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都市小说 > 灰色产业:游走于都市边缘 > 第138章 【作秀】
    既然大家都在作秀,我何不秀得更彻底一点?

    ——陆子野。

    美工刀刮过电线杆的水泥表面,发出细碎且有些刺耳的声响。

    我躬着腰,专心致志地对付着一张《重金求子》的小广告。

    与此同时,

    另外七名班干部也在做着与我类似的工作,大家头顶小红帽,身披红马甲,站在街上格外醒目。

    “同学,你们是哪个学校的。”

    干了半个钟头左右,身后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

    将刚刚刮下来的广告纸碎片装进塑料袋,我缓缓转过身。

    只见身后两三米的地方,正站着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她身穿一件卡其色风衣,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牛仔裤以及白色运动鞋。

    三月初的天气,乍暖还寒。

    略带凉意的晨风将女孩的披肩长发吹向一侧,露出一张精致的侧脸和一副细框银边眼镜。

    风中的眼镜女孩,有种清新与知性的美。

    她的胸前,挂着一张工作证,以及一台相机。

    “你好,我们是文华学院的。”

    我收起美工刀的刀刃,给了对方一个温暖和煦的微笑。

    女孩回了我一个微笑,同时举起胸前的工作证:

    “同学你好,我是苏城晚报的记者,看你们在这儿忙了挺久了。”

    我扫了眼工作证,一秒鉴定完毕:A cup。

    cup上面……不是,工作证上面有一张她的照片,以及她的岗位和名字:

    实习记者,夏晴。

    “还好吧,也就干了两个钟头不到。”

    我指了指附近的同学,“我们在清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今天是学雷锋日,班里组织了一些活动。”

    “现在的大学生,能记得在学雷锋日组织活动的可不多啦。

    你们还挺用心的。”

    夏晴将额前的刘海撩到耳后,她的笑容就像这初春的晨风一样清新。

    “其实我们也没想太多,就是觉得这个特殊的日子不应该只停留在书本上,或是我们的记忆里。”

    我接过话头,语气诚恳地说,“学雷锋做好事,也不只是一句口号,所以我们利用周末时间,为自己生活的城市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

    “嗯,你说得很对。”

    夏晴点点头,随即拿起自己的相机冲我晃了晃,“同学,我想给你们拍几组照片,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介意。”

    我笑了笑,转而继续埋头清理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

    我干活的时候格外专注,毫不夸张的说,就连几米开外的三次微弱快门声我都没听见。

    “同学,麻烦帮个忙,你能请那边那位女生过来一起拍两张吗?”

    夏晴摆弄了两下相机,之后环顾四周,抬手指向苏畅所在的位置。

    我顿时心中了然。

    她肯定是觉得照片里只有我一个帅哥略显单调,所以想再找个美女入框搭戏。

    摆拍嘛,我懂的。

    于是,我招呼苏畅过来,一起又拍了几张美人照。

    拍完后,夏晴与我俩攀谈了一阵。

    她问我们是文华学院哪个班的,还问了一些有关这次活动的主题和参与情况,我和苏畅一一作答。

    “夏记者,你看起来年纪跟我们差不多,居然已经当上苏城晚报的记者了,好厉害……”

    我恭维了两句,顺便向对方讨了一张名片。记者是个好职业,指不定将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聊了几分钟,夏晴与我们告别,转身往不远处的报社走去。

    当她的背影消失在办公楼,附近的班干部纷纷向我投来奸计得逞的笑容。

    我轻咳两声,用眼神示意各位同僚:大家严肃点,继续装……不是,继续干好各自手头的工作。

    又干了半个钟头,基本可以确定,夏晴应该不会再杀个回马枪了。

    “好了,收工吧。”

    我脱下红帽子和红马甲,向众人招呼道,“各位辛苦了,我请大家喝奶茶……”

    正如夏晴所说,当今社会,能记得学雷锋日的人已经很少了。

    就算在这一天组织点活动,那也是形式主义。

    反正是形式主义,倒不如将形式进行得更彻底一点。

    二十年前没有智能手机,人们不能随时随地上网浏览新闻,那个年代,报纸还是社会上比较重要的主流媒体之一。

    苏城晚报,是苏城当地最畅销的报纸,很多企事业单位都会常年订阅,其中也包括文华学院。

    正因如此,我才将本次活动的地点选在了报社附近。

    不过,

    我之前并不认识夏晴,也不认识报社的任何一位记者,我只是觉得,在报社附近活动,遇上记者的概率会高一些。

    为了增强辨识度,我还特意从系办借了样式统一的小红帽和红马甲。

    时间、地点、人物造型,把自己能规划的事情全部规划好,剩下的,就交给运气吧。

    好在我们的运气不错,刚干了没多久,便被一位观察力敏锐的实习记者给盯上了。

    用现在的眼光看,我策划的这场活动,完全是在作秀。

    没错,我承认,我就是在作秀。

    但那又如何?

    人生在世,谁又不是在作秀?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新闻报道,说有一位老奶奶,在三月五号这一天,被人来来回回扶着过了十几遍马路。

    这就是所谓的做好事吗?

    呵呵。

    相比之下,我至少还带着一帮同学,辛辛苦苦的刮了一个钟头的小广告。

    即便是作秀,我们终究也为市容市貌做出了一些实实在在的贡献,不是吗?

    往深了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这一天做好事,那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天呢?

    真正有心做好事的人,从来不会选择什么特别的时间。

    就比如我,每天在宿舍送外卖,不就是在为同学做好事吗?

    所以说,我才是那个表里如一、不分时间、不分地点、时时刻刻为同学着想、将服务同学的理念牢记心间的大好人呐!

    次日,我们的事迹果然被刊登在了苏城晚报上。

    在报纸上找到自己的照片后,我即刻斥资在报刊亭买了十份,可以说以一己之力拉动了苏城晚报的销量。

    人生中第一次上报纸,那可不得多买点留作纪念吗?

    照片只有豆腐块大小,而且还是黑白的,但架不住照片里面的人帅啊。

    除了照片,夏晴还为我们撰写了一篇新闻稿:

    【本报短讯】昨日清晨,我市文华学院05级金融系1班同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自发来到各处街区清理电线杆小广告。

    现场同学表示,学雷锋不是一天的仪式,而是让做好事成为每一天的习惯。

    活动虽小,却展现出当代大学生服务社会的精神风貌。

    报纸一到,宣传委员立马将这篇报道剪下、扩印,然后粘贴到我们自己班级的宣传海报上。

    大学里,搞活动的意义在哪里?

    不就是为了展现班干部的能力吗?

    能力这种东西,没有对比就分不出高下。

    同样一个学雷锋日,有的班级在校内打扫教室,有的班级去操场捡垃圾,而我们班却上了报纸,就连学校都跟着沾光。

    试问哪个班的活动更有含金量?

    试问哪个班的班干部能力更强?

    还是那句话,既然大家都在作秀,我何不秀得更彻底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