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修真小说 > 我在封神做主角 > 第六十五章 再临书店
    陈恪在朝歌城外按落云头,然后,大踏步向着城内走去。

    随着陈恪吸收了赤精子的法力和阴阳镜还有八卦紫绶仙衣的精华,他现在的修为已经迈入了玄仙顶峰境界,只差一步,就能迈入金仙境界了。

    虽然肉身还是这个肉身,但是此时,陈恪对于外界的感应,却已经大不一样了。

    看着周边的景象,可是,却有很多往常注意不到的细节全部浮现在了陈恪的脑海里。

    而他的念头轻轻一个转动,接着,这些细节又全部消失了。

    重新走入朝歌城内的大街,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和上一次踏入朝歌城的街道比起来,时间虽然没有过去太久,但是,陈恪的实力却发生了天差地别一样的转变。

    上一次在朝歌城的街道上走动,那个时候他正在忙着开设‘会元书店’。

    周边虽然有熙熙攘攘的人流,但是他却根本没有心思去理会。

    而现在的话,他倒是不介意感知一下这个城池里的百姓了。

    因为他已经有这个时间了。

    当然,这些百姓没有太多的异常,哪怕黄飞虎叛逃了,对于普通的民众来说,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影响。

    原因很简单,普通百姓关注的,是自己的一日三餐。

    他们并不在意是谁在领导他们,他们需要的,是安定的生活。

    只要不发生大的战乱,谁来做这个大王,对于他们而言,没有半点关系。

    很多人三餐都管不了,就更别说别的事情了。

    陈恪这个时候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会元书店之外。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忙着处理赤精子的事情和一些后续的事情,因此,精力没有怎么放在会元书店这边。

    书店这边主要交给飞廉在打理。

    不过,从系统空间中的信仰值来看,飞廉干的还是很不错的。

    因为现在差不多又有一百多万的信仰值了。

    《诛仙》第二卷他也写好了,正好把这卷诛仙给飞廉,让飞廉赶快刊行,然后,又能为他提供一波信仰值。

    他现在就要去海外了,谁也不知道海外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自然是收获越多的信仰值,安全系数越高。

    而就在陈恪踏入会元书店的时候,会元书店内,一个黄裙女子确满脸的失望之色。

    这个少女不是别人,赫然乃是来书店中寻找陈恪的商青君。

    商青君是丞相商容的女儿,自从上次在会元书店中买到第一卷《诛仙》之后,她就为《诛仙》率先使用纸张和标点这种创造性的事情而激动不已。

    特别是在和她父亲商谈过之后,他们共同认为,纸张和标点的出现,绝对是划时代的事情。

    所以,他们急切的想要知道纸张、标点到底是何人所发明的,这样的厉害人物,不能让他流落民间啊。

    商容在皇宫中听到陈恪的话语之后,已经知道纸张和标点都和陈恪这个商王有关系,而商青君这个时候可不知道这么多。

    她几次到会元书店里来,想要见一见陈恪,想要和这个会元书店的老板聊一聊,但是不想,陈恪竟然直接就消失了。

    她几次过来都没有碰到陈恪,这让她非常失落。

    “姐姐,喝一杯朝歌牌可乐。”

    “你这些天老是过来找那个小贼,那个小贼有什么好的???贼眉鼠眼不说,而且还一个劲的盯着漂亮女孩看,一看就是个老手了,不是什么好人。”

    “姐姐,你要是想成婚了,直接跟我说,我帮你物色这朝歌城内的年轻小哥。”

    邓婵玉这个时候把商青君拉到了书店中的椅子上面,递给了商青君一杯黑乎乎的液体。

    同时,她自己的手里也拿着这样一杯液体。

    咕叽咕叽。

    邓婵玉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含含糊糊的和商青君道。

    “小丫头片子,你知道什么???”

    “谁想找男人了。”

    看着十三四岁的邓婵玉竟然以为她找陈恪是因为她喜欢上了陈恪,商青君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起来。

    这个傻丫头。

    邓婵玉看诛仙的时候,喜欢看里面的玄奇故事,但是对于纸张和标点这些,却并不在意。

    因为她从小得到异人传授,学习了仙法,所以,这纸张和标点对于这个时代虽然很了不得,但是对于神仙中人来说,却并不算什么。

    因此,这让她没有认识到陈恪创造的重要性。

    当然,邓婵玉其实也想看到陈恪。

    陈恪这个书店老板虽然一副贼眉鼠眼的模样,但是不得不说,他的想象力绝对是一等一的存在。

    写出来的故事真是扣人心弦。

    至少,诛仙的剧情已经彻底把她吸引住了。

    她现在迫切的想要看到诛仙的第二卷和第三卷。

    她特别想知道碧瑶会有怎样一个结局。

    这也是为什么她虽然讨厌陈恪,但是,还愿意跟着商青君一起到会元书店来的原因。

    不过,她倒是兴致款款而来,可是陈恪那个小贼却每次都不在,这直接把她气了个倒仰。

    好在还有这‘朝歌牌可乐’聊以**。

    这种饮料,比起她在仙山上面喝到的那些琼浆玉液,却又是另外一种滋味。

    虽然里面没有什么灵气,但是,那一个个气泡在口腔中炸裂开来的感觉,却真的很舒爽啊。

    “飞廉。”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外有脚步声响起。

    然后,这个脚步声停在了柜台之前。

    看到来人,代掌柜的飞廉已经是一惊,然后,就看到他已经对着陈恪拱手行礼。

    会元书店人员实在太多了,所以,不是很方便进行大礼,飞廉只能拱手致意。

    但是他的脸上,却已经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

    在陈恪摆了摆手之后,他这副表情才骤然消失。

    “很久没来店里了,店里的生意还可以吗???”

    陈恪对着飞廉问询道。

    “老爷,咱们会元书店的生活非常红火,已经向着周边的城池和关隘中传播了过去。”

    “相信用不了多久,甚至能向着大商以外的诸侯国中传播过去了。”

    “另外,我还组建了一百人队的说书团,这些说书团现在也开始向着朝歌城之外的一些城池中进发了,相信用不了太久,《诛仙》和咱们的朝歌牌可乐,就能名传整个大地了。”

    飞廉的语气中带着自豪。

    能够在他的手中干成一件如此了不得的事情,这让他感觉到非常的兴奋。

    当然,他对陈恪的敬佩,更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实在是太厉害了,这《诛仙》甫一出世,果然就是横扫洪荒大地。

    陈恪打出去的标语,真是没有半点吹嘘的成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