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科幻小说 > 别慌,学霸老爹和我一起穿越了 > 章节目录 第134章,千万不能作
    “成!”

    风锦倒是没觉得哪里不对,直接开口答应了下来。

    反正都是姐妹,也算是闺蜜了,住在自己家里也没什么不好。

    “你同意真是太好了,我今天就不回去了,那个谁出来一下,回去告诉小玲,让她收拾几件衣服带过来!”

    王舞冲着一个方向挥了挥手,是在和自己的暗卫说话。

    绝美的脸上挂着笑容,看起来很开心的模样。

    “我屋子旁边有一个空的房间,不知道你能不能住的习惯。”

    风锦知道王舞肯定是娇生惯养的长大的,她家的院子这么破落,应该会不习惯的吧!

    “不是和你住一起呀?”

    洁白的手指托着下巴,绝美的脸上是有一分失落在脸上的。

    “我晚上要写话本,睡觉还喜欢磨牙,肯定会打扰你的,咱们一人一间屋子挺好。”

    风锦是怕暴露自己的空间。

    要是两个人住一间屋子,就没有隐私可言了,想进入空间都不方便。

    “也行,睡哪里都一样。”

    王舞软绵绵的应了一声,稍微是有那么一分不高兴的。

    真是的,都是姐妹了,怎么还防着自己呢?

    他难道是那种会偷看的人吗?

    他又不是王通,有什么可被防着的!

    王舞心里非常的鄙视风锦,但又不敢说出来,也不敢执意要求一个屋子。

    到时候自己的身份要是暴露了,还和风锦一个屋子住,肯定会被风民生和王通混合双打的。

    直接打死打残的那种。

    王舞决定保住自己的腿。

    稳住,不能作,千万不能作!

    辰煜听到王舞能住进来,手指微微收紧。

    他只不过是给了王家警告而已,就是想让王舞收敛一点,别想着来太子妃的位子。

    没想到,弄巧成拙。

    让小锦家里来了这么一个不速之客!

    “小锦,你之前不是说想放风筝吗?我做好了一个,要不一起去吧?”

    辰煜说着就把手中拿着的风筝展开,放在了风锦的面前。

    直到现在,风锦才正眼看了一眼辰煜,也看到了他做好的风筝。

    刚刚只顾着和姐妹同仇敌忾,真没注意到辰煜手里拿了什么东西。

    就知道他一直在咳嗽了,疑似咽炎。

    “我就不去了,得给小舞收拾收拾屋子,还得去县城再添置一些东西。”

    女孩子家家的确实比较麻烦,不像男孩子,走到哪里就可以睡到哪里。

    像王舞这么精致漂亮的女孩子,更应该要娇生惯养,不能随意。

    “屋子不用收拾,到时候让小玲她们收拾,咱们去镇上买东西吧!”

    王舞挽着风锦的胳膊,还特意让辰煜看到她们挽在一起的胳膊,呲牙一笑。

    小锦在古代真是艳福不浅呀!

    如果非要站队的话,王舞自然是站王通这边的。

    毕竟大家都有话题可言。

    辰煜就是一个老古董,就算再好看,那也是这个封建王朝的古人。

    和他们这些现代人,是没办法心意相通的。

    王通猥琐是猥琐了一点,但绝对专一。

    作为死党,王舞还是觉得王通更适合小锦。

    “走起!”

    风锦正好想去县城看看自己的话本卖的如何了,只听说很好,还没有亲眼看到,更没有亲耳听到别人对话本的评价。

    于是,风锦和王舞挽着胳膊,直接从辰煜身边走过。

    完全没有打算让辰煜一起跟着去。

    女孩子逛街,自然是不可能叫男孩子的。

    咯吱咯吱。

    辰煜手中的风筝发出了惨叫声。

    没死,但快残了。

    “呦,你一个人站在院子里干什么?要去放风筝,走,一起吧!”

    风民生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乐呵呵的看着吃瘪的辰煜。

    侃起来非常顺嘴。

    辰煜:……

    他怎么觉得这个岳父大人不太正经呢?

    “下次吧!下次有空一定和先生一起放风筝!”

    辰煜很有礼貌的冲着风民生行了一个礼,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完全没有被调侃的恼羞成怒。

    也根本怒不起来。

    “去去去,俩男人放什么风筝,你还是自己去吧!”

    风民生被辰煜的话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拿着书就回屋了。

    闺女不在,自然不能进入空间,那就浅浅的学习一下。

    明天超常发挥,可不能在闺女面前丢了面子,绝对不能考第二。

    ――

    县城。

    王舞脸上戴着一个斗笠,斗笠上有一圈薄薄的丝绸,勉强遮住了她的脸。

    只有这样,她才能正常的走路,不然一定会被围观的。

    长得美也是有烦恼的。

    两个人的手里各抓着两串糖葫芦,说是逛街,除了糖葫芦,貌似也想不起来要买什么。

    就在大街上像街溜子一样,来回走动。

    “让开,让开!”

    前方传来了一阵躁动,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

    风锦和王舞抬头看了过去。

    是一辆非常豪华的马车,马车的车猿上坐着一个手拿鞭子的马夫。

    马夫一脸不屑的看着街道上的人,鞭子来回挥动,好几次都差点打到路人。

    马车的门帘上,绣着小小的一个“风”字。

    是风家的人。

    “是这家人吧?”

    “应该就是了,马车里坐着的,估计就是那小崽子风澈。”

    风锦和王舞往路边躲了一下,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风澈就是王舞被订的那个娃娃亲。

    据说风老爷子和王家老爹当年一见如故,两人当时都还没有风生水起,虽然年龄差了一些,但还是亲口定下来了娃娃亲。

    说是风家和王家出生的孩子,都是女孩子就结为姐妹,都是男孩子就结为兄弟,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妻。

    王家,就只王舞这一个姑娘。

    而风老爷子的儿子早就已经成亲,这门亲事自然就落在了孙子辈上。

    孙子辈,就只风澈一个孙子。

    “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那王家大小姐来这里做什么?父亲是不是打听错了?”

    一个痞里痞气的男子有些不耐烦。

    明明身穿锦衣华服,看起来却和二流子差不多。

    “定然是没错的,这个机会你一定要把握住,借着这次祭祖的名头,若是能和王家大小姐扯上关系,把她娶回去,也算是你的福分。”

    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正襟危坐,看起来倒是有那么一丝儒雅在身上。

    但眼神有些不坦诚。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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