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媛因为精神病,被公安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江小叔和徐冬秀哪肯花这个冤枉钱,当天就接回家关了起来,还四处托人说亲,打算再赚一回彩礼。
这回说的是山村里的老光棍,家里还有两个光棍兄弟,都四十岁往上了,出了一万块彩礼,江小叔挺满意,说好明天来接人,酒席也不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结果江思媛就逃了,一万块彩礼也黄了。
「连个人都看不好,你白吃几十年米了?」江父恨铁不成钢地踢了脚,江小叔摔倒在地上,哀求道:「吃中饭的时候还在,肯定没跑远,哥,咱们去找吧。」
江父虽然生气,还是一起去找人了,陆尘懒得管闲事,回了城。
凌晨一点,陆尘扛着山一样的行李,身后跟着金闪闪,离开了福城。
半小时后,他坐在一辆装满了鸡的卡车上,卡车司机是兄弟俩,去沪城送鸡的,陆尘只能和金闪闪一起,坐在卡车后面。
和一群鸡大眼瞪小眼。
气味十分销魂。
好在有金闪闪在,那些鸡不敢靠近,给他俩腾出了一小块空地,除了气味外,其实还是蛮舒服的。
而且一分钱不用花,陆尘十分满意。
十个小时后,到了沪城,陆尘从车上跳了下来,头上还咱家。
王大妈和一群老伙伴们在楼下唠嗑,远远看到一座小山,缓慢前进着,再走近一些,看到了一只亮闪闪的公鸡,又高又大,羽毛也漂亮,在阳光下闪着光。
「这是找谁的?怎么还带着鸡上门?」王大妈疑惑地问。
「乡下亲戚吧,送只鸡很正常。」有人说。
「这鸡吃了怪可惜的,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鸡呢。」….
「再漂亮也是鸡,不吃了难道还当宠物养起来?」王大妈呛了句。
其他人都深以为然,他们都经历过饥荒,在他们眼里,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是食物,饿急眼了连虫子都吃。
陆尘走近了,他坐三轮车过来的,给了师傅十块钱,单元楼下一群大爷大妈,都齐齐看着他,目光审视。
「小伙子,你找谁的?」王大妈热情地问。
她是街道办的,有责任搞清楚任何一个陌生面孔的来历,防患于未然嘛。
「江寒烟,四楼的,她是我媳妇。」
陆尘坦然地说着,他回自己家呢。
「小江是你媳妇?」
王大妈差点被口水呛死,此时的陆尘,头,小伙子是当包工头的。」王大妈了解得最清楚。
「包工头挺赚钱的,难怪小江买得起房。」一个大妈口气有点不屑,王大妈听不惯,没好气道:「小江自己就能赚钱,她医术好的很,我家老头子前阵子打嗝不止,小江随便扎几针就好了,比大医院的大夫强多了。」
「真有那么厉害?」
「我哄你们有钞票挣?不信你们问我家老头子去。」王大妈哼了声,就看不惯这些人势利眼,瞧不起外地人。
外地人是有些偷鸡摸狗的,可本地人也有品行不好的,只要品行好,外地本地都无所谓,分那么清楚干啥。
江寒烟在炒青椒肉丝,陆尘喜欢吃,但沪城这边的青椒没福城的好吃。
门铃响了,豆豆去开了门,随即响起了欢呼声,江寒烟从厨房探出头,看到了头顶鸡毛的陆尘,哈哈大笑起来:「你不会和一群鸡坐的车吧?」
「嗯,送鸡的车不要钱。」
陆尘放下了行李,四下打量了新房,布置得很温馨,空气里还有熟悉的菜香,一路的风尘顿时消散了。
「你去洗个澡,马上吃饭了。」
江寒烟从行李里拿出了辣椒,闻了下,眼睛亮了,就是这个味儿,她要做个辣椒炒皮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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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爱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