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书包网 > 都市小说 > 从驱魔警察开始 >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道理
    在港岛,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不,应该说,无论在哪里,律师都是很高贵的职业,在港岛这个地方更是如此。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们掌握力量!

    权力,势力,影响力,舆论力!

    这些都是力量,不容忽视的力量。

    所以,律师是一个很高贵的职业。

    那为什么又说在港岛更是如此吗?

    难道港岛的律师比其他地方的律师更专业,更优秀?

    并不是!

    律师之所以在港岛更加高贵,或者说更加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港岛的正治特殊性。

    一个三管又三不管的地方,一个即将回归的半殖民地,一个有着天然海口优势,地理位置极佳的国际大都会。

    正治,经济,甚至军事外交……它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枢纽。

    所以,英国鬼佬不想放手,华夏大地更加不能放手。

    再加上其他一些大大小小,杂七杂八的势力,多方博弈之下,直接让这颗冉冉升起的亚洲之星,成为了国家,正治,军事的风暴中心。

    它注定是繁荣的,混乱的,危险的,多种多样的。

    也因为它的特殊性,各方势力的触手都延伸了过来,或明或暗的扎入这座城市。

    九菊一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邪道门派,修炼邪术,手段残忍,连东瀛官方这样的货色都不能容许其存在,多面打压,让他们不得不向外扩展势力,最后顺着大势,来到了这混乱与繁荣并存的港岛。

    混乱能给他们掩护,繁荣能给他们财富。

    如果不是遇到许阳,那一切简直完美。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港岛的特殊性和律师在港岛特别吃得开有什么关系?

    有,还很大。

    华夏有一句略粗俗的俗语:“当了表子,还要立牌坊!”

    英国鬼佬,就将这一句俗语表现得淋漓尽致。

    既不择手段,四处埋大便,又要名利双收,成为自由的灯塔之光。

    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直接明目张胆搞事情的,怎么样也要给自己披一层皮,一层光鲜亮丽的外皮。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并不是让港府或者警处包庇,捞人,更不是修改法律,使其合法,而是利用规则与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

    没有证据,你就说人家犯罪?

    法官同不同意,陪审团同不同意?

    法庭,律师,就是他们光鲜亮丽的外皮。

    港岛的法庭与诉讼,是完全被鬼佬所把控的。

    所以,他们默许,放纵,包庇社团犯罪的方式就是利用法律。

    这就是规则,这就是秩序!

    港岛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没有证据,你不要胡说八道,不然分分钟告你毁谤。

    鬼佬就这样,一边利用法律规则包庇社团犯罪,一边要求警方全力打击犯罪,还对外各种宣传,各种包装,甚至连“亚洲最安全城市”这种口号都有脸喊出来,这不是又当表子,又立牌坊是什么?

    扯得远了,回到正题。

    因为鬼佬把持的缘故,二十一世纪之前,港岛没有一个华人律师拿到过大律师牌照,就跟六十年代,四大探长时期,所有华人警察没有一个能升到警司一样(少数特意培养的香蕉除外)。

    那时风头最盛,有五亿探长之称的雷洛,真正的职位也不过是一个总警长而已。

    总警长是个什么职位?

    这么说吧,林俊贤那玩意现在都是个见习督察,他屁股下面就是总警长。

    由此可见鬼佬们对港岛权力的把控。

    虽然现在警界方面已经逐步放开限制,华人警察也可以成为高级警务人员,甚至成为“一哥”,但法务方面却没有放开这样的限制。

    所有法官,都是鬼佬,华人最多最多就是个陪审员,甚至这陪审员还不是谁都能上的,多多少少都要有个什么鬼绅士爵士头衔。

    这是法官,法官之外还有律师,只有鬼佬能获得“大律师”牌照。

    虽然表面上,大律师和普通律师没有级别高低,身份上下之分,只是工作范围,专业领域的不同,但在那个,哦不,许阳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大律师就是真正的大律师,普通律师怎么样都要矮一头。

    同一个案子,同一个法官,同一句证词,两个不同的律师来打,大律师的胜率就是比普通律师高,因为法官百分之百倾向于大律师。

    这种事情,只能用那句经典的“懂的都懂”来描述。

    所以,律师在港岛这个地方,特别特别吃得开,尤其是在这个年代,这个风头,只要你亮出律师牌照,黑也好白也好,都要给几分面子。

    当然,白是白道,不是白皮,注意区分,不然小心扑街。

    这个叫张不平的律师更是如此!

    因为他加入了大律师协会。

    这个大律师协会,可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加入的。

    如果说鬼佬大律师是亲儿子,那么大律师协会的成员律师就是……亲儿子养的狗!

    当狗有那么简单吗?

    别的不说,起码要纳个投名状吧?

    投了名状,表了忠心,才能入这个会,当这个狗。

    如此恶狗,仗着鬼老子的势,自然要比普通的狗或者人凶一点。

    这就是为什么,港岛各种犯罪电影里,大反派基本都会有一个特别特别牛逼的律师,开口闭门就是专业名词,一进警局就来“投诉保释控告”三连,那叫一个嚣张,那叫一个跋扈,署长见了都得赔笑脸。

    他们真有那么牛逼吗?

    并没有!

    主要是他们背后当主子的鬼厉害。

    这一点电影和现实倒是十分贴合。

    现在港岛警察,上到警司署长,下到警员军装,就没有一个见到律师不头疼,不咬牙,不想给他们两梭子的。

    所以,刚才那叫张不平的律师,完全有理由,有资格,有底气这么嚣张。

    换一个人,就是胡sir和马sir那样的高级警司,也只能挥手叫人挡住他,不能把他怎么样。

    因为你敢动他一根毫毛,他回去就能给你写几十篇小作文,先扔报纸,再扔电台,充分发酵之后再递交法庭,弄不死你也要给你泼一身粪。

    他们就像一坨大便,看着恶心,闻着恶心,踩着更恶心!

    但……

    那是普通警察,不是许阳。

    许阳才不管什么狗屁大律师协会。

    你说我滥用暴力?

    我还说你同谋杀人呢!

    有本事你就去告,看看能不能告得赢。

    港岛可是一个讲法律的地方,那些大法官更是律正之光,精英之中的精英,相信他们应该那么想不开,半夜十二点吊死在法庭门口的路灯上,这样悲惨的英年早逝吧?

    跟我玩什么狗屁规则?

    老子先把你台子掀了!

    这就是许阳的底气。

    警察这个职业,是他获取力量,走向强大的一个途径,但也只是一个途径而已,重要但并非不可或缺,他没必要为此忍气吞声,步步退让。

    我心不平,我意不顺!

    这样的道,就是修成了又有什么意义?

    此外,这种做法并不是他首创,而是有师门传承,或者说各方约定成俗的,风叔当年也做过。

    只不过他没有许阳那么凶残,那么粗暴,动不动就给人挂路灯什么的,最多就是半夜请雷洛和其他几个探长,再加上几个鬼佬,大家一起玩超vr版“盗梦空间”“午夜凶铃”“山村老尸”“伽椰子快乐屋”而已而已。

    虽然他的手段很温和,但效果一点都不差。

    你看,这么多年,有哪一个人敢上东平洲找他老人家的麻烦?

    就是前段时间,不见了那么一大批军火和赃款,也没有半个鬼佬敢上岛一步,质问他一声,更别说搜查了,只能在周边开个快艇,做做样子,应付应付。

    总而言之,这个世界是讲道理,只要你的道理够强,够大,你就不需要在意一些蝇营狗苟,明规潜则。