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就说过,能够杀进公告牌前五十的歌曲,基本上已经算是美国乐坛相当流行的歌曲。
普通新人有一首,就能在乐坛站稳脚跟,可以在业内踏踏实实混饭吃了。
曹轩有三首,而且更关键的是这首歌势头强劲。
仅仅一周时间,就从六十~七十名杀到四十~五十名,三首歌平均上升排名将近二十名。
看似和上一周涨势幅度区别不大,但从榜尾杀到中游偏下和从中游偏下杀到中游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难度呈几何增长。
现而今,连许多专业机构都不敢再判断《chris tsao》的趋势,
这明显是少数有可能成为现象级的歌曲,不能以常理度之,判断错误就被打脸,大家都在等,等三首歌的速度慢下来,就能慢慢推算出结论了。
而也因为这两周如同火箭一般的上升速度,《chris tsao》彻底在美国乐坛大范围的出圈。
克里斯·曹也随之成名,不少音乐媒体还有乐评人开始讨论这个从中国来的创作歌手。
出手就是三首公告牌前五十名以上的歌曲,如果曹轩是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现在美国新生代创作小天天的帽子恐怕早就扣在曹轩头上了。
不过即便因为中国人而谨慎对待,但是美媒也不能对曹轩的成绩和才华完全视而不见。
保守一些的媒体简单一提,甚至完全忽略了,但是开放性的媒体就开始大量报道曹轩,并开始深入挖掘。
华语乐坛第一人、亚洲天王巨星、在中国具有统治地位的歌手、日本公信榜冠军、第一位成功跻身公告牌前五十的中国歌手………
《洛杉矶时报》用了美国人能看懂的比喻告诉了他们曹轩在华语乐坛的地位。
中国流行乐坛的迈克尔杰克逊!
哪怕狂妄如美国人,也无法对一个拥有着几亿人口影响力、大洲级,还是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你不紧张吗,外面可是有5万人。”
艾薇儿看着淡定的曹轩有些不理解,她刚刚出去偷偷看了一眼现场,那密密麻麻的人头,让她现在还有点缓不过神,结果曹轩像是没感觉一样。
曹轩把杂志放下,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口专门加热的温水,风淡云轻道。
“如果你举办过单场10万人的演唱会,连续四年在面向几亿观众的节目唱歌,现在眼前的这一切,对你完全就是小case。”
艾薇儿:“……”
旁边其他听到的歌手:“……”
喂,911吗,这个中国人在装逼,多带点重武器,太特么猖狂了,突突死他。
喉咙耸动,艾薇儿的眼睛都睁大了一圈,结结巴巴的问道。
“你…你真的参加过10万人的演唱会?”
其他歌手没吭声,也都纷纷竖起了耳朵,曹轩获得了凡尔赛的愉悦感,矜持的纠正道。
“不是参加,是举办单场10万人的个人演唱会,我还举办过一次8万人的。
我说的那个几亿人节目叫春晚,影响力相当于你们国家的超级腕,甚至可能还要更大,直接面向全世界的华人,大概几亿人同期观看。”
“fxxx!”
一个摇滚乐队的白人主唱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骂曹轩太装逼,还是骂主办方牛逼,请来这么一个猛人。
“几亿人,太酷了!”
艾薇儿满脸兴奋,看向曹轩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她是加拿大人,2002年的加拿大人口才3000万出头,美国是2.88亿,墨西哥是1亿左右。
在她看来,曹轩说的那个春晚,相当于大半个北美都在一起听曹轩唱歌,迈克尔杰克逊都不一定有这个排面。
曹轩顿时成了整个音乐节后台的焦点。
仿佛青铜局碰见了个最强王者,大家不管心里服不服,人家段位在这摆着,强行挑衅就是自取其辱。
看着四下或明或暗,或嫉妒或好奇的目光,曹轩悠哉悠哉的翘起了二郎腿,同刚收获的小迷妹艾薇儿讲诉自己和布兰妮合作拍百事可乐广告的趣事。
哼,排挤他,气死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