他只有一把匕首,孙必振的乐曲却有上千个音符,郁刃司无法抵抗,背对着窗台快步后退。 孙必振不语,他捧着自己的头颅,毒气从口中释放而出,缓缓跟了上去。 郁刃司退缩了,他不愿和实力不明的对手厮杀,纵身一跃跳出窗户,就这么逃走了。 沙林毒气顺着窗户冒了出去,两分钟后,沙林气体毒死了一只无辜的麻雀,因此自动消散了。 欢快的乐曲随即停止,孙必振瘫倒在地,头颅滚落到了地上。 结霜的头颅在地板上滚动,缓缓朝向了洗手间。 洗手间的玻璃门不知何时碎裂了,破碎的马赛克玻璃装饰后传来潺潺水声,门扉半掩,其后有抽水马桶和盥洗池,池上的水龙头唱着欢快的歌,喷洒着棕黄色的液体。 水龙头旁,盥洗池上,坐着一具铜色的骷髅,它披着橘黄色的保洁外套,整齐的牙齿上叼着一卷烟,双手捏着人骨制成的鱼竿,一双空洞的眼眶盯着盥洗池内的鱼漂。 孙必振下意识地张开了嘴,他发出了一声微弱的惊叫,没有惊动钓鱼的骷髅,却惊动了盥洗池内不可名状的鱼。 盥洗池上的骷髅似乎说了一句地狱铭文组成的脏话,他转过头来,看向了半敞开的死门之外。 骷髅掐灭烟,摇了摇头,说: “还不到时候。” 说罢,死门关上了,孙必振又回到了现实。 孙必振无头的身躯再次动了起来,跪在地板上摸索着自己的脑袋,用长着十二根手指的手掌将脑袋捧起,重新接回了脖子上。 惊魂未定的孙必振抹掉了眼球上覆盖的白霜,渐渐恢复了冷静。但他刚一站起身,脑袋就又滚落到了地板上,无奈,孙必振只能捡起头颅抱在了怀里。 孙必振脑袋空空,他很清楚自己的躯体正在解冻,随时都有暴毙的风险,于是抱着脑袋站起身来,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有兜帽的外套穿上,将脑袋放在脖子上,然后戴上兜帽,将松紧带拉到最紧,有兜帽裹着,脑袋就暂时不会掉了。 穿戴整齐后,孙必振推开门走出公寓,迎面撞见了召潮司和刘易斯。 召潮司仍处在失明中,刘易斯搀扶着她走出了电梯。 “她非要回来救你,我劝不住。”刘易斯小声说。 “孙必振?你怎么回事,你的心不跳了!” 召潮司察觉到了孙必振身上的异样,她伸出右手,想要触碰对方,但孙必振避开了她的手。 “这里不安全,我们赶快走。还有,刘易斯,你认不认识接骨的大夫?” “接骨?你骨折了吗?”刘易斯问。 孙必振没有说话,而是当着她们的面松开兜帽,把脑袋提在了手里。 “喏,就是这么回事。” 召潮司看不见,因此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看见如此奇葩的景象,刘易斯的反应却很平淡,她自认为孙必振和召潮司的性命都系于她一人,因此格外镇定,一言不发地分析起来。 良久,刘易斯想到了办法,她扶着两名病患,火急火燎地赶往医院。 步行去医院恐怕来不及,焦急的刘易斯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扶着两人上了车,她自己则坐在了副驾驶上。 “去商京第一人民医院!”刘易斯吩咐道。 出租车司机没有理会她,而是看向后视镜中的二人:召潮司双眼冒血,孙必振则抱着脑袋,冻得瑟瑟发抖。 要是在十几年前,遇到这样的牛鬼蛇神,司机非得吓死不可,但今日非同往昔——21世纪的申国,没有什么不可能。 “cosplay啊?扮的挺真,一眼看不出是假的。最近的动漫展弄得挺热闹,我遇见了好些你们这样的顾客嘞,又是小哪吒又是海尔兄弟,但没有哪个比你们这个亮眼。” 司机淡然评价了一番,松开离合,朝着商京第一人民医院驶去。 第56章 郁刃之牙 上午七点,猎人张准时醒来,他翻身起床,到洗手间冲了个凉水澡。 猎人张是来商京休假的,他下榻于商京东王庭纪念馆旁的一家酒店,前些天,这家酒店附近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因此房间价格很便宜。猎人张不是个迷信的人,他不怕晦气,只要房间价格合适,他就很乐意住在这里。 擦干身体后,猎人张望着镜子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他太阳穴上的伤几乎痊愈了,可惜还是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 “我得给猎人王的儿子买点东西。”猎人张自言自语,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猎人张穿上了制服,然后在制服外套上了一层伪装,走出门去。 吃完早餐后,猎人张回到房间,穿着衣服躺在了床上,继续睡觉:对他而言,休假就是换个地方睡觉,仅此而已。 对于掌握炁的人而言,睡眠是遁入法门的方式之一,睡梦之中,猎人张的法相在法门边缘游走。 猎人张的法相是一条浑身长满常青藤的猎犬,猎犬身躯上无有血肉,仅有木质零件,它的牙齿是木屑,舌头是叶片,眼睛是两颗红色浆果,皮毛由植物茎秆编织而成。 猎犬行走在法门的边缘,它踩在一滩乳白色的沙子上,远远看向空中浑圆的白色法门:凡是需要“请神上身”的密教信徒,他们的法相都会经由法门进入凡世,无一例外。 猎犬盯着法门看了片刻,它脚下的白色沙子四散爬开,法门之内无有死物,皆是活物,猎犬脚下渺小的沙砾,实则是无数白色小虫。 突然,法门侧面,一片朽木味道的炁袭来,卷起了地上的沙子,刮向了猎犬。猎犬俯下身子,身躯上的常青藤竖了起来,它看向炁的来源,一只长着两个脑袋的青紫色壁虎正沿着一根尖叫的神经节爬向此处,它身上沾着无数邪祟的残骸,显然是从法门深处厮杀至此。 猎犬隐匿身形,静静观察着壁虎的一举一动。 双头壁虎用长舌舔舐着自己干燥开裂的嘴唇,它身上的鳞片是由一颗颗人类颅骨拼凑而成,颅骨彼此碰撞,发出令人胆寒的声响。 远看去,壁虎好像长着两颗同样的脑袋,但猎犬定睛细看,却发现并非如此:壁虎法相的两颗脑袋并不一样大,颜色也并不一致,一颗脑袋是青黄色的,另一颗则是青紫色。 壁虎没有察觉到猎犬的存在,它沿着神经节爬向法门,一块块青紫色的皴皮落在了沙地上,白色小虫们争抢起来,蚕食着壁虎的皮屑。 壁虎离开后,猎犬警觉地抬起了前爪,想要跟上去看个究竟,但它机警地察觉到了另一股炁,一股滔天巨浪般的炁,一股带着沙林毒气和无尽疯狂的炁。 法门正对着的血肉虚空中,一袭红袍穿越气管,出现在法门前方。 不,不是红袍,而是白袍,白袍被血染红,因此变了颜色。 白袍下方的神只不可直视,但祂现身的那一刻,法门之内响起了《地狱中的奥菲欧》,只是乐队内的弦乐全都换成了板胡,管乐则换成了唢呐。 音乐声跑调、失谐、没有旋律,如此欢快而疯狂的音乐,如此杰出的梵婀玲演奏,如此谐谑的神格……只可能来自某一位不可名状的神只。 是了!是笑神!是笑神本尊! 猎犬不自觉地露出了诡异笑容,它抵抗着笑神的伟力,撇开了头,将自己的身躯埋在沙地里,维持着紧绷的理智。 不可名状之笑神将一只生有六指的、猩红色的断手伸进了法门,就像玩偶师操纵提线木偶,笑神本尊正操纵着什么…… 猎犬只感觉天旋地转,他向农神祈祷,保佑它不要被笑神发现。 终于,在一阵腥风血雨后,洁白的沙漠被笑神的肆意狂笑之声染成了红色,笑神大笑着离去,只留下一片殷红。 伴随着地狱神祗的离去,猎犬终于抬起头来,抖了抖身上的红色碎肉,看向纯白色的法门。 是什么事情,需要笑神躬亲操弄? 猎犬感到一阵好奇,它看向沙地上,看向那只双头壁虎留下的青紫色皮屑:食用了皮屑的白色小虫已经死了一大片,尽管如此,这些小虫还是前仆后继地朝皮屑爬动,它们吃皮屑,吃笑神留下的碎肉,也吃同类的尸体。 猎犬猜到,一定是那双头壁虎引发了笑神的亲临,它抖擞精神,朝着法门狂奔而去。 …… 凡世,猎人张从梦中惊醒,他用一记鲤鱼打挺翻身起床,带着一脸的冷汗走向窗户,一把拉开窗帘。 窗户开着,猎人张纵身跳了出去,追寻那股朽木的气息,在建筑物间跳跃前进——虽然没有接到通知,猎人张却是第一个发现郁刃司行踪的调查员。 按理说,猎人张没有必要参与此事。首先,他是武都防剿局的雇员,不隶属于商京防剿局;其次,他现在正在休假,没有工作的必要。 但出于好奇,也是出于对自己法相的尊重,猎人张走出酒店后,果断地为自己注射了一针“湿婆”,他用炁震碎了身上的伪装,掏出防剿局配发的迷你传呼机,警告总部道: “这里是猎人张,商京虹桥,疑似有大祭司现身。” 发出警告后,猎人张抽出藏在腰带后方的漫长之冬,朝着炁传来的方位跑去。 猎人张抵达地点时,正好看见郁刃司从窗户里跳出。 来不及多想,猎人张使出了飞檐走壁的武艺,追着郁刃司来到了单元楼屋顶上。 被沙林毒气逼退的郁刃司正处在理智人格的控制下,他发觉身后有人在追,下意识地以为是孙必振,冷哼一声,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对方。 “你是谁?” 发现追兵并非孙必振,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有些纳闷。 “这里是申国防剿局,猎人张,现在开始执法。” 猎人张踏一记天罡步,亮出了两只手臂,寒光闪烁的漫长之冬划开了防弹风衣,露出了尖利的刀刃。 郁刃司听不懂申文,但他见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玩儿匕首的,顿时来了兴趣,用地狱铭文说道: “有意思。” 话音未落,郁刃司横过手中的匕首,一道墨绿色的光朝猎人张的双眼射去。 没有任何速度比光速更快,但那墨绿色的光并非凡世之太阳光,而是地狱天光;地狱天光乃是地狱的皮癣,没有太阳光那么迅速,猎人张因此躲过了这一击,但他还是暗自心惊。 “天光?你是无相神的信徒!?” 这句话,猎人张是用地狱铭文所说,郁刃司有些诧异,没想到眼前这个满脸胡茬的中年人居然如此博学。 无光地狱之内,少有人能识破他的伎俩,怀着一丝钦佩,郁刃司狞笑道: “不错,正是天光,但我并非天光的信徒,我只是不学无术罢了。” 猎人张脸上的汗毛竖了起来,他深知,眼前这个疑似大祭司的男人绝非凡人,他没有把握战胜对方,是战是逃,成了一个问题。 从猎人张发出警报到现在不过三分钟,如果不出意外,商京防剿局需要至少五分钟才能抵达,但高手之间的战斗往往会在一分钟之内结束,支援赶到现场,顶多洗洗地、收收尸。 猎人张不愿逃跑,眼下,只有全力以赴,没有退路! 怀着鱼死网破的想法,猎人张不敢再隐藏后手,直接亮出了六臂,四把漫长之冬像切纸一样切开了防弹风衣。 除了四把匕首外,一杆枪身通红的长枪横在了猎人张身前,荷花香气弥漫开,猎人张的瞳孔变成了金黄色。 之前在列宁格勒同鲛人作战时,他需要用炁抵御鲛人的幻术,因此没有余力使唤法器,但这次不同了,这次,敌人似乎没有使用幻术,猎人张因此可以召唤法器助战。 “我乃防剿局猎人张,来与我决一死战!” 言出法随,猎人张举起法器长枪杀向郁刃司,二人的炁率先对抗在一处,像一张巨大的屏风立在了半空中。 原本湛蓝色的青天变作紫红,橘黄色的太阳被黑色和白色所取代,天日变色,丛生异象,此乃大能厮杀的预兆。 有法器相助,猎人张的攻击势大力沉,每一击都极尽凶狠。 郁刃司用匕首防范,可一寸长一寸强,匕首怎么挡得住长枪的攻击?虽然郁刃司迅速挥动匕首,拦下了五分之四的攻击,还是有五分之一落在了他身上。 皴皮和青紫色的血落在屋顶,扩散开,渐渐形成了一个恶毒的字符,猎人张的注意力太过集中在郁刃司身上,以至于没有发现这点。 郁刃司面有喜色,他突然说出了一连串的话,猎人张每命中他一次,他就说出一句话,连起来好像一首诗。 “伤害我!更用力地伤害我啊!把我掰开!把我切碎!把我撕烂!” 猎人张停止了攻击,后撤三步,看着满身创口的郁刃司,他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一直扩散到了发尖。 “你是残面的大祭司?”猎人张面无表情地问。 残面的神恩会让信徒感知不到痛苦,信徒不知道何为疼痛,因此不会规避致命伤,猎人张见郁刃司竟然对自己的致命攻击不管不顾,下意识地认为对方是残面的信徒。 郁刃司笑着摇了摇头,否定了这一答案。 “并非如此,只是,这具身躯从来不属于我,现在,你好好看看自己做了些什么吧,哈哈哈哈哈……” 话音落下,郁刃司的理智人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个名为兰凯尔的疯狂人格。 兰凯尔占据身体后,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郁刃司疯狂地大叫起来,痛苦让他面目狰狞,青紫色的血顺着他高瘦的身躯流下,在屋顶上绘制出一个地狱铭文,铭文曰: “凡伤我者,十倍奉还。” “疼!!疼疼疼疼!!!” 郁刃司嘴唇歪斜,像野兽一样四肢着地,他的骨骼仿佛要脱离肉身,躯体剧烈颤抖,痛苦加剧了他的疯狂,或者说,正是这种无法忍受的苦痛折磨,才逼疯了名为兰凯尔的人格。 “真是疯子……”猎人张看穿了郁刃司的打算,举起长枪护在胸前。 郁刃司像提线木偶一般缓缓站了起来,他的左臂脱臼了,匕首捏在了右手中,发起了进攻。 伤势丝毫没有减缓郁刃司的动作,他口吐白沫,疯狗一样扑向了猎人张。 猎人张用长枪阻挡,但郁刃司根本没当回事,长枪刺入他的腹部,枪尖贯穿而出,被击穿腹部的郁刃司仍在向前。 猎人张面露难色,他向侧面猛推长枪枪柄,这一推,长枪枪杆直接撕开了郁刃司的肚子,但依然没能阻止郁刃司前进:哪怕浑身是洞、肚皮开裂、内脏流淌,郁刃司仍朝着猎人张杀去。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郁刃司右手持刀,在猎人张脸上猛戳三下。 猎人张则用四只手臂举起漫长之冬,将武器钉在了郁刃司的双肩上,用全力将他击倒在地。 四把漫长之冬扎在了郁刃司肩上,将他钉在了屋顶。 郁刃司动弹不得了,他抽搐着,无意识地挥舞匕首,口中念着一些凡人听不懂的语言。 猎人张也受了重伤,头部传来撕心裂肺的痛苦,左眼瞬间失去了视野,鼻梁上方鲜血流淌,但他用强大的意志力维持着理智,耗尽最后的力气捡起长枪,走向钉在屋顶上的郁刃司。 郁刃司的理智人格回到了身躯上,他露出了阴森的笑,称赞道: “恭喜你,你毁了我最喜欢的躯壳。” 猎人张已经听不见声音了,剧烈的耳鸣声充斥着他的脑海,猎人张只剩下一个念头:在自己倒下之前,除掉郁刃司! 于是,猎人张举起长枪,不顾一切地朝着郁刃司的胸膛刺去。 说时迟那时快,郁刃司的头颅爆开了,一条长达半米的铁线虫破颅而出,朝着猎人张的面门冲去。方才它驱使兰凯尔刺伤猎人张的面部,并不是为了取胜,而是为了切开皮肤,方便它钻入面门、切换宿主。 并非只有人类才能升格成大祭司,只要具备神格,任何生物都可以成为大祭司。 郁刃司实则是已死珊瑚之神的直系子嗣,其名为郁刃之牙,它的真身乃是寄宿在兰凯尔颅内的铁线虫,兰凯尔只不过是遭到郁刃司寄生的傀儡。 “可怜的兰凯尔终于解脱了,现在轮到你了!”线虫张开口器,露出了鲨鱼一样又小又密的黄色牙齿,咬住了猎人张的面门。 万幸,猎人张留了最后一手:他掏出藏在袖子里的降魔杵,用全身力气刺向线虫。 尖锐的降魔杵扎进了线虫的身体,但郁刃司死死咬住他的面皮不肯松口,猎人张不惜代价地猛力一拽,他的左半张脸被郁刃司撕了下来。 郁刃司发出尖叫,猎人张用五只手攥住铁线虫又细又滑的躯体,第六只手握着降魔杵,将对方钉在了地上。 做完这些后,猎人张彻底失去了意识,事已至此,他已然心满意足,死而无憾了。 猎人张面带笑容和鲜血,身躯摇晃,随即倒在了屋顶上。 郁刃司痛苦地扭动着身躯,它没有眼睛,只能凭借炁分辨方位,但猎人张早已耗尽了炁,它因此分辨不出具体方位,只能胡乱摸索着。 终于,它的尾巴触摸到了一处血泊,那是猎人张流出的鲜血,凭借血泊的指引,郁刃司找到了猎人张的位置。 郁刃司狂笑起来:“哈哈哈……终归还是我胜了!” 狂笑过后,郁刃司用牙齿咬住屋顶的混凝土,闷哼一声,生生拽断了自己的躯体,挣脱了降魔杵的束缚。 一声惨叫后,郁刃司断成了两半,青紫色的血顺着断口流出,但它已经顾不得许多了,只要能寄生在猎人张身上,一切牺牲都不足一提,他慌忙朝着血泊蠕动身躯,想要赶在血流干之前钻进猎人张的身体。 就在这时,一群申国土生土长的麻雀落在了郁刃司身旁,其中一只试探性地用喙啄了郁刃司一下。 被鸟喙击中,郁刃司本能地扭动起来,这一下反而激起了麻雀的捕食本能,它迟疑片刻,确信这条虫子只是大了点,没什么了不起的,于是用喙叼起了郁刃司。 “什么?” 失重感传来,郁刃司顿觉不妙,它用炁视察着周身的情况,只看到一群普通的麻雀。 “放我下来!凡世的蠢鸟,放我下来!!” 郁刃司用地狱铭文大喊,地狱铭文虽然见而知意,奈何麻雀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意义,它的眼里只有吃食,这正是“人为知己死,鸟为吃食亡”。 麻雀开始了吞咽,郁刃司三分之一的身体被它吞了下去,郁刃司害怕了。 “放我下来,求求你!放我下来吧!求你了!!” 郁刃司凄厉地求饶,但麻雀根本听不懂。 “不!!!不!!!你这低等生物!放开我!!混蛋!!畜生!!天杀的贼种!!!” 渐渐地,郁刃司的声音消失了。 饱餐一顿的麻雀扑扇着翅膀打算起飞,突然一顿,倒在了地上抽搐起来,很快死去了。它毛茸茸的胸脯上显现出一圈小小的黑色死咒,死咒曰: “卿宁酩酊,凝渺神离。” 这是一句只有地狱生物才懂的脏话,见而知意。 第57章 一因一果 诸地狱密教皆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算命的先知必先失明,治病的医师必先发疯。 人的事,自己看不清,所以要由瞎子来看;同样的道理,人的病,自己治不了,所以要由疯子来治。 程立果就是一名疯医。 这天,疯医程立果坐在办公桌后,偷看一张骨折ct图。就在他陶醉之时,办公室的门被踢爆了,刘易斯闯了进来。 复仇司马克沁是程立果的老顾客,刘易斯因此认识对方,为了救治孙必振和召潮司,她将二人带到了程立果这里。 “程老师,您快帮我个忙!” 话还没解释清楚,刘易斯就扶着另外两人,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 召潮司双眼汩汩冒血,孙必振则肤色发青,浑身的冰渣子扑簌簌地往下掉。 “先救他,我没事。”召潮司逞强道。 刘易斯只能松开了搀扶她的手,她心里清楚,孙必振的情况确实更严重,于是她把孙必振朝前推了一把。 “没事了,没事了,”刘易斯安慰道,“这是程立果大夫,我们有救了……” 孙必振抱着自己的脑袋,走到了程立果桌前坐下,将脑袋放在了桌面上。 “大夫,您看怎么给我抢救一下?”孙必振指了指自己的头。 程立果从办公桌上拿起一支记号笔,别在了左耳上方。 “来,同志,别着急,你先描述一下自己的感受。” “我……我有点冷。” “你是不是有点摸不到头脑?” 孙必振想要点头,但是他暂时做不到这点,只好动了动脖子。 “莫急,只要你还在喘气,我都能给你救回来。” “可是,大夫,我已经没有呼吸了。”孙必振的身子指了指他暴露在外的喉管儿,那里只有霜寒的白烟四散开来,既没有进气,又没有出气。 程立果露出了严肃的神情,他意识到这生意属实不好做:自他从医以来,断手断脚的患者他见得多了,断头的病患,他只见过三个,孙必振是第四个。 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专业,程立果又从桌上拿起一只记号笔,别在了右耳上方,双手托腮,严肃地说道: “来,同志,你仔细讲一下,你是怎么变成这副样子的?” “这……从哪讲起好呢?”孙必振犹豫了。 “从头讲。”程立果不紧不慢地回答。 “从头讲?”孙必振的脑袋叹了口气,将自己的遭遇完整地讲述了一遍。 听完后,程立果从桌上拿起了第三只记号笔,嘟起嘴巴,将记号笔别在了嘴唇上方。 “程大夫,别玩了!救人要紧!”刘易斯急得大喊。 “你懂个什么?医学是非常严谨的学科。” 程立果一开口,嘴唇上的记号笔掉了下来,他只好拿起两支记号笔,插在了鼻孔里。 “行了,我准备好了,那个,小刘啊,你去把门堵住。” 刘易斯无奈地转过身,站在门框中,赶开了门外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 程立果站了起来,在办公室侧面堆放锦旗的箱子里摸索着什么,一面找一面解释,“你这个病属于是需要动手术的,比较费时,反正你一时半会死不掉,先等一下,我去给那位眼睛淌血的女同志治下眼睛。” “我不用,你先给他治!”召潮司捂着眼睛说。 “唉呀,听医生的话,我可是专业的。” 程立果说着,从箱子里摸出了一袋活动的眼睛贴纸,从中取出两颗合适大小的贴纸,走到了召潮司面前,先把她脸上的海绵老登贴画撕了下来,然后在她的伤口处贴上了两颗假眼睛。 召潮司的伤口当时就止住了血,但她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揭下,过一天就好了。” 说完,程立果转身走向孙必振,摸了摸长满胡须的下巴,从办公桌上取来两支中性笔,插在了耳朵里。 “至于你,你得等一下,我去给你准备手术。” 虽然嘴上这么说,程立果却只是走回箱子旁,继续翻找起来,良久,他翻出了一包淡黄色的维维豆奶。 “对了!就是这个!” 程立果撕开豆奶包装,将一整包豆奶粉倒进了嘴里,他含着豆奶粉,走回到孙必振身前,将慢慢解冻的脑袋架在了孙必振的脖子上。 “噗呼!”程立果猛吹一口气,将满口的豆奶粉喷在了孙必振脑袋和脖子的接口处。 孙必振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感觉脖子处奇痒无比,似乎有无数小蚂蚁在他伤口上爬,程立果赶紧捂住了他结冰的嘴。 “千万不敢笑!这是手术,严肃点!” 孙必振止住笑,程立果松了口气,抹抹嘴,念起了煮的赐宴咒: “成也吃席,败也吃席,伟哉我煮,赐我宴席。” 听着这句咒语,孙必振有些郁闷,他忍不住问道:“大夫,您这手术正经吗?” “什么手术?都是哄你的,这不是手术,这是法术。” 程立果耸了耸肩,疯子的思路就像星空,人人都看得见,但不是人人都看得懂。 豆奶粉凝固在了孙必振脖子上,过了片刻,孙必振睁开了眼睛,他能看见东西了。 “神医!真是神医啊!”孙必振高兴地大叫,“我算知道这里哪来这么多锦旗了!改天我必要亲自上门送您一面更大、更红的锦旗!” 程立果赶忙摆手,“别,千万别,送什么也别送锦旗了。” 既然“手术”已经生效,程立果把脸上插着的六只中性笔都放回了桌子上,苦口婆心地说道: “你能断头不死,并非我医术高明,而是薄荷殇的功劳。薄荷殇融化之前,没人能杀死你,但一旦凝冰融化,你还是难逃一死。 我用豆奶粉保住了你的肉身,但我是综合外科的医生,不懂内科。我能修复你的皮肉、骨骼和脊髓,却无法修复你的炁脉,想要接通,你只能去西京找我的大哥,他是内科医生,可以彻底治好你。” 孙必振问:“神医,我斗胆问一句,不修复炁脉有什么后果吗?” 程立果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炁脉断裂的人,不出半个月,就会变成我这种疯子。” “您真幽默!疯子怎么会有您这般神通广大的医术?” 程立果用右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我是疯子,不是傻子,你不要不当回事,谨遵医嘱,早日康复!” 说罢,程立果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张名片,交在了孙必振手里。 名片上书三个丹青大字,字曰:程立身。 丹青大字下方是一行小字,小字曰:江湖救急,包治百病。 小字下方还有一行小到不能再小的注释,注释曰:医师对治疗过程导致的割伤烧伤和肢体残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程立果指着名片说道:“我大哥也是疯医,他疯得比我厉害,居然在西京行医,西京可是黄金教的地盘儿,天知道他怎么想的。 我大哥叫程立身,我上一次见到他已经是一年前了,如今他在哪个单位,我也不清楚,你们只能自己寻找。” 孙必振感激地跪在了程立果身前,双手合十感谢道,“神医!再造之恩我永世不忘,您开个价吧,我孙必振砸锅卖铁也要报答您!” 程立身“呵呵”笑了两声。 “不瞒你说,你们身上有闻得意那小子的炁,我是看在他的份儿上才出手相助的! 你还好意思说什么报答?你们在医院里闹出这么大的乱子,够我写十份检讨了!赶紧走吧!闹出这么大动静,万一防剿局来了,我可救不了你们!” 程立果说得没错,若非猎人张发出的警报吸引了商京防剿局的全部注意力,他们在医院闹出的动静,肯定会引来调查员的关注。 孙必振惭愧地说了三声“抱歉”,和刘易斯一起搀扶召潮司,匆忙离开了。 三人走后,程立果走到门口左右打量一番,确信没有闲人,这才坐回到办公桌后,取出了抽屉里的ct图,松了一口气。 (第一卷完) 第1章 奔赴西京 “基督,安拉,佛陀,显然,我们是不信这些神明的。凡人所不知道的是,我们信奉的神明总有定数,但这个数字不是我能告诉诸位的。” ——节选自椋鸟司在大英博物馆发表的讲话 …… 商京的西火车站年久失修,更确切的说,这个诞生自“大兴建”的火车站从来都没有经历过修缮。 大兴建发生在1991年,距今整整十八年,但西火车站依然屹立不倒,除了部分建筑墙皮脱落、地砖老化外并没有什么值得留意的。 沿安检后的走道进入候车厅,候车厅内人并不多,毕竟此时是凌晨两点,真正等火车的凡人寥寥无几,而且大多带着困倦的表情,睡眼惺忪地盯着显示列车班次的屏幕,丝毫没有注意到三名喝醉了的男子绕过了安检,结队走向了候车厅二楼。 候车厅二楼是一些没有烟火气息的餐馆,没有人气的原因自不必说,除非迫不得已,谁会乐意在火车站里吃饭?这里的饭菜又贵又少,还未必好吃。 三名醉汉勾肩搭背,晃晃悠悠地走进了一家拉面店。他们选择这家面馆的原因很简单:此时此刻,只有这家店的灯还亮着。 三人嬉笑着聊着什么,推开那扇分明挂着“打烊”招牌的店门,走了进去。 为首的醉汉漫不经心地打了一个酒嗝,他是三人中最清醒的那个,考虑到他脖子上的大金链子,他或许也是最富有的那个。 戴金链子的醉汉将他的两个同伴搀扶到了座位上,随后拖长嗓音,朝着点餐的窗口喊了一句:“老~老板,点菜!” 后厨的灯开着,拉面店老板并不在窗口后方,透过那贴着各种菜单的玻璃,醉汉看出后厨空无一人。 醉汉不耐烦地发出“啧”的一声,他丢下同伴站了起来,用力挤了挤眼睛。 一眼望去,仅有一对男女坐在靠近柜台的位置,男人穿着灰色夹克,耷拉着脑袋,低头望着面前的一碗拉面。 面还散发着热气,但男人一口也没碰,只是呆呆地看着。 醉汉又看向坐在灰衣男人左侧的女子,他的双眼“嚯”地睁大了,发出了惊奇的笑声。 坐在灰短袖男人身边的女子身材曼妙,她穿着修身的衬衣和牛仔裤,侧脸在昏黄灯光的映衬下更显标志,虽然算不上倾城倾国,但也充分吸引了醉汉的注意。 “嗨,嗨,看那个!” 醉汉接连吆喝两声,用手背拍了拍同伴的面颊,精神焕发地伸出手指向了女子。 另外两人晕晕乎乎地顺着他的手看去,看见有美女,酒醉的二人也打起了精神。 酒壮怂人胆,仗着自己人多,戴金链子的醉汉慢慢靠近了那名灰衣男子。 “嘿,嘿嘿,兄弟,一个人吗?” 醉汉奸笑着拍了拍灰衣男子的后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吹牛的话,又抖了抖自己脖子上的金链。 “敢问兄弟叫什么名字,可否交个朋友?” 说话时,醉汉的两名同伴也凑了上来,三人都直勾勾地盯着女人看,不加掩饰地露出好色的目光。 按理说,灰衣男子不可能没有看出三名醉汉的来意,但他却慢慢抬起头,看向三人,语气平稳地说道:“我叫孙必振,很高兴在这个时候认识你。” 说着,孙必振露出了一个标准的微笑。 见孙必振如此天真,戴金链子的醉汉乐了。 “嘿,嘿,你看?”他扭头朝同伙笑道,“他还搁这儿笑呢!” 三名醉汉一齐坏笑了一阵,见孙必振没有反应,戴金链子的醉汉凑的更近了,打算对女子上下其手。 “我劝你不要靠近她,”孙必振突然露出了难堪的表情,一本正经地竖起了右手食指,“听着,我要是你,我就不会那么做。” 为首的醉汉不禁大笑三声。 “我要是说不呢?你怎的?” 说着,他得寸进尺,靠得更近了,眼见就要走到女子的背后。 “你们看上去不怎么清醒。”孙必振说。 “爷清醒着呢!” 话音落下,戴金链子的醉汉将双手搭到了女子肩上,他扭头提防着孙必振,却看见孙必振畏缩着朝另一边挪了挪身子。 醉汉嗤笑一声,“怎么?你不认识这个小xx吗?” “她不是xx,她是,呃,我女朋友,算是吧。”孙必振纠正道。 此话一出,三名醉汉先是愣了片刻,随即大笑起来。 “我艹,这个b养的,真是给爷逗乐了。”戴金链子的醉汉笑道,“你女朋友?那你是干什么吃的?你瞎吗?”醉汉在女子肩上拍了一下,满脸都是挑衅的表情。 听他这么说,孙必振严肃地回答道:“你可以侮辱她,但是最好别侮辱我,真的,我是为你好。” 三名醉汉又是一愣,然后笑得更厉害了。 “不是,妈的,我喝高了,你也喝高了吗?这话一般不都是反着说吗?”靠后的一名醉汉嘲笑道。 “不,你们听我解释啊,你们听我解释……” …… “……就是这样?然后呢?” 开往西口的火车上,刘易斯皱着眉头,紧紧盯着召潮司。 召潮司反过来瞪了刘易斯一眼,“看我干嘛?他们先找麻烦的!” 坐在召潮司身旁的孙必振无奈地耸了耸肩:“没办法,我已经警告过他们了,这不怪我。” “面馆的老板呢?”刘易斯露出了困惑不解的表情,“那么大一个活人,叫你给吃了吗?” 孙必振摇了摇头,“没有,怎么可能,那家店根本就没开门,是召潮司硬拽着我进去的。” “拽你进去干什么?”刘易斯问。 “我……我说我饿了,然后她非要给我做碗面……” “她会做饭?开什么玩笑?你觉得我信吗?” 刘易斯的脸上写满了狐疑二字,虽然她知道孙必振没理由骗他,但她还是忍不住吐槽几句。 孙必振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一样低下了头。 刘易斯神伤地拍了拍额头,“我上个洗手间的功夫,你们就惹出这么大乱子?唉,你未免也太瞧不起防剿局了吧?这下好了,我原本还心存侥幸,现在就等着调查员上门吧!” 孙必振的炁脉断了,神志不清、智力下跌,随时有发疯的可能。孙必振病重到这种程度,刘易斯居然成了三人中唯一靠谱的成年人,如今的她承担起了孙必振的监护责任,性格也悄然转变,原本花痴的少女,现在却变得像一个心力交瘁的老母亲。 就在刘易斯训斥孙必振的档口,召潮司别过脸去,面朝车窗张开了嘴。 借着玻璃的反光,她将右手伸进嘴巴,取出了牙缝中的半截耳朵。 …… 武都,防剿局。 十一号办公室的门上挂着一面陈旧的锦旗,上面写着“作战英雄”四个金黄色的大字。 一名文员推门而入,浓烈的墨水发酵的气味扑面而来。 办公室内陈设老旧,窗帘紧闭,透过微微泛黄的布料,一缕缕淡白色的阳光照了进来,连阳光也如此萎靡,仿佛是在拒绝外界的探访。 一盏闪烁不止的台灯散发着温暖光芒,洒在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文件上,在办公桌表面形成了重重叠叠的光影。在桌子的另一侧,一只陈旧的纸杯中残留着冷掉的茶水,散发着一股微苦的香气。 办公室内弥漫着压抑而苦涩的气氛,文员被这股气氛扼住了咽喉,他忍住颤抖的欲望,将一沓档案扔在办公桌上,灰尘顿时扬了起来。 堆积的档案堆积得更高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这个案子您非接不可。” 文员看向自己的上司,眼里并没有尊重或者敬畏,反倒是鄙夷和嫌弃。 桌子后方,一双懒散的睡眼睁开来,只是轻描淡写地瞟了一眼文员放下的文件,便挥了挥手,打发道: “我在休假。” 作为一名资深的龙套,文员深知此人的秉性,可惜,猎人张受了重伤正在休养,猎人刘则有公务在身,当下,武都防剿局除了他,再没人能接这个案子。 沉默片刻后,文员劝诱道:“您看,您家孩子正到了升学的年纪了。” “是,我知道,”桌后躺椅上的男人懒洋洋地答道,“我估计他都不认识我了。” “如果这个案子办好了,我想,上面会很好地处理您孩子的升学问题。” “呵呵,孩子自己上进就行了,上个破重点有个鸟用?金子到哪里不是金子?莫非,老子不帮忙,儿子就不上进了吗?” 虽然不想承认,但文员也觉得此话有理,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思考片刻后,他试探性地问道: “您对车牌号码感兴趣吗?我可以申请特批……” “没兴趣。” “那……如果可以给您在商京分一套房子……” “我在武都有房子,而且我就住武都,商京的房子顶个球用?我买来当坟地吗?”男人翻了翻白眼。 文员开始冒汗了,他并不是质疑上司的态度,而是产生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为什么同在防剿局工作,他需要为一沓文件奔波劳累半天,而他上司却阔绰到对商京的房地产不感兴趣? “我想,既然您对这些都没兴趣,那么您应该也对苏联人的勋章没有兴趣吧?” 说着,文员转身要走。 凛冽的炁疾速飞出,只听见“簌”的一声,一张轻飘飘的餐巾扎进了办公室的门板上,恰好赶在文员出门前命中。 巨大的冲力合上了门,发出一声巨响。 办公桌上传来玻璃炸裂的响声,整个房间顿时暗了下去,桌上的台灯熄灭了,灯泡爆炸溅出的玻璃碎屑刮伤了文员的侧脸。 文员害怕极了,瑟缩着护住了脑袋,只听见身后传来上司的声音: “有兴趣,这个我很有兴趣。” 文员吓得不轻,但还是强装镇定地转过身,对上了一双锐利如剑的眼睛。 “告诉我,什么勋章?” 上司的脸隐没在阴影中,文员看不清那具体是什么表情。 “一……一枚红星勋章。” “很好。告诉我是什么案子,尽量简洁,不要超过二百字。” 于是,文员把商京火车站的密教伤人案件简单解释了一遍。 “总而言之,根据受害者脸上的创口,我们可以确定伤人的生物不是人类,也不是任何已知的自然界动物。加上受害者的口头描述,我们认为那是一个……” “大祭司?” “是的,大祭司。这就是为何需要您来解决这个案件,局里的意见已经很明确了。” “好的,你可以走了,这案子我接了。” 猎人王摆了摆手,露出了四十五度的笑。 第2章 前情提要 孙必振三人正坐在通往西口的火车上,此行的目的是前往西京为孙必振寻医。 疯医程立果医术了得,他治好了召潮司的双眼,也接上了孙必振的脑袋,但唯独接不上孙必振断裂的炁脉。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有炁则生,无炁则死。孙必振炁脉断裂,如果不及时医治,很快就会疯掉。 为了救治孙必振,一行三人必须前往西京,寻找程立果的师兄,为此,刘易斯领着二人来到了商京火车站。 没想到,就在刘易斯上洗手间的功夫,召潮司心血来潮地带着孙必振钻进了打烊的面馆,还咬掉了一名混混的耳朵。 计划赶不上变化,召潮司伤人的事件很可能引来调查员。为了躲开麻烦,刘易斯不得不临时更改了行程,将目的地由西京改为了西口,一行三人匆匆逃进了前往西口的火车。 想要抵达西京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火车直达西京。但召潮司的鲁莽之举多半惊动了防剿局,直达西京的列车肯定会被调查员“重点关注”,因此,这一途径被刘易斯临时否决了。 第二种途径则是在西口下车,换乘其它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 机智的刘易斯事先准备了两套方案,一套可以直达西京,一套可以抵达西口,此时,第二套方案派上用场了! 在出发之前,刘易斯设法联系了李德,希望李德能派人帮帮孙必振,如果他抽不开身,派二师兄王不佞或者大师姐张可薇也是极好的。 可惜,李德有公务在身,无法离开商京;王不佞人在美国,担心一时半会儿倒不过时差来,也就没有答应帮忙;张可薇就更不用说了,武神祠信徒捅出大大小小的篓子,都是她在填坑,根本顾不上帮忙。 刘易斯不是武神祠的人,她本来没有义务照顾孙必振,但如果她对此事放任不管,以召潮司的抽象程度,没等孙必振找到西京的疯医,防剿局就会先找上门来。 无奈,作为三人中脑子最正常的人,刘易斯只能独自揽下这个重任。 此时此刻,刘易斯呆坐在座位上,默默看着坐在对面的孙必振和召潮司。 火车座位中,召潮司不断往孙必振身边凑,而孙必振苦着脸,一个劲地朝座位内侧挪动:由于炁脉断裂,孙必振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神志不清的他只觉得召潮司可怕,丝毫不觉得可爱。 看着这两个老登当着自己的面腻歪,有苦难言的刘易斯实在忍不住,说出了一句脏话。 “妈的,你们够了。” 火车慢慢前进着,此时已是拂晓,凡世温暖的阳光照进车窗。 借着闪烁的车灯和窗外的阳光,刘易斯这才注意到孙必振面色苍白、嘴唇发青。 此前,刘易斯一直沉浸在计划赶不上变化的苦恼之中,没有注意到孙必振的异样,此刻意识到孙必振面有菜色,她不禁有些自责,关切地问道: “孙必振,你脸色怎么不太好?” 听他这么说,召潮司赶忙向外侧挪了挪身子,也朝孙必振看去。 孙必振摊开手,苦笑着回答:“我早就说过,我肚子饿啊。” “该死,我把这茬儿忘了。自从昨晚起你就没吃过饭?” “等我算算……好像是,昨天只顾着逛街买衣服了,没顾得上吃饭。” 刘易斯急了,“那你岂不是饿了一整天了?” “这么说来好像……我是说大概……似乎的确如此。”孙必振低声下气地回答。 刘易斯抿着嘴,看着召潮司身上的新衣,似乎明白了什么,缓缓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乖乖坐着,我去给孙必振泡个杯面。” 说着,刘易斯站起身,从放在身侧的背包里取出一桶泡面,一边撕开包装,一边快步走向提供开水的车厢。 第3章 异教信使 刘易斯端着泡好的杯面返回,却发现座位上多了一人。 那是一名干瘦的男人,他戴着一副冒着蓝光的眼镜,穿着一件褐色的呢子外套,不留胡须,头发也十分稀疏。 眼镜男坐在了靠外侧的位置,正对着召潮司,他的眸子隐约散发出奶白色的异彩,眼神藏在眼镜后方,不知是友善还是凶恶。 刘易斯倒吸一口凉气,她下意识地认为男人是防剿局的猎人,默默端着杯面走了上去,走到眼镜男的身旁时,眼镜男突然站起身,腾出了空位。 自始至终,召潮司都紧盯着眼镜男的一举一动,男人起身时,她从牙缝中发出了“呜噜噜”的低吼。 相比于紧张的二人,孙必振倒是非常冷静:他饿得难受,对眼镜男并不关心,捂着肚子瑟缩在座位上。 刘易斯站在原地,眼神飘忽在眼镜男和召潮司之间,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动手,但她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细思之下,刘易斯做出了决定:不如先吃饭。 刘易斯从眼镜男腾出的空位处走进了座位内侧,用余光警惕着眼镜男,缓缓坐下,将热气腾腾的杯面放在了桌上,轻轻推给了孙必振。 “给,快吃吧。” 孙必振接过杯面便吃,他饿得厉害,泡面烫得他连连吸气,但他还是一大口一大口地吃着。 眼镜男坐回了原处,缓缓开口了。 “三位,来西北有何贵干?” 眼镜男的眼神像空气中的丁达尔效应,透过蓝色眼镜,直指向召潮司,显然,眼镜男很清楚这趟列车上最具威胁的人是谁。 没等刘易斯开口,孙必振便抢答道:“看病。” 听到“看病”二字,眼镜男的眼神瞬间变得缓和了,他的视线缓缓挪到了孙必振身上,一种介乎同情和蔑视之间的情感在他眼神中流动。 “看病?看什么病?是要治你的六指吗?”眼镜男指着孙必振的手问。 遭遇郁刃司之后,孙必振的双手被切掉了手指,随即又长出了十二根,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孙必振摇了摇头,“六指是小问题,关键是,我的炁脉断了。” 眼镜男动作僵硬地转动脖子,四下看了看,确信没有旁人在听,接着问道:“怎么回事?” 孙必振一边吸溜杯面,一边指了指自己的脖子:“一个大祭司把我的头砍了下来,商京的疯医给我接上了,唯独炁脉没有接通。” 眼镜男缓缓点头,他僵硬的动作不像是故意为之,更像是某种习惯。 “你呢,小姑娘?我看你从上车起就戴着口罩,你也有什么疾病吗?” 刘易斯不由得心头一惊:对方从他们上火车起就已经暗中观察了,可她居然没有发觉。 看着眼镜男苍白的面容,刘易斯淡淡地回应道:“并没有,我只是习惯戴口罩。” 眼镜男行动迟缓,而且格外在意疾病相关的话题,刘易斯怀疑此人是黄金教的信徒,于是继续说道:“我们没有敌意,但……您怎么称呼?” 刘易斯只把话说了半截,她想套出对方的名字,但眼镜男看穿了刘易斯的想法。 “你们没必要知道我的名字,叫我‘先生’就好。” “好的,先生,我想知道您在替谁工作?”刘易斯小心地发问,生怕触及到对方的逆鳞。 眼镜男没卖关子,开门见山地说: “我是鎏金司的信使。鎏金司无意兵刃相见,任何抵达申国西北的异教徒都会得到相同的对待,无一例外。” 刘易斯暗自松了口气,虽然来者是异教徒,但也比遇见防剿局的调查员要好。 地狱密教的总数不会超过二十,其中要数五大密教最为强盛,分别是信奉铸匠的拜火教、追随“讲师”的科教、供奉戏武神的武神祠、信仰残面的兄弟会,以及膜拜黄金王的黄金神教。 黄金神是司掌疾病的神只,黄金教的信徒无一例外都是病患,其中多半都是绝症患者。黄金教认为肉身病弱,羡慕黄金永恒,于是将神明比作黄金,渴望在黄金王的庇佑下脱离疾病折磨、获得金身不朽。 地狱神祗反复无常,但黄金王用足够的诚意回应了祂的信众:只要皈依黄金神教,疾病带来的苦痛将彻底消失。 对于绝症患者而言,即使前一刻还躺在IcU里,只要得到黄金王的神恩,下一刻就能站起来跳哥萨克舞。患者病得越重,得到的赐福也就越多,甚至能够获得超自然能力,也就是掌握“润”。 但凡事皆有代价,神恩也不例外。 黄金王能消除病痛,却会彻底抹杀疾病治愈的希望,除非叛教,否则,拜入黄金教的病人绝计无法康复,他们会陷入长时间的“回光返照”,在直达死门的高速公路上狂奔。 即便如此,仍有大量病患投入黄金神教的怀抱,毕竟,病急乱投医的人比比皆是,何况是失去全部希望的绝症患者呢? 眼镜男就是黄金王的信徒,他瘦弱而苍白,仿佛随时都可能倒下,但浑身上下又透露出一种诡异的坚韧,这正是黄金王信徒的典型特征。 刘易斯根本不想和黄金神教的人打交道,她生怕被传染上什么古怪的疾病,但为了不惹出麻烦,她尽可能保持着礼貌,客客气气地说: “先生,我们只想坐车到西口,到了西口我们就下车。” “为什么要在西口下车?众人都知道疯医出没于西京。”眼镜男问道。 刘易斯迟疑了片刻,她在思考是否要实话实说,思考再三,她决定撒个小谎。 “这纯粹是通勤问题,我事先买好了车票,琥珀教的宗旨是不退不换,我们也没办法。” 说着,刘易斯从包包里掏出了三张地狱巴士的车票,展示给对方。 看到物证,眼镜男满意地点了点头,动作僵硬地将脑袋转向了召潮司,改换语气,说道: “如果你们没有撒谎,那么,鎏金司欢迎你们来到西口。注意,按照我司的规定,如果想进入疱疹平原,你们必须在平原上光脚行走——只要光着脚,鎏金司就不会加害你们。” 留下这个古怪的要求后,眼镜男起身便要走,但刘易斯赶忙叫住了他。 “等等!” “还有什么问题吗?”眼镜男像一尊雕像般站在原地,干瘦的面颊上渐渐浮现出一丝不悦。 “您请稍等,出门在外靠朋友,我想麻烦您替我给鎏金司献上贿赂。” 说着,刘易斯在身侧的背包里翻找起来,很快便取出了一个小药包,这药是李德送给她的。 大师兄李德虽然不能亲自带孙必振前往西京,但还是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他不但提供了出行必须的钱款,还送了刘易斯一批价格不菲的灵药。李德特意叮嘱刘易斯,一路上遇到异教徒,可以用灵药上下打点,这叫“礼多人不怪”。 面对刘易斯的贿赂,眼镜男却屹然不动,非但不为所动,声音里甚至透露出一丝恼怒。 “你认为能够贿赂鎏金司?” “误会,您有所不知,在商京,我们管礼物叫贿赂。”刘易斯又撒了个无伤大雅的谎。 听到这句话,眼镜男瞬间转换了语调,面无表情的瘦脸看上去也和蔼了许多。 刘易斯心里清楚,这份贿赂多半到不了鎏金司手里,但她想要的就是这个:黄金教门内人数众多,鎏金司就算有千手千眼也管不过来,只要拿下分管此地的小头目,就可以在黄金教的地盘上畅通无阻。 “一点点灵药,孝敬给鎏金司。”刘易斯学着李德的口气说道。 眼镜男动作迟缓地接过了包装,将其凑到鼻子旁闻了闻,露出了一个难以察觉的微笑。 沉默片刻后,眼镜男说出了刘易斯最想听到的一句话: “哎呀你看看你,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 其实,眼镜男的原话是“我不保证鎏金司会收下这份礼物”,但意思都差不多。 第4章 通勤计划 刘易斯点了点头,试探性地问道,“既然话说到这里了,您可否高抬贵手通融一下,准许我们三个穿鞋走路?毕竟……” 眼镜男立马收敛了笑容,义正言辞地讲道:“那不可能,我司的规矩就是规矩。” 刘易斯猜到眼镜男肯定不敢忤逆鎏金司的命令,转而改口道: “规矩就是规矩,但鎏金司有没有可能准许我们穿双袜子?袜子不是鞋子,我想,穿一双袜子不会违反鎏金司的规矩吧?” 听她这么说,眼镜男迟疑了,看来有得商量,刘易斯赶忙追问: “您看,您说不能穿鞋,但是袜子不是鞋吧?” 眼镜男不自信了,事实上,他也不知道鎏金司为什么非要异教徒光脚走路,若有所思地呢喃道:“鎏金司说的是不能穿鞋吗?” “是,是说不能穿鞋。”刘易斯迅速回答。 “欸?我怎么记得……” 一旁埋头吃面的孙必振突然抬起头来打算插话,但召潮司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你别理他,他得了失心疯。”召潮司掩饰道。 思索片刻后,眼镜男慢慢点头: “我认为,一双袜子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你们可以穿袜子,我认为鎏金司不会在意一双袜子。” 见刘易斯没有再说什么,眼镜男将贿赂收进怀中,缓缓走向了下一节车厢。 眼镜男离开后,召潮司才松开了孙必振的嘴。 “为什么不让我说?”孙必振皱眉问道。 “你知道不穿鞋袜的后果吗?”召潮司翻起白眼质问道。 “能有什么后果?没鞋一样是走,能出什么问题?” 召潮司懒得回答这个问题,看向了刘易斯。 刘易斯默默叹了口气,孙必振炁脉断裂、智力下降,为了让对方听懂自己的解释,她不得不放慢语速。 “如果是在人行道上,不穿鞋不会出问题,但我们不走人行道。” “不走人行道?那我们走什么?车行道?” 刘易斯不禁头疼起来,她非常想揍孙必振一顿,但犹豫片刻后,她苦笑着摇了摇头:何苦和一个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较劲呢? 看着一脸单纯的孙必振,刘易斯一字一顿地解释:“我们不走人行道,也不走车行道,我们走疱疹平原。” 对于“疱疹平原”这个名词,孙必振感到十分熟悉,他好像听过这个词,但又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听到的了。实际上,孙必振刚上车的时候,刘易斯就跟他解释过一遍,结果孙必振转头就忘记了,无奈的刘易斯只能耐着性子,重新解释一遍。 “我再说最后一遍,你记好了。疱疹平原是地狱内一片长满菌毯的大平原,充斥着细菌病毒,如果光脚在平原上行走,很快就会染上疾病,凡人是无论如何也活不下去的,必须借助外力保护自己,避免让平原的土壤直接接触皮肤。” 孙必振似懂非懂地问:“你的意思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让我们光脚走路,就是诚心不想让我们好过?” “没错,不仅如此,异教徒也绝不会提供进入地狱的门路,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 孙必振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从哪扇门进入地狱呢?” “我们没有门可以用,只能租用异教徒的窗户。”刘易斯双眼中露出严肃的神情。 通往地狱的途径是丰富的,但密教信徒们将诸多途径归结为两种:安全的途径和危险的途径。 安全的途径便是通过“门”,门,实是地狱的七窍,是固定不变的通路,经过“门”,信徒们可以抵达地狱中固定的位置。 危险的途径则是通过“窗”,窗,实是地狱的瘘管,有愈合的风险,而且极度不可控。 门是水平的,窗是竖直的;门是常开的,窗是常闭的;如果把“门”比作直通车,那么“窗”就好比跳伞,通过“窗”进入地狱的人无法预判自己的落点,而且还会遭遇其它特殊情况,就比如,孙必振穿过焦灼之窗时烧着了头发。 除此之外,通过窗进入地狱还要面临另一重风险:地狱之窗有可能愈合。 窗是地狱的创口,从表面看去似乎敞开着,但谁也不知道窗的深处是否已经阻塞。刘易斯曾听闻过不下十起因“窗”阻塞引发的惨剧,每一起都让人毛骨悚然。 举个例子,曾有一次,一名年轻的科教信徒忘记携带必要的维生设备,贸然跃入一扇多年未启用的“窗”,结果不出所料地被卡在了半途。 科教是最看重声誉的密教,他们总是吹嘘教徒的暴死率几乎为零。于是,为了救这个死不足惜的愣头青,科教组建了一个十五人的项目组前往窗内提供救援,最终有十二人丧命在“窗”内。剩下的四名幸存者不得不使用同伴的内脏当做绳索,一步一步地踏着血迹逃出地狱之窗。 逃出生天的四名幸存者中,有两人彻底疯了,第三人则罹患了癫痫和失语症。最具讽刺意味的是,那个引发惨剧的年轻信徒,居然成了第四名幸存者,而且毫发无伤。他成为了地狱中最大的笑柄,成了耻辱的代名词,其他地狱密教纷纷拿他作笑料,甚至连科教的同胞也不待见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傻子米歇尔”(michefool)。 刘易斯把这个可怕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说给孙必振听,孙必振被哄得五迷三道的,最后追问道: “既然地狱之窗这么危险,我们为什么不走门呢?武神祠和兄弟会在西口都没有门吗?” 召潮司也看向刘易斯,附和地点点头:“孙必振说的对,走窗是不是太危险了?” “拜托!你以为我们有得选吗?”刘易斯无奈地回答,“门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被申国西北的异教徒牢牢把控着,武神祠在西部有没有门我不清楚,反正马老师手底下没有。” “盐神呢?召潮司你有办法吗?”孙必振扭头问召潮司。 召潮司摇了摇头,“盐神不是有教神,祂麾下无门可用。” 刘易斯平心静气地解释道:“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们穿越地狱之窗后,换乘大巴抵达目的地。” 听到“大巴”二字,孙必振顿时松了口气,捧起杯面,喝了一口热腾腾的泡面汤。 谁知,刘易斯继续说道:“异教徒提供的服务是一整套的,他们会提供大巴,但不是人世间的大巴,而是地狱巴士。票我已经订好了,应该不会出问题!” “唔……”孙必振顿时睁大了双眼,险些把汤喷了出来,“地狱巴士?” “没错。”刘易斯点头道。 “你说的‘巴士’,不会是和‘火车’一样的怪物吧?” “你猜对了,还真就是一样的怪物。”刘易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车到山前必有路,我能计划到这一步已经很辛苦了,你们多多体谅我啊!” 见刘易斯这么楚楚可怜,召潮司隔着桌子摸了摸她的头,孙必振则毫无反应,只顾一个劲地喝汤。 第5章 水痘之窗 火车驶入西口。 作为西北数一数二的大城市,西口市是个旱码头,它在西北的地位仅次于省会西京。 孙必振三人小心翼翼地溜出了火车站,好在他们一路上并没有遇见调查员,看来防剿局的警戒还没有波及到西口。 走出火车站后,孙必振四下张望了一番,一些出租车司机热情地邀请孙必振上车,孙必振傻乎乎地就要跟着走,幸亏召潮司冲上去赶走了那些司机:她并不开口说话,而是暴躁地朝揽生意的司机们竖起右手中指。 看见这样“友好”的手势,司机们都识相地走开了。 “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手势?”刘易斯倍感无语地问。 “前天吃饭的时候,李德教我的。” 召潮司得意洋洋地挥舞着中指,当时刘易斯喝醉了,因此不知道此事。 孙必振四处打量时,刘易斯正盯着一处公交站牌看,查找到目的地后,刘易斯带着二人朝一辆出租车走去。 或许是由于召潮司的那番“友好互动”,出租车司机没有给刘易斯好脸色看,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这倒省了不少麻烦,三人最终在西口的一处郊区下了车。 在刘易斯的带领下,三人在郊区徒步行进了约半小时,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西口郊区的荒芜景色中,晨雾渐渐消散,远处的建筑和绿化带渐渐清晰了。 公路旁边是一片干枯的草地,草地上散落着凋零的树叶,萧瑟而落寞;草地后方,一栋老楼投下长长的影子,在这片空旷的郊区,老楼算得上唯一一栋地标性建筑,它还没被市政拆除也算半个奇迹。 “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孙必振指着老楼问。 刘易斯没有心思多费口舌,她直接把一张广告单塞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接过一看,上面是一家租车公司,广告中间画着一栋破败阴森的建筑,正是他们眼前的老楼。 孙必振举着广告,不明所以:“所以,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不然呢?”刘易斯白了他一眼,一把夺过广告单,朝着破败的老楼走去。 老楼总共两层,原本是郊区的一家染料厂,但由于生意不景气而关闭了,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空壳。楼房正面的入口是一扇锈迹斑斑的卷帘门,上面除了铁锈,还布满斑驳的涂鸦,在一簇簇颜色暗淡的涂鸦中,赫然有一个亮橙色的、眼睛形状的涂鸦。 刘易斯指着亮橙色的涂鸦说道:“看来我们没来错地方,这是琥珀教的标志,只要有钱赚,这帮家伙什么生意都做。” 刘易斯带头走近卷帘门,踏入老楼投下的阴影后,空气变得有些阴冷,一股铁锈和湿泥土的气味散发而来。 哐,哐,哐。 刘易斯用右手指节在卷帘门上连叩三下,卷帘门颤抖起来,扬起了不少灰尘,刘易斯反感地收回手,在孙必振的后背上擦了擦。 约莫十五秒后,一个细弱的声音从门后传了出来。 “谁?” “租车的,快开门!” 刘易斯开门见山地报上来意,但对方并没有立即开门,反而追问道: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调查员?” “废话!调查员会说自己是租车的吗?” “调查员也不会说自己是调查员吧?”对方反问道。 “我要是防剿局的人,你还能活到现在?赶紧开门,别耽误时间!” “呃,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门后的人似乎没了主意,迟疑片刻后,门后传来了“咔啷啷”的开锁声,一个矮个子的男孩掀开了卷帘门,轻轻咳嗽了两声,挥手示意三人进去。 卷帘门后方散发出阵阵热气,与屋外的阴冷形成了鲜明对比,三人进门后,矮个子男孩立即关闭了卷帘门,将外面的阴冷与内部的热气隔绝开来。 “别把暖气放出去了,那对皮肤有好处,但对我们没好处。”男孩自言自语道。 听见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孙必振皱起了眉头,他很想知道男孩为什么和皮肤过不去,但他没来得及发问,就被刘易斯拽着往房间内部走。 琥珀教的男孩领着他们走进了一条昏暗的走廊,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设备,看起来像是废弃的染料生产线。 昏黄的灯光闪烁着,在空荡的走廊中投下歪曲的影子,四下皆是荒废的气息。矮个子男孩领着三人穿过走道,来到了染料厂中央的房间。 房间格外湿热,四下散落着许多干涸的油漆桶,凌乱的工具设备堆在房间四角,腾出了房间中央的空地,唯一醒目的事物就位于房间中央这片空地上:一扇地狱之窗。 不同于焦灼之窗,这扇地狱窗形似土丘,窗口是粉红色的,中间破裂开来,黄白色的脓肿缓缓渗出,脓液里隐约有一个十字星形的创口,创口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微微张合着,似乎是在呼吸。 看着这扇令人作呕的窗户,刘易斯几乎昏厥,但她强撑着站直了身体,不想把自己刚刚建立起的可靠人设毁掉。 矮个子男孩看似年轻,眼中却透露出一种老练的神色,他轻咳了一声,开口说道:“这就是我们提供的窗口:水痘之窗。保证通畅,没有风险,请将‘票钱’拿出来,让我检查一下。” 在密教之间,交易从来不是通过金钱进行的,金钱在地狱一文不值;无光地狱之内,唯一畅通无阻的等价物就是灵药,其次是宝石和黄金,最后是食物和淡水。 刘易斯没有多想,她担心自己再多盯着那窗户看一会儿就会吐出来,抓紧时间从背包里取出一只小纸盒,递给了矮个子男孩,盒子里是用于交易的灵药。 男孩接过纸盒,放在鼻子下方闻了闻,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他将小纸盒收入裤子口袋,掏出了三张绯色车票,说: “交易成立,此前发给你的车票只是个幌子,这三张车票才是有效票据,请妥善保管,预祝各位旅途愉快。” “幌子?犯得着这么麻烦吗?唉……” 虽然嘴上抱怨,刘易斯还是老老实实接过车票,装进了包包里。 男孩耸了耸肩,“甭管谁来,都要先验票钱,再发票据,这是规矩,规矩又不是我定的。” 说罢,男孩朝房间中央那颗巨大的痘痘指了指,离开了房间。 男孩走后,孙必振和刘易斯对视了一眼,二人都沉默着,窃窃私语般交换了意见,最后得出结论:请召潮司先做个表率,毕竟她是大祭司,身体素质最好。 看到孙必振和刘易斯如此之怂,召潮司露出了鄙夷的眼神,给了他们一人一脚,然后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水痘之窗。 第6章 疱疹平原 水痘之窗的出口位于一处棚屋,屋内没有什么陈设,只有简陋的木质地板,以及一口充满脓液的井。 孙必振三人从井里浮出,浑身沾满污秽。 穿过窗口后,刘易斯和孙必振并排趴在地板上,干呕了许久。 “失策……失策了,我还纳闷为什么这么便宜,原来是这回事……” 刘易斯欲哭无泪,毕竟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虽然她早料到通过“窗”进入地狱并不安全,但她没想到过程会这么恶心。 孙必振一边抹掉脸上的脓液,一边颤抖着想要站起来,站在一旁若无其事的召潮司伸手拽他,但孙必振被她那一身污物吓得一哆嗦,赶紧手脚并用的爬起,感叹道: “不愧是大祭司,轻易就做到了我们做不到的事!” “别那么矫情,不过是一些油脂而已。”召潮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头一个通过水痘之窗,窗口中凝固的油脂都沾在了她身上,孙必振和刘易斯跟在她之后,没有遭受多少阻力。 整顿片刻后,刘易斯清点了一下背包内的物品,确信车票和灵药都还在,振作起来,带头朝棚屋的出口走去。屋外正是地狱内第五大平原:疱疹平原。 疱疹平原上满是黄褐色的菌落,颜色各异的孢子植物遍布平原,一片死寂笼罩着荒芜的土地。即使是天光也无法完全照亮疱疹平原,平原上空弥漫着一层灰蒙蒙的毒雾,使得天光由淡白色变得隐隐发出猩红。 看着平原上字面意义的“地狱”景象,孙必振受到了精神伤害。 刘易斯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孙必振震惊的面孔,露出了一副“我说什么来着”的表情,戏谑地说: “就这鬼地方,凡人不穿鞋袜能行吗!我说什么来着?我说什么来着?” 对于刘易斯的嘲讽,召潮司发出了一声不满的嘟囔,毫不客气地脱掉了自己的鞋子。 刘易斯扶着额头劝说道:“大姐,你别闹脾气好不好。我是说凡人在这里不穿鞋袜要死,凡人!不包括大祭司!” 可惜,召潮司的脾气不是刘易斯能劝住的,她三下五除二地脱掉了鞋袜,露出了纤纤玉足,虽说是玉足,但她的脚踝两侧布满了青色鳞片。 召潮司用挑衅的眼神看了刘易斯五秒,随后把鞋和袜子随手一丢,幸亏孙必振眼疾手快,赶在鞋袜落地之前接住了它们。 “我先替你装起来,等出了平原再还给你。”孙必振皱眉说道,他想把鞋袜装到刘易斯的包包里,但刘易斯坚决不同意,他也只能先拿在手里。 风吹过疱疹平原,携带着一阵腥臭的气味,带着恶臭的孢子和诡异的炁。在刘易斯的带领下,三人避开平原上的植株,慢步走向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在地狱内经营租车服务的教会名为琥珀教,也即“琥珀商会”,他们的教义是“能捞则捞”。 丧心病狂的琥珀教觉得人间的生意不好做,甚至把触手伸向了地狱,在无光地狱之内,下至修脚理发,上至绑架谋杀,没有他们不敢做的生意,也没有他们做不出的事情。 行进一刻钟后,三人远远望见了琥珀教的地狱巴士。 橘黄色的菌毯上插着一个醒目的红色三角形标识牌,一只形似蚱蜢的巨大虫子停靠在标志牌旁边,细长而高耸的菌丝顺着它的关节连接处和眼孔长出。 菌丝随着巨虫的晃动摇曳着,粉色的孢子随之四散,一条木制的软梯从巨虫背上延续到地面,软梯上方是一个简陋的木棚。 一个叼着烟卷的矮胖男子依靠着车牌,站在菌毯上吸着烟,对他周身的孢子不管不顾。 孙必振扭头看向刘易斯,“这靠谱吗?” 刘易斯郁闷地摇了摇头,“看上去不怎么靠谱。” 无奈的是,眼下他们并没有多余的选择,只能硬着头皮走了上去。 叼着烟卷的男人脸上长有一颗硕大的痦子,神情冷漠地看向三人,待三人走近后,他朝为首的刘易斯喊道:“上车先交票啊,诶,乘客!票!”说着,他拦住了打算上车的孙必振,不耐烦地喊道,“交票!没票不让上啊!” “我来我来。”刘易斯赶紧从包包里掏出三张车票,交到了男人手中。 男人露出了半个微笑,掐灭了嘴上叼着的半根烟,用发黄的手捏着烟头,指了指木制软梯,“上去吧,车上都是易燃物,禁止吸烟啊。” 刘易斯小声说了句谢谢,带头沿着木梯爬向棚屋。 棚屋内部摆着几个小马扎,负责驾驶的司机坐在棚屋的最前端,司机是一名蘑菇人,没有五官和双臂,脑袋上长着一丛连接地狱巴士的白色菌丝。 蘑菇人是原生地狱生物,本来和密教信徒相安无事,但在几十年前,密教信徒中传出一种谣言,谣言声称蘑菇人“味道鲜美”。 谣言一出,煮的信徒们蜂拥到蘑菇人居住的区域疯狂捕猎,然后他们失望地发现蘑菇人的味道非常差劲,而且多半有毒,很快失去了兴趣。 谣言不攻自破,但煮的信徒们打通了通往蘑菇人聚落的道路,陆续有密教信徒捕捉蘑菇人为己所用。蘑菇人没有脑子,是天生的牛马,但是他们智力低下,只适合从事重复性强、不需要思考的工作,比如开“大巴车”。 负责“开车”的蘑菇人穿着蓝色的工装,端坐在一个小马扎上,白白胖胖的菌柄形成了它的身体,看上去居然有些可爱。 孙必振看着蘑菇人司机,脸上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吐槽道:“这家伙没有脸呐。” “少见多怪,蘑菇人都没有脸,而且它没有耳朵,什么都听不见。”召潮司说。 “没有眼睛没有耳朵,那它要怎么开车?” “问得好,我也想知道。”召潮司扭头看向了刘易斯。 刘易斯眯起眼睛耸了耸肩,“别看我,我也不知道。琥珀商会的服务太不靠谱了,我这是第一次买,以后再也不上当了。” 召潮司翻了翻白眼,“罢了,我们几时出发?” 刘易斯看向棚屋下方,检票的男人还站在原处。 “不清楚,我去问一下检票员。” 刘易斯跳出了车厢,这时,召潮司突然把孙必振拽到了身旁,用力搂住他,贴着他的身子小声说道:“趁他们还没上来,要不要亲热一下?” 孙必振害怕极了,连连摆手,指了指蘑菇人司机:“不了不了,当着司机的面,太失礼了。” “它又没长眼睛,怕什么?” 孙必振的拒绝没有奏效,召潮司亲了上来,可惜情绪不到位,她很快松开了嘴,扮了个鬼脸,推开了瑟瑟发抖的孙必振。 “你该刷刷牙了,我都能闻到泡面的味道。”召潮司调侃道。 刘易斯沿着软梯爬了回来,脸上挂着笑容,利落地钻进棚屋,拍了拍裤子上沾着的真菌孢子,宣布道: “好消息,这趟巴士只有四名乘客,等最后一个人抵达后,我们就可以出发啦!” “你有问最后一名乘客是谁吗?”孙必振问。 刘易斯摇了摇头,“售票员没说,不过最多等半小时,半小时过了,即使人不齐也会发车。” 突然,刘易斯憋不住笑意,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孙必振一脸懵逼地问。 “你又被召潮司亲了?你的嘴唇外侧有一圈淤青,哈哈哈……” 孙必振无奈地苦笑,召潮司则尴尬地看向了别处。 “好了,不说笑了,至多还要等一个小时,趁这个功夫,我们来讲故事吧。” 刘易斯搬来一只小马扎坐下,如此提议道。 孙必振点了点头,召潮司也没有拒绝。 “那就还是我先讲吧!”刘易斯高举右手,讲了起来: “从前,有一只螃蟹走进了海鲜餐厅,但什么也没点。服务员看了它一眼,皱着眉头问,‘你瞅啥?’螃蟹挥了挥钳子,淡定地回道,‘我瞅瞅有没有熟人。’” 说完,刘易斯自顾自笑了起来,但她还是没能逗笑孙必振和召潮司。 “怎么?这次也不够好笑吗?”刘易斯眨巴着眼睛问。 “再努努力,说不定下次就成功了。”孙必振安慰道。 “好了,换我来讲吧……” 召潮司刚开口,棚屋下方突然传来“哐”的一声响,她立刻停止了讲述。 三人齐刷刷地扭头看向入口处。 第7章 异教同僚 棚屋下方传来木制扶梯嘎吱作响的声音,有人正沿着软梯爬向棚屋。 刘易斯猛地绷直上身站了起来,好奇地看向了棚屋的出口,召潮司也露出了凌厉的眼神,只有孙必振温顺地坐在原处,对门外的动静毫无兴趣。 片刻后,棚屋入口传来一声干瘪的笑: “呦吼……” 一个戴着圆顶矮帽、黑色圆框眼镜的男人颤颤巍巍地爬进门,吃力地将上半身探进棚屋内,他费力地拽着什么东西,迟迟不能进门,就这么不尴不尬地卡在了门框里,看着棚屋内的三人,怯生生地笑着。 四人相顾无言,沉默持续了十五秒,终于,男人开口了: “哥几个别光看,搭把手可好?” 刘易斯松了口气,快步走到门旁,一把将男人连同他拎着的东西拽进了棚屋。 刘易斯本以为男人拖着重物,因此用了八分力气,谁知男人拎着的行李并不怎么重,刘易斯用力过猛,闹了个人仰马翻。 男人摔倒在棚屋地板上,脚底打滑,半天没能爬起身来,“行李”也丢在了一旁,他穿着一身考究的黑色西装,却光着脚,脚底抹着一层黑色物质,脚底板看上去油光水亮的,也难怪他站不稳脚跟。 刘易斯慌忙爬了起来,目光转向了男人原本拎着的物件。看见那件“行李”,刘易斯眼睛一亮,脸上当即挂上了笑容。 落在地板上的“行李”,赫然是一把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 只有一种密教信徒会在身上带枪,那便是残面的信徒。信仰残面的密教名为兄弟会,残面乃是司枪之神,司刀剑之神,信仰残面的兄弟会成员以枪为法器,刘易斯也是其中一员。 既然来客是自己人,刘易斯十分恭敬地扶他起来,用行话问道: “兄弟(brother),你在哪个圣徒(saint)手下办事?” 听闻此言,男人慢慢爬起身,扬起眉毛,也不管地板上的冲锋枪了,扶起眼镜,一本正经地回答: “我是歼灭司的属下,不认识圣徒。” 男人似乎还是站不稳脚跟,他抓来一只小马扎,坐在了马扎上,顺手捡起自己的冲锋枪。 刘易斯坐到了瘦男人的旁边,倍感亲切地说:“自己人!自己人!我是圣·马克沁的教子,马老师和歼灭司相互认识!” 男人似乎松了一口气,自我介绍起来,“幸会幸会,我也姓马,我叫马卫家。” 刘易斯热情地自我介绍了一番,然后用右手比出“枪”的姿势,指着马卫家的额头说,“人尽可杀。” “人尽可杀。”马卫家做出了同样的回应,兄弟会的人见面都是这么打招呼的。 乘客到齐了,售票员爬进了棚屋,坐在了蘑菇人身旁,用手指在蘑菇人背上比划了几下。地狱巴士缓缓启动,发出低沉的嗡鸣声。 地狱巴士前进途中,四名乘客聊起天来。 虽然刘易斯是女性,但兄弟会成员彼此之间仅以“兄弟”相称,这是不成文的规矩。 “兄弟,我没想到会遇到同道中人,你是去西口做什么?”马卫家问刘易斯道。 “我们不去西口,我们是去西京。” “哦,无所谓,反正都要经过简明镇。”马卫家看向孙必振和召潮司,接着问,“你们二位呢?也是去西京吗?” “对,我们三个是一起的。”孙必振答道。 “挺好的,欸?不是,你们怎么……你们怎么穿着鞋啊?” 马卫家突然意识到问题所在,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光脚,又看了看孙必振的鞋子,不由得惊叫起来: “不是,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规矩吗?不能穿鞋啊!穿鞋会得罪鎏金司的!” 刘易斯笑着安抚道,“兄弟莫急,我们交了贿赂,一双鞋不是什么大问题。” 刘易斯于是把火车上的遭遇说了一遍,听完她的解释,马卫家还是有些担心,嘟囔道,“我是替你们着想,袜子和鞋还是有区别的。”看来,马卫家也不知道鎏金司不让外来人员穿鞋的初衷。 “放心吧兄弟,我们这边有大祭司坐镇,应该出不了什么问题。”刘易斯笑了笑,指向闷不做声的召潮司。 马卫家用鼻子发出长长的喘息声,显然不相信刘易斯的说法。 “算了,鎏金司要是想让咱们死,一双鞋大概也帮不上什么。” 孙必振开口问道:“鎏金司为什么和一双鞋子过不去?他不知道这里的地面有毒吗?” 马卫家扭头看向孙必振,缓缓点了点头。 “恰恰是因为地面有毒,他才不让我们穿鞋。”说着,他翘起了左脚,指了指他脚底板上沾着的黑色物质,微笑着解释道:“当然,为了办事情,我是不得不过疱疹平原呐,于是我就向歼灭司讨了一点灵药,抹在脚底,这样就不怕染上疾病了。可惜这个药滑溜溜的,不是很好走路。” 第8章 交通事故 出于礼貌,刘易斯详细地介绍了两名同伴,介绍召潮司时,她悄悄关注马卫家的微表情,但对方似乎没有太大的反应。 刘易斯有些诧异,一般而言,密教信徒对大祭司敬畏有加,但马卫家似乎是个例外。 除此之外,马卫家身上非常干净,这说明他不是从水痘之窗进入地狱的。 怀着种种疑问,刘易斯问道:“兄弟,我不明白,我们三个是不得已才选择这条线路的。但你不同,只要不带枪,防剿局应该不会找你的麻烦,你何苦光着脚来疱疹平原呢?” 马卫家对上了刘易斯的目光,歪了歪脑袋,嘴唇颤抖,却没有说话。 “当然,如果你不方便说,我也能够理解。”刘易斯急忙补了一句,她不想破坏当下的友好氛围。 “没有什么不方便说的,你说的很有道理啊!”马卫家耸了耸肩,“我也纳闷,为啥上司非得让我走这条线?按理说坐火车是省时又省力。” “歼灭司派你去西角,具体是做什么呢?”刘易斯问。 “这个嘛,歼灭司托我去买一张皮。” “皮?莫不是歼灭司要换画皮?” 提到画皮,刘易斯悄悄扭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召潮司一眼。 “别看我,我是鲛人不假,但我不会制作画皮。”召潮司猜到了刘易斯的心思,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 画皮是一种人造皮囊,只有地狱鲛人有能力制作。由于大祭司的法相真身往往不可名状,必须用画皮遮盖才能行走于世、掩人耳目,因此大祭司往往会找鲛人订购画皮。 “我也不知道歼灭司是咋想的,他老人家根本用不着画皮,而且他也没说具体用途。”马卫家缓缓答道,“事实上,这副皮是一份快递,是上司托我买来送人的,具体的细节就不方便说了,请见谅。” “理解,理解。” 说罢,马卫家将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夹在两腿中间,枪口冲下,胳膊肘抵在枪托上,惬意地耷拉着胳膊,反问刘易斯道: “敢问兄弟,你们这一趟是去做什么?” “我们是去西京寻医……” 话音未落,地狱巴士的车身剧烈的摇晃了一下,巴士似乎遭到了什么东西的攻击。 天光闪烁,马卫家赶忙护住了他的枪,他从小马扎上摔了下来,滚到了棚屋的角落里,狼狈地捂住自己的帽子和眼镜,但无济于事,马卫家脚底打滑,站不稳身子,一个趔趄,他的帽子和眼镜纷纷跌落。 刘易斯凭借身法迅速站起,用胳膊抵住车厢的墙壁,稳住了身形。 孙必振坐的位置靠近窗户,巴士摇晃时,他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最近的窗沿,但召潮司很快扑了上来,拖着他躲到了车厢后部。 巴士外部传来一声尖锐的轰鸣,像是老式爆米花机发出的巨响。 随着这声巨响,前进的地狱巴士停止了脚步,缓缓下落,裹挟着一阵孢子烟雾,重重落在了疱疹平原的地面上,掀起了一阵腌臜的尘土。 车厢内本来没有照明,外部的烟雾又遮住了天光,棚屋内部顿时漆黑一片。 孢子烟雾漫入车厢,摔倒在地的马卫家连连咳嗽。 刘易斯戴着口罩,因此没有受到影响,她左右打量着,很快对上了召潮司的目光。 黑暗中,召潮司的双眼散发着幽蓝色的光,她的眸子介乎猫与蛇之间,不眨眼地吩咐道: “我留在这里保护孙必振,你们出去看一下发生了什么。” 刘易斯叹了口气,这个安排也算合理,她没有反驳。 地狱巴士蛰伏在了平原中央,事发时,倒霉的检票员站在车厢外,他被震落到了地面,巴士落下时恰好命中了他的上半身,检票员当场暴毙,只留下了半截身子以及一支燃烧的烟。 孢子烟尘缓缓落下,天光重新照进了车厢。 车厢内,刘易斯从包包里掏出了灵药。 这药是李德送给她的,其名为“硫磺水”。服用此药后,用药之人的炁会得到增强,只要炁未用尽,就可凭借双手无中生酸,因此得名“硫磺水”。 硫磺水灵药装在一支安剖瓶里,刘易斯左手捏着瓶底,用右手中指弹碎了瓶帽。 粉紫色的灵药随着棕黄色的玻璃碴子一起落下,炁顺着滴落的药液啃噬着瓶身,刘易斯皱起眉头,将药瓶塞进口罩后方,仰头一口饮下,脸上露出了苦涩的表情,咬着牙发出了“啧啧”声。 “兄弟,你这就嗑药了?”马卫家问。 刘易斯丢下药瓶,咳嗽起来,药液呛得她喘不过气:“有备无患!咳咳!” 马卫家眯着眼睛,狼狈地趴在地上,摸索着他的圆顶矮帽和眼镜,即便狼狈如此,他的嘴也没闲着:“要我说啊,准是地底下的那群得了光蛰病的玩意儿,他们总是来阴的,不会光明正大地打架,伤脑筋。” 说着,马卫家重新戴上了眼镜,整了整他的帽子,朝刘易斯伸出右手,刘易斯善解人意地拽他起来。 “谢了兄弟。” “不客气。” 马卫家举起冲锋枪,不假思索地开口道: “咱俩一起上吗?” “你觉得呢?” “那就一起上吧。” “行。” 忽然,一声“喀拉”的响声从车厢某处传来,站在车厢中央的二人同时看向了声音的来源。 声音来自车厢前端,由于刚才的巨大震动,车厢顶部的模板裂开了,一团硕大的菌丝陷进了车厢内,“喀拉拉”的声音就是从这团菌丝中传出的。 马卫家将枪口对准菌丝,二人屏息凝神,看向菌丝后方。 三秒后,穿着蓝色工装裤的蘑菇人司机踉跄着,从乱糟糟的菌丝中走了出来。 蘑菇人没有双臂,只有一双小短腿,它被菌丝缠住了身子,迟迟无法挣脱束缚,急得原地蹬腿。 刘易斯露出了一闪而逝的笑:“吓我一跳,原来是它啊。” “先别管蘑菇人了,地底下的玩意儿该上来了。”马卫家提醒。 “你说的‘地底下的玩意’具体指什么?”刘易斯问。 “兄弟,这玩意解释起来可就麻烦了,圣马克沁没跟你讲过‘疱疹平原倾糖事件’吗?” “抱歉,我学艺不精。” 其实刘易斯谦虚了,她并非学艺不精,只是复仇司马克沁没有教过她这些知识:复仇司马克沁是第三史才诞生的大祭司,他对发生在第二史的事件一无所知。马卫家知道第二史的历史事件,这从侧面印证了他绝非一般的密教信徒。 马卫家再次咳嗽了一声,解释道: “事件太复杂,一堆来龙去脉讲不清楚,总之,疱疹平原下方有一堆‘煮’的失败造物,它们本来没有攻击性,但被光蛰病感染后,居然开始吃肉了。” “那很好啊,我也喜欢吃肉。”刘易斯挠了挠头。 马卫家露出了无奈的笑,“兄弟,这一点也不好,我们就是肉。” “哦,你是这个意思。”刘易斯幡然醒悟。 马卫家左手持枪,右手扶了扶眼镜,嘴角朝下,哭丧着脸点了点头。 “那没办法了,我们总不能坐着等它们来吃吧?”刘易斯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 车厢外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马卫家凑到窗口旁,伸长脖子向外打量。 “有东西!” 马卫家大叫一声,侧身躲避,将枪口对准了地板。 两颗圆球形的物体悄无声息地弹进了车窗,落在地板上弹了几下,其后端连接着青红相间的血管和肌腱。 落在地板上的东西,是两只眼睛。 第9章 小熊软糖 地板上,两只眼睛弹动片刻后,像蟑螂一样快速游走起来。眼球转动着,泛白的瞳孔不断转动,似乎是在车厢中寻找目标。 “是哨子!”刘易斯小声喊了一声,迅速挪动步伐移到了眼球视野的盲区。 哨子,是密教信徒间的黑话,泛指敌人的侦察兵或前锋。 刘易斯个子比较矮,躲过了眼球的巡查,但马卫家似乎没有要躲的意思,他站在原地,用枪管对着那一双眼球。 “没必要躲,我听说它们视力很差。”马卫家说。 眼球扭转着,很快锁定了站在窗口旁的马卫家,它们先是定在了原地,很快又抖动起来,连接在眼球后端的肌腱也晃了起来。 显然,这对眼睛的视力并不差,它紧盯着马卫家的脸,青白色的瞳孔里不知透露着何种情感。 “好吧,看来也没差到看不见东西的程度。”马卫家苦笑道。 说罢,马卫家轻点扳机。 一束光在昏暗的棚屋内闪烁,短暂地照亮了倒在菌丝中的蘑菇人。 没有枪响、悄无声息,两粒眼球当即爆开,在车厢地板上留下了红白相间的污渍。 残面的信徒都会用枪,但只有门徒才能用炁为枪消音,马卫家开枪时毫无声响,其实力可见一斑。 眼球爆炸后,连接眼球的肌腱开始疯狂扭动,哆嗦着缩回了车厢外。 与此同时,车窗外传来了类似猿猴啼叫的声音,叫声凄惨,一阵急促而粘腻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刘易斯朝马卫家递了个眼色,后者只是笑着耸了耸肩。 “无论如何,那只是眼睛,并不耳朵,听不到我们说话,有啥话你就直接说。”马卫家笑道。 “你这两枪会激怒它们。” “不不不,哈哈,不。”马卫家依然轻松地笑着,“你搞错了。” “我搞错了?”刘易斯不解。 马卫家抬起左手中的冲锋枪,摇了摇枪口,刚上车时,他连枪都提不动,现在他居然能单手挥舞冲锋枪,足见他先前羸弱的样子是装出来的。 “你确实搞错了,我只开了一枪。” 刘易斯不敢置信,她用自己的润发射了一枚曳光弹,照亮了原本昏暗的车厢,看向地板,地上果真只有一个弹孔。 “哇!好厉害!大哥哥,这是什么枪法?”刘易斯花痴的毛病又犯了。 “现在不是聊这个的时候,我们去外边吧,这儿太窄,施展不开。”马卫家用枪指了指出口。 刘易斯点了点头,二人一前一后迅速钻出了车厢。 从地狱巴士身上跳下后,马卫家光着脚踏上了地表,二人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孢子烟雾,走到了巴士侧面。 马卫家左手拎着枪,右手平举在额头上,朝着渐渐消散的孢子雾气望了望,发出了一声感叹: “看来我想错了,我们应该待在车厢里的。” “什么意思?”刘易斯忙问。 “喏,你自己看吧。” 马卫家伸出右手食指,直指向远处的烟雾。 天光太暗了,刘易斯没法看透那层孢子,于是她举起右手,发出了一枚曳光弹,但曳光弹也不足以照亮烟雾。 马卫家猜到了她的目的,于是念了一段咒: “白炽开我眼,散尽五洲烟。” 借着咒语,马卫家朝远处的烟雾开了三枪,巨大的白炽火光从枪口喷出,强光闪烁,炁顺着平原游走。 刘易斯惊讶极了,她这才意识到,马卫家的实力不但在她之上,甚至是她望尘莫及的级别。 “大哥,你究竟何许人也?这可不是一般法术,你连灵药都没喝,就能发出这种级别的咒术?” “嘘,别说话。”马卫家将右手食指压在了刘易斯面前一寸的位置,示意她噤声。 马卫家发出的白色弹道以优美的曲线滑向了雾气,当它触摸到那可燃的孢子烟雾时,有如一颗种子触摸到了肥沃的土壤,首先它发芽,然后它生根,火焰一边蔓延,一边落向了平原的地面,照亮了烟雾内部。 烟雾中是乌泱泱一片阴影,阴影蜂拥在平原表面,由于隔着烟雾,只能看清大致轮廓。 马卫家射出的子弹是炁构成的,只能存在片刻,没有杀伤力,火光只亮了一刹那便暗淡了下去。 无论烟雾中的阴影是什么,它们似乎被火光激怒了,烟雾中响起了呆板的鼓点,一种“啪叽啪叽”的脚步声开始逼近,刘易斯没了先前的从容,她举起右手,朝着烟雾胡乱开了几枪,但什么东西都没打中。 烟雾朦胧之中,怪物渐渐逼近了。 “我们怎么办!” 刘易斯扭头看向身旁,但马卫家早已扯呼。 远处,马卫家已经跑出了五十米,他头也不回地喊道:“当然是润(run)啊!” 刘易斯回头看了看,愣在了原地,口罩下方,她的半张脸在笑,另外半张脸抽搐着,花痴幻想当时就破灭了,刘易斯缓缓说出了一个优美的申国字: “艹。” 马卫家可以跑,刘易斯却跑不掉,原因很简单:她穿着鞋。 刘易斯也想拔腿就跑,但她脚上的胶底帆布鞋被数只黏糊糊的小手紧紧抓住了,动弹不得。马卫家脚上抹着滑溜溜的药剂,因此没被抓住。 小手从平原地表之下伸出,由于穿着鞋,过分紧张的刘易斯没有注意到。 现在,她注意到了。 刘易斯看向脚底,十几双透明的胶质小手粘住了她的鞋子。 “这是……软糖吗?” 没错,粘住鞋子的小手正是某种明胶软糖,软糖上沾着土、沙砾和霉菌,看上去十分恶心。 刘易斯尖叫起来,试图用蛮力挣脱,没想到居然奏效了,她不但挣脱了束缚,甚至将地表下的怪物一同拽了出来。 五颜六色的小熊软糖被刘易斯拽出了地面,每一只都只有她小腿那么高。 刘易斯第一眼看去,还觉得这些脏兮兮的软糖有些可爱,可当小熊软糖们抬起头时,刘易斯立刻尖叫起来。 小熊软糖的身体只是肮脏而已,但它们的头部发生了恐怖异变:软糖长出了人类的五官,但也仅仅是五官,没有五官之外的零件。 由于没有嘴唇和眼皮,小熊软糖的牙龈和眼球都暴露在外,它们眼球凸出,还有几只更惨,眼球甚至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小熊软糖们呼吸急促,叫唤着同一句话: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走开!”刘易斯一边甩着脚,一边大叫着,她举起右手开了几枪,但都打空了。 听见枪声,几只小熊软糖松开了手,缩回了地面下方,但还有几只不依不饶地抱着她,甚至得寸进尺地朝她身上爬去,黏糊糊的小手伸向她的面部。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小熊软糖们叫唤着,声音破碎而失真。 鸡皮疙瘩沿着刘易斯的脖颈向上蔓延,她打算念咒保护自己,但她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时,几只小熊软糖就用手脚堵住了她的嘴。万幸刘易斯戴着口罩,软糖小手没有直接伸进她嘴里。 地面下方源源不断地有软糖怪物钻出,接连抓住了刘易斯的脚、小腿乃至腰部,似乎想要把她拽进地面以下,刘易斯试图挣脱,她朝着地面开了几枪,由于气息紊乱,她的子弹没有起效。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小熊软糖们被枪声刺激到了,它们的叫嚷声变得更加响亮。 刘易斯难以维持平衡,她突然想起自己喝了“硫磺水”灵药,赶紧将双手对准头顶,用炁释放酸液。 两束透明的酸液从刘易斯的食指中喷出,转瞬便化成了酸雾,酸雾缓缓落下,包围了刘易斯。 小熊软糖们被酸雾打湿了,它们先是一愣,发觉无事发生,又开始念叨起来: “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 刘易斯慌了,她以为硫磺水没有生效,绝望地蹬着双脚。 突然,一只小熊软糖率先张开了沾满血污的牙口,咬向了刘易斯的腰部。 直到这一刻,刘易斯才醒悟过来,原来小熊软糖们喊着的并非“吃我”,而是“我吃”。 刘易斯是残面信徒,不知何为疼痛,但她能感觉到一张长着尖牙的嘴在吃她。刘易斯条件反射般全力抖动身体,试图甩掉身上的小熊软糖,但却用力过猛,一瞬间失去了平衡,仰面倒在了地上。 软糖小熊们张开满是污秽的牙口,朝她扑了上来,撕咬着她的身体,刘易斯慌了,脑子里只剩下了两个字: “要死。” 长着人类牙齿的小熊软糖们打算将刘易斯分食,就在这时,一颗红色小熊软糖突然捧着脸尖叫起来,其余软糖赶忙转头看向它,只看见尖叫的软糖正在缓缓融化。 尖叫着的红色小熊软糖像燃烧的蜡烛一样融化了,它的软糖躯体流淌到了地面上,眼窝融化了,眼球掉在了地上,然后是一颗又一颗的牙齿,最后,它化作了一滩糖水。 小熊软糖们沉默了,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都尖叫了起来,方才被刘易斯喷上酸雾的小熊软糖纷纷开始融化,侥幸躲过一劫的,也被这种景象吓得缩回了地下,逃之夭夭了。 刘易斯终于解脱了,她慌忙爬起身来,黏糊糊的糖水从她身上流下,搞得她很不舒服。 但眼下不是在乎这些的时候,孢子烟雾中,呆板的鼓点声越来越近了,迷雾中影影绰绰,小熊软糖的大军正在接近。 刘易斯很清楚,虽然硫磺水能溶解软糖,但她的炁未必足够,倘若耗尽了炁,再被小熊软糖抓住,那就必死无疑了。 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拔腿逃跑,刘易斯转头看向地狱巴士,突然想起召潮司和孙必振还在棚屋里。 “不好!我得先警告他们!”刘易斯这么想着,朝几乎散架的棚屋跑去。 刘易斯冲向棚屋的同时,一阵细若游蚊的念咒声突然传来。 专注于奔跑的刘易斯没能听清那是什么咒,兴许是残面的驱厄咒,也可能是什么释放爆炸的咒语。 总之,咒语落下后,刘易斯身后传来巨响,一层巨大的气浪袭来,刘易斯身后残余的几名追兵禁不住气浪的翻卷,被掀翻卷走,烟雾也被驱散了,露出了藏在烟雾中的软糖军队。 献出身形的小熊软糖们顿时乱作一团,在一阵窃窃私语般的交谈声后,它们迅速消失在了平原之上。正如马卫家所言,这群来自地底的软糖怪物不会光明正大地打架,一旦失去藏身的烟幕,它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遁逃。 气浪不但赶走了小熊软糖,也把刘易斯掀翻在地,身上的糖浆沾满了灰尘,狼狈至极,她一脸懵逼的爬起身,愣在原地。 小熊软糖的鼓点早已停止,刘易斯回过头举目四望,平原上只剩下了飞舞的菌丝和灰尘。 这时,马卫家笑嘻嘻地朝刘易斯走了过来。 “兄弟,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说的‘润’指的是用润战斗,不是让你‘润’。” 刘易斯满脸通红,她抖了抖沾满脏东西的衣服,哭笑不得,只能岔开话题,无奈地问道: “你刚才用的是什么咒?怎么有这样大的威力?” “什么咒不咒的?那不过是老天爷放的响屁。” 马卫家一脸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单手拎枪的样子如此轻松,甚至令人怀疑他手上那把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只不过是一个塑料玩具。 但刘易斯很清楚,那是一把真正的冲锋枪,至少有五公斤重,普通人根本没法长时间单手握持。 考虑到这些,刘易斯根本不敢质疑马卫家,她甚至怀疑马卫家是否真有看上去那么年轻。要知道,马卫家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取一件画皮,而画皮正是一种易容术,只要穿上画皮,八十岁的老人也能伪装成十八岁的小伙,畸形的怪物也可以伪装成人形。 “唉,不提这个了,我想知道您脚底抹的东西是什么,能否分我一点?我可不想再被这些鬼东西缠上了。”刘易斯心有余悸地说。 “抱歉,独此一份,没有多余的。”马卫家摇了摇头。 两人扭头看向远处,一望无际的疱疹平原上没有任何标志物,地狱巴士多半是死了,没了载具,他们需要另谋他法离开这里。 刘易斯摸着腰上的齿痕,抱怨道,“我被咬了一口,所幸没有出血,但愿不要因为这个感染什么疾病。” “放心吧,残面庇护着我们。”马卫家安慰道。 “唉……这帮小熊软糖何苦找我们的茬?真是胡闹。” 马卫家微笑着摇了摇头,“我哪里知道?走吧,去看看那个巴士还有没有救,我们得想法子离开这里。” 两人慢步走到了地狱巴士旁边,刘易斯蹲了下来,打量起检票员的尸体。 “依你看?”刘易斯问。 “我看是死了。” “你指的是检票员还是巴士?” 马卫家拿脚拨了拨地上已然熄灭的中华烟,耸肩道,“都是。” “我现在在想……” “想搜刮一下?你搜吧,反正他死了,用不上了。” “不,我在想,我们有没有义务埋他?不过你说的对,反正他死了,我们搜一下吧。” 说着,刘易斯在售票员的裤子口袋里翻找了片刻,可惜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刘易斯擦了擦手,站了起来,“马老师曾说,管杀要管埋,我们给他埋了吧。” “是你杀的吗?”马卫家问。 “不是。” “那为何要你来埋?” 刘易斯想了想,觉得也对。 “你说得对,我们走吧。” 说罢,二人转身走向车厢。 车厢内部依旧灰暗,马卫家走进车厢时,召潮司像蛇一样缠在孙必振身上,用手肘怼了怼孙必振。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孙必振小声问道。 “一点小麻烦,我们已经解决了。”后进门的刘易斯说。 “你确定?”召潮司追问。 “不确定,但大概没问题了。”刘易斯侧目看向马卫家。 孙必振没有看懂刘易斯的暗示,但召潮司心领神会,她开口问马卫家道:“你想埋在哪里?” “埋?”马卫家露出了困惑的表情,又豁然开朗道,“哦,你们是说那个检票员,是吧?不用麻烦了,又不是我们杀掉的,就留在这里吧。” “不是,我说的是你,你想被葬在哪里?”召潮司冒着蓝光的眼睛杀气四溢。 马卫家和刘易斯同时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诶,诶,大可不必,大可不必。”马卫家安抚道。 “他不是敌人,你不要这么草木皆兵的。”刘易斯也附和道。 见他们意见一致,召潮司质疑道:“你来之前,一切都好好的,但你一到,我们就遭受了袭击,你怎么解释这点?” 马卫家耸肩说道,“朋友,这用得着解释吗?” “怎么说?”刘易斯追问,其实她也放心不下。 “我是说,如果我想伤害你们,我早就那么做了,对吧?我没必要现身,更没必要和你们聊天。拜托!我们兄弟会的教义,‘人尽可杀’,你们应该知道吧?” 说着,马卫家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出“枪”的手势,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这个答案倒是非常令人满意,刘易斯和召潮司都点了点头。 兄弟会的教义是四个字:人尽可杀。这里的“人”泛指宇宙间一切生命。 第10章 蘑菇烧烤 感觉气氛有些尴尬,刘易斯赶忙打圆场道,“你不要为难马哥,他刚刚救过我,肯定不是坏人。” 马卫家露出了和善的微笑,将m1928半自动汤普森冲锋枪的枪口压低,对于兄弟会的成员来说,这一举动是在向他人示好。 召潮司盯着马卫家看了几秒,最终转头看向了别处,发出了一声长长的鼻息。 孙必振松了口气,解释道,“她的意思是相信你了。” “感谢理解。”马卫家点头回应。 刘易斯也松了一口气,如果真要和马卫家打起来,她并没有把握能全身而退。 紧张的氛围消散,几人简单地聊了几句,都认为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走出疱疹平原,抵达简明镇。 简明镇位于疱疹平原和朗德尔雪域的交接处,镇子里有一扇“兔绒之门”,可以直通西京,是四人共同的目标。 地狱是活物,地狱内部的区域不断变化,没有固定的大小、形状,有的只是“相邻关系”,比如疱疹平原和朗德尔雪域就必定相邻。如果没有向导或者地标引路,凡人很可能在地狱内迷路受困。 考虑到这点,四人讨论起安全离开疱疹平原的方法。 “大哥,你有法子逃出这鬼地方吗?”刘易斯问。 “这个别指望我啊,我是不折不扣的路痴,来这里的路上我差点就迷路了。”马卫家无可奈何地耸耸肩。 结合马卫家来时迟到的事实,刘易斯没有怀疑什么,转头看向召潮司问道:“召潮司,你有法子吗?” 召潮司朝刘易斯翻了翻白眼,看来她也没有办法。 刘易斯又看向孙必振。 “你不会奢望我有办法吧?”孙必振摊开双手。 刘易斯摇了摇头,笑了起来: “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好了。” 说着,刘易斯从腰包里抽出一只绿色的小包,她将包裹拆开,原来是一片硕大的青绿色叶片,中间包裹着一团樱桃色的团状物。 刘易斯端起这颗药团,得意洋洋地模仿了一段哆啦A梦拿出道具时的音效: “挡当当当~当挡当,这是‘麋鹿鬃’,李德大哥送我的灵药。他早就料到我们可能会迷路,这剂药可以引导迷路之人找到归途,应对当前的情况是最好不过了。唯一的问题是……” “问题是什么?你倒是说啊。”马卫家问。 刘易斯解释道:“问题是,这药必须由一个认路的人来使用,如果没人认路,这个药就没法生效。” 听他这么说,马卫家当即拉长了脸,调侃道:“兄弟,如果眼下有人认路,还用这药作甚?” 刘易斯嘿嘿一笑,“此言差矣,眼下并非没有认路的人,噢,不对,先不管是不是人,那玩意绝对是认路的!” 刘易斯伸手指向了车厢前端,四人一同朝那里看去。 灰尘滚滚的车厢前端,穿着蓝色工装的蘑菇人仍困在菌丝丛中,时不时地扑腾一阵。 “原来如此,那还等什么?赶紧拿这个蘑菇试试药效。”马卫家笑着说。 孙必振看着蘑菇人,有些发懵:“可是,这个蘑菇人没有嘴啊,它连五官都没有,估计也没有消化道,怎么喂给它?” “无妨,把这些药糊抹到它身上就行。”刘易斯靠近蘑菇人,将叶片翻面,把药团“啪唧”一声拍在蘑菇人的菌盖上,然后均匀地涂抹。 蘑菇人没有反抗,它的棕色菌盖渐渐被药团染成了樱桃色,渐渐散发出一股菌菇独有的香味。 “蘑菇人没有痛觉吗?我记得李德大哥说过,这个药生效之后会散发出巨量的热。”刘易斯琢磨。 马卫家扶了扶眼镜,问:“人家的意思,是不是说,这个药就是用来逼供的,通过折磨认路的人来得知路线?” 听他这么说,刘易斯也懵了。 “好像……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这么说,我搞错用法了?” “先不说这个,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菌菇的香味?”马卫家反问。 “我戴着口罩,什么也闻不到。” 马卫家循着香气嗅探,凑近蘑菇人的菌盖看了看,不由得叹了口气,满怀同情地说道:“香气就是从蘑菇人脑袋上发出来的,我看它好像是熟了。” “熟了?不会吧,你戳一下看看。” 马卫家调转枪口,在蘑菇人的菌盖上戳了戳,蘑菇人果然不动弹了。 “不止是熟了,它好像还死了。”马卫家苦笑道。 “好吧,这警示我们不要把麋鹿之鬃抹到头部。”刘易斯惋惜地说。 “认路的蘑菇人挂了,接下来怎么办?”马卫家问。 “我来看看,按理说,麋鹿鬃也该生效了。” 刘易斯凑到蘑菇人旁边,盯着散发香气的菌盖看了看,没看出任何端倪,自言自语道,“不能吧?难道这药真是用来逼供的?” “蛤?真就被我说中了?你说的那个李德没有给你说明书吗?”马卫家问。 “李德大哥通晓灵药学,他多半是以己度人了,所以没有给我使用说明书。”刘易斯懊恼不已地说。 听他这么讲,一直站在三人身后的召潮司实在绷不住了,她没好气地一把推开了刘易斯,从手背上剥下一片鳞,直接插在了还没死透的蘑菇人菌盖上。 “有我在,还用得着灵药?走吧!”召潮司拽起孙必振的袖子就往车厢外走。 “诶,哥们儿,她怎么走了?”马卫家忙问刘易斯。 刘易斯这才反应过来,拍脑门道:“忘了这茬了。这也倒好,不用瞎忙活了,我们直接跟她走吧,召潮司的润能阅读人心。唉,只是可惜了灵药啊!” …… 疱疹平原的孢子有如炊烟一般,摇摇晃晃地升了起来,又被天光和万有引力牵制在了平原之中。 已死的地狱巴士倒在孢子群中,几只地狱里特有的食腐鸟落在了车厢上方,为争夺一块菌丝缠绕的血肉而扑打起来。 食腐鸟的争斗没有持续多久,它们各自叼着肉的一端,眼睛却齐刷刷地看向远处的孢子烟幕,很快,它们眼中露出了禽鸟特有的机警,松开嘴里的肉四散飞去,掀起了一阵深粉色的孢子。 食腐鸟散去后不久,一个魁梧的人影出现在孢子组成的烟幕背后。 此人穿着防剿局配发的灰色风衣,戴着苏式军帽和迷彩色的防护面具,背上背着一块迷彩色的画板。 这一身打扮,在人间或许过于张狂,但在地狱之内却属于过分收敛了。 此人姓王,是调查员,按照防剿局的一贯叫法,他应该被称为猎人王。 眼下,猎人王走近了地狱巴士的残骸,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一支吸了一半的香烟。 猎人王用靴子踩住那支香烟,弯下腰捡了起来。 他拨开那支香烟的滤嘴,饶有兴趣地看了看,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是密教信徒的烟,这种香烟不产自凡世。” 猎人王丢掉了香烟,向前走了几步,用左手抬起巴士的底盘,右手抓住售票员的右脚,稍一用力,将上半身已经压扁的尸体整个从巴士下方拽了出来。 猎人王打量着死者的外观,目光聚焦到了售票员脸上近乎扁平的痦子。 死者的面部组织被压得支离破碎,没碎的也变的稀烂,唯独这颗痦子完好无损,可见这并非普通的痦子。 猎人王翻阅过琥珀教的卷宗,他很了解,活面具是琥珀教的标志,售票员脸上那硕大的痦子应该是活面具的幼体:“痦子”会逐渐长大,最终形成面具的形状,占据信徒的面部。 “原来是琥珀教的人,那就不奇怪了,他们什么生意都敢做。” 猎人王小声嘟囔了一句,迈着大步走进了几乎散架的车厢。 车厢内,猎人王发现了瘫倒在菌丝丛中的蘑菇人。 不知为何,惨遭折磨的蘑菇人仍活着,虽然它已经动弹不得,菌柄上却长出了几颗孢子肉芽,这是光蛰病的先兆,但猎人王没看出来。 蘑菇人的脑袋已经萎蔫了,菌盖整个瘪了下去,颜色也黯淡了许多,唯一醒目的便是它菌盖上沾着的麋鹿鬃灵药:药糊已经干燥结块,变成了药粉,颜色也由樱桃红变为了白色。 “麋鹿之鬃?”猎人王一眼认出了菌盖上的灵药。 猎人王通晓灵药学,他摘下右手手套,从那些药面中捏出一撮,张开嘴,将这些白色药面洒到了舌头上。 他闭上了嘴,用舌头将灵药均匀地抹在上颚,一幅清晰的方向图渐渐浮现在了他的脑海。 当然,比起这些药面,猎人王更感兴趣的是那片插在菌盖上的鳞片。 猎人王戴上手套,从腰间拔出一把三角形的金属片,用金属片的尖端挑出了那片鳞,拿近看了看,然后丢掉了。 一片鳞说明不了什么,但鳞片和灵药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就能说明很多问题。 猎人王钻出车厢,走到了地狱巴士的另一面,他的注意力瞬间被地狱巴士身上的炁吸引了。 猎人王饶有兴致地低下头,将靴子插到了巨虫背部的甲壳下方,用力一蹬,甲壳被剥开了,露出了下方的创口。 甲壳下方赫然是一颗小孔,组织和器官化成的流体从那个小小的孔洞中不断外溢,但甲壳上却没有对应的伤口,如此奇怪的伤口引起了猎人王的好奇,可惜他没有更多时间细看。 猎人王收回脚,任由甲壳复位。 “我必须承认,这一趟还是有一定风险的。”猎人王自言自语着,走向了麋鹿之鬃指示的方向。他知道自己该往哪走,他脑海中的方向图总共只有两站,起点不重要,重要的是终点。 终点指向了简明镇,那是一个密教信徒经营的小镇,猎人王对此非常清楚。 第11章 悬挂之人 在召潮司的带领下,孙必振一行人在平原上迅速前进。 四人的脚程很快,但地狱毕竟是地狱,它喜欢强烈的欲望,更喜欢折磨活物,尤其是有思想的活物。 科教的四大名着之一,由前白月司马丁所着的《古伦敦旅行指南》,曾明确指出,地狱的环境会受身处其中的活物的影响。如下片段引用自《古伦敦旅行指南》第三章: “我曾一十七次经过疱疹平原造访兔绒之门,每一次都有不同的目的,这些目的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重点是,由于抱有不同的目的,我的行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记得有一次,我去兔绒之门仅仅只是为了借用洗手间,或许是由于这种目的过于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地狱察觉了我的窘迫,那一次,我无论如何无法在预期时间内抵达目的地。诸位不要担心,我最终顺利解决了新陈代谢的问题,只是失去了一条裤子。 相比之下,当我按照惯例穿越平原时,地狱却又不耐烦地恭送我出了平原,路程所需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当时,原本需要五到八小时的路程,居然只花了我不到半小时。 以上的两个例子绝非偶然,我们须知,地狱反感例行公事,却对孤注一掷情有独钟,它格外喜欢折磨强者,其目的暂未可知,但试图揣测地狱的意志绝非明智之举。” 或许正是由于领路者是大祭司,地狱开始了对四人的折磨。 召潮司走在四人中的最前面,她起初满怀信心,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表情。 但在前进了约莫四小时后,召潮司的周身开始散发肉眼可见的黑气,她开始发出不耐烦的磨牙声音,原本平静的炁也渐渐扭曲,走路时左右摇摆的幅度也大大增加了。 刘易斯和马卫家很识相地没有去招惹她,而是让孙必振去试探性地询问,他们认为召潮司总不至于朝孙必振撒气。 孙必振走到召潮司前面,回头看了她的脸一眼,然后凝重地咽了一口唾沫,一言不发地又退了回来。 “为什么不问?你不至于害怕她吧?”刘易斯问道。 “呃……你们见过她生气的样子吗?”孙必振反问道。 刘易斯和马卫家都摇了摇头。 孙必振伸手一指走在最前面的、被黑气包裹的召潮司,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们去看看好了,还挺难得的。” 马卫家和刘易斯都一个劲的摇头。 “你们看看吧,我用人类的语言描述不出那种表情,就好像……就好像一条发怒的松狮,还得是剃了毛的那种。”孙必振不依不饶地劝道。 “我还年轻。”马卫家回答。 “我还年轻。”刘易斯异口同声地答道。 “反正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不是不敢在这个时候和她说话,只是我一靠近就张不开嘴,估计她不想让我说话。”孙必振解释。 “有这么夸张吗?”马卫家来了兴趣,“我去看看。” 说着,马卫家加快了步子,走到了召潮司身前,可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就被浓烈的炁击中了面部,马卫家搂着冲锋枪倒在了地上,捂着脸翻滚起来,压扁了一丛又一丛的孢子花。 “怎么了?”刘易斯赶快跑了过去。 “没事,没事,我还活着,我好像被啥玩意儿蛰了一下。”马卫家松开手,脸上赫然是一个“丨”字。 刘易斯同情地拽马卫家起身,炁写就的“丨”字只维持了三十秒,但他们不敢再靠近召潮司了,只能远远地跟在她后边,小声嘀咕起来。 “怎么办,兄弟?咱还要跟着她走吗?”马卫家捂着脸问道,“我们走了至少三小时了吧?” “不止,按理说该到了,但现在还望不到雪域的边界,这不对劲啊。”刘易斯回应道。 朗德尔雪域以其纯白的颜色着称,但从三人的位置看去,无论哪个方向都望不见白色,有的只是游荡的、半透明的粉色:那是疱疹平原上的孢子云。 “咱现在就是一整个大写的折磨啊,”马卫家忍不住指了指自己的脚,“你们两位好歹是穿着鞋的,我可是光脚走了这么些路,这要是走错了方向……” 话音未落,一双灰色运动鞋砸在了马卫家腹部,马卫家吃痛后退了半步,光顾着抓住他的冲锋枪,那双鞋则落在了地面上。 刘易斯也吓了一跳,她认出了那双鞋,赶紧回过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只是无奈地耸肩摊手。 “她什么时候拿走的?”刘易斯嘟囔。 “原来她听得见啊?”马卫家委屈地看了刘易斯一眼,刘易斯则苦涩地点了点头。 马卫家用胳膊夹住枪,将运动鞋捡了起来,看着刘易斯问道:“那我是穿,还是不穿?” “你看穿不穿的上,穿的上就穿着,她肯定不会要这双鞋了。” 马卫家点点头,把鞋套在了脚上,居然能穿上,这貌似是个巧合。 “既然能穿你就穿着吧。”孙必振拍了拍马卫家的肩。 马卫家抿着嘴点了点头,“但愿穿鞋不会招来麻烦。” “哪来的麻烦?我们这一路上都穿着鞋,要是有麻烦早该出现了。”刘易斯笑道。 “如果之前的经历不算麻烦的话。”孙必振补充道。 就在三人交谈时,走在最前面的召潮司停下了脚步。她周身的炁一刹那便消失了,只剩下磨牙的声音愈发的响亮。 “有东西。”召潮司发出了警告。 “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孙必振哆嗦起来。 “莫不是鎏金司来了?不是吧不是吧?我才刚穿上鞋……”马卫家吐槽道。 隔着大概十米的距离,召潮司转身朝三人大喊道: “是异教的大祭司!” “你看看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马卫家苦笑道。 喊声还没来得及传到刘易斯耳中,疱疹平原的地面已经开始了皲裂。 橙黑色的地面发出了“桀桀桀”的摩擦声,仿佛有人在地面之下使用电动剃须刀,随后,一条缝隙裂开了,五条粗约一公分的金色绳索从缝隙中窜出,间隔整齐地冒出了地面。金绳延长向天空,一反常态地没有瘫软,而是笔直地上升,一直延长了十米左右。 孙必振等人呆呆地望着那些绳索,召潮司则皱起眉,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打算施咒,右手搭在了自己大腿外侧,那里绑着几支她随身携带的灵药,是她出发前特意准备的。 在四人紧张的注视下,五条绳索停止了延伸。 空气发出破碎的响声,五个人影钻出了皲裂的地皮,沿着绳索滑向上空。 五人身上裹着脏兮兮的布条,活像五具木乃伊,他们各自抓着一条金绳,身上裹着沙色的布,只露出了下半张脸,蜡黄色的皮肤上长着一对鼻孔和一排牙齿:他们的嘴唇和鼻子似乎被割掉了,也可能是因为疾病萎缩脱落了,仅存的半张脸上满是诡异病态,十分瘆人。 病态的面容昭示了他们的身份:这五人多半是鎏金司的随从。据传,侍奉黄金神的大祭司总是带着随从出行,随从数一律是五名,鎏金司也不例外。 随从们头部冲下,脚尖朝上,身躯无规律地痉挛着,以倒吊的姿势滑上了绳索末端。对于他们来说,重力似乎是相反的,又或者,重力在地狱从未存在过?谁知道呢…… 五名随从的出现预示着大祭司的到来,或许是出于傲慢,又或者只是行动不便,鎏金司迟迟没有现身。 瞠目结舌的孙必振闭上了嘴,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忍不住问召潮司道: “他们的主子呢?”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召潮司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这证明他铁定说错话了。 兴许是听到了孙必振的话,地下某处,一段呻吟般的话语传来: “我,向各位请求原谅,我,确实应该先和各位打个招呼。” 这一定就是鎏金司的声音了。 近乎呻吟的话语飘向天空,一柄长矛率先扎破了薄得接近透明的地衣层,矛尖冲上,以匀速滑向天空,末端绑着一条透明但熠熠闪光的丝线。 长矛朴实无华,柳木手柄,金色矛尖,没有花纹,矛尖边缘粗糙,仿佛未经打磨。 长矛下方,一人沿着透明丝线爬出,此人也没有鼻子和嘴唇,也裹着一身脏污的沙色裹布,但不同之处在于,他袒露着胸膛,并且长有六条手臂。 是鎏金司。 鎏金司以维特鲁威人的姿态爬出地面:最上方的手臂抓着丝线,将他的身躯拖向长矛;第二双手臂伸得笔直,向上扬起,仿佛是在做赞美礼拜;最下方的一双手臂平举着,手心朝外,手上裹覆的布条上画着黄金教的圣痕:红色倒十字。 在凡世,倒十字是谦卑的象征,但这里不是凡世,这里是地狱。 如果红十字象征着医者与救赎,那么红色倒十字就意味着疾病与折磨。 鎏金司袒露胸脯,布条散落,朝上滑落,由于疾病,他的皮肤和身上的裹布是同一种颜色,沙黄色胸膛的中央,赫然是两个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 消肌腐骨,蚀金化土之人,鎏、金、司。 “如果不出意外,他就是鎏金司吧?”孙必振这么想着,如此明摆着的事情,孙必振总要慢人一步才看出,这也不怪他,谁叫他现在是个弱智呢? 虽然从孙必振的视角看去,鎏金司好像一个人形气球,悬挂在半空中,头部朝上。但从五名随从的视角看去,鎏金司则是倒吊的姿态。 鎏金司爬到了丝线的尽头,用双脚夹住了矛尖,解放了全部六条手臂,先将三双手放在了胸前,缓缓合十,然后将手掌分开,亮出了手心中的鲜红倒十字,慢慢的,张开了臂膀,苦杏仁味道的炁从他身上落下,好像一场毒雨。 “我,鎏金司。” 他首先吐出了两个含义相同的单词,随后说道: “客套的话无需再说,我,相信,我,的信使会对每一位进入平原的客人阐明,我,的规矩。当然,如果你们没有见到信使,那么,我,对各位出色的潜行技法表示由衷的赞美,并对,我,手下信使的失责表示诚挚的歉意。 告诉,我,你们是否见过,我,的信使?” 鎏金司每次说“我”这个字,都要刻意停顿一下。说话时,他伸出一只左手,用左手食指指向自己,远看去,其姿态好像丢勒的自画像。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扭头看了召潮司一眼。 召潮司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她不擅长撒谎,摇头时脸上虽无表情,手脚却在不自觉地挪动,当然,她的脚是光着的。 “我,没有问你,盐神的大祭司,你做的很好。” 鎏金司伸出一只干瘪的左手,指向孙必振。 “我,说的是你们三位,穿着鞋的三位,你们见到,我,的信使了吗?” 被鎏金司指中的那一刻,孙必振的心脏停跳了五秒。 由于不敢擅自做决定,孙必振回头看向刘易斯,刘易斯和马卫家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来。 “怎么办?”孙必振小声问道。 刘易斯暗使眼色,她恨不得现在就缝住孙必振这张破嘴,要是孙必振的这句“怎么办”被鎏金司听见,他们就是不打自招了。 “我,正在等,异教徒。” 鎏金司用一根右手食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刘易斯郁闷极了,身为复仇司的教子,她确实可以用教父的名号做赌注,赌鎏金司不敢对他们出手。但考虑到是自己不守规矩在先,报上教父的名字似乎有损复仇司的威名,刘易斯犹豫着究竟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才好。 “我没见过。”马卫家耸肩答道。 刘易斯惊奇地看向了马卫家,马卫家的话意味着两件事:第一,他避开了鎏金司的耳目;第二,尽管没有见到信使,马卫家依然自觉选择光脚步行,这说明他对鎏金司的规矩早有所知。 “原来是这样吗?请允许我简单确认一下。”鎏金司伸出了全部三只右手,指了指右侧离他最近的一名仆从。 随从用双脚夹住金绳,变魔术般从身后抽出了一支卷轴,双手并用将其撑开,卷轴滑向天空,足有五米长。 随从将鼻孔面向卷轴,打量了片刻,点头回应道: “如其所言,此人不在文书上。” “另外两人呢?”鎏金司再问。 “他们在列。”随从回答。 “嗯,我知道了。” 说完,鎏金司的炁已经弥漫到了刘易斯面前。 召潮司下意识地将孙必振护在身后,用右脚将刘易斯向前推了半步,孙必振却认为这样不好,主动向前迈了一步,挡在了刘易斯和召潮司前面。 鎏金司对此没有发表看法,他的声音依旧平稳: “对于没有遇见信使的异教徒,穿鞋,我,表示完全理解,”然后他转动惯头部,朝向刘易斯,“至于你们两位,既然,我,的信使已经发出过警告,你们仍穿着鞋,那么,我,是否可以这么认为:你们并不畏惧,我,的长矛,并且乐于通过违反规则的行为来彰显自己的勇敢?” 刘易斯已经汗流浃背了,她一时想不出回答方法,只能默默摇头,不去触怒鎏金司。 刘易斯沉默时,马卫家压低枪口说:“尊敬的大祭司,无论如何,那只不过是一双鞋子,您可否看在歼灭司的面子上放我的朋友一马?” 这句话让鎏金司沉默了将近半分钟。 有时候,沉默能说明很多事情。 “好家伙,看来用不到我说话了。”刘易斯暗想。 歼灭司为何有如此之大的面子?这就说来话长了。 在密教信徒之间广泛流传着一张名单,这张名单包含了若干名绝对不能得罪的大祭司的名讳。对于不同的密教,这份名单的长短和内容不尽相同(因为信徒们都很识相的把本教的全部大祭司加入了名单),但无论是哪个密教的名单,名单中总会出现五个固定的名讳,信徒们笼统地称之为“黑五”,代表了五名公认最杰出的密教祭司,他们是: 武神祠,剧毒司,李林。 科教,白月司第二,塞缪尔。 拜火教,沸腾司,闻章。 兄弟会,歼灭司,白起。 虽说是“黑五”,但公认的黑五却只有四个,因为不同密教对第五名“黑五”的定义不同,大家都喜欢把自己最喜欢的大祭司称作“第五名黑五”。 但无论如何,歼灭司是无可非议的“黑五”,这一点鎏金司心里清楚。 思索良久后,鎏金司直言不讳地问道:“你,和歼灭司,是什么关系?” “上下级。”马卫家不假思索地回答。 “是吗?那你为何认为,歼灭司肯为两名异教徒而触犯,我,的规矩?” 说着,鎏金司的炁已经压到了马卫家面门前一寸的位置。 如此强烈的炁压迫着刘易斯的内脏,让她痛苦地咬紧了牙关,但马卫家并没有畏惧,他耸肩说道,“我没有这么认为,我只是希望您能给歼灭司面子。您,不会不给这个面子吧?”马卫家学着鎏金司的语气,刻意在“您”这个字后停顿了一下。 鎏金司的炁在一瞬间提高到了峰值,但又瞬间恢复了平静,看来马卫家的话触怒了他,只是不好当场发作。 停顿片刻后,鎏金司朝左侧挥了挥手,离他最近的随从立刻收起了卷轴。 “我,为什么要给异教徒面子?” 鎏金司语气和缓,但就连孙必振都听得出来,这句话远没有他之前的话客气。 “这个就看您怕不怕歼灭司了,”马卫家笑道,“您要是不怕,那自然不用给他面子。” 如此直白的答复,就连召潮司听了都略感震惊。 马卫家刚说完,鎏金司的五名随从就散发出了浓烈的杀意,他们的炁远不如鎏金司的强大,但也能形成无形的威压。在炁的压迫下,站的最靠前的孙必振开始流鼻血,召潮司想上前保护他,但孙必振摆手拒绝了,他没有丝毫动摇。 鎏金司开口了:“我很喜欢你的幽默,年轻人。”他的声音没有丝毫变化,但刘易斯能够感受到他的炁比之前弱了三分。 “如果你们是想拿大祭司的名号来戏耍,我,——你们最好不要——如果你们戏耍了,我,你们就要为这一行为买单。” 鎏金司有些语无伦次,他略微停顿了一下,举起一双手,交叉十指,继续说道: “不过,鉴于你们撒谎的可能性很小,我,私以为,卖歼灭司一个人情也未尝不可。” 鎏金司伸出两只右手,指向四人正面对着的方向。 “如果你们想去雪域,朝这个方向继续走即可。还有……” 鎏金司举起右侧中间的手,握拳一甩手腕,再张开手时,一个黄白色的药包出现在他手中。 “这个小物件一定是你的。”鎏金司将药包轻轻丢给了刘易斯。 刘易斯眼疾手快地接住,定睛看去,药包的颜色无比熟悉。她将药包递到鼻子下方,假意嗅了一下,虽然戴着口罩闻不到气味,但她认出,这个药包就是她当初送给鎏金司信使的那个:没想到那家伙真的把贿赂交给了上司,没有自己私吞。 “下次,我希望你们能拿出更具吸引力的礼物。” 鎏金司又伸出两只左手,直指向马卫家。 “还有你,年轻人,替,我,向歼灭司问好。告诉他,大祭司有义务教授手下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 “一定,一定。”马卫家连连答应。 鎏金司没有再说话,他和随从们倒立着朝地面爬去,很快钻入了地面,地衣上的裂隙也缓缓合拢,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刘易斯终于松了一口,她感激地看向马卫家,“多谢马哥,我刚才都快吓昏了。” 话音未落,马卫家已经仰面倒在了地上,吓昏了过去。 刘易斯无语了,她以为马卫家是装的,走上去用手戳了戳,“不是吧?他真的吓晕了?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又怂又勇的人啊?” 第12章 简明小镇 孙必振用袖子把鼻血擦干净,回头看向召潮司,嘴一张一合,看他的口型似乎是在说: “看来你选的方向是对的,我们继续走吧。” 但他什么声音也没发出。 原来,孙必振陷入了失语,方才他独自承受鎏金司的威压,暂时失去了语言能力。炁能造成的侵害共有九种,分别是“失明”“失语”“失聪”“失心”“丧魂”“力竭”“抽筋”“剧痛”以及“暴毙”,相比之下,“失语”已经是相当温和的伤害了。 召潮司担忧地掰开孙必振的嘴,朝他嗓子眼里看了看,确信没有大碍,指了指昏倒在地的马卫家,“我来背他,你跟紧我。” 后续的路程再没发生什么意外,只是孙必振受到了炁的侵害,马卫家暂时昏迷,几人一路上再没说过话。 四人在沉默中前行,很快,周遭的景物开始发生变化,地狱似乎妥协了,向他们展示了前路。 远方的粉色逐渐变淡了,露出了丘陵的形状,一条雪线沿着疱疹平原粉色的地皮缓缓浮现,纯白的地块凸起,那是朗德尔雪域的边界。 “我们快到了!”马卫家打破了沉默,他扶了扶眼镜,却被召潮司摔在了地上。 “醒了就自己走路!”召潮司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朗德尔雪域并非是真正的雪域,它被称为“雪域”仅仅是因为它纯白的颜色。事实上,朗德尔雪域是一片由真菌菌毯覆盖的丘陵,白色真菌在雪域上方生成了有如树林的密集菌毯和绒毛状森林,其中栖息着被称为“鼠人”的原住民。所谓原住民,指的是地狱原生的智慧生物。 不同于疱疹平原,朗德尔雪域有原住民存在,因此没有密教或大祭司对其宣称占领,该地带也成为了地狱内着名的“无税港”“避税天堂”,不同密教的商贩聚集在此、共襄盛举,真可谓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热土。 不过,如果没有密教的庇护,任何人类聚落都不可能在地狱内存续。朗德尔雪域上有多个人类集会点,它们统一处在琥珀教的庇护下,向琥珀教递交保护费。 但考虑到来此地交易的通勤代价略有些大,如果没有“门”提供便利的交通,估计没有信众会冒着生命危险前来此处。正因如此,琥珀教费尽心机,将他们最安全的一扇门搬到了朗德尔雪域的边界,为的就是在此地经营他们的生意。 围绕这扇门,密教信徒形成了固定的聚落,甚至建立起了城镇,这都得益于琥珀教的不懈努力。虽然军事实力在一众密教中排不到前列,实力最强的几大密教却对琥珀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原因错综复杂,难以阐明。 孙必振四人朝雪域边界走去,在白色的“雪原”当中有一块显眼的褐色斑秃,那里有炊烟升起,就连天光都更明亮了些。这块“斑秃”就是朗德尔雪域边界上的小镇,简明镇(simplear town)。没人知道它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或许为这个镇子起名的人根本没动过脑子。 简明镇围绕兔绒之门建设,琥珀教非常重视,甚至派遣大祭司常驻此地,为的就是在地狱恶劣的环境中维持这个宝贵城镇的生命。 一番跋涉后,孙必振等人跨过了雪域外侧的绒毛地皮,进入了简明镇外的检查站。 检查站建在山麓上,虽说是山,其实就是一个不大的土丘。站外铺着难得的沥青地皮,地皮上零散的堆放着一些房屋,净是些低矮的木制建筑,比人还矮,这些屋子不是供人类居住的,里面住着一些鼠人,它们是原住民,不被允许进入镇子,但那并不妨碍它们在简明镇外形成聚落。 看见孙必振四人走近检查站,一群颜色各异的鼠人跑了上来,或许是害怕召潮司的炁,它们隔着十多米大声呐喊,不敢靠得太近。 这群鼠人中,有的受雇于镇内的人类商贩,它们举着写有客栈地址的广告牌子,大喊着“便宜”“very cheap”之类蹩脚的人类语言(甚至有可能不是人类语言),然后一路尾随,尖锐的叫声吵得孙必振耳膜生疼。 另一些鼠人的处境就比较凄惨了,它们没有人类雇主,举着的牌子干脆就是一些硬纸板,上面用蜡笔写着一些歪歪扭扭的字,内容也是不堪入目,大多是一些非法生意。 当然,所谓的“非法”完全是普通人类的看法——地狱没有法律,在这里,这些生意完全是合法的。 比如,一只瞎了一只眼睛、裹着深绿色甲胄的灰色鼠人,一边擦着粉红色的鼻子,一边用略带陕西口音的申文大喊着:“开业大酬宾!大酬宾!投毒、绑架、暗杀!一律半价!莫麻达!” 还有一名皮毛呈棕黄色,穿着丝绸衣服的鼠人,它要比那些只敢隔着十几米吆喝的同类更加大胆,居然跑到了马卫家旁边,拽了拽他的衣角,带着啮齿类特有的笑容小声说道: “先生,马杀鸡了解一下吗?绝对比人类姑娘更好。” 原来它是拉皮条的,马卫家反感至极地拿枪口捅了捅它的脑袋,皮条客吓得一激灵,拔腿便跑。 鼠人对人类抱有极其古怪的认知:一方面,它们很喜欢人类,因为它们能从人类身上获得利益,甚至得到一定程度的庇护。 另一方面,它们又非常害怕人类,因为密教成员往往不会轻易对人类兵戎相见,但杀一只鼠人却不需要经过深思熟虑——除非受到人类庇护,否则鼠人是没有人权的。这导致鼠人在密教信徒面前总是畏首畏尾,很难真正与人类建立伙伴关系。 鼠人们一路尾随孙必振等人来到了检查站的岗亭外,或许是看出了他们没有做生意的打算,鼠人们渐渐散开了,只有几只不甘心的灰毛鼠人仍举着硬纸板跟在他们身后。 检查站的岗亭不过是一个锈迹斑斑的保安室,镇子外侧用碎木和铁丝简单围了起来,唯一通往镇内的路被一扇金属网编织成的门阻挡,岗亭就设在门旁。 检察员坐在岗亭内,他戴着一幅灰色面具,面具还很新,这说明他的资历尚浅。在琥珀教内,面具越旧,地位越高,大祭司除外。 检察员的面具做出了一个哭丧的表情,瞥了孙必振他们一眼,抓起一个小号的扩音器说道: “出于防火的需要,这里不允许私自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都交一下。” 说着,检查员有气无力地指了指岗亭外的一个蓝色塑料垃圾桶,桶内满是打火机。 这时候,跟在孙必振等人身后的灰毛鼠们发了疯似地喊了起来: “打火机!打火机!我们有卖!” “火种!价格公道!” “Lighter! Neat price!” 难怪它们迟迟不肯离去,原来它们做的是火种走私的生意。 “喂,都注意点儿,别太放肆,我听着呢。” 检察员放下扩音器,懒散地指了指那些灰毛鼠人,但并没有其它动作,看来他并没有驱逐这些家伙的念头。即使是琥珀教也很清楚,想要完全禁火是不可能的,只要有利可图,鼠人们会想方设法把火源带进镇子。 走在前面的马卫家回头看了看三人,刘易斯摇摇头,孙必振也摇摇头,召潮司则懒得理他。 马卫家扭头看向检察官,举起了自己的枪,“枪算火种吗?” “你是残面的人吗?残面的枪不算,普通的枪算。” 检察官的话看似是双标,实则是有“科学依据”的:残面赐予信徒的润有两条,其一是感知不到疼痛,其二是开枪不需要子弹。因此,残面信徒从不随身携带子弹,只要炁还够用,残面的信徒就是一栋移动的军火库。 “如果枪不算,那就没有火种。”马卫家说。 检察员的眼珠在面具后方转了转,满不在乎地说:“你们最好没有,大祭司不会放过任何偷带火种入内的人。” “请问镇子内的大祭司是哪位?”马卫家问。 检察员的面具抖了抖眉毛,一幅得意的样子,“由于我教对兔绒门的格外重视,蓼荭司常驻于此。你们是不知道,大祭司他习惯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但是人家尽职尽责到了什么程度你们知道吗?你们肯定不知道!要不人家是大祭司呢,人家洗澡也要在镇内洗,明明兔绒门就在他旁边,可以回人间去洗的,但人家就是这么专业!你们是不知道,你们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屯水有多么麻烦吗?” “估计够麻烦的,我们就是冲着兔绒之门来的,多亏琥珀教在这里预备了这扇门,感谢您各位的恪尽职守。”马卫家非常礼貌地脱帽致敬。 “不客气,您几位请进吧。”检察员的语气柔和了许多,琥珀教的信徒讲究一个有理有面,只要足够礼貌,他们往往很好说话。 说罢,检察员走出岗亭,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用其中一把打开了进入镇子的门。 简明镇并没有多大,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最高的建筑也只有两层,这也不奇怪,毕竟这里的房屋都是信众们自行建设的,主要起到一个圈地割据的作用,没人会当真住在这些破屋子里。 一条炊烟从镇子中心升起,那里是简明镇上唯一一家餐馆,也是唯一一栋有火源存在的建筑。 “我们……去……餐馆,买点水喝吧。” 孙必振指着那条炊烟结结巴巴地说,他还没能完全恢复,但至少可以开口说话了。 “不必了吧?这里的物价高得吓人,而且不收现金,我看咱们还是过了兔绒之门,回到人间再买东西。”刘易斯解释。 孙必振认为他说的在理,点了点头,几人沿着沥青路面朝着镇中心走去。 沿路,孙必振左右打量着,镇内稀奇古怪的商铺旁站着叫卖的凡人商贩,他们大多戴着活面具;也有不戴面具的商贩,但他们多半没有摊位,只能将商品和灵药挂在身上出售,或者推着装满货物的手推车沿路一边吆喝一边兜售。 但孙必振一行人不是来这里购物的,沥青小路长而曲折,四人尽可能避开了嘈杂的声音,躲过了人多眼杂的地段,最终来到了简明镇中心地带。 第13章 失之子羽 简明镇中心是所有沥青小路的终点,这里只有两栋建筑,一栋是煮的信徒经营的餐厅,另一栋就是四人此行的目的地:琥珀教设立的神祠,兔绒之门就在神祠内。 神祠是这里少有的混凝土建筑,总共有两层;从外面看去,神祠呈现典型的后现代建筑风格,建筑正面呈现矩形,矩形的正中央是一扇铜门,门框、门槛和建筑墙壁都是灰色,唯独门板是蜜一样的颜色,也有人称这种颜色为琥珀色,其象征意味浓厚。 石块堆砌成的墙体上插着许多涂成亮黑色的金属丝,这些金属丝以同样的形态蜷曲着,磨尖的一端指向神祠屋顶的偶像:一块封存着寒武纪奇虾的巨大琥珀。奇虾是一种已经灭绝的大型无脊椎动物,但那只是人间的说法;在地狱之内,奇虾从未灭绝,而是作为地狱五大洋内常见的水生生物存在。 包裹着奇虾的琥珀和铜质门板几乎是一般大小,二者颜色一致,形状也都趋近于椭圆,远看去有如一个直立的莫比乌斯环插在神祠正面。 望着那巨大琥珀里造型可怖的奇虾,马卫家笑道,“我以前就想说,他们把这玩意儿挂门上边儿,就不担心珊瑚的信徒骂街吗?” “这地方不让珊瑚教的人进,珊瑚和琥珀是死对头。”刘易斯解释,“而且,你没得到消息吗?珊瑚死了。” “我当然知道,虽说珊瑚早就该死了,但祂一连惨叫了好几个世纪了,没见祂有停下来的意思,前两天突然停了,大家都说祂终于死了。我寻思啊,整死珊瑚的一准就是琥珀教的人。”马卫家如此说道,殊不知将珊瑚送入死门的有缘人就站在他身旁。 听到马卫家的话后,召潮司意味深长地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结结巴巴地说,“看……看我干……干嘛?” “没什么,就是看看。”召潮司露出了淡淡的笑。 四人闲聊了一会儿,马卫家指着神祠门口,嘟囔道,“奇怪,我之前来时,这里还有补丁客站岗,怎么今天没看到?” 琥珀教内,信徒的面具越旧,其资历就越深,但太过破旧的活面具会有破损,佩戴者需要为活面具打上补丁。面具上的补丁多,说明面具主人实力强大,活面具上打满补丁的琥珀教信徒被称为“补丁客”,是当之无愧的精锐。 “兴许他们休息去了?”刘易斯猜测,“那个看大门的不是说镇里有大祭司坐镇吗?有大祭司在,补丁客再多也只能当拉拉队。” 观摩片刻后,刘易斯确信神祠外围确实没有琥珀教的人站岗,于是放心地走到神祠门前,推开了大门,探头打量,确定安全后,朝马卫家他们招了招手,四人先后走进神祠。 神祠内部没有照明,非常昏暗。 “上次来我就说过,他们真该装个电灯,哪怕台灯也行啊……”马卫家调侃道。 话音刚落,神祠一角,有人拉开了一盏台灯。 “事实上,我们听取意见了。” 台灯并不亮,但也好过没有照明,借着台灯的光亮,可以看清祠堂内的陈设。 大厅并不算宽敞,至多能容下五十人,正对着入口的墙壁上开着一个黑黢黢的洞,洞的周围画着许多神学意味浓厚的壁画;壁画上方的位置有一行马赛克拼成的字,字的内容是: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 这行字让那看不清内部的洞多了几分不详的气息。洞的正前方摆着一张案几,其上摆放着贡果贡品若干,供果有苹果、橘子,贡品有罐装八宝粥和萨其马。 奇怪的是,供果和八宝粥都摆成了宝塔状,唯独那盘萨其马只剩下了半块。 除了案几外,大厅内随意摆放着几把椅子,左侧的角落放着一架小钢琴,右侧的角落则摆放着书架、书桌和一些文具,台灯放在书桌上,书桌后坐着的就是点亮台灯的人。 更确切的说,它并不是人,而是一只白毛鼠人。 比起一般的鼠人,它明显更高大,五官的轮廓更清晰,毛色也更鲜亮;它穿着一件干净的橘黄色冲锋衣,裤子也是一样的颜色,这对鼠人来说难能可贵,因为鼠人们往往讨厌鲜艳的颜色,它们喜欢灰暗的颜色。 “不要愣在那里,你们是游客还是别的干什么的,倒是说话呀。”白毛鼠人望着发呆的四人,语气和缓地说道,它的声音要比一般鼠人平稳许多,吐字也非常标准,但比起人类,它的声调还是太高了。 “诶?我上次来时,这里好歹有武装人员,这次怎么就光有个鼠人?”马卫家看着比他矮两头的白毛鼠人,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抱怨。 白毛鼠人没有生气,它直勾勾地看向马卫家,辩驳道: “我也算是武装人员吧,别小看我呀,我也不是吃素的。” “是,我知道,你不吃素,你吃萨其马。”马卫家端着枪走近,枪口指了指案几上装着半块萨其马的盘子。 由于脸上长着毛,鼠人是不会脸红的,但白毛鼠人似乎是个例外,它脸红的如此明显,就连毛发都遮不住。 “吭……供果可以摆在那里,萨其马不吃就脏了,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你们没在这里住过,这里的空气不是很干净,食物暴露在这种空气里,很快就腐败了。还有,萨其马这个东西,如果不趁早吃就受潮了,一旦受潮,口感就大不如前了。”白毛鼠人略显激动地解释起来。 “知道了,知道了,现在能办正事了吗?我们是来借用兔绒之门的。”马卫家打断了它的话。 “我们有买票。”刘易斯从包包里取出三张粉色的票据。 白毛鼠人平复了心情,从书桌上捏起一支笔,微笑道:“还请把票给我,我需要登记一下。” 刘易斯很自然地将票递了过去,但马卫家却伸出手拦住了他。 “抱歉,容我多嘴一句,我们怎么知道你是琥珀商会的人?不是我多疑,只是,这么重要的场所,他们怎么会只派一只鼠人看管?上次我来这里,门口起码有两名补丁客,这次连个门卫都没有。何况你连面具都没有,这未免太突兀了。” 马卫家说的在理,刘易斯犹豫着收回了票据,朝白毛鼠人投以质疑的目光。 白毛鼠人叹了口气,捏着笔摇了摇,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 “不是吧……你们对鼠人的偏见这么大吗?我好歹是大祭司啊好不好?我堂堂大祭司,用得着补丁客保护吗?” 说着,白毛鼠人信誓旦旦用手指着自己,可惜只换来了马卫家的摇头。 “你觉得我信吗?看看这个,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大祭司!”马卫家用双手十指指向召潮司,召潮司则回报以一声低吼,她可不喜欢被人指。 马卫家赶快放下了手,他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召潮司从进门起就一直抱胸站着,丝毫没有把白毛鼠人放在眼里,但之前鎏金司现身时,她可是提前做出了预警。更何况,召潮司身上的炁强大而充盈,白毛鼠人身上几乎没有炁的存在,确实很难让人把它和大祭司联想到一起。 面对马卫家的质疑,鼠人露出了委屈的表情,它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可是,我真的是大祭司啊。” “那你证明一下啊,”马卫家指着鼠人毫不客气地说,看来他根本不相信对方的话,“你露出前胸叫我们看看,我们就信你。” 听他这么说,白毛鼠人既惊讶又恼火,它激动地摊开手摆了摆,“不行!我好歹是女孩子,怎么可以。” “你在瞎想什么?我们都是正经人类,没人会对鼠人感兴趣。”马卫家皱眉道。 “那你看胸是要做什么?流氓!” 此话一出,除了孙必振,其余三人都笑了起来,就连召潮司也没能憋住,露出了一闪即逝的笑。 笑得最厉害的要数马卫家:“就你这个演技,怎么敢假扮大祭司的?大祭司胸前都有地狱铭文,你连这个都不知道,还在那里装什么装?” “我没有啊,可是我……我真的是大祭司啊。”鼠人都快急哭了,它哆嗦着将橘黄色冲锋衣的拉链拉到了最上方,右手死死攥着拉链不放。 “好了,不开玩笑了,”刘易斯开口安慰道,“你不是大祭司也没关系,只要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呃,一个鼠人,我们就相信你。” 或许是出于愤怒,白毛鼠人的声音高了八度,“我说了,因为我是大祭司!” “你是个毛的大祭司,你当咱没见过大祭司吗?咱能不能别浪费时间了?赶快的办正事吧。”马卫家有些不耐烦了,他举起枪口对准了白毛鼠人。 看见那黑洞洞的枪口,白毛鼠人急得掉下了眼泪,这多少让人有些于心不忍。 “好了好了,马哥,别吓唬它了。”刘易斯抬手压低了马卫家的枪,走到鼠人身旁,试图安慰它,“好了,好了,如果你真是大祭司,我有办法验证。”刘易斯蹲下身,凑近鼠人说道。 “是吗?怎么办?”见对方也是女性,白毛鼠人松开手小声问。 “这样。” 说时迟那时快,刘易斯以极快的手速拉下了鼠人工服的拉链,然后将冲锋衣整个拽到了它的腰部。 由于身上覆盖有毛,鼠人们往往只会穿一件外套,这只白毛鼠人也不例外,它的冲锋衣下方没有其他遮拦。 鼠人吓得尖叫起来,它的双臂还揣在衣袖里,没能够反应过来,只能下意识地护住胸前鼓起的一撮毛,但还是慢了一步。 即使只是一瞬间,刘易斯等人还是可以确认,鼠人胸前并没有铭文。 “果然没有。”刘易斯回过头朝马卫家说,二人像恶作剧得逞一般相视而笑。 白毛鼠人哭了起来,又急又气的它手忙脚乱,居然死活抽不出手,更拉不上拉链,只好转过身,用洁白的背部朝向刘易斯等人。 看见它的后背时,刘易斯和马卫家有如五雷轰顶。 刘易斯汗毛倒竖,马卫家汗流浃背,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深深的恐惧。 作为一种见而知意的文字,地狱铭文是有统一大小的,大一点或小一点都不能算作地狱铭文,也没法做到见而知义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大祭司胸前的地狱铭文会占据锁骨以下、乳首以上、两肩之间的全部皮肤,但身高不到一米八的白毛鼠人胸前明显没有那么大的空间。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象征大祭司身份的地狱铭文没有出现在白毛鼠人的胸前,而是出现在了它背部,占据了脊背的大半。 白毛鼠人的背部,竖着印有一列地狱铭文,铭文曰: 莪荭蓼蓼,荫翳蓬生之人,蓼、荭、司。 看着那列铭文,刘易斯“哐当”一声跪在了地板上,流出了忏悔的眼泪。马卫家则直接的多,他先故作镇定地摘下帽子,将帽子和枪放到了脚边,然后“扑腾”一声跪在了刘易斯身旁,“咣咣”地磕起头来。 召潮司自然没有道歉的可能,她抬头看向了天花板,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蓼荭司饶命,我狗眼看人低。”马卫家一边磕头一边喊。 “蓼荭司您大人……大鼠大量,我就是一小孩,我不懂事,嘤嘤嘤……”刘易斯稀里哗啦的哭了起来。 两人穷尽词库叫着饶命的话语,这才换来蓼荭司眼泪汪汪气鼓鼓的一瞥。她终于整理好了衣服,将拉链拉到了最上端,狠下心来捏扁了拉链的拉头,使其无法再使用,这才放心的转过身来。 “你们给我记住,下不为例。”蓼荭司气愤地说道。 “明白,明白,嘿,嘿嘿。您脾气实在太好了,换做别的大祭司我们恐怕早就死了。”马卫家捂着红彤彤的额头说道。 蓼荭司学着人类的表情翻翻白眼,冷冷地说道,“不乱杀人就是脾气好吗?” “对于大祭司这个身份来说,确实是这样。”马卫家满脸堆笑地说。 “是吗?那我可不算脾气好。”蓼荭司抱胸说。 这话让刘易斯和马卫家愣了片刻,随即又开始求饶。二人喊了将近两分钟的饶命,蓼荭司这才满意,指着孙必振说道: “你留下,其余的人出去。” 孙必振有些惊讶,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我?” “是的,你留在这里,”蓼荭司看向跪在地面的刘易斯二人,“你们还在等什么?” 召潮司刚想表示抗议,却被刘易斯和马卫家一人拽一条胳膊,连哄带拽地拖出了祠堂。马卫家连枪和帽子都没来得及拿,可见情况之紧急。 第14章 兔绒之门 待同伴们离开神祠后,孙必振以一种生死看淡的心态看向了蓼荭司,超乎恐惧的心情正在他颅内弥漫。 白毛鼠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刘易斯和马卫家的反应,孙必振本来不害怕眼前的鼠人,但同伴的强烈恐惧感染了他。 蓼荭司朝孙必振羞怯地笑了一下,然后沉默着不说话。 “那个,您让我留下有什么事情吗?”孙必振低声下气地问道。 “明明是你们来找我办事的吧?”蓼荭司反问道,它覆盖着细细容貌的脸上还沾着几颗泪珠,面颊看上去非常的软萌,但孙必振却只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 蓼荭司以为孙必振是四人当中唯一相信它的人。毕竟,当马卫家等人讥笑、羞辱它时,孙必振却一脸平静地看着它,这使它感激万分。她并不清楚,孙必振没有反应,只是因为断了炁脉、头脑昏沉。 孙必振一脸懵逼地看着蓼荭司,此时此刻,他脑子里只有三个大写的汉字:“啥情况?” “你脸红什么?”孙必振害怕极了,他眼睁睁看着蓼荭司毛茸茸的脸变得越来越红。 “好啦,别盯着我看了,你们想要借用兔绒之门,对吧?”蓼荭司指了指案几后方的洞口。 “是的,没错。” 蓼荭司吐了吐舌头,“行吧,看在你没有和他们一样无礼的份上。” 原本事情就要这样简简单单的结束了,但就在这时,蓼荭司突发奇想,转而改口道,“不对,不能这么就放过他们,敢那样羞辱我,我决不轻饶!” 看着渐渐露出阴森笑容的蓼荭司,孙必振感觉自己快吓昏了,万幸他的自制力足够强,没有当场昏厥。 “大祭司,您究竟打算做什么?”孙必振颤抖着问。 “那还用说?当然是刁难你们。” 说罢,蓼荭司报仇雪恨般地奸笑起来,只是她的演技实在太差,根本没能骗过孙必振。 孙必振好歹是欺诈司的弟子,他一眼看出蓼荭司是在演戏,只是没有说破。 奸笑一阵后,蓼荭司问他:“怎么样?我看电视上的坏人都是这么笑的,我学的像吗?” 孙必振皱起一边眉毛,竖起左手拇指,评价道:“完全一致。” “那就好,”蓼荭司的一蹦一跳地走到了孙必振身旁,抬手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小声吩咐道,“一会我喊他们进来,你来演我的人质,我假装折磨你,你假装疼,我就威胁他们去钻兔绒之门,我解释清楚了吗?” “兔绒之门?那个,我想请问一下,这样会有危险吗?”孙必振举起右手食指问道。 “完全没有危险,”蓼荭司摇摇头,“兔绒之门是最安全的门,直接钻完全没有问题,但是非常吓人!但我就是要吓吓他们,这样他们才能长记性。” 鼠人的笑容和人类不同:人类双眼的朝向是一致的,即使发笑也不会改变这点,但鼠人笑时,双眼会朝向不同的方向。从人类的审美来看,鼠人的笑容要么疯癫,要么呆傻,而在孙必振眼里,蓼荭司的笑则是两者兼备,又疯又傻。 蓼荭司笑了五秒钟后,孙必振不再害怕了,这并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得勇敢,而是因为,他麻木了。比起勇气,麻木才是恐惧的真正克星,人类的赞歌就是麻木的赞歌。 “那个,大祭司,既然你是要让他们跨过兔绒之门,何必要我扮演人质呢?我直接告诉他们没有危险不就行了吗?”孙必振疑惑道。 “那怎么行?如果知道了没有危险,又怎么会害怕呢?”蓼荭司解释,“只要你好好演,事成之后我就给你一点小奖励。” “行吧,你确定没有危险?” “我保证。”蓼荭司叉腰说道,“绝,对,没有,危险。对了,你们是去西京吧?” 孙必振点点头。 “那就不用改目的地了。来,你先坐到这把椅子上,把手放到椅子背后,你先这样,再那样……” 神祠外,马卫家和刘易斯将耳朵紧紧地贴在门板上,试图听清祠堂内的对话,但那扇铜质门板施加了隔音的咒符,就连召潮司也听不清屋内的声音,更不用提他们两个人类了。 “我看那个大祭司不像是会杀人的样子,孙必振他应该不会有事吧?”马卫家问刘易斯。 “我哪知道?不过,要杀也是杀咱俩,和孙必振有什么关系?他太无辜了!” “咱就是担心呐,孙必振好像没你抗揍。” “那是当然,我好歹也是马老师的教子,孙必振就糟糕得多,他炁脉断裂,别说抗揍了,轻轻一推就能死喽。”刘易斯早已停止了哭泣,她和马卫家的卖惨都是表面功夫,反正他们感觉不到疼痛。 “那个鼠人应该不会揍他吧?他一直在那傻站着,没有跟咱一起笑啊。”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谁知道呢?” “大祭司都是疯子,无一例外,我看咱们这下惨了。”马卫家站起身嘟囔道。 “你说什么?” 召潮司凑了上来,马卫家赶忙改口:“我是说,大祭司多半是疯子,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你这样的。” 召潮司哼了一声,走到了门板前,炁顺着她的影子游走,她试图用炁渗进神祠内部,但很快失败了,就在她即将失去耐心时,神赐内传出了蓼荭司的喊声。 “你们进来!” 话音落下,召潮司双手并用,拎起刘易斯和马卫家的衣领,拖着二人便冲进了神祠。她一松手,两人便重重摔在了地板上。 蓼荭司关闭了台灯,神殿内依旧昏暗,天光顺着打开的前门照进大厅内,勉强足够照亮半个大厅。 刘易斯慌忙爬起,看向神祠内。 马卫家手忙脚乱地捡起眼镜重新戴上,刚刚爬起身,就在地上寻找起他的帽子和枪。他捡起帽子戴上,将枪端在了胸前,这才松了口气。 “人呢?”马卫家举枪四望,却没看到孙必振和蓼荭司的身影。 “进来,到这里来。” 蓼荭司的声音从案几后方的洞中传出,洞内摇曳着灯光。 刘易斯看了召潮司一眼,但召潮司没有理睬他,而是径直走向了那洞。 没办法,刘易斯和马卫家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召潮司身后,钻过那高约一米五的椭圆形洞口,进入了神祠另一侧的大厅。 洞内比大厅更加昏暗,唯一的照明来自蓼荭司手上的台灯。 台灯后方,孙必振被一颗橘子堵住了嘴,他坐在一把椅子上,双手被绑在了椅子背后,侧向面对着召潮司等人。 蓼荭司脸上带着阴沉的笑容,左手端着台灯,右手则攥着孙必振的手指,不断发出“桀桀桀”的邪恶笑声。它疯傻的笑容完全改变了它的气场,大厅内充斥着草本植物粉碎散发出的气味,一种说不出的威压顺着蓼荭司的身躯冒出,这是她的炁,不加掩饰的炁。 蓼荭司的变化吓了马卫家一跳,他不由得自言自语道,“卧槽!这娘们儿刚才还好好的,现在莫不是现出原形了!” “兄弟,少说两句吧,只怕它听得见啊。”刘易斯小声提醒。 “它笑得像个智障,大概率听不见。”马卫家小声回答。 这句话,蓼荭司当然听得见,它本来还有所动摇,听到马卫家这么说,它更加下定了决心。狂笑三声后,蓼荭司学着影视剧中的反派嗓音叫嚷道: “你们听好了!现在我手里有人质,如果你们不想让他受伤害,就乖乖按我说的做!否则,哼哼……我就撕票!” 这台词听得马卫家愣了一下,他本能的吐槽道:“不是,我没搞明白,你就一个人质,还要当我们的面撕票?你撕票了拿什么威胁咱?你想撕就撕呗。” 话刚说出口,召潮司就攥住了马卫家的脖子,单手将他拎了起来,牙缝中发出低吼,双眼射出幽蓝色的光,恶狠狠地瞪着他。 “姐,奶奶,姑奶奶,我就是这么一说,就是说说……”马卫家摊手解释。 召潮司松开手,马卫家心有余悸地后撤几步,不敢再多嘴了。 蓼荭司的注意力始终处在召潮司身上,确信召潮司没有多余的动作后,她又僵硬的笑了几声,说道:“也许我没解释清楚,我再说一遍,你们按我说的去做,如有不从,我就折断人质的手指,就像这样!” 说着,蓼荭司抓住孙必振的左手食指,用幅度夸张的动作将其掰断。 孙必振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嚎叫。 蓼荭司暗自感叹孙必振演技卓越,身为大祭司的它早已忘记,人类被掰断手指的痛苦不需要伪装。 召潮司发怒了,她几乎要在一步之内冲到蓼荭司面前,但蓼荭司及时将双手放在了孙必振的脖子上。 “不要轻举妄动,我可盯着你呢。” 蓼荭司迫使召潮司冷静下来,她将台灯的光从下到上打在了脸上,阴森森地说:“现在,让我告诉你们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蓼荭司将台灯发出的光对准大厅右侧,那里放着一只巨大的笼子,台灯的光照向笼内。 笼子是深褐色,形状近似鸟笼,但笼内关着的并不是鸟雀。借着光亮,众人看到笼内关着的是一只巨大的灰兔。 巨兔趴在一滩稀碎的草叶上,双眼血红,纯灰色的皮毛油光水亮,乍看上去,它似乎就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兔子。 这时,巨兔突然张开了嘴,它的头颅仿佛被横切开来,形成了一个鲜红色的凹陷,鲨鱼一样层层叠叠的牙齿布满整个口腔,口腔内壁和食道上覆盖着大量的黏液,但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巨兔的舌头并非普通的肌肉组织,而是一只完整的、剥了皮的兔子,无皮兔子体表的静脉不停抽搐着,证明它仍活着,是那尖牙巨兔的一部分,令人不忍直视。 有诗曰: 牙犀利兮剥其绒,颅横分兮兽中门。 尖牙兔子套剥皮兔子,这就是兔绒之门。 “你们不是想借用兔绒之门吗?我打算成人之美:你们谁想先来?”蓼荭司指着笼子上的方形投食口说道。 刘易斯和马卫家匆匆对视,随后异口同声道:“大祭司优先。” 召潮司倒是没有害怕,她用眼神仔细检查了蓼荭司的动作,确信自己没有任何偷袭的机会,最后转过头,用眼神羞辱了刘易斯和马卫家一番,然后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笼子的投食口,以跳水的姿势跳了进去。 刘易斯不忍心看,转过头去,只听见笼内传来咕噜噜的吞咽声,当她鼓起勇气直视笼内时,召潮司已经消失了,巨兔正张着巨口,等待着下一位新鲜的客人。 “你之前不是来过这里吗?”刘易斯小声问马卫家。 “来过。” “那你怕什么?” “我不是说了吗,我之前来这里都是关着灯的,黑咕隆咚的啥也看不清,谁知道那玩意看上去那么骇人。”马卫家解释,“而且那个白毛疯批一副脑子烧坏了的样子,谁知道它有没有使坏?” 这几句话,蓼荭司听得一清二楚,它恼火地指向马卫家,“下一个你来。” 马卫家哭笑不得地说道:“姑奶奶,至于吗?剥你衣服的又不是我,我就是管不住这张破嘴,罪不至死吧?” “我不管,该你了。”蓼荭司毫不客气地指指笼子。 “可是,你绑的人质我也不熟啊,要不你撕票吧,反正我无所谓。” 虽然嘴上这么说,马卫家却没有干站着,他摘下帽子,连同冲锋枪一起抱在了怀里,以一个优雅的反身跳跳进了笼子的投食口。 刘易斯目瞪口呆,他还没反应过来,马卫家就消失了。 “该你了。”蓼荭司看向刘易斯。 “您看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和解吗?”刘易斯举起双手,害怕极了。 “不行,赶紧去死。” 蓼荭司已经迫不及待了,唯一有威胁的召潮司已经离开,它更显得急不可耐,甚至有自己动手的打算。 刘易斯看见对方缓缓逼近,知道自己没有选择,一咬牙一闭眼,一头扎进了笼子。 倒霉的事情发生了:刘易斯身上沾满了小熊软糖的残骸,兔绒之门或许是尝到了这股甜味,迟迟不肯下咽,把刘易斯含在嘴里,用舌头舔了起来。 巨兔口中传来刘易斯情真意切的尖叫,蓼荭司十分满意。过了半分钟,等到刘易斯身上的糖浆都融化了,巨兔才把她咽了下去。 眼看三人都消失在了兔绒之门的尖牙巨口中,蓼荭司满意地点点头,松开了绑住孙必振的绳子。 孙必振捂着左手食指,疼痛让他冷汗直冒。 “你演的真好,我都看不出你是装的!”蓼荭司夸奖道。 “我真是谢谢你啊。” 孙必振面目狰狞地回应,其实他想说的无非是三个优美的申国字,但他忍住了没说。 “不客气,你觉得我演的怎么样?有吓到他们吗?” “敢问您是从哪学的这个笑和这个台词啊?”孙必振斗胆问道。 “怎么?演的不行吗?我看电影里的绑匪都是这么说话的。” “哪有电影会写‘赶紧去死’这种台词啊?” 蓼荭司顿时红了脸,它没有回答,扭捏着背过身去,待脸恢复正常后才转过身来,凑到孙必振身旁,在他耳畔小声说道:“喏,这是给你的奖励。” 说罢,它在孙必振的面颊上亲了一口。 孙必振害怕极了,他倒是不在乎蓼荭司亲他,只是万一被召潮司知道了这事,那就不是断一根手指的事情了。 亲完后,蓼荭司满脸通红地低下头,将孙必振连同椅子举了起来。 “诶,诶!你这是要干嘛?” “送你去西京。”蓼荭司简明扼要地回答。 这句话在孙必振听来无异于“送你去西天”。 看着兔绒之门那张巨口,孙必振露出了笑容: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会不自然地笑。 “如果你需要帮助,随时可以来找我,只要我没疯,一定帮你,我记着呢。” 蓼荭司说完,将孙必振丢进了笼子。 第15章 单刀直入 地狱之内,猎人王根据麋鹿之鬃的线索穿越了疱疹平原,他的炁是如此骇人,以至于地狱生物避之不及,原本凶险的疱疹平原在他面前变得一马平川。 半途中,猎人王遇见了鎏金司的随从,但他们只是远远望了一眼便打道回府了,原因很简单:他们认出了猎人王身上的制服。 一身防剿局的制服足以吓退大祭司的随从,真可谓人靠衣服马靠鞍。如果说,警察穿上寻常百姓的衣服成为便衣警察,那么防剿局调查员穿上警服就成为便衣调查员,足见防剿局在人间的地位。 虽然防剿局在人间势力庞大,其在无光地狱内的势力却微乎其微,这不是没有道理的:防剿局存在本身就是为了处理密教在人间制造的混乱,地狱不归他们管辖,这也是刘易斯等人选择从地狱偷渡到西京的原因。 出于这点,防剿局的特务在地狱好有一比:就好比鸟在水中、鱼在树上,即便有生擒祭祀之威能,想要出入地狱,他们还得依靠密教信徒的门和窗。 这也是无奈之举:防剿局管辖下的门屈指可数,窗就更不用提了,由于窗的不稳定性,开启窗的请示文件领导从来不给批,调查员们只能自己偷摸儿使用。 如上所述,当猎人王横跨疱疹平原时,连鎏金司都不敢找他的麻烦;可当猎人王望着朗德尔雪域连绵的白色丘陵时,他却禁不住头疼起来,自言自语道: “我上哪去找件衣服?” 猎人王头疼的事有两件。 其一,他进入地狱时头脑发热,竟然忘记了换衣服,穿着防剿局配发的风衣就下来了,而且没有带备用的衣服。 其二,防剿局在朗德尔雪域内没有设置“门”,如果目标人物通过简明镇内部的地狱之门返回凡世,他也只能冒险通过同一扇门返回,否则多半会跟丢对方。 正头疼时,猎人王已经跨过镇外的白色菌绒地毯,来到了简明镇的检查站点。 “麋鹿鬃”灵药的指引到这里就结束了,他只能凭借经验继续前进,但目标十分明确:无论猎人王追寻的人是谁,他们不远万里来到此处,肯定进入了简明镇。 猎人王来到了小镇外围的鼠人聚居地,原本围着检查站的鼠人们被强者的炁所吸引,呼啦一下涌了上来,但当它们看清猎人王的着装时,又呼啦一声作鸟兽散。 虽然被猎人王的着装吓跑,鼠人们却没有声张,连一句“防剿局来了”都没有喊,乍看之下这似乎有悖常理,细想之下却相当合理。 鼠人们只是暂住在镇子外围,它们的聚落除了销赃和雇凶以外没有其它价值,估计没人会费工夫洗劫他们的聚落。 “喊是不可能喊的,防剿局的调查员胆敢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里肯定有他的道理,何苦得罪调查员呢?” 抱着这种想法,鼠人们四散逃去,受雇于人的家伙兴许会去通报它们的主子,余下的鼠人则拖家带口地躲了起来。 原本吵闹的小镇边界瞬间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一名穿着丝绸袍子、笑容微妙的黄棕色鼠人逆向而行,凑到了猎人王的腿边,恭敬地鞠了一躬。 猎人王低下头,看着黄棕色鼠人脸上的笑容,冷漠地问:“他们都跑了,你为何不跑?” “因为不怕。” “为何不怕?” 棕黄色鼠人嬉笑着反问:“不怕就是不怕,嘿嘿嘿……您是调查员吧?” “这还用问么?” 猎人王饶有兴趣地举起了右手,手中捏着一片裹着糖衣的灵药,随时准备服用。作为防剿局精锐中的精锐,猎人王是如此的谨慎,甚至对一只鼠人充满了戒备。 “您别误会,我不害怕并不是因为我有能力自保,而是因为我此前见过和您一样的调查员,他们都是很守纪律的人,像我这样的小商小贩,他们是不稀得伤害的。我想,您多半和他们一样。”鼠人操着一口地道的西北口音解释道。 “嗯,你猜的不错,我们确实比较守纪律。”猎人王认可地点了点头,“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也不和密教的人做生意,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我不想买你们种的蘑菇,也不想买打火机。” “猎人先生,我猜您一定是在找人吧?”鼠人窃笑道。 猎人王来了兴趣,他先是下意识地点头,然后摇头,最后仔细想了想,索性点头承认道: “是,被你看出来了。” “那您可来着了,只要您想找的人进过镇子,我就有办法让您找到他。” 说着,鼠人从丝绸长袍中摸出一只袖珍的白色马克杯,杯上写着一个英文单词:pass(指南)。 杯子中盛放着一种帛青色的药剂,药剂在常温下不断沸腾着,不断喷发出青金色的细小火花,散发着清雅的山谷百合香气。 “此乃‘松下童子’,您一定听说过这个药。”鼠人昂起脑袋,一脸得意地说道。 闻到那药水的香味后,猎人王险些喜形于色,他没想到鼠人们居然有制作这种药的工艺,但他抱胸站着,装出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做好了砍价的准备。一旦让对方知道了自己感兴趣,再想砍价就难上加难了。 “是吗?你具体说说吧。”猎人王明知故问道。 “那您可听好了,”鼠人开始了绘声绘色的讲述,“当年重耳为君后,分封群臣时不知何故,居然跳过了介子休。介子休于是携老母隐居于深山,他进山时用老母的衣衫做药引,炼就了这副灵药。因此介子休可以通晓山路,从山内采摘野菜野果为食,重耳却觅他不得。介子休能得此神通,全凭这‘松下童子’的灵药,这味灵药可以指点迷津、拨云见日,当然,价格也不菲呢,呵呵呵……” 猎人王点点头,“既然需要衣衫做药引,那还是算了吧,我没有目标的衣物。” “没关系,我有啊!” 说着,鼠人用左手举起马克杯,右手则掀起丝绸长袍,露出了长袍下方的口袋:丝绸袍子下方密密麻麻缝着近二十个小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着一沓黑白照片。 “您看那里!” 鼠人伸右手指向不远处的一间矮屋,矮屋上方,一只瘦小的棕毛鼠人探出头来,朝猎人王招了招手。 棕毛鼠人藏在矮屋房顶的杂物堆中,它手里捏着一个老式的胶卷照相机,躲在一条灰色的毯子下方,和背景混为一体。 猎人王居然没发现这个躲在暗处伺机照相的鼠人——鼠人们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身形,它们在这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优势。 黄棕色鼠人搓手笑道: “实不相瞒,我们收集了十五天内所有到达此处的人类照片,并从他们身上获得了衣物纤维。只要您相中了某人,不消一刻钟,我们的药剂师就能调制出对应的追踪灵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 猎人王确实心动了,他听说过这味灵药,也确信鼠人们没胆子欺诈他。猎人王挠了挠鼻子,问鼠人道:“能否先让我看看你的照片?万一我要找的人不在其中呢?” “这个当然可以,我们最守规矩了,您请看吧!” 鼠人从口袋中取出那些照片,堆成一摞,踮起脚尖递给了猎人王。 猎人王翻看起来,简单看过几张后,他不禁惊讶于那些照片的清晰程度:没想到,鼠人们用粗劣的道具也能照出这样清晰的画片,真是鼠人不可貌相。 在查看了半沓照片后,猎人王发现了目标,他取出那张黑白照片,将其余的照片还给了鼠人。 “让我想想,我身上没有多余的灵药,也没带通行金箔,用宝石换可以吗?”猎人王举着照片问。 听猎人王这么说,鼠人露出了惊诧的目光,表情僵硬的点了点头: “当然可以,既然您知道规矩,那就方便多了,我给您报个价:五克拉!” 在地狱中,人间的货币是毫无意义的,信徒们用于交易的一般等价物首选灵药,其次则是一种名叫“通行金箔”的货币;所谓通行金箔,其实是黄金按一定的规格铸造成的小金条。除了通行金箔,另一种通用货币就是宝石,因其比黄金更轻、更方便携带,经验老道的信徒们往往更钟爱携带钻石而非通行金箔。 猎人王没有讨价还价,他摘下苏式军帽,从帽子里取出一只天蓝色的小布袋,从袋中倒出几颗白钻,摊开掌心展示给鼠人看。 “你要不要验一下?我估计只多不少。”猎人王客气地问。 鼠人哆嗦着毛茸茸的小手,将猎人王手掌中的钻石,一颗一颗,小心翼翼地捏到了口袋里,诚惶诚恐地说:“不必了,能和您做成生意实属荣幸,请您稍等片刻,我去取药。您放心,我是守信用的商人,不会拿了货款就潜逃的!” 猎人王对此没有意见,他收好钻石戴上帽子,将目标的黑白照片交给了鼠人,看着它一溜烟地消失在了棚屋建筑群中,静静等待着。 约三分钟后,鼠人捧着那只冒着青色火星的白色马克杯,一路嚎叫着跑了回来。 “诶呀,您看!这就是‘松下童子’呀!诶呀,烫,好烫!” 鼠人高举着马克杯,滚沸的药剂烫得它嗷嗷叫唤,手掌上的毛几乎被燎着了,但它依然高举着杯子不敢松手。 猎人王一把揽过马克杯,朝杯子里看了一眼,帛青色的灵药冒着火星,发出缕缕清香。 鼠人累得连连喘气,随后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焦黄的手掌,用颤抖的声音解释道:“这个药归您了,但我有个不情之请:请您不要告诉别人这个药是我卖给您的,我可得罪不起秘教信徒!” “知道了,我不会说的。” 猎人王端着马克杯,走向了简明镇的检查站。 在他身后,那只棕黄色鼠人摇了摇沾满唾沫的手,小声喊道:“很高兴和您做生意,欢迎下次惠顾!” 猎人王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头也不回地喊道:“我没见过你,我们也没做过生意。” 简明镇的检查站,锈迹斑斑的保安室里,戴着灰面具的检察员打了个哈欠,他自言自语道: “好无聊啊。” 话音未落,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猎人王朝着岗亭走了过来。 检察员打着哈欠,扭头看向了脚步声传来的方向,他的脸在那一刹那凝固了,表情好像冻在了他脸上,但活面具出卖了他的想法。面具的眼眶变成了圆角矩形,嘴巴则长大到了夸张的程度,面具上若隐若现的灰色肌腱抽搐着,完全是一幅“我今天就要交代在这儿”的表情。 没等猎人王开口,检察员率先做出了反应:他一脚踹开了岗亭旁边那歪歪扭扭的金属门,伴随着铁门前后摇晃发出的金属刮擦声,他迈着奔命的步伐狂奔向镇内,沿着漆黑的沥青小路,像孙悟空第一次看见大海那样奔跑着,沿路播撒着眼泪和鼻涕,用一种足以媲美女高音的音调,歇斯底里地尖叫着: “防剿局!是防剿局!防剿局!防剿局!” 尖叫声很快吸引了沥青小路两旁的密教商贩,他们一脸困惑地看向尖叫声传来的方位,然后转头看向另一边,望着检察员狂奔而去的背影,一脸懵逼地回味着“防剿局”三个字。 过了半秒钟,商贩们配合默契地收摊打烊,在短短十五秒内清空了沥青小路的两侧,只留下飘扬的孢子粉尘和一地狼藉。 检察员一路狂奔到了镇中央的区域,他顾不上喘气,双腿一软,跪在了镇中心的神祠前,朝神祠顶端的虫珀举起双臂,用尖锐到破音的喊叫呼唤道: “大祭司!!大祭司!!救命啊!!大!祭!司!!” 呼救之后,他一口气喘不上来,憋晕了过去,以头抢地,倒在了神祠前。 神游之际,他的嘴角依然抽动着,嘴型依稀是在念着“大祭司”三个字。 很可惜,神祠的青铜大门隔音效果惊人,当代菲迪皮茨的哭号并没有换来大祭司的注意,但在神祠附近,冒着炊烟的饭店里匆匆跑出几名厨师,他们统一穿着白衣白裤,戴着厨师帽,围着黑色围裙,双手沾满香料,浑身散发着胡椒的香气。 几名厨师当中,帽子最高的男人是厨师长,他快步跑了过去,蹲在检察员身旁,伸手探了探鼻息。 确信对方只是昏迷后,厨师长示意同伴们将检察员抬进餐厅,他本人则站起身,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目光坚毅地看向了沥青小路的尽头。 厨师长名叫张垒,他是染血獠牙的成员、胡椒司的门徒,是简明镇“李氏饭店”的二把手,是大名鼎鼎的李正熙的铁哥们。 张垒并不是琥珀教的人,他没有出手的义务,但染血獠牙和精于算计的琥珀教不同:染血獠牙的信众们信奉“煮”,信奉“煮”的人多半头脑简单但为人正直,张垒就是一个典例。 面对镇子另一端袭来的炁,张垒自认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有义务迎战来犯的调查员。 “不能让无辜的居民被调查员抓走!煮啊,保佑我吧!” 张垒自言自语,他摘掉了厨师帽,毕恭毕敬地叠放整齐,塞进了围裙上的口袋,又从袖口摸出一包调料。 调料包的开口被粉色的小夹子夹住,张垒取下夹子,抖了抖料包,仰头张开嘴,将里面的调料面吞进了喉咙。 张垒是个厨子,神经大条的他也没有随身带药的习惯,这包灵药是他装在身上用来提神的,其名为“咖啡椒”,顾名思义,是一种含有高浓度咖啡因的兴奋剂。 灵药的效力迅速生效了,张垒的表情变得扭曲,崎岖的小路在他的视野中变得笔直,以至于可以一眼看到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猎人王正迈着小碎步走向这边,他的右手端着白色小马克杯,不能走得太快,否则杯中的灵药会洒出来。 张垒没有多想:防剿局的调查员单枪匹马出现在这里,肯定是为了猎巫! 怀着这种刻板认知,张垒毫不犹豫地使用了“润”,他沿着小径走向前去,褐色的毛发逐渐浮现在他的体表。 染血獠牙的信徒们侍奉煮,煮是烹兽之神、盛宴之神、香料与酒之神,煮赐予张垒的润名为“德鲁伊”,他能化身为熊,因此被餐厅的同事们戏称为熊德。 张垒的身躯渐渐膨胀,炁顺着他咬紧的牙缝流出,身上的厨师服也发出线缝撕裂的声音,最后承受不住张垒膨胀的身躯,整个爆开,露出了棕熊的毛发。 化为棕熊的张垒将前爪重重拍在了地面上,响动沿着沥青小路冲向前去,惊动了闲庭信步的猎人王。 猎人王没有多想,不用动脑他也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于是他摘下护具,举杯将“山路”灵药一饮而尽,顺手把马克杯放在了地上,咂么咂么嘴。 “一股覆盆子的味道,”猎人王评价道,“味道不错。” 沥青小径上,张垒冲锋向猎人王,一时间地动山摇,熊的身躯如同滚动的巨石,向着猎人王所在之处猛烈冲击。 猎人王的步伐轻盈而敏捷,他在张垒逼近的前一刻跳到了小径侧面,张垒一头扎进了路旁的木屋中。 木屋被撞倒,墙壁被撞得半毁,木屑和灰尘四处飞溅。 张垒很快从灰尘团中杀出,他露出獠牙,咆哮着,试图用巨大的爪子将猎人王扑到,但又被猎人王躲过了。 几轮扑杀都被猎人王灵活地躲开,终于,在张垒猛烈的攻击中,猎人王抓住机会,灵活地转身,一脚踢在了张垒柔软的腹部。 张垒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随即停止了攻击,停在了路中央抖了抖毛,碎屑顺着他的毛发落在了地上,他面朝猎人王,死死盯着对方,倒退了几步。 张垒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气势,虽然熊躯力量惊人,却非常耗费体力;而猎人王甚至没有服药,仅靠自身实力就压制住了熊形的张垒,二人的差距已经很明显了。 “别打了,你打不过我的。”猎人王劝道,“我只是想借用兔绒之门,没有别的意思,你现在就离开,而我不会伤害任何人。” “骗人!我才不信!” 头脑单纯的张垒不愿意信任调查员,他咆哮着重新发起了进攻,几轮交锋过后,张垒已经气喘吁吁,他肩胛高耸,眼神也浑浊了,看来他已经无法承受熊躯带来的重担。 但勇敢的张垒没有退缩,他吼叫着冲向了猎人王,这次的攻击要比之前几次慢许多。猎人王以为张垒真的累了,他也放慢了节奏,试图让张垒意识到自己并没有死战到底的想法。 猎人王上当了。 张垒的冲锋猛地加速了,它佯攻一爪,猎人王稍有犹豫,张垒便趁机变回了人形,仅留下了熊的双爪,反身利落地送上一爪,猛地撕碎了猎人王的迷彩面具。 面具被撕裂的瞬间,血液飞溅在沥青路面上,原本隐藏在面具下的半张脸暴露在了天光之中。 猎人王发自本能地侧身躲避,强大的核心力量让他避开了要害,但张垒的利爪还是划过了他的左侧脸颊,带出一道深深的伤口。 这是轻敌的代价,但猎人王却没有丝毫动摇,他后退三步,站稳双脚,坚定地挺直身体,目光沉稳,呼吸平稳,他的炁像平静无风的水面一样静止。 猎人王看着气喘吁吁的张垒,赞叹道: “很好。” 猎人王伸出左手挠了挠脸上的伤口,防护面具的侧面被张垒的抓挠切碎,但也只是扯掉了猎人王面部的一块表皮,伤口徐徐渗出血液,很快就会凝固。 即使是脾气最好的猎人也不能对这种攻击熟视无睹,猎人王用左手从背后的画板中抽出了一张A4白纸。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尔有所犯,必有代价。” 猎人王念起北风司的还击咒,将一早藏在右手中的糖衣药片捏碎,丢进了嘴里。 张垒认出了这句咒语,他心头一惊,弓腰直起身,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猎人王。 “那个咒我认得,你认识北风司?那个叛教的北风司?!” “是啊。” 猎人王笑了,他用右手双指夹住A4指,在身前比划出一个十字,A4纸顿时浸满了血,由白色变成了大红色,血顺着纸滴在了黑色的沥青路面上,好似繁花。 张垒目瞪口呆地看着猎人王,随后死死捂住了咽喉,突然袭来的痛苦让他浑身无力、视线模糊,止不住地犯困,最后,他身体一软,倒在了路面上。 猎人王丢了那张红纸,甩干手上沾着的血,顺手摘下破损的面具丢在了路旁,面无表情地走向前去,迈过了张垒的身躯。 跨过张垒时,猎人王自言自语一般说道: “我切的是腹部,你捂住喉咙做什么?” 沿着沥青小路,猎人王慢慢前进,最终来到了镇子中心的神祠前。 张垒的同事们躲在餐厅的玻璃窗后,战栗着看向屋外,当猎人王出现在他们视野中时,其中一人当场吓昏了过去。 猎人王没有理会这些家伙,他默默走到神祠门前,看着那黄铜铸成的大门,伸出右手,敲了敲。 “有人吗?” 猎人王很礼貌地站在原地等待着,过了大约三十秒,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后走出一只白毛鼠人,它穿着橘黄色的冲锋衣,下身则是同样颜色的裤子。不知为何,它上衣拉链的拉头瘪了。 “您是哪位?游客吗?有预约吗?”鼠人睡眼惺忪,鼓着腮帮子问道,它左手里还抓着半块没吃完的萨其马。 “你好,我想借用一下兔绒之门。”猎人王彬彬有礼地说。 猎人王背着手望向神祠内部,由于身高差距太大,他并没有看到为自己开门的人。 “哦,好的,你是在哪个站点下的单?有票据吗?” 蓼荭司似乎还没睡醒,语气带着满满的困倦,它把手中的半块萨其马整个塞进了嘴巴,也不管手上还沾着蜂蜜和葡萄干,揉了揉眼睛,然后抬头看向了猎人王。 身高一米九的猎人王站在身高一米五的蓼荭司面前,低下了头,面无表情。 二人对视的那一刻,半径五米内的空气凝固了。 地狱是个活物,它喜欢折磨凡人,也喜欢欣赏精彩的残杀或死斗,强者在它体内相遇一定会引来它的注意,时间为之变慢,仿佛停滞,这样的环境下,人与人的厮杀观赏起来才更尽兴。 炁涌动,像发酵爆开的面团,像海底喷发的火山,像剧烈燃烧的铜。 朗格尔雪域中,一束淡绿色的光一闪而逝,一件支离破碎的衣物飞上了高空,在天光的照映中闪烁着深绿色的荣光。 那是一顶苏式军帽,军帽上的红色五星已经完全蒸发,只留下软塌塌的帽子徐徐下坠,落向简明镇的边界。 猎人王撞碎了餐厅的外墙,倒在了一滩猪油中,在他的额头上,一条深紫色的瘀伤缓缓浮现。 “艹。”猎人王忍不住说出了脏话。 在嘈杂的尖叫声、建材落下的响声以及猪油流淌的粘腻声中,猎人王睁着眼睛看向天花板,他突然觉得,这么躺着很舒服:只要不起身,他就不用理会那些四散逃跑的秘教信徒,他就不用处理身上沾着的、很难洗干净的猪油,他就不必面对那个白色的、身高一米五的大祭司。 “我不知道这里会有大祭司……早知道就这么躺到退休就好了,我干嘛要接这个案子呢?”猎人王这么想到。 看着上方那摇摇欲坠的天花板,猎人王最终还是挣扎着站了起来,他抖落身上的猪油,伸出左手,试图从身后取出一张A4纸,但已经太晚了,那些纸已经被猪油浸泡过了,粘在一起,完全不能使用。 猎人王伸出右手,但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右臂已经不堪使唤了,大概是断掉了。猎人王咳嗽了三声,他知道自己当下该做什么。 猎人王的风衣破了好几处,一边的袖子断了,露出了整条左臂,他转过身,一瘸一拐地走向后厨。 黑色的沥青小路上,烟雾逐渐散去,神祠前的地面上渐渐露出一个长达五米的冲积扇。 巨响过后,躲藏在建筑中的异教信众纷纷跑向了荭司,想要寻求庇护,但当他们看清蓼荭司的表情时,又很快尖叫着跑开了。 蓼荭司袒露着上半身,脸上挂着一个凝固的笑,眼睛完全不眨,双眼分别指向一个方向,整张脸上唯一在动的是一双不停抽搐的眼皮。 带着这副疯狂而又呆傻的表情,蓼荭司笔直地走向餐厅,她的上衣化成了碎片,橘黄色的残骸随风飘扬。 蓼荭司胸前的绒毛完全炸起,走路时大幅摆动双肩,像癫痫发作一般抖动头颅,脸上的笑从六十度发展到了九十度。 “没有调查员能活着穿过我身后的门。” 蓼荭司念念有词,踏过破碎的门槛走进了烟雾缭绕的餐厅。 炁从上方涌入,挡在蓼荭司和猎人王之间的墙壁轰然崩塌,二人被烟幕所吞没,烟雾缓缓褪去,最终露出了对峙中的二人。 蓼荭司缓缓后退了一步。 “不要激动,调查员,兴许我们还有得商量。”蓼荭司松开了握紧的拳头。 猎人王正站在数不清的碎木和一大摊油脂中,他垂着右肩,袒露左臂,左手中抓着一把闪烁红光的热碳,碳上的火星鼓动着。他的嘴角叼着一只安瓿瓶,听见蓼荭司的声音后,他毫不犹豫地用牙齿咬碎了药瓶,玻璃渣刺破了他的嘴唇,灵药混着血,被他咽进了肚子。 品级越高的灵药,其副作用也越大,一切力量都是有代价的,若不是生命受到了威胁,猎人王不会轻易饮用这个药。 此药名为“雅克提”,并非防剿局的药,而是科教黑羊司的灵药,是一种纯粹的强心剂,用药者将获得短暂的药性庇护,血液升温、骨骼愈合,即使是脊骨断裂的病危之人,借着药性也能站起来跑马拉松。 当然,如此强大的药性,其代价也是显着的,服用雅克提的代价是,用药者会在药性退散后,心力衰竭,心脏停跳。 “这个药是李世界送给我的,没想到在这里喝了。”猎人王举着火种,脸上的笑容丝毫不逊于蓼荭司。 “放下,我们没必要闹到这个地步。”蓼荭司摊开手,示意猎人王保持冷静。 “不,很有必要。”猎人王咧嘴笑着,血顺着他的嘴角流到了下巴上,“但我保证,在你救火的时候,我会经过你身后的那扇门,只留下一片足以挽救的烂摊子,就像我身上这件大衣一样。” “你不必那么做,我会让你过门的,我不杀人。”蓼荭司举起双手,笑容渐渐变得和善。 “别装了,大祭司,你我心知肚明……”猎人王的笑突然变得凄惨,他抓着热碳的手松开了,任由火种落在了油脂当中,火舌顿时包裹了整个餐厅,并开始向外围蔓延。 “……看到那圈死咒我就都明白了。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杀人?” 在猎人王和蓼荭司的左臂前端,各有一圈黑色的地狱铭文,这种位于手臂的特殊铭文,密教信徒们称之为“死咒”。 地狱铭文见而知义,猎人王左臂上的死咒意为“毋见至亲,双双毙命”,而蓼荭司左臂上的死咒意为“宵小鼠辈,毋伤同类”。 蓼荭司脸上的笑消失了,它看着火光中的猎人王,冰冷地说道: “强心剂救不了你,我至少有五种方法杀死你,你过不了我这关。” “是,我知道,所以我准备了这个。” 猎人王将左手放到腰带侧面,从暗层中抽出了一团棉花,脱脂棉被他手心的高温引燃,徐徐化为灰烬,露出了藏在其中的药瓶。 猎人王抬起左手,将手中的器皿亮给蓼荭司看。 那是一只精美的鹅颈瓶,只有拇指大小,通体呈柠檬黄,瓶口则是橙色,用红色的蜡和松木封住,封口处贴着一张封条。 凡是药性强烈的灵药,都必须用特制的器皿封存,否则药性就会流失,也正因如此,经验丰富的信徒们仅凭装药的器皿就能认出灵药。 蓼荭司神情严峻,它知道这种鹅颈瓶装的是什么药:此乃北风司的灵药,“冰河世纪”。 对凡人而言,“冰河世纪”是一种自杀用的毒药,服药之后,用药者的炁会从外界吸取等比例的热,炁越充盈的人承受的热量越是惊人,周围环境的温度会直线下降,甚至能短暂接近绝对零度。 像猎人王这样有着海量炁的调查员,一旦服用冰河世纪,其所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蓼荭司很清楚,对方以冰河世纪相逼,她已经没办法再出手,否则只会同归于尽,但它仍放狠话道: “犯得上吗?从今天开始,琥珀教会悬赏你的人头,即使是防剿局也罩不住你。” 听到这句话,猎人王忍不住笑了一声,慢慢放下了烧焦的左手。 “想杀我的密教太多了,多一个也无所谓,再见吧,大祭司,祝你灭火愉快。” 说罢,猎人王带着胜利的笑容,笔直地走向神祠。 在他身后,蓼荭司站在火光之中,听着尖叫声此起彼伏。 地狱是活物,地狱内的火焰同样有着自己的想法。火焰熊熊燃烧,尖啸着蔓延至周围的木制建筑,沿着沥青铺成的小径一路扩散。 烟雾弥漫在空气中,房屋倒塌的声音与火焰噼啪燃烧的响声交织在一起,信徒们惊恐地逃窜,但火势蔓延得太快,有些人被火焰吞噬,发出凄厉的哀嚎声,有人被火焰扑倒在街道上,转瞬化作了焦炭。 蓼荭司踌躇了片刻,如果现在去追猎人王,这场大火将无法挽回,最终,她无奈地冲向了火海。 蓼荭司有着早晚各洗一次澡的习惯,下属们在小镇里囤积了一定的水,水塔就建在神祠后方不远处。蓼荭司冲向囤水的木制水塔,一拳击碎了水塔的腿。水塔摇晃起来,在一阵挣扎后蓦地倒塌,木头的嘎吱声格外刺耳。随着一声巨响,水塔轰然倒地,碎裂的木头飞溅,水流四散飘荡。 火焰发出嗡嗡的声响,有如受惊野兽般咆哮着,但蓼荭司很清楚,这点水量远远不足以扑灭这场大火,它使用炁聚集周围的水,吟咏起藏文的咒语: “氤氲织雾,生蓬洒落,清霖赐救,伟哉天泪。” 此乃琥珀神的天泪咒,随着蓼荭司将炁注入咒语,以炁生水,水面微微波动,渐渐升腾起雾气,很快便化作乌云,降下骤雨。 雨中,火焰渐渐熄灭。 蓼荭司被骤雨浇湿了皮毛,它身上的白毛耷拉下来,整个人瘦了一圈,狼狈而恼怒。 望着远处焦黑的废墟和茫然走在街道上的伤员,蓼荭司缓缓回头,看向大门洞开的神祠,露出满怀杀意的眼神。 第16章 故事大王 孙必振穿过兔绒之门的感觉很奇妙,对他而言,通过这扇门,就像通过一条长长的水滑梯,只是更黏、更温热。 兔绒之门的出口是一袋水泥,这袋水泥放在西京一处废弃铁道旁,当孙必振满身口水,从水泥袋子中钻出时,召潮司立刻冲上去搂住了他。 “别!别!我手指断了!”孙必振痛地大喊,他试图推开召潮司,但根本没有可能。 “感情你是真被当成人质了?”刘易斯正叉腰站着,耐人寻味地笑着,看着孙必振,她也沾了一身兔绒之门的口水,浑身都湿透了。 “不然呢?”孙必振很清楚,如果被召潮司知道了刚刚的事情,恐怕连另一只食指也保不住,于是他撒谎道:“那个鼠人把我捆在椅子上,还挝断了我的手指。它把我丢进兔子笼里时,我还以为我死定了。” “是吗?我还以为你们合起伙来骗我呢。”一旁的马卫家耸肩说道,他刚才害怕的样子根本是装出来的。 “怎么可能!我骗你们干什么?”孙必振一脸诚恳地说。 但孙必振的话或许可以骗过刘易斯和马卫家,但哪里骗得过召潮司?召潮司将手放到了孙必振的额头上,使用读心的能力,立刻识破了他的谎言。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看着召潮司一脸坏笑地凑近,惶恐地连连道歉,但也无济于事。 召潮司在他耳边轻轻说道: “喏,这是给你的奖励。” 然后,她掰断了孙必振的右手食指。 “姑奶奶,咱办事能不能考虑考虑后果?”刘易斯可没有读心的能力,在他看来,召潮司完全是一时兴起就折断了孙必振的手指,因此对孙必振充满了同情。 召潮司没有理睬他,而是独自走到了一边,将孙必振晾在了那里。 “刘易斯,你有带接骨的药吗?我现在有十二根手指,去医院肯定会被医生记住的。” “你别说,还真有。”刘易斯在包包里翻找起来,取出了一只黑色的小药瓶,喂孙必振服下,然后技巧娴熟地接上了他的断指,又用随身携带的绷带固定起来。 “喏,这就行了。”刘易斯满意地点了点头。 “多谢,你这包包真是百宝箱啊,什么都有。”孙必振看着自己包扎好的双手,感觉已经没那么疼了。 马卫家端着枪凑了上来,“得了,兄弟,咱们吃顿饭去吧?我请客。” 刘易斯摇了摇头,婉拒道:“马哥,考虑到我们早已惊动了防剿局,去饭店吃饭这种事情,我们真是想都不敢想。这一路上多受你照顾了,既然你要去西角办事,可别耽误了行程。” “哪里哪里,”马卫家客气道,“我知道你们担心暴露,既然如此,那就来日方长吧。我就此告辞了,改日再聚时由我请客!” 说罢,马卫家压低帽檐朝三人致敬,走向了巷口,消失在了城市的阴影中。 望着马卫家离开的方向,刘易斯失神了许久:直到分别为止,她都没能摸清马卫家的底细。 “我们也走吧,已经不早了,我们找地方休息,顺便买点水喝。”刘易斯说。 孙必振想起上次的经历,问道:“这次还要住黑旅店吗?” 刘易斯摇了摇头。 “不,上次住黑旅店只是无奈之举,现在想来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被防剿局的调查员盯上,肯定吃不了兜着走。这次我事先做足了功课,早已打听好了住处,我们乘出租车过去就行!” 约莫半小时后,三人来到了一家名为“西京小巴黎”的旅店,旅店的装潢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柜员看着三人进门,掏出了登记簿,喊道:“有预定吗?” 刘易斯走到柜台前,从包包里掏出三枚长方形的通行金箔,放在了柜台上。 柜员立刻丢下登记簿,转而掏出了一把温彻斯特1887型的杠杆连发霰弹枪,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刘易斯,质问道: “谁叫你来这儿的?” 这一幕让孙必振感到似曾相识,他忍不住吐槽道:“现在这么流行在柜台里放一把霰弹枪吗?” 刘易斯不慌不忙地解释:“兄弟,自己人,我是马克沁的教子。”说着,她用右手比出“枪”的姿势,指着柜员的额头说,“人尽可杀。” 柜员改换了表情,收起了霰弹枪,将三枚金箔推回刘易斯身前,严肃地回答:“人尽可杀。我谨代表圣卡拉什尼科夫,欢迎各位的到来。” 刘易斯指了指金箔,问道:“为什么不收?是没有空房间了吗?” 柜员连忙摆手道,“并不是,实不相瞒,在您三位之前,有一名歼灭司的信使赶到此处,替各位把单埋了,我不敢再收一次钱。” 刘易斯有些惊讶,她立刻意识到柜员所说的“歼灭司信使”正是马卫家,于是点了点头,收起金箔,带着孙必振和召潮司办理入住手续。 所谓的入住手续,其实就是用蜂蜜水把三个人的名字写在一张草纸上:这是残面信徒所信奉的古老仪式,其来源可以追溯到第一史,据说,只要名字沾了蜜水,就不会沾染血水。在东道主提供的草纸上用蜜水签名,代表客人承诺放下刀剑,相当于一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协议。 柜员端来了蜜水、草纸和一支充当蘸水笔的筷子,刘易斯率先签名做示范,她用筷子蘸了些蜜水,在草纸上写下了一行英文:St. Louis。 柜员没有多嘴,扭头看向召潮司和孙必振,说道:“您二位也来签一下名吧,讨个吉利,没有坏处。” 召潮司倒也没有拒绝,她从刘易斯手中接过筷子,用筷子尖在蜜水里蘸了蘸,写下了一行鲛人的文字,随后闷不做声地把筷子交到了孙必振手里:她还在生孙必振的气。 孙必振抓着筷子不知如何是好,他左右手各断了一根手指,包扎后鼓鼓囊囊的,握不住筷子,只好双手并用,别别扭扭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办理完成后,柜员没有急着交出房卡,而是友好地问道:“各位多半是来西京求医的吧?” “是,你怎么知道?来西京找疯医的人很多吗?”刘易斯问。 柜员歪头笑道,“岂止是多,要知道,黄金王盘踞此地已经长达一个世纪了,敢来这里的大夫,无一例外都是疯医,来找疯医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哦?”刘易斯来了兴趣,“你接着说,我们该上哪找疯医?” 柜员露出一副酒逢知己的笑,激动地说道: “你们算是来着了!疯医的下落,别人未必知道。我天天听那些寻医问道的顾客抱怨,耳朵都起茧子了,疯医的线索,就属我这里最多!” 孙必振也来了兴趣,恭敬地拱手追问:“那敢情好,请您多帮帮我们!” 柜员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讲了起来: “疯医的藏身地位于西京最欠发达的区域:西京北部的废弃地铁站。与武都不同,西京是沿河而建的城市,土质稀松,又很难划分内外环,因此迟迟没能修成完整的地铁线。 既然地铁线都没修完,又何来废弃地铁站呢?害,这就要从大兴建说起了。” 柜员所说的“大兴建”发生在1991年,当时,苏联援助的建材和建筑工程师涌入申国,无数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该事件被世人称为“1991大兴建”,简称“大兴建”。 柜员见孙必振等人听得入迷,讲得更起劲了: “91年那会儿,西京作为新兴城市,也在援助的名单上,但当时西京人口少啊,楼房足够市民们居住,因此住宅工程并不被看重。 另一边,苏联提供的建材恰巧适合地铁建设,于是西京市政府计划,初步铺设一条地铁线路,贯通整个西京老城区。即使放到现在,这条地铁线也不算是一项小工程,因此西京提供的建设方案非常周全。 但问题并不出在方案上,你们也知道,大兴建结束后,苏联撤走了绝大部分人力。那时的申国还没有地龙这种科技,没了专业对口的工程师,地铁的修建进展缓慢,资金和资源也被重新分配。 地铁竣工遥遥无期,西京的人口却蹭蹭上涨,城市的发展重心逐渐转移到了住宅领域,地铁工程被搁置了下来,只有部分线路完成了初步建设,其他未完成的线路则处于废弃状态。 这些废弃的地铁站在西京发展的进程中被人们渐渐遗忘,逐渐沦为了现代化大都市中的遗迹。因为它们毫无用处,也没有人去关注,直到如今,这些废弃地铁站成了疯医这类人最佳的藏身地点!” 说到这里,柜员有些口渴,便举起刚才用来写名字的蜜水,喝了一大口,接着说道: “虽然大家都知道疯医就躲在地铁站,但西京废弃的地铁站有十多个,一一排查显然不切实际,就算有能耐逐个排查,耗费的精力也非同小可啊。 因此,想要在短时间内找到疯医,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西京本地的地头蛇,向他们询问疯医的所在。土生土长的地头蛇最熟悉西京的灰色生意了,他们一准知道疯医藏在何处。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知道西京本地的地头蛇是谁呢?” “多半是黄金教吧?”刘易斯猜测道。 柜员笑着摇了摇头: “你会这么想也有道理,西角和西口的绝大多数地区都处在黄金神教的管辖下,但西京是个例外:由于地处西角和西口之间,西京是有名的旱码头,这里商业氛围浓厚,琥珀教也打算分一杯羹。 因此,在西京,大小事宜都有琥珀教管理,大家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但珊瑚教除外,原因就不必我多说了吧?您各位应该清楚。 虽然珊瑚教的神好像是死了,但珊瑚教在西京的话事人没死,此人正是螳螂司。 传说,螳螂司生性好战、妄自尊大,一有机会就要袭击琥珀教。它有个外号,叫‘西京四号线杀人魔’,它曾在西京的地铁四号线斩杀了整整一车厢的补丁客,因此得到了这个长长的外号。 对于琥珀教而言,螳螂司是一个棘手的敌人,为了制衡它,琥珀教吩咐傀儡司出手,但傀儡司不肯离开商京——西京哪有商京富庶啊!于是,被派遣到西京的琥珀教信徒是个补丁客,江湖人称‘补丁侯’。 事情坏就坏在这:补丁侯是精锐,并他不是大祭司!补丁客地位虽高,毕竟只是琥珀教的门徒,并没有大祭司之威能。但凡琥珀教换个大祭司驻守西京,此地的局势也不至于发展成如今这样!” 柜员猛喝一大口蜜水,继续讲道: “螳螂司认为,琥珀教派区区一个门徒来应付自己,简直是奇耻大辱!它因此向西京的众密教下达了通牒,凡是和补丁侯打交道的人,一律视作它的敌人。 对此,补丁侯的回应也很直接:他向众人宣布,任何渴望在西京久住的信徒必须向他报备,否则就会被视作螳螂司的哨子。 正是如此,在西京这个地界,只要和琥珀教扯上关系,就必定会引来螳螂司的仇视,反之亦然。 无论是螳螂司还是补丁侯,都不是普通人得罪得起的啊。如此看来,向谁请求帮助似乎是个两难问题,我只能说到这里,该去找谁打听疯医的下落,只能由你们自己决定。” 柜员说完后,刘易斯点头道:“多谢,你说的内容和我得到的信息完全一致,我早就想到了一个两方都不得罪的解决办法。” “是吗?具体是什么办法?”柜员好奇地问道。 刘易斯和柜员不同,她不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人,也不想暴露自己的计划,于是推托道:“实在抱歉,今天太晚了,之后有空我再说给您听吧。” 柜员心领神会,三下五除二地将房卡分给了三人,朝电梯间一抬手,鞠躬道:“好好休息,本旅店七至九点供应早餐,祝您各位得偿所愿。” 第17章 解决办法 在西京小巴黎休息一夜后,孙必振醒来时已经是十点了,早已过了供应早餐的时间,他精神抖擞地换好衣服,走出房间,召潮司和刘易斯已经在门外等他了。 刘易斯上身穿一件圆领羊毛衫,下身换了一条浅棕色的卡其裤,连口罩也换成了米色,总算有了点女孩子的样子。因为孙必振起得太晚,耽误了行程,她略带怨气地说道:“我早就想叫醒你了,但是某个大祭司不让我这么做。”说着,她还侧目看了看召潮司。 孙必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指着刘易斯身上的新衣服问,“你哪来的新衣服穿?” “废话,当然是我自己买的,你要是再多睡一会,我还能再买一身。” “哦,挺好,这一身比你之前的白大褂好看多了。” 刘易斯顿时消气了,用右手拇指指了指电梯间,“走了,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在拍马屁。”话虽如此,就连口罩都遮不住她脸上的窃喜。 孙必振看看一身新衣的刘易斯,再看看仍穿着脏衣服的召潮司,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换一身干净衣服?” 召潮司目无表情地看向了别处,她还在为孙必振和鼠人亲亲的背叛行径生闷气。 刘易斯无奈地摊手道,“我本想给她也买一套新的,但她不肯,她说身上这套是你买的。” 孙必振点点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脏衣服,打趣道,“脏点就脏点吧,不妨事。对了,刘易斯,你的计划到底是什么?都到西京了,就没必要卖关子了吧?” “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具体来说,我们向琥珀教请求帮助,但不要留下真实姓名,让他们自己去猜我们的身份,这样就能在两方都不得罪的情况下得到帮助。”刘易斯解释道。 “你这么说未免太笼统了,诸多细节都需要把控。此外,怎么才能隐藏真实姓名还不引起怀疑?”孙必振追问。 “这个说来也不难,只需要假借大祭司的名号,就没人敢问你姓甚名谁了。”刘易斯笑道。 “你的意思是让召潮司去?” “不,让召潮司去风险太大,消息灵通的异教徒有可能识破我们的底细。我的想法是,派一个人假扮成其它教的大祭司,这样既不必亮出底牌,也能吓住琥珀教的小喽啰。” 听刘易斯这么讲,孙必振立刻拉长了脸,由于昨晚休息充分,他的智力暂时恢复到了正常水平,听到刘易斯提出的主意,他连连摇头,就连生闷气中的召潮司也摇起头来。 “怎么,你们都觉得行不通吗?” 孙必振和召潮司配合默契地一起点头。 刘易斯的主意遭到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大祭司在密教内备受尊敬,但假借大祭司之名坑蒙拐骗的事情却鲜少发生,只因为假扮大祭司有三大难点。 其一,大祭司前胸都刻有地狱铭文,地狱铭文见而知义,伪造起来颇具难度。 其二,知名度越高的大祭司越难模仿,但没什么名气的大祭司又很难吓住对方,如何权衡利益与风险又是一个问题。 其三,如果说密教信徒的炁是涓涓流水,那么大祭司的炁就是无边汪洋,想要伪装成大祭司,至少要有足量的炁,问题就在于,既然有大祭司级别的炁,又何苦冒着生命危险假扮大祭司? 综上所述,孙必振义正言辞地回复道:“刘易斯,不是我说你,但假扮异教大祭司无异于自寻死路,这其中的道理,就连我这个菜鸟都清楚。” “那也未必。”刘易斯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此话怎讲?” “想知道吗?嘿嘿,你们凑近点,我小声说,避免隔墙有耳。” 孙必振和召潮司都凑近竖起了耳朵,二人好奇的样子如出一辙。 刘易斯小声解释道:“我们假扮无教神的大祭司,无教神没有密教,暴露的概率最小。在诸多无教神的大祭司中,黄泉司应该是申国西北最出名的一位了,我们假扮他,肯定不会暴露!” 无教神,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密教侍奉的地狱神祗。虽然没有成立宗教,无教神和有教神的道行不分高低,祂们也能赐予信徒炁与润,甚至擢升信徒为大护法,召潮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是司海之盐神的大护法。由于大护法和大祭司没有本质区别,信徒们常常将两者混为一谈,将无教神的护法也称为大祭司。 “黄泉司?我没印象,他是哪位神祗的大祭司?”召潮司问,连召潮司都不知道黄泉司是谁,孙必振就更不知道了。 刘易斯小声介绍道,“传说,黄泉司是死门的信使,是死亡之神的大祭司,他的传说在申国密教中很是流行,但没人知道他具体长什么样子。” “嗯,这么说,我们确实可以假扮黄泉司……个鬼啊!”面对刘易斯的异想天开,孙必振忍不住吐槽道,“既然没人知道黄泉司的样貌,我们要怎么伪装才能骗过众人?” “很简单,在胸前画上地狱铭文,这样一来就没人敢质疑你了。”刘易斯一脸自信地戳了戳召潮司的前胸。 “地狱铭文见而知义,哪里是我们能画出来的?” “我们这里有现成的啊。”刘易斯又戳了戳召潮司的胸。 “我没搞懂,这不还是让召潮司去吗?”孙必振问。 “不,我的意思是,由你伪装成大祭司,去异教徒那里询问疯医的地址。” 孙必振绷不住笑了出来,“我吗?我去假扮大祭司?开什么玩笑?为什么你自己不去?” 刘易斯用右手轻轻拍拍孙必振的肩膀,满眼都是笑意。 “我们三个中只有你能伪装成黄泉司,原因很简单:黄泉司是男的。” 孙必振傻愣愣地点了点头,这个理由倒是非常充分,但他还是觉得这个方法不够安全,继续问道,“容我问一句,我该怎么把召潮司的铭文弄到我自己身上?” “我早就准备好了,就等你问这句了!” 刘易斯模仿了一段哆啦A梦拿出道具时的音效,得意洋洋地从腰包中取出一瓶灵药。 “挡当当当~当挡当!此乃蜕皮药!是李德大哥给我的!”刘易斯举着灵药瓶摇了摇。 “李德不愧是剧毒司的大弟子,什么稀罕灵药都会炼。”孙必振吐槽道。 蜕皮药装在一只农夫山泉的塑料瓶子里,药液呈现出碳色,像芝麻糊一样,刘易斯举着瓶子介绍道: “只要把这个药涂抹在皮肤上,很快就会蜕皮,过程可能会有一点点疼,但对大祭司来说应该不成问题。” “蜕皮上的地狱铭文还有效吗?”召潮司满脸都是质疑的表情。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先试试再说吧,有办法总好过没有办法。” 说罢,刘易斯眨巴着眼睛,朝召潮司投以希冀的目光。 召潮司没有说话,而是用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她在刘易斯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然后一把夺过塑料瓶,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你去哪里?”刘易斯忙问。 “去洗手间,我总不能在这里脱衣服吧?”召潮司头也不回地说。 见召潮司被说服了,刘易斯回过头看向孙必振,眼含笑意地说:“趁这功夫,我去给你置办一身行头。嘿嘿嘿,你就瞧好吧……” 说罢,刘易斯一溜烟地跑进了电梯间,丢下孙必振一人留在房间门口。 孙必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他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只能默默打了个寒噤。 第18章 发挥想象 召潮司很快完成了蜕皮工作,她拎着一片皮肤走出房间,朝孙必振招了招手。 “过来,我用汲水咒把这张皮贴到你身上,先看看大小合不合适。” 蜕皮灵药不出意外地奏效了,虽然召潮司和孙必振的胸围大不一样,但召潮司何许人也?她是咸水洋的鲛人,制作画皮的天赋与生俱来。召潮司在皮肤上拉拉拽拽、扯扯扭扭,很快将皮肤完美贴合到了孙必振身上,乍看上去和天生的皮肤一样,绝无可能露馅。 约十五分后,刘易斯也回来了,她手里拎着两大兜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行头置办好了,你赶紧穿上试试吧。” 说罢,刘易斯将两大袋东西丢在了孙必振脚前。 亲自试穿后,孙必振对这身服装极不满意,但召潮司和刘易斯都笑得前仰后合,表示非常满意。 “刘易斯,你是在故意耍我吗?这一身装备,肯定会引来防剿局的!”孙必振抱怨。 “怎么会呢?防剿局只针对密教信徒,不针对精神病人。你这一身只会被人当成精神病,密教信徒才不会这么张扬呢。”刘易斯一边笑一边安慰道。 就连召潮司也笑着劝他:“这次你就听她的吧,我看了也觉得挺唬人,说不定真的能行。” 孙必振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算我这身装扮骗过了对方,可我没有大祭司级别的炁呀!如果对方考验我观炁的功夫,一下子就露馅了!” “这个好办,我和召潮司跟在你后面一起去,如果对方考察你的炁,我们一起帮你。如果实在倒霉,露出了原形,我们两个一起上,保准能够救你出来。” 说完,刘易斯掏出了两副防风面罩,自己戴上一副,另一副则交给了召潮司。 “只要遮住脸,哪怕事情朝最糟糕的方向发展,我们也能全身而退。”刘易斯自信地拍了拍孙必振的肩膀,浑然是一副悍匪的模样。 孙必振十分怀疑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但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他也只能选择相信刘易斯。 下午一点整,穿戴好行头的孙必振步行来到了目的地,刘易斯和召潮司则隐藏在人群中,没有显露踪迹。这一路上,孙必振的回头率接近百分之百,万幸没人找他的麻烦,估计大家真把他当神经病了。 深呼吸半分钟后,孙必振鼓起勇气,走进了补丁候的据点:西京中部的一家大润发。 大润发内十分宽敞,但却鲜见顾客身影,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商品,从食品到日用品,琳琅满目,但却显得格外冷清。收银员敲击键盘的声音不绝于耳,考虑到商场内并没有多少顾客,这些声音显得异常突兀,与空无一人的收银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穿着制服的店员在各个区域来回走动,但他们似乎并不是导购,只是时不时地检查货架上的商品,然后将一些来源不明的纸箱搬来搬去,众人脸上都带着麻木的表情,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表情,因为一众店员脸上都戴着灰色面具,这是琥珀教学徒的标志:由于道行不够,他们没有资格佩戴活面具,只能以普通的塑料面具代替。 孙必振迈步走进此地,带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他屏住呼吸,迈步穿过走道,经过一片购物车,经过一条条货架,无视店员们惊讶的眼神,径直走到了货架最后方、一间储物室的门前。 储物室门前站着两名刻意压低帽檐的门卫,孙必振走近后,他们听到了脚步声音,缓缓抬起头,只见两名门卫脸上都戴着活面具,足见孙必振没有来错地方:这里肯定是琥珀教的地盘。 深吸一口气后,孙必振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台词表演起来。 “二位好,我来找补丁候。” 门卫们愣住了,他们的活面具露出错愕的表情,面具下方的眼睛里也写满惊讶,没办法,他们哪里见过孙必振这一身惊世骇俗的行头? 此刻,孙必振反穿着一身潜水服,银白色的潜水服上点缀着各种夸张的装饰,有荧光绿的发光线、中国红的流苏、各色水钻以及小型海洋生物模型。由于是反穿,潜水服的拉链留在了身前,拉链上方连接着一只巨大的老式潜水头盔,头盔由劣质塑料组成,上面插着色彩斑斓的各种羽毛。头盔和潜水服上用防水笔画着一些篆书的鬼画符,这些都是召潮司和刘易斯的杰作,散发出浓烈的抽象艺术气息。 两名门卫静静看着孙必振,活面具扭动着面部肌肉,面具背后的目光中透露出一丝困惑。 时间过去了十五秒,门卫们对视了一眼,觉得把孙必振晾在那里似乎不妥,于是同时开口了。 “你是谁?”戴红色面具的门卫粗声问道,声音里似乎带着几分警惕和不耐烦。 “您是哪位?”另一名门卫明显礼貌的多,他戴着白色面具,用更高的音调盖住了同事的话语。 虚张声势不怕遇上聪明人,只怕遇到头脑简单的愣头青。无需多想,孙必振打算挑软柿子捏,他看向白面具,用一种自信而平静的语气说道:“我乃黄泉司是也。” 门卫们先是一愣,随后再度交换眼神,显然对孙必振的自称颇为怀疑。 犹豫片刻后,红脸门卫的面具皱了皱眉,伸出右手紧握在门把手上,显然是不想让孙必振进门。 白脸门卫则谨慎一些,问道:“黄泉司,您老来见补丁候,有何要事要谈呐?”话虽如此,白脸门卫目光锐利地盯着孙必振,显然没有轻易上当,看来这两个门卫都不好骗。 孙必振并没有因为门卫的反应而退却,相反,他更加坚定地说道:“通知补丁候,我有事需要见他。具体是什么事情,你们没资格知道。” 大祭司从不回答问题,大祭司只会制造问题,对此,孙必振的演绎可谓天衣无缝。虽然没有强大的炁,但作为武神祠的戏子,孙必振的演技绝对是合格的。 门卫们沉默了,两人也算是吃过见过的老江湖,但这种情况他们还真是第一次见。试问一个自称大祭司的怪人来叫门,换谁不得多寻思寻思?万一对方真是大祭司,哪还有他们好果子吃? 对于门卫们的沉默,孙必振早有准备。 “你们是在质疑我吗?”孙必振瓮声瓮气地发问,一边解开了潜水服胸前的拉链,露出了胸前的地狱铭文:召潮唤汐,驱使海兽之人。最后的“召潮司”三个字被潜水服遮住了,没有露出来。 看见那见而知义的地狱铭文,门卫们不敢再怠慢了,虽然他们不理解黄泉司为什么要驱使海兽,但,管他呢!黄泉司驱使海兽自然有他的道理! 白脸门卫急忙说道:“你稍等,我这就去请教上司。”说罢便拉开了身后的门,朝红脸门卫使了个眼色,二人争先恐后地走进,顺手带上了门。 孙必振没想到会吃闭门羹,但他并不着急,而是站在原地耐心等待起来。 过了半分钟,那名白脸门卫跑了回来,推开门朝门内一抬手,恭敬地说道:“上司请您进去详谈。” 孙必振拉上胸前的拉链,迈步走进门内,沿着走廊前进时,孙必振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狂跳,但他安慰自己道: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白脸门卫快步将孙必振领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前,办公室的大门没什么特殊的,值得注意的是贴在大门两侧的红底黑字对联。 上联:“能捞一点是一点”。 下联:“能捞一点是一点”。 横批:“能捞一点”。 如此惜字如金的对联就连孙必振都没见过,他差点愣在原地,幸好孙必振及时想起来自己的角色,将视线从对联上移开了:大祭司绝不会为一副对联而好奇。 白脸门卫恭恭敬敬地拉开了门,朝门内一抬手,孙必振刚一进门,门卫便合上了门,孙必振心头一惊,他怀疑自己进入了异教徒的圈套,但事已至此,不演下去就前功尽弃了,他也只能壮着胆子继续演下去。 办公室并不大,容下一张办公桌后显得有些狭窄,一些金银器皿摆在办公桌上,不但有招财进宝的金蟾,还有银质的烟灰缸和镶嵌珠宝的老式打火机,甚至有一台镀金的仿古咖啡机。 坐在办公桌后方的秃顶男人又胖又油腻,他身上散发出一股好茶叶的气味,秃顶男人坐在真皮的旋转椅中,托着脸看着孙必振,脸上戴着一幅质地温润如玉的面具,面具面颊饱满,神情庄严肃穆。 虽然这副活面具不同凡响,但它表面并没有补丁,因此,孙必振猜测,这个秃顶男人并不是补丁候,而是补丁候的下属或者同事。 红脸门卫背手站在办公桌前,侧目打量着孙必振,朝旋转椅中的男人抬起右手,大声介绍道: “这位是我们的老大,杨喆丰总经理。” 红脸门卫的话印证了孙必振的猜想,他迟疑了片刻,装出不满的语气叱责道:“我要见补丁候,你们带我见他做什么?” 杨喆丰用鼻子发出一声笑,伸出左手食指指向孙必振,这样无礼的手势让孙必振一惊,而对方的下一句话更是让他魂不附体。 “开什么玩笑?你说你是黄泉司?” 孙必振没有选择,他能做的只有继续演下去,于是,他强装镇定,用冰冷的语气回复道:“怎么?你有意见吗?” 中年男人吭哧吭哧地笑了三声,伸手指着自己的面门说道: “你是黄泉司,那我是谁?” 此话一出,孙必振冷汗直冒,险些当场破功:莫非这么不巧,他们假冒黄泉司,结果就遇上了真家伙? 虽然倍感恐惧,孙必振好歹是欺诈司的弟子,他深知撒谎的要义。正所谓“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谎言已经开始,直到被拆穿为止都不能放弃,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今日,就算是真的黄泉司来了,他孙必振也要比真的黄泉司还真! “混账!!你敢冒名大祭司!?”孙必振大喝一声,他用尽力气想要释放一些炁,但他的炁脉断了,连一丝一毫的炁都发不出来,只能依靠纯粹的气势压倒对方。 虽然语气上尽显威严,孙必振其实已经汗流浃背了,若不是穿着潜水服,汗渍并不明显,恐怕他早已露馅。 面对孙必振的精彩表演,杨喆丰也是冷汗直冒:他哪里是什么黄泉司?他只不过是补丁候的下属,方才的话不过是一次试探。 杨喆丰本来料定孙必振是个冒牌货,自信满满地出言来诈对方,谁曾想孙必振扛住了压力,反倒在气势上压过杨喆丰一头,这让杨喆丰感到莫名的恐惧:万一对方真的是黄泉司,他岂不是死路一条? 两个虚张声势的人面面相觑,孙必振戴着头盔,杨喆丰戴着活面具,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表情,但是彼此都害怕对方弄死自己。 沉默片刻后,杨喆丰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用右手拍打自己的脸颊,活面具也露出了僵硬的笑。 “怪我,怪我没说明白,黄泉司大人,您别误会。您是黄泉司,我当然是杨喆丰呀!我不会说话,您可千万别误会!嘿嘿嘿……” 杨喆丰赔笑时,站在办公桌前的红脸门卫忍不住了,他面朝杨喆丰说道: “老大!你看他身上连炁的影儿都没有,大祭司会这个样子吗?” 说罢,他又指着孙必振叫嚣道: “你不是大祭司吗?你下个咒弄死我啊?啊?来啊?弄死我!” 虚张声势的人不害怕聪明人,怕的恰恰是红脸门卫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愣头青。 孙必振心头的石头刚刚落下,现在又被红脸门卫给拎了起来。他通体一震,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保持沉默,脑中疯狂思索着对策。 “蠢货,你没见过大祭司隐藏气息吗?蓼荭司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吗?你没见识可以不说话,不要一开口就惹人生厌!”杨喆丰教训手下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杨喆丰实则是在指桑骂槐,他早就对孙必振的突然出现怀有戒备,手下的发言更加深了他的怀疑。老奸巨猾的杨喆丰如此想到:如果孙必振连手下的怀疑都不敢反驳,那他肯定是冒牌货无疑;就算他是真家伙,遭殃的也是手下而不是他自己。 于是,杨喆丰的面具假笑起来,他双手叠在一起搓着,站起身,十分谄媚地对孙必振讲: “你看,黄泉司,光听我说,我这个傻弟兄也不明白大祭司的厉害,要不您露一手给他看看?你千万别整那些霹雳惊雷之类的大法术,您就轻飘儿地露一手。” 孙必振傻了,他哪里晓得什么法术,此刻他连炁都释放不得。 杨喆丰见孙必振迟迟没有动,态度也越来越强硬了,他的话里开始浮现出嘲讽的意味:“您是大祭司啊,连小法术也不愿露一手,不能吧?” 话说到了这种地步,杨喆丰已经充分确信孙必振就是在装神弄鬼,他用双手托脸,讥讽道:“一个小法术都施展不出的人,不可能是大祭司。” 孙必振害怕极了,虽然害怕,但他身为欺诈司弟子的肌肉记忆没有遗失,做戏做全套,要装大祭司就装到底,孙必振索性眼一闭、心一横,怒气冲冲地答道: “没有什么不可能!” 此言一出,一股惊涛骇浪般的炁涌入了办公室:大概是召潮司她们出手了。孙必振借着这股气举起了右手,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回答: “没有什么不可能!” 杨喆丰当即变了脸色,他的身体先于面具一步做出了反应,本能地后退了半步,面具则愣了半秒,这才后知后觉地改换了脸色,堆笑道: “大祭司,玩笑,都是玩笑!您不要动怒,不要动怒,动怒伤肝呐。您有什么要求随时可以提!我们能答应一定答应!一定答应!” 眼见机会来了,孙必振毫不犹豫地问道:“罢了,告诉我,疯医今在何处?” 杨喆丰假模假样地笑起来,赶忙回答:“哎呀,您这个问题可把我问住了。那个老疯子总是在铁道里乱窜,谁知道他今天在哪儿?但是您别着急!你别急!我这边很快地帮您问清楚。这样,我这边儿现在就给您问,我也确实抽不开身,您先去跟随我的手下去后边饮些茶水,我随后派人给您答复。劳您轻飘儿地等待片刻,实属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嘿嘿……小冯,你带大祭司去!” 杨喆丰说罢,门外的白脸门卫走了进来,朝门外抬手道:“黄泉司,请您随我来。” 孙必振对杨喆丰的突然变化怀有警惕,但他仍尽责地扮演着大祭司的角色:大祭司是绝对不会害怕杨喆丰这种货色的。因此,虽然心理上害怕至极,孙必振还是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跟着白脸门卫走向房间外。 房间内,孙必振刚刚离开,杨喆丰便一屁股坐进了座位,一层细细的油汗浮现在面具表面,诚然是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 红脸门卫不解地看着他的老大,开口问道:“老大,你怎么突然改口了?那厮一看就是假扮的,他的炁看着挺强,真打起来未必干得过我!” “你放屁!”杨喆丰喝止了手下,强撑着站了起来,将双手背到身后,严肃地解释道:“就是这个星期,我得到消息,我们安插在武都的一名哨子精神崩溃了。被防剿局带走前,她已经疯了,只能说出一句话,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你猜她说了什么?” “什么?”手下茫然地问。 “她说:‘没有什么不可能’。啧啧,你觉得天下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红脸门卫不敢说话了,即便再蠢,他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密教信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红脸门卫低下头表示歉意,“是我无礼了,还是老大您消息灵通、明察秋毫,那家伙果然来者不善!” “就是这么回事,看来他早就给我们打过招呼了,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有备而来啊。你快去汇报补丁候,这次可是条大鱼!” 手下刚要走,杨喆丰又叫住了他。 “且慢!” “您还有什么吩咐?” “这厮虽是无教神的人,但好歹是大祭司,万万不能让补丁候他们冒风险。派几个无关痛痒的学徒带他去三号地铁站,既然他要见疯子,那我就满足他的愿望。” 杨喆丰发挥想象力的同时,孙必振在白脸门卫的带领下来到了茶水间,一股浓郁的烟草味扑面而来,让他不禁皱了皱眉头。 茶水间内的陈设与他预想的有些不同:与琥珀教的传统形象格格不入,这里反而更像是一间普通的KtV包厢,房间里摆放着沙发、茶几和一台卡拉oK设备。 孙必振一边感叹自己的不幸,一边坐在了沙发上,沙发的松软让他感到一阵惬意,孙必振这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沙发了。 白脸走到一旁泡起茶来,而孙必振则警惕地环顾四周,随时准备迎接危险。他暗自观察着房间的布局,寻找着逃生的路线,心中已经做好了拔腿就跑或者跪地讨饶两手准备。 茶水端上来了,白脸门卫满脸堆笑地提着一只瓷托盘,斟满茶水的茶盏就放在其中。 出于恐惧,孙必振不敢伸手去接:他担心白脸看出他的手在抖。 “就放在那里吧。”孙必振一动不动地说。 白脸毕恭毕敬地放下托盘,退到了一旁,静静看着孙必振。 孙必振看着杯中的茶,心中暗自犹豫。他怀疑杨喆丰可能会在茶水中下手,通过一杯茶水对他进行试探,但他无论如何不敢拒绝,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可是大祭司,一名大祭司怎么会害怕一杯茶水呢? 这么想着,孙必振尽全力控制住发抖的右手,缓缓伸手,端起茶杯,递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茶水。 口中涌上来的苦涩仿佛是剧毒的苦味,令人不寒而栗。孙必振喉咙一紧,险些被茶水呛到,只好装腔作势地含了一大口到嘴里。 茶很烫,孙必振感觉口腔里有核裂变在发生,他欲哭无泪,既不敢吐出来,又不敢贸然咽下这看似普通的液体,此时此刻,他心中有一万条羊驼奔驰而过。 孙必振望向白脸,只见对方的活面具仍然带着谦卑而平静的笑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这反倒让孙必振心头更是忐忑不安,他的手指微微颤抖着,茶杯都有些不稳。 琥珀教的活面具不止是信徒身份的象征,同时也是一种桎梏。琥珀教信徒一旦戴上活面具,就会完全暴露内心的想法:他们真实想法会以表情的形式体现在活面具上。 “如此说来,这家伙内心一定是在偷笑,莫非他看穿了我的伪装?”孙必振内心如此想到。 孙必振越想越怕,他越看白脸越觉得不妙,对方仿佛是在欣赏他的一举一动,一旦他停止演戏,对方就会立刻采取行动。 看着白脸那高深莫测的笑容,孙必振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座森罗万象的迷宫中,每一步都是穷途末路,每一步都是十死无生。 然而,孙必振的理智也在警告着他,他不能因为一点点恐惧就失去自己身为戏子的尊严。 身为戏子,自己选的戏,含着泪也要演下去!如果连自己都骗不了,又谈何欺骗其他人? “去他妈的,我孙必振就是大祭司!我百毒不侵!” 怀着这种自欺欺人的勇气,孙必振咬紧牙关,使劲咽下了口中的茶水。 孙必振端坐在沙发上,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内心却紧绷着一根弦,时刻准备面对毒药带来的苦痛。 但一分钟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孙必振缓缓将茶杯放回了茶几,白脸见状,赶忙凑过来填茶。 此时此刻,白脸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不愧是大祭司!这么烫的茶,一口就闷了!牛逼!” 白脸本以为孙必振的强大超乎他的想象,他哪里知道,孙必振的强大全靠他的想象。 又过了大约半分钟,孙必振的心情逐渐稳定下来,他终于猜到那杯茶并没有被投毒,一种死而复生的快感让他不由得松了口气。 尽管被茶水烫的说不出话来,孙必振还是振作了起来,重获信心,准备好面对迎面而来的挑战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红脸门卫走了进来,面具也是笑意盈盈,仿佛刚才的尴尬场面并未发生过一般。 “大祭司,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红脸微笑着向孙必振道歉,语气中透露出满满的歉意。 孙必振故作冷漠地看着他,实则试图从对方的面具中读出其真实想法,但从那副面具上看,对方似乎真的感到抱歉,甚至可以说是,恐惧。 “莫非他们真的害怕我?” 孙必振知道杨喆丰并非简单人物,他的门卫也不会是无名小辈,对方的突然态度转变让他难以捉摸,不禁更加警惕起来。 “你可以告诉我疯医的地址了。”孙必振冷冷地说道,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芒。作为戏子,他的演技确实出众。 “嘿嘿嘿……大人,您莫急,您莫急,您可是大祭司啊!怎么能这么冷落您呢?杨大人说了,我教招待不周,但一个导游好歹要给您安排一下,您看啊,杨大人让我这就带您去见导游,小的这里先祝您在西京吃好玩好!嘿,嘿嘿……” 孙必振从红脸的眼中看出来真切的恐惧,这让他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第19章 疯猫杰米 下午三点五十,西京一处废弃地铁站内,脚步声沿着忽明忽暗的隧道传出。 三号地铁站废弃已久,隧道两侧墙皮脱落,贴满了小广告和诈骗广告,地铁轨道上布满锈渍,咸湿的气息顺着轨道滚滚而来,似乎这条隐没在阴暗之中的隧道通往某处海滨,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西京没有海。 隧道之内,手电光闪烁不断,四人沿着湿冷的隧道走向前方:走在后方的三人戴着怪异面具、身着黑色正装,他们都握着手电筒,但只有其中一人的手电还亮着,其余两人的手电筒已经很不争气地熄灭了;那仅存的、还在工作的手电筒也处在报废的边缘,挣扎着发出闪光。 借着闪烁的手电光,三人的面具一半隐没在了阴影中:三副般若面具分别被漆成了红色、蓝色和白色。 在琥珀教内,等级最低的信徒连佩戴活面具的资格也没有,但为了表明身份,他们往往会佩戴普通面具,这三副般若面具就是如此。 带蓝色般若面具的男人不经意地拍打起手电筒,试图让它恢复正常,但无济于事——手电继续自顾自地闪烁着,男人的拍打丝毫没有起效。 或许是注意到了同伴的呆傻行为,戴白色面具的男人发出“吭”的一声鼻息。 这声鼻息让走在最前面的男人通体哆嗦了一番,随即愣在了原地,但隧道内的光线实在太过昏暗,三名面具男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白面具赶忙道歉道:“失敬!黄泉司,您请继续!我只是……” 说着,白面具扭头瞪视着蓝面具,见他还在一个劲地拍打手电,便抬起左手朝他的后脑扇了一巴掌。 “还敲!还敲!灭了你负责?”白面具晃了晃右手中早已报废的手电筒,语气严肃地警告道。 蓝面具赶忙停止了拍打,挺胸抬头,一句话也不敢顶撞,看来三名面具人中要数白面具地位最高。 “您请继续,”白面具说着,抬手指了指黑洞洞的前路,“这里的炁强的过分,我们不能再失去照明了。” 听他这么说,孙必振故作镇定地抖了抖肩,继续朝前走去。他并不知道三名面具人没有察觉异常,一边迈着越发疲软的步子,一边强装出低沉的语气,责问道,“既然知道这点,为什么不多带几把手电?” “这个……我以为三把已经足够了,况且这玩意还蛮重的……”蓝面具低声下气道。 孙必振没有答话,他只是闷头走向前去,完全无视了身后蓝面具的小声抱怨。 四人在沉默中前进,孙必振走在最前面。 由于杨喆丰的“热情招待”,孙必振得到了这三个琥珀教喽啰作为“导游”;话虽如此,但这三个夯货完全指望不上,他们只知道孙必振要找疯医,以及疯医在三号地铁线内,一进地铁站,这三个家伙就缩到了孙必振身后,根本不敢带路,结果就是孙必振走在了最前面。 其实孙必振比三名喽啰更害怕,但他现在扮演的角色是大祭司,绝不能露出怯色,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大踏步走向前去,内心暗自祈祷召潮司她们赶快来救自己。 根据计划,刘易斯和召潮司应该已经尾随他们来到了这里,但或许是担心琥珀教设有埋伏,又或许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她们两个迟迟没有现身,孙必振只能一步接一步地走下去。 前方的湿气越来越浓,黑暗弥漫,孙必振每走一步都要颤抖一下。 由于过分专注,当孙必振一脚踏进隧道内的积水时,水底的泥泞让他脚下一滑,根本没法保持平衡,一个趔趄摔倒在了积水中。 孙必振穿着潜水服,仅是摔倒并无大碍,但他害怕被身后的三个喽啰看出自己的窘迫,慌忙尝试爬起,结果适得其反,滑倒在了泥泞中,沾了一身的泥水。 孙必振滑倒的那一刻,三名面具人都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其中两人愣住了神,蓝面具则先是一愣,随后哈哈大笑了两声,又急忙用左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彼时彼刻,蓝面具和孙必振都以为自己死定了。 最先做出反应的是白面具:他毫不客气地反手给了蓝面具一耳光,险些扇掉了对方的面具。 “不敬祭司!你该当何罪?!你自己说!”白面具叫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白面具实则用心良苦,他实则是在变相地替蓝面具求情。 蓝面具也看出了同伴实则是在为自己说话,识相地“噗通”一声跪倒在了泥泞之中,接连不断地磕头谢罪道:“大祭司饶命!大祭司饶命!大祭司饶命……” 由于过分紧张,蓝面具跪倒时忘记了自己手中还握着最后一把手电,他只顾着磕头讨饶,右手中的手电被甩脱出去,径直落在了水中。 另一边,孙必振刚刚爬起身,过分的紧张令他产生了剧烈的耳鸣,蓝面具求饶的话,他一句也没能听清。 手电恰巧落在了孙必振脚边,顿时停止了闪烁,取而代之,它发出了一阵渐强的光,然后快速亮灭三下,最终彻底熄灭了。 四人被黑暗所笼罩。 直到这时,孙必振的耳鸣才有所缓解,他站在原地,颤抖着,耳中听见蓝面具一句又一句地求饶。 紧接着,蓝面具发出了一声诡异的嚎叫,又发出了一串类似于咳痰的声音。 随后是某种液体泼洒的声音,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到了孙必振的头盔上,他下意识地别开了脸。 约十五秒后,声音消失了。 隧道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又一个十五秒后,孙必振脚边的手电筒重新发出了光亮,借着这微弱的光,孙必振皱着眉头看向红面具和白面具。 白面具诚惶诚恐地站着,双腿不住地哆嗦,红面具则瑟缩着蹲在了原地,用手护住了脑袋。 最镇定的要数蓝面具。 在这种压抑的氛围中,他却丝毫没有恐慌,身体静静地倒在积水中,脑袋则滚落到了手电筒旁边,面具朝向上方,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积满淤泥的水滩慢慢变成了红色,孙必振一句话也没有说,他默默捡起了水中的手电筒,用袖子擦了擦头盔上沾染的血和泥水,静静看着白面具。 白面具慌忙移开了眼神,一把薅起蹲在一旁瑟瑟发抖的红面具,指着蓝面具的尸首教训道:“看见了吗?!这就是不敬祭司的下场!学着点儿!”说这些话时,他的双腿仍止不住地颤抖。 说罢,白面具喘着粗气,松开了红面具的衣领,朝孙必振低下头,指着蓝面具的头颅轻声说道:“罪有应得,罪有应得……黄泉司教训的是,您请继续,请继续……” 但孙必振只是握着手电,茫然地站在原地,他的内心和胃袋都翻江倒海,有无数话语堵在他的喉头,可惜他一句也不能说。 此时此刻,孙必振想说的话共有三句: 其一,他不是什么黄泉司。 其二,蓝面具也不是他杀的。 其三,杀蓝面具的人——或者人以外的什么东西——此刻还在这隧道当中。 但他已经没机会说这些话了。 由于蓝面具的手电筒也损坏,现在唯一的光源被握在了孙必振手中,他将手电的光打向白面具和红面具中间,本意是想看清他们两人的反应,但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视线在二人之间徘徊时,在手电筒的光圈之中看见了一张香蕉黄色的、狂笑着的猫脸。 无论那猫脸有多诡异,孙必振都无法移开视线:他的身体由于极度的恐惧而僵硬,只能默默看着。 那张黄色猫脸咧嘴笑着,它没有牙齿和眼睛,张开的嘴和深陷的眼窝中塞满了密密麻麻的金红色玻璃状晶体,仿佛一个由晶体填充的毛绒玩具。 黄猫的身体很长,从上方垂下来,盘绕在白面具腰间,又用同样长的手臂盘绕住红面具,使其无法逃跑。 首先受害的是白面具。 黄猫的爪子上没有皮,完全由金红色晶体组成,它将一对前爪插进了白面具的喉咙,然后向上抬起,像揪葡萄一样整个揪了下来,切面居然异常平整。 红面具还没来得及看清发生了什么,同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了他身上,只不过,揪掉他脑袋的变成了黄猫的后爪。 眼见三个喽啰接连毙命,孙必振吓尿了,温热的液体顺着他的腿流下,聚集到了他的鞋里,温暖了他的袜子。 他想呼救,但嘴张开来,却喊不出哪怕一个字。 孙必振愣在原地,黄猫的身躯靠了过来,像蛇一样绕在了他身上,黄猫的狂笑的脸也靠了过来。 就在孙必振自认为必死无疑的时候,猫却没有杀害他,而是用那对金红色的前爪挠了挠他的头盔。 头盔发出了刺耳的刮擦声,孙必振感觉那圈盘绕着他的黄猫躯体猛烈地抖动了几下,然后松开了他。 刺耳的声音让孙必振大气都不敢出,他静静看着黄猫像被人拎住尾巴的猫那样垂在他面前,狂笑着,用那没有眼球的双眼盯着他看。 一种很难被称作人声的话语声从黄猫的笑面内部传来,那种声音很像信号不良时的通话声,音调高低起伏,声音也时断时续。 “杰米不要这样的皮,杰米觉得你的皮太硬了,穿上不舒服。” 说话时,黄猫身上传来一股熟悉的气息,孙必振知道那是什么气息,这种气息在召潮司身上最为浓烈,在刘易斯身上只有一点,在他自己身上则一点没有。 这种气息,孙必振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神格的气息,是大祭司的象征。 莫非眼前这只狂笑的黄猫是某个发疯的大祭司? 孙必振鼓起勇气,握紧手中的手电筒,问道: “你是大祭司?” 黄猫明显愣了一下,然后歪着脑袋看向孙必振。 “杰米不是大祭司,杰米不认识你。” 孙必振不敢乱动,虽然黄猫目前没有杀他的意图,但保不准受一点刺激就会立刻下杀手。 “你……你,我,我也不认识你。” 孙必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在如此肃杀的氛围中,他能说出话已经难能可贵。 “杰米认识大祭司,杰米认识翡翠司,翡翠司认识杰米。” “翡翠司?” 黄猫没有动作,它的爪子朝孙必振逼近了半米,但只是停在了空中,没有继续向前。 “杰米的皮破了,翡翠司没有给杰米皮,杰米自己拿皮。” 此话一出,孙必振大概猜到了眼前这个黄猫是什么来历。 地狱之内的鲛人掌握一门绝学,其名为“画皮”,可以生造人皮,掩盖异变。除了那些不想和凡人来往的大祭司外,想要掩盖真身的大祭司往往需要找鲛人订购画皮,他们的门徒也是如此。 但也有部分门徒,在具备神格后,其躯体剧变到了画皮都无法掩盖的程度,或者惨遭诅咒失去了原貌,无法靠画皮修补。这种情况下,负责任的大祭司会带他们到自己的封地居住,从此不返人间,也就避免了和人类打交道,孙必振的好哥们水螈就是这种情况。 可如果大祭司不负责任,后果就有些微妙了;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大祭司都不是负责任的老师;至少翡翠司不是。 孙必振眼前这只黄猫并非大祭司,他只是一个披着猫皮、初具神格的门徒,由于长时间蛰伏在地铁站内,他几乎忘了怎么说话,而且精神状态也不太正常。 孙必振悄悄咽了口唾沫,眼下找到疯医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先在这只黄猫面前保住性命。 作为欺诈司弟子,孙必振在生死关头心生一计。 “你想要回自己的皮吗?”孙必振问道。 黄猫又歪了歪脑袋。 “杰米想要杰米的皮。”它回答。 “我可以帮你。”孙必振撒谎道。 听孙必振这么说,黄猫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杰米自己拿。” 说罢,黄猫将双爪插进了孙必振的喉咙。 孙必振感觉自己又一次身首分离了,他回想起杨喆丰的面容,脑海里满是恨意:那个秃顶胖子骗他来这里,根本是想借疯猫之手除掉自己! 恨意化作了愤怒,愤怒的滋味,比酒还烈,比蜜还甜,求之不得,避之不及。 第20章 噬魂夺魄 孙必振抓握住了黄猫的长臂,怒火在他心中蔓延,他脑海里响彻着一句话: “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就先杀了你!”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愤怒更能带给人力量。 愤怒和喉咙上传来的痛苦让孙必振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他用双手攥住了疯猫的爪子,将它们从自己的喉咙里扯了出来。 血喷涌而出,孙必振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想要嚎叫,但根本发不出声音。 疯猫杰米为孙必振的气势感到好奇,它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猎物了。 “杰米要杀了你,杰米不喜欢你。”它悄声说道。 孙必振根本听不清这句话,他什么也看不见,痛苦带来的耳鸣也阻塞了他的听觉,此刻,他的行动全凭本能。 灵药是信徒们赖以维生的物资,没有灵药的信徒就像没有牙齿和爪子的老虎。疯猫杰米和孙必振都没有灵药傍身,在这情况下,孙必振处于绝对的劣势。这是因为,孙必振不过是肉体凡胎,疯猫杰米却是初具神格的门徒,它的结晶状肉体已经不是人类羸弱的血肉可以对抗的。 何况孙必振的喉咙被利爪撕开,血溅五步有如泉涌,他没有暴毙已经是奇迹。 此外,由于所有的手电筒都熄灭了,孙必振根本看不清对方,而疯猫却习惯了这种黑暗,在漆黑的隧道中如鱼得水,这种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如此看来,孙必振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但他显然忘记了这点。 孙必振一把扯掉了头盔,用右手捂住喉咙上的伤口,露出了凶恶的眼神,虽然他在黑暗中看不到任何东西。 或许是意识到了自己难逃一死,孙必振脑子里只剩下了一件事:一命抵一命。 “或许我要死,但我决不让你活着。” 怀着同归于尽的狂怒心理,孙必振举起左手,润在他的左手食指上发出了亮蓝色的、电火花般的闪光。 狂怒没能打通孙必振的炁脉,但却激活了他本命的“润”;与炁不同,润是人与生俱来的潜能。 孙必振的润名为“噬魂夺魄”。 孙必振没有心思去管喉头的伤口了,他借着一闪而逝的光亮扑向了疯猫的躯体,像野兽一样撕咬起来。 疯猫杰米的肉体坚硬无比,孙必振根本无法伤害到它,他所能做的只是撕烂杰米的外皮。 但疯猫杰米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皮,它先是被孙必振的狂怒震撼到,随即又意识到对方在咬自己。 “不准咬杰米!” 孙必振听不见它的话,他用指甲、牙齿和微弱的炁攻击着杰米的表皮,撕扯下的每一块皮肤都被他塞进了嘴里,嚼食着,吞咽着,发出了一种缓慢而痛苦的咀嚼声。每嚼一下,他脖子上的伤口都会喷出一股鲜血。 热血溅在了疯猫的皮肤上。 杰米体表的皮肤并不是画皮,那不过是一张拼凑而成的皮草,是勿入隧道的野猫的皮。但对杰米而言,这张皮太宝贵了,它不允许有人吃它的宝贵的皮。 疯猫不喜欢这种感觉,太久了,太久了,这么长的岁月里,只有它吞吃别人的份,这还是它第一次被人吃。 杰米用爪子攻向孙必振的后背,它被孙必振抱住了腹部,后爪够不到对方,只能前爪进攻。 利爪很快插进了孙必振后背,但只是戳碎了几片肺叶。 孙必振仍没有停止进食,杰米拔出利爪,又戳刺了一轮,如此反复着,孙必振的背部已然是千疮百孔。 一个正常的人经受了这种伤害早该毙命了,但孙必振仍在撕扯、吞食杰米的表皮,丝毫没有因为后背上的致命伤而放缓。 此时的孙必振已经算不上人了,他已经没有思考的余力,是一个念头在支撑着他。 电影《盗梦空间》中有一句台词:“念头就像一种病毒,适应性极强,感染率极高。” 电影《v字仇杀队》中有一句类似的台词:“这张面具之下是一个念头,先生。” 或许,孙必振的皮囊之下已经没有血肉了,他的念头支配着残躯,全然不顾杰米的攻击,在浑身淌血、脏器受损、肋骨全部折断的状态下吞食着杰米腹部的外皮。 密教信徒们将这种支配肉身的念头称为“执念”。 按理说,杰米完全可以用炁或者润秒杀掉孙必振,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在长久的疯狂中,杰米忘记了自己的润,它甚至忘了如何运用炁。 为了不忘记自己的名字,疯猫用“杰米”称呼自己,除了这个名字,它已经记不住别的什么了。 这或许是孙必振唯一的优势:疯猫不但忘记了如何施展润,也忘记了如何防备润的攻击。 杰米有些厌烦了,它收回了爪子,困惑地看着黑暗中的孙必振。 “杰米不明白,换做以往,他们应该不会再动了。”杰米想着。它不明白,为什么孙必振受了如此严重的伤却还活着。 虽然困惑,杰米仍未感受到恐惧。杰米对孙必振破坏它表皮的行为感到反感,但它毕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疯猫体表的皮和人类的衣服是一种东西,撕碎一个人的衣服伤不到那个人本身。 困惑的杰米试图拽开癫狂状态的孙必振,但它恍惚间想起了什么。 一种情绪回到了它那结晶化的头脑中,一种古老的情绪。 爱手艺大师曾言:“人类最古老、最强烈的情绪是恐惧。” 杰米已经许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情绪了,它开始战栗,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你在吃什么?”杰米害怕地问道。 黑暗中,杰米首次露出了完整的身躯。 它躲藏在铁道缝隙中的、长达五十米的蜈蚣一样的身躯爬出了藏身之处,用长满晶簇的身躯缠绕住孙必振,试图用挤压的方式把孙必振的躯体压碎。 杰米很久没有这么做过了,因为挤压猎物会浪费掉一张皮,所以它很不喜欢用这招,但出于内心的强烈恐惧,它已经顾不上这点了。 不安蔓延着,杰米感觉使不上力气。 “停下!你在吃什么?停下!”它嘶嚎起来。 孙必振口中的咀嚼声变了,从最初缓慢的嚼食声变成了一种连贯的吮吸声。 在疯猫杰米的视野中,孙必振面部缓缓浮现出一张法面。 孙必振的法面并非脸谱,而是数十双血手,他口中的吮吸声有如一种急促的笑声,疯猫在这种笑声中挣扎起来,在隧道中扭动着躯体。 “你吃了什么!?吐出来!快吐出来!” 杰米像一只丢了脑袋的长虫那样抽搐着,它感觉到自己失去了一件绝对不能失去的东西,但那究竟是什么呢?究竟是什么东西绝对不能失去呢? 杰米想不起来了,它忘光了,都忘光了。 已经太迟了,孙必振咽下了最后一口炁,他脸上的法面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个满足的笑容。 炁,是流动的生命力,得炁则生,弗得则死。 黑暗中,疯猫杰米松开了盘绕的躯体。 孙必振站在杰米面前,对着它无神的猫脸缓缓吐出一句话: “胡不死?” 杰米的肉身应声而死,它的法相则被无数血手拖入了法门…… 第21章 又入法门 法门之内没有时间,法相游荡在法门之内,寄生于地狱之法相,得地狱之炁滋养自身。 一般而言,肉体与法相的关系有三种: 对于凡人而言,法相与肉身是紧密相连的,因此凡人在法门之内无有法相,身死则魂灭。 对于通过灵药进入法门的密教信徒而言,法相寄生在法门之内,肉身则徘徊于人世,对于他们而言,身死并非终结,法相步入死门才是终局。 对于具备神格的信徒,他们有办法召唤法相通过法门进入凡世,辅佐自己炼药或战斗,这种召唤法相的术式名为“请神上身”,又名“得炁”,乃是密教信徒们追寻的至高技艺。掌握这一技能的人不但可以将法相带入凡世,甚至能将一些特殊物品带入法门,密教信徒们称这种人为“大祭司”,称大祭司的法相为“真身”。 一般而言,能被大祭司带入法门之内的物品都来自于邪祟:邪祟是法门内的原生生物,它们本就是法门的一份子,因此可以自由出入。邪祟的脏器可以脱离邪祟本身存活,因此保留了出入法门的能耐。 事实上,邪祟并非唯一能够出入法门的事物,某种程度上,人类的皮囊也可以出入法门,只是凡人无法在法门内存活,理智的密教信徒也绝不会将肉身带入法门。 但,失心疯的密教信徒则是个例外。疯子的思路就是满天星河,人人皆可见,人人看不懂,没人知道他们进入法门究竟图些什么,但总有疯子会这么做。这些肉身遁入法门的信徒将永远无法剥离肉身和法相,凡人是肉身裹着法相,他们则是法相裹着肉身,因此面目可憎。 疯猫杰米就是这样一个面目可憎的疯子。 法门之内,杰米在一处骨骼中安家落户,它的身躯由金红色的尖晶石组成。 法门之内无有日月,甚至无有天光,杰米在这处骨骼肆意挖掘,搅食其中的骨髓。 无间地狱的邪祟不断爬进此处,想要杀死杰米这只寄生虫,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只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战中,杰米的皮囊被邪祟的尖牙利爪撕破,露出了它原本的躯体。 杰米悲痛万分,它想要新的皮囊,尽管无人欣赏。 为此,杰米杀穿了无间地狱,从骨髓一路向上,途径煮统治的胃袋、戏武神的统治的肺、讲师统治的脑,最终来到了法门之前。 法门像纯白色的月亮悬浮于苍白沙地之上,杰米的脚踩在沙地上,感觉脚下有东西在喀拉喀拉的响,那是组成沙地的无数白色小虫在彼此吞吃。 杰米跳出了法门,回到了凡世。 对于杰米来说,它的法相和肉身交融在一起,法门的出口也变幻莫测,这一次,它落在了西京。 人世的太阳温暖而富有生命力,但杰米已经在无光法门之内生存了太久太久,久到它无法适应太阳。 杰米尖叫着逃窜,西京的市郊中回响起它的哀嚎,终于,它逃进了一处废弃的地铁站,灼热的阳光消失了,杰米蜷缩在地铁站的泥泞当中,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皮!对了,杰米要皮!” 为此,杰米静静等待起来。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杰米抓住了一只猫,剥了它的皮,为自己披上,但杰米太大了,这张皮不够大,不够好。 然后,杰米遇到了许多人,他们都穿着两层皮,一层是布做的,一层是肉做的,他们的皮要么太硬,要么在剥皮的时候被戳破了,总之,都不能够令杰米满意。 尽管凡世寒来暑往,饥饿与孤独萦绕在杰米早已化作晶体的脑仁儿之中,但比起法门内暗无天日的无尽时光,杰米觉得凡世更好,杰米不想返回法门。 直到这天,杰米遇到了一个身披三层皮的人,它大为好奇,一眼相中了此人的皮。 杰米记不清自己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那个身披三层皮的人说了些什么,它先杀死了尾随在此人身后的几个喽啰,随后急不可耐地将爪子刺入了此人的喉咙。 谁曾想,这个身披三层皮的人类开始吞吃杰米的皮,杰米生气了,它在人类背上戳刺,戳出了许多血窟窿,却始终无法杀死人类。 过了几秒钟,杰米突然没了力气,它感到了久违的恐惧,嘶吼着让人类吐出他吃掉的东西。 但无济于事,杰米的炁被吃掉了,它的肉身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法相游荡在法门前。 与此同时,法门后伸出了百十双沾满血的手,抓住了杰米残存的法相。 “不!杰米不要回去!” 杰米意识到不妙,但已经太迟了。 孙必振的法相感知到了肉身的危险,居然杀穿无间地狱,来到法门前,亲自将杰米拖入了法门。 法门之内,纯白沙地之上,披着猫皮的杰米和无数双手扭打起来。 手撕扯着杰米的皮,指甲扣着杰米的躯体,但杰米的身躯是尖晶石,仅靠手抓把攥根本伤不到它。 杰米生气了,它嘶吼着一十七句不同的地狱铭文,撕扯那些六指的手。 孙必振的法相被撕碎了,无数断手洒落在苍白沙地上,像一张白纸上的泼墨腊梅,鲜艳绝伦。 “杰米恨地狱!!杰米要回去!” 杰米嘶吼着,望着高空中纯白的法门,在沙地上蹦蹦跳跳,它想回去,但它做不到。杰米已经脱离法门太久了,久到已经忘记了自己上一次是怎样逃离法门。 法门好像一颗无情的巨眼,注视着杰米,注视着无间地狱之内的苍生。 杰米跪在沙地上,它仅存的人性屈服了,屈服于命运不公,屈服于地狱无情,他痛叫道: “为什么是我!!” 地狱无言,法门亦无言,仿佛在说: “为什么不能是你?” 这句问答并非第一次发生,法门之内无有时间,度万年,如一日,杰米已经无数次提出问题,从未得到回复,发疯之前,他没有害过人,没有做错事,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局,不应该落得这样的报应。 或许苍生皆苦,但地狱从不挑食,苦一点,清热败火。 就在杰米无助地哀嚎时,沙地上的断手重新聚拢在一起,百十双断手掐着同一个诀,念着同一个咒: “ 龙兮龙兮,天下太平, 苦此久矣,终为泡影; 龙兮龙兮,如昼如夜, 红花遍野,尘嚣忘却; 龙兮龙兮,斧钺之诛, 芴乎芒乎,生门不入; 龙兮龙兮,无君于上, 不识夭殇,南面称王。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此乃戏武神的往生咒。 杰米反应过来时,已然太迟…… 纯白沙地上,赫然是一个巨大的六指掌印,掌印是鲜红色的,仔细看去,那红色尽皆是尖晶石粉末。 掌印中央,一块小小的猫皮躺在掌心中,很快被饥饿的白色小虫吞没,就连那些尖晶石粉末它们也没有放过,白色小虫们享受着这份饕餮盛宴。 很快,纯白沙地恢复了纯白。 第22章 狼狈为奸 孙必振遭遇危险时,召潮司和刘易斯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赶到呢?这就说来话长了。 视角回到刘易斯二人身上,当孙必振带着三个喽啰进入隧道后,刘易斯和召潮司紧跟着抵达了地铁站,在铁道的入口处等待着。 刘易斯靠在地铁站生锈的闸机上,漫不经心地捏了一发曳光弹,朝着铁道的入口看了看,随即摇了摇手,熄灭了手中的曳光。 “我们不能进去,里面太暗了,不开灯看不见路,但开灯肯定会打草惊蛇。” 召潮司不耐烦地磨着牙,“乌鲁乌鲁”地叫唤了一阵,说道:“那你待在这里,我一个人进去。”不同于刘易斯,召潮司有夜视能力,可以看清铁道内部。 “不行!你的眼睛在黑暗里会发蓝光,比灯还要明显,如果被琥珀教的人看见,不但孙必振有危险,我们之前的努力也全白费了!还是按照计划等三分钟吧。” 等待三分钟再进入铁道,一来可以避免惊动琥珀教的喽啰,二来可以提防琥珀教派出眼线跟踪他们。刘易斯所说在理,召潮司愤愤地哼了一声,盘腿坐在了地面上,头发像蛇一样扭动着,看来是在担心孙必振。 二人陷入沉默,百无聊赖地等待起来。 漫长的三分钟终于过去了,刘易斯指了指入口,“我们走吧,现在可以进去了。” 召潮司早就不耐烦了,她站起身,刚刚迈出了一步,突然察觉到了什么,猛地蹲伏在了原地。 一束淡蓝色的电流穿过召潮司刚刚站着的位置,击中了铁道外的闸机,在金属闸机间弹跳起来, 刘易斯暗叫不好,她下意识地朝包包伸出右手,但下一发闪电紧接着袭来,击中了她背着的包包,其中的瓶瓶罐罐被电流击碎,灵药洒落一地。 “糟了!”刘易斯苦不堪言,没了灵药,胜算就降低了七成。 眼见灵药被毁,刘易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她把破损的包包丢在地上,朝着铁道的入口跑去,想要躲进黑暗里,避开敌人的狙击。 突然,地铁站入口处传来一句撒娇般的话语,令刘易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要乱动嘛。” 这句话看似轻飘飘,实则蕴含着巨量的炁,夹杂着一条狠辣的咒术,其名为“枕旁风”,是一种蛊惑人心的咒术。理论上,“枕旁风”只能蛊惑异性,但在实践当中,只要炁足够充盈,蛊惑同性也未尝不可。 刘易斯显然不会乖乖就范,她咬牙扛住了对方的蛊惑,掐了一发残面的驱厄咒,跑向了铁道。 一记凌厉的闪电紧随其后,朝向刘易斯的后心飞去。 万幸,召潮司纵身飞扑,及时扑倒了刘易斯,二人倒在满是灰尘的月台上,躲过了一劫。 闪电砸在了铁道当中,大量的泥土被掀飞,一个三角形的蓝色咒文浮现在闪电造成的弹坑中,随即被落下的尘土掩埋。 飞扬的尘土隐没了召潮司二人的身形,或许是因为尘土阻挡视线,敌人的攻击暂停了。 趁这机会,召潮司悄悄将一只小试管塞到了刘易斯的手里,随后才翻身站起。 刘易斯心领神会,将试管攥在左手手心,起身时,她猛地发力将试管捏碎,玻璃碎片扎破了手心,血流了出来;刘易斯将沾满药液和血的左手塞进口罩下方,装出流鼻血的样子,实则偷偷舔舐着手心中混着血液的灵药。 召潮司死死盯着地铁站的入口,但她也被尘土挡住了视线,看不清攻击的来向。 入口处,敌人并没有显出身形,但既然已经兵刃相见,对方也没有继续隐藏自己的炁。霎时间,炁汹涌而入,地铁站口掀起狂风,刘易斯捂住口鼻站在风中,风中夹杂的雄黄气味令她毛骨悚然。 雄黄,是灵药的药引,而用雄黄做药引的密教有且只有一个:珊瑚教。 随着气浪散去,一名穿着竹青色汉服的女子出现在了地铁站门口,她身高五尺,梳着一对垂挂发髻,搽粉于面,轻举粉白色团扇遮住了嘴,微步轻摇,缓缓抬起头,看向了刘易斯。 “奴家让二位受惊了。” “是呢,没死成真是可惜了。”刘易斯压低声音,阴阳怪气道。 召潮司没有说话,她从口袋里抽出一根小试管,默默服下了里面的药剂,暗念了一段咒。 “奴家并非要害二位的性命,”青衣女子垂目说道,“奴家只不过是向二位问声好。” “开什么玩笑?这闪电就是冲着取我性命来的!”刘易斯忍不住吐槽,她瞥了瞥方才闪电击中的位置,那几台闸机已然泛起淡红,冒着缕缕烟气,显然是被闪电烤热了。 “相公莫要说笑,奴家那两声问候,不过是腐草荧光罢了,哪里伤得到相公呢?” “兄弟,你说人话行吗?”刘易斯苦笑道,“别一口一个‘奴家’了,我一个女生听得都直犯恶心。” 女子用团扇遮住嘴轻笑三声,缓缓答道: “哎呦!原来是个小姑娘!好生无礼,真是不识抬举呢。奴家还想多和你们聊聊,既然这么急着投胎,那可怨不得奴家下手稍重些。” 说罢,女子翻转团扇,团扇的另一面乃是深绿色,扇面上画着一幅国画: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但不同于人们所熟知的谚语,画面中的螳螂比黄雀更大,它并不满足于捕食鸣蝉,甚至朝黄雀伸出了利爪。 看见扇面上的画作,刘易斯惊呼出三个字: “螳螂司?!” “正是奴家。”女子答道。 当时,刘易斯只感觉膝盖一软,险些丧失了斗志;她只知道对方的炁强于自己,谁知眼前这个以扇遮面的女子就是号称“西京四号线杀人魔”的螳螂司? 刘易斯斗志涣散时,螳螂司身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支十数人的队伍赶到了此地。 短短十几秒后,一队穿着黑色西装的补丁客出现在了地铁入口处,他们统一戴着打满补丁的活面具,面具的表皮已经破损,露出了干瘪而猩红的肌腱,牙齿和组织交结在一起,虽然面具的外形各不相同,但每一张面具看上去都显得苍老而丑恶,无一例外。 补丁客共计十五名,他们列队堵住了地铁站唯一的出口,两名格外高大的补丁客快步走到了螳螂司左侧,并排跨立,二人之间留出了半米的间隔,似乎恭候着某人的到来。 两名高大的补丁客身后,一名身穿白西装的补丁客缓缓走到了前排。 白衣补丁客消瘦干枯,比黑西装的补丁客矮了许多;或许是为了掩盖形体上的不堪,他用白色的服饰将自己整个套了起来:白西装、白手套、白色假领子,就连他脸上的傩面面具都是白色。 虽然衣着光鲜,白衣补丁客却散发出苍老的气息,白色的傩面千疮百孔,面颊深陷、颧骨高耸,好像一滩融化的热蜡,几乎和面具下方的血肉融为一体,区分不出哪里是人脸,哪里又是面具;苍白活面具后方的眼珠无神而干瘪,几处裸露的皮肤布满皱纹,灰白色的头发也所剩无几,形容枯槁,和他那身靓丽的西装形成了鲜明对比。 白衣补丁客走到最前方,侧身面向螳螂司,两名跨立的补丁客高声喊道: “琥珀商会,补丁候,驾到!” 伴随着下属的喊声,穿白西装的补丁候点了点头,面向螳螂司点了点头。 “别来无恙啊,螳螂司?” 螳螂司翻转团扇,羞涩地弯腰回礼: “别来无恙。” 看见这对传闻中的死敌同时出现,刘易斯又来了精神,她松开了左手,朝召潮司笑道:“他们两个都来了?那有好戏看了。” 或许是听到了刘易斯的话,螳螂司和补丁候都笑了起来。 “哎呦,小妹妹还真是爱开玩笑呢,哪里有什么好戏?不过是样板戏罢了。” 说着,螳螂司朝补丁侯挪动脚步。 补丁侯也慢步朝她走了过去,附和道:“一切都按照剧本演出,没有任何意外,也不需要反转。” 这几句话让机敏的刘易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恍然顿悟了。 难怪,难怪啊…… 难怪补丁侯不是大祭司却能坐镇西京。 难怪嗜杀成性的螳螂司却迟迟没有对补丁侯出手。 难怪珊瑚神本尊步入死门之后,西京的两大密教仍维持着微妙的平衡。 刘易斯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人越走越近,最后并肩站在了一起,二人身后,一众补丁客都窃笑起来。 “该死!你们原来是一伙的?!”刘易斯惊叫道。 螳螂司瞥了补丁侯一眼,笑而不语。她的炁是在场众人中最强悍的,甚至超过了众人的总和,炁的味道犹如腥风血雨,充斥着整个地铁站。 螳螂司不语,补丁候却毫不避讳地承认了,甚至鼓起掌来,“恭喜你,小妹妹,朝闻道,夕死可矣。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精彩,我们苦心经营人设,不正是为了看到你脸上的这种表情吗?” “趁他们二人还能喘气,何不叫他们死个明白?”螳螂司妩媚地提议道。 “何苦呢?让他们早点投胎不好吗?铁道里还有黄泉司和疯猫等着我们呢。”补丁侯搓起手来,他缓缓摘下了白色手套,露出了皮包骨头的双手。 螳螂司笑了起来,拿手指一点补丁候的额头。 “得亏有奴家在,不然,夫君你啊,又要叫人骗了。奴家隔着两公里就闻出来了,这里总共只有三个大祭司,那边的鲛人算一个,奴家算一个半,铁道里的疯猫算半个,除此之外再没有大祭司了。” “你是说,黄泉司是假的?”补丁候的面具皱了皱眉,转头看向刘易斯,再度鼓掌道,“我敬佩你们的勇气,小妹妹,假冒大祭司需要十足的勇气,可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话应该由奴家来说才对。”螳螂司嗲声说道。 “那你再说一次好了。”补丁侯将手套塞进了上衣口袋,顺便从口袋中抽出了一管灵药。 “讨厌,你都说过了,奴家再说还有什么乐子?” 眼看着他们二人你侬我侬,刘易斯有些厌烦了。 “既然如此,那就没有余地了。”刘易斯念起了召潮司事先传授的灵药咒。 螳螂司即刻做出了反应,她翻转团扇,一束电光沿着扇面飞向刘易斯。 在闪电命中前,刘易斯的躯体像水一样摇晃起来,一霎时,她的身躯化作了一滩无色透明的液体,只在原地留下了一套衣服。 螳螂司赶忙看向召潮司,但召潮司也化作了液体消失不见,而且连衣服也没留下。 刘易斯二人逃生用到的灵药名为“液化酊”,是盐神法门内最出名的灵药,服此药后,用药者的躯体会被替换为水,随后出现在距离最近的水体中。但除非用药之人修习过盐神的法门,否则“液化酊”只能移走用药者的躯体,衣服和财物都会留在原地。 看着地面上的两滩水,螳螂司感觉自己受到了愚弄,她朝补丁候娇声喊道:“他们逃啦!” “是啊,我看见了。”补丁侯无奈地摊手耸肩,“但是没关系,亲爱的,他们肯定逃不远。” 由于盐神的液化酊实在太过出名,螳螂司和补丁候都知道此药的药效,螳螂司吸了吸鼻子,轻笑道: “鲛人的炁没有逃出地铁站,奴家估计,那药最多只能移动三千米,他们肯定还在隧道里。” 补丁侯指了指铁道入口:“我们现在进去吗?” 螳螂司用右手食指擦了擦眉心,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那个疯猫看着好生瘆人,奴家不想进去嘛。” 虽然螳螂司的实力远在众人之上,但她却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大祭司,补丁候很清楚她的脾气,他宠溺地摸了摸螳螂司的脑袋,笑道:“那我们就等在这里好了,反正三号线只有这一个出口,他们正面对付完疯猫,还要回过头来对付我们。” 螳螂司点了点头:“好,只要疯猫一死,奴家就带头追进去,杀了那个鲛人给夫君做飨宴。” “你说,那个鲛人不至于打不过疯猫吧?” “无妨,只要能和夫君多待一会儿,他们谁死都不打紧。”螳螂司娇羞地道破了自己的真实用意。 说罢,二人依偎在了一起。 二人身后,补丁客们面面相觑,他们知道螳螂司和补丁候的暧昧关系,但没想到,补丁候居然会对螳螂司这么言听计从。 只可惜,他们当中无人胆敢提出意见,毕竟,螳螂司可是杀过整整一车补丁客的“西京四号线杀人魔”,作为补丁客的他们没那个胆子。 螳螂司歪头靠在了补丁候肩上,二人无言地站在一起,静静相处了半分多钟。 突然,螳螂司站直身体,用团扇遮住下半张脸,朝补丁候露出了诧异的眼神,小声说道:“夫君,不对劲。” “怎么了?” 螳螂司露出了狐疑的眼神,看向了铁道入口:“疯猫的炁和鲛人的炁混在一起,越来越远了。” “你的意思是,疯猫和那个鲛人是一伙的?”补丁侯将干瘦的双手交叠在一起,“不,怎么可能,肯定是我想多了。那个假扮黄泉司的男人虽然不是大祭司,但多半有一定实力,我认为,他和鲛人合力杀了疯猫,但他们带上疯猫的尸体做什么呢?” “不清楚,夫君,让奴家去追吧?”团扇上方,螳螂司含情脉脉的一双眸子变成了猩红色。 “好的,你要当心,我带部队随后跟上去。” 话音未落,螳螂司已经消失在了黑暗中。 补丁侯缓缓转过身,朝补丁客们轻声道: “今日这单生意倘若成了,各位官升一级,发金箔二百条。” 此言一出,补丁客们的炁沸腾了,虽然他们仍保持着整齐的队列,他们脸上的活面具却露出了狂热的笑,无一例外。 补丁候对此很满意,他向来清楚属下的心理,知道如何最有效地激起这十五人的斗志,补丁客们汹涌的炁仿佛洪亮的欢呼声,在这片无声的欢呼当中,补丁候下令道: “荣耀归于琥珀,全体都有!随我上!” 第23章 地铁逃生 召潮司和刘易斯的身形缓缓聚拢,出现在了一滩浅浅的积水中。 液化酊是盐神门下的灵药,召潮司服用并无显着代价,刘易斯则不然:作为异教徒,服用液化酊不但会丢下随身物品,用药者从水体中现身后,其躯体内的空腔还会被水体填满,包括耳孔、胃袋还有肺。 刘易斯踉跄地爬起,水从她的耳朵中流出,但这只是个开始,赤身裸体的刘易斯剧烈地咳嗽起来,从肺里咳出了许多水,传送带来的晕眩让她分不清上下左右,肺积水带来的强烈痛苦让她只能跪地呕吐,一时半会缓不过来。 过了半分钟,刘易斯才把肺部的积水吐干净了,召潮司走过去想扶她起来,刘易斯却捂着脸,朝她举起了右手,阻止道,“别看我,帮我找东西遮住脸,拜托了。” 召潮司很无奈,她本打算从身上撕一块布下来,但她突然想起,自己身上的衣服是孙必振买的礼物,即使情况危急、分秒必争,她还是犹犹豫豫地不肯撕毁衣服,左顾右盼起来。 幸运的是,召潮司很快在地上发现了一副般若面具,她惊喜万分地把面具捧了起来,谁知面具后还带着一个脑袋。召潮司并不嫌弃,她丢掉脑袋,把面具拿在手上看了看,一眼认出这副面具是琥珀教喽啰的,而且正是跟随孙必振进入铁道的喽啰之一。 召潮司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机警的光,她四下打量一番,发现三个喽啰的尸体就散落在地上,她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妙,不禁担心孙必振的安危,虽然她很想丢下刘易斯不管,但思索再三后,她觉得不能把刘易斯丢下这里等死,并不是她多么有同情心,而是单纯不想招惹复仇司。 召潮司动作利落地从一具尸体身上扒下一套西装,连同面具一起丢给了刘易斯。 “动作快!孙必振有危险!” 刘易斯在黑暗中摸索着,戴上了面具,随即掐诀发出一束曳光弹,照亮了漆黑的铁道内部。 借着短暂的白磷亮光,刘易斯迅速穿上西装,衣服已经穿好了,她才想起来问:“欸?你哪来的多余衣服?” 召潮司没空回答这个问题,她拦腰抱起刘易斯,十万火急地朝着铁道深处跑去,但没跑出两步,她就看到了瑟缩在一堆红色晶体后、浑身是血的孙必振。 孙必振身上的潜水服被撕烂了,他背上有十多处窟窿,伤势最深的地方甚至露出了肋骨,但至少他还活着,正怀抱着一块软塌塌的猫皮喃喃自语: “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了你……你要杀我,我就先杀了你……” 召潮司心痛万分,她不知道铁道内发生了什么,也顾不上问,把刘易斯丢在了地上,蹲下身,缓缓靠近孙必振。 “不怕,我来了。” 听见声音的孙必振猛地哆嗦了一阵,回过头看向召潮司;他脸上沾满了血,血已经干了,不知是他自己的,还是那三个喽啰的。 “召潮司?” 孙必振认出了她,戒备消失了:孙必振安心地昏了过去,即便昏迷,他手里仍紧紧攥着那张沾满疯猫气息的皮。 召潮司赶紧抱住孙必振,捂住了他背上的创口,此刻,虽身为大祭司,她却感觉到深深的无助,愤怒和恐惧同时涌上她的心头,但召潮司用理智强压着两种剧烈波动的情绪,她很清楚,如果自己失去理智,孙必振就真的没救了。 另一边,刘易斯爬起身,举着右手的曳光弹,打量着隧道壁上坑坑洼洼的洞,朝召潮司喊道:“召潮司!这里有许多洞,兴许能通往铁道外!” 刘易斯是残面信徒,抵达三号线之前,她就打听好了此地的构造,知道这条废弃的铁道只有一个出入口,螳螂司和补丁候肯定守在出口处,如果原路返回只有死路一条。 召潮司也清楚这点,她抱起孙必振,眼神坚毅地看向刘易斯。 刘易斯对上了召潮司的目光,她手中的曳光弹快要熄灭了。 “快!你有没有办法判断哪个洞口能通往外界?”刘易斯急切地问。 铁道内的洞窟都是疯猫杰米的作品,疯猫的身躯像蜈蚣一样细长,为了给自己制造藏身所,它挖掘了许多深而又深的洞,就连疯猫自己也不清楚这些洞通往何处,更别提刘易斯了。 沉思片刻后,召潮司做出了决断,她抱着孙必振走向了其中一处洞穴。 刘易斯追在她身后,由于情势危急,她也顾不上礼貌了:“喂!你确定要走这个洞吗?万一是死路就全完了!” 召潮司没有回头,一边前进一边回答道:“有风,就有出口。” 召潮司的声音越来越远,刘易斯担心被丢下,也没工夫再质疑了,赶忙追了上去。 二人沿着弯曲的洞穴行进,蜿蜒的洞忽上忽下,但确实有风迎面吹来,这说明召潮司的判断是正确的:此路确实通往外界! 在洞内前行五分钟后,二人隐约看见了光,召潮司急不可耐地冲了过去,就在她将要冲出洞口的一瞬间,刘易斯用尽全力拽住了她。 “停!!!” 召潮司身前,一辆全速行驶的地铁擦身而过,巨大的气流吹动孙必振的头发,但未能将他唤醒。 召潮司睁大眼睛,看着身前驶过的巨物,僵硬地问刘易斯: “这是什么?” “地铁!你疯了吗?被这东西撞上必死无疑!”刘易斯心有余悸地答道。 此地是地铁站四号线,疯猫从三号线挖通到此处后,怀着对地铁的恐惧不敢进入,但这条打通两条地铁线的隧道却留了下来。 地铁离去后,召潮司从洞口探出头,黑漆漆的隧道里闪烁着信号灯的光亮。 “还看什么?快走!异教徒很快就会追上来!” 刘易斯拽了拽召潮司的衣袖,召潮司回过神来,两人跳进了铁道。刘易斯指了指地铁离开的方向,一边跑一边解释:“往这边走!我们必须赶在地铁到来前跑出轨道,否则轮不到异教徒,地铁就能要了我们的命!” 召潮司温顺地“嗯”了一声,二人全速逃往前方,虽然刘易斯知道地铁站里肯定有很多无辜群众,擅自闯入一定会引来防剿局的关注,但她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必须先逃过异教徒的追杀! 幸亏二人身体素质过硬,狂奔十五分钟后,她们赶在第二趟地铁到来前看见了月台的光。 月台和铁道之间有玻璃屏蔽门阻隔,刘易斯跑到了最近的屏蔽门旁,用拳头猛击玻璃,屏蔽门晃动起来,刘易斯的指节变得淤青,玻璃屏蔽门却安然无恙。 刘易斯急得冷汗直冒,她抬手开了三枪,无中生枪的法术只在玻璃门上留下了三个浅浅的弹痕:申国的铁路建设天下第一,申国的地铁屏蔽门是一项集建筑、机械、材料、电子和信息等学科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莫说是她,就算是召潮司来了也难以破门。 召潮司抱着重伤的孙必振,无法帮忙,刘易斯扭头看向她,本想招呼她上来帮忙,却看见远方有两个小小的光电正在逐渐变大。 地铁来了。 刘易斯当即乱了阵脚,她高声呼救,用手握拳捶打起玻璃门。其实屏蔽门上有一对黄色把手,只要用力一拉就能停止地铁,但刘易斯不是申国人,她不知道申国的地铁设计有多么安全。 呼救声和玻璃门晃动的声音传进了月台,月台上等车的群众们先是一惊,随后立即反应过来:铁道里有人! 善良的群众们围了上来,焦急地看着屏蔽门后戴着蓝色般若面具的刘易斯。大家都没见过这种事情,因此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几名热心群众冲上去,想要帮刘易斯拽开门,但屏蔽门外侧没有门把手,仅靠手指根本使不上力气。 地铁马上就要进站了,几名围观群众大叫起来。 “怎么办!” “咋整啊!” “卧槽!卧槽!” 就在众人乱作一团时,一名戴眼镜的中年女人淡定地走到了站台柱子旁,用安全锤敲碎了玻璃罩,用力按下了大红色的紧急停车按钮。 正在进站的地铁发出了刺耳的刹车声,车灯发出的光亮照进了月台,地铁,在召潮司身前五米处,缓缓地,停下了。 车灯发出的光照在了屏蔽门上,回过神来的刘易斯看见了门上的黄色把手,她用力一拉,屏蔽门被打开了。 刘易斯没有松懈,她回头朝召潮司低声喊道:“跟我跑!绝对不要停!” 召潮司抱着孙必振,坚定地点头。 说完,刘易斯迈步跳上月台,推开围观的众人,冲向了地铁站出口,召潮司紧随其后。 火速离开的两人看懵了围观的群众,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着,嘈杂声音持续了三十秒,突然停了下来。 空气好像凝固了,众人同时缄口,有且只有一个原因。 铁道当中,一股强风袭来,强大的气流涌进月台,一股雄黄的臭味充斥了整个地铁站。 就在众人沉默着露出困惑表情时,铁道中传来了尖叫。 地铁的车灯闪烁起来,月台内忽明忽暗,由于空气无比安静,那撕心裂肺的、合唱般的尖叫如此清晰,站台上的众人不禁汗毛倒竖。 就在这时,两名地铁站的工作人员跑进了月台,其中一人大呼道:“怎么回事!谁按了紧急制动!?” 这声呼喊打破了沉默,原本呆呆站着的众人不约而同地涌向地铁站出口,很快,月台上只剩下了两名工作人员。 工作员甲看向工作员乙,睁圆眼睛问道:“他们都走了,咋办?” “还能咋办?这么大事情,赶紧汇报啊!”工作员乙举起了对讲机。 这时,月台的照明毫无预兆地消失了,就连地铁的车灯也一并熄灭,黑暗中只剩下闪烁的红色告警灯。 “这咋回事啊?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断电?” “谁知道!这一天天的烦死了!!” 突然,供电恢复了,两名工作人员对视,二人中间出现了一名女子。 女子身穿竹青色汉服,用一把粉白色的团扇遮住了嘴,眼眉低垂,轻声问道: “他们跑哪去了?” 工作员乙恼火道:“什么他们?谁啊?” 女子侧目看了工作员乙一眼,转而问道:“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几个人?” “什么几个人啊?疯婆娘,你哪里冒出来的!去一边去,我们这……” 工作员乙话未说完,他的身躯像一只被对半剖开的石榴那样裂开了,一些和石榴籽一样红彤彤的东西洒落在地,颜色鲜艳的像果汁一样的东西流开了。 工作员甲静静看着这一幕,不知为何,他在内心暗自发誓,今生今世都不再吃石榴了。 面对突如其来的恐惧,凡人很难立刻作出反应。 当他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工作员甲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手脚并用地后退,狼狈地靠在了一根柱子上,大滴大滴的汗从他身上冒出,他想叫,但叫不出,他想哭,但哭不出。 举着团扇的女人转头看向工作员甲,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几个人?” 看着女人猩红的眸子,工作员甲失禁了,他的眼泪从鼻子里流了出来,声音微弱地回道:“一个,一个。” “很好,说吧,他们跑哪去了?” 女人像幽灵一样飘动向前,她淌过地板上的果汁,果汁染红了她的裙摆,裙摆下方不是腿,而是…… 是什么呢?什么裙摆?那不是旗袍吗?为什么旗袍的开缝下面没有腿,而是…… 是什么呢?那是旗袍吗?还是某种皮肤?她的皮肤就是这副模样吗?为什么皮肤下方没有腿和脚踝,而是…… 工作员甲失去了全部的理智,他露出了诡异笑容,双手握拳,竖起拇指。 然后把两根拇指插进了双眼。 果汁在工作员甲的脸上流淌,他哈哈笑了起来,但什么声音也没发出。 眼看对方已经完全疯了,螳螂司回头看向地铁站出口,不知为何,她居然跟丢了那个鲛人的炁。 不,不是跟丢了,鲛人的炁并没有消失,而是从多个方向同时传来,她分辨不出。 西京是个神奇的城市,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街上总有数不完的行人,好像这座城市的居民都不用上班一样,没人说得清为什么,但这就是现实。逃跑途中,经验丰富的刘易斯很清楚大祭司“观炁”的能耐,她将召潮司的鳞片抛向了人群和路过的车辆,让众人都沾惹上了召潮司的炁,以此阻断螳螂司的追踪。 螳螂司有些郁闷,她朝着地铁出口缓缓挪动身躯。 突然,一张死亡证明插在了她心口。 螳螂司停下来,轻轻抬手,抽出心口的文件,看着纸上染着的乳白色体液,她有些小小的情绪,这种情绪被凡人称为“恼火”。 “谁?”螳螂司抬头看向出口。 “防剿局。” 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站在铁道出口,他披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温暖的太阳光照在他背上,将他的身体轮廓塑造的有棱有角,沿着楼梯投下一条长而又长的影子。 恼火的螳螂司站在这条影子当中,她察觉到对方颇具实力,劝谏道:“不要挡路,调查员,你绝对,绝对拦不住我。” “抱歉,领导付我薪水就是让我挡在无辜群众身前,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天经地义。” 说罢,调查员苦笑起来。 这名调查员正是猎人王。 第24章 神选之人 猎人王为何会出现在此时此地?这还要从他纵火焚烧简明镇后说起。 “松下童子”指引着猎人王穿过了兔绒之门,兔绒之门的出口是一袋水泥,这袋水泥放在西京一处废弃铁道旁,穿过兔绒之门后,猎人王拖着残躯走向最近的街道。 猎人王很清楚,雅克提的药效快要过去了,一旦药效消失,灵药的副作用会让他心脏骤停。为了拯救自己,猎人王必须赶在药效消失前赶到医院。 天快黑了,步履蹒跚的猎人王来到了最近的一处公交站,他看着公交站牌上的站点图,在头脑中思索着对策。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猎人王自言自语,就在这时,一辆出租车恰巧驶过,这下可好,无需思考,猎人王拦下了出租车,将疲倦的身躯塞进了后排座位,朝瞋目结舌的司机吩咐道: “去最近的医院,要快。” 一般而言,遇上猎人王这种满脸是血的乘客,怕事的司机都是拒载的,但这名司机没有,他真是个好人。 猎人王关上车门后,救人心切的司机猛踩一脚油门,驱车驶往西京第一人民医院。 “同志,你是被车撞了?怎么这么惨啊!”司机关切地问。 猎人王不打算解释,索性“嗯”了一声。 “哎呀!撞你的肇事车畏罪逃了吧?真不是东西!你放心,我送你去医院!” 心系正义的司机热血贲张,他利用排水道连过十八个弯,把国产的出租车开出了赛车的气息,一路火花带闪电,直奔医院大门,冲进医院后,急刹停在了急诊楼前。 司机搀扶着猎人王冲进了楼门,两个医生打扮的人拦了上来。 看见猎人王的衣着后,两人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惊慌,站在原地,张开双臂拦住了司机,但司机哪顾得了那么多? “他妈的!你们是大夫吗?!没看见这人都快死了!拦我干什么!救人!!” 气势汹汹的司机义正言辞地怒吼,如此正气吓得两名“医生”通体一震,居然乖乖配合起来,取来担架和止血带,将重伤的猎人王扶到担架上,将他抬进了急诊室。 司机本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的态度,跟着两名医生进了急诊室。 急诊室内亮着白炽灯,灯光下,两名医生大眼瞪小眼,一言不发。 司机急了,拍手喊道,“你们干站着做什么!?吓傻了吗?止血啊!手术啊!救人啊!” 两名医生不敢怠慢,在司机的指挥下,他们从手术台侧面的柜子里取出一只托盘,托盘上放着许多瓶瓶罐罐,似乎是各种药物。 一名医生取出一只墨绿色的药瓶,朝同伴暗使眼色,但同伴连连摇头,他也只好放下墨绿色药瓶,转而拿起止血带,绑在了猎人王头上。 由于伤势过重,猎人王没意识到异常,他握住司机的手,感激地说道:“同志,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想托你办件事,你帮我打个电话,叫家里人过来……” 司机以为猎人王是要叫家人来商量后事,咬着嘴唇应了一声,将耳朵凑了上去,猎人王小声说了一串电话号码。 猎人王补充道:“我怕你吓到他们,你不要多说,就说个地址让他们过来就行。我姓王,你就说老王,他们能听懂。” 司机脑补了无数感人至深的离别故事,眼含热泪答应道:“老王,你等着!等着我!我这就去!不要放弃希望!”说罢,他默念着那串电话号码,离开了急诊室。 司机走后,猎人王倒在手术台上,昏死了过去。 站在手术台旁的两名医生都猛出一口气,其中一人擦着额头上的汗,问同事道:“怎么办?这是个调查员啊!” “你当我瞎吗?是个人都看出来了!” “那个傻逼司机唬得我一愣一愣的,为什么门卫没拦住他!” “他直接把车开进来了,谁敢拦?” “那现在怎么办?”满头大汗的“医生”指着昏迷的猎人王问。 “还能怎么办?抬都抬进来了,救吧!” “救?救调查员?” 另一名“医生”点了点头。 “疯了吧你!救调查员?大祭司知道了肯定会弄死咱俩!” “那你说怎么办?” “要我说,你就直接毒死他!然后我去把那个司机一并处理掉!”满头大汗的医生从托盘里举起墨绿色的药瓶,这是一瓶剧毒的氰化钾,正常的医院里不会有这种毒物,但此地显然不是正常医院。 “我看你才是疯了!毒死调查员?开什么玩笑?如果让他死在这里,防剿局肯定会派人来收尸,我们今天就会暴露!必须救活他!他活着我们兴许还能糊弄过去,你快去通知大祭司,我尽力抢救!” 说罢,决心施救的“医生”将手按在了猎人王的胸口,确定对方心脏停跳后,他从托盘里取出一瓶治疗心脏骤停的灵药,掰开猎人王的嘴巴灌了下去。 急诊室外,好心的司机在公用电话机上拨通了那串电话号码,短暂的占线后,电话接通了。 “喂?您好?”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柔弱的女声,司机险些哭出来,他反复深呼吸,平复心情,随后感同身受地说道:“您……您好,那个,女士,您老公,就是老王,他被车撞了,我把他救到医院里了。” 司机说着忍不住抽噎起来,他十分同情老王的遭遇,但这些都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电话对面的女人根本不是“老王”的妻子,而是防剿局的秘密接线员,她也一点都不柔弱。 听清司机的话后,经验老道的接线员立刻猜到了事情的原委,她沉着地问道:“麻烦您说一下具体的地点,我们马上赶过去。” 司机没有丝毫怀疑,把自己所在的医院地址告诉了接线员,得知地址后,接线员立刻挂断了电话,这是防剿局的规定:为防止通话被追踪,防剿局的秘密通话必须保证在一分钟内挂断。 但好心的司机并不知道这个规定,他只是摇了摇头,沮丧道,“唉,她受的打击太大了,可怜的人儿啊,连电话都扶不稳了……” 自认为做了好事的司机走向急诊室,这次,他被两名医生打扮的人拦在了门口。 “不许进去,病人情况危急,正在手术!” 这个理由非常充分,司机点点头,满意地走了。 此刻,这名西京活雷锋自认为该做的都做了,虽然没挣到车费,但他拯救了一条生命,于是光荣而自豪地走出急诊楼,驱车离开了医院。 傍晚九点,司机刚走不到半分钟,猎人王就被两名“医生”放在担架上,抬向了地下二层的太平间。 两名医生实则是黄金教的信徒,提议毒死猎人王的信徒资历更老,早已擢升为门徒,此刻,他恼火地看着同伴,抱怨道: “我说让你毒死他吧!你看,这不是还是要照我说的做。” 门徒的同伴只是一名信徒,论资历比不上门徒,但他还是不服气地反驳道: “你懂个屁!大祭司让咱把他带到停尸间,估计是要亲自施救。” “蛤?开什么玩笑,你脑子瓦特了吗?大祭司救调查员?你做的什么春秋大梦!”恼火的门徒指着担架上昏迷的猎人王,摘下了口罩,露出了溃烂的面容,“他救不了我们,却要救调查员!?怎么可能!!” 此言一出,信徒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二人沉默了。 门徒重新戴上口罩,平复心情,安慰道,“别在意,我言重了。你我皆是罪人,因此受绝症折磨,趁现在还能动弹,虔诚侍奉黄金主,争取升格,兴许还有救!别想着那些有的没的!” 信徒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无声地哭了起来。 “你看看你!哭个什么?不就是说了你两句!” “没什么。” 信徒擦了擦眼泪,二人抬着猎人王,朝着地下二层走去。 阴冷的停尸间内,沿着墙壁摆放着许多停尸柜,房间中央放着几张铺着白布的病床,那是用来让家属认领遗体的铺位,但眼下还空着。 两人将猎人王摆在了一张病床上,对视一眼,看向了床头正对着的停尸柜。 金属停尸柜上用大红色油漆写着序号,每一个序号都是一段故事,都是一段挣扎而后屈服的历史,简明镇神祠中的马赛克艺术字,放在此地或许更加合适: “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 黄金神的圣数是五,象征五体,象征五官,象征人类面临死亡时总共要经历的五个阶段:否定、愤怒、讨价还价、沮丧绝望、大彻大悟。 写着大红色数字“5”的柜门内,一股苦杏仁味道的炁从中飘出,突然,停尸柜剧烈晃动起来。 站在房间中央的两人慌忙跪在了地板上,毕恭毕敬地注视着地狱之门的开启。 停尸柜门缓缓打开了,伸出了金属抽屉,其上躺着一具裹满沙黄色裹布的人躯,此人的六条手臂交叠在胸前,呈现出安详的死相,在他胸前,赫然是一行地狱铭文: 消肌腐骨,蚀金化土之人,鎏、金、司。 鎏金司绷直身躯站起身,和京剧中的“僵尸躺”完全相反,如此姿态无法用语言描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跪倒在地的两名信徒诚惶诚恐地膜拜道:“恭迎大祭司!” “平身。” 信徒们这才站起,注视着埃及法老一般站立在停尸柜上的鎏金司。 鎏金司没有拖沓,直接开口质问道: “我,很好奇,这名调查员是如何闯入此地的?” 信徒结结巴巴地回答:“他开车闯了进来,门卫没有拦住。” 鎏金司对此没有发表意见,他缓缓漂浮到二人身前,继续发问。 “我,需要知道,他到此地的事情,总共有几人知道?” 两名信徒对视一眼,纷纷摇头。 “摇头,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 门徒赶忙点头。 “大祭司,你有所不知,此人来时并不是独自一人。” “有个司机。”信徒提醒。 “对!有个司机!” “是的,那个司机是个捣乱分子!” “没错,要不是他……” 鎏金司抬起两只手,亮出了手心中的红色倒十字,打断道: “你们,一个一个,说。” 见大祭司表示不耐烦,信徒咽了口唾沫,门徒则继续说道: “总之,包括您在内,知道这名调查员在此的人至少有六人。” “六人?你怎么算的?”信徒急了,“咱们俩是两个,司机是一个,调查员算一个,你是说大祭司算两个吗?” 面对质疑,门徒不慌不忙地解释道:“莫急,你忘了,那名司机还打了一通电话,不论他打给了谁,电话对面的人一定知道这件事。” 听闻此言,鎏金司震怒了,他从虚空中抽出了一把长矛,矛尖指向了门徒。 “你是说,司机泄露了此地的地址?” 虽然语气平稳如常,鎏金司的炁却紊乱了,信徒们害怕至极,同时跪在地上,央求道: “大祭司饶命!” “大祭司赎罪!我们也是担心调查员起疑呀!如果拦着司机不让他通电话,岂不是更加危险?我们担心这是钓鱼执法呀!” 这个解释倒也合理,鎏金司收了长矛,不满地点头道: “告诉,我,现在这个调查员情况如何?” 门徒主动揽责道:“大祭司,我有罪,我用灵药治疗了他,他现在脱离危险了。” 真正治疗猎人王的信徒惊愕地看着同伴,但他太过害怕,不敢开口,鎏金司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也没有降下惩戒。 沉默片刻后,鎏金司点了点头。 “你们有罪,但罪不在此。此事,我,不再追究,从现在起,全力救治此人,我,要他活,不要他死。” 两名信徒同时抬头看着大祭司,眼神里满是诧异。 对此,鎏金司解释道: “你们能骗过他,就能骗过防剿局。吩咐下去,全体成员,继续演下去,躲过这一劫后,有赏。” 说罢,鎏金司躺回停尸柜中,柜门缓缓关闭,苦杏仁味的炁消失了。 两名信徒松了口气,门徒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同伴,困惑道:“还真被你说中了,大祭司要叫他活!” “还是大祭司英明,我怎么就想不到呢?” “你拉倒吧,依我看,他是不敢和防剿局……” 门徒说到一半没了声音,他不敢当着地狱之门的面出言不逊,及时住口,后怕地摇了摇头,朝床铺上昏迷的猎人王指了指。 “总之,现在万不能让他死了,我们赶紧抬他回去,如果防剿局派人来探望他,我们要演得比真医生还真!” 同伴点了点头,二人协力抬起猎人王,把他抬到了住院区。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并非遭密教渗透的医院,事实上,这家医院根本就不存在。 这家医院完全由黄金教虚构而成,医院内的医生和护士都是密教信徒假扮而成,对来此就诊的病患,根据患病情况不同,他们采取的对策也不同。 对于病重的患者,黄金教的“赐福”吸引力极大,凭借“消除病痛”的诱惑,黄金教吸引了大量患者加入;对于患小病前来就医的患者,他们出售一些货真价实的中成药将其打发走,确保他们不会起疑。 但对于身负重伤、需要抢救的伤员,黄金教却剥夺了他们最后的希望:乘救护车来到医院的重伤人员会被搁置在手术台上等死,死亡后,尸体会被丢进停尸间等待利用。 正因如此,在长达十年的苦心经营后,黄金教在无形之中操纵着虚构的医院,吸纳了无数信徒,获得了大量资源。 黄金教对重伤人员的残酷处置招徕了大量医闹事件,但黄金教乃是西京最大的密教,他们对医闹人员恩威并施、施法蛊惑,所有反抗的水花都被按压下去了,这家虚构的医院因此得以长存。 西京的地位无法和武都相提并论,一直以来,防剿局在此地的势力可以用“可怜”二字形容,虽然他们有能力掀翻任何密谋肇事的密教,但始终腾不出手调查西京的“假医院”恐怖事件。 谁曾想,猎人王的到来,打破了黄金教十数年的完美布局。 将猎人王安置进住院区后,黄金教的信徒们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不但做好了迎接防剿局的伪装,还做好了迎战防剿局的准备,两手准备一把抓,黄金教不愧是申国西北第一大密教。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医院内的信徒们焦躁不安,没人知道防剿局的哨子什么时候才到,就在他们紧张地提防一切动静时,猎人王醒了过来。 躺在病榻上的猎人王睁开了双眼,他穿着黄金教信徒们从剧组买来的病号服,左手臂上插着吊水用的针头,右手臂上插着测心率用的管子,导尿管套在尿不湿里,体温计插在降温冰袋上,黄金教信徒对医学一无所知,凡是能用在病人身上、证明他们专业性的东西,他们都一股脑地用在了猎人王身上,只为扮演好“医院”的戏份。 眼看猎人王醒了,一对坐在病榻前的信徒当即站了起来,身体僵硬地立正了。 男信徒高喊道:“我是医生!” 女信徒则喊道:“我是护士!” 二人拙略的演技漏洞百出,但猎人王刚从深度昏迷中苏醒,他头昏脑胀,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水,给我些水……”猎人王虚弱地说。 扮演“护士”的女信徒赶紧从一旁端来一只保温壶,倒了一杯开水,递给了猎人王。 扮演“医生”的男信徒好歹有些常识,他一巴掌拍掉了护士端着的纸杯,滚烫的开水洒了一地,医生教训道:“你傻吗?给发烧的病人喝开水?” “那该喝什么?”护士小声问。 “废话,既然要降温,那当然是喝冰水啊!” “还是你聪明,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冰……” 话未出口,医生赶紧捂住了护士的嘴。 “有冰!怎么会没有冰!正经医院都有冰!去,把那个冰袋里的冰取出来。”医生指了指放在猎人王额头上的冰袋。 “净会使唤人,你自己拿啊倒是……” 护士不满地嘟囔了一声,小心翼翼取下了猎人王头顶的冰袋,抽出插在冰袋中的体温计,将冰块倒进了纸杯,然后往里面倒入开水。 开水和冰块融在一起,居然变成了一杯飘着冰块的温水,护士端着温水递给了猎人王,猎人王接过,一饮而尽。 缓过神后,猎人王放下纸杯,看着面前不安分的医生和护士,疑惑地问道:“这里是哪儿?” 由于之前的昏迷,猎人王已经记不清发生过什么了,他打量着病房内的陈设,回忆着自己的经历,但只能想起自己纵火燃烧简明镇后逃到西京,那之后的事情却想不起来了,就连救护他的好心司机也被彻底遗忘。 医生和护士对视一眼,没有理会猎人王的问题,窃窃私语起来。 这时,病房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病房内的三人齐刷刷地看向门口,一名“医生”跑了进来,气喘吁吁地喊道,“防……防止你们不知道,我特意来告诉你们,病人的家属来了!” 说完,报信的医生一溜烟地离开了,过了不多久,三名穿着灰色风衣的人闯了进来,为首者是一名留着波波头、戴着墨镜的女子。 “我们是病人家属!”墨镜女子跨立在病床前,高声喊道。 伪装成“医生”的密教信徒紧张极了,他举起右手食指,低声下气地问道,“呃……女士,您是病人的哪一系家属?” “我是他老婆,我姓宋!”墨镜女子中气十足地回答。 “那他们两个呢?”医生歪过头,指了指女子身后的两名风衣大汉。 “两个小叔子。”墨镜女子自信地回答。 明知眼前站着的三人就是防剿局调查员,两名密教信徒还是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医生小声说道:“伪装得太好了!要不是大祭司提前通知,这谁看得出来!” “谁说不是呢!防剿局就是专业。”护士小声附和道。 “二位,”墨镜女子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让我们家里人说两句话?” 医生和护士急忙点头,虽然他们都戴着大白口罩,仍能从他们眼中看出强装的笑意,两人绕过跨立的墨镜女子,匆匆离开了病房,甚至贴心地关上了病房的门。 外人离开后,女子摘下了墨镜,谦虚地笑了起来,回头看向身后的二人。 “怎么样?我演得还不错吧?” 两名大汉赞赏地鼓掌,真诚地赞美起来。 “演的太好了!” “影帝!” “也没那么好吧,嘿嘿……”女子笑了笑,转身看向了病床上一脸生无可恋的猎人王,自我介绍道:“老王同志,你好,我是防剿局西京分局局长,我姓宋,你可以叫我猎人宋。” “您好,宋局,我是武都防剿局的猎人王。” 一听对方是首都来的猎人,猎人宋露出了惊讶的笑,坐到了病榻旁,关切地问道:“我们接到了你的秘密来电,现在同志们很关心你的安危,你现在有什么需求吗?我们可以带你回防剿局治疗,当然,如果你想留在这里,所需的费用局里也会帮忙报销,你只需要保留相关的票据。” 猎人王苦笑着看了看左手上的输液管,又看了看右手上的心率测量带,“算了,医院都给我装了这么多设备了,现在转院估计麻烦重重,我还是留在这里吧,不麻烦你们了。” 猎人宋点头答道:“好的,局里尊重你的选择,今天太晚了,商店都关门了,因此才空着手来,对此我深感抱歉!明天下班后,我们会带着果篮来探望你,顺便把相关的费用缴清,你安心治疗吧,一切有我们!” 说完,猎人宋敬了个礼,领着两名下属离开了。 猎人宋走后,疲倦的猎人王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上午十点,猎人王还在睡觉,医院里的黄金教信徒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开会讨论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猎人宋和猎人王谈话的内容被门外负责偷听的信徒记录了下来,得知谈话内容后,信徒们乱作一团,他们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防剿局要开发票! “完了!全他妈完了!那个傻逼娘们儿要开票,我们哪来的发票啊!?” “如果防剿局拿不到发票,肯定会把这里翻个底朝天的!负责伪造票据的人呢?出来说句话啊!” 负责伪造重要文件的信徒薅光了所剩无几的头发,痛苦地朝众人解释道:“发票是没有的,绝不可能有。什么都能伪造,唯独发票这玩意伪造不了,先不说文件本身怎么伪造,我们连个正规的税号都没有,怎么开票?甭说了,累了,毁灭吧,赶紧的!” 一众信徒乱哄哄地吵了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防剿局今天就要发票,他们只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解决这个问题。 众人争吵了十几分钟,越吵越乱,就在局势陷入混乱时,一名德高望重的门徒高喊道:“都闭嘴!!” 此言一出,众人暂时陷入了沉默,纷纷看向了说话者。 说话者正是当初计划毒死猎人王的那名“医生”,他摘下口罩,露出了面部的病灶,高叫道: “我有一计,请诸位静听!” 在黄金教内,病灶越恶劣的信徒地位越高,此人露出脸上的恶性病灶,立刻震住了在场的众人。 众人屏息凝神,等待着门徒提出计谋。 “我们很清楚,发票,我们伪造不了,但我们可以伪造别的文件!” 说着,门徒高举起一沓纸质文件,坚定地说: “看吧!这是死亡证明!过去十年,我们伪造了无数死亡证明,从没有被识破过!” 说到这里,门徒放下文件,指着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质问道: “你!告诉大家,你有没有信心造出足以骗过防剿局的死亡证明?” 被指着的信徒冷静下来,思索了片刻,沉着地点了点头:“发票我造不出来,是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开过发票!但死亡证明不一样,十年来我们积累了无数经验,如果只是一张死亡证明,我想,我有自信骗过防剿局!” “很好!各位都听见了吧?” 众人纷纷点头。 门徒举起手中的死亡证明,高叫道:“我们造不了发票!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能造死亡证明!所以,与其被逼去做我们不擅长的事情,不如主动做我们擅长的事!” “你是说?”另一名门徒若有所思。 “没错!我们杀了这名调查员,把死亡证明交给防剿局!告诉他们,出于愧疚,我们不收任何医疗费用,这样就可以避免开发票了!” 此话一出,信徒们都沉默了。 有胆大者质疑道:“你怎么知道防剿局不会因此调查我们!” “我不知道!”门徒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伪造死亡证明,我们可能被防剿局盯上,但是不这么做只有死路一条!现在,你们需要一个勇于担责的领袖来杀死这名调查员!而在我看来,黄金王指名了我!所以,谁打算和我一起?!” 黄金教的组织结构十分混乱,众人都是同事关系,虽然有门徒和信徒之分,彼此之间却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因此,当军心涣散时,正需要一名足以振奋人心的领袖带领众人度过难关。 门徒激昂的演讲打动了不少人,信徒们纷纷点头,虽然这个主意不是最好的,也不是天衣无缝的,但却是当下最可行的。 “您尽管吩咐吧!我听凭差遣!” 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率先表示了赞同,随后信徒们纷纷举起右手,高喊着加入了门徒的队伍。 信徒们营造出了狂热的氛围,他们将门徒捧到了高处,膜拜着,赞美着。 “帮助我们!解救我们!” “我们追随你!” “神选之人!” 门徒被热烈的崇拜包围,他满足地笑了,正是这一时刻,他的忠诚和无畏化作了一种更加珍贵的物质,依附在了他羸弱的肉身之上;这种物质,密教信徒们称之为“神格”。 在挺身而出的门徒的领导下,黄金教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备。 下午三点,负责伪造文件的信徒总算准备好了死亡证明,身负重任的门徒则预备好了武器和各种切割用具,打算趁猎人王休息时将他大卸八块。 就在门徒一丝不苟地打磨切割用具时,另一名信徒找上了他。 “谁?” 门徒警惕地举起手中的切肉刀,转身看向来客。 “是我啊,别激动,我。” 来者指了指自己,正是那名医治了猎人王的信徒,之前正是他和门徒一起把猎人王抬进了急诊室。 门徒嗤之以鼻,“怎么?你是来阻止我的吗?你害怕鎏金司那个懦夫?你打算做个乖宝宝,是吗?要我说……” “不,我是来支持你的。” “要我说,你就不该……什么?”门徒有些惊讶,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信徒眼里冒出了赤诚的光,他摘下口罩,露出了一张严重溃烂的脸,脸上的病灶和门徒的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门徒有些不解,从病灶上看,对方的道行似乎在自己之上,但他居然会改变意见支持自己? “你怎么改主意了?你从一开始就没有杀人的打算。” 信徒重新戴上口罩,挠了挠头,“我也说不清楚,或许是从你主动揽责那一刻起,我就动摇了。” “至于吗?我就是不想鎏金司那个混蛋伤害无辜,你又没做错什么。” 信徒眼中露出了狂热的光:“没错!正是这种觉悟!正是你的这种觉悟吸引我!” 门徒指着自己的脸,露出了质疑的眼神。 “你是说,我的觉悟,让你改变了主意?” “是的!是的!!”信徒坚定地点头,虔诚地跪在了地上,搂住了门徒的小腿,“你是神选之人!你就是救世主!主!为了我们,杀了他!杀了那个调查员!!” 信徒眼含热泪地跪倒在地,亲吻门徒的脚尖,亲吻他踩过的地面,他的嘴唇因为疾病而破裂了,血染红了门徒的鞋子,染红了地板。 “起来,我的朋友,不可如此作贱自己。” 说着,门徒扶他起来,伸出了右手,展开了手心。 “如果你想表达对我的感激,亲吻我的手心。” 信徒流下了两行热泪,言语已经无法形容他此时的心境,加略人犹大以吻背叛耶稣,而他以吻宣誓效忠。 浑身颤抖的信徒郑重的亲吻门徒的右手手心,亲吻过后,他在门徒手心中看见了一个红色的十字:不是倒十字,而是十字。 门徒亲吻信徒的额头,轻声安抚道: “我们,都会得到救赎。” 第25章 死亡证明 下午四点,神选之人升格前五分钟。 猎人王醒了。他睁开眼时,阳光透过窗帘照进病房。事实上,当时已是下午,可他睡了太久,误以为这只是清晨的曦光。 猎人王的房间原本有两名信徒值守,但负责看守猎人王的“医生护士”二人组参加了上午的会议,两人商量了一下,认定猎人王已经死定,与其守在一个死人身旁,不如抓紧时间跑路。如果今天势必和防剿局有一战,他们两个可不想白白送命! 于是,二人组逃之夭夭,丢下猎人王无人看守。 二人组的心态并不是个例,假医院中早已人心惶惶,挺身而出的门徒只收获了寥寥几人的忠诚,大部分信徒都在摇摆,这也怪不得他们:绝大多数信徒加入黄金教都是为了摆脱病痛,他们在求生意志的驱使下加入密教,如今也在求生意志的驱使下背离信仰。世事常常如此吊诡:总有身体健康的人选择放弃生命,而这些身患绝症的人却无比珍惜身在人世的日子。 此刻,挺身而出的门徒忙于操控全局,他太过专注于宏观的远景,却没有察觉负责看守猎人王的信徒已经溜走。他太专注于促成猎人王的死亡,反倒忽略了眼前这至关重要的“细节”。 与此同时,病床上的猎人王对即将来临的浩劫浑然不知,他惬意地翻了个身,身体上的输液管一一滑落。猎人王拔掉了手背上的针头,从床上坐起,想找些水或食物,然而,房间里能用上的东西全都被匆匆逃亡的“医生护士”二人组带走了,他叹了口气,穿着病号服走出了病房。 走廊里空无一人,动摇的信徒正忙着收拾行装筹备逃亡,而最忠诚的那一批信徒,则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加紧准备,灵药、武器、战术一一落实,气氛因那将至的厮杀而凝重。 但猎人王对此一概不知,他挠了挠头,左右看了看,确信楼道里没有人,转身走进了隔壁的病房,想看看这里有没有水喝。 隔壁的房间中摆着许多纸箱子,箱子里装着一些杂七杂八的物件,有各种废纸,也有彩色的明信片和暖水壶,明信片是灵药的功效,暖水壶里则是制备好的灵药。黄金教信徒们把灵药存在这里,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前来探望的猎人宋发现了蛛丝马迹,埋伏在这里的信徒就会饮用灵药,以此为据点将猎人宋的人马截杀在医院内。 如此重要的房间至少需要派三至四人轮番值守,门徒本想亲自值守,但他无法事事躬亲,只能指派两名资历较深的信徒代替他坐镇。 问题就出在这里。受门徒任命的两名信徒并非不忠诚,而是太过忠诚——太过忠于自己。多年混迹密教的两人最清楚防剿局的恐怖,他们明白,万一真的和防剿局交战,值守在猎人王隔壁的人将首当其冲沦为炮灰。 没有人喜欢做炮灰,更不要说兼具能力和野望的人了……怀着对门徒的不满,两名负责值守房间的信徒临阵脱逃了。迫于鎏金司的淫威,他们不敢叛教,但忤逆门徒的胆子还是有的。 于是,这处至关重要的灵药储藏间,竟门户大开,恰巧还被猎人王看见了。 猎人王对明信片没有兴趣,他盯上的是暖水壶,由于伤势太重,他居然没能闻出暖水壶里装的是灵药。走进门后,他端起一只水壶晃了晃,确信里面有水,拎着就要走。 神选之人升格前四分钟,毫无防备的猎人王迎面撞上了一名“医生”。 猎人王吓了一跳,赶紧稳住阵脚,医生却摔倒在地,手上捧着的文件撒了一地。 “哎呀!实在抱歉,我没注意到你!” 摔倒的医生慌忙摆了摆手,“没、没事!”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冷汗却顺着医生的额头流了下来。 这名“医生”正是负责伪造死亡证明的人,他费尽心血捣鼓了整整一个上午,终于伪造出了足以骗过防剿局的文件,至少他自认为足够以假乱真!他带着死亡证明兴冲冲地去找门徒邀功,但门徒的反应非常冷淡,只是让他把准备好的文件放到灵药储藏间,方便后续取用。 被泼了冷水的信徒带着文件,垂头丧气地往储藏间走,谁知他迎面就撞上了猎人王。 猎人王一边道歉,一边蹲下身帮助“医生”捡拾掉在地上的文件。 “医生”慌了,他知道那叠文件全是伪造的死亡证明,没等猎人王发难,他手脚并用地爬起身,转头就跑。 “欸?你干什么去?” 猎人王举着文件想要交给对方,却发现医生已经逃走了。 无奈,猎人王只能带着文件走出门,他想着对方迟早会回来取走,便一手提着暖壶,一手拎着文件,回到了病房内,踱步到病床旁,随手将那一沓文件丢在了床榻上。 猎人王口渴极了,他从床头柜上取来一只纸杯,拧开暖壶盖,小心翼翼地倒出满满一杯热腾腾的褐色液体。液体冒着白雾,散发出淡淡的中药气味,猎人王端着杯子闻了闻,淡然道: “是茶叶啊?” 猎人王丝毫没有怀疑,一手端着暖壶,一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苦涩的味道让他禁不住皱起眉头。 “呸!这茶叶太苦了!” 他吐吐舌头,满脸嫌弃,然而喉咙干渴得像火烧一般,眼下他也没有别的东西可喝,只得硬着头皮将剩下的药汁一饮而尽。猎人王的脸缩成一团,苦涩消失后,他咂咂嘴,啐出了一堆细碎的药末。 “茶叶都泡成渣了!”猎人王嘀咕,语气里带着几分责怪。 神选之人升格前三分钟,猎人王放下杯子,环顾四周,直到此时,他依旧以为这里只是普通的医院,他喝下的不过是医生留下的茶水。 然而,当猎人王的视线落回床榻上的文件时,一股凉意从背脊窜起,他愣了半秒,顾不上放下暖壶,赶忙冲到床边,用颤抖的手慢慢拾起文件,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后,猎人王感到一阵晕眩,如入深渊,如坠冰窟。 这不是普通的病历或医嘱,而是一份又一份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上,赫然印着他本人的黑白头像。 猎人王汗毛倒竖,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暖壶掉在了地板上,玻璃内胆摔得粉碎,发出了巨大的响声。 额角沁出冷汗,瞳孔骤然收缩,双腿发软,心脏擂鼓般跳动……猎人王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但当他看见死亡证明上的日期正是今天时,他还是慌了。 早先的种种异样,像拼图般在他脑海中拼合完整,掀起了狂风巨浪。 难怪这里的“医生”和“护士”言行古怪; 难怪猎人宋到来时,报信的“医生”首先说出一个“防”字; 难怪刚才喝下的那杯茶水苦涩得像毒药。 猎人王的视线滑向地面,滚烫的褐色液体正缓缓蔓延开来,他定睛看去,地上哪里是什么茶水?分明是密教信徒的灵药! 面对蓼荭司时,猎人王也未曾有过如此强烈的恐惧,此刻,他却难以抑制浑身的颤抖,喃喃自语道: “这里是密教的据点!” 猎人王终于拨云见日,他慌忙在房间里搜索自己的衣服,但他的风衣和风衣里仅存的灵药早就被遁逃的“医生护士”二人组顺走了,什么也没剩下。 灵药是密教信徒的力量源泉,没有灵药的信徒有如赤手空拳,对调查员而言也是如此。 神选之人升格前两分钟,就在猎人王焦急地寻找自己的风衣时,走廊上传来了两人的脚步声。 清晰的脚步声渐渐近了,猎人王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向门口,多年行走于死亡边缘的经验告诉他,那种肃杀的脚步声,只可能来自一种人…… 想要取他性命的人。 脚步近了。 近了。 汗浸湿了病号服,猎人王咽下一口唾沫,只听见脚步声停在了门口:对方一定听见了刚才暖壶碎裂的响声,因此不敢贸然进入。 门外有两人,而猎人王孤身一人,他伤得厉害,既没有灵药护体,也没有法器傍身,有的只是所剩无几的炁,他别无选择,别无选择! 神选之人升格前一分钟,短短一分钟,故事顺利走向了高潮。 举着切肉刀和竖锯的门徒冲进了门,他没有戴口罩,溃烂的面容狰狞地咆哮着。 门徒自以为是神选之人,自以为要肩负教义和使命,自以为将要完成功业,自以为受神恩宠刀枪不入。 但这些都是他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半秒钟过去了,门徒的身躯从病房里飞出,重重撞在了墙上。 一张死亡证明插在门徒的胸膛上,他的左臂被斩断了,掉在了地上,血从他嘴里流出,从他胸前流出,从他断臂上的伤口中流出。 病房内,猎人王惊了:他没料到前来取他性命的异教徒如此不堪一击。 病房外,跟随门徒来到此地的信徒也惊了:他没料到猎人王惊弓之鸟般的一击如此强力。 就连门徒也惊了,他感觉到胸口的痛楚正在消散,痴痴地笑了起来。 猎人王顾不上许多了,他夺路而逃,与大惊失色的信徒擦肩而过。 猎人王逃走了,直到这时,信徒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嚎叫着扑了上去,跪倒在了门徒身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门徒吐出一口血,转头看向信徒。 “朋友,我不知道,我以为我才是救世主。” 信徒咬着嘴唇流下了眼泪,点头,然后再次点头。 门徒的虹膜渐渐发白,他被死亡证明击穿了心脏,已经命不久矣。 看着流泪的信徒,门徒收敛了笑容。 “朋友,我害怕,我在死门面前仿佛赤身裸体。” 直到此时,两名可怜的病人才看清了冷酷的现实:根本没有什么救世主。 丢下最后一句话后,门徒死去了,他临死的样子脆弱而丑陋,但他唯一的信徒毫不介意。 信徒痛哭流涕,他紧紧拥抱门徒渐渐冰冷的身体,在其耳畔诉说着自己的虔诚。 “我的救主,我的朋友,我的唯一的信仰,我背不起你肩上的使命,但我背的起你,让我救赎你,我们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很好,我们得救了,都得救了……”死去的门徒回答。 死人应该是不会说话的,但信徒听见了,他分明听见了门徒的话,他坚定地亲吻对方残破的额头,门徒额头上出现了一个鲜红的十字。 信徒背起了门徒的尸体,站起身来,看向了猎人王逃走的方向。他的嘴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鲜红的十字…… “我们,必得救赎。” 门徒的血肉融进了他的身躯,黄金王被取悦,升格的信徒露出了两张开心的笑脸。 他迈步走向前去,张开三条手臂,拥抱着凡世温暖的夕阳,就像拥抱他逝去的朋友,他背上的朋友,背负他的人?他背负的人? 无所谓了。 升格信徒重复道:“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的炁在医院内扩散,忠诚派的信徒们聚集了过来,升格信徒沿着走廊前进,它的身躯逐渐远离人形,它的形态逐渐向神靠拢。 看清升格信徒的人无一例外都疯了,他们狂热地拥上前去,摘下口罩,抓挠自己脸上、身上的病灶,然后用躯体中流出的蜜去涂抹升格信徒的身躯,这正是受膏。 受膏之后,发疯的人群唱起了圣歌,他们匍匐在地,体察着救赎到来的喜悦。 升格信徒没有停止步伐,没人知道它在想什么,但它似乎在追杀某人。 医院内,猎人王害怕极了,他没想到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升格信徒的炁让他濒临崩溃,若不是他误打误撞喝下了黄金教的镇静剂,恐怕他早就疯了。 “我必须想办法出去!” 猎人王抓着一叠死亡证明,这些文件可以充当武器,但他剩下的炁不多了:方才那杀死门徒的一击耗尽了他三分之二的炁。炁是蓬勃的生命力,是精血,没有炁就没有体力。 此刻,猎人王逃到了医院一楼,他已经没心思考虑暴露身形的后果,笔直地朝着正门跑去。 门外,两名打扮成保安的黄金教信徒冲上来想要拦住他,猎人王只能丢出两张死亡证明,击伤拦路者。 “该死,该死,我几乎没有炁了……” 击退保安后,猎人王逃出了医院,他穿着病号服,神志不清地跑在街道上,一路上遇见的行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但猎人王不管不顾,一味奔逃。 由于升格信徒的影响,猎人王头脑混乱,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该做些什么,只知道自己要逃,逃得越远越好! 就在这时,一阵熟悉的炁传入了猎人王的鼻腔,仿佛有人往他鼻子里灌冷水。 猎人王一个激灵,苏醒了过来,他认出了那股炁,那股他苦苦追寻的炁,那股海盐味道的炁。 他忘不掉,他怎么可能忘得掉!正是这股炁的主人,让他穿过疱疹平原,让他进入简明镇,让他穿过兔绒之门,最终来到了西京……他遭受这么多折磨,都是为了抓住这股炁的主人。 清醒过来后,猎人王茫然地站在了大街中央,行驶的车辆都绕着他走,他好像一根电线杆子。 猎人王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正遭受升格信徒追杀,他看向人行道,寻找着那股炁的来源。就这样,猎人王穿过街道,走到了一处地铁站旁。 这时,猎人王看见了他一路追寻的人。 一名戴着蓝色般若面具的人冲出地铁站,她一边跑,一边把一些鳞片丢向街道,丢在了经过的汽车上。 那鳞片,那股炁,猎人王感到好生熟悉…… 面具人身后,一名长发女人紧跟着跑过街道,她抱着一名昏迷的男人。 “快点!我们躲进对面的地铁站!” 面具人朝女人大喊,随即消失在了街对面的地铁站入口处。 长发女人点了点头,身手矫健地跳过机动车道,也钻进了地铁站。 那股无比熟悉的炁,就来自长发女人身上。 突然,猎人王想起来了,他从鼠人手里买来的黑白照片中,正有这三人! 猎人王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不知所措:他已经没有炁了,就算追上那三人,他又能做些什么呢?他什么也做不了! 猎人王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傻笑起来。 傻笑着的猎人王无动于衷,他不知道自己一路追到此地究竟是为了什么,嫌犯从他眼前跑过,他却无能为力。 无力感支配着猎人王,他笑不出来了,他想哭,想要找人倾诉,想要找他的同事猎人张说话,可他连猎人张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猎人王觉得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他分明是作战英雄,是无数调查员敬仰的猎人啊!可他怎么就沦落到这副样子了! 这时,猎人王身后,地铁站里传来某人发疯的笑声。 这笑声让猎人王转过身,背对着太阳走向地铁站入口。 温暖的太阳光照在他背上,将他的身体轮廓塑造的有棱有角,沿着楼梯投下一条长而又长的影子。 影子当中,一只比升格信徒更加可怖的大祭司正在缓缓前进。 正是螳螂司。 看见螳螂司的那一刻,猎人王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上印着胡编乱造的名字和出生日期,但那张黑白相片和死亡日期却无比真实,这一切的一切的巧合,多么像一出喜剧!何其可笑!何其讽刺! 猎人王笑了,他用尽最后的炁,将一张印着自己头像的死亡证明射向螳螂司。 这一击根本伤不到螳螂司,她轻轻抬手,抽出心口的文件,抬头对上了猎人王的目光,眼神里一半是愤怒,一般是蔑视。 “不要挡路,调查员,你绝对,绝对拦不住我。” 猎人王苦笑起来。 “抱歉,领导付我薪水就是让我挡在无辜群众身前,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天经地义。” 第26章 猎人王 猎人王的出现,将两个本无关联的故事糅合在了一起。 地铁站外,远处传来了尖叫声,无辜群众们开始四散逃窜,升格信徒迈着正方形的步伐,朝地铁站走了过来。 地铁站内,螳螂司缓缓上升,她的旗袍下方没有腿,有的只是……是什么呢? 猎人王夹在二者之间,苦笑了一下,缓缓朝着螳螂司走去。 螳螂司一百八十度地歪头,微笑起来。 猎人王丢下了手上的死亡证明:他一点炁也没有了,没有炁加护,这些文件只是纸,一点用处也没有。 经过刚才的观察,螳螂司看出猎人王身上没有炁了,她知道,眼前这个调查员或许曾经很强大,但现在的他已经是强弩之末。螳螂司之所以没有立刻杀了猎人王,纯粹是想在他身上找点乐子,反正她跟丢了鲛人,现在也无事可做,不如拿眼前这个没有炁的调查员做消遣。 猎人王面无表情地迈步朝下走着,他估算着升格信徒离此地的距离。 突然,猎人王一跃而起,扑在了螳螂司身上,抱住她的身子摔向了下方。 二人摔落到了地铁站内,毫发无伤的螳螂司轻声笑了起来,她很欣赏猎人王的勇气,出于对这种勇气的赞赏,她决定慢慢折磨死对方。 猎人王向侧面翻滚,但爬不起身,螳螂司的炁迎面袭来,他本能地举起胳膊阻挡。 钢铁般的炁砸在了猎人王的右胳膊上,骨头立刻断了,他闷不做声,伸出断掉的胳膊护住脑袋,努力尝试爬起来,但他的右臂已经断了,热烈的痛楚让他头脑发昏,他爬不起来。 螳螂司缓缓走到了他身旁,用旗袍下方的东西把他翻了过来,脸朝上。 猎人王痛苦地咬着牙,他什么也说不出,什么也听不见,世界好像一台榨汁机,血肉横飞、充满噪音。 螳螂司拉扯他的左胳膊,猎人王的左臂立刻脱臼了,他胡乱挥舞着断掉的右胳膊,但那无济于事,螳螂司的炁绕过手臂,砸在了他的头上,猎人王头破血流了,他倒在了地上,终于痛苦地叫出了声,但他仍没有屈服,他仍在尝试起身,尽管他做不到。 这时候,补丁候的人马穿过地铁道,加入了战局。 见补丁候到了,螳螂司立刻收敛了许多,她举起团扇,遮住了下半张脸,慢步飘了过去。 补丁候整了整上身的西装,缓缓走到了螳螂司身侧,在他身后,十五名补丁客穿过屏蔽门爬上了月台。 “亲爱的,这个病人是怎么回事?”补丁候指着地上的猎人王问道。 “什么病人?这是一名调查员,只不过他穿着病人的衣服罢了。”螳螂司小声说。 补丁候看着螳螂司胸口处的破损,点了点头,转而问道,“我们现在该往哪走?” 提到这点,螳螂司没了声音,她眉眼低垂,小声推卸责任道,“要怪就怪这个调查员吧,我跟丢了。” 补丁候没有说话,他很清楚,螳螂司跟丢鲛人并不是调查员的罪过,但既然螳螂司这么说了,他自然不会驳螳螂司的面子。 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补丁候朝身后的属下们一抬手,指了指猎人王,吩咐道:“给我打。” 一声令下,十五双脚开始攻击倒地的猎人王。补丁客们本以为经此一役就能飞黄腾达,谁知螳螂司居然跟丢了目标,触手可得的功名利禄全都化为乌有!补丁客们大失所望、横生怒气,他们不敢对螳螂司撒气,于是把怒火全都发泄在了猎人王身上。 补丁客们又是踩,又是踢,又是蹬,连续一分钟的蹂躏后,躺在地上的猎人王一动不动了。 补丁候以为猎人王是死了,他一抬手,叫停了属下的踢打。 “我估计他死了,我们撤吧,如果防剿局的大部队来了,那就麻烦了。” 补丁候朝属下们一招手,挽起螳螂司,转身要走。 这时,奄奄一息的猎人王竟然苏醒了过来,在地上爬着,拽住了最近的一名补丁客的脚踝。 “补丁候!调查员没死!他还在动呢!”被抓住脚踝的补丁客叫道。 补丁候转过身,脸上的面具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那就继续打。” 十五名补丁客再次冲了上去,将猎人王踹来踹去。 猎人王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什么也说不出,他太痛苦了,他身上的病号服已经沾满了脚印和血,衣服破了,袖子断了,眼泪混着血流了下来。他哭了,这只是人类的本能反应,没人能因此谴责他。 病号服的袖子断裂了,补丁候看到了猎人王袖子下方露出的死咒,他高喊一声: “停!” 补丁客们赶紧停下了攻击,静静等待着补丁候的下一步指令。 补丁候赶紧凑了上去,他提起猎人王的左臂查看,这一看,果然是死咒。 看着猎人王左臂上黑色的死咒铭文,补丁候啧啧称奇:“怪啊,怪啊,你有能耐杀死大祭司,为什么会沦落到这副样子?” 猎人王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精神还站立着,可是他的躯体倒下了。猎人王仰面躺着,混着血液的泪水在他脸上渐渐凝固,他已经做了一切可以做的,现在死门临近了,他也不曾后悔。 补丁候蹲在猎人王身旁,俯下身,在他耳畔说了一句话: “铁骨铮铮,我敬你是条汉子。” 补丁候说完,从上衣兜里取出一双白手套,擦了擦猎人王脸上的血泪,将染了血水的手套丢在了猎人王身上,领着人马走向地铁站出口。 “夫君,你还是这么心慈手软呢。” 螳螂司靠了过来,补丁候挽起她的胳膊,二人结伴走向地铁站出口。 这时候,姗姗来迟的升格信徒站在了出口外,用它畸形的身体堵住了去路。 补丁候的活面具看向上方,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螳螂司则眯眼看着升格信徒的两张笑脸,疑惑道: “这丑东西是什么来头?” 补丁候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西京有这么号人吗?” 升格信徒俯下身,将肿胀的身躯挤进了入口,但它的腿太过瘦弱,无法在弓身的同时承担两人的体重,脚下一滑,失去了平衡,沿着楼梯滚了下来。 螳螂司侧身挡在了补丁候身前,她本以为升格信徒至多是体格大了点,没什么威胁,但当升格信徒的躯体接触到她时,螳螂司通体一颤,发出了甲烷燃烧般的尖叫。 “怎么回事!?” 补丁候被螳螂司搂在怀中,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他挂念螳螂司的安危,挣扎着想要探出头,但螳螂司死死搂住他,他动弹不得,只感觉螳螂司的躯体在剧烈颤抖。 升格信徒伸出三条手臂,朝螳螂司怀里抓挠,试图攻击补丁候,它的两种鲜红十字形的嘴巴念着梵文的话语,在场众人都听不懂,其实那是黄金王法门之中的往生咒: “ 法门驱业报, 净化一切尘, 舍我血肉苦, 得享无病身; 尘世诸苦厄, 随此咒安宁, 欲界焚香尽, 长跪奉金名; 空无边处果, 识无边处因, 无所有处病, 想非想处行, 迦利,枳多,娑婆诃。(秽恶,去往生,成太平世界) ” 往生咒乃是大乘咒术,此咒出口,无有不死伤者,何况这段咒出自升格信徒之口。 此咒一出,升格信徒的炁像热炭一样燃起来了,它的身躯之上涌出无穷多的水泡,热气逼人。 螳螂司身躯上的旗袍被升格信徒的炁烧穿,露出了一段白色的内脏,她转过头撕咬升格信徒,但她的人形头颅很快承受不住巨大的热浪,被升格信徒的炁撕开,露出了血肉下方的法相真身。 一个伞形的、生有六条触须的楔形虫躯露了出来,虫躯表面裹着一层类似胎膜的粘液,一颗三角形的、勉强可以称作头颅的事物代替她原本的人头。 螳螂司的嚎叫起来,两股剧烈的炁厮杀在了一起,螳螂司用力推开了补丁候,转身抓住升格信徒的三只手臂,全力堵在了地铁站入口,不让升格信徒继续下行。 补丁候摔在了地上,补丁客们都吓了一跳,冲上来扶起他,补丁候却赶忙摆手,吩咐道: “我没事,全体都有!快帮螳螂司!!” 补丁客们面面相觑,没人肯上前帮忙,他们是为了利禄才尽责办事,但为利益搭上性命就不值当了。 此前追杀孙必振等人,他们是乘胜追击,一如当年汉军追项羽,风险不大、一本万利,自然争先恐后。但现在不一样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楼梯上和螳螂司厮杀的怪物绝非善类,谁先上,谁先死,这种赔本生意,油滑的补丁客们绝不会做。 补丁候望着十五名站在原地袖手旁观的补丁客,怒骂道:“功狗!一帮功狗!” 补丁客们无动于衷,任凭上司如何骂,他们绝不会动摇。 补丁候很清楚,就算他许诺再多,也无法说动这些惜命的手下帮助螳螂司,无奈,他颤抖着从西装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支靛蓝色的安瓿瓶,发出了沙哑的狂笑。 “你们不义,就休怪我不仁了!!” 补丁客们都愣在了原地,就在他们思索这句话的含义时,补丁候用双手掰开了安瓿瓶。 瓶身破裂,瓶内的靛蓝色灵药瞬间挥发,补丁候鼓起腮帮用炁猛吹,将灵药气体吹到了补丁客们身上。 此药名为“令智昏”,是琥珀教傀儡司的独门秘药,乃是用地狱之内三十九种青金石研磨、发酵而成,是蛊惑人心的巫蛊之药。此药对人类并无效果,但活面具如果吸入了这种药,会受到施蛊之人的控制,乃是琥珀教不外传的大杀器。 补丁客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突然,一名补丁客捂着脸哀嚎起来。 众人都看向他,只见捂着脸的补丁客在地上痛苦地打起滚来,他脸上的苍白色活面具露出了诡异笑容,面具下方伸出了无数猩红色的肌肉纤维,钢针一样的肌肉纤维插进了补丁客的血肉中,夺舍了补丁客的躯体。 紧接着,其余补丁客纷纷捂着脸哀嚎起来,短短几秒后,他们低垂着脑袋,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呆立着,他们的肉身已经脑死亡,被活面具接管了。 补丁候同样吸入了这股药剂,他没有任何反应,高声指挥道: “全体都有!帮助螳螂司!” 听到命令的补丁客们嚎叫着冲向了楼梯上方。 螳螂司正在和散发高热的升格信徒角力,她听见了身后的动静,猛地卸力,将升格信徒推到了身体侧面,但她也因此失去了平衡,炽热的炁突破了她的阻拦,涌进了地铁站月台。 看到这一幕,补丁候慌忙命令道:“躲开!” 补丁客们终究慢了一步,十五名补丁客中,有七名被炁波及,巨量的热点燃了他们千疮百孔的活面具;活面具一旦烧着,身为傀儡的补丁客当即失去控制,跪在地上尖叫起来,失去了战斗力。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好像一首高调的赞美诗。 另一边,螳螂司抓住升格信徒的手臂,二者一起落到了地铁站内。 升格信徒身体笨重,迟迟爬不起来,螳螂司则身体灵活,她迅速扭动虫躯,数条触手一起发力,像鱿鱼一样游弋向高处,躲到了天花板上,用炁压制着升格信徒。 借此机会,补丁候捂着面孔号令道:“上!!” 被活面具夺舍的补丁客们朝升格信徒扑去,他们用非人的姿态发起攻击,抓挠、撕咬、踢打、拉扯,升格信徒的炁像微波炉一样炙烤着他们,很快,地铁站内飘起了烤肉的香气。 “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念着这句话,终于站了起来,它抓住一名补丁客的头,头发瞬间烧尽了。被抓住脑袋的补丁客仍在挥舞拳头,他脸上的活面具却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升格信徒对补丁客们的攻击浑然不顾,它提起这名补丁客,两张扭曲的笑脸盯着他,看。 “你被救赎了。” 话音落下,被升格信徒提起的补丁客像火柴一样亮了起来,他脸上的活面具被焚烧殆尽,某种意义上,他确实被救赎了:寄生在他头部的活面具被烧死了。 但凡事皆有代价,救赎也有代价。 作为代价,被“救赎”的补丁客变成了一根燃烧后的火柴,焦黑的骷髅面带骷髅特有的微笑,身躯倒在了地上,安详地进入了死门。 升格信徒一个接一个地“救赎”了其余的补丁客,很快,地板上就堆满了“火柴”,焦香的气味四散开来。 做完这些后,升格信徒拥抱着最后一名被“救赎”的补丁客,转身看向了补丁候,它随即松开了手,怀中焦糊的补丁客像一只断了线的提线木偶,四肢无力地倒在了地上,死相宁静,宛如一名搂住双膝的芭蕾舞演员。 原本,升格信徒只是想“救赎”猎人王一个人,但它被补丁客们的攻击吸引,转而盯上了补丁候。 补丁候后退了半步,面色凝重,他没想到这半路杀出的怪物竟然如此恐怖。 “你必得救赎,我们,必得救赎。” 升格信徒迈动瘦弱的腿,缓缓走向补丁候,它的炁在欢呼,它在欢呼,它开始加速,原本瘦弱的腿越来越有力,它是如此渴望救赎众人,以至于爆发出了惊人的力量和速度。 躲在天花板上的螳螂司不会容许补丁候受到伤害,她跳了下来,挡在了升格信徒和补丁候之间。 升格信徒正在奔跑,但它的腿无论如何支撑不住两人份的体重,何况是两人份的高速奔跑。它瘦弱的小腿硬生生断裂,刹不住车的升格信徒径直撞上了螳螂司。 如果螳螂司有腿,或许她能稳住阵脚、挡住升格信徒的冲击。 但她没有。 升格信徒用三条手臂抓着螳螂司,巨大的惯性迫使二者撞向了后方的地铁屏蔽门。 申国的铁路建设天下第一,申国的地铁屏蔽门是一项集建筑、机械、材料、电子和信息等学科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但在设计之初,这种地铁屏蔽门根本没有考虑过抗高温,更没有考虑过抵抗超自然力量。 于是,在升格信徒的压迫下,地铁屏蔽门像糖纸一样皱缩了、融化了,螳螂司和升格信徒掉进了铁道,并不是螳螂司来时通过的铁道,而是对向的那条。 升格信徒没有因为断腿而受影响,小腿骨折的它站不起来,转而用爬行的方式移动,速度并不比之前慢。 螳螂司身上的灵药早就被升格信徒的炁蒸发光了,她现在只能用纯粹的炁与之对抗,但在神选之人面前,她的炁居然无法占上风,这令她感到十足的恐慌。 在第二轮交锋后,螳螂司推开了升格信徒,捂住自己身上冒出的水泡,后撤三米,念起了珊瑚之神的驱厄咒: “暗潮迭起众生心,阑珊神明救我命,散尽妖邪助我行!” 螳螂司是珊瑚的大祭司,她精通珊瑚神法门下的咒语,但她已经太久没有被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不知道珊瑚神步入死门后,珊瑚神法门的驱厄咒早已失去了功效。 念咒之后,螳螂司惊讶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水泡,居然没有愈合!她不知道驱厄咒没有生效,还以为升格信徒的伤害无法用驱厄咒治愈,这下她慌了。 但惊慌只持续了半秒,螳螂司毕竟是初诞大祭司,有一身强悍的炁护体,她很快冷静下来,用炁遏制升格信徒的热浪。 雄黄气味冲向了升格信徒,但它无动于衷,只是笑着,吟咏着黄金神的往生咒。 螳螂司飞速思考起来,她无法对抗升格信徒释放的高温,更要命的是,她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眼前这个黄金神的神选之人会使用“高温”这种攻击方式?要知道,“高温”从来都是司火之神的恩赐,为什么黄金神会赐予这个畸形怪物如此难缠的法门? 百思不得其解的螳螂司用炁拦住升格信徒,但这只是缓兵之计,就算她的炁再充盈,也终有穷尽;但升格信徒身上的热浪并非由“炁”造就,而是它本命的“润”,释放润无需用炁。如此一来,一旦她耗尽了身上的炁,肯定会败北。 细思之下,螳螂司觉得自己别无退路了,想要破解升格信徒的“润”,她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释放辟法咒。 珊瑚教的大祭司之间口口相传着一条非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的“辟法咒”,辟法咒并无使用门槛,亦无消灾解厄之功效。但面对看不明、猜不透的法术时,只要吟咏此咒,就有机会破除敌人的法术。之所以说“有机会”,是因为释放此咒只会有两种结果:结果一,释咒者识破敌人的法术;结果二,释咒者当即陷入疯狂。 辟法咒流传了下来,咒语的原理却被众人遗忘了。知道这条咒语的人只道它是绝境中用来豪赌的杀招,却不知道,辟法咒实则是与法相沟通的咒语——释放此咒后,施咒者会获得法相的部分记忆。 法相终日活在法门之中,无有天日,无有时间,其记忆包含大恐怖,阅读其记忆会导致疯狂,这就是法门内的记忆无法带回凡世的真正原因:法门里的记忆并非无法外传,只可惜,凡人无法克服阅读法相记忆带来的疯狂;凡是看过法相完整记忆的人,无一例外都疯了,致使众人皆以为法门内的记忆万万不可阅读。 辟法咒正是行走在疯狂边缘的咒术,其原理非常简单:阅读法相的完整记忆一定会失心疯,但仅仅阅读法相的部分记忆,兴许可以保持理智;使用辟法咒后,施咒者会获得法相十五秒内的记忆,如果施咒者没有发疯,就能获知法门之内不可名状的智慧,从而化解敌人的法术。 如若不然,则会泣血两行,陷入疯狂。 如是,螳螂司自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三角形的头颅高声念出辟法咒: “如知此态非全貌,窥其衣而知其神。尘埃障目无灼见,洞开一叶入法门!” 没错,珊瑚教口口相传的辟法咒,其实和地狱内流传最广的灵药咒同源,没人知道这些咒语来自哪位神祗,人们只知道,这些咒语与法门、法相息息相关。 咒语出口,一阵长达十五秒的记忆涌入了螳螂司的大脑…… 地狱法门之内,既无阳光,又无天光。 螳螂司的法相躲在一处囊肿外,静静看着囊肿之中挣扎的法相。 血肉组成的囊肿内满是污秽,血池当着飘着两具人形的法相,他们搂抱在一起,对彼此说着鼓励的话语。两人都发着高烧,高烧导致他们身旁的血液沸腾了,蒸发了,变成了焦糊的粘液。 为了缓解痛苦,搂抱在一起的人形只能不断啃咬囊肿上依附的血管,从地狱身上获取更多血液,用来充当降温用的浴液。 螳螂司的法相悄然离开了,地狱法门之内,既无过去,又无未来,这段记忆是螳螂司的法相在暗无天日的法门内记住的一个片段,此刻,这个片段被螳螂司本尊看到了。 至此,螳螂司看破了升格信徒释放强热的原理:所谓的强热并不是祝福,而是诅咒,是高烧不止带来的副产物。 地狱神祗反复无常,从来就没有什么救赎,从来就没有。 “我们,必得救赎。”升格信徒念着这句话,匍匐前进着。 螳螂司知道了升格信徒的秘密,但她不懂医学,并不知道如何化解对方的高烧,只能怒吼道:“混蛋东西!你病死就病死吧,别带上我!” 这时,螳螂司的全部注意力都击中在升格信徒身上,因此没有注意身后;月台上仍在燃烧的补丁客们齐声尖叫,尖叫声盖住了一切杂音。 那一刻,螳螂司只感觉身后有东西袭来,她缓缓转身,但还没来得及侧过身,她已经飞了出去,连同升格信徒一起,在铁道中发出软塌塌的挤压声。 是地铁,疾驰的地铁撞向了二者,终止了纷争。 大祭司很强大,升格信徒也很强大,但没有什么比二十一世纪的申国地铁更强大!申国地铁!震撼人心! 一阵惊心动魄的刮擦声后,地铁有惊无险地驶去,只留下了一条长长的、颜色杂糅的血线。 按理说,正常行驶的地铁应该在站点前减速,但这趟地铁不然:地铁上空无一人,连驾驶员都没有,显然不属于正常行驶。 看见这一幕,补丁候愣在了原地,足足十五秒没能做出反应。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时,他大喊出一句话: “什么情况?!什么情况!!” 六神无主的补丁候瞠目看向铁道,麻木感充斥着他的全身。 申国的地铁不应该很安全吗?这趟疾驰的地铁是谁召唤来的? 在补丁候身后,一名双眼流血的工作人员叉开双腿坐在柱子下,他早就被螳螂司逼疯,昏死了过去,但在他身旁,浑身是血的猎人王面朝下方倒在地上,手里抓着工作人员的对讲机。 没人知道是怎样的毅力支持猎人王从濒死之中苏醒,也没人知道他是如何联系到防剿局的,但他成功了! 猎人王!作战英雄!无上光荣!无、上、光、荣!! 第27章 终结之恋 补丁候失去了知觉,他顾不上下一趟地铁很可能会袭来,盲目地跳下了铁道,走向了螳螂司的残躯。 升格信徒化作了一滩碎块,径直步入了死门。 但螳螂司还活着,她的躯体变得扁平,乳白色的血顺着浑身的伤口流出,她快要死了。 补丁侯跑了过去,跑进了黑暗,抱起了螳螂司的残躯。 螳螂司已经说不出话了,她似乎在笑,又似乎在抽噎。 黑暗中,补丁侯什么都看不见,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开这样一个玩笑。 地铁带来的爱情,终于被地铁带走。 补丁侯抱着螳螂司,走向月台,他的脑海被回忆填满。 一切要从1999年8月11日,西京三号地铁线的建设工程说起…… 自1997年起,西京被卷入密教的势力争夺,在长达两年的争斗中,势力较小者迅速溃退,由于竞争激烈,一些大密教考虑到西京不涉及它们的核心利益,为一座新兴的城市损兵折将得不偿失,也逐渐退出了西部。 到了1999年,最终在西京站稳脚跟的仅剩下琥珀教和珊瑚教。 琥珀教和珊瑚教势不两立,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两大密教开始源源不断地向西京输送人力物力,接连有三扇门、十五道窗被开启,先后有两名大祭司被指派就任,首先是琥珀教的傀儡司,紧接着,珊瑚教派出了螳螂司。 和区区二百岁的螳螂司相比,傀儡司显得老谋深算,他自诩爪牙遍布申国,指派大量下属奔赴西京,但傀儡司本尊自称从未到过西京。 傀儡司究竟有没有到过西京,史书未录,但他的爪牙——补丁候——确实亲自到达了西京,并且参与了针对螳螂司的作战。 1999年8月11日,彼时正值暑期,隧道的建设选择在夜间开工,一来可以减少通勤阻力,二来可以避开西京的湿热暑气;虽说西京并不怎么热,但奈何苏联人对暑热的抵抗能力不如本地人,出于这点考虑,工期还是排在了夜间。 凌晨3点,苏联人的工程队毫无征兆地退出了开发中的西京地铁站三号线。 一名好心的苏联工程师在临走前通知了申国的工程队,申国的工人们大多听不懂俄语,他们不知道苏联工程师神经兮兮念叨着的“阿巴赛”“但泽洛斯”是什么意思。然后,或许是意识到了申国工人听不懂外语,这名好心的苏联人拽住领队的袖子,指着隧道出口,要拉着他离开。 如果申国工人的领队足够称职,就不会发生之后的惨案,可惜他并不称职:他的俄语考试成绩确实在八十分以上,但,和许多申国人一样,他的俄语水平仅限于笔试,口语水平很差,以至于听不懂苏联工程师的高速俄语。 领队以为苏联工程师是有什么要求要提,本着尊重外宾的原则,他指派两名同事跟随苏联人离开。苏联工程师急了,他说出俄语的脏话,领队别的听不懂,唯独听得懂这句,于是他不再给苏联人好脸色看: “没什么事就走吧,别妨碍我们上岗。”领队一字一顿地对苏联人说。 苏联工程师无奈地摇了摇头,好言难劝该死的鬼,苏联工程师带着两名申国工人离开了。 按照原本的规划,申国工程队进入了地铁三号线的中段,他们要做的工作是简单的掘进。 领队一边抱怨着苏联人的傲慢,一边领着工人们向隧道开挖的位置走去。随着他们接近挖掘地点,脚步声音越来越清晰,卤素灯的光芒在这狭窄的隧道里显得异常刺眼。 一名支护工悄悄从袖子里摸出一节烟蒂,小心翼翼地走到隧道尽头,他想在开工前偷偷吸点烟。然而,当他到达隧道的尽头时,突然感到一阵风吹来,风里夹杂着水果的甜腻气味,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地下隧道是不应该有风的,更不该有水果的香味。 支护工突然感到一种源自基因的恐惧,他在黑暗的隧道尽头战栗起来,脖颈僵硬地扭动,头灯的光束扫过墙面,他张开嘴,烟蒂掉在了地面上。 在支护工面前的墙壁上,深赭色的土质上布满了细小的裂缝,和寻常的土层完全不同,裂缝中透出微弱的粉红色光芒,似乎有一条发光的肌腱在土层下方泵动。 支护工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他看得更仔细了,那光芒并不是普通的光,而是一种类似于磷火的光,闪烁,闪烁…… 支护工抬起头,缓缓看向隧道的顶端,发现那条粉红色的肌腱一直延伸,一条很深的缝隙出现在他视野当中,缝隙中渗出紫罗兰色的干枯斑块,就像是人血干涸的血痂那样,从隧道另一侧冒出来了,此时此刻仍在不停涌现。 支护工的心砰砰跳个不停,他很清楚,这条隧道是单向通行的,另一侧什么也没有。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他试图用头灯的光线照亮缝隙,但他没法把头抬得那么高。 支护工喘起粗气,他咽了口唾沫,然后又后退了半步,朝身后喊道:“领队!领队!这里有点问题。” 远处,领队皱了皱眉头,显然对支护工的话感到困惑。他以为是隧道的支架出了什么问题,小声骂了一句,领着另一名工人走了过去。 约莫三秒后,隧道尽头涌出一道巨大的闪光,那是地狱天光突破窗口时的光锥。 地狱乃是活物,从地狱开凿向人间的隧道在此敞开,芳香烃物质涌入地铁道,气流沿着隧道鼓动,工人们都呆在了原地,看向隧道尽头。 隧道尽头,三名疯掉的男人瘫倒在地,将脸埋在了灰尘里,双手合十在头颅上方,以极其诡异的姿态进行着祷告。 “这不是我想要的。”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一个伞形的、有六只手臂的东西从窗口里扭动、挣扎着爬出,由于窗口愈合的很快,它用手臂撑着土层,试图把下半身拽出窗口,但它的力气过分的大,以至于硬生生拽断了下半身。 白色的内脏很快流了出来,伞形的东西用中文说了一句话: “糟践了。” 这句话的声音听上去像是来自某个女人,声音很细弱,却没人听清。 伞形的东西没了下半身,很快失去了重心,掉在了三名疯掉的男人身前。它身躯表面裹着一层类似胎膜的粘液,六只手臂中央是一颗形似三角形的、勉强可以称作头颅的事物,由于闪烁的卤素灯光的缘故,它的颜色也在闪烁,没人能说明白那是什么颜色,因为凡人没有见过,也不可以想象那种颜色。 伞形的东西就是螳螂司,她从地狱开窗来到此地,只因为琥珀教的补丁候约她在此地一决雌雄。 落地之后,螳螂司拔掉了领队的右臂,以头足目动物行动的姿态爬向隧道的入口,也就是工人们所在的方向。 第一名看清螳螂司的工人死于心力衰竭,之后的几人就很不幸,他们在螳螂司经过身边时只是看了那么一眼,便接连陷入疯狂,在水果味芳香烃的气浪中匍匐在地,啃食地面上那些乳白色的、螳螂司爬行过程中浸湿的土壤。 总共九人陷入疯狂后,第十名工人没有直视螳螂司,他只看到了大致的轮廓,因此保留了一丝理智:那是一个女人的上身轮廓,但唯一的不同在于,好像是乳房的地方其实是复眼,腰身则是六根有着三个骨节的细长手臂。 剩下的工人没能看清螳螂司,他们只看见一个濒临崩溃的同事尖叫着跑向这边,尖叫声只有一句话: “这不是我想要的。” 工人们不知道他究竟想要什么,但是他们知道,现在是时候逃命了,于是他们开始逃向隧道入口。 跑在最前面的家伙处在失心疯的边缘,因此跑得格外快,就在他踏上通往出口处的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向上方时,径直撞上了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 工人失去平衡,沿着楼梯摔回施工层,他爬起身时并没有喊痛,而是念叨着一句话: “这不是我想要的。” 看来他没能挺住,还是疯了。 戴面具的男人缓缓走下楼梯,来到了工人身边,毫不在意地迈步走了过去。 紧跟在面具人身后的是乌泱泱的一片人海,他们无一例外都身穿黑色正装,戴着支离破碎的面具,手里捏着各式各样的塑料饮料瓶,瓶子里统一装着明黄色的灵药。 面具人的大部队绕开了发疯的工人,在他们通过后,这名工人凭借强大的求生欲,短暂地恢复了理智,沿楼梯逃出了三号线,成为了那场浩劫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来到隧道入口处,领头的面具人停下了脚步,他的部队也随即停止前进,面具人的海洋几乎填满了这一段隧道,如果仔细清点,这里有总共九十七名戴着面具的人。 琥珀教的信徒必定佩戴活面具,且终身无法摘下,随着年月的积累,活面具会变得破旧。隧道当中的九十七张活面具格外破旧,面具的油漆剥落,暴露出内部腐烂的肌腱和血管,仿佛一张扭曲的肌肉网。有的面具的下颌松脱了,仅靠着一条纤弱的肌肉连接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从面具上脱落下来,这些肌肉纤维就是琥珀教信徒口中的“补丁”,当活面具老化开裂时,就需要用“补丁”拼接面具。 打满补丁的活面具证明这批人是琥珀教的精锐,由于面具打满补丁,他们被统称为“补丁客”。 补丁客们的领队正是补丁候,他比自己的属下们瘦得多,干瘪的身躯佝偻着,不像同伴们那样高大健硕。 瘦削的补丁候转身面向自己的部队,脸上的活面具猛地收缩,扭曲出一种病态的喜悦表情,由于破损严重,面具的笑容显得更加狰狞,红褐色的肌肉组织随着它的表情变化不断抽搐着。 补丁侯举起了缠满绷带的羸弱左臂,振臂喊道: “是时候了!” 话音落下,列队整齐的补丁客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饮料瓶,仰头将瓶中的药液喝下。 明黄色灵药名为“金漆”,是傀儡司的灵药。“金漆”并非增幅战斗力的药剂,而是一种强效致幻剂,众所周知,密教的致幻药剂有且只有一种功效:放大欲望。 九十六名补丁客的欲望足以吸引神祗的关注,有那么一瞬间,琥珀教所信仰的神明注视了西京地铁三号线。 神祗的视线还不足以洞开门扉,但打开窗口却绰绰有余了。与螳螂司从地狱开辟通路、钻到人间恰恰相反,补丁客们打开了一扇临时的窗,从人间直通地狱。 补丁候转过身,喜形于色,他念起缩减版的琥珀教往生咒: “我辈见诸,于斯更迭,往生往生,既往莫归……” 所谓往生咒,就是送人通向往生、把敌人变成死人的咒语。 此咒生效后,通往地狱的窗口出现在补丁候身前,一个长方形的青黄色窗口一闪而逝,从窗口中杀出一条白色的光束,仔细看去,居然是一辆完整的地铁! 流线型的地铁并非幻觉,琥珀教的信徒们早在地狱之内拼装了这辆地铁,为的就是在此地将它召唤出来。 没等水果芳香飘散至此,地铁现身带来的巨大气浪吹散了隧道内的芳香烃,轰鸣的地铁车身冲向了隧道尽头,一路掀起了无数火星,沿途摧枯拉朽,撞上的工人无一幸免,在前进了二百五十米后,这辆时速八十公里的改装地铁直直撞上了螳螂司。 有那么一瞬间,螳螂司说了一句中文脏话。 “他妈的。” 接下来的一瞬间,螳螂司扁了95%。 满是血污和泥土的车头撞上了这名大祭司,将她推向了隧道尾部,地铁继续前进了二百米,最终卡死在了她来时的位置。 隧道另一端,见地铁已然停止,补丁候指向地铁末尾的阙口,高呼:“取螳螂司首级者,必有重赏!必有重赏!” 这两句“必有重赏”在补丁客的人群中激起了波澜,他们的欲望刚刚经过了放大,此刻正是最利欲熏心的时候,于是乎,九十六名补丁客忘记了大祭司的恐怖,也忘记了螳螂司未必有首级,统统嚎叫起来,一股脑地冲向了地铁尾部的阙口。 补丁侯算不上身先士卒,但他也没有怯阵,而是慢条斯理地跟在大部队的最后,走进了地铁。 十五分钟后,车厢里就只剩补丁侯一人了。 补丁侯捧着螳螂司的头颅,在他身旁,九十六名补丁客的尸体堆积如山,血泊在他脚下扩散。 奄奄一息的螳螂司说: “为何不杀我?” 补丁侯捧起她的脸端详起来,有时候,人们不得不相信一见钟情。 “你真漂亮。”补丁侯说。 “你真丑。” 螳螂司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落在了补丁候脸上,补丁候突然兴奋起来,他抱起螳螂司的残躯,走出了车厢,走出了铁道…… 十年过去了,直到今日,补丁侯和螳螂司仍在一起。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补丁侯抱着螳螂司的残躯,走出了铁道,回到了月台上,他六神无主,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一处月台和之前的不是同一个。 防剿局已经有所行动,地铁站内空无一人,出入口都被封死了。 补丁侯把螳螂司的残躯放在了地面上,坐在了她身旁,说起了深情的话语。 “我本以为这份爱情会持续很久,没想到,它只持续了十年。” 补丁侯抬头看向天花板,他理应哭泣,但他无法哭泣。 “你知道的,亲爱的,我是怪物,你也是,我们应当长相厮守下去。” 螳螂司静静听着,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十年前,她曾凭借肉身抗下了地铁撞击的伤害,但那是琥珀教组装的地铁,和货真价实的地铁没有可比性。 补丁侯扭头看着螳螂司的脸,他伸出枯槁干瘪的手,抚摸着她。 “是时候了,吾爱,是时候了,你知道的。” 螳螂司用尽最后的力气,说出了她的最后一句话: “来吧。” 补丁侯站起身,举起双手,撕下了脸上的活面具,撕下了他自己。 活面具和干瘪的尸体之间仅剩肌肉纤维连接,补丁候挣扎着,操纵傀儡,将他自己放在了螳螂司的头上。肌肉纤维收缩,温柔地伸进了螳螂司头部,就像一个临别的吻。 活面具是一种寄生物,如果宿主死亡,它们会和宿主一起死去。 补丁侯满足地笑了。 十五分钟后,补丁侯和螳螂司一同死去,死门的使者靠在门框上,掐灭了烟,赞许地鼓起了掌。 补丁侯和螳螂司挽起手,二人一起走进了死门。 第28章 偶遇疯医 孙必振缓缓睁开眼睛,只看见一张憔悴而沧桑的脸正对着自己看。 这张脸眼窝深陷,灰白的胡茬凌乱地覆盖着下巴,眼睛赤红,仿佛长时间未曾合眼;如此瘆人的面容吓得孙必振大叫一声,一把推开了眼前的人。 面容憔悴的男人“哎呦”叫唤了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你做什么呀!”刘易斯略带责备地喊了一嗓子,赶紧过去扶男人起来,“就是他救了你!” 刘易斯戴着般若面具,孙必振第一眼没认出来,但听见她的声音,很快放下了戒备,道了声歉,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是一间清洁工具储藏室,周遭堆着许多扫除和簸箕,还有几个储物架子,上面放着杯子和保温壶等杂物。 召潮司正背靠着门,关切地看着他,却没有说话。 “这是怎么一回事?”孙必振正躺在一张被褥上,赤裸着上身,他身上的伤口神奇地消失了,就连伤疤也没留下。 刘易斯指着那名一言不发的男人,说道:“我们运气好,正好撞上了他。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疯医程立身!” 孙必振挠了挠头,还是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无奈,刘易斯只能把方才发生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半小时前,为了躲避螳螂司的追杀,三人躲进了另一处地铁站。 地铁站人多眼杂,并不适合藏身,但为了避开螳螂司的追杀,刘易斯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她拽着召潮司,召潮司抱着孙必振,三人闯过检票口,冲向了地下二层。 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吓了一跳,朝保安喊道,“喂!拦住他们!” 两名保安追了上去,刘易斯慌不择路地跑进了死胡同,虽然凡人保安远不如螳螂司可怕,但如果被他们抓住,免不了要惹上许多麻烦,因此她左右打量起来,寻找着藏身之处。 “要不,我去击昏他们?”召潮司提议。 刘易斯还未来得及回答,突然从暗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不要!别惹麻烦!” 刘易斯猛然回头,看到了一间清洁工具储藏室。 储藏室的门是纯白色的,门板微微打开,后面有一个人探头朝外看,此人蓬头垢面,穿着脏乱的清洁工制服,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你们要躲的话,就躲进来,不要惹麻烦。”男人低声下气地说。 召潮司瞬间提高警惕,冷冷地看着他,质问道:“你是谁?” “谁?”男人歪了歪头,眼神迷离,像是没有听清,“什么谁?” 刘易斯也愣住了,看着这个疯癫的男人,她看出对方并无敌意,低声对召潮司说道:“他说得对,先躲进储物间!” 召潮司冷峻地审视储藏室里的男人,似乎是在判断对方的危险程度,但保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只好妥协了,跟着刘易斯迅速钻进了储物间。 面容憔悴的男人关上了门,松了口气。 储藏室里面昏暗潮湿,堆满了各种清洁工具和破旧的扫帚,男人蹲在储物间的角落,低声喃喃自语:“麻烦多来麻烦多,多麻烦来多麻烦……”他呢喃的声音断断续续,完全没有条理。 刘易斯看向召潮司,指了指蹲在墙角的男人,小声说道:“这家伙好像疯了。” “疯了?”召潮司的声音中透着一丝疑惑,她狐疑地看了看男人,突然问道:“莫非,他就是我们要找的疯医?” “疯……疯医?” 听到“疯医”这个关键词,男人突然抬起头,眼中露出一丝短暂的清明,自我介绍道:“是啊,家里人都是这么叫我们的:我,我爹,我的两个弟弟,我们都是疯医。” 此言一出,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惊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她们费尽心思寻找的疯医,居然在这里遇上了!杨喆丰给的信息是假的,“西京小巴黎”的柜员说的话却句句属实——疯医果真躲在地铁站里! 刘易斯走到疯医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语气尽量温和,问道:“您就是程立身先生吗?” 男人点了点头,眼神又恢复了迷离,随即开始在储物间里翻找着什么,嘴里不停低语道:“只愿世上无人病,不怕药架生灰尘,啷里格啷,不怕药架生灰尘……” “太好了!您帮帮我们吧,我们的同伴快死了!”刘易斯抓住程立身的肩膀,指了指召潮司怀里昏迷的孙必振。转折突然发生,刘易斯把螳螂司的追杀抛在了脑后,直奔主题。 程立身扭头看了她一眼,一巴掌拍开了她的手,小声说道: “嘘,我治,但是你不要告诉别人是我治的。” 说罢,程立身拎起一条被褥,扑在了地板上。 医治的过程不可名状,刘易斯和召潮司都不忍直视,但,程立身的治疗总归是生效了。 “就是如此,我们误打误撞遇到了这名疯医,他确实疯的厉害,但是也确实医术精湛,若不是他,你早就死啦!”刘易斯拍着程立身的后背说道。 “医术精湛是庸医,能赚快钱才是名医。”程立身呢喃道。 孙必振点了点头,看得出来,程立身确实疯的厉害。 这是,孙必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左右打量起来,召潮司以为他是在找那张猫皮,于是从口袋里取出皱巴巴的猫皮,当着孙必振的面甩了甩。 “你一直死死抓着这个不放,我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但先替你保管了。” 孙必振摇了摇头,苦笑道:“我不是在找这东西,我是在找衣服。” 召潮司没有多说,从身后的挂钩上取下一套保洁外套,丢给了孙必振。 孙必振披上外套,正色问道:“对了,程大夫,您接通我的炁脉了吗?” 程立身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捂住了自己的嘴,似乎是想笑,但又担心笑声引来好事的人。 屋内其余三人像看疯子一样看着程立身,过了半分钟,程立身才冷静下来,但是并没有回答问题。 “呃……召潮司?你能读下他的心吗?”孙必振抬起头,向召潮司投以希冀的目光。 可惜,召潮司无奈地摇了摇头。 “读疯子的心太危险了,即使是我,也有不敢直视的东西,疯子的内心藏着太多这种东西。” “明白了,那我自己观察下吧。” 说着,孙必振站起身,做了一套拉伸,确信自己的炁尚未恢复,他苦笑起来,朝程立身说道:“程大夫,您行行好,我的炁脉断了,您看能不能给我接上?” 程立身疯疯癫癫地甩了甩头,摆手回道:“治不得,千万治不得!” “为什么治不得?您是没有药物还是没有手术器具?我们给你找来!” 程立身连连摇头,他似乎清醒了一点,用人类勉强能够理解的话语解释道: “治不得,不是你治不得,是我治不得,使动不得,被动得。” 孙必振懵了,不止是他,召潮司和刘易斯也懵了。 孙必振皱起眉头,略带笑意地说:“我尝试翻译一下:您不能医治我,不是说我这个病没法治,而是说,您不能提供医治。是这个意思吗?” 程立身急忙点头。 “那,具体为啥不能治呢?您能不能说个清楚?” 程立身挠了挠头,布满血丝的双眼中满是恐惧,他看向孙必振,呢喃道:“非我不想治,有人不叫我治!” 说着,程立身从储物架上取来一盒蜡笔,又从架子下面抽出一张旧报纸,用大红色的蜡笔在报纸上画了一个小人。 程立身举起报纸,指着报纸上的红色小人,抱怨道: “就是他!他不让我治!” 孙必振三人看着报纸上的小人,恍然大悟。 程立身的画简略至极,却又无比形象:报纸上的小人长着一张大大的哭脸,有六条手臂,而且是倒吊着的。 第29章 故事补完 孙必振和刘易斯对视一眼,无需多言,二人都猜到程立身所画的小人正是鎏金司。 就在二人相顾无言时,召潮司哼了一声,满脸醋意地走到刘易斯身前,看着孙必振的双眼,抱胸说道: “好了,在疱疹平原时,我没来得及讲故事,现在我来把这个故事补上。” “好啊!好!讲故事!”疯医程立身坐在了地上,拍起手来,活像一个顽童。 虽然觉得现在不是讲故事的时候,孙必振还是点了点头,刘易斯猜到召潮司要讲的故事绝对藏有玄机,识相地腾出了位置,召潮司盘腿坐到了孙必振身旁。 召潮司清了清嗓子,朝孙必振露出温顺的目光,模仿程立身的声音讲述道: “虽然二百年里我都在海水里虚度光阴,但二百年前,我在咸水洋时就听过老鲛人讲述黄金平原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地狱中央有一片金黄色的原野,上面长着金黄色的草和金黄色的树,草是地狱的汗毛,树是地狱的毛孔,这片平原就是地狱的猫皮,地狱的原住民称其为‘黄金平原’。 当时,黄金平原是继骤雨平原后地狱内的第二大平原,农神的信徒在那里播种,收获颇丰,许多逃难者定居在平原上。” 说到这里,召潮司突然改换神色,眼神犀利地继续讲道: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那一天,一颗彩色彗星落在了平原中央,烧穿了平原的皮层,直至烧毁了整片平原,鲛人们管这件事叫‘大彗星’,但密教信徒们对此却有另一个称呼……” 说到这里,召潮司和疯医程立身异口同声地说出了同一句话: “黄金平原倾糖事件。” 一脸懵逼的孙必振看看刘易斯,看看召潮司,又看看程立身,挠了挠头,他虽然脱离了危险,但炁脉没有接通,还处在半弱智的状态。 “倾糖事件?”刘易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记得清清楚楚,马卫家也说过同样的话。 召潮司对此没有回应,继续讲述道: “即使是最长寿的鲛人也不知道那颗彗星的来历,他们只知道,彗星落入黄金平原后,彩色的、如同岩浆一般滚烫的糖液流淌在平原上,所过之地大火终日不熄,不但惨绝人寰,而且焦香扑鼻。 但密教信徒们知道,那不是普通的糖液,而是一名大祭司的残骸。 那是煮的大祭司,软糖司,的残骸。 虽然大家不知道软糖司为何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但事实就是如此:软糖司融化的躯体摧毁了黄金平原,无数人失去家园,地狱内第二大平原自此改了名姓,变作了疱疹平原。” “是的!是的!!”程立身兴奋地站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叫唤道:“鲛人也说得对!果真如此!果真如此!” 召潮司没有理会程立身,继续讲: “软糖司的残骸冷却后,只留下了一地疮痍。 地狱乃是一个活物,黄金平原是它的皮层,如今却被软糖司的残躯烧毁,生发疾病,起了疱疹,故此得名‘疱疹平原’。 我的故事讲完了,疯医,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召潮司站了起来,冷峻的目光看向了手舞足蹈的程立身。 程立身当即站直了身子,弱弱地说:“我一个疯子,有什么要说的?” 他突然话锋一转,大叫道: “他妈的当然有啊!!” 程立身拾起旧报纸,指着报纸上鎏金司的简笔画,大声说道:“他不让我治!我偏要治!我们程家世世代代行医!” 说到这里,他突然又露出了沮丧的表情,丢下报纸,双眼无神地说:“可是……我的柳叶刀被他夺去了,没了刀,我可怎么治病?” 话虽如此,程立身突然又精神了,双眼通红、亢奋地说道:“但是!我早就有主意了!我有一些好朋友,它们也想治病,它们帮我!它们帮我!!” 一惊一乍的程立身又跳起舞来,刘易斯和孙必振面面相觑,召潮司却不惯着他,冲上去一巴掌呼在了程立身脑门上。 这一记大比斗扇出问题了:召潮司扇程立身时,手腕部位的鳞片碰到了程立身的皮肤,程立身的记忆见缝插针,钻进了召潮司的脑海。 召潮司先是呆立了半秒,随即和程立身一起舞蹈起来,二人唱起了疯疯癫癫的歌谣: “我没添加香精!我也没添加防腐剂!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水果!A for apple b for banana,啦啦啦……” 召潮司一辈子没学过英文,此刻却无师自通,足见她读心能力的强悍。 听着二人扭曲跑调的歌声,刘易斯无奈地看向孙必振,“完了,这又疯了一个。” “怎么办啊?”孙必振忙问。 刘易斯耸耸肩,无奈地说:“李德大哥给我的灵药都丢光了,我也没治。” 就这样,刘易斯和孙必振坐在地上,看着召潮司和程立身发疯,歌词从banana唱到了watermelon,最后唱到x的时候,召潮司词穷了。 “欸?x for什么啊?” 召潮司看向程立身,程立身却摇了摇头,看来他也不知道有什么水果是x开头的。 程立身的反应好像泼了召潮司一身的冷水,她猛地清醒过来了,警觉地后撤一步,缩到了墙角。 “好险,所以我说不能轻易阅读疯子的内心!”召潮司心有余悸地自言自语。 “好了,水果,是时候该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了。疯医没法治病,待在这里也没用啊。”刘易斯吐槽道。 召潮司瞥了刘易斯一眼,没有发怒,反而得意洋洋地说道:“我在疯医的记忆里看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听到召潮司这么说,刘易斯来了精神,“是吗?你看到了什么?能治好孙必振吗?” “多半不行,但我看到了疯医的藏身之所。”召潮司露出了诡谲的笑容,似乎仍没从疯狂之中脱身。 刘易斯会错意了,问道:“什么意思?你是说除了程立身还有别的疯医吗?” “不,不是这个意思。这个疯医之所以能藏在这里,当然不是因为调查员愚蠢到放弃排查这么显而易见的藏身之地,他之所以能躲过防剿局,甚至帮助我们躲过一劫,是因为这个,这个!” 说着,召潮司冲到了门旁边,用力拉拽门把手,但门把手执拗地朝反方向拧动,门板像一条固执的狗那样弓身低吼起来,拒绝打开。 “我之前居然没看出来,但是无所谓了,反正……你们也看见了。” 召潮司松开了手,露出了不屑的笑,转身看向程立身,指着他说道: “这扇门不是人间的门,而是地狱之门,他也不是人。” 说到这里,召潮司毫不客气地撕开了程立身身上的清洁工制服,露出了他瘦削的胸膛。 程立身干瘪的胸脯上赫然是半个地狱铭文: 焦糖司。 密教大祭司胸前的地狱铭文理应有上下两句,上句是神格评价,下句是祭司名号,但程立身身上的铭文却只有下句,上句却不见踪影。 程立身像受惊的猫一样嘶叫起来,他捂住了胸膛,嗔怪道:“你平白无故撕我衣衫做什么?我就没几件衣服可穿,你还要撕掉我为数不多的衣物,欺负人!” 听到主人的话,召潮司身后的地狱之门从猫眼里愤愤地喷出了一股碘酒消毒液,吐在了召潮司背上。 对此,召潮司没有生气,她隔着破掉的清洁工制服掐住了程立身的脖子,将他拎了起来。 程立身当时就喘不上气了,他在半空踢打着双腿,痛苦地呜呜叫。 变故突然发生,孙必振和刘易斯都惊讶地站起身,劝道: “他帮了我们呀!” “别这样!他是医生!” 召潮司没有理会,她侧目看向地狱之门,威逼道:“不想他死,就乖乖开门!” 眼看程立身的脸慢慢变成了紫色,地狱之门妥协了。 门板发出了“嘎吱”的转动声,敞开了门,门外漆黑一片,无有阳光,甚至无有天光。 召潮司丢下了程立身,右手握拳抵住了门板,防止地狱之门闭合。 刘易斯和孙必振冲上来给程立身道歉,但他们显然低估了程立身的疯狂。 只见程立身拍起手,哈哈笑道:“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刘易斯无语了,她哪里想得到,程立身比程立果疯的厉害,而且厉害得多。 第30章 黄金矮林 召潮司警觉地看着门外,她有夜视能力,可以看清黑暗中的东西。 地狱之门不安地抖动着,似乎是在催促召潮司赶快离开,但召潮司怎么会听一扇门的话?她按着门板站在原地,头也不回地问程立身。 “说吧,这里是哪里?” 程立身凑了过来,面无表情,似乎忘记了召潮司刚刚欺负过他。 “这个门是我的门,但是门不是我的。” 程立身呢喃道,他脱下身上被召潮司撕破的工作服,光着上身走出了门,突然举起了右手。 一股焦糖香气传来,程立身的右手闪起了金红色的火焰,照亮了前路。 此乃以炁生火的法术,是密教信徒们的基本功,但一般的信徒至多能生出足以点烟的火焰,程立身却能生出遍布右臂的金红色火焰,可见他虽然是“半个”大祭司,但也有大祭司级别的炁护体。 程立身漫步走着,右手发出的火光照亮了四周:地狱之门开在一处长满金色根须的洞窟中,洞窟蜿蜒,不知通向何处。 召潮司怕疯医逃跑,赶紧朝刘易斯和孙必振喊道:“跟上!我扶着门!” 孙刘二人忙不迭地追了上去,二人出门后,召潮司松开了手,她身后的门板“砰”的一声合上了,原本白色的门板脱下了伪装,露出了原本的样子,橡胶质地的门把手化作一只白京巴的狗头,恼怒地朝召潮司低吼。 “还挺护主。”召潮司没有理会地狱之门的吠叫,紧跟着同伴走向了隧道深处。 程立身举着右臂作为火炬,行走在洞窟内,孙必振三人紧随其后。 洞窟起初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两人并肩行走,但随着他们不断前进,隧道渐渐开阔了,越来越多的金黄色根须出现在洞顶,地面上开始出现彩色的糖浆。 看着地上的糖浆,刘易斯突然想起了召潮司的故事,她扶着自己脸上的般若面具,小心地避开了地上的糖浆,但很快,彩色糖浆不再是零星分布,而是渐渐铺满了地面,刘易斯无法避开,她看见程立身踩在糖浆上没有问题,但还是放心不下。 就在她犹豫时,脑子不清醒的孙必振抬脚踩了上去,糖浆粘在了他的鞋底,除了发出啪嗒啪嗒的粘腻响声外,什么也没有发生。 刘易斯松了口气,以为是自己多虑了,大踏步踩在了一滩橘黄色的糖浆上。 脚一落地,橘黄色的糖浆凄厉地尖叫起来,尖叫声令刘易斯虎躯一颤,但又感到无比熟悉。 就在刘易斯踟蹰之时,两颗眼睛从糖浆上游飘了过来,盯着刘易斯看。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刘易斯赶紧收回了脚,指着那两颗飘在糖浆上的眼球判断道: “这是那些袭击我们的小熊软糖!” 召潮司和孙必振都听见了尖叫声,但他们朝刘易斯露出了困惑的目光,刘易斯无奈地摇头,抱怨道:“你们当时不在场,唉,真是倒霉催的。” 召潮司没有理会刘易斯的抱怨,她走过刘易斯身旁,一脚踩爆了糖浆中的两颗眼球。 眼球在橘黄色的糖浆中爆开,在五颜六色的地面上添加了一抹鲜红,尖叫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死一般的沉寂,只有三人的脚步声音回荡在洞穴内。 刘易斯在原地呆站了十几秒,眼看同伴已经走远,她赶紧加快脚步追上去, 糖浆很粘稠,粘在鞋底非常麻烦,由于刚才的遭遇,刘易斯下意识地认为橘黄色的糖浆都会尖叫,她刻意避开了橘黄色糖浆。 由于服用液化酊,刘易斯原本的鞋子遗失了,她现在穿着的是一双捡来的男士皮鞋,皮鞋比她的脚大了一号,每走一步都要提防鞋子滑落,因此前进的很慢。 召潮司乃是大祭司,身体素质强于常人,走在糖浆中毫不费力;孙必振更不必说,虽然他没有炁护体,但他好歹有水黾灵药的药力相助,因此也能在这黏糊糊的糖浆中快速前行。 除此之外,孙必振头脑不清醒,根本没意识到刘易斯掉队了;至于召潮司,她倒是巴不得刘易斯迷路走丢。 因此,不出五分钟,刘易斯就被落在了最后,程立身发出的光渐渐远去,刘易斯有些害怕了,她刚想开口喊三人慢一些,突然踩中了一滩沾着一颗眼球的绿色糖浆,糖浆尖叫起来,尖叫声盖住了刘易斯的叫喊声。 黑暗渐渐逼近,刘易斯害怕极了,她学着召潮司的样子,狠下心一脚踩爆了眼球。 尖叫声停止了,洞窟重归静谧,刘易斯突然失去了方向感,她慌张地左右打量,但每个方向看上去都一样:漆黑一片,光亮透过一层接一层的金黄色根须,若隐若现。 刘易斯害怕极了,她无助地叫喊起来: “孙必振!召潮司!我迷路了!孙必振!帮帮我!召潮司……” 这时,刘易斯隐约听到身后有“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传来,她在黑暗中转过身,循着脚步声音摸索过去。 “召潮司?是你吗?孙必振?” 刘易斯的呼唤没有得到回应,她朝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伸出手。 却摸到了一团黏糊糊的软糖。 “啊!!” 刘易斯转身狂奔,不合脚的皮鞋落在了糖浆之中,她继续光脚奔跑,但没跑出几步,她就被地上的糖浆粘住了脚底板,摔倒在地。 刘易斯下意识地腾出一只手扶住自己的面具,跌倒在黏糊糊的糖浆中,仅靠一只胳膊怎么也爬不起来,面对未知的糖浆生物,她失去了理智,害怕地浑身发抖。事实证明,恐惧和痛感并不相同,感觉不到疼痛的人也会感到恐惧,刘易斯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 沙拉拉的根须摩挲声音传来,紧接着是啪嗒啪嗒的脚步声。 很快,脚步声停止了。 黑暗之中,刘易斯用双手死死捂住自己的面具,瑟缩在隧道墙壁上。 无论那个由糖浆组成的东西是什么,此刻,它就站在刘易斯身前。 甜腻的气味扑在刘易斯手背上,她感觉得到,她闻得到。 当一个人恐惧到极点时,要么发疯,要么发怒,刘易斯属于是后者。 害怕至极的刘易斯转而发怒,她突然想起这里漆黑一片,没有人能看清她的脸,于是松开了扶住面具的手,抬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朝身前那个糖浆组成的东西开了三枪。 三发子弹精准击中了目标,发出了“噗嗤”的声响。 “诶呦!大蚊子!” 糖浆组成的东西用细嫩的声音说出这样一句话,如此稚气的声音让刘易斯大惊,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摸到了一双鞋子。 是身前的糖浆怪物递给她的,刘易斯仔细一摸,居然是她方才落下的皮鞋。 “你的鞋子掉了,我帮你捡了回来。” 糖浆怪物轻声细语地说,刘易斯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来,套在了脚上。 “来,我扶你起来,救主来了,我们得赶快过去!” 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黑暗之中,糖浆怪物似乎伸出了一只黏糊糊的手。 刘易斯鼓起勇气牵起了这只糖浆组成的手,怪物拉她起身,牵着她朝隧道尽头走去。 走着走着,刘易斯看到了暗淡的光,她意识到怪物正领着她朝程立身前进的方向走去,于是放下了警惕,扭头看向身侧。 借着微弱的光,刘易斯看到一颗红色的小熊软糖。 红色小熊软糖浑身沾着许多金色的根须,它的身躯格外大,至少有两米高,而且不同于她在疱疹平原上遇到的那些长着眼球和牙齿的软糖,这颗红色小熊软糖没有血肉,它的头部完全由软糖组成,刻画出一张可爱的熊脸。 刘易斯既惊讶又好奇,她有许多话想问,但迟迟张不开口。 最终,在红色小熊软糖的带领下,前方的光越来越亮,隧道尽头是一个洞口,红色小熊软糖松开手,朝发光的洞口指了指。 “女士优先。” 刘易斯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钻了进去。 洞内是一处拱顶大厅,金黄色根须被修剪整齐,大厅周围的墙壁上架着一些玻璃酒瓶,瓶子发出淡乳白色的荧光,照亮了大厅内部。 程立身正站立在大厅中央,接受几十只小熊软糖的膜拜。 五颜六色的小熊软糖恭敬地跪在地上,朝程立身合十顶礼,除了颜色不同,它们长得和红色小熊软糖一样,柔软而可爱,脸上并没有瘆人的眼球和牙齿。 召潮司和孙必振结伴站在大厅侧面,小声交谈着,刘易斯刚想过去,一只黏糊糊的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是救主的朋友吧?”红色小熊软糖问。 “你说的救主是指程立身吗?”刘易斯反问。 红色小熊软糖点了点头。 刘易斯于是也点了点头,虽然她不认为程立身是朋友,但她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自由发挥一下无可厚非。 “太好了!救主他平时疯疯癫癫,我们很苦恼,你们正好可以帮助他呀!” 召潮司和孙必振凑了上来,听到刘易斯和红色小熊软糖对话,孙必振忍不住问:“敢问,呃,糖兄,如何称呼?” 红色小熊软糖摇头答道,“我们是软糖司的仆从,没有名字,救主也不会给我们起名字。” 孙必振委婉地笑了笑,指着那些对程立身顶礼膜拜的小熊软糖,问道:“那你们如何区分彼此呢?” “我们有代号,我的代号是1427,你可以用代号称呼我。” “1427是吧?好的,我记一下。”孙必振苦笑起来,以他现在的脑子,根本记不住十位数字,更别提1427了。 刘易斯直入主题,问道:“1427,这里是哪里?” “这里是黄金矮林,是黄金平原被焚毁后残余的部分,位于疱疹平原下方。” “你们是……无意冒犯,是什么东西呢?”刘易斯打量着1427的软糖身躯。 1427耐心地解释道:“我们是软糖司的仆从。” “软糖司?软糖司不是死了吗?黄金平原倾糖事件不就是软糖司导致的吗?”召潮司皱起了眉头问道。 1427扶着下巴,发出了沉吟的嘟囔声,思考片刻后,它挠着软乎乎的下巴解释道: “对,但也不全对,软糖司没有进入死门,他只是焦了。” 说到这里,1427抬手指向大厅中央打着哈欠的程立身。 “救主就是半个软糖司。” “那,剩下半个软糖司呢?哪里去了?”刘易斯追问。 “在大疱疹里,另一半软糖司在疱疹平原上最大的疱疹内,救主和他合一之日,就是我们得到解救之时。”1427双手合十,恭敬地说道。 “解救?你们这不是好好的吗?解救什么?” 1427沉默了,良久,它用稚嫩而又深沉的声音回答道: “从光蛰病中解救我们,从血肉之中解救我们。” 第31章 疯医往事 听到“光蛰病”一词,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恍然大悟,只有孙必振还蒙在鼓里。 “光蛰病是什么?”孙必振一脸疑惑,他才加入密教不到一个月,对无光地狱的本质缺乏理解。 1427摇了摇头,“我不清楚。” 对此,召潮司严肃地解释道:“光蛰病,是凡世的光照进无光地狱后引发的疾病。地狱内只有天光,凡世的太阳光照进此地会引发剧变,具体原理,或许只有科教的大祭司能说清楚,我是讲不明白了。” 刘易斯补充道:“如果凡世的太阳光照进地狱,会引发严重的后果,具体而言,会导致死物长出血肉,活物发生变异。如此说来,那些长着眼球和牙齿的小熊软糖,就是染上了光蛰病?” 1427点了点头。 “是的,这种病只有救主能治,但他已经很久没有救治我们了。” 刘易斯问:“可是,凡世的太阳光是怎么照进地狱的?你们难道挖穿了地狱的皮层?” 1427摇了摇头。 “不是的,我们从来没有挖穿地狱皮毛的打算,是黄金教的大恶人,大恶人霸占了大疱疹,霸占了软糖司的另一半。我们去讨要,大恶人戳破了疱疹,凡世的太阳光冲了进来,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染上了光蛰病。” 1427有问必答,在轮番追问之后,孙必振一行人总算搞清了事情的原委。 在地狱密教内,疯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而是一个世袭的名号,具体而言,想要成为疯医,首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精通医术。 第二,改姓程。 第三,发疯。 人的病,自己治不了,所以要由疯子来治,疯医并非生来就疯,而是后天主动发疯的。程立身在成为疯医之前,实则是软糖司的残躯。 自黄金平原倾糖事件后,软糖司的残躯融化为滚沸的糖浆,融化的软糖糖浆烧灼了黄金平原。 黄金平原实是地狱的皮毛,糖浆燃烧引发了剧烈皮肤炎症,疱疹丛生,导致黄金平原变成了今日的疱疹平原。 在疱疹平原上,软糖糖浆的分布并不均匀,一小半糖浆流入了地下,很快停止了燃烧,这部分冷却的糖浆变成了焦糖,化作了一具皮囊。 这具皮囊正是程立身,他原本叫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不妨仍叫他“程立身”。 除了化作程立身的这部分,绝大部分糖浆残留在疱疹平原地表,在疱疹平原中央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糖浆湖泊,湖泊被巨大疱疹覆盖,因此迟迟没有冷却。 化作焦糖司的程立身想要夺回自己的另一半躯体,谁知,司疾病之神黄金神对疱疹这种疾病心生爱怜,如果程立身和糖浆湖泊合而为一,疱疹平原的疾病最终一定会痊愈。 为了阻挠程立身治愈病灶,黄金神教派遣鎏金司驻守疱疹平原,程立身几次三番讨要无果,只能另谋出路:为了夺回自己的残躯,程立身用平原上尚未凝固的糖浆创造了三千颗小熊软糖,将其命名为“小熊软糖三千勇士”。 带着三千名平均身高两米三的小熊软糖战士,程立身在疱疹平原地下挖掘隧道,形成了如今的黄金矮林。 为确保万无一失,程立身还设法寻回了软糖司残躯上遗留的两件法器,一件名为“柳叶刀”,一件名为“金刚琢”。 自认为万事俱备后,程立身带领三千勇士,从地下杀向了大疱疹。 小熊软糖三千勇士勇不畏死,柳叶刀、金刚琢锐不可当,纵使鎏金司法力高强,也无法抵挡三千头软糖熊的滚滚洪流,无法战胜神器加持的程立身。 程立身本以为胜券在握,谁知鎏金司使出了一招毒计…… 疱疹平原是地狱病变的皮肤,距离凡世很近,在大疱疹附近尤甚,凡世和大疱疹仅有一皮之隔。 为了击退程立身的软糖军队,鎏金司用长矛刺破了大疱疹,凡世的阳光顿时涌进了无光地狱。 程立身和鎏金司有大祭司级别的炁护体,因此逃过了一劫,三千名小熊软糖勇士可就惨了:它们被涌进地狱的太阳光照射,纷纷染上了光蛰病,长出了血肉。 染上光蛰病的小熊软糖长出了眼球和牙齿,它们害怕至极,顿时溃不成军,四散逃开了。 程立身尽力掩护小熊软糖们逃离战场,金刚琢在混战中遗失,只剩下了柳叶刀护体。 这一战,鎏金司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遁逃的程立身带着幸存的小熊软糖遁入了黄金矮林,三千勇士死伤过半,存活下来的也无一例外都染上了光蛰病。 程立身悔不当初,他自认为是自己的无能才导致小熊软糖们受光蛰病折磨,一门心思想要治好小熊软糖们。 为此,程立身苦心钻研医学,最终成为了疯医。 疯医的疯狂会随着行医次数的增加逐渐加剧,起初,程立身还记得自己的目的,凭借柳叶刀的神威,尽全力医治染病的小熊软糖。 但随着他一个个治好小熊软糖,程立身的疯狂越来越严重,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初心,也忘了自己的目的,他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要治病,要用柳叶刀切除病灶,至于要救谁,要切除哪块病灶,他却不记得了。 程立身的事迹可歌可泣,但医治光蛰病实在太过耗时,幸存的小熊软糖不下千名,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光蛰病会带来血肉,一旦长出血肉,就有了血肉的欲望。长出眼球和牙齿的小熊软糖开始感到越来越强烈的饥饿,但它们有牙齿,却没有胃袋,因此只能撕咬食物却无法吞咽,永远无法满足内心的饥饿。 在血肉和饥饿的双重折磨下,一些小熊软糖将自己撕成了碎片,化成了许许多多更小的软糖,这些软糖同样患有光蛰病,它们遁逃进了疱疹平原和黄金矮林之间的区域,下落不明。 成为疯医的程立身已经无力再组件军队讨伐鎏金司了,但鎏金司却不打算放过他。 自大疱疹一战胜利后,鎏金司和他的仆从一直在疱疹平原下方寻找程立身,想要永诀后患,但小熊软糖们隐藏的很好,鎏金司迟迟没能找到程立身藏匿的地点。 恼羞成怒的鎏金司又想出一条毒计,他开始抓捕那些被光蛰病逼疯的软糖,将它们融化,倒进疱疹平原地下,以此逼迫程立身现身。 但程立身当时已经成了疯医,他没有被黄金矮林内出现的软糖糖浆吓到,但也没有办法救治这些融化的糖浆,任由它们留在了隧道中。 可惜,疯医程立身躲得过一时,却躲不过一世。 一年前,武都举办运动会时,疯医程立身心血来潮,想要回武都观赛。 小熊软糖们好言相劝,但无济于事,程立身铁了心要回武都看比赛。无奈,小熊软糖们只能一路护送,果然被鎏金司在西京截胡,程立身被抓住了。 鎏金司本打算折磨死程立身,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程立身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亲率三千勇士杀进大疱疹的焦糖司了,他成了疯医,成了疯医程立身。 鎏金司知道,杀一个程立身只是小事,但只要杀掉一个疯医,必定会得罪天下的疯医。得罪疯医也是小事,但疯医们无一不是救死扶伤之辈,如果得罪了他们,保不准就有义愤填膺的患者找上门寻仇,其中不乏有密教的祭司。 因此,鎏金司不敢杀程立身,但也不会就这么放了他,仔细寻思后,鎏金司夺走了程立身的柳叶刀,把他打了个半死,丢在了西京…… 听完程立身的故事,刘易斯感动涕零,召潮司也赞许地点了点头,顿生敬意。 “这么说,只要帮程立身找回柳叶刀,他就能继续治病了,对吧?” 孙必振抓住故事重点,问1427道。 1427猛猛点头。 “没错!如果你们能从大恶人那里夺回柳叶刀,你们就是大善人啊!救主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对此,召潮司却摇了摇头,泼冷水道:“从黄金教的大祭司手上夺回疯医的法器,谈何容易?” 刘易斯无奈地附和道:“是的,我们半路上和鎏金司打过照面,那不是我们三人有能力对抗的角色。” 1427没有死心,它挠着下巴,劝说道:“你们先不要着急,今天上午,我们在抓住了两个小恶人,他们说什么‘逃走了’‘报应’,我们听不懂,但你们或许听得懂。” “逃走了?”刘易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谁逃走了?鎏金司吗?怎么回事?‘报应’又是怎么回事?” “具体怎么回事,我说不清楚,但我可以带你们去问问。” 说罢,1427领着孙必振三人走出大厅,沿着另一条隧道前进,来到了另一处洞窟门口。 洞窟门前站着两名手握木棍的小熊软糖,1427跟它们解释了一番,带着孙必振三人走进门。 洞窟内同样被淡乳白色荧光照亮,一男一女颓废地瘫在地上,男人是医生打扮,女人是护士模样。 眼看1427带着孙必振三人走进,这对卧龙凤雏一唱一和地开口道: “我说了一万次了,我是医生,不是什么小恶人。” “对呀对呀!我不是什么小恶人,我是护士!” 说着,医生和护士抬起头,看向了孙必振三人,口罩遮住了他们的下半张脸,却遮不住他们惊讶的目光。 “是你们!?” “你们怎么在这里??” 原来,被小熊软糖们关在此地的,正是顺走了猎人王财物的医生护士二人组。 第32章 卧龙凤雏 医生护士二人组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这还要从今天上午十点,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内的那场会议说起…… 会议结束后,医生找上了护士。 “欸,你信那个门徒的话吗?”医生狐疑地问。 “那铁定不信呀!”护士小声回答,“昨天你也看见了,那个姓宋的女调查员,我的妈呀!那是奥斯卡影后级别的演技呀!你想想,演个戏都这么专业,何况是本职工作呢?那两个小叔子的身板也不是盖的,这种层次的调查员,杀我们不是跟杀小鸡一样?” “我寻思小鸡也不是很好杀吧?”医生反问。 “我这是比喻!比喻你懂吗?” 医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声问道:“既然不信,我们赶紧收拾东西跑吧!” “嘘!”护士慌忙捂住了医生的嘴,左右看看,确信没有好事者偷听,这才小声回答道:“跑是一定要跑的,不能把命搭在这儿,但我们跑去哪里呢?” 医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总之,我们赶紧去收拾东西,别被人抢先了!” “收拾东西,自己收拾自己的不就行了?有什么好抢的?”护士不解地问。 “你傻呀!我说的是收拾那个调查员的东西!调查员这么厉害,他身上一定带着很多好东西!我们不抢着收拾,可就被别人收拾走了!” 护士觉得医生说的有理,点点头,二人串通一气,蹑手蹑脚地回到了猎人王休息的病房,将病房内有用的东西——包括猎人王的破风衣——全都顺走了。 带着一堆东西逃出西京第一人民医院后,医生和护士心惊胆战地躲进了西京郊区,直到这时,他们才有空查看从医院里顺出的财物。 两人打开包裹,急匆匆地清点起来: “一只暖水壶,十五条毛巾,一支牙刷……你拿这些破玩意干啥?”护士嗔怪道。 医生白了她一眼,反驳道:“还不是因为你不敢进去!脏活全让我干了,你还要嫌弃!” 护士继续在包裹里翻找起来,掏出了猎人王的破风衣,二人眼睛一亮。 “这是那个调查员的外套!肯定有值钱的东西,赶紧,把口袋翻出来!”医生怂恿道。 护士听话地把外套的八条口袋翻了出来,没找到什么值钱的玩意儿,反倒翻出了一张黑白照片。 二人疑惑地盯着黑白照片查看,照片中是简明镇检查站前的孙必振一行人,由于照片是从远处拍摄的,朗格尔雪域的白色背景格外醒目,医生指着照片叫道:“我认得!白花花的这个,这是简明镇!错不了!” “你激动个啥?认得又如何,不就是个破照片?” 医生竖起左手食指,指向上方,说道: “欸!我有个点子!” “啥点子?” 医生笑道:“我寻思,甭管照片里的人是谁,他们肯定不想让防剿局知道自己的行踪!我们手头有这张照片,不如趁机敲他们一笔!” 听到这个点子,护士难得聪明一次,吐槽道:“你可拉倒吧!还敲诈别人呢,先不说你怎么找上他们,就算你找到了,拿什么敲诈人家?” 医生指着猎人王的破风衣解释道:“这你就不懂了,密教信徒的事,怎么能叫敲诈呢?这叫报应,报应懂吗?只要我们拿这个风衣作证,他们肯定害怕,到时候我们再编几句瞎话,敲……报应他们个万八千的,不成问题!” 一听有利可图,护士也忘记了这个计划有多么不严谨,她好奇地问:“但是,我们怎么找到照片里的人呢?” “你看,这个照片是在简明镇拍的,这不是摆明了这几个人就在简明镇吗!”医生自信地分析道。 护士点了点头,“可是,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怎么去这个简明镇呢?” “这还不简单?找琥珀教的人吗!只要有钱,他们什么生意都做!” 于是,这对卧龙凤雏带着风衣和黑白照片,经由琥珀教开设的窗户遁入了无光地狱,落在了疱疹平原内部。由于担心招惹上鎏金司,他们不敢穿鞋袜,只能光脚行进。 二人很快在疱疹平原上迷失了方向,没等鎏金司发现他们,地下的小熊软糖先一步抓住了二人,把他们关在了洞窟中。 面对小熊软糖的审问,医生护士二人组一口咬定自己是从西京第一人民医院“逃走了”,来这里是想“报应”照片里的四个人。 二人举着黑白照片给小熊软糖们看,但小熊软糖们才不管那些,由于两人身上带着黄金教的炁,小熊软糖们坚称二人是“小恶人”,无论如何不肯放他们走。 正是如此,当医生护士二人组看见孙必振三人时,顿时热泪盈眶。 “报应啊!报应!这就是报应!”医生蹲在地上哭诉道。 “我起初还不太信你,现在看来,你确实是对的!报应!要他们报应!”护士指着孙必振的鼻子,安慰医生道。 孙必振和刘易斯一头雾水,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医生护士的脑回路,但召潮司可不会惯着这对卧龙凤雏…… 一通胖揍之后,医生和护士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说了,就连破风衣和黑白照片也交了出来。 孙必振捏着黑白照片仔细打量,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调查员怎么会有这张照片?你们没有骗我们吧?” 医生和护士连连摇头。 “天地良心!我们所说句句属实啊!” “就是就是!我们哪里知道这张照片怎么来的?我们就是想赚点快钱罢了……” 召潮司已经阅读了医生护士二人组的记忆,确信他们没有说谎,仔细思量之下,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这两个呆子说的是真的,如果不出意外,防剿局的调查员应该会在今天晚上前往黄金教的据点。” 刘易斯也惊觉道:“如此说来,现在就是黄金教守备最薄弱的时候!” 召潮司坚定地点了点头,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摊手耸肩,笑道,“别看我啊,我一点主意也没有。” 刘易斯思考片刻,审问医生道:“说!鎏金司把疯医程立身的柳叶刀藏在哪里?” 医生欲哭无泪,捂着脑袋瑟瑟发抖。 “我哪里知道啊!我就是一个小卒子,我只知道医院里的大人物见鎏金司,都是在太平间里进行的。” 护士也一个劲地点头,“是啊!我们真的不知道那么多细节,鎏金司平时不会理睬我们这些小人物,只有门徒级别的家伙才能进太平间。” “是吗?太平间……”刘易斯点了点头,看了召潮司一眼。 “他们没说谎。”召潮司肯定道。 “疯医没有柳叶刀就没法治病,如果我们想夺回那把柳叶刀,现在就是最好时机。”刘易斯分析。 思量片刻后,刘易斯说出了自己的计划:防剿局肯定会派人去探望猎人王,到时候,黄金教的注意力一定会被防剿局的调查员牵制,他们三个可以趁机溜进太平间寻找柳叶刀。 听完刘易斯的计划,召潮司没有发表意见,其实,她觉得刘易斯的计划很好,但她绝不会夸奖刘易斯,只是闷不做声地点点头。 “对于这个方法,1427,你们会帮忙吗?我们需要返回西京。”刘易斯扭头问1427道。 1427拍手答道:“当然会,救主的门可以送你们回去。” “很好,那就这么办吧,但愿西京防剿局的人能惹出足够大的麻烦……” 第33章 猎巫行动 下午七点整,以猎人宋为首的防剿局调查员包围了西京第一人民医院。 接到猎人王从地铁站内发出的信息后,西京防剿局迅速行动,先是封锁了地铁线,用不知名的手段操控空无一人的地铁击杀了螳螂司和升格信徒。 西京防剿局办事效率惊人,确定补丁候、螳螂司和升格信徒都步入死门后,西京防剿局紧接着就集结了全部人手,包围了西京第一人民医院,铲除密教,在此一役。 医院外停着大大小小十五辆私家车,将这一路段堵得水泄不通,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无辜人员的进入:为了掩人耳目,防剿局配发的车辆没有统一的外形,这些私家车实则是防剿局的改装专车。 局长猎人宋穿着修身风衣,戴上了苏式防毒面罩,英姿飒爽地站在正门前,用模糊但坚定的声音朝对讲机下令: “全军发令,除恶务尽,出动!” 发布命令后,三十五名身穿防弹风衣的调查员冲进了医院,他们统一戴着防毒面具,锋利的匕首藏在袖筒里,手上握着各式各样的注射针剂,看来是打算和黄金教硬碰硬了。 此时已是下午七点十五分,太阳快要落山了,一旦进入夜晚,作战行动就会受到很大阻碍,为了速战速决,调查员们分为五个小队,从不同方向围捕黄金教信徒。 指挥行动的猎人宋带领第一小队守在正门处,第二小队负责围堵医院内出逃的密教信徒,总共三十五人的第三、第四、第五小队负责进入医院楼,正面对抗楼内的密教信徒。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总共有三栋建筑,分别是住院楼、主楼和急诊楼,由第三至第五小队分别负责,很快,负责住院楼的第三小队呼叫道: “报告!在住院楼附近发现大量密教信徒,全都失去理智,没有反抗,重复,没有反抗。” “收到,不要触摸失去理智的敌人,进入楼内,确保没有无辜人员受困。”猎人宋指挥道。 “收到。” 由于升格信徒的影响,医院楼内的黄金教信徒全都失去了理智,手脚并用地爬出了楼门,在地面上留下一条条黏糊糊的黑红色痕迹。 血,炁,疯狂,充斥着小小的住院楼,第三小队的调查员们无视了在地上乱爬的发疯信徒,躲在楼门两侧,探头朝门内看去。 院楼门内黑雾弥漫,这是污浊的炁在弥漫,由于黑雾的干扰,调查员们看不清楼房内部的情况。 为首的调查员举着一块形似盖格计数器的仪表,他看着爆表的读数,略显慌张地朝对讲机喊道: “报告,检测到炁,浓度超过了最大示数,我们看不清具体情况,请求注射镇定剂!” 防剿局配发的邪祟注射针剂并不只有灵药的作业,针剂本身还有安定剂的效力,可以帮助调查员保持理智,对抗邪恶的炁,因此在防剿局内部,邪祟针剂也被称作“镇定剂”。 对讲机内传来猎人宋的答复:“收到,批准注射,请务必和密教信徒保持距离!” 简短的对话结束了,第三小队的调查员纷纷抽出注射针剂,扎在了脖颈上。 带队的调查员丢下仪表,带队冲进了楼门,幸运的是,他们并没有遭遇反抗:住院楼受升格信徒的影响最为严重,楼内的黄金教信徒多半都疯了,要么像狗一样在楼道内爬来爬去,要么瑟缩在某个角落、捂着脸痛哭流涕。 不出十五分钟,猎人宋就收到了第三小队的回复: “报告,住院楼内没有无辜人员,全部密教成员均已陷入疯狂,请求收队!” 神经紧绷的猎人宋稍微松弛了些,她缓缓呼一口气,朝对讲机说道:“收到,不要接触任何人,我会派人送防暴钢叉过去,用钢叉把他们推出住院楼。重复,不要接触任何人!” 和第三小队的通讯刚刚结束,第四小队的对讲机又传来消息: “这里是四队,这里是四队,主楼内没有发现密教信徒,重复,主楼内没有发现密教信徒。” 黄金教内,信仰不坚定的信徒早已逃之夭夭,虔诚的信徒选择和门徒待在一起、聚集在住院楼,因此主楼内根本没有人。 但猎人宋并不清楚这点,她担心有诈,于是吩咐道:“收到,原地待命,提防密教信徒的埋伏。” 说完,和四队的通讯暂时挂断了。 现在只剩下负责急诊楼的第五小队了。 猎人宋接过和五队通讯的对讲机,询问道,“五队,收到请回复。” 怪事发生了:对讲机发出了嘈杂的电流声,并没有收到回复。 猎人宋惴惴不安地拉长对讲机的天线,重新询问道:“这里是猎人宋,五队,收到请回答。” 对讲机内传来吱吱嘎嘎的声音,似乎有人在大力揉搓对讲机的外壳。 猎人宋赶忙抓起联系四队的对讲机,“四队!立刻前往急诊楼,支援五队!收到请回复!” “收到,在路上了。” 猎人宋身后,一名高大的男性调查员问道:“老大,要不,我去看看?” “不,你在这里待着,我亲自去!” 说罢,猎人宋将三部对讲机插在了腰带上,从怀里抽出一只金色的注射针,扎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这支针剂名为“星期八”,是一种昼行性邪祟的名字,这种邪祟可以在半径五米内瞬间移动,难以抓捕,对应的注射针剂也格外宝贵。注射此药的人可以继承星期八的瞬移能力,但根据用药者的身体素质不同,瞬间移动的时间间隔也各不相同。 猎人宋实力非凡,但每次瞬移后仍需等待五秒钟作为缓冲,如果贸然连续发动瞬移能力,很可能把自己瞬移到半空中,摔个半死;更糟糕的情况就是瞬移到地里,猎人宋有一名前辈就是因为连续瞬移,卡死在了水泥地里。 注射之后,猎人宋丢下针管,从风衣下方的暗兜内抽出了一把手枪。 站在猎人宋身后的男调查员看见了猎人宋的手枪,隐没在防毒面具后的双眼满是震惊。 猎人宋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你看见了。” “老大,你是……?” “没空解释,如果我活着回来,你再检举我也不迟。” “老大我……我不是这个意思!” 但猎人宋没有功夫理会同事,她发动瞬移能力,一闪一闪地朝着急诊楼跑去。 猎人宋有“星期八”的瞬移能力加速,她是第一个赶到急诊楼外的,比四队快了不少。 急诊楼内有苦杏仁味的炁涌出,猎人宋端着手枪瞄准门洞,刚想冲进去,突然,一名浑身沾满污秽物的调查员奔命一般逃了出来。 浑身污秽的调查员戴着防毒面具,带血的呕吐物从他面罩后方渗出,他似乎看见了猎人宋,但什么也没说,只是一味奔逃。 猎人宋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她见过太多这种情况了,于是举起对讲机,吩咐道: “这里是猎人宋,五队的一名幸存者疯了,不要接触他,重复一遍,不要接触他。” 说完,猎人宋收起对讲机,举着手枪冲进了楼门。 急诊楼一层的大厅内,两名身上沾满呕吐物的调查员趴在地上,他们身后各有一条爬行留下的痕迹,看来他们是从楼梯间一路爬到了这里,不知为何,没能爬出楼门。 猎人宋小心地用脚尖把一名调查员翻了过来,让他仰面朝上。 翻身的调查员脸上仍戴着防毒面具,呕吐物顺着面具和脸的接缝处流出,看来他是被自己的呕吐窒息,因此昏了过去。 猎人宋觉得这两名调查员还有救,赶紧用脚把另一名调查员也翻了过来,掏出对讲机,呼叫道:“四队,四队,这里有两名幸存者,想办法把他们救出去。” 话还没说完,猎人宋就听见楼梯间内传来沙拉拉的响声,她收起对讲机,将手枪藏在身体侧面,瞬移进入了楼梯间。 楼梯间的底层有三名面朝地板的调查员,楼梯上还趴着两名,很可惜,他们已经牺牲了。 一个浑身裹着沙色布条、形似木乃伊的人正坐在楼梯上,在调查员的尸体上搜刮灵药,布条裹住了他的上半张脸,露出的下半张脸没有嘴唇和鼻子,只有黄褐色的牙齿。 此刻,“木乃伊”坐在楼梯上,望向猎人宋,呲牙笑了起来。 “调查员还真是不怕死,一个接着一个。” 话还没说完,猎人宋抬手就是一枪,直接射爆了“木乃伊”的脑袋。 “木乃伊”应声而死,他没想到调查员居然会用枪械,被打爆脑袋的尸体瘫软在楼梯上,缓缓滑了下来。 猎人宋用脚尖踩了踩,确信对方不是在装死,头也不回地走向了二楼。 “傻逼,你活该。”猎人宋中肯的评价道。 猎人宋瞬移到二楼的大厅,大厅空无一人,猎人宋立刻意识到危险并不在此,但她暂时不清楚该怎么办:五队的成员总共九名,到目前为止,她一共发现了八名,最后一名哪里去了? 急诊楼内的炁浑浊不堪,猎人宋的身体素质很好,但她“观炁”的功夫却不到位,只能凭借直觉回到了楼梯间内。 猎人宋的想法很简单:如果危险并非来自高处,那就应该来自低处。这么想着,她朝着地下一层漫步走去。 猎人宋又回到了一楼的楼梯间,她暂时不想使用瞬间移动的能力,以免需要使用时受到桎梏,因此只是迈步走过同事们的尸体,朝着楼下走去。 突然,猎人宋脚旁,一名调查员的尸体抖动起来,发出了咯吱吱的声音。 猎人宋沉着地举枪对准了楼梯上的尸体,试探性地蹬了一脚,尸体滑落到了楼梯底层,渗出了许多脏东西。 看着那些肮脏污秽的东西,猎人宋感到一股怒火在心头凝聚,她誓要让残害自己同事的家伙付出千百倍的代价! 这时,猎人宋突然意识到不对,她浑身一颤,低下头在地上寻找刚才被打爆脑袋的“木乃伊”的尸体,却没有找到。 “该死!尸体不见了!”猎人宋自责地说道。 “胡说,我不是在这儿吗?”发出咯吱响声的尸体回答。 猎人宋条件反射般地朝尸体开了三枪,尸体的应答声并没有吓到她,反倒是她开枪发出的响声吓了她自己一跳。 尸体没有继续说话,肮脏的东西顺着弹孔流了出来,咯吱吱的响声不见了。 从尸体中流出的并不是血液,而是黄褐色的污水,这显然不符合逻辑。 猎人宋意识到,自己很可能中了密教信徒的幻术,她蒙在防毒面具后方的脸渗出了汗液。 对抗幻术是每一位防剿局调查员的必修课,但猎人宋不是个合格的学生,她并不清楚该如何对抗幻术,只能在幻觉中尝试寻找施术者。 猎人宋换了弹匣,缓缓退到了墙角,用手枪瞄准地上的五具调查员尸体。 为什么那具被爆头的密教信徒尸体消失了?短短一分钟之内,敌人应该没时间搬运尸体。 猎人宋思考起来:如果尸体不是被搬走的,那么敌人一定是用幻术掩盖了同伴的尸体。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偏偏要掩盖同伴的尸体?地上的调查员尸体和密教信徒的尸体有什么区别吗? 猎人宋突然猜到了问题答案:形似木乃伊的信徒只是被爆头了,未必就是死了! 虽然猜到了答案,猎人宋却不知道敌人藏在何处,她知道,绝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于是发动了瞬移的能力,将自己传送到了一楼大厅中。 密教信徒的幻术皆有施法限制,对于一般的施术者,施法目标必须位于视野当中,否则就无法发动幻术。 正是如此,猎人宋瞬移之后,脱离了对方的视野,幻术也不攻自破了。 大厅中央,木乃伊打扮的密教信徒张大嘴巴看着猎人宋,他的额头上确实有一个弹孔。原来,中枪是实情,爆头却是假象,密教信徒用幻术骗过了猎人宋。 “你?!”木乃伊倍感惊讶,他想要再次施展幻术,但猎人宋早有防备。 猎人宋连开三枪,两枪命中了胸口,最后一枪打在了头上。 稳准狠,三枪命中后,“木乃伊”没发出任何声音,他哆嗦着冲进了楼梯间,猎人宋赶紧追了上去。 木乃伊受了重伤,他再次发动幻术,让楼梯间内的五具尸体站了起来,但猎人宋无所畏惧,她用瞬间移动的能力绕开了尸体的围堵,传送到了地下一层,抬起右脚,恰好绊倒了跑出门的密教信徒。 身中四枪的木乃伊倒在了地上,他干瘦的身躯散发出苦杏仁的气味,尽管重伤在身,他仍坚持朝着停尸间爬去。 猎人宋没有给他逃走的机会,她一脚踩在了“木乃伊”的后背上,用手枪对准了他的后脑,清空了弹匣。 连开数枪后,猎人宋再次从幻术中苏醒,她看着自己脚底踩着的东西,根本不是密教信徒,而是第九名调查员的尸体。 “该死!”猎人宋恼怒地抬起头,看向停尸房,地上有一行滴滴答答的血迹通往那里。 由于担心再次陷入幻觉,猎人宋没有立刻追上去,而是深吸一口气,瞬间移动到了一楼大厅。 一楼大厅内,两名昏迷的调查员还留在原地,看来第四小队的调查员还没赶到。 猎人宋有些心急,从她发布支援命令到现在已经过去至少三分钟了,从主楼跑到这里花不了这么长时间,但不知是怎么回事,第四小队没有及时赶到。 猎人宋不耐烦地掏出了对讲机,发令道: “四队,这里是猎人宋,速派人手支援我,携带足量镇定剂,重复一遍,携带足量镇定剂。” “收到。”作出答复的调查员嗓音有些沙哑。 猎人宋希望等四队的支援赶到后再进入停尸间,她的想法是明智的:虽然这个决定给了敌人喘息的时间,至少规避了再次陷入幻术的风险。第五小队已经有六名调查员牺牲,绝不能再盲目出击了。 过了不到十秒,四队的援兵就赶到了:三名披着风衣、戴着防毒面具的调查员冲进了楼门,看到猎人宋后,三人停在了门口处,没有进入大厅。 “进来,镇定剂呢?”猎人宋招手道。 一名调查员耸肩摊手,看来是没带镇定剂。 猎人宋叹了口气,但没有起疑,毕竟她才刚刚发出命令不到半分钟,这三个调查员就赶了过来,她以为这三人是第一批接到支援命令的四队成员,不是刚刚做出回复的人。 “罢了,你们先想办法把这两个伤员拖出去,等镇定剂到了我们再进入。”猎人宋指了指倒在地上的昏迷伤员。 听她这么说,一名调查员出列,伸手就要去拖拽地上的伤员,猎人宋急忙大声喝止: “停!你在做什么?不要接触!不要接触!你们的防爆钢叉呢?” 伸出双手的调查员无辜的耸了耸肩,猎人宋麻木地苦笑道:“好吧,这趟回去,你们队长可要挨训了!” 猎人宋顾不上现场教学,她抬起手枪指着楼梯间的防火门,提防着潜在的危险。 看到猎人宋的手枪,个子最矮的调查员反应剧烈,她指着猎人宋的枪,用手肘怼了怼一名同伴,但同伴没好气地走开了,没有理她。 四人站在大厅里等了一分钟,迟迟没有等到支援,猎人宋实在等不急了;她倒不是担心敌人卷土重来,她真正担心的是天色已晚,一旦太阳落山,“星期八”的效力就消失了。 星期八是名副其实的昼行性邪祟,在凡世,它的能力仅在白天有效,如果太阳落山,她不但会失去瞬间移动的能力,还要应付更加险恶的作战环境。 考虑到这两点,猎人宋看向第四小队的三名成员,问道:“你们害不害怕?” 出乎猎人宋的意料,三名调查员一致摇头。 “很好!很有精神!”猎人宋有了底气,抬枪指向防火门,“现在,敌人就躲在负一层,但是对方会使用幻术,我已经两次中招,眼下也没有镇定剂可用。 但我不想就这么放过凶手!你们三位,有信心和我一起下去吗?除恶务尽!” 三名调查员一致点头,这给了猎人宋极大的信心,她倍感欣慰地点头道:“那好!随我杀进去!” 无需多言,猎人宋带头冲进了楼梯间,三名调查员紧随其后,四人排成一条直线进入了地下一层。 地下一层的大厅内只有一名调查员的尸体,苦杏仁味的炁从停尸间内飘出,照明灯光闪烁,地面上残余的血滴已经干了,留下了黑红色的印记。 停尸间内传来某人的哀嚎,猎人宋招了招手,示意三人停下脚步。 但,不知是三名调查员没有看懂猎人宋的手势,还是他们被地上同事的尸体勾起了内心的复仇欲望,一名调查员跑到了猎人宋前面,径直冲进了停尸间。 猎人宋不想打草惊蛇,因此阻拦不得,只能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见状,猎人宋身后的两名调查员交换眼神,抢在猎人宋之前冲进了停尸间。 “卧槽,我手下有这么勇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猎人宋被三人的操作惊呆了。 猎人宋之所以能成为西京防剿局局长,靠的就是一个“勇”字:她丝毫不害怕负伤,每次执行任务都冲锋在前,因此步步高升,先是被升职为猎人,然后是队长,最后成了分局局长。 自她当上局长起,大大小小的猎巫行动执行了不下十回,哪次不是她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 没想到,今天这三个手下居然挺身而出,冲在了她前面!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这是什么气概?这是铁血硬汉的英雄气概! 猎人宋感动极了!她无比欣慰地跟了上去,一进门,只看见三名调查员把“木乃伊”围在中间踹,不知为何,“木乃伊”居然没有施展幻术。 其实,被围殴的“木乃伊”并非没有施展幻术,只可惜,他的幻术在大祭司面前还是太过幼稚了。 密教信徒本就身中四枪,现在又被三个人踹来踹去,他痛苦极了,朝着墙壁上的停尸柜尖声叫道:“大祭司!大祭司!!救我!!” 听到“大祭司”三个字,猎人宋暗道不妙,她举枪对准了停尸柜,但什么也没发生。 鎏金司不是讲义气的主子,木乃伊成了一颗弃子,鎏金司才不会为了一个仆从正面对抗防剿局的猎人。 木乃伊也猜到了鎏金司的决定,他悲愤地嚎哭道:“大祭司!你为何背弃我!!” 悲愤化作了力量,木乃伊振作起来,冲出了三名调查员的包围,跑到了停尸柜前,试图拽开写着大红色数字“5”的柜门。 但这无济于事,没等木乃伊逃进地狱之门,猎人宋就连开数枪,这次,子弹一颗不落地命中了目标,彻底摧毁了木乃伊的头颅。 木乃伊的脑壳飞溅到了天花板上,黑红色、红黑色、红色和黑色的东西,一滩一滩地落在地板上,这名鎏金司的仆从、黄金教的门徒,就这么狼狈地步入了死门。等他进了死门,多半还要被六名调查员围殴。 就连猎人宋自己都没料到这几枪能够命中,她惊讶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枪,又看了看倒地不起的木乃伊,难以置信地说:“我……打中了?” 三名调查员一致点头。 “行,挺好,麻烦解决了……吧?” 猎人宋怀疑自己的胜利仍是幻觉,半信半疑地拿出对讲机,呼叫道:“四队,四队,收到请回答。” 过了半秒钟,个子最矮的调查员身上传来了同样的声音: “四队,四队,收到请回答。” 矮个子的调查员慌忙从风衣里取出对讲机,丢向了猎人宋,指着五号停尸柜大喊道:“召潮司!快开门!” 猎人宋下意识地接住了对讲机,她确实是巾帼英雄,但反应力未免有些太迟钝。 猎人宋盯着对讲机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孙必振三人打开了五号停尸柜,接连跳入其中,她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抬枪对准了停尸柜柜门。 “不许动!你们是谁?!” 猎人宋指着敞开的柜门,缓缓凑了上去,她低头看向停尸柜内部,只看见地狱的天光徐徐飘出。猎人宋恍然大悟,这根本不是普通的停尸柜,而是一扇经过伪装的地狱门! 苦杏仁味道的炁顺着地狱之门飘出,猎人宋并不想进入,她摇了摇头: “罢了。” 虽然猎人宋不知道这三名“调查员”究竟是谁,至少他们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情。 看着地狱之门内始终如一的景象,猎人宋有些头晕,她试探性地朝门内开了一枪,这一枪却激怒了地狱门,停尸柜“啪”的一声合上了,猎人宋再次拉开五号柜门,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普普通通的灰尘和铁锈。 猎人宋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时,她腰带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 “报告!这里是一队,三队刚刚传来消息,四队遭到了密教信徒袭击……” “行了,不用说了,我知道了。” 第34章 无尽隔间 孙必振三人穿过停尸柜内的地狱门,进入了鎏金司的寓所。 “诶呀……闷死我了……”孙必振率先脱下防毒面具,擦了擦脸上的汗。 召潮司和刘易斯仍戴着面具,二人打量着此地的结构,都丧失了说话的心情。 “怎么了?干嘛闷不作声?” 孙必振喘着粗气抬起头来,看到周围的景象,也丧失了说话的心情。 寓所是独立的空间,只能通过唯一一扇地狱之门进入,其上连接无光地狱,其下连接法门。大祭司的寓所会变成他们最害怕的样子,因此寓所又被称为“大祭司的地狱”。 鎏金司的寓所名为无尽隔间地狱。 地面上铺着无穷无尽的棕色地毯,向左右前后无限延伸,地毯上是一个又一个的独立隔间,独立隔间彼此之间隔开很远,天光无法完全照亮隔间之间的空旷区域,只能照亮隔间内部。 每一个隔间内都摆着完全一样的陈设:黑色的、皮革开裂的椅子,一张积灰的办公桌。 每一张办公桌上都摆着相同的四件物品:蒙尘的机械键盘,闪烁的计算机屏幕,泛黄的座机电话,以及一颗被人咬了一口的腐烂苹果。 望着无尽隔间地狱的景象,孙必振目光死寂,嘴角微微翕动,最后,他评价道:“妈的,我们恐怕来错地方了。” 能让五好青年孙必振说出脏话,足见此地恐怖至极。 刘易斯严肃地审视起隔间内的陈设,良久,她得出了结论: “这些东西,看上去像是股票交易所的设施,这地方看上去就像一个无限大的股票交易所!” “是啊,现在我们该上哪去找柳叶刀?”召潮司抱胸站着,不耐烦地跺脚。 “先别想柳叶刀的事儿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出去?”孙必振哭笑不得地问。 面对这个问题,刘易斯和召潮司都不说话了,她们也没有主意。 无奈,三人只能先沿着隔间之间的棕色地毯前进,看看附近有没有安全出口。 半个小时过去了,三人得出了结论:无论朝哪个方向走,景象都不会发生变化——这里的隔间真是无穷无尽的。 无尽隔间地狱,名副其实。 孙必振三人在此地兜兜转转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召潮司忍不住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闷闷不乐地说道:“我受够了,就这样吧。” “不要放弃,我们才走了不到一小时吧?兴许再走走就走出去了?”孙必振安抚召潮司,但他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刘易斯没有劝召潮司,她走到一处隔间内,想从隔间内的物品上寻找一些线索。 孙必振站在召潮司身旁,帮她摘下了防毒面罩,轻声安慰道:“你肯定是戴面罩太久,缺氧了,摘下来是不是好多了?” 召潮司不是个扫兴的人,她看着孙必振的双眼,小声说道:“或许是吧……” 孙必振站在她身旁,二人聊了起来。 “话说,我的炁脉断了之后,脑子不清醒了,恐怕忘记了许多东西。你要是想起什么,一定记得提醒我,我觉得我肯定忘记了一些重要的事情,但是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了。” “不至于。” 孙必振挠了挠头,“真的,我没开玩笑,我总觉得我忘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你是指忘记吃饭吗?那次是个意外。” “不是,吃饭只是件小事,算不得什么。” “那你是指这个?”召潮司从风衣下方取出一张猫皮,抖了抖,“这个东西带着邪恶的炁,对你的身体不好,我先替你保管。” 孙必振摇了摇头,摸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思索道:“好像不是,应该比这个要紧的多。唉,算了,不想了,只要疯医接上我的炁脉,我一定能想起来的!” 二人沉默了。 过了五分钟,刘易斯低着头走了过来。 “你有看出什么端倪吗?”孙必振问。 刘易斯摇摇头:“这里的办公桌上统共有四件物品,没有任何有用的线索。” 这时,召潮司想起了什么,问刘易斯道:“你之前说,你进入过复仇司的寓所,复仇司的寓所和这里相似吗?” 刘易斯再次摇摇头,“完全不一样,复仇司的寓所是战场,到处都是残肢断臂,而且特别黑。这地方要亮堂得多,可惜,除了亮,也就没有其它优点了。” 说到“亮”字时,刘易斯一拍脑门,有了新的主意:“对了,这地方亮堂堂的,天光是从哪里照进来的?” 说着,三人同时抬起头,看向了无尽隔间地狱的上空,只看见一望无际的黑色,什么细节也没有,好像一幅纯黑色的抽象画。 “这不对吧?怎么是黑色的?这不科学!”孙必振吐槽道。 “这里是地狱,正经人才不相信科学。”刘易斯接话道。 “对了,刘易斯,你进过复仇司的寓所,当时你是怎么出来的?”孙必振问。 “当时我就是牵着马老师的手出来的,那地方特别黑,我什么都看不清楚。” “也就是说,想要出寓所,必须有寓所的主人引路?” “不,也不是,我们上次从猎头司的寓所出来,也没有人引路啊,你忘了吗?”刘易斯反问。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忘了还是没忘,我干脆就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召潮司插嘴道:“他当时昏过去了,所以不知道这件事。” 三人沉默了。 无话可说的情况持续了五分钟,刘易斯打破沉默,提议道:“如果暂时没办法离开,我们先想办法找些食物和水吧。” “这鬼地方哪来的食物和水?”召潮司问。 “这个……事实上,每一个隔间里都有一颗苹果,只是……”刘易斯的声音越来越小,显然,她自己也很清楚这个主意有些太过离谱。 “你是说那颗烂苹果?别开玩笑了,召潮司估计可以吃那种东西,我们吃下去肯定会生病的!” 召潮司哼了一声,“我也不会吃那种东西,如果饿极了,我就先把刘易斯吃了。” 刘易斯叹了口气,她左右看了看,无尽隔间丝毫未变,这里唯一的食物,只有办公桌上的烂苹果。 “唉,闲着也是闲着,反正现在暂时还不饿,我们不如乐观一些,来讲故事吧!”孙必振提议道:“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们两个都讲过了,现在该轮到我讲了。” 刘易斯朝孙必振投以赞许的目光,“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你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孙必振嘿嘿一笑,“那当然,我忘掉什么也不会忘记你们讲过的故事。好了,如果你们没意见,那我就开始讲了。” 孙必振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讲述: “我的故事是我杜撰的,你们就听一乐,不要当真。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名兢兢业业的交易员,他是模范员工,工作能力惊人。 一次,这名交易员连续加班十一天,最后在自己的隔间里病倒了,再也没有站起来。 交易员的死无人察觉,因为其他交易员都忙碌于自己的工作啊,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 直到交易员的尸体在隔间中腐烂了多日,直到刺鼻的臭味渗透整个楼层,才引来清洁工。等人们找到他时,他的身体早已干瘪,倒在散乱的交易合同和满屏跳动的股票数据前。 那时,交易所的管理者没有为他的死负责,反而发布了一份冷冰冰的通告,简短地将其归类为‘因健康问题导致的意外’。 交易员的同事们也很快忘记了他,继续埋头于屏幕前。 ” 讲完这个故事,孙必振打量起召潮司的表情,但召潮司只是鼓励地笑了笑。 “这故事是你现编的吧?”刘易斯问。 孙必振点头承认了,“是啊,你不觉得我编的很好吗?是不是特别符合当下的环境?” 刘易斯被逗笑了,“你这个故事,如果满分是十分,我只能给你三分。” “才三分啊?你呢,召潮司?你给几分?” “我给八分。” “你就宠他吧,三分我觉得都给多了。” 孙必振挠了挠头,傻笑起来:“我觉得这个故事怎么着都得有六分吧?至少有头有尾,不是吗?” “六分给少了,我,给十分。” 第35章 执矛之人 孙必振惊觉地看向身后,看向说话者,没等他做出反应,召潮司先一步把他扑倒在地,朝鎏金司发出低吼。 刘易斯果断举起右手,比出枪的手势对准鎏金司。 此刻,鎏金司独自站在三人面前,他的长矛插在地上,矛尖向上,而他本尊就立在矛尖上方,用六只手比出六个不同的手势,干瘪而病态的脸上露出若有若无的微笑。 “我,恐怕没有邀请三位进入此地吧?” 鎏金司颔首看着三人,他的炁隐藏的很好,就连召潮司都没能提前发觉。 “你想做什么?”刘易斯质问道。 “我,只是想和三位问声好,仅此而已。”鎏金司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他的牙齿全都烂了,笑起来格外惨烈。 “你想厮杀吗?!”召潮司露出尖牙,但她的气势远不如立在矛尖之上的鎏金司。 鎏金司哈哈笑了三声,最终收敛了笑容。 “在,我,的寓所内,就要遵照,我,的规则。” 说罢,鎏金司跳下矛尖,举起长矛朝上方一指,无尽隔间地狱发生了变化。 远方的隔间纷纷折叠、变换,最终拼成了一张白色的平台,平台缓缓挪动,来到了四人面前,上面赫然是一副围棋棋盘。 鎏金司横过长矛,矛尖指向孙必振,不知为何,孙必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走到了棋盘面前,召潮司想要挽留,但她的身躯被一股不可忤逆的炁牵制,只能眼睁睁看着孙必振走到了棋盘前。 “我,只说一遍:这是一场游戏,赌注是唯一的,不分高下,只决胜负。” 鎏金司抚摸着长矛的手柄,将矛尖对准自己的下颚,爱惜地介绍道: “这是,我,的法器,名为‘公平之矛’,被矛尖指中的人无法说谎,所以,请不要质疑我接下来说的话。 我,鎏金司,想和各位玩一场游戏,这场游戏是绝对公平的,没人能破坏游戏规则,哪怕是,我。 当然,规则很简单,这是一盘围棋,首先失去全部棋子的人会失去赌注。” 说着,鎏金司将长矛插在了棋盘旁边,露齿一笑,问孙必振道: “说吧,涸泽,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孙必振打了个寒颤,“不好意思,我还没同意和你下这盘棋。” 鎏金司没打算给孙必振选择,他轻轻舞动矛尖,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当然,没问题,如果你不想在棋盘上分胜负,我,很乐意同你在别处分个胜负。比如,矛尖上。” 孙必振直冒冷汗,他扭头看了看召潮司,召潮司脸上满是黑气,但她担心鎏金司伤害孙必振,因此不敢轻易出手。 无奈,孙必振看向鎏金司,咽了口唾沫,说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想要疯医的柳叶刀。” 鎏金司哈哈大笑起来。 “很好,没问题,如果你赢了这盘棋,疯医的柳叶刀就归你了。” 短暂的停顿后,鎏金司发问道: “但是,你打算拿什么做赌注呢?”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不知道有什么好拿来做赌注的,但鎏金司也没有为难他。 “你似乎没想好啊?那么,我,来替你想吧。” 鎏金司用一只右手指了指孙必振的脑袋。 “如果你输了,你就把脑袋留下。” “这不公平!”刘易斯大喊,“脑袋和法器不是同一级别的东西!这不公平!” 听到“这不公平”四个字,鎏金司的长矛嗡嗡颤动起来,看来鎏金司没有说谎,无论这杆长矛是否名叫“公平”,至少它确实看不惯不公平的事。 鎏金司面露不悦,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说的没错,小姑娘,那么,你告诉,我,你们有什么赌注,和柳叶刀这样的法器一样珍贵呢?” 刘易斯慌了,她思索着什么东西可以和法器等价,但苦思冥想也想不出来,他们三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带,更别提法器这样珍贵的东西了。 “不要消磨,我,的耐心。”鎏金司在棋盘上点了点,扭头看向了孙必振,“说吧,涸泽,你想拿什么来赌?你有什么抵得上一件法器?” 孙必振低头不语,他确实没有对应的赌注可以用。 这时,召潮司突然发话了。 “不对,你在欺骗我们!你的赌注根本不属于你!柳叶刀是程立身的法器,你根本没资格支配!” 听到这句话,公平之矛剧烈地抖动起来,它认可召潮司的说法,开始反抗鎏金司的控制。 有那么一瞬,鎏金司似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但他仍保持着平静,轻声笑了笑。 “盐神的大祭司,你很聪明。”鎏金司稳住长矛,改变了主意,“没关系,我,加注,连这把长矛一起作为赌注,这样一来,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公平之矛停止了抖动,召潮司冷哼一声,也无话可说了:她不知道鎏金司哪来的自信,将两件法器同时作为赌注,但她挑不出任何毛病。 “怎么样,涸泽?你想好没有?”鎏金司不依不饶地逼问。 孙必振咽了口唾沫,他想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可以和两件法器相提并论。 “如果你们没有选择,就只能由,我,来选择了。” 鎏金司露出阴险的笑,他指了指孙必振的胸口。 “和脑袋相比,法器确实没那么重要,毕竟法器有许多,但脑袋只有一个。 但是,人有七片肺,少一片也能活,如果你不知道赌什么,就拿肺叶来赌吧。” 说罢,鎏金司指着公平之矛,等待着长矛的判决,长矛纹丝不动,看来是认可了鎏金司的提议。 “不要!孙必振!不要和他赌!”召潮司劝道。 “对!别信他!”刘易斯附和。 “你可要想好了,涸泽,机会只有一次,是棋盘上厮杀,还是矛尖上厮杀?”鎏金司冷笑着,炁沿着他的躯体流淌,气势逼人。 孙必振看着鎏金司的丑脸,看了看公平之矛,又看了看棋盘,露出了苦笑。 “行吧,我觉得足够公平。” 此言一出,棋盘旁边竖立的长矛发出了金色光芒。 赌注成立了。 鎏金司大笑起来,他用三双手为孙必振鼓掌,其实他根本不在乎对方想要什么,毕竟,这场游戏他只输过一次,也不会再输第二次。 “游戏开始了,涸泽,看在你是新手的份上,我,来下第一颗棋子!” 说完,鎏金司举起一只左手,将手掌按在了长矛尖端,用力一握,食指被粗糙的矛尖切了下来。 矛尖被鎏金司的血染成了红黑色,染血的长矛兴奋地抖动起来,看得出,它对这场血腥的游戏充满渴望。 当着孙必振的面,鎏金司用一只右手捏起切下的、还温热的食指,将指头插在了棋盘中央,然后朝长矛摊开手掌,故作谦逊地说: “涸泽,到你了,手指,脚趾,都可以当作棋子。” 见此情景,作为观众的刘易斯愤怒地大叫起来: “你这混蛋!!你有六只手,拿指头当棋子,谁下的过你?!” “小姑娘,话可不能这样说,”鎏金司装出一脸的委屈,指了指孙必振,“你看看你看看,你们说这样的话不害臊吗?我,只不过有六只手,这个涸泽每只手有六根手指,这不是很公平吗?” 长矛轻轻抖动了几下,最终还是认可了鎏金司的话,看来,它不想就此终止游戏。 刘易斯想起了此前的种种经历,她恍然大悟,怒吼道: “你这恶棍!!骗子!!混蛋!!下三滥!!你要求所有人光脚进入疱疹平原,就是为了数我们的脚趾?!就是为了确保你能赢得这个愚蠢到家的游戏?!!” 鎏金司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 “小姑娘,你以为这个规矩是谁设计的?当然是,我! 不瞒你们,这个游戏,我,输过一次。 那次,对手有上百根脚趾,她隐藏的很好,她骗过了,我。 我,不会再上当了,也不会再输了。” 鎏金司露出了奸计得逞的笑,抬手指向孙必振,威逼道: “落子吧,涸泽!违反规则,或者一刻钟内不落子,这杆绝对公平的长矛会贯穿你的咽喉!” “公平个屁!!分明不公平!!你这混……” 刘易斯愤怒的大叫,但鎏金司用炁封住了她的嘴,令她光能张开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快点,涸泽,我,等着呢。” 孙必振汗如雨下,他的面色改换了三四次,一次比一次脸色更差,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没有多少考虑的时间了,必须尽快落子。 无奈,孙必振狠下心,举起左手按在了长矛矛尖上…… 无尽隔间地狱之内,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叫。 第36章 法门内外 法门外,无尽隔间地狱之中,孙必振面色惨白、满脸冷汗,他用右手捂住左手的伤口,咬紧牙关看着落在地毯上的断指。 “我,等着呢,涸泽。抓紧落子,别浪费时间。” 鎏金司的语气中满是不屑,他自恃有三双手一双脚,总共四十颗棋子,就算孙必振双手均有有六指,也不过二十二颗棋子,怎么可能胜过他? 孙必振痛苦地咬着嘴唇,他弯下腰,想要捡起地上的断指。 这时间,他突然感觉一阵反胃,“哇”地一声吐在了地上。 鎏金司面露不悦,虽然他的仆从总是因病呕吐,他也早就对呕吐物见怪不怪了,但他并不喜欢有人吐在自己的寓所里。 “涸泽,收拾干净你的污秽。” 鎏金司以为孙必振是因为过度疼痛才反胃呕吐,但当孙必振捡起呕吐物,丢在了棋盘上时,鎏金司还是感到久违的震惊。 孙必振面露喜色,他连断指也懒得捡了,指着棋盘上的东西,说道: “这东西是我吐出来的,理应算作我的棋子。” 立在棋盘边的长毛没有响动,看来是认可了孙必振的说法。 看着棋盘上还在蠕动的东西,不只鎏金司感到震惊,就连刘易斯和召潮司都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棋盘之上,那件沾着孙必振唾沫的东西,赫然是一只六指断手。 …… 对于掌握炁的人而言,遁入法门的方式有二,其一是做梦,其二是用极大的痛苦令自己的肉身短暂失去知觉。 断指的剧痛让孙必振短暂地神游身外,他的神识来到了法门内,唤醒了自己的法相。 法门之内,由无数断手组成的法相在血泊之中打滚。 法门之内无有时间,度万年如一日,但在某一时刻,孙必振的法相突然开始流血。 由于孙必振的炁脉断裂,他的法相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突然之间,它身躯上传来撕裂的痛楚,组成它躯体的断手,有一半失去了一根食指。 沾满鲜血的食指一根接一根地从法相身上落下,它痛得抓挠起自己的伤口,但这根本没有用。 孙必振的法相发出凄厉哀嚎,吸引来无数邪祟。 邪祟们聚集到了血肉组成的洞窟之外,争先恐后地扑向血泊之中的断手法相。 疼痛啊,愤怒啊,憎恨啊,怨念啊…… 吃,杀…… 抓挠,撕扯…… 石榴果汁一样的溶液四处流淌,山楂酱一样的胶体在果汁中颤抖着,像瀑布,夹杂着邪祟的嘶吼,像音乐喷泉…… 邪祟们非常凶残,但孙必振的法相胜利了,它孑立在尸山血海之中,转动手腕,看向了洞窟的出口。 洞窟外乃是无间地狱的肺,不同于人类的肺左三右四,无间地狱的肺右四左三,有时形如泡沫海绵,有时形如液态金属,实时变换,不可名状。 直视肺叶必定会导致失心疯,但疯的次数多了,也就麻木了:人类的赞歌并非勇气的赞歌,而是麻木的赞歌。 孙必振的法相麻木地看着邪祟盘绕的肺叶。 肺叶像蜂巢一样吊在半空,流淌着鲜红色的、甜美的、有如蜂蜜的东西,无数形如蝙蝠的邪祟倒吊在肺叶上,它们就是守护“蜂巢”的工蜂,会朝一切觊觎肺叶的法相发起自杀式袭击。 有的法相无法抵御诱惑,从肺叶下方发起进攻,被惊动的邪祟朝它们伸出沾满血污的触须,露出珊瑚状的牙齿,撕扯、啃咬,它们会以不可名状的方式对抗不可名状的法相。 厮杀从未停止,有时是邪祟吞杀法相,有时则是法相吞杀邪祟,无尽的岁月无情地流逝,肺叶底部已经堆满尸体。 孙必振的法相对肺叶并不感兴趣,它只是想穿过肺叶,进入气管,抵达法门边缘,查明断指的缘由。 为了这个简单的目的,孙必振的法相看向堆满尸体的无尽深渊。 深渊好像在朝它笑。 于是,孙必振的法相举起一只手掌,用断指处渗出的血液在手心里画了一张小小的、鲜红的笑脸,算是朝深渊回以微笑。 当深渊朝法相微笑时,法相也在朝深渊微笑。 终于,做完这些后,孙必振的法相跳入了深渊,落在了尸体和食腐邪祟组成的汪洋之中。 徘徊在尸堆中的邪祟们纷纷看向孙必振的法相,它们迟疑了片刻,随即展开了疯狂的进攻…… 无尽的厮杀,数次陷入疯狂,又从疯狂中苏醒,然后再次发疯…… 无数的邪祟杀啊杀,无尽的时光流啊流…… 最终,孙必振的法相胜利了,它杀穿了邪祟的浪潮,杀穿了无间地狱的肺,撕开血肉钻入其中,拖着沾满碎尸块的身躯穿越气管,抵达了法门的边缘。 法门的边缘是一片乳白色的沙地,沙地被透过法门的天光照亮,这是法门之内唯一有天光的地方。 天光不如太阳光那么有温度,但比起太阳光,邪祟们更加憎恶天光,因此不会在此地逗留,这片沙地因而成为了法门内最宁静的地点,许多与世无争的法相厌倦了厮杀,会来到此地冥想。 但孙必振的法相来到此地并不是为了冥想,它另有所图。 孙必振的法相举起手、睁开手,看向有如一轮圆月的法门,它将画着笑脸的手心对准了法门,由于无尽时光中的厮杀,这只手已经沾满血,笑脸也变成了流着血泪的笑脸。 孙必振的法相看着法门外的事物,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它顿感愤怒:它历经千辛万苦杀穿无间地狱的肺,居然只是因为自己的主子参与了一场愚蠢的棋局?! “他妈的,用什么当棋子不行,非要用手指?!”法相怒道。 怒从手头起,恶向手边生,孙必振的法相越想越气,越想越气! “他妈的,你喜欢手指?老子有的是手指!!” 如此想着,法相从身上扯下一只六指断手,恶狠狠地丢向了法门…… …… 看着棋盘上仍在爬动的断手,鎏金司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绝对公平的长矛没有异议,他也没有理由反驳孙必振。 但鎏金司毕竟老谋深算,他很快恢复了镇定,不过是一只断手,就算任由孙必振用又如何?他有四十颗“棋子”,数量悬殊,优势在他! 如此想着,鎏金司轻蔑地笑了一声,“没问题,你可以用这只手做棋子。” 孙必振并不满意,他反驳道,“这支断手应该算作六颗棋子!” “哼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涸泽。”鎏金司指着抖动的长矛矛尖,自信满满地说:“从折磨的角度看,切一根手指和切六根手指有着本质区别。这只手已经断了,再怎么切,你也感觉不到痛苦!如果你想获得六颗棋子,就必须在它们还长在你身上时切掉!” 或许是听到了鎏金司胡搅蛮缠的解释,法门之内,孙必振的法相怒发冲尉,它发了疯似地从自己的身躯上撕扯断手,一只接一只地丢向了法门。 法门外,孙必振突然跪在了地上,他弓着身子,不住地颤抖,陆续有断手从他口中吐出,有的是六指,有的是五指,但无一例外都沾满鲜血。 孙必振吐出的断手像蜘蛛一样爬动起来,很快集结在一起,整整齐齐地爬到了棋盘上,占据了棋盘的四分之一。 这下,鎏金司彻底慌了,他看向公平之矛,长矛兴奋地发抖,却没有阻止孙必振的意思,看来它认为这些断手算是孙必振身体的一部分。 半分钟过去了,孙必振终于吐干净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苦笑着指了指棋盘上列队整齐的断手。 “你自己说的,每只断手都算作一颗棋子,现在,轮到你落子了!” 棋盘上的断手纷纷翻过手掌,优雅地朝鎏金司竖起了小拇指。 鎏金司如何受得这种羞辱?他恼羞成怒,将一股苦杏仁味道的炁丢向孙必振。 “喜欢吐?我,要让你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鎏金司的炁杀向孙必振,尚未命中,却被公平长矛切成了两半。 绝对公平的长矛悬在了半空中,矛尖转动,对准了鎏金司的喉头。 鎏金司虽然老奸巨猾,对于这把长矛,他却没有撒谎:此矛名为公平之矛,是前任鎏金司留下的法器,凡是在这把长矛面前立下的赌约,都必须得到践行,食言者必得惩戒。 “连你也背叛我!!”鎏金司怒吼。 公平之矛的牵制解除了,召潮司活动活动肩膀,冷眼看向自食其果的鎏金司,嘲讽道:“这把矛没有背叛你,你已经输了赌局,现在,这把矛属于孙必振!” 孙必振一脸懵逼地看向召潮司,指着鎏金司问道:“真的吗?那我岂不是可以用他自己的法器对付他?” 召潮司坏笑着点了点头。 这下孙必振来了精神,他朝长矛伸出右手,公平之矛应声而动,回到了孙必振右手中,发出了金色的光芒。 孙必振是申国五好青年,诚实守信,长矛十分满意,发出了兴奋的嗡鸣声。 法器在手,孙必振自觉胜券在握,他横眉看向鎏金司,将公平之矛立在了身侧,义正词严地说: “鎏金司!你已经输了!把疯医程立身的柳叶刀交出来,我们就此扯平!” 鎏金司病态的脸泛起了红色,他哪里受得了这种挑衅?何况对方还是一个没有炁的涸泽! “大胆涸泽!你该死了!!” 鎏金司满怀恶意,从背后摸出一支赭色的药包,他刚要拆开药包服用灵药,召潮司却抢在他之前扑了上去,抓住了他的三只右手。 “快!” 站在棋盘边的刘易斯举起右手,无中生枪,连开三枪,击中了鎏金司手中的药包,金色的药粉洒落一地。 趁鎏金司凌乱之时,孙必振抓起公平之矛,跳上了棋盘,将矛尖戳向了鎏金司的咽喉。 鎏金司变颜变色,乱了阵脚,但他并未丧失最大的优势:此地乃是无尽隔间地狱,是他的寓所。 无人能在大祭司的寓所内困住大祭司本尊,无人。 鎏金司抬起三只左手,掐诀念咒,孙必振已经将矛尖插进了他的喉咙,却不至于杀死他,虽然喉咙里插着长矛,鎏金司的声音依旧清晰: “无有因亦无有果,我命活兮我身脱!” 此乃黄金神的脱身咒,是保命的咒语,鎏金司施放法术,一道菱形的金光凭空一闪,鎏金司化作了一滩脓血,消失了。 “糟糕!” 孙必振举矛四顾,不见鎏金司的踪影,但公平之矛并不打算放过食言的鎏金司,毕竟鎏金司还没有把柳叶刀交出来,赌约尚未完成。 嗡嗡颤抖的公平之矛像探针一样指向了某个方向,牵引着孙必振。 “长矛好像在引导你,跟它走吧!”刘易斯建议道。 孙必振志得意满地点了点头,跟随长矛的指引跑向无尽隔间地狱的另一端,刘易斯和召潮司跟在他身后,把棋盘上满满当当的断手忘在了脑后。 跟随公平之矛前进十五分钟后,孙必振三人远远望见了鎏金司。 鎏金司正站在一处隔间内,怀里抱着一只硬纸箱,在箱子里翻找东西,他察觉到了孙必振等人的炁,抬起头来,隔着一百多米高声叫喊道: “你们想要就拿去吧!” 说罢,鎏金司从纸箱里掏出了一只餐勺,将勺子猛力丢向孙必振三人。 飞速射来的勺子闪烁银光,召潮司不知道这勺子是什么东西,下意识地冲到孙必振身前,抬手防御,想要抓住飞来的东西。 但刘易斯看破了鎏金司的阴谋,她来不及解释,抬手开枪,击中了半空中的勺子,顿时,金属相撞的清脆声音飘扬在无尽隔间地狱之内。 叮~ 勺子落在了召潮司身前五米处,她若有所思地俯身想要捡起来,刘易斯慌忙大喊: “不要捡!!” 召潮司是个听劝的人,她赶紧收回了手,猜到了些什么,用手臂拦住孙必振,朝后退了几步,低声对孙必振说道: “对,不能捡,多半有诈。” 召潮司没有猜到鎏金司的真实目的,但她谨慎的态度救了三人一命。 眼见孙必振三人没有上当,鎏金司恶狠狠地吼道: “欺人太甚!我,已经把法器给你们了!你们倒是捡起来啊!!” 孙必振一脸懵地看着地毯上亮闪闪的勺子,问刘易斯:“为什么不能捡?” 刘易斯拽着孙必振快步后退,严肃地解释,“绝对不能捡!你之所以能靠这把长矛追踪到鎏金司,就是因为赌约尚未完成。如果你捡起来,赌约就结束了,你将无法再用长矛追踪鎏金司!到时候我们会困死在这里!” 孙必振恍然大悟,他看向地上的勺子,就好像在看一只蝎子,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 一百米外,鎏金司被愤怒冲昏头脑,失了分寸,他用少了一根指头的手抚摸着自己裹满纱布的额头,恶狠狠地说:“为什么不乖乖上当?我,讨厌你们!” 第37章 信手拈来 刘易斯小声说道:“孙必振,听我说!从现在起,你只管握住长矛,我们两个去对付鎏金司!” 孙必振点了点头,紧紧握住长矛,“你们小心些!他恐怕不好对付!” 另一半,鎏金司狂笑起来,他抬起六条手臂,狂放地朝孙必振三人走来。 “我,都快忘了,何必这么躲躲藏藏呢?这里,是,我!的寓所!规则,我!说了算!” 说话间,无尽隔间地狱再次发生变换,附近的工作隔间开始缓缓朝着此地靠拢,拼成了一堵围墙,渐渐将孙必振三人和鎏金司围在了一起。 苦杏仁味道的炁飘了过来,鎏金司缓缓上升,悬浮在了半空,咧嘴狂笑起来。 “我,只消杀光你们,有没有法器又有何分别!?来,异教徒,规则改了,现在,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鎏金司将三双手合十,念起了黄金神的往生咒: “ 法门驱业报, 净化一切尘, 舍我血肉苦, 得享…… ” 鎏金司念了四句,尚未念完,忽而感觉脚下出现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井底空无一物,强烈的坠落感裹挟了他,他下意识地叫出了声,中断了念咒的进程。 看到这一幕,召潮司冷笑起来,“你的炁很强大,但你恐怕才当上大祭司不到一百年。” 鎏金司狼狈地挥舞着八肢,干瘪的脸涨得通红,咬牙切齿地威胁道:“异教徒,我,誓杀汝!” 召潮司的话戳到了鎏金司的软肋,他虽为大祭司,却是黄金教内最年轻的大祭司,至今还不到一百岁;虽然有着强悍的炁,鎏金司却看不透召潮司的幻术,足见他对大祭司们习以为常的作战方式并不了解。 大祭司的法术都是虚实结合,召潮司照例使用入渊幻术,鎏金司顿时无法招架,何况这里还是他的寓所! 颜面扫地的鎏金司落到了地上,他刚想爬起身,刘易斯就用无中生枪的法术击中了他的侧腹,突如其来的冲击将鎏金司击飞到了“围墙”上,他痛苦地“吭”了一声,呕出了一口脓血。 “我,好像被看扁了啊……” 鎏金司倚在墙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露出了阴森的笑。 “你们真的以为,我,没有帮手吗?我,只不过是不想弄脏寓所罢了。” 鎏金司言尽于此,他用一只手抓住自己的头颅,像提一个木偶那样将自己提了起来。 “不好!他要召唤帮手!!”刘易斯警告召潮司道。 召潮司沉着地冲向鎏金司,想要中断对方的法术,但已经来不及了,鎏金司已经站了起来。 海啸山呼的炁袭来,召潮司只能停下脚步防范。 与此同时,鎏金司将全部五根食指塞进了嘴巴,撕开了自己的面颊,随后尽力掰开下颚。 “米苋!米莱!米芷!米菔!” 鎏金司念出了四个名字,随即开始剧烈呕吐,四具裹满纱布的躯体从他口中钻出,站在了他身前,正是他的四名仆从。 召潮司深感不妙,她不敢再贸然进攻,退回到了孙必振身旁,掩护孙必振和刘易斯缓缓后退。 眼见对方的人数超过了我方,孙必振握着长矛的手渗出了汗液,他看向召潮司,忐忑不安地问:“怎么办?” 出人意料的是,召潮司对上了孙必振的目光,拍了三下手。 面对一脸懵逼的孙必振,召潮司严肃地说: “孙必振,记住这个暗号,我担心死门之后人满为患,如果我们走散了,你跟着拍手声走就能找到我。” “oK,记住了,咱们一起吧,相互有个照应。”刘易斯无奈地扶着额头,面对四名门徒级别的敌人,刘易斯也觉得自己死定了。 孙必振叹了口气,他还不想死,但召潮司都这么说了,他只能敲敲自己的脑袋,苦笑道:“亲爱的,我担心我这个脑子靠不住啊。” “那这样,我先死,然后我把死咒留给你,你只要看见死咒就能想起来了。”召潮司说。 “那你不如把死咒留给敌人,好歹能带走一个。”孙必振不甘心地说。 召潮司点了点头,指着眼前的五个敌人,问道:“那就听你的,你想带谁走?” “算了,你还是留给我吧,我真担心我记不住暗号。”孙必振苦笑道。 鎏金司听到了三人的对话,哈哈大笑起来。 “死到临头,还惦记着这种破事?放心吧,我,一定把你们三个埋在一起!” “那个,看在我是复仇司的教子的份上,我们能和解吗?” 绝境之中,刘易斯还想挣扎一下,但鎏金司丝毫不留情面。 “放心,复仇司不会知道的,你们会死得干干净净,渣都不剩!” 说罢,鎏金司抬手指向孙必振三人,命令仆从道: “是时候结束了,动手!干掉他们!”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鎏金司发布号令后,四名仆从无一人动身,而是齐齐转过身,面朝鎏金司。 鎏金司大为不解,“你们看,我,做什么?干掉敌人!这是命令!” “米莪呢?米莪为什么没在这里?”二哥米苋问道。 另两名仆从也发出了同样的疑问: “对啊,大哥呢?大哥怎么不在?” “为什么大哥没在?大哥他不是被你使唤去驻守西京的假医院了吗?他人呢?” 密教信徒是一种风险很高的职业,凡是被怂恿来这一行的,彼此都沾点亲带点故;鎏金司的五名仆从已经不只是沾亲带故了,他们五个不但都姓米,而且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 “米莪呢?为什么他缺席了?米莪现在在哪?” 米氏四兄弟看着鎏金司,等待着他回答。 鎏金司慌了。 西京第一人民医院被防剿局包围后,鎏金司派出米莪前去支援,但米莪向他求助时,鎏金司却置之不顾,米莪最终死在了猎人宋的枪口下。 鎏金司很清楚,米莪已经死了,但他不敢直说,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米莪在西京,暂时抽不开身,你们先杀掉这三个异教徒,米莪的事情回西京再说。” 米氏四兄弟没有多疑,他们转身朝着孙必振等人走来,这时,召潮司大叫道: “他撒谎!米莪分明被他害死了!” 召潮司有读心的能力,方才争斗时,她摸到了鎏金司的皮肤,因此知道米莪呼唤的大祭司正是鎏金司。 听到此言,米氏四兄弟转头看向了鎏金司。 “她说的是真的吗,鎏金司?”米苋歪头问道。 “当然不是!她骗你们!她才是撒谎的那个!”鎏金司狡辩道。 这时,孙必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赶紧举起手中的长矛,将矛尖对准了鎏金司,高声喝问道: “鎏金司!我问你!是不是你,对米莪的求救置之不顾?” 被公平之矛指着的人无法撒谎,鎏金司也不能例外。 鎏金司结结巴巴地想要撒谎,但他无论如何也张不开嘴,眼看四兄弟缓缓走近,鎏金司打算破罐破摔了,高叫道: “是!没错!我,没有救他,但杀死他的人是调查员!是调查员啊!” “你为什么不救大哥?”米苋问。 “对!大哥那么信你,你为什么见死不救!?你今天必须给个说法!” 鎏金司本想撒谎说自己抽不开身,但他被公平之矛指着,说不出谎话,气急败坏的他转身想逃,却被米莱抓住了胳膊。 “混账!你害死了大哥!” 实际上,害死米莪的人是猎人宋,如果硬要算,孙必振三人也有份,但米氏四兄弟并不知道这点,他们只知道鎏金司对大哥米莪见死不救,心中的怒火熊熊燃起,现在,鎏金司就是他们泄愤的对象! “为大哥报仇!!” “大哥!大哥啊!!你害死了我大哥!!” “杀了他!!” 四兄弟爆发出了惊人的团结,他们一人抓住鎏金司的一条手臂,疯狂地拉拽,居然将鎏金司的三条胳膊硬生生拽断了。 鎏金司也顾不上许多了,他放出炁浪,暂时击退了四名仆从。 “反了!都反了!你们反了!!记得吗!你们侄子死的时候,是谁给他报仇的?是,我!你们这些忘恩负义的狗!狗!!” 但米氏兄弟已经杀红眼了,米苋和米菔扑了上去,撕扯着鎏金司剩下的三条手臂,米芷抱住了鎏金司的腰,防止他逃跑。 鎏金司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情绪去面对自己的仆从,他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需要对付自己的仆从,因此不知从何处下手,被四兄弟拽倒在地。 米莱一扣嗓子眼,朝鎏金司的头颅吐出黄绿色的液体,他吐出来的不是食糜,而是纯粹的酸;但不同于李德的酸,米莱吐出的酸浓度不高,但却充满了邪恶的炁,凡人如果沾染这种污秽,将止不住地呕吐。 黄绿色的污秽喷了鎏金司一脸,虽然他抵御住了米莱的炁,呕吐物的酸性还是烧灼着他的脸,狼狈的鎏金司抽动手臂,试图剥下面皮上残余的酸液,但米苋和米菔紧紧抓着他的胳膊,鎏金司徒劳无功地沾了一手的污秽。 “无有因亦无有果,我命活兮我身脱!” 鎏金司没有坐以待毙,他再度念咒,想要化作脓血逃离此地。 释放这种保命用的咒术需要大量的炁,这是鎏金司第二次释放脱身咒,效果远不如上次好,虽然他的躯体化作了脓血,三条断臂却留在了原地。 大祭司不会轻易抛弃自己的肢体,避免肢体落入精通邪术的异教徒手中,但此刻情势危急,鎏金司顾不上这些了,他化作脓血遁逃,只留下一地污秽和三条像蟒蛇一样扭动的手臂。 鎏金司逃跑了,四兄弟相顾无言,随即痛哭起来。 “我们快走!”刘易斯小声说了一句,三人悄悄后退了几步,却被米莱喊住了。 “不许走!” 二哥米莱机警地抬起头,张开被酸液腐蚀得只剩下骨骼的口腔,逼问道,“异教徒,你们怎么知道我大哥是被鎏金司害死的?说!” 听到二哥这么问,其余三兄弟反应飞速,包围了孙必振一行人。 孙必振拄着长矛,一脸无辜地解释道:“几位,千万别误会,我们可是亲耳听到了你大哥的呼救,亲眼见证了鎏金司弃之不顾。” 米莱慢慢走近,抬手指着孙必振的脸:“这么说,你们也对我大哥见死不救了?!” 刘易斯冷汗直冒,她害怕孙必振说漏嘴,但她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合适的说法,幸亏她戴着面具,否则她脸上的表情早就露馅了。 孙必振乃是欺诈司的外门弟子,别的功夫他没有,骗人的本事他却得到了真传,他想都不想,信口拈来: “绝无此事!我们和调查员展开了激烈战斗,但防剿局人数众多,我们刚打趴一队,半路又杀出三个调查员,把你大哥按在地上围着打,我们根本腾不出手帮他啊!” 孙必振并没有说谎,他只是陈述事实,并且创造性地叙述了围殴米莪的情节。 刘易斯不禁对孙必振刮目相看,她用手肘戳了戳孙必振,指了指他手中的长矛,但孙必振没理解她想干什么。 “拿你的长矛指着自己!”刘易斯提醒。 孙必振这才醒悟过来,将矛尖指向自己的下颚。 “看好了!我用公平之矛指着自己,证明我没有说谎!” 在公平之矛的桎梏下,孙必振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这下由不得四兄弟不信了。 “这么说,即使有你们三位相助,米莪大哥还是死了?” 米莱哭泣着,眼泪打湿了他脸上的布条。 孙必振毅然点头,回答道:“确实如此,这下你们该相信我了吧?如果没别的事情,我们就先走一步了。” 见刘易斯被公平之矛指着,米莱放下了戒备,好心提醒道:“慢着,你们打算上哪去?这里是鎏金司的寓所,没有他的允许,谁也出不去!” “啊?你们也不知道怎么出去吗?”刘易斯问。 四兄弟纷纷摇头。 米莱一边抽噎,一边解释:“此地名为无尽隔间地狱,只有入口,无有出口,因此从不设防,我猜,你们进来时一定没有遭到阻拦。” 米莱一语中的,按照惯例,穿越异教的地狱之门需要付出沉重代价,但孙必振三人穿过停尸柜的过程没有遭遇任何阻力,这有悖常理。 刘易斯点点头,米莱接着说:“那就对了,西京假医院里的那扇门只有鎏金司会用,就连我们兄弟几个也没用过。看来,我们现在都被困在这里了!” 米苋走上前,朝米莱讲道:“二哥,我们不能就这么放过鎏金司!他必须为大哥的死买单!” “是啊二哥!此仇不报,枉为人子!” 米莱停止了哭泣,擦了擦嘴,又擦了擦眼泪。擦嘴时,米莱的手沾满了酸,他又用沾满酸液的手揉眼睛,酸因此沾在了眼睛上,裹住双眼的布条被酸液腐蚀,露出了深陷的眼窝和干瘪的眼袋。 “三位,我有话要说。” 形同枯骨的米莱扶着自己的下颌骨,酸开始溶解他的眼皮,露出了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你们和大哥并肩作战过,这是其一;你们和鎏金司有过节,我们也想杀鎏金司,这是其二;你们被困在此地,无处可去,我们也是。 综合这三点,鄙人有一点想法,我们不如放下一切成见,团结起来,携手杀死鎏金司。如此一来,不但我们兄弟四人大仇得报,鎏金司死后,他的寓所会土崩瓦解,我们就能逃出去了。” 米莱思维缜密,此话一出,孙必振首先表示赞同,刘易斯思索片刻,也点了点头,唯独召潮司反驳道: “哼,说的简单,我且问你,杀了鎏金司,谁来承担他的死咒?” 面对这个问题,米莱毫不犹豫地拍了拍胸脯,“我来。” “别!二哥!我来扛!”米苋拦着道。 “我来!我要替大哥报仇啊!”米芷举手喊道。 见三个弟弟争吵起来,米莱大喝一声: “停!大哥死了,你们都得听我的,此事休要再争,我说了算!” “二哥!大哥已经没了,你要是也走了,我们三个病秧子该投靠谁啊?”米菔带着哭腔问。 “都争气点!如果我没扛住死咒进了死门,你们就去投奔东王庭的麻风王,他欠大哥一个人情,一定会善待你们的!” 交代完后事,米莱深吸一口气,对孙必振三人说道: “见笑了。我不奢求三位能皈依黄金教,只求三位在今日之事上拔刀相助,诛杀鎏金司那见死不救的恶徒!事成之后,我们兄弟四人一定记得你们的大恩大德,如此,你们意下如何?” 米莱看着召潮司,他能感觉到孙必振三人中就属召潮司的炁最强盛,下意识地认为她才是三人的领袖。 召潮司却朝孙必振指了指,“别问我,问他。” 米莱于是扭头看向孙必振,孙必振自然不会拒绝,回答道:“当然没问题!我们有办法追踪鎏金司,你放心,他逃不了!” 米莱感激地点点头,朝召潮司颔首请求道,“我眼拙,判断不出您三位的来由,但我斗胆问一句,您多半是大祭司吧?等逮住鎏金司,我们兄弟四个恐怕还不足以取胜,我想请您多出点力。” “行吧,只要你来收尾就行。”召潮司翻了翻白眼,扭头看向了别处。 有了召潮司的首肯,米莱放心了,他看向孙必振,问道:“敢问仁兄,具体有什么办法追踪鎏金司?” “对了,说到这个,我们三个不能捡柳叶刀,但他们四个是不是不受限制?”孙必振问刘易斯道。 “理论上是这样的,那就让他们四个把柳叶刀带上,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派上用场,至少多了一份保障。” 说着,刘易斯朝不远处的地毯上一指,指着落在地毯上的柳叶刀,解释道: “那边那个勺子是疯医的法器,你们四个,谁去捡起来?” 米莱狐疑地看了看,没有作声,他不清楚孙必振三人为何不亲自捡,因此没有立刻行动。 “我来吧!我来!” 为表殷勤,四弟米芷跑了过去,弯腰捡起银光闪闪的勺子,转头看向孙必振,他举着勺子,乐颠颠地晃了晃。 “这个勺子就是法器?我还真没看出来……” 米芷话还没说完,勺子首先不乐意了。 只听见“轰隆”一声。 勺子在半空旋转,发出耀眼的光,最终落在了米莱脚旁,安然无恙。 米芷炸了。 第38章 大仇得报 在黄金教内,有一种灵药名为“青春痘”,此药需要用五十五个大食蚁兽的鼻子,外加三种提炼自邪祟的油脂,混合之后历经三日夜淬炼而成。 和一般灵药不同,青春痘既不能用来饮用,也不能用来投毒,这种灵药和润肤霜正好相反,只要将它涂抹在皮肤上,就能瞬间长出痘痘。 当然,这些痘痘可不是什么普通的皮肤病,而是威力极强的爆炸物,除非有强大的炁护体,否则,用皮肤接触灵药的人会化作一颗“活体炸弹”,自内而外地爆炸。 孙必振等人并不清楚,鎏金司在勺子上涂抹了薄薄一层“青春痘”灵药,他身上本就缠着纱布,投掷勺子时手心里垫着一层纱布带,因此没有触发“青春痘”的药性,孙必振等人也没有看出破绽。 但米芷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方才的战斗中,他用力抱住鎏金司的腰,手掌上裹覆的纱布松了,露出了皮肤;捡起勺子时,他裸露的皮肤接触到了勺子表面的灵药。 “青春痘”灵药的爆炸威力等同于五公斤tNt炸药,一般人可能对五公斤tNt炸药的威力不够了解,粗略估计,五公斤tNt炸药可以把一个成年人炸飞两公里。 当然,炸飞两公里的前提,是这个成年人必须在飞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更重要的是,在飞行过程中保持完整。 “青春痘”生效时,米芷心态良好,就是姿态不怎么好,更具体地说,他被炸的连渣都没剩下。 孙必振和米莱等人眼睁睁地看见米芷炸成了灰灰,勺子落在了米莱脚旁,米莱轻轻捡了起来,什么也没发生——青春痘的效果只有一次,爆炸后就失效了。 几人都很震惊,唯独召潮司非常高兴。 “看吧!我说什么来着?”召潮司得意洋洋地在刘易斯屁股上拍了一把,她的第一直觉应验了:鎏金司果然在法器上使诈了。 其余几人面面相觑,出师未捷身先死,他们刚刚达成一致,就立刻损失了一名成员。 米莱白骨森森的下颚抽动着,举着勺子,一脸不可置信地看向孙必振。 孙必振赶忙用公平之矛指向自己,解释道:“我发誓,我们真的不知道会这样,这肯定是鎏金司使的诡计!” 两次经历人生的大起大落,米莱已经麻木了,他眼含泪水,恶狠狠地发起了毒誓: “我米莱以黄金王之名起誓,不杀鎏金司,我便堕入无间地狱,万世不得超生!!” 孙必振趁机怂恿道:“没错!这都是鎏金司害得!”孙必振没有说谎,至少米芷的死完全是鎏金司的责任。 “仁兄,什么都别说了,我四弟……唉,没有收尸的必要了,我们赶快动身吧。”米莱满脸麻木地说。 另一边,米苋和米菔又哭了起来。 米莱大吼道:“不许哭!” 米苋和米菔赶忙停止了哭泣。 看着两名弟弟,米莱急促地呼吸着,他沉默了良久,掰了掰下巴,说道: “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听着,现在不止有大哥的仇,还有四弟的仇!不要浪费精力,等鎏金司死了,再哭不迟!” 米莱颤抖着,为了稳定心神,他将勺子递给了孙必振,但孙必振慌忙后退了半步。 为了避免误会,孙必振把和鎏金司下棋的过程简单陈述了一遍,米莱听完后,点了点头。 “我知道鎏金司的把戏,自从他下棋输给了琥珀教的鼠人,就中了邪一般,对脚趾头的数目格外关注。他要我们统计每一个进入疱疹平原的人的脚趾数目,让众人光脚就是为了方便统计,真是个疯子!” “谁说不是呢!”孙必振附和道。 “行了,仁兄,我清楚是怎么回事了,这件法器就由我先收着,等杀掉鎏金司之后,我肯定还给你!”米莱说着,用沾满污秽的手将勺子塞进了怀里。 “呃,行吧,你也不用着急还,我现在就带路。” 说罢,孙必振拧了拧脖子,举起公平之矛,循着长矛指示的方向走去。 一行六人在空空荡荡的无尽隔间地狱内行进了足足一小时,空间越来越抽象,起初,米氏三兄弟还沉浸在失去两名亲人的痛苦中,但很快他们就被附近诡异的环境夺去了全部的注意力。 无尽隔间地狱铺着无穷无尽的棕色地毯,向左右前后无限延伸,地毯上是一个又一个的工作隔间;原本,这些隔间相距甚远,隔间与隔间之间至少有三十米的地毯,但不知为何,这个距离开始渐渐缩小了。 随着一行人越走越深,隔间开始彼此相邻,形状也发生了变化,形成了一座有无数岔路的迷宫。 孙必振握着公平之矛,可以得知鎏金司所在的具体方向,但这个方向是“最短距离”,也就是说,公平之矛只知道朝这个方向一直走能逮到鎏金司,却并不清楚如何穿过迷宫。 隔间开始扭曲,开始生长,越来越高,逐渐挡住了本就稀疏的天光。 走着走着,孙必振走进了死胡同,他抬头打量,面前是一座高达十五米的工作隔间,只能停下脚步,试探性地踹了一脚,工作隔间的挡板纹丝不动。 陷入迷宫的一行人停下了脚步,四个方向上的工作隔间变得模糊而缺乏棱角,菱形、圆形、波峰、波谷,都迷离起来了,摇曳起来了,此地好像陷入了一支万花筒,每个方向都有不同的形状。 眼前旋转的景象让孙必振不知所措,这并非幻术,而是纯粹的空间变化。 “该死,是鎏金司在搞鬼!”米莱打量着交叉变换的通路,暂时没了主意。 无尽隔间地狱乃是鎏金司的寓所,受鎏金司操纵,此刻,鎏金司大概察觉到了孙必振一行人的到来,他不想负伤交锋,因此改变了附近的空间,想要一劳永逸地把敌人困在迷宫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米氏三兄弟没了主意,他们对鎏金司的底牌一无所知,只能捂住双眼,眼不见,心不乱。 孙必振盯着变化莫测的迷宫看了片刻,只觉得头晕眼花,恶心想吐,他低下头看向地毯,深呼吸。 “你还好吧?”召潮司靠了上来,拍了拍孙必振的后背。 “不,我并不好,我突然感觉很难受。” 孙必振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 “我很好,就是有点头晕。” 召潮司对孙必振绝对信任,她已经很久没有读过孙必振的内心了,因此并不知道孙必振的真实想法。 召潮司看着周围凌乱的空间环境,觉得米氏三兄弟是靠不上了,只能自己找出通路,为此,她和刘易斯小声交谈了几句,点了点头,转过身爬上了死路尽头的隔间挡板,攀爬起来。 十五米高的隔间挡板像发飙的野马一样抖动起来,想要把召潮司甩下去,但召潮司可不会轻易松手,她用鮣鱼咒吸住挡板,稳步向上,眼看就要抵达顶端。 抖动的挡板仿佛有人类的情绪,它惊慌地扭动几下,开始飞速变高,挡住了召潮司。 召潮司却露出了轻蔑的笑,继续向上爬着。 与此同时,迷宫中央,鎏金司闭着眼睛,用炁操纵着挡板不断升高。 鎏金司用全力收敛了自己的气息,他已经失去了三条手臂,炁也仅剩四分之一,如果这时候对上召潮司,他绝无可能取胜,只能服下灵药殊死一搏。 但凡是灵药都有副作用,鎏金司并不想轻易服药,而是操纵挡板,阻拦召潮司的翻越。 鎏金司为何要大费周章阻拦召潮司翻越挡板?原来,鎏金司就躲在这扇挡板之后,与孙必振等人只有一墙之隔! 在鎏金司发力拔高挡板的同时,刘易斯正背靠着挡板,念着一段冗长复杂的咒语: “ 弹孔黢黑白炽息, 枪如骤雨风鼓急, 血泊卷地天日寂, 彼方火光暗明替。 法门不入出废都, 兵库沉闭开云雾, 死尸成千万里孤, 生境全无有谁书? ” 此乃司枪之神残面的死光咒,残面的圣数是七,因此每一句咒语都是七个字。 吟唱此咒,施咒之人会瞬间爆炸,引发恐怖的灾难,将附近的生灵化作灰土,当然也包括施咒者本人,因此得名“死光咒”。 施咒者的炁越充足,爆炸的半径就越长,第二史中有记载的死光咒,爆炸半径无一例外都在两公里之上。 当然,如此灭绝人性的咒语,也不是谁都可以使用的——死光咒恶名昭彰,使用条件更是十分苛刻,在兄弟会中,能释放这一咒语的人至多不超过五个。 问题就出在这里:鎏金司认识这个咒语,却不认识刘易斯,他不知道刘易斯到底有何打算,只知道如果死光咒生效,隔着一层挡板也无济于事,他会被剧烈的爆炸炸成灰烬! 鎏金司慌了神,失去了三条手臂的他本就风声鹤唳,此时隔着挡板听到有人吟咏死光咒,顿失分寸。 短暂的失神让鎏金司失去了对挡板的控制,飞速升高的挡板萎靡了,瘫软了下来,召潮司趁机翻过了最高点,纵身一跃,朝鎏金司大吼道: “你该死了!” 鎏金司刚想抬起头,就被召潮司一脚踢中了腹部,他吃痛倒地,慌忙想要爬起来,却被召潮司拖入了幻觉。 幻境中,鎏金司看到了一只苍白巨眼,他想要捂住自己的脸,躲过巨眼的凝视,但他突然发现自己没有手,也没有眼皮。 鎏金司凄厉地大叫起来,他的炁渐渐散了,寓所内的迷宫也逐渐消散,挡住孙必振等人的隔板恢复了原本的大小。 米莱认出了鎏金司的叫声,他冲到隔板旁吐出酸液,隔板瞬间变得软塌塌地,米莱用力一推,隔板就倒塌在地,露出了后方的隔间。 隔间内,召潮司把鎏金司安在办公桌上,一拳打在鎏金司本就破碎的脸上。 疼痛将鎏金司拖回了现实,他一脸不敢置信地盯着召潮司,吼道: “你是怎么察觉到的?我,分明毫无破绽!” 直到这时,鎏金司也没猜到召潮司的技法。 其实,从第一次交锋起,召潮司就在鎏金司肩上插了一片鳞,这招百试百灵,召潮司因此能够阅读鎏金司的想法。她让刘易斯念咒威吓鎏金司,果然吓到了对方,借机突破了隔板的阻拦。 召潮司浅笑着,又一拳击中了鎏金司的面门。 这一拳彻底激怒了鎏金司,他虽然是个怯战的卑鄙小人,却不是弱者。 发怒的鎏金司用仅剩的三条手臂猛力推开召潮司,站在了隔间中央。 面对杀气腾腾的米氏三兄弟和召潮司,鎏金司不打算再逃了,他发出咳嗽一般的狂笑,用仅剩的炁驱动隔间,围住了众人,形成了最终决战的场所。 “叛徒,异教徒,你们都看扁了,我!!” 仅剩三条手臂的鎏金司从办公桌上抓起一颗烂苹果,塞进了嘴里,嚼都不嚼,直接吞咽了下去。 为了掩人耳目,鎏金司将自己的至高杰作伪装成了烂苹果,藏在了办公桌上,但他太久没有被逼入绝境了,居然忘了具体的位置。 无尽隔间地狱之内,每一颗烂苹果都一模一样,鎏金司因此在寓所内找了很久,直到孙必振等人追上来前,他才匆匆找到。 此药名为“骨疏松”,是鎏金司最出名的药,鎏金司乃是消肌腐骨,蚀金化土之人,他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神格评价,正是因为此药。 骨疏松是用病死人类的骨骸炼制的药,鎏金司从每个病逝人类的头骨中央取下指甲盖大小的一块骨头,总计需要一百二十五块,放在邪祟脏器熬成的油里,用文火去煨,期间需要不停续油,直到骨头被煮化,连渣滓也不剩,方可制成一副。 服用此药后,用药者能够用炁融化敌人的骨骼。 人类总共有二百零六块骨骼,缺一块就会丧失战斗力,缺十块就可能危及生命,而“骨疏松”能够摧毁总计一百二十五处骨骼,恐怖如斯! 包括召潮司在内,孙必振等人并不清楚“骨疏松”的恐怖,就连米莱也没见过鎏金司使用此药。无知者无惧,正是因为不清楚鎏金司的厉害,孙必振等人纷纷冲了上去,想要参与战斗,米莱更是直接扑到了鎏金司身上,他已经用光了胃里的酸,只能用沾着酸液的牙齿啃咬鎏金司的身躯,撕扯着仇敌的血肉。 鎏金司对此不屑一顾,他等待着灵药生效,轻轻抬手…… 杀红了眼的米莱突然顿了一下,他的面皮已经被酸液夺去了皮肉,露出了白花花的骨头,鎏金司抬手的瞬间,米莱的头骨突然化作了粉末。 由于没有皮肉包裹,米莱的头骨像一抔碎沙,落在了地毯上,他的身躯率先倒下,随后是一片绷带,两颗眼球,一滩脑髓液,一颗完整的脑,一些碎头发…… 看到这种恐怖的景象,召潮司赶忙抓住刘易斯和孙必振,退到了鎏金司的施法范围外。 杀死米莱的同时,鎏金司感觉腹部传来剧痛,脸上也传来烧灼的痛楚,他一手捂住肚子,一手护住脸,下意识地认为这痛感是服用灵药的代价。 但区区一点痛苦,并不妨碍鎏金司展开杀戮,鎏金司捂着几乎融化的脸,看向剩下两兄弟: “怎么,你们不想为兄弟报仇吗?叛徒。” 米苋和米菔呆呆地站在原地,似乎被米莱的死夺去了理智,战栗着不知所措。 “我,猜猜看,下一个死的是谁呢?是你!米苋!” 鎏金司朝米苋抬手一指,米苋顿时惨叫起来,他的身躯没有了骨骼的支撑,像泥一样堆在了地上,但没有立刻死去,只能忍受着浑身的剧痛,这比暴毙还要恐怖。 击倒米苋的同时,鎏金司感觉腹部的痛楚加剧了,但他强行忍住,没有表露在脸上,尽管腹部好像要撕裂一般疼痛,鎏金司还是凶恶地朝米菔发出攻击。 米菔也倒在了地上,和米苋瘫在了一起,两兄弟的惨叫机械而无情,但鎏金司没有听出端倪,他腹部的痛苦让他无心思考这些细节。 鎏金司确实忍不住了,痛苦让他麻木,他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只觉得腹部奇痛无比,他此前只用过一次“骨疏松”,那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鎏金司不记得这副药的具体副作用,但他记得,上一次服药时,他没有这么疼的死去活来,绝对没有。 想到这点,鎏金司隐约察觉到了什么,他强忍疼痛,抬头看向剩下三名敌人。 孙必振一脸无辜地站着,刘易斯戴着面具,看不出是什么表情。 “不对,他们的反应太小了,这不对。” 鎏金司察觉到了异样,他猛然看向召潮司,顿时慌了神。 召潮司脸上赫然是一抹冷笑。 “你做了什么!?异教徒?你做了什么!!?” 鎏金司大叫着,他本以为身上传来的剧痛是骨疏松的副作用,却没想到,这一切都只是召潮司苦心营造的假象。 直到这时,鎏金司才真正从幻觉中惊醒,他看向上空,唯有一片漆黑,米氏三兄弟正扑在他身上,疯狂地撕咬他的躯体。 从一开始,召潮司就知道鎏金司的底牌,为此,她刻意营造了两层幻象,那颗苍白巨眼只是第一层,鎏金司服下骨疏松、大杀四方的幻觉是第二层。 当鎏金司在幻觉中大开杀戒时,米氏三兄弟已经扑了上去,将他撕成了两半,即便如此,鎏金司还是活着,真不愧是大祭司。 鎏金司扭头看向自己的下半身:孤零零的双腿站在办公桌旁,骨疏松的灵药——那颗烂苹果——仍好端端地放在桌上。召潮司担心有诈,因此不敢触碰烂苹果,让它留在了原处。 鎏金司的腹部被米莱的酸液烧穿了,他倒在一滩污物之中,失去了最后三条手臂,皮开肉绽,肋骨外露,内脏也流了出来。 “我,输了?” 鎏金司尽全力想要起身观察召潮司的表情,但他根本做不到,直到步入死门为止,他都不知道召潮司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 “早知如此,就该跟那老东西好好学学幻术的。” 鎏金司不甘心地想着,他咳嗽了一声,却没法发出任何声音:他的声带已经被米莱撕碎、吃掉了。 “罢了,等进了死门,我再学也不迟。” 死亡能够带走一切,甚至能带走鎏金司的傲慢。 鎏金司倒在一滩和他一样肮脏的污秽之中,悄然步入死门。 米莱张开嘴,将一块心肌吐在了地上,很快也失去了呼吸。在他手腕上,一条黑色的地狱铭文逐渐显现: “背叛我者,来我身边。” 米莱死了,死前,他一半是白骨的脸上挂着解脱的笑容,朝孙必振伸出了一只手,手里是那把勺子法器。 安然旁观的孙必振想要上前捡起来,但召潮司拦住了他,轻轻摇了摇头。 “不是时候,等等吧。” 召潮司指着米苋和米菔:两人趴在米莱身上痛哭,她不愿打扰三人最后共处的时间。 “二哥!!二哥啊!!” 米苋和米菔哭得凄厉,他们在一天之内失去了三名至亲,此中痛楚,难以想象。 孙必振不想评价三名死者,但无论如何,米苋和米菔的哭泣都打动了他,孙必振紧紧搂住召潮司和刘易斯,眼泪在他眼眶里打转。 “喂!你搂她就行了,搂我作甚……算了,就让你占个便宜吧。”刘易斯戴着面具,孙必振看不见她通红的脸。 第39章 又见死门 鎏金司死了,无尽隔间地狱将要消散,但仍需要一段时间。 召潮司从米莱冰冷的手中捡起法器,装在了口袋里,朝剩下的两兄弟说道:“我们要走了。” 米苋仍趴在米莱的尸体上,不肯离去,米菔带着哭腔说:“你们走吧。今日的恩情,我们改日再报,现在,我们想和二哥待在一起。” 召潮司没有再说话,她跟在孙必振身后离开了。 趁无尽隔间地狱还未消散,孙必振想在此地再搜索一番。 疯医程立身的法器有两件,形似勺子的“柳叶刀”只是其一,还有一件名为金刚琢的法器同样丢失了,孙必振认为,金刚琢有可能也被鎏金司夺取了,如果是这样,那么金刚琢应该也藏在此地。 召潮司当然没有意见,刘易斯并不认可这个看法,但她认为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依孙必振的意思搜刮一番,说不定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于是,孙必振三人朝着无尽隔间地狱更深处走去,走了半小时,周围的景物没有丝毫变化:单调的隔间,棕色的地毯,渐渐暗淡的天光。 “天光越来越暗,这里马上就会崩塌,我们别浪费时间了,坐下休息一会吧?”刘易斯建议道。 孙必振一言不发,提着公平之矛,闷头走在最前面。 “孙必振?孙必振!你怎么不说话。” 刘易斯绕到了孙必振前面,看向孙必振的脸,尖叫起来,走在最后的召潮司听见声音,赶紧冲了过来。 “孙必振怎么了!是不是毒发了?” 刘易斯指着孙必振的脸,他双眼无神,嘴唇发紫,纯黑色的血从嘴角缓缓流出,孙必振已经无法思考,全凭肌肉记忆支撑他前进。 召潮司眉头紧皱,赶忙从一处隔间里取来一把带轱辘的办公椅,将孙必振扶到了椅子上坐下。 瘫倒在椅子里的孙必振彻底失去了意识,他开始神游,分不清现实和幻觉。 幻觉之中,召潮司和刘易斯都消失了,孙必振孤身一人坐在椅子里,坐在无尽隔间地狱之中,强烈的孤独感包围了他。 突然,孙必振所在的隔间内出现了一扇门扉,门前似有人影绰绰,皆在排队。 门扉敞开了大半,散发出覆盆子和迷迭香的气味,门板黑白相间,中央镶嵌有一双水钻,门后是黑白相间的地板、黑白相间的墙壁、黑白相间的天花板,其中栖息有黑色的蜘蛛和白色的天蛾,但至少不是无尽的隔间。 濒死的孙必振大惊,他从自走轮的椅子上站了起来,但定续命毒发带来的肌肉僵硬让他一屁股坐回了椅子当中。 孙必振痛叫起来,他挣扎着,坐在带轱辘的办公椅上,用脚尖拨着地面前进,朝着那扇排着长队的门扉,缓缓前进。 前进几步后,孙必振突然感觉身后传来推力,他惊慌地扭过头,只看见一具穿着亮黄色保洁制服的青铜骷髅。 骷髅嘴上叼着烟,一手捏着鱼竿,一手推着自走轮椅子,朝着门扉前进。 “这次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穿着保洁衣服的骷髅如是说,声音听上去无比亲切,孙必振似乎不认识这具骷髅,但又好像认识,他放弃了反抗,任由对方推着自己,缓缓靠近眼前的门扉。 门扉之内,黑色蜘蛛和白色天蛾都静静看着他。 “快进来,屋里暖和。”蜘蛛说。 “不要进来,这里没有你认识的人。”飞蛾说。 两句截然相反的评价让孙必振无法做出判断,他尽力抬起头,睁开眼睛细看,门前排队的人尽皆消失不见,却原来,那里自始至终只有一扇门,根本没有排队的人。 孙必振问身后的骷髅: “那扇门通向何处?” “通往死亡。”骷髅回答,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亲切,“那边无有病痛,无有折磨。” 听到“死亡”二字,孙必振害怕极了。 “我不去啊!我不要去啊!” 但孙必振的抗议并不顶用,骷髅继续前进,安抚道,“别怕,孩子,你安全了。” “不!我不想死啊!我不要进去!” 这时,死门的使者掐灭了烟,停下了脚步,倒不是他听了孙必振的话,而是因为召潮司带着解药返回了。 “这次也不到时候,你还是回去吧。” 骷髅将烟装在裤兜里,掀开了孙必振的头盖骨。 孙必振的脑壳化作了一汪粉红色的水潭,骷髅一甩鱼竿,将鱼钩甩进了孙必振的脑袋。 在鱼钩的引导下,孙必振做了一个梦,他变成了鱼钩,不,他不是鱼钩,他是饵料,而那鱼钩上面插着他,鱼钩带着他沉入梦境。 梦啊,梦啊,梦…… …… 格哈德是瑞士金融交易所的模范员工,他健康、富有,工作能力很强,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一日,格哈德照常去上班,他把公文包放在储物柜里,脱下自己的外套,这时,一名同事走了过来,递给了他一颗青苹果。 “谢了。”格哈德接过苹果,吸了吸鼻子。 “你可要小心些,格哈德,西班牙流感肆虐,许多同事都中招了。”同事提醒他。 “不过是小感冒罢了,强健的身体能战胜一切感冒。”格哈德没当回事,他吸了吸鼻子,抓起青苹果咬了一口,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 半小时后,格哈德倒在了键盘上,由于流感并发的急性脑膜炎,他患上了偏瘫,动弹不得。 “该死,该死……”格哈德想。 但格哈德没有立刻死去,他的身体动弹不了,他的思维却很清醒。怀着侥幸心理,格哈德等待着同事们发现自己,送自己到医院去。 格哈德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望向计算机屏幕,耐心等待着,他的脸贴在了键盘的数字区域,一连串的毫无意义的数字出现在了屏幕中: …… 电话铃突然响了,格哈德满心喜悦,只要他不接电话,同事们肯定会来查看吧! 但格哈德想错了,电话铃声响个不停,却没有任何人来查看。 过了五分钟,电话铃消失了,格哈德想道:“没关系,不可能一直这么倒霉吧?” 半小时过去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 八小时过去了。 天黑了,太阳落了下去,又升了起来,四十八小时过去了。 格哈德倒在工作隔间内,只能看见一块漂浮着乱码的数字屏幕,听见不时响起的电话铃声。 格哈德太痛苦了,他的思维被囚禁在了一具快要病死的皮囊里,但他无计可施。 “天呐,为什么没人来救救我?” 格哈德无法休息,他保持着偏瘫的姿势,头痛和缺水让他无法入睡。 格哈德的余光看见桌子上吃剩下的青苹果,苹果已经变黄,发出来酸朽的气味,短短两天,它居然已经开始腐烂了。 格哈德也是如此,他便溺的气味充斥着隔间,他也开始自内而外地腐烂,他痛不欲生,他无比绝望,他开始祈祷死亡。 太痛苦了,谁来救救我? 格哈德听见电话铃声再次响起,这次,似乎有人按下了免提键。 “hello,格哈德先生,您现在感觉如何?” 这是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声音,格哈德无法和幻觉对话,他只能苦涩地想道: “我感觉十分痛苦。” “是吗?你喜欢这种感觉吗?” 格哈德想要摇头,但他动弹不得。 电话对面的男人大笑起来。 “告诉我,现在,你还认为西班牙流感是什么小感冒吗?你现在还觉得自己健康吗?你能独自战胜西班牙流感,对吧?” 格哈德很想哭泣,但他缺水严重,根本流不出眼泪。 “我输了,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格哈德忏悔。 电话那头的男人似笑非笑,语气一半是嘲讽,一半是怜悯。 “现在,向我祈祷吧,孩子,我会解救你。” 嘟、嘟、嘟…… 电话被挂断了。 格哈德已经放弃了思考,他就像一个落水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抓住最近的漂浮物,哪怕这漂浮物有毒有害,哪怕随之而来的救赎以灵魂为价码。 “我,忏悔,我,祈祷,无论是什么神明,请解救,我……” 格哈德哭了,一滴黄褐色的泪水沿着他的眼角流下,滴在了键盘上。 计算机屏幕上的乱码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写的阿拉伯数字: “5”。 从那天起,格哈德成为了黄金王的信徒。 后来,格哈德拜入了鎏金司门下,成了门徒。 后来的后来,格哈德继承了师傅的衣钵,成了大祭司,他带兵攻下了疱疹平原,在大疱疹战役获得了史诗大胜,他用棋盘和从师傅那继承的公平之矛赢了一次又一次,虽然偶然输过一次,但那并不影响什么,对吧?毕竟赢过他的人最终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所以这不算输!对吧?不算!不算! 格哈德只输过一次,只有一次,他输给了西班牙流感,只有这一次,但他不会再输了,对吧?他只输过一次!就一次! 格哈德不会再输了,永远,永远,永远不会再输了。 对吧? 第40章 樽中恶兽 西京小巴黎的客房里,躺在床上的孙必振醒了过来。 此时是上午九点,天已经亮了,孙必振一睁眼,首先看见的是召潮司热切的双眼。 “你醒了!” 召潮司凑上来,搂住他的脸亲,孙必振感觉脸上传来吸尘器般强劲的吸力,略有些疼,但他没有抗拒。 亲热过后,召潮司抱住了他的身子,小声讲述起他晕倒后的事情。 “从鎏金司的寓所出来后,我们掉进了疱疹平原,没有药引,也没有药,我以为你死定了,这时候,那个软糖熊,就是那个……”召潮司突然想不起来红色小熊软糖的编号了。 “1427。”孙必振提醒道。 此言一出,就连孙必振自己都惊呆了:炁脉断裂后,他根本记不住四位数,但现在他却能脱口而出。可见炁脉已经修复,这多半是疯医程立身的功劳。 孙必振欣喜地拍了拍脑袋,“我的炁脉接上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正要说呢,那个1427带着一大队的软糖过来搭救我们了,赶回黄金矮林后,我把柳叶刀还给了程立身,他遵守约定治好了你的炁脉。” “挺好,疯医倒是很守信用。” “这还不是全部,”召潮司接着讲道,“当时你已经毒发,需要定续命的第二味药续命,但是‘五绝生境’的药引还没找到。 幸好程立身医术高超,我把药引的事情告诉他后,他立刻得出结论,用现成的物品凑齐了药引,果然把你从死门边缘捞回来了!” 召潮司说完了,她紧紧搂住孙必振,幸福地哆嗦了一阵。 孙必振被勒地喘不过气,他赶紧追问道,“不对啊?我记得定续命的第二味药引名为‘恶兽醉樽中’,程立身哪来的药引?” 召潮司笑道:“这个我还要问你呢,你在地铁站内得到的那张猫皮是怎么回事?” 孙必振回想起疯猫的事情,仍心有余悸,他简单讲述了一遍,召潮司听完,解释道:“这就对了,疯猫具备神格,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杀掉它的,但疯猫正满足‘恶兽’一词,它的皮毛正是所需的药引。” 孙必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也只有半句啊,后半句‘醉樽中’是怎么解决的?你们开启了哪扇地狱门?” 仅有药引并不足够,按照高悬大圣吊带袜的解释,定续命的每个药引都需开启一扇对应的门才能生效,对此,孙必振一时想不到哪扇地狱门满足“恶兽醉樽中”的要求。 召潮司凑到孙必振耳边,卖关子问道:“你还记得我们逃到黄金矮林时通过的门吗?” “地铁站里的那扇?我记得。” “你猜那扇门叫什么名字?”召潮司笑嘻嘻地问。 “这我哪里知道?” “你猜吗!” “猜不到,你直说吧。” “那扇门是程立身的门,程立身不愧是疯医,他的门也起了个消毒杀菌的名字,其名为‘碘酒之门’。” 说到这里,孙必振恍然大悟,一切经历在冥冥之中都串起来了。 “这么说,是程立身的门救了我?” “没错,碘酒之门的门把手是一条恶犬,正满足‘恶兽醉樽中’的要求,得来全不费工夫,你现在能活过来,全拜程立身所赐。” “这么说,我们可得好好报答程立身啊。”孙必振露出了五好青年的本色。 “我们已经报答过他了,我们不是把柳叶刀还给他了吗?” 孙必振一本正经地竖起两根手指,摇了摇头,“不,你看,程立身接上了我的炁脉,这是救了我一命;他开碘酒之门为我续命,这是救了我两命;如此算来,虽然我们找回了柳叶刀,我还是欠他一条命,此恩不报,我誓不为人啊!” 召潮司被逗笑了,“你明明是要报恩,怎么说起话来却像是要报仇呢?” “是吗?总之,这个恩我们必须要报啊!” 说着,孙必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 “对了,那把公平之矛呢?” “在隔壁,和刘易斯在一个屋。” “你说,我把公平之矛作为礼物送给疯医,怎么样?” 召潮司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妥,法器这种东西,送给别人,别人也是用不了的。” “那就麻烦了,这么看来,想要报恩,我们还得想办法找金刚琢。” “没事,我和你一起。” 说着,召潮司把脑袋靠在了孙必振的肩上,直到这时,孙必振才意识到自己没穿衣服。 但也无所谓了,一股惬意的感觉充斥着孙必振的胸膛,他搂住召潮司,闭上了眼睛,这一刻,他觉得,活着真好。 第41章 最终赢家 鎏金司死亡的消息并没有传播出去,幸存的米苋和米菔嘴巴很严,丝毫没有泄密,孙必振等人也没有把鎏金司已死的消息告诉任何人。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恒的秘密,不知是谁通过何种方式得知了鎏金司的死讯,一日一夜之内,鎏金司的死讯像西班牙流感一样疯狂扩散,传遍了整个西京,甚至传到了地狱之内,才过了短短二十四小时,鎏金司的死就成了密教信徒之间最热门的话题。 不混密教的人兴许不知道鎏金司的死意味着什么,简而言之,鎏金司的死意味着三件事。 其一,鎏金司的死,意味着疱疹平原将成为无主之地。鎏金司已死,人亡政息,穿越疱疹平原不再需要光脚,人流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地狱巴士的生意也备受打击,毕竟,如果人人都能穿鞋的话,交通工具就不再是必需品了。 其二,鎏金司的死,意味着黄金教在西京的布局毁于一旦;西京第一人民医院被防剿局一锅端,鎏金司死因不明,鎏金司的五名仆从下落不明,可以说,黄金教在西京的势力被彻底瓦解,西京的三大势力,如今就只剩下了两大。 其三,鎏金司死了,杀了他的人很可能仍活着;大祭司死后必定留下死咒,但是死咒未必致命,许多时候,大祭司会留下比死亡更加恶毒的死咒,以此折磨杀人凶手,无论是谁杀了鎏金司,只要他还活着,就必然会遭受折磨。比起死咒的内容,更让人们感到好奇的是,究竟是谁、抱着怎样的想法杀死了鎏金司? 总之,鎏金司的死讯传得沸沸扬扬,明眼人都看得出,鎏金司死后,西京三足鼎立的局面被打破,原本就势如水火的琥珀教和珊瑚教之间必有一战。 虽然珊瑚神已然步入死门,但密教信徒们畏惧的从来不是异教神明,而是异教的大祭司;虽然珊瑚教已经名存实亡,密教信徒们还是认为,螳螂司和琥珀教谁胜谁负,尚未可知。 就在这众说纷纭、局势飘忽不定的紧要关头,西京传来的重磅消息:西京防剿局已然撤销了对螳螂司和补丁候的高额悬赏。防剿局撤销悬赏只有一种可能——被悬赏的密教信徒已经被缉拿或者已经被证明死亡。 消息一出,密教信徒们震惊了,有人说,螳螂司和补丁候在地铁站同归于尽了,也有人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们两人死斗之后被防剿局钻了空子,一起死在了防剿局手里。 无论是哪种情况,在密教信徒们看来都没有区别——作为西京首屈一指的两名人物,螳螂司和补丁候已经成为历史。 鎏金司的死讯刚刚流出,螳螂司和补丁候也紧跟着下线,在密教信徒们看来,西京的三大势力似乎是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道行够深的密教信徒能够看出,补丁候离去后,琥珀教在西京的势力依然强大;螳螂司一死,珊瑚教在西京的支柱轰然倒塌,树倒猢狲散。同样是失去了一名首脑,补丁候的位置很可能有人接任,螳螂司却不然。 如此看来,琥珀教似乎成为了最终的赢家,就在众人纷纷合计着要给琥珀教送些什么贺礼时,另一条重磅消息流出:琥珀教在地狱的重镇——简明镇——被防剿局放火烧了!虽然没烧干净,但也元气大伤,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 简明镇和西京紧密相连,是琥珀教设在无光地狱内的重镇,也是密教信徒们往来常去的地点,简明镇一经烧毁,不但琥珀教损失惨重,许多和琥珀教有生意往来的密教也受到了牵连。 这下,密教信徒们都懵了:西京的密教三大势力,无一例外都遭受了重创,这场旷日持久的西京争夺战,到底是谁赢了? 答案只有一个:防剿局赢了! 攻陷黄金教的假医院据点后,西京防剿局将战报递交了武都总局: 地铁站一名无辜市民死亡,多人受伤,作战英雄猎人王力战密教大祭司心肺衰竭,西京防剿局分局清理黄金教假医院六人丧生,虽然战果显赫,但代价也足够沉重。 消息一到武都,防剿局的高管们都愤怒了! “没想到,西京居然被密教渗透成这个样子,连作战英雄都敢伤,这已经不是一般的事态了,必须要出重拳!” 义愤填膺的管理层将一纸批文发到了西京,特令西京防剿局局长猎人宋调遣西口防剿局与西角防剿局的全部人力,必要把西京的密教分子消除干净!还申国一个干净的西京!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没有密教分子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不只是武都总局沸腾了,得知作战英雄猎人王的事迹后,调查员们也沸腾了:力战密教大祭司,骨折二百余处,心肺衰竭仍在作战!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这是什么气概?这是铁血硬汉的英雄气概! 为表对猎人王的敬仰,西北的调查员们齐齐喊出口号:向猎人王同志学习!不出二十四小时,西口、西角的调查员纷至沓来,到西京共襄盛举,一时之间,西京成了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热土。 杨喆丰所在的大润发超市被八方赶来的调查员大军掀了个底朝天,包括杨喆丰在内的琥珀教成员全部缉拿归案,琥珀教在西京布局多年,终于还是满盘皆输! 当然,西京的土地面积相当大,想要把全部的密教分子都抓住并不现实,就比如说,孙必振等人下榻的西京小巴黎在此次事件中安然无恙。 西京翻天覆地的同时,孙必振正和召潮司躺在一起,酣然入梦。 某种程度上,孙必振才是这场游戏的最终赢家。 第42章 尘埃落定 很快,西京的扫荡结果传回了武都。 武都防剿局总部,大红色的光荣榜上贴着猎人王的黑白相片。 黑白照片中,猎人王的笑脸是那么英俊,他生来就是一张英雄的脸。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但这张照片偏偏是黑白的,像钢琴的琴键,像围棋的棋盘,像天光之外的法门。 看着光荣榜上的黑白照片,猎人张走过去,一把将照片撕了下来。 “妈的,你又没死,整这一出是做什么?吓老子一跳!” 说完,猎人张把一张彩色的照片重新贴了上去,同样是猎人王。 光荣榜的另一边,浑身绑着绷带和支架的猎人王故作轻松地靠在墙上,悠哉游哉地说:“你不知道,这黑白照片可是我的死亡证明啊,哈哈哈……” 猎人王所说不假,这张黑白照片正是他从“死亡证明”上裁下来留作纪念的,没有什么比这张黑白照片更能说明他此前的经历有多么凶险。 “那也不行,局里说了,必须是彩色照片,活生生的作战英雄挂着黑白照,怎么说得过去!” 猎人张瞎了一只眼,但除此之外并无大碍。 猎人王稍微惨点,他身上能碎的东西几乎都碎了,险些就死了,但或许是申国的国运护着他,申国最好的外科医生当时就在西京,长达十五小时的抢救后,猎人王的心脏奇迹般地跳了起来,他活过来了。 这对难兄难弟得意洋洋地并肩站在光荣榜前,看着他们的彩色照片贴在大红色的榜单中央,光荣照在他们身上,比太阳光还要温暖。 “对了,”猎人张想起一件事,扭头问猎人王,“这个案子,咱俩恐怕都接不了了,下面该交给谁去?” “你是说那个盐神大祭司的案子?” “是,这个案子已经牵扯太多势力,局里肯定要交给武都的猎人去办。但是,除了咱俩,还有咱局长……” “姓燕的?”提到“局长”二字,猎人王顿时没了好脸色,“嗤,他才不会接这个案子,他高贵的屁股可没法从他的办公座位上挪开!” 猎人张尴尬地笑笑,他知道猎人王和局长猎人燕有旧仇,因此转换话题道:“总之,除了咱们仨。” “除了咱俩。”猎人王不允许别人把自己和猎人燕并列。 “行,行,除了咱们俩,那就只剩猎人刘了。” 说着,猎人张露出一言难尽的眼神,看向光荣榜上的第三人:此人的照片格外旧,也格外大,上面站着许多干涸的唾沫星。看得出,此人在武都防剿局内并不受待见。 猎人王也尬笑起来,点了点头,看着光荣榜上猎人刘的照片。 在武都防剿局内,既有猎人王、猎人张这样受人尊敬的作战英雄,也有猎人刘这样靠文职工作得到嘉奖的文员。 当然,王和张的猎人称号是靠自己打拼来的,猎人刘则不然,他的称号是继承来的。具体而言,猎人刘的猎人称号来自他的师傅。 看着光荣榜上嬉笑的猎人刘,猎人王摇了摇头。 “罢了,这也是他‘应得的’。” 猎人张听懂了猎人王的幽默,哈哈笑了起来。 “别笑!我是认真的!” 说着,猎人王自己也笑了起来。 二人都清楚,到现在为止,这个案子已经涉及了至少五个密教,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猎人能够处理的案件了,如果这桩棘手的案件被推给猎人刘,那就相当有趣了…… “好了,不说这个了,咱俩吃火锅去吧,我从商京买了一些好茶叶,吃完我给你儿子送去。” 猎人王换了一种笑,调侃道,“你给我儿子送茶叶?” 猎人张无奈地摇摇头,“我哪晓得送礼的技巧?我问我女朋友的……” 猎人张猛地捂住了嘴,但猎人王已经听到了关键内容,他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伤口痛,赶忙停下,喘了两口气,这才微笑着说: “可以啊,总算是脱单了,她是哪里人?” 猎人张腼腆地笑着。 “就是商京人,我住院时认识的,她……是我病房的一位护士。” “可以啊!你这也算因祸得福了!” 说完,猎人王又哈哈笑了一阵,直笑得他肺管子疼。 “对了,我差点忘了,还有一件事。” 猎人王从缠满绷带的风衣口袋里掏出一枚红色勋章,丢给了猎人张。 猎人张稳稳接住,低头打量起来,居然是一枚苏联颁发的红星勋章。 “这……这不是武都发的吧?” 猎人王歪嘴一笑,“怎么不是呢?吃完饭后,你给我儿子送去,你告诉他,他爸爸已经得过申国的最高荣誉勋章,现在开始朝苏联的勋章努力啦!哈哈!” 猎人张露出钦佩的笑,将勋章收进怀里。 二人陷入了和谐的沉默,相视而笑,结伴走向武都防剿局的大门。 门外,申国耀眼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 欺诈司(一) 1451年,他父亲去世,那时,他就知道,旧的太阳倘若熄灭,就要有新的光。 他没和任何人说,甚至瞒着自己最信任的大臣和党羽,那些人或许靠得住,但他不愿意冒任何风险。 他骑上马,疾驰一百二十英里,近乎虐待地抽打他胯下的马,他用那个时代最快、最不可思议的速度,抵达了名为博斯普鲁斯的海峡,然后他用一百五十根手指施法渡过了海峡,踏上了欧洲人的海岸。 到了这里,他没有松懈,他用黄金买通了六分之一人,用承诺买通了六分之一人,用谎言和欺骗蛊惑了六分之一,有六分之一屈服于他的智力和武力,还有六分之一无关紧要,然后他用刀剑杀死了最后的六分之一,这其中甚至有他未成年的弟弟。 果然,在这一切尘埃落定后,他被活下来的人赐予了他真正的名字:苏丹。 苏丹,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比武神更狡诈,比残面更野蛮。 他,年轻,性情爆裂,好大喜功。 他,聪慧,浑身散发着谎言的香气,具有卓越的军事才能和外交能力,同时又小心谨慎到了偏执的程度。 他,不知疲倦,凶悍勇猛,厚颜无耻。 他让敌人恐惧,因为,他,奥斯曼帝国的苏丹,注定伟大。 在当时,欧洲人的东王庭——在第一史中被称作东罗马的帝国——只剩下余辉。 余辉名为查士丁尼的君士坦丁堡,而这余辉对他而言,是一把剑,一把可以用来劈开历史的剑。 如果这把剑为他所用,他便可劈开历史,然后,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其中。 是的,他,有着忧郁眼睛和鹦鹉鼻子的亚洲人,想要通过自己的手腕,走进历史。 东王庭,它的疆域曾今广阔,从波斯一直延绵至阿尔卑斯山,然后染指了亚洲,从奥斯曼帝国选一匹最好的马,让他们最年轻的士兵骑马穿越东王庭的疆域,也需数个月。 但,如今,这个曾经一度让世界颤抖、盛极一时的帝国,只剩下了残羹冷炙,如今只需步行三小时,他便可穿越全境。 是的,这步行三小时即可横穿的弹丸之地,正是东王庭这个垂垂老矣的可怜帝国的余辉,东王庭的京城,君士坦丁堡。 该城一度遭历战争,被洗劫,随后经理了瘟疫和饥荒,然后是她们的大姐:死亡。 尸骸遍地,十室九空,东王庭苦于民族不和、宗教纠纷,它四分五裂,因而既不能获得足够的军队,也缺乏抗击强大外族的精神和勇气。 在这座城市内,人们被毫无意义的教堂、宫殿和坟冢一样的住宅层层包围。 在这座城市外,敌人已然将它层层包围,东王庭的末代皇帝坐在他冰冷的王座上,统治这行将覆灭的王国。 但即使是今天,即使东王庭炽热的火只剩下了火星,欧洲人仍把它视作荣誉的象征,因为王权,也因为宗教。 此刻,东王庭的王是睿智的,君士坦丁认识到了土耳其人带来的危险。 尽管他在无数会议和宴席上大谈特谈他将要带来的持久的、稳固的和平,君士坦丁的瑟瑟发抖的信使仍在欧洲大陆上穿梭,前往意大利,前往威尼斯,前往热那亚。 君士坦丁的信使请求援兵,但欧洲在犹豫,一来是因为新任苏丹那不会撒谎的眼睛,二来是因为在古老信仰的指尖之上,容不下许多异教徒——希腊的祭司们憎恶王庭的教会,威尼斯的人民不希望派出援兵的计划打扰他们的商业,所有人都信仰自己信仰的神,人皆如此。 但东王庭的余辉是有光的,它得到了教皇的首肯,教皇的使者乘坐帆船抵达仪式场所,并向整个世界——既包括太阳照射得到的地方,也包括无光的地方——庄严宣告: 谁进攻君士坦丁堡,谁就是圣三一的敌人。 当然,这一切都被他看在眼里。 十二月按时到来,他听闻了教皇做弥撒的消息,就好像那些腐朽的圆形穹顶和大理石艺术会站起来对抗土耳其一样!呵,他唾弃这种垂死挣扎。 果然,在他唾弃的眼神之中,无论是说希腊语的教士,还是地中海彼岸的人民,都只派出了屈指可数的旗舰和战士。 他的预言得到了应验:欧洲确实让东王庭的孤城独自摇曳在他的手心里,摇曳在他的手组成的海洋当中,听凭摆布,是这样的。 他在凡人看不见的地方悄悄笑了四十秒,随即开始准备战争。 在这之前,他用娓娓动听、最令人宽慰的词句接待君士坦丁的使节,他用先知和神祗的名字发誓,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必将恪守合约。 另一边,他,诡计多端的苏丹,和外敌签署了长达三年的和平协议,其目的不是很明显吗? 在这一切办妥后,他便笑着背信弃义了,他挑起了战争。 撕碎谎言的暴力其美如画,如碎裂的画,简直是艺术,可惜很少有人欣赏。 1453年的那一天,拜占庭城的守卫看到了黑色的大海怒潮,其势铺天盖地,东王庭孤城外的平原被兵丁灌溉。 他装束华丽,在部队最前列骑马,他的有恃无恐源于自己的实力。 土耳其人在君士坦丁堡名为卢卡斯的城门前架设苏丹的帐篷,随后升起旗帜。 祈祷用的红色地毯上,他光着脚,面向武神祠三鞠躬,恭敬,以至于他高贵的额头舔舐地毯。 在他身后,数万大军朝同一个方向深深鞠躬,用同一个节奏、同一种音调吟咏同一悼词。 是的,虽然历史书上的用词是祷词,但在历史当中,他们吟咏的实则是悼词。 悼词的内容,无非是请求东王庭这个所谓受神祗保佑的帝国,谦卑地接受自己的命运。 这场面确实是够壮观的。 悼词的吟咏结束后,他站起身,此前的卑躬屈膝换来了他身后海啸山呼的呐喊,他,为两个神明宣召的仆人,既是统帅,又是士兵。 那天,即使是最勇不畏死的土耳其士兵,在亲见他的面孔后,也会面带满足微笑,心力衰竭而死。 很快,他的传令使策马穿过军营,在鼓声、长号以及来自古老东方的神秘乐器的吹奏下,土耳其人宣告: “围城,开始了。” 来自古老东方的神秘乐器吹奏持续了许久,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士兵们都认为那名为“唢呐”的事物,理应是法器,而非乐器。 他勇冠三军,他的军队锐不可当,试问这世间还有什么力量阻挡得了?他妈的还有什么阻挡得了? 此时的东王庭一如风中残烛,它仅剩下一种力量,那便是它的城墙。 君士坦丁堡呈三角形,有三重铁甲保护,在它的南面,是马尔马拉海,北面则是金角海湾,这两侧翼的围墙虽然算不上高,却极尽坚固。 面向开阔陆地的城墙更甚:不但坚固,而且高,巍然不动。 东王庭有至少三任君主加固过城市的城墙,在当时堪称固若金汤,实在是易守难攻,易守难攻。 君士坦丁堡的城墙,确实可以嘲笑迄今为止的一切战争工具,破城锤,攻城车,奈何不了,它能防御重炮和石弹的轰击。 君士坦丁堡,比欧洲的任何其他城市都更加坚不可摧。 他当然知道这点,他知道这几堵城墙的牢靠。 几个月来,几年来,他数次在梦中对峙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他心里念念不忘的只有这件事: 攻占这几道几乎不可攻克的城墙,摧毁这几道几乎不可攻克的城墙。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他的计划,高深莫测而无尽详实,他的枕头下压着敌方堡垒的图样、尺寸和平面设计图,他对城前城后的高墙、坡地、洼地、河流,全都了若指掌,就像他了解自己的手、自己的血管。 然而,正是因为了解,他计算得出了一个不堪的结论,这个结论和他手下最好的数学家的计算结论一致:迄今为止,人类使用过的所有大炮,没有哪门足以摧毁君士坦丁堡的城墙。 这个结论有两层含义。 其一,以前的大炮不堪为用。 其二,必须建造威力更大的大炮!!建造炮膛更长、射程更远、打击力更大的大炮!!用更坚硬的炮弹,要比历史上有过的炮弹更沉重、更有破坏力、更具毁灭性!!必须组建一支更勇猛、人数更多、规制更完美的炮兵部队来操纵大炮!! 大炮!大炮!!大炮!!! 舍此而外,无有它法。 他表示,一定要得到这种新的毁灭力量,为此,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计后果,可以不惜代价。 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惜代价,这六乘二个字已经能够说明许多。 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惜代价,这六乘二个字往往能够唤醒创造力、唤来推动力。 于是,在他宣战后不久,匈牙利人乌尔巴斯应召而至,此人的创造才能和丰富经验,举世无双,最令人唏嘘的是,此人是铸匠的信徒,不久前还在为君士坦丁效力。 乌尔巴斯并非不忠,但他也有将名字写入历史的野望,而凡世能够满足他这一欲望的人,只有苏丹,再无其他。 于是,乌尔巴斯声称,他可以接受这个艰巨的任务,如果有无限的手段,他乌尔巴斯可以铸造一尊世人从未见过的极大的大炮!前无古人,恐怕也再无来者!! 乌尔巴斯的期待得到了回应,所有心怀执念的人都是一样,无论花费多少钱财,苏丹都不认为代价过高。 对于乌尔巴斯的需求,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没有代价大到不可接受,没有牺牲大到需要迟疑。 得到乌尔巴斯的初步设计后,他立刻下令,给这名和他有着同样野望的伟大工匠拨人。 对于乌尔巴斯的需求,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 要多少人,给多少人! 成千上万的材料被运往最近的堡垒,铸造大炮的工匠费时三个月,艰苦卓绝,他准备好一个红土的模型,用一种秘法使红土塑造出想要的硬质外壳,然后用炽热的金属溶液浇筑。 当拎着巨大锤子的苦工们砸开红土外壳时,天日变色,阳光照在炮膛之上,无法反射。 大炮,铸造成功了。 敲掉泥模后,从红土下露出的,是世人迄今前所未见的最巨大的炮筒,它吸收太阳的力量,无法冷却,乌尔巴斯让苦工们把热水泼洒在炮膛上,热水不断消失,化作蒸汽。 终于,三日夜后,巨炮冷却了。 试炮前,苏丹派出传令兵晓谕全城有孕妇和孩童的家庭,要叫他们躲在家中,以免巨炮发生的声音震杀无辜之人。 震天巨响有如劈开云雾的轰雷,在那之前,人们仿佛没有听见过响声,火光明灭之间,巨大的石质弹丸闪耀着灰黄色的光,仅仅试探性的一发,便轰破了实验用的城墙。 他即刻下令,依照这特大尺寸的巨炮,仿制足够一支炮队使用的全数大炮。 欺诈司(二) 震天巨响有如劈开云雾的轰雷,在那之前,人们仿佛没有听见过响声,火光明灭之间,巨大的石质弹丸闪耀着灰黄色的光,仅仅试探性的一发,便轰破了实验用的城墙。 他即刻下令,依照这特大尺寸的巨炮,仿制足够一支炮队使用的全数大炮。 人间最强而有力的大炮业已竣工,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是另一个问题:如何将这灼热而巨大的毁灭性武器拖过色雷斯平原,直抵东王庭的孤城下呢? 只要他愿意,没什么难得住土耳其苏丹,没什么拦得住他。 一场人世罕见、艰辛无比的跋涉开始了。 一整支民夫队伍、一整支军队,拖动着这个龙形的长颈巨物,在荒原上行进了两个月之久;几队骑兵在前开路,不断巡逻,以防敌人袭击这宝物;在骑兵和大部队之间,成百上千的挖土工人为运输这个超重、不断冒出烟雾的怪物,日以继夜地修整道路,路修好不到半月,那怪物踏过之后,路就又坏了。 用一百头公牛拉车,巨大金属管的重量均匀地分布在车轴上,如同一只被捆在巨型砧板之上的蛇颈龙;两百个大汉从旁辅佐,用棍子和铰链小心地扶持这根因其自身重量左右摇摆的金属管;同时,五十名车夫和木匠不停地忙碌着倒换圆形滚木,给滚木涂抹油脂,加固支柱,铺垫道路。 这支前所未有的运输部队像蛆虫一样蛄蛹着前进,他们的行进速度之慢不难想象,穿越草原,迈过山岗,途经之处,村民大为惊奇,纷纷朝着这赤红的金属怪物祈祷。 这尊巨炮,像战神一般,由它的仆从和祭司从一个国度运往另一个国度,如此盛大的游行,如此稀世罕见的丧心病狂。 过不了多久,用同样的红土、同样的秘法浇铸而成的战神的“兄弟”也被运往前线,苏丹的军队所过之处,道路像河床一样下沉了五公分。 人的意志,他的意志,又一次使不可能的事情成为可能。 在异常艰苦的劳作下,已经有二三十个这样的庞然大物冲着东王庭的孤城,张开了它们乌黑浑圆的巨口。 重炮,重新走进了历史,东王庭皇帝的千年古城墙和新苏丹的新大炮之间的决战,将要走进历史。 龙息一般的巨炮发出闪光的咬啮,缓慢、顽强但又不可阻挡地摧毁东王庭孤城的城墙。 受制于强热和弹丸的有限,起先,一门巨炮每天只能发射六七发炮弹,但苏丹的新炮与日俱增,每次炮轰,都在城墙旧有的伤口上打开新的缺口。 硝烟弥漫,碎石横飞,东王庭的困兽在夜里用越来越可怜的木头和布匹堵上缺口,但这无济于事,他们守卫的东西已经不再是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城墙。 城墙之后的八千人心怀恐惧,他们内心清楚,苏丹的十五万大军向着岌岌可危的城墙发动进攻,发动决定性的进攻,已经是近在咫尺、迫在眉睫的事情。 快了,很快了。 现在,东王庭的孤城,无论是守城的士兵还是妇孺老小,都期盼着欧洲兑现它的承诺。 祈祷者从早到晚跪在圣三一的教堂内,跪在圣人的遗骨和精致的骨殖匣前;了望塔之上,哨兵日夜了望、翘首以盼,希望威尼斯和教皇的舰队出现在马尔马拉海面之上。 一个信号,一个令人振奋的信号,在那一日凌晨三时许出现在了海面上。 有人望见了远处的帆船影绰,不愧是基督教国家的强大舰队,仅仅是先锋就有三艘舰船。 不,不对。 三艘热那亚的大船凭借风力缓缓驶来,第四艘船是一条小一些的运粮船,是东王庭自己的船,夹在三条大船之间。 这三条船就是全部的援军了,但总归是难能可贵的援军舰队,整个君士坦丁堡欢欣鼓舞,人们聚集到临海的壁垒上,欢迎援军到来。 这时,苏丹做出了足以载入教科书的反应。 他跃上马背,从他大红色的帅帐中冲出,一人一马,风驰电掣般冲向土耳其舰队停泊的海港,他下令,不惜任何代价,必要阻拦住热那亚的船只,不许它们驶入东王庭的金角海湾。 土耳其的舰队有一百五十艘战船,都是比较小的船只,数千只船桨伸入大海,仿佛罗宋汤碗内搅动的汤匙。 哗啦哗啦,土耳其的海军划桨前进,这一百五十艘中古时期的帆船在法术、火箭、投石器和射石机的掩护下,奋力向四艘敌舰靠近。 风大,船快,四艘大船逃过了土耳其人的投掷物,甩开了发出嘈杂叫嚷的土耳其小船,它们高大尖耸的船帆好像一只只三角形的眼睛,它们不把攻击者放在眼里,扯满风帆,堂堂皇皇地驶进安全的金角海湾。 金角海湾前有一条长长的铁链,可以保护海湾内的船只不受任何攻击。苏丹从未停止尝试摧毁这条铁链,只不过他之后的决策更为人所知。 此时,这四艘舰船已经离目的地颇为近了,墙上等待的数千人可以看清船上人员的面目,男男女女为援军的到来感谢神祗,海港之内,铁链相互碰撞的叮叮声音不绝于耳。 但,倘若东王庭有神祗保佑,土耳其人也有自己的神明。 或许是苏丹信仰的神祗发力了,在热那亚船只将要进入海湾时,风,停了。 在距离安全海湾仅有百米的海面上,四艘东王庭的战船停在了原处,一动不动了。 土耳其人的小船发出狂野的欢呼声,全体蜂拥而上,向着四艘大船发起猛攻,而这四艘庞大的帆船有如矗立在海面上的塔楼,无法动弹。 土耳其人用钩爪钩住大船的船帮,用利斧劈砍,试图凿沉它们;士兵们抓着船锚的铁索向上攀援,朝着船帆和甲板投掷火器——火炬和着火的油布团。 土耳其舰队的司令驾着他自己的旗舰冲过来,要从侧面撞沉运粮船,两艘战舰很快杀在一处,扭打在一起。 起初,身披铁甲的热那亚水兵从高高的船舷上攻击敌兵,奋力阻挡,用铁器、石块和火炬击退进攻者,但他们毕竟寡不敌众,热那亚的船舰危在旦夕。 至多只需两个小时,土耳其人铁定能击沉这四艘大船。 这时,君士坦丁堡内的信徒开始祈祷,土耳其人也在祈祷,高远的海面上空,黑暗无光之处,似有两个神只在厮杀。 海洋啊,漆黑的海面上,苏丹在海面上行走。 不,并不是,他还没有那样的威能,事实上,他骑在马背上,催马直下海滩,海水已经打湿了他的上衣,马开始呛水,但他仍在前进。 他双手围成传声筒,朝自己的军队愤怒地叫喊,向他的将士下达命令: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惜代价,攻占东王庭的船只。 若有土耳其人的战船被击退,他就要怒骂不止,挥舞弯刀,威胁他的舰队司令: 打不赢,就不要活着回来! 四艘东王庭的援军战船仍在坚持战斗,但已是强弩之末,用以击退土耳其人的石块和火炬已经告罄,热那亚的水兵同五十倍于自己的敌人苦战数小时,手足灌铅,浑身酸软无力。 杀,牺牲,献祭,日月无声,神祗无光,时间乱了,空间摇曳在海平面上。 地平线上闪烁着太阳光,红日,却不知是白昼将近西沉的红日,还是黎明曙光升起的红日。 无论如何,热那亚的船已经丧失了战斗力,完了,全完了。 太阳光照在了海面上,就在这时,发生了一点什么。 嚎啕大哭、怨天尤人、心中绝望的东王庭人看见了奇迹发生:先前消失的风,如今又吹向了金角海湾。 风!是风! 东王庭祈祷的风、渴求的风,又苏醒了! 四艘大船疲软的船帆顿时鼓地又大又圆,风力如此强劲,以至于船头被风力推动,向上扬起,蓦然起动。 热那亚船只猛冲向前,把包围它的小船甩在了后方。 它们自由了,它们获救了。 城墙上的围观者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声,土耳其人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一幕。 唾手可得的胜利失去了,人力的苦战,终究拗不过神只的庇佑。 第一艘大船、第二艘大船……四艘船依次驶入金角海湾,降下的铁链再度升高,以防敌船闯入。 在海湾之外,土耳其人的小船无可奈何地散布在海面上。 东王庭人希望的欢呼声回荡在海面,漂浮在这阴郁绝望的孤城上空。 困兽一般的东王庭人一夜欢欣若狂,黑夜总是激起感官丰富的想象力,被围困的人们开始幻想自己业已获救,安全了。他们幻想此后每个星期都有新的船舶到来,像这四艘战船一样幸运地进入海湾,卸下粮食、运来士兵。 然而,苏丹是一个颇富想象力的人。 他的想象力和东王庭子民那不切实际的想象并不一样,他是另一种类型的、更为罕见的梦想家,他知道如何用自己的意志迫使想象成为现实。 他拟定计划,然后实施。 保护君士坦丁堡的金角海湾难以入侵,于是,他拟定出一个天才的计划,通过陆路,将他的舰队从外海运往金角海湾内港。 这一极其大胆、形同荒谬的计划似乎无法实施,当年汉尼拔的军队翻越阿尔卑斯山时,尚且只是运送大象、士兵以及粮食,但运送船只却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但,正像当年的罗马人没有想到汉尼拔会翻越陡峭险峻的阿尔卑斯山,如今的罗马人也不会猜到苏丹的计划。 根据人世间的全部经验,船舶只能在水中航行,舰队翻越山岭前所未见。 然而,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践,正是区别庸碌者和伟大之人的绝佳行为准则;人类不喜欢千篇一律的战争规律,在特定的场合,真正的战争艺术家唾弃屡试不爽的方法,而对临期想出的绝招情有独钟,提供天马行空非凡想法这类人,我们称之为军事天才。 一场注定走入历史的行动,开始了。 他命令人悄悄准备无数圆木,由能工巧匠制成巨橇,他又派人把船舶从海里拖到陆地上,将摇动的船舶固定在巨橇上,就像放在一座活动的船坞里。 这时,土耳其人的数千名挖土工人开始平整道路,使佩拉山狭小的土路可以适应运输作业。 为了不使敌人对苏丹突然征集工匠的行为有所察觉,他下令,越过中立城市加泰拉,用臼炮日夜不停地猛烈轰击,炮击本身毫无意义,它唯一的目的就是吸引敌人的注意力,掩护船队翻山越岭,从一个水域运送到另一个水域。 东王庭的守卫们一心以为敌军只能从陆路发起进攻,因此加紧防守。 与此同时,无数涂抹有滑腻油脂的滚木运作起来,大滚木上放着苏丹的巨橇,无数公牛拉动巨橇,朝山顶慢步走去。 夜幕低垂,视线模糊,这一场不可思议的漫游开始了。 一切伟大的事业,必先出自默默无闻,一切聪明的行动,必先经过深思熟虑。 在他的英明领导下,奇迹中的奇迹诞生了:一支舰队在山岭上行驶。 孙子曰:兵不厌诈。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兵者,诡道也。 在此地,他证明了自己具有非凡的军事才能,谁都料想不到苏丹下一步的行动。 在轰击城墙的隆隆炮声中,他的命令有条不紊地被执行,至少有五十艘奥斯曼帝国轻型船只越过佩拉山丘,在一夜之间翻山越岭,穿过葡萄园子,穿过田野和森林,像空降一般绕过守卫港口入口的铁链,进入了金角海湾,驶向君士坦丁堡的海墙。 次日清晨,东王庭的子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支敌军舰队凭空诞生,满载士兵,扬帆行驶在海湾当中。 没等君士坦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土耳其人的欢呼已经响了起来,长号吹奏,战鼓齐鸣,苏丹的妙计大获成功。 整个金角海湾已经落入苏丹军队的控制中,现在,他的铁腕收紧了。 围城之中的人民知道,现在只有欧洲能拯救自己,但是,如何向外求援,成了一个问题。 土耳其舰队遍布马尔马拉海面,如果放出舰队突围,无异于葬送舰队。 因此,困兽做出了决定,只派少数几人乘一只小船去冒险。 欺诈司(三) 土耳其舰队遍布马尔马拉海面,如果放出舰队突围,无异于葬送舰队。 因此,困兽做出了决定,只派少数几人乘一只小船去冒险。 总共有十二人参与这桩英雄的事业,他们的勇敢令人钦佩,但这十二人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历史当中,十足可惜。 为掩人耳目,十二名勇士身着土耳其人的服装,缠上头巾,披上大衮,在五月三日午夜时分,在夜幕的掩护下轻划船桨,驶出港湾。 或许是神只保佑,这十二名勇士乘坐一片孤舟,竟然闯过了土耳其人的包围。 在土耳其人的包围圈外,没有任何舰队,爱琴海上没有威尼斯的风帆,没有舰队候命待发,没有教皇的人马,世界忘记了东王庭。 看着空空荡荡的海面,勇士们心中绝望,他们驾驶小船从一个岛屿划向另一个岛屿,所有的岛屿都被敌军占领了,没有任何友军。 十二名勇士中有人感到恐惧,他们认为应该趁机逃离这是非之地,远离土耳其人的包围。 但是,这些无名英雄最终选择了勇气,勇气让他们毅然决定返回:既然皇帝将任务交给了他们,他们就必须完成。 信使,必须带回消息,哪怕是最令人绝望的消息。 于是,载着十二人的孤舟冒险穿过敌军舰队,归来了。 此时已经是五月二十三日,君士坦丁堡的人们以为这只小船已经失败,谁都没有抱希望,但当这只船带着信息返回时,数千人欢呼起来,他们以为欧洲没有忘记自己,他们以为这只船会带来威尼斯亦或教皇的信息。 直到夜幕降临,十二名勇士带回的信息才传播开来:欧洲忘记了东王庭。 围城中的人们终于意识到,他们孤立无援了,如果无法自救,他们就完蛋了。 六个星期过去了,每天都有战斗发生,每天都有人死。 苏丹变得焦躁,他的臣子不断劝他放弃君士坦丁堡,但他是坚定的。 十八号那天,他用吉伯赛人制作的望远镜看见了君士坦丁十一杀敌至城外,随后,他内心涌现出欣赏和惋惜的心情。 他三次派人要求君士坦丁十一投降,但三次被拒绝。 皇帝的回答是明确的:我们甘愿受死也不会投降。 在第三次得到拒绝的回答后,他叹了口气,作为军事统帅,他只剩下两种抉择:要么撤兵,要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决定性总攻。 他选择后者,这是一次豪赌,但历史证明,他赌对了。 苏丹的军事会议开始了,他的狂热意志战胜了一切犹豫忧虑,他决定,在二十九日发起决定性的总攻。他一向行事果断,这次也是如此。 苏丹下令,举行祭祀仪式,所有的伊斯兰礼仪都被对准了同一个目的:胜利。 剩下的火药、炮弹,都被整合起来,用于最后的进攻。 他向各个部队分派攻击任务,从清晨到深夜,他没有休息哪怕一个钟头,从金角海湾直到马尔马拉海,他的马累得半死,他策马走遍全军广阔的驻地,从一个帐篷到另一个帐篷,所到之处,苏丹的出现让土耳其人斗志昂扬。 他不单是事必躬亲的统帅,也是精明的心理学家,他知道,如何最有效地煽动起十五万大军的战斗热情。 他许下可怕的诺言,这诺言,后来他履行了一半,这诺言,使他备受美誉,使他声名狼藉。 苏丹在鼓号声中高声宣读他的许诺: 以神的名义,以先知和先见者的名义,以他的名义,他发誓,破城之后,他的军队将有权任意劫掠三天。城墙之内的一切,无论家具财物、金银首饰、珍珠宝石、男丁妇孺,统统属于胜利的士兵。 除了胜利的光荣本身,他本人,奥斯曼帝国的伟大苏丹,放弃此外的全部战果。 士兵们用疯狂的欢呼接受这野蛮的誓言,千万人的欢呼声汇成诗篇,这些人言注定写入历史,但是无人能够读懂。 “杀!杀!杀!”土耳其人的预言飘荡在空气中。 随着战鼓和长号的声音,土耳其人的兵营在夜晚变成了一片喜庆之光的海洋。 城内,东王庭的人们心惊胆战,他们从高墙上看见的,是燃烧的平原,燃烧的山丘。 光,光,光! 土耳其人吹奏这喇叭、笛子,敲奏着战鼓和小手鼓,舞蹈,舞蹈,那绝非庆祝,而是祭祀仪式。 午夜时分,遵从苏丹的命令,所有灯火在同一时间一齐熄灭了,欢呼沸腾的声音在一霎时消失殆尽,留给东王庭人的只剩下死寂和沉重的黑暗。 这是一种信号,一种无声的威胁,比起吵吵嚷嚷的灯火、狂欢热烈的呼喊,这片沉默的黑暗更让人心烦意乱,更让高墙上侧耳谛听的人们感到恐惧。 不需要有人报信,君士坦丁的困兽心里清楚,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什么。 他们知道,苏丹的总攻命令已经下达,在这最后的几小时里,往常不相往来的居民们聚集到一起了。 尘世总是如此,往往只有大难临头,人们才会表现出空前的团结。 为了让所有人做好准备,奋起扞卫他们共同的信仰——或许以前不是,但现在是了——君士坦丁十一,名为巴西列乌斯的皇帝,下令举行一次感人至深的仪式。 全城百姓,无论信仰,无论年龄,无关性别,无分身份高低,全都集合在一起,加入圣三一空间绝后的游行。 谁都不许待在家里,人民们虔诚地参与到了游行队伍中来,同时,君士坦丁十一召集元老、唤来贵族和军事指挥官,向他们做最后的训示,鼓舞他们的斗志。 此时的君士坦丁十一已是穷途末路,他无法向忠于自己的士兵许诺任何奖赏,但他向他们描述,如果抵挡住这决定性的最后总攻,那将是何等的光荣!那将是何等的光荣!! 如果屈服于杀人放火的土耳其人,又会有何种危险?此话,君士坦丁十一不言自明。 城内城外,皇帝和苏丹,两人都很清楚:这一天,将决定几百年的历史。 然后,在这一时刻,东王庭最后的弥撒开始了。 成千上万的黑影呢喃着庇佑的咒语,烛光摇曳,月影散漫,这是东王庭的皇帝在向他的神明祈祷。 以君士坦丁十一为首,人群来到祭坛,等待着神祗的回应。 夜空当中,无情的月照耀着君士坦丁十一,审视着末代皇帝坚毅如石灰石的面庞。 “这是东王庭的安魂弥撒,因为我在查士丁尼的大教堂里,我在。” 君士坦丁十一如是说。 是夜,有如人眼的月突然闪烁,似是眨眼,然后,皎洁的月光消失了。 月亮失去了亮光,这让东王庭的子民感到深深的恐惧。 连神都抛弃他们了吗? 皇帝开始安慰自己的臣民,他高声喊着安慰的话语,不间断的、有如波涛的祈祷声音在厅堂内回响,上升至高高的穹顶。 但是月光并未回来,神祗没有注视此地,至少,今夜没有。 在这次仪式结束后,皇帝匆匆回宫,下马后,他请求全体臣子仆从,原谅他平生可能对他们做出的不公处置。 接着,他翻身上马——像他的大敌一样,事必躬亲地在同一个小时内——从城墙的一端跑到另一端,激发战士们的斗志,安抚无辜的百姓。 是夜无光,无人说话,没有兵器撞击的声音,没有为苦难哭泣的声音,但围墙内外,人们都在等待白昼,等待着避之不及的死亡女神。 凌晨一点,苏丹发出攻击信号,一扇由火焰、鲜血和神圣标志组成的君主旗帜展开了,十万人口呼神名,武器、云梯、绳索、钩爪,他们拿着一切用得上的东西,朝着城墙发起猛冲。 战鼓齐鸣,杀声震耳,炮声如雷。 苏丹下令三波士兵相继开始攻城,每波由五万名士兵组成。 第一批是被迫为突厥人作战的基督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批人半裸的身躯在苏丹的进攻方案中只是炮灰,为的是使敌军疲惫不堪。 被驱使的炮灰抬着成百架云梯在黑暗当中奔跑,他们攀爬城垛,被守城的卫士击落,然后再被身后督战的突厥人逼着冲上前去,又被君士坦丁堡的守军打退,几轮反复,死伤无数,无有退路。 这批毫无价值的炮灰只是必要的牺牲,他们的死亡甚至不会影响士气,在他们身后,第二和第三批士兵驱赶着他们,让他们奔向命定的死亡结局。 死门就开在君士坦丁的上空,死门的使者破口大骂,但这无济于事,赴死的人有如传说中自杀的旅鼠,必死无疑,必死无疑。 面对苏丹的炮灰部队,君士坦丁堡的守军占着上风,他们身穿网眼铁甲,手持利剑或长矛,飞来的箭矢和石头弹丸伤不到他们。 但苏丹的计谋是有效的,君士坦丁堡的守军面临的真正威胁不是箭矢和石头,而是疲乏。 守军身穿铠甲,不停迎战一批又一批轻装敌军,从一个受击的地点转战至另一处,这种无可奈何的被动防御消耗掉了他们一大部分体力。 激战持续着,时间流逝,两小时无情的死亡之后,天空开始发白。 此时,炮灰的死伤已经抵达了阈值,第二批赶来的士兵是亚细亚人,是普通的穆斯林士兵,他们组成了第二突击梯队,开始朝城墙冲锋。 不同于之前的炮灰,这些穆斯林纪律严明,训练有素,而且身着锁子甲;不仅如此,他们还具有巨大的人数优势,不同于被动作战的炮灰,这些士兵可以全部投入作战。 战局变得更加危险了,苏丹的第二批部队休息充分,守城的士兵不得不忽此忽彼地抗击入侵者,从多个方向击退敌军。 即使如此,君士坦丁堡的防御依然牢靠,不管在什么方向,攻城部队都没能得手。 第一波和第二波都被击退了,付出了巨大的伤亡,死掉的士兵多到“要用四十艘大船装载”。 对此,苏丹仍留有后手,他启用了自己最后的后备部队、奥斯曼帝国的精锐卫队——近卫军。 第三批士兵则是耶尼切里军团,是决定战局走向的精锐,苏丹在他们后面就位。 这些精选的年轻士兵是当时欧洲公认最优秀的战士,一声呐喊后,一万两千名精锐士兵朝着精疲力尽的敌人猛冲而去。 是时候了,君士坦丁堡内钟声齐鸣,皇帝在召唤最后一批还有战斗力的人去守城,把水兵调来!把水兵调来!因为真正的决定性的战斗展开了! 日出时分,有三百名土耳其人在炮火的掩护下第一次进入城墙,但是都被守军杀死。 负责扛旗的的土军战士身负重伤,但这一切都是有代价的,与此同时,英勇的热那亚将领吉乌斯蒂尼安妮身负重伤,被送到了船上,随后死在了那里,他的阵亡使守军的斗志发生动摇。 与此同时,守城将领奎斯提尼受伤,他试图退出阵地,君士坦丁十一拦阻不成,为了稳住军心,也是为了阻止土耳其精锐的进攻,皇帝亲自率领部队作战,阻止了土耳其人的突破,攻城的云梯又一次被推下墙头。 无论是哪一方,都是十足果断,呼吸之间,东王庭似乎得救了,用巨大的苦难战胜了最野蛮的进攻。 如此看来,东王庭似乎胜利了,苏丹的第三波进攻也被阻挡。 就在这时,奇迹,或者说,巨大牺牲换来的神迹,发生了。 出现了人所未料的情况。 几个脱战的近卫军通过外墙缺口侵入了距离主战场一段距离的地方,他们不敢贸然前往战线方向,毕竟那里的守军杀红了眼。 就这样,这几名士兵在城内好奇地、无计划地来回转悠,做布朗运动。 这时,一名土耳其人发出了尽可能大的叫喊。 “看!一扇门!” 几名士兵顺着发现者的手指看去,发现内城墙中杵着一扇小门,此门名为Keroporta,凯卡波尔塔门,也即凯尔卡门。 没人知道这是为什么,但,现在,这扇门完全敞开着。 几名近卫军发现,坚固的堡垒中,此门大敞开,可以从容通行,十分惊异。 他们起初的想法非常朴素:他们认为这是一个陷阱、一种诡计。 因为堡垒的每一处缺口、每一个天窗、每一座大门前,死者数以千计,尸体堆积如山,熊熊燃烧的油脂、投掷的矛枪呼啸飞行,濒死的叫嚷声不绝于耳。 但在这扇小门前,却是另一片升平的景象,门扉大开,朝向市中心。 如此荒唐之事,他们觉得难以置信。 一名勇敢的近卫军朝着凯尔卡门走了几步,他很快跑了回来,声称自己听到了诡异笑声和连续不断的炮击声,但除此之外,这扇门确实无有守军。 很快,这几名近卫军通过凯尔卡门返回了战场,叫来了增援部队,整个部队丝毫未受抵抗,通过门扉大开的凯尔卡门突入内城,出其不意地从背部靠近了蒙在鼓里的守军。 此时,守军们惊恐地发现,身后开始出现敌军,这让他们失去了全部的自信心。 “城陷了!城陷了!” 虚假的谣言开始弥漫,土耳其人趁机欢呼: “占领城市了!攻破城门了!” 声音越来越嘹亮,喊声瓦解了东王庭的抵抗意志,不坚定的守军开始溃逃,很快死于乱军丛中。 君士坦丁十一率领亲信迎战敌兵,同样死于乱军之中,但他的尸体未被发现。以罗马人的观念来看,这是光荣的死。 十字架倒下了,土耳其人大获全胜,直到当天下午巷战结束后,苏丹才率部进入了君士坦丁堡。 他骑着漂亮的坐骑,一脸严峻的神色,对沿途抢夺劫掠的野蛮场面,他都熟视无睹。 他信守诺言,不干预为他赢得胜利的士兵做出的令人发指的勾当。 苏丹不在乎,他已经赢得一切,他傲然策马前往大教堂。 金碧辉煌的教堂光芒四射,但苏丹克制住了自己焦躁的心情,他卑恭地下马,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撒在了自己头顶。 这是为了提醒他自己,他本身也是一个凡人,他的胜利来自于神只。 对神只表示谦卑之后,神选的苏丹昂首挺胸迈进了查士丁尼大帝修建的神圣智慧的教堂。 当然,苏丹的谎言紧随苏丹的胜利,如约而至。 在两日两夜的烧杀抢掠之后,他下令,提前结束劫掠。 虽然许诺了三日三夜,他却没有遵守诺言,但这并不会带来抱怨和不满。 土耳其人对苏丹感恩戴德,因为,两日两夜的劫掠已经将君士坦丁堡化作空城,没有残余的东西可供士兵争抢了。 对于城内东王庭的幸存者,苏丹提前终止劫掠的行为拯救了他们的性命。 正是如此,苏丹的谎言欺骗了数万人,但没有人对此持反对态度。 如此杰出的谎言,注定要写入历史,但除了苏丹本人,再没有人能付出这样巨大的牺牲,换取如此的谎言和光荣了。 这个谎言在历史中的地位是无与伦比的,在这谎言之上,他的神格雕成丰碑。 在许多年后,在他落马诈死之后,苏丹这个名字仍回响在欧亚大陆。 第1章 一疯二傻 疯医程立身拿回了自己的法器,他信守承诺,治愈了孙必振的伤势,接通了他的炁脉。 “善哉,我们算是双赢。”程立身如此评价道。 凭借法器“柳叶刀”的庇护,程立身的疯狂暂时被压制了,虽然免不了有些疯癫的,至少比之前好得多了。 送走孙必振一行人后,程立身难得有了自己的闲暇时光:他之前疯得厉害,每天都在做疯子该做的事,因此没有闲暇可供休息。 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程立身疯得没那么厉害了,此刻,黄金矮林内,程立身正在涮火锅。 小熊软糖们在洞窟大厅里生起篝火,支了一口鸳鸯锅,锅里放着一红一白两味汤底,红的是草莓红腐乳味,白的是椰奶白腐乳味。 按理说,煮的信徒都是挑剔的美食家,但程立身是疯医,口味自然和普通人大不相同。 火锅冒着热气,食材起起伏伏,净是些人间见不到的稀奇东西:长着橙色斑点的蓝色蘑菇、拇指粗细的韭黄、散发奶白色荧光的绿色菜叶、切片儿的紫色血豆腐……食材整整齐齐地摆在木制的托盘里,放在了地上。 为了避免食材逃跑,小熊软糖在上菜前用棒槌狠狠殴打过一遍,确保没有食材能逃出托盘。 程立身坐在一只小马扎上,用法器舀了一块血豆腐,半生不熟的豆腐在勺子里蛄蛹来蛄蛹去,程立身客客气气地将勺子递给两位“客人”。 “二位同仁,尝尝吧?” 坐在程立身对面的正是“医生护士二人组”,程立身见他们和自己都是医务人员,让小熊软糖们放了二人,并大发慈悲地医治了二人的“绝症”。 实际上,医生和护士根本没得什么绝症——以二人的智力水平,根本理解不了什么叫绝症,他们之所以加入黄金教,完全是被假医院里的假大夫欺骗了。 这两个倒霉蛋患上的不过是普通的皮炎,黄金教的信徒却说二人患上的是晚期皮肤癌,必死无疑,并用法术蒙骗二人,这才把他们哄进了医院当喽啰。 对于程立身来说,治愈皮炎有如吃饭喝水一般简单,他轻轻松松地治愈了二人的疾病。 对此,医生和护士感激涕零,二人发誓要尽全力帮助程立身,以报答救命之恩。 程立身没有拒绝,而且好心地请两人吃火锅,这才有了当下的一幕。 医生和护士看着程立身递来的血豆腐,摆手摇头,说什么也不敢吃。 无奈,程立身收回勺子,吹了吹热气腾腾的豆腐,吸溜了一口,满足地咂咂嘴。 “口福啊,好吃!” 医生和护士呆呆地看着程立身吃火锅,虽然锅底惊世骇俗,食材稀奇古怪,程立身却吃得很香,医生和护士忍不住连连咽口水。 二人被小熊软糖囚禁了一天一夜,水米未进,看着程立身吃得香甜,医生实在忍不住了,他朝程立身拜了一拜,用手抓起一片菜叶,塞进了嘴里。 “欸?好吃吔!” 医生嚼着发光菜叶,露出了惊奇的表情,又抓起一片递给了护士,护士将信将疑地接过,迟迟没有下嘴。 “欸,别用手抓,1427,去给取双筷子来!”程立身吩咐站在身后的小熊软糖道。 “救主,我们没有筷子。”1427回答。 “随便折两根木棍儿来不就好了吗?” “好的救主,我这就去。” 1427老老实实地走出了大厅,过了两分钟,它抱着一堆柴火走了回来,每一根柴都有手臂粗细,1427将柴堆放在地上,指了指。 “救主,我取来了。” 程立身点点头,朝柴火堆摊开手,示意医生和护士,“二位,筷子取来了,请自便。” 医生护士二人组是蠢了点,但是并不疯,护士面露难色,低声问医生:“这筷子未免粗了点?” “谁说不是呢?”医生回答。 程立身听到了二人的对话,他赶紧吃光勺子里的食物,把勺子嗦干净,然后朝柴火堆轻轻一挥。 寒光闪烁,柴火化作了一堆牙签。 “这下应该足够细了,请用吧,不要客气!火锅不等人呐!” 护士朝医生暗使眼色,为展现自己的男子气概,医生战战兢兢地捡起一把牙签,用牙签去戳地上的紫色血豆腐。 血豆腐被戳穿了,痛得嗷嗷叫唤,医生吓了一跳,赶忙将插在牙签上的食材按进了锅里。 血豆腐发出溺水的气泡音,挣扎的声音很快消失了,医生一脸冷汗地收回牙签,看了看插在牙签上的豆腐,刚想把豆腐递进嘴里,却没想到血豆腐只是在装死。 眼见医生要吃自己,血豆腐不敢再装了,撕心裂肺地嚎叫起来,吓得医生赶紧把豆腐按回锅里。 草莓红腐乳的锅底当中传出一阵溺水的气泡音…… 程立身哈哈大笑,解释道:“你看,申国古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豆腐这东西不入味儿,为了让它入味儿,必须让它活过来。 要让豆腐活,不但要在卤水上做文章,切的时候还得小心谨慎。不能切太小,太小了放进锅里就捞不到了;也不能切太大,切太大了,豆腐会从碗里翻出来满地跑。” 医生和护士都无法理解程立身的思维,露出了懵逼的表情,他们俩都是凡夫俗子,不晓得吃火锅的大道理。 程立身于是补充道:“豆腐不入味,是因为豆腐它不吃调料,但是活了的豆腐吃调料啊,所以入味!你就得趁这个豆腐还吱哇叫唤的时候下锅,让它喝一肚子汤底,这才好吃!” 医生不懂装懂地点点头,收回牙签,确信牙签上的血豆腐已经熟透了,他鼓起勇气,将豆腐塞进嘴,嚼了三下,吐了一地。 “呕恶……” 医生的眼睛歪成了煎鸡蛋的形状,泪水和汗水哗啦啦地流淌,他伸出舌头,用指甲抓挠味蕾,试图忘记方才舌尖品尝到的味道。 血豆腐本身没有味道,煮熟的血豆腐吸满了草莓红腐乳的汤汁,但这并不是医生吐一地的关键,他之所以会吐出来,单纯是因为嚼得不彻底,垂死挣扎的豆腐抱住了他的小舌头,引发了呕吐反应。 程立身却以为医生是吃不惯自己的汤底,摇了摇头,“罢了,我看你们理解不了吃火锅的大道理,1427,你去喊人,给他们俩整点挂面吃吧。” 听说有挂面吃,护士心想一个挂面总不能整出新花样,赶忙迎合道:“对的!对的!我们吃些挂面就足够了!麻烦糖兄多给准备点吧。” “放心,挂面管够。”程立身朝1427摆摆手。 1427把“糖兄”听成了“糖熊”,知道是在说自己,它朝护士点点头,走出大厅去取挂面了。 医生护士饿的前胸贴后背,等待期间,二人用牙签插了些菜叶吃,程立身没有说什么,二人就把一整盘荧光菜叶分食了。 半分钟不到,医生和护士开始散发荧光,但他们已经懒得搭理这种小问题了。 菜叶吃完了,二人还没吃饱,于是开始打蓝蘑菇的主意,但程立身制止道:“这个可不能生吃,有毒的!” 饥肠辘辘的医生指了指韭黄,“那这个呢?” 程立身点了点头,“这个可以。” 得到肯定答复后,医生和护士一人抓起一根粗的离谱的韭黄,嚼了起来,不出半分钟,二人的皮肤变成了韭黄同款颜色,而且散发着荧光。 看着又黄又发光的二人,程立身摇了摇头,他虽然是个疯子,却是个聪明的疯子,知道什么东西该吃,什么东西不该。 “吃火锅的大道理”,实则是煮的信徒修炼的一种方式,和“酿酒与酒浆品鉴”和“香料制作”并称为煮的三门必修课。前者是吃各种珍稀的(致命的)食材,后二者不言自明。 没过多久,大厅外突然传来嘈杂声音,程立身不管不顾,埋头涮火锅,医生护士却被吸引了注意,伸长脖子,眼巴巴地看向声音来源。 漆黑的隧道之中,砰砰啪啪的打斗声音越来越响,似乎有人在隧道里打群架,而且是械斗! 程立身坐怀不乱,仍埋头吃火锅,见疯医没有反应,医生护士也只能惴惴不安地坐在远处,望眼欲穿地看着隧道的方向。 突然,黑洞洞的隧道当中冲出了一团张着血盆大口的面,面的牙齿是馒头,眼睛是饼,手臂是法棍,腿是列巴,身子是未经发酵的面团。 巨大而惊恐的面团正在和一队手持棍棒的小熊软糖打斗,带队的小熊软糖正是1427,它抓着一把狼牙棒猛力捶打面团,把暴走的面团赶回了隧道中。 驱赶面团后,1427抓着狼牙棒走了过来,朝目瞪口呆的医生护士解释。 “不好意思,出了点意外,让面跑出来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们很快就能集结部队,肯定把这团面打挂掉!” 说完,1427憨态可掬地鞠了一躬,抓着狼牙棒跑出了大厅,稚嫩的叫喊声沿着隧道传出: “集结部队!快集结部队!客人要吃挂面!打它打它!打挂它!” 程立身也听到了1427的叫喊,他叹了口气,放下法器,看向医生护士。 医生急了,指着隧道入口大喊:“程大夫!您快出手啊!” 程立身摇摇头摆摆手,“那可不行,我在吃火锅啊,火锅不等人。” “火锅这种事情怎样都好,您快想办法呀!怎能让那个怪物胡闹!” “欸,你别看我的部队全是糖熊,它们打起仗来可比凡人厉害得多!虽然面很凶猛,但打挂它不成问题!” 说着,程立身看向隧道,只听见隧道中传出小熊软糖们的叫嚷: “庐山升龙棍!” “降龙十八棍!” “钻石星辰棍!” “老大!水火无情棍不好使呀!” 1427:“撑住!我去取更大的棍子!” 听见战况不顺,程立身叹了口气,当年他在大疱疹吃了败仗后,撤退时,小熊软糖的军队为了急行军,丢掉了打造好的精良兵器;来到黄金矮林后,没有程立身指挥,小熊软糖们无处获取兵器,只能用木质狼牙棍充数,但木棍毕竟不是利器,根本无法发挥糖熊们的真正实力。 “不好意思,二位,我的部队效率有限,估计挂面一时半会是吃不上了,要不,我给你们杀个瓜吃?” 医生和护士吓得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不用这么麻烦……” 这时,黑漆漆的隧道中突然传出面团濒死的哀嚎。 医生和护士慌忙看向隧道,这次,就连程立身也被吸引了,他抓着法器站了起来,扭头看向了大厅入口。 小熊软糖们的喊声传来。 1427:“打赢了!凯旋!” 众小熊软糖:“凯旋!” 凄厉的哀嚎很快消散了,过了半分钟,列队整齐的小熊软糖们扛着巨大的面团走进大厅,孙必振三人跟在队伍最后进入了大厅。 孙必振握着公平之矛,矛尖沾满面糊,他扒拉着面糊,自言自语道:“这玩意儿真是生猛。” 刘易斯换上了口罩,她朝孙必振露出钦佩的眼神,说道:“你比那个怪物还要猛,这才几天呀,你的炁怎么这么强了?” “有这回事吗?” “千真万确,不信你问召潮司。” “没错,虽然不如刘易斯,但是你的炁已经超过常人了。”召潮司肯定道。 孙必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估计是药引的作用吧,定续命本身就是修炼用的药物,服下两副药后,有所提升也在情理之中。” 看到自己曾经的患者回来了,程立身笑着迎了上去,问候孙必振道:“原来是你,接续炁脉的那位病人!你恢复的怎么样?” 孙必振看向程立身:程立身仍穿着一身清洁工制服,但他的精神状态明显好了许多,眼神清澈了,说话也有了基本的逻辑。 “托您的福,我现在很好!”孙必振朝程立身点头致敬。 大厅另一边,小熊软糖们开始解剖面团,将不同的面点分别处理;1427扒开了面团的腹部,扯出了一坨热气腾腾的面条,装在木制托盘里,端给了医生护士。 “二位快趁热吃吧!挂面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木制托盘当中,白花花的挂面沾着橙色、红色、褐色相间的肉酱,挂面是面的小肠,肉酱则是面的血液,此刻还是温热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医生和护士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地回答:“谢谢,我们吃饱了。” 第2章 地狱巴士 孙必振没有理会医生和护士,他用脚尖戳了戳面团,确保它死透了。 1427端着“挂面”,递给孙必振,孙必振谢绝了它的好意,召潮司却顾不上那么多,她抢过挂面就吃了起来,吃的不亦乐乎,站在一旁的刘易斯睁圆眼睛看着她吃,眼神中写满了惶恐。 “怎么,你也想吃?” 召潮司抓起一把沾着肉酱的挂面,递给了刘易斯,刘易斯吓坏了,像拨浪鼓一样猛猛摇头。 孙必振此次是来报恩的,他和程立身寒暄了几句,见对方神智清醒,于是开门见山地问道: “程大夫,您的属下之前说过,除了柳叶刀,您还有一件法器名为金刚琢。我这次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帮你把金刚琢也找回来,报答您的救命之恩!” 程立身谦虚地摆了摆手,“莫说什么救命之恩,救你的是煮,我只是煮的化身。” 孙必振把“煮”听成了“主”,他浅笑着点点头,“您谦虚了。长话短说,您有没有金刚琢的具体线索?事不宜迟,只要有靠谱的线索,我们这就动身。” “这个我不清楚,你问问1427,我的部队一直是它在管,当年从大疱疹撤退时,也是它掩护我一路逃到这里的。哎呀,抱歉!不能多说了,汤底快熬干了!” 程立身慌张地跑到了鸳鸯锅旁,用法器把锅里剩下的一点食材捞了出来,争分夺秒地吃着。 孙必振无奈地笑了,看来疯医程立身还是免不了有些疯癫。 1427正在指挥小熊软糖们分割面团,孙必振拄着长矛走到面团旁,朝1427招了招手,1427颤巍巍地跑了过来。 “哦,你是问金刚琢的线索?我确实知道一点。 当年,我们的部队在大疱疹损失惨重,为了掩护我们撤退,救主用金刚琢释放大法术,击退了追兵。但是救主被大恶人击伤,抓不稳法器,释放法术的过程中,金刚琢被震飞出去,落在了疱疹平原上。 施法后,救主就昏了过去,我当时想把金刚琢捡起来,但是它太烫了!” 说着,1427举起圆嘟嘟的左手,左手中央隐约有一个空泡。 “你们看,我们的手是糖做的。 虽然金刚琢就掉在地上,但它太烫了!融化了我的手,我因此无法捡起来。 当时大恶人的部队已经追了上来,为了保护救主,我带大部队先行离开了。” 孙必振皱起眉头,“这么说,金刚琢终究还是落入了鎏金司手中?” 1427摇了摇头。 “多半不是,虽然我带大部队先走一步,我还是留了一支小部队,让他们留守原地,等金刚琢冷下来后再捡起来。” “这支部队现在在哪?”孙必振循着线索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撤退到黄金矮林后,我重整了剩下的队伍,带部队挖隧道,把法器的事情忘记了。 后来,安顿下来后,我又想起了这件事,在部队中寻找当时负责留守的人员,但是很奇怪,负责留守的小部队没有一个人回来。 我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我有一个猜测:我猜,他们很可能撤退到了黄金矮林的另一个区域,但是和大部队失去联系后,他们没有得到及时医治,被光蛰病逼疯了。” “逼疯了?到底怎么一回事?” 1427语气伤感地解释: “你看,我们都是糖做的,糖是不需要吃饭睡觉的,也不会饿、不会困。 但是光蛰病会让我们长出血肉,如果不及时医治,血肉会带来血肉的欲望,没有得到及时医治的成员开始叫唤‘肚子饿’,他们会开始吃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就像救主吃东西一样。” 听到这里,站在一旁的刘易斯突然想到了疱疹平原上的遭遇,她举起手吸引1427的注意,问道:“1427!你说的这支部队,是不是比你小得多?” 1427足有两米高,它点了点头,回答道: “是啊,我刚刚说过,我留下的是一支小部队,大部队的成员是大糖熊,小部队的成员都是小糖熊。” 原来“大部队”“小部队”是字面意思,刘易斯猛猛点头,将乘坐地狱巴士穿越疱疹平原的经历说了一遍。 听完刘易斯的讲述,1427似乎叹了口气,伤心地说: “唉,你说的那些‘怪物’,正是患有光蛰病的小部队。他们肯定被光蛰病剥夺了思想,只想着吃东西了……” 1427不出声了,他似乎在自责当初派部队留守的决定,刘易斯赶忙安慰道:“这不怪你!要怪就怪鎏金司!” “我知道了,如果不出意外,金刚琢应该还在小部队手里,你们的交通工具应该就是被金刚琢的攻击摧毁的。” “程立身先生有办法医治光蛰病的,对吧?”刘易斯心怀侥幸地问。 1427摇了摇头。 “可惜,即使是救主,也只能医治感染初期的患者。光蛰病持续的时间越长,血肉和糖的组合就越紧密,最终会变得难分彼此,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小部队恐怕已经没救了……” 听1427这么说,孙必振等人也沉默了。 良久,1427小声开口道: “如果你们要回到遭遇小部队的地方寻找金刚琢,我想拜托你们轻轻下手,如果可以,我不希望小部队遭受折磨。” “好的,我答应你。”孙必振听懂了1427的暗示,坚定地点头。 1427拥抱了孙必振,在他身上留下了一层黏糊糊的软糖。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出发?我可以带你们回到疱疹平原,但是具体位置我就不清楚了。” “事不宜迟,就现在吧。” 1427点点头,领着孙必振三人走向一条隧道。 半小时的跋涉后,一行人穿越了黄金矮林的狭窄暗道,从一处土丘中钻了出来。 土丘上盛开着有毒的孢子花,这是疱疹平原的特色物种,橘黄色的菌毯七歪八扭地生长,散发出恶臭的气味。 1427朝孙必振三人挥挥手,独自返回了,他神情落寞,看来他还是对小部队的事情耿耿于怀。 “所以,我们现在该往哪里走呢?”孙必振问。 刘易斯无语了,她扶着额头吐槽道,“这话该我问你吧?你一口一个‘事不宜迟’,我还以为你有主意。” 孙必振无辜地笑笑,扭头看向召潮司,召潮司只是翻了翻白眼,看向了别处,看来她也不知道具体位置。 “这就麻烦了,我还以为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想这么多。” 孙必振拄着长矛,思索着下一步的对策,可惜,他想了半天,想得头疼,也没想出合适的解决办法。 召潮司有些不耐烦,她凑到孙必振身旁,提议道:“之前在巴士上,我读过蘑菇人的记忆。我可以试着找一找,但是不一定准确,你觉得呢?要不要让我试试?” “那好啊,反正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你试试看吧。” 召潮司翻白眼道:“丑话说在前面,我不保证一定能找到,如果半途迷了路,你们不要怪我!” “不怪你,要怪就怪我。”孙必振双手合十,朝召潮司呲牙笑笑。 召潮司宠溺地掐了掐孙必振的笑脸,看着二人卿卿我我,刘易斯酸溜溜地喊道:“你们这对癫公癫婆别腻歪了,赶紧干正事吧!” 召潮司没好气地瞪了刘易斯一眼,思索片刻,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疱疹平原上的地标非常少,加上平原常年被鲜艳的孢子烟雾笼罩,能见度非常低,即使附近有地标建筑,隔着孢子烟幕,一眼也望不见地标的位置。 召潮司领着三人在平原上行进了两小时,孙必振和刘易斯确实没有抱怨,她自己却失去了耐心,身上开始飘荡肉眼可见的黑炁。 眼看召潮司身上的黑炁越来越浓,孙必振和刘易斯瑟缩着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这时,疱疹平原上突然刮起了大风,孢子烟雾四散飘忽。 召潮司身上的黑炁散了,她快步跑到孙必振二人旁边,警告道:“我闻到一股味道,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是软糖熊吗?”孙必振忙问。 召潮司凝重地摇头道,“似乎不是,比那大得多。” “有多大?” “不清楚,反正比马要大。” 召潮司一时不知道怎么形容,但已经没有必要了。 孢子烟雾逐渐散去,一只形如蚱蜢的庞然大虫自浓烟中挺立而起,它的身躯被粗壮的菌丝缠绕,残破的甲壳上布满了蠕动的孢子囊。 巨虫的头颅间,几株细长的棕褐色蘑菇从颅顶穿出,摇曳在半空。随着巨虫的移动,无数孢子从蘑菇的菌盖下方喷涌而出,将恶臭的孢子撒向四方。 孙必振仰头凝视着这只巨虫,露出了震惊的眼神。在那巨虫背上,赫然伫立着一座倾圮的棚屋,棚屋破碎的木质结构摇摇欲坠,看着好生眼熟! “这不正是我们来时搭乘的地狱巴士?看来你带的路是正确的。”刘易斯对召潮司讲。 百米开外,刘易斯的声音似乎触动了地狱巴士的逆鳞,它长满菌丝的头猛地一转,锁定了孙必振三人所在的方向,地面随之剧烈震动起来,地狱巴士庞大的身躯稳步挪动身躯,摇摇晃晃地接近三人。 孙必振与刘易斯还未意识到危险,召潮司却作出反应,她快步冲向地狱巴士肿胀的、裹满菌毯的右腿,想要用蛮力折断巴士的腿脚、阻止它前进。 然而,召潮司显然低估了地狱巴士的力量。 地狱巴士似乎察觉了召潮司的意图,在召潮司靠近之前,它猛地一蹬腿,将召潮司击飞了出去。 召潮司像流星一样飞向了远方,孙必振目瞪口呆地从左向右转动视线,只见召潮司落在了五百米开外的地面上,她狼狈地爬起身,双腿微颤,显然摔得不轻。 击飞召潮司后,地狱巴士并没有停歇,反而加快了脚步,朝着孙必振与刘易斯猛冲而来。 连召潮司都拦不住地狱巴士,更别提他们两个了,刘易斯先一步意识到了危险,朝孙必振大喊:“我们分头跑!” 孙必振惊愕地站在原地,刘易斯却拔腿跑了起来,她跑得很快,但还是比不过巨大的地狱巴士。 地狱巴士似乎将刘易斯视作唯一的猎物,经过孙必振身旁时,它根本没有搭理孙必振,径直朝着刘易斯追去。 孙必振颤抖着,他并不是害怕,只是地狱巴士的脚步颤动着大地,他也随之颤抖。过了三秒钟,孙必振神情恍惚地看向渐渐远去的地狱巴士,过于震惊的他直到此时才意识到事情不妙。 “孙必振!!” 远处,召潮司尖声喊叫,这声叫喊穿透了孙必振的脑髓,他从头到脚哆嗦一番,扭头看向了地狱巴士掀起的孢子烟雾。 地狱巴士对刘易斯穷追不舍,孙必振慌了,他咬紧牙关,奋力追了上去,手中的公平之矛发出高频嗡鸣,仿佛在警告他。 地狱巴士动作迟缓,但耐不住它身躯巨大,每一步都抵得上孙必振十几步,孙必振用尽全力也追不上,眼看地狱巴士就要追上刘易斯了,孙必振急得大吼道: “喂!冲我来!!” 令他惊讶的是,叫喊声似乎吸引了地狱巴士的注意,巴士猛地转身,开始朝孙必振冲刺。 地面剧烈震动,孙必振被震得踉跄倒地,他慌忙用长矛支撑着站起,嘴角不由自主地颤抖,忍不住嘀咕:“真他妈听话……” 地狱巴士掀起的孢子烟雾让孙必振喘不过气,他知道,自己决计跑不过巨大的地狱巴士,于是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坚定地站定,举起长矛对准地狱巴士,眼神犀利。 巨虫缓缓逼近,即使沉重的脚步声震耳欲聋,孙必振还是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远处,刘易斯和召潮司都睁大眼睛看着他,二人并不知道孙必振的想法,还以为孙必振是吓得呆在了原地,齐声尖叫起来,刘易斯甚至害怕地捂住了眼睛。 就在地狱巴士接近的一瞬间,孙必振奋力跃起,将长矛矛尖刺进了地狱巴士的一条腿。 巨大的惯性几乎将孙必振的手臂拽断,他咬牙坚持着,借力荡起,随即松开长矛腾空飞向上方,成功落在了地狱巴士的背部。 没了长矛,孙必振顿时没了信心,地狱巴士还在奔跑,他险些失去平衡,急忙伏下身,双手紧紧抓住一团黏糊糊的菌丝,勉强稳住了身形,没被地狱巴士甩下去。 柄护主心切的公平之矛开始剧烈震动,挣脱了桎梏,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飞向孙必振。 孙必振感到十分惊喜,他伸手抓住矛柄,用长矛做支撑,缓缓站了起来。 地狱巴士没意识到孙必振已经登上了它的背部,依旧沿着原定路线横冲直撞,天光照在它身躯上,发出炙烤的沙沙声。 孙必振望着疱疹平原的地面,一时没了主意,恐高让他感到一阵晕眩,为了安全,他赶紧扭头看向了棚屋一侧,这蓦然回首的一瞥,孙必振瞳孔骤缩。 在那破碎的棚屋中,一颗穿着蓝色工装裤的干瘪蘑菇静静立在残破的地板上。干瘪蘑菇的表面覆盖着一层苍白的霉斑,瘦弱的菌盖上,生长出无数细长的棕褐色蘑菇。 细长的棕色蘑菇缠绕在一起,密密麻麻,每一颗蘑菇的菌柄上都生长着一串人类牙齿,菌柄张开充满褐色粘液的口腔,互相撕咬、吞噬、同类相食,被吞食的蘑菇发出尖叫,吞吃同类的蘑菇发出满足的咀嚼声,然后又被同类吞食。 每当一株蘑菇被同类吞吃殆尽,新的蘑菇便从其残骸中生长出来,迅速取代了原先的蘑菇,带着更加疯狂的饥渴和更加尖锐的牙齿。 轮回不断,生生不息,恶性循环。 吃,杀,生长,繁荣,吃,杀,生长,繁荣,吃,吃,吃,吃,吃…… 蘑菇丛诞生自蘑菇人的尸体,它们本来是蘑菇人的幼体,但不知为何,居然染上了光蛰病,开始彼此蚕食。 光蛰病具有传染性,当初,马卫家在车厢里开枪打爆了两颗眼球,释放出了光蛰病的病原体:太阳光。 光,是光蛰病的唯一载体,在无光地狱内,被光照射会带来不可逆的伤害,如果生物侥幸活过了阳光照射带来的伤害,将会产生恐怖的异变。 正是这些罹患光蛰病的蘑菇,操纵着已经死亡的地狱巴士四处活动,试图把孢子扩散到疱疹平原各处。万幸,它们的孢子并没有患上光蛰病:光蛰病只能通过光传播。 孙必振默默看着棚屋内扭动的光蛰病蘑菇,他的理智岌岌可危,在陷入疯狂的前一刻,孙必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毁灭吧,赶紧的。” 孙必振扭过头,抬起左手,掐了一发磷火咒。接通炁脉、服下第二味药引之后,孙必振已经掌握了炁的使用,无中生火根本难不住他。 棚屋内,扭动的蘑菇丛同时静止了,它们纷纷扭动菌盖,对准孙必振手中的火光,嘈杂的尖叫停止了,蘑菇们迟疑片刻,齐声尖叫出同一个字: “啊!!” 一个“啊”字兴许说明不了什么。 成百上千个“啊”就是一首诗! 成千上万个“啊”就是一台合唱! 数以十万计的“啊”就是一场交响乐!! 蘑菇丛的交响乐折磨着孙必振,孙必振的脸痛苦地缩成一团,他咬牙切齿地捂住耳朵,挣扎着,将指尖上的火焰丢向了蘑菇丛。 磷火缓缓落下,点燃了蘑菇丛,易燃的孢子纷纷烧着,火势迅速扩散,这时,孙必振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他还站在地狱巴士身上,火却已经烧着了。 孙必振捂着脸,维持着仅剩不多的理智,棚屋里的蘑菇发出腌臜的叫声,被火焰点燃的血肉像爆米花一样“哔哔啵啵”地响着,一束又一束的太阳光从火焰中逃逸而出,孙必振发自本能地用炁抵抗,避开了光的蛰刺。 终于,熊熊燃烧的火焰点燃了整个棚屋,烧毁了棚屋内蠕动的蘑菇,地狱巴士失去了控制,轰然倒地,孙必振用炁护住身躯,趁机跳了下去,头也不回地奔逃起来。 地狱巴士烧了起来,它,解脱了。 地狱巴士倒地的巨响有如一声解放的叹息,火光弥漫之间,黄褐色的烟尘四下飘逸,好似一块转瞬即逝的墓碑。 远处,召潮司和刘易斯停下脚步,并肩站着,孙必振张开双臂朝她们跑了过来,好像是要拥抱某人。 二人对视一眼,同时张开了怀抱,想看看孙必振会先拥抱谁。 但孙必振谁也没拥抱:由于耗尽了炁,孙必振失去了全部的理智,他从召潮司和刘易斯之间穿了过去,高举起长矛,像猴子一样叫喊,高叫着四个字。 “啊!啊!啊!啊!!” 这是一首诗,这他妈才是艺术,可惜凡人欣赏不来。 召潮司和刘易斯面面相觑,二人眼里的醋意被困惑取代,转过头看向远去的孙必振。 “愣着干嘛?赶紧追啊!他失心疯了!”召潮司说着,先一步跑起来。 刘易斯无奈地耸了耸肩,跟在召潮司身后跑去。 失心疯的孙必振疯跑了半分钟,停下脚步,拄着长矛,开始原地朗诵诗歌: “啊!啊!啊!啊!!” 召潮司追了过来,她朝孙必振伸出手,但又收了回来:她担心孙必振的疯狂通过读心的能力影响到自己。 无奈,召潮司只能隔着衣服,捂住了孙必振的嘴,她倒不是担心孙必振的尖叫引来地狱生物,她纯粹是担心孙必振喊坏嗓子。 刘易斯很快跟了上来,她拽了拽召潮司的衣袖,“赶快松手!他昏啦!” 召潮司这才后知后觉的松开手,孙必振已经昏了过去,手中的长矛也落在了地上。 刘易斯捡起长矛,召潮司背起孙必振,二人沉默着站在了一起,哭笑不得。 “他每次都是这样,帅不过三秒就昏倒了。”召潮司调侃道。 “每次?除了这次还有哪次?” 召潮司微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 第3章 迷你部队 二人带着昏迷的孙必振走在疱疹平原上。 按理说,先前袭击地狱巴士的小部队应该就在附近,她们距离目的地很近了,但谁也说不清具体还有多远。 走着走着,召潮司突然停下了脚步,喊道:“停下。” 刘易斯当即抬起手,提防着脚下,问道:“怎么了?有埋伏吗?” 召潮司尴尬地绷紧了脸,几乎笑了出来,“不是,我只是感觉背上暖烘烘的,他好像尿裤子了。” 刘易斯绷不住了,她捂住口罩,哈哈笑了起来。 召潮司用脚蹬开地上的菌毯,把孙必振轻轻放在了地上。 刘易斯止住了笑,问道:“呃,你要做什么?” “我想把他的裤子脱掉,已经湿透了,穿着一条湿裤子,我怎么背啊?”召潮司一本正经地说。 刘易斯的上半张脸瞬间涨得通红,“不行!绝对不行!” “那怎么办?湿漉漉的,要不你来背他?”召潮司翻白眼道。 “你就不能忍一忍吗?”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要是不背,就别多管闲事。” 说着,召潮司就要脱孙必振的裤子,刘易斯丢下长矛,拼命阻止,二人在疱疹平原上扭打起来,说是扭打,其实就是小孩子气地互相推搡,彼此都没使劲。 过了十五秒,二人突然消失在了平原上,毫无征兆。 粉赭色的菌毯上,只剩下孙必振一人,躺在公平之矛旁。 又过了十五秒,地面下方传来尖利的叫声,形似咀嚼声,内容是对两个字的不断重复: “吃我”。 又或者是,“我吃”。 突然,地面下方传出一声闷响,似乎是枪声。 尖叫声停止了片刻,再度响了起来。 一股海盐味道的炁四下流淌,枪声接连响起,战斗还在继续。 孙必振躺在地上,发出了惬意的鼾声。 听见地下传来的砰砰打斗声,孙必振皱皱眉头,翻了个身,侧躺着捂住了耳朵。 渴望战斗的公平之矛怒了,它无法容忍两位同伴战斗时,自己的主人居然在呼呼大睡。 于是,公平之矛自作主张地漂浮起来,调转矛头,对准了孙必振的臀部,猛戳下去。 “啊!!!” 孙必振发出了斯图卡轰炸机一般的尖叫,果真醒了过来,他火冒三丈地一把抓住长矛,怒骂道:“反了你了!” 公平之矛不会说话,它发出剧烈嗡鸣,用矛杆牵引孙必振,指向了地下。 孙必振这才明白公平之矛的苦心,他意识到召潮司和刘易斯不见了,低头看向下方,却只看见一双又一双糖浆组成的彩色小手。 小手从菌毯下方伸了出来,孙必振赶紧舞动长矛去戳。 这一戳,地面整个塌陷了,一个巨大的坑洞显露出来,菌毯和土壤一齐跌落。 失重感传来,孙必振失去了立足点,他大叫一声,落进了坑洞中。 坑洞是一条绵长坑道的一部分,刘易斯和召潮司背靠背对抗着源源不断涌来的小熊软糖,虽然二人实力高强,也耐不住此地空间狭小、没有光照,二人渐渐落入了下风。 就在这时,孙必振一矛捅破了坑道的支柱,坑道表层的土壤发生了坍塌,天光随之照了进来,照亮了坑道中的众人。 罹患光蛰病的小熊软糖们纷纷尖叫着捂住了眼睛,虽然天光远不如太阳光暴烈,但好歹能够照亮活物凝视的方向,在地下生活了太久的小部队一时半会无法适应天光的亮度。 相比之下,天光也帮助召潮司和刘易斯看清了敌人的来向,二人朝小熊软糖的部队发起反攻。 召潮司徒手打爆了十几只小熊软糖,刘易斯则枪枪致命,二人齐心协力,杀穿了涌上来的软糖浪潮。 小熊软糖的部队被打散了编制,军心涣散,失去了战意,小熊软糖们尖叫着四散逃跑。 负责指挥的软糖是绿色的,它脸上满满当当长着十五颗眼睛,圆乎乎的身躯几乎融化,已经没有了小熊的形状。 绿色软糖意识到败局已定,它缓缓后退,抽出了足以逆转局势的大杀器:一双不锈钢的筷子。 后退途中,绿色软糖撞上了孙必振的双腿。 绿色软糖抬头看向孙必振。 孙必振低头看向绿色小熊软糖。 绿色软糖的十五颗眼睛中满是惊恐。 孙必振的两颗眼睛中满是惊恐。 绿色软糖尖叫起来。 孙必振也尖叫起来,舞动长矛,给绿色软糖来了一发透心凉。 公平之矛乃是神兵利器,被长矛贯穿身躯的绿色软糖当时就死了,松开了软塌塌的手,“不锈钢筷子”落在了坑道中,闪烁着银光。 孙必振松了口气,他甩动长矛,把软糖的尸体丢在了坑道旁,蹲下身捡起筷子,打量起来。 不必说,这就是程立身的另一件法器,金刚琢。 孙必振大彻大悟,喃喃自语道:“一只勺子,一双筷子,原来程立身的法器都是餐具!太好了,这下就齐活了。” 这时,打赢遭遇战的召潮司和刘易斯也跑了过来,二人身后的隧道中,另一批迷你部队正在集结。 理论上,1427当初留在此地的小部队人数并不多,但这支部队染上了光蛰病,没有接受及时治疗,陷入疯狂的部队成员开始自相残杀,软糖碎片化作了新的小熊软糖,于是,原本的“小部队”变成了如今的“迷你部队”,成员数目也翻了好几番。 刘易斯躲到了孙必振身后,举着右手对准黑洞洞的隧道,召潮司尝试跳出坑道,但三人所在的位置太低,她倒是可以独自跳出去,却没办法带着同伴一起逃出。 无奈,召潮司咬牙发出低吼,转身看着坑道中敌人的动向。 虽然染上了光蛰病,小熊软糖的迷你部队却没有忘记接受过的训练,它们挖掘出的隧道笔直而牢靠,要不是刘易斯在隧道里开枪乱打一通,打断了支撑地表的支架,孙必振也不会突然陷进来。 笔直的坑道当中,迷你部队正在重新集结,新一批满编的部队举着尖利的木棍,正在赶往此地,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整齐划一。 “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 迷你部队的叫喊声沿着隧道传出,不同于先前凌乱的叫喊,这一阵喊声整齐划一,有节奏、有底气。 迷你部队最精锐的兵力正在赶到,看来它们打算用精锐部队和孙必振三人决一死战。 染上光蛰病的生物虽然会遭受血肉增生的折磨,但光蛰病也会增强患者的炁,召潮司的幻术因此难以影响到小熊软糖,即使她的幻术能奏效,也绝无可能将一整支小熊软糖的部队都拖进幻觉。 对此,召潮司眉头紧皱,她自认为陷入了绝境,掩护着孙必振和刘易斯缓缓后退。 刘易斯也清楚情况不妙,她一边后退,一边焦急地叫嚷道,“孙必振!快想想办法!” 孙必振右手抓着长矛,左手握着不锈钢筷子,刚刚从疯狂中脱身的他,一点炁也不剩了,只能默默抬起右臂,高举公平之矛,寄希望于法器能拯救自己。 法器确实能拯救孙必振,但不是他右手中的法器。 孙必振接受过程立身的治疗,身上留有程立身的炁,孙必振左手中,金刚琢感应到了熟悉的炁,作为回应,金刚琢发出了一阵冰冷的光…… 当年,大疱疹会战之后,为了掩护小熊软糖勇士们撤退,败逃的程立身用金刚琢发出了贯穿天日的一击。 这一击名为“为国揽祸”,势不可挡,鎏金司被这一击命中,虽然没有丧命,却被烧穿了浑身的皮肤,因此他才裹着一身的纱布。 发出全力一击后,程立身耗尽了炁,陷入了昏迷,金刚琢也变成了红色,冒着强热,落在了地上。 作为程立身元帅的将军,1427不顾强热,冒死捡起了发热的金刚琢,虽然1427勇不畏死,可它毕竟是一颗软糖,滚热的金刚琢烧穿了它的手,落在了地上。 无奈,1427只能留下一队身材小巧的软糖勇士,希望它们能躲过鎏金司的追兵,留在原地等待金刚琢冷却。 1427带着程立身撤退后,留守原地的“小部队”不负众望,它们带着冷却下来的金刚琢躲进了地底,躲过了鎏金司派出的追兵。 可惜,鎏金司派出的追兵有着观炁的能耐,追兵追踪程立身的炁,而金刚琢恰恰带着程立身的炁。 小部队带着金刚琢四下躲避,追兵紧追不放,为了不连累大部队,小部队没有及时和大部队会合,而是牵制着追兵在疱疹平原内四处穿梭,为此,它们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光蛰病愈演愈烈,血肉在它们身上生长。 即便如此,小部队仍未忘记使命,多年来,这支部队始终保管着金刚琢,金刚琢因此没有落入鎏金司手中。 可惜,由于光蛰病的侵蚀,小部队已经彻底疯狂,它们腹中饥饿,得不到缓解,便开始互相残杀,被血肉侵蚀的软糖躯体被撕碎重塑,多年过去,小部队最终变成了迷你部队。 发疯的迷你部队开始袭击疱疹平原上的活物,甚至利用金刚琢攻击途经此地的异教徒。 金刚琢威力无穷,虽然迷你部队无法释放“为国揽祸”,但发出强力攻击也足够了:金刚琢击穿了无数途经此地的异教徒,在最近的一次袭击中,小部队甚至用金刚琢杀死了一只地狱巴士。 没错,正是孙必振等人乘坐的那只地狱巴士…… 回到当下,面对汹涌而来的迷你部队,孙必振左手中的金刚琢发出了回应。 法器不会背叛主人,但它们会自己选择效忠的对象:公平之矛喜欢诚实的人;柳叶刀喜欢医术高超的人;金刚琢则偏爱忠诚之人,只有真正的爱国者才能使用金刚琢发出“为国揽祸”。 孙必振是五好青年,虽然智力不高、体力不行,却是真真正正的爱国者。 金刚琢感知到了正义的炁,它响应了孙必振的念头,烁烁放光,发出了一道半径五米、长达三千米的“为国揽祸”,威力不减当年。 强烈的炁直冲向前,剧烈的能量穿过隧道,这一击,在疱疹平原上掀起了一条笔直的裂痕,隧道中的迷你部队还未感受到痛苦就蒸发了。 “为国揽祸”的能量波摧枯拉朽,仅仅一击,就结束了这场横跨数十年的战斗:迷你部队,或者说,小部队,完成了它们的使命。 当年,程立身正是用这一击掩护小熊软糖勇士们撤退。 如今,孙必振用这一击,解脱了罹患光蛰病的小熊软糖们,这些忠诚的灵魂最终迎来了胜利。 迷你部队的魂灵不入死门,而是回到了煮的怀抱,但那都是后话了。 孙必振、刘易斯和召潮司都睁大了眼睛,“为国揽祸”的能量波掀翻了地皮,露出了一个缓缓向上的巨大土坡。 金刚琢变成了亮红色,后知后觉的孙必振慌忙把金刚琢丢在地上,甩着手跳来跳去,痛得嗷嗷叫唤。 “卧槽!烫烫烫烫烫烫!” 发光发热的金刚琢静静躺在地面上,散发着凛冽的炁。 不同于公平之矛,公平之矛的炁非常均衡、没有味道,金刚琢的炁却散发出浓烈的甜香,这种气味很容易吸引来地狱生物。 召潮司不想再生事端,她赶忙掐诀念咒,把一记汲水咒泼在了金刚琢上。 只听见“刺啦”一声,汲水咒瞬间蒸发,金刚琢的颜色还是原样,丝毫没有冷却。 经过刚才的混战,召潮司的炁也所剩不多了,她不想再浪费炁施法,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冷却金刚琢。 这时,刘易斯走上前,徒手捡起了滚烫的金刚琢。 “喂!松开!”召潮司叫道。 刘易斯的右手开始冒出水泡,但她耸肩道,“没关系,我是残面信徒,感觉不到疼痛。” “我让你松开!” 召潮司不由分说地冲上来,掰开了刘易斯的右手,将金刚琢丢在了地上。 看着刘易斯烧伤的手心,召潮司居然露出了同情的眼神,搂住了她。 “我不许你这么做。”召潮司轻声说。 刘易斯也抱住了召潮司的腰,感动地哭了起来。 另一边,孙必振一脸懵逼地看着两人抱在一起,挠了挠头,用长矛挑起遂道旁的一滩绿色软糖,丢在了金刚琢上。 一经接触,软糖立刻融化了,滋滋冒泡,金刚琢的颜色慢慢黯淡,很快冷却了。 “这不就得了?你们在胡闹什么?”孙必振耸肩道。 召潮司和刘易斯都没说话,沉默片刻后,刘易斯抽噎着问道:“现在我们怎么回去?” 孙必振一拍脑门,“糟了!来的时候忘记问1427了!” 召潮司无奈地翻白眼道,“只能用老办法了。” “什么老办法?” “先去简明镇,穿过兔绒之门回到西京,然后再找程立身。”召潮司解释道。 “你还记得路吗?”孙必振扶着额头问道。 “还是不做保证,眼下你有别的主意吗?” 孙必振摇摇头,无奈地苦着脸,“没办法,就按你说的办吧。” 第4章 基本鼠学 朗格尔雪域外围,孙必振三人望着沦为半片焦土的简明镇,面面相觑。 “不是,这才几天没来,这地方怎么就变成这副鬼样子了?”孙必振嘟囔。 刘易斯接话道:“谁知道呢?现在看来,琥珀教的禁火还是很有道理的。” 三人朝着镇子的检查点走去,但似乎没有必要了:检查点外由废弃木材堆砌的围墙已经被烧穿了,陆续有鼠人沿着围墙的缺口进进出出,忙着运输重建小镇需要的材料。 孙必振三人上次来这里时,简明镇还是个相当繁华的商镇,但此地的居民多为追名逐利的密教商贩,其中琥珀教信徒占据多数。然而,猎人王的一把大火彻底改变了这里的命运:虽然蓼荭司尽力救火,火灾中丧生的商户并不多,但这场灾难让商户们意识到,简明镇的治安已不再可靠,如果防剿局的调查员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怎么做生意啊? 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下,商人们纷纷撤离,前往其他更为安全的聚居点谋生。曾经熙熙攘攘的街道,如今只剩下寥寥几户商贩,人口骤降,繁华不再。 虽然密教信徒们对简明镇失去了信心,大火却让居住在简明镇外的鼠人迎来了黄金时代。 为了重建镇子,蓼荭司需要雇佣大量人手,但密教信徒们陆续离开了简明镇,留下的人力屈指可数,即使蓼荭司抬高了佣金,招徕的人手还是远远不够。 这时候,蓼荭司想到了镇子外的鼠人。 蓼荭司是鼠人,但简明镇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蓼荭司以外的鼠人进入镇子。 对此,蓼荭司早就有心修改简明镇的规则,让鼠人成为合法镇民,眼下密教信徒们纷纷搬离小镇,简明镇既缺人口也缺人手,正是需要大输血的关键时刻。 于是,趁重建小镇的机会,蓼荭司修改了针对鼠人的小镇法条:凡是参与简明镇重建计划的鼠人,都能在镇子重建后得到永久居所,其鼠身安全得到蓼荭司亲自保护。 大祭司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听到这一消息后,鼠人们震惊了!鼠人们沸腾了! “听说了吗?蓼荭司说了,只要现在去简明镇盖房子,就能得到居住权!” “天哪,这不是白送一幢房子吗!” “大祭司的恩情还不完,蓼荭司,我们敬爱你吔!” 受到蓼荭司的感召,朗格尔雪域内的鼠人拖家带口地住进了简明镇,简明镇欢迎鼠人的消息被口耳相传,很快,无光地狱之内的鼠人都知道了这件事,鼠人们朝圣一般朝着简明镇进发,盛况空前,蓼荭司的新法条堪比美国当年宅地法,涌向简明镇的鼠人大军堪比申国春运。 虽然鼠人们接踵而至、兴奋至极,蓼荭司却心力交瘁。 鼠人们谨小慎微、不敢惹事,非常好管理,但问题在于,进入简明镇的鼠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盖房子! 这也怪不得鼠人们,毕竟它们生来就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鼠人从事的工作主要有四种:偷盗、暗杀、谍报、追踪,这四种工作并不需要任何数学知识,这也导致鼠人们对数学一窍不通,不懂数学是没有办法盖房子的。 对于鼠人而言,一个硬纸箱就是很好的住所,集装箱就是豪宅了,有房顶、有独立房间的真正的房子,它们做梦都不敢想。 无奈,蓼荭司只能发出新的工程师招聘广告,雇佣有建筑经验的密教信徒前来简明镇,教导鼠人们盖房子。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除了琥珀教的信徒,密教信徒们往往是唾弃金钱的,但奈何蓼荭司给的实在太多了。招聘广告发出后,立刻有四名科教信徒信心满满地赶来见蓼荭司,说是要应聘工程师。 蓼荭司高兴极了!她给每名科教信徒分了十五名态度积极、身体健康的鼠人作为学生,谁能教会鼠人盖房子,谁就能成为简明镇重建工程的项目总经理! 有了蓼荭司的激励,科教信徒们志得意满地开始干活。 不出十二小时,四名科教信徒疯了三个。 第一名科教信徒是一位建筑工程学博士。他按照自己本科所学的知识,耐心地向鼠人们传授建筑技术,从龙骨扦插到混凝土浇筑,一步一步详细讲解。鼠人们学得非常认真,它们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进步神速,博士对此感到十分欣慰。 不到半天,建筑工程博士就完成了教学。他指着简明镇的焦土,对十五名鼠人学生说:“能教的我都教给你们了,现在,你们试着搭一座房子吧。” 这时,一只鼠人怯生生地举起小手,眼巴巴地望着博士,欲言又止。 博士和蔼地问道:“这位同学,有什么问题吗?” 鼠人小声回答:“我们没有混凝土。” 博士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没有混凝土?去找总包要啊!” 鼠人一脸困惑,小心翼翼地问:“老师,道理我都懂,可是……什么是总包?” 博士顿时瞪大了眼睛,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教学完全脱离了现实——在这无光地狱之中,根本没有房地产开发商,也没有任何供应链,钢筋混凝土从何而来?他的教学,对这些鼠人来说,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他迟疑片刻,狂笑起来,直接疯掉了。 当着蓼荭司的面,建筑工程博士狂笑着跑出了简明镇,他高声吟咏着一首疯狂的诗歌,两行血泪顺着眼角流下。 “ 我爱打灰,灰尘入肺, 我爱打灰,麻木再回, 我爱打灰,浑身疲惫, 我爱打灰,流尽我泪! 打灰打灰,打得无尽, 打灰打灰,神志不清, 打灰打灰,永世不停, 打灰打灰,此乃我命! 我要打灰,一片迷雾, 我要打灰,死寂白骨, 我要打灰,从不服输, 我要打灰,直到入土! 打灰打灰,浑身无力, 打灰打灰,四肢麻痹, 打灰打灰,失去生机, 打灰打灰,令我窒息! 发狠地打灰!热烈地打灰!没命地打灰!不眠不休地打灰! 我在月上打灰! 我在日上打灰! 我在一切星球上打灰! 我在全宇宙上打灰! 我如烈火一样地打灰! 我如大海一样地打灰! 我如电气一样地打灰! 我在我神经上打灰! 我在我脊髓上打灰! 我在我脑筋上打灰! 我便是打灰呀! 我打灰要爆了! ” 望着建筑工程博士远去的背影,蓼荭司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寄希望于剩下三人能不负众望。 第二名科教信徒是物理学博士,他按照自己本科接受的教育,教鼠人们受力分析,教他们怎么建房子不会塌,怎么把房子盖到二层,怎么把房子盖成楼房,怎么把房子盖进地里,怎么把房子盖到天上。 除此之外,有了建筑工程学博士的教训,物理学博士没有教鼠人们使用钢筋混凝土,而是让它们就地取材,用木头和泥土尝试搭建简易的屋子。 鼠人们没有让他失望,很快收集好了材料,就在十五名鼠人热火朝天地打算开工时,它们突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老师,我们没有水可用啊!”鼠人朝物理学博士汇报。 物理学博士挠了挠头,问道,“你们平时不喝水吗?” “喝,但是水很贵,我们都是节省地喝。”一名鼠人说。 “对啊,不能拿来盖房子。”另一名鼠人应和道。 物理学博士点点头,学生们说的有道理,他没法反驳,于是去找蓼荭司商量供水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蓼荭司摇摇头,解释道:“当初修建简明镇时,我们临时打开了一扇地狱之窗,通过窗供应了大量的水。但是现在,我们并不具备开窗的条件,兔绒之门又是一扇单向通行的门,我也没办法啊。” 物理学博士点点头,他是个脚踏实地的人,没有畏惧困难,坚定地回应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自己想办法开窗!” 蓼荭司没有阻拦,其实她有以炁生水的大能耐,但是以炁生水不是长久之计,她并非故意没有告诉物理学博士,而是希望物理学博士能趁机解决简明镇供水的问题。 物理学博士没有说明具体要怎么打开地狱之窗,他让学生们给他挖了一个地洞,独自躲在洞里,说是要用科学打开地狱之窗。 过了三小时,物理学博士从地洞里逃了出来,他完全疯了,嘴里念叨着一句话: “科学根本不在乎!!” 物理学博士高喊着这句话,逃出了简明镇。 物理学博士的学生们不敢进入老师留下的地洞,为了安全起见,蓼荭司派人把地洞填了,原本只有三米深的地洞,硬是填了三十方土才填满。 第三名科教信徒是数学博士,他按照自己本科接受的教育,教鼠人们绘制建筑图,有条有理地讲加减乘除、三角几何,从微积分一直讲到了泛函分析,从黎曼几何一直讲到了应用拓扑,讲拉格朗日,讲欧拉,讲费马,讲贝叶斯,讲傅里叶,讲罗素,讲李世界。 鼠人倒是没疯,他自己先疯了。 当时,数学博士正在讲课,他在临时找来的黑板上写着一行又一行的公式,侃侃而谈。 这时,一名鼠人举手道:“老师,我认为您这一步积分求错了。” 另一名鼠人点点头,说道:“是的,自然对数的上标少了一个lambda。” 数学博士盯着自己的公式,看了许久。 鼠人们议论纷纷,它们都认为数学博士算错了。 面对质疑,数学博士突然暴怒,大吼道:“你们根本不懂数学!” 鼠人们害怕极了,纷纷不吱声了。 数学博士回头,继续盯着自己的公式看,过了半小时,他转过头,已经疯掉了。 “泛函分析就是地狱!地狱就是泛函分析!” 数学博士一边笑一边哭,他推开自己的学生,狼狈地逃出了简明镇。 数学博士根本没讲怎么盖房子,鼠人们面面相觑,随后继续讨论黑板上的微积分,最后,十五名鼠人推举出了一名代表,在黑板上写下了它们公认的答案。 鼠人代表用粉笔写下了答案,一瞬间,黑板裂开了,一道黑色的裂缝凭空打开,一只破碎分数组成的巨爪从十六维的裂缝中伸出,将尖叫着的鼠人代表拖入了裂缝中。 裂缝随之消失了,一切只在瞬息间发生。 剩下十四名鼠人惊呆了,直到此时,它们才明白,老师是对的,它们根本不懂数学。 到这一步为止,四名科教信徒已经疯了三个,蓼荭司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第四名科教信徒身上。 第四名科教信徒倒是没疯,在长达二十四小时的闭门教学后,跟他学习的十五名鼠人疯了。 教学结束后,十五名鼠人尖叫着逃出了简明镇。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到哪里去!?” 望着发疯的鼠人们远去的背影,蓼荭司扭头看向第四名科教信徒,皱起眉头问道,“你是什么博士?” 第四名科教信徒打了个哈欠,笑道:“我是哲学博士。” 说罢,哲学博士摆了摆手,“你们鼠人的脑容量太小了,根本无法理解哲学,我看,就不要浪费这个时间了。” 说完,哲学博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简明镇。 蓼荭司麻了,蓼荭司彻底麻了,她没有想到科教信徒们这么不靠谱,早知道就不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了。 但是麻烦并没有解决,简明镇还是要重建,房子还是要盖,蓼荭司倍感头疼,就在她缩在神祠里,思索如何解决鼠人们的教学问题时,孙必振三人敲响了神祠大门。 蓼荭司推开门,看见是孙必振,突然有了主意。 “是你啊!”蓼荭司高兴地笑了起来,朝门内一抬手,“快请进!快请进!” 听完孙必振的请求后,蓼荭司笑了半分钟。 孙必振三人困惑不解地看着蓼荭司傻笑,半分钟后,蓼荭司擦干笑出的眼泪,说道,“太好了,我本担心这个烂摊子没人接手,现在有你们,我就放心啦!” “什么烂摊子?”孙必振弱弱地问。 蓼荭司没有直说,而是解释道:“这次,你们没有买票,也没办法买到票啦!西京的琥珀教据点被一锅端了,现在,你们能不能穿过兔绒之门,全是我一个人,不,我一个鼠说了算!” “那,依你的意思?” 蓼荭司斜眼打量孙必振,红着脸说道,“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让你们通过。” “您说吧,只要我能做,我一定答应!”孙必振拍了拍胸脯。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蓼荭司坏笑起来…… 半小时后,望着自己的四十四名鼠人学生,孙必振欲哭无泪。 “你们俩帮帮我啊,我哪里会盖房子?”孙必振看向同伴。 召潮司撇开脑袋看向了别处,刘易斯则摇了摇头,无奈地回答:“别指望我,我只学过挖战壕。” 虽然老师不怎么靠谱,鼠人们却跃跃欲试。 “老师!老师!您是要讲泛函分析吗?”一名鼠人举手问。 “您是要讲受力分析吗?” “还是龙骨的扦插顺序?” “都安静,老师要讲的东西肯定没这么幼稚!”一名“尖子生”鼠人喊道。 “哦,有道理,是我辈想得太简单了!” 于是,鼠人们安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孙必振。 孙必振苦笑起来,他今年二十三岁,没有学位,专科学的是酒店管理。 第5章 学派之争 孙必振本来对盖房子的任务不抱任何希望,他既不懂运筹,也不懂建筑设计,更不懂土木工程。 但,出乎孙必振意料的是,他的四十四名鼠人学生,有的懂运筹,有的懂设计,有的懂土木——这都是三名科教信徒用血泪换来的成果! 面对这帮身怀绝技的鼠人,孙必振有些困惑,他问鼠人们,“既然你们已经掌握了全部的理论,为什么不开始盖房子呢?” “对呀?问题出在哪了?”刘易斯好奇地问。 鼠人们议论纷纷,从三角几何一直议论到泛函分析,最终得出了一致结论,派出了代表回答问题。 “报告老师!我们不开始盖房子,是因为缺少一个关键要素!”作为代表的鼠人尖子生答道。 孙必振追问:“什么关键要素?” “报告老师!我们没有水!”鼠人尖子生自信地回答。 鼠人们纷纷点头表示认可:当初,物理学博士距离成功仅有一步之遥,要不是简明镇里严重缺水,物理学博士的学生早就开始盖房子了! “噢,这么说,只要我解决了供水的问题,你们就能自己盖房子了?”孙必振问。 鼠人们议论了片刻,得出一致结论: “没错!老师,只要有水,马上可以动工!” 孙必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在思考,无光地狱之内,该上哪里找水呢? 孙必振不知道蓼荭司有无中生水的法术,他苦思冥想,死活想不到办法,最终只能求助于四十四名学生。 “同学们,老师我一时想不到办法,请你们开动聪明的头脑,想一想,有什么办法能在简明镇里搞到大量且廉价的水?” 面对这个应用题,鼠人们开始了热烈的讨论,群献群策,但始终没法达成一致。 讨论愈演愈烈,鼠人们先是提高了音调,随后吵了起来,最后甚至大打出手,孙必振不得不让召潮司和刘易斯拉开争吵的鼠人。 最终,讨论的结果是,四十四名鼠人分成了两大学派,彼此互看不顺眼。 一派是当初跟随物理学博士的十五名鼠人,它们尊师重道、谨遵物理学博士的教诲,认为想要得到大量的水资源,最快最好的途径就是“开窗”,通过地狱之窗从凡世获得水资源,这一学派被后世称为“开窗派”。 另一派则是剩下的二十九名鼠人,它们可是亲眼见证了物理学博士发疯的惨剧,认为打开地狱之窗太过冒进、危险程度太高,应该从最近的镇子低价采购水,然后想办法运输到简明镇,这二十九名鼠人被后世称为“采购派”。 两大学派争执不下,纷纷要求孙必振定夺。 “老师!您说,是开窗好还是采购好?” “废话!肯定是采购好!!” “你闭嘴!让老师决定!” “你才闭嘴!!” 两大学派剑拔弩张,孙必振也拿不定主意,他和召潮司、刘易斯一起商量此事,谁知召潮司和刘易斯的意见也不一致。 召潮司认同采购派的说法——开窗太危险,不如采购安全。她因此站在了采购派一边,觉得买水要比开启地狱之窗容易得多。 刘易斯则不然,她认为采购所需的资金不是鼠人们能承担的,想要获得真正廉价的水资源,还是要开地狱之窗。 二人争执不下,要求孙必振定夺。 “孙必振!你说!是开窗好还是采购好?” “废话!肯定是采购好!!” “你闭嘴!让他自己决定!” “你才闭嘴!!” 两个同伴剑拔弩张,孙必振彻底懵圈了,他叫停了二人的争吵,提议道: “都给我停!别吵了,既然你们一人支持开窗,一人支持采购,那不如就由你们两个带鼠人们分头去办,黑猫白猫,能抓住耗子……呃,我是说,实践出真知,办成的那方,就是正确的那方!” 孙必振的决定非常合理,召潮司和刘易斯都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分头行动,带领自己的学派开始了实践。 首先出场的是召潮司代表的采购派。 采购派人多势众,为了集资买水,二十九名鼠人纷纷拉来了自己的赞助鼠人,东拼西凑之下,召潮司最终得到了启动资金如下: 一大袋发芽的马铃薯。 十五公斤豌豆。 一桶花生油。 三十五点五元各式各样的纸币(绝大多数都是手绘的钱币,而且破损严重)。 五克拉塑料水钻(来自某个被无良人类欺诈的鼠人)。 看着如此寒碜的启动资金,召潮司脸都黑了,但这也怪不得鼠人们,但凡它们有一点钱,也不至于像朝圣一样赶来简明镇谋求立足之地。 “老大!我们这些钱足够吗?”一名鼠人从没见过这么多好东西,它搓着毛茸茸的小手,满脸兴奋地看着召潮司。 召潮司捂着脸,强颜欢笑,僵硬地点了点头: “我看够了。” “太好了!” 采购派的鼠人们欢呼起来,众鼠人庆祝了半分钟,突然被一名睿智的灰毛鼠人打断了庆祝活动。 灰毛鼠人问召潮司:“老大,我们现在该上哪去采购水呢?” 召潮司坐在了地上,刚好能对上灰毛鼠人的目光,她反问道:“简明镇附近有哪些产水的地点?” 采购派的鼠人们很穷,但是很有经验,之前跟随土木工程博士学习的鼠人们提来一张临时绘制的地图,为首的灰毛鼠人指着地图,跟召潮司解释: “老大您看,这是简明镇附近的地图,方向和距离都不准确,但是板块内部的地标都是准确的。” 灰毛鼠人指着一个三角形,“这是简明镇。” 随后,灰毛鼠人又指向一个正方形,“这是理论上距离简明镇最近的镇子,建在朗格尔雪域和鱼尸海岸之间,叫做大拿巴,是崩离主的地界。” 一听说是崩离主的地盘,召潮司连连摇头。 崩离主是无光地狱之内最残暴的神祗,崩离主的信徒以频繁的自残行为在密教信徒之间恶名昭彰,没人会和他们做生意。 既然召潮司摇头否认,灰毛鼠人就没有继续介绍,转而指向一个圆形,解释道: “这是豆苗城,位于朗格尔雪域外,预留地附近。虽然稍微远了些,但是我们之中有不少人就是从豆苗城来的,不用担心找不到路!” “豆苗城?农神的地盘?”召潮司问。 “没错,老大,豆苗城有好几扇地狱门,他们绝对不缺水!”灰毛鼠人点头道。 “往返一次,需要多久?” 灰毛鼠人犹豫了,“这个,大概需要……” “不要遮遮掩掩的,你直说就是。” “大概需要……以人类的计量单位,往返一趟需要十五天左右。” “十五天!?你没搞错吧?” 灰毛鼠人坚定地点了点头。 “老大,您放心,别的都有可能错,唯独这个时间,只会比十五天长,不会比十五天短。” “我是嫌时间不够长吗?我是觉得十五天太慢了!” 灰毛鼠人耸肩道,“老大,这已经是次优解了,如果想要快,只能选择大拿巴,往返一次只需要十五小时。” “快了二十四倍而不是十倍哦。”一名炫耀数学知识的鼠人插嘴道。 “废话!我当然知道!”召潮司不耐烦地敲了敲插嘴鼠人的脑袋,问灰毛鼠人,“还有没有别的选择?” 灰毛鼠人耸耸肩,无奈地说,“没了,豆苗城和大拿巴已经是最近的选择,其它据点只可能比豆苗城更远。” “除了密教的据点,就没有河流、湖泊可供选择吗?”召潮司不甘心地问。 “老大,这里是地狱,不是凡世,眼睛看不见的东西会到处乱跑,河流、湖泊的方位是不确定的,我们能稳定抵达的只有密教据点。” 召潮司翻白眼道,“我当然知道,你只管回答问题:有,还是没有?” 灰毛鼠人指着地图上的一块深色区域,说:“有是有的,朗格尔雪域内部有湖泊,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抵达这个湖泊需要穿过大拿巴,大拿巴的水资源就是从这个湖里取得的。”灰毛鼠人严谨地解释道。 召潮司瞪了灰毛鼠人一眼,“这种废话就不用说了!” 灰毛鼠人小声嘟囔:“分明是你让我说的……” 召潮司没有理会灰毛鼠人的抱怨,埋头苦思起来:相比于大拿巴,前往豆苗城显然更加安全,但是十五天还是太漫长了;先不论时间开销,召潮司担心的是,十五天里刘易斯当真整出一扇地狱窗来,那样一来,她的努力就全白费了! 为了比刘易斯先一步得到水资源,召潮司决定铤而走险,前往大拿巴碰碰运气。 “我已经做出了决定:我们去大拿巴买水。此去风险异乎寻常,你们之中,谁之前是搞投毒、搞刺杀的?举手我看看。” 召潮司本来没指望胆小的鼠人会举手,却没想到,二十九名鼠人中有一多半都举起了手,召潮司清点一番,居然足足有十九名。 “好,出乎我的意料,你们之中,谁有胆子和我同去?” 十九名鼠人,有十八名放下了手,只剩下了灰毛鼠人独自举着手。 召潮司朝灰毛鼠人露出了欣赏的眼神。 “很好,你留下,其它鼠人和我一起去!” 听到召潮司的决定,鼠人们纷纷哀嚎起来,召潮司没有说话,反手在鼠人们头顶“咚咚咚”地敲了一番,这下鼠人们老实了,纷纷闭上了嘴。 “老大,不是,这……为何不让我去呢?”灰毛鼠人也懵了,它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勇,但没想到召潮司比它还要勇。 “都不要吵!你们不知道崩离主信徒的秉性。信崩离主的,净是些吃软不吃硬的疯子,他们比残面的信徒还要嗜杀,要和这帮人谈生意,需要的不是勇气,而是脑子,你们有脑子吗?” 鼠人们默不作声,它们可不会轻易受召潮司的激将,它们来简明镇本就是图简明镇有大祭司保护,格外安全,如果要为居住权冒生命危险,那还不如不来简明镇。 “呃,老大,我也有脑子,为什么不让我去?”灰毛鼠人不甘心地问。 “废话,你有脑子就不会举手。”召潮司没好气地说。 灰毛鼠人郁闷地低下了头。 “除此之外,我需要足够的人手帮我搬运水资源,你们都要和我一起去!”召潮司不由分说地吩咐道。 说完,召潮司不顾鼠人们的抗议,凑到灰毛鼠人耳旁,小声说: “你留在简明镇,我有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你这样这样……记住了,这个任务,我只相信你!” 灰毛鼠人来了精神,恭敬地朝召潮司敬了个军礼,眼神坚毅地溜走了。 召潮司站起身,号令鼠人们道:“至于你们,赶紧去准备搬运水的用具,半小时后在这里集合!” 鼠人们假装顺从地点头,实则心怀鬼胎。 令众鼠人没想到的是,召潮司阴森地笑了起来,凶恶地说道:“你们可能还没察觉,刚才敲你们脑袋时候,我在你们每个人的头顶都留了一片鳞。”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不假,召潮司随手拎起一只瑟瑟发抖的黑毛鼠人,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翻找,果然捏出了一片鳞,然后,她又毫不留情地把鳞片插了回去,黑毛鼠人疼得大叫,完全不敢反抗。 “只要有这片鳞在,我就能阅读你们的想法,是的!我知道你们在心里骂我,但是我不在乎。 现在,都给我动起来!如果你们害我输掉这个比赛,哼哼……相信我,你们不会喜欢失败的后果。” 召潮司露出邪恶的笑,捏着自己比鼠人脑袋还大的拳头,把指关节捏的噼啪作响,对于大祭司而言,捏爆鼠人的脑袋有如吹灯拔蜡。 鼠人们害怕极了,纷纷动了起来,去寻找装水的容器和搬运用的板车——鼠人们拖家带口搬来此地,因此简明镇并不缺这些东西。 迫于召潮司的淫威,不出半小时,鼠人们已经准备好了所需的工具,垂头丧气地聚集在一辆辆板车旁,板车上堆着大大小小的桶和罐子。 召潮司清点人数,二十八名鼠人已经到齐,她高举右手,用地狱铭文发令道:“目标大拿巴!出发!” 第6章 路途漫漫 朗格尔雪域洁白的地面上,一支灰扑扑的队伍踏过白色的菌丝绒毛,缓缓前进着。 为了不吸入朗格尔雪域真菌的孢子,鼠人们用灰色的亚麻布裹住了脑袋,只露出一双眼睛。 召潮司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她亲自拉着两辆板车,引领着队伍前进。 召潮司身旁,一只矮小的棕毛鼠人坐在板车上,负责为召潮司指引前路,作为引路的奖励,棕毛鼠人的板车由召潮司来拉,它只需要坐在板车上指指点点。 对于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其余鼠人是敢怒不敢言,但召潮司却觉得这很公平,毕竟去过大拿巴的鼠人少之又少,能带路的鼠人或许不止一名,但在她的人马中,只有棕毛鼠人认得路。 棕毛鼠人在鼠人当中算是绝对的狠角色,从它鼻子上密布的刀疤就可见一斑,它刻意留长了头顶的毛发,模仿人类的样子梳了一个偏分,遮住了瞎掉的左眼。 “我不知道那帮学物理的傻子是怎么想的,采购是最好的选择,显见易得,它们执迷不悟,我看不懂。”棕毛鼠人一边指路,一边跟召潮司抱怨,它是数学博士的学生之一,虽然不像灰毛鼠人那么勇敢,却对采购派十分忠诚。 召潮司点了点头,和它聊了起来,“你去过大拿巴,你是什么时候去的?” 棕毛鼠人挠了挠裹在亚麻布下方的鼻尖,“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当时我收了一整条通行金箔,奉命去大拿巴杀一个商人。” “人类商人?” 棕毛鼠人摇了摇鼻子,“我哪敢杀人类商人?当然是鼠人中的商人,它不知道怎么得罪了我的雇主,更糟糕的是,它居然想不开,躲进了大拿巴!真是疯了!” “兴许它知道自己得罪了人,以为躲进大拿巴就没人敢捉他了?” 棕毛鼠人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但是大拿巴不是宜居的地方,它想错了。” “怎么了?”召潮司来了兴致。 棕毛鼠人压低声音,阴沉地讲:“等我抵达大拿巴的时候,那个商人已经死了,它的皮被晾在了广场上,尸体被钉在了磨盘中央。” “是吗?它为什么死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也不知道它哪里说错了话,或者哪里做错了事情!”棕毛鼠人郁闷地讲,“等我赶到时,它的皮肉都晾干了,大拿巴的人都是同一副鬼样子,我不敢跟他们问话,也不敢不经同意就带走那张皮。由于没有证据,我最终没有拿到报酬。” “真可惜,不过你好歹活下来了。” “开什么玩笑?活下来只是最基本的需求,我更希望能完整的活下来!看吧,这就是我在大拿巴失去的东西!””棕毛鼠人长出一口气,指着偏分下方的瞎眼,尖声抱怨着。 对话中断了片刻,棕毛鼠人郁闷地挠了挠自己的瞎眼,继续说,“在进入大拿巴之前,我从没有如此热爱我的眼球。” “至少你还有一颗眼睛。” “是,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唉,不说这个了,说再多也拿不回我的眼睛。” 说到这里,棕毛鼠人凑到召潮司耳畔,小声警告道,“我事先告诉你,凡是进入大拿巴的人,无有能完整离开的!反正我是再也不会进去了,你要是进去,我不拦你,但是我求你不要强迫我们一起进去!” 棕毛鼠人用最凶恶的语气说出了最软弱的话语,召潮司为之感叹:“这么说,你知道大拿巴的规矩?” “是的,但是我不能说。”棕毛鼠人叹了口气,“我只能告诉你,失去什么,不是由你自己决定,甚至不是由大拿巴的居民决定!” “那是由什么决定?” 棕毛鼠人诡异地笑了起来,“我不能说,但我可以不负责任地告诉你,相当有创意,呵呵,是的,相当有创意。” “谢了,这不负责任的警告很有帮助。”召潮司幽幽地说。 “好了,我们快到了,我已经闻到鱼尸海岸的臭味儿了。” 棕毛鼠人吸了吸鼻子,眯着独眼看向远处。 远方,朗格尔雪域的白色渐渐被一片死灰取代,一股夹杂着鱼腥味的海风吹来,掀起无数白色的菌丝,那片灰色区域就是鱼尸海岸,是无光地狱之内一片内海的海岸。 无光地狱之内总共有五片海洋,分别名为苦寒、咸水、伤心、蜃醢和不化,鱼尸海岸对应的内海却不在其中。 这片盛产鱼类的内海名为“钓不上”,顾名思义,这片海域虽然有大量鱼群出没,却无论如何钓不上哪怕一条鱼,是钓鱼佬们的伤心地。 由于“钓不上”有大量鱼群,海岸上总是堆满了鱼尸,内海的海岸因此被称为得名鱼尸海岸,崩离主的信徒们在海岸上建立了聚落,其名为大拿巴。 崩离主是司掌法律的神,是刑罚之神、折磨之神,信仰崩离主的信徒并没有统一的密教名称,他们称自己的密教为“法院”,称杰出的信徒为“律师”,称大祭司为“法师”,足见法与律不分家。 大拿巴是一片灰蒙蒙的房子,无有城墙,也无有卫兵,仅有一条低矮的灰色篱笆围着城镇。 望着那一大片灰色的区域,召潮司问棕毛鼠人:“我没看到城门,也没看到站岗的人,莫非大拿巴只靠那条篱笆作为分界线?” 棕毛鼠人战栗着点了点头,“你猜得没错,只要踏入那条篱笆内,就算是进入大拿巴了。” 召潮司没有再说话。 十五分钟后,她带队抵达了大拿巴的篱笆外,队伍的成员瑟缩着,恐惧在鼠人之间蔓延。 召潮司知道,她不应该强迫鼠人们跟她一起进入大拿巴,带着这些家伙进去只会徒增麻烦,于是吩咐道: “你们所有人,乖乖留在篱笆外,我进去买水!” “是,老大……”鼠人们有气无力地回答,经过六小时的长途跋涉,它们都累得够呛,棕毛鼠人朝召潮司小声说了两句话,得到召潮司的准许后,它解开板车上的一只麻布口袋,从里面掏出豌豆,分给鼠人们吃。 “你可得快点买来水,我们的水已经在路上喝光了。”棕毛鼠人嚼着豌豆说。 召潮司没有理它,她迈步跨过了灰色篱笆,进入了大拿巴。 第7章 镜子之城 “你可得快点买来水,我们的水已经在路上喝光了。”棕毛鼠人嚼着豌豆说。 召潮司没有理它,她迈步跨过了灰色篱笆,进入了大拿巴。 大拿巴内部本来是一片死寂,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香气和鱼腥味,整个城镇仿佛一盘特大号的炸鱼,搭配上了特浓的意大利咖啡,没错,就是这股气味。 召潮司提防着不祥的炁,停下了脚步,在她迈入篱笆的瞬间,大拿巴的律师们好像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蜂拥而至,迅速将召潮司团团围住,过分热情地问候着她。 “morning,madam!” “欢迎光临!” “您好!欢迎来到大拿巴!” 看到大拿巴热情的律师团,篱笆外的鼠人们惊恐万状,除了棕毛鼠人,其它鼠人统统躲到了板车后面,紧紧抱团,试图避开律师们的目光。 棕毛鼠人站在装豌豆的袋子旁,不紧不慢地吃着,嘲笑胆小的同伴们道,“怕甚么?只要不跨过篱笆,他们不会把咱们怎么样。”说着,它又抓起一把豌豆丢进嘴巴,腮帮子被撑的鼓鼓囊囊。 虽然棕毛鼠人这么说了,但其它鼠人还是瑟缩在一起,不敢靠近大拿巴的篱笆。 鼠人们感到恐惧不是没有理由的。 大拿巴的律师们穿着熨烫整齐的西装,身上喷了各式各样的香水。然而,尽管穿着整洁,律师们的面容却不怎么像正常人。 律师无论男女,脸上总是缺少某些部位:有的律师缺两颗眼睛,本该是眼球的地方缝着一对纽扣;有的律师缺少鼻子,本该是鼻子的地方镶嵌着一团蜡;还有的律师被缝住了嘴,他们说话时,接缝处的伤口泛出淡淡的粉色,开开合合,看上去惊悚至极。 但召潮司乃是密教大祭司,她没有丝毫恐惧,只是默默提防着律师们,眼神飘忽,她是在寻找律师们的代表。 大拿巴的律师们将召潮司围在中间,逐渐缩紧了包围圈,热烈地问候着。 这时,一名拄着拐杖的男人咳嗽了两声,律师团们赶忙让开路。 拄拐杖的男人没有面皮,他缓缓穿过人群,来到了召潮司身旁,他说话的声音如同金属撞击,冷漠而刻板: “欢迎您,异教的大祭司。” 召潮司回以冷漠的目光,没有答话。 男人又咳嗽两声,自我介绍道:“我是大拿巴现任法官的助理,我叫鹿有粮,如果您不嫌弃,请随到我们的法院里坐一坐,我们会提供茶点。” 召潮司微微一愣,她想起棕毛鼠人说过的话,知道“法院”不过是大拿巴人的神祠,于是点了点头。 “太好了,请随我来。” 鹿有粮朝大拿巴镇中心抬手,在律师团的簇拥下,召潮司向镇中心走去。 镇中心是一片空旷的广场,广场上没有装饰,只有一些飘动的布晾晒在四周;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雕像,一块又一块人或动物的皮晾晒在雕像上,或摆在雕像附近,其中有不少是刚刚剥下来的,红彤彤一片。 晾晒的皮肤散发出臭味,在天光之下显得格外刺眼,皮肤遮住了雕像,只隐约露出了一条高举的手臂。 召潮司深知,这雕像正是大拿巴人的信仰——崩离主。 崩离主是破碎之神明,不同于残面,崩离主生而不健全,祂的信徒用自残的方式献上忠诚,祭祀崩离主的方法有许多,但大拿巴人选择了最直接的方法:献上皮肤。 召潮司没有多嘴询问雕像的细节,她不关心大拿巴人的信仰,只想尽快买到水,于是,她默然走过雕像,跟在鹿有粮身后,进入了一幢二层的灰色建筑。 建筑内部昏暗而压抑,这里是大拿巴的“法院”,也是崩离主的神祠,话虽如此,但这里更像是一家酒馆,律师们在这里说说笑笑,见到鹿有粮推门,带着召潮司走进了,他们才停止了说笑,纷纷看向了来客。 召潮司打量着法院内部:古典风格的调酒柜台上摆着老师咖啡机,柜台后方,酒保站在一排饮料机前,饮料机后方,斑驳的墙壁上挂着停摆的时钟和一幅陈旧的油画,画作的内容充满宗教意味:佛祖割肉喂鹰。 法院内,穿着考究的大拿巴人或坐或立,他们手中捧着一种气味芳香的饮料,像是茶和咖啡的混合:既有茶的清香,又有咖啡的浓烈。 鹿有粮朝酒保点了点头,酒保心领神会,调制了一杯同样的饮料,鹿有粮接过杯子,递给了召潮司。 召潮司朝杯子内看了一眼,饮料是褐色的,散发着椰子和咖啡的香气。 “尝尝吧,这是大拿巴的特色饮料。”鹿有粮露出了一个瘆人的笑。 “这是什么?”召潮司狐疑地问。 鹿有粮摇头道:“没有名字,我们不喜欢给饮料起名字。请放心,如果我想毒死你,也就不会请你到法院里来。” 召潮司仍没有完全相信鹿有粮,但她闻得出这饮料没有毒,何况她走了一路都没有喝水,确实有些口渴,于是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苦涩的味道袭来,随后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甘甜,舌尖逐渐麻木,这饮料居然有些辣,召潮司回味了片刻,仰头喝干了饮料,将杯子放在了柜台上。 大拿巴的律师们笑着鼓掌、吹口哨,看见召潮司喝完了饮料,鹿有粮深深笑起来,问道: “味道如何?” “很不错,有一点苦,像茶叶水,但越喝越甜。” 听到这个回答,鹿有粮收敛了笑,鼓掌道:“很好,这说明你没有罪业。直说吧,异教徒,你来这里想要什么?” 此言一出,法院内的气氛瞬间抵达了冰点,原本笑脸相迎的律师们纷纷收起了笑容,直勾勾地看着召潮司,眼神里只有空洞,无有欲望。 召潮司早知道会如此,因此并不感到意外:她很早之前就听说过崩离主的信徒都是不折不扣的疯子,比一般的密教信徒更加古怪。 看着鹿有粮冷峻的目光,召潮司直接道出了自己的来意: “既然你们有闲情逸致制作这种饮料,想必你们并不缺水,我希望你们能卖给我一些,简明镇遭遇了火灾,正在重建,我们需要水。” 屋内,众人的目光集中在召潮司身上,鹿有粮微微倾头,缓缓言道: “水,仅此而已?” 召潮司点了点头。 鹿有粮没有眼皮的双眼审视着召潮司,良久,他说道:“如果仅仅是一点水,我们不会吝啬。但你应当明白,凡是进入大拿巴的人,无有能完整离开的。你不妨先听听我们的规矩,只要你遵从大拿巴的法律,我们会给你提供水的。” 召潮司没有退缩:“请不要浪费我的时间,直说吧。” 鹿有粮点了点头,眼中露出一丝阴森的光,冷冷道:“杰森,端上来。” 听到命令,名为杰森的酒保用毛巾擦了擦手,从柜台后方端出了一面长方形的镜子。 镜子嵌在精致的青桐镜框中,映射出清冷的光,酒保举着镜子,如履薄冰地紧闭眼睛,端着镜子走到了台前。 法院内的律师纷纷闭上了眼睛,就连鹿有粮也抬高脑袋看向天花板,不敢直视镜子,他仰头宣判道: “大拿巴是崩离主治下的城镇,是破碎之城、镜子之城!” 召潮司看向镜子。 镜子之中赫然是她的倒影,但并不是完整的倒影,而是破碎的倒影,骨骼、皮肤、血肉、内脏,分别占据了镜子的一方天地。 召潮司从未见过如此杰出的分割,镜子之中的她仍是人形,却无有灵魂,有的只是一具肉身,一具被拆解、分崩离析的肉身。 身为大祭司,召潮司并未感到恐惧,她只觉得好奇,抬手触碰镜面,镜子之中,两颗眼球好奇地盯着镜子外,一块骨骼、一块血肉、一片皮肤缓缓移动,和她的指尖重合。 召潮司的指尖触摸到了镜子背后的血肉,她一个激灵收回了手,朝鹿有粮怒目而视。 鹿有粮看着天花板,笑道:“杰森,松手。” 此话一出,扶着镜子的酒保松开了手,长方形的镜子镜面朝下,直接砸在了地板上,摔成了碎片。 镜子碎裂,碎片四散,仿佛有什么东西,随着镜子一起破碎了,分成了无数碎片。 召潮司感到一股强烈的剥离感,并不痛苦,好像有一条疯狗在她的躯体内飞跑,在她的神经上飞跑,在她的脊髓上飞跑,在她的脑筋上飞跑。 可惜,这条疯狗不会打灰,呵呵。 天旋地转,似乎一切东西都倒过来了,召潮司只感觉,组成自己身躯的成分被分离,变成了碎片,彼此割裂,不再是一个整体。 听到镜子破碎的响声,律师们纷纷睁开眼,凝视着召潮司;鹿有粮低下头,毫无感情的双眼直视召潮司,整齐的牙齿露出一个惊悚的笑。 “开始选择吧,异教的大祭司,你必须放弃碎片中的一块。” 召潮司咬牙问道,“放弃?你是什么意思?” 鹿有粮没有解释,只是回答:“你不需要理解,也无法理解,从碎片中选择一片。” 说罢,鹿有粮指着地面上散落的镜子碎片 “我要是不选呢?” 听闻此言,鹿有粮发出笑声,不只是他,法院内的律师们纷纷笑了起来。 “无人可以违逆法律,即使是法律本身。” 鹿有粮指向自己的脸,他没有眼皮,没有鼻子,没有嘴唇,事实上,他脸上没有任何皮肤,暗红色的血肉早已干枯,没有面皮的脸上满是笑意,他笑得太过用力,干涸的面部肌肉开始皴裂,渗出了鲜红的血液。 “听着,大祭司,看在你没有罪业的份上,我原谅你这鲁莽且缺乏礼貌的问题。相信我,相信我们,无人能进入大拿巴而完整地离开,无人。” 鹿有粮指向镜子碎片,逼迫道: “要么,你自己做出选择;要么,我们替你选。” 面对散落一地的镜子碎片,召潮司回忆起棕毛鼠人之前说过的话: “……失去什么,不是由你自己决定,甚至不是由大拿巴的居民决定……” “……我可以不负责任地告诉你,相当有创意,呵呵,是的,相当有创意……” 回忆到此处,召潮司猜到了镜子的目的,她盯着地上的碎片仔细查看,为了拖延时间,她质问鹿有粮: “我听说,一名鼠人奸商在大拿巴被剥了皮。” “不,不是‘被’剥皮,是它‘把’自己剥皮。”鹿有粮辩解,“一切想要离开大拿巴的人,都是自愿放弃了自己的一部分,我们只是负责让他们做出选择,至于选择会带来什么,和我们无关。” 召潮司在镜子碎片中寻找着线索,但,在她看来,所有碎片都一模一样。 鹿有粮早就察觉了召潮司的意图,他冷笑起来。 “你在浪费你自己的时间,大祭司,没什么好看的,在你做出选择前,没人知道你选择了什么——没人知道,既包括我,也包括你。” 召潮司对上了鹿有粮的目光,她看出鹿有粮没有撒谎。 盘算片刻后,召潮司自知无法同时对抗近百名崩离主的信徒,她没有退路,只能遵循对方的游戏规则。 迟疑片刻后,召潮司伏下身,从地板上捡起了一片碎玻璃。 鹿有粮满意地笑了。 “很好!现在,让我们揭晓你的选择吧!杰森,把锤子拿来!” 酒保从柜台后取出了一把金属锤,递给了鹿有粮。 鹿有粮挥了挥锤子,朝召潮司露出阴森的笑。 “异教徒,你有三个选择。 第一,永远留在大拿巴,成为镜子之城的一员,这样一来,你可以永久保留碎片,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选择了什么,直到你主动放弃它为止。 第二,把碎片交给我,由我来敲碎它。在那之后,你就自由了,你可以带着剩下的身体离开,哦,对了,还有我答应你的水。 第三,把碎片献给崩离主,成为一名律师。你照样会失去它,但那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看看我,看看我们,我们就是绝佳的例子。” 律师们纷纷呲牙笑了起来,他们的身躯残破不堪,却和健全人一样活蹦乱跳,这显然是因为崩离主的恩赐。 将镜子碎片献给崩离主的律师,将永远失去对应的器官,取而代之,他们会得到崩离主的恩赐:或许是一对纽扣,或许是一滩热蜡,或许是一条丝线…… 用纽扣代替眼球,就能获得绝佳的视力;用蜡代替鼻子,就能闻到凡人无法察觉的气味;用丝线缝住嘴唇,就能隔空进食,甚至用牙齿凭空撕咬敌人。 崩离主的恩赐稀奇古怪,只要用恩赐取代失去的器官,律师们就能保留器官的功能,不受残疾影响,甚至获得“润”。 鹿有粮失去了全部的皮肤,但他作为律师,并没有流血而死,反而获得了刀枪不入的能耐,这也是他胆敢顶撞召潮司的原因。 召潮司握着镜子碎片,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她摊开手,将三角形的碎片交给鹿有粮,干净利落地说了两个字 “敲碎。” 鹿有粮先是神情恍惚,很快反应过来,狞笑着接过了碎片,将三角形的碎片捏在右手中,左手挥舞着锤子,见召潮司没有反应,他将碎片放在了柜台上。 “最后再问你一遍,你确定吗?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召潮司没有搭理他。 “我可提醒你,不要仗着自己是大祭司就目中无人,如果碎片选中了画皮,那算你走运,但如果选中了内脏,哼哼……我估计那可不好受!” 召潮司依然不为所动。 鹿有粮自讨没趣,只能尬笑一下,挥锤子砸碎了镜子碎片。 碎片发出刺耳的破碎声,化作了齑粉,散发出了银灰色的炁。 待炁散去后,召潮司感觉左耳传来刺痛,她下意识地捂住了左耳。 但那里根本没有左耳,只有一个徐徐淌血的窟窿。 包括鹿有粮在内,律师们纷纷发出了惋惜的叹气声,看来他们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 鹿有粮将锤子还给酒保,闷闷不乐地摇着头。 “异教徒,这次算你运气好,下次,下次你就不会这么走运了。” 撂下狠话后,鹿有粮朝酒保吩咐道,“杰森,带人去给她装水,她要多少,就给她装多少!” 吩咐完,鹿有粮朝柜台上吹了口气,将化作粉末的镜子碎片吹走。 召潮司不语,她捂着伤口,眼神凶恶地盯着鹿有粮,酒保杰森端着一盘热毛巾走了过来,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 “女士,擦一下伤口,我们该去装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