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修真小说 > 诸位,皆随我出剑! >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穷姐弟
    当他醒来时,耳中听得了少女的哭声,令人感到颇为心疼,有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很是难受。

    由不得凌真不睁开眼睛!

    睁开眼来,映入眼帘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那个亲姐姐,手里拿着母亲红陌剑的白衣少女凌潇潇。

    她此时正盘腿坐在凌真身边,兀自哭泣不止,梨花带着淋淋秋雨,凄楚可怜,就像凌真当真已经去世,再也无法活转过来一般。

    再也忍受不了姐姐这般情真意切的哭嚎声,凌真皱着眉头,厉声道了一句“喂,哭什么哭,快别哭了!你弟弟我又没死,号什么丧?!”

    凌潇潇见弟弟清醒过来,立时就止住了哭泣,那张秀美至极的小脸上又出现了让人赏心悦目的笑容,嘴角上扬,把内心的喜悦情绪展露无疑。

    衣服全被烈火烧烂,一身破破烂烂的凌真,也不顾自己当下的姿态尤为狼狈不堪,就那样从地上坐了起来。

    他站直身子,环顾周围,看到了阮苍和司玄空两人倒在地上的那两具尸体。

    司、苍两个剑修的头颅都被利刃戳烂,显然再也活不成了!

    因为仇人死去的缘故,凌真知道这里应该是再也没有生死之忧需要顾忌了,心情放松,对着八姐问道:“喂,潇潇姐,他们两个是你杀的?”

    “算是吧。”

    凌潇潇面带和颜悦色的淡然微笑,“他们刚才和你一块儿昏倒了。我就去捡起了娘的红陌,每人的脑袋上都戮了几剑,送他们彻底归西了。”

    凌真点点头,忽然惊奇的发现了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忍不住大叫:“哎,真气……天呐,我现在感觉膻中穴的本命真气变多了不少!”

    凌潇潇当然也跟着大喜过望,“真的吗?!”

    凌真相当惊喜的说道:“是的,绝不会有错的,潇潇姐,快点,把娘的剑还我!”

    大难不死的年轻公子,拿过了那柄剑鞘粉红色的名剑红陌,大力的拔出佩剑,情绪万分亢奋,运起了磅礴真力。

    对准旁边的那一座巍峨瀑布,猛地挥劈出了数剑!

    砰砰砰!

    凌真的每一剑,皆威力惊人,势大力沉,恍若投出火药炸弹,爆出了水花无数。

    少女凌潇潇甚至都被这激荡而起的浪潮给震撼住了。

    “潇潇姐,我明白了!”

    凌真顿时叫了起来,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快活得无以复加。

    站定在凌少爷边上的凌潇潇大惑不解,歪头问道:“你明白什么了?”

    “明白为何我现在内力增多了。因为我的膻中气海里,有娘给我的六缕至尊剑气,剑道气机凝成铁壁,护住了我的前胸要害,所以那一条吓死人的水火大龙,没能要了我的命!”

    凌真对着八姐震声说道,“那些异种真气,既然已贯穿不了我的肉体,无路可去,便只能在我的膻中穴内部安营扎寨,留下来归我使用了!”

    凌潇潇恍然,猛一拍手,“难怪从刚才开始,我就发现自己的内力变少了,原来是顺着那条真气水龙,进到你身体里去了……哎,你干嘛?”

    凌潇潇瞪着眼睛,见弟弟走向了两个剑修的尸体,颇为费解的问道。

    凌真则头也不回的笑着回答两个字:“摸尸。”

    他从死去的赭袍矮子阮苍的衣服兜里,摸出了一大捧的销骨麻毒针,将之悉数装入了那枚专门用于储物的手指纳戒之中。

    拿到好东西后,凌真又把身子站直,回转过头,笑道:“姐,记住了,行走江湖,要学会‘摸尸’,好东西不捡白不捡,莫要浪费了!”

    这一场初出茅庐,对付阮苍、司玄空两大剑修的战事过后,溪水旁,衣服破破烂烂的凌真不得已取出了爹爹送的那枚兵家甲丸。

    这是山庄凌璞凌老爷所赠的护身宝甲,作为自家宝贝儿子的二十岁弱冠礼物。

    因为预测会非常沉重,一贯喜欢轻松的凌真,一直都没有把甲胄取出来过,从来就是储存在纳戒里面,放得好好的。

    今日一战自己没了衣服,总也不至于就这样光着身子到处乱走,又意识到了行走人间,一旦遇到了实力绝高的强敌,搞不好有时候根本连使出法宝护身的时间和机会都不存在!

    有了刚刚那一番险象环生的境遇之后,明白出门在外事事完全第一这一道理的凌真,虽心不甘情不愿,但仍决定把父亲给的那副甲胄给穿上,以求万无一失。

    凌潇潇用有些好奇的眼光看着凌真手里捏着的那枚青黑色小丸,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凌真笑吟吟道:“这是爹爹给我的一枚甲丸,内藏兵家圣物,很厉害的,只是我觉得太重,就从来没有拿出来穿过,甲胄这种东西也就我爹那种战场上杀惯了人的家伙才会那么喜欢。原本就打算一直放在小丸里面的,但今天溪水旁的这一战,着实有些凶险,差一点就没有性命了,还是以防万一,穿上的好,重就重了……”

    口中念诵法门秘诀,青黑色小丸焕发出明亮夺目的光彩,很快,原本没有半个巴掌的小球体,居然不可思议化成了一件袍子的模样。

    凌真瞠目结舌的看着手里拿着的那一条精美绝伦的法袍,那是一条通体青色,上面刺绣着古朴而神圣花纹的长袍,面料材质若只是细细去看,便觉得和裁缝铺里最过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给人当媳妇儿,谁当我丈夫,我砍谁!”

    凌真仰头大笑几声,拍了几下姐姐的肩膀,朗声道:“好哇,不愧是我凌真的亲姐,果然有志气!”

    “那可不,凌家儿女,又谁是没骨气的?”

    凌潇潇对亲弟弟的赞美之词感到十分受用,沾沾自喜,喜形于色。

    “对了潇潇姐,给这件法袍起个名字呗,上等的武器法宝要起名,护体法袍也该有名字才行,否则对不起它这等惊世骇俗的品相。”

    凌真提议道。

    只是他貌似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姐姐凌潇潇在起名这方面的天赋极差极差。

    “青蛟,弟弟啊,你觉得青蛟这名字怎么样?”

    凌潇潇不假思索的张口就来,对她来说,什么名字都是信手拈来,只是好不好听她就全然不去理会了。

    凌真无奈的苦笑一下,“青椒?这什么破烂名字,你怎么不叫胡椒?整天想着怎么炒菜是吧?!”

    “什么呀,不是那个花椒青椒的那个东西,是青色蛟龙的意思,青蛟,多好听!”

    凌潇潇小嘴高高的撅起,“我觉得这名字很有寓意,因为你的袍子是青色的,蛟龙之属又是天下万兽之首,多好啊,就用了吧。”

    “不行!”

    凌真断然拒绝,“这名字太容易又歧义,才不能用呢,让我想想……有了,就叫‘斩蛟’吧!古蜀之地多蛟龙,亦多名剑,手持名剑斩杀蛟龙,一剑可平天下万物,这才是好名字!”

    凌潇潇暗自把两个名字相互比较了一下,她并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甚至还窃以为,自己最开始起出来的那个名字要更好一些,故而不置可否。

    但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这个弟弟遗传了爹爹的臭脾气,什么事情一但认了死理,那就十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所以压根没有与之争辩的必要,争了也是白争。

    凌潇潇盯着凌真手里的佩剑红陌,又看向了弟弟脸,突然有个想法从少女的脑海里浮现,她不禁发问道:“弟弟,你说到底为什么,本命剑都是从眉心里钻出来的?”

    凌真想了想道:“剑修需要拥有本命剑窍后,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本命剑,而剑窍的位置并不固定,之所以大部分剑修都在眉心开窍,那是因为这个部位是心绪和元神汇聚最浓之处,最易开窍……我之前听过一个笑话,关于开剑窍的,有点下九流,要不要听?”

    凌潇潇点头,“要。”

    凌真脸上露出坏坏的笑容,“从前有个姑娘,练了很多年的剑,就是开不出剑窍,后来她索性不练剑了,和一个男人成了亲,那天她在和她男人行夫妻间那事儿的时候,开了窍,而开出剑窍的部位并非在眉间,而是在两条大腿间的那个地方,好死不死,一柄飞剑不受控制的钻了出来,咔嚓一下,就让她男人变成没了命的太监……”

    凌真毫不介意的放声大笑起来,他惯来都是这般的言笑无忌,“她的可怜的男人当场就被凌厉绝伦的飞剑刺成一具尸体,那叫一个惨呦,男人下面的那柄‘剑’,到底也是没有胜过剑修的飞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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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龙郡金元城。

    这一座城池名气很大,是锦绣王朝北部,号称仅次于神元王府所在地的繁华之所。

    人流极大,从不缺极度富有的商贾人家,有的是兜里钱多得流油的富户,简直就是一个任谁都会向往的聚宝盆的地界。

    城中的有钱人多之极矣,而他们作为财富所有值凌驾于平民之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财力,有许多途径,而其中最是快捷方便的,且可以说是最有效果的。

    那就是参加一次城中鼎盛拍卖行的那场大会,并成功在场上靠自家的财力,拍到一件商品买下来。

    那座大型拍卖会,光是“入会费”都是一笔让人咋舌的天文数字。

    而其中每一件商品,若是单独拿出来,都完全足够抵消穷苦人家十年的辛苦劳作,放在家里,足可当做几辈子的传家之宝。

    “入鼎盛者,皆是豪门贵胄。”

    这一句话,是金元城城中,家家户户百姓们公认的一个常识,小孩子都清楚!

    今一天,以专门招待贵族而出名的鼎盛拍卖行门口,蹲坐着一对衣着寒酸的姐弟,他们时不时的往门里面瞧上一眼。

    从他们面部表情就能看出他们又多么心焦难耐。

    简直已到了望眼欲穿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