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 135 带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就这样,曹志强用尽量压低的声音。

    配合着吉他的伴奏。

    把《好想爱这个世界啊》这首号称是转为抑郁症患者而作的神曲。

    在这个十八线开外的小县城的医院病房里,为了一个刚刚自杀未遂的,名叫青红的女孩子演唱了出来。

    这也是这首歌,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出现。

    虽然听众只有一个,不过曹志强觉得,这已经足够了。

    一曲终了之后,青红忽然主动问:“唱的真好,这叫什么名字来着?”

    曹志强笑了笑道:“歌曲的名字叫《好想爱这个世界啊》。”

    “这真是你写的?”青红又问。

    曹志强笑着点点头:“如假包换。”

    “没想到你这么厉害。”青红道,“你这首歌的水平,不比港台歌星差。”

    “港台歌星?”曹志强微微一笑,“不是我吹,现在的那些港台歌星啊,真要到了现场跟我比,没一个能打的。”

    这倒不是曹志强说大话,而是真的。

    因为曹志强不光有顶级吉他技能,还有金嗓子天赋,再加上后世的知名歌曲,现在的那票主要靠翻唱欧美跟东瀛的那群港台歌手,还真没一个有比的上他的。

    哪怕是蔡琴跟邓丽君来了也没用。

    不过很显然,青红并不懂里面的门道,只以为曹志强在吹牛,所以忍不住还是抿嘴笑了起来。

    曹志强连忙道:“你看,你笑了!你笑起来真好看,应该多笑一笑才对啊。”

    一听这话,青红咬嘴低头,似乎有些害羞:“谢谢你。”

    “没什么。”曹志强道,“能看到你笑,我这首歌就值了。”

    青红再次抿嘴一笑,然后忽然抬头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啊?”

    曹志强一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个,那个,嗯,其实你误会了,我只是,只是适逢其会,乐于助人……”

    “你能带我走么?”青红又问,“带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曹志强眨眨眼:“啊?你说什么?”

    青红表情严肃,定定的看着曹志强道:“我说,只要你肯带我走,带我离开这个地方,走的远远的,我,我就愿意当你的女人,决不食言。”

    曹志强略微一皱眉,放下吉他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知道。”青红点点头,“我是认真的。”

    “能说说为什么吗?”曹志强问。

    “没有为什么。”青红转过头,重新看着天花板,两眼无神的道,“我就是,不想留在这里了。”

    曹志强想了想道:“你都不熟悉我,就要我带你走?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你不会。”青红扭过头,看着曹志强微微一笑,“虽然我不熟悉你,但我知道你是好人。”

    曹志强立刻皱眉沉下脸:“胡说八道,我可不是好人!我是坏人,你看错人了!”

    青红再次抿嘴一笑:“就算你是坏人,就算你把我卖了,我也认了,不会怪你。”

    顿了顿后,青红继续道:“而且,不管你把我怎么样,都比让我继续留在这里好。”

    曹志强皱眉:“那你爸妈……”

    “别告诉他们。”青红连忙摇摇头道,“不要告诉他们,我们跟小珍一样,偷偷的走。”

    略微一顿后,青红继续道:“我知道你能做到,你,你的话,你肯定能做到的。”

    曹志强想了想,然后深吸口气,严肃的看着青红道:“你确定么?”

    青红点了点头:“我很确定!”

    “不后悔?”

    “不后悔!”

    听了青红的话之后,曹志强再次做了个深呼吸。

    然后郑重点头道:“好吧,既然你主意已定,那我就带你走,咱们悄悄的去北平,谁也不告诉,可以么?”

    “当然可以。”青红笑了,“这就是我想要的!”

    “不过。”曹志强道,“带你走可以,但以后你都要听我的话,可以么?”

    “当然。”青红面无表情的道,“你带我走,我就答应做你的女人,既然是你的女人,当然要听你的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曹志强摇摇头。

    “青红你放心,我不会趁人之危,也不会逼你做我的女人。

    我的意思是,带你走可以,但这一路上呢,你要听从我的安排,受我的管束。

    不能我带你走之后,你再不听话的私下乱跑乱来,这样的话我可不干。

    因为那样的话,你会有危险,我既没法跟你家人交代不说,还会内心有愧,觉得是我害了你,懂我意思么?”

    “你放心好了。”青红道,“只要你带我走,我会听你话,不会乱跑乱来的。”

    略微一顿后,青红又轻轻道:“而且,我相信你不会害我,听你的话,应该没错。”

    曹志强没好气的反问:“我不会害你?你哪来的自信?”

    青红略微一愣,然后再次抿嘴一笑,低下头道:“因为,因为你刚刚给我唱歌的时候很有感情;还因为,因为那天你握住我手的时候,很用力很用力,你很担心,我,我能感觉出来。”

    曹志强张了张嘴,然后摇了摇头:“那你肯定是误会了。”

    “误会就误会吧。”吴青红抬头看着曹志强道,“总之,你带我走,我就是你的了!”

    曹志强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带你走,只要你听话就行。”

    吴青红展颜一笑:“好啊,我一定听你的!”

    曹志强笑了笑,站起来道:“那首先,你在这好好歇着,别乱跑,我去通知你妈妈,带她来这里看你。”

    “啊?”青红一愣,“可是,可是你刚刚不是说,要悄悄带我走,谁也不告诉吗?怎么还让我妈来?

    “别急。”曹志强微微一笑。

    紧接着,曹志强弯下腰,在她耳边轻声道:“青红,私奔这件事得从长计议。

    如果我现在带你走,他们肯定知道是我干的。

    我是有正经单位的人,他们一旦报警,很快就能查到我的单位,进而找到我。

    所以,你要想避开你父母,悄悄跟我远走高飞,不被你父母找到,我们就得好好计划一下。

    比如说,我先假装离开这个城市,让大家都不再关注我,然后过两天,大家都放松警惕的时候,我再偷偷回来带你走。

    这样的话,就算你失踪了,一时半会也没人会怀疑到我身上,不会通过我,而轻易找到你,你看如何?”

    “好主意。”青红点点头,“这主意好,我听你的。”

    曹志强笑了笑,把吉他拿下来,放到病床旁边的地板上:“这算是我的信物,我把这个留在这里,你可以放心了吧?”

    吴青红看了看曹志强递过来的吉他,抿嘴一笑,抬头对曹志强点点头:“我放心,不过,你把这个留在这里,合适么?”

    “当然合适。”曹志强一边给吉他装进袋子里,一边道,“我要出去办事儿,还要先离开这里,这个就暂时留在这里吧。

    回头我走了,你只要看到这个,就等于看到我,就不会胡思乱想,以为我不要你了。

    总而言之,我不在的时候,你千万千万别乱来,不要再玩割腕自杀了,要真出了事,我,我会心疼的!”

    吴青红双手攥紧,脸色有些发红的低下头,小声道:“你,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做傻事的,不会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说完这句,曹志强把装进袋子的吉他放在病床斜对面,然后就要转身离开。

    可吴青红忽然道:“等等。”

    “嗯?还有事儿?”曹志强扭头道。

    吴青红抿了抿嘴,用眼睛看了看放在床头柜上的那件羊绒大衣:“你的外套,穿上再走,外面凉。”

    曹志强愣了愣,扭头看了看那件已经被雨淋湿的外逃,然后笑着摇摇头:“算了,外套都湿透了,我不穿更方便,不如就一起留在这吧,见衣如见我。

    行了,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我走了,一会儿就带你老妈来看你。”

    再次一笑后,曹志强就走出了病房。

    出病房后,曹志强汇合了在外面抽烟的王师傅,重新坐车离开。

    是的,曹志强没骗青红,他是真的打算带青红离开这里,真的打算带她私奔。

    因为他知道,青红继续留在这里,只会让她的抑郁症变的更加严重。

    只有离开了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让她去一个陌生的,没有人认识她,尤其是没有父亲与小根的地方,才能有一个更加健康向上的新生活,也才能让她摆脱抑郁症的魔抓。

    至于让她做自己的女人嘛,这个事情可以再议,至少目前来说,他暂时还没这个想法。

    不是曹志强为人多么正派,或者不喜欢趁人之危这些理由。

    开玩笑,曹志强最喜欢趁人之危了,毕竟这可是曹家的真传啊。

    不想趁机让青红做自己女人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归纳起来就俩字——可怜!

    没错,曹志强只是单纯的可怜青红,只是单纯想让青红摆脱悲惨的人生而已。

    或者说,让青红摆脱那个悲惨的结局,是曹志强青少年时代的一个怨念。

    没有机会跟能力就罢了,既然现在有了机会跟能力,他当然要完成这个心愿。

    哪怕这么做,有点圣母嫌疑,他也在所不惜。

    其实说白了,什么圣母不圣母的,归根到底,不还是一种自嗨跟自我满足吗?

    拯救青红的过程,让曹志强很满足,还有一种填补遗憾的感觉,这就足够了。

    说白了,帮助青红的过程,让曹志强很开心,很满足,也很享受,并且也真心希望青红能获得幸福。

    就好像看电影,希望主人公获得美满的结局,看到这里就很开心一样。

    这,才是曹志强做这一切的动力跟动机。

    至于别人怎么想,那他就不管了,也懒得管。

    而且,带青红私奔,带她远走他乡,进而让她获得幸福,想想就带感啊。

    之前的人生里,曹志强还从没带着妹子私奔过呢,这次正好顺便圆了这个梦了。

    不过,就算要带青红私奔,曹志强也不可能不管不顾,想一出是一出的就带她跑,他可不是吕军那个坑货。

    吕军带着小珍私奔,就是一时冲动而已,根本没多做考虑,既没有长远规划,也没有维持生活的能力。

    在电影里,小珍为何后来被找回来了?还不是因为俩人私奔上海之后,都只顾着玩,不管赚钱,然后等吕军带出去的钱花没了,俩人生活没了着落,这才重新回来的吗?

    由此可见,真正的私奔,光有动机跟想法是没用的,你还得有私奔的能力。

    最关键的,你得有钱。

    没钱的私奔,只是一地鸡毛,如果不能克服困难,早晚还要回来。

    就好比青红,她早就想反抗父亲了,却一直反抗不了。

    为啥反抗不了?

    还不是因为青红没有经济能力么?

    要是青红能自己赚钱了,她就有了反抗父亲的能力,自然就不会回来了。

    在影片中,青红父亲为啥要阻止青红去工厂实习?为此还找老婆给她开病假条?

    就因为吴泽民很清楚,一旦吴青红去工厂实习了,就会有收入,而且还会住工厂宿舍,会脱离他这个父亲的掌控。

    而吴泽民不想放开青红,尤其怕青红跟小根在外面继续搞在一起,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决定。

    也就是这个做法,让青红更加郁闷,不惜以绝食抗议。

    可曹志强可不一样,他要钱有钱,要能力有能力。

    他要是带青红私奔,绝对不会虎头蛇尾,一定会让她过的好好的,也会给他安排的好好的。

    不过,曹志强带青红私奔,也有问题。

    最大的问题在于,他是有跟脚的,不像吕军那个无业游民,无牵无挂的很难找到。

    曹志强是有正经单位的,如果青红失踪了,青红父亲怀疑到他头上,再顺藤摸瓜,一定能找到他的。

    当然了,曹志强也不怕他们找到自己。

    青红已经十九岁了,是成年人了,如果是她自己的意志出走,那就不存在拐带一说。

    所以说,曹志强并不怕青红父亲报警,因为这本就不是犯罪。

    实际上,一旦青红失踪,曹志强从没想过让青红父母怀疑不到他头上,也没想过让青红父母找不到他。

    他带青红私奔,只是想能尽量减少青红父母找到自己的时间,以及增加他们找到自己的困难。

    不为别的,就是想让青红父母,尤其是青红父亲多难受一会儿,长点教训。

    毕竟青红会变成这个样子,吴泽民这个父亲的责任,至少占了八成。

    虽然吴泽民也是好意,但他的好意,在青红眼中看来,却相当抵触跟厌烦。

    因此,带青红私奔,让吴泽民多难受一下,长一个教训,让他明白自己错在哪儿,最好不过。

    要知道,就算吴泽民怀疑到曹志强头上,可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曹志强估计已经跟青红在北平了。

    吴泽民想要验证自己的怀疑,只能去北平看看。

    可问题在于,从这去北平的火车票可不便宜,至少得花他们一两个月的工资。

    而且去北平的距离很远,这一路上可不是一般的遭罪。

    曹志强可不相信,青红父母能坐的起飞机。

    唉,为了青红,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要不是看在你长得漂亮,还是我曾经逝去的青春之一的份上,我,我才不管你呢,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